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 第776章 猞猁和大野猫的区别 大虎激动地站在原地良久,才渐渐平复了心情。 他伸出脚来,在猞猁狲身上踢了踢,确定它真的死了,这才伸手将它提了起来。 大虎也算是个天生适合打猎的,心思比较细腻,做事情也足够谨慎,反应更是足够灵活。 许毅曾经跟他说过,如果不确定一只猎物是否真的死掉,最好不要轻易伸手去摸,尤其是攻击性强的凶猛野兽或者蛇类。 他牢记着这话,并在这个时候就运用上了。 这密林里面光线不怎么好,这里的环境也有点复杂,不适合处理猎物。 大虎就将这猞猁狲放进竹篓里面,准备背出去。 可试着一背,觉得也有点太沉了:“不行,背篓上面的绳子承重能力有限,山狸子有五十多斤,若是这么背着,绳子非得坠断不可!” 于是,大虎就取出一根稍微细一点的绳子,把猞猁捆了,背在肩膀上,小心地往外面的山路上走去。 他也没想到不知不觉地竟然进入密林这么深,走了有一二十分钟,才走到外面的山道上。 稍作思索,大虎还是决定先去那片草地和师父、永明姐夫会合。 那片草地距离这里两三里的距离,不算很远,虽然是负重,但走的快,也就二十分钟左右,就能抵达。 大虎一刻不停地朝那边赶去,二十分钟后,果然在草地上见到了正坐着闲聊的许毅和郑永明。 他们身边放着几只处理好的灰兔,至于别的猎物,那却是没有了。 今天没有那么幸运,钢丝套上并没有中猎物。 四只走兽在矮草地上走来走去,陪着主人。 可能是因为郑永明在的缘故,今天进山,没有一点打猎的样子,纯纯就是在懒洋洋地玩乐。 汪! 看到大虎过来,铁脑发出了一声提醒。 许毅当即转头看去,见大虎背了东西过来,对郑永明道:“这小子,貌似收获了个大玩意儿!呵呵,比咱俩强啊!” 等许大虎走上来,一把将猞猁丢在地上,喘口气之际,许毅也是被惊地差点说不出话来。 盯着猎物愣了好几秒,这才道:“大虎,这东西你竟然也能打到?” “这是只大猫?好大的野猫啊!”郑永明也很吃惊,“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野猫,果然,还是山里面的野猫大啊。” 大虎挠挠头:“师父,说来这事儿有点尴尬,这不是我打的?” “啥?不是你打的?那是它自己死的?猞猁撞树上了,你撞猞猁上了?” 可许毅早就看到了猞猁脖颈上面的伤口,显然就是枪伤。 “你是说,这猞猁脖子上的伤,不是你开枪打的?你捡了其他猎人的猎物?” 许大虎连忙解释:“不是,师父,这伤是我打的。可我不是故意的……不是,这么说也有点不太对……就是,我胡乱开了一枪,就打到了他。” 许毅盯着大虎,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他又转头看向郑永明:“二姐夫,这可不是大野猫,这东西是猞猁。猞猁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这东西,在咱们这边,有着神出鬼没的名声。是公认的难猎。” “它就是猞猁?”郑永明道,“我曾经看过一本野兽志,里面介绍过猞猁。说它行动如风,如同闪电,快的出奇。这东西喜欢独自行动、生活,经常在密林、岩石上活动,以兔子、鼠类等小型动物为食。”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书里面说,猞猁忍耐饥饿的能力很强,可以很长时间不进食,饿了就躺在石头上睡觉,一连好几天不动。” “对了,书上还说,这家伙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躺在地上装死。它的体色,很容易隐蔽,若是隐藏好了不动,有时候还真难以发现。” 郑永明说到这里,许毅不禁竖起大拇指:“二姐夫,你算是博闻强记了!你对这东西了解的很深啊。” 许大虎很是激动:“永明姐夫说的一点都不差,这东西的确善于隐藏,它爬上树梢,身体的颜色跟树叶的枯色差不多,若不是我眼真,还看不到它呢。” 郑永明苦笑一声:“我了解啥啊,见了它,我还说成它是野猫呢。哎,小毅,你说,这猞猁跟野猫啥区别,是不是从体型上直接区别。它有四五十斤,比野猫大的多是真的。” 随着郑永明提出这个疑问,许大虎也认真看向许毅,等着他的解释。 许毅摇头道:“那可不是。若只是体型上有分别,别的地方都没有分别的话,那你还真可以叫它大野猫了。” “二姐夫,大虎,你们瞧,它跟野猫明显的不同之处,有两个地方!一个地方是耳朵,它的耳朵上面,长着好几公分长的黑毛,竖起来像是唱戏人头盔上的翎羽,这是猫没有的。” “还有,你看它的尾巴。猫的尾巴都是长长的,可这家伙的尾巴很短,只有身体长度的四分之一不到。” “只是从这两个地方,就能顺利区分猞猁和大野猫。” “当然,还有一些不太明显的区分之处,你们看它的四肢,这猞猁狲的肢体比较粗壮,一般野猫的小细蹄子,可没有这么粗。” “小毅,还是你懂的更多啊!” 虽然刚刚郑永明说出了猞猁的不少习性,狠狠地秀了一把书里面学到的文化,但此时,感觉跟许毅比起来,他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许大虎也赞同地连连点头:“嗯,跟着我师父,真是能学到不少东西!今天师父说猞猁和野猫的区别,让我想起了那天晚上师爷说狼王和普通狼的区别。瞬间感觉,你们才都是真正资深的猎人!” “对了师父,你打猎的时间并不算很长,是怎么对这猞猁了解的如此清楚的?” 许毅笑笑:“大虎,你要知道,你师父我,也狩猎过一只猞猁。猞猁这东西,可是山里面的知名猛兽,我和其他猎人在一起聊的时候,也讨论过它。” “我所知道的,自然也有跟别的猎人交流所得!”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77章 是一只老年猞猁 “师父说的是之前你们一起大狩猎的那些猎人?” 说起大狩猎,许大虎的眼睛就是一亮。 他听许毅说过,能参加大狩猎的,都是优秀猎人,因此,对于大狩猎这事儿,他的心里,一直保留着淡淡地向往。 “对,大虎,那些猎人都是水平很高,很厉害的。他们打猎的时间也都很久了,少说都有三四年,像张炮头,打猎入行时间,都已经超过十年。” “但饶是厉害的老猎人,我听他们讲,都几乎没有打到过猞猁狲。你今天能猎到这只猞猁,应该产生那种自我肯定的心理了吧?” “前天打到那头小野猪,你说虽然自己猎到了大中型猎物,但从技术水平上来讲,自己心里的坎儿没过。现在心里的坎儿,算是过了吧。” “没有,没有。”许大虎连忙摆手,“师父,我心里面的那个坎儿,可还没过呢!” “师父,我刚刚都跟您说了,我打到这只猞猁,完全就是靠运气,压根儿不是凭借自己的技术打的。” “这只猞猁本来已经逃跑了,我正打算放弃狩猎它。可忽然间听到树枝里面响了一声,我有点不甘心,下意识举枪就射。胡乱打的一枪,让我给蒙到了它!” “我开的那一枪,完全就是浪费子弹的行为,谁能想到会打中它?” “这种因为运气闯到的情况,一辈子可能也就出现这一次。要想跟您一样打猎很厉害,还是得在狩猎技术、枪法准度上下功夫。” “你真的是蒙到的?”许毅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要说蒙只兔子,蒙只野鸡啥的,许毅还能相信,毕竟,那些动物的速度、反应能力,都没强到一定程度,面对它们,还真会存在一个猎人随便在草丛里蒙一枪就打中的。 那也是因为野兔和野鸡数量很多,在它们连成了我,聚成了群之后,还真可能用枪蒙到。 可猞猁这个物种,经常是独自行动,活动的速度还非常迅疾,快如风,若闪电。 这都能蒙到,从概率上讲,等同于零。 “师父,我真是蒙到的。若是自己打的,那我干嘛不如实说?还能给我的脸面争光!” 许毅微微一叹:“行吧,那看你心里面的那个坎儿,什么时候能过吧!” 许大虎若有所思,然后轻笑道:“嘿嘿,师父,等下一次我再一枪猎到中大型猎物的时候,我心里面的那个坎儿也就过了。到时候,我才会真正认为自己是个合格的猎人。” “嗯,相信那个机会很快就会到来的。”许毅暗暗点头。 “好了大虎,现在咱们将这只猞猁狲处理一下吧。你今天打的这一只,个体可真不小呢,估计处理完之后,剩下的肉也还得有四十斤左右。” “我去年猎获的那只猞猁狲,跟你这只比起来,要小很多。” 接着,师徒二人就蹲在地上,开始给猞猁开膛破肚。 随着猞猁狲的肚皮被缓缓划开,大花等走兽,闻到了血腥味,都缓缓凑了过来。 突然间,金雕也不知道从哪里飞了回来,扑棱一下落在四只走兽的前面,“嘶嘶嘶”地驱赶它们。 不管是猎豹还是猎犬,对金雕都有点惧怕,并不敢上前攻击它,而是乖乖地后退几步,就站着一动不动。 金雕这才转过身来,眼睛盯一下猞猁狲的肚皮,再看看许毅。 许毅自然明白了这只聪明的金雕是什么意思,轻笑道:“等着吧,猞猁狲的心肝儿都是你的。” 金雕的眼瞳中似乎流淌出了几分感激,慢慢点了两下脑袋。 “它可真聪明!”这样的场景,许毅和大虎是见怪不怪了,但在郑永明看来,简直是值得震惊的事情,“小毅,这只飞禽,怎么能这么聪明呢?你咋把它训练这么好的?” 许毅摇摇头:“二姐夫,金雕的聪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的种群基因所决定的,并不是因为我对它的训练。” “就这只金雕,我几乎没有对它进行过什么调教,最开始它跟了我之后,就表现得很聪明。” “当然,如今它跟了我一年多,比起最初的时候,还要更聪明一些。我想,增加的这部分聪明,是属于我们之间的熟悉和默契了。” “真好啊,我若是能养一只这么聪明的飞禽,那我肯定得高兴死。” 许毅叹了一声:“二姐夫,我觉得这事儿得随缘,我们能得到这只金雕,靠的全都是缘分!” 许毅很快就取出了猞猁的心肝儿,随手抛给金雕:“好了,去吃吧。” 金雕“嘶”了一声,像是在感谢,然后就一口叼起内脏,飞向一旁的高处去了。 金雕喜欢在高处进食,这一直都是它的习惯。 “呵呵,这金雕肚子里面挺干净的,瞧瞧这肠子,里面并没有奥利给啊!” “奥利给?”听到这个不属于此间年代的词汇,郑永明和大虎都满脸懵。 “师父,奥利给啥意思?” “呵呵,奥利给就是屎、粪便的意思。”许毅脸上带着坏笑,“看样子,这猞猁可很长时间都没有进食了。按理说不应该啊,它动作非常敏捷,这一带兔子、野鸡、黄鼠啥的又不少,不至于抓不到猎物吧?” 大虎挠挠头:“师父,我瞧着这应该是一只老猞猁,大概体能远远不如年轻的猞猁。我在跟它周旋的时候,看它从树上跳下来,感觉也挺快的。但又总觉得,它身上缺少了一种犀利和果决,有点老弱的意思。” “我觉得,今天我能一枪蒙到它,捡了这个漏。可能就是跟它年迈体衰有一定的关系。” 许毅听着大虎的话,在心里面暗暗琢磨,发现他说得还真是有些可能。 从毛色上来判断,这只猞猁比起他以前打的那一只,的确要老很多。并且,许毅判断出来,这是一只母猞猁,母猞猁相比公猞猁,在攻击性、反应速度方面,本身就有些微的差距。 再加上年老,速度未免又慢了不少,这真可能是造成大虎一枪蒙到它的原因。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78章 熟能生巧,唯手熟尔 本来因为这事儿内心无比震惊的许毅,现在倒感觉没那么震撼了。 此前他猎获的那只年轻猞猁,在他开枪射击的时候,甚至会化作一道残影扑上去袭击,那都是年轻气盛、反应迅疾的表现。 而根据大虎的描述,他在发现这只猞猁的时候,猞猁是跳到了树干上,然后又爬到了树梢上隐蔽。 这很符合一个经验老到的老猞猁的行为,它没有选择疯狂逃走,而是在不知不觉间缓缓爬到树梢高处,本身就是一种保存能量的行为。 若是一只年轻气盛的猞猁,它的第一反应肯定不是藏到树上。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们会在极短的时间内逃的无影无踪,猎人只要错过一次猎杀机会,就再也不会有猎杀到它的可能! 许毅琢磨到这里,事情的合理性也就渐渐地浮现了出来! 因此,许大虎能猎获这只猞猁,在运气之外,还有一些现实存在的条件,让它更符合常理。 许毅掏出了其他内脏,一股脑地丢给了四只走兽,动物们纷纷围上来,开始抢食。 这猞猁的内脏、下水有七八斤,因为肠子里面没有什么粪便,猎犬和猎豹都纷纷撕扯肠子去吃,一个个摇头晃脑,吃得津津有味。 “呵呵,这么多的下水,够它们填填肚子的了。” 掏干净了内脏之后,许毅简单将手在枯草地上面搓了搓,把上面的血污弄掉,匕首也在草地上擦了几下,就开始下刀,进行皮肉分离。 郑永明就在一旁看着,虽然啥事儿也不干,但却看得饶有趣味,一点也不无聊。 “师父,我还射杀了一只野鸡呢,打断了脖子,肉和羽毛都可以要。我现在把它处理一下。” 许毅脸上带着几分欣慰:“大虎,你可以啊,这次进山,我们几乎啥都没猎到,倒是你,竟然猎中两只猎物。” “嘿嘿,师父,我看你们弄了四五只兔子呢,也不能说啥也没猎到吧?” “切,兔子不是我们开枪打的,都是这帮打猎助手钻进草丛里面抓出来的。” 等大虎拿出那只被打断脖子的野鸡,许毅又忍不住感慨:“大虎,你现在的枪法可以啊!” “师父,那我就跟你汇报一下,我是五枪中了三枪,有一枪是蒙的。若是按照计算的话,射中的概率就是五五分。” “我刚刚想了一下,如果按照百分制打分的话,六十分及格,我才得五十分。所以,还不及格呢!” “切,没有你这么评分的!”许毅连忙摆手,“你若是这么评分,那是按照神枪手的标准要求自己了。” “咱们进山打猎,若是发五枪,能打中一只猎物,那就属于合格猎人的枪法了!这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神枪手?” 大虎脸红红地,道:“师父,我不敢那么张狂,以神枪手的标准要求自己,但目前,我真的觉得自己的枪法不太行,还得好好训练呢。” “师父,你的枪法我听说过,也见过,你都是属于百发九十几中,甚至百发百中,就算我达不到您的水平,那也得将枪法练习到百发八十几中吧。” “我现在是最多百发六十中,而且,目前我发挥可能不太稳,若是状态不好,可能还要更差一些呢!” “嘿嘿,师父,不过,我觉得我已经找到了射击的那种感觉,能辅助提升我的射击精准度。这把枪在我手里拿着,感觉也顺多了。” “你还记得之前教我用霰弹枪打榛鸡的时候吧,那一天,这枪我是怎么端怎么别扭,浑身都难受。现在再端起这枪,非但没有难受的感觉,还非常舒服。就感觉,它像是我的老伙伴。” “哈哈,那你可就找到枪感了。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一个猎人,面对自己的枪,就像是面对自己的朋友。最开始使用枪的时候,是新朋友。新朋友也就是最初的陌生人,摸不清对方的脾气,彼此在短时间内,无法磨合得很好。” “一旦你使用猎枪一段时间,就从新朋友变成了老朋友。老朋友之间,那就对脾气了,咋样相处都觉得顺畅、舒适。这证明,你对自己的枪比较熟悉了,枪感也好了,以后,认真训练,你的枪法进步会很快。” “当然,其实我说的有点复杂了,实际上,这里面隐藏着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那就是,熟能生巧。” 郑永明听许毅说到这里,觉得精彩,顿时就欢喜地笑了:“哈哈,小毅,你让我想起了一个典故,就是《熟能生巧》,北宋时期的陈康肃,射箭技术精湛,常常炫耀自己的本领,次次都能射中靶心。” “而在他射靶旁边,蹲着一个卖油的老者,对他的技术不以为然,哼着小曲,满不在乎。老者的行为激怒了陈康肃,就开始质问他。他不慌不忙,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铜钱,放在瓶口,将壶子里的香油顺着铜钱的眼儿倒进去,没有沾惹一点香油在铜钱上。最后抛出了一句,唯手熟尔!” “陈康肃见到此景,自愧不如,羞愧难当,从那之后,再也没有炫耀过自己的射箭技术。” “一句唯手熟尔,真是强横,厉害,老练!” 郑永明说着,心里面都忍不住对那卖油老头感到敬佩。 大虎若有所思,好像是在想,永明姐夫说这个典故,是想告诉他啥? 许毅缓缓抬起头,看向许大虎:“大虎,你听到了吧?现在你应该明白我让你莫心疼子弹钱的原因了。” “只要你每一枪是认真开的,那开枪的次数越多,就越熟练,不管天赋高还是低,对于枪法都会有所提升。用枪射击,锻炼枪法,窍门儿肯定也是有的。” “但是,窍门儿就那么一些物理性的东西,很容易就能说完。剩下的就只能交给熟练度。你练枪射击,熟练度越高,枪法也就越高。” “嗯嗯,师父,我明白了,看来,还是得多开枪训练!” “对啊,训练枪法就是这样,巧方法不一定比笨方法强!多开枪射击,认真开好每一枪,看似没有讨什么巧,却反而是提高枪法精准度的捷径!”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79章 最后一枪打到东西了? 随着这一段“熟能生巧”的讨论,金雕以及其他四只走兽都吃完了下水,在各自的“领地”歇息。 金雕始终不跟四只走兽为伍,而是自己孤独地待在一处比较高的凸起位置上,时刻对四只走兽保持着警惕。 四只走兽也并不轻易靠近金雕,仿佛它是一个很危险的存在。 金雕的警惕心很重,它的防备,让人感觉,四只走兽仿佛随时都会对它展开攻击似的。 许毅早就对这一现象习以为常,就全然没有理会,继续专心对猞猁进行皮肉分离。 “二姐夫,你这次也算是有眼福了,这猞猁,连猎人都是偶尔才能见到,你今天就这么轻易见到真正的猞猁是什么模样了。” “哈哈,那还得感谢大虎。”郑永明拍拍大虎的肩膀,“你这个徒弟,是真心不错。我看他啊,态度端正,还热爱学习,是个好苗子。” “以后啊,说不准会成为比你还要厉害的优秀猎人呢!” 许大虎连忙摆手否认:“不不,我差得远呢,我也才跟我师父学了个皮毛,再有十年,也追不上我师父。” 许毅只是轻笑一声:“大虎,你也别妄自菲薄。说实话,你在打猎方面的表现,还真是挺不错的。从这几次你的表现来看,比起咱们村子里那些试图打猎的人,都要强的多。” “嘿嘿,那也是因为我拜了个好师父。有师父领着我,教我,我有目标,有方向啊!” “嗯。”许毅坏笑一声,“师父固然还是重要的,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嘛!” “你若是个没法雕刻的朽木,就算有再好的师父,那也没用啊。” 话说到这里,许毅也已经凭借精湛的手法,将猞猁的皮完整剥了下来,血肉就摆放在皮子上面,周围四处弥漫着淡淡地血腥味。 许大虎剖开了野鸡,把内脏掏出来,丢向四只打猎助手。 四只走兽显然还没有吃饱,纷纷上来争抢。 结果,一小点野鸡内脏,只有大花和二花抢到了,铁脑和追风都扑了个空。 许毅看了一眼许大虎手中的野鸡,道:“大虎,毛就先别拔了,等回去再慢慢拔,现在拔下来,也找不到东西装。” 以前,最开始打猎的时候,野鸡毛是直接丢掉的,自从许毅在镇上收购站三四十块钱一斤卖了花尾榛鸡毛之后,野鸡毛也都小心翼翼地拔下来卖钱。 野鸡比榛鸡大很多,这一身野鸡毛,得有半斤重,至少能卖十几块钱,好歹算是一笔收入。 将猎物处理到这里,时间已经几乎来到了中午,郑永明提议道:“小毅,不妨你教教我,让我把这次带来的子弹全都打完吧,刚才开的那两枪,不过瘾啊。” “不管怎么说,也就十几发子弹,打完了心里面就干净了。” “刚刚听你们聊练习枪法的心得体验,我心里面有点痒痒的啊!” 许毅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时间是十一点二十多分,于是点点头:“那行,二姐夫,我就手把手教你打三四枪,然后就你自己开几枪吧。” 郑永明也知道,懂得练枪的心得,跟实践练枪那是两回事儿,许毅手把手教他,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于是,他就按照许毅的安排,在他的耐心指导下,打了几枪。 许毅并没有再让大虎练枪,他就把枪的保险上了,来到几只走兽的中间,撸撸狗,跟豹子玩几下,等着回家。 大虎明白,今天有郑永明在,他们不可能正经去打猎,能带着郑永明进山,来到这矮草地,就已经算是许毅冒险了。 他一个完全不懂打猎的新手,许毅带着他,就必须得考虑安全问题。 还有一点就是,郑永明总共就在这儿一天,能尽可能带着他轻松地玩一玩,然后随便打发走最好。 许毅教他打了三四枪之后,就让他自己练习,将剩下的子弹打完算结束。并且,嘱咐他不要心急,慢慢来。 接下来,许毅就来到大虎这边,师徒两个人坐下来休息。 郑永明则是一枪又一枪,很认真地对着矮草地里面射击。 这矮草地里面的黄鼠狼、兔子啥的很多,有一定的密度。他这一开枪,还真激起了里面的动静。 在察觉到矮草地里的动静之后,郑永明就立刻警觉起来,小心翼翼地安装子弹、上膛,又感应着那些动静,接连打了好几枪。 打完最后一枪的时候,郑永明无奈地嘀咕了一声:“打又打不中,就是胡乱打!” 可在一旁正低声跟许大虎聊天的许毅,却听到了最后一枪枪声里面的不对劲。 “中了一只猎物。”许毅下意识嘀咕了一声。 “嗯?”许大虎奇怪地看了师父一眼,“师父,啥意思?” 许毅没有回答,大虎又接着问道:“师父,你说的是,永明姐夫打中了一只猎物吗?” “嗯,是的,肯定打中了,但不知道是兔子还是黄鼠狼。” “真的假的?”许大虎感觉很是疑惑,“师父,你是咋知道的?你能看到这草里面的情况?” 许毅摇摇头:“呵呵,我的眼睛可没有那么神。当然是听声音!” “大虎,我早就跟你说过,进到山里面来,就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很多时候,不光眼力有用,听力也是非常有用的!这最后一枪打出去之后,半秒钟内传出的声音,跟前面几枪全都不一样。” 师徒二人都站了起来,朝着郑永明走去。 郑永明已经收起了枪,满脸遗憾:“嗐,小毅,我是瞎开枪,啥也猎不到。可以了,咱们走吧!” 许毅笑道:“姐夫,谁说你啥也猎不到的?你最后一枪,打到了一只猎物啊。” “啊?”郑永明不屑地摆摆手,“得了吧小毅,你可就别逗我开心了,怎么可能!” “二姐夫,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吗?没开玩笑,是真的打到东西了。” 看许毅的确不是玩笑,可郑永明心里疑惑得狠:“要是打到了东西,那可就神了!”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0章 误杀了黄皮子,郑永明诚惶诚恐 见许毅如此肯定,郑永明转过身去:“好吧小毅,既然你说打到东西了,那我进去找找,看是不是真的。” 许毅连忙拉住了郑永明的胳膊:“二姐夫,你别忙啊!” “这前面的草这么深,里面啥也看不到,你咋进去找?” “那怎么办?” 许毅朝着铁脑努努嘴:“这有打猎助手在呢,干嘛让人进去找呢。” “你打伤了一只猎物,里面有血腥味,让铁脑进去找一找,就能叼出来。” 郑永明还真不想进去蹚草找,听许毅这么说,脸上一阵轻松,但还是有点不信道:“它能找到吗?” “永明姐夫,我觉得铁脑能找到,反正,它肯定比你找得快。” “啥意思?”郑永明翻了个白眼,“大虎,你怎么说话呢?你的意思是说,我还不如一条狗吗?” 大虎满脸尴尬:“不不,永明姐夫,我可没有这个意思啊,你可别误会。话怎么能这么理解呢?” 眼看大虎不知道该怎么圆这话,许毅赶忙道:“铁脑是抬头香,嗅觉灵敏的很,可是咱们任何一个人都比不过的。” 铁脑听到主人说它的名字说了好几声,就摇头晃脑地来到许毅面前。 许毅当即对草丛里面指了指:“铁脑,你进去看看,里面有受伤的猎物,叼出来。” 铁脑自然是当即就听懂了指令,如同一根离弦之箭,嗖的一下就往草丛里面蹿进去。 “山里面猎物这么多吗?刚刚大虎随便开枪弄了一只猞猁,我这随便开枪,也打到了猎物?” 能看得出来,郑永明得知自己打到了猎物之后,很是高兴。 这种狩猎有所得的感觉,对他这个新手来讲,简直太激动了! 许毅干咳一声:“二姐夫,你射中猎物,跟大虎的情况可不一样。猞猁活动,通常只有一只,必须得十分巧合的情况下,才能猎中。” “但这里的情况不同,这草地里面,黄鼠狼、野兔、野鸡什么的,数目很多,你那么一通乱开枪,闯到一只,属于正常。刚刚咱们坐着没动,打猎助手就抓了五六只野兔,你也看到了。” “若咱们任凭四只打猎助手继续抓野兔,从最开始一直抓到现在的话,那咱们得到的野兔,就算没有二十只,那也得有十五只。” “哎呀,我就说嘛,刚刚它们抓野兔抓的正起劲儿的时候,你干嘛让停下来,不让进草丛了?” 许毅摆手一笑:“二姐夫,野兔这东西比较小,我是懒得处理了。你要让我坐下来一口气处理十几二十只野兔,就算不把我累嗝屁,那也累得我腰疼。” 作为一个算得上资深的猎人,许毅对野兔还真是兴趣不大了。 这一年多打猎,他遇到了太多的情况,也获得了巨大的收获,黑熊、老虎、大驼鹿啥的都打到了,再让他弄兔子,总感觉跟闹着玩似的。 “呵呵,我说呢,原来你是想着偷懒啊。”郑永明笑着指了指许毅。 接着,他赶忙问道:“对了小毅,你说我打到的会是什么东西?是不是兔子?” “咳咳,这个不好说,我又不是神,不见到猎物,怎么能知道你打的是什么呢?” “不一定是兔子,也可能是黄鼠狼,甚至狍子也可能。我只是听到了子弹落点之处噗的一声,是受到了某种松软的阻碍,不像是射空声。至于具体打到啥,无法判断。” “都有可能是狍子?若是狍子,那我们岂不是发财了?” 郑永明迅速看向眼前的草地,眼睛里面充满了期待。 “呐,瞧,铁脑出来了。”许毅叹了一声,“有点可惜,并不是狍子,只是个小动物。但看这模样,也不是兔子。” 郑永明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这是……这特么,不会是大仙吧?我这么晦气的吗?” 等铁脑将黄鼠狼放在地上,郑永明的脸色也随之阴沉了下去:“我了个去,真的是大仙!小毅,我闯了大祸了。” 见郑永明如此紧张,许毅连忙安慰:“嗐,姐夫,你紧张啥。这不算啥闯大祸!不就是误杀了一只黄皮子吗?” “黄皮子……它可是黄大仙,是仙家,我得罪了仙家,是要遭到报复的。” “咳咳,姐夫,你先别紧张。”许毅不紧不慢道,“没有那么严重。首先,你只是误伤了一只黄皮子,不是故意伤害,不会惹怒对方。再则,黄大仙这事儿吧,我知道大家心里面都挺敬畏的,但也不必过分敬畏。” “啥意思?这黄大仙啊,不敬畏还能咋,亵渎吗?” 许毅有点哭笑不得:“姐夫,都跟你说了,别紧张了。你知不知道,现在收购站,收黄皮子的皮?还有,你知不知道,从改革开放,上头提出破除封建迷信的口号之后,在咱们这一带,有一批专门打黄皮子的猎人。” “黄皮子肉能吃,皮毛拿到收购站,能卖到一块到十块钱不等。” 郑永明听了这话,下意识的反应就是:“那后来的,打黄皮子的那些猎人,是不是遭了报应?” 许毅:“……” “没有,人家过得好好的呢,还因为打黄皮子发了财呢!” “这大山里面的动物,本来就是大自然给我们猎人的恩赐,不必因为打了传说中的大仙,就诚惶诚恐。更何况,你根本不是故意的。” “唉,小毅,你不明白啊,你又没有得罪过黄皮子,怎么能理解我的心情?”郑永明很是失落。 “我师父打过黄皮子,而且,我也有份,我分过卖黄皮子的钱呢!” 大虎连忙站出来,讪讪地道。 “啊?”郑永明愣住了,“大仙你们都敢招惹。小毅,大虎,你们真是太胆大了,太过于胆大了啊!” 不过,郑永明虽然惊讶,此时明显能看出来,他的情绪没有那么紧张了,内心已经因为两人也招惹过黄皮子找到了一些心理上的自我安慰。 接下来,许毅就跟他说了去年打死黄皮子的事情,大虎也接着讲了它们下套子抓了黄皮子,打死了吃肉,剥皮卖钱的事儿。 还有,前几天大花咬死了黄皮子,那皮现在还在狼牙桩上挂着,等着卖呢……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1章 郑永明满足地回去了 听了这些事情,郑永明心里的负罪感渐渐减弱,嘀咕道:“你们招惹了黄皮子,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好像也没啥事儿。更何况,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们说,是吧?” 许大虎点头,接话道:“当然,你又不知道会打到黄皮子,就算黄皮子是大仙,那也不会责罚你的。永明姐夫,你就放心好了。” “那这黄皮子?”郑永明又朝着黄皮子看了一眼。 许毅看了一眼黄皮子:“既然这黄皮子都已经死了,那就应该物尽其用,也算是我们对它的尊重。” “这黄皮子是被打到了脑袋,身上的皮子能要,肉也能用。” 郑永明听说这黄皮子能要,暗暗点头,但又当即道:“你们要吃它,我可不敢吃!” “我们也不吃!”许毅看郑永明对这黄皮子的顾虑还是很深,就道,“交给我处理吧。” 接过黄皮子,许毅几下就切掉了被打的稀烂的脑袋,然后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取出来先丢给金雕。 金雕挪动了几下身体,靠近内脏,只是两口,就全部啄进了肚子里面。 随即,许毅花了五分钟,将黄鼠狼皮完整地剥下来,刮干净了上面的油脂,丢进背篓里面,剩下的肉,就对着四只走兽丢了过去。 这次,铁脑和追风抢在前面,分别咬住了黄鼠狼肉的两头,大花和二花见状,并没有过来争抢。 这猎物本来就是铁脑从草丛里面带出来的,大花和二花还是讲一些武德的。 不然,凭借它们现在的体型、战力,两只猎犬根本无法跟它们抢! 猎豹,终究是有着天生的基因优势,和猎犬都处于小时候阶段时,看不出来差距有多大。如今都算是成年了,体型、战斗能力,都已天差地别。 一只黄鼠狼也就一两斤的样子,去掉内脏和皮,就一斤多一些,两只猎犬很快就将它撕扯成了两半,吃了下去。 郑永明嘀咕道:“本来还想着打只猎物带回去,让你二姐瞧瞧我的战绩,炫耀一下。现在看来,是炫耀不了了。” 如果这只猎物是只兔子,郑永明肯定会整只带回去,让许英歌瞧瞧他进山的收获。而且,是不允许许毅处理的情况下,就带着一只死兔子回去! “非但不能炫耀,这事儿还提都不能提。你姐若是知道我打死了黄皮子,以后我再想进山来玩,想都别想。”郑永明叹道。 “哈哈,姐夫,那你回去说话可小心点儿,别说漏了嘴。那以后我们可就不能再在一块儿玩了。”许毅讪讪地笑着。 没办法,北方这边,对于黄大仙的敬畏之心,还是很深的。 郑永明表面上看是不在乎这件事情了,其实对于自己误杀黄皮子,还是有点耿耿于怀。 “放心吧,这事儿我一个字都不会提。我还指望着以后能继续跟你们出来玩呢!” “小毅,下次我再跟你们出来,估摸着也该是冰钓的时候了吧?” 许毅点点头:“嗯,都已经十月初了,咱们这边气温降的快,估摸到十月中旬,湖上的冰都能结二三十公分厚,到时候随时都能冰钓。” 郑永明也道:“咱们这边,那是说冷就冷。虽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吧,但若真的开始冷起来,一日结十公分二十公分的冰,那还是不夸张的。而且,说下雪就下雪……” “哈哈,若是下雪天,那对于冰钓就更有利了。”许毅笑道,“去年我们就已经通过好几次冰钓尝试过了。下雪的天气,往往收获会很多。” 说着话,许毅让大虎取出麻袋,将猞猁皮又包回到了猞猁的身上,连皮带肉一起装进小麻袋里面,然后捆绑结实。 大虎自告奋勇道:“师父,这猞猁肉不劳您操心,我来背!” 许毅将几只野兔捡起来,装进自己的背篓里,道:“二姐夫,咱们这就回去吧,等会儿把兔子和野鸡一锅炖了,就着酸菜吃上一顿。猞猁肉也可以炖一些尝尝。” “等吃完饭,估摸着也就得下午两三点了,今天下午,看你回去不回去?” 郑永明想了想,点点头:“嗯,那我今天下午就回。早上天气太冷,若是一路从山上赶回家,非得把我给冻僵不可。再说了,我若是今晚还不回去,你二姐该担心了。” “嘿嘿,二姐夫,今晚回去就对了。算你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得了,别臊我了,一会儿脸都红了。我这周末不在家陪老婆孩子,非贪玩,跟你们出来,是啥顾家的好男人?哈哈,一提到玩,我宁愿不当顾家的好男人。这名头,我不乐意要。” 许毅嘀咕道:“果然啊,男人至死是少年,一心只想着贪玩!” “还跟你姐夫整出顺口溜来了!” 郑永明此时高兴了很多,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打死黄大仙的事儿。 三四十分钟后,约莫十二点二十分,三人终于回到了地窨子。 许毅随手将黄皮子的皮挂在狼牙桩上面的一根钉上,大虎就将猞猁肉拿出来,挂在上面的大铁销子上,又找了一根粗一点的钉,把猞猁皮挂在上面。 郑永明乐呵道:“小毅,你们师徒俩还真是有办法,弄了这么好的桩子,用起来贼方便。” “呵呵,在这野外生活嘛,本来就不方便,所以,要尽可能想办法让生活变得方便啊!” 然后,许毅就将野鸡和六只兔子处理干净,野鸡毛用一块麻袋片包了,兔子皮则是也挂在狼牙桩的钉子上,一张挨着一张地晾晒。 中午一大锅野兔、野鸡和猞猁肉,就着大虎带来的酸菜,别提味道有多美了。 郑永明没想到,猞猁的肉没想象中的那么好吃,还有点怪味,不过,就了酸菜,感觉还不错。 吃完饭,郑永明掏出一块怀表看了看,道:“小毅,今天跟着你开了不少枪,玩的算是很开心了,心满意足了,我这就回去。” “对了,我的撅把子,你就先帮我收着吧,回头我若是再想用,就买子弹带过来!”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2章 果然不是羊类 许毅将郑永明送到了许家村外西面那条进镇的新路路口,简单跟他交谈了一句路该怎么走。 郑永明摆摆手:“行,小毅,就送到这里吧,你也赶快回山上忙活吧。这会儿时间还早,我走着问着路,这条路想必不难走!” “好吧,姐夫,那我就不远送了,你路上小心点,务必安全到家。” “回吧回吧,肯定不能再让你送,再送给我送回家去了。” 郑永明跨上自行车,轻松地返程,许毅松了一口气,也骑上车,往山里面回。 这条新路,距离山上比较近,距离许家村远,许毅只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从这路口骑车到了他们的大本营。 许大虎正百无聊赖地坐在仙人柱处哈着手,见许毅骑着三轮车,晃悠了回来,忙惊喜地站起身来:“嘿嘿,师父,回来啦?” “今天天可真够冷的,这大白天的,就已经零下。瞧瞧这猞猁肉,都已经冻上了。” 许毅随意地将三轮车停在空地上,转身走过来,捏了捏狼牙桩上的猞猁肉,果然,表皮已经结了薄薄的冰层。 “这猞猁肉也就四十来斤的样子,中午又被我们吃了一斤多,不值得往镇上跑一趟。现在结了冰,正好,天然地就保存起来了。等明天咱们再进山,看能不能打到别的猎物,后天一起拉到镇上给新味道饭店。” “嗯,师父,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大虎又问道:“师父,我吃着这猞猁肉不好吃啊,估摸着价钱也会卖的比较低吧?” 许毅摇头道:“猞猁肉不好吃,那是因为咱们不怎么会做。当然,它的肉,味道本身是有点怪的,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如果厨子厉害,还是能将它做的很好吃的。” “猞猁肉和豹子肉一样,都是极其稀有的,因此,价钱不会低。” “不过,好歹也就这三四十斤猞猁肉,到时候看陈阳经理给多高的价钱吧。他给多少价钱,就算多少,咱们也不必还价。” “行,师父,这事儿都交给你安排。” 说着猞猁肉的事儿,许毅渐渐陷入了沉思,不再说话了。 大虎认真看着他,道:“师父,你在想什么呢?” 许毅沉吟了一下,道:“我们回来的时候,你有没有听到,就在那片矮草地西南方向,有一阵阵羊叫?咩咩地叫唤!” 许大虎回想了一下,把手一拍:“师父,你不说我还把这事儿给忘了。当时我们一走出那矮草地,我就听到了。” “但是,那会儿正在跟永明姐夫热火朝天地聊天,我们都没有在意。后来我想着说说这事儿的,但又给忘了。” “师父,你说是不是有人在那边放羊啊。” 许大虎问出这话,也忒没有水平了,让许毅忍不住地对他翻白眼:“你家放羊放到深山老林里面去啊。那是放羊,还是把羊喂给野兽啊!” 大虎憨憨地笑笑:“放羊是不太可能哈!对了师父,我记得矮草地西南方向的环境,那不是一处谷地吗?那里也有草地,不但草木丰茂,还有一处小水泡子。上次咱们遇到驼鹿、黑熊还有那只母豹子,就在那里。” 许毅点点头:“对,那边的野生动物,是非常丰富的。咱们那次的遭遇,拿出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场传奇了。” 大虎又回到最开始的话题上:“师父,那咩咩叫的,肯定是野山羊吧。不如咱们明天直接去那边,可能狩猎到野山羊。” 许毅想了想,却摇摇头:“不对,那声音,听着是像羊叫,但我总感觉怪怪的,应该并不是羊叫。” “如果不是羊,那会是什么?” 许毅道:“不管是什么,咱们明天都去那边一趟,看看情况,没准还真能有所收获。” 是夜,大虎搬进了地窨子,师徒俩守着小火炉暖暖地睡觉,没有别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起来,吃了早饭,就按照原计划前往那片谷地。 走之前,将地窨子这边的东西检查一遍,师徒俩一商量,让追风留下来看家。 之前钓鱼佬已经发现了这里,有可能会叫猎人过来打野豹,因此,打猎的时候,最好还是将大花和二花带在身边,以免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追风是猎犬,守在这里,如果有人过来,总不至于伤害一条猎犬。 再则,之所以留下追风,那是因为,追风在“作战”方面,比铁脑还要勇猛,若是谁敢在地窨子这边捣乱,追风下口可不会轻! 师徒俩目标明确,带着三只走兽和一只飞禽,直奔那片谷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跋涉,最终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附近。 刚刚来到这里,就听到了跟昨天一模一样的羊叫声,大虎惊喜道:“师父,就是这叫声,听这声音,咱们若是往前面凑凑,就应该能看到是什么东西叫的。” “嗯,走,那就快点去看看。” 站在这谷地上方坡上,师徒二人都迅速朝着谷地里面看去,一瞬间,就锁定了发出声音的动物。 大虎惊呆了:“师父,梅花鹿啊!我去,好几只梅花鹿呢!” 梅花鹿在8月到10月间会发情求偶,发出像羊一样咩咩的声音,此刻,正是好几只公梅花鹿在咩咩叫,它们看起来脾气有点暴躁,一副抓狂的样子。 根据许毅的经验,很快就判断明白了情况:“大虎,这是公梅花鹿在求偶啊,没想到,它们发出来的声音,竟然是羊叫声。” 许大虎连忙接话道:“师父,我算是学到了,原来公梅花鹿发情,发出的是羊叫声。不过,正像你说的那样,这叫声有点古怪,有一会儿听着也不像是羊。” “师父,你说,我们现在怎么办,这么多梅花鹿,肯定要狩猎的吧?” 许毅点点头,目光之中闪烁着几分犀利:“我打猎这一年多,可很少遇到梅花鹿,麋鹿倒是打过不少。梅花鹿角、血、皮、肉都挺贵重,可谓浑身是宝啊!” “只是,这些梅花鹿,距离咱们也太远了,跟上次遇到的困局一样,不好开抢!” “这玩意儿警觉,咱们若是跑到谷底开枪狩猎,不等到面前,它们就逃了!”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3章 助手们的围猎,铁脑咬住鹿腿 眼看着公梅花鹿求偶的叫声此起彼伏,愈演愈烈,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许毅也就不着急了。 “不急,看样子这些梅花鹿一时半会儿不会撤退,那咱们就好好琢磨琢磨,想想办法,看如何狩猎。” 说着这话,许毅对大虎招招手,示意他坐下来,两人就缓缓坐在了这山坡的树边上。 大花和二花听到这些梅花鹿的叫声,本能地被激发出了捕猎激情,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铁脑眼中也弥漫着几分喜悦,蓄势待发。 铁脑也跟着许毅狩猎很长时间了,和追风曾经都跟黑熊搏斗过,看样子也已经看出来,不具有撕咬能力的食草动物,大概比凶猛的野兽要好欺负一些。 “铁脑,你可不要乱叫唤,老实着点!” 许毅也对铁脑摆摆手,示意它蹲下来。 两只猎豹也随之蹲坐在地上,并不敢让自己身上的危险随意扩散。 它们早就在跟许毅一起狩猎的过程中学得了和对方保持默契,若许毅不下令进攻,它们绝对不会冒然下山谷,打草惊鹿! “师父,咱们该怎么办?”大虎有点着急,“上次咱们在这里狩猎驼鹿,等了很长时间,可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啊。若不是后面猎豹和黑熊出现,重伤了驼鹿,阴差阳错地让咱们捡了漏,咱们很有可能会一无所获!” “这一次,还是像上次那样等待时机吗?” 许毅当即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必须得等待时机,因为,除了等机会,我们不可能有更好的办法!你能想出好办法吗?” 许大虎的下意识反应是绕路到距离梅花鹿最近的位置,然后突然间发起袭击。 但看了一眼这大片山谷,他又觉得不可行。 若是绕到跟梅花鹿直线距离最近的位置,路程很长,别看梅花鹿就在眼前,要从山林的一侧绕过去,就得多走两三里路。如果真这么做的话,说不准等绕过去之后,会发现梅花鹿早已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因为,此时的好几只公梅花鹿,都在边叫边向谷地的中心移动。 在它们没有稳定停下来之前,谁也不知道最终的目的地是在哪里。 也是因此,怎么想都觉得,动不如静,与其想着绕路从另一面靠近梅花鹿,不如以动制静、以逸待劳。 故此,许大虎摇摇头:“师父,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到好的办法。” “嗯,呵呵,想不到好的办法,那就等。”许毅沉稳地笑笑,将一个老练猎人身上的从容、耐心表现的淋漓尽致,“说不准我们运气好,能跟上次一样,等到其他转机,来个坐收渔利什么的呢?” 许大虎表面上点点头,却在心里面嘀咕:“我师父想的可真美,但是,真的会每次都那么幸运,有别的转机,能让我们在狩猎的时候捡漏吗?” 而不久之后,大虎就明白了许毅让他再耐心等一等的用意。 只见几只雌性梅花鹿从草丛里面走了出来,开始和正在咩咩叫的雄性梅花鹿对“暗号”。 大虎脸上顿时一喜:“师父,我好像明白了。你刚刚说雄性梅花鹿是在求偶,那你的意思就是,等着雌性梅花鹿出来,等它们交配,放松警惕的时候,咱们再动手?” 许毅微笑着点点头:“我是有这个想法,不过,刚刚并不确定雌性梅花鹿会出现。” “呵呵,你瞧瞧,这有点天想要随人愿的意思,雌性梅花鹿还真出现了!” 说着这些话,许毅眸子发亮,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情况:“这山谷地下,距离咱们现在的位置,着实有点太远。你别觉得很近,事实上,最短都不会低于六百米。” “奔跑六百米冲下去打猎物,哪怕咱们两个的体力不错,哪怕梅花鹿交配放松了不少警惕,也很难得手。” “今天的天气还是很寒冷的,若是跑起来,那凉气吸入呼吸道,绝对是非一般的疼痛。所以,今天狩猎梅花鹿,不能由我们来动手。” 大虎当即就领会了许毅的意思:“师父,你是说,让猎豹和铁脑去围猎?” 许毅点点头:“对,猎豹和铁脑可比咱们善于奔跑,而且,它们的呼吸道,比我们能扛严寒。更重要的一点是,它们奔跑起来,重心比较矮,在草丛里更容易随时隐蔽。” “可是,师父,这样一来,意思不就是,咱们的猎枪派不上用场了吗?若是这样,咱们所猎获的梅花鹿,将会很少啊。” 许毅不由得苦笑:“大虎,你可不要太贪心。你觉得咱们今天能在这群梅花鹿里面猎获几只?” “跟你说吧,如果能猎一只,对我而言,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前世,生活在新时代,许毅曾经看过不少动物世界的判断,哪怕是狮子群,在猎杀食草动物的时候,好几只狮子可能一次才猎到一只目标。 这食草动物看着弱,实际上非常善于逃跑,能找准一只目标猎获,就已经是很大的成果了。 猎物就在眼前,貌似猎杀起来也很简单,但实际上,可没有那么容易! 眼看雄鹿和雌鹿在进行一番暗号交谈之后,开始进行交配了。 许毅当机立断,对身后的打猎助手们道:“你们三个听着,等会儿稳住一个目标,冲下去,围杀一只梅花鹿,给我冲吧!” 许毅命令一下,大花和二花毫不犹豫地冲飞出去,掠向谷底。 铁脑也不甘示弱,紧随其后。 片刻工夫,三只打猎助手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靠近梅花鹿群。 然而,警觉的梅花鹿,忽然间发现了异常,纷纷抽身撤退。 花豹刚开始没有什么目标,追着最近的梅花鹿就咬,可梅花鹿实在太灵活,它们尝试了几下之后,那些梅花鹿都纷纷跳跃、奔跑逃离。 等花豹转过头来,才发现两只刚刚分开的梅花鹿,于是,三只打猎助手瞬间找到了目标,朝着这一对梅花鹿飞扑上去。 这一瞬,雄鹿连番跳跃,试图用鹿角攻击花豹,花豹躲闪,不得已让这雄鹿突围了。 铁脑找准机会,猛扑上去,一口就咬住了剩下的雌鹿的后腿……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4章 收集鹿血,妥当保存 铁脑咬住这雌鹿后腿的瞬间,本来还想着去追击刚刚逃出包围圈那头雄鹿的两只猎豹,立刻反应了过来,将这只落单的雌鹿锁定为攻击目标。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这头梅花鹿瞬间就被三只“猛兽”困住,铁脑咬腿,大花和二花锁喉,只是短短十几秒,它就被放翻在了地上。 三只打猎助手也是非常谨慎,虽然将梅花鹿给放倒了,但谁都不愿意松口,一个个死死地钳住对方,将其锁在原地,静静地等待梅花鹿的死亡。 这头雌性梅花鹿,体长有一米一左右,根据外观来估计,体重也就在一百公斤,那就是两百斤。 它的力气不小,在意识到自己可能在今天殒命之后,就疯狂挣扎,硬是凭借自己蹄子的弹动力量,往前挣扎了两三米。 但花豹和猎犬始终不舍得松口,它的挣扎,也就变得徒劳无功。 最终,它不断发出凄惨的哀鸣,像是在为自己奏起最后的哀歌。 许毅和大虎已经开始行动了,小跑着朝这边移动过来,但动作幅度不敢太大。 这冰凉的气息吸进鼻腔里、肺管子里,真是疼的让人难受。 他们不得已用衣物捂住口鼻,速度也随之放慢一些。 在零下的气温里面奔跑,简直就是作死行为,若是换成走路,那问题就不大了! 眼见梅花鹿已经被三只打猎助手制住,压根儿不用补枪,许毅瞬间不慌不忙起来,许大虎也跟着师父的步伐缓慢地走路。 此刻,许毅微微抬头,看向远处“隔岸观火”的梅花鹿群,它们仰着头,朝这边观看,但却没有一个敢折返回来施救的。 这一幕,跟他曾经在电视《动物世界》栏目看到的动物同类被捕食的情况,何其相似? 也许这些梅花鹿清楚地知道,它们的同伴已经没有机会再活着逃出来,才不会施以援手。也许,它们的本性就是不会施以援手,以免自己再落入天敌手中,由此丧命。 看着这一幕,许毅忽然觉得,大自然真的很残酷! 即便今天捕猎到这只梅花鹿的不是他们得花豹和猎犬,而是别的猛兽,那群已然逃出生天的梅花鹿,还是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这只梅花鹿被捕杀而死。 包括那只刚刚正要跟这只雌性梅花鹿产下子嗣的雄性梅花鹿! 许毅也在这短短的瞬间联想到了野生动物和高等的两脚兽的区别,若是人类,很有可能会在这种情况下折返回来保护自己的“对象”,但鹿群几乎不会,在它们的世界里,很难有拯救被天敌狩猎的同类的行为。 如果有的话,那也是少之又少。 那头雌鹿,也终于不再发出哀鸣,一股淡淡地死气,开始缓缓向四周蔓延。 这个时候,大花和二花才缓缓松口,而铁脑,在察觉到大花和二花松口之后,也跟着松开了被咬住的蹄子。 三只打猎助手纷纷朝着许毅和大虎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在刚刚狩猎到的新鲜猎物尸体周围转悠。 许毅和大虎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这期间,许毅还掏出了他的军绿色铝制水壶,自己倒了几口水,又交给大虎,并嘱咐他,喝水的时候,不要让嘴沾到水壶口上。 许大虎没有多想,只以为是师父嫌弃他,就按照许毅的吩咐,学着他刚才的样子,隔空往嘴里面倒水。 这时,许毅又道:“大虎,你要多补充一些水分,等会儿这些水要全部倒掉。” 大虎眼睛里面明显闪烁出一丝不理解,但还是多灌了两口水,觉得喝足了,这才交给许毅:“师父,干嘛要将这好好的水给倒掉?您这是啥意思啊?” 许毅这样的安排,让大虎感到很是疑惑。 许毅随手将铝制水壶里面的水全都倒在了地上,把水壶誊空:“等会儿装鹿血用。” “呵呵,最开始我打猎的时候,不知道鹿血是好东西,好几次打到鹿,都白白地将血给放掉了。后来虽然知道了,但又因为没有带容器,所以并没有收集到鹿血。” “这次猎到了梅花鹿,恰好我带的有水壶,那就收集一些鹿血。到时候咱们好酿制鹿血酒。” 说着这些话,许毅继续往前走,一边使劲儿地甩着手,拼命将水壶里面残留的水珠给甩出来。 等水珠甩的差不多了,许毅缓缓拧上壶盖,并没有拧紧,就这么拿在手里面。 来到梅花鹿的尸体旁边,许毅道:“大虎,你上去,尝试找出这头梅花鹿的动脉,将其割开,我准备好水壶,咱们收集它一水壶。” 许大虎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果断走过去,寻找梅花鹿的颈动脉。 其实,大虎压根儿找不到这梅花鹿的颈动脉,只能凭借自己的感觉,锋利地匕首对着颈部侧边猛地划拉一下。 幸运的是,大虎还真划到了鹿的大动脉,一股鲜红的血液,凝固着几分血腥,嘟嘟地流淌出来。 许毅连忙将壶口凑上去,随着一股股干净的鹿血流入这水壶里面,他的脸上也露出了淡淡地笑容。 “呵呵,打猎这么长时间,这还是我第一次收集鹿血。” “这次也是凑巧,如果我没有带水壶过来,咱们还是收集不了鹿血。” 大虎点点头,接话道:“是啊师父,咱们总不能天天带着个收集鹿血的器皿上山打猎啊,打到鹿的频率没有很高,随时准备着器皿也麻烦。收集鹿血,也只能随缘了。” 许毅没有否认,微微点头:“我今天带的这铝制水壶,能装两三斤鹿血呢,能收集到这么多,已经不算少了。” 许大虎又连忙问道:“对了师父,这鹿血能干啥用?” 大虎之前很少接触野生动物,不知道鹿血的用途,也情有可原。 许毅随口解释道:“做鹿血酒啊,鹿血酒可是好东西,回头我再好好跟你讲一讲鹿血酒的功效吧!” “嘿嘿,这鹿血,可得好好保存,妥当保存,尽快使用!”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5章 镇上售货,购买高度白酒 “对了师父,那您直接把鹿血装进这水壶里面,算是妥当保存吗?” 许大虎总觉得用这喝水的水壶收集鹿血,有点不妥。 许毅无奈一笑,摊手道:“不能算是很妥当,但咱们条件有限,只能这样了。” “好在时节也能给我们帮助,现在的气温低,鹿血直接保存在这壶里面就行。” “这鹿血的保存方式,本来大致能分为三种,一种是晾晒干,保存粉末。等做鹿血酒的时候,往酒里面添加粉末就行了。” “一种是冷藏保存,4度以下冷藏,能保鲜一个周。” “若是零下保存,那就能保鲜更长时间。” “如果咱们是在夏天得到这些鹿血,那基本上就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尽可能原地摊薄、晾晒成血粉末。就算家里面有冰箱,从这山里面带回去,等保存冰箱里面之前,估计血都已经坏掉了。” “师父,夏天到的时候,你家是不是准备购买冰箱呢啊?” 许毅笑着回应道:“嗯,本来今年夏天就应该买的,可今年我家不是盖房子吗,又逢慧阳和慧柔两个孩子出生,我家又在县城购买房产,搬过去居住,办乔迁宴、满月宴啥的,太过忙碌了,就没来得及买。” “我早就计划着,等明年夏天,就买冰箱。我还寻思着买两台,县城一台,许家村这边的家,也得一台。现在两边都有电能用,冰箱随时都能插上使用。到了夏天,冻一些各种肉类、菜类、馒头啥的,方便保鲜。” 许毅突然间意识到,在这大冷天说冰箱好像有点不太好,就连忙停下来:“不说冰箱的事儿了,咱们赶快把这只梅花鹿处理一下吧。” “咦?”这时,许大虎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问题,讶异一下,随口问道,“师父,我刚刚看有的鹿头上有角,这鹿头上,怎么没有角呢?” 许毅无奈一笑:“大虎,你本来挺聪明一孩子,这会儿咋犯迷糊呢。这是雌性梅花鹿,不就是没角吗?” “哦哦哦……”许大虎拍了拍脑袋,“嗐,师父,是我糊涂了!” 接下来,师徒二人就开始处理这头梅花鹿,将梅花鹿开膛破肚,取出心肝,许毅就举起心肝,喊道:“金雕你人呢?” “哈哈,师父,金雕不是人!” 许毅有点尴尬,又连忙改口:“金雕,你在哪儿?” 许毅喊了这两声,金雕就扑棱着翅膀飞了过来。 许毅将内脏往它面前一丢:“呐,你最喜欢吃内脏了,这内脏就归你了。” 猎豹和铁脑都张了张嘴,似乎有点不满,毕竟,是它们围猎的这梅花鹿,金雕全程没有参与一点,主人随手就将最宝贵的心肝儿喂给了它,这行为,貌似有点太过偏心了。 不过,猎豹和猎犬谁都没有站出来阻拦,它们还是不敢挑战许毅的权威的。 而许毅这么做,还真不是偏心,而是金雕在这大山里面太有用了。 有金雕在,带着找人找路、巡猎物,都很方便。 上次如果不是金雕带着他和大虎去找四只走兽,他们很难找到那被围攻成重伤的棕熊,更无法及时找到追风和铁脑。 从灵活机动、引路等方面来讲,金雕可以说是五只动物里面的最强王牌,能不给好一点待遇吗? 金雕很聪明,它之所以没有参与围杀梅花鹿,那是因为它知道,自己一爪子下去,梅花鹿的皮子基本上就很难卖上一个好价钱了。 剩余的下水,许毅就丢在四只走兽之间,还特意将肠子里面的东西挤了挤,简单清理,让猎豹和猎犬能下咽。 等完成皮肉分离之后,许毅见三只打猎助手吃的意犹未尽,想了想,最终割下三块五六两重的新鲜梅花鹿肉,分别丢给三只动物,作为奖励。 “师父,追风咋办?它在家里看家,可没有这口福啊!” 许毅道:“追风也是要奖励的,它看家功不可没,等回去瞧一瞧,若是把家给看好了,那就割七八两梅花鹿肉喂它。这梅花鹿,除了皮和下水,还有一百六十七斤的样子,也不在乎喂它个斤八两的,你说是不是?” 以大虎的品性,肯定不会反驳这事儿:“嗯,师父说的有道理。” 接下来,师徒二人就将这梅花鹿肉分成两份,分别装在麻袋里面扛上,返回地窨子。 回去之后,发现今天并没有人来到这边的痕迹,追风一直老老实实地守在这里,见大家回来,连忙摇头摆尾地迎接。 “追风,今天自己守家,辛苦啦。来,开餐!” 许毅割下一块梅花鹿肉,看着得超过一斤了,丢到追风面前。 追风眼睛立刻一亮,哈赤哈赤地撕咬起来:“哈哈,追风,可真是饿坏了啊!” 这一夜,两块鹿肉被挂在最高处的铁销子上,师徒取了水,冲洗干净,等着第二天去售卖。 一夜无话,次日将猞猁、梅花鹿肉都装在三轮车上,两只皮子也带上,剩下的小动物皮,依旧在桩子上挂着,许毅打算等攒得多了再一起卖掉。 来到新味道大饭店,猞猁肉陈阳给了六块一斤,梅花鹿肉四块一斤,两块肉分别是36斤和162斤,总共卖了864块。 然后,师徒又去收购站卖皮子,猞猁皮和梅花鹿皮,都是云芊芊能做主的,猞猁皮卖到120块,梅花鹿皮又大又完整,云芊芊给到了220块。 至此,皮肉总共卖了1204块,许毅数了364块,递给大虎:“大虎,你跟我打猎,辛苦了,给你凑个整,多分你两块三块的,咱师徒俩,就不计较了。” 大虎笑笑:“师父,那我也不矫情,有情后补,回头有孝敬您的时候。” “切,你这孩子,还给师父画大饼啊!” 许大虎红着脸笑笑:“那肯定不是画大饼,若是画大饼,那不是对师父不敬了吗?” “哈哈,行了,别紧张,跟你开玩笑呢。” 许大虎微微点头,然后问道:“师父,这时间还早呢,咱们接下来?” 许毅若有所思:“去买高度白酒,回头制作鹿血酒。这回得买些上好的白酒!”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6章 小老弟,可别开玩笑啊 许毅要购买白酒,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日常自己人一起饮用,在寒冷的季节里,能帮助御寒。第二个目的,就是制作鹿血酒。 鹿血酒有补气血、温肾阳、缓解疲劳、安神助眠以及提升精力的功效,无论自饮还是售卖换钱,都有尝试制作的必要。 许毅收集了那么多鹿血,就是想试着制作鹿血酒。 之前受到周北海老爷子对他制作的虎骨酒的评价的影响,许毅心里想着用类似茅台那样的名酒制作鹿血酒。但此时,一些关于制作鹿血酒的方法、要点知识,却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 用茅台制作鹿血酒是很不划算的事情,无论是八十年代还是后世,茅台酒在全国的价格,普遍偏高。而且,名贵茅台一般是酱香型白酒,用来浸泡鹿血酒后,茅台本身的酱香陈香、复杂风味,很容易被鹿血的气味掩盖,口味不佳。 泡制鹿血酒,最好采用不抢味、不压药性的清香、米香型高度白酒,口感好,药性厚,比起茅台这样的名酒更适合酿制。 这些信息在许毅脑海中过了一遍后,他便决定购买清香或者米香型的高度白酒,用于制作鹿血酒。 不过,如果镇上的酒铺里面有茅台酒,他也打算购买一批自饮,同时也作为投资! 黑岗镇中心街上,有一家老窖酒铺,属于国营酒铺,这酒铺里面售卖着各种各样的白酒,多达二十种以上,大部分都是北方这边各个地方的普酒,也有来自外地的名酒。 师徒二人一起进入这个充满古韵、年代感的酒铺,身体略显得肥硕的中年酒铺长,一张圆圆的脸庞映入眼帘,看见二人进来,脸上立刻露出温柔地微笑,眼睛跟着眯成了月牙的形状。 “二位,来点什么酒?” 铺长操着一口流利地北方口音,这一声招呼,显得热情、活泛。 “铺长给介绍几种清香、米香型的高度白酒吧,要五十度以上的。度数范围最好是五十到六十度之间,越高越好。” 许毅回答着酒铺铺长,眼睛也随之朝着对面的酒架上看去。 这铺长年龄不算很大,但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掌管这酒铺,是个老卖家,一听许毅这话意,就知道他买酒是用来泡制药酒的。 “小老弟,你要泡药酒是吧?” 铺长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瞧他这模样,心里面已经有几种酒要推荐了。 “是的。”许毅只是应了一声,并没有多解释。 这铺长只觉得,说不准是很重要的药酒,不适合多透露! 既然许毅不细说,这铺长也不再多打听,只是在嘴里嘀咕着“清香”、“米香”、“高度白酒”这些关键词。 几秒思索过后,铺长缓缓开口,道:“小老弟,根据你的要求,我推荐几种。红梅玉泉、胜洪老白干、大泉源酒、凌塔白酒、纯粮小烧、二锅头还有咱们本地这一带自酿的高粱酒、包谷酒。都符合你的要求!” 这铺长不愧是老卖酒的,只是简单思索,就推荐出了七八种高度白酒,让许毅顿时觉得很是靠谱。 根据许毅的了解,这铺长推荐的酒,都是北方三省范围内的牌子酒,在市场上流通多年,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 从品质上来讲,前六种酒都差不多,也就后两种自酿的酒,比起酒厂的专业化生产,要差一些。 许毅就根据自己喜欢的酒名选酒了! 简单思索数秒,他轻声问道:“铺长,纯粮小烧是多少度的?” “哦,是52度。小老弟,纯粮小烧这种酒,可是清香程度非常明显的一种酒,就选这种了吗?” 说着话,铺长拿出一个中等大小的坛子,放在柜台上:“纯粮小烧是这种五斤酒坛规格的,店里只有这一种规格。小老弟若是想要一斤规格的,那就得选其他品牌了。” 许毅反而很是满意:“嗯,这种规格正好!铺长,这一坛酒啥价钱?要票不?” 铺长连连摆手:“不要票,我这铺子里的所有酒,都不要票。不过,也是要限量售出的,毕竟,咱们酒铺也得本着便民的政策要求。你若是买的太多,别人买的时候没了,那可不好。所以,上面要求,当天每人一次购买,不得超过五坛。” 讲到这里,铺长才说一坛纯粮小烧的价格:“哦,这一坛酒三块二,不议价。” 许毅微微一笑:“铺长,我还要不了五坛呢,就要两坛。” 一坛可泡五百毫升鹿血,许毅计划一坛用来泡酒,剩下一坛留着,和大虎一起自饮! 铺长热情地包了两坛酒给许毅,这时,许毅在酒架上扫视,看到了瓶装的茅台酒。 “铺长,您这铺子里,卖着西南的茅台呢?”许毅眼睛亮了一下。 “是啊,茅台有呢!”铺长打着哈哈,“这酒价格有点高,不太好卖。之前上面分发一批下来,好长时间过去,只卖了一箱!” “小老弟,茅台你要吗?”铺长眼睛里面流露出几分期待。 “一瓶茅台什么价格?”许毅连忙问道。 “全国统一建议零售价九块八!如果能整箱买的话,可以给不小的优惠!” 铺长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毕竟,茅台酒相比普通酒,价格还是太高了,五斤装的纯粮小烧才三块多,一斤装的茅台就九块八,价格是纯粮小烧的十六七倍了! “整箱买能给多大优惠?”许毅眯了眯眼睛,“五十块能拿到吗?” 铺长有点尴尬地摇摇头:“那不能,最少也得合九块一瓶。一箱五十四块!” “去年茅台的建议零售价比较低,一瓶也就七块钱,可今年涨价了!” 这一点,许毅知道。 而且,他还知道,再过两年,茅台酒又将迎来几次大涨价,价格会十倍以上增涨,达到每瓶一百以上。 所以说,如果现在购买几箱茅台酒,肯定算是一场投资。 “十箱,五十块一箱,如何?”许毅挑了挑眉毛。 下一刻,便看到酒铺铺长呆愣在了原地:“小老弟,可别开玩笑啊,你能要十箱吗?”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787章 淳朴的王建国 “没开玩笑,如果五十一箱能拿到的话,那我就要十箱!” “就是不知道铺长这里有没有十箱了?” 许毅轻松自然地挑了挑眉毛。 十箱茅台酒,几百块钱,在黑岗镇一般百姓的眼里,就是惊人的巨款,但对许毅来讲,也不过是不用过多思考就能随时花出去的零用钱。 “有,十箱茅台酒,我这铺子里肯定是有的!” 铺长眼睛里闪烁着几分惊喜,眼珠咕噜转动,脑海里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几个呼吸过后,他咂咂嘴:“小老弟,十箱还是有点少了啊。如果你只卖十箱,我给你五十一箱,优惠力度太大了点。” 这话说出来,充斥着一股试探的意味。 与此同时,这铺长暗暗打量许毅,琢磨着他的表情变化。 “哦?这么说,您这酒铺里还有更多的茅台酒?”许毅眯着眼睛,“五十块一箱,我全要怎么样?” “哈哈,小老弟,你可真是个爽快人!”铺长满脸堆笑,“那行,你全要的话,那就五十块一箱给你。” “我现在就去数数库存总共有多少箱,全都给你搬出来!” 片刻,铺长扭动着略显肥硕的身躯,一箱一箱地将茅台酒搬到铺厅里,轻轻地码好。 整个过程,他都小心翼翼,动作轻盈、有条理,不敢有丝毫疏忽大意。 在这个年代,五十块一箱的茅台酒,也着实是太贵了,若是磕着碰着,打碎几瓶,哪怕他这个铺长,也会很肉疼。那是要向国家赔钱的! “铺长,不如让我们帮帮忙?”许毅见茅台酒不少,内屋库存似乎还有十几箱呢,主动提出帮忙。 铺长喘了几口粗气,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两位小兄弟,你们就先在铺里等着吧,旁边有椅子,你们先坐一下。酒铺存酒库不允许外人进入,这是上面的规定,还望你们能理解啊!” 许毅闻言,微微点头:“这样啊,那行吧,只能您自己搬酒了。” 等铺长再次扭动着肥硕的身躯进入内屋,大虎忍不住小声嘀咕:“切,搞得好像我们会偷他酒似的,对我们也太不放心了!” 许毅轻声道:“大虎,不要在意,应该是上面确实有规定,我看这铺长,也不是那小气人!” “就让他搬呗,反正我们省劲儿了!” 大虎微笑着点点头:“嗯,师父说的也是。不过,等会儿把酒码到车上,可能咱们也得动手帮忙。” “对了师父,您今儿带的钱够吗?茅台酒可是五十块一箱啊,看铺长搬酒的这架势,貌似没一千块钱拿不下啊!” “今天咱们卖野物肉和皮毛,总共卖了一千两百多块,等会儿您兜里钱若是不够的话。我就先将您分给我的拿出来,垫上。” 许毅淡淡点头:“等会儿再说吧,没准我身上的钱就够了。出来卖猎物之前,身上本来就揣着两三百块钱呢!” 就在师徒二人闲聊的时候,胖铺长又搬了一箱茅台酒出来。只见他下意识朝着门口看了一眼,张口喊了一声:“春和,你回来的正好,快来帮我搬酒。” 春和全名叫张春和,是这酒窖铺子的工作人员,胖铺长的助手,刚从外面运酒过来,马车就在门口停着呢! “铺长,外面的酒咋弄,马和车都等着呢!” 张春和看着憨头憨脑地,嘴里还嘀咕着:“我还说让你帮我搬酒呢!” 胖铺长冲着许毅和大虎笑了笑,连忙看向张春和:“春和,你先把马车挪到一边去,把马拴在门口一侧的拴马桩上!等咱们这桩生意做完,恰好腾挪出了地方,再进酒入库。” “茅台?全是茅台?大客户来了啊!” 张春和看着胖铺长刚刚放下的一箱茅台酒,尊敬地朝着许毅和大虎看了一眼,然后转身,朝着外面奔去。 不多时,拴好了马,稳固了外面的马车,张春和就跟胖铺长一起搬酒,两个人搬了几趟,库里面的茅台酒就全都被搬了出来,总共是十八箱! “十八箱,那就是整整九百块钱。”许毅脸上露出了几分喜色,“大虎,那就不用你垫钱了,我身上的钱足够。” 接下来,许毅数了钱给胖铺长,开单做账。 完了之后,四个人又一起动手将酒挪到许毅的三轮车上,两坛纯粮小烧也被放了上去,满满一三轮车,酒的箱身溢了出来,还得用麻绳捆绑,才能稳固! “好了铺长,我们这就走了!” 眼看时间不早,许毅也不想再耽搁彼此的时间,酒铺这边还要进货入库,他也要到街上的药铺抓些泡制鹿血酒的中药! 胖铺长却将他拦了下来:“等等啊小老弟,别着急,等我一下!” 胖铺长急急忙忙地往屋里面跑去。 “干啥呢?”许毅和大虎脸上都露出了一丝疑惑。 片刻过后,胖铺长提着一捆报纸走了出来,报纸只是外面的包装,透过这包装能看到,里面是一根根油条。 这一捆油条,眼看着得有四五斤,被胖铺长提着,塞进了酒箱的缝隙里:“两位小兄弟,今天帮了我这铺里的大忙了,这些油条是昨天刚刚炸的,聊表我的心意,你们带回去吃。” “那怎么好意思呢?”许毅很是难为情。 “没啥,小兄弟,说实在的,你今天买走了这么多茅台,那是多大的业绩?我就拿几根油条聊表感谢,还小气了呢!” “对了,还不知道两位小兄弟的名讳呢!” 此时的胖铺长看着很是淳朴,试图从油条上岔开话题。 “哦,我叫许毅,他是我的徒弟,许大虎!” 许毅也不再提油条的事儿,既然胖铺长是个如此淳朴的人,对他们表示感谢,那他也就不矫情,欣然接受! 这些油条,拿回去或馏一馏,或放在火上烤焦,香喷喷地,绝对够味儿! 许毅也想尝尝了! “好好,许毅兄弟,大虎兄弟,那我记住了。”胖铺长依旧是满脸灿烂笑意,“我叫王建国,因为是建国那一年出生的,所以,就名建国。” 许毅微微一诧,建国到82,不过33年,这酒铺铺长就是33岁! 嗯,看着老了点,像四十…… 喜欢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请大家收藏:()狩猎人生:靠一杆枪发家致富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