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红楼种田爆富》 第一章 穿越,重生! 晨光从木格窗中挤过来,打在地面上,昏暗的屋子有了光亮,她仰躺在铺了青砖的泥地上,左手的胳膊肘打了个折,摊在耳朵旁,右边的怀里是个泥蛋——不,是个哭累了的泥娃娃,嘴上是一圈灰,眼周也是,还含着乳,显然是吃饱了,哭累了。 曹洁想要起来,左手却使不上力,撑了半天,终于将泥蛋子嘴里的乳夺出来,青紫的可怖,她刚想松开泥蛋子坐起来,却心酸眼涩,无端的抽痛起来,直到撑着最后的一丝力气,将小娃子挪到旁边的床上,那股酸涩才缓了过来。 所幸,娃没醒—— 眼前是三角形的光幕,作为一名刚毕业才就职月嫂不到一天的新任牛马,她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直觉房屋在翻滚,呔,这地面莫不是要倒反天罡,莫非是个修仙世界,上天入地,长生不老,她一定死命好好卷! 再醒来,是饿醒的,是吵醒的,是被小泥蛋子啄醒的。 “宝宝乖,喔喔喔,”曹洁下意识的环住小泥蛋子,摸索奶瓶,她难道又打瞌睡了,这可不行,她可不是黑心眼的月嫂,她是立志要在这份工作上发光发热30年,交完社保,提前步入老年生活的人。 攒够钱退休了,她早就计划好在老家的小山上包个果园做个没流量的李子柒,虽然不能跟人比,但穷则退隐江湖,达则卷造天下,思想境界还是可以同李子柒持平的,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 但,月嫂那个不要熬夜撒! 熬一个月才能结工资,急等工资还花呗! 熬吧,奶瓶呢? 曹洁怂了怂眼眶,这是哪里? 她睡在一顶灰布帐子里,身下是一张矮桌子一样的床,上面铺的凉席有毛刺,她抱起泥蛋子时一根翘起的毛刺扎了手,疼的她将嚎哭的小泥蛋子烫手山芋一样扭来挪去的,终于习惯性的将乳一送,泥蛋子安静下来。 半响终于咬出来那根刺,曹洁终于缓过神来,心里涌起了那三个终极问题—— 她是谁,她在哪儿,现在是什么时候?!!! 她是想过有一天穿越的大彩票光顾下自己,给自己一个站在风口上飞的机会,她要求不高,挣够200万就行,这穿越的资源大可让给别人享受,但—— “我滴天爷啊,我要求不高,提前十年就好了,用不到百年啊!” 胃里因为哺乳更显火烧火燎的,就着正午的日光她终于看清了眼前的屋子,约莫20平,木头顶排了瓦片,墙是夯土的。 屋子对大门摆着一张矮桌子,上有一个白色的尿壶一样的大肚子水壶,小小的两个口,不一个口,旁边的那是个小洞眼,栓了根麻绳,旁边白色的平底盘子里翻盖着两个斗碗。 曹洁小心的放下手里的泥猴子,忍不住亲了口,真是个可爱的猴子,静声抢到桌旁,一只手还是不方便,壶不轻,杯子不稳,恼的她直接将壶放倒,直接对着壶口吮起水,凉白开,不是奶茶,但她喝起来感觉甜丝丝的。 “娘,我给你倒水——” “碰!咕噜噜——”水壶摔下矮桌,在地上滚了三圈,紧接着是曹洁抖的扣扣索索的尖叫,“哎呦妈呀,谁——” 她的年纪谁还没看过贞子,不,她不看,就是听过,她不爱这个刺激所以还能出声询问。 “娘啊!我以为你死啦!”只见一个梳着双丫大着眼睛的一撮毛小孩从门后边奔了过来,小心的扑到曹洁怀里,浑身颤抖着,哭的小猫一样。 这声音哑的几不可闻。 好家伙,这是得不到什么有用讯息了。 不,讯息还是有的,她穿越的这具身体有两个孩子,一个五岁,一个最多一岁,身体残疾,家中钱,粮一无所知,其他家庭成员也一无所知。 这是咋啦? 被强盗打劫了,不,若是强盗早没命了,势必还得和谐一番,两个小孩还得出点事儿。 莫非, 寡—— “七娘,” 只见一个六根绳子拴着的褐色提罐飘进了门里,一股霸道的鸡肉香气飘散在小小的屋子里,桌子上还有一个油纸包。 麻绳如花朵绽放,露出里面布满芝麻的三个大饼,曹洁咽了咽口水,不客气的抓起一个饼递给旁边的小孩,又抓了一个自己吃起来,饿了半天胃里火烧火燎的。 她没吭声,男人也没说话,只是盯着她们吃饭,默默地走到曹洁身边,猛的拽住她的手,只听咔吧一声,诶,她的手可以动了,原来她不是残疾啊! 她抓起一个鸡腿递给黄毛小孩,自己又大口的吃起来,就像是吃了无数次一样,大口的吃着肉,喝着汤,身体终于暖了起来。 一会儿终于有奶水,不会被吸的生疼了。 天生的几分小聪明让她一直保持沉默。 躺在地上,浑身是土,有伤,孩子没人管,越想她越觉得眼熟,不是抢劫,这不妥妥的家暴嘛! 呔! 家暴男罪无可恕,一次家暴,终身家暴,远离家暴男,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对,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惹怒家暴男,她难道是在遥远的西部大山? 不对啊,拐卖的不该是在熙熙攘攘的人声鼎沸的地方。 只能是方便唱山歌的地方,还有这桌这床这门神这发型,还是穿越居多。 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沉默。 男人终究什么话都没说,他吃完了最后那个饼和曹洁啃剩的鸡爪子鸡骨头,(老母鸡曹洁啃不动,不然绝不给家暴男留肉)拿出个瓷瓶给曹洁上了药,脸上的愧疚具现了,就像一个蜡像面具,看着让人生厌,像极了拙劣的表演。 显然不是第一次了。 演技不合格。 沉默,曹洁的沉默在屋子里扩散,水墨滴在晕开的劣质宣纸上一样晕染开。 先是小孩,再是男子,这反常的沉默打乱了所有人的思路,倒叫男子一拳打在棉花上。 他像是明确的知道剧透,乖觉的又出去了,出去之前乖觉的又倒来一壶水,乖觉的给小泥猴子在盆里洗了澡,乖觉的将脏水泼在院子里,又打了一盆水在屋里,将门一挂,出去了。 曹洁坐在床头抱着吃手指头的小丫头,余光暼见男人走了,目光放肆的四处游荡,透过支起的窗户可以看到院子里有两颗树,一颗是嫩绿的成排的叶子,不知道是啥,一颗是桂花树。 桂花树是老树,树下有木头做的笼子,里面空的,半人高的木门左边是一个狗窝,麻绳栓了一只大黄狗。 此时正朝着土墙上的黑狸花猫叫唤,猫蹲在墙头舔爪子,显然吃饱了正嘲笑狗。 “哐!”曹洁随手就将窗边的皮靴子砸过去。 “娘咋了?” 猫一动不动,在院子里喂狗的小孩倒吓了一跳,快速的跑倒曹洁怀里,曹洁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亲了亲小孩的额头,捋了捋他的一撮毛,“我看那猫叼着金灿灿的物事,以为咱家东西被偷了,结果不是,是根老鼠尾巴。我手疼,你瞧瞧咱家东西别被偷了。” 不知怎么,曹洁就觉得小孩知道,要是她的小孩,家里有家暴男,钱在哪里肯定得叫知道。 “嗯,”小孩极聪明,他先是检查床底的暗格,然后是铜镜后面的砖缝,最后才是一个木头小箱子。 里面只见些许铜钱,一个银角子,一对黄铜的镯子,真穷的人呐,同她一样。 “啥都没丢!”小孩仰着头,笑的得意。 曹洁揉了揉,手感很好,“行,你看看去撵猫,娘洗洗,千万别出院子。” 曹洁挤出生平最快的速度洗了个战斗澡,打开窗户让阳光照亮了屋子。 曹洁顶着潘金莲戴孝的发型走到了窗前的桌子边,坐了半响,终于看向了铜镜里的人。 曹洁从铜镜子里看着爆的像颗紫葡萄的眼眶,天,这丑八怪同自己那清秀平凡的妈生脸被打肿了一样! 还好还好,不用见鬼一样面对别人的脸,想必这就是穿越的缘由了! 没想到,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也有穿越的一天,也是,如今的娱乐圈第一美人都是普女了,这也不稀奇。 不过,她不是资本的女儿,看着脖子上两个青紫的指头印子,她深刻的明白她的剧本自然是天崩开局。 这不是伤穿,而是死穿! 天爷诶,穿越都可以了,金手指呢? 正头疼,头顶的一串葡萄发出机械音:“欢迎使用红楼脑机,数据生成中请稍后——” “老天还是有眼的!”曹洁深深的出了一口气! 第二章有限的有眼 曹洁高兴的太早了,老天爷有眼,但也有限。 曹洁,不,应该叫于春看向自己眼前突然出现的光幕,只见空气中浮现出对话框一样的水墨字,繁体! ‘检测到宿主知识水平局限,正在加载,请稍后——’ 于春张着嘴期待的看向空气,眼光直勾勾的像饿狼,终于在眼皮酸涩的时候,光幕变换了—— 颦颦:你是一个极聪明伶俐的人,不用一年的功夫,不愁不能开辟一番新天地。 蘅芜君:你莫纵着她,我劝你今儿头一日到这里,先出院子,从婆婆妯娌起,各处各人你都瞧瞧,问候一声—— 枕霞旧友:她都伤成这样子了若出门不是叫人笑话死! 蕉下客:合该叫众人都明白是非曲直,自己立住了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才是。 稻香老农:终究还是要在此生活下去,又有孩子,将孩子熬大了就什么都好了。 凤:我说也是忍,关键还是一个钱字,可别叫这厮犯我手上,非叫他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元:呜呜呜,她爹娘咋叫她送到这个见不得人的去处,呜呜呜—— 颦颦:你且瞧那枣树抽芽,何曾因去岁枯枝便不敢生发?我自幼失护,飘零如絮,倒也悟得——这世间万般,原是从“无”字里长出来的,你既肯从头起步,便是第一等慧心人,李白《上李邕》中那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你我这般人,原该是云端上的大鹏,岂会困守泥淖?且把委屈收了,我们一点点搜集讯息, 怡红公子:妹妹说的是! 眼前被‘——’刷屏,于春找回了魂,脑袋里就两个讯息,脑机该怎么屏蔽,林妹妹夸我了。 ‘脑机以电波方式存在,宿主只需心中默念三次关机即可。PS颦颦确是林黛玉本玉。’ ‘关机关机关机’ 哎呦喂,丢人丢大发了,但,林妹妹就是女神,她觉得如今充满了力量,她可以征服世界—— “哇哇哇哇哇哇——”泥猴子不,一个肤白若雪,眉眼极美的小女娃哭嚎了起来。 啧啧啧,于春惊讶于自己这普女的模样,竟然能生这样漂亮的娃娃。 她又看向趴在自己腿上睡着了的垂髫小儿,同样很漂亮,遗传了自己的皮肤和秀丽轮廓加上男子的浓眉大眼高鼻梁,简直就是三D建模的完美模型。 真是可爱的孩子! 怎么,也要安顿好这两个可爱的小家伙,不管怎么说,是自己占用了她们妈妈的身体,碰上这样的父亲,万一又是一个网红拉姆的前夫可怎么弄? 这一个家里若是只有这两个孩子同男子,怕是活不过月余,一想到这,整个心脏针刺一样,‘嘶嘶——’ 莫不是原身有心脏病。 或者———— 有硅———— 整个房间跟空调打到15度一样冷的于春赶紧裹住被子。 吃饱喝足劳神劳力的后果终于显现,她控制不住的意识模糊起来,就像打麻醉药一样,她明明感觉醒着,却连一个脚指头都控制不了,只能任由怀里的小丸子吃饭,多余的奶水洇湿了衣服,在毛边的凉席上印出个小小的印子,小团子也舒服的尿湿了,甚至拉了金黄的一小坨粑粑。 最后承担所有的还是家里最负责人的那一个! 一搓毛,不,三搓,其实他叫曹荣,正是于春的儿子,年方六岁,小小的孩童从小就较常人经历的多。 他最害怕的娘死没有发生,万幸,他会守护娘和妹妹。 阿娘是为了他的学习才吵起来的。 阿娘为了他上堂哥们上过的,出过进士的私塾,终于硬气的跟阿耶要银钱,但阿耶将银钱都借给叔叔家了。 阿耶大骂阿娘就知道攀比败家,阿娘气急了吼了句‘钱都给你弟弟了,可是我们娘三用的’—— 然后,他的眼前是一片鲜红,他趴在窗口只见阿耶那一拳打死野狗的拳头砸向了阿娘的眼,头,阿娘担心怀里的妹妹被波及,将妹妹护怀里想走,却被阿耶威胁‘你若是敢带她走我搦死她’。 接着就是争抢妹妹,争吵,最终妹妹被丢在床上,野兽一样的阿耶一只手捏住了阿娘的喉咙—— 他记得,是自己的尖叫惊动了隔壁的朱阿婆,她同朱阿翁披着衣服就过来敲门,终于惊醒了酒醉疯狂的阿耶。 阿耶对着朱阿婆说阿娘只知道败家,朱阿翁同他一同走了,朱阿婆看阿娘还能坐,便同朱阿翁架着阿耶去隔壁了。 他害怕的将院子们插好,将屋子插好,将窗子插好,但阿娘却倒在地上,他不敢吼叫,他害怕阿耶的去而复返,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拽阿娘了,想让她上床睡,但是他拽不动,他只能将哭闹的妹妹放阿娘怀里,妹妹吮吸着阿娘的乳汁,他吸着另外一边。 他恐惧喘不过气,只有阿娘的怀抱能让他喘息,他一度听不到阿娘的心跳,妹妹哭晕了过去,他的眼也模糊了,但,阿娘又动起来了,他吓的躲到了门后,就这样睡到了第二天凌晨。 他静静地看着阿娘又托起了妹妹,又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话,他想起了阿婆教给他的许多道理,例如说人死了不应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馍掉在地上,必须捡起来,最好是吃下去……他阿娘幼时也是这样,都说活不成了,却又活过来,阿婆总说阿娘就是一只大扑棱蛾子,厉害的! 阿娘较阿婆是厉害的,她敢同阿翁大声吵让他不要欺负阿婆,她敢同大山一样一拳打死野狗的阿耶大声吵让他去做工带妹妹,祖父同祖母都不敢同阿耶争吵! 他不明白,为什么将他放在颈上的阿耶会打阿娘,他正是从他们身上学会的抱抱亲亲,但,他日后绝对不饮酒。 他恨这个地方,长安。 从洛阳归来后一切变了模样,阿娘同阿耶越来越多的争吵,打闹,他讨厌祖父祖母,正是他们叫阿爷回来的! 这世界从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古朗月行,青莲居士李太白,小时不见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 小小少年,青翠的像根嫩竹子,嫩嫩的小奶腔像是清凌凌的剑光劈开了阴鸷的屋,叫郎朗日光引入屋里。 一阵清风吹动了蚊帐,小小的女娃极乖巧,笑眯眯的静悄悄的睁眼吃小脚丫,见于春醒了,一拱一拱的努嘴,暖化了人的心,她也不排斥了,老实的喂。 “阿娘阿娘,我功课读完三遍了,我来做你的吸乳器?”两搓毛迫不及待的爬上床,吸吮着。 于春低头看了看,她是学过月嫂的,自然知道这人形机器的来源,也对,古代哪有吸奶器,大概这就是预防乳腺炎最好的方法,但—— 不好意思呐! 于春一把推开两搓毛,只见大团子眼泪止不住的流—— 不行,小的就算了,还是同性,大的这只—— “阿娘不要丢下我,我会乖,我一定考进士,一定要让你成为诰命,让你不受气——” 咋这么苦大愁深的,这最多一个六岁的孩童吧? “你自己过好你自己就好了,你长大了,是男子汉了,再吃我要羞羞脸了!”这小孩经历了父母的生死大战,想必是吓很了,这样想着,于春只觉得眼睛酸涩,心脏抽痛,眼前晕眩,几乎坐不住。 缓了好半天,看着吓白了脸的小童,只觉羞愧,自己成年人了。当然,只是将他抱在了怀里,摩挲着他脑袋上的三撮毛,真搞笑的发型,细细的问了家里人的名字,家庭状况,把能打听到的都打听了下。 顺便安慰了下小孩,不,他叫曹荣,妹妹叫曹芳,父亲叫曹杰,有一个祖母,一个祖父。 而曹杰有一个弟弟,已婚,有子有女,同父母居住在两条街之外的祖宅。 而于春自己有爹娘,爹娘生了四个孩子,活下来她同一个弟于冬,住在洛阳城南的坊里,弟弟同原身的关系极好,自己抄书得的钱大半都给曹荣买玩具了。 说不得同曹杰同名也是穿越的原因之一。 早知道这样她宁可改名叫曹脏! 说不一会儿话,只觉肚子里有把火在烧,真饿,将睡着的小丫头卷了个被子围在床上,她想去做点饭吃。 没走出屋,只听娃哭的头疼,真饿,正发愁怎么带娃,只见曹荣推来了一个玩具一样的推车,木头做的,一个正方体的框架,四角轮子上竟然有橡胶一样的东西,是牛皮,上面是座椅和一块板,打磨的很光滑,她将娃放车里,曹荣自顾自的将娃推到院子里的树下。 微风和煦,他拿着一个小册子给曹芳读书,竟然是个寓言。 ‘待会儿要看一下,这是个什么朝代!’ 生火对于春不是难事,出生在黔西南大山中的她儿时也得烧火做饭,在小学毕业后她们村里才通电,但贵州水好泉多,她们家的自来水甚至是自己用竹子接到家里的,一口大缸就是水塔,一年四季泉水不断,泉水清甜,正是这样的好水成就了郎酒—— 当然,在大河大山深处多泉的地方必然多蛇,她们从小要走十几里山路去上学,整个村子的小伙伴们你追我赶,攀的是悬崖峭壁,挑的是毒蛇毒虫,苗族侗族聚集的地方,就算是汉人家的女娃子也带着天生的彪悍,女子也挣钱养家,女子也吃席敬神,那一片最常见的搬砖小工多是女人,挣的不比男人少! 云贵川的女人总是比别处直,直率女汉子! 然则女汉子做的饭是不差的,尤其是立志成为合格月嫂的于春,不一会儿,一锅韭菜鸡蛋疙瘩汤就煮好了。 搅打粘稠的面糊里放入切碎的韭菜,加上盐和蛋清搅打上劲又倒入两颗蛋黄,用汤匙一个个下到滚水的热锅里,点上一点猪油便是暖胃又营养的一餐。 正要吃饭,只见男人也就是曹杰翻墙进来,手里提着昨天的陶罐和脸盆大的馕饼。 “吃了没?”于春心里快速的思考着—— 第三章曹杰 “嗯!”曹杰见于春主动搭理自己了,却不意外。 见饭做好了,他直接将堂屋里的桌子端了出来,放在院里的枣树下,将带来的陶罐里的汤紧出了两碗,各放了一个大鸡腿,又拿了一对玉色的小骨头玩具给车里的小婴儿磨牙。 自己捧着于春搅的疙瘩汤叼着一块沾满芝麻的胡饼,用右脚踢开门栓,往左边去了。 于春皱着鼻子抿着嘴皱着眉看着五十米开外的那颗三层楼一样高的大柳树,千万条嫩绿的枝条随风飞舞,就像千万只手从忘川探出。 影影绰绰的有些人在哪里扎堆,只看得到人影,想来同曹杰一样过去吃饭的。 于春撇撇嘴,一句话都没有! 果然不能抱啥子指望,毕竟是家暴男,不过,她报复一样的狠狠的啃了一口鸡腿,这走地鸡的鸡皮都是香的,还弹牙。 可惜这鸡很小,只有一公斤左右的样子。 她将两个腿都给了曹荣,还有鸡胸上好啃的肉,势必不给家暴男留一口肉。 然而,曹荣却微笑着坚持:“阿娘吃,你吃多了快快好,我们去看花。” 说着,倔强的将于春分过去的肉又夹出来压到于春碗里,筷子横在手里,拿着权杖一样,眼尾上挑,很是权威,“你要听话,我可是你的暖男,你吃了就可以快快好!” 那种老成笃定,把于春逗笑了。 两人大口的吃起来,很有默契的将汤和肉都吃尽了。 汤汁雪白没有腥味,仅有葱姜,香的让人停不住嘴。 两人揉肚子的时刻,还不见曹杰回来,于春就着锅里的热水将碗洗干净。 吃剩的汤汁骨头拌着些带有酒味的高粱喂了狗,又给咿咿呀呀的曹芳喂了两口鸡汤泡的饼碎碎,挺惊讶的,这吃奶的小娃娃竟不哭闹,让自己安生的吃完了午饭。 吃过饭的曹荣不用吩咐,竟捧出一本书,繁体的《宣诗三百首》于春瞟了一眼,就能看懂一个名字,不知道翻到那一页,脆生生的童音响彻小院—— “静夜思,李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于春噗的喷出一口水,大宣也有李白这个诗人?是本人吗?在世吗?现在是什么时候,李白可是经历安史之乱的人,大宣名字变了,还是那个盛唐吗?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室中更无人,唯有乳下孙,出入无完裙——’ 杜甫的《石壕吏》可是九年义务教育逃不掉的课文。 小时候背着完,成年的她是明白诗中意思的,抓壮丁,战乱,物资短缺,生死危机,这简直就是末世模板!而自己只有一个红楼聊天群,是一个被家暴的穷逼平民,天要亡她! 于春一把抱住娃,一把抢过书,李白、王维、贺知章、再多的不认识了! 李白王维的诗不错,就是那个李白王维—— 夭寿! 这怎么看日期! 根本没有日历! 歹命—— 终于坐不住,在灶屋里搜捡半天,终于将目光投向院子左边的十平方围起来的小菜地。 菜地旁有个小坑,坑里是些鸡屎,狗屎,屎下面是些秸秆,秸秆漆黑,下面是些腐殖土。 时不时抬头看自己的曹荣见自己多看了两眼,一拍脑袋,拿着一个细长的铲子一挑,竟是一团蚯蚓,他战胜的将军一样将蚯蚓丢到狗窝旁是个竹编的物事中央,将东西拎到院墙左角的篱笆里。 篱笆里面喂了五只母鸡三只公鸡,想来这两日吃的鸡就出自这里。 东西于春曾见过,正是她打工的地方曾经有过的鸡食槽,中心是装鸡食的地方,四周有竹条,人称狗气杀,原主竟知道用蚯蚓养鸡,难怪院子里没有惯常农家院的臭味。 篱笆是竹子和金银花交织着编的,作为支柱的金银花开的很好。 在院子里有个木头架子,上面有三层簸箕,里面有晒的笋干、贡菜干、萝卜干、木耳、豆角干、黄瓜干、马齿笕干、姜片、金银花干—— 原主是一个努力生活的人啊,曹杰有多瞎才打老婆,真是好妻无好夫! 在院墙左角插的竹条编的于春喂了鸡,从菜地里割了一把韭菜,薅了一把荠菜让曹荣拿着,自己抱着曹芳就往旁边邻居家去,思前想后,她准备听宝钗的先打听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 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李白重要! 李白到底还活着吗? 在古早的年代,尤其是汉语系的地方,社会关系是每个人都脱离不了的。 何况她听曹荣说,若不是隔壁的朱大娘夫妻,于春这个人是死了的。 隔壁的院子同于春家隔了个小巷子,一米左右,也是同样的一百平见方,但却是个标准的小四合院模样,有东西厢,进门左边是厨房,厨房门口有个桌子,就在柿子树下,朱大娘正在吃饭。 “你们吃了吗?你们留着吃么还带什么东西!”话是这样说,朱大娘圆胖的身躯却起来了,左右擦了擦手,接过了菜,眼睛搜寻了下曹荣,眼睛还在弯着,嘴角却有一分下垂。 咋回事? ‘开机开机——’ ‘凤:哎哟喂!你个榆木脑袋咋就不开窍呢,人救了你的命这三瓜两枣的回礼,你是觉得你命贱还是看不上人家,白活二十年了,根块木头似的往那儿一杵,丢人现眼!’ 纳尼? 于春觉得自己头嗡了一下,被谁指着脑门戳一样,一段话却冲了出来,“婶子疼我,只是仓促之间备不周全,改日再专程谢过!” ‘凤:(甩手绢跺脚)这还要我教,真真儿气死个人!’ “快些坐,”说着,朱大婶不知道哪里变出一盘瓜子,挤眉弄眼的压低嗓门,憨豆儿一样的圆眼睛里满是兴味儿,灿灿的放光,说,“那大杰就那性子,灌了黄汤就打人,你是命苦,你婆婆也是,我们家银环我都是当女儿待!” 说着,还往于春手里塞了碗水,向曹荣手里塞了块糖。 “凤:破了本儿了,要搞事情,这曹杰在周边是个能耐人!” ‘我:纳尼?’ 凤姐没说话,于春几乎能见到那翻上天的白眼,耳朵喷气的愤愤。 ‘蘅芜君:一块糖年节上不一定有,她都不知道存留了多久,寻常小孩又是被爹轻视的,你刚被打没有地位,能得这样金贵的东西,想来是因为这妇人巴结曹杰。’ 于春终于不至于愚蠢到底,她不知如何反应,先是哭,后又被凤姐骂在别人家哭是晦气事儿,又擦了泪,按照凤姐的提点,顺利的打听下来了她要了解的事儿。 “原是我没福气,没摊上婶子这样的好婆婆!只不知道我这婆婆怎么就这么不待见大‘姐’儿——” 叫声大姐儿,似乎报了仇,全身比喝了一杯奶茶之后更轻松,飘飘然得赢了一局一般。 ‘别分神,我就受不了你那扭扭捏捏的蚊子样,让我来——’ 于春只感觉打麻醉一样木木的,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大概讯息就都知道了。 第一曹杰原来是边军,自小练武,身手了得,在没有武侠修仙的世界里算上等,能做保镖的那种。 曹杰的妈是这朱大娘的老公是远房表姐,朱大娘不敢说她一句不是,而曹杰的妈知道了自己被打的事儿,她没有露头,这不符合常理,她不怕大儿子的婚姻拆了吗? 第二曹杰是爷爷奶奶带大的,他弟弟曹金是爸妈带大的。 第三李白是大诗人,他老人家健在,壮年,就在阳夏王的幕府里,阳夏王是女人,是平阳长公主的嫡亲孙女,没有唐朝,只有宣朝,当今皇帝七十有一,有一个四十二岁的皇后,是阳夏王的表妹。 没有杨贵妃但是有林皇后,也是‘六宫粉黛无颜色,三千宠爱在一身,’阳夏王刚从李辅国手里接过相权两年,长安相当好待,百业兴旺,生意好做。 当然,于春早就追问过脑袋中的脑机,可惜并没有朝代讯息,她并不能预知未来。 第四远嫁的于春娘家在洛阳,在此地除了家里的小崽子举目无亲,她究竟是多愚蠢才选择远嫁的? 第五曹杰职业是边军退役,镖师待业,曾经月收入超过二十千,大宣不用银子,货币就是开元通宝,金叶子,在前任宰相李辅国推行的“和粟法”和“两税法”近二十年的推行下,长安市民都用柜房的文券,他们生活在西市,用的最多的是波斯邸发行的“文券”,就是私人发行的纸币。 交税要用,这没法! 也就是说她要带钱跑路也不容易,不是无记名的纸币。 路远迢迢,她一个妇女还带两娃带钱是取死有道! “这小妮子可真俊!”朱大娘显然是个话痨,见于春木木呆呆的只当是打傻了,打了个哈欠,只好拿两个孩子说事,“来,阿荣可怕你阿耶?” “不怕,我以后也会很厉害,不准他喝酒,我把他的酒瓶砸碎。”曹荣说着,手里的糖都捏的细细扭扭的,麻花一般,小小的少年,愤愤的吐气,赌咒发誓,可爱而悲哀。 朱大娘闻言大笑,又有满肚子的新鲜故事给别人讲演了。 于春只觉脸被扇的红肿,一个成年人被孩童保护着,臭不要脸的原主果然‘愚蠢’。 “这是爸、阿耶和阿娘之间的事情,我会处理。”一把将曹荣搂在左腿上,曹荣害羞的埋她怀里。 “大杰人好,就是好喝酒,下次他喝酒了你别跟他嚷嚷。” “嗯,只是心里屈的慌!”于春不置可否,家暴男还要多想,攒够钱,十天左右够自己回娘家了。 “哎,你的命苦!咋弄呢?” 对于朱大娘来说,不用操心挣钱的于春过的已然是极好的日子,而且,谁老是喜欢被驳? 她心里有数了,这大杰媳妇就是个棒槌! 院里安静下来,风卷着蒲公英的种子飞到曹芳的睫毛上,曹荣捡起这白色的小伞,对嘴一吹,“哈呵呵——” 院里扬起曹芳热情的笑声。 回到家的于春颓丧的躺在榻上闭目养神,她很丧,她脑子里的剧场拉开了帷幕。 ‘凤:就我也不敢说一个人能顺利的将两个娃带到东京,(白眼飞上天),简直是人形的金块子,不过也好,现在傻子比骗子稀缺,您也算珍稀物种了!’ ‘黛玉:唉,姐姐偏碰上那起子浊物,他若摆夫君的款儿,你便搬出,横竖咱们这样金贵的人儿,还学市井泼妇撕打不成?姐姐且记着,他脸越青,你越要描眉画鬓笑得矜贵,叫那些黑心下流种子知道,我等女儿便是落进泥里——也带着金镶玉的声响!’ ‘怡红公子:妹妹说的是极!’ 脑中再没了动静,红楼梦里人均百十个心眼子,除了爱揽事儿的凤姐和善良的黛玉,最多加上绣花枕头的宝玉,谁还浪费心力多事? 便是憨湘云也要筹谋仕途经济! 这自然也够了,这是于春为数不多的优点,能听进去话。 活着,活着才有无限可能,才有未来,但,于春为什么要从洛阳来长安,她不像是过于无脑的人,做远嫁这个决定就不正常! 第四章 买地 这问题于春想了半天,终究还是没有得到答案。 也没有想法去想,曹杰回来了。 同碗一同送回来的,还有一个小布袋,曹杰并没有骂人,当然,语气仍旧是干巴巴的,较平时只多了几丝热乎气,“我们回来对了,这是岳父岳母唤驿站递来的信,他们明天能到,我打听了这几日城中正乱,北边今早打起来了,城门已经严查通行的人了,只怕要封城,私塾的事儿过了这段再说,不管怎么说,长安总是安全的。” 承认错误是不要想,他这辈子都不会错。 “喔。”于春脑子里是空白的,打战了,打什么战,这不是长安吗? 一瞬间,于春脑子里嗡嗡响,一些相关联的词联系到了一起,壮年李白,长安,安史之乱。 要是他那必须难逃,往四川逃,怎么会往长安跑,那不是首当其冲吗? 更何况,怎么连爹妈也叫过来了? 这不是坑爹吗? 不行! “可有往南边跑的人,可有卖房子地的?” 历来内战,首都虽然城大墙深,兵多粮广,但是作为重点打击对象,还要面临征兵征粮,对于某些大贵族来说,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最主流的选择,南下江淮。 作为江南地区的大贵族,他们在全国哪一个大城市没有房产、田产? 备战就势必有产业被转卖! “叫我们料中了,自然是有的,我已经叫阿金过户去,咱两家买下了祖宅泸水东岸张村村西的一方池塘,边上是三十亩地,给岳父岳母定下的是这边坊上的院子,同这里一样大小,是个烧酒的胡人急着出手,已经交了定钱,因了兵祸,只十多千,倒是粮价飞涨,幸亏我们存的粮多。”曹杰说这话很是温驯,倒有点解释的意思,于春静静听了,心里只觉崩溃,连后路都握在曹杰手里了,于春傻,她一家子人都是傻逼吗? ‘凤姐:别人蠢不蠢我不知道,你是个十足的木愣子!想不通别浪费时间,让我们来。’ “我头疼!”于春识趣的捂头,曹杰抱着曹荣推门出去。 ‘宝玉:这等乱世,岂容坐以待毙,姐妹们做何打算。’ ‘蘅芜君:终究是存于一体,还是得有所打算。’ ‘枕霞旧友:这方世界确实新鲜有趣,女子还可做活经商,还有李白、杜甫,若能同他们同桌畅饮,也不失为人生一大乐事!’ ‘——’ 群里顿时一阵静默。 当然,只是一瞬间。 ‘颦颦:凤姐姐说的是,春姐你忽略了那厮的话了,这是之前的于春同丈夫共同做出的决定,若也是她的决定,你听她筹谋的在城南买田地置地添房舍,还让娘家人来,必然是有什么依仗,若是这番战乱有惊无险的度过了,从洛阳搬迁到长安置产,光是这西市的小小院落就是一个下蛋的金母鸡,安史之乱度过后大唐尚有百十年的国祚!’ ‘凤姐:正是了,舍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过是一个身无长物的平民,身边还有个煞星,还怕远道而来的边军来找你打砸?’ ‘蘅芜君:凤丫头的话虽然粗糙,理确是那个理,对于身无长物的人来说,危机就是转机,眼下最关键的是买卖土地的文书,虽是兄弟,但你们争吵动静如此之大却不见动静,怕是敲骨吸髓之辈。’ ‘蕉下客:正是呢,你曾说过一句话是至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若是我,必要乘势给两个娃儿要过些许田地来,这才是安身立命之本,你那个逃走的法子别说是在战乱时候,便是你那个年代,怕也是知易行难!’ ‘稻香老农:事已至此,还需从长计议,你有嫁妆能养活自己吗?’ 锥心一击,饶是于春也受不住了,‘感谢各位为我操心,各位容我缓缓!’ ‘妙玉:迟则生变。’ ‘关机关机关机。’ 一键三连之后,于春自己开始思考,脑机里面的众人说的非常正确。 于春究竟为什么这么做,于春为什么做这个选择? 这两个问题只有见到于春的父母才知道了,但从整个院子来看,于春不是个普通的村妇,她甚至有一定的知识面,知道不少药材,脑袋也很灵活,知道蚯蚓喂鸡,甚至还是识字的,将小曹荣教育的很好。 究竟她为什么就死了呢? 还有这个曹金,于春只是简单的说了他几句不是,就能被自己同床共枕的丈夫活活捏死,显然是一个不输凤姐的厉害人物。 若能处理这事,千年后的她又为何大学毕业后,得从月嫂出发,挨不完的堤防小心? 谁不想安安稳稳的考公务员、考编制,哪怕是个村官于千年后的她也是能独立于社会的底牌。 她做月嫂为的就是高工资买房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 当然,脑机里面的众人对她不是没有帮助的,她们帮她补充了她忽略的细节,分析清楚了当下的境况,有了更高认知的规划,提供了心理支撑。 她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曹杰。 在于春自己看来,曹杰是典型的自恋型PUA人格,擅长操控别人,明明是两个人的决策从他话里出来,就成为他一个人的功劳,明明还想从她嘴里掏话,却还带着威胁(父母得依靠他),明明自己做错了(把原主打死了),话里话外还是隐隐的指责原主不懂得顾全大局。 单是自己可能被忽悠,但,如今的她有脑机了! 还得是林妹妹,心地善良,古道热肠,她提醒的很对,如今的世界并不能等同于历史上的盛唐,若是此次危机能过去,从天津搬入北京,那是多大的机遇? 盛唐同如今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盛唐最璀璨的明珠是什么? 所有人想到这里,最先浮现的必然是杨贵妃、李白、杜甫—— 这里虽然没有杨贵妃,却有林皇后,同样的却被征召的李白杜甫—— 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一个人,女相李宏。 她决定了,脸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李宏。 第五章 字据 想到马上就要来的大战,于春坐在火炭上一样不安。 提拉起鞋子就往外跑,家里的粮食在哪里,主粮涨价了其他的杂粮糙米呢,还有菜种子,红薯、土豆,还有棉布,对了,这是长安,还有柴火,院里还需要种点树—— 家里有小孩子,真是多少都不嫌多。 于春推开正屋门,只见院里一片和谐,曹荣正在逗曹芳,曹杰磨刀端了碗盐水,正准备给绑了脚的鸡放血,灶上已经烧了热水。 “别杀了——”于春被自己出口的方言惊了一下,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说话跟曹杰们可以无缝对接,约莫是脑机,“等到没吃的再说,还有孩子,我养几天就好了!” 哎,贱人贱命,她一点都不想贤惠,但这个破家不像有钱的缘故。 “无事,我昨天同阿金去捉了两百只鸡娃放在鱼塘边上散养了,两月就可吃了。”曹杰左脚踩住鸡脚,右手捏住鸡头,左手揪了鸡脖子上的几根毛,又用左手捏住,右手提刀,“小鸡小鸡你别怪,你是阎王爷的一道菜——” “咕嗝——” 鸡就这样被宰了。 “快点过来提住脚!” “啊?” 曹荣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提住鸡脚,鸡血自来水一样淌在碗里,放过血,曹杰将鸡往旁边空地一丢,端起鸡血放灶台上,曹荣见她不动,又迅速的给他用瓢舀了一瓢水洗了手,曹杰这才抱起曹芳递给她。 “单——地契——” “我说你不能消停点,不要无事找事,我家就我跟阿金两个兄弟,我们不扶持那个扶持!”曹杰烦躁的揉了下头,显然不想再说。 “扶持,你这叫扶持,自己小孩上不了学还叫扶持,你自己扶持干嘛要带上我们,你自己结婚生小孩干嘛,怎么不自己跟他过一辈子算了——” “你说的什么狗屁话,哪家不是这样过来的,你这种人就是欠打,你一天到晚只知道吃饱等睡,没有我你一天就要被饿死,你懂个屁!” “我不懂,你就懂个屁,为了你的兄弟把媳妇捏死了,你神经病,谁跟你养家糊口的,你兄弟吃的住的什么样子,你什么样子,可比乞丐好一点?” “比比比,你一天就知道比比比,你有本事就滚,有本事自己耍去——别跟我这磨叽,我养不起你,该死哪死哪去!” 曹杰一脚踢门上,门打在墙上,哐的大响,曹荣一脸哭腔站在于春身前,曹杰愤愤吐气,但终于安静下来。 感情被打还有这层关系! 于春觉得脸疼,气的心肝火辣辣的,头嗡嗡叫,全身上下每一寸血肉都传来撕心裂肺的痛,‘开机开机开机——’ “论理这话你说的对,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们两兄弟相互扶持走这些年,自然感情比常人好,” ‘凤姐:你得多眼瞎嫁这种人!兄弟人好同他过去,结婚生子作甚?’ “只是,我们家如今是什么光景,你弟弟家是什么光景,咱家穷的老鼠都没有一只,你这些年的俸禄置的房子屋舍自然该奉养老人,百善孝为先,只是——”李绾控制于春将曹芳塞到了曹杰手里,“两个娃如何活,虽说吃用自去取,但若是没有个凭据,日后小荣成婚,阿芳结亲不叫人笑话死?” “我去看看。”说着也不管鸡了,戴了一顶斗笠就出门去了。 ‘春:事情就这么简单?’于春简直不敢相信。 ‘湘云:为什么大嫂子一说他就跟狗一样听话!’ ‘黛玉:一念可以成佛,一念可以成魔,果然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点我不及大嫂子!’ ‘凤姐:你们就听她忽悠,说来说去还不是不把这狗男人当回事!’ ‘蘅芜君:但凡处事,当以理为先,莫叫情绪蒙蔽了心智,纵是局中纷扰,亦须作局外观。心静如水,方能明察秋毫,情淡如云,才得周全始终。’ ‘宝玉:有情皆孽!’ ‘湘云:我就没有你们这么弯弯绕绕的,若是要这样小心算计,这婚也没什么意思!’ ‘黛玉:终究要活下去。’ ———— 于春静默了,抚摸着脸上还有三分后怕的曹荣,心里针扎一样痛,她认可了黛玉的话,终究要活下去。 ‘春:若有可能,我定不婚,谢谢大家,我想静静。’ ‘关机’ 不等大家说,她退了。 地上的鸡有些硬了,她没有像昨天一样去休息,而是去厨房里取出木盆,将鸡放在木棚里舀热水泡。 “阿娘,我来帮你!”曹荣笑的一脸巴结。 于春抿唇一笑,看着他灿如朝阳的脸,掐了掐,狠狠的亲了一口,她也是有儿子的人了,她在一日便护他们一日。 “你帮我读书吧。” 鸡烫好了,她开始薅鸡毛,幸亏她是农村出身,果然艺多不压身。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除了做饭,下午她需要做更多的事儿,钱和粮,越多越好,最好能再有把合适自卫的刀,还有盐,对了,盐才是重要的东西。 曹杰饭时还是没有回来。 “老天叫不醒该死的鬼!” “哐——” 于春水瓢一砸,终究还是只舍得砸水瓢,她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容易。 将炖好的鸡捞出来过了凉水,又薅了些菜,于春也管不上蓬起来的头发,舀出半瓢面,骂骂咧咧的,十足的怨妇模样,“肯定拿不到单据,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她就是知道,因为她的爹也是这个样子。 气的一点不想做曹杰的饭,但想到李纨,她还是又加了半瓢杂面,加水活成絮状,再一揉,很快就活好了。 面稍软,于春将面醒着,自己去菜地里采了一把白菜,“也不知道这汤白菜叫什么,竟然有葱和香菜,就是香菜打籽了,香味太浓了,少放一点。” “我真傻,真的,我怎么会指望这样的一个人,我真傻,我又不是愚蠢怎么想着指望这样一个人!” 在月亮照亮的地方,小小的曹荣那皱着的眉头若隐若现,仿佛是见过千万次的日常,更有甚者,他还松了一口气,这才是他见惯了的阿娘。 他随时留心着妹妹,时不时的将妹妹抱起来亲亲额头,左手搂着肚子,右手扣着屁股,胖乎乎的小曹芳就像一个加大版的晴天娃娃,几乎掩盖了曹荣的身形。 唯有曹荣那时不时的讨好的笑随时准备着,一会儿安抚已然崩溃的母亲,一会儿逗乐嚎啕大哭的妹妹。 可怜的讨好的样子瞬间戳痛了于春,幼年的自己和小小的眉目如画的曹荣在于春眼前重叠了,心上的酸楚喷泄而出,就像是闹肚子憋了半天的屎尿,于春啪啪打了自己两个巴掌。 “阿娘——哇哇——” “从今天起,不管是哄是抢,是偷是骗,我一定要活出个人样,一定要把你们照顾好!” 于春终究是善良的,面对这样懂事乖巧可爱的娃娃,就是最心硬的妖怪也要软了心肠。 泡上菜,曹芳醒了,于春喂了她一阵,曹荣又生好了火,锅里的鸡汤烧着。 于春赶紧将曹芳放在地上的土布上,在醒好的面团上撒了把干面,一揉,劲道很多,“荣荣可要做面条?” 说着不等曹荣反应,揪了一团面给他玩,终于见到小家伙两天以来第一个类似孩童的笑。 面剂子用擀面杖赶开,边拉边拽,刀一切,锅里一下用筷子撵开,滚到浮上来又下了洗好的小白菜,盛出两碗。 又撕了些鸡肉摆在面上,加上两瓣蒜,简单的一餐。 “阿娘做的面就是好吃,我以后长大了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一定做一个大官,给你买好多东西,阿耶就不敢打你了!” 于春抚摸着曹荣的头,心底软软的喝了酒一般微醺,在现代熏陶了二十几年的知识让她知道,这只会是孩子一个美好的理想,鸡娃不如鸡自己,但,她毕竟学过月嫂,这毕竟是孩子的一片爱母之心。 “好,阿娘等着,”于春看着曹荣笑的更开心了,心里更软,“不过,我的好荣荣要先照顾好自己,你好我就开心了,至于阿娘要的,我会自己要。” “嗯,我听话!” “阿娘,还有妹妹!”曹荣吃了面,看着咿咿呀呀的曹芳,叫了起来,从厨房里出来,拿了一个葫芦做的小碗从自己的碗里挑出几根面,同一双连在一起的小筷子一起放曹芳小车子里,小丫头咧嘴笑了,笑的很甜,抓起面就吃,被烫的噘嘴,逗的于春两人大笑,终究是于春端起碗给她吹凉了。 吃完饭,在曹荣的帮助下将鸡吊在院里的水井里。 “梆——梆——” 两声响后,一个拖长了调的,略带沙哑的吆喝声由远及近,“平安无事唻,小心火烛——” “戍时一更,关门闭户,防火防盗——” 声音随着更夫的脚步从院门前慢慢远去,于春稀奇的分辨着这话,这还是她头回听到报时,戍时一更? 她抬头看看天,太阳才落山,关门闭户,宣朝是有宵禁的,也就是说,曹杰今天回不来了? 虽然害怕盗贼,但,于春觉得曹杰之猛更甚盗贼! 她端了一盆热水拿着帕子开始擦胡床上的凉席,今天除了说话声音沙哑,眼睛视物模糊,倒没有什么不舒服,可受不了这脏乱差了。 曹荣从柜子里拿出三件土布衾衣,泛黄的棉衣上缝的布袋子,他自己穿了递给于春。 “棒棒的真干净!”于春怀疑原先的于春真的不是一个穿越者? 升斗小民的娃娃哪有这样干净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穿越者被活生生掐死,她真的怀疑自己能过多少回合! 于春开始收拾房间。 第六章 生计?! 石天拥有五行神龙斗魂,并且在斗宗境界的时候就展现了他领悟了金之法则之力的事情,这已经让无数人震撼的了,可是谁能想到,石天领悟到的并不是单一的金之法则,而是五行法则。 看到这些人脸上愤怒的表情,以及一些人嘴里的谩骂,甚至有人暴力毁坏街道上的公共建筑或者装饰物,赵牧微微睁大了眼睛。 接下来徐峰也就将龙骑将村庄里的事情说了出来,当然没有说和暗月结合的事情,那件事情先不说说出来后,会让那月无比羞涩,况且那种事情连他也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 舰长赞同说道:“你能想到这些真难得,叫茜茜派几个探测器到各处海域收集信息”。 “一边去,反正我老大是勋哥!”宇成一脚踹在他屁股上,一脸认真,大帅直接一个大马趴,我听到这话,深深看了宇成一眼。 看着磨刀霍霍的诸多修真者,此刻的李晓知道已经是时候了,如若过了这股子闹腾劲,怕是一会可能要坏事。 我看到这一幕有点熟悉,仔细一想,这特么不是跟大帅那天的场景很像么? 随后,我在一个大型电风扇那边休息,边上杨依看着我揉着屁股的囧样就笑,尤其是这妮子穿着短袖,那笑时胸前翻滚,阴的周围无数饿狼注视。 因为两人身上的气息很强大,附近的鸟兽都躲的远远,这样也好,也不用他们动手。 伊利丹的行动成了燃烧军团与天灾军团矛盾公开化的导火索。阿克蒙德命令耐奥祖交出伊利丹,却被耐奥祖拒绝。 然而四处传来的喊杀声惨叫声却令玄界变得极为嘈杂混乱,各大山峰之上都修筑着美轮美奂的屋舍楼宇,其上修者飞来飞去,时而爆开一道道光焰,无数修者正在拼杀。 进入12月,切尔西一举拿下11月两项大奖,最佳教练和最佳新人。 维克多背叛。宫廷卫队就成了她的敌人。皇城师团的士兵并没有阻止维克多,恐怕皇城师团最高长官安德烈也背叛了。 法师类怪物最大的特点就是意志点高,别看这法师王高高壮壮的,他真是法师。 幽蓝魂种都与天上的星辰对应,今夜一颗明亮的星辰将要被其吸下来了,幽蓝魂种比月亮还要亮很多倍,堪比红日,神光闪耀,红钻王者扬起了一把白色的骨刀,在石山崖壁上向着王轩逼去,速度如风似电,转眼逼近。 对于庄妃的拍马屁,慕容倾冉只是淡淡一笑:“那就好,妹妹早些休息吧,姐姐要回去了”,说完,起身离去。 此刻林雪本就冷肃的脸上更添一分寒意,“混蛋,我要杀了你!”林雪突然暴喝一声,全身灵力大动,衣裙无风自舞,移身动步,竖掌若刀,对着韩风猛斩过来。 在这个过程中,神选者会对某一法则生出自己独有的感悟。这种感悟会护持着神选者挺过冲击更高境界时产生的种种心魔。 邵英雄前面的话让血色孤狼面色一喜,后来却是心中一沉!邵英雄这是想注资翻盘,还是想打北方之狼的主意? 肯定就是系统当初抽奖爆出来的徐茂公无疑了。而且,徐茂公本来在历史中就对隋朝没有什么归属感,所以自己在这时候向他暴露自己的野心。反而会得到他的认同和支持。 英梨梨不情愿的应了声,红着脸抬手往腿上的白色过膝袜伸去,从末端缓缓脱下。 体质职业者们集中于两侧,依靠着盾牌的防护,抵挡住了从天而降的怪物们,而最前方的力量/敏捷职业者,合理击杀着前方的怪物。 此时已是黄昏,冒险者工会的正厅里却仍有许多冒险者在高谈阔论。 想了想,绫濑还是点了点头,现在貌似除了蛋炒饭也做不了别的什么了,去超市买食材的话也有点远了。 搞了半天,原来明面上看上去那只是一场简单的游戏比赛,弄了半天,竟然还是一场招募人才的地方,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倒是可以去看看了。 「灾祸九言」包含了剑士的九个方面,内容以攻防和控制为主,不包含位移技能。所以,疾风剑被纳入了‘身法’中,还有侧身闪和后空翻滚,一样归纳入了灾祸身法。 随后伊乐又看向了英梨梨这个意料之外的家伙,英梨梨此时也和桐乃没什么区别,虽说看不到脸部表情,但从她那有些僵硬的身体来看,她内心也极为紧张。 陆奇已经开始他的修炼,按师父暮夜的要求,一天的上午将用来绕着城墙外围进行跑步,从北门开始,往西门而去,每到一个门口附近,便停下来,做完一组俯卧撑和深蹲,之后便又开始跑动。 这让秦叔宝有些闷闷不乐,他多次向杨浩表示,要不自己也辞官罢了,只可惜被杨浩劝阻了。骁果右军还是要有人守护的,杨浩离开了,那就只有秦叔宝来守护了。 “你怎么了?”顾伯青见独孤止水呆呆地望着手中朱红色的果子,不由感到奇怪。 “保证你的头发乌黑亮丽!”韩枫笑说道,他对自己的研究非常的肯定,毕竟这一瓶可是他仅存的几瓶成功品。 周仁哪有什么心思喝茶,不过看到周华严肃的表情还是接过周华递过来的杯子,将杯子里面的茶喝光。 宛若这两个月都没有上网,因为手机欠费,家里的钱,都被弟弟看病花光了,父亲还被镇上主任忽悠,私自收了皮家的礼金,把她许了出去。 “他这个时候过来做什么!”殷赢叱听到这个时候冷锋玄过来,心里也不是很满意了。 第七章 婆婆 第二天一大早,曹杰回来的很早。 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篮子十个鸡蛋。 “阿娘素来知道你要强,实在怕你脸上过不去,叫我拿鸡蛋来与你,今天我们去老宅吃饭。” 曹杰说这话兴冲冲的,倒叫于春想起久居深宫的妃嫔被皇帝召见。 当然,于春更关心的是他丢下一家人忙了一夜的事儿成了没。 当然, ‘开机开机开机——’ “那地契办下来了?” “哐!”竹篮砸在地上,篮子里面呼啦啦滚出三个红薯来,曹杰眉间夹了个回字,很不耐烦,“你就是没事找事,一天天的就不能安安生生的过日子,难怪都说你事儿多!” “我那里——”胸腔烧开了,沸腾着,于春想到昨天的打,眼睛红涨着缓了口气,“还不是为了两个小娃儿,金山银山不如铜板在手。” “阿金寻的中人,阿金一笔拿出来了三百千,本是要寻我的,但你知道我们买了这个院子后哪里还有大笔钱?本就是他拿的钱,要添我的姓名,李萍在家闹翻了天!不就是一百五十千的事儿,后续还要养鱼立围墙,再定个契就是了,阿娘都说了,咱们家就我同阿金两人,他还能亏了我?” ‘凤姐:好大的口气,就你们这个院子可值一百五十千?他那好弟弟可是赘婿,养老都是你们的事儿,那祖宅可是你家这个草包出钱重建的。’ 凤姐的话犀利,刺破了于春的装腔作势。 “咱家还有多少钱?” ‘凤姐:若是一顿火气就压服了你,就等着做乞丐吧!’ 于春被曹杰饱含火气的话烧软了,是啊,出钱的是大爷,地契给他公平合理。 地是他买的,只要后来养殖的契约定好也就算了,她还是觉得钱还是得往外去挣,这个农场能保证在这场战争中一家子饿不死就够了,他们还年轻,还有大把的主意和精力来挣钱。 但是,凤姐的话将曹杰和她母亲兄弟掩盖的事实撕开了,可以清楚的看见整件事下红彤彤的血肉,淌着血,化着脓。 也就是说曹金一家现在跟他父母一同住的那个大院子一半以上是曹杰挣的,他十年的俸禄,朝廷给的官田得的禄米暂且不说,一年至少三十千,十年的俸禄就是三百千。 还有五年的镖师,一年是一百千朝上,他素来的开支都是从各地带货转的差价,他买房子用的就是这个钱。 这都是凤姐从隔壁打听到的原主曾经说出去的八卦。 也就是说如果他爹娘把钱都给他,一百五十千他并不缺。 “不对啊,爹娘不是收着你的钱么,我们不要多,总共三十亩,只要五亩,五十千不过是你半年的镖钱。”五亩够养活一家子人了。 “哪里有钱,你不知道阿娘自从生了我身体就一直不好,十天有五天都要吃药,阿金又是赘婿,奉养双亲是我当份的事儿,拿这事去寻阿娘,还做人不做?” 曹杰轻蔑的抬起眼来,重重的将水杯的砸在桌子上,吓的曹芳猛的一哭。 曹杰连忙将女儿搂怀里,贴着她的额头猛的一亲,举的高高的,又咯吱她的小脑袋,逗的曹芳哈哈大笑。 这一哭一笑惊醒了曹荣。 “阿娘,阿耶——” “没事你睡,妹妹有起床气!”于春安抚了曹荣,下槽牙咬的嘎嘎作响,将曹芳往自己怀里一放,斜了曹杰一眼,起身往灶房去。 对她来说无法,她妈从小就教她吃亏就是占便宜,老天爷看着呢,然而,胸腔里是一股无名的火。 正义果然就是不存在的,哎,这个社会本来就是灰色的,自己挣吧,反正是接手于春的人生,既然决定要离开,曹杰的闲事不管。 ‘李纨:这是无解的,曹金是赘婿,只要婆婆偏他,只有熬。’ 这是她的切肤之痛! “家里还有多少钱,咱带着两个小娃子,总不好坐吃山空!” 曹杰没有说话,将曹芳递给于春,曹杰熟练的生火,从陶缸里舀了一把砸扁的麦片冲洗下放锅里,放上竹篦子蒸了一碗水蒸蛋,他又从布袋里舀了一把面粉用筷子搅面糊。 “这马上就要打仗了,明天岳父来了,我的意思安顿了他们,抓些鱼来养,就用你说的法子割草来,这样的大战,还不知道活不活得下去!不管怎么说,阿金是我唯一的兄弟,你弟弟也才长成,如何当得起家。”曹杰说着,一把揽过于春,“你放心,我当日说必叫你过上叫人羡慕的日子,这场兵祸过去,我定寻个人来帮你带阿芳,你只管在家中闲坐。” 于春见他强横到出乎情理之外了,也暂时开不得口。 于春侧肩躲过了,紧了紧怀里的曹芳,她不是于春,不吃饼。 还得想办法弄钱,现在对于藏的胡椒她没有一分道德负担,太该藏了,靠这个男人一家人怕是要饿死。 她错身捡起婆婆给的三个地瓜,呵呵,真是善良大方的好婆婆,她会后悔的,这曹杰简直是愚孝,那一天他醒悟了远离他们—— 于春略有些局促,那不善于争执的心疏懒的很,转眼就忘记了想要开口争执的话,这些愚蠢的人类! ‘李纨:他说的有道理,乱世宗族必须抱团。’ ‘凤姐:想不到,这人还算有点担当,竟能做饭,人情世故倒也不差,难怪能哄你一家人过来。’ 火焰翻飞,锅中水滚出麦香,下得厨房,出得厅堂,于春明白原主为什么选这个曹杰了。 ‘黛玉:不管怎么说,阿春你且提防些个,他话里的意思,家里没有余钱,他恐怕要从你娘家拿钱买鱼投入他弟的田地里,至于买女奴,唐律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 ‘春:啊?’ ‘宝钗:颦儿说的是,平民禁止蓄奴,用你们的话来说,那是画饼,至于你娘家的钱若是亏在曹金的农庄里,你将再无娘家,甚至你一家人都会,嗯,用你们的话来说是被吸血。’ ‘凤姐:你别傻乎乎的拒绝,你若挑明了就是跟他争执,这话该叫你父处置,最好是扯个谎,没钱了。’ 什么,她们听到的是同一个人说的话吗? 刚才曹杰说啥了? 半响,曹杰将碗里兑水的面糊搅拌均匀倒锅里,不一会儿,粥好了。 于春将曹芳放她的专用椅子上,脑子里的糊涂没有人情世故做补充,寡淡得很,很不能思考。 她有脑子吗? “嘚儿!”她自顾笑了起来,摇了摇头,不要分神。 曹杰的眉头却皱了起来。 “你怎么还站着!”曹杰说着手里的筷子、碗又乒零乓啷的吵闹起来,曹荣诺诺的拉了拉于春的袖子。 “阿娘,我们快点摆碗筷,不然阿耶又要生气了!”曹荣说着已经将碗筷都端过去放在饭桌上。 于春得到了指令,哪能让小娃儿操心,多可怜的孩子,赶紧收拾起来,盛饭,喂孩子,完全忘记了自己昨天才被打,还是个病号,更别提钱的事儿了。 吃过饭,曹杰领着曹荣抱着曹芳出去溜达,于春拿着三个斗碗想了半天还是一团乱麻,躺在床上闭眼休息。 头好痛,有什么明天再说! 太阳照耀不到的地方,通灵宝玉之中,十二钗们在于春感受不到的地方激烈的争辩着。 ‘湘云:这怕不是个傻的!’ ‘黛玉:真是风刀霜剑严相逼,我一直以为我就够可怜的,从小父母双亡,体弱多病,遇人不淑,但,真没想到天底下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一面暴力、言语镇压自己的妻儿,一面谄媚奉承愚孝于自己的父母,而阿春无钱无产无娘家人支撑,还有一双孩童拖累,真是生生看着她溺毙于这世道人心!’ ‘宝玉:妹妹休要伤心,你总是至情至性,她如今有妹妹的帮助,有我们那么多人出主意,总会好的。’ ‘凤姐:天底下无新鲜事,这些个事情本就是命,她若是不贪色慕财,上不了这寡当。’ ‘惜春:又有谁教她呢?对两个小娃儿就可见她心地善良,就是个普通的平民百姓,遇到这样的事儿只能如此,这就是因果就是宿命,只有冷心冷性才能挣脱这桎梏,不然又是一个新的堕落的加害者,她还有些许见识,害人更重,姐妹们何苦沾染这因果。’ ‘宝玉:惜春妹妹,事情还未发生,如你所言她心地善良,若是见死不救,又是何等因果?’ ‘惜春:哼——’ ‘凤姐:以我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她脑中那句,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深得我心,与其被别人算计死,不如斗死!’ ‘李纨:谁都是你这个破落户一挤眼一个点子不成,好不容易得了个看戏的地方,这男人肯养家能吃苦会哄人,已经是一等一的丈夫人选了!孝道在当年在如今都是迈不过去的大山。’ ‘凤姐:大清都亡了114年了,你怎么还活在过去,学你憋憋屈屈一辈子——’ ‘李纨:学你,因果报应一卷草席裹残身!’ ‘凤姐:你蝇营狗苟混到老还不是儿子刚有点起色被嫌弃至死自己了结自己——’ ‘巧姐:阿娘,不要吵了,我怕!’ ‘凤姐:哼——我跟你大娘斗嘴玩呢!’ ‘李纨:哼,宝钗说的对,万事还在她自己,咱们不过是个看客。’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接着是一声顿响,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中已经散满了湿气,大雨滴滴答答的落下来了。 于春急着推开门,却见曹杰领着曹荣已将晾晒的菜干都规制到灶房里,鸡狗都撵窝里了,她抱起曹芳亲了一口,这日子,且熬着吧。 第八章 战起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曹杰忽然坐起身,吹亮火,点燃遍身油腻的灯盏,小小的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 “你干什么去?”家里只有一张床,于春睡在床东,曹杰睡在床西,不听到动静都难。 “咱爹就要到了,我去接他们去,听说乱军已经打到河北了,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过来,进不了城门就要出大事了。” 于春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的身板霎时高大了,且越走越大。 “你等等我,我带着娃一起去。”她也想见见于春的父母,还有那个一直热心肠帮自己的兄弟,这应该是这方世界的自己唯一的助力。 “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天也凉,来去十几里地,你带着娃儿如何方便,我骑马去,还要在坊门口等宵禁,到城门口得是时候了,爷娘带的东西多,不如你在家做好朝食,可多做些,他们若是没到还可以留到哺食。” “唔。”于春觉得他考虑的很周全了。 曹杰一面听一面扣上衣服,在柜脚掏了半天,掏出一沓钱同一把铜钿,抖抖装入腰间荷包,又紧了两下拴包的绳子,便点上灯笼,走向屋子去了。 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 时不时的有几只狗围过来,听了马嘶,夹着尾巴跑远了,只远远的梭巡着。 坊门处围着一堆人,还有推着车子卖丸子汤的,热滚滚的骨头汤里飘着香,时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人吵着要吃,小贩就下一碗碗绿豆丸子在肉汤里一滚,热腾腾的撒上葱花,配着胡饼,吃的一头是汗。 不过来吃的毕竟是少数,一碗丸子汤要十个铜子。 更多的还是从挑子上卖个热蒸饼就着葫芦里的水吃,他们都是等着上工的人,一个铜子两个的蒸饼很好了。 再有的赤着胳膊露着膀子扣着破夹袄的人,大都是流窜在坊里的闲汉,每日在这里等着有人寻好做短工,大都舍不得花钱在吃食上。 “杰哥!” “哥——今儿真排场,干啥去?” 几个和曹杰常在一起玩的朋友围了过去,有拢着马头的,有拽着衣角的。 “接阿爹阿娘去!昨儿说了今儿又忘记了,可是灌的黄汤太多,醉糊涂了,昨儿还说同我一同去哩——”曹杰说着,看了眼丸子汤,还是掏出一个铜子买了两个蒸饼袖怀里。 “我可走啦,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到,这世道!”曹杰翻身上马,众人一听也都是叹气。 “昨儿我听驿栈的小二黑说北边打下来了三个省,洛阳定是要丢的,这长安只怕也保不住。” “不管怎地,一家子人在一处总是好的,我这阿爹阿娘对我只能这样了。” “可是呢,这房我给你留好了,只管搬进来!” “承情了,他们一到我直接将余下的钱给你送去。” 这样兵荒马乱的时节,谁又能保证人能按时到?卖家也不求一定要付清,有定金他就不亏。 几人又说了几句闲话,只听晨钟大响,坊门中开,众人鱼贯而出,他们这个坊穷。 大部分是在西市讨生活的做工人,多是赁房住,多耽搁一会儿就可能接不上活儿,家里就有断顿的危险,曹杰的马也一跃而起,朝着春明门侧门而去,这是同岳父约定好的地方。 城门外杨柳深绿,随风飘荡的枝条像极了一只只恐惧的手,可攥紧了于父的心。 黄土扑面,等待入城的长队蜿蜒如垂死的蛇,太阳西落,就算是入城的人少,但架不住出城的人多,守卫被抽调,就尤其的慢,他幽怨且狠厉的看了一眼身高八尺的儿子,愤愤的吐气,显然忘记了做出抛家前往长安这个决定的人是他。 “好好看着行李,我就说不该来你偏偏要听你姐的,院子都看好了,这长安是我们能待下去的?” 于父一转脸抹掉了在妻、子面前的跋扈,抖抖灰布衫上洛满的尘土,一口软糯的洛阳官话逢人便递:“这位郎君,看你气度,定是长安人物,小老儿闺女在西市……” 空气被太阳和行人晒的闷热黏腻,城门洞里混着牲口粪便、汗臭和焦躁的气息,队前忽然起了骚动,几名盔甲沾满泥泞的骑兵纵马驰过,卷起漫天烟尘,嘶哑的吼声撕裂了黄昏:“潼关失守,洛阳……陷落了,窦仙童屠城了!” ‘洛阳’二字像尖刀扎进于父耳中。 身边一个关中人猛的揪住他衣襟,目眦欲裂:“你是洛阳口音!叛贼的探子?!” 于父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几乎跪下,双手乱摇,涕泪横流:“不不不!小老儿是良民,是来找女儿女婿的……” 他慌乱中摸出一串铜子想塞过去,却被一把推开。 幸亏有他身高七尺的儿子顶在身前,不至于跌落在地,就在这极度惊恐与羞辱中,一个熟悉身影冲破混乱的人群奔来,正是他那身着劲装的女婿。 于父像抓到救命稻草,扑过去抱住女婿的腿,嘴里语无伦次:“贤婿!贤婿你可来了!他们,他们说我……” 曹杰一把架住他下坠的身体,声音低沉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岳父,阿春和孩子们都在家,平安!” 他凌厉的目光扫过周围,那关中汉子啐了一口,悻悻然松开手。 差役手里的棍棒声不绝于耳,城门在暮鼓声中关闭,城门巨大的阴影缓缓合拢,将城外最后的哭喊与烟尘彻底隔绝。 老孙头腿软的抖如筛糠,城内死寂的空气扑面而来,冰冷却真实,他贪婪的呼吸着,回头望去,那一道厚重的城门仿佛将乱世劈成了两半——他们刚刚从地狱边缘,爬回了人世间。 曹杰同守门的士兵拱手行礼,同候在一旁的岳父一家说,“幸亏阿爹你赶在约定的日子到达了,这城门从现在开始不会再开了,若是能少些耽搁,就不会吃这一顿吓!” 曹杰看着小舅子于霄挤眉弄眼的样子挑了挑眉,没有再多说,“阿春在家中等一天了,我们快些回去吧,房子前几日阿春就拾掇好了,今晚就可以住,明日去定契。” “这都打起战来了,”于父瞅着曹杰的脸色,“租不比买强?” 曹杰没有试图去跟岳父辩驳,只是冷冷的说:“不知道在洛阳的堂哥们怎么样了,这长安的宵禁严苛,又是战时,我们还是赶路要紧。” 于父脸一跨,没有再多话。 在声声暮鼓中,他这才看到了春明门街上一片兵荒马乱的情景。 “快快——” 到处都是车夫猛的挥动鞭子的场景,收摊的小贩推着车狂奔,下值的官员策马急奔,所有人都像被鞭子抽打着往各自的坊拼命涌去。 牛车向北拐入金光门大街,左侧皇城的朱红高墙在暮色中显得越发森严。 闭门鼓就在这时猛然的炸响! “咚——咚——咚——” 曹杰同于霄换了马,于霄骑马载着于母,于父坐在牛车上,曹杰不再惜力,鞭子雨点般落下。 西市的望楼终于出现在视野里,但前方的街面上已空无一人,只有鼓声在回荡。 牛车在鼓声的最后一击中,像泄了气的皮囊,瘫在西市紧闭的西南门门前。 只差了片刻,他们便要被关在西市之外,这在战时,对于升斗小民有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阿杰回来了,这是你岳父?” “曹大哥你今儿可差点关外面了,若不是我给你留门——” 西市的喧嚣,到了西南角便陡然沉寂了下来。 一股混合着陈年木料、草药、油脂和淡淡霉味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满,这便是凶肆独有的味道。 街道两旁,店铺的招幌不再是鲜艳的酒旗或者绸缎,而是悬挂着素白的布帛,仓色的纸扎人马,以及一串串以褚纸糊成的元宝。 最大的那家凶肆门口,陈列着各色冥器,从陶制的灶台、仓廪,到木质的三彩马车一应俱全,仿佛要将人间的富贵整个搬去地下。 店内幽深,隐约可见几个身着麻衣的伙计在搬运香烛、纸钱。 偶有主顾上门也都是步履匆匆,面色悲戚,听不清具体的言语,只有“绸缎”、“诵经”、“吉时”几个词零碎的飘出。 阳光似乎也刻意的避开了这片角落,只在巷口投下一道明暗分界线,将市井的鲜活热闹分割开来。 穿过正街是一条岔道,围绕岔道的便是一片低矮的小四合院民居,夯土、青砖、黑瓦,家家都是一亩左右的小院子。 院子里家家都种了树,当先的院子里是一颗榆钱树,过了时节,虽然还有榆钱,但老了并不能吃,其余的多是枣树和柿子树。 透过半人高的院墙可以看到墙角的一畦青葱或韭菜,一架结着果实的葫芦或扁豆,时不时的有一两只鸡飞上院墙,更多的院子堆着木材、纸扎人马—— 弥满着木料油漆的味道,在院子里排练新的曲目的乐师和唱挽歌者哀婉的歌声在空气中回荡。 于霄只是好奇的四处乱看,于父的脸上却渐渐地挂不住了,这显然同他想象中的长安生活有极大的不同,但考虑到已经被攻陷的洛阳,他脸上仍旧挂住了三分笑。 曹杰眼珠一转,对着院子里叫:“阿春,爹娘来了!” 第九章 心思 ‘开机开机开机——’ 于春听到门口的声响了,第一时间就是打开了脑机,她并不觉得自己处理得了如此复杂的情况。 “先吃饭吧——”都天黑了,又在路上,想必一天都没有好好的吃饭。 于春开门,对着院里吆唤,“阿荣摆碗筷,你外——公公婆婆舅舅来了——” “阿娘我妹醒了,抱妹哩——” “啊——好,我来!”有些不自在的摸了摸鼻子,大意了,这原主的记忆力确实不好,这是所有生过孩子的女人的通病也能理解。 ‘凤姐:笨就是笨给自己找什么借口!剔牙.jpg’ ‘春:好吧,您教训的对。’ 于春没有再分神,而是一边摆饭,一边打量着于春的父母兄弟。 于父中等身材,脸上常挂三分笑,额头上横纹很深,法令纹很深,就于春也看得出来一脸苦相。 于母一见女儿一不说话,就是笑,咬着下唇笑的捂不住牙,就这样,看模样神情倒像是个双十年华的小姑娘。 难得的倒是于霄,身高180左右的样子,浑身满满的都是肌肉的样子,竟然还抽空给姐姐挤挤眼,撇撇嘴,显然是在传递某种信号,于父于母怕是真的‘迂腐’、‘愚母’,显然是自己的阻力。 她有点理解于春为什么会选择曹杰了。 人情世故上曹杰太能装了,明明是一脸不屑于春全家人,他却满脸带笑的跑前跑后,同于春盛了饭,热热络络的招呼,倒像是他才是两位老人的亲儿子。 饭是于春做的,水宽宽的绿豆羹,油煎豆腐烧豆角子,一碟子酱菜,红烧鸡块配上冷热都可以的胡饼。 “还是阿姐的手艺好!”于霄一口咬掉小半张饼,“阿娘做饭食什么都放一锅加盐,牛食一样,可苦死我了,这十几天阿耶连一只油魁都舍不得买,你能想象吗?” 那活灵活现不带一丝生疏的语气,霎时间将自己同于霄的距离拉近了,于春笑着给他多添了几块肉。 “好吃你就多吃点,以后都在一处住,没事儿过来这边我把饭煮了就行。” “在这里也不知道生计如何?”于父同曹杰正捧着斗碗饮酒,听到这话没有斥责于霄,倒是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洛阳陷落了,长安还不知道如何,长久的活计难,但阿爹你会木工,在凶肆糊口是不成问题的。”曹杰嘴角上扬,眼中闪过自得的光,迫不及待的下断言,声音刻意放缓,每个字都带着不容置疑的满足感,仿佛全世界都应为他这份精准喝彩。 “可不是,”于父一拍大腿,手指不安地蜷缩又松开,声音忽高忽低,眼神闪躲着躲开曹杰,随即垂下,指尖无意识的摩挲着衣角,“今儿要不是女婿你,我老汉可得要吃苦头了,喝酒喝酒,幸亏我们出来的早,还不知道大哥他们怎么样呢!” 曹杰凑近身子,摆出诚恳的表情,“长安城不比洛阳,城池高大坚固,西面还有源源不断的兵马和粮草,三年前成为宰相的阳夏王虽然是一届女流之辈,但颍川侯宽严相济、恩威并施,爱兵如子,深得军心,区区逆胡不足挂齿,我们还要乘这个机会,抓紧买房买地,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说着他将目光转向于春。 ‘凤姐:莫跟着劝,不想要娘家了?’ “是——的,但万事都有风险,还得阿耶你们自己决定!”于春收回了赞同的话,她也觉得是个机会,但她的世界里安史之乱可是将长安打成筛子,在长安置业肯定是傻逼。 但白居易也会感叹长安居,大不易,所以,从长远的来讲,能在长安买房的机会对于家人来说可能就是这一次。 曹杰意外的看了于春一眼,于家这次移居是于春促成的,他很意外素来喜欢抢着说话的于春退了。 “都到长安了,定好的不买,那百十千的钱白送别人了不成?”于霄冷冷的开口,十二分的中二! “为什么要给别人,我们的钱为什么给别人!”这忽然刺耳的掐了嗓子的嚎叫来自于一直充当透明人同曹荣吃饭的于母。 存在感瞬间让所有人一顿。 “你莫瞎说,我们的钱都给女婿收着,不会有人占了,吃你的饭!” “我不管,你们不买我们现在就走,你们住得起店,租得起院,在长安可不是洛阳,打死了我也认了!”于霄开了口。 一个一个的字大锤一样砸着,声音大却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无奈。 ‘凤姐:我收回我的话,你不傻!’ 孝道大于天,就是邢夫人也能把她气哭,何况这是亲爹娘拉着一家人去死。 ‘黛玉:阿春莫灰心,你有见识,以小积大,终有大鹏展翅的一天!’ ‘宝钗:额——你兄弟得力,在此方天地,有青云直上的一日!’ ‘惜春:哼,不切割还等着拉下水不曾!’ ‘宝玉:姐姐妹妹们说的是,阿春且勉励前行。’ ‘探春:打铁还得自身硬,多少英雄豪杰都是从一枪一剑自己打拼而来。’ 不愧是数百年几十亿人共同认可的巨著,红楼十二钗或许各有各的小毛病,对于自己认可的人,终究是善良大方的,尤其是黛玉。 于春被安慰到了,第一次,她感恩老天还是大方的,起码让她见识胜过许多人,搏一个平安喜乐,不负此生! 心里痛快,对于面前的困难,也就没有那么抵触了! 纵是红楼众人,生来是含宝石勺子的,也都各有忧愁,何况于她? ‘春: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我虽然卑微如草芥,也要燃烧成一抹不一样的烟火——’ ‘凤姐:你爹爱好声,你娘听你爹的,莫如先配合那厮将宅院定下来,纵有损失,有根基在也无妨!’ ‘黛玉:正是呢,擒贼先擒王,这正是关键之处!’ 脑子中飞速而过各种念头,于春嚼着饭,在脑机众人的鼓励下,脑中组织着语言,“按说,家里置产,不是我一个出嫁女能多话的,但阿霄说的在理,一来我们家在这长安是没有根基的人,若是反口,你女婿不过是得罪个把人,我们的状况你也见了,没有能力为你要回来这百十千的损失。二来,若不是看你女婿的面子,屋主早就将房子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了,这毕竟是长安!三则,阿爹,这是凶肆,长安广大你今日进城想必是见过的,这样大的地方有钱有势的人何止千万,怕是有十万、数十万、如何就看得上你在凶肆的一个小小夯土院子,不管那朝天子,少不得还借着这机会多挣些银钱,没准儿家里改换门庭也说不准!” 于父低头听话,曹杰诧异的又看了眼妻子,没想到往年早拍案而起的妻子说话竟过脑子了。 但他并不是想要弄死岳家的人,毕竟同于春生了两个孩子。 他顺着于春的话接了下去,“阿春说的正是,阿爹你自己定下的计,当时我一说,我身边的朋友没有不为我有这样的岳家而夸赞的。” “他们怎么说的!” “自然是说我丈人有先见之明,敢做敢当,是一等的精明之人,这三百千的长安西市宅子,百十年都遇不上一回。” “成,”于父晦暗的眉头撑开了,他做梦都想恢复祖上的光荣,“我一会儿去看看!” “别看了,姐夫说了姐姐都打扫好了,直接去住就行,莫非还要加上一天的店钱?”于霄出口催促。 “今天不是说洛阳沦陷了,城里有钱人多,说不得有人看上这样的小宅子避难,宜早不宜迟,赶紧拿钱定了契,再耽搁,房主睡了,迟则生变!”于春加了一把火。 “正是呢!” “两百千,我听说在长安住店也得一千一晚!” “哪里住那样的邸店哟——” 一片喧闹声中,于父抹了嘴,小心翼翼的从牛车里套在牛肚子下面的鞍辔夹层揪出个油布包,从里面一张张的数出十张飞钱来。 脚不沾地的被曹杰同于霄架到外边去了。 于春苦笑着摇头,怎么有这样的人? 喂饭还得追着喂! 夕阳最后的一点光亮在桌子上,蚊蝇乱飞,还在吃饭的只剩下了两女两小。 于母似是饿狠了,看她那可怜巴巴想吃不敢吃的样子,于春心下一软,“阿娘,你吃啊!” 她将鸡皮肉撕小放在小木碗里,舀汤给曹芳泡饼碎碎。 于母嗯了一声,木楞楞的从海碗里开始舀肉,不过她喂了小半碗糊糊的功夫,面前堆了一堆骨头。 于春愣住了,她转向旁边可怜巴巴看着自己的曹芳,深深的吸了口气,无奈的摇头,“你倒是给两个孩子留一点啊!” “你叫我吃的嘛!”于母怨怪的说。 “我——”于春破防了—— ‘李纨:确实是你的不是,有些人本身就不能做主,你应该自己做好分配,隔墙有耳!’ “给孩子舀点——”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好好吃饭,待会早些睡!”于春对于母说,同时也对自己说,从海碗里拣了几块肉多的给曹荣,剩下的都倒自己碗里,几口吃下肚了,她是要喂孩子的人啊! 第十章 生计 “哐哐哐——阿春,咋还不起来?” 春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只剩下最浓黑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 一溜儿串的狗吠声中,门被啪啪拍响,院子里的大黄狗疯狂的叫嚣着,显然是有人在尝试开门。 “操他娘的一窝子畜生!”曹杰骂了一声拢住哭闹的女儿,“你自己去看,搞什么!” 这次,不用脑机,于春也知道说的是什么,说的是谁,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亲了亲一脸惶恐的曹荣雪白的脸,披衣服开门,满肚子的火气烧的滚烫。 “我爹你干什么啊!都在休息你干什么弄的鸡飞狗跳的!” “我干什么,你这样怎么过日子,都什么时候了还不起来做饭,一家子男的这时候不去找活计,”一道比于春的声音还大的抱怨脱口而出。 说着他还特意朝屋子里看了看,显然是粗浅的想要讨好屋子里的人。 看我多勤劳,看我是站你这边,快点带我去找伙计,只有我是对的,你们都应该听我的安排! 于春此时无比后悔没有同脑机共享脑子了。 ‘开机开机开机’ 凤:我从未见过如此——蠢材! 众人一片沉默。 惜春:还不打出去,这种爹只能将你拉入地狱。 李纨: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且忍忍,让他先噤声,丑事焖在锅里才是。 宝玉:我终是明白了老爷的无奈。 黛玉:你且使唤他做事,让那人来处置。 宝钗:这钱你得同你兄弟商量好,得出,且安顿下来。 解决不了问题,就交给能解决的人,但得付费,于春学到了。 “阿耶,你若是日日起这样早,定是不愁活计,你烧火,我做饭,你们一会儿好走。”说着,直接将一抱柴草递给于父。 于父一愣,看了她五秒,又左右看看诧异的顿了顿,见屋子里没人出来,坐在灶房里烧锅。 “我说你们就这样的窝在这个小破屋,女婿不是一年挣百十千的么,钱去哪里了,你应该多学学你婶,嘘寒问暖的,你这种牛脾气随你阿娘,跟人成婚也过不长,就是不听话!” 于春还可,她脑子里炸了。 凤姐: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这话气的光想拿大耳刮抽他,没看见自己女儿一脸伤吗,巴结,怎么巴结,跪在地上一步一步的舔吗? 湘云:这就是父亲吗? 一阵沉默。 宝钗:你赶紧把他的话题岔开,这样下去你要垮了,我从未想到天底下竟还有这等人这等事。 迎春:懦棠承露本非恩,金闺质贱瓦砾沉。纵使菱州埋艳骨,不教痴念误残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古至今再正常不过。 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我曾经觉得质本洁来还洁去,但阿春你不一样,你在这个时代不一样,李宏,以女儿之身成就宰相之职,你虽普通但悟性极高,总有你的一片天。 李纨: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你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总要为他们撑起一片天。 凤姐:哼,大嫂子这话是不错的,不就是话么,只要对你有利,你管他是人是鬼! 宝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改朝换代,大劫大运,乘风而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黛玉:嫂子姐姐们说的是,为何女子就只能志在家中,你每日在这家中蝇营狗苟,你的孩子还能展翅高飞么?当年的沛公四十有三起事,五十而有天下,你当斩断旧羁绊,自己去拼个输赢。 阿春:感恩,谢谢大家,我会努力,还有ps:孩子不是我生的。 于春没有理会或者说察觉众人的沉默,她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眼前的父亲上。 她往锅里下入切好的红薯块,斟酌着怎么处理眼前的爹! 这真是个很好的机会。 房子已经买下了,他们也没有能力离开去往南方,没有路引是会被抓做奴隶的。 从今天开始她娘家的众人就是彻彻底底的长安人,祖籍洛阳。 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一家子人的吃饭问题。 于春的爹娘都刚过不惑之年,还年轻,可以找工作,有房子已经胜过长安城中的许多人了。 弟弟还是需要出身的,学得上,所有的一切都归结到需要银钱。 地能托曹杰的关系买到几亩薄田也好,不,不行,曹金不是个省油的灯,以她看,只怕曹杰自己所有的银钱都要落空,但战乱,只能依靠宗族了,万一呢?还是见过曹金再说吧。 现在在战乱,首先重要的是粮食。 “阿爹耶你有本事同你女婿说去。”于春深深的吸了口气,脸憋的通红忍住想要辩解的冲动。 “啊?”于父眼珠子瞪圆了,诧异的打量了女儿两圈,“我不去说你去说!你的家事干嘛要我说,你自己的事情,我同你阿娘已经把你养到真么大了,成婚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呵呵。 于春在沉默忍耐中做好了饭,曹荣早在一旁帮忙拿碗拿筷子。于春弯折嘴角揉了揉他扎歪了的小脑袋,叹了口气,将一大锅的红薯稀饭盛碗里,就着随后过来的于霄买的几个蒸饼和油魁吃过朝食,曹杰便领着于父于母同于霄急步出去了。 正洗着碗,却见隔壁朱大娘揣着把小白菜进来了。 “汪汪——汪汪汪” “春娘在吗?” 于春将手在素布围裙上擦了擦手,迎了出去,“朱大娘?” “我院里种的菘菜太多,给你带点尝一尝,”说着朱大娘自己在院子里坐下,圆溜溜的眼睛闪着晶灿灿的光,“刚才跟大杰走的是你们家亲戚?” ‘开机开机开机——’ 凤姐:这种程度的查探都接受不了?鄙视.jpg 阿春:我爹娘来了,都是新人我怕说错话惹祸。 凤姐:哼,算你有长进,不像那一杠子蠢货揣着糊涂装明白。你主动提问让她无从开口就是。 宝钗:近邻胜过远亲,可温和回应,顺势将话题引向对方子女,满足其倾诉欲。 黛玉:不卑不亢,如实讲述,不经意透露你祖父的名声即可,但你父形容猥琐,还是少言,免得木秀于林风摧之。 不过顷刻之间,于春心里有底了,端起茶杯同朱大娘说,“正是呢,我弟弟本是来参加武举选秀才的,家里得了我们的信说长安有房子,便让阿娘阿耶带了钱来了,却不成想如今局势变化真快,大杰便领他们先寻短工看看行市,还不知道要作何生计!” 第十一章开眼 “生计啊!”朱大娘压低嗓门,很有谈性。 于春没想到还有这意外之喜,正想叫曹荣,却见曹荣心有灵犀的将旋炒银杏端了过来。 白果裂开黄莹莹的嘴儿,还略有些温热。 朱大娘磕了三个银杏,打开了话匣子。 “春娘,我那死鬼爹在凶肆当了三十年的掌柜,临了把糊口的本事都传给了儿孙,你莫嫌弃这行当晦气,在长安城啊,死人活人的生意都是生意。” 于春就瞅着她的眼,她觉得特别像是一种名叫京巴的小狗,明明想引起你的注意,却假装无辜的样子。 “做纸货不兴吆喝,就在铺面下挂一串纸钱,风一吹哗啦哗啦响,自然有人寻过来。就这一个月,城南王掌柜家的老太爷要扎一套昆仑奴婢女,得用彩纸裱出卷头发深眼窝,足足的十个千。还有礼部主事家的公子殁了,订的八抬纸轿,轿顶上缀了金箔做的流苏,拉回去的时候,满街都看得见我家金灿灿的手艺!” “要说生计还得是大娘你门清,我年纪轻,今儿听说了战乱的事儿,正想找门手艺贴补贴家用。”长安的活计都是爷传孙,儿传子,该如何为生呢?” “我成日介在家里,实在不知道呢!” 得了,白提供了情绪价值,吃的银杏快十个钱了,她都舍不得吃准备给小孩留的,这个朱大娘处不成!。 “这战乱是怎么说?”朱大娘停下了磕银杏的嘴,老鹰盯小鸡一样直直的瞅着于春。 凤姐:我说呢,怎么大清早上门,这些人风声还真快! 宝钗:这话你可谨慎,若是从你嘴里传出了战乱动摇军心的谣言,可是天大的祸事。 “这我可真不知道,”于春虽然笨,得了提醒,也能照葫芦画瓢,“大娘你怎么知道的,真是这样,得备粮,也不知道这附近那家的粮便宜实在。” “是得买粮,”朱大娘很是下手抓了两把银杏,“我这不是在大柳树那听到的,早饭时候,我得快些去,这一大家子人,离了我可怎么好,一个个也不知道操心!” “可是她们有福,就不知道这米多少钱一斤、斗—嗯,怎么卖!” “粟米五个钱一斗,精米十个钱,都说陈记粮行实在!” “谢谢大娘!”好了,这银杏没白吃! “大娘,织机呢?” “轿马巷的红颜坊可以租—” “大娘,谢谢你啦!” 于春送到门口想起来不想放过机会,她可不想再去朱大娘家一趟,关键是要花钱,她穷,一把菜少不得几个钱呢! 好吧,不能这样想,人救了她的命,尽管小心思很多,但救了命不能说人不是!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还是想办法挣钱! 挣到钱了她肯定买一口袋银杏专门等着朱大娘来吃! 吃一把抓一把都行,带走一口袋也行。 于春也拿起一个嗑了,取出果仁用小棒槌在蒜臼子里碾碎了,喂到曹芳嘴里。 小曹芳笑着露出粉红色的牙床,四粒米粒大小的牙让于春看的胸疼,唉呀妈呀,咬太狠了,幸亏这次将手指塞她嘴里了,不然于春觉得她能直接咬上一口人肉吃!紧张不安的在屋子里走了两圈,对着铜镜看了看,于春下定了决心,不就是眼跟熊猫一样吗?! “我就说是嗑的,”碎碎念的喂鸡背娃掏私房钱,“我得出去看看,毕竟打仗了,有宵禁的,跑一天少一天,买点糙米回来也好!” 于春用背带背起曹芳,这个她从小背弟弟是惯了的,包好往肩膀上一甩,完美! “阿娘,我也去!” 曹荣拿着书根本看不下去。 “去去去”一个超帅小帅哥,男版张柏芝那种,睁着大眼睛朝你撒娇,不吵不闹就那样巴巴的看着你! 心都化了,懂事的娃最有魅力! 想了想,一对铜镯子也带上,不知道能换点什么,如今,粮食就没有嫌多的。 在长安春日里早晨的阳光仍旧很凉,树木并不很茂盛,于春开着脑机,同脑机中的众人兴致勃勃的看着眼前的街景。 西市毕竟是金市,自然是石板路,整个凶肆都是香烛刨花的味道,有种特殊的热闹,这种热闹被刻意压低,有种生死交界的喧嚣。 匠人雕刻碑石或棺木的“叩叩”声听不到了,拐上市内东西或南北向的主要街道,各种口音的吆喝声扑面而来。 波斯人在于春看来更像是新疆人操着别扭却字正腔圆的河洛话叫卖香料,“上好的安息香!” 这时候,脑机里的众人都没嘲笑于春,同于春相比,深闺大院的众人贪婪的看着眼前的热闹。 烤胡饼的焦香,羊肉汤的羊膻味,香料堆的浓重香气,还有,各种各样的体味! 虽然洛阳被攻破的消息隐隐传开,但西市不见萧条,反而更是热闹,几乎到了人挤人的地步。 不过,于春挑的是中午,西市最忙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像后市的批发市场。 于春是考过月嫂的,她知道背一个小孩子,就是有背带的情况下也会很累,所以她拉着曹荣从典当行出来后,快步走向她的目的地,一里开外的轿马行。 “渭南的樱桃,不甜不要钱!” “唉,刚出笼的天花毕罗勒!” “槐叶冷淘,过水凉面,透心凉儿,解春燥嘞!” “石鏊饼,焦香酥脆,三月不坏咧!” “赐绯含香粽,蜜枣豆沙,三文一个,五文两个!” “金银夹花平截,切开瞧,黄白分明—” 于春看着曹荣定定的看着那个花卷一样的什么平截,以为他馋了,但看了看价格,十文巴掌大一块,她一对镯子因为做工不错,才堪堪卖了三百文而已。 要打仗了,没有什么比粮珍贵,她准备买红薯这类可以院子里种的东西和盐还有药。 带着孩子呢,要是两三文也就算了! “阿娘你想哪去了,我已经不是小朋友了,我是看见我婶和大康哥,妮妮姐了,他们买了好多好吃的,手臂都挂满了,是不是要去我们家,那我们就不用花钱了!” “呵呵,是的,我们荣荣是大朋友了,”于春刮了刮他的小鼻子,可爱极了,“应该是吧!先办事!” 可能是因为她爸妈来了吧,这应该是起码的礼节,都是最穷的人家也会见见从未见面的亲家吧! 又走了五分钟左右,终于在轿马行正中看到一栋气派的朱漆高楼。 三层,琉璃瓦,雕花门廊,博古架列满波斯玻璃瓶,南海珍珠粉的彩描绘画就像到了30年代的上海外滩。 最关键的,是橱窗,搭配精美的成衣礼服就像后世的高定汉服。 改良的女子穿的胡服同电视里的不一样,竟然有点明制马面裙的味道! ‘宝塔镇河妖,下一句什么来的—’ 于春真想在门口大喊,是不是有老乡! 但,谁还没有看过网文呢,女《知否》,男《赘婿》,如今的她可不想被按死! 于春背着小孩走到这栋气派的大门口,“听说这里可以接工作,请问我可以试试吗?” 于春准备好了要迎接鄙视,但,服务人员很客气的把她领到了一楼后面的成排的平房的一间,“你先缝一下这个荷包?” ‘呔,她不会,21世纪几个女孩还缝衣服?’ “好的!” 先弄弄,万一呢? 她再次后悔关闭了脑机的使用权交换功能。 “我的孩子?” “没事,你先试工,让他们不要乱跑就行了,就在小院里!” “好的收到!”于春大大的松了口气,看着这个篮球场一样大的院子里教室一样工作的女人,她充满信心。 她也会过好的! “荣荣看好妹,挣钱了我给你买好吃的!” “好!”曹荣小声的说,虽然拘谨,却很规矩! 第十二章你想太多!是吗? 一个小时左右,小房间里面的自鸣钟“咣当咣当”响了一下。 是时候考验真正的技术了。 于春揉了揉垂的酸胀的后脖颈,眨了眨流出眼泪的眼睛,将满手的汗水在左右裙摆上擦了擦,笑眯眯地看向眼前的管事。 脑机里的众人,连黛玉也静默了。 不就是一个简单的界线针,甚至不需要动脑子,上面用石膏片画的有线头,线条粗犷的男性棉衣而已。 于春经过多次拆缝倒是在线上了,可惜针脚大的大,小的小,反过来一整理,歪歪扭扭的不成版型,显然是作践布面,买卖无门! ‘春:我就说了我没有这几个手指头’ ‘凤姐:你就直接说你天生是娘娘命,使奴唤俾的,做不了贱活呗’ ‘李纨:凤丫头的手上功夫比你强,没有哪个大户人家的宗妇针线上,啧啧’ ‘宝钗:女红不是简单地做衣服,考验的是一个女人的耐心,毅力和做事是否有条理,女红是脸面’ ‘探春:不是有丫鬟婆子么!什么都要女主人做,要针线上的人做甚’ ‘黛玉:可,阿春德容言工,嗯,哪一项擅长’ ‘春:弱弱地说一句,我做菜不错’ 搞半天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她唯一点亮的技能点就是家务活? ‘巧姐:店铺不用女厨子,除非卖身,如果有纺车的话,我倒是可以教你纺纱,去生丝铺子买生丝’ ‘凤姐:巧儿你—’ ‘巧姐:娘亲,不过是一世秋凉’ 所有人沉默了! 于春来自现代,李纨作为节妇有嫁妆有儿子,宝玉早早地出家了。正是巧姐,荒村野店,纺缁的美人,不用巧姐说,她经受的艰难也可以想见。 ‘春:我就没有这几个手指头,几卷生丝可以纺一卷纱?还是绸缎?跟影视剧里的美人穿得那样吗,做成衣服岂不是美翻了’ 于春根本就get不到她们说的话,在她蠢蠢看来,就是她们在讨论纺纱,这个她还是很感兴趣的,挣钱嘛,自然是技能越多越好! 盛唐的绢可以当钱花,大宣应该也差不多! 也就是有生丝和纺车她可以自己造钱,想想都带感,巧姐教她,那不就是满级大神带她飞,毛毛雨啦!肯定能学会! ‘巧姐:阿春,首先你得有最低二十千的积蓄购买织机,以你的资质,你得有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和最少十担生丝给你练习’ ‘宝钗:也就是说你需要百十千的钱来完成这项技能的学习,还有近三千的雇工工钱,在衣食住行之外’ 于春头嗡嗡直叫!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春:我还没有蠢到算不出这个账,我还需要三个月的太平时光,有这个钱和时间我不如直接买个院子出租了,西市租住的短工那么多,可以躺着挣钱我干嘛要努力’ ‘黛玉:阿春莫急,你确定大宣律法,妻子有财产权吗?织机维修得当可以用三十年朝上,用你的话来说,这是一只铁饭碗。一个纺织高手的家庭地位和价值不是一纸地契可以比的!若不是这样,我父亲为什么要让我进贾府,莫非你以为我父亲身为二品高官,我家五代单传宗妇的嫁妆我一分都没有继承’ 再蠢,于春也听明白了! ‘春:我学,我一定好好学,但当务之急是先进这家店获得做工机会’ ‘凤姐:你也不是蠢到底嘛’ ‘春:嘿嘿,嘿嘿’ 这该怎么回答才能又怼了又不伤和气? 于春一肚子的想怼,一句话说不出来。 深呼吸她看向管事,终于又聪明了一回。 “请问我可以把衣服带回家做,过几天再来交货吗?” 于春想到自己的针线活没过,又说:“这几天我会勤加练习,我,可以交押金!” 这在后世是基本操作了。 “啪,”负责登记的管事将炭笔抛在案上,“所以你想要让我们为你这样一个缝线都走不匀的人开先例,将我们铺子的货物带到不知道什么的地方,甚至带上一个两个虱子卖给我们的客户,就为了验证你这个愚蠢的猜想!” 是的是的! 于春距离愚蠢还有两步,“不可以吗?” “你以为这是小孩子骑竹马?你这种人自以为是的蠢人赶明儿你男人蹬腿去了,怕是只能跪在巷口求过路的爷们赏碗馊饭!呸!” 莫名其妙地挨顿骂,于春只觉得一盆腥臭的鱼血泼了一身般难受,嗡的一声,心钝钝的,血冲脑门,脸颊耳朵烧得通红,偏偏脑袋一片空白,张了张嘴,想骂却想不起来任何话—— “不准你欺负我妈妈,没教养的人,你才是乞丐,欺压别人的乞丐!” 曹荣小脸涨的通红,愤怒地说完这话,他冲到了于春身前,似乎想用他小小的肩膀承担起母亲的尊严。 “真是抱歉,嗯,于春是吧,你的提议很不错!” 一个清冷剔透如山上白雪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这是一个头戴白玉冠的女子! ‘身长七尺,风资特秀,龙章凤姿,天质自然’(《世说新语》)。 她抱着小包子曹芳,‘胸中倜傥不可量,出其眸子双瞳光’(杜甫),举手投足,既有‘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的温润,又有‘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的洒脱。 眉目精致,肤白貌美,如果说林妹妹习武,就该是这样,不对,应该是宝钗和黛玉兼美,更有种权力在手的强者气味。 她在哪里,就自带聚光灯照亮哪里! 于春的心怦怦砰响如擂鼓,爱了爱了! “谢谢,谢谢你!” 她找不出合适的回话,只有一句谢谢,和因激动因被人认可维护而溢出的泪盈满眼眶。 但她是于春,她不会顺杆儿爬,只是笑,这次的笑充值的自信最少有挣到一万,不,是百十千的三倍,不,十倍! “请跟我来登记!” 女子走了。 于春将手中所有的钱换作了五套成衣材料放在背篓里。 她有工作了! “您应该早点来找我的,这个绝顶的点子,应该付你多少工资?” ‘嘎’ 于春懵逼了,干嘛干嘛? 刚才还盛气凌人鄙视她的是谁?大仙上身了? 为什么一个人的情绪会跳转得这样快? ‘凤姐:哼,少见多怪’ ‘宝钗:世上的事本就是这样,当你强,自有正义。看来今天你遇到贵人了’ ‘春:也不知道这大腿可能抱上’ ‘凤姐:做梦想屁吃,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是天上的玉皇大帝,一个是普通的人间百姓,能扯得上关系?’ ‘黛玉:我从未见过如此人才,原来女性还可以这样强大,不愧是拟态的盛唐!’ ‘宝玉:姐姐妹妹们说的极是,不过,所有机会,诸位姐姐妹妹嫂子们也能成就一番事业!’ 众人所有所思。 ‘春: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我有工作了!也算是入职上市公司了!’ 到这个红颜坊的人事部,于春才知道这是多大的一个公司,这相当于她的世界里横跨家化、成衣、奢侈品的大集团! 她签订合约的只是这家公司的服饰部,一套衣服缝合好手工费是20文! 据家里出事刚骂她的那个大姐说,熟手一天可以缝十套,就是200文,超越一个大掌柜的工钱呢! 就是这个单子比较赶,要求也比较高,做坏了赔的钱也多! 她总共就300文,加上长安有房的优势,领到了十套衣服的加工,因为太重,目前她拿了五套,要求交货是十天后,要加油了! 不过这么急,还有她在仓库里看到的量,怎么那么像长安十二时辰里面男主角穿的那种衣服,军服内搭。 那一仓库得有,一捆是十套,十捆一跺,十跺一架,那一个仓库里最少100个架子! ‘春:怎么算来的,10乘十乘十乘一百—’ 她记忆力生娃后真的不行!她需要计算器!! ‘黛玉:十万套,假如真的是军需的话最少装备五万士兵,这次阿春你可能真赌对了,可以让那人辨认下!’ ‘春:啊??’ 第十三章 无耻 白亮的太阳将道路照的暖洋洋的,快步将价值一百千的五套衣服送回家,娘三揣着钱出来溜达。 因为找到工作的缘故,于春很放松,曹荣很开心,因为他们很开心,曹芳也笑的见牙不见眼。 走到酒食行,于春拿出十个铜子递给曹荣买了一份金银夹花平切,在旁边街角的青石巷口馄饨摊子上的桌子坐定。 看着摊主专注的将肉馅落入薄皮,一捏一掷,馄饨小金鱼一样在锅里翻腾,热腾腾的鸡汤味儿混合着葱香,很是诱人。 “老板要两份馄饨!” “尊客说甚?” “阿娘我来!”曹荣无奈的笑笑,“店家你这馄饨如何卖?” “小郎君真聪明俊秀,劳驾三文一份,您三位两份就够啦!” “好嘞!”于春不好意思的笑笑,也没有注意到曹荣的熟练,“店家你这生意真不错,这时候还没收摊!” “这几日世道不太平,来吃馄饨的人少了许多,一家人都指望着这挑子过日子,不干不行啊!” 于春这才仔细的看了看店家,只见他四十多岁的年纪,麻衣短褐,就是街上再普通的路人。 但他灶上干净,抹布淡黄,还特别用了一口蒸笼蒸碗,做事干净利落,不该是小贩的样子,这做工这么卷吗,于父能顺利的找到工作吗,还有于母? “你,店家,您不是一直做这个吗?” “娘子好眼力,某家世代在长安城中做吃食生意,祖籍河东道魏州,前月河东急征征钱粮,县尉急征五百贯率贷,只得将铺子变卖了给家中寄去飞钱,如今只能靠这点子手艺养家糊口。” “都不容易。” 馄饨在沸锅里翻腾,嫩玉一样面皮透出粉红的肉馅,撒上一撮葱花,热腾腾骨汤一浇,香气就升腾起来,店主将就的点上两滴芝麻油。 “娘子你的馄饨好了。” 摊主从蒸笼里取出两双筷子放陶碗上,给他们端了过来。 “阿荣你可以自己吃吗?” “阿娘我可以。” “多谢!”接过老板多拿的一个空碗,于春戳了一点喂曹芳,这才发现曹芳嘴里含着一小串银白色的小豆子,用红色的锦绳编织的,一看就价值不菲,是挂在腰上的摆件。 先前被曹芳藏棉衣里了,这会儿才看到。 “阿荣,妹妹这个东西是怎么回事?” 曹荣吸了吸鼻涕,睁着无辜的大眼看着她,“这是漂亮阿姨给妹妹的,我说不要,阿姨说这东西她有很多,给妹妹救命用的,她说了这是她和妹妹的小秘密。” “啊?” 那不是红颜坊的东家? “你们怎么遇到漂亮阿姨的?” “我跟你说啊,我们在那个院子里面走着,妹妹她要跑我拦不住,她就爬到漂亮阿姨的屋子里了,然后一个很凶的叔叔要拦,漂亮阿姨说一个小孩子而已,跟她女儿一样大,然后她就抱着阿芳,阿芳叫错了,叫她‘阿意!’她就给阿芳这个了,还夸奖了我是好哥哥,给我们拿了好吃的糕点,就带我们去找你了。”曹荣眼神躲闪,明显是因为有事瞒着娘所以很不安。 学月嫂的时候于春也考了保姆,她本身是教育专业出身的,耳濡目染的还记得些教育心理学,不用脑机也知道怎么处理。 “阿荣和妹妹有自己的小秘密了,但下次遇到这样的事儿要告知妈、阿娘,接受了人家珍贵的礼物,虽然我们没有多少钱,但有机会也需要还回去,哪怕是亲手做的一枝花都好,要记心里。” “嗯嗯,我记住了!” “赶紧吃饭吧,我们还要回家给你阿耶和姥姥姥爷做饭,她们累了一天了。” 曹荣如释重负,埋头吃饭。 盛唐时候银子好像挺稀罕的,跟一贯钱差不多,三文一碗馄饨,这六个小花生关键时刻真能救命,想到曹杰这个偷家贼,她没忍住嘱咐。 “既然是你和妹妹的秘密,那我们藏起来,看以后有机会你们回报那个漂亮阿、不得叫娘子才行!” “嗯嗯!” 曹荣头点的捣蒜一样。 于春用馄饨从曹芳手里换出了东西,猛的一惊,六粒小花生有一个大苹果那么沉,显然不是后世常见的银子,只怕是金子了。 只有金子有这样的密度。 这不是后世空心的一口金,而是实打实的金子,就不知道有多少。 来不及多想,曹芳闹腾着,于春将小链子装脚边的背篓里。给曹芳喂饭,自己将剩下的馄饨吃完,跟摊主打了个招呼就往家里走,下次有机会要问问这摆摊怎么弄,若是以后活不下去,少不得她也摆摊卖点吃食,不过那应该是战争之后的事情。 如今的长安,何尝不是粮食等同于黄金。 “你干什么?” 生活充满了惊喜。 正想着粮食,却没想到曹杰正将家里的粮食往车上搬。 就像曹杰说的那样,死了的于春大概预见了战争,所以他们家的粮食非常多。 地窖里的十大个陶缸里满满的都是未脱壳的小麦,少说有两千斤。 还有各式各样的菜干,红薯干,都藏在正屋耳房下面隐秘的地窖里。 一两年的饥荒也饿不住他们。 灶房旁边的地窖同其他人家的一样,存的是新鲜的红薯、菘菜、和玉米、厨房柜子里是小麦、红薯。 “咱娘他们今天去买粮了,一斗粮涨到了200文,阿娘知道我们粮食多,让我们先匀些给他们,明年春上地里收成了再还给我们。” “你将家里的存粮都告诉他们了?当初你买的时候没让他们买?”于春冷冷的看着他,心里的怒火翻腾似岩浆喷涌而出。 “你这人一直都是这样小气巴拉的,我就那一个兄弟,若是战乱了,只有我们扎堆抱团才能在乱世中活下去。”曹杰的笑淡了,冷着脸,已然有五分怒火。 “那你阿娘呢,也不管么?你这人就是眼里只有你娘家人没有别人的死活!” “我娘家,我爹拉的满车满斗的不是粮食?我说什么他们听了,你爹娘呢,我死了一回就给两三红薯,我八辈子没吃过红薯,我们为什么吵的,为什么你出生入死挣来的钱我和你的孩子不能用,为什么你侄儿能卖一大兜子的奢侈零食我的儿女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究竟这两个孩子是谁儿!” “你一天天的就知道跟人家比,你自己怎么不去嫁个有钱的,去啊,你现在就可以滚,滚,滚滚滚,有多大的本事自己耍去!” 曹杰推推囔囔的就把她往门外推,力道之大直将娘三推出门,曹芳甩出背箩僕在地上嚎啕大哭,于春给折到腿的疼的扭曲变型还不敢哭的曹荣检查。 ‘泥马,不是我丈夫,不是我丈夫,不是我丈夫—’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姓曹的,你这狼心狗肺的禽兽,我阿姐贤良淑德嫁入你家,跟你从一无所有到东山再起,你不知珍惜,竟敢拳脚相加,你还是个人吗?” “阿霄别瞎说,”于父拉住了于霄,转头看向曹杰,脸上带着惯常的赔笑,“她有错你骂她两句就是了,做什么动手动脚的,这孩子可是你自己的种,你这样不惹人笑话?” “我没有,是她胡搅蛮缠!”曹杰见两个娃可怜样也有些后悔自己动手过重。 他吼了这句,退到厨房里坐下。 “阿霄你先抱阿荣去看腿,应该是腿折了。” 听了这话,曹杰从随身的钱包里拿出一掉钱递给于霄,于霄没有接,于父接过塞他手里,“赶紧去看看,娃儿要紧。” 于霄这才不甘心的抱着娃向今天见到的医馆走去。 第十四章 说你愚蠢吧别不信! 于春抱着曹芳在堂屋里,院子里两个大男人的谈话声如风入耳,躲都躲不掉! ‘开机开机开机——’ “你们这是为什么打起来?” “岳父大人你不知道,我阿娘你是知道的,素日里身体并不好,我虽然早年挣了几个钱,但都花在祖宅上了。我弟弟本就是入赘的上门女婿,等我爹娘百年之后,还不是两个孩子的,如今正值战乱,若是出事,只能靠我爹娘兄弟帮衬。” “你说的在理,对爹娘本身就得孝顺,莫说是一车粮,就是全部都送给老人,也是应该的,只是,你家中毕竟有两个孩子,若是都送去了,两个小孩怎么活!” “家中存粮足够两年的生活,何况,我同阿金买入了30亩地,还有一方池塘,回老家后种上粮食,明年春上有了收成自然能还我们,不然若是断了往来,这些粮食吃完了,一家子人连带你们,都生生的饿着吗?” “你说的是,回头她娘回来了我同她说说,这是她做的不是,对父母只有孝顺的,哪能计较这些,下次你骂骂就行了,莫动手动脚的,惹人笑话。” “若是阿春同你一样明事理就好了,她只管在家看孩子,哪里叫她去外面挣钱过?吃的用的,不都是我给她的,我一个人连上我爹娘,养活十几口子,容易嘛,就不能叫我舒舒服服的回家歇息下,一天天的,这日子能过过,不能过拉倒,倒是一个人自在!” “可不能斗气,贤婿,你同阿春可是生了两个孩子,不看僧面看佛面,为了小孩子也不能轻易的说这话,回头我骂她,一定帮你出了这口气!” ‘凤姐:哼,这种男人若叫他犯在我手里,我定然叫他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迎春:他说的有理,一家子老小都是他养活,还没有在外面拈花惹草的,可是难得,再多言就过分了。’ ‘凤姐:二妹妹你可拉倒吧!’ ‘李纨:你才是闭嘴吧,二妹妹说的那一句不在理,都跟你一样破皮破落户一般,整个家吵的沸水一般,在这乱世里怎么活?如今连她爹娘兄弟都依靠这人的关系,得罪得起?’ ‘湘云:正是这话,这男人说话在理,钱粮他挣的不少,分给他爹娘一些不是应该的吗?’ ‘宝玉:云妹妹说的不错啊!’ ‘凤姐:这正是你们这些没管过家的人的蠢话!’ ‘宝玉:凤姐姐给我们解释一二!’ ‘凤姐:这曹杰说了一大通,就三点,一个是他养着于春,二是孝顺爹娘是应该的,三是他同他弟合伙种地会回报。我不耐烦啰嗦,你问你宝姐姐去,或者你林妹妹也知道!’ ‘宝玉:宝姐姐知道这些不如给我们解解惑,大家难得有缘聚到一起,若能叫于春过的好些,倒是救了几条人命!’ ‘黛玉:这些事我却不知道,宝姐姐就讲讲!’ ‘宝钗:这事,凤丫头总结的不错的,一则这男人说他养家,实际上这家也就是衣食无忧,有资产都在他爹娘处,享受的都是他弟弟的家人,阿春每日劳作无休,生儿育女,连小曹荣的学费也不多交,究竟是谁在养家?’ ‘湘云:正是这话,我说怎么听着那汉子的话总觉不对!那还有呢?’ ‘第二,孝顺爹娘是应该的,这话自古都是对的,但养育子女,照应妻儿也是男儿份内的事,他爹娘不听他们的提前买粮,现在嫌弃价格贵,要拉他们的粮食,以后呢,战乱中还有抱着黄金饿死的,安史之乱近十数年,粮食多少都不嫌多,若不是没有地方,且陈粮有毒,这些粮都不够用的。他爹娘既得了钱,他弟媳有钱给子女买昂贵吃食,就该自己买,没有饿死妻儿让爹娘吃龙肝凤胆的孝顺,这条若是应当,这大中华早亡国灭种了!’ ‘凤姐:果然会读书的人说话一套一套的。’ ‘宝钗:三则明年还粮,这就是于春世界所说的画饼了,如今的粮200文一斗,明年若是战乱平息了只十文呢?这且不说,再难点2000文呢,他兄弟二人在战乱中守得住三十亩地的收成?何况他弟媳们今日的花费就抵得上曹荣的学费,为什么不帮衬侄儿上学,他们的奢侈都是爹娘从大哥身上刮下来的,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回报?在战乱时这种人只会让他哥嫂侄女侄儿死来托举他们,少不得曹荣曹芳因此为奴!’ ‘凤姐:正是呢,于春虽蠢,却有几分远见,就是太蠢了!’ ‘春:我就是觉得不公平,就是生气,我真没想那么多,请各位大神帮我,这后果我承受不起!’ ‘……’ ‘黛玉:如今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凤姐姐后头再骂,宝姐姐也想想折,大嫂子也出出主意,阿春也是个可怜人,也不算一无是处。’ ‘凤姐:她爹有一句说的对,她自己选的人,这是她的命!’ ‘黛玉:恋爱脑也罪不至死不是!凤姐姐对链二哥哥也没少帮忙!’ ‘凤姐:这事定然要管,不然存多少都不够挥霍,你信不信他弟们在涨到2000文的时候能把粮都卖了继续来哭穷!’ ‘凤姐: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链二那没良心的不提也罢,男人只能讲利益,只有利益动之,你跟他吵一切不如从他自身出发!’ ‘宝玉:凤姐姐说的对!’ 群里众人都默了。 对了,宝玉是仇男的! ‘李纨:罢罢罢,儿女又如何,既然有缘分,就渡你几分!男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你这样伤他面子,再好的话也说不通,人前教妻,背后教子,其实教夫也是一样,懂吗?’ ‘春:啊?’ ‘凤姐:说你蠢吧还别不信,说话过过脑子,想好了十句说一句,赶紧想—’ ‘春:啊?大家说好快,我需要理解。’ ‘黛玉:阿春你把姐姐们说的总结一下,用大嫂子的态度把宝姐姐的话说出来,在脑子里想好了再说,别提他爹娘兄弟的不是,只说对他的利弊。’ ‘春:喔,原来是这样!’ 于春默了,她忽然觉得原身像她的话打死还真不一定亏了她! 第十五章躲不掉的 ‘黛玉:阿春,躲不掉的!’ 于春抱着孩子走到院里,于父正在烧火,曹杰见了她皱了皱眉,冷冷的说:“这会儿没有宵禁,我先将粮送过去,阿娘知道岳父岳母来了,请他们明天过去吃饭,你把我带回来的羊肉烧了,一会儿岳母回来的时候吃。” 说完,也不等于春回应,推着独轮车出门。 “你——没什么话说!”于春憋得脸通红抢上几步。 ‘凤姐:癞狗扶不上墙的种子,锯了嘴的葫芦一样,打死可亏你么?!’ “你走你的,阿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于父说着直接帮曹杰推车出门。 于春像是被山狠砸了,脸色同时变的深紫,也不去拦,只失神的站着。 时间静默着,猩红的夕阳打在她身上,于父只是默默的抽着烟斗。 “阿春,看娘带的肉,羊肉——” 直到于母笑嘻嘻的捧着一卷荷叶包的东西回来跟她打招呼。 忽然,她流下泪来了,接着就失声,立刻变成一句哀嚎,像一匹受伤的狼,惨伤里夹杂着愤怒和悲哀。 “我苦命的儿啊,你这可是造了什么孽啊,那个天杀的下这样狠手我要跟他拼命,你平日里就是太要强,不懂得伏低做小,叫人往死里作践你,我们去报官,去废婚——” “胡来来什么!你自己生的蠢女儿,废婚你养?” 空气瞬时一滞。 “我的儿,你就忍忍吧!这就是咱们娘两儿的命啊!谁让你是从我肠子里爬出来的,没托生在富贵人家,活该受欺负——” 于春石化了!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这不是我的人生,这是于春的,这不是我的人生,是于春的! 也难怪于春如此蠢了。 于春没有再争吵,低头往袖子上狠狠地一擦,亲了亲怀中哭闹的曹芳,缓缓站起身,动作僵硬却带着一种可怕的平静。 “命?什么命?莫非这挨打受骂也是你生我时一道带来的?你们认不过是你们懦弱,我头破血流倒要谢谢这墙让我知道我的头有多硬,你的话我听到了,我的路,我自己走!” 于春不再看于父于母错愕的表情,转身离开。 打她的人,用软刀子杀她的人,用糊涂的爱腌臜她的人,她都记下了,她不会再当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她只会像那一粒铜豌豆,纵然沉底,也要听个响动! ‘宝玉:从今往后,我宁愿背负一切骂名,独自走向深渊,也绝不再跪着,乞求你们半分怜悯!(鲁迅)’ “黛玉:快弄些净水来撒地,酸的你,不过话糙理不糙,活着,好好活着,阿春你做何打算?” ‘春:这天底下,有好男人吗?’ ‘凤姐:你自己是什么人,什么好人歹人,不都是人,谁不想自己占便宜,别跟我扯有的没的,一万个一万万个人里,有几个圣人,关键看看你自己!’ ‘春:我累了,需要休息一下!’ ‘宝钗:先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完,你自己选的对象,老的小的都指望你,你现在一瘫只会更难,众生皆苦,唯有自渡。’ “嗯!” 有些时候人就是局限在自己的想法里,一旦念头通达了,事情自然水到渠成。 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动物,正是因为懂得承担自己的责任。 于父于母在旁呐呐的没有多言,于春将孩子背起来,对于母说:“阿娘,把肉洗洗切成块!” 看着手里的一块羊头肉,于春觉得自己学到了,曹杰不管怎么说,这面上的功夫做的比自己地道! 羊肉价贵,羊头却贱,老丈人大老远的投奔了来就吃羊头,这也是一种轻视。 但毕竟是羊头,毕竟买了,自己拿这事儿说别人只会说她事儿多,就跟好好一锅汤,掉了一只苍蝇,虽然捞出去了,但不知道煮多久了,就是膈应。 但,于父于母却很开心,他们被这世界薄待惯了,只觉得女婿不错周到。 “嗯,你想开点!” “我想开了—” 于春嘲讽的牵起嘴角,舀了两瓢水洗了菘菜掰成小块,锅里下猪油爆香葱姜,下入切好的羊头肉煸炒,倒入黄酒,炒干,加入水,只听锅里咕噜咕噜的炖煮的声音。 ‘湘云: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阿春,在家里做什么,待会儿我教你个针法,定能又快又好的缝好衣服,挣到钱了想吃什么吃什么,到时候我们帮你拜师去,若是能拜李杜为师,他这一生说不得能有一翻作为!’ ‘宝玉: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李白《客中行》)’ ‘宝钗: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朝冕旒—(王维)’ ‘黛玉: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李白)’ ‘湘云:还有还有,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杜甫)’ ‘春:可以吗?我活着都难!’ ‘凤姐:我听不惯你们掉书袋子,锅里饭熟了赶紧吃,有那个时间担心还不如多缝几针衣服多挣几文钱,若是有钱有路引做个行商,怎么就不可以了,不过你这小身板得练,若是有你男人的身手,哪里去不得?不,我错了,还缺心眼!’ ‘李纨:谁都跟你一样是破落户,一身心眼子多的掩不住,不过学呗,人情世故,吃的亏多了自然知道谨言慎行!’ “阿春我添饭与你吃?”走神间,锅里煮好饭了,于母盛了满满一碗浇上羊汤递给她,上面还堆着一堆片的很薄的羊肉。 “这是酒肆里客人吃剩的羊肉,大厨给我拿了一包,都是没动过几筷子的。” “你们吃罢!”于春现在什么想法都没有,她只想赶紧把那几套衣服赶出来,一定要买只羊来叫他们吃个够,不,半只羊,今天她问了一只羊得800文,好吧,还是买只羊腿。 ‘黛玉:为什么非要赌气买羊,一只猪才200文,油和肉够一家子吃数月,到时候凤姐姐教你几个方子,说不得还是个营生。’ ‘宝钗:正是,我观你阿娘如今在酒肆里面做粗使,她智能有限,怕是颇受委屈,给她抓只羊崽子养倒是个营生,如今正值战乱。’ ‘春:正是呢,谢谢大家!’ 她有那么多事儿要做,且没有时间浪费,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等会儿还得安慰曹荣,跟于霄商量安排好于家才是,这对父母是指望不上的,可马上到来的是战争,从10文涨到200文,这才是第一天。 第十六章家人 “阿姐,我们回来了!” 于春探出头一看,只见于霄牵着曹荣还有十米远就叫唤起来,显然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给自己撑腰。 眼眶里有点酸,看着正烧锅的于父,正笑呵呵吃饭的于母,举着两串糖葫芦的曹荣和含着手指头玩的曹芳,于春顿时觉得没那么糟! “嗯,吃饭吧!” “我昨天就想问啦,你脸上脖子上怎么回事?” “些许风霜罢了,搞得定,有这个功夫你过来帮我穿针,我有事想跟你说。” 于春领着于霄到了堂屋。 “有事儿当面不能说,又点灯废蜡的,白浪费钱!” 于春——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你下午怎么不见大声!”于霄气的拍桌子,转身就要去理论。 “且坐下!”于春拦住他,又转向于父,“这衣服缝好一套20文,过几日我缝不出来这活计就没有了。” “这你娘可以做吗?” “可以,作差一套赔300文,你管叫我娘试试。” “我不过白嘱咐你,赶紧弄!” 看着于父磕了磕烟斗,正给曹芳喂烤的软烂的红薯,于春心理更定了。 “今天你去找活计,情况怎么样?” “这地方同洛阳真不一样。”于霄倒是服气。 “若离了你姐夫可能生活,家里粮食可够,你们今天找的工活计如何?” 一边说着,于春一边将针穿上60厘米左右的线,线是一绺一绺的,长度都是60厘米左右,不用剪,是上好的棉线,盛唐有棉线吗?。 针是上好的钢针,还有顶针,这正是红颜坊今天骂她的管事提议她领的。 一包上好的钢针二十根,得十文钱,那管事让她领了3包六十根,还有两个顶针,三大包线,这些都算在衣服的耗材里,显然管事的多给她领了一些。 这些都顾不上细想,她听湘云的用管事的给的一包巴掌大的布头子团成三个小包,同于霄一边说话,一边穿针。 “不能,”于霄显然很习惯同姐姐这样说话,直接商量事情,显然他们家中都是他们两人做主。 “我们去的是杂工市场,姐曹杰他一去就给他同乡送了一小袋烟丝,他同乡是那里管事,没有排队试工,直接给阿耶安排了抗包的活,一日50文。” “还有东西运进来?” “有的,北边封了,南边都是货物,还有要南下避乱的世家大族,车水马龙一般,我就在咱们坊市东的酒楼跑堂,一日100文,阿娘在街头的羊肉馆打杂,一日20文,一日一百七十文,一月5100文,这同洛阳翻倍的工钱,这家搬对了。”说起这些,于霄满眼冒光。 从贫瘠的土壤长成的树,总是充满韧性。 “你看这城可守得住?” “就像阿姐你信里同我说的,我们这样的命,在哪里不是赌,如今城中井然有序,未必就会输了,长安可是这世上最坚固的城池。咱们在洛阳的亲戚,除了三哥他们,还不知道如何,洛阳屠城了!”于霄毕竟稚嫩,以为只是一场奋斗的起点,却没想到同自小长大的亲友天人永隔。 想到战乱,于霄在心中整合这些日子的见闻,于春在思考坚守长安城的可能,屠城啊! 不是战败是屠城,历史课本上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落到普通人身上就是数之不清的大山。 ‘春:请问大家需要准备些什么,我想到的就是粮食,常用的保命药,金疮药,种子。’ ‘……’ 一阵沉默过后,脑机终于有了反应。 ‘宝钗:粮食方面,除了小麦,红薯既然有,就是最需要屯的,可种可食,不挑地,现在粮食贵,食盐你备的够。可以让你娘家准备多多的买菜干,红薯干,红薯粉条,豆角子,黄豆,这些东西应该还来得及,红薯种子,菘菜、萝卜种子,小麦种子,土豆种子,黄豆种子,这些应该不贵。药方面没有你脑子里面的抗生素,安宫牛黄丸你不用想,银翘散、麻黄汤,桂枝汤,这些你钱有限,一会儿你抄写好方子,一配十付就行,可以买石膏、柴胡、黄连、黄柏,金银花和连翘,多多的晒姜片、种葱,熬秋梨膏,这时候枇杷正多,熬枇杷膏,这些以当下的市价,应该在5吊钱左右。关键的时候,可以用粮食换药。这些都有限,最最重要的,在城中生活,你得有柴火,足够多的柴火和石炭,人口在逃,这些应该价贱,还有棉衣棉被棉裤,最好能有皮袄子,这对你家这个小家伙挺关键的。’ ‘黛玉:所有这一切,实现的前提是你男人,没办法,你们一家子都是外地的,在当下,你明白吗?’ ‘凤姐:打落牙齿和血吞,明白吗,这不是话本子,没有神仙来救你,我们也不能,只能靠你自己。’ ‘春:谢谢,明白。’ “我这里有药材物资方子,明天我同阿耶和你姐夫去买,你酒楼的活计能做多久?” 于春没有浪费时间,曹杰随时会回来。 她再傻也明白了,夫妻之间没必要坦诚相见,尤其她这种情况。 “正是呢,掌柜的也说这话,现在开工钱都是旬月一结,除了我姐夫的关系,这份工也因为我身手好,关键时候能担事儿,就怕遇到征徭役,那样耶娘就只能指望你了。”于霄有些颓丧,这就是他昨天见到姐姐被打没有多问的原因。 “没事,我有阿荣和阿芳呢,正是这徭役的事儿,如今都没有通知,你是咱们家的唯一男丁,应该可以花钱避开吧?” “这个只有等我姐夫回来问他了,我今儿留意听了,阳夏王不抽徭役,圣人已称太上皇了,传位皇太子。林皇后同皇太子同他老人家乘船已经出发了,坐镇江南中道苏州府,阳夏王被封摄政王,坐镇长安,调派安西军来勤王,可能真的能守住,店里那些有见识的客人说,最难得是宵小袭击,怕的是内奸,这些都得问我姐夫了。” 不抽徭役,真正是以民为本,于春悬着的心放下来。 “至于钱,你放心,我有办法!”于霄笑的很贼。 第十七章做戏 闭门鼓响起来了,一家人许是想到了曹杰,都有些郁郁,于霄看着曹荣站桩,小小的曹荣刚受过伤,却笑嘻嘻的安慰众人,很认真的汲取知识。 于母正在给曹芳喂饭,小小的丫头不挑嘴,胖乎乎的小脸吃的小仓鼠一般,咕唸咕唸的,非常可爱。 “渭水三千绕——宫墙,捎段流光捶布石。 白练溅起玉珠子,搓碎太阳染橘黄——嗨呀嗨!杵声惊走鲤鱼娘,谁家郎君骑马过?井台倒影拉的长——” 于母一遍喂一遍唱着小调,于父只皱着川字形的眉头抽烟,偶尔往灶里加一把柴火,偶尔磕一下烟斗,卷一卷他自己晒的叶子到烟斗里。 萤火一样的火头一闪一灭,带着千万分的担忧小心。 火辣辣的心吸取了能量,终于平静下来,这就是她在大宣的家人,这就是她在这陌生世界死了灭了还会牵挂她的人,他们有什么错呢,愚蠢就要被人算计死吗? 蠢人一定不配活着! 但这世道万贯家财掉钱眼里无恶不作的人呢? 什么是公道? ‘黛玉:你莫自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无论你是贵贱贫愚,都是一样的,正心正念行正道,这是数千年的文脉,为什么我是女主角而不是宝姐姐?你看看你两个小孩,见到的人无不软了心肠,你看看你娘家人,洛阳屠城,到了这里还能一家子团聚,还能买房置地,撑过去就是改换门庭,一个家族的发达已具雏形,撑下去,撑下去就是另一片天地。’ “怎么还没吃?”曹杰一脸笑的进来了。 于春心里正不痛快,硬牵起个笑,终于没撑起,只冷冷的说,“等你——” “我吃过了,这是阿娘叫我带过来给岳父岳母添菜。”曹杰对于春的冷脸根本没放在心上,只看向于父。 “帮我问他们好!”于父说着转向于母,“快点添饭吃!” “我来——”曹杰说着张罗着盛饭,然后将带回来的荷叶包着的鸡撕开,放大深盘里。 “一车粮2贯钱,一只烧鸡十文钱,亲家婆婆真是破费了!”于霄不屑的阴阳起来。 “于霄,给阿荣拽个鸡腿,他还没吃过呢!” 于霄斜着嘴角去厨房吃饭。 “你要实在是这个态度,我们没有谈的必要了,谁都不是傻子!”于春收着缝了一些的衣服,双眼直视曹杰,不愿意错过他脸上任何的一丝表情,“你即看不上我娘家,当初为什么娶我?” 曹杰眉头一跳,“看着两个小孩子我也不会看不上你,明明是你眼中有谁?”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好了,不讨论这个话题,我不跟你吵架,老老小小的看着烧心,你说我不是就不是吧,今天你去爹娘家了,他们家可是缺粮的样子?” 曹杰瞳孔睁大,一旦于春没有情绪化的跟他抱怨爹娘兄弟的不是,他的智商终于上线了。 “我今天去集市找活了,集上的烧鸡只有上午有,他们知道我爹娘来买的,好,那为什么不直接送过来或者见个面?别跟我讲他们为了礼数妥当,我今天同阿荣亲眼见的你弟媳同侄儿从点心铺子里出来的,为什么你只带回了一只十文的烧鸡?这只能说明这就是他们家的日常。不是我见不得别人好,不是我喜欢攀比,若是他们吃喝花用的是他们的心血,是你耶娘的心血,我也没有二话,但他们既没有买卖生意,也不是官府人员,也没有良田好铺,钱从何来?你愿意供养他们,但你自己看看你的娃,今天阿荣眼巴巴的看着什么金银平切流口水没说要,见了你的好大侄儿捧着一一兜子点心眼泪汪汪的,他们总有长大的一天,你让他们如何看你?” 曹杰看着泣不成声的于春,看着时刻看向他们的曹荣,看着因为于春哭泣而哽咽着跑过来的曹荣,看着因为曹荣哭而嚎啕着的曹芳,脸上的冰霜终于退却了。 “屁股肉臭,可能割粄了?”曹杰将曹芳抱在怀里,“今天爹娘也在这里,我也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耶娘说过的,那边田产铺子我早先置的,他们百年之后都给我留着,阿金本就是嫁出去的,他当日为我退了一步,今日多得些实惠,也就罢了,何况在此时此刻,若不能抱团宗族,以我的能力要护我们一大家子周全,是不现实的,阿春你若不理解我,这关还真过不去,我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是于春首次见到曹杰的颓丧。 他一贯的自鸣得意! 于春分辨不了真假。 ‘春:我该怎么办?他说的是真的吗?’ ‘李纨:这正是我为你顾虑的,不是假话。’ ‘凤姐:当日我对我那二头婆婆也得退让,你这是真婆婆,只有更厉害的。只能见招拆招,靠你自己去挣。’ ‘黛玉:不,这些只是客观的原因,不是他能对你非打即骂的依仗,还是那句话,曹荣的上学这些涉及到家庭根基的他没有资格退让,这次送粮必须有个说法。’ ‘探春:为什么要在这小家里缠,想法去外面挣才是正道,如今正是时机,别执着丢掉的这点子东西了,你要钱买药存财,想办法挣差价才是,矫情他的对错作甚,能叫曹荣有钱上学?能让他不再被拿捏?’ ‘宝钗:三妹妹说的对,如今最关键的不是谁的对错,是怎么压下去后期的持续输血,这才是关乎生死,既然孩子在他心中有分量,乘胜出击,切断后续的退路,以退为进,示敌以弱,这就是个犟驴,容不得别人说他错,他只会把说他错的人解决了,认错,想办法存钱存物资。’ “我知道了,我往日错怪你了,”于春整理了思路,“咱家还有个窖的事儿他们知道吗?” “我自然没说,这是阿荣们活命的根基。”曹杰放松了肩膀,那股自得劲儿又回来了。 “这事儿原是我反应过度了,那毕竟是你的爹娘,再偏心,如今孝道大于天,哪有公平可言!” “正是这话,在江湖上混,一句不孝没人同你玩的!” ‘凤姐:放屁!有几个纯孝顺的人?人做戏这个棒槌当真了,也没有这样不管大儿死活的爹娘!’ ‘宝玉:凤姐姐,有的,郑伯克段于鄢里就有!’ ‘……’ “阿芳太小,”于春说着,“我听说阳夏王要抗战,安西军回援,长安说不得被围困,咱家阿芳太小了,怕是得备些药材。” “爹娘顺利到来,粮种涨价太多,我今日将钱都给阿金买粮种了!” ‘凤姐:(ˉ▽ ̄~)切~~傻叉’ ‘宝玉:群翻白眼中——’ ‘宝钗:娘家的钱守好了!’ “我今日找了个活计,听说能做旬月的,一天能挣点,爹娘也带了些积蓄,准备购些菜干,顺便给两个孩子备些药,就怕叛军用瘟疫。我到时候多给婆婆公公备一份等真有疫情了再送去,钱不多,至于阿金一家,他们全是有钱人家,该是能买,你可旁敲侧击,切莫说我们备了,不然他家孩子莫名其妙的头疼脑热送去,我们不满两岁的阿芳危险时可咋办?” 说着,于春将曹芳放曹杰怀里,小小的妮子笑眯眯的揪着亲爹的胡须。 “我醒得!”曹杰呼出一口气,“你们赶紧吃饭,我明日同阿金将城南老家的粮种上,爹娘和阿金一家都回村看着去,明年不会缺粮!” ‘凤姐:傻叉,都这么明显了,人家避祸不管你们一家了,还把所有钱粮双手奉上!啧啧!极品!’ ‘李纨:也不失一条退路。’ “嗯,”于春也松了口气,曹杰不在家也方便她,“我跟你说过的地契可能转我们名下三亩?” “你”曹杰眉头皱了一瞬,“说了这个不成,太仓促了!” “嗯,我知道了,今天送去的粮食怕是大约三贯钱了,不会有人说你不孝顺了,我们没能跟随婆母们回去尽孝!” “阿娘说了你的孝顺懂事她知道,他们回去种粮,家里没有收益,我且在这边挣钱,时局真乱了,咱就回家。” “他们不说明天过来见我爹娘?” “不违农时,阿娘说了逢战乱先这样失礼了,后期有事,叫爹娘一同回乡,不拘怎的,总有一口饭吃!” “替我谢谢你娘!”于父接过话头,于母已经洗好碗筷,他当先准备回家,也怕女儿又犯倔,“有事来家里,我们先回去收拾。” 他们明天还要做工,于霄翻了个白眼,于春笑着摇摇头,曹杰也了然。 女婿没钱了,女儿和儿子想要花钱,他得回家藏私房钱。 第十八章 变化 第二天一早,曹杰回老家去了。 于春让于母同曹芳待在家里,她同请假的于霄一同去药店和杂货铺。 整个西市的人来去匆匆,脸上凝固着不安,脚步匆忙,眼神惶恐,受惊的鸡一样一触即散。 不时的人群扎堆的地方,就有人停下来倾听周围的议论,试图从碎片中拼凑出真相。 叛军到哪里了,安西军来了吗,朝廷有什么准备—— 西市的豪华店铺门口正停着骆驼,马车,店铺的伙计们正悄无声息的将贵重货物装箱。 粮店和药店门口堵起了长队,一种心照不宣的恐慌在沉默中传递,店门口的招牌不停地变换价格,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几乎人见着涨,买到的后悔没有多买,没买到的生怕轮到自己的时候那扇门紧闭着。 街上巡逻的金吾卫明显增多,神情严峻,对路人时不时的抽查问询,整个市场的治安还不算太坏。 “先去杂货铺吧!”于春当机立断,同于霄走向西市的‘菜市场’。 她的判断是正确的,此时是洛阳被屠传入城中的第二天,菜市行很是冷清。 水果的甜香,活禽的腥气,鱼虾的腥味,肉铺的淡淡血腥气和香料铺的肉桂、胡椒、丁香、葱姜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市场边缘的小吃摊零零星星的,昨天吃过的萧记馄饨摊还在开着。 “萧老板今天还出摊?” “是于娘子啊,”摊主苦笑着摇摇头,“明日便不出来了,买的肉总得要出掉,可花不起那些多的盐腌肉。” 是了,肉干,于春眼睛一亮,还有葱姜蒜,这些对一般的感冒不错,关键都可以种取种子。 还有肉,至于盐,她尽管存了很多,也确实舍不得腌,还是肉干实惠。 ‘宝钗:鲜肉你可以湿腌、风干、烟熏、做成肉酱发酵,炸过后泡油里,这些东西如今正贱,还有这里有卖兔子的,兔毛只需要用草木灰轻轻揉洗就可以用,也可以制做毛毡,用糯米熬制的浆糊就可以做保暖的耳罩,最好是制成毛毡,不显眼又保暖,还有褥子,窗户纸,砖头——’ ‘湘云:宝姐姐要做工坊?’ ‘宝钗:你又糊涂了,盘炕,她有两个年幼的孩童,防寒和防暑,足够的吃食能避免五成的急病。’ ‘春:受教了。’ 于春同于霄商量好,将手里的十贯钱换成了近十车的东西,用背箩跑了二十趟,将除了砖头以外的东西都备好了。 五背箩花椒、葱、姜、蒜、豆豉、酱、四背箩西北的烧刀子,一背箩盐、一背箩醋、两背箩金银花、连翘、黄连、石膏,6背箩黄豆、一背箩红薯、一背箩土豆、一背箩菘菜、萝卜种子,然后就是二十只长成的鸡,五头杀好的猪,五十只兔子的皮,和八个背箩的菜干,鸡是他们用店家赠送的鸡笼子用车分五次推回去的。 所有买的东西将于家整个堂屋堆的严严实实。 新鲜的东西都堆在于春的院子里,其他的乘众人不再,放了四分之一在于春隐蔽的地窖里,剩下的四分之三叫两人放在于家地窖里,盐同种子、药被于春同于霄装在陶缸里,埋在粪坑旁边的树下了。 两人都不约而同的想到了提防小偷。 以后只能越来越乱,因为曹杰曾是不良人,同这一片的地头蛇熟悉,放他们家是相对安全的,至于两家房间本就隔的不远,完全可以在一起吃饭。 当然,钱花光了,战乱也挡不住于家要上班的心。 于母在井边木桶里泡兔子皮,出于她的安全考虑,于霄同于春强硬的帮她辞职了,她就帮于春在家带孩子,于春缝衣服,每天支付她20文的工钱。 当然,于春现在也没有钱,得等她把衣服缝好交完货。 这也是于春今天在外打探一天的好消息,如果说西市十分之三的店铺还在开,红颜坊就是其中堪称巨无霸的一家。 兜比脸干净的于春加紧手中的活计。 这些男装并不需要刺绣,或者说刺绣标识不是于春这样的编外人员接触到的。 她如今面前就立着三个插满钢针刺猬一样的布球。 于霄去上班了,一个下午也有50文,显然对于家对于春来说,都是一笔巨款。 在湘云不厌其烦的教导下,她拆解了数十回,终于在下午时候将暗操针,平针和绷针练习熟练了,能保持每厘米3-5针的距离,用针固定布料边缘防止移位。 ‘春:真没想到,就是缝衣服也有这么多的技巧。’ 穿越前的她这样的年纪,除了学生时期打过毛线,谁做针线活? 都是海量的机制成衣,除了少数刺绣爱好者,能简单的缝个扣子已经是心灵手巧了。 ‘湘云:这还不需要刺绣呢,我这火爆性子,当年为了练习手指都戳的萝卜一样,当时觉得委屈,却不成想后来落魄了全凭我婶娘教我的这点子手艺养活了自己。’ ‘宝钗:人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就不会忧心忡忡,遇事就更冷静,遇事冷静,就不容易吃亏,我们这些人虽不是出生第一流的人家,却也是生来锦衣玉食的,可谁不学这些?可见世人常常自误,以为天上总会掉馅饼,你是子君就有个唐金来配,可笑至极!’ ‘黛玉:世人荒唐,安身立命天地间,那一本圣人亲写的书都讲的透透的,不外乎勤做手段苦做舟,乐天知命性豁达,真正可笑!’ ‘惜春:光想着走捷径所以掉坑赔命,几人能例外,几个字,终究是知易行难!’ ‘春:谢谢大家,我努力加速了!’、 家里没钱了,她要在围城前尽可能的备东西,还有曹芳得到的金花生,她定然要乘这个机会给他换些房子地,她有种感觉,她有生之年长安城不会比如今更便宜了,错过就是错过。 她挑起木桶里的兔皮看了下,又将视线放在灶头,于母正在熬猪油渣,曹荣领着曹芳正在灶旁吃油知了,简单的撒了盐,便是小孩子们心心念念的美味。 第十九章 消息 忙于工作的日子总是比较快。 期间于春尝试了自己去找牙人买地,一无所获,牙人一听她丈夫不在身边,看了看她的穿着,不等她开口就明拒了。 她只好再想办法,她这样的情况,没有中间人是很难的,别人也怕惹上麻烦。 有了宝钗的建议,黛玉的开解,她决定从长计议,有自己的人脉后再操作这件事。 不过三天的功夫,长安城已经被围了。 被围的第二天,城中起了盗贼,于春同于母只敢躲在家中。 傍晚的时候,远远的可以见到西市几处起火,隐隐的有喊杀声。 第二天,因为小孙子要吃肉来换肉的朱大娘告诉她一些讯息。 “窦仙童的质子同太上皇的十六子永王、六子荣王约定开城门的,结果被忠王发现了,双方火拼起来,烧光了胜业坊和亲仁坊,哎呦喂,可了不得了,我在那两个坊当更夫的表侄子的女婿亲眼看见乌衣巷的老王爷家门槛都被血泡软了!” “大娘快说说!还得是你消息灵通。”于春不用吩咐也知道下钩子了,她朝于母使了个眼色,却没想到于母只是吃银杏。 她看着盘子里于母吃剩的零星的几个果子,气不打一出来。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都战乱了,打战了,前两天被吓的都不敢出她家门,这才两天又开始憨吃酣睡,也不知道帮忙配合,也不知道零嘴省点给孩子吃!!说了几次,别说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简直是左耳朵进左耳朵出! 又没亏了她的嘴,她吃用跟两个小孩都是一个级别的,尤其是这几天收拾猪下水,她吃肉比于霄这个半大小子还狠! 也罢,封城不知道什么时候,吃完就没有了,偏偏到时候没有了她也还真不念叨!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于春心里都气笑了,无奈,自己起身从橱柜里的布袋里倒出一半的银杏。 这是她特意放在厨房的。 “都说是那逆胡祖上缺了大德了,被一锅端了,就可惜了那些不知道什么王的,都是龙子凤孙,没想到——”朱大娘更有谈性了,“不过也亏了他们,这两天凶肆的生意好的家里人都顾不上吃饭。” “还得是您家,有这个生意在,如今要说卖粮,只有您家买得起了。” “可不!”朱大娘说出口发现自己说错话了,“哪有什么钱,都没结呢,就是瞎忙活。大杰啥时候回来?” “他说且得几天,把粮种上得看着出芽,如今一斗粮一千文,城南有直接挖玉米的人,得看到玉米出芽,再傻的人想偷也得等到长成了。” “可是呢,都是些黑心烂肺的,倒是你们年轻有能耐,咋就知道买地呢,再四个月收粮了,那可不得卖几十两金子。” “哪能呢,叛军若是真打进长安,也不过是为了叛军种,还有朝廷摊派,唉!”于春在凤姐爱的教育下,也明白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事儿,说话也仔细了点! “正是呢,他们种下去的口粮也值怪好的几贯钱了”朱大娘说着心里平顺些许,“总是有个盼头!” “正是呢,大姐同他兄弟没有挣钱的手艺,只能冒险了,还是您家好,有金饭碗的祖传手艺,不显山不露水的,赚的盆满钵满。” “可不,嘿嘿,你可真会说话,识字就是好,我回头也让我小孙子去机器堂开蒙去,这一段且得,我回家做饭去,有事你招呼。” “大娘这机器堂是怎么回事儿?” “是那个大诗人杜甫开的学堂,听说在城东,包吃包住的,就是要求有些高也得过考,不管怎么说能认几个字也是好的。” “如今也开?”朱大娘待她大孙子宝贝蛋一样,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喝血都管,竟然舍得在这战乱的时候送学堂! “不远,有几十个哩,咱西市也有,虽然在打战,但战总有打完的一天,天天关家里也圈不住,不如送那边去,听说有府兵在守着,比家里还安全,谁知道这战什么时候是个头?” “那感情好,回头您去的时候带上我,我让阿荣也去试试,若是成了给您送个大猪头吃。”曹杰不在家于春跟瞎的一样,这是她的心里话。 “大猪头倒是不要,真成了两个小孩也有个伴,回头接送也自在,你只把卤的猪头肉给我送两盘子,家里我做的不如你做的,都念叨我哩!” “管!”于春笑着应了,“我马上去杂货街一趟,你回头再来。” 朱大娘挥挥手走了。 送走她,看天气还早,于春背着早拾到好的衣服往红颜坊走,赶了五天,今天算是在规定的日子里做好了。 “阿娘,看好阿芳,别叫她爬揉兔子皮的水桶里。” “我知道,要叫她趴一趴接接地气。”于母不耐烦的挥挥手,她扫地上的银杏壳。 “阿娘我在家呢!”曹荣冲于春挤挤眼。 “我不过白嘱咐你!”于春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让于母看着娃,她将草席铺地上,曹芳爬出院子几回了,美其名曰沾沾地气学走路。 幸亏这左邻右舍的都认识,不然少不得被人拐走了,有那等专门拐漂亮小女孩的,要知道千年后也禁止不了,更别说美貌还是稀缺资源的现在了。 尽管一千万个不放心,但也得去收账,一套20文,5套就是100文,要跟往日可以买一个月的粗粮了,如今没有挣钱的地方,正是兜里没钱心里慌,这不是后世还可以领救济金、找人捐款集资,自己挣钱才是王道。 今天她还想跟那管事说说多拿十套,这单子做完不知道以后可还有。 三步并做两步,短短的一里路她遭受了三回检查。 听士兵念叨她这才知道,西市是重点的排查对象,就怕奸细。 除了三天前的猛攻,如今大家已经心静了,依托长安高大结实最近十年陆续发徭役整修过的城墙,逆胡如今是围而不攻,因为他们擅长弓马不擅长水战,水路还是通的。 只要不被奸细渗透,有内贼里应外合,坚守一年是没问题的,如今就等待安西军了。 但安西军真的能来吗? “今天已经有第十波冒死闯关的勇士被逆胡追上,头血淋淋的堆成京观,就在顺义门那里,天爷啊,我从未见过那么多人头,堆山填海的,那苍蝇乌压压的,黑云一样。” “朝廷还需要去送信吗?”于春好奇的问了一句正在她前面排队交衣服的妇女。 这种消息朝廷没能力送出去那这城还守个屁。 “是胡商,逆胡封锁了讯息,来一个连人带货扣一个,那些大胡商还有人源源不断的带着货物来。” “这可是长安!” 对方不屑的打量了于春一眼,只见她粗布衣服并不合身,显然是廉价的成衣铺子买的,要不就是典当行买的便宜货。 “啧啧啧,也不知道这红颜坊搞啥子哩,什么阿猫阿狗都往里进。” 于春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鄙视了。 这同现代不一样,不合身的衣服要么是自己针线活不行,要么是穷到买二手货,大概率死人身上拔下来的。 “呵呵。”她不在意的笑笑,实际上心里在意死了,但她爸妈从小教她的就是忍让,凡是先找找自己的问题。 她没留意到这些妇女已经把她选为黑羊! 十万套又怎么样,少一个人一天最少多出来五六套,十天就是五六十套,一套20文,十天就是一贯钱,这些钱她们挣多好,干嘛要便宜陌生人? ‘开机开机开机——’ 于春脑袋里的小剧场没有在这些事上,她最多决定今天回去之后把衣服修补一下,让它更合身,在她看来舒适干净就行了,看起来穷也省的被偷被抢。 她更关注的是这件事—— ‘春:大家说,这长安守得住吗,历史上的唐朝为什么安西军不来,真守得住,那可是屠城,听说往南的水路还通,要不离开?!’ ‘凤姐:如今的你能带走谁?能带什么东西离开?’ ‘黛玉:你别慌,窦仙童是为了取代大宣而不是撕掉‘应天受命的外衣,长安是长安,是天下之中,不会被屠城,洛阳已经屠了,再屠长安,窦仙童会成为天下共诛之的国贼’。’ ‘宝钗:你更需要关注的是眼前的危机,如何挣到钱活下去。’ 于春愣了一下,已经签订合约了,还会有什么问题? “你缝的衣服不合格!拿回去重做,再有下一次就不收了。” 管事还是那个管事,那个送针送线,嘘寒问暖的管事,但态度就如南北两极,不,还是一极,最开始见到这个管事的时候,于春也是这样被破口大骂。 第二十章 有理就在声高 这次,于春没有多话,她背着自己缝的衣服走到院子角落,拿出被挑剔的衣服仔细检查,一边在脑子里商量对策。 曹杰远在城南,他只托了两个相熟的朋友早晚过来照看,自己在疯狂种地。 于霄还在酒楼上班,于父码头的活计已经停了,他每天在于家和曹家转,晚上同于母睡在自家,于霄则在于春的厨房打地铺。 挣钱是当务之急。 活计一定要做。 ‘春:请问大家这是为什么呢?都签订合约了,我闹起来她也没有什么好处。’ ‘宝钗:当初她之所以同意,帮你忙前忙后,那是因为大老板的那句话,一是她需要对老板的指示有所表示,二是她误判了你的背景,顺手帮你一个小忙未来可能获得回报。如今她确认你就是一个穷人毫无根基,大老板也未再做指示,她感觉自己被欺骗和羞辱了。她宝贵的人情和另眼相看给了一个不值钱的赝品,她感觉智商被侮辱了,所以异常愤怒。’ ‘黛玉:而且这件事如果被其他人知道,会成为她有眼无珠的笑柄,有损她精明的形象,她肯定要从你身上榨取价值,通过收拾你来向所有人证明她依然精明,你之前的幸运只是她一时不察,现在的她已然拨乱反正,你依然是她可以随意拿捏的小人物。’ ‘春:那我应该怎么办?’ ‘凤姐:怎么办,凉拌,明显要刁难你,你交不掉,这五套衣服怎么也值一贯钱了,或卖或改,总之不会亏,你现在也没有多少时间出来找活,完不成任务,她就该被收拾了。这人随意挪动岗位,上次犯了那么大的失误还能留用,一看就是有背景的,你耗在这里就是鸡蛋碰石头。’ ‘春:人家那么帮我,我不会做这个事,这像军服,大概率为安西军准备的,少了这几套到时候可能会有士兵穿不上,不行。’ ‘……’ ‘春:请问大家还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 ‘宝钗:那么彻底忘记你被大老板帮过的事情,你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匠人,现在,找一个私下场合,用最陈恳的态度向她坦白,给她一个台阶下,满足她的虚荣心,将‘欺骗’转化为误会,降低她的敌意,争取喘息的机会,给她一些回扣,留住这个工作的机会,静待来日。’ ‘春:谢谢大家。’ ‘关机——’ 这草蛋的人生,连好好做工都能被算计,于春关机,不想叫众人见到自己巴结样,太羞耻。 不就是低头挣钱嘛,为没穿来的时候她自己也投过简历,看过各种各样的面试攻略,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于春给自己打气。 “喏,你的远亲来了!”仓库的管事收拾东西准备下值,看见在接收处蹭来蹭去明显是在等人的于春,笑着挤兑钱兰娘。 是的,就是挤兑。 在这里当值的管事们要说讨厌谁,当头一个就是这钱兰娘。 都一样在红颜坊当值,就她是头一个特殊的,从来不打扫自己的屋子,桌子。 她自己每天穿的光鲜亮丽,但,是真脏! 吃过的东西往桌子上放,喝过的饮子往桌子下放,整个屋子里有他们五个人在用,她就从来不打扫,冬天的时候还好,一到了夏天,为了避免满屋子蛆虫,她们只能帮她打扫。 偏偏她连一句感谢地话都没有,仿佛理所应当的,她们成了她的奴仆,偏偏她还以压榨到了她们为荣为傲,仿佛高她们一等。 她还喜欢小偷小摸的,明明娘家也还行,嫁的人也还行,就是小到针头线脑,院子里的果子水粉瑕疵料,听说连邻居的菘菜都偷。 这样一个人没什么能力偏喜欢压榨人,若不是因为她丈夫的亲姑姑是红颜坊总店的店长,她们早撵人了。 是以,于春跟着她来,还要多领针线,可恶心坏了。 “我说我今天怎么这么晦气,原来是遇见了她!”钱兰娘迎上去,大声的对于春吐了口唾沫,“咳,呸!厚脸皮的家伙。” “我是来交材料的,有哪里不合格还请说一声,都签了契约的,若是挑不出错来,请把我的押金工钱退给我,毕竟这五套衣服价值不菲!” 太恶心了,她宁愿不做这活计也不吃这口软气,这什么人啊!这红颜坊怎么会挑这样的人管事,这生意究竟是怎么做的! “哪里不合格,你就是不合格!”钱兰娘双手环胸,薄薄的下嘴唇斜着,大圆规一般的腿三七迈开,她今天算是找到出气筒了,在家里被丈夫漠视责骂的仇气终于有交代的地方了。 “你们这里还有没有像样的人管事?”于春也恼了,说话口不择言,但眼前已没有了退路。除了钱兰娘,其他人见事儿不好都快步离开了,于春见不对,背着东西站在门口,随时准备到前面店铺说个明白,契约她应该藏在哪里? 钱兰娘比她想的更难缠,只见她走进于春身边,突然伸手将背箩砸在地上,拿起桌子上的剩汤就往上倒,于春想抢,她手快,已经倒上了,她看都没看一眼,嚣张的说,“凭你将东西弄腌臜了就不合格,本来念着你有两分机缘只让你回去浆洗也就罢了,却没想到你如此无礼泼皮,我倒要看看这天底下还有没有天理了!” 于春全程蚌住了,纳尼?! 这些事情不是这人对自己做的吗,怎么反过头了理直气壮的污蔑自己。 自己可没有人证,怎么办? ‘开机开机开机…’ ‘探春:说说吧,目前你打算怎么做?你若还是这样既要又要还要,我们也不想再多说什么了!’ 她们也是有脾气的,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看不起谁呢? ‘黛玉:三妹妹,攘外必先安内,回去再说。’ ‘春:这份工作看来是要不起了,那我就想讨回一个公道!’ ‘凤姐:那就别慌,才多大点事,慌脚鸡一样,既然要闹,就往大了闹,不仅要拿回工钱,更要拿回两次无端被骂的精神损失费,衣服你听我们的包起来了吗?’ ‘春:包起来了,原来你们就是想到了这个——’ 她一开始不明白为什么凤姐们出门的时候要让自己用油纸把衣服包起来,却原来是有备无患,幸亏刚才自己怕今天交不了待会要赶路,将衣服又包起来了。 ‘凤姐:好,准备吵,一哭二闹三上吊,怎么闹大怎么来,别去店面上,就往东,上次那个东家下来的地方,那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背篓给我抢过来,护好了,碗也捧着,这样的地方怎么允许普通人带饭食进来,有人做了就是门卫的不是,既然你没拿,这吃食是谁弄的,就再是千百人说你,别人的吃食怎么到你背篓里,现在又不是饭点,当先就有她的不是!听懂了吗?’ ‘于春:不是很懂,但够了!’ 想到莫名奇妙的从异世醒来这几天的担惊受怕,想到几次三番被曹杰的言语暴力,想到无端背负起的一家老小六口人的活路,于春情绪亢奋,脸犯紫光,扯着嗓子叫唤起来。 “杀人啦,放火啦,红颜坊的管事要屈杀良民了!” “杀人啦,放火啦,红颜坊的管事要屈杀良民了!” “按住她,瞎说什么呢!” “杀人啦,放火啦,红颜坊的管事要屈杀良民了——” 于春可着喉咙眼嚎嚎,颇有后世石俊英老太太的风范。 尽管有点无耻,但,真痛快啊! 比卡丁车痛快,比过山车刺激,比大夏天跑完八百米喝了一杯蜜雪的柠檬水畅快! “说说吧,什么事儿?”只见楼梯上下来一个身量高挑的胡人妇女,她满头的小辫子,就跟电视里的香香公主一样精致,黑金色的香云纱也是马面裙的款式,手里提溜着马鞭子,显然是个狠角色! 第二十一章 良心值几钱 公孙琳琅看向眼前的人。 身量不高,中等,体型也是中等,微胖,长相算得上清秀,眼睛略小,中等! 一个走在街上不会引起人回头的人! 所说打扮,只能用一个穷字形容。 头发绾了个髻儿,一块布包头,洗的姜黄的麻衣并不很合身,但很历练,有种短打的感觉,鞋是布鞋,磨破了爆皮,显然主人尽量想让它齐整些,洗的很干净,干净的泛白! 就是一个丢在街上的普通路人,但她却有中与众不同的气质! 公孙琳琅觉得眼熟,一时想不起来。 “贵人见谅,小女就是城中普通住户,五天前来红颜坊领了个单子缝衣服,今天按合约送来了,却被告知不合格,我去询问为何不合格,却被那钱管事一碗汤泼背篓里,要我赔偿,我上有老母,下有儿女要养,如何赔得起!” 于春抓住机会将事儿说了。 “她胡说,明明是她做的不合格,我不收她就泼汤水威胁我,然后大闹起来,东家明鉴!” “汤水哪里来的?”所有主事的人都不会忽视这个细节,公孙琳琅鹰一样的视线盯着跟在她身后的人,正是店长。 “东家在自然会为你做主,瞎说什么呢?!”那店长手底下百十号人,这种场面见多了。 公孙琳琅挑起左眉,有点意外,但大战在即,她什么都没有说,只将视线给到于春。 能想象吗,一米七八的大个子,手拿鞭子,一看就是个练家子,盯着你,你在她的地盘跟她的下属闹。 “东家明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请您先看下我的衣服!”纠结汤只会陷入拉扯,于春用手绢擦干净粗布上的饭碴子,额,这羊肉汤的酸臭味真恶心。 只见她拿开粗布,从背篓里的竹筒里倒出一点酒擦了擦手上的油腻,才打开粗布。 钱兰娘一看油纸,脸色一青,有油纸于春没有理由泼汤,她求救的看向店长,刚开口,店长微不可及的摇摇头。 粗布里面是一层油纸,她解开油纸,取出一套缝好的衣服,就那样躬身举着,“请问为何不能合格?” 公孙琳琅笑着摇摇头,她想起来了,这人虽一身贫贱,却同自己的主子,如今的阳夏王一模一样。 说话是抬头直视眼睛,走路是大步流星没有一点女子的柔美做作,就是走路,除了到目的地没有丝毫旁的! 她看向钱兰娘。 “她用的针法同别人不一样!” 钱兰娘这点显然早有准备,从一开始就挑好了毛病。 若是寻常妇人是面对不了这些状况的。 “但契约上也没有写明必须用的针法,契约上约定的是干净,整洁,牢固。我的这种针法比寻常针法更牢固!” 现代人是知道据理力争的。 “我看看。”公孙琳琅接过衣服,不同于平针缝合,这用了回针,很仔细,确实比平针更结实。眼里已经是掩饰不住的满意。 当下她们需要能担事的人,尤其是女人。 而这个女人还有能力懂变通,她起了爱才之心。 “可以,”公孙琳琅,“别人都是缝好就好了,你为什么要多事?” 于春抬眼打量了眼前的人半响,只见对方神情严肃,看不出喜怒。 她想要说点俏皮话各式话讨对方的好,然并卵,她脑袋一片空白— “我想说这样其实更快会有人扣我线钱吗?实际上我猜测这可是要捐献给保家卫国的士兵穿的,我负担重捐不起,但尽点心是可以的,两全其美的事儿!” “哈哈哈,”公孙琳琅大笑,“你倒是爽快!” 旁边女店长见状给钱兰娘使了个眼色。 钱兰娘捧着于春缝的衣服,牙龈都要咬塌了,多送针线的把柄已没必要说了,多领是罪责,多领用在差事上没什么错处。 “既然是我弄错了,我这就给她登记去!” 于春的眼惊讶的睁大了,几乎媲美医美,人的脸皮怎么能转换的如此之快! ‘凤姐:傻愣着干啥,还要树敌丢工作?好听的场面话又不要钱,不看僧面看佛面!’ 这次于春总算不用多交代了,,原来这世界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以前只在官场的小说里看到过一点,现在她也算是经历了。 “这原本是我没有解释清楚!,我这里给这位姐姐赔个不是。” 那店长脸上终于有了些笑模样,“那这边既然没有什么事儿,我就先去下面安排,多少人等着!” 于春根本没有留意到钱兰娘当日让她多拿丝线的陷阱就这样被她真诚的交代抹平了,她只当惯例如此。 “你叫她们去,你先等一等,”公孙琳琅说完,又转向于春,“你到二楼从右起第二间办公室等我,我有话说。” “诺!” 难不成还有精神损失费? 于春的脚步都轻了三斤。 ‘凤姐:傻人有傻福!’ ‘黛玉:姐姐就别损她了,也算是她生性纯良方有福报,人善人欺天不欺。’ 从楼梯往上去,是很简洁的楼梯扶手,同当下繁复华丽的扶手不同,这扶手就是简单的四方形的宝瓶柱,木头可以看得出来是于春家的榆木,上了清漆。 二楼很安静,靠近楼梯的第一间办公室写着:行政办公室,里面有三四个人来在写写画画,有男有女,年纪看上去三十些许。 见了于春,其中一个身穿白色短袄,蓝色兔毛围脖,渐变蓝秀金山水素娟马面裙,梳了单螺髻簪了一朵宝蓝重瓣绣百合的女子迎了出来。 “你这是找谁?” “下面的身着胡服的东家让我到右起第二间办公室等她。”真想成为她们当中的一员,这算是这个时代的都市丽人了! “你等下!” 女子笑着拍拍她肩膀,竟然扒着扶手对着下面喊,“公孙大娘,是你的客人么?” “是哩,你帮我带过去!我忘记果儿不在了!” 看着两人对山歌一样轻松的上下级关系,于春更羡慕了。 要是她能成为女子这样的员工,她一定好好干! “你随我来!”温柔、娴雅,莲步轻移,要不是她带了眼睛还以为方才是在平行空间呢! 从那边过去,依次是宣传办公室,销售办公室,总务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第二办公室和第一办公室。 尽管她就是个走进去都弄脏了地面的小角色,但,没人让她难堪,茶,上好茶,点心,荷花一样精致的艺术品点心。 “请自便!” 茶还好,但点心—— “我可以打包四个点心吗?”这样新奇的东西,家里的老的小的都没见识过,以后也不一定有机会,看着不像钱能买到的东西! “嗯——”女子愣了一下。 她接待过很多人,要不是富商豪客,这些点心不好意思碰,要么是员工管事,这些点心不敢碰。 “当然,”女子笑着拿出一个描摹精致的纸盒子,“你可以放这个里面,你可以都拿走!” “不用了,”于春憨厚的笑笑,“家里穷,家里孩子没见识过,尝尝见见世面就好。” “没事,她们都吃过,我的品味本身还好!”公孙琳琅来了,“小王,给她多带几盒,我牙口不好,就是阿宏非要送。”。 “非常感谢!”不管结果是什么,她今天遇到好人了,“我今天是交大运遇到好人了。” “哈哈哈哈哈!”公孙琳琅摇头失笑,太长时间没有见到这样简单直白的人了,她喜欢这样的直白爽朗能做事不算计的人,“我可以给你个职务,我的特别行政助理,月薪三贯,一季两套衣裳,每月食补200文,有食堂,有宿舍,以后超过一年,每一年月俸涨50文,工作十年可以申请买红颜坊的公寓。” 天,一月3000文,一天一百文,这是于霄这种正当年要面临特别风险的人才能挣到的钱。 于父在码头挑一天50文,合后世的300元,月入相当于后世的一万八千元,这是于春后世求之不得的工作。 “我当然愿意!”她完全可以用这个钱分出20文来雇佣个老太太 “但有个条件,”公孙琳琅几乎叹息的说,“因为战乱和保密性质,你需要签身契,10年后不需要赎金可以恢复自由身。” “但签了卖身契的人的子女不可以考科举!” 这是于春早打听清楚的事儿,不然她早帮佣去了,那是她的专业。 一边是财富自由工作环境优秀,一边是两个孩子和还未立足的于春的亲人。 良心值几个钱? “谢谢您!真的,非常感谢,您给了我机会让我确认了我自己的价值,但,我还有责任要负担。” 公孙琳琅没有意外的笑了,虽然遗憾,但她对于春更满意了,“这次战乱过后,我想你会需要这份工作,到时候来这里找我,我会给你一个双赢的机会。” “好了,快去吧,耽搁一天了,你家里还有小孩子,希望下次见到你能好一些!” 看着和善慈祥的公孙琳琅,于春眼眶湿润了,“请问为什么您要帮我?” “没有为什么,要说有——” “大概是人间自有真情在吧,记住你今天的努力,你值得过你要的生活。” 第二十二章 努力,奋斗! 于春捧着手里的一吊钱笑的见牙不见眼,这是她在这个世界光明正大的挣到的第一份工钱,100文。 这次她没有带小孩,擦干净的背篓里背了整整十套衣服,就是200文,这些以她现在的速度,三天足够了。 不过那钱管事也说了,这批订单很快要做完了,她下次最好多带些定钱,一次性用车拉回去,这可能是最后一批了。 她也想,可她没钱,她也直说了。 钱管事帮她想了个折,她下次带房契来登记,她做主给她200套。 她若是加加班,一天能缝8套,就是一百六十文,只煮稀饭于母还行,她觉得靠谱,钱管事还让她可以每天使人送到店里,这样既不影响她的差事,也省得她后期交货遇到麻烦,城里的治安并不好。 于春仔细想了一下,钱管事想的周到合理,虽然做好的钱要压一压,但她对红颜坊是认可的,白纸黑字写着,就是想到曹芳得的金花生,她也不担心。 倒是活计确实是干一天少一天。今天排队的人这么多,钱管事也说了她就是被人挑拨了,不少人说她有眼无珠才找她的事儿。 “你们要我干不了活我偏要干,尽可能多多的干!”于春干劲儿十足。 210套就是4200文,50文相当于300元,那就是二万五千多元,她现在有粮有房,在这个疫情一样的战乱里,这是她能做的最好的准备。 ‘宝玉:姐姐妹妹们不提醒阿春一下注意安全吗?’ ‘凤姐:剔牙·jpg,让她吃两回苦头才知道厉害,平时劝她八百回也不听,这回偏不给她架梯子,撞了南墙才醒得过来呢!’ ‘黛玉:左右有我们呢,阿春平时做事挺聪敏的,就是这看人,怎么那么容易被忽悠,都吃过亏了,还是记吃不记打!’ ‘宝钗:我看倒未必,她只是习惯了吃亏。就像我们习惯了衣食无忧就看不到底下人吃不饱饭的窘迫,有些时候不是他们品行低劣,而是——仓廪足而知礼仪!你们莫小看她,到目前来说,她做了对她来说最好的选择,且看她自己可能意识到这中间的陷阱,凤丫头说的对,只有事儿教人没有人教人的。’ 于春没有权限自然不能接收到众人屏蔽的内容。 今天面临的事情,对她而言吃饭喝水一样常见。 若没有这份钝感力,早就精神失常了。 没有未来等于没有一切,至于鄙视、算计、责骂、泄火气,不管是现在的于春,还是平行世界的于春,只能说一句: 习惯了! 对为她这样常交委屈费的大冤种,已老实,求放过是常态。 活着,尽可能好好活着,尽可能让自己应该负责任的人好好活着。 走进小巷,于春并没有回家,她就坐在大柳树下歇息,天色将晚,橙色的夕阳照在她脸上。 她捧着一盒点心,荷叶式样的酥皮点心,一个接一个,大口大口的嚼,眼很酸,酸的想要淌水。 ‘我活的好像一条狗,但,努力,奋斗,其实我是一个演员,我不是懦夫,月入过万,奥利给!’ “春娘回来额,背的好多东西啊!” 这是这个小巷第一家的邻居,院子是赁的,长的很漂亮,是附近有名的唱挽歌者,此时许是刚下工,一身校服,脸上化了很浓的油彩,她很有技巧,能哭的又美又好,很多人找她,她的理想就是把她租住的小院买下来。 “娴娘姐你刚回来?今天生意好?可吃点心,今天见贵人了赏的!”她笑着将点心递了过去。 娴娘诧异的看向她,笑的更真切了,她们这些人从来是受人歧视的。 这些日子众人都忙于活命,见于春背着山高的背箩,因为曹杰的关系,想帮帮忙同她熟悉些,没想到是个如此可爱的女子。 “这真是罕见,用了酥油乳酪,毛家果子店都没有的口味,春娘你真是见贵人了。” “嗯呐!”于春未语先笑,眼睛弯成月牙,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清脆的答应着。 她的笑像春日骤然放晴的天,万里无云,碧空飞鸟,瞬间驱散了娴娘积累的郁闷。 这是一个在冰冷算计的长安壁垒中,顽强向着阳光,拼命汲取着生命中稀薄的温暖可能的笑。 曾经她不服气曹杰怎么会选她这样中人之姿的妻子,如今,她明白了,这是一个活生生,热腾腾的人! “今儿不同你说了,我得走了,明儿还有好几个局,这个你拿着回去给小娃子吃,是老王家的庖厨做的胡饼。” “谢谢姐!我也要回去了,两个娃等我半天了。” “呼——”长长的呼出口气,她背起背箩继续走,颤颤巍巍的。 “可要我帮你拿?”娴娘看着随时要垮塌一样。 “不用啦姐,几步路而已。” 两人相视一笑,一左一右的往各自的归处去。 “我回来啦!”于春大叫了一声,没有预料中的小孩奔跑出来,只见此起彼伏的哭声沸腾着。 “妈,阿娘,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哇哇——啊——” “快帮阿娘开门,我带好吃的回来了,我娘你个老六,你怎么带娃带成这样!” 于春抱怨着,进了院子,只见于母正在厨房烧火,曹荣用他的标准姿势扣着曹芳的腚迎了出来,两个娃脸上都是黑的花的。 “哇哇哇—我姥姥都不管妹妹,就把她放在地上,我说了她不听—”这是曹荣! “呜哇—”这是曹芳。 眼泪在眼眶里转的于母— 娘三抱着嚎啕大哭了近5分钟。 见没大事,于春笑着走到堂屋把油纸盖着的衣服小心的放下来,油纸不够大,并不能盖住,她不想把衣服弄脏。 她将衣服铺了快布倒在一旁做活的矮榻上,从背篓底下拿出了六盒点心,都是小小的竹制盒子。 每个盒子里有十六块巴掌大小的点心,每一块点心都不同,有小动物的,有花的,有图形的,有梅兰竹菊的,酥皮的、酥性的,最奇葩的,有奶油泡芙和味道不同的面包。 她心里感叹那位穿越的大神太牛了,可她咋就没那么厉害只能出苦力呢? 她毫不客气的把奶油泡芙的盒子打开了。 “来,阿荣,想吃那个拿那个,先吃这个,这个放不住。” “这么多,发达了,阿娘你挣到大钱啦!”曹荣瞬间忘记了伤痛。 “哒哒哒,看!”于春笑着将自己挣的一吊钱放在桌子上,解开绳子,“今天挣的不少,搁以前够咱们家过半个月的,我会继续努力,我们一起努力以后挣大钱!” “嗯嗯,妈妈好厉害!”曹荣挺了挺胸膛,“我以后也挣大钱,给阿娘你想吃什么买什么!” 他很满足,前几天他见堂哥的一大提点心还很羡慕,如今他有更多更好的,而且他娘明显把他放心里了,他觉得什么都不害怕,只要有阿娘在。 “叫他们不给我吃,我们自己吃!” “嗯!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于春心里暗暗发誓,这只是个开始。 第二十三章 脸面?脸面! 同样是小小的西市,钱兰娘却在赶时间。 她家住在距离红颜坊比较远的西北边,香料行。 她下班的比夏华晚,但她只挎了一个铺子里面的购物袋。 她身量较于春高出一寸,可见从小营养充足,家境不错。 道旁榆钱纷飞,她走的极快,云头锦履踩在青石板上,上身是以银线暗压出波斯式的联珠对鸟纹,行动间微光流转,下系一条郁金裙,这是一种用郁金香根染出浓郁的鹅黄色,裙裾洒开如暮云铺金,是长安最新式样。 惊鸿髻将展未展斜插一支金粟小梳,鬓边压着朵新鲜的绒芍药,额间贴着卧蝶,颊施斜红,唇点檀口,耳垂明月珰,腰束九环金带,挂着一串钥匙,手腕上一对白玉手镯叮当作响。 “钱娘子回去啦!问鲁捕头安,新出炉的胡饼来一个?” 晚风吹动了新抽芽的柳枝,街边卖胡饼的汉子跟她打了个招呼。 “谁知道他娘的死那个勾栏去了!”钱兰娘愤怒的吼着,比旁边酒楼里正在唱的窦娥还冤屈。 她转身进了酒楼,也没有买票,门口的小二扭过头去也不招呼她,她截住一个卖吃食的小孩,“慌脚鸡一样,撞到我了打断你的腿!” 从挑子里抓了一把银杏,“磕,呸!” “今儿的吃食放几天了,吃死人教你赔死!” “钱娘子,可不敢糊弄你,你手太快,给,这是今儿才炒的。”小孩十几岁的样子,垂髫小儿,但成天在街面上混,眼皮很活,赶紧用油纸包了一包杏仁给钱兰娘。 “算你识相!”钱兰娘一路吃着吐着围到戏台子前听戏。 “看——”旁边酒楼里的活计惯知道她的,朝新来的于霄努努嘴,“你看,你看下面那个女的——” 于霄顺从的看了过去,“长的也一般啊!” 酒楼里面讨生活的女子多了,长脸、三角眼,薄唇,圆规一样的站姿,是他堂哥说过绝对不能娶的人,只是打扮时髦,面色糊了那多粉也看不出来,他不明白同伴让他看什么! “谁让你看那个啦,看她手!” “小偷——”于霄想要上前抓人—— “你——”同伴捂住了他的嘴,“祖宗,小点声,这是咱西市鲁捕头的妻子,你可当心点,她娘家整个村子八成都是干这个的,对有些人是生计,对她们是爱好,我告诉你是千万别得罪了她,难缠户里她排前三!” “没人管吗?” 这还有天理? “有啊,人抓不住她,抓到了被反咬一口吃一顿棍子的不是一个两个,她又不挑有权势的下手,都是苦哈哈的百姓,谁能奈何得她!” 说着,小二想起一件事来,“前一阵没有战乱的时候这位姑奶奶带着8岁的儿子来街面上逛,他儿子急着要拉,她就在王记杂货铺正对面的大榆树下方便的。”说着小二摇头失笑,“偏偏王记杂货铺的娘子也在,就骂了一句‘乡下人’,好家伙,这位姑奶奶硬是将整个杂货铺砸个稀碎,王家娘子告到市丞哪里,鲁捕头是各种赔礼,但王娘子骂人在先,又是小孩子,王掌柜也是以和为贵!” “人才!”于霄愕然,“这公主娘娘都没她活的开心肆意!” “人王孙公子有气度,有能力的不同她计较,有失身份,无能力的惹不起,捏着鼻子认,你惹她作甚?”小二也是摇头。 “咱们西市那么多富商大贾,这鲁捕头身家肯定不错,缘何娶这样的东西!” “这娘子的要紧亲戚是城南的一个极厉害的算命先生,批出来此女命硬,能生龙凤!” “真生了龙凤胎?” “啥呀!生了个大闺女在正月初一,又生了个儿子正八岁,在二月二龙抬头!” “呵呵——”于霄自小接受的教育接受不了,翻了个白眼,“人才!” “可不是人才,算的太准了这一大家子两门子人,这五六年间死的只剩她同她那个烂赌鬼兄弟一家子了,不然她才猖狂呢!” 他们的谈话对钱兰娘来讲没有任何意义。 她凑了一圈热闹,从酒楼里买了一只烧鸡,从街上拿了一摞儿胡饼,从街边小摊上买了一罐馋饴,在天色晚时回到家。 她们家是一座典型的四合院,占地两亩左右,有正房,左右厢房,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圃,里面种的有葡萄。 “大娘,来拿吃的!”刚到门口,她同其他的人一样吆唤起儿女来,他们家并没有寻佣人。 “大娘?”钱兰娘又骂开了,“都是讨债鬼!” 说着她自己将东西放在厨房里,厨房里灶台上,啧啧啧,鸡蛋壳剩下的蛋液养了一台蛆。 除了锅台,其他地方摞了厚厚的一层灰。 她看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她走到东厢,只见她十五岁的大女儿正在看话本子。 “饭不吃了?今儿可是你们喜欢吃的烧鸡!” 她说着从随身的布袋里拿出来了一些细碎的东西,杂七杂八的,玉坠子、银坠子、小花佃,铜钱—— “靠!”她将银坠子扔地上,是锡的,“也不怕上坟的把他拖走,还有这个,真穷,卖都卖不上一个好价,这血沁也是假的!” “你一天天的就不能消停点,阿耶回来又要吵架!” “那个窝囊废,都叫人欺负到面上了,天天只会骂家里人,那可是你弟弟被骂了!” “你自己看着办,回头我同阿雨约好了,今儿去楼里吃。” “你也不知道找个能力强点的!” “那你倒是把我生的再美点啊!”鲁大娘怼了她娘一句,快步出门了。 钱兰娘也不多话,对于有店铺有田地有宗族的郑家大郎,她还是满意的。 她从来不会瞎做梦,像今天见到的那个叫于春的傻子一样,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都过成乞丐一样了,还抬头挺胸的,拼什么呢? 我呸! 以为得罪了她是几句话就能描补回来的? 她安排儿子吃过饭,有些焦躁,又去兄弟家走了一圈,才见丈夫回来。 “你个死鬼,又被那个小狐狸精缠住了?” “不会说话就少放屁!”鲁捕头哐的一下,刀直接砸在地上。 “我就知道,嫁给你个没本事的,都被人家欺负死了,也是无用,爹啊,娘啊——” 鲁捕头冷冷的看着妻子,若不是看着一双儿女,他看一眼这妻子都是他瞎,“说吧,要干嘛?” 但他知道,不叫她满意的话,她会闹的家无宁日。 “就是凶肆那边一个姓曹的军户,就是你一个战友他娘子,明明是她缝的衣服不合格,但非要说我克扣她,还泼汤栽赃我,不说报复她,我也不是那样人,但总不能欺负了我我男人还照应她吧?” 鲁捕头的视线都要结冰了,他无数次后悔娶了这样的东西! “阿耶,阿娘毕竟是我和弟弟的娘!她被折了面子我们也没脸,别人会欺负我们的。”鲁大娘子看着她娘这样子很头疼,但这是她娘,她的脸面,她自小人人都说她生在大年初一,是要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她寻了这么多年飞不上枝头,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她得立威,谁都别想欺负她,她是人上之人! “现在兵荒马乱的谁还能照应谁,他曹杰自己回乡发财去了指望别人照应他妻子,不能够!” “还得是你我才能活的像个人样!”钱兰娘满意了。 夜还很长,天上的星星眨了眨眼,又都睡了。 第二十四章 点眼 天上的星星隐去了,天是浓墨一样的黑,然则,不是每个人都能觉察到。 于春披着衣服吹亮火折子,点燃油灯,打着哈欠走到厨房拨开炉灰,加了把干树叶和少许芝麻杆,用竹管一吹,火燃烧起来,加上木柴,放上石炭,开始热水。 将蒸笼架上,她嚼碎柳树枝的头,嘴里含了一口牙粉和水,打了一个鸡蛋在斗碗里,加一点点青盐搅匀,将浮沫撇掉,放三个鸡蛋的温水,继续搅拌,撇掉浮沫,将碗放在掀起来的蒸笼里,舀出锅里的热水,又舀了半盆冷水加进去,倒入半碗粟米和红薯干,坐上蒸笼。 将红薯泡在洗菜的木盆里,做完这些,只听院门响,是于父过来了。 “阿耶,今天还要去找活计?”许是感受到了城里紧张的气氛,许是家里钱见底了,于父一改往日的懒散,每天都是这时候就去码头。 但,哪里有活计呢? 自从叛军包围圈合拢,码头就停运了,城里就一改往日的喧嚣沉寂下来。 唯一有点热乎气的就是于霄工作的酒楼和凶肆。 “你忙忘了,昨天那个钱管事让我嘱咐你,无论如何,今天必须要交衣服了,再晚客人不要了!” “知道了,这会儿还早,我再缝一些,中午送去,没有单子了!” 于春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毕竟家中还有一个幼儿,于母只能陪孩子玩做些不动脑子的事儿。 无论怎么教,她总是能将简单的平针缝的七拐八扭嘬成一团。 她本身有伤,又连续的劳累,晕了一天,还是于霄寻的赤脚医生来针灸,又花了百文熬的药才熬过来。 她就没那么赶,超期了两天才做了一百八十套。 但无法,要钱还是要命,这个她没有选择权。 也很好了,只有最后三十套,她今天一个早能再缝5套,剩下的钱叫被人挣去吧,别耽误了人家的事儿才好。 “一会儿我来吧!”于父叹了口气。 “成,还是那话,钱给你!”于父的脑子聪明,缝纫确实可以,从五六天前他尝试着缝到昨天,一天也能做四五套,就是他特别喜欢偷工,收尾都需要于春做。 “俺不要你哩钱!你拿着给娃吧!”于父抽了口他从工友哪里换的茄子叶。 “你也不能手里没钱,谁知道这年岁要搞成什么样子,左右还有他们种的棒子,再两个月该收成了,如今黑市上一斗杂粮也涨到两百文了。” “行吧,你的性子改改,要会说会哄的,女人不靠男人能活得下去?” “我知道了!”于春头瞬间爆炸了,“你别叨叨叨了,我先前倒是靠他了,你自己看看我鼻梁上的淤青还没好全呢,他就是人格障碍,你这样搞,也不怕人财两空,他那个脑子是你我能糊弄得住的。” 从曹杰走了之后,于父就每天不停地跟于春唠叨女人要如何如何柔顺,如何如何乖巧才能获得丈夫的疼爱,从一开始的大吵到后来的生闷气。病了一场,于春终于学乖了,她躲。 “都是你养的蠢女儿!你这个性子同谁能过得到老。”于父又对着围过来的于母骂起来。 “我姐蠢她一天挣两百文,我蠢我一天挣一百文,你厉害你一天挣多少钱?要不是我听我姐的把钱都换了粮食,买了宅子,我们一家子可有命在?你可知道洛阳外面的难民怎么活的,都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这周围所有的粮都叫叛军收了,十万的叛军一天要吃多少粮?何况逆胡吃人的。” “现在还不是被围着!”于父狡辩了一句,终究不敢太得罪子女,因为他心里其实清楚,子女是对的。 “姐,你最近注意着点,如今太乱了,不少人吃不起饭惯在小巷子里截人。” “嗯,”于春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早知道就不跟钱管事说一起结工资了。” 她对铜钱没概念,电视剧里动不动都成百上亿的,动不动都是数万辆银子,她忽略了铜钱的体积。 她的工钱一共是四千贰佰六十文,她闲来在地上列竖式计算过,差不多20公斤,得有一个篮球那么大。 这么重的东西若是遇上劫道的她跑不起来。 “要是运气好的话能给点金子结算就好了!到时候我去林家当铺换铜钱。”一两黄金实心的就一个花生米大小,她直接塞曹芳或者曹荣身上就好了,最多再要点铜钱。 “做梦想屁吃!”于霄毫不客气的嘲笑她,“你知道红颜坊是谁的产业吗?” “我咋不知道,阳夏王——不,摄政王的呗!”就是因为是摄政王的她才做做梦,观其行是个讲理爱民的主,极有可能是个穿越大神。 “赶紧干活啰嗦啥,耽搁了有钱挣!”于父不耐烦了,他正忧愁一家子的生计。 于春放上几个于母特制杂粮铁饼在锅上溜,将蒸鸡蛋端出来,赶紧去给曹芳曹荣穿衣服,她今天准备带两个小孩一起去。 两小孩得的黄金她一直记着,若是城破,可能这一生都不会去红颜坊了。 这十几天她顺便教两个小孩做了一副布料的玫瑰花图,花是曹荣自己做的,还有曹芳的手指花,字是曹荣自己写的,‘曹荣、曹芳祝漂亮姨姨幸福安康,平安喜乐!’。 她准备交给行政办公室的小姐姐转交。 钱是救命钱,对那位女子来说是毛毛雨,但对她们可能真能救命! 只能日后图报了! 为了安全,也因为过了今天她准备宅家,今天一家子全去。 于霄一起洗漱完喝了一碗粥带上一块饼快步去上工了。 一家人都没有把别人的报复当一回事,他们正正经经做事,勤勤恳恳做人,低头认罚窝囊到了极点,总不会有人因为一两句话就要杀人,这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恶人? 于春和于父加紧时间缝补,午饭对付了一下,一家人背着衣服出门,于母留家,刚过饭点,于霄请假回来,同于父一人背了个背篓,两小孩在他们篮子里。 因为上次于春生病的事儿,他们打算拿到钱顺便去黑市换点药,于春觉得马上有可能大战,就跟经历疫情时那样,她想要两个孩子有点美好回忆,顺便带他们去逛逛。 “阿春一家子都去?” “是哩,我阿娘在家,大娘你也去铺子?” “是哩!先走啦!”朱大娘快步走了。 于春摇头失笑,这朱大娘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开了,最近一直不八卦了,像是躲着她一样。 左右她也不爱跟人八卦,没放在心上,“阿娘有事记得叫唤。我把狗撒开了,我们最多半个时辰就回来。” “唔!”于母紧张的看着几人,这是她头一回单独在家,索性是大天亮,倒也还好。 于春背着衣服赶路,正面遇到了邻居娴娘才起来正在院门口漱口。 “娴娘姐你又出门?” “是哩,你去绣坊?” “嗯!” “赶紧去吧!这南边已经有抢劫灭门的了,你们可注意些,咱们小家虽穷,可是一家子性命。” “嗯!”街上有坊丁巡逻,青天白日的能出什么事? 于春转头看向还在嘱咐于母的于父,“阿耶,我先走了!” 真慢啊,再磨叽人下班了,耽搁人家事儿了! “就来就来——” 于父抢了几步,“记得别开门。” “阿娘别听阿耶瞎说,别怕!我们就回来!”于霄说着也跟了上来。 娴娘见了于霄,抢上几步,“哎呦,好个精壮的小伙儿,”说着还摸了摸于霄的肌肉。 “娴姐别取笑我!”于霄脸顿时红了。 “哎呦,害羞了!姐姐疼你!”娴娘说着,凑近于霄耳朵,“有人点眼要截你姐的道,留心些,莫做出有钱的样子来,当心被劫。” “嗯!”于霄气的耳朵都红了,气的,只未不可见的点点头。 快步追了上去。 第二十五章 明抢 西市的街道更寂静了。 或者说因为整个长安已经被包围了,所有人尽管还出门,却有意识的安静下来。 十天的时间,街面上处处关着门,路过萧记馄饨摊,只有地上用生漆画的方格显示着它曾经存在过。 唯一还在红火的,就是各个可以饮酒的胡肆。 但也仿佛装了阴间滤镜。 “别看!”于霄捂住曹荣的眼,胡肆中的画面比起以往来已经很不堪了。 自从十几天前留守长安的老王爷们陆续出事,整个长安似乎被分裂成几块,有的忙于修建守城工事,有的已开始大肆敛财,放纵,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挥霍。 洛阳毕竟被屠城了,按理说长安不会,但,万一呢? 逆胡可是有食人的传统的。 摄政王毕竟是一个女子,她目前除了龟缩在大明宫中,派出了两万金吾卫维持治安,没有任何动作。 如今包围圈已经合拢,酒楼里九成的客人都开始议论摄政王能撑几个月投降。更有甚者,甚至开了盘,赌摄政王成为王妃的概率和成为侍妾的概率一赔三。 一个女子而已,谁家的老娘们真能撑起一个王朝,武则天也不过是因为从唐太宗手里接过的家底厚,换做本朝试试? “走大路,贴着店铺走。” 大街上随时可以见到有闲汉咬着虱子,交头接耳的打量着来往的行人。 从凶肆到红颜坊,平日不过一刻钟的路程,今日却走得步步惊心。 “就是他们!”一个闲汉肆无忌惮的打量着他们,啐了口唾沫。 “到你们酒楼了,你带着阿荣同阿芳好好玩,这可能是这两年他们最后一次出门了,玩好直接回家。” 说着,她朝于霄点点头,给他抓了一把铜子。 红颜坊后院门口,三个闲汉一边咬虱子,肆无忌惮的盯着她们。 “小娘子,跟哥哥走一趟,带你去看好瞧的!” 于春装作没听见,脚步却加快了三分。 她能感觉到背后如芒在背的视线,像一张无形的网正在收紧。 ‘黛玉:阿春,你认为你真的可以顺利的依靠你阿爹护住这些钱吗?’ ‘春:今天前我以为能,现在我觉得我可能高估了自己。但,曹杰是没有钱的,这个家已经没有了收入,这些钱是家里有人生病最后的保障,还有房契。’ ‘黛玉:你知道你接下这个任务已经被钱兰娘盯上了吗?’ ‘春:我不知道,我以为这只是女人之间的小小较量,我没想到她有可能设计让我处于危险之中。’ 作为在和平环境下出生成长的人,她在上街前从没想到,人心会坏到这种程度。 ‘春:我没想到,坚持想要获得一点公平对于我这样的蝼蚁来说,可能会赔上性命。’ 她想着钱兰娘可能会想要利息,但没想到人家要的是她的本金。 红颜坊今日大门半掩,于春一家踏入店内时,库房后只有钱兰娘一人。 她今日穿的格外光鲜,一袭石榴红洒金襦裙,髻上插着鎏金步摇,正慢条斯理地拨弄算盘。 “哟,可算来了,”钱兰娘眼皮都不抬,“我还当你们卷了布料跑了呢!” 于春让背篓放下,“那能呢,请钱管事清点。最后的五十套,有二十套没做好。” 钱兰娘这才抬眼看她,嘴角勾起一抹讥笑,“急什么?伙计们都忙着呢,等着吧。” 这一等,就是半个时辰。 于父焦躁地在店内踱步,于春站在原地,目光扫过店内,几个伙计看似在整理货架,眼神却时不时飘向门口。 这是一场明局,对方在等,等他们走进某条预设的轨道。 “清点完了,”一个伙计终于出声,“共计一百九十套,无差错。” 钱兰娘从柜台下提出一个沉甸甸的麻布钱袋,咣当一声扔在柜台上,从中提出五吊钱:“按契约,三千八百文,超期两天,扣一百文,三百押金,实付四千文。” 于春快速将钱放在篮子里,边往外走,边说,“契约写明超期每日扣十文,应是20文。” 钱兰娘当她是故技重施,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我说一百就一百。”钱兰娘冷笑,“不要就滚!” 于春看着她,忽然笑了“钱管事说了算,不过扣了钱,总得给张字据吧?写明扣款的事由,我也好向家人交代。” 钱兰娘没想到她这般反应,愣了一瞬,随后不耐烦的挥挥手,“写给她!” 一张潦草的字据被拍在柜台上。 “我们走!”拿到字据的她没有多话,叫上于父直接往办公楼上走。 一边走,脑子里浮现的是宝钗的话。 ‘宝钗:如今,你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拿钱,到大街上,找一个体面人,锁死他,将鲁家绑在旗子上,他们为了维护声誉,不会将抢妇孺的工钱挂在脸面上。一是放弃钱,花钱消灾,但这笔钱对你确实很重要,曹杰不仅没有收入,恐怕还将所有的本钱都投进去了,恐怕还包含你们存下的粮食。’ ‘探春:那么你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把钱换做小的目标,银子,金子,什么都好,既然公孙大娘给你留了机会,这点小忙一定有人帮你。’ ‘春:我不能引起她的注意,我需要让她以为我很怂,第一条路继续下去,会引起更大的祸事。’ 现在是抢钱,钱兰娘就是一个神经病,只有先缓住她让她觉得自己在掌控中,才有一线生机。 不然接下来会有几十双眼睛盯着自己,那才真的是绝境。 她认可宝钗说的,据她目前听到朱大娘传来的话,曹杰一次又一次的托人拿粮,家里库存的粮食能保住的不多。 想必曹杰是将自己家里人的吃食寄托在于家的存粮上,而如何偿还于家存粮,他想必打的是过两月收获的玉米的主意。 能将粮食换成地契,资产才是最靠谱的。 当然,这些都是需要运气才能顺利交换,眼前的流动资金她得想办法保住。 她快步上了楼。 还是那个办公楼,十天的时间,听不到规律的算盘声,里面的办公室都在关着,只有第一间还开着门。 “请问小王姑娘在吗?” 第二十六章 回收 “小王姑娘在吗?” 于春三步并做两步爬上楼,敲了敲办公室开着的门,叫于父留在楼梯口。 “我——”衣着靓丽的小王姑娘嘴巴张了张,最终一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姓的。” 只是一面之缘,她有些印象,但她作为行政秘书每天要记的人何其之多。 “那天听公孙娘子这样称呼您,冒昧打扰了。” 怯懦的笑,微低的头,弯弯的嘴角,向上抬的眼,就像李太白戴的圆形黑色眼睛被压下一点的滑稽感,卑微中透着热络,但绝对不反感,原本不愿多事的她决定递个梯子。 而于春脑中浮现的是黛玉的嘱托。 ‘黛玉:有没有可能有第三条路,和解的同时,示弱。为什么你觉得小王姑娘一定会趟这趟浑水?若是红颜坊真的完全可靠,那么钱兰娘上次就应该被辞退了。’ ‘凤姐:林妹妹说的是,为什么公孙大娘那样的地位会忌惮一个小小的西市捕头?’ ‘探春:或者说她们有什么目的,逆胡,西市——’ ‘宝钗:所以,冲突升级绝对有不可预知的风险。’ ‘春:我懵了,该如何做?’ ‘黛玉:我记得娴娘同你说过,红颜坊歇业后胭脂水粉一盒难求,这些东西对她们这些以容貌挣钱的人来说很重要。’ “宝玉:林妹妹好聪明,她们并不缺金珠银宝,这时候这份稀缺性,可能比粮食交易都更挣钱。” ‘惜春:林姐姐的意思是直接投靠钱兰娘成为买卖胭脂水粉的人,为她开辟财路,但这样的狼如何不会反噬?’ ‘妙玉:无论是当众掀破还是藏钱,都有一个对于春最致命的缺陷,同流氓地痞闲汉有肢体接触会自绝于宗族。’ ‘黛玉:这正是我顾虑的,但投靠那个人,未免太下作。’ 众人都沉默了。 于春想到了后世听过的一个频率很高的词,造黄谣,粉红色头发的女孩,阮玲玉,张国荣。 她脊背发寒。 尽管她一再高估钱兰娘的行为下限,却没想到她的下限就是没有底线! 她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她以为人家要钱,但人家要的是命! 此毒妇,猛于虎猛于黑寡妇,叫她蛇蝎简直是侮辱了这两个物种! 天,她不过是没有被她算计到而已,她不过是穷弱而已,就要活该被骂,小小的讨个公道要被算计,算计不到服软了,就要设套弄死来满足她的扭曲心理? 这世界颠了! 为什么这种人会有权力? 收回思绪,于春专注眼前。 “不知道可能见一见大东家,她曾经帮我主持公道,我是穷人只有穷心,正不知道如何回报。小孩子心里也惦记着恩人,制作了这副绢画,请您帮我转交,这许是最后一次出门了,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只是聊表心意。” 小王正思考如何避免卷入于春同钱兰娘的事儿中。 作为专门的专职秘书,王缙的孙女,王琼并不愚蠢,一位立志职业的女性,自然是个聪敏人。 “没想到那两个小家伙是你的儿女!”王琼的语气热络多了,难怪东家对她另眼相看。 为什么那天两个小家伙能突破防线见到大东家,就是因为小家伙长的同大东家的女儿有八分相似。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公孙大娘要给她一份工作了。 可那天公孙大娘不在啊! 不重要了,据王琼的了解,大东家是最喜欢这类有古风的人,就是一个简单的知恩图报! 就像《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再粗鄙,再贫困,是讨她喜欢的。 那么眼前的于春就是有价值的。 她决定好人做到底,“如过需要物资,不管什么,可以到西市的大方典当行去,就带上东家给的信物。” “啊?” 大方典当行! 于春记住了。 但今天她没有信物,也不缺东西,相反愁的就是东西多。 “不知道今天可能换一些胭脂水粉?”于春见有门,说出了她的目的。 “啊?”看着素面朝天,眉毛都不见修饰的于春,王琼愣了。 “可以!”自从城中大乱不少富商被抢,女眷就几乎不出门了! 红颜坊的化妆品,大头早就没有库存了,店铺里一些商品样品就自然封存在店铺里。 所有人聚焦的是粮食铺子,药酒铺子,刀剑铺子,女人的小玩意儿还真没人管。 至于红颜坊本身是不会做这种生意的。 掉价! 所以于春说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这笔钱。 王琼更高看她一眼,人才啊,找人还准,她有权限把这些等着尘封的物品卖给旁人,所谓的给钱就成。 不然也仅仅是店铺里剩下几个人拿一点自己私用而已,都有记录的,谁能拿多,红颜坊的饭碗可是铁饭碗。 围城撑过去了不用说,若是城破也不用说。 人才啊,脑子转的真快。 “嘿!哈——” 整个店铺柜子里都是满满的货物。 当然,那些珠宝首饰,成衣布料自然是没有的,那些都是没有保质期的物件,都能放。 尘封在柜子里的,是胭脂、水粉、各式各样护肤的宫廷汉方。 纸盒子的,木盒子的,瓷瓶子的,王琼做主,将所有的东西以四贯的价格都卖给她了。 加起来有整整的十个竹筐。 并且,她好人做到底,将东西让她自家的马车帮于春都送回家了。 这一切花费了约莫一个时辰。 一段儿悦耳的音乐响起,红颜坊的自鸣钟敲了三下。 在红颜坊的门口,于春背着一个空空的背篓同于父拿着两根废弃的榆木桌腿刚踏出门口,那三个闲汉便围了过来。 与此同时,巷子两侧又围上来了三人,为首的那人拿着根细细的锉刀磨指甲。 二对五,一弱一老对五个练家子。 “各位好汉行行好,这不过是我女儿缝点衣服挣的小钱。” 疤脸汉子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老爷子,我们也是混口饭吃,把钱留下,人走。” “跟他们废什么话,”一个三十些许黄脸瘦弱汉子直接走了上来。 混战一触即发。 “抢人跟抢钱是不一样的!”于春将背篓里的东西直接倒了出来,不过是些胭脂水粉。 “草!”钱呢? “什么钱?” “四贯钱!” “买胭脂水粉了。” “你他妈的败家娘们!” 走在后面的三人见一箩筐胭脂,顿住了。 没钱他们搞个毛啊! 一般这种事情,都是主谋支付代价。 但鲁捕头不到级别,给不了地位,除了一开始的瘦脸汉子,也就是钱兰娘的弟弟都顿住了。 至于钱,除了于春的那四贯钱,钱兰娘那个铁公鸡不偷他们的钱就不错了,如何会给! 再说江湖嘛,讲究个义字,就两个弱鸡,一老一女,说出去他们都嫌丢人,转身就走。 “你们谁敢走,给我站住!” 钱兰娘破了个大防,直接窜了出来。 第二十七章 赔礼 “跟他们废什么话,别忘了你们谁冲谁的面子出来的。” 几人顿住了。 瘦弱汉子提着木棍往于春头上砸去,于春只能闪身一躲,肩膀被砸的咯噔一声,木了提不起力,于父挥舞着柴刀,逼退两人,但后背立刻挨了一记闷棍,他闷哼一声,踉跄跪地。 钱兰娘抬手撕住于春的头发,噼啪就是两个巴掌,于春拼命的扭身,却被瘦弱汉子一脚踩住,只能勾着头护住脸。 一巴掌,两巴掌,三巴掌—— 于春趴在地上,手肘渗出血迹,全身上下火辣辣的,她模糊了的余光看着钱兰娘将所有的脂粉砸碎,泼她身上,大笑着转身往红颜坊中走去。 她又扭头看向四周,已有零星的围观者,多是附近的商户、伙计,他们远远的站着,指指点点,却无一人上前。 她将目光锁定了一个人。 电光火石之间,于春做出了决定。 那是街对面的绸缎庄的刘掌柜,五十来岁,穿着体面的宝相花蓝绸胡服,正站在自家店门口朝这边张望。 这人是西市有名的和事佬,也是胡人的祭祀,同西市的各家素有来往,也最看重自家店铺的名声。 她没有去追钱兰娘,而是挣扎着连扑带爬的扑到绸缎庄门口,在刘掌柜惊愕的目光中,用掰断了大拇指的好手,一把死死抓住了他的衣袖。 “刘掌柜,诸位高邻作证!” 她的声音嘶哑断断续续如被风吹着的烛火,但却清晰的像一把刀劈开混乱的空气。 “光天化日!西市巡检司鲁捕头的妻子亲戚,当街抢劫良民,我于春,夫君曹杰是安西军籍,今日领的是缝补军衣的工钱,他们抢的不是我的东西,是要逼我们军属去死!” 死寂! 整条街瞬间安静下来。 打人的闲汉们快步一退,围观的商户伙计睁大了眼,连刘掌柜都僵在原地,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 这番话太毒了。 指名道姓,鲁捕头的妻子,这不是普通抢劫,是官亲作案。 绑定身份,安西军属,在这个全城指望安西军回援长安的时刻,劫掠一个丈夫在安西军籍的平民,这是在舆论的暴风眼点火啊! 公开定性——不是私怨,是当街抢劫良民,是大唐律法明令禁止的重罪,宣承唐制,在大宣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刘掌柜的衣袖被于春死死攥着,他能感受到四周所有的目光都钉在自己身上。他心中大骂晦气,却也知道,此刻若是甩开这妇人,他刘大善人的名声就完了,还会平白得罪了那些暗中同情军属的街坊。 “你、你胡说些什么!”疤脸汉子反应过来,厉声喝到,“谁认识什么鲁捕头!” “鲁捕头的妻子连襟在这西市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们腰间挂的鲁家族牌是什么?要不要请诸位街坊验看?” 几个闲汉下意识的去捂腰间,这动作等于不打自招。 围观的人群一片哗然。 “明明是你个小偷到乘着今日红颜坊收拾东西,混进来做小偷,被抓住了恼羞成怒。” 时人对小偷倾向于暴揍一顿。 见于春一时没了言语,钱兰娘心里一松,几人马上理直气壮起来。 “就是就是,我们抓小偷。” “前两天就是最后的截止日期,那会今天来送衣服?”钱兰娘自得的扬高了下巴,她亲眼看着王琼乘车走了,如今的红颜坊没有一个人会说于春的好。 “我手中有加盖了红颜坊公章的收据。” 于春心里倒吸了一口冷气,幸亏她看过一些职场小白攻略,凡事留证据。 刘掌柜终于动了,他深吸一口气,用力甩开于春的手却非推开她,而是上前一步,对着疤脸汉子厉声道:“鲁三!你们闹够了没有!” 这一声喝,让疤脸汉子浑身一颤,他没想到刘掌柜竟然记得住他。 “光天化日,在西市主干道上打砸军属,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吗?”刘掌柜声音洪亮,刻意让整条街都听见,“鲁家的脸都要被你们丢尽了!还不把东西还给人家!” “刘掌柜,这是误会!”鲁三慌了,他接到的命令是打一顿抢钱,速战速决,哪里料到事情会闹到当街对质,指名道姓的地步? 一个大字不识的平民老娘们怎么反应比他还快。 “误会?”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人群后传来。 人群分开,一位身着深青色圆领袍,腰佩锜与銙的老者被簇拥着从人群中走来。 “二、二叔公——”疤脸汉子脸色惨白。 来人是鲁家在西市的话事人,市丞鲁二爷。 鲁二爷看都没看疤脸汉子,先是对刘掌柜拱手,“刘掌柜,家门不幸,见笑了!” 随后,他转向于春,“这位娘子,老夫鲁明礼,今日之事,鲁家一定给你一个交代。”他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您请看!”于春将护在袖筒里的收据拿出来递给他,“请您主持公道,我是升斗小民,不知哪里得罪了鲁娘子,但我深信鲁家是西市有名的厚道望族,定会给我一个公道,不用战战兢兢的担心打击报复。” 鲁明礼意外的看了下于春,惊讶于她的反应极快,今天的事儿若不过了明路,确实有被歪曲的风险。 “鲁三,把东西给人收拾好,自己滚去祠堂领家法,其余人等,今日参与此事的一个都不许走。” 疤脸汉子面如死灰,哆哆嗦嗦的将背箩收拾了,将自己的钱袋子放在里面,送到于父手里。其余闲汉垂着头不敢动弹。 “多谢鲁市丞主持公道!”市丞鲁明礼,鸿胪寺少卿鲁明仁,这就是这一辈鲁家的顶梁支柱,这在西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曹家娘子受惊了,此事鲁家管教不严,老夫代族人赔个不是,稍后我会将你的损失补齐,送到府上,你与令尊的伤,鲁家也会请医送药。” 这不是商量是通知! “鲁市丞真是青天大老爷,我回家必然刻一个长生牌位给您日日供奉保佑您长命百岁,福寿安康!” 鲁明礼嘴角一抽,眉毛一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曹家娘子说笑了,这是鲁家的小辈失礼,日后在西市有人打击报复,鲁某第一个不放过!” 于春同于父互相搀扶着回到家中,暮鼓声重。 傍晚时分,鲁家果真派了个小厮送来一个布包,里面是一串铜钱和两包金疮药。 仅此两物。 朱大娘闻讯赶来,看着于春的伤,眼眶发红,“造孽啊,那钱兰娘真是黑了心肝, 今天这事,在西市传遍了,鲁市丞开祠堂严惩鲁三那几个混账,鲁捕头狠狠的给了钱兰娘几个巴掌,不准她出门了!你以后不用担心了!” 于春默默炒菜,没有说话,于霄正给于父敷药。 她知道,她赢了这一局,用当众撕破脸的方式,用军属这块最后的护身符,逼得鲁家不得不折损威严,仇恨更深了。 钱兰娘此刻一定在某个地方暴跳如雷,而鲁捕头,此刻说不定将所有怒火倾泻在妻子身上,但,这不是结束。 此刻的长安,依旧被叛军铁通般围着,粮食一天比一天少,人心一天比一天惶惶不安。 她只是活下来了,能让仇人被自己的靠山反噬,已经是最大的胜利了,但这已经是极限,就像宝钗说的,当下鲁捕头不会有变动,钱兰娘靠儿女照旧稳如泰山。 于春吹灭油灯,在黑暗中睁着眼,下一场风暴,什么时候来? 第二十八章 计算 就在于春立志成为一个富豪的时候,在十公里之外的城南,大安坊,这里的人还在忙于耕种。 大安坊靠近南边延化门,是整个长安城最最南边的一端。 在整个长安上百万的人口聚集的地方,很难想象,这里竟然有农田。 因为靠近城墙,在前朝刚建立的时候,这个坊就是分给长安城军户的宅基地,在城南的外郭,还有永业田。 但历经改朝换代,三十多个皇帝,战乱,土地兼并,权贵侵占,只有极少数有特殊能力的家族才能在这块土地上留存,并生儿育女。 荒废的宅子经年的凶杀,闹鬼,夏天的内涝和瘟疫。 一年又一年的充满希望和失望而归,人们开始搬迁,宅地最后被买卖,被少数留守的家族开垦成了农田。 有点钱的都离开了这个两渠相汇之地。 而这正是曹家的发家之地。 曹母是十里八乡的一个牛人,她能说会道,长于交际,凭借个人让曹杰顺利的袭了军职。 而天生聪明的曹杰也确实没有辜负她的期望,给她挣到了足够多的钱,配上她的棺材本,顺利买到了延寿坊西南角的一个半亩的小宅子。 而老家的祖宅,就是夯土有砖,一亩见方的院子,距离这房子不远处的地方。 是一个坑,坑很大很深,是自然形成的,整个张村的雨水都汇到这里。 曹金买的地就在这周围。 此刻,刚下过连续十天的雨,地里又是一堆草将一家人寄予厚望的玉米糊住了。 曹杰同曹母正在地中薅草,同他们一样的,还有张家的自耕农和部分佃农。 张家是前朝名臣的后代,祖上四世三公,历百年的沧桑变化,还有这张村的祭田。 周围多是张姓族人,曹家同零星的几家从前朝就在这里,因为多从军的缘故,人丁兴旺。 但曹家不善经营,大都守着两亩薄田过活,去长安西市做工。 是的,去西市做工,因为大安坊西北角的坊就是顺义坊,是从唐朝就开始的胡人贵族聚居地。 因此,这边但凡聪明一丁点的人都会些许胡语,粟特语、于阗语、突厥语。 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是去安西履职,独独他曹杰可以挣下三百贯的家私,同时还有一百五十贯的余钱买下西市凶肆的小院子。 当然,后面这一百五十贯也有部分于春的贡献,这且不说,前面这三百贯,便是个八九品的官员也需要二三十年的省吃俭用才能挣下来。 曹杰正是凭借会胡语的优势,才从安西顺便做了些许宝石买卖,攒下来的钱。 钱耗尽了,所有的积蓄换成了这三十亩地的玉米,曹母不是没有怨言的。 “你怎么也不找个有钱的!” “我不像像你们一样吃软饭!” 曹母驴着脸放下手里的草,回家了。 曹杰呸的吐了痰在地里,眼神犀利,带着十万分的愤世嫉俗。 但看着周围被草护住的玉米,他不仅是担心地里的杂草争夺玉米的养分,他更愁的是小偷借由杂草的遮掩偷。 还有半个月就能收成了。 这批玉米他种的及时,赶上了好天气,该要水的时候有雨,该要太阳的时候有阳光,长的尤其的好,是春棒子,比其他人家种的麦茬棒子早熟。 过了这半个月,以这些地的收成,当前的局势,一亩的棒子换一两黄金不再话下。 一两黄金换八贯钱,这就是二百四十贯钱,投入的地钱不过三月就挣回来了,只多不少,种子他花了不到两贯,这简直比得上杀人放火的收益。 靠近城墙的他比城内的人更清楚局势,何况他还是安西军的预备役,上过无数次的战场。 如今的逆胡正在扫荡外城的城郭,在昨天前已经形成合围,一旦扫荡干净外郭城,就会对城中发起总攻。 正因为如此他才掐在这个点买的地,地主急着南下,麦子还是一趟青的时候就收了麦穗,他抓紧种了这茬棒子,能赶在攻城前收割就能落袋为安,至于这三十亩土地,足够他们曹家供养出一个改换门庭的读书人了! 在大宣不读书,是没有出路的。 想到自小聪明的儿子曹荣,曹杰心里一片火热,虽然于家没有成百上千的家私,却是耕读传家的人户,曹杰心里是满意的,若不是他岳母岳父好糊弄,他还真娶不到小他十岁的于春,因此他从未抱怨于父于母的不得体。 他对于曹母的能力实在是不屑的,尽管他身边不少人如此,但从军的他以此为耻。 但,他自小被爷奶带大的他又深切的想获得他母亲认可。 他的扭曲地里的玉米不知道,杂草知道。 “大杰还不回家去吃饭,怎么就你一个人!” 同村的人大都是年长的留守地里,年轻的外出打工,但因战乱回乡的多,但只有年轻人没有年长的人干活的少。 这艰难的乱世谁不想尽力的为儿女分担一点压力让儿孙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我阿耶在家做朝食,阿娘体弱,叫她先归家了。” “老曹有福气,一个儿子本事能拿地,一个又勤勤恳恳的肯下力气,你们曹家这是要起来了!” 同乡感叹着快步走了,都是庄稼人,能干活多干点,如今已入夏了,中午吃过饭休息一下,下午还要借着天光多干些,这样才有可能有个好些的收成。 曹杰笑着点点头,一路走,一路用衣服擦了一把身上汗,却觉得这话有些许不对。 这不是他们兄弟二人的吗? 若不是他出的主意,若不是他来操持,就凭曹金一家子在延寿坊晚起早睡,哪里来的收成? 就是曹母,也是受不了乡里人的言语今天破天荒的下地了,至于曹父。忙活曹金抓的一百只鸡崽子和三只瘦羊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的心力。 何况这段时间家里无米下锅,曹金陆陆续续送过来的粮食足足有快一车四石就是差不多五百斤了,如今一斗糙米二百文,一斗小麦六百文,四石就是四十斗,足足二十四贯钱了,若以目前日渐贱卖的地价,足够他换十亩地的。 如何就是曹金出息! 莫非把他当佃农了? 不会啊,他娘虽然偏心曹金,但,‘一母同胞的兄弟,只有你们团结起来才活得下去,有他的肯定有你的,连同我同你阿耶,一分三开,省的阿春贴补娘家,你看她成日买买买的,就不会过日子,你毕竟年纪大了,女人有钱就变坏。’ ‘我哥如今你回来我也帮不上你,你放心的干,我们兄弟两合到一起,定然能成,就分三份,也算是我作为叔叔对阿荣的一点心意,我们家的大康是不行了,咱曹家就指着曹荣光耀门楣了。’ “曹哥,不好了,你家娘子被鲁捕头的媳妇打了,传的沸沸扬扬的。” “怎么回事?”曹杰一把拉住来人。 来人仔细的将经过讲了一遍,曹杰放下了心,叮嘱朋友多招呼下家人,又领他回地里掰了十几个青棒子与他,他快步走回家。 “阿娘,家里可还有钱?” “钱,那还有钱,”曹母从胡床上坐起来,一把扯下勒在头上的帕子,往旁边一砸,十二分的生气,“早说了叫你们不要冒险,非劝不住,上次付的工钱,你非要施的粪钱,哪里还有?” “吃饭吃饭!”曹父一听动静从门外进来劝架。 “出什么事了?” “阿春去做工被鲁捕头的娘子克扣了,两人争执起来,她被打了,东西也被地痞抢了!” “杀千刀的,我就说了别娶这个丧门星你非不愿,鲁家是什么人,天杀的,这可怎么是好,这可怎么是好!” “鲁家开祠堂了,错的是鲁家娘子,她都被禁足了!” “哎呦喂,捅娄子了!” 曹杰不明白的看着曹父,“这鲁家娘子正是隔壁钱家庄的女儿,得罪了他这地里的庄稼如何保得住?” “你别杞人忧天的,这说的还没有王法了,咱们庄是什么地界,她家敢报复,管试!”曹杰一句话堵住了曹父的唠叨和曹母的哭嚎。 是的,这个坊里多是练拳脚的兵油子,曹杰是其中比较有头脑又豁得出去的一个,每次有事他又冲在第一个,众人都很服他,他又讲理,为人豪爽,是以他敢在此时离家。 单论同他一同参过军的鲁大强,他是不怕的! “就这些了,家里只有我同你阿耶,我病病歪歪的,你先将这钱给阿春送去,地里最近得守,等明日给阿金送个讯你再去!” 曹杰转念一想,理论也得看见人,曹母说的在理,一家人都指着这几十亩地,“成,叫阿金早些回来,俺不去看一趟不放心!” 第二十九章 算计 曹杰这一等,就是归期未定。 于春捧着曹金送来的三吊钱和半口袋嫩玉米,心一点点往下沉。 这些东西是有代价的,曹金张口又是一车粮! “可能快些,家里都要断顿了,等到这棒子成熟了定然一起还过来。”曹金一脸诚恳,三分不好意思,三分惭愧,三分真诚和一分的精明。 “阿金你自己来看!” 幸亏,于春听了凤姐的话,将部分粮食换了药材。 如今西市所有粮店都已经关门了,缺粮这件事从西市发酵,很快席卷全城。 城外的粮已经都被逆胡收割了,城中早先还有零星的人凫水带粮,如今,没有了! 曹金诧异的看了一眼于春,见还是那张青紫的脸,忍住笑,跟他进了地窖,早先的粮如今只剩两缸了,两千多公斤的小麦不过六车,曹杰走前送走一车,曹金陆陆续续的拉走三车。 “你也知道十几天前我受伤的事儿,拿钱买药也不可得,只得拿粮换,期间两个娃受了惊吓,得了风寒,一石粮换来我们娘三的性命!”看着曹金四处打量,于春心里冷笑,不是笑他,是笑有眼无珠的曹杰,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好兄弟。 “眼见着就攻城了,家里就这些粮,也不能叫大姐和爹娘饿着,你拿走一半,我们多添些干菜也就是了。” ‘春:他真会拿吗?’ ‘凤姐:呵呵—’ “哎呀,阿萍在家也是这样说,只可惜我丈人生了这病,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不够吃用,你且放心,再有七八天等粮灌浆就可收粮,到时候叫大哥拉十车过来!” 曹金拿出麻袋赶紧装粮。 如今的小麦价比黄金,城中的有钱人如何吃得糙米? 这一半粮有近一车,他拿到黑市最少能卖十两黄金。 再给家里带去两斗,也就罢了,谁让他大哥娶个败家娘们,一天天的就知道摆饰吃的,闹得左邻右舍议论纷纷,就是他跟他的好大哥说是他拉走了四车而不是两车粮,他信么! 有恃无恐说的就是他了。 每次他也是车来车送,谁都说不出他个不是,至于他带来的东西是他儿女不要的衣裳玩具,拉走的是价比黄金的小麦,谁知道! 明天回城南他只需要带上一石足够了,那么远的路,不会被偷被抢要贿赂? “阿兄外出,你独立持家,我心难安,然而瓜田李下,恐惹物议,有损兄长清誉,阿兄让你搬到延寿坊,但此时正值动乱,恐遇上强人,若有事,只管使唤小弟来唤我,我必定上刀山,下油锅,万死不辞才对得起阿兄你们的活命之恩。” ‘春:我若说愿意他会变脸吗?’ 不过是既要表示已经传过话了,又不愿意她们回曹杰买的宅子,造成既定事实,让他们让出宅院,惺惺作态。 恶心呐! 一开始她或许会吃这一套,但看着家中日益减少的小麦,脑中充斥着黑市上他遮掩不住的光脑门跟人坐地起价买卖小麦的画面,于春只想吐。 ‘春:为什么这曹杰如此好骗?’ ‘黛玉:不过亲疏远近而已,阿春你还有孩子,还有我们,还有爹娘。’ 于春被安慰到了,忍着恶心道,“你快些去吧,就你娘子一人在家,你岳父岳母病弱辣鸡,你一家子人都靠你支撑呢!天晚恐遇到劫道的。” 他的岳母肥壮如猪,他岳父每日抗去卖粮,那腿脚比眼前的曹金好使,为了骗粮,为了堵住让她们去延寿坊的路,竟自己咒自己,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成,若是家中粮食不够,定要去告知我,我定想办法把粮送来。” “你的心意我领了,不出十日大姐该回来了,到时候新粮下来,足够吃的。” “正是正是!”曹金许是想到不痛快的,脸色未变,旁边的于父就没看出来。 他没打过于家的主意是他以为于家倾家荡产买了房,如何有钱买粮。 完全没想到,因舍不得家中破烂,将破锅破袄带上的于父被子下盖的都是粮食,买完房子还剩了家中祖传的一两黄金,当然,那祖传的黄金于霄没有偷出来,他只到手了部分钱。 粮价涨到五百文的时候,在宝钗的指点下,她就陆续同于霄将带来的小麦一半换成小米,高粱,红薯,那些腌肉,酱肉换成了金银珠宝。 是的,城被围了,但这是长安,有钱人多如牛毛,这阶段打砸偷抢的人都不缺好东西,这些平时价值高昂的奢侈品也就不珍贵了。 同有预备粮的曹金不同,于春同于霄自然不会卖粮,那是命,但他们早些天弄了5头猪的事儿知道的人不少,反正保不住,不如拿去换东西,每天想法把东西做成可以现成吃的肉酱,做不了的直接拿去换东西,这是资源的合理配置。 至于家中存粮,在曹金来要的第一天,于春就知道靠不住,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换粗粮。 换好的粗粮,她就放在厕所旁她同于霄埋的陶坛子里。 那是一家人的命,在换好后他同于霄选择忘记了这件事,反正两家院子每天都不断人,不会被偷挖。 至于隔壁朱大娘一家,同凶肆的其他人一样忙于挣钱! 是的,就是挣钱,城中太多的意外让凶肆这个平日里退避三舍的地方变得生意兴隆。 生人无望,不少人都寄托于可能的来世,甚至有6活人给自己买纸钱的。 因此,朱大娘家尤其忙碌,到后来原料不够,她每天带着朱翁去凶宅搬木料。 原先的公侯之家,家中无人的,出了灾祸的,都快被城中的找粮大军和找柴大军拆完了。 红木最搁烧! 这样的长安,珠宝算什么呢? 当然,最有钱的珠宝自然被人珍藏密敛,拿出来换的都是大陆货。 这也是于春没见过的世面了! 当然,不懂分辨珠宝首饰的她换东西只挑金银,方法也简单,就是算密度。 她脑海里早被忘记的初中化学知识被黛玉灵活运用,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称。她顺利的换得三百两黄金,三块被偷来的和田玉籽料,和五百两白银,一盒漂亮的宝钗说古董的石头印章。 整个长安如何没有假金假银假玉? 普通人见过多少好货分得清和田玉山料籽料的区别?知道什么珍贵? 这个时代没有某音,而鎏金是最常见的工艺。 同于霄二五分账,同娴娘分销完得到的化妆品,她就沉寂下来,只在家中带孩子。 至于于霄,为防惹人注意,(装穷,此时人不缺器官),也为了打听消息,他照旧去酒楼当值。 想到曹杰这几天回来,送走曹金,于春拿上东西穿上特制的百纳乞丐装同吃过中饭的于霄一同前往大方典当行,她想把金银换成更好存更有价值的物品,房契。 逆胡的口号已经出来了,“讨逆!” 讨巧言令色祸国殃民的女相阳夏王的逆,也就是说无论谁当大宣的皇帝,大宣的地契房契没有问题。 她决定带上信物去王琼推荐的大方典当行看看,典当行,在这个万物可当的时代,房契地契他们肯定有门路,她可不想可能是人生中唯一一次买房的机会叫曹杰知道,此老六不可与谋! 第三十章 看好 铅色的云在空中翻腾,因着连续几天的阴雨,街上的行人并不多。 白皑皑的日光没有温度,冷,街上荒凉的连点垃圾都不见。 酒楼,胡肆,除了波斯酒坊,老鲁典当行这几个背后有人的还有点烟气,具是一片空无。 像是进入了恐怖片,只有遇到巡街的金吾卫,还能感觉尚在人间。 于春同于霄都背着篮子,到处拿眼搜寻可能存在的木头。 连续的阴雨让取暖成为头等大事。 朱大娘们从被打了闷棍也不出门了,如今的凶宅成了流民的地盘。 全城停摆,以雇工日结吃喝的闲汉多了起来。 一个没有特殊技能的人还不如一只宠物,只能到处寻点糊口的东西。 城中的凶宅,空置的大宅就这样被占据着,城里精兵都在城墙上,深宅大院的有强壮的护卫。而城中的士兵有限,连报的案子都没人管,更别说偷粮这样的小事。 暗渠里时不时的出现两个尸体同玩的一样,如何还有人到处走? 若不是曹杰这边转瞬就有人来拿东西,抢财物,于春实在不想在这个时候出门。 于母能看好孩子吗?会有人进去抢东西吗?小曹芳会不会嗑到碰到? “姐,你会不会弄错了,这时候典当行还会开门?” 尽管现在是典当行生意最好的时候,但,现在有正经生意能做? 介于大宣的宵禁制度,全城各个坊市如今都有这样一块地方,专供坊里的人聚集在一起交易物资,每天黎明交易,天亮就散,这就是黑市,也有人称为鬼市。 西市的黑市就在坊中心十字街的大榆树哪里,每天寅时开始,卯时末结束,合现代的时间是早晨三点到五点,所有人都遮着头脸,若不是极熟悉太高调的人,是不容易被认出来的。 至于正经出门寻差事寻物资,所有人不约而同的选择在金吾卫巡街的这个点。 午时初刻。 于春一路走一路悬着心。 “姐,我总觉得这金子挺好的,干嘛要换?” 于霄总觉得手里有钱比手里有铺面强,若是逆胡攻破了长安,铺面就是瓦砾堆。 从一开始的指望安西军回援长安大杀四方,到如今弥满在全城的城要破的气氛,他甚至在思考城破的瞬间是往城外跑还是蹲在原地。 “我们卖东西的时候那么多的东西,来来往往的邻居能一点不知道? 不知道的稍微推测一下也瞒不住。若是不花出去,就是拿屎糊住也有人会来淘洗,院子就这么大,换成田契就不一样了,一张纸必须要过户,没人会打主意。” “但愿今天顺利。”于霄也没有再多话。 给歌女、舞女卖化妆品,他们挣到钱了,一大笔钱,他这辈子头回见的一大笔钱。 他们收到的钱大部分是胡女,歌女得到的打赏,真的假的首饰,布料,什么都有,值钱的不多但扎眼。 至于那几头猪腌的烟熏肉,腊肉和胡椒,则是被人在黑市用三锭金铤并一些金币换的。 来路似乎有些不干净,看那些人的做派像是小偷强盗。 害怕被黑吃黑,他们吓的五六天没露头。 用两车小麦陆续换到的粗粮是大户人家喂马牲口的豆子那些暂时不用的东西,也不值一提。 最后将近六竹筐的化妆品惹人眼红不好好换,都想占便宜。 在娴娘的帮助下,被一个在头面上混的庄家以十个银艇的代价拿下了。 在周围歌女、舞女换到的首饰什么的大都是不值钱的物件,一些做工精巧的各类假首饰,有一簸箕,叫于春埋了起来,以备日后有天下太平的那一天可以摆摊卖掉,换些铜钱,也是遮人眼目。 捡漏的也有,有三块玉大概也是过了人命的,有血沁,两枚扳指一枚玉佩,都是黑玉,大概是因为造型和颜色不符合她们的审美被替换出来! 但据凤姐所说该是古董,像秦汉时候的东西,比金子值钱! 另外就是一盒玛瑙玉石的印章,是成套的,妙玉都罕见的开口要看了。 可能是他们从出事的老王家里流出来的。 总体来说,四两银子本钱换五百两,近一百二十多倍的利润,很不错了! 但对如今城中那些走偏道的人来说,不算什么。这可是长安,随便洗劫一个富商都不止这些,而这百万人口的大城虽然走了四成的大户,那也是很可观的。 他们对一石粮食的需求比金银大,他们有的嚣张些的已经开始用金银币来打赏歌女了。 如今的长安城,挣钱不是难题,难得是挣到钱,怎么把钱留下来并生存下去到有机会花钱的那一天。 谁傻呢? “买铺面?”伙计有些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两人,全长安的人,到他们店铺里面的,都是想办法换点黄金、白银、或者粮食,哪有傻乎乎的拿着真金白银来买随时会被人破门而入的铺面的? 那不是傻? “那就说能不能吧!”于春也觉得自己有些鲁莽了,这不是后世的中介公司,拿钱就行了。 因为战乱而不是天灾,连买卖人口牲畜的牙行都关门了,让她找私人去买,毫无可能,也不安全。 这不是前些时候,因为安西军的迟迟不到,整个长安如今就像是一个快要爆炸的高压锅,一点点事就会彻底的崩坏。 若不是有曹金的谋算,还有得罪了鲁捕头,她也倾向于闷声大发财,在局势更明朗的时候再下手。 “你看要是办成了这事儿,我愿意像付牙行一样给你们佣金。”于春拿出一枚银角子塞伙计手里。 “您稍等!我帮你寻一下掌柜。”伙计挑眉,没有接,但没有再把于春当傻子看,没有人会对钱说不,这事儿成了抽成可比工资高。 “你要买一家西市的店铺和平康坊的小宅子,这可不是小数。”掌柜的诧异的看向眼前粗布麻衣的两人。 “平康坊毗邻国子监,在前朝本朝是宰相根苗才能居住的地方,西市如今倒是无主的铺面甚多,但就这样,也不是个小数字。” “我没有什么想法,也就是一个蠢念头,”于春说着将女儿得的花生手串拿了出来。 掌柜顿时眼睛一亮,变了脸色。 于春知道有门,马上说,“我听贵人指点来心里,说可以帮忙,我信阳夏王,我信长安能守,这是我这一生唯一能够买得起长安房产的时候。买铺面是为了以后的生计,小院为日后儿女求学能有个好环境,我虽然做不到孟母三迁,但总想在有条件的时候为儿女谋划一翻。” 作为个穿越客,学区房和黄金地段门面房是个人都知道的硬资产。 “既然您挑明了,敢问这银钱来源——”拿信物来的,大都是寻求钱粮,置产的,这还是掌柜的接到的头一例。 “自然干净,是我从红颜坊里买的库存货买卖所得,是战前我夫君从西域带回的胡椒置换所得,绝对清白,至于铺子院子,不求奢华,体面,只求安全,舒心,敢问要价几何?” 第三十一章 狡兔一窟 “若是月前尊客来问这个问题,一个临街胡肆是六百贯到一千贯,合金六十两到一百两,当然不是主街,主街的胡肆不是钱能买到的。平康坊的小宅子得五百贯,合金五十两,面积至多一亩之内。但,咱大宣承唐制,有亲邻法,商铺宅院有价无市!”掌柜的斟酌着说。 “那现在呢?”于春一听,有门,那这三百两黄金完全可以买两份了,还是战前。 “说来好笑,如今城里一两黄金兑八贯铜钱,但田宅无人过问。我们行里这些日子倒是收拢了不少宅契,但,我们既能出这钱,就不打算卖,这价自然也无从说起。” ‘宝钗:加价,攀交情,求私人买卖。’ “掌柜的容禀,我家中丈夫将家中钱粮都供养兄弟,一月未归,我那婆家兄弟隔三差五以他名义来要粮。这是我自己去咱们红颜坊干活挣的钱,是我同孩子唯一的希望,唯一活命的本钱。但咱红颜坊的化妆品畅销,知道我这钱的人也多,我们只有个小院子,若是十个人不要两个时辰就翻尽了。我实在走投无路了,还请您行个方便,你瞧我这脸!若不是邻人,只怕早无命在,我知为人应当孝道为先,但,家有两小儿,给这信物的大善人也是希望我两小儿活下去,我只求过了这战乱,凭一点嫁妆无论是摆摊还是出租,给我们娘三一条活路。” 说到伤心处,不用装,已经很可怜了。 于春并不希望自己的伤口袒露人前,但,事与愿违! 她无论如何,就是跪下也要将这两份东西换成嫁妆。 “至于期间要花费的佣金,过所的耗费,都好说。” “原来是你!”掌柜的正眼看了于春,“若是外人,那自不用说,主家收拢宅院自然有用处,咱即为本家,帮你这点也可。上面早有交代,你即有钱,不用多说,你拿两百两金子出来,我替你办成这事儿。” 于春赌对了,眼泪瞬间夺眶而出,没想到,人间自有真情在。 她已经知道那日抱着女儿的人是谁了,定然是阳夏王,而如今的局面她是有准备的。 她没有能力,若是有朝一日她能帮上忙,定万死不辞! 不,还是要辞一辞,马上要获得首都一套房,一套门面,马上在未来可能步入退休生活。 看到时候什么事儿吧! 直到那天大概才能知道。 “这是五百两白银同二百两黄金,还请您帮我买两个平康坊的小宅子,这钱有一半都是我娘家兄弟的,我们都是外地人,在本地没有亲友,日后只有到平和安宁的地方才能从容生活!有剩的还望您给换成黄金,这样好收藏,这信物也请活当,战乱过后我还想赎回供奉!” “也罢,救人救到底,你即是个心里有成算的,依我说,莫如买永兴坊靠北的院子。” “愿闻其详!” “仕子云集的崇仁坊毗邻皇城同进奏院,达官贵人云集,平康坊歌楼林立且寸土寸金,两坊都不是平民生活的地方。你若想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自然是中等官员聚集的永兴坊更合适,你有这个钱可以买两套不错的宅院!” 是了,谁都想住海淀区,但没有社会地位如何社交! “请您多费心!” “地段,邻居,两宅相邻,既能互相帮衬,又能有所距离,我新来的 进收的宅院倒有这样的两套,便与了你吧!”作为西市的掌柜,对西市的特殊人物他自然得了解一二。 他为于春用人传人的方式卖面脂而拍案叫绝。 如今见了真人,见她心有成算,同阳夏王还有渊源,也得了公孙大娘的喜欢,且是个有远见的,值得结交一二。 “大恩不言谢,容当后报!”真是人亏天不亏,不过一面之缘,助她多少事了?于春心里对李宏更感恩三分! “你快些将验状与我,我去市署过所,迟则生变。”掌柜显然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 “有劳了!” 于春于霄慌忙将东西交了过去,两人都傻傻的没有丝毫防备。 当然,这典当行的大掌柜参考公孙琳琅就知道身家了。 掌柜见二人傻狍子样,只摇头失笑,提笔写了份收某人金银若干,验状若干的收据,递给两人,快步出了典当行,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搭纸契。 于春看向当头一张,立卖店契人康乌破延,长安县西市寓居,客籍安国。今因本国战乱,商路断绝,意欲归返故里,急切之中,愿将名下店业一处,出卖与汉族百姓于春。 此店业坐落长安县西市帛行南壁第三间,门面朝东。其界址:东至官街,西至何店,南至刘家酒店,北至曹家彩帛铺。店内连同阁楼共计贰间合一亩半,后连酿酒灶屋壹所,井一口。 两家共同商议,断作时价足色赤金一百两整。其金已于立契当日,由于春当面交与康乌破延亲收足讫,并无欠少分毫。 此店业系康乌破延自有产业,与内外亲眷、兄弟、子侄无干。亦不曾将店宅抵押、典当、或负债准折等情。如有诸般违碍,以及界至不明、邻人争占,皆由卖主康乌破延一方承担,与买主于春毫无干涉。 另,此店已得本行行老首肯,立契后,所有行贿、市税,依例由新主于春承当。 恐后无凭,立此卖店契为照。 而后是时间天宝十四载七月十三日,立卖店契人:康乌破延(画押)见卖人:西市行老顾军山(画押)邻佑:曹大(画押)、何二(画押)书记人:卜者张玄 竟如此复杂,若不是这掌柜,于春再难成功! “感谢顾掌柜!受此大恩,我该如何以报!” “你倒有眼力见,不过为主上效力而已,日后再理论,快去吧,这时节,风雨就快来了!” 于春同于霄小心的将盖有官府印章的三契用油纸包好,收到掌柜赠送的两个拇指粗的带盖竹筒里,又同掌柜伙计再三致谢。 掌柜从她剩银换的二十五枚一两的金花生中取出一粒递给店铺伙计,嘱咐他们赶紧走。 “这几日逆胡云车投石机都推出来了,你们且仔细小心吧。” “多谢!”两人对视一眼,都担心家中老人孩子,快步回家了。 第三十二章 粮满仓 没有等来攻城,第二天于春同于霄磨麦子准备烤胡饼,却等来了曹杰。 “没事就好!”曹杰蓬着头,骑来的骡子上带着两条布口袋,里面有活物翻腾。 “阿耶!” “耶耶——” 于春没有反应,累月的没见到父亲,两个小孩都很激动。 “大杰回来啦!”隔壁的朱翁也朗声招呼。 “嗯,听说家里不太平就回来了!” 说着曹杰将曹荣架在脖子上,搂着曹芳的脖子就蹭,逗得两娃哈哈大笑。 于春同于霄没有停下手边的活计,他们知道战事随时开始,若乱起来,生火做饭是很危险的,虽然他们有置换的煤炉,烟气不大,但万一有特殊情况呢? 还是做熟的胡饼稳妥。 可以直接吃也耐放,万一有贼人,或是最危险的叛军,也好躲藏。 大大的长安如今数十万人口,叛军至多十万人,要一处一处的搜不容易。 假如他们是叛军,没有军纪的逆胡,肯定是哪里有钱往哪里钻。 浑水摸鱼的人也是一样。 现在就是做好逃难的准备。 毕竟是一家老小。 “我来!”曹杰见妻子不为所动,乖觉的将小舅子从石磨上退了下来,于霄乐的轻松,跑去于母哪里揉面团去,于母被于父使唤看着灶上的火,于父抱着乱走的曹芳凑到院子里,出声打破了沉默。 “阿杰南边怎么样?” “逆胡前两日已经备楼车,投石车,攻城车,云梯了,大战将至,只是这两天安静下来,阿金传讯说这边已经出现抢劫的了,我忧心家里特地回来看看,田里玉米晾晾地后日就收,阿金说了咱家人口多,分我一半的粮,我耶娘也首肯了,我来寻阿爹你明日同我一起去。” 于春同于霄做事背着于父,于父只见到了场院中埋下的一堆钗环,正是忧心家中生计,如今听见了女婿的话,一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还是我女婿厉害,明日去,阿霄同你母一同去,30亩地得多少粮,一半也不俗了,咱剥下颗粒存起来,不,卖一批,怕不是得数百贯的钱。” “我打听了,如今玉米这种实在粮食千文一斗,我用肥料狠,亩产足有二石,十五亩就是三百贯,如今的黄金一对五,合黄金足有六十两,咱留一半也有一骡车了,足够吃了,换下的黄金我同村人商量好了咱也买地,就买村子里,等战乱过去,阿荣也有根基了。” “嗯!”在李纨的三令五申下于春并没有反驳他,她只是对于父说,“阿耶,你同阿霄磨面,我同大姐有话说。” 曹杰脸上一肃,不再嬉皮笑脸,顺从的跟着妻子走到窝棚掩盖的地窖口。 “你自己下去看看,”于春递给他油灯。 曹杰看了只剩半缸的小麦,脸上怒火沸腾,烧了起来。 “你就是这样当家的?” “那得问问你,还有你的好弟弟!”于春也火了,在凤姐的提醒下,她料到了有这一火。 “你别骂且上来。” 于春说着将一张表格张纸递给曹杰,上面是一次次的时间,地点,物件,还有一沓子曹杰自己写的便条:缺粮,托阿金运至老家。 说着,她领曹杰进了房屋,只见地上整整的五个粗布大包,上面贴着便条,某年某月某日,拉走多少粮食。 “你我为这事吵架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曹金送东西来我都用布包好不许阿荣们动,你可问问邻人,那一次曹金都是一车来,一车走,你不信我,我却贿赂不了其他人。” 于春当面讲一个个的布包打开,里面都是些小孩子的缺手缺脚的玩具木马,老人家破旧板结的棉衣,破碗破罐子,木头凳子,都是些无用的垃圾。 曹杰一愣,随后一静,他不傻,自然知道于春所言非虚,这些东西他都是亲眼见过的,于春不可能跑到曹金家弄来。 这边运走粮食那边送废物。 “你知道,阿金是上门女婿,往日看阿萍还行,却没想到竟是这样人!” ‘春:这得什么逻辑,算计起于家时看起来不傻啊!’ ‘凤姐: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啰嗦什么,鄙视·jpg’ ‘湘云:幸亏你换粮了,不然不得饿死!’ ‘宝钗:当下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这个,这曹金指使他回来定有目的,想好怎么应对接下来的问题了?大战当前,你得仔细!’ 于春强迫自己忘记这些抱怨,脸上带笑,“你说的对,大战当前,明天你早早的同阿耶去,至于阿霄阿娘怕是要在此处,马上有新粮了,我们将面磨好,多多的烙饼,到时候避难也方便,两个娃儿不好挨饿。莫如多废些钱请族人拉,或者直接换好地,咱家老的老小的小,省得悬心!” “你考虑的也对,成,逆胡没有马上攻城,想来也有等粮熟的缘故,逆胡不善耕种,他们远道而来,粮食撑不了多久,决战只怕在秋收之后。阿娘给我拾掇两只鸡,你一会儿炖煮了,我同阿爹喝一碗。这些日子阿金要照顾他岳父,我一个人连天白夜的守在地里,累坏了,我休息片刻!明天且有的忙呢!” ‘春: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愚蠢!’ ‘黛玉:阿春切莫挂怀,人道哪有公平可言?看看两个孩子,天道至公!’ 于春不再多想,多想无益,她拿起两只洗干净跺了鸡爪的鸡,用刀剁成小块,在灶房大锅里煸炒至无水分,加上葱姜酒略略炒香倒入半锅水,大火炖煮。 这些日子忙于各种事情,她同于霄连天白夜的在忙,两个小孩都是姥姥在带,不过饿不死而已。 闻到了鸡肉香,曹荣缩了缩鼻子,于春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这月来的相处,她也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懂事可爱的孩子。 “吃吧!”汤色乳白,为曹荣挑出一只鸡腿一只长长的鸡翅膀,于春放碗里递给他。 曹荣不愿意吃,将鸡腿递到于春嘴边,“阿娘先吃!” 于春笑看着他,不再多话,只是搂过来一捆碗,直接盛了四碗,特意将鸡屁股留给曹杰。 “先吃饭垫补下!”说着将晒干的木耳下到锅里。 每人一个烧饼肉酱一碗鸡汤,吃的都又快又急,气氛顿时缓和了。 这种宁静只持续到第二天中午,只见曹金跑丢了一只鞋子,蓬着头来报,“俺哥,地里庄稼被偷了,才一夜的功夫,被偷完了!” 曹杰满怀的希望淬了火一样熄灭了,田,地,接下来过冬一家人的粮食! 可咋办!? 第三十三章 战起 不管如何,曹杰带着曹金骑着骡子回去了,到下午宵禁前赶了回来,曹金不再,曹杰骡子上驼了两个布袋。 “这是耶娘前一阵子掰的嫰玉米煮熟了晒的,她让我们先吃着,阿娘气的起不来床,阿金带她回永寿坊家里了,这个事情不算完,定是隔壁村钱家人干的,只有他们能一夜弄光这些粮食,你没事得罪了他们做甚?” 曹杰红着眼睛,像要吃人! 于春停下了想安慰他的话。 也顿住了想要反驳回去的念头。 “地里一点没剩?” “一个棒皮子都没见!说好了今早去收的!” 只将宝钗教她的话一字不落的一一念出,“你要仔细,这不是一亩两亩的地,是三十亩,一夜之间掰完,黑灯瞎火的,没有十几个人能收的这样干净?你爹就没在地里守着?你叫的族亲或多或少能分润些,没有一个去看看?就这么十几个人摘的一干二净?你家人既然知道我得罪了钱家,你阿娘不会防备?是我得罪钱家被报复,还是你的好弟弟直接背着你将东西卖了?” 于春不带情绪的话一句接着一句,连珠炮一样,容不得曹杰不听。 “哪有?” “你如今马上去他家,且看看他的老丈人请何医吃何药,何时生病,且看看他家一家子老弱病残,从哪里挣来的钱,锦帽貂裘,穿金戴银!” “你胡说!”曹杰虽吼着,但脚步没停,心里已经信了五分,昨天叫他来的是曹金,一向健壮的曹父拉肚子,黑灯瞎火的地里一个棒子都不剩,算计周密的曹母破天荒的不让叔伯顶替曹父看地。 “可怎么是好,怎么是好!” 于春没有追出去,甚至眼皮都没动一下,专注的烙饼,于父气的哼嗨的,只怕是回家去了看他的粮钱。 “傻子!”于霄撇嘴,“要不是阿姐你,一家人得饿死!” “隔墙有耳,莫多话!他们从城南回来,肯回来局势怕是紧张了,将重要东西都藏起来去。都靠不住!” 于春瞪了他一眼,“有些人对你越客气就越是要害你!” “成吧!”于霄快步出门,准备将他的东西藏好,他们都很鄙视于父的藏钱手段。 人为什么这么懒惰自己不愿意挣就愿意占别人的呢? 于春也想不通,也不想想通,黛玉说的对,且往前看呢! 今天的饼烙的好,芝麻焦,饼酥,单吃这个未免单调,或许她还可以蒸些糕饼。 可以做的有些什么呢? “汪汪汪——” “哐——” “嘣——咚!” “嘎吱——轰!!!” “妈妈——” “呜…呜…嗝!” “——娘——!” “轰隆!” “哇啊啊啊——” “娘呀——” 夯土的厨房房梁被震的腾腾落灰。 隆隆的鼓声,号角声撕碎了天际的血阳。 于春深吸了一口空气中夹杂着灰尘烟火味的空气,重重敲击自己的大腿,让它不要颤抖—— 牙齿格格做响,她拖着厉鬼拽着的步子挪向院子,看着哭嚎不止的两个孩子,她咬了咬牙冲了出去,将她们拥在怀里,恐惧、惊慌、脑袋—— 这一天终于来了,叛军攻城了!围了近四个月的叛军在这一天吹响了号角,嘹亮的数之不尽的狼嚎伴随着号角响起,让长安城内的居民发出本能的战栗。 逆胡吃人啦! ‘黛玉:阿春,镇静,这只是第一轮。’ ‘宝钗:接下来,你需要趁乱将东西转移到店铺里一部分,若是城破了,在胡肆的你们会更加安全,哪里也更复杂容易躲。’ ‘黛玉:熬过去,他们也需要人做牛马,这还是最糟糕的后果,相信李宏,她可是穿越者,她在这里,必定还有后手,熬过去,别怕,我们在!’ 远远的,模糊的,嘶吼、惨叫不断入耳,于母只剩下了惨叫,仿佛挨了千万刀。 ‘凤姐:这时候,越是胆怯退缩,就死的越快,多少天的准备,瞧你那样!你又不是在城墙边上!’ 对,我暂时是安全的,我在西市,在内城边上,目前相对安全。 她有了力气,将哭嚎的于母拉到了更结实修葺过的正屋里,将他们都放在床上,盖上被子。 “荣荣,从现在起,你是一名勇敢的小战士,妈妈去铸造我们的堡垒,我们准备了几年,我们没有问题,我们很安全,你照顾好妹妹和姥姥!” “呜呜,阿娘,你会一直在——” “我就在院子里,这里很安全,接下来娘要让我们更安全!” “我会注意安全!” “娘,你要回来——” “我在——” 于春转身离开,就算官军能够承担第一轮攻击,她也需要加快进度。 她院子里都是老弱。 她将所有的饼都收到布袋里放到地窖的陶缸里,将厨房和正屋收成有事匆匆出门的样子,放开黄狗,给它喂了一块饼,带着两葫芦热水同镇定下来的于母一起将被子和孩子转移到了空下来的地窖里。 在地窖口,院门口到处洒了准备好的樟脑桉油,这都是为了防止窦仙童的狼兵! 拉动绳子,一块厚重的石板遮住了入口,曹荣从通风口爬出,将准备好的马桶摆在了石板上。 一家子人终于有时间抱着彼此,颤抖的听着院子里时不时的狗叫。 约摸过了一个时辰,所有的声音弱了下来,天也黑了,没有一丝光亮,于春不敢点灯,只是就着热水让几人吃了些烧饼。 院子里终于有动静了! 黄狗发出亲昵的呜呜声,地窖口的石板被掀开,于春也从里面掀开木板,是曹杰。 “守住了,城守住了!”他脸上有惶恐,更多的是兴奋,“城里损失了不少精兵,坊长方才就通知了征兵,我们这些从前方退下来的直接入伍,给了一人十两黄金,阿爹被征做民夫,要运送东西,家里交给你了!” 说着他递过手中的钱,那是一锭很闪亮的金子。 “若是立功了,可以折价购买商铺,田地,宅子,你且瞧你男人的本事!” 看着野心满满的曹杰,想到刚才的战争,再多的怨怼化作风被吹散! “活着,回来!” “嗯!”曹杰想揉揉她的头,这次她没有躲,主动将曹芳递到他怀里,孩子小,不一会儿就被逗的嘎嘎笑! “于霄未成丁,我同坊长报备了,让他过来看着你们,我们六日一假,可以到城西看我!” “嗯!” 生死之际,所有的仇怨弱化了,“我去收拾东西!” 一把擦掉眼角的泪,于春去爬下地窖打包东西,一罐肉酱,烧饼,棉衣,葫芦,金疮药,衣服,想了想将换的金花生也塞荷包里。 同样的物件她备了两份,同赶过来的于霄一起目送他同于父离开。 风,冰凉刺骨,一条巷子都是送行的人,家家哭哭啼啼,哭声震天! 战争落到每个普通人身上,都是一座沉重的大山! 第三十四章 粮荒 第二天,第三天,都是一轮又一轮的猛攻! 于春爬在大柳树上,远远的可以看到遍地烽烟。 本是秋末,空气中却弥漫着腐败的鱼虾混合氨气的刺鼻气味,还有数之不尽的血腥味、屎尿味。 整个长安的成年丁壮都上前线了,所有的地痞流氓为之一清! 但仅限于成年的。 无数的居住在城边坊市的人都往内城涌。 西市大名在外,本就是商业为主的坊,自然挤进了更多的人。 数之不尽的少年人,老年人在空屋子里寻粮食,搜柴火。 远远的见到于霄回来了,于春顺着树滑了下来,一边走,一边同于霄商量。 于霄在家自幼习武,有他震慑,家里总算没有像隔壁一样住进人。 隔壁的朱翁同朱大娘有宗族可依靠,老两口去街上店铺中帮衬儿孙了。 在西市开店的或多或少有些能力,相熟的店家们团结起来,自然更能抵御风险。 多一个人多一份安心。 于家和曹家,于霄只能护住一边,当天曹杰同于父被征召,夜里搬家,于霄只拉过来一牛车粮食,被子,衣服一些较为值钱的物品。 至于于父藏下的银钱,收不回来的东西,被寄居在于家的人搜刮干净。 侵占房子的人种粮一样,每一寸土地都被翻尽了,若不是要房屋遮雨挡寒,房子也能拆了去。 “我瞅着这牛也保不住,逆胡攻不上城墙,退回去了,要围城,城里的粮只会越来越金贵,若是为了牛被劫了家可不值当!” 于霄这两日时常去金光门附近探查,于父和曹杰都在金光门守卫。 偶尔的送个棉衣,磨刀的磨石和热水,烧饼,于霄很得周围军士的喜欢。 城墙附近的情况他也更清楚,但,家里女人而已,有些情况知道了只会惊恐害怕,因此于春一问他,他就说还好。 “你说怎么办?” “献给西门的将士吧!这几日内城的人陆陆续续都去城门劳军,城中粮不多了,今日姐夫们都开始喝稀粥了!” “成!”家里还有余粮,把牛送给保家卫国的士兵,应该的! 有国才有家。 此前围城四月之久,谁也不知道这次逆胡会围多久! 她们的粮食也仅仅够支撑半年的。 也不过是将将吃饱而已,肉干都留下来给孩子老人。若要改善生活,只能依靠院子里种的菜和养的小母鸡,而这两样都是今天有明天无的东西。 锅盖掀开,腾腾热气冒出,粳米高粱红薯干混合着肉沫的气息往鼻尖里冲,妥帖了一天的惶恐,让肚子咕咕直叫。 于春是个惶恐惯了的,总觉得天上掉下来一坨鸟屎都必然要砸她院子里,她直接封了专门躲人的那口地窖。 那是准备城破时救命的。 从于家拉来的粮食都放在堂屋里,日常生活都从厨屋旁的地窖里取用,而于霄就住在厨屋里,置了一张胡床。 她已经开始量入为出了,每天几人就吃一餐。 于春握着勺子,先是盛了最多最稠的一碗,给了于霄。 如今家中里外忙活,夜里守卫,都是他同自己搭配着院里的大黄来干,自然先紧着他。 然后是曹荣,多舀了几块肉丁,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年纪,需要营养,曹芳也盛了小半碗,若是吃不好,生了病,在此时就是生死的距离。 最后剩下的,她同于母平分,于母嘴馋,于春将碗里的肉挑给她。 “不要不要,你吃!” “你吃吧!”于春嘴里带着两分不耐,心下忍笑,她又不是没看见于母流口水。 喝了一口肉粥,入嘴混沌,咸淡适中,高粱难煮,舍不得烧太多柴火,有些拉嗓子,自然没有后世的海鲜粥鲜甜,但饿了一天的人,只觉温暖熨贴,肚中的饥渴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一碗下肚,曹荣帮着收拾碗筷,锅里还剩下的粥水烧开了拌了一碗麦麸稻糠喂狗。 曹芳将碗里的粥要倒给狗,于母一急,“哎呦,不能够!” 急切咋呼的声音将小曹芳吓的只哭。 “我娘你搞什么!”于春同于霄同时出声。 “咋咋呼呼的干啥,看把孩子给吓的。” 这种时节能叫孩子开心的事儿,损失半碗粥算什么? 但于母这辈人总是觉得东西比人精贵。 她没好气的说,“这样好的粥人还不够吃,喂狗,吃饭不算计,隔壁周家昨天就断顿了,下午来借了半斤糙米。还有右边的吴家,昨天没有寻到粮食,只能吃野菜,草籽,屎都拉不出来,今天我去娴娘哪里,她的汤也更稀了,还有郑家、王家——这整个巷子的人都不好过呢!” 隔壁的周家是原先的老邻居,吴家住了朱家的房子,在坊正的说和下,象征性的给了朱家一贯钱的租金。 至于无产无业的雇工流民,或是被逆胡的投石机、火箭,疱雷砸破了家当只有人跑出来的居民,有的直接在人屋檐下围着被子就睡,醒了到处乞讨。有的被安置在大柳树西边的空地上,搭的都是些窝棚,时不时的有人的鸡鸭、狗、狸奴消失不见。 据吴家的说,还有抓老鼠吃的。 如今不过是秋末,于春同于霄很惶恐,若是冬天,这些没了活路的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难以想象。 她们也只能保证必须有一个人留家,绝对不让两个孩子出门。 “行了!你越说越招人偷!”于霄不耐烦了。 “俺明明就没错!”于母呐呐的还要说。 于春也直觉头疼,为未来,惶恐! 此时她希望出现一个救世主给大家一条活路,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人会拿着武器闯进她家里,打杀孩子,抢夺家私。 这对于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她是难于想象的,即便对红楼里的众人也从未经历过。 ‘黛玉:岁大饥,人相食,阿春,你阿娘做法不可取,但她说的情况很重要,不能再让她周借邻居了,不能让她知道家里有多少粮了。’ “阿娘你不能再借粮了!咱们家的粮食也不多了,还得匀出来粮给阿耶同曹杰,家里就这一车米粮,也就六百升,我们每天就要一升,还要匀出来一半补贴阿耶他们,就够三百日的吃用,若是谁生病要换药,堪堪够吃半年,若是遇上天灾人祸,明年的红薯玉米不能丰收,家中要断顿的,逆胡一围四月,说不得还来四个月,种出的粮不及收获,那是要饿死的。” “那毕竟是邻居,我看家里还有——朝廷不是开始施粥了?” “可这粮食不落到手里,心里终究不落定。”于春耐着性子解释,“人看我们粮多来抢呢?” “我——他们怕不会来抢!”于母这才反应过来。 “没事,从今日起你别咋呼,谁来借粮你就让他寻我同阿霄。” “你婆婆家粮听说多滴哩,要不与他要些去,种田的种子还是大杰从家里拿的钱哩!” “我滴天爷哩,这是你从哪儿听说的。” “就是隔壁吴家,他们说你婆家可阔了,都有五十金买名额不服徭役。” “那是人家的本事!”于春只觉头疼,于母的注意力总是很清奇。 曹杰都要不来的粮她以为自己就有办法了? 她莫非以为天底下有公平可言? “我要去寻亲家理论,我们投了三贯钱的,怎么地得分些种子!” “好好好,你去,她又是哭又是抹的跟我要粮呢?” “人吴家娘子说了,她们都收了几十车粮,都知道!” “吴娘子可会当他们面说这话,你的证据呢?” “好了,别啰嗦了!”于霄无奈的揉头,“我们还有事呢!” “我又没有做错什么——” “你没有做错,我们错了,好吗!” 于春说着,同于霄一起将牛车驾了起来,准备去找坊正捐给前线,能给于父换个轻松些的活计就更好了。 第三十五章 要粮 一辆牛车,刚出门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你们这是拉粮食去?”隔壁吴家娘子端着碗站在门口同隔壁周家娘子在指指戳戳的议论借粮的事儿。 显然听见刚才他们院子里的动静了。 “不,有事哩!”刚要习惯性的脱口而出,于春终于收住了! 在凤姐一次又一次爱的教育下她终于收住了嘴,懂得说话过脑子,做事不解释了! 尽管心里知道这个昨天上自家借粮的吴娘子嫉妒心强,不安好心。 甚至听她话里似乎有挑拨于春跟她婆婆闹的嫌疑,但于春就是不会攻击不会回嘴。 甚至她以诚实为道德高地。人这样问她,她反应不过来不会撒谎,往往就把自家的底细交代出去。 还得是凤姐爱的教育,初见成效了。 “婶子你什么时候还我的米,一家子都指望那点粮过日子呢!”于春气不过,回了一句。 ‘凤姐:哎哟我的小祖宗,你那玩具刀一样的话往人肺管子上戳,左邻右舍你得罪了个遍,岂不知那心黑的乌眼鸡早咬碎了牙,仔细那天被算计了去!’ ‘宝玉:姐姐妹妹们都不忍看,阿春你且留心点吧,说这一句话可以做什么呢,也要不回来米,也止不了她的算计,当众说她穷得罪她,借她不借周家,又得罪人!’ ‘湘云:万言万当,不如一默,不会说话不如沉默!’ “是有那么回事儿,可眼下这光景,我家也困难,你们家不是还有稠粥喂狗么,怎么这么多年的老邻居了,大杰回来我倒是要好好的问一问他,莫非我这个婶子不如一条狗?” ‘黛玉:凤姐姐,快帮帮她吧!’ 于春顿住了身形,脸上笑容不变,按凤姐的话一字一句慢条斯理的说,“哎呦,婶子这话可叫我说什么好?这不满两岁的幼童不懂事,倒叫隔院子的婶子瞧了笑话,便是曹杰在家,见了这左手借银子右手骂小气的戏文,也得替我分说一二,原是我阿娘热心,自家锅里没米还热心邻家的生计。可这整条巷子可着眼瞧瞧,谁不知道婶子家底殷实,我们都是红薯高粱的对付,您家小子日日大米白面的叫人羡慕呢!” ‘宝钗:她提她的挑拨,你自行你的主意。’ ‘黛玉:关键就是镇静,心静自然事儿就顺了。’ “芝麻绿豆的事儿,谁一天天的扒着你家院子看?不过是昨天你阿娘说家里有高粱,我儿忽然要吃杂粮,她说不碍事非叫我拿一斗去——” “婶子说的是,只是我阿娘谁不知道她糊涂爱较真就认个死理!” 于春也反应过来了,这是把事儿都推于母身上了,都是于母乐意给她,还是她家粮多,这话传开了还有得好? 她也将话挑开了,于母认死理,爱闹腾,她要不怕丢面子大可以跟于母对质。 吴娘子语气一顿,大帽子压人,“你这是让咱两家连亲戚都没得做啊!” 比起做亲戚,于春觉得这粮多的喂狗,到处周借更要她的命,她明明听见了吴娘子将于母借粮告诉周家娘子。 “是啊,亲里亲戚,怎么会闹的那么难看?春娘子赶紧给你吴婶子道个歉,你婶子不会跟你计较的。”周娘子跟着唱和。 虽然距离断顿有些距离,但谁还没有个防备的心? 她没有头路,正要想法借些种子好过冬呢,隔壁的曹家听吴嫂子说的正是肥羊一只,宰了这只肥羊够两家稳稳的过冬的。 都没粮了,声誉,道德,是什么,能吃么? 活下来她定然给曹家立个长生牌位日日拜祭。 何况她婆家粮多的漫出来,家里地窖都装不下呢! 吴娘子可是说了,她家里里外外的忙活,又是肉又是给婆家送了四五车粮,若没有四五车粮打底,如何会这样做? 谁都没想到曹杰正是这样愚孝的大傻子! ‘宝钗:别挑事了,别忘记你自己最需要做的事儿,不要再给你埋雷!’ “婶子,正是这话,都是亲戚,你也亲见了,我们家粮都拉去婆家了,可谁成想地里的粮叫人偷了个干净,若不是如此,我阿娘真送你一石又待如何?我家里里里外外就那么一车粮,老老小小六七口子人,你家大业大,也不放眼里,空了将粮还回来,也算是给两个小的留命了!” “你婆婆没送粮?”吴娘子还有几分不信! “里里外外就这么个院子,若不是我娘家还有存粮,且要断顿了呢!” “成吧,你那粗粮我吃了,一会儿送一升粳米给小阿芳熬粥,如今当是这个市价,你有些时候得学学你阿娘,亲里亲戚的,得大方些!” 话说到这个地步,粮昨天她自己端回去的,今天才有周娘子上门取经。于母傻不代表所有人都傻,于春话说到这个地步,再不还,他们吴家就要在坊市丢人了。 当然若只是丢人也没啥,关键她家吃喝花用确实富裕,丢人后还是要还粮,除非她吴家不要脸了,那是自绝于西市。 “你说的对!多谢吴婶子,家里正缺精米,阿芳胃口不好吃不下大人的粗粮,正等这点粮食救命,还不知道这战打到什么时候,‘大姐儿’那边我且得去看看,您二位先聊着!”给粮就成,目的达到了,随便你怎么说! “去吧去吧,正事要紧!”吴婶子一愣,没想到于春变化如此之快,这反而显得她气量狭小了。 于春心里这样想着,赶紧同于霄往城西去,坐牛车也需要半个时辰,这还是路况极好的情况。 此时是攻城停歇,坊正说了人可以去寻家人,为安定民心,摄政王下诏命,若有违法犯罪,凌迟,如今坊里两民金吾卫正在骑马巡逻。 ‘黛玉:你能搞定吗?如今的城中一辆牛车的价值不菲,是城防迫切需要的,你阿爹若是有这车的助力,确实能获得不错的工作,但你能送到他手里?’ 为国家奉献还需要技巧? ‘春:就算不能让于父获得好些的工作,能得些照拂也不错。’ ‘黛玉:你一个小民都知道奉献,劳军,那上面的食利者呢?地方豪强和囤积居奇的大商人,腐败的官吏和军中蛀虫,主和派——’ ‘宝钗:战场从来不仅仅是在城墙上,这就是三妹妹说的,一个家也好国也罢,从外面一时是杀不死的!’ ‘春:送礼也是需要技巧的,那这事儿我咋办呢?’ 第三十六章 送礼也是需要技巧的 ‘凤姐:终于开窍了!’ ‘宝钗:战时物资,尤其是车辆和牲畜可能被官府统一征调,私自处置重要运输工具可能被视作‘藏匿军需’,而基层的吏员个人态度往往比规章制度更重要,直接向高级官员求助可能因越级行事引发不满。而且,民夫受严格管理,擅自接收物资可能被怀疑私通家属,从而受罚。’ ‘春:啊?’ ‘凤姐:果然是愚蠢如你!’ ‘凤姐:找中间人啊!’ ‘黛玉:阿春切勿提及为父亲捐车,你眼中的珍贵之物在他人眼中只是皮毛而已。’ ‘宝钗:向坊正沟通,备一份薄礼,粮食布匹都可以,不打眼又实用,切莫在人前赠予。’ ‘阿春:真是活久见,捐献物资还要送礼!’ ‘凤姐:你可要你父得些优待,请求人分外的事儿,如何不是求人?’ ‘黛玉:若非如此,你父不得便利,这是你父之物,为国效力,这公平又何在?’ ‘宝钗:若人人都如此,上级又如何统筹安排,有物件的自满得意,无物件的生气懈怠,这士气大受打击,如何又不是蛊惑人心,这战如何打?’ ‘宝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阿春,不明白就老实做吧!我终于不是智商垫底的存在了!’ ‘春:是情商,你情商极高!’ 于春顿了顿,对脑机的众人有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理解,原来大家等她开悟,原来愿意帮她的人从来就在,都在等她自己去问,去了解,感谢脑机! 原来的自己的得到脑机后带着身为人类的迷之自信,不知不觉中竟自高自大,自觉碳基生命高人一等,从不懂得尊重何物,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 ‘黛玉:且去做吧,看你能否改变你的命运。加油,善良之人尽管愚蠢,但该有活路,这世道不该叫一身算计无德之人窃据高位,生杀予夺,天道不该如此!’ ‘春:啊?’ ‘凤姐:我从不信甚阴司报应,但,多几个于春这样的人也挺有意思,极大的垫高了我的智商,娱乐了我的神经,还愣着干嘛,耽搁时间不要娃了!’ 于春带着车寻到了钱兰娘丈夫的二叔,市丞鲁明礼处。 这是她认识见过的唯一的有能量之人。 “小人家中感念朝廷护持之恩,有意将此车献于朝廷调度,小人不敢过问用途,唯愿驾车者能善用之。” 鲁明礼诧异的看了一眼这个此前未用正眼看过的女人。 女人竟然还能带脑子? “你有什么想法,这时节这牛这车于你们家是活命的本钱。” “家父年迈,还望大人稍加看顾,此车坚固,必不误公务。” 说着,于春将于霄手中用珍藏的点心盒包装的人参打开放在了鲁明礼的桌子上,“这是家父珍藏十年的养生之物,我等不敢擅用,以阿父的意思合该为大人添寿,正是我西市众人的福气!” 说完这话,于春手心都要抠烂了,耳朵火烧的一样,这对凤姐来说呼吸一样容易,于她,开天辟地头一回,如此艰难。 心如擂鼓,手如冰封,脑如暴击,完全在她的认知之外。 “本朝重孝道,正是忠君爱国之举,合该奖励,但此时正是战时,我必全你二人一片拳拳孝心!”鲁明礼嘴角微弯,颔首示意仆从收下,“你二人且去登记,不日就有消息。” 只待二人走远,他才让仆人叫来鲁捕头,说,“叫你那婆姨收敛些,此妇心术不正,迟早要给全族招来大祸。” “二叔,我会管好她,”鲁捕头脸面上还是过不去,忍不住说,“不过是个没有根基的泥腿子,还是个外地人,风中柳絮一样的东西,还敢挑衅我妻儿,教训教训也是应该,伤我鲁家脸面,她也配!” “管好?”鲁明礼冷笑,“你管得住吗?当街抢劫军籍良民,族里替你压下了,散布谣言,断人生计,这些下作手段,我们睁只眼闭只眼,她尽然敢倒卖军需!” “哪有!?”鲁捕头想到家中金灿灿的金子,这些时日小舅子同妻子几番折腾,家中的金银珠宝都堆成山了,在太平时节难以想象的财富如此简单的就到了手里,不偷不抢不费力! 而他比谁都知道这战何时能够结束。 他可没有于春的那些担心,这城中几十万的富人,他还等着战乱过后凭借这万贯家私送他女儿上枝头,让他钱财权力尽在手心。 “族中的事儿你闭紧了你的嘴,若是再有触犯,你可看看我的手段!我今日把话放在这里,群贤坊巡检司那个空缺,族里已经议定,举荐鲁明,你和你那小舅子不必再动歪脑筋!” 鲁捕头猛的抬头,眼中满是不可思议的怒火。 “为什么?我为族里做了多少事儿——” “就为你那媳妇!如今长安被围,多少双眼睛盯着金光门,一步错就是满门皆输,你若还是想保住你这身官皮,就回去好好管教你那疯婆娘!若有下次,族规处置!” 鲁捕头踉跄走出衙门,他回头看了眼志得意满的鲁明,又望向西市的方向,眼中最后的一丝犹豫消失了。 有些路,一旦开始走,就回不了头了。 鲁明送走人,回转到衙门,忍不住问鲁明礼,“二大爷为何这样安排,不过是个寻常妇人,我鲁家还吃罪得起!”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你也不要多话,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鲁明礼将手中的诏令递给鲁明,“这摄政王也是个女子,这手段却狠辣,这匿名箱如今遍布各个城门,若有任何异动,任何人皆可举告。这妇人虽愚蠢,但这进步神速,似背后有人。她那丈夫就在金光门值守,脑袋活络,很受士卒的喜欢,颇有两分威望,于我们鲁家且有两分威胁,若是盯着我们行为,总是不便,若是发现些什么,你且想去!” “我今日去寻大哥,凡事以家族为重,等到日后大事若成,咱家是第一等的人家,些末小事,这些人就是脚边的泥,何足挂齿!” “正是呢,这大强就是小妇教养的,终究是烂泥上不了墙。” “二大爷当以大局为重,咱们鲁家还指望你同大爷呢!” 于春不知道,她投出去的石子已经激起了涟漪。 窗外,夜里北风呜咽,像是无数冤魂在哭,长安的冬天,就要来了! 第三十七章 通敌卖国?! 这一等,就是一天。 “俺家大人说了,您可将车子送到长安县县厩。”鲁家小厮带了两分客气,将手中的一张微微泛黄的麻纸帖子递给于霄。 于春这次不待众人嘱咐,将一吊钱递给来人,“这点钱请小哥喝茶,敢问这长安县县厩在何处?” 她也没有追问该如何将牛车给于父,有公文有照顾就行,再问就是犯傻,惹人厌烦了。 “你倒有点眼力见!”显然这不是小厮第一次收受好处了,往常他在街市上多的是店铺掌柜塞吃的塞物件,这就是鲁家在西市的权势。 如今城中通货膨胀,这一吊钱一百文确实是个喝茶的价格。 但这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 他倒是心里高看曹杰、于春两分,这样会来事的人,是不容易被淘汰的。 往日里曹杰在西市下人眼中,是个有名的硬茬子,不要命的硬,众人只是捧杀。 只当他娶妻也得是个不带脑子的,却没想到,一把年纪眼瞅着不行了,倒有两分运道。 “你直接连人带车去寻大杰,他自会处理。我还得回去交差,二爷还嘱咐了,若有旁的事儿,自可寻街上波斯绸缎铺的五爷家的二少爷,就是鲁明老爷。” “您喝了茶再走?”于春终于明白怎么回事儿了,又递上一串铜子,“俺原是外乡人,倒不知道鲁明老爷脾性,他们这样老爷原是日理万机的,不知他有甚忌讳!” “能花钱的事儿,自然都不是事儿,你又是女流之辈,拜访老太太是应有之意,可明白了?” “多亏有您指点,喝了茶再走?”那小厮已上了马,于春不吝啬几句好话。 “多谢!” 高头大马一溜烟儿走了,隔壁的吴婶子满脸热心的同于春打了个招呼,于春也回之和煦如春风的微笑。 “婶子您早!”说着转向满脸惊骇的于霄,对着牛背抽了一鞭子,她挑眉,“干啥一脸见鬼的样子!” “我姐,我滴个乖娘哩,你可是不干净的东西上身了,往日你不是最恨贪官污吏——” “世道是水,我们是鱼,巴结?那太低级了,我以后,跪着吃透规矩,再用规矩的筷子夹走别人碗里的肉,吃饱了有力气,才有资格说:这局,我来重洗。” 见于霄还有些难以置信,于春淡然一笑,“不过些许风霜罢了——” 不就是几句好话,不过是利益输送,不过是跪,总有一日,她财富自由的时候,要在千年万年的规则上狠狠地咬上一口。 “呕——” “停一下——哇-呕——” 晨光,本该是金色的,清澈的,此刻却浑浊的泼洒在街巷里,被一层铁锈与灰烬混合的薄雾过滤的惨淡不堪。 风从四面八方吹来,携着浓烈的,甜腻到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内脏破裂后的秽气、皮肉被轻微烧焦后特有的蛋白质变质的潮腐臭味。 于春埋头车上呕的探不起头,她张着嘴却吸不进一口完整的空气,每一次喘息,那混合的死亡味道都蛮横的灌溉着她的胸腔,震颤着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习惯了和平安逸的灵魂。 视线所及,没有一寸干净的土地,褐红的、暗黑的、还在微微反光的猩红,各种颜色新旧不一的血液浸透了砂石泥土,汇聚成六十禁朝上的污秽沼泽。 尸体,不,更像是被某种洪荒巨兽咀嚼后又随意吐出的残渣,以各种匪夷所思的角度和姿态堆泄在空地上的大坑里。 于春不能再看一眼,原来史书里轻描淡写的攻城三日,是无数破碎肢体在血泥中翻滚的炼狱。 目光无处安放,无论转向哪里,都是死亡,远处还有医官和民夫在拉来的尸堆旁缓慢移动,翻找着同袍。 他们大都麻木,偶尔翻找到一具戴着盔甲的宣军遗骸,都沉默着将尸体移到车上,拉去不远处的摆放着祭品的高台上。 号角响起,钟鼓铿锵,狼烟一般的香火如烈焰沸腾着,缥缈着拉升,腾高,就像是无数守卫家国的魂灵往极乐之土飞升而去。 “忠而尽瘁,勇而亡身——” 一个极醇厚的男声朗诵着表文,声音飘远,钻入于春的耳朵。 “吾儿死而天子哭之,死何所恨——” “追赠阵亡将领为刺史,他这儿女算是有出身了,若是长安能守住,便有富贵可享了。” “娘希匹,若是贼胡再挑,定叫他有去无回!呸!老子活的舒舒坦坦的,非要找这不痛快,娘希匹!” 台下的众人各有反应,主将宣读完毕从宣朝建国之君定下的《赐兵士葬祭诏》,面向台下燃起的尸堆,将手中祭酒缓缓撒入黄土,高呼:“英魂不远——” 台下士兵以刀击盾,齐声怒吼:“飨我蒸尝!” “大宣——” “万胜!万胜!万胜!” 全军举兵,声震云霄。 “万胜!万胜!” 于春热泪盈眶,向着高台举高手臂,同周围所有的行人士兵民夫一同高声呼喊。 烈火熊熊而起,路旁的尸坑被泼了滚油,烈火熊熊,正是对英雄们最好的祭品! “啊呸!” 这些热衷于破坏美好的魔鬼们就应该在地狱里煎熬! 于春空虚不安的灵魂彻底落到了这具大宣的躯壳里,有力的心跳咚咚而起,她只觉浑身充满了干劲,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 无论是不是于春,无论生活在什么年代,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地狱,唯光明故,向死而生! “春娘!” 看着营门口身着明光铠,身板挺直的曹杰,于春不再猥琐,坦坦然然的对着这个因这这身铠甲而有了几分荣光的男人,平静的说,“叫我阿春!” ‘春:吃错药了还是发病了,别人不都是这样称呼的——’ “啊?”曹杰愣了,看向自己的妻子,“吃错药了还是发病了,不一直是这样叫的!” “叫我于春,或者阿春。” 这次,连旁边的于霄也愣了,今天的阿姐变的有些陌生,但好像还不错! “好好好,阿春,还不如春娘呢,”曹杰将她带到营门旁边,将于春递过来的包袱拢在怀里,“你日后不用为我准备这些了,军里发下敕令了,王府护卫队马上接手城里的治安,守军的钱粮管够,若是在战场立功可以依据功劳大小获得爵,当然那和我们无关,但士兵若是立功可以根据功劳大小获得军区一号院的商铺折价购买资格,那可是长寿坊的宅子,里面住的都是咱军人,这商铺就是下蛋的金母鸡。” 军区大院,好家伙,商铺,这真是打着灯笼摸不到的事情,还有王府护卫队,治安要好了。 “我这段时间盯着鲁家的人,”看于春诧异的目光,曹杰解释,“不能教你白受委屈,鲁大强被调来我们屯,多日在临近宵禁的时候,以巡查的理由靠近城门区域,每次同不同的守军攀谈。其中还有个王队正,就是咱家隔壁的隔壁的那个王家,他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家里除了个空宅子一无所有。但最近他阔起来了,你帮我打探着。若有消息我述你写,投匿名检举箱里去,若是当下有人投敌卖国,我们就有大功了,我一定叫阿荣有出身。” “大杰,时辰——” 就有人来催,曹杰出兵营拜托了守卫通融。 上官因为大敌当前,说不好今日生,明日死,来看军士的人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肯定不能耽搁太多时间。 “这牛车鲁市丞让交给你处理!”于春将帖子递给他。 脑子里在想曹杰说的事儿。 “这个不难,我的事儿你记得啊!” “成!” 通敌卖国?! 第三十八章 检举 鲁家通敌卖国这件事从听说,就吸引了于春所有的关注。 见于父的时候,看他脸色蜡黄显然没少受苦,于春止住了于霄对私房钱被偷的吐槽。 信息两边对照着已经明朗了,逆胡强攻,攻不下长安! 毕竟是远道而来,想到那十万套军服,阳夏王是个喜欢做准备的人,就攻城云梯,投石机,石头,做这些的工匠对机动做账的逆胡都是个麻烦事! 谁叫他屠了洛阳呢? 皇帝叫他吓走了,可惜还有个比老皇帝更有准备的摄政王! 打了老的来了小的! 一进西市,街上的消息就多了起来,于春的耳朵就加了扩音器,她仔细的听着街上人的议论。 “逆胡的刀利,若是城破,陌刀大阵谁来挡!” “安西军来不了了,所有的路都被逆胡切断了,不然怎么这么久都没来!“ “窦仙童的狼军都走了,肯定是去灭不知情的安西军了!” “江南的太上皇被俘了,已经禅位给逆胡了——” “渭桥仓被烧的案子破了吗?” “听说是烧前就空了,被不知道什么人偷空了,一夜之间消失的,没粮了打个大西瓜!” “摄政王不是给守军发钱粮了!” “粮个屁,就发钱,发的金子,你自己说没粮给你块金子管吃不!” “不是还有太仓?” “谁不知道太仓就是杨家的私仓,我听我二舅家的三表哥说了,敞开了吃最多能维持三天的供应!” “可真?果然!!!” “保真,他们一家子的钱都换了玉米,你说呢!” “我得赶紧走!” 成天在家中宅着,外界已经有这么多变化了! 若是消息为真,那么,变化就在旦夕之间。 ‘春:这杀千刀的窦仙童,这杀千刀的偷粮贼,怎么就那么狠?’ 于春内心涌起无限的愤怒,这些食利者都吃的脑满肠肥了还敲骨吸髓。 ‘惜春:哼,这可得好好的问问凤丫头,宝丫头,你说他们的好舅舅怎么就吃不够!哼!’ ‘黛玉:不过是利害二字,脚下空虚的人爬上去也终究得死于内心的脆弱和贪婪。不值一提,若鲁家真有此意,阿春你当助曹杰,不可叫世道毁于人心。’ ‘春:我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我上有老下有小,还不聪明,我不做这件事,大概能活下去,我做这件事,若不成功,会被报复。何况,他们一门权贵,我说他们叛变,谁信呐!’ ‘惜春:何况,谁知道这流言是不是真的,是不是长安就要被拿下了!哼——’ ‘春:是的是的,小姑奶奶,你说的都对,你不也是这么做的么,嘲笑我作甚!’ ‘黛玉:但,心里不甘,是不是——’ ‘春:是的是的,你说的对,我们那个时代,正常人谁不爱国,不影响自己生存的情况下,谁不爱国?千万个小家合在一起才是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黛玉:那就好了,你又不在乎那个商铺,我知道你想要,但你不在乎,别嘴硬了,你虽然别扭,但不失为一个可爱正直的人!’ ‘春:好啦好啦,拼一回,不然一辈子都心怀愧疚,我也觉得鲁家投敌太可能了,他们家本身就不是土生土长的宣人,没有家国情怀,还常年同胡人打交道,不破城门他们如何成为第一流的门阀,权力游戏在我们那个年代电视剧里都写烂了!能打击钱兰娘这个疯子我以后也更安全。’ ‘黛玉:真想去你那个年代看看,好,闲话不说,怎么做,得问宝姐姐。’ ‘宝钗:这会子倒想起我这个俗人来了!’ ‘黛玉:好姐姐只说你愿不愿?’ ‘宝钗:看这世道的面子罢了,首先,你必须绝对匿名,既然不在乎回报,安全为上,笔记、用语习惯、纸张布匹都得仔细。其次,投放需要在无法被预判的时间、地点,靠近权利中枢的地方,你买的院子那个坊就很好,最难追查,别小看天下人。最后,你的目标不是让当局相信你,而是引导他们自己去发现证据。’ ‘春:不愧是大神!我怎么就没有这个脑袋!’ ‘宝钗:哼,少量多次,第一次投递,预警和查询方向,第二次投递,想办法从隔壁王家还有曹杰处提供关键细节,第三次投递,引导他们发现铁证。到时候观察相关人物可有异动,言行如常,这中间最大的风险不是举报不成,是举报信落入内奸之手。’ ‘春:可我一个小人物如何提供关键细节,这事情可能就在这几天之内发生!’ ‘宝钗:你先查证,关键细节关键时刻自然可以合理制造!不是钱兰娘跟你有仇嘛,不是曹杰说了她丈夫有异动吗,你这边只要投递了,有人查这件事,曹杰他想要立功自然会想办法,他不是说了吗,换防讯息,第一封举报信都有内容了,还有王家的财富谁给的?现成的细节,你一个被钱兰娘报复的人关心这些不是应有之义?’ ‘春:感恩大神,谢谢大神,我都听大神的!’ 竟然真的有操作空间,少不得,曹杰立功,忠利或可两全! 于春不再分心,心里衡量着怎么写第一封举报信,还有打听王家的人选。 时局犹如水火之灾,兵贵神速。 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就是杀了只鸡,将鸡血舀在小碗里:提防内贼献门。非谣。三日内,查金光门或通化门戍卫异动,勿问来源,速查。 不需要用左手,就她的这一手破字绝对独一无二。 “阿娘,鸡杀好了!”长时间的粥,孩子当然想吃些肉食。 “成,我叫你婆做给你吃,我就来。” “婆做的不好吃!” “这次管饱好吃!”于春笑着同曹荣挤挤眼,对于霄说,“直接清炖就好了,待会儿给他们撕着吃,放点葱姜就行,别放盐,这样汤白。” “你要出去?”于霄惊讶的看着不负颓丧的阿姐,万年大乌龟出门了? 这刺激也太狠了! “阿娘不是说娴娘没有粮了嘛,不得接济一下!”于春用打趣的眼光看向于霄。 于霄脸瞬间红了,自己的爱慕那么明显? 自己的姐姐何时如此犀利了,她不是最喜欢回避嘛! “你去呗,人帮你多少忙了!”说着于霄起身往于春的簸箕里又放了一升小米和红枣。 “需要告知这是你的心意吗?”于春并不反对娴娘成为自己的弟媳,这是一个很好的人! “你别乱点鸳鸯谱,人家有相好的!”于霄急了,除了少年人的害羞,还有些别的什么东西,是这个世道世俗的成见。 于春没有多话,只叹息了一声,快步出门,烽火正紧。 第三十九章 联络有亲 “阿春去哪里?”隔壁吴婶子正在厨屋门口摘菜,这个时节地里有萝卜同菘菜,还有从空地里种出来的红薯。 红薯极大的缓解了长安的饥荒。 春日里长安城被围了,寻常人家但凡有土的地方都种了它,夏日郁郁葱葱的红薯叶子成为了众人争相薅吃的好菜,野菜,甚至有勤快些的于母这样的妇女会挑鲜嫩的叶子晒成干菜。 到了这个时节,叶子干枯了,一个个的红薯就成了救命的粮,除了晾着煮稀饭,勤快的譬如于母便又开始将它切片,晒干,碾碎成小小的颗粒,一锅水加上红薯干,只需要少许的面粉便是一碗香甜的好粥。 “去寻娴娘呢,前一段儿不是我生病了么,多亏了娴娘帮我寻的医士救了我一命,我要给她钱她不要,昨儿听您说才知道她粮不多,我也没有太多的能力,总要表示一下才当得起做人的本分。” 干净、利洒没有一丝漏洞,合情合理的阻止了吴婶子的一切盘算。 说着于春还特意掀开布来给她看了一眼。 “可是呢!”吴婶子似笑非笑的应了,“天快黑了呢!” 娴娘虽然有钱,却是贱籍,市井里面的一干婶子们最喜欢讲她的花边新闻,似乎将她讲坏三分,她们就站稳了一分的道德高地。 “正是呢,家里还等着吃饭,今儿阿荣想吃鸡,我且去了!” “阿奶,我要吃鸡,我要吃鸡,曹荣都有鸡吃!” “吃吃吃,吃死你个讨债的!” 不出于春所料,吴婶子的大孙子果然闹开了。 完美! 娴娘住的地方距离曹家就五十米而已,一样是小院子,但这个院子常年做出租用,就拾到的更漂亮些。 青砖垒的墙,黑瓦遮的顶,是个标准的一进四合院,正屋,东西厢,厨房是公用的,没有什么秘密。 院子里没有菜地,只有租住的住客们做买卖的挑子,车子和一些鸡零狗碎的东西。 娴娘租住的就是西厢。 此刻房门大开,她也在做饭,因为爱净,她没有去厨房煮饭,而是在院子里,一个小风炉上用小药挑子熬的米粥飘着两个红枣,米放的少,是有些稀。 “娴娘在吗?”于春敲了敲门。 “咳咳——”听到动静,只见娴娘披着衣服蓬着头起来了,脸色白上添红,显然是风寒感冒。 “你怎么来了?” “别起来了,快歇着,我成日不爱出门,昨儿才听说你病了过来看看,你里里外外的帮我,你有用得上我的地方不能装不知道啊!” 说着将东西给娴娘看。 “那能劳你破费,不过是几句话的事儿你里里外外的谢几回了!咳咳——” 娴娘也有些激动,干裂的嘴唇微微开合,秾丽的脸上满满的都是感动。 独自在外漂泊,与人为善,便是相好的也在自己无用时弃如敝履,却不成想这世上还有于家这样天性良善,知恩图报的人。 娴娘打定主意这次病好了,于春有用得上她的地方要好好帮忙。 “我待会儿叫阿霄送包药来,还是上次托你的福得的,却不想好了我们!”于春余光打量着屋子,同其他在大城市打拼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除了床就是一个大大的衣架子,一些简单的一看就是捡来的木头架子上摆着些杂物。 衣架子上是些华丽的衣服,都是夏装,一看就是吃饭的家伙,独独窗台上一个土陶碗种了一丛菊花让人眼前一亮,就像娴娘本人。 “你心意我领了!”这时节,诶,确实是有钱也买不到药。 “我知道你是个明白人,”于春说着打量她能做的活计。 见粥熬好,便用抹布包住挑子倒在斗碗里端给娴娘,脑袋里过了一遍,询问起她当下最关心的事情。 “对了娴姐,我昨天不是得罪了吴婶子她们,我就想问一下我们这几个邻居的脾性,还有他们的家境,若是不小心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就是给家里招灾了。” “我说呢,你个万年的乌龟怎么从龟壳里爬出来了,终于有点眼力见了!”娴娘并不生气,甚至为能帮上于春而开心,在她看来,打听这些事情这是妇女们基本的职责之一。 “你的药还捏在我手里,说的不满意我可偷工减料了!”于春顺着她的话开起了玩笑。 娴娘诧异的看了又看,“若不是日日见你,我都不能相信这是你,果然还是识字的好。” 这样的于春像是长开了扎下根的菊花,配着一脸真诚的笑,生机勃勃的样子让她清秀周正的面容极富魅力。 就像她见过的那些强者,自信笃定。 一口喝完粥,娴娘用锦帕擦嘴,笑道,“你家中还有小孩,我跟你简单的介绍下,咱们这个小巷子除了我们这个院子,就是钱家、吴家、你们曹家、租住的周家,王家,租住的郑家,你们于家,一共八户,钱家在西市买蒸饼,钱娘子人不错,但她同你得罪的钱兰娘有转折亲,你说话要留心。” 联络有亲,难怪她得罪钱兰娘之后感觉事事不顺。 “朱家同你婆婆有亲你知道,钱家同曹家就隔着一个村子你可知道?你们这几家有院子的都是从那一个坊过来的,都在城郊有根基的。” “其余的我大概熟悉,那王家呢?王家娘子也很少出门。” “王娘子是个苦命人,她娘家原本是个殷实人家,不想相亲时被王家大郎赖上了,只得嫁过来,偏王家大郎是个酒蒙子,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她日日在外做工,早出晚归你自然看不到。” “我今日见她也是穿金戴银,不像啊,王家家底真厚实,也不知道做什么营生。” ‘凤姐:干得漂亮!’ “你说她啊,这事儿别人还真不知道,她男人托了姑母的关系,不是在边军中谋了个队正的职位吗,说是发了死人财。” “他姑父是谁,怎么这样大的能量,往日看他极瘦还小,一个这样的人不可能比曹杰还厉害?” “呵呵,这事儿你不问我还真不知道,他姑父不过是个乐师,但她姑母却在街上波斯绸缎铺里帮佣,同那鲁五老爷一同长大,都说这王大郎长的同鲁五老爷一个模样!”娴娘说的极小声,若不是我去鲁五老太太的葬礼上留心了,决计不知道这个。 “我说呢!”所有的线索都合上了,“还是姐姐你厉害,这都知道!” “干我们这行若不能察言观色理清楚这些关系,不知不觉的得罪了人可就是生死之别了。” “听说阳夏王有诸多新政,若是过了这一劫,说不得有一番新天地,姐姐要好好调养。” 于春将斗碗用挑子里新烧的热水洗了,将东西放下就要告别,“一会儿阿霄过来给你挑水,劈柴,小娃儿等我,怕是快要闹腾了。” “咳咳——空了只管来寻我!” “姐姐不烦我就成,留步!” 于春关上门,一边走,一边思索,这些家伙联络有亲,若是操作不好,便是曹杰出了差错,这些人不得吃了他们,难,真难! 第四十章 蚂蚁吞象(上) 月光幽暗,一如寻常人幽暗的一生。 于春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总不平静。 此时的她若是直接按照曹杰的说法,去写匿名信,去揭发,能避开周围的人吗? 在这兵荒马乱的时刻,处处还有眼睛。 鲁家真的就只是鲁家了吗? 一旦鲁家被举报的消息传开,他们必然会找投密信的人,若是曹杰在军营里有些许动静,不用隐瞒就直接暴露了。 但,如今她的所有,孩子、财产,她认可的未来都在长安! 而且,她同其他人不一样。 只有同类最容易感知同类。 从她参与做的十万套军服,从一个长安围城近半年不克,从城中治安未垮,从摄政王还没有动作,她确信,坐稳这个位置的李宏必然有后手。 能守住长安的话,这可是比大唐更繁盛的大宣盛世!还有城市能够胜过它吗? 是几千年来,‘人’空前强盛的时代。 向外征服山海,向内兼收并蓄,李白、杜甫、这两颗华夏精神上的明珠同时存在且声名远扬不被和谐! 这是一个可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李白)的大宣! 这是一个‘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王维)的强盛时代! 这是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王翰)的惶惶如烈日的盛世! 这是一个‘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的大时代,人人被赋予豁达胸襟,人人对前途怀有无限信心——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华夏历史上最好的时代。 为一小小的胡人私心化为五胡乱华? 小小的曹荣和弱弱的曹芳长大要面对‘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的末世? 更有甚者,他们能够平安长大吗? 救救孩子—— 他们是如此可爱天真善良! 如暗夜荷花上的露珠般的眼眸,一颗纯净的心,一个真诚的灵魂,小小的手,小小的脚,蹒跚走过梦境,不留足迹,只刻印在我们心里。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庄子)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唯光明故。(金庸) 不是都穿越了嘛,不知道若是做点好事,再穿可能来个王侯将相? 这操蛋的麻布蚊帐不透光,完全看不到房间的景象,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夏天又太热太多蚊子! 谁还不想做个太太小姐了? 唉,为了丝绸的蚊帐子,拼了! “你两个小鬼,日后敢气我看我不打你们的屁股!” 于春给窝在她同于母中间的两个孩子掖了掖被子,都冬天了还是死命的蹬,于母睡的猪一样,从来指望不上。 于春认命了,直接打开了脑机。 ‘春:去揭发是肯定的,但需要先给曹杰一个假消息,让他不要轻举妄动,这鲁家的动向,怕还是要我来盯!’ 只要曹杰不乱动,他们暴露的概率才会小,哪怕鲁家圆过去了这封揭发信,鲁家也会被替换掉原本的岗位。 这是战时,任何一个及格的政治家都不会冒这个风险,关键是有人捅破这层窗户纸! ‘宝钗:你是对的,你已经有主意了,可以说来听听!’ ‘春:我寻思了半日,我期盼长安好是期盼我同孩子于母,大家都好好的!曹杰想要立功就是个夺命的刀。举报信引起朝廷的注意,而王家同鲁捕头两人应该是事主,只要上面的人留意到他们两个人,就能查到实在的证据,那鲁家这头熊据西市几十年的大象就必然倒下,但我们应该发动群众的力量!’ ‘黛玉:钱兰娘!’ ‘春:不愧是我女神!钱兰娘作为我们西市市井最负盛名的三娘子之首,因为不得丈夫喜爱,她最着急的事情就是她的男人被抢走,不过是一个不良人的妹妹同鲁捕头说了一句话,她就将人打的烂羊头一样,若是鲁捕头的私密物件出现在王家娘子身上,被传出去呢?’ ‘宝钗:没有什么比男女私相授受更惹人关注的消息了。’ ‘黛玉:阿春,你成长了。’ ‘春:这一切都不费力。前一阶段我不是做了舞女们的生意嘛,其中有一个就跟我抱怨过鲁捕头,我也是因为钱兰娘的关系特别记住了这人。他每次出去吃饭喝酒打赏的钗环都是假的,当时我还记住了他常去的酒肆的路线。而那一片,消费低活计好找,恰恰就是王娘子打工的地方,只要有只言片语的消息,钱兰娘必定大闹。’ ‘宝钗:只要大闹,就必然有人将鲁捕头同王队正联系到一起。’ ‘黛玉:而钗环你有不少,钱兰娘偷的必定不俗,若是在路上,爱慕虚荣的王娘子必然会拾起,然后带上头去炫耀,若是这附近谁说给钱兰娘的亲戚,这事也就成了!’ ‘春:这王娘子虽然可怜,但她明知这钱来历不明,甚至可能知道他们的叛国之举还不以为耻,戴首饰炫耀,被牵连也是应该的!’ ‘宝钗:若是有人再以王队正的名义让小乞丐给二人传递个消息,约地方见面,那钱兰娘不得翻天,动静才大呢!’ ‘春:不愧是宝钗大神,果然还得是您!’ 论冷静谋划,再十个自己也比不上宝钗,幸亏她们不是敌人! 这么周密的计划就绝对不是一个在家带孩子的于春能想出来的,没有一个正常人能想到于春头上,绝对安全! 就这么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于春就做了个详细的计划,因为实在没有难度,她甚至都没做多少准备。 只是临出门,在家中供奉的菩萨面前拜了拜,求全家平安,孩子平安喜乐,长安能守,大宣能稳住雄起,自己能过几天舒心日子! 睡不着了,于春拿起连锨就开始掘菜地,大黄因为见多了的缘故,吃了一块鸡屁股,又埋头睡了! 于春拿出埋着的假首饰,挑出属于鲁捕头的那一包,又从灶底下放火折子的地方拿出一块泥巴,敲开泥巴包着的油纸,从油纸包着的竹筒中抽出属于她的地契塞在一个空竹筒里,拿起一包干姜片放背篓里,一次又一次的模拟着她应该说的话和操作步骤。 一遍又一遍,直到撑不住困意,趴在还有余烬的灶台上睡了一会儿,嘱咐被吵醒的于霄看好家里。 在第一遍鸡鸣的时候,于春绾个头,穿上去黑市的衣服,背着破篓子出门以药换细粮。 只是在她身后,隔三五米掉了一根鎏金钗,到一个包袱里九根钗子都散完了,她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前往黑市。 天尤其的黑,但黎明将至! 第四十一章 蚂蚁吞象(下) 在冬天缺医少药的时候,一包姜片就是上好的风寒感冒药。 于春背着这包姜片到了军营门口,寻到了常见的士卒,“赵哥劳烦您帮我寻一下曹杰,家里有急事要同他说。” “这样大清早的,别不是家里出事了,你且等着——”这赵姓士兵圆溜溜的,跑起来却快,一阵风一样。 ‘春:我寻邻居问了,也看了王家一天,那王家是发了死人财,王娘子如今还是天不亮就上工——’ 从小被教育说谎是极大的道德缺点,说谎,对于她来说比吃亏都难。 “春娘,是家里出什么事儿了?”曹杰听说家里出事,鞋子都跑掉了一只,十几米外就吼起来。 周围所有的眼睛都聚集到于春脸上,脸忽的一红。 “阿春——”真是烦人,这曹杰哪怕再狠点,对孩子别那么在意,她心里都没有什么道德负担,这些人为什么不能索性坏彻底点,做个听话的反派! “阿春,怎么说?”曹杰看她的样子,顿时放下了心,为了自己想要听到的消息,顺从的改了称呼,他要发达了,尽管曹金偷卖了玉米,但他是对的,那些玉米赚了那么多钱!他以后可以赚更多钱,甚至立功受奖,改换门庭,曹金如何比得上他? 他爹娘一定会后悔的。 曹杰的想法,于春自然听不到,她此刻脑中一片空白。 说啥? 是了,稳住他,怎么稳? ‘湘云:你这人真真急死个人,说啊,扯个谎,稳住他!’ “城里感冒流行起风寒来,都说是逆胡招致了天灾,我与你送些姜片来!” 周围的士兵一脸嫌弃的收回了视线,原本以为有热闹可看,结果就这,夫妻之间黏黏腻腻的,回头必须将曹杰的姜片捞走,就给他一片,太猖狂了! 于春无意间的流水话为两人创造了片刻的安全空间。 “王娘子的首饰有人见过是旁的男人的!”于春一急想不起来原先的打算,但反复的演练,潜意识为她寻到了更好的出路。 “我就说就王家那个窝囊废的样子,谁傻了才会对他委以重任,原来是吃软饭!呸——” “但是肯定有事发生,我这几日留意着,鲁家人最近常在这边劳军,请吃请喝的,可不一般。尤其那鲁大强,往日里就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那鲁大强时不时的就同软饭王蝎蝎螫螫的,还递过沉甸甸的一包东西,还调整了巡逻的下属,不然可轮不到你见我!” 你还不知道你看不起的软饭王是鲁家的私生子哩。 于春心里一下子放松了,整个人泡温泉一样,每个毛孔都通畅着! 原来,曹杰竟是如此好骗,原来,这个看似很有手段的男人也同隔壁的吴娘子一样的捕风捉影,原来,曹杰并不是强大到全知全能。 思维瞬间回笼,脑子上油了一样丝滑运转,说谎? 我们当然不提倡说谎,但是善意的谎言,还是不亏心的,我又需要背块道德牌坊给谁看呢? 她曾经以书中的道德,别人口中的条条规训让她忍了又忍,吞了又吞,为什么别人可以说谎如呼吸,肆意的伤害她,她就只能五讲四美三热爱呢? ‘黛玉:阿春,醒醒,记住你的初心,别变成你自己憎恶的样子,想想你的孩子,如此可爱懂事乖巧,想想为什么你有我们,走大道,走正道!人亏天不亏!’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我善,因为我向往善,但我的善带牙齿的,会守卫好我在意的人。 “成,我听你的,我再去查一查,有消息我第一时间说给你知道。” 原来,也不难。 于春笑着说的,笑的尤为真诚。 “这是姜片,咱家附近风寒的人多,多喝些热姜水也是好的。” “你不用挂心我,”曹杰诧异的睁大了眼睛,很有些动容,“家里辛苦你了,我一定努力为阿荣挣个前程。” “你活着就好。” 躲开曹杰的摸头杀,于春将东西递给他,“我得快些回去了,阿芳醒了找不到我又要闹。” “你去吧!” 曹杰总觉得有些东西失去了,但他不以为意,他心里寻思着立功的事情,只要立功他有权有势,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 而鲁大强一定有问题,他一定要找出来这个原因。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很简单,于春带着地契一路小跑至永兴坊,好奇的凑到永兴坊的检举箱跟前,趁四处无人飞速一扔,完美收工! 本就是为人想立功匿名举报的箱子,放置的地方不偏也不闹腾。又因为临近皇城的关系,尽管无人值守,也无人敢毁损。 于春没有立即回西市,她按照地契上的地址一路问过去,终于在永兴坊西南角的小巷子里见到了自己的小宅子。 真的真的非常小。 抬头越过坊墙可以看到皇城气派高耸的城墙,这是一处极简的一进院落,不是乌头门,没有过渡,直接就是几步见方的前庭。一堂两室。 左右两间厢房,门房一侧就是厨房,没有独立马厩。 青砖黑瓦,窗户是直棂窗,窗台下有两个一米见方的花圃,里面种了两颗玉兰,旁边有个小小的渗井,一个石桌,四个石凳,净房过左边穿堂在右后角,有个木围栏,里面是马桶。 有点大上海石库门的味道。 这就是皇城根上的小洋楼,价值一百两黄金,正常市价翻一倍。 这一排都是这个样子,照这个格局在久远的岁月里,应该是荣国府那样的大家隔断出来的,为庶出的子孙准备的,或者是安顿嫡出的次子之类。 不大,100平米左右,但于春很满意! 她竟然在皇城边上有了个小院子,这是什么神仙运气! 这院子没有被人霸占,往里去有人住,并不十分八卦,见了她也只是点头而已,得知她不是来住的就不多问了。 于霄的院子同她的差不多,他的邻居话多些,给于春简单的介绍了下上任房主。 原来这正是两兄弟的宅子,他们随家族迁去扬州了,因为钱不多,也就折卖了院子。 天快晚了,从昨天起,每个十字路口有两个王府守卫,她并不担心她的安全,只担心宵禁。 若是在西市待不下去,她就领着孩子们到这里来重新开始。 在同坊正验契的时候无意中得知大诗人杜甫的稷契堂已经开始招生了,就在三天后,坊中居民都可报名,考试过了就可以进。 这边是杜甫主理,还有别的学堂,每个坊市都有,每个学堂都有一个大儒做堂主。 好的吧,学区房时代来临了! 于春越来越肯定这世界即将大变。 鲁家的日子不多了。 事情也正如于春所料,衙门似乎也是在等一个由头,于春当天回家就听说了钱兰娘大闹王家院的事。 第二天,金吾卫直接围了半个西市,鲁家被查抄了! 第四十二章 落幕 鲁家的八卦热辣滚烫。 两天后有了结果,族诛,以慰守城而死的将士。 昔日盘踞西市的鲁家冰雪消融。 同他家一样的还有十几家,都是投机取巧想要开城门投降的。 每一家的罪行侦查过程清楚明白,行刑当天,由专人宣读调查结果,并立石刻碑纪念。 坑—— 就在他们计划投诚的城门口杀的人头滚滚。 所有的男人无一例外,砍头,坑杀,堆成了京观恶狠狠的向来去的行人宣告,摄政王不是绣花枕头,相反,她也是吃人的,甚至比困于名望的男性统治者更为狠厉。 女性家眷则充为教坊司的奴婢,未成年的女性则被官卖。 于春看向金光门前被苍蝇蛆虫爬满的骷髅。 两日前还温和笑着收受贿赂的鲁明礼的首级就在最顶上,与他相邻的是他那身为鸿胪寺少卿的大哥。 在层层叠叠的头颅底下,左边最靠近边角的,是素来不可一世的鲁大强,张着嘴,瞪着眼,似乎在吞吐着自己的不甘。 若在之前,于春只觉不人道,但,这些豪族华丽的锦袍下遮着的腐朽曝光,于春只同周围看着的人一样,只有一个词,“呸!” 不提通敌卖国,逼良为娼,投机取巧,养寇自重,杀人越货,连鲁大强这样的小喽啰手上竟然都有人命。 也难怪不将这一城人当做同袍。 ‘凤姐:这鲁家做梦都想不到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竟然来自于他们看不起甚至想吃掉的小妇人。’ ‘黛玉: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们贾家又何尝不是?不想生产创造只想坐享其成,终有这一天,克己复礼,这一天来的终究晚些。’ 诗礼传家,于春终于明白了这四个字的份量。 ‘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没有我也会有其他人。原来,仁义礼智信为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 ‘黛玉:善哉,阿春你开慧了!’ 于春没有因黛玉的夸赞而沾沾自喜,而是深深的叹口气,粗茶淡饭藏着渡过浩劫的方舟,锦衣玉食终成镜花水月。 ‘黛玉:质本洁来还洁去,终究一个土馒头!’ ‘春:谢谢女神,我会好好生活,好好照顾好应该照顾的人或事,为光明故!’ ‘宝钗:君子六艺,且有的学呢?’ 于春憨厚的揉了揉头,是的,想要随心而活,且有的学呢! 她背着空空的背篓加入拥挤的人群,随着人流一起涌向西市,鲁家在西市盘踞了几十年,官府抄走了各种金银、粮食、账目,总还有些别的东西剩下。 诸如被鲁家人引燃的废弃院子里的木头、家具,哪怕是锅碗瓢盆对一些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财富。 若是遇上锦袍夹袄,那更好了,在冬日可能就是一条命,有甚者在地下挖到那个人藏的私房钱,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鲁家熊据的可是西市,人称金市,鲁家人怎么会穷? 这可是长安! 当然,于春没那么高的要求,她要的就是柴火,天越来越冷,哪里有那么多的柴火来烧,最近她凡出门,总要捡点烧的,毕竟家中有小孩。 回家的路上,远远的可以见到被发卖的鲁家少女,都是骄养的天龙人,如今也要回归平凡的生活了。 进了家门前的小巷子,吴娘子同娴娘、钱娘子、周娘子围了一圈人,当头的是吴娘子,讲的正起劲。 风吹着大柳树光秃秃的枝条,静突突的,像是坟上的旗子。 “大杰媳妇,听说了吗,那钱娘子大吵大闹被掌刑的人打肿了脸,就她一人被丢到金光门扫街呢,若慢点就要吃一鞭子!” 这便是吴娘子讨好人的方式了。 但,于春知道,有些秘密只能一辈子都是秘密。 “婶子你说的是真的?都说她强硬,没想到见了宫里的人也这样,倒是可怜了她的孩子了。” “正是呢,都说这鲁家被点眼了,多少事儿从钱娘子的事儿上出来的,王娘子从家里被拉出来的时候,扒着院门哭嚎,东西都是她在路上捡的。大家都说,若不是这事儿,上面没证据抓人呢!” 于春脊背上渗出汗珠来,“可是呢,我只当是上面大人斗法的关系,怎么,竟是钱娘子被我们街巷的人报复了招致了这灭门之祸?” “哪能呢!”吴婶子喜爱八卦自然深刻的知道八卦的威力,鲁家虽然被族灭,亲故还在,指不定还有那个私生子怀揣大笔的银钱等着为族人复仇,还有鲁家的女孩们,谁不说一把子水葱,指不定就入了那个大人物的眼。 “我倒还要感谢要不是钱娘子我挣不到钱买不到粮,指不定要被饿死了。大娘知道钱娘子的闺女卖到哪里了么,我不敢去看,若是有消息,倒是想送点粮食衣服,也算是同她娘相识一场。” 一旦有可能波及自己,自私的吴婶子自己在心里为于春开托。 “正是呢,虽然我们也是同钱娘子、王娘子吵吵闹闹的,但终究是同乡,谁能想到这摄政王真是手段过人,老天爷一样,说发怒就发怒,哎,我去打听一二,若有能帮衬的地方,自然是要拉扯一二。” “哎,这鲁家的爷们也真是的,听说那金的银的堆山填海似的,还是贪心不够,放了逆胡进来,他们好狠的心!”从别处逃过来的周娘子是见过逆胡攻城的,自己家被毁了,自然同其他人不一样。 “好也罢,歹也吧,明儿咱一同去鲁五家里拾柴,今年粮还好,这柴火真难找!” “可不,”周娘子去的远,知道的也多,“隔壁坊郑大善人家里两个争柴的打起来,他打断了他腿,他砸破他头,没了两条人命呢!” “这操瘟的逆胡,好好的日子不知道过!” “可不!老天爷劈了他!” 吴婶子这话赢得了大家的共鸣。 日子难过,他们这些寻常人四处奔波仍旧活不下去。 “也不知道能挨到什么时候!” “对了,春娘子,你婆婆带着大包小包的来了,,赶紧家去吧!还是你有福气,日子这样艰难,难为你婆婆还想着你!” “正是呢,”于春心下一阵烦躁,看着吴婶子,转瞬有了主意,“婶子,你不是想要换鸡给你孙儿吗,我正愁没粮喂,你拿一升精米来我同你换,正巧我家里只有粗粮阿芳吃不惯呢!” 于春留的鸡都是母鸡,才一年多下蛋正毒,这时节虽然说细粮金贵,但粗粮管饱,价值差别不大,往日喂成这样的鸡要一斗粮呢。 可不能叫她反悔了,一日一个鸡蛋可不差。 “你先走我就来!” 第四十三章 婆婆 曹家的小院是个农家常见的小院,土坯的墙,屋顶虽然有瓦片,却是板瓦,低低矮矮,不成个样子。 但曹母,却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 于春没有进门,拿出一级战备的心,观察着眼前背对她的婆婆。 瘦小,精致,软言温语。 对比着棉布裹头,却仍旧一副猛张飞般爆炸着头发的于母,就更明显了。 于母同样瘦小,但因饭量大,腰上有肉,手上有力气,小小的曹芳被她一手举起放在地上,孩子爬的花猫一样她没留意,只是跟曹母聊天,被她逗的嘎嘎直笑。 “亲家母,这样放地上可怕着凉?” “没事,小孩子要接接地气!” “也是,还是你有法子,你养的阿霄就壮,若是送到军里,定然是个当大将军的料!” “哈、咯咯咯咯——呵呵…呵呵…”于母那微微外露的大板牙畅快的往外奔着,整个胸腔爆发起强烈的共鸣,一拍大腿,看向旁边一脸郁卒的于霄,“阿霄,亲家母说的对啊,你该去从军,你不是一直想从军吗?” “大娘,你快别撺掇我娘了,我未成丁,军里不要呢,倒是您那二儿子同他的大儿子都成丁了,您家一门子的文韬武略,去战场上定能搏个封候拜将,我这样的蠢人去了不过是埋土里做花肥,还不如在这乱世里守着我阿姐侄儿,守着我娘,我可还没成亲呢!” 于春似乎能看到,在于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同于霄的两记拳头将曹母轰懵了。 她平静的笑僵在了脸上,正如个唱戏的面具。 “哎,是啊,对了,阿霄还没成婚,亲家母你说的对,但阿霄要传宗接代的,你二儿子没去嘛?大杰和阿春爹都去了,还可以不去吗?”于母一拍大腿,像是发现了新大陆,那清澈的眼神比地上爬来爬去的曹芳还要懵懂的看着曹母。 “呵呵——呵呵呵,阿金他自小身体不好,瘦弱不堪,他比不得大杰,去战场上一个回合都撑不过去,他儿子是他姥爷家这两代唯一的男丁,他姥爷一家倾家荡产的交了替钱,我同他阿耶哪里能过问?” “怎么阿金嫁出去,你们家在长安有宅有田有院的,如何舍得放弃儿子?你们家才两个儿子!” 于春放轻了脚步,心里痛快急了,也不急着进门了。 “我——”曹母声音拔高,“阿金如何算是嫁出去,他的房子家业我陪送的,他李家有甚,不过几间破屋子——” “娘来了——”于春笑眯眯的走到了院子里。 “要不是我儿能干,他们如何能穿金戴银的,还交得起替钱。”曹母手中的茶碗颤抖了两次,又归于平静。 “我家阿霄也这样能干就好了!”于母很是认可的点点头,大声的说,“还是要自己成器,光靠耶娘算不得本事,我阿娘从小就教我们,无论如何笨,绝对不能懒惰,人一懒都完蛋了。” 场院里只剩下了于母讲述她娘家娘的声音。 于霄低头大笑,于春转头憋笑,曹荣咬牙窃笑,曹芳被曹母搂在怀里,揪着她精巧的金梳背一把扯了下来。 “哎呦,你——”曹母眨眼间言笑晏晏,将头上做工更精巧的鎏金钗拔下来递给曹芳,“阿芳拿这个,这个好看!” “要要!”曹芳不理她,只抱着这个金梳背,“哇哇哇——” 于春一想,心里更乐了,前一段时间她没少收到这鎏金的首饰,她从来不吝啬孩子,曹芳有好几个比这精巧的玩意儿,自然不稀罕。 但城随时可能破,关于纯金的物件,她刚好教过两个小孩,软软的这种金子可以换粮换药,要是和她失散了就一定要活下去,等她去找他们。 两个小孩现在随身的荷包里就有几个银角子,类似安宫牛黄丸那样的治风寒的药,还有零星的铜钱。裤脚上缀着两个实心的金馃子。 特意嘱咐他们不要拿出去玩,不要丢掉,没想到不满两岁的曹芳竟然记住了。 真是可爱聪明的孩子,于春中基因彩票了,人亏天不亏! ‘凤姐:阿春你可不许开口,太可乐了,蠢人犯蠢还是没有聪明人被挟制好玩,活该!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就这样,于春和于霄就这样看着曹母。 然而她毕竟见惯了世面,没有犹豫太久,不过十息的功夫,就做好了权衡。 “我们阿芳爱美了,来,奶奶给你挽上。”她仔细的从荷包里拿出一个拇指大小的乌木梳子给曹芳梳头,不过片刻功夫,泥孩子曹芳就变成了齐整的双丫髻小淑女。 眉心再点一点胭脂,同画帖中的年画娃娃一样精致。 “阿芳生的确实是好!”曹母这才正眼看了看曹芳,又看了看曹荣,“来,阿奶给你钱买糖吃。” “阿耶不在家,我不要吃糖,我要阿耶——” 目睹娘亲被父亲掐死,受了这许多薄待,这段时间跟着于春跑出跑进的看着舅舅们怎么帮忙的,曹荣如何会稀罕曹母的糖衣炮弹? 他虽然小,这句话却犀利。 为什么他叔可以不用去从军,但他阿耶要去。 “你阿耶就回来,”曹母脸上的面具彻底裂了,她认认真真的看了孙儿十息的功夫,长长的呼出口气,似后悔,似下了决心。 她不在逗弄曹芳,也不再看曹荣,直接看向于春,直接起身,“春娘回来了,我给你们带了东西,你且瞧瞧,大杰不在家,但你阿耶也应召了,我一妇人,又老迈多病,实在照顾不过来,你且见谅吧!” 她把这段时间的不闻不问一句话勾销了! 特别是侵占了曹杰几十金,拿走几车粮食让她们娘几个穷困潦倒的事儿一句话勾销? 就是不用脑机参谋,于春也不允许,不能够! “阿娘说笑了,正如你所说,你老迈多病,曹金婆家穷困没有能力,但他们父子毕竟交了一百金的替钱,曹杰将家中存粮都给你了,曹金如此有本事,家里两个大劳力不能还来一斗粮食?若不是我娘家人来了,我阿耶弟弟尽力相帮,这几个月我同曹荣曹芳尽皆饿死了,说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 “我也无法!”曹母脸上一肃,“我家里还要做饭,先走了,以后好好过,我会补偿的!” 说着她走向她带来的大包裹,“你来看看都是好东西!” 她压根不接招,只想办完事走人。 ‘凤姐:你这婆婆厉害,只怕是有什么你不知道的好处,她过来修复关系,要不就是她那边出了大事,她想要保留曹杰做退路!一时挣不脱,将计就计,饵吃了,事不做。’ “俺姐你来了!”隔壁吴婶子进来了,首先客气的同曹母打招呼。 “嗯,这街面上平静了,来给大杰家里送东西。”曹母显然知道怎么同吴婶子打交道,只将包袱皮打开,里面的东西让吴婶子圆溜溜的小眼睛只剩赞叹。 只见里面是两套宝相花、缠枝牡丹的青色锦缎做的襦裙,两套小孩子的金银线刺绣的小衣服,虎头帽,虎头鞋,还有一包穿过的素绢襦裙,略微有些穿过的痕迹,但金碧辉煌,很是奢华。 ‘凤姐:这是蜀锦,青地锦,价比黄金,穿旧的也能典当不错的价格,比那薄薄的一两左右的金梳背值钱,你这婆婆有问题。’ “阿春可真有福!”吴婶子,摸了又摸,同曹母又闲话了一阵,“这是当年鲁三姐姐赠我的,本是留着日后妆裹的,谁承想她出了这事儿,今儿无论如何来送她一程,也是姐妹间的本分。” “可是呢!”吴婶子玩味的笑了,也没有说话的兴致了。 曹母对于春的留饭深深推辞,很是体谅了于春养育孩子的艰难,狠夸了于春的出色,但坚持起身告辞。 “春娘,那鸡?”吴婶子满足的咂摸嘴,说出了她主要的目的。 ‘凤姐:留住她,这是你最容易摸清敌情的时候,你婆婆绝对有后手。先前那个朱婆不会得罪她,今天这个吴婆想看笑话!’ ‘春:曹杰吃了这样大的亏,还会再吃,天底下有这样傻的人?’ ‘婶娘留步,您看我婆婆带来这些好东西,如今也没有去处,阿荣和阿芳也大了,这些精致的小孩儿衣服不如你挑两身给你孙儿?’ “这怎么好意思!”吴婶子将鸡翅膀一折丢地上,撅着腚挑拣起来。 第四十四章 交代 拾到好那一包给孙子的小孩旧衣,吴婶子虽然开心,却忍不住撇撇嘴。 除了那两套蜀锦的可以说有些晦气的衣服,其余的东西看着一大包,却都是不值钱的旧衣。 “我这老姐姐还真是厉害!” “婶子怎么这样说!”于春如今学会了万言万当,不如一默。 “这些东西吧,一看就是你小叔子家里剩下的,他家最小的孩子都10岁了,你婆婆还真能收拾,你再瞧瞧你家的!”吴婶子努努嘴看向在院子里到处爬的曹芳和正在用猪尿泡做的球逗妹妹的曹荣。 是了,两个孩子,穿的都是粗布麻衣,特别是最小的这个,不满两岁,正是皮肤尤其娇嫩需要呵护的时候。 八年前就有素娟的衣服穿,那正是曹杰最挣钱的时候。 说来可笑,他拼命挣的钱都花不在自己最应该花的人身上。 “那还不是我婆婆和曹金有能力,弟妹娘家有能力,给自己孩子多花些也是应当应分的。” 究竟钱是如何来的? “那是放屁,要是别人不知道,要是那李萍娘家,有钱那就是个笑话,他李老蔫一个老娘养活他同他兄弟两个,有个屁钱,饭都吃不起,他那媳妇还是提刀上门硬逼着人家嫁才娶上的。” 说起这样劲爆的八卦,吴婶子吐沫星子乱飞。 “那后来他们不是发达了!” 究竟还有多少谎言呐! “还不是发在你家大杰头上,旁人听他们说说而已,谁不知道你家大杰去了安西军,每年捎回来的胡椒宝石不知凡几,这才叫你婆婆从这边搬走,在延寿坊置了宅子!” 呔,曹杰这厮可还有一句实话,不是说那延寿坊的宅子是祖宅,他出钱修整的,现在住的房子才是他回长安后买的,却原来这才是祖宅! 难怪这周边都是他家的亲戚,难怪这周边的人都对他客气有佳,感情这是他从小长大的窝。 这都不重要了! “那曹金能在延寿坊置宅子也算是一种能力了!还是婶子你博古通今的什么都知道!” “噗嗤!你们识字的人就是会说话,”吴婶子笑了,“你从哪里听说的,延寿坊的宅子从前也要五十金,合计四百千,他们一家子成日里穿金戴银的,如何买得起,他那房子是租的,就在你婆婆家隔壁。我——”吴婶子忽然意识到说错了话,顿住了。 “那样的宅子一年也要四五千的租金,也算是本事了!”于春脸上不动声色,当做没有听懂其中的含义,“其实他们完全没必要那样做,直接同我婆婆们一起住,不能省点,十年下来,少不得可以再买一套。” “就是就是,”吴婶子顺着于春说了下去,但终究有些不甘心,她家还没买那样的宅子呢,若论子女上学,自然是西市之外有更好的私塾,大宣也是有三六九等的,商人之子不能当官。 “可你婆婆的院子出租呢,她专租给来往过路的胡商们吃住堆货,一月就是一贯钱呢!” “我婆婆真聪明,她怎么想到租给这些人呢,这一月一贯钱,可真能挣!”于春越发平静了。 “你这个傻妮子,”吴婶子看了看于春,看了看跟曹芳玩到一起的于母,颓然的呼了口气,还是有些不甘心,“你婆婆用大杰的钱养着你小叔子一大家子!给你的都是些不值钱的他们吃剩用剩的东西!” “大娘真是谢谢你,”于春想到那个被掐死的于春,眼角终于有了些许湿润,“多谢谢你关心我,我何尝不知道呢,但,这世道,孝大于天,我如何能阻拦大杰孝顺婆母!这世道,女子,难呐!” 究竟什么是道德? 曹杰的愚孝确实符合当下大多数人认可的道德! 孝大于天,几千年都传下来了,有错为什么能延续几千年,几千年多少代多少人? 大家都是傻子吗? 但,作为落到头上的个体为什么这么痛苦? 为什么心里总有一把火,烧的拳头紧握,为什么,如此不公? 若有一丝可能,纵然蚍蜉撼树,但,她都要为这世道的公义献上一针一线! “可不!”吴婶子也真的叹息了。 “女人难呐!” “奶,俺饿了,俺要吃肉,吃鸡肉肉!” 吴婶子的小孙子从隔壁跑了过来。 “吃吃吃、就知道吃,吃个鸡毛沾沾水,就鸡蛋,多一点都没有!” 吴婶子忍不住骂,但随后看着她孙子扁下的嘴,“好好好,小祖宗,吃肉肉,割肉肉!” 吴婶子卷起东西一阵风走了,远远的还听到了她孙子的叫唤,“俺娘,俺奶骂我!” “谁骂了,没人骂,他要吃鸡肉,我说留着下蛋哩!” 声音渐渐变小,终不可闻。 于春笑着看向咧嘴大笑的曹荣,显然他看到吴家孙子的笑话很开心。 “阿娘,他老骂我爹不疼娘不爱哩!” “那以后爹疼娘也爱,俺们阿荣是多好的孩子,俺们阿荣赶明个去上学去!” “上学?”曹荣惊喜的睁大了眼睛。 “是的,上学,你舅舅说了,要支持你去大诗人杜甫的学堂,学本事,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是书上的那个杜甫吗,太好了!我要去上学了!”曹荣心心念念的就是为官做宰给他娘撑腰,听到这消息激动极了! “但那是不是要很多钱,我们家没有那么多钱,所以阿耶去吃人的城墙了!” “你阿耶没有,你舅舅有,你阿耶那是去保家卫国了,你叔叔那样是令人唾弃的懦夫,你看他都没有你阿耶厉害!” “但堂哥堂姐吃的用的我都没有!” “那是你阿娘阿耶傻,以后阿娘不傻了,你不是吃的用的越来越好了吗?当然,这些都是其次的,你就要去比你堂哥更好的学堂了,学本事,学成了你一辈子都能过的很好很好,还不亏心,还能长长久久的。那时候,你就知道,穿金戴银都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心安理得才是最大的底气!” 做过月嫂的曹杰自然知道小孩子不耐烦大道理。 “阿娘不傻,你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阿娘!” 曹荣开心的大笑着扑到于春怀里,举着她的脸就是亲,亲额头、亲脸颊、亲下巴,亲手、亲脖子——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对老母亲的喜欢! “好了,再亲就是腚眼子了!”于春心里一阵欣慰,这样被真切的爱着、依恋着,是神佛也会软了心肠,她就是个俗人,至于曹荣日后能否为官做宰,报答她,谁在意呢? “赶紧去读书,我听说没几天开始招生了,可是要考试的。” 杜甫的学堂,会是什么样的呢? 她也期待着—— 第四十五章 献城? 当于春在期待更美好的生活的时候,整个长安的局势却急剧恶化。 久久不闻的狼嚎又响彻长安,城里泛滥着一股流言,整个天下都被逆胡打下来了,长安已经成为了一个孤岛,长安的太仓已经见底了,他们要被饿死了,整个长安就要破了。 本来因为五天前的大杀而止住的暗流又活动起来,比从前更疯狂。 尽管有王府护卫队,但,饿疯了的人们赶在还有最后一口气之前疯狂打杀,掠夺最后的余粮。 于春门做饭都不开火了,直接扒开了地板挖了一个深深的地坑,上面有陶片遮挡,用草席盖住,烟口,只在凌晨炖些肉糜热水。 一个小小的烧茶的炉子每天都没断了石炭,也就是煤炭,小小的曹芳同曹母几乎不出屋子,当日揉制的兔皮前些日子被于春缝在麻衣里面,起了大作用。 隔壁的吴婶子的孙儿都冻病了,比他还小曹芳还是很健康。 家里存的新棉花被于春做成了件长长的棉袍子给曹荣,作为一个在朱令案之类的阴谋论中轰炸长大的于春,她倾向于将曹荣维系在一个中不溜的状态,既不会被针对,也不会被嫉恨孤立。 “铃铃铃——” 从皇宫里直接拉出来的凤鸣春恩车到小巷门口了。 第一次见到这个车,于春首先是惊叹车子的豪华,继而暗笑老乡李宏的环保精神极其给力。 皇宫里给妃嫔门乘坐的车被派了出来,其独特的造型成为了标识,任何人想对这些车打主意,就需要掂量掂量了。 这些车派出来自然不是拉妃嫔的,太上皇的白头宫女们早就解放了,结婚的结婚,没结婚的成为了稷契堂的嬷嬷,专跟各家各户的小皇帝,小公主们打交道。 而这些车不用猜也知道,是校车。 但凡报名参加考试的长安市民的适龄小孩都能进入城里百所稷契堂学习,上集说到了,都是大儒坐镇。 但,礼乐射艺书数,儒家经典,法家魁首,易家学阀,公孙大娘这些梨园大拿,各式各样的学堂眼花缭乱,你是想让你的小孩三百六十行选择那一行? 在阳夏王幕府有些名声的杜甫能跟那些大拿比吗? 他甚至比不过隔壁的隔壁平康坊的李白! 普通人都奔向了极少数的几个热门大学堂,比如王维位于崇仁坊的稷契堂一堂。 曹荣报名后的考试不难,读过三百千就可以了,但—— 不用想也知道的一言难尽。 基于西市同永兴坊近六公里的遥远距离,校车就很有必要了。 因此于春缴纳了一贯的校车费,曹荣坐上了这专为蒙童开设的校车公交网络。 并且在前一个月,为了家长可以花钱跟读,一次百文,主打的是长安百所学校专线游。 都做到这个份上,于春还担心长安的城防吗? 她甚至怀疑这是阳夏王的定点清除工作。 就像几天前的除奸计。 但谁敢拿自己的命去赌一个猜测?缺粮是个大问题,但将孩子送到有岗亭的学堂更安全。 说来有意思,这些学堂并没有想象中的轰轰烈烈的宣传,就是坊正宣读了告示,众人听了一阵,大部分人一听一年十贯钱的学费,就大骂起摄政王的贪酷,都要城破了,决计不教自家被算计,丝毫不考虑下,这十贯钱可以赊欠,还包含了孩子的伙食费。 约莫还是不看好摄政王吧,怕因为这事上了黑名单,日后城破了被算计。 学堂这边对这种情况也无二话,主打的还是一个愿者上钩。 出于对杜甫的迷之自信,于春决定不转学,或许日后的曹芳可以选择王维的蒙学,或者可以选修梨园的声乐课,但,李白怕不是个好老师。 你能想象你的老师比你的孩子还乱来还像猴吗? 你能想象第二天上学就被老师架梯子带到房顶上数飞过的小鸟吗? 若不是有助教,第6号稷契堂估计干不下去。 这杜甫的66号,一言难尽,或许得寻找下韩愈的是。 给曹荣带上一竹筒水,备上一个贴了芝麻的烧饼,送他上了校车。 今天的她不能跟课,坊正前天通知了,由于前线又有伤亡,又得抽徭役,因为剩下的是老弱,所以大家主要负责去煮饭,打扫,照顾伤员。 于霄昨天去的,今天他休息,(男的徭役重,需要布置攻事,抬石头架马车什么的)由于春去,他们不敢麻烦于母,怕她听不懂号令被罚或直接跑错阵营被误伤,那是真正的取死有道。 戴上她作为缝纫熟手缝制的手套,围裙,(不是矫情,天冷洗衣服浪费热水,家有孩子怕感染),她同娴娘,周婶子一同去的,今天隔壁吴婶子的小儿子去的,他比于霄大一岁,家中出了两个徭役,他自然留了下来! 曹金和他儿子的属于特例,大长安人是看不起的,不说上战场,徭役都逃,孬种! 坊门口已经候着很多人了,远远的,还看到了朱大娘。 所有人大都脸色不好,他们当中好些人从被围城开始,就没有出过家门。 当然,也有人是主动的,像是流民,他们在房门口登记了,每人用竹筒盛了一碗稀粥拿了一个黑乎乎的杂粮蒸饼编入了队伍。 晨钟敲响了,在坊正的带领下,所有人男女分开两两成对鱼贯而出。 不过,今天他们的方向却不是向西,而是向东。 “这是要去哪里?” “不去城门,是要干什么?” “干什么也无法,没看到街角的金吾卫刀没壳吗?” 于春的心也一紧,这么多人不去城门,去哪里,难道要献孚? 难道要开门,难道准备的那么充分的阳夏王要放弃她所有的谋划将长安献给窦仙童了? 于春心揪紧了,若是献城,于霄能顺利的将曹芳拉入地窖吗?曹芳会听话吗?会被逆胡士兵发现吗?于霄会仔细的撒胡椒粉让狼兵不要发现地窖吗? 于霄累了睡着了,于母能叫醒他吗? 还有曹荣,她能顺利的回家吗? 会作为俘虏吗? 杜甫能照顾好这么多孩子吗? 渴了饿了怎么办? 幸亏他有给他准备一些吃的喝的应急包。 这贼老天,还能给人活路吗? 第四十六章 神迹,女帝! 于春同众人一路走一路看,过了延寿坊,太平坊,养和坊,直到朱雀门前,每个坊的人汇聚成一列往南排去。 一百五十米宽的朱雀大街上此时同阅兵一样热闹。 众人的心瞬间就放松了。 朱雀大门前是一个高高的三层圆坛,上面可见一个大鼎轰轰冒着青烟。 祭台十米左右高,从北边有一条用木头架起的便道,每一阶都燃着香,隆隆烟火在黎明十分也震撼显眼。 通道两旁没有别的装饰,就是翠绿的柏树一路铺上去,旁边插着绣了‘宣’字的龙旗,天降大雪化作了一床厚厚的毯子,别样的干净,透着勃勃生机。 整个祭坛四周围着一圈大斗,呈圆形散射开,正如一个大大的太极八卦。 已经可以看到穿着绯红色朝服的官员列队站好,众人都是平民,不敢做声,只拿眼贪婪的看着这大热闹。 众人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了。 除了这两百来人的官员方阵,接下来就是身着蓝衣的读书人方阵,中间是一个个身着小蓝衣的孩童,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让于春的心又为之一缓,想必曹荣也在里面。 这周围想必就是各个稷契堂的先生了,也不知道刚才瞟了一眼打头的那个仙风道骨的帅老头可是王维? 又走了百十米,终于有人维持秩序了,根据每个坊的位置,依次排成小方块,这长长的朱雀大街被挤的满满当当的。 “你踩我脚了——” “卟——” “噗嗤——” 不知谁打头,好些人接二连三的放屁—— “原谅些个,红薯吃多了——” “见谅——” 再是粗鄙的人面对人员如此密集的情况抵赖不了,只好认错。 索性为防踩踏,诸坊有一米半间隔。 西市的众人都是做生意的居多,有钱,因昨天苦役的缘故,今日流民也不多,坊正发的是蒸饼,不曾有异味。 于春略过坊正昂着的头,想多看看前面。 显然摄政王也是个急性子,没等十分钟,只听满城号角钟鼓大响,众人肃静下来。 晨曦打在祭坛上,因冰雪幻化出一个金灿灿的琉璃世界。 远远的,只见一个身着朱红大麾的金甲之人登上了祭台。 因为每一百步有黄门宣告,于春也听清楚了。 “维天宝十五载七月丙午,摄政阳夏王李宏,昭告于昊天上帝、太社稷神: 逆胡仙童,窃窥神器,僭称尊号,蔽塞天聪,蠹蚀邦本,致使两京失序,九庙蒙尘,苍生坠于涂炭,禾黎焚于豺狼,此皆人祸滔天,非宣德之衰也! 某虽巾帼,忝列宗枝,敢辞斧钺?唯沥血锥心,上祈苍穹: 若高祖太宗之灵未泯,念关中父老皆晋阳从龙者之后,伏请裂云霄之仓,涌地脉之粟!使士卒饱而荡寇,耆幼苏而歌宣! 倘天垂雨粟,便是宣祚未绝之符!若地涌金粮,即为神京必复之谶! 哀恳皇天,伏惟尚飨!” “下粮了,下粮食了!” 晨光照耀着天上下的粟雨,麦雨,顿时众人沸腾了,尤其是于春在的方阵。 这些姑婆大娘们有的直接跪地磕头! 然而,这粮雨只维系了一瞬。 “天要亡宣?” 只见前面百官方阵有人哀嚎起来。 于春同娴娘睁眼对视,不置可否。 只见祭台上又传来声音—— “告万方有识之士,含冤之魂,胡尘蔽日,非仙童之独恶,九鼎倾覆,实李宣之自绝,三日前,太仓鼠雀尽绝,易子而骸相望,” 只见祭台上李宏举符节向天,割发丢大鼎里。 “吾,平阳昭公主四世孙,大宣摄政,今问天三誓: 一誓——若天命在宣,请赐金粟,活我婴孺! 二誓——若天道酬德,请降嘉禾,苏我田畴! 三誓——若,天择女主,” 李宏重重叩首,只见粮食如大雨洒下,照应着晨光,闪耀着金光! 祭坛下的大斗只见源源不断的粮食倾泻而下—— 万众哗然跪倒! “诸君见否,天不言,而以稷答!地不语,而以丰应!此非吾之能,乃天之意!天意不择男女,只择民心!天意不重衣冠,只重生死! 今粮在此,命在汝,愿随吾者,取此天粟,饱食而后—— 随吾扫清寰宇,还天下一个太平! 若不愿——且携粮去,薄粥一碗,换尔等余生苟安!” “万岁!” “万岁” “万岁万岁万万岁!” 于春看向周围黎民,看着高台之上的李宏,眼睛泛红,就算是有挂,也合该这样的君王! “万岁!万岁!万万岁——” “从今往后,持粟者即持天命,炊烟起处即神州! 平阳军更名护国军,今日复立—— 不卫李宣,卫此粟; 不守长安,守此人道! 愿随者,俯身,捧起你脚下的天命!” “万岁,万岁,万万岁——” 从粮食应声而降开始,李宏的登基之路就锁死了。 “这就是神迹!” “我们就要有一个女皇帝了!” 一路上,大姑娘小媳妇们都沸腾了,只觉见了天大的市面,够她们吹一辈子的。 “有粮还怕个毛!干他娘的逆胡,咱大宣女皇帝可是天命所归。” “就是,指不定明天就天兵神降,把他们打的屁滚尿流。” 所有的人都很快活的说着八卦,似乎早上还压的众人闯不过气的逆胡是纸糊的一般,一人吹一口气就能吹飞—— 这可是大宣的老姑娘小媳妇,她们儿时没少见四夷来朝,万叛臣服! 然而,现实也正是如此。 大雪封山,扎营城外的逆胡被自东而来的安西军打的屁滚尿流。 安西军进城了,这才知道。 原来江南的三王爷发动了兵变,自立为皇。太上皇同让皇帝逃入蜀中,太上皇在月前就直接传位给摄政王李宏,李宏坚辞不受,太上皇又多次降旨,因此才有了昨天的问政于天。 而安西都督本就是摄政王的夫婿,他因李宏的吩咐在北地多有斥候,在窦仙童起兵的同时,他起兵勤王,因为西路被阻断,他直接领兵穿越大漠,从北庭都护府一路且战且打,将逆胡的后路抄了。 因此除了窦仙童带领的这十万兵,目前只余三万,逆胡并没有补给,随着昨天长安城发生的神迹发酵,城头洒下的劝降书动摇了逆胡军心。 在安西军到来的同时,逆胡军中兵变,窦仙童带领亲兵仓皇南逃,史思明的首级被呈上朝堂,至此,昭明女帝同庆王李忠划江而治,太上皇同十一岁的让皇帝支持昭明女帝避居蜀中,天下两分。 于春看着手中的10亩田契和一个府兵坊的商铺认购书,看着眼前鼻孔翘上天的曹杰,陷入了沉思。 “大杰,你回来了,我滴儿啊,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曹母哭着唱着进了小院,不知情的还以为曹杰驾鹤西去了! 得,事来了! 于春微笑着迎了过去,“娘来啦!” 第四十七章 欣欣向荣的长安 “春娘啊,你吃了没?看娘又给你带啥了?” 于春笑语盈盈,曹母笑如春风,不知情的,还以为两人是亲母女。 ‘春:做戏也是需要天分的!我放弃了!’ ‘能量耗尽,充能中……’ “大姐也刚回家,需要给他接风洗尘,你们先聊着,我去买些好菜。” 于春带着两小孩出门,长安大捷,全城撤销宵禁,欢庆三天,尽管城中不少地方还破败着,但有希望了,人人脸上洋溢着畅快的笑容。 出门走到于家门前,于母正在生火。 “咋那么不会过日子,柴扯出来一根,别看柴火便宜了就浪费,还没到春上呢!” 于父吸着烟斗躺在胡床上,这些时日的徭役让他佝偻的身形越发佝偻了,回家就越觉得自己要休息。 “我滴爹哎,1文钱一捆柴,总要给别人一个挣钱的机会。 是的,城门打开,北边的煤炭、粮食、布料、药品、各式各样的东西源源不断的流入长安,长安的物价回到了战前,甚至还更低。 但留守长安的人虽然人人发了比财,(参与守城的最次也获得了十两金的卖命钱),更别说那些以货易货的人了。 当然,囤积居奇的奸商除外,他们完全没有想到,战争会如此离奇的结束,那些在封城时千文一斗,后期暴涨到两千文一斗的粗粮如今卖八文都难。 在战前十文购入,专发国难财的人,如今亏损也很客观。 正如某些人田地里种的粮食,高价的种子钱、肥料钱,成本也在八文左右。 曹金就是一千文想两千文,两千文一斗想三千文的人。 一车十石,一石十斗,曹金家中存的四百斗玉米可叫他悔的肠子都青了,整整的八百贯,没了,如今只够三贯。 抽心闹肺! 他丝毫想不到,这三十亩地买地钱虽然是他出的,但这这钱的来源是他娘,种子肥料他哥买的,他哥种的,他就负责收了一下。 由于极度的贪心,他只卖出了两百斗,前后收了三百贯,就是六十两金,后来为了免他同儿子的徭役,出了替身钱,一共一百两金。 卖玉米的钱,连上他前期卖细粮的,他老娘又凑了他爹出徭役发放的十两金才堪堪够。 原本他已经联系好鲁家要以一千六百文每斗的价格出手中三百斗的玉米,奈何鲁家忽然倒了,这事就不了了之。 那几天他又害怕,就没有出货,后来,天降金粟,就没有然后了,有免费的谁还要高价的? 忙这一场,除了这三十亩地,他毫无进项。 但,如今的长安大赦天下,凡服过徭役的都分得了十亩地,赋税十抽一,谁还来佃他的地去种? 他又没有奴婢,他想死的心都有了,他一家子可有一个人是能下地的? 一家子合计来,合计去,还是要巴拉着曹母,不能放过曹杰,因此,才有了曹母今日一行。 于家除了于父,没有人在意曹家。 于春将稀饭煮上,就拉着于母去街上买熟食。 “别有几个钱就瞎花,有么紧饱涨,没有么拢火想!”于父唠叨着,屁股都没挪一下。 “俺要吃烧鸡,姥爷你给我买烧鸡?”曹荣笑着逗他姥爷。 “买买买——”于父叫曹荣叫的喜笑颜开,嘴里逗着凑过来笑眯眯的曹芳,右手从荷包里拿钱。 这一场护城战,他服徭役得了十两金,还有十亩地,如今金钱比又回到了一比八,就是八万钱,拿出五个钱来买一只烧鸡,毛毛雨啦! “姥爷,不够,烧鸡且贵要十个钱,剩下的俺请你!”曹荣一把抢过钱,笑着回话。 不仅于父得了钱和地,曹荣在学堂里也有收益,作为一马当先入读的元老学童,曹荣的学费虽然没有返还,但之后的五年是免费的,而且学期每天有五个钱的伙食补助。 于春将钱都给他自己用,因此他也有余钱。 至于于霄,他得的院子并没有告诉于父,怕他唠叨。院子他爸不预备住,正准备租出去收些钱做本钱。 若是告诉于父,只会收起来给他攒钱娶媳妇,抠门得很,旬月不会割一次肉,炒菜都是买块肥肉蹭蹭锅。 这死感弥漫的生活…… 如今百废待兴,他可不甘于做个酒楼店小二,不是看不起服务行业,实在是对他来说,没有技术含量,跑堂能跑一辈子? 难得如今在长安有家有业了,不趁年轻多幸苦点,如何托举儿孙? 他受够了儿时的苦,不想儿女同他小时候一样。 因为于父的窝囊,于母的回避认错,没有一个人看得起。 谁想欺负就欺负,在门上挂死老鼠,被骗喝尿……诸如此类的恶作剧层出不穷。都是一个家族的亲戚,但,他不傻,在他干翻了一个比他大八岁的霸凌者,这些局面才改变了! 用他姐的话来说,改变一个家族的命运需要几代人的奋斗,他这辈子读书是不可能了,他静不下心,年纪也太大了,惟愿更有天赋的曹荣能青云直上,为他们整个家族撑起一片天,不被人欺负! 于春抱着曹芳,于母被曹荣牵着,三人一同出了小院,往街上走去。 街上很是热闹,憋了近半年,担心了近半年,有钱的,没钱的,都出来闲逛。 摩肩接踵,说的就是如今的西市。 于春给两个小孩同于母买了四串冰糖葫芦。这东西极贵,一串十文,足足一斗细粮。 “你别买我的,我不要!”于母满脸生气。 “爱要不要!”于春不管,自己拿着一串含着,总算是活在人间了。 各行各业的人如今都在摆摊,因为房屋都有毁损,市署的人给要摆摊的人发了号牌,一个号牌一贯钱,期限是一个月。 就这,供不应求,黄牛价都炒到十贯了! 这还不是特别要紧的路口,这样的路口,那是摆个草都有人买,被市署的自己人消化了。 “萧老板你好啊!”于春意外的在街上见到了萧记馄饨摊。 “娘子好啊!”老板也认出了于春,主要是认出了两个孩子。 “六碗馄饨,三碗在这吃,三碗带走。” 说着于春从于母手里拿过陶罐。 “你稍等,今儿我请你一碗!” “老板,两碗馄饨,一盘茴香豆。” “好咧!” “您忙!”于春看着萧老板忙着包忙着下,旁边帮忙的应该是他的妻儿,妻子有些腼腆,手脚很利洒,笑着同于春点点头。 于春心下一动,她该做什么呢? 此时的她没有脑机参谋,自从那天天下金粟,脑机就同她失去了联系。 她这才发现,脑机是有可能消失的,还是要自己好好学,才能应对日后的人生。 第四十八章 错过的工作机会 人惯常是没有满足的。 带着脑机就像有人在旁边帮扶,什么事儿都商量着来。这就不是一个人在奋斗,红楼十二钗的智慧托举,除了那世所罕见的犟种,谁做事有个不成的? 若没有她们指点,这长安的一个铺面一个房子是不可能挣到手的。 但如今没有了。 于春一边大口的吃馄饨,一边在脑中思考。 如今,她名下有永兴坊的小宅子,同于霄一样,准备出租,两人相约共同保密。 于父和曹杰再想不到两人有这一出。 但,正常的物价,十文开元通宝可以买一斗米,一文钱的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三块钱。 一个九品官一个月的俸禄大概在20贯,当然,那是官。 他们买的的小宅子临近皇城,房子也精巧牢固,一个月的租金是三贯。 这相当于三个酒楼伙计不吃不喝的收入,若是折合成人民币,妥妥的月入上万。 这在三四线城市是一笔客观的收入了,在大宣,在长安,在靠近皇城的永兴坊,说来可笑,就像刘姥姥说的,贾府吃的一顿螃蟹相当于他们这样的有地平民一年的收入。 这样的他们如何敢搬到永兴坊生活? 衣食住行同邻居来往应酬,简简单单的置装费,得奢侈品朝下,名牌打底。 每月没有六贯的收入不用考虑这个事,因此,这两个小房子只能是一个退路,一笔攒起来的备用金,她同孩子们的退路。 她还是打算住在西市这个曹家的祖宅。 这里有确实的好处,邻居熟悉,可以种菜养鸡,没有大的开销,月租金不过半贯,配套的生活设施极其便宜,这样才能攒下钱来。 于春有多少钱呢? 她自己吃好,拿起勺子喂曹芳吃冷凉的馄饨,脑子里在计算。 她所有的积蓄,就是三十两黄金和不到三贯的散碎铜钱。(当日买完房子剩余49两,于霄做主,她拿30两,自己十九两。) 这钱还要花五两金去大方典当行赎回曹芳的信物金花生。 这可是如今的皇帝赐给曹芳的,关键时刻,指不定能救她一命。 三贯的散碎铜钱是她明面上的私房钱,剩余的二十五两金她准备收起来作为曹荣和曹芳日后的嫁娶储备金。 都这样了,还卖了房子宅子回洛阳混吃等死? 她是无所谓,曹荣们呢? 这样算起来,就只有三贯钱,所幸,下个月还能有三贯的租金收入。 人家穿越是王孙公主,做的是争霸天下,自己呢,哎,还是社畜一只。 还是得愁孩子的教育,聘礼、嫁妆,自己的养老,改善生活,获得一定的财富自由,哎,人比人得扔! 有穿越就是有灵魂,这一生她一定要扶老太太过马路,多多行善,请老天爷下一次一定让她成为天龙人,好歹含着银汤匙,起码也能尝尝腐朽的剥削阶级的滋味。 想多了,没有了脑机,于春只能自己琢磨,曹杰回来了,家里可不是个能静静思考的地方。 至于那个胡肆,因为地段一般的缘故,别看它在西市,别看它有那小宅子三倍大,于春咨询过牙人,最多也就是一月三贯的价。 这个钱,她是打死不会动,必须给曹芳存嫁妆,这世道不比前世,没有嫁妆的女孩子就是一牲口。 这么可爱的曹芳,不能够! 至于曹杰,于春鄙视的撇撇嘴,那十亩地她是不会去种的,种不好不说,带两个小孩操心衣食住行的她也没有那个时间。 战争过去了,于母们要种他们自己的地。 所以,只能是租给佃农,就是城中的流民,一亩地没有天灾人祸,照顾的好,平均亩产两石,一年两熟,算四石,十亩地按十文算也就四贯,上缴十分之一的土地税,刨除一些旁的开支,一年下来不过三贯钱,堪堪够一家子的生活。 这已经是战前不能想象的好生活了,对一个宣人平民来说。 这十亩地算是曹荣的聘礼。 但,她毕竟不是一个妥妥帖帖的宣人,她是一个穿越者,都穿越了,她还要苦哈哈的讨好曹杰做社畜? 歹命哟,她没那么贱! 为官做宰,抱歉,她这个年纪,她这个半瓶醋的识字(简体字、繁体字),就算有脑机也解释不了出身,臣妾办不到啊! 所以,她要挣钱,她要暴富! 她需要多少钱才能获得相对的自由呢? 于春脑袋里在畅想她日后的日子。 首先,她想要和离,她才看不上曹杰做老公呢,但现在蹬了他怕不是找死! 她娘家没有站住脚,两个小孩太小,关键的是,最恐怖的是,如今的曹杰很穷,若是她这边出事,怕不是要成为曹杰不死不休的发泄对象! 最好,是休弃,不行,休弃拿不到嫁妆,在后世离婚也要仔细脱层皮,最好是和离!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最好是双方有家有业,都成为体面人,毕竟还得考虑两个孩子的体面。 那个现代人过了青春期还恋爱脑的? 恋爱婚姻只会耽搁她搞钱的速度,这是她穿来时天下人的共识,恋爱脑就活该去死! 所以,不仅她要暴富,最好,能鼓动曹杰致富! 一个住宅,铺面曹芳有了,房子、地曹荣有了,需要准备的就是曹杰和曹芳的教育生活投入,她没有古代人的数据,只能按现代的来估算。 两个孩子男女有别,教育成本算是一百五十万,就是五百贯。 曹芳的房子同曹荣一样,需要一百金左右,就是八百贯。 她需要一个西市这样的小院子,算下来两百贯,如今的长安只会涨价不会跌价。 若是能再有二百贯的存款就更好了,她也想过的好点,再加一百贯吧! 总共就是一千三百贯,加上旁的开支算一千五百贯。 就是差不多二百金?!!! 天爷啊,折合人民币四百五十万! 是一个在现代也丰衣足食的收入。 “噗嗤!”于春也嘲笑自己的异想天开! 但,她挣过三百金,就在不久前,不过,这是在战时,在她看来是这一生不会再重来一次的灭城之战。 接下来的她比大宣本地人更能明白李宏的构想,她隐隐觉得这就是她的机会。 没有这样轻松的投机取巧的机会了,接下来得真抓实干! 大宣遍地都是钱,看你怎么捡! 但干什么呢? 她不是没想到去红颜坊找公孙琳琅找工作,但,那工资不高,若是没有买到院子和铺子,她自然去,如今不是生死之际,自然想更多可能! 如今的大宣在她看来就是建国初期。 若论暴富,一个国家的建立同毁灭都是机会。 想想都刺激! 于春东想西想,将馄饨都喂曹芳鼻子上了,“抱歉啊!” 给曹芳擦擦脸,于春收回思绪,摊主的馄饨也做好了,付了钱往回走,看着手变魔术一样不停的卷馄饨的小吃摊子。 她脑袋里浮现一个念头,卖小吃也好啊,做个老干妈,十三香也能挣大钱呢? 但做那样大,要面临的事很多,太累,走一步算一步看一步! 于春不再多想,又买了烧鸡和肉糜,胡饼,家里还有麻烦呢! 第四十九章出卖队友的猪队友要买铺子去了 出乎于春的预料,曹母竟然还在。 不仅曹母在,从未见过的曹父、同曹金的妻子李萍都在。 于春懵了,按曾经的惯例,曹杰不是应该去隔壁坊的曹家吃喝一通痛失所有的吗? 究竟是多大的魅力让这一大家子都来了? 但,今天的她不是昨天的她,她毕竟经历过一些事情,她深深的吸了口气,脸上带着笑,“爹也来了?” “大姐你回来了,我同娘正说包饺子呢,你这东西还真全乎,什么都有,面活上了,这饺子馅包羊肉粉条的!”李萍嘴角带笑,声音热络,仿佛她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与其说询问,不如说告知,同时,她嘴上说着,但手上却啃着柿子,肉在案板上,却并没有人打理。 于春二懵,这曹家哪一次不是连吃带拿的,如今竟舍得买羊肉了,她探头一看,案板上那两斤左右的羊肉,再便宜,也要一百文。 究竟是多大的利益让他们如此出血? 但,光说不做,光吃不干活…… 毫不客气的说,她们都在等着于春尽女主人的本分,等她做饭。 ‘啊—呸!’ “那感情好,可惜我不会调理羊肉,平日里家道艰难,我这还是头回吃羊肉饺子,听说羊肉处理不好腥臊,别作践了这肉,弟妹你料理着,曹芳尿湿了我去换尿布,你先忙着,本来说是将玉米买了有钱今年过节买只羊来让我好好练练手,可巧这地里遭了贼,只能麻烦你了。” 于春笑眯眯的看着李萍的笑一点点褪去,她左手提着曹芳,右手提着手里的包裹,一股风进了卧室。 只见李萍家的两个小孩,不应该是一个十九,一个十五,一个成丁,一个及笄,躺在她们的床上一边吃糖葫芦,一边看曹荣的小人书西游记。 鞋袜脱在榻旁,鞋胡乱的堆叠着,白色的袜子穿成灰棕色,散发着刺鼻的氨水死鱼味儿,不知道多久没有洗了。 身上见人的衣服倒是干净,就是不见人的这鞋—— “呕——” “妮妮是吧,还有俊俊?你们先出去下,大娘给妹妹换洗。” “没事,大娘,我们不嫌臭!”那男孩遗传了李萍水桶一样的腰,脸上横堆着肉,爆着痘,酒糟着鼻,鼻头上蹭上糖,他伸舌头一舔—— “不行不行,一是妹妹虽然还小,但男女七岁不同席,这左邻右舍的,看着不是那么回事,你同妮妮是同胞的哥妹还行,跟妹妹可不行,二来你跟妮妮难得到这边来,哪能臭着你们: 于春说着,从被翻乱的梳妆台上拿起原身的小破盒子,打开锁,取出一吊钱给跟在身旁的小尾巴曹荣,同他挤挤眼,“你去叫舅舅同你姥姥姥爷过来吃饭,这个钱让你舅舅再去添些熟食,告诉他你爷奶来了,叫他们来陪客。” “欸!”曹荣答应着,开心的跑了出去。 于春左右看了一下,还好,幸亏她淘换了几个樟木的大箱子,原先的旧箱子装的都是曹杰的东西,已经被翻了一遍,没想到,光天化日,在家还能遭贼。 防曹杰买的锁竟然起了这种作用。 从柜子里取出曹芳的尿布给她换上,天气冷,她没像别的小孩那样给曹芳露着腚,外出时难免有来不及的时候,就需要及时更换尿布。 “哆哆哆,换尿布了!”于春从汤婆子里倒了一碗温水。 这也是战乱的时候在黑市换的,双层铜胎,若不是于春曾经爱听书,听过马未都,还真同卖主一样不知道这东西的用处。 铜壶,圆溜溜轻飘飘的没有斤两,卖家就换一升麦子,于春不仅要了这个铜壶,直接给了一斗麦子两斗红薯干,直接包圆了他的瓷器摊,如今那些东西就在这屋子靠东的墙角的黑漆大箱子里,这样的大箱子还有五个,是一套的,是拾荒的时候于春用十升小麦从醴泉坊的公主宅哪里搬来的。 当日那一片成瓦砾场了,被歹徒行凶又遇上流民侵占,法不责众。 这箱子不是檀木的,只是樟木,应该是库房里放东西的箱子。人人忙着抠柱子栏杆上的金片玉器,没人想费功夫劈开这结实的笨箱子。 这就便宜了于春。 很不好意思,若不是平民不能僭越,她连那些琉璃烧的瓦片都想捡。 但就算是这样,紫砂的茶具,田黄、蜜蜡的印信和墨锭、砚台、毛笔,各色薛涛笺之类的,在红楼脑机的GPS探照下,她收拾了不少。 她们屋子里烤火的红泥小火炉就是这样来的。 还有炭盆、铜盆、火钳、茶铫子、不成套的瓷茶具,满满当当的放在这几口大箱子里。 还有些别人不识货的笨家伙放在地窖里腌咸菜。 人这一生能遇到几回去阿拉伯王宫里拾荒的机会? 有眼不识金镶玉! 这些东西如今乃至以后大概率不好卖,涉及到僭越的问题,但拿来日常使用,收藏或者送人,却是最好的,清朝大概率不会去责怪明朝的人叫康熙这个名字。 为尊者讳是个玄学问题。 于春自己准备这些旧东西,就不麻烦两个小家伙陪嫁了,先给她用,都是艺术品,等她老了没了,两个小家伙再分吧。 说不得那时候就是大盛世,有人会在意这些了,到时候或许值点钱,她可以提前退休。 给曹芳稍微洗了洗腚,带尿味的小孩?这可不是一个合格的月嫂做的事儿。 许是因为心虚,她在房间里待了这许久,竟然没有人使唤她。 于春抱着小孩出门,只见曹杰正在剁馅儿,曹母同李萍在拾捯菘菜,萝卜,这隆冬时节平民吃不起旁的,只有这些菜。 厨房里青色的水仙盆里发着蒜苗,五天的等待被收割干净,剁在了羊肉里,还有些许胡萝卜,灶旁养金鱼的瓷盆里是昨天发的豆芽,幸免于难。 “这手艺不错!” 曹杰不懒,很勤快,同他一样勤快的是曹父,正在烧锅煮开水。 曹母同李萍在擀面条的小桌子旁磕银杏,案板上的纱布盖着一坨略略发黄的面团,这是曹杰连夜舂的。 “多亏了爹娘你们来了,这几个月天天都是粗粮粥,两个娃儿瘦了一圈,今天总算是改善伙食,可以吃一顿羊肉饺子了!” “正是呢!”曹父笑着接话,“几个月没吃一顿肉了,一会儿先给俊俊盛,还有妮妮,阿荣也要多吃点!” “阿娘,姥爷们不来,这是舅舅买的菜,舅舅又买了只羊腿给我们加菜,他说姥爷说的,招待不周了,又不是出来卖,我们那边没有女家上赶着奉承吃喝的。” 现场的大人脸上都是一红,几个小孩子都盯着曹荣手里的油纸包。 “不来就不来么,啰嗦什么,这些菜就够吃了,我一个嫁出门的闺女不往家拿就不错了,怎么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去,将羊腿给你姥爷送过去,还有这只烧鸡,是娘想差了,就说过几天正式见面!” “好咧!” 曹荣一溜烟儿跑了,掐断了曹杰刚出口的话。 “正是呢,停两天好好请亲家吃饭,”曹母连连点头,“都是这战闹得,改明个儿定个席面,一定好好请亲家吃饭!” “我弟弟孩子心性,娘你别见怪,我阿耶常说,一家子齐齐整整的就好。”目的达到了,于春将曹芳递给调馅的曹杰,“这事儿我们女人来。” “正得,我同阿金下去看看家里有什么种子,节前要把麦种上。” “这你们可离不开我,”于春直接吩咐曹母,“娘你们做饭,我同大杰去看看,东西即多还乱,叫他们找到天黑去,东西都是我置办的,自然我最清楚在哪里。” “成吧!”这就是他们的目的之一,不成也成! 第五十章 绝杀 地窖盖着的石板被掀开了,曹金将所有的东西刨的一塌糊涂,狗刨骨头一样,没有放弃一个袋子。陶缸。 “俺哥,你这哪里捡那么多的大缸,给我拿几个呗,这装水挺方便的!” 话虽然说给曹杰听,那挑衅的眼却直接看向于春,嚣张的宣告,你奈我何! 显然,他一直在关注着院里的动静,于春相信,这甚至是他老鼠一样德行的本能。 “战时,这样的水缸在醴泉坊、永兴坊比比皆是,怎么,阿金你竟没有出门?我是个没有本事的妇女,你不知道哟,那时候逆胡围城,成天的都是人被打杀了,抢劫了。我同阿霄无法,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但家里不能没烧的啊,粮也不多!只能黑着良心叫我阿娘看着两个娃娃,我们去挣命。不过老天爷看着呢,我们抢不到金银财宝,我就寻思着这些别人不要的笨家伙也不错啊,找一处做个标记,最后寻车拉回来的。那时候一斗粗粮两千文,我淘这些笨家伙花了二十斗,就是四十贯,曹金你看要多少,咱自己人,我给你算便宜点?” 东西自然不是花十斗粮换的,她家里不缺燃料,她一次一次用背篓背回来的,只是这几个大箱子同瓦缸被她同于霄藏到了一个地方,天涌金粟的第二天托人租车去拉的。 只是,这有必要告诉他曹金吗? ‘呸!’ 缩头乌龟一样的东西,光知道惦记别人的。 地窖里的淋满泥和墨汁的粗苯东西,对这些眼里只有金玉的人如何有吸引力? “你还是留着陪送吧!”曹金本就本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就好的心态,“我看了,这里面的种子都好,俺哥说了这地你们不种,等开春有了收成,我给你们送回来双倍的。” 于春深深的看了一眼曹杰,思考对策。 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都是一家子兄弟,哪里就要收利息了,”于春缓了缓,“只是,你亲哥备下的物件这半年来你拿了多少?我们家也有十亩地,这些粮种你去集市上买几个钱?为什么非要来这里顺,不说别的,就你一车一车拉走的粮食够你种百十亩地的,为什么一定要来这里拉?这是你家还是你兄长家?” “闭嘴,乱说什么呢!”曹母开口了,“怎么了,怎么了,都是一家子兄弟,几斤粮种而已,如此小气,成什么人了,没家教的东西,在这偌大的长安,可找得出一个你这样的嫂子来,一家人不帮扶,我和他爹还在呢,我忍你很久了,可有空着手来?那一次不是带着东西来的?我倒是要叫亲家太太来看看,她养的不贤不孝的东西,今儿我做主,阿金,东西都拉走,整个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拉走,我还治不了你了。” “亲家莫生气,这是怎么说的,不就是几斤粮种,不值一吊钱的东西!” 于父来了。 “这是几吊钱的事儿?这不贤不孝的东西,我要休了她,她一个人一个包袱从东京过来,这房子里那样东西不是我儿的,她要滚滚远点,晦气东西!” “你个老刁妇骂谁再骂一句试试?”于霄从厨房操出刀来横在门口。 “杀人了,动了兵器了——”李萍同曹金对视一眼,顿时嚎啕起来,转手那染红了的爪子对着于春脸上抓去,显然,她竟然在等一个闹大的机会。 于春不妨被带了一下,反映过来转手将曹芳放在曹杰怀里,转手给了李萍一巴掌。 但她没打惯架,生生被李萍抓住头发。 她女儿儿子也涌了过来,于霄一棍砸塌了曹金举起砸向于春的凳子,一棍朝他手砸去,被曹杰一手挡开,曹母上前打了被架住的于春两巴掌,于春挣不脱李萍和她女儿,不会说话的于母上前死死的按住了曹母。 “我操你祖宗!”一个凄厉的声音响彻了整条街道。 只见曹荣哭喊着跑了出去。 “曹杰你个狗娘样的!” “你们这群畜生,老天爷看着呢,老天爷看着呢,你们这群畜生——” 于春哭喊着,心思脑袋涨的生疼,脸被擦在地上,手肘着肥胖的李萍,酸胀使不出力。 正在绝望的档口,宝钗黛玉当初劝她的话响了起来,所有的情绪化作了燃料,通向了一个出口:要冷静啊! 是啊,错的又不是自己,为什么要生气,要冷静啊! 我为什么跟他起争执,因为他们想要抢占这个家里所有的一切,以孝顺的名义,以父母的名义。 我要怎么对决,我有什么牌?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己挣来的,捡来的,都是嫁妆,强要嫁妆,他们是不占理的。 怎么证明这是我的嫁妆? 对了,当票,所有的钱都是我的那一对铜镯子作为资本开始的。 还有收据,家里所有的粮食都被曹金拉走了,每次都是收到曹杰的单据才让他拉的,自己还收了曹金的指印。 是了,还有红颜坊的那份做工的收据,幸亏自己是个穿越的,识字,也幸亏他们不识字,不明白签名的重要性,他们占惯了便宜,什么谎都会说,从未将这小小的一张纸条看在眼里。 我要什么? 我要娃,我要我的嫁妆养活这两个娃,我不是一无所有。 曹杰的踪迹整个坊都知道,所以,她需要的是一个主持公道的人,休弃是做梦,和离,可,想到跑出去的曹荣,她如何能将两个孩子纳入羽翼之下。 如今的大宣怎么可能会将两个孩子判给她! 天爷啊,为什么你不叫这天杀的曹杰死在战场上,那么多的好人被你收走了,为什么这坑人害人杀过人的渣男还活着? 何其不公呀! 这绝望的哭嚎或者是曹荣的那一句哭嚎终于唤起了曹杰一丝丝良心。 这是他的妻子孩子啊! 他恶狠狠的盯着曹金,将李萍架了起来,瞪的她女儿退回去了。 然而,曹金却另有计划。 “你这个打爹骂娘的畜生!”他捡起身边的棍砸向曹杰! 这只是柴火,并不结实,当时就断了。 他转身又走向廊下去拿刀。 曹杰动了,一棍子砸在他手上。 “那是你亲弟弟——”曹母哭嚎着。 曹父跑上去拖住他的腿。 这可方便了曹金,他顿了顿没拿刀,直接捡起地上挖灶的一堆砖头,对着曹杰的后脑勺就是一砸,“我忍你很久了——” 曹杰要还手,曹父死死拉住他的手,“这是你的弟弟——” 于春看着曹杰冒血的后脑勺,看着地上哭嚎着不要打我耶娘的曹芳,抢上前去拽开曹父的手,“究竟是谁打谁,不拉打人的——” 曹金早将手里带血的砖头丢到大缸里,顿住了,恶狠狠的看向曹杰,“我忍你很久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有个屁,小大杰,你这辈子都不会有出息,你个打爹骂娘的不孝子。” 曹杰看向掰开于春手指头的曹父,看向按住自己手的曹母,受伤的孤狼一样嚎叫起来。 第五十一章 不孝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于霄抱起曹芳塞于春怀里,给她使了个眼色,于春跟着他走到房间里,她正准备关门喂一下曹芳,于霄小声的跟她说:“曹金要杀人!” 于春懵了,不就是一场家族围殴吗,还是曹金一家单纯围殴哥嫂一家,钱都给他们了,委屈都是他们受了,还待咋地? 杀人,不要偿命的哈! “我都不明白你有时候怎么那么蠢,”于霄翻了个白眼,“曹金方才就是要杀人。” 于春也翻了个白眼,努努嘴看向外面,示意于霄快点离开,男女大防,她要喂小孩了。 “杀人不要偿命的!” “《宣律疏议》父母无故故意杀害子女,处徒一年,若子女违反教令,父母因此杀害,可减罪处罚,甚至可能免刑,不孝十恶之一,罪在不赦,俺姐,他们要杀人夺产,你怎么又忘记这件事了?” 于春睁大了眼睛,父母可以随意杀害子女,这是什么狗屁道理,不孝,十恶不赦之罪,曾经电视剧里常常听到的十恶不赦之罪竟然包含不孝! “那父母对子女不慈呢?” 于霄看白痴一样看了她一眼。 是了,都可以随意杀害了,不慈重要吗? “当务之急是和离!” 于春震惊的看向于霄。 曹杰把原主打成那样都不曾劝她和离,如今却催促她和离? 就因为曹金的一句不孝? “你不会以为不孝仅仅针对曹杰吧?” 她是儿媳,是了,于春感受到彻骨的寒意, 不孝,予取予求,十恶不赦—— 她终于对于春这个身份有了切实的切肤之痛。 “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那阿芳和阿荣呢,可以跟随和离的娘吗?” “这还是你以前告诉我的,又忘记了吗?子女是父族的财产与血脉,其子归父。” 于霄留意着外面的动静,见门口热闹起来,他赶紧走向于父,“先保住你自己和你的财产才是阿芳和阿荣的活路,他们太狠了,我先跟曹杰说。” 接下来的事情就像蒙太奇。 曹荣叫来的正是坊正。 于春看向一脸焦急的曹荣和怀中哇哇大哭的曹芳,泪水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脑袋急剧思考,于霄的观察很对,曹金是要杀人。 他方才确实是在杀人,他真杀了曹杰,然后呢,自己作为寡妇对整个家没有话语权,曹芳和曹荣甚至能被卖为贱籍。 无论寒暑,每日刻苦读书只是想为母亲撑起一片天。 ‘开机开机开机’ ‘强制开机将损伤系统功能,请确认是否开机——’ 看着怀里吃奶的曹芳,于春一把擦干净泪,‘开机——’ ‘数据读取中——’ ‘父亲要将子女给和离的母亲,祖父母可以干涉吗?’ ‘系统:是的,祖父母或者父亲的其他尊长,如曾祖父母拥有最高和最终的干涉权,甚至可以否决父亲的决定。尊长意志高于父母意志,家庭事务的决策权包含:子女的婚姻、教育、职业、乃至生死。’ ‘原来我们都错怪了宝玉。’于春苦笑。 ‘母亲和离后未出嫁,且因父亲特殊缘故(长期外出、重病、去世)’完全无法履行抚养责任,而祖父母也因年老、贫困或不愿抚养该幼年子女,尤其是女童,可由生母代为抚养。 ‘父亲卖给母亲呢?’ ‘在大宣法律框架下,这是不可能的,非法的,蔑弃人伦,紊乱纲常,会触犯重罪!子女也会被归入贱籍,不能科举,婚配受限,社会地位低下,这是一个在法律上无效、在伦理上邪恶、在实践中荒谬的伪命题。’ ‘那哥哥对弟弟呢,弟弟联合父母诬告哥哥不孝,哥哥可以怎么处理?’ ‘不孝属十恶重罪,一旦坐实,刑法从徒刑、流放直至死刑(如骂詈父母可绞),父母证言具有最高可信度,父母出面,案件性质立即升级,弟弟作为联合控告人,提供了旁证,极具杀伤力,质疑父母证言本身就是不孝的新证据。’ ‘哥哥有活路吗?’ ‘《宣律》有诬告反坐原则,但几乎不适用于子女对父母,哥哥绝不可能直接反告父母,唯一可能得缝隙是:哥哥能提供压倒性的证据,证明弟弟是主谋且编造了全部事实,官府或许会严厉惩处弟弟诬告兄长及使父母陷入不义之罪。’ 庭院里曹金扑到父母身前,声音撕裂犹如唱戏,“坊正!各位乡亲!你们都看看,都看看啊!这个畜生——他刚才,当着我的面,抬手就打我娘啊!爹娘生养他几十年,他就敢下这个毒手啊!” “娘,您别怕,让大伙看看这畜生把您推成啥样子了!他骂的那些话,我学都学不出口!什么‘老不死的’、‘拖累’——街坊们,我们提着羊肉来看他的啊,这是人说的话吗?” “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不能再让他动我爹娘一根指头,爹,娘,儿子不孝,让二老受这么大委屈,现在才敢说出来,以往关起门来,打爹骂娘,我总想着他能改——今天他竟然敢当着我的面行凶,我要是再忍,我还是个人吗?我还配当儿子吗?” 曹父张嘴看着,眼睛懵懂,于父和于母都睁眼伸头,不可置信,隔壁吴婶子往后退了三步,显然不想介入风波—— “坊正,此事已不是家务事!殴打父母,是十恶不赦的大罪,我恳请您立刻锁拿这逆子送官究办!我愿意与我爹娘一同上堂证,若有一字虚言,天打雷劈!” “可是如此?”如今的坊正正是鲁家的对头,他没有看曹金,眼下的场景还用说? 一身是伤的人是曹杰,在战场上杀敌立功的人,若要杀人、打人,如何是这番动静? 曹父呐呐没有开口,却是曹母声泪俱下,“正是如此——” 作为鲁家的政敌,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曹母同鲁三的瓜葛? 曹金是不是曹家子还另说,这事依了,丧良心! “肃静!都住口!此处是天子治下,王法所在,事情原委,本官自有公断,你,口口声声说要见官,便要懂得‘依法’二字,持械喧哗,惊扰邻里,成何体统?先将手中之物放下,是非曲直,不是靠嗓门来定,曹杰你到这边来回话,其余人,未经询问,不得近前。” 坊正将几人分开,“来人,先将二位老人家扶到一旁静室,好生照看,此事关乎伦常,不可听信一面之词,草率定案,你说他打骂父母,何时何地因何而起,还有何人为证?父母身上可有痕迹,痕迹是新伤还是旧疾?在查清楚前,为再生事端,也全孝道之名,今日之事,本官记下了,真孝子,自有天佑,法理彰明,假借孝名,行诬陷倾轧之实,国法亦有名目,曰‘诬告反坐’。望各位好自为之,无关人员散了吧!” 诬告反坐一出,曹杰绝望了,于春心下也一咯噔。 没有这条还可,有这条,曹父和曹母会直接替曹金定论。 第五十二章 和离 “你可知这样你大儿会被判斩刑?” 坊正惊讶的看向曹父。 谁能想到,这个父亲同妻子商量后,不仅不大事化小,竟然还想将事闹大,共同指证大儿子打爹骂娘,坚持报官。 曹父脸一皱,心一抖,想到素来听话懂事的小儿子,双唇下压,心一横,“我不能叫我小儿死,他就是骂我了,打我了,你看我这腰上,就是他踢的。” 坊正鄙视的看着他,方才曹杰跪求他的事,他同意了,这些人的吃相太难看。 一盏茶的功夫,坊正将所有的细节,周围人所有的口供都细细收妥,使不良人押送曹杰往门房而去。 临走,他看着可怜巴巴吓傻了的曹荣,嘱咐于父,“家人每日送饭送水,可短暂探视,两日后移交县衙!” “劳烦您嘞!” 于父叹息着送走坊正。 整个曹家小院沉寂下来,于父于母仍在,曹父曹母连同曹金夫妻都乘坐骡车回家了,想是要串供。 于父将案上的羊肉馅一把扫给狗吃,同于母烧水,煮了些肉羹同烧鸡交于霄给曹杰送去。 几人都没有打扰于春。 于春摩挲着曹荣的后背,喂着哭累了的小曹芳,看着手中的放妻书,神色复杂。 曹杰央求坊正见证,跟她和离了。 他买的这个小院子、田地,通过文书赠给曹荣,他立功获得的店铺也直接转赠她,由她代管,日后作为曹芳的嫁妆,而两个孩子由她代为寄养到十六岁。 这些东西是他历年军功累积所得,父母无权干涉。 十年的时间,期望能耗死曹父曹母。 最好的状况是于春带着两个孩子卖了田舍搬家。 这样两个孩子被祖父母、亲叔叔侵害的概率最小。 按坊正的说法,曹杰最大的可能是判流刑。 天底下竟真有这样的父母? 天底下尽然真有这样的畜生? 看着手中的店契,于春才明白曹金为什么对曹杰下杀手。 自己的嫁妆是其次的,关键就在这个店铺。 这次长安立功的人不多,曹杰是因为在清除鲁家这件事中有功,守城有功,二功并赏才得的店铺。 购买这铺面钱也不多,不过十金就可购买军区大院三亩半的门面。 而军区大院,就在空了的醴泉、居德、布政三坊。 还是那句话,战争结束的有点快,加上清剿逆胡立功的安西军,立功的人也少,能购买商铺的普通军人不多。 这商铺周边都是权贵,对迷信权势的曹金不亚于毒品,就是拿来出租,供不应求。 绝对的改换门庭,若不是曹杰时时盯着鲁家,根本没机会立这个功。 曹杰运气极好,抽中的正是醴泉坊正对西市的那一边。 昭明女帝已经下诏了,扩建市场,对东西两市附近被逆胡重点打击,几乎空了的几个坊合并,拆下坊墙,以八坊之地(东西市为两坊之地)重建集市,对军籍子女加恩,允许经商科举。 这已经不是以百贯论的资产了,这是万贯之产,三代基业。 知道曹杰准备将东西挂曹荣名下,他崩了。 当财富到达让人疯狂的程度,伦理道德法律不足为惧。 有曹母,他稳操胜券。 尽管她也讨厌曹杰,但,就让曹金得逞吗? 十年之后若是曹父曹母仍旧健在,会再次用同样的手段除掉曹荣和曹芳吗? 她获得的只是抚养权,归属权仍旧在宗族,他们豁出名声脸面硬要两个小孩归宗呢? 答案是必然的,儿子都可以随意坑害,何况不亲近的孙子孙女? ‘请问,若是有穿越女帝,作为妻子的我闹大,闹到足够大,会获得不一样的结果吗?’ ‘脑机:这可能正是穿越女帝等待的风暴之眼,一个能将系统性的伦理腐败暴露在阳光下的极端案例,这是一次向旧伦理体系发起总攻的司法战役——’ ‘我该怎么做?’ ‘我们需要正能量,脑机能量不足,充能中——’ 于春眼皮都没眨,她已经做了决定,做人做事,要有自己的底线,带着孩子躲躲藏藏,背着曹杰的一条命,快乐的生活,她做不到! 哪怕曹杰给她一份休书,哪怕曹杰不分给曹荣曹芳财物,都好些,但,为什么他就不能好好的做他的反派呢? 这人真是讨厌至极! 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于春搜集了所有的收据,带着孩子跪在坊正面前,从坊正哪里拿到了曹杰两次购买宅院的文契。 因为曹杰喜欢夸耀自己的能干,文书里还多写了钱财来源。 延寿坊曹父曹母住的宅子一半是他的军饷,一半是卖这西市祖宅的钱,而购回西市祖宅的钱,正是他走镖得的报酬(参见32章文契)。 于霄通过娴娘的关系连夜寻到了曾在延寿坊曹家的两任租客,拿到了租金尽归曹母的笔录。 “保重!”于霄看着姐姐,侧头抹了下泪,又为曹荣紧了紧衣服。 “不会有事!”于春笑了笑,“照顾好爹娘,钱和宅契你收好了,担心小偷。” “我醒得,我同阿耶就在这边住,娴娘姐同阿娘在家。不会少什么东西,也不会多什么东西!”于霄眼神坚毅锋利。 “阿荣,你怕吗?” “舅舅,不怕,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俺先生说的,我是男子汉,有担当!” “去吧!” 还说什么呢? 晨曦照在大地上,照耀着于春同她背着的女儿,牵着的儿子,朝圣一样,一步一磕头,向着朱雀大门而去。 长安大,城坚路广,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这母子三人,都炸锅了。 这本就是解除宵禁的最后一天,人人都赶热闹,唯恐少玩一刻,都起早往西市而去。 “这怎么了,不像卖身葬父啊!” “搞不懂,最近有发生什么新鲜事儿吗?” “一个平民而已,不是西家猫,就是东家狗,鸡毛蒜皮的小事,能做甚?” “看到没有,坊丁在呢,想来事不小!” “大新闻,大新闻,弟弟为夺产,联合父母诬告哥哥大不孝呢!” “靠,这个还能这样?” 也有年长些的老成持重者叹息,“这能干嘛,就算是真的,不都在父母一张嘴,她这样弄,不顾家族颜面,那孩子如何自处?” “就算是真的,也不过各打五十大板,反而更快坐实丈夫的罪名,不过维持父母原控而已。” “指不定等不到开堂,她们母子就要意外身亡了。” “有坊丁,不好说!” 无论如何,于春的目的达到了,整个消息像雪花一样扩散开,在整个长安传递着。 第五十三章 叩宫门 上次走的轻松,如今这2.5公里的距离,三步一拜,五步一叩,耗尽了于春的体力,整整一个半小时。 期间有巡街的御史和金吾卫前来过问,众人均在过问案情后退回了。 这是向整个父为子纲的三纲叩冤! 这还是在大宣,若是在明清,于春做出这件事的时候就会被所有的人摒弃、嘲笑、人道毁灭! 这确实不是他们能够过问解决的事情,得知于春只是想将状子投入宫门口的举报箱,众人并没有阻拦。 结合于春的证据,坊正的记录,周围邻居对曹杰素来孝顺,恳请轻判的陈情书,但凡在这世间存活二十年朝上的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觉得于春过分。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再难的路,也有尽头,最后的尽头,于春是爬过去的。 小小的曹荣走完了最后的流程,将所有的材料投到了朱雀门正门口的举报箱。 于春跪在举报箱旁伏地休息,这一路耗尽了她的力气,冻的她瑟瑟发抖。 她再也不嘲笑那些朝圣的人作秀了,作秀到这个份上,合该人红! 远远的,是浩浩荡荡的关注这件事的吃瓜群众。 一开始是逛街的闲少,到后来,是巡街的金吾卫,再来是赶来的老姑娘大媳妇,最后,是心有良知的学者。 譬如曹荣的师傅杜甫,这个杜甫并不是历史上那个忧国忧民的诗圣,此时的他,留着短硬的一字须,颧骨分明,眼神是冷的,像两把钝刀,望过来时又仿佛在烫着。(历史演绎,请勿深究) 他拢着曹荣,将小小的曹芳搂在怀里,将手中的暖手炉使唤曹荣递给于春。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静默着。 忽然,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飞马而来。 “噫吁嚱,腐儒蛀虫,安敢欺天呼!”只见这老头揭开酒壶。 “老爷——” 随着身后跟来的仆役的惊呼,男子微微一笑,“我就呡一小口!” 他下马将大麾直接围在小曹荣身上,对杜甫说:“某平生见惯不平事,一剑霜寒十四州,今日此事,若不能解,某便以此头颅,悬于公之辕门,看这郎朗乾坤,到底有无公道!” 说完他又饮了一口酒,扶住曹荣的肩膀,“竖子听之!汝父之冤,如泰山压顶。然,泰山可移,正气不可屈!他日若得志,当学剧孟,朱家,路见不平,拔剑而起。勿学腐儒,徒然啼嘘!” 曹荣点点头,一脸的认真。 “李青莲,莫误人子弟!”只见一旁一身月白广袖长袍的男子手持念珠,以一种空山雨后般清冷、慈悲又略带疏离的语气说,“稚子之心,如明镜台,亦如初生莲。染之以血色,则镜怖,浇之以怒焰,则莲焦。世事如潮,因果自成,陛下已垂询,便如日升中天,光耀必至,何须以烛火之光,急于照影?” “二位兄长莫急,太白兄剑气凌云,是羞恶之心激荡,见不义而愤懑,此端直如松柏,可敬!摩诘兄禅意清凉,是辞让之心流露,虑深远而持重,此温润如玉璧,可钦!然,二者若各执一端,恐孩童见怒而不知节,见静而不知勇。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四心犹如四体,缺一不可!这孩儿自是我徒儿,此时家中罹难,正需以此‘四端’徐徐导之,使其‘四心’饱满,方能成其‘人’之大者。” 于春跪地听的不是很懂,然则,她决定这学不转了!最多想办法去一堂和六堂蹭蹭课。 若是能有个地方让这几个大神都教教曹荣曹芳,何愁小苗不成参天大树? 天光大亮,络绎不绝的官员对三人颔首行礼,步入朝堂。 都是上朝的人,消息自然灵通。 这就不是于春能掺和的事情了。 片刻之后,执勤的金吾卫将于春扶到了他们的执勤点烤火,于春蹭到了一件御赐的大红狐狸毛羽缎斗篷,同曹荣、曹芳都领到了一碗防风粥。 杜甫三人便上朝去了。 喝完粥,就有她熟悉的人,公孙大娘推门而入。 “好你个小妇人,好生畅快,你这点星星之火,足以燎原——” “大娘子!” “失礼,快些见过卫国夫人,公孙宫正!” 于春看着眼前身着鸟、凤凰、牡丹深青色大袖连裳,头戴红玛瑙的卷檐胡帽,帽檐缀着金线流苏的公孙大娘。 宫正,谁还没看过金枝欲孽了? 这么厉害的吗? “多嘴!” 她又看了看旁边出声的人,身穿深青金色礼衣,联珠纹锦缎在宫灯下流转着波斯宝石般的光泽,腰佩双金鱼袋与蹀躞七事,步履间精巧的银香囊轻晃,禁步无声。 这是权力与恩宠织就的华章。 原本,她也可以这样! “见过卫国夫人,公孙宫正!” “你先到门边守候!”公孙宫正笑看着于春。 “可曾后悔?还给你留着位置!” 于春没有对权力的极致敬畏,一瞬而已。 她歪头笑了,笑的热烈诚恳,“您的喜欢让我充满了力量,但,” 她抚摸着两个小孩的头。 “我有他们了,若有来生,万死不辞!” 于春到现在还不知道李宏在做什么,她就是个得儿! 她们在做的事情,就是一场革命,不为权钱美色享受,就为了这个世界更好! 多么美好高尚伟大的事业,若有可能,甘尽绵薄之力。 世间因有他们而美好! “你教的很好!” 公孙大娘看着身着布衣却挺立如松柏的曹荣,笑了,她甚至抱起衣摆还有少许泥的曹芳,亲了亲她的额头,把她逗的哈哈大笑,又将腰间的东西尽数拢在曹芳怀里,显然极喜欢曹芳。 见于春不解甚至有些惊恐,公孙大娘笑了。 “你的女儿同陛下幼时有七分神似,同陛下长女有八分相像,我自小照看她二人,自然爱屋及乌。” 随后,她叹息般的说,“低有低的敦实,高有高的风霜,但愿你将她二人照顾好,也算是给陛下另一个人生了,我喜欢你做事的风格和品行,宫中人利益纠葛,陛下日理万机,我看好你做公主的保姆,不卑不亢,不将权势刻在骨子里。” 原来如此! 于春一颗心落到了肚子里。 若有来生,另一种可能也不错。 “我也愿意轰轰烈烈的过生活,只是,我有他们了,若没有我,风霜太过!天下有志之士众多,公主皇子如天上星辰,在陛下的照耀下定然流芳百世!” “哈哈哈哈哈哈!”公孙琳琅又笑,“我就喜欢你这个直白的马屁!” 于春默,这真心话! “陛下已成立‘特别调查法庭’,由刑部、大理寺、皇家科学院学者、德高望重的民间耆老作为陪审,公开审理此案,允许士子、文人、乃至市井百姓在特定区域旁听。”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于春朝向正殿诚心跪拜,心潮澎湃! 她,赌赢了! 第五十四章 过堂 第二天,李太白的《剑问十恶疏》就在西市传开了,开篇气势恢宏,将十恶比做上古神剑,而今为何“剑光反噬孝子吼”?主张对控告启动天鉴制度。 永兴坊上学的曹荣最先听到的,是杜甫的《十恶论》,‘愿乞明法烛,先照告者心,验伤痕新旧,证言辨伪真。国法本仁术,今成百炼刀,不斩奸邪魂,先短良善腰。’ “欲辨恶真处,且看指月人,指非月所在,法岂情之真?”于霄将王维的《罪性辩》读给曹芳同于母听。 正热闹着,坊正笑着坊丁来通知于春。 因为处置得当,法理兼顾,他被嘉奖,破格成为市丞,地位和收入有了提高,这一生有望成为流内官,他自然感激于春这个福将。 没想到,一丝丝善念,这回报如此高。 所有人都聚焦在这公堂之上。 “圣天子在上,各位大人明鉴,小人今日上堂,并非为了与兄长对簿公堂,实是心如刀割,小人一片赤诚孝心竟被曲解至此,小人……痛不欲生!” “你放屁!你颠倒黑白,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曹杰一脸通红,破口大骂。 “肃静!公堂之上,岂容喧哗!”大理寺卿一声惊堂木拍下,堂上一片肃静,众人安静如鸡,更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纨绔子喊道:“让他说——” “圣天子在上,是非官司,我等先前已听曹于氏申辩,天子曾言,理,越辩越明,偏听则暗。” 反对三纲,自然也有支持的,三纲五常直到清朝灭亡还有余火,更别说如今。 陪审团的耆老开口让曹金表演。 “兄长与父母争执是实,父母身上痕迹是实,兄长平日对父母言语冲撞是实!小人当时见父母受屈,一时激愤,报官时言语有夸大,但绝无半点凭空捏造!此乃人之常情,急不择言,怎就成了诬告?” 曹杰气红了脸,“你可有一句实话,我什么时候打爹骂娘了,我什么时候跟爹娘争执了,明明是娘骂春娘,你妻莫名其妙的动手——” “肃静,公堂之上,岂容喧哗?” 于春心下一惊,但公堂之上,这蠢大姐关键时候就是情绪上头,乱说什么! “父母年老体弱,兄长那日争执中用力拉扯,留下红痕,母亲惊吓跌倒,这些都是邻里亲眼见的,殴打或许言重,冲撞、伤害不假,我难道要等到父母被推倒在地,头破血流才去报官?” “那日明明是你为夺家产用砖头想砸死我霸占家产,蓄意污蔑我,我自始至终从未动手,反而是你妻殴打嫂嫂,颠倒黑白,你个——!” “切莫喧哗!” 主审的官员都看不下去了,这曹杰,这么多人看着,过堂呢,口口声声喧哗、骂人,让谁信他平日不骂父母? “家产?我兄弟二人自幼和睦,何曾为此红过脸,全是那嫂嫂自嫁入家门便撺掇兄长违逆父母,她才是觊觎家产,离间我骨肉兄弟之人,她如今反咬一口,正是因为她好处占尽,欲用夺产之名,掩盖她不贤之实,将我这眼中钉除掉,为此不昔伪造字迹,她这是以身做局,欲置我于死地!” 听众哗然。 “就是说,哪有那么快就和离的!” “女人嘛,最毒妇人心!” “就是啊,怎么没嫁进门人家和和睦睦的,一加进来不是这事就是那事,我看就是这毒妇设计的。” “就是,父慈子孝,天地人伦!” “爹、娘,孩儿不孝,让二老受此牵连,求二老说句公道话,那日兄长是否对你不敬,儿子或许有错,错在太在乎这个家,太在意您二老,可我对兄长,何曾有过半分歹毒谋害之心啊!若将小人孝心判为诬告,那谁还敢出声,要人人做那父母被打默然不言的孝子吗?恐伤天下孝子之心,动摇人伦根基啊!” “就是就是!” 公堂门口旁听的年长者点头称是,就是中年人也多有点头的,更有那年轻男子呼喊,“浸猪笼,毒妇浸猪笼!” “莫要喧哗,曹父曹母二位长者答话!” “小民,小民,”曹父佝偻着背,呐呐而言,一脸的老实和善,“小民儿子从来孝顺,就是那毒妇,自她进门他两兄弟时时争执。” “大人容禀,正是如此,那日老身气愤不已,叫我大儿休了那毒妇,不料她兄弟反口骂我,我儿气愤不已,才同他兄长起了争执,在慌乱中,我大儿为护他妻子反手推我,我小儿这才愤而生气,报官实在是我那孙儿为她娘蒙蔽才有的事。至于旁的,当日院中都是那毒妇的家人,如何能信,倒是她那兄弟骂人之声颇大,邻里应该听见了,大人,小妇人若有丁点谎言,天打雷劈!” “就是嘛,都发誓了,都是那毒妇事多!” “可不是!” “但,那曹于氏也不像作假!有根有据的,都告御状了。” “那还和离了呢!你莫不是要接手现成的人财?这可是个毒妇!” 若在两月之前,曹金或许就得逞了,只要挑动曹杰的情绪,有曹母证言,稳赢!公堂之上哪有年轻女人说话的份! 但如今,上面坐的是女皇帝,就是皇帝不说,他们也不能不做! “啪,诬告反坐,曹于氏,你可有话说?” 大理寺卿对公然挑衅他权威的于春没有好感! 这种事,本就是,家丑不可外扬,该认错找族老说和,她这样闹的沸沸扬扬的,就是沽名钓誉,哗众取宠! “大人容禀!捉贼捉赃,凡事讲究证据,第一,曹杰性子暴躁,但素有孝名,听闻曹金坚持让坊正上报朝廷告他不孝,街坊都有陈情书。” 众人惊讶的看着眼前条理分明的村妇,不像啊! “第二,曹金所言民妇方才做了记录,曹杰未曾同她父母争执,争执的是我,当日院中痕迹坊正都曾细细记录,我无故被曹金妻殴打,几欲破相,曹杰纯孝不曾动作,曹金拿椅子砸我头,我弟拦住了,我婆母又上前同弟媳一同打我两掌,我弟方才失控吼了一句。正在这时,曹金不知为何拿砖头砸破曹杰头,并屡次更换砖头,曹杰欲止住曹金行凶,曹家父母不知何故死活拉住他不放,曹金可杀他,曹杰不可动,若不是我儿机警叫来坊正,曹杰已死,正是死无对证。但曹金无耻,不代表天下人都无耻,他忽略了人心,坊正最是刚直不阿,将所有细节一一记录,并有左右邻居作证,不是他玩弄口舌就可以颠倒的!” 于春不懂为什么曹杰只知对曹金鹦鹉学舌,总讲不到关键处。 “第三,在战时曹杰将家中两千斤小麦尽速交曹金拉去供养父母,若不是我娘家在,我同儿女几欲饿死,他如何对母不孝?” “你放屁,明明是一千斤!” 曹金破防了。 众人哗然。 “好,就算是一千斤,战乱时谁能拿一千斤麦供养父母?” “我每次都拿了东西!” “你每次拿的东西我都贴条放在堂屋,恳请上官验证,都是些不堪用的玩具、旧衣,破烂家伙,曹金惯会如此,这都是他家人旧物,只须去他家四邻寻访就知真假。” “第四,我上缴的单据自然为真,才有如今这场庭审,曹金家中无人劳作,却日日穿金戴银,用度奢侈,曹家父母收入是出租庭院所得。购入庭院大半是曹杰军饷,有据可查,我们居住的小院是他个人所置,有据可查,曹杰还在这次卫国战中获得嘉奖,得店铺一间,正是此物叫曹金起了杀心,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于他,诚如他所言,我不贤不孝,为何在获得所有的财产后以命告他,诬告反坐,他种种狡辩是欺天之言,黑白颠倒,世人都是愚蠢之人没有脑子由他欺瞒?我就是骂他了,这个自私懒惰、不忠不孝不仁不义,坑兄害爹娘的黑心之物,他就该下地狱,他就是一坨屎,狗都不吃!” “好!” “骂的好!” 众人这才缓过味来。 若不是证据充足,皇帝会发旨公开审理。 “圣人贤明!”大理寺卿尽管不愿,但,黑的终究是黑的,曹金算准了曹杰却没算准曹于氏。 当天,女帝的旨意就下来了,曹金以诬告反坐,离间骨肉,胁迫尊长,谋夺家产,故意杀人等罪名,数罪并罚,判斩刑,三日后就在西市菜市口身首异处。 曹父曹母不予处罚,但发布了‘训诫令’,责令家族加强关怀,官府定期回访,防止其再被利用。他们的院子和曹金的地返还曹杰,以作补偿,但念及二人年老,永寿坊的院子仍由他二人居住,曹杰须每月须出一吊钱供养二人。 这件事就结局了。 女帝令大理寺将此判决明发天下: 凡告子孙不孝,须有确凿实证,不可仅凭尊长口述。 审理家事,必查财产纷争与平日恩怨,以辩动机。 诬告尊亲属者,反坐之刑,不因亲属关系减免。 妇人于夫家案件中,可具状陈情,其言当察。 事情告一段落,于春看着明纸,心中满是自豪,姐也是推动司法改革的螺丝钉了。 转头只见将曹芳架在脖颈上玩的曹杰一脸笑,“娘子,什么时候我们成婚?” 第五十五章 新开始 成婚?! 复婚是不可能再复婚的,她为他奔走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喜欢曹杰这个人,仅仅是基于基本的人道主义和她个人朴素的正义感。 于春在后世的耳濡目染下,新近认同一个观念,日子是自己的,广厦千间夜眠不过六尺,家财万贯,日食不过三餐。 但生活,不仅是爱情、婚姻这些风花雪月,还有搞钱,还有人间烟火值得满满琢磨。 但, 现在是什么情况? 曹杰刚从绝境中出来,他愚孝的父母亲人刚要置他于死地。 他大半的财产还在自己手里,自己这个时候说要直接分手,会不会被泼硫酸? 她不是十级恋爱脑的于春,是搭载了脑机程序的曹洁,天水围的夜与雾,李玫瑾的访谈在她的时代随手可拾的资讯。 当然,结婚是不能结的,打死都不结。 于春笑的很甜,“你阿娘还在呢,你父亲还在呢,曹金的一双儿女还恨我入骨,我不敢再入你曹氏门了,起码,你父母在一天,都不。” 先拖着吧,未来总有解决的可能。 “你说的对。”曹杰一脸认同的点头,“如今上台的官是这样说,要是南边打过来呢?” 是啊,于春愕然,她怎么没想到这点。 在她心里穿越的女帝无敌! 又是怀念脑机的一天。 “春娘,俺一定会让你们过上穿金戴银,呼奴唤婢的好日子,如今我有本钱了,这一天很快——”曹杰一脸的自信感动。 “阿春!” “好好好,阿春,不明白你较这个劲儿干嘛!” 他今年三十五岁,容长脸,额头上深深的川字纹刻划了他一路的艰辛,眼睛很大,很有精神,很锐利不安分,脸上常有笑意,不达眼底,鼻梁高挺,法令纹又深又长,妥妥的固执不用掩饰。 这是于春头一次正眼观察他,除了面对曹芳,见不到放松的笑意。 她牵着曹荣跟在曹杰后面,这是他们头一回逛街,为的是查看曹杰的铺子,为这个家庭寻一个生计。 曹杰的年龄超了,守门之战后就退役了。 而于霄在两天前通过了武秀才的考试,入国子监读书去了。 于家祖籍陇西,家中三代以前有人做到过从三品的将军,因此才在东京置下家业,扎下根来。 几代过去,于家陆续有人在军中担任校尉、功曹、司马之类的小官。 而于母家这边也是一样,四代以前有先祖做到过鸿胪寺卿的位置,到于母这代,她父亲曾做过洛阳县的录事参军。不是大家闺秀,却也衣食无忧,因此才养成她天真浪漫的性格。 这是在古代经过战乱、叛乱、天灾人祸遗留下来的正常家族的常态。 于家家风较好,男女都叫读书识字,于霄也是在家中长辈支持下才能居家西迁,搏功名。 否则,以于父的迂腐,时下安土重迁的思想,再难成行。 曹家则是另一种底色。 据曹杰昨天的话,和吴婶子,朱大娘的讲述,是另一种体系。 祖籍长安,前人在前朝的战乱中,从城北逃难到城南的大安坊,因为当时有地主招收佃农,落脚下来。曹家先人勤劳肯干,将两儿一女养大。 他们的女儿出落的极美,国泰民安的长相,叫当时的坊正儿子看中了,娶回家中。 曹家人扎下根来,几十年的经营下有了十亩薄田,子又生孙。 曹父是长子,年轻时长的很是俊俏,农闲时同人唱戏做武把子,不是唱戏的主角,是戏台子主角后面站桩翻跟头的那种抗旗子的。 叫流氓世家出身的曹母的娘看中了,寻上门来。 当时听到这话,于春就笑的乐不可支。 总之,曹父同曹母生下两儿一女,很罕见,于父于母生了四个,活下来两,后来不能怀孕了才不曾生育。 中间女孩据曹杰说被曹父不小心捂死的,但于春总觉得细思极恐。 曹杰生来不受曹母待见,生病被曹母丢弃三回,是曹爷曹奶心疼长孙捡回来的,他命硬,在爷奶寻老中医针灸了一百天后活了下来,身体健康还从了军。 人越没有什么,越想得到什么!就像于春曾经看到过的一部岛国电影。什么名字忘记了,一个小男孩,一个极烂的擅长操控的母亲,结局他被别人解救,但他还是追随了他的烂人母亲。 这话于春当然不会跟曹杰说,如今的于春自然知道曹杰这是在卖可怜,在PUA,自然不会再共情他的遭遇。 无论他经受了多少磨难,不是于春同曹荣、曹芳,甚至于父于母造成的,做人就是仁义礼智信! 他在别处受了委屈拿无辜的亲近的人发泄就是变态渣男,毫无争议。 她可以理解他的行为,但她们活着不是为了弥补他的人生,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于春的父母也够呛,怎么不见她和弟弟报复社会? 她可怜他,谁来可怜更弱势的她和更柔弱的两个小孩? 一句话,做人就是仁义礼智信,短时间吃亏,长了自然好运连连,自有天佑,蠢笨如于母不还活蹦乱跳的? “阿娘!”于春拢住野马一样乱跳的思绪,她们路过了于母工作的食肆。 洗碗的勤杂工,这个小店就在新西市的最北面,前天曹杰来看铺面,跟人搭腔,几句话就为于母找到了这份工作。 一个卖汤饼的小店。 “你们一人一碗面,我先把这些洗了。”于母老实的摆摆手,叫老板娘下了四碗烂肉面。 微微黑黄的面团在老板的手中化做长长的细条,下入锅中,出锅后淋上红彤彤的辣椒油,小半勺卤香四溢的肉丝,一小搓葱花和炸过的黄豆,令人食指大动。 曹杰同老板说话去了,又要了一些卤煮的把子肉和猪蹄。 于春搂着好奇的东瞅西看的曹芳,曹荣懂事的帮他姥姥洗碗去了。 如今的长安处处都在重建,城中的流民有了源源不绝的工作,都有余力消费,一碗五文钱的烂肉面是大多数劳工的午餐。 若是三五成群,还会来上一碗浊酒,一碟茴香豆,畅谈一下城南的安民宅。 这又是一项仁政。 所有战时守城的居民,包括流民,可以在外郭城的十几处安民坊购买宅院。 宅院分两种,有江南一样连片的墙挨墙,有公共伙房的亭子间,也有半亩的小四合院,用的都是一种水泥的物事砌墙。 “可结实了,比城墙用的三合土还结实。” “老六趁监工不再,用锤砸过,只要东西干透了,且砸不动呢!” “你确定要买?” “不过十贯钱的定钱,每月还两吊钱,还三年就可以在长安落下脚来,不买是傻子!” “俺回家同我娘子商议下——” 首付十贯,每月二百文,三年就是七千二百文,就算是亭子间,才十七贯,这可是长安的房,长安! 于春听着身边人的议论,心下一动,十贯钱,她能抽出来。 但长安几十万人,肯定会有限购,不过,十贯的首付排除了很多人。 但,以长安的物价,一亩田而已,只要参加过守城的平民都拿的出钱来。 看来女帝对不劳而获者深恶痛绝! “您的面好了!”曹杰笑着将肉和面端了过来。 第五十六章 一切从酸辣粉开始 “您的面好了!”曹杰笑着将肉和面端了过来。 于春心里翻了个白眼,弯嘴一抿,开吃。 辣椒真是个好东西! 对了,辣椒不是新大陆的东西吗? 不,还有红薯,玉米! 在穿越差不多快一年了,于春才注意到一个问题! 怕不是女帝大人‘发现’新大陆了?! 红颜坊,典当行,大手笔不缺钱的豪气手笔! 所有的一切都有了交代! 那么,如今的她可以在未来实现她在现代没有实现的梦想,用一双脚杖量世界吗? “俺想好了,你说的那话对,俺得做俺有优势的生意,就做陶商,咱西市的都料匠我都识得!木匠,石匠,大把的人手!” 曹杰一边说着,一边将烀烂的猪蹄上的肉绞下来,一碟浇了辣椒油给于春,一碟给曹荣,他自己有用筷子撬棒骨里的骨髓喂曹芳。 “那本钱呢?”于春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如今整个家里是这样的财产情况,她的嫁妆一间西市的胡肆(位置稍偏,装修陈旧,月入三贯),永兴坊的小院(月入三贯),战时黄金结余二十五金,这些都是不动产,是娘三日后的根基。 她为曹荣城外代持的聘礼是长安城外佃出去的价值一百贯十亩中等田,长安西市的一个如今价值一百八十贯的小院子,还有今天他们正要去看的这个说好了传代的门面。 这些都是一个家的根基,混吃等死一辈子都够了,但,如此优厚的条件谁不想过好一点,万一曹荣、曹芳以后成器呢? 她还想周游大宣呢! 交际、应酬、三处生钱的资产产生的七贯钱就远远不够了。 而曹杰名下的财产,是曹家赔偿的大安坊三十亩价值三百贯的田地和永寿坊的价值三百贯的宅子。 但在曹父曹母的寻死觅活后,这两处的出产是由他们自用的。 虽然不要付赡养费了,但也意味着曹杰没有收入。 曹杰是个月光且负资产的家伙,所以这铺面如今不仅要失去一个月十贯钱的收入,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做本钱。 诚然房地产绝对挣钱,但,为什么不可以先做线人(包工头),有人脉了再做陶商(建材商)? 毕竟有两个孩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资产也分割不历练,于春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说了。 “这个行业里里外外都要打点,还容易出事,本钱还大,家中如今没有余钱,咱们莫不先——” “你一天到晚就不能讲两句好听的,现在谁不说这个生意是个金母鸡,天天号丧——”许是想到了如今铺面都在于春名下,曹杰瞬间又是一脸笑,“左右这铺面都是你的嫁妆,又不能变卖质钱,我有两个表亲在长安城中人脉广,他们商量好了,钱我一分不用出,就是出个铺面,我们分三份,定个契,再没错的。” “为何不重新租个铺面?” 重新租个门面才几个钱! “他们结识的都是达官贵人家的生意,租个门面小了人如何将生意给你,大了如何划算!”曹杰谈起这个,眼睛里泛着金光。 于春没有再多话了,就这么状态,为什么她感觉一定会栽? 但,东西是他挣的,该死也熊,不死也吊,关我屁事? 这样想着,她一点不想跟曹杰争执了。 “你说的对,你们都规划的这样好了,当然可行,”于春说着,抿了抿唇,“但,这毕竟是三人的份子,如今想到同曹金的合伙我这还是不踏实,这铺子咱这一生可能再挣这样一间,即挂在我名下,可能在合伙啊定契的时候,标明这仅仅是我租赁给你们三人的?” 曹杰眼中闪过一丝气愤,随即眼珠一转,满脸对笑,“正是呢,你说的对,俺这铺子,算万贯都不嫌多,若是算入伙,他们那二百贯连个零头都不够,就这样,走,快些吃,吃完了我们去店中看看,我都想好了,那桌子——” 曹杰絮絮叨叨的讲他的发财大计,似乎已经有万贯的财富到他手中,他瞬间飞升亿万富豪了一样。 于春只觉头疼,强忍着不耐去见了曹杰的两个合伙人,于春心里又是一惊,一个油头粉面满口好话,一个是大伯是西市市令,家中有两间门面,一座大院子,是个曹杰表弟说什么,他就怎么做的傻白甜。 “你们只管去,阿荣明日还要上学,我一会儿同阿娘一同回去。” 三人同某个有陶窑的商人约好了在平康坊的酒肆吃酒,曹杰表弟邀请于春同去,这自然是客气话,于春自然推脱了。 回去的路上,曹母牵着曹荣,于春抱着啃着金银夹花平切的曹芳,这是曹杰合伙人家中孩子常吃的零食,在曹杰高昂的下巴注视下,曹荣们接了过来。 “阿娘,这没有上次你带回家的好吃!”曹荣忽然说。 这是在安慰自己吗? 啊,是因为平康坊?!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于春停下脚步,正视曹荣。 “是的,娘也这样觉得,比起别人炫耀着给的赏赐,自己凭双手赢得的奖品更香。” “阿娘,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给你赢得尊严!” 读书使人明智! “阿荣好好成长就好,阿娘要什么,阿娘自己会去挣!”一个孩子的觉悟让自己脸红。 自己一个成年人还要依靠八岁的小孩子来撑? 笑话,不是笑话曹荣,是这样的自己就是个笑话! “阿娘,我们要勇敢!” “嗯!”于春没有多话,而是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永远不再将希望寄托他人,勇敢的面对敌人,将自己的善良武装到牙齿。 是的,她就是善良的,虽然于春,但她就是善良,这是老天给予她的特质,曾经的她觉得这不够强,很弱,不愿意承认。但,今天,她想说,没有什么不好! 善良的人也要吃饭,她究竟该做点什么来钱呢? 一路上逛,一路上想,钱她没有多少,三贯钱,成本要小,操作要少,最好是她可以自己操作的。 看着临近宵禁仍旧熙熙攘攘的人群,她有了一个主意,明天摆摊先将那些精巧的首饰卖出去。 如果卖不出去,那就直接送典当行。 黛玉曾说过,她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女红手工,如今没有急用的单子给她,她也不擅长这个,耗费同样的精力不划算呐! “阿娘咱晚上吃馄饨吧!” 又路过萧记馄饨摊了,小小的馄饨摊人挤人,在这寒风呼啸的冬日,一碗馄饨抚慰了行人一天的疲惫。 是了,我就是一个平民,我最想的是什么呢? 自然是吃肉,热气腾腾便宜的肉。 辣椒,红薯,还有什么比酸辣粉更有吸引力又简单易操作吗? 第五十七章 畅想 西北军的军风就是这样豪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并不需要冠冕堂皇的话去粉饰。 若是遇到一般敌手,慕容霸还有突围的信心,可是这次的对手是石青,这个对手到底如何,他适才已经领教了。这时哪还有一点侥幸突围保命的信心。 父子相见,四目相对,接着便是两双有力的双臂,紧紧地抱在一处。 胖子飞了空中,一连转了半天,才找到了那两座石塔,原来的九层石塔现在变成了两座十八层高的青铜铸就的宝塔,看起来更加的漂亮,也更加的神秘。 入夜时分,陈留城外数里处的荆襄大营灯火通明,接连占优的局势令荆襄士卒尽皆振奋,营中时有将士高歌狼嚎,而陈留城中,上至曹操,下至普通士卒,皆愁云惨淡。 “我亲爱的维勒斯,我希望今天你带了一些定神的药物,否则我害怕你会坚持不下去。”西塞罗很有自信。 当然,假如能用远距离攻击的方式,尤比纳尔并不难对付,甚至可以说不能移动的它是很容易解决的对象,然而,这只是未被改造之前。 进得礼堂立定之后,十八位僧人齐齐高喝一声:“南无无量如是我佛,恭迎世尊,请我佛现身”。说完后双手合什,诵经不止,十八人身上涌现出一股金黄色的淡淡佛光,形如火焰,随着诵经之声渐渐的光芒大盛起来。 让你吃新鲜的果子,听新鲜的和风,还有新鲜的人心,新鲜的空气。 看着颤抖着的鲤鱼王,阿治这才真正的了解到自己把鲤鱼王伤得那么深。 不得不说,有时候粉丝滤镜这东西,的确是可以让人看什么,都变得美好起来的。 “不放,死也不放,你想让我痛死的话,你就动吧。”吴阳无耻至极的道。 只是一下子,就已经涨到六百万了,并且看势头,恐怕还得往上涨呢。 他这阵子是挺忙的,公益广告的事情属于过了那村儿就没那店儿了,不过他也不看重那些,新专辑才发了两个月已经开始筹备下一张了,还有过几个月的巡演,今年会提前一些,从暑假开始。 “对了,幽幽,刚刚烈火杏娇疏说你有那种什么,幽香绮罗仙丹吧?能给我看看吗?”戴华栋问道。 至于这间房子,就跟电视里面被高利贷寻仇的感觉差不多,门上墙上还被红油漆写着什么还钱,什么死,甚至放火一些的恐吓字眼。 吞噬黑洞出现在了吴阳的旁边,将吴阳给吸入 了进去,随后就消失了。 “爸爸讨厌,明明青儿这么的认真。"青儿不满 的捏了一下吴阳的脸。 回到礁石上,张浩脱掉潜水服,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再看看天色,张浩决定不回家了,就在这里修炼,反正回去也没事干,给爷爷打了一个电话,盘腿而坐,继续修炼吞天噬地神功。 没有什么是重要的,成功或者失败,荣耀或者羞耻,富裕或者贫穷,都不重要。角色会在意,而那份在意本身也不重要。 就在南征军痛宰着33师团的战车联队的时候,国军的79军和20军又悄悄地来到了33师团的后面。 但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下方的一间石屋里面,竟然冒出了连他们都感到惊惧的恐怖剑气。 就在这时,秦冰月红着脸走了出来,看见眼前一幕顿时一惊,随后明白过来,她原本以为外面静悄悄的,除了薛兵之外应该没有什么人。 薛兵看向了身边的黄利斌,刚刚唐艳一手控制了主动权,他都把这个黄利斌给忘了。 阎宁只感觉一阵绝望,自己和长生教斗了这么久,还在范无救手下逃了三次,可这次竟然要死在一个连面都没见着的千年老妖手上? 唐鹏转过头,视线和她撞到一起,红润的阳光印在常晶脸上,让她更可爱迷人,唐鹏不觉微微红了脸,两人温柔的对视着,连周围的空气弥漫着和谐醉人的感觉,甚至还有些甜丝丝的味道。 而被杀气主要针对的目标,水间月的压力理应自然更大,但水间月身上的气息坚实无比,对这些杀气视若无睹,就好像清风拂山岗,无论有没有风,无论是清风习习还是狂风暴雨,山岗都在那里不为所动。 汤隆知道时迁将宝甲盗走之后,心里特别爽,好不容易等到中午时分,怀着无比舒爽的心情,在大街上买了点礼物,提着向着徐宁的家里走来。 第二日午时到达蒲圻城,为应蒲圻新得在此歇息一夜,翌日清晨天刚亮胡国柱又催促部队赶路,他想把昨日浪费的那一下午的时间补回来。这次,蒲圻城仅留下百人,唐道木的本部兵马也合着他一并南归了。 什么恐怖的可怕妖兽,什么连亚圣都陨落的死亡传言,全都被林杨抛到了脑后? 如今开学季也已经结束了,就算不穿制服,只要佩戴有着自己信息的南羽灵院特制徽章,就可以进出护院大阵,所以很少有人穿制服了。 一握之后,他们基本已经定出了胜负。德古拉斯明白面前的所谓“天才”并不是自己的对手,而帕克——此刻,他才终于是甘拜下风,面前的对手不是自己可以战胜的。 见还没有被人买走,胡大海内心欢喜。走上前就准备掏钱,可一看这地龙骨盾的标价,胡大海立刻呆立当场。只见地龙骨盾的信息叶的售价上,一个华丽丽的16摆在那儿。 “系统,给天一城城主李天一发个信息:城主不要惊慌,我是易川,本意出天一城探索四周,但奈何一人力所不及,只选择了向南走。历经近月的时间,一路见闻不能细数。现在把几件重要的事情说与城主。 第五十八章 转行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永远骨感。 没有闹钟的结果,就是噫噫呼呼的于春直接睡到了下午两点生生饿醒了。 曹芳非常乖巧的爬在于春身上,“驾、哒、加——” 曹芳显然是想要骑马。 于春还是很困,太阳刚照到窗户的时候,她被曹芳咬醒了,起来换了个蜂窝煤,给隔壁添了些炭,将陶罐里的粥又加热水煮了一次,喂曹芳喝了半碗。 小丫头早就开始添辅食了。 于春在大肚子水壶上架了个小笼包蒸笼那样的蒸笼,给她蒸的鸡蛋羹她吃了半个,剩下的都归了于春自己,给隔壁送了一个蒸饼,剩下的稀饭,她埋头苦睡。 年已三十,又生育过两个孩子,在缺衣少食的情况下,这几个词就知道身体有多少亏空。 十八岁年轻时熬夜通宵跟玩似的,如今稍微一熬,就眼前发黑,站不住。 这也是个需要特别注意的点,她一个人的情况下不能买特别麻烦的东西。 最好是能头天晚上做成半成品,不惧加热,不需要保鲜的东西,还有去哪里卖,都是需要实地探访做市场调查的,她手里就那些启动资金,没有多少失败的余地。 到太阳偏西,约莫下午三点,屋里开始有寒气,曹杰醒了,过来敲门,“别一味的睡,快起来弄点东西吃了再睡,阿荣快要下学了。” 于春批了衣服从床上起身,曹芳忍不住了早大声的叫起来“阿耶—爷—” 于春打了个哈欠:“你等下,要不你先生火,我搅个蛋羹,昨天腌的萝卜正好吃,你去买两个胡饼?” 在长安居住,周围又没有田地,又没有温室,哪有那许多的青菜? “成。”曹杰出去了。 “真是让人羡慕的精力!”曹杰的年纪比她大十岁,但精神头却好过她,若有下一世,她要丁克,不要婚姻,享受人生。 于春给曹芳把尿,将小家伙背在肩上,此时天冷,她没有人帮忙带娃,背带就是神器,即解放了双手,她和孩子都暖和。 将炉门打开,架上温水烧好的陶锅,倒上热水,待水烧开加入搅拌乳化的面糊,面糊翻滚,倒入搅好的蛋液,成了盛了两碗放在旁边的楠木大案上,这是一个长条形的书案,于春捡来做了梳妆台,她没有什么化妆品,就是一个铜镜,一个盒子,此时正好做饭桌。 尽管是下午,此时温度也在四五度,在堂屋吃饭不出十分钟菜就得冰嘴,若是用猪油炒菜,十分钟之内能看见雪白的油花。 曹杰来的也快,他还买了一只烧鸡。 “怎么吃这么好?”在长安的平民之家,像他们吃饱穿暖已经是小康之家,昨天在外面吃的饭,今天又买十文钱一只的烧鸡,曹杰是没有余钱的。 “你只管放心的花。”说着曹杰拿出一吊钱来放桌子上,“昨个不是说定了嘛,老表知道我的情况,钱都叫曹金拿走了,就给我一贯钱先用着,他的老表是咱西市的市令,咱西市两个安民坊,他发一句话,我们就能接个大活,一块瓦就算挣一厘,就一个四合院就要六万三千片瓦,净挣六十三文,但我们的一片瓦挣的岂止一厘,足足有半文,刨除请客吃饭送礼,一套院子就能挣十贯,不出半年,我挣的钱海了去了!”曹杰说的自得,嘴角下斜,满是桀骜。 “那就算只做半年,我们家就不缺钱了,”于春也有些心热,随后心里又是一疑,这整个长安那么多的安民坊,上上下下多少官员在看着,一个西市市令能吃下来? “做陶瓦木料这些要跟官家打交道的生意,”于春想到曹荣,没忍住,“要是我,我喜欢给下面买房子的打交道,做点粉刷装修的活计更轻松。” “你知道啥,就这半年的时间,错过了哪里还有机会。本来这个事是将作监的大老爷们的事儿,但是天子有令,不发徭役,徭役有薪,民间也可参与建造,整个长安的老爷们都红了眼,若不是老表家的实在亲戚,还真轮不到我们!” “你晚上不在家中吃饭?”她的资产他动不了,于春也不愿意多话,万一呢,万一成功了自己不是得挂在耻辱架上被怪罪死! 万言万当,不如一默。 于春心下一动,这安民坊有半年的时间,工人服徭役了,而是发工资,有钱有条件了,那,还有什么比工地食堂,工地快餐要求更小的吗? 关东煮也好,肉夹馍也好,一个鱼丸,肉丸的捶打不是她一个带娃的人能搞定的,让肉贩打就是把挣钱的金母鸡给出去,总有一天她会开自己的店,有自己的工人,所以没有必要。 将手中的胡饼三口两口的吞到肚子里,于春专心的喂曹芳,夏天的时候曹芳是自己吃饭的,但冬天太冷,凉衣服并不方便,于春是直接用喂的。 “叶叶,耶—夜——”曹芳被曹杰抱在怀里,曹杰忍不住亲亲她的额头,小家伙也噘嘴任亲,小小的撒娇的嗓音拖着长调,简直能让人的心都软化了。 “今晚俺也回不来,今天跟他大伯见面,成不成的,今天就能知道,若靠不住,我就还把店铺租出去。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穿金戴银的日子。” “我是信你有这个心的!”于春没有多话,穿金戴银,然后呢,人生不是只有吃穿和攀比,还有诗和远方,还有未来! 看着曹杰雷厉风行的走了,于春一边拾道碗筷一边想着自己的事情,不能再拖了,这会正好可以去菜市场看一下菜价,做快餐就需要便宜些的折价菜,大锅饭大锅菜,这正是练自己手艺的时候。 她还需要一个能帮忙洗切的工人,或许可以让于母来,顺便可以说成是娘家的生意,当大老板的曹杰会允许妻子出去摆摊吗? 她自然不需要争取他的同意,但也不想每天工作之外吵吵嚷嚷。 刚出门,却遇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却是娴娘。 “娴娘姐,你这是候着我呢?有什么事儿吗?” “我进你家不合适,这边都是碎嘴子,我是想你战时不是有很多钗环吗,又不见你用,不如批给我,我趁这时节人多去卖!我买了一所小小公寓,又不想唱挽歌,就想找个营生。” 第五十九章 三钢 “我原是不想打扰你的,怕你被说闲话。”娴娘一边说着,一边左右相顾。 就怕旁的什么人见到。 同战时不同,战乱一平,似乎所有的秩序就回来了。 所有的人武装到了牙齿。 于春没有自以为是的说不怕,说来可笑,此时的她若是同娴娘成为通家之好,自己必然会成为妇德有亏,不配教养孩子,打死活该的荡妇。 这大概就是她后世听到的荡妇羞耻? 但,娴娘于她是有恩的,不管别的人会不会跟羊脂球陌生,在有限的范围内,她不愿意。 难道男人是害怕自己的妻子被拐到职业妇女的路上,才发明的这一条锁链? “这时节一个单身女子有什么活路呢?”于春一边说着一边走着,她同娴娘结伴去菜市街。 “好妹子!”娴娘热泪几乎涌出,她就知道,于春不一样,“从被骗到长安,被卖,赎身,我就再没有听到这样的话了。” “女帝万岁!”于春是看过老舍先生的《日出》的,但她不愿意被框到受害者叙事里,她自身难保,“我们要往前看,姐姐如今也是有家的人了。” “正是呢!”娴娘说着,又笑了起来,一抹眼角,又是那个明媚大方,圆滑世故的娴娘子。 “姐姐是怎么买的公寓,是立了女户吗?”于春蠢蠢欲动,她也想买属于她的房子。 “正是呢!”娴娘在世间漂泊打滚了近二十年,于春不是个话多的人,“你和离了,拿你的文契到市署寻市丞就可以开立文契,凡女户、男户,战时出过徭役的均可购买,一人宅,不限男女,但需要是独门独户,一个女子,一个家何等要紧的事儿。” 虽然这整个巷子都知道于春同曹杰和离了,谁都知道是权宜之计,有曹父曹母在,都能理解,大家都还当于春是曹杰的妻子,交流上于春还是那身份,流氓们见到了还是会礼让三分。 但娴娘毕竟是为于春好的,同于春交好对她来说也有切实的好处。这就是民间默认的户口,有户才有人,女子是被排除在健全人之外的,除非你有子,有父,有夫,这就是三纲五常,在封建思想核心地区,这是公认的真理。 感谢新社会! “我明日就去办!我还想做些小生意,摆个小摊子,不知道这里面可有什么忌讳。”于春迫不及待的想要挣钱了,那个年代,能挣钱都等于有自由啊! “自然是有的,就像我,准备开个首饰摊子,同我一样的小姐妹手中宽裕,都有需求,但咱大宣历来是重农抑商,商税尤其的重,就像开胡肆,商税在五成,但平民摆摊算临时的生计,不计入商税,只需要缴纳市钱,获得摊位,缴纳清洁费用即可。”娴娘一边说,还跟胡肆的舞娘打了个招呼。 难怪自己的胡肆能够租出三贯的高价,虽然一个九品官一月的收入也就二十九贯,但那是官! 一个普通人成为举子,成功入流当官,不会比后世考公上岸容易,甚至更难,人数更少。 一天一百文,合后世就是三百元,当得起月入上万,于春自然不会小看这月入三万的租金。 这就是为什么她不经营胡肆选择摆摊的缘故。 “现在还有摊位吗,我想做个小吃来卖。”如今是腊月,到明年开春,所有的安民坊才会动工,因为现在的房子都是夯土的,北方的地冬天会生冻,建的房子不结实,老黄历上入冬月就没有建房的吉日。 想卖快餐是明年开春的事儿。 选菜品,货架,在外加热的问题,摊位的问题,都需要时间解决,她可不想被撵的到处跑。 她如今想卖的是肉夹馍。 她决定了,白吉馍可以一点点复刻,可以先去定胡饼来搭配着卖,一边积累出摊的经验,一边挣点小钱钱,她穷,一天能有几十文的收入也是一种保障。 “大杰知道吗?”娴娘惊讶的看着于春,不是寡妇,出门做生意比做工更易受鄙视。 娴娘是看不到这条无形的斩杀线的,锁死了家庭妇女的出路,约莫这些男人比任何人都知道不掐断女人挣钱的能力,没有一个人能忍受大男子主义统治的婚姻。 “这不是和离了嘛,有由头,大杰同他老表做生意,铺面没有出租,一家子上上下下几张嘴等着吃饭,咱还能不帮‘大姐儿’撑着?我就想着做点小生意糊口,支持‘大姐儿’出去闯荡!”其中具体的缘由,就没有必要告诉娴娘了。 “正是呢,”娴娘不疑有他,战时她见多了于春行事,知道她是个有章法的,“在西市也没有人敢动你,你家大杰在呢!” 想不到这附近的人都知道曹杰的凶名。 这又是于春不知道的讯息,她一直以为仅仅是退伍军人的身份撑着呢。 “噗嗤!”娴娘显然看出来于春的好奇,“我从前一个相好的正是大杰的堂舅,咱西市市面上一些官家不方便处理的兵械之事,都是他处理,他曾告诉我这西市,鲁家不能得罪,阿猫阿狗都小心着,你家大杰也是个能拼命的,他自小孬,若不是从军早上路了,你看这街坊邻居谁轻易得罪你?” “上路?”是斩首?曹杰混颜色的吗? 幸亏自己生性谨慎。 “别管这些,大杰讲理,莫惹急他,他很好的性子,这里人都夸他不错。” 家暴呢? 于春没有多话,她接受的讯息有点超纲,家暴在这时候算个啥? 后世还有帽子叔叔和稀泥,清官难断家务事。 挣钱挣钱,有话后讲。 “正是呢。”于春一边走,一边跟娴娘询问这街市上的一些忌讳,类似护官符的护民符。 “那国子监呢,像是永兴坊那些地方可会好卖?” “那些尊贵的人多的地方自然更好做生意,人也出得起价钱,但都需疏通关系,找到头人纳份子,别坊的人无端侵占了本坊的生计,本坊的人如何营生?” 这不就是关税吗!? 她们一路走,整个菜市街又是另一番样子,自然有一些不新鲜的剩菜,但,冬日的青菜有价无市,菘菜和萝卜也没有卖不完的。 好家伙,捡便宜的想法又落空了,只有夏天到处都是菜的时候可以尝试一下。 于春在心中的小本本里把快餐归入季节性营生。 如今她心中排行靠前的营生调了顺序。 肉夹馍,关东煮,快餐变成杂碎汤配蒸饼,再来些许泡菜,是时候去定制属于她的战车了,偷不了懒。 没出西市,于春并不当心宵禁,她从街边的熟食摊位上买了只烧鸡和蒸饼,同娴娘回家,从箱子里将那一包首饰拿出来,由娴娘挑拣。 “这些都是锡的,我算你十文一根,一共是十二根,这些铁鎏银的,我给你凑个整,算五十,一共是二十根,这三十样铜鎏金的,二百文一根,我去拿也是这个价!合七千一百二十文,我先付你一半,剩下的回头再给你!” 想必这就是娴娘为什么不直接拿货的原因了。 “这些都是用旧的,如何能同新的一个价?姐你给一半就算了。”于春考虑过自己卖,但真去摆摊,这个她未必好卖,一天若是只卖出去一两只,并不划算。 而且东西是旧的,她并没有处理的技巧。 “妹妹你太实诚了,我说这个价,就是这个价,承蒙你看得起我,也实话告诉你,我自然有法子清洗,否则我哪有那多钱买新首饰?我又有人脉,翻倍的利!” “承姐姐的情了。”于春不再多话,从心里肯定这个姐姐可交。 谁也没想到,两人成了一生的合作伙伴。 第六十章 定计 “娴姐?”于霄同错身而过的娴娘打招呼,不自绝的摸了摸鼻子,耳朵尖红彤彤的。 “阿霄啊,提的啥?可是特意留我吃饭?”娴娘笑着逗他。 “嗯!”于霄笑着将手里的烧鸡递了过去。 “开玩笑呢,我最近吃素!”娴娘见多了喜欢她的小伙子,但,她这样的身份是没有未来的,她从不坑害好人。 “娴姐再见!” “拜拜!”小曹芳摇着手,笑的甜甜的。 “她会说话了,真能!”娴娘说着忍不住抱着曹芳亲了一口,小丫头眉目如画,带着甜到拉丝的笑,“这小丫头必成大器!” “承你吉言了!”于春笑着点头,用后世的话来说,曹芳是纸尿裤包不住的年纪,却听得懂话一样,给出恰到好处的讨喜反应。 曹杰不用说了,但曹荣和曹芳让于春觉得老天爷是公平的。 纸尿裤,于春这才感觉到后背凉凉的,“姐你们说话,我去给小丫头换尿布,尿了。” “你忙去吧,可别着凉了,我得走了。” 于春没有深留,她给曹芳换尿布,此时的一场风寒可能就是生死的距离。 院子里传来于霄教曹荣练武的声音,于春透过留缝的窗户,看到于霄一边烧火,一边指正曹荣的动作,还扶着腰让他翻了两个跟头。 “仔细些别闪了腰可不是玩的。” 多少高位截瘫都来自于不合适的翻身折腰! “他胆子小,谨慎,练武不练腰哪行,练着练着就好了,我在家里都是武教头了,又忘了!”于霄昂着头不满的说。 “行行行,”是的,许是经历太多,曹荣没有寻常孩子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过于谨慎。 于春专注手底下的活计,洗洇湿了的棉裤晾着烘干,洗尿布放竹架子上烘干。 “阿霄来了!” “夜夜——”曹芳朝窗外伸手,小小的声音叫曹杰听到了,于春撇撇嘴,但,她知道孩子需要完整的父爱母爱。 无论大人如何,同孩子无关,孩子因你而来!。 “俺的小闺女,俺的小阿芳叫阿耶呢!”曹杰三步并两步进来抱住小曹芳,只接将小家伙顶到脖子上骑大马,看着曹荣眼里遮掩不住的渴望,于春翻了个白眼,偏爱使人扭曲,“怎么提前回来了?” 她想休息! “大山的大伯临时叫上官叫去了,明日在店铺中细谈,你不知道,这西市有一算一,多少的人都盯着呢,幸亏俺们下手快!” “我们学里也是哩,现在所有的同窗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姐夫你们做事可当点心,说要求可严格了,文契定的很细致,供应不合格的物事罚款大哩!” “陶老板也是这样说,但老表说了,凡事有他,俺也留了个心眼,这店铺虽是俺的,但却在你姐名下,且害不到,有老表呢,我一个大子儿都没有出。” 于春心里虽不知道怎么说,却有种不祥的预感,她决定明天必须把租赁的契约给定了,不然,她就闹,算了,曹杰没那么傻,应该能成,还能收点钱,哪怕一贯呢? “没有本钱怕不是最难的,”见曹杰又想飙脏话,于春止住了话头,有眼不识好人心,谁爱说啊,“我明个想要同阿娘去集上寻个摊位卖肉饼。” “你就安安心心的在家等吃,搞的我有多无能一样!”曹杰一脸不悦的将曹芳塞给她,“瞎折腾!” “可不是瞎折腾!”于春顺着他的话头说了,见他果然气顺了,才说,“但咱家里你是做大生意的,家里又没有别的进项,田里的租子一年才一贯,也就是有粮吃。这院里冬天没有什么收益,阿荣在学里的同学都是官家孩子,给他买点纸笔是不小的开支。原本有铺子的收益尽够了,但,这生意是百年不见的大机会,不拼不行,我肯定双手双脚支持你去闯闯!但家里就拮据了些,阿娘在那店里洗碗,这样冷的天也受不住,你想想萧记馄饨摊,一个摊子养活一家人,我也有事做,在街上谁不卖你个面子,且安全呢,以阿娘的名义还不伤你面子,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成!”曹杰的脑袋并不傻,他自有他的一套逻辑,自有他的精明,可是靠自己在长安置业的人啊。 “我还想,阿霄说的也需要注意,你挣的铺面可是家中的基业,莫不如明早去定契,两贯三贯的落到明处,省的外边的人说你占老表们的便宜,也省得后期万一出了事儿,拿这说事。” “成,俺这就去找老表!”曹杰快步出去了。 于霄同于春对视一眼,撇撇嘴,对小舅子招呼都不打,真是没有把他们当人看。 急时就现出那份轻蔑来。 于春暗暗感叹娴娘教她的说话技巧有用,她们大西南出身的女人骨子里带着女汉子的基因,真不是很会哄人! 于春心里浮现知否里大娘子的话,她今日才明白,这狐狸精也不是人人能做的,像曹母、李萍这样的人,也是要日日熬油点灯,算计这个,算计那个,才能将曹杰、曹金牢牢拢在手心里,她学不来! “你叫阿娘同你一起卖吃食?”于霄抱着曹芳,看着于春搅面糊下锅里,又把篦子上的蒸饼拾到馍筐里,他一脸的看傻子。 “你怕不是脑袋有包,她地锅里烧稀饭都能烧糊了,做吃食去卖,掉在地上狗可会吃,怕不是作践东西,浪费本钱,你没钱了我这里可以给你每月拿点!” “你怕不是狗!”于春翻白眼一怼,“你自己好好攒钱找工作吧,三年后就要分差事了,不攒钱到时候拿什么去行卷?”虽然反对走关系,但,好机会要的人多了,上司凭什么看到比普通人优秀一点点的你? 想到国外的上学都需要的介绍信,于春并没有觉得有天大的不公平,不是为了特别照顾,只需要公正合理,大家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就行。 “你别操心我,我现在吃的每一口肉就是日后的资本,穷文富武你以为说着玩的?” “你心里有数就行,”将鸡蛋花倒锅里,于春拿出盛外卖的陶罐,“一会儿把你那只鸡同粥带回去,老两口又几天没吃肉了?” “一个月,知道吗,一个月,我看不下去了,每天都是萝卜焯水,菜水煮稀饭,蒸饼都要三合面的——” “唉!身体非要垮了!”于春也很无奈,两人屡劝不改,除了吵架还是吵架。 “可不是,这鸡咱们吃,我买了十个卤鸡子,看到鸡又要骂我败家,克扣生活费了。”不是于霄有意要攒私房钱,实在是于父是个吝啬鬼,日后不会拿钱给他走关系,一个钱都不会轻易离开他的手。 这生活费他不要,他的小金库就要曝光了,武将吃不饱没有肌肉,搞个毛? 正好拿这个钱偶尔给他们改善伙食,就半只鸡几个鸡子这样,还时常被骂! “我一会儿再捡些鸡蛋给你带回去。”她舍得喂,就是冬天,母鸡们也是隔一天下一个蛋,就没闲过。 “他就是喜欢占你便宜,也不外乎曹大杰看不起咱们家,唉!”提到父母于霄也是叹息,“咱娘能行吗,咱家那个祖宗不得指手画脚的。” “那只是对外,对内自然是我花钱叫阿娘做工,她能照顾好孩子就行,事情我来做!” “做什么?”于霄有些期待。 “肉夹饼和葫芦头面!”这是于春去菜市看过后定下的出摊内容。 肉夹胡饼,肥肠面,口水鸡,杂碎汤。 有余钱的可以买肉夹烧饼,肥肠面配上杂碎汤,也可以是口水鸡,穷些的可以是肥肠面配上胡饼,丰俭由人! “去我们国子监吧,必定大卖!” 于春一听,觉得有门! 她怎么没想到! 生意会更好,还不容易被曹杰掌握收入,完美! 第六十一章 一天 寅时末,天色仍然靛青,于春的摊子就在墙根角的背风处。 于霄同曹荣帮她将摊子架好就去上学去了。 她这辆车是花了一贯钱特质的,结实的老榆木,两侧被巧手的工匠挖了两个空,就像一个衣柜,柜面是两个孔,一个上面放了两个敦实的灰陶大瓮,瓮口裹着乳白色的棉布和木盖子,被竹丝干草编成的保温套紧紧包裹,旁边是一口紫铜色的深锅,锅身擦的亮堂堂的,乳白色的汤汁发出霸道的香气,在布满黑灰的吃食摊中独树一帜,下面连通着一个结构奇特的黄泥炉膛,炉口可见蜂窝状的煤饼烧得暗红,热量均匀地贴着锅底。 他们当然不是做上学的王孙公子的生意,人家的厨子比她们这些野路子的厉害,她的主要客户,是各个府邸接送公子王孙的车夫、书童、仆役。 于春从旁边一个买热酪浆的大娘哪里用自己的陶碗买了一碗热腾腾的酪浆,就是甜白酒,吃着自己定制的胡饼夹肉,她自制的肉夹馍。 第一回摆摊,她的这些东西能卖掉吗? 经过一个月的准备,所有的三贯钱都花完了,于霄娴姐都说这生意没问题,但,真的能卖好吗? 于春天性里的钝感发挥了作用,她两口吃完,她车子上的吃食也热了,渐渐地挥发出浓厚的香气。 “这是什么吃食?”来人是一个肚子颇大的大汉,络腮胡子,矮胖矮胖的,一看就是个吃货,不,吃家! 于春裂开嘴看向自己的头一个客户,“这个,这个叫肉夹馍,肉用的都是后腿上的好肉,不是槽头肉,胡饼是上好的胡饼,芝麻香着呢,热腾腾的,这冷天吃一个正好!” “俺说的是这个,汤里这个红彤彤的。” “这是杂——葫芦头肉汤,配蒸饼,好吃,五文钱一碗肉,还有这奶白的肉汤可以加面,加面一文钱!” “来一碗,加面!”大汉爽快的递给于春六个大钱。 “啊——喔,嗯!” 这就卖出去了?!! 于春干净将压好的面抓了一团下锅,面条很细,两滚面条熟了用竹笊篱捞出放在从底下柜子里取出的陶碗里,浇上一勺卤的红香四溢的麻辣杂碎,舀一小勺醋芹碎,蒜苗葱末,浇上一勺热汤。 “咕咚——” 只见在旁观看的两个人围了过来,“来一碗!” “好嘞!”于春的嘴裂的大大的,像是拉布布。 “你说的那个什么肉夹馍怎么卖?”大汉不过片刻就吃完了,大冬天吃这样一碗热腾腾辣乎乎的面,爽快,他如今对肉夹馍也很感兴趣。 “肉夹馍三文钱一个。”于春想了想,“五文钱两个!” “来两个!” 于春伸过竹斗,大汉还像刚才那样将铜钱扔到竹斗里,于春只觉铜钱入耳的声音真美妙! 于春舀出一块浓油赤酱的卤肉,在小木案板上哐哐哐的剁肉,同时不忘把那两团面从各自带挂钩的竹笊篱中倒到碗里,浇肉菜,收钱递出,然后拿出一个温在麦秸编制的馍筐里的烧饼,切开饼,加醋芹用竹刀刮肉一合,用折了一下的油纸一包,递给男人。 晨光渐起,照亮了这团由食物香气、暖热的炉火,干净的妇人构成的景象,在古朴的坊墙下,现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生机。 不过小半个时辰,于春就卖完了准备的一百个肉夹馍,五十碗杂碎面。 毛收入五百八十文,成本是半扇猪肉,猪下水是赠送的,胡饼和面全部算下来是一百八十文,煤炭车架耗损加起来算是十文,于母打下手看孩子的工钱二十文,刨除自己的人工,净挣三百七十文,日后就是猪下水贵些,也能有近四百文一天的收入,相当于后世日入一千元,完美! “你这生意好好!”旁边卖酪浆的大娘凑了过来打招呼。 因为于春做的辣,吃过辣后想要喝口解辣的人也多,于春不仅没有抢她的生意,相反,还让她多卖出去大半。 “嗯,还好!”于春憨厚的揉揉脑袋,她也很惊讶一下子就卖完了。 “你明天还是卖这些?”大娘问着,考虑自己明天准备多少货。 “是的,要养家糊口。”于春点点头,从旁边的人家舀了水放在涮干净的铜锅里烧,她卖的东西重油,用热水才洗得干净。 “我从没见过你这种做法,这是什么肉?”这大娘掀开陶瓮想看,舀了些许剩余的汁水想闻闻看,只见一股浓香,并没有半点调料的影子。 “这都是家中祖传的方子,大娘,你且让让,脏了您的手,我这边先洗干净了,回家这不好收拾。” “张媪,热醪糟一盏,乳酥两个!”一个眉清目秀的书童递过来几枚开元通宝。 张媪掀开瓮盖舀出浓稠滚烫的米酒,又麻利的将乳酥递过去。 书童一遍看于春,一边吃乳酥,他对着将碗放开水里煮的于春说到,“娘子这是作甚?” 浪费柴火哩! “我这是天南海北的食客,大家总有不同的喜好,这样一煮没有旁的杂味!大家吃的也舒心。” 这样说着,于春将洗过碗有草木灰的稠水倒入暗渠,又擦洗陶罐。 为了方便,这车她直接放在永兴坊的宅子里,每天就是用两个藤编的竹筐将两陶瓮的东西用马驼过来,还有香菜碎和烧饼面条,她洗好直接将车推过去放自己房子的门房就能空着手回家了。 晚上于霄放学接曹荣的时候会一起带回去。 好困,她背着背箩坐在轿马行的驴车上,从这里到西市的人不少,一辆骡车可以坐十来个人。 骡车行走在大路上,头扬的高高的喷着气,嘴巴旋着干草,一到乐意处只一顿,就有粪便喷射而出,赶车的车把式熟练的跳下去用一个小铲子一铲装在车头的竹筐里,只余些许淡黄色的汁液浸入路面,为路下的草籽积累能量。 于春付过五文钱,到了菜市街,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她跑到说好的肉摊处,卖肉,“老板,今天还是要半扇,不要钱的大骨头也多多的来些,要两副下水。” “成啊,看样子娘子你的生意不错!”师傅一边熟练的为于春拆解肉块,一边熟练的搭着话。 “如今的西市还有什么生意不好做?”于春笑着,话里终究没以前老实了,这不要钱的猪下水,能拿一阵算一阵。 因为没有处理猪下水的技巧,这东西没人要,卖的时候都是一个猪头,四个蹄子和猪下水一起卖,因此买的人不多,因为于春不要好卖的猪头,老板对下水是连卖代送。 “承慧,一百六十三文,你给一百六十文就成。”此时的猪,是杂食性的,有的还吃粪便,于春自然不要那样腥臊的肉,她自己还吃呢! 在城外广大的村邑,养猪是个大收入,冬天的时候害怕小猪仔冻死,还有搂着睡的。这样的猪过年甚至还有半碗米饭吃,肉就尤其的香,但也仅仅就是如此了。 公侯之家喂人乳的猪羊自然不可一概而论。 “明儿还劳烦你给我留些强油。”如今的肥肉可是翘头货,于春好几次都没买到,菜籽油寡淡,不够香,今天她是大主顾,身为大主顾的面子应该刷一下了。 “这当然,你以后只管吭,天天这个量,我的肉没有,亏本买也要给你备上。” 市井买卖做的好的都是人精子,或许没有那么多的学问,但察言观色一点不输政客。 “承蒙您照顾了,您帮我骨头分一下,我家中的刀不好使,我去那边一下。” “您只管去忙。”屠夫也没有二话,只是将肉剔好放在一个竹筐里,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缺斤少两的问题。 定下明早的烧饼,于春背着沉沉的背箩往家走,尽管半年的时间肩膀上都磨起茧子,但于春还是觉得累,只好停在一旁休息。 这十分钟的路,她可舍不得花两个钱坐车,辛苦挣的钱就是让人倍感珍惜。 到家,曹芳见了她就眼泪汪汪的哭,于春将手里的桃酥塞她嘴里,小丫头才破涕为笑。 于春赶紧同于母开始洗肠子,切肉。 临近中午,焖的干饭,配上高汤,于春炒了个过油肉,娘三开吃,曹杰回家了。 “俺说你就是瞎折腾,家中又不缺这一份吃食。” “几时回款?” 曹杰顿时默了,一吃一个不吱声,挣的钱是从关系来,自然需要为深化关系而付出代价。 “你今儿挣多少?”曹杰见于母往这边看,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就这两日钱下来,老表的钱都垫上了,下午正要请管钱的师爷拿花押好领钱。” “不多,除掉所有的开支,净落一百一十文,主要是家里的吃用都不花钱了,下午焖上肉就可以休息下。”于春自动将自己的工资定了个三百文的高价。 “你先借我,正是这师爷卡着对牌,大山娘给了一只山参,一会儿再寻些东西配着送,明天下来就不愁钱了。” 于春没有多言,自去自己的小钱箱子里取了一吊钱给曹杰,“你可当心他们把钱都吞了。” 今天卖饭时于春听说了有因为分赃不均克扣货款闹到衙门的事儿。 “不碍事,有大山的大爷呢,今儿才抓了一伙以次充好的,我们问题不大,就是不知道下次活计在哪里。”曹杰眼角抽搐,已很不耐烦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才怪!于春心下撇嘴,他就不看好这门生意,利润是大,但灰色的投入担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正比。 索性曹杰寻的陶老板还行,没有过于以次充好。 “下午我要切肉炖菜,都是火烫着阿芳了,你下午带她走走去?”钱花了应该有价值。 “成,左右下午就是跑跑腿,俺带阿芳同去。”曹杰将钱塞到荷包里,很是松了口气,这钱足够置办东西了,明日钱要回来,自己定然要多扣些,太丢他男子汉的气概了。 让于春不要抛头露面的话题自然终结。 一天很长,一天很满,一天很充实! 第六十二章 一月 寅时初,天色很是靛青,于春打着哈欠偎在墙根角的背风处,一个小小的马扎子旁是小小的曹芳,小丫头睁着眼睛好奇的看向四周。 在她旁边,有整整四家卖杂碎面的,鸡杂面、羊杂面、甚至还有牛杂面。 她从不小看劳动人民的智慧。 只是小小的早餐摊,投入的成本很小,很容易模仿。 当然,模仿的只是皮毛,曹荣带自己的老师和大才子李白来吃过一回之后,她的‘于味臻’就成了杂碎汤中的明星,有大才子认真的杂碎汤总比别家的受欢迎。 小小的木牌,紫檀的,上了黑漆,上面的笔记来自杜甫,李白的大字写的不好,名字是他起的,但字是杜甫写的,写在纸上。 润笔是一份口水鸡,两碗葫芦头面,五个大肉夹馍。 这也让她有了一些零散的官员客户。 于春郑而重之的将地窖里捡回家的紫檀床板拿到相熟的工匠初拓印,雕刻,上黑漆,将这尺长的招牌做好了,收在柜子里,又寻了块榆木的雕了这块牌子。 有了这块牌子,没有再出现半个月前生意被劫走的情况,甚至因为自己每天就卖一百五十份,旁人的生意也不差。 大家倒是没有了开始的反感,像今天这样带孩子来,甚至有人帮忙招呼孩子。 但,好累! 身心巨累。 自从上次结到款后,曹杰疯了一样到处应酬,立志再挣他一百贯! 是的,仅仅是一百贯。 一百贯很多,前后铺面失去了租十年往上的很好的租客,两个月的耽搁就是二十贯。 从他这个月应酬花去五十贯来说,她已无心吐槽。 上次供应陶瓦的大头自然被灰色了,而且,大山的大伯的能量也就如此了,在长安,一个砖头从金光门丢下去都有可能砸到一个官。 曹杰他们手里的本钱够应酬多久? 都是单细胞不知道计算投入产出比吗? 又不是天龙人成天想着靠关系—— 好吧,有一点小关系能一定程度保证家人生活平静,人身安全。 就当上缴安保费了。 当然,这并不是最熬人的! 细化下面的, 重复的工作,一月的积累,极大的提升了于母的自信力,她深信自己拥有了做汤的全部手艺。 就比如现在—— 于母又忘记了她来的主要目的,照看小孩子,同卖米酒和乳酥的张媪聊。 “俺们都用面粉洗,多洗洗泡泡就干净了——” 知识产权是什么东西! 因为定量,没有剩菜,用料新鲜的缘故,于春刚到就有人排队。 菜一热就有人围了一圈,于春只能卖饭,叫于母看着孩子。 孩子孩子没看住,自家的祖宗十八代快要被套完了。 “知道了,说话呢!”于母也很生气,“就给她接接地气。” “天气还冷呐!”于春收拾着碗筷,每隔三秒就要看一眼曹芳。 于母没有防拐的意识,她有。 有时候于春觉得于母这样的,被人拐骗了骗子也要亏本吧! 除非嘎腰子,不过现在没有嘎腰子的手段,她倒不是很担心。 将曹芳塞到于母手里,于春揪着于母的衣服拉过来自家摊位,小声说,“前面的张记杂割摊见没?张媪儿媳妇开的,你再教教她们给你发工钱。” “你别把俺想的那么笨么!俺不知道,俺想着都是邻居要打好关系!” “噗——”于春伸舌头对着于母吐口水,“第三百一十回,带好小孩子,带好小孩子,别的你什么都不用管,看看,” 她将小年画娃娃一样的曹芳放到于母面前,于母咧着嘴笑,“俺的小乖孙儿——” “有人偷的,这么漂亮的娃娃有人偷,你想讲话回家跟娴姐、哪怕跟吴婶子都行,够你聊的,再有,我扣钱了!” “知道了,知道了——” 别的还好,扣钱,这不能够。 终于消停了。 于春加紧手上的活计,她不是没想过让于母做杂事,但好好的劝、狠狠地骂,仿佛的说,无用,一个简单的洗碗要用草木灰,她死活不用,洗锅也从来不洗外面。 她以为她省钱了,以为小事不影响,却永远理解不了只要有一粒油灰,就能吸引十粒、百粒,时间久了,脏兮兮的摊子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长安生存不下去。 她永远生活在自己的少女时代,小时候吃过的一粒糖都能记得,成婚后的每一件事被她选择性的忘记了。 理解归理解,但—— “你回来——”那个摊子的老板浓鼻涕塔拉的,明显有菌,那糖葫芦还没包装,能给小孩子吃吗? 真踏马的蠢啊,你这个‘蠢出生天的东西’! 最快的速度将东西收拾好,于春一边吐槽,一边给左顾右盼的于母手里塞东西,各种吃的,烤肉,果干、酪浆—— 一老一小两个孩子同时盯着手里的吃食,曹芳跟于母唱童谣,玩的嘎嘎直笑,消解了于春心里的疲惫。 “憨人有憨福!”于春直接贴脸开大,继自己差点被于母气死后,她学会了一招,贴脸开大! 于母憨憨一笑,“老天疼憨人!” “噗嗤——”于春笑了。 不再纠结于母,她心里想是一会儿该买什么样的年货,每天早起虽然习惯,挣钱也多,这一个月下来,她还结余十贯还多些。 月初她就用收到的租金同于霄一起去买东西—— 按揭了东市的两所,西市的一所安民宅公寓。 于霄借了她三贯,于霄自己的钱又是直接继承于父藏在厕所瓦片下面用玉米皮包裹的涂满了灰尘的二两黄金,直接以他和于父的名义买了两间公寓。 乱世过了,江南却不通商,黄金回到了一比十的兑换比。 都定了契约了,没有条件提前结清,每个月还有收益能覆盖这小小的房贷,于春决定给孩子好好的过个肥年。 明年夏天就可以交房了,她有自己的房子了。 虽然比不上收租金清闲,但,心里踏实,自己挣的就是有自信有底气! 一路逛,一路买,想到曹杰提起的同他老表的争执,于春觉得要去巡视下曹荣的店铺。 偌大的一亩门面,两亩院同周边华丽热闹的商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此时的门面正有人在施工,曹杰的表弟同一个衣着时髦的中年女子正在说话,对方在施工的那半边指指点点。 “老表?”于春直接迈入店里。 “是嫂子啊,你找大哥?稍等一下!”曹杰的表弟叫过来自己看店的妻子,“阿彤,你招呼下朱姐和大娘、小阿芳,我带嫂子去找大哥。” 曹杰就在后院里看着两个人做格栅。 一见于春,先是一愣,而后同表弟挥挥手,将于春拉到背角处。 “所以你现在是把我一贯租给你的房子七贯租给旁人了?” “这不是用不了吗,我想着他们做帽子生意的,把店铺装修好了日后咱不是也省点钱?有这个钱,我也不需要用你起早贪黑挣的血汗钱了。” 傻叉!于春心里暗骂,到目前为止,他表弟实打实的投入的就是一开始的两百贯,人家一笔挣回去了。关系是人家的,给他曹杰不过区区的一百贯,所有事务性的活计主要他在做,现在他曹杰算不算是花钱上班? 幸亏这契约只定了一年的,他说的也有些道理,省装修的钱了。 “同人家租客说好了,确定只租十一个月?” “人家不傻,你不是要我干装修吗,我也就随口一提,那朱老板真把活计给俺们了,按她的那一方打算,也花不了几个钱。”曹杰的声音越说越小,“你就是见不得我好,谁做生意是一帆风顺的?” 我! 于春在心里对曹杰说,因为我从不好高骛远,看不上小生意,把别人当冤大头。 “加油干!”于春笑着走了,看着曹芳薅到的至少价值一贯的高档坚果,笑的更开心了,其实么,对曹杰,也不难! 至于经营不善对店铺的短期影响,这地段在这里,卖衣帽而已,于春一看就像是哪家富商巨贾的外室要挣钱呢,怕不是洗钱? 心里过得去。 毕竟是他曹杰自己挣的,哪怕一月一贯,也是白得的,新世纪的女性喜欢铜钿不自己挣,怕不是又当又立! 第六十三章 一年 丑时,正三刻,天色墨黑,于春打开门看着眼前因宿醉而颓丧的男人,强忍着火气。 “你说什么?要卖铺子?” “俺去杀了他们,都是串通好了的,那个租店铺的女人把咱家的店铺变成了暗房子,前天有人马上风。如今那人的家人找上门来要赔,那人不依不饶的要两百贯,不然就把死人放店铺门口。本来咱店铺名声就不好,再一放,那就连两千贯都不值了!俺今儿算是看清楚了,老表天天在俊俊家,和那边是一伙的,可如今骑虎难下了。” “你不傻嘛!”于春忍不住冷笑。 还是自己太单纯了! 如今新西市的店铺价格蹭蹭蹭的往上涨,这可是全大宣所有海货的‘义乌小商品’批发城,说这店铺价值万贯丝毫不为过,更别说曹杰的店铺位置极好极要道,若不是他们战时立功,运气极好,这是天龙人才能染指的地方。 隔壁的隔壁那家面店的老板也是退役的底层军士,人家就将大半的店铺租出去,一家人在隔出来的面店里忙活,余钱在东市长安的安民坊买了个小院子,孙儿直接到稷契堂一堂上学,眼见的平稳日子。 而眼前的这位,到手的金母鸡就这样叫人算计了去。 “这铺子,是阿荣的,谁想拿走,不能够!”于春胸中有一把火在燃烧。 “嘭——你就眼睁睁的看着俺应讼,蹲大狱,你就是像他们说的毒妇,就想踩着老子的尸体成为人上人!”曹杰一拳砸在板壁上,眼神通红形似恶鬼—— “阿耶,阿娘?” 曹荣黑亮的眸子映着桌上的烛光熠熠发亮,显然早醒了,甚至小小的阿芳也在他怀里,小小的少年笨拙的亲着妹妹的额头,显然更早前曹芳被惊醒,又被他哄睡了。 大概就是曹杰拍门的时候,他就醒了,只是没吭声。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吸气,呼气—— “没事,你休沐,安心睡,阿娘和阿耶会处理好!” 于春披上睡衣给了曹杰一个白眼,曹杰也默契的转身。 “阿娘,其实,俺老师说了,千金散尽还复来,李老师从来没有千金,但他从来不缺钱,如果阿耶要蹲大狱的话,俺不要那个店铺。” “唔——”于春轻轻的关上门。 两百贯的赔偿,她拿得出来,从去年摆摊到现在的风雨无阻,加上两处的租金,刨除花费和还房贷的钱,她刚好有一百八十贯闲钱。 家中还有积存的黄金储备,这两百贯,她赔得起。 但,她的私产日后就会变成整个家庭的备用金,他曹杰挥霍的资本,能用到他们娘三身上的概率极小,这件事不解决,这铺面还是会被算计走。 何况,用半年的时间布局,能一下子拿出两千贯闲钱的人如何没有后手,曹杰的那个老表定然早就把他们所有的根基势力卖完了。 “俺——”曹杰对曹荣是有几分心的,他想说些什么—— “我们是一体的,有两个孩子的一天,我们就是利益共同体,你没有遇到我之前过的是什么日子,说你就是那个家挣钱被吸血的牛马,你认可?” 曹杰烧着锅,火焰照的他脸色忽明忽暗,但终究安静下来。 “我算计你什么呢,如他们说的,我算计你保住你儿子的家产?我起早贪黑的干活,供应家里的吃穿,为两个小孩攒钱是算计你?你不希望你的小孩出人头地,为这个家扬眉吐气?让你爹娘后悔?离开他们难道你没有越过越好?”于春没有再跟他争执谁对谁错,而是纯讲事实。 “可是你的生意每天最少挣二百文,为什么跟我说一百?不是背着我藏私心?” 于春只觉脊背发寒。 这问题诛心,怎么说都是错的。 藏私心,那肯定是了,自己挣的钱为什么要交给你! “提这个事情的人他挣的钱都给他娘子了?”于春只好反问,“关键不在藏不藏,你这么优秀的人难道还要靠我养活?家里要花钱的时候我没有拿出来?你跟我讲每月有数十贯的收入,我想我这一月加起来还没有你的零头,我想这小钱跟你讲什么!” 虾头男! “如今这事怎么办?你按他们的想法,低价卖了商铺,然后呢,那一千八百贯准备怎么花,你这一年每月有几十贯的收入,如今二百贯都花在生意上了,这些钱也就够做三五年的生意,这日后咋办?” 于春一连串的反问终于止住了曹杰的思绪,他不得不顺着于春的思路去想! 是啊,这一年他的生意做的,挣得钱还不够应酬的,哪一次饭局没有十贯打底? “怎么还有俊俊的事儿,虽然他是你本家侄子,但他爹因为我们死的,喔,这难不成还是他们设计的圈套,这也太狠了,还有你那个老表,为什么你日日出钱日日出事,为什么他引来的租客出了事要我们家卖铺子,不就是二百贯,他那么家大业大,车马豪宅的,帮衬一把,不就是二百贯,咱铺子就是一月租五贯,三年尽够还了,他那么有人脉为什么不帮忙平事?” 曹杰啪的一砸,他不是个傻子,他只是习惯了欺软怕硬,对于他来说质疑有关系的老表比欺负妻儿更难。 他要面子! “荣荣既然不在乎,就是难点,如今的长安嫁娶花费艰难,那个官家的千金不要个上千贯的聘礼,大不了让阿荣娶个城外地主家的小姐,无妨!” “放屁,宁娶大家婢,不要小户女,你知道个屁!” “那这事怎么办?”不在乎他的话,其实没有多艰难! “你哪里还有多少,拿出来先垫着,我去寻老表,凭什么都是我担着?” “要是他们是一伙的他就是没钱了怎么办?闹事的那家人不会依,不如咱们将店铺卖了吧,后面有什么样的手段,我们小家小户的担不起,咱家这才哪跟哪,为这铺子先是你弟,再是他儿子和你老表!” “两千贯不过是个零头,如此着急能卖个什么价钱?”曹杰烦躁的捣火。 “谁说一定要卖给那人,家里还有宅子,用宅子去质库借一百贯,先把这家的窟窿堵上,然后把门一锁,卖铺子,店铺里的东西两百贯总能卖,只要能平价卖,咱完全可以在西市不要道的地方重新买个门面,买两个连阿芳的嫁妆都有了!” “但你说的对,这门面有价无市!” “但这不是我们这样人家能拿到手里的,就是对面面馆的黄老板,你不是说他大伯不是升任兵部侍郎?” “就依你说的办!” 曹杰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定了计划就要出门。 “铺子在我名下我去办,你先去稳住那家人,我去给你拿钱,我办好就去铺面给你送钱,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千万别告诉你老表,我半路被人打了闷棍如何是好?” “俺醒得!” “饭熟了,先吃了饭再走?”于春钱是分开放的,她连箱子提过来,直接将装有一百贯的布袋子递给他,给他盛了粥。 她早想到了这一天,这是她的又一道防火墙。 “吃个甚,哪有心情!”曹杰骑马出去了! 第六十四章 重生,字面意义的 于春拿着他们住的小院子的房契没有去质库,她去了大方典当行。 李宏登基了,李宏成为皇帝了,大方典当行自然更有底气了。 门头还是那个门头,店铺还是那个店铺,不算特别要道的地方,店却颇有几分少林扫地僧的味道,有种说不出来的气派,对了,是不敢直视! 除了正经典当,一些在当下的质库和典当行的灰色项目自然是没有的。 于春一直很感激典当行的顾军山顾掌柜。 在战乱时候,正是这位仁厚的长者让她守住了自己的收入,有了同曹杰随时翻脸的底气。 因此,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快两年了,只要逢年过节,她总会卖些新鲜改样的时令小玩意儿来送礼。 不为算计,只为感激! “没想到这么快就又来给你添麻烦了!”面对那个一下子拿出两千贯,花了半年调动那么多人来设套的对手,她觉得找任何人都不能顺利的卖铺子。 除了大方典当行,只怕没人敢收。 “你倒爽快!”顾军山亲眼见着于春从近乎于乞丐,顶着两家七口人活到现在身着素娟,有家有业,他是有一些爱才的。 于春告御状的事儿他也自然清楚,甚至,于春不知道的他也清楚:比如李宏对她的特别关注,她女儿同女皇长女的相似,卫国夫人有意让她成为皇女保姆,瑞景亲王有意让她儿子、她女儿成为皇子皇女伴读。 这些事,作为女皇的钱袋子,他没有不清楚的。 他虽然不明白女皇对平平无奇的于春的好感来自何方,但不妨碍他结个善缘。 确切的说,一开始是这样,但于春两年如一日不带目的送礼还是打动了他这个儿女不算成器的老家伙。 带目的还是纯感恩,对他这样常收礼的一眼就能看清楚。 “曹杰不清楚,但我觉得这只怕是他侄儿乃至他娘他老表顺手推舟的算计,他们都是吃惯了青春饭的人,根本看不上他如今在做的装修行当,嫌弃这生意费事,来钱少。这租客只怕就是幕后黑手的棋子,他们不过出租一年,月租金从十贯跌到七贯。”做暗房子的地方,谁不忌讳? “你的脑袋还算清楚,这是自然的,这样的店铺于你们不过是一月十贯的收益,若是左右相连,重做装修,可以做的事儿就多了。柜坊,货栈,到这样的体量,比拼的不仅仅是硬实力,更多的是软实力,不知道你们是幸还是不幸。你们拿到了正北最中间的店铺,任何从皇城进西市的人第一眼就能看到,这对有些大商人来说很有价值。”顾军山也有些羡慕曹杰的运气,这样的家业,对他来说,都有些眼红。 “有多大脑袋,戴多大的帽子,不知我现在卖可能寻到买家,佣金好说,这背后有人惦记,价钱也可做些让步。” 于春若不做这个说明,顾军山还想在商言商,她坦荡荡的,他也不是小气的人。 “买得起这店铺,愿意买的自然不会在乎使用这些小手段的人。” “劳您费心。”于春陈恳道谢。 伙计去处理所有的手续,如今的顾军山同从前自然不一样了。 于春又同他聊了一些女皇的德政,譬如慈幼局,新闻局,工部分出了工业部—— 所有的一切,无一不在说明,整个大宣会有一个灿烂辉煌的未来。 “对了,倒是有件事,你这铺面能卖一万五千贯,陛下有意开设公私合营的柜坊,叫银行,私人可以购买股份,正是我负责这件事,不日就要贴布告,你可有意入股?” “嘶——”于春先是一惊,然后狂喜,成为银行大股东,就她,原始股—— 这怕不是要飞升啊! “我知道你可能有旁的担心,但我也是把你当自己人多说几句,出海或者地产,利润更高,但对你来说有些困难。” 任何时代,除了少数幸运儿,暴富是需要资本的。 “没有没有,我就是太惊喜了,不知道能拿多少股?”一定不能错过。 “发行一万股,正是一千贯一股!” 一千贯一股,一万股,不就是一千万贯,就是一百亿文,若换成现金就是三百亿,足够干很多大事了。 “我双手双脚赞成,拥护女帝,女帝万岁,请一定给我留个位置,我全部都买。” 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好,将原始股票股本登记成曹荣的名字。(未婚幼女非女户没有财产权)忍着兴奋给曹杰送完钱。 于春抱着曹芳在家中放纵自己的欣喜若狂,这时,脑子里传来一个久违了的声音。 ‘系统更新中,检测到可充能能量,请问是否充能?’ ‘春:充能是钱吗?’ 于春不傻。 ‘是的,宿主目前决策在长远的未来会获得海量的金钱,足以影响一个地区的兴衰。’ ‘春:充能后有什么功能?’ 都要成为大富豪了,充能后是不是所有的钱都要归零,没钱万万不能。 ‘宿主将开启穿越功能,在宿主原来的世界,于春人生的时间线可以自由选择一天穿越重生。’ 奈斯————奈斯———— ‘那曹荣和曹芳呢?还有于霄和于母?’ ‘原本的于春将替代宿主存在于这个时间点——’ ‘需要多少钱?’ 穿是一定要穿的,她原本就是穿越的,她永远永远不要跟曹杰这个傻叉绑定一生。 ‘基础穿越,五千贯,主要是它购买的原始股。宿主用后直接消失。’ 那也就是还剩下七千贯。 ‘春:那非基础的呢?’系统还需要氪金?! ‘宿主可用原始股购买系统物品,比如随身空间。’ ‘消失的钱会合理吗?’ ‘系统乃是九维产物,宿主不用操心。’ 但那样的话,曹荣和曹芳的未来就会有更多的变数。 想到彼此守护的这些日子,于春心针扎似的疼。 ‘基础穿越就好。’ 现代,于春不会回去了,她对成为社畜没有爱好,反正她是爹娘双出轨,被抛弃的拖油瓶。 在这个时代,很好啊,但考虑到于父于母,于春的小时候也很悲哀吧,没必要去受苦了,所以—— ‘穿越到遇见曹杰的前一天!’ 成为一名职业妇女,对父母尽基本的责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挺好! ‘春:我可以带一些钱吗?’ 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检测到宿主有有价值的物品,可以兑换背包一个,背包一共十格,可以携带相同的物品,数量为一百!’ 那跟游戏差不多,于春有种她的世界也是一个游戏的感觉! ‘宿主现在穿越还是用钱购买时间延后穿越?’ ‘回来的于春会携带我的记忆吗?多少钱一天?’ ‘会携带初生灵魂原本的记忆,但所有的情感,处理问题的模式会因人而异。基于宿主会对世界产生变量,一千贯一小时。’ 这本就是于春的人生。 ‘那红楼十二钗呢?’ 于春一边跟系统瞎聊蹭时间,一边将这个股本,她的私房钱,值钱的东西标明不能卖,都放在曹荣自己的箱子夹层里,那是独属于他们自己才知道的暗格。 于春做好三菜一汤,拥住刚进门的曹荣,狠狠的亲了额头,大声的说:“妈妈爱你们,好好的照顾妹妹,守护好我给你的东西,打死不要卖,有事去大方典当行找顾军山先生和你师傅……” “嗯,曹荣乖巧的应了!” 于春最后亲了亲曹芳,‘穿越!’ 第六十五章 逼婚 于春惊讶的看着自己的所在的地方。 一面镜子,不,很多很多面,她所在的地方像是一个储物间。里面有实木的货架,货架上是木头箱子,里面是一些包装精致的瓷瓶,没有那么特别规整,上面却有熟悉的三个字,红颜坊。 在前年下半年战乱的时候,于春经手过不少这个化妆品,虽然有变化,但东西大样还是不变的。 为什么她会在这里? 这储物间里还有一些带着白色麻布套的成衣,挂在木架子上,垂下来的裙摆可以看到精致的立体绣。 这些衣服有二十套,每个上面有写纸条,其中的一个,于春仔细辨认着:洛阳县主簿三小姐及笄礼服、河南府录事太夫人寿宴吉服—— 对了,她,也就是于春是洛阳人,她回到了于春跟曹杰相遇的前一天,天光透过天窗透下来,夕阳已然可见了。 是了,她是在曹荣放学回家的时候穿过来的。 想到曹荣曹芳,心里一阵痛,但,她也有她自己的人生,曹荣和曹芳有了那许多东西,有于霄,有原本的于春,应该不会过的很差,自己可是给他们留下了七股银行的原始股,曹杰卖了店铺,如今的装修生意也足够养家了。 她也有她想要的人生。 不去想这些,于春让自己专注于眼前的现状。 当日在公主府捡到的大件物品里有十几样青铜器是古董,还有那些捡漏的玉,都兑换成了背包,大部分曹荣曹芳和于春能用到,好藏的东西都留下了,如今她的背包里东西寥寥。 ‘公主府书房捡到的一盒十二色印章,四十六贯铜钱,黄金二两,棉衣两套,靴子三双,风寒药物一包,蜂窝煤炉子一个,蜂窝煤一百个,粮食一百斤,因为大贸易流通只有原价格十分之一的胡椒一百斤。 这就是她目前拥有的所有东西,于春计划好了,等到长安被围城的时候她一定还要去长安,一定要在公主坊继续捡漏,到时候有背包的她会更方便。 “阿春,下职了,俺还以为你出事了哩!” 门被打开,一个热切的声音伴随着一张亲和的小圆脸出现在于春面前。 “哈哈,哈!” 扣出个三室一厅可好? 马上到宵禁的时候了,该如何回家,她的家在哪里,她现在知道她在洛阳,肯定不是回长安西市那个她熟悉的小院子。 那么? 她当的是什么职,她该回哪里去? 曹荣八岁,连上怀孕,最少也是九年前了。 九年前的李宏还不是阳夏王吧? 住店,应该还是要路引或者身贴的吧? 这东西她带了? 她也并不想要成为一个神异的巫女背负风险,她没有李宏那么大的能力保证自己的安全。 咋办? “你咋还不换衣服回家?” 圆脸女孩正在一个员工更衣室样的地方换衣服,制服是天蓝色的上襦,月白色的下裙,都是绢的,非常舒适。女孩子自己的衣服是橘黄色的印花罗,颜色非常绚丽,明显是外国式样,月白色的素绢里衣,还有一条鹅黄色的印花披帛,非常,非常热闹! 她换好衣服开始对着更衣室的镜子化妆,各式各样的化妆品,眼线、花钿、这是一个很会打扮的向日葵一样的女孩子。 她同如今的于春年岁相当,约莫是十五六岁,因为是妈生脸,于春看得出来。 “你赶紧的啊,一会儿宵禁了!”女孩子催她。 “还在为你阿耶逼你嫁人的事儿发愁呢?” “可不,依我说十八岁嫁人也不晚,年轻正是拼事业的时候!” “噗嗤——”女孩子笑了,“你搞笑哩,越说越像是传奇了,不嫁人你阿耶能容你几年?其实听说那小伙子家境也不错,在这洛阳城里有铺子有门面,关键是人喜欢你,出两百贯的聘礼呢!” “给你你要?”于春打开柜子换衣服,她的衣服同自己的衣服很像,纯棉的,淡蓝色的素娟,胡服! 原本的于春那么特别吗? 对比旁边这位,真不像是土生土长的大宣人。 女孩子哪有爱胡服的,这简直就跟后世淑女不穿裙子穿西裤一样!。 还有一个挎包,于春打开看看,里面是些许化妆的东西,一份身帖,十几文钱! 好家伙,这于春跟自己一样是月光族! 没钱带着身帖也没有用处。 “我有我的阿里郎了!”女孩笑着往门口跑。 “等等我!”于春不像女孩将制服团成一团,而是折叠整齐才放柜子里,见女孩要走,锁上柜子就跟着往外跑。 “其实,你倒是适合去长安!你化妆的技术非常好,卖货也厉害,只是,你阿耶肯定不许,怕是要闹,荒年卖女儿都可以,不孝可是找事?” “你说的对,你说的都对!”原来的于春这么厉害的? 于春说着,见到了院子门口的于母,心下一松,“明天你几点到?” “怎么,你要请客?还不都是辰初就得到!你还嫌弃不够早?” “对对对,你的都对!”于春同女孩挥挥手,仔细的看了一下大门口守夜的保安的样子,她快步走到于母面前。 “阿娘,今天怎么你来接我?”年轻时候的于母,同十几年后的没有多大差别,头发黑亮,脸色红润,只是神情一如既往的瑟缩。 “你阿耶叫我来的!” 于春失笑的摇头,还真是一句话都不做假! 于春甚至不用猜都知道,定然是于父做了什么亏心事了! 一路急行,于春从路边小摊上买了两个加了些许肉沫的胡饼。 “你可吃?” “回家就吃饭了,浪费这个钱做甚?” “你不吃的啊!”于春将饼直接装挎包里,本来就没打算买于母的,红颜坊的工钱不低,于春包里这才几个钱?以她对于父的了解,家里绝没有于春的私房钱。 不多的钱给她买吃食她又告诉于父,嫌弃于父搜刮的不够干净! 她很生于母的气,为什么她从不尝试保护自己的孩子? 多余的烧饼给于霄加餐,十年前的于霄才十来岁吧,又练武,定然是吃不饱的! “啊!嗯……”于母静了下来。 于春看着她咽口水,白眼一翻,将没吃饭的胡饼一分为二。 “给……那个给阿霄的!” “阿霄是谁?”于母愣了。 “我弟啊!”于春头皮发麻! “你说大飞啊!”于母笑了,没心没肺的吃着胡饼,吃的超香,让于春也饿了。 一路吃饼无话。 走了约摸半小时,只听城中鼓声大响,她们进了高高的坊门,只见上面写了‘正俗’两个字,想来就是坊名了。 于家是一个三亩的四合院的一半,夯土的围墙,青砖黑瓦,院子里是大大小小的一些破缸,里面种着韭菜,葱,蒜,还有菘菜,靠近门边是一个木质鸡笼,里面有鸡,笼子底下都是鸡屎,有蝇子在飞! “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于父怒气冲冲的话叫左邻右舍都伸出了脑袋! 第六十六章 脏乱差 若是穿越前的曹洁,或许她会选择同于父大吵一架,奋起反抗,但,看看左右院子里那六双看戏的眼睛,她不想做免费的表演。 如今的她,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于父这一番虚张声势的脆弱。 甚至有些好笑,为什么于父那么拙劣,若是狠角色,应该利利索索的谈好聘礼,哄着骗着人别跑,时辰到了绑着直接塞上花轿。 不是说于父有多善良,而是于春发现,于父是多么的笨拙,坏都坏的不够彻底。 “您说的对,您说的都对。”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精力情绪同他做无谓的争执,他要的不都是利益吗? 两百贯聘礼而已。 公孙大娘给自己开出的工钱自己一直都记得,一月三贯,相当于月入上万,管吃管住,这样只不过是五年的工资而已。 她脑中如今都是小圆脸说的机会,上长安的分店里做事,她相信凭借自己对后面局势的理解,一定可以逢雨化龙。 最关键的是,她自带背包,还有脑机。 这可是挂,真正的挂! 不过目前还需要能量来开启脑机的对话功能。 足够了。 于父被于春弄懵了,狐疑的端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看书,一卷磨毛边的《伍子胥变文》。 在他眼中,似乎把这卷书当成了救赎,里面有他想要的身份、地位、权势和不劳而获。 于春抿嘴一笑,摇摇头,眼角酸涩,但,不重要—— 她吩咐于母将鸡笼子下面的鸡屎扫出来,倒在她找到的一个破瓮里,里面是蚯蚓。扫出灶底灰散在鸡笼底下,点燃一把柴草,烧水,拿出两个鸡蛋加入些许面粉煎熟,加入大酱葱花炒香,盛在碗里,洗锅烧水,搅面糊,溜五个蒸饼,将鸡蛋酱温在锅里,不过十几分钟,下入面糊,饭就做好了。 吃饭的时候,她才有时间观察这个家。 隔壁同于家显然是至亲,两家的房子明显是一整个院子从中间隔断的。 如今隔开的墙壁甚至是普通的木板,能清晰的听见隔壁饭桌上的锅碗碰撞的声音。 这想必就是十年后于母还经常挂在嘴上的经常欺凌她的二伯母一家。 在摆摊的那一年因为于母奔溃的时候,于春同于霄探讨过于家的问题。 据于霄所说,他们家是整个家族的最低处,几乎人尽可欺,于父于母唯一的骄傲就是生了他们,尤其是于春。 但,所有的一切终结于同曹杰成婚之后。 没有带来他们预期中的收益,所以,被谩骂、指责—— 到来长安之前,有六年曹杰他们都是在洛阳生活的曹杰面前不敢放肆,但于春面对的是亲戚们里里外外的鄙夷,骗子、走捷径,她被归纳在亲戚这个角色之外。 后来据于霄同于春复盘,原因就在于父、于母。 他同于母自小生活在一个被父母极端漠视的位置,一个是家中老六,一个是家中老四,他们的父母都是坊里小有名气的能人,都生了七个孩子。 两个人都同样的笨拙、回避、爱幻想,明明于春说过曹杰只是做小生意、家中在长安有房有地,在于父于母的扩大下成为了身价千万贯的大商人—— 当这千万贯拿不出来,于春就成为了爱走捷径的人,曹杰成了骗子,他们则是被欺骗被利用的完美受害者,他们可以毫不客气的同众人一样将心里的嫉恨转变为指责,站在于春的尊严上获得尊严。 直到他们搬迁到长安,顺利的置下属于自己的家业。 曹荣小小年纪一脸忧愁何尝没有他们的助力? 对这样的他们,于霄同于春都是彻底放弃希望,专注自己。 “你少吃些,还有大飞!”于父喝住于母伸入鸡蛋酱的筷子。 于母可怜巴巴的看了于春一眼,于春没有如她所愿的挺身而出。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爹过来下——”于春直接将于父拉出厨房,到了他的专门位置。 “聘礼是贰佰贯,你不准备配送超过十贯,意味着他家不会帮我们家一点忙,要是生不出男孩子,指不定还会扫地出门。” “你不会——” “不会生不出儿子——”于春给了他一个白眼,“万一呢,我现在的工钱多少?” “五百文!” “我今年几岁?” “十二岁!” 靠,嫁那么早,不至于,对了,应该是定亲! “我两个月一贯钱,一年就是六贯,店里工资还有三贯一个月的,我要是混到了那时候,二百贯就是五年的工钱,关键是,那样的我能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家?” 画饼么,于春她自己会啊! 是啊,于春现在是有工作的,再五年的时间,一年六贯,五年最少也是三十贯! “还没有人说您卖女儿,以后我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帮衬娘家,不比一次卖了划算?” 对要卖你的人画饼,不是应该的呢,为什么要特别的讲道德,绝不说谎,谁规定的? “乱说什么卖不卖的,我们哪里是这样的人家,你哪里就能一月三贯了!”于父显然有些动心了。 “如今的店就能,不说掌柜的,管事的怕也不止呢!”于春随口乱扯,月入差不多一万,应该不算太扯! “就你!” “就我,”于春眼珠一转,想到了小圆脸的话,去长安,一定要去长安,“肯定是不够的,还得看你,我们店里最近出了个好政策,去长安任职,不说三贯,一贯薪水肯定是有的。” 没有高薪,让这些父母放人是不可能的。 这不是后世,子女等同财物,让女孩子出门工作本就是很罕见的事儿,于春不是奴仆,是平民。 “去长安太远!万一有个意外,俺们帮不上忙!” “想必这店铺定然有个交代,真有个意外,定能让你们衣食无忧。世上哪有不冒险的,就是嫁人生子,也有闯不过那一关的!” “唉,都是命!你去试试,等大飞考出秀才来,我们家就光宗耀祖了,到时候你也有个撑腰的人,唉,就是你爷爷去的太早了,不然——” 于春没有听他说了什么,她只感觉小腿肚子上巨痒,她赶紧跑到堂屋里角落,卷起裤腿,只见一个黑黑小小的虫子叮在脚踝上,她一把按住,死命捏住,按到了厨房的洗脸洗菜盆里! 竟然有跳蚤!!! 是了,她左右看看这个院子里,东西乱糟糟的堆在一起,又养鸡,又有老鼠,没有跳蚤才是奇怪了。 她咬牙,一定、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院子。 夕阳下她一边洗着自己的衣服,一边暗暗发誓。 “阿姐,我回来了,有吃的没?我练到最后腿跟面条似的,都不知道怎么撑过来的。” “饭在灶上自己吃去!”于春看着跟曹荣差不多,远远比不上曹荣俊美的幼年于霄,有些辣眼睛,这个眼角有眼屎的小混蛋后来是怎么长成一个大好青年的? 舔干净锅底的于霄还是凑了过来,在于春旁边抽陀螺。 于母正在准备明天出摊要用的东西,她在坊里的集市上摆了一个小摊子卖菜,寅时坊门一开她就推着独轮车去间隔两个坊的南市进些水果来坊里卖。 “喏——”于春翻了个白眼,将包里的胡饼丢给他,“家里有人给你改名了?” 还是叫于霄习惯。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我决定了,我要叫于霄!” “嗯!”于春心里暗暗点头,原来是自己改的,倒合他的性格,穿来前她三十二岁,如今十二岁,二十年前,这么早李白就有盛名了? 那就是夏历五六三年春,按皇帝来说是开元二十六载,正逢盛世,距离窦史之乱,洛阳屠城,还有十八年,她跟曹杰相遇,竟然有那么早? 第六十七章 宗族 于春的班上的尤其的累,不仅要仔仔细细的学习上班的技能,还要提防从哪里冒出来的曹杰—— 慌乱着上班,以为没什么事儿了安心下班。 今天于母没来,她在店门口转交捡到一份身帖,看着身帖上的姓名,曹杰。 呔,恩将仇报啊! 看着一脸着急明显找东西的小年轻,于春嘴角一扯,冷笑,将手里的身帖攥的紧紧的,转身,离开。 这算是报了一回仇? 这一路上心情极其畅快,却没想到这小小的举动能改变曹杰一生。 这当然是后话了,善恶有报! 她专注于自己的事情。 她要去长安,去长安的红颜坊。 哪里有大宣风流、有红颜坊的机会,有李宏,有月入三贯! 她没想到,曾经的她竟然有这样的机会! 这次是从长安发来的急令,从各地的店员中抽调二百名手艺出众平民出生的女子到长安,签三十年身契,月俸三贯,随年限加工资,安家费一百贯,不禁婚嫁。 平民出身而不是奴婢,为什么呢? 长契,不禁婚嫁,跟后世的稳定的体制内工作有什么区别? 又不是卖身契,身份上还是平民,难不成不做这份工作就能嫁王孙公子了? 笑话! 然而,这样优厚的条件,如此优厚的条件,店里十个女孩子无一人报名! 天降机会,哈利路亚,天官赐福—— 人真的是活在自己的认知里。 于春是不明白这世道女孩子安土重迁的思想的,都指望着家里人给她们撑腰呢! 下班的时候,于春登记好,带上了店长吩咐的切结书,就是一份不闹事的保证书,一背篓合一百贯铜钱,往家里去。 一路上她买了一只烧鸡,到家后却发现这烧鸡根本不够吃的,她家里满满的坐了一屋子人。 “你糊涂!怎么能卖女儿呢?” “就是,真这样了,俺们其他房头的还怎么嫁人?” “不就是一百贯吗?我们家的女儿那个聘礼不是两百贯朝上?” 于春悄悄猴在门口,听着院子里面的争论—— “三十年,春娘才十二,签完契约都成老妪了,还怎么找婆家?你们好狠的心!” “俺,俺回头就跟阿春说不去了!”于父呐呐的不敢说话,于母含笑候在一边。 于春没有再多话,心下有了计较,她直接进门。 “大爷大娘你们都在啊,可吃了没?” “春娘你胆子也太大了,于家合族的脸面岂容你来践踏?” “二大娘你言重了,我不过十二岁,还是个要外嫁的女子,咱于家的脸面还得靠您来维持!” “你,你……”隔壁她二伯母又惊又怒,哑火! 于春这番连消带打顿时让所有人住口了,被一个小辈这样下面子,都觉得没有必要。 但总有聪明人,直接转向于父,“老六,咱家卖女儿,出了这个名声其他人如何出嫁,我唯你是问!” 这是于大伯! 于父刚要开口,于春挡在了她面前,“唯你是问,用的好词,大爷,论学问,十个我阿耶都不如你,您比我们家所有人加起来都学识渊博,您自然知道,咱大宣律法,诬告反坐,人家东家是正常雇工,十年学艺,十年练习,十年教学,人家正经生意如何就成了买卖自由民了?” 于大伯顿住了,是啊,诬告反坐,人在洛阳长安开了那么多的店,生意兴隆,日进斗金,要为难他这样屡试不中的老童生,不是小意思! 又不是他女儿,都分家多少年了,自己干嘛要摊这摊浑水? 于春的这番话,叫于家的族长,于春大姑的大儿子听了进去。 “大安你去买些酒菜,难得一家子骨肉都在,家丑不可外扬,几个舅舅留下正好商量!” 于春爷奶连生四个女儿,年过四十才开始生男孩,于大姑招的上门女婿。 说着,他掏出一吊钱给旁边一个高胖男子。 “好的!” 这堂哥是整个于家唯一的官身,身为洛阳含嘉仓丞,虽然是从八品下的官员,却是流内官,正经千军万马从科举上杀出来的官,处事能力可见一斑。 他是整个于家的核心之一。 他发话,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且将契约予我!” 于春没有多话,直接将一箩筐钱递给于父,将文书递给族长。 “嫁娶自由,只是需要保证当值,需要提前一年申请,保证当值,否则需要罚款,条件都不算很苛刻,但,你怎么能保证你到时候能够顺利的解约,你只是一个女子!” 没有过人的武力,出去一个远离宗族的地方讨生活,没有束缚的同时何尝不是没有保护? “我在这里,我的家庭,嫁个普通的人,生孩子、做家务,就这样过一生,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为什么我不能建功立业后再成婚,我现在到长安的薪俸是一月三贯,一年就是三十六贯,加上一百贯的安家费,不过两三年就可以比得上我的聘礼,我甚至能够持续的供养大飞读书——” “可你有更大的几率孤独终老,长契雇工等同于人奴仆。” “可我的家庭,无论我嫁给谁,都不会获得幸福,与其将自己的未来交在我丈夫身上,我更愿意让我自己决定,我不会后悔,何况,我相信我的东家。” “红颜坊的东家——”族长诧异的看着眼前行事老辣的于春,“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她是平阳后人,她是女性,我想要追随她这样的人!” 于春直视族长,微微弯曲嘴角,“天子要立后了,是吗?” 算算时间,如今是大夏历563年,开元二十六年,正是前世于春打听过的,林皇后的册立之年。 作为一个注定留守东都没有上升渠道的人,争取他的支持,或许有另外的办法。 “你很聪明!”于族长放松了脸上的表情,露出了一个和煦的笑,“希望你不要后悔,你走这条路,注定会有很多的困难,对于家族来说,只会说你远嫁了,你还有其他的姐妹。” 自己的母亲本就是当做男子来养的,于族长并不会看轻女性,他比谁都更清楚有些女性比男性更强硬有韧性。 今天,他在于春身上看到了这种可能,成功的可能。 “若有一日我‘和离’归来,希望还能有立足之地。”于春也不希望自己彻底没有宗族,没有宗族的人同奴仆无异。 “当然,这取决于你的父母,大宣以孝治天下,若有一天你真为家族撕开一片天,整个家族都会成为你的后盾。” 林皇后这件事在洛阳,知道的人都不多。 但今上对丽妃、慧妃的家人的封赏让所有人相信,红颜坊背后的阳夏县主会是一飞冲天的潜力股。 “当然!”真爬那么高了,在不损害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的情况下,互助当然共赢! 五天后,于春带着六十贯钱换成的六两黄金和十两重的手镯首饰踏上了去长安的路,随身携带的,还有族人赠送的衣服物件。 第六十八章 旅途 整个洛阳三十个红颜坊,仅有三人签约。 毕竟是洛阳,在洛阳安家的都小有家资,对这一百贯不很看重,她们三人,一是家有继母,一是家中兄弟姐妹众多,家中老父得了急病,需要为家中奔一条活路。 于春也没有太多的想法,她完全被于春家中状况一激,被于父逼婚做的应急反应,真成行了,心下也有些惴惴不安。 听着同行的两人讲述了她们的担心,她才发现自己想的过于理想化了。 她不是没有考虑过像从前那样摆摊,但是,地痞流氓的骚扰带来的安全问题,要面临的同行的不正当竞争,摆摊获得的收益不被于父霸占,这些问题,十二岁的她一个都解决不了。 面对这样的爹妈她发现,远离,在该奋斗的时候唯有奋斗才有一线生机。 一无所有才是真正的自由,她这样告诉自己。 整个车队寅时三刻出发,最后看了眼过来送别的于家三人。寅时三刻,坊门一开,红颜坊的车队加入了出城的队伍。 定鼎门外,景象豁然开朗,清晨的阳光照亮了宽近三十米的河道,各式各样的几十米的大船、十米左右的小艇一艘接着一艘,云一样的大风帆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船工的号子,一队一队纤夫的低吼,帮工的挑夫装卸货物的撞击声叫河道沸腾起来。 于春听着车夫们的闲聊,整个洛阳是帝国的粮脉,所有的征调过来的粮食都从这里汇总,最后发往长安,因此,堂哥的那个职位还微小却重要。 当然,这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 大宣的官道不过是黄土夯实的,没有后来长安街道那样浇灌了水泥,车辙印深而密集,幸亏不是雨天,道上有满载丝绸典型的波斯商队,一头接一头的骆驼很惹眼,一坨一坨的骆驼粪,额…… 扭头,有双轮小车的游宦士人,如今的大宣没有李宏的改革! 是的,于春已经可以肯定是李宏经手的改革! 等级森严,这些身体不那么健壮的书生挤在两平方左右的车上,车厢是竹篾编的,有长长的卷棚,上面往往坐着一个小书童,一个上年纪的车夫。 跟抠脚大汉 绣花鞋一样有趣。 比较酷炫的是起码的士人,配着各样长长的剑,带着斗笠,大麾,留下一地烟尘和马粪!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还有什么,她记不清了,李白的诗总是这样,经年累月后总会留下几句磨不去的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能有机会过这样的日子就好了,可她已经十二岁了,学武来不及了,但所有可能,强身健体,学防身术还是有必要的! 她想要游历天下,对一个女孩子来国家说,武力值是必须的,没有枪的年代,学武很有必要,她可不想成为人尽可夫的流浪汉,她这不大可能成为带保镖的贵族。 不管怎么说,且行且看,起码,有背包,起码不用担心食物和钱被抢,等到二十年后李宏登基放开户口登记的时候,她也才三十二岁,应该有大把的时光去走走。 路上更多的,还是他们这样的商队,她们乘坐的那车自然跟电视剧里的马车有很大区别,那是官家小姐的坐骑,如今的大宣,甚至她们都不能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不过因为社会的富足,民不举,官不究而已。 这颠簸让于春想起《新喜剧之王》里女主角坐的那辆面包车,是的,就是那样一个长长的竹卷棚的马车,车身两米,她们三个女孩同两个管事妈妈坐在里面,还有各自的行李,颠簸的饭菜都洒的四处都是那种程度。 让她这在现代被价值一个亿的高铁养的身娇肉贵的精神极度的不适应。 “呕……” 幸亏她自己早有准备有带竹筒。 “王管事,不然我还是去前面坐吧,这时临近盛夏,气味污浊,别让另外的姐妹们受了影响就不好了!” “成吧,只记住,男女有别,切莫多言!”管事的王萱是赶惯了路的,她是整个红颜坊洛阳的大掌柜。 这次从各个地方选人,正是为了做自家姑娘的陪嫁! 不是她们林府没有仆人,不会从本府的奴仆中选取,不知为何,阳夏县主偏偏就要从平民中选人。 她是不怎么看得起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平民的,但阳夏县主非要选一个所谓的有自由意志的平民?! 从这点上来说她挺看好眼前的于春的! 她就挺自由的,跟旁边两个身处福窝还一脸被卖了的可怜相的人不同,她一路就没有消停过,东瞅瞅,西看看,那清澈的蠢样她都没眼看! 她什么想法,于春也不是很在意,她舒服了一会儿,又开始观看沿途的风景。 第一天,她们睡在陕州驿,驿馆很大,分官舍和商舍,商舍是通铺。 王大娘子花了钱,她们同管事的一起住在空闲的一个官舍,是个独立的小院,有卧榻,案几,灯台,盥洗的盆。 铺盖是他们自带的,王大娘子领着她们住在正屋。 驿站的吃食很销魂,大盆的羊羹,舍不得放胡椒,整摞整摞的胡麻饼,有软的有陈的皮条一样的,用木桶装着的的酸浆同臭干子味道相似,看着杂役吸溜着的鼻涕,她不大吃的下去。 她回身去寻王大娘子。 果不其然,爱干净的不止她一个。 此时的王大娘子正在就着开水吃饼干,桃酥那种! 显然她并不是很擅长庖厨。 “大娘子,不知道我可能煮些小食?” “怎么,你善庖厨?”王萱眼前一亮。 目前,她们府里的老人是严重不够用。 本来林家主子少,几次生死,逐出去的,有疑点的就多,奈何今年圣人对两府广加恩典,府邸越扩越大……府邸虽然气派,但久在阳夏县主手底下干活的她们也深刻的认可一个道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各地的主要的生意虽然有公孙大娘巡视,但随着生意的扩张,不够用,实在不够用,她这个负责内勤为了筹备林熹的嫁妆的这才派了出来。 得用的人少,她也就没有带小丫鬟,她同意雇佣平民也是因为她们现在没有功夫分辨其他世家的钉子。 原本想着凑合一下,没想到这小门小户里还真有个得用的人! “你且试试!” 第六十九章 奖励 为了不影响名声,在红颜坊做工的女孩们年纪都不大,一般人家都是十岁送去,十五岁左右回家备嫁。 于春同另外两个真小孩自然不一样,她把这当做自己的工作来处理,领导同意了,开干! 她跑到马车上,从包袱里面取出了自己带的小炉子和茶挑子。 她带来的棉衣棉鞋她从背包里拿出来了,还有风寒药物,都放在包袱皮里,左右有车,她也怕未来工作的地方跟荣国府一样不能私自熬药,特意买了红泥小火炉和铜茶挑子带上。 于父给的黄金她缝了二两在袜子里,铜钱留了两贯,怕被偷,其余的放随身的背包里,还有一包是比长安便宜的调味料,这些都在包袱里。 王管事轻装简从,另外两个小可怜也就两身秋衣,马车上有足够的位置给她,她备的自制酱肉,卤肉这些,就没让于父们带回去。 赶了一天路,车马休整的时候,有周围村落的人挑着卖果子,她还卖了一兜子樱桃。 这时候,就显出她的明智了。 得了准话,她跑到驿站的大厨房,那就是一间敞开的卷棚,挨着卷棚的有一个两间的土胚房。 房子里有大灶,正是吃饭时候,灶上不免有些剩余,几只苍蝇在吮吸汁液,还有一只正在一旁的羊肉上留下了一串白点点卵…… 这大娘丝毫没有注意,真的不会吃下去吗,那锅肉羹里真的没有吗? “额呕……” “丫头,何事?” 厨灶上的大娘正在啃羊骨头…… 于春息了买肉的心。 “敢问大娘,可能卖些碳予我?” “作甚?可不敢私自生火!” 于春未派差事,穿的还是自家衣服,这大娘只以为她是一般商户。 驿站重地,不允许私人生火,一来他们无法买卖吃食热水,二来也怕引起火灾。 “就是今日不适应远路,煎药来吃,我们就住乙号院。”于春说着,给她递过去一串十个钱! “那……成,可怜见的,可千万注意防火!” 大娘乘院里众人不注意,反手收下钱,大声嘱咐于春。 住官舍的都是有名有姓的,驿站不怕人跑,自然也会适当的给予方便。 于春顺利的拎着一篓炭回院子,看火难燃,她又端着一碗樱桃去厨房,“大娘你再帮我一帮,将这火引燃?” 那大娘见了樱桃,笑了,樱桃虽然贱,却也要三文一斤,这些足有半斤,“不值啥,你且等着!” 于春笑着看那大娘将烧好的热碳放炉子里,于春用湿布包着炉子两边耳朵上的铁环,往院子里热酱肉。 卤香四溢,铺满了整个院子,王萱在半廈下面吃着胡饼卷酱肉,笑着同洛阳典当行大掌柜,如今升任长安典当行大掌柜的顾军山说:“我原反对县主的决策,这些小门小户的毛丫头天生见识少,愿意签长契的都是家中弃子,如何得用?却不想,也有聪明人,果然我小看天下人了。” “县主这些年,总是算无遗策!”顾军山笑着吃了第二个卷饼,“这丫头有巧思,我寻人去买些肉,这样路上吃着方便,比肉干强上十分。” “正是,这对商队是极好的物事,回到长安我回禀县主,到时候给她封个红包。” “这丫头遇上你倒也有几分运道!”顾军山笑,他们林氏商行讲究按劳分配,像他们这样的大掌柜都是有股份的。 比如他是洛阳大方典当行的掌柜,他就可以拿洛阳典当行万分之一的利润。 这万分之一听着小,但他不是一个店,是整个洛阳一百零八间典当行的所有收益的万分之一,一年足足有近百金。 他这样有干股的掌柜,对下面人并不苛刻,像于春这个点子,若是采用,于春本人能拿一两金朝上,一百两金朝下的奖励。奖励的多少依据整个林氏商队选用这个点子的人的多少来算。 当然,没有一个点子永恒食利的,于春只有个创意,很容易模仿,因此这个钱只拿一年。 对工薪阶层很可观了,几乎是长安一套不错的小院子的价钱,这也相当于给有才华的人发放安家费了! 王萱自然不会克扣这点,承恩郡公府的二管家,她在位一日拿一日分红,她的年金数百两金。 发现新点子是她的功绩,这在年终评审时计分,分数的高低决定她们的职位是否稳定。 而用旁人功绩牟利,一旦查实直接去职,永不录用,她傻了才会阻拦底下人进步! “听说县主有意从这些人中挑出一个换掉碧烟,说不得我日后还有用到她的一天!” “那个丫头被恒王迷昏了头,可惜了!!”碧烟是她们看着长大的,从未恶性竞争过,因此,就算是顾军山,也觉得惋惜。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缘法,做人,最难得的就是知足!”王萱也是摇头。 “他们打猎回来了,我且去看看,安排这丫头做吃食,明天过函谷关,后天过潼关,不好多停留,只怕都得在路上吃饭!” “你自去,我也还未算完账!”王萱说着回房点燃自己带的蜡烛,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册子,上面是用简化字记录的账本。 因为她惯用行书,特意拿出一本《字典》做对照。 这其实就是她们常用字的简繁对照小册子,用的东巴纸,普通而结实,外人看不懂,就是变相的密码了。 于春自然不知道这些,她请示过王萱后听顾军山的吩咐去准备肉酱,特意要了猪肉,烈酒。 周围农户有养猪的直接杀了一头送来,商队花了一贯钱打赏,购买,使用柴火。 这些自然不用多说。 过函谷关,路渐渐的平坦起来,就是两侧悬崖峭壁的,于春总当心有大石头掉下来砸到自己。 再恶劣的路况也没挡住她坐在车厢里的心,逗的王萱笑骂她胆小如鼠。 第四天过潼关,于春他们的过所都由顾军山给军士验过,花费了一个早晨。 排的长长的队伍看不到头,但看着城墙上闪瞎众人眼的身着明光铠的军士,众人面上没有抱怨的! 一出潼关,就是沃野千里的渭河平原,此时麦子已熟,沟渠纵横,水车遍地,道路旁边多是高大的砖瓦房,可以见到成车的蔬果往长安去,空气里都是麦穗的甜香。 众人无不松口气,长安到了! 第七十章 吃货 长安的日子完全出乎于春的想象,没有竞争,没有狗血,就是学习,一天连一天的学习! 宫廷礼仪,化妆,一次又一次的考核! 整个从大宣寻找而来的二百零八名平民女性成为了纯粹的学生,被培训着各种技能。 于春将攒了三个月的工钱拿出一半交给王萱。 “有劳大管家了。” 于霄有了支撑,寻到了一个荣休的昭武校尉做师傅,前期的束脩已经交了,足足有一两黄金。 穷文富武,如今每个月都需要一贯钱的伙食费来吃肉,维持体魄。 想到曾经于霄那罕见的一米九的大高个,于春现在很好奇,曾经的于霄是如何达到这点的! 于父的抠门可以入书。 ‘我现在有理由怀疑,原先的于春是不是把自己卖了个极高的彩礼,最少得是二百贯才能让于霄练成后世那样。 “你不多留些?”王萱有些好奇! 从刚入府到现在,于春的沉稳已经超越了百分之八十的同龄女孩,最特别的,是她竟然对她的父母兄弟没有丝毫怨言,既关照又不任由吸血。 完全不考虑自己是蠢人,只考虑自己是过于恐怖的精明人,能做到二者兼顾的是聪明人,做到二者兼顾又不内心怨怼的是于春其人。 她感觉她似乎有点明白李宏的意思了! “您是想找一名能替代碧烟的人,毫无疑问,这个人需要面容端庄而非艳丽,品行既不能过于算计也不能过于愚蠢拖累主子!” 一个时时刻刻想取代自己主子飞上枝头的人如何能行? 但,将人换到那个位置上,你怎么知道碧烟面临的不是恒王侧妃的诱惑? “十年,二十年,对恒王不好说,但对天子,我信任他的品性,古往今来,有几个实权在握的天子真正的将妃嫔看在眼里了?汉武帝杀妻留子,况且钩弋夫人前,前有卫子夫,后有李夫人,唯有大唐,及至大宣,只有这李氏门中人,将人当人看!”李宏说着也觉自豪。 在她的位置,穿越前后经历了多少事,多少真正的有权有势的人把自已之外的人当类人的东西、物件…… 这也是她没有反对林熹嫁给大她三十岁的天子最根本的原因。 爱就爱了,当今天子人也俊秀,温文尔雅,才能卓绝,不曾辱没了她,至于旁的,她为她托底! 这于她也不是没有助力,她不会像平行世界的杨国忠,她和她身边一群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理想,那就是大同世界,儒家,最开始的儒家的大同世界,朴素的社会主义,人人按劳分配,公平正义皆在,仁义礼智信! 对于手握空间,手握安居宝藏和红颜坊、钱柜、安民坊80%股份的她来说,钱和东西,不过是东西! 她是根正苗红的李宏,她不爱损人利己,天地公道,不然,为什么穿越的有空间的非得是她呢? 在她看来,林熹,有极高的初始平台,五代列侯,公爵之女,她接受了顶级的教育,音乐、舞蹈、文学。 如今是当今情感窗口空窗期,慧妃的背叛让这个天子情感世界崩塌,急需精神慰藉,他早年励精图治,如今渴求享乐和知音,正需要一位远离前朝政治,纯然服务于他个人情感与艺术生活的伴侣。 而林熹正是这样一位至情至信,知世故而不世故的人!同时她也备受情伤。 而超越美貌的,还有她卓绝的核心竞争力,她是当代少有的杰出的音乐家,舞蹈家,她性格娇憨率真,能为当今在复杂政治生活中所需的纯粹的情感价值。 而且,最关键的,她只有自己,很安全,不会构成严重的政治威胁。 爱情也是需要势均力敌的,两个各方面都适合的人,也需要恰当的缘分才能在一起。 但,林熹有股厌世的念头,她超然的心态较平行世界的杨贵妃有极大的不同,她是崇尚玉石俱焚的! 若能有孩子还好,若无,她不确定会干什么事! 这就是她费尽周折为她选侍从的原因。 她希望能找到一个韦小宝那样的人,在玻璃碴子里也能捡糖吃,在淤泥里也能刨莲藕的人,那种能把普通生活过的活色生香的人! 一个被奴隶制度和闺训洗脑的人是不具备这些的! 当她在改写《红楼梦》的时候(适应当下社会背景的器物),刘姥姥就这样入了她的眼,只有自由民才有可能,那是一张白纸,底色,大夏人的底色是人之初性本善! 若要弱肉强食,做人做甚,做虎做猫不香么? 三十年,不禁婚嫁,说不得自己孩子还能成为林熹孩子的伴读,刘姥姥那样的人自然明白其中真正的价值! 至于对自己兑现承诺的信任度,李宏光棍得很,人给她多少信任,她给人多少真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未来能做什么,只能说走着看着,她的未来,前无古人,如何计算? 为理想奋斗而已! 若是叫于春当面,或许能同她说一说周星驰喜剧之王的那一段: 看,前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也不是,天亮之后便会很美! 努力,奋斗! 李宏不知道这样的她有多美! 脑袋里跑了一圈火车,这些话对王萱却不能宣之于口。 李宏只是静静的说:“若说样子,我脑袋里没有,就一句话,好好活着!有合适的人,带到我面前。” 刘姥姥能不记代价帮助巧姐,大夏人不缺知恩图报的人! 她还有更多的人和事要安排,如今的朝堂,很黑很黑。 好好活着? 王萱带着一脑门子的官司回了自己的办事处,处理了一天的府务,收礼送礼,同李宏的近期计划没有多少出入,过! 然后是红颜坊的财务报表,妆,乳,液,那些需要更新换代,那些需要加大生产,那些需要减少生产,那些需要调换库存,那些需要折价换钱…… 啊,一脑门子的官司! 王萱揉着太阳穴走到府中学堂,同正在巡视学员插花的教员,前宫中尚寝局正七品的掌设。 含金量可见一斑。 学了三个月,而这一百人的大班里,近一半的人还是开始懈怠了! 王萱看着这些人一个个的交了作业,自然有十几个人特别的认真,于春得了甲等第三的名次,得到的评语是‘努力有余,天分尚缺,再接再厉!’ 王萱摇头,可惜了,正要转身,忽然听得里面一阵哄笑,却原来是于春询问女史那些花能吃! 这个吃货! 王萱摇头失笑! 第七十一章 学武 “坐酌冷冷水,看煎瑟瑟尘,无由持一碗,寄与爱茶人!”实在被笑的有点无语,为稍微维护下自己的格调,于春也做了一回文抄公。 “唯美酒与美食不能辜负!” “你会作诗?” “这是唐朝!一个叫白居易的人写的,你们竟然没有看过,那时候很有名的诗人!” “骗人,我们怎么不知道!” “全唐诗几万首呢!” ‘坐酌冷冷水,看煎瑟瑟尘!’王萱一边往回走一边咀嚼这句诗。 于春确实是一个想法很独特的人!就像她说的这个不存在的诗人,居易,安平乐道! 王萱的出现同离开,除了教授她们的女官,无人发现。 日子一天一天的在过,过了三个月的新手保护期,终于,她们被派往了长安红颜坊的各个岗位上。 有负责化妆的,有负责销售的,也有五十个考核优秀的成为了储备管事,还在府里学习算数和做账。 这里面自然包括于春! 毕竟是个成年人了,千军万马涌过高考独木桥的人,最基本的学习方式吊打这些小年轻们! 不,不能说是吊打,天底下有天才存在的,就像她们这个培训班里的宋巧慧! 过目几乎不忘,对学到的东西,三遍就能融会贯通,家中世代经商,染坊,对色彩有着天然的感知力! 王璇玑,家中为京兆王氏,父亲官至灵台郎,为权贵逼迫破家,立志精进算学,最佩服的人,僧,一行! 杨知忆,舞蹈高手,五官精致,就像芭比娃娃,出生弘农杨氏,因为父母双亡,因此混入培训班,目标不知道! 她不明白这样出生高贵,容貌顶级的她来这个小小的培训班做什么女工! 嫁个有权人才是资源的合理搭配啊?! 但,这一切都跟她没有太大的关系。 培训班里面的四巨头,每个都自带坐山雕的气质,从不跟她们扎堆吃饭。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提府里的伙食,颇有几分大院食堂的风采! 整个大食堂,跟《红楼梦》里贾府那种服务于少数几个主子的食堂不同,它就是大食堂。 像现在是冬天,大家都是端着各自的大碗饭桶到食堂,只需要一文钱,打上一碗热腾腾的熬的雪白的大骨头汤配蒸饼,有时候是胡饼。 量大管够。 当然,若是花钱,也能买到一份份的小锅炒菜,有时候是红烧鸡,红烧肉,也有巴掌大的烤鱼,烤羊肉,光明虾炙(像是油闷大虾),()苹果,水晶柿子……一份份的果干蜜饯,点心,后者是四大美女的标配! 四大美女是于春们私下为四巨头取的诨号。 于春的心理年龄毕竟较众人大过几倍,自然有些厚厚的脸皮和毅力,每次测试成绩不入前三,却也堪堪第四,自然不容易受人排挤。 “若是可以,取鲜虾做小金鱼虾饺配上紫5菜,葱,香菜,一碗暖心暖胃!”于春难得看见大虾,今天也花十文钱买了一份洒了辣椒面的烤大虾! 她没想到在这里在长安能看到大虾! 不过想想也是,现在是冬天,这个时节滴水成冰。 从海边加冰块用大船运送‘冰箱’里面的海虾,还真不难,于春过来前的二十年前,有钱人吃大虾也大都是带冰壳的。 她今天正好同王萱一桌,看着桌上王萱也买了大虾,她喜欢吃虾,就想套套近乎。 这李府里,是有师傅教授武术的,就对府里的家生子们,尤其是,有女师傅。 这些孩子作为李府的嫡系们,早晨识字算数,下午练武骑马,妥妥的素质教育。 因为他们也用这场地,于春看他们练武就心痒痒的,但她毕竟受过信息大爆炸的灌输,没有师傅的教授,自己练武容易有暗伤。 她一个带薪上班的想要学武,没有点花活怎么行? 目前这整个府里她认识熟悉的人当中,最有权势的是谁? 毫无疑问,王萱! 想通了这一点,她就开始盯梢! 然而,王萱一天忙的头脚倒悬,哪里就能偶遇了, 等了将近一个月,才终于碰上了! 所以说,哪里有什么偶遇! 闲话不说,她凑到王萱后边两个身位,看着王萱拿虾,她也破费拿虾,王萱走到旁边桌子上,她也马上跟了过去,开始尬聊。 “王管事要是喜欢吃虾,我回头做一份虾饺孝敬您?” 王萱定定看了她一眼,这滑头的样子若不是长在十岁的娃娃脸上,那是有些惹人厌的! “你们最近学的可还好?有什么不懂的吗?”府里最忌讳的就是贪污受贿,她才不会为了一口吃食叫别人抓了小辫子。 “都好都好,教的好,学的也好,若是出个排行班,绝对是力压大宣素质教育,天下第一培训班!”她才不会说她们这些普通人都在摆烂,而教授们正在为四大美女开小灶。 实话说,虽然她知道马上府里要出皇后,李宏会成为第一皇亲国戚,她府上的一猫一狗都将成仙升天。 但,训练她们做什么? 不过她也不是很担心,很多后进生们如今都在长安的店铺里干活,经过培训,她们都成了店里的中流砥柱(此时女子经素质教育的少,店员就更是凤毛麟角)。 她们这些培训班的应该算是后世那种储备店长吧! 左右这交易不亏! 她打听的很清楚了,一个中等店的掌柜一个月的俸禄是三贯,有食补,饭补,有提成,她相当满意! 而且,她们单位在长安城南是有集资房的,还是叫安民坊,但就是买地皮拆迁建小的紧凑的规划好的房子,妥妥的买,拆,建一条龙服务,据说是依天执法,安民坊背后的大东家正是天子最信任的大宦官郭延福,超一品骠骑大将军,九千岁的鼻祖! 一个搞笑的巧合,曹杰他们家在的那个坊就是第一个拆迁的,怪不得他们家能在西市买房呢! 当然,这她才没兴趣特意打听,只是顺耳朵听了几句闲话,毕竟是长安城第一个拆迁的坊,知名度极高! “既然这样你安心学习就是,别做些多余的事情,感情是拿奖励拿上瘾了?”王萱还是很看好她的,也就顺便提点他一下。 对啊,拿奖励! 她怎么没想到。 如今的李府刚刚立府,作为新近飞升的世家,菜单,从来没有过的菜单也是软实力的一种,她别的没有,点子管够啊,完全可以拿一份奖励! “真是什么都瞒不过您,我前天扫雪听食堂的大娘说过,府里对她们征集菜单呢,我自洛阳到府上,好吃好睡好学习,真是哪哪都好,还没有为县主尽一分力,深感愧疚,我也想出来了一些菜,不知道哪里负责验收?” 钱,小钱钱,一个卤肉方子换了十两黄金,那她还有茄鲞,二十四桥明月夜,浑羊殁忽,这不得换套安民坊的房子,那于母他们就能早些来长安,于霄指不定能做个少年校尉,那她就是有人撑腰的人了,嘎嘎嘎! “这个你就不用考虑了,县主不爱同人攀比,你就是想出一百个菜来也未必能挣一百两金!”排场这种事,一旦开始只会越演越烈,不如一开始就家常朴素。 “大人高见,县主文成武德,李府千秋万代!” “好了好了,别贫了,说吧,有什么目的?”王萱没有经历过周星驰,笑点低,被她逗笑了。 “还是您英明,就是,我想学武,付费也行!” “付费?”王萱吐出虾壳,“你有几个钱敢说这个话,欧阳教习可是宫里的供奉!” 于春毕竟是于春,脸皮够厚! “我那付得起欧阳教习的全部身家,就是想旁听下武术课,她老人家有一两个眼神能给到我,强身健体就行了!”哪里就敢想私教了,全天下会武术的女子大家怕是一掌之数,她只求上个体育课学点防身术而已!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有生之年,我也想学李太白,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 王萱喜欢听这个,却也是于春的心里话! “成吧,那个什么虾饺!”王萱温和的笑笑,她确实喜欢这样的女孩子,最近林熹心情不好,虾饺,或许可以试试! “” 第七十二章 虾饺 为王萱做虾饺,那需要仔细。 于春花了三百文向厨房的管事说好,她帮带一斤虾。 寅时刚过,她从宿舍起来,走向厨房。 整个厨房已然是热火朝天了! 整个李府近三百人的早餐,杂粮粥,蒸饼都是一筐一筐的,每月发放200文的餐补,一文一份,,凉拌萝卜丝,咸菜疙瘩丝是装在大盆里,免费的! 但府里人要脸,一般人不会多拿! “于春是吧,这口小灶给你!” 厨房的大师傅知道于春给王萱做饭,为她留了一个案子一口锅。 因为她曾经在厨房做过酱肉,厨房的大师傅并没有为难她。 “给您添麻烦了,一会儿您也尝一尝?” 昨天洗面筋后晾晒,还有些湿的澄面配上勾芡用的玉米淀粉,用沸水烫熟,揉成面团,擀成薄皮。 带冰壳的鲜虾去壳挑馅,部分切碎,部分成块,加入少量肥猪肉,提前泡好的笋丝,盐,糖,胡椒粉,芝麻油拌匀。 用刀将小剂子擀平,先捏成半月型,再推雀笼,半小时后捏好一笼,放在蒸笼上开蒸。 幸亏她是学月嫂的,这些基本功练过。 等待虾饺蒸熟的功夫,她将用过的案板厨具收拾干净,又在一个蜜色的斗碗里放了干桂圆,枸杞,菊花,在茶吊子里烧水准备冲茶。 她有仔细的考量过,同如今的这些女工比起来,女红,绘画,化妆,纺织,舞蹈,她没有一项有绝对优势! 长相更不用说。 幸运的是,她选了一个不错的平台,先去工作的女工们或多或少受到了店铺的重用。 一个月是三贯,十个月就是三十贯,十年的时间足够她在长安买个小院子。 这算是人生有个保底。 在当值的她不可能去摆摊换取收入,这是个需要斟酌的问题。 她考虑过了,除了供于霄习武,剩下的钱存下来,在长安大变的时候提前买粮,在围城的时候粮换黄金,在李宏登基后将黄金换成资产,足够她实现财富自由提前退休! 考虑到洛阳屠城,于父于母有必要提前到长安,这样,买一个小院子成为了必须的事。 当长安被围的时候,她会去看看曹杰,不为曹杰,纯粹为了曹荣和曹芳,原本的于春能照顾好他们吗? 会不会在某个时节,小小的两个孩子死在他手里? 五分钟到了! 于春将蒸饺蒸好,冲茶,半透明泛红的虾饺盛在蜜色的茶盏里,放入食盒。 “有劳您了!” “什么有劳无劳的,这样我也学了一个新鲜的样式,你不介意才是!” 对于有经验的厨师,于春没有藏私,自然是看一遍就会。 于春打了个哈欠,喝了一碗热茶,准备去上课。 从前二十元一盒的茶在如今并不便宜,价比羊肉,除了有急事要赶工,于春并不喝它。 茶多酚和咖啡因对于古今牛马都非常重要。 一碗虾饺穿过厨房的月亮门,往北一直走,很快来到了王萱所在的房间,王萱看过一眼,提着东西往北走到了李宏的院落。 李宏的院落已经灯火通明。 负责洒扫的小侍女最先起来,铲过雪,往地上洒了少许盐,化冰。 然后是贴身的侍女们捧着热气腾腾的热水走到李宏的卧室。 李宏正闭眼休息,贴身的侍女正在为她梳洗,上妆! 今天是她第一天上朝。 因为林熹的关系,她同时被授予了承恩公的爵位。 在长安,这种爵位是要上朝的,在紫袍子的一堆官员里面。这个位置也极其扎眼,李宏所有的一切都必须毫无指摘的可能。 女性公爵上朝,这也是当今天子首开的先例。 当然,从前唐到大宣,女性并非第一次出现在朝堂。 “主子尝一尝这个!”王萱上来就行了个礼。 “可以!”李宏看了一眼这模样无可挑剔的蒸饺,一口吞了,弹牙的口感,清甜的味道,又喝一口热热的不是混合的药汤一样的菊花茶,她觉得充满了精神。 “这正是那于春所做。”王萱不知道李宏为什么会让四大美人存在!(是的,她们也叫四大美人) 这四位明显就像是各个世家的监控! 会有任何一个正常的世家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新的权贵一点点成型,在长安生存下去,一点点掌握他们原本垄断的资源和地位? 她一点都不相信这四大美女没有目的。 但,李宏比她明白,明知道这些人是间谍,她也必须认。 凭借皇帝的威信,她已经成功的挤身朝堂,她首先触犯的,就是上一任宠妃杨家的利益。 慧妃在整个妃位上盘踞二十年,同首相休戚与共。 而首相萧甫是谁? 是能在朝堂上指鹿为马的存在! 而首相最近正在加紧追求恒王成为太子。 他虽然从不曾反驳皇帝的话,这是他的立身之本,他也从来没有做只对皇帝有利的事。 今天,所有的压力都给到李宏,她在朝堂上必然有人攻击,各种各样的议题可能随时会甩到她头上,她必须很快反应,并给出恰当的安排,既不损害她自身的利益,又不引起动荡。 这小小的虾饺,不应该出现在此刻的虾饺给了她很大的安慰,一种我道不孤的感觉。 她不至于想到有另外的穿越者,但对她来说,熟悉以为着安全。 今天的她就是需要让整个朝堂熟悉她这个人,并牢牢的扣在朝堂上,死活不挪动位置。 “就是她了!”李宏吃完东西对王萱说。 这决定的不是一个小小的侍女,决定的是林熹整个入宫的领导班子。 于春关注到的四大美女并不是意外。 来自各个利益集团。 在大宣,奴婢的地位很低,有严格的界限,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撼动的界限,但平民不一样,为官做宰,青云直上,没有太大的意外。 宋巧慧出身寒门,王璇玑是她这一派官员看好的一个女官苗子,裴清知是她这一派近些年被打压的关陇贵族推出的人选,是冲着女将军的位置去的! 至于杨知忆,那是首相派人护送过来的,李宏甚至怀疑若没有林熹的话,大宣叱咤风云的名字应该是这位‘杨贵妃’! 可以拒绝吗? 自然是不行的,她还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跟掌握天下十六年的首相掰掰手腕! 第七十三章 册封 第七十三章理想之外 于春心心念念的武术她下午就学到了,很简单,就是纯纯粹粹的马步。 其他的小小少年少女们已经开始侧翻,就她在旁边蹲马步。 不是教习刁难她,实在是她体内是一个成年的灵魂,对于学武来说,她有一个最本能最糟糕的事情,就是怕摔。 怕摔、怕错、怕受伤—— 怎么有人习武怕受伤能成呢? 第一个月,站马步,冷冷的北风同旁边小学生鄙夷的目光一样冷。 第二个月,站马步,颤抖的腿慢慢稳定下来,她也能简单的连续的翻跟头,萧瑟的东南风配着旁边小学生嘲笑的目光,脸微红! 第三个月,侧手翻,站一个时辰的马步如同吃饭一样容易,空气中香甜的食物气息让肚子咕咕作响的于春同旁边的小学生一样将视线转向大食堂。 大食堂为了熬出一款优秀的腊八粥,日日粥香不短。 今天是开元二十六年十月初六,天子亲赴圜丘祭天,方丘祭地,后赴太庙祭告列祖列宗。 而后,天子命司空裴光耀为册封使,主持立后大典。 开元二十六年十月初十,王萱将四大美女和于春叫到了身边,“圣人亲迎咱们姑娘为后,你五人作为女史随姑娘入宫,可有异议?” “喏——” 四大美女本就有这个打算,异口同声的同意了,就于春懵懵的,如今在府中培训的刨除四大美女还有十五人,她原以为她是预备店长,没想到王萱竟然会让她去宫里。 她是见过皇城的宫墙,可让她入宫??? 这可不是后世的皇宫一日游,在皇宫,生死由人,毫不客气的说那是拿命搋! 她有好好的日子,虽然遇到曹杰她并不期待这时节的婚姻,但她并不想丢了这个选择的权利,就是后世常见的那一句话,可以不选择但不能没有选择的权利啊! “你们下去准备吧,明日庄重的典礼自然有宫里的宫人,有命妇、有咱们姑娘使唤惯的人,你们几人年纪尚小,主要是跟着翠香学习,明日只有一件事情,看好咱们姑娘的嫁妆,懂吗?” “喏!” 四大美女的宫规倒背如流,没有意见,至于于春还会……懵! “今日晚间姑娘跪经回来,你们记得酉时三刻到武德郡公府正堂等候姑娘召见,切莫误了时辰,能定自然也能换!” “王管事,我们能带些什么东西?”这是杨知忆,平时她最爱美,也是她第一个提问。 “明日出发前会发放你们的官牒文书,鱼符腰牌,你们是九品女史,不得佩戴金玉,其他依据宫例即可,宫中自有俸禄,金银不可过十两。” 这几个月宫规是重点考核对象,知道品级,也就知道了禁忌,她们急着同家人告别,没有多言,就于春一人留了下来。 王萱看着她一脸呆傻的样子,摇头失笑,“问吧,你有一盏茶的时间,她几个都是财主,府中的赏赐不看在眼里,你可以去账房领一百金的安家费!” 一百金的安家费,这就相当于卖身钱了,如今一个奴隶也就几十贯,她这相当于八百贯,想不到她如此值钱。 冷静冷静,吸气,呼气,现在最关键的是什么? “为什么选我,有什么好处,什么时候可以出宫,我会被处死或贬为奴婢吗?” 王萱眼前一亮,她更佩服李宏了。 于春说的句句都在点子上。 “这是主子们的考量,选你自然有你的好处,可以透漏一点,你主要负责做点小食让咱们姑娘开心。好处,你是平民,你认为你的一生会是什么样子?”王萱并没有让于春开口,她又快又急的接了下去,“攒钱,成为一个嫁妆富足的女人,结婚生子,生儿育女,养家糊口——” “但,成为女官就不一样了,咱们姑娘是皇后,你们不是宫女,是女史,到二十五岁后自然可以让姑娘给你赐婚,作为皇后的女官,你认为你会嫁给谁?” 嫁武官最次也得是个将军,浣碧可是做王妃了的,若是流朱没死—— 吸溜,林皇后最后可是做太后的人,那是妥妥的宫斗赢家,那不是直接抬了阶层? 难怪说宁娶大家婢,不要小户女。 背后有现在、未来、再未来的三个皇帝做靠山,曹雪芹家是怎么发达的,天了嘞,这是什么神仙机会! “可,一入宫门深似海——” 王萱看向于春,“需要给你一面镜子吗?” 响鼓不用重锤,她是没什么机会犯大错的,她可是四大美女的同事啊,更别说林皇后可是后宫粉黛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仙! “本朝没有无故击杀女官的,若有,你犯的事儿不是女官也得死!” 成为一个储备店主每月最高十贯钱的收入,连续十三年,最多一千贯的积蓄,她可是签了三十年的雇工契约,是接受抽调还是熬日子? 眼前的王萱恐怕都没有她更相信林皇后和李宏能走到古今中外的女子都到不了的高度! “你的意思?” “这是我于家烧了八辈子的香火,祖坟冒青烟了才有的福气,我日后一定给您刻个长生牌位日日烧香!” “甭贫了,快些去领补贴,你带进府里的东西没有什么用场,只管送人,我马上让人给你送成套的新东西,可不能叫宫里的人小看了我们府里!” 是个聪明人! 在市井厮混就没有斩杀线了吗? 王萱说着就快步离开了,她作为府里内院的大管家,明天就要入宫的嫁妆主要由她负责,可见忙碌。 酉时初,于春将自己带的物件除了钱之外都散人了,很多香料都是药材,是有限制的,她直接卖给了大厨。 看着眼前的物件,她眼睛都激动红了! 白色汗衫里衣十套,青锦夹袄五件,青色夹棉长袍五件,褐色兔毛大麾两件,异纹锦青色宫装四套,褐色半臂罩衫六件,六样青罗披帛十条,翘头青锦履六双,平头黑色羊皮靴子六双。素银钗环三匣,银耳钉一匣,黑色革带十条,黄金一百两,开元通宝三十贯。 激动不? 里里外外都是丝织品,现代她一把年纪还没混上一件最少三百文的素娟,更别说有纹路的锦了。 原来,上层连仆人的生活也是被奢侈品包围。 她第一次深切的感受到以天下养一人是什么概念! 第七十四章 爱情原本的样子 见过2008年的奥运会吗? “这可是天上地下,古往今来从没有的大阵仗!” “咱们这位林皇后,可是堂堂正正从神武门抬进来的中宫皇后——” “皇后府库里的东西你们都见了吗,那珍珠,龙眼大的珍珠在府库里就像是龙眼一样寻常。” “从前的王皇后可没有这样的阵仗!” “就是前年去了的慧妃娘娘也没有这样的阵仗,圣人可算是把他府库里九成的珍宝都作为聘礼送到武德郡公府了。” “管她呢,反正分到这蓬莱殿是得了八辈子的造化!” “可不是,就算是分在太极宫的立政殿也得人高看一眼呢!” 小宦官在放防风的竹帘,眼见没人便窃窃私语。 他们作为大明宫中皇后的蓬莱殿的洒扫小太监,平日是不能四处乱跑的,消息来源就尤其的少,对于半年前皇后入宫的大新闻就更是心心念念。 于春自己又何尝不是,尽管入宫前,她会想象一下赏赐不少,但她,嘎嘎嘎—— 大婚当天,皇帝大赏皇后系,嘎嘎嘎,十匹价值百金的宝相罗,她留了两匹做常服,余下的拖王萱卖了,入账八十两金。 得此厚赏,咱也是讲究人,第一个月,华清池小厨房,制醍醐酪,用三勒浆调浸渍浆,备蜜饵,叠重峦,行冰鉴,长安版的酒酿提拉米苏出炉,林皇后很喜欢,赐名‘长安醉’。 嘎嘎嘎,得赐花丝累金流苏耳环一对,同款宫殿型发钗一对! 第二个月,用提纯的蔗糖、姜汁和猪油反复捶打,做出了接近荔枝肉的火锅丸子。 嘎嘎嘎,得赐联珠团窠纹蜀锦一匹,卖了二十金。 第三个月,李宏想要一种合适的可以长途带的熏鸡,她用陈皮、禾杆草熏制鸡肉,做出了有独特香气又清淡适口的古法熏鸡,并成功的用腌渍的酸梅和紫苏,调出了这边人爱吃的‘岭南酸梅酱’。 嘎嘎嘎,得李宏赐的中品珍珠一斗。 女帝陛下是养出珍珠了吗? 她卖出,得到了五十金。 更神奇的是,这一份配上岭南酸梅酱,带着淡淡陈皮烟熏香的古法熏鸡被送到了郭延福的案头。 这位权势熏天的老宦官,在尝到第一口的时候,瞬间怔住,眼眶微红,这味道同他记忆中模糊了的,儿时母亲在灶台边忙碌的烟火气重合。 这不是长安香料拧出水来的奢华,而是减法,是他岭南深山老家因为调料稀少,几乎失传的土法。 这些于春自然不会知道。 所有来往于蓬莱殿的小宦官,老宫女们都很喜欢这个每天乐乐呵呵胖乎乎的梳了简单螺髻的圆脸小姑娘。 看着她,人人都有种吃得饱,穿的暖的蛋蛋喜感。 看着她为了赏赐乐的见牙不见眼的样子,众人都是摇头失笑。 在皇后宫里的谁还能没有赏赐?(参考晴雯们不把昂贵的玩物放在心上,撕扇子做千金一笑) 他们想的是如何更受宠,如何地位更高,没有人为这区区的布匹首饰就喜上眉梢。 有宠爱权势才是一切? 一个十三岁成天给吃给喝笑脸相迎长相福泰笑容可掬的十三岁小丫头,大家都不曾防备她,相反对她很是照顾,而于春知恩图报,倒是在这些权利的缝隙中人气很高。 于春不以为意。 长安的四月,连风都是软的,裹着院子里传来的牡丹香,嘿嘿,牡丹天妇罗! 一碟酸梅酱,还有一壶热腾腾的白茶冷萃加入干牡丹花浸泡的牡丹冷萃茶—— 于春端着东西离开小厨房。 晨光漫过檐角的第一只吻兽,一进殿里,只见林熹独自坐在镜前,乌发瀑布一样泄了一背,衬的玉一样的脖颈温润生辉。 她不用宫人梳头,自己握着檀木篦子,一下,一下,慢悠悠的通着,眼神雾蒙蒙的望着镜子里的世界,正如一汪积在幻想国度的乌镇青石板上的水,明晃晃的,却盛满了化不开的幽静。 “阿春,今天吃什么?” 林熹忽然的开口,看着圆圆小小的侍女晃了晃,心头暗笑,时不时的逗一逗,让她有种活在人世间的真实感! 好好的吃,开心的笑,平等的带着喜爱的凝视—— “牡丹毕罗,这是一种巨胜奴,我见院子里牡丹开的极好,做了这个,还萃了茶,不腻!” 林熹不许她们唤她娘娘,她们这些从府里过来的老人都唤她姑娘,就如宝玉同晴雯袭人。 “嗯!” 阳光移过来,照亮她腕上的一圈素银镯子,没有任何花纹,只有一句诗,‘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李商隐)。 这是当今天子上朝时候开小差自己刻的,林皇后觉得比她满匣的明珠翠玉都更惹眼! 这便是林熹了,永远不会像自己这样专注于柴米油盐。 林熹尝了一口,“甜了半分,”她蹙着眉,不像挑剔,倒像是在惋惜一件艺术品有了瑕疵。 “哎!”于春默默记下。 等着她用早餐。 林熹又同翠香兴致勃勃的计划起午后的消遣,“昨日听公孙大娘提起教坊司新排了支《春莺啭》,说是融合了龟兹的琵琶技法,你说我是穿那件留仙裙,还是陛下新赐的联珠对孔雀纹锦半臂?” 翠香还没答,她自己先笑起来,眼波流转,方才那点子清愁仿佛不曾存在过,只剩下纯粹的,孩子气的愉悦,她一笑,满室活色生香起来,正如这万丈红尘的热闹与华美。 天子是晌午来的,没有仪仗,只带着郭延福,一路走一路讨论大宣军队遏制住吐蕃的扩张。 吃午饭的时候,于春煮了杏仁茶,同蓬莱殿能有理由围过来的宫人们偷偷喵着殿内。 林熹没有穿早晨说的华服,只是一身月白的纱裙,广袖曳地,随性的跃起,折腰,旋身飞起翻折落地,正如一只自由的鸟,在天子的鼓声中惊鸿一瞥,弱柳扶风,那奔放的生命力随着他们的知音相和,完美的交融在一起,化作惊心动魄的美! 黄昏时分,于春端着郭延福点名要的梅子酱候在殿外。 这位年近六十,威仪内敛,举止端方的紫衣长者微微颔首,“近日娘娘胃口可好?岭南可还有别的消暑食方?” 周围的宫人默然一静。 于春也是很惊讶,这可是大宣当之无愧的九千岁! “我五天之内给您送去!” 郭延福点点头,没有再多话,他自然是有意提点于春,这个因为乡味让他关注的小辈,显然是个可造之才。 知进退,有巧思只用在皇后日常用度上,不费不奢,分寸极好,且重情义,并不因太监小,宫女老而欺凌,不忘本,有底线,且同皇后有中他同天子的情谊的影子。 他不介意扶持一二。 于春没想过这几句话对她有什么意义,她只是微笑的看着眼前的场景,真是爱情原本的样子。 第七十五章 集贤殿书院 周围的宫人们就像是在看一场动人的爱情剧。 然而,身为皇帝,每天更多的时间在公务上,一舞终了,皇帝要去两仪殿接见藩镇的使臣,刚走到殿门口,豆大的雨点毫无征兆的砸了下来。 翠喜连忙举伞为皇后遮雨,已经上了步辇的皇帝忽然回头,对送出来的皇后急急的说了句,“快回去,仔细淋雨!” 说话间,他自己却掀开帘子,一步跨了下来。 几乎同时,皇后忽然提起裙摆,赤着白玉似的脚,径自冲入了雨幕里,就像一只挣脱了金丝笼的雀鸟,带着肆意的笑,向皇帝奔去,发间的几瓣海棠被颠的纷纷落下,贴在她飞奔而过的回廊地上,红的惊心。 皇帝也急了,两三步迎上去,张开手臂,不是拥抱,而是展开自己赭黄的、织了龙纹的披风,一把裹住了她沾满雨水和尘土的,冰凉的赤足。 “胡闹!”皇帝斥责,手臂却稳稳地抱着皇后,用自己的体温去煨热她冰冷的肌肤,雨水顺着他威严的眉骨滴下,流过紧抿的嘴角,那弧度却柔和的不可思议。 皇后在他怀里扬起脸,雨水、或许还有泪水混在一起,沿着精巧的下颌线滑落。 她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皇帝,眼睛比雨水洗过的潭面还要清亮,里面印着的,只有皇帝一个人的影子。 然后,她极轻极满足的叹了口气,把脸埋进皇帝同样湿了的胸膛。 什么宫廷礼仪,什么天子威仪,什么深宫寂寞,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春雨冲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最本能的关切与奔赴里,找到了彼此。 所有的宫人早就跪了一地,头埋的低低的,只有于春用余光注视着一切,郭延福举着伞,堪堪遮在帝后头顶,自己整个身子露在雨里,似有若无的目光看了于春一眼。 于春收敛心神,低头,数羊,皇帝和皇后这一对二十年后还是好嗑,皇帝约莫是因为皇后才直接将手中权力托付给女帝的吧,多么美好的爱情,这九重宫阙,不靠权势维系,不靠美貌固宠,一个热烈如盛夏阳光,一个清幽如秋夜明月,看似迥异,却偏偏能交融成圆满的光华,温润了岁月! 为帝后煮好姜枣茶,剩下的姜被她煮了一大锅稀释版的姜茶,整个蓬莱殿人手一碗。 想到郭延福,这位一品大官九千岁的吩咐,于春请示了翠喜姑姑,得到了特许,于春手持皇后手令,带着两名比她高一个头的小宫女从蓬莱殿出发,去集贤殿书院。 大明宫无疑是极美的,没有后世故宫的逼仄,憋屈,什么都是大大的,畅畅亮亮的,沿途的宫殿楼阁精致华美,处处是精心打理的花木盆景,宋巧慧就在尚寝手下工作,负责管理这些东西。 偶尔会遇到一些女官和侍女,步履轻盈,低声细语,走过就是一阵香风。 后宫中目前有名有姓的妃子并不少,有数十人,当今天子足足有四十多名皇子,三十多名公主。只是他同时期只宠信一名妃子作为妻子,他三十多年的皇帝生涯积累的前女友数量可想而知。 偶尔有黄衣的宦官低头急跑,穿过太液池,视野豁然开朗,越来越多的宦官队伍在道路上穿梭,打头的还有红袍的,捧着各样的文书、器物。 远远的,可以看见一些院子的檐角,宫女嘱咐,那一处是翰林院,那一处是少阳院。 巡逻的金吾卫甲胄在阳光下泛着冷光,空气中不再是香气,而是纸张、墨锭、马粪的复杂气味。 再往前,建筑风格变得宏阔、庄严,高大的宫殿坐落在阔大的殿基上,宽阔的回廊,简洁飞扬的斗拱之下,各色浅青、深绿、绯红、甚至紫袍的男性臣工,或者抱着笏板独自沉思,或者三三两两的议论,声音低沉而克制。 再往前,经过安静肃穆的‘中书门下’外围,终于抵达了她的目的地的,一所不怎么张扬的院落,“集贤殿书院”几个大字清冷华贵。 古松翠柏夹道相迎,成片的竹林让环境一下子就清幽了起来,正值初春,嫩嫩的绿色让人愉快起来。 处处是鸟鸣、风声和隐约传来的翻阅竹简、卷轴的沙沙声。 络绎不绝的青袍官员抱着大摞的书卷在中间往返,远远的可以看到衣着考究的,风度不凡的紫袍官员身边跟着人,似是在请教。 院里有大大的空场,有宦官在有条不紊的晒书,动作格外的轻巧。 一进书库,高大的书库里成排的檀木书架只抵殿顶,上面整齐的码放着数以万计的卷轴和不同颜色的牙签,淡淡的熏香混着成年纸张的些许霉味。 于春在值房向典书宦官出示了皇后手令。 自己脑袋里面的脑汁子经过这半年的压榨,已经快要见底了,这集贤殿书院,得常来啊! 没有人以为厨子就是成天在厨房雕花吧? 她侍奉得可是林皇后,还有世宗皇帝,平日得一言一行极具审美! 不进步就没有额外得赏赐,还有比她更好刷赏赐的位置吗? 对了,正是郭延福主管宫内太监。 “公公当的好差,只是书卷多如牛毛,请问公公可有推荐?” 典书太监诧异的将视线聚集在眼前的小女官身上,不过十二三的年纪,竟然沉稳有序,在经过权力场后贸然询问,老练沉稳,后生可畏,皇后的女史,他左右看看没有人等候,放下手中的书,“你要找什么书?” 于春眼睛一亮,有门,“大将军看我做的梅子酱可吃,令我寻岭南的食方,我也不知道怎么做,脑子里面没有个头绪,您是见多识广的,可能指点一二?” 这也是于春没有向随书小太监求助的原因,她也不知道看什么书,交作业的对象可是郭延福,九千岁,人抛个橄榄枝还不死命抓住,用寻常的东西敷衍,又不是她们班主任! 这关乎到她的未来的钱袋子和能否安全出宫! “岭南,”宦官梅臣声音和煦两分,“你需要《食疗本草》,《岭南异物志》、《广州记》,大将军仔细,还需验证,这三本书够你看的了!” “太谢谢您了!” 于春眼睛一亮,她怎么没想到呢,郭延福怎么会简单的要个食单子,肯定是做好吃的带上更好了,这样哪怕不是很全面,足见用心了! 她原本预备拿出对付高考的心态来啃书单的,真按她的想法来个食单报告,郭延福会不会觉得她傻? 聪明人可以平和的看傻人,但绝对不会喜欢傻愣愣的下属,想到于母她深有体会。 “敢问公公贵姓?”于春决定赖上眼前的人了,绯袍的图书管理员,绝对是故宫修复师的级别,还肯教人,是宦官不涉及男女大防,绝佳的脑机对象。 “梅晓城!”很久没有看到如此鲜活的善意了,世人都孤独。 “梅大哥,若是差事办好了,我定然——”送礼,当然要送吃的啦,“给你带好吃的,我做的吃的可好吃了,圣人和娘娘给了我好几回赏!” 还是有手艺比较好,不然幸苦攒的钱哪里禁得住花? “喏!” 梅晓臣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他有些明白郭延福为什么提点这女官了,简单、讨喜、专心做事,难得的是一眼看得到底。 第七十六章 鱼面 “岭南岭南,容州土产犀牛,大约似牛而猪头,脚似象,蹄有三甲,舌如粗帛,叩其角声如玉,这不是犀牛吗?!” 于春嚼着嘴里自制的五香牛肉干,擦擦手,又翻过一页,岭南岭南,秦岭以南究竟是哪里? 广州?广西?蜀中?蜀中单独出去了,贵州?湖南? 每个地方的特色不一样啊! 于春合上自己的笔记,将借来的岭南异物志包在书包里,这可不是后世常见的复印书,弄毁了这个时空可能就没有这本书了,她罪过就大了! 她们蓬莱殿这种布包有很多。 皇后是个爱书之人,殿中做衣服剩下的边角料,粗布的棉布都被她们做成了抽拉的布袋子装书! 整个蓬莱殿,一半是舞台,一半是书房,可见藏书之巨。 那究竟郭延福是哪里人呢? 她并不会小看皇宫中的御厨,现在最常见的做菜方法是烤和脍,火候和刀功是厨师们的拿手好戏,她最擅长的是炒和各种各样充满点子的小食。 林皇后的口味就同时长安人不同,清淡,喜甜口的菜,因此她才会想办法把酸梅酱润出来。 于春打定主意明天去打听一下,要食单肯定是因为那句乡味,虽然没有辣椒,但做四五道小食,在春天还是可以的。 过去了一天,明天就要开始做菜备料,她的时间不多。 “‘岭南桃梅,以盐渍之,可周年食,夏月以红豆熟时,蛇多绕树,人不敢取’,这时候的野外各种野生动物很多啊,在热地方会不会有劳a说的旱蚂蝗,蛇,如今避蛇能用什么呢?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于春啃书,月上中天的时候,闭眼休息,脑子里还在思考。 现在最麻烦的是调味料的缺少,结合林皇后的口味,老广的一些菜非常合适,这菜不能特别的耗费民脂民膏,从电视剧里听说贡品能逼死人的! 不做多少好事,起码不能害人吧! 至于材料,熊掌鳄鱼,老虎狮子的咱也没尝过味道,哪里知道怎么做? 鲨鱼的鱼翅,还是让它们好好的长在鱼背上吧,咱大夏人如果不是被逼的没办法,他的精英是不会吃孩童的。 所以,所有的问题还是要回到技巧,用心上来。 于春想起被自己盘包浆的舌尖来,当初从事月嫂这个工作,也是因为自己从小资源匮乏喜欢吃,喜欢琢磨吃。 松茸有点困难,火腿、冬笋、黄馍馍、沙河粉、奶豆腐,建水豆腐、腊肉、酸菜、乌鱼子,烫干丝,红烧肉—— 作为一个资深吃货,现在有条件了,她是不是要一点点攻破这些资深课题? 关键这些平凡中的不平凡,既见心思,又不奢靡,于她正好! 什么是一个人骨子里最不能适应的东西呢? 主食! 于春想到了两个东西,小食宣宫,从鱼面和河粉开始! 第二天临晨,于春迅速的做了一份双皮奶,拿了一份荷叶包装的牛肉干,从翠喜哪里要了手令,直奔集贤殿书院还书,目的是梅晓臣。 后宫和前朝自然是有区别的,郭延福根本没有派遣同自己关系极深的宦官入蓬莱殿,宫女和宦官是分开管理的,在内宫她完全打探不到郭延福的背景口味,她接触到的人里,哪怕是皇帝都未必知道郭延福的口味。 而能帮忙,肯开口的人,必然就是梅晓臣,一个有技术的出身高贵(学富五车)的五品朝上的太监才有可能知道。 “梅大监,他老人家在玄元殿主管礼,咱宫里所有大的典礼、朝会、宴席,引导百官,安排流程、传达口令,都要靠他老人家操持,昨天只是来修书的,他老人家喜欢做这个!” 青袍的典书太监左右看不了看,又嚼了一口咸香的牛肉丝,紧了紧自己的荷包,这法子确实不错,解馋,太解馋了,当值的时候有这样的零食,不枯燥乏味了。 “于女史,只是,这牛肉可能换成鸡肉鱼肉?若有,一贯钱一斤也愿意卖些,好吃是好吃,就是恐获罪呢?” “嗯,啊,是!”于春后背一阵白毛汗,林皇后不喜食牛肉,每日的份例被她烤成了肉干,有味道的敬上,咸鲜口的她们殿里自己吃,她都忘记平民不能食牛肉了。 “有自然是有,”是了,宫里不缺钱,宫女太监随时提着脑袋干活,交易零食是常态,这也是个发财的路子呢! 她几乎能想到蓬莱殿小食坊在宫中盛行的样子。 当然,上限,她觉得自己太有必要抱上郭延福的大腿了,只要老爷子同意,钱那还不是洒洒水? 在宫中半年,皇帝和皇后都是和气至极,仁慈有度的主子,挣钱是可行的。 “只是需要些时间,不能犯忌讳,还不能味道太重!”还不能太贵扎眼,猪肉脯是个很好的选择。 距离她重开脑机不远了,嘎嘎嘎—— 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这无望的生活有凤姐一起吐吐槽也好啊,更别说她家女神! 如今不缺生存的钱,她自然想要获得些精神上的富足,一个能够穿越的脑机,还有没有其他的功能,为什么忽然消失不见? 不行,不能想这些,于春赶走脑子里的杂念,人还是主要要靠自己,她有其他的事情要做,这条路走不通了,就上鱼面和河粉,熏鸡引起郭延福的注意,照烧猪肉和烟熏肉也应该不错! “下次给您带来!”于春快步奔向御膳房,风风火火的步伐让人觉得充满了牛马味。 于春管不了这些。 她脑子里面正在思考的是另外的事情,澄面她有,今天早餐就进肠粉,河粉有很多种吃法,恰巧她都会做,现在最需要思考的就是鱼面。 鱼面有干鱼面和湿鱼面两种,淀粉最好用绿豆淀粉,绿豆淀粉比藕粉劲道,她觉得后天做鲜的,今天做干的时间上能安排过来。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鱼,她需要新鲜的鱼,腥味少的鱼,在皇宫里她能接触到的鱼,黄河鲤鱼就算了,不可能给她霍霍,她要抢的就是鲈鱼,鲫鱼和鳜鱼。 加上敬上的,她最少需要十条鱼。 第七十七章 祸国妖后 宫墙是灰的,天也是灰的,但这灰与灰之间究竟还是不同,墙的灰是死的,天的灰还在翻涌着,雪就在这时毫无声息的落下来了。 起初只是一些粉末,试探似的,沾在琉璃瓦上,即刻便化了,后来便成了片,扯絮一般,纷纷扬扬,不多时,远处太液池结着薄冰的水面,乃至更远处含元殿巍峨的轮廓,都渐渐模糊,成了一片混沌的,蠕动的白。 于春提着食盒从内侍省刚过来,大半年的时间,从一开始的鱼面到如今的金华火腿都被于春手搓出来,带去的富贵双方和意火腿卷裹煎扇贝去,回来换成了一锭大大的二十两金元宝并一柄素金钗。 钗是郭延福的夫人吕氏赏的,这也是她今天会跑这一趟的主要原因。 毕竟是皇后的小女史,郭延福做事谨慎,只是个示好的意思,喜欢于春代表的家乡味道,却不会僭越的指使于春做什么,直接吩咐的,是吃过鱼面的皇帝。 每当于春做了稀奇的吃的,皇帝在皇后处吃的好,会直接让于春给郭延福做一份。 她以手艺人的坚持成为了万岁爷面前的小九千岁,九千岁面前的小五千岁。 “阿春呐,最近长安鼠患多,存粮的屋子,墙壁得夯得实在些。” 回宫的路上,她脑子里一直在寻思郭延福给的这句话,如今的她不是从前的她了,从前她只会回一句厨房的柜子封的很严实,如今她知道郭延福那样的身份地位,不会随便乱说话,这肯定是有深意的。 合格的小狗腿,消息上交。 今年秋收的时候大雨,整个北方歉收,这在往年常见的平平无奇的灾害不知道哪个角落里泛起的流言一开始,便无声的积聚,覆盖了每一个庭院,每一条甬道。 他们说,今年关中大旱是有人‘德不配位’,触怒了上天,他们说,皇帝独宠皇后,疏远了朝政,是‘牝鸡司晨’之兆,他们说,皇后娘娘在太液池对着一株将枯的海棠落泪,第二日海棠竟真的死了,这不是妖异又是什么? 起先还是遮遮掩掩,用些‘或有’、‘听说’的字样他,后来,直剌剌的‘祸国妖妃’四个字,直接不避忌他们蓬莱殿的宫人了。 这偌大皇朝的所有骇人听闻的龌龊事,可寻到了一副最柔软也最该被压碎的主人。 雪落在庭中那株百十年的老梅树上,鹅黄的梅花雪白的雪,更衬出那梅的倔强,瘦硬。 皇后曾说这树有孤愤之气。 于春不管孤愤,她只是安心当差,她知道,二十年后,‘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谁笑的最后,谁笑的最甜! “于女史回来啦,啧啧——” “打趣人家,人可是背后有人!” “还以为有多清高,不是天天去巴结——” “且消停些,内给事的手板不够利?!” 赵典直扫过窃窃私语的宫女们,只向于春的小厨房走去。 同服役到期会被放出宫外的宫女不同,大明宫中的宦官以出宫为耻,相对的,他们更团结。 更团结的簇拥在他们认可的郭延福身边,起码赵典直是这样想的。 “于女史,娘娘传你去正殿回话。”赵典直看了看于春的小厨房。 作为宫中万岁、千岁认可的小厨房,于春手底下也是有狗腿子的。 大大的三间的屋子全是红木的,三口干净齐整的大灶、全聚德那种大肚子烤炉,一个自带自雨亭的养鱼池,一个二十米见方的室内种植箱,手底下十号小狗腿子正凑在于春身边。 “老大,你看看,这是尚食局今天送来的鹿肉很多,您看——” “老样子!”最新鲜的最好的当然给三巨头留着,该腌的腌,该冻的冻,今晚可以做一份烤肉,边角料,当然是卖肉干! 吸溜! 因为直接回禀过,皇后允许她自己留存。 咱林皇后林女神就是那么大方! “户部今天送来的轻容纱、鲛人纱和雷州葛同女史你说过的要求差不多,我做过实验了,过滤后的布丁确实更细滑!” “你是个人才,加油,我看好你啊!”奶油慕斯不远了,她脑中的干货快要消耗殆尽了,她最好做个产品经理,此时的她若是写个食谱,怕不是要卖断货,不行,还是给别人留条活路! 呲溜,以后厚厚的一沓宫廷专业人士为她实现各种稀奇古怪的菜,一个美食连锁集团根本装不下这海量的构思。 不行,成果太大,得向女帝汇报,她是有商团的,能入个干股,海量的钱不朝她飞来? 呲溜! “杨女史今天过来挑剔了咱做的食物太敷衍,没花心思,说您只知道谄媚惑主,咱是否——” 找人霸凌? “啊——嗯,”从入宫就一直冷板凳的杨知忆,她手底下是有小狗腿的,林皇后哭死花据说就是她的手笔。 不过他的背后是慧妃家族和首相萧甫,“她说的对,我不比她又是舞又是花又是琵琶的,我只知道做好吃的讨咱皇后娘娘的好,既然她想要花心思的,自然是御膳房的大师傅厉害,我回娘娘去,从明天起尚寝局的赏赐点心都走御膳房!” 德行,嘴刁的国人,好吃好喝的养了一年,还能适应白人饭? 国家机器是需要体制维系的,御膳房做的东西主要目的是礼仪和尺度,影响巨大,那更多的是做给神吃的,尚寝局的姑奶奶们人均八百个心眼子,还不撕了她杨知忆! 不管怎么说领的是皇后娘娘的薪水,搞背刺,能的她哟,这种小道消息传小话,自然是作为皇后头号狗腿的自己要雄起—— 从春天到现在,赏赐加分红,她透过郭延福的关系,已经在长安买下了永兴坊南边的一座三进的大宅子,皇帝说了,女官也是官身! 她就想不通这些人了,那么好的领导,给资源给条件,人格尊重,好好的做狗腿子让他们为整个大宣发光发热不好么,怎么就那么爱折腾? “于女史?” 厨房,正在使用的厨房,可想而知,赵典直见往热火朝天的正指挥刀手切鹿肉的于春身旁靠了过去。 对这些身残志坚的聪明人,于春从来是当姐妹来处。 “赵大监,您怎么过来了,不在娘娘身边哨探着?” 于春给赵典直捧上了一盘刚出炉的透花糍,糕体半透明,隐约可以看见用红豆沙—雕的小鸟叼着御花园里的嫩黄色的腊梅。 “哎呦,好精致好可爱,这个他们是在打架?”赵典直看有争梅花的小鸟,乐了,“这可不能吃,晚上找我干爹喝酒去!” “饭不能白吃,娘娘怎么忽然想起来见我?”于春直接拿一个食盒装了两盘子,最精美的(主要是有趣的)已经让翠喜来看过端走了。 这些边角料皇后安心让她赏人打关系的,自从春天的鱼面三件套巴结上郭延福,从皇后到长史翠喜,都放任她自由发挥。 要征服一个男人先征服他的胃,女人也是如此,手握华夏数千年饮食纪录片,背靠林皇后,权势加美食,她比小桂子也不差多少。 “阳夏公主进宫了,点名要见你,脸色不是很好,可仔细些!”赵典直很喜欢这个让主子时时开心的于春,他一直以为她是福将,自然多有提点! “我醒得!”于春脑子里都是郭延福的话。 第七十八章 蜂窝煤 殿内,银霜炭在鎏金兽头盆里烧的通红,却驱不散一股入骨的寒意,那寒意不是从门窗缝隙里出来,而是从人的眼睛里,压低的叹息里透出来的。 林皇后身穿一件秋香色的素锦寝衣,外面松松的裹着玄狐裘,倚在熏笼上,手里捧着一盏药。 她没有看雪,只望着殿内架子上的一只白瓷瓶,瓶里插着一枝红梅,她的侧脸在窗外惨白日光的映衬下,美的惊人,也脆弱的惊人,仿佛玉雕的像,只要轻轻一碰,便会化作这漫天风雪的一部分。 “他们今日说是这雪是‘阴盛阳衰’,明日便说花开妖异,说叶落是国祚将倾,这宫里,不,这天下人的嘴,何时讲过道理,而我,不过恰巧是个油头罢了,最伤人的,却是那些身边的人,譬如碧烟,譬如这些宫人,我何曾得罪过他们半分,不过是想损人利己而已,何苦为这些人奔走呼号?” “阿西,你不能这样。”李宏的声音打破了沉寂,她跪坐而起,“那些蠢话,你越在意,他们便越得意,我们要让天下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文德,什么才是于国于民有益的天意!” 她语速快,脑子里面飞速的思考,原先的一篮子计划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攻击而面临腰斩的风险。 银行、石灰、煤炭—— 传统的衣食住行,军备,都握在权贵手中,她不是没有尝试过均田、但是无用,她不过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外戚,还是个女子,要钱跟那些掌握天下比皇帝还有钱的豪族没法比,衣服钗环这些东西可以,银行这一件事,就炸出了一个祸国妖妃,多少权贵都是靠放高利贷来土地兼并? 停下来,保住林熹,她有空间,可以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她完全可以过成人生赢家,为什么斗? 可,为什么不是她? 她为什么不能改变这所即将倾塌的宫殿,为什么要让萧甫的权力分配来决定所有的一切,为什么非要在皇权、世家、科举新贵、地方豪强维持平衡来达成打击异己、蓄养私军,进行更激烈的内卷来祸乱天下(五代十国)? 而且,她不斗,她的财富随时会被宰相们监控,税收、摊派、勒索来供养庞大的官僚阶层和蕃镇。 跟随她手底下的人,只需宰相的一道政令,就能让他们的子孙无法可举,技术会被无休止的压制和扭曲! 好好的世界,为什么要拱手让给蛀虫、权贵? 她不是要取代某个宰相,她要的是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力。 “我要,阿西,我要技术的进步就能改变人们的生活,大部分的好好做事的人能安居乐业,按劳分配,用人看能力、看专业、看结果,而不是出身、道德文章和裙带关系,我要在探索、贸易、技术创新中,在增量中解决矛盾而不是杀人放火,用刀子推倒好好的宫殿!” “世人都是你说的乌合之众!为什么非得是你,这需要多少的牺牲?” “为什么不能是我——”能力、地位、挂,刘邦都可以,为什么不能是我,就因为我是个女子? “是的,就因为你是个女子!”林熹惊骇的看着这个小妹妹,显然明白了李宏没有说出口的抱负,但,她这样做面临的是整个天下最有权势的人的攻击,她就在皇帝身边,她无比明白整个食利集团多么强大,就是唐时的女皇也不过是在钢丝上找平衡点,李宏这是要仿照战国时候的秦国来个商鞅变法,商鞅可是被车裂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修行,做好自己已是极限! “阿红,”皇后的声音很轻,像窗外飞舞的雪,“你眼里的火,烧得太旺了,我瞧见了,那不是争一口气,那是要把自己当柴薪去点燃一片陌生的野火。” 李宏一怔,脊背不自觉的绷紧,“我不过是想做些实事——” 有些事是禁忌,不能宣之于口。 “你,哼!” 这是皇后第一次直白的触及李宏野心的核心,不是反对,是一种血脉亲情的,深刻的恐惧与心疼,她清楚的看到了那条路上的孤独、险恶、同可能的粉身碎骨! “阿西,你可知宫墙内的安稳是何等脆弱?这盛世锦绣下爬满了蛀虫,终有一日会化为焦土(窦史之乱),这天下,已入膏肓!” “哎呀——”于春假摔在了门口。 尽管是个穿越的,她也知道李宏如今说的话是多么的僭越! 皇后微微蹙眉,注意力被于春的失态打断,李宏也看了过去。 “臣妾拜见皇后娘娘!”于春行礼。 “你说——” 李宏直直的看向于春,这一年一来不是她们第一次见面,在自己人的女官面前,她们都是直言直语,参照紫娟做黛玉的主。(于春觉得皇后骨子里住着个黛玉,对她们这些熟悉的人是那么平等尊重,她们常常能做一些她的主!) “娘娘心疼殿下太累,担子重!臣妾愚见,殿下要做的那些翻天覆地的大事听着就让人头晕脚软,‘天下’冻的很,要是今年冬天,长安城十万户穷苦人家能少冻死人,不要卖儿鬻女,她们心理是念娘娘仁德的,什么妖啊,神啊的,都比不上吃饱肚子,暖上手脚!” 长安的冬天是会死人的! 她的话朴素至极,却像一把锤子,将方才的争论敲进了最坚实的土壤。 殿内再次安静下来。 但方才近乎悲壮的沉重被悄然打破。 李宏紧绷的肩膀,几不可察觉的松了一分。 于春无意的话,让话题回到了群众路线和积累量变的现实主义地面。 “你有什么好的主意?” “臣妾一路都在想,这老天爷也是疼爱咱们娘娘,您的商行不是有煤吗,若是有一种方式让煤贱如泥土又能多烧些许,这不是给咱们娘娘塑金身吗?” “你有什么法子,先说好,不好用是不成的!” 这个问题于春来的路上就一直在想,想到她背包里面的蜂窝煤,可比煤饼强太多了,连炉子带煤都有,画素描,或许还是可以的。 “若是好呢?” 嘎嘎嘎,女帝大人后来自己推行的蜂窝煤计划,又能进账了! “说说看!” “臣妾日日烧锅,用吹管吹,若是有煤球中间都是管子,即省煤还能慢慢烧——” 李宏眼前一亮,这说的不就是蜂窝煤? 加入的泥土还能进一步降低取暖的价格。 “可有图样?” “我明日送来,”画素描还是能快一下的。 第七十九章 鱼味臻 “宫里的那位娘娘,心善良着呐,不然能让人弄出这救命的东西!” 有钱有权有图纸,大宣的百炼钢也有这个硬度,一个蜂窝煤炉子和制作的机器,不过是时间问题。 一团实实在在的火,暖了人心,七分炭,三分土,十二个眼儿暖如虎(虎皮)。 十天之后,在郭延福的帮忙下,通过鸿通柜坊李宏掌握了铜川、韩城、澄城的一些不受关注的小矿,囤积黏土。 而后,通过廉租坊和签订了契约,以工代赈组织起来的流民和贫户,以计件支付铜钱和米粮的方式,批量生产蜂窝煤。 李宏进上内侍省,于春在一次恰当的偶遇中,顺便禀报了这便宜燃料的事儿。郭延福瞬间明白这是李宏对当前困局的回应,默许了宫内使用。 在长安流传起数篇传奇,有七十老翁得梦终南山神,授以‘乌金壤’制法,曰:此物可御严寒,活万民,是盛世德泽所钟。 贫民坊里也有童谣在传唱:乌金饼,十二眼,烧的暖,烟不见,换来米,换来面,寒冬腊月不愁天! 萧绾在又一轮弹劾中向宫中上了一道《贺瑞炭表》,表中盛赞:陛下仁德感格天地,故生此利民之物于京畿,并附上少量精心制作的蜂窝煤一同呈上。 皇帝在蓬莱殿早以感受到更温暖的环境,在他看来,皇后和李宏姐妹情深,造福于民,同一些人‘妖妃祸国’的算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至此,事成。 在长安最贫困、人口最密集的坊区,所有人燃料耗尽的时刻,出现了:奉宫中贵人慈谕,体恤黎庶寒冬为名义的临时发放点,每日定量免费发放蜂窝煤和简易的炉具,也允许以极少的旧柴和废品交换蜂窝煤。 发放点燃烧的蜂窝煤一块能抵十斤柴,烟少的优点也迅速的扩散。 宫里贵人赐下神炭的消息,实实在在的温暖,在贫户中扩散,迅速的冲淡了之前听过的种种模糊留言,人人喜气洋洋的准备过节。 在年后讨论民生的朝会上,升官后的萧绾抛出数据:今春长安十数坊,因试用新式合土石炭,柴薪耗费较去岁减半,坊间冻毙者数目大减。此物制法简易,取材便利,若推广京师乃至关中,可为国库节省薪柴采买之费巨万,活民无数。 李宏挺身而出:“此乃陛下仁政滋养,方有巧思利器和合而出,以解民谟。正合《尚书》‘正德、利用,厚生’之要义!” 此前那些含沙射影指责女宠过度的奏章在实实在在的‘活命无数’、‘节省国帑’的功劳面前显得空洞无力,有些不识大体,不顾民生的寡淡刻薄。 皇帝盛赞:“阳夏虽行事出奇,确于国于民有心有力!” 在司农寺、将作监接手推广效率低下,问题频出的时候,皇帝钦命李宏为工部专折奏事(绕过萧甫),‘钱粮物料由工部划拨’(掌财),‘会同工部、将作监’(有合法名义介入工部日常事务)的正七品‘劝炭使’。 从此,李宏除去‘阳夏公主’、‘承恩公’、‘武德郡公’这三个爵位,拿到了朝堂事务真正的入场券,虽然是工部。 她自此以‘需要专业工匠技师协助’为由,将一批笼络过来的心腹匠人、算学学生、落魄技术官僚、正式纳入‘使衙’编制,形成了一套独立于工部的‘技术核心团队’,这个团队不仅研究煤炭,更开始‘顺便’评估工部现有的军械、水利、城建等项目,悄悄建立自己的技术档案和问题清单。 绿水青山被保住了,蜂窝煤的推广带来的巨额利润(煤矿、销售网络)和朝廷拨付的经费使李宏成为工部内部最大的金主之一。 她以‘改进相关技术’为名,主动出资赞助一些停滞的、边缘的项目,像‘改进水车、研究防火材料(水泥等)、优化度量衡’,一有成果就让自己的人学习监督甚至主导。 皇帝关心的‘太极宫宫墙屡修屡坏’,‘漕运运力低下耗费过高’的小问题,被她用现代工程思维和团队力量低成本高效落实,屡次获得皇帝的嘉奖。 整个工部的中下层不得志的实务官员对李宏心生向往,‘专业’、‘绩效’、‘项目审计’硬撼了萧甫党羽的道德和祖制文章,李宏成为了工部实权者。 皇帝面对日渐丰盈的内库,作为蜂窝煤项目百分之五十一股份的大股东,开始正视李宏的‘善商贾事’。 而拿一成干股的郭延福,为鸿通钱柜,安家柜坊开了方便之门,没有人再拿门槛来卡代天子经营的李宏。 拿一分干股,就是百分之一的干股的于春,抱着金光闪闪的板砖一样的,二十公斤重的分红笑的合不拢嘴。 贪婪的看了一眼,她将东西推给郭延福,“大将军,女官不得着金,可否请您将这五百两金换做务本坊的小院子吗?” 盛唐国子监的小院子,‘海淀区’的小院子,非权贵不得燃指的小院子,她来了—— “你个小东西倒是聪明!”郭延福喝完于春带过来的泡芙和奶茶,脸上带起慈父笑。 他祖上本是岭南豪族,汉时出过带兵打仗的女国公,前唐时因家族获罪入宫,走到今天的他,对一些小小的出格的事情是包容的,特别是被他视为家族后辈,拿他当长辈敬重侍奉的于春。 没有挥霍而是置产,“一个小院子而已,杂家替你出了,且好好的攒你的嫁妆吧!” 嫁妆? 可拉倒吧,但郭延福的赏赐她不会推拒,这是郭延福拿她当自己人。 作为侍奉九千岁的小五千岁,郭延福的狗腿子,于春马上启动了郭延福的生辰礼之一。 “大将军日理万机,我没有大本事,这一年来参阅千金方,询遍宫中良医,循药王‘治未病’之训,辑录养生微末之学,期盼陛下和殿下万福金安,也期盼您能偶阅一二,或者对您饮食间有所助益。这个小册子,您若是墨笔一点,则是我的镇宅之宝,也为后世宫女留下一份‘上心身,下侍君’的规矩本源。” 做事么,一没出身、二没靠山,还没运气,不做到极致怎么行? 还好皇后和郭延福给她很多权限,御医被她连吃带烦问了个遍,终于成了这本食谱。 郭延福看过这个印刷精美,图文并茂的小册子(参照后世菜谱),尤其末页:后世或有览此册者,当知开元年间,宫闱侍君者,非惟谨勤,亦重修身济人之学,此乃郭公导善之化也! “你个滑头的小东西!”郭延福笑骂着将腰间暖玉丢给于春,眼一瞪收住感动的泪,于春是真的用心了,将自己放在心坎上,即不越轨,又妥贴合适,实实用了十成的心。 “还不快去当值,娘娘哪里如今能离开人?等糖吃?” “好咧!”于春挥挥手里的玉往外跑。 “还有你的笨砖头!”郭延福笑骂。 “您帮我刊印千份放书肆卖呗,得的钱我们二五分?”这是她的主意,梅晓臣的手艺,这样必须彩绘的书,以目前的技术,制雕版也得五贯才能做! 正巧是五百两金。 她针对的客户是天南海北的豪商,这一本书绝对能卖一两金,奢侈品么! 只有传到更多的地方,才能引起社会的变革,她以后开连锁店才有土壤。 是的,她如今就想开餐饮的连锁品牌,名字她都想好了:鱼味臻,鱼有贵有贱,可盐可甜! 做不了女皇,改变不了世界,能让所有人吃的好一点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事! 看着周围这些优秀的女性,她也觉得热血沸腾,想为未来的曹芳们点亮一盏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