《和闺蜜穿成恶婆婆[八零]》 第1章 第1章 一九八五年,七月。 天刚蒙蒙亮,悠扬的起床号吹响了,回荡在安静的部队大院里,紧接着大喇叭开始播放当下最时兴的爱国歌曲: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姜如雪坐在红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中年女人,既熟悉又陌生……往台面一趴,提不起精神,到现在她仍不敢相信—— 不就甩了一个比自己小十二岁的小男友,小男友挽回无果大骂她印第安老斑鸠,她气不过拉着闺蜜把人黑揍了一顿吗?怎么就穿越了? 穿就穿吧,好歹穿年轻一点,再不济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也行,老天奶,直接老了七岁,四十二岁,过两年是不是就该绝经了? 她穿到这里,原来世界的她就死了吗?真要死了,闺蜜该多难过,她却不能陪在身边,一想到这里,姜如雪就烦得不行,在心里大爆粗口:爸那个根哦! 就在这时,政治区操场那边传来晨练口号,姜如雪麻利坐起身,循着原主的记忆,找出抽屉里的军事望远镜,端了一张椅子坐到窗前,掀起窗帘一角,用镜头套住了一副副训练有素的强悍身体,形状匀称的胸肌和腹肌,将黑筋背心绷得纤毫分明,皮带束着的公、狗、腰,穿迷彩军裤的大长腿…… 清一色的二十来岁的小帅哥,没一个阴柔美,全都充满了阳刚之气,大男孩们跑圈结束后,结实的肩膀被汗水尽数打湿,在阳光下锃锃发亮,排队做引体向上时,手臂的肌肉随之起伏鼓凸。 果然美色使人心情好,再想自己眼下处境,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原主的丈夫身居高位,原主作为首长夫人,住部队大院最好的小洋房,出门有小车接送,不光衣食无忧,每个月还有花不完的零花钱,原主的丈夫在这方面从不约束她。 然而原主不知足,她更需要的是爱情,妥妥的恋爱脑,为了获取丈夫的关注,不停地作妖,折腾儿子,拿捏儿媳,和邻居掐架,一天天在家闹得鸡飞狗跳,把丈夫越推越远。 眼不见为净,庄行志外出公务越来越频繁,这不四月初去北京开完会,就直飞西南边防部了,算算时间,原主和丈夫已经三个月没见面。 因为太想丈夫,原主时常半夜惊醒后,无法再眠,独自抹泪,跟个新婚不久的小媳妇似的。 姜如雪想不通,都说中年夫妇亲一口能做好几天噩梦,就算庄行志再有魅力,男人一过二十五就六十五,庄行志今年四十五岁,一只脚都踏进棺材了,还有什么好稀罕? 所以维持现状就行,最好别回来,只管赚钱给她花。 “咚咚咚……”门外响起敲门声,接着一个平稳低沉的男声传来:“妈,我先送之博去集训,之后要出差一个月,家里就辛苦您了。” 停顿数秒后,庄家大儿子,庄之为又补了一句:“爸的话,您别放心上,注意身体。” 听似安慰,实则语气一成不变,毫无感情可言。 庄行志出差,原主一天打三通电话,比吃饭还准时,庄行志实在受不了,就在昨天通电话的时候,让原主有事再打电话,并没骂她,顶多算交代,但对恋爱脑的原主来说,天塌了,伤心欲绝,躲屋里生闷气,一天没吃饭。 然后姜如雪就穿来了。 丈夫一句话就气死了!换做别人,姜如雪会觉得对方太脆皮,但原主的话,合情合理。 原主命好,虽然七岁时父母上前线双双牺牲,之后跟着舅舅生活,但舅舅一家对她视如己出,十八岁那年,庄父庄母携子上门提亲,原主对庄行志一见钟情,毫无阻碍地嫁到了庄家,住进了人人羡慕的部队大院。 庄父庄母为还姜父姜母的救命之恩,待原主极好,而庄行志从小受的教育也是只要成婚就无条件对妻子好,如此,原主二十多年在庄家不仅没受过委屈,甚至养得越来越娇,人到中年还跟朵小白花似的,动辄哭哭啼啼,人送外号姜黛玉。 姜如雪思及至此,立马挪到门口,装模作样地抽搭两声。 门外的庄家小儿子,庄之博听到动静,抱胸倚着门框,邪气地一笑,“实在过不了离了呗。” “庄之博,破坏军婚是要判刑的。”庄之为严肃提醒。 姜如雪:“……” 上辈子不婚主义的她,一朝穿越,不仅英年早婚,还喜提俩好大儿,一个二十三岁,一个十九岁,要知道,她前小男友就是二十三岁,她也接触过十九岁的小弟弟。 教她怎么给他俩当妈?面对不了一点。 再说了,俩臭小子也没一点好儿子的样,一个不近人情,一个目中无人,对自己亲妈根本不是真正的关心。 说来都是庄行志那个老男人造的孽。 庄行志出身军人家庭,在军事化环境中长大,脾气古怪,不善言辞,在教育子女方面更是格外严苛,大儿子随他,正统军人的典范,而小儿子从小叛逆,庄行志越打压越反抗,是大院谈之色变的混世魔王。 庄行志想磨炼小儿子的心智,从小儿子上小学开始,每年暑寒假都把人送去地方集训。 哪怕庄之博去年考上了军校,马上就大二了,庄行志照样丢人到野战部队。 听到汽车声走远,姜如雪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抻了抻懒腰,放眼望去,满目葱绿,清新空气,扑面而来。 八十年代有八十年代的好呀。 “叮铃铃……”一阵自行车铃声渐近,姜如雪两手撑窗台,上半身探出去张望,她的儿媳妇,原文女主,罗香玲回来了。 没错,姜如雪不仅穿越还是穿书。 这是一本极其狗血的年代限制文,狗血在男主和女主结了婚,心里还放不下白月光初恋,又不受控地迷恋着女主的身体,心理喜欢和生理喜欢之间的博弈,造就了大篇幅的随地大小do。 姜如雪当初之所以追更,就是因为其内容够简单粗暴,深得她黄心,连夜安利给闺蜜景渐宜。 两人平时都喜欢看小说,景渐宜喜欢大女主爽文,姜如雪则是迷恋霸总小甜文,所以即便看的同一本小说,关注点也大不相同,景渐宜更在意剧情走向,姜如雪只喜欢看“二人转”,其他情节一概跳过,以致一本书看完,除了男女主那点事儿,她连书名都记不明白,更别说她现在该走哪条剧情…… 只知道儿媳妇是女主,便宜大儿子是男主。 原主作为女主的婆婆,戏份不多,姜如雪努力回忆原文,好像十章以后就没再出现过。 原主满心满眼只有丈夫,对儿子都是爱屋及乌,更别提其他人,一概入不了她眼,包括女主。 罗香玲和庄之为结婚才两个月,原主恶婆婆名声已经传遍大院。 小甜文不可能容得了恶婆婆。 所以原主早早下线,姜如雪一点不意外,但不代表不在意,毕竟她穿成了原主。 以她多年看言情小说的经验,小甜文的十章时间线不会拉得很长,最多一个月,少则一个星期,甚至一两天都可能。 没两天好日子可以活了。 也不知道原文恶婆婆的下线是回老家养老呢?还是直接死翘翘进火葬场?姜如雪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要穿过来,她就全文背诵了。 要是闺蜜景渐宜的话,肯定对剧情了如指掌。 “之为,之博,早饭买回来了。”罗香玲扶着自己的凤凰牌自行车进了院子,脆声朝屋里喊。 “已经走了。”头顶响起的女声,让罗香玲愣住了。 丈夫不辞而别,心中失落了两秒后,反应过来回她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婆婆。 罗香玲抬头,看到对她笑眯眯的婆婆,震惊得嘴巴微张,漆黑的瞳孔放大。 不敢相信地揉揉眼睛,再三确定自己没看错后,跑进客厅,瞧了眼墙上的挂钟,七点半不到,婆婆居然起床了!她嫁来庄家也有这么久,婆婆哪天不是睡到日上三竿。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嗐!今天小叔子要去野战部队报道,婆婆最宠他了,怎么可能不早起相送呢?居然把这茬忘了,罗香玲真是被自己蠢笑了。 罗香玲把早饭拿上楼,“妈,我买了肉包油条和豆浆,您先吃点再回屋补觉吧。” 庄家住的首长楼,是一栋独门独院的二层小洋房,前院宽敞,精心打造,养着各种花草,还布置了假山鱼池,宛如走进苏杭小园林。 蛮有情调,就是少了点烟火味,姜如雪从房间出来,站在二楼的露台上,用手比划道:“谁好人家院子里种草皮,太浪费地了,不如种韭菜,也是绿油油一大片,既具观赏性又能食用。” 她最喜欢吃韭菜盒子、韭菜饺子、韭菜包子…… 巧了,罗香玲买的就是韭菜肉包,空气里都是韭菜的香味,姜如雪深吸一口气,就说怎么突然想种地了,还以为是年纪到了,血脉觉醒了。 露台布了一张实木长桌,庄行志在家的时候,最喜欢在这里边喝茶边办公,原主不做家务,但隔天就清洗一遍丈夫的茶具。 姜如雪就坐后,拿起茶壶,揭开盖,让罗香玲将豆浆倒进去。 罗香玲用铝制饭盒装的早饭,包子和油条不用腾出来,但豆浆需要分装,本来想把东西放下后就下楼去拿碗的罗香玲:“……?妈,这是爸最爱的一只茶壶。” “我买的东西,我还没使用权?小老头太霸道了点,用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姜如雪不满地念叨。 罗香玲瞳孔再次放大,婆婆居然喊公公小老头?不都是一口一个庄哥吗?肯定还在生公公气。 看儿媳妇发愣,姜如雪自己先将豆浆倒进茶壶,盖上盖后,一人倒了一杯,醇厚的豆香味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姜如雪迫不及待地端起来抿了一口,比后世的豆浆好喝太多了,满足地发出一声喟叹。 见婆婆喝得这么香,小吃货·罗香玲再无心其他,也喝了一口豆浆,并热切地推介道:“妈,豆浆要配油条,快尝尝,今天食堂大厨炸的油条怎么样?哎呀,忘拿筷子了,妈,等我一下,我拿筷子去。” 边说边起身,一着急,脚不慎绊到椅腿,一头往地上栽去,姜如雪眼疾手快扶住她的手肘,罗香玲稳住身形后,歪着脑袋甜甜一笑:“谢谢妈。” 罗香玲留的一头齐耳短发,发质很好,黑亮柔顺,乖巧地别到耳后,露出的脸蛋又白又小,一双圆圆的杏仁眼很大,黑白分明,睫毛浓密纤长,忽闪忽闪,看着就很乖。 上了年纪,对这种乖孩子简直没抵抗力。 姜如雪眼神包容宠溺,叮嘱她:“慢点,别摔着。” 罗香玲乖巧地嗯一声,连蹦带跳地下楼去了。 姜如雪看着她,原文把女主描写为:一只单纯无害的小白兔,在这一刻具象化了。 难怪会被披着羊皮的大灰狼闷骚男主吃干抹尽。 姜如雪对女主罗香玲的感情很复杂,因为她想生她。 罗香玲很快回来,吃了两口早饭,和婆婆说起刚听来的八卦,“妈,食堂的人说景婶子把自己名字改了,就因为您那天笑话她。” 景婶子?原文有这个人吗?姜如雪在原主记忆搜索一番,是景招娣,大院人人看不惯姜如雪,姜如雪不当回事,唯独视景招娣为肉中钉眼中刺,相处一个月,吵嘴不够,已经扯了好几次头花,关系恶劣到大伙怀疑她俩互挖对方祖坟了。 姜如雪大口吃着韭菜肉包,“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改了也好。” “妈,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您为什么讨厌景婶子啊?”罗香玲睁着大眼睛好奇地问。 姜如雪笑眯眯回答,“因为一山不容二虎,大院那么多婆婆,就她能跟我比美。” 实则是大院有人在传庄行志年轻时和景招娣有一腿,加之景招娣确实长得不错,气质更是出众,这才让原主心生嫉妒。 “不会呀,怎么看也是您好看,我俩一块出去,不认识的肯定把您当我姐姐呢。”罗香玲一脸真诚。 “就你嘴甜。”姜如雪在儿媳妇婴儿肥尚未褪去的小脸上轻捏一把,不过小丫头说的确是大实话,原主虽然已过四十,但保养得很好,一张脸毫无岁月痕迹,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和她上辈子长得又像,一开始姜如雪还以为是身穿。 罗香玲摸摸自己的脸,是她错觉吗?婆婆好像变了个人,跟她亲近了不少,忍不住偷偷打量时,婆婆突然转头看她,被抓包的罗香玲迅速低头,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并延伸至脖颈和耳朵。 姜如雪带着笑转移话题:“景招娣改的什么名字?” “好像叫……”罗香玲咬着筷子想了想回答:“景渐宜。” “???!!!”姜如雪的脑袋空白了一瞬,接着听见键盘敲打的声音,是一段作者对景招娣的外貌描写,记忆里原本模糊的一张脸随之越来越清晰。 她的好闺蜜也穿来了!!! 开新文啦,希望宝儿们喜欢,求收藏,求评论,求灌溉~么么哒~(^з^)-?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1章 第2章 第2章 “儿媳妇,我的好儿媳妇,妈拜托你一件事。”闺蜜也穿来了,她不再是孤军奋战,姜如雪难掩心中激动,抓住罗香玲的手,“去隔壁陆家看看你景婶子在不?在的话,马上回来给我说,不在的话,帮我打听一下,去哪儿可以找到她。” 罗香玲虽然不知道婆婆要干什么,但这是婆婆第一次求她帮忙,她势必把事儿办妥了,三下五除二吃完早饭出门去了。 马上要见闺蜜了,姜如雪回屋拾掇自己,梳妆打扮完,站在衣柜前照镜子,白衬衣 高腰波点伞裙,配上原主自来卷的过肩长发,复古文艺,带着法式浪漫,小女人味十足,哪怕以后世的审美来看也毫不过时,姜如雪非常满意地点点头。 就在这时,罗香玲回来了,一进门看到婆婆,眼里闪着惊艳之色,脱口问道:“妈,爸要回来了吗?” 姜如雪想到原主之前天天打扮,庄行志连正眼都不带看的,让原主深陷自我怀疑和容貌焦虑中,她就火冒三丈高。 女人取悦自己才是头等大事,在意臭男人的看法干嘛?他又不懂。 “我管他回不回来。” “妈打扮这么漂亮,是为了见景婶子?”不等姜如雪回答,罗香玲自己想明白了,眼睛亮堂堂地自问自答:“妈想把景婶子比下去,让大伙看看到底谁才是院里最美婆婆。” “和景景第一次碰面,肯定要拿出最好状态。”姜如雪在空中喷出香水,双臂舒张开,踮起脚尖,旋转一圈,裙摆荡开,像水波一样好看。 婆婆一夜之间仿佛年轻了十岁,整个人充满了生气,罗香玲一时间看呆了,以致姜如雪喊了她好几声都没听到,姜如雪伸手在她眼前晃,淡淡的香水味将她拉回现实,“啊?妈,怎么了?哦,景婶子啊,不在家,去中心广场拎水了。” “那行,我去中心广场找她。”姜如雪拿上遮阳伞,急不可耐地出门了,留下罗香玲留在原地疑惑,都打了好几次架了,怎么还说第一次见面? 大伙都说公公年轻时和景婶子处过,因为家里不同意没走到一块,公公这些年始终惦记着景婶子,于是景婶子一调到军区医院,公公就把人介绍给了老战友,如此一来,往后余生就能做邻居天天见面。 没想到公公看着冷面,却是世间少有的痴情郎,婆婆才会这么讨厌景婶子。 可是,就婆婆刚刚那精神头,怎么看也不像和景婶子有过节,关系变好了?她一天天在家错过了什么?! 出了庄家,姜如雪撑着遮阳伞,一路跟看西洋景似的,往食堂前面的中心广场走。 原主在军区大院生活了二十多年,早对这里的一切失去了新鲜感,姜如雪不一样,哪怕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亲眼所见还是觉得稀奇和震撼。 穿过一条林荫大道,就是大院的中心广场,北面最显眼处是国旗台,每天早晚有升旗降旗仪式,仪仗队由大院的纠察兵轮流执行,纠察兵是从各军分区挑选出来,个顶个的高大威猛,帅哥中的帅哥。 为了避开原主的俩好大儿,姜如雪没能看成今天的升旗仪式,晚上的降旗绝对不能再错过了。 到时候她就和闺蜜坐在国旗台的台阶上超近距离看帅哥,光是想想都美,姜如雪心中跃跃欲试。 这个年代水电供应不足,军区大院一到周末停水日,大院各大供水点二十四小时开启,其中一个供水点就在中心广场的南面。 已经排起了很长的队伍,每个人脚边放着水桶,手里拿着蒲扇,边扇风边摆闲龙门阵。 姜如雪一眼看到人群里的景渐宜,安安静静,冷冷清清地站在那里,前后左右的热闹,融不进去一点。 和在原来的世界一样,一个人的时候,与世隔绝。 只有和她在一起才有点人味。 姜如雪记得第一次把景渐宜带回家,她妈偷偷跟她咬耳朵说:“一个不高兴,一个没头脑,难怪你俩处得来。” 等姜如雪把景渐宜是孤儿的种种际遇告诉她妈后,她妈心疼得直掉眼泪,强行认了景渐宜为干闺女。 亏得她妈这一壮举,才让景渐宜年满十八岁离开福利院后有处可去,不然以她要强的性子,上街乞讨也不会向任何人求助。 之后的十七年,她们就跟连体婴一样,不管干什么都有商有量,当然也有闹不愉快的时候,不过姜如雪心大,转头就忘,而景渐宜宠着她,从不计较。 俩人不是姐妹胜似姐妹,相约一块慢慢变老后,去跳广场舞哄老头们的金项链金镯子变现周游世界。 得知闺蜜也穿进来,姜如雪惊喜万分,她有伴了,但稍作冷静后,又希望对方不是,毕竟八十年代条件不比后世,她一个人遭罪受苦就够了。 然而在看到景渐宜的那一瞬,所有的纠结统统抛之脑后,她不放心闺蜜一个人在原来的世界,闺蜜肯定也不放心她一个人来到这里。 自从姜家父母出意外逝世,她俩就把对方当做了唯一的亲人,有彼此在的地方才是家。 街坊邻居看到姜如雪立马小声议论起来:“那不是小罗老师的婆婆吗,她怎么来了?不会也来拎水吧?” “她那么懒一人,不可能自己来拎水,再说了,你见过打扮得花枝招展连桶都不提跑来拎水的吗?” “姜如雪虽然人不咋滴,但人家命好,嫁了庄政委,一把年纪还保养得这么年轻。” “都当婆婆的人,再过两年就该抱孙了,还把自己当小姑娘捣鼓呢,庄政委又不在家,也不知道浓妆艳抹给谁呢。” “一来就瞪着陆师长那媳妇,肯定是想把对方比下去,庄政委和景医生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姜如雪还不能释怀,心眼太小了。” “可别急着站边了,景医生要是省油的灯,以她的资历背景和年纪能嫁给陆师长。” …… 众人目光在姜如雪和景渐宜身上来回转,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她们之前就打过好几场了,今天会不会也打起来? 一副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而,此时此刻,姜如雪和景渐宜眼中只有彼此。 姜如雪站在一盏白玉兰路灯下,一手撑着遮阳伞,一手抬起用力地挥动,热情无比地大喊:“景景!” 景渐宜微微点头,古井无波的丹凤眼浮出温柔的神色。 姜如雪飞快地跑过去,四只手紧紧地攥在一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切尽在不言中。 众人: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这么多人看着,不好说话,姜如雪一手拉景渐宜,一手捡起地上的遮阳伞,回首长楼了。 景渐宜看了眼遮阳伞,很自然地接过去,伞檐偏向姜如雪,将她完全挡在阴影下,自己大半个肩膀露在外面。 姜如雪将景渐宜的手臂抱怀里,亲密得跟失散多年重逢的亲人,围观群众:???怎么就走了? 裤子都脱了,给我们看这个? 回去的路上,三五妇人从首长楼跑出来,边跑边喊:“快看热闹去啊,打起来了!” 姜如雪眼睛一亮,拉上景渐宜就要跟着跑,亏得景渐宜问了一句:“哪家打起来了?” 那几人头也不回地回道:“还能谁?就庄政委媳妇和陆师长媳妇呗,隔三差五打一场,哎呀,不跟你们说了,去晚了,黄花菜都凉了。” 姜如雪和景渐宜站在原地目送几人离开后,互看一眼,姜如雪噗嗤地笑了,景渐宜嘴角也微微勾起。 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喊看热闹,罗香玲第一反应也是婆婆和景婶子打起来了,着急忙慌地一出门,看到手挽手回来的两人,眼睛都直了。 婆婆一个人的时候,矜持端庄,像一只白天鹅。 和景婶子一块,走路一蹦一跳,多么像一只快乐小狗啊。 “没人打架,这么热的天,快别往外面跑了。”姜如雪和儿媳妇打过照面,就拉着景渐宜进屋上楼了,进了卧房,把门一关,转身抱住闺蜜,“景景,真的是你啊,不是我做梦,是真的,你也来了,你什么时候穿过来的啊?也是昨天半夜吗?不对,小香玲说你昨儿个白天改的名字,就是比我先穿过来了,怪了,我俩不是揍完人去喝酒了吗?按理说该同时穿过来才对,怎么还隔了一天?” 景渐宜不紧不慢,挨个回答她的问题,完全没有不耐烦:“是我,如雪,我穿过来了,你不是做梦,我是一个星期前来的这里。” 一个星期前的话,也就是上周六,姜如雪回想一番: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原主不上班,在家看电视,景招娣突然跑来找她,淋得跟落汤鸡似的,一见她,激动地上去拉她。 原主拿鸡毛掸子抡她,大骂对方疯婆子,让她从她家里滚出去。 姜如雪查看景渐宜的胳膊,红痕隐隐可见,心疼得皱紧眉头,“怎么不抽回去?那是姜如雪,又不是我。” 吃闷亏可不是闺蜜的行事作风,想来是看到姜如雪和她长得一样,下不去手。 “早就不疼了。”景渐宜拉着姜如雪坐到床边,握住她的肩膀,仔细打量后,微不可见地舒了口气,“还好是我先穿过来,不然你又该闯祸了。” 第3章 第3章 姜如雪不服气,“少来,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哪儿那么爱闯祸,再说了,你不也淋着雨就跑来找那个姜如雪了吗,发现不是我,有没有很失望?有没有很无助? 不可否认,景渐宜穿书后,想到文中有个角色和闺蜜同名,就立马跑来找对方确认,发现并不是,她确实很失望,但同时也庆幸。 心情和姜如雪一模一样,纠结。 “没事儿啦,我这不来了吗。”姜如雪拉起景渐宜的手,十指相扣地高高举起,一如既往的乐观向上,“管它穿书还是干嘛,只要我俩携手相伴,到哪儿都能混得风生水起。” 景渐宜看她一眼,颇有深意:“你没看小说?” 姜如雪实话实说,“看了啊,不过就看男女主二人转了。” 景渐宜拿她没办法,轻摁她的脑袋一下,把自己知道的跟姜如雪说:“文中总共有两大恶婆婆,姜如雪的“懒婆婆”是其一,一个月后因为和丈夫赌气离家出走,被人贩子卖到大山沟里,受尽虐待,最后死于高龄难产。” 姜如雪咽咽口水,简直难以置信,小甜文还能这么凶残吗?还以为就算原主死翘翘,顶多也是因为心眼小被活活气死。 “那景招娣呢?”姜如雪更关心闺蜜原主的下场。 “景招娣是‘凶婆婆’,同为反面人物,她的下场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在姜如雪走丢的第二年,就因为娘家人进了监狱,被判了无期徒刑。” 姜如雪生气地骂道:“什么破小说!我严重怀疑作者认识我们,并且和我们有仇,不共戴天的那种,现实生活中不能拿我们怎么样,就在网上写这种情节恶心人。”更恶心的是老天奶不长眼,居然让她和闺蜜穿进来了,姜如雪拉着景渐宜怨声载道,“景景,咱俩太倒霉了,别人穿甜美小娇妻,咱俩穿不得善终的恶婆婆,造了个大孽啊。” 作者不会是暗恋自己前小男友的那个高中生小妹妹,打过两次照面,每次都喊她大妈,说她身上有老人味,对她恨得牙痒痒。 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姜如雪顿时对闺蜜愧疚得不行,是她连累了她。 景渐宜手拿蒲扇,帮姜如雪扇着风,语气平缓如烟,“这段时间陆江在北京有会务在身,等他月底回来,我就提离婚。” “离婚做什么?” “景招娣手上有点积蓄,虽然不多,但足够我们搬出去自己租房过,景招娣在军区医院上班,这几天我也已经适应得差不多了,养你,完全没问题。”景渐宜出生就被遗弃,在福利院长大,从初中开始打各种零工,日子过得举步维艰,本来想念完高中就差不多了,毕竟大学四年所需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靠她自己不现实。 没想到时运向来不佳的她,居然在高考前夕遇到了姜如雪,她灿烂明媚,犹如初升的旭日,照亮了她阴湿的人生。 姜父姜母也很有温度,他们不计任何回报地对她好,让年纪轻轻就尝尽人间冷暖的景渐宜感受到了无尽的温情。 她视姜父姜母为再生父母,她视姜如雪为自己亲妹妹。 大学毕业后,姜如雪不愿为牛马给人打工,景渐宜放弃名企的高薪工作,和她合伙开了一家咖啡馆。 经营了两年,咖啡馆步入正轨,姜如雪终于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谈恋爱,而景渐宜对情爱不感兴趣,每天就守在咖啡馆里看书打发时间。 闺蜜全能,姜如雪一直都知道,但还是大吃一惊,一个人怎么能全能成这样?几天时间就适应了医院的工作! 姜如雪想象中的医院工作是手持手术刀给病人开膛破肚。 对上她崇拜得闪闪发光的眼睛,景渐宜失笑地摇头,笑容中有无奈和包容,解释道:“景招娣在预防保健室上班,主要负责部队大院的健康档案管理,相对其他工种容易上手很多。” “就是我的闺蜜天下第一厉害。”这话绝对不是拍马屁,而是姜如雪发自内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一听就细致又繁琐,换她,别说几天,两年都不一定能上手。 “同意离婚了?”景渐宜回归正题。 姜如雪没直接回答,抽走景渐宜手里的蒲扇后,拉了下床头的开关线,吊在天花板上的风扇运转起来,叶片发出轻微的呼呼声,吹散了七月天凝在房间里的热气。 “一台落地扇要一百块,跟后世差不了多少,但八十年代的一百块,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两个月的工资,而庄家这种微吊更贵,至少往上翻一倍。” 景渐宜听出姜如雪言外之意:“不想离婚?” 姜如雪笑眯眯地起身,继续跟闺蜜介绍道:“这个松木地板,这个红木梳妆台,那个檀木大衣柜,带穿衣镜,还有楼下客厅的电视柜、茶几、沙发,都是当下最时兴的组合家具,全手工打造,景景,你再看看,我不信你两眼空空。” 姜如雪坐回床边,拉着景渐宜,“景景,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不打算离婚,也不想你离婚,你就当我爱慕虚荣好了。” 没和闺蜜汇合前,哪怕不知道剧情走向,姜如雪也没想过撂担子不干。 毕竟下场不好的是原主,只要她不和女主作对,不做恶婆婆,把原主丈夫哄好了,留在庄家混吃等死,问题应该不大。 如今闺蜜穿过来了,全文尽在掌控,手持这么大金手指,让她打退堂鼓,像话吗?必须横着走! “你不是这种人。”景渐宜了解姜如雪的为人。 “景景,我那好大儿说了,破坏军婚犯法,可见和军人离婚并不容易,最关键的是我们没必要离婚啊,好吃好住不香吗?干嘛搬出去找罪受?”姜如雪劝道。 “我不习惯和男人睡一张床。”出生就被抛弃,景渐宜对家庭并不向往,对情爱更不感兴趣,以致三十五岁也没谈过一次恋爱,和她冷艳绝伦的外形太不符合了。 用姜如雪的话来说,景渐宜就是披着狐狸精皮的女唐僧。 而她呢,刚好相反,长得清纯乖巧,不谙世事,实际上最会拿捏男人,想给每个男孩子一个家。 但前提是男孩子,不包括小老头。 “那就别睡一张床呗,反正老夫老妻了,庄行志对姜如雪避之不及,陆江肯定也会同意分床睡。”这个房间是二楼的主卧,庄行志和原主婚后一直在住,二十多年来,家具换了好几次,布置却没怎么变,有棱有角,刻板死沉,是庄行志喜欢的风格。 姜如雪不中意,卧室最重要的是柔和,让人心情放轻松才能好梦,在这么生硬的环境里睡觉不做噩梦才有鬼。 就在姜如雪盘算着如何改造房间的时候,听到景渐宜一脸平静地爆出一个惊天消息:“陆江和景招娣是新婚夫妻,不是老夫老妻。” 之后的两分钟没人说话,窗外的蝉鸣在呼呼的风扇声中显得特别鲜明。 姜如雪好半天缓过神,拉着景渐宜急问:“不是……你……陆江……你们怎么会是新婚夫妻?不是说景招娣是恶婆婆吗?这么说来陆江不是头婚,他和前妻有过孩子是不是?” 景渐宜轻拍她的手背,让先别着急听她说:“陆江是头婚,陆家的一对儿女并不是他亲出,是他收养的侄子侄女,景招娣是二婚,和前夫没有孩子。” 姜如雪捋清其中关系,“那更离不了了,你想嘛,陆江人到中年才找个媳妇,多不容易,怎么可能说离就离,景景,我现在更担心的是陆江,你说他都升到了师长,长得也一表人才,怎么就没娶到媳妇呢?不会是不行吧?” 景渐宜穿过来那天,陆江已经在北京了,所以两人还没见过面,记忆里的男人模样生得硬、挺生动,笑起来,眉眼明亮得烫人,这一点和姜如雪很像,景渐宜并不排斥,但不代表能接受。 “身体没问题,只是不离婚,你就不怕走上原文结局?”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让相伴多年的闺蜜身处险境,景渐宜肯定不愿意。 “我一个人可能会怕,但现在不是还有你吗?”姜如雪张开双臂,一整个抱住景渐宜,“直接跳过儿媳妇穿成婆婆,我们还不得好好表现,四十二岁正是闯祸的好年纪,上无老人婆老人公压,下无小孙子小孙女哄,家里数我最大,我不信斗不过原文剧情。” 独处时像个人,和闺蜜一起,脑子就像有那个大病,上街拉屎都不会觉得尴尬,只会嘚瑟。 “而且,你也看小说了,我们小香玲多可爱多单纯,我喜欢还来不及,有跟她斗的闲工夫,不如去政治区溜达两圈 ,那边小帅哥可多了,对了,晚上中心广场还有降旗仪式,我们一块去看帅哥啊。”姜如雪眉飞色舞,热情推介了一番仪仗队的帅哥有多帅。 景渐宜听到“仪仗队”三个字,眉头一皱,姜如雪注意到这个细节,连忙问她什么情况。 首发三章,摸爬滚打求收藏求评论求灌溉,爱你们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