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外/易遇】抔雨杀》 第1章 第 1 章 梅雨时节,年久失修的公寓楼迎来一位新租客。 有人见她拉开车门,中跟皮鞋踏地,响动被雨幕吞去。黑伞遮住大半身,一截雾蓝色裙角在朦胧烟雨中缥缈,还未看清,就鱼摆一样地飘进了楼。 盘亘在骨瓷杯上方的热气散了,他将窗帘复位,收回窥伺的眼。 老楼隔音不好,他能听到她进了楼道,鞋跟踩在木质地板上,吱呀吱呀地嗔唤。呻吟由远及近,规律十足地盘旋在楼道中,无尽,无情。他饮尽杯中最后一滴苦咖啡,冲洗瓷具,门外再一次传来响动,极清晰,慢条斯理地钻进耳道里。他知道,那是傍在新租客身侧的行李箱途过他房门,停下了。 他正好沥净骨瓷杯的水,瞥了一眼猫眼。 一个女人,背对家门站着,裙腰剪裁合身,衬得她挺拔、纤细。雾蓝色的裙角被雨水浸湿,蓝得发深,悠悠地往地下淌水。 她在兜里翻找钥匙,金属声清脆,好一会才掏出正确的那一把。待对门大开,女人拖着行李箱,灵巧地进屋了。还是没看到正脸,他暗暗想着,这位冒雨而来的新租客、神秘的新邻居,知不知道她那间房曾发生命案,凶手此刻还逍遥法外? “我知道。不过凶宅也有凶宅的好处,装潢新,房租便宜,足够了。” 女人莞尔,一笑,两颊就现出两枚浅涡。 已经第二天清晨,梅雨仍下个不停。他出门丢垃圾,对面那扇门恰好打开,里面冒出一张轮廓温润的脸。她也拎着大包小包的垃圾袋,头发没像昨天打理过,随意地堆在两肩。连身裙也换下了,一身轻便自然的打扮。 他总算看清她的脸,未染脂粉,却清透,坚毅。 想了想,还是将隔壁的都市传闻告诉她,哪怕开场有些不合时宜。他以为女人至少会惊一跳,抑或瞪圆眼睛怔怔,满足这份绅士的警告理应收获的期待。可她听了,倒很自如地回了上面那通话。他沉吟,面上挂着客气的笑,没针对她的反应说什么。 他们一道下楼,因这梅雨,墙壁反潮,攀上许多黏糊糊的透明水珠。 他不着痕迹地向栏杆靠,给走在内侧的女人腾出更多空间。她有所察觉,低声道了句谢谢。 “我叫易遇,请问要怎么称呼你?” 女人偏头,视线凝定在他眉目间。两眼莹莹,像玉,像雨。 “我姓程,程云绯。” 确认什么似的默念一遍她名字,易遇低垂着眼,礼貌、谦敬地笑了。 程云绯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把窗帘扯平,窗户洞开。绵绵细雨逮空,前仆后继地飞扑进客厅,棕褐色的木地板沾了水,肥肉般油亮地反着光。 这间房不干净,空气浑浊,地板的颜色也不对劲。太深,太光滑了,根本不像空置许久的凶宅。 程云绯宁愿被梅雨浇透,也不要在新租的房子里闷死,亦或吓死。假如有的选,她才不会千里迢迢来到这栋坐落于老城区的公寓入住。可惜已至穷途末路,她必须写出足够漂亮的报道。 地板光洁,卧房门后的等身镜倒蒙了一层尘。她沏好茶,捧着电脑回房间办公,余光探到镜子,里头住着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人。因这连日的操劳,清瘦许多,眼下乌青分外明显。 云绯不大乐意见到自己颓丧,赶紧深呼吸,挤出个精神的人样。 雨声淅沥,窗框夹着缝,溜进几丝乐音。像谁家在放唱片,隐约听出是德彪西的《贝加摩组曲》,又好像是谁在弹琴,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都被五月末的暴雨洗刷了。 斑驳的乐音随风一道卷动外墙浓密的爬山虎,她屏息听了一阵,想起或许会有虫子借机钻进屋,还是起身去关窗。光若凝脂的胳膊伸到雨中,她巧用劲,正要关上,余光逮到隔壁阳台,那道铅灰色的人影。 “又见面了。” 他眯眯笑着,单手扶栏,也端着茶,热气氤氲,寥寥几笔将男人精致的五官模糊得丢了形。 “易先生。”她迟缓地颔首招呼,耳畔的琴曲更清晰了,原是从他家中飘出来的。“雨大,不怕淋湿吗。” “还好,我喜欢雨。程小姐呢?” “算不上讨厌。”程用绝对挑不出错的笑眼迎上他的注视,他看得很深,一不留神就会跌进去溺死。她心一惊,视线还停在他身上,脚已下意识后退半步。易遇,她的新邻居,清早温和提醒她凶宅往事的先生。程云绯移开眼,轻松将关了半截的窗户拉回来。 “易先生,下次见。” 雨扑打在玻璃上,老房子独有的寂静将她团团围住,程没听到他的答复。 他目送她回屋,目光凉,薄,并不轻易。 下次见是枚诅咒,她不该留下这样一句,再翩然离去。 易遇拨开唱针,《贝加摩组曲》才堪堪唱到第二章伊始,他没心情听下去。 饥饿,从胃囊正中向上升,攀延至心口,原地难耐地打转。易遇为自己煮了碗阳春面,少青,卧一个溏心蛋。送进胃里,是暖的,心却冷着。他仍感到饿,火烧似的纠缠不放,握筷的手有些颤抖,分不清究竟是被冷的,还是被火烧的。 程云绯被雨浇了半边身,也莫名自脚尖升起一股寒意。 电视新闻播到波瑞阿斯号事件的后续消息,主持人端正的秀脸旁贴了几张经过处理的照片,依稀可辨是几个后来证实已死亡的登船者。 “所有参与登船者身份均已确认,其中涉及三花集团、一电集团等多数本州大财阀。但据最新调查显示,多数登船者长期从事违法金融贸易,影响极其恶劣。” 她聚精会神地聆听。 “然而,波瑞阿斯号船主人真实身份至今仍是未解之谜。以个人名义实施惩罚是否合理?其行为边界又该如何界定?这一命题正深深叩问社会各界对法治与正义的思考......” 直到新闻栏目的结束音乐响起,程云绯还站在电视前,眉头紧拧。 新闻播报员李贞贞,她大学时期不同专业的室友,如今已是曙光电视总台炙手可热的主持人。闭上眼,云绯似乎回到二十出头,跟室友相约去图书馆复习、互相帮忙录制课程作业的时光。 再睁眼,她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第2章 第 2 章 老楼虽偏,附近小吃摊却多,每到傍晚,烟火就徐徐从巷口飘出来。线面、馄饨、炸串,混着来来往往的客人的脚步声,飘到二楼窗台。 下班,回家前,她总会被这阵烟火气绊住。 程云绯喜欢楼下的小馄饨,八块钱一份,有十五颗。天气好时不打包,就地在路边边吃边跟老板江姐唠嗑。江姐来自邻市,爽快,话多,知晓十里八乡好多人的八卦逸闻。她听着,不时应和老板几句,心里记下许多可当素材的故事。 她经常在小摊看见他。或浅或深的衬衫,偶尔着正装,风尘仆仆地取完馄饨就走。路遇,易遇会牵起一个笑,低声唤句程小姐。她则颔首,勾勾地追着他离去的背影望上半晌,埋头继续吃了。 下雨天,程云绯踏破水坑奔来馄饨摊,江姐熟稔地捞上一碗,替她仔细打包好。 她一手举着公文包遮雨,一手拎着馄饨向公寓楼跑。 鼻尖先是闻到熟悉的橙花香,她脚下打结,高跟鞋差点被楼梯绊倒,被人一手抓住了。 “小心。” 拉扯后的惯性牵引着她扑向一个携风带雨的怀抱,贴久了,暖意才一点点熨上来。 程云绯立刻站直,手里的宵夜经碰撞,汤水撒了一地。她像是终于找到活路,忙蹲下来收拾狼藉。 男人的影子始终稳稳地笼罩着她。 她仿佛在影中渡轮,惶惶终日,无处上岸。最后越擦越急,秀气的眉眼皱作一团,仰面朝逆光看不清的人影局促道:“抱歉,挡住你路了。” 他这才慈悲地一弯身。 “没关系,程小姐,我来帮你。” 易遇掏出一条手帕,单膝触地,发丝在空中摇晃。楼梯间狭窄,昏暗,刚刚好容下两个成年男女。程云绯也半跪着,耳畔他的呼吸清晰可闻,胳膊总是打架,她茫然地抬首,跟两眼弯成月牙的易遇对视。对不起,他说。程云绯心口像是遭蚂蚁咬了一口,不大自然地嗯。 好半天,总算是将油汤擦净了。 “其实会有人来清理的。” 易遇轻轻扶着她站起,说。 “我知道,只是总感觉不好意思。” 程理了理裙角,易遇已经松了手,她迎上他妥帖的目光,“谢谢你,易先生。” “叫我易遇就好。” 她在心里咂摸这两字,没多言。 好像总能撞上跟他一道上楼梯的机会,例如眼下。 “怎样,搬来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都好,就是夜半有些吵。” 易遇顿了顿。 “是我弹琴的声音太大了吗?” 不是。程低头,眼光摆在粘上泥泞的鞋尖,她倒第一次知道邻居还会弹琴。 易遇轻松就能看到女人细腻的后脖曲线,沿着向上,是轮廓明朗的耳朵,和被夜光照拂的脸颊。他也学她埋首,以掩饰唇角的一抹笑意。 “是屋子里总有怪声音,吵得我睡不着觉。” “哦?” “你知道怎么回事吗。”程已经抬起头,突然一改先前羞怯的样态,两眼在蓝盈盈的夜光下像又透又亮的玻璃珠,他来不及作响,微微发怔。程云绯继续走着,登上几节楼梯,才自上而下地俯视他,逼问的语气游刃有余。 “嗯?易遇?” “可能是听错了吧。” “不会,我听得很清楚,像水滴,又像血珠子,每夜每夜地响。” 见他不回话,程云绯凝视他的皮他的骨,恨不得在他身上看出个血窟,才悠然道:“我开玩笑呢,你不是说那是座凶宅嘛。” “哦。” 他答,漫不经心地跟了上来。 “那场凶杀,是真的吗?”程云绯问。 “是的。” “那天你在家?” “不,我那时并不住这。”橙花的淡香渡到鼻腔,她听见易遇轻描淡写地回,“听邻里说那人姓古,喉咙被整个割开,死相很瘆人。” 程云绯点点头,好像谈论的内容事不关己。她说了声再见,就掏出钥匙转开门锁,回家了。 易遇有双浸满雨水的眼睛,潮雾漫漫,能溺死一个整颗心都掏给他的女人。 偏他爱笑,睫羽动人,女孩似的浓密精巧。带着秘密与醉后的辛狂,悄无声息地,贴近你。 一开始,她以为他是个友善的普通人。 程云绯同他散过几次步。晚饭后,稀里糊涂地撞见,稀里糊涂地跟着走了。易遇邀她去家附近的人工湖,一圈又一圈,慢慢地散完,回家大概九点。路上话题多由他开启。健谈,漂亮,有分寸感,是她对他的初印象。 他聊到工作,说自己在复生金融上班,程知道这家公司,直接隶属于近三年以势不可挡的劲头在西大州崛起的复生集团。她不免正色瞧了眼他,易遇领到神色,好笑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有来有往是社交礼仪,程云绯掂量着说,“我是一名记者。” “心怀正义的职业,程小姐很了不起。” “不至于,谁不是混口饭吃?”程讲得很辛辣。 他她已围着湖景走到对岸了,夜灯扑朔,宛如飞蛾。她不慎踩碎一只飞落的蛾子,昆虫翅膀四分五裂的触感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程云绯下意识朝他那边靠。易遇没躲,任她凑近,其实两人距离并不短,被他这么直挺挺地一站,反倒显得热扑扑的。她几缕碎发撩到耳后,刻意不看他。 “你让我喊你名字,你又为什么不叫我名字。” 易遇没预料她会这样问。反应了会,眉尾一挑,转而问:“程云绯,云绯两字怎么写?” “流云的云,绯红的绯。” 他一字一句地念,像是在咀嚼糕点,两眼却直勾勾地盯着她瞧。 “云绯。” 程云绯紧抿唇,祈祷夏夜温柔,耳尖不至于红得太显眼。 她现在清楚了,易遇或许友善,但绝不普通。 ——至少不是女人眼里的那种普通。 “你不问我的名字怎样写吗?” 他还在瞧她,身体不由自主地贴近,气息也混淆在一处,分不清你我了。轮到程云绯驻足,脊梁挺得笔直,胃部似有火在烧。她僵硬地看了他眼,发现易遇神情极诚恳,分毫不觉当前因他引燃的过火气氛。 飞蛾任劳任怨地舞旋着,投下一团团杂乱的剪影。 一颗豆大的水珠落在她眼皮上。 而后是第二、第三颗。 下雨了,程云绯惊叫一声,环住他手腕向家跑。幸好穿的是长裤,步子迈起来轻便。 易遇无声地跟在身后,视线逡巡在她和他相贴的肌肤间。 再一次,她光明正大地逃掉了,甚至牵着他一起。他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凡事讲究事不过三。 饮食男女,爱吃,讨爱。 她和他共进第一个午餐。在当日晨,他们到早市买新鲜的鲈鱼和豆浆。 必定是周末。周六或周日,程云绯记不清。 易遇,易先生。高大精巧的身躯梦一般出现在家门口,还要丢垃圾?抑或去晨跑?他怎么精力无穷无尽。可程云绯难以拒绝,她后知后觉了他的可怖。温存的狠意,最最要人命。一步之遥,易遇坦荡地邀女人去逛早市,“你爱吃鱼吗?”“还好。”“中午我做给你吃,好吗?”简约低调的门扉安静地伫立在男人身后,而他缓慢、煎熬地浮出画框,成了不安分的画中人。 程云绯也是鬼迷了心窍。好吧,她说。 拣选这件事,易遇好像很不会做,很快就退到她身后乖乖站好。她与商贩讨价还价,易遇一直盯着看,晨光正好,挥洒了一身。程云绯谈好价钱,他掏钱付账,两人手中拎着新鲜的蔬 果肉,并排走在晨曦满载的归家路。 这副场景太平常,太自然,简直不像会发生在如她他之人身上的荣宠。 程云绯不可避免地想得更深。 她知道他的眼能溺死一个女人,于是不肯轻易抬眸。侧脸与后颈叫愈来愈高的太阳炙烤,疼,心疼。 易遇定睛看她的姿态没变过。 温柔得像风,又晦默得像雨。 易遇领她回他的家,门锁打开时发出咔塔一声脆响,程云绯心头被什么狠狠撞了下,几乎站不稳。她小心调整呼吸,他就在不远处等她调整呼吸,请她迈入他的界域。 做饭是要两个人一起的。说好他做鱼,她就顺理成章地处理起其余素菜。洗,切,炒。每一步井井有条。易遇那边还在剖鱼肚,刀尖闪着光,亮,寒,手法更是锐不可当。血早在菜场放干了,可怜兮兮地挂在肉肚上,像开了裂的石灰墙。切得像在杀,可惜无血,少了甜腥的生气。 蒸鱼上桌快,吃得也快。 豉油浇上,鲜亮,油汪汪。 她也漂亮,鲜切。 易遇。她轻声唤他名。 怎么了。 抬眸微微的一瞧,又放下了。 易遇被她这欲言又止的派头逗得直笑。真爱笑,他对谁都这样吗。 “我大学来过这附近。”她说,“算起来也有十年了,那时怎么想到未来还会住到这里。” “来这边做什么?” “实习经过。没记错的话,这片城区还有一所孤儿院。” 她转移话题的功力生涩,简直像在故意留把柄。他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 “嗯。” 想了想,又说:“我以前就在那家孤儿院生活。” 程云绯愣了。这是正确的反应。 “小时候吗?” “不小了,十五岁左右。” 她在想象中勾勒眼前人青春期的模样。那时他应当更稚嫩,轮廓带着柔软的折角,比现在矮一些,瘦一些,是否也很爱笑。她没问易遇被孤儿院收留的原因,易遇等了半晌,略有些失望似的。吃着她亲手炒的菜,继续说: “那年家中突遭变故,父母遇难,亲戚都忙,所以。” 下半句没说。程懂了,思忖着问:“后来呢。” “后来?”易遇抬眸,两眼轻飘飘地,攫走她通身的注意。“后来就遇见了你。” “易先生,我可不吃这一套。” 他似笑非笑地点头:“我知道。” 之后没人吭声。 鲈鱼单面被两人剔净了肉,程伸筷子翻面,易遇就夹住鱼尾帮忙。鲈鱼翻身,成了一副残羹冷炙的可怜样。 “大一的时候,我曾去孤儿院当志愿者,认识了一个孩子,叫小玉。算起来他当年跟你一般大,也就十五六岁的光景,或许你们还见过呢。” 程云绯说。 “哪个玉?” “宝玉的玉。” 他思索片刻:“我不记得这个人。” 程遗憾道:“大三再去,小玉已经被领养了。我再没见过他,要不是今天偶然同你聊起孤儿院,估计到死都想不起来了。依稀记得,那时所有孩子都叫我姐姐,只有他喊我小云老师。” 易遇情不自禁地笑起来:“毕竟你们差不多大。” “是呀,那会我也每当自己是大人。”程云绯苦笑着轻摇头,话锋一转,“你后来也被收养了吗?” “嗯,是归国的一个远亲。” “他待你好不好?” 程云绯问得尤为认真,盯得易遇心中颤动,仿佛被烫着了,匆匆撇开头。 “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如果不能跟所爱之人生活,纵使锦衣玉食,也是不好的。” 她眸光一暗,答不上来。良久,易遇才故作轻快地宽慰说: “但你放心,小玉一定去了个好人家。” “当然,他是个好孩子。” 没等到男人回话,程云绯奇怪,抬头,正好跟定睛凝望她的易遇对上视线。 “那我呢。” 易遇说,似笑非笑。 “我是好孩子吗?” 程云绯局促地扯了扯嘴角。说什么呢,没脸没皮的。餐桌下踢了他一脚,易遇呼痛,两眼始终定在她脸上。程云绯没招了,索性也**裸地瞧他,瞧他的眉,他的眼,他挺拔精致的鼻梁。 漂亮男人的天职是闭嘴,乖乖被女人的眼神蹂躏。易遇做得很好。 一餐食不知味。忘了怎样结束,又怎样起身,踱到大门。 再回神,手腕被人勾住,动静惊醒了走廊的声控灯。她回首,看见男人铅灰色的眼眸晦暗一片,似在酝酿什么深重的妄念。渴求着,静候着。程的心轰然倒塌。她鬼使神差地贴近,迎着不清白的灯光垫脚。 下一秒,他俯身吻了上来。 一手控着她后脑,五指深深、深深地探进披散的长发间。 另只手严丝合缝地贴在她腰际,把玩女人腰线的弧度。 她恨他的游刃有余,更恨自己头晕脑胀,犯了大忌。于是用力咬,直到血的甜腥味返上来,程云绯才惶然松开。 易遇唇边挂着殷红的血珠,他不在意地笑,反而用手指抹开她唇畔染上的红色。 程云绯偏头,躲开下一个吻。 “我该走了。” “我送你。” 他的鼻息缓缓打在脸侧,像蛇悠然地吐信子。 被触碰过的肌肤还在颤栗,微苦的橙花香经久不绝,程云绯从头至尾地疲了。卧房来不及开,直接倒在沙发上。腿是软的,心是浮的。不顾理智的劝告,心尖一遍又一遍循环他落在唇上那离温柔有些距离的吻,她颤抖着身躯平复呼吸,余光瞥到玄关处那张几月前的报纸,头条印有大大的铅字:波瑞阿斯号之谜。以及一份杂乱的信息搜集表,表头由梅雨初始时的她,一笔一划写下了男人的名字,易遇。 瞬间,如至冰窟。 她脚步虚浮地冲到玄关将资料收整好,暗自祈祷方才混乱中那人什么也没看清。 假如看清了呢? 另一个男人的样貌占据了她所有心神。他已很久没入她的梦,但凡步入,总是满脸血污,双眼洞黑,嘴里喃喃不停。云绯,云绯,为我报仇。 假如看清了—— 她会死吗?一如他那般被割开喉管,死不瞑目吗? 云绯! 他又来了,站在血宅角落。傍晚的昏光照不见他影子,孤魂野鬼一只——是被残虐致死的他的精魂。脚下卧着一滩血,仿佛才从阴曹地府爬出来,指甲凄厉,嚎声更凄厉。 他在说。 为我报仇,程云绯! 狂风呼啸,电闪雷鸣。 从一场冷汗涔涔的噩梦惊醒,只需要一段携风雨的琴音。德彪西的《贝加摩组曲》,第三章,《月光》。 是易遇在弹琴。 她还躺在沙发,被死去故人缠身的惊慌逐步淡去,瘫软的双腿总算恢复了点力气,程云绯起身为自己冲了杯咖啡压惊。窗外雨下得正酣,她大口大口吞咽,好歹平复了心情。 易遇曾问过她,这是座凶宅,你怕不怕? 怕,自然怕。 但假若,惨死的人是她曾仰慕的前辈,她如何得怕? 退无可退。 第3章 第 3 章 半年前,古洵失踪了。警方来报社问过几次,几次都无功而返。同事评价他友善,谨慎,从不与人结怨,想不通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就突然消失了。社长犹嫌一人之说力道不足,还专门把忙于整理文档的程云绯叫到办公室。“这是古洵亲手带出来的后辈,不信你们问她。他在报社怎会有仇家呢?” 程云绯这才知道,古洵已经失踪两天了。 与他的聊天记录停留在上周五傍晚,古洵说找到新线索了,她问一句什么。半小时后补充,不如周末面谈?却迟迟没等到回音。她直觉古洵肯定不止失踪这么简单,果然没隔几天,警方又一次到访,这回带来了更坏的消息。古洵死了,死在城郊一间年久失修的旧公寓。警察派人赶到时,尸体已经发肿,舌头吐出来半截,屋子里臭不可闻。 “古洵口中的新线索是什么意思。” 王警官问。 程云绯犹豫了。 “......我们最近在调查波瑞阿斯号的船主人,应该,是指有关船主人的线索吧。” “船主人?你们怎么在调查这个?” 王警官的态度令她警觉。 “不可以吗?” “查到哪一步了。” “可以说毫无进展。”程笑笑。半真半假,王警官识得破,却没急着揭穿。 追踪波瑞阿斯号事件是程云绯主动提出的,这件事只有她和古洵知道。 入行多年,程云绯早就不需要跟旁人商量选题了,唯独古洵,每到重大抉择,她还是习惯先与他谈谈。 “绝对不行。”古洵态度尤为决绝,“你我都知道波瑞阿斯号背后肯定不简单,不要去趟这趟浑水,云绯。” “就因为不简单,才更要我们去揭露不是吗?” 其实没这么崇高。板凳坐太久了,要想爬得更高,她必需一篇轰动的大报道。 古洵眯起眼,沉默的几秒钟里,她几乎以为自己的野心和不知深浅的试探已被看穿。没想到,古洵眼珠一转,叹了口气:“好吧,要我怎么帮你。” 调查无非就是那些千篇一律的活,更何况船主人这种级别的对象,三天两头根本没法推进。程云绯已经做好了死磕到底的准备。谁知历经几周大海捞针,真被她硬生生撕开一个突破口。 “我在登船名单里找到这个人。”程云绯举着资料冲进古洵办公室,“易遇,就职于复生金融,是个交易员。比起其他登船的大财阀,一个小小的交易员太不起眼了,他怎么有资格收到波瑞阿斯号的邀请函?” “所以?” “所以,要么船主人对他有所求,要么他并不像眼见的那么简单。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可以追溯的关键人, ” 古洵草草翻看一通,追问说:“你上哪找的名单?官方发布的并不全。” “托关系跟人作了个交易。”回想起不太愉快的记忆,程摆了摆手。“总之,信度有保障,你觉得可行吗。” “先试试看。” 得到古洵的认可,她很雀跃。程云绯向来看重他的意见,否则也不会专程请他帮忙了。 古洵在她心中很不一样,究竟不一样在哪,程云绯三言两语讲不清。大一实习,古洵作她的导师,带她亲自跟了十年前的孤儿院院长贪污案。这一案惊天动地,挖出背后好几家灰色产业链,也让古洵在业内打响了名声。那时他年轻气盛,才比天高,对实习生无比严苛,只有程云绯坚持到最后。她的名字第一次上报,程、云、绯,三个铅字方方正正印在纸上,与“古洵”隔了一个字符,像三匹韬光养晦未来可期的战马。 潜伏孤儿院好几个月,程云绯知道这是自己应得的荣光,但也很感激素来不好相处的古洵愿意给她这个拔尖儿署名的机会。大学毕业,兜兜转转又应聘上这家报社,为她做新人引导的老员工,竟还是那张正言厉色的熟悉面孔。 寒来暑往,六年过去了。 爬到与古洵比肩的位置,程云绯花了六年。 这六年,靠笔墨,也靠手段。 谁没被算计过,谁又没算计过谁? 年青秀丽的躯壳下,藏着一颗勃然的野心,这没什么好不齿的。说到底,程云绯想要的很简单,恰到好处的权,足够安生的钱,有所作为的名利。她已然拥有许多,人总是奢求更多。 波瑞阿斯号启程当晚,程云绯其实有事路过码头,清楚看见一个高挺隽俏的身影最后上了船。他瞧着十分年轻,气度却难得非凡,匆匆一瞥已足以引人遐思。那夜夜幕黑沉,海水似铁水,翻滚得缓慢庄严。职业记者的经验告诉她,这艘名为波瑞阿斯号的邮轮或许命途多舛。 后来残酷节目的风声飘了出来,整个西大州都为之一撼。程云绯在报社加班加点赶新闻稿,心头想着夜色中的那个人,他登上船舷后,曾向外张望。码头的探照灯清楚地映出了他的面目,铅灰色的眼眸,苍白过了头的皮肤,像只不属于这时代的游魂。 乌泱泱的人群中,他朝她的方向投来一瞥。程云绯吃惊,好像与他对视,又好像只是最不起眼的一场探究。但她真真切切地记下了他。也正因此,沿着线人提供的资料,她一眼就找到那双曾在沉沉黑夜中望向她的眼睛。 ......过去独大一方的九彩集团独生子,十五岁因车祸父母双亡进入曙光孤儿院,十六岁被远亲收养,二十二岁入职复生金融。 易遇的人生伴随调查铺展在她和古洵眼前。一段除开十五岁的遭遇,平铺直叙的人生。 “曙光孤儿院,不就是十年前贪污的那所吗。”古洵沉吟,“你化名潜入孤儿院,应该见过他。” “孤儿院的孩子那么多,我只待了几个月,记不清了。”程云绯指向九彩集团,“我查了当年的市场报告,九彩和一电集团五五开,打得很火热。不久易遇的父母就死于非命,九彩集团也因此破产。我怀疑——” “他父母的死跟一电有关?” “没错。”程云绯牵出一个势在必得的微笑,“关键在于,十年后登上波瑞阿斯号的人员里,一电集团的董事长就在其中。此人是幸存者之一,虽捡了一条命,下船不久非法集资的事就被抖出来了,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 她喘了口气,眼里闪烁着逼近真相的兴奋。 “或许,易遇根本不是什么小小的交易员呢?” 宛如喃喃自语,程云绯情不自禁地压低了声音。 “或许,复生的生,指的是易遇父母的生命。他处心积虑设这么大一个局,为给父母报仇呢。” “船主人不是你们单枪匹马能碰的,太危险了。”王警官说,“没进展最好,如果执意要做,最好跟警方同步。” 程云绯没回话,雷厉风行的女警官见状,轻叹一声。 “但愿他的死跟船主人无关。我们会尽全力,感谢你的配合,程女士。” 两个女人握手,道别。 程云绯目送她离去,万缕千丝,理不出头绪。 古洵的死讯太突然,没给她任何缓冲的时间。原本待他就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现在更没办法清楚明白。 女人的心已经被一个死魂灵锁紧了。 她控制不住反刍古洵生前的举动,起先麻木,中途悲伤,最后,她怨恨。怨他语焉不详地走了,怨那个杀死他的人。 王警官说,他是被割喉而死的。死状凄惨,明显带着泄愤的意图。 古洵能激起谁的愤怒? 一直以来隐隐埋在心底,曾被前辈痛批异想天开的假设,如一柄刀光,劈开程云绯混沌的思绪。 她猛地站起来。 冷汗濡湿后背,面色惨白地大喘气。 纵使证据链残缺,纵使都是她的猜想。 ——程云绯笃信,杀死古洵的,只可能是那个人。 她作下一个天大的赌注。 为此,不远千里,来到这栋偏僻的老公寓,租下传说中冤魂惨死的凶宅。 是五月,梅雨连绵,墙角攀生着许多霉斑。她着一身雾蓝色的修身裙,鱼一般滑进雨里。 云绯知道,有人正窥伺着她。 而她将扮演一个一无所知,易受惊的女人。在那对漂亮纤细的铅灰色眸子投来视线之时,天真地介绍说: “易先生好。我姓程,程云绯。” 静候一箭双雕,一网打尽。 “云绯?” 易遇的声音极具辨识度,对她,总很蛊惑。 一个男人如何歆慕一个女人,程云绯懂得。 然而,与他的那么点爱。 或许可称为爱。 ——在她的前程与前辈丧失的性命前不值一提。 易遇还在敲门,像催魂的钟声。她面无表情地凝视窗户倒影中的自己,如同最初,被蒙尘的等身镜框柱的那个蓬头散发的女人。程云绯没多少时间了,她必须出招,既然没法去爱,只能去杀了。只要拿到易遇是船主人的关键证据,就可以全身而退,结束这一切步步为营,小心煎熬。 她换一副面孔,笑脸盈盈地打开了门。谁知迎面撞上易遇忧心的神色,程的笑容僵裂了,心脏不受控地剧烈跳动,令她差一点没站稳。 为什么。 为什么露出这种表情。 他发现了吗? 他还没发现吗? 易遇疑惑地拧眉:“你还好吗?白天我见你脸色不对,是不是感冒了。” “......不,你来做什么。” “只是想看看你。”他一脸放下心来,温和地补充,“我以为你不舒服。” 我很好。程云绯颇不耐烦。语出,顿觉太急躁,恐会叫人生疑,面色更加难看了。她这时才回味起下午的那个吻,平心而论,很欢愉,也很让人着迷。抛开他背后的谜团不管,易遇的确是全世界最适合露水情缘的男人。他英俊,体贴,知进退,但他偏偏与古洵的死脱不了干系。两个刽子手惺惺相惜?可笑。 可叹。 程云绯战栗得更厉害,几乎撑不下去。她没法再自欺欺人。她本不该动心的。 多廉价,她与他,究竟能有几分真?几分假? 一夜无眠。 易遇离开后,琴声也断了。她幻想自己像临终前的古洵那样,四肢张开,仰躺在客厅地板正中央。 无数个失眠日,她便像这样熬过去。 自她入住起,古洵反而不再入梦了。今天突然现身,是想要敲打她勿忘初衷吗? 不能再拖了。 第4章 第 4 章 易遇忽然很想吃碗阳春面。 他的胃不好,青春期落下的老毛病,晚上不吃或多吃都会犯病。虽然家中常备胃药,他却讨厌药片,疼起来总是硬挨。久而久之习惯了,也就犯不上为此大惊小怪。 但她不一样。 她很健康,心眼明亮,下班回家前喜欢去附近的夜宵摊来碗小馄饨充饥,大口大口地吃,大口大口地咽。 易遇喜欢她吃饭的样子。哪怕自己根本吞不下多少,也会掐着时间,到江姐的摊子打包一碗回家。每年入梅,易遇都来这边小住一阵。江姐在这做了十几年生意,早就当他是熟人,知道他胃痛的毛病,起初还不肯卖。他不急着答,余光先被缩在角落吹热气的女人牵走了,嘴角不受控地向上扬。江姐恍然大悟,回头看了那新搬来的女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给他打包好。 “小遇啊,多谢你这么些年的照顾,要没你帮衬,我们家早垮了。” 他回神,从江姐手中接过温热的馄饨。 “不算什么。您过得好,母亲才高兴。” 听到旧友的名讳,江姐怔忪片刻,低声道:“小遇,当年的事——” “我有分寸。” 易遇的声音像快冷铁,江姐不好再劝,识趣地噤声了。 她和这孩子相识多年,却始终看不透他。 年少经历太多次不告而别,易遇早就喜怒不形于色。独独提到过去那场灾祸,他会不加掩饰地皱眉,像嗅到一团肮脏污臭的烂肉。 江姐知道,易遇不可能善罢甘休。 最近这半年,曙光市死了许多人。 先是波瑞阿斯号内惨绝人寰的残酷节目,再到横死附近的记者古洵。警察流水似的来过几轮,都查不出什么眉目。 易遇做事向来干脆利落,滴水不漏的。 可人不能一辈子活在旧影中。她不说,不代表不会有人发现。江姐舀汤的手抖个不停,她没来由想到新搬来的年轻女人。易遇知道他每次离开,那人都会用复杂的神色望向他的背影吗? 江姐认得这眼神,他母亲过世时,她也这样瞪视前来吊唁的一电董事。只是女人比她当年多一分看不穿的愁绪,就像今年格外绵长的雨季,无尽又悲戚。 易遇为自己煮了碗阳春面,还是少青,卧一个溏心蛋。吃到一半,被餐桌对面她中午落下的皮筋掳走了心神。 他捡起,放到鼻尖深深嗅了嗅,五官都经她发丝扫过,心痒难耐。而后戴在腕间,略紧,勒得苍白敏感的皮肤生出一道红痕。易遇很快习惯这股紧绷的不适,好像走失的婴孩扶着血淋淋的脐带,终于归巢。 他先爱上她,理应由他先迈出九十九步。 约她散步,一起逛早市,做饭,像每一对寻常爱侣那般脚踏实地地过日子,在恰当的时候接吻。第一个吻,力道控制得不好,过火了吗。她的唇很软,脚步也软,他把着她的腰,能清楚感受到她情难自抑的每一次战栗。是为他、只为他的吗。一念及此,他更添力,恨不得将她砌进自己身体,从此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白头偕老,永不相离。 可结局是她颤惧地躲开了,眼睫簌簌翻飞,像蝴蝶欲振翅远飞。 又要逃到一个不知名的海角天涯,叫他好寻吗。 他看见那些纸了。有些时日,遍布翻阅的痕迹的A4纸,有他的名字和在复生金融拍的证件照。但也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瞥,程云绯或许得等清醒来,才会后知后觉地咂摸出惊天动地的不对。易遇面朝她向他关上的房门,心尖竟说不出的快意。他仿佛离成功仅仅一步之遥,仿佛十五岁就众叛亲离流离失所的那个男孩,真真正正快要办好一件日思夜想的事。 通身抑制不住沸腾的血液逼他在家中来回徘徊,但他还得忍耐,直到程云绯在某个缠绵不去的雨日,再度登门。 两手空空,心也空空。眼如琴弦,随意一撩拨就是一段怅然的风月。她敲开他的门。 也或是心门。 她被雨浇了个透,发沥沥地贴着面颊向下淌水,鱼尾似的裙角耷拉在膝边。搁浅的鱼扑上岸求佛眼垂青,他掌住她后背向屋内推,表情尽是分寸正好的讶异与关怀。易遇没问她为何浑身湿透,为何出现在这里,程云绯也不多谈。“我忘了戴钥匙。”就这样简单的一句,笃信他一定会让自己进屋。 她时常流露出一丝来不及伪装的老道,就藏在每一次低头和每一次退避之后,不留神便溜走了。易遇记得她刚搬进来那日,也是雨天,劈头盖脸地浇下来,普天是潮水。她说自己姓程,程云绯,流云的云,绯红的绯。一字一句都很坚定,好似一个鲜妍的人被一层青色的雾笼住,密不透风的四方天也掩不及她真正的神韵。程云绯一定是有备而来,她穿当日那条剪裁修身的裙子,双眸定定向上,锁死了他一切可逃脱的路径。 易遇好笑地瞧着她,为她倒热水。程云绯咕嘟咕嘟几口饮尽,讲了句谢谢。 “我房间有干净的衣物,去把湿衣服换了吧。”他说。 程云绯点头,易遇就在客厅等她。女人衣服用了好长的时间,再推门出来,身上套着他惯穿的白衬衣,垂下来遮住大半边大腿。易遇礼貌地移开视线,请她坐,二人隔着茶几面对面。 云绯。他喊她的名字。 我在。她回。声音像鸟雀,落了雨,有些发抖。但音调是平静的,极开怀。易遇唇角忍不住带笑,他对她的爱也很开怀,不晓得她什么时候才能明白。 人聚在一起,就该谈天,吃饭。饮食乃人生大业,再累再冷都不能苦了胃,程云绯是这样说的。易遇帮她系好围裙,程这次言之凿凿要下厨,他说好,两眼放在她后颈。她埋着头,脖颈像雪,低低的眉睫也像雪。她已经暖起来,周身融了一层晕光。男人一生会遇到无数女人,母亲,小姨,姐姐,最后是蝴蝶。男人从女人身上讨要爱,要到最后,爱并不肯来,来的是算计,和丁点看不清的灰烬。灰烬从女人手下诞生,她严谨地剖鱼,先挑走未处理的几块鳞片,然后巴掌宽的肉刀横切进鱼腹,血水流向下水道。她忍着呕吐的冲动,专注地取出肚子里的内脏,卵是可以吃的,留下,其余通通丢到垃圾袋。然后呢,要清蒸,还是红烧呢?她仿佛未决定,犹豫地放空了眼神,水龙头哗啦啦地流水,这是极赋秩序的一幕里唯一脱轨的造物。程云绯关掉它,五指在不锈钢弯曲的地方踟躇,几秒,又再次打开它。她洗手,每一根指缝都照顾,力道尤其大。之后她说:“你来吧,上次那道蒸鱼很好吃,你再做一次,好吗?” 易遇答好。他总说好。 他走到她身前,她替他在腰后系结,两人挨得很近,比那次接吻还要近。 接下来发生的事都很混沌,但就是发生了。他们喝了点酒,两双筷子在蒸鱼上戳来戳去,宛如拆尸。程云绯絮絮说着话,她问他生日在何时,喜欢什么颜色,有没有爱过谁。易遇不记得自己究竟怎样答的,酒精在他身体里游走,他只能看见程开合的嘴唇与冷静的眸光。 突然地,她提到他。 “我曾有个前辈,”她的手指在酒杯边缘摩挲,“他引我进门,教我斡旋的本领,更力排众议,带资历尚浅的我跟了无数大报道。假如没有遇见他,恐怕就无今日的我。” 易遇微笑地接:“是吗。” “十八岁那年我认识他,他很严厉,恃才傲物,待人并不友善。我讨厌他,又不得不认可他的能力。于是,我发誓。我发誓总有一天要超过这位引路人,超过他的所有成就,赢得业内所有大人物真心实意地一句赞叹。” 程云绯复杂地望了易遇一眼,他仍旧挂着挑不出错的微笑。她继续:“我想,其实我一直有些喜欢他。十年前我仰慕他,十年后,仰慕变成了依赖。” “哦?”易遇的笑意更浓了,也更叫人看不穿。他抿了口酒,下巴微微颔起,吐出一句话:“那现在呢?” “他死了。” 她面不改色地讲出一个事实。 与此同时,易遇的大脑仿若被谁狠狠拧了一把,绞痛过后,是止不住的困意。 但他撑着眼皮,始终笑看面前的女人。 女人的声音轻如蚊呐。 “半年前,就在这栋楼里,他死了。死得好凄惨,喉咙叫人割破了,血溅到天花板,怎么也擦不干净。易先生,他叫古洵。” 药效开始发作,易遇摇晃了下脖子。 易先生,易遇...... 视线所及,程云绯漠然地瞧着他。 “你说,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下一秒,男人如愿以偿地闭上了眼睛。 她有十分钟,足够杀了他,抑或带着线索逃之夭夭。程云绯手脚并用,在书房上下摸索,笃信只要发生过的事必然会留下痕迹。她将杀死他的念头挤走,风险太高,再者,程云绯知道自己下不去手。她双腿已经开始发颤,想到餐桌边睡去的男人,那个从容不迫的绅士,她抑住通身的警告继续手上的动作。书柜找过了,桌箱找过了,只剩下敞开的那台笔电。易遇真的会将如此重要的证据放进电脑吗?鬼才知道,程云绯按下开机键。她已经退无可退。 等待开机的每一秒都漫长,她的手指不自主地在键盘上抖动,荧屏乍然亮起,显示系统更新中。程咬紧牙关。书房外,雨下不停,雨声撕扯女人的四肢。她焦躁地啧一声,向门外看了眼,这个角度依稀得见餐桌边男人的发梢。 他还睡着,浅浅的呼吸声像催命符。 笔电更新完成。 密码是什么?他的生日,还是我的? 都不对。 几乎下意识,她脑海中闪过一串数字,背后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年纪,一段刻骨铭心的遭遇:她输入九彩集团高层车祸的日期。每一根手指都在用力。无名指按下回车键。 荧屏浮出六个字:欢迎用户登入。 易遇的壁纸是朵黑白丁香花,像素风,沉着又神秘,一如它的主人。现在可不是欣赏的好时候。程云绯额头渗出汗粒,她移动鼠标,在简洁的电脑硬盘中寻找可能的线索。她看到一个文件夹,静静呆在E盘最末,名字也很简单。阳春面。阳春面?她皱眉,好似摩挲到一枚凹凸不平的隐喻,点开,里面安静躺着几张照片。 她的照片。 小跑在上班路上的她,和同事穿梭于商场的她,午间边吃盒饭边看访谈材料的她,与死去的古洵在报社附近的咖啡馆跟进情报的她,身着风衣和口罩、徘徊在波瑞阿斯号启航的码头的她。 全是她。 程云绯愕然原地。 恐惧攀上后脊的瞬间,她听到一声细微的动静。 像一个人停伫的脚步声。 她无知无觉地扭头,全身因飙升的肾上腺素而战栗。她看到一双笑眯眯的铅色眼睛悬在半空。 “你在找什么呢,云绯。” 本该昏迷的易遇单手插兜,满面笑意地问。他仍叫她云绯,低沉的嗓音充满蛊惑,宛如恶鬼叩门。 程云绯惊惶地撑住桌角,强迫自己对上易遇的视线。 “嗯?”他反问着,向前缓缓逼近,笑意愈发深不可测。“云绯,你想要什么?想从我这里拿走什么?” 她眼睁睁瞧着他欺身,眼睫低垂,呼吸打在自己鼻尖。屋外,阴雨永无止息。大雨会洗刷一切罪孽,假使她死在这里,易遇会留下她的骨与皮,让她的血顺着雨水流向下水道,流往太平洋。恰如去年冬,那个死在隔壁的男人。那夜是否也落了雨?电闪雷鸣,老旧的吊顶风扇吱呀地哀叫,他滚烫的血喷射在易遇胸前。 程云绯努力聚焦视线,却怎样也想不起死去的男人的脸。她眼前只有易遇,他清瘦的下颌,滚动的喉结,以及随呼吸而起伏的胸膛。 “回答我。” 他贴着她耳畔,慢条斯理的声音强势地将她的思绪五花大绑,甩回他身上。 “你就是波瑞阿斯号的船主人。”程云绯喃喃。 “嗯哼。”易遇吐出餍足的气音。他又贴近她一分,几乎就要吻上她侧颈。程感受到他不合时宜的依赖,心中那番恐惧鬼使神差地消散了,又或者,是惊惧到极致后,大脑将主导权交给了空白的麻木。她咽了口水,左手顺着男人的后颈,主动轻抚他耳廓与脸颊。 “是你杀了古洵。” “对。” “......为什么。” 易遇直起头。 她放在他脸上的手已经轻轻向下滑,扼住了他的喉咙,指甲颇具威胁意味地在男人的动脉附近摩挲。 而他仿若不觉,只沉浸在与她耳鬓厮磨的假象中微笑。 他爱我。 程云绯心中冒出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惊得她松了力道。而易遇没给她松手的机会,他一把攥住掐在颈间的那只女人的手。滑腻,冰冷,鸟羽似的手。 “因为他背叛了你。” 他的表情无异,恰恰,衬得此情、此景、此人更为致命。程云绯彻底丢了神,在短暂的三秒空白里,好像一道闪电劈过,她面上因深深的不可置信裂开一缝,拼死甩开他。 易遇仍笑着,不再是既往笑不达心的掩饰,仿若终于从烈火焚身的无间地狱里爬出来,站在十字路口森森然打量来往过客的恶鬼,易遇笑得真心、如意。他理了理衣领,弓身捡起女人匆忙中掉落的原本打算装满他罪孽的U盘,鬼魅般开口了: “小芸老师,别来无恙。” 第5章 第 5 章 十五岁的雨打在他身上,很疼。 他恒久地垂凝,满目是千疮百孔。血,血,血,糊了他的眼。 他本不该出现在此。发育中的身躯单薄,双腿秀美匀称,一个轮廓清秀的影子,被腥臭的血味和汽油味攫住,又被砸落的雨切开。他不该站在这里,他想。横陈着扭曲的两具成年人的残体,他们也不该躺在这里。他与他们、他的双亲,应当笑脸盈盈地吃着饭,庆贺他十五岁的第一天。 医生赶来时,他们已然断了气,面冲他的方向,拼劲最后一丝力气托举他游出忘川河。他爬了上岸,身上全是血,世界通红一片。医生将他带上救护车,他想问那我父母呢?但这是个无需再问的问题。后来的事他总记不清,警察问了什么,医生做了什么,他答了什么,通通记不清。除了那场雨。只有那场雨。 可惜了。雨中,他听到大人们的窃窃私语。原本多幸福的一个家,就这样散了。 刹车被动过手脚,应该是被仇家盯上了。 一电集团的负责人嫌疑很大,但,找不出直接证据。 哎,可怜这孩子...... 可怜吗? 他平静。 悲恸滑过这具躯壳,留下空洞的回响。他的眼底干涸,胸腔麻木,四肢机械地运作。他在活,在进食、排泄、说话、走路。 雨停之后,他出现在孤儿院。 易家的噩耗早就传遍全国,院长亲自来接他,带这个昔日养尊处优的少爷四处参观。一扇扇门从他眼前闪过,孩童匍在门后,黑眼睛像猫,亦如鬼。 他刚住下那阵,总嫌吵闹,耳洞被灌了水泥似的又闷又重。但尽是些无言以对的噪音,有时听见母亲的笑声,下一秒,变成凄厉尖锐的嘶叫。他们不求救,哪怕在梦中,也贯彻沉默是金的真理,哀婉地挂怀、牵绊他。烈火焚身,他惊醒,后背冒汗,就连此刻,也是茫然充斥内心,悲伤呢?见不到,摸不着。他已丢过魂,丢了魂,他得守着剩下的这具肉身,在泥沼污名中沉沦。 院长待他很好,吃穿是不愁的,可他望自己的目光就像秃鹫。他跟父亲一样叫他小遇。小遇,帮我去阅览室拿几本书......他默默地去了。路上穿过紫藤花架,春天,紫花垂悬如雨,阳光被藤蔓细细筛了一道。一只鸟停在藤上,专心梳理着羽毛,好的留下,坏的啄掉。鸟儿的世界是很简单的,人心却不一样。他捧着书,淡淡地移步,对面恰好走来一双人。照顾他们起居的宋老师领着一个陌生女人与他擦肩。 后来她在黑板上写下三个字:费芸成。孩子们睁大眼睛,聆听她谈论自己。“我叫芸成。芸芸众生的芸,成就的成,叫我小芸姐就好。” 原来她是新来的志愿者,今年大一,才成年不久。 他那日难得去了课堂,坐最后一排,桌箱里摆着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前面坐的都是些年纪小的孩子,课堂也是专门为他们开设的。她忙着跟叽叽喳喳的幼儿互动,笑颜融融,没注意后排独坐的他。他悻悻地翻小说,读整个爱尔兰最大的夜雪,一页就看了十分钟。后来下课铃响,他携书悄悄从后门溜走,到紫藤花架下继续三心二意地阅读。他不知道,她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低声问前排的孩子方才离开的是谁。 “那是小遇哥哥,几个月前刚来的。”女孩抢先答。 “小遇?哪个遇字呀?” 女孩愁眉苦脸地沉思,半天,才拿起铅笔,在皱巴巴的草稿纸上写了个字。 “宝玉的玉?” “对!就是宝玉的玉!”女孩言之凿凿,“小遇、呃,小玉哥哥……很高,很瘦,不爱说话。他说,他十五岁了,不吃糖,每次都把宋老师的糖留给我们。小玉哥哥是好人。” “没错,小玉哥哥是好人!” 本来对她关于名字的回答将信将疑的孩子们闻言,纷纷附和着围过来。 “小芸姐姐,十五岁已经是大人了吗?大人也会跟爸爸妈妈走散,住进孤儿院吗?” 他们伸长脖子,仰面单纯地问。 她没法作答,只看向他离开的方向。十五岁的少年,背影清隽,脚步平稳,手里夹着一本外文书。一枚紫藤花瓣翩跹落在他头顶,又被春风吹地,滑过眼睫。他揉了揉眼睛。 “——小玉。” 正读到死者的雪落了下来,有人唤,他合上书,循声望去,是自称费芸成的女人。着最简单的白T和藏蓝色牛仔裤,柔顺的直发铺在胸前,眼角漾着潮润润的笑意。他忽而凝噎,一声“姐姐”如鲠在喉,好半天,才挤出句:“老师好。” 她勾了勾唇,挨着他坐下。纤纤的脚踝曝了出来,是很青春的,像紫藤的茎,撑开一束怒放的花簇。她为什么来这里?她也可怜我吗? “给你。” 她从裤兜里掏出块巧克力,干脆地掰断,递给他半块。 “水果糖都分走了,只剩下这个,你别嫌弃。” 长时间贴身的巧克力温软,外层已经化了,在食指和拇指留下黏糊糊的痕迹。她将剩下半块塞进嘴里,用纸擦净手指残留的巧克力,见他不说话,她坦荡地补充:“如果我一个人,肯定会把它们舔掉的。如何?” 甜腻的巧克力滑进肠胃,心窝有些发烫。他盯着手指上的残遗,鬼使神差地,放进嘴里舔了下。 “这样吗?” “对对,就这样。”她开怀说,“有没有觉得更好吃?就跟吃完薯片一定要嗦手指一样。” 很幼稚。他心道,最终还是诚实地点头。 她瞥眼他膝盖上的外文书,换了个话题:“你喜欢乔伊斯?” “算不上喜欢,只是随便看看。” “别自谦啦。你爱书的话,改天一起去书店吧,我和你。阅览室的书都是给小孩子读的,没什么意思。” 后脊好像有蚂蚁在爬。他迎上她的视线,满心的疑虑。 本该疑虑才对。 “好。” 他说,声音缥缈,仿佛事不关己,但他的眼睛一刻不离地放在她身上。他在算计,她把他当什么?萍水相逢的过客,随手施援的孤儿?都不是。她似乎,仅仅把他认做一个不爱说话的男孩。她对他的怜里没有爱。 她带他去书店,在他们相遇的第一个周末。她好像对美国文学很感兴趣,徘徊在菲茨杰拉德与塞林格的书架前,暖色的顶光灯照在她的肌肤上,渗出细腻健康的油脂。她的身上有自然的花香,扎进裤腰的布料折角柔软,随呼吸而起伏。他既不喜欢菲茨杰拉德,也不喜欢塞林格,却几乎忘了呼吸,怔怔地愣在原地陪她选书。 她问:“选好了吗? 他慌张地点头,拾起一本薄册。直到她替他结了账,作为礼物送给他,才发现是自己早就读过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时父母都活着。 “小玉,一会来我家吃饭吧。” 她提议,是对朋友的语气,又比普通朋友更亲昵。他应了,忘记自己是怎样到她的出租屋,又怎样拘谨地坐在茶几边等她沏茶。她的家装潢很简陋,看上去居住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长住的打算。可是很温馨。因为有她生活过的痕迹,一切都显得温馨无比。 她端来两碗阳春面,少青,卧一个溏心蛋。 吃吧。 润润的笑意,混进腾腾的热气里。 那天怎样回去的,也记不清。只记得白瓷碗和阳春面,他吃得很认真,很干净。 易遇十五岁,比小芸姐高出一点点,也只比她小一点点。他叫她小芸老师。 小芸老师每周来孤儿院三天,有时周末也过来,帮宋老师清理孤儿院的杂物。孩子们都喜欢这个亲和的姐姐,缠着她讲故事,但他难得去一次教室,不常见到她。 原来他想见她。 想念是件无理取闹的事,很不得立刻到她身边,什么也不干都好,只要能望见她的眼。她的身,她的心——不要紧。只要他能望见她。 他叩响她的门扉。 雨,浇湿了他的发,黏在额前和双颊,好不可怜。她开门之际,会惊呼,会急匆匆拥他进屋,沏上一杯热茶暖他的手。 “怎么忽然来找我,出什么事了?” 他会摇头,用少年人的眼描摹她的轮廓;会凑上前,在昏暗的室光下,呼吸她的呼吸,尝她身上逸散的清爽的香味。而后、而后......剩下的事,他不敢想了。 门开了,扑面而来的先是一阵馥郁的丁香花香。 “呀,你怎么过来了。有什么事吗?” 她怀中抱着一束丁香,头顶盘了个髻,柔软的碎发围拥在颊侧。 “......小芸老师。” 他顿觉自己的愚蠢和冲动,大脑一片空白。但她很专注地听着。老式居民楼外雨声缠绵,声控灯早就暗了下来,心中霍然蔓延起陌生的触感,好烫,又好绝望。他欲言又止,最终,只苦笑地摇摇头。 “不,没什么。打扰你休息了,抱歉。” 他匆匆要走。但明明,有许多问题想问她的。 她没拦,似乎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糊涂了,脚下无措着。 “小玉!” 忽然,女人的喊叫划破雨幕,一把伞自窗口抛了下来。他愣愣地接住,仰面,瞧见一张轮廓模糊的清秀的脸。 “下次不用找什么理由,想来就来吧,只要我还在。”她笑说。 她把他当做了一个渴求朋友的寂寞的少年。 易遇沉默着。沉默着,点了下头。 下次,再问她那些问题吧。 紫藤花谢的时候,举国轰动的孤儿院贪污案登报,院长在全院上下的围观中被警察押送上车,再没回来。 两周后,宋老师出任新院长。贪污案引发了民众对孤儿院的高度关注,一时间,志愿者爆满,慈善拨款也多了好几倍。 这些,他都不在乎。他唯一所想的只有那一个人—— 费芸成不见了。 小芸姐姐、小芸老师。 失踪了,犹如雨坠入海,人间蒸发了。 按照宋院长给的联系地址走过去,是一处荒地。号码也成了空号,忙音在夜色中嘟嘟回响,似在嘲弄他天真。 他最后一次叩响她出租屋,这回,没有人给他开门。背靠门席地而坐,声控灯亮了又熄,他彻底的迷惘着。那天没下雨,日头好得令人作呕,他却倏然想起十五岁的第一天,死在他眼前的母亲。他双腿发麻,思路前所未有的明晰,他没等到她的下次。说到底,他们根本没有半分关系。他居然祈求她恻隐他,垂怜他?祈求她爱他? 深呼吸,行尸走肉般徘徊在日照下,易遇忽然涌生出流泪的冲动。其实,他并不悲伤,只是茫然,心底有一块早就被剜掉的血洞隐隐作痛。从父母罹难到她的离开,半年了,终于,坠下泪水一滴。他抹了把面上冰凉的水痕,经风一吹,痛痒难耐。 恰在此时,路过报刊亭,铺天盖地都是孤儿院贪污案的报道。易遇不关心,随意瞥了两眼便要离开。可很忽然地,一个藏在一作大名后极不起眼的名字攫走了他全部心神。 程云绯? 程云绯,绯云程,费芸成。 所以,这一切都是场骗局吗? 假名字,假身份,唯一真的,只有一年又一年该死地灿烂着的春天。 大骇之后,是疼痛。 他被这行铅字锥着心了,他终于感到悲伤。原来,她注定就要离开的。 那么—— “你愿意带我走吗?” 那时未来得及讲出口的,是这样一句话。 如果她愿意带我走就好了。 易遇买下报纸,将它拢进怀里,紧挨着胃。他平静地流着泪,平静地想。 过去这么些年。 他读过她的每一篇报道。假如程云再多翻一会儿,会在书柜最上层发现厚厚一叠旧报纸,还有所有刊载过她随笔的杂志,里面密密麻麻都是他读后的痕迹。 他叫她小芸老师。 程云绯忆起来了。她猛地撑住桌角借力,才不至于瘫坐在地。 她人生中第一个读者,原来是他。竟然是他! 窗外一道闪电劈下,短暂地照亮女人惨白的脸。 波瑞阿斯号启程当夜,他也曾这样居高临下地看她。她不再如十八岁那般青春水灵,面庞上沾染了深而又深的疲惫,气质也更加沉稳。她行色匆匆,步履不停,穿梭在人群中。但足够了,足够易遇一眼看清她。他们短暂的对视,来回照射的探照灯将她的身形映得清清楚楚,一时间万籁俱寂,易遇的心怦然一紧。他找到她了。 “易先生,客人都到齐了,要启航吗?” “嗯。” 易遇戴上面具,一声令下,拉开残酷节目的帷幕。 月色正好,他亲手将多年前害死双亲的仇人逼上绝路,指缝间鲜血淋漓。仇人的血,腥臭,肮脏。他俯视甲板上自相残杀的“客人”们,发出一声轻蔑的冷笑,掩面挥了挥熏天的臭气。 闹得这样大,她会来调查吗? 她会的,易遇甜蜜地想。程云绯会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她是最称职的记者,她不可能放过他。 他赌对了。 原来他都知道。是他故意露出马脚。 程云绯浑身抑制不住地颤动,深陷巨大的惊惶中难以自拔。 但调查到他的人不止她一个。还有一个男人,总是在她身边,她看他的眼神写满了倾慕,令易遇恶心。叫什么来着?古洵,对,古洵。好像若干年前,他曾在何处见过这个名字,与程云绯并肩。 他爱她吗? “几个月前,我向你的前辈古洵发了一条短信。” 易遇慢悠悠地说,语调仿若磨刀,平平仄仄,写满了漫不经心的狠劲。 “我告诉他,假如想知道波瑞阿斯号的真相,就来这间公寓。我以为他会带着你来,毕竟他是你最信任的前辈,对吧?结果只他一人来了。既如此,我想,那便试试吧。” 下一秒,易遇的眉目间流露出一股悚人的凉意。 “于是我告诉古洵,我就是船主人。要还想活命,就立刻把查到我的人都供出来。小芸老师,你猜,他供出了谁?” 程云绯一动不动,她近乎猜到了那个血腥的回句。 程、云、绯。 字正腔圆的三个字,还带着颤,出于对死亡深入骨髓的恐惧。 他背叛了你。 所以我杀了他。 程云绯痛苦地合上眼睛,不肯接受这个事实。落在易遇眼中,这便成为她与那位前辈相爱的证据。可分明,自始至终,他才是她最忠诚的读者,最虔诚的信徒。易遇眯缝起眼,骤然苦闷而空虚。他还记得割开那人喉咙的瞬间,血喷溅到天花板,也有几滴溅到脸上,他抹掉血,净手,清理现场。她会厌恶他,还是恨他呢?他早就做好将自己献给她的准备,假如她需要他去换一个前程,易遇也甘之如饴。他无波无痕地干完这一切,镜子里,那双属于他的铅灰色眼眸竟然折射出无底的兴奋。哈,不折不扣的疯子。 再睁眼,她眼中的痛苦不见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缕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像是冷漠,又像是慈悲。 他狠狠一怔。 程云绯拽住他的衣领,逼他屈身,与她对视。 “真可怜啊。” 她说。凉丝丝的话语,锵然射入他的头骨,有那么一霎,心脏都停止了跳动。易遇被钉死在原地,满心满眼,只有眼前这个寻寻觅觅、近在咫尺的女人。 程凄凄地笑了。 她引颈,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吻。尤轻,尤浅,如羽毛略过湖心,留下一个轻描淡写的,已经消逝的瞬间。 “真可怜。” 十五岁的雨跨越时空,又一次打在易遇身上。 好疼啊,好疼! 视野模糊一片,易遇轻触被她吻过的唇瓣,凉得像死人。混沌的雨夜里,他感觉有人抚着他的脸颊,哀切而无望地,沉声喃语: “别哭了,小遇。” 易遇欺身,重重地吻了回去。 可怜我吧,求你……求你怜我,求你爱我…… 程搂住他的后脖,另一只手在他发间摩挲。易遇放在她腰间的手臂收得更紧了,他在发抖,接吻时都忘了怎样换气。程云绯似叹非叹,任他在自己的唇上肆虐。她心里闪过另一个人影,瞧不真切,比她高一点点,又比她稚嫩一些,看她的目光总很重。初见是个芳菲的四月天,他坐在紫藤花下读乔伊斯的小说集。万物生发的季节,他却在书里寻雪,程云绯没来由的伤悲,主动分了一半巧克力给他。化掉的黏液糊在嗓子里,好似夏天躁动的汗液。他仰面,现出一张青涩又精致的脸,眼尾红得像鱼,变成此刻这个将她拥在怀中的男人。 男人的吻很多、很乱、很重,兽一般在她面庞和颈间探寻。他已高出她许多。 这和最初那枚挑逗的吻不同,易遇抱着献祭的决心吻上来,而她?她接纳了他。手指向下,伸进他衣冠楚楚外衣下泥泞不堪的内里,像杀鱼鳞般剥去他的外套、马甲与衬衫。易遇的泪坠了下来,蓄在她的眼窝,沿着她的眼尾和下颌滑过,到底也成了她的泪。 求你,给我解脱。 似听他说。 - 雨停以后,江姐支起馄饨摊,开火煮了今日第一锅。 曙光市绵长的梅雨季到今日总算是结束了,夏天近在眼前。 江姐忙着手里的活,没留神,一个女人鬼魅似的飘到摊前。她哎唷一声,差点没被吓丢魂。 “程小姐?” 程云绯满面倦容,轻声道:“江姐,来碗馄饨,小份,在这吃。” 总觉哪里不大对劲,江姐犹疑地瞟了她两眼,倒没瞧出什么不一样。就是女人的面色实在太差,好像昨夜伤心过一场。 “江姐,您认识易遇吗?” “小遇?认、认得的,怎么了?” “麻烦您帮我转告他一句话。” “哦,好的呀,什么事?” 虽奇怪,江姐还是耐心地听着。可女人又沉默了。 “程小姐?” “算了,没什么。”程云绯嘴角勾起一个挑不出错的弧度,“还是帮我打包吧,我带走。” ED:《アラベスク》-青葉市子 ——《抔雨杀》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