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那个DM》
1. 楔子:在一切发生之前
1.战车
12月26日。
丁诺走出看守所大楼时,手表指针刚过凌晨三点,他低头捏了捏眉心,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一场硬仗,妈的,一场没完没了的硬仗,他心想,审到后来也不知道是他们熬嫌疑人,还是嫌疑人熬他们。
天不算特别黑,趁他们突击审讯,雪飘飘扬扬地下了大半夜,给黑夜镀上了一层迷离的银光。大院里狗睡得正香,除了身后大楼传出来的嘈杂,就只有眼前雪落的声音。
丁诺伸手接了会儿雪花,雪质量不咋地,落在手心里的都是黏在一起的大片冰碴,根本看不出漂亮的六角形来,这种雪打不了雪仗,倒是给通勤带来不少麻烦。
“老丁,下次准备什么时候审?”身后一个声音问他,一支烟顺势递到他脸跟前,人没到烟味先到,除了他们支队长不做第二人想。
“尽快吧,别给那货太多思考时间。”丁诺接过烟,但忍住了没点,只是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戒烟的医嘱他近来执行得很彻底,不过,二手烟除外——他旁边,队长早就吞云吐雾上了,好像刚才在监控室里还没抽够似的。
“三十六拜都过了,就差这最后一哆嗦,别担心,迟早的事儿。”队长拍拍丁诺肩膀,故意凑过来,语气夸张,“我靠,看你这头皮屑,早说了让你用清扬。”
“滚你妈蛋,那是雪。”丁诺拍开那只手,用上了巧劲,“啪”——清脆得很,队长“操”了一声,抬腿往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动作熟练,话更顺溜:“还有力气打人,看来不累,快滚去给车扫雪。”
丁诺笑笑,抬腿往院里走,车上的雪足有十多公分厚,虽然是虚的,但冰碴子都冻了起来,可没那么好清理。
队长在原地多站了会儿,深深一口把半截烟都吸进肺里,然后慢慢吐出来,前面,丁诺走得平稳,根本看不出来不久前上厕所还得拄拐杖,一米九多的大老爷们直接瘦得连一百二都不到,风大点都能给他吹散架了,不过,丁诺就是丁诺,到底挺过来了。
只是他还需要时间,他们都需要时间。
“呼”——
一个黑影夹着雪花兜头飞过来,队长劈手接住,低头一看,是块又脏又硬的抹布,还隐隐有股臭味,估计出厂之后就再没碰过干净水,做暗器倒还算合格。
车旁边,丁诺喊他:“抽完了没?抽完了过来擦玻璃。”一边朝他晃了晃除尘掸子,看起来毫不介意把这个当做下一件武器。
“真是肉锅里煮汤圆。”队长文雅地评价道,伸指一弹,熄灭的烟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不偏不倚落进了垃圾桶。
雪还在下,不过天亮前就会停。
下台阶的时候,队长捏起嗓子来了句戏腔:“瑞雪——那个兆丰年呐——”
2.女祭司
3月29日,周六。
“小猫钓鱼”不是猫咖,也不是棋牌室,而是一家咖啡屋,咖啡屋里也真的有一只小猫,但不会钓鱼,只会吃鱼。
洛芮是这里的甜点师,她的招牌黄油司康比这儿的咖啡更受欢迎,老板在一次次试吃和称赞中一张胖脸越发圆润,这很能说明问题。
周末一向是咖啡屋最热闹的时候,不过现在时间还太早,猫咪在靠垫上呼呼大睡,忙碌一周的早八人也多半都还在被窝里会周公,但外卖单子已经开始蹭蹭往外冒了。老板睡眼惺忪地把咖啡豆倒进咖啡机顶上的玻璃碗里,先深吸一口豆香续命,这才开始做单。洛芮趁店里没客人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做背景音,简单打扫过卫生,烤好的甜点也放进了玻璃柜里,一切准备就绪。
就像命运的齿轮轻轻滚动了一下,魔力红乐队唱到“每个人都会受伤,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时候,门口的铃铛“叮铃”一声,顾客来了,今天的第一位。
“早啊,喝点什么?”老板看到顾客在玻璃柜前晃悠,敏锐地补充,“想吃点啥,招牌黄油司康?”
“我、我听说这里能算塔罗牌。”顾客犹犹豫豫,道出自己的真实来意,说完为了表示诚意似的,紧跟着补充,“我要一杯咖啡,美式就行,其他不要了。”
“没问题,算塔罗牌那边请,美式要哪种?SOE?冰滴?还是气泡美式?”老板微笑,他喜欢用算塔罗牌招徕顾客,但不欣赏只为了算牌而来的迷信家伙,不过,既然洛芮能用塔罗牌给他的咖啡屋增添一点招徕客人的神秘特色,还不花他的本钱,又何乐而不为呢?
“SOE吧,加冰。”
“没问题,一杯SOE冰美式。洛丽塔,这个帅哥想算塔罗牌,带他去你的专座好吗?”
洛芮抬头应了一声,每次有人算塔罗牌老板都改口叫她洛丽塔,真是无聊的恶趣味。她看看顾客,年轻得很,头顶挑染了一缕金色,脸上青春痘都还没消干净,估计是个大学生。
和以往来算塔罗牌的人没什么区别,这个年纪的人,无非是爱情、工作,工作、爱情……等到他们发现新的人生难题,大概已经把信任转移到风水先生身上了。
洛芮对外以甜点师和塔罗牌师自居,前者她算是名副其实,但后者最多算个幌子,因为,当你有一个秘密要隐藏时,有什么比再加上一层神秘面纱更合适的呢?
洛芮是个灵媒,至少她自己是这么理解的。
当她以塔罗牌师洛丽塔的身份带着挑染金毛在专座落座时,很快就感受到了对方的不安和局促,这个年轻的男生很在乎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一切,这毫无疑问。
其他的呢?暂时还没有,但等她摸到牌就会有了,洛芮有这个自信,以往每次都是如此。
“你来洗牌,”洛芮把塔罗牌递给金毛,然后回答他的问题,“怎么洗牌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清空杂念,保持心境平和,把这副牌当做你的好朋友,而你现在要向她求助,让她感受到你的真心。好吗?”后几句都是扯淡,不过,对方情绪稳定、注意力集中时她总是能读出更多东西,这一点算是经验之谈。
“从洗好的牌里选四张牌,然后把它们摆在桌子中间。”洛芮继续说道。
金毛洗牌的动作生疏得仿佛这辈子没打过扑克,当他用僵硬的手指把牌拨得“哗啦啦”直响时,一张牌不堪折磨似的,“啪”地从里面飞了出来。
“这、这种情况有什么说法?”金毛停下洗牌的动作,一脸紧张地问。
说明你洗牌的技巧有待提高,洛芮这么想的时候忍不住微笑,但当她手指碰到那张翻倒扣在桌面上的牌时,笑容忽然消失了。
“怎么了?怎么了?”金毛的目光在牌和洛芮脸上来回切换,忍不住抢先伸手翻过了牌,立刻也露出一副受惊的表情,“这张牌是死神吧?是张坏牌对不对?它是要警告我什么吗?”
“塔罗牌不以好坏来分。”洛芮听到自己的声音干巴巴地做出解释,同时,在她的脑袋里,另一个声音回答,不,不是的,它不是想警告金毛。
这张牌是为她而来的。
“叮铃”——
门上的铃铛再次响起。
第二位顾客走了进来,准确地来说,并不是顾客,而是专程来找她的,毫无疑问。
空气中仿佛有一股能量在涌动,发现自己是个灵媒以来,这种能力还从未如此强大、清晰过。
在对方开口前,洛芮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3.倒吊者
6月21日。
“奇奇,别玩了,吃饭啦!”妈妈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音量很高,再隔两道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马上,五分钟就好。”回应她的是不耐烦的保证,还有鼠标键盘的“噼里啪啦”声。
奇奇今年周岁九,虚岁十,一枚根正苗红的小学生是也。
不过,像很多这个年纪的男孩儿一样,奇奇对学习的兴趣少得可怜,他也不爱户外运动,尤其是最近爸爸妈妈的“小矛盾”爆发后,他更是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倾注到了心爱的游戏上,史诗级经典游戏,毫无疑问。
妈妈总指责他沉迷电脑,当然了,因为她惯于只看表象,看电视就是“看死人”,玩电脑就是“玩物丧志”,大人才不会关心小孩子玩什么游戏呢,电脑屏幕里的跳来跳去的人物都是弄坏她儿子视力的“罪魁祸首”,那些闪光和音效?更是百害而无一利。
这大概不是她的错,因为大人要操心的事又多又无聊,但对于奇奇来说,电脑屏幕对面的世界才更加真实,那些故事才更值得经历。
“奇奇,你没有五分钟!我要关电源啦。”妈妈在门口下达最后通牒,怒气冲冲,两手叉腰,大概吧,奇奇没回头——游戏正进行到关键时刻呢。
“知道了!知道了!”奇奇用同样的语气回答,这叫做有其母必有其子,他两眼还牢牢盯着游戏界面,BOSS有回血机制,必须算好时机放大招,节奏才是最重要的。
“啪——”
电脑屏幕忽然跳黑了,电流消失前发出微弱的“嘶嘶”声,仿佛垂死的蛇。灯也灭了,几秒之后才再次亮起,空调也跟着恢复,客厅里的冰箱发出“嗡”的一声抗议,任劳任怨地再次运转起来……除了电脑,漆黑的屏幕上只倒映出了奇奇自己的脸,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
“啊!”奇奇短促地叫了一声,嘴巴张成了圆圆的“O”型,愤怒尚未成型,这时他只感到一股强烈的不真实,仿佛事情发生了绝不该出现的转折,只差一点,真的只差一点了,BOSS只剩最后一丝血皮了。
他本来已经赢定了。
怎么这样?奇奇感到泪水涌上眼眶,鼻子里喷出的气热烘烘的,好像他忽然变成了一匹马,如果马也会感到伤心的话。
重启画面终于跳出电脑屏幕,但为时已晚,一排排白色英文字母冲他徒劳地吼叫着:是否正常启动?
怎么搞成这样?
“跟他废什么话?”爸爸这才出现在门口,故意摆出一副威严的怒相,但其实并没多生气,他大概正为行使过家长权力而感到心满意足呢。
扳电闸不是什么高招,但起效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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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得知道这家里谁说了算。
“小兔崽子,别光想着玩,吃饭了,你妈辛苦大半天,你连个碗都不知道端。”这也是老调重弹,但奇奇还没有回头,他的手还放在鼠标和键盘上,仿佛断电前的那一秒对他而言凝固了。
爸爸闭上了嘴,儿子的反应不在他的预料之内,他犹豫了几秒,决定不能让竖起的权威掉在地上,于是他放缓语气说:“都是个男子汉了,别闹脾气,去洗把脸咱们吃饭了,你妈做了你爱吃的。”
儿子没说话,但站起来洗脸去了,出门经过他的时候他还伸手扇了儿子后脑勺一巴掌,很轻,完全是在安慰这臭小子。
都说七岁八岁讨人嫌,怎么都十岁了,还这么爱闹脾气呐。
爸爸没想到的是,这之后等待他的可远不止一场“小脾气”而已。
4.愚人
4月1日。
关易阳把最后一片奥利奥薄脆塞进嘴里,嚼嚼嚼,嚼嚼嚼,还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她试着重读昨晚写过的部分,结果删删改改,字数不增反减。
樱花味奥利奥饼干残留在后槽牙上,吃的时候明明很甜蜜,这会儿却变得腻腻的,非得用两大口咖啡才能灌下去,酸苦混合着甜腻,那感觉,就跟重读她昨晚制造出来的文字垃圾似的。
“啪”——
她沮丧地把笔记本合上,扯过摞在一边的草稿纸,开始在上边画火柴人。
关易阳是个小说家,不算有名的那种。
但如果你常年混迹恐怖惊悚小说区,而且口味还不挑剔,那就另当别论。
这么说算是往脸上贴金,不过用关易阳自己的话来说,故事本身才是最重要的。收入和名气只是额外奖励,而不是衡量故事好坏的标准,就像当年白先勇和好朋友创办《现代文学》一样。再说了,比起前者,她靠自己写的东西多少还能挣些钱。
单从这个角度来看,写作于她而言还是快乐居多的。
如果能不卡文就更好了。
关易阳随手在纸上划拉《爱穿高跟鞋的女特工》的大纲,理清脑袋里乱麻似的思绪,但钢笔出水不顺,细小的纸纤维被笔尖划开,一旁的火柴人染上了支离破碎的蓝色。
《爱穿高跟鞋的女特工》是关易阳正在写的小说,用编辑的话来说,书名起得一塌糊涂,跟千禧年代的□□昵称似的,题材也太冷门,她原本靠恐怖小说积累起来的读者多半不乐于去读单人版《史密斯夫妇》的,而从连载效果来看,也确实如此。
一句话总结,这本小说多少让她受到了一些打击。
不过,抛开进展不顺的故事不谈,关易阳还挺喜欢诺拉·唐的——顺便一提,拿《史密斯夫妇》来对标《爱穿高跟鞋的女特工》,在她听来更像是恭维——不同于关易阳一贯塑造的恐怖小说女主,这位一头红色卷发的姐妹既不神经质,也不爱遇上点事就化身尖叫鸡,尽管比不上安吉丽娜·朱莉,但诺拉·唐能穿着高跟鞋踩着弹力球双摇跳绳,还能轻松撂倒比她重一百多斤的壮汉,再加上一流枪法,谁敢对她说“不”呢?
另一方面,夜深人静的时候,关易阳躺在被窝里构思故事情节,心底却总忍不住涌起杀死小唐的念头。
不像恐怖小说里的女主,哪怕再身娇体弱,也总能在一众炮灰助攻下活到最后,冒险小说里如果没有混合了眼泪的鲜血,没有以死亡收场的爱情和背叛,似乎便不足以真正触动读者。
正如麦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所说,特工总是以某种更永久的方式退休。不是吗?
可近来她又觉得,那些念头似乎不完全是她自己的。
关易阳并不相信哪位作家真能在打字机里养一只替自己写作的福灵,那玩意儿只存在于斯蒂芬·金的小说里,但她的确相信文字自有其力量。
每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都不应该轻视这种力量。
等关易阳再度集中注意力,纸上的东西早已偏离了小说大纲,也不是手舞足蹈的火柴人,她看到自己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写下了斯蒂芬·金的名字,变形子弹之歌,杜马岛,还有黑暗的另一半,之类之类。没错,她喜欢斯蒂芬·金,罪名成立。
唯一让人略感不安的是这句:养一只福灵。
它呈竖列攀附在草稿纸边缘,仿佛某种身形瘦长的小动物,“养”字头顶的两点犹如眼睛,带着某种不怀好意的神色,关易阳盯着这句话看的时候,鼻子忽然一热,几滴鼻血落在了纸上。
倒霉,这就是不开空气加湿器的后果。
关易阳匆忙抽出几张纸巾堵住鼻子,仰起头用嘴呼吸几下,感到血很快就不再流了,无香型的纸巾染血之后不知为何闻起来像是兑了水的蜂蜜,甜腻腻的。
最后那张纸巾被团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草稿纸也被抹得乱七八糟,墨水未干的“福灵”跟血迹糊成了一片,看起来好像“诅咒”。
蜂蜜味也还在。
关易阳愣了会儿神,把草稿纸揉成一团,用力扔进了垃圾桶。
2. 第一章:我是谁我在哪儿?
“喂,你觉得它们走了没?”
“外面没动静了。”
“这不算回答我的问题。”
“回答不了,鬼才知道那些怪物是不是真走了,我又没有透视眼,实在好奇,你打开门看看好咯。”
“除非我活腻歪了。”
“哈,算你识相。”
过了一会儿——
“喂,我觉得它们走了。”
“我刚才就是这么说的。”
“不信你从门缝里看看,走廊里啥也没有,真的。”
“我不,我还没活腻歪呢。”
又过了一会儿——
“喂,想开门确认一下吗?”
“你活腻歪了?”
“怎么了,刚才你还说实在好奇就开门看看的。”
“拜托啊大哥,那是反话!”
以上对话,发生在一间故障电梯里,鉴于这电梯十来分钟前经受过的“打击”,相信我,故障算是很委婉的说法了。
关于这一点,以及接下来马上要提到的另外几个糟糕事实,我都有相当的发言权,因为此时此刻,我正被困在这间该死的故障电梯里呢。
凭良心讲,这玩意儿多半是修不好了,楼层按键早就变成了摆设,两扇金属门互看不顺眼似的,关得不情不愿,中间露出一条歪扭的大缝来,门的表面被撞得坑坑洼洼,活像新鲜出炉的疯狂石头饼,
任何人看到这副模样都不会指望它还能运转,要不是应急灯还勉强亮着,我们大概早已陷入绝望黑暗之中,尽管如此,那灯光也是忽明忽暗,一副随时都会断气的模样。
更不用说,我身边还有一位专问要命问题的好奇宝宝。
当然,好奇宝宝并不是真的宝宝,谢天谢地,如果不是他,我大概压根不会被困在电梯里,而是会被电梯外的怪物们撕成碎片——现在被困电梯听起来好多了,对吧?——不是我夸张,那些猎食者足有七八只那么多,斗牛犬那么大,既有尖锐的牙齿,又有该死的弹跳力,所以我猜它们大概不会介意从我脸上或者别的地方撕下几块肉来大嚼特嚼。
简而言之,多亏这位大哥打了肾上腺素似的拉着我一路狂奔,我俩才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冲进电梯里,屁股上也没少一块肉。
不用说,当时的情况可算相当惊险,我只顾像个疯子一样大叫“把门关上”,按下关门键的多半也是大哥。
我没注意,因为怪物口水横流的尖牙只差一点就戳到我脸上,但它被电梯门狠狠夹了一下,吃痛地缩了回去,要不是大哥一直在狂按关门键,后边冲上来的怪物多半会一鼓作气地挤进来跟我们作伴,然后把我俩分而食之。
作为半小时前还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大哥毫无疑问救了我的小命,更不用说他还十分有风度地容忍了我一紧张就会变刻薄的坏毛病,没气急败坏地给我一脚,对此我心怀感激,绝非虚言,如果能活着逃出去的话,我会试着写信给市长信箱,推荐他当下一任见义勇为好市民的。
我真正想告诉你们的是,当大哥第二次提出来想要打开门确认怪物是不是走了的时候,我并不认为他想找死。
他只是胆子太大,或者疯了,二选其一。
“你想怎么确认?”我问。
“这个嘛……”大哥揉了揉鼻子,犹豫了。
借着应急灯惨白的灯光,我打量着大哥,他比我最开始以为得要年轻许多,绝对不超过三十。那张脸也完全不讨人嫌,眉毛很浓,鼻梁很挺,一双本来就不小的眼睛因为受到惊吓睁得老大——顺便一提,这是我发现的能证明他也害怕的唯一证据——非要说的话,他长得其实还挺帅的,就是胡子拉碴,显得十分不修边幅。
“应急键都没反应,开门键多半是不管用了。”大哥最后说。
“电影里的人能徒手把电梯门掰开,你可以试试。”我盯着他短袖下肌肉结实的手臂,心想,长得再帅也没有用,恐怖片里这么打开电梯门的肌肉猛男可都没什么好下场。
“徒手掰开,你认真的?”估计是我语气里的恐惧到底多于讽刺,大哥有些意外地看了我一眼,我赶紧表态,一边连连摇头:“我开玩笑的,千万别去开门,万一那些怪物还没走远就糟糕了。”
“嗯。”大哥惜字如金地说,他抱起胳膊向后靠在轿厢壁上,一脸严肃地看着我,冷不丁地说,“你一个女孩子,这种情况下还能这么冷静,挺少见的。”
“谢了。”大哥的评价不知怎么戳中了我的笑点,如果不是喉咙还因为害怕紧缩着,我多半会笑出声来。
冷静?我很肯定自己刚才的表现只能用惊慌失措和屁滚尿流来形容,离冷静少说有十八条街,同时我也清楚得很,自己正处于过度恐惧的应激状态,等肾上腺素的作用过去了,我估计会腿软到连站都站不住。
相比之下,大哥的反应才是真冷静,在这种情况下理智和逻辑还没从他脑袋里溜之大吉,这就足够说明问题了,相信我,你在一般人身上可见不到这种镇定,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没想到居然会发生这种事吧?”大哥问我,听起来像是没话找话,毕竟正常人谁会预见到这种鬼事?
我仰头做望天状,配合大哥没话找话:“让我想想,被吃人怪物猛追,最后被困在了电梯里,叫天天不应、叫地……等等!”我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低头翻起口袋来,但是该死的一无所获,我一把抓住大哥的胳膊,劈头盖脸地问:“你带手机了没?”
“干嘛?”大哥一脸莫名其妙,但还是认真地把裤子口袋翻了出来,两边四个口袋都是空的,比我的脸还干净。
“还能干嘛?报警啊。”我大声说,一边又把口袋翻了一遍,一边在心里暗暗骂自己是个笨蛋,怎么没早点想到这一点?
但不管怎样,报警是不用想了,我们俩人竟然都没带手机,在人人都手机不离身的21世纪,这其实够明显了,但当时却没人注意到。
“报警估计也没啥用。”大哥淡定地说,听上去把握十足,“如果外面一切正常,早就该有人发现电梯故障来救我们出去了,如果那些怪物到处都是,倒霉的绝对不止咋俩,警察肯定也已经自顾不暇了,报警也是白搭。”
“你还挺懂的。”我嘀咕道,在角落里靠墙蹲下,冰凉的金属顶在后脑勺上,让我又清醒了一点,“咱们现在是在商场里?你记得电梯停在几层吗?”
“不对吧,我怎么记得我在回家路上。”大哥的表情从认真到疑惑,抬起头上下左右打量早已面目全非的轿厢,“这难道不是我们公寓楼的电梯?”
我听得愣住,同时涌起一股强烈的不真实感,实话实说,现实生活突然间变得像上辈子,二十分钟前我在干嘛?逛街?回家?不,好像都不是……
“外面的走廊很长,像医院的那种,咱们跑了好久才进电梯。”我努力回忆着,胃里沉甸甸的,很不舒服,就是你一口气喝了太多饮料,或者突然发现大事不妙的那种感觉。
“嗯。”大哥表示认同,但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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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咽了口唾沫,又问:“你住哪个小区?”我有种预感,不管大哥怎么回答,答案我都不会喜欢的。
“我住在,”大哥毫不犹豫地开口,结果没说几个字就卡壳了,“住在……”他表情痛苦地思考了一会儿,手指搭在裤缝上敲啊敲的,先是食指,后来中指和无名指也加入了,跟抽筋了似的。最后,他摇头道:“吓忘了,给我点时间……”但语气很明白,这种解释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你猜怎么着?”我两条腿都蹲麻了,索性一屁股坐到地上,小腿上星星点点蚂蚁啮咬的麻痒感一路蹿上大腿,眨眼间就变成麻痒浪潮,梦里绝不会有这么真实的感觉,对吧?
我抬起头看向大哥,四目相对,我咧开嘴冲他展示八颗牙齿,冷静地告诉他:“我也不记得自己住哪儿了。”
在你们发问之前,不,这可不像失忆。
不、不、不,这更像是你坐在高考语文考场上,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野渡无人舟自横”的上一句是什么,头顶的电风扇转啊转的,你闭上眼睛绞尽脑汁,但那些调皮的字在你的舌尖跳舞,那句诗在语文课本里的画面近在眼前,你几乎能听到它们连贯起来的平仄韵律,却无论如何都听不清那句该死的诗里的任何一个字。
“怎么会这样?”大哥拧起眉头,看样子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不知道。”我用力捏着小腿肌肉,麻木的感觉慢慢褪去了,但不安仍然盘踞在胃里,并且越来越明显,“反正我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你还记得吗?”
大哥这次连答都没答,他思考了很久,最后颓然地摇了摇头,在我身边坐了下来。电梯厢整个跟着晃了晃,没想到大哥看着瘦,体重倒很可观。
“我们是在做梦吗?”大哥问。
“两个人能一起做梦吗?”我反问,这一点我也不是没想过,妈的,我巴不得这只是个该死的噩梦,这样只要一睁开眼睛,吃人的怪物就会统统消失,滚回它们的噩梦地狱里去。
这时,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忽然提醒我,别忘了,怪物不见了,这一点很重要。
我闭上嘴,顺着这句话思考起另一种可能性。
“谁知道呢?”大哥疲惫地揉揉眉心,叹了口气,“说实话,我现在什么都不知道了。”
“别这么说,你可是救了我一命。”我实事求是地说,抬起胳膊肘撞了撞他,啧,他的胳膊可够硬的,“说不定你是个消防员,猛男。”
“消防员至少该知道怎么逃出故障电梯吧,要么,我就是个很差劲的消防员。”大哥毫无幽默感地说,瞅了我一眼,“你大概是幼儿园老师?熊孩子见太多,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
“肯定不是。”我笑了笑,“我不喜欢小孩。”
大哥表情有点意外,于是我故意追问:“怎么,女生不喜欢小孩儿也挺少见的?”
大哥求生欲极强地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没有的事,不过很少有人会直说自己不喜欢小孩子,或者小猫小狗,还有冰淇淋,对吧?”大概我刚才问得多少有□□味,他又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笨拙地补充:“所以说你蛮坦诚的。”
“坦诚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我嘀咕,不太擅长应对这种直白的夸奖,哪怕对方只是客气客气。
大哥估计也不是个e人,空气一时陷入微妙的安静,如果不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搞不好还会再说几句客气话让我彻底脸红起来,单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运气还不错。
当然,也是证明这个伪命题的唯一角度。
3. 第二章:抓紧了!
“卧槽,那是什么?”大哥忽然一挺腰站了起来,一个健步蹿到电梯门口。
我吓了一跳,还以为他又要去研究怎么开门,连忙伸长胳膊抓住他:“你干嘛?”
“看,有字。”大哥举起那条还自由的手臂,我抬起头,电梯门一侧,原本故障掉的显示屏居然亮了起来,却并没有显示楼层数字,而是一串滚动的、反复出现的字——
警告:快逃!
“你看到的和我一样吗?”大哥揉揉眼睛,好像突然间对自己的视力产生了怀疑,用几乎算得上敬畏的语气念出了那几个字,“‘警告快逃’,感叹号。”
“不,我看到的是‘圣诞快乐,商品五折’,外加俩感叹号。”我回答。
忘了说,我的另一个“优点”是讲不合时宜的冷笑话。
大哥回头给了我一个惊讶的眼神,他大概习惯了我脱线的脑回路,只是略显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我们最好还是把这警告当回事,你说呢?”
“同意。”我松开抓着大哥的手指,插进自己裤兜里,“但问题是怎么逃?这破电梯都成这样了,谁不知道要逃,光警告有什么用?”
我用鞋尖磕了磕电梯门,金属门纹丝不动,只是用一阵带回音的“空空”声回应我。
“你问我,我问谁?”大哥嘴上一问三不知,却忽然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戳了下开门键,我吓得往后一缩,就差像鸵鸟一样抱头卧倒了,万幸电梯门毫无动静。
“你、你也太勇了。”我这句评语有点打颤,跟我的腿一样。
大哥继续在危险边缘疯狂试探:“电梯门松了不少了,你帮我找找,有没有能做撬棍的东西?”一边身体力行地像我展示了困境下的另一种表现——我像缩头乌龟一样只想躲起来,他直接伸手试了试两侧的护栏有多结实,打算把它掰下来。
不过幸亏没掰动,那玩意儿后来帮大忙了。
我开始觉得他大概不是消防员,而是个爱健身的科学家之类的,一有困难就四处找物理学圣剑。
“喂,别光愣着啊。”大哥瞪我。
“好吧、好吧。”我叹气,抱着“反正肯定没有”的念头,我也跟着四处看了几眼,结果撬棍没找着,反倒看到个了不得的东西——
“提示变了,快看!看!”我没注意到自己的声音变得又尖又细,条件反射似的伸手出去牢牢抓住大哥的衣角,仿佛那是根救命稻草。
显示屏上,“警告快逃”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数字。
不断倒数的数字。
5、4、3、2、1——
我俩呆呆地瞪着倒数计时不断跳动,自己却跟被下了定身咒似的,连眨眼都做不到,显示屏上的“1”还没消失,电梯便猛烈一晃,我没站稳,结结实实一头撞上了旁边的轿厢壁,眼前顿金星直冒。
“抓紧了!”大哥在我耳边大吼,声音听起来很滑稽,跟加了变声器似的忽高忽低,“小心!电梯要掉下去了!”
然后,失重的感觉一下子来了,如同小行星撞上地球。
等眼前的星星消失,我发现自己缩在轿厢一边,背靠厢壁,两只手死死抓着护栏,大哥抓着另一边护栏,一边大声告诉我“弯膝盖、紧贴墙”,这大概是电梯事故的逃生技巧,但我一直用最高音量尖叫个不停,好像被什么该死的号角喇叭附身了似的,要不是电梯最后“咣当”地停了下来,我估计会尖叫到肺里空气耗尽为止。
老实跟你们说,坠落可真不是什么验证恐高的好方式。
电梯都有防坠落装置,一旦钢丝断裂或轿厢下降超过一定速度,调速器滑轮就会锁死,机械不受制于电力和程序bug——大哥后来告诉我的,当然,在我停止尖叫之后——这大概也解释了我们安全降落的原因。
如果两腿发软、声音嘶哑、脑袋上还肿起个大包能算得上安全的话。
“防坠落又不等于防摔死。”我终于喘匀了气,牙根仿佛仍在震颤不休,我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八岁小女孩,或者不小心吸了过多氦气的派对青年。“你知道每年因为电梯故障死多少人吗?”
“难道你知道?”大哥的表情像是想笑,又硬给忍住了。
“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我随口胡说,心脏还在哐哐捶打胸口,但刚才那种吓到失去理智的阶段已经过去了,我摸了摸脑门,嘶,果然肿了个大包,希望不要脑震荡。
“错,全国每年因电梯事故死亡的人数连五十都不到,而且这个数字这些年还呈下降趋势。”大哥语气温和地说,好像真想安慰我似的。
我毫不领情地翻了个白眼:“你刚才不是连自己叫什么都想不起来,怎么这些无聊的事反倒记这么清楚?”
“我现在也想不起来自己叫什么。”大哥抱起胳膊,用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回答,然后反问我,“你呢,想起来没?”
我摇了摇头,忽然笑出了声:“咱俩要是在这鬼地方领盒饭,阎王爷都得傻眼,这两个笨鬼居然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生死簿对不上可怎么办?”
这笑话半点都不好笑,但大哥嘴角抽搐了一下,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想这算不上捧场,因为我俩的笑声或多或少有点歇斯底里的恐惧意味在里面。
“我们不会死在这儿的。”笑过之后,大哥说。
“你怎么知道?”我知道这不是个值得刨根究底的好话题,尤其是出于这种倒霉境地、生死难料的时候,但有些话不问只会更难受,而且我实在已经把大哥当做了救命稻草。
如果有人能想办法从这鬼地方逃出去,那个人一定是他。
“直觉。”大哥回答,顿了顿,又说,“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我希望我的直觉不准,因为我的手臂上又开始冒鸡皮疙瘩,空气凝重得仿佛下一秒就会窜起静电火花。
就是这时,显示屏再次亮了起来——
5:00、4:59、4:58……
又是倒数计时,只有五分钟,该死!该死!
我紧张地示意大哥看显示屏,结果还没来得及转头,就看到歪扭的电梯门缝里赫然伸进来几根又尖又长的爪子!我条件反射地张开嘴,吸了口长气,尖叫声只差一点就冲破喉咙,但一只大手及时伸过来用力捂住了我的嘴,拖着我往后连退了几步。
那对险恶的爪子在空中抓挠几下,什么都没捞到,向外回扣,扒住了两扇电梯门,尖尖的指甲落在金属上,发出细碎的“嗒哒”、“嗒哒”声。
它肯定不是想用这种方式修剪指甲。
“嘘。”大哥在我耳边用气音说,我点点头,那只捂住我的手慢慢松开了,我的呼吸颤抖得好像在给《甩葱歌》打节拍,但到底忍住了没有发出声音。
大哥指了指显示屏,意思大概是让我注意着倒数计时,他自己抬腿踩住了电梯一边的防护栏,一只手按住我的肩膀借力,好险没把我按得一屁股坐倒,一使劲站在了护栏上,抬手扣住了电梯顶。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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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好像在表演杂技。
我用力捂住嘴,恨不得一只眼睛看倒计时,另一只眼睛看大哥,再有第三只眼睛看那对爪子,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干,却忙得要死。
顺便一提,那对爪子正在用力扒门,力气相当惊人,电梯门“吱呀”抗议着,但架不住对方太强势,已经被掰开了一道巴掌宽的缝。
妈的,我知道那倒数计时意味着什么了。
“哒”的一声,大哥从护栏上跳下来,捏住我的肩膀,再次凑到我耳边,很轻很轻地说:“听着,我一只手打不开安全窗,但是你可以踩着我,用两只手拉动锁扣,然后我们从安全窗离开,明白了吗?”
我想点头,但脖子比水泥还僵,为什么这么关键的操作必须交给我,我根本不知道锁扣在哪儿啊!
大哥没给我反对的机会,他避开可能被爪子撩到的区域,单膝跪地,两只手掌心向上交叠搭在膝盖上,示意我踩上去。
我抖得腿都差点抬不起来,哆哆嗦嗦地试了三次,右脚才终于踩上了大哥的手,力量稍稍回来了一点,我强忍着没看倒数计时,两只手抓住大哥的肩膀,摇摇晃晃地把自己撑了起来。
“我一使劲,你就抬左脚踩我的肩膀,然后是右脚,两只手抬起来撑天花板,明白吗?”大哥那语气,好像这是多简单的事一样,多一秒都不多给我准备,直接开始倒数,“三、二、一!”
我用力咬住嘴唇,按照指示抬腿,左脚先是磕到了大哥的锁骨,或者下巴——我没注意,但对方痛得哼了一声——然后才踩到肩膀上,两只手下意识又想朝下去抱住大哥的脑袋,幸亏他的提醒还没被我彻底忘掉,我努力伸直腰背,两手乱抓的同时,右脚被大哥抬起来送上另一边肩膀,他两只手分别抓住我的小腿,这才让我勉强站稳。
“锁扣在哪儿啊?”我问,带着掩饰不住的哭音,一边绝望地胡乱摸索着,这电梯绝不是属于任何商场或是公寓楼,粗糙的铁板生满了锈,一看就年久失修。
“右手边,再往右一点。”大哥冷静地回答我,同时,我还听到一阵湿哒哒的“啪叽”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怪物把舌头伸进来探索的动静,谢天谢地我当时没低头往下看,大哥一定看到了,但他什么都没说。
我终于找到了锁扣,欣喜与惊慌同步占领我的胸口,拉扯我的心跳,我不得要领地胡乱掰了几下,铁屑簌簌地往我脸上和眼睛里掉,但竟然真的把锁扣掰开了。
在眼眶里打转半天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我屏住呼吸,不敢抹脸,一手掰着锁扣、一手撑住安全窗使劲向上推,随着“吱呀”声响,更多的铁屑开始往下掉,我咬紧牙关,舌尖尝到了锈味,也不知道是铁屑还是血。
安全窗打开了,谢天谢地!
直到很久之后——足够久,但还没有久到我回想起这一切不会再后怕的程度——大哥才告诉我,他当时心里有七八分肯定,安全窗在另一侧也有锁扣,即便我打开锁扣,也会因为外边锁死而无法出去。
如果他是对的,我们将失去最后一个逃命的机会。
“你到底是怎么没吓到精神崩溃的?”我忍不住问。
“没什么好崩溃的,就算锁扣打不开,至少我们到死都在拼命逃生,就不会分神去想怪物会怎么把咱们大卸八块了。”大哥用一贯冷静的态度告诉我,“或者,运气够好的话,你可以趁怪物忙着吃我的时候从正门逃出去。”
哈、哈、哈!
他肯定是在开玩笑。
4. 第三章:别往下看!
我费了不少功夫才从安全窗爬出去,手脚总是不听使唤,还差点一头撞上轿厢外的钢架,最后大哥使劲推着我的脚往上送,我才终于在钢架和拽引绳之间伸直了腰。
总之,电梯逃生实际操作可比看上去难得多,不管你信不信。
大哥就利索多了,我刚在安全窗旁边跪下,都还没来得及替他捏把汗,他的头和肩膀就从窗口冒了出来,一只手抓住旁边的钢架,咬着牙说了句:“让开。”
我赶紧往后撤,眼前一花,大哥已经翻身跳了上来,他可没像我一样浪费时间,迅速观察了一下电梯井,敲定下一步逃生方案——
“我们顺着中间这根最粗的牵引绳爬上去,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套在手上,大拇指露出来……不行,鞋还得穿,你以为自己是大脚野人吗?外套脱下来,两头拿在手里在腰上绕一圈,像我这样,对,打个活结。”
大哥一边指示一边手把手地飞快操作,几乎是同时,下面轿厢“咚”地一声巨响,整个轿厢都跟着摇晃起来,想必是五分钟倒计时结束,怪物终于冲破电梯门的桎梏,一头撞上了对面的厢壁。
嚎叫声近在咫尺,顿时在电梯井里撞出无数可怖的回声。
我不由自主打了个寒噤,大哥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抬腿把安全窗踢回原位,一只脚踩在上面,继续给我演示怎么把外套做成安全绳——
“这一头套在钢丝绳上,别那么使劲,打个活结,这头也抓紧,行了,现在开始往上爬。别怕,我会跟着你的,不管你怎么爬,别往下看,明白了吗?”
我胡乱点点头,努力不去注意下面的撞击和嚎叫声,问:“还有吗?”
“还有,”大哥好像笑了笑,“别掉下来,会砸到我的。”
“好。”我握住钢丝绳,深吸一口气,开始向上爬。
老天爷,那一段路可真够漫长。
不知道你们爬过树没,但顺着手臂粗的钢丝绳往上爬完全不是一回事,简单点形容,那区别就像做爆米花和做炮仗,难度压根不在同一级别。
我一直在出冷汗,手心早已经湿漉漉的,铁锈混合着汗水,变成了一层滑腻腻的脏东西,在裤子上擦多少遍都没用,袜子有所帮助——老天保佑,我今天穿的不是船袜——但那点帮助也十分有限,于是我每爬一步,两只手的感觉都是冰火两重天,一边火烧火燎地疼,一边拼命打滑,最后居然没失手掉下去,只能说是个奇迹。
大哥如他保证的那样跟在后面,我偶尔能在自己粗重的喘息声间听到他的呼吸声,没我这么吃力,但也绝不轻松。
他没浪费体力跟我说话,我眼下也没有聊天的闲心。不过那该死的怪物撞开安全窗、叮咣五四地闯进电梯井、搞得牵引绳一顿乱晃的时候,他很及时地开口警告我:“别往下看,继续爬。”
另一次是情急之下爆粗口:“艹,你汗滴我眼睛里了!”
我挺想跟他道歉的,可惜肺活量不允许。
后来我累得实在爬不动了,他就多往上爬几步,让我踩着他的肩膀休息一会儿,不超过三十秒,但对我积攒体力继续往上爬来说有多重要,不用我多说你们肯定也知道。
终于,门洞的距离看起来不再令人绝望,我也逐渐掌握了怎么在交替双手的间歇呼吸才不会把自己搞岔气,或者干脆手一松把大哥砸个人仰马翻。
另一件好消息是,长爪子怪物不会爬绳子,至少还没学会。
它倒是抓着钢丝绳又跳又叫,给我攀爬造成一些生理和心理的双重障碍,但还不至于无法克服。
再后来,那些动静也都消失了。
“听着,待会爬到跟门洞差不多位置的时候,别着急乱动。”大哥边说边喘粗气,显然体力也快要逼近极限,“踩住我,用一只手把腰里的绳子解开,记得我告诉你活扣怎么解开吧?”
“记得。”我不确定自己吐出音节没有,反正听起来就像马在喷响鼻。
“踩稳了,另一只手别松开,也别去够那边,够不到的。”等我按要求就位、解开活扣之后,大哥继续下达指令,“两只手都抓住绳子,把右腿抬起来,往那边够,别晃,稳住!”
他又往上爬了一步,好让我更容易借力:“好了,右脚踩稳,现在是左脚,别怕,你两只手抓稳就不会掉下去,左腿往外伸、再往起抬,看着我,看着我,保持面朝下,对,就是这样。”
就这样,我两只手抓着钢丝绳,两只脚摇摇欲坠地踩在门洞边沿,身体呈一个大钝角,不是一百八十度,但凭我自己的核心力量,绝对不可能把自己撑到另一边的。
也许《人猿泰山》里的珍妮可以,穿着黄色蓬蓬裙、戴着丝质手套、光着一只脚的娇小姐,靠强大核心力量把自己从一棵树撑到另一棵树上,树干上还长满了滑溜溜的青苔。
核心力量不够怎么办?不用害怕,因为女士们先生们大人们小孩们,最新发现,牛顿第二定律在迪士尼宇宙并不适用!大象丹丹用夸张的语气在我脑海里做解说时,我拼命咬紧嘴唇,喉咙里涌起一阵不合时宜的笑意。
“别哭。”大哥显然误解了我的表情,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安慰,尽管电梯井里黑咕隆咚的,但借着门洞的光,我能看到他脸上黑一块、白一块,又是泥、又是汗,表情却十分坚定,“喂,你能做到的,信我。”
“嗯。”笑意消失了,我缓缓吸气,告诉自己该死的赶紧面对现实。
大哥又往上爬了几步,好让我撑住他的肩膀,这样一来,大钝角的角度变小了那么一点点,他慢慢喘了几口气,吃力地说:“我坚持不了多久了,你必须现在用力,我会帮你的,听到没有?踩稳了,手推住我的肩膀,但不能抓我,腰上跟着用力,就是现在!”
我拼命把自己向后撑,大哥居然还腾出一只手推了我肩膀一下,或者胸口,或者脸,没人说得清,总之感谢上帝牛顿阿基米德莎士比亚亚里士多德,我在半空中挥舞着手臂,然后惊险万分地往另一边倒去,身上所有能用力的地方都在用力,包括牙齿,这也解释了我最后倒在门洞那一边时,为什么满嘴都是血腥味。
“呼——呼——”着地的疼痛远不及劫后余生的喜悦,我喘着气,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歇斯底里的笑意如同洗洁精遇上双氧水和饱和碘化钾,眨眼间填满胸口,差一点从喉咙里冲出去。
“哈,我说什么来着?妹子你可以的!”大哥的笑声从电梯井里传上来。
这是我第二次听见大哥笑,也是他第一次没叫我“喂”,填满胸口的恐惧和歇斯底里消失了,我一骨碌翻身爬起来,朝大哥伸出手:“抓住我,我把你拉过来!”
“别开玩笑,让开!”大哥整个人挂在钢丝绳上,声音也听着筋疲力尽,那一瞬间,我几乎确信他马上就要松手掉下去,而我正是害他体力耗尽的凶手。
但谢天谢地,大哥缓了缓劲,胳膊上的肌肉再次鼓起来,我赶紧从门洞口退开,没敢退远,我两眼紧紧盯着他,心想,他一定能过来,就算有万一,我也一定能扑过去拉住他,一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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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有技巧地晃了几下,在对面墙上用力一蹬——我压根够不着,充分证明他的腿比我长得多——牵引绳晃动的幅度很小,但对大哥来说足够了,他先是借着这一荡伸脚踩住门洞边沿,然后身体像个绷紧的弹簧忽然被松开似的,以令人震惊的腰力收回上半身,一只手扣住了门侧边,向前冲的势头不减,整个人扑倒在地。
哦,忘了说,大哥冲过来的时候,我着急忙慌地冲过去抓他,被他合身撞了个满怀,结结实实地在地上摔了个屁股开花。
所以,嗷——
“大哥,你简直就是人猿泰山。”我被砸了个有进气没出气,因此这句评语不比猫叫声大多少。
“唔?”大哥浑身抖了一下,我有理由相信他刚才是脱力晕过去了,至少是短暂地失去了意识,因为下一秒,他就跟被蝎子蛰了似的往一边滚开,我胸口一轻,氧气归位,肺终于舒畅了起来。
大哥估计想翻身过来看看我的伤势,但胳膊腿都抖得跟方便面条一样,刚撑起一点又原地瘫了回去,喘着气说:“我没看到你,天呐,你脑袋磕到了?”
“是我往你身上撞的,这叫自作自受。”我实事求是地说,然后回答,“没磕到脑袋,但屁股摔得够疼的。”
“尾椎骨没事吧?试着动一下,慢点。”
“用不着,我没事。”我很肯定地说。
“行,你说了算。”大哥闭上眼睛,我觉得他这会儿估计也没劲儿再替我担心了,这是件好事,不管是对他还是对我来说。
我俩就这样并排瘫在地上,各自像酷暑下的哈巴狗似的喘了半天气,然后偏过头,互相打量对方的一脸狼狈样,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说真的,上一次我笑得这么开心,大概还是看开心麻花的某部爆笑喜剧电影,但从没有哪次像这现在笑得这么疯狂的。
“你刚才说、说我像什么?”大哥问,尾音上挑,还带着残余的笑意。
“泰山,人猿泰山。”我回答,“迪士尼动画电影,后来还拍了动画连续剧,每晚六点半在小神龙俱乐部播出。”我啰里啰嗦地补充道,因为笑声停止后,这里忽然变得好安静,安静得叫人害怕。
电梯井里的怪物也消失了,想到这一点,我的心“突”地跳了一下。
“嗯,看过。”大哥说,顿了顿,也跟我一样啰嗦起来,“小时候我和哥们还经常学泰山捶胸口,嗷嗷叫,可傻逼了。”
“同一个童年。”我再次感到一阵笑意,但这次没笑出来,大哥也一样。
就像心有灵犀似的,我俩一块坐起来,各自打量我们刚刚死里逃生来到的地方。
这是一个走廊拐弯处,或者,呈九十度相交的两条走廊,看你怎么理解了,电梯门洞正好在夹角的位置,两条走廊都很深、很暗,只有绿色的安全逃生标志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
“喂,看天花板。”大哥说。
“大哥,我不叫‘喂’。”我终于忍不住说道,但也不叫楚雨荨,这一点可以肯定,笑意彻底偃旗息鼓,尤其是看到天花板之后,我的心脏再次向喉咙发起猛攻,随时都有可能从嘴巴里跳出去。
其实用不着大哥提醒,他抬头的时候,我也正在看天花板,那上面有一个奇怪的安全逃生标志。
说它奇怪,不止因为它的位置,更多因为它上面写的并不是“安全出口”和方向箭头之类的,不,不是的,那上面写着——
选一边吧!
后边还跟着一个该死的笑脸。
5. 第四章:嘘…… “我们还是挤、挤一挤……
“为什么这次没有倒数计时?”我小声问大哥,但更多是问我自己。
更正确的问法是,为什么会有倒数计时?
还有,怪物为什么会消失?
“不知道,但没有总比有好。”大哥站起来,伸手拉了我一把,他犹豫了一下,捏着我的手腕没松手,“我们最好一起行动别分开,你觉得呢?”
“那还用问?”如果可以,我恨不得缩小变成挂件拴在大哥衣服上,或者躲进他口袋里,但这样隔着袜子手拉手也勉强可以接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空气里多了一股消毒水味,还有酒精和乳胶手套的味道,没错,就是你在医院能闻到的那种,不知为何,这味道总让我联想到鲜血和死亡。
“你来选吧。”大哥把两边走廊都观察了一遍,最后说。
“巧了,我也有选择障碍症。”但我还是选了一边,因为我是个左撇子,所以抬左手更自然,也因为左边不是门洞正对的一边,那洞黑乎乎的,好似险恶的虎口。
当然,后来发生的事证明,直觉和风水学在这个地方都没有用武之地。
“这是什么地方,医院?”我问大哥,声音压得很低,尽管这条可恶的没有尽头的走廊里根本没有其他活物。
“我闻到了,84消毒水。”大哥的声音更低,我不由自主朝他靠得更近了些,“所以有可能是医院,或者医学研究所之类的。”
或者是个专门设计出来吓唬人的地方,我心想。
“或者都不是。”大哥心有灵犀地说,他扭头看向走廊两侧墙面上挂着的展板,那上面并没有什么脑卒中识别信号或者高血压防治须知之类的医学常识,也没有教授海姆立克急救法的小漫画,而是写满了密密麻麻、歪歪扭扭的小字。
我眯起眼睛,但走廊里实在太暗,连一个字都看不清,而且说实话,盯得久了,那些小字仿佛在挂板上蠕蠕而动,虫子一样,看得人头皮发麻。
大哥显然也有同感,拽了我一下,说道:“别看了,走吧。”
除了展板,走廊右手边也有一些门,有的单开,有的双开,无一例外都关着,我们俩都没去试它们上没上锁。
左手边是一长排窗户,一开始我以为窗户黑洞洞的是因为外面天黑了,但凑近后才发现,那些窗户都是画上去的,尽管光线昏暗增加了辨识难度,不过那些画实在逼真。
有一阵子,我俩都没说话,只是默不作声地慢慢往前走。
走廊里很安静,但要说除了我们俩的脚步声和呼吸声之外再没别的动静,那可就是撒谎了。
我说不清那些动静听起来像什么,或者像什么东西发出来的,因为实在很难形容,而且那声音若有若无,你越是凝神去听,反而越是听不清楚。
坦白地说,我有种不大好的联想。
如果你非要问的话,那动静十有八九是挂板上的字弄出来的,你盯着看的时候它们都很安静,当然了,但等你把目光挪开,那些横、撇、捺和折弯钩就开始趁机扭动伸展,摩擦出一些微妙的动静。
我到底没敢把这想法讲给大哥听,不是怕被笑话,而是怕他也有同感。
不过,最后打破寂静的不是挂板上的字,而是我的惊叫声。
“怎么了?”大哥停住脚步,顺着我的目光看向展板,我感到他握着我的手用力一紧,但不是出于惊慌,更像是某种安慰,而我也只用了不到一秒就把惊叫咽回了喉咙里,相信我,那可一点都不容易。
在这个鬼地方,也许除了找死没有什么称得上容易。
“字动了,你看。”大哥肯定也看到了,但我还是说了出来,声音居然没怎么打颤,我不太害怕,反而有种悬着心终于死了的平静感。
展板上,字可不止是动了,幽幽的绿色荧光下,靠近顶部的几行小字扭动着挤到了一起,笔划乱七八糟地交叠、缠绕着,组成了四个更大的字,以及两个感叹号——
躲起来!快!
没有倒计时。
他妈的,是谁说没有倒计时总比有强的?
“这边!”
大哥试了离我们最近的一道双开门,居然一推就开了,生锈的销轴发出刺耳的“吱呀”,在寂静中高亢得简直像一声尖叫,紧接着,走廊尽头响起另一声细弱的回应,吱——
我屏住呼吸,又轻轻把气吐出去,心想,乐观点,没准走廊另一头也有一对傻子正试着开门呢。
然后,一切声音都消失了,但寂静却不知为何更加难以忍耐。
“你听到了吗?”我用力咬着嘴唇,几乎是在用鼻音发问。
“站好。”大哥左手把我扒拉到身后,右手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得更开,显然觉得门里比走廊更危险,一边迈进去一只脚,一边头也不回地警告我,“保持警戒,没我的话不许冒头。”
过了漫长得令人揪心几秒,他才又说道:“安全,进来吧。”
门里是一间实验室,看起来,医疗研究所的可能性更胜一筹。
屋子空间不算大,居中一张长条桌上摆满了功能不明的实验仪器和瓶瓶罐罐,却没能提供什么可供躲藏的视觉死角,桌子下面倒是是空的,但想要躲起来不被发现显然是痴人说梦。
对面靠墙是一排水池,有一个水龙头没拧紧,正以每秒一滴的稳定速率浪费水资源。
滴、滴、滴——
躲起来、躲起来、躲起来——
可然后呢?等待死神的下一步指示吗?我盯着水龙头发呆的几秒,大哥已经迅速完成观察评估,拽着我跑到门一侧靠墙摆着的几个立柜前,开门前,他闭着眼很小声地嘟囔了一句,听起来像是“别有分层”,我大概猜到他要干嘛了。
柜门打开,里面挂着几件白大褂,听诊器疲软地盘在晾衣杆上,仿佛怪蛇褪下的皮。
好消息是,大哥的碎碎念成真了,衣柜果然没有分层隔板,足够站进人去,但坏消息是,衣柜很窄,不够站两个人。
“你躲这儿,我去旁边那个。”
“我们还是挤、挤一挤吧。”我咽了口唾沫,只觉得喉咙发干、手指发麻。这衣柜窄得连个胖子都站不下,绝无可能挤进两个成年人,对这一点我心知肚明,真是残酷的事实。
“分开躲。”大哥冷静地说。
他伸手把衣架和听诊器取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好,估计是怕万一被碰到发出什么要命的动静来,白大褂团巴团巴塞给了我,简短地说:“进去,衣服抱着,尽量缓吸、轻吐,千万别憋气,太害怕了就拿衣服堵住口鼻。”
我想要照做,可一股恐惧忽然攫住了我,令我浑身僵硬,一步都迈不出去。
“听话。”大哥握住我的肩膀把我推进衣柜,力气不大,但不容抗拒,“不管听到什么都别叫、别动,万一有东西开门,你就把衣服往它脸上扔,然后蹲低了撞它的腿,一有机会就从正门跑,门只能拉开,不能推。”他松开我的肩膀,抓住柜门边,关门前,他看着我,“记住了吗?”
我点头。
他又说:“我就在旁边的柜子里,别害怕。”
我盯着他的眼睛,再次点头,像个头顶牵绳的木偶。
柜门在我面前轻轻关上,原本就很微弱的光线终于跟门缝一起消失,我陷入一片彻底的黑暗。
缓吸、轻吐、缓吸、轻吐——
我按照大哥的指示慢慢呼吸,听到他在屋里逗留了一会儿才躲进柜子,我猜他大概是在找东西防身。
希望他运气够好。
几秒钟后,也可能是十几秒钟后——待在这种环境里,时间很容易变得像鸡蛋黄里的小血块一样拿捏不住——外面响起很轻的“咔嗒”一声,是旁边的柜门关上了,黑暗中只剩下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还有我微微仰头时,颈关节发出的可怕的“嘎吱”声。
颈椎劳损可是目前最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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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一提的担心了,对吧?
我轻轻喘了口气,自打进电梯之后,我还是第一次字面意义上的孤身一人,这个事实轻轻地击中了我的神经,引发了一连串危险的震颤。
不瞒你们说,明明连怪物的影子都没看着,但我吓得差点哭出来,当然,我本来也不是多胆大的人,这一点你们多半早看出来了,可后来那些东西终于进来了,我反而没哭,这很能说明问题。
大概未知总是更能挑起人心底的恐惧,比如百慕大三角、南极的疯狂山脉,还有我妈炖的各种汤。
眼泪一直在我眼眶里转来转去,好像两尾不听话的蝌蚪,我拼命睁大眼睛不敢让它流下来,可糟糕的是,鼻涕紧随其后开始攻陷我的鼻腔,呼吸的时候就跟有人往我鼻子里面硬塞了一辆迷你火车头似的。
嘘——
嘘——
我屏住呼吸,却又想起大哥的警告,于是连忙把白大褂用力按到鼻子上,酒精的味道顺着鼻孔直冲天灵盖,终于,火车头不再鸣笛,眼泪也被柔软的布料吸走,幸亏我还没紧张到忘记自己在哪儿,不然保准会在上面狠狠地擤一把鼻涕。
不过,在掉眼泪这档子事上,绝不放松是我的经验之谈,因为一旦开头就很难停下来。
好比此时此刻。
眼眶又是一热,我赶紧腾出手来用力捏住自己的喉咙,疼痛感如愿削弱了泪意,不知怎地也削减了力气,我咽了口唾沫,松开手,只觉得双腿一阵发软。
好在泪崩危机总算暂时解除。
紧接着,我记起自己的手上还套着袜子,袜子上沾满了铁锈、灰尘和汗水的混合物,还好我刚才没拿它捂嘴。
想点别的,我告诉自己,哪怕是脏兮兮的臭袜子也好。
《老友记》里的菲比·布菲说什么来着?想想那些能让你平静的美好事物,比如棉花糖和雨滴、小兔子和小猫咪、毛绒玩具和冰淇淋,什么什么的……
我小时候有个床头玩偶,是只长得很丑但很可爱的粉色兔子,黑塑料球做的眼睛被我拽掉了一只,又被我妈给缝了回去,可惜缝得不大好,所以它后来看人一直有点斜眼,一副不大高兴的模样。
真奇怪,有时候你连自己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却偏偏能想起这些莫名其妙的小事。
我胡思乱想得太投入,以至于外面那扇门忽然被推开的时候,我可真是猝不及防,好在大哥极有先见之明地把衣架拿走了,不然被我一惊之下碰到,铁定搞出点要命的动静来。
隔壁衣柜没有传出任何动静,大哥稳得很,当然了。
一片寂静中,只有生锈的销轴在缓慢地转动着,吱呀——嗡——吱呦——
门被推开、又合上,我竖起耳朵,没有脚步声,没有衣料摩擦声,只有一丝细弱的、混合着口水的“咿呀”声吟唱不休,如果这动静真是“人”发出来的,那也一定是个没长牙的大嘴巴婴儿。
可仔细听来,那“咿呀”声却是一段旋律,千真万确。
吟唱声从门口慢慢靠近,位置非常靠近地面,我脑海里浮现出《指环王》里的咕噜地上爬行的画面,它吧唧着嘴,黏糊糊的口水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地淌到地板上,于是爬行的声音里又多了一些“咕叽”、“咕叽”的动静。
忽然,有金属的东西发出“咚”的一声,我猜咕噜一定是一头撞上了桌子腿,可它竟浑然不觉似的,还在唱歌,夹杂着细碎的玻璃碰撞声、“咕噜噜”的滚动声——这动静如同一只手猛地揪住我的胃,大事不妙,桌上摆着那么多瓶瓶罐罐、试管烧杯,这一撞岂不是……
“叮”!
玻璃器皿在地上摔碎的声音不算响,清脆得好像谁敲了下三角铁,短促,然后是细细的、悠长的颤音,我参加幼儿园童谣合唱的时候真是爱死那玩意儿了。
但咕噜多半有不同意见,因为难听的歌声戛然而止。
然后,一切声音都停止了。
6. 第五章:快跑!
我拼命把白大褂堵在自己嘴上,热烘烘的呼吸被压抑在布料纤维间,带来灼烧似的痛感,细细的绒毛趁机钻进鼻腔,悄悄挠人痒痒,活像不知天高地厚的熊孩子。
我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发出一丝声音,否则就糟糕了。
一想到咕噜也许正摇头晃脑地寻找玻璃碎裂声的来源,口水四处乱淌,离柜子仅仅几步之遥,我后脖子上那块皮肤就变得又刺又痒,活像要原地起立从脖子上溜之大吉。
我跟你们说过寂静跟黑暗组合在一起很容易把人逼疯不?试试再加上缺氧,我敢保证,那效果可远不止两眼发黑、手脚发麻,用不了半分钟,你就会开始祈祷自己已经死了,至少死人不用呼吸。
不堪折磨的肺部率先抗议,头晕和耳鸣紧随其后,相比之下,鼻子发痒还真是最微不足道的阻碍,反正肺里残存的氧气已经不够我打喷嚏出来了。
我张开嘴巴,指望从布料纤维的空隙间尽可能捕捉些许氧气,但效果微乎其微。雪上加霜的是,隔着一道薄薄的柜板,外面仍然该死地听不到半点声响,仿佛这个世界突然间只剩下我和衣柜。
这一点并不完全出于我意识涣散下的疯狂想象,或者说,疯狂远不足以形容我眼下的处境。
我先是注意到,那个没拧紧的水龙头不再滴水了——打从我钻进柜子就不再滴了,或许是缺氧害我变得反应迟钝,我居然一直没能发现,还真是该死——然后,鼻孔深处倏地一松,涌出一股热烘烘的东西来。
足足过了好几秒,我才反应过来那是鼻血,是了,紧张的时候我会流鼻血,挺要命的毛病,对不?
血腥味混合着白大褂上的酒精味,一下子变得那么浓,浓得让人无法忽视。
我仰起头,鼻血顺着嘴淌过下巴,没有半点要停下的意思,都怪血小板不争气,我彻底放弃了用鼻子呼吸,张大嘴深吸了一口气,如果非要死的话,至少不能被自己活活憋死。
就算咕噜闻不到血腥味,也一定会听到缺氧过久的抽气声。
然而,臆想中的致命袭击却并没有发生,我保持着仰头止血的姿势一动不动,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直到脖子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都没有听到柜子外面哪怕一丝动静。
也许是我走运,咕噜嗅觉不灵光,听觉也不灵光。
也许,它聪明着呢,正张大嘴趴在柜门外等我自己送上去。
我狂乱地思索着各种可能性,脑海里时不时冒出些血腥暴力的绝望念头,直到——我发誓,绝对清晰可闻——有东西在我左耳边“咕叽”地咽了下口水。
“咕噜!”
又一声吞咽响起来,咕噜那张缺牙的大嘴巴在我耳边喷出一口腥臭的热气,我吓得尖叫一声,条件反射地往反方向猛躲,然后结结实实一头撞上了柜子右边,“铛”!好一声巨响,
顾不上疼痛,我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在拼命尖叫,盖过了一切杂音——它在柜子里,它一直在我柜子里!
“咕噜!”咕噜兴奋地大叫,黏腻冰凉的手指朝我的脸抓过来。
我合身向前猛撞,连滚带爬地逃出衣柜,还没站稳就抬脚猛踹柜门,整个人回身顶在门上面,压上自己全部的力气和体重,好不让那鬼东西钻出来。
眼角余光里,有个高大的黑影朝我冲了过来,我绝望地想,怪物居然有两个,这下完了。
“喂!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怎么了?喂!”那黑影一边摇晃我一边冲我喊,但我过了好半天才理解了那些字连在一起的意思,又过了好半天,我才认出来那个黑影是大哥。
不是咕噜,不是怪物。
“它、它在里面。”我挤出这么一句来,浑身直发抖,同时感到一阵亢奋和虚弱,“帮我堵住门,求你了。”
“什么在里面?”大哥看着我,一只手举起来停在我脸旁边,既像是想安抚我,又像是想要扇我一巴掌,好把我打醒。他显然也很迷惑,但到底还是担心更多一些,我听到他问我:“你怎么流了这么多血?”
“什么?”我愣了愣,这才想起来我流鼻血了,估计被白大褂抹得满脸都是,更不用提那些眼泪鼻涕,对我此刻的形象想必也毫无助益。
“怪物在柜子里。”我执着地重复,不明白这种危急时刻,他怎么还在关注鼻血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
大哥终于把手落在我的肩膀上,用力捏了捏:“把门让开。”
我立刻尖叫:“你疯了?”
“我没疯。”大哥冷静地回答,鉴于我正满脸是血地堵在柜门前跟他较劲,他这反应真挺让人佩服的,“不管里面有没有怪物,它都没有在撞门,所以你不用堵着,对不对?”
我后脑勺的血管“突突”跳了几下,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的确,那鬼东西没撞门,吞咽声也消失了,难道它在等我们开门,好来一个突脸跳杀?
“把门让开,站到我后边,不会有事的。”大哥干脆伸手圈住我两边肩膀,使蛮力把我从门口拖开,我这才注意到他右手里拿着把手术剪,小得简直像个笑话。
完蛋,我们要死在这里了。
这是柜门打开时我唯一的想法。
“是空的。”打开门后,大哥也挺意外,他搂着我的那只手用力捏了捏,好像在跟我确认似的,“看到了没?里面什么也没有。”
“空的。”我低声重复,因为是真的,柜子里面什么都没有。
“你没听到吗?”我问大哥,一边艰难地把目光从柜子里转向屋子的其他角落,有那么几秒钟,我坚信怪物正躲在桌子下面,或者水池子里,等着朝我们发起致命一击。
但是没有,房间里什么都没有。
“听到什么?”大哥反问,眉头皱了起来,我的胃在肚子里打了个颤。
“试管没有摔碎。”我答非所问,或者说,我回答的是自己,桌子旁边的地板上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东西跌落摔碎的痕迹。我听到自己用一种不大正常的冷静语调问他:“所以你真的什么都没听到?有东西推门进来,一边吞口水一边唱歌,还撞上了桌子腿,把试管撞到了地上,摔碎了。”像轻敲三角铁,叮。
“没有。”过了一会儿,大哥才回答,他倒是没问我为什么这么问,只是注视着我,我猜他有自己的判断,眼前这个女人疯了,或者有妄想症,诸如此类的。
所以他忽然伸开胳膊圈住我的肩膀的时候,我多少有点意外。
“不管怎么样,现在都没事了。”他说,一边轻轻拍我的后背,像哄小孩似的,但还挺有用。
我把下巴搭在他肩膀上,慢慢地吁了口气,他的T恤上早被我踩了好几个鞋印,估计也不会在意多点血和鼻涕。
“怪物消失了。”我没打算替自己辩解刚才是如何听到了那些诡异的动静,尽管我的理智告诉我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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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幻觉,绝对不是。
“对,消失了。”
我从大哥的声音里听出了恐惧,错不了,他的肩膀忽然紧绷得像块钢板,那一刻,他一定像我一样,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怪物消失背后的真正含义,但足以明白大事不妙。
“咕叽”。
仿佛电影里的慢镜头,我俩同时抬起头,向上看去。
头顶,一个血糊糊的大肉块牢牢地贴在天花板上,像小时候孩子们玩的黏黏乐一样四肢张开,硕大的脑袋上没长眼睛鼻子耳朵、只有嘴巴大如锅底,正不怀好意地左右晃动着,粘稠的液体顺着没有嘴唇的口角滴落,让人联想到那个没有拧紧的水龙头——
“滴”。
“滴”。
“快跑!”
大哥低吼一声,我没看到他甩手丢出手术剪的动作,但怪物受痛尖叫的声音决计假不了,眨眼间,大哥已经推着我朝门口冲过去,我条件反射伸手去推门,幸亏大哥及时提醒:“拉门!”我才没在门上撞出个人形窟窿来。
我俩一人拉一边,跟扯风箱似的,把门拉开一道宽缝,人一窜出去就赶紧反身拽上,可真是千钧一发、多亏命大,门刚“咣当”关上,就是“咚”的一声巨响,那大肉块一头撞在了门板上。
狗东西,琢磨怎么拉门去吧!
谢天谢地,谢谢玉皇大帝元始天尊二郎真君显灵,谢谢神仙大哥救我小命,我在心里乱念一气,劫后余生地松了口气,结果还不等我顺过气来,那生锈的销轴便“嘎吱”一声,两扇门板竟然被向后拉开了!
他妈的封建迷信果然要不得,关键时刻还得靠两条腿,肾上腺素作用下,我反应得比大哥都快,在他犹豫该往哪边跑的短短一瞬间,我已经做出决定,扯着他拼命往左边跑。
“那边是回头路!”大哥紧张地抓着我的胳膊,跟着我小跑两步,仿佛随时打算拉着我掉头。
“信我!”我冲他喊道。
大哥没再开口,深吸一口气,拉着我跑得更快。
墙上的展板还在,但是那些令人反胃的小字消失了,另一侧的假窗户也消失了,跟空气中的消毒水味一样无影无踪。
就是在这时候,我知道我们一定会逃出生天,敢拿性命担保。
走廊尽头还是老样子,电梯井门洞正嘴巴大张地欢迎我们,安全出口的标志闪着幽幽绿光,只不过上面的字变成了——
选错了吧!
后边跟着一个似曾相识的该死笑脸。
“躲起来!”我拉着大哥拐到走廊另一边,贴墙站好,这才像条运动过量的狗一样“呼哧呼哧”地喘起气来。
“你……”大哥还想继续跑,但被我拉住了。
“嘘。”我示意他仔细听。
另一条走廊里,“咕叽”、“咕叽”声先是靠近,在拐角处徘徊一阵,最后无功折返,带着它恶心的口水声和脑门上的手术剪慢慢去远了。
“走了。”我吁了口长气,两条腿后知后觉地打起了颤,差点一屁股坐地上去,不用说,明天肯定是又酸又疼。
“标志又变了,他妈的,到底是谁在背后搞鬼?”大哥低声咒骂,令人羡慕地呼吸平稳,但拧着眉头,显然不怎么乐意被一块逃生标志接连戏弄。
“不知道。”我实话实说,不知为何被大哥一脸不高兴的模样逗乐了,忍着笑说,“但我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7. 第六章:别怕,只是鸽子
人们喜欢看恐怖片,并不是因为它恐怖,或者说,因为它不止有恐怖和惊吓,还有隐藏的逃生之路等待主人公追寻,毕竟,逃离恐怖才是终极目的。
躲藏、反击、解谜……
所有的恐怖片都跳不出这个逻辑,无论结局如何,哪怕浅川最后决定骗她爸爸看贞子的录像带好救儿子的命,也是这个终极目的的另一种呈现——优秀的恐怖片总是让你在逃出一个恐怖后,又落入下一个精心编制的恐怖当中。
我们眼下的处境一模一样。
警告也好,倒数计时也罢,只想要我们命的东西不会浪费精力吓唬猎物,直接扑上来一口咬死就好了,不是吗?去过野生动物园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除非它真正想要的是做游戏,就像恐怖片导演对待剧中人那样,反复拉扯、极尽戏弄,我们的尖叫和死亡最多算是附加娱乐。
当然,对我们来说无论如何算不上娱乐,不过这笔账不妨留到以后再算。
“喂,你怎么知道这边走廊没问题?”大哥问我,我俩正沿着走廊往前走,跟之前那条不同,这条走廊干干净净,既没门窗,也没挂板,像个棺材似的。
“直觉。”我回答,这是实话,也因为这很难靠语言解释,我不觉得这时候提起《午夜凶铃》能让此刻处境明朗几分。
“女人的直觉?”大哥偏过头看我,声音里带着笑意,让我明白这些问题并不是在质疑。
“对,女人的直觉。”我感到自己的嘴角也在上扬,我相信,我俩之间那种无形却又逐渐牢固的默契正是从今晚开始的,从那间倒霉的故障电梯,和这条棺材一样的走廊开始。
门在走廊尽头。
门上挂着一只钟表,指针指向十点。
在我们注意到钟表的存在之后——经过讨论,我俩事后都认为这才是准确的描述——细长的秒针才“咔嗒”一下,逆时针倒退了一格,我看得清清楚楚,紧接着又是“咔嗒”、“咔嗒”,那根秒针就这么倒着走了起来。
倒数计时,十分钟,倒是简洁明了。
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提示。
大哥习惯性地左手挡着我,右手去开门,我没浪费时间去讨论他的个人英雄主义,因为这扇门就是用来让人开的,而且绝对不是逃生的最后一扇门。
但我没想到,门里的东西还是把我吓了个够呛。
其实,我压根没看清门里飞出来的东西是什么,那玩意成群结队,白花花、乌泱泱的,跟一群喝多了的鬼马小精灵似的,信不信由你,我只听到大哥短促地“卧槽”了一声,就被他回身摁进了怀里,顿时两眼一黑,“扑棱扑棱”的拍翅膀声霎时间铺天盖地,一个个小却结实的东西在我脑袋、肩膀上撞来撞去,绒毛争先恐后地钻进我的鼻孔,害我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大哥一直像个老母鸡似的伸手护住我,效果聊胜于无。
等我们终于能抬起头、直起腰,头发上、衣服上早已沾满了羽毛和不可描述的污渍,俩人都是一脸狼狈相,表情大概也都有些哭笑不得。
“别怕,”大哥尽职尽责地安抚我,一边帮我把头发上的羽毛拍掉,“咳咳,只是鸽子。”
“哦,只是鸽子。”
要不是有倒数计时催命,还有几丝绒毛卡在我喉咙里不上不下的,我肯定要笑出声来。
确定那些扁毛畜生都飞走之后,我俩走进房间,屋里面倒是干干净净、敞敞亮亮的,既没有羽毛,也没有鸟屎。
一间办公室。
办公桌摆在靠窗的角落,是那种老式的胡桃木桌子和雕花扶手椅,桌上摆着个灰扑扑的地球仪,还有一摞书,一枝羽毛笔斜斜地插在墨水瓶里。
要我说,此间主人多半是位头戴短檐礼帽、身穿西装马甲和风衣外套的老绅士。
桌子后,高高的书架占据了半面墙的空间,架子上摆满了厚厚的精装书,不用细看也能感受到扑面的老学究气息,书架旁立着个衣帽架,架顶是只铜制鸽子,雕得十分精细。
“又是鸽子。”我嘟囔道,走到书桌对面的另一个角落,那里有个小一些的方桌,上面摆着台转盘电话,那种雕花的金属底座和大得能当武器使的听筒,我只在谍战片里见过。
在某种冲动驱使下,我伸手抓起了听筒,凑到耳边,很轻很轻地“喂”了一声。
要是听筒里真传出什么怪声回应,我多半会给吓个半死,但听筒里一片死寂,连忙音都没有,这铁疙瘩就是个摆设,后来我才发现它连电话线都没插。
“听到什么了吗?”大哥在我后面开口,倒是真把我吓了一跳。
“没有。”我说着把听筒递给他,又试着把金属底座也拿了起来,这玩意儿拿在手里沉甸甸,肯定是实心的,藏不了东西,翻转过来底面上也没刻着什么神秘线索之类的。
大哥端着听筒认真地听了一会儿,然后把东西放回原位,尽管没流露出着急的神色,但我猜他多半在悄悄倒数计时,十分钟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可也绝对经不起浪费。
我被倒数计时牵住了心神,居然忘记问他有没有从电话里听到什么了。
“你在找什么?”
“找出去的路。”我一边回答,一边走到墙边,这一面墙上挂着一副画,要我说,对于铅笔画而言,它有些过分巨大了,凌乱的线条在画纸上铺陈开来,背景是大团大团的阴影,整幅画作几乎占据了一面墙。
画的内容,不用我说你们估计也猜得到,又是鸽子。
这并不是屋里唯一一幅鸽子画作,除了这面墙之外,其他三面墙上都挂着大大小小的画框,画作或写实、或抽象、或黑白、或油彩,但主题无一例外,都是那该死的象征和平的小鸟。
不过,只有最大的这一幅我好像在哪里见过,鉴于我浑身上下也没几个艺术细胞,所以八成是在学生时代的美术课本上,换句话说,这幅画绝不像它看上去那样,只是谁随手拿铅笔画下的寂寂无名的鸽子。
我试着去掰画框,那玩意儿牢牢的镶在墙上,纹丝不动。
好吧,我松开手,密道大概不会藏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乐意分享一下你的思路吗?”大哥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手臂抱在胸前,抬起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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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盯着那幅巨大的画作,又说,“我猜‘鸽子’大概是个提示词?”
我“嗯”了一声,又摇头:“可屋里的鸽子实在太多了。”我没一一细看,不过那些金属和木头的雕花图案也多半都是鸽子,或者羽毛,连地球仪顶上都站着一只蚕豆大小的鸽子装饰品。
当提示词太多,也就失去了提示的意义,不是吗?
一个令人不快的画面跃入脑海,那戴礼帽、穿西装的老绅士,原来长着一颗鸟头,金边眼镜架在鸟嘴上,正透过镜片嘲弄地打量着我。
“我们需要找到真正有用的那一个。”
“那就挨个试试呗。”大哥乐观地说,一边抬起手,屈指敲了敲挂着鸽子画作的墙面,评价道,“实心的。”
他紧跟着又去敲另外几面墙,我则回头去检查办公桌附近的鸽子提示,从羽毛笔开始。
想要把跟鸽子相关的物品挨个试一遍,十分钟可远远不够,但这一点用不着我开口提醒,满屋的鸽子挑衅似的从各个角落用小眼睛瞟着我们,实在很难忽视,我后脑勺里仿佛有根发条,正随着倒数计时越绷越紧,大哥多半也一样。
“五分钟。”大哥冷不丁开口。
我的心“突”地一跳,差点把手里的地球仪扔出去,倒计时过半了,这个事实像钟摆似的用力敲打着我的神经,当、当、当,每秒钟敲一下。
“办公桌上没找到线索。”我沮丧地宣布,目光转向书架,书脊上的字看得人眼花缭乱,可不外乎是《鸟类观察手册》、《珍惜鸟类全书》《鸟类摄影》之类的科普书,再离谱些的好比《杀死一只知更鸟》、《丑小鸭》,还有《乌鸦喝水的故事》,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
难不成这堆鸟书里只藏了一本跟鸽子有关的?
“是这面墙。”大哥叫道,又多敲了几下确认,语气难得多了几分兴奋,“书架后面是空的,错不了。”
“姑且一试。”我站得近,抬手就去掰衣帽架上的鸽子,先是顺时针拧,然后逆时针拧,居然还真的被我拧动了。只听墙里传出“咔咔咔”一连串声响,是机关没错!我不由得感到一阵狂喜,书架是暗门,衣帽架是门把手,原来答案竟然这么简单!
可机关轴的声音很快就停止了,书架却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往外弹开,那面可恶的墙也并没多出半点变化。
“不应该啊,不应该这样的。”我咬着嘴唇,拼命克制砸墙的冲动,惊喜像是寒风里的肥皂泡,还没来得及飞起来,就“啪”地破掉了。
“操!”大哥骂得字正腔圆,抬手一拳砸在墙上,倒是做了我想做又没做的事,也不嫌手疼。
“哎!”我轻轻叫了一声,墙上的灰尘随着他那一拳簌簌而落,但不止是灰尘,还有一幅很小的画框跟着晃了一下,我连忙伸出手,生怕它一眨眼就重新长牢似的,抓住画框用力一掰,居然把画框从墙上硬生生掰了下来。
画框下面露出一个密码盘。
四位密码。
我同时感到一阵残酷的惊喜和绝望,代替心跳轮番锤击胸口,四位数,这他妈不得有上万种组合?
8. 第七章:走!
“干得漂亮!只差密码了。”大哥一定是半瓶水满的那种人,居然没被四位密码吓退,说完就拔脚朝电话机走过去。
毫无疑问,拨号盘是屋里最明显的数字,也是最有可能隐藏密码的地方。
可是,就像那幅巨大的鸽子画作,太显眼恐怕反而会被排除。
我不知道密码有几次试错机会,但总得赌一把,而且能百分之百肯定的是,这串数字必然跟鸽子有关,我在脑子里飞快计算鸽子拼音的数字编号,排除,汉字笔划不够,排除,英文pigeon字母太多了,排除,等等,如果是更形象的和平鸽dove……我凑到密码盘上,飞快地输入了4025几个数字,心脏砰砰直跳,力道之大,几乎要撞破我的胸口。
哔——
密码错误,剩余机会2次。
该死、该死!
“你试过密码了?”大哥远远地回过头,有点吃惊地看向我。
“嗯,试错了。”我心虚地躲开他的目光,转头盯着密码盘,感到一阵无力的气恼,“抱歉,只剩最后两次机会了。”这还不是最迫在眉睫的,倒数计时留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了。
“错就错了,反正还有机会。”大哥以一种十分客观的态度说道,他走过来,皱眉看着密码盘,“电话那没有提示,我转过拨号盘,没在哪个数字上有卡顿,你觉得,有可能是这屋里鸽子的总数吗?”
“由衷希望不是,”我苦笑道,“上千个鸽子的话,再给我们十分钟也数不出来。”
“你刚才试的数字是什么?”大哥又问。
“4025,鸽子英文对应的数字,但四个数字对应的规律不一样。”我沮丧地回答,右拳用力锤击左手掌心,“我早该知道不对的。”
“英文,数字。”大哥沉吟着,忽然抬手在密码盘上输入3683。
“这是……”不等我把问题问完,密码盘又是“哔”的一声,密码错误,剩余机会1次,“……什么?”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好像太阳底下晒过头的牛粪,稍微一碰就会碎掉。
“九键键盘输入英文对应的数字,汉字拼音还没试。”大哥冷静地回答,仿佛压根不在乎只剩最后一次机会,我想起来在电梯里他按开门键的模样,可真是个不要命的赌徒。
“要试试吗?”赌徒问。
“别。”我吐出一个短促的音节,直觉告诉我,乱试铁定没有用,想想看,眼前是一个设计好的场所,既然给出了这么多东西,那么密码一定藏在其中,我们也一定看到过,只是视而不见。
好比屋子里的大象。
好比……
恐怖片导演最得意的,就是把谜底摆在明明很显眼、却偏偏会被人忽略的地方,好比《闪灵》里的打字机、好比《恐怖游轮》里的苹果、好比《寂静岭》里玛丽的最后一声喘息,好比最先被我排除掉的……
灵光犹如流星般刹那闪过,我拽着大哥的胳膊原地跳起来,叫道:“那幅画!是那幅画!”我一边指着对面的巨幅鸽子画作,一边拼命回忆,“这画我绝对见过,是哪个名人画的,你见过吗?你见过吗?”
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根细长的秒针在我脑袋里“咔哒咔哒”地走着,越走越快,越走越响。
“和平鸽嘛,毕加索。”大哥云淡风轻地回答,被我连拽带扯却仍然纹丝不动,催命似的倒计时也没让他慌乱哪怕一分,妈的,搞不好他是个拆弹专家。
我瞪着他,那一瞬间,我简直对他又爱又恨:“毕加索哪年画的和平鸽?拜托,告诉我你记得这画是哪年画的。”四位密码,画作年份的可能性最大,可除了艺术家和美术老师,谁会记得这种事情?我半是绝望地闪过这个念头,就凭大哥的体格,打死我也不相信他在艺术领域有什么深厚造诣。
“哪一年?”大哥思考着,出乎我意料地回答,不止是因为他答上来了,更因为他答得慢条斯理,废话连篇,让人恨不得咬他一口,“估计是希特勒攻打法国的那年,毕加索不是法国共产党吗?”
“所以到底哪一年?”他说的字我一个也没听懂,但希望重新在我胸口燃烧起来,带来一阵灼痛。
“1940年,德国闪电战击败法国。”大哥十拿九稳的说,爱好历史的人真应该每人奖一朵大红花,不,每人奖励一大笔钱!我再次兴奋地跳起来,抓着他的胳膊连连摇晃,“1940,肯定没错,密码是1940!”
大哥扬了扬眉毛:“真的?”
“真的!”我说完就要去按密码盘,可临门最后一脚,却忽然怯场了,那股没来由的自信随着兴奋劲偃旗息鼓,质疑重新占领上风,老天爷,这密码推理只基于我看恐怖片的灵感,说是胡猜都不为过,其实压根站不住脚,不是吗?
我咽了口唾沫,把难题抛给大哥:“要试试吗?”
“倒计时最多还剩一分钟。”大哥用事实和行动回答我,连一秒钟都没犹豫,“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1、9、4、0。
滴——
密码正确的提示音简直让人热泪盈眶,我屏住呼吸,紧紧抓住大哥的胳膊,用力到连自己的手指都发痛了。
后来,我曾经不止一次思考过,也跟我的同伴们讨论过诸如此类的问题——密码盘究竟是预设了密码?还是那密码盘后怀着邪恶趣味的家伙单凭我们的临场反应来决定密码正确与否?依从自己的一时好恶宣判我们的生死?
从来没有准确的答案,这是最可恶的。
可有一点千真万确,当密码盘“滴”音响起时,我有刹那间的醒悟,清晰如同钟鸣:这不是什么大逃杀或者智力考验,甚至不能称之为游戏,这是博弈。
胜负只在刹那之间。
书架悄无声息地向外滑开,将逃生之路展示在我们面前。
可我俩看着逃生密道,又转头面面相觑,一时间,都跟被兜头泼了盆冷水似的,谁也高兴不起来。
我说什么来着?优秀的恐怖片总是让你在逃出一个恐怖后,又落入下一个精心编制的恐怖当中。
这还真是该死的正确。
“怎么会这么黑?”我终于忍不住开口,抬头看看天花板上的吊灯,“不应该啊,屋里明明有光。”
可密道里却是漆黑一片,毫不夸张,连一丝最微弱的亮光都没有,生活在21世纪,我几乎快要忘记彻底的黑暗是什么模样,但总归不该是这样,书房里的灯光仿佛受到某种禁制似的,一到密道口便骇然止步。
我跺了几下脚,这鬼地方当然也不会安装声控灯,别犯傻了。
“别急,先找东西试一下。”大哥从书架上取出一本书,往密道里丢过去,厚重的精装书在空中书页翻开,“稀里哗啦”地飞进黑洞似的密道口,然后竟再无半点动静。
没有书页翻动的声音,没有书本最后落地的声音,那本书就跟被密道给一口吃了进去似的,嚼都不嚼便囫囵吞入腹中,居然连个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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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我思索着,感到一阵无力,也许真正的出路还在其他地方藏着。
也许,压根就没有出路。
另一个阴暗的理论强势地侵入我的思维,是了,这就是那幕后黑手真正想要的,看着我们屡遭惊吓、饱受折磨,就在我们欢天喜地,以为自己终于要逃出生天的时候,却偏偏一脚踩进了地狱。
这样它才能得意地拍手大笑,不是吗?
“怎么说,要进去吗?”大哥又扔了个古董电话进去,效果如出一辙,那重得要死的铁疙瘩甚至连丝风声都没砸出来,就被黑暗彻底吞没了。
大哥拍了拍手,不再尝试,或者说,他准备试个大的。
我呆立半晌,最后文不对题地答道:“倒数计时停下了。”
大哥点点头:“说明我们找对路了?”
“不!”我右眼角猛地一跳,“咳,我是想说,不一定,也许我们应该再考虑考虑,反正时间足够,你说呢?”
大哥显然不认可我的逃避思维,说道:“困在这里总不是办法,又不能走回头路。”
回头路当然不能走,可理智是一码事,有勇气迈出那一步又是另一码事,要我钻进这条吃人不吐骨头的密道?我自问也不是两眼一闭、硬起头皮就能做到的。
大哥看着我,心里早有主意:“我先进去,如果安全的话我就喊一声,你再进来。如果我没喊……”
“不行!”我不等他说完就大声打断他,跟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绝对不行!”
“两颗鸡蛋最好别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你说呢?”大哥耸耸肩,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
“胡扯,我们早就是一个篮子里的鸡蛋、一条绳上的蚂蚱了。”我尖声回答,感到一阵恼羞成怒,一方面气自己胆小,另一方面是气他竟然真的打算一个人冒险。
可去他的狗屁鸡蛋篮子理论吧,我咬牙切齿地想,就算找死也得死在一起!
“你确定?”大哥很认真地问我。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别说小小一道门,就算刀山火海也一起跳了。”我故作镇定地吹牛皮,可你还真别说,下定决心之后我反而不害怕了,我捏紧拳头,给自己打气,“没准是个传送门呢?”
大哥好像笑了笑:“像星际迷航那样?”
我定定神:“对,像星际迷航那样。”我抓住他的手,想了想,改搂住他的胳膊,密道虽然不窄,但两个人一块通过也不那么宽松,估计我还得侧着身。“走?”
“等等。”大哥忽然说,把手搭在我手上。
“怎么了?”我问,心砰砰地跳了起来。
“我还是想不起来关于我的事,我是说名字、手机号之类的,但这点说不定有点用。”大哥顿了顿,说道,“我经常去的一个广场上有一个吹笛子女人的白石头雕像,右肩缺了一角,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也许算个标志性建筑。”
“嗯,吹笛子的女人,我记住了。”反观我自己只能想起来床头摆的兔子玩具,这大概就是区别。
“如果,我们回到各自原本在的地方,而且还记得今晚发生的事的话,”大哥继续说,他不是爱说话的那个,但显然也早有自己的一套推理,“你也许能凭这一点查出我所在的城市,我知道这点信息不算什么,但能有一点算一点,你说呢?”
我点点头,喉咙忽然感到一阵紧缩。
“那,走?”
“走!”
9. 第八章:我好得很
床头闹钟显示,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零五分。
卧室里安静得很,我抱着被子坐在床上,心脏仍砰砰砰地狂跳不已,是的、是的,我还活着,对此我心存感激,但这不代表我搞得清眼下的情况。
因为说老实话,这纯粹就是一团乱麻。
五分钟后,我一鼓作气下床,把每个房间的灯都打开,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在客厅里转了三圈,在厨房里也转了三圈,或者四圈,然后又把电视打开,随便挑了个节目放着,因为寂静快要把我逼疯了。
顺便一提,在这之前,我检查过自己穿的睡衣,跟睡前穿的是同一套,也检查过床单被褥,虽然乱成一团,但没有泥巴和血迹,我的手和光脚丫上更是没有半点逃命的痕迹,也就是说,打算用《宠物公墓》或者《月光骑士》来提醒我的好心人们可以歇了。
最重要的一点,我去卫生间对着镜子照了半天,得出的结论实在不怎么令人愉快。
各位,还记得我流鼻血、在各种坚硬物体上撞到脑袋的那几档子事吗?记得就好,至少你们能证明我不是在发癔症,或者干脆疯了,因为镜子里的我,一张脸上干干净净、毫发无伤,别说糊一脸的鼻血了,连半点淤青都没有。
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当你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那一项结论,不管多么难以置信,都一定是真相。
所以,我只是做了个史诗级大噩梦?
去他妈的,我才不信。
我继续抱着胳膊在客厅里兜着圈子,一边在电视的背景音里嘀嘀咕咕、自言自语——我的另一个坏毛病,我知道,很难改——谁没做过梦?是个人都知道,你在梦里也许会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但在现实里?不存在。
梦就是梦,充满了漏洞和不合理。
也许你会突然被困在怪物环伺的故障电梯里,连自己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也许怪物会凭空出现,也许梦里还有威武雄壮的大哥不离不弃带你绝地大逃亡,但有一点,你醒来之后绝对不会把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没错,细节才是最重要的。
我拔脚走进书房,拖鞋在地板上“啪嗒”作响,书房里,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还原样摆在桌上,键盘鼠标歪在一边,草稿纸乱七八糟的堆着,要么就被团成团丢进了垃圾篓,还有几个跌在篓子外面,那是我“投三分”失败的罪证。
屋里冷飕飕的,咖啡味尚未彻底散去,烘焙豆子的香气闻得人好想来上一杯,我舔舔嘴唇,克制住这种冲动,在书桌前坐下,电脑键盘被我推到一旁,那玩意儿能提高写作效率没错,但在整理思路这方面,科技产品都是十足的废物。
英雄钢笔躺在老地方,墨水瓶忠实地守护在旁。我把笔盖拔出来,冰凉圆润的笔身在手心里的感觉很熟悉、很踏实,我随手在草稿纸上画了条波浪线,笔尖出水流畅,很好,这种感觉对头。
我把草稿纸翻了一遍,找出一张没怎么写字的,就它了。
不给自己太多思考的时间,我在草稿纸上飞快写下“大哥”两个字,他的形象几乎是同时浮现在我脑海里,高大、强壮,连下巴上的胡茬都清晰可见。
我说过,我身上没什么艺术细胞,但我有自己独特的“绘画”方式。我闭上眼睛,握紧钢笔,让自己回到那间故障电梯里——
应急灯光忽明忽暗,在他脸上投下大片阴影,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下巴,长得离谱的眼睫毛,唔,不是,眼睛下面的阴影多半是熬夜熬的,他眼睛里还有红血丝,是我踩着他的膝盖往电梯井爬的时候注意到的。
他裤子上有四个口袋,左右各两个,是一条黑色工装裤?
我打开淘宝搜了搜,男裤长得都差不多,但对比了几种款式,大哥穿的似乎更像是作训裤,保安户外作训裤最像,啧,他该不会是个银行保安吧?
鞋子是作训鞋,这点错不了。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鞋带打结的方式,但徒劳无功,而且就算记起来也没法像福尔摩斯一样推理出“此人是个渔夫”的结论。大哥的上衣倒是很简单,黑色半袖,下摆的位置画着一只头顶问号的疑惑鸭,肩膀上被我踩了不止一个脚印,还糊了不少鼻血上去。
穿着打扮大概就是这样。
我在那几行凌乱的字下面重重画了几道横线,然后写下“户外工作”四个字,想了想,又打了个问号。
保安多半不可能,除了那一身肌肉和强悍的体力之外,大哥还给我一种无论发生什么危险都胸有成竹、面不改色的感觉,跟我自己形成天上地下的鲜明区别。
电影里总喜欢让主人公初出茅庐便英勇无敌、冷静过人,好在一众菜鸟里脱颖而出,可现实中,没有谁天生就处变不惊的,胆子大、身手好是一回事,但想要拥有这种临危不乱的心理素质?经历不可或缺。
我说过大哥比我以为的要年轻许多吧?看样子也就二十七八岁,总之不会超过三十,所以,什么样的经历会让他有这种本事?
我在纸上写下“消防员”三个字。
又划掉。
最后,他提到那个吹笛子的女人雕像,倒是用不着查,因为七一人民广场就有一个,我去广场散心的时候见过不止一次,雕像右肩也的确缺了一块。
所以他跟我都住在明州市,错不了。
最后写完“同城”两个字,我放下钢笔,把草稿纸上的字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样一个人,能是我做梦梦到的?别开玩笑了。
可是,我抖了抖写满字的纸,如果你真的存在,在这个人际关系靠微信搭建的时代,我又该怎么找到你呢?
此时此刻,你是否也在跟我做同样的事?
我把草稿纸用力团成一团,丢进垃圾篓里,向后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看来今晚是不用睡了。
我站起来,决定给自己搞杯咖啡喝,反正都要熬夜,再摄入点咖啡因想来也无伤大雅。
咖啡机“嗡嗡”萃取的时候,我掏出手机,把微信通讯录列表从A划到Z,又从Z划到A,好友倒是真不少,有谈工作的、聊八卦的、卖货的、看病的、做头发的、推销保险的、督促我健身的……你得承认,这年头,“好友”标准比起从前可宽泛得太多了。
我的食指在“爸”的头像上停留了几秒,点进去,又退出来。
没必要,至少现在还没必要。
我又戳了下“赵大脚”,上一次聊天记录是在十一天前,也就是说,这家伙还得失联四天才能拿回手机,在信息通讯如此发达的21世纪还得忍受这种屁事,不禁让我感到一阵窝火。
咖啡机完成了它的工作,像只满足的大猫似的安静了下来,屋里原本淡淡的咖啡味再次浓郁起来,我等不及咖啡凉下来,捧着马克杯抿了一口,好烫,但烦躁的感觉也暂时被又苦又热的饮料压伏了下去,紧绷的太阳穴也终于放松下来。
不能心急,我告诉自己,眼下掌握的信息太少,闷头瞎想只会钻进牛角尖,就像爸总爱唠叨的,事缓则圆,人缓则安。
我点开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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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圈,隔着时差在国外旅游的,深夜网抑云的,分享精致生活的,要什么有什么,但那些精心排布的九宫格图片我一个都不想点开。
好不真实。
对于一个刚刚被剥皮大嘴怪物追杀过的人来说,能这么想还真是讽刺。
转移思路不成,我又回到书桌前,盘起腿,整个人窝在椅子里,思考这一晚发生过的种种,害怕了就抿一口热咖啡喝。
马克杯很快就见底了。
笔记本电脑的盖子合着,诺拉·唐和她的朋友们正躺在文档里,等待我去完成属于他们的冒险。我用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敲来敲去,却始终没打开电脑,这个爱穿高跟鞋的漂亮女特工最近在我脑袋里一直很活跃来着,我也从不辜负这些闪现的灵感,可现在,她却好像变成了画框里的照片,而我只能隔着玻璃看她。
什么又称得上真实呢?
直到这一晚的夜色终于被黎明稀释,窗外的鸟儿陆续开始练嗓子,我才歪在椅子上,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
我意味我会梦到电梯逃亡,梦到大哥,但我什么梦也没做。
早上七点多,爸的语音电话把我从浅薄不安的睡眠里惊醒,吓得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去。
真是的,我还没找他,他倒先找上我了。
我活动着又僵又痛的脖子,一边伸出脚四处找拖鞋,一边抓起手机接通语音请求:“爸?”
“易阳,猜猜爸在哪儿?”爸中气十足,听着心情还挺不错。
“不知道,但我由衷希望是一个大部人都已经起床、打电话不至于扰人清梦的时区。”缺觉让我脾气暴躁,嘎吱作响的颈关节对缓解脾气更是毫无益处,我揉着眼睛站起来,端起马克杯凑到嘴边喝了一口,才发现杯子是空的,阿西巴。
“哈哈哈,还在睡觉?”爸没有半点愧意,乐呵呵地一口气宣布,“我在机场呢,再过半小时起飞,中午到明州,晚上一起吃个饭?”
“今天晚上?您宝贵的出差行程居然还没被客户预约满呢?”我反问,故意说得阴阳怪气的,爸来明州市出差,要换平时我肯定得高兴半天,但眼下,还真不是时候。
“那当然是先跟宝贝女儿吃饭,客户明天再说。”爸瞎话张口就来,我信他才怪:“哼,我还不一定有空呢,到时候再说。”
“呦,还挺矜持。”爸评价,又问,“想吃什么?”
“贵的。”我一口回答,吃什么没想好,但身价不能丢。
“哈哈,没问题。”
“爸,”我想起来昨晚倏忽即逝的冲动,一时间又有点犹豫,爸一向火眼金睛,面对面聊天什么的,不会被他给看出来吧?“要不……”我嘀咕一句,但又没想出什么合理的借口。
“怎么了?”爸问。
“不怎么,最近想吃清淡的,山珍海味等下次吧。”我改口,还是算了,这种离奇事别说看出来,就算我亲口原原本本讲给他,他也未必信。
“没事吧你?上火了?”爸问得随意,但有时候,父女之间的感应还真有那么点玄妙,你不信都不行。
我望天:“我好得很,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哪儿上火去?”
老爸打惯了辩论攻防战,一击即中:“喝咖啡也上火。”
我没继承他的辩才,只好甘拜下风:“晚上见,拜拜。”
“喂!”
不过,我俩到底没能晚上见,因为他当天下午就见到了我,而我见到他则是第二天了。
唉,这件倒霉事还真是说来话长。
10. 第九章:别闯红灯啊喂!
挂掉电话后,我看了眼手机,连七点半都不到,果然是大忙人行程,八点起飞,不得五点就起床啊?也真亏爸起得来。
咖啡因早过劲了,我整个人都没精打采的,又累又困,十分想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到自然入睡,又想泡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但胃袋率先发难,大声强调着自己的优先级,我饥肠辘辘地打开冰箱,发现除了里面一瓶毫无滋味的东方树叶和半块老姜之外空空荡荡,连一百大卡都凑不齐。
跟浑身的懒细胞经过好一番斗争,我终于认命地换上外套,踩着洞洞鞋出门了。
早晨的空气难得还没被汽车尾气大肆污染,闻起来有股清新的甜香味,让人精神为之一爽。几只喜鹊在枝头喳喳喳地你一言我一语,显然对我昨晚的经历毫不知情。
路边的手抓饼摊生意兴隆,饥肠辘辘的食客捧着油腻腻的纸袋子,还没来得及从推车边走开,便大口咬着烤得咸香酥脆的手抓饼,再用滚烫的豆浆送下肚。
不过那油的味道闻得我一阵反胃,我脚步一转,决定去吃点清淡的。
这也直接决定了之后发生的事情。
在蒸碗老豆腐点了一碗少卤多豆腐的豆腐脑,再加上一根新炸出锅的油条,我坐在逼仄小店的长板凳上,嗅着热气腾腾的食物香味,稍稍找回了些往日生活的平静感。
室外阳光下,剥皮怪也显得不再真实起来,也许,昨晚真的只是我生活中一段讨人厌的插曲呢?噩梦该有的要素它都有,当然咯,不该有的它也有,这多半是想象力太丰富的恶果,写小说的人总难免要付出的代价。
无论发生什么,生活总要继续,不是吗?
尽管我内心的一部分仍然像福克斯·穆德一样,坚信真相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但等热乎乎的豆腐脑下肚,我已经放弃无谓的纠结,打算顺其自然,先吃饱眼前这顿再说了。
旁边食客引起我的注意时,我正吃得投入,手里拿着最后半截油条准备去蘸豆腐脑,大姐打电话的声音就这么钻进了我的耳朵,仿佛冥冥中自有天意似的——“跟你约好了老地方见面,你人跑哪儿去啦?”
不知道对面回了啥,大姐的火气更旺了点:“谁跟你约过其他老地方?拿不准你不会问?长着嘴光吹气呢?”
“给你十分钟,再不来我就走了!”
我都没注意到手里的油条差点把豆腐脑的碗顶翻了,妈的,我可真傻,傻透了!呆头鹅肯定都比我反应快,我在心里痛骂自己,如果我是大哥,在交换过七一人民广场的缺角雕像这条信息穿过黑洞之门醒来之后,会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坐在店里慢条斯理地吃油条喝豆腐脑吗?
我像个火烧屁股的企鹅似的蹦了起来,转身就往外跑,老板娘还以为我是个吃霸王餐的,张开两只油乎乎的手,嗷一嗓子喊起来:“别跑!没给钱呢!”
“哦、哦、哦!”我回过身连连道歉,要是带着现金,我搞不好会像电视剧里的土大款一样丢下张百元大钞头也不回地离开,所幸电子支付让我免于损失,但耗费的时间也足够让我连连跺脚、心急如焚,想想看吧,如果大哥一醒来就去了广场,空等一晚上,现在很有可能已经耐心耗尽离开了。
——假定他当真去了广场的话,不过那时我甚至没有考虑第二种可能性,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算是命中注定。
我飞奔到马路边,洞洞鞋都差点从脚上飞出去,可惜想象中的出租车并没有恰到好处地经过好被我拦下,马路上车辆不断,但都是私家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私家车、公交车……823路公交不去人民广场,他妈的。
我掏出手机叫网约车,每隔几秒抬起头看一眼马路,再失望地低下头看手机,该死的软件给我安排了一辆远在10公里之外、还没完成上一单的白色丰田,又不是早高峰,搞什么飞机?我恼火地点了取消,重新排队的预计时长居然需要五分钟,可恶!
这时,我几乎感受到了那股阻挡我们见面的力量,就像当初阻挡楚门离开摄影棚的那股力量一样,不可名状,却实实在在,大街上阳光明媚,细小的尘粒在空气中飞舞着,但你能察觉出微妙的不对劲来。
就在我决定加钱摇车的时候,一辆出租车朝我的方向驶过来,司机试探地把车往路边靠,我连忙举手拦车,双方皆大欢喜,俩人都没预见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
“七一人民广场,麻烦开快点!”我一跳上车就对司机说道。
“停哪个门?”司机一脚踩下油门,我往前一冲,被安全带勒得差点连早饭都吐出来。“哪个近停哪个。”我说完赶紧闭上嘴,祈祷吃下去的东西最好老老实实待在胃里别造反。
出租车飞驰而出,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刷抖音,什么天价彩礼狗血抓马,什么00后毕业年入百万,原来这年头都不流行“人在纽约刚下飞机”的知乎戏码了,角色越接地气、故事越离谱,听得人直翻白眼。
我扭过头,盯着侧窗外飞快倒退的路灯杆和梧桐树,脑子里想象大哥等在雕塑下的场景——抱着胳膊,穿着黑色作训裤和脏兮兮的作训鞋,他一定眉头紧皱,等得很不耐烦了——这个画面不知为何格外清晰、格外有力,跟电视剧下集预告似的让人抓心挠肺。
我不禁捏紧手指,用力抵在膝盖上,在心里告诉自己,大哥肯定还在那里,只要我们俩能见面,一切麻烦自然会迎刃而解。
可惜麻烦实则刚刚开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上车时的催促,司机一路果然把车开得飞快,这没什么,但马上要过十字路口,他也丝毫没有减速刹车的意思,等我抬头看到红灯,车头已经冲过了斑马线。
电光火石的刹那,我下意识“哎”了一声,心想你不怕扣分我还怕撞人呢,可这念头尚未诉诸语言,天谴便先一步赶来讨伐——一辆别克君威从司机那一侧撞了上来,活像一头西班牙公牛,怒气冲冲地把我们的车顶翻了出去。
碰撞声、司机的咒骂声和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同时响起,不过都没我一头撞上侧窗玻璃的动静震耳欲聋,毫不夸张,那“Duang”的一声,我的耳朵里跟塞进个皮面大鼓似的,一锤下去,连带着脑仁和牙根都在震颤。
之后的几秒钟相当混乱,我很确定我的脑门、鼻子、下巴分别撞上了三个不同的地方,极有可能各撞了不止一次,如果不是系着安全带,我十有八九会在前挡风玻璃上把脖子撞断,所以说,万事都有好的一面,取决于你怎么看。
除此之外,我唯一能告诉你们的,就是失去意识前,我最后在后视镜里看到了自己——眼睛因为惊恐瞪得老大,鼻血横流,搞得下半张脸一片狼藉。
有点该死的熟悉,是不是?
在我告诉你们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之前,有一点务必要讲清楚,我不是个连梦境和现实都分不清的傻瓜,至少在醒来时是这样的。
你或许会觉得这点声明毫无必要,哈,不妨听我讲下去。
恢复知觉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冷,因为我身上只穿了一条睡裙,哦不,只穿了一件大得完全不合身的白大褂,听诊器像蛇一样冷冰冰地盘踞在我脖子里。
说老实话,这可不像我平时的着装风格,我抱紧胳膊,感到白大褂下像个初生婴儿似的什么都没穿,冷风肆意从上下左右开口的地方钻进来,相信我,这感受跟爽一点都搭不上边。
更不用提我还光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石板路上。
天色暗得很,也不知是黎明还是黄昏,薄雾在我身边缓缓流动着,越往前越浓,十米之外就是白茫茫一片,只有几团暗红的光在雾中忽明忽暗。
路的尽头要是一片刺眼白光,可千万别走进去,对吧?
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然后迈开腿向前走去,白大褂跟玛丽莲梦露的裙子一样被风吹得飞起,尽管没有观众和照相机,我还是停下来,听诊器权作腰带,用力把衣服缠得更紧了些才继续往前走。
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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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雾会不那么浓,我看到路两边有不少呈不规则圆形的黑色痕迹,外围是潦草的白粉笔勾边,如同顽童涂鸦。
每个黑圆大概间隔一两米,我凑近一个蹲下来看了看,那黑乎乎的灰状物像是什么东西被火烧过之后留下的,空气中也还残留着烧焦的木炭味道。
但肯定不是烧烤派对。
我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踩到被风吹起的黑灰,走得实在不快,沥青路简直刺骨凉,脚底那根骨头仿佛随时都会刺破皮肉从脚后跟戳出来,湿湿的雾气附着在我的头发和眼睫毛上,好像一只只不怀好意的小手,拉扯着不想让我走远。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怎么讲的来着?光着脚丫的小女孩走在街上,天上下着雪,那么冷,可怜的小女孩口袋里只有几根火柴取暖。
而我连个口袋都没有。
慢慢地,我发现自己不是一个人。
透过白雾,我看到一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人蹲坐在路边,跟一座小雪山似的,她手里捏着个什么东西,“咔哒”“咔哒”地拨动着,然后忽地,一束火苗蹿了起来——原来是个打火机——把女人身前的东西点燃,明亮的火光跳动起来,很快就从火苗变成了火堆,无数细小的火星向上飞起,又随风四散飞去,最终归于寂灭,好似一群短命的小精灵。
我不由自主停下脚步,跟卖火柴的小女孩看到了橱窗里的烤鹅一样,被那温暖的火光吸引了。
白衣女人开始往火堆里添纸,黄色的粗纸上画着红色的符,被火苗一舔,就迅速的与火光融为一体,忽明忽灭地跳动起来。
我不敢出声,就这么默默地在女人身后不远处偷取温暖,女人也并没有注意到我,她不说话,只是不停地、一张接一张地把黄纸添到火堆里,动作熟练,仿佛这么做过无数次了。
但我到底还是继续往前走了,因为我发现白衣女人并不是唯一在这里烧纸的,再往前几米,路的另一侧有一对老头老太,同样一言不发,在薄雾中上演着默片,他们毫无表情的脸看上去就像干瘪的虾壳。
老头蹲在地上,把一张《明州晚报》那么大的黄纸盖在刚刚升起的火苗上,顿时压过火苗憋出来一股黑烟,老太弓着腰站在旁边,灵巧地用拨火钳把黄纸掀起一角,老头鼓起腮帮子“呼呼”地吹了几口气,奄奄一息的火苗便又死灰复燃,连同大开黄纸一起,一下子烧得老高……
路两边这么多人烧纸,总不会是在祭拜同一个死鬼,我不禁思考,今晚是什么日子?清明节?中元节?
就在这时,苍凉婉转的唱腔蓦地打破寂静,先是一声开嗓吆喝,比撞进葬礼现场的小丑更加突兀,尤其那尾音拖得长长的,听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十月送寒衣咯——”
十月送寒衣?难不成今天是寒衣节?我搓了搓手臂,难怪那对老头老太烧的纸那么大,原来是纸衣……
“小姑娘,送寒衣咯。”刚才唱歌的声音突然间近在咫尺,我往后一退,只见一个老大爷蹬着三轮车在我身边停下,冲着我咧开嘴一笑,“要买吗?打火机免费送。”
就算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这大爷还骑着三轮车,也没道理一下子从我身边冒出来,就算是黑白无常,你也应该事先听到他们手里镣铐叮当作响的声音,不是吗?我又往后退了几步,没吭声,只摇了摇头。
“天冷了哦,没有寒衣可是会冻坏的,尤其是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姑娘。”老大爷慢条斯理地说,脸上还挂着那种古怪的微笑,他说细皮嫩肉的语气不知为何让我想起来《西游记》里妖怪们提起唐僧的样子。
“用不着,”我忍不住说,把白大褂裹得更紧了,“我还没死呢。”
老大爷看着我,一双眼睛里白多黑少:“今天没死,明天呢?后天呢?”
他语气瘆人,我上下牙齿忍不住“咔哒”打了个战。
“小姑娘,你又怎么知道,自己现在还活着呢?”老大爷最后笑吟吟地问。
11. 第十章:咋就脑震荡了呢
我醒过来的时候,人躺在医院病房里,昏昏沉沉,满鼻子都是消毒水和酒精味,我说过我不喜欢医院的味道吧?但相比起烧纸的焦味,没什么比现实更令人安心的了。
阳光从干净的蓝色窗帘里透出来,不过屋里头还暗得很,我小心翼翼地动了动,鼻孔里没插管子,床边也没有高危病人专享的各种滴滴响的仪器,算个好兆头,但是胳膊腿冰凉沉重,仿佛还陷在梦中不属于我自己似的,连抬手揉眼睛这种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
当然、当然,我还记得刚才关于烧寒衣的梦——如果那真是梦的话,这一点我们不妨稍后再讨论——也记得我本来应该在赶往人民广场的出租车上,结果傻逼司机一脚油门差点把我俩都送上西天。
我在枕头上动了动脑袋,脖子“嘎吱”一声,但没头晕的抗议来得猛烈,我连忙咬住嘴唇,捏紧手指,努力保持不动,静静等了几秒钟,呕吐的冲动向潮水一样暂时退下,蛰伏在胃里,随时都有卷土重来的可能。
“醒了?”爸带着睡意的声音响起来,紧接着是衣服和被子摩擦的一阵窸窸窣窣,下一句的声音更近了,就在我枕头边,“阳阳?”
我上大学之后爸就再没叫过我小名,父女之间没必要搞肉麻的,这算是我俩的共识,想不到能在这种场合听见,对于我克制呕吐还真是毫无帮助。
“唔。”我深吸了口气,慢慢把头朝爸扭过去,“哈喽。”
“喝口水。”爸过来扶我,我想警告他躲远点不然吐他一身,不过他的动作足够小心,而且穿的衬衣皱巴巴的,大概不是那种一件四五位数的名牌,吐上去也问题不大。
我拒绝了爸喂水的动作,把水杯接过来,先小心抿了一口,然后又灌了一大口,下巴一动就好痛,但恶心的感觉总算被压伏了下去。
“好点了?”爸接过水杯,他看我的眼神有点古怪,好像担心我突然跳起来抡他一巴掌似的。
“还行。”我诚恳地回答,对于刚刚出车祸的人来说,四肢齐全、小命还在,还行算是很保守的说法了。
“做噩梦了?”爸又问。
“我说梦话了?”我疑神疑鬼地反问,回忆起那个蹬着三轮车向我卖纸衣的怪老头,忍不住想,那纸衣我最后到底买了还是没买呢?
“何止说梦话?”爸大概对我现在的精神状态评估得差不多了,神态放松不少,在床边马扎一屁股坐下,叹了口气,“你昨晚上做噩梦吓得又哭又叫的,非要往床底下躲,最后医生过来扎了你一针才老实。”
我呆呆地“啊”了一声,跟爸面面相觑。
又哭又叫?还往床底下躲?这种丢脸的事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爸隔着被子拍了拍我,安抚道:“别担心,医生说估计是因为脑震荡,没大事。”
我定了定神,心想丢脸是一回事,被当成疯子可就是另一回事了,保险起见,还是得把做噩梦的事糊弄过去:“撞车的时候我撞到脑袋了,估计是脑震荡?”我还记得自己一脸鼻血的倒霉样,等等,我没撞毁容吧?
“猜对了,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外加脑袋上肿了个大包。”爸掰着指头一项一项数给我听,最后竖起指头朝我一戳,“昨晚上还吐我一裤子。”
“没毁容就好。”我脱口而出,老爸气得“呸”了我一声。
“我睡了多久?一整天?”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天呐,我出门的时候可还是早上,大哥还在七一人民广场等着我呢!
“差不多吧。”爸抱起胳膊,“你那朋友打电话给我,我才赶来医院的。”
“我朋友?”我呆呆地问。
“短头发、瘦瘦高高的那个假小子,小赵是吧?”爸掏出手机看了眼,“昨晚上我让她回去了,她说白天再来看你。”
“哦。”我尴尬地挠了挠头,原来是赵大脚,姐们儿到底靠谱,尽管我想不出医院是怎么联系上我闺蜜的,电视剧里从来不演,镜头都是直接拉到家属冲进医院,好像医生们手里都有一本万能通讯录似的。
不过这家伙居然转头就联系我爸,又不是多严重的车祸,也亏得爸正好来这儿出差,不然远水难救近火的,还不得把老头儿给急死?
尽管我再三强调感觉良好,爸还是坚持把医生叫来检查了一通,问这问那的,最后结论跟我得出来的没两样,只是需要再住院观察两天。
“对了,那出租车司机没事吧?”我自己小命保住了,开始替别人操心,那辆别克是从出租车司机那一边撞上去的,他受伤八成要比我严重。
“也在这家医院,昨天动过手术,估计还没醒呢。”爸看着我,用一种冷酷的语调说道,“撞你们的那家伙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言外之意让人不禁后背一凉,我眨眨眼睛,觉得现在最好不要深入讨论这个话题。
爸显然也不打算多聊那场车祸,生硬地转移话题问道:“饿不饿?我去买点吃的回来。”
“豆浆就行。”我确实饿了,但是完全不想吃油盐,“有玉米的话来一根。”
“没问题。”爸站起来,抬起手,估计原本想摸我脑袋,但那上面老大一个肿包,他只好蜻蜓点水似的撩了下我的头发,转手一指床头的呼叫器,“有事叫医生。”
“哎。”我老老实实地应了一声,垂眸看到爸裤腿上果然有疑似清理过的呕吐痕迹,忍不住冲他的背影吐了下舌头,不好意思,老爸,毁掉你的名牌西裤一条。
爸离开病房后,我立刻开始找手机,医院既然能联系上赵大脚,我的手机肯定是躲过一劫。
果然,那块坚强的铁疙瘩只是屏幕碎了,但戳戳点点,勉强还能用。
我翻开电话记录,除了老爸的未接来电,就是赵大脚了,这位奇女子最近一直在营区封闭训练,线上通讯全面失联,见她一面更是比探监还难,姐妹有难居然还能第一个现身,实在让人欣慰。
我拨出电话号,刚拨通没几秒赵大脚就接了,先是很礼貌地“喂”了一声,多半以为我爸打的,我清了清嗓子,她立刻叫起来:“关易阳!你丫可算活过来了!”
“本人还没死呢。”我翻了个白眼。
“这和我说的有区别吗?”赵大脚继续大叫大嚷,“我正在路上呢,再有个十来分钟就到。”
我把手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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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边拿远了点:“我没事,脑震荡而已。”
“这叫没事?你昨天吐我一身!”
老天爷,我昨天到底吐了多少次?在话题彻底跑偏之前,我抓紧说道:“你现在在公交车上?几路车?太好了,别在医院下车,我需要你帮我去个地方……七一人民广场,你知道那儿有个吹笛子的女人雕像吧?肩膀上缺了一块那个,有个人在雕像附近等我,你帮我找到他,给他我的手机号,告诉他打给我,其他的不用多说……额,他大概一米八一米九吧,反正挺高的,浓眉大眼,肌肉壮汉,你肯定不会错过的……什么?我不知道他叫啥,不用确认名字,他也不知道我叫啥。”
赵大脚不愧是在部队里混的,警觉得很:“老关,你别是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儿呢吧?”
“别瞎说。”我知道这事三两句解释不清,妈的,三两百句都未必解释得清,但现在能帮我的只有老赵了。“我打车就是去见他的,额,我们见过面,只是忘记交换手机号了,还有名字。”我忽然想到那种冥冥之中阻挡我俩见面的力量,车祸的确是个意外,但结果是我该死地失约了,不是吗?鬼才知道大哥这两天又经历过什么。
“别解释了,越抹越黑。”赵大脚半是严肃半是玩笑地说,但到底没让我失望,“我去会会他,你睡觉吧,挂了。”
“等等!”我连忙喊住赵大脚,犹豫了一秒钟,说道,“老赵,路上小心点。”
“知道,拜。”
爸如约带着豆浆和玉米回来了,还有煎饼、包子、南瓜粥和几颗茶叶蛋,咸配甜,干粮配汤粥,真是个居家好男人。
喝完豆浆之后,我胃口大开,把玉米和南瓜粥消灭了个干净,又意犹未尽地吃了颗蛋。
顺便思考我自己眼下的处境。
在异次元被怪物追杀?在现实世界被出租车撞?在迷雾里被怪老头推销鬼节纸衣?我咀嚼着蛋黄,心想,这绝对不是什么缓则圆的事,就算爸在身边也没用。
“你来出差不用见客户吗?”我问爸,因为他假装不在意地看我好几眼了,我又不是连喝稀饭都需要被人监护的一岁小孩,更不想被他看出来我满腹心事。
“没那么急。”爸说,煎饼和包子已经被他一扫而光,留下两颗鸡蛋问我还要不要吃,我表示自己饱了,又问他:“待几天?”
“没定呢。”爸低头剥鸡蛋,“至少等你活蹦乱跳了再说。”
“那可有的等了,我弹跳能力一直很差劲。”我嘟囔,内心有一部分希望爸立马回去,倒不是说我更愿意独自面对诡异莫测的危险,但只要有他在,我就得时刻忍受不能吐露这个秘密的煎熬,这真的很难。
“那我就多待几天,全职陪床。”爸瞟了我一眼,目光简直洞悉一切,当律师的这一点实在讨厌,“怎么说,你有别的计划?”
“让我想想,”我抬头望天花板,一鼓作气地说,“我的计划是去洗手、上厕所,躺在床上等我不会再随便吐别人一身,然后去张家界玩蹦极,现在嘛,先完成前两项。”
尿遁很逊,我知道,但爸一个大老爷们总不能跟进来,所以这招至今都很有用。
12. 第十一章:您还未到站,请勿下车
下午,赵大脚如约而至,但并没给我带来好消息。
白石雕像下显然没有“肌肉猛男”在等我,事实上,除了一只迷途的鸟在女人雕像缺角的肩膀上略事休息之外,压根没别的两足生物在雕像附近逗留。
“确定不是看漏了?”
“别疑神疑鬼的,你什么时候才能相信侦察兵的眼睛?”赵大脚在爸找了个借口离开病房之后把她去人民广场的结果讲给我听,一言以蔽之,这位优秀的女侦察兵在目标地点待过了整个中午,却一无所获。
“也许他也被什么事绊住了。”我拧起眉头,心想,大哥一定也被那股神秘的力量绊住了。我试图回想出租车司机闯红灯时有没有“被魔鬼附身”,却什么都没想起来。我问大脚:“你说,他有没有可能像我一样拜托了信任的朋友去广场?”
赵大脚不赞同地撇嘴,大概是户外训练的缘故,她脸晒得黑黑的,白眼也更明显:“除非对方是比我更厉害的侦察兵。”
也就是说,完全有可能嘛。
我没敢把这个想法说出口,眼下再纠结这一点也没有意义,我转移话题:“你居然连着两天没回去,坎托列克怎么会答应把你从监狱里放出来的?”
坎托列克是赵大脚的营长,当然营长不姓坎,更不叫托列克,但我和赵大脚一致认为他是个满口大话的傻逼,活脱脱就是《西线无战事》里“坎托列克们”中的一员。
“老关。”赵大脚冷不丁叫了我一声,挺直了腰,当然她一直坐得笔直,所以这个姿势意味很明显——她有正事要说,很严肃的正事。
“我要调离了,就是最近几天的事。”她简短地说。
“啊?”我呆呆地看着赵大脚,在接下来几秒钟的寂静里,几乎感到一种令人发笑的荒诞,我不想肉麻兮兮地说什么我们俩人从上大学起就形影不离之类的屁话,但那是事实。
赵大脚是我在这座陌生城市里最好的朋友,对于我这种长时间沉浸在虚幻世界里的人而言,她的存在就像船锚,或是灯塔——原谅我过于诗意的说法,但如果你也有这样的朋友,你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让我不至于彻底迷失。
另一个原因却几乎让我感到羞愧,我现在需要赵大脚,噩梦昭示的危险近在咫尺,我不想孤军奋战。
可天意就像失控的小汽车,不是吗?总在你最不设防、最焦急的时候撞上来。
“去哪儿?去多久?”最后我干巴巴地问。
赵大脚闭着嘴巴摇了摇头,我很熟悉那个动作,意思是“军事机密,严禁外泄”。
好吧、好吧,今天大概不是我的幸运日。
“天呐,我会想死你的。”我小声嘀咕,除此之外想不出其他话讲,我尽量让自己听起来言不由衷一点,但在眼眶里直打转的眼泪没什么说服力,一定是该死的脑震荡,害我失去了自控能力。
“别肉麻。”赵大脚板着脸警告我,可眼圈也红了,活像只刚切完洋葱的耗子。
但凡她对归期有所把握,此刻就是安慰我的好时机了,结果她只是伸手拍了拍我,像个不知所措的好哥们似的,然后继续沉默,所以我明白了,这军事机密连她本人都不完全知晓。
“还能给你打电话吗?”我不抱什么希望地问。
“老规矩,等我先联系你。”赵大脚回答。
“遵命,长官。”我朝她敬了个礼,她冲我翻了个白眼。
“好好养病,然后麻溜把《爱穿高跟鞋的女特工》写完,我还等着读呢。”安静了一会儿之后,赵大脚又说。
“嗯哼,我会的。”诺拉·唐的身影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比前天晚上显得更真实鲜活了些。
如果我之前没提过的话,大脚同志是我所有小说的一号读者,多年来为我提出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毫不夸张地说,要是没有她,我的作品至少有一半永远不会问世。
倒不是问世的那些故事有多值得一读,实际上,我想说的是,赵大脚一直在用她的方式默默支持我,或者打击我,在后者上她也从不留情面就是了。
“还有,”赵大脚又说,肩膀稍微放松了些,但表情依然严肃,“要是遇到什么棘手的事,现在就告诉我,不然可就晚了。”她不怎么有底气地威胁道。
我想了想,说:“没什么解决不了的,真有的话,我会把它写成小说发给你的。”老实讲,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没考虑过这事呢,你们之所以能读到现在这篇不知所云的东西,原因另有所在,后面我会解释的。
赵大脚点点头,没再啰嗦,我想她这会儿要操心的事大概不止我一个。
“至少要告诉你爸。”赵大脚最后说,像个阅人无数的老鸨一样抱起胳膊评价,“你爸人不错。”
“可惜名草有主,你没机会了。”我不留情面地会心一击。
“滚蛋。”
后来我曾经不止一次想过,如果今天、眼下,在这间病房里,我把那些所谓“棘手的事”都告诉赵大脚,未来发生的一切会不会有所不同,或者说,变得没那么棘手,但如你们所见,命运是个爱捉弄人的小王八蛋,所以我从没得出过足够说服我自己的答案。
不管怎样,这并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赵大脚,以防你们想问。
而当我俩下次再见面,那可真是鸡飞狗跳,一团乱遭,谁也没有想到。
接下来的一天半,爸并没有像他保证的那样全职陪床,毕竟他出差来不是专程看我,还有一堆生意上的事等他解决,平心而论,爸做律师还算成功,但那也改变不了律师是乙方的事实。
在他出去忙工作的时间,基本都是赵大脚在陪我,她不在的时候,爸居然把他的助手派过来“照顾”我——如果大眼瞪小眼、没话硬找话也能算照顾的话——那家伙西装革履的,一副教养良好的样子,还贴心地带了水果和牛奶来,但我俩有点互看不顺眼,这一点算是心照不宣。
我没好意思让老赵再替我去人民广场蹲点,内心深处,我也明白在广场接头是彻底没戏了。
那股力量仍然在阻止我们。
但我也相信,那股力量也正在拉扯着我们拧成一股,在幻境里也好、噩梦里也罢,这只是个开始。
一旦开始,疯狂就再不会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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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的叮咚声过后,扬声器里,一个女声毫无感情地用中英文播报道——
“您还未到站,请勿下车。”
“Youhaven’treachedyourdestinationyet.Pleasestayinthecarriage.”
播报重复了两遍,我没头没脑地听着,心想,这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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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播报?
我在坚硬的塑料椅子上动了动屁股,坐的时间太久,腰僵硬地发出“咔吧”一声,应该在哪站下车来着?我目光逡巡着寻找站点示意图,结果居然没找到,妈的,这算哪门子地铁?
车厢里安静得很,人不多,估计互不认识,各自沉默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每个人都垂着头,看上去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
我盯着对面一个手拿黄色雨伞的小个子男人看了几秒,他抱膝蜷缩在座位上,把伞柄像拐杖一样杵在地上,伞头尖尖的,好像个误闯此地的巨型安全锥。
他在害怕什么吗?
几乎刚转过这个念头,车厢里的灯就“滋啦滋啦”地跳了两下,我下意识屏住呼吸,灯光暗下去的时候,我对面的玻璃窗外恰巧有个广告版一闪而过,LED屏上,一个露齿微笑的女人平举右手,掌心托举的位置是一行字——
要小心了。
“怎么回事?”我很有可能只在脑子里问出了这句话,因为下一秒,半死不活的灯光最后跳动一下,然后“噗滋”——彻底灭掉了,车厢陷入彻底的黑暗,没有应急灯,没有车窗外的LED广告屏,什么都没有。
对面响起一声短促惊慌的尖叫,几乎是刚出口就被拼命咽了回去,尽管什么都看不见,但我敢肯定,发出尖叫的是那个拿黄色长柄雨伞的男人。
紧接着,原本高速行驶的地铁猛地急刹车,滋啦——
这下子,车厢里六七个人全部叫唤起来,包括我,每个人都在惯性下朝列车前进的方向撞了过去,七手八脚地缠成一团。
我在旁边乘客身上撞得好痛,勉强抬起上半身,双手胡乱抓着,指望能抓到吊环稳住自己,结果啥都没抓到。
一个声音在脑海里警告我——危险!
那声音听起来竟然很像是大哥,我心脏“咚”地一跳,那晚在电梯井里、还有医院走廊里发生的事情一下子撞进脑海,如同重锤敲响鼓,每一个尾音都在震颤,重复着“危险、危险、危险”!
——躲起来!
仍旧是大哥的声音,也许是我潜意识里尚且冷静有力的那部分,我立刻收回手臂,一骨碌滚到了座位底下。
俯身卧倒前,有滴热乎乎的液体溅到了我脸上,眼角一点刺眼的亮光闪过,跟迷你相机的快门似的,在黑暗中对视网膜的杀伤力尤其大,但这些都没能拖慢我躲起来的速度,再次证明人在肾上腺素作用下爆发出的力量不可小觑。
尽管难以置信,但这些事只发生在一瞬间。
我在塑料座椅下缩成一团,紧闭双眼祈祷上天保佑时,列车骤停的“咣当”巨响才算是刚落地。
灯光大概是十秒钟之后才恢复的,在这十秒钟里,车厢里的几个人七嘴八舌的吵吵嚷嚷起来,有男有女,多半是“怎么搞得”、“车故障了吗”、“乘务员在哪儿”之类的话,听起来最多有几分惊慌未定,但绝没有到恐惧的地步。
好吧,对于完全不致命的地铁急停来说,像我这样躲起来无论怎么看都是过度反应,可出于直觉,我仍然蜷缩在角落里,跟躲在茧里的虫蛹似的,没有半点出去的想法。
而灯光再次亮起来之后发生的事证明,我的反应多少还算正确。
事情以一阵惊恐尖叫作为开始。
然后,就像我说的,一旦开始,疯狂就再不会停下了。
13. 第十二章:谁是凶手?
座位底下脏兮兮的,细小的灰尘直往我鼻孔里钻,但还没到把我逼出去的程度,空气里有股热烘烘的臭味,后来我才知道那味道是怎么来的。
车厢里,先是几个人一块尖叫,一两声过后,就只剩下一个高亢的女声在叫个不停,展现出的肺活量相当惊人,直到“啪”的一声响起,和一个男人半是恼怒半是惶恐的声音“别他妈乱叫了!”原来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挨打的女人呜咽着,含混不清地嘟哝了几句,听起来像是“我控制不住”,或者“我是只肥猪”,鉴于眼下的情形,前者的可能性更大。
从座位底下的空隙里,我看到一、二、三……五双鞋,其中一双是黑色绒面高跟鞋,再往上是胖胖的脚面和粗粗的小腿,二者都裹在丝袜里,大概就是尖叫女了。
两双皮鞋和一双运动鞋都是黑色的,另外一双运动鞋要花哨些,也小得多,看尺寸居然是个孩子?我没太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因为远离几双鞋子的地方——或者说那几双鞋子远离的地方——躺着一个人,他倒下的地方有好多血。
好多好多血。
“不好意思,我、我是想帮你,再叫下去你肯定晕倒了。”说话的估计是耳光男,他不再恼怒,也不再惊慌,听上去还挺有礼貌的。
尖叫女不高兴地小声抗议,但到底没跟耳光男吵起来。
另外一个穿皮鞋的男人开口了:“怎么车还没开起来?乘务员呢?没人来处理尸……”他忽然闭上嘴,再开口时语气里多了几分敬畏,“有人受伤了,都没人来管管吗?”两只皮鞋交替往门口走去,紧接着,“咚咚咚”的砸门声响起,在地铁隧道里荡出无数回声,简直叫人头皮发麻。
“有人吗?来人啊!”
没人理会皮鞋哥,他叫了几声也就消停了。
穿运动鞋的男人站得离血迹最近,这时候说道:“别说傻话,这人死了,不是受伤了,就算医疗队现在过来也救不活他。”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个什么,“凶器明显就是……妈呀!这儿藏了个人!”
他恰好跟躲在座位底下的我四目相对,一时间,俩人都如同活见了鬼。
尖叫女又开始尖叫,一边叫一边问:“死的活的?死的活的?”
运动鞋显然吓得不轻,连蹦带跳地退开,一屁股跌坐在对面的塑料座椅上,惊慌失措地说:“我、我、我没看清楚啊,反正是、是、是个女的……”很难相信就这人刚才还一副镇定分析凶杀现场的模样。
皮鞋男蹲下来看了看我,朝我伸出一只手,用不容反驳的语气命令道:“出来!”
我没理会那只手,但再躲下去也不是法子,权衡片刻,我还是从座位底下滚了出去——字面意义上的,我才不要毫不设防地爬出去,好让哪个疯子抄起家伙朝我脑袋上狠狠来一下呢。
“她刚才就坐在这儿。”皮鞋男指了指我藏身的塑料座椅,用一种陈述事实的语气说道,然后转向我,“吓坏了吧?”
“嗯。”我胡乱点了点头,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我忍不住问,“怎么了?我脸上开花了?”
“你脸上有……那什么。”皮鞋男含糊地回答,一边在裤子口袋里摸了半天,但什么也没摸出来,于是他伸出食指指着我的脸,表情一言难尽,“另一边,额,你最好别抹了。”
我蹭完脸低头看看手背,一个暗红色血块醒目地黏在手背上,被涂抹开的固体血迹好像喝醉酒后的大楷狂草,湿燥相间,粘连不清,但成品至少比书法恶心一百倍。
倒霉,凭什么电视剧里的人摸血就跟摸红墨水一样?
“没错,你、你就是坐在那个人旁边的,怎么跑椅子下面去的?谁把你推下去的?是、是凶手吗?”尖叫女看着我,两颗眼珠仿佛游移不定的蝌蚪,随时都打算开启下一轮尖叫。
“什么凶手?”我忍着恶心把脸上的东西抹掉,然后在裤子上蹭了蹭手,目光刻意不去看地上的尸体——运动鞋说的没错,华佗再世也救不了这个脑袋被打成烂番茄的可怜虫了。
“车门是关着的,灯断电就那么几秒,”运动鞋大概看我不像诈尸女鬼,又恢复了镇定,从座位上站起来,拍拍自己的冲锋衣后摆,说道,“不管是谁打死他的,都一定还没离开。”
我的神经轻轻跳了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我遗漏了。
“也就是说,凶手在我们中间咯。”耳光男用一种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但拧起的眉头泄露了他内心的不安。
在别人问出棘手的问题之前,我决定先发制人,问运动鞋:“你刚才说的凶器在哪儿?”
“这个。”皮鞋男抢答,他举起的右手里捏着根高尔夫球杆,杆头上红红白白的糊了一堆,我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挪开了。
“所以,谁是凶手?”
车厢里除了我、尖叫女、耳光男、皮鞋哥、运动鞋,和地上的死人之外,还有个小胖子,脸圆圆的、眼睛很大,长得跟《摩登家庭》里的曼尼有点像,那双小号运动鞋的主人就是他。
灯光恢复后,这小胖子一直躲在大人们后面,双手牢牢抓着防摔倒的金属杆,仿佛那是根救命稻草似的。
第一眼,我就觉得他跟我是一路人,你管这叫女人的直觉也好,事后诸葛亮也罢,总之这个结论我十拿九稳,因为只有他跟别人不一样,从那双圆溜溜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
想想看,漆黑的地铁车厢里,有个疯子挥动高尔夫球杆把另一个人的脑袋打了个稀巴烂,但这不是眼下最疯狂的事,好吗?
难道没人在意为什么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连站点示意图都没有的地铁车厢里、听着播音女不准下车的警告、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记得吗?
我可没忘了灯断电之前大家都垂头坐在座位上的样子,没人玩手机,拜托,我们又不是在信号不佳的伦敦地铁里,谁会坐在板凳上思考人生啊?
而小胖子跟我想的一样,他害怕的不止是地上的尸体和鲜血,他更怕站在这里的每一个人。
我不着痕迹地往小胖子那边挪了挪,找到同志的想法占据了我的脑海,以至于竟然没发现“屋子里的大象”。
唉,要是大哥在,他肯定会早早发现的。
“姑娘,你看到凶手是谁了吗?”尖叫女忽然问我,她脸上敷着厚厚的粉,这会儿被眼泪冲刷得犹如泥石流过境,我猜她大概会后悔没涂防水睫毛膏。
“没有。”我实话实说,血溅到我脸上时眼角瞟到的亮光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但我不确定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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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说出来是好是坏。
毕竟,就像耳光男说的,凶手肯定在我们中间,这个推理并不需要福尔摩斯才能得出来。
“这高尔夫球杆又是谁的?”运动鞋插嘴问道,他不赞同地看着皮鞋男,似乎很不满意杀人凶器此刻握在别人手里。
“不是我的。”皮鞋男摇摇头,“我连公文包都没拿,如果我一开始就拿在手里,你们肯定都能看到。”
“也不是我的。”
“不是我。”
“一样,没包。”
大家纷纷否认,不止是皮鞋男,车厢里压根没人带包,也没人带手机,但就像我说的那样,这“屋子里的大象”所有人都没看见,或者至少假装没看见。
“孩子,你的书包呢?”尖叫女忽然问小胖子。
小胖子眨巴着眼睛不说话,好像吓呆了,我趁机走过去,把小胖子挡在身后:“别吓唬小孩,他就算有书包也装不下那么长的球杆,再说了,小孩子怎么可能有力气打人?”
“我就问问,谁吓唬小孩了?”尖叫女不高兴地说。
小胖子还是没说话,但他悄悄用手抓住了我的衣服后摆,轻轻扯了扯,于是我知道,他一定也有“灵光一闪”,并据此判断我不会伤害他。
此刻,我们的小分队虽然尚未真正意义上地集结,但已然能窥见雏形。
车厢里安静了一会儿,耳光男又说话了:“凶手早就知道车会急停,还有灯会灭掉,这一定是预谋杀人,对吧?”别看他话不多,但似乎每次都在微妙地控制局面走势,力度不用太大,就像他给尖叫女的那一耳光。
“谁能预谋安排急停,列车长吗?”我故意说了句蠢话。
“列车长怎么可能从车头跑过来杀人?”皮鞋男不以为然地看着我,表情充满智慧。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长球杆会凭空冒出来?”我反问。
“这……”皮鞋男一时语塞。
“不见得吧。”耳光男接话,目光在我们几个人身上轮流打转,最后停在我身上,“如果藏在座位底下,大家就不一定能发现了。”
我愕然张开嘴,又用力闭上。
很快,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了我,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愤怒:“你什么意思?我躲在座位底下,球杆就是我藏的?”我努力提高嗓门,但气急的时候喉咙发堵,声音反而打颤,真是不争气。
“我没这么说。”耳光男摇头,他也并不需要多说,只需要把怀疑的种子种下去就够了,大家的想象力自然会让它生根发芽。
果然,安静了一会儿之后,尖叫女又语速飞快地说:“我们身上可没沾到血迹。”她用那双蝌蚪似的黑眼珠子看了看我,“如果我们真的、真的拿球杆打死了人,身上不可能这么干净,对吧?”
真棒,现在他们变成“我们”了。
我咬紧牙关,现在决不能多说,越说越错,他们总有办法从我的话里找到不完美的“漏洞”,作为我狡辩的证据。更令人生气的是,他们压根不需要证明我杀人,毕竟“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在黑暗丛林里可不适用。
我捏紧发抖的手指,努力思考该怎么摆脱眼下的困境。
手指上忽然一暖,背后,小胖子伸手抓住了我。
14. 第十三章:友好的逃命大按钮
“姐姐。”小胖子拽了我一下,示意我弯下腰,然后在众人的目光下,凑到我耳边小声说了句话。
“你们俩密谋什么呢?也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尖叫女语调尖锐,我真是一点也不欣赏她的用词。
“没什么,但你们没注意到吗?”我抬起头,命令自己看着对方的眼睛,用能做到的最冷静的语气说,“那个死人不见了。”
我说着抬起手,包括尖叫女在内的所有人都转头朝我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耳光男率先愤怒地大叫起来:“放屁!”运动鞋反应更进一步:“不好,她要跑!”
他猜得没错,但没关系,我需要的只是这一转身的时机,等他们大呼小叫的时候,我已经拉着小胖子朝反向的门冲了出去——我得在此说明一下,并不是皮鞋男没敲开的地铁门,而是车厢连接处的门,我说过,这地铁很奇怪,从各个角度来看都是如此——门是关着的,不过别担心,小胖子刚才在我耳边说的是,绿色松树按钮可以开门。
希望他是对的,因为我俩的小命就指着它了。
“别让凶手跑了!”
不知是谁发一声喊,三男一女都朝我们冲了过来,皮鞋男用力挥舞着高尔夫球杆,上面尚未干结的脑浆像天女散花一样四下飞溅出去,仿佛他不光认定了我是杀人凶手,还打算效法《汉谟拉比法典》里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送我跟小胖子去西元前。
小胖子“嗷”一嗓子叫唤起来,我左胳膊一沉,差点被他带倒在地上,老天爷,这小胖子可真沉啊。
后来我才注意到,小胖子后脖子和脑袋后边短短的发茬上都沾了不少球杆挥出来的脏东西,这倒霉孩子肯定魂都吓飞了。
我两手并用,一手搂肩,一手拉腰,恨不得像阿甘扛着丹中尉那样把小胖子扛起来冲锋,而不是像现在这狼狈样,拖着累赘连滚带爬,连膝盖都是软的。
毫不夸张地说,这十几步绝对是我这辈子跑过最惊心动魄的一段路,也是最接近死亡的一段。
因为我相当确信,一旦被身后的几个人抓住,哪怕只是扯到一片衣角,我俩都一定会被这群血冲上头的“正义使者”活活打死,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他们才不会听我辩解和申诉呢。
——此女犯下杀人罪行,尊敬的法官大人,我等已实施私力救济,将其处以死刑,现申请结案。
门旁边有三个按钮,绿色松树、黄色雨伞、红色灯塔,好似放错位置的红绿灯,我来不及思考小胖子是怎么知道该按绿色松树按钮的,狠狠一巴掌拍了上去,发出银铃一样悦耳的“滴”声。
干得漂亮,小屁孩,但你要是根据交通规则胡猜的,咱俩可就要糟糕了。
但门到底向两侧滑开了,只是速度慢得惊人,我把小胖子用力往门缝里塞,真是个错误,这小孩虽然身矮腿短,但横向居然比我还宽。
过程免不了大呼小叫、胳膊腿乱挥,但我总算把小胖子怼进门缝,自己也侧身钻了进去,门都还没完全打开,我赶紧反手狂按关门键,生怕它跟电梯门一样非得履行完开门的使命才肯关上,小胖子一个劲儿地在我耳边大喊“快、快、快,他们来了!”
用不着他提醒我也看得到,尖叫女张牙舞爪地冲在最前面,一条胳膊已经伸进了尚未合上的门缝里,留得长长的红色指甲差一点戳到我脸上。
“我抓住她啦!”
尖叫女尖声大叫,门缝不够宽,她像杰克·托兰斯一样拼命把脸从缝里挤进来,化成一片的睫毛膏和粉底液让她看起来比那位发疯的作家还狰狞一百倍。
我恨不得啐她一脸唾沫,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才没有抓住我,只不过在我手背上抓出了几个血道子而已,瞧着吧,我迟早会让她付出代价的。
那两条胡乱挥舞的手臂让人很难朝尖叫女脸上痛砸一拳,于是我赏了她小腿前胫骨一脚,用尽全力,踹得她当场矮了一截。
门紧跟着在我面前关上,但都比不上尖叫女的呼痛声大快人心,老实说,要不是她堵在门口,皮鞋男搞不好就挥舞着球杆冲进来了,所以这肥猪也不算一无是处。
“他们、他们不会开门吧?”我喘着气问,声音跟吸了氦气似的直往上飘,但恐惧正鸣金收兵,在小胖子摇头前,我心里已经猜到了答案。
他们不会进来的,就像电梯怪物一样,门一旦关上,他们便不复存在。
“小朋友,要分享一下经历吗?”问话时,我俩正蹲在两截车厢连接处的狭小空间里,都跟跑完八百米的哈士奇似的拼命喘气。
小胖子有点受惊,于是我率先坦白:“我不记得自己叫什么,莫名其妙就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了,我猜,你也跟我一样咯?”
“你是说做噩梦吗?”小胖子看着我,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做梦的时候都会忘记自己是谁的,你有时候会梦见家人和朋友,但他们……不是真的他们。”
好吧,小孩子总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理解这个世界,我犹豫了下要不要顺着他的天真结论就这么糊弄过去,但是,鉴于我俩刚才基本是上演了真人釜山行,还是敞开天窗说亮话更明智些。“这可不是噩梦,最好记住,在这地方受伤,现实世界也会受伤的哦。”我说完低头看自己皮肉翻开、往外渗血的手背,忍不住在心里狠狠诅咒尖叫女。
“真的?”
“……嗯。”在点头之前,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得出这个结论似乎跳过了某个关键步骤,上一次“噩梦”之后,我在现实中遭遇了什么事吗?我想不起来,但在小胖子反问之前,我对这个结论完全深信不疑,就像我知道1+1=2那么简单。
我的心一时间狂跳起来,这是个联结现实与“噩梦”的好法子,不是吗?好比二元一次方程组,有未知数没关系,你得想办法消元,才会有解。
没错,消元,希望我醒来的时候还能记得这个了不起的发现。
我定了定神,又问小胖子:“对了,你怎么知道我跟他们不是一伙儿的?”
“额,你身上没有那种,”小胖子仰起头,思考着用词,最后郑重地说,“疯劲儿。”
“谢了。”我笑笑,抓起小胖子的手握了握,不用多说,我想我俩都明白是怎么回事。过了会儿,我再次捡起话题,“弟弟,你以前遇到过……这种事吗?”
小胖子点点头,天真的神情里多了一丝不符合年纪的忧郁,他现在倒是不害怕了,心理素质还挺不错的。
“我上一次做噩梦,额,遇到这种事,是密室逃脱类的,根据提示找到机关门就醒过来了。”小胖子很沉稳地说道,“这次多半是找凶手的推理类游戏,再加一点大逃杀。”
“作为推理游戏,我们刚才的经历实在缺乏美感。”我指的是推理小说必备的清晰逻辑和简洁叙事,但小胖子明显理解到了另一层意思上去,打了个小小的哆嗦,小声问:“姐姐,那死人不是真的,对吧?”
“当然不是。”我用能做到的最诚恳的态度回答他,尽管这一点我自己也谈不上十拿九稳,不过我得承认,小胖子看待此事的冷静态度让我有些吃惊,而且他居然还会给“噩梦”分类,推理和大逃杀?难道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吗?一场被贴上标签的游戏?
“还有一件事,弟弟,你怎么知道绿色松树按钮可以出去的?”说老实话,在小胖子提醒我之前,我压根没看到那扇门,更别提红绿灯似的按钮了。要么是我瞎了,要么……
“提示啊。”小胖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我看到窗户外面的LED屏了,上面画着绿色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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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这边写的是‘要小心了’。”
“小心?这算什么提示?”
“谁说不是呢?”我叹了口气。
“可明明都按照提示做了,我们为什么还没醒过来呢?”小胖子揉了揉眼睛。
我想起上一次跟大哥连连逃命的经历,再次叹气:“说明大逃杀之后还有下一关。”而且我们没找到凶手,不是吗?这个念头拖泥带水地滑过我的脑海,但我并没有深入思考下去。
“上次我还碰到一个人,他带我逃命来着,多亏有他我才没被怪物吃掉。”我回忆着,既暗自希望大哥能出现,又不想他被搅进浑水里来,我摇摇头,把不愉快的念头甩掉,问,“你还碰到过别人吗?没有疯劲儿的人。”
“被怪物吃掉?”小胖子瞪大眼睛看着我,显然压根没听到我后半句问话。
“没被怪物吃掉。”我纠正道。
“这里、这里不会有吃人的怪物吧?”安慰不大起效,小胖子满脸惊恐地左看右看,最后垂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子,抱住膝盖把自己缩成了一团,小声嘀咕,“我们没有武器,设置怪物是不对的。”
这话让我的脑袋里灵光一闪,我一边思考,一边回答他:“的确不对,但有时候人可比怪物危险多了。”
说完我站起来,伸手把小胖子也拉起来,他这会儿大概陷入了一直躲在这里的傻念头,就像我躲在电梯里那次一样,根据经验,这种想法可要不得。
因为怪物迟早会追上来的,危险的人也一样。
“干嘛?”小胖子顺从地被我拽起来,但十分茫然。
“离开这里。”我走向对面的门,不同于我们刚才通过的红绿灯三色按钮,那扇门只有一个按钮,上面用粗粗的隶书写着“友好的逃命大按钮”,就在两分钟前,这地方还是一面墙呢。
所以说,下一个提示。
“等等!姐姐!”小胖子的手在我的手里用力挣扎了一下。
“怎么了?”我停下脚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行隶书,我不想危言耸听,但如果没有危险等着咬你屁股一口,又怎么谈得上逃命呢?
“我们、我们等等不好吗?”小胖子眼巴巴地看着我。
“不好。”我回答,赶在他再开口前,又说,“别问为什么。”
“为什么不能问?”
“我说了别问为什么。”
“我问的是……”
“嘿,弟弟,”我蹲下来,平视着小胖子的眼睛,小孩子们特有的深棕色的大眼睛,下边的黑眼圈相当明显,这孩子如果不是饱受噩梦惊吓,就是该加强睡眠了,我放缓语气,“这不是什么跟着提示走就能胜利大逃亡的游戏,因为游戏不会要你的命,但这鬼地方会,明白吗?”
小胖子拼命咽着口水,好半天才点了点头。
我轻轻地吁了口气,知道自己还是吓着他了,不该对小孩子这么凶的,我努力调整表情,告诉自己说话别像个机关枪似的:“我们是一伙儿的,你也感觉到了,对吧?”
小胖子茫然无措地看了我一会,终于点头了。
“走,我们俩一起,好吗?”
“好。”
缓吸、轻吐,缓吸、轻吐,记住大哥的救命口诀,我深呼吸几次,抬手按下“友好的逃命大按钮”,门向两侧滑开,我听到身旁,小胖子轻轻地惊呼了一声,然后立刻捂住了嘴。
不能怨小胖子一惊一乍,说实话,我也差点一蹦三尺高。
门的另一边是车厢,几排绿色的塑料座椅,椅子上坐着我们的老熟人,尖叫女、耳光男、皮鞋哥、运动鞋,跟我最初看到他们的时候一样,低垂着头,没人玩手机。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另一个人。
那个本该死掉的人。
15. 第十四章:痛击他的前胫骨!
门在我们身后关上,发出轻柔悦耳的声响。
车厢里没人抬头看我们。
“姐姐。”小胖子用力握紧我的手,紧紧贴在我大腿一侧,要不是我们还在往前走,他多半会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我腿上。
“嘘。”我嘴唇不动地说道,手指却也不自觉握紧了。
在我们几步外的塑料座椅上,耳光男和运动鞋坐一排,尖叫女和皮鞋男坐一排,死人先生单独坐一张椅子,跟运动鞋两两相对,一颗脑袋还好端端地长在脖子上。
小胖子的手心直冒冷汗,我的也一样,心脏沉甸甸地压着胸口,让人呼吸困难。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眼前看到的,要么是我们刚才经过的是回到过去的时空传送门,要么车厢被某种力量重置过了,不然死人怎么会活过来?片刻前还对我们大打出手的活人怎么会对我们视而不见?
唯一的区别是,对面的门上没有红黄绿三色按钮,更没有“友好逃命”的提示。
这见鬼的游戏从来不提供简单模式,对吧?
车厢里的每张塑料座椅上都坐着人,打破了我带着小胖子单独落座的奢望,不过在我打算坐到死人先生旁边时,小胖子畏惧地拽住了我:“姐姐,我不、我不累。”
“那我们站会儿好了。”我说,死人先生抬头看了我一眼,表情阴郁,我不自在地咽了口唾沫,又说道,“反正快到站了。”
“您还未到站,请勿下车。”
“Youhaven’treachedyourdestinationyet.Pleasestayinthecarriage.”
女人的播报声再度响起,仿佛计算准了要打我的脸似的,我努力保持扑克脸,拉着小胖子走到防摔倒的金属杆旁边,提醒他:“一定要抓紧。”如果跟上回一样的话,车一旦急停,我和小胖子都会跟圣诞节的拉炮礼花一样弹射起飞。
小胖子显然也想到了同样的事,我俩都紧张地看着两边车窗,抓着防滑杆的手很快变得汗津津、滑溜溜的,但几十秒过去了,也许几分钟都过去了,晃过的LED屏却并没有如愿给出提示。
急停也并没有发生。
“姐姐。”小胖子抬头看着我,睫毛像受惊的蝴蝶似的颤抖着。
“嗯?”我尽量只用鼻子出声,小胖子勾起食指示意我低头,于是我把耳朵凑到他嘴边,他很小声的说:“我看到了,高尔夫球杆在座位底下。”
我后背一凉,用我能做到最自然的方式回头看了一眼,但高度不对,我什么都没看到。
“谁的座位?”我继续耳语。
“坐着两个叔叔的那个。”小胖子回答。
耳光男和运动鞋,很好,不出意外的话,凶手的范围缩小到了两个人——如果这真的是个找凶手的推理游戏的话。
之前闪过的念头再次提醒我,作为推理游戏,眼前的一切实在缺乏美感。
但如果不是推理,它又该算什么呢?罗生门吗?
“待着别动,等我回来。”我告诉小胖子,闭上眼轻轻吐出一口气,然后径直走到耳光男和运动鞋的座椅旁边,在两人抬起头注意到我之前,就迅速蹲下去,把高尔夫球杆从座位底下捞了出来。
为了够到高尔夫球杆,我的一条胳膊和半边肩膀都不得不探到了座位底下,后脖子上的汗毛纷纷起立,用不着“心灵之眼”也猜得到,其他几个人的目光都转到了我身上,好像他们是什么怪异的牵绳娃娃似的。
钻进阴影的一瞬间,我有十成十的预感,要么急停会在这一刻发生,害我撞个头破血流,要么凶手会趁机抬腿给我一脚,把高尔夫球杆抢过去完成他的使命。
但或许幸运女神终于向我投来一瞥,这短促的几秒钟,除了我之外没人动作,身后,小胖子受惊地打了个嗝。
我站起来,右手抓着高尔夫球杆,往后退开两步,这东西是金属做的,比我想象得要重得多,尤其是杆头的位置,搞不好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里面灌了铅。
“女士,那是你的东西吗?”运动鞋一脸不以为然地看着我,凶手是他吗?那双眼睛里是否流露出了不该有的紧张?
我抓紧球杆:“是我的。”
运动鞋露出一丝笑容:“但你刚才是空着手进来的。”
耳光男在一旁点点头:“我们都看到了。”
“不小心落在这儿的,我特地来取回自己的东西,跟你们有关系吗?”我也挤出一点笑容,“还是说,我搞错了,这球杆其实是你俩谁的?”
没人回答,我的话刚问出口,急停便发生了。
灯光霎时全灭,车身骤然扎住,像动画片里两颗眼珠子跳出眼眶的汤姆猫一样,坐在座位上的人都惊叫着向前滑去。
我毫无借力之处,直接两脚腾空飞了出去,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摔得头晕眼花,连朝哪边起身都分不清。
黑暗中,我再次看到亮光一闪而过,犹如满怀恶意的恶魔之眼。
我想起来了,在上一个车厢里,血腥谋杀发生前也有一模一样的亮光。
不知道各位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希望答案是没有,但如果你们愿意相信一个靠编故事为生的小说家的话,朋友们,当死亡的险恶鼻息喷上后脖颈时,大部分人除了闭上眼睛之外什么都来不及做,我也不例外。
如果不是一股无法解释的力量狠狠撞上我,把我推远了一些,凶手多半已经从我手里抢过高尔夫球杆,然后用那东西亲切问候我的脑袋了。
“痛击他的前胫骨!”
一个声音在我脑海里大叫,等我意识到那来自于我想象中的诺拉·唐时,我握着高尔夫球杆的双手已经用力挥出,朝亮光的方向横扫了过去。
顺便一提,这是现实碎片第一次在“噩梦”里击中我,尽管此刻肾上腺素正握着方向盘,让我无暇思考这其中隐藏的关键信息,不过别担心,理智迟早会追上我的。
“砰”的一声,伴随着痛呼,灌铅的杆头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对方的小腿上,希望是前胫骨,那滋味肯定够他喝一壶的。
来不及检查战果,我一骨碌爬起来就跑,灯光还没恢复,意味着其他人还摔在座位上搞不清状况,除了小胖子,希望他抓稳了没摔倒。
“姐姐,这边!”小胖子在对面叫起来,我顺着声音来处一抬头,就看到了红黄绿三色按钮的亮光,绿色松树的形状在黑暗中简直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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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逃生之路就在眼前,我精神一振,全力向前跑过去。
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现世报来得快。
黑暗中,我并没有看到那个拦路的障碍物,一条胖胖的、裹在丝袜和绒面高跟鞋里的腿。
我一个踉跄朝前飞扑出去的时候,恐惧远大于疼痛,后者要等我砸在地上才算正式驾到。
尖叫女的鞋尖紧跟着落在我的大腿和屁股上,脑袋、脖子还有包裹着柔软脏器的腹部躲过一劫,算我命大。
另一件命大的事,我摔倒的时候,高尔夫球杆脱手飞出,让我得以四肢着地,没摔个鼻青脸肿;而且不至于被后边追上来的凶手抢走,再对我来一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更重要的是,后来小胖子还告诉我,那一米多长的凶器旋转着朝他飞过去,不偏不倚,杆头正好砸在红色灯塔按钮上,发出敲钟似的声响。
我把这一切归结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姐姐,快起来!”我感觉到小胖子两手用力抓着我,先是抓肩膀,发现使不上劲,于是又向下摸到我的胳膊,拼命把我往起提。
与此同时,对面的门向两侧滑开了。
我勉强从嗡嗡作响的钝痛中回过神来,空着的那只手用力撑地,手脚并用地爬起来。
“快!快!快!”我推着小胖子,或者说他拽着我,多半二者都有,两个人向被挤出壳的毛豆一样,连滚带爬地从门缝冲了出去。
“哎呦!”
我结结实实摔在了地板上,下巴磕得好痛,我揉着下巴、眼泪婆娑地坐起来。这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空气温度比起刚才冷了不少,我手臂上窜起的鸡皮疙瘩就是佐证,此外,如果不是我的错觉,空气中似乎还有一丝木料的香气。
“弟弟,你没事吧?”肯定是刚才那一摔把我俩摔散了,可眼下仍然悄无回音,让人不由得一阵心慌。我提高了嗓门:“喂,听到了就吱一声!”
依然无人应答。
我闭上眼睛又睁开,反复几次,总算适应了黑暗,这儿不是受诅咒的地铁车厢,毫无疑问,但同样是个封闭的室内空间,并且急需增添照明设施。
头顶的天花板很高,从旁边的办公桌椅、墙角的衣柜和置物架来判断,十有八九是间办公室,但又不是普通公司里常见的那种格子间。也对,来到这鬼地方,我大概早跟“普通”两个字说拜拜了。
我站起来,屋子中央立着一块支架式白板,上面贴着张A4纸,我朝白板走过去,鞋底把木地板敲得“咚咚”直响,仿佛我穿的不是运动鞋,而是三寸高跟的吉米周似的。
走近后,我才发现那不是亚力克白板,而是一块木板被涂成了白色,板子粗糙得很,你甚至能用手指摸到上面的木头纹理,不光是白板,这屋子里的桌椅板凳好像也都是木头做的,包括我脚下的实木地板。
严格来说,纸也是木头做的,不是吗?
我把A4纸从板子上取下来,上面写着“寻人启事”四个黑体大字,翻转过来是一张打印相片,只看了一眼,就让我浑身的血凉了一半。
相片上,小胖子正一脸惊恐地看着我。
他脑袋旁边,高悬着一把染满血的高尔夫球杆。
16. 第十五章:把它们拿开!
好,提示算是有了,问题是该怎么找?
上一秒,我才刚跟小胖子手拉手从一群变态乘客手底下死里逃生,下一秒他一个大活人居然就消失不见了,只剩一张莫名其妙的寻人启事,朋友们,这显然不是个能以常理揣度的地方。
我手里捏着那张寻人启事,没头苍蝇似的在办公室里打了几个转,另一个念头自发冒了出来,难道说,只有我跑掉了,小胖子还在原地?落入了那群拿着高尔夫球杆的地铁疯子手里?
无论如何,都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跟上一次困住我跟大哥的“鸽子”办公室比起来,这间办公室的问题在于门太多了,四个方向分别有四扇门,天花板上还有通风管道,可恶,设计师铁定知道我是个选择障碍症。
此外,还有一个发现,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木头做的,木头桌椅、木头墙壁、木头摆件……抽屉里还有一把木头枪、一盒木头子弹,大概这地方是木头人之家,就跟《绿野仙踪》里的玻璃城一样。
没有队友,没有武器,没有木头人之家逃生指南。
唯一的好消息是,置物架上有一把手电筒,所以照明问题暂时解决了。别问我木头怎么能发电发光,各位,这鬼地方一切皆有可能,我绝不会冒着把唯一照明设备弄坏的风险就为了看看那木头壳子里有没有装电池的。
我举着手电筒在屋里晃了一圈,墙壁和天花板布满裂纹,家具如同墙壁的增生组织,在光影衬托下愈发显得奇形怪状,手电筒光柱仿佛毫无杀伤力的光剑,被黑暗包裹成细细的一束,无数灰尘围着它肆意舞蹈,不知为何让我想到《千与千寻》里的煤炭精灵。
“现在,选一道门,进去。”大脑里的声音命令我,听上去很有说服力,但我却反而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顿时灰尘飞腾,宽大的扶手椅也是木制的,毫无舒适度可言。
“五分钟。”我喃喃道,鼻子被灰尘钻得直发痒,我揉揉鼻子,在心里告诉自己,就五分钟,再过五分钟我就选一道门进去,管它是死是活呢。
现在我需要冷静一下。
那张寻人启事还在我手里捏着,被我掌心沁出的汗水一浸,变得皱巴巴的。我把纸展开,看着小胖子的照片,希望能被“灵光乍现”击中,至少在手电光照下,能把相片细节看得更清楚。
小胖子背后隐约可见一面墙和墙角的垃圾桶,如果这相片有真实性可言,至少说明小胖不在地铁里,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他身后那面墙上好像写着什么字,没准是条线索,我把手电筒凑到纸跟前,眯起眼睛想个仔细。
眼角余光里,小胖子忽然动了一下。
我吓得一蹦三尺高,跟被烫到一样把手里的纸甩了出去,差点连手电筒一块扔掉,尖叫声倒是成功被我噎在了喉咙里,可见大哥上一回的教导余威犹在。
那张纸轻飘飘地飞出去,在空中左右荡了几遍,这才落到地上。
一定是我看错了,对吧?理由多得很,手电筒光源不稳定,纸被汗水浸皱了,要么根本是我一时眼花,毕竟在这种阴森古怪的地方人本来就很容易受暗示……但内心深处,我知道我没看错,小胖刚才就是动了,跟霍格沃茨的幽灵肖像画似的。
我定了定神,把那张纸从地上捡起来,朝上的是写着“寻人启事”的一面,我把纸翻过来,相片上的小胖重新归于静止,但是……刚才他嘴巴有张开吗?右手有抬起来吗?
我闭上眼睛,试图把记忆拉回刚才,但越是拼命回忆,记忆反而越难以捉摸,到后来,小胖各种表情、各种姿势的照片都在我的“记忆”里栩栩如生,“正版”根本无从确定。
还是算了,我把A4纸折了两折塞进裤子口袋,决定把这个问题留到以后解决,眼下还是选条出路更重要。
四道门,我最后选了右手边的那扇。
门把手一拧门就开了,这一点倒是如我所料,另一个推断则是,不管选择哪一扇门,门后的东西都不会让我太喜欢的。
老天爷在上,求你让我猜错一回吧。
门外是一条狭窄阴暗的走廊,手电筒灯柱随着我手腕摆动忽长忽短,晃过布满裂缝的木板墙,挂在墙上摇摇欲坠的空相框,以及悬在天花板上却并不发光的白炽灯泡,没有人,连蟑螂都没有。
走廊的尽头是另一扇门,算上办公室的四道门,这是第五个门了,除非半路有翻板陷阱或者飞刀机关,不然我猜设计师肯定是对门有什么特殊情节。
我深深呼吸,然后往前迈步,鞋子落在走廊地面上,随着脚步发出“吱呀”声,好像我鞋底里藏了两只耗子似的,松动的木板在我脚下微微颤动,更多煤炭精灵从缝隙逃逸出来,四下飞窜。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我小声哼了一句,紧绷的神经还真的随之放松了一些,于是忍不住又哼一句,“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我发誓,我不是那种随时随地歌兴大发就要唱两句的人,但就算我跑调跑到姥姥家了,也比此时此刻一边听木板“吱吱呀呀”、一边担心下一步会不会一脚踩进陷阱里要好得多。
“咕嘎、咕嘎,真呀真多……”我喉咙突然一紧,声音立刻夹着尾巴倒退回肚子里,变成一声狗叫似的呜咽。
对面有动静,准确地说,对面那扇门外边有动静。
先是几声凌乱的“咚咚咚”,紧接着——
砰!
砰!!
砰!!!
没撞几下,那木头门板便四分五裂,飞溅开来,我早在第一下撞击时就连连后退,门被撞开时,我已经连滚带爬退回了办公室门口,随时准备脚底抹油。
“救命!”男人仓皇求救的声音在走廊尽头响起,撞开木门的正是他,这位大兄弟显然是用尽全力合身猛撞,门板一断,他就跟碎木片一起摔在了地上。“救、救救我!”他一边在地上扑腾一边叫唤道。
“你、你怎么了?”我在门口犹豫地停下脚步,但也没头脑发热跑过去施以援手,因为我不确定他究竟是人,还是……那些东西。
很快,这个问题就不再重要了。
倒地的男人忽然高声尖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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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过来!别过来!”一边挥舞着双手,两腿直蹬,仿佛想要击退空气中并不存在的敌人,又朝我转过来,那可真是一张写满绝望的脸:“帮帮我!”他歇斯底里地狂叫起来,“把它们拿开!别让它们靠近我!快帮我!拿开!”
“把、把什么拿开?你看到什么了?”我被男人的惊惧情绪感染到,声音跟着发起抖来,举着手电筒的右臂也直打颤,但不管我把手电筒打到哪个方向,都看不到那些把男人吓得狂呼乱吼的“怪物”。
“我该怎么帮你?”
“啊啊啊!!!”男人的惊呼声是他留给我的最后讯息。
借着手电筒灯光,我看到男人乱踢乱蹬的动作一下子僵在了半空,双手高举,就此一动不动,仿佛突然见到了美杜莎,那张惊恐扭曲的脸朝向我,肤色竟由白转黄,木头纹理也爬上了额头和脸颊,裸露在外的手和脖颈也是一样。
他竟变成了个木头人!
我十根手指都麻了,手电光柱在走廊里上下直晃,那空气中看不见的“怪物”转化了它的第一个猎物,下一个猎物岂不正是我?
“别过来!”恐惧之下,我控制不住地大喊起来,声音尖细得简直不像是自己的,一边手忙脚乱地推门躲进办公室,把离我最近的置物架拖过来挡在了门口。
十秒钟过去了。
半分钟过去了。
一分钟过去了。
没有东西撞击门板,我的身体零件也没长出木头纹理来,空气里只有我喘粗气的声音,呼——呼——
理智慢半拍地追上来,这地方跟《绿野仙踪》里的玻璃城一点都不像,玻璃城里可没有看不见的怪物把大活人变成玻璃,那些玻璃人也都很友好,绝不会对多萝西下此毒手。
我毫无逻辑地胡思乱想着,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听到门对面的脚步声,又或者,是对方脚步放得足够轻,毕竟木头密度更低重量更小,对吧?
当撞击声“砰”的一下在我面前不到半米炸响时,我可真是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幸亏有置物架挡在门口,变成木头人的大兄弟才没第一时间冲进门里把我变成他的同类,但鉴于他撞破上一道门的效率,留给我的时间实在不多了。
我从门口仓皇退开,目光扫过剩下三道门,眼看办公室即将沦陷,绝无机会把三道门一一试过,只有赌一把了。
刚要迈步,我裤子口袋贴着大腿的地方忽然一阵灼热,好像有什么东西烧着了,我连蹦带跳、连拍带打地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竟是那张寻人启事,没着火,但烫得简直不留手,难不成这片木头也要造反?
在我把纸丢出去前,“灵光乍现”终于姗姗来迟地击中了我,不是木头吃人,是小胖在叫我!我顾不上愈发紧迫的撞门声,忍着手疼把A4纸展开,露出有人像那一面。
相片里,小胖的姿势果然变了。
他的表情仍然惊慌不已,但一条胳膊举过头顶,食指向上,仿佛在我为指点生路。
我抬起头。
天花板上的通风管道正对着我,如同一张龇牙狞笑的巨口。
17. 第十六章:抓紧我!
幸亏办公桌没被钉死在地板上,拖到通风管道口下也没花太多功夫,不然凭我的身高和臂长,绝无可能够得到通风管道,之后发生的事情想必也会大不相同。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木板门比我预料得更经撞,变成木头人肯定也使那位倒霉仁兄丧失了一些动能优势,门板连受重击,竟然还没断开,只是门轴出已经摇摇欲坠,要不是有置物架堵着,恐怕早难逃一倒。
我把手电筒插进上衣口袋里,手脚并用爬上桌子,但就算两条胳膊举到最高也还差二十多厘米的距离,我连跳几次,手指都在格栅板上直打滑,根本抓不住。
可恶,要是大哥在就好了。
但如果不尽快跳上去,恐怕另一位大哥就要进门来陪我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长气,在心里告诉自己,别紧张,这跟小时候扒单杠一个道理,想要抓住格栅,就不能把格栅当成目标,才能跳得更高。撞门声里开始夹杂刺耳的木纤维断裂声,我屏住呼吸,闭上眼睛用力一跳,左手手指在格栅上撞得好痛,但右手竟然穿过了格栅空隙,我连忙握紧右手,左手跟着一挥,也重新抓住了格栅。
不等我高兴,砰——
门板终于不堪撞击,连门带置物架重重倒了下去,木头人冲进来的时候,我还在跟格栅门较劲,那玩意牢牢嵌在管道口,凭我少说一百斤的体重竟然都没把它扯下来。
情势千钧一发,我原本两脚悬空没有借力之处,但倒下的置物架和门板正好撞在办公桌上,比桌面高出了一截,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我一只脚探过去,踩住置物架顶端,胳膊和腿总算可以同时用力,只听“喀拉”一声,木格栅断成两半,灰尘和木屑登时洒了我一脸。
扯格栅的时候,我余光一直瞟着门口,木头人似乎被堵在面前的破门板和置物架难住了,竟没第一时间冲过来抓住我,原地踯躅片刻,居然抬脚踩上了破门板,像个杂技演员一样,伸长胳膊,颤颤巍巍地沿着歪斜木板朝我走了过来。
我落回木桌上,抬手把格栅碎片朝木头人丢过去,没能砸倒他,但也多给自己争取了几秒钟。
下一跳可就得把自己从管道口撑上去了,仅此一次机会,再掉下来势必落入木头人的怀抱,我咽了口唾沫,舌头干得活像条地毯,太阳穴里仿佛藏了条绷紧的弦,只消拿琴弓一碰,必然会像尖叫鸡一样响起最高音。
幸运女神眷顾,这次我一跳就抓住了管道口,肾上腺素大概也帮了不小的忙,我十根手指头上都是擦伤,此刻竟然没觉得痛。不过更难的显然还在后边,我两条胳膊都用上了全力,却还是没办法把自己撑起来。
该死的,为什么恐怖关卡从来不按照女生的力量设置难度?
上一回在电梯井里爬绳,大哥教过我“核心收紧”,但这发力诀窍简直比“气沉丹田”还抽象,到最后我也没找着“核心”在哪儿,眼下没了大哥助力,我只能像吊死鬼一样挂在这里“荡秋千”。
不行,还不到放弃的时候,我咬紧牙关,浑身但凡能使上劲的地方全在使劲,胳膊总算抬起来一点点,但还是差太多了,想要完全撑起来,除非变成木头人。
这实在一点都不好笑。
我挣扎着往上爬的当口,木头人也沿着门板爬了过来,这位仁兄多半还没适应木头关节,它第一次爬上来的时候,我瞄准了朝他的榆木脑袋狠狠踹了一脚,把他踹得四仰八叉,摔到了桌子底下。
但下一次它爬上来就没那么好玩了。
如果说光凭我自己一个人爬上通风管道是天方夜谭,那爬的时候一条腿被木头人抓住就只能以“地狱难度”来形容了,我一边尖叫一边拼命蹬腿企图甩开那只手时,几乎已经闻到了地狱的气息,那股潮湿、腐朽的烂木头味。
我死定了。
“抓紧我!”
一只手忽然扣住了我的手腕,力气之大,竟然直接把我提了起来,我犹自尖叫个不停,那声音又叫道:“踢它的头!”紧接着,我的另一只手腕也被抓住,那股力量拉着我往上升去。
我听出了大哥的声音,一阵狂喜顿时涌上心头,这次不是幻觉,这次是真的,是大哥!
“照脑袋踢!”大哥又吼了一遍,声音在管道里层层回荡,“快!”
我曲起左腿,这一脚踢在木头人肩膀上,它只是晃了晃,双手还牢牢抓着我的左腿,我咬紧牙关,紧跟着踢出第二脚,这次正中脑门,我右腿上的禁锢一松,木头人再次稀里哗啦地倒了下去。与此同时,大哥抓着我的手臂和肩膀,用力把我提了上去。
通风管道窄得连翻个身都困难,更别说容下两个人,大哥把我头上脚下的拽进管道,我俩成了头对头的姿势,只好我往前,他倒退,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要紧。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问大哥,管道里的灰尘被我一句话吹得四处乱飞,呛得我俩都是一阵咳嗽,半天才止住。
“我跟你一样,”大哥回答,嘴唇尽量不动,煤炭精灵也就老老实实的不来捣乱,“对此还毫无头绪呢。”
我差点笑出来,好歹忍住了,大哥的出现仿佛一剂强心针,瞬间让我勇气百倍,就算木头人长翅膀都不害怕了。大哥看着灰头土脸的,连头发上都盖了一层,可见没少在管道里吃灰,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满含笑意,显然也十分高兴见到我。
“我是从地铁过来的,有个倒霉鬼的脑袋被高尔夫球杆砸穿了。”我说,这才想起小胖子来,“对了,我找到队友了!”
“队友?”大哥问,一边灵活地在管道里后退。
“一个小男孩,他跟我们一样,都是被莫名其妙拉进这种鬼地方来的。”我一口气说下来,还不敢喘大气,差点没把自己憋死,“那孩子跟我一块逃出地铁,结果我摔进下面那间木头屋里,却把他给弄丢了。”
大哥认真听着,等我说完,他说:“我一睁眼就在这个地方了,转了挺大一圈,但没见到你说的那个男孩。”他顿了顿,继续讲道,“这地方都是木头,你肯定也注意到了,下面那个木头人……”
大哥向后爬的动作忽然停住,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你看到它转变了吗?”
“如果你指的是一个大活人在我眼前变成木头人,”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我不由得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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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寒噤,“是的,我看到了。”
“像我们这样的活人,这里有不止一个,但他们有些被木头里藏着的虫子缠上,变成了你在下面见过的木头人。”大哥说道,他没有用“队友”这个词,也在意料之中,“那男孩如果被虫子缠上……”他没有再说下去,不过意思已经够明确了。
“不会的!那孩子不一样。”我立刻说道,但说实话,我无法解释这种确信从何而来,同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大哥我感受到的我们之间那股联结的力量。
“他跟咱俩是一路人。”我最后说。
“嗯。”大哥倒是对我的观点接受良好,或者他只是不想再就这个话题跟我讨论下去。
我俩继续在管道里挪动,我捡起先前的话头:“木头里的虫子是什么?”
“说实话,我也搞不清。”大哥回答,“只有被缠上的人才能看到,我没见过,也不想见。”
怪不得先前那位仁兄会对着空气拳打脚踢,我忽然想到自己有条腿被那木头人抓住过,不由得毛骨悚然:“接触传播吗?”
大哥一愣,他刚才肯定也注意到了我跟木头人之间的“小小纠缠”,脸上闪过一丝担忧的神色,但还是说:“别担心,真那样的话,你已经变成木头了。”
“谢了。”我松了口气。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大哥沉吟着,“它们对血迹、暴露的伤口更敏感些,我遇到的第一个被转变的人,就是被木楔子刺破了脸。”
“幸好木头人不长指甲,没把我的腿抓出口子来……”我的声音忽然卡在了喉咙里,大哥愣愣地看着我,像某种糟糕的心灵感应似的,我俩的目光一齐向下,落在了我的左手手背上——地铁逃亡的时候,尖叫女一爪子在我手背上抓出了不止一条血痕,眼下虽然不流血了,但未愈合的伤口看着仍足够瘆人。
木头虫子对血迹和暴露的伤口更敏感,认真的?
大哥忽然伸手过来,用掌心盖住我受伤的手背:“别怕,你没看到奇怪的东西,对吧?那说明虫子还没找上你。”他另一只手收回身后,不知在掏什么,我屏住呼吸看着他,也许是心理作用,手背本来早就不疼了,这会儿又像火烧一样疼了起来。
“下面那个木头人转变的时候,我什么都没看到,所以至少那时候肯定没事。”我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这个事实不放,安慰自己还算幸运,“管道里应该、应该也没虫子吧?”
大哥用鼻子“嗯”了一声作为回应,手还在裤子口袋里摸啊摸的,我忍不住问,“你在干嘛?”
“拿东西,包扎一下更保险。”大哥掏了半天竟然掏出一条手绢来,他松开另一只手,把手绢在我手背上缠了两圈,然后打了个结,说道,“别担心,管道里是安全的。”
我垂头盯着自己的左手,那条手绢还挺干净,盖着手背的地方正好有个玲娜贝儿卡通图案,正瞪大眼睛冲我招手。
“看不出来,你还是那种随身带手绢的人。”还是这么粉嫩的手绢,我在心里补充,玲娜贝儿在手绢上微笑,仿佛对我表示赞同。
果然猛男都有一颗少女心吗?
18. 第十七章:元芳,你怎么看?
大哥对通风管道结构了然于胸,我俩一前一后,在管道里爬了好久,他忽然停下来,对我说:“我们从这里下去。”我俩中间恰好是个格栅板,透过格栅,能看到下面黑漆漆的房间。
“这下面是什么?”我问,一边拿手电筒往下照,但除了桌椅板凳之外并没有看到别的,看格局布置跟我逃出来的那间差不多。
“安全屋。”大哥回答。
这鬼地方还能有安全屋?能真的安全吗?我好想问,但还是忍住了。大哥握拳一砸格栅角,那板子就“喀拉”一声断开掉了下去,力气让人羡慕。
大哥向后退开足够的距离,让我先把脚和下半身从管道口探下去,然后拉着我的手慢慢把我放进屋里。可别看我说的轻松,朋友们,这可不是晨练项目的好选择,我的大腿和肚子差点没被管道口摩擦起火,两条胳膊也被拽得生疼,更不用提落地那一下脚底板墩得有多痛了。
但好歹我俩都成功落地,当然,比起我的狼狈,大哥手搭管道口,轻轻松松的一跃实在显得游刃有余。
“你刚才就是从这个口上去的?哦,不对,格栅板没被动过,这屋里的灰尘也没被踩过。那你怎么知道这是安全屋的?猜的?”我抬头看着管道口,思索片刻,转头看着大哥,这个问题我憋了好久,实在不问不快,“你是专程去找我的吗?”
“算是吧。”大哥语焉不详,他把安全屋检查一遍,确认安全屋确实安全,才放心地回到我旁边,然后指指我裹着手绢的左手,解释道,“有人指点我去的,这条手绢也是她给我的。”
我吃了一惊,抬手跟手绢上的玲娜贝儿看了个对眼:“那人是谁?”
结果大哥摇了摇头:“不知道,我跟她没见面。”
我吃下第二惊:“没见面?那她怎么把手绢给你的?”不是我多疑,想想我们都是手无寸铁被丢到这些世界里来,口袋空空,这位神秘客却能随随便便把手绢送人,她跟我们真能是一路人吗?
“我看到了她的留言。”大哥回答,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展开递给我,“这是我在一个抽屉里找到的。”
我举起手电,只见纸上横七竖八画满了铅笔道,仔细一看,居然是这地方的结构图,房间、走廊、通风管道都画得清清楚楚,一些房间里画着对钩,另外几个地方则重重打了八叉,我大概猜到大哥对安全屋的判断从何而来了。
“看到这个点了吗?”大哥在地图上一指,“这张纸背后留言叫我去五角星标注的地方,我本来以为她在那儿,结果恰巧遇到了你。”
“你想不到有多巧。”我喃喃道,回想当时挂在管道口被木头人抓住的情形,我后脖子上仍汗毛直竖,但凡大哥晚来几分钟,等着他的势必已是两个木头人了。
这是否也在神秘人的计算之中呢?
我把纸翻过去,看到了那神秘人的“留言”,笔迹清瘦秀丽,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
“请即前往五角星标注地点,切记避开×,走通风管道为宜。手绢请一并带走,需用时自知,祝此行顺利。
“另:务必找到黄色雨伞。”
黄色雨伞?我怔怔地看着那页“留言”,记忆里有什么东西轻轻跳了一下,却又难以捉摸,心脏“砰砰”地撞击着胸口,好像在努力提醒我什么。黄色雨伞。黄色。
直到大哥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我才抬起头:“你说什么?”
“你怎么看?”大哥耐心地重复。
“狄大人,我可不是元芳。”我小声嘀咕,眼下我怎么看才不重要,重要的是搞清楚我们那位“玲娜贝儿”是怎么看的,以及她这些信息是从哪儿搞来的。我又走了会儿神,才反应过来大哥问的是我怎么看“黄色雨伞”的意思,但是拜托,我也不是福尔摩斯好吗?
“元芳,你怎么看?”我厚着脸皮把皮球踢回去。
“没有头绪。”大哥摇摇头,把纸从我手里拿过去,审视片刻,折起来塞回了口袋里。
“对了,看看这个。”我也掏口袋,拿出了那张寻人启事,我俩就像在卧室里分享新年礼物的七岁小孩一样,看完他的看我的,可两张纸都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男孩?”大哥用手指抻平褶皱的部分,眉毛皱了起来,“这个高尔夫球杆是你说的地铁谋杀案凶器?”
“嗯。”我惊讶于他居然还记得我在通风管道里随口一提的细节,“你能看出来这孩子在哪儿吗?”我抱着一丝希望问,又指出我在那间木头办公室的发现,“他身后的墙上好像有字,但我看不出来写的是什么。”
大哥把纸凑近脸细看,眯起眼睛:“你说得对,是有字,写的是……”他忽然猛地把纸往外一扥,浑身肌肉紧绷,眼睛一下子瞪大了,我看出来他喉咙里多半也堵了一声惊叫,只不过他把表情掩饰得很好,完全看不出受惊吓的样子。
“你也看到了,对吧?”我问,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这绝对不是幸灾乐祸,是队友间的共鸣。
“看到什么?”大哥瞄了我一眼,不等我回答,又坦然承认,“他刚才动了,对吧?”
“对。”我点点头。此时小胖也不再是一手朝上指的姿势,脸上惊恐的表情消失了,他专注地看着我,两只手各比了一个数字,左手是四,右手是八。
好好好,又多一个谜语人。
“你小时候玩过这个游戏没?”我问大哥,一边比出跟小胖子一样的手势,然后左右手来回变换了几次,不过被手背上缠的手绢削弱了表演效果,“据说经常做这动作能锻炼手指协调性。”这妥妥是毫无意义的废话,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这俩手势还能有什么意义。难道四加四等于八吗?
大哥随口“嗯”了一声,目光不离小胖,忽然把那张神秘人留下的地图掏了出来,展开跟小胖的寻人启事并排放好,沉吟道:“四和八。”他右手食指滑过地图上的走廊和房间,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左数第四,右数第八。”
他的手指最后落在某一点上,然后用十拿九稳的语气说:“这里。”
就从俩数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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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推断出“这里”了?我现在的表情大概跟看刘谦在春晚变魔术一样,只差一句“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大哥对他的推断信心十足,尽管我指出来小胖子和玲娜贝儿绝对不是一个人,两条讯息强行叠加就跟拿三角函数去配平方程式一样可笑,但他仍然坚持到那个地方看看。
我很想反驳,却也实在提不出更好的方案,毕竟验证一条错误推断也从比龟缩在原地强,对吧?
而很快,我们也没时间再争论下去了。
一阵有规律的摩擦和敲击声从上边传来,很快由远及近,我和大哥一齐抬头看向天花板,敞开的通风管道口犹如一只窥伺的眼,声音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咯咯”、“咯咯”、“咯咯”……
其实就是你在快捷酒店半夜经常听到的那种声音,热胀冷缩、零件松脱、耗子夜游之类之类的,我甚至遇到过通风管道里住进一窝麻雀的奇葩事,害我半夜起床抓鸟,也不知是我倒霉还是那几只小鸟倒霉。
但眼下,显然有更合理的解释,离谱,但更合理。
我咽了口唾沫,问大哥:“你说,木头人会收紧核心吗?”
“我们得赶紧离开了。”大哥执行力比我强多了,他低头紧急研究了几秒地图,然后利索地把两张纸都折起来塞进口袋,拉起我的手就往门口跑,“快!”
“等等!”我反手抓住大哥,用力把他拖住,同时回头指向屋里的木头桌子,“帮我把这个搬门口。”那个木头人走路不会拐弯,我敢打赌,只要把桌子放在门口,它肯定会跟上回一样爬到桌子上,到那时它再好好琢磨怎么开门去吧。
大哥一愣:“这肯定堵不了……”
“听我的没错。”我打断他,时间紧迫来不及解释,我直接上手去搬桌子,“放心,这桌子不沉,快来。”
大哥虽然没读心术,但到底没多废话,当即过来动手搬桌,我俩一起拖着桌子退到门口,门是从外推开的,关门时只能尽量让桌子靠近门板,肯定做不到严丝合缝,但也足够了。
“这下可以了吧?”大哥看着我。
我连连点头:“走哪边?提前一说,我方向感特别差,耐力也不咋地……”不等说完,大哥已经拉着我跑了起来,显然他的方向感比我强多了。没跑几步,身后便开始响起撞击声,正是我俩刚逃离的房间,木头人大概放弃研究怎么开门,打算靠蛮力破门了。
“别、别嫌我乌鸦嘴,”我总算把气喘匀了,问大哥,“你之前不是说还遇到过其他木头人吗?不会、不会被我们碰到吧?”
“不知道,但概率不小。”大哥倒是答得果断,听完我一颗心顿时高高吊起:“万一狭路相逢了,你知道怎么对付?”
大哥答:“致命的法子还没找到,但重击脑袋能减缓它们行动,这点没错,你之前不也试验过了?”
“嗯。”我默默记下了,瞄准头打,跟格斗游戏里打BOSS出硬直一个办法。
我只是没想到,实践这办法的机会来得如此之快。
19. 第十八章:要走一起走!
事后回想起来,第一次亲眼看见“木虫”时,我们离目的地其实已经不远了,再次证明,事件发生的顺序对成败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喜欢打垒球的朋友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木虫”压根不像虫子,硬要说的话,萤火虫大概能勉强沾个边。
如果萤火虫也会咬人的话。
那些闪着黄光的邪恶小东西还没有米粒大,它们聚集在我手背伤口附近,被手绢挡住,因此上下飞舞个不休,闪啊闪的,我乍一见到还以为手绢上的玲娜贝儿成精了。
当然,等我意识到那是什么,什么萤火虫、玲娜贝儿就通通被我跑到了九霄云外,而就在我狂叫着连连甩手、不幸把手电筒也扔了出去的时候,一个木头人突然间从角落里蹿出来,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实话实说,这不是我第一次窥见死亡,更不是最后一次,但变成木头僵尸实在是糟糕透顶的死法。
木头人差点抓住我,大哥欺身抢近,一个铁山靠把木头人撞得连退几步,我犹自又叫又跳地甩着手,大哥抬肘痛击对方的木头脑袋,一边冲我吼道:“快退开!”
第二句是:“把手电捡起来!”
我这才如梦初醒地冲到墙角,结果刚一蹲下,就跟另一个木头人对上了眼。准确地讲,木头人脸上并没有五官,和商场人偶模特似的,压根无从对眼,但没有了商场冷白灯光,那肖似人类的轮廓却不知怎地更显瘆人。
我的大脑空白了一瞬,整个人僵在原地,右手甚至还在不慌不忙地捡手电筒,仿佛手指失去了神经中枢指示,只好先完成上一个指令。
“小心!”大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的两条腿重新蓄满力气,左手后知后觉地跟上,握拳用力朝木头人的脑袋砸了过去——“咚”的一声闷响,我几个指关节剧痛,差点叫出声来,那木头人也被我打得向后一仰,倒在了地上。
我眼前金星直冒,手电筒的光把走廊照得斑驳陆离,另一边,大哥正把木头人揍得“砰砰”直响,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我眼前的金星不是晕出来的,而是“木虫”。
“别过来!”那些小虫轮番向我俯冲,速度快得活像冲出地狱的迷你蝙蝠,我来不及站起来,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往后直退,边退边叫,“大哥,帮我!”
“打头!”大哥挥拳之余冲我吼了一声,他大概看我没被木头人缠住,更看不到那些该死的“木虫”,因此没意识到我所处的情形有多糟糕。
“是虫子!虫子!”我尖叫,“快把它们赶走!”
“在哪儿?”眼角余光里,我看到大哥朝我冲过来,却目光茫然、无从下手,木头人在一旁做出橄榄球员的擒抱动作,仿佛要全力阻止对方触地得分。
“小心后面!”
我又惊又恐地意识到,此情此景,同我当时目睹那个男人被转变成木头人何其相似,还更糟糕十倍,要不是太过紧张的话,我搞不好会笑出来的。
电光石火间,我确信自己完蛋了,那些闪着黄光的不怀好意的小东西把我的左手整个包裹起来,看着跟灭霸的无限手套似的,我不无尖刻地想,但打个响指只能灭掉我自己。
它们还没开始“咬”我,但想必也不会给我留多少时间做心理建设。
腰上忽然一紧,大哥从后边把我捞了起来,我总算两脚落地,站直了身体,大哥肯定还是看不到“木虫”,但他用两只手分别盖住我左手的手背和手心,一边拖着我往前跑,一边匆匆说道:“坚持一下,我们马上就到了。”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心惊胆战地看着那些“木虫”围着大哥的两只手团团转,它们数量似乎少了许多,但仍像紧盯猎物的胡狼一样,一旦发现破绽就会猛下杀手。
唯一的好消息是,刚才伏击我们的两个木头人不知何时被大哥撂倒了,一个身首分离,木头脑袋滚在角落里,如同一颗遭人抛弃的橄榄球,另一个折断了半条腿,正在原地努力做仰卧起坐。
我们加速飞奔,把木头僵尸远远抛在身后。
“那些虫子还在吗?”大哥问。
“嗯。”我尽量不让回答带上哭音,可惜不大成功,事实上,盯着那些明晃晃的光点太久,害我不管往哪里看,视野里都有它们残留的影子。
我已经分辨不出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幻觉了。
“一定会有办法的。”大哥腾出一只手圈住我的腰,好跑得更快些,“再过一个转弯就到了。”
就在这时,我的左手忽然一翻一拍,“啪”的一声,甩开了大哥。
我发誓,不是我干的,至少不是我想要干的。
一定是“木虫”绑架了我的左手,甩开大哥后,它又向外一挥,抓住了离我最近的门把手,我试图夺回掌控权,却发现自己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
“你干嘛?”大哥惊疑不定地看着我,沉声说道,“这扇门是被打过叉的,千万别打开。”他的右手下意识滑向腰间,结果摸了个空,那个动作被我的视网膜捕捉到,但直到很久以后才引起大脑重视。
“不是我!我动不了了!”我连忙解释,“真的!”
我急切地看向他,生怕从大哥脸上看到不信任,但他面无表情,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一下子抹去了。
而当我再次低头看向我的左手,那些“木虫”不见了,我听到自己的心脏“哐哐”地撞击着肋骨,仿佛被拖去执行死刑的囚徒贪婪地呼吸最后几口自由的空气。
我的手变成木头了。
我用右手拉起袖子,木头纹路像雨后疯长的蘑菇一样正沿着手腕向上蔓延,一条胳膊多半只是十几秒钟的事。
整个人呢?用得了一分钟吗?
“你,”我的声音太哑,不得不清了好几次喉咙,才发出声音来,“你看到没?转变开始了,我的手……”
“喂!”大哥打断我,他扳过我的肩膀,嗓门提得更高,“听着,你的手没事,听到我说话了吗?喂!”他用力摇晃了我几下,我呆呆地抬头看着他,心里想着死亡,说:“别管我,你得赶紧走了。”
“屁话!”大哥恼火地瞪着我,“要走一起走!”
“来不及了。”我整条胳膊都失去了知觉,那只手像手铐一样把我拷在了门把手上,就算没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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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变成木头僵尸的人,再跑除了坑队友之外有意义吗?
“你再不走,待会儿可就得砸我的头了。”我实事求是地说。
结果大哥看起来更生气了:“你的手没有变成木头,是‘木虫’在扰乱你的头脑,听到了吗?”他深吸了口气,又吐出去,平缓情绪:“把手松开,一次一根手指,你能做到的,相信我。”
我也跟着深吸气:“我相信你,但我做不到。”
“我们没那么多时间耗在这里。”
“我知道。”
几乎是我话音刚落,我身边的门就“砰”地一响,里面有东西狠狠撞上来,整扇门都震动了,灰尘簌簌直落,但就算这样都没把我的左手震开。
“门里是什么?”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玲娜贝儿留下的那张地图里对这个房间有标注吗?我记不起来,恐惧在我的脑海里四处爬行,像蜗牛一样留下又湿又黏的痕迹,所有念头都因此变得模糊、面目可憎起来。
“别问。”大哥紧张地盯着那扇门,右手又无意识地滑向腰间,然后他看向我,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严肃:“我们得赶紧离开。”
“我说了你先走!”我发誓我尽力了,但那只该死的左手就是不动,各位,你们试过意念移物吗?做起来跟听起来一样难。
“我也说了,没门!”大哥咬牙切齿地回答,他倾身过来,抓住我的左手往外掰,力气之大,我以为木头都会被他捏碎,但除了门板迎来第二次撞击之外,其他东西都纹丝不动。
“这个门撑不住几下了。”我指出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知道。”大哥手背上青筋暴起,没有半点松手的意思,我怀疑要是门真被撞倒了,他搞不好会拖着我和门板一起逃命的。
这个念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抚慰人心,就像冰淇淋在胃里远比不上在嘴里,泡面永远闻着比吃着香……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门板又遭到第三次、第四次撞击,每撞一下,我的牙根也跟着震颤一次,仿佛一口气吃了太多酸杨梅。
“喀拉”一声,门板终于不堪重负,轴承处裂开一条大缝。
一根木楔子从裂缝里扎出来,犹如毒蜂的螫刺。
我按住大哥的右手:“你真的该走了。”用不着我提醒,他肯定看得出来,里面的怪物闯出来最多也就十秒钟的功夫,而跟我一起送死显然是最愚蠢的选择。
我曾以为我们会是队友,但不管是何种冒险,都到此结束了。
于我而言。
大哥收回右手,沉默地看着我,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看到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我听到他冷静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对不起。”
是啊,为什么不呢?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手电筒递给他:“快走吧,不管门里是什么鬼东西,我应该都能替你挡它一会儿。”
“谢了,但我不是为那个道歉。”大哥接过手电筒,把灯掀灭了。
“那你……”我有些惊讶地回过头,却没能把话问出口,大哥猛然挥拳砸过来的时候,我只来得及把眼睛闭上。
然后,一切都陷入了黑暗。
20. 第十九章:我的绿里噩梦
我又回到了那条浓雾弥漫的长街。
长街空荡荡、雾蒙蒙的,身后,卖寒衣的老大爷骑着三轮车“吱呀呀”地去远了,烧纸的白衣女人和老头老太也不见了,我自己光着脚,除了勉强蔽体的白大褂外身无长物。
长街上,除了冷风呼啸,唯有纸纤维在火焰中粉身碎骨的“毕剥”声偶尔划破寂静。
我机械地挪动脚步,冻得几乎无法思考,只有两个模糊问题在我脑海里盘桓,一是我怎么离开那个迷宫似的木头牢房的?二是为什么是这里、这条长街?
如果是梦,那么,哪个是呢?
我缩起脚趾向前走了几步,石板地冰凉刺骨,绝对没有哪个噩梦能真实到这个地步,也绝对没有哪个噩梦能让人从里到外都冷透了。可心底另一个微弱的声音却在告诉我,也许别人不能,但你能——因为这就是作家的诅咒,细节,连噩梦都有逼真的细节——我努力睁大眼睛,厚重的浓雾让我看不清长街的另一头,更看不清浓雾里是否藏着人,或者其他东西。
除了那些飘荡在空气中、尚未燃尽的纸灰。
这并不是我最后一次踏足这条长街,等到后来,我更加熟悉这个地方,也有更多时间来思考自己的处境,却始终没办法彻底摆脱时,我开始管这里叫“我的绿里噩梦”,没错,绿里,就像斯蒂芬·金小说里写的那样。
有时,我也会任由想象力在浓雾中驰骋、游荡、彼此追逐,冷山监狱的“绿里”是死刑犯与电椅之间的最后一英里,那么在我脚下这条长街有多长?街尽头等待我的又会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死亡是生命旅途的注定结局。
但如果,它并不是唯一一个呢?
我听到一个孩子在大声叫我,最开始很遥远,但很快就清晰起来,他并没有叫我的名字,只是在叫“姐姐”,也就是在那时我认出了他的声音——小胖,我俩走散了,我一直在找他。
很奇怪,对吧?这些原本清晰的事实竟会从你脑子里滑走,如同从未发生过。
更奇怪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诸位肯定都经历过入睡前的迷离阶段,不管你们管那叫啥,就像小虫撞上蛛网,你的清醒意识尚未缴械投降,却也无从脱身,它在梦境的包裹下扭动挣扎,变成一连串荒诞、不可理喻的符号。
在我弄明白自己是即将从梦境中醒来,还是即将陷入另一个梦境之前,长街上的浓雾开始散去,我的理智就像那只蛛网上的小虫,半是清醒、半是疯狂地意识到——浓雾里有东西。
而那东西就是我一直追寻的答案。
“姐姐!”
“快醒来!姐姐!”
小胖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与此同时,我身边雾也越来越淡,就像它们正在被呼喊声驱散似的。
“再等一下,”我紧紧盯着身前的街道,连眼睛也不敢眨一下,我的手心变得汗津津的,那只小虫身上的网正越缠越紧,显然小胖不把我叫醒不罢休,我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一个轮廓在雾中渐渐显现,臃肿、高大、怪异,我没法形容它怪异在哪儿,但仅仅是看着它都让人感到不适。
“再等一下就好。”我喃喃,心里明明白白,最多再过一分钟,不,几秒钟,我就能看清楚“它”的真面目了。
可惜,我没有几秒钟了。
还没睁开眼睛,我脑袋就一阵钝痛,眩晕跟着潮水似的涌起,那感觉就像你带着一场严重宿醉坐公交结果遇上早高峰,简而言之,不能更糟糕。
然后我看到了小胖,因为他基本是趴在了我脸跟前,圆圆的脑袋完全遮挡了我的视野,我偏了偏头,才看到大哥半跪在他身后,两人一个喜笑颜开,一个满脸严肃,让我一时有点搞不清自己身在何处。
但实话实说,这两张脸在此时此地还真是讨人喜欢。
“看,就跟你说吧。”小胖用胳膊肘怼了大哥一下,给了他一个得意的眼神。大哥摇了摇头,表情有点无奈。“你感觉怎么样?”他用一根手指隔空戳了戳我的脑袋,语气很抱歉,“我下手可能有点重了。”
“算是恰到好处吧,千万别客气。”我故意轻描淡写,但坐起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嘶”了一声,我捂住脑袋,“看来你找到我的小搭档了。”
“应该是我找到了你们。”小胖眨眨眼睛,“可不简单哦。”
“哦?那你很棒棒哦。”我捏着嗓子回答,眩晕开始退兵拔营,我从地上爬起来,大哥伸过手来扶住我,我还没虚弱到需要人搀扶的地步,但身边有个热烘烘的大活人感觉挺不错的。
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好消息是,我没变成木头人,每根手指头都还是原装的,谢天谢地,我握紧手指,又张开,做了几组屈伸:“讲道理,我当时真以为我的手变成木头了。”
“是那些虫子搞的鬼。”大哥说。
“幸亏你及时把我给敲晕了,还扛着我胜利大逃亡。”我有些后怕地耸起肩膀,当时险些被木门里的东西破门袭击的危急情形仍历历在目,相比之下,脑袋上挨一拳实在微不足道。
“幸亏你不太重。”大哥好像笑了笑,那丝笑意又很快消失了,“不过你可晕了真够久的。”
“唔,被噩梦缠住了,俗称鬼压床。”我嘀咕了一声,梦境里的浓雾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湿冷黏腻的空气仿佛仍附着在我皮肤上,但已经不再让我害怕了。
大概恐惧和痛苦拥有相同的特质,一旦过去,就会从我们脑袋里溜得无影无踪。
等到我发现从我脑袋里溜走的其实远不止恐惧,已经过去了好一段时间,所幸不算太晚,但那都是后话了。
“我能看到这个地方的监控,所有房间,所有走廊。”小胖兴冲冲地向我展示,拉住我的另一只手,把我往过拽,“你看那些显示屏,这鬼地方的游客好多,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你。”
我眯起眼睛,才不至于被那一排排的屏幕晃瞎了眼,小胖说的没错,我们仨并不是这鬼地方的全部“游客”,有人躲在房间里瑟瑟发抖,有人在走廊里拼命狂奔,还有那些姿态笨拙的木头人……尽管所有的画面都是无声的,但我能想象他们拼命压抑的急促呼吸、惊恐崩溃的大叫。
“你觉得,我们能找到那个人吗?”我问大哥。
“谁?”大哥皱起眉头。
“给我们留言的那位。”我说着抬起受伤的手,手绢上的玲娜贝儿一如既往地对我微笑。
“什么人?什么留言?”小胖在一旁探头探脑地问。
“我们不知道这人的长相和穿着打扮,只能从手绢和留言的字迹猜测她大概是个女生。”大哥回答,顺手揉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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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的脑袋,“找到她的可能性恐怕并不乐观。”
“她画的那张地图呢?”我问,“没准儿她标注了她藏身的点。”但那一瞬间,我心里想的却是,不,不会是藏身,大概率她已经离开这鬼地方了,因为她就是这么厉害,永远快我们一步,不是吗?
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我又找回了那种微妙的掌控感,就像在那间到处是鸽子的密室里猜暗道密码一样。
是谁说过,作家都有上帝情节的?
大哥从口袋里掏出那张折成四方的地图,展开递给我:“上面只标注了一个五角星,我靠它找到了你。”
地图上的铅笔道子有点花了,纸也变得皱皱巴巴,我把地图翻来覆去看了两遍,没发现任何可能有用的符号,小胖凑我身边踮着脚蹦蹦跳跳地看,然后忽然弯下腰,蹲到了我身前,问:“找到黄色雨伞是什么意思?”
“啥?”我一愣,才想起来地图背后是“玲娜贝儿”的留言,翻过来,纸上最末那句“务必找到黄色雨伞”撞入眼帘,我的心忽然剧烈一跳,脱口而出:“那个拿伞的人!”
“我见过那个拿黄色雨伞的人!”空气寂静了一瞬,我又强调似的补充。
小胖眨巴着眼睛看我,我急匆匆地问他:“还记得不?咱们刚上地铁的时候,有个矮个男人,坐在我斜对面,你的……右边隔几个座位,他手里就拿着黄色雨伞。”我记得那个男人蜷缩在椅子上瑟瑟发抖的模样,他在害怕什么,这点毋庸置疑,但他看起来也不像是我们中的一员,如果你懂我的意思的话。
“好像……有?”小胖眼睛咕溜溜直转,听起来不那么确定。
“但是意外发生后那个人就不见了。”我连珠炮似的补充,“车厢重置之后他也没有再出现过。”我想不出这么个大活人凭空消失——还是黄得这么亮眼的人——我们竟然会没注意到,这得有多笨!
“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小胖挠了挠头,神情还是将信将疑,“可留言的人怎么会知道他呢?”
“她又是怎么知道其他事呢?搞清楚这点可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我摇了摇头。
“为什么要留言找到那把伞呢?难道是什么关键道具?”
“不知道。”我叹了口气,刚才的念头只是灵光一闪,没法给出合乎逻辑的解释。
“监控里有他吗?你们说的拿黄色雨伞的人。”大哥插进来,目光扫过一排排监控显示屏,又问,“他长什么样?除了黄色雨伞还没有有什么别的特征?”
我说不上来,但直觉告诉我,雨伞男一定就在这里。
于是我们仨一块趴在监控屏前面,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这地方的照明设施真的急需改善,看得我眼睛都快瞎了。
“在这儿!”小胖的欢呼声率先响起,他指着一块监控屏,满脸兴奋,“你们看,蹲角落里的这个,错不了,就是那个拿黄色雨伞的叔叔。”
“哪个房间?”我赶紧凑过去。
大哥是我们仨里面方向感和空间逻辑最强的那个,所以他最先得出结论:“是……这里。”
屋里的空气瞬间安静下来,我们三个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出了无言的惊惧。然后,我们一齐转头看向身后的角落。
那也是我能够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21. 第二十章:好兆头,坏兆头
我醒来时一直在张大嘴尖叫,却连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但我还是叫个不停,仿佛我不知怎地跑进了蒙克的那张《呐喊》画作里面似的。
只除了我并不是站在奥斯陆峡湾,而是、而是……
有一瞬间,我发誓我回到了那条雾气氤氲的长街,冰凉的白雾紧紧贴在我的皮肤上,所到之处,鸡皮疙瘩跟着蜂拥而起。
但只是一瞬间,我眨了眨眼睛,那些雾气就消失了,周围既无灯光更无天光,我瞎得活像只鼹鼠,不过我能感觉得出屁股底下硬邦邦的,绝非柔软的床铺,我慢慢探出左手,指尖碰到了冰凉、光滑的东西,我把整只手覆上去,掌心下的轮廓平整圆润,质地莫名让人安心,我分辨出来那是搪瓷浴缸的侧壁,立刻松了口气,谢天谢地,我在自己家的浴缸里,右手摸到的小黄鸭玩具就是很好的证明。
“嘶嘶”的气音从我喉咙里溢出来,跟漏气的开水壶似的,我猜这可以理解为余惊未了的笑声,想想看吧,半夜三更,人在浴缸里惊醒过来,记忆还断片了,余惊未了只能算是保守说法。
但有一说一,总比在别人家浴缸或是更糟糕的地方醒过来要强。
所以我昨晚到底干嘛了?狂欢烂醉?深夜鸡尾酒派对?
我舔了舔嘴唇,嘴巴确实很干,头也很痛,不过空气里既没有酒精也没有呕吐物的味道,宿醉这个选项大概可以排除掉了。
这样推测并没能让我放松多少,大概是因为,空气中有种冷冰冰的、陌生却又熟悉的味道,不重,却始终刺激着我的鼻腔,有点像潮湿的木头。
我从浴缸里爬出来,一条腿麻了,另一条腿膝盖酸痛,但不影响我摸黑把卫生间的灯打开——这就是在自己家里的好处,无需视野,肌肉记忆足够帮你完成各种动作——尽管提前眯起了眼睛,骤然亮起的灯光还是刺得我眼睛发痛。
镜子里的我在拼命眨眼睛,直到适应光亮,木头的气息似乎消失了,我看到自己头往右侧偏下巴抬了起来,眼睛睁得老大,以至于额头上都有抬头纹了,那张脸上写满了莫名其妙,也许还有点恼羞成怒。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百分百的掌控,这种反应多少也在情理之中——我的下巴左侧肿了好大一块,颜色已经由青转紫,看起来好像青面兽的胎记。
但我却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下巴弄伤了,该死。
“妈的。”我喃喃地骂了一声,在安静狭小的空间里发出声音莫名让人有种踏实的感觉,于是我又嘀咕,“怎么搞的?”
答案我自己心里差不多有数,多半是在浴缸沿儿上磕的,笨手笨脚的代价,听起来蛮合理的,对吧?
镜子里的我摇了摇头,对这推测嗤之以鼻。
“观察,而不仅仅是看,华生医生。”我对自己说,镜子里的我皱起眉头,像是在审判镜子外的我,于是我又努力舒展眉毛,这下顺眼多了。
“睡衣是个好兆头,下巴肿了,坏兆头,没有拖鞋,坏兆头。”因为就我所知,自己还没有半夜光脚上厕所的习惯。
“好兆头、坏兆头……”我念念叨叨地走出卫生间去找拖鞋,就在我侧身即将走出门的那一瞬间,昨晚的梦如同彗星撞地球一样“砰”地撞进了我的脑海。
这一秒有点像皮影滑稽戏,眼角余光里,我瞥到镜子里自己的侧影抖了一下,然后原地跳了起来,伴随一声惊叫,像是踩到了老鼠,或者蟑螂。
我猜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早上醒来完全不记得梦到什么,隔了一会儿,说不上来究竟是哪个举动或是谁说了某句话刺激到了记忆细胞,也许是刷牙吐泡沫的时候,也许是吃完早饭放下碗的瞬间,也许是正背上包包往楼下走,梦境碎片便倏忽而至——我管那叫“梦境回头杀”,被击中的这一瞬间,你要么屏息静气,把整个梦都想起来,要么任由这些碎片从你脑袋的另一边飞出去,然后彻底消失。
而我此刻正介于二者之间。
有个学心理学的哥们曾经给我讲过,人没有办法记住最原始的梦,因为它们是非逻辑、非线性的,所谓的能够被讲述、甚至用连贯画面展示出来的“梦”,都是经过大脑二次加工、修修补补的产物。
换句话说,梦无非都是故事。
那哥们的最终结论是证明《盗梦空间》不过是艺术家的一厢情愿,他用了不少术语,所以大概有点道理。然而对于靠写故事为生的人来说,二次加工也好,胡编乱造也罢,都是磨练想象力的好法子,道理跟健身一样,想要拥有肌肉,总得定期做力量训练,对吧?
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什么撞进我脑海的画面那么生动、逼真、完整,以至于我一蹦三尺高,差点一头磕在门框上。朋友们,想象力的“肌肉”过于发达多多少少会带来点副作用。
唉,真希望这不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在卧室找到了拖鞋,它们一只平躺、一只侧卧,姿态很安详,看不出跟平时有任何不同。我穿上鞋,立刻有安全感多了,但脚底板还是冰凉,于是我又去接了盆热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泡脚。
在做这些事时,我尽量让脑子放空,或者想些现实的事——
比如,我上星期送走了赵大脚,不是在机场或者火车站,这个行踪诡秘的大姐头只是给我发了一条“走了”的信息,我回复“拜拜”,俩人就算道过别了;再比如,我爸到底还是食言了,不仅没照顾我到活蹦乱跳,反而在我出院前一天就飞到另一个城市见客户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知道当律师的没几个能有言出必践的好品德;再再比如,杜乔最近不止问过一次《爱穿高跟鞋的女特工》的进展——杜乔是我亲爱的编辑,如果我之前没提到过的话,杜大姐在督促我辛勤劳作这方面一直兢兢业业来着——她希望能在圣诞节前出版这部小说,根本不管诺拉·唐的故事跟圣诞节搭不上半点关系。
要我说,杜大姐的出版计划根本是天方夜谭,唯一的问题是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告诉她。
我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着,任何事,只要别去想昨晚的梦,暂时别想。
“逃避。”我喃喃,向后靠在沙发上,靠枕抱在怀里,两眼盯着天花板,“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至少有用了好一阵,直到泡脚水变凉吧。
我把脚从水里抬起来才发现自己没拿毛巾,而离我最近的纸巾也有四五米远,我支棱着腿僵了几秒钟,水滴滴答答地顺着脚落回盆里。客厅里怪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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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忽然感到一股无名火蹿了起来,在胸口左突右绌,倒霉,真他妈倒霉,什么样的蠢货才能接完洗脚水不拿毛巾?
我心里很清楚,犯傻忘记拿毛巾只是个导火索,淤青的下巴至多算个助燃剂,但我还是快要气死了,最让我恼羞成怒的其实就一点——“凭什么”?
凭什么倒霉事老是找上我?还净是些该死的我解决不了的麻烦,难不成我做错什么了吗?
我自顾自咬牙切齿了一会儿,拿现在的网络用语来形容就是“无能狂怒”,要么就是“一怒之下怒了一下”,哼,我得承认,这年头的年轻孩子们对语言的理解运用还挺独特的。
最后,我用力甩了甩两条腿,直接把还湿着的脚收回到沙发上,泄愤似的在靠枕上蹭干,这下好了,等天亮了还得洗枕套。我有点庆幸没人看到我自己跟自己置气的傻样子,这是独居的好处之一,坏处则是你半夜梦游没人会及时叫醒你,如果那真是梦游的话。
放到几个月前,要是有人告诉我半夜梦游都算好结果,我肯定会觉得他脑子瓦特了,要么就是他觉得我脑子瓦特了,二选其一。
但那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时移世易啊朋友们。一个月前,我做噩梦跟一个男人被怪物追杀逃亡,醒来之后,我出门就遭遇车祸,被撞了个轻度脑震荡。
昨晚,显而易见,我们俩再次在噩梦里相遇,还多了个小屁孩做队友。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蜷缩在浴缸里尖叫不止,下巴上还遗留着噩梦里挨揍的痕迹。
现在梦游是不是听起来好接受多了?
“一个月。”我盘起腿,把脚塞到屁股底下,两手扶着膝盖,在心里计算日子,“唔,不到一个月。”
但够长了。
不管你们信不信,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几乎让我说服自己那个噩梦只是噩梦,曾经清晰的细节逐渐变得扭曲、甚至滑稽,想想看吧,血糊糊的大头婴儿怪,怎么可能?出院后我去过不止一次七一广场,但那吹笛子女人雕塑更像是在嘲讽我白日做梦,没有人等我,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没有,当然了。
可在梦里,当现实远去时,我们又变成了刚刚分别的老朋友,这种感觉实在很难形容。
我轻轻摩挲着下巴淤青的地方,碰的时候会疼,但是好的那种疼,提醒我现实和噩梦之间的联结,提醒我邪恶也许真的存在。
可如果邪恶真的存在,我们该怎么办呢?我又能怎么办呢?
“一次解决一个问题。”我告诉自己,“一个一个来。”
好,首要问题,在那个摆满了监控屏的木头房间里,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们找到雨伞男了吗?
还是说,雨伞男找到了我们?
我在客厅里枯坐到天光大亮,依然没能想出个所以然,那个噩梦的最后一个片段像是被人整整齐齐地剪辑掉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任凭我回忆或是推理演绎,都无法自圆其说。
到后来,我简直头疼欲裂,不想又不行,答案总不会自己找上门来。这话没错,不过我倒是没想到,天亮之后,另有位客人找上了门,他没带来答案,却带了一样重要得多的东西——希望。
而那将是整件事的转折点。
22. 第二十一章:真的是你
敲门声响了四下。
我当时正抱紧膝盖坐在沙发上,神游天外,那动静吓得我一个激灵,我看了眼大门,然后目光挪到另一边的墙上,钟表指针刚指过七点,谁会这么早过来?
“咚咚咚咚”——
又是敲门声,又是四下。
“谁?”声音有点沙哑,我清了清喉咙,提高嗓门,“谁啊?”
没有回答,门外静默了几秒,然后又是“咚咚咚咚”——
“这就来了!谁啊?”我站起来,往门口走去,一颗心砰砰直跳,各种可能性在脑海里盘旋,其中最抢眼的是《犯罪心理》里面的常见桥段,连环杀人犯伪装成电工、维修工、推销员上门,猫眼外永远是一副友善、无害的面孔,直到你把门打开……
我从猫眼看出去,立刻屏住呼吸,心脏在胸腔里狠狠一坠,泵起的血液霎时间涌到脸上,不,应该不止是脸上,那一瞬间我浑身都发烫了,脑子里的惊叫声听起来好像磕嗨了的兔八哥。
“天呐。”我发出一声细不可闻的喟叹。
透镜折射下,门外的身影有点失真,头大大的、身子细长,有点像是从《瑞克和莫蒂》里走出来的卡通人物。
但那张脸,老天爷啊,那张脸我绝对不会认错的。
我急急忙忙把门打开,第一下忘记反锁拧开,门“咣当”在门框上磕了一下,撞得我虎口一阵酥麻,拧反锁的时候手还一直在抖,最后推门的力道又太大,门一开差点把人撞到,还好那人反应快,立刻侧身一退,才没被防盗门边缘削掉鼻子。
“……天呐,是你。”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连道歉都忘记了,“真的是你。”
是大哥,如假包换。
唯一的区别是,他好瘦,在噩梦里让我记忆深刻的健壮肌肉消失了,显得他更加颀长、骨骼突出。
“我叫丁诺。”大哥开口,声音还是我熟悉的声音,他一手扶住门框,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然后回到我的脸上,“我可以进去吗?”
“当然、当然,请进。”我从门口让开,让大哥进来,对,他叫丁诺,我这才想起来自我介绍,“我叫关易阳,嗨。”
“易阳,你好。”丁诺点了点头,回手把门关上,站在玄关把鞋脱掉,问,“有拖鞋吗?”跟我的笨拙相比,他就显得客气又自然,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咳,你好,呃,我是说,有拖鞋,我给你拿。”我看看关上的防盗门,又看看大哥,脑海里再次闪过《犯罪心理》里各路连环杀手MVP结算画面,但现在他们显得不那么吓人了,更像是陈列柜里的无聊展品。
我把拖鞋从鞋柜里拿出来,一个滑稽的念头闪过,幸亏爸有时候会过来,不然这一时间还真没地儿给他找男士拖鞋去。
“你怎么找过来的?”我问他。
“说来话长。”丁诺说,还是那么惜字如金。
“哦。”我呆呆地回答,一边打量着他瘦削的脸,心想,不知道我在梦里看起来是什么样?胖了还是瘦了?
我观察丁诺的时候,他大概也在观察,那双黑眼睛十分锐利,却并不让人讨厌。脱下外套后,他对我说:“我来得太早,是不是把你从梦里吵醒了?”
我看着丁诺,忽然一下子明白过来——他知道不是他把我从梦里吵醒的,他知道我早就醒了,从那个该死的噩梦里醒过来,因为他也是,这一点我俩都心知肚明。
我摇摇头,从他手里接过皮夹克,沉甸甸的很有分量,我把它挂在衣架上,回答:“我醒了有一阵了,你呢?”
“也有一阵了。”丁诺说。
不知道我俩谁先露出笑容的,我觉得是他,他可能也是这么想的,因为那一瞬的感觉很微妙、很难形容,微笑的力量有时候超乎想象,我和丁诺之间那一层现实中互不相识的隔阂便被这一笑驱散了,我上前一步抱住他——还得踮起脚,顺便一提,我俩的身高差还真不是一星半点——他也伸手回抱我,虽然他瘦了那么多,但手臂间还是那熟悉的、让人安心的力道。
“我在人民广场找了你好多次啊。”我最后冒出这么一句来,第一次去还被车撞了,不过这就没必要说出来了。
“知道。”丁诺低低地笑了一声,松开我,“我慢慢解释给你听。”他目光扫过客厅,我跟着看过去,脸顿时一红,他妈的,我的洗脚水还摆在沙发跟前呢!
后来,我们是坐在餐厅聊的,像两个合格的文明人。
零食箱里还剩最后一包夹心曲奇,冰箱里还有一大盒没开封的葡萄汁,最后都便宜了我,因为丁诺坚持喝热水,这算他的损失。
“谢了,我不饿。”丁诺摆手拒绝了我摆上桌的曲奇,我猜他大概不喜欢甜食,但接连几天没出门,果汁和饼干已经是我屋里仅剩的存粮了。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我抓起一块巧克力蓝莓曲奇咬了一口,对早饭来说有点太甜了,但就像我刚才说的,我没得挑,而且饿得能吞下一头牛。
“那我也开门见山了。”丁诺语气温和地说,不过表情看着更像小心翼翼的警告,他右手抓着热水杯,若有所思地摩挲着玻璃杯壁,似乎在等我做好准备,也像是在酝酿措辞。是啊,我明白,像这种不可名状之事你要从何说起?又该朝哪个方向说下去呢?
“我们……我们在和时间赛跑,易阳。”丁诺终于开口了,好诗意的说法,跟他本人的气质不太搭边呢。
我有点愣:“那,你说快点?”一开始我真以为他有别的事,比如上班之类的,虽然我自己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上班族,但请相信我,我了解工作日的压迫感有多离谱、多讨厌。
丁诺看着我,表情有点无奈,他笑着扶额,一边摇摇头,像是在跟自己说,看吧,这就是胡乱开门见山的结果,人家只会按字面理解你的话。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我和丁诺四目相对,几秒钟过去,我后背骤然一凉,像是有几条多足的小虫顺着脊梁骨“嗖嗖嗖”地爬上了后脖子,然后被凉风给吹气化了。
“你是说,”我打了个好夸张的寒颤,曲奇在后槽牙残留的甜腻让我一阵恶心,“我们快死了?”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丁诺嘴角抽动一下,连连摇头,我想他大概彻底放弃“开门见山”了罢。
我瘪起嘴,告诉自己再耐心一点:“那你是什么意思?”
丁诺低头喝了口水,接下来的每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无论幕后黑手是谁,我们都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成为幸存者。”他完全跳过了那些噩梦、那些怪物,理由显而易见,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不够幸运的那些人,最后怎么样了?”我问,不是因为我蠢到猜不到答案,我当然记得木头走廊里那个被“木虫”变成木头的男人,但那是噩梦,不是吗?现实中的他怎么样了?
想到不久前的车祸和脑震荡,我的胃和肠子都仿佛纠结成了一团。
在噩梦里我只是撞到了脑袋,如果情况再糟糕些呢?那辆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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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过来的车是不是会直接送我去见J·F·肯尼迪?
“各种意外。”丁诺回答,语气出人意料的冷静,仿佛他只是在陈述某个不足为奇的事实。
“意外?”
“伤害在现实中各有缘由,不过根源都是一样的,不,别急着反驳我,”他伸出手,指尖碰到我的下巴,立刻缩了回去,声音压得很低,“这是我打的。”
他的声音里不止有歉意,然而当时我并没有注意到。
“啊。”我的脑子乱哄哄的,声音挤在喉咙里,争相欲出,却无论如何都无法组织成有效的语言。同时,我也明白丁诺想告诉我什么了——只要你能逃离噩梦,就会在现实中醒来,尽管有时附带伤害不可避免,比如皮肉伤、脑震荡,诸如此类的,但是,如果你死在噩梦里,那就不要奢望见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可是……
“你说的赛跑是指?”我忍不住问,下意识抚摸自己的左手手背,现在那块皮肉还完好无损——是暂时,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以这种方式了解自己的未来还真是让人毛骨悚然。
“赶在幕后黑手把我们害死之前,想办法找到他。”
“可怎么才能?”
“我们反击。”丁诺的腰挺得更直了些,当然,他坐得够直了,现在,就好像他在衣服后背的地方藏了把开刃的刀,而他生怕被划破皮似的。
我真担心丁诺紧接着说出“把幕后黑手绳之以法”之类的话来,那太像是包青天或者狄仁杰会说的话了,而跟这些破案高手相比,用不着我多说,我们的劣势实在相当明显。
但丁诺没有,他看着我,似乎一句“我们反击”已经完全足够说明问题。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原本是打算顺着丁诺的话问问他,我们该怎么反击,怎么找到幕后黑手,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这句,打从我俩见面之后,这个疑问也始终在我心头盘桓不去。
“七一人民广场,你最近总是去雕像附近转悠,我注意到了。”丁诺的表情有点古怪,像是噎了什么问题在喉咙里,却被我抢先了,我着着急急地追问:“我一个月前就去过了,怎么可能一直都没有见到你?”
这一点我相当确定,尽管他瘦了这么多,我还是坚信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
“一个月?”丁诺的表情更怪了,“我们被困在电梯里那次,对你来说是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叫对我来说?”我一愣,这算哪门子唯心主义问题?
“对我来说,”丁诺没等我回答,先说道,“是去年十二月底。”
“去年?”我的嘴巴忽然变得好干。
“十二月二十六号,我记得很清楚。”丁诺说,“醒来后,我去了广场。”
所以,他并不是没去人民广场,而是比我早去了十来个月,这个想法不知怎地毫无真实感,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滑稽。
“怎么会这样?”好半天,我才百思不得其解地问了一句,相比之下,后面几句就流畅得多了,因为我的疑问还真是源源不断,跟滚雪球一样,愈滚愈大,“我们不是在做梦吗?怎么还穿越上了?那些地方在现实里真存在?还是虚拟场景?我们、我们真是在做梦吗?”
我不由得想起很喜欢的一部科幻剧里的台词——时间穿越在梦里总是更容易实现,神秘博士在上,我们总不会是被绿皮肤的蜥蜴人绑架了吧?
鉴于人类科学研究里暂时还不包括“一起做梦”这一项,我猜这两种理论听上去大概一样离谱。
23. 第二十二章:你会知道的,不过不……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包括各种推断、各种设想,也不乏自我否定、互相拆台,以及好些个因为太不靠谱很快就被推翻的行动计划。
抛开内容不谈,我感受到的更多的是兴奋,那种找到队友能够并肩作战的兴奋,就像我说过的,早已存在于我们之间的、无形的联结,正随着这次会面变得愈发紧密、无可撼动。
“四环里已有两环串联成功,”我听到自己在脑袋里说,语气十拿九稳,“剩下两环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我们聊得全情投入,不过,我可以本着小说家的职业道德告诉你们,那次谈话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没必要写在这里,就算写了,效果也只会跟公司每月调度会的会议纪要一样催人尿下。
要不是丁诺的手机响起来,我们八成会一直聊下去,他也完全沉浸在那个世界里,彻底忘却了现实,我看得出来。
我心不在焉地听着丁诺接电话——只是听个声响,我还不至于去偷听人家打电话,这点礼貌我还是有的——直到肚子跟着叫了几声,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饿,我抬头看表,居然快十点了,好家伙,我们聊了多久?两个多小时?
“好,我这就过去,估计四十分钟后到。”丁诺对手机那头说,然后挂断了电话。
“你要去干嘛?”我睁大眼茫然地看着他,心里不合时宜地冒出“我们任务还没完成你怎么能丢下我就跑”的念头来,我希望自己听起来别像个缺爱的学前班幼儿,可惜事与愿违。
“呃,上班。”丁诺挠了挠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脸上也闪过一丝可以称之为愧疚的神色,好像此时此刻抛下我去上班赚钱是什么了不得的罪过似的呢。
“哦、哦,那快去吧,这都迟到……呃,快俩小时了。”我尴尬地说,嘟囔了几句关于我自己不是上班族,以至于没能意识到耽误对方工作的抱歉的话,一边站起来,准备送客。
丁诺摆摆手,意思大概是迟到不算什么,他从口袋里掏出个小本本,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写下一串数字——写字用的圆珠笔也是口袋里装的,好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格外去注意这个动作——他把纸递给我:“这是我的联系方式。”顿了顿,似乎觉得有必要补充几句,“你的号码我有,回头联系。”
“哦……”我拖长音调,不该感到惊讶的,毕竟对方都直接出现在我门口了,相比之下,知道我手机号压根不算什么,但我还是忍不住叫住他:“丁诺,你是干什么的?”被困电梯的时候,我猜他是个消防员,或者银行保安,这两个推断现在看来显然都不成立。
既然他用到“上班”这个词,我猜他至少合法隶属于某个单位,或者某个组织咯。
丁诺已经走到门口了,又转过身来:“你会知道的。”他冲我笑了笑,笑容有些神秘,但并不防备,“不过不是现在。”
我点点头,心里并不觉得奇怪,好像事情理应如此,我们是生死相交的队友,我们也有各自的私人领域,这样才对头。
“回见,易阳。”大哥最后说。
“回见。”我挥挥手,目送丁诺出门。
等我们下次再见的时候,是在冷得能把人屁股冻掉的关东山,他头戴狗皮帽子,我差点儿去见阎王爷,所以说世事无常,这话还真没错。
防盗门“砰”地关上,我呆呆地在门前站了好久,但脑袋空空,什么念头都没有。
是往客厅走的时候,泪意才忽然涌上眼眶,我的鼻子一下变得又酸又热,眼眶也是。
那场眼泪可真是来势汹汹,我只来得及在呼吸的间歇擤擤鼻涕,就被汹涌的泪水给彻底淹没了。
我承认,夜半噩梦、凌晨枯坐加上之后的脑力和情绪消耗让我变得意志力薄弱,感情脆弱得好像一片风干的葱白,随便一碰就会碎得掉渣。但那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不,完全不是,在沙发上哭得浑身发抖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之前的一个月对我来说有多难熬。
九天十地诸神魔在上,原来到底不是我疯了。
我明白,在大部分人看来,幻想和疯狂之间有着明晰的界限,你可以天马行空地幻想,假装自己是住在粉色城堡里的公主,每周六骑着的阳光彩虹小白马周游世界,而现实中,你还坐在工位上,面前是层层叠叠的Excel报表、Word文档和屏幕右下角偷偷打开的抖音小视频,老板在独立办公室里大声打电话,隔壁工位的同事正跟你吐槽早高峰地铁又遇到了当众抠鼻屎的奇葩。
而疯狂则是,你抬起头告诉同事,别担心,等回到城堡,你就下令把这些地铁变态通通送进肥料池,因为城堡后花园里的彩虹果最近长势不大喜人。
二者的区别在于,你没法一步从左边跨到右边,再从右边跨到左边。
而我差一点就彻底丢掉中间这条线。
在我把故事讲下去之前,希望你们别觉得我是个疯子,或者不可救药的傻瓜,但怎么说呢?朋友们,我的城堡是我自己一块砖、一块砖垒起来的。
我知道它不是粉红色,而是灰色的,有着尖尖的塔顶和金属的窗棱,窗台上晴天摆向日葵、阴天摆紫罗兰。我还知道塔里的每一层楼、每一条走廊和每一个房间,知道每一扇窗户看出去是什么风景,知道那些被我给予生命的人物在这座塔里穿梭游荡,他们的装备和行李就堆放在城堡的角落里……
我对这些了如指掌,清楚得就像你了解自家的衣柜一样。
现在不妨想想看,如果有一天,你打开衣柜,发现里面多出了一件你发誓从没买过、甚至连见都没见过的陌生衣服,你是会觉得有家人/朋友/恶作剧大王/不请自来的跟踪狂偷偷给你准备了惊喜/惊吓?还是会觉得自己在做荒唐梦呢?
这就是我这一个月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最后我迷迷糊糊在沙发上睡了过去,手里还攥着那张写着大哥手机号的纸,号码我早就记住了,并且一直牢牢记了很久。
我醒醒睡睡,期间大概做了几个简单的、平淡无奇的梦,一睁眼就忘记了,但醒来后感到精力充沛、心情愉悦。我想,我有信心活着讲完这个故事,就像丁诺说的那样,“我们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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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会是个漂亮的反击,不管你们愿不愿意相信。
彻底清醒后,我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把自己拾掇得在外面不至于被人当成离家出走的高中生,然后出去吃了顿大餐——肯德基全家桶,原谅我的夸张措辞,算不上什么正经大餐,但吮指原味鸡还真是美味得让人直想舔手指。
走出肯德基的时候,我轻声唱起了许慧欣的《七月七日晴》,老实说,颇有点重新拥抱生活的感觉。
虽然眼下不是七月七,也没有忽然下起大雪,天却是真的晴。
明州市的秋天就是这样——实实在在的秋高气爽——天空蓝得好像一整块方解石,匀称干净的质地间夹杂着被我们称之为云的白色条痕。大街上,只有银杏黄得灿烂,大部分树叶都是黄绿相间,要我说,秋叶就是这样斑驳的才有味道,枫叶尤是,运气好了你甚至能在一株树上数出十多种不同的赭红橙黄来。
开始以写作为生之后,我天南海北地去过一些地方,旅游也好,采风也好,我都尽力去领略陌生地域的风土人情,然而旅途终结,兜兜转转,每当我返程回家,又总是会立刻被它俘获。
就算我走过再多座城市,看过再多风景,偷偷溜进我字里行间最多的也依旧是明州市,我想,大概是因为这座城市的韵味无可替代罢。
我不敢说自己是被漂亮的天空吸引才没有吃完饭立刻回家,但这理由就算不是其一,也能算作其二。
而其一就是,我的左手目前还毫发无损。
如果注定要碰到一个龟孙子把我的手背当成猫抓板,而且我还无力改变这霉运,那么我至少能做到不把霉运带回家,不是吗?
我沿着紫竹街一路向北,长汀河在我左手边隔着一条机动车道,河水在午后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像是有无数小精灵扇动着亮片似的翅膀努力从水面飞出来。河边驶过的汽车也泛着光,像巨型甲壳虫,排着队去觐见它们生着红黄绿三色眼睛的虫族女王。
右手边,一排点缀在背后居民楼门脸儿前的商铺张大嘴巴看着我,或高或矮、或宽或窄,招牌五颜六色,跟消不掉的俄罗斯方块似的:韩式炸鸡、吉米烘焙、711便利、母婴店、猫咖……哦不,是一家叫“小猫钓鱼”的咖啡店,名字起得还挺有迷惑性。
目光随意扫过那一连串店名时,我脑子里想的尽是些毫不相干、毫无逻辑的事,例如,“爱尚羽衣”玻璃橱窗后的塑料模特要是活过来会怎样?每日光顾小面馆的高个男人再未露面会是因为什么?要是全城大小超市里的烟一夜消失,第二天老烟枪们该怎么捱过漫漫长日?我承认这是毛病,用赵大脚的话说,就是老关又跑去她的异度幻想王国做白日梦啦。
我一边走在视野开阔的马路上,一边沉浸在幻想王国里,尽量不让自己去怀疑哪个路人会突然扑上来挠我一爪子,之所以会转道走进那座商场,是因为我需要上厕所。
而那之后,事态一度失控滑坡,或者说,终于落入了正轨,取决于你看问题的角度。
顺便一提,幸好我事先解决了内急。
24. 第二十三章:我来给你照相!^^……
我撩开厚重的门帘,走进商场,冷风被隔绝在门外,中央空调把室内空气熏得暖暖的,有股烤奶油似的甜香味,附近二十米内肯定有爆米花机。
商场里人不多,也不太吵,工作日下午就是这样,非常适合猫猫闲逛。
我穿过一楼的金铺和翡翠铺,玻璃柜台里巧妙摆放的小灯把精雕细琢的项链、挂坠、镯子照得璀璨夺目,惹人流连。我一边在心里暗笑自己竟然已经到了喜爱金子的年纪,一边走上电梯。
根据大厅里的标识,卫生间在三楼。
其实我的膀胱已经在告急了,但电梯左右两侧被一对情侣堵得严严实实的,我只好跺着脚作罢,反正也差不过半分钟。
“喂,麻烦让一让!”扶梯上到一半左右,一个穿冲锋衣的男人从我后边走上来,径自推着我的肩膀把我往右边拨了拨,然后冲前面的情侣提高嗓门,“让一让!”
前面的男生偏头看了一眼,搂着女朋友的腰把她往自己这边拉过去,惹得女朋友“哎呦”一声,冲锋衣不等女生完全靠过去,就急匆匆侧着身子从刚刚打开的缝隙里蹿了上去,我猜他尿急程度肯定比我厉害多了。
另一个念头从我脑袋里轻轻滑过去,那男人的声音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而且肯定就在最近。
我连忙又抬起头,刚好看到冲锋衣踏过电梯最后一节台阶,立刻转脚朝反方向跑去,继续爬电梯,我猜,因为卫生间在三楼。
那双运动鞋也眼熟得很,但究竟是哪里见过呢?
直到上完厕所,我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有一说一,身体变轻松之后,关于什么时候跟那个陌生的穿冲锋衣男人偶遇过的疑问也就不再显得紧迫了,也许只是DejaVu,也许是我曾经看到、听到过相似的画面声音,恰巧被大脑随即组合到了一起罢了。
我相信,人的大脑是个奇怪的零件,它接收到的信息往往多得超乎你想象,要不是绝大部分都被贴上“无用”标签弃诸角落,只怕我这颗普通尺寸的脑袋早就宣告过载了。
简而言之,没什么好紧张的。
在三楼女士服装区逛一逛是个好主意,至少最初看起来是这样,我的神经放松了不少,笼罩在头顶的噩梦阴云正逐渐被现实驱散,我觉得我应该心怀感激地接受。
随它去吧,我甚至有那么一闪念,大不了晚上睡觉前咬咬牙自己挠自己好了。至于眼下,回归生活才是正经。
赶上秋装上新,而我的衣柜里也还有一块空档,这机会怎么能不好好把握呢?
十来分钟后,我相中一件杏色风衣、一身灰毛衣、一顶贝雷帽,配我那双还没磨损到家得马丁靴正合适。我正要拿去试衣间,却被一个声音拽住了。
“小姑娘,你来帮我看看,”那声音尖锐,属于一个矮矮胖胖、满头卷发的中年女人,她手里捏着一件针织衫上下抖动,显然是在招呼店员,跟我没有半点关系,但我脚下就是挪不动道,她语气里有种故作客气的颐指气使,怎么听怎么熟悉,“帮我看看这件衣服有大码没。”
我先是盯着胖女人的脸看,接着目光往下,滑过她胖胖的、裹在丝袜里的小腿,然后是黑色缎面高跟鞋,露出的丝袜上沾了深褐色的泥点子,跟干掉的血迹一样。
一定是我的表情太奇怪了,胖女人先是回头看看,确认我不是在看她身后的什么人,然后转回头来,一脸被冒犯的神情,不高兴地问:“喂,你看啥了看?”她脸上的妆好浓,拿打火机烘一烘,准能剥下一整个壳子来。
我就是这时候想起来的,在那个要命的地铁车厢里,这位女士用差不多的语气问过我和小胖:“你们俩密谋什么呢?也说出来让大家听听。”
我紧跟着想起另一件事,那个穿冲锋衣的男人当时也在地铁车厢里,我记得他的运动鞋。
“问你了么,咋一个劲看我?”胖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跟我记忆里的完全融为一体。
我可能驴头不对马嘴地回答了几句,更可能什么也没说出来,因为我的喉咙干得要命,像是刚吞下一把木屑去,木屑里搞不好还混着几颗钉子,我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我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越快越好。
说句题外话,别对我失去耐心,好吗?曾经有那么段时间,我非常热衷于收集冰箱贴——大概是在我刚毕业住进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里那会儿——那些大大小小的冰箱贴有卡通人物,有文创周边,还有的能往里装点小玩意儿,很实用、很巧妙的设计。
顺便一提,那年头冰箱贴还远没有现在这么流行,眼下大家旅游、逛景点不多买几个文创冰箱贴好像就不算来过似的,还有人会把冰箱贴跟集奖章一样贴得满墙都是,某种程度来讲,算得上现代艺术的另类表现。
那年头,冰箱贴要么真是为了贴点什么在冰箱上,要么是给家里小孩子练习拼字母或者算算数,再独特点的,你就得花点功夫才能淘得到了。
而我有一套七十二张全球经典电影微缩剧照的冰箱贴,清晰度极高,磨砂质感,在灯光下会泛出奇妙的光泽,你们想象得到我为此能有多得意吧?
当然了,我不会把所有的冰箱贴一股脑儿全贴在冰箱上,我那双开门的居家冰箱也不允许我这么胡闹。
简单来讲,我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冰箱上最多贴几个、贴在什么位置,哪些可以组合在一起,隔几天能换一轮,还有,诡计之神洛基只在圣诞节露面,陈家驹和凯兰崔尔必须7×24守护在冰箱门的左右上角,不参与轮岗……估计不少人听完会大翻白眼,一个居家码字的三流小说家怎么能有这么多无聊心思,一看就不专心写作。
你猜怎么着?对此我还真无法反驳。
可后来,那一整套冰箱贴被我收起来,装盒丢进了地下室的某个角落里,再没拿出来过。
倒不是因为我跳出了三流小说家的无聊窠臼——如果能这么说的话,我时至今日仍幸运地躺在那个窠臼里暂不打算挪窝嘞——之所以不再钟爱那些精致的小玩意儿,是因为它们吓到我了,结结实实地吓到我了。
有时候,再小不过的小事也会吓人,不是吗?
我敢打赌,你们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家里的一些小玩意儿会出其不意吓你一跳。杯子啦、发圈啦、手机支架啦,你明明记得摆在桌上,结果最后偏偏在别的地方找到,还有会偷偷改变姿势的小公仔、莫名其妙变成单数的筷子、明明没风却总掉下一角的海报……更不用提那一上班就找不到的钥匙串,简直就跟有人故意跟你恶作剧似的。
当然,这些小事都能找到合理的解释,人嘛,总有心不在焉记错的时候,要么就是被家里其他人动过,要么就是来做客的朋友干的。
我同意,足够解释九成九,但剩下那十分之一,你们就得用更好的理由才能说服我了。
因为我的冰箱贴会自己动,朋友们,我说的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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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冰箱左上角跑到右下角,而是紫霞仙子变成楚门、千寻变成汉尼拔这类鬼事。
一开始我也以为是自己搞忘了,或者换冰箱贴的时候拿错了,就像生活中其他无伤大雅的小插曲,我当时还打算把这小插曲写进小说里呢,刚搬家到陌生城市的小夫妇住进闹鬼公寓,通过字母冰箱贴跟不愿离去的亡魂对话之类的。
但那故事最终胎死腹中,因为我在连续三次看到希斯莱杰那版小丑在冰箱正中朝我咧嘴微笑之后,就明白这可不是粗心马虎那档子事。
这事要严肃得多。
运气好是被跟踪狂盯上了,运气不好是被其他东西盯上了。也搞不好是报应,谁让我专门编鬼故事吓人呢?总之,后来我不止把冰箱贴装盒尘封,连家都一并搬了。就像我爸经常说的,在一些事上,你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我从女士服装区落荒而逃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这个,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但在二楼的时候,我一个急转弯差点撞到垃圾桶,为了躲开垃圾桶又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男人,所以这脸打得还挺快。
“喂!”那男人被我撞得退开几步,不高兴地揉着胳膊,“看着点路。”他拧起眉头瞪向我,却在看到我的一瞬间僵住了,那张脸像是浸过水的抹布,眼角和嘴角同时垂下去,鼻孔却张大了。
他用这副见鬼一样的表情瞪着我,显然不是因为我撞了他一下,那对河豚似的从眼眶里膨胀起来的白眼珠子清清楚楚地写着,他认得我,或者说,他认出我了。
至于我,我还得再过几十秒才能想起来他是地铁里的死人先生。
“妈妈,你站在这儿,我来给你照相!”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两人之间诡异的寂静,像迷途的小鸟撞进窗户,叽叽喳喳,蹦蹦跳跳,对未来一无所知。
我偏过头,看到小女孩手里抓着个塑料相机,那玩意儿连拍立得都不是,最多是个玩具,但小女孩却认真得很,她像个小大人那样直起腰板,单膝跪地,把相机竖着举在脸前,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妈妈要一手叉腰一手撩头发,手肘呈45°角,对,保持这个姿势不要动,等我数三二一你就说茄子……看她那架势,仿佛把自己当成了郎静山嘞。
我看到小女孩的妈妈微笑着撩起头发,神态不失俏皮,似乎正漫不经心地向自己的少女时代致敬。
“好了,你数吧。”
“三、二——”
那可不止是个玩具,还是个带闪光灯的玩具。
我忽然冒出这么个想法,或者说,这个想法未经允许找上了我,带着一股森然寒意,害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冷战。
朋友们,女人的直觉可不是小说家为了博人眼球编造出来的概念,它不止确有其事,而且恐怕还远超男人的想象。我可以发誓,那一瞬间,我就像个通灵女巫似的,用我的“心灵之眼”预见到了即将发生的画面,小女孩会按下快门,玩具相机上的闪光灯会亮起,就像、就像在那个断电急停的地铁车厢……
“一!”
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双手,还没等我想明白自己伸出手去是要干嘛,“咔嚓”一声,闪光灯便骤然亮起,在灯光明亮的商场里竟然也亮得直晃人,同一瞬间,我面前的男人捂着胸口痛哼一声,脑袋一歪,像座小山似的轰然倒了下去。
我没能抓住他。
是他抓住了我,甚至因为太用力在我的手背上留下了几道血痕,这一点至关重要。
25. 第二十四章:有危险就大声叫^^……
“吃饱了吗?”我对面的男人问我,说话时嘴巴里直呼白气,一边把竹筷子搁在桌上,用手背擦了擦嘴,往椅背上一靠,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他面前的大碗油光锃亮,只剩下几粒没刮干净的米饭。
“吃饱了。”我听到自己机械的回答,同样的白气也从我嘴里冒出来,因为这小饭馆里简直冷得能把人鼻子冻掉。
我低下头,看到自己身上厚厚的棉衣,抓着筷子的手被冻得通红。我跟前的碗也基本空了,但刮得不如对面干净,米饭混着油腻腻的菜汤,仿佛横遭泥石流的鹅卵石滩。
“那我来结账。”男人说,目光里似乎闪过一丝揶揄的笑意。
“嗯。”我点点头,相比起来,Siri可能都更有活力。
我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种奇怪的镇定状态,像是超级玛丽吃到了闪光的五角星,因此短暂地拥有了“金刚不坏之身”,明明我既不认识眼前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坐到这个完全陌生的饭馆里,却还没有尖叫着逃跑。
这里是又一个噩梦,毫无疑问,但它看起来……好真实。
男人挥手招来店家,结付饭钱后又要了两间房,不、不要通铺,大小无所谓,但房间一定要挨着,临街吗?不临街最好,背后的院子里养着畜生?不、不,那不碍事的。
这些对话声传进我的耳朵里,施施然溜过脑子,又从另一边钻出去了。
我在想地铁里那个被高尔夫球杆敲碎脑袋的男人,我一直以为除了小胖和我其他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人,可现在又不那么确定了,对我来说现实世界仍然模糊,如同裹在厚厚塑料膜里的玫瑰花,你知晓它的存在,却看不清花瓣,也闻不到花香。
但至少有一点,我在现实里也见到了那位死人先生,而且,他又一次死在了我眼前。
“路小姐?路小姐?”男人叫了好几声,我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叫我。这人不知啥时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肩膀上挎着个帆布包裹,两手揣在袖子里,姿态悠闲,但目光却锐利得像鹰一样。
这家伙是“活人”吗?是“队友”吗?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我茫然地思索着,却毫无结论。
“怎么了?”我抬起头,这次我认真打量着男人,比起我一身笨重的棉衣棉裤,他穿着要利落得多,头上戴一顶棉帽,夹棉黑外套上手工缝了很多口袋,看着粗糙得很,但每个口袋里都装着东西,左胸口的位置还倒插着一把匕首。
等等……匕首?匕首?
估计是我盯着那把小刀看太久了,男人直接伸手过来抓住我的肩膀,我明明看清了他的动作,却偏偏没躲开,被他像提小鸡一样从座位上提了起来。
“吃饱了就回房间休息吧,路小姐,天色不早了。”这个没礼貌却力气大的家伙如是说道。
“放开!”我拍开他的手,努力不让恐惧从我的声音和表情里泄露出去,“我自己会走。”
“哦?”男人面露微笑,目光闪烁着嘲弄,“那你肯定也会自己提行李了。”说完不再理我,径自向楼梯走去。
这饭馆还有个小二楼,估计是客房,但就算是旅游到偏远地区住青旅,我也没见过这么简陋的地方,一切东西都是木头做的,还渍着油腻,灯泡的光又黄又暗,跟从上个世纪薪火传递而来似的。
我倒是不用琢磨那个讨厌鬼说的“提行李”是什么意思,我座位旁边搁着个老大的手提箱,要说小饭馆是上个世纪的配置,那这手提箱就该算是晚清余孽了,深棕色的皮子磨损得连纹路都看不出来,手提的部分断开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也是苟延残喘,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撂挑子不干,只有左右两个精钢卡扣还是锃光瓦亮,好像两张金属嘴巴,紧紧把皮箱咬合在一起。
“喂,等等我!”我翻了个白眼,把箱子从地上拎起来,比我想象得要重一点,但还拿得动。
我小跑了两步,想了想,决定还是双手齐上稳妥些,于是把皮箱半抱在怀里,快步奔上楼梯,跟在男人后边。
“你住这间房,我在隔壁。”男人指着一道门,语气平板,“别随便出门,有危险就大声叫,明白吗?”
“有危险?”我不去理会他颐指气使的语气,和那副压根懒得掩饰的不屑,有了先前几次噩梦的经验,我明白轻蔑和无礼都杀不了人,但危险会。
那男人嗤笑一声:“不明白?”他忽然上前一步,吓得我差点叫出声来,他比我足足高出一个半头,压迫感十足,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盯着我,似乎在确认我有没有认真听他说话,然后才开口:“听好了,如果有人进你的门,你就叫,如果房间里有怪动静,你也叫,明白了吗?”
我僵硬地点点头,想到半夜有可能会有人闯进来,我手臂上不由得窜起一层鸡皮疙瘩。
男人看到我噤若寒蝉,似乎很满意,微笑着问:“那如果外边响枪,你怎么办?”
响枪?这难道是什么□□地盘?我咽了口唾沫:“我、我会叫的。”
“错!”男人伸手一指我的鼻子,吓得我后退一步撞在了门上,他冷笑着说,“外边响枪,你就翻个身继续睡,要是敢因为这种事吵醒我。”他压低声音,嘴角的狞笑活像是从小丑海报上撕下来的,森然道,“老子把你的脑袋砸开花。”
我觉得他有虚张声势之嫌,但这种时候还是闭紧嘴巴为妙。
“明白了吗?”那男人收起狰狞的表情,又变得轻蔑疏离起来。
“嗯。”我点点头,不打算跟他叫板,这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就进屋休息吧,路小姐。”男人伸手推开板门,一股灰尘顿时荡了起来,这屋子上次打扫也不知道是几个月前。
“喂,等等!”就在那男人转身放过我时,我开口叫住他,他扭头看过来的样子让我后脑勺头皮直发麻,但我还是壮起胆子,问他,“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这是实话,但谁知道“路小姐”算不算明知故问呢,眼下这种情况,我也只能破罐破摔,反正凭我们俩人现在的关系,估计不能更糟糕了。
好吧,我承认,在最后这一点上,我推断得过于草率了。
“你不知道我叫什么?”那男人足足盯了三秒钟,感觉上更像是三分钟,盯得我冷汗都出来了,他才咧嘴一笑,说道:“我叫李四。”
李四,我他妈信你个大头鬼。
尽管客房条件差劲得我不忍直视,但十分钟后,我还是在硬板床上躺下了,棉衣棉裤都没脱,一来是因为这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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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空调,二来是那讨厌鬼李四成功吓到我了,万一真有人半夜进来,至少我在逃命前不用花上三分钟穿衣服。
床上的棉被倒是够厚,就是有点潮,凑近了还能闻到霉味,估计自打进屋后就再没晒过太阳。
我对这地方的好感度一路滑坡,现在实在已经到了降无可降的地步了。
但眼下,最该关切的是另外两个问题。
第一,提示在哪儿?
第二,队友在哪儿?
之前不管是在怪物环伺的故障电梯、发生命案的地铁车厢,还是黑暗笼罩的木头迷宫,我或多或少都能找到些提示和帮助,更重要的是,那些场景感觉起来更像游戏,我要么解谜、要么逃离,而这里……这里连妖魔鬼怪都没有。
在这之前,我从没想过世界太真实也能成问题,但如果离开这家旅馆,在外边找到马路和汽车,大概能一路逃到首都北京,对此我毫不怀疑,不过李四不会让我得逞的,这一点也是板上钉钉。
我把皮箱摆在床上,盘腿坐在它对面,那对精钢卡扣两侧分别有个小巧的密码盘,各两位数。
“路小姐,”我叹了口气,双掌合十,喃喃道,“拜托显下灵,告诉我密码是多少。”
房间里寂静无声,密码盘也没有自己动起来,我不知道自己是该失望还是该松一口气。
幸好两位数密码组合有限,我先从左边开始,从小到大,从00到99,总会碰对的。
就在我试到23的时候,一对数字忽然撞进脑海,我从来没感觉到过这么强烈的心有灵犀,那一瞬间,还真像是路小姐的灵魂在冥冥中对我低语——
一组是40,另一组是98。
我的心脏砰砰跳了起来,仿佛突然接上了一个强劲马达,或许不止是我的心脏在跳,也不止是我颤抖的手指在拨动密码盘。
1、2、3、4。
7、8、9、0。
只听“咔嗒”一声,左侧的卡扣弹开了。
于是我知道,另一边肯定是98,不会出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皮箱打开,摊开放在床上,我看着它,明白自己此刻正看着第一个“提示”,也许还是最重要的那个呢。
只不过,这个“提示”乍一看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箱子左边,整整齐齐地放着一摞叠好的衣服,外套、长裤、毛衣、内衣、袜子,料子摸着不错,款式无一例外都是极简的中性风,要不是尺寸太小,我都要怀疑这箱子是李四的了。
至于箱子右边嘛,再给我十次机会我也盲猜不到会是这些东西——瓶瓶罐罐、小刀剪子、绷带纱布、听诊器、棉签分类收在一个个口袋里,用绑带固定好,这半边箱子一看就是特别定制,好装这些危险的小东西。
结论,路小姐是个医生?或者护士?
疑问,就这么点不值钱的东西,也值得用密码锁?
我在尽量不弄乱箱子的前提下,把箱子从里到外翻了个遍,却还是没有找到我最想找的东西。我暗自希望打开密码锁时那种心有灵犀的感觉还会出现,可惜不管是灵魂还是巫术,路小姐显然已远离我而去。
当她再次“出现”,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26. 第二十五章:你看不到吗?尸体!……
第一夜并不像李四吓唬我的那样糟糕,外边没有□□枪战,床底下没有耗子,却也没安稳到让我一觉睡到天亮的地步。
怎么说呢?真正骇人的东西并不需要藉由黑暗以壮声势。
屋里伸手不见五指,跟鼹鼠洞似的,木板墙隔音效果很差,能清楚听到男人们打呼噜、磨牙的声音,以及一些格外响亮悠长的屁。但估计不是李四,他那边安静得很,我怀疑他是那种连睡觉都要睁一只眼的人,这种人根本不会打呼噜。
入夜之后,挤在一楼饭堂就一盘花生米能喝一整晚的食客陆续回家了,没吹完的牛皮只好等第二天再续上,不过不是所有人,通铺在楼下后院里,供一些没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单身汉享用。
如果你们能想象十几个大男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的场景,那大概也想象得出我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都能听到些什么了。
我闭上眼睛,放空大脑让自己入睡,同时祈祷自己不要做太糟糕的噩梦,最好一睁眼就能回到现实世界。
安然无恙,这才是最重要的。
隔壁和楼下的噪音一开始哄哄吵吵,但过了一阵,就如同加了白噪的背景音,逐渐遥远起来。我的意识变成了一坨漂浮在河面上的水草,河水浑浊,水草在浮浮沉沉间越来越重、越来越凝滞……
我忽然睁开眼睛。
脑海里的零碎画面疏忽归于黑暗,我发现自己两条胳膊抬过头顶,别扭地抵在床板上,浑身冷汗,眼皮刺痛,当然,痛的不止是眼皮,投降式睡姿害我的脖子和手臂全麻了。棉被原本掖在我下巴上,现在却到了胸口,仿佛一大块凝固冷掉的稀饭,我一动,它就失去平衡往下滑去。
我一动不动地在黑暗中躺了几分钟,听着自己的心跳由快转慢,刚才算不上做梦,最多是浅眠状态下的思维碎片,却不知为何有种摄人心魄的力量,只有一个念头,在混沌一片的脑袋里清晰得如同钟鸣——
我是被叫醒的。
被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
我转转脖子,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胳膊,捞起被子,把它重新掖到下巴上,尽管被窝里的热气快跑光了,但总比半个身子晾在外边暖和点。
四面板壁外只剩下呼噜声此起彼伏,连猫都歇下了,大概正是夜深十分。没有人进我屋来持械行凶,床底下也没有什么东西躲着想吓我一跳,是的,鉴于李四之前的“友好提醒”,我特地下床检查过,那地方只有些经年老灰,足有一尺厚。
也说不定是我自己吓唬自己,在黑暗中,一切都变得像流水一般不再确定起来。
但这么说吧,绝对不是那种鬼故事里常见的夜惊,你一睁眼发现衣柜门打开了半边,头顶的电灯绳摇晃来去,空气里还有诡异的电流让你的头发劈啪作响之类之类的……我就是醒了,因为有人、或者有什么东西叫醒了我,这点我敢打包票。
可究竟是什么?
直到后来——准确地说,是离开这鬼地方很久之后——我才想到那个关键问题:怎么会没有风声呢?
这地方这么冷,连在屋里都得穿棉袄,遑论屋外,大晚上的怎么会没有风声呢?
但偏偏就是没有。
楼上的住客貌似也醒了,我听到很轻的脚步声,没准叫醒我们的是同一个东西,也没准就是他起夜的动静把我吵醒的。
我喜欢后一种想法,而且它听起来还挺合理呢。我深呼吸几次让自己放松下来,重新闭上眼睛,正好被窝也开始暖和起来了,如果我现在睡着的话,天亮前大概还能睡一两个小时。
水流……水草……游鱼……
混沌的意识海洋里,小小的游鱼忽然朝我张开嘴,却没像鱼那样吐出一串泡泡,而是用又轻又细的声音对我说话了。
它说:根本没有三楼。
我霍得睁开眼睛,这次叫醒我的,是胸口擂鼓一样狂乱的心跳。
房间里安静得好像鸽子窝,沉重的空气缓缓流动着,我用手掌死死捂住鼻子,脸和眼角很快就因为憋气变得滚烫。
天花板上的脚步声还是轻轻的,大部分时间静默,但如果你仔细听,就能听到他从左走到右,再轻轻地走回来,然后再走过去……也许还踮着脚,像猫一样。
李四是怎么说的来着?
——“如果有人进你的门,你就叫,如果房间里有怪动静,你也叫。”
但如果人没有进门,而是在屋顶上溜达,怪动静也暂时还没进房间里呢?
我要是真的叫了,他能及时赶到吗?
他会帮我吗?
我慢慢咽了几口口水,好让嗓子做好随时尖叫的准备,同时又生怕发出一声咳嗽或者喘气儿太大,被房顶上潜伏的人发现我已经醒了。
顺便一提,这和古装电视剧里演的根本不是一回事,蒙面刺客穿着夜行衣,在黑夜里飞檐走壁,伏在屋顶上悄悄掀起瓦片向下窥探,指尖夹着见血封喉的飞镖,好在目标熟睡时取他性命——承认吧,这种情节你在电视上才看得到——我头顶的天花板是完整的一大块,虽然不是钢筋水泥浇筑的,但屋顶那家伙也别想悄没声地掀开一块砖,如果他真想偷偷摸进屋里,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正门,另一条是窗户。
窗户被窗帘挡得严严实实,距离我的床尾不过几步之遥,我不记得自己锁过窗子,是我疏忽,该死的,我甚至没检查过这窗户有没有锁扣,恐怖片里的炮灰不都是这么领盒饭的吗?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慢慢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手指碰到冰凉坚硬的轮廓,我继续往前伸,把那东西紧紧握在手里。
皮箱里的手术刀,我藏了一把在枕头下面,以防万一。
以防……眼下。
手术刀的温度很快跟我的体温趋于一致,手柄被汗水浸得滑溜溜的,我不得不每隔半分钟就在枕套上擦去掌心的汗水,以免挥刀的一刹那它就从我手心里溜之大吉。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其实事后回想,最多不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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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感觉上却极其漫长,比学生时代的周四下午更折磨人——除了房顶上断断续续的脚步声,始终无事发生,只有远处一声突兀的犬吠把我吓得够呛,跟狼嚎似的。
直到天光熹微从窗帘缝钻进来,我才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李四在外边敲门的时候,我刚刚开始做梦,脑袋痛得仿佛一离开枕头就会裂成两半儿。
“谁?”我抬手揉眼睛,差点戳自己一刀,顿时清醒了不少。
“醒了吗?路小姐。”李四的声音懒洋洋的,跟他急匆匆敲门的节奏形成鲜明反差,我怀疑他那么用力敲门就是为了吓唬我。
“干嘛?”我把小刀塞回枕头下,想了想,又拿出来,放进棉衣口袋里。
“可否请您移驾楼下享用早餐呐?”那故意拖长的音调,像是生怕我听不出来讽刺似的。我本来想叫他自己先吃,但转念一想,改口喊道:“等我一下,马上就好!”
脸盆里有昨晚的凉水,我掬了一捧胡乱拍在脸上,感觉自己总算有点人样了。相信我,在这不闹鬼胜似闹鬼的破地方睡一晚上,有点人样已经算挺高的标准了。
李四没再出声,但我也没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所以他大概还等在门口,像个合格的骑士那样。
半分钟后,他第一时间撞破门冲进来,也间接证明了这一点。
在这半分钟里,我把毛巾拧干了搭在脸盆上,用梳子扒拉扒拉头发,然后移步去窗边——就像我妈教我的那样,上午要开窗通风,房间才不会发霉——我一拉开窗帘,那位老兄正隔着玻璃往里头瞧呢,头下脚上,两条胳膊顺着肩膀耷拉过头顶,两颗眼珠仿佛吃足了灰的玻璃球,变得浑浊无光。
在西北风把他从窗户一边吹向另一边之前,我就明白,这位老兄已经死了。
我尖声大叫李四的名字,但听起来更像一连串含义不明的惊叫,李四倒是非常快地响应了我的求救,二话不说撞破门板,冲进屋来。
我边叫边退,直到撞在李四硬邦邦的胸口上,他伸手捏住我的肩膀,像提溜小动物一样把我拎到了一边。
“小姐。”李四在看到窗外的尸体后反倒像是松了口气,好整以暇地抱起胳膊,“下次请至少为了屋里的东西叫我,好吗?哪怕是只老鼠呢,也好让我跟老板解释撞坏的门。”
“你、你、你……”我惊慌之下口齿不清,只能用力指向窗户,“你看不到吗?尸体!”我差点脱口而出“你瞎了吗”,幸亏理智在最后关头拦住了舌头。
李四用好笑的目光打量着我,仿佛我比窗户外飘飘荡荡的尸体更稀奇,然后不紧不慢地说:“恕我忘记你们这些小姐不常见到腌臜东西了,不过请放心,尸体就是尸体,不会活过来咬你一口的。”
我想起来医院里的大头婴儿和木头迷宫里的木头人,心说不常见腌臜东西的怕是你,谁知道这鬼地方有没有丧尸,但我还是闭上嘴巴,点点头表示同意。
身处险地,可不好瞎许愿呐。
27. 第二十六章:别紧张,勇敢的小姐……
直到后来,李四也没告诉我那位倒吊老兄究竟是不是他杀的,但结合昨晚楼顶的脚步声,和尸体上搜出来的毒药和武器,也不难猜出他大半夜跑到我房顶上不是为了假扮圣诞老人。
直觉也告诉我,李四对待此事的严肃程度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换句话,他表现得像个混蛋,不过也更紧地跟在我身边,尽可能不让我离开他视线太久。
也就是说,白天我俩都待在一间屋子里,他摆弄他那一桌子刀啊枪啊子弹啊之类危险的小玩意儿,我坐一边看着,心想,这下就算想说服自己这家伙只不过看着凶其实是个守法公民也不可能了。
酒店老板看着像个守法公民——头戴狗皮帽,身穿大棉袄,不叼烟袋子的时候,两只手永远揣在袖子里——结果他对我窗户外边挂着的死尸居然见怪不怪,只是利落地派人处理掉了尸体,我只看到有人上房顶把尸体拖走,至于拖去哪里,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事了。
李四擦枪的时候,我终于鼓起勇气跟他说话,大概是因为他看着枪的时候表情比看我的时候要柔和得多,眼睛里也没有嘲弄神色,不得不说,这让他看起来更像个正常人了。
“那个,”我不安地在椅子上动了动,屁股早就坐得又僵又痛,但我俩还没熟到可以当着他的面趴在床上休息的地步,“可以给我一个防身的武器吗?”
李四抬起头,朝我露出一个歪歪扭扭的微笑:“怎么,你衣服口袋里那把小刀子还不够给你安全感?”
我脸上肌肉一僵,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口袋里的手术刀我从头到尾都没拿出来过,而且外套这么厚,压根不可能露出来,李四他是有X光镭射眼吗?
“别紧张,勇敢的小姐。”李四笑起来,像是被我娱乐到了,他把枪放在桌子上,用布子擦擦沾满油的手指,“我一向敬佩有头脑和有勇气的人。”他顿了顿,又说,“也许有一天,你也能让我敬佩一下子呢。”
我简直被他这副自鸣得意的样子气得说不出话来,但李四擦干净手指之后,却从桌上拿起一把还不如巴掌大的小飞刀,走到我跟前。
“好了,你可以把手从那可笑的小刀上拿开了,我不会伤害你的。”他说,目光笑意闪动,看着我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你不会真以为就凭自己是个半吊子医生,就能拿玩意儿能杀人吧?”
想多了,我连个医生都不是,我愤愤地活动了下手指,这讨厌鬼每次开口都让人想揍他,但这次我至少得到了一点有用的信息,路小姐是医生,她此行来是为某人治病的?手术刀和皮箱里的其他东西证明她更有可能是个外科医生,也许,有人受伤了却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去医院?
那李四又是干什么的?总不会是路小姐的管家或者保镖,看他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更有可能是拿钱办事的雇佣兵。
“看着我,”李四在我脸跟前打了个响指,哂笑,“尤其是我拿着刀的时候。”
“我看着你呢。”我狡辩,要是我有镭射眼,肯定把你脸给盯出个火辣辣的洞来。
李四捏着飞刀的手指忽然一动,我眼前一花,那飞刀就顶到了我鼻尖上,金属冷冰冰的,闻起来有机油的味道,不等我叫出声来,刀光一闪,那把小刀在他手指间转了转,就消失在他掌心。
“听着,”李四乜斜着眼看我,忽然把小刀递过来,我努力忍着才没往后缩。“使刀的第一要义,”他又说道,语气里的讥刺不见了,“手要稳。”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没想到他居然真会给我防身武器,还教我怎么用,我把小刀接过来,那锋利的小东西连手柄都没有,还滑溜溜的。我按照李四的指点把它夹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刀未开刃的一侧抵着我的两根手指,弧度恰好卡住,但我仍然怀疑它会歪倒割伤我的手指。
“你不会扔飞刀,就只能把它当做拳头的一部分,用最短的距离去刺敌人最柔软的要害。”李四沉着地说,语气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我只好点点头。
“听懂了?”李四抱起胳膊,往椅背上一靠。
“听懂了,用最短的距离刺最软的地方。”我又想翻白眼了,他以为他是谁,菩提老祖?
“好,现在拿刀刺我。”李四简短地命令道。
“什么?”我的声音听起来很尖锐,跟受惊的猫似的,我是很想揍他一顿没错,但拿小刀扎他可是另一回事,还是个这么短、这么薄的小刀片,对方可是个一米八的壮汉,就算这是个天杀的虚拟世界,我也还想多活几天呐。
李四这回连话都懒得说,大爷一样坐在椅子上,冲我勾了勾手指。
行吧,这可是你自找的。
我目光在他身上要害部位逡巡着,尽量不让戒备和敌意流露出来,手里有武器的时候其实很难保持绝对的冷静理智。
最柔软的要害,李四是这么说的,眼下我俩这个距离,最软的是他的眼珠子,最要害的是心脏,但是面积都太小了。
“那,”我清清嗓子,“那我动手了?”
李四翻了个白眼:“第二条,永远、永远别告诉你的敌人你什么时候动手。”
谢了,我默默咬紧嘴唇,我还以为第二条应该是永远别对体型大你两倍的人动手呢。
就在我纠结应该打他胸口还是打他脸的时候,李四终于不耐烦了,他朝地上啐了一口,忽然一脚朝我的椅子踹过来,这一脚要是蹬实了,我铁定连人带椅子掀翻在地,但就这轻轻一脚,我也被踢得失去重心,两手乱挥。
这根手下留情可没啥关系,因为下一秒,他就张开手朝我抓了过来,我下意识举起拿刀的右拳格挡,却被他反手捏住手腕,跟被铁夹子咬了一口似的,倒是让我摇晃不止的身体稳住了。
紧跟着,他胳膊顺势往上一推,刀尖便再次顶到了我的鼻尖上。
“第三条,”李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松开手,慢慢说道,“看准了目标就别犹豫,我的好小姐。”
“我姓路,不姓郝。”我回敬道。
那个上午,我又按照李四的要求“刺”了他好几次,只是一次都没能成功罢了。
比起我的笨手笨脚,李四每次出手都干净利落,一分多余的力气也不使,还精准得要命,他还总喜欢让那小刀的刀尖指着我自己的鼻子,要么别过我的手腕,要么干脆把刀抢过来,但一顿操作下来我的鼻子也没破个皮,这种恶趣味,实在讨厌得很。
老实说,李四教学的能力要是有他打人功夫的一半强,我也不至于一上午连怎么挥刀也学不会。
“现在有安全感了吗?路小姐。”教学结束,或者说李四的耐心终于耗尽,谢天谢地,他没再让我攻击他了,“这把小刀你可以藏起来,万一碰上坏人,希望你对付他们的时候要比对付我再用力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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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我咬牙。
“当然了,最好还是别碰上坏人,不过我们总得做好最坏的打算。”李四从桌边站起身来,拍拍袖子拍拍手,桌上那堆武器已经被他变戏法似的藏进了衣服的各个角落,却神奇地并没显得多臃肿。
我问他:“为什么有人想杀我?”我只是个……半吊子医生。
“我只负责收钱干活,从不多问为什么。”李四说。
“那谁付钱给你?”
“也是出钱雇你的人。”
他妈的,我要是知道谁出钱雇我还用着问你吗?
天黑下来之前,我问李四为什么我们还要住下去,而不是动身赶往雇主那里,尤其是在敌人已经发现我们还想置我们于死地的情况下,留在这里简直就像个明晃晃的靶子。
李四很礼貌地纠正说,不是“置我们于死地”,而是“置我于死地”,然后告诉我,待在这里是因为他也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他接到的指令是保护我的安全,在这家饭馆里等待接头的人。
前者我无法反驳,后者我无力吐槽。
细想想看,一个医生,就算医术惊世骇俗,赶华佗、超扁鹊、堪称现代“阎王敌”,也不至于叫两波□□势力如此看重,一波找来雇佣兵护送,另一波找来杀手暗杀。总不可能,路小姐手里面掌握着南七北六十三省独一份的医学专利吧?
我又问李四,为什么对家的杀手都赶到了,雇主派来接头的人却还在路上,得到的回答是,对家显然在选人用人上更有眼光,并且出价更高,还附带一个他招牌的讥刺笑容。
“那还真是谢谢你了。”我一肚子无名火无处施放,却又忽然意识到,不管是谁出钱雇李四,一旦他的对头出价更高,李四极有可能翻脸不认人。
电影里的雇佣兵不都这样吗?
不知道是我的眼神泄露了什么,还是李四恰巧在想同一件事,我俩目光相遇的刹那,他眼睛里霎时杀气毕露。
你们养过猫吗?我发誓,我家小区里没绝育的猫在盯着猎物时就是这样的眼神。
我都没意识到自己怎么从椅子里跳起来的,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像见了老猫的耗子一样蹿到了门口,小刀紧紧攥在指间。要不是门外很有可能有另一波人伺机要我的命,我肯定推开门撒丫子狂奔。
李四却向后一靠,哈哈大笑起来。
等他笑够了,才揩着眼角说:“不错,有逃命的意识,说明你至少不是个傻瓜。”
我恼羞成怒地瞪着这个神经病:“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李四恢复那副不咸不淡的神色,“你肚子里那点小九九任凭谁都能一眼看出来,而且我可以本着职业精神告诉你,你猜得没错,我就是那种见钱眼开、为钱杀人的主儿。”
他说完咧开嘴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我可没这么说过。”尽管我就是这么想的。
我还想起来,昨天晚上在门口的时候李四威胁我说,要是敢半夜没事吵醒他,他就把我的脑袋打开花,现在这话听起来可不那么像虚张声势了,而且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用一只手就可以做到,这个念头让我的胃在肚子里打了个滚。
“不管你怎么想,真到那时候,你也没有能力反抗。”李四有恃无恐地说。
他妈的,这话还真是该死的没错。
28. 第二十七章:跳下去!
几个小时后,我发现自己一去不返地踏上了逃亡之路,一面伏在马背上,一面举起胳膊挡开不断砸向脸上的树枝,可惜效果欠佳,但我的脸早已麻木了,其他部位也一样。
马儿在山间的石子小路上惊慌逃窜,我比它喘得还急,糟糕的骑术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刚才发生的事。
我称之为意外,上帝没准乐意称之为惊喜。
“刚才”绝对是夸张的说法,更有可能是十几分钟、甚或半小时前,但那该死的枪声、爆炸声、惨叫声到现在还不断回荡在我耳边,搞不好还会延续到未来的噩梦里呢。
当然了,前提是我这一波不把小命送掉,目前来看,这一点实在不易下定论。
别心急,朋友们,听我从头讲起。
从黑暗降临讲起。
“你今晚最好睡在我这里。”入夜后,李四对我说道,语气友好得如同邀请朋友在家吃饭,“安全起见。”
“啊?”大概我脸上的惊愕表情太明显,他又撇撇嘴笑起来:“别这样看着我,路小姐,只是建议罢了,你要是想回到隔壁那张温暖的小床上,我绝不会拦着你的。”
是啊,安全起见,所以我最后还是忍气吞声地留在了他屋里,比起赌气,到底小命重要——这么跟你们说吧,这句话后来简直成了我在关东山的座右铭,你们愿意的话,管这叫信仰也无妨——李四倒是保留了一丝绅士风度,把床让给了我,自己在床边靠门的一侧打了地铺。
“半夜下床从另一边下,”他躺好之后说,“要是敢踩到我你就死定了。”
不骗你们,跟这家伙相处的一天多里,我绝对收到了比上半辈子加一块还多的口头死亡威胁。
顺便一提,晚饭后我就没敢喝水,以免真得半夜起来——我可不想一边对着夜壶放水,一边听李四冷嘲热讽,那画面想想就社死。
才不是怕踩到他。
前半夜我睡得还算踏实,李四果然没有打呼噜,他的呼吸平稳悠长,催人入眠,那些浑浊的水和游鱼也没有再入梦来扰人心神。
睡着前,我模模糊糊地想到,搞不好大哥也在这里,我应该去找他,而不是困在这个摇摇欲坠的小旅馆里,三步之外睡着个杀手。是的,我需要行动起来,天亮之后就行动,这想法该死的充满吸引力,可问题是该怎么找?大哥好像告诉了我他的名字,不,他一定告诉了我名字,那两个字犹如彗星一般划过脑海,很快便不知所踪。
我睡得一定很沉,因为等我被吵醒的时候,李四已经跟好几个人打得不可开交了。
他们拳来脚往的速度太快,在黑暗中,更是看起来如同鬼影,肯定有人动刀,我闻到了好浓好浓的血腥味,还有汗液和尿液混合在一起的臭味。我不敢出声,只能拼命在床上蜷缩成一团,努力在晃动的鬼影里寻找李四。
一道雪亮的光倏地闪进我的眼睛,在我意识到那是一把劈向我的短刀之前,就听到李四压低的怒吼:“躲开!”他像只山猫一样扑到床边,然后一脚蹬在我髋骨上,把我整个儿踹了下去。
我一骨碌滚到床底下,浑身上下没有不痛的地方,但更多的是恐惧,眼睛倒是稍稍适应了黑暗,那把险些砍中我的刀楔进了床板,伸出一个雪亮的刀头来,距离我的鼻尖只有不到十公分。
行凶之人显然想把刀拔出去,可刀头刚晃动没几下,“砰”!人便重重倒在了床板上,持刀人眨眼间化作了刀下鬼,足见命运无常。
那动静不啻在我耳边敲响一面巨鼓,床板里经久积累的灰尘簌簌而下,却远非今晚落到我脸上最糟糕的东西,很快,血就开始顺着刀尖滴落,我偏头躲开,但更多的血从木板缝隙流了下来,热烘烘的,还带着股腥臭味,我只好屏住呼吸,努力假装它们不存在。
我翻了个身,从床底下看出去,有三个人倒在地上,八成已经见了阎王,也就是说,再加上我头顶上那位,至少有四个人被李四撂倒,但我视线之内,却仍然能看到三双脚在快速移动。
还记得吗?《鹿鼎记》里有韦小宝躲在桌子底下斩人脚板面的“丰功伟绩”,结果被茅十八毫不领情地怒斥为“下三滥”,眼下我算是体会到了韦小宝的一半心情,奈何手里的小刀连给人修指甲都不够,况且就算长刀在手,我也分辨不出谁是敌人谁是李四,这一刀下去指不定要谁好看,看起来,下三滥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
我无能为力,唯有祈祷李四快快把敌人料理干净,谁料外边却骤然响起枪声,砰砰砰!砰砰砰砰!不像鞭炮,更像是一连串炸弹爆炸,远处有人大声惨呼,喊的似乎是“我的脸”、“我的脸”,很快便减弱消失。
不好要糟是我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第二个和之后的几个则是怎么办怎么办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如来佛祖在上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知道我知道、我必须他妈的冷静下来,肾上腺素会让我跑得更快,但眼泪鼻涕只会糊住我看清敌人的视线。
思考,我必须思考。
外边的枪声证明至少有两股势力在对抗,运气好的话,有一股不是来杀我的,最好的情况是坏的势力被消灭,警报解除,而最糟糕的情况则是邪恶胜出,然后,他们就会杀上楼来……
我们必须跑,而且要赶快。
李四显然也迅速对事态做出了判断,接下来,更加震耳欲聋的枪声在屋里炸开来,他终于拔枪了,我没有听到敌人的呼痛或临死的呻吟,但仍站着的脚很快便只剩下一双。
那双脚先是原地转了一圈,又有四五声近距离枪响,我意识到李四是在朝没死透的敌人补枪,鞋尖最终转向我的时候,仿佛有一股电流顺着我的后脊梁蹿上去,用力攫住了头皮。
“路小姐?”那个声音异常沙哑,却似乎暗藏着兴奋。
我大脑一片空白,几乎要确信我就是李四的最后一个击杀目标,那张脸出现在床底时,我差点尖叫着给他一脚,但职业杀手的动作可比我快多了,他伸出手——没有拿枪的那只——抓住我的胳膊把我从床底下拖了出去。
“站起来,跟我走!”李四上下扫了我一眼,估计是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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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我没有受什么致命伤,不过,我除了受惊之外,最严重的大概就是他把我踹床底下那一脚。
他自己脸上倒是斑斑点点的尽是血迹,看上去十分狼狈,所幸没有受伤虚弱的迹象,我在他手里发了几秒钟抖,才总算找回了声音:“外、外面有枪声。”
“老子他妈没聋!”李四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把我往窗口推,“从这儿跳下去,记住落地要屈膝,敢摔断腿就把你丢在这里,听到没?”
“等等等等!”这几声抗议全被李四当做耳旁风,我只好用力扒住窗棱,在他使蛮力把我推下去之前,抢着说道:“我的箱子!”那只带密码锁的皮箱还在隔壁房间里,我怎么把它给忘掉!
“让你的箱子见鬼去!”李四恶狠狠地回答,两只手各抓我一条胳膊,直接把我提了起来。
“不行!我说真的!”我扭头瞪着他,用上我最认真最严肃的语气,也不知道那股坚定从何而来,“箱子里有很重要的东西!决不能丢下!”
李四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就像我是世上最不懂事的小孩子,在地震来临时吵着闹着要玩具,可他最后还是让步了,连我都为此感到吃惊,他啐了一口,恼羞成怒地抓着我离开窗户,朝门口走去,一边低声咒骂:“你和你活见鬼的箱子!他妈的,老子迟早拿那玩意儿砸碎你的头!”
门外头对头倒着两具尸体,我一脚踩在其中一条腿上,把自己绊了个趔趄,多亏李四还有一只手抓着我,不然我铁定跟死人来个贴脸拥抱,作为今晚刺激之旅的高潮。
楼梯口有个人畏畏缩缩地探头看我们,不知是敌是友,只能看出来他浑身筛糠,显然也快吓尿了。我拽了拽李四的衣袖,示意他注意楼梯口,却不料李四抬手就是一枪,正中对方眉心,那个倒霉的家伙连一声都没吭,便咕噜咕噜滚下了楼梯。
“你干嘛?”我脱口而出。
“闭上你的鸟嘴!”李四看都不看我一眼,把我房间门推开一条缝,扔了个东西进去,我下意识闭上眼睛,果然“轰”的一声,那东西炸得门板都裂开一条大缝,门里伴随着不止一声惨叫,以及一连串碎块落地的声响。
我的房间里竟然也埋伏着杀手!
李四几乎是把我拎进屋里去的,因为我两条腿好像毛毛虫软糖,说什么也迈不开步子。
而屋里,天呐,屋里闻起来就像一场恶心的烤肉事故。
“箱子在哪儿?”李四问。
“床、床底下。”我回答,死死闭着眼睛不敢睁开。
“你他妈站好!”话音未落,那两条铁一样箍着我的手臂便松开了,我慌忙睁开眼睛,双腿不服管教,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如果不是地上糊满了血肉,我说不定真会的。
李四把箱子从床底下拖出来,说道:“走窗户。”我可不敢忘记昨晚挂在我窗户外边的死鬼兄弟,生怕眼下那里也埋伏着杀手,但李四却像背过点似的熟知每个人的藏身之处,毫不犹豫地一把推开窗户,然后转向我,命令道:
“跳下去!”
29. 第二十八章:敢回头我杀了你^^……
从二楼跳下去要不了人的命,却也颠得我脚好痛。
相比之下,李四落地简直轻轻松松,一手还拎着皮箱,仿佛他刚才只是从列车跳下了站台。
看着李四,我下意识屏住了呼吸,月光下,那张脸显得更加可怖,黑红色的血迹凝固在他的额角、脸颊和下巴上,头发横七竖八地支棱在头顶,哪怕眼神没现在这么杀气四溢,也足够吓哭一打小孩子了。
我比小孩子稍强那么一点。
“我们该往哪儿跑?”我深呼吸,鼓起勇气跟他对视,一边悄悄转动脚腕,为接下来的逃命做准备。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牵马。”
李四撂下这句话和那只皮箱子,绕过后墙,朝枪声最密集的地方跑了过去。留下我一个人胆战心惊地贴墙而立,箱子抱在胸前,二十米之内的任何动静都足以吓得我颤抖不已。
好在李四并没有去太久,就骑着马回来了,另一匹马的缰绳他牵在手里,踩着小碎步跟在后边。
“上马。”李四弯下腰从我手里接过箱子,忽然提高声音,警告道,“蠢货!别从马屁股后边绕,你他妈的吓傻了?”
他妈的,我根本就没骑过马,好吗?
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我抬起左脚伸进脚蹬子里,手脚同时使力,结果马儿立刻原地踏起蹄子来,我重心不稳,脚顿时滑了出来。
“嘘、嘘,乖马儿别动,哎,别动。”我情急之下开始跟马说人话,似乎有点效果,于是我捏紧缰绳,再次把脚伸进脚蹬。这次,马儿不耐烦地往前走了两步,它大概不习惯乘客花这么长时间上车,我单脚蹦跶着跟上它,才总算没被甩下来。
我全神贯注地对付马,压根没注意到李四是什么时候下马绕到我背后的,只感到后腰上一紧,整个人就跟腾云驾雾一样飞了起来,等我回过神来,人已经趴到了马背上。
“抓稳了,别摔下来。”李四翻身上马,动作利落得令人嫉妒,他轻轻一提缰绳,双腿一夹,便朝前奔去。我学着他的样子夹紧腿,把缰绳往上提,马儿总算也跟了上去。
不晓得现在几点,但能肯定的是,夜肯定已经很深了。
天呈墨色,只吝惜地调了些许蓝进去,像个大罩子似的,沉沉地向大地压下来。前方,月亮斜斜挂在枝头,大得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来,没有星子,只有薄纱似的云在风中流转,狡黠地躲过浓墨,盘绕过树枝,探出一缕卷向月亮,一层灰白色的光浅浅地铺在路面,却任凭马蹄也不能踏碎。
除去月色,目力所能及之处不见任何光源。
黑夜从我们身边疾速后退,我嘴里呼出的白气眨眼间就被冷风击碎,四下消散不见,湿漉漉的雾是帮凶,肆意攻击着任何裸露在外的皮肤。
上路之后,李四闷不做声,只是一味狂奔,我原本想问他逃亡的目的地是哪儿,但转念一想,问也白问,在这个鬼地方,方向和地名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除非我能找到大哥,或者离开这个世界的办法。
真希望他也在找我。
“还、还有多远?”我一张嘴,就有一股冷风灌进来,噎得我都不想再开口了,但李四总是一说话就能气死人,他说:“能跑多远取决于我们还能活多久。”
我忍不住追问:“难道我们是在瞎跑?”
“闭嘴!”李四低喝一声作为回答。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脾气太坏,可他紧跟着用力一提缰绳,拽得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我这才意识到,他肯定是听到了什么异常动静,连忙也猛拽缰绳,但马儿还是多蹿出去好一段,才不情不愿地停下来,晃动大脑袋和长脖子,喷了个响鼻。
我回转身,只见李四跃下马背,整个人趴在地上,侧过脸凝神谛听,片刻后,他跳起身来,大步朝我走过来,一把抓过缰绳,扯着那匹任性的马掉过头去。
“我们不能走那个方向。”李四说道,语气竟有一丝难掩的惶然,“有人来了,很多人。”
“那我们去哪儿?”我不由得不寒而栗,既不能往前,显然也不能回头,这条路的左侧高地是一片黑压压的树林,右侧地势低洼,种着稀稀拉拉的农作物,不是粟米就是苞谷。
“那边。”李四一指森林,然后跳上马背,率先朝林子跑过去。
我跟上他,内心有一部分明白我们迟早会被追上,一旦两边追兵汇合,傻子也知道我们会选森林而不是玉米地作为逃亡之路。
可仍有一部分,在暗自期待着奇迹发生,也许我们能赶在追兵之前逃出生天,也许森林那一边会有救兵,也许身后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不乐意熬夜加班呢?
直到枪声响起,击破了我最后的侥幸。
“妈的!他们追上来了!”李四在马背上伏低身子,他匆匆回头看了一眼,立刻发出一连串诅咒。
追兵还有段距离,眼下只是零星几颗子弹,把我们身边的树皮打得碎屑纷飞,但势头不妙,再这么闷头瞎跑,被子弹或者更致命的武器咬到屁股上来也只是个时间问题。
更不用提,马在树林里根本跑不快,也丝毫不掩饰它不喜欢在树干和树枝之间钻来钻去,我骑术有限,能跟上李四已经很勉强了,流弹简直是火上浇油,我的马受惊之下不断小跳,我牢牢抱住马脖子,才没有被它甩到地上去。
“要、要躲起来吗?”我问,同时冒出一个大胆的主意来,如果我们把马放走,然后人躲到树上去,只要我们躲得够好,保持足够安静,追兵是不是有可能被马吸引走?
李四看向我,目光冷静,我完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李四,你……”我没想好对他说什么,只是实在无法再忍受他这么盯着我看,好像我是一件正在被计算重量和价值的货物,但不等我一句话说完,李四忽然伸长胳膊越过我的肩膀,抓住我的缰绳,同时把两匹马勒住。
“听好了,我只说一次。”李四松开我的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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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的马上跳下来,一边举手阻止了我做同样的动作,他语速飞快,声音却十分清晰,“第一,如果你活着跑出林子,去刘家坳找一个叫二娃的人,他长了一脸麻子,别认错。”
“什么?”
“闭嘴!第二,如果后边有人朝你开枪,千万别跑直线,除非你想死得很难看。”
李四越说我越心虚,难道他这就要跟我分道扬镳了?
似乎在验证我的猜想似的,李四一抬手把皮箱子扔到我怀里,砸得我到抽一口冷气,他朝我竖起一根食指,警告似的晃了晃:“第三,别回头,敢回头我杀了你。”
说完他用力一拍我的马屁股,对我——后来想想,更有可能是对马——说道:“去吧,快跑!”
“李四!”我一手抱着皮箱,一手抓着缰绳,必须牢牢伏在马背上才能稳住身体,就算想回头也动不了半点。
我眼角余光最后捕捉到的,是李四把自己那匹马也挥手赶走,一个人站在黑暗中的轮廓。
李四的马并没有和我往一个方向跑,很长一段时间,我只能听到身下马儿的嘚嘚蹄声,和枯叶土块被踩碎的“咔嚓”声,横七竖八的枝丫在黑夜中看来仿佛妖魔的手指,满怀恶意地抽到我脸上、耳朵上,开始时火辣辣的疼,后来就没感觉了。
没有枪声,没有痛呼惨叫,我暂且把它当作好兆头。
大概,李四某种程度上跟我“英雄所见略同”,他赶走我和两匹马,肯定不是为了自己留下送死。林深树高,又是黑天半夜,他算占了天时地利,如果提前布置机关躲藏起来,趁其不备先发制人,想必能打追兵一个措手不及,以他的手段本事,没有我拖累,一定可以全身而退,跟我在刘家坳,满脸麻子的二娃家里汇合。
对吧?
会吗?
我伏在马背上一会儿自我安慰,一会儿自我怀疑,连夜逃命,加上冷风狂吹,我浑身都僵了,脑袋疼得像是里面塞满了小孩子玩的生物球,正被我的脑浆泡得越来越大、越来越胀……
后来,我还是听到了枪声,但听起来已经十分遥远,头顶树梢上的鸟倒是“扑棱棱”被惊起一大片。我勒住马,胆战心惊地听了一会儿,似乎并无人声,那几声枪响、和两次爆炸似的动静过后,森林便再次恢复了寂静。
要么李四解决了追兵,要么……
我不敢再想下去,头顶的夜色犹如被温水泄开的墨,浅浅地透出些天光来,空气却好像更冷了,我不能耽搁,只能催马向前。
幸运的是,直到走出林子,我都没有碰到一个活人,更没有人在我背后开枪,逼我靠实践验证李四教给我的“S型逃命法”。
这并不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李四,不过重逢也不是在刘家坳李家坳,更没有什么催人泪下的戏码,不、不,下次相见时,他用枪指着我,我却连小刀都没来得及掏出来,谁生谁死似乎显而易见。
幸好在那之前,我遇到了另一个人。
30. 第二十九章:嗯,我在
我多半是在马背上睡着了,要么就是失温导致的意识模糊,总之,我完全没有关于自己摔下马背的记忆,而且,倒地的疼痛感也没能把我从沉睡中唤醒。
显然,生活给你一片柠檬,你就得把它做成柠檬汁,这就叫做无可奈何。
等我再次清醒时,人躺在地上,浑身又湿又冷,好像一大袋浸了水的垃圾,最先感到疼痛的是后脑勺,那地方像是变成了金属疙瘩,地面则变成了吸铁,把我牢牢吸在上面,动弹不得。
除非反转磁极,那样我就会被发射升空了,朋友们。
嘿,你们大概会以为,我的马儿肯定还忠诚地守护在我身边吧?说不定还要舔舔我的脸,好让我清醒过来——实话实说,我也这么想来着,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的吗——但事实却是,那匹长毛畜生早撒开蹄子跑得不见踪影了,其他马儿通人性与否暂且不论,我这匹反正没有心。
打从一见面我俩就不对付,铁定八字不合。
我翻了个身,把自己撑起来,后脑勺再度抗议,我咬紧牙关无视了它,作为回报,它害我站起来后眼前黑了足有三五秒,但我到底还是站起来了。
缓吸,轻吐。缓吸,轻吐。
我慢慢呼吸,直到眩晕感减弱到能够忍受的程度,挺起腰,伸直腿。
然后我才看到几步外的皮箱子,歪歪扭扭地靠在一株树上,一副等我等得不耐烦的模样。大概我落马的时候它也滚了出去,幸好这老家伙足够结实,皮面完好无损,卡扣也没有松开,不然要是还得弯腰从地上捡东西,我十有八九会直接厥过去。
不,我没忘记自己仍在逃亡,也没有忘记李四告诉我的“不能回头”,但尽管已经天光大亮,在树林里辨认方向依旧不易。晨雾里,每棵树看起来都一模一样,几只灰羽毛的鸟立在枝头唧唧啾啾的,我猜它们肯定知道该走哪边,可惜语言不通。
不过,我的运气到底还没有坏到家,凭直觉选了一个方向走出一小段路后,我居然真的靠近了树林边缘,白亮的日光穿透薄雾和稀疏的树干照过来,鸟叫也一下子明亮欢快了许多。
顺便一提,我现在知道自己是在朝东走了,聊胜于无。
谢天谢地,树林外是一条乡间小路。
我拎着箱子,开始沿小路往下走去,一边祈祷能遇到个正常人,告诉我刘家坳怎么走,满脸麻子的二娃住在哪里,还有他能不能直接送我过去……
你问我有没有想过这么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会不会碰上追杀我的人?当然没有,相信我,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又累又困,又渴又饿,又冷又热的话,即便那问题曾经冒出来过,也会被屏蔽掉,甚至未必会意识到呢。
就像我说的,无可奈何乃是逆境生存法则。
因为低血糖,我一直在耳鸣,尖锐的蚊鸣音挥之不去,两条腿也跟灌铅似的沉,一定有人拿螺丝把我的膝关节拧死了,所以每一步才迈得这么艰难。
不是找借口,但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就算没有迎面撞上那群骑马而来的土匪,我这么走下去也坚持不了太远。
这群土匪吵吵闹闹,不到十个人硬是吵出了一个连的气势,我本来早该听到的,但人声和马蹄声被耳鸣和我太阳穴附近血管跳动给盖过去了,所以,七八匹马突然之间把我团团围住,还绕着我转圈圈的时候,我差点以为它们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或者从天上掉下来的,取决于他们是阴兵还是天将。
有人在大笑,有人在吹口哨,有人在高声叫嚷着什么,似乎还有人拉栓上膛,但这些声音都像是包裹在塑料膜里,嗡嗡嗡的,我一概听不真切。
可我能听出他们的放肆和不友好。
我吃力地抬起头,忽明忽暗的阳光刺得我眼泪直流,高头大马这个词此刻在我眼前具象化了,他们围得那么近,我努力抬头也只能勉强看到马脖子,和土匪们脑袋轮廓。
“我……”我努力张嘴说话,可喉咙却无论如何不愿意配合,只发出一些嘶嘶啦啦的噪音来,况且,面对一群骑马持械明显怀有恶意的壮汉,我又能说什么呢?
一个人忽然跳下马,朝我走过来。
我往后一退,身后挡路的人就坏笑着催马向前,我差点撞在马鼻子上,那大家伙喷响鼻的声音简直跟在我耳朵边按喇叭差相仿佛,还有股热烘烘的臭气,我吓得往前一跳,结果脚下一踉跄,正撞进前面那人的手里。
那两只手先是捏住我的肩膀,然后其中一只伸到了我脸上,用粗糙的大拇指来回摩擦我的脸颊。
“别、别……”我心脏狂跳,喘气从来没有这么困难过,我的手指在袖子里胡乱摸索,终于摸到了坚硬的刀锋。
——使刀的第一要义,手要稳。
那人好像在说什么,我看到他的嘴一张一合,要不是眼前有白雾在转啊转的,我肯定能读出口型来,而且那张嘴看上去好熟悉,忽远忽近的声音也好像在哪里听到过,手指松开了小刀,因为我觉得他好像没有恶意。
我觉得……
那人忽然伸手掐住我的腰,把我整个人提了起来,走了两步,然后,呼——我眼前天旋地转了一下子,就这么被抡到了马背上,说实话,我头重脚轻的,要不是那人紧跟着翻身上马跨坐在我身后,我肯定大头朝下摔个满脸开花。
好几个人为此欢呼大叫,跟大猩猩似的,也不知道在激动个什么劲儿。
怎么,没见过两个人骑一匹马吗?
“别怕,你安全了,坐稳点,我们一起回去。”那个人的声音终于刺破塑料膜钻进了我的耳朵,他把嘴凑在我耳朵边上,继续小声念叨一些安慰的话,两条胳膊越过我牵住缰绳,催马前行。
是他的声音,是他,于是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向后靠在了他的怀里,太好了,终于不用使劲撑着了。
“大哥?”我小声叫他,混乱的大脑暂时还没能记起来他的名字,再给我一点时间。
“嗯,我在呢。”大哥立刻回应。
“我得睡一会儿。”我说着闭上了眼睛,有大哥的两条胳膊圈着我,效果应该跟婴儿床围栏差不多。
“好,再坚持一下,等回去了就能吃东西,洗个热水澡,再舒舒服服睡一觉了。”这些词简直跟蛊惑一样,但是我等不及了,危险警报解除,我的意识正迅速地滑向黑暗的深渊。
“大哥?”我还是叫他。
“嗯,我在。”他还是立刻回答。
“我睡了,别把我摔下去。”我最后跟大哥说,说完就陷入了甜蜜的深眠。
到地方之后,大哥拍着脸把我叫醒,再三强调让我抓紧缰绳,千万别在他下马的几秒钟里摔下去,然后把我从马背上抱下来,他大概发现我晕得走不动道了,直接顺势保持这姿势带我回了屋。
身后有人鬼叫怪笑,简直是一群野人。
这时候我还没精力思考大哥的土匪兄弟们怎么看待这一幕,不过,以后有的是机会。
而眼下我正等着大哥的诺言一一兑现呢,洗澡吃饭睡大觉,当然,热水澡必须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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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桶洗澡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不少次,现实体验却还真是头一遭。我知道你们想问什么,不,跟浴缸可完全不一样。
简单点说,好处在于你可以坐在桶里一边泡澡一边打瞌睡,还不用担心因为睡着而喝几口自己的洗澡水,而坏处则是,进去不容易,出来也很难。
想想看吧,你脱掉衣服之后,发现木桶边沿儿跟你肩膀一般高,而你发着烧,浑身酸痛无力,几分钟前还因为脸皮薄把“服侍”你洗浴更衣的女孩儿给赶出屋去,所以眼下只能靠自己——踩着小马扎,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小心翼翼地扒上桶沿儿,唯恐自己太沉连桶带水都给掀翻——所幸,最糟糕的情形并没有发生,在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总算是把自己扔进了木桶里,尽管溅出了不少水,但剩下的水也足够我把自己好好清洗一番了。
顺便一提,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脸上又是血又是泥,刚搓了两把,水面立刻变得脏兮兮的,又红又黑,还飘着几根枯草。
怪不得刚才见面,大哥得搓搓我的脸才敢认我,还真是抱歉呢。
除了脸够脏,身上其他地方倒还好,但头发是重灾区,我大概把半个森林的沙土和枯叶都带回来了,即便有梳子在手也无从洗起,只好用手指一点一点揉开了梳顺了,搓得人心头火起,真想一怒之下拿推子推平。
等我终于洗完,木桶里的水已经彻底凉了,这对我眼下的健康状况可是毫无助益。
此外,就像我之前说的,木桶洗澡是舒服,但进入不易出去更难。
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之前被我好言劝出门的女孩儿居然一直在外边守着,我正在桶里坐立不安,想不出该怎么爬出去,她就敲门进来了,手里端着一只大茶壶,和一块柔软的大毛巾。
我看得两眼发直,一边在心里暗暗骂自己,洗澡忘记拿毛巾,可真是烧糊涂了。
这么一来,赶人家出去的话我也再说不出口。
因为我又发现,不光是毛巾,我连身干净的衣服都没有,再不识抬举怕不是得裸奔了。
跟在女孩儿身后进来的还有一个身材敦实的老大姐,俩人一块把我从桶里扶出去,像玩过家家游戏似的,女孩儿举起大茶壶把一整壶温水从我头顶浇下来,尽管水温恰到好处,也浇得我眼前发黑,要不是老大姐用力抓着我,让我靠着她柔软宽阔的胸脯,我肯定跟撞进瀑布的小飞虫一样委顿在地,再也别想爬起来。
等浇完了水,老大姐用毛巾把我从头到脚搓得浑身通红,好似一只煮熟的大虾,再拿一件只能称之为破布片子的单薄睡衣把我裹了起来,终于让我脱离了跟穿着衣服的人“赤诚相对”的窘境。
老实说,就算刚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等她们这一通操作下来,我的脸皮也已经被摩擦得臻至化境,脑袋更是晕成了浆糊,就算她俩接下来要拿面包糠把我裹起来丢进油锅里,我估计也能面不改色。
当然,事后我才发现,他们明明有更体面、更暖和的衣服,不过这会儿,我是乞丐不嫌饭馊,衣能蔽体就算心满意足。
也够迟钝的,我知道。
真正让我反射弧巨震,内心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连同理智都险些一并碎掉的,是两人清理完屋里的水渍,一块抬着木桶离开前,那女孩儿悄悄跟我说的话——
她说:“三当家的马上就来,你千万好好陪他,乖巧点,把他伺候舒服了才有好日子过。”
“……?”
他妈的,这种话叫我怎么回答?
31. 第三十章:你不是兽医吗?
“三当家”推门进来时,我正埋头在那堆破破烂烂的脏衣服里,手忙脚乱地寻摸李四给我的那把小刀呢。
当然了,就算武器在实力也太过悬殊,但要我两手空空、任人宰割?恐怕我也做不到。
“喂,你怎么还不赶快上床休息?”三当家的声音忽远忽近,像是裹在荡漾的水波里,“屋里不用你收拾,他们没告诉你吗?”
“什么?”我捏着小刀、头晕眼花地站起来,那声“喂”还真是熟悉,唤醒了我被困在某个故障电梯里的遥远回忆——此刻,连同那记忆都像是沉在水中,恍恍惚惚——我吃力地眯起眼睛,到底看清了来人,一时间内心喜忧参半。
好消息是,三当家就是大哥,大哥就是三当家,如果我脑子够清醒的话其实早该猜到的,毕竟骑马带我回来的就是他,吩咐安排木桶烧洗澡水的也是他,但我的大脑现在就跟浸泡过头的橡皮泥一样,不剩几分可信度。
另外,不好的消息则是,嗯哼,怎么说呢?尽管穿着笨重的棉袄,头戴狗皮帽,大哥看上去仍然英姿勃发、器宇轩昂,而我身上只裹着个破布片子,头发还在滴水,邋遢得活像个刚被赶出山洞的尼安德特女野人。
这种差距让我的自尊心很受伤。
说到底,美丽端庄的落难少女只存在于格林童话里,即便在森林里奔逃摔倒也能保持发型不乱,光凭美貌就打动猎人,从这个角度来看,现实和噩梦都够冷酷无情了。
“这是哪儿?”我问,声音嘶嘶啦啦的,活像铁丝摩擦锈刀片,一张口,血管就在太阳穴附近一阵乱跳,跳得我眼前直发黑。
“是个安全的地方。”
说得真好听,但我却并没有感到安全。
“你怎么保证?”
大哥没回答我的问题,可能是觉得不好意思,我猜这地方十有八九是个土匪窝,而他是个土匪头子,不然那女孩儿干嘛管他叫三当家?不过,我的浆糊脑袋倒是没想到,三当家意味着,这土匪窝里至少还有二当家和大当家。
一般来说,大当家才是真正的土匪头子。
“你病了,需要休息。”大哥走到我身边,手里端着托盘,上面放着馒头小菜,还有一碗炖得烂烂的、热气腾腾的小米粥,我的目光立刻被食物吸引了。
他先把托盘放在炕头的小桌上,抓住我的手腕,那只手冰冷坚硬,用不容我拒绝的力道把我拉到床边,按着肩膀让我坐下,然后从我手里拿走了小刀。“放松点,放松,告诉我你哪儿不舒服,好吗?”
“为啥?你又不是医生。”我呆呆地看着他,他的脸和手都变得好大,像卡通人物,像怪医多力德,可他的鹦鹉波利去哪儿了?
“深呼吸,张开嘴,别用鼻子。”怪医发话了。
于是我照做,酸痛的肌肉果然没那么紧张了,我再次深呼吸,然后再一次,就像他说的那样,放松下来。“我哪里都不舒服。”我想起来医生问的问题,答案还真是简单。“可你不是兽医吗?”
“我不是。”他好像在偷笑。
“我也不是猴子。”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
“别担心,你现在很安全。”他把手掌贴在我脑门上,据他后来说烫得可以煮熟鸡蛋,而现在对我而言,是他的手像块冰坨坨,不过温度还怪舒服的。
“吹牛。”我嘟囔,身体不受控制地左摇右晃,肯定是因为太放松了。你们在大风天坐过游艇吗?我坐过一次,朋友们,现在我没准儿还在甲板上,跟多力德医生一起去非洲救治生病的猴子,波利鹦鹉在前方为我们领航,谁知道呢?
“少胡思乱想,喝点粥,然后睡一觉,好不好?”大哥先在我背后垫了块叠好的被子,让我靠稳,然后把粥碗端到我嘴边,舀起一勺吹凉了喂给我。
实话实说,我不喜欢被当成连洗澡吃饭都不能自理的软蛋,不过米粥实在很香,我那饿过头的胃袋原本像是装满了混凝土,连喝水都犯恶心,这阵子闻到香味居然也咕咕叫了起来。
“我不困。”我强辩,我只是非常、非常沉重,包括眼皮、脑袋,还有身上的所有地方。
“好吧。”大哥纵容地说。
其实,当土匪头子有什么不好?我喝了两口粥,念头越发飘忽起来,土匪有马骑,有粥喝,有大木桶洗澡,还有软床和厚被子……比起跟着李四住阴冷潮湿的小旅馆,饿着肚子在树林里逃命,实在是好上不知道几百倍。还有,还有,你们知道当什么更酷吗?海盗!因为他们的帽子和眼罩更酷,还可以在海上寻找宝藏,甚至不用担心被正规军给剿灭了。
多力德医生和他的动物们坐船去非洲,八成也遇到了海盗,黑人海盗,要么这就是个殖民者的不折不扣的谎言。
救治猴子,挖金子,一回事。
要是我能不晕船就更好了。
“我们什么时候靠岸?”喝完粥之后,我迷迷糊糊地问。
大哥一边回答,一边扶着我躺下,给我盖好被子,他貌似还说了不少话,但听在我耳朵里,全是嗡嗡嗡嗡,他头上戴的狗皮帽子像是熊蜂毛茸茸的屁股,在我的视野里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黑……
我睡了好久,还做了好多混乱的梦。
半梦半醒间,似乎有人好几次把我从枕头上拉起来,喂我喝水,用凉凉的湿毛巾擦我的头脸、脖颈和手心,把被子在我下巴上掖好……我记得自己一直在出汗,可偏偏却冷得要命,床板一定是冰块做的,因为不管有多厚的被子盖在身上,都没法让我停止发抖。
我大概说了几次“生炉火”或者“点火炉子”之类的梦话,因为后来屋里真的变暖和了,热烘烘的火炉驱走了寒冷。
我把铜火炉抱在怀里,橙色的火焰在炉子里跳跃,温暖地包裹住我,却又不断想从我手里挣脱出去,害我又气又急,恨不能手脚并用。
终于,炉火稳定下来,我听到絮絮低语,明亮的橙黄归于黑暗,火焰化作温暖的水,最后和我的体温趋于一致,我觉得我像是在泡温泉,但那温泉却是活的,有重量、有力度,安抚我颤抖的神经,回应我的一切需求。
是谁说过,所有梦境都源于水的?
我还梦到,一棵很高很高的橡树生在绿地中央,树冠如同一把巨伞,而我是一只长尾巴松鼠,在绿叶和树枝间跳跃,忙着赶在入冬前收集足够多的橡果。
橡树主干上雕刻着一张脸,酷似《冰与火之歌》里的鱼梁木,那张脸满是皱纹,显然属于一个老人,但当你凝神去看时,它又舒展开眉眼,变得英气勃勃。
“孩子,你必须踏上征途,这是每个战士的宿命。”树干上的脸如是说道。
“我可不是战士,更不是孩子。”我抗议,没注意到自己不再是长尾松鼠,嘴巴里的橡果也不见了,我站在橡树前,穿着迷彩作训服,黑色高帮靴,一副莫名其妙的丛林侦察兵的打扮,但这一切似乎理所当然。
“你已被选中,征途就在前方。”
“我不去!”
“你的意愿左右不了命运。”
“那谁左右我的命运?你吗?”
“我只是一棵树,老得足够说话而已,你要找的,是福灵。”
“福灵?”我大为震惊,一颗心砰砰直跳,“福灵”两个字似乎是我追寻已久的答案,而在这个梦里,一切问题都能随之迎刃而解,只要我找到“福灵”,就像心树说的那样。
“我该怎么找到它?”我追问,紧张极了。
“追寻你自己的心。”心树回答。
“你能说清楚点吗?”我上前一步,却一脚踩在了冰冷的石板上,仿佛我踏进的是一条古怪的时空缝隙似的,阳光不见了,大树也不见了,我的脚趾瑟缩着,想要回到温暖柔软的草地,然而周围却只有阴冷潮湿的长街和厚重的浓雾。
空气中有纸灰纷纷落下,犹如一场冥界的雨。
老树的声音还在,从雾中传来,带着古怪的回音:“唯有勇士才能通过层层关卡,唯有智者才能识破骗局,唯有纯真才能战胜恶意,唯有慧眼才能窥见真相。”
“什么关卡?什么骗局?”我向声音来处走去,凉意从我的脚底板直蹿向上,纸灰从我身边纷纷落下,眼前除了浓雾和街道,什么都看不清楚,但我知道我必须向前。
“遗忘是最关键的,只有先忘记,才能认清自己。”
“忘记什么?”
“……”
“忘记什么?别在说谜语了,喂!”
我满心惶然,然而,浓雾里的声音再也没有作答。
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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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只有寂静,永恒的寂静。
我醒来时下意识一挥手臂,却只捞到一把空气,被子乱糟糟地堆在身上,我翻过身,床边空荡荡的,屋里也没有人。
阳光从纸糊的窗户里透进来,紧闭的木门和棉布门帘隔绝了冷空气,不过屋里也绝比不上温暖的空调房。我把伸在被子外的胳膊腿缩回去,残存的梦境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我自嘲地想,难怪会梦到自己衣不蔽体、光脚走在地上,都怨被子没盖住肩膀和脚丫子。
但也许、也许另有缘由。
我梦到过那条长街,不止一次,不是吗?
“大哥?”我试着叫道,声音比昨天更嘶哑难听,好像我的声带变成了一条任性的蛇似的,但头疼却减轻了很多,这是个好兆头,如果说昨天我脑壳里装的是铁秤砣,那么现在最多是棉花,让人有些晕乎乎的却又不至于说胡话,这大概要归功于那碗热粥和一夜好眠。
屋里、屋外都没有人回答。
床边的小桌上搁着盛水的碗,我把半碗冷水灌进喉咙,蜷缩回被子里,阳光照得人昏昏欲睡,我感到眼皮再次沉重起来。
只睡一会儿,我告诉自己,一小会儿。
然而,等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干涩的喉咙和咕噜直叫的肚子证明我睡得远不止一小会儿,连窗口的阳光都看起来不一样了,外边有人吵吵嚷嚷的,好像在吆喝着一块去什么地方。
“感觉好点了?”大哥的声音从床另一边响起来,吓我一大跳。
我翻了个身,朝向他那边:“好多了。”
“喝点水。”大哥用细嘴茶壶倒了一碗水,我接过来两口就喝光了,于是他又倒了一碗递给我,说,“你睡了挺久。”
“嗯,睡好了。”我看到他两只眼睛下边硕大的黑眼圈,模样十分憔悴,心底不由得升起一丝怪异,“你是不是一晚没睡?”
“睡了会儿。”大哥避开我的目光,从床边站起来,“你肯定饿了吧?我去叫人熬点粥。”
我不太想让大哥从屋里走开,但确实饿了,只好点了点头。
大哥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拍拍我,安抚道:“一下就好,我马上就回来。”
如他所说,他只是推门跟外边守着的人说了两句,就关上门回来了,回到床边后,他立刻问起我之前的经历,要让我说,有点急着转移话题的嫌疑。
他是想隐瞒什么吗?
不过,我还是把跟李四住小旅馆、被追杀的事情讲给他听,我更好奇他这一边的故事,但还没到急不可耐的程度。
“也就是说,李四是受雇护送路小姐,有可能去给某个人看病或者疗伤?一般医生怎么会接这种活儿?还是位女医生。”听完之后,大哥问,其实更像总结发言和交叉质询,很有职业特色,不过眼下,我还没能把这些细节串起来。
“也许,她不是个简简单单的女医生呢?”没有逻辑分析,我只是凭直觉猜测,“你看到她的皮箱了吧?谁会特地用密码锁锁住几件不值钱的衣服和药瓶子啊。”
内心深处,我甚至相信,那箱子就是我们离开这个噩梦的关键。
“在这地方,药可是很值钱的。”大哥不以为然地笑笑,同时又有些疑惑,“你说什么皮箱?”
“我拿的皮箱啊!”我脱口而出,一阵恐惧攫住了我的胃,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丢掉箱子的可能性竟会让我如此恐慌,“拜托!告诉我你没把箱子扔掉,或者转手送给你那群土匪兄弟!”
我在床上左扭右扭,把能看的地方都看到了,却没能发现皮箱的踪影,我想起在树林里它歪倒靠在树根上的情形,手指不由得一阵抽搐,当时我是拿起了箱子没错,但那之后呢?我浑浑噩噩地走出去多远?手脚真的都听使唤吗?
结果似乎不言而喻。
果然,大哥慢慢说道:“我找到你的时候,你没有拿箱子。”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个东西递给我,“你手里抓的只有这个。”
我低下头,看着手心里躺着的东西,哈,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我告诉自己,却仍然感到一股无力的恼怒在胸口翻腾、膨胀,心脏砰砰跳着,挤得我肋骨都痛了。
躺在我手里的是一截短短的皮带,两头各有一处撕裂的痕迹。
那是皮箱的把手。
32. 第三十一章:玩儿这么野
“我去把皮箱找回来。”在听完我的解释后,大哥说道。
“一起去。”我说,一边从被子里坐起来,再躺回去,“咳,你们这儿有能穿出去的衣服吧?”
“有,但你应该老老实实躺着养病。”大哥伸手想帮我把被子掖好,却又不知怎地把胳膊缩了回去,抱在胸前,眼睛瞪着我头顶的空气,“别四处乱跑。”他现在更像是我高中的教导主任,神态像,语气也像。
“只是风寒感冒而已,我睡了一觉已经好多了。”我坚持,“而且烧也退了。”
“是暂时退了。”他顿了顿,用十分冷静的语气说,“你昨晚上一直在说胡话,偶尔痉挛,体温少说也有四十度,我都不确定你后来是睡着了还是烧晕过去了。”
大哥看着我,并不掩饰目光里的担忧,毫无疑问,他就是想让我看清楚:“这地方没有特效药,不能去医院,一旦你的‘风寒感冒’发展成肺炎,或者脑炎、心肌炎……”
“行了!”我沮丧地拿被子蒙住脑袋,满肚子无可奈何的怒火,“我应该躺在床上睡觉,知道了!”连我自己都不能不承认,我听起来像个得不到玩具的三岁小孩。
“别担心,我会把箱子找回来的。”大哥隔着被子拍了拍我,正拍在我脸上,肯定是故意的,这个讨厌鬼。
我把被子掀开,坐起来:“你又不知道我走的哪条路,也不知道那箱子长什么样。”
大哥笑了笑:“我可以追踪你留下的脚印,搜索区域不大,你从马上摔下来的时候已经很接近树林边缘了,不是吗?不知道箱子长什么样也不碍事,我估计那附近不会满地都是皮箱子的。”
“但是……”
他的理由很充分,目标很明确,搜索能力更是无可置疑,理智也告诉我这是最优解,毕竟浪费的时间越多,找到箱子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可我就是觉得不对劲,一千个一万个不对劲。
我们是队友,队友就应该一起行动,这一点很重要,也很关键,你们觉得我任性也好,耍无赖也罢,但就算天王老子给我下病危通知书,我也必须跟大哥待在一起。
让心肌炎和脑炎通通见鬼去吧。
“你保证,”大哥站起来准备出门的时候,我一下子抓住他的手腕,用力握紧,仰起脸看着他,好让他也看清楚我的担忧,和恐惧,毕竟这部分情绪并非作假,“你跟我保证,你离开之后,这里的人不会伤害我。”
用不着我把话说得太清楚,大哥的脸色就变了。
“我们可以骑马,肯定不会累着,也不至于着凉,只要穿厚点就好了。”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嘴角翘起来。
大哥板着脸,终于叹了口气。
瞧吧,我们俩还真是互相拿捏到了对方的死穴,这才叫作天打雷劈的绝配队友呐。
这还只是个开头。
最后我出门的时候裹得相当严实,棉衣棉裤、围巾棉帽,穿戴好之后跟狗熊似的,走起路来活像只笨企鹅。
大哥把马牵进院子里,我一出门他就把我抱上马,然后跨坐在我身后,他显然不满意这样的安排,却又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好反复叮嘱我:“觉得难受了立马跟我说,千万不要忍着。”
院子里几个闲汉无所事事地坐在台阶上晒太阳,看到我俩骑马出去,有个拿烟袋锅子的男人笑嘻嘻地打招呼,露出一口斑驳崎岖的黄牙:“三哥,这是去哪儿?”
“村东头的树林子,别跟着我。”大哥回答,他对这些人说话的语气态度和平时不太一样,有股子土生土长的流氓气息,实在不像演的,我怀疑他上辈子就是个土匪。
几个男人一起哄笑,笑得十分猥琐,有人大声评价:“大白天的,玩儿这么野!”
“昨晚上还没累着呐?”
“小心腰啊三哥!”
“怜香惜玉着点儿,别把人给压坏了!”
大哥给他们的回应是一阵放肆大笑,一边催马离开,我后背靠着他的胸口随着笑声有力地震动,笑得还挺开心,这老流氓。
等出了寨子,远离其他人的视线,我终于忍不住用胳膊肘重重怼了他一下:“你三当家是不是当得挺爽的?”
这人脸皮奇厚地回答:“还行吧。”
我继续说:“有人烧洗澡水,有人伺候更衣,有人暖床,有人一起讲黄段子……”
“喂、喂!”大哥抗议,“最后一条我认了,一群大老粗凑一块,再不讲点黄段子早就打起来了,我总得入乡随俗吧,但前几条怎么回事?”
“没有吗?”我反诘,想到昨晚上那个悄悄提醒我伺候好三当家的女孩儿,想到院子里那几个土匪见怪不怪的样子,他指不定入乡随俗得有多彻底呢!我知道不关我事,可心里仍旧感到气恼,哼,要不是我及时出现,三当家肯定要乐不思蜀啦。
气恼之外,还有点不足为外人道的伤心,和一点失望,但那很难解释,所以我决定暂时不去理会它。
“那不都是给你安排的?”大哥说,语气流露出小心翼翼,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紧张。
“那不都是你一句话的事儿?”我反唇相讥,气势却已经弱了,我不得不承认,刚才那股无名火儿就这么被大哥轻轻巧巧一句话给安抚了。
这就跟卤水点豆腐似的,人嘛,总会遇到克星的。
大哥显然也怕我再打趣他三当家的身份,很快改口聊起附近的地势、环境、村落,讲这个地方可能遇到的种种危险,外边几乎不刮风,但他勒着马只让它小步溜达,慢得三岁孩子都能走路跟上,不知道还以为我俩是出门踏青。
我在马背上靠得舒舒服服,有一搭没一搭地听他科普关东山的自然地理和社科人文,几乎要睡着。
其实大哥在这地方也只待了没几天,但显而易见,他搜集掌握的信息量已经远远超过我了。我迷迷糊糊地想,易地相处,我未必能做到这种程度,不,是肯定做不到这种程度。
“等等,你说什么?”我忽然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哪句?”大哥反问,一看刚才讲得也是心不在焉,神思不知飘到多远去了。
“唔。”我想了想,“刘家坳,你是不是说了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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坳?”
“嗯,离得不算太远,从寨子里走半日路程吧。”大哥说,握缰绳的一只手竖起大拇指,朝身后指去,“不过是在我们来的反方向,在山那头。怎么忽然问起这个?”他最后问。
“我跟李四分开前,他让我去刘家坳找一个叫二娃的大麻子脸,好等他汇合。”我暗骂自己居然把这茬给忘了,都是发烧害我脑子不清醒,在遇到大哥前,找到刘家坳可是我的一号计划来着。
大哥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叫人去留意一下这个麻子脸的。”
“李四肯定还活着。”我说,眼前闪过那双秃鹫似的锐利又冷酷的眼睛,这种人绝不会随随便便死在树林子里,但凡赢面不够大,他都会双手把我送给敌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追兵一直没有追上我,这也足够说明问题。
“那样的话,他大概率会去刘家坳找你。”大哥说。
“他是个很危险的人。”内心深处,我并不希望再跟李四见面,但同样,我也知道这多半不可避免,“在旅馆里,我好几次想探他的话,都被他糊弄过去了。”
大哥好像笑了笑:“这种老江湖,就算把他绑在测谎仪上,也未必挖得出几句真话来。”
我的某根神经忽然跳动了一下,也许是这句话,也许是大哥说这句话的语气,让我陡然涌起一种直觉,无比清晰、准确,即便涨潮时的海浪也不会如此强烈。
“怎么了?”大哥察觉到我的僵硬,手指一紧勒住了马,一副随时打算调头原路返回的样子,“不舒服?”
“没有。”我张着嘴,呆呆地盯着马脖子上长长的鬃毛,处于一种被催眠似的恍惚状态,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我伸手握住了他的右手手背。
“是不是冷?手这么凉。”他反手握住我,相比之下,他的手很热,几乎热得发烫。
“丁诺。”我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尽管很微弱,但我还是把它挤出喉咙,“你、你叫丁诺,我想起来了。”
有好几秒,大哥都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抓着我的手,我怀疑他都没注意到这回事,因为我被他抓得手好痛。
“是,好像是。”很久,他才艰难回应,同时松开了我的手,在空气里虚抓两下,才抓到缰绳,“你是怎么记起来的?”他听上去有些茫然,不知道是对他的名字,还是对我想起来他名字这件事。
“我也不知道……”我实话实说。这种感觉没法解释,真的,尤其是我还没想起来自己叫什么,丁诺这两个字简直就像小精灵的耳语,就那么突然之间出现了。
“你还记得什么?”又沉默了一会儿,丁诺问。
“没、没有了。”我摇摇头,其实我压根没再深想,这是个潘多拉魔盒,我不敢打开它。
一直以来,现实世界和……这里,都像是隔着一道不透明的实心墙,不可窥探、无法逾越,但在刚才,有一道裂缝打开了,只有短短一瞬,短到只让我听清楚一个名字,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打开的,更不知道这是不是件好事。
我只知道,潘多拉魔盒一旦彻底打开,就再也不能关上了。
33. 第三十二章:让理智见鬼去吧
我俩安静地走出一段路,谁也没说话。
丁诺大概在努力回忆比他名字更多的东西,从他不甚稳定的呼吸频率来看,估计没什么值得欢呼的收获。我则想起了昨晚的梦,想起了那棵长了一张人脸、会说人话的橡树,它说,遗忘是最关键的。醒来后,我唯一能想到的关联,就是在噩梦世界里,我们忘记了自己。
如果我们本就应当遗忘呢?
也许,告诉丁诺他的名字并不是个好主意。
一个小小的、充满恶意的声音在我脑袋里说,这个主意根本就是烂透了,等着瞧吧,你会为此后悔的,就在丁诺因为这个名字被噩梦害死的时候。我不喜欢这种毫无依据的威胁,但正所谓关心则乱,我越想越是心乱如麻,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转移思路。
“喂,昨天咱们碰见的时候,你和你的土匪兄弟们本来是去做什么的?”我问丁诺,不是什么有趣的问题,但至少不危险。当然,几分钟之后我就会发现这个想法错得离谱,不过好在,危险是个相对概念。
“去打猎。”丁诺回答,也许是我的错觉,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怪怪的。
“大冬天打猎?”我翻了个白眼,仰起头,后脑勺靠在他胸口上,确保他能看到我撇嘴哂笑,“怎么,打猎是你们土匪代指强抢民女的黑话吗?”
我本来只是开个玩笑,可出乎意料的,丁诺没低头看我,反而整个人往后缩了一下,好像我后脑勺上突然长刺了似的。我一直靠在他身上,他一躲,我就跟被同桌抽掉板凳的倒霉小学生一样失去了重心,险些摔下马去。
“哎呦!”我胡乱挥舞手臂保持平衡的时候,丁诺伸手圈住了我,刚一碰到又很快松开,差点连手里的缰绳都不要了,仿佛有两股意志在同时拉扯他的神经似的,一股想要远离我,一股想要靠近我。
我就是在这时候察觉到他身体变化的。
而他也显然察觉到我察觉到了他的变化。
唉,这下可尴尬了。
有一部分理智像是离开了我的身体,离开了僵硬的肌肉和砰砰狂跳的心脏,漂浮在半空,环抱胳膊审视我俩眼下的情形,用夸张的语气告诉自己,是了,这就解释了丁诺从刚才就变得忽轻忽重的呼吸和古里古怪的声音,早有迹象,不是吗?两人共乘一骑总得冒点风险,就像瑞秋·格林一边打响指一边说的,让男人有反应只需要这么一下,啪!
而另一部分理智,唉,让理智见鬼去吧。
我依然仰着头,可只能看到丁诺的下巴,胡子拉碴的,肯定扎得慌。
也许是最后一丝理智离我而去,也许是某种糟糕的勇气压倒理智占据了上风,总之,我忽然伸出胳膊把丁诺的头往下按,同时抬起上半身,亲了亲他的下巴。
诸位,说是亲,其实我只是用干裂的嘴唇轻轻碰了他一下。
但从后果来看,这轻轻一下跟往干草堆上砸火星也差不多了,我紧张地垂下目光,看到他的喉结上下滚动,呼吸像是颤动不休的琴弦,我自己的呼吸则完全屏住了,整个人如同绷紧的琴弓。
考虑到丁诺现在的状态,我俩多少都有点失去理智,很难说谁的过错更大。
其实,我刚才还笨手笨脚地碰掉了丁诺的帽子,却压根没注意到,我自己脑袋上的帽子先是歪到一边,十秒钟之后就滚到地上无人问津了。
因为丁诺忽然勒住马,收回手臂,有点不管不顾地抓住我,扳着我的肩膀让我的身子朝向他。他用的力气那么大,好像打定主意我会违抗他似的,其实我根本没那意思。听起来不够矜持,女孩儿家不该这样的,我知道,可说实话,矜持早就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脑袋里剩下为数不多的理智,只够告诉我一件事。
我也想要,就像他想要一样。
我一只手撑在他胸口,一开始紧紧地揪着他的衣服,以免在眩晕中掉下马去,后来也不知什么时候松开的,两只手都搭在了他脖子后边。
丁诺低声骂了句脏话,但我没听清,尽管他的嘴巴就在我脸边,呼出的气喷在我脖子上,热烘烘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有些混乱,应该他的嘴唇找到我的,也有可能反过来,他的嘴唇比我想象中柔软,有点凉凉的,他下巴上的胡茬子扎得我好痛,但很快我就注意不到了,某种要强烈得多的感觉正冲刷着我的每一根神经、我皮肤下的每一个毛孔,像火焰,像电流,也像温暖的水,我只知道他在吻我,我也在吻他,其他的一切都变得微不足道。
事后再想起来,他的马没有当场尥蹶子把我俩给掀下去,还真算是个小小的奇迹。
等我俩都平静下来——主要是他,你们懂的,在这一点上男人们更有发言权——两个人都有点晕晕乎乎的,搞不清楚今夕何夕。
“这下我要把感冒传染给你了。”我咬着嘴唇说,有点疼,但这回倒不是因为干裂。
“没关系,”丁诺笑得像个混蛋,很难想象几分钟前还一脸隐忍,连呼吸都控制不住。他扣着我的手指,玩闹似的握了握,然后松开,伸长胳膊环住我的腰,宣布:“风寒感冒不传染的。”
我忍不住呛他,却没意识到自己也在笑:“走着瞧。”
没头没脑的喜悦充斥在我胸口,随时会让我变成个氢气球原地漂浮起来,在这种状态下,实在很难对任何人任何事生气。
“哈!那也是我的荣幸。”丁诺用得意到冒烟的笑声回答我,他抓住缰绳,两腿一夹,“嘚”地一声催马向前。
树林里,一只乌鸦长长地“嘎”了一声,刺破空气,飞入云端。
过了好久,才有几只雀鸟零星应和。
我靠在丁诺怀里,浑身懒洋洋的,好像从来没有如此心满意足过,又好像从很久以前便是如此,本该一直如此。
丁诺腾出一只手来抱住我,并没能让我坐得更稳,但马背起伏也不那么讨厌了,比起被这样抱着,一点小小的颠簸又算什么呢?
风够冷的,似乎比刚才更冷了一些。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往我俩身后溜去,阳光的温度稀薄了许多,但明亮仍在,像橘子汁一样泼洒在土地上,溅起点点金光来,到树林边缘方才止步,仿佛畏惧林子里的某种不祥存在似的。
我瞄着树林深处的阴影,那些干枯手臂似的枝干、抖动不休的叶片一定正在施展某种巫术——阿布拉咔哒不拉!躲藏在树干里邪恶精灵将喜悦削减、把热情消磨,直到此行的任务重新回到我的心头,直到我再次感受到它的重量。
这是个噩梦世界,我竟然差一点就忘记了。
“喂。”我坐直身体,用胳膊肘怼了怼丁诺,却又想不出来说什么,只好闭上了嘴巴。
“等我们离开这儿,”丁诺忽然若有所思地说了半句话,但出于某种无法解释的直觉,我的心忽然砰砰狂跳了起来,不等他说完就抢过话头,“那个,你知道怎么离开吗?”
“嗯?”丁诺好脾气地应声。
我无视自己胸口里不听指挥的脏器,轻轻吸了口气,好能滔滔不绝下去:“你看吧,前几次,不管是电梯也好,鸽子屋也好,还有那个木头迷宫,咱们总能找到离开的提示,对吧?但这个地方,唉,这个地方我实在是摸不着一点头脑,要不是遇到你,我都要怀疑我是不是跟小说里写的一样时空穿越了。唯一的区别在于,人家穿越要么娇妻美妾、位极人臣,要么造船出海、统一宇宙,轮到我穿越,就只能在雇佣兵杀手和土匪夹缝里求生存,连个完整的名字都没有……”
“造船出海、统一宇宙?”丁诺在这么一长串话里抓住一个匪夷所思的关注点,咋舌道,“你都在看些什么小说啊?”
我翻了个白眼:“喂,人家认真问你话呢。”
这个混蛋回答:“第一,我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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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我短促地一笑,回想我俩从那要命的电梯井里爬出来,我拿这句话噎他的情形,还真是恍如隔世。
“第二,”丁诺继续说,“虽然我暂时还不知道怎么离开这个地方,但迟早会的,拜托,对我有点信心。”
我给了他一肘子,作为回应。
“到了。”丁诺忽然收起嬉皮笑脸,勒住马,垂眸问我,“我们就是在这个地方遇见你的,有印象吗?”
我四下打量,然后摇摇头:“这条路到处看起来都一样。”黄土、砂石、树林,尤其是现在这个季节,实在是大自然的强势组合,就算有人留下过足迹,也会很快被大风无情地清除掉。
“这条路经过的人不多,我们运气还不错。”丁诺跳下马,让我坐稳了抓好缰绳,自己在前面牵着马慢慢地走。“你还记得自己走了多久吗?”
“完全不记得了。”回忆起当时又累又饿,随时有可能一头栽倒在路上,一边还得为身后的追兵心惊肉跳,我仍然心有余悸,手指紧紧捏住缰绳,直到指甲嵌进掌心,“你说,那些追杀我的人不会还在附近吧?”
“不会。”丁诺很肯定地说,“都过去一天了,他们要么被李四解决掉了,要么早就搜索过这片区域,然后得出错误的结论离开了。”
我吁了口气:“那就好。”
可我的心仍旧跳个不住,并没有真的放松下来。
接下来的搜索花了不少功夫,当然,主要是丁诺在找。我骑在马上左顾右盼,试图在一片深浅变化的土黄色里发现皮箱的棕色。然而事实上,我一半的精力用来保证自己不掉下去,另而一半精力用来克制自己不去胡思乱想。
前者我勉强做到,后者离成功至少十万八千里远。
朋友们,这就跟有人告诉你“不要去想房间里的大象”一样,你越是努力,那头大象在房间里越是清晰、鲜活,这绝对是某种心理学家的咒语。
我不知道丁诺是怎么做到心无旁骛的,他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角落,包括每一个落叶堆、干巴巴的灌木丛,和虬结的乔木树根,此外,不用怀疑,我们的行进路线也始终在他的掌控之中。
看着他的背影,我忍不住去想,他是不是已经把刚才的事完全抛到了脑后。
就像瑞秋的响指,不过是一时冲动,而现在,冲动过去了。
我不由得后悔起来,真是太笨了,我刚才干嘛要打断他的话?不管他要说的是“等我们离开就好好开始”,还是“等我们离开就当作无事发生”,总归能让我知道他的心思,而不是像个迷路的一样兔子在自己制造的感情迷宫里团团乱转。
至于我自己的心思?
难以抑制的冲动除外,目前为止,它还隐匿在迷雾中不肯显露呢。当然,生病是一方面,头脑发热不正是我眼下状态的最好脚注吗?那些相信几杯酒就能让人意志力变得跟纸一样薄的人,肯定更能理解生病的人尤其容易被瓦解。
并不是说我被瓦解了,可那是丁诺啊。
尽管我们只认识了短短的……几次轮回,但他一直是那个照顾我、保护我的人。
不过,雏鸟情节可不是我乐意接受的解释,吊桥效应更是我极力避免深思的理由,但是想想看吧,我俩的相遇从一连串冒险、躲避怪物追杀开始,死亡的脚步始终如影随形,还有比这效果更强烈的吊桥吗?可如果危险迫近下的惊慌、激动、心跳失常是我们刚才经历的勉强能称之为浪漫情愫的前提,那我宁可不要,因为错觉总有一天会消失。
我宁可我们相遇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园里,风和日丽,鸟语花香……你们也许会说我疯了,但真的,内心深处我坚信我们本应该这样开始,就好像1+1=2那么简单。
“找到了!”
丁诺的喊声打断了我的白日梦,我一惊,这才意识到天竟然已经快黑了。
34. 第三十三章:你有股气质
我从马上跳下去,向丁诺小跑过去。
“你来看。”丁诺蹲在一棵树下叫道,背朝着我,我绕过他,才看到他身前的皮箱,深棕色,正是被我丢掉的那个。
但看到箱子摊开在地上时,我的心不由得一沉。
自然不是丁诺打开的,一来他不知道密码,二来敞开的箱子里已然积了挺多落叶和泥土,肯定已经在这里躺了不少时候。
“箱子不是被摔开的,锁扣完好。”丁诺皱着眉头说,他的话正印证了我的猜想,我很确定,锁上箱子的时候,我特意把密码锁转了几下,随便一摔就摔开的概率实在太低了。
等我把箱子里的东西挨个翻了一遍,丁诺问我:“有少什么东西吗?”
我摇摇头,但心里其实不那么确定,这毕竟不是我的箱子,上一次打开它,我也只是出于好奇翻看,并没有认真去记住里面的每一样物品。
会是谁打开了它?
李四吗?我很快在心里否定了这个答案,直觉告诉我,即便李四发现了箱子,他也不会把箱子就地打开,然后这么丢弃在这里,他会把箱子带走。
还记得吗?当初半夜逃命时,他是在我拼命坚持下才带我去隔壁拿箱子的。也就是说,李四并不晓得这个箱子里有某样至关重要的东西,至少,不知道是哪一件。
我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假设这个至关重要的物品真实存在,并且就藏在箱子里,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哪一件,还有谁会知道呢?又会是什么东西呢?
“路小姐,”我随口喃喃,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
“你说什么?”丁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也在检查箱子,从断掉的把手到弹开的锁扣,再到箱子里的衣服和瓶瓶罐罐,尽管日光正迅速黯淡下去,但每件东西他都举到眼前仔细查看。
“没什么。”我回答,在近距离下,他的目光仍然让我口干舌燥、心跳加速,可显然,这种影响只是单方面的,我咬住嘴唇,不由得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声傻瓜。
“你来看这个。”丁诺的语气像是发现了什么,他说着展开手里的一件衣服,珍珠色的哗叽布风衣,款式简单,但还挺漂亮的。
我伸手摸了摸风衣,面料光滑挺括,但手肘、肩膀和后背的位置都有些磨损,一看就被穿过一段时间,它的主人显然也十分爱惜这件外套,我注意到袖口的位置有一处缝补的痕迹,针脚细密,如果不是布料颜色有细微差异,肯定难被看出来。
“诶?”我忍不住惊疑出声,丁诺伸手把风衣下摆翻了过来,露出里料,我看到一个方方正正的补丁样的布片,里料是米白色的,补丁则是浅黄色,最上面那一条边不知被谁用蛮力扯开,露出凌乱的线头来。
我用手搓了搓那片布料,发现它并不是补丁,而是个暗袋,原本缝死在内摆,现在却被扯开了。
“这个口袋里原本装着东西。”我的手指滑过浅黄色布料,两条平行的褶皱横过布料,说明里面装的是个长方形的、边缘坚硬的东西,它一定很薄,所以只留下了几道褶皱,并没有把口袋撑得变形。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丁诺,得到了他的肯定。
“也许是个小册子。”我继续猜测,“或者钱?”
我知道以前的人喜欢把钱缝进衣服里而非存进银行,比如《围城》里方鸿渐的妈妈,正是因为此举才没在逃难的时候被土匪打劫一空,足见其明智。
丁诺不置可否,他的眉头还拧着,像是被眼前的难题给难倒了:“这件风衣并不是放在最上面,落叶和土只有面上一层,箱子里面其实还挺干净。也就是说,有人用密码打开箱子,目标明确地找出这件衣服,拿走里面藏着的东西,然后把衣服叠好,还细心地把箱子整理了一遍,却偏偏不把它关上,就这么摊开丢在这里。”
他说完叹了口气:“我实在想不出谁会这么干。”
我也想不出来是谁,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人把箱子留在这儿,也许是为了等咱们来找。”
“为了什么呢?挑衅?嘲弄?”
“某种……讯息?”
“什么讯息?”
我说不上来,可确实有某种理论正在我脑海里逐渐成形,尽管此刻仍像个飘忽的鬼影,但我相信它迟早会变得更清晰、完整,只要我们再耐心一点。
直到那片缺失的关键拼图出现。
“我有个发现,”丁诺忽然说,我抬起眼睛,发现他脸上挂着懒懒的笑容,完全不是刚才那副认真分析的神情。
“什么发现?”他半天不说,我忍不住催他,心里隐约猜到这人肯定没憋着什么好话。果然,他盯着我,似笑非笑地把结论抛给我:“我发现,你努力思考的时候,有股气质。”
“什么气质?”我咬住嘴唇,握紧手指,做好打他的准备。
“让人特别想好好亲一顿的气质。”这个小学语文肯定没及格过的大胆狂徒一边宣布,一边拽过我的拳头,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蜻蜓点水似的在我手心吻了一下。
我们当晚没回寨子,不过并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而是因为另一件意外的发生。
那之后,我们就再没能回去了。
别急,听我慢慢讲。
还记得李四吗?我们发现皮箱这个重要线索的时候,这家伙正在几步外的一棵榆树顶上看着我俩呢,目光锐利得如同猫头鹰,弄出的动静却绝不比一只麻雀更大。
事后回想起来,我俩没有当场被李四开枪爆头,多半不是因为这个杀手不太冷,完全是这家伙以为能从我们口中挖出来更多情报来。
至于之后发生的事,就不是我们任何一方能够控制得了的了。
但李四守在树顶时,一定抱着杀心,毫无疑问。
就像响尾蛇盯着两只肥肥的田鼠。
丁诺比我先发现窥探者的存在,饶是如此,等他转身拔枪的时候,李四已经像豹子一样从树顶一跃而下,丁诺匆忙间拉开距离,但第一枪却放空了,只能狼狈着地滚开,李四前冲卸力,却没有乘胜追击,一举压制丁诺。
而是冲我来的。
对方快得简直像闪电,等我反应过来,李四的枪口已经顶在了我脑门上,不偏不倚,我几乎能闻到冰冷的金属味。
“别动她!枪放下!”丁诺从另一侧叫道,双手据枪,瞄准他的敌人。
“没想到啊,终日打雁,结果被雁啄了眼。”李四看着丁诺,话却是对我说的,口吻还是一贯的冷冰冰的嘲讽,“我竟然没看出来,你这么个头脑简单的胆小鬼,居然会是老刀寨派来的探子。”
他目光转向我,枪口从我的头顶稍稍离开了一点,但远远没到能让我安心的距离,只轻轻地在空中画了一个圈:“还是说,我看错你了?路小姐。”
我跟他对视,悄悄握紧手指,用尽全力才没有泄露出内心的惧意:“我不是路小姐,你认错人了。”
李四回以冷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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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还想告诉我,你是为了掩护真正的路小姐才与我虚与委蛇,把我骗得团团转?”
朋友们,我知道不太是时候,但听完李四的话,我的第一反应是,一个草寇居然会用虚与委蛇这种词,这合理吗?
第二个反应才是,掩护真正的路小姐,不会吧?
这么一愣神,我就没能回答李四的问题,对方的脸色更加阴沉,显然对我的沉默不怎么满意。
“我们可以解释。”丁诺说,“不如我们把枪放下,心平气和地聊聊?”
“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吗?”是李四的回答。
他居然认得丁诺,或者说丁诺在这里的身份,冲他森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来:“老刀寨的三当家,在我们心平气和地聊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这个女人是你亲自调教出来的吗?要我说,机敏反应都差太多,不过嘛,做个暖床的小玩意儿倒是正正好。”他故意用那种意味深长的语调,表情也色眯眯的,我知道他是为了激怒丁诺,顺便恶心我。
丁诺的表情没变,至少没我变得厉害,我用力咬住嘴唇,才没有当场朝那个蠢货吼回去,或者干脆给他一脚。
可惜在这个世界里,枪多半不是摆设,我也不敢赌他的枪里没有子弹。
“怎么,她还没有给你讲过我们是住在一间房里?”大概是见丁诺毫无反应,李四又慢悠悠地补充道,“那几个晚上可真是……刺激。”他说着咧开嘴舔了舔牙。
他妈的,冲那惹人讨厌的两排牙齿狠狠来一拳应该能给他点教训,我心想,一边捏紧了拳头。但深呼吸一次后,我这一拳到底没有打出去,转而开口问李四:“喂,你还想不想找真正的路小姐了?”
“我说过你能开口了吗?小妞。”李四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猜我大概问到点儿上了。
“我知道路小姐在哪里,但我绝对不会在枪口指着我的时候开口的,就像我不会告诉你藏在这个箱子里的秘密。”我咽了口唾沫,暗暗祈祷森林里昏暗的天光多少能够遮掩我不自然的表情,一边命令自己,害怕不妨留到以后,现在声音绝对不可以发抖,“所以,你为什么不听三当家的话,大家都把枪放下,心平气和地聊聊呢?没准,没准我们的目标其实是一致的呢?”
“你平时都习惯让你的女人替你开口吗?你还有什么是需要女人替你做的,站着撒尿?”李四不再理会我,只是狠狠盯着丁诺,像是要把丁诺脸上盯个洞出来。
他举枪的手很稳,但忽然间,我意识到,他其实很紧张,也许比我更紧张,他使劲浑身解数激怒丁诺,也并不是为了逞口舌之快。
他在害怕。
怕什么呢?难不成枪里真没子弹?
我悄悄朝丁诺眨了眨左眼,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
丁诺的表情非常冷静,他先是松开了一只手,然后垂下枪口,这个角度,就算李四扣动扳机,死的也绝不只是我一个。
当然,最好还是不死,毕竟我还活得正有趣呢。
我听到,丁诺告诉李四:“我们谈谈。”语调沉着,有种自然而然的控场者的风范,又过了很久,我才开始思考。
我还听到,李四的呼吸轻轻地颤了一下,随即恢复平稳悠长,我知道他做出了决定,而且,这个决定一定不是同归于尽。
可就在这时,出乎我们所有人意料的,枪响了——那也是我最后听到的动静。
然后,我的世界便陷入了彻底的黑暗。
35. 第三十四章:小心野猪
我在医院病床上醒来。
又是医院,这股84和酒精的味道绝对错不了,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习惯——可不是啥好事——与此同时,一个荒诞又黑暗的念头划过脑海,在我终将无法逃避的命运里,死神的镰刀闻起来想必也是消毒水味道的吧?
可上一秒,或者鬼才晓得多久之前,在我鼻端萦绕不去的不还是混合着泥土和枯草的森理气息吗?
我在床上扭动了一下,病房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外边走廊里的惨白灯光从门缝里钻进来,在屋里架起一个呈90°的、细细的白色三角铁,在黑暗中那么醒目,你要是找准地方敲它一下,铁定会发出“叮叮”的声响,就跟心率检测仪一样。
“小关?”
黑暗里的人声吓了我一大跳,但我的心砰砰狂跳有另一半则是因为听出了那个声音,是丁诺,他就坐在我床边,我居然只顾着看门缝和地板上的灯光,没注意到他夜猫子一样发亮的两只眼睛。
对了,我记得……
我的心继续狂跳不止,脸直发烫,先是因为记起我和丁诺在关东山微妙的关系变化,那些混乱、惊悚和令人眩晕的温馨,随后则是想起来那片森林里的枪声,和紧随而来在我身体里炸开的疼痛。
“我死了?我死了是不是?”我以为自己尖叫了出来,可事实上,我发出的声音并不比一个故障收音机大多少,不祥的念头如此具有冲击力,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像恶作剧盒子里弹出的小丑,考虑到我即将面临的处境,相信我,小丑算是很温和的比喻了。
病床另一边,心率检测仪滴滴地响成一连串,差点报起警来。
“小关?怎么了?”丁诺靠过来,我右手急不可耐地抓住他,胳膊肘险些把床头的输液架带倒,我连珠炮似的吐出一大堆话,多半是关于“我要死了”的胡言乱语,慌乱间,我并没注意到丁诺脸上的表情。
“别乱动。”丁诺反手抓住我,小心翼翼地没有碰到我手背上的针头,他把我的手塞回被子,然后稳住输液架,检查了一下药瓶,确保药水还在以稳定的速度流进我的血管,姿态从容,好像这些小事比起来我即将中枪死掉更重要似的。
“丁诺!我问你话呢!”我终于忍不住叫道,是我丧失了理智,还是他脑子瓦特掉了?
“喂,冷静点,你没事,只是生病了,我们在医院。”丁诺对我说,他看着我,语调平静,眼神里有种带着距离的观察和评估,像冰水一样把我的心跳冻结了,连同呼吸一起。
那一瞬间,我甚至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死在了关东山的森林里,是不是被某个放黑枪的混蛋打了个满脸开花,这张病床是不是会成为我的坟墓,我心里只是想,我弄错了,他不喜欢我,不然不会是这种态度的。
“怎么回事?”我问,目光焦急地在丁诺脸上逡巡,想要找出一丝能让我下定结论的蛛丝马迹,我的心跳忽快忽慢,在这短短几秒钟里,如同过山车一样在几种可能性间反复横跳。我是弄错了?还是误会了?是因为他熬夜照顾我太累了所以显得这么冷淡?还是他从噩梦世界回到现实,决定自己只是犯了个需要改正的错误?
怀疑和忧虑像有毒的藤蔓,眨眼间便以旺盛的生命力破土而出,将我死死裹住。
说起来,以前我还在某本书里写过少年人的爱恋总是盲目的蠢话,想想真是好笑,我活了快要三十年,遇到感情问题却还瞎得像只蝙蝠,笨得像只呆头鹅。
幸亏我是个写恐怖小说的,而非言情小说,不然岂不是不自量力,叫人笑掉大牙?
“你感染了病毒性脑膜炎,前几天情况不太好,但昨天医生说病情已经稳定下来了,再输几天液就会好的。”丁诺用一种实事求是的语气说道,我真希望能从这几句话里听出揪心,或者哪怕担忧也好,但是没有,他声音克制得像是在背诵病例。
最后,他终于看向我的眼睛——是今晚第一次,不会有错——目光却十分冷静:“现在给我讲讲吧,你的噩梦。”
“什么叫我的噩梦?你不也在吗?”我干巴巴地反问,不知道哪个内脏在我的肚子里抖了抖,仿佛它感受到了我的窘迫,因此急着想把自己缩起来。
丁诺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我想从你的角度听一听发生了什么。”
“好吧,我们在关东山,你是老刀寨的三当家,土匪,我是……我一直没弄明白我是谁,要么是个身份神秘的医生,要么是土匪派去的探子。我们在一片森林里找我丢掉的手提箱,结果碰到了杀手李四,然后,有人放黑枪,我不知道是谁,但是……”
说话的时候,我的灵魂像是从头顶飞了出去,向下俯视着我们两个,也许脑膜炎害我脑子被烧坏了,我的嘴唇和舌头机械地动着,仿佛此时此刻发生的事都自然而然,而非荒诞不经,我努力接受现状,可那些折磨人的念头却仍然在脑海里盘旋不去。
一切都不对劲了,就算关东山只是我自己的噩梦,就算一切只是假象,上一次我们在公寓见面不还很愉快很融洽吗?虽然加上这次我们现实中一共也只见过两面,但我们是经历过生死的队友啊。
难道连这都是错觉?
一个小小的名为理智的声音,在心里纠正我,丁诺的态度没问题,事实上,从他跟你说第一句话到现在才不过两分钟时间,这一百多秒里,过度反应的只有你。丁诺做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做的,安抚和解释,是的,也许有些冷淡,但就算是生死搭档也没必要时时刻刻表现得热情,不是吗?何况现在是讨论严肃事情的时候,难道你还想来个久别重逢的拥抱?别嘴硬不承认了,你只是感情受伤、自怨自艾罢了,因为对方没有如你期待的那样表露亲密和喜爱之情,因为你判断失误,对吧?
关易阳啊关易阳,做人守则第一条,千万不可自作多情。
“听着,你没死。”丁诺隔着被子拍拍我,照例先把最重要的事实抛出来,然后才解释,“那一枪打掉了你的帽子,除了有点擦伤之外没别的事,那之后我们冒了点险,但最后成功离开了。”
他顿了顿,最后说:“我保证。”
“那之后的事我怎么都不记得了?”我反问,努力忽略掉他生硬的语调,好像那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而是在转述FM107电台听来的八卦故事似的。
让噩梦见鬼去吧,他才是我真正想要追问的,为什么?你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难以解读?变得遥不可及?
可我最后只是问:“我们是怎么离开的?”
丁诺摇摇头,转而说起现实来:“前几天,你在商场晕倒被送到医院,确诊为病毒性脑膜炎,医院通知了你爸爸,不过他有些事情耽搁了,明天就到。”
“有事耽搁,还真是一点都不新鲜呢。”我咬紧嘴唇,爸就是这样,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中考、高考、大学毕业典礼,他也都被两件事耽搁了呢,不多不少,一件这事,一件那事。
哼,男人都这样,做人守则第二条,千万别瞎指望他们。
“那天,商场还有另一个人,跟你前后脚被送进医院,”丁诺又说,他的脸上蒙着一层阴影,“据说是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
“那个男人……”我胳膊上蓦地窜起鸡皮疙瘩。
“怎么?”丁诺看着我。
“没什么,我中枪之后发生了什么?”我把死人先生丢出脑海,强行把话题转回去,一边忍不住想,是之后发生的事情让丁诺改变态度的吗?傻问题!我在心里骂自己是个猪头,他是什么金疙瘩银疙瘩宝贝疙瘩吗?他的态度对你这么重要?
“是差点中枪。”丁诺强调,十根修长的指交叉搭在身前,手臂撑在膝盖上,尽管整个人坐在小小的马扎上,看起来却还是那么该死的可靠、可信。
“行行行,差点就差点,那之后呢?快讲。”我深呼吸,再慢慢吐出去,心想,简单胜过复杂,稳定胜过莫测,保持现状也挺好,不是吗?
“你要小心!”丁诺脱口而出,但说完之后却似乎后悔了,两片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小心什么?”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三缄其口的,毕竟在关东山要小心的东西可太多了。
丁诺迟疑着,最后才像个守财奴似的挤出几个字来:“要小心野猪。”
“野猪?为什么?”比起一群骑马持枪的土匪,难道野猪的恐怖更胜一筹?等等,关东山居然还有野猪?“我们被野猪攻击了?受伤了?还是……”死了?
“暂时不能告诉你。”思考了几秒钟后,丁诺说,“你说不定还没经历完,不过,别担心。”我觉得他藏在冷静下的关怀可能要比表现出来的多,但那干巴巴的三个字还是让我有些受伤。
“是吗?”我克制不住语气中,“多亏你提醒我,不然我还真要担心呢。”
“等你回去会明白的。”
我拧起眉头,觉得他在胡说八道:“可我都醒了。”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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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膜炎折磨了七八天之后,作为在噩梦里差点被一枪爆头的代价,都这样了,难不成我还要再回去继续那个噩梦?
更离谱的是,我在梦里怎么可能记住现实里的提醒啊?
还是像“小心野猪”这样没头没脑的话。
“在两个世界里,时间是相对的。”丁诺语焉不详,他再次隔着被子拍了拍我,这一次安慰的意味明显了许多,他的表情也柔和起来,像是终于想起来我多少还算个需要呵护的病号,于是用哄小孩的语气慢慢说道,“好了,我以后会好好跟你解释的,在关东山无论发生什么,都会转危为安,我保证。眼下的当务之急,是你需要休息,把身体养好才是根本。”
后半句话成功安抚了我,前面那一句我没有听懂,也没去深思。
至少那时还没有。
有一点丁诺没说错,那些他不愿意告诉我的事,我的确是后来才经历,准确地说,就在我躺在这张病床上睡着之后。
丁诺还守在病床边,喜不喜欢我姑且不论,他一直是个合格的队友和保护者。
至于我是在梦里生动重温了那段经历,还是病房夜惊不过两场噩梦之间的小小插曲,那就是个庄周梦蝶的问题了。
总之,当我再次入梦,便又回到了寒意逼人的关东山,回到了死亡笼罩的森林。
“醒醒!能听见我说话吗?”有人在拍我的脸,应该挺用力的,但脸上那点疼完全被我脑袋一侧火辣辣的疼痛掩盖过去了,呼痛和呻吟并不能使之削弱。
那感觉,就跟有人在我太阳穴上支了个点燃的打火机、好把藏在里面又抓又咬的小怪物给烧死似的。
我努力睁开眼睛,眼前始终有白雾在不停打转,我看不清丁诺的脸,也听不清他的声音,可我知道是他,不是别人。他用刚才拍我的那只手捂住我的头,手心热烘烘、黏糊糊的,我后来才意识到那是我流出来的血。
“别睡,坚持住!”丁诺继续喊,一边上下摇晃着,我耳朵里堵着的膜像是忽然终于被打通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清晰起来,“马上就到安全的地方了!”
等剩下的知觉全部归位,我才发现丁诺正在林子里穿梭狂奔,天黑得如同魔鬼的眼睛,他还抱着个大活人,却丝毫不影响敏捷和矫健。冷冽的风不断割着我的脸,鼻腔都麻木了,呼吸都仿佛变成了一项艰巨任务,脑袋上的伤口就更不用提了。
我想不通怎么会这样,刚才李四明明已经准备放下枪谈判了,怎么会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给我脑袋上开了个口子?
再退一步讲,当时李四拿枪指着我的脑袋,除非炸膛了,不然以他的枪法,铁定送我去见阎王。
所以是谁放的黑枪?
“丁诺。”我叫他,却不知为何忽然有种十分心痛的感觉,那么清晰、那么真实,仿佛他不是正抱着我,而是绝情地把我丢在地上独自远去似的。
“嗯,我在。”丁诺回答。
“放我下来吧。”最初的失血眩晕过去后,我觉得我又能行了,但得到的回答道是“想也别想”。我只好改问:“我们去哪儿?”
丁诺并没有往森林外跑,而是选择了更深入、更莫测的一条路。
“不知道,东南有敌人埋伏,先跑再说。”丁诺说。
“李四呢?”我继续问。
“中枪了,多半已经死了。”丁诺不带感情地说,我猜他对那家伙也没几分好感。不过,既然李四也中枪了,说明埋伏的敌人跟他不是一路,而我惨遭池鱼之殃,想必也不是拜老刀寨的土匪所赐。
我默默地思索着,一边盯着丁诺长满胡茬的下巴,看到他嘴边喷出一团团白气,呼吸因为全力狂奔而有些急促,却并不凌乱。心痛的感觉仍在,却遥远如同梦境。
丁诺当然没有丢下我,不,他也绝不会这么做。
这点信心我还有。
结果,就像老天爷听到了我的心声并决定跟我开个玩笑,还不等我转过第二个念头,一股巨大的力量便突然从一侧撞上了我俩,势道之沉,竟把我们两个同时撞飞了出去!
我从丁诺手臂里摔出去,砸在了一棵树外露的虬结树根上,痛得连叫都叫不出来。丁诺摔向另一个方向,连打了好几个滚,刚才那一击他承受了绝大部分,幸亏雪地够厚,多少消减了些力道。
在一阵天旋地转中,我隐约听到了野兽从鼻子里发出的咆哮声。
就像……野猪。
36. 第三十五章:浪浪山小妖怪?
“什么鬼!”那头庞然大物扑向丁诺时,我惊恐地叫了出来。
那当然不是鬼,我猜得没错,是一头标标准准的野猪,长鼻子、深色鬃毛和狰狞的獠牙一应俱全,一对小眼睛在黑夜中竟似闪着邪恶的红光。
乍一看,它甚至像头四肢着地的大熊,如果不是它正朝丁诺冲过去,还企图用鼻子和獠牙把他顶翻在地的话。
“小心!”我尖叫,但喉咙紧缩着,发出的动静不比一只狗崽子大多少。
幸好丁诺的反应够快,用不着我提醒,他便就地一滚,躲开了野猪连撞带挑的一套大招,并且做出了反击准备。在我吓懵的脑袋想起来我们还有热武器之前,丁诺已经后撤拉开了足够的距离,飞快出枪,在野猪朝他发动下一次猛冲时,一枪正中目标,紧接着又是三发点射,把野猪被打得连连倒退。
我没看清那几枪打在哪里,可意料中野猪倒地死去的画面却并未出现,它狂叫起来,叫声凄厉不乏痛意,但其中的绝望与狂怒却更令人心为之摇撼。
怎么跟穿了防御甲似的?竟然连子弹都奈何不了它!
野猪哼哧哼哧地喷着白气,突然后退几步,再次伏低脊背,做出了进攻姿态,这次却是朝向我,中枪后,它的鲜血凌乱地落在雪地上,却远不及两只眼睛鲜红可怖。在那短短的几秒钟里,我开始觉得,这头野猪绝不是大半夜饿急眼了或是单纯的凶狠好斗,而是跟我们有什么私仇一样,非报不可。
我手肘撑地,却不敢立刻爬起来,生怕自己一动,那畜生便会狂冲过来。
可它迟早会,我能像丁诺那样躲开吗?
“喂!看这儿!”丁诺大叫一声,想要把野猪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同时举枪瞄准。
可惜事与愿违,野猪的后蹄蹬地,朝我猛冲了过来。
“砰”地一声,枪响了,一同响起的还有哨子般锐利的破空声,混合在野兽的狂叫声中。
我背后是树,后退显然是不成的,向两侧躲又难保不会被追击,千钧一发之际,我连滚带爬扬起了一片雪花,还不等爬起便滑倒摔了回去,慌乱间,一只手竟然抓住了树根,我心念电转,连忙另一只手也撑住树干,借力使力把自己朝树后转了过去。
野猪的獠牙刺进树干时,我的右手还扒在树上,离獠牙尖只有不到一掌的距离。
那对恶魔似的红色小眼睛却不见了。
刚才丁诺的那一枪瞄的正是它的左眼,此刻变成了一个黑乎乎的血洞,鲜血长流,而它的右眼上,却插着一直长箭,箭尾兀自颤动不休。
难怪它没能及时绕过树,原来是彻底瞎了。
“受伤了吗?”丁诺把剩下的子弹都送进了野猪的脑袋,确保它不会再作妖,过来拉我时,我还瘫在地上大喘气,双腿发软,连话都说不出来。
丁诺检查了我额头的伤口,并没比刚才更严重,只是也不见得好转就是了。除此之外,无非是滚了一身雪和土,受了不小的惊吓,倒也并无大碍。
“箭,”我勉强站起来,双手撑着膝盖喘了半天气,这才伸手指点了点插在野猪眼睛里的长箭,指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额事实,“有人射箭。”
不夸张地讲,这一箭多半还救了我一条小命。
问题在于是谁?
“在那边。”丁诺伸手遥遥一指,显然早已确认了箭射来的方向,他忽然提高嗓门,“射箭的朋友,过来吧!”
我眯起眼睛,却只看到了远处的灌木丛。“那儿有人?”
丁诺一点头:“嗯,他过来了。”
我忍不住瞟了他一眼,说真的,我实在搞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在这地方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的,鸟叫和虫鸣似乎就没停下过,风吹树枝动,还有那些在树叶间、灌木丛里钻来钻去的小动物……
“你确定他不会朝我们也射一箭?”我小声问,对方在暗我在明的处境让我心里十分不安。
丁诺却十分笃定:“要射早射了。”他语气那么轻松,要不是发现他肌肉紧绷,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我肯定还要以为他全然放下防备了呢。
忽然间,我也听到了,一声清晰的、踩断树枝、踩碎枯叶的“咔嚓”,是人的脚步无疑。
然后,“唰啦”一声,一个人突然从右前方的灌木丛里跳了出来:“丁诺,小关!”
这一声听在我俩耳朵里,不啻一记惊雷。
尽管夜色深沉,但还是看得出,那是一张女人的脸,鼻梁高挺,眉眼清秀,长弓和箭筒都背在身后。“可算找到你们了!”这个漂亮的女人高兴地宣布。
“是你!”我脱口而出。
说实话,我这人没多少侦探属性,既不信奉“真相只有一个”,也从来没有因为什么“漫不经心的说话”而把“疑惑解开”过。但这次不同,尽管我们从未真正见过面,可在看到她的一刹那,我就明白,她就是我们一直寻找的同伴,联结的最后一环,缺失拼图的最后一块。
在木头迷宫里留言帮忙的也是她,毫无疑问,她也在找我们。
而且,显然是她先找到了我们,并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靠那神来一箭扭转了事态。
“你是谁?”丁诺问,我能感觉到他身上的肌肉没有像刚才那样因警觉而紧绷起来,所以他和我一样,都知道对面的是自己人。
“洛芮。”漂亮女人回答,她靠近一步,举起手里拿着的东西——一方手帕和一块止血膏药。
“她需要尽快止血。”洛芮说,先是用手帕擦拭我伤口周围的血迹,然后把膏药撕开按了上去,我脑袋受伤的那一侧顿时又热又凉的,虽然疼痛不减,但舒服多了。
洛芮看起来很满意,又说:“等回去还有消炎药,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你怎么知道?”丁诺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完,不过对方显然理解得很顺畅,坦然道:“我知道的可不止这些,不过,这倒霉的林子不是个聊天的好地方,这头野猪最多算开胃菜。你刚才开的那几枪简直就像集结号,土匪们马上就要赶过来了。”
我忍不住插嘴:“这真是野猪?”不知道该不该提起这畜生的血红眼睛。
洛芮笑起来:“不然呢?还能是浪浪山小妖怪吗?”她又看了丁诺一眼:“我们不如先离开为妙,你们说呢?”
这几句话完全是商量的语气,附赠乖巧的微笑,但她一举一动都有种说不出的动人韵味,简直没有任何人能拒绝。
丁诺也没有拒绝,当然了。
我们并没有走太远,因为洛芮还带着三匹马,就拴在附近。
洛芮上马的动作很矫健,我后来才注意到她穿着一身灰色骑装,长发收在小帽里,洋气得很,弓箭则更不必说,这一套行头完全配得上英姿飒爽这几个字。
鉴于我的身体状况,只能和丁诺共乘一匹,空下的那匹马由洛芮牵着,她在前边带路,策马飞奔,树林很快就被我们抛在了身后。
我努力不让自己睡着,或是干脆一晕了之,我其实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洛芮,比如她是怎么找到我们的?又是从哪里听到了我俩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名字?但她远远地跑在前边,迎面狂风多半也不会帮我传话,我只好跟丁诺互换疑惑。
“你之前见过她吗?”
“没有,不过被木头人追杀的那次,应该就是她给我们留下提示的。”
“你也这么觉得?”
“嗯,刚才她给你擦伤口的手帕你注意到了吧?和那次给你包扎手背的一模一样。”
“哦,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是。”
“她比我们掌握的信息更多,不止是这个世界,我很好奇她是怎么做到的。”
“她刚才叫我小关。”
“那是你的名字吗?”
“说不定是,听到的时候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就跟上课打瞌睡结果被老师点名一样。”
“那看来是了。”
丁诺笑起来,胸口愉快地震动着,我脑瓜子嗡嗡的,但紧绷的神经总算放松了一些。
离开森林后,我们又跑出去很远一段路,丁诺一开始还能分辨方向,后来也搞不清了,我俩一致认为,这该死的地方到处看起来都一样。
唯一能肯定的,夜色逐渐稀薄,借着微弱的天光,我看到了不远处的村落。
洛芮熟门熟路地领着我们去到一家农户,后门半掩着,一个庄稼汉蹲在门边的石墩子上打瞌睡,双手缩在袖子里,头一点一点的,一张脸上长满了雀斑。
马蹄声把他从浅眠中惊醒,但他只是掀起眼皮看了我们一眼,嘟囔几句,就又闭眼睡过去了。
一进门,后院就有人小跑着迎上来——另一个庄稼汉——嘴里吐出一团团白气,我听他叫道:“特派员!你总算回来啦!”
特派员?我心里咯噔一下。
洛芮清脆地应了一声,跳下马:“老赵,把马牵进厩里,喊人烧点热水,准备早饭,今天有客人。”
老赵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声,把缰绳从洛芮手里接过去,笑嘻嘻地跟我们打了个招呼,然后径自牵着马走了,没多说多问,更没用那种让人不快的目光打量我。
我心里又是一动,说实话,在关东山我还没见过任何一个男人对女人这么有礼貌呐。
“走,进屋去。”洛芮过来拉住我的手,关切地说,“你的伤得赶快消毒上药,免得感染,哎呀,你在发烧,肯定很难受吧?”
“还行其实。”我说,从丁诺脸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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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和我一样的表情。
——就是那种看电视连续剧不小心跳了一集,情节熟悉中带着陌生,让人有点跟不上节奏的懵圈。
洛芮的动作语气都那么自然,好像我们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似的,但其实,从见面到现在还不到一个小时。而且,你们知道更奇怪的是什么吗?这一切都不显得奇怪,反而理所应当,像几块形状各异的零件严丝合缝地楔在一起。
咔嗒——
我想起来《暮光之城》里一头漂亮短发的艾莉丝,没准她俩一样,都是水瓶座。
进屋之后,洛芮立刻履行诺言,给我的伤口消毒上药,还给我打了一针。
“这是什么药?”我脑门上这会儿一阵清凉,感觉好多了。
“阿莫西林。”她收起针管和药瓶之后说,“这地方没什么好药,我们也就乞丐不能嫌饭馊了。”
“你从哪儿搞来的药?”我问,一面用她递过来的棉签按住手臂上的针眼,刚才在外边,老赵管她叫特派员,我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小兵张嘎》里的刘燕姐。
看来这关东山里不光有土匪和杀手,凶残的野猪,还有特派员,说实话,势力还挺复杂的。跟以前的几个噩梦世界比,简直就像多加载了七八个数据包。
换个角度看,又何尝不是某种进化呢?
“特殊渠道。”洛芮眨眨眼睛,偏头看着丁诺,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比起土匪来要强那么一点点。”
我想起来在土匪寨子里喝的白粥和白开水,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丁诺没笑,一本正经地追问:“你在这儿是什么身份?是怎么找到我们的?”我抓住他的袖子扯了扯,让他别太凶了。
“一次一个问题,别急嘛,等我组织下语言。”洛芮盘腿坐在炕上,一身骑装跟我俩的大棉袄形成鲜明对比。思考了一会儿之后,她看着我说:“在这个世界里,我才是真正的路小姐,那只皮箱子是我的。”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对折的信封,递给我:“这是缝在那件风衣里的东西,我们的任务是把它交给接头人。”
“接头人?任务?”我呆呆地接过信封,难怪发生那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原来我的真实身份是吸引火力的冒牌货,好让真正的路小姐安全地拿到关键道具——藏在皮箱里神秘物品。
至于丁诺呢?他代表老刀寨的势力,隐藏任务恐怕不是搅浑水,就是确保信封能送到正确的人手里。
洛芮回忆道:“我刚到这个世界,就有个人自称我的‘上级’,把行动任务布置给我。据他说,事关一批关键药品和武器的转运,必须由接头人把信送出去,还要防止消息走漏,被土匪劫走,刚才外边见到的几个人都是配合这次行动的。”
“原来如此,主角配角待遇就是不一样,我连半个提示都没见到。”我语气难免有些酸溜溜的,“助攻更别提了,要命的土匪倒是见了不少。”
不能怨我吐槽,几番交锋下来我们还活着喘气儿,只能说是福大命大,跟剧本安排可扯不上半点关系。
信封上没写字,看起来毫无特殊之处,但洛芮没有拆开信封,我也就让它保持原样,问道:“那位‘上级’说过吗?把信交给接头人,任务就算完成?”
“嗯,不过在那之前,我们还有一个小问题需要解决。”
“什么问题?”
“接头人没有按时出现,不算今天,已经迟了两天了。”
“你知道接头人叫什么、长什么样吗?要是他一直不来,我们就去找他。”
“不知道。”
“那怎么办?”
“等等看,也许会有转机出现。”
“转机?”我那不合时宜的尖刻没忍住冒出头来,抱起胳膊,嗤笑道,“是啊,转机总会出现,任务总会完成,顺便一提,幸运儿还是我的小名呢。”
洛芮温和地笑笑:“别担心,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直觉?我捏着信封,决定还是听从自己的直觉:“我们应该把它拆开,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信封很薄,摸起来只有几张纸,也就是说,它的价值多半在于纸上的字。
没准,是新的提示呢?
“不行!”洛芮却立刻反驳道,她伸手按住信封和我的手,像是担心我会当场撕开它。
“为什么?给我个理由。”我皱起眉头。
“我说了,我的直觉一向很准。”洛芮没有收回手,还真是对自己的直觉信心十足。我吸一口气,正准备继续跟她争论,结果却被丁诺抢了先:“洛芮,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我心头一震,差点把这茬给忘了。
洛芮的回答是:“我是个灵媒,我是说,在现实世界里。”
37. 第三十六章:不能拆!
“灵媒?”
虽然没见过活的,但我对灵媒多少也算有点了解,影视剧和各路小说里不乏生动描绘,足够我脑补,丁诺就实诚多了,直接问道:“灵媒是什么?”
“怎么说呢……我的直觉很准,在现实世界里有时候会给人算塔罗牌。”洛芮咬着嘴唇,有点难为情似的,“不过,在这样的地方,感觉还要强烈得多。”
“这样的地方?”
“对,以梦境为桥梁,构建出的虚无之地。”洛芮说着脸忽然一红,“不好意思,我老是神神叨叨的,职业毛病。”
我忍不住笑起来:“有啥不好意思的,虚无之地,这形容不是挺合适?”我想了想,转而问,“之前在森林里,你也是靠这种直觉找到我们的吧?”
依我的理解,灵媒并不是脚踩阴阳两界的通灵者,洛芮的能力也多半不属于那个范畴,而是具有有超乎常人的感知和共情能力,也就是所谓的超感官知觉。
操纵鬼神不太够,但拿来算塔罗牌确实有些大材小用。
洛芮说道:“嗯,我一来就感觉到你们也在这个世界,但没法确定具体位置,直到你决定打开皮箱的密码锁,我才第一次感觉到你。”她看着我,那双属于灵媒的眼睛又黑又亮,仿佛能直直看到人的内心深处。
“我就说我怎么突然知道密码了,原来是你助攻。”我嘟囔,想象着洛芮像《闪灵》里的丹尼小子一样,把密码“发射”到我的脑袋里,我手臂上不由得蹿起一层鸡皮疙瘩。
知道是一回事,亲身体验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安排好人手就出发去找你了。”洛芮脸上闪过一丝阴影,“结果,当天晚上土匪火并,没能及时找到你,幸好你没事。”
我忍不住抿嘴一笑,“没事”可太言过其实了,那天晚上要不是有李四带着逃命,我已经凉凉了——这就是不给演员看剧本的后果,变数太多,一个不留神就得提前杀青。
想到李四,我又有点疑惑,他表现得实在不像个单纯拿钱办事的杀手,虽然他总不忘记强调这点,可隐藏在那张轻蔑的杀手面具之后,还会有其他身份吗?
“后来呢?”
“后来,你们两个汇合,我的感觉才又强烈起来,不过,”洛芮眨眨眼睛,笑得有些俏皮,“土匪山寨可不好贸然去,我就先去林子里把信封取走了,然后在林子另一边等你们。”
丁诺问:“你知道在林子里伏击我们的人是谁吗?”
洛芮摇摇头:“我只能隐约察觉到土匪,但这几帮人的势力分割、利益冲突我就搞不清楚了。”
丁诺抱起胳膊,沉默着陷入思考,我则抛出纠结许久的另一个问题:“洛芮,你认识李四吗?就是他受雇护送我去见某个土匪头子,结果后来也是他在林子里埋伏我和丁诺,差点把我俩一波送走。”
听到“一波送走”,丁诺抬起头,一侧眉毛抽了抽,像是想要反驳,最后却还是忍住了。
我偷偷忍笑,自顾自说下去:“李四估计是假名,以他的身手和谈吐,绝不会是普通人。”
这回,我敢发誓,绝对听到了丁诺不屑的喷气声。
“李四?”洛芮低下头,手指甲用力掐着掌心,然后再摊开,又反复了几次,才继续说道,“有点怪,再跟我讲讲他吧,也许我能感觉出什么来。”
我应了一声,闭上眼睛,在脑子里勾勒李四的模样,一边回忆跟他在小旅馆里共处的情形:“李四……他个头在一米八往上,身材精壮,话不多,但老喜欢冷嘲热讽的。他穿一身黑,短靴,口袋里藏了很多武器,刀、枪、飞镖……总之,冷热兵器都有。”
“住进旅馆后,李四特地提醒我,如果有危险就大叫。果然,第一晚,就有人摸到我房间的屋顶上去,第二天一早,我发现一具尸体挂在窗户外边,给我吓得够呛。”
“李四什么也没说,但我敢打赌,就是他动手解决了那个刺客,后半夜在我屋顶巡逻的也是他。那之后,估计他也察觉到了危险逼近,让我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还给了我一把小刀防身。”
“半夜里,几股土匪打起来,子弹乱飞,李四趁乱带我从后院里骑马逃走,为了甩开追兵,我们躲进那片森林,但坏人还是追上来了,李四只好让我一个人跑,自己留下对付追兵……”
我忽然想起什么,上牙下牙在嘴巴里重重一嗑,发出“咯”的一声。
太笨了,我真是太笨了。
“怎么了?”丁诺凑过来,伸手检查我脑门上的纱布,“是不是哪里疼?”
我确实脑壳疼,但是被自己气得。
居然把那么重要的“提示”忘得干干净净,简直该打!
“分开之前,李四跟我说,”我磨磨牙,一字一顿地重复李四的话,“如果逃出去,就到刘家坳找一个叫二娃的麻子脸,等他跟我汇合。”
“麻子脸?”丁诺眯起眼睛,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洛芮的眼睛和嘴巴却一起张得老大,仿佛刚吞了个大鸭蛋下肚,脱口道:“刘家坳?二娃?”
我点点头。
洛芮用活见鬼的表情看着我,竖起食指向下戳了戳:“这儿,这儿就是刘家坳,刚才我们在后门碰到的那个蹲着看门护院的,就是二娃。”
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过了几秒,几乎同时开口:“李四就是接头人!”
洛芮精神一振:“原来是被土匪给绊住了,怪不得迟到,现在李四人在哪儿呢?”
跟她比起来,我俩更像是受到了打击,事实如此,我垂头叹了口气,等丁诺把坏消息告诉她:“他中了土匪的埋伏,胸口中枪,多半是死了。”
“天呐!死了?”洛芮的嘴角顿时耷拉下来,短短三十秒里心情大起大落,“可是,只有接头人才知道信该送去哪里,他死了我们可怎么办?”
“是啊。”我忍不住又叹一口气,这不正应了我说的那句嘛?剧本变数太多,一个不留神就得提前领盒饭,连关键NPC都说下线就下线,全怪狗编剧不负责任。
都到这地步了,死马也得当做活马医,我指指那信封:“现在总该拆开看看了吧?”
可出乎意料,洛芮“嗖”地一下把信封收回胸口护住,居然还固执地不肯松口:“不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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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轮到我和丁诺异口同声:“为什么?”
洛芮欲言又止,把信封在手里折来折去,我还以为她能靠灵媒的力量摸出来信上的内容呢,结果最后她只是一个劲儿摇头:“反正提示不在信封里,拆开也没用,反而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她说得煞有介事,我只好退一步问:“那提示还能在哪儿?”
洛芮咬住下嘴唇,露出一颗雪白的小虎牙:“没办反,只能等等看咯。”
我不敢苟同:“干等下去,要么等到转机,要么等到土匪。”就凭我的运气,先等到哪位连想都不用想。
“也不一定。”
我俩一齐转头看向说话的人,只见丁诺抱起胳膊,吞吞地说:“我们不是还有那个麻子脸吗?问问他好了。”
二娃被我们从梦里叫醒,有点不太高兴,但总体还是配合的,对“特派员”的问题知无不言。
好消息是,据二娃说,最近确实有个朋友会上门找他,虽然名字不叫李四,但外形样貌、谈吐习惯跟我印象中的李四十分接近。
坏消息则是,这位朋友既没说来干嘛,也没提到他接下来会去哪儿。
仅剩的线索再次中断。
不过丁诺还没放弃。
“你认识他的家人吗?知不知道他家住哪里?”丁诺问。
“关东山就是他的家。”二娃一本正经地说,双手揣在袖子里,“至于家人嘛,他没有。”他摇摇头,神情严肃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重复,“他没有。”
“他有没有什么常来常往的朋友?或者经常去的地方?饭馆、酒楼,还有其他那些吃喝玩乐的地方,”
二娃继续摇头:“他不是那种会交朋友的人,我不是他的朋友,只是碰巧被他救过一命而已,你看,我欠他的债,就是这样。”
“这次你算是在还债?”
“当然不是,命债只有拿命才能还,现在还不到时候,我的时候还没到。”
“那他是怎么说的?”
“他告诉我他会来,让我准备好。”
“准备什么?”
“吃的、喝的、马匹、弹药……不就是那些嘛。”
“他说过他什么时候到吗?”
“两天前,但他没出现,直到现在也没出现。”
“他也没给你传过其他信?”
“没有,他从不食言、从不爽约,所以我猜他大概死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说了,他从不爽约,在关东山就是这样,总会死的,或迟或早罢了。”
跟这伙计交流有点难,我不知道丁诺是不是也这么觉得,不过就算有,他也没表现出来,而是很耐心地又问了几个问题,可惜结果不尽如人意,反正我没听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在二娃的描述下,李四简直就跟关东山蝙蝠侠一样,神出鬼没,所向披靡,杀坏人,救好人,而且还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怎么在我这儿他却非得表现得像个混蛋?
我叹了口气,这个问题怕是没机会深究了。
38. 第三十七章:这下齐了!
“看来只剩一个办法了。”洛芮用一种下定决心的语气说道。
“什么办法?”
“通灵,”洛芮轻轻吸了口气,捏紧手指,“我可以试试,跟他的鬼魂对话,问清楚信该送去哪里。”
“鬼魂?你能跟鬼魂对话?”我搓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所以这是个有鬼的世界,真棒。
“不是恐怖片里那种啦,我指的是人死后残留的意识,”洛芮连忙解释,努力寻找能被理解的措辞,“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对话,算是一种共鸣吧。我就像个带天线的通讯终端,只要频段对得上,就能接收到他的意识信号,咳,我是说,我可以试试看,也许会有收获,如果他完成使命的信念足够强烈的话。”
“嘿,那可就难说了。”我嘀咕。
但我也不得不同意,这确实是最后一个办法了。
“我们该怎么……通灵?”丁诺显然是我们三个中最务实的那个,尽管他一脸三观大受震撼的样子。怪不得他,先是身边多了个灵媒队友,紧跟着又要通灵问鬼,我猜丁诺同志唯物主义战士的信念怕是多少有些动摇。
洛芮勉强鼓起勇气,目光却仍流露出畏惧之色:“最好是能找到他的尸体,不过、不过也不是必须,有他随身的东西更好……也行,有他的随身物品也行。”
丁诺皱起眉头:“就算土匪们不带走尸体,现在回那片树林也太危险了。”
我点头表示同意,洛芮显然也对近距离接触尸体心有余悸:“要不,去那家旅馆碰碰运气?他住过的房间说不定也成。”
“嗯,就这么定了。”丁诺沉着地说,那神态表明他已经准备撸袖子出发了,真是个十足的行动派。
我和洛芮一齐向他投去敬佩的目光,洛芮伸开双腿跳下炕,行动力也不遑多让:“我去招呼老赵备马,吃完早饭就出发。”
“等等!”我忽然心念一动,脱口道,“李四给过我一把小刀!”说完赶紧伸手摸进两边袖口,结果却摸了个空,我这才反应过来,进山寨之后,身上的衣服就全换过了。
更糟糕的是,那阵子我烧得迷迷糊糊的,完全没印象把小刀丢到哪儿去,搞不好跟皮箱一样遗失在森林里了呢。
“倒霉,我身上没带着。”我抱着一丝希望看向丁诺,“你见过那把小刀嘛?在山寨的话我们可以回去拿,多半还跟我换下来的衣服在一起,喂、喂!你怎么这副表情?不会被那小丫头当垃圾给扔掉了吧?”
丁诺挑起眉毛,有点似笑非笑的:“那堆衣服嘛,十有八九已经给烧了,不过嘛……”他说着把手伸进衣服口袋,用两根手指把东西捏出来,正是那把不足一尺长的凶器,在我面前晃了晃:“还记得这个吗?你攥在手里不肯松开,还打算拿它捅我来着。”
“呸呸呸,我才没捅你呢。”我先自证清白,然后从他手里接过小刀,的确是李四给我的那把无疑。我凝神看去,只见雪亮的刀锋如同一面小小的镜子,映出我的眼睛和鼻梁,隐隐泛着血色。
“喏,就是这把刀,童叟无欺。”
我把东西交给我们的灵媒,由她定夺。
事先声明,按照我多年看电影的经验,我还以为灵媒通灵至少需要蜡烛、水晶球、通灵板、大圆桌,和一群既兴奋又害怕的高中女生呢。
结果上帝不是《碟仙》或者《美国恐怖故事》的粉丝,而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则证明,幕后黑手也不是。
幸好如此,没人希望看到李四变成厉鬼来索命。
仅从外观评价,我们的通灵仪式相当简陋,甚至称得上草率——别嘲笑我这个门外汉,可有一说一,我们都没有手拉手加强“信号”或者“心灵能量”呢——洛芮还穿着之前的骑装,就那么往炕上一坐,盘起腿来,把小刀握在手里,然后双手合十,指尖顶在额头上,闭上了眼睛。
看样子,通灵这就算开始了。
我和丁诺安静地守在她身边,一动不动,一言不发,生怕搅动某种未知的存在。
顺便一提,如果你们好奇的话,屋里的空气并没有变冷,也没有任何东西悬空,或是“咔咔”作响。但千真万确,有某种类似于静电的东西在我们周围盘旋、聚集,就跟《龙猫》里的灰尘精灵似的,也许只有小孩儿才看得见,空气里不至于打出蓝色火花,不过我敢发誓,我的汗毛和头发丝都感觉到了那丝不同寻常的能量。
丁诺始终不承认察觉到异样,后来我们离开关东山,他也依然坚持这套说辞,这个固执又嘴硬的家伙。
至于真相如何嘛,就看你们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他了。
洛芮闭上眼睛之后,我就一直在数自己的呼吸,但时间仿佛变得难以计量起来,要么就是我变笨了,因为那些数字老是在脑海里蹦来蹦去地跟我作对。
总之,在我数到二十八或者八十二的时候,洛芮终于放下小刀,慢慢地、深深地吸了口长气,睁开了眼睛。
“怎么样?”我和丁诺一齐问道,小心翼翼,当年守在9英寸黑白电视机前看登月直播的人也不会比我们更紧张了。
“好像……有点奇怪。”洛芮轻声说,她的脸色没有变苍白,鼻子也没有流血,只是看上去有点累、有点茫然,这应该算个好征兆。我提起的心总算稍稍放下一点,问:“怎么个怪法?”
“怎么说呢,他不像是……”洛芮欲言又止,用力咬住嘴唇,目光越过我和丁诺看向远处,似乎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绪里。我和丁诺用眼神彼此交流,我试图传递疑惑:灵媒都这样吗?
丁诺轻轻摇了摇头,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然后试探着叫道:“不像什么?洛芮?”我用手指碰了碰她的肩膀,确保她没有幻化成一团虚空的影像慢慢消失:“你没事吧?”
幸好,洛芮的目光重新聚焦起来,喃喃道:“嗯、嗯,我没事,还是这样办吧。”她忽然伸出手,先是重新拿起小刀,然后两手分别抓住我和丁诺,对我们说:“闭上眼睛。”
这一出挺突然,但我和丁诺都依言闭上眼睛,尽可能配合灵媒。
“集中精神,身体放松。”灵媒继续指示道。
我轻轻呼出一口气,努力放松下来,那把被洛芮手心捂热的小刀贴在我俩的手掌中间,手心的肌肉和皮肤能清晰地感觉出金属坚硬、锋利的轮廓。
蓦地,空气中那种静电似的能量一下子明显起来,我尽量放松肌肉,但头皮却绷得紧紧的,每根头发丝都仿佛直直竖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虽然只有短短几秒钟,但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只好一五一十地如实陈述——
一辆列车在我的脑袋里“轰隆隆”地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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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去。
千真万确,童叟无欺。
在“心灵之眼”的窥视下,我的头皮变成了石子路,两条铁轨从耳朵上方纵贯而过,陡上陡下,那辆棕色外皮、摇摇晃晃的列车就那么喷着汽笛从铁轨上驶过,小石子在车身下跳动,列车两侧窗户“咔嗒咔嗒”震颤不休,白色窗帘上下翻飞,犹如快速爬行的多足虫的步肢。
这之外,我还“看”到,敞开的车窗里闪过一个人影。
一个手持黄色长柄雨伞的人。
洛芮松开手,告诉我们结束了。
我睁开眼睛,列车消失了,空气里的静电也消失了,我又回到躯壳待着的屋子里,一切如常,只有手臂和后脖颈上的鸡皮疙瘩能够证实我的灵魂刚刚经受了一次非常规的洗礼。
“你们看到了吗?”洛芮问,她先看看我,又看看丁诺。
丁诺的脸色不大好看,活见鬼的唯物主义战士大抵都是这副表情,我见状先举起一只手,替我俩回答:“看到了,一辆老式火车,冒白烟儿的那种。”
洛芮眨眨眼睛,又问丁诺:“你呢?”
丁诺两条胳膊抱在胸前,眉头紧锁:“我看到一个穿制服、留小胡子的男人。”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想说:“你看错了吧?”
怎么会?明明是火车啊!我张开嘴,结果不等我反驳,洛芮就拍拍手,高兴地宣布:“太好了,我看到的是站牌和车次,这下齐了!”
齐了?
我和丁诺面面相觑,什么齐了?
洛芮微微一笑,把她的灵媒解读和下步计划向我们娓娓道来。
第二天下午,我们三人整装赶到了崇右——这附近城市里唯一的火车站,极有可能是整个关东山人流量最大的地方。
跟我印象中见过的任何火车站都不同,崇右站如同一个开放集市,没有身份识别,不需要刷卡进站,每个人都吵吵嚷嚷的,仿佛音量高低才是出入凭证。
事实上,整个车站甚至不能称作一栋建筑,大部分地方都是露天的,车站里的乘客犹如开盖煮熟的一大锅饺子,以某种莫测却又暗含规律的轨迹移动着,人头攒动、腿脚翻飞,他们嘴里冒出的白气如果不那么快散去的话,肯定足够把车站给整个遮住。
我们乘马车赶到,下车后便随着人流挪动,三个人都紧紧拉着对方,才不至于彼此分散。
大部分人都在往站台挤,票捏在手里把胳膊举得高高的,想必是为了防扒手,远远看去活像是演唱会粉丝追星现场。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售票处,窗口后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偷偷打着瞌睡,给人一种生意惨淡的错觉,只有几个乘客怀抱行李,要么靠墙歪倒,要么干脆直接睡在地上,车站里穿制服的安保人员对这些人视若无睹,仿佛早已见怪不怪。
当然了,在这地方买票可不简单,毕竟没有手机和12306,如果你跑到售票处问当天一个小时之后便要发车的列车车票,多半只能得到售票员的一记白眼。
多亏“特派员”神通广大,提前搞到了车票。
穿过人流,总算看到停在了站台的钢铁长虫,棕色外壳、白色窗帘,竟真的跟通灵中看到的一模一样,我不由得一阵紧张,不,不只是紧张,还有兴奋。
如果运气够好,这一站就是胜利终点了。
39. 第三十八章:他很生气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跟关东山说再见,不过,光急可是急不来的。
按照洛芮的说法,我们需要赶到崇右站,在下午四点发往北章的列车上,找到那个穿制服、留小胡子的男人,将信封交给他,任务才算完成。
统共四步,我们已经完成了其二。
乐观点看的话,生死劫都熬过来了,难道还差最后一哆嗦?
交换这个看法时,我、丁诺、洛芮三个人正坐在摇晃的火车上,我和洛芮并排,丁诺坐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张单薄的木板桌,桌面上渍着陈年油污。洛芮对任务完成信心十足,丁诺谨慎地表示赞同,我盯着不规则的污渍形状,在心里推测曾经坐在我这个位置上的乘客究竟是吃了什么玩意儿,才留下这么一片痕迹。
“你们俩坐着,我去找那个小胡子。”丁诺忽然站起来,撂下一句话就离开了座位。
“喂。”等丁诺走远,洛芮用胳膊肘怼了怼我,我还在认真地观察桌面,只听她小声问到,“你们俩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我装傻,一边想,那块污渍看起来像是从《呐喊》里跑出来的,胳膊上立刻又挨了一肘子,洛芮嗓音飘飘的:“还能是什么?你有意躲着丁诺呗。”
没想到她这么直接,我愣怔地抬起头,对上她的目光:“人家一直在看你,结果你连个眼神都不给他,小关,你把人家弄糊涂了。”
“人家?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说话吗?”
“别岔开话头,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我撇撇嘴:“好吧,这是用眼睛你观察出来的,还是靠灵媒的读心术读出来的?”
洛芮翻了个白眼:“你们俩的情况还需要读心术?”
她语气这么肯定强烈,我简直要怀疑自己了:“你到底看出什么来了?丁诺哪里糊涂了?”他明明全程表情严肃,跟开会一样。
我尽力克制头脑里感性的部分,告诫自己理智一点,别再头脑发热,胡思乱想,尤其那一针阿莫西林之后,树林里发生的那一切更像是一个绮丽旖旎、却并不真实的梦。
对,不真实,这里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
就像他不是土匪寨子里的三当家,我也不是任人宰割的替罪羊,离开关东山后,我们终将回归自己的生活。
洛芮说了些什么,但都轻飘飘地从我耳边飞了过去,我茫然地眨眨眼,对她忽然抓住我的手表示疑惑:“怎么了?”
“别难过。”洛芮用力握了握我的手,语气温暖安慰。
“啊?哦。”我莫名其妙地回应。
“别哭。”洛芮说着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在我眼睛下蹭了蹭,我惊讶地意识到,自己竟然流泪了。我盯着洛芮指尖上的泪滴,一句奇怪的话浮上心头——这眼泪不是我的。
“我不是难过,我只是……”我想解释,但话到嘴边却不知该怎么说,只好闭上了嘴。
“我明白,”洛芮倾身过来抱了我一下,头发蹭过我的侧脸,“就算所有的都是假的,我们也是真的,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那一瞬间,她真像个出口成真的预言家,我全心全意相信她。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对了,”洛芮眼睛一闪,“等我们离开,你和丁诺来找我吧,我们仨碰个头。”
“找你?”我恍惚了一下,呆呆地问,“上哪儿找?”
“一家叫小猫钓鱼的咖啡屋,我在那儿工作。”洛芮开心地说,“你们俩也是明州人,我的感觉不会错的,一定要来找我哦!”
我愣怔地点头:“好,我会的。”余光忽然瞄到丁诺从车厢另一头掉头返回来,我连忙从座位上站起来,匆匆说:“那什么,我去那头找找看,你记得跟丁诺也说一声。”洛芮“哎”了一声想叫住我,但我没理她,飞快地溜了。
当然,找人也不全是借口,这车厢里都是些普通市民,穿制服、留小胡子的男人理应很显眼才对。
黄色长柄雨伞会更显眼。
车厢过道很窄,我只能侧着身子过,目光扫过穿呢子大衣戴小圆帽的商人、吵闹的孩子、包头巾的大婶、旗袍加皮毛外套的卷发女郎……却并没有我寻找的目标。
他们是活人吗?走过第一节车厢时我不禁想,这个世界如此真实,可等我们离开,这个地方会继续存在下去吗?好比《源代码》里的那辆列车,八分钟过后,如果爆炸没有发生,它仍会驶向芝加哥吗?
还是会像梦境一样烟消云散?
下一节车厢第一排座位前有块空地,估计是放行李和手推车用的,这会儿只有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子躺在那儿。我回头瞄了一眼,洛芮正和丁诺说着什么,我快走几步跨过车厢连接处,侧身闪进了那个小空间。
这里没有小胡子男,但却是个盲区,对我身后的那节车厢而言。
我倚在车厢壁上,喘了口气,心脏在胸腔里砰砰乱跳,为自己将要做的事惶恐不已。但我主意已定,在洛芮和丁诺注意到我消失在他们视线范围之前,我把东西从口袋里摸了出来,尽管两只手一直在不受控制地发抖,差点连信封口都打不开。
对,就是那个信封,洛芮刚才凑过来抱我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从她口袋里摸了出来。
在你们骂我之前,我知道——
第一,好奇心害死猫;第二,不该把灵媒的告诫当做耳旁风;第三,我一定会后悔的。
但这么说吧,如果看不到信封里面的东西,我会更后悔。
不管背后策划这一切的是什么超自然力量,恶作剧之神也好,邪恶地下城主也罢,哪怕是摩多的巨眼索伦呢,我们也不能一味顺着它的意思来。从故障电梯、循环地铁、木头迷宫,到眼下的关东山,绝不止是地图越来越大,人物越来越多……我能感觉得到,我们绞尽脑汁逃离噩梦的同时,它也在“学习”,它捏造的噩梦世界愈加真实,吓人的方式也更加成熟多变。
就好像,它正在慢慢活过来。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把信纸从信封里抽出来时,我的手已经不抖了,那片薄薄的纸即便折成四方也没什么厚度,在手里轻飘飘的,仿佛随时会化作齑粉。
“反正,冤有头债有主,要怪就怪我一个人好了。”我一边嘟囔,一边把信纸在眼前展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封信……
果然,没有字迹,是一张白纸。
我有点得意地笑起来,把空白的信纸折好,照原样塞回信封里,揣进口袋。
接下来,该去找那个拿黄色雨伞的男人了。
我继续向车厢对面走,心里有股异常强烈的预感,仿佛排山倒海一般,甚至盖过了眼下的任务——拿黄色雨伞的男人就在下一节车厢里,跟通灵时我见到的画面那样,他在等我。
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微微用力,“小姐,麻烦等一下。”
什么?我一惊,那只手更用力了一些,我只好转过身,眼睛立刻瞪大了,差一点脱口而出:“是你!”
对面,一个穿制服、留着小胡子的男人正严肃地看着我——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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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可惜在我想见到人员的清单里并非排名第一——他眼睛眨也不眨,从我肩膀上收回手,又掌心向上伸过来,沉声说道:“你有什么东西想要交给我吗?”
“没、没有。”我咬住嘴唇,感到事态正朝某个我不喜欢的方向脱轨滑坡。
“你确定吗?”小胡子更严肃了,两条眉毛跟两撇胡子一起皱了起来,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恼怒地瞪着我,重复,“你确定?”
“好像是。”我含混地说,转身想走,胳膊上却一紧,被小胡子牢牢捉住了。
“你干嘛?”我尖叫一声,抬起胳膊想要甩掉他,但别看他个头不高、瘦瘦小小的,手劲还挺大,我胳膊上就跟套了个铁钳子似的,动弹不得。
我下意识想叫丁诺,但喊声冲到喉咙,又被我硬生生忍住。
为什么丁诺找了半天都没找到的人,偏偏主动上门,跑到了我跟前?
“我们待会儿再说好吗?”我试图稳住小胡子,一边扭动着想把胳膊挣脱出来,可惜未果,我忍不住提高嗓门,“放手,我要去上厕所!”
小胡子却恍若未闻,空着的那只手径自伸进我的衣服口袋,把信封拿了出来,在我眼前晃了晃,一本正经地宣布:“这个我收下了。”
“谁说那是给你的?还给我!”我惊慌的同时忍不住恼羞成怒,伸手朝信封抓过去,他却飞快地一缩,像变魔术一样把信封藏在了袖子里。
“老实点!”小胡子忽然用力一收手臂,我立刻踉跄着朝他跌了一步,差点一头撞在他脸上,事后回想还真是遗憾。
他的眼睛近在咫尺,黑漆漆的,却似乎正在眼眶里跳动、胀大。
“你应该小心一点,他很生气。”他一字一顿地说。
“什么意思?他是谁?”我的声音不自觉打了个颤,像是有人在我肚子上戳了个洞,害得身体里的气都泄出去了。
小胡子却不再说话,只是冷笑一声,抓着我的胳膊把我朝车厢连接处拖过去,不管我怎么挣扎、用脚踢他,都没法让他脚步慢哪怕一分一毫。
“放开我!”我尖叫起来。
过道两侧的乘客不知何时安静了下来,一双双眼睛沉默地看着我和小胡子,一颗颗脑袋好像向日葵似的,随着我们脚步移动缓缓地转向一侧。
“丁诺!洛芮!”我拼命挣扎,眼角余光瞥到他们俩正朝我冲过来,洛芮在大叫着什么,丁诺则表情惊恐,总算不再是那副开会一样的扑克脸了。
来不及了,车厢连接处的门开了——我敢发誓刚刚经过时那扇门还不存在——冷风正呼啸着灌进来,听起来犹如狞笑。
“别做不该做的事,听明白了吗?”小胡子在我耳边说道,他知道我在找雨伞男了,我狂乱地想,可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他怎么会知道的?如果不是半边身子都悬在车外,我说不定会问问他的,然而此刻,车门外,铁轨、枕木、绿树、黄土、砂石正飞快地闪过,火车的车轮和钢轨碰撞出“咣当咣当”的噪音,火星飞溅,在门打开之前我都没发现那声音竟然那么响,简直跟打雷一样。
“别、别……”这是我唯一能发出的声音,小胡子的手仍然像铁钳子一样牢牢箍着我的胳膊,现在我倒是不嫌他抓得太紧了,只能说世事无常。
“这次给你个警告。”小胡子冷冰冰地说,“下次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然后他松开了手。
我的惨叫声眨眼便被狂风夺走,下一秒,铁轨和枕木在我眼前变得巨大无比。
真实无比。
40. 第三十九章:教坏读者怎么办?^……
我惊叫着从噩梦中醒来,浑身冷汗,气喘如牛,心跳如擂鼓。
一秒、两秒、三秒。
呼——
我确认自己回到了现实,还活着,没在铁轨上摔个脑袋开花。
我躺在上次醒来时的那张病床上,被单雪白,窗外阳光明艳,让人心里踏实了不少。爸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打扮得西装革履的,跟这间病房格格不入。
见我坐起来,他从报纸里抬起头,有点惊讶,但似乎并不担心,反而语气轻快地问我:“丁诺是谁啊?”
“啊?”我呆呆地看着爸,想不出他怎么会在房间里,又怎么会问起丁诺。
对了,上次我醒过来的时候床边坐着的好像就是丁诺,他告诉我,我得病毒性脑膜炎了,还表现得十分冷淡。我揉揉眼睛,脑子还在重启中,被一堆问题卡得运转不畅,现在距那晚过去了多久?丁诺见到爸了?俩人怎么自我介绍的?爸不会是趁我刚睡醒人还迷糊着,明知故问好套我的话吧?
好在爸立刻就为我解惑答疑:“你刚才做噩梦了,一直在喊这名字,谁啊?”他一边把水杯递给我,表情云淡风轻的,把好奇心隐藏得很完美,要不是我太了解他的话。
我松了口气,回答:“我小说里的角色。”
“哦。”这答案他不是头一回听了,爸含笑瞟我一眼,然后低头继续看报纸,顺便评价,“做梦都在写小说,看不出来么,你还蛮敬业的。”
“看不出来你倒是挺闲的,还有功夫陪床。”我回敬道,然后补刀,“这年头谁还看报纸啊?”
爸挑了挑眉毛,坦白:“手机没电了。”
他把报纸在手里折了折,像是终于发现女儿比报纸有意思,抱起胳膊调侃我:“你最近来医院还来得挺勤的,没给你开个优惠卡?”
“有啊,”我笑起来,爸状态这么放松,说明我被病毒感染的脑子多少已经恢复健康了,估计跟洛芮给我的那针阿莫西林脱不开干系,我心里一乐,也顺着他胡说八道,“一个月消费满八千打八五折,半年累积消费五万元,可享免费灌肠一次。”
“免费的机会可得抓住咯。”爸阴阳怪气的。
“借你吉言,”我翻了个白眼,“我会努力的。”爸把报纸拍在我脑门上,站起来,拍拍西装裤子,整整领口,那架势活像是要参加庭审,然后问:“饿了吧,想吃啥?”
“窝头,玉米碴子粥。”我说,抱起胳膊枕在脑后。
“要求还挺高。”爸抛下一句评价,摆摆手,飘然而去。
爸去买早饭,病房里又只剩我一个人,这场景还真是似曾相识。
我寻思爸说的不是全无道理,再这么倒霉下去,迟早得在医院租一张长期床位。
“这次给你个警告,下次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屋里一安静下来,小胡子阴森森的声音便仿佛又在耳边回响,我条件反射闭上眼睛,下意识想躲开扑面撞过来的铁轨,和紧随而至的疼痛。
小胡子还说“他很生气”,他是谁?幕后黑手?
交付信封是关东山任务的最后一环,明明也不简单,为什么他会在关键时刻主动冒出来,把信封从我手里抢走?
会是为了阻止我去见拿黄色雨伞的人吗?
在爸带着早饭回来前,我还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丁诺跑哪儿去了?
我不过睡了一觉,又没昏迷又没发癔症,所以最迟昨晚上他还在这儿,虽说我当时脑袋迷迷糊糊的,但还记得他提起过,说医院通知了我爸,只是他有事耽搁了,得迟一天才到。
现在爸来了,这小子却消失不见。
总不会是被爸灭口了吧?
手机就搁在床头边,在噩梦世界里远离现代通讯,我的手机依赖症都快被治好了。
我在一个个APP里点进点出,虽然早就知道自己压根没有丁诺的联系方式,但目光还是在屏幕上流连不去,却连一个字都没明白,许多问题在脑海里盘旋。
据丁诺讲,我是在商场里晕倒的,估计哪个热心围观群众帮我打了120,可问题是,我没有丁诺的联系方式,他也不是我亲戚朋友,医院是怎么联系到他的?
退一步讲,要是医院没联系丁诺,他又是怎么找到我的?
老爸带着烙饼和丸子汤回来的时候,我的想象力已经驰骋到了名为荒诞平原的尽头,考虑着昨晚上会不会是另一个噩梦。
或者更糟,是可怜而疯狂的幻觉。
我说不上来自己更希望是哪种。
“去晚了,窝头被抢光了,只好凑合凑合。”爸放下早点,把小桌子在我床上支起来,摸了我脑门一把,下诊断道:“不烧了,凉兴兴的,挺好。”
“早上不都这样,还得走着瞧呢。”我把一次性筷子拆开,来回摩擦蹭掉木刺,一双交给爸,一双搁在烙饼上,再掀开丸子汤的盖子,烙饼和热汤的香气顿时扑鼻而来,我的肚子“咕咕”直叫,那些烦人的念头便暂时被我抛诸脑后了。
“你穿成这样,不会是出了法庭就直接来医院了吧?”我吹了两口丸子汤,抬起头问爸。
“男人不穿这样穿哪样?还非得开庭才能穿?”爸把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正在挽衬衣袖子,露出肌肉结实的小臂来,吃个烙饼都这么优雅而不失帅气,怪不得赵大脚一见他就六神无主。
“只要敢想敢干,开庭也能穿皮夹克配苏格兰短裙。”我咧嘴一笑,看着爸宽阔的额头和坚毅的下巴,在心里评价,赵大脚的叔控审美偏好抛开不谈,爸的确是个很帅的老男人,年轻的时候少说也是个阿兰德龙。
爸估计被我的穿搭建议震撼到,半天没说出话来。
我见状把一颗丸子塞到他嘴里,转移话题,问:“早点在哪儿买的?味道不错。”
“附近买的。”爸撕开烙饼丢进汤里,他似笑非笑地乜我一眼,老调重弹,“哎呦,开始调研周边环境了,还真打算常住啊?”
我装作没听懂:“烙饼不够酥,比我家附近那家差点。”
“你那个小闺蜜去外地了?”爸明知故问,思维还跳跃得这么清奇,我脑袋里顿时警铃大作,果然,他紧跟着说,“我那边正好还有套空房没人住,你不是挺喜欢大海?搬过去的话开车十分钟就到海边,游客还少,那沙子,雪白雪白的。”
怪不得老提我生病住院,关律师在这儿等着我呢,我克制住翻白眼的冲动,用力咀嚼烙饼,然后低头喝汤。
爸观察我表情,又改换策略:“或者就当旅游散心,拎包入住还免房费,划算吧?”
我眯起眼睛:“但我最近没有旅游的计划哎。”
“那最近都有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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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讲。”爸像是被勾起了好奇心,我怀疑他在法庭上也永远是这副真诚的表情,叫人瞧不出他的诉讼策略。
“写小说啊。”我回答。
“干脆带上书和电脑一块过去呗,那边设施齐全还有WiFi,绝对写作友好,生活工作两不误。”爸开始循循善诱,还搬出自己的经历博取共情感,“我有几个大单子都是在那边做完的,清净得很,写起答辩状来简直文思泉涌、倚马千言。”
“啧啧,大律师又在吹牛皮了。”我刮脸皮羞他,本来爸老调重弹劝我搬到他的城市,把我当成小孩子哄,我还有点生气,但他态度比职业推销还友好,实在叫人无处发火。
“反正吹牛又不上税。”爸面不改色地往椅背上一靠,干他这行的没几个脸皮薄的,我就知道。
“海市风景是不错。”我暂退一步。
海市可不止是风景好,各方面条件也都比明州市强那么一些,对我这种自由职业者还真算个休假疗养的好去处,而且不用住他家里,能免去那些无谓的尴尬。
实话实说,要不是最近摊上这堆破事,搞不好我就真被关律师一波忽悠带走,收拾行李去呼吸大海的味道了。
但现在……
我必须留在明州市,跟我的队友一起,丁诺、洛芮,还有小胖,我们会找到这孩子的,迟早的事。然后我们一起挖出幕后黑手,管它有多生气呢,总归要给那该死的东西一点颜色瞧瞧。
另外,不能把爸牵扯进来,绝对不能。
“那,考虑考虑?”爸冲我举起汤碗,那豪迈劲儿,怕不是在假充梁山好汉。
“行。”我点点头,爸满意一笑,他深谙甲方心理,知道此刻乘胜追击效果如同火上浇油,十分识趣地转移话题,聊起了新闻八卦,之后又顺势关心了一下我的感情生活和写作事业。
“最近手感还行,估计年底前能写完手头这本。”我面不改色地说,我之前也是这么应付编辑,杜乔压根察觉不出破绽,说多了连我自己都快要相信了,老爸自然不会怀疑。
在爸揪着我的感情生活追问之前,我赶紧挑了个法律问题请教他:“对了,我小说里有个做大生意的,手里有些钱不干净,想洗钱都有哪些办法啊?”
爸坏笑:“写进小说里,教坏读者怎么办?”
我答:“怎么会?又不真写进去,我了解一下背景知识,字里行间只用透露那么一星半点,装逼效果就达到了。”
“你还挺有一套的嘛,小作家。”爸两手一叉,开始传授我洗钱大法,附赠一节经济犯罪小讲堂,让我给那位“做生意不干净”的大老板安排一个条件好点的牢房。
我就着烙饼丸子汤心不在焉地听完法律教学,偶尔插话追问细节,讨论一下情景模拟,双方聊得十分愉快。说起来,我以前经常戏称爸是我的法律顾问,他也一直很配合,虽然总不忘记强调“他的咨询费可不低”就是了。
当然,我的故事里并没有游走在灰色地带挑衅司法的商界巨鳄,更没有一心猎狐的英勇警察。不管是正在写的小说,还是那些准备写、但尚未成文的故事雏形,在这场对话中,没一个真正进入我的脑袋。
这台不甚精密的机器此时只被一件事占据——
我需要去“小猫钓鱼”见洛芮,而且要尽快。
希望丁诺也在。
41. 第四十章:字面意义上的活鬼^^……
大自然的规律是,阳光下草木盛,背阴处多苔藓,菌子吃不好要躺板板,而毒草七步之外往往生有解药。最近,我又发现了一条新规律——
当我认准一件事,正准备全力以赴的时候,总会有个程咬金半路杀出来,打我一个措手不及。
比如此刻出现在病房里的李玉民,李警官。
据李警官自我介绍,他是明州市公安局刑警队的,身后的小跟班张口闭口喊他李队长,也不知官居支队长还是大队长,我看他嘴上没毛,年纪不大,尽管脸上已经有了被工作无情摧残的痕迹,但眼里有光,估摸离前者还差点。
不管是大队长、支队长还是总队长,总归是个长,我不喜欢跟警察打交道,尤其级别带长的,遑论刑侦口这种上门就没好事。看见他们板着脸,摆出一副你欠他钱的表情,用公事公办的语调说话,我一颗心就悬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的,总有种莫名不祥的预感。而后来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则证明,我的预感纵然比不上真灵媒,也多少有些道理。
就像我说的,诸位,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亏得有爸这个自来熟在,跟两位警官握过手打过招呼后,爸很自然地问起“顾局”,貌似俩人不久前因为一个案子有过交集,算是交上了朋友。爸借此撬开李警官的话匣,俩人假作热络地寒暄起来。
关大律师的人脉触角居然都延伸到我地头上了,还是肩上扛四角星花的条子,领导级别人物,我心里直嘀咕,想不到啊想不到。
再多住几天院,他是不是连主任医师、医院院长也要一块拿下?
趁男人们说话的功夫,我悄悄打量李玉民,越看越觉得他好眼熟,声音也怪熟悉的,我敢肯定自己在哪儿见过他,但是哪里来着?难不成是电视里的普法宣传片?问题是我很久不看电视了啊。
答案明明就藏在舌根下,却任凭我怎么努力也不肯出来。
算了,要怪就怪病毒性脑膜炎好了。
“关女士,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你。”聊完没营养的废话,李警官总算切进正题,语气倒是比刚才温和了些,“只是了解情况而已,你不用紧张,照实回答就行。”
我点点头,李警官身后的跟班小赵捧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立刻唰唰地写了几笔,我明明连一声都没吭,真搞不懂他有啥可写的。
“十月十一日,你去过凯利精品商厦,是吗?”李警官问。
我“嗯”了一声作为回答,事实上,连着在噩梦世界冒险再加上住院,我对日期的概念其实已经相当模糊了,幸好那家商场的名字我倒是没忘记。
“大概几点钟?”
“不太记得了,差不多中午吧,我、额、刚在肯德基吃过午饭。”
“你在商场二楼电梯口撞到了一个人,有印象吗?”
“嗯。”
何止有印象,那个男人捂着胸口倒下的模样已经不止一次造访过我的噩梦了——顺便一提,在噩梦世界里见证凶杀,跟在现实世界里目睹死亡现场完全不是一回事,哪怕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在给我手背上留下几道血呼啦擦的抓痕之后,男人就一命归西,可医院给出的死因诊断却并不是心脏病,而是突发性脑溢血。
要我说,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那位在地铁里被高尔夫球杆砸开瓢、跟他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死人先生,对吧?
再看我自己,据说也在商场里一头栽倒,被送进医院,搞得附近居民还以为商场里爆发了什么人传人的致命病毒,很是惶惶不安了一阵。
谁说过现世报是个狗娘养的来着?
肯定是位智者无疑。
尚值得一探究竟的问题在于,眼下距离官方辟谣都过去好几天了,警察怎么忽然又关注起这件事来?难道说,那个男人的死在现实世界里也另有隐情?但突发性脑溢血听起来不像是能人为谋划的,更不会是有人用高尔夫球杆谋杀了他,这一点可以肯定。
警方总不会是怀疑我吧?
那太荒诞了,别说我根本不认识他,就算认识,商场监控和现场群众也一定能证明我的清白。这么说也许有些冷血,但如果不是噩梦世界,商场发生的悲剧不过是尘世间生老病死四幕戏中再平凡不过的一幕,不幸,却并不独特。
除非……
“能描述一下他的长相和穿着打扮吗?”李警官问道,打断了我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
“额,一个中年男人,长方脸,短头发,穿的……好像是深色衣服吧,记不清了。”我咬住嘴唇,不想多说,更不希望自己脸上的表情泄露出什么不该泄露的。
“没关系。”李警官冲小赵挥了下手指,小赵立刻从口袋里摸出一叠照片,李警官把照片挨个在我面前展示,说:“要是看到那个人就告诉我。”
这可有点难度,抛开三维和二维的差别不谈,不管是在商场,还是在噩梦世界,我都没仔细观察过那个男人的五官,而他倒地前面孔扭曲发青的模样,显然也跟照片有不小的差距。
“就这些吗?”照片眨眼展示完毕,我咽了口唾沫,那几张脸看起来都神态深沉、目光阴郁,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没关系,再看一遍。”李警官耐心地给我看了第二遍。
这次似乎有点效果,我指着其中一张照片,脑中有一线灵光闪过:“好像是他……不过我不太确定,当时太匆忙了,不巧赶上我也生病了……”爸在旁边拍拍我的后背以示安慰,他没吭声,只是坐在我身边,肩膀挨着肩膀,原谅我的比喻,但他莫名让我联想到忠诚可靠的德国牧羊犬。
“好。”李警官不置可否地说,又问,“撞到之后,他跟你说过什么吗?”
我摇头。
“再想想?我们在监控上看到的似乎不是这样。”李警官语气平静,并没有故作聪明,却暗含探究之意,“在倒地前,他对你说了什么。”
我还没回答,爸便抢先说道:“李队,这算是引导被询问人吧?”
“没别的意思,只是陈述事实而已。”李警官摆摆手,退步说道,“想不起来就算了。”
“确实不记得了。”我实话实说,李警官的态度让我更加确定那个男人的死不单是发病抢救无效,而是另有隐情。
或许,那也是我跟小胖被拉进地铁噩梦的真正原因。
“哦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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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场里,你有没有碰到过什么奇怪的人?表情慌张、行为匆忙的也算。”李警官目光炯炯地盯着我,似乎想要看穿我的心思,嘴角微微向外撇,下巴收紧,组成一个略显轻蔑的笑容。
轻蔑?我一愣,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解读。
虽然李警官的确算不上和蔼可亲就是了。
“这个嘛,我不……”喉咙像是突然被一只手扼住,我的后半截话一下子卡住,上不去下不来,我瞪着李警官,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顺着后脊梁直蹿上后脑勺,这屋里没镜子,但我猜自己的表情大概如同见了活鬼。
字面意义上的,活鬼。
乐观点讲,我总算知道李玉民为什么看起来眼熟了,因为我们在关东山见过,不止见过,还住过一间屋子呢。
但那时候他自我介绍可不是李玉民,而是李四。
大概是我的反应太明显,也太奇怪,爸递给我一杯水,温声问:“是不是累了,需要休息吗?我去叫医生?”
“不用叫医生。”我低头喝水,纠结该顺势送客,还是再试试能不能套点话出来。当然,以我重度社交恐惧症的聊天水平,想要靠几句话试探干刑侦的老油条,似乎是有些太不自量力了。
可要是就此拜拜,会不会再也没机会探究内幕了?
眼下,脑溢血男人的真正死因还在其次,更急需弄清的一点是,李玉民明明也进入过噩梦世界,还跟我打过交道,现在却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
除此之外,李四难道不是在关东山被埋伏的土匪击杀了么?按照我们之前总结的规律,在噩梦世界受到的伤害在现实世界也会有所反应。脑溢血男人和我都能证明这一点。
为什么李玉民好端端的啥事没有?厄运会降临到他头上吗?
他跟李四真的是同一个人?
所谓调查询问,究竟是官方行为,还是出于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缘由?
“那我们不打扰了,小赵,走吧。”不等我纠结出个所以然来,李警官自己主动告退了,但他走之前对我爸发出了邀请,“关总,方便出去聊几句吗?让姑娘在屋里好好休息吧。”
爸欣然应允,不过凭我对他的了解,他对这俩警察的好感其实一点都不比我多,但他满格的社交属性让他把这一点隐藏得很好。
没准李警官也一样。
我下意识咬住嘴唇,疑惑在心里直打转,李警官会跟爸说什么呢?追问我的病情?替顾局问好?替正在打房地产官司的亲戚咨询法律问题?还是……试探有关噩梦世界的情况?
要真是那样,爸多半会被他搞糊涂。
我叹了口气,不用想也知道,等把阿sir们送走,爸铁定要一展他的律师本色,把话从我嘴里撬出来,对关大律师来说,想必不比撬牡蛎壳难多少。可事到如今,噩梦总是不期降临,死亡和意外如影随形,我绝对不能把爸也拖进这摊无穷无尽的麻烦里。
留给我的路只有两条,一是装傻,二是逃走,尽管我怀疑两条路在关律师眼里都过于孩子气了。
最后,我选了三。
或者说,是三选了我。
42. 第四十一章:现烤莓果司康来一块……
爸在病房外跟李警官聊天的时候,我认真思考了接下来的行动方案,别笑,你们肯定也知道家长能有多难搞。
顺便一提,我爸是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坚定信仰唯物主义,也就是说,我们所见的世界乃是造物主强加于渺小人类眼前的滤镜之下的影像而非终极意义上的真实这套理论在爸这里压根行不通。
要是我告诉爸,我做的噩梦会在某种程度上变成现实,我之所以会得脑膜炎是因为在关东山逃命时受了惊吓、还吹了一夜寒风,之所以会出车祸落个脑震荡是因为在一家闹鬼的医院里在柜子上撞到了头……老爸八成会帮我预约一位优秀的精神科专家,或者神经科专家,或者各一个。
倒不是说我肯定不需要,不过对此我尚抱着一线希望。
再说说下步方案,说实话,我也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逃跑是电影女主才会玩的笨蛋把戏,对吧?更何况,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倾向于只把现实里发生的事情告诉爸,再祈祷警察询问只是一段无伤大雅的小插曲,可爸要是为此再搬出那套邀请我去海市小住的话术,恐怕就不是一般借口能糊弄过去的了。
毕竟我爸对危险的嗅觉也丝毫不亚于德牧,这一点在以往得到过证实,我可以替他打包票,他绝不会允许类似的事再次发生。
所以,绝不能让他打探出实情。
就在我用手指把被单卷成麻绳状的一条时——不是为了从窗户逃出去,我的病房在11层,就算没生病,靠床单从窗户逃走也大概率会让我变成一具不甚雅观的尸体,我只是一紧张手指头就闲不下来——爸跟警察聊完天,推门进来了。
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哎,你流鼻血了。”
哦,流鼻血是我紧张时候的另一个表现,这点你们应该不陌生,我爸当然也知道。
“最近空气太干燥。”我仰起头,熟练地用嘴巴呼吸。
“是吗,”爸跑过来帮我抽餐巾纸,一脸不为所动,“确定不是被警察吓着了?”护士正好这时候来查房,爸立刻叫她去找医生,完全无视了我“我没事,流鼻血是老毛病”的抗议。
“我真没事。”护士出去时候,我又重复了一遍,要不是鼻孔里插着卫生纸团,可能会更有说服力一点。
“还是听听医生怎么说吧,谨慎点没坏处。”爸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估计李警官在外边没说啥好话。
“行吧。”我说,反正也不能跳下床把护士揪回来。
“易阳,怎么没告诉我那天商场发生的事,嗯?”爸又问,一屁股坐在我床边,伸手解开三颗衬衣领子,好像那些小东西影响他喘气了似的。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爸估计真不知道那天商场里还死了个人——这就是不跟家长住在一个城市的好处,有些吵得沸沸扬扬的本地热点新闻,他一个外地人还来不及了解哩——而头一回听说居然就是从警察嘴里,实在劲爆,想到这儿,我不由得又对他有些抱歉。
“咳,因为我那天太忙了。”我仰头看着天花板,声音闷闷的,“没顾上注意别人。”
爸好脾气地没有接话,抓起我的左手,检查手背,那几道伤口已经愈合结痂了:“这是被那个人抓的?”
“多半是。”我缩回手,在心里我一直把这笔账算在地铁尖叫女头上,但她是不是能和商场里买衣服的女人混为一谈呢?这点我还没搞清楚。
事实上,除了丁诺、洛芮、小胖,还有我自己,噩梦世界里没有一个人我能真正搞清楚。
不骗你们,这还挺叫人丧气的。
“那个警察跟你说什么了?”我问爸,在关东山我不喜欢李四,但对李玉民却并没有这种感觉,或者说暂时没有。
“问你什么时候住院的,病严重不,大概什么时候出院。”爸耸耸肩,表情莫测高深,“估计他还想找你问话,不用担心,这段时间我都在明州,有什么事到时候再说吧。”
“这段时间?干嘛?”我不经大脑脱口而出,只好弥补一句,“我该感到受宠若惊吗?”
“想多了,我是谈生意。”爸不客气地回答。
“哼,就知道是。”我翻了个白眼,尽管心里并不太相信这个说法。
眼下是多事之秋,爸留在明州可不是啥好事,但我又不敢表露得太明显,更不敢直言让他回海市去,反正爸是个工作狂,我抱着一线希望心想,现在他嘴上这么说,到时候指不定又有什么更重要的生意把他召唤走了呢。
我抢在爸问我之前追问他:“爸,警察为什么会问商场那件事?那人不是突发急病死掉的吗?”
“谁知道呢。”爸回答,又说,“无关的事不用操心,你这几天就老老实实养病吧。”
我“哦”了一声,预期中爸的连环追问并没有发生,可我也没因此松一口气,我了解爸的性格和行事风格,如果他真决定留在明州,一定理由充分,而且绝不只是为了照顾我这个病号——毕竟我都快痊愈了——这一点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
爸是个律师,他常说的一句话是,在国内打官司,法庭辩论只是末节,真正关键的,是搜集证据。
他也一直是这么践行的。
我又在医院住了两天,才拿到医生的特赦令,他宣称这几天治疗效果很好,但我心里明白,洛芮在关东山给我打的那针阿莫西林才是真正救我小命的东西。
无论如何,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我猜,这就是我眼下无法摆脱的生活了——怪物、凶徒、谜题,不定时体验沉浸式剧本杀,顺便一提,本子写得都很烂,残缺不全逻辑混乱也就罢了,DM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一旦玩砸,运气好还能在医院里醒过来,运气不好的,就只能祈祷下辈子投个好胎了。
这两天里,爸居然还真的放下手里工作,专心陪床,这下我可不止是受宠若惊了,朋友们,我可还有重要使命在身呐!
因此,出院证明一到手,我立刻告诉爸我要回家,不要陪护,不要上门慰问,谢谢,他尽可以去忙工作,我俩可以保持每日联系,但我需要一个安静的写作环境。
爸看上去不大情愿,但他还是同意了,在我软磨硬泡、死缠烂打,最后保证每天至少给他打一次电话,在微信里报告一日三餐,并且暂时戒掉咖啡因之后。
我打算履行诺言,不过,戒掉咖啡因不代表我不能去咖啡屋,算算塔罗牌,对吧?
跟老爹分道扬镳,回家稍事修整之后,我立刻出发去了“小猫钓鱼”,就在长汀河边上,距离我不到三公里,几乎每次沿河散步时都会经过。
我说什么来着?那DM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时值工作日午后,阳光肆意透过落地的玻璃窗,咖啡屋里人并不多,一只奶牛猫窝在窗边的靠垫上睡觉,老板坐在柜台后的懒人椅上玩手机,看上去十分惬意。
推开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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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上的铃铛“叮铃”响了两声,浓郁的咖啡香混合着甜点的香气扑鼻而来。
老板在我走到柜台时才抬起头,圆圆的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像个老朋友似的打招呼:“来了,喝点什么?”
“姜汁美式,额,要不巧克力牛奶吧。”我瞄了一眼菜单,克制着身体细胞对咖啡的向往,硬生生改口,又指着菜单旁边写着“喝咖啡算塔罗牌免费”的亚力克牌,问,“能算塔罗牌吗?”
“塔罗牌师今天不在哦,下次吧。”老板低头做咖啡,答得心不在焉,“点心要吗?有现烤莓果司康,来一块?”
“她,”我用力咬住下嘴唇,胃不由得一阵收缩,我想到了那股阻止我们在现实中见面的力量,想到我那次车祸,和丁诺说他去人民广场是在去年十二月底的样子,“她没事吧?”
大概是我的声音语气不太自然,老板有点惊讶地抬头看了我一眼,问:“你认识小洛?”
“嗯,算是吧。”我含糊回答,“我昨天给洛芮发消息,结果她没有回,她没事吧?”
“没事,就是请了一天假,”老板又恢复了波澜不惊的样子,“去拔智齿还是什么的,估计牙太疼了顾不上玩手机,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样啊。”我嘟囔,“她明天在呢吧?”
“你要算塔罗牌?我问问她,待会儿告诉你哦。”老板把巧克力牛奶递给我,又塞给我两个袋装小饼干,作为没能算塔罗牌的补偿,“喏,这是送你的,书架上的书随便看。”
我跟老板道了谢,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又从书架上挑了本阿加莎的推理小说,把自己陷进软软的扶手椅里。
阳光好得简直离谱,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我翻开《死亡约会》,虽然没怎么看进去,但手指摩挲书页的感觉很熟悉、很踏实,到底驱散了我心底的一些惶恐。
洛芮是个灵媒,要是有什么危险,她应该能预感到。
而另一个声音则在我心底说,她并没有预感到你今天会造访,不是吗?
喵——
我的思绪被奶牛猫打断,它轻轻一跃,跳到我身边的窗台上,优雅地走了几步,然后又跳到了桌边的藤条椅上。我猜它下一步就要上桌喝牛奶了,连忙把玻璃杯端起来,冲小猫龇牙:“这是巧克力奶,猫猫可不能喝哦。”
小猫“喵”了两声,不知是不是听懂了我的话,没有往桌上跳,只是用一双金绿色的圆眼睛看着我。
“你不会也是个灵媒吧?”我喃喃道。
小猫不再理我,翘起一条腿,开始给自己舔毛。
“嗯哼,我猜不是了。”我抿了口巧克力奶,香甜丝滑浓郁,唉,我可真怀念咖啡的味道。
我仍抱着一线希望,就算洛芮今天不在,但也许,丁诺会过来呢?
这家咖啡屋的名字洛芮一定也告诉丁诺了,他那么神通广大,找到我们估计就是分分钟的事。
“美女,”老板端着装柠檬水的大瓶子走过来,我抬头望着他,心想,老板这个体型真是移动起来也显得稳如泰山。
老板在我桌边停下,一边给一只空杯子里倒满柠檬水,一边说:“小洛明天在呢,你明天还过来吗?”
“当然,当然来。”我回答。
我的确见到了洛芮,却并没有等到第二天。
我还见到了丁诺,但也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
不,完全不是。
43. 第四十二章:夏老师,你怎么啦?……
笃笃笃——
粉笔在黑板上碰撞出好听的声音,随着手指移动,白色的粉末“唰唰”落下。
同样的白色也染上了手指和大半个手背,钻进我的鼻孔,落在头发丝上。我胳膊上戴着个袖套,格子花纹,两端有松紧带,样式老旧,靠上的一侧落满了粉笔灰。我不禁疑惑,这玩意儿我小学毕业后就再没见过了,这年头谁还戴袖套啊?而它此刻戴在我自己胳膊上,那就更加莫名其妙。
写到一行字的最后,我的手指从右上到左下,画出一个逗号。
等等,逗号长这样吗?
我从黑板退后一步,看着眼前这行粉笔字,心底的莫名其妙平添了一丝森然凉意。
黑板上写的是“床前明月光”,但,又不是床前明月光。
怎么说呢?五个字是从右往左写的,这没什么,可所有的笔画和偏旁部首也都是从右往左的,看起来就相当奇怪了:“床”的广字头仿佛被人一耳光把撇扇到了另一边,“月”像生闷气似的背往后一扭,“光”乍一看没什么问题,再一看才发现人家站累了,换了只脚翘起来……
镜像字。
这诡异的玩意儿真是我写的?
我盯着自己拿粉笔的左手,陷入恍惚。
这好像也不是我的手,我是说,它很像我的手,没错,轮廓、皮肤、指甲、骨骼都是真货,连小拇指指根的痣都如假包换,唯一的问题是,那颗痣在我右手上,而不是左手。
别急着说我记错了,这点我还有自信,好吗?毕竟我每天至少要用这双手做一千件事情呢。
我放下粉笔,握紧左手,又松开,然后换右手,正打算重复一遍的时候,背后忽然有个小女孩儿“咯咯”笑了一声,紧跟着,一个小男孩“哈哈”笑起来,跟被传染了似的,之后就是此起彼伏的孩子笑声,夹杂着“夏老师,你怎么啦”的孩子气问话。
仿佛有只看不见的手忽然按下了“开始”键似的,砰——空气一下子闹腾起来。
“夏老师!”
我转过身,跟一教室的小孩儿面面相觑,硬生生咽下了涌到喉咙的惊叫。
“我,老师没事。”我听到自己说,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别紧张,只是又一个噩梦世界罢了,诡异才是应得的,至少,讲台下边的小孩儿看起来都是人类儿童,不是剥皮怪物,也不是持枪歹徒。
以我最近的运气来看,算很不错了。
“你们先看课本好吗?同、同学们,老师有点事出去一下。”出门前,我扫了眼摊开的课本,上面果然也写满了奇奇怪怪的镜像字,现在的小学生课程太难了,毫无疑问。
走出教室,小孩儿们的嘁嘁喳喳被关在门后,走廊是半开放的,我扶着栏杆往外望了一眼,教室在二楼,空气里有极浓郁的花香,大概源自楼下攀着茂盛丁香花的木头长廊,两个圆形花圃,种着蔷薇还是月季,一个独立的单层建筑,不大,看起来像厕所。
路两边的合欢树长得很高,绿荫如盖,柔软的粉色花绒在风中轻轻抖动。
操场在校园的另一边,橙白相间的橡胶跑道上,十几个学生在跑圈,还有七八个学生在打沙包、踢毽子,小孩特有的尖锐笑声回荡在操场上空。
一派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我是说,比关东山还要宁静祥和,连天气都暖和多了,不是吗?
除了镜像字。
它就像扎在棉被里的一根针一样,藏在棉花里,不致命,却也足够让你不敢安心盖上被子睡大觉。
教室门忽然被推开了,我一回头,就看到穿着一身校服的小胖朝我小跑过来,压低声音:“姐!”
“是你!”我忍不住叫道,刚才在教室里居然没认出他来,之前在关东山,我还庆幸这小家伙不用直面土匪呢。
小胖张开手一把抱住我,我也不禁感到一阵喜悦,拍拍他的脑袋:“弟弟,又见面了。”
“这地方好怪,我不认识字了!”小胖喘了口气,立刻噼里啪啦地说起来,“这楼有点像我们学校,不过不是,我们教室在一楼,校园里也没这么多花。”他用力嗅了嗅,揉了揉鼻子:“太臭了,我不喜欢丁香花。”
“臭?”我忍不住问。
“对啊,香太多了就是臭的。”小胖说得理直气壮,语气仿佛在陈述常识,“所以我不喜欢丁香花。”
“好的吧。”我应道,又问,“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刚才一眨眼就站在讲台上了。”
“好像差不多?”小胖眨眨眼睛,“我在课上打了个瞌睡,不过是数学课不是语文课,又闷又无聊,我就睡着了,结果老师一转过身来居然是你哎。”
“看到什么提示了吗?”我追问。
“没有,这地方的字我都不认识了,姐姐,咱们又做噩梦了吧?就跟上次在地铁里一样。”小胖说。
“嗯,就跟在地铁里一样。”我回答,尽管心里并不确定,至少在地铁里,你能明明白白感觉到不对劲,不管是告诉你“请勿下车”的播音员,还是热衷于玩“谁是凶手”的讨厌乘客,借用小胖曾经说过的话,他们身上都有股“疯劲儿”。
“或者差不多吧。”我改口道。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姐姐。”小胖抓着我的衣袖,仰起脸来望着我。
我本来想说“顺其自然”,或者“按兵不动”、“静观其变”之类的话,但喉咙却忽然一缩,声带像是被手给用力捏住了,最后只“咕咚”一下,咽了口口水进去。
小胖的脸,有点不对劲。
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他大致看起来是我在地铁里认识的那个小胖子,这肯定没错,身高、长相、声音、语气,都很熟悉,但就是不知哪里透出一丝陌生来,让人心底一寒。
“怎么了,姐姐?”小胖又问。
“额,没什么,”我把衣袖从小胖的手里拽出来,胡乱找了个我两秒钟内能想出来的唯一理由,说道,“我得去趟厕所,你先回教室吧。”
不敢看小胖的反应,我几乎是落荒而逃。
楼下的单层建筑的确是卫生间,我冲进去,拧开水龙头,让冰凉的水安抚我躁动不安的神经,顺便把粉笔末一并洗掉。
不对劲,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我接起一捧水抹了把脸,吁了口气,眼角这时候瞥到什么古怪的东西,我抬起头,再次看向镜子,水珠在我脸上汇成几条小溪,顺着下巴一路滚下去。
我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在镜子里,我的脸不是镜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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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本该是镜像的,也就是说,我自己的脸,镜子外有血有肉的这张脸,才是镜像的。
当然,小胖的脸也一样。
所以刚才在教室里,我并不是突然会用左手写镜像字了,我其实是在用右手写正常的字,但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这个世界整个颠倒了,就像……就像整个世界都被困在了一面巨大的镜子里。
等我再回到教室里,情绪和心跳都已经稳定了许多,连那些镜像字现在看起来都有几分顺眼了,并没想象中那么难认,后来我还发现,写镜像字也简单得很,诀窍就是别想太多,交给肌肉记忆就好了。
非要解释的话,我猜我的肌肉记忆也被镜像过,才会这么得心应手。
我随口讲了几句李白的《静夜思》,很快就词穷了,索性让小孩儿们大声朗诵这首诗三遍,第二遍快念完的时候下课铃响了,谢天谢地。
“下课。”我宣布。
整个教室立刻一派欢欣鼓舞,前几排的小毛头们跟盒子小丑一样从座位上弹射起跳,吱哇鬼叫的,飞一样蹿出了教室,我跟着出去,让留下的小崽子们抓紧享受珍贵的自由时光。
阳光西斜,颜色却仍暖暖的,犹如掺了红酒的蜂蜜,醇厚又艳丽。
这个世界如此真实,只要没有文字,一切便都显得那么正常、那么祥和美好。
后来我才发现,祥和不过是假象,平静靓丽的外表下往往更容易隐藏危险,而聪明人,会将变形的文字视作警示,而非怪物。
走廊的另一端是低年级教务组办公室,我拿着课本和教案走进去,有个男老师一边往出走,一边跟我打招呼:“哟,夏老师,今天准时下课了?”
我点点头回以微笑,心中却有失落一闪而过,那个人不是丁诺。
办公室很大,只有两个女老师在,其他座位都空着,我凭直觉坐在一张桌子后,桌面上摊着语文试卷,一摞习题册,还有半打小红花贴纸。
没人提出异议,我猜我的直觉没错。
“夏老师,你好啊。”我在心里说,都说办公桌很能展现一个人的性格,夏老师的桌子上除了教学相关的东西,还摆着几本课外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高罗佩的《狄公断狱大观》、朱自清的散文,还有古龙的武侠小说。
要我说,品味还可以。
除此之外,桌上还有零散地放着小熊猫摆件、菩提手串、卡通便签、每日记事台历……
夏老师的办公桌面充满了天真的童话气息,和可爱的自律心思,我凝神看台历的记事区域,辨认那些镜像字,最上面那页写的大概是:讲完《静夜思》和《回乡偶书》,写教案,批改三单元作业,和陈思羽同学谈心,买红旗奖章之类的。
其中,“和陈思羽同学谈心”那一行用彩色笔圈了起来,旁边还画了个强调的三角符号。
看来这就是提示了。
我正准备去那摞习题册里翻翻看有没有陈同学的作业,却被另一样东西牢牢吸引了目光——那是一个相框,相片背景是蓝天和森林,两个人互相搂着对方的腰,冲镜头笑得十分灿烂,一个人是我,另一个人是丁诺。
我不记得自己拍过这张照片。
但那绝对是关东山无疑。
44. 第四十三章:秋山和夏天
我手忙脚乱地把相框拆开,取出相片,木头方框和玻璃片在办公桌上磕出清脆的声响。
相片背面,有人用黑色钢笔写了两行字——
秋山和夏天。
1991年11月5日。
“秋山和夏天,秋山,夏天,1991年……”我嘟囔着,用手指摩挲过相片,再翻过去看正面我和丁诺在镜头下的样子,老式宝丽来相纸相当厚实挺括,颜色艳丽,表面覆膜上沾满了旧指纹和磨损的痕迹,想必被某个人或者不止一个人拿在手里反复赏玩。
这是什么?
提示?还是上一个噩梦世界的残留?
这又意味着什么?
不同的噩梦世界在某种层面是相互连通的?又或者,这其实是我即将精神崩溃失常的一项证据?
“夏老师!”办公室里那个脸圆圆的、穿蓝色泡泡袖连衣裙的女老师抬起头叫我,一边整理桌上的作业本,一边用百灵鸟似的雀跃嗓音对我说,“我批完作业了,你是不是也没课了,要不要一起回宿舍?”
宿舍?我惊了,两个成年教师居然还在住同一间宿舍?
这是什么世道?
我下意识就想拒绝,小胖还在教室里上课,而且,我还没来得及看陈思羽的作业本呢,但转念一想,要是不跟圆脸老师一起回宿舍,我连宿舍门朝哪儿开都摸不着……
“我马上就好,等我一下!”我一鼓作气克服i人属性,抓起手提包,先把跟丁诺的照片塞进去,等回宿舍慢慢看,作业本来不及翻找了,也一股脑全塞进包里。
干完这些,我从座位上跳起来:“我们走吧。”
宿舍楼原来就在校园里,走路也就十来分钟,通勤十分便利。那栋老建筑看起来好像电视剧里的筒子楼,外侧是长长的开放式走廊和刷着绿漆的旋转楼梯。
我眯起眼睛,仰头看着走廊里晾晒的白色床单在风里抖动,它们犹如白日鬼影,正躲在高处伺机而动。
“小夏,走吧。”圆脸老师拽拽我的袖子,另一只手挡在头顶遮阳,一副娇弱不堪日晒的样子,其实下午都过去一大半,阳光只能说徒具其表,威力不再了。
“嗯。”我点点头,跟上她。
我们住在三楼,门口挂着315门牌号,倒是好记得很。宿舍里干净整洁,但出乎我意料的,居然不是两人间,而是四人间,人均占地面积堪比我大学本科时候拥挤的六人间,怪不得大家会把床单晾在走廊里。
条件这么艰苦,说好的再穷不能穷教育呢?
据我初步观察,四张床里有一张目前空着,木头床板上凌乱地摆放着其他人的杂物,衣物收纳箱、零食箱、废纸箱,还有几个内含物不明的瓶瓶罐罐。
空气里有股不经常通风的霉味,和一丝若有若无的腥气。
我揉揉鼻子,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想到要在这鬼地方过夜,真是让人一点都开心不起来呢。
一进门,圆脸老师就率先往自己床上一躺,连外衣都不脱,手提包随手丢在椅子上,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这一天的课,脑瓜子嗡嗡的,可累死我了!”
“是啊。”我随口附和,在两个床位之间犹豫片刻,在靠窗的那张坐下,床单和被子的颜色更朴素,不像对面那张充满童话风格,墙上甚至还贴了一张宫崎骏的电影海报,胖胖的龙猫冲我咧嘴而笑。
圆脸老师毫无反应,我估计是选对了。
想不到这辈子还有机会跟人分享宿舍,我靠在床头,心中一时五味杂陈,不过到底好过跟关东山职业杀手共住一间旅馆房间,我安慰自己,至少舍友不会拿刀威胁我,半夜也不至于惨遭土匪火并的池鱼之殃。
挎包敞着口,我伸手在里面掏了半天,掏出那张照片,举起来端详。
我和丁诺在关东山一直忙于逃命,怎么会有这样的游客照呢?
好吧,也不全然是逃命,尽管烧得晕晕乎乎的,但那个吻的滋味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后来在刘家坳、在那列火车上,丁诺平静外表下隐隐约约的急躁也犹在眼前。
你们有过那种“往日重现”的既视感吗?那种某种藏在皮肤下、你能清晰地感觉出它的形状、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的可恶直觉。
每次看到丁诺时,我都有这种体会。
我想知道,我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者说,发生的这些究竟算什么,但总有这样那样的突发情况横在眼前,我猜这大概是噩梦世界的恶趣味。
至于现实?真希望我能想起来。
我把照片在手里无意识地翻来转去,心思早已飘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直到宿舍门再次被推开,我的另一位舍友走了进来。
“嗨。”看着一身清爽白衣的洛芮,我呆呆地打了个招呼,心里小小地雀跃了一下。
“今天怎么这么晚?”圆脸老师从床上坐起来,看上去不大高兴。
“喏,何姐,你的饭。”洛芮手里拎着个大袋子,从里面拿出个饭盒,递给圆脸老师,对方表情从阴转晴,接过饭盒:“今天饭怎么样?闻着不错啊,哎呀,我都快饿死了。”她打开盒子,欢呼一声:“土豆红烧肉!我的最爱!”
“知道你爱吃,特地叫阿姨多装了点。”洛芮俏皮地笑笑。
何老师道了声谢,忙不迭开吃了。
洛芮走过来,把另外两个饭盒拿出来,一个递给我,眨眨眼睛:“扬州炒饭,还有凉拌三丝。”
我没觉得很饿,但打开饭盒还是被饭香勾起了馋虫,鸡蛋裹在米粒上,炒得金灿灿的,蓬松软糯的口感和又凉又脆的土豆胡萝卜搭配得当,入口简直妙不可言。
我边咀嚼边想,这学校虽然住宿条件不咋地,但食堂厨子还真不错。
洛芮那份是麻婆豆腐和莴笋片,光看颜色就很下饭,我小声嘟囔:“你可真是点菜的小天才。”
洛芮微笑:“那当然。”
我瞟了一眼正大快朵颐的何老师,内心十分希望她不在屋里,打从上次列车一别,我可有太多话想要问洛芮了——那个小胡子男人的话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不按套路出牌拿走信封,反而把我从列车上给推了下去?他说的那句“他很生气”,指的又是谁?洛芮和丁诺后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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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样?小胡子有没有伤害他们?
还有,眼下这所学校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文字和人都是颠倒的?会有什么危险吗?我们需要做什么才能离开?
我还想告诉她,我们的另一个队友小胖也在这里,不知道他们之前遇到过没有?
至于丁诺,我还没有见到他,但他就在照片里,所以多半也在这个世界,对不对?
但多了一双耳朵在边上,这些话都不方便问,我只好忍住这冲动,先埋头打点五脏庙。
“吃完饭要出去溜达一下吗?”我小声问,生怕何老师听到了也想加入。
“天快黑了,外边不安全。”洛芮语气轻快,但摇头的表情很凝重,“最好还是待在屋里吧。”
我心里一紧,什么叫外边不安全?难道天黑之后,校园里会发生什么?这事小胖知道吗?
“我吃完了!”何老师在一边宣布,她把泛着油光的一次性饭盒丢进塑料袋,“老规矩,亲爱的们,最后一个吃完的去丢垃圾哦。”
做完这些,她就开始脱衣服、换睡衣,再次躺到了床上,居然没过一会儿就响起了鼾声。
我惊了,这人都不刷牙洗漱吗?
洛芮吃得没我快,我等了等她,问:“一块去丢垃圾?”
“嘘……”洛芮先偏头看何老师,犹豫了一下,点点头,“一起去一次也好,走吧。”
装好空饭盒,我们俩一起出门,出乎意料的是,天居然彻底黑了,校园里黑黢黢的连个路灯都没有,不仅如此,宿舍楼的走廊也没安装顶灯,一扇扇宿舍门紧闭,灯光从正方形的门窗里射出来,成为我们唯一的光源,跟外面的黑暗一比,显得势单力薄。
不瞒你们说,这下子,走廊里晾着的那些飘动的白床单可更像鬼了。
或者鬼马小精灵,如果这样说能壮壮胆的话。
“别出声。”一出门,洛芮就抢在我之前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垃圾桶在一楼,我们要快。”
她抓住我的手腕,手指冰凉冰凉的,拉着我往下走,金属楼梯在我们脚下发出“咚咚”的声响,在空气中荡出层层叠叠的回音。
也许是我的错觉,也许只是风在作怪,但我好像还听到了别的动静。
嘁嘁嘁——
嘁嘁嘁——
细碎清脆的微小动静,犹如某种不可名状的多足动物正在黑暗中向我们靠近。
“怎么……”
“嘘!”
我还没来得及把话问出口,就被洛芮打断了,她很紧张,这点显而易见,悬而未决的则是,她为什么这么紧张?究竟有什么东西藏在黑暗里?
下楼梯后,垃圾桶近在咫尺,洛芮三步并两步跑过去,把垃圾袋丢进去,发出“嗵”的一声,然后她用更快的速度拉着我往回跑,好像那个垃圾袋会从桶里跳起来往她屁股上咬一口似的。
上楼梯的动静比下楼梯更大,但我敢发誓,除了脚步声,我还听到了另一种动静。
一种“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就是从我们身后的垃圾桶里发出来的。
45. 第四十四章:让我进去吧
回屋之后,我们只简单收拾了一下,洛芮就匆匆把灯关掉了。
啊喂,我刚漱了个口,还没刷牙呐!
洛芮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今晚先凑合一下吧,太晚了,快上床休息。”
“现在能说话了?”我压低声音,眯起眼睛努力适应黑暗,“到底怎么回事啊?”
几步之外,何老师的鼾声给洛芮的回答打着节拍:“这个地方,天黑之后不安全。”她一边说,一边抖开被子盖在身上,舒服地叹了口气,仿佛心满意足。
“怎么个不安全法?”我追问,同时想起了垃圾桶里的咀嚼声,按照噩梦世界的一贯尿性,肯定不是老鼠。
“外边有东西。”洛芮回答,声音里有浓浓的困意,她似乎在努力保持清醒,但音节还是愈发模糊,“不困吗?你。”
“还行吧,时间还早呢。”我一向入睡困难,这时也只隐约有一丝困意,“你刚才说外边有什么东西?等等,你要睡了?”我有些意外,趁着何老师睡得正香,那些当着外人不方便说的话题不正好能聊聊了?
“快睡。”洛芮嘟囔了一声,我几乎听不清她说的是“别哭”还是“别开”还是“没栽”,唯一能肯定的,就是说完那句话后,洛芮的呼吸也变得平稳悠长。
她睡着了。
一切都发生在几个呼吸之间,我一时悚然,竟不敢出声叫醒她。
什么情况?
一个人倒头就睡还能说一句“年轻真好”,但两个人都这样就奇怪了。而且,洛芮上一秒明明还在努力跟我说话,下一秒就进入了梦乡,要不是孙悟空弹了瞌睡虫在屋里,一定有鬼。
我放轻呼吸,想要像洛芮一样尽快睡着,却又不敢闭上眼睛,心脏用力撞击着胸腔,像一台全速运转的小马达。
洛芮说“外边有东西”,是什么东西?会在晚上寻觅猎物、择肥而噬吗?为什么洛芮提醒我快睡?难不成睡眠结界真的存在?
噔!
猝不及防的一声响,尽管远在屋外,也让我耳朵后边整块皮肤都炸起来了,呼吸、心跳,似乎都在那一刻集体罢工,那声音像是铁锤砸墙,一锤下去,犹带回音,嗡嗡嗡的。
紧接着,又是“噔”的一声。
噔!
噔!
我意识到声音是从走廊外边的金属楼梯传来的,有人,或者有东西正在上楼,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说不定,就是垃圾桶里吃垃圾的玩意儿,不管它是什么,显然垃圾桶里的存货都不足以喂饱它。
直到血管在太阳穴附近砰砰狂跳、心脏即将不堪重负,我才发现自己忘记呼吸,肺都快憋炸了。脚步声已经从楼梯转移到了走廊,没有刚才响,还是那么不疾不徐的,一步又一步,仿佛就算有千军万马奔腾在侧,也不影响它闲庭信步。
然后,脚步声停住了,就在我们的宿舍门口。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
门外,不管是脚步声、咀嚼声,还是什么别的该死的声音都一概没有,门里,寂静包裹着我两位舍友的鼾声,除此之外,唯有我的心跳越来越清晰、响亮。
丁诺的声音在脑海里提醒我:“记住,缓吸、轻吐,千万别憋气。”
于是我把被子拉过头顶,慢慢吐出憋在胸口里的气,再轻轻地吸,慢慢地吐出去。
咚咚咚——
敲门声听在我耳朵里简直不啻一记惊雷,我条件反射闭紧双眼,差点连呼吸一起屏住,好在我的肺及时尖叫着表示抗议,再憋气我怕是会直接晕过去。
别怕,别怕,我告诉自己,那东西既然会敲门,就说明它不至于直接破门,也不至于穿门而过,对不对?
我慢慢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目光越过被子,望向门上的正方形小窗。
整栋楼的灯都熄灭了,只有月光从门窗里照进来,像一块小小的荧光屏。而现在,那块屏幕被一个黑影遮住,黑影正中,是一对黄澄澄、圆溜溜、猫也似的眼睛,只不过猫的眼睛绝不会这么大,这么亮。
那双眼睛正不怀好意地盯着我,不偏不倚,眨也不眨。
我连忙把眼睛闭得死死的,打定主意不再睁开。
“小夏,是我。”
我不自禁打了个冷战,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门外那是丁诺的声音,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我绝对不会听错的。但是,丁诺绝对不会叫我“小夏”。
“把门开开,好不好?”
“小夏,让我进去吧。”
“拜托啦。”
门外那个声音完全没有消停的意思,语气轻佻,除了音色和丁诺本人毫无相似之处,这简直就是“小红帽和大灰狼”里奶奶的第一人称视角,但这儿又不是童话世界,我相信不光是我,换成任何一个人,都绝不会去给它开门的。
我缩在被子里,一动不敢动,一声不敢吭,在心里拼命祈祷,那个模仿人声的黄眼睛怪物尽快离去。
两个舍友仍然鼻息沉沉,半点没有醒转的意思。
“小夏,听我说,外面不安全,你必须让我进去。”
那个声音开始着急了,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还有一丝恐惧,仿佛黑夜里真有什么比它更可怕的存在似的。
“你知道我会保护你的,对吧?在医院里,在木头迷宫里,还有关东山,我一直在保护你。”
“我们是队友,你应该相信我。”
“听着,屋里那个不是洛芮,我知道她装得很像,但你仔细想想看,她跟你说过一句关于之前的话吗?她为什么不问问你摔下火车之后怎么样了?原因只有一个,她根本不是洛芮!”
“你要是不信,现在就去掀开她的被子,看看她的真面目。”
“去啊!”
那个声音越说越急切,越说越真诚,仿佛确实在为我的安危担心呢。当然了,就算门外那东西对我的过去了如指掌,信手拈来,我也仍旧不相信它是丁诺,但说实话,它这些话背后的可能性却让我汗毛直竖。
洛芮确实如它所说,没有跟我交换过一句有用的情报,不是吗?不止如此,她还十分迫切地想让我相信外面有“东西”,一边三缄其口,一边让我被自己的想象力吓得心跳加快、冷汗直流,不是吗?
如果我现在睁开眼睛,看到对面躺在床上的,会是洛芮?还是黄眼怪物?
“喂,快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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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那东西又开始敲门了,边敲边喊,声音之响,我的俩舍友没被吵醒简直就是奇迹。
“别睡了,你旁边的东西起来了!它朝你走过去了!”
“小夏,你倒是睁开眼睛看看!”
“快啊!”
我抓紧被子,把自己埋得更严实,眼睛闭得更紧。
但是朋友们,有一点无法否认——直到事后,我都不知该如何解释这几秒里我听到的动静,究竟是心理作用的产物,还是门外的黄眼怪物在搞鬼,亦或是,不完全出于幻觉——总之,敲门声和“丁诺”的警告声之外,我还听到对面的床铺上传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千真万确,就像一个人掀开被子,从床上爬下来的动静。
沓——
沓——
是拖鞋落在地板上,慢慢朝我移动过来的声音。
呼——
呼——
是沉重的呼吸,就在我头顶不远处。
它俯下身,我几乎能感到冷冰冰的吐气拂过我头顶的发丝,“丁诺”说的没错,我身边的并不是洛芮,而是别的东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近乎荒诞地想起以前看《咒怨》电影的情形,女主为了躲避伽椰子钻进被窝,结果掀开被窝却正好跟女鬼来了个眼对眼,当时弹幕一片“伽椰子能不能尊重一下被窝结界”,莫名戳中了我的笑点。
天知道,我现在有多想把这句话喊出来。
要是它伸手来抓我的被子,我一定会尖叫的,拼命尖叫。
但是,那东西只是站在我床边,弯着腰,沉重地一呼一吸、一吸一呼……
“起床啦。”
一只手轻轻拍着我脑袋上的被子,我还没来及睁眼就大叫起来,边叫边往床角退,右手抄起枕头用力挥出去。
洛芮被我砸得倒退两步,痛哼一声:“你做噩梦了?”她抓住枕头抱在身前,另一只手伸过来摸我脑门:“没事吧你,这一脑门子汗。”
我茫然地眨眨眼,看看洛芮,又转开目光,屋里居然亮堂起来,窗帘拉开,看得到外边也是天光大亮。
这一夜居然过去了?
我居然睡着了?
昨晚的敲门声、“丁诺”的呼喊声、对床过来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居然都是做梦?
我从床上坐起来,脑袋犹自昏昏沉沉,洛芮把枕头放回远处,担心地看着我:“不舒服吗?”
“好像、好像是做噩梦了。”我含糊回答,抬手把眼角的眼屎擦掉,所以,昨晚我大概真的在某个时间点睡着了,但发生的那些究竟是不是梦,还有待商榷。
“何老师已经去吃早饭了,我们也得抓紧。”洛芮说完回头瞟了眼门口,忽然在我床边蹲下,语速飞快地说,“这个地方到处都是眼睛,不能乱说话,也不能做超纲的事,尤其是晚上,不然,会被‘它’盯上。”
“盯上?”我一颗心砰砰乱跳,先想起来小胖,“我昨天还跟咱们的人说过话,他是我们班上的小孩,我们之前在……”洛芮伸手一把捂住我的嘴,“嘘”了一声。
“不可以。”洛芮轻轻说道,一根食指竖在嘴唇前,“‘它’会听到。”
46. 第四十五章:现在是上课时间^^……
我浑浑噩噩地吃完早饭,跟着洛芮在操场溜达了一圈,然后到教室上课。
期间洛芮跟我聊了聊学校里的事,听上去和正常世界的正常学校没什么两样,校领导、老师、学生、上课、考试……除了一点,这所学校是全封闭的。
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必须24小时待在校园里,按照校规里的日程表活动:
6:30—7:00:起床洗漱;
7:00—8:00:早饭和饭后运动;
8:00—12:00:上课;
12:00—14:00:午休;
14:00—17:00:上课;
17:00—19:00:晚饭和饭后活动;
19:00—6:30:睡觉。
我对这种毫无人性的日程表实在欣赏不起来,就算是去寺庙修行,也不至于七点就赶人睡觉吧?
“要是、要是,”我犹豫着措辞,问洛芮,“临时有事,没办法按照日程表活动呢?”
“最好别这样,”洛芮皱起眉,飞快地瞟了我一眼,“你不会有这类临时的事,对吧?”
“不会。”我咬着牙回答。
不等我仔细思考这所见鬼的学校里究竟藏着什么妖魔鬼怪,竟然会把洛芮吓成这样,一件“临时的事”还真就发生了。
我们班上少了个学生。
是班长点名的时候发现的,班长是个瘦瘦的男生,头发有点长,表情阴郁,鼻子上长着不少雀斑。点完名之后,他走到我跟前,用一种很平静、很死板的语气说:“报告夏老师,陈思羽没来上课。”
陈思羽?我的心剧烈一跳,那不是我打算谈心谈话的同学吗?昨天还没来得及看她的作业本呢。
“她请假了?”我克制住情绪问小班长。
小班长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回答:“他没来上课。”
啧,年纪不大,还挺会说话的。
“陈思羽同学的舍友都有谁?”我想了想,问,“在咱们班吗?”
小班长依旧面无表情:“我是他舍友。”
我:“……”
陈思羽是男生?!
我用最后一点理智把冲到嘴边的问题咽回去,尽量让表情保持一派冷静,当老师的不知道本班某同学是男是女,即便是小学生也能闻出猫腻来。
亏得中文不像英文,男他女她读音还有区分,我暗道一声侥幸,对小班长说:“带我去宿舍看看。”然后向班上其他同学宣布好消息:“翻开课本第23页,预习一下这篇课文,等我回来。”
附带一则善意提醒:“别大声喧哗,别打架闹事,不然把教导主任引来可就有的看了。”
“走吧。”我最后对小班长说。
小班长显然不想错过珍贵的课堂时间,恋恋不舍地跟我离开教室,一步三回头,我不得不承诺回来之后给他补课,他才勉强配合了一些。
“你们昨天几点睡的?”我问,一边庆幸刚从洛芮那儿听了这倒霉学校的见鬼日程表,不至于问出一些叫人两眼一黑的问题来。
“我七点就睡着了。”小班长一板一眼地回答。
“陈思羽呢?”
“不知道。”
“他没回宿舍吗?”
“回了,但我睡着的时候他还没睡着,所以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睡着的。”
这绕口令一样的回答还真是无懈可击,小班长以后想必是个人物,最不济也可以去当脱口秀演员,我琢磨着,再追问下去多半会自讨没趣,接下来的路程都保持了沉默。
学生宿舍楼跟教师宿舍楼的楼层构造一模一样,犹如一个豌豆荚里的两颗豌豆,分散在校园的两个方向,隔着操场遥遥相望。
我跟着小班长爬上楼梯,穿过走廊,来到他们宿舍。
推门进去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越过操场,是我住的教师楼,两栋建筑整整齐齐的对在一起,连随风抖动的白床单都如出一辙,操场横在它们中间,活像被强迫症用尺子比着摆放好的。
小班长和陈思羽的宿舍里有股似曾相识的腥味,而且要浓重得多,外面明明是艳阳高照的天气,室内却偏偏阴冷潮湿,仿佛有某种无形的冷血生物正盘踞其间。
“那是陈思羽的床。”小班长告诉我。
“你的床是旁边那张?另外两张床为什么是空着的?一直没人吗?”我走进屋里,发现他没有跟上,“进来呗。”
小班长摇了摇头,回答:“现在是上课时间。”
“好吧。”总不能强人所难,我自己在屋里转了一圈,除了糟糕的空气质量没发现明显异常,屋里谈不上整洁,但我大概能想象七八岁的男孩子自己住,屋里会是个什么情状。
小班长的床铺还算能看,相比之下,陈思羽的床就乱多了,被子没叠,枕头和床单皱得像是被几只大手用力揉搓过,不管谁曾经躺在这儿,一定没能睡个好觉。
我捏住被子抖了抖,折起来放到一边,又摸了摸枕头和床褥,没找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说实话,连只卷在床角的臭袜子都没有,很难说这是正常还是异常。
最后,我蹲下来,俯身看了眼床底。
别怕,床底下没有藏着伽椰子,或者其他危险的东西,活物、死物都没有,只有微弱的亮光一闪而过。
我把半垂下来的床单掀到床上去,再弯下腰看,这回明白了亮光的来源。
是镜子。
我伸手摸了摸床底,错不了,光滑、冰冷、玻璃材质的触感,是一面镜子无疑。
一面贴在床板下边的镜子。
为什么?即便对七八岁想象力、创造力爆棚的小学生来说,这种照镜子的方式也太超前了。
另一个问题,其他学生的床下也有这东西吗?其他老师呢?
我转头去检查了小班长的床,床板下也贴着一模一样的镜子,在另外两张床下也得到了同样的检查结果。我敢打赌,如果现在回到我和洛芮的宿舍,一定也会在床板下边发现一模一样的镜子。
在我冲出宿舍验证自己的想法之前,另一样东西抓住了我的眼球,陈思羽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翻倒的相框。
在翻过相框前,我是不是已经猜出了相片上是谁?我后来问过自己这个问题,队友间的心灵感应很微妙,几乎可以算作玄学,尤其是在噩梦世界。但同样,那一瞬间的心跳加速、手心出汗也完全可以解释为一般紧张,而非对坏消息的先知。
相片上,是小胖。
不止如此,相片是小胖和我在地铁车厢里拍的。
银灰色的车厢,黄色和绿色的塑料座椅,印着广告的防摔扶手……都和记忆中的噩梦世界别无二致。
除了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乘客,我一条胳膊举起来抓着扶手,一手搭在小胖肩膀上,两根手指竖起来比了个“耶”,小胖两只手抓着书包肩带,冲镜头露出大大的笑容,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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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也一样,好像这地铁车厢是什么别出心裁的网红打卡地似的。
想到我和丁诺在关东山那张合照,我把相框拆开,取出相片。
相片背后同样用黑色钢笔写着两行字——
夏天和陈思羽。
2012年6月8日。
“夏老师。”小班长在背后叫我,估计是好孩子基因作祟,等得不耐烦了。
我把相片塞进裤子口袋,解放这个急于回去学习的三好学生:“你先回教室吧,老师、老师还要去趟卫生间。”
小班长点点头,像只矫健的瞪羚一样蹿下楼去了,我站在走廊上扶住栏杆探出身去,看到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飞奔着穿过操场,往教学楼跑去,活像后边有一群穷追不舍的狼打算咬他屁股似的。
不管洛芮在怕什么,她不是一个人。
这孩子明显也吓得要命。
去教师宿舍楼需要穿过操场,或者绕路沿着合欢花大道走过去,我饱受宿舍糟糕空气毒害的鼻子更渴望花香,不过目前,节约时间成本的优先级更高。
操场上有两个班的学生在上体育课,一组低年级学生围成个大圈在玩贴膏药的游戏,另一组高年级学生在颠排球。
我一路小跑,刚跑过操场中央,洛芮的声音就远远地叫住我:“等等!夏老师,等一下!”
洛芮居然是体育老师,头戴红色棒球帽,深蓝色Polo衫和短裤,看上去青春活力无限,脖子上挂的口哨随着她跑动左右一晃一晃,好似迷你钟摆。
我在操场上停下,挥手示意洛芮不用玩命跑,但她跑得挺快,到我跟前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急什么?”我问。
洛芮两手叉腰,丝毫不顾体育老师的尊严,弯下腰直喘:“等等,岔、岔气了。”
“缺乏锻炼是这样,别急着说话,喘匀了就好了。”我挤出一丝微笑,犹豫要不要告诉洛芮小胖的事,还有我在宿舍床板下的发现,但想到今天早上,她那双因为恐惧而像蝌蚪似的在眼眶里颤动不休的眼珠,最后我只是叹了口气,问她,“什么急事你跑成这样?”
“上、上课时间,”洛芮直起腰,苍白的脸因为刚才的运动而升起两团红晕,“你怎么离开教室了?”
“回一趟宿舍而已。”我说。
“不可以!”洛芮脱口而出,一边急切地抓住我,仿佛打算一挥手臂把我扔回教室里去,“现在是上课时间!你该去上课了。”
“有学生丢了,教学事件,及时处理也是老师的职责。”我感觉自己的眉头拧了起来,怎么说呢?洛芮的反应在意料之中,但我不喜欢,是的,噩梦世界会有危险、会有妖魔鬼怪、会有种种离奇的事情发生,可什么时候我们非要一板一眼地按照它的规定来玩游戏了?
如果万事都按照那张该死的日程表来,别说找不到离开的办法,用不了多久,我们都得疯掉,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白鼠那样。
胳膊腿长在自己身上,凭什么任人摆布?
昨晚“丁诺”提出的理论再次浮上心头,被我赶开了,现在做这种怀疑毫无根据,也毫无意义。
我把洛芮的手指从我手腕上掰开,在手里轻轻握了一下,跟她保证:“很快就搞定,别担心。”
说完我就向教师宿舍楼跑去,身后,洛芮凝重、饱含惧意的声音告诉我:“它很生气,小关,它很生气。”
直到我跑出操场,那四个字仍在我耳边盘桓不去。
47. 第四十六章:同学你哪个班的?^……
我猜的没错,我们每个人的床板下都有一面镜子。
很诡异,这一点无可非议。
而搞不明白的则是,这镜子用来干嘛?如果小胖的失踪和镜子有关系,是否意味着我们都有可能半夜离奇消失?小胖昨晚有没有听到那个诡异仿声?而这一切背后会不会就是把洛芮和小班长吓得自甘作小白鼠的原因所在?
直觉告诉我,镜像字、镜子、失踪事件,甚至于离开之道,它们几个之间一定有某种联系,可直觉最多也只能引领我到这一步,剩下的只能靠想象力去填补,而众所周知,想象力在关键时刻往往不那么靠谱。
现在更加紧急摆在面前的,是找到小胖。
如果可能,还要找到名为秋山的丁诺,只要他真的在这个噩梦世界。
然后我们一起离开。
回教室的路上,我把这些问题在脑袋里转了三圈,没能得出什么有价值的结论,决定还是顺其自然。
代课老师不在,教室里却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出现铅笔盒与作业本齐飞、刺儿头和教导主任共吼的场景,相反,每个同学都在认真预习我布置的课文,别说刺儿头,连个溜号儿的都没有,小班长坐在讲台上,腰板挺直,两手端端正正地把课本举在脸跟前,学习的同时还一丝不苟地监督课堂纪律。
呵呵,还是这样更叫人担心呢。
一堂课过去大半,我匆匆带同学们把课文念了一遍,大概讲了背景和基础知识,赶在语文库存枯竭之前,下课铃就响了起来。我松了口气,连忙宣布下课,距离下节课开始还有十分钟窗口,得把信息同步给洛芮。
操场上,体育课也刚刚结束,一群被运动激活的小崽子哄哄吵吵地朝教学楼涌过来,好似高能粒子炮口发射出去的游离电子,颇有些横冲直撞不要命的劲头。
我扶着栏杆探头出去,还没来得及找到洛芮那顶显眼的红色棒球帽,就被几个学生吸引了——
准确来说,是被一个大喊大叫的学生,和另一个被他喊的学生。
大喊大叫的学生喊的是:“秋山,球拿上没?”
被喊的那个学生没吭声,用行动作了回答,抬手把篮球朝他砸了过去。
被砸的学生响亮地嚎了一嗓子:“我操!”
上述行为引起了几秒钟哄闹和混乱,但很快便归于平静,当然,前提是一群十几岁的男生打打闹闹、跑跑跳跳、互相问候爹妈祖宗也能称之为平静的话。
而我的目光,在那几秒,以及随后的几十秒里,始终牢牢追随着那个朝好哥们投出漂亮“三分”的男生,拼命把大喊大叫的冲动憋回肚子里。
什么秋山,那是丁诺,十来岁、还没长大成人的丁诺!
所有事都被我抛到了脑后,不等我的脑子反应过来,我的人已经冲下楼梯,跑出教学楼,穿过长满丁香花的木质长廊,朝操场的方向跑去。
一路上有无数学生跟我相向而行,有低年级的,也有高年级的,满鼻子都是汗水被阳光和空气加工蒸腾的味道,我踮起脚,目光飘高,恨不能化为高精度生物扫描仪,一举锁定丁诺。
偏偏越是心急,越看不到他,刚才在楼上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但我对丁诺的眉眼太熟悉,哪怕早了十几年,那股神气我也绝不会认错。
是错过了吗?
我原地转了几次身,始终一无所获,课间十分钟所剩不多,学生们像归巢的鸟儿一样飞回各自的教师,只有几个行色匆匆,慌不迭往厕所的方向蹿,丁诺并不在其中。
没关系,我安慰自己,既然秋山是这所学校的学生,那就一定能找到。
想到这儿,我连忙伸手拉住一个还没进教室的高年级学生,问她:“同学,你是哪个班的?”
同学差点被我拉个趔趄,幸亏下盘够稳,对我莫名其妙的问题作出简短回答:“初二9班。”不等我追问他们教室在哪儿,上课铃骤然响起,同学惊呼一声,甩开我一溜烟跑了。
我只好提起一口气,跟着他撒开腿狂奔,一边庆幸自己穿的不是高跟鞋。
好在初二9班就在一楼,正对着木质长廊,就算是乌龟追兔子也决计不会跟丢。
我到底没头脑发热到跟着那位同学一起冲进教室,借着观赏丁香花作掩护,我透过窗户把教室里的学生挨个看过去,终于在最后一排找到了他。
年少青葱,还是阳光开朗大男孩的丁诺。
别笑,我敢打赌,你们上中学的时候班上肯定有这样的男生,爱运动,人长得帅,头发支棱得十分有型,校服拉链从来不拉,因为身高腿长永远在教室最后一排坐着,还有,大家都喜欢他。
对吧?
我靠着木头花架出神,丁香花开得正盛,香味浓得简直卡鼻子,蜜蜂围着花嗡嗡飞舞不休,而我一直像个花痴似的直勾勾地盯着窗户那边的丁诺,直到他像是有所察觉似的,抬头朝我的方向看了过来,两人猝不及防地对上了眼。
“嗨……”我尴尬地摇了摇手,然后掉头火速奔向厕所,希望自己这副傻瓜样别被更多人看见。
上课时间,卫生间里没有人,我在水池前接了捧凉水用力拍在脸上,好让自己清醒点,一捧水显然不够,我干脆把脸伸在水龙头下,多冲了一会儿。
学生版丁诺——或者秋山——显然不认识我,刚才那一瞬间的对视足够传递出这些信息,所以,要么这又是一个幕后黑手的恶作剧,要么就是丁诺学生时期就被拉进过这该死的噩梦世界。
时空穿越在梦里总是有可能的,不是吗?
突然响起的冲水声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卫生间里没人呢,但过了十几秒,并没有厕所门打开,没有人出来,我竖起耳朵听了听,也没有继续响起别的动静。
“是谁?”我提起嗓门问,声音并不如我希望的那么稳定,填字格一样列成长长两排的厕所门里也没有如我希望的响起回应。
谁来告诉我,在这鬼地方,厕所冲水故障和幽灵上厕所哪个可能性更大?
我朝两排厕所门走过去,作为学校女厕所,这里的坑位数是我见过最多的,经历过校园、商厦、景点公共女厕所排队危机的朋友肯定懂得这一点有多么难能可贵,换成其他时候,我肯定会为设计厕所的同志鼓掌的,但眼下,二十道紧闭的、危险未知的厕所门实在不是我乐于面对的。
不过我也没什么别的选择就是了。
我推开左右手边的两道门,没有人,冲水也安安静静的没有作妖,随后我一边往前走,一边推开经过的门,刚才的冲水声似乎是从厕所尽头传来的,但谨慎点总没错。
二、四、六、八、十……
过道一半很快被我检查过去,除了我的脚步声,和厕所门被推开再撞回来的“咣当”声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动静。
十、八、六、四……
最后两扇门,左手边是保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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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具的,门上挂着钢缆锁,右手边是厕所里唯一一个坐便坑位,鉴于它专门给腿脚不方便的人使用,放在最靠里边的位置似乎与设计初衷背道而驰。
当然,这并不是我推开门时脑子里转过的念头。
推门的瞬间,我想的是,老天啊,我记得这一瞬间,我记得眼前这一幕,千真万确,我记得接下来发生过什么,但事实上,我并不记得,也从未经历过这一幕,这有点像是我某次在语文考场上自以为记得“归雁入胡天”的上一句是什么,最后却想破脑壳都没能想起来一样,是个错觉,很真实,但依然是个错觉。
这一瞬间,我只是被清晰的“既视感”击中了。
借用一位爱旅行的智者说过的话,人们总觉得“既视感”很奇怪,事实上并非如此,你会想起未来发生的事,只是因为那段记忆的方向与时间的流向恰好相反罢了。
厕所门被推开,我看到了我自以为在“未来记忆”中看到的。
那黄色雨伞的人。
跟在地铁车厢里初次见面时一样,这个身材瘦小的男人蜷缩成一团,长柄雨伞夹在胳膊里,尖尖的伞头斜冲上,活像个黄色安全锥。他蹲在马桶盖身上,两手抱紧双腿,脸深深埋在膝盖中间,仿佛在害怕什么。
害怕是个过于委婉的说法,在我看来,惊惧至极更恰当一些。
“先生。”我用手撑住门板,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声音稳定了下来,沉着、冷静,甚至有点像丁诺,“您没事吧?不舒服吗?”
雨伞人没有抬头,也没有回应,就像完全没有听到我的问话,甚至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似的。
他只是在不停发抖。
雨水——希望是雨水而不是别的——顺着雨伞滴滴答答地落到地板上,在马桶外滴出了一圈水渍来,还在源源不断地向外扩张,我走过来的时候一定是太紧张了,居然没有听到滴水声。
“先生,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我用一只手试探地摸向他的手肘,但我没能碰到他,在我的指尖距离他还有十厘米左右的时候,他突然扬起脖子,发出一声尖锐的倒气,两只眼睛瞪得溜圆,像活见鬼一样盯着我。
“关门!快关门!”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雨伞人说话,比我想象中还要惊慌失措,他眼白奇大的眼珠子在眼眶里颤动着,目光躲闪,简直像个在菜市场走丢的孩子。“我的雨伞不见了,我死定了!你们也死定了!”
“伞你不是就夹在胳膊里?别慌,先生,我们见过,在地铁车厢,在木头迷宫,你还记得吗?”我开口,希望能让他冷静下来,可惜连我自己都远远算不上冷静,“还有那列火车,我本来打算去找你的,但是……”
“它很生气!”雨伞人尖叫着打断我,一边拼命往后缩,尽管他身后已经是墙了,“你还不明白吗?快把门关上!”
他脸上的表情混合了恐惧和疯狂,张嘴时血红的牙龈露在外边,干瘪崎岖,犹如凶杀案的血腥线索,任何还有理智的人都会听从他的建议,把门在他面前关上,可能的话,再加一把锁,好让他别出来咬人。
但也许是“既视感”,也许是“直觉”,有些举动总是很难归因,那一瞬间,我没有犹豫,在关门的时候,我往前跨了一大步,把自己也关在了门里。
同一瞬间,马桶冲水声再次响起,雨伞人一把抓住我的手腕,那一嘴鲜红的牙龈上下开合,吐出一句话来:
“打碎镜子。”
48. 第四十七章:超级玛丽会怎么办?……
我浑浑噩噩地走出卫生间,下课铃声猝不及防地响起,我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在卫生间里待了那么长时间。
真有那么久吗?
我加快脚步,穿过月季花坛,想找个清净的地方把思绪整理清楚,但奈何事与愿违,没走几步就被头顶的喧嚣攫走了注意力。
教学楼二楼的走廊是半开放的,外围是一道半人高的矮墙,上面特地安装了金属栏杆,防止学生推搡跑跳时不慎摔落,墙上“禁止打闹”的标语楼下都看得一清二楚。
而此刻,一个男生正跨坐在金属栏杆上,大半个身子都探到了走廊外边,正激动地大吼:“你们都被蒙蔽了!被蒙蔽了!”
声音穿破云霄,惊起合欢树上打瞌睡的麻雀。
还真是多事之秋,我心说,难道厕所里那位喊口号这么快就传染到外边了?T病毒都没这功效吧?抬眼一看,跨墙而坐的男生浓眉大眼、头发糟乱,看身高是个初中生,叫喊时脸转了过来,那张黑黝黝的长方脸膛涨得通红,一边脸上有个鹌鹑蛋大小的痦子,上面还飘着一根毛,我心里不由得微微一动。
“睁眼看看真相吧!这地方是假的!全是假的!”男生举起一条胳膊,拳头握得紧紧的,如同一名骑兵先锋,高喊,“你们被骗了!大家都被欺骗了!”
是谁说过?相信谎言的人必将在真理之前毁灭。
那么反过来呢?
我心里嘀咕,搞不好这位骑士同学还真知道点什么,但不拿出证据来,光这么没头没脑的喊,真的很难让人产生共鸣感。
男生身边的走廊左右两边都清空了,学生们自动让开,像是生怕男生跳下去的时候一伸胳膊把他们一块带走。楼下倒是围了不少人,除了垂直正对男生的地方被空出来,学生、老师都在仰着脖子看,成年人们一律保持静默,只有几个孩子把手围在嘴边,用力喊回去:“你不能跳啊!摔下来很疼的!”还有起哄不嫌事大的:“万一黏在地上,不好打扫啊!”
唯独没人关心男生口中的骗局。
我拨开人群,走到那一小片空地边缘,抬起头看向这出情景剧的男主角,提高嗓门:“同学,你在说什么啊?”
我本意是引他展开讲讲,没想到男生完全抓错了重点,激动道:“别叫我同学,我不是学生!”
“那你是啥?老师?”这话一出,周围的低年级学生不少都嗤嗤地笑了起来。我的衣袖被人扯了两下,一回头,洛芮满脸紧张地看着我,用口型对我说:你在干嘛?我拍拍她的手背以示安慰,回了个口型:稍安勿躁。
男生吼叫着回答:“我不是这学校的!不光是我,你们也都不是这学校的!”
我一凛:“你怎么知道的?”
得到的反馈是:“照照镜子你就知道了。”
原来他也是受到了镜子启发,联想到他单侧脸颊上的痦子,我心里大概有了答案——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及时分辨左脸和右脸的区别,但痦子脸却有先天优势,不是吗?——可对如何处理眼下的问题,我仍然一头雾水。
眼角余光忽然瞟到,男生身后的教室门被慢慢推开一条缝。
一个人影很轻、很慢地挪了出来。
我的喉咙忽然一哽,是丁诺。
他怎么从一楼教室蹿到楼上教室的我无法想象,但目的我却无需多花一秒钟去思考——丁诺要采取行动,扭转局面,他的一贯风格。
“为什么要照镜子?镜子上写什么东西了?”我提高嗓门,明知故问,尽最大可能吸引男生的注意力。
“该死的,你从来不照镜子吗?”男生暴躁地大喊,“我们的脸是错的!所有东西都是错的,黑板上的字也是错的!这不是真实的世界,我们只是镜子里的倒影!”
和我之前的理论大同小异,但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个现实。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身边该有一面很大的镜子才对。”
“镜子无处不在!”
“怎么可能?”我一面反驳,一面想起宿舍床铺下的镜子,如果镜子不止是在床下,而是如影随形呢?我脑子里有个关于维度的说法,但一时想不起来。
男生又向外探出去一点,引起楼下一阵窃窃私语,男生自己则直勾勾地盯着我,他脸上的激愤平静下去,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沉重与悲哀:“如果,超级玛丽发现自己只是一段被操控的程序,怪物不存在,他要拯救的公主是由一串数字组成的,他会怎么办?”
“会怎么办?”我的声音不由自主发颤,不是因为男生的问题,而是因为他背后,丁诺已经靠得足够近了,他伸开双手,只需要再往前一步……
“哇!”简直跟三流电影强行拗反转一样,楼下一个低年级学生发出一声惊叹,嘴巴张成了圆圆的“O”型,举起一条胳膊指向男生身后。
该死!该死!这下要功亏一篑了。
我脑子疯转,想要从混乱的思绪里抓出一条足以吸引对方注意力的话,但电光石火之间,我只能憋出一句恼羞成怒的:“喂!”然后抬手一巴掌朝那小学生高举的胳膊扇过去。
楼上,骑墙的男生不可抑制地扭回头去……
丁诺离他还差两步,却像只豹子一样猛地扑了过去,一手搂腰,一手扳头,竟把对方整个人提了起来,男生大叫着挣扎起来,但架在墙外的那条腿已经被拽回去了,两个人一齐翻倒在地。
我没看到接下来的情形,因为丁诺抓住那男生把他拉回去的瞬间,我就拔脚朝楼梯跑了过去。
本来想等晚上再行动,等我把小胖找回来,等我找机会跟丁诺谈上一次,等洛芮用她的能力评估一下可行性和危险程度,但是来不及了,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必须打碎镜子。
越快越好。
还有,我想起来了,那个关于维度的说法——它属于另一个维度,即便你把床移开、砸烂、烧成灰,镜子也仍在。
二楼的人比我想象中少,事实上,我在楼梯上连一个人都没看到,走廊里也是一样。
只有丁诺和痦子脸男生滚倒在地。
“快起来!”我抢上去,把男生从丁诺身上扒拉开,拉着丁诺的手把他拽起来。“来不及解释了,跟我走。”这句话听在耳朵里不知为何有些好笑。
丁诺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既像是认出我来了,又像是没认出我来,不过他的问题很直接:“去哪儿?”
痦子脸男生也抢着刷存在感,一边爬起来,一边说:“如果是去揭露真相,算我一个,我们去找校长吗?”
“跟我走就是了。”我刚才明明说过来不及解释,这两人却好像都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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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拉着丁诺往楼下走,迎面撞上洛芮跑上来,惊慌失措的好像只被丢到新环境的小猫,浑身毛都炸起来了。她一把抓住我,急匆匆道:“所有人都不见了,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楼上的人也不见了。”我一手抓一个,恨不能一步跨三级台阶,问洛芮,“你能感觉到什么吗?灵媒、读心术、女人的第六感,什么都可以。”
“我告诉过你了,它很生气。”洛芮固执地重复。
“除了这个!讲点我没听过的好吗?”我说得有点咬牙切齿,也许我们都是不完美的镜子倒影,所以洛芮失去了她的心灵感应能力,丁诺失去了十年的成长,我则失去了耐心和好脾气,如果我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我想知道小胖在哪儿,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丢掉的学生。”我追问,内心并不抱太多希望,但我还是腾出一只手,把裤子口袋里的相片拿出来,递给洛芮,“喏,他也是我们的队友,你见过他吗?”
洛芮拿过照片细细端详,然后摇头:“我没见过他。”
“我不光是问这个,这照片是小胖的,你不是拿着人家的东西就能感应到吗?”我克制住翻白眼的冲动。
“那需要安静的环境,需要感应者心平气和,我现在一样都没有!”洛芮说。
这点我还真没法反驳。
我们离开教学楼,果然如洛芮所说,所有人都不见了,整个校园寂静无声。我还以为一回头会发现痦子脸也消失不见,结果他还小跑着跟在后边,嘀嘀咕咕地发表了几句关于镜子把大家都吃掉了的阴谋论。
“我见过那孩子。”丁诺忽然开口,估计正在经历变声期,声音仍保留着几分稚嫩。
我手臂上窜起一层鸡皮疙瘩,很难说清楚是为什么。
我问他:“在哪儿见过?”
“操场上,昨天我们体育课是同一节。”丁诺把照片拿过去,皱起眉头,“他跑来跟我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
“他说什么了?”我了解小胖,他也许真能认出丁诺来,尽管在那个黑漆漆的木头迷宫里,两人见面的时间可能还不超过半小时,但在操场上当着那么多学生跑去找丁诺说话?小胖一定发现了什么重要线索。
“他说,他知道工具在哪儿了,提示很清楚。”丁诺若有所思地说。
“什么工具?在哪儿?”我连忙追问。
“不知道。”丁诺耸耸肩,“那是上课时间,他很快就被老师揪回去了。”
“没别的了?”我咬住嘴唇。
丁诺想了想:“走之前,他好像还说了句什么……晚上就去找找之类的。”
“原来是他啊。”痦子脸突然插进来,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捂着胸口说,“昨晚上我在宿舍听到外边有动静,走到门口一看,一团黑影跑过去了,好家伙,给我吓得。”
怪不得第二天一早小胖就失踪了,我揉揉眉心,按照小胖的班长的说法,他七点睡着的时候小胖在宿舍里,但没睡着,也许七点过后,小胖就爬起来离开了宿舍,去寻找打碎镜子的工具,但他不知道的是……
“我知道他在哪儿了!”我精神一振,一拍丁诺的肩膀,几个人一起朝学生宿舍楼跑去。
洛芮这个灵媒靠不住,就只能靠我自己的直觉,毕竟,我也是个女的。
49. 第四十八章:垃圾桶会吃人!^^……
我直奔宿舍楼下的垃圾桶,头顶艳阳高照,不远处的塑胶跑道被晒出一股蒸腾的难闻气味。
“垃圾车每天中午十二点来收垃圾,天呐。”洛芮喃喃地说,她大概猜到我要干什么了,语气有些后怕,幸亏我们这一上午效率卓越、目标明确,也幸亏我没有拖到晚上再行动。
楼下有三个半人高的垃圾桶,我们四个两人一组,把垃圾桶一一放倒,果不其然,其中一个桶要格外沉些,我和丁诺小心翼翼地把桶放平,把面上的黑色垃圾袋一个一个掏出来。
“小胖!弟?听见了就吱一声!”垃圾袋里都是学生们吃完的盒饭,轻飘飘的没有重量,但味道依然不敢让人恭维,很难想象在桶里待一晚上会是什么体会。
这还是最乐观的情况。
丁诺的动作也不比我慢,这个垃圾桶眼见要被掏空,他伸长胳膊探进去,忽然说:“我摸到了,好像是头发。”他调整姿势,两条胳膊一块进去探了探,抓住什么,抬脚蹬住垃圾桶边沿,嘴里吆喝一声,用力往外一扥,这下子拉出来的绝对不是垃圾袋,而是个大活人!
我欢呼一声,托住丁诺的手臂帮他一起往外拉,小胖的半个身子很快被我们拽出来,然后是整个人,两条胳膊两条腿齐全着,唔,有只鞋不见了,浑身衣服也又脏又臭,不过总体来看还算不错。
“弟弟,醒一醒。”我拍拍小胖的脸,洛芮和痦子脸也围了过来,“快点,这不是睡觉的地方。”
“唔……”小胖哼了哼,抓住我的手,“妈,再让我睡五分钟,五分钟就好。”
我和丁诺对视一眼,忍不住一笑,丁诺的目光也流露出熟悉的笑意,然后,他伸出手,捉住小胖的耳朵用力一扭——
“我再也不敢啦!”小胖大叫着弹起来,好像玩具盒子里的弹簧小丑。
“不懒床了?”我笑吟吟地看着他。
小胖睁着一双大眼睛,把我们挨个看了一遍,然后才“嗷”一嗓子哭出来,飞扑进我怀里,哑着嗓子哭道:“垃、垃圾桶会吃人!我昨天刚走到楼梯口这儿,它、它、它就扑过来了,张着大嘴,咕噜咕噜叫。”
要不是这孩子浑身垃圾味儿,我肯定会抱住他好好安慰一番的,但眼下,我没推开他已经是极限了,我尽量屏住呼吸,一下一下捋他的后背:“好了好了,我知道,嘘,嘘,我知道。”
“好家伙,还真有人,兄弟,你在这种地方怎么睡得着的?”痦子脸发出一声惊叹,痦子上那根毛颤动不休,仿佛在附和他的主人。
“我才没有睡着!”小胖怒气冲冲地回应指责,脸上涕泗纵横,活像一只以垃圾桶为家的小野猫,“我是去找工具的!”然后又一指丁诺,气势汹汹:“我喊你帮忙,你也不帮!还大哥哥呢,坏人!姐姐你别相信他。”
丁诺拍拍手,笑了笑:“可别忘了,是谁把你从垃圾桶里拉出来的。”
“我偏忘!除非还是你把我装进去的,那我就记你一辈子。”小胖回嘴。
“多记几辈子好了,看我会不会掉块肉。”
“好啊,你等着!”
“别吵了孩子们,听老师的话,好吗?”我忍不住扶额,现场未成年比例太高了,对话可忍受程度直线下降,奈何其中两位是队友,其中一位还是我们下一步行动的重要线索来源。
我沉下一口气,问小胖:“你原本打算去哪儿找工具?提示在哪儿?”
“提示就在黑板上呀。”小胖在我怀里仰起脸,用一种理所当然的天真语气回答我,“一开始那些字太怪了,我看不懂,就懒得看,结果后来我盯着黑板走神,就看到啦,上面写着……”
我条件反射似的伸手盖住他的嘴巴,“嘘”了一声:“别说,直接带我们去,要快。”我推着他站起来,拍拍他的屁股和衣服下摆,然后我们就出发。
小胖带路,没等他跑出太远,我就猜到他要去哪儿了。
卫生间,果然是那里。
“男厕还是女厕?”快跑到时,我问。得到“男厕”的回答后,我当先冲了进去,在此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进过男厕呢,也不失为一种体验。
丁诺紧跟在我旁边,洛芮拉着小胖。
如果你们谁还没有看过男厕的话,事先说一句,男厕比女厕脏得多,至少在这所可敬的学校里是这样,遍地用过的卫生纸和烟蒂,空气里混合着尿骚气和尼古丁的臭味,闻久了足够让任何一个人的肺生锈。
借用一个四岁小女孩儿说过的话:“男生可真是猪头。”
我忍着没捏住鼻子,把蹲坑的门一扇一扇推开,里面既没人,也没藏东西,小便器更是一览无余,除了陈年尿渍之外别无所有。
工具会藏在哪儿?
小胖却似乎比我们更加目标明确,他直奔对面的窗户,一边招呼我们:“快来快来!”
“窗户打开,卡扣在那儿呢。”小胖指挥我们,“抱我上去,起开,不要你。”他挥开丁诺的手,小孩儿还挺记仇的。
我把小胖抱上窗台,他扒着床沿往外看,欢呼一声:“在呢!”他缩回脑袋,对我们宣布:“镜子就在下面,我看到倒影了!”
“那工具呢?”我的心砰砰乱跳起来,雨伞人的话在我耳边回荡,打碎镜子,没有工具我们用什么打碎?
“跳就完事。”小胖说着就要往下跳,我连忙抓住他,颤声说:“等等,还是确认一下比较安全,来,你先下来。”
“怎么确认?”小胖心急地追问,我没答,卡着小胖的咯吱窝把他抱下来,然后下意识看向丁诺,别想了,人家还只是个高中生呢,我在心里唾弃自己。
没想到丁诺自告奋勇:“我先跳。”
“不行。”我板起脸,“我很肯定,那样就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了。”
我一边说一边往窗台上爬,丁诺拉了我一把,差点拽得我一个倒栽葱摔下去,他连忙又改拉为推,我使了把力,按着他的肩膀撑住自己:“别闹,让老师先来,一会儿就轮到你了。”
我喘了口气,往窗外看去,厕所后边是一边草地,原本是一片草地。
而现在,是一片大湖。
如果湖面完全是镜子也仍然能被称作湖的话。
“我猜这就是床板下面镜子的来源了。”我喃喃,不同的维度,不同的世界,而这面镜子就是分界点。
阳光热烈明亮,我看到镜面上有我的倒影,表情振奋,却又有一丝茫然。
如果镜子对面的世界才是真实,那么身处虚假世界的我们,是否真的能离开它?
“我说什么来着?镜子无处不在!”身边忽然多了个声音,吓了我一跳,一回头,痦子脸大兄弟正两手撑在窗台上,歪着脖子往外看,满脸发现真相的欢欣雀跃,要不是两只手都占着,我打赌他还会鼓掌庆祝呢。
“我先跳。”我听到自己说,两只眼睛仍然盯着镜子,“如果镜子碎了的话,你们就跟上,怎么样?”
洛芮和小胖先后答应,痦子脸男生往后一撑落回地面,搓搓手,表情有些奇怪,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他什么都没说。
“喂。”丁诺忽然伸手抓住我的小腿,我差点以为他要把我拽下去,结果他在窗台上一撑,竟然轻轻巧巧跃了上来,像只大猫一样蹲在我旁边。
“你干嘛?”我问,他那张脸简直年轻得不可思议,我想不出来他会说什么、做什么。
“我说过,”丁诺眨眨眼睛,语气忽然变得熟悉起来,“我们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要跳一起跳。”
“我很确定,”我感到自己露出了笑容,“那句话是我说的。”
然后我们一起朝大湖跳了下去。
最后响起的,是镜面碎裂的声音。
我倏地被玻璃碎裂的声音惊醒,从床上坐起来,揉揉眼睛,缓了三十秒,才意识到现在是大白天,下午两点三十分。
讨厌,不过是睡了个午觉,居然就睡得晨昏不分了。
玻璃碎掉的动静是从客厅传来的,“哐啷”一下,夹杂着雷雨声、“砰砰”的射击声、怪物的鬼叫声,还是立体混响效果,让我惊讶自己怎么现在才被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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趿拉着拖鞋走出卧室,我不出意外看到丁诺坐在客厅里打游戏,大呼小叫,玩得全情投入,生化危机二代重置版,我眼看着这家伙从简单难度玩到专家难度,表关里关翻来覆去地玩,也不知道怎么能被他玩出这么多花来。
之前为了写一本恐游背景的小说,我咬牙自己玩过一遍,在丁诺的全程陪同下,当然了,要不是有这本活地图在旁边,随时告诉我哪里上楼、哪里拐弯、哪里藏着舔食者、怎么躲过暴君追击,我肯定会把里昂困死在浣熊市警察局里。
但这不代表我欠他的情,好的吧?
存着点报复心思,我故意从电视和丁诺之间穿过去。丁诺果然大声抱怨起来,整个人从坐垫上歪成了一座比萨斜塔:“喂!你知道我正被暴君和舔子混合双打呢吧?”
“喂,你知道我正睡觉呢吧?”我反唇相讥,然后揪过一个坐垫,在他旁边一屁股坐下,拿起他面前摆着的杯子,灌了一大口,然后“嘶”了一声:“怎么这么甜?”
丁诺双目片刻不离大屏幕,回答:“蜂蜜柚子水。”好像这一个词便足够解释似的。
“蜂蜜放太多啦,甜牙先生。”我舔舔嘴唇,那甜腻腻的味道还残留在味蕾上,“老实说,是不是蜂蜜快过期了你集中处理呢?”
“哪儿啊,是柚子不够了。”丁诺理直气壮地说,一边分神用胳膊肘怼了我一下,“吵醒你了?”
“是啊,把我从噩梦里吵醒。”我叹了口气,背心上的冷汗还没有干透,但任何噩梦在醒来后都不显得可怕,我在脑海里复盘梦境残存的画面和情节,筛选能留下来作为以后小说素材的内容。
“那你应该感谢我。”丁诺大言不惭。
“嗯哼,那你是不是该为我替你挡住暴舔合击的恐怖画面表示感谢?”我没说完自己先嗤嗤地笑了起来。
“可真是谢谢您了。”丁诺翻了个白眼,电视屏幕上,里昂一梭子撂倒垂死挣扎的丧尸。
“不客气。”我回怼他一肘子,故意很用力,但没让他操作失误,遗憾。
“饿了,我去洗点水果,”我爬起来,家里应该还有草莓、樱桃、蓝莓、桑葚、圣女果,我最喜欢的水果组合,追剧码字看书都能完美配适,“上次买的还有剩吗?”
“呃,看看冰箱。”丁诺回答,显然没过脑子,不过这已经是他在打游戏状态下能做到最好的了,我决定不予计较。
我打开冰箱,欣慰地在里面找到草莓、蓝莓、樱桃、圣女果,我慢半拍地记起来,桑葚搭配着酸奶,在上午码字一役中不幸全军覆没。
剩下的水果一股脑装篮,我正要拿去厨房,敲门声忽然响了起来,我不由得纳闷,大中午的会是谁啊?
“谁啊?”我提高嗓门。
“是我点的外卖到了。”丁诺在客厅回答,“帮忙开下门。”
“求我啊。”我把水果篮搁在水池子里,水龙头开着接水,故意蹑手蹑脚地往客厅走,让丁诺以为我还在厨房洗水果。
“求你。”丁诺懒洋洋地拖长音调,也许有几分调笑的意思在里面,但我不确定,男人打游戏的时候多半不会想别的。
往门口走的那几步,我脑子里基本就是在想这件事。
没别的。
我先透过猫眼看了看门外,一身黄色制服、头戴黄盔的外卖小哥提着外卖站在门口,两只脚不住倒着重心,显然已经很不耐烦了,空着的手又敲了下门,发出很重、很响的一声。
“来了。”我转动门把手。
就在这时,我听到丁诺在我背后大吼了一声“别开门”,他吼得那么大声,以至于嗓音都劈了,在理解这三个字含义之前,我条件反射回头去看他,然后,我抓着门把手的那只手一阵剧痛,因为外面有人用力把门拽开了。
我最后看到的,不是丁诺一脸惊恐地朝我扑过来,连桌上的蜂蜜水都撞翻在地,而是电视屏幕上里昂被一群树藤丧尸围攻的场景。
受伤的里昂在火焰中发出惨叫。
染血的屏幕背景上跳出一行白色的字幕——你死了。
50. 第四十九章:爸,这是我邻居^^……
“我靠!”
我浑身颤抖,连牙齿都颤动不已,等我再次扭头看向门外,黄色制服的外卖小哥却不见了,走廊窗户外晨光熹微,天色还早,跟下午扯不上半点关系。
对面的防盗门也有点不一样了,门两侧贴了八百年历经风吹雨打的褪色春联被人扒掉,在脏兮兮的粉墙上留下两条雪白的长方形,好似两片巨大的绿箭口香糖。
防盗门正上方还有个小号绿箭,多半是横批。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对面那屋空了挺久都没人住了。
再扫一眼楼上楼下,别说人,连只猫都没有。
我扭回头看向客厅,入目的是沙发和贴着海报的墙壁,压根没有电视,更没有丁诺。对啊,我后知后觉地想起来,眼前这个才是我客厅的陈设,沙发和茶几在门对面的方向,电视在次卧放着,刚才……刚才那是梦?我是梦游到了门口?还打开了防盗门?
如果是,幸好我醒得还算及时。
如果不是,那我一定是疯了。
不过比起一睁眼就躺在医院病床上,至少这次从噩梦世界逃离,我还在自家公寓里,虽然梦到了奇怪的东西,还差点梦游天姥,但也没有穿着睡衣半夜跑到街上游荡。
我低头看自己的睡衣,果然,也不是刚才的那条粉色睡裙,十月底天气已经转凉,我换上了令人安心的长袖长裤,拖鞋貌似也不是同一双。
“还好是做梦。”我喃喃。
尽管是个体验过于逼真、细节过于丰富、情节走向更是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噩梦。
噩梦不就是这样吗?我安慰自己,尽量忽略心里的不安躁动,别多想,没点糟糕情节还叫什么噩梦。
“咔嗒”一声,对面的防盗门忽然动了。
我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一边退一边把自己的防盗门关上,但不等门被碰上,我就看到了从对门出来的人,连忙又把门推开:“丁诺,怎么是你!”
丁诺穿着一身深色运动衣,跟我记忆中那个熟悉的形象相比仍然瘦得形销骨立,脸色也苍白得很,眼睛底下有深深的阴影,似乎很久没睡个好觉了。
短短地几秒钟里,一连串问题涌上我的心头,在那个校园噩梦,丁诺也在,对吧?虽然是再年轻个十来岁的版本,但最后从窗户跳下去前,丁诺想起我来了。
那真的是他吗?
他是否也像我一样刚从噩梦中醒来?
他现在还记得梦里发生过的一切吗?
这些话我一句都没问出口,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只知道片刻前心里的惶恐茫然和躁动不安都化作石头落回了肚子里,它们还在那儿不假,但有丁诺在,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
“跑步去。”丁诺回答,语气理所当然,然后才反应过来我的问题,摇头笑了起来,“我刚搬过来没几天,正好你对门这家一直没租出去,也算是巧了。”
“你,”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方才丁诺坐在我客厅打游戏的画面尚且完全褪去,那个他看起来更年轻、更开朗,也更强壮得多——更像噩梦世界里的他——这让我感觉多少有些割裂,我清了清嗓子,“你是说,你特意搬过来,搬到我对门的?”
丁诺点点头,然后似乎为了加强肯定,又点着头说:“当然,安全起见。”
他看着我,笑起来倒还是我很熟悉的模样:“你觉得呢?”
“哦,”我觉得他住哪儿我没什么提意见的资格,于是老老实实地点头,“你觉得好就行。”
楼下响起脚步声,不紧不慢的,估计是晨练大爷买回菜来了。
丁诺向后一步退回门里,抬手冲我比了个手势,似乎是想让我回屋去,我有点愣神,傻傻地问他:“你不是要去晨练?”
“啊?”丁诺也愣了半拍,愣完又“哦”了一声,一只手还搭在门框上,表情呆呆的,不知怎地有点搞笑。
说话间,楼下的人已经上来了,我靠近楼梯口,比丁诺先看见来人,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说不上来是惊讶还是惊慌,脱口喊了一声:“爸!”
“呦,怎么还出门迎接?”爸手里拎着早市买来的煎饼豆浆老豆腐,上楼的步伐很轻快,他抬头看我,表情不甚赞同,“穿这么点,你也不嫌冷?”
“这不是为了迎接你吗?”我扯谎,十月底的清晨还是很冷的,就算长袖长裤,睡衣也是睡衣,抗寒能力有上限。
“用不着,麻溜回屋去,做壶水待会儿泡茶。”爸支使我,“我拿了点金骏眉,上回你说爱喝的。”然后,再上两三级台阶,他看到了丁诺,表情倏地变了,准确地说,他脸上的全部表情一下子消失掉,如同被抹布抹过的桌面。
“爸,这是我邻居。”我找补似的说,心脏不知为何砰砰乱跳起来,居然有种被捉奸在床的惶恐,尽管我们不过聊了几句而已,“丁……他、他正好要出去晨练。”
丁诺似乎也僵住了,招呼打得怪生硬的:“您好。”
“嗯。”爸点点头,表情融化了些许,语气也正常了,像那种出于礼貌关心对方的长辈,热情里透着距离感:“外边有点刮风,小伙子,跑步的话当心出汗着凉啊。”
“好嘞,谢谢叔。”丁诺关上防盗门开始往楼下走,脚步有点快,下去之前,他跟我俩挥了挥手,“走了,拜拜。”
我也挥挥手:“拜拜。”
爸从我身前进门,早餐搁在门柜上:“还不进屋?迎接完我还送邻居,你们社区不会是在评比最佳住户吧?”
“优胜奖金八千,何乐而不为?”我随口胡说,然后把防盗门在我身后关上。爸背对着我弯腰换鞋,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莫名觉得他挖苦的语气里似乎还有一丝隐约的担忧。
爸是第一次见丁诺吗?我不禁想,难不成我在医院睡大觉的时候俩人产生了什么误会,搞得不欢而散?可都装不认识了,那得多大仇?
糟糕,我爸不会以为我那病毒性脑膜炎是丁诺传染的吧?
吃早饭的时候,我还以为爸要就走廊里的事发表高见呢,诸如大冷天早上站在走廊里吹风容易面瘫啊,穿着睡衣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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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说话可算不上着装得体啊……之类之类的。
但爸居然什么也没说,他唯一发表的见解,是我小区的豆腐脑卤子比他家附近的香。
大概楼道插曲就算是翻篇了。
于是,我转而问爸怎么有闲心跑来这边跟我吃早饭,也不提前说一声。爸说,一来大早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二来他跟客户约在附近见面,一顿早饭不耽误事。
“三来反正早餐钱是你出,我不吃白不吃。”我用力咬了一口煎饼,堵住自己的嘴。
“宾果。”爸剥开一颗卤蛋,丢到了我的豆腐脑里,“喏,附加题奖励。”
“喂!”我抗议,“要串味儿了。”
“你还挺讲究。”爸拿勺子一挖,又把卤蛋给挖走了,他咬了口鸡蛋,好像是漫不经心地随口一提,“那个姓李的小警察没来找过你吧?”
“李玉民?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经过另一个噩梦世界,李警官的长相在我脑海里已经变得模糊起来,很难想象我们三天前才见过面,我皱起眉头,“能说的我都说了,他还来找我干嘛?”
爸说:“查案嘛,哪儿有一次性就完事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查案?”
“商场那案子啊,”爸奇怪地瞄了我一眼,“你忘了?”
“没有,”我不自在地在椅子里扭了扭,丝毫没注意到关律师给我下套,“但那案子跟我又没关系,上回在医院里我不都告诉他了?”
爸往椅背上一靠,云淡风轻地评论道:“谁让你是重要目击证人呢。”
我忍不住说:“关总,我怎么觉着你没站在闺女这边呢?”
爸理直气壮地回答:“作律师的,当然要站在正义那边了。”
合着我还成非正义的一边了?我气势十足地“呸”了一声,恶意诋毁他的行业:“狄更斯说的对,律师都站在金钱那边。”
爸哈哈大笑:“也不是毫无道理。”
我瞄准肱二头肌的位置锤了他一拳,硬邦邦的:“那警察真来找我怎么办?”
“配合调查呗,”爸忽然眯起眼睛,笑得有点坏,布鲁斯·威利在《整九码》里就爱这么笑,“怎么,需要请位律师来帮你吗?”
“啊?我又没有跟警察说谎的需求,要律师干嘛?”我故意装傻,顺便怼他一句。
“啧,你对律师误会还挺深。”爸看着我,最后评价道。
“要么说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呢。”我抱起胳膊,本来没想跟爸针锋相对的,因为我从来说不过他,但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不蒸馒头争口气嘛。
没想到这口气争得有效果,爸沉吟片刻,居然金口一开,免费指导我:“要是警察真找上门来,不方便可以提出来另约时间地点,可以要求必须有女警官在场,与调查无关的可以不说,听不明白的问题可以不答,但是,记住不要说谎。”爸说完顿了顿,看我一眼,又露出布鲁斯·威利的招牌笑容,“除非你想请个律师。”
啧,这个记仇的老头子。
51. 第五十章:你吃早饭了吗?
爸果然如他所说有生意要谈,吃完饭没多久就走了,走之前他给我泡了一壶茶,作为我最近戒掉咖啡的小小补偿。
金骏眉喝着还不错,我估摸着丁诺也该晨练回来了,于是去对门邀请他过来喝茶,顺便聊一聊正事。
门敲了好半天才开,丁诺手里抓着毛巾,顶着一脑袋还在滴水的头发,问我:“怎么了?”
空气里有好闻的水汽和沐浴露的味道,我揉揉鼻子,问:“你吃早饭了吗?我刚泡了茶,呃,还有,还有半块芝士蛋糕,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的目光不自觉地顺着丁诺的脸和脖子向下,他估计刚从浴室里跑出来,随手捞了件无袖背心套在身上,已经被身上来不及擦干的水打湿了。我看到,他锁骨向下的位置有一道旧伤疤,颜色暗红,形状狰狞,活像一条险恶的蜈蚣,顺着背心领口一路向下钻去。
丁诺往我家门口瞄了一眼,神情有些尴尬:“你爸爸在,不方便吧?”
“有什么不方便的?”我忍不住想逗他,转念再一想还是算了,改口道,“别担心,他就是来吃个早餐,吃完就走啦。”
丁诺嘟囔了一句,听着好像“有什么好担心”,但也有可能是“其实我好担心”,他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一边往出走,一边打算关门,见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才停下来,挑起眉毛问我:“咋了?”
“呃,不咋,”我咽了口唾沫,目光不知往哪儿瞟才合适,“你不换身衣服吗?”
丁诺这才“哦”了一声作恍然状,低头看了自己一眼,似乎在研判背心和大裤衩究竟适不适合去别人家做客,点点头说道:“那你先回,我换好衣服就去找你。”
然后,门便“砰”地在我面关上了。
我在他门口呆立了几秒,空气里仍然有水汽氤氲不去,我也仿佛仍然能看到那条狰狞的伤疤。
不知为何,看到那条伤疤,让我有种猝然心痛的感觉。
好像我分明知道那道疤从何而来似的。
丁诺来敲门的时候,我正手忙脚乱地准备早点,半块芝士蛋糕太寒碜了,就算丁诺不介意,我也会找个地缝钻进去的。
作为一个常年在家写作的老宅,我屋里常备各种零食和速食,以免因为码字太上头不慎把自己饿死,于是,在我努力搜罗下,餐桌上除了红茶和从“小猫钓鱼”买的芝士蛋糕之外,还有一盘手指三明治,一盘花生风味桃酥、一碟无骨鸡爪,和一碟麻辣小鱼干。
丁诺看到之后,用受宠若惊的语气表示,他其实没那么饿。
“又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我胡乱找借口,其实我记得他不爱吃甜食,上回的爆浆蓝莓曲奇他就没有吃,我猜芝士蛋糕多半也不会成为他的心头好,所以才多找了几样口味不同的,“你都尝尝呗,看喜欢吃哪几样。”
“谢了。”丁诺撕开一袋无骨鸡爪,三口两口吞下去,然后把面前的红茶一饮而尽。见我看他,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还没吃早饭,正好饿了。”
“饿了就多吃点。”我给他把茶续上,自己抱着红茶杯子慢慢抿着喝,热腾腾的水汽从杯沿上冒起来,我眯起眼睛,丁诺换了身半高领薄毛衣,锁骨上的伤疤看不到了,但我知道,它还盘踞在那儿,足有一乍半那么长……
“小关?”
“什么?”我跟从梦中惊醒似的,完全没听到丁诺说了什么。
“我说,你去找过洛芮没有?”丁诺重复,他正在吃那份芝士蛋糕,看上去若有所思。
“我昨天去了,她正好不在,店里只有她老板,还有一只猫。”我回答,然后把这个问题抛回给丁诺,“你去过吗?”
“我准备等你一起去。”丁诺似乎笑了笑,低下头去吃蛋糕,我发现他回答问题的方式很巧妙,说的不是问的,答了又像没答,却又不至于让人觉得他在顾左右而言他。
“那天晚上你在医院吗?”我脱口而出。
“嗯?”丁诺的叉子戳在最后一小块蛋糕上,但是戳歪了,小蛋糕片被顶翻,芝士糊在盘子上,死不瞑目。
我一字一顿地重复:“那天晚上,你在医院吗?”
“我这几天都在忙搬家的事,”丁诺慢慢地摇头,把叉子放下,似乎一下子胃口全无,“没顾得上去看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我追问,心脏在胸口毫无章法地乱跳,说不上来自己是不是松了一口气,毕竟那天晚上丁诺在我病床边一脸冷漠的模样都挤得进我短短人生里最糟糕经历的前五名了。
“我看过新闻。”丁诺说,又是一样的回答套路,只有故作神秘和真有秘密的人才会这么说话。
我想丁诺大概是后者。
可我想不通的也正是这点,他到底在隐藏什么?
“新闻上有没有说,那个人的死因是什么?”红茶在舌尖留下苦涩的味道,我轻轻吸了口气,告诉自己不要感情用事,想想仓央嘉措说的,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这一生,“你知道警察已经介入这件事了吗?”
“新闻上说的是突发性脑溢血,而警察介入的理由,”丁诺谈起别人的事倒是意料之外地坦诚,话题转移也明显让他松了口气,“死者是一个走私团伙的接头人,他猝死的那天原本是要在另一个地方跟团伙头目接头的,警察跟这条线跟了一个多月,只差一点就收网了。”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震惊于那位死人先生的真实身份,还是被丁诺掌握的信息量震撼到。
以前我问过丁诺是做什么的,没记错的话,他的回答是“你会知道的,但不是现在”,我敢打赌,再问一遍,得到的也仍会是这个答案。
“我在噩梦世界里见过那个人。”我最后说。
丁诺这下看起来是真的惊讶,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你见过他?”
“在一截地铁车厢里,我和小胖,你不在。”我尽可能去回忆当时的情形,但有些人脸已然不可避免地变得模糊起来,“那个人在车厢里被人用高尔夫球杆敲碎了脑袋,车厢里的其他人还怀疑是我和小胖干的。”
“你给我讲过,”丁诺点点头,“就在那个到处是木头房间的地方之前,有个人还抓伤了你的手背。”还差一点被木头迷宫里的木头虫子感染寄生,要不是洛芮留下的手绢,我就只能祈祷点化匹诺曹的蓝裙子仙女对我网开一面了。
“如果被高尔夫球杆杀死的那位是现实中的人,那么,”丁诺沉吟着,“也许杀死他的人……”
丁诺的目光落在我捧着茶杯的手上,抓伤早就愈合了,结的痂都掉光了,新生的皮肤组织上只剩下几道浅浅的痕迹,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抓伤我手的那个人,我在商场也见到了!”我手臂和后脖子上忽然窜起一层鸡皮疙瘩,声音不自觉地打颤,“但应该不是她。”
“那是谁?”丁诺追问。
对啊,那是谁呢?我努力回忆地铁里的人,但能想起来的只有一双双鞋子,地铁急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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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生后我躲在座位底下看到的,一双黑色绒面高跟鞋,两双皮鞋,一双运动鞋。
最后只剩下两双鞋,两个嫌疑人。
谁是凶手?
“我在商场里见过那个人,在电动扶梯上,他是一路小跑着上去的,像有急事一样。”我的手指不自觉地抽搐了几下,走私团伙头目就那样跟我擦肩而过吗?那几十秒钟的情形在我脑海里滑过,如同离岸潮,卷走了虚伪假象和幻觉似的不真实感,“他穿一件深色冲锋衣,还有运动鞋。”
“跟我在地铁里见到的一模一样。”
“这些信息很重要,非常重要。”在追问我几个细节之后,丁诺宣布他要打几个电话,拿着手机去了客厅。
我按捺住偷听的冲动,起身去厨房烧水。
茶喝光了,我紧张的时候总是喝得又快又多,尤其这还是我最近唯一的咖啡因来源,赵大脚总说我有当酒鬼的潜质,看起来不全是空穴来风。
水很快尖叫着烧好了,我换了点新茶叶在茶壶里,洗茶,撇掉杂志,再次倒入热水。
看着颜色透亮的茶汤慢慢注满,香气氤氲而上,我心底升起一股平静的满足感。英国人靠格雷伯爵茶来度过逆境和创伤,多少有些道理,人在混乱中会追求对事态的预测,在受制于人时会渴望掌握主动,哪怕只是泡茶的水温和出汤时机的把握也好,如果不够,就再加一点点奶,和一点点糖。
也许,这也正是丁诺现在做的事情,从不可预测中挖掘规律,从混沌中寻找稳定,控制才是关键。
出于某种原因,丁诺似乎对噩梦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要掌握更多的信息,同样,出于某种原因,他似乎不愿意让我介入得像他一样深。我是说,如果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话。
“我得出去一趟,有点事要办,不会太久的。”打完电话之后,丁诺对我说,脸上又带着那副有些抱歉的小心翼翼的表情,好像他欠了我五百万,而且还是高利贷,利滚利那种,“等我回来,再一起去咖啡馆找洛芮?”
“等下,还有件事。”我叫住丁诺,告诉他,“在医院的时候,有个警察来找我问话,叫李玉民。”
“他怎么了?”丁诺在门口站住,似乎对李玉民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也不意外。
哼,搞不好也是新闻里看来的呢。
“他……好像是李四,在医院把我吓了一跳。”我看丁诺脸上闪过一丝茫然,又补充道,“关东山那个土匪,还记得吧?忘了?哦,没忘就好,不过,我总觉得两个人有哪里不太像,一来李玉民不认识我,二来,李四在关东山不是遇到埋伏死掉了吗?李玉民看起来连伤都没受一点。”
丁诺思考了一会儿,沉声说:“我没有亲眼见到李四的尸体。”
“你是说他没死,还装作不认识我?为啥啊?”我问。
丁诺含义不明地摇摇头,说:“还不能确定,但我会想办法查清楚的,放心。”
他说完就要伸手拉开防盗门,那一瞬间,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也许是总出现在丁诺脸上的微妙神情,也许是今早惊醒前的噩梦,及时迟钝如我也察觉到,冥冥中似乎有种力量正在将我们往两个相反的方向拉扯。
就算丁诺说再多遍,我也没法放心,更不该放心,因为如果再不努力反抗,他就会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不见,像石子离开弹弓、苹果落下枝头那样。
在丁诺推门走掉之前,我脱口问道:“大哥,带上我行吗?”
52. 第五十一章:蓝蜂鸟调查?
“咳咳咳,你说什么?”
从丁诺脸上的表情能看得出来,我把他吓着了。
“我说带上我,不管你去哪儿,我也去。”我重申,并没有改善丁诺受惊吓的状态,相反,他目不转睛地瞧着我,仿佛我是一块出现在咖啡杯里的恐龙化石,难以靠常理来解读似的。
这要求这么过分吗?我反思了一下,觉得队友之间应该坦诚一点,于是我举起一只手,摆出和平的手势:“无意冒犯,如果是私事,你尽管去处理好了,我保证保持距离,绝不过问,但如果是跟噩梦世界相关的,我也有权利参与,共享信息,因为咱们是一条战线上的,对吧?”
这一串连话把丁诺哽住了,他半天才回了两个字:“当然。”
“那,我们走?”说实话,比我想象得容易一点,为了说服他,我可是把整篇腹稿都打好了,才刚开了个头呢。
“你不换身衣服再走?”丁诺有点好笑地看着我,他尽量掩盖担忧之色,可惜不算成功,这让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矛盾。
“哦哦,当然了,等我一下,我很快的!”我跳起来,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卧室,把能找到的第一身衣服往身上套,然后又脱下来,不对,毕竟是要出门,而且待会儿说不定会见到丁诺的其他朋友呢,穿的太随便可不合适。
我又换了两套衣服,在镜子里360°无死角检查过一遍,这才勉强满意。
丁诺两手插兜,很有耐心地等在门口,我出来的时候,他一抬头,吹了声悠长的口哨,那叫一个九曲十八弯。
我爸管那个叫流氓哨,我也会吹,赵大脚教我的。
“你回去了一趟?”我看到丁诺穿着灰色大衣,围着围巾,换衣服的效率显然比我要高。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丁诺回答,他低着头,手里把玩着个小东西,一按就弹出,他再扣回去,然后再弹出、再扣回去,仿佛那是个有趣的解压小游戏。我走近了才发现那个小东西原来是汽车钥匙,于是也回敬他一声口哨:“有车一族啊,真叫人羡慕。”
“别闹。”丁诺拍了我脑袋一下,收起车钥匙,当先推门走了出去。
“我没闹,”我穿好鞋,跟上去,“我们去哪儿?”
“别问,到了就知道了。”丁诺头也不回地说。
这次是故作神秘,我敢肯定。
我以为,我们会去某个铁闸门紧紧落下毫不起眼的私人车库、荒郊野岭里的废弃工厂,又或者设置有重重关卡的秘密基地……咳,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个故事让我来写,把下一幕戏安排在这类地方才更有气氛,不是吗?
所以丁诺开了半天车却连市区都没出,还是有点超乎我的意料。
后来我对丁诺提起过这个想法——那时候他已经比现在坦诚得多,也可爱得多了——因此他建议我把这类“金点子”留着写小说,我则用拳头郑重感谢了他对我的认可。
总之,丁诺最后把车停在一个商业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车牌提前登记过,智能停车场的电子语音彬彬有礼地播报“欢迎回家”,这家伙显然不是第一次来了。
“我们是来找外援的?”我跟着丁诺上电梯,看他按下19层的按钮,按钮旁边还贴着个“蓝蜂鸟调查”的标志,忍不住问。
“算是吧。”丁诺的目光一直盯着电梯里跳动的楼层数字,一边解释,语速很慢,“我们、我们四个人并不是被噩梦世界侵扰的唯一受害者,有些人没能活着出来,有些人受伤、重病,也有些人比咱们积攒了更多逃生经验和技巧,还有一些人,他们在做调查。”
“蓝蜂鸟调查?”我问。
“没错。”丁诺话音刚落,电梯就到了,写字楼19层出租给了两家公司,一家喜乐盛娱乐用品有限公司,另一家就是蓝蜂鸟调查事务所,后者显然是我们的目的地。
丁诺带着我拐向右手边,刷卡打开事务所的玻璃大门,玻璃上贴着蓝色的“蓝蜂鸟之家”中英文双语标识,旁边还画着一只蓝色的卡通蜂鸟。
“请吧。”他冲我笑笑,伸手比了个邀请的姿势。
“好吧。”我嘟囔着答应,没问这家伙为什么摆出一副主人翁的样子,大概我暂时还不想听到他自我介绍是“蓝蜂鸟调查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吧,就跟我不想知道超人在大都会担任《星球日报》记者一个道理。
事务所办公区域不大,至少比不上我爸的律师事务所大,虽然那估计算不得公平比较。
我一眼看过去,目之所及只有不到十个工位,大部分还都是空着的,没空着的办公桌上则乱糟糟地摆着盆栽、手办、零食,和一些写着“莫生气”、“不蕉绿”、“放青松”、“允许躺平”之类标语的奇葩摆件。
没有摆放办公桌的空地上摆着三四个立式白板,上面贴满了裁成小块的报纸、打印出来的网页、各式各样的照片……最显眼的是,有人用蓝色马克笔在某块白板的右上角写了个“FUCK”,外加三个感叹号。
不难想象这里平时的办公氛围。
忽然,一张圆圆的大脸从某个电脑后面冒了出来,兴冲冲地喊了声“老大”,喊完他才看到我,脸上先是惊讶,又变成不加掩饰的喜悦:“哎呦喂,这不是嘶……”他忽然哑了声,在丁诺的瞪视下缩了回去。
随后,转椅“咕噜噜”响了几声,圆脸大哥从工位后滑了出来,起身朝我们小步颠过来,肚子上的肉一颤一颤,活像个大号跳跳虎公仔。
“杜祁山,幸会幸会,他们都管我叫大肚子,因为我肚子大,没毛病。”圆脸大哥把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朝我伸出来,乐呵呵地说,“老大没说你要来,这家给我整意外了,哈哈。”
“关易阳,叫我小关就行。”我被他抓着手上下摇晃了半天,才得以腾出手来把大衣脱掉,事务所里的空调开得很足,难怪大杜哥只穿了半袖和大裤衩。
我把外套搭在附近的椅背上,刚转了个头,手里又被塞进个一次性水杯,我一抬眼,忍不住出口调侃:“哎呦喂,这不是老大么,怎么好意思让你亲自倒水?”
丁诺显然不以口才见长,憋了好几秒才憋出三个字:“应该的。”说完立刻转头问大杜哥:“小霍去哪儿了?”
“看电影去了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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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哥摇头晃脑,看老板吃瘪,他嘬着牙花偷乐,“都叨叨半个月看首映了,再不上映我该上吊了。”
“啥电影?”我忍不住问,一时间惊觉,自己太久没关注过电影市场,不管国内国外,最近上映的影片居然连一部都想不起来,上一次去影院看电影简直像上个世纪的旧事。
事实上,连躺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老电影都很久没有过。
“呃,”大杜哥噎了一下,估计小霍叨叨得还不够多,他回忆了半天也没记起电影名来,最后说,“讲男男女女的呗,小霍就这样,里面有帅哥她就看。”
“大杜,上回查的事怎么样了?”丁诺显然对看电影不感兴趣,一开口不是问员工就是问工作,简直是打工人最不喜欢的老板类型。
怪不得,偌大一个工区就俩员工,还只有一个在岗。
“有眉目!”大杜哥一谈工作立刻正经起来,一颠一颠地跑回工位,“老大你来看,是这小子不?”
我跟丁诺一起跟过去,凑上前,看到大杜哥用胖乎乎的手指指向电脑屏幕,上面是一张个人信息表,大致扫过去,是参加“明州市第23届青少年计算机编程大赛”的简历。
在看到右上角照片的时候,我的眼睛立刻瞪大了,这人、这人不是小胖嘛!
原来,小胖大名洛佳奇,就在明州三附小上学,如果这张简历没有说谎的话,他还是个数学和计算机小天才呢。
看到洛佳奇这三个字,我脑袋里有根神经轻轻跳了一下,却一时想不清楚那奇怪的感觉究竟是什么。
丁诺肯定地点点头,拍拍大杜哥的肩膀:“是他。”
大杜哥顿时笑得像个吃到糖的孩子,握拳给自己比了个小小的庆祝动作:“噢耶!我就知道是他!”
“怎么找着的?不容易吧。”丁诺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他伸手接管电脑鼠标,一边听大杜哥怎么把大海捞针的蛛丝马迹变成锦囊妙计的,一边浏览信息,追问,“这孩子家附近去过没?靶向指标监测到了吗?”
“还没,这不先等老大你先确认过眼神嘛,一小屁孩儿也跑不到哪儿去,不急在这一时,对吧?”大杜哥旋转座椅,从小桌上捞了一包妙脆角拆开,“咔嚓”了几口,继续说道,“再说,指标监测是小霍的活儿,等她看完电影我就跟她说。”
“什么叫靶向指标监测?”我忍不住问。
“骚瑞,美女,物理和化学都超出我知识范畴了。”大杜哥摊开手,“大概来讲,像老大和你这样有过异维度经历的人周围磁场会不太一样,人体蛋白酶也会发生变化,巴拉巴拉巴拉,等小霍回来你问她吧,她才是专家。”
“像老大和我这样的人?”我重复,冲丁诺眨眨眼睛,又看向大杜哥,问他,“难道你不是?”
大杜哥连连摇头:“小霍是。”
三句话不离小霍,赌五毛钱,大杜哥不是偷偷暗恋人家,就是把人当作职场挡箭牌,好让自己躺平得更舒服。
我龇牙笑起来:“大杜哥,你怎么幸灾乐祸的?”
大杜哥叼着妙脆角,诚实地说:“确实有点。”
53. 第五十二章:我送嫂子回去
我猜我们的原计划是吃零食,等小霍回来,然后去做那个靶向监测什么的,找到小胖,再一起去咖啡屋跟洛芮汇合,探讨一下未来之计,也许再吃个黄油司康。
但你们知道的,计划赶不上变化,总是这样。
一切,都源于丁诺接了个电话。
顺便一提,丁诺的手机铃声居然是张信哲的《白月光》,你敢信?朋友们,我对老歌儿没意见,但是讲道理,我以为这年头大家都把手机调成静音或者震动呢。亲爱的杜乔编辑就因为我错过她的工作电话抱怨过不少次,而我,也希望她能像个紧跟时代的成年人,有事微信上说。我猜我们各有各的执着。
接通电话后,丁诺只说了个“喂”,就转身大步走向玻璃门,刷卡离开了办公区。
显然,老大不愿意让别人听到这通电话的内容。
第六感驱使下,我在丁诺接电话的时候瞟了一眼,没能看到来电显示,却没错过那一瞬间丁诺脸上如临大敌的表情——眉毛向两边斜斜飞起,额头上冒出三条细细的皱纹来,嘴唇抿得非常紧,让他下巴的轮廓更坚硬了。
不知道的,还会以为打来电话的是本·拉登或者乔·拜登呢。
我跟大杜哥对视一眼,我问他:“你们老大平时也这么注重个人隐私吗?”
“有时候吧。”大杜哥耸耸肩膀,“谁还没点隐私了,你说是吧?”
是这道理,我对自己说,暂时盖过了第六感的声音。
没过两分钟,玻璃门口“叮”的一响,向两侧滑开,丁诺又回来了,他先宣布“有点事需要出去一趟”,然后转向我,问:“小关,我先送你回家吧?”
我摇摇头:“不用,我想在这儿多待会儿。”
事务所环境蛮好的,可以吃零食、喝饮料,顺便研究一下大杜哥这好几块屏幕里都藏着哪些秘密,是的,我不懂磁场和蛋白酶,也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黑客技能,但没准儿,我这个写恐怖小说的三脚猫作家能看出来那位幕后黑手的邪恶计划呢?
就像某个很有品位的坏蛋说的,每个童话故事都需要一个老套的反派。
而每个□□也至少需要一个有恶趣味的读者。
丁诺看上去有些迟疑,于是我催他:“你该去哪儿快去吧,不是还有约吗?不用管我,到时我自己打车回去。”
大杜哥举起手,“嘿”了一声表示抗议:“怎么能打车呢?我的甲壳虫可不是摆在地库里喝冷风的。”又对丁诺拍拍胸脯:“安心去吧老大,我护送嫂子回去。”
我:“?”
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
大概反射弧完成了漫长的神经反射,又或许,是被我目瞪口呆的样子提醒,大杜哥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嘴巴张成了圆圆的“O”型,衬得脸盘子更大了,他眼珠子滴溜溜地往一旁转,向老大投去求助的目光,结果,丁诺竟然也愣住了,于是大杜哥只能抓耳挠腮地晾在那儿,纠结自己该不该说点什么聊以补救。
“你说啥?”我歪过脑袋,假装自己没有听到,但声音并不如我期待的那么冷静。
丁诺的反应让我有些错乱,其实,抛开我自己不足为外人道的心理活动不谈,不管他是偷笑,还是出口指正,我都会把这声“嫂子”当做大杜哥无心口误的小小插曲,至少,说服自己这么做。
可是,丁诺脸色苍白得好似挨了一闷棍,仿佛我们不是刚认识一个多月新朋友,而是分手十来年的旧相好在好友见证下尴尬重逢了一样。
“咳咳咳,那什么,”大杜哥两手在裤缝上来回搓半天,窘得都快钻桌子底下去了:“我、我送你回去。”
“好啊。”我点点头。
“跟你杜哥还客气啥。”大杜哥用力挥动厚实的手掌,可惜并没能驱散包裹在我们周围的尬气,“应该的。”
我咧开嘴,尽量让自己笑得开心点。
“我先走了。”丁诺突兀地说,我俩一块抬头看他,他匆匆交代几句关于靶向指标的话,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因为他一句话都没对我说。
丁诺离开之后,大杜哥给我找来好多零食,跟哄小孩似的,还问我要不要喝奶茶。
我倒是真的很想来一杯咖啡,想想还是忍住了:“谢了,我喝水就行。”一面把手伸向麻辣豆干,看起来味道不错,尽管我并不觉得饿,但食物可不止能填补胃的空虚。
想不到大杜哥很执着,掏出手机熟练地戳开黄色APP,自顾自说道:“反正我想喝,凑个单嘛。”
这下子咖啡因可要过量了,奈何大杜哥十分坚持,尤其是戒掉咖啡之后,想要再次拒绝实在太难了,于是我接过他的手机,挑了个不太茶、也不甜的清淡款,递回给他,露齿微笑:“谢谢哥。”
“瞎客气啥。”大杜哥有点不好意思,他挠挠头,一边戳手机下单,一边说:“我这人嘴快,有时候吧,说话不过脑子,嘿嘿,老妹儿你可千万别放在心上。”
我笑笑:“这下是谁客气了?杜哥,谁还没个嘴瓢的时候?”何况他也不一定是嘴瓢,没准儿只是想哄老大开心,没准儿……
“老大以前从没带过别的姑娘来,哎,我是说,他没带过任何人来,独行侠一个。”大杜哥放松下来,捞起一包无骨鸡爪,边吃边打开话匣子,“咱事务所虽然也对外接活儿,但最近这段时间,老大亲自上手的只这一件事,所以吧,老妹儿你一露面,我就知道你是自己人。”
我问大杜哥:“丁诺……你管他叫老大,篮蜂鸟是他开的事务所吗?”
“呃,算是吧。”大杜哥拖长音调,有点犹豫,像是既不想对我说实话,又不乐意骗我。
反正只要是合法成立的都在官方有备案,网上八成查得到,于是我也没追问,顺着话题往下聊:“之前我听丁诺说,他从去年起就在查这件事,那时候你就跟着他干了?”
大杜哥松了口气:“小霍来得比我早,不过,我也算事务所的老人儿了,咱们工作性质特殊,人难免来了又走,长期员工除了我跟小霍,也就是大刘、周周,还有晚君,大刘和周周最近休假玩去了,晚君,晚君前几天跟老大吵了一架,闹脾气不来了。”
半数员工休假,剩下的跟领导吵个架就能堂而皇之不来上班,丁诺还真不是当领导的料儿。
再转念一想,跟丁诺这闷葫芦都能吵起来,员工也不是省油的灯。
蓝蜂鸟调查事务所,还真是卧虎藏龙。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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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工作性质特殊,”我转转眼珠,问大杜哥,“是什么意思啊?”
大杜哥在椅子上半躺半坐,拍着肚皮,很爽快地回答:“咱们蓝蜂鸟不是侦探事务所,也不干调查记者的活儿,但凡是碰上灵异事件、被牛鬼蛇神缠上的苦主,找咱们准没错儿。”
我忍不住重复:“灵异事件?牛鬼蛇神?国内还有这种事务所呢?就在明州市?”
大杜哥对我的反应不意外,哈哈大笑,说道:“老妹儿,你都去过几次异维度了,不会还觉得鬼啊神啊都是编的吧?”
我被他说中想法,一时无言以对。
噩梦世界是异维度?幕后黑手是鬼?别开玩笑了,鬼还会像老猫捉耗子一样耐心地把我们从一个糟糕地方丢到另一个更糟糕的地方,为什么?难不成是寻开心?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相信邪恶集团用某种不为人知的方法操控了我们的大脑,至少打击犯罪集团听上去要比去梵蒂冈申请驱魔要靠谱许多。在掌握更多信息前,这些花里胡哨的叫法充其量不过是头脑风暴罢了。
我倒希望大杜哥是真的言出有据,而不是在给蓝蜂鸟之家搞噱头、做宣传。
“杜哥,要像你说的那样,鬼啊神啊都是真的,还要科学干嘛?直接、直接……”我没系统了解过神学,憋了半天,最后憋出一句,“直接撒盐不就行了?”
大杜哥更乐了:“咋不脖子上挂大蒜、茶杯里泡马鞭草呢?咱可不是对付吸血鬼。”他笑完了,又正色道:“有一说一,咱们对付灵异事件,用的正是科学!”
这几个字说得字正腔圆,我一时被他震住,哑口无言,大杜哥便滔滔不绝地讲了下去:“好比我自己,我最早来蓝蜂鸟可不是为了上班,是我的电脑里进了脏东西,事先声明啊,不是病毒,也不是零食渣。”
“那是什么?”
“这么说吧老妹儿,你用电脑肯定有过网络不佳的时候吧?再常见不过,每个人都遇到过,看视频卡顿,音画不同步,消息发不出去……大部分时候,是真的网有毛病,重启下WiFi,把路由器从铁架子上拿开,多半就解决问题了,但是你看,我运气不咋地,藏在我电脑里的东西可不止会干扰网络,它改写我的程序,篡改我的文档,伪造音视频发到网上去,到后来还试图跟我对话……非常了不起,如果它真是病毒的话,我会对它的制造者致敬的。”
“伪造音视频?那样会搞出事的吧?”
“对啊,麻烦越滚越大,警察都找上门了,最后是老大出手帮我解决了难题,一个寄生在WiFi里喜欢恶作剧的小东西,谢天谢地,它只是太无聊了……”
真是神他妈太无聊了,我忍不住问:“怎么解决的?”
“那可就说来话长,”大杜哥咧嘴一笑,“总之不是重启路由器那么简单。”说着手机一阵“嗡嗡”震动,他赶紧接起来“哎喂,到了是吧?放一楼前台就行。妹儿啊,你稍坐,哥下楼拿外卖去。”
我点点头,等大杜哥离开座位,往玻璃门走的时候,我开口叫住他:“大杜哥!等下。”
大杜哥回过头来:“咋了妹儿?”
时机正好,我微笑,用能做到的最轻快的语气问他:“咱俩上次见面是啥时候来着?”
54. 第五十三章:嘿!你猜怎么着?^……
大杜哥一愣,随即面露茫然:“欸,咱以前还见过呢?”
“哦,估计是我弄错了。”我摆摆手,“快去吧哥。”
“哎。”大杜哥神情古怪地看了看我,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扭头离开了。
无论大杜哥给出的答案如何,我都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信息——他听到我提问那一瞬间试图回忆思考的表情足以说明问题。
——我们以前见过,并且有一段时间没见了。
好一个让人坐立不安的推论,真要见过面的话,我怎么会一点都不记得?还有,丁诺知道这事吗?总不会是我曾经“被鬼上身”,蓝蜂鸟帮我“驱鬼”之后顺手消除了我的记忆吧?
朋友们,那也太“黑衣人”了。
我把脑洞开得更大一些,或者,大杜哥见过某个和我长得很像的人。唉,如果是真的,那可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令人不安了。
目前来看,无论哪种情况,都不是大家能摆在桌面上敞开心扉谈论的。
世上最难启齿,莫过于暧昧的过去,和晦暗的未来。
大杜哥回来后,我俩默契地没再提起曾经见面的话茬,奶茶冰冰凉凉的,喝起来很爽口,也成功把那一堆疑问压在了肚子里。大杜哥那杯奶味的小糖水估计也有相同功效,他跟我扯东扯西的,从天南聊到海北,话题总是绕不开“张瀚到底有没有整过容”、“大S和汪小菲恩怨情仇”之类的八卦。
我叼着吸管,一边听大杜哥从脑袋里倒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娱乐圈物料,一边在心里想,也许我能做点什么,但那需要时间。
需要……从丁诺开始。
吃饱喝足之后,大杜哥坚持要送我回家,声称老大势必会检查他完成任务的情况,我实在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坐电梯直下负二层,大杜哥在前边带路,我跟着他走进地下车库,惨白的灯光在迷宫似的车库里打出一块又一块阴影,空气里有股潮湿的霉味,混合着机油和金属的冷硬味道,停着的车辆仿佛盘踞在无形囚笼里的钢铁巨兽,睁着空洞的白色大眼,将走过的人类一一打量评估,择肥而噬。
幸好没有车前盖自发打开,不然我一定掉头就跑。
“每次到地库,我都要起鸡皮疙瘩,阴气太重。”我一边说一边搓搓手臂,不是夸张,我胳膊上的皮肤还从来没这么敏感过,连后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尽管十月底天气转凉不少,但能张嘴能哈出白气还是有点离谱。
啧,一个多小时前我跟丁诺来的时候,这地方明明还没这么瘆人的,只能说,不同的人给到的安全感真是差很多。
大杜哥打哈哈:“我天天下来,早没感觉了。”一面熟练地在漆着ABC区标识的柱子间穿梭,头也不回地招呼我,“走两步就到,我车停这儿了。”
他的脚步声“咚咚”的,在地库里回荡不休,随着车钥匙被按下,红色甲壳虫“滴滴”两声从沉睡中醒来,大大的车灯和圆圆的轮毂让它看起来仿佛是从卡通片里走出来的,随时都会眨巴眨巴眼,张开嘴,跟你说一声“嘿!你猜怎么着?”
嘿!你猜怎么着?
“杜哥。”我忽然提高嗓门叫了一声,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但直觉告诉我,这地方不太对头,也许光阴影、也许是那些车、也许是在立柱和汽车之间缓慢流动的阴冷空气……
“咋了妹儿?上车呗!”
大杜哥拉开车门,冲我摇摇手:“怎……”
我脸上惊恐到无以复加的表情一定吓到他了,他的声音卡在喉咙里,顺着我抬起手指的方向扭动脖子,想要回头看,但已经太晚了,车身和立柱交织而成的阴影里,高举的木棍重重落下,“咚”地砸在他后脑勺上。
大杜哥好像个断线的木偶人,先是朝前直挺挺的倒下去,半边脸撞在打开的车门上,骨头碎裂的声音令人牙酸,然后“轰”的一下,小山似的摔在了地上。
我无声地尖叫起来,后脑勺上的头发根根直竖,好像那一棍也砸在了我头上似的,我整个身体发软发沉,拒不听从指挥,但两条腿却还是摆动着朝大杜哥倒下的方向跑过去。
只跑了一步,或者两步,总之是一段不足以扭转局面的距离,一只冰凉的、满是铁锈味的大手就拍在了我脸上,用力把我往后扯去,我向后一跌,撞在一个石板一样坚硬的胸膛上,差点被肺里顶上来的气噎死。那只手的主人比我高至少一个头,我条件反射屈肘后砸,想要朝他脸上狠狠来一下,却被牢牢按在他身上,挣扎的效果还不如一只缠在蛛网里的昆虫。
那只手捂在我鼻子上,迅速且有效地封死了我的氧气来源,也抽走了我的浑身力气。
我抬腿踩他的脚,妄图一个过肩摔把这个八爪鱼一样紧贴在我身上的东西甩出去,但对方的力量远强于我,而我除了四肢绵软外,连意识都开始变得模糊、膨胀,好似一团泡过水的蘑菇。
下一刻,一个冰凉尖锐的东西扎进我的脖子。
“嘘嘘嘘。”那声音像蛇信子,湿乎乎的热气从他嘴里钻出来,喷在我耳蜗里,世界上绝对没有比这更恶心的感觉,“别动,嘘,再忍一下就好。”
我想奉送他一句“放屁”,想开口咒骂他全家,再朝他两腿之间狠狠踢一脚,却只能发出一阵“呜呜呜”。
那只手松开我的口鼻,改抱住我的头,臂弯横在我脖子前,缓缓收紧。
我的世界开始天旋地转,然后变暗变黑。
耳朵里的声音被拉长、扭曲,我知道自己听过,我能想起来,我只是需要……
醒过来。
我的头好晕,四肢像是灌了铅,哪怕躺在床上都沉重得难以挪动分毫。
屋里很亮,透过眼皮呈现一种明亮的橙黄色。
我睁开眼睛,又立刻闭上,再睁开,打折旋儿的白雾这才慢慢消失。
丝绸帐缦被阳光勾勒出厚重的金边,构成一个“文”字,流苏顺着雕花床柱密密地垂下来,四根床柱在帐顶汇聚成向上高耸的尖顶,散发出好闻的木头香气。
屋子并不大,床边摆着一个小巧的黑木梳妆台,同样雕着繁复的花纹,跟对面的屏风相映成趣,衣柜非常低,靠在棕色的灰泥墙上,好像一只忠诚的看家狗。
我瞪着帐顶,努力在晕乎乎的脑袋里整理出一条成型的思路来,却未果。
“你怎么醒了?”一个苍老、温柔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我抬眸看过去,只见一个身穿棉布长裙、缎面褃肩,腰束得非常紧的女人从门口走进来,她的肩膀很窄,头抬得高高的,灰白的长发在头顶盘成髻,罩在银色发网里,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都透着矜持,好像福楼拜小说里的贵妇人。
“你是谁?”我发问,声音吐出来含混不清,嗓子也难受得很,像是堵了一团浆糊在里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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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随便便起来,会头晕的。”老妇人在我试图坐起来的时候伸手把我按住,别看她说话和动作慢吞吞的,手劲还不小,“你不该醒来的,多睡觉才能养气血。”
“我不需要养气血,这是哪儿?你是谁?”我抓住她的手,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手背上连着东西,仔细一看,竟然是输液针头,针尾一根细细的管子延伸出来,里面充斥着红色的液体,软管尽头是一个输液袋,里面的红色液体还剩一大半。
我头皮一阵发麻,伸手就要把针头拔下来:“你们在给我输什么东西?这到底是哪儿?你听不懂我说话吗?”
老妇人在我动手之前一把按住我,力气大得简直离谱,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我手腕生疼。
她不顾我抗议把我推回枕头上,用不符合那力气的慢吞吞、温软软的声音回答:“我们并没有给你输什么,傻孩子,这是在抽血。”
抽血?!
她的语气那么理所当然,话语背后的事实却如此令人毛骨悚然,听得我浑身的血仿佛都凉透了,当然,也不排除是失血过多的副作用之一。
“抽血干嘛?我不同意!”我大声喊——可事实上声音却沙哑得如同破锣——我拼命想要挣脱她,甩掉手背上的抽血针,但在她手里却偏偏像个婴儿。
“你再乱动,我就要告诉伊瑞里安给你唱安眠曲了,好孩子,你想听安眠曲吗?”老妇人说道,语气毫无威胁,像是在哄使小性儿不肯入睡的孩子,但基于刚刚对这位可敬的女士积累起的微薄认识,“安眠曲”这三个字听在我耳朵里,邪恶程度简直不啻“安眠药”。
我只好摇摇头,咬紧牙关,忍住眩晕带来的一阵恶心。
“为什么?伊瑞里安的安眠曲很好听。”老妇人关切地摸摸我的脑门。
实事求是地讲,用不着请伊瑞里安当救兵,光这老太婆一人就够对付我这个伤病号了,她只消再多说几句,摸我几下,我保管会难受得晕过去。
看我不再反抗,老妇人赞许地点点头:“这才乖。”她在我床边的小脚凳上坐下,垂头从腰侧取出一条手绢,擦擦我的头和脸颊,又说道:“不要害怕,不要生气,只有心平气和,血才是最香甜的。”
香甜?这是什么蚊子视角的独白?
我忍着恶心忽略那个形容,问:“你们拿我的血干嘛?”
老妇人露出微笑:“是给老爷的,所以你更要乖乖的,老爷的口味很挑剔,你但凡闹一点脾气,他都尝得出来。”
我瞪大眼睛:“他要喝我的血?”
老妇人平静地回答:“是啊。”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提到老爷,她的目光都更加柔和慈祥起来,娓娓道,“老爷已经有很多年不曾进食了,我们都很担心他,好在,他终于相中了你,实在很不容易。”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干巴巴的,像一捏就碎的枯木片:“老爷他、他不会是吸血鬼吧?”
“是高贵的血族,比我们都高贵。”她纠正我。
“也就是说,”我打量着她,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人类?”
“是,但很遗憾,我的血并不合适为老爷享用。”老妇人说着怅然若失,忽然又振奋起来,轻轻拍着我的手臂,一双眼睛目光炯炯,“所以我们都对你怀抱希望,你可一定不要辜负我们啊。”
我:“……”
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55. 第五十四章:伊瑞里安,唱吧^^……
“我、我是人类,身上的血有限。”试图跟吸血鬼讲理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但我别无选择,“再抽下去,我会死的。”
老妇人的目光顺着我落在我的手背上,然后又滑向立在床边的血袋,宛如逐火的飞蛾,我跟着看过去,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足有我两个拳头大的血袋竟然快要满了。
“放心吧,不会死的。”老妇人盯着血袋,冷静宣布,“血量和间隔都是老爷亲自计算好的,这一点不需要你来操心,你只需要保持心情愉悦,让血液的状态维持在巅峰就好了。”
我盯着她手指头上硕大的红宝石戒指咽了口唾沫:“但是你看,人、人类是情绪动物,我没办法因为你一句保持心情愉悦就做到这一点,我、我很害怕,实在平静不下来。”
最后一句不是假话,就算那位吸血鬼老爷并不打算一口咬在我的颈动脉上喝个痛快,或是拿输液软管把我抽成一具干尸,也不代表我乐意躺在床上当一只愉快的人型血袋,我相信,除了马特·多诺万,没人愿意。
看在上帝的份上,那可是吸血鬼啊!
但老妇人显然没法共情,她板起脸,一声不吭地盯着我,足足看了十几秒,忽然提高嗓门:“伊瑞里安!来!”
我一惊:“别!我不要听安眠曲!”
老妇人皱起眉头,朝我投来不赞许的目光:“你要听话,现在是睡觉时间。”
这种话鬼才听!
我从刚才起就把两只手搁在了肚子上,作安详躺平状,好处是拔起针来速度飞快,老妇人压根来不及反应,我已经朝床的另一边滚了过去,此时此刻,我脑子里的傻念头是:只要能跑出门去,就还有希望。十足的傻念头。
当然,有希望总也不晚。
再有多一些运气则更佳。
我想说的是,大量失血对我的影响比预期要严重得多,计划中跳下床夺门而逃的敏捷身姿卡在了起床那一步,由于眼花耳鸣、腰膝酸软,我直接大头朝下滚出床沿,摔在了厚厚的猩红色地毯上,脑子里不合时宜地冒出了新盖中盖牌高钙片的广告词:腰腿酸软,还得吃新盖中盖高钙片,一片顶五片。
——李大爷坚持吃完了一个疗程,腰好、背好、腿脚好,嘿!就是不一样。
现在补钙为时已晚,我眼前金星直冒,腰、背、腿没一处好的,脸朝下埋在柔软的羊毛毯子里,一时连呼吸都困难无比。
尖锐的耳鸣声中,我似乎听到了老妇人在大声说话,可脑袋已经变成了一台故障机器,并不能对语音内容做出有效的处理,我两条胳膊拼命用力,这才颤颤巍巍地把上半身撑起来。
我抬起头,看到墙角的阴影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那是一张包裹着红丝绒坐垫柚木扶手椅,椅子摆放的位置恰巧被床柱遮住,所以我躺在床上看不到,要是看到了,我说不定会不顾形象地大叫起来。
因为椅子上还坐着个人。
这个人原本整个藏在阴影里,衣裤都是黑色的,头顶是卷卷的黑发,仿佛已经和墙角融为一体,这时忽然站了起来,身形高大强壮,动作敏捷轻巧,像猎豹,朝我走过来时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哦,羊毛地毯,是了。
他弯下腰,伸手抓住我的胳膊,提小鸡似的把我从地上提了起来,另一只手抄住我的膝弯,轻轻松松一悠,就把我放回了床上。
我的抗议声噎在喉咙里,没用,挣扎也是无谓的,对我来说眼下保留体力才更明智些、
乐观点,至少这个人的手是热的。
在这个人松开手、挺直腰、从我的床边退开前,我一直注视着他,他也看着我,短短的几秒钟里,那张黑黝黝的脸膛上并没有表情,目光却有些许温度,不像床另一边的老妇人,两颗眼珠里满是冰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怜爱,仿佛黄鼠狼看鸡。
“伊瑞里安,唱吧。”我听到老妇人这么说,不由得惊讶万分,这个脸黑黑的沉默壮汉竟然就是会唱“安眠曲”的邪恶歌手?我还以为伊瑞里安会是个瘦削苍白、头发金黄、手指纤细,会弹琴的神经质少年呢。
“遵命。”伊瑞里安开口,声音低沉而充满磁性,竟然出奇的好听,光说了两个字,已经让人不禁心驰神摇,如同一双最温柔的手,细细地将你脑袋里紧张的神经一一捋平,按摩放松。
我不由自主放缓呼吸,胸腔里的小小器官似乎也沉了下去,像我的眼皮一样,窗外的阳光在我的眼皮上跳跃着映出红色光影,又迅速暗淡下去。
“日落时分已至,圣主将临,你我皆当安歇。”这是老妇人在说话,语调低沉,跟念经似的。“快唱吧,伊瑞里安。”
伊瑞里安开始唱歌。
唱的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首歌,歌词也不是我能辨认出的任何一种语言,像《指环王》里的精灵乐曲一样拥有古老的吐字和韵律,那些,既轻盈、又沉重,既平静、又悲伤,既古老、又生机勃勃……
我脑海里最后一个成型的念头是,也许睡眠并不那么可怕,也许,并不会有噩梦等待着我。
然而,我却又站在了那条长街上,穿着不合身的白大褂,听诊器缠在腰上,光着脚踩在青石板上,弥漫着浓雾的空气里,无数灰尘在飞舞,那是烧不尽的纸灰,于是我知道我又回来了。
我的绿里噩梦。
朋友们,如果你们因为我甚至数不清第几次来到这条街道——这条太特别以至于十分无聊的街——而感到厌烦,相信我,你不是一个人。
厌烦甚至已经不足以形容我的感觉了。
这一次,蹲在街两边人少了很多,只有在迷雾中明明灭灭的灰烬堆昭示着,不久前这里还蹲着眉眼低垂的烧纸客。
隐约间,我还记得那个骑着三轮车,叫卖“寒衣”的老大爷,以及他问我的关于我是不是还活着的莫名其妙的话,现在想来,似乎没那么莫名其妙了。
长街上只有浓雾,没有光,但也许,这就是我的回光返照。
有人将濒死体验描述为“走过一段长长的甬道,尽头是一片光明”,心理学家对此的解释是“婴儿离开子宫,被母亲生出来时所见”,要是用类似的理论来解释我眼前的这条街,或许就会明白为什么爸妈会在你小时候告诉你是“从街上捡来的”了。
有点讽刺,对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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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在我拖着疲倦地步伐沿街而行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是个男生,还穿着校服,他蹲在街边的阴影里,身前是一堆尚未燃烧的纸衣。
我停下脚步,努力从白雾中辨认那张稚嫩的脸:“我见过你。”尤其是这身校服,我在镜像校园里见到过。
“对,我认出你来了。”男生点点头,一边脸上的痦子生着根长毛,随着他点头的动作上下摇晃。
这一幕一下子让我的记忆复活,我脱口而出:“你是那个骑墙的男生!”是他,错不了,他就是那个看破了镜像秘密,骑在墙上准备跳楼,最后跟我们一起找到离开那个世界之门的男生。
“是我。”男生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发,“夏老师。”
我摇摇头,想解释那不是我的名字,我也不是真的老师,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在这样一个地方,名字和头衔似乎已经成为最不重要的东西,于是我问他:“你怎么会在这里?”
男生改蹲为站,又因为腿麻在原地晃了晃,一边揉着小腿一边仰起头看我:“我、我没从那个窗户跳下去。”
我一愣:“你没跳?”的确,我只记得自己和丁诺当先跳下去,洛芮和小胖应该紧随其后,然后我们相继在现实中醒来。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男生,“有人阻止你?”
男生摇摇头:“很难几句话说清楚,而且……”他低头看向自己脚边的纸衣,忽然再次蹲下去,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老旧的转轮打火机,“嚓嚓”两声打起火来,另外一只空着的手围成半圆,将火苗保护在其中。
“我的时间不多了。”男生一边说,一边点燃了纸衣。
火舌舔上纸衣,迅速壮大了声势,纸衣则以同样的速度飞快地萎缩下去。
“什么意思?什么叫你的时间不多了?”我问他,却没有得到回答,只好继续问,“你为什么要烧这些东西?”
那纸衣在烧起来前看上去做工精致,是一件男式西装,我想起卖寒衣的老大爷,目光不由自主落在男生手里的打火机上,忽然间不寒而栗,老大爷怎么说的来着?买寒衣送打火机,对吧?
我拢紧白大褂,明明有火堆在烧,我却觉得周围的空气变得更冷了。
“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男生说,终于抬起头跟我对视,“哦,你之前问我的问题,怎么说呢?我没能从那个窗口跳下去,死亡找上了我。”
他忽然笑了笑,在纸衣燃烧的火焰衬托下有种闪烁不定的悲伤,他一边拨拢半是纸半是灰的火堆,一边说了下去,仿佛是嘴唇自作主张:“骑在墙上的时候,我居然以为自己看透了真相,真是太傻了。”
我捏紧手指:“真相是什么?”
最后一片纸衣被风卷起,飞向空中,火苗不依不饶地舔上去,将纸片拦下,那是半截纸袖子,在半空中挣扎片刻,便化为了灰烬。
我垂眸等待着男生的回答,他却在我的注视下慢慢变透明了,像那件纸衣,被无形的火苗烧成了透明的灰烬。
他的回答轻得如同一声叹息——
“死亡会找上我们每一个人。”
56. 第五十五章:那不是血
一大早,我刚一睁眼,就看到老妇人立在床边,像在厕所流连不去的桃金娘,她对我躺着的这张床似乎也是情有独钟。
“该起床了。”
说完,她递给我漱口水和脸盆毛巾,监督我洗脸、漱口、梳头发,表情坚毅,目光紧紧追随着我的一举一动,好像我生活不能自理,而她则是工作所迫的护工。
我的确感到身体酸软、手脚沉重,一些地方甚至还现出了淤青,尤其是腰和腿,往起一坐就酸痛得厉害,活像刚刚做过一百个仰卧起坐,当然还要多谢那老太婆不知疲倦地从我的血管里抽啊抽的,再这样下去,迟早把我抽成一具干尸。
等我把自己拾掇干净,她又用托盘端来了早餐,让我在床上吃饭,居然还给我脖子里围了个围嘴,开玩笑吗?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不过那围嘴上绣着漂亮的花纹,质地丝滑,让人很难决定是该为此感到气愤还是受宠若惊。
“我还是去餐厅吧,这样会把床弄脏的。”我观察着老妇人的表情,一面还要小心别把装橙汁的玻璃杯碰翻,这条缎面被子最不需要的恐怕就是黏糊糊的糖水装饰了。
“呃,这儿不会没有餐厅吧?”一阵沉默后,我追问。
“有没有都与你无关。”这是我得到的回答,还有,“你现在很虚弱,老爷嘱咐你需要卧床休息,把早餐吃光,好吗?”
“……”
我发现自己既不能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虚与委蛇也不是我的风格,只好闷声发大财,伸手捏起了叉子。
在你们问之前,顺便一提,那可真是一顿丰盛的早餐。
——小香肠煎得很香,份量很足。切好的面包丁裹着鸡蛋液,烤得酥酥脆脆。薯饼表面洒着椒盐和罗勒碎。浸泡在番茄酱里的豆子占据了半壁江山,旁边点缀着西蓝花和圣女果,我还从来没这样吃过蔬菜,想象不出味道如何。
我猜,这样的料理恐怕只有英国人才做得出来。
“这么多,都是给我吃的?”我问。
我舔了舔嘴唇,下嘴唇不知怎地破了块皮,可能是昨天翻床逃跑的时候自己咬的,有点痛。一个奇怪的画面突兀地闯进脑海,我下意识缩起双腿,把那画面连同声音一起驱逐出去。
“吃吧,有助于你尽快恢复健康。”老妇人回答,嗓音仍旧慢吞吞的。
恢复健康,是了,我手背上的输液针和软管不见了,只剩下一个针眼大的伤口和狰狞的淤青,乍看过去一片姹紫嫣红,多半要归功于我昨天猛拔针头的英勇举动。
但归根结底,要怪最初把针头插进去的混蛋。
还有混蛋背后的终极坏蛋,千年蚊子精。
不过说实话,对于失血过多的人来说,这盘早餐就算不能恢复健康,至少也能改善我头晕眼花、四肢无力的症状——在此之前,我还有点担心那该死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吸血鬼会让我像野人似的茹毛饮血呢——我拿叉子戳进盘子里的香肠,举起来,凑到鼻子前闻了闻,肚子“咕噜”一声,我意识到自己正饥肠辘辘。
但说出口的却是:“我不太喜欢早上吃肉,有点太油腻了,我想吃豆腐脑和油条,有茶叶蛋更好,饮料喝白开水就够,橙汁太甜了,比起来水果更健康。”
哼,想让我讨好绑架犯,那是万万不能。
再说了,我真的很想吃豆腐脑。
“营养餐是老爷亲自搭配的。”老妇人回答,好像这一句话就足以解释一切。她始终面无表情,从眉毛到手指都纹丝不动,犹如一尊雕像,大概她的唯一职责就是监督我吃饭,执行老爷的每一道命令,而不是听我提条件。
于是我闭上嘴巴,不再招惹这个性情难以捉摸的女人。
难怪被绑架的人容易经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命悬彼手实在很容易让人失去自我。
后来我到底没能吃到豆腐脑和油条,卤蛋就更别提了。
不过往好处想,至少也没人来吃我。
按照老妇人的说法——在友好交换名字后,现在我叫她白瑞摩太太,白瑞摩则无视了我随口捏造的假名字,执意叫我人类女孩儿——在我的身体恢复健康之前,她不会再抽我的血,上一批血浆已经被妥善保存,在老爷需要时提供,多半能坚持一周左右。
这论调实在令人作呕,我尽量不在听的时候吐出来。
除此之外,白瑞摩还告诉我,白天的时间可以在城堡里自由活动,但不要试图离开,至于晚上的时间,借用白瑞摩的说法,如果我还珍爱自己的性命,并且不打算教老爷的一片心意付诸流水的话,千万、千万不要离开卧室。
因为,黑夜是另一个世界。
我决定白天先去探索一下。
白瑞摩没说谎,这地方还真是一座城堡,我没能从外面欣赏它的模样,从里面看,它更像是个大石块垒成的立体迷宫——盘旋的木制楼梯,向上向下都延伸出去好远,四面是雕刻着花纹的石头墙壁、挂着日式绘画的立柱,和一些不知通向哪里的走廊。
阴森、诡异、无法解释。
平心而论,非常有“吸血鬼”的格调。
我的卧室大概是整座城堡里最亮堂的地方,当我穿着长及脚踝的睡裙和厚底的毛绒拖鞋推门出来后,至少花了好几秒来适应黑暗,尽管现在是大白天。因为每一扇窗户都用厚实的窗帘遮住,只略微映出些昏暗的颜色和光影来。
我沿着楼梯向下走去。
向黑暗走去。
你猜,下楼的时候我在想什么?
我在想,白瑞摩端着那一盘盘营养餐走在楼梯上时,究竟是怎么做到没连人带杯盘碗碟一起摔倒的?我在心里试图计算白瑞摩拿着脸盆毛巾离开到带来早餐的时间里大概能爬多少级台阶,得出的结论是,她一定没有走远,除非,这里的走廊和楼梯会像霍格沃茨里的那样伸缩、旋转、移动。
别忙着排除任何可能性,不是吗?
我没有找到出路,也没有到城堡的最底层去,但我找到了壁炉,它藏在某条走廊后边的大厅里,我猜是它温暖的火光吸引了我。
就像吸引黑暗中的飞蛾。
生活在我生活的年代,壁炉即便出现在房间里,也只是做个样子罢了,里面多半会安装取暖装置,再配上暖色调的灯光,和画着火焰的墙纸,目的无非增添一丝复古情调。
不过,我眼前这个壁炉可是货真价实,壁炉里跳跃的火光温度也实实在在,毕剥作响。
壁炉架是金属做的,漆成黑色,熔铸出藤条和花草的样式,我靠近了看,发现那金属花纹里似乎还藏着别的东西,随着火光明暗闪烁,时隐时现。
我抓起拨火的铁钎,把炉火拨得更旺了些,跃起的火苗几乎灼伤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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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
可火光变明亮后,那些花纹只是花纹,仿佛之前只是我一时眼花。
我退后一步,把目光从火焰上转开,眨眨酸痛的眼睛。
壁炉旁有个绿丝绒软垫高脚凳,凳子是乌木做的,上面摆着一只红漆托盘,盘子里托着个模样滑稽的大肚酒瓶和几只镶嵌着金丝的细角杯,在火光映衬下,呈现出漂亮的色泽。
大肚瓶里装着深红色的液体。
当我想到那红色液体可能是什么时,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那不是血。”
我猛地转身,速度之快,差点连拖鞋都甩飞出去,站在我身后的竟然是伊瑞里安,那晚在我床边唱过安眠曲后,我就再没有见过那张黑黝黝、不苟言笑的脸。
“你说什么?”我问,因为刚才的转身感到一丝眩晕。
“只是红酒而已。”伊瑞里安从我旁边擦身而过,探出胳膊把大肚子玻璃瓶拿起来,在手里摇晃几下,酒液薄薄地挂在玻璃瓶壁上,又很快滑了下去。
的确不是血。
我悄悄松了口气,看着伊瑞里安举起瓶口,凑在鼻子前闻了闻,满意地点点头:“醒得差不多了,陈酒我更喜欢醒久一些,你呢?”他回过头来,漆黑的眼珠盯着我,目光里似乎有些许笑意。
“我更喜欢保持清醒。”我一语双关地回答。
这下伊瑞里安真的笑了起来,笑声低沉浑厚,笑意从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里往外漾开,直达眼角:“你是个聪明人。”他空着的手拿起一只细角杯,倒了三分之一红酒,就像刚才一样,晃一晃、闻一闻,然后凑到嘴边,轻轻地抿了一口。
“真是好酒。”他露出心醉神驰的神色,说着再次看向我,“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有当个酒鬼的潜质。
“我注意到了,你不爱说话,嗯哼?”伊瑞里安喝掉了杯子里剩下的浅浅一层红酒。
我索性点点头,连声都懒得出了。
“你很有冒险精神,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第一次离开卧室的时候找到这个壁炉。”伊瑞里安继续说道。
我本来不想搭理他,但他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每个人?第一次?除了我之外,还有很多人吗?这个壁炉有什么特别的?找到又能怎样?”
在我一连串问题轰炸下,伊瑞里安目光里的笑意更明显,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竟然有几分赞许,但他的回答却语焉不详:“现在只有你,在你之前也很久没有过了。”
“很久是多久?”我追问。
“非常久。”伊瑞里安回答。
“非常久?你看上去并没有活那么久。”我语气不是很礼貌,但伊瑞里安似乎并不生气,反而像是被逗乐了,他说:“我实际比看上去要活得久一点。”
我眨眨眼睛,伊瑞里安的脸乍看过去连皱纹都没有,当然,深色皮肤算是给他作掩护了,不过此时此刻,在炉火映照下,伊瑞里安看起来依然年轻得不可思议,尤其是那双眼睛。
难不成他像林志颖一样,还是个冻龄男孩?
“久一点是多久?”我最后问。
“我很乐意回答你的问题。”伊瑞里安从托盘里拿起另一只细角杯,倒满红酒,向我递过来,目光里笑意闪动,“只要你喝了这杯酒,怎么样?”
57. 第五十六章:跟我走
“嗯?”
我盯着那杯红色的酒液,在闪动的火光下,显得那么透亮、温暖。
想想几分钟前,我居然会以为那是血,简直不可思议。
发酵葡萄和酒精的味道在空气中氤氲开来,不得不说,十分有吸引力,就像伊瑞里安的声音一样,醇厚、深沉。我眨眨眼睛,发现自己竟有几分动摇,于是我立刻开口,趁自己还有力气拒绝:“谢了,但我不渴。”
伊瑞里安微笑:“好酒不需要渴的时候喝。”他低下头,一缕卷发从额角垂下来,让眼睛落入阴影中,“还是说,你对刚才的问题不那么有兴趣了?”
我点点头:“是的。”
伊瑞里安一怔:“你在回答哪个问题?”
“呃,后面那个。”我好不容易把答案挤出来,一颗心砰砰直跳,连嘴巴都发干了。说完这几个字,我就开始往后退,像在冰箱前被汤姆抓现行的杰瑞似的,一边拘谨地倒腾两条腿,一边冲伊瑞里安挥挥手,露出八颗牙齿:“回见。”
“回见。”伊瑞里安依然在微笑,丝毫没有阻止我的意思。
在我退出大厅前,他遥遥举起酒杯,柔声说:“以防你哪天对我的年龄又有兴趣了,请别忘记,我这杯酒的提议长期有效。”
我不敢多看,转身跑出大厅,能跑多快跑多快,厚底拖鞋在地板上敲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身后没有动静,我猜伊瑞里安并没有追出来。
但说不上为什么,我还是继续仓皇逃窜,在我脱缰的想象力催化下,背后伊瑞里安的微笑仿佛正在扭曲异化,他洁白的牙齿从嘴唇里翻出来,变尖、变长,犹如狰狞的野兽,他鲜红的舌头在口腔里翻动、舔舐,啪嗒、啪嗒、啪嗒……
希望都仅出于我的想象。
这么一急一窜,居然把我给窜迷路了。
事后回想,在这么个立体迷宫似的城堡里乱跑,迷路属实活该,没从旋转楼梯大头朝下来个自由落体运动就算我福大命大了。
可那时,我只有种大祸临头的不妙感,让我肾上腺素狂飙。
尽管压根没人追我,我还是只管闷头向前冲,也不知上上下下多少台阶,拐了多少弯,这城堡就像会自我生长一样,无论你在长廊上跑出去多远,都仿佛仍困在这栋建筑的中轴线上。
我在黑暗的楼梯和走廊间团团乱转,如同无头苍蝇,直到一线生机降临。
一线生机,指的是忽然出现在墙壁上的字,三个字,三个一笔一划的汉字。
——跟我走。
这些字就这么出现在水泥灰色的墙纸上,既不是墨水,也不是油漆,更像是一群迷你萤火虫的小小文字灯火表演,组成笔划的淡金色光点随着它们的呼吸一明一灭,字的结尾是一个转向箭头。
我脚步一顿,只思考了一秒钟,就顺着箭头指的方向跑去,尽管只有几个字,但我记得这笔迹,我不记得它属于谁,但我记得它,并且无条件相信它。
很快,第二个提示出现了,就在离我十步远的前方,有一扇双开的桃花心木门。
——这里!
我几乎能听到那两个字在冲我呐喊,连标点符号都充满了感情,我不由得加快脚步,奔向写着提示的门。
老式铜环门把手沉甸甸的,很有分量,门并没有上锁,我抓住门环用力一推,随着生锈门轴一阵“吱吱呀呀”,两扇十分厚重的门便向内打开了。
一股灰尘从门缝里荡出来,我屏住呼吸,胳膊用力,从门缝里挤进去。
手一松,门轴立刻“吱呀”一声,带动门扇弹了回去。
我眨眨眼睛,待灰尘散去,我看清了这个地方,竟然是一个巨大的书房。
就像《美女与野兽》里那样,整间房都是用来放书的,看上去古朴典雅,天花板上悬着巨大的水晶吊灯,桃花心木书架散发出陈旧却好闻的味道,地面铺着软软的毛毡毯,踩上去悄无声息。
书架连成一排一排,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硬壳精装书,每个书架都有两人高,几乎顶在天花板上,想要取书架上层的书,想必还得踩着梯子才够得着。
不管是书架,还是架子上的书本,都落满厚厚的灰尘。
显然,已经很久没人来这里看过它们了。
我沿着两排书架的空隙向前走去,左手边的两组书架间摆着个人字梯,印证了我刚才的猜测。
既然梯子摆在这儿,也许有人曾经踩在上面取书,对吧?
又或者,有人在上面放了什么东西。
我脚步一转,朝梯子走过去,目光扫过一排排书,书脊上的标题有汉字、有英文、有西班牙文、有日文,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文字,而在认得出的范围里,我看到了《悲惨世界》和《百年孤独》译本、《麦克白》和《飞鸟集》的原著,海明威的小说占了整整一排,除此之外竟然还有《论语》和《诗经》,实在让人惊喜……我猜,我要是再耐心一点,多半还会看到四大名著。
如果说,这个书房是那位吸血鬼老爷的杰作,我不由得心想,一位爱读书的吸血鬼多少能讲点理吧?而且,从藏书内容来看,吸血鬼老爷也多少有点品位、有点文化。
唯一值得质疑的,是书的排列顺序和分类方法。
换句话说,它们看起来完全就是杂乱无章。
我踩上梯子,确认它足够稳当之后,又往上爬了几步,一边仔细看过对面的书架,果然,在最上层书架,《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呼啸山庄》之间是空的。
我伸长手臂,用手指抹了一下书架空着的部分,指肚沾上了一层灰。
不管是谁取走了这本书,都是很久以前了。
空档里没藏别的东西,很遗憾,也没有机关。于是我收回手,顺着梯子原路返回。
荧光字没有再出现,似乎把我引到这里后它就完成了使命。
我回到主过道,顺着书架空隙继续往前走,尽头并不是一堵墙,而是足有一整面墙那么大的、厚实的墨绿色条绒窗帘。
跟这间书房里的其他东西一样,窗帘也落满了灰尘,我把手指伸进条绒纹理间,灰尘的粗涩和条绒的丝滑组合成奇妙的触感,我拨动手指,寻找窗帘的缝隙。
啊,在这里了。
两片窗帘缝隙处倒是意外地很干净,我把窗帘向两边拨开,小心翼翼,只拨开一条缝,明亮的光立刻从缝隙里穿透出来,我的眼睛早适应了黑暗,差点被骤然亮起的白光晃瞎,我连忙闭上眼睛,等待酸胀、流泪的感觉过去,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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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睁开,不由得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窗帘后面是一个向外凸出去的超大飘窗,而窗外,是遥远的天空、漆黑的岩石,和嶙峋岩石组成的断崖外,一望无际的大海。
“天呐。”我忍不住惊叹出声。
被困在室内环境里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室外,一时竟连目光都没法移开。我痴痴地看着海水在漆黑的岩石上撞出雪白的浪花,简直像着魔一样,它们退去,再涌上来,粉身碎骨,又再次退去……直到我发现窗户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声响,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怀念海浪的声音,那声音几乎代表着自由。
自由,一个目前对我而言太过珍贵的东西。
要不是眼角余光捕捉到那个东西,我恐怕会一直看下去,直到天光散尽。
一开始,我只是把窗帘拨开一条缝,在看到窗外的海景后,便不由自主爬上了飘窗,凑到了窗前,厚重的条绒窗帘在我身后合上,把我关在这个与外面的世界只有一道玻璃相隔的狭窄空间里。
然而,我并不是这空间里唯一的客人。
在我右手边,飘窗的一角,正安静地躺着一具骷髅。
眼角瞟到那副发灰发黄的枯骨时,我差点尖叫出声,整个人向后倒去,手脚并用朝骷髅的反方向连滚带爬了几步,直到撞到飘窗的另一边。
我屏住呼吸,目光牢牢锁死在骷髅上,不敢稍离,窗帘被我碰得晃动不休,飘窗里光影交错,乍看过去,竟像是那具骷髅在动!
幸亏只是错觉,骷髅身上的衣服大部分都朽坏了,但仍有零碎的布片挂在骨骼之间,这会儿也跟着窗帘一起飘荡起来,仿佛无数只灰色的鬼马小精灵,一齐挣扎着想要从宿主身上逃跑。骷髅的两只脚上穿着厚底拖鞋,鞋面烂掉七七八八,一只鞋底倒了下去,另一只也摇摇欲坠。
我轻轻吁了口气,告诉自己,别怕,只是一具骷髅,没有附魔,更没有复活。
我做了几次深呼吸,暂时认为自己能够平静地和这具骷髅共处。
然后,我注意到它手里的书,摊开了摆在胸口,封面朝外,大概骷髅的主人死去时正读到一半,精装书皮的一角卡在肋骨上,如果把书拿走,搞不好整具骷髅都会轰然倒塌。
我膝盖着地,两只手撑在身前,往骷髅的方向爬了几步,低下头往上看,总算看清了书封面上的字,一串非常漂亮的英文花体字“吕蓓卡”,它的译本我读得很熟——《蝴蝶梦》,多半就是书架上被取走的那一本。
一个死去的人,多久之后会变成这样一副干干净净的骨架?
它曾经又是谁呢?
会是上一个被困在这里的人吗?
这是不是意味着,用不了多久,我也会变成这样?
我盯着骷髅脸上两个漆黑的眼洞,后者平静、空洞,对我内心的诸多疑问无动于衷。
“不会是你帮我找到这儿的吧?”我小声说,想到那些自发出现在墙壁上、楼梯间的荧光字。
骷髅并不回答。
“我猜也不是。”我喃喃,“你死透了,对不对?”
鬼使神差地,我又问了一句:“那荧光字是丁诺写的吗?”
回答我的,是不远处大门生锈门轴的“吱呀”声。
58. 第五十七章:小姐,日安
大门被推开的刹那,我就像骤然看到美杜莎之头一样,石化在了原地。
至少希望如此。
门轴转动,厚厚的门扇“吱呀吱呀”地打开,然后又“吱——呀”一声合上,我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来人的动静,结果却什么都没听到,都怪地上铺的静音地毯,吸收了大部分细小声响。
但哪怕再轻手轻脚,也总会有点声响吧?
除非来的是轻功冠绝天下的楚留香。
要么就是鬼魂。
直到两片肺叶开始告急,我才逼不得已吸了口气,差点吸出尖锐爆鸣音来,好歹被我强行忍住,丁诺的告诫这时才冒出来——千万别憋气,缓吸,轻吐。
我抬起袖子捂住口鼻,慢慢地呼气、吸气,反复几次,烧灼的呼吸系统这才缓和下来,当耳边的血管不再“轰隆隆”作响后,我终于听到了轮子在地毯上滚动的微弱动静,脚步声很轻,夹杂在轮子滚动间,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声音,我形容不好,有点像小老鼠在啃食奶酪,咕叽咕叽、吧砸吧砸。
“您感觉怎么样?今天外面阳光很强。”
听到这人的声音,刹那间,我只觉得自己的呼吸心跳都停了,像是弹弓的弦绷到最紧,然后被“啪”一下松开,毫无节奏可言地狂跳起来。
是伊瑞里安,决计错不了,那个声音的主人正是刚刚还在壁炉前喝酒、向我发出神秘邀请的伊瑞里安。
他在对谁说话?
说话对象隔了好半天才回答:“还是老样子,比昨天差,比明天强。”声音低沉、苍老、含混,夹杂着咻咻的气音,仿佛嘴巴里含了一大口小米粥似的,但乐观精神倒是值得为之鼓掌赞叹。
“您气色好多了。”伊瑞里安语气诚恳。
“反正没有镜子,是好是坏都随你说了。”苍老的声音里多了几分自嘲,却也似乎因为伊瑞里安的恭维而感到高兴。
现在,我猜到这声音属于谁了。
那位神秘的吸血鬼老爷。
“去吧,替我看看她。”吸血鬼老爷对伊瑞里安说。
“好。”伊瑞里安顺从地回答,好像只忠诚的小狗。
地毯上响起轻轻的脚步声,伊瑞里安走过来了,正朝着飘窗的方向。
我真希望几步外的吸血鬼老爷千万别跟影视剧里一样,拥有超人的听力和嗅觉,因为我的心正砰砰狂跳,浑身鸡皮疙瘩蜂拥而起呢。
他居然说“替我看看她”?
难道他知道我在这儿了?
“嗤”地一声轻响,近在咫尺,厚实的条绒窗帘被拉开了一条缝,伊瑞里安探进上半身,额前的黑色卷发在阳光下变成了透亮的红棕色,像醒好的葡萄酒。
我瞪大眼睛,一只手把嘴巴和鼻子捂得死死的。
当然,我还没傻到会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去,不过好比在天敌面前装死的虫子,反正难逃一死,不如索性赌一把。
就像上帝听到了我的心声,或者说,伊瑞里安听到了我的心声,他掀开窗帘探进身来,动作很小心,不让窗帘打开太多叫阳光给溜出去,然后,他扭头转向那具骷髅,就像压根没看到我似的——顺便一提,那不可能,我就在他手边十厘米不到,就算是个瞎子也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对那句骷髅微笑,说道:“小姐,日安。”
骷髅依旧用那双黑漆漆的眼洞盯着我,《蝴蝶梦》抱在胸口,不发一语。
我用力咬住嘴唇,牙齿才没打颤出声。
伊瑞里安缩了回去,放下窗帘,全程没有朝我这里投过来哪怕一丝一毫注意力。
“小姐很好。”伊瑞里安对吸血鬼老爷说。
吸血鬼老爷嘟哝着,听起来像是“那就好”,或是“有什么好”,他嘴巴里黏黏糊糊的声音更明显,然后“嗤”的一声,这个动静我几乎立刻就听出来是怎么回事了。
——那是用吸管喝掉最后一口奶茶的声响。
也不一定非得是奶茶,奶昔、咖啡、柠檬水,或者别的什么饮料,比如……血。
“今天这里的味道比平时重。”吸血鬼老爷忽然说,他砸吧了下嘴,补充结论,“人味。”
伊瑞里安低低地笑了一声:“是,灰尘的百分之九十都是脱落的人类皮肤,换句话说,您尝到的的确是人味。”
吸血鬼老爷也笑起来,似乎觉得很有趣:“今天的灰尘很新鲜。”
我手臂上窜起一层鸡皮疙瘩,后脖子上也是。
老天呐,他闻到我了。
“我们走。”吸血鬼老爷最后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又或许是不满足的叹息,这很难说,他居然没再纠结空气里的“人味”,讲了一句含义不明的箴言,“走吧,待会儿要下雨,我从骨头缝里感觉到了,铁定是一场好雨。”
“好。”伊瑞里安温声说,也不晓得是在评价老爷的哪一句话。
轮子在地毯上“簌簌”滚动起来,随着“吱呀吱呀”和“吱——呀”的门扇开合声,一人一鬼就这么离开了书房。
我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往后一倒,只觉得两片膝盖都不是自己的了,两条小腿过电似的蹿麻,手腕也痛得要命。
躲过一劫……吗?
“他们俩每天都来找你打招呼吗?”我瞟着骷髅,一边舒展双腿,揉揉红肿的膝盖,还没问完就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骷髅沉默着表示认可。
“你到底是什么人?”傻子追问。
骷髅依旧不语。
“吸血鬼不能自己来看你,因为这里有阳光,吸血鬼害怕阳光,看来小说和电视剧里说的都是真的,唔,除了《暮光之城》,但那是J·K·罗琳的问题。”
“你待在飘窗里就是为了躲开他对不对?还为了德温特先生和吕蓓卡,和他们的曼陀丽山庄,当然咯,他可以晚上来,他为什么不在晚上过来看你呢?”
“除非……他不能?”
我想到书架上厚厚的灰,不管那些藏书是不是吸血鬼收集的,他都一定很久没读过了。
以我自己书虫的属性,看书的瘾可没那么容易戒得掉。
当然,也不排除是那位吸血鬼老爷老得两手拿不稳书、眼睛看不清字,又或者是,他活了太久,把这一整屋子的书全部读熟、读腻了,以至于无书可读,毕竟这年头也没什么新书值得一读。
无论原因为何,吸血鬼老爷来这间书房的目的只有一个,毫无疑问,那就是让伊瑞里安替他去看看飘窗里衣衫褴褛的骷髅,再问一声日安。
化为枯骨的“小姐”,永远保持安详的姿态躺在飘窗和窗帘组成的小小空间里,晒着太阳,读同一页《蝴蝶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为什么?
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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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瑞里安不是吸血鬼,”我低声思考,他掀开窗帘直面阳光足以证明这一点,不过,人类不会用歌声催眠,也多半不会看起来比实际上年轻得多,“他为什么装作没看见我?是为了不让吸血鬼发现我,一时冲动把我吸干?”即便如此,也不意味着他是战友。
这个男人身上实在有太多难以解释的地方。
原本,阳光照在我身上暖呼呼的,尽管隔着玻璃也不妨碍感受它的热情。
直到一片乌云从海上飘来。
风云突变这个词在海边总是格外生动形象,前一秒,远处的海水还是透亮的碧蓝色,遥遥与天际相呼应,但下一秒,乌云便犹如行进的炎魔大军,铺天盖日、滚滚而来。
眨眼间,阳光不见了,蓝天也变成了铁一般的灰色。
一道狰狞的白光撕裂天幕,紧跟着是另一道,短小一些,就在第一道的旁边。
闪电过后,雷鸣将至,我条件反射开始计数,一、二、三、四,来了,玻璃隔绝了大部分雷声,但我几乎感受得到雷声滚动带来的震颤,天空变成了深紫色,然后被更多、更刺眼的闪电地撕碎成一块一块。
漆黑的断崖下,海水不再一遍遍撞向岩石,它收起爪牙,展现出反常的驯服,就像埋伏在灌木丛里的捕食者那样,屏息静待发起致命进攻的时刻。
我想起吸血鬼老爷的话,待会儿会下雨。
何止是下雨?
暴风雨即将来临。
几乎就是这个念头刚转过,大雨便倾盆而下,电闪雷鸣也毫不怯场,轮番给大雨掠阵助威。
雨点砸在玻璃上,砸扁了足有鹌鹑蛋那么大,很快又被新的雨点覆盖,大大小小的雨点汇聚在一起,不一会儿就像瀑布一样延展开来,顺着玻璃哗哗流下去。
我看到玻璃上自己的倒影,头发披散,满眼惶然,苍白得如同鬼魂,在水流映衬下,仿佛随时都会融化。
一旁的骷髅倒影反而像在随水而动。
忽地,一个闪电在很近的天空炸开来,飘窗内顿时被映得一片雪白,我看到,背后的墨绿色窗帘布上,两个花纹繁复的橙黄色符号一左一右亮了起来,清晰无比地映在了玻璃上,恰巧在我倒影两侧。
那一瞬间,静电在空气中蹿动不休,我头皮发麻,仿佛连灵魂带□□被抽离到了另一个维度,一个不属于活人世界的维度。
直到闪电完全消失,花纹才黯淡下去。
我回过头,窗帘上看不出描画的痕迹,伸手去摸,也没摸到任何异样,只有电流似的麻痒一丝丝地蹿过指尖。我心底倏地升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似乎自己不久前刚见过那样的花纹,那种草叶和花瓣编织在一起的独特纹样。
在哪里呢?
忽然之间,我无法再继续待在这里,狭窄的飘窗,沉默的骷髅,一窗之隔的暴雨,不时霍然亮起的闪电,还有空气里隐隐约约的潮湿味道……通通变得难以忍受。
我掀开窗帘,从窗台上跳了下去,随即被眼前的情景再次震撼到。
书房还是那个书房,只除了一点。
四面墙上、天花板上、书架上,到处画满了条绒窗帘上那种花纹,在黑暗中散发出幽幽的橙色荧光,即便迟钝如我,也能感受到那些花纹间涌动着的怪异能量,将整间书房包裹起来。
这下,我能猜到为什么吸血鬼晚上不会踏足这里了。
59. 第五十八章:永生是一种诅咒^^……
我往门口走去,一边忍不住抬头看天花板上的荧光花纹,那不太可能是某种只在黑暗里发光的涂料,我记得暴风雨来临之前,书房里就够暗了。
多半是外边电闪雷鸣的,激发了某种……装置?
快走到门口,我才把目光从天花板上移下来,顿时被大门上忽然冒出来的字吓了一跳。
居然是消失许久的淡金色荧光字,就写在两扇桃花心木门上——躲起来!
“为什么?”我忍不住问,“你是谁?为什么帮我?”
三个荧光字慢慢变淡,最后完全看不见了。
我等了等,却并没有等到新的字出现。
“说话啊!”我提高声音,恼怒地瞪着大门,仿佛那个写字的人就躲在门后似的,无数狂乱的念头在我脑袋里横冲直撞,包括那字迹有多眼熟,而我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属于谁。
为什么?因为遗忘才是最关键的?
我用力捏了捏眉心,一时对这一个接一个噩梦世界里的谜语游戏感到无比的厌倦。
“告诉我,你是谁,”我一字一顿地说,心脏在胸腔里直打鼓,像是在提醒我打算说的话有多么不明智,但我还是一口气说了下去,“不然,我绝不会再听你的话,一个字都不听!”
淡金色的光在门上闪了一下,又闪一下,仿佛在犹豫措辞,这是个好兆头,至少说明对方愿意交流,我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大门,生怕错过一点荧光,倏地,那荧光像炸开的烟花似的猝然一亮,门上只显现出一个字——
快!
“什么?”我愣神的一瞬,门轴便“吱呀吱呀”地响了起来,直叫人头皮发麻。
老天,有人进来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闪进书架后边,将将躲过打开的门,“吱——呀”一声,门扇回弹,不管来人是谁,肯定已经进来了,只消再往前走个七八步,就一定看到两排书架间的我。
我贴在书架上,放缓呼吸,慢慢往后退。
毛毡地毯吸收了脚步声,我的,还有对方的,暴风雨仍在敲打玻璃,遮盖了最后一丝微弱声息,替我作掩护,同时却也让我搞不清对方进来之后的动向。
总不能进门之后就站在原地发呆吧?
不排除是看到了天花板和墙上的荧光花纹,那效果还挺震撼的。
短短几秒时间像扯面似的被拉长,在沸腾的水里翻滚,我终于退到书架靠墙的一端,躲进了架子侧板后面,仍旧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不过至少从门口看这里是个盲区。
暂时安全了。
“你知道的吧?这些符咒并不能阻挡吸血鬼,对他们也造不成伤害。”
说话声乍然响起时,我的心跳差点给吓停了。
伊瑞里安,不得不说,这次听到他的声音我没那么惊讶,大概已经接受了此人总是能出人意表。
“换句话说,躲在这里没用。”
他在跟我说话?毕竟我躲在飘窗里那会儿,他就看到我了,这时候翻回头来找我也在情理之中。
可他怎么会知道这些符咒的功效?
我发现自己竟然十分想从书架后走出去,当面问问他,这些符咒,这场暴风雨,还有飘窗里的骷髅都是怎么回事。
“这些符咒的效果很有限,我只是想为她创造一个属于自己、属于过去的小天地而已,可以说是年轻气盛,一厢情愿。”
伊瑞里安继续对着空气娓娓道来,我竖起耳朵听着,竟感到一丝困倦,立刻一个激灵,一定是他声音的缘故,哪怕不唱安眠曲,也能产生催眠的效果。我用力咬住嘴唇,好让自己清醒一点,再躲下去没有意义,要么当面对峙,要么在睡着前尽快离开。
我权衡片刻,认为后者更明智。
听伊瑞里安的声音位置,正顺着主过道往前走,他大概以为我还躲在窗帘后面吧。
这为我争取了一个对方背身的机会,和一点逃跑时间。
我小心翼翼地绕到侧板另一边,顺着书架朝向门的一面往外走,我离门足够近,唯一需要记住的,是这两扇门是朝里开的,我必须拉门,而不是推门。
“你知道,她本来可以转化吗?”
伊瑞里安的话留住了我,我贴在书架靠近门的一角,距离门环只有三步之遥。
这个“转化”,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像是知道我在听着,伊瑞里安继续说了下去:“原本一切都准备好了,两个人,遗世独立的城堡,用之不竭的财富,共赴永生的承诺,结果临门一脚,她却反悔了。”
“为什么?”我一个激灵,这才惊觉自己困得一派混沌,竟然就这么把心里的疑问说出口了。事已至此,何必再掩耳盗铃?我抬腿从书架后走了出去,逃走的机会转瞬即逝,现在只能选择对峙。
我看到伊瑞里安站在飘窗前,一只手抬起,抓着墨绿色的窗帘一角,却没掀开它,只是保持着这个姿势,听到我在他后边,也并没有转过身来面向我。
“你觉得永生是什么?”伊瑞里安似乎笑了,仍旧背对着我。
我没回答,但心中并不是没有答案,《西游记》里那么多妖魔鬼怪都想吃唐僧肉,仙侠小说里那么多道士都想修仙成道飞升,足见永生的吸引力,道士精怪尚且如此,遑论凡人。
在凡人的想象里,永生意味着强大,不再受轮回束缚。
“她认为,永生是一种诅咒。”没有等到我的回答,伊瑞里安径自说了下去,“吸血鬼是其中最可怜的一族,永不解饥渴,永不见天光,永不得安息。”
“她是谁?”我问。
关于永生和诅咒的讨论很有趣,可我眼下关注的重点是另一个。
伊瑞里安转身,面向我,像是刚刚发现我的存在,他扬起两条浓眉,露出一个介于惊讶和恼怒的表情,似乎认为我问错了问题,不过他还是回答道:“她曾经是这座城堡主人的未婚妻。”
他手心向上往身后一划:“我猜你们已经见过面了,她是个可人,不是吗?”
“这座城堡的主人,”我不理他,追问,“不是你们老爷?”
“他曾经是。”伊瑞里安说。
我心一跳,原来,飘窗里的骷髅“小姐”竟然是吸血鬼的未婚妻,两人曾经有过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但最后为了不被吸血鬼转化,她却选择来到这书房里独自死掉,留下未婚夫承受永生诅咒。
尽管还有许多空白未能填上,但悲剧底色已跃然纸上。
“知道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些吗?”伊瑞里安看着我。
我默然摇头,心想,伊瑞里安在这个悲剧故事中又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当年,他替骷髅小姐在书房里画下符咒躲避吸血鬼,如今,又替吸血鬼向这一具骷髅问安,日复一日。
为什么呢?
“因为,”伊瑞里安朝我走过来,很慢,摊开两只手,像个虔诚的布道者,我不确定他是在回答自己刚才提出的问题,还是从我脸上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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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思,“这是一座受诅咒的城堡,每个踏足此地者都注定不得好死。”
“你知道吗?”我往后退了一步,门就在我身后,但我怀疑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逃出去,“我开始相信,这世上压根不存在好死。”
死就是死,灵魂消散,□□腐朽,把一具骷髅留在窗台上和它生前喜欢的书本作伴并不能改变什么。
“也许你是对的,我没看错,你是个聪明人,”伊瑞里安脸上再次露出赞许的神色,沉声说道,“所以我才需要你。”
“需要我?”
“终结诅咒,只有你能做到。”语声婉转,好似在唱歌一般。
我一惊,但不等我追问,睡意便像子弹一样击中了我。
我最后感觉到的,是自己倒在了伊瑞里安的手臂间,他的呼吸间能闻出淡淡的红酒,和某种植物的气息。
摇晃,醒来时我感到自己在摇晃。
空气滞涩难闻,连续不断的噪音让人无法忍受,过了好半天,我才意识到自己在一辆车里,引擎轰鸣、车轮滚地和排气管的“噗噗”声在后备箱里混响,搞得人不得安宁,更不用提汽车每次减速加速都会害我结结实实地撞一下。
眩晕恶心的感觉犹如潮水,每一次短暂退下,都是为了更汹涌地重来。
此外,有人用强力布基胶带粘住了我的嘴,还把我的手腕和脚腕也一起绑住了。
地库里发生的事情开始回到我的脑袋,记忆仍旧鲜活,对那一团浆糊造成了一定冲击——有人袭击了大杜哥,然后用沾有奇怪药水的抹布堵住了我的嘴,把我弄晕之后捆好塞进了汽车后备箱。
而此刻,汽车正在行驶中。
我眼前是车后盖,看不到驾驶位,但能听到车载音响在放流行歌,汪苏泷的《就让这大雨全部落下》,声音大得离谱,我差点就没注意到他在压着嗓子说话——
“我所有事情都按你要求做了,他妈的每一步!哪次不是你说了算?你还想闹哪样?”
“老子冒着蹲监狱的风险,冒着连累亲兄弟的风险,不是为了听你威胁老子!”
“反正人在我手上,我可以听你的,也可以放了她,全凭我心情,不然老子杀人毁尸!大不了同归于尽,谁也别想活。”
“后备箱塞个大活人还能想去哪儿去哪儿,你他妈以为我是谁,美国总统?克格勃间谍?”
“一句话,去哪儿你说了算,怎么去我说了算!”
我竖起耳朵听了一阵,没听到车里有别人说话,所以,这位脾气暴躁的司机兼绑架犯大概是在打电话,跟他的绑架犯同伙兼雇主讨价还价。除此之外,有一件事我没法不在意,尽管压低了声音,但这家伙说话的调子怎么听怎么耳熟,尤其是说“老子”的时候。
——“不然老子杀人毁尸!”
类似的威胁我到底在哪里听过?
绑架案的确多熟人作案,可我生活圈里基本都是女性,男人屈指可数,更没人敢这样威胁我,真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他会是谁。
后来我终于知道他是谁,还真是吓了一大跳。
只能说不按常理出牌才是世事常态。
不过,有一点倒是没错,眼下就像在关东山那次,我暂时脱离了吸血鬼城堡,再次回到现实世界。
区别在于,那一次我安全地躺在医院里,而这次嘛……
这次,我要是没能及时从噩梦世界离开,恐怕会连现实世界的死亡都赶不上。
60. 第五十九章:希望它旅途愉快^^……
我尽全力保持清醒,但终究逆不过睡意。
当你嘴巴被堵,手脚被捆,血管里药物多半还没代谢干净,外加整个人蜷缩在后备箱,随着行驶中的汽车有节奏地摇晃时……睡眠简直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最后听到的,是车载音响里周深空灵的嗓音,唱问此心何处停泊?
答曰:一边遗忘,一边拼凑。
等我再次醒来,便又回到了那张被复古帐缦围拢的床上,只剩一些模糊不清的焦急和恐惧在大脑皮层游荡。
窗外,雨仍在下。天色阴沉,屋里一片昏暗,我判断不出究竟睡了多久。
我陷在柔软的枕头里,默默思考着伊瑞里安最后对我说的话,关于飘窗里的骷髅、吸血鬼,还有永生的诅咒。
更令人介意的,什么叫“终结诅咒只有我能做到”?
以我阅片无数的经验,越强大的诅咒,解除起来付出的代价一般也会越大,要是连顺应诅咒都得每隔几天被抽一次血,终结诅咒岂不是要我的命?
我下意识舔舔嘴唇,却忽然发现自己嘴巴里有残余的酒味,不由得一惊。
伊瑞里安那龟孙子趁我睡着给我灌酒了?
想到他在壁炉前诡异的喝酒邀请,我后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更何况,这跟酒吧里点酒搭讪完全不是一回事,即便都是心怀鬼胎,我敢打赌,伊瑞里安那杯酒里加的“料”也铁定比致幻药糟糕一百倍。
说不定是T病毒呢?
我垂眸盯着自己的手心,至少掌纹依旧,没有像黑水国家公园里的绝望科学家的那样自发生长、扭动,或者干脆跟黑衣人J似的被抹个干净。
一秒钟后,我翻转去看手背。
右手手背上,一小块方形的半透明医用胶带贴住了崭新的出血点,前一个出血点和它附近的淤青还在,而且,颜色还更鲜艳了。
不久前,白瑞摩还信誓旦旦,声称这一周里绝不会再抽我的血,好让我的身体有个恢复的机会,结果就这?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去哪儿了?拜托,我头重脚轻的感觉都还没来得及缓和呢!
我从床上坐起来,慢慢吐出一口气,扛过十几秒钟眼花耳鸣、心跳如鼓的阶段,攒足体力,准备下床去找白瑞摩好好理论一下。
厚底拖鞋就摆在床边,我把脚伸进去,然后毫无防备地一脚踩在了某个东西上。
我吓得连忙缩回双腿,一只厚底拖鞋从脚上飞出去,在地毯上撞击、翻滚,最后静静躺下了。
拖鞋旁边,还躺着一只苍白的手,和半截从床底下伸出来的胳膊。
一时间,我几乎被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心跳声,还有耳边轰隆隆的血液狂奔的声音淹没。
但我好歹没尖叫,大概已经练出本事来,能够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了——如果心跳加速、瞳孔放大、肾上腺素狂飙也能算作面不改色的话。
丁诺一定会为我感到自豪的。
想到丁诺,勇气又回到我身上,我重新穿起拖鞋,站在床边,盯着那只手,干瘪、布满皱纹的手,没有一丝血色,在黑暗中,仿佛下一秒就会腐朽化为枯骨。
我认出了无名指上的红宝石戒指,顺势猜到手的主人,但还是给自己做了老半天心理建设,才在床边蹲下来,掀起了床单。
床底下,白瑞摩正用两只空洞无神的眼睛瞪着我,两片薄薄的嘴唇分开,露出发黄的牙齿和崎岖的牙龈来,她从床底伸出一只手,仿佛想要抓住什么,但老天在上,她没法再抽我的血,顺便奉送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安慰了。我有把握,用不着法医鉴定,床底下的这具□□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一只苍蝇落在她一边眼珠子上,原地转了一圈,然后顺着眼角钻了进去。
希望它旅途愉快。
尽管提前猜到了床底下有死人,以及死人生前的身份,眼前这一幕冲击感也仍旧够强,尤其还混合着气味,我放下床单,忍住胃里翻腾的恶心,远远地从床边退开。
白瑞摩就这样死了?
会是谁杀了她?
为什么杀了人之后还特意塞到我床底下?
我茫然地想着,床底下没看到血迹,但杀人的方法有很多,况且,任何自然死亡的人都不会自己跑到床底下去的。
伊瑞里安的声音仿佛就回荡在我耳边——“这是一座受诅咒的城堡,每个踏足此地者都注定不得好死。”
至少我在城堡里见过和听过的四个人里,有三个要么死了,要么变成了吸血鬼,不得不永世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
剩下的活人只有两个。
一个是我。
一个是伊瑞里安。
我知道去哪里能找得到他。
但当我回到有壁炉的大厅时,却并没有找到伊瑞里安。
只有一个坐轮椅的老人,面向壁炉,既不说话也不动,好似一座石雕。
他佝偻着背,两边肩膀向前缩起,垂下的白发在跳动的火光下呈现出一种蜜糖一样的色泽。我屏息等待了十几秒,他始终一动不动,似乎早已神游物外,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就在我犹豫怎么才能悄无声息地离开时,老人却忽然出声:“进来吧。”
我的心“突”地一跳,四肢却像被冰冻住了,老人的声音仿佛有魔力一般,让我连转身逃跑都做不到。
“火烧得挺好。”见我不出声,老人自顾自说下去,啧啧几声,“我不喜欢屋里太暖和,但,这火烧得挺漂亮,你不觉得吗?”顿了顿,他提高声音叫我,听起来却更沙哑浑浊,“过来吧,烤烤火,我这城堡太黑太冷,多少年了都是这样。”
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自己果然很冷,城堡外风雨飘摇,而城堡里显然没有安装靠谱的供暖设备,再加上刚才目睹尸体的冲击,害我一直在发抖。
于是我挪动脚步,往壁炉走过去。
坐轮椅的老人当然就是那位吸血鬼老爷,我在书房里听过他的声音,尽管未见真容,但当我看到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和小刀子般尖锐、发青发黑的手指时,便知除他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他一只手抓着个木质的大杯子,像是用来喝啤酒的那种,里面装的当然不是啤酒,虽然看不清杯子里的内容物,但只要鼻子还没坏,就能闻到那股铁锈似的血腥味。
他右手无名指上金光闪闪,戴着个粗重的黄金戒指,在火光下,竟似泛着奇异的血色。
“你的血味道很丰富。”老家伙咂着嘴巴开口了,“我尝得出来,你是个聪明女孩,勇敢,冲动,善良,唔……”他又垂头从杯子里喝了一口,舔舔嘴唇,若有所思,“还有一点凶悍。”
靠喝血鉴人,老家伙跟汉尼拔多半会有共同语言,我只觉得快要吐了,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你尝过她吗?飘窗里那个女孩。”
老家伙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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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了,最后那几个字像定身咒一样,一下子就把他定住了。
我不怕死地追问:“她聪明吗?勇敢吗?”
过了好久,久到空气都仿佛凝固了,老家伙才开口:“我不需要尝她,我了解她,就像左手了解右手那样。”他语气里多了一丝珍视,眼睛也变亮了,有那么一瞬间,看起来居然有点像人了,但也只有那么一瞬间,“她是我见过最聪明、最勇敢的女孩儿,这世界没人能比得上她。”
“这个最聪明的女孩儿选择离开你,”我说,一边感到自己正在挑衅一头打瞌睡的疯狮子,但还是说了下去,“这个最勇敢的女孩儿不敢和你一起共度永生,不是吗?”
老家伙抬眼看我,两颗黑眼珠子里透着暗红色的光,被旁边的火光一衬,显得格外瘆人。
“冲动,不管不顾,就像我尝到的那样,血是不会骗人的。”老家伙笑了笑,他的牙龈就像他的手指尖一样,发黑发青,干瘪崎岖,仿佛营养都被牙齿给抢走了似的。
“是你杀了白瑞摩吗?”我捏紧拳头,努力克制想要转身逃跑的冲动。
“谁?”老家伙问。
“白瑞摩,你的老管家,就是她在抽我的血。”我咬牙。
“哦,她啊,她不算老,比上一个要年轻得多。”老家伙扬起眉毛,手指神经质地在木头杯壁上敲击了几下,不过远远称不上动容,“她死了?”
“死了,尸体就在卧室的床底下。”我说,一面紧紧盯着对方的表情,但老家伙这回连眉毛都没牵动一下,完全无动于衷。也许,人真的不是他杀的,那么凶手只可能是一个人了。
“算不上奇观异闻,人都会死的。”老家伙语气淡漠地评价道。
“你不在意?”尽管知道老家伙没有心,我还是不由得惊讶,外加鄙夷,“白瑞摩对你很……忠心。”或许忠心不那么准确,但想要找个合适的词还真难,想到白瑞摩提起“老爷”的语气神态,简直就像骄傲长辈和怀春少女的结合体。
“忠心算什么?还曾经有人发誓和我共度永生呢。”老家伙咧开嘴一笑。
“但你尊重了她的选择,不是吗?”我说,老家伙那一笑简直笑得我毛骨悚然,明明上回提起未婚妻,他那坚冰似的表情还有所融化,可这一次,却像是连环杀人犯回忆自己衣柜里的骷髅,怅然中隐隐带着一丝骄傲,九分诡异。
我悄悄退开半步,仔细措辞:“不然,凭你的本事,强行转化她对你来说也不算难事吧?”
“我虽然偏执,但还不傻。”老家伙说,用不知哪里冒出来的耐心对我解释,“与其多一个永世恨我的伴侣,不如让她心怀对我的爱意死去。”说话时,他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换成是你呢?你会怎么选?”
不等我回答,他又说:“你忘掉了很重要的东西,忘记了很重要的人,我尝得出来,哪怕连你自己都没意识到,别忘记我说过的,血不会骗人。告诉你吧,我还能尝出更多。”
“什么意思?”我的声音不受控制地打了个颤。
老家伙冲我咧开嘴,手臂倏地暴长,牢牢抓住我的胳膊,尖尖的指甲一下子就嵌进了我的皮肤,他呲起牙齿,发出一声怪笑:“血管里流淌着的最新鲜,只要尝一口,我就能帮你想起来,怎么样?”
“松手!”我一挣扎,手腕上立刻沁出血珠来,我俩一齐盯着那滴血慢慢变大,顺着伤口滑落下去……
那滴血没能落到地上。
61. 第六十章:那是丁诺的脸
朋友们,如果你们看过诸如《吸血鬼日记》或《暮光之城》一类的影视剧,多半能理解我此刻的心理预期——
吸血鬼被血的味道吸引,多少得有个失去理智、暴露本性的前摇吧?诸如眼睛周围布满暴起的血管啊,嘴唇翻起露出尖牙啊,然后再“嗷”一下扑向猎物,一口咬进血管深处。
唉,这个想法可真是大错特错。
血液从我皮肤里渗出的瞬间,一切就发生了,老家伙抓住我的手腕力气霎时大了三倍,拉着胳膊把我朝他拽过去,我闻到他张大嘴巴里的气味,仿佛尸体和厨余垃圾混合在一起发酵了三天,差点没当场吐出来。
什么吸血鬼日记、德古拉、暮光之城、邪恶力量通通被抛到脑后,我当时唯一的想法是——他的牙有狂犬病毒!
千万!千万!不能被咬到!
“滚开!”我尖叫一声,就跟对抗疯狗一样,条件反射抬手抵住对方的下巴,拼命向后仰,但光凭一只手的力气不足以脱身——我怀疑两只手也差得远——我索性一咬牙,把心一横,借着老家伙拽我的力,大头朝前整个人朝他撞了过去。
这一撞正撞在他下巴上,“咚”的一声闷响,连我的脑袋都“嗡”的一下痛了好半天,我之后想起来就恨,也就是吸血鬼骨头硬,要换了常人,不叫他下巴脱臼也得叫他晕个半天。
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天无绝人之路。
以防你们忘记,老家伙坐在轮椅上,这下子连人带椅往后滑去,结结实实地砸上了壁炉架,他一只手里还抓着木杯,杯子里的血浆在惯性下从杯口漾了出来,像一泼浓烈的液体火焰似的,“咻”地朝炉火飞了过去。
“嗤啦”!
血浆不仅没有浇灭火焰,反而将火激得跳起一尺多高,火光霎时大盛,将壁炉架上的花草纹映得一片深红。
光影流转间,我竟然看到一束花纹动了起来,蛇似的昂起头,翻转向外,弹射而出——
蓦地,老家伙发出一声厉吼,他的面目火光下飞快地变化起来,那些皱纹仿佛一瞬间活了,在脸皮上横冲直撞,却苦无出路,只能组成一个又一个或狰狞或痛苦的表情。
“你敢!”老家伙张大嘴巴,满嘴牙齿犹如淬毒的箭尖,俯身朝我脖子咬了过来。
我再次伸手去挡他下巴,可这次招数失灵了,老家伙多半正等我这一招,狞笑着一低头,狠狠咬在了我的手背上,尖牙霎时刺穿皮肉,像烙铁一样灼烧起来。
我听到了自己的尖叫声,但也许是我的错觉,也许不是,那叫声里竟似乎还混着老家伙的叫声,而且绝不比我少半分痛意。
可我眼底一片猩红,什么都看不到了。
等我眼前恢复清明,第一个看到的,是伊瑞里安的脸。
谢天谢地,起码要比那老家伙的脸亲切一百倍。
不过此刻,伊瑞里安脸上的表情却十分焦灼,他用力抓着我被咬过的手——顺便一提,仍然跟被烙铁烫一样,剧痛无比——嘴里说着某种我听不懂的语言,一遍一遍地重复,仿佛那是某种绝望之下的精神止痛剂似的。
“怎么了?”我问伊瑞里安,却听到自己的声音跟碎木片似的干裂嘶哑,而且每说一个字,我的喉咙就跟滚刀片一样作痛。
在疼痛中,我几乎感到一丝茫然,怎么会这样?如果没记错,老家伙并没咬到我的喉咙,不然我多半已经像《湮灭》里的安雅·索任森一样变成一具残破尸体了,可为什么会这么痛?难不成老家伙的牙里有蛇毒,正顺着手背向上蔓延?还是说,老家伙咬完我的手背又咬了我的脖子,在我的视野盲区里,喉咙上的那块皮肉已经被尖牙咬穿撕裂了?就像安雅那样。
伊瑞里安仍在重复那些莫名其妙的字眼,一遍又一遍,他看着我的目光里充满悲痛和怜悯,好像我快死了似的。
我想要他停下来,想要他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想听他亲口说:“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可他絮絮叨叨,始终不停,我只好转动脖子——又是一阵撕裂似的剧痛——然后看到不远处,翻倒的轮椅旁,老家伙仰面倒在地上,四肢摊开,胸口心脏处露出一截手臂那么粗的木桩子来。
吸血鬼死掉了,永生的诅咒解除了。
这就是伊瑞里安说的,只有我能终结诅咒?而代价就是我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接受地狱之火的焚烧?
为什么不早早拿木桩子戳他个透心凉?
我盯着老家伙的尸体,脑子里忽然一阵空白,然后疯了似的转起来,循环重复同一句话——不对、不对、不对,他的长相不对!
其实显而易见,那张原本布满皱纹的脸平展了,眼珠里的猩红色消失了,苍苍白发变黑了,吸血鬼明明已经死了,却偏偏像是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
不止如此,脑子里那个声音不肯放过我,他的脸你见过,不止见过,还很熟悉。
——那是丁诺的脸。
也许没有丁诺年轻,但任何见过丁诺的人都不会否认,等他再年长个十来二十岁,多半就是那副模样,当然,还要更有生气一些也就是了。
可怎么会是丁诺?
“解释。”我使了很大力气,才把这两个字说出口,而仅仅这两个字,已经让我眼前金星直冒,痛得快要晕过去了。
伊瑞里安终于停了下来,他仍然紧紧握着我的手,好像个合格的弥撒神父,打算陪伴我直到我回归天父的怀抱。
“你不该去找他的,我让你的血里有了马鞭草,然后抽走了你的血。”伊瑞里安说道,声音里有深深的歉意,他垂下眼皮,似乎不敢直视我,“我在等他喝掉那些血,但没有想到你会醒来,会去壁炉找他,我本该想到的,如果我再勇敢一些,你就不用独自面对他了。”
“不,解释。”这不是我想听的。死到临头,计较那些如果当初根本没有意义,我要听的是,躺在我旁边的尸体究竟是谁?他的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想抓住伊瑞里安用力摇晃,奈何我攒起的力气只够说这三个字,而剩下的力气也像沙漏里的沙子似的,正顺着我身体上的伤口飞速流失。
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懂了,或者是否能看懂我眼睛里的焦急如焚。
幸亏,伊瑞里安懂了,他抬起手,虚虚掩在我眼皮上,说道:“别看,别信,血族能从血里了解你的过去,你的亲人朋友,你的爱人,你心中一切挂碍,这是他死前的最后一计,要你猜疑痛苦,他死也痛快。”
好,我相信他。
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你睡吧。”我听到伊瑞里安说,声音低沉柔和,引人困倦,“我可以为你唱歌,让你不那么痛苦。”
“好。”我说,有些惊讶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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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能够如此平静地接受死亡,也许是伊瑞里安的声音在发挥作用,不过,在疼痛和死亡面前,能够不那么痛苦的死去,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可再开口时,伊瑞里安却没有唱歌,而是问我:“你准备好了吗?迎接永生。”
永生?
这两个字让我浑身的血液都仿佛凝固了,但凡我有力气,一定会从地上弹坐起来,结果事实却是,我只能像脱水垂死的鱼一样弹动了一下,虚弱地表达抗议:“不!”
“不,这不是你能拒绝的。”伊瑞里安说,我开始觉得他像喝多了在胡言乱语,又像是从几米远的地方说话,听起来那么不真实,“接受它,记住现在的感觉,这会是你最后一次感到痛。”
“不、要!”我被咬的那只手原本被伊瑞里安握住,这时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反手抓住他,一字一顿地告诉他,“让、我、死。”
前车之鉴的尸体就在几步之外躺着,我绝不要像吸血鬼一样“活”着,如果死亡是唯一出路,那么,我会张开双臂欣然拥抱它。
可伊瑞里安却恍若未闻,絮絮道:“你睡吧,醒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个不久前还站在书房里侃侃而谈“永生诅咒”的人,这会儿却在劝我接受永生,我不认为他满口谎言,所以,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想法?我实在想不明白。
疼痛也让我无法思考。
也许接受永生并不是那么坏的一件事,至少不会再痛了。
突然间,伊瑞里安大声说了一句:“这不可能!”
他的语气相当震惊,让人联想到亚历山大·弗莱明意外发现培养皿里的葡萄球菌被青霉菌溶解的场景,显然并非在回应我。他原本盖在我眼睛上方的手倏地撤回去,我看到他满脸惊讶,目光看向我旁边,落在某个点上。
我努力转过头去,却什么都没看到,可伊瑞里安仍在看着那个点,就像在跟鬼影对话:“你是谁?”然后又急匆匆地说:“当然!我当然愿意救她!但你不能……”
他的声音哽在喉咙里,似乎被对方打断了,他歪着头,凝神谛听我听不到的话声,不时点头,忽然间振奋道:“你说得对,冰柜里还有她的血,你说得对,没准真的有用!”说完他就一跃而起,像找到线索的寻宝男孩儿一样朝大厅外奔了出去,把我一个人丢在壁炉前,跟吸血鬼的尸体作伴。
“有人吗?”
我想知道是谁在跟伊瑞里安说话,但疼痛早如海潮一般,一波强过一波,我在地上无力地扭动几下,连翻个身都做不到,而且就像失眠的人徒劳地寻找易于入睡的姿势似的,越动越痛,越痛越清醒。
直到那些淡金色的光点出现在我眼前。
它们像萤火虫似的在空中飞舞着,跳跃着,先组成两个字——别怕,然后是四个字——你不会死。
然而,此时此刻,我关心另一个问题远远超过关心自己的生死,我的声音微弱无力,但如果可以,我会拼尽全力大声吼出来,好叫他知道我有多么认真:“你、是、谁?”
金色光芒却一下子消散在空气里,仿佛我的问题隔空给了它一拳似的。
“回答我!”
但回答我的,却只有伊瑞里安从远处跑来的脚步声,节奏振奋,居然逐渐跟我的心跳合拍。
咚、咚、咚。
咚、咚、咚!
62. 第六十一章:不许咬我!
我是被人一巴掌扇醒的。嘶,这种醒法可不多见。
至少噩梦是被这一巴掌扇飞了。
还没睁开眼,半边脸就一片热辣,嘴角尤其痛,待会儿肯定得肿起来,我抬起昏昏沉沉的脑袋,看向对面的人,显然正是打我的罪魁祸首。
此人戴了个黑色头套,上面挖两个洞,露出一双眼睛,下面夹克和裤子都是黑色的,脚上穿一双脏兮兮的黑色运动鞋,黑色鞋带,连扇我的手上都戴了黑色手套。
好,距离黑衣人只差一副墨镜,和一副良善心肠。
前者无球所谓,后者多半喂了狗。
而我呢?连人带椅捆成一团,杵在一个到处都是裸露钢筋水泥的废弃工厂里,半张脸又红又肿,一边耳朵嗡嗡直响,身上穿的还是去蓝蜂鸟之家的那身大衣,经过一顿舟车蹂躏,早变得皱巴巴、脏兮兮,人也萎靡不振,远谈不上芳香怡人,在一堆停转机器和生锈的产线间显得十分突兀。
想必我的运气也早被狗吃了。
我和椅子身处二楼,椅子腿几乎要从平台伸出去,钢筋水泥板的边缘连个防护栏也没有,多看几眼冷汗都要下来,对面除了黑衣人之外别无他人,看周围环境,估计就算喊破喉咙也不会被听到。
不是我乌鸦嘴,这个地方也太适合撕票了。
“喂!我只说一遍,听好了。”
黑头套威胁似的伸手指了指我,声音闷在罩子里,还故意粗起喉咙讲话,但能听得出来,就是我在后备箱里听到的那个司机兼绑架犯的声音。
随后,这个声音告诉我,他抓我并不是为了要我的命,而是要带我去见一个人,送到就分道扬镳,两不相欠,但是,如果我不配合,或者想耍小聪明,偷偷搞点小动作,他也完全不介意送我去见另一个人,阎王爷。
我很确定阎王爷不是人,但识趣地没有当面指出这一点。
就凭这家伙能说出“两不相欠”这种话来,足见此人相当缺乏人性,还是不要在语言上多纠缠为妙。
“大哥,我保证不跑。”我说,喉咙里干得像是五百年没喝过水了,又哑又痛,“你松开我的手脚好不好?血流不通时间久了会出问题的。”
“想都别想。”
“那能给我喝口水吗?我好渴。”
“我说什么来着?别耍小聪明,不然我大耳刮子抽你!”黑头套扬起手,作势要打,我配合地往后一缩,吓得闭上了眼睛。
在噩梦世界里遭罪也就算了,现实里还要受人摆布、以命要挟,人生还真是起起落落落落落落……
我寻思,自己在吸血鬼城堡里应该算是逃出生天,在金色荧光的提示下,伊瑞里安用储藏在冰箱里我“未经污染”的血,配以各种符咒和药水,给我身体里的血液做了一套魔法净化,不管他是怎么做到的,总之,灼烧和疼痛消失了,我逃过一劫。
不用再背负永世吸血的诅咒,并且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按照以往逃离噩梦世界的经验,这是否意味着,我眼前这番生死劫也会成功脱险呢?
也许要挨打,但总会等到反击的时刻。
朋友们,不能怪我一厢情愿,这实在是我身处绝境之中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了。一想到爸回家没人,打我手机没人接,急得满地乱转,最后被警察通知“您女儿失踪了,疑似被劫匪绑架”的场面,我就眼前一黑。
坦诚点讲,要不是渴了太久连眼泪都挤不出来,我早泪流成河了。
万一爸知道了——其实用不着假设,爸铁定会知道——我是跟丁诺去蓝蜂鸟之家才被绑架的,而且还是在丁诺抛下我一个人走掉之后,他搞不好连杀了丁诺的心都有。
我还想起大杜哥,他在地库结结实实挨了绑匪一棍子,伤得肯定不轻,眼下在这废弃工厂里没见到他,后备箱里他也没跟我作伴,我尽量往好处想,多半绑匪对他没兴趣,把他留在了地库里,最好是被人及时发现送医了。
至少,丁诺一定会发现大杜哥,唉,一想到丁诺我就难受,这跟想到爸那种想哭的难受不一样,不用想也知道,丁诺会把我被绑架算在自己头上,会不眠不休地找我,不找到我誓不罢休。
我不敢想象如果他最后找到的是一具尸体会怎样。
这才是最让我难受的。
不过,黑头套虽然缺乏人性,但到底没打算放我自生自灭——凭我眼下的糟糕处境,要是放任不管,自灭简直毫无悬念——这家伙拎着半瓶矿泉水走过来,恶声恶气地命令我:“张嘴!”
我看了一眼那不知被谁喝过的塑料瓶,在心里默念,乞丐不能嫌饭馊,被绑架的不能嫌水脏,老老实实张开了嘴。
黑头套手伸到一半,警告我:“不许咬人!不然抽死你!”
你别说,他那只手伸过来的时候,我心头还真有那么一闪念,早知道在噩梦世界变成吸血鬼就好了,狠狠来一口,保管能咬得这龟孙子哭爹喊娘、一命归西。
然而,现实总是很残酷,缺乏训练的人类牙齿连皮肤组织都未必能突破,我含恨嘟囔:“咬你干嘛?我又不是吸血鬼。”
黑头套冷哼:“你要是吸血鬼,老子就是青翼蝠王韦一笑。”一边把水瓶拧开,凑到我嘴边,喂我喝了小半瓶水,动作粗暴,至少有一半都喂到了我衣领里。
“你还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呐,巧了,我也爱看。”我在肩膀上蹭蹭湿漉漉的下巴,硬着头皮套近乎。
结果撞上一堵铁墙:“别他妈没话找话。”
我再接再厉:“我是个穷作家,没什么钱,你是因为我爸有钱才绑我的吗?”
尽管这么问,但我心底压根不相信他们是为钱绑架,爸在海市有老婆孩子,傻子才会绕远路跑来明州绑一个他半年也未必见上一次的私生子呢。
不过,让绑匪知道我背后还有利可图,多少是件好事,说不定,能让他看在毛爷爷的份上在撕票的时候犹豫一下,留我一命。
以防你们误会,我得强调一句,爸可没有婚后出轨,他只是、只是年轻的时候浪漫过一回,浪漫对象却抛下他跑了,结果这一跑,爸多了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私生子,顺便缺席了我人生的前半段,和妈人生的后半段。
这也间接导致我不管看书还是写书,都沾不了半点“带球跑”的情节,有心结。
说实话,我至今不知道妈为啥突然离开爸,在这个问题上,她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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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而终,我更无从想象她孤身一人、背井离乡,是怎么有勇气把我生下来的。
半懂不懂事的年纪上,我倒是问过她为什么不再嫁,给我找个后爹,妈的回答是年纪大了,没那么多心劲儿耗在别人身上。想来当年爸也没少让她难受,以至于对全世界男人都失望了。
另一种可能性,是妈始终对爸念念不忘,不过这不能解释她当年主动离开我爸的行为,只能算是我内心的某种期望吧。
后来,我妈出意外去世,带着她从未言说的爱恨永远离开,七个多月后,我爸才第一次找到我,那年我十七岁。
世事未必公平,但却一定有因可循。
说到有因可循,在我抛出“我爸很有钱”这个弦外之音后,黑头套却并没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或者,他只是把兴趣藏在了黑头套里,希望是后一种。
“随你怎么说,等你见了那个人,尽可以跟他推销自己的雄厚家产。”黑头套抱起胳膊,一副冷酷不耐烦的模样。
“那个人,”我忍住了问他是谁,硬生生改口,“那个人为什么想见我?”
黑头套瞪我一眼:“见了你就知道了。”
“他只想见我一个人?”我实在担心大杜哥,小心翼翼提起来,“当时在车库里,你们不是……”
结果还没说完就被黑头套打断了,是字面意义上的“打”断,他扬起手来兜头抽了我一巴掌,使力没有第一次大,但也打得我头晕眼花,剩下半句话顿时灰飞烟灭。
“别逼我把你嘴粘上。”黑头套粗声威胁我。
我相信他说到做到,只好老实把嘴闭上,再闭上眼睛捱过这段眩晕。
对方软硬不吃,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所以千万别莽撞,先分析已有信息,再去问问题。
就像赫尔克里·波洛说的——让那些灰质细胞运动起来。
首先,那个人是谁?黑头套和他又是什么关系?
在后备箱里醒过来那次,我听到黑头套跟那个人打电话,语气却没多少敬意,简直堪称狂躁,乍一听貌似是他给“那个人”办事,言行间却并不全然受控,随时可能翻脸不认人。
除此之外,黑头套还提到了他的“亲兄弟”,声称绑架我不止会让他蹲大狱,还会连累亲兄弟。
这个信息至关重要,它至少说明两件事,第一,黑头套在这世上并非真的烂命一条、无牵无挂,而但凡有牵挂者,就还有回头的余地。第二,他这位亲兄弟极有可能是个公职人员,要么就是极重家庭声誉的商界精英,或者娱乐圈明星,前者的可能性最大。第三,黑头套绑架我不是为了钱,对我的家产也毫不关心,无论他被许诺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一定都强过对蹲监狱的恐惧。
我默默记下这几点,凝神回忆自己究竟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但就像我之前告诉过你们的,我生活圈里的男性屈指可数,像这种粗声恶气,一张口没有妈和老子就说不了话的,还真没有。
除非……
我心头一凛,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圈子被忽略了——噩梦世界,我在那里见过他、听过他的声音,听过他恶狠狠地骂娘、威胁我。
老天,我知道他是谁了。
63. 第六十二章:你还挺上镜
天快黑的时候,黑头套又拿出来几块达利园小面包喂我吃,以免我低血糖晕掉,结果光给吃的不给水,差点没把我噎个半死。
等我终于缓过劲来,他又不知从哪儿搞来个三脚架,再我对面支起了个录像机。
“你干嘛?”我心中警铃大作。
“你觉得呢?”黑头套的语气惹人讨厌,他一边操作机器,一边调整角度对准我,勾勾手指,“笑一个?”
我翻了一个白眼,心里默默问候他十八代祖宗,看着摄像机亮起红点,不由得半是恼怒半是紧张,又暗暗希望自己脸上的淤伤不要太明显,形容不要太狼狈。
“你到底想做什么?”我问,对方却恍若未闻。
尽管黑头套没有回答我,但理由的确显而易见,他拍视频,要么是给“那个人”看作为捉住我的证明,要么是发给我的家人看用以要挟勒索,至于是哪种情况,取决于他待会儿想让我说些什么。
“这说不定是你活命的唯一机会,可得把握好了,”黑头套终于摆弄好了机器,在镜头后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搞错过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什么意思?”我问,一颗心揪了起来。
“要是把握不好,这就是你的遗言。”黑头套狞笑,他故意这么说,肯定就是为了看我脸上害怕的表情,我板起脸,说什么也不能让他得意,冷静地问:“我说什么都行?”
“只说三件事。”黑头套竖起三根手指,“第一,说明你目前没有人身危险,但是,如果他们接下来不按照你说的办,你的生命安全可就不能保证了。”
“对什么人说?‘他们’是谁?”我问。
黑头套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第二,告诉你爸,或者不管哪个还在意你死活的人,立刻准备七百万现金,要强调不能连号,装进牛皮纸袋,明天中午十二点准时放到七一人民广场石头雕塑东南角的垃圾桶里,等我拿到钱,就放你自由。”
狗屁,漫天要价还说什么“放我自由”,一听就是扯淡,我暗暗咬牙,没提出质疑。
“第三,如果还没报警,建议他抓紧,免得丢了钱财,还得给你收尸。”
报警?还抓紧?
我都忍不住想提醒他了,现在可是新时代法治社会,十个坏蛋里得有九个都对警察避之不及,你是绑匪又不是土匪,怎么还上赶着跟警方硬刚啊?
“记住了没有?”黑头套发问,语气严厉,眼睛在头套的两个洞后面闪闪发亮,活像深海里的小丑鱼。
我默然点头,把满脑子杂乱的念头强行抛却,轻轻吐出一口气。
缓吸、轻吐——
时间太短,来不及思考黑头套此举背后的真正目的,但无论如何,老天爷到底还是站在了我这边——让我猜出他的身份也许不是黑头套犯的第一个错误,确实最严重、也最关键的一个——如果这个视频能顺利发给我爸看,那不管勒索赎金的说辞是真是假,也不管七百万我爸能不能筹到,都将成为我的一线生机。
我振作起精神,接下来在视频里说的话,说是性命攸关也不为过。
“可以开始了吗?”我问。
黑头套盯着我看,似乎能洞察我的心思,慢慢说道:“记住我说过的话,别耍小聪明。”
“你这么大聪明,谁还敢在你面前耍小聪明?”我嘟囔,眼前蓦地一黑,黑头套挥手狠狠打了我一下:“老子最讨厌耍嘴!”然后从镜头前退开,冷哼道:“开始录了,说话吧。”
我鼻子一热,两道鼻血流了下来。
黑头套似乎对这效果很满意,点点头,在一边抱起胳膊。
“爸,我是易阳,”我看向镜头,开始说话,“别担心,我没事,流鼻血是老毛病了,你们也知道。”
一旁,黑头套抬手竖起两根手指,提醒我该说第二点了。
我清清喉咙,说:“带我来这里的大哥手头紧,需要七百万现金,请你明天中午十二点去七一人民广场石头雕像东南角,把不连号的现金装在牛皮纸袋里,放进垃圾桶里。”
黑头套竖起三根手指。
“爸,你不熟悉明州,”我壮起胆子,多说了两句,“可以找我邻居帮忙带路,他认识。”
黑头套连连摇晃手指,对我一指,示意不准多话。
其实我想说的也说差不多了,便顺势继续:“如果你还没报警的话,大哥让我提醒你,赶快报警,”我谨慎地看了黑头套一眼,又迅速低下头,“他可不是那种会放下枪心平气和跟你谈条件的人,晚一步就得给我收尸了。”
说完我立刻闭眼,结果预料的巴掌并没有落下来,黑头套居然还挺满意的——也就是说,他没听出来——把录像机从三脚架上拆下来后,他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视频,点点头,说风凉话:“你还挺上镜的,乌眼青也怪标致。”
我只能恨恨咬牙,把气往肚子里吞。
希望爸能看到视频,听懂我的意思,把视频给丁诺看。
丁诺一定能从我的话里找到隐藏线索,猜出黑头套的身份,然后找到我。
至于报警的奇怪要求,我失踪这么久,警察肯定早就介入了,黑头套安排我这么说,没准也是想传递某种隐秘的信号,我联想到之前对他“亲兄弟”从事职业的猜测,脑海里忽地灵光一闪。
也许……是那个人。
如果我不幸猜对,那么局势恐怕要比我先前预想得还要复杂、还要微妙,谁输谁赢,只在一线之间。
嘿,大家各安心思,且观后效吧。
检查完视频喉,黑头套便拿着录像机离开,我猜,他多半还得找个地方把视频剪辑剪辑再发出去,并暗自希望他别把我私自夹带的几句话给删掉。走之前,黑头套再次威胁我老实点,不然仔细从二楼掉下去,摔个五脏移位、四肢分家。
关于这一点,他还真是个该死的乌鸦嘴。
我冷静地看着黑头套转身离开,脚步声在石板台阶上渐行渐远,直到彻底消失,心念转动,不管是剪辑视频,还是收拾设备,都得花些功夫,更何况,他还得避开官方的追踪手段,架个海外服务器什么的,以免视频刚发出去就被人家倒查上门。
这就意味着……
接下来,是一个至少十分钟的窗口期。
我开始尝试转动两条胳膊,确认了黑头套犯的第一个错误——他用绳子一圈一圈把我绑在椅子上,却忘记了一件事,绳子并没有直接缠住我的胳膊或手腕,而是捆在大衣袖子上,再从我脖子后绕过去——而呢子面料有一个优势,在摩擦力作用下,它会牢牢地和绳子化为一体,绝不会黏在我的胳膊上。
换言之,我不需要从绳子里挣出来,只需要从袖子里挣出来。
当然,还得冒着被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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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的风险,但我还是决定放手一搏。
我一边转右胳膊,一边把胳膊往袖子里收,虽然艰难,但到底一点一点从绳索里退了出来。我连牙齿都在使劲,整个人不停前摇后晃,椅子腿在水泥地上摩擦出难听声响。
我清楚得很,再往后一步,可就是连防护栏都没有的平台边缘,稍有不慎,恐怕会连人带椅摔下去,变成一具不甚雅观的尸体。
短短几十秒内,我就心率飙升,呼吸急促起来,胸口又闷又胀,尤其是绳子绕过脖颈的地方,要么是我的错觉,要么就是这绳索被我的汗水浸透,真的变紧了。
缓吸、轻吐——
缓吸、轻吐——
心跳总算稍有平复,我闭了闭眼,催眠自己是小说里会缩骨功的武林高手,哪怕绳索加身,也能缩骨易筋,轻松挣脱,至于挣扎之时关节摩擦、肌肉酸痛,习武之人哪有连这点疼都忍不了的?
效果嘛,聊胜于无。
在胳膊肘的位置,我遇到了一些困难,在肩膀那里,呢子面料的劣势则尽显无遗,在绳子加持下硬得简直像铠甲,让我恨不能把肩胛骨拆下来,挣脱绳索之后再给安回去。
等我真的把一条胳膊抽出来时,差点连气都喘不过,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鼓,大脑则一片空白。
竟然真的做到了。
我抓紧舒展活动一下初获自由手指和手臂关节,尽量忽略肩膀和脖子的疼痛,把手反背到身后找绳结,胜利来之不易,但我还有一条胳膊和两条腿被捆着呢,可没时间一一去挣脱了。
该死的黑头套也不知把绳结藏在了哪里,我摸索半天,愣是没有找到,反倒急出了一身大汗,血液上涌,顶得两边太阳穴“砰砰”直响。焦急之下,我扭转身,靠一只手把右边袖子上的绳子一圈圈拆下来,等绳子松下来,再去扥左边袖子的绳圈,虽然慢,可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两边的绳圈总算都松开了,我把左手抽出来,弯下腰,两手齐上,用力拉扯捆在小腿上的绳索。
距离自由仅有一步之遥。
奈何命运总爱捉弄人,黑头套的脚步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幸亏他不知道我正图谋逃亡,不紧不慢地上楼,我咬紧牙关,拼老命解脱出一条右腿。我顾不得别的,赶紧蹬地站起来,这下,那把椅子变成了绑在左腿上的挂件,被我起立的动作带动,椅子腿刮地,寂静的空气中突兀地响起“嗤——”。
平缓脚步声立刻急促起来。
咚咚咚!
咚咚咚!
我用力扯左腿上的绳子,可最后一关却偏偏最难过,那团绳子纠缠在一起,说什么也不肯松开,竟然还有一截陷在了鞋子的后帮里,我正跟咬牙它较劲,几步外,黑头套大喝一声:“别动!”
一抬头,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我。
“别动,把手举起来!”黑头套举着枪逼近,他另一只手上还拿着两瓶矿泉水,几步后就被扔在了地上,发出“咚咚”两声,又“咕噜咕噜”滚远了。
我抬起手,慢慢直起腰,椅子还缠在左腿上,但如果我踢得够用力,说不定能把它变成武器。
当然,对方有枪,而我也绝对没有京极真和毛利兰那种七步之外躲子弹的本事,只要他的手指一扣扳机,我身上就会多个洞。
但我赌他不会开枪。
就像当初在关东山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