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临谷》 第一百八十七章 帐篷 卫灵每天会得到许多收获,有些是物质方面的,有些是精神方面的。无论哪方面的收获,都让卫灵开心。在卫灵的计划里,他要不断地获得各种东西。他播下了各种事情的种子,等待收获。三年前,他资助两个小朋友学习,这两个小朋友一个是阿龙,一个是阿凤。如今阿龙和阿凤都从画院毕业,他们学业有成,这是他们的收获。他们把他们毕业的好消息告诉卫灵,卫灵很高兴,他感觉这也是他的收获。卫灵喜欢看到别人的成功,当别人成功,别人内心产生喜悦感,卫灵也会跟着感到喜悦。喜悦的事情会营造喜庆的氛围,卫灵被氛围感染,当然会感到喜悦。如果别人的成功跟他有一定关系,他的喜悦感会更加饱满。阿龙和阿凤毕业了。阿龙和阿凤很高兴。卫灵也很高兴。 卫灵走在若烟城充满喜庆气氛的街道上,他感觉处处充满喜悦感。他知道街道上有各种人获得了各种成功,那些人营造出喜庆气氛,搞得整个若烟城像过年一样。卫灵又在忙工作。上次吐蕃僧人带来的名贵药材销量很好,蒙古大军购买的弓箭,货款已全部结清。这次,卫灵又要去拜访客人,这些客人来自辽国。卫灵脚步匆忙,他在街道上找到大辽酒楼,迈步走了进去。做生意就是这样,经常要忙里忙外。卫灵习惯忙碌,他能在忙碌中获得充实感,这充实感是他的收获。这大辽酒楼相当豪华,看来酒楼楼主建造酒楼花了不少银子。生意还可以,楼梯上人上人下,都是尊贵的客人,一些人消费挥金如土。卫灵上到二楼,进入一个雅间,辽国来的客人起身欢迎卫灵的到来。这些客人是祝虫介绍的,今天祝虫没有来,不知道又去忙什么大事情了。祝虫在山谷联盟的工作岗位多有调动,但他的工作任务基本就是帮助山谷联盟拉拢资金。祝虫是人脉很广的人,无论工作岗位作怎样的调整,他都离不开拉拢资金这一项工作。祝虫没有来,他介绍的客户都来了。卫灵与客人们都坐下,大家开始谈生意。 辽国行军打仗,需要帐篷。战士们出生入死,总不能躺在野地里睡觉吧?睡觉得有个地方,睡觉得有个空间,这地方要宽敞,这空间要舒适。辽国人知道,卫灵卖的帐篷质量相当好。此次辽国人前来,找到卫灵,就是要向他购买帐篷。帐篷的数量,这次辽国人需求比较多,大约需要五万顶帐篷。卫灵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帐篷。在卫灵眼里,只要是搭架子围起来的那个东西,无论是方的、圆的还是三角的,都是帐篷。帐篷这个东西,行军打仗用得着。辽国人说得对,不能让兵睡在地上。睡在地上像个什么?卫灵答应准备帐篷。购买帐篷的钱,辽国人已经准备好。银子一箱箱抬进屋子,这些银子都是给卫灵的,用来购买帐篷。 外面冷,屋子里火炉烧得旺,屋内有些热。卫灵手执一把折扇,这扇子扇骨是白色的,扇面是宝蓝色的。他轻摇折扇,笑纳这些白银。以前卫灵谈起战争,忧国忧民,感觉战争不是好事。可是战争给卫灵带来许多好处,很多人来卫灵这里购买武器、装备等。正是因为有了战争,卫灵赚了海量的钱。如此说来,卫灵还要感谢战争呢。 这次的买卖跟以往一样,很简单。拿了对方的钱,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准备货物就是了。赚钱的程序就是这么简单,卫灵经常说,怎么赚钱?赚钱很简洁。 在这酒楼里,卫灵和这些辽国人本是陌生的,可说过一些话后,他们很快熟识起来。这些客人感到很荣幸,他们见到了大名鼎鼎的商业家卫灵。卫灵表现得很低调,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 在购买武器时,这些辽人向卫灵打听其他国的武器购买情况。一些事情,卫灵能说,一些事情,卫灵不能说。不能说的事情,卫灵就告诉对方,这是商业机密。涉及商业秘密的事情,谈生意的人就不再打听,他们往往尊重商业家卫灵,不该问的不问。 在酒楼里的生意谈得很顺利,卫灵跟往常一样,收了客户的钱,回去为客户准备货物。跟外国人做生意很有意思,外国人做事痛快,出手大方,卫灵喜欢与外国人做生意。 从酒楼出来,卫灵去了帐篷制造厂。他吩咐厂里的工人,要加紧做五万顶帐篷。帐篷是行军打仗用的,质量上一定不能出问题。这次客户给了卫灵不少钱,卫灵在厂里拿出一些钱来作为制作帐篷的奖励金。有了这些奖励金,工人们制作帐篷的速度会提高,帐篷的质量也会精益求精。帐篷厂的工人都干劲十足,卫灵喜欢工人们的这一点。无论怎样沉重的任务,放到他们手里,都不叫事儿。卫灵经常到各种厂子逛,这些厂子都是他的,他很关心他的厂子。 从帐篷厂出来,卫灵去了材料厂。这材料厂是研究各种材料的。这次帐篷厂需要与材料厂合作,做出的帐篷要能防雨、防火,还要能适应超高温和超低温。除这些之外,帐篷还要极为轻便,易于携带。 这些帐篷都是军用的,不是民用的,要求是比较高,但帐篷厂和材料厂紧密合作的话,应该能达到要求,问题不大。 卫灵总是会千方百计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的需求就是他的需求,他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时候,他的产品质量也得到了提高。对于产品,卫灵精益求精。他认为只有好的产品,才能让人们满意。如果买家不满意,他也不会满意。只有大家对产品心服口服,卫灵才会心满意足。 这次帐篷制作方面的工作任务比较重,卫灵需要参与帐篷的设计,他又要忙一阵了。卫灵喜欢做产品,世界上本没有这样一种产品,通过他的不懈努力,产生了这种优良的产品,这便是为世界做贡献。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八十八章 草原之声 草原广阔,情帝牵马走在草原上。他要追查的凶手,无处可寻。侦探案件就是这样,有时会陷入困境,让人感到眼前迷雾重重。情帝对中原的事情很上心,案件的侦探得不到进展,他会心急如焚。他总在困境中寻求突破口,面对困难的案件,努力为解决困难寻找方法。 这里的草原对情帝来说是陌生的,他环顾四周,发现这里的每一棵草都是陌生草。在这样一个他不熟悉的环境中,做成一件事情是有难度的。山谷联盟给的情报没有问题,那个逃犯的确聪明,跑到大草原这样一个环境中,便如一根针掉到了海里。许多逃犯是很聪明的,他们制造难以侦破的案件,逃到别人难以寻找的地方。于是很多案子成为悬案,悬而未决。情帝要面对的是那么多聪明的犯人,有好多事情对情帝而言真的是很难办。情帝一直在做困难的事情,他当然会感觉到吃力,比如现在。情帝遇到困难时,他就沉默,寻思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草原上有许多草原人能给情帝讲各种草原上的故事,情帝不是来听故事的,他听别人讲述东西时,有选择地听。哪些事情对案件侦破有帮助,哪些事情对案件侦破没有帮助,他心里是清楚的。他当然愿意听各种有趣的故事,喝着奶茶,沉醉其间,过惬意的日子。可情帝明白他此行的目的,为了节省时间,他对别人说的内容进行了筛选,有些内容他听,有些内容他不听。有时对方说到了与案件无关的话题,情帝就引导对方回到与案件有关的话题上来。通过与人交谈,情帝获得了大量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可是即便如此,要想找到凶手,仍然如大海捞针。情帝不懈怠,继续在草原上搜集线索。侦探是他的工作,他是一名侦探,为侦探付出多少努力,他认为都是值得的。 情帝在草原上遇到很多事情,他默默接受。他没有讲述的热情。遇到的事情多起来,事情与事情交织,情况变得复杂起来。情帝不在意内心的复杂,再多的事情,也会慢慢过滤,最终沉淀出事情的骨架。 草原上的许多帐房里,有很多好吃的奶制品,有热热的好喝的奶茶。主人们都很热情,只要情帝靠近帐房,就有人招呼情帝,热情地款待他。 情帝作为一个外来者,能得到这样热情的对待,他心里很高兴。但他没有沉浸在情绪中忘记自己的目的,他来草原是有任务的,他时刻记着自己的任务,一刻也不放松。 情帝要调查的事情还是有进展的,原先模糊的事情变得清新起来,不过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进展有些缓慢。情帝有足够的耐心,他感觉破案像绣花一样,得慢慢来。草原的风带着青草味道,情帝坐在一个帐房里,能听到外面的风声,甚至能嗅到风中青草的味道。他来到这草原好几天了,虽然没能找到凶手,可凶手的动向他已基本摸清了。 此时情帝所在的帐房中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能够煮一手好喝的奶茶。这个小姑娘与上次那个小姑娘不同,这次这个小姑娘已经结婚了。她的丈夫跟她结婚三天就死了,死在战场上。草原上的部落之争是很惨烈的,大大小小的战争时有发生。小姑娘提起往事来,有些伤感。事情虽然过去两年了,可仿佛发生在昨天。 情帝喝着小姑娘煮的奶茶,听小姑娘讲死去的丈夫、死去的爸爸妈妈、死去的爷爷奶奶、死去的外公外婆、死去的哥哥姐姐、死去的弟弟妹妹,无一例外,他们全部死于战争。草原上的战争是残酷的,情帝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情帝是来破案的,他心里装的事情和草原上的这些事情比起来,温和多了,草原上的事情更为惨烈。 遇过悲惨事情的人,站在草原上,会觉得人的生命如同地上的枯草段,风一吹就没了。小姑娘不讲这些故事,从外观上看,情帝会以为她是一个什么都没经历过的天真小姑娘。他喝着小姑娘做的奶茶,感觉面前的身影是一个坚强的小姑娘。 告别小姑娘,情帝从帐房中出来。他骑上马,向远处一个草山跑去。天有些阴,他担心下雨。他伸手摸摸马背上的帐篷,这帐篷收拢起来极小、极轻,支起来极大、极结实。这帐篷是卫灵送给他的,卫灵知道他要去许多地方探案,就送了他这顶帐篷,方便他在野外使用。这帐篷的材质极为特殊,按照辽国人的要求,能防火、防雨、防寒等。辽国人购买的五万顶帐篷都是这样的帐篷,情帝虽然不打仗,可他也用上了这样的军用帐篷。 有这样的行军帐篷在马背上放着,即便马上狂风暴雨,情帝也丝毫不怕。情帝知道这帐篷的出色表现,再大的风,再猛的雨,再低的气温,都不能把这帐篷怎样。只要情帝把这帐篷支起来,他就会获得一个温暖的空间。在这帐篷里的感觉会极为舒适。 情帝快马前行,风开始变大,天色开始变暗,眼看就要下雨。他两三下就支起帐篷,又给马儿穿上雨衣。情帝取出保温壶,倒出茶水来喝。这茶水是昨天泡的茶水,颜色发黑。情帝就想,这茶叶最开始的时候可能是作为药来使用,泡出来的茶水就是草药。后来人们发现,这玩意儿不治什么病,没病也能喝,就当作调剂口味的饮品喝起来。情帝胡乱想着与茶叶有关的事情,喝着尚有温度的茶水。此时,狂风大作,大雨猛然降落。 情帝在帐篷里十分安全,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帐篷里面十分温暖。在十分安全的帐篷里,情帝没有具体的事情要做。他默默听着风声,听着雨声,感觉风雨声是世界上极为美妙的声音。风吹草原,雨打帐篷,在安全、温暖的帐篷里,情帝沉浸在天地间的声响里。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八十九章 故事 秦返途和霍江纯观察军队的发展,都感到很满足。战士们都很卖力地训练,为了保卫皇帝,他们愿意死在战场上。战士经常把生死挂嘴边,实际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时常面临生死的选择。退一步是生,进一步是死,即便面对死亡的威胁,许多战士仍会选择前进。 作为身经百战的人,秦返途也多次面临生死的考验。秦返途经受住了考验,他成功活了下来。秦返途有丰富的战斗经验,他懂军事,别人看不懂的事情,他能看懂,别人不明白的问题,他能明白。关夜将军看好秦返途,交给秦返途许多重要的任务。秦返途的父亲以前身居高位,他本可以跟着父亲过荣华富贵的日子,却选择参军,走上一条生死未卜的道路。秦返途的妹妹秦妖,居住在若烟城的西郊,过着与世无争的悠闲生活。她曾劝哥哥不要在军事上打斗,那样很危险。但是哥哥不听妹妹劝,在战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接下来几天,秦返途还要参与战士们的训练。现在的这些战士,进步已经很大了。他能看到战士们的进步,心里很高兴。进步会带来将来的胜利,他们太想胜利了。所向披靡是怎样的词?他们要的就是那种感觉,要的就是所向披靡的感觉。 军队的事情像一根绳,拴着秦返途和霍江纯两人。无论他们走到哪儿,做的事情基本与军队有关。有人就是这样,从生到死,离不开一个范围。有人从生到死,离不开草原,有人从生到死,离不开海洋,有人从生到死,离不开军队,有人从生到死,离不开舞台。人生在世,总有一个人沉迷的事情,哪怕是吃,也可算作一件沉迷的事情。秦返途今生怕是离不开军队了,他不知道自己离开军队后能做什么。他甚至有一个感觉,自己离开军队后就不是人了。 在训练场上,秦返途每天要训练大量士兵。他自己也要按照计划训练。他们不怕苦,不怕累,他们要把自己锻造成铁人。当一个个铁人训练出来了,组成的军队就是铁军。秦返途对未来的战斗是有憧憬的。这样的铁军参加战斗,不胜利,就没有道理了。 霍江纯在很多时候会提反对意见,他总是站在很多人的对立面。他认为打造一个铁军,不一定能取得胜利。战争不是好勇斗狠,需要掌握技巧。没有技巧的战争,只能是去送死。很多时候,军队的胜败取决于技巧。技巧玩得好,可以以少胜多。不懂技巧,再多的战士也会战死在战场上。 秦返途没有立即反驳霍江纯的言论,他思考霍江纯说的话,感觉是有道理的。霍江纯总是这样,总会说出有道理的话,让人感觉有道理。一些道理,被人讲了一千遍一万遍,似乎世间的道理都被人讲完了。而霍江纯总能讲出新的道理,令众人耳目一新。秦返途看好他这一点,他能给大家提供新的思路,让大家想到以前想不到的地方去。霍江纯无疑是有贡献的,他的贡献总是这般新颖。 打仗需要钱。为了获得老百姓的支持,秦返途派人去民间演说,募集资金。演说募集资金是他们众多的资金获取方式之一。农业方面,众多农民贡献了一千万两铁;牧业方面,众多牧民贡献了一千万两铜;渔业方面,众多渔民贡献了一千万两白银;林业方面,众多猎人贡献了一千万两黄金。天下老百姓,对官军这么支持,如果打不了漂亮的仗,就对不起老百姓提供的众多资源。打仗对金钱的挥霍是巨大的,这一点是没有参加过战争的人难以有切身体会的。 身经百战的秦返途,得知官军从民间获得了大量资金,欣喜不已。他相信这些钱会用在刀刃上,他相信官军会杀光敌军。 秦返途常因世俗琐事而快乐,这些快乐像琐事一样细碎。秦返途需要这些快乐,他能从这些点滴的快乐中获得满足。所以秦返途不是把所有心思都花在军事上,军事当然是他生命中相当重要的部分,但不是全部。在军事之外,秦返途会在许多小事中获得乐趣,一次浇花,一次种树,都能令秦返途感到快乐。 霍江纯的情况不太一样,一些人快乐是因为做了某些事情,而霍江纯快乐是因为什么都不做。霍江纯比较喜欢什么都不做的状态,他认为这种状态有一种清纯的快乐。 军队中有一些骗子,鼓吹打仗,认为摧毁敌军才算建功立业。在那些骗子心中,军功才是最大的功劳,在军事上建立功劳才是真正的光宗耀祖。霍江纯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人,他们纵横在军队间,给不同的人讲不同的故事。讲故事的人讲得慷慨激昂,听故事的人听得热泪盈眶。故事改变了人们的情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进而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一些故事会影响国运。如此看来,故事是可怕的。 霍江纯见过许多讲故事的人,他们都希望他们的故事感动人,能感动人就能影响人,能影响人就能改变人。故事在天下满天飞,讲故事和听故事的人感动在故事中,这些故事可以永远被人眉飞色舞地讲,这些故事没有结局,它们是永恒的故事。 军队中也会时常发生活泼有趣的事情,这个集体跟其他集体一样,充满各种搞笑的可能。处在这样的集体中,有时被别人笑一笑,有时笑一笑别人,时间就过去了。当然也有不笑的时候,不笑就死了。 在野外,再平淡的日子也会形成一个故事。平淡的故事里也有波澜起伏,小中也有大。霍江纯习惯了野外的军旅生活,即便一些时候生活会起波澜,他也喜欢这生活。他对军队有感情。霍江纯熟读兵书,他完全可以胜任一个给帝王讲故事的纵横家,但他没有选择那条路。霍江纯喜好干实事,他不想为一个虚无缥缈的理念而逞口舌之快。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章 赶海 白厌沙安排野鬼住在西郊,那里的居住环境鸟语花香。野鬼很喜欢那里,她称那里为人间仙境,很多人也都这样称呼。西郊是宁静的,从西郊往东走,穿过若烟城,可到达东郊。站在东郊的荒野,可以遥望到美丽的烟山。再往东行,空气变得潮湿,渐渐可以听到潮水声,然后可以到达海边。大海是广阔的,野鬼很喜欢海洋。白厌沙有时带野鬼到海边,陪她一起看海。两人在观赏大海时经常都不说话,只有深邃的潮声将二人淹没。他们沉浸在那声音中,不能自拔。 潮水涨起来,很多海洋生物随海水近岸活动。潮水退下去,许多海洋生物来不及回到水里,大批滞留在岸边。近海的人若是赶在合适的时间点来到海边,就能收获大量海鲜。这样的赶海活动野鬼很喜欢,白厌沙经常带她去赶海。他们赶海的地点不固定,有时靠北一点,有时靠南一点,无论他们去哪儿,每次总能收获满满。野鬼最高兴的是白厌沙把收获的海鲜在海边烹饪,那些海鲜烹饪起来带有浓郁的海洋味道,野鬼称白厌沙为烹饪王子,白厌沙默默接受了这个称号。烹饪海鲜对白厌沙来说是一件享受的事情,和野鬼一起分享海鲜,是带有海洋味道的快乐。 海岸线从北到南,十分漫长。北部有个浅海湾,白厌沙去过那里。那一带的海或蓝或绿,海水还算清澈,海浪还算多姿。往南一些的海,海水依旧清纯明媚。再往南行,海水开始变得发黄。一些区域的海水,呈现泥浆一样的黄色。黄色的海水肆意翻滚,给人一种无尽野蛮的气息。黄色的海掀起黄色的浪,黄色的浪拍打着宁静的海岸。此处海岸多为泥地,令人惊奇。许多海滩是沙滩,偏偏此处海滩是淤泥地。这么多黑泥堆积起来,上面覆盖新鲜的黄色泥层,整体看起来极为松软。再往南行,黄色的海又慢慢变为暗绿色。一直走到最南端,再往西行,走到西边,沿途所能见到的海多为暗绿色,一派灰蒙蒙的景象。只有个别的区域,海水极为清澈,海水会呈现一种明亮的蓝。从北到南的海,白厌沙全看过。白厌沙看海,从北到南看了个遍。东南部有个大岛,南部也有个大岛。南部的大岛再往南,海上有一群岛屿。海上大大小小的岛,多属于海龙帮的地盘。白厌沙以前给海龙帮送货的时候,去过海上的许多岛屿。 白厌沙带野鬼去许多地方赶海,海岸线很长,可赶海的地方很多。每次赶海,他们都有丰富的收获。海鱼、贝壳、螃蟹,一捡一大堆。野鬼喜爱跟着白厌沙赶海,因为她总能在海边收获惊喜。海岸的样貌,海滩的宁静,海水的姿态,海风的气味,都令野鬼陶醉。当野鬼得知白厌沙哥哥看过从北到南的大海时,惊讶不已。她暗暗下决心,将来也要像白厌沙哥哥一样,走遍天下。 还是会有一些东西让白厌沙觉得珍贵,比如看海。海洋是深邃的,深不可测,广阔无边。深邃的海洋令白厌沙产生无限想象,白厌沙把想象的事物讲给野鬼听,野鬼是个小孩子,再离奇的事情她都信以为真。野鬼很好奇白厌沙,从他嘴里能出来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野鬼很喜欢听那些故事,感觉那些故事太有趣了。野鬼喜欢听白厌沙讲故事,白厌沙就给野鬼讲故事。讲海洋,讲深海,讲龙宫,讲海战,白厌沙能讲许多种类的故事,许多故事都讲得绘声绘色。野鬼沉浸在那些故事中,不能自拔。沉浸在故事中是有趣的,沉浸在故事中是幸福的,野鬼体会到了那种趣味,感受到了那种幸福。 白厌沙所讲的故事虚虚实实,这是他讲故事的特点。真实的故事太坚硬,缺乏艺术感,虚幻的故事太松软,缺乏真实感,当虚实结合,故事便丰富且有趣。这大概是野鬼喜欢那些故事的原因。 白厌沙又带野鬼来到海边,这一处的海,白厌沙没有来过,野鬼当然也没有看过。在这个新鲜的海域,白厌沙却有熟悉的感觉。海洋是相似的,浩瀚博大,可以容纳一切。野鬼以为白厌沙又要讲故事了,可是白厌沙什么话也没有说,他看着大海,像是海里面有个人在看着他。 白厌沙看了好久的海,野鬼感觉他像一个雕塑,笔直地站立在那里,一动不动。野鬼学白厌沙的样子,也站成雕塑,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他们在一起看了好久的海,海有颜色,海有声音,海也有故事。 在海潮声中,白厌沙带着野鬼走在海边。野鬼踩着海浪,在沙滩上发现一个巴掌大的海贝,她捡了起来,海贝是活的,拿在手里让她感觉沉重。这是她这次赶海的第一个收获。赶海像打仗,海边的收获便是战利品。野鬼得到一个战利品,心中非常高兴。可是战利品往哪里放呢?白厌沙当即找旁边的植物,编织了一个草篮子。野鬼就把战利品放在这个草篮子里,她拎着草篮子,开心极了。 野鬼继续往前面走,浪花湿了她的脚。突然,她又发现一个大螃蟹。她不敢徒手抓螃蟹。白厌沙递过来一个用两根木棍制作的夹子,野鬼用木头夹子夹螃蟹。她小心翼翼,手一用力,成功夹住了螃蟹。她又小心地把螃蟹放在了草篮子中。 在海风的吹拂中前行,野鬼仔细看着海滩。海滩的沙子那么干净,干净得让人心碎。在沙滩上行走,野鬼总期待收获。当她捡起一块沉甸甸的海贝,脸上会洋溢着满足感。 在海边,白厌沙和野鬼都有收获。他们各有各的收获,海滩总会给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惊喜。随着他们在沙滩上留下一串干净的脚印,他们的收获越来越多。野鬼的草篮子都快装满了,白厌沙的破木桶里也装了不少海货。他们停下来,在空地上堆柴烧火,然后他们把处理好的海鲜放在火上烤。在海边烤海鲜,海鲜的香味儿弥漫开来。同时海风吹拂木柴燃烧的大火,大火显得冷艳无比。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一章 皮毛 卫灵独自赏风景,独自访客,独自谈生意,独自为自己的商业帝国添砖加瓦。他经常是这样一种状态,他已习惯这种状态。在卫灵心里,商业永远是第一位的。卫灵对商业的重视,让白厌沙很难理解。卫灵对商业的痴迷程度,是任何人比不了的。他仿佛是一个天生的商业家,他生下来就是要经商的,一生经商。 卫灵的黎明、早晨、中午、下午、傍晚、晚上跟其他人不太一样,在外人看来,他每时每刻都是忙碌的,做各种事情,其实,他很享受这种快节奏的状态。个人的状态个人心里知道,卫灵知道自己的状态是好的,他感觉舒心。他沉浸在商业的氛围中,感觉能经商真是人间一大乐事。 卫灵无论是往东走还是往西走,不管是往南走还是往北走,他所看见的事物与别人不太一样。别人看的都是现象,而他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所以卫灵无论去哪儿,都能对眼前的事物做出精准判断。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人分析事物往往谈不上精准,总是会进行各种误判。判断失误,导致采取的行为不当,进而造成不良的结果。 皮毛生意是卫灵最新添加的项目。虎皮、豹皮、狼皮,等等,各种皮毛可以做成各种皮毛制品。这些皮毛的利用,是从异域学来的。比如,一些草原上的人,打了狼,把狼皮做成衣服。后来,战争、贸易等活动,让其他地方人也学着把动物皮毛做成衣服。皮毛制品在中原流行起来,许多人都穿起了美观、舒适的皮毛服装。 卫灵看皮毛制品在中原挺流行,就大量收购动物皮毛。有收购就有供应者,许多勇敢的壮汉跑入山林,打猎动物,获取各种动物皮毛。不同的皮毛,市场价格不一。一个壮汉,获取几张皮毛,卖给皮毛收购商,得到的银两,够三个月胡吃海喝了。在皮毛市场上,卫灵提供的皮毛价格是最高的。他知道那些壮汉在山林里猎杀动物不容易,那份工作既危险又辛苦。高的酬劳是对辛苦工作的回报。有工作有回报,优厚的酬劳可使人间充满幸福。 卫灵每天要面对许多事情,做哪些事情,不做哪些事情,他都有选择。他每天都要做精选的事情。在卫灵的认知里,做事情不加选择,什么事情都去做,是愚蠢的。卫灵选择增添皮毛生意是明智的,他有一颗智慧的商业头脑,总能在纷繁复杂的市场中找到合适的生意做。那些他选择的事情,总能给他带来利益,有时候利益丰厚,有时候利益巨大。卫灵能得到的利益,其他人很难得到。得到这些利益,像下海捕鱼,有人能收获海鱼,有人跳入海中,葬身大海。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卫灵获得的可观利益,这需要审时度势,把握很多东西。把那么多东西把握住,就把握了自己的命运。 在经商方面,卫灵做很多选择。在生活方面,卫灵也要做很多选择。人的生活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坏习惯,商业家卫灵也一样。那些坏习惯,可能今日禁止了,过一段时间又会出现。习惯就是习惯了的事,坏的习惯,当然可能会反反复复出现,因为习惯了。卫灵面对那些坏的习惯,要求自己调整。当他禁止一个坏的习惯,就强力要求自己维持下去,不能让坏的习惯再次出现。这样要求自己,会让自己越来越完美。 卫灵以前去北部、西部、西南部的草原,发现草原上许多人烧牛粪做饭取暖,这是他们的生活习惯。有个词叫就地取材,草原上净是草,不见树,就地取不了材,只能取草,青草烧不着,枯草不耐烧,那就就地取粪。粪就是屎,稀屎不能烧,干屎才好烧。有智慧的牧民把牛屎捏成饼,贴在墙壁上,切成块,码放在墙顶及屋顶上。墙上有屎,心中不慌,这些屎干了后是不错的可燃物,可以用来做饭取暖。烧粪吃饭的蒙古大军简直吓死人,他们吃得饱饱的,力气大,拉起弓来,射得远。说是蒙古大军,只不过是北部草原的几个部落。他们号称蒙古大军,想有朝一日征服中原。 有人喜欢烧粪做饭取暖,有人厌恶粪,只要是粪,他都厌恶。卫灵就属于后者,他厌恶粪,他要离粪远远的,一生都要远远的。 卫灵最近和草原上的人打交道比较频繁,许多草原人带来兽皮卖给卫灵,这些兽皮都比较难获得,卫灵转手就能卖高价。如果把这些兽皮加工一下,可以卖更高的价格。加工的话,可以加工成衣服,也可以加工成垫子,好看的兽皮,无论加工成什么都好看。 跟草原人做生意有个优点,草原人多性格爽朗,交易从不斤斤计较。这一点是卫灵跟草原人多次做生意后发现的。他跟不同地方的人做生意,发现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特点。卫灵能够应付不同性格的人,能够应对不同的环境。经历过那么多次大大小小的交易,进行过那么多次大大小小的谈判,可以说,卫灵已经身经百战。身经百战的卫灵在面对各种交易与谈判时,能够做到游刃有余。他守护己方的利益,得到对方的利益,让己方的利益变得多多的,对方的利益变得少少的。 卫灵今天穿了一件虎皮大衣,他以前多次交易过猛兽皮毛,也出售过兽皮大衣,可他从来没有试穿过。今天他把一件虎皮大衣穿在身上,感觉自己威风极了,感觉自己是山林之王。穿虎皮大衣前要洗澡,把人的气味洗去,穿上虎皮大衣,显露虎的气息。 卫灵穿虎皮大衣逛街,也穿虎皮大衣谈判。穿虎皮大衣逛街时,他感觉自己是一只逛街的老虎。穿虎皮大衣谈判时,他感觉自己是一只谈判的老虎。无论是逛街还是谈判,卫灵都能体现王者风范。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二章 牧羊人 草原的天永远那么蓝,云白得令人心碎。情帝的马在草原上吃草,这里水草丰美,马来到了天堂。情帝现在每天睡自己的帐篷,帐篷保暖又舒适,帐篷是他移动的家。他每天要做什么,有他自己的安排,他每天的时间安排得很满,他看似悠闲无事,实则充实。 此处小山包脚下是情帝在草原选定的第二个地方,草原在他眼里哪里都好。他选择一些地方准备养羊、养牛、养马等,一方面获得一种生活方式,一方面观察蒙古大军动势,为军方搜集情报。如今天下形势十分紧张,四方各处势力暗流汹涌。情帝愿意为国为民提供自己的观察,虽然是异国他民,他愿意尽心尽意。 他有时候心情不好,就策马扬鞭,奔驰在草原上。草原牧民都认为他是外来的牧羊人,他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及搜集情报的事情,别人不知晓。情帝找到一家牧民,家中有个宽脸老爷子,有又长又硬的胡须,情帝向他购买了二十只小羊,其中十只公羊、十只母羊,情帝准备繁殖一群羊。以后情帝就有羊肉吃、有羊奶喝了,他仿佛回到家乡,仿佛回到童年。 在情帝的日常生活中,少不了肉食,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肉食者。他算过一笔账,不说一天吃三斤肉,就说一天吃两斤多肉,这两斤多肉,持续吃下去,是很大一笔开销。一斤羊肉四十多枚钱,一斤多一点的羊肉就是五十枚钱。一天两斤多羊肉,就是一百枚钱。一天一百枚钱,一个月就是差不多三千枚钱。按照一年吃十个月肉算,一年吃肉的钱就需要三万枚。三万枚钱,数这么多钱都得数一宿。三万枚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一年吃肉的钱就得这么多,这还不包括吃其他名贵的食物的钱,不包括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如此算来,情帝生活一年的开销不小。情帝做侦探,一个月的收入很有限,他有些吃不起肉。他想按照他的计划吃肉,一年吃六百多斤肉,这还不包括吃喝其他东西。现在情帝的情形不太一样了,他在草原上养羊,自产自吃,一年一个人吃几只羊是没有问题的。 情帝从那个草原老汉那里购买的羊,那个草原老汉的羊都很干净。那草原老汉是个精干人,他弯弓射大鸟,经常能一箭双鸟。精干人做精干事,那草原老汉精精干干地养羊,情帝从他那里学到了养羊技术。情帝听那老汉说,他养的羊会提供给蒙古大军当作军粮,蒙古大兵都夸老汉的羊肉质鲜美。情帝感觉自己买到了好羊,养羊就应该养好羊。 情帝跟其他很多人一样,每天的生活内容中很多东西是重复的。这么多重复的内容,如果这些内容对这个人来说是枯燥的,那么每天这个人就会重复地枯燥。相反,如果这些内容是有趣味的,就会产生重复的趣味。情帝选择的生活方式,他感到有意思,这一点很重要。感觉有意思,一切就有意思了。感觉没意思,一切就没意思了。人的感觉系统,如此看来,既独特又重要。 情帝的小羊沐浴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时,他也走进阳光里,他和羊群一样,喜爱这阳光。阳光带给动物光明,带给动物温暖,带给动物希望。青草若有心,应会表达对阳光的爱意。阳光普照天下,不分贵贱你我,一视同仁。 现在情帝有了新的身份,他是一名牧羊人。虽然他的羊现在还不多,但是他相信,在美丽阳光的抚育下,羊的数量会慢慢变多。情帝以期待的目光看着这群小羊,他知道,这群小羊会慢慢长大。以后,羊和羊会交配,羊会产小羊,小羊会长大,长大又会交配,大羊又会产小羊,小羊又会长大。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羊的故事。 以前,情帝在闹市,接触过各种人。他忙侦探工作,接触过各种事。万人万事,交织在一起,像海一样,人在海中浮浮沉沉,时间稍长,人会累的。情帝的确有些累了,他需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舒适天地。就像白厌沙有西郊的仙境居所、卫灵有自己的商业帝国一样,情帝也要有一个属于他的区域。这个有归属感的区域,情帝选在了草原。其实这个区域是有很大风险的。白厌沙的仙境居所,比较安定,卫灵的商业帝国,比较稳固。而情帝的牧场,时刻受到蒙古大军威胁,随时可能会被蒙古大军摧毁。但是情帝不怕,情帝要和蒙古大军讲道理,有理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要情帝说,那蒙古大军只不过是几个部落,一群放羊的,还号称是蒙古大军,称蒙古小军还差不多。情帝感觉这些蒙古小军或者说小蒙古军没什么可怕的,反正他不怕。 作为一名牧羊人,情帝细心照顾他的每一只羊。他当牧羊人刚起步,一切还处于学习阶段。情帝牧羊,在他的感觉系统中,他是羊国的国王。 情帝牧场有颜色鲜美的绿草,有可以供人直接饮用的河水。情帝选定这里作为牧场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既要环境美丽,又要生活便利,他居住在此牧场,因考虑周全,四处的一切都支撑起他的优质生活。 情帝成为一名牧羊人,表面上他离群独居,不问世事,其实他心怀天下,忧国忧民。在情帝的精神世界里,永远住着一个天真烂漫的自我,他为自己的世界而喝彩,为自己的内心而惊叹。他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许多人不能理解他,也达不到他的精神高度。 情帝不是一般的牧羊人,这一点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每天要思考的事情很多,他总告诉自己,我不能停止思考。 世界是复杂的。情帝愿意用自己的心努力思考,认真分析世界,从而让复杂的世界在眼前明晰。人不应该被世界困扰,情帝坚持这么认为。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三章 猎杀 秦返途向南,可看到连天荒草。已入秋,荒野绿中泛黄。如今荒地越来越多,原先许多种植的田地,由于各种原因,都已经荒芜。农民跑了或死了,地里没有人,原本长庄稼的田地,长满荒草。许多田地已成荒野,连同荒野,到处一片荒寒之气。 草丛中,经常可见战争留下的人骨。四处人骨无人收,人骨如石头一样硬,像风一样凉。天地间,无人哀歌,风在哀歌,无人叹息,河水在叹息。预示寒冬将要到来的野风,吹凉大地上的一切,包括人的心。悲伤的风,哽咽的河水,似乎述说着战争的厮杀、农民的流离失所。发生在大地上的事情,过去了,就消失了,像风吹过大地,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秦返途今早从军帐中醒来,感觉有些寒凉。秋天来了,首先从气温方面,人可以直接感觉到秋天的到来。不凉不叫秋,秋的凉充斥在天地间,才是真正的秋。 秦返途握紧弓,他看到不远处的霍江纯也拿着弓箭,在秋天的凉风里,他们要打猎。打猎是他们乐意做的事情,在空旷的荒野中奔跑,发现猎物,瞄准目标,射杀。秦返途和霍江纯都很会使用弓箭,他们的射箭技术不相上下。这次他们又奔跑在荒野中,寻找猎物,准备猎杀。 风凉了,草凉了,石头凉了,天地间一派凉爽之气。好一个凉爽的秋天。在秋天的草地上,秦返途和霍江纯发现一个鹿群。两人都止步,屏息,瞄准目标,射箭。两人的箭几乎是同时射出去的,都射中目标,目标均倒地。鹿群受惊,开始以闪电之势奔跑。秦返途和霍江纯追在后面,连续射箭。最后,秦返途射杀了六只鹿,霍江纯射杀了四只鹿。他们两个人一共射杀了十只鹿。 秦返途和霍江纯各推了一个独轮车,独轮车上放着他们收获的猎物。收获总是令人感到喜悦的,他们把猎杀的鹿带回去,战友们又要欢呼了。在这荒野中的战士,每个人都长了一双好手和一张好嘴,一双手能做美食,一只嘴能吃美食。人人都长一只嘴,谁不愿意吃东西?人老不吃东西,就饿死了。一个馒头和一个屎放面前,当然是选择馒头了,谁会选择吃屎吗? 一路颠簸,秦返途和霍江纯推着各自的独轮车回到军营。战士们一看独轮车上有鹿,都像往常一样欢呼起来。不只一辆独轮车,独轮车上不只一只鹿,这么多的鹿,大家又能好好吃一顿鹿肉了。想蒸就蒸,想煮就煮,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秦返途和霍江纯看大家这么高兴,他们也哈哈笑起来。打猎是快乐的,他们在荒野中度过了快乐的打猎时光,回来后,又能享用获得的猎物,打猎真好! 烟山,鹰王召集起众人议事。鹰王端起黑碗喝了口酒,向众人说:“关夜这个王八蛋又在练兵备战,他们的队伍现在战斗能力出众。关夜那个老王八蛋,总想消灭我们。”起身,将碗往地上猛一摔,碗破碎,说:“那个老不死的,想消灭我们,白日做梦。白虎,你领一千精兵埋伏北部山脉,黑豹,你领一千精兵埋伏南部山脉。兵分两路,成扇贝之势钳制敌军。你们密切观察敌军动静,若有敌军进击,两路精兵要实施有力反击。同时,若是时机成熟,两路大军夹击敌军,歼灭他们!” 白虎、黑豹领命,准备带兵伏击。时机成熟,可以闪电之势合力围剿敌军。白虎和黑豹去了,去忙他们该忙的事情了。军情紧张,事情不能有误。 在荒野中,身体有些不适时关夜还坚持工作。他不能放弃的是战争,他有他的战争目标。他要进攻烟山,毁灭烟山上的组织。他认为那组织里的人都是邪恶的,应当消除他们,不留活口。关夜对烟山上的那帮人恨得咬牙切齿,他多次向别人述说过他的恨,故事一个接着一个,别人听过故事后,也对那帮山贼恨起来。事情早已到针锋相对、不共戴天的地步,关夜将军的官军和烟山上的山谷联盟,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军帐中,关夜将军看着一张地图,这地图是秦返途绘制的,上面提供了相当详细的地理信息。关夜算深谋远虑的人,他对每一次的仗都做周密计划,即便如此,他仍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胜利。战争是艰苦的。战争中的兵随时会死在战场上,对每一个兵而言,生命是不可测的,死亡是临近的。 秦返途和霍江纯在军帐中和关夜将军研究了会儿地图,他们没有拿定一个主意。是否明日出兵攻击烟山,他们拿不准。战争不是儿戏,他们要做有把握的事。在军营中,能进军帐搞研究的人极少,搞研究的人需要头脑好。头脑不灵光,四肢发达的人,适合冲锋陷阵。战争中每一样人都有其用处,狗也一样。 秦返途在军队中养有两只狗,一只黑狗,一只白狗。黑狗取名黑钻,白狗取名望月。黑钻和望月都是母狗。这两只母狗都是一个多月大,它们是两只可爱的小母狗。 秦返途养狗完全是爱好,就跟打猎是他的爱好一样。在单纯的爱好之上,这两只狗对打猎是有帮助的。等两只狗长大,可以辅助打猎。秦返途相信,有两只大狗的辅助,他可以猎杀更多的猎物。只是两只小狗还没有长大。 狗需要慢慢长,人也需要慢慢长,都急不得。军队也是一样,没有哪一个军队会一夜之间变得所向披靡,都得慢慢来。 现在的秦返途不再把注意力放在军队的战斗力上,而是开始关注生活的细节,他对狗的感情胜过对某些人的感情。秦返途喜爱打猎,狗是狩猎场上最好的陪伴。今日秦返途打猎,猎杀了几只鹿。他没有带那两只狗,那两只狗还太小,跟不上趟。秦返途以后的打猎生活中,肯定会带上那两只狗的,到时候,那两只狗已经长大了。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四章 细节 白厌沙有时会调整日常的细节,为的是让生活更便利。他有一辆马车,马车后面放了许多衣食住行的物品。物品很多,堆得满满的。这段时间,他的物品是这样摆放的,过段时间,他就有所调整,把物品换个方式摆放。物品可以有多种摆放的方式,可以不断调整。 白厌沙对生活的细节有兴趣,往往是那些细节令他心生感动,念念不忘。比如秋天变黄的树叶、降下来的冬天的气温、春天里的一片阳光、夏日的一朵明艳的花。不同的细节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在感受这样那样的细节时,便感受了生活。 以前,白厌沙怀疑人的高级感,认为人只不过是吃喝拉撒睡的动物,人和人都一样,差不到哪儿去。后来,白厌沙回忆某些细节,被细节深深打动。他开始注意自己的感受,确认人的高级感,原来在吃喝拉撒睡之外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承认人的高级感,有助于他追求那些高级的事物,那些事物不是吃喝拉撒睡所能涵盖。每当他静静走在光鲜的自然风光中,他的心内藏着难以言说的快乐。 是的,白厌沙感受到的都是这样一些难以描绘的事情,要么说不清楚,要么压根不知道从何去说。 秋凉已加重,天空下起小雨,气温降低,寒凉透体,白厌沙被迫添了衣裳。人穿的衣服真是好东西,当寒冷来临,把一件件衣服穿在身上,身体就暖和起来。人可以享受温暖,这温暖是衣服带来的。 白厌沙有各种保暖的衣服,能够应对各种严寒的天气。天冷他是提前想过的,他根据冷的不同级别自制了相应的不同衣服。他可以依据实际的寒冷程度,添加合适的衣服,确保身体永远是温暖的。 现在,白厌沙已感觉温暖,这还不够,他又在屋子里点燃了柴火炉。柴火炉给屋子增添了温暖,他在逐渐温暖的屋子里感受着双重温暖,一重来自衣服,一重来自柴火炉。 野鬼从屋外进来,她这个年龄的孩子总爱在外面疯跑。外面是冷的,她从外面进来时,身体外面是冷的。她有一颗火热的心,她玩心很重,这颗火热的心就是用来玩的。她从一个冷的世界,进入一个温暖的世界。野鬼顿时感觉屋子里漂亮极了,是温暖让她慢下脚步,仔细凝视屋内的每一件物品。脚底下干净整洁的地毯,雪白的墙壁,梦幻深远的挂毯,跳跃舞动的炉内的火,每一处存在,都是美丽的细节,每一处存在,都令野鬼感动万分。 野鬼最近学了一种新的舞蹈,野鬼说这种舞蹈是妖怪跳的,她说妖艳极了。在温暖的屋子里,在略显柔软的地毯上,野鬼灵动地起舞。小小的身体,妖艳的舞姿,让白厌沙极为欣赏。野鬼的舞姿比墙壁上的挂毯还要梦幻,若非亲眼所见,绝对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样美丽的舞蹈。 一支舞跳罢,野鬼坐下来休息。坐在白厌沙身边,紧挨着白厌沙,挽着白厌沙胳膊,和白厌沙一起烤火。 寒冷的天气里,多烤火,让身体暖和起来,不容易受风寒生病。人生了病就麻烦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当人遇到很多麻烦事,人会有一种无序感。无序感大于有序感,人便感觉繁乱。有序感大于无序感,人便感觉从容。白厌沙与野鬼此时都很从容,他们在温暖的屋子里,坐在柴火炉前,围炉说话。 白厌沙取来小锅,放在火炉上。添清水,等待水沸腾。水开后,白厌沙打入碗中六个鸭蛋,搅拌均匀,然后轻轻将蛋液注入沸水中。加入两勺糖,轻微搅拌。一锅香甜的鸭蛋汤就做好了。白厌沙取出两个小碗,用大勺舀了两碗蛋汤。两人坐在柴火炉前静静地喝蛋汤。屋子是温暖的,柴火炉是温暖的,蛋汤是温暖的。 他们吃的鸭蛋是白厌沙昨日在集市上买的。集市上有各种人,有一些人按照规定是不允许做买卖的。那些没被允许做买卖的人,就在街边摆地摊。等管理市场的人员来了,他们赶紧卷起地摊上的货物就走。有时没有来得及收地摊,就会被几个围上来的管理人员大声斥责,管理人员要进行大额罚款,并且要摆地摊的人赶紧滚蛋。有时管理人员乘坐的马车逼近,管理人员还没下马车呢,管理人员中就有人举起长鞭,狠劲往摊主身上抽。执鞭者心情好时,抽一鞭,心情不好时,抽好几鞭。所以有人摆地摊摆得伤痕累累。为了不被抽,有些摊主挤进集市,把摊位摆路边,自己在旁观察,若是有管理人员来了,自己就当作逛街,离摊位远远的。可是这样会损失一摊位东西,管理人员见没人在这里回应他们的问话,就收走地摊上的所有东西。白厌沙的鸭蛋就是在集市的地摊上买的,极便宜。 那些在世界中经受苦难的人,强忍着泪水,穿好衣裳,掩盖住身体上的伤。有人的妹妹不满十岁就被人抢去做了妾,有人的弟弟被拐卖人口的人拐卖,卖到皇宫做了太监。那些妾呀太监呀,很多人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不是被生活所迫,就是被他人所迫。 老百姓对各种苦难千忍百忍,忍饥挨饿,忍苦受穷,忍病带疾,忍痛负伤。他们是难得的忍者。 这些底层人的生活白厌沙是了解的,昨日他为了照顾人的生意,买了摊位上所有的鸭蛋,好大一堆。白厌沙和野鬼就算天天吃喝鸭蛋,也难以在短时间内消灭光这么多鸭蛋。以前白厌沙跑马帮的时候,做了很多油辣椒,一些同行者每天抢着吃,真是便秘的不怕事儿大。那些辣椒,白厌沙也是在地摊上买的。时光飞逝,白厌沙此时安居在西郊,做其事,乐其业。 因为鸭蛋比较多,白厌沙送了秦妖许多鸭蛋。鸭蛋适合做礼物,再没有比送蛋更好的了,因为蛋有营养。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太平 卫灵只要早晨醒来,就能听到及看到窗外行动的人,各有各的方向,各有各的动静。那些都是陌生人,但因为每天都看到及听到,竟有一种熟悉感。这种熟悉感是表面的,街道上人的名字,卫灵不知晓,甚至他们的模样,也是模糊的。卫灵躺在屋子里,外面的任何影像及声音都是他早晨醒来的背景,他在熟悉的声音中洗脸,然后走到屋外,声音变大了。 在各种声音中,卫灵听到人的痛苦的呻吟。有人在窗外街头入睡,天气寒凉,一夜睡眠艰难。早晨醒来,因多日没有进食及饮水,饥饿口渴难耐。突有壮汉的声音传来:“今日不起义,明日起义。明日不起义,后日起义。总有一天我们要起义。”几个人应了这壮汉几声,跟着壮汉去了,他们说话及行动的声音越来越小,直至听不见。此时,卫灵已洗完脸。 卫灵洗脸只用清水洗,不用任何香皂之类的东西。他认为那些东西残留在脸上,日积月累,会像盐一样腌制皮肤。时间长了,人的脸就会被腌制成蔫黄瓜。所以卫灵洗脸只用清水洗,用清水洗就足够了。 洗完脸的卫灵来到屋外时,那些呻吟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呻吟的人当然也看不到了。那些露宿街头的穷苦人,早已被官府派来的人清理走。他们的穷相苦相影响市容市貌,他们像垃圾一样被清理走,有可能被扔进沟里了,也有可能被扔进河里了。 世间太平,卫灵走到宽阔、坚硬、整洁的路边,感受到的是太平的气象。地上铺的宽大石块,像被擦洗过一样,干净异常。卫灵走入这太平盛世,感觉到处喜气洋洋。昨夜,他在太平盛世入睡。今日,他在太平盛世走路。他确信,他在太平盛世生活。 其实世界是不太平的,各种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官府加大搜刮钱财的力度,收税罚款,收你想象不到的税,罚你承受不了的款。官府想要干这个事情,总能找到理由。文人写文写诗,也容易被人揪出来。写了不对的诗,写了不对的文,就要被罚款。甚至有人因为写诗写文被杀头。这年月,干啥都不好干,当人不如当狗。 卫灵从事的商业涉及范围比较广,难免在一些地方受到官府的刁难。官府总是笑着脸打残一个人,卫灵知道官府的难缠。当官府来罚卫灵的款,卫灵不吱声。官府第一次罚款,卫灵默许。官府第二次罚款,卫灵默许。当官府心安理得地将两次罚款纳入囊中,卫灵已给这个国度定性。 卫灵故意露出马脚,故意让官府罚款。官府果然见钱眼开,见钱就收。卫灵对一个国度的定性是重要的,这直接决定他对一个国度的态度,直接决定他今后的行为。 尽管江湖潜藏凶险,可许多地方表面看来,还是繁华的。虽然这是表面的繁华,可人看了这繁华,仍旧会高兴。卫灵走在这凶险四伏的街道上,眼中的繁华降低了他心中的紧张感。他要去见几个朋友,谈生意。 做生意就是这样,东奔西跑,跟这个人谈,跟那个人谈。往往一笔巨款在闲言碎语间就完成了交易。交易可大可小,高兴就好。 卫灵在做生意方面轻车熟路,他只要跟一些人说说话就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个人的私有财产已经可以让他享用一生了,因此,在考虑利益的同时,他还会考虑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环境保护。卫灵绝对比其他任何人思考的问题多,许多人想不到的东西,他会反复思索。他的精神世界跟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他的精神世界是优越的,这些,卫灵自己心里清楚。 卫灵珍惜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光,他床头放了一个小本子,每天睁眼第一件事是写商业日记。写商业日记马虎不得,它是商业帝国的运行草稿,是记录关键信息的重要文本。一天之内做什么,一月之内做什么,卫灵都做了完好规划。说实在话,那么大一个商业帝国,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计划与安排,一切会乱套的。今天早上,卫灵把今天要见的人和要谈的事都写入了商业日记。他的商业日记字数不多,但每一个字都重要。 有人说神仙可以写东西。一些部落相信树有树神,石头有石头神,这些神有超能力,可以帮助人写东西。有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在街头卖兵法书籍,说这些兵法书是有超能力的石头写的。此事卫灵大致了解过,他有他自己的看法。你好这个词可以在葬礼上使用,也可以在婚礼上使用,同一个词可以在不同场合使用。草原上的猎人说狼来了,晚上写日记写狼来了,实际上白天真的有狼群在草原上向他逼近。文字有对应的真实。当然石头也可以呈现狼来了这几个字,可问题是,狼真的来了吗? 卫灵走入他今天要去的酒楼,是去三楼的一个包房。客人们已经等在那里了,卫灵上楼,推门进去。与众人简单交流后,卫灵落座。 包房内环坐着几个从蒙古来的人,上次他们与卫灵做生意,得到了益处,这次他们又要与卫灵做生意了。他们发现,卫灵这个人思维缜密,他所谈的所有事情,仿佛已提起做了规划。 蒙古大军行军途中,有时找不到饮用水。战士口渴难耐,而军队在沙漠中没有出路,迷路了。为了解决战士们口渴的问题,蒙古人决定购买两千斤山楂,特殊情况出现时应急,比望梅止渴来得实际。山楂可以煮可以蒸,蒸软的山楂,又软又酸,煮好的山楂水,发红且酸。总之就是一个酸字,山楂是行军途中很好的调剂品。 卫灵答应给蒙古大军提供山楂,他没想到,山楂对军队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卫灵没有上过战场,没有打过仗。但商场如战场,没有狼烟的战场,有时更使人内心焦灼。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六章 羊骨 情帝在草原感受着异域风情,他的家乡在罗马,由于各种原因,暂回不去,于是他在异域风情里忧伤。他总幻想回到罗马的情景,他被他自己的幻想感动,他知道他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的,不过这样也好,他能一直幻想,一直感动。 情帝想家的时候就喝羊奶,一碗不够,再喝一碗。喝饱后,困意来袭,躺下来,慢慢睡去。自然醒来,第一件事是学习,学习各种知识。人们养的猪就不学习,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在猪栏后的狭小空间内,度过无数个春秋。情帝不想学猪,也不想成为猪一样的人。他守护他此时的居所,在居所里学习、快乐,生活、快乐。他做的每一样事都使自己快乐,他的每一天都充满快乐。 在草原上,情帝会认识一些附近的草原人。偶尔情帝去一个蒙古包做客,会看到几个孩子围在一起玩游戏,他们手中的羊骨是游戏的道具。类似的游戏情帝小时候也玩过,看到眼前的羊骨,情帝想起儿时的羊骨。那时他也和一些小朋友玩羊骨游戏。游戏的内容可能有差异,游戏的规则也有所不同,但这些游戏都洋溢着童年的快乐。 每次到蒙古包,蒙古包的主人都会给情帝倒热气腾腾的羊奶,主人知道情帝喜欢喝羊奶。透明的玻璃杯,刚煮好的热羊奶,情帝举杯便喝,整个蒙古包充满奶香味。情帝会与主人交谈一些事情,东拉西扯,语言不够用了,就用手比划。闲谈最使人快乐,因为人处于放松状态,人的精神可以尽情驰骋,人的精神像风一样东南西北地游荡。 情帝没有住蒙古包,他住自己的帐篷。他时常感觉帐篷是伟大的,因为帐篷可以在巨大的荒野间给他遮风挡雨,为他提供温暖。这卫灵提供的极品帐篷,可以折叠成手掌大小收纳在手掌中,极轻便,便于携带。 情帝的帐篷外是情帝的羊,他的羊数量不多。昨天他为每一只羊洗了澡,今天,阳光照在它们洁白的身体上,它们越发可爱了。他单纯为了羊身体的干净,也要时常给羊洗澡。对于产羊奶的母羊,也要为其洗浴。如果人喝羊奶的话,母羊就是餐具,哪有吃饭不洗碗的? 许多草原人都不给羊洗澡,情帝认为不对。他不管别人,反正他时常给羊洗澡。他懂得对羊好。 在草原是安全的。情帝以前在城中接触过太多凶杀案,开始没事,后来随着他接触凶杀案件增多,他的情绪变得不好。原本阳光迷人的一个人,心情出现许多阴暗成分。他的内心时常阴云密布,他终于决定不再这样。于是情帝来到草原。 他能在羊群旁边呆一天,羊在草地上吃草,他在草地上读书。草是羊的口粮,书是他的精神食粮。羊一天不吃草不行,情帝一天不读书不行。羊吃草成长,情帝读书成长。情帝与羊共同成长,情帝是快乐的,他相信羊也是快乐的。 情帝不再想过多关心那些凶杀案,毕竟那些案子跟他没有任何瓜葛。虽然他是一名出色的侦探,可他总觉得不能因为破案影响了生活。以前他侦探案件是出于热心,他同情死者,也同情死者家属。有很多次,情帝侦破了命案,却没有要一枚钱。钱不是情帝生活的重点,情帝生活不重钱。 在帐篷里生活时,一些武装部落会从附近经过,情帝不害怕。情帝和一些部落的首领聊天,他们谈得很高兴。情帝通晓十五种语言,在此基础之上,他能迅速学会一种新的语言。就算不做侦探,单靠学习语言,他也能获得无限的快乐。 情帝终于慢了下来。以前他多少有些羡慕叶夏的慢节奏,他认为自己可能一辈子不会慢下来。许多人都有跟他类似的毛病,做什么都求快,快快吃饭,快快喝水,快快走路,快快做事。就在不久前,情帝做出了决定,他要过慢的生活,而不是快的生活。他的生活此时跟慢悠悠吃草的羊一样,也是慢悠悠的。 叶夏去哪儿了?这是今天情帝心头的问题。叶夏是一名旅行者,她有她的方向,她有她的道路。情帝有些想念叶夏,他想和叶夏一起去旅行。可是,如果出去旅行,羊怎么办? 草原如战场,羊吃草,狼吃羊,动物和动物组成复杂的食物链条。这些羊不能没有情帝的保护。情帝要保护这些动物,就像以前他去军营保护一些兵。说到兵,情帝可没少跟兵打交道。在中原,情帝见过许多中原兵。在草原,情帝见过许多草原兵。无论哪儿的兵,都过着快节奏的军旅生活。情帝认为那些将军都是狗屁将军,自己慢悠悠地喝着茶,却要手下的兵急躁地冲锋陷阵,简直不是东西。 此时的情帝与自然在一起,与动物在一起。他感觉自己和自然是一体了,这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感觉。同时,他感觉自己也是一只羊,而且是可爱的一只羊。在情帝的认识里,其实人跟动物没什么不同,动物要吃,人也要吃,动物要喝,人也要喝,动物要交配,人也要交配。如此说来,人是动物。人难道不是动物吗? 情帝想,人作为动物,是有生理需求的。而人总要搞出一些虚幻的名堂,比如艺术,搞得自己超凡脱俗。实际的情况是,那些搞出来的名堂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玄虚的东西最容易蛊惑人心,情帝清楚看清了这一点。 在草原上的情帝,坚决不与那些弄虚作假的人来往。有人自称道仙,说自己炼成了长生不老小药丸,有人自称儒仙,说自己可改变人的命运,让人遇到人生所需的一切,有人自称佛仙,说自己可带领众生到达一个十全十美的世界。这些妖道怪儒假佛,骑着马都跑到草原上来了。真是有趣,他们明明是动物,人就是动物,可他们却自称神仙。天下哪儿有神仙?天上也没有神仙呀。 胡乱想着事情,情帝看着地上的鹅卵石。看到地上的鹅卵石,情帝回忆起童年的羊骨游戏。他仿佛嗅到羊骨的味道,仿佛听到儿时的欢笑。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七章 手套 秦返途和霍江纯对打仗的兴趣降低,一提起战役他们就心烦。这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总之他们讨厌战争,他们以前可不这样。最近几次的战斗,己方的军队总是失败,不是丢盔弃甲就是屁滚尿流,这真的让人很没面子。尽管多次打仗打输了,关夜将军还是对自己有信心。他是个天生自信的人,哪怕掉进臭水沟里,他也面不改色,仿佛自己一身清洁。 秦返途对打猎的兴趣明显高于战争,他经常拿着弓箭猎杀各种动物。一开始,他身上穿的是普通衣服。随着他获取的猎物增多,他身上的衣服开始变成兽皮的。有些兽皮十分漂亮,做成衣服穿在身上让人感觉很体面。秦返途戴的那副虎皮手套就得到过关夜将军的赞赏,秦返途当时心情好,送了一副狼皮手套给将军。 为了制作更多皮毛服饰,秦返途需要不断猎杀野兽。他的打猎技术已经炉火纯青,经常跟他一块儿打猎的霍江纯也十分英勇。两人猎取动物的兴趣不太一样。霍江纯喜欢猎杀体型大的动物,体型大肉多,一只动物一个人吃的话,能吃好一段时间呢。而秦返途喜欢猎杀皮毛漂亮的动物,甭管体型大小,只要皮毛足够漂亮,他就射击。 秦返途想做一副白色的狐皮手套,因此他需要猎杀一只白狐。白狐在野外不多见,很难找到。但是秦返途就是想做一副白色的狐皮手套,他要把白狐手套送给妹妹秦妖。有了这个目标,秦返途天天骑着马在荒野中奔跑。 在寒冷的天气里,如果能有一双厚厚的手套,会给自己带来美好的温暖。这种温暖秦返途是感受过的,他希望秦妖妹妹也能得到这种温暖。但是白色的狐狸真的好难找,秦返途东奔西跑,连白狐的一根毛都没找到。秦返途有些沮丧,霍江纯建议他猎杀一只普通的狐狸,只要是暖和的手套就行,颜色是不是白的,有那么重要吗?秦返途没有采纳霍江纯的建议,他还是想送给妹妹一双白狐的皮毛做的手套。霍江纯见秦返途这么坚持自己的想法,也就不再说什么。 秦返途还在为一双白狐手套做着努力,他的马奔跑在荒野中,马背上的他显得有些瘦削,风吹冷了他的身体。秦返途在军营生活,已经好久没见到父亲了。如果能猎杀一只白狐,除了送妹妹一双白狐手套,秦返途也要送父亲一双。 烟山,风景秀丽迷人。鹰王又召集许多人议事,大家在宽敞的山洞内各自吃着面前的水果。这些水果都是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送给他们的。最近,官方人员搜刮老百姓钱财的事情愈演愈烈,这个消息是送水果的老百姓带到烟山的。鹰王拿着一个桃,思索着善良老百姓汇报上来的问题,然后他说:“大家都听说了,官方那些害群之马又开始欺负百姓了。百姓挣钱不容易,老被官方人员盘剥。这样不行。那些官方人员搜刮钱财是他们的工作,我们要阻碍他们的工作。他们搜刮别人钱财,压榨百姓,他们是坏人,我们要消灭他们。我们要让他们干起工作来就惊怕,让他们生活得战战兢兢。我们要让他们心头恐惧,让他们搜刮钱财时恐慌不已。必要时刻,我们要消灭这帮狗杂种。他们别以为搜刮了别人一二百枚钱或者三四百枚钱就没事了,我们要找他们算账。他们一个都逃不掉,我们要毁灭他们。” 山洞内英才云集,大家都认可鹰王的话,纷纷频频点头。鹰王咬了一口手中的桃,说:“我们认定的要毁灭的对象,要及时行动。蜥蜴,你带领人员去大大小小的城中处理此事。记住,一定要干得漂亮!”蜥蜴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听过鹰王的话,就组织人员,准备到城中去。他们先到近处的城,然后再到远处的城。 鹰王吃过桃,洗过手,擦干手。然后,他戴上一双雪白的手套。这手套是朋友卫灵送给他的,手套的材质是白狐皮毛。做手套的白狐来自极北区域的冰天雪地,是世上罕见的北域白狐。在寒冷的冬天,有这样一双雪白的手套,可以给人无尽的温暖。 如果在气温低的环境里,不注意保暖,就可能受风寒生病。生病是麻烦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鹰王害怕生病,如果鹰王生病,就不是鹰了,而是病恹恹的小鸟。鹰王不肯生病,偶受风寒也不行。如果鹰王生病,会影响他的一世鹰名。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鹰王生病了,开始身体有些发热,第二天就发热伴以咳嗽。鹰王仅服用了一些降热的药物,结果身体好转,咳嗽也没了。可是昨天,鹰王又咳嗽起来,干咳不止。狗叫一样的咳嗽,让鹰王感到身体快垮了。这鹰王快成狗王了。 鹰王充分认识到保暖物的重要性,保暖的衣服,可以给人提供温暖,也防止人生病。鹰王担心烟山的人会像自己一样受了风寒生病,他叫人给烟山的人发放保暖衣物。这些衣物都是从卫灵那里买的,质量有保证。卫灵真是好商人,他的商品满足大家的需求,他不光保卫人的灵魂,还保卫人的身体。 除了一些保暖的衣裤,鹰王还要求给烟山的人提供手套。当然,白狐手套比较名贵,不能人人都有。鹰王要给大家的手套,是普通手套,但都很保暖。保暖就行,不求名贵。 有些人不需要手套,因为他们没有手。那些人在战场上被敌兵砍去双手,这下好了,不用戴手套了。 为了预防大家生病,鹰王叫来老医师,给大家做疾病的预防。按照老医师的要求,鹰王叫人抬来几个大木桶,这些木桶都是洗浴用的木桶,很大很大。老医师配置的药物也都备齐,分放到好几口大锅里煮,很快药香弥漫在整个烟山。 熬煮好的药都倒入大木桶中,几个大木桶都倒满了药水。大家拿着各自的缸子,排成好几队接药水,接到药水后,就站到旁边喝药水。药水味道很怪,还比较苦,但良药苦口利于病,人人都要把药水喝下去。有不太懂医学的将军站在药桶旁边说,这么厉害的药,熏也能把病菌熏死。 的确,老医师配置的药是管用的药,能够有效预防人生各种疾病。喝药的场面热火朝天,鹰王望着一桶又一桶热气腾腾的药,感觉很感动。这里的药可以给人保健,像一双温暖的手套,让人免生疾病。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八章 纸上江湖 白厌沙带野鬼逛街的时候看到许多人坐在路边的空地上向别人乞讨,他们企图获得他人的同情,进而收获路人扔下来的一两枚钱。听口音看样子,他们不是本地人,是从外地来的。他们的口音不一,服饰各异,看来是从不同地方来的。因为有乞讨这样的共同愿望,不同地方的这些人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一起乞讨,今天乞讨,明天乞讨,天天乞讨。白厌沙和野鬼都着光鲜的衣服,野鬼身上还戴着香囊,他们从路边的乞讨人员身边走过,感觉这些人面目可憎。他们居然每天都不洗脸,七八天都不洗澡,一个月都不洗衣服。这些人中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有小孩儿,他们畏缩在街边,天空并没有下雪,可他们给人的感觉是身外大雪纷飞。他们在夹缝中生存,他们的生活毫无希望。天气并不算冷,他们也吃了垃圾堆上捡回来的食物,可他们总给人一种饥寒交迫的感觉。他们永远是那样一副可怜的样子,永远企图博得他人的同情,他们最大的愿望是活着。 野鬼从逃难者身边走过时,不由地伸出小手掩住口鼻,这些逃难者身体臭臭的,好好的人,身上怎么会有屎味儿?野鬼还是个孩子,她哪里见过这样的情景?每往路边看一眼,她都感觉到触目惊心。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野鬼记得在画院学画时,时常画绿绿的垂柳、飞舞的燕子,还画秋天多彩的树和冬天美好的雪。那时的她感觉世界是缤纷多彩的,后来见到白厌沙哥哥,她更感觉生活是值得歌颂的。可如今野鬼看到路边的逃难者,心头有说不出的厌恶,也会对那些女人及男人产生同情,这是一种复杂的情感。 野鬼向白厌沙问及这些逃难者的情况,白厌沙告诉野鬼,现在天下很多地方在打仗,东边跟西边打,南边跟北边打,这些逃难者就是为躲避战祸逃过来的。他们逃到若烟城,原本以为会受到当地官员的接待,大鱼大肉地吃饭,没想来到此地只能露宿街头,沿街乞讨。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他们想要荣华富贵,他们不想做可怜的乞丐。但是现实就是现实,他们无力改变现实,只能服从现实。现实要他们穷,他们就穷,现实要他们乞讨,他们就乞讨,现实要他们死,他们便死。 野鬼见到街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各种冰糖葫芦花花绿绿地陈列着。白厌沙问她喜欢吃哪种冰糖葫芦,野鬼看这么多冰糖葫芦,感觉都喜欢。白厌沙给野鬼买了十串冰糖葫芦,野鬼一只手拿不了。冰糖葫芦放在一个纸袋里,野鬼拎着,想吃哪串冰糖葫芦就拿出来吃。她可以任性地吃东西。在这若烟城里,东南西北有各种好吃的好喝的东西。野鬼像一条小鱼,她来到了广阔的大海,她可以尽情地玩耍,不用考虑其他。 令野鬼感到惊奇的是,她在街上遇到了阿龙和阿凤。阿龙和阿凤不是来逛街的,阿龙在摆地摊,卖刀具。阿凤不会卖,只是在旁边看着。阿龙一直喜欢刀具。以前他在街上走的时候,看到刀具店,就走进去看,各种样式的刀具密密麻麻地陈列眼前,他就感觉兴奋。看过刀具后,在画院画画,别的同学都喜欢画花,而阿龙喜欢画刀。大大小小的刀画在纸上,仿佛纸上有一个江湖。 野鬼偶遇同学,心里高兴。野鬼告诉阿龙和阿凤,她刚才见到街边有逃难的人,是从外地逃过来的。阿龙觉得那些人若是有刀具,可以合伙去野外打猎,完全没有必要去乞讨。即便没有刀具,也可以徒手打猎,打那些食草动物。阿龙问野鬼,他们有没有飞刀。野鬼回答说没有。 白厌沙买了一把阿龙的刀送给野鬼,这刀是野鬼挑选的,刀刃十分锋利,刀鞘华丽美观。当时在画院,野鬼也喜欢画武器,她喜欢画剑。这次野鬼把这刀带回去,她要把这刀画在纸上。刀剑代表江湖,野鬼准备画富有江湖气息的一幅画。 白厌沙见野鬼很喜欢这把刀,就和野鬼一样心里感到高兴。白厌沙很在乎野鬼的感觉,野鬼心里开心,他也开心。他们告别阿龙、阿凤,继续走在热闹的街上。 野鬼被街道洋溢的喜庆气氛感染,她看到一家武器店,想进去看,白厌沙便陪她进去。 这武器店是新开的,店内武器都是新的。跟武器古董店不同,这里到处充满光鲜气息。古董武器店白厌沙是逛过的,他喜欢。这崭新的武器店,他也喜欢。他感觉两者各有千秋,两者他都喜欢。 野鬼站在柜台前,仰头望着众多光鲜闪亮的武器,她好喜欢。野鬼喜欢这里的一把剑,店主取下来那把剑,递给小女孩儿。野鬼接过来,这剑好沉。她小小的双手握着长长的华丽的剑,眼睛露出欣喜的明亮光芒。她好喜欢这把淡蓝色刀鞘的剑,这剑很贵,不过白厌沙还是买了送给她。 野鬼决定回去画好几个侠客,有的侠客带剑,有的侠客带刀,侠客身后是绝美风景。野鬼拥有一把刀和一把剑,她刀剑在身,她感觉自己好有江湖气。她感觉自己是一名侠女。 在回去的路上,野鬼在心里勾勒着充满侠气的图画。等回去,她要把心中所想画在纸上,那是一个由内心描绘的江湖,那个江湖多姿多彩,那个江湖令人感动,那个江湖是天堂。 白厌沙一路上都不说话,他看见野鬼微皱着眉,知道她心里在想事情。他不去说话打扰野鬼姑娘,哦,不对,是野鬼侠女。 江湖,大侠,奇功,这些是野鬼口中经常说的字眼。无疑她心中有一个江湖,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江湖。她可以沉浸在心中自己的江湖,感受其中的声音,感受其中的色彩。那江湖或凄美或华丽,那个江湖令一颗小小的心如此感动。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九十九章 方圆 卫灵已经可以用一种柔弱的心态对待一切,他不需要急躁,不需要充满血性,不需要高歌猛进。世界是明丽多彩的,悠闲的卫灵轻松地欣赏世界。他没有因为金钱而苦恼,没有因为人际交往而忧心,他过着闲散的生活,他喜欢此时的状态。 近期因为打猎之风盛行,许多人需要武器。有需要弓箭的,有需要大刀的,有需要长剑的,还有人需要布置陷阱的工具。这些用品市场上都有卖的,但都以卫灵的卖品最为优良。讲究的人,一般会来卫灵的商铺购买商品。有江湖上这么多兄弟姐妹的支持,卫灵的财富逐日递增。很多人喜欢当官,一心想往朝廷挤。这些人大多看不起经商的,认为经商的人大多是做买卖的俗人。可是卫灵可不这么看,他觉得自己经商不俗,反倒有一份雅在里面。正是经商,让卫灵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雅室。卫灵收藏的武器放在这雅室里,卫灵收藏的古籍放在这雅室里,有了这样一个雅室,卫灵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卫灵约好了朋友,要去酒楼谈生意。生意上的朋友,多因你一言我一语而加深了感情。在商场上,卫灵交过许多有感情的朋友。有时他跟一些朋友见面,不是要谈生意,而是要叙叙旧。今天,卫灵是要去谈生意。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进过多少次酒楼、谈过多少场生意。他很享受这种比较悠闲的状态,他经常说,谈生意就是说说话。 同样的酒,卫灵喝过不止一次,同样的酒楼,卫灵到过不止一次。在酒楼的包厢里,同样的话,卫灵对不同的客人说了一遍又一遍。他与来客谈过各种话题,大到国家,小到家庭,卫灵总能游刃有余地交谈。卫灵不是喜欢逞口舌之快的人,他说的话多经过深思熟虑,让人听了感到有道理。卫灵讲的就是道理。 一个名为草原酒楼的大楼前,卫灵停住脚。这酒楼他来过多次,谈成好几笔大生意。草原上有很多部落,卫灵跟许多部落有过商业上的交往。一些来客很厚道,从很远的草原带来礼物送给卫灵。礼物不在乎有多贵重,能表达一份心意就行。此次卫灵进入草原酒楼,见到草原南方部落的一些人。这些人都表现出很热情的样子,欢迎卫灵的到来。他们是远客,卫灵是近客。远客从草原来,近客从附近来。 这次草原人给卫灵带来一份礼物,这礼物是一个地图。图卷上所呈现的地图,描绘了全天下所有的区域。在这个地图上,能看到极北区域,也能看到极南区域。据说极北区域有大白熊,极南区域有大黑鸟。除了这两个区域,地图上还有众多的区域卫灵没有去过。天下太大了,不可能一个人每个角落都去过。人是一个点,地面那么宽广,一个人穷尽一生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足迹印满整个大地。这些区域卫灵都没去过,因而感觉很神秘。 草原朋友送给卫灵的是天下地图,此地图绘制了全天下所有的区域。尽管有些区域的描绘可能不准确,但这个地图已经给大家提供了难得的信息。通过观看这个地图,人们获得了天下视野。很多人经常把天下挂嘴边,可他们却不知天下有多大,亦不知天下都有哪些国家。当有了一个地图,就可以按照这个地图跑马、征战。古往今来,首先人们得知道天下有哪些地方,才能去攻打天下。对天下不知不解,分不清东南西北,怎么在天下征战? 卫灵认识到了此地图的重要性,高兴地收下来。卫灵对地图上标注的那些他没有去过的区域很感兴趣,他知道,自己可能今生都不会走遍天下,但他还是愿意看着地图畅想一番。 大家在屋内吃喝不停,场面热热闹闹。今天人多,在场的人都很高兴。又有人提出要购买卫灵的武器,卫灵心里咯噔一下。库房里的那些武器,前几天被烟山的人买走了。现在草原人又要来买武器,一时提供不了那么多的武器呀。卫灵有些为难,这位草原朋友见卫灵面有难色,就告诉卫灵,数量就是这么个数量,时间嘛,不用着急。 既然这位朋友给了宽裕时间,卫灵就接下了任务,按照顾客的要求,赶制兵器。卫灵知道草原人放牧需要狗来看家护主,就送了这位草原朋友一只名贵的小狗。草原人养狗,狗不厌多。这草原朋友很高兴地收下了狗。 在交谈间,卫灵注意到,这些草原人真是极有野心,总想四方征战,不是要攻打这个,就是要攻打那个。可以想见,在未来的一段日子里,天下会腥风血雨,极不太平。 纵观历史发展,动荡岁月总是多过太平时光。所以卫灵遇到动荡的天下,并不感到惊奇。他会分析天下的形势,各种动荡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他心里清楚。他知道,战争多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造成的。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卫灵能审时度势,做出精准判断。在复杂环境中,买卖怎样安置,生意怎么做,都需要卫灵考虑。卫灵还需要考虑的是道德,做一笔买卖是否道德,是否正义,都很关键。不义之财卫灵是不获取的。有些钱能挣,有些钱不能挣。能挣的钱,卫灵挣。不能挣的钱,卫灵不挣。 卫灵回顾自己的经商史,他挣的所有钱都是干净的。他是一个有极强道德感的人,曾经有两千两黄金摆在面前,他认为此钱不应该挣,于是拒绝与对方交易。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卫灵常在商场行走,能够做到洁身自好,实在不易。 明天就是一年一届的商业精英大会,卫灵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商业圈立下一些准则,这些准则大家都必须遵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想法卫灵思考了好久,他认为时机成熟了,明天他要向全天下的商人公布那些准则。有了规矩,天下所有的商人聚集起来就有法可依。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二百章 西夏公主(一) 情帝在草原可以见到各种人。有中原来的江湖骗子,有蒙古部落的泼皮流氓,有辽国跑来的杀人逃犯。这些人好使人害怕,最好躲过这些品质低劣的人。他们是会伤害人的人,要么坑你一下,要么调戏你一下,要么拿刀砍你一下。对于这些危险的人物,情帝是躲不过的。最近各种劣质人纷纷跑到草原上施展他们的作为,只要他们事业进展得成功,就会有人遭难。 随便一个团体,都会拥立一个大王。大王如果胆大,就敢自称皇帝。皇帝本为天子,可世间天子太多了,让人应接不暇。东边一个天子,西边一个天子,南边一个天子,北边一个天子。都是天之子,都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成功的人,他们因此骄傲。在草原,情帝就见过好几个天子,他们都是凡人模样,可他们盛气凌人,要别人臣服于他们。情帝见到天子,也要拜一拜,不拜没有礼貌。 昨日情帝见过一个草原部落里自称天子的人,他和天子一块儿喝过酒,天子一口方言,满嘴脏话。天子说,老子照镜子,感叹不已,老子长这般神奇,不当天子当甚? 今日情帝躺在草原上的躺椅上晒草原上的太阳,他听到有马车的响动,就睁开眼去看,见来了好几辆马车。可能拉车的马不习惯草原的地面,所有马车都走得歪歪斜斜的。情帝见这些马车都甚为豪华,感觉又是哪一个天子来了。如今天子真是太多了,天天能见到不同的天子。所谓天子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有人是纯粹的骗子,有人是真有人拥护。也许有人会假戏真做,不管是骗子还是非骗子,说不定以后机缘巧合,真的就成为天子。而情帝仔细看时,见马车车厢内坐着一个红衣女子,帘子起伏,情帝是透过缝隙看到的。 女子坐车辛苦,下了马车过来讨碗水喝。情帝一个大水壶放在身旁的小桌子上,他在躺椅上晒太阳时,身旁离不开水,想喝的时候,倒一杯清水喝。情帝取来碗,给来者都倒了一碗水。在闲谈间,情帝得知此女子是夏国的公主。 西处有国,名为夏。夏国在起初时,不敢过分进行权力声张。那些夏国的创业者,像草原上的羊,一点点吞食着土地上的草。羊群在扩大,夏国的地盘在扩张。权力的勾结复杂多变。这夏国的公主来到蒙古草原,情帝猜测她有政务在身,但公主说她仅是领略一下蒙古草原风光,口渴,过来讨碗水喝。 情帝见公主和随从着装刻意朴素,他对这份朴素开始产生好感。这乍看朴素的衣服,价格其实不菲。这些人身上有难以掩盖的富贵之气。情帝知他们不是普通人,偶来此地,领略风光,他问他们还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自己一定尽力帮助。公主回答说不用了,过来只是喝碗水。 风吹凉了马车,马有些哆嗦。公主此行路途颠簸,她脸上却没有疲惫感。这草原四处不见人,极为空旷。公主听说晚上会有狼,她还没有见过狼呢,不知道草原上都是些什么样的狼。她对见到狼的情景比较好奇,要是能见到狼,摸摸狼,那该多有趣。 公主给情帝留下几本佛经,公主告诉情帝常念经能保佑自己平安。情帝收下这佛经,目送公主上了马车。随从也都上了其他马车。情帝不知公主要去什么地方。草原上是有寺庙的,难道公主是要去拜佛求平安?公主的小车队离开了,扬起轻微的尘土。 喝过水的公主有了崭新精神,行进的几辆马车也更显活力。草原的土地带着寒冷气息,风让草更凉,草让大地更清寒。公主突发一声惊叫,随从都紧张起来。有只狼向马车逼近,大约是饿极了,狼跑过来便往马身上扑。情帝听到不远处的慌乱声,赶紧起身拎弓前往。他见一只狼在袭击车队,便拉弓射箭。箭将狼扎翻在地,情帝解决掉了这只拦路狼。 世界色彩分明,每一种颜色都是巨大一片。公主和随从在巨大的色彩中行进,没想遇到一只野狼。公主本想欣赏这狼,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狼,不料这狼如此凶猛。原来狼是会咬人的,把人当饭吃。 公主害怕,不敢随意在草原上行进。这草原上的狼神出鬼没,叫人防不胜防。可如果不往前进,难道要在地上挖个洞躲起来吗?公主感觉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是一种不良的感觉,她不知如何是好。情帝给出了主意,说如果公主不嫌弃,可以在此处住下来。情帝有好几个备用的帐篷,都是卫灵店铺提供的,极为保暖。公主考虑一下,就答应住下来。 这草原草多羊多狼也多,为了躲狼,公主和随从暂住下来。草原部落有不少武装人员,十个武装人员聚集起来也号称蒙古大军。情帝认识不少部落的首领,他告诉公主,可以找蒙古大军护送他们。公主说可以提供护送费用。 在情帝的安排下,此处多支起几顶帐篷。晚上大家吃什么呢?情帝正发愁时,突然想到那只狼。好几个人要吃东西呢,正好大家晚上可以烤狼肉吃。 情帝又去烧了水,取出茶叶,给大家泡了老大一壶茶。公主和随从不再赶路,坐下来慢慢喝茶,慢慢欣赏草原风景。 夏国和蒙古一些武装部落合作,意欲进击中原。那边草原上的军人天天商量着打仗的事情,公主每天满耳朵都是战争术语,她感觉好心烦。这次出来她就想透透气,屏蔽一下那些多嘴多舌的军人。外面的空气是新鲜的,虽然有野兽袭击的危险,但至少不用看刀枪剑戟在面前晃。公主喜欢过自由的生活,她可不想军务缠身,也不想天天看整天忙于军务的人。情帝准备的帐篷,公主脱鞋进去试了一下,这里面好暖和。在这帐篷里过冬肯定也没有问题。 喜欢冰临谷请大家收藏:()冰临谷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