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 第1316章 祸闯小了 大伴麻吕有点怕鲁伯堂。 因为鲁伯堂个头魁梧,壮得像突然从林间蹿出来的黑熊,光是瞧上一眼,便令人心生畏惧。 且他知道鲁伯堂口中的“刀尖子”是什么,自是半点也不想吃。 “将军哒人......”他移开视线,不敢正视鲁伯堂,“窝国不是弹丸之地,而且窝说的是交换,窝给贵国灭蝗的法子,贵国给窝国稻种,用贵国的话来说,这叫......互惠互利。” “去你大爷的互惠互利!”鲁伯堂下意识将手伸向腰间,却发现空空如也,“老子今天把话放这儿!若你此次能从我大周带走一粒高产稻种,老子名字倒过来写!” 大伴麻吕眨了眨眼:“您的名字......是什莫?” 鲁伯堂闻言一顿,随即怒不可遏,抬手便抄起殿侧的立式铜烛台,直冲大伴麻吕而去。 “回来!”林老将军立刻厉喝。 尽管怒火已经窜到了天灵盖,鲁伯堂依旧猛地刹停了脚步。 对他来说,林老将军的任何话,都是军令,都是他不能、不敢、也不愿违抗的一座雄伟大山。 林老将军大步上前,一把抢过烛台,低声斥问:“你想作甚?当场砸死他不成?朝堂之中,陛下在上,百官在侧,你敢动武,便是对陛下的大不敬!” 鲁伯堂动了动嘴,强迫自己回归冷静。 看着大伴麻吕嘴角那抹若有似无的笑,他咬牙:“师傅,您难道没看出来吗,那倭贼一直在挑衅我们!打一开始,他就是冲着咱的稻种来的,稻种就是咱百姓的命根子,岂能给他们!” “那也轮不到你在殿上动武!”林老将军掐着他后颈,低语:“给陛下请罪!殿上失仪,还想逞凶动手,老子真是白疼你那么多年!” 听着林老将军语气中那丝后怕,鲁伯堂骤然清醒。 若自己方才将烛台砸到倭贼头上,那今日这场朝会......怕是不好收场。 自己冲动鲁莽,差点连累师傅不说,还险些丢了陛下和大周的脸! 一阵后怕涌上心头。 他不怕疼,不怕死,但却很怕让教导自己的师傅和赏识自己的天子失望。 “咚——” 他屈膝,正对天子跪下:“臣殿上失仪,险些酿成大错,还请陛下责罚!” 天子垂眸不语。 在百官眼中,他似是在思忖如何罚鲁伯堂。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心底非但毫无怒意,反倒在暗恼。 暗恼鲁伯堂这莽夫手脚不够麻利,偏生还对林老将军言听计从。 那架一人高的铜制烛台,在普通人手中不过是寻常钝器,但在鲁伯堂这等猛将手中,却是能顷刻取人性命的大杀器。 若能给倭使来上那么一下...... “唉。”想着,天子叹了口气。 鲁伯堂:完了完了,真的闯祸了,我对不起师傅的教诲,对不起陛下的赏识,给大周丢脸了。 天子:这祸闯得不够狠,真是可惜。 “......罢了。”天子面露疲色,摆手:“朕知你近日旧伤复发,疼痛难耐,肝火旺,心绪燥,便不同你过多计较了,入列吧。” 鲁伯堂望着天子,脑袋“嗡——”地一声,整个人愣在原地。 什么旧伤? 什么复发? 什么肝火旺? 这事儿......他怎么毫不知情? 屁股被林老将军暗踹一脚。 他一个激灵,赶紧行礼起身:“谢陛下宽恩!” 跟林老将军回到武官队列中后,他摸着下巴,逐渐咂摸出了味儿:“师傅,或许您方才......不该拦着我。” 林老将军:大意了。 殿内一时微静,百官神色各异。 天子抬眸,看向大伴麻吕:“使者先前言,想以灭蝗之法,换我大周粮种,朕且问你,你口中的灭蝗之法,可有实证?可保万无一失?” 季本昌闻言面色微变,却并未开口。 大伴麻吕大喜:“回皇帝陛下,确实有效!窝国去年生灾,就是用的这个法子,保下了很多粮食!” 天子目露好奇:“哦?朕听着倒是有些心动。” 季本昌呼吸一滞,撑着右腿起身,直接跪了下去。 “陛下!万万不可啊!”他的声音传遍金銮殿每一个角落:“高产稻种乃沈大人精心培育而来,亦是我大周百姓将来足食之指望,如今我国耕地尚未遍种此稻,又岂能允予外邦?臣,叩请陛下三思!” “臣附议!” 陈省身跪在季本昌身旁:“陛下!倭国使者欲用灭蝗之法换取稻种,实为趁火打劫,还请陛下三思!” 林老将军也站了出来:“陛下,老臣亦认为不可。粮种乃军国之本,绝不可轻易授予外邦!” 林霭行礼附和:“陛下,倭国使者以灭蝗之法相挟,强求稻种,已是坏了邦交之礼,陛下不必迁就。” 一道又一道反对的声音在殿内响起,或轻或重。 看着百官面上的急切,天子暗中无奈。 他只是想诈一诈倭使罢了,岂会真将高产稻种许出去? 今日别说五成,就是一粒,他也不会松口许诺。 正当他想开口让季本昌等人安安心时,殿内突然响起了一道不一样的声音。 “陛下,老臣以为,倭国使者远道而来,携法相告,虽因有求于我大周,却也算示邦交之好。” 郭必正出列,语气恳切:“臣认为,不必立刻许以稻种,可先让季大人携户部农官辨其法真伪,再从长计议换种一事,如此,既不失我大周气度,亦不损灭蝗时机,实乃两全之策。” 闻言,天子神色不显。 季本昌勃然大怒:“郭必正!你这是将手肘往外拐!” 倭贼分明是趁火打劫,在他口中却变成“示好”! 试问,这天底下,哪有以要挟示好的?! “我看你真是疯了!”季本昌指着他:“什么‘两全之法’,你如此言说,将我大周百姓置于何地,又将沈大人的一片苦心置于何地?!” 郭必正皱眉:“本官只想顾全大局,季大人,这好端端的,你将沈大人扯进来作甚?” 季本昌咬牙:“无论如何,我户部一粒稻种都不会给倭国。” 大伴麻吕:“胡部尚书哒人,你别这样......你们大周人不是常说,‘油话好商量’吗?”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7章 包藏祸心 这场两国之间的“商量”,最终随着天子一句“明日再议”暂时搁置。 退朝后,大伴麻吕主动向郭必正示好:“礼部尚书哒人,泥很公正,多谢泥替窝们说话......” 郭必正微微摇头,神色平淡:“使者不必言谢,本官所为,皆为我大周百姓考量,并非偏私于你等。” 季本昌恰好从二人身侧经过,闻言轻嗤。 公正? 真是可笑至极。 外邦口中的“公正”,算得上什么公正? 在这些倭人心里,唯有对他们有利可图之事,才配称作公正。 而郭必正,竟还真以为倭贼在夸赞、感谢他。 这老东西,当真是越活越回去...... 看着三三两两结伴下通天梯的官员,季本昌揉了揉右腿,缓缓朝侧殿走去。 陈省身追了上来:“大人,您来这边作甚?” 季本昌又闷头走了两步,直到彻底看不见通天梯,他才撑着廊柱,缓缓坐了下去。 “我等会儿再走。”他道:“眼下人多,不想跟他们挤。” 陈省身看着他泛白的嘴唇,心中刺痛:“您可是......腿更难受了?” 说着,他转身:“您别再动了,下官这就去寻吕署令。” “回来!嘶——”一个起身,季本昌疼得龇牙咧嘴:“我歇会儿回衙门唤大夫看看便好,不用劳烦人吕署令,近来他们国医署事儿多着呢,他也愁得焦头烂额。” 陈省身眼含执拗:“可吕署令是上京中最好的大夫......” “我真没啥大......” 季本昌正摆手,洪公公的脑袋突然从廊角冒了出来:“哎呦季大人,您怎么在这儿呀!可让老奴好一阵找!” 看着洪公公额头的薄汗,季本昌微顿:“公公有事?” 洪公公老鸡啄米:“有!陛下召您和余大人去御书房,余大人都过去候着了!” 季本昌心思一动:“只召了本官与余大人?” 洪公公继续啄米,掩嘴:“就您二人。” 季本昌立刻懂了——怕是柳阳府那头传来了消息! “走走走!”他一刻也等不了,几乎推着洪公公前行,“赶紧赶紧,时不待人!” 洪公公一个趔趄:“哎哟您慢点儿!您腿上的伤可折腾不得啊!” 季本昌:啥腿伤不腿伤的,只要柳阳府无虞,让他把两条腿锯了都行! 从金銮殿到御书房,他只用了一刻。 入内后,天子立刻让洪公公给他端了张凳子,又过了会儿,余正青也获得了一张凳子。 坐下后,他心痒难耐:“陛下,可是柳阳府那边......有消息了?” 天子从御案上拿起一张信纸,洪公公接过后,递到了他手中。 天子道:“余卿一起看吧。” 余正青立刻将脑袋凑了过去。 将信上内容从头至尾通读一遍后,二人神色微顿。 “镜子?” “石灰?” 季本昌搓了搓手指,猜测:“沈大人她......是想驱蝗?” 刚说完,他又自顾自摇头:“不对......嘶——是哪里不对呢?” 他一时有些想不明白。 “沈筝不是想驱蝗,而是想灭蝗!”余正青突然开口,眼底多了一抹骇然:“驱蝗治标不治本,依她的性子,是断不会只将蝗虫赶走,任由它们继续残害其余州府百姓的!” 季本昌醍醐灌顶。 是了! 若小沈只是想驱蝗,何必如此兴师动众? 可...... 灭蝗...... 做了几十年户部尚书,季本昌明白,这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尽管执行者是他素来看重的沈筝,更别说第一封急报便曾言明,此次蝗灾遮天蔽日,非寻常蝗灾可比。 据他猜测,小沈灭蝗成功的可能性,不到一成。 而蝗虫被驱离的可能性,也堪堪只有两三成。 翻来覆去,还是那句话——柳阳府,危矣。 想着,他脸上的喜意淡了九成,抿唇问道天子:“陛下,传信使可还带回别的什么消息?” 天子摇头:“就这封急报。季卿,你有何看法?” 季本昌僵了神色。 又将急报仔细看过一遍后,他终究选择实话实说:“陛下,臣认为,仅靠人力,可能......难胜天灾。无论如何,臣都会提前做好最坏的打算,不会让严州、抚州等地的百姓流离失所。” 天子闭了闭眼,心底那丝隐秘的期盼也逐渐消散。 很多事,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御书房内陷入沉寂。 秋风拍响窗棂,天子揉着眉心,哑声道:“季卿,明日早朝,你带陈省身等人与倭使斡旋,无论如何,要让他们交出灭蝗之法。” 季本昌一顿:“陛下,那稻种......” “不给!”天子眸光逐渐凌厉,“朕要的是法子,不是同他们做买卖!在这大周之中,还没人能威胁得了朕!” 季本昌通身一震:“臣,遵旨!”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次日朝会如期而至。 行过惯礼后,大伴麻吕再次提起“交换”,并且主动让价:“皇帝陛下,三成种子,可以吗?若是可以,歪臣立刻将灭蝗法子双手奉上。” 季本昌立刻出列:“倭国使者,我朝愿用玻璃眼镜和你们换。” “玻璃眼镜?”大伴麻吕思索半瞬,摇头:“不行的,窝们只要稻种。” 他知道,玻璃眼镜也是大周的宝物。 但对倭国来说,取得稻种,才是真正一本万利的买卖。 哪怕只能拿到几十石,只要带回去精心培养,用不了几年,他们就不用看大周脸色,也不用对大周皇帝俯首称臣了。 更何况,如今的大周人已经会煅烧石灰,那灭蝗法子......便也就藏不了太久,迟早会被大周人自己摸索出来。 而此时,他正在用一个成本为零的法子,将真正的宝贝换回倭国...... 一想到这,大伴麻吕兴奋得浑身发颤。 美妙! 真的太美妙了! 再过几年,等倭国真正强大起来,他要带着倭国的武士乘风破浪!攻入大周!烧杀抢掠!把大周的宝物尽数带回去! 到时候,他还要让所有轻视过倭国、欺辱过倭国的大周人,通通血债血偿! 噢对了,他还要让大周的皇帝陛下,也尝尝向倭国俯首称臣的滋味! “倭国使者。”季本昌见他神色怪异,双眼微眯问道:“你的意思是,除了稻种,咱们便没得商量了?” 大伴麻吕微笑点头:“是的,哒人。” 季本昌抬手:“还请林寺卿带使者们回寺馆歇息。” 看着朝自己围过来的林霭等人,大伴麻吕立刻发现不对劲:“泥们干什么,我们是好朋国,泥们不能这样对窝们!” 不是说大周人最好面子、最重礼仪吗?! 现在是怎么回事!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8章 鲁伯堂拳打倭使 大伴麻吕被林霭等人逼得步步后退。 鲁伯堂开怀大笑:“倭贼,本将今日心情好,再教你一句大周的俗语。” 大伴麻吕根本没空回问,他却笑得更开怀了:“知道什么叫‘敬酒不吃吃罚酒’吗?我大周的罚酒......可要比敬酒烈得多!” 此时的大伴麻吕才不管什么敬酒罚酒,他只知道:“胡部尚书哒人,寺卿哒人,请立刻停止你们的行为!你们这是在破坏邦交礼节,向窝国宣战!” “我大周难道还怕你不成?!”鲁伯堂非但没有感觉受威胁,反而更兴奋了:“来啊!打啊!像你这种侏儒人,老子一杆枪能捅穿十个!” 林老将军低语:“枪不够长,十个还是太夸张了......” 鲁伯堂思索半瞬:“我左手一杆右手一杆,各捅五个!” 林老将军:“合理合理。” 大伴麻吕下意识捂住腹部:“泥们不能这样!消灭蝗虫的法子,难道、难道泥们不想要了吗!”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所以他不再后退,而是朝着天子直直跪下:“皇帝陛下,请不要这样!” 天子垂眸,轻笑:“不知使者口中的灭蝗之法,究竟为何?” 看着他脸上的笑,大伴麻吕全都懂了。 用大周的话来说,今天这场朝会,就是一场鸿门宴! “泥们不能伤害窝们!”他牙关微颤,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再开口时,语气中已暗藏一丝威胁:“消灭蝗虫的法子,只有窝和另外一个使者知道,如果泥们伤害了窝,你们将永远解决不了蝗灾!蝗虫会越来越多!吃掉你们所有粮食!” “放肆!”鲁伯堂大怒:“倭贼狗胆,敢对陛下不敬!” 说罢,他跪地,对天子行军礼:“陛下!臣请旨,亲自押送倭使去鸿胪寺馆!” 他倒要看看,等这拨倭贼落到他手中,还敢不敢继续蹦跶! 天子抬手,正欲准允,大伴麻吕嚎得更厉害了:“泥们不能这样!泥们会被蝗虫报复的!只有窝才能消灭它们,窝劝泥们,不要这么坏!” “你这小人,竟还有脸说我们坏?!”季本昌大骂,唾沫四溅:“别以为本官不知你们揣着怎样的心思!怕是早就对我大周垂涎欲滴了吧!但凡让你们得到高产稻种,怕是要不了几年,你们便会翻脸不认人!” 大伴麻吕暗惊。 这个户部尚书,怎么会猜到他们在想什么?! 他立即反驳:“窝们没有!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国,不是吗?尚书哒人,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心疼,那些正在受灾的百姓吗?就因为你小气,让他们田里的粮食,全都没有了,你是罪人!哒罪人!” 季本昌脑袋“嗡”地一下,暂时停止了思考。 罪人? 自己......是大周的罪人? 因为抠门,所以害了数万百姓? 这个说法成立吗? 他想,或许是可以成立的。 不论他怎么想,不论百官和陛下怎么想。 朝廷没有用稻种和倭人换灭蝗之法的事,一旦传入受灾百姓耳中,那他就是罪人。 百姓会骂他,会唾弃他,会说他不配掌国库,不配为父母官。 可...... 这又如何? 他的罪,只在一时! 他宁愿去当这个罪人,也不会将军国之本,轻易拱手交给一个对大周虎视眈眈的外邦! 尽管说服了自己,可一想到数万百姓正在遭受蝗灾侵害,他就觉得喉咙哽得很,哽得他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见他沉默,大伴麻吕认为自己抓住了机会,乘胜追击:“泥再好好想想吧!是救你的百姓,还是放任他们饿死、病死!” 季本昌心口骤缩。 右腿好像更疼了。 他很痛苦,甚至忍不住想,若能回到两个月......不,一个月前就好。 如若那般,他一定会拼了这条老命,去保下柳阳府的稻田。 对如今的大周来说,柳阳府就是命根子。 可他作为户部尚书,却连命根子都没能护住。 何其可笑...... 突地,他只觉眼前一黑,隐约看到陈省身神色骤变,大步朝他冲了过来。 天子的喝声忽远忽近:“传太医!立刻!” “砰——” 大伴麻吕左眼挨了鲁伯堂一拳。 刚抬手捂上,右眼又吃了一拳。 紧接着,他感觉双脚离了地。 鲁伯堂只用一只手,便将他拎了起来。 “若老季有个好歹,老子要你偿命!”鲁伯堂的神色,丝毫没有夸大其词的意思,“到时候你们这些倭贼,一个都别想活着走出大周!一个都别想!” 另几个倭使被吓得腿软,纷纷后退。 鲁伯堂跟扔破布似的,甩手就将大伴麻吕扔到一旁,紧接着,每个倭使都没逃开他的拳头。 左手挥拳,他道:“让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威胁我们!” 右手挥拳,他道:“真当老子是泥捏的?若不是老子收着力,一拳就能让你们的眼珠搬家信不信!” “砰——” “砰——” “砰——” 倭使想逃,却逃不掉。 百官大惊,大急:“鲁将军,使不得,使不得呀!” 话喊了八百遍,却压根没人上前阻止鲁伯堂。 唯一上前“劝架”的,是洪公公。 “哎哟,鲁将军,不能打了呀!” 洪公公偷踢倭使一脚。 “哎哟,鲁将军,您这样于礼不合呀!” 洪公公偷掐倭使一把。 “哎哟,鲁将军,您听老奴一句劝呀,金銮殿上,可不能动武啊!” 洪公公拧着倭使腰间软肉不放。 天子高坐,冷静地看着这场单方面的“斗殴”,一言不发。 直到...... “报——” 通传使的出现,让倭使得救了。 洪公公恋恋不舍地收回手,看向天子。 天子颔首示意,他赶紧迎向通传使,低声问道:“可是蝗灾消息?” 通传使双手递上急报,嗓音中藏着喜意:“洪公公,传信兵说,是好消息。” 好消息! 洪公公一震,立刻接过急报,一路小跑到了天子身侧。 “陛下,好消息!” 天子亦是一震。 会是他想的那样吗? 大伴麻吕还在嚎:“皇帝陛下,泥们会为今天的做法,后悔的!” 天子眼中,只剩急报。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19章 柳阳无虞 拆开信封,里面只有薄薄一张纸。 而纸上,只有简短的一句话——“柳阳知府沈筝,携众灭蝗,已将蝗虫尽数歼灭于严州与抚州交界处,抚州无虞,柳阳亦无虞。” 柳阳......无虞? 将这几个字来来回回看了数次后,天子突然觉得,这些字在他眼中变得陌生起来。 “朕好像不认识字了......” 他低喃,将信纸递给洪公公,甚至连自己都未曾发觉,他的整个手掌,都在颤抖。 “洪伴伴,你......念一遍,念给朕听。” 洪公公接过信纸。 第一眼。 蝗虫尽灭。 第二眼。 柳阳无虞。 柳阳无虞! 这何止是好消息! 是天天天天天天大大大大大的好消息!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洪公公捏着信纸跪地,放声高呼:“柳阳知府沈筝携众灭蝗,现已将蝗虫尽数歼灭于严州与抚州交界处!抚州无虞,柳阳无虞啊陛下!我大周明年的稻种保住了!百姓、百姓明年的日子好着呢!不会病死,更不会饿死,陛下,没事了!我们的百姓没事了!!” “轰——” 殿内所有人都好似被下了定身咒。 鲁伯堂正在给大伴麻吕展示拳头。 岳震川正一脸急色地询问太医。 余正青正死死盯着洪公公手里的信纸。 他们的时间停滞了。 这一刻的金銮殿,落针可闻。 不知过了多久。 余正青红着眼眶,朝前挪了两步,哑声问:“洪公公,你......说什么?” 他害怕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若真是梦的话,他宁愿永不苏醒。 洪公公抬起袖子,快速在眼前抹了一把:“余大人,柳阳府!柳阳府没事儿!真的!您看,这急报都还热乎着呢,刚传回来的!” 他正想将急报递给余正青,背后却突然出现一只手。 天子不知何时站了起来,一把抽走急报:“朕再看看。” 余正青刚伸出的手滞在半空。 天子近乎贪婪地,将信纸上的字看了一遍又一遍。 余正青略急:“陛、陛下,臣可以看看吗?” 天子头也不抬,摆手:“朕再看一遍,你莫急。” 余正青老实等候。 可天子嘴上说“只看一遍”,但目光却在信纸上来回腾挪。 余正青暗中数了数。 好家伙,七八遍了! “陛下!”他站不住了,“臣也想看!” “急什么急!”天子手指抚上信纸:“朕再看一遍。” 余正青:“......” 一遍又一遍,一遍何其多。 等信纸到他手上时,已经是半盏茶之后了。 百官都围了过来,就连岳震川都抛下了昏迷的季本昌,大力拨开人群,挤到了余正青身旁。 余正青逐字念道:“柳阳知府沈筝......柳阳无虞。” 至此,他心里终于有了底。 沈筝,又完成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 沈筝,是整个大周的大功臣。 百官狂喜,高呼:“蝗虫尽灭!” “柳阳府守住了!” “明年的稻种没事!” “天佑我大周!天佑我大周!沈大人厥功甚伟!” 他们先前面上的焦灼、忧心,此时此刻,全都被喜悦所替代。 他们振臂,他们击掌,他们红了眼眶,他们齐齐跪下,高呼:“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天子眼角微红。 “众爱卿请起。” 百官相互搀扶着起身。 几乎在直起腰板的瞬间,他们的目光同时落在了倭使身上。 鲁伯堂只觉扬眉吐气得很。 这会儿的他,武器也不想碰了,拳头也不想动了,只想向先前那些倭使一样,耍耍嘴皮子功夫。 “倭贼!哦不......”他露出一抹善良的笑:“尊贵的倭国大使者,此事你怎么看?” 林老将军低声提醒:“他不姓大,姓大伴。” 鲁伯堂一愣,低声回问:“大半?” 什么大不大半的? 大半麻吕? 他还小半伯堂呢! 林老将军点头:“对,大伴。” “行吧,大半就大半吧。”鲁伯堂低头,看着瘫坐在地,还顶着两个紫红眼眶的大伴麻吕,问道:“大半,对于蝗虫已被我们沈大人尽灭的消息,你怎么看?” 大伴麻吕忘了疼痛,忘了哀嚎。 对上鲁伯堂跟看狗一样的眼神,他失声尖叫:“不——!不可能!怎莫可能这么快!是假的!一定是泥们在骗窝!想从窝手里骗取灭蝗法子!” 他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 分明外面的所有人都在说,大周这次的蝗灾很厉害,非常厉害! 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就被消灭了? 一定是假的! 一定是狡猾的大周人,想骗他的法子! 对,就是这样! “窝不会上当的!”他死死护住胸口,“你们憋想骗窝!” 鲁伯堂放声大笑:“你们的破法子,谁要?喂给我大周的狗,狗都要摇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扫了大伴麻吕胸口一眼,补充道:“对了,你刚才应该还没听明白吧?那些蝗虫刚从家里飞出来,就被我们沈大人摁死在了家门口,根本没机会碰到第二个州府的稻子。” “一个州府。”说着,他抬手,随意比了比划,“那地界,对你们倭国来说,很大,非常大。但对我们大周来说,此次的损失,不值一提,那里的百姓,很快很快就能好起来,你信吗?” 大伴麻吕牙关轻颤:“泥骗人......” “我骗人?”鲁伯堂指了指自己,又指他:“老子一只手就能攮死你,费心思骗你作甚?” 大伴麻吕通身一抖。 痛! 身上被鲁伯堂打过的每一个地方,都很痛! 但他依旧咬死这套说辞:“窝不信......” 鲁伯堂嗤笑:“老子管你信不信!难不成老子还得......” “报——” 殿外又来了个通传使,手里还捧着一封急报。 百官见状一顿,天子立刻示意洪公公去接急报。 “怎么还有急报?” 百官不解,暗中讨论:“莫不是......出岔子了?” “莫要瞎说!蝗虫都没了,还能出什么岔子?” 在百官略带忐忑的目光注视下,天子拆开信封。 这次的信纸,共有三张。 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小字。 只看了上面第一段话,天子龙颜大悦:“好!” 百官暗中松了口气。 是好事儿! 天子细细读过纸上内容后,将信纸给了洪公公:“让众爱卿看看,沈卿究竟是如何灭蝗的。”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0章 几十年很短吗 蝗虫是怎么被沈筝消灭的呢? 对于这个问题,不止百官,就连几个倭使都甚是好奇。 洪公公看着眼前的十数双手犯了难。 鲁伯堂道:“本将识字,本将先看。” 百官:? 说得跟谁不识字似的! 陈省身道:“洪公公,此事与我户部息息相关,要不还是先给本官吧。” 岳震川道:“洪公公,本官能一目十行,你先给本官。” 余正青道:“洪公公,本官乃柳阳府衙前任知府,理应本官先看。” 看着眼前扎堆的红袍紫袍,洪公公默默收回了手。 一个都得罪不起,给谁都是错。 “陛下,您看......”他求助似的看向天子。 天子嫌他窝囊,但因心情甚好,还是给他出了主意:“你念给众爱卿听。” 他双眼骤亮。 这感情好啊! 本来他也想看! “咳咳——” 一声清嗓,他郑重地将第一张信纸举至眼前。 鲁伯堂撇了撇嘴:“洪公公,大点声哈。” 洪公公点头表示明白。 百官一阵期待。 且听他道:“十月初,严州府城西沼泽先现蝗蝻,三五日便聚集成群,遮天蔽日......” 这一段,是百官先前便知晓的情节。 当时吹的西南风嘛,他们知道。 “然后呢?”鲁伯堂忍不住催促:“洪公公,赶紧念点我们不知道的啊!” 洪公公揉眼:“您莫急,老奴这眼睛,不似从前了......” “这好办呐!”鲁伯堂伸手便往林老将军怀里去,“师傅,您不是带眼镜了吗,赶紧拿给洪公公应应急!” 林老将军一退,一挡:“度数不一样,他用不了!” “哎呀,差不多就行了嘛!”鲁伯堂才不管什么度数不度数的,还想出手掏,“就用一会儿,就一会儿!您难道不想快点听听,小沈到底是如何灭蝗的吗?” 林老将军动摇了。 正当他想掏出眼镜盒时,却见洪公公将身子背了过去。 再转头回来,他的鼻梁上,竟凭空出现了一副眼镜。 “?!” 百官大惊。 鲁伯堂失声:“你有眼镜不早拿出来?!” 洪公公腼腆一笑,为了不给沈筝招仇恨,他撒了个不痛不痒的小谎:“先前,老奴求了沈大人好久,沈大人才愿意卖给老奴一副......” 百官了然。 沈大人性子本就好,在受不住恳求的情况下,卖一副眼镜给洪公公,也合乎常理。 “好了,赶紧念吧!”鲁伯堂全身心都在信纸上。 戴上眼镜后,洪公公的世界明亮了。 他看着信纸,高声道:“柳阳知府沈筝,于受到严州灾报后当日,立刻动身前往抚州与严州边界,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于十二时辰后,抵达抚州府衙!” “十二个时辰就到了?”百官暗自讨论:“这几乎是一刻未停啊!沈大人动作也太快了!” “抵达抚州府衙后,沈大人立刻下令,征集石灰、铜镜、竹编密网......”洪公公又道。 “等等等等等——”听到这儿,鲁伯堂忍不住打断了洪公公的话。 他看了眼大伴麻吕等人,又看向天子:“陛下,此灭蝗之法,或是我大周的不传之秘,要不......先把这些倭人弄出去?免得他们这些不要脸的偷咱法子,到时候还说是他给咱们的!” 百官当即反应过来:“是啊陛下,防人之心不可无!” “陛下,先前他们还用灭蝗之法威胁我朝,咱可不能让他们占着便宜!” 天子垂眸,看向缩在殿角的大伴麻吕等人。 “无碍。”他轻笑:“让他们听,沈卿用的灭蝗之法,可不是是个人就能使出来的。” 信上,无论天时,无论地利,无论人和,沈卿哪样没占着? 此时的他更加笃定,沈卿,定是上天派来护佑大周江山、拯救黎民于水火的柱石之臣! 她的智计,她的魄力,还有她心系百姓的赤诚,是那些倭使绝对学不会,也偷不走的东西。 说直白些。 信上这一场灭蝗之战,别说是倭使了,就是殿内一众大臣,也无法将其复刻。 在天子示意下,洪公公再次开口:“沈大人在下令征集草木灰、糯米浆、艾草、芦苇、火折子、火把、豆油等物后,再次动身,在翌日日落之时,成功抵达抚州与严州交界处——望岳县望岳村。” 百官听得认真。 “望岳村,位于望岳山脚。”洪公公一字一句道:“当晚,沈大人带领村中所有青壮劳力,于望岳山隘口处,展开部署。” “隘口?” 百官不解:“沈大人她......是想用隘口拦住蝗虫?可蝗虫喜宽阔之地,根本不会往山隘去啊!” 难不成,沈大人还能跟蝗虫打商量? 在百官疑惑的目光下,洪公公看着信纸的双眼突然一瞪。 紧接着,他的声音因激动而颤抖:“在、在此之前,沈大人通过试验发现,蝗、蝗虫......不喜食用高产稻,若环境中存在其他稻谷,蝗虫定会择稻而食,不、不会碰高产稻谷半分......” “什么?!” 惊讶,是每个官员面上必备的神情。 “蝗虫为何不喜吃高产稻?!” “同是稻谷,难道高产稻比其余稻子要差?!” “绝无可能!季大人说过,无论是色泽、香味,还是口感,高产稻都完胜其余稻谷!” “那、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时,百官才想起,地上好像还躺了个人。 等他们转头看去时,只见季本昌双眼紧闭,右手却缓缓抬了起来,而后,他嘴唇微动,好似是说了句什么。 “啪——” 说完,他的手再次砸回地上。 百官疑惑非常:“季大人说什么了?” 陈省身跑过去,蹲在季本昌身旁,附耳。 过了一会儿,他抬头,语气中有一丝不可置信:“大人说,蝗虫没吃过高产稻,不敢贸食。” “啊?” “竟还有此等说法?” 陈省身又附耳听了听,点头:“季大人说,虽罕见,但确有可能。” 震惊褪去,百官缓缓发现了另一个事实—— “那往后......咱大周的稻子,不就不怕蝗虫了?!” 陈省身又附耳,而后摇头:“季大人说,这种情况可能只能维持几十年。” “几十年?”百官神色怪异。 几十年很短吗? 几十年够他们干很多很多很多事了!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1章 锁蝗于理不合 “怎莫可能......” 殿角,大伴麻吕满脸不可置信:“蝗虫怎么可能不爱吃的泥们的稻子......” 一个国家,可以在未来的几十年少受蝗灾侵扰,代表着什么? 代表这个国家的农业,将走在世上最前沿! 代表未来的几十年,他们倭国,依旧要对大周俯首称臣,基本没有翻身的可能! 代表,他根本不能,也不敢,再带着倭国武士攻入大周,将大周的宝贝悉数带回倭国...... “一定是因为泥们的稻子不好......”大伴麻吕神色怔愣,喃喃:“蝗虫都不愿意吃的稻子,肯定有毒!人吃了会死的!” “放肆!”陈省身怒斥:“高产稻乃我朝之根本,岂容你胡说八道,随意置喙!” 鲁伯堂扬了扬拳头:“大半狗贼,管好你的嘴,少在哪得不到就诋毁!人家同安县民吃了一年的高产稻,毫发无损!” 百官纷纷点头赞同。 稻子就是稻子,怎么可能有毒? “洪公公,接着念吧。”余正青道。 洪公公暗瞪大伴麻吕一眼,接着开口道:“当晚,沈大人共带人部署两处地界。一,乃望岳山隘口,二,乃蝗虫抚州与严州交界处村道。隘口处,被沈大人命名为‘锁蝗谷’,村道处,为‘引蝗道’。” “锁蝗谷?”郭必正面色微变。 锁蝗。 锁皇。 沈筝竟如此胆大包天! 他低头琢磨了一瞬。 不行! 于礼不合! 万分不合! “陛......” 刚一开口,天子的眼刀便直直刺向了他。 他暗中一个哆嗦,脑子白了一刹。 天子眯眼注视他片刻,开口:“继续!” 洪公公立刻念道:“引蝗道两侧,分别被洒满普通稻与高产稻,与高产稻路径相连的,是望岳村农田,而与普通稻谷相接的,便是锁蝗谷。待蝗虫先头兵抵达抚州与严州边境时,沈大人早已在锁蝗谷布下了天罗地网......” 随着洪公公神情并茂的讲述,百官好像看到了那日的场景。 蝗虫遮天蔽日,朝抚州而来。 抵达岔路口后,在普通稻和高产稻中,它们毫不迟疑地选择了普通稻。 在飞入引蝗道后,稻香指引着它们一路前进。 “最终,蝗虫大军尽数抵达引蝗谷!”洪公公越来越激动:“沈大人以稻香诱之,它们一头冲入锁蝗谷,说时迟那时快!在它们尽数入内后,沈大人即刻下令落网,彻底截断了蝗虫退路!” “嚯——” 百官一阵呼喝。 因为他们知道,最激动人心的时候,就快到了! “然后呢!” “而后镜阵全开!”洪公公举起了激动的右手,“蝗虫,彻底找不到北了!它们抱头鼠窜!殊不知,死亡,正在向它们步步逼近!” “好!” “好!!” 百官振臂欢呼,几个户部官员更是直接抱在了一起。 “诸位大人,还有呢!”洪公公换了一页信纸,“点火!放烟,一气呵成!霎时,烟雾如墨,弥漫在谷内每一个角落!” “蝗虫头更晕了!”他道:“沈大人乘胜追击,直接下令,命谷口上方的石灰队,朝谷内倾洒石灰!” 说到这儿,他愣了片刻。 撒石灰干啥呢? 先前他就很疑惑,沈大人为何会带石灰去望岳村。 百官也问:“难道石灰可以毒死蝗虫?” 洪公公接着看下去,随即恍然大悟:“对蝗虫来说,石灰是剧毒!但凡沾染,要不了多久,它们便会一命呜呼!” 闻言,百官心有所感,齐刷刷看向殿角。 大伴麻吕一直在摇头:“不可能,不可能,泥们怎么会这么快就发现了......” “合着你口中的灭蝗之法,就是石灰?!”鲁伯堂恍然大悟,破口大骂:“你他大爷的竟想用这个法子,换我们五成稻种?!” 这难道还不是趁火打劫?! 还好他们没有上当! 一旁,岳震川沉思片刻,抬眸:“尽管此法有效,但这世上却找不出第二个沈大人,也很难有第二个锁蝗谷。” 顷刻,百官都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就算先前咱们松口,将稻种许给倭人,但拿到法子后,咱们也依旧难以顺利消灭蝗虫!” 蝗虫是怕石灰没错。 但蝗虫也不蠢! 它们根本不可能乖乖排着队,等着人朝它撒石灰! 也只有沈大人,才能巧用此法,想出借地势“引蝗”、“锁蝗”,从而将蝗虫尽数消灭...... 而先前大伴麻吕口中的“此法非常有用”,也只是故意夸大其词! 此时,百官心中只剩下一个想法——还好,还好陛下和季大人未曾松口,还好柳阳府有沈大人在。 暗中舒了口气后,他们齐齐瞪了眼大伴麻吕,又回头问洪公公:“然后呢。” 洪公公已经看完了剩下一张信纸。 “整个谷中的蝗虫,几乎都死透了。”他说:“虫尸堆成了山,沈大人再次下令,命人将虫尸分批运至空地,统一焚烧。最后的最后,它们变成了一捧又一捧黑灰......” 说罢,他又补充道:“等全部烧完,已经是第二天清晨的事了。待一切尘埃落定后,沈大人倒下了!她......整整昏迷了一日。” “什么?!”余正青冲上前来:“她身子怎的了?李大夫!她没带李大夫去吗?!” 看着余正青面上的焦急,天子暗中抬腿,踹了洪公公一脚。 什么“昏迷”。 信上明明写得是“昏睡”。 洪公公挪了挪脚后跟,轻咳:“余大人放心,沈大人她并无大碍。” 余正青不信:“都昏迷了,岂会并无大碍?!不行,你给我看看信!” 洪公公双手一缩,抬袖掩嘴,用只有他俩能听见的声音道:“睡着啦!” “......”余正青既觉心疼,又忍不住松了口气,“行吧。” 百官感叹:“算下来,沈大人起码三日没合眼!肯定是累垮了身子!” “这可得好好养啊!沈大人那般年轻,可不能因此落下病根......” “陛下,沈大人厥功甚伟,得赏啊......” 不知谁说了一句,天子立刻来了精神。 他岂止要赏沈卿? 他要厚赏! 要重重地赏!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2章 见官大三阶 赏沈卿什么好呢? 天子一时犯了难。 金银财宝? 可以赏,但不能只赏这些,太片面,也太肤浅。 升官? 也可以,但依旧有些片面。 府邸? 沈卿有了,他上上上次赏的。 田产? 沈卿也有了,他上上次赏的。 这...... 思忖片刻,天子主动问百官意见:“众爱卿认为,朕此次该如何赏沈卿?” 百官面面相觑,不敢应答。 说大了,怕得罪某个看沈大人不顺眼的官员。 说小了,又怕惹天子不快。 “臣等听陛下的。”百官又将山芋丢回天子手中。 天子视线落在余正青身上,突地,他灵光一闪。 “确定都听朕的?” 百官呼吸一滞。 天子这句话,摆明了是想重赏沈大人,故意给他们挖坑呢。 可沈大人的功绩做不了假,此次......就算陛下大赏特赏,他们也认了。 “臣等绝无异议!”百官齐声高呼。 他们猜测,沈大人极有可能又要升官了,至于官阶,肯定是从三品——正三品一个萝卜一个坑,眼下压根没空缺,天子总不能临时薅一人下来,把沈大人给顶上去吧? 尽管他们知晓天子很赏识沈大人,但也认为,天子做不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儿来。 而如今,朝中还空缺着的从三品闲职,其实也就那么几个——光禄大夫、中大夫、太子中允、将作大匠...... 百官暗中讨论:“光禄大夫吧?听着好听,又是个清贵闲职,就算沈大人不在京中也能胜任......” “中大夫也行啊,只用和老功臣打交道,逢年过节的慰问慰问就是......” “还是太子中允听起来更好,毕竟太子可是往后的......” “......胡说八道吗你这不!太子都没立,太子中允就先定好了?不合礼制!” “哎呦,您小声些!虽说如今陛下还没立太子,但这人选,不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吗......” “陛下尚未下旨,我等便不得非议!” “嘿您这话说得,咱不是在讨论给沈大人升官的事儿吗,怎么就非议了!” “分明是你......” 殿内,百官的争论声越来越大。 正当洪公公想唤他们小声些时,天子倏地开口:“朕想......” 讨论声骤止,百官纷纷望向天子。 天子笑道:“沈卿,本就是我大周第一女官,而朕今日,想让她再做一次第一。” “再做一次第一?”百官不解:“沈大人已经是第一位女官了,还能如何再做一次第一?总不能罢官重任吧......” 天子指尖轻点椅臂,转头问道洪公公:“我大周,可有女子封爵的先例?” 洪公公骤愣。 百官惊呼声迭起:“封爵?!沈大人是女子,岂能、岂能封爵?!” “这不合礼制啊!无论是我朝还是前朝,都从未有过女子封爵啊!” “陛下,陛下!还是给沈大人升官吧,这封爵......当真不好啊!” “不好?!”天子还没开口,鲁伯堂便忍不住了,大声反问:“有何不好?因为尔等功绩平平,无甚爵位,便见不得人家沈大人封爵?!” “怎么可能!”几个官员齐声反驳:“鲁将军,陛下给沈大人升官,我等绝无二话,可封爵......这、这您让我等百年之后,如何给先帝交代?” 一听他们将先帝搬了出来,鲁伯堂呸了一声:“你们算哪根葱?先帝那头还轮不到你们去交代呢!陛下自会给先帝上香!” “你、你......!”几人气得脸色涨红。 鲁蛮子就是鲁蛮子,毫不知礼! “再说了!”鲁伯堂又道:“沈大人灭蝗,不仅护住了严州东北的数个州府,还护住了我大周明年的希望,此等大功,可称其为‘护国’!若护国之功都不值得被封爵,那才是当真没脸对先帝交代!” 鲁伯堂一番“师夷长技以制夷”,听得天子目露赞赏。 鲁伯堂这莽夫,倒是突然长脑子了。 “鲁卿此言有理。”天子点头赞同:“开女子科举那日,朕便同众卿说过,在我大周,无论男女,能者,皆可加官进爵,难道众卿忘了?” 百官一噎。 他们当然没忘! 可“加官”和“进爵”,根本就是两回事啊! 这世上谁人不知,爵贵于官的道理? 但凡有个爵位,那在官员面前,就是“大三阶”。 哪怕此次陛下不给沈大人加官,只进爵,可往后,他们这些朝官,包括六部尚书,甚至包括崔相,在见到沈大人后,都要先行礼...... 这、这让他们如何接受得了?! “陛下......”郭必正硬着头皮站了出来:“如此的确不合礼制,还望陛下三思......” “不合礼制?”天子摆手,“去,你去拿律册,当着朕的面翻给朕看,朕倒要看看,如此行事,到底不合哪一条礼制?”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郭必正被堵得哑口无言,天子又道:“若礼律上确有规制,言女子不可列爵,那朕这当皇帝的,将其改了便是!” 郭必正猛地一震。 君威,君威...... 他险些忘了,眼前高坐之人是帝王,是大周的天。 更改礼律什么的,对常人来说遥不可及,可对帝王而言,却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 “臣......” 郭必正刚开口,天子毫不留情地打断他:“好了,朕意已决。” 百官神色各异,不服之人占大多数,唯余正青、鲁伯堂、林老将军与岳震川等人面有笑意。 “陛下圣明!”鲁伯堂行礼,好奇问道:“陛下,不知您想给沈大人封个什么爵?” 爵位虽不是官阶,但也有高有低。 最高的,是“超品公爵”,仅在宗室王爵之后,上朝时,可站在所有官员最前方,可直接参与核心朝政。 第二等的,是“侯爵”和“伯爵”,这两个爵位相差不大,都分为超品、一品、二品、三品,同样见官大三阶,在朝中拥有不少的话语权。 再之后,便是“子爵”和“男爵”,和先前三种爵位比起来,二者的实权便小了许多,多为荣誉性爵位,俗称“挂爵”。 天子心里早已有了答案,但还是假意道了一句:“论官阶,子爵与男爵和六部协理一般高,朕认为不适合沈卿,且显得朕的封赏毫无诚意。” 百官:“......” 想封侯还是封伯,您就直说吧。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3章 沈筝封爵 天子目光扫过百官哀怨的脸,最终落在鲁伯堂身上。 “方才鲁卿说,沈卿灭蝗,乃护国之功,朕想,便封沈卿为正三品护国侯吧。” 一石激起千层浪。 “正三品?!” “护国?!” “还是侯爵?!” 百官那叫一个酸。 正三品紫袍加身就算了,爵号还是“护国”这等大称号。 有“护国”这等大称号也就算了,竟还直接跳过“子、男、伯”爵之位,直接封了侯?! 有句俗话说得好——封侯拜相。 封侯,甚至被放在拜相前面! 可想而知,这侯爵之位有多重了! 想着,百官做起了最后的挣扎:“陛下,虽侯爵与伯爵实权相差不大,但真要论起来,侯爵还是比伯爵高了一些的......” 琢磨片刻,他们竟把余时章搬了出来:“且陛下,如今永宁伯尚在柳阳府,您这一来便给沈大人封了侯爵,将永宁伯置于何地啊......” 余正青闻言一顿。 天子陷入沉思。 余正青立刻转头,厉声道:“还望诸位大人莫要挑拨我永宁伯府与沈大人的关系!此次沈大人携众灭蝗,功绩斐然,本就当得起护国侯之位,待家父知晓,亦只会替沈大人欢喜,绝不会有任何多余想法!陛下......” “朕的确忽略了永宁伯。”天子微懊,随即道:“既如此,便......” 百官面露期待。 对了嘛! 给沈大人一个子爵当当得了嘛! 人就是不能一下爬太高,容易跌! “便升永宁伯为永宁侯吧。”天子笑道:“余爱卿位列一品伯爵有些年头了,按资历来算,也的确该往上升一升了。” 百官:? 哈哈,定是今晨起太早,耳朵不好使了。 陛下怎么可能不给沈大人降爵,反倒给永宁伯升爵呢? 哈哈,一定是听错了。 殿内静了许久。 十息被拉得绵长。 待十一息到来时,百官才发现,天子的神色,不像是在跟他们开玩笑。 “陛、陛下......”先前故意将余时章搬出来的几个人站不住了,“臣、臣等的担心应当是多余的,还望陛下莫、莫要放在心上。” 放眼古今,有哪个王朝能在一日之内多两名侯爵的? 太荒唐了! 又不是刚开国! 天子面色一凝:“君无戏言,众爱卿可是要朕做那言而无信的帝王?” 百官:“......” 他们就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天子竟会如此解决余府和沈筝的爵位矛盾。 “陛下......”有几名官员还想挣扎。 天子开口打断:“永宁伯早该升爵了,拖到如今,本就是朕的疏忽,都不必再说了,此事便如此定下吧。” “......” 百官悔不当初。 方才他们说那么多,纯属多余! 赔了夫人又折兵! “传朕旨意。”天子抬手:“六部协理、柳阳知府、同安县令沈筝临危不乱,亲携百姓灭遮天蝗灾,护我大周国本,安黎民于水火,扬我天朝之威,其功绩昭着,堪当‘护国’二字。” 百官闻言不再挣扎。 得,板上钉钉了。 天子继续道:“今,朕破祖制、开先例,封沈筝为正三品护国侯,赐银印青绶,食柳阳府邑五百户,世袭罔替;赐,紫袍玉带,皇城骑行之权;赏,黄金千两,白银万两,柳阳府良田百亩,官窑白瓷百件,东珠百颗......” 听着听着,百官麻木了。 沈大人这爵位,竟还能世袭...... 可天子还没说完:“另,追赠沈卿养父为正七品文林郎,赐敕旌表,以表其教养之德。” 百官:...... 好好好,不仅爵位世袭,连沈家下去了的人都有份儿! 百官酸得冒泡,天子接着道:“余卿任永宁伯多年,功绩卓然,今晋封其为正一品永宁侯,赐金印紫绶,食邑千户,世袭罔替!” 最后,天子语气一凝:“凡我大周功臣,不分男女,不分亲疏,能者居之,忠者赏之!沈卿与余卿,皆为朕之心腹,国之栋梁,往后众爱卿,当以二人为勉,同心同德!若再有人存嫉妒之心,生挑拨之意,朕绝不轻饶!” 一番敲打的话落下,好几名官员都暗中低下了脑袋。 至此,几乎所有人都忘了,殿角还缩着几个倭使。 还是天子主动看向他们:“尔等觊觎我朝高产稻种,欲在我朝蝗灾之际趁火打劫,以微利之法换取我朝五成稻种,本就有违邦交之礼!自今日起,尔等便暂留京中吧,待尔等国主诚心来赎,再谈归期!” 百官暗惊。 陛下这是在对倭国宣战啊! 大伴麻吕心如死灰。 在得知蝗灾被灭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大周皇帝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可他千想万想也想不到,大周皇帝竟如此不留情面,直接将他们给扣下了。 “皇、皇帝陛下......”大伴麻吕强撑着站直身子,挤出一抹笑道:“窝国拿金子买稻种可以吗,再、再另外给泥们千把倭刀......”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天子摆手:“带走。” 鲁伯堂蹦跶出列:“陛下,臣想押......” “去吧。”天子再次摆手。 鲁伯堂大喜,狞笑着朝大伴麻吕几人走去。 “都乖乖的,不要挣扎哦,不然本将下手没轻重的......” 百官见状汗毛竖起,赶紧给鲁伯堂让了条道。 “退朝——” 随着洪公公开嗓,百官暗自无奈,行礼后缓缓朝殿外而去。 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出现在他们当中:“沈大人这升官也太快了,入仕一年多,便已位列侯爵,等再过两年,咱怕是连她衣摆都摸不着......” “叫什么‘沈大人’?得叫沈侯了!” “......牛大人,您真是个墙头草。” “马大人,本官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您瞧那些倭使,不识时务,被咱陛下和鲁将军收拾成什么样了?本官可还想多活几年。” 余正青跟在他们身后,正要走出殿门,突然被陈省身给唤住:“余大人,余大人!季大人有话想对您说!” 余正青脚步一停。 差点将气昏了的季本昌给忘了! 真是罪过! 他赶紧回头,逆着人群去了殿柱旁,在季本昌身前蹲下,问道:“季大人,您还好吧?” “好,好着呢......”季本昌闭着眼,朝他招了招手,“你靠近些,附耳过来。” 余正青赶紧把耳朵支了过去。 且听季本昌道:“怀公望的家产......户部不要了,给小沈,都给小沈,让她省着点花......” 喜欢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请大家收藏:()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1324章 把自己的命当命 岳震川刚出朱雀门,还没找着自家马车,便被一人拦住了去路。 “季夫人?” “岳大人......”季夫人频频望向朱雀门内,面露担忧:“我看好些大人都出来了,但就是没见着我家老季,烦请问一下,他是不是......被陛下留了下来?” 岳震川神色一僵。 自己这急着去窑上清点石灰矿,竟忘了老季还躺在金銮殿上! “这......”他一时焦了心,下意识想返回金銮殿。 “岳大人!”季夫人见状心口一缩,忙小步追了上去,因着慌张,她语速渐快:“可是我家老季惹陛下不快了?还是、还是他腿伤加重,走不了了?” 一想到第二种可能,季夫人感觉,自己整颗心,都好似被放在了热油锅上,翻来覆去的煎炸。 瞧着她眼底藏不住的焦急,岳震川想安慰两句,却刚好有两名官员从他们身旁经过。 一人道:“哎哟,今日那倭使可真惨,鲁蛮子那拳头比沙包还大,一拳下去......嘶——本官看着都疼!” 另一人道:“再惨能有季大人惨吗?一大把年纪了,当众被倭使挑衅,差点背上一大骂名。若换成本官,可能都不是气晕,而是直接气死了!更何况,季大人那腿,本就一瘸一拐的,看着就让人心疼......这叫什么?祸不单行!” 祸不单行! 老季在金銮殿晕过去了! 季夫人只觉眼前一黑,险些连站都站不稳了。 “夫人!”嬷嬷眼疾手快,赶紧扶住了她。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岳大人,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岳震川狠狠瞪了那两名官员一眼,又回头,尽可能安慰道:“季夫人放心,大夫给季大人看过了,他只是疲劳过度,再加上腿伤未愈,一时急火攻心,才会突发晕厥......” 说着,岳震川逐渐没了声儿。 正如方才那二人所说,老季本就几日没合眼,先前还在通天梯上摔伤了腿,今日又被倭使狠狠挑衅了一番。 这一出出下来,老季......是当真有点惨。 “季夫人,还请你在此稍等。”说着,他再次回头,朝朱雀门走去,“本官回殿上瞧过老季后,再回来同你详说。” 季夫人很是感激:“多谢岳大人......” 见岳震川跨入朱雀门,她捂着咚咚乱跳的心口,在门前来回踱步。 短短半炷香时间,她便在心中将能求的神仙,通通都求了个遍。 “夫人......!”一道微弱的声音在门内响起。 她猛地回头。 好消息是,老季面色虽然不太好,但神智尚算清醒。 坏消息是,老季是被人背着出来的。 “余大人......把本官放下来吧。”季本昌轻轻拍了拍余正青肩膀,耳语道:“免得家中那位又要担心了......” 余正青也算是“过来人”,闻言蹲身,动作轻缓地将季本昌放了下来。 “老季!”季夫人迎了上来,立刻搀住季本昌,又唤了两个家丁过来,忙道:“将马车驶过来,扶老爷上车!” 季本昌轻咳两声,面色也跟着红润了些:“我没什么事儿,夫人莫要担心......” 故作坚强的话刚落下,余正青便从怀中掏出厚厚一沓药方,递到季夫人面前道:“季夫人,这是太医给季大人开的方子,太医还说,季大人的腿恐是伤到了骨头,他们需先回国医署取石膏,稍后便登府给季大人治腿。” “伤到骨头了?!”季夫人面色煞白。 老季这把年纪的人,骨头伤了那就是天大的事儿! 说不好听点,若没能好好将养,怕是要折寿好几年! 季本昌也面色煞白:“余大人!咱们分明说好保密,你何故背叛本官!” 亏他方才还那般大方,将怀公望的家产全都让给了柳阳府! 余正青无奈,指了指他的腿:“季大人,您的身子才是最紧要的,骨伤岂能儿戏待之?更何况,季夫人也肯定不愿被蒙在鼓里......” “但你也不能......” “多谢余大人告知!”季夫人急声出口打断季本昌,对余正青行了一礼,接过药方道:“待老季腿伤痊愈,还请余大人携夫人来府中品茗。” 季本昌暗中撇了撇嘴。 余正青不日便要离京下地方,怕是喝不上他府上的好茶了。 “夫人见外了。”余正青回礼。 日头高挂,秋风和煦。 在两名家丁搀扶下,季本昌手忙脚乱地上了车。 车轱辘缓缓动了起来,朝季府而去。 车厢内气氛有些紧张。 或者说,是季本昌有些紧张:“夫人,为夫不是故意想瞒着你的,这不是怕你担心吗......” 季夫人不言,只是一味抹泪。 季本昌老脸皱起:“夫人,你别听余正青那小子瞎说,咱得听太医的才是,对不对?待会儿等太医好好看过后,让他们同你说!真没余正青说得那么严重!” 季夫人轻轻吸了吸鼻子,目光缓缓落在他右腿上:“这几日,疼得厉害吧?” 季本昌立刻摇头:“都没啥感觉!就跟被蚂蚁夹了似的。” 看着他泛白的双唇,季夫人知道他又在撒谎。 罢了...... 暗叹口气后,季夫人轻轻握住了他的手:“朝堂之事,我不太懂,但也明白,此次蝗灾非同小可。我不求你能立刻歇下来,只求你这几日内,每日睡够三个时辰......待你腿伤再好些,你就是要在户部衙门住下,我也绝无二话。” 她想,跟天下苍生比起来,她太渺小了,季府也是。 但她作为眼前这个男人的妻子,她也免不了有私心。 “我希望,你能把自己的命,也当一条命来看。”她道。 季本昌用噘嘴掩饰鼻酸,瓮声道:“这几日,我哪儿都不去,不去上朝,也不去衙门点卯,就在府里养伤。” 季夫人大惊失色,甚至撒开了握着他的手。 “你被陛下贬了?!” “......”季本昌噎了好半晌,“夫人,就是......有没有一种可能,蝗灾,已经被解决了呢?” “什么?!” “夫人,你没听错。并且,那些蝗虫刚飞出抚州,便被摁下了,压根没能碰到抚州的稻子。” “什么——?!” 第1325章 做自己 季府。 刚一回府,季本昌便被季夫人给抛下了。 他一瘸一拐,一步一蹦,在侍从搀扶下,一路尾随季夫人,到了府库门外。 库房里,季夫人忙得热火朝天,连连吩咐身边嬷嬷:“这几套头面,那边的天丝缎,还有,那架子上的瓷器字画......架子!架子也一起吧,年轻人就爱这些老物件,还有那边的......” “夫人!夫人!夫人!”季本昌扒着门框,险些没蹦过门槛,“你这是作甚呀?!” 季夫人回头,抬手挥退一众侍从后,上前扶住了他:“你不回房好好歇着,跟来作何?” 季本昌看着空了小半的库房,小心翼翼地问道:“咱这是要搬家了?” “装傻!”季夫人说他:“你还能不知道我想干嘛?” 季本昌脸一垮:“小沈就一个脑袋一个身子,哪里用得上那么多头面与布料!那些头面,甚至有两套是你当年的嫁妆,岂能、岂能一股脑全送出去?” 季夫人瞧了那头面匣子一眼,面上毫无心疼之色:“漂亮的小姑娘,就是得戴好看的头面,只望沈侯莫要嫌弃才是......” 季本昌一噎:“你改口倒快。” 季夫人笑了笑,搀着他坐下后,不由说了心里话:“这孩子的身世,听着很令人心疼。” 季本昌沉默半瞬。 “的确......她这一路走来,很是不易。” 季夫人又道:“其实,先前我生过认沈侯做干女儿的打算,那样一来,咱季府便也能在这上京护她一二。但她升迁太快,自她任六部协理后,我便再也没动过这念头。” 季本昌微惊,猜测:“夫人,你是怕......” “怕别人认为咱季府买马,故意攀亲。”她叹了口气,“但其实,我只是觉得这孩子太不容易了,这京中又到处都是豺狼虎豹......不过,如今她已是万人之上护国侯,许多人巴结她都来不及,倒也不会故意再给她使绊子。” 季本昌眼前缓缓浮现出一张老脸。 “那可还真不一定......” 有的人,心思深着呢! “你是说崔相?”季夫人直接问出了口:“方才在路上,你不是还说,他今日一句反驳的话都没说吗?” 这难道不是崔相想跟沈侯言和的好兆头吗? 季本昌眉毛一皱:“正是如此,才不对劲!夫人你想想,之前陛下要给沈侯升官,哪一次他没使绊子?那叫一个费尽心机,上蹿下跳啊!可今日呢?他静得跟个鹌鹑一样!半句反驳的话都没说啊!甚至在其余人叫陛下‘三思’的时候,他依旧闷着没吭声,这不对劲,真不对劲!” 季夫人垂眸沉思。 “这......”她下意识往好处想:“或许,他是不想再继续惹陛下不快?” “不可能。”季本昌立刻摇头,“总之......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说不准,他暗中憋什么坏呢!” 季夫人倒吸一口凉气。 季本昌抿了抿唇,摆手:“也不一定,也不一定。我就随口一说,夫人你可别真听进去,继续给小......沈侯选贺礼吧。” ...... 未时,日头正盛。 朱雀大街布告栏前,人头攒动。 一则消息,轰然在人群中炸开。 “蝗灾被灭了!刚飞出严州府就被灭了!” “怎么可能!”很多都不相信:“我听说那蝗虫遮天蔽日,绝非人力可撼动,岂会刚飞出严州便被灭?!” “一定是朝廷想安咱们的心,故意放的假消息!” 不过片刻,“蝗灾被灭”的消息,就被百姓定义为——假。 但又过了会儿,前排人“嘶”了一声道:“不对!布告上写,蝗灾是沈大人带人灭的!说不准是真的!” “沈大人?!”众人泛起嘀咕。 有人动摇:“如果是沈大人的话,灭蝗......好像也并非绝不可能之事吧?” “这......” 转眼间,众人分成了两个派系。 一边,是坚定的“不可能”派。 另一边,是略不坚定的“信沈”派。 正当双方僵持之时,又有两个羽林军拨开人群,径自到了布告栏前。 看着其中一人怀中的黄绸,百姓暗惊:“还有布告啊?” 羽林军不答,闷头把布告挂在了布告栏最高处。 “唰——” 黄绸展开,其上最引人注目的,是落款处那几个章印。 这次,羽林军没有离去,而是一左一右,守在了布告栏前。 百姓试探着迈开步子。 见羽林军没有动作,也没出声呵斥,有人放开了胆子,又上前两步,仰头看起了布告内容。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严州蝗灾,六部协理、柳阳知府、同安县令沈筝挺身灭蝗护稼,保全稻种,功济苍生,特封其为正三品护国侯......护国侯?!” 人群再次炸开。 百姓一惊:“蝗灾真的被灭了!” 二惊:“真是沈大人带人灭的!” 三惊:“沈大人又升官了!” 四惊:“不!不是升官,是封侯!护国侯!正三品!” 五惊:“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没听说过女子也能封侯的!” 这简直,太太太太太太不可思议了! 有人眼尖,指着布告下方一行小字念道:“‘朕惟:功不分男女,有则必赏!布告天下,咸使闻知!’陛下的意思是,往后、往后只要女子能做功绩,不仅能当官,还能像沈大人一样,封爵!” 人群中响起一阵惊呼。 有几个姑娘紧紧相拥。 分明是天大好消息,她们却热泪盈眶。 曾几何时,她们被教导,要相夫,要教子,要围着灶台和婆家打转,要会女红,甚至拿自己的小钱买书看,都会被人说“姑娘家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可今日,那亮得耀眼的黄绸布告却告诉她们,在她们当中,已经有人奔出了头,她不仅穿上了万众艳羡的紫色官袍,更成为了万人之上的尊贵侯爵。 看着布告上清晰的“护国侯沈筝”几个字,她们仿佛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不是谁的妻子,也不是谁的母亲,就是她们自己。 “沈侯!” “护国侯!”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姑娘们的哭腔越来越明显,声音也越来越亮:“沈侯!护国侯!沈侯!护国侯!” 从去年起,沈侯便在反复告诉她们——女子,也能顶天立地,也能安邦立国。 而今日,沈侯又教会她们一个新的道理。 ——女子,也能封侯拜相。 第1326章 换匾 未时三刻,银台街。 几个不那么神秘的神秘人,在沈府大门外架起了梯子。 围观百姓渐多,议论声渐起,门房听着动静,缓缓将大门打开了一条缝。 这一瞧,可要老命了! 府匾都被人拆了! “你们干什么!” 他“唰”地打开门,看着随意被放在地上的“沈府”门匾,怒喝:“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拆我沈府门匾!欺负我家大人不在京中是不是!” 挂匾之人一愣,站在梯子上轻声唤他:“兄弟,兄弟,你要不抬头看看呢?” 门房愤怒非常,但还是下意识抬起了头。 只见原本挂着“沈府”牌匾之处,已然换了新匾。 新匾更大,且通身由金丝楠木打造,“护国侯府”四个字,更是描了金边。 瞧那金边颜色,竟是......真金! 可真金又怎么样! 他们就要没有家了! 门房既委屈又生气:“陛、陛下他......竟将沈府赏给护国侯了?” 满腔情绪交织下,他压根没能想起——大周,根本没有称“护国”的侯爵。 “你们给我等着!”他一跺脚,风似得往府内奔去,边跑边喊:“古嬷嬷!古嬷嬷!出大事儿了!您快出来看看啊!” 换匾工匠面面相觑。 “他这是何意?” “他没看布告?” “他守着门呢!看个甚的布告啊?!再说!布告才贴了两刻,他打哪儿看去!” “匾都赶制好了,就没个人提前来报喜?!” “不是洪公公说,要给他们一个惊喜吗?!” “这哪是什么惊喜!赶紧,赶紧去跟人解释啊!” “不行,不行!咱们什么身份,岂能随意进沈侯府邸?” “这会儿你讲起礼了!方才取匾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讲理呢!” “都说了,是洪公公的意思!” “哎哟......你说这事儿闹得。” ...... 一刻后。 门房领着古嬷嬷,古嬷嬷带着一众家丁,气势汹汹地杀到了门口。 与方才相比,门口又多了一个人。 “洪公公?” 古嬷嬷暗中给门房等人使了个眼色,快步上前。 看着被随意放在地上的“沈府”牌匾,她眉头微皱:“您这是......?” “哎哟,误会,误会,都是误会!”洪公公堆着一脸笑,赶紧来了古嬷嬷跟前,二话不说就开始道喜:“恭喜古嬷嬷,往后呀,你可就是护国侯府的大管家了呀!” 古嬷嬷骤愣。 她好像有些懂洪公公的意思,但残存的那丝理智,使她追问:“洪、洪公公,什、什么护国侯府?” 是她想的那样吗? 护国侯? 侯爵?! 不、不能吧...... “就是你想的那样!”洪公公领着她出府门、下石阶,又示意她抬头:“你瞧瞧这匾如何?今日刚一退朝,陛下呀,就吩咐赶制了!这不,一做出来,咱家就命人先送了过来!不过......说来也是咱家的不是,未能事先派人通气,差点闹了笑话,嬷嬷莫怪!” 古嬷嬷怔怔抬头。 日光下,“护国侯府”四个金边字亮得晃眼。 “洪、洪公公......”饶是在宫中见惯风浪,古嬷嬷也不禁偷偷咽着口水,“若、若老奴没听错的话,您的意思是......我家大人,封侯了?” 这、这合理吗? 大人不是在柳阳府吗? 怎么会突然被封爵呢? 柳阳府...... 突然,她想到了什么,双眸微瞪:“是严州蝗灾?” “诶,对咯!”洪公公笑意盈盈:“蝗灾,已经被沈大......哦不,沈侯!被沈侯解决了!今日朝会,陛下龙颜大悦,给沈大......不是,瞧我这嘴!陛下给沈侯封了爵!正三品,护国侯!” “正、正三品?!”门房惊叫。 “护国侯?!”家丁紧随其后。 “古嬷嬷!”突然,一道急切的声音从看热闹的人群后传来。 佩玉满头大汗地挤出人群,双手叉腰,躬身喘着粗气,吭哧吭哧道:“咱大人、大人她,封......” 话还没说完,“护国侯府”四个大字,已撞入她眼中。 ...... 从门匾被更换的那一刻起,护国侯府,便已成为整个银台街的“热门景点”。 前来看热闹的百姓不知凡几。 各官员府上的贺礼,也源源不断地送来。 酉时,护国侯府门外,依旧能用“车水马龙”四个字来形容。 过礼单的时候,古嬷嬷发现了一异处:“永宁侯府?侯府?侯?” 她仔细琢磨了这封礼单半晌,忍不住抬手唤道:“佩玉丫头,来来来,你过来。” 佩玉轻轻将怀中礼盒放在地上,快步跑过来问道:“怎么了嬷嬷?” “永宁伯他......” “噢对了!”古嬷嬷刚开了个口,佩玉就拍起了大腿:“真是忙昏头了,忘记跟您说,伯爷也升爵了!现在是永宁侯了!” 古嬷嬷大惊。 “你这丫头!” 她使劲点了点佩玉额头:“人家侯府都派人把贺爵礼送来了!咱还在这闷头点自己收的贺礼!赶紧,叫上穆清,拟份礼单给我,咱必须在天黑之前将贺爵礼送过去!” ...... 子时。 明月高悬。 忙碌了一下午加半晚上的侯府众人,终于有空缓口气了。 “太可怕了......”佩玉一屁股坐在正厅檐下,接过穆清递来的水,一饮而尽,心有余悸道:“那些府上来送礼的人,就跟被刀架在脖子上似的,生怕比别人动作慢了!我这脚尖,今日少说被踩了八十脚!” “你还说呢......”账房雷攀诚从怀里掏出一把毛笔,“这些笔,就没一根是咱府上的!那些人为了先登记,都自带毛笔!” 佩玉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那是你赚了呀。” 雷攀诚叹了口气。 别说,还真别说。 手中这些笔,随意挑一根出来,都能值个十几二十两。 “我可消受不了......”他将笔挨个搁回桌上,“还是等古嬷嬷定夺吧,能还给他们最好。” 佩玉闻言笑了笑,转头看向一直没说话的穆清。 “穆清,你在想什么呢?可是累着了?” “不累。”穆清一瞬不瞬地看着夜空中高悬的明月,轻声道:“你们说......今日柳阳府的月亮,也是这么圆吗?” 月光恰如那未说出口的思念,持续倾泻,缓缓流淌。 第1327章 征工修路 翌日,护国侯府收到一份特别的贺礼。 送礼来的,是几个妇人,为首之人,叫钟素仪。 礼不重,甚至在一众瓷器字画中,略显廉价。 “鞋垫?” “腊肉?” “笋干?” “刺绣软垫?” “五谷福篮?” “老竹凉席?” “这......”佩玉看着这些礼物挠头挠头,唤来穆清:“穆清,你认识钟素仪吗?我总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莫不是府上谁的亲戚? “钟素仪?” 穆清只想了片刻,点头:“认得,钟婶子是县兵苏统领的母亲,怎的了?” “啊?”佩玉赶紧将穆清带到那份贺礼面前,“这些都是她带人送来的!她们把东西放下就想走,还是我拉着一人不放,才问到了钟素仪这个名字!” 穆清微讶,问道:“她们人呢?” 佩玉指了指府外:“走了,但刚走不久!” 穆清赶紧提起裙摆,朝府外跑去。 一路小跑,终于被她在银台街尾追上了钟素仪一行人。 “钟婶子!” 闻言,钟素仪几人脚步微顿,随即又跟没听着似的,大步朝前走去。 “钟婶子!”穆清喘着气追了上去,“您等等!” 钟素仪几人小跑起来。 穆清无奈,喊道:“我不是来退礼的!” 钟素仪几人停下脚步,齐齐转头,故作惊讶:“穆清管事?你怎么在这儿?今日没去救济所吗?” 穆清:“......” 这演的,未免有些过了。 匀了口气后,她行礼道谢:“多谢大家送来的贺礼,还望大家都能留下姓名,以便侯府入册。” 钟素仪还未开口,另一名微胖妇人连连摆手,笑着道:“别别别!就一点小东西,留什么名儿啊,您记钟姐的名字就......” “就记......县兵家眷,可以吗?”钟素仪突然开口,语气满是真心实意:“穆清管事,前几日蝗灾闹得凶,我们也跟着提心吊胆。虽说我们的儿女跟着沈大人,吃穿不愁,但一想到严州那些受灾的孩子,我们这些当娘的心头就泛苦、难受得紧!给您说句实在的,先前我们压根儿没想到,这般凶烈的蝗灾,竟真能被解决......您不知道,昨日听到消息时候,我们都欢喜疯了!” 几个妇人跟着点头:“是啊,我们还以为在做梦!” 穆清垂眸,眼底漾开一抹浅浅的笑意。 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从得知严州蝗灾消息的那一刻起,沈府所有人的心都悬在了半空。 他们担忧严州灾情,更担心身处柳阳府的大人。 好在,如今一切尘埃落定。 大人不仅解决了蝗灾,还受封成为大周第一位女侯爵。 她想,能做大人的丫鬟,能跟着大人姓沈,定是她前几辈子行善积德,修来的福气。 钟素仪见她笑了起来,又道:“穆清管事,沈大人不仅护着我们的孩子,如今还护下了更多的孩子,我们这些当娘的,是真的打心眼里开心。那些礼物,是我们的一点心意,都不值什么钱,您莫要嫌弃......” 穆清摇头:“都是好东西,说什么嫌不嫌弃的话。不过......” 说着,她话锋一转:“您得告诉其他夫人婶子,你们已经代她们送过礼了,若她们再送来,侯府可不会收了。” “没问题!”钟素仪一口应下:“那穆清管事,我们便先去救济所了!会长昨个便说,大喜的日子,要给大家加餐,我们去公厨搭把手!” 穆清笑着点头,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突然想起大人离京前的吩咐——“给县兵家眷的年礼,备厚些,米面油肉布,还有过年红封,一个都不许少。” 看着地上枯叶,她神色微恍。 一转眼,竟就到了着手备年礼的日子...... 那大人,何时才能回来呢? ...... 柳阳府。 这两日,柳阳府衙被百姓围得水泄不通。 “官爷,我力气大!挖了几十年地,铲土夯地什么的,我最在行了!” “官爷,我觉少!您招我!我一天能干十个时辰,眼都不眨地铲上十里地!保管让府衙这工钱花得值!年前就通路!” “官爷!我家祖上是御厨!我炒的大锅菜好吃着呢!您选我给劳工们做饭,绝对让他们日日干劲十足!” 工吏们坐在长桌后面,看着如狼似虎的百姓们,一个头两个大。 “排队!排队!都排好队一个个来!”一工吏扶着额,高声道:“大人说了!这两日只是初选,你们只需报上户籍和姓名、年龄即可,不用说特长!真的不用!” 百姓们那叫一个急:“官爷,我们不说,大人哪能知道我们干活厉害呀!” 就说此次府衙招人修官道,开出了八十文一天的高价,且还包一日三餐,这般好的差事,傻子才不想干! 况且坑位就那么多,他们这些“萝卜”若不自荐,又如何能稳稳扎进那难得的“坑”里,抢下这份美差呢? 得自荐! 必须自荐! 一时之间,百姓们的嗓门提得更高了。 工吏实在拿他们没法,只能高声道:“你们的情况,府衙自会一一核实!再说一次!只需报户籍、年龄、姓名即可!若谁还要说其他的!我们便不记他的名了!” 威胁的话一出,闹哄哄的人群瞬间静了下来。 工吏乘胜追击:“好了,都排好队,一个个来!咱前期多省点时间出来,后面便也能早些动工修路,你们说是不是?” 百姓纷纷点头。 许云砚默默从他们当中挤进了府衙,一路往沈筝书房而去。 书房中,沈筝正对着余时章练词儿:“佳偶天成!愿你们此后同心同德,岁岁相依!好了,本官就不多说了,客人们都吃好喝好,下午棋牌......” “停停停停停停!”余时章满脸怪异:“人婚仪定在晚上,何来的下午?还有!什么棋牌不棋牌的?你想带宾客打麻将?” 沈筝一拍额头。 第一次做证婚人,果然还是有点紧张。 “我再练练。”她呼了口气,“我直接把词背下来,后日上台,争取一口气念完。” 余时章笑道:“看你这模样,比新人都要紧张。” “笃笃笃——” 书房门被敲响。 许云砚声音传来:“大人,被征地的田户们都签好契书了,他们说不敢劳烦您亲自前去,他们自行跟着方副司吏去选新地就好。” 第1328章 在柳阳府哪有什么官民矛盾 自古以来,地方官衙和百姓之间,便存在着一个难以调节的问题——征地。 对百姓来说,耕地,就是命根子。 钱没了可以再赚,房子倒了可以再建,可若耕地没了,那就是真的没了。 故对于官衙征地修路、建坊等举措,百姓向来都是明里揣着十二分的警惕,暗里藏着满心的抵触。 面对此次柳阳府衙征地修官道,百姓也一样。 虽然他们知道,修通府城到同安县的官道,对整个柳阳府来说,大有裨益。 可“大家”的幸福圆满,一定要建立在“小家”分崩离析的地基上吗? 这一点,沿途农户不是很赞同,毕竟只有烙铁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人才会知道痛。 可还没等他们将联名信送到府衙,府衙就派人来了。 这日午时,来的官爷高高瘦瘦,生得俊俏,且听他说:“本官乃府衙经历官许云砚,此次特奉沈大人之命,来与诸位共商征地事宜。” 听听,长得好看的人,说话都好听。 沿途农户知道他:“您就是同安县的主簿大人吧?我们听说过您的名号,您是沈大人的左膀右臂!真是年轻有为!往后前途一片光明啊!” 也不知是哪句话夸进了这官爷心坎,只见他严肃的神情都放缓了些:“诸位,不知里正何在?” “这儿呢,这儿呢!” 年迈的里正被两个青年搀着出了人群。 和青年人几乎写在脸上的忐忑相比,老里正则更加自如。 自如的抗议:“官爷,我们没办法同意征地,我们祖祖辈辈都靠这片土地过活,春日播种,夏日施肥,秋日收获,冬日沃田,我们是一日都不敢停歇,对我们来说,这片土地就是家人,就是命根子!府衙把这片地征去修官道,是在剜我们的心头肉啊......” 其余农户惊讶于老里正的直白,但也明白什么叫“人微言轻”。 如此局势下,断没有让老里正孤军奋战的道理。 他们纷纷站了出来,虽忐忑,但语言逻辑还算清晰:“对啊官爷,府衙修官道,我们肯定支持,但这征地一事......咱们能不能再商量商量?毕竟从府城到同安县,也不止这一条路可走,而且这世上的路......不都是人走出来的吗?府衙又何必征田做路呢......” “你们说得有道理。”许云砚点头。 或许是跟沈筝待久了,他又面露遗憾,故意补上一句:“只是可惜了村东头那片沃土。” “村东头?” “沃土?” 农户面面相觑。 “那百亩良田,先前有的姓怀,有的姓金,还有的姓刘,如今却不幸成了无主之地,暂归府衙管理。”说着,许云砚缓缓展开一张图纸,轻轻点了点图上那片被圈出来的地,“沈大人本想说,拿这片地同你们置换,每亩多两分,若你们不愿,那便算了。” 纸页被秋风卷起一角,农户们的心,也跟着被卷了起来。 里正舌头打结:“许、许、许大人,您是说,我们可以拿这边的地,换村东头那边的水良田,并且......还是一亩换一亩二?” 两成! 那多出来的两成地,都够他们种多少稻子了?! 并且,这边的地,只能算得上是中等田,哪能跟村东那片上好的水良田相比? 这一换,他们赚大了呀! “许、许大人......”老里正不敢相信:“府衙是直接把地还给我们,还是收我们做佃户,让我们帮着耕地?” 这可得捋清楚! 佃户和地主的区别,那可大了去了! 许云砚看向方献阅,方献阅立刻从怀中取出一纸契书,抬手招呼道:“来来来,都听说我!” 农户纷纷围了过去。 方献阅扬着契书,声音响亮:“诸位放心!沈大人有令,以你们被征的中等田,换村东头无主水良田,一亩换一亩二,田契直接改到各家名下,府衙不收任何费用,更不是让你们做佃户!只要落契,那片水良田,便是你们的祖产!” 话音刚落,周遭吸气声迭起。 “有田契的事儿,岂能是作假?” “村东那片地,可肥得很!原先一直被那姓怀的贪官,还有那群为富不仁的商户死死攥着,如今......竟被沈大人许给了咱们?”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议论声纷纷,方献阅又道:“还有一事!此次被征地的农户,家中青壮若愿去修官道,一律优先雇佣!工钱八十文一天,包三餐!” 一番话,犹如春风化雨,浇灭了农户心里的所有焦躁和抵触。 水良田...... 优先雇佣权......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官爷!我家愿意被府衙征地!” “官爷!我家也愿意!” “官爷!什么时候能落契?” “官爷......” 秋风吹过田垄,看着被农户层层包围的方献阅,许云砚低声一笑。 在柳阳府,哪有什么官民矛盾? 沈大人对百姓,向来舍得。 ...... 日头东升又西落。 曼娘婚礼前一日,沈筝拖家带口,登上了回同安县的马车。 马车刚一动起来,余时章就发出疑惑的一声:“嗯——?” 听着他拖长的尾音,沈筝笑道:“您感觉出来了?” 今日这架马车,可和往常大有不同! 余时章双手撑着坐垫,仔细感受了一会儿,随即确定:“不颠了!” 他心底诧异得紧。 往日乘坐马车,道路稍不平整,就颠得他浑身难受,满心煎熬。 可今日这马车却稳得离谱,不仅没左摇右晃,就连车轴处那“咯咯”的响声好似都没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将手掌贴上车壁,感受这车架传来的震感,“和之前相比,今日这马车,至少减震八成!” “八成?”沈筝笑着摇头,“您这评价也太高了,小木只是在轴头、车辕和车厢底部加了橡胶垫,顶多减震五六成,真想达到八成减震,还得把车轱辘也换成橡胶的才行。” 余时章愣了片刻,回过神来后,嘴角的笑压都压不下去。 他才不管什么五成八成的,只知道:“这就是你先前许诺过的,要让我坐上不颠的马车?” 第1329章 一举拿下! 马车抵达同安县时,已是深夜。 余时章鼾声震天,许云砚痛苦皱眉,沈筝用气声道:“你们先回县衙,我和华铎去趟客栈。” 许云砚看了一眼张嘴打鼾的余时章,低声道:“大人,下官和您一起吧......” “那不行!”沈筝立刻拒绝:“你大半夜的见人家新娘子作甚?” 若被卫泾知晓,不得打翻醋坛子? 许云砚微怔,又立刻道:“下官在大堂等您,绝不进去。” 沈筝沉默半瞬:“真想去?” 许云砚又暗瞧余时章一眼,点头:“想。” “那成吧。”沈筝掀开车帘一角,低声唤停马车,和许云砚先后下了车。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同安县的风,好似比府城温柔一些。 夜静悄悄的,三人脚步声错落,不一会儿,沈筝便瞧见了一连串红灯笼。 今夜的客栈格外明亮。 檐上的灯笼是红的,阶上的花也是红的,就连大门挂着的布绸,也是红的,布绸下,还有两个穿着红色衣裳的人儿。 人? 红色衣裳? 还是两个? 直觉告诉沈筝,这不对劲! 她定睛一瞧,微惊:“卫泾?” 新郎官怎么在新娘子家? 卫泾转头,大惊:“大人?!” 曼娘掩嘴:“哎呀......” 婚前见面,被发现了。 “你怎么在这儿?”沈筝推开裹着红绸的小栅栏,朝卫泾走去,“不是说......婚礼前一日,你们不能见面的吗?” 这俩人,竟一日都忍不了?! 不知是不是灯光映的,卫泾满脸通红:“大、大人,您别怪曼儿,是在下一想到明日便要同曼儿成婚,实在激动,夜不能寐,忍不住跑了过来,强迫曼儿同在下见了面......” 沈筝:“......” 好好好。 自己这活了两辈子,终于要当一回打鸳鸯的棒子了! 怀着激动的心情,沈筝两步跨上台阶,揽过曼娘,对卫泾摆手,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今晚,本官权当没见过你,赶紧走。” 卫泾舒了口气,眼神又偷偷瞟向曼娘:“那曼儿,我先回去了,等明日,我来接你......” 沈筝:“......走你的!” 卫泾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终究被许云砚“送”出了客栈,关闭的客栈大门,彻底隔绝了他的视线。 大堂内,看着曼娘脸上荡漾的笑意,沈筝扶额:“新娘子,你今晚该不会也睡不着吧?” 曼娘笑得更荡漾了:“睡不着......一想到明日就能收了他,我这颗心啊,便一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您是不知道,往日他留下来帮忙守夜,跟个和尚似的,是死活不肯碰......” “咳咳咳咳咳——”沈筝呛了一大口茶,甚至来不及擦,赶紧抬手制止:“停下来!再说涉黄了!” “涉黄?”曼娘不解:“此话何意?” 沈筝:“......就是闺房之事,少儿不宜,不必详说。” 曼娘嘟嘴:“咱们同为女子,私下说说没事的,且我馋他很久这件事,就同您说过,外人都不知道......” 沈筝端起茶盏,用喝茶掩饰尴尬。 真是没想到......卫泾还是个柳下惠。 转念一想,其实也合理。 他定是很尊重曼娘,才会......呃,坐怀不乱。 “总之,明晚你就能如愿以偿了。”沈筝自认为说了一句很开放的话:“新婚之夜,一举拿下他!” 曼娘伸手卷了卷耳发,眨眼:“那是当然。” 沈筝笑了笑,开始没话找话:“对了,这之前,你见过他父母了吗?为人如何?可还好相处?” “都挺好的。”曼娘低头扣了扣指甲,“其实只要男人选对了,就没有难相处的婆家,真正心疼女人的男人,宁愿自己在中间受那夹板气,都不会让妻子顶在前面冲锋陷阵的。” 沈筝不太懂这些,却渐渐听了进去。 曼娘又道:“您也知道,我爹娘不在了,落在有些人家眼中,就是‘没靠山’、‘没帮衬’、‘任由婆家搓圆捏扁’的存在,别说什么八抬大轿迎进门了,这些人家可能连聘礼都舍不得多备一些,甚至还会故意怠慢,嘴上说着什么‘往后定会拿你当亲闺女来看待’,实际他们分得可清了,但凡你没点本事,在他家中,就一直是外人。” 沈筝闻言陷入沉默,不禁在想,婚姻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是爱情? 是物质交换? 还是人类作为群居动物的自然选择? 或三者皆是? 这真是个复杂的议题。 思索着,曼娘的声音再次传来:“但卫泾家人应当没有那样想,因为有您在。” “我?”沈筝微惑。 曼娘笑了起来:“您知道,卫泾为何请您做证婚人吗?” 沈筝思索半瞬,恍然大悟:“他会给他家人说,我是因为同你交好,才愿意做这个证婚人的?” 曼娘眉眼依旧弯弯,点头:“如此,卫家人便都知道,您是我的大靠山了,绝不会欺负我。并且......他爹娘之前便在泉阳县买了宅子安了家,往后我和卫泾就住客栈后院,也不和他们同住,这般,也生不了什么矛盾。” 沈筝抚掌:“倒也是。” 过了半瞬,她又补充:“且他也没说错,你不仅是同安客栈的掌柜,更是我的好友。” 换个角度想,若和卫泾成婚的人不是曼娘,自己又岂会连夜赶回来,做这场婚礼的证婚人? 夜色渐浓。 二人又商讨了一番明日婚礼流程,门外灯笼被晚风吹得摇曳,剪影忽左忽右,忽长忽短。 ...... 翌日,沈筝早早起身收拾。 前往参加婚宴前,方子彦特意给众人展示了他准备的贺礼——一个大金饼。 崔衿音不甘示弱,也拿出了自己的贺礼——一个更大的金饼。 这两件贺礼,毫不花哨,却……诚意满满。 方子彦自觉被崔衿音比了下去,替自己找补:“我爹和大哥也要去!他们准备的礼物,肯定比我的还要贵重!” 崔衿音闻言又掏出一个更大的金饼:“我也帮我舅舅也准备了!” “......” 方子彦认输,抱着金饼匣子跑走,“召祺,等等我!” 一行人踏上马车,浩浩荡荡朝泉阳县而去。 今日参加这场婚礼的同安县人不少,就说县衙、县学众人,便起码能坐个十来桌,更何况还有其余受邀的百姓和商户。 热闹喧天之际,一艘又一艘大船,缓缓在码头停靠。 第1330章 新婚贺礼 巳时,金光漫地,一行马车缓缓驶入泉阳县广富街。 余时章将车帘掀开一角,瞧着道旁树干上缠着的红绸、树枝上挂着的小红灯笼,点头:“不错,看得出来,卫家人还是很重视这场婚事的。” 沈筝看着从帘角落进车厢的日光,笑道:“今日老天爷也赏脸,难得晴开。” 日头好,人的心情便会跟着好起来。 她想,人类或许是向日葵转世。 “你备了什么贺礼?”余时章想着后面马车上装着的礼盒,微惑:“那些礼盒中......好似没你的?” 沈筝闻言,抬手拍了拍心口:“礼物在这儿呢。” 余时章瞥了一眼:“你的意思是,你的礼物是,一颗饱含祝福的心?” 许云砚轻笑出声。 沈筝嘴角一垮,从怀中掏出一个系了红绸的信封:“是这个!” 余时章接过,看着系得规规整整的红绸,他没打开,只是捏了捏。 “是银票?” 摸起来还有点薄。 “非也非也!”沈筝拿回信封,直接拉开红绸,取出了里头之物。 余时章一眼认出:“契书?” 沈筝扬了扬纸页。 他又追问:“什么契?田契?地契?还是......房契?” “房契。”沈筝展开纸页,指尖在上面轻轻点了点,“客栈后街的一所一进小宅子,往后便是曼娘的第二个家了。” 余时章瞠目结舌:“一所宅院?!你这礼......是不是忒重了点?” 哪有人送礼出手便是一所宅子的? 上次这么出手的人…… 好嘛,是他的儿子和儿媳。 “重吗?”沈筝沉思片刻,迟疑:“不重吧?您准备的那对同心玉,还有衿音准备的大金饼,都够买下这所宅子的。” “嗯?”余时章一愣:“似乎......确是如此啊。” 那他为何会认为,那所宅子是非常贵重的大礼呢? 他“嘶”了一声,陷入沉思。 许云砚见他眉头皱得厉害,忍不住开口点破真相:“伯爷,如今的同安县,一宅难求。” 余时章一拍大腿,终于反应过来哪里不对劲:“我和衿音丫头的贺礼虽然值钱,但同安县的宅子,有价无市啊!多少外来人想买,却一屋难求?你送的这所宅子,贵就贵在它稀啊!你是怎么买下的?该不会......” 假公济私? 不能不能。 余时章暗中摇头。 沈筝不是这样的人。 沈筝笑着把房契叠好塞进信封,又把红绸系了回去,道:“这家宅子原来的主人,姓胡,名利开,去年同安县唯一家粮铺,便是他开的。” 这么一说,余时章隐约记起了这个人:“是不是......去年的高产稻种,也是给他卖的?” “没错。”沈筝点头,将信封揣回怀中,“去年底,他挣了个盆满钵满,直接换了个大宅子,但这所小宅子,他也一直留着没卖。但这个月初,也不知他怎么想的,突然想把这所宅子出手,直接挂到了牙行。” 闻言,余时章明了:“你便命人下手买下了?” 动作够快啊! 沈筝摇头:“本来是轮不到我买下的,毕竟您先前也说,同安县一房难求,有价无市。” “那......?”余时章疑惑非常。 “沈行简说,约莫十日前,牙人带着胡利开和他千挑万选的买家,到县衙交割,但刚进县衙,二人就吵了起来。”沈筝回想着沈行简的话,只觉好笑:“您猜猜,他们为何吵起来。” 余时章默了半瞬,猜测:“胡利开坐地起价?” 买卖闹掰的原因,大多如此。 “若真是这样就好了,人买家也不是缺钱的主。”沈筝抬起右腿,往木板上一踏,“因为胡利开说,那买家右腿比他先踏进县衙,没给他足够的尊重,他感觉人家非良人,就不卖了!” 余时章再次瞠目结舌。 没有足够的......尊重? 良久,他抚掌叹道:“这世界还是太辽阔了。” 时至今日,他终于再次深刻地理解到,什么叫“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半刻后,阵阵礼乐穿过车帘,传入车厢中。 马车还未停稳,卫宅门前便热闹起来。 “沈大人!是沈大人来了!” “沈大人真来了!我听闻,今日的证婚人,便是请的沈大人!” “哎哟,这可是天大的面子啊!能请沈大人来做证婚人,这小两口往后的日子,就没有差的!” “沈大人——!” 一阵熟悉的呼声传入沈筝耳中,等她掀开车帘时,巴乐湛已经贴心地在马车旁放好了小凳。 “哎哟,沈大人,小巴终于见到您了呀!” 巴乐湛打扮得跟伴郎似的,朝她伸出了手:“快请下车,快请下车,小巴扶您,您慢些!” 盛情难却之下,沈筝虚扶着他的手腕下了车。 紧接着,余时章和许云砚也没能逃过他的热情。 几人刚站定,一对打扮得体的中年夫妻快步迎来,行礼:“草民见过沈大人,见过伯爷,见过许大人,见过......” 沈筝一行人,被他们“见”了个遍。 巴乐湛在一旁介绍道:“沈大人,伯爷,这二位,是新郎官的父母。” 沈筝颔首,扶起二人,从怀中取出红绸信封,递过去道:“今日是曼娘与卫泾的大喜之日,这是本官的一点心意。” 卫父和卫母连连摆手:“沈、沈大人,您能来这一趟,寒舍已经蓬荜生辉了,我们不能再收您的礼......” “卫掌柜,你们老两口说这个话就不对了嘛!”巴乐湛赶紧道:“沈大人这礼,是给曼掌柜小两口的,你们就莫要拒绝了嘛!再说,哪有把新婚贺礼往外推的道理,你们说是不是?” 沈筝也道:“正如巴大人所说,新婚贺礼,二位莫要推辞,收下吧。” 卫父暗中咽了口口水,颤着手接过道:“多谢沈大人。晚些......草民便将这礼转交给两个孩子。” 沈筝笑了笑,转眼,余时章等人的贺礼也被车夫搬了过来,卫家父母见状一愣:“沈、沈大人,这些是......” 在他们看来,县衙众人就是一个整体,来吃喜酒送一份贺礼,便也够了。 谁承想......这群贵人竟有一个算一个,每人都准备了贺礼? 这让他们哪里好意思收下! 第1331章 亲迎必早,成礼择吉 日头高挂,宾客陆续前来。 见周遭人越来越多,余时章主动对忐忑不已的卫家父母道:“给新人的一点薄礼,收下吧,莫要推辞。” “对对对,快收下吧!”巴乐湛给方父使了个眼色,主动上前引路道:“小巴在花厅备了茶,沈大人请!伯爷请!大家请!” 看着巴乐湛这番谄媚模样,余时章低声对沈筝道:“这人前途无量。” 如此能屈能伸之辈,做什么都能成功的。 众人穿过摆满八仙桌的正院,一路朝花厅而去。 整个卫宅喜气洋洋,四处都缠着红绸,挂着红灯笼,就连花厅门楣上,都悬着红绳编的同心结,垂着的流苏随风轻晃。 和充满谈笑招呼声的前厅比起来,花厅内清净不少,主桌上,摆着早已沏好的热茶。 ...... 未时一刻,花厅外突然热闹起来,沸反盈天。 方子彦跑进花厅,满头大汗:“沈姐姐,曼姨姨马上要被卫先生接回来啦!” “迎亲队伍回来了?”沈筝起身,问在一旁发呆许久的木若珏:“小木,要去看看吗?” 木若珏尚在发愣,方子彦已经冲过来把他拽了起来:“小木,我听人说,待会儿卫先生要撒糖的!吃那个糖能沾喜气!咱们赶紧去!” 木若珏毫无反抗之力,被他两步带出了花厅。 崔衿音一看,也坐不住了:“我要也去!” 余时章饮下一口茶,也站了起来:“那便都去沾沾喜气吧。” 一行人先后出了花厅,朝正门而去。 锣鼓喧天,迎亲队伍从街口迤逦而来,走在最前方的,是敲锣打鼓的乐师,锣鼓挂着红绸,看着甚是喜庆。 卫泾骑着高头大马,身着大红喜服,头戴新郎官帽,手中还牵着一条红绸。 红绸蜿蜒入花轿,卫泾笑得见牙不见眼,时不时转头看花轿。 宾客里三层外三层,有人高声道喜,有人伸手去接喜婆子撒的花生、糖果,一时间,欢笑声混着锣鼓声,掀翻了半边天。 卫父笑得合不拢嘴,连连对宾客拱手,卫母一边点头,一边抹泪。 花轿稳稳落在卫宅门前,宾客朝两侧退去,喜娘着红袄绿裙,手里拿着红绸帕,笑着上前唱喏:“轿帘掀,福禄全,新人下轿,岁岁平安!” 话音落下,两位全福妇人端着竹篮迎上,一把又一把的喜糖、花生被她们洒向人群。 卫泾翻身下马,深吸两口气后,他理了理衣襟,持着红绸一端来到了轿旁。 轿帘被他轻轻掀开,曼娘一手持团扇遮面,一手牵着红绸另一端,被他扶着踏下花轿。 看着这一幕,宾客的欢笑声突然停了片刻,议论声渐起:“怎么是新郎官扶新娘子下轿?” “是啊,这不该是喜娘的活儿吗?” “如此不合礼数啊,这还没成婚呢,新娘子就压了新郎官一臂,往后还得了?” “算了算了,大喜的日子,别说这些......可能是新郎官太过紧张,忘了规矩吧。” 阵阵议论声中,曼娘微微缩了缩手,卫泾却握得更紧,甚至还一路轻扶着她,到了门槛前。 有宾客看不下去了,低声道:“新郎官,撒手啊!新娘子又跑不了,你一直攥着人家作甚?” “是啊......”有人撇了撇嘴,忍不住凑上前道:“新娘这还没进门呢,你便被她压了一头,实在不该!赶紧把人交给喜娘,按规矩来吧。” 卫泾置若罔闻,颔首示意喜娘走流程。 喜娘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愣了一会儿后,她才反应过来——这位新郎官,是铁了心地要给新娘子撑场面! 看着已经迈过门槛的二人,她立刻笑道:“哎哟,如此心疼新娘子的新郎官,可不多见啊!新娘子算是嫁对人咯!” 孩童们看着越撒越多的糖果,跟着高呼:“新娘子嫁对人咯!新娘子嫁对人咯!” 听着孩子们的欢呼,宾客神色各异,暗中看向卫家父母。 本以为老两口会面露不悦,谁承想二人已经笑成了两朵菊花,甚至还叫上了“好”。 “......这有什么好高兴的?”有宾客甚是不解:“这老两口,接了个厉害媳妇回来,还傻乐呢!” “哎哟你们不懂!”有个妇人满脸笑意,忍不住解释道:“你们不知道,老卫两口子心肠都软,又不会说话,之前没少被同宗的人欺负,这才带着卫小子来了咱泉阳县定居!我先前就同他们说过,他家就该娶个厉害媳妇回来,才守得住家业,不然就他们那什么都不计较的性子,迟早被人家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众宾客恍然大悟。 要说脾气的话......卫家这老两口确实不错,谁家找他们借个盐借点油什么的,都不用还。 但人嘛,大多欺软怕硬。 脾气过于好的人,就免不了会受欺负。 或许正如这妇人所言,老卫家,就该接个厉害媳妇回来,才守得住家业。 “新娘子还确实挺厉害的......”有人嘀咕道:“听说,今日沈大人就是为了她才来的呢。” “那不就对了!”妇人又道:“而且方才是卫小子主动去扶的,又不是新娘子主动伸手的!再说了,若我家能娶这么个媳妇回来,就是让我背她拜堂,我也愿意!新郎官扶一下怎么了?多少人想扶都扶不上呢!” 众宾客感觉自己好像被说服了。 只要日子过得好,谁当家不是当? 府门内,喜娘弯腰拾起曼娘裙摆,高声道:“过火盆,红红火火,驱邪避灾,福禄自来——” 曼娘抬步,稳稳跨过火盆,火星轻扬,映得红绸熠熠。 礼毕,一对新人在喜娘的带领下,一路朝后院而去。 卫父对众宾客行礼,高声道:“还请诸位贵客入内稍坐,共候吉时!” 亲迎必早,成礼择吉。 婚礼之所以叫婚礼,便取自“黄昏行礼”。 此时距离黄昏,还有两个时辰。 看着曼娘与卫泾的身影消失在洞门,沈筝正欲跟过去瞧瞧,却见方子彦抱着一兜子喜花生跑了过来,指着街头道:“沈姐姐,王大哥从西密府回来了!跟他一起的,还有、还有一个老太太,她说她姓苍!” “姓苍?” 沈筝脑中蓦然浮现出一道画面。 那是她正儿八经第一次和太后交谈,就在同安县。 那时的太后说:“老身姓苍。” 第1332章 旅行太后二刷同安县 王广进和卫阙在西密府棉田的时候,遇见一老太太。 老太太通身威仪,一看便出自大富大贵之家,王广进还在暗中猜测老太太身份时,却见卫阙双膝一软,毫不犹豫地跪了下去。 他既惊又讶,不明所以,但还是跟着卫阙跪了下去。 旦听卫阙道:“漕运司副都督卫阙,见过太后娘娘!” 王广进当场吓晕。 再睁眼时,他已经躺在了客栈榻上,不远处,老太太和卫阙的交谈声传来:“没几个月便过年了,哀家刚好搭个便船,和你们一同回同安县吧。” 和太后一起坐漕船回同安县? 一想到那画面,王广进双眼一翻,再次晕了过去。 ...... 沈筝从未想过,旅行太后会二刷同安县。 在挂满红绸的街头看见那道身影时,她和余时章都恍惚了半瞬,继而行礼:“臣......” “沈大人,永宁伯。”太后笑着打断他们动作,“老身姓苍,不姓‘陈’。” 余时章反应比沈筝快,立刻改口:“见过苍老夫人。不知老夫人前来,有失远迎,还望老夫人恕罪。” “老身不请自来,你们又何罪之有?”太后笑着拉起沈筝的手,视线却突然被沈筝身后一个小姑娘吸引,就连笑容都淡了几分:“崔家丫头,你怎会在此?” 这小姑娘留给她的印象,可不太好。 拧巴,矫情,还好赖不分,是个漂亮的糊涂蛋。 崔衿音已经吓得丢了三魂,掉了七魄,直挺挺立在原地,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太后见状神色更沉,皱眉问道沈筝:“崔家那老东西塞过来的?” “老、老东西?”沈筝下意识复述。 知道太后不待见崔相,但如此直白的称呼,还是听得她通身一震。 太后点头,又问:“他用什么威胁你的?任身文书?还是其他?” 不待沈筝回答,她又皱了皱眉:“罢了,管他用的何等法子,老身这便让卫阙将这丫头送回上京。” 回上京?! 崔衿音的天都快塌了。 明知事实并非太后想的那样,可在那迫人的威仪下,她竟半句解释的话都说不出来。 正当太后抬手之际,沈筝忙将她拉到身旁,带着她行礼道:“老夫人误会了,是晚辈主动带衿音回来的,并非受人威胁。” 太后微惊,视线在她们身上流转:“你主动的?” 沈筝点头,暗中握住崔衿音发颤的手,语气带着几分恳切:“老夫人,今日是客栈掌柜曼娘与县学先生卫泾的大喜日子,晚辈斗胆,想请老夫人赏光,随晚辈入卫宅喝杯喜酒。至于衿音之事......其中尚有隐情,待入内后寻个清净处,晚辈再细细同您禀明,您看可好?” 看着沈筝这般护犊模样,太后似是猜到了什么。 她目光再次从崔衿音面上扫过,语气松了些许:“那便听你的吧。老身听闻你是这场婚事的证婚人,本也想来沾沾喜气。” 沈筝微讶。 太后竟......真是来喝喜酒的? 回过神来,她和余时章一左一右在前引路:“老夫人这边请。” 周遭百姓暗惊,议论纷纷。 “这位老夫人究竟是何来头?竟连沈大人和伯爷都恭敬有加!” “难不成是皇亲国戚?” “不能吧!皇亲国戚岂会来吃平民百姓的喜酒?依我看......估计是哪位诰命夫人,辈分比较高罢了!” 此话一出,不少人点头赞同。 在无数道好奇目光注视下,太后踏上卫宅台阶。 常嬷嬷从小丫鬟黄槿手中接过早已备好的贺礼,双手递给卫父道:“卫老爷,我家老夫人听闻今日贵府有喜,特随沈大人来喝杯喜酒,一份薄礼,祝二位新人永结同心,百年好合,往后皆得顺遂。” 光看这阵仗,卫父便已吓得手足无措。 他常年经商,见过的体面人不少。 但如此雍容气派的老夫人,却是他生平仅见。 更别说......沈大人和永宁伯都对这位老夫人恭敬有加,他就算再憨直,也能猜出这老夫人身份不凡,不是皇亲国戚,就是一品诰命。 此等身份之人,能来喝杯喜酒,已是赏光,他哪里还敢收礼? 想着,他躬身摆手:“老、老夫人能屈尊莅临,已是草民全家天大的福气,这、这礼......草民不能收。” “卫老爷便收下吧。”常嬷嬷将木匣往前送了送,“这礼备得仓促,算不上什么厚物,不过是老夫人一点心意,图个新婚吉庆。” “这......”卫父满脸惶恐,求助似的看向沈筝。 沈筝也没想到太后竟备了贺礼。 但正如常嬷嬷所说,新婚贺礼,图得就是个吉祥喜庆,若太后不想送,便压根不会有眼下这一出。 既太后已备了礼,那双方贺礼推来推去,反倒没劲。 “收下吧。”她示意卫父,“也是老夫人的一片心意。” 闻言,卫父也知再推便是失礼,这才伸出颤颤的手,接过木匣道:“多、多谢老夫人厚恩!草民代犬子儿媳,谢过老夫人的吉意!” 太后颔首,目光扫过院中红绸喜字,道:“走吧筝儿,寻个清净地方,陪老身叙叙话。” 沈筝脚步一顿。 怎的这些老辈子,都爱唤她“筝儿”呢...... ...... 两刻后,花厅外。 巴乐湛暗中观察厅内人一刻有余,怀着满腔疑虑找上了方子彦。 方子彦正蹲在两个盆栽中间嗑花生。 巴乐湛蹲在了他面前:“小子彦,你觉得巴叔叔待你如何?” 方子彦咽下花生,沉思片刻,实话实说:“一般吧。” “啊?”巴乐湛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你说什么?” 方子彦又嗑开一颗花生,复述:“我说,巴叔叔您待我一般好,没沈大人好,没师傅和召祺好,也没我爹和大哥......” “停停停停!”巴乐湛听不下去了,挤出一抹笑道:“巴叔叔的意思是,不跟沈大人他们比。” 方子彦又思索片刻。 “那也是一般。” 巴乐湛西子捧心,“小子彦,你......” “巴叔叔,您到底想问什么啊?”方子彦抖了抖衣摆上的花生皮屑,“想问什么,您直说便是。” 巴乐湛蓦然一愣。 片刻后,他惊觉,眼前人和两年前相比,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1333章 不错 花厅内,沈筝同太后讲述了收崔衿音为徒的来龙去脉。 花厅外,巴乐湛步步试探:“小子彦,这位老夫人,身份很不一般吧?” 方子彦其实没见过太后,但在上京那会儿,他听沈姐姐说过,年初来同安县的那位苍老夫人,就是当今陛下的生母,大周朝的太后娘娘。 当然,他肯定不会对巴乐湛说实话,只是囫囵道:“应该吧。” “别说应该啊!”巴乐湛急得抢他花生,“小子彦,你若知道什么,偷偷告诉巴叔叔,巴叔叔保证,绝不让第二个人知道!” 方子彦护好花生,摇头:“巴叔叔,您就别问了,知道太多对您没好处。” 巴乐湛:“?” 这是方子彦能说出来的话? 他尚在思索,就见相府的大小姐跑了过来,满脸忐忑:“胖子你别吃了,快帮我想想,待会儿太......老夫人叫我进去,我说什么好啊?万一、万一她真让卫副都督把我送回上京怎么办啊,我不想离开老师......” 巴乐湛闻言骤愣,几乎下意识追问:“崔、崔大小姐,您方才说......太、太什么?” 崔衿音转头,才发现方子彦对面还蹲着一个人,被盆栽遮了个严严实实。 她本来就慌得很,被这么一问,心头更是狠狠一抖:“什、什么太什么,你听错了!” 听错? 巴乐湛很笃定,自己一个,不,半个字都没听错。 方才崔大小姐,分明说了个“太”字! 太...... 太什么? 一个令他惊骇不已的答案,缓缓浮现。 就在这时,常嬷嬷走了过来,福身道:“崔小姐,巴大人,老夫人请二位入内。” 崔衿音通身一僵,硬着脖子点头:“小、小女就来......” 巴乐湛亦是一惊,回过神后大步追上常嬷嬷:“嬷嬷留步!” 常嬷嬷驻足回头。 他偷瞟花厅一眼,忐忑非常:“老、老夫人她,是唤、唤了本官入内吗?本、本官还不知老夫人身份,怕、怕入内失礼,还望嬷嬷告、告知......” 常嬷嬷浅笑:“巴大人不是已经猜到了吗?” 巴乐湛一个踉跄,大惊失色。 太! 太! 太! ...... 半刻后,花厅。 若说崔衿音和巴乐湛谁更鹌鹑,此刻难分高下。 崔衿音站在沈筝身后,不敢动,不敢抬头,甚至不敢呼吸。 巴乐湛双腿瘫软地跪坐在地,屁股挨着脚跟,常嬷嬷上前扶了两次,都没能把他扶起来,场面一时多了几分滑稽。 “微、微、微......让、让、让......”巴乐湛说不出一句整话。 沈筝琢磨片刻,贴心翻译道:“老夫人,巴大人说‘微臣失礼,让太后娘娘见笑’。” 巴乐湛如遇知音,使劲点头,又道:“不、不、不......” 沈筝又翻译道:“不知太后娘娘唤微臣进来,有何吩咐?” 巴乐湛又使劲点头,看向沈筝的目光充满感激。 这一幕把太后逗得开怀大笑。 她问沈筝:“你又不是巴县令肚子里的蛔虫,怎如此清楚他心中所思所想?” 沈筝抿嘴一笑:“微臣第一次在宫中见到您时,也是如此激动,同为小县令,巴大人的想法不难猜。” “你啊你。”太后笑意更甚,扫了眼依旧僵着的崔衿音和巴乐湛,语气多了几分和善:“都别拘着了。哀家此次前来,就是想在同安县小住一段时日,若你们日日如此紧张,旁人岂能猜不出哀家身份?” 崔衿音跟了沈筝数月,也练出了一些察言观色的本事。 她小心翼翼问道:“太后娘娘,小女......可以继续留在老师身边了吗?” 太后定定看了她片刻,点头:“你这丫头离了崔府,倒是讨喜不少。罢了,留下吧,若将你送回去,哀家这双耳朵,怕是要被你老师和舅舅唠出茧子来。” 崔衿音狂喜,忙行礼:“多谢太后娘娘恩典!小女定会好好侍奉老师!” 太后点头,又垂眸看向巴乐湛:“巴县令。” “噗通——” 巴乐湛刚直起来的膝盖,又弯了下去。 他给太后行了个大礼:“太后娘娘尽情吩咐小......微臣!” 太后看了常嬷嬷一眼,常嬷嬷立刻上前,扶起巴乐湛道:“巴大人,太后娘娘的身份,不宜被旁人知晓。” 巴乐湛缓缓起身,膝盖打颤:“太、太后娘娘放心,微臣绝不向任何人透露您的身份,包括下官家人,若下官泄露半分......任由朝廷发落!” 太后颔首,沉默半瞬后道:“若有人往皇室上头猜,你当如何回应?” 巴乐湛快速思索。 不能立刻否认,会引人生疑。 最好的办法是...... “引导他们猜测!”巴乐湛一双豆子眼提溜地转,“下官觉得,您定是哪位高官亲眷,身有诰命!” 沈筝暗中竖起大拇指。 关键时刻,小巴脑袋还是够用的。 太后满意点头:“不错,退下吧。” 巴乐湛整个人都飘了起来。 被常嬷嬷送出花厅,他忍不住找到方子彦,嘴角咧到了耳后根:“小子彦,老夫人她......夸本官了!” 方子彦嗑花生的动作一顿,满脸不信:“夸您什么了?” 巴乐湛说:“老夫人说,本官很是不错!” ...... 酉时正,卫泾亲自赶来花厅,在外道:“沈大人,吉时快到了......” 厅内,太后闻言起身,“走吧,小证婚人。” 沈筝一笑,和余时章一同随太后出了花厅。 卫泾一直保持着行礼的姿势,见她们出来,立刻道:“在下见过老夫人,见过沈大人,见过伯爷......” 太后瞧了他一眼,笑道:“新郎官?瞧着精神,不错。” 巴乐湛听着心都碎了。 怎么太后娘娘看卫泾也不错啊...... 一行人随卫泾到了正厅。 红绸漫天,喜乐阵阵,满院喜气扑面而来。 太后眼底笑意又盛了几分,望着橘红天际道:“老身有些年头没喝过小年轻的喜酒了,不错。” 巴乐湛嘴角一僵。 怎么又是“不错”啊...... 卫家父母前来,将他们一行人请到了主桌落座后,对沈筝道:“婚仪马上开始,还请沈大人随草民入正厅。” 沈筝理了理衣襟,走向正厅。 不多时,院中传来喜娘清亮绵长的唱喏,字字清晰:“吉时到——新人入厅,拜堂启礼喽!” 第1334章 礼成 礼乐声响,锣鼓齐鸣。 孩童们捏着甜糕,在席间欢跑:“要拜堂咯!要拜堂咯!两个人要变成一对人咯!” 童言童语惹得不少宾客开怀大笑,不多时,卫泾与曼娘各执红绸一端,在喜娘的指引下踏入正厅。 红枣花生被撒了满地,喜娘高声唱道:“红绸牵,喜相连,新人携手步堂前!” 小夫妻二人又朝前走了两步,站定,主位上的卫家父母已经悄悄抹起了泪。 喜娘退至一旁,垂手而立道:“举拜堂礼!” “拜堂!拜堂!拜堂!”孩童们跟着起哄。 执事赞礼站在正厅右侧,手持礼簿,高声宣礼:“拜堂伊始——!” 卫泾和曼娘暗中握紧红绸。 从今日起,他们对彼此来说,又多了一层身份。 一层得天地认可,受父母应允,依礼法相守,因爱意相依的身份。 执事语气庄重:“一拜天地——敬天敬地,新人顺遂安康,岁岁皆安!” 夫妻二人掀袍跪下,郑重拜天。 “二拜高堂——” 夫妻二人叩拜卫家父母,卫母下意识想伸手去扶,却被执事礼赞声拉回了神:“夫妻对拜——” 喜乐声在此刻达到顶峰。 万众瞩目下,卫泾与曼娘相对而立,缓缓躬身。 一拜相知相守。 二拜互敬互爱。 三拜共赴余生。 “白头偕老!” 不知是谁先道了声喜,霎时,贺喜声如潮水般涌入正厅。 礼毕,卫泾扶着曼娘起身。 二人的手越过红绸,紧紧相握。 执事转身面向沈筝,声音中染上一丝先前没有的激动:“请——证婚人宣证婚辞,证婚安礼!” 宾客们一阵骚动。 “来了来了!该咱们沈大人发言了!” “这可是咱沈大人第一次做证婚人!都注意着听!” 主桌上,太后和余时章也看向沈筝,面带笑意。 沈筝暗中呼了口气,抬起步子来到小夫妻面前。 曼娘朝她眨了眨眼,卫泾则目露紧张。 她唇角微弯:“今天地为证,祖先为鉴,高堂为贺,亲友为庆,新娘黎曼,新郎卫泾,情投意合,良辰吉时,行拜堂之礼!本官沈筝,躬为证婚人,愿二位新人和顺安康,岁岁相依,福禄绵长!” “好!”巴乐湛一声高呼,抬手便要鼓掌。 常嬷嬷一个眼风扫过来,他又蓦地缩起脖子,不再动作。 厅内,沈筝看向院中:“婚约合规,佳偶天成!证婚人沈筝,证二位新人成婚之礼——礼成!” 夫妻二人齐向沈筝行礼:“多谢大人!” “好!” 院内宾客纷纷起身,鼓掌声,欢呼声,道喜声响彻院内,久久不散。 执事与喜娘齐声道:“宴始!” 卫父卫母赶紧起身:“诸位贵客吃好喝好!” 一场婚宴当中,最令人的环节到来了。 “搂席!”院内左侧第三个桌子上,方子彦两只袖子都挽了起来,大有不吃到直不起腰不罢休之势。 沈筝刚回主桌不久,曼娘就带着卫泾和卫家父母来了。 看着端坐主位的太后,曼娘微微一怔,脱口轻呼:“老夫人?” 先前,卫泾便悄悄同她说过,今日有位气度尊贵的老夫人,随王广进一同前来吃喜酒,且瞧沈大人和永宁伯的模样,好似还与那位老夫人熟识。 她在后院琢磨许久,却万万没想到,这位老夫人,竟是年初曾在官定客栈住过的那位。 而那时,沈大人显然不认得这位。 可今日...... 还没等她细想,那老夫人已然开口:“新娘子还记得老身?” 曼娘心头毫无理由地一紧。 她连忙敛起思绪,屈膝行礼:“年初之时,民妇曾有幸见过老夫人,老夫人气度非凡,民妇不敢忘却。” 太后眼里含着一丝浅淡的笑意,语气平和:“倒是个记性好的。起来吧,今日是你的大喜日子,不必多礼,也不必过多在意老身,老身只是随筝儿来喝杯喜酒罢了。” 曼娘暗中看向沈筝。 见沈筝微微颔首,她才带着卫泾和卫家父母起身。 喜婆子递来酒盏,曼娘率先接过。 待卫泾和卫家父母都举起酒盏后,她道:“老夫人,民妇与家人敬您,多谢您能赏光亲临,恭祝您福寿安康,美意延年。” 说罢,她将盏中酒一饮而尽。 ...... 暮色四合。 大红灯笼高悬,卫宅亮如白昼。 宾客推杯换盏间,主桌众人离了席。 沈筝与太后同乘,车轮辘辘,太后掀开车帘一角,看向后面一辆马车,冷不丁地问道:“那孩子,是木若珏?” 沈筝心头一震,突然想起之前辛季说的话——“木若珏,很可能是皇室血脉。” 而眼下太后这句问话,几乎将这个猜测钉上实处。 但沈筝不敢问,也不能问,只是循着太后问话答道:“回太后娘娘话,是。” “他和崔家丫头一样,拜你为师了?”太后又问。 沈筝摇头:“他拜了梁复梁大人为师,是陛下的意思。让他暂留同安县,也......是陛下的意思。” 太后沉思片刻。 “哀家今日,好似并非见到梁复。” 沈筝实话实说:“上京东西坊,暂时还离不了梁大人。” 太后看着她,直接道:“那皇帝,便是将木若珏交给了你。” 沈筝垂眸。 的确如此。 明面上,天子让木若珏拜梁复为师。 实际,是将木若珏交给了她。 “罢了,便让他在同安县待着吧。”太后回想着先前那一瞥,“这孩子,倒生了副好皮囊,和他父亲有几分相似。” 沈筝眼观鼻,鼻观心。 太后轻笑:“你不好奇他父亲是谁?” 沈筝心观脚尖,嘴上说着“不敢好奇”,实则早已抓心挠肝,好奇不已。 太后看着她,笑出声来:“等你往后常驻京中,自会知晓他的身世。如今哀家告诉你,也不过给你平添烦恼罢了。” 得。 这回沈筝是真不好奇了。 她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也不想要烦恼。 突然,太后伸手覆住她的手。 “待会儿到了,哀家给你看几样好东西。”顿了顿,太后又道:“叫上永宁伯一起。” 沈筝双眸骤亮。 太后什么身份?她口中的“好东西”,肯定差不了! 第1335章 鉴赏佳作?不 亥时,同安县衙。 秋夜微凉,后院中的琉璃灯次第亮起,流光溢彩,映得院中一片温暖通明。 晚风轻拂,凉亭中,太后瞧着微晃的灯影,饮茶对沈筝道:“若年初哀家知晓同安县衙藏有此等美景,便也不会对你瞒着身份了。” 沈筝暗中一琢磨,讲起套话:“是微臣愚昧,没能认出您来......” 太后轻笑:“那时哀家特意避开永宁伯,你从未见过哀家,又谈何认出?” 余时章轻声嘀咕:“臣就说嘛......” 那会儿他日日都在同安县溜达,岂会一次都没遇见太后? 合着是太后故意的。 “好了,不说这些了。”太后抬了抬手,对在亭外候着的常嬷嬷道:“命人把东西搬过来。” 常嬷嬷领命离去,不多时,两个羽林军抬着一个大箱子入了凉亭。 “放桌上。”太后道。 “哒——” 木箱稳稳落在石桌上,发出一声轻响,常嬷嬷上前一步,躬身打开铜锁。 箱盖掀开,箱内之物缓缓落入沈筝眼中。 不是金银,也不是珠宝,而是一卷又一卷被青绸束着的卷轴。 沈筝微愣。 太后口中的“好东西”,便是这些卷轴? 是......名家字画? 正当她暗中琢磨之际,太后已随意从箱内拿起一卷,递给常嬷嬷道:“展开给筝儿瞧瞧。” 常嬷嬷双手接过,动作轻柔地展开卷轴。 这是一幅画作。 沈筝借着灯光打量。 画上之人眼神活、神态真,衣饰线条利落,面部轮廓清劲,倒也算得上一幅好画。 沈筝看向落款处,作画之人未留姓名。 疑惑片刻,她目光微挪,落在画卷右上角。 右上角处,有三个小字——苏砚之。 噢哟。 沈筝暗叹。 能得到太后赏识的画家,果真非同凡响,就连署名的地方都独树一帜。 太后问道:“筝儿,如何?” 沈筝立刻点头:“非常不错。” “第一幅就觉得不错?”太后和常嬷嬷对视一眼,复而问道:“那后面的还看吗?” 沈筝一愣。 觉得一幅画不错,就不能看后面的了? 这是什么道理? 斟酌片刻,她小心问道:“可以看吗?” “当然可以。”太后抬手,示意常嬷嬷:“再取一卷。” “是。” 常嬷嬷将手中画卷轻放在石桌上,又重新从箱内取出一卷卷轴,缓缓展开。 这也是一幅画卷。 沈筝往前凑了凑,好奇打量。 这副画上的人,和先前那幅不是同一人,但画风......却和先前那幅大同小异。 是同一画家的作品? 沈筝再次看向署名处。 依旧空空如也。 愣了半瞬,她又看向右上角,果不其然,在这里找到了画家署名——萧策。 “萧策?”她微惑,忍不住凑上前,暗中比对了一番这两幅画的画风,“这......不是同一个人的?” 太后轻笑:“两幅画,岂会是同一人?” 沈筝感觉脑袋尖有点发痒。 她看这两幅画,分明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可太后非说不是同一个人的...... 还来不及细想,太后又问她:“还看吗?” “咳——”在旁沉默很久的余时章,突然轻咳出声。 沈筝转头,却见他在埋头饮茶,只能回道太后:“太后娘娘,接着看吧。” 太后下巴微抬,常嬷嬷又拿起一卷。 卷轴展开,这次依旧是画作。 沈筝刚看了一眼,太后便问:“筝儿,如何?” 沈筝赶紧开始欣赏。 从线条、笔锋、笔力上来说,这幅画和先前那两幅画一样,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但其上右上角的署名,又变了——陆景明。 “陆景明?”沈筝疑惑出声。 太后眼中露出一丝喜意:“你认识他?” 沈筝立刻摇头:“不认识......” 顿了片刻,她斟酌用词问道:“太后娘娘,这个陆景明......是不是他的笔名?他是不是还有其他名字?比如......姓苏?” “笔名?其他名字?还姓苏?”太后目露疑惑:“筝儿,你不是说不认识他吗?此话又是何意?” 沈筝暗中挠头。 如此直白的暗示,太后竟没听懂。 思忖片刻后,她起身到了常嬷嬷身旁,拿起第一幅画作,和陆景明的画作比对道:“太后娘娘,您看这两幅画,可有相似之处?” 太后比对起来,片刻后,她“噢”了一声:“的确,此二人的眉眼,有四五成相似。” “啊?” 沈筝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画作,又看向常嬷嬷手中。 不可否认的是,画上二人的眉眼,的确略有相似。 但她不是想说这个啊! “太后娘娘......” “沈筝!” 她刚一开口,余时章突然站了起来,一边对她挤眉弄眼,一边道:“这些画作,都出自同一人之手,但画上之人,绝不可能是同一个。” 沈筝闻言,脑子嗡地一声,骤愣在原地。 画作,出自同一人。 画上之人,却不是同一个。 再有先前太后一直在问她——“如何?” 所以...... 眼下太后根本不是在带她欣赏画作,而是在给她...... 相亲?! 得出这个结论,沈筝如遭雷劈。 她彻底僵在原地,先前那点“鉴赏画作”的风轻云淡彻底烟消云散。 是了,来大周一年多,她从未经历过相亲,也没见过别人相亲,竟险些忘了,大周权贵议亲,本就有先行相看画像的规矩。 只是这般规矩,向来是男方挑选女方时用得多,鲜少会让女方这般挑选男方。 而如太后这样,直接备好一堆美男画像,摆到她面前让她随心挑选的情形,别说寻常人家,便是在整个权贵圈层里,都称得上是极为罕见。 难怪一开始连余时章都没反应过来...... 沈筝大彻大悟。 太后看着她面上的错愕,也恍然反应过来:“你该不会以为,哀家在带你鉴赏画作吧?” 沈筝喉间一哽,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太后娘娘,这么多,微臣用不着......” 不是。 沈筝轻拍嘴唇。 这死嘴。 她还没来得及解释,便听太后极为认真道:“你是我大周第一女官,你若都要,哀家便让他们全都来同安县跟着你。” “......” 不要啊。 第1336章 遵从本心 有些话,太后敢说,沈筝不敢听。 她根本不敢问太后,“全都来同安县”是什么意思。 但太后却自行开始了解释:“筝儿,你是否想过,若往后皇帝给你封爵,还是个铁帽子爵,你当如何将这个爵位传下去?” 沈筝双眼骤瞪:“太后娘娘,陛下怎么可能......” 就说天子想给她升官,都遇到那么多阻碍,若是封爵,崔相那拨人不得当场撞柱,以死明志? 不可能。 沈筝打心里觉得,自己不可能被封爵。 不是不相信天子,而是太信任崔相一党。 有崔相等人在,她被封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万事皆有可能。”太后注视着她,“大周女子想迈出那一步,只能,也必须,由你开始。若真到了那一天,你难道不想将爵位传承下去,后继有人吗?” 太后之笃定,搞得沈筝原本坚定的想法都动摇了几分。 就说前世种花家,向来是能者居上。 而如今的她还有系统加持,被封爵......好像正如太后所说,并非完全不可能。 但...... “后继有人?” 她丝毫没有跟太后唱反调的意思,只是实话实说:“太后娘娘,微臣不敢思量太远,只想先把眼前之事做好、做稳。臣以为,为人父母,先当自立自强,方能育人,先能守得住本心、担得起重任,方可教得出国之栋梁。若臣自身尚且未能立身行道,即便有后,也难教其心怀天下、不负苍生。臣自问,难以成为您这样的母亲。故.....就算微臣将来有幸得爵,也不敢以一己之荣,误了传承之重。” 一番话,听得太后神色愣愣,眸色沉沉。 正当沈筝以为太后被自己说服时,却见太后脑袋一偏,直接对余时章发起了难:“你瞧瞧你!把筝儿教成什么样了都!” 沈筝:“?” 余时章:“?” 一阵委屈后,余时章立刻掀袍跪地:“老臣愚钝......” 他不明白,叽里呱啦说一堆的人是沈筝,太后怎的转头就将矛头对准了自己? 自己分明半句话都没说! 太后示意常嬷嬷扶他起身,又上下打量他一眼后道:“这几年京中盛传,你往后不打算将爵位传给你儿子,此事是否为真?若为真,那......” 说着,太后看向沈筝:“筝儿,你是不是听进去了?” “啊?”沈筝和余时章异口同声。 余时章大呼冤枉:“太后娘娘,不是老臣不想传,是那逆子,他不想要啊!” 试问,不想给,和给不出去,那能是一回事吗? 沈筝立刻点头:“太后娘娘,微臣作证,伯爷所言非虚!余伯......余正青余大人他,的确不想受伯府蒙荫,想凭自己的本事在朝中立足。” “你们......” 太后看着面前一脸真诚的二人,终是无奈扶额,没好气道:“满朝文武,有多少人挖空心思,就想把官职爵位世世代代传给子孙?你们二人倒好,一个推爵,一个拒袭!就好似生怕后人沾了你们的光、过上安稳日子一般!” 余时章满脸委屈:“老臣是被动的,和沈筝不一样......” 太后气笑:“不必多言,爵位无法传承,便是你的问题。” 余时章无奈叹气。 自古以来,他当是第一个把世袭爵位砸手里的伯爵吧? 仔细琢磨了一会儿,他暗中安慰自己——没事,至少前无古人。 至于后有没有来者...... 他看向沈筝。 只见沈筝坐姿极为乖巧,似是生怕他将祸水东引,惹祸上身。 太后眸光在他二人身上流转片刻,开口:“筝儿,有些话,哀家今日,便直接当着你和永宁伯的面说了。” 沈筝坐得更直了:“太后娘娘请讲,微臣洗耳恭听。” 太后神色淡然,说出口的话,却惊世骇俗:“你身居高位,前途无限,对你来说,男人,要是自己的,但孩子,却不一定。哀家与你同为女子,知晓生育各中苦楚,故哀家不劝你成亲生子,只想有几个知心人陪在你身旁,给你解闷。” 话音落下,沈筝感觉遭到了今日第二次雷击。 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孩、孩子,可以不是自己的?” 太后点头。 不顾沈筝和余时章震惊的眼神,她接着道:“只要你愿意唤谁一声‘孩儿’,那这个孩子,便就是你十月怀胎,含辛茹苦生下来的孩子,旁人不能,也不敢置喙。” 沈筝的世界地震了。 知道太后思想超前,活得通透,却没想到,太后竟能如此......通透。 余时章在旁听得大气都不敢喘,刚拿起的茶盏悬在半空,整个人僵如石雕。 太后轻瞟他一眼:“怎么?觉得哀家如此,有悖伦常?” 余时章端着茶盏的手一抖。 又来! 舍不得凶沈筝,就把狠话全撂给他是吧? 呵,没关系。 他余时章。 是个软柿子! 随便捏! “太后娘娘明鉴,微臣绝无此意!” 一语衷肠,换来一次信任:“如此便好。永宁伯,哀家知道,筝儿待你如家人,故哀家这番话,才并未避开你。你......可别辜负了筝儿的一片真心和哀家的一腔信任。” 余时章只用了半息,就听懂的太后的言外之意——“若往后事情传出去,那就是你余时章说的!” 他嘴里泛苦。 扪心自问,太后这番言论,他的确一时半会难以接受。 但若有朝一日,沈筝突然抱来个襁褓,指着襁褓中的奶娃娃对他说:“伯爷,这是我刚生下来的。” 他想,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接受这个“事实”。 而他会做的,顶多也就是查查那个奶娃娃的身世,让沈筝彻底没有后顾之忧。 唉...... 做人难,做沈筝的长辈,更难! “太后娘娘放心。”他放回茶盏,看向沈筝:“无论何种情况,老臣都会护沈筝周全。” 沈筝既诧异又感动。 只听太后又道:“筝儿,哀家带这些画像过来,并不是想逼你成婚,也不是让你必须抱个孩子回来养。哀家只是想告诉你。你前途无限,行事间,不必看旁人脸色,也不必守某些看似为你好,实则想将你吃干抹净的规矩。往后,行事随心,不仅为民,也要为己,想不想成婚,想不想生子,遵从你的本心。” 第1337章 只要是她说的 就信 遵从本心...... 沈筝其实隐约明白,自己属于长辈口中“不开窍”的那类人。 但她就是觉得,看着同安县越来越繁荣,看着大周百姓日子越过越红火,她心里就得劲、满足。 这种满足感,或许和情爱带给人的感受不一样,但不可否认的是,此时的她,非常享受这种感觉。 说来说去,还是一句话。 ——百姓家里有粮,比什么都好! 她起身,行礼:“微臣......多谢太后娘娘体谅。” 太后扶起她,目光瞥向箱内那些还没打开的卷轴:“不再多看两卷?” 她一顿:“还是不了......” 在知道画上这些人是她的“相亲对象”后,她便已无法直视这些画像了。 虽然......那个萧策的确还挺好看的。 “那便依你。”太后侧首,吩咐常嬷嬷:“把这些画像都搬到筝儿院子去,等她想看了再看。” 说罢,她又看向沈筝:“画上这些人,家世和身子都清白。你若看得上,随时给哀家说,若看不上......便丢一旁吧。” 沈筝暗中舒了口气:“多谢太后娘娘。” 太后微微颔首。 夜风渐凉,小丫鬟黄槿和绿萝收拾完太后暂住的院子后,抱来两个披风。 一个是太后的。 一个是沈筝的。 至于余时章...... 取暖全靠抖。 三人又饮了两盏热茶,沈筝目光触及亭外的鹅卵石,突然想起一件大事:“太后娘娘,不知您是否还记得,之前微臣入京赴宴途中,曾发现了一新作物?” 太后思索片刻:“哀家记得,那作物你交给了户部种植?” 沈筝点头:“微臣带了一批植株回来,就种在县里公田当中,明日,便能收获。” 太后微讶:“你竟还带了些回来?长势如何?” 沈筝略一琢磨:“还算不错。据臣估计,此作物的亩产,极有可能会高于高产水稻。” 且还不止高了一点,而是几番。 就算沈筝没将后半句话说出口,前半句话,也足够使太后震惊:“此作物亩产,当真能高于高产稻?哀家离宫前,曾听皇帝提及,但那时,他神色不定,言语中略带迟疑,哀家便也......” 便也没将那长得跟个芋头似的新作物放在心上。 她曾认为,同安县能种出亩产千斤的高产稻,便已是大周农耕的极致。 而眼下,沈筝却近乎肯定地告诉她,那长得跟个芋头似的、根本没被她放在心上的新作物,亩产竟能高于高产稻? 这是否......有些骇人听闻了? “筝儿,你......”太后喉间微哽,似是在给沈筝收回那句话的机会:“你可知,千斤亩产,在天下众人心中,已是天堑?” 沈筝何尝不知。 可此时的她,就是敢拍着心口对太后说:“太后娘娘,微臣不敢托大。但那新作物的长势,的确喜人非常,故微臣斗胆,想请您明日与微臣同去公田。” 太后握着茶盏的手微微收紧。 片刻后,她道:“你们回去歇着吧。明日,哀家与你们同去。” 沈筝和余时章起身:“微臣告退。” 二人刚走没几步,两个羽林军便抬着画卷箱子跟了上来。 沈筝快走,他们快走。 沈筝停下,他们停下。 沈筝转拐去公厨偷吃,他们也一并跟了过来,还偷偷咽起唾沫。 “......” 沈筝无奈,分了一半烤鸡给他们。 凉亭中,太后依旧维持着沈筝离开时的姿势,眼底尽是震撼与茫然。 不知过了多久,就连琉璃灯罩中的火光都变得暗淡,她终于回过神来:“常榕,筝儿的话,你都听到了吗?” 常嬷嬷瞧了一眼沈筝离开的方向,“回娘娘,老奴听见了。” “那你......”太后歪了歪头,似是在想措辞:“你相信,这世上有亩产比高产稻还高的作物吗?” 常嬷嬷沉默一瞬:“娘娘,若非此话从沈大人口中说出,老奴......的确是不信的。” 言外之意,格外清晰。 “只要是筝儿说的,你便信吗?”太后垂眸,旋即问心:“哀家......好像也是如此。” 常嬷嬷给太后换了盏热茶,“娘娘,恕老奴多言,沈大人既敢将此事与您明说,便定是早已笃定,那新作物亩产颇高。至于具体有多高......” 太后看向亭外。 同安县衙的夜,格外静谧。 “明日一看便知。” ...... 翌日,天还没亮,沈筝弹射起床,梳洗吃饭一气呵成,天依旧没亮。 在后院中溜达一圈,确定太后还没起床,她悄悄溜去了木若珏住的院子。 “滋滋滋——” 正准备抬手敲门,一阵滋声从院中传来。 紧接着,便是—— “簇——噗——” 这阵声响,几乎立刻唤醒了沈筝尘封的记忆。 若她没记错,这特有的“滋滋”的“簇簇”声,正是出自...... “砰——” 沈筝尚在思索,一道不算大的闷响声从院内传出,木若珏吃痛的抽气声也一并传来:“嘶——” 沈筝一个激灵,立刻抬手敲响院门:“小木,你还好吗?” 院中静了片刻。 几息后,木若珏略带惊慌的声音传来:“您别进......” 沈筝正准备推门,闻言收回手掌,又问:“那你还好吗?” 院中又响起一阵脚步声,木若珏的声音逐渐变远:“衣、衣裳烧坏了,您稍等。” 沈筝呼吸一滞。 这是把自己炸伤了?! 时间在焦急的等待中缓缓流逝,天际逐渐露出一抹白,院内也终于响起了脚步声。 “吱呀——” 门开了一条缝,一只丹凤眼悄悄看向沈筝身后。 在确定门外只有沈筝一个人后,木若珏才打开了院门:“您请进。” 沈筝好好将他打量了一番:“伤到哪里没有?有没有烫着?” 木若珏耳根微红:“没......我脱得快,没受伤。” “当真?”沈筝明着怀疑:“你可千万别因为不想和大夫接触,便对我撒谎。” 木若珏神色微顿,暗中缩了缩手。 说时迟那时快,沈筝一把捞起他衣袖:“若你再敢隐瞒,我便将此事告诉衿音,让她日日来守着你上药。” 刚赶来的崔衿音脚步一顿,两颊爆红。 竟有此等好事? 第1338章 火树银花 木若珏的伤不算严重。 崔衿音暗中松了口气,傻笑:“你没事就好。” 木若珏礼貌笑了笑,她被迷得七荤八素,赶紧问道:“小木公子,你用早饭了吗?我去帮你拿!” 木若珏嘴角的笑,被她的热情吓了回去。 她毫无察觉,自顾自道:“还没用是吧?你稍等!甜糕和豆浆可以吗?” “不......” “好,那我去了!” 木若珏婉拒的话被她脚下的风卷得七零八落。 等她跑没影后,院内再次陷入静谧。 天光渐亮,借着晨曦,沈筝看清了院内遍布焦黑印记的青石板。 她神色微沉:“你一整晚都在忙这个?” 看着一片狼藉的地面,木若珏抿唇:“我、我只是把粉末散在石板上试燃,没有将它们封起来,不、不会炸的......” 沈筝定定看着他,指着他藏在衣袖中的手腕道:“那这是怎么回事?” 木若珏缩了缩手。 “这......只是意外。” “意外?”沈筝指着遍布黑灰的青石板,“小木,生命只有一次,你告诉我,你这条命,能经历几次意外?” 木若珏突然感觉,手腕被烧伤的地方好像疼了起来。 沈筝蹲下身,用指尖沾了点焦灰,放在鼻尖轻嗅。 “硝,硫,炭。”她举起指尖,“它们哪个认识你?哪个又会在意外发生的时候放你一马?” 木若珏垂在身侧的手指暗中蜷起。 沈筝又道:“你天赋高,悟性好,几日便把这东西捣鼓了出来,但之前我同你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 “没忘......”木若珏垂眸,“您说,制作火药必须求稳,不得心急,不得在人员密集处进行,更不得在夜里尝试,一旦让这些原料遇到明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沈筝气笑:“你倒记得清楚。” 之前她为何没发现,木若珏这孩子,竟也如此令人头疼呢? 话,是要听的。 反调,也是要唱的。 “对不起。”木若珏头垂得更低了。 看着面前这张完美无瑕的脸,沈筝差点心软。 可一想到火药燃爆的威力,她又迫使自己把心硬了起来:“能给我个理由吗?” 木若珏不言,似是跟她犟上了。 她皱眉,抬腿朝屋子里走去:“那你往后便别碰这些东西了,命总归比好奇心重要。” “因为我想快点做出您口中的‘火树银花’!” 木若珏大步跟了过来,语气中罕见地有了急意:“您之前说,过年就要看‘火树银花’,那般才更有年味,我便想在年前做出来,让、让您和大家高兴......” 其实,他一直都知道,旁人是如何评价自己的。 ——不好相与,不讨喜,内向,木讷,不像个正常人。 在来同安县之前,他也曾这般定论自己,他甚至还认为,真实的自己比这些评价更加糟糕。 不懂人情世故,不会说讨喜的话。 别人热闹,他孤僻。 别人欢笑,他沉默。 久而久之,就连他都认为,像自己这样的人,或许生来就是个错,也不该给任何人添麻烦。 可在登上那艘漂亮的楼船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那个叫方子彦的胖公子,会主动邀请他一起吃喝,一起玩乐,就算被拒绝,方子彦依旧会坚持不懈地邀请他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无数次。 那个叫崔衿音的大小姐,会一直看着他傻笑,还会主动跟他很多说话,就算他不知如何回答,她依旧会絮絮叨叨地说下去,不笑他木讷,也不要他回应。 还有沈大人...... 沈大人从未嫌弃他性子古怪,甚至从不吝啬夸赞。 他制出火柴,沈大人会说——“小木,你莫不是天才。” 他制出马车减震,沈大人会说——“小木,你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他想,若自己能快些制出沈大人口中的“火树银花”,或许......就能真正成为同安县的一份子了。 可正是这份急切,却使他坏了沈大人定下的规矩。 他把事情搞砸了。 晨风吹过院落,带着微凉的湿意,将少年那句稍显笨拙的解释送入沈筝耳中。 沈筝脚步骤顿,缓缓回头。 院中再次陷入寂静,她一只脚在门槛里,一只脚在门槛外,侧身扭头的姿势颇为滑稽。 看着木若珏面上无处遁形的无助,她轻轻叹了口气。 “算了......”她收回了门槛里的那只脚,“仅此一次。” 木若珏猛地抬头:“您、您不罚我了?” 沈筝走下石阶,看着满地狼藉道:“罚,还是要罚的。” 木若珏眼底的光微微一暗。 却听她继续道:“罚你今日不许碰这些东西,同我一起去公田挖地。” 她顿了顿,目光落在他衣袖上:“小木,方才那场意外,你只受了轻伤,但我希望,你能牢牢记住火药爆燃的那个瞬间。往后,你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衙里的所有家人负责。” “家、家人?” 这个陌生的词语,被木若珏反复咀嚼许久,就连崔衿音是何时端着早点回来的,他都未曾注意。 日头逐渐攀高,鸟雀叽喳。 在得知他们待会儿要去公田后,崔衿音拉着沈筝袖子不放:“老师,老师,我也要去......” 沈筝道:“老夫人也会去的。” 闻言,崔衿音神色一僵,猛地撒手:“那、那我还是不......” 话还没说完,木若珏缓缓抬眼望向她,轻声开口:“崔小姐,要一起吗?” 崔衿音双眼一瞪。 看着眼前这张天仙似的面容,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怕太后。 “要!” ...... 辰时,一行人踏出县衙大门,沈筝和太后走在最前方。 太后抬手轻轻遮嘴,打了个无声的哈欠,对沈筝道:“你这孩子,非要把话放在晚上说,搞得哀家一宿没睡实,连做梦都是那新作物。” 沈筝还未开口,她又问:“那些画卷,你回去看了吗?可有中意的人选?” 沈筝脚步一顿。 说好不催婚,又来! 走了两步,她一边给余时章使眼色,一边打着哈哈:“昨夜微臣回去就睡了......” 太后轻笑:“觉多。” 第1339章 小巴的请求 “老夫人!” “沈大人!” “伯爷!” 县衙门外,巴乐湛的出现,拯救了沈筝无助的灵魂。 “巴大人?”太后目露不喜,“大清早的,你不在泉阳县衙当差,跑来同安县衙作甚?” 这便是她在外游历不喜暴露身份的最大缘由。 这些地方官见了她,就跟饿狼见了肥羊,渔翁见了锦鲤,商贾见了重利似的,一心只想攀附逢迎,半刻清静也不给她留。 巴乐湛何等通透一个马屁精,一见太后神色,便知其意。 他不否认,自己此番前来,的确有想在太后面前多露露脸的心思,但除这份心思外,他也的确想干点正事。 “微......下官,下官不敢欺瞒老夫人。”他躬身道:“下官此番前来,一,是因老夫人在此,下官心中仰慕,想来近处瞻仰、伺候一二;二则是因下官听闻,近日同安县事务繁忙,下官想着来给沈大人搭把手,顺带同沈大人商讨商讨官道修建事宜......” 他言语直白,神色坦荡。 太后听后,面色稍缓:“倒是个实诚人。” 巴乐湛心下一松。 太后又突然问道沈筝:“巴大人向来如此?” 巴乐湛视线暗中瞟向沈筝。 不知为何,此刻他竟觉得,沈大人如何看他,比太后的评判更加重要。 沈筝被问得一怔,随即在巴乐湛暗含期待的目光下道:“巴大人处事活络,心思通透,于地方事务上,向来勤勉。” 这话不算盛赞,但也算给了巴乐湛体面。 巴乐湛听得美极了。 太后瞧他一眼,又问沈筝:“可要他同去?” 沈筝暗中琢磨。 今日去公田,本就为验收红薯,称量亩产,有巴乐湛这个“外县县令”在场,便也算多了份验收凭证,对她和同安县来说,有利无弊。 思及此处,她点头道:“老夫人,让巴大人一起吧。” 太后颔首:“那便听你的。” ...... 去公田的路上,沈筝和余时章与巴乐湛同乘一车。 巴乐湛对此行的目的地好奇不已:“沈大人,咱这是......去哪儿啊?” “公田,验收新作物。”沈筝没卖关子,回答后又问:“巴大人,方才说,想同本官商讨官道修建事宜,这是何意?” 其实......她已经隐约猜到了巴乐湛想作甚。 只见巴乐湛谄媚一笑:“沈大人,此次修官道,您能不能,带上泉阳县一起......?” 沈筝就知道他想说这个,故意面露难色:“这......” 巴乐湛闻弦知雅意,当即表态:“沈大人您放心!只要您愿意给泉阳县一个机会,那修建同安至泉阳官道的一应费用,全都由我泉阳县衙承担,不用您同安县出一个铜板!” 他看得可明白了。 这条连接两县的路,看似只是一条官道,实则,却是泉阳县通往富庶的康庄大道! 如今同安县愈发繁荣,若泉阳县再不紧跟其步伐,怕要不了多久,连永禄县都会把他们远远甩在身后。 到时候,泉阳县只会越来越穷、越来越偏。 而他这个县令,不仅政绩垫底,在百姓面前也会抬不起头来。 一想到那个画面,巴乐湛暗中打颤。 “沈大人,您也知道,泉阳县缺的不是银子,而是朝廷的一纸批复......”他眼巴巴看着沈筝,“小巴知道您本事大,能越过奏报,直接动工修路,这才斗胆......求您拉泉阳县一把。” 这番话很是诚恳,听得一旁的余时章眼底都多了几分赞许。 此人虽善钻研,却也实在,在大事上肯出钱、肯出力、还懂进退。 沈筝思忖片刻道:“巴大人,本官就问你一个问题。” 巴乐湛双眸一亮:“您尽管问!” 沈筝道:“劳工们八十文一日的工钱,你可愿意出?” “八、八十?”巴乐湛愣住。 这是不是有些太高了? 就说泉阳县那些卖苦力的小工,日结工钱约莫都在四五十文。 这八十文的工钱,直接翻了一番呐...... 沈筝点头:“府衙、永禄县、同安县都是这个价,你若不愿,本官也不勉强。” “永禄县都是这个价?”闻言,巴乐湛坐不住了。 一年前,他泉阳县民的日子,不知比永禄县民好过多少。 如今,永禄县竟想压过他们一头? 那怎么行! “不勉强!不勉强!一点都不勉强!”他一咬牙,直接松口:“八十就八十!您放心!只要您肯答应,劳工的工钱......下官给他们日结!” 为了泉阳县民的幸福生活! 为了他的升迁之路! 今日,他豁出去了! 沈筝敛起眼底笑意:“既如此,待今日事了,本官让许大人寻你详谈。” 巴乐湛忙不迭点头:“都听您的!” 车轮辘辘,没过多久,便到了果子坝。 稻谷都晒完了,此时的坝中很是空旷。 一行人先后下车,沈筝来到太后身旁。 太后一直在打量乘坐的那辆马车,忍不住对沈筝道:“筝儿,你这架马车,暗藏玄机。”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您。”沈筝指了指轴头与车厢下方:“小木在这两处加了些东西,乘坐起来,便没那么颠簸了。” “哦?”太后看向后方的木若珏,“是这小子想出的法子?” 沈筝道:“是微臣和他一块想的,但那东西,的确是出自他一人之手,下官也就刚开始动了动嘴。” 太后明了,点着她道:“你啊......哀家就没见你揽过功。” 说罢,她率先朝公田大门走去:“走吧,哀家倒要瞧瞧,晚些那收成之功,你又想推到谁身上去。” 沈筝抿嘴一笑。 这还真不太好推了...... 一行人刚迈过大门,王有福便迎了过来:“见过沈大人!见过伯爷!” 沈筝走在太后身旁,道:“这位是苍老夫人。今日日头不小,多取些草帽过来,要新的。” 王有福听出她话中的尊敬,立刻躬身行礼,又大步跑向旁边小库房,背了一背篼的新草帽过来。 在去往红薯地的路上,太后摸了摸头上顶着的草帽,只觉新奇:“这帽子,哀家还是第一次戴......” 也是她今日发髻梳得低,若是再梳高些,怕是都戴不进去。 第1340章 沈大人由小巴来守护! 深秋已至。 薯藤微枯,被秋风拂得沙沙作响。 太后扶着草帽,低头看着地面半黄半绿的红薯藤,微惑:“筝儿,这些藤蔓......” 好似已枯死不少? 虽知道真正的作物在地里埋着,可看着眼前这番枯败光景,太后心中还是忍不住泛起嘀咕,暗中看向跟在后方的巴乐湛。 ——不该让这泉阳县令跟来的。 若地里那些“芋头”不争气,筝儿岂不是在外县官员面前落了面子? “老夫人,这些藤蔓,约莫从一个月前,便开始慢慢枯萎了。”沈筝屈膝跳下田埂,蹲身刨开一片藤蔓,“晚辈先前同户部农官们商讨过,如此景象,恰是地里作物成熟的信号。” 看着那片露出真面目的沙地,太后将信将疑。 后方的巴乐湛也暗中泛起嘀咕。 先前他便听说,沈大人从上京带回不少作物,都非寻常,而眼下地里这些枯藤,他的确从未见过。 倒是个新鲜玩意儿。 可...... 观太后神色,地里这作物的长势,貌似不是很好。 不行! 他一咬牙。 今日,沈大人就由他小巴来守护! 绝不能让沈大人在太后面前落了面子! 说干就干,他腰杆一弯,直接将衣摆打了个结,屈膝便跳进地里,发出“咚”地一声闷响。 紧接着,便是一段近乎浮夸的表演。 “哎呀,沈大人,这作物......新奇啊!” 一根藤蔓被他来回爱抚,“下官先前便听闻,您从上京带回不少新作物,要知道,咱柳阳府距离上京,可有千里之遥!无论是气候还是土质,都同上京有天壤之别!如今,您竟能让这些作物在同安县生根发芽,果真不愧是我大周第一女官,农学奇才!佩服佩服,下官......佩服!” 或是动作太过激烈,两片枯叶被他从藤蔓上薅了下来,晃晃悠悠落地。 “......” 沈筝愣了。 太后愣了。 余时章愣了。 在场众人都愣了。 “巴大人......” 还是沈筝最先回神,指着巴乐湛脚底道:“你踩到地里的作物了。” 巴乐湛一个激灵。 抬左脚,脚下啥也没有。 抬右脚,依旧空无一物。 顿了片刻,他悟了——沈大人不仅农学一流,连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也是一流! “是下官眼拙!”他立刻后退两步,继续开始表演:“沈大人,下官拙见,这片作物的亩产,恐怕要达到五......三百斤之多吧?这简直,是百姓福音啊!” “多少?”沈筝看着薯田,缓缓起身。 三百斤? 那她还不如找根结实的薯藤,一头吊死在旁边桑树上算了! 巴乐湛一顿察言观色,说改口就改口:“一、一百五十斤?” 沈筝一噎,抬手问王有福要了镰刀,抓住一株薯藤根部,便将藤蔓割了下来。 太后等人纷纷跨下田坎,围了过来。 割下来的藤蔓,被沈筝扔到一旁,她二话不说,伸出双手开始刨地。 王有福一惊,赶紧扛起叉锄跑了过来:“沈大人,让小人来吧。” 沈筝一边刨地,一边摇头:“此作物表皮金贵,破溃后便不可再留种,咱们初次种植,翻挖经验不足,还是谨慎为好。稍后摸清它大致长势后,再用锄头刨地也不迟。” 话刚说完,余时章、许云砚、巴乐湛、崔衿音等人便齐齐挽起了袖子。 “下官来挖!”巴乐湛一马当先,直接占据了沈筝身侧的空地,“下官最会用手挖地了,沈大人,您快歇着,在旁指挥下官便是!” 余时章也道:“你皮薄,让我们来吧。” 沈筝摇头,正要开口拒绝,指尖突然触到一团硬物。 “摸到了!” 她嘴角微咧,双手拢土,不过片刻,一小块紫红色的作物外皮,悄悄从黑褐色的地面露出了头。 巴乐湛咂舌。 这地里......竟还真有东西。 太后也微微弯下了腰,目光一瞬不瞬,紧紧缩在沈筝指尖,只见沈筝动作轻缓,一点一点地顺着那红皮细刨。 不多会,一块两个拳头大的紫红色作物,缓缓出现在众人眼前。 看着这作物个头,巴乐湛猛吸一口凉气。 好家伙! 单这一块,怕就有两斤重! 难怪...... 难怪方才他说“亩产三百斤”的时候,沈大人的神色那般怪异。 合着,还真是他目光短浅,给批少了! 照这势头下去,这片新作物的亩产,绝对在千斤往上! 他激动得心神荡漾,却见沈筝指尖并未停下,依旧在那作物侧边轻刨。 正当他疑惑之际,竟又有一块紫红色的作物被沈筝刨了出来。 “还有?!”众人异口同声,诧异非常。 太后压住愈发急促的呼吸,放缓声音问道:“筝儿,这一株藤蔓下,竟......不止结了一块果实?” 照这样算,这块地的亩产,得有多高? 两千? 三千? 四千? 还是...... 太后不敢再想。 沈筝指尖动作依旧未停,笑道:“老夫人,地里还有。” “还有?!”巴乐湛喊破了音。 余时章更是直接蹲下身来,一言不发地和沈筝一起刨起了地。 又一个。 再一个。 还一个...... 看着那一个接一个冒出头的红皮作物,众人几近麻木。 就连从未下过地的崔衿音都知道:“小木公子,老师她好像......又干了一件大事。” 今日的木若珏格外健谈,竟破天荒地答了她的话:“沈大人本就非常人也。” 当那五个簇拥着同一根根茎的作物,彻底在众人面前露出全貌时,常嬷嬷惊呼出声:“老夫人!” 众人一惊,齐齐望向太后。 只见太后一手捂着心口,抬起另一只手道:“无碍。老身只是,太......” 惊讶吗? 不。 眼下,“惊讶”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她的心情了。 是震撼。 是狂喜。 是如见神迹。 她活了大半辈子,见过朝堂动荡,见过风云变幻,见过世间沧桑。 本以为天下万物生长早有定数,却不想,短短一年不到,眼前这个小姑娘,竟再次让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老夫人。”沈筝用衣袍兜着那些作物,来到了她面前:“您给这新作物起个名字吧?” 第1341章 便称其为红薯吧 给新作物起名? 太后神色微恍。 她给宫女起过名字。 给宫里的花草起过名字。 还给宫里的鸟雀、猫狗起过名字。 却......从未给作物起过名字。 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心头,一时间,她竟有些语塞。 可众人都在等着她开口。 “此作物表皮紫红,其名称......便以红字打头吧。”她道。 沈筝一愣。 红字打头? 这不巧了吗。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世间比这还巧的事,比比皆是。 只听太后又道:“艸,署生,蔓生草本、结根块,此作物与薯蓣相似,便称其为......红薯吧。” 红薯。 红薯? 红薯?! 沈筝脑子“嗡”地一声。 本想让太后重新取名,竟不想兜兜转转,大周的红薯,竟还是得了“红薯”之名。 也正是此时,她近乎确定,自己......从未离开过种花家。 他们种花家人是这样的。 无论是否身处同一时空,他们依旧共用着一个脑子,遵着同一逻辑行事。 “红薯好啊!”巴乐湛第一个鼓掌:“形似!音似!且还朗朗上口!” 太后看向一言不发的沈筝:“筝儿,你可是有别的想法?” 沈筝恍然回神,看着怀中的红薯摇头:“不,红薯好。红薯......很好。多谢老夫人给它赐名。” 太后轻笑:“老身只是随口一说,若户部那边还有别的想法,还是听他们的罢。” 沈筝缓缓摇头,喃喃:“他们不会的。” 再来多少次,红薯,依旧会被取名为“红薯”。 怀里的红薯,被她轻轻放在了田埂上,王有福主动道:“大人,小人去把大秤扛过来!” 她点头,看向太后:“老夫人,单这一株,还做不得数,咱们先挖一垄出来,估算下大致亩产可好?” 眼前这亩薯地,共有十六垄。 只要得到一垄产量,翻上四番,便能得出大致亩产了。 当初,系统给的红薯亩产是一万斤,可这太过骇人听闻,故她将薯种交给户部之前,只给季本昌报了六千斤的亩产。 可即便将产量压了四成,那时季本昌也没信她的话。 而今日,便是揭晓真相见真章的时候。 太后挽起衣袖:“老身同你们一起挖。” 常嬷嬷微惊:“老夫人,不......” “你也一起。”太后直接打断常嬷嬷的劝阻,又看向跃跃欲试的黄槿:“你这丫头毛手毛脚的,就在一旁歇着吧。” 黄槿欲哭无泪:“是......” 太后收回目光蹲下身子,一手拨开薯藤,一手拿起镰刀,学着沈筝先前那般,使劲割断了薯藤。 众人见状哪敢迟疑,赶紧一字排开,选好了属于自己的那株红薯,蹲身开挖。 他们放浅了呼吸,动作间极为轻柔。 第一个刨出红薯的人,依旧是沈筝。 因为她终究和其余人不同,早已见惯了红薯,动作也自然流畅很多。 “沙沙——” “沙沙——” 这一刻,天地间好似只剩下众人刨土的声音。 “哀家挖出来了!” 突然,太后带着喜意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 众人动作一顿,纷纷看向太后。 古嬷嬷微惊,赶紧低声对太后道:“老夫人,您说漏嘴了......” 太后指尖一顿,轻咳:“老身是说......‘哎呀,挖出来了’。” 沈筝抿嘴一笑,沈行简和木若珏收回目光,权当没听到。 巴乐湛赶紧跟着“哎呀”一声:“下官也挖出来了!哎呀,好多的!一、二、三、四......四个大的!” 一阵小风波过去,众人又埋头挖了起来。 不多时,王有福扛着大秤回来,也加入了挖红薯之列。 日头渐盛,田埂上的红薯越堆越多,有一茎连着三四个,有的甚至六七个,大半个时辰后,一垄薯地被他们挖到了底。 众人擦着汗、撑着腰起了身。 尽管知道这垄红薯不少,但当他们真正转身看向田埂时,还是止不住地看直了眼。 “这、这么多?”巴乐湛目瞪口呆,转头看向被他们挖空的田垄,“的确只挖了一条田垄啊,怎么会这么多......” 只见田埂上红薯层层堆叠,俨然堆成了一座“小红山”。 沈行简在脑中反复算了数次,颤着声音开口:“这一垄红薯,约莫......五六百斤。” “多少?!” 巴乐湛惊叫出声:“行简大人,您要不再算算?若一垄红薯按五百斤来算,那十六垄便是......” “八千斤?!” 除沈筝外,所有人瞪眼看向沈行简。 亩产八千斤的粮食? 简直是...... 天方夜谭! 沈行简深吸一口气,笃定:“我应当没算错。” 就算他怀疑自己的眼睛,都不会怀疑自己的脑子。 众人转头,那些刚挖出来的红薯还带着沙土,静静地躺在田埂上。 一眼望去,这些红薯好像、或许、大概、估计、约莫......真的有五百斤? “红薯就在眼前,亩产到底多少,称过便知。”沈筝对王有福道:“再去寻一信得过的人来扛秤。” 王有福正要跑走,巴乐湛自告奋勇:“沈大人,让下官来吧!下官身子骨结实!” 沈筝看向他翘起的肚子,略显迟疑:“巴大人,扛秤很累......” “下官最怕的,就是累了!”巴乐湛一边说着,一边粗木棍一头,又对王有福招手道:“快来,别耽误时间,还有十几垄红薯没挖呢!” 王有福见沈筝点头,扛起了粗木棍另一头。 秤杆挂在粗木棍正中央,下方连着一大篮子,篮子底部垫着干稻草。 一个又一个红薯,被沈筝等人小心翼翼放入篮子里。 肩上越来越重,巴乐湛神色逐渐痛苦起来。 在篮子装满之际,沈行简主动上前,干起了读秤的活计:“第一筐,八十六斤。” 一旁,沈筝取出纸笔,在纸上写下“86”。 片刻后,“第二筐,九十九斤。” 沈筝在纸上写下“99”。 “第三筐,九十二斤。” “第四筐,八十八斤。” “第五筐......” “第六筐......” “第七筐......” 因着怕弄坏红薯皮,众人动作很轻,故而不快。 这第一垄红薯,共被分为七筐,待全部称完时,已是小半个时辰时辰后,巴乐湛疼得龇牙咧嘴,压根没注意听沈行简的话。 待放下粗木棍,看着众人神情后,他恍然发问:“沈大人,拢共有......多少斤?” 第1342章 兰有光回京 上京,皇城。 云麾大将军兰有光回京了。 他午时入城门,未时入宫面圣,不知与陛下说了什么,又过了一个时辰,天子下了口谕,传崔相与六部尚书入宫议事。 申时四刻,崔相与五部尚书入御书房,唯季本昌缺席。 洪公公道:“陛下,户部衙门的人说,季大人午时便去了户部公田,老奴已派人去传话,但......那片公田所处城郊,季大人约莫还需一个时辰方能赶回来。” 兰有光暗中嘀咕:“那抠门玩应儿,不在正好......” 六部尚书当中,他看那季本昌最不得劲。 一个天生的守财奴,跟他这般豪迈之人,根本尿不到一个壶里。 天子沉思片刻,“兰卿,沙州府之事,你先大致同众卿说说。” “是!”兰有光直接看向兵部尚书郭忠恕:“老郭,沙州府可能要打仗了,你兵部得提前做好准备。” “打仗?!”郭忠恕通身一震,“兰将军,你此言何意?沙州百姓刚安定了没几年,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 岳震川也面露急色:“兰将军,可是那些境外羌人又来犯了?” 他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一天! 且说那羌族部落多,人心又散,最易生乱! 遥想数年前,还是兰有光带兵冲出边境线,袭了羌人一个大部落,才得以杀一儆百,吓得那些部落同大周签了止战契。 但也恰是那一纸止战契,将那些原本散乱无章的羌人部落,全都拴在了一条绳上。 到如今,那些部落不动则已,若整军一动......沙州百姓的日子,怕就难过了。 “若只是羌人来犯,本将还不至于提前回京。”兰有光眉头紧锁,“两个月前,沙州青勒县令暗中勾结羌人,偷运县衙存粮出境,被我家大蛋当场擒获。” “偷运存粮?!”郭忠恕大惊:“若本官没记错,青勒县粮库在沙州府各县中,可是数一数二的大!如此明目张胆的勾结外族,那青勒县令莫不是疯了!” “可不就是疯了!”兰有光一拳砸在大柱上,“那良心狗肺的东西!一边偷卖存粮,一边暗中煽动百姓,说如今我朝有了高产水稻,柳阳府、京畿一带的粮食都堆成山了,压根瞧不上沙州这贫瘠之地,早晚会将沙州丢给羌人,让百姓自生自灭!依我看,那狗东西就是怕朝廷放弃沙州,便提前给自己谋了个后路!” 岳震川气得浑身发抖,“乱臣贼子!通敌叛国!搅乱民心!若沙州百姓当真信了这些话,怕是......” 怕真会如兰有光所言,沙州战事将生。 骆必知眉头拧成一团,思忖后问道兰有光:“兰将军,现青勒县令人在何处?” 兰有光嘴角一撇:“死半道上了。” “死了?”骆必知直觉有异,追问:“死因为何?” 兰有光回想片刻,道:“前一天人还好好的,还问我家大蛋讨水喝来着,可第二日天一亮,人就已经断了气。两个军医都瞧过,他身上没伤口,死状也不像中毒,倒像是......中风。” “中风?”骆必知眉头依旧紧皱:“他很胖?” 兰有光摇头:“一点都不,是个瘦猴。” 岳震川缓过神来,也发现了这点不同寻常之处:“中风者,多身形肥胖、气血壅滞,可一个瘦骨嶙峋、前一日还能正常讨水喝的人,次日便中风暴毙,这......有些说不通啊!” 兰有光也道:“我家大蛋也说,那狗东西死得不对劲,但两个军医都看了,的确没发现异常。” 骆必知垂眸沉思。 一时,御书房中陷入寂静。 片刻后,天子问道:“骆卿可是发现有何异常之处?” 骆必知神色凝重:“陛下,臣认为,此人在青勒县的行事,有些不合常理。” 天子如有所思,兰有光一拍大柱:“我家大蛋也这么说!” 岳震川追问:“大蛋......不,小将军如何说的?” 兰有光突然起范,莫名其妙开始模样兰大蛋的语气:“若我是青勒县令,绝不会在偷卖存粮之际,散播谣言煽动民心。” 虽然他还有些没琢磨透其中利害。 但他家大蛋向来聪慧,绝不会无的放矢。 骆必知点头,对天子道:“陛下,世人皆知,卖粮叛国乃是大罪,若那青勒县令确有不臣之心,当该先暗中卖粮、守紧风声、藏好赃款,待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最后煽动民心,再趁百姓惶惶不安之际,配合羌人作乱才是。可他偏一边偷卖存粮,引羌人觊觎,一边又放出风声,引朝廷重视,这难道不是主动引火烧身,钩云麾军盯上他吗?” 兰有光闻言一拍大腿:“我家大蛋也是这么说的!” 他这声喊,将天子刚连起来的思绪搅了个七零八落。 天子无奈:“兰卿,兰大不是改名‘见丰’了吗?莫再唤他大蛋,有辱斯文。” 兰有光挠头:“臣一事嘴快,陛下见谅......” 天子摆手,又问:“尸体带回来了吗?” 兰有光道:“带回来了,不过都臭了,香粉都盖不住味儿。” 岳震川揉了揉鼻子。 就说这兰有光身上,怎么又香又臭的。 骆必知抬眸道:“陛下,臣想验尸。” 兰有光暗中打个哆嗦。 世人都说,他们这些刀尖舔血之辈心狠手辣,依他看,刑部那些空心人的手,可比他们这些莽夫辣得多。 “准了。”天子道:“尽快查明其死因。至于沙州府那边......” “陛下,老臣认为,当务之急,是稳定沙州民心。”沉默许久的崔相终于开口:“正如兰将军所言,若朝廷不妥善处理此事,彼时沙州民心动摇,内忧外患,恐生战事,于百姓不利。” 话音落下,各部尚书罕见地没有出言反驳。 岳震川问兰有光:“兰将军,眼下沙州局势如何?” “安北军守着的。”兰有光道:“我家大......犬子说,羌人不敢妄动,且安北将军有勇有谋,就算真打起来了,安北军也能守住沙州。但犬子还说,战前粮草必早行于兵马,所以户部得早点做打算,不能抠门。” 第1343章 崔相的算盘打响了 战事劳民伤财,是御书房内所有人都明白的一个道理。 可如今沙州粮食欠收,内忧外患,若官府存粮持续匮乏,谣言只会愈演愈烈。 即便安北军能守住边境,可若民心一散,沙州......迟早会乱。 岳震川看着身旁空着的座位,对天子道:“陛下,待季尚书前来,便同他商讨调粮一事吧......眼下安民心是关键,万不可让百姓与朝廷离心。” 礼部尚书郭必正垂眸琢磨片刻,先是道:“岳尚书言之有理。” 又道:“但陛下,沙州地处偏僻,距上京有千里之遥,且沙州多沙地,寻常稻麦种下去要么枯死,要么亩产极低,即便朝廷年年拨粮,依旧只能解一时之困,无法从根源上改变沙州粮荒之局面。若想让百姓彻底安心,唯有让沙州自身能产出足够的粮食,才能杜绝谣言、断绝羌人可乘之机。” 话刚一说完,兰有光便嚷嚷起来:“郭尚书,你久居礼部,还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呐!你去过沙州吗?见过那边的田地吗?那破地儿,能种出亩产一百斤的粮食,已是很不得了了,谈何自给自足?” 郭必正被他怼得一噎:“......兰将军,本官虽未曾去过沙州,但也知道,法子都是人想出来的。今日陛下唤我等前来,不就为集思广益,寻破局之法吗?” “可你这法子压根儿行不通啊!” 兰有光继续嚷嚷:“若沙州能自给,百姓又岂会被谣言煽动?郭尚书,咱说点实在的,行吗?我家大蛋说,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调粮、减赋,让沙州百姓知道,咱朝廷没有放弃他们!” “兰将军此言差矣!” 崔相眼突然开口,躬身道:“陛下,老臣认为,郭尚书所言有理。” 郭必正似是没想到崔相会替自己说话,神色微微一顿。 崔相又道:“陛下,今沙州之困,看似是官吏通敌致使的民心动摇,但归根结底,实因粮产匮乏、百姓无依所致。粮食不足,百姓便易信谣言,羌人便敢肆意挑衅。朝廷被动调拨粮食,久而久之,上下皆疲,实非良策。” 天子看着他面上的真切,缓声问道:“那依崔卿所见,朝廷当如何应对此事?” 崔相眼中闪过一丝隐秘的喜意。 众人都看向他,他故作沉思。 “陛下,老臣拙见......”他神色诚恳:“去岁,沈大人育出高产稻种,震惊朝野,亦让老臣明白,粮种培育之术,实乃解天下粮荒之根本......” 天子脸色骤沉,毫不留情地打断他:“你此话何意?想让沈卿远赴沙州育粮?朕告诉你,绝无可能!” 沙州土地贫瘠,乃不争的事实,若沈卿前去育粮,没个三五载,根本回不来! 更别说,沙州境外还有羌人虎视眈眈,若沈卿被羌人盯上,有个三长两短...... 岳震川也想到了这层,转头怒目:“崔大人,本官当你为何久不言语,原是打着这等心思!” 这等心思? 崔相心中嗤笑,将脑袋埋得更低。 他开这个口,就没想过天子会点头应允。 而他真正所求之事,还在后面。 “陛下明鉴,老臣绝无此意!”他声音发瓮,“老臣此言,重在育种,而非育种之人!老臣绝无让沈大人远赴沙州之意,而是想恳请陛下下旨,垦荒育种,为沙州百姓寻一线生机!” “垦荒育种?”天子双眼微眯,“只是如此?” “老臣不敢欺瞒陛下!” 崔相缓缓抬头,眼中的戏谑早已隐去,转成一腔恳切。 “陛下,早年,羌族部落频繁骚扰沙州边境,如今,更是暗中勾结青勒县令,隐有侵占沙州的苗头,老臣认为,沙州必须尽快垦荒,若育出粮种,说不定还能助兰将军一举拿下羌族,一统西北!” 兰有光闻言心头一热。 虽他仍觉得沙州种地难,但一想到能绝羌人外患、让百姓吃饱,他忍不住改了口。 “陛下!相爷这话说到臣心坎里了!虽说沙州地贫,但若朝廷真能育出适宜沙地生长的粮食,那么不光沙州百姓受益,西北各州也能跟着沾光!陛下!垦荒育粮这事儿,臣认为可行!” 崔相心中笑他无脑好哄,面上的笑却实在得很:“兰将军远见。” 他摆手:“相爷谬赞。本将不过是心疼那些百姓罢了。” 眼见二人开始互相吹捧,天子抬手:“垦荒育种虽是良策,但劳民伤财,绝非一蹴而就之事。此事,待季卿来了再议。” 崔相暗中皱眉,几乎要按捺不住心底的急切。 开垦沙州荒地,对朝廷来说,的确劳民伤财,可对他来说,却是培植势力,拿捏西北的最好契机。 他为西北诸多矿产暗中筹谋数月,为的,不就是眼下之机吗?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深知打铁需趁热的道理,当即上前一步,言辞愈发恳切:“陛下,培育粮种,的确无法一蹴而就,但开垦荒地,却是当下可行之事!如此,既可让沙州百姓看到朝廷决心,亦可为户部育种铺好根基!臣恳请陛下,下旨擢选良才,前赴沙州,开垦荒地!” “这......” 天子目露思索,似是为难。 兰有光左看右看,最终选择从一而终,支持崔相:“陛下,臣认为崔相说得没错,种子可以慢慢培育,但沙州那一片又一片的荒地,这会儿就可以开挖了!您不知道,那些地贫得很,光是沃肥,说不准都要沃个两三年!您早些下旨,沙州百姓也能早些安心嘛!” 天子眼中露出一丝动摇之色。 崔相见状心神一阵激荡,暗中攥起拳头。 快了。 就快了。 只要天子能松这个口,他便有把握将自己的人送去沙州。 到时要不了多久,沙州,便是他...... “陛下——!” 突然,一阵高昂的呼声从御书房外传来。 紧接着,便是陈省身担忧的喊声:“大人,您慢点!您腿伤还没好!不宜如此急奔啊!” 崔相猛地转头,神色骤沉。 天子看着他显现不悦的侧颜,唇角轻勾。 “陛下——!” “砰——” 御书房门,被季本昌大力撞开。 第1344章 季本昌装傻充愣一把好手 看到季本昌跛着一条腿冲进御书房,兰有光乐了:“季尚书,您这是太想本官,半道跑折了腿?” 季本昌理都没理他,径自朝天子冲去。 洪公公一惊,赶紧上前拦住他:“哎哟,季大人,您这是怎的了!小心冲撞陛下!” “我有事!急事!大事!大急事!”季本昌喘着粗气,本想直接嚎一嗓子给天子道喜,余光却瞥见立在一侧的崔相,声音猛地一顿。 “......崔相也在?” 看着那张老谋深算的脸,他硬生生冷静了几分。 崔相眸色沉沉,定定看了他片刻,又笑道:“季大人来得正好,本官与诸位大人,正在同陛下商讨沙州垦荒一事。” “沙州垦荒?”季本昌瞳孔骤缩,神色瞬间紧绷。 难道......崔相已知晓那新作物的亩产了?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立刻被他压了回去。 不对。 新作物刚挖半亩有余,就连他都不知其确切亩产,崔相又如何能知? 可......崔相这老皮子素来无利不起早。 事出反常必有妖! 季本昌直觉有诈,暗中试探道:“沙州多沙地,寻常粮种种下去必死无疑,往年沙州粮荒,向来都是户部调粮应急,今日相爷怎的突然提及垦荒一事?莫不是心疼我户部了?” 崔相眼底闪过一丝阴鸷,还未开口,兰有光已上前一步:“季大人,你来得晚不知道,沙州出事了!” 季本昌心头一跳:“出什么事了?” 兰有光道:“如今沙州谣言四起,都在说朝廷有了高产稻后,便不会再管他们那贫苦之地,搞得百姓人心惶惶!若朝廷再不下令垦荒,彼时羌族觊觎,百姓内乱,沙州府危矣啊!” “什么?!”季本昌看似大惊,实则神情浮夸得不行:“哎哟!那可真是太危了啊!沙州全是沙瓤地,压根儿种不了水稻,这、这可让我户部如何是好啊!” 说着,他开始在御书房来回打转。 嘴里还不停叨念:“如今,唯有一种能在沙瓤地种植的高产作物,才能解咱们的燃眉之急啊!不行不行,本官得立刻给沈大人写信,让她变出个适种的作物来!明年便在沙州府种上!” 崔相:“?” 岳震川:“?” 兰有光:“季大人,陛下面前,岂容你如此胡言乱语!您摔腿那天,是不是还摔着脑子了啊?那沈筝是人又不是神,什么变不变的?” 照他看,这季本昌就是太抠门,给脑子抠出毛病来了! 户部尚书,迟早得换人! 天子看着神神叨叨的季本昌,沉思片刻后抬手:“你们都先出去候着,季卿留下。” 直觉告诉他,季本昌这出装傻充愣,绝对和城郊公田有关。 崔相等人虽心有疑惑,却也不敢违逆圣意,当即躬身:“臣......遵旨。” 临退出御书房时,崔相暗中看向季本昌,却发现那原本还在装疯卖傻之人,突然勾唇对他一笑。 不好! 崔相心中警铃大作。 季本昌这出,分明是冲着他来的! “砰——” 大门合上,彻底隔绝了他的视线。 御书房内,只剩天子、季本昌与洪公公三人。 “说吧。”天子笑着看向季本昌:“到底是何事,值得你在朕面前演上这么一出?” 季本昌嘿嘿一笑,脸上的浮夸与慌乱一扫而空,一瘸一拐地到了天子身边。 一张皱巴巴的草纸,被他放在了御案上。 “陛下请过目。” “尽卖关子。”天子拿起草纸,看着上面不算工整的笔迹,微惑:“五百三十二,四百九十六,五百五十三......” 这般无厘头的数字,纸上共有十二个,基本都在五百往上。 天子面露喜意,大胆猜测:“季卿,这些数字......是那新作物的亩产?” 果真如他所料! 若他没记错的话,与这新作物最为适配的土质,恰是那沙瓤地! 亩产五百多斤,且还能在沙瓤地上生长的粮食...... 想着,天子心神一阵激荡。 对西北百姓来说,这简直是天大的福音! 如此一来,不仅沙州之困迎刃而解,就连西密、新绯等州府的百姓,也将受益! “好!”天子大喜,抚掌称好,“季卿,传朕旨意,即刻给沙州拨粮,尽快稳住沙州民心,再......” 说着,他突然发现季本昌神色有些奇怪,甚至称得上“恶心”。 “你冲朕傻笑作甚?” 他侧身避了避,上下打量季本昌一眼,“朕知你心中欢喜,但如今你也是见过高产水稻的人了,倒也不必做出此等模样吧?” 季本昌揉了揉笑僵的嘴角,回过神来问道:“陛下,臣斗胆,您方才......说什么来着?” 天子神色微顿,“朕说,你也是见过高产水稻的人......” “臣斗胆!”季本昌又道:“陛下,再上一句。” 洪公公讶然。 季大人今儿是疯了不成?竟敢如此同陛下讲话! 天子目露不悦,但还是耐着性子答:“朕说,让你拨粮给......” 话还没说完,季本昌又行一礼:“陛下,臣再斗胆,是......上上句。” 天子闻言,转手便将草纸捏成一团,丢在了他身上。 “朕跟你说亩产!” 一阵折腾过后,天子是当真有点不高兴了:“朕拢共才跟你说了几句话?合着你一句没听进去是吧?若非有喜事在前,朕定要罚你两个月的俸!” 洪公公吓得抿起了嘴,赶紧给季本昌使眼色。 季本昌回了他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又双手捧着那纸团,巴巴地递到了天子面前。 “陛下息怒。” 皱巴巴的纸团再次被展开。 季本昌不再嬉皮笑脸,嗓音中有了几分颤意:“陛下,这些数字,并非新作物亩产。” 天子眉头一皱:“那是什么?” 合着他先前白高兴,白给季本昌好脸色看了? 季本昌喉结滚了滚,说出了那个连自己都刚接受不久的词语:“垄产。” “垄产?” 天子先是一怔,随即神色猛地一凝。 他虽不亲耕,却也清楚,一亩地,绝不止一垄。 看着纸上那十二个数字,他脑子几乎停止了思考,脱口便问:“这亩地,有十二垄?” 十二个五百二十斤。 便是...... 六千多斤?! 第1345章 真正的千古盛世 亩产六千多斤的沙地粮食? 天子坐在御座上,只觉心口突突地跳,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冲出来一般。 然而,季本昌还在继续刺激他:“陛下,这亩地,共有十八垄新作物,臣只带人称量了十二垄,便收到您的传召,来了宫中,眼下,地里还剩六垄作物没称。” 还剩六垄......没称? 天子呼吸一滞,目光发直,嗓音发僵:“季卿,你......再说一次?” 他想,或许是他没听清。 “恭喜陛下!”季本昌将草纸举过头顶,掀袍叩首:“若按五百斤一垄的产量计算,这一亩新作物,亩产可直逼九千斤!陛下!有此作物,我大周,何愁不昌盛!” 对大周来说,亩产九千斤的作物,意味着什么呢? 天子很想思考这个问题。 可此时此刻,他感觉通身的气血都涌上了脑袋,整个人都发懵,发怔。 他想站起来,却控制不住手,也控制不住脚。 此刻他唯一能控制的,好像就仅剩下这张嘴巴。 他听自己问:“季卿,你可知,九千斤亩产的沙地作物,对我大周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他暂时想不明白,所以,将这个问题交给了季本昌。 而早在入宫的路上,季本昌便仔细想过这个问题了。 “意味着西北能就地产粮,再也不用朝廷接济,也不怕外族来抢。” “意味着朝廷支出大减,国库能省下一笔又一笔的银子,再用其余方式造福百姓。” “意味着我朝耕种面积与人口,都可再翻上几番。” “意味着我朝粮库又多了一层极大的保障,再也不怕旱灾。” “意味着......” 季本昌缓缓抬头,声音开始哽咽:“陛下,从今往后,我大周再也不会有流民颠沛、饿殍遍野的惨状,更不会因粮荒起乱,边地万民归心,百姓安乐,我朝江山,定能传千秋、稳万代!迎来真正的......千古盛世!” 纵观史书,历史上所有盛世的本质,都是“粮够吃,人不反,天下安”。 百姓不傻。 他们之所以会起义,究其根本,就是吃不饱饭。 而今有一物,能在沙地亩产九千斤。 如此,则边患可消,国库可实,百姓可安,天下可定,实乃天命所归。 天子久久未言。 不知过了多久,他缓缓眨了眨眼。 季本昌还跪着。 “起......”天子声音有些哑,“起来说话。” 季本昌再次叩首,起身。 天子抬手:“再给朕看看。” 季本昌恭敬递上草纸。 天子颤着手接过,“洪伴伴,去将朕的算珠取来。” ...... 两刻钟后,御书房门开了。 季本昌跨过门槛,笑着给崔相等人打起招呼:“诸位大人还没走呢?” “走?”崔相皱眉,“季大人,沙州垦荒一事未有定论,我等自是要等候陛下传召,岂能随意离开?” 季本昌呵呵一笑:“有道理,有道理,相爷行事最是得体。” 任谁都听得出来,这是一句弯酸话。 崔相暗中攥拳,眼睁睁看着季本昌晃着脑袋回了御书房。 兰有光觉得季本昌欺人太甚,忍不住对他背影道:“季大人,相爷又没说错话,你为何一张嘴便不是枪就是棒的?” “诸位大人。”洪公公笑呵呵地和季本昌擦肩而过,“徐尚书,岳尚书,还请二位随老奴入内。” 兰有光闻言一愣:“洪公公,本将和崔相他们呢?陛下没传?” 洪公公笑眯眯点头,对他们行礼道:“还请几位大人先回,待明日早朝,陛下有要事与诸位大人商议。” “不是......”兰有光上前一步,拽住洪公公衣袖追问:“洪公公,陛下先前还在与我等商议沙州垦荒一事,怎么季尚书一来,便赶我们走啊?” 洪公公被拽了个趔趄。 想着天子方才的叮嘱,他笑道:“兰将军,您久不归京,可能还不知道,贵府二公子,已与国子监严祭酒断了师徒关系吧?” “什么?!”兰有光怒吼出声:“此事当真?!” 那严丰词,真是活腻歪了!收了他那好些财宝,竟还敢趁他不在京中,将他的宝贝小翼逐出师门! “千真万确。”洪公公一边福身,一边拱火:“兰将军,陛下还道,兰二公子行事乖张跋扈,您此番归京,定要好好教导他一番,莫要让他入了歧途才是。” 兰有光拳头捏得咯咯作响,咬牙切齿:“好他个严丰词,竟敢教坏我儿......老子这就找他理论去!” 说罢,他脚尖一蹬地,转眼便冲到了长廊尽头。 洪公公福身:“兰将军慢走。” 崔相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暗中思忖片刻后,他忍不住低声问道洪公公:“洪公公,季大人从户部公田前来,可是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洪公公抿嘴一笑:“相爷,老奴只是个做奴才的,不敢妄议朝政。” 崔相眸色一沉。 果然是个狗奴才,忠心的很。 他再次瞥了一眼御书房,甩袖离开。 ...... 半个时辰后,一辆外观低调的马车从朱雀门驶出。 车厢内,共坐了四个人——天子、季本昌、岳震川、徐郅介。 岳震川和徐郅介还是第一次和天子同乘,免不得有些紧张。 唯季本昌放松得很,一直在追问:“老岳,你再好生同我说说,除了垦荒育苗之外,崔相还说什么了?有没有提什么具体的人选,或是章程?” 岳震川暗中瞄向天子,本意是在问天子他能不能开口回答,没成想,天子竟直接帮他答了:“他有些急,想让朕尽快下旨,擢选良才奔赴西北。” “急?”季本昌摸着下巴反复琢磨,“他在急什么呢?西北土地贫瘠,无论是盐业、布业还是农业都没什么油水可捞......” “咳——” 岳震川轻咳,暗中踩了季本昌一脚,暗示他不要说得如此直白。 却不想,这一下刚好踩在了季本昌痛脚上。 季本昌痛呼一声,疼得满脸扭曲,直吸凉气。 天子不悦:“岳卿,季卿腿伤还没好。” 岳震川愣住。 季本昌口出狂言,陛下不仅没有丝毫不悦,反而还出言护他? 第1346章 没天硬聊 马车驶过朱雀大街,穿过喧闹街巷,缓缓出了城门。 比起城内,城郊少了份热闹,多了份清净。 季本昌一路都在琢磨崔相用意,却始终想不通,沙州府究竟有何利可图。 天子问道徐郅介:“徐卿,你怎么看?” 季本昌回神。 差点忘了,徐郅介这人,可比他了解崔相多了! 他赶紧看向徐郅介。 徐郅介若有所思:“陛下,臣斗胆直言,崔相向来不关心农事,今日却频频进言推进西北垦荒之事,其中恐有隐情,您不若将计就计......” “将计就计?” 季本昌也觉得这是个好法子。 但...... “徐大人,你这法子,眼下怕是行不通了。” 有了亩产超九千斤的粮食,百姓随随便便种两分地,都能吃个肚儿肥,还费劲垦荒作甚? 徐郅介闻言微惑:“季大人此话何意?” 季本昌掀开车帘一角,看着前路道:“待会儿你们就知道了。不过......” 他话锋一转:“陛下,恕老臣直言,老臣总觉得近来崔相行事稍显异常,他今日之举,绝非无的放矢,沙州那边的局势,朝廷还是得留心一二,有备无患。” 天子颔首。 ...... 上京近郊处,共有两大公田。 西郊公田名为嘉禾圃,圃中沙地居多,多种黄豆、小豆等耐旱作物。 东郊公田名为瑞谷轩,轩内水田连片,沟渠纵横,多种水稻等喜水作物。 春日里,嘉禾圃的农夫们忙着翻整沙地、点播豆种,瑞谷轩的人则赶着耙田引水、育秧插苗。 夏日时,嘉禾圃的豆苗郁郁葱葱,爬满田垄,瑞谷轩的稻子也亭亭玉立,铺满水田。 秋日秋收,嘉禾圃的豆子饱满沉坠,瑞谷轩的稻谷,也金黄压穗。 一年到头算下来,这两处公田的产量竟相差无几,就是双方管事遇到了,那也是惺惺相惜,叹一句“棋逢对手,难分伯仲”。 可今年年初,变故来袭。 ——瑞谷轩,竟得了高产稻种! 嘉禾圃管事天塌了。 高产稻种的威名,他早有耳闻。 若让瑞谷轩得以种上,他们嘉禾圃还能拿什么跟人家比? 但让瑞谷轩不种稻谷,显然是不可能的。 故从那个春日起,嘉禾圃和瑞谷轩的兄弟关系,彻底宣告破裂,嘉禾圃的管事,更是直接撂了挑子。 新管事上任之后,从未去过瑞谷轩,但瑞谷轩的管事,却常来嘉禾圃转悠。 ——“哎呀,申管事,你嘉禾圃虽是沙地,种不了水稻,但你们这豆子长势极好啊!用来饲养军营战马,定能喂得膘肥体壮!” ——“哎呀,申管事,这我就要说说你了。你们这些沙地,哪里用得着那么多肥料?这不浪费吗!这样,你把肥料匀我三成,等瑞谷轩秋收,我请嘉禾圃的兄弟都去看看!” 一个月前,瑞谷轩秋收。 申管事带着嘉禾圃的农户们前去帮忙。 看着那连绵的金黄稻田,他既羡慕,又无力——沙地就是沙地,无论如何,都种不了水稻。 但那日,户部尚书季大人却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道:“看好那片新作物,你们嘉禾圃的好日子,在后面呢。” 那时,他暂且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可今日,看着成串的新作物被挖出沙土,听着农师们激动的呼声,他悟了——在亩产九千斤的新作物面前,亩产一千二百斤的稻子,就是个洗脚婢。 他太开心了。 他感觉此时的自己就是个翻身的农奴! 但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乐极生悲。 在季大人被召入宫后,他犯错了。 他手中的镰刀,不小心划破了好几个新作物的皮。 他的天......再次塌了。 “大人恕罪!”他惊慌失措,连镰刀都来不及放,跪在地上给农师们磕头认错:“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天啊,你怎么如此不小心!”一年轻农师看着那被划破的红皮,心疼不已:“季大人说了,这些都是来年的种子,你这一下便划破了四个,让我们如何同季大人交代!” 农师们的脸都沉了下来,没人觉得年轻农师上纲上线。 因为如今嘉禾圃中的新作物,拢共就只有九亩,少一个种子,都是户部来年的损失。 申管事自知犯了大错,一直在磕头:“大人息怒!待季大人回来,小人愿担任何责罚!绝不敢连累诸位大人!” 年轻农师看着他这般模样,终是生了些恻隐之心,忍不住低声对曲老农师道:“师傅,我替他担了吧......这一年来,他对农户们极为诚善,从不克扣粮饷,也不扣秤。在救济所建成前,那些可怜孩子来捡豆粒,他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不打骂。他是个宽厚的人,若因此事失了生计......” “不可。”曲老农师蹲身拿起破皮的新作物,缓缓摇头:“他的确有错,错在大意,可尚书大人也并非动辄打杀之人,咱们私自替他担了,那便是欺瞒尚书大人......” “欺瞒?” 突然,一道熟悉嗓音自他们身后响起。 曲老农师转头,便见季本昌领着几位气势不凡之人走了过来。 “发生何事了?” 季本昌的目光在数位农师身上流转,最终落在跪地的申管事身上:“他做了何事?” “还请尚书大人责罚!”申管事不想牵连他人,立刻磕头道:“小人该死,没能管好右手,损坏了刚挖出来的新作物!小人自知罪无可恕,愿领任何责罚!” “什么?!” 季本昌大惊,下意识瞥向身旁,却发现方才还在的天子已不见了踪影。 他那么大个陛下呢?! 季本昌赶紧转头找寻,视线在周围转了好一圈后,终于在田间找着了天子身影。 天子在干嘛呢? ——和农户聊天。 还是没天硬聊的那种。 只听他问:“今日开心吗?” 农户一脸无措:“您、您是谁啊?” 他又问:“你觉得,是高产水稻好,还是这新作物好?” 农户退了半步:“都好,都好......” 他又问:“二选一呢?” 农户硬着头皮道:“那、那还是这个新作物吧......” 他接着问:“为何?” 农户看向地里那些割下来的藤蔓:“申管事说,这些藤蔓可以吃,但稻草不可以。” 第1347章 走出那道门 听了农户的回答,天子乐了:“要不了多久,咱大周便不会再缺粮食了,还吃这些藤蔓作甚?” 农户被他问得一愣,下意识道:“菜蔬总归是精贵的,又没坏掉,总不能拿来喂猪吧?” 听了这个反问,天子陷入沉思。 片刻后,他得出一个看似不可能的结论:“或许是十年后,也或许是百年后,亦或许是千年后,这些藤蔓,可能真的会被用来喂猪。” 他始终认为,人类好比一块巨大的璞玉,潜力无限。 等到千年后,说不定不仅菜蔬会用来喂猪,可能猪肉还会用来喂狗呢。 至于狗肉...... 算了。 他还是蛮喜欢狗儿的,没必要吃它们的肉。 “喂猪?”这一说法,农户完全不敢苟同,“您就莫要说笑了。便说今年,若非陛下爱民如子,下旨设立救济坊,给了流民一处安身之地,此刻圃外怕是还有不少可怜人在捡拾烂菜叶果腹。人尚且没得吃,又哪里轮得到猪......” 听了前半句,天子本想道自己“没说笑”,但听了后半句后,他直觉喉间有点哽。 他忍不住问:“往年......来圃外捡菜叶的人多吗?” “多啊,特别多。”农户想了想那画面,“那都不能叫捡了,得叫抢!若是个头不大,还没什么力气的人来,连烂菜叶都抢不到呢!哎哟......我跟您说这些干啥,大人们看过来了,您自便,我得接着刨地了!” 农户主动结束了这场闲聊。 天子看着他再次弯下去的腰,心中五味杂陈。 十来年前,他自诩明君,曾不止一次登上观星台俯瞰上京。 白日,这偌大的都城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满是繁华。 夜里,那金碧辉煌的皇城灯火通明,璀璨夺目,尽显天威。 那时的他满心自得,认为自己治下的江山国泰民安,以为自己尽到了帝王本分,不负苍生,不负先祖。 可随着一个又一个的贪官被他严惩,不知不觉间,时也过,境也迁,那条牢牢遮住他双眼的布带,也不知飘去了哪。 慢慢地,他发现,自己治下的大周,并非河清海晏,更称不上国泰民安。 皇城的墙太高,把朝臣的阿谀圈在了里面,把百姓的哀嚎挡在了外面。 所以,他选择走出那道门,推倒自己心中的那面墙。 这世间,谁都可以做个糊涂人,谁都可以对百姓的苦痛置之不理,唯他不能。 他的百姓,还在盼着他带他们过上好日子,所以他不能麻木,更不能退缩。 农户不信猪也能吃上新鲜藤蔓,他便更要亲手耕出那样的盛世,让天下再无饥馑,让猪崽子也能尝上新鲜藤蔓的味道。 “陛......毕老爷!”季本昌的喊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回头看去,见季本昌抱着几个新作物,领着岳震川等人大步跑来。 看着吊在他们后方的嘉禾圃管事,他恍然回神:“季卿,朕方才听你们说,圃中管事失手损坏了几个新作物?” 季本昌猛地停下脚步。 自己费尽心思替陛下隐瞒身份,结果陛下开口便自爆了? 几个农师面露惊骇,几乎瞬间便跪了地:“微臣眼拙,未能识得陛下,望陛下恕罪!” 天子摆了摆手,看向季本昌怀中:“这些......便是被损坏的新作物?” 季本昌点头,小心翼翼问道:“陛下,您看......该如何罚申管事?” 天子微微转头,目光落在几近晕厥的申管事身上,问道:“他为人如何?” 一听这话,季本昌便知天子无意重罚,连忙回道:“回陛下话,申管事素来勤勉,平日对圃中作物也甚是上心。在救济所设立前,还时常自讨腰包,接济周遭流民。” 顿了顿,他补充又道:“且老臣已同几位农师鉴看过了,这四个新作物,皆未达到留种标准......” 听着这番明里暗里都在求情的话,天子微感意外:“能让爱卿开口这般求情,看来他为人的确勤勉得很。” 季本昌闻言一噎。 难道在陛下眼中,自己竟是那般铁石心肠之人? 想前年...... 不,好像是大前年吧,自己还在朝会上替岳震川求过情呢! 说来......也不是很铁石心肠吧? “罢了。”他尚在回忆,便听天子又道:“今日本就是大喜的日子,若沈卿在此,定也不想看见朕罚人。” 说着,天子看向跪地的申管事,沉声道:“朕今日不罚你,但你要记清楚,圃中草木,皆关乎万民生计,容不得半点马虎懈怠!若往后你再有所疏忽,朕必从重处置,届时,就算季卿再来替你求情,也无用!听明白了吗?” 申管事早已吓得浑身发软,双耳嗡鸣。 若非曲老农师带着他磕头谢恩,他甚至没反应过来,天子这番话,是对自己说的。 “谢陛下开恩,谢陛下开恩!”曲老农师不仅帮他道谢,还一个劲儿地把他脑袋往地上摁。 他如梦初醒:“谢陛下开恩!小人定当谨记陛下训诫,不负陛下圣恩!” “都起来吧。” 一场风波渐渐被风吹散,一众农师缓缓起身,农户们才敢跟着站了起来。 看着天子朝新作物堆走去,他们憋了半晌的气,终于敢喘了。 “天爷......” 一农户捂着心口,满目震惊:“我、我跟皇帝陛下说上话了?” 看着天子背影,他连忙开始回想,自己先前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 ...... 半刻后,田间的大秤,再次支了起来。 季本昌手持算盘,恭敬问道天子:“陛下,第一亩地还剩六垄作物未称算,此时可否开始称量?” 天子看着那六堆新作物,暗吸一口气,点头:“开始罢。” 季本昌得令,一招手,在场众人瞬间动了起来。 “第十三垄,五百二十九斤!” “第十四垄,五百一十八斤!” “......” “第十八垄,五百四十六斤!” 日落西山之时,第一亩新作物的产量,赫然出现在季本昌手中算盘上。 天子目光灼灼,上身微微前倾,声音难掩激动:“多少?过九千了吧?” 九千? 季本昌低头看向算珠。 这好像......不止九千啊。 第1348章 又是沈侯? 一日后,“户部沙地新作物收获,亩产过万”的消息,传遍朝堂上下。 相信这一消息的人,寥寥无几。 更有人传——“收获当日天子也在,还亲眼守着农官称量了新作物,并给新作物取名为‘红薯’。” 不过这一消息,更没人信了。 先不说天子怎么会出现在户部公田,就说“沙地”和“亩产万斤”这两个字,根本毫不沾边。 还有,西北沙地的那些作物,亩产过百便已是老天垂怜。 至于亩产过万? 那更是无稽之谈。 这日早朝前,崔相派去探消息的人回来了。 探子只说:“相爷,户部的人口风紧得很,但是嘉禾圃那边......这两天的确有异动,但圃外看守甚严,属下无能,未能摸进去探得真实消息。” 至此,崔相明了。 依季本昌那个性子,若当真种出亩产万斤的作物,不得敲锣打鼓昭告天下?又岂会像如今这般,静得跟个锯嘴葫芦似的。 “季本昌在诈本相。”崔相笃定。 季本昌放出这些假消息,定是为了拖延沙州垦荒一事。 ...... 卯时,金銮殿。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洪公公尖细的嗓音响起,崔相暗中观察起天子面色——不悲不喜,甚至眼含疲惫。 他勾唇一笑。 果然...... “陛下,老臣,有本要奏!”他出列道。 天子暗中瞥徐郅介一眼,转问:“何事?” 崔相次上前一步:“老臣恳请陛下下旨选贤,前往沙州垦荒。” 百官窃窃私语。 沙州变故,他们昨日便听了个七七八八,再结合兰有光提前归京一举,他们想,沙州的情况,的确不容乐观。 有两位官员出列:“陛下,臣附议。” 兰有光也出列:“是啊陛下,沙州百姓日子素来艰苦,如今又......臣恳请陛下下旨,给沙州百姓一线生机。” 天子唇角微勾,问道崔相:“崔卿,你可有人选举荐?” 崔相立刻摇头:“陛下,老臣惭愧,不通农事,垦荒人选,可能还要户部诸位大人费心了。” “崔卿竟无人可荐?”天子面上微讶,实则心头了然。 这老家伙行事素来谨慎,就算他有想举荐的人选,也不会直接推出来,而是会暗中筹谋,让那人一步又一步,慢慢踏上前往沙州之路。 想着,天子看向季本昌:“那季卿呢,可有人选举荐?” 季本昌闻言便知,好戏开场了。 “陛下,老臣认为,沙州不必垦荒。”他举着笏板出列,言语中,颇有嫌弃沙州土地之意:“沙州沙地居多,朝廷就是派成千上万人前去,也无法将沙地变为水田,再怎么垦荒,不过是做些无用功罢了。” 无用功?! 百官俱震。 听季本昌这话,好像是想......放弃沙州? 有官员摇头表示不赞同,兰有光更是面露怒色。 对兰有光来说,沙州已是半个家乡,此时听季本昌这么一说,他哪里还忍得住? “季尚书!本将素知你抠门,可沙州百姓也是我大周子民,你如此说话,是想弃沙州百姓于不顾?”他狠狠盯着季本昌,“季尚书,人在做,天在看,本将劝你善良!” “我不善良?”季本昌指着自己鼻子,“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对天子哭嚎:“陛下,老臣冤枉!老臣为朝廷尽心竭力,鞠躬尽瘁,好不容易在沈侯的带领下,种出亩产万斤的沙地粮食,如今、如今却被兰将军指着鼻子骂,陛下,老臣委屈啊!” 兰有光闻言,第一反应是:“本将何时指你鼻子了?分明是你自己在指!” 第二反应是:“什么?!亩产万斤的沙地粮食?!青天白日的,你说什么胡话!” 百官也纷纷掏起了耳朵。 甚至有几人低声对季本昌道:“季大人,陛下面前,可不能因一时斗气,胡言乱语啊......” 季本昌暗中叹了口气。 说实话也要受如此质疑? 他从怀中掏出一本簿子,举过头顶:“老臣绝无半句虚言,还请陛下明察!” 待手中簿子被洪公公取走后,他又道:“陛下,今年沈侯入京为太后娘娘贺寿时,曾在途中发现了一新作物,将其尽数带回了京中。那时,沈侯便同老臣说,那作物亩产惊人,让臣在户部公田中种下......” 顿了顿,他又道:“老臣虽不知沈侯口中的‘惊人亩产’具体是多少,但老臣却知道,沈侯绝非信口开河之人,既然她都那般说了,老臣自是不疑,故将那作物在公田中种下,又派了数名农师悉心看护,终于在昨日,迎来了收获!” 听着他一番阐述,百官既惊又讶:“又是沈侯?” 这般说来,此事好像......也并非全然不可信? 兰有光一脑门子雾水,忍不住拉着鲁伯堂问道:“鲁将军,我大周何时有姓‘沈’的侯爵了?” 鲁伯堂皱眉:“兰将军,你回京也有一日了,竟连这消息都不知?” “的确不知。”兰有光摇了摇头,眼底闪过一丝心疼,“我昨日归家才知,几个月前,我家小翼被那姓沈的女官给欺负惨了,那毒妇,竟敢将我家小翼送去京兆......” 说着说着,他突然没声了。 一是他发现,送自家宝贝儿子去京兆府的那毒妇,竟就姓“沈”。 二是他感觉,鲁伯堂和林老将军看他的眼神,很是不善。 “你们......”保险起见,他暗中退了半步,颇为谨慎:“都这么看着我作甚?” 鲁伯堂捏了捏拳头:“兰将军,若再让本将军听到你对沈侯不敬,就别怪本将军手下无情了。” 林老将军也眯着眼睛道:“云麾,若非有沈侯在,你儿子如今怕是都还被人当枪使,你可别不识好歹。” 被当枪使? 兰有光素来尊敬林老将军,闻言连忙追问:“老将军,您这话是何......” “竟真有上万斤的亩产?!” 惊呼声从龙椅上传来,打断了他的问询:“季卿,粮乃国之根本,你可知,虚报粮食亩产,乃是大罪?!” 季本昌见天子这般入戏,暗中夸了夸天子演技后,忙道:“陛下,就是给臣一万个胆子,臣也万不敢在您面前撒谎啊!” 第1349章 投其所好 记录亩产的簿子,被天子给了洪公公。 洪公公举着簿子,在百官中穿梭,若谁不信,都能叫住洪公公,看上那簿子两眼。 而百官当中,看那簿子最久的人,非崔相莫属。 崔相目光如有实质,险些将簿子盯穿,季本昌看着心中那叫一个畅快。 “相爷,依您看,这簿子是真是假?” 崔相忍住想一笏板敲死季本昌的冲动,挤出一抹笑道:“季大人既敢将此簿带入殿中,又岂能有假?” 话虽如此说,可他心底却依旧不肯相信,这世间真有亩产万斤的作物,且那作物,刚好适种沙地。 这真的太巧了,不是吗? 昨日,他刚提出垦荒西北。 今日,季本昌便抬出了亩产万斤的沙地作物,让他的筹谋尽数落空。 是确有其事...... 还是天子伙同户部,在给他做局? 他认为是后者。 难道......天子已经察觉了他的谋划? 思及此处,他心中一紧,忍不住开始试探:“季大人,不知本相是否有幸,能亲眼一观这神物?” 季本昌等得就是这句话。 “相爷言重了。”他看向殿外,“陛下,户部共种植此作物十亩有余,沈侯离京时带走了一亩多,给户部留了九亩整,昨日业已全部收获,产量共计九万零六百四十斤,此时皆存放在嘉禾圃库房,臣欲将其转入京中粮库,还请陛下准予!” 天子昨日亲眼见了那收获盛景,此时心中还满是激荡。 但百官在下,他不得不继续陪着季本昌演戏。 只见他抬手一挥:“准。转库一事,由崔卿协办,确定入宫来禀。” 崔相暗惊。 他不明白,天子为何会将此事交由他来办。 是敲打,还是...... 还没等他细细琢磨,天子不悦的声音传来:“崔卿不愿?” 他立刻回神,叩谢天恩:“臣,领命!” 天子摆手:“去吧。” ...... 崔相和季本昌一走,百官的心,也跟着飞出了殿外。 亩产万斤的沙地作物,实在太过惊人。 直到退朝,很多人都没回过神来。 而几个向来爱揣摩圣意之人,却已经发现了异常:“诸位大人,你们难道不觉得,先前在殿上,陛下的反应有些奇怪吗?” “的确......本官观陛下神色,只喜不惊,就好似......” “好似陛下早已知晓,那新作物亩产过万一般。” “没错!” 几人互换了眼神,又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片刻后,他们得出了个结论——“此作物亩产过万一事,怕是沈侯早就同陛下交过底了!” “不愧是陛下!” “不愧是沈侯!” 如此大事,这二位竟能瞒到今日! “咱大周百姓有福了啊!”他们忍不住开始畅想未来:“有了此作物,羌、胡、大月等地,岂有不归顺我大周之理?” 之前,他们虽嘴上叫着要“拿下胡人部族”,但心中却明白,朝廷一旦与胡、羌开战,必是劳民伤财。 开弓没有回头箭,战事一旦打响,便没有中途止戈的道理。 待到最后,不说两败俱伤,就说尽管他们拿下了胡、羌,估计也是损失惨重,耗资巨大。 可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 大周手握亩产万斤的沙地粮食,便是握住了胡、羌等族的命脉。 到时候...... “到时候本将就举着那粮食,问羌人——” 兰有光带着个武官从他们身旁经过,虚举右手道:“‘想不想要?若想要,便归顺我大周,顺便多贡些宝驹上来,本将便考虑收了你们。’哈哈哈哈——” 说着,兰有光一个仰天长笑:“畅快!畅快!沈侯当真乃神人也!不费一兵一卒,便解了沙州之困!老子服了!” 他身旁的武官跟着仰笑,笑着笑着,突然想起个事:“可......将军,今日上朝之前,您不是还说,要杀去柳阳府,将那沈......唔唔唔——” “少胡说八道!”兰有光连忙捂住武官的嘴,“本将什么时候说过这种屁话!” 武官被他捂得呼吸困难,一个劲挣扎:“将军,可是小翼公子他......” 听到自家宝贝儿子的名字,兰有光一拍脑门。 “对啊!我正愁小翼没了师傅,往后没人教导......”他猛拍武官肩膀,“沈侯脑子好使,就让小翼拜她为师!快!去打探一下,沈侯有何喜好,本官也好投、投......投什么来着?” “投其所好。” “对对,投其所好!送礼嘛,就是得投其所好!” 兰有光揽着武官,逐渐走远。 先前那几个官员看着他们的背影,直翻白眼:“就他家那不学无术的纨绔,还想拜沈侯为师?做梦!” ...... 同安县。 旅行太后又要出发了。 同安县衙门外,沈筝目露不舍:“老夫人,您要不过了年再走吧,您来同安县之前,不就如此打算的吗......” 如今说走就走,倒让她心生几分不舍。 太后握着她的手,轻拍道:“好孩子,红薯事关重大,老身需得回去一趟。今年这年......老身便在京中过吧,让皇帝也高兴高兴。” 沈筝抿了抿嘴:“那晚辈不留您了。” 她看向身后一排木箱:“但这些东西,还望您能带上。” 太后随她看去,又听她一一介绍道:“第一个箱子里,装的是麻将,内附玩法,您带着路上解闷。第二个箱子里,装的是橡胶车轴和车垫,若您车上原有的那些磨损,就换新的,路上便也没那么颠了。第三个箱子里,装的是生红薯,您路上可以烤来吃......” “红薯?”太后闻言立刻摇头,“这般奇种,哀家就是再馋也不会吃,你都留着,来年做种!” 沈筝两步迈向装着红薯的巷子,打开后笑道:“您瞧,这些薯块个头偏小,且芽眼也不明显,本就不适合留种,就算您不带着吃,晚辈也会把它们吃掉的。” 烤红薯...... 光是想着那香甜软糯的口感,沈筝就已经流出了不争气的口水。 太后则半信半疑:“当真?” 沈筝见她不信,当即拿出一个红薯,取下腰间匕首就是一刀。 红薯一分为二,薯肉偏黄,汁液偏白,看上一眼便令人口中生津。 第1350章 吃花生米 太后离开后一日,盐铁司派人前来,助同安县衙修建炼铁、炼器坊。 作坊位置选在了练兵场后三里处,既宽阔,又不扰民,县兵还能随时观测坊中情况,实乃一举多得。 太后离开后两日,许云砚、沈行简、巴乐湛、阳舟四人共同拟定好了修路计划,正式开始采买用料、用具,暂定七日后正式动工,沈筝也乐得当个甩手掌柜,便将修路的一应事宜,全都交给了许云砚管辖。 太后离开后三日,同安工坊正式成立,定址炼器坊西侧,乔老辛劳了大半辈子,也终于靠自己的手艺与能力,当上了一坊坊主。 太后离开后四日,府衙派人来报,澄心堂修建完成,报亭也定了位置,就在府学书肆门口,另,府衙差役还给沈筝带来一封信。 写信之人,是鹿鸣书院山长侯遗瑞。 信上言,淮少雍父母于日前抵达鹿鸣书院,在其得知淮少雍服食灵散、与鹿鸣书院断绝关系后,又匆匆启程,赶往柳阳府。 侯遗瑞还在信上道,他也准备于一日后启程前往柳阳府,一为讲学,二则......想来看看淮少雍。 多年师徒情谊,终究难断。 太后离开后五日,沈筝在同安县街上溜达的时候,遭了刺杀。 华铎拔刀,本不欲取刺客性命,但那刺客竟视死如归,直接撞上了那雪白刀刃。 一刀割喉,血溅三尺。 沈筝被那场面吓愣了,但只愣了一会儿,她便命华铎将刺客尸体抬了回去。 余时章吓得心神不宁,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沈筝,沈筝却跟没事人一样,带着许云砚验起了尸。 尸体不会说话,但会打哑谜。 哑谜第一条——此人长期食用灵散,身子早已被掏空。 哑谜第二条——此人胃里空空,显然在刺杀前没吃好,也没喝好,光顾着赶路来同安县杀人了。 哑谜第三条——此人虎口处,有一个蛇形雕青,显然,他与之前想灭口淮少雍之人,出自同一个组织。 至此,尸体便得不出更多有用信息了。 沈筝唤来县学先生靳展鹏,给此人画了幅小像,既是遗像,也是追查令上的画像。 画像被靳展鹏摹了二十余份,发往周边县衙与府衙。 做完这些事后,已是午夜。 县衙防守比先前重了好几番,不仅赵休等捕快都宿在了后院,就连苏焱等县兵都被许云砚调了过来,彻夜值守。 余时章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沈筝,到了她的院门口。 看着沈筝一脸轻松的模样,余时章忍不住问道:“你不害怕?” 沈筝鼻子翘上了天:“我命不该绝。” 听到这话,余时章便知道,她也是怕的。 沈筝翘着鼻子回了房,给门上了门栓,华铎则一直心有余悸,在外间守着,连眼都不敢多眨。 房内静了好一会儿,突然—— “我屮艸芔茻!” 当沈筝声音从房内传来的刹那,犹如惊弓之鸟的华铎立刻敲响房门:“主子,您还好吗?发生什么事了吗?属下进来了?” 房内,沈筝坐在石板地上,抬头对房门道:“我没事。华铎,你去吃点东西吧,他们今日折了一人,不会再派人来了。” 就说眼下县衙这情况,别说刺客了,就是麻雀进来都得挨上两刀,刺客就算再没脑子,也不会选择此时再来杀她一次。 华铎知道这个道理,但依旧不愿离开:“主子,属下不饿,您睡吧,属下就在外面守着您。” 沈筝知道她性子倔,闻言便也没再开口劝她。 房内再次陷入安静。 半个时辰后,当华铎以为沈筝已经睡下,开始擦刀之时,突又听到沈筝开始念叨—— “麻蛋,差点死了......” “辛季的消息还挺准。” “当时那把刀,离我的喉咙只有零点零一公分......”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 “吃花生米!敢再来,必须请他们吃花生米!” “得找一下,狗系统有没有花生米发射器。” 整整六句话,华铎只听懂了前两句和第四句。 她完全不明白,主子为何会想请刺客吃花生米。 这也太仁慈了。 她常听读书人说,遇事需“以德报怨”,但今日主子都遇刺了,竟还想着请刺客吃东西? 主子莫不是......被吓昏了头? 斟酌片刻后,她忍不住轻轻敲响了房门:“主子......” 房内,沈筝翻系统的手指一顿,问:“怎么了?” “嗯......”华铎沉默了一会儿,鼓起勇气进言:“主子,不管您爱不爱听,属下都想说,您是这世间少有的良善之人,但那些贼人,却是冲着您的性命来的,若他们再敢有所动作,您不能只请他们吃花生米才是。” 沈筝坐在地上,愣了两息。 噢,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那就继续误会下去吧。 “华铎,我实在狠不下心......”她叹了口气,对房门道:“尽管那些人想要我的命,我依旧不想对他们动刀子,这该如何是好。” 门外,华铎紧握刀柄。 “主子,属下就是您的刀!”她的声音很笃定,甚至有些狠,“您想要谁的命,不必亲自动手,属下替您,绝不会让您脏了手!” 沈筝一阵感动。 说实话,能重活一世,她是个非常敬畏生命的人。 到如今,她也依旧见不惯刀剑,看不惯打杀。 今日,那刺客颈动脉被割破,血溅三尺的画面,的确吓到了她,但同时,也敲响了她心中那个警钟。 她愈发明白,若自己再不狠些,下一个被割破喉咙的人,说不定就是她。 若贫道和道友非要斗个你死我活的话,那...... 还是死道友吧。 毕竟贫道的系统任务还没完成。 整整一个晚上,系统几乎被她翻了个底儿掉。 坏消息一——无论是花生米还是花生米发射器,系统都没有。 好消息一——无论是花生米还是花生米发射器,系统都有图纸。 坏消息二——她的积分不够,花生米和发射器的图纸,暂时只能换出一个。 窗外渐白。 花生米制敌计划,暂时搁置。 撑着地面起身,揉了揉发麻的屁股,她换上件干净衣裳,出了房门。 第1351章 嘬嘬嘬 经历过一场刺杀后,沈筝成了县衙众人的眼珠子。 接下来几日中,无论她去哪里,都至少有七八个人跟着她,那派头可是不小。 县民们也吓得不行,有事没事就在街上晃悠,几日当中,他们抓住了好几个“可疑之人”。 许云砚也是个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的主儿,那几位可疑之人,全都遭他审了一通。 可疑之人一号——严州人士,想来同安县买房,没找着牙行,在街上来回转悠之时,被县民摁住。 可疑之人二号——抚州人士,携巨款来同安县买稻种,因害怕被偷,故而神色警惕非常,还一直捂着怀中,便也被县民摁住了。 可疑之人三号——惯偷一个,因盯上了可疑之人二号,一直尾随其后,被县民当做同伙摁住。 可疑之人四号——抚州捕快,正值休沐,跟着可疑之人三号前来,想将其捉个现形回去邀功,被县民当做同伙二号摁住。 一通审问下来,刺客没个影踪,却抓着个惯偷。 抚州捕快功劳被抢,欲哭无泪,许云砚亲自同他道了歉赔了礼,又给蒋至明写了封表彰信,事才算完。 经此一事后,百姓的“抓捕权”也被许云砚褫了,但大街小巷当中,却多了很多乔装的县兵。 不知不觉,深秋到了。 这日,沈筝出了门,与她同行的,还有余时章、木若珏、华铎三人。 秋风萧瑟,不断地拍打着车帘,好在车帘夹了棉,够厚,这才免了翻飞的命运。 车轮辘辘,马车出了县城,直朝下河村而去。 “我们这是去码头?”余时章问。 沈筝摇头:“去后山后面那滩涂。” “去作甚?”余时章又问。 沈筝卖起关子:“到了您就知道了。” 见她这模样,余时章有些无奈:“刚经历一场刺杀没几日,你这又开始瞎跑,让我说你什么好......” 天知道,他这几日是吃不下、睡不好,一闭上眼,便是她脖子上被架了刀的画面。 那画面光是想想,他便冷汗直冒,惊悸非常。 可沈筝倒好,消停了没几日,便又跟个没事人一样,开始四处转悠了。 “唉——”想着,余时章长叹一口气。 沈筝拍了拍心口,安慰道:“您放心,我戴了护心镜的。还别说,这玩意儿戴着真有安全感。” “唉——”余时章又长叹一口气。 护心镜。 顾名思义,这玩意儿护的是心,可那些刀剑舔血的歹徒,向来都是盯着人的脖子瞧。 “您就别叹气了。”沈筝指了指马车后方,“不是还有苏焱他们在吗,就算还有人敢来,那也是近不了我身的。” 余时章神色一顿:“你知道苏焱他们跟着咱们的?” “......”沈筝一噎:“难道他们很隐蔽吗?” 那么大一拨人缀在后面,她想不发现都难。 “他们的职责,本就是保护你的安全。”余时章看向车帘,“纵使华铎武力高强,但只她一人保护你,无论是我还是小许,都不放心。就说那日,那歹人的刀,不就差点碰到......” “诶,不讲不讲。”沈筝一想到那画面就头皮发麻,赶紧悄声道:“往事不可追。” “......” 三合土村道宽阔又平坦,一路上,不少商队马车同他们擦肩而过。 沈筝悄悄掀帘看着那些装满货物的车板,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想法。 “您说......”她皱着眉,低声问余时章:“这些货物当中,会不会夹有灵散呢?” 余时章神色一凝。 垂眸沉思片刻,他得出结论:“这......还真说不准。” 如今,周边几个州府最兴盛的码头,便是同安码头,若真有人走水路运灵散,说不定便会在同安码头卸货。 想抓售卖灵散者,码头的确是个好地方。 可...... “查货太麻烦了。”看着沈筝若有所思的模样,余时章也开始琢磨,“灵散价格昂贵,如今也算是稀缺货,若被人有心藏在其他货物当中,不仔细翻找,是根本找不出来的。但......若派人一一查探靠岸货物,不仅会延长船只停靠时日,耽误码头通行,说不定还会打草惊蛇,让藏货之人有了转移的机会,咱们总不能下令搜每个人的身吧?” “查货......”沈筝喃喃。 按实际情况来说,在码头一一查货肯定行不通,搜身就更别提了。 但有些事人做不到,动物呢? 动物也做不到吗? “汪汪——” 前方传来一阵狗吠。 对面驶来的商队一阵骚动。 “狗!这狗怎么追着咱们不放啊?咱也没惹它啊!” “哎哟,它是这村口的拦路狗!谁车上有荤味儿,它就追谁!赶紧的吧,给它两条小鱼干,不然它能跟着咱一路到县里,下车就咬人裤腿!” “这么恶?此等恶犬,为何不一石头砸死?” “你疯了?!这可是同安县的狗!而且这狗精着呢,白日在村口溜达,晚上在码头过夜,但凡码头上有个风吹草动的,它都会叫!” “哟,它还会抓贼?” “嗐,抓贼算不上吧,也没听说它抓到过,但它会守船,也算一只好狗,你就别喊打喊杀了,被同安县人听到多不好啊。” “唉算了算了,给它丢两条小鱼干吧,咱也不差这点。” 沈筝刚一掀帘,便见两条拇指粗的小鱼干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直直砸向那大黄狗脑门。 闻到荤香,大黄狗四腿齐刹。 “哒——” 小鱼干落在了地上。 对面车上商户大笑:“这蠢狗,都不知道张嘴去接的,哪有你说的那般聪明!” 大黄狗瞥了他们一眼,开始小快朵颐。 两条小鱼干,它只吃了一条,另一条被它轻含在嘴里。 “嘬嘬嘬——” 沈筝探出脑袋,开始唤它。 余时章:“......你还有心思逗狗?” 沈筝又“嘬”了两声,但大黄狗跟没听到似的,转头就撒腿朝码头跑去。 “哟嗬——”沈筝看着它一摆一摆的尾巴,眉头微挑:“还是只势利狗。不错,有个性。” 众所周知,有个性,便代表与众不同,无论是人还是狗,皆是如此。 第1352章 下司犬 沈筝的目光紧紧黏在大黄狗身上,直到它跃下田埂,消失在稻草堆中。 “你想养狗?”余时章问。 沈筝还未收回目光,他又道:“这狗太大了,养只小的吧?京中有一种狗,体型小巧,短鼻扁脸,长毛蓬松,形似狮子,性格温顺又黏人,若你想养,我便让正青寻一只过来。” “宠物狗?”沈筝摇头。 闲人才配养宠物,而此时的她堪称“自顾不暇”,哪里还能分出精力去照顾小家伙。 想了想,她问道:“伯爷,有些军营中,是不是会养守卫犬?是何品种?” “守卫犬?”余时章思索半瞬,继而双眼一亮,“对啊!咱可以在县衙养几只护卫犬,如此,但凡夜里有点风吹草动,它们也能吠上几声,提前示警!” “养在衙里?”若余时章不说,沈筝还真没往这方面想。 但仔细一琢磨,如今的县衙,好像的确可配上几只警犬。 一来,县衙入夜后虽有差役值守,但人非圣贤,难免会有困顿、疏漏之时,可若配上天生警敏的犬类守夜,衙中便又能添几分警戒,少几分隐患。 二来,警犬多威风啊,没事牵出去遛遛,既能震慑宵小,又能给县衙长脸。 实乃两全! “军中的护卫犬,大多都是那白毛红鼻犬。”余时章道:“听闻,此犬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且鼻子还灵得很,极擅追踪。” 红鼻白毛? 沈筝闪过一个画面,追问:“此犬可是长毛?个头......” 她掀开车帘,指了指那大黄狗消失的方向:“比方才那狗小,但也小不了多少。” 余时章回想片刻,微讶点头:“你见过此犬?” 沈筝浅笑。 这辈子没见过,但上辈子见过。 下司犬——红鼻、白毛、虎头、猫耳、猪鼻、剑尾,主狩猎、护寨、守仓之能,是种花家公认的世界级猎犬。 但令沈筝没想到的是,上辈子在老朱家才得以大量培育的下司犬,如今大周竟已有人驯养,且还用在了军营之中。 真是天要亡灵散呐。 压下心中嘴角笑意,她道:“偶有听闻。伯爷,不知此犬可难寻?” 余时章一笑:“对旁人来说,此犬或许难寻,但于咱们来说,唯余‘容易’二字。” 说着,他掀开车帘,抬手指了指抚州方向:“抚州驻军,便养了不少此犬,听闻......前两年,他们还办过场‘犬赛’,筛出了犬种佼佼,用以繁养。那时,朝中还有不少人笑话他们,说他们是‘人吃饱了没事干,开始给狗配婚’。” 抚州驻军的眼光与魄力,令沈筝惊讶。 “警犬大赛都办上了......”她喃喃。 抚州驻军还真是走在了世界前沿。 “什么?”余时章没听清。 “抚州驻军挺厉害的。”沈筝想了想:“伯爷,若我没记错的话,统领抚州驻军的宁远将军......是林老将军的旧部?” 余时章抚掌:“对咯。此人奉忠义,向来对林老头子言听计从,咱们且先问他讨上几只,若他不愿割爱,你直接给林老头子写信便是。” 沈筝撑着下颌想了想。 虽说有林老将军这层关系在,但她也不想为了几只护卫犬,便和宁远将军交恶。 “这样吧。”她琢磨道:“咱拿望远镜和他们换,一只护卫犬,换......两个望远镜吧。您觉得如何?会不会有点抠门?” 毕竟望远镜是死物,但小狗却是实打实的一条生命。 看着她脸上的纠结,余时章赶紧道:“哪里抠了?若我是宁远,巴不得立刻给狗多配......哎哟,不跟你说这些。总之,用一只狗换两个望远镜,是他们赚了!” 说着,他当即打开小屉,取出纸笔砚台。 “你现在就给宁远写信,告诉他,他抚州驻军有多少小狗,咱便要多少!” 看着砚台中逐渐浓稠的墨汁,沈筝微愣:“有......这么急?” 余时章一边磨墨,一边道:“有些事该急就得急,事关你的安危,别两三日,就是一个时辰那也拖不得!” 马车缓缓经过码头,车厢外逐渐变得喧闹。 透过车帘一角,沈筝看见了林立的船只、堆叠的货物、来往匆匆的客商,还有始终笑着与旁人交谈的同安县民。 这份繁华来之不易。 她要守好。 就让大周的第一只缉毒犬,于同安县诞生吧! “写!现在就写!” 她挽起袖子,抓来信封,蘸墨落笔——“宁远将军亲启”。 ...... 一封信写完,码头的喧嚣逐渐落在了马车后头。 两刻钟后,马车驶出三合土路,车轱辘碾过碎石与黄泥铺就的土路,车身多了几分颠簸。 又过了一刻钟,周遭彻底没了人声。 鸟鸣叽喳,树叶沙沙,流水潺潺,马车依次停下。 沈筝和余时章下车,木若珏也从后车上踏了下来。 滩涂宽阔空旷,苏焱等县兵彻底没了藏身的地儿,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纷纷看向沈筝。 “就在周围守着吧。”沈筝道:“若有谁过来,将人劝走。” “是!” 县兵们得了令,当即眼观六路,警惕非常。 三个木箱被木若珏从车上搬了下来。 他动作轻缓,余时章见状好奇不已,问答沈筝:“箱子装的什么?都到地方了,你就别卖关子了。” 沈筝带他来到了木箱前,一一打开,指着那些陶罐道:“硫磺、硝石、炭粉。” 余时章鼻翼微动。 这味道...... 回想片刻,他看向木若珏:“近些日子以来,你小子身上全是这味道,你们到底在捣鼓什么?” 木若珏抿唇不答,又从车厢上搬下来一个箱子、一个匣子。 “还有?”余时章一头雾水。 箱子打开,里面装的是一些大小不一的竹筒。 匣子打开,内里是一些绿色的...... 余时章取出一根,放在鼻尖闻了闻:“裹了米糊糊的棉线?” 沈筝点头:“伯爷,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 余时章总觉得这句话有点耳熟。 上一次对他说的人,好像也是沈筝。 看着陶罐中的硫磺等粉末,他百思不得其解。 单看,硝石可生寒,炭粉可生火,硫磺可驱虫。 可......将这三样东西混在一起,又有何功效? 莫不是...... 生阴火? 第1353章 砰 沈筝从马车上取下四套火浣护具,她一套,余时章一套,木若珏一套,华铎一套。 余时章穿戴好护具后,忍不住问道:“此事竟......如此危险?” 他很想说“危险就别做了”,可看到沈筝眼底的兴奋时,他又硬生生把话咽了回去。 沈筝又从车上取下一个陶碗、几片竹片、一罐湿泥。 将东西一一摆放好后,她认真道:“伯爷,此事虽险,可一旦成功,往后我大周军队将所向披靡,到时无论是倭人亦或胡人,都将不敢来犯。” 刀剑护山河,火药守国门。 还是那句话,有些东西,大周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 听着沈筝这狂妄口气,余时章收起了心底最后那些轻视,神色逐渐变得严肃。 “那你们一定要小心。”他道:“无论如何,你们的安危最要紧。” 沈筝点头,深吸一口气后,对木若珏道:“开始吧。” 木若珏轻轻“嗯”了声,缓缓拿起瓷碗,又用竹片从三个陶罐中各舀出一点粉末,小心翼翼地在碗中搅匀。 搅拌途中,沈筝用眼神示意余时章和华铎后退一些。 余时章本想陪着他们,却又怕打扰他们,只得轻手轻脚地退了两步,远远看着他们动作。 只见木若珏将那些粉末混好后,沈筝取来一拇指粗的竹筒,在筒中放好一根棉线后,又用竹片一点一点地将那粉末送进了筒中。 粉末没装满竹筒她便停了手。 “黏土。”她抬手对木若珏道。 木若珏立刻打开黏土罐,取出一团黏土递给了她。 紧接着,余时章便见沈筝用黏土封住了竹筒口,只留了一截棉线在外面。 “好了。”沈筝舒了口气,举起手里的小炮仗对着太阳瞧了瞧。 嗯...... 先不说这玩意儿能不能炸,就说这卖相,还是挺唬人的。 “这就好了?”余时章看着她手中的竹筒,着实摸不着头脑。 不是说这个过程很危险吗? 这...... 一个装着粉子的竹筒,危险在哪? 不过瞧着竹筒样式,倒是有点像爆竹。 沈筝不答,只对他咧嘴一笑,又将竹筒轻轻立在了一块大石头上。 “准备点火,准备点火!”她抬手对木若珏道:“火柴。” 木若珏立刻从怀中掏出火柴匣子,放在她手中。 从匣中取出一根火柴,她略带谨慎地问道:“没拿错吧?” 木若珏愣了片刻,随即反应过来:“......没拿错。” 他又补充道:“您放心,这个火柴的火,只有半寸高。” 那沈筝便放心了。 她一手握着火柴匣,一手捏着火柴,手腕一甩。 “噌”一声,火柴着了。 余时章和华铎神色不变,远处的县兵们却惊呼出声:“大人指尖变出了火!” 他们就知道,大人不是一般人! “嘘——!”苏焱立刻在嘴前竖起一根手指,“噤声,看好四周,莫要打扰大人!” 县兵们立刻闭上了嘴,但眼神却一个劲儿地往滩涂中央瞟。 只见沈筝指尖的火苗,离那竹筒越来越近,直至火舌舔上棉线,棉线顶部也窜出一道小火苗。 “跑!” 沈筝转头就跑,还不忘拉上木若珏。 木若珏被她拽了个踉跄,边跑边回头,只见那火苗顺着棉线,缓缓没入竹筒。 一缕白烟自竹筒升起,迎风而散。 二人一路跑到余时章身旁,余时章看着那除了冒烟便毫无动静的竹筒,满目疑惑:“沈筝,你做的这东西,看着......” “砰——!” 话还没说完,一声巨响猛地在天地间炸开。 “嗡——” 余时章耳边一阵嗡鸣。 溪水漾开波纹,飞鸟振翅四散,苏焱等人惊呼一声,拔腿便朝这边跑来。 “噌——”华铎的刀也出了鞘。 余时章死死盯着那块还在冒烟的大石头,双目发直。 方才......发生了什么? 竹筒炸了。 竹筒炸了不稀奇。 可...... 太响了。 真的太响了。 他抬手摸了摸耳朵,下意识地想——就算是寻常一整串爆竹同时炸响,那动静,也不及方才一半。 可那只是一个爆竹啊! 一个! 巨响犹在耳边。 立世数十载,今日,是他第一次对爆竹感到......惧怕。 “大人,伯爷!”苏焱领着县兵跑了过来,将他们护在了中间,“那东西为何突然炸了?您二位没事吧?可有伤到?” 余时章回过神来,赶紧看向沈筝:“可有伤到?” 沈筝摇头,眼底闪动着兴奋之色。 “我没事。”她对苏焱等人摆手道:“苏焱,你们退回去吧。” 苏焱神色一顿,有些放心不下:“大人......” “苏焱,你忘了我之前在练兵场同你说过的话吗?” 沈筝看着他,无声地说了“青石山”三个字。 苏焱猛地一怔。 青石山之战。 火陶罐...... ——“一种能轰然炸开、产生巨响、撕裂敌军队形的武器。” 回想起这句话,苏焱面上被震惊所覆盖。 那日,大人还说自己“尚在构思”,如今才过去多久,此物便已被大人制出来了? 迈着错愕的步子,苏焱带着县兵缓缓退了回去。 县兵们眼含担忧,忍不住问他:“头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方才那声响真的太大了,就像、就像......” “惊雷!”一县兵道:“还是不带闪的惊雷,说炸就炸!” “对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县兵们目光一直注视着滩涂,心有余悸:“头儿,若方才大人再离近些,说不定都会被炸伤,这真的......太危险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您要不再劝劝大人吧?” 回想着那声巨响,苏焱心神动摇片刻。 可也只有片刻:“这是大人的决定,莫要打扰大人。” 顿了顿,他又道:“大人做这些,是为了咱们,为了百姓,为了大周。而咱们能替大人做的,就是守好周遭,免得大人分心。所有人,听令!” 众县兵立刻收回目光,挺直腰板。 “以大人为中心,巡视四周,莫要发出声响,若有来人,立刻请离!” “得令!” 县兵们分为四队,展开巡视。 滩涂中央,沈筝和木若珏又捣鼓起了竹筒。 余时章站在他们身旁,心中有一万个疑问,嘴上却一句都问不出来。 第1354章 火药狂人 沈筝这次取的竹筒,足有两根拇指粗。 看着那青灰粉末被装进竹筒,余时章一颗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 他似是询问,言语却笃定着:“沈筝,这个的威力,应该比先前那个还大吧?” 沈筝在竹筒口塞好黏土,点头:“您先站远些,免得待会儿点着了您跑不快。” “......”余时章噎了又噎,但还是听话地后退了十来步。 “这里可以了吗?”他扬声问。 沈筝目测了下距离,“差不多了。” 火柴匣子被她给了木若珏:“小木,你来。” 木若珏面上看似没有表情,但眼底却闪过一丝惊喜的光。 接过火柴匣,他取出一根火柴,轻声问:“沈大人,我可以吗?” 沈筝:“......” 火柴都拿在手里了,这一问纯属多余。 “点吧。”她看着立在石块上的竹筒,目光灼灼,“我准备好了,你点燃引线,咱就跑。” “噌——” 木若珏直接划亮火柴。 “滋——” 沈筝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二话不说点燃了引燃。 沈筝感觉自己只错愕了一瞬。 但引线已经燃了一半。 “还愣着干嘛!” 她抬手抓起木若珏衣袖,拔腿就跑,“跑啊!” 一步。 不,还没一步。 沈筝刚迈出一条腿,另一条腿都还没跟上。 “轰——!!” 身后已经炸了。 这声响沉闷又霸道,像有人在耳边狠狠捶了一记大鼓。 沈筝脚步一个踉跄,随即耳边响起嗡鸣。 这叫爆震性耳鸣。 说通俗点,就是分贝过载,听觉暂时罢工了。 风裹着一阵浓烟飘了过来,空气中的火药味愈发浓郁。 “咳咳——”身旁,木若珏被烟雾呛得咳嗽,依旧不忘道歉:“沈大人,对不起......” 沈筝被刺鼻的烟雾呛得不想说话。 “沈筝!”余时章大步跑了过来,拉着她上上下下看了好几圈,“你没事吧?” 沈筝揉了揉耳朵,嗡鸣声小了些许。 她摇头:“没事。” 顿了顿,她又看向木若珏:“你没被吓着吧?” 木若珏当即摇头:“没有......” 他欲言又止,似是还想说什么。 沈筝抬手扇开面前烟雾,皱着鼻子道:“想说什么便说吧。” 木若珏双眼渐亮:“沈大人,我、我......还能再点一个吗?” 沈筝千想万想,也没想到他想说的话竟是这个。 真是好一个火药狂人! “这次我点引线前,一定提前让您跑。”木若珏神色认真,就差对天发誓。 还没等沈筝开口,余时章已经受不住了:“你们还要炸?!” 方才那声巨响,吓得他心肝儿直颤,这会儿都还没能归位,结果两个小家伙竟玩上瘾了?! “不行不行。”他摇头,“沈筝,这玩意儿动静太大了,再炸下去,地面怕是都要炸出个......” 说着,他突然愣了。 地面炸出坑? 试问,能把地面炸出坑的东西,可以炸死人吗? 或许可以。 那......可以炸塌矿洞吗? 好像也可以。 那......河堤呢? 想到这,余时章心口猛地一缩。 自己果真是老了。 竹筒子都炸了俩了,他竟然才琢磨出沈筝制出此物的用意。 “沈筝......”他眼底满是惊骇,拉着沈筝朝溪边走去,“你跟我来一下。” 见他面色沉凝,沈筝便知他想到了深处,便随他去了溪边。 二人站定,余时章看着那石块上残留的焦黑印记,张嘴数次,却不知如何开口。 还是沈筝主动打破沉默:“伯爷,这叫火药。您应该也想到了,此物不仅能用作工程爆破,更是战争利器。” “火药越多,威力越大。”余时章说。 这个事实显而易见,但其背后,却藏着一件不得不令人重视的事。 “除了硝石外,硫磺和木炭,在民间极易寻到。”他嗓音滞涩。 这便意味着,只要掌握了配方,纵是普通百姓,都能自行制出火药。 若方子落到有人之人手中,天下轻则动荡,重则......生灵涂炭。 如此,火药的出现对大周来说,究竟是好是坏,是利是弊? 他看着沈筝,眼神中满是求证。 沈筝明白,他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甚至有理有据。 可...... “伯爷,那些术士、炼丹师已经制出了灵散。” 沈筝看着他的双眼,神情认真无比:“您知道吗,他们常用硝石作引火剂,用硫磺作丹药原料,用木炭烧炉。就算今日我不制出火药,明日,他们也会发现,这三种东西混在一起能爆炸。伯爷,这世间多得是争权夺势之人,若我们一直原地踏步,迟早会被人踩在脚下。” 她的后半句话,诉说着这世间亘古不变的道理。 可前半句...... “你是说,那些炼丹师,迟早也会制出火药?”余时章似乎有些不愿接受这个事实。 “一定会。”沈筝言语笃定。 历史总是相似的,就算大周炼丹师暂时没有制出火药,倭人、大月人,或是胡人,也总有一日会在机缘巧合之下,撞破这三种原料的玄机。 待到那时,落后挨打的,就是大周。 “伯爷,若我们今日将火药藏着掖着,那我们这种做法,不叫保全天下。” “那是什么?” “自欺欺人。” 这四个字犹如一柄重锤,锤破了余时章心中的侥幸。 是啊,世间万物,利弊从不在事物本身,而在使用它的人。 不过是三种粉末、一截棉线、一个竹筒、一把黏土,又何来善恶之分? 不远处,木若珏已制好第三个竹筒,这个竹筒比前两个更大,引线也更长。 木若珏看向他们,似是在问询“能不能点”。 余时章眼底多了几分决断,问道:“何事将此事告知陛下?” 沈筝早已有了打算。 “等我和小木制出真正的炸药之时吧。”她道:“眼下只是试验,竹筒炮的威力太小,根本算不得什么。” “这还叫算不得什么?”回想那声巨响,余时章仍心有余悸。 沈筝轻笑:“往后您便知道了。” 说罢,她朝木若珏扬了扬手:“点吧,我们准备好了!” 木若珏环顾四周,见没有外人在场后,划燃了火柴。 第1355章 同安县民大忽悠 第三声巨响在滩涂上响起。 周围林间鸟兽俱散。 下河村。 在巨响炸开的刹那,码头众人齐齐停下了手上动作。 有人抬头望天。 “怎么回事?大白天的打雷了?!” 有人转头望向滩涂方向。 “是那边传来的!是不是地陷了?” “我听着也像从那边传来的!” “先前好像有几架马车朝那边去了,瞧着有些像县衙的马车,驾车之人,好像是华护卫......” “什么?!你怎么不早说?!” “大人前些日子才遇刺,我见着大人车驾,哪里还敢大声宣扬?” “哎呀你......糊涂!” “不、不是......大人不会有事吧?会不会有刺客跟过去了?方才那声响......” “别瞎猜了!赶紧走去看看啊!若有贼人在,保护大人,咱们跟他拼了!” “拼了!” 一群人扛起扁担,火急火燎朝滩涂方向跑去。 刚跑到一半。 “轰——” 又一声巨响从滩涂方向传来。 县民们吓得面色煞白。 “再快些!大人还在等着咱们!” 滩涂。 余时章捏着一根快要烧完的火柴,眼底翻涌着兴奋。 方才那第四个火药筒,是他亲手点着的。 点着后,他步步后退,但目光却舍不得挪开一瞬。 他看着火舌舔舐棉线,看着火光隐入竹筒,看着青烟缓缓升起,又听着巨响在耳边轰然炸开。 他本不愿眨眼,想看清在爆炸的那一瞬间,竹筒究竟是如何迸开的,可那声巨响终究太烈,骇得他心神震颤,下意识地眨了眨眼。 也就在他眨眼的刹那,竹筒飞离石块,等他再次定睛,那崩解的碎筒已落入溪中,乘着水流就走了。 “小木,再来一个!”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兴奋,“来个更大的!” 木若珏下意识看向沈筝。 沈筝点头:“再做一个吧,注意安......” “什么人!”突然,外围的县兵突然警戒起来,朝林道大喝。 沈筝皱眉转头,待看清来人身影时,眉间渐松。 “苏统领?还真是您啊!”县民们扛着家伙事儿,探头探脑地朝滩涂望,“大人也在吧?大人可还好?我们方才在码头听见一声巨响,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便直接赶了过来......” “巨响?”苏焱一怔,“什么巨响,我们怎么没听见?” “啊?”县民们愣了,纷纷挠头,“不应该啊......听那动静,就是从滩涂这边传出的,而且在我们赶来的途中,还响过一次呢!” “对啊苏统领,我们都听见了的!” 他们好几十号人,岂会听错方向? 苏焱皱了皱眉,问道其余县兵:“你们听见什么动静了吗?” 县民们齐齐摇头:“报告统领,没有!” “啊?”县民们彻底呆了。 那么大的动静,县兵们怎么可能没听见? “苏统......” “好了好了,都回去吧。”苏焱打断了他们的求证,“大人和伯爷有要事相商,你们莫要在此逗留。” 县民们满脸迷茫,望向滩涂。 沈筝朝他们摆了摆手:“快回去吧。” “大人!”有县民往前一步,大着胆子问道:“您没事吧?若您没事,我们便回码头了!” 沈筝一笑,喊道:“没事,快回吧!” 听着她这声中气十足的喊声,县民们的心缓缓放了回去。 “那苏统领,我们便回去了。”他们转身走了几步,又好似不放心,回头道:“还请您一定保护好大人,莫要再给那些歹人可乘之机。” 苏焱神色变得严肃:“一定。” 县民们的身影逐渐消失在林间。 他们是抄近路来的,自是抄近路回去,如此一来一回,倒也耽误不了什么事儿。 半盏茶后,苏焱点了两个人:“去跟着他们,确定他们都回码头后,再沿着这条林道回来。” 并非他不信任县民,而是怕有心之人混迹其中,对大人不利。 滩涂中。 县民们这一打岔,倒是让余时章少了几分兴奋,多了几分冷静。 他问道沈筝:“咱们还炸吗?” “炸,当然要炸。”沈筝弯腰从箱中取出一节竹筒,“我们今日的任务,便是将这些原料炸完。” “炸完?!”余时章看着那三个陶罐,“那起码得炸到黄昏去了!而且这动静不小,码头都能听到,若再有人闻声而来......” “不会有人再来了。”沈筝看着县民们离开的方向,“他们知道回去后该怎么说。” 余时章一愣:“你是说......” “我的百姓,可不糊涂。”沈筝笑道。 余时章思索一二,骤然明了。 为了沈筝安危,他们在滩涂的消息,县民回去后一定会闭口不言。 对县民而言,巨响到底从何而来,压根不重要。 只要让他们亲眼看见沈筝无虞,他们便能选择性地做个瞎子、聋子,甚至还会胡说八道忽悠外人,阻止外人前来。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余时章不再犹豫:“接着炸!” 炸他个天昏地暗! “砰——” “轰——” “轰——” “......” 这个下午,几乎每隔两刻便有一道响声从滩涂传至码头。 来往客商好奇极了,纷纷问道县民:“老乡,那边发生何事了?” 县民们哈哈一笑:“打雷呢!哎哟,真是,都打一下午了!” “打雷?”客商指着自己,“你们看我很像傻子吗?” “哎哟,您这是哪里的话!我们哪儿敢骗您?” “可那动静分明......” “分明就是打雷!这位老板,您刚来还不知道吧?我们同安县就是这样的,隔三差五就有白日惊雷,我们大人说了,这是老天爷对县里的考验!” “......这都是我第五次来贵县了。” “哎哟,那裴家豆汤铺新推出的秋梨糖水您喝过吗?今儿个裴案首在铺子里,您可要看看?给家中公子小姐们沾沾文气!” “裴案首?就是那位接连两次取得案首的才子?” “没错!就是裴大才子!” “那得去,得去!” 这一日,无数客商被县民忽悠瘸了腿,裴家铺子的生意,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第1356章 柳阳府的第一封信 上京的冬,比同安县来得要早一些。 刚入初冬,天上还没落雪,只是风已刺骨不少。 御书房殿门半掩,遮不住殿内声响。 “陛下,臣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读到小翼写的诗,可如今小翼没了师傅教导,背诗都困难,更别说写诗了!臣实在忧心啊,日日吃不下,睡不着......” 今日,已经是兰有光回京后第三次来骚扰天子了。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求天子帮忙写推荐信,让兰其翼成功拜入沈筝门下。 天子低头看着奏折,拒绝的话一如先前:“沈卿教不了你儿子。” 兰有光鼻翼翕动,终于忍不住问出心中憋了三日的疑问:“为何呀陛下?小翼虽然性子活泼,但心眼不坏,等他拜了沈侯为师,定不会给沈侯惹麻烦的!” 再说,有了云麾将军府助力,沈侯回京后,行事间岂不是更方便? 兰有光不明白,如此利好沈侯之事,陛下为何不允? 天子放下奏折,缓缓抬头:“作诗并非沈卿强项。” 兰有光面色一僵:“臣也不是非要小翼作诗,写文也行......” “写文也并非沈卿强项。”天子似笑非笑:“且朕也做不了沈卿的主,你若非要兰其翼拜入她门下,便自己同她写信相商。好了,朕还有事,你退下吧。” “陛......” 兰有光还想再替自家宝贝儿子争取一二,洪公公已经堆着假笑迎了上来:“兰将军请。” 在洪公公的护送下,兰有光不情不愿地出了御书房。 一传信使与他擦肩而过。 片刻后,小太监捧着信封入殿禀报,天子还未抬头,洪公公已经先激动上了:“可是柳阳府来信?” 放眼朝堂上下,能直达御前的密信,唯有沈侯所奏! 天子猛地抬头,目光落在那封信上。 小太监恭敬道:“陛下,是柳阳府来信。” 洪公公暗中一拍大腿。 他就知道! 正当他想上前取信时,天子已站起身来,先他一步到了小太监面前,抬手便从小太监手中取了信。 小太监低头退出殿内,天子捏了捏信封。 嗯...... 摸起来不算特别厚,但多少是个心意。 “备茶,焚香。”他拿着信件回到御案前,嗓音中喜意难掩,“朕要看沈卿的信了。” “诶!老奴遵旨!”洪公公一通忙活。 半刻后,御案上茶盏袅袅生烟,与焚起的幽香缠叠交织,漫溢满殿。 天子缓缓拆开信封,指尖带着轻松与期待。 信纸共五张,只是看了眼纸背,天子便已认出沈筝字迹。 纸页缓缓展开,墨香清幽,天子定睛。 ——“臣沈筝,谨奏陛下:今柳阳、袁州二府现一异毒,名为‘灵散’......” 异毒? 天子嘴角的笑,一点点淡了下去。 御书房中的暖意,也似乎在刹那间凉了半截。 他一目十行,越往下看,指节越攥越紧,连呼吸都渐渐变得沉重。 ——“其祸烈于砒霜、猛于瘟疫......若放任横行,恐动摇国本、祸及天下。” ——“臣不敢不言,更不敢轻言、缓言。” ——“臣恳请陛下颁旨,将‘灵散’列为禁物,严防其继续扩散,再派刑部官员彻查源头。” 一字一句,似尖针一般扎入天子眼中。 “啪——” 一掌落在御案上,茶盏震颤,刚凝聚的热气顷刻四散。 洪公公惊骇非常,立刻跪地:“陛下息怒!” 天子闭眼,缓缓深吸两口气后,沉声道:“传骆必知入宫,让他立即来见朕。” 此时的他既惊又怒,既庆幸,又后怕。 他惊——竟有人敢在大周境内,炼制此等毒物。 他怒——此毒竟已暗中流入市井,惑士子、侵权贵。 他庆幸——沈卿心细如发,一眼识破其害,抢先传信回禀。 他后怕——若非有沈卿在,等再过个一年半载,这天下恐已毒根深种,再难挽回...... 半个时辰后,骆必知入殿。 天子并未直接将信给他,而是问道:“骆卿,你可曾听闻过‘灵散’?” “灵散?”骆必知垂眸回想片刻,摇头:“回陛下,臣未曾听闻。” 天子又问:“那‘凝神奇丸’呢?” 骆必知依旧摇头:“臣亦未听过。” 天子眉头渐蹙。 “灵散”已暗中渗透地方士族,而刑部,竟一点风声都没收到...... 如此说明什么? ——此毒物背后之人,极有可能手握大权,甚至能在地方上一手遮天! 天子神色愈沉。 骆必知双手拿着信纸,目光腾挪间,神情早已不复先前淡然。 最后两页信纸,被他来回翻看数次,最终,他的视线落在一句话上。 ——“此毒可蚀骨、乱神,长期沾染者,必成疯癫,难逃暴毙。” 疯癫。 暴毙。 这两个词,竟与他近日得知的一个案子有所重合。 是巧合? 骆必知神色渐凝。 天子问道:“骆卿,你认为此毒如何?你刑部当真一点线索都没有?” 暂未下定之事,骆必知本不敢妄言。 可事关社稷安稳,尽管眼下只是猜测,他也不敢对天子有半分隐瞒。 他当即躬身,声音压得极低:“陛下,七日前,靖州府衙送来的九月卷宗当中,有一桩已结的案子,臣认为......其尚存疑点。” 天子眉峰微蹙:“讲。” “此案死者,乃靖州两位富商之子,二人自幼相识,交情莫逆,同在靖州府学求学。” 骆必知语速沉缓:“此二人原本才学平平,不过中人之资,往年府试屡试不第。可今年府试之时,二人忽文思大进,一同中的,得了秀才功名......” 闻言,天子眸色一动,已觉不对。 “继续。” 骆必知道:“自从考中后,此二人逐渐变得狂躁、易怒、动辄与人争执不休。旁人都道,是因其有了功名,本性渐露,可他们的家人却说,他们自小性子温吞,素来与人为善,就算有了功名,也不见得会如此性情大变......” 听到这儿,天子几乎确定——此二人,便是‘灵散’的受害者。 “死因为何?”天子问。 “卷宗记载,为酒后互殴致死。”骆必知抬眼,语气凝重:“陛下,臣认为此案疑点重重,绝非卷宗所记载的这般简单,臣请命,重查此案,望陛下应允!” 第1357章 柳阳府的第二封信 上京收到柳阳府来信的这日,抚州的驻军营地,同样收到了一封来自柳阳府的信。 小练兵场。 “坐——!” 训犬兵手拿肉干,一声令下,十多只红鼻白毛犬一同坐下,动作整齐划一。 “雪峰!”训犬兵高喝一声,蓦地将手中肉干扔向半空。 “汪!” 一只白犬立刻应声跃起,身形轻盈如箭,在半空中一口叼住肉干。 落地后,它没有开始大快朵颐,而是蹲在了训犬兵面前,叼着肉干昂首待命。 训犬兵嘴角微扬,抬手:“吃!” 雪峰这才摇了摇尾巴,低头小口啃咬起肉干来。 进食途中,它依旧保持着警戒,耳朵竖得老高。 突然,训犬兵蹲在了它面前,朝它伸出手掌。 “吐。” 它毫不迟疑,直接张开嘴筒子,将剩下的半截肉干吐到了训犬兵手中。 训犬兵见状忍不住摸了摸它脑袋,将肉干还给了它:“吃吧。” 它又摇了摇尾巴,从训犬兵手中轻轻叼回了肉干。 不远处点将台上,两个身披铠甲之人并肩而立。 左侧之人身形挺拔利落,眉宇锋利,年约三十。 右侧之人年约四十,肩背更厚,此时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场内瞧。 “卫山,你这些狗,算是练出来了啊。”右侧之人低叹,“那只叫雪峰的,让吃就吃、让吐就吐不说,其余狗馋得哈喇子都掉地上了,竟还不动也不叫,真是比那些刚入营的新兵蛋子还听话。” 宁远将军邵卫山负手而立,语气淡然:“高将军谬赞,这不过是选对了犬种,再加以训犬兵日日操练得来的结果罢了。” 高骋闻言瞧了他一眼:“听你话中之意,好似还对这些犬只不是很满意?” 邵卫山点头:“不是对它们不满意,而是眼下的训练成果,还算不得什么。” 他心中的军犬,不仅要听得懂口令、追得上逃犯,更要辨得清气味、守得住军营,如此,这些犬只才算是将士们最有力的臂膀,才能与将士们共守天下太平。 “这还不算什么?”高骋嘴角微抽,语气一转:“说真的,卫山,我临江府多雨,边境又线长,还山深林密,正缺这些山林好手相助,你就匀几只给我吧。” 邵卫山眼都没斜一下,开口便是:“不给。” “别这么绝情嘛!”高骋放软了语气,开始掰着手指提条件,“我给你调三千石粮草,顶你抚州守军小半月支用,换五只幼犬。” 他就不信,邵卫山这小子听见三千石粮草,能忍住不心动! “如何?”他嘿嘿一笑:“你若愿意,我回临江便派兵运来。” 邵卫山轻笑,不为所动:“不缺粮草。” 高骋一噎。 差点忘了,抚州知府蒋至明同柳阳知府沈筝交好,眼见明年抚州全境都要种上高产稻,抚州驻军自是不缺粮。 琢磨片刻后,他换了个条件:“我用兵甲同你换,都是今年工部新锻的,轻便抗打,耐用着呢。” 闻言,邵卫山终于舍得转头了:“钢制的?” “不是,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高骋差点跳脚,“我只是临江驻军统领,不是羽林军统领,上哪儿给你搞钢器去?去同安县抢啊?!” 邵卫山上下打量他一眼,“倒也是。” “......”轻飘飘的三个字,让高骋感受到了极致的侮辱。 “汪——” 一声犬吠传来,场中军犬开始跃高训练,一道道白影蹬过跳板,腾空跃起。 那一道道漂亮的雪白弧线,看得高骋心痒难耐。 一咬牙,他豁出去了:“这样,我再派二十个精锐斥候给你,帮你守一年边境暗哨,让你手底下那些斥候喘口气。你昨日不是还说,有几个斥候染了病,没三两月好不了吗?” 邵卫山侧头:“有违军法。” “老子......”高骋拳头捏得紧紧的,“卫山,咱俩好歹那么多年的交情,再商量商量?我瞧场子里这些狗儿有公有母的,往后一窝小崽子就是三四五六七八只,你抚州军营还能缺狗不成?” 邵卫山缓缓摇了摇头:“高将军,种犬乃百里挑一而来,并非随意一共一母便能配种,配种讲究长处互补,而非胡乱繁衍。您知道的,我想要的,是一代比一代更强的军犬,而不是成群结队、中看不中用的小狗。” 至此,高骋所有的话头都被堵了回去。 若非与邵卫山相识许久,他说不定都会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得罪过这小子。 “又臭又硬!”高骋低声表达不忿,“我回去也办个犬赛,必能挑出比你这猪鼻犬更好的犬种来,哼!” 邵卫山权当没听到,目光一瞬不瞬地瞧着场中军犬。 就在这时,邵卫山亲卫穿过练兵场,捧着一封信上前道:“将军,有您的信。” 邵卫山收回目光,接过信件。 信封上的字迹清晰——“宁远将军亲启”。 “何人送来的?”他问道。 亲信暗中瞟了一眼高骋。 邵卫山道:“无妨,直说。” “是同安县差役送来的。”亲兵道:“说是他们沈大人亲笔。” “沈筝?!”高骋反应比邵卫山还大,“卫山,你何时同她有了交集?蒋至明带你认识的?” 邵卫山看着信封,目露疑惑:“不曾相识,毫无交集。” “那这......”高骋指着他手中,“人都给你写信了!你再想想,是不是她之前来抚州灭蝗的时候,你同她见过?” 邵卫山摇头:“不曾见过。” “嘿——?”高骋急吼吼地:“那快瞧瞧,她同你说什么了?是不是想让你帮她练兵啊?这样,到时候你敲她一笔,问她要点钢器,等到手了,顺便给我也开开眼!” 邵卫山瞥他一眼,拆了信封。 只看了数行,他原本还紧绷着的下颚线渐松,甚至眼底都有了一丝笑意。 高骋看得瘆得慌:“你笑什么?她在信上说什么了?” 邵卫山将信纸随手一收,看向场中:“跟您一样。” “什么叫跟我......”高骋话音顿了片刻,随即惊叫:“她也是来要狗的?!” 第1358章 暗河 高骋完全想不明白,沈筝要这猪鼻犬来作甚。 “她喜欢狗?”他随邵卫山走下点将台,亦步亦趋,“她讨去养着玩还是干嘛?卫山,你可不能给她啊!” 一个小丫头片子罢了,能懂养狗? 这猪鼻犬若到了她手中,纯属暴殄天物! “千万不能给她啊!”高骋再次补充。 邵卫山不置可否,抬头望天。 天际乌云翻涌,似是风雨欲来。 “高将军,天色不对劲。”行走间,邵卫山身上的甲叶相击,铿锵作响,“近日临江本就多雨,您身为驻军将领,不宜在抚州久留。” 高骋随他目光看去,“嗐”了一声,摇头:“临江年年都这样,放心吧,我手下人都看着的,出不了什么事。” 邵卫山皱眉:“这不能成为您离守的理由。” “嘿我说——”高骋目露不悦,“你这人怎的老是一板一眼的?算了算了,你给我两只猪鼻犬,我立刻就走,多大的都成,我不挑!” “不行。”邵卫山再次拒绝了他。 他一阵恼火,猛踢一脚场中黄土,“那我不走了,你何时松口,我便何时回临江去。” “高将军!”邵卫山的情绪罕见地有了起伏,“你身为临江驻军主将,府界安危皆系于你,你又怎可因几只军犬,便置麾下兵卒、沿岸百姓于不顾?!” 高骋被他吼得一愣。 “......我没想弃百姓于不顾。”怔愣过后,高骋越想越委屈,“卫山,你我二人相识多年,还有着过命的交情,难道在你眼中,我便是那种人?” 就说他今日这般死缠烂打,为了什么? 还不是为了临江驻军和百姓! 这些猪鼻犬牙口结实,听力在犬类中也是一等一的好,而临江山多林密,驻军巡查任务艰巨,正缺这样的好帮手。 若非如此,他才不会厚着脸皮赖在这不走! “罢了。”他又抬脚铲起一片黄土,“不为难你了,我这便回临江去!” 看着他稍显落寞的背影,邵卫山暗中叹了口气,终是开口唤道:“高将军。” 高骋脚步不停,头也没回地问道:“作甚?” 邵卫山拿起手中信纸瞧了一眼,问:“您要犬还是望远镜?” 高骋猛地刹停脚步,回头:“什么意思?” 望远镜? 是他心里想的那个宝贝吗? “沈大人制出的望远镜。”邵卫山递出信纸,“同安县想用望远镜和我换幼犬,以一换二。” 高骋接信的手滞在半空,“一个望远镜......换两只狗?” 大狗可以生小狗,但大望远镜,可没法生小望远镜! 厘清这笔账后,高骋目露急切,连信都不看了,直接劝道:“那你赚大了呀!赶紧回信答应她,免得她反悔!” 邵卫山缓缓收回信纸。 “是一只犬,换两副望远镜。”他道:“沈大人给的条件,很公道。” 高骋目瞪口呆。 “沈筝......冤大头一个?” 此时此刻,他只恨自己没邵卫山会养狗。 愣了会儿,他又突然想起方才邵卫山的话:“卫山,你......愿意卖望远镜给我?” 邵卫山缓缓摇头:“不是卖,是给。对临江边境而言,望远镜的作用,远大于军犬。此次,我想先选五只幼犬送去同安县,等换得望远镜后,给您......四个。” “四个?!”高骋大惊。 这礼,可比两只狗重得多! 他说什么来着? 邵卫山,就是他高骋过命的兄弟! “那便如此说好了!”似是怕邵卫山反悔,他抬腿便走:“我得赶在落雨前出发,少淋一点是一点。卫山,你忙,不必相送!” 邵卫山依旧将他送到了营门。 “轰隆——” 天际乌云翻涌,闷雷直捶人心。 雨,就快落下。 “哒哒——哒哒——” 突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自营外而来,高骋还未上马,闻声握着马缰转头望去。 “将军!” 马背上之人,竟是他手下斥候! “将军,将军,出事了!” 斥候通身湿透,额角渗血,脸色惨白如纸。 战马还未奔至营前,他便纵身跃下,重重摔在高骋脚旁。 高骋的心瞬间落到谷底:“出什么事了?!” 他蹲身,大手紧扣斥候肩膀:“说啊!” 斥候喘着气,抬手抓住他袍角,声音中透露着绝望:“将军,江北矿井,被淹了......” “什么?!” 高骋只觉脑中“嗡”地一声,整个人如遭重锤。 江北矿井乃朝廷御用煤场,事关京师,管辖煤场,乃临江驻军一大职责。 “说清楚!”他指尖几乎要扣进斥候肩骨,“江北矿井矿道宽阔,就算是天上泼水也淹不了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咳——咳咳——” 斥候唾沫带血:“将军,近日矿井一直在深挖,府中又多雨,自前日起,矿井底部便有了积水,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那水只是雨水,不甚在意,唯一名老矿工道,在井底听见了水声,还说再挖会碰到暗河,一直在劝阻众人退出矿井,莫要再深挖,可矿主却执意动工......” 高骋手掌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 他听自己哑声问道:“挖通暗河了?” 怎么会? 江北矿井周围,怎么会有暗河? “老矿工以命相拦,矿工们都不敢再挖下去......”斥候声音虚弱不已,“可那时已经晚了......今日寅时,暗河河水直接冲破了挡土,灌入福临井中......” 高骋闻言通身猛地一颤,险些栽倒在地。 邵卫山立刻伸手扶住了他,追问斥候:“江北煤矿共有三个井对吗?一福临,二喜至,三康乐,福临井遭暗河倒灌时,可有矿工在内?喜至和康乐井眼下如何?” “喜至井与福临井相通,几乎同时被淹,但好在井中无人,但那时,康乐井中还有近百名矿工......”斥候眼皮微耷,显然已快撑不住,声音也越来越小:“福临井与喜至井被淹后一刻,康乐井开始渗水,矿工纷纷避逃出井,但......硐室外的小矿道塌了,仍有十几名矿工被困其中,无法逃出井中。” 邵卫山眸色骤沉。 硐室,乃矿工在矿道上侧中辟出的室间,用于存放工具、干粮、矿石等物。 室外矿道坍塌,室内人被困其中,可暗河的河水,却依旧能通过石缝渗入室内。 第1359章 找沈筝! “轰隆——” 豆大的雨珠同雷声一起砸落在地。 斥候抬眼看天、看雨,眼底尽是绝望。 屋漏偏逢连夜雨。 老天爷想要那十几个矿工的命,他们这些凡人,挡不住、拦不了。 他骨头缝都在疼,终是抵不住疲意,缓缓闭上了眼。 “啪——” “别睡!” 邵卫山使劲拍了拍他脸侧,摇着他肩膀问道:“康乐井水位涨得有多快?硐室中的矿工还能撑多久?回答我!” “......” 回答邵卫山的,只有愈来愈响的雨声。 “来人!”邵卫山弯腰抱起斥候,起身后将人放在了守卫背上,“让军医速速救治!” “是!”守卫背着斥候冲入营中,逐渐消失在雨幕当中。 “走!”邵卫山翻身上马,朝高骋伸出手,“我与您同回临江!” 高骋任由豆大的雨珠砸在脸上,喃喃:“卫山,那些矿工,最多能撑几日......?” 尽管硐室内存有不少干粮,尽管硐室上方有小通风孔,尽管坍塌的矿道能堵住不少河水。 可......石缝会渗水,硐室内早晚会被河水灌满。 待到那时,被困的十几名矿工,便会被活活淹死...... 那可是活生生的十几条人命啊。 高骋根本无法冷静思考施救办法。 他怕被朝廷问责,更怕那十几条鲜活的性命被泥水吞噬,怕面对他们家眷哭碎的双眼,怕自己往后每每想起这场灾难,都要背负“失职无能、见死不救”的枷锁。 他枉为...... “砰——” 他的左腮帮挨了重重的一圈。 “砰——” 他的右腮帮挨了更重的一圈。 “我没空陪你在这里自怨自艾!”邵卫山再次翻身上马,抹了把脸上雨水,怒道:“与其怨天尤人,不如立刻赶去江北,想法施救!那是十几条人命,不能就这么算了!” 剧痛袭来,高骋眼神瞬间清明。 他的目光,落在了邵卫山怀间。 那里,露出了信纸一角。 这封信,来自沈筝。 是制出钢器的沈筝。 也是制出望远镜的沈筝。 他们做不到的事,或许......她可以。 “找沈筝,派人去同安县找她!”他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抓住了邵卫山的马缰,“她有办法!她一定会有办法的!” 他想,自己或许有些病急乱投医。 毕竟两刻前,他还站在校场里想——沈筝不懂养狗。 而此时,他却将十几名矿工的性命,尽数寄托在沈筝身上。 自己真不是个东西。 他打心底唾弃自己。 但纵观史书,暗河倒灌矿井,矿中之人本就九死一生。 如今......他也只能寄希望于沈筝。 邵卫山垂眸看了他片刻,抬手唤来亲卫:“临江的情况,可都听清了?” 亲卫点头:“回将军,听清了!” “去同安县,寻沈大人相助!”邵卫山咬了咬牙:“替我转告沈大人,只要她肯前往临江搭手施救,无论结果如何,我都愿将营中幼犬相赠于她,不用她用任何物件交换。还有,我与高将军向她许诺,若......施救结果不尽人意,绝不会牵连于她!” “是!”亲卫领命上马疾驰而去,消失在暴雨之中。 邵卫山再次朝高骋伸出手:“走!” ...... 同安县衙。 自从同安县通往府衙和泉阳县的官道开始修建,巴乐湛几乎每日都要来同安县一趟。 这日午时正值饭点,他又来了。 衙役早已见怪不得,通传后领着他进了后院。 公厨中,沈筝正用火筴掏着灶膛,方子彦眼巴巴看着灶膛,咽着口水问道:“沈姐姐,烤好了吗?” “咚——” 一个巴掌大的红薯被沈筝掏出灶膛,落在地面滚了两圈。 沈筝用火筴戳了戳红薯皮。 “咔哒——” 声音酥脆。 “好了。”她用火筴将红薯赶到了方子彦面前,“吃吧。” 方子彦大喜,上手便抓。 “谢谢沈姐——嘶嘶嘶烫!” 他嘴上喊着“烫”,手指却一直牢牢抓着烤红薯不放。 巴乐湛刚入公厨,便闻到了那股诱人焦香,不由垂涎三尺,还要极力掩盖:“哎呀,沈大人,您忙着呢!” “......”沈筝将火筴伸入灶膛,两下便戳中了下一个红薯,“巴大人,你今日前来又为何事?” 巴乐湛看方子彦开始撕红薯皮,暗中咽了口口水。 “沈大人......”他嘿嘿笑,“下官就是想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地方,您尽管吩咐!” “咚——” 一个拳头大的红薯从灶膛落地,砸起一阵薄灰,巴乐湛见状又咽了口口水。 自前日尝了这烤红薯的味道,这两日间,他是茶不思饭不想,做梦都盼着这一口...... 香。 真的太香了!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红薯瞧,突然,红薯竟朝他滚了过来! 沈筝用火筴点了点红薯,笑问:“巴大人,吃吗?” 天籁之音! 巴乐湛生怕沈筝反悔,动作与方子彦方才如出一辙。 片刻后,他再次品尝到了世间美味,眯起了幸福的双眼。 沈筝又掏起了灶膛。 一个灶膛,最多能烤八个红薯。 县衙公厨共有六个灶膛,一次性能烤四十八个红薯,尽管如此,还是不够县衙众人吃。 并且可食用的红薯存货也不多了,剩下的那些漂亮红薯,都是来年的种子。 午饭过后,沈筝做了一个决定—— “赖叔,来,我教你做一道菜。” “来咯!大人,是何菜式?” “拔丝红薯!” ...... 晚饭时,拔丝红薯上了桌,被众人举筷哄抢。 吃饱喝足后,余时章吆喝着围桌打麻将,沈筝和许云砚主动加入战局,面对这三缺一的局面,沈行简犹豫片刻后,还是坐上了牌桌。 “五筒!” “碰!” “三条!” “一万。” “九万。” “......” 一圈下来,余时章惨败,沈筝惜败,许云砚险胜,沈行简大获全胜。 “大人!” 突地,一衙役小跑而来,禀报道:“大人,抚州驻军来人了,说有急事想见您!” “急事?”沈筝摸牌的手顿了顿,起身,“把人带去正厅。” 余时章跟着起身,目露疑惑:“信才送去多久,这么快便有回信了?” 直接告诉他,不对劲。 第1360章 大气压强 县衙正厅只点了几盏琉璃灯,但还算明亮。 沈筝前脚刚跨过门槛,厅内人直接跪了下去:“临江府江北矿井挖通暗河,河水倒灌,矿道坍塌,十数矿工被困硐室,邵将军已赶往临江,特命卑职前来,恳请沈大人施援!” “矿井挖通暗河?!”沈筝被门槛卡在原地,下意识道:“勘测......” 不。 如今大周矿工采矿下矿,完全没有仪器可依赖,更没有打孔探测与地图。 矿主与地方官府所谓的“勘测矿井”,不过是依靠经验观山、看土、辨水痕罢了。 若矿井下方当真有暗河,他们能提前避开的可能性,约莫两成,曰——运气。 “再说清楚些!”余时章大步越过沈筝,急道:“事情是多久发生的?眼下那些被困的矿工,又是何情况?预测水位多久会漫过硐室?除了邵卫山外,还有哪些人赶过去了?快说!” 亲兵立刻道:“江北矿窑矿井有三,前几日,最深的福临井底开始渗水,昨日寅时,矿壁被河水冲溃,福临井与相通的喜至井被淹,一刻后,稍浅的康乐井也开始渗水,矿工们便被困在康乐井硐室中。硐室外的小矿道塌陷,井中水位持续上涨,他们无法清理矿道,只能在硐室中......” 活活等死。 余时章眉头紧拧。 十数条生命,开不得玩笑。 可明眼人都知道,此时的矿井就是个烫手山芋,谁接手谁顶锅。 亲卫急惶:“沈大人,伯爷,除少将军外,临江驻军的高将军也赶过去了。卑职不知井中矿工究竟能撑多久,但邵将军承诺,就算没将人救出来,也绝不会将沈大人连累其中!” “咚——咚——咚——” 他磕头重重磕上地面。 “邵将军愿将营中幼犬尽数相赠!还请沈大人看在、看在蒋知府的面子上,施援临江!” “卑职叩请沈大人施援!” “咚——咚——咚——” 又是三个响头。 “你先起来。”事关人命,紧急非常,沈筝一时心乱如麻。 和人命比起来,井内煤矿轻如鸿毛。 为今之计,唯有排水救人。 可矿井深数十丈,河水倒灌入内,水压持续增长,水要往哪儿排,又能往哪儿排? 指甲掐入手心,沈筝逼自己冷静。 “沈大......” 亲卫正欲再求,被余时章制止:“先别说话。” 沈筝右手握拳,一下一下地敲着额头,喃喃:“会有办法的,等我一会,让我想一下,对抗水压......” 水压。 这两个字在沈筝脑中盘旋。 以人力对抗? 不行。 以畜力? 亦不可。 想要与水压相抗,其本质,一定不是硬抗,而是...... “借力打力!” 一道灵光闪过,沈筝跑向案桌,磨墨提笔,动作一气呵成。 余时章快步跟来,看向纸面——“大气压强。” 这四个字的含义,他无法领会。 沈筝紧握毛笔,一边在纸上画着什么,一边喃喃:“大气是有重量的,压在水面,只要水面上能有一段真空地带,压强便能将水挤出矿井......” 对,对,就是这样。 沈筝腕间动作愈来愈快。 余时章看着她在纸面上画了一口大锅、一个封口的缸、一根空心的棍子,还有......一团火? 他本不想打断沈筝思路,可实在扛不住心焦,忍不住问道:“何为‘大气压强’?” 沈筝思路愈发清晰,一边画图,一边道:“咱们用空心的芦苇管喝水,看似水是被我们吸起来的,但实则,是被大气压挤起来的,管子里,有一段真空......” 这番言论,听愣了余时章,听呆了亲卫。 “什、什么?”余时章感觉在听天书。 沈筝在纸上落下最后一笔,抓起纸便往外跑,边跑边道:“我们做一根大吸管,把水从矿井中吸出来!时间不等人,我去工坊找乔老!” “吸管?!” “那么多水,谁去吸?谁能吸?!” 余时章和亲卫追着沈筝跑出县衙。 余时章虽然觉得这个办法太过离奇,但还是选择了相信沈筝。 可亲卫却不同——他认为沈筝疯了。 打马去工坊的途中,他强忍着颠簸,逐渐认为自己也疯了——鬼使神差的,他竟还跟着沈大人屁股跑! 用管子吸水救人,分明就是疯子的想法! 河水一直在往井里灌,就算上百人不眠不休地吸上十日,也无法吸干矿井内的水啊! 十日...... 别说人了,就是猪都得被泡得浮起来...... “沈大人!”他打马上前,与沈筝齐驱,“人命耽误不得,您要不......先随卑职去临江?” 沈筝目视前方,伏身避风。 “我空手前去,毫无作用。”她道:“为今之计,唯有尽快铸器,快马运往临江。” 亲卫大惊,吃了一嘴凉风。 “还要临时铸器?”那等他们抵达临江,岂不是只有给矿工收......的份儿了吗? “一日。”沈筝扬鞭,“一日足矣。明日酉时之前,本官便同你前往临江。” 她的语气太沉静了。 像一颗长了手的定心丸。 掰开嘴,喂进去,咽进喉咙里,心,便也定下来了。 ...... 沈筝在工坊忙活了大半宿。 翌日天还没亮,她又带着亲兵奔往府城。 骏马在盐铁司衙门外停下,衙役见着沈筝,喜出望外:“沈大人来啦?快请进,快请进,大人说了,您来了不用通传,直接入内寻他便是!眼下方大人应该在书房。” 沈筝丢出缰绳便往衙里跑去。 “马喂一下,谢了!” 衙役捧着缰绳,眼神恍惚:“沈大人她,跟我道谢......” “哒——” 手中又多了一条缰绳。 亲卫:“我的马也要喂一下,多谢。” “哦。” 书房。 方祈正正把玩着一枚加了锌的铜片。 三日前,他已给京中写了信,且还在信封中附了两块锌,若不出意外的话,年后盐铁总司便会开始锻造锌块了。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沈...... “方大人!” “砰——”房门被大力撞开,砸向两侧。 看清来人,方祈正错愕不已。 想什么来什么? “救急!” 沈筝冲到桌前,开口便问:“方大人,你衙门中最大的铁锅有多大?还有铁制密缸,都借我一用!” 强盗来了。 第1361章 拿走拿走,通通拿走 俗话说得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若是旁人来借锅和缸,方祈正只有一句“不借”。 可此时站在他面前的人,是沈筝。 他只能忍痛问道:“沈大人,铁缸铸造不易,坊里也日日在用。您借走......何时能还?” 这沈筝还真说不准。 临江情况不明,去了何时能回来,眼下还是个未知数。 她眼珠提溜一转:“还肯定是要还的......” 方祈正听出了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您这......” 是想把东西昧下了? “但归还的方式,可能与你想象中不同。”沈筝走到门口,“先去坊里吧,其余细节,路上同你讲。” 没个确切的归还时间,方祈正不是很愿意借锅给沈筝。 可沈筝已经走了。 他无奈,站在原地思索片刻,终究是提腿跟了上去。 去工坊的途中,沈筝把马骑得飞快,还不忘转头跟他聊天:“方大人,你要抽水器不要?” “抽......”方祈正开口,被灌一嘴风。 他只能将头躲在马脑袋后面,问:“沈大人,什么是......抽水器?” “你们坊子里用得上。”沈筝单手比划一二,“只用在锅下面烧火,管子就能把井里的水吸起来,比人力打水快了不知多少!” 管子......把井里的水吸起来? 方祈正无法想象那个画面。 太诡异了。 沈筝又道:“我此番去临江,是为救人,等完事回来,那用锅和缸制成的抽水器,便归你了!” “救人?!”方祈正心口微缩。 难怪不得...... 沈筝没再说下去,他也识相地没多问。 人命当前,什么锅什么缸什么抽水器的,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两刻后,沈筝进入炼铁坊,就像落进了米缸的老鼠。 铁锅。 拿走! 铁缸。 拿走! 铁饼。 拿走! 铁棍。 拿走! 铁盒。 拿走! 铁管。 拿走拿走! 通通拿走! 坊中匠人看方祈正的眼神越来越无助。 若非方大人也在,他们甚至以为,这是哪个山头的女土匪下山打劫来了...... 一刻后,沈筝看着几辆马车上堆满的铁件,心满意足。 “方大人,还请你立刻派快马,将这些铁件送往临江江北矿窑,路上千万不能耽搁,越快越好。” 匠人:...... 土匪是连吃带拿。 沈大人是连吃带拿还带送! “对了,再派两个经验老道的铁匠,与我同去临江。”沈筝再次开口。 还带掠人的! 铁匠们目露期待。 方祈正目光从他们面上扫过,点人:“葛彰和龚玄去吧。” “是!” 两人欢喜,其余人哀怨。 ...... 申时,沈筝带人赶回同安县衙。 乔老派人来报:“沈大人,竹管能在一个时辰后尽数做完,午时前做好的管子,苏统领已经派人运去临江了。” 得到确切时间后,沈筝开始收拾包袱。 其实除了两个对讲机外,也没什么要带的。 临出发前一刻,木若珏不知从哪听说沈筝要造抽水器的事,主动找了过来。 “沈大人,我想和您同去临江,给您打下手。” 沈筝双眼一亮。 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 可看着木若珏细嫩的皮肤,她还是问道:“我们要快马赶过去,路上没有休息的时间,你......” “我可以。”木若珏神色坚定,“我不会拖后腿,您放心。” 当事人都这么说了,沈筝自是不再顾虑其他,当即背上包袱:“走吧,立刻出发。” 在县衙众人目送下,沈筝一行人打马离去。 柳阳和临江看似不相邻,实则中间只隔着抚州府的一个村落,跨过柳阳界往北,穿过那名为东旺村的村落后,便是临江。 一行人进入临江府界时,已是翌日辰时。 临江的雨淅淅沥沥,黏在身上便甩不掉,沈筝一行人不得不勒马穿上油衣。 再次翻身上马,沈筝眉间多了一丝愁色。 也不知江北那边是否还在下雨。 若这雨一直不停,暗河水位便会越来越高,井下的水压......也会愈发强劲。 对被困的矿工们来说,这简直是雪上加霜。 想着,沈筝高扬马鞭,侧头对众人道:“咱们再快些,争取在天黑前赶到矿窑!” “是!” 众人胡乱擦着面上雨水,闷头打马。 午时,在马儿们即将累瘫之际,临江府驿的大门,终于出现在雨幕之中。 驿站门外,站着几个人。 他们认出了沈筝身后的亲卫,立刻淋着雨冲了过来,急切问道:“沈大人?您可是沈大人?!” “吁——” 沈筝的马差点撞上他们,马蹄在泥地中拉出一道长长的刹痕。 他们避都没避,又道:“高将军派我等在此等候,沈大人,江北那边的雨一直在下,康乐井已经被淹了大半,情况不容乐观......” 沈筝闻言心口一紧。 “马备好了吗?”她翻身下马,大步走进驿站,“我们换了马便出发,你们在前领路,有近道便抄近道。” “备好了,都是战马,您稍等,卑职去牵马!”亲卫们朝后院跑去。 趁此间隙,沈筝在屋檐下悄悄检查了一遍对讲机。 好在裹得严实,匣子没进水。 华铎递来肉干和水壶,她刚胡乱嚼了两口,亲卫们便牵着马跑了过来。 一行人再次出发。 雨丝斜飞,马蹄踏过泥泞,溅起点点泥花,溅得众人袍角斑驳。 天幕彻底漆黑之时,前方终于有了点点火光——江北矿窑,到了。 窑外入口处围满了人,看那模样,皆是周遭百姓。 沈筝刚打马靠近,便听见阵阵骂声。 “你们到底有没有心!那可是十多条人命啊!难道要看他们被活活淹死在井里吗!” “对!放我们进去!你们不救他们,我们来救!” “你们这些丧良心的,再拦着我们,早晚会遭报应的!” 他们情绪激动,高高举着木桶与扁担,一边怒骂,一边拼命往门内挤。 “别挤!别挤了!”驻军们额间青筋暴起,死死拦在入口处,“高将军已经派人去同安县请沈大人了,沈大人一定会有办法救人的!你们此时进去,就是添乱!” “添乱?!” 这两个字好似导火索一般,彻底点燃了百姓们的情绪。 第1362章 她来了她来了 “咚——” 一声闷响,不知是谁给了驻军脑门一扁担。 片刻的寂静后,场面彻底乱套。 “我们冲进去!” 有人趁乱大喊:“同安县那么远,路又泥泞,沈大人根本不可能过来!求人不如求己,乡亲们,随我冲进去救人!” “冲啊——!” “救人!救人!救人!” 百姓愈发激动,手中的木桶和扁担成了武器,被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砸向驻军。 驻军们起初还在躲闪、劝阻,可看着身边同伴被砸破了头,他们也渐渐红了眼。 “噌——” 一道寒光闪过,利剑出鞘。 “我看谁还敢往前一步!”一名驻军忍无可忍,举剑厉喝:“再说一次,你们进去就是添乱!若谁再敢动手,便别怪刀剑无眼!” 疯挤的百姓愣了片刻,随即惊叫:“要杀人了!朝廷的人要杀人了!老天爷你开眼看看啊!他们要了十几条人命还不够,还想连我们的命一同拿去啊!老天爷,你不能坐视不理啊!” “你们这些刁民,胡说八道什么!”持剑驻军气得发抖。 百姓们见他好似不敢出手,有了丝丝底气:“我们实话实说罢了!你们这些人吃的军粮,穿的军衣,哪一样不是靠我们老百姓?如今你们的衣食父母被困矿井,你们却什么都不做,让他们活活等死!” “你们是白眼狼!” “对!白眼狼!” “把吃我们的吐出来!” “都吐出来!” “都住口!” 突地,一道厉喝穿透雨声与混乱的怒骂声,从人群后方传入众人耳中。 众人下意识转头望去,只见一女子拨开人群,大步到了驻军面前。 她抹了把脸上雨水,望向矿窑,对驻军道:“带我去康乐井。” 驻军微愣后大喜:“您是......沈大人?!” 沈大人竟这么快就来了? 沈筝点头:“走,人命耽误不得。” 驻军立刻点头,收起配剑在前引路:“沈大人这边请!” 不过片刻,沈筝的身影便消失在雨幕当中。 门外的百姓好似做了一场梦:“方才那......是沈大人?” “没错!没错!是沈大人!我看过沈大人的画像,就长那样!” “沈大人......当真赶来了?” “那些被困的矿工有救了!他们死不了了!” 百姓们喜出望外,驻军们的腰板终于能挺直了:“沈大人来了,这下你们放心了吧?都退回去!别挡在门口挡路!” “是是是......”百姓们捡起木桶,纷纷后退。 有人盯着门内问道:“军、军爷,您能不能问问沈大人,看有没有我们能帮上忙的地方?我们人多,也能给沈大人搭把手不是?” 驻军咬牙。 好好好。 沈大人来之前,他们是“丧良心的”,是“白眼狼”。 这会儿沈大人来了,他们便又成“军爷”了。 ...... 雨依旧在下,细密的雨丝织成一张灰蒙蒙的网,将整个江北矿窑笼罩其中。 在驻军的带领下,沈筝一脚深一脚浅地踏过泥泞,还没到康乐井旁,便有两道身影大步迎了过来。 “沈大人!” 率先开口唤沈筝之人身着玄铠,两个眼圈乌青,不像是熬夜熬的,更像是被打了。 沈筝微愣,又听他道:“我是高骋,统临江驻军,他是邵卫山,统抚州驻军。沈大人,没想到你真愿意前来……” 他其实想过,若沈筝拒绝前来,才更合情理,他亦不会怪她。 可如今,她竟还真愿意来接这块烫手山芋…… “高将军,邵将军。”沈筝点头,不再寒暄,直接问道:“眼下康乐井如何?水位涨到哪儿了?被困的矿工可还有回应?” 听她开口便直奔主题,高骋悬着的心竟稍稍稳了一些。 “沈大人这边请!”他未着油衣,随意抹了把脸上雨水,在前引路道:“康乐井是竖井,深二十丈,周长不足七尺,井壁当中,每隔五丈便有一段井干支护,本还算坚固,可此次暗河水倒灌势猛,井下中段的两处支护已被冲断,井壁有轻微坍塌的痕迹......” “如今水位已经涨到井口下三丈处,就快漫过硐室......” “每过一个时辰,硐室内的矿工便会敲击室顶报平安,上一次报平安时,十六个人都还在,可下一次......” “我们试过抛桶打水,可......也不过是杯水车薪。” “沈大人,他们最多、最多,还能撑十二个时辰。” “你......有办法吗?” 高骋几乎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沈筝身上。 尽管他知道,眼前的姑娘只有二十几岁,并且和他、临江府还有矿窑毫无关系,本不该承受这些压力。 可此时的他,已别无他法。 “有。”沈筝看着火光通明的前方,问:“前面便是康乐井?” “是......” 说着,高骋面露错愕:“不是......沈大人,你说你有办法?” 沈筝微微颔首,看着围满人的康乐井道:“具体情况,我得亲眼看过才行。” 无论是铁管还是竹管,都难以直接曲折,若井内通道崎岖,光是煅管接管,便要多花几个时辰。 “工具都在路上,至多清晨便能抵达。”她道:“高将军,先带我到井口看看吧。” 高骋回神,立刻拨开围在井边人群,带着她到了井口。 井口上方搭着雨棚,油布早已被雨水泡得发胀,此时几名驻军正在更换。 井口旁散落着细碎煤块,踩上去黏腻又湿滑。 沈筝稳住脚步,接过高骋递来的火把,弯腰看向井内,哭嚎声、哀叹声和雨声在她耳边交织。 ...... 天,渐渐亮了。 这一夜,沈筝拿到了井道图,也同矿主和数名矿工了解了情况,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康乐井的矿道笔直向下,乃竖井中的竖井,井中也只有几处曲折,幅度都不算太大。 如此,竹管与铁管稍做拼接,便能放入井中。 也就在这一夜,“柳阳府沈大人前来搭救”的消息,传遍了矿窑。 辰时,同安工坊送来的第一批竹管抵达。 巳时,盐铁司送来的铁件也到了。 午时,沈筝让高骋在井旁重新搭了个四面有遮挡的棚,又将所有工具都搬进了棚子里。 未时,同安县送来的第二批竹管成功抵达。 未时,棚子里没动静。 申时,棚子里也没动静。 酉时,天又快黑了。 十个时辰,竟过得如此快。 这一次硐室给地面报平安,只敲了十五下。 可硐室内,分明有十六个矿工。 第1363章 大周第一台蒸汽机 硐室少人了? 不。 不是少人。 是......少了活人? “还有一个人呢!”井口,高骋几欲崩溃,整个人趴透气孔眼上方,对那几不可见的小孔大喊:“下面的!再敲一次人数!再敲一次!敲!” “哒——” “哒——” “哒——” “......” “哒——” 十四。 “哒——” 十五。 第十五声落下后,高骋等了很久。 他不敢呼吸,生怕错过下一道敲击声。 可那道声音始终没来。 周遭陷入寂静。 压抑的哭声接踵而来。 他左边的妇人,是一被困矿工的妻子。 他右边的老汉,是另一被困矿工的父亲。 他后面的小孩,是另一被困矿工的孩子。 他们都在看着他。 孩子半大,已经到了记事的年龄。 可在生死面前,他依旧有些懵懂。 他蹲在了高骋身旁。 “将军,少的那个人,不是我爹爹,对吗?” 高骋不敢转头看他,更不敢开口回答。 哭声比雨滴还要细密,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扎。 “将军......” “下面的,能听到我说话吗!”突然,邵卫山蹲了下来,对透气孔喊道:“为何少了一人?是昏迷还是死亡?昏迷敲一下,若死亡......便敲两下。” 众人静了下来。 这个问题的回答,对他们来说太重要了。 此时,十六位被困矿工的家人面前,好似多了一个被均分成十六块的大转盘。 十六之一的可能,指针指到哪一块区域,哪一户人家便要承受失去家人、撕心裂肺的痛苦。 他们在心中乞求,命运的指针,不要对准他们的家。 “哒——” 硐室有了动静。 一声敲击,只有一声,急促而短暂。 邵卫山暗中舒了口气,为了确定,他再次对孔眼喊道:“是昏迷吗?是的话,只敲一次,不是便敲两次。”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一息变得绵长。 “哒——” 又是一道敲击声,干脆而利落。 “都还活着!他们都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众人终于敢喘气了。 有人不顾泥泞跪地,拼命向天叩拜,有人捂着眼睛,喜极而泣。 邵卫山悬着的心微微回落半寸,再次提气对孔眼道:“劳烦大家照顾好昏迷之人,今夜,我们一定救你们出来!” “哒——” 这道敲击声中,满是信任。 高骋压下心中惊悸,撑地起身,大步跑向沈筝所在的雨棚。 “沈大人,沈大人!你们好了吗?” 他想掀开棚帘,却怕打扰沈筝等人,只能站在帘外大喊:“硐室里已经昏了一个,矿工们快等不起了。你这边还要多久,能否给我一个准......” “唰——” 棚帘被由内拉开。 沈筝手提风灯,望着他问:“高将军,炭准备好了吗?” 高骋目光落入棚内,那样式怪异的铁器,蓦然撞入眼帘。 “准、准备好了,都是良炭。”他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以锅和缸为主的铁器,语气稍显迟疑,“但......沈大人,此物,便是您所说的抽水器?它当真能把井里的水,尽数抽出来吗?” 和数十丈深的矿井比起来,眼前这些锅碗瓢盆,当真是渺小极了。 井里积水那么深,它......真的能行吗? “高将军,命人把炭都搬过来吧。”沈筝走进棚中,将风灯放在地上道:“锅内装水,锅下烧炭,水开后产生蒸汽,蒸汽进入汽缸,推动活塞运动,反复抽取管内空气,便能将水从井下挤出来。高大人,若今日成功抽水,那这台机器,便是全大周第一台蒸汽机。” 高骋双眼都听直了。 天书。 “沈大人,我、我听不懂......”他神色坦诚,没有半分掩饰,“我是个粗人,只懂带兵打仗,这些铁疙瘩的道理,实在弄不明白。” 他始终认为,凡事懂便是懂,不懂便是不懂。 在聪明人面前不懂装懂,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待会儿看过后,将军便懂了。”沈筝蹲在抽水器旁,做着最后的检查。 泵桶就位。 汽缸密闭光滑。 活塞滑动顺畅。 冷凝罐完好无损。 万事俱备,只欠抽水管。 沈筝起身,卷起四周棚布道:“葛工,龚工,下管子吧。切记,管道接口一定要封严,不能漏气,一旦有一截管道漏气,水便抽不上来了。” 葛彰和龚玄深吸一口气,齐齐答道:“是!” 接管道和下放管道,是一件极其考验人耐心的事,更何况此时天已黑透,还飘着绵绵细雨,若换寻常人来做,稍有不慎便会出错。 可对于葛彰与龚玄这两个盐铁司的顶梁柱来说,手艺好与耐心足,只是他们最不值一提的优点罢了。 火光跳跃间,无数道目光落在他们身上,或焦急,或探究,他们的手依旧又准又稳。 半个时辰后,管道下放完毕。 葛彰将进水管套上泵桶,又在泵桶另一侧套上出水管后,对沈筝道:“沈大人,一切准备就绪,可试器了!” 这一刻终于来了。 “小木。”沈筝唤锅炉旁的木若珏:“点火烧水。” 数个手臂粗的火把被扔进炉膛,火舌顺着炭块蔓延,橘黄色的火苗逐渐升起,直至熊熊。 它们争先恐后地舔舐着锅炉底部。 周遭渐暖,潮湿的空气中,慢慢弥漫起淡淡的水汽。 旷工们眼中闪动着火光,甚是不解:“沈大人这是作甚?为何要点火烧水?这和救人有何关系?” 雨水不间断地敲打着棚顶,犹如他们从未停止的担忧。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锅炉中传来“咕噜咕噜”声。 水开了。 沈筝立刻伸手,打开了连接锅炉与汽缸的阀门,管道中传来“滋滋”轻响,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众人满心疑虑。 看着那毫无动静的抽水机,高骋忍不住问道:“沈大人,它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你要不再检查一......” “哐当——” 话还没说完,汽缸突然发出一声轻响。 高骋目瞪,下意识后退半步。 “哐当——” “哐当——” 声响接连而至,与此同时,汽缸尾部的横杆,也一同动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 众人神情活像见了鬼:“都没人碰它们,怎么自己动了起来!” 第1364章 下井救人 对周遭矿工和驻军来说,眼前这一幕简直称得上灵异。 他们有些害怕。 在看到沈筝嘴角那抹说不清道不明的笑之后,他们更怕了。 “沈、沈大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有几名矿工默默退了两步。 看见不该看的,他们害怕被那背着刀的女护卫灭口。 “哐当——” “哐当——” 横杆的摆动越来越有节奏,众人的心也越跳越快。 忽然,连接井下的管道中传来水声。 “哗啦——” 不过眨眼的功夫,一道不小的水流从出水管奔涌而出,吓得众人惊声尖叫。 “水倒流了!井里的水!这是井里的水!里面还有煤渣!” 可这怎么可能! 井内水面比地面底好几丈,怎么可能会倒着流出来! “是沈大人......”众人目光落在沈筝身上,“沈大人当真会仙法,柳阳府的人没撒谎!沈大人就是天上的神仙来的!” “神仙”沈筝望着出水口,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高将军,劳你立刻派人,沿着出水口挖一条排水渠,给这些抽出来的水找个好去处。” 高骋愣在原地没动。 沈筝眉头微皱:“高将军?” 高骋一个激灵,看向沈筝的眼中多了一丝敬畏:“是!!!!” 他同手同脚地跑开,带驻军开挖排水渠。 浑浊的水流源源不断地从出水口排出,直至此刻,周遭众人才对眼前这幕有了实感。 “水一直倒流,是不是说明......要不了多久,咱们便能下井救人了?” “硐室里的人,真的有救了?!” 他们神色怔怔,纷纷望向井口。 一老矿工正趴在井口旁,支着耳朵听井内声响。 “水位降了!”老矿工屏息听了片刻,欣喜若狂地转头,大喊:“降了!降了!真的的降了!你们快来听!” 众人蜂拥而上。 葛彰和龚玄本还沉浸在欣喜当中,见状立刻喝道:“别过去!别碰抽水管!若管子坏掉,一切便前功尽弃了!” 众人闻言立刻停住脚步,不敢再往前半寸。 被困矿工的家属们回过神来,自发组成人墙,手拉手地拦在井口前。 此刻,保护身后的管子,便等同于保护他们受困的家人。 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棚下的“哐当”声从未停顿,锅炉下的炭火,也烧得又红又旺。 不知何时,雨停了。 葛彰向井中抛下一条系着竹节的麻绳,测量水位。 随着他拉起麻绳,被困矿工家属们的心,好似也被提到了嗓子眼。 “大、大人,眼下如何了?”一老汉声音颤抖地问道:“水退了多少?硐室露、露出来了吗?” 葛彰暗中估量着麻绳长度。 一丈。 两丈。 ...... 五丈。 “此时的水位,已经退到了井口下五丈处。”他道:“安全起见,等水位再退两丈,便可下井救人了。” “还、还要等?”老汉目露急色,“大人,硐室在井口下三丈,此时已经露出来了,为、为何还不能下去救他们?他们已经被困四天了,再等下去,恐、恐怕......” “此时最是急不得。”葛彰从怀中摸出一本小簿,一边借着灯火翻看,一边道:“昨夜沈大人便估算过,等水位退到硐室下四寸,我们才能下井施救。” “可、可这是为何啊?”老汉不解,只能干着急。 其余人纷纷也望向葛彰,眼中满是疑惑与乞求,就连一旁的驻军,都忍不住竖起耳朵。 葛彰明白他们的担忧,耐着性子解释道:“这口井和另外两口井不一样,水位涨得慢,可见井壁并未直接被河水冲垮。” 众人忙不迭点头,他又道:“可若要下井救人,便需关掉抽水器,水位还是会缓慢上涨。并且谁也说不准,井壁会不会被河水骤然冲垮。此刻贸然下井施救,便是半分后路都没留,一旦井壁在施救中途溃塌,非但救不出人,连下井施救之人,都......难逃一死。” 此话一出,众人面上的急切逐渐被惊惧取代。 他们盼着亲人获救,可也不敢拿施救之人的性命冒险。 可...... “大人,我们还要等多久?”那半大的孩子攥着衣角,眼泪一个劲地往下掉,“娘亲说,我只有一个爹爹,若是爹爹死了,我往后就没有爹爹了......” 葛彰心口一缩,低头轻声道:“至多两刻。好孩子,莫怕。” 在寻常的日子里,两刻过得很快,是打个盹儿的功夫、一顿饭的时间。 可这个夜里,两刻变得无比漫长。 当葛彰再次将麻绳投入井中时,所有人的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他们暗中数着:“一丈,两丈......六丈。” “七丈。”葛彰攥着麻绳,双眼骤亮,对着棚下大喊:“沈大人!沈大人!水位降至井口七丈下了!” “笃——”抽水器停止运转。 两道身影从棚下冲了出来。 高骋跪在通气口上方,憋足一口气,大喊:“人都还好吗!水位已经降了,我们来救你们了!挺住啊!很快就能出来了!” “哒——” 这次的回应来得很快。 沈筝举着火把,对高骋道:“高将军,我的人和你们一起下井。” 高骋看向沈筝身后的华铎,目露迟疑。 “沈大人,要不还是别了吧。”他一边吩咐下井的矿工和驻军系好安全绳,一边道:“井下情况不明,她看似也从未下过井,万一有突发情况,我怕照应不及......” 他这话说得委婉,但其实就是害怕华铎拖后腿。 “她不会拖你们后腿的。”沈筝直接道:“她耳力极佳,水性也是顶好,若有突发情况,她能帮得上忙。” 听沈筝如此说,高骋张了张嘴,不再反驳。 一行人下井前,沈筝将华铎叫到一旁,低声叮嘱:“一定要仔细听着井下水声,若情况不对,立刻按下对讲器上的通话键告诉我,我便叫人拉你们上来,绝不可以身犯险,知道吗?” 华铎暗中摸了摸藏在怀里的对讲器,点头:“您放心,属下一定保护好对讲器。” “......”沈筝恨铁不成钢:“是保护好自己!对讲器乃身外之物,不必看重!” 华铎抿嘴一笑。 她其实知道,对讲器是大人的宝贝。 第1365章 一条命五十两,值! 我叫关止,今年三十岁,是一名矿工。 今年是我入行的第十二年,也是我来到江北矿窑的第三年。 我有一个师傅,叫程江,他五年前三十岁,今年也三十岁。 他死在一场矿难里。 矿道是逼仄的,矿井内的空气是绵薄的,矿主的心是黑的。 “不见天日”四个字,从不足以形容我们的挖矿日常。 噢对了,再说一次,我叫关止。 叹为观止的“关止”。 我爹娘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能给我取个如此文雅的名字,的确令人叹为观止。 叹为观止,是我娘怀我的时候,从一个大人物口中听到的词。 这个大人物是隔壁村的里正,家里有好几十亩良田不说,还有几间青砖瓦房。 我娘不想种那么多田,却做梦都想住上青砖瓦房,所以在她眼中,隔壁村的里正,就是这世上第三厉害的人。 第二厉害的,是我爹。 最厉害的,约莫是皇帝吧,因为我娘听说,皇帝住的屋子,有一亩地那么大。 那可真的太大了。 想尿哪儿就尿哪儿。 在二十多年前,矿工的命连狗都不如,死在井里的矿工,就跟掉进茅坑的一坨屎一样。 没人想从茅坑里捞屎,更没人想自找麻烦,从矿难井中救出那些还想活命的矿工。 我想,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我娘都能理解。 矿难大多都是人为的,俗称“不小心”。 可再不小心,总要有人能站出来担责吧? 但只要知情的矿工通通死在井里,矿主需要承担的责任便会轻上一分。 很好理解对不对? 四日前,这场矿难来得不算迅猛,也称不上突然。 因为早在前两日,福临井的老矿工就跟被踩了尾巴的老耗子似的,吱吱叫个不停。 他说——“不能挖啊!不能再挖了啊!” 他说——“危险啊!危险啊!要是再挖下去,会有危险啊!” 矿主说——“去你个老不死的,你他娘不挖,有的是人挖!” 嘿嘿,矿主说得没错。 我关止,就是其中之一。 师傅死了五年,一千多个日夜,对那仅够三个人通过的矿井口来说,是太阳升了落,落了升,不过沧海一粟。 但对我们矿工来说,一千多个日夜其实挺长的,因为我们总是见不到太阳。 一下矿,就是很久很久,我说不准到底是多少天,总之我们吃住都在里头,好不容易出矿井一次,天依旧是黑的。 也正是这样,一千多个日夜对我来说,太久太久。 久到我都忘了,师傅是被活埋而死的。 久到我都忘了,一旦矿难,井里的矿工就难逃一死。 硐室外小矿道坍塌的那一刻,我全都想起来了。 他大爷的,我儿子才八岁,我婆娘和我娘都没住上青砖瓦房,我就要死了。 矿主非人哉! 下辈子不当人了! 被困在硐室里的第一天,我们所有人都怕惨了。 吾命休矣! 雷子还和秃头几个人打了起来,被狠狠揍了一顿,因为矿工那老公鸡放在硐室里吃的吃食,只够十个人吃一天。 可我们有十六个人。 并且一天之内,我们估计也死不下去。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可谁不想做个饱死鬼呢? 我也想啊。 窝囊了一辈子的人,黄泉路上总要比其他人跑得快些吧? 所以我站了出来,也和秃头他们打了一架。 这一仗很是惨烈,秃头脑袋都被我敲破了,那个包,足足有鹅蛋那么大。 我也成功抢到了粮食的分配权。 噫—— 再骂一次矿主那个老公鸡,饼子都发霉了。 我本来想把这些发霉的饼子全吃了,可老吴头他们看着我,一直哭。 从师傅的死亡上,我汲取到一个经验——心软是罪,会害死自己。 可老吴头是个好人,他从来没坑害过别人。 那让他也做个饱死鬼吧。 还有小夏,他婆娘都还没娶,若他娘晓得他上黄泉路之前都没吃饱,肯定会哭得厥过去。 那让小夏也做个饱死鬼吧。 还有二蛋。 还有阿风。 还有...... 哎哟。 算了。 窝囊了三十年的我,头一回当了“大哥”。 我算了算,若是省着点吃,这些霉饼子够我们所有人吃两天,况且地上还有水坑,若吃上一口饼子,再趴在地上喝一口水,我们起码能多活四天。 把饼子分出去的那一刻,我心痛得要死掉了。 可同时,我也开始幻想,四天之后,会不会有人来救我们呢? 说不定还要不了四天呢! 我做着美梦打了个盹,因着害怕秃头他们趁机报复,不敢睡实。 被困的第二天,头顶突然传来了声响。 那个人嗓子都要喊破了,说他是个将军,还问我们还活着吗。 老吴头高兴地跳脚,一个劲地叫“官爷救命”。 但那将军好像是个聋的,无论老吴头怎么喊,他都一直反复地问我们,还活着没有。 娘的,难不成这将军是在盼着我们死,故意当没听到? 秃头捂着脑袋上的包,大咧咧地笑:“别喊了,出了这种事,上面的人巴不得我们死。” 老吴头被吓得当场厥了过去,其他人也像是被掐了嗓子,一句话都不敢说。 唉。 死就死吧。 现在这个皇帝是好的,他说过,如果矿工不幸遇难,朝廷会补偿他们的家人。 听说,是每户五十两。 五十两买我这条贱命,也值。 我婆娘和娘能住上青砖大瓦房咯! 我又做上了美梦,临死前的美梦。 可过了会儿,头顶上又来了个将军,他说,我们如果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就用东西使劲敲一下石墙。 秃头说他在诈我们,让我们不要敲。 可小夏还是敲了。 我想,可能小夏还是想活下去,出去娶个婆娘吧。 唉,想着想着我自己都笑了,我们这些人,哪个又不想活呢? 被困的第三天,我们试了很多种方法堵硐室门,但是水还是慢慢漫到了我们的腰,这水真凉,波棱盖都给我冻僵了。 听说淹死的人会胀得特别大,死相特别丑。 要是被我儿子和婆娘看到了,不得把他们吓坏? 秃头说我想多了,还说等我们死了,矿上会把我们的尸体搬出去,然后一把火全烧了。 全尸都不给我们留。 畜生啊! 算了。 为了五十两,没全尸就没全尸吧。 第1366章 我挖挖挖挖挖 还是第三天。 这个时候,水已经漫到了我胸口。 老吴头就惨了。 他比我矮半个头,半条脖子都在水里,整个人几乎都飘了起来。 他好像认命了,靠在石壁上等死。 但我害怕看见他死。 俗话说得好,有一就有二,要是老吴头死了,我们这些人的心气肯定就散了,保不齐会一个接一个地死。 我想了个办法,我们所有人把衣服都系在了一起,眼看着谁要死了,旁边的人还可以拉一把。 有点呼吸不过来了。 水在挤我的胸口! “沈大人来了,沈大人来了!” 头上突然闹哄哄的,好像见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人。 可临江府有哪个当官的姓沈啊? 我脑袋昏得很,想不起来,隐约中,我听到了一个姑娘的声音,好像还听到了我儿子声音。 我的儿啊! 我不能死! 我儿就我这一个爹!我死了他就没爹了! 我使劲掐了自己一把,偷听上面说话。 那姑娘说:“矿主,把矿道图给我。” 那老公鸡连推都不敢推,连连说:“您稍等,小人马上去拿!” 哟嗬—— 这姑娘是个硬茬。 然后那姑娘又说:“熟悉康乐井的矿工,全都过来,我有话要问你们,务必如实回答。” 我听到了很多工友的声音,他们对那姑娘诉说着我们的惨状。 大概就是,再不救我们,我们肯定活不下去了。 我还听到了我婆娘的声音,她哭得我心都碎了,她还说,我娘还不晓得这个事,求那姑娘一定救救我。 上面热闹了好长一段时间,老吴头也彻底昏了过去。 秃头嘴巴那叫一个臭啊,他说老吴头快死了,所以下一次敲石壁保平安的时候,他只敲了十五下。 在他心里,老吴头已经死了。 小夏想再多敲一次,还被他给拦下了。 真不是个东西。 上面安静了好一会,那个聋子将军好像急坏了,他一直问我们,为什么只敲了十五下。 秃头哈哈地笑,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因为有一个马上就要死了,我们也很快就死了。” 小夏抬手就给他脑袋上的包来了一下。 他老实了,连还手的劲都没有。 然后我听到了我儿子的哭声,他问那个聋子将军,说少的那个人肯定不是我对吧。 那肯定不是啊,老子是这些人里面最身强,最力壮的一个,怎么可能会第一个死。 又不知过了多久,水又涨了一点,秃头第一个解开我们系在一起的衣裳,说:“都别动,别把手伸过头顶,躺在水面上就可以浮起来,千万不要挣扎。” 有人吓哭了:“不是只有尸体才会浮在水面上吗?” “老子跟你们说不清楚!”秃头跟放弃了似的,整个人都松了下来,两眼一闭。 嘿,他还真浮了起来。 我也解开衣裳,还给半昏半醒的老吴头调整了姿势。 快死了。 水臭臭的,硐室那黑黢黢的石顶也越来越近。 死在这里,真不甘心啊...... “哐当——哐当——哐当——” 头顶突然传来了很奇怪的动静,我从来没听过这声响。 他们想干什么? 我的心也跟着哐当哐当的。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这声音响了一会儿过后,水位好像降了一点? 我跟他们说。 秃头说,我这叫“临死前的幻想”。 我借用了他的话:“老子跟你说不清楚!” 我想站起来,可脚始终够不到地面,甚至在我扑腾的时候,又给老吴头翻了个面。 吓死我了! 老吴头差点被我害死了! 我不敢动了,其实也是饿得动不了了。 又过了一会儿,秃头突然“诶”了一声,他说:“水位真的降了!” 其余人也发现了这一点。 我太感谢我自己了,因为当时挖这间硐室的时候,地面是斜着的,哦对了,是我师傅教我的。 他说硐室地面内高外低,如果被灌水了,能快些排出去。 师傅啊,你人都死了,还不忘救我一命。 水位越来越低。 它到我的肩膀,到我的腰,到我的膝波棱盖,到我的脚踝子。 水退了! 真的退了! 我们好像真的不用死了? 可水退掉后半个时辰,上面都没多的动静,秃头急得大喊:“救我们啊!快救我们啊!水都退了为什么还不救我们!” “人都还好吗!” 突然,我听到聋子将军的声音。 唉,他的声音真的太特别了,听了几天,我一下就能分辨出来。 他大喊,说水位已经降了,马上就来救我们。 马上是多久? 这个问题我认真思索了一会儿。 “叮——” “沙——” 凿子和铲子的声音! 这我可太熟了! 秃头指着被堵得死死的硐室门大喊:“是从这边传来了!他们下井了!他们真的下井来救我们了!” 他跟疯了一样,开始刨堵在门口的碎石。 我也一样。 饿了四天,我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力气。 ...... ——“主子,我们下到小矿道口了。” ——“主子,支护还在,老矿工说暂时没有塌陷的危险。” ——“主子,水涨得不快,预计四个时辰才会再次漫上小矿道。” ——“主子,我们开始挖了。” ——“主子,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把他们活着救出来。” ...... 还是我,关止。 我和秃头他们挖了两刻的碎石,才发现硐室里面有凿子。 大爷的,实在是太黑了,指甲盖都差点给我挖没了才用上凿子。 秃头一把鼻涕一把泪,挖得最卖力,一边挖,一边骂:“老公鸡,等老子出去就给你一凿子,让你不听劝,让你不多在硐室里面放点吃食,差点害死老子......” 我们这也算经历了一场生死吧? 我默默地想,等我出去也要告老公鸡的状,如果不是他非要深挖福临井,我们也不会差点丢了小命。 我还在想,水为什么会突然退掉呢? 难道是暗河突然干涸了? 搞不懂的问题,还是留着出去问人吧。 嘿嘿。 婆娘,儿子,我来咯! 挖挖挖挖挖挖挖。 挖挖挖挖挖挖挖! 我挖! 我挖! 我挖挖挖! 小矿道的动静越来越近,那些人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我的命,也越来越长了。 第1367章 兔子急了也咬人 “救出来了!救出来了!” 黎明和生机同时眷顾这片大地。 关止抬手挡住了眼睛。 外面好亮,风好甜,肚子好饿,眼皮好重...... 他的意识开始涣散,眼前变得模糊不堪,看着人群最前方那姑娘,他很想开口道一声谢,但...... 他太困了。 “爹!” “爹!” 半大的男孩冲过来,嚎哭出声:“你不要死,不要死啊!” 邵卫山眸光一沉,立刻抬手:“大夫!” 几乎所有人都怕关止死了。 被困矿工死在矿井里,和得救之后死在外面,完全是两码事。 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又在大夫给关止诊脉过后戛然而止。 “并无大碍,他只是太虚弱了,先前强撑着身子,此时心神松懈才会如此,补一补便好。”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又不约而同看向井口。 吊框一次次被放下,又一次次被拉起,就像众人的心,七上八下。 每一个矿工被救上来,都能引起一阵压抑的欢呼。 他们的家人喜极而泣,没有叩谢天地,也不说“老天保佑”,而是把额头抵在泥泞的土地上,对沈筝说:“他们的命,是您给的,您往后若想要,随时拿去。” 这承诺可太重了,压得沈筝脑袋左摇右晃。 小半个时辰后,最后一个矿工被缓缓拉出来,至此,被困的十六个矿工,尽数得救。 沈筝依旧守在井口旁,目光一瞬不瞬地看着井里。 直到灰头土脸的华铎冒出了头。 “主子。”华铎攀着绳子,还不忘对沈筝笑。 沈筝的心彻底放了回去,朝她伸出手:“来。” 华铎笑得更好看了,但却摇了摇头:“属下手脏。” “我手也脏!”沈筝固执地伸着手,“快,我拉你。” 华铎迟疑片刻,小心翼翼地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心。 主子的手可真暖啊。 下井施救者,连带华铎,共计十三人,在矿工被救出后两刻内,先后出井。 人数清点无误,高骋一屁股坐在了泥地上。 这几天的经历对他来说,好似一场梦。 邵卫山递来水壶:“喝点缓缓。” 他看着一旁还握着手的沈筝和华铎,朝邵卫山伸出手:“搭把手。” 邵卫山无情转身:“临江知府来了。” “人都救上来了,他他娘才来?!”高骋将壶中凉水一饮而尽,蹭地起身,“老子还没找他算账,他竟还敢来!来人!把潘渡江绑了,随老子来!” 潘渡江,是矿主大名。 此人年约五十,是个“老煤子”——常年混迹于矿窑,为人谄媚,滑不留手。 若非前两日细细查探,高骋根本不知道,此人的闺女,竟嫁给了临江知府钱书言府上账房的儿子! 真是好一个裙带关系! 好一个姻亲援引! 在矿工被尽数救上来,且一个没死的时候,潘渡江就知道自己完了。 他恨沈筝。 若非这女人搞了个劳什子抽水器,就凭高骋那鲁莽武夫,如何能将人救起来? 只要人都死在下面,死无对证,钱知府自会为他解困。 可偏偏,这女人来了! 他恨她。 可此时,他亦有求于她。 “沈大人,沈大人!小的也不知矿下面有暗河,小的从没想过深挖会害了大家呀!”他在驻军手中挣扎不止,“沈大人,您菩萨心肠,替小的说句话吧!小的只是挖矿心切,可从没想过害人性命啊!” 沈筝侧眼看他。 他自以为抓住了机会。 “沈大人,您明鉴啊!这眼见着就要入冬了,京里的贵人都等着用炭过冬,小的只是怕怠慢了贵人们,这才一时不察闯了祸,您就替小的说两句话吧!” “沈大人,您是菩萨,是天上的仙女,见不得人受苦受累,就顺带、顺带救救小的吧!” 他一边朝沈筝哭喊,一边给自己心腹矿工们使眼色。 心腹矿工们迟疑片刻,终是靠了过来。 “是呀沈大人,潘矿主也不知道矿下有暗河,从未想过害谁性命,您就饶了他吧。” “沈大人,潘矿主为人良善,待我们这些矿工很是厚道,您就看在此次没出人命的份上,放他一马吧......” “为人良善?”沈筝目光从潘渡江身上移开,落在其余矿工身上:“待你们很是厚道?” 矿工们目光闪躲。 沈筝追问:“是这样吗?” 矿工们不答,或低头,或抿嘴。 而没有回答的问题,就是最好的回答。 潘渡江目光似有实质,落在他们身上:“说话啊!沈大人问你们什么,你们就答什么!” 这些矿工,平日见了他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得不行。 他们心中肯定清楚,此时不为他说话,会有什么下场等着他们。 矿工们缓缓抬起头来。 有人眼中写满挣扎。 对他们这些在别人手里讨饭的底层人来说,有没有被欺负,日子过得顺不顺心,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个人能给他们饭吃,能保证他们的家人不会被饿死。 有人动摇:“沈大......” “不好!” 突然,一道虚弱,却充满控诉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他待我们,一点都不好!平日让我们吃住都在井里,不让我们出来也就罢了,还时常用各种理由,克扣我们的工钱,就连硐室中的饼子,都是发霉的!” 潘渡江睚眦欲裂:“关止!” 这小子刚睁眼就开始说瞎话,简直是活腻了! “潘渡江!” 关止吼得没他大声,却让所有矿工心神一震,“老子忍你很久了!就你这样货色,根本不配当矿主!老子告诉你!如今老子这条贱命,是沈大人给的,沈大人问什么,老子就答什么!你待我们这些矿工,不好!就是不好!一点都不好!你活该被罚,活该蹲大牢!” “关止!!!” “干嘛!!!老子不干了!!!你吼也没用!!!比谁声音大吗!!!来——咳咳咳......啊!!!” 古人诚不我欺。 兔子急了,真的会咬人。 秃头捂着脑袋上的包看向关止,眼里有不可置信,有震惊,还有敬佩。 他问:“关止,你不给家里修青砖瓦房了?” 第1368章 临江知府钱书言 关止抱着自家儿子。 儿子脸上泪痕未干,在他方才昏迷的时候,一直哭着求他“不要死”。 被困硐室的时候,他很绝望,才会觉得拿这条命换五十两银子,给家人修青砖瓦房挺划算的。 可如今,他不这样认为了。 婆娘的眼睛哭成了核桃,儿子更是紧紧抱着他不撒手,就跟生怕他撒手没似的。 自己这条命到底值不值五十两,他不清楚。 可他知道的是,若此时有人拿五十两银子买他的命,他是不愿的。 他要给老娘养老送终,还要跟婆娘白头偕老,更要看着儿子长大成人。 换做往常,得罪潘渡江,他在这临江府估计是混不下去了。 可今日不一样。 潘渡江有一句话没说错。 ——沈大人,就是菩萨,就是仙人。 沈大人在此,他也是体验了一回“狗仗人势”的滋味。 “你不干,那老子也不干了。”秃头捂着脑袋上的包,嘟嘟囔囔,别别扭扭:“沈大人,关止说得没错,潘渡江这个生儿子没屁......黑心肝的,待我们一点都不好!求您替我们主持公道!千万不要放过他!” “康谷!”潘渡江双眼赤红。 一个两个的,竟都敢跟他作对。 关止现在才知道,秃头的大名叫“康谷”。 今日,他们也算重新认识了一遍。 “关止。”秃头扯了扯嘴角,神色别扭极了:“往后咱俩一起干呗,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关止目露惊讶。 秃头这是......被自己打服了? “雷子,你们都过来!”秃头朝几个小子招手:“大声告诉沈大人,潘渡江待你们好不好!” 雷子几人暗中瞄了潘渡江一眼。 怕,肯定还是怕的。 可机会就摆在眼前。 漆黑的硐室,冰冷的河水,发霉的饼子,被克扣的工钱...... 积压已久的怨气涌上心头,雷子等人深吸一口气,齐声大喊:“不好!” 墙倒众人推,推的人越多,墙倒得越快。 有人起调,有人跟:“沈大人,潘渡江根本没本事,不配守矿,还望您替我们做主!” 站出来的矿工越来越多,局势逐渐一边倒。 潘渡江终于知道怕了。 “我要见钱大人!我要见钱大人!钱大人才是临江知府,才能管我们矿窑的事!” “那你这话还真是说错了。”高骋抱臂上前,发善心介绍道:“站在你面前的这位沈大人,不仅是同安县令、柳阳知府,更是陛下亲任的六部协理,别说这小小矿窑了,就是钱书言这知府,她也管得。” 沈筝本不想过多插手周边州府之事,可显然,这潘渡江与临江知府有一腿。 若她撒手不管,仅靠高骋一人,恐怕无法护住这矿上数百矿工。 不是说高骋没能力。 而是武官与文官行事的方式,本就有着很大的区别,若高骋直来直去,估计会被那临江知府带着兜圈子而不自知,如此,倒是害了矿上这些矿工。 “潘矿主,随本官走一趟吧。”沈筝迈开步子,“矿工们的控诉是非为真,本官暂时不做评判,但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若你当真是个厚道人,那自是最好。可若你待人苛刻,与人不善,那就别怪本官......” 沈筝一笑。 潘渡江腿肚子开始发软。 如今,他只能寄希望于钱书言。 自家闺女嫁给了钱府账房,知道不少钱府的腌臜事,钱书言出手保住他,也是自救,不然......钱府上下,都得遭殃! ...... 钱书言本来想去矿井的,但是被驻军拦了下来。 驻军看他的眼神不算和善,将他“请”到了窑房。 他在房中坐了足足两刻钟,都没人前来,心中不禁打起了鼓。 想着先前收到消息,他似不经意间问道驻军:“本官听闻,柳阳府的沈大人来了?” 不待驻军回答,他又站了起来:“随本官去康乐井。” 驻军再次拦下他:“钱大人,邵将军说了,此时正是救人的关键时刻,还请您在此耐心等待,不必前去。” 钱书言大怒:“他邵卫山何时管得了我临江府的事了!” 说着,他又不禁想起了邵卫山的背景——林老将军旧部,与忠武将军鲁伯堂也是故交。 此人......得罪不得。 想着,他语气放软半分:“矿窑出了此等大事,本官忧心至极,哪有不去主持大局的道理,你们退下吧。” 驻军不动如山。 “你们!” 钱书言脊背微寒。 邵卫山这是想将他架起来,参他个失职啊! “让开!”他甩手挥开驻军,大步朝窑房大门而去。 可还没等他跨出门槛,一行人迎面而来。 为首之人,是个女子。 就连临江驻军首领高骋,都只是她的陪衬。 几乎瞬间,他便猜到了这女子的身份,赶紧迎上:“下官临江知府钱书言,见过沈大人!” 眼前女子对他一笑。 紧接着,他看到了被五花大绑的潘渡江。 密密麻麻的寒意从脊背攀上脖颈,他的笑僵了:“这点小事还劳您亲自跑一趟,下官真是过意不去,不知您可用了早饭,若没用,下官这便派人......” “钱知府坐吧。”本有些昏暗的窑房因沈筝的到来亮了几分。 她径自坐下,钱书言不敢坐,笑着道:“下官站着便是......” “你爱站便站吧。”高骋拎来两个小凳,和邵卫山一人一个,“钱知府,沈大人有话想问你。” 钱书言暗中看了一眼潘渡江,点头哈腰:“不知沈大人有何事想问下官?下官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钱知府前两日去哪儿了?”沈筝指尖轻轻摩挲着茶盏口,自问自答:“本官听闻,钱知府好像是去了袁州?” 袁州这个地方,上下一心的黑,可不寻常。 钱书言似是没想到她会问这个,神色僵了半瞬,才答:“是,下官去了趟鹿鸣书院,想请侯山长与先生们来临江府学讲学,不料没赶巧,书院中人说,侯山长恰好去了您柳阳府,下官给他留了封信,便回来了。也是在回来途中,下官才得知矿井挖通了暗河,便立即赶了过来......” 逻辑清晰,却不算合理的一番话。 “你作为一府知府,想请鹿鸣书院的先生前来讲学,何必亲自前去?” 第1369章 长长久久,讨个吉利 沈筝质疑钱书言前去袁州的目的。 而钱书言的这份不同寻常,连高骋都看出来了:“对啊,鹿鸣书院名气再大,那也只是民间书院,钱大人你身为临江知府,竟因此擅离职守?” “......”沈筝就知道高骋斗不过钱书言。 这不,一开口就把话柄送到人嘴边了。 “高将军难道没有擅离职守吗?”钱书言不敢对沈筝和邵卫山大小声,但对付高骋,他绰绰有余,“高将军,年关将近,临江又多雨,您作为驻军统领,本就该驻守江北,为何会去抚州?” 高骋一噎,哑口无言。 第一轮嘴仗,钱书言完胜。 邵卫山见高骋着实憋屈,开口加入战局:“钱知府,高将军是临江驻军首领没错,可说到底,他并无直接管辖矿窑诸事之权,此次事故,你与矿主该担主责,至于高将军,顶多担个次责罢了。” 邵卫山帮高骋扳回一局。 顿了顿,他又道:“更何况,高将军前去抚州,是为正事。” 钱书言气焰矮了半分。 但他知道,此时自己必须还嘴,不然等事情闹到上京,后果不堪设想,并且在此等情况下,只有主动抓住话头,才能有一线生机。 “邵将军,恕本官多嘴。”他道:“不知高将军前去抚州军营,所为何事?” “干你何......”高骋张牙舞爪。 “为军械。”邵卫山眼都不眨地撒了谎,“沈大人铸器造械的本事,世人皆知。沈大人与林老将军和忠武将军乃故交,本将与林老将军的关系,想必钱大人也知晓,故高将军才找到本将,想让本将替他从中牵线。” 高骋目瞪口呆。 与邵卫山相识多年,这还是他第一回见邵卫山说谎,且还是为了护他! 可给他感动坏了。 但他只看到邵卫山说谎的表层原因,却没琢磨到邵卫山这段话的本质含义。 沈筝目光在邵卫山身上停留片刻。 这人不简单。 一开口,便将她和他们绑在了一起。 观眼下这局势,对钱书言不利得很呐。 很明显,钱书言也感觉出来了。 试问,自古壮士遇险,当如何止损自保? ——断腕。 而此时此刻,潘渡江,便是他的臂腕。 “狗东西!” 钱书言的突然暴起,在沈筝和邵卫山的意料之中,却在高骋和潘渡江的猜想之外。 潘渡江被五花大绑,行动本就不便,钱书言这一脚又是使了十成十的力,直接将他踹了个仰倒。 “咚——” 后脑勺狠狠磕在地上,剧痛袭来,潘渡江暂时失去了开口的能力。 钱书言面上怒不可遏:“那可是活生生十几条人命!若非沈大人及时赶来,你拿什么赔!若他们真出了什么事,本官取了你这条狗命都是轻的!” 说着,又是一脚。 这一脚,直接落在了潘渡江心窝上,潘渡江疼得弓起,如一柄惨败的破弓,同一只苟延残喘的青虾。 沈筝皱眉:“够了。” 潘渡江不能死。 狗咬狗,是她最爱看的戏码。 钱书言背对着沈筝,嘴角上扬一瞬,几不可见。 女人啊,就是见不了血,容易心软。 “沈大人,您放心。”他低头睨着已经说不出话的潘渡江,“此次矿难,下官定会给那些受困矿工一个交代。至于此人......待此间事了,本官便将他带回府衙审理,若矿难当真与他有关,本官定会将他绳之以法,绝不让他逍遥法外!” 一番言论,当真是恳切得很。 沈筝勾唇:“钱知府,本官本不想过多插手你临江事宜,可先前本官已向矿工们许诺,会替他们做主。审理潘渡江一事,便由本官来吧,本官手底下能人不少,待本官将他押回柳阳府,一审......他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钱书院一怔。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句话,他先前对沈筝说过。 这女人,竟是咬到便不松口了?! “下官哪里敢劳烦......”他面露惶色。 “举手之劳罢了,钱知府不必放在心上。”沈筝笑着打断,又冷不丁问道:“不知钱知府此次前去袁州,可见过袁州知府?” 在钱书言眼中,这是沈筝第二次试探他。 但他却不知,这也是沈筝给他的最后一次机会——他巴巴去了人家府城,却不拜见人家知府的行为,本就不合常理。 试问,人在何等情况下,会急着与他人撇清关系? ——有关系的情况下。 而钱书言的回答,也直接印证了沈筝的猜想—— “下官只去了鹿鸣书院,并未给陆知府递拜帖。”他顿了顿,又问:“您可是有事寻陆知府?” 沈筝摇头:“随口一问罢了。好了,说回正事吧。” 钱书言敛眉垂首。 沈筝随手翻了翻桌上的册子,轻声道:“若本官没记错的话,矿工遇难死亡体恤金,乃五十两一人?” 钱书言答是。 可此次矿难,根本没死人啊。 他不懂沈筝为何要说这个。 “此次受困矿工,共计十六人,他们被困硐室四日,险些丧命,受了不小的惊吓。”沈筝敲了敲桌沿,“矿上当给他们一笔银子,以表安慰,不然往后谁还敢替朝廷挖矿,为官府卖力?” 钱书言眸光微闪。 不得不说,用银钱堵住矿工的嘴,将此次矿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您说的是。”他想了想,“下官斗胆,不知您认为......这笔安慰银,该以多少为好?” 五两十两的碎银子,窑上还是出得起的。 而那些矿工的命,顶了天也就值二十两一条——牙行的嫩皮丫鬟,也不过是这个价。 “数额自是不能超过抚恤金的。”沈筝道。 钱书言点头。 “便定四十九两九钱吧。”沈筝轻笑:“长长久久,讨个吉利。” 钱书言神色僵住。 高骋也嘬起了牙花子。 真是一通酣畅淋漓的戏耍啊。 而钱书言为了讨好沈筝,亦为封住矿工的口,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下官......听您的。” 沈筝起身朝外走去,“那本官便先带人回柳阳府了。抽水器和盐铁司匠人会暂留窑上,待诸事尽了,还望高将军派人送他们回柳阳府。” 高骋拍起胸脯:“沈大人放心!” 送人什么的,他最在行了! 第1370章 两头交代 沈筝要带着潘渡江回柳阳府了,邵卫山与她同行。 钱书言自知无法阻拦,也不敢再开口阻拦。 而想让一个人闭嘴的话,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 答案显而易见。 潘渡江看他的眼神中满是恐惧和乞求。 可在他眼中,潘渡江已经是个死人了。 “沈大人,下官送您。”他下定决心,抬腿跟上沈筝。 “不必了。”沈筝脚步微顿,“钱知府,此次矿难,本官作为六部协理,不仅要给矿工一个交代,更要给朝廷一个交代,故本官回去后,会将此事上禀天听,还望钱大人莫怪。” 交代? 交代?! 钱书言睚眦欲裂。 诈了他八百两银子,给了矿工交代,转头又给朝廷交代上了?! 真是好一个六部协理! 收钱不办事这套,简直被她玩得炉火纯青! ...... 沈筝走得悄无声息。 矿工们听着抽水机的哐当声,在康乐井旁左等右等,却没再瞧见沈筝身影。 棚下,老吴头刚醒,涕泗横流:“沈大人救了我这条老命,我没能跟她道谢不说,也没能道个别,我良心实在难安啊......” 关止却想得开:“这次没能道别,说明下次还能再见。” 他期待着与沈大人再次见面。 人活着嘛,心里总要有个盼头才是。 如今活儿丢了,青砖瓦房是一时半会修不了了,他想...... 要不去柳阳府谋谋前程?说不定还能再见沈大人一面,同沈大人好好道个谢。 “关止——” 正想着,突然有人点了他的名。 他抬眼一瞧,对方竟是窑上账房。 “干嘛?”这账房是潘渡江的第一狗腿,他自是没个好脸色,“算工钱啊?我告诉你,一个铜板都别想少老子的!少了老子天天带人来闹!” 账房咬牙:“带上康谷他们,过来窑房一趟。” 看着账房离去的背影,关止起身拍拍屁股,总觉得有哪儿不对:“这老小子,今日竟没回嘴?” 难道...... 他暗中琢磨一番,推了推秃头:“康谷,是不是从沈大人离开后,潘渡江也不见了身影?” 秃头撇了撇嘴:“管他作甚?总之我们已经不干了,他还能吃了我们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关止四看一圈,心中有了猜测,“算了算了,先去窑房吧,看他们到底想干嘛。” 十六个人缓缓朝窑房走去,心头多多少少有些防备。 一刻后,窑房。 桌上摆着个半大的箱子。 关止等人站成三排,静静等着桌前的钱书言开口。 钱书言一个眼神,账房掀开箱盖。 ——白花花的银锭子。 每一个,都足有成年男子的拳头大。 “咕噜——”有人偷偷咽起了口水。 关止却心生防备,暗中拽了把秃头袖子,将声音压得很低:“康谷,这说不准是咱们的买命钱......待会儿局势若不对,你立刻带着大家跑出去找驻军,我来断后。” 他想,做大哥的确会上瘾。 秃头不动声色地后退半步,点头:“好。” “这些银锭,每个都有五十两。”钱书言将他们的小动作尽收眼底,却不戳破,只道:“是窑上给你们的安慰银子,这几日,你们受苦了。” “五、五十两?!”众矿工对视一眼,有人忐忑出声:“这、这不是死人才能拿的吗?大人,我、我们还没死......” 钱书言厌恶这些矿工。 因为他们说起话来,永远不懂尊卑,没轻没重。 他笑道:“你们受苦了。每人五十两,拿去吧。” 矿工们哪里敢拿?纷纷看向关止。 关止在心中鼓励了自己一番,开口:“小人敢问知府大人,何为‘安慰银’?据小人所知,矿上好似未有这一制度,这么一大笔银钱,小人......不敢随意收下。” 钱书言眸光一沉。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 这些底层人永远这样,给脸不要! “窑上给你们的,你们收着便是!”账房见他面色不愉,适时出声:“你们被困硐室多日,知府大人有心体恤,这才命我准备了银子,排队来领吧!领完就可以走了!哦对了,知府大人还说了,若你们愿意留下来做工,每个人每月涨两百文工钱,若不愿意,领了之前的工钱和‘安慰银’便可以走了。” 关止闻言眸光一闪。 不仅有五十两安慰银拿,还能继续留在矿上做工? 逐渐,他咂摸出了味儿。 秃头问他:“关止,怎么说?这钱,咱拿还是......” “拿!”关止一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笔银钱,应该是沈大人替咱们要来的,咱可不能辜负了沈大人的一番好意。至于继续留在矿上做工......” 他摇了摇头:“总之我是不愿,你若想留下,便留下吧。” 秃头脑袋摇成拨浪鼓:“我跟你走,谁知道他们后面还会不会作妖?” 为了两百文搭上一条性命,可一点都不值当。 这十六个矿工,账房本以为会有半数人会选择留下。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所有人都给出了一样的答复——“我们不干了。” 钱书言面色铁青。 他不禁想起沈筝的警告——“上报天听。” 没错。 这句话,是警告。 警告他不要对这些矿工出手。 看着矿工们离去的背影,他暗中握拳,手背青筋暴起。 自己贵为一府知府,竟被一个女人如此掣肘...... 深吸两口气后,他看向柳阳府方向。 没关系,不就是斗法吗,他们还有后招。 ...... 关止带着妻儿回家,一路未曾停歇。 到家后,他关上院门,关上堂屋门,又关上里屋门,才从怀里掏出了一坨亮闪闪的东西。 他问:“婆娘,你看这是什么?” 妻子捂嘴:“银锭!” “不!”他说:“这是我们的青砖大瓦房!” ...... 这一夜,沈筝一行人宿在了抚州驿站。 子时四刻,屋外传来打斗声,叮叮当当好不热闹。 沈筝睁眼盯了房梁片刻,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过去。 翌日一早,华铎来禀:“主子,正如您所料,这些人是冲着潘渡江来的,属下跟他们过了几招后,便依您的吩咐,放他们走了。” 沈筝嗦了口稀饭:“干得不错。” 任务失败,总要放人家回去报信不是? 第1371章 一半一半 连日雨后,终于晴正。 天穹湛蓝,一尘不染。 天气好,沈筝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硬邦邦的马鞍变成了软乎乎的坐垫,坐在马车里喝茶吃点心,看着沿途风景,简直快哉。 掀开车帘,清风拂面,沈筝问道华铎:“抚州军营还有多远?” 她要去军营挑狗。 实在是邵卫山盛情难却。 华铎侧头,嘴角带着笑:“主子,约莫还要两个时辰,午时之前便能到。” “那咱们今晚再在抚州歇一宿吧。”沈筝弯腰走出车厢,和华铎并肩坐在了车板上,“咱们去吃抚州名小吃!再给子彦他们也带一些回去,免得他们日日都惦记着库房里的红薯。” 上次来抚州走得匆忙,什么都没逛,什么都没吃,着实有些可惜。 车轮辘辘,正如华铎所言,在日头攀到最高处时,抚州军营到了。 旷野之上,壁垒高耸,营盘连绵,旌旗猎猎,鼓角隐隐,望之如铁城横卧。 邵卫山下马,营门守卫行礼,声如洪钟:“将军!” 邵卫山颔首,递出缰绳,守卫接过,余光瞥见后方马车,见车板上坐着的两位女子,他一时怔愣,竟忘了收回目光。 亲卫低声提醒:“左边那位,乃柳阳府沈大人,不得无礼。” 沈大人?! 守卫通身一激灵。 沈大人竟亲临他们军营了! 自己在有生之年,竟见着活的沈大人了! 在这座军营里,沈大人早已是传奇一般的人物。 试问,有哪个将士,不想拥有一柄真正属于自己的精钢利刃呢? 激动之下,他脑子一热,脱口而出:“卑职见过沈大人!欢迎沈大人莅临寒营视察!” “......” 寒营。 空气都凝滞了片刻。 沈筝险些没忍住笑出声。 将军寡言少语,手下的兵丁倒是健谈。 邵卫山沉默地引着沈筝入营,沈筝好奇四看。 校场平坦开阔,旌旗猎猎,场内兵丁们早已练得汗流浃背,一进一退、一招一式间,尽显地方军威。 “沈大人,这边请。”邵卫山带着她绕过大校场,去了营中西侧的小校场。 看着校场中那一道道雪白的小身影,沈筝眸光骤亮。 果然是下司犬! 邵卫山见她目露喜爱,问道:“沈大人,您之前可见过这种犬?” 沈筝当然要否认了:“未亲眼见过,只看过画像。” 邵卫山了然,带着她走入场中,介绍道:“此犬名为‘红鼻’,如今营中共喂养成犬二十三只,幼犬十二只。” “红鼻?”沈筝脚步一顿。 好朴素的名字。 红鼻就红鼻吧,总比“猪鼻”好。 “依诺,营中愿将那十二只幼犬尽数相赠于您。” 若不是邵卫山声音都在抖,只观神情,沈筝还真看不出他在心疼。 “幼犬在营后角犬寮当中。”邵卫山声音抖得更厉害了,“还......请沈大人随我来。” 犬寮不算特别宽阔,但胜在干净整洁,虽经连日阴雨,但寮内地面铺着的稻草依旧干燥。 还未走近,沈筝便听见了阵阵“嘤嘤”声。 听这动静,估摸着有些小狗都还没断奶。 饲犬兵听见动静,抬头一瞧,微喜:“将军回来了!” 他左右臂弯中各抱着一只小狗,大步迎上来:“将军,您瞧,这俩又是不省心的,刚睁眼没几天就打了起来!这性子呀......往后估计有得磨了,不过还好有您在,它们往后也不敢太过造次。” 噢,真是个令人伤心的话题。 沈筝感觉邵卫山都要哭出来了。 他缓缓伸手,轻轻从饲犬兵手中接过一只小狗,轻柔抚摸着小狗脑袋。 “和哥哥姐姐们去同安县后,要乖,要听话......” 饲犬兵闻言猛地抬头,视线直直落在沈筝身上。 沈筝如芒在背,感觉此刻的自己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强盗。 “......邵将军。”她忍不住道:“借一步说话?” 邵卫山颔首,抱着小狗跟她走到犬寮一角。 她伸手轻碰了碰小狗的鼻尖,绵软温润。 小家伙被触得轻痒,哼唧两声后,飞快舔了舔鼻头。 再看邵卫山面上逐渐显露的不舍,她浅笑摇头,直接开门见山:“这十二只幼犬,我不全要,将军给我六只便是。还有,待我回柳阳府后,会命人送来望远镜,将军记得验收。” 邵卫山抱着小狗的手猛地收紧,眼底闪过错愕:“沈大人你......不全要?” 他好似只听到了沈筝前半句话一般。 沈筝点头,笑着伸出手:“可以给我抱抱吗?” 邵卫山一怔,小心翼翼地将小狗递给她。 小家伙落在臂弯里,软得像一团棉花,她不自觉放柔了动作。 抱小猫小狗,就跟抱小宝宝似的。 “六只足够了。”她声音也变得轻轻:“我借犬只为助事,不是来抢将军心头好的。剩下六只留在军营,将军也能日日看着它们长大,如此......也算两全。” 邵卫山闻言沉默。 良久,一道长长的叹息从他胸腔发出,紧绷的肩线终于软了下来。 “多谢沈大人成全。”他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如往后沈大人有事,但凡邵某能办到,某绝不推辞。” 一句话说得郑重至极,不似客套。 沈筝臂弯中的小狗闻言轻轻“嗯”了一声,竟是替她答了。 半个时辰后,六只小狗坐上马车,由抚州驻军们亲自送往同安县,与它们同行的,还有被五花大绑的潘渡江。 “他要杀了我,他要杀了我......” 这句话,潘渡江念叨了一宿,沈筝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却就是不问“他是谁”。 几辆马车逐渐驶离军营,岔路口一到,沈筝与小狗们分道扬镳,朝抚州府城而去。 车厢内很安静。 从离开江北矿窑开始,木若珏就一直没说话,似是在思考些什么。 沈筝打了个小盹儿,刚一睁眼,目光便直直撞进木若珏眼底。 相处数月,她已能读懂木若珏这些细微神态,坐直身子主动问道:“有话想对我说?” 木若珏轻轻点头。 沉默半瞬,他道:“沈大人,少量水烧开后,热气可以顶起壶盖,大量水烧开后,热气可以抽出地下数丈的水。若......水再多些、火更旺些呢?” 第1372章 蒸汽车船 “触类旁通”四个字,在木若珏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前世,沈筝见过不少天才,却鲜少有人能像木若珏这般,仅凭亲眼所见的某些细微现象,便能跳出固有认知,推衍出最核心的问题。 他分明没有受过半点现代科学的熏陶,更不懂“蒸汽动力”的概念,却能在第一次接触蒸汽机后,直接看透热力本质。 这份敏锐与通透,令沈筝讶然。 天才如娇花,需要浇水,更要施肥。 当了二十几年祖国花朵的沈筝,眼下也算是咸鱼翻了身,摇身一变成了辛勤的园丁。 她上身微倾,语气温和,带着几分引导:“你有哪些想法,不妨说说?” 无论在哪个时空,蒸汽机一经现世,便注定是工业时代的序章。 拦不住,也藏不了。 沈筝本以为木若珏的想法会往纺织业、水利农业上靠拢,却不想他一开口,便来了个大的:“车船。” 沈筝一怔。 他又道:“就像矿窑运煤,仅靠人力、畜力,一趟也运不了多少,可若换成那热气,只要锅里的水足够多、火足够旺、车厢足够大,那么仅一趟,或许就能运走数百石煤炭。” 沈筝整个人都麻了。 “天才”两个字,她已经说倦了。 她不过就打了个盹儿,木若珏便已经琢磨出蒸汽车来了? 尚在怔愣,木若珏又抛了个大的出来:“或者,还能将那些车厢用挂钩相连,一厢动,厢厢动。” “......”沈筝右手在小桌上胡乱地摸。 不行,得喝两口压压惊。 “但......”木若珏眉头微蹙,眼眸染上疑惑,“车厢越重,轮子和地面产生的擦力便越大,想要拉动数百石煤矿,需要的热气,绝非小数目......” 擦力...... 好好好。 沈筝已经不想说话了。 连“摩擦力”也说来就来。 “沈大人。”木若珏求知欲旺盛,“您可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他嘴里问着“可有办法”,眼底却是明晃晃的期待——他觉得沈筝一定有办法。 沈筝喝了口茶压惊,咕噜两口咽下去,故作思索。 木若珏默默等待。 片刻后,沈筝拉出桌下小屉,从中取出了...... 一双筷子。 “筷子?”木若珏喃喃,显然还没领略到沈筝用意。 沈筝又在小屉里掏啊掏,掏出一枚被盘得光滑的铜钱。 木若珏似有所悟。 他默默从沈筝手中接过筷子,将它们平放在桌上,中间只留了一点缝隙。 沈筝也没说话,只是将铜钱竖放在缝隙中,手指轻轻一推,铜钱便顺着缝隙,“轱辘轱辘”滚到了木若珏眼前。 木若珏福至心灵,立刻拿起筷子道:“若将这两根筷子换成铁制,那铜钱滚动时的擦力,便会更小。如此......便也能更省煤炭!” 他思维跳跃,直接从“铜钱滚筷子”,说到了“长车运煤炭”上。 沈筝不想剥夺他思考的权利,便道:“小木,你这个想法非常好,但若想真正实施,还得再多琢磨琢磨。你想,装煤的大车肯定又沉又重,再大的‘铁筷子’都撑不住。” 木若珏目露思索。 沈筝又道:“再有,若铁筷子歪了,那上面的大车不也得跟着跑偏,甚至侧翻吗?所以你还得想个办法,将铁筷子固定在地上,再将大车固定在铁筷子上,对不对?” 木若珏彻底陷入沉思。 沈筝则偷偷琢磨起了轨道火车的图纸。 从短期来看,蒸汽运力前期投入巨大,一经出现,定会动摇各大运输业的根本,还会造成大量人员失业。 但从长期来看,工业代差一旦形成,不说降维打击周边各国,只说大周国内,都将兴起许多新兴行业,就业岗暴增、百姓幸福感提升,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工业变革,本就是一场先苦后甜的革命,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 早在之前,沈筝其实想过,能否跳过蒸汽机这种颇为耗能的外燃机,直接铸造以燃烧石油为主的内燃机。 可琢磨一段时日后,她发现这个想法行不通——内燃机的铸造,依赖高精度车床,而高精度车床,得靠外燃机制造。 话句话说,工业化进程,是一条无法逆向行走的单向链条。 蒸汽机,则是这道链条上难以直接越过的鸿沟。 还是一步一个脚印吧,沈筝下定决心。 风轻轻吹过,掀起车帘一角。 今日,大周的工业进程,又悄悄往前迈了一步。 ...... 作为游客,来到抚州城里,有“三去”和“三不去”。 这一规矩,也是沈筝进城后才从街边茶摊听来的。 所谓“三去”——老字号糕饼铺要去、临河鱼丸摊要去、城南老醋坊要去。 所谓“三不去”——人挤的窄巷不去、贵得离谱的酒楼不去、吆喝太凶的摊子不去。 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一句话——只吃对的,不吃累的,只逛松快的,不凑闹热的。 黄昏悄然而至,河面铺满碎金。 鱼丸摊旁,沈筝将手中的碗往桌上一放,抬手吆喝:“摊主,再来......” 她顿了顿,看向木若珏和华铎:“你们还要吗?” 二人看着自己面前空空如也的瓷碗,点头。 “三碗!”沈筝伸出三根手指,“还是在这儿吃!” “好嘞——客官稍等!” 摊主手脚那叫一个麻利,不过片刻,三碗滚热的鱼丸汤便又上了桌。 鱼丸白润,葱花翠绿,香气顺着晚风飘出去老远。 沈筝刚拿起筷子,街尾突然传来一阵喧嚣——“宵禁了!宵禁了!所有人!赶紧回家,不得随意外出!河边的!收摊!” 沈筝手腕一顿,华铎亦是一愣:“主子,抚州城......还有宵禁吗?” 她们上次过来,好似还没这回事吧? 沈筝看着朝这边跑来的府兵,心头划过一丝怪异。 还没来得及细想,摊主疑惑的喃喃声传了过来:“好端端的,怎的开始宵禁了?今日捏的丸子都没买卖,明日可就不新鲜了啊......” 说着,他鼓起勇气绕出摊后,迎上府兵:“官爷,官爷,为何会突然宵禁呀?小人做的是小本生意,您看......能否再通融半个时辰?等摊子上的东西卖完,小人立刻就走!” 第1373章 孩童失踪案 州府实施宵禁的核心原因,永远只有一个——遏制夜间犯罪。 而一个原本并不宵禁的府城,突然开始宵禁,其根本原因不言而喻。 “抚州可能出事了。” 沈筝放下筷子,尚在思索要不要上前问个究竟,走来的府兵已经认出了她。 “沈......” “发生何事了?”沈筝打断府兵呼声,起身问道:“可方便言明?” 府兵忙不迭点头。 蒋知府交代过他们——“沈大人说的话,永远排在本官前面。若有一日,本官的言论与沈大人的言论有所偏差,你们便莫要信本官,相信沈大人便是,记住了吗?” 这句话,府兵们记得牢牢的。 “能否请您稍稍移步?”府兵余光中,鱼丸摊主满脸惊讶与好奇。 沈筝颔首,提步走向街角。 站定,府兵颇为谨慎地四看一眼,上前半步,低声道:“沈大人,近几日夜里,城内丢了几个孩子......” 沈筝眉心狠狠一跳,心口也猛地一缩。 “孩子丢了?” 对于任何家庭而言,孩子的丢失,都是近乎灭顶的重灾。 沈筝无法想象,这些孩子的父母该是何等的肝肠寸断,也无法想象,那些尚在懵懂年纪的孩童被人掳走后,又是何等的害怕。 朝堂诡谲,风起云涌间,她尚能从容应对,可当受害者变成一户又一户的普通人家时,她竟一时乱了心神。 “说具体些。”她听见自己声音有点抖。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城西。”府兵压低声音道:“孩子是夜里丢的,但奇怪的是,无论是孩子父母,还是邻里,都一点动静没听着,好像孩子就那么无声无息地,突然消失了一般......” 沈筝皱了皱眉:“孩子父母是被迷晕了吗?” 府兵不确定地点点头:“虽然大夫和仵作都没寻到迷药痕迹,但孩子父母说,他们的确比往常睡得沉,第二天也醒得比往常晚,并且孩子就睡在他们房中的小隔间内,歹人若想带走孩子,便一定会从他们床边经过,但他们却毫无察觉。” 如此,可能也只有药物以致昏迷这一种解释了。 “这户人家家中养狗了吗?”沈筝又问。 “回大人话,没有。”府兵摇头,“他们和邻里几乎人家都没养狗,养不起。” 沈筝微微颔首。 狗虽然好养活,但也是要“养”的,很多普通人家本身就过得紧紧巴巴的,也不会去养狗。 “还丢了几个孩子?”沈筝又问。 “三个。”府兵抿了抿唇,“都是夜里丢的,有的是和父母睡在一起,有的是自己单独一间,但他们的家人和第一户人家一样,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这件事处处透露着诡异。 “孩子性别、年龄、家境、生辰八字之类的情况,你都清楚吗?”沈筝沉思后问道。 “这......”府兵只能挑着自己会的回答:“两男两女,年龄......两个四岁,一个五岁,一个七岁。至于家境......这几户人家都是农户,很普通,不显眼,也几乎没什么仇家。至于孩子的生辰八字......” 他略显迟疑:“大人见谅,卑职的确不太清楚。” 沈筝琢磨一番这些已知条件后,抬眼:“带本官去府衙。” ...... 抚州府衙。 “知府大人,小人儿子才刚过四岁生日,还那么小,求您一定要救救他啊......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您让小人一家怎么活得下去......求您、求您救他一条命,小人小半辈子给您当牛做马都愿意......” 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青石板砖上传来的,是沉闷不已的磕头声。 蒋至明将人扶起,甚至不敢抬眼多看。 “放心吧......”他嘴上说着放心,语气却多多少少有些没底气,“本官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的......” 哭声顿了半瞬。 “知府大人,都四天了.......小人到底、到底还要等多久啊?您行行好,就给小人一个准信儿吧......” 蒋至明喉咙堵得厉害。 他又何尝不想给这些可怜人一个准信? 通判见状上前,从他手中接过人,轻叹道:“这案子疑点重重,府衙已经在查探了,诸位......回家等消息吧,一有消息,府衙会立刻派人通知你们的。” 这番话不仅没有安慰到伤心欲绝的众人,反而像是火上浇油。 “等消息!等消息!你们只会让我们等消息!”一个夫人发丝散乱,眼眶通红,下巴上还挂着未滴落的泪。 “我们的孩子没了啊!是我们的孩子!不是家里的猫狗鸡鸭,更不是锅碗瓢盆!”她崩溃大喊,声音嘶哑:“你们有孩子吗?!有吧?!同是为人父母,你告诉我!孩子都丢了,你等得吗!等的吗?啊!就因为丢的不是你家的孩子,所以你才能跟个没事人一样,让我们回家吗!” “啪——” 一个耳光,毫无征兆地、猝不及防地落在通判脸上。 他被扇偏了脑袋,愣了半瞬,没转回头,也没还手。 “你这恶婆娘!打人作甚!” 缉事冲了过来,一把推开妇人,“你以为我们不着急吗!往小了说,我们与你们一样,同样为人父母,虽无法与你感同身受,但也能明白你的感受,已在尽力探查!往大了说,孩童失踪乃是大案!一个不小心,府衙所有官员都得被惩,轻则降官,重则罢黜官职、锒铛入狱!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想要找到孩子!” 妇人的哭声戛然而止。 不是被说服了,而是厅外来了一个人。 一个她之前偶然在街上见过一次的女子。 “沈大人?”她似是见了救命稻草一般,踉跄冲向女子,在对方还未反应过来之际,她的双手已经握上了女子的衣袖,“您是沈大人?您是沈大人对不对!您帮帮民妇,求您帮帮民妇吧!” 她手劲有些大,拽地沈筝脚下趔趄。 但沈筝没有拽出袖子,反而伸出手,握住了她:“我来想办法,别害怕。” “沈大人?!”蒋至明大步迎来,因太过不可置信,他甚至有些不敢认沈筝:“真的是您......” 第1374章 细微处的怪异 内容加载中...... 第1375章 放料货郎 内容加载中...... 第1376章 多重身份 内容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