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妖》 第1章 天降正义(求收藏求追读) 夜色深沉,天边一轮弯月,洒下惨白的月光。 大景朝西北边陲的落日关前,曾经平静的旷野,此刻正上演着一场惨烈的厮杀。 边关的将士,和来犯的西磨人大军,混战得不分敌我。 大景朝边军最精锐的重甲骑兵,正在旷野上冲锋陷阵。 唏律律! 战马在嘶吼,一匹浑身漆黑,但是四蹄雪白的踏雪乌骓马,一骑当先,从后方冲了过来。 马上的骑士身材高大,身穿重甲,头盔下是一张冷面凝霜的俊颜,美到连月光有些自惭形秽的程度。 他手里长戬横扫,顿时一堆头上长有独角,皮肤黄里透黑的西磨人兵士,全都倒在他的长戬之下。 “沈将军!沈将军!沈将军!” 大景朝兵士看见自己的将军一戬退敌,一个个都十分激动,在战场上情不自禁大喊出声。 这踏雪乌骓马上的人,正是大景朝边军的副将都尉沈凌霄。 但紧接着,一个骑着凶猛蛮兽的西磨人将军,分开潮水一般的西磨人兵士,朝他疾冲过来。 沈凌霄一声冷哼,毫不畏惧地拍马向前,手中长戬翻飞,和那西磨人的将军斗在一起。 可那个西磨人将军,却只是使了一招诱敌之计。 当沈凌霄拍马冲过来的时候,他的战马速度太快,瞬间和自己身边的大景朝士兵,拉开一段不小的距离。 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孤身一人冲入了西磨人的阵营,和身后的大景朝士兵们隔开了一段距离。 刹那间,沈凌霄面前的旷野塌陷。 无数西磨人从早就挖好的战壕里出现,将沈凌霄围了个水泄不通,彻底截断了他和大景朝士兵的联系。 “杀!” “杀!” “杀了大景朝这些守军,落日关就是我们的!” “我宣布!入城之后,十日不封刀!” “你们可以随便杀!随便抢!” “女人粮食!金银财宝!全是我们西磨人的!” “就像千年前一样!大景朝这些人畜,只配做奴隶,供养我们高贵的西磨人!” 在这西磨人将军颇具煽动性的口号之下,西磨人士兵跟打了鸡血一样,战斗力顿时暴涨。 深陷重围的沈凌霄,霎那间身上挨了好几刀。 就在他以为自己这一次得殉国的时候,一位白衣银甲的年轻军士,骑着一匹白马,已经冲了过来。 月光打在他脸上,衬得他眉目越发英朗,神采飞扬。 唇边噙着一丝不服输的笑意,仿佛让夜色都亮了三分。 他手上一把红缨枪,矫若游龙,吞吐之间,银光伴着夜色,连那凶悍的西磨人将军,也不得不躲避一二。 两个呼吸的功夫,已经在西磨人的重围中,杀出一条血路。 “沈都尉!我来救你!” 沈凌霄回头,神情十分肃杀,低声呵斥:“贺孟白,回去!你是军医,前锋阵地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那名年轻的军士贺孟白一身银色轻甲,银色头盔上,一簇红缨迎风飘舞。 他激动地说:“沈凌霄,虽然你是都尉,我是军医,可我也是边军的一员!” “这个时候了,还分什么军医将士!” “你没看现在是什么情况吗?!” 说话间,那骑着蛮兽的西磨人将军,已经抡着骨质大锤,狠狠朝沈凌霄砸过来。 沈凌霄也不回头,直接长戬挥出,挡住来自西磨将军的骨质大锤,同时飞快扫了一眼战场。 果然,这些西磨人军士,像是无穷无尽从地上长出来一般。 他们之前得到的情报上说,西磨人这一次,是要用五千精兵偷袭落日关。 结果呢,看这里的人数,岂止五千,甚至五万、十万都有可能! 而他们落日关的边军,全部加起来,把伙夫都算上,也不过区区一万人! 此刻的战场上,每个大景朝兵士身边,都围着数个西磨人。 这些西磨人身材不算高大,但是个个剽悍凶壮,而且现在人数占优。 他们手持大锤、链球,还有一根根狼牙棒,朝大景朝的边军凶猛进攻。 一个个大景朝的士兵,虽然极力拼杀,但是在人数的绝对悬殊之下,就这样倒在血泊之中。 沈凌霄红了眼,手上的攻击,再次加大力度。 贺孟白趁机冲入西磨人的战阵,和沈凌霄勒马并肩而战。 沈凌霄和贺孟白的战力,不是普通西磨士兵能够比拟的。 那西磨人的将军,之前还带领多人围攻沈凌霄,打得沈凌霄没有还手之力。 但现在有了贺孟白给沈凌霄助战,西磨人将军的压力顿时多了一倍,不再像刚才一样进退自如。 西磨人的将军立即打算继续调兵遣将,要把面前这两个大景朝的边军全都磨死。 突然,他的耳边,听到铮的一声轻响,然后胸口一阵钻心的刺痛。 低下头,发现胸口处,出现一支长箭的箭尾,兀自震颤不休。 这是一支从正面射入的箭矢,正中心脏。 精铁制成的尖锐箭头,直接穿破了他的玄铁甲、护心镜,还有贴身穿着的一身金丝软甲,从他背后,探出一支黑铁色泽的箭头。 直接洞穿了他强悍的身躯! 这西磨人大将眼前一黑,直接从蛮兽身上掉下来。 他闭眼前最后一缕思绪,还在想,谁这么大的臂力? 一箭穿透了他三层护甲! 连他都做不到! 就在他已经看不见的地方,一匹墨色战马,从后方的火光中飞奔而来,马上也有一名身穿黑色重甲的骑士。 这位骑士头上的头盔是全蒙面的,看不见他的面容。 他手持一把长弓,虽然骑在马上奔跃纵横,但是准头依然惊人。 一支支箭矢闪电般射出,瞬间把这包围圈里所有西磨人中高层军官,全部射杀! “沈都尉、贺军医,属下队正陆奉宁,救援来迟!” 他的嗓音很有压迫感,低沉到有股极致的穿透力。 哪怕是在绞肉机一般厮杀的喧嚣战场上,那强大的声压,依然能够盖住那些西磨人震天的嘶吼。 但是他的语气,却是不疾不徐,有种万军之中若等闲的淡定和从容。 沈凌霄对陆奉宁的战力十分满意。 他微微松了一口气,点点头:“不迟,正是时候。” 说着,他大叫一声:“撤!” 现在敌军数倍于己,再打下去,恐怕得全军覆没。 为了保存有生力量,必须要马上撤退,等待援军。 大景朝的兵士听见将军的命令,立即重整队型,三三两两,且战且退,往自己的边关护城河那边迅速撤退。 有的大景朝士兵,却没这么幸运。 一个身穿破烂皮甲的大景朝兵士,手持一根白蜡杆子,朝着面前一个西磨人士兵,狠狠抽了过去。 那西磨人却根本不在乎的样子,手上骨片一样的大刀忽地一声横扫。 刀锋过处,那大景朝兵士猝不及防,手上的白蜡杆子被砍断,整个人也被砍倒在地。 他却依然不屈服,手里拿着半截白蜡杆子不断挥打:“你们这些狗日的西磨人!” “只要我常二郎活着一日,就绝对不会让你们踏破我们落日关!” 那西磨人发出桀桀怪笑:“你们这些大景朝的傻叉!没看你们的主帅都在撤退吗?!” “真以为靠你们边军几千兵马,挡得住我们西磨人十万大军?!” 十万西磨大军! 常二郎听得目呲欲裂,但是身体已经完全没有力气了。 鲜血从伤口处汩汩流出,他眼前一阵阵发黑。 就在那西磨人的骨片大刀要砍下来的时候,躺在地上的常二郎,突然看见漆黑的夜空里,闪耀出一道炫目的蓝光。 那蓝光,像是一柄锋利的长剑,当空划过,像是打开了一扇天门! 无数巨大的星辰,就从那“门缝”里,从天而降。 躺在地上的常二郎,还以为自己是临死前回光返照,眼花了,下意识眨了几下眼。 蓝光转瞬即逝,那些掉下来的星辰却并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亮! 随后,一声声炸雷响彻星空。 像是绽开了漫天烟火。 无数星星,带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从天空往下坠落。 大块大块砸在落日关前方的平原之上,燃起阵阵黑烟。 群星坠落的地方,居然正好是西磨人这一次主力部队所在地! 轰!轰!轰! 流星伴随着天火,瞬间将那些不可一世的西磨人十万大军,全部粉碎性摧毁。 不管是那些善战的西磨人将士,还是他们带来的攻城车、投石机等重装设备,还有粮食补给,以及不可一世凶残至极的巨大蛮兽,也都被砸的稀巴烂。 大景朝正在撤退的边军看着这一幕,一个个目瞪口呆。 正追击他们的西磨人大军,呆愣一瞬,扭头看着自己的营地。 那里燃起了熊熊大火。 天上的星星如同着了火的巨大炮弹,一颗颗簌簌砸向他们的营地。 这是天降正义啊! 那还等什么呢?! 大景朝士兵们立即调头,举起自己的长刀和白蜡杆子。 “冲啊!” “西磨无道!天降大火灭之!” “杀光西磨大军!功在当世,利在千秋!” “一了百了!永绝后患!” 西磨人大军霎时斗志全无,一个个丢盔弃甲,狼狈向四面八方逃窜。 贺孟白勒住自己的缰绳,和沈凌霄和陆奉宁一起转向,重新带着各自的重甲骑兵,追击那些溃逃的西磨大军。 战场的局势瞬间扭转。 本来心怀死志的大景朝边军,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和痛打落水狗的果决,以及流星当空、天助我也的震撼,战力立时大涨。 他们再次出动,将毫无斗志、四散奔逃的十万西磨大军,如同杀猪屠狗一般,杀得干干净净。 而常二郎身边的西磨人士兵,最后一刀到底没有砍下来。 那西磨人惊恐地看着自己后方的营地,被从天而降的流星摧毁,听着“西磨无道,天降大火灭之”的喊声,两股战战,顿时毫无斗志,转身就逃。 躺在地上的常二郎,开心地笑出了声。 因为他看见,已经有自己的同袍朝他奔来。 他,得救了! 他们,胜利了! 这一战,被大景朝边军的文书,怀着激动的心情,写在报往京城的加急战报上。 “……是夜,有蓝光开天门,流星坠军阵,照地如昼,声震天地。” “光耀十里,西磨军大惊,士卒股栗,阵势遂乱,我军遂乘机破之。” “大获全胜。” …… 这一夜,就在蓝光闪过,万千流星坠地的那一刻,离落日关十里左右,昆吾山脉半山腰的悬崖顶处,一群人也睁大眼睛,惊恐地看着夜空里唰唰而下的流星雨。 这是离落日关最近的宏池县县衙的一群人,还有来自宏池县辖下安家村的几个村民。 “额的老天爷!是谁把天给劈开了!” “额还从来没有见过天上往下掉星星!” “那不是星星!那是天火!天火啊!” “是吧!那边是不是着火了?你们看落日关外面,好亮的火光啊!还有好浓的烟!” 流星带来的天火,照亮了整片夜空。 他们都不知道落日关外此刻,是怎样的一副地狱景象,甚至不知道,正是这突如其来的流星雨,改变了他们将要被西磨人屠戮殆尽的悲惨命运。 他们只看见,蓝光闪过,天门大开,然后无数颗流星突然从那被劈开的“天门”处呼啸而来。 头顶的夜空光照闪闪,惹来一阵阵惊呼。 下一秒,一个被两个狱婆握着左右胳膊的年轻姑娘,突然睫毛轻颤,眼神微闪。 之前那呆滞木然的神情,瞬间变得凝重,毫无焦点的视线也收拢过来,不再是刚才那完全没有自我意识的痴傻模样。 她虽然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可那一双眸子里的眼神,却比天上刚刚坠落的流星还要亮! 这个时候突然恢复意识的姑娘,正是姜羡宝。 她的眼前,似乎还闪耀着那道耀眼的蓝光。 一幕幕影像,也在她脑海里飞速闪过。 大城市边缘的小村庄,来往的村民,喧闹的夜晚,寅水阿婆已经永远闭上了的慈祥双眸。 恶意窥探的视线,不怀好意试探她的猥琐中年男人,还有最后,当她确认对方正是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扭住对方要将他绳之以法的时候,对方身上突然亮起来的闪亮蓝光! 和眼前刚刚一闪而过的蓝焰,完全重合在一起。 姜羡宝缓缓抬头。 这里不是自己和寅水阿婆生活的那个村子,也没有整齐的水泥路,以及照亮整个村子的路灯,更没有村民们建造的那些堪比别墅的乡间村舍。 触目所及,只有树林丛生的山巅,一个个穿着古代服饰的陌生人,还有漆黑的夜空里,如同烟花一样绽放的流星雨…… 这里跟她以前生活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地方。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还是出意外了。 她,这是穿越了吧? 而那个谋害了寅水阿婆的男人呢? 那个在最后关头全身出现蓝光,让她突然穿越的人,是不是,也穿越到了这个地方?! 姜羡宝飞快瞥了一眼周围那些古代服饰的陌生人。 他们依然抬头看天,瞪大眼睛,张大嘴,神情没有一丝作伪,根本不像那个她曾经扭住的男人。 她能感觉到,那男人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 那种味道,哪怕她穿越了时空,隔着无垠的距离,她也绝对不会忘记。 姜羡宝轻轻吁了一口气。 不要紧。 既然她来了这里,那个人,肯定也来了这里。 不管他逃到什么地方,别说是穿越时空,哪怕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她都会亲手抓住他。 姜羡宝从小父母双亡,是好心的寅水阿婆将她抚养长大。 两人不是血亲,却胜似血亲。 祖孙相依为命,好不容易等到姜羡宝大学毕业,并且有了个好工作,打算把寅水阿婆接到城里一起生活的时候,寅水阿婆却突然传来噩耗…… 姜羡宝脑海里闪过一幕幕在现世的情形,心如刀绞。 她下意识低头,不想被人察觉自己情绪的巨大变动。 一定要振作起来,不能沉浸在悲伤和愤怒中无法自拔。 此刻,安家村的村长安振鹏,也终于从看见天门大开和流星坠地的震惊中收回视线,朝身边的妻子马芬使了个眼色。 马芬是个快四十的村妇,穿着一身内镶羊毛,外套酱红色绸面外罩的臃肿羊裘外袍。 她接过丈夫安振鹏的眼神,立即对身旁宏池县的县丞史大魁哭哭啼啼道:“史大人!您一定要给我们做主啊!” “我闺女英娘,就是这杀千刀的叫化子给杀了!” “我要她千刀万剐!给我闺女偿命!” 姜羡宝微微一怔。 她发现那个胖胖的村妇指的“叫化子”的方向,正是自己! 宏池县的县丞史大魁,立即对押着姜羡宝的两个狱婆一挥手:“章狱婆、石狱婆,上刑!” 押着姜羡宝的两个狱婆马上动手。 瘦一些的章狱婆从腰间取出一排小木棍样的刑具,套在了姜羡宝手指上。 然后和胖一些的石狱婆两人一左一右,用力一拉。 “啊——!”姜羡宝惨叫一声,终于从“穿越”的惊喜中回过神,额头冒出涔涔冷汗。 果然是十指连心,这钻心的疼,像是一条条闪电,从手指直击她的心脏。 她疼得差点晕过去。 章狱婆厉声说:“知道厉害了吧?!你这叫化子别给我装疯卖傻!” “赶紧的!快说!你是怎么杀了安村长的闺女!” “县太爷慈悲,还能留你一条全尸!” “你要一直不说话,这拶刑,就只是开胃菜!” “后面还有大刑伺候!” “我们安村长和他老婆是不会放过你的!” “你杀了他们的闺女,他们恨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 接着又是啪啪两声响,石狱婆抡起大巴掌,直接抽到姜羡宝脸上。 姜羡宝的手指已经疼到快晕厥过去,脸上又被扇巴掌。 嘴里刹那涌起一股腥味儿,被打出血了。 她整个人都是蒙的。 这是什么天崩开局?! 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逃脱,她才刚刚穿越,没有金手指、金手镯不说,还开局就给她栽上一条命案?! 不行,不能让自己“出师未捷身先死”。 她一定要自救。 姜羡宝条件反射般做了决定。 她从来就不是一个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 下意识地紧张思考起来,想知道能不能得到这具身体的记忆。 可是用力想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个原身的记忆,仿佛是一张白纸,全是空白。 就在这时,安振鹏的老婆马芬,把一个绿地红花,十分乡土的包袱皮举到她面前,哭哭啼啼地说:“这是我闺女亲手绣的包袱皮!” “你说!你说!它怎么会在你手里?!” 看着这个包袱皮,姜羡宝脑子里像是被摁了一个开关,嗡的一声,出现了一个画面。 眼前一片血红,到处都是血,有一双骨节粗大,皮肤发黄的手伸过来,把一个包袱皮塞到她手里。 接着后脑勺一痛,画面中断了。 姜羡宝闭了闭眼。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她穿越的这个原身,真的跟一桩凶杀案有关? 第2章 破案,她是专业的 姜羡宝深吸一口气,很快冷静下来。 她在现世,本来就是全国排名最高的名牌大学刑侦专业毕业生,而且是以第一名的荣誉毕业。 毕业之后,还去省厅重案组实习了半年。 那半年的时光,那些神一样精明强干的前辈同事,那些毫不藏私的谆谆教导,真是值得她用一生来回味。 她从小父母双亡,被寅水阿婆收养。 靠着国家政策和村里的好心人,她衣食无忧的长大,并且一路读书升学,最后考上最好的大学。 只是后来,抚养她长大的寅水阿婆突然被人暗害,危在旦夕。 她实习还未结束,接到消息匆忙回家,见了寅水阿婆最后一面。 结果在给寅水阿婆举行葬礼的时候,她发现了暗害寅水阿婆的凶手。 果然,凶手都是喜欢回到案发现场,回味一下他们的所作所为啊…… 姜羡宝当然不会放过这个人,可没想到,在她擒住这人,准备将这人扭送警局的时候,对方身上突然闪现出一道几乎能刺瞎眼睛的蓝光…… 她下意识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睛,就来到了这里。 不过,这些暂时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对她来说,破案,她是专业的。 …… 姜羡宝脑海里,开始回想刚才那两个狱婆说的话。 安家村村长的女儿被杀,她被定为凶手。 这是仅有的线索。 仅靠这一句话,很明显,她是没法破案的。 她只有一点跟那个包袱皮有关的记忆,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跟她这个原身,到底是什么关系。 而这个时代,也没有只要保持沉默,对方就没有证据证明她是凶手的法律。 很明显,在这里,她必须自证清白。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时代,她要怎么做,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姜羡宝的刑侦专业不是白念的,那半年的省厅重案组实习,也不是混日子的。 她很快有了主意。 很简单,还是从证据入手。 既然说她杀了人,让她看看证据总可以吧? 证据能说明很多东西,里面应该有破案的重要线索。 姜羡宝思忖完毕,抬头看向哭哭啼啼的村长老婆马芬,冷静地问:“你说我杀了你女儿,你女儿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有什么直接证据证明我杀了人?” 马芬正哭得起劲,被她突然打断,不由噎了一下,连打几个嗝儿,才回过神。 她猛地扭头,哭得红肿的眼睛怒视姜羡宝:“你还有脸问我?!” “我女儿英娘,今年才十六岁!” “直接证据?证据是什么东西?” 姜羡宝:“……” 忘了,证据这个词,在这个时代,大概率是不存在的。 她马上换了种说法:“就是凭据,可以作为断案依据的东西,或者文书。” 马芬愤怒地看着她:“你还敢找我要凭据?!” “这就是凭据!” 她举着手里的包袱皮:“这是我闺女亲手绣的包袱皮!” “我们找过来的时候,就在你身边放着!你笑嘻嘻的一直说‘死了!死了!都死了!’” “那会儿跟你说话,你都不理我们,只知道傻笑!史大人还说你可能是疯子,不一定是你干的!” “现在知道躲不过去了,就不疯了?还来找我们要凭据?!——当我们都是瞎的!” “说!你是不是谋财害命!抢了我闺女的钱财,然后害死了她!” 姜羡宝:“……”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她看着那绿底红花,无比有“乡土特色”的包袱皮,冷静地说:“你说我谋财害命,那财呢?” “你们抓住了我,不会没有搜我的身吧?” 当她穿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两个中年妇人反手扭着,站在悬崖边上了。 她的记忆里,本来没有任何关于原身的内容。 直到看见这个包袱皮,脑海里才闪现了一个画面。 姜羡宝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搜身,因为她后面的记忆,随着后脑勺的剧痛,就中断了。 其后的事情,她没想起来。 如果这个案子真的跟谋财害命有关,那看看对方包袱里有什么“财货”,也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听了她的话,马芬和安振鹏一起看着姜羡宝身边的两个狱婆。 县丞史大魁捻着自己的山羊胡须,定声问道:“你们有在她身上搜到什么东西吗?” 章狱婆和石狱婆松开手,把那拶指刑具从姜羡宝手上取下来,一起摇头:“大人,她身上什么都没有,不过肯定是藏在别的的地方了!” 姜羡宝:“……”。 真是让她大开眼界,搜不到东西,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就“肯定”她藏在别的地方了? 这个世界,都是这么破案的嘛? 姜羡宝也没大惊小怪。 刑侦专业的毕业生,也是学过古代刑侦史的,不算是特别陌生。 古代的人一般讲究“生不入公门,死不入地狱”。 就是说,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进衙门告状的。 进了衙门,不管有理没理,都得脱一层皮。 这里的审案程序,大部分时候,都是三板斧。 那就是——用刑、用刑、再用刑! 刚才她已经尝过第一道刑罚——拶(zan)刑。 用一排绑起来的小木棍,套在十个手指头上,再两边一拉,十个手指头,就能被挤到发肿甚至骨折。 特别是在证供不足的时候,用刑拿到嫌犯的供词,当成是判案证据,更是主要手段。 她低头看了一眼已经肿起来的手指头,抿了抿唇。 既然已经穿过来了,有了重新活一次的机会,她不想浪费。 况且她的穿越,跟那个暗害寅水阿婆的凶手,有脱不开的关系! 那个凶手,应该也穿越过来了。 想着穿越就能逃过杀人刑责?! 呵呵,问过她这个苦主、受害者兼省厅重案组第一实习生了嘛?! 所以,她一定要活下来,而且要活得好好的,不仅再也不能让人给她随意上刑,并且还要积极寻找那个凶手的下落。 她得让那人知道,杀了人,哪怕让你逃到异时空,也必须给她偿命!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恶意废死,天打雷劈。 姜羡宝没有丝毫彷徨无助伤春悲秋的小家子气。 她定了定神,也没作声,沉稳的视线看向面前的村长和村长老婆。 是他们的女儿被害,他们这么生气,也是情有可原。 可是如果想胡乱栽赃,也得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姜羡宝正要说话,突然听见有声音从悬崖下面传上来。 大家一起扭头。 马芬更是激动地跑到悬崖边上,弯腰朝下面喊:“找到了吗?!找到我儿的尸身了吗?” 没多久,两个衙役从悬崖下面攀上来。 他们一起朝史大魁行礼:“史县丞,下面并没有尸体。” 马芬哇的一声哭起来:“我的儿,这是死无全尸啊!” 然后又疯扑过来拍打姜羡宝:“什么仇什么怨!你抢了我儿的财物也就算了,怎么还要害死她?!” “不仅害死她,还要让她死无全尸,死后也不得入祖坟!你这是多恨她啊!呜呜呜!” 因为大家都往悬崖边上走动,几个人手持的火把,这时也照亮了悬崖边上一小块空地。 姜羡宝的瞳孔陡然缩了起来。 因为那片空地上,是大片大片略为发黑的血迹! 跟她刚刚记忆里闪现的画面,完全一样。 难道这里就是案发现场?! 也是他们在这里找到她的原因? 这是要让她指认现场? 姜羡宝脑子里飞快地思考,继续说:“你们能不能把事情说清楚一点?” “一会儿说我谋财,但是又没有在我身上搜到钱财。” “一会儿说我害命,可是又没有找到尸体。” “我总得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她左面那个瘦一些的章狱婆阴阳怪气地说:“终于想明白了?早点交代清楚,也能少受点罪!——哼!” 她右面那个胖一些的石狱婆嗓门特别大:“你杀了人,还想狡辩?!” “敢叫你知道,我们衙门里的卦师,算到安村长家的闺女,就是在这个方向丧命的!” “安村长和他老婆带着人,按照卦师的指引,一路找过来,才在这里找到你!” “你当时身上都是血,手里还拿着安村长闺女的包袱皮,尽坐在悬崖边上傻笑!还一直说‘死了!死了!都死了!’” “安村长问你有没有见到他闺女,你就只是点头!” “你说,不是你是谁?!” “赶紧认罪!把安村长闺女的尸身,痛快点儿交出来!” 姜羡宝下意识琢磨:这跟她记忆里的那一点场景,确实能合上的。 但是这么说来,原身怕不是智商有问题,就是精神有问题吧? 这样的人,就算杀人,应该……不受惩罚吧? 下一秒,章狱婆大叫:“别以为你装傻充楞就能逃罪!我们大景朝,就算是傻子疯子杀人,也是要偿命的!” 姜羡宝:好吧,这一条不能用了。 不过这一条怪好的,可以点赞。 可是,她眸光轻转,寻思衙门里面怎么会有“卦师”这个职业? 是她听错了,还是理解错了? 她学过的古代刑侦史里,从来就没有“卦师”这个职业…… 卦师这个名词,自古就跟刑侦搭不上边儿啊。 所以,这里的古代,大概率不是她认知中的任何一个朝代吧…… 姜羡宝心念电转,立即追问:“衙门里的卦师,算到安村长家的闺女已经丧命?” “这个卦师,是算命的那种卦师吗?” 石狱婆没好气拍了她一下:“什么算命的那种?我们衙门里的卦师,可不是那种走街串巷,给他仨瓜俩枣就给你起一卦的穷命师!” “我们衙门里的卦师,那可是差一点就入了朝廷职司的,你敬着点儿!” 姜羡宝抿了抿唇,换了种说法问:“我的意思是,你们那卦师,怎么算的啊?” 章狱婆立即十分得意地说:“我们宏池县衙门里的曹卦师,有着附近五府三道里最厉害的龟甲!” “不管你是打架斗殴,还是谋财害命,他都一算一个准!” 姜羡宝:“!!!” 厄的个老天爷啊! 这里破案,还真是靠算卦??? 这个……她好像专业更对口了呀! 前生的她,虽然父母双亡,由寅水阿婆养大。 可好巧不巧的是,她寅水阿婆,正是个卦师,而且还是专业——占卜者! 在姜羡宝很小的时候,寅水阿婆就用那本世代传承的占卜系统理论和知识总纲——《大衍算经》,给她系统培训。 不过,寅水阿婆从小就跟她讲,说真正擅长卜卦的人,都觉醒了“灵机”这种卜卦天赋。 没有“灵机”的占卜者,就只是撞大运的骗子而已。 因为无论用哪种卜卦方式,最后推算出来的结果,其实都跟概率一样,并不是唯一的。 有时候,甚至有十几种、或者数十种可能,出现在占卜结果里。 只有真正身负“灵机”的占卜者,才能依靠自己的“灵机”,从这么多的可能中,找到发生概率最大的那一种结果。 而没有觉醒“灵机”的占卜者,卜卦基本靠蒙,结果基本靠猜。 还有,“灵机”的觉醒,是有年龄限制的。 如果在十六岁之前都没有觉醒“灵机”,那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姜羡宝就是直到十六岁,也没有觉醒这种卜卦天赋“灵机”。 因为始终没有觉醒“灵机”,她无法从那些纷繁复杂的卦象中,找到未来最可能发生的那一种结果。 所以十六岁那年,她彻底放弃了寅水阿婆的传承,转而挑了一门,只要靠智慧,就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真相的刑侦学! 她想证明给寅水阿婆看,她不需要觉醒“灵机”,也能寻找真相预测吉凶! 第3章 牲有命(求月票推荐票追读) 当然,姜羡宝虽然没有觉醒“灵机”,但是因为她从小也跟着寅水阿婆耳濡目染,还有寅水阿婆的言传身教,她也学会了有关各种卜卦的知识以及手法。 准不准另说,但是拿出来当个幌子蒙蒙这些人,那是完全没问题! 况且现在这个小场面,她根本不需要“灵机”,就能找到真正的线索。 姜羡宝脑海里转过那么多念头,其实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她精神一振,迅速转移焦点,看向安振鹏:“安村长是吧,是卦师让你们找到这里来的?” 安振鹏是个面相看上去很凶厉的中年人。 此刻他一脸怒色,指手画脚地说:“我们昨天就发现我儿不见了,就到处找她。” “我们在村里村外都找遍了,甚至连镇上都找过了,都没有找到她。” “后来就去县上,找衙门里的卦师帮忙。” “是他算了一卦,告诉我们,我女儿,已经被人害死了!” “她的尸体,就在这个方位!” “结果我们赶过来,只看见你坐在这里,手里拿着我女儿的包袱皮!” “这地上还有这么多血,不是你谋财害命,又是什么?!” 姜羡宝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村长家的闺女不见了,从昨天找到今天,最后根据衙门里所谓卦师的指引,知道女儿遇害,而被害地点,就在这个方位。 然后他们按照卦师的指引找过来,真的在悬崖边上找到一些线索。 而她这个原身,不巧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 再配合自己的记忆,所以这个原身,大概率是这桩案子的目击证人。 因为她的原身,是一个智商有问题,或者精神有问题的年轻女子。 这种人,不管在哪个时空,基本上都是受害者,不大可能是加害者。 这是有大数据佐证的。 再加上原身这个出身状况,所以凶手应该是将计就计,栽赃给了原身…… 按照常理推断,一个半夜三更在荒山野岭里出没的傻子或者疯子,肯定是没有家人的。 刚才那俩狱婆又称她是“小叫化子”,两相结合,原身有很大可能还是一个孤儿,并且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孤儿。 这种天生的替罪羊,到哪儿找去? 姜羡宝迅速还原了当时一部分情形,不由对原身充满了同情。 这身世,也真是没谁了…… 不过不怕,现在她就是这个原身,就让她帮她洗冤昭雪,还她一个清白! 至于那个衙门里的卦师,是真的算到了这一切?还是……瞎蒙的? 姜羡宝眯了眯眼,视线落在前方悬崖边上的斑斑血迹上面。 虽然是晚上,可是有闪亮了半个夜空的流星和天火,还有周围人手持的火把,已经比刚才亮堂多了。 看到这血迹,她才回过神,闻到自己身上,好像也有越来越浓厚的血腥气…… 之前都没有注意,现在低头扫了一眼自己的衣服。 虽然本来就很脏很旧,颜色都看不清楚了,但还是从上面,分辨出了浓重的血痕。 难怪会被这些人当成是杀人凶手。 试想一下,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坐在血泊附近,手里拿着别人的包袱皮。 一边说着“死了死了都死了”,还一问就笑着点头。 对这个时代的古人来说,这是妥妥的第一嫌疑人。 都不用逼供用刑,就能服众。 姜羡宝抿了抿唇,有些不自在地挣了挣胳膊,对身边两个狱婆说:“你们能不能松开手,我去那边看看。” 两个狱婆不肯松手,厉声说:“你别想跑!” “你去那边看什么?你自己做的案子,还想再过一遍?!” 姜羡宝不跟她们一般见识,平静地说:“你们拿不出凭据,还不让我去看现场,是不是就要屈打成招啊?” “如果是这样,你们还让我交代什么?也不用继续上刑,直接一刀把我杀了,给你们村长的女儿偿命就是了。” 两个狱婆被她说得哑口无言,求救似的看向县丞史大魁和村长安振鹏。 安振鹏一张凶厉的脸,脸上都是刀凿斧劈般的皱纹,在夜晚火把的照耀下,如同树皮般粗糙明显。 沉吟半晌,他点点头,说:“让她去看看。” “只要她老实交代,我会向大人求情,留她一具全尸。” 意思就是,不用砍头了。 这一点,对大景朝的人来说,很重要。 但是对姜羡宝来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她眼角忍不住抽了抽,心想,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认定她杀人,还把留个全尸当是人情…… 这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 我是不是还要感谢你宽宏大量啊? 她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被两个狱婆推搡着,来到靠近悬崖边上的一块空地附近。 这里也是血迹最多的地方。 触目一大滩暗红的血,血腥味浓得骇人。 大家都不由自主抬起胳膊,用袖子捂住口鼻。 空地上稀疏的野草被染得一片黏腻,血泊顺着地势缓缓淌开,像一张往四周均匀扩散的暗红色蛋饼。 草叶上缀着一滴滴血珠,被染得沉甸甸地垂着。 旁边几块石头也被溅上血,但并非爆裂飞散的形状,而是大块大块,表面已凝成一层厚壳。 姜羡宝在一旁看得仔细,眉头不由微微蹙起。 这血,不对劲啊…… 首先,地上的血量,有点太多了。 就她所知,自然状态下,哪怕是被人捅了数刀流血到死的人,也流不出这么多的血。 一个人身上的血,不是无限可流的,而是有定量的。 现场这么多血,哪里是一个人身上流出来的? 难道还是群杀? 可现场的痕迹,并不支持这个结论。 其次,这血迹的状态不对。 如果是被杀捅出来的血,血迹应该是无序的喷洒状,不是这样有规律的泼洒状。 最重要的是,这股腥臭味,好像不是人血的味道。 姜羡宝刑侦专业毕业,又在省厅实习过半年。 她跟的组,可是省厅专门处理重大刑事案件的重案组! 那半年的实习,让她学到的书本知识,跟现实全数融会贯通。 因此姜羡宝见过各种各样的凶杀案,对案发现场里人血的气味,并不陌生。 目前这个“案发现场”,如果是真的“案发现场”的话,那也太粗糙了。 如果让她省厅那些前辈见了,恐怕闭着眼睛都能把罪犯给逮出来…… 姜羡宝也只看了一圈这里的地形,心里就有数了。 她看向安振鹏的方向,很镇定第说:“安村长,我不是凶手,但是我知道害您闺女的凶手,往哪边去了。” 安振鹏的瞳孔猛地一缩,继而又睁得大大的,紧张地说:“真真真……真的吗?!你真的能抓到杀我闺女的凶手?!” 安振鹏的老婆马芬飞快地扑过来,一脸急切地说:“你真的没有杀我闺女?你这个小叫化子坏得很!休想骗我们!” “你赶紧把我闺女的尸身交出来!别想糊弄我们!” 话里话外,还是认为凶手就是她。 姜羡宝淡定地说:“我说了我没有杀人,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 “这个案子,恐怕比你们想的,还要复杂一些。” 姜羡宝身边的两个狱婆吃惊地瞪大眼睛,就连嘴都合不拢了。 县丞史大魁眯了眯眼,有点怀疑地说:“你一个小叫化子,还会查案?” “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父母都是何方人士?” 县丞的诘问,让姜羡宝脑子里,突然又闪过一个画面。 一个白面短须的英俊瘦弱男子,手里捻着三枚铜钱,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啪的一声,往桌上一拍。 这是在用铜钱占卜啊! 那画面里,英俊儒雅的瘦弱男子朝她微笑,声音很是温柔:“爹的小阿宝,看清楚了没有?这就叫小六爻,用三枚铜钱就可以起卦。” 这个男人,当然不是她在现代的父亲,因为她从小父母双亡,记忆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影子。 这个穿着长袍的儒雅男人,应该是这个原身的爹。 那是原身残存的零星记忆。 姜羡宝立即镇定地对县丞说:“……家父擅长小六爻。” 她已然回过神,知道自己恐怕不能展开自己最擅长的案情推理。 是啊,以她现在小叫化的身份,怎么就突然变成破案小能手了? 她怎么就知道地上的血,超过了人体能自然流出来的血量? 又是怎么知道,这血迹的状态有问题? 还有,她在地上还发现了一些足迹,大概率可以追踪到凶手潜逃的方向。 但是她又怎么解释,她懂一些对这里的人来说,根本没法向他们解释的东西? 姜羡宝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她已经察觉到,不仅是县丞史大魁,就连那个村长,还有他老婆,这些人脸上的疑虑,已经越来越浓。 搞不好,她就算把真正的凶手找出来,她也难逃一死……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在这个没有现代科技的时代,她如果展现出太过超越时代,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心念电转间,姜羡宝迅速打消了用现代刑侦知识侦破案情的念头。 但是,这不等于说,她没有办法揭露真相,救援自己。 那要怎么做呢? 突然,刚才那俩狱婆说的,关于衙门里卦师的话,浮上心头。 是啊,她不能用现代的刑侦技术揭露这个案子的真相,但是,她可以用魔法对抗魔法啊! 而且,她是有这方面知识储备的! 姜羡宝马上装模作样,在悬崖附近的空地上走了一圈,像是超不经意地,朝身后两个狱婆伸出手:“给我三枚铜钱,我来卜卦凶手逃窜的方向。” “只要找到凶手,你们自然就能找到你家闺女的尸体。” 山风猎猎,悬崖边血迹暗沉,一股刺鼻的腥气,在黑夜中越发浓厚。 章狱婆撅着嘴,不情不愿掏出三个发黑的铜钱,递到姜羡宝手里,怒声说:“你个小叫化子也会占卜?!你可别想着忽悠我的钱!” 姜羡宝不争,只伸手接过铜钱,在掌中轻轻摩挲,想着自己需要的卦象。 她阖上双眸,指尖拂过冰凉的铜钱,心神却异常清明。 刚才,她已经观测到,崖边的碎石,有朝向北面小径的刮擦痕。 几片被踩断的草叶断口,有很明显的鞋印。 一滴落在岩石背阴处的深色血点,尚未完全凝固。 所有的线索,早已帮她拼凑出凶手逃窜的路径。 此刻,她只需一个“合理”的方式,将其公之于众。 而以寅水阿婆对她多年的训练,她基本上想要扔出什么卦象,就能扔出什么卦象。 她只是没有“灵机”,并不是不懂占卜。 姜羡宝沉住气,手腕轻抖,将三枚铜钱抛出。 暗中控制手腕角度,让铜钱落向血迹外的干地。 哗啦——三枚铜钱落在悬崖边的一块青石上。 她垂眸看去,在草地上拿着一根掉落的树枝,画了一条直线:“一背为单,画少阳,是一条直线;两背为折,画少阴,是两条断开的直线。” 她拾起铜钱,再次掷下,再次画线。 六掷之后,一个完整的卦象呈现在草地上。 “你们看,”姜羡宝指尖虚点卦爻,“这个卦象,上巽下乾,风天小畜。” “这一卦,名叫【牲有命】。” 其实根据《大衍算经》,【牲有命】的含义,是密云不雨,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意思。 可是姜羡宝现在不需要这一层真正的内置涵义,她只需要,这个卦象的字面意思。 她指着那刚刚根据铜钱占卜画出来的卦象,意味深长地说:“此卦为【牲有命】,意思就是,这血,非人血,乃牲畜之血。而且,这卦还有生机。” 她的话,如同天雷炸开一片迷雾,惊起众人的哗然。 “什么?!这是畜牲血?!不是人血?!” “这也能算出来?!” “这比衙门里的曹卦师,还要厉害吧?!” 县丞史大魁和安家村的村长安振鹏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出震惊和疑惑的神情。 在别的人窃窃私语的时候,他们俩没有说话,只是很快移开视线,继续沉默地看着姜羡宝,神情郑重了许多。 第4章 恋爱脑(新书求月票推荐票) 姜羡宝看着地面上的卦象,语音徐徐:“你们看,这一卦【牲有命】,上巽下乾。” “巽为风,主东南。” “而风含水意,所谓风生水起,水蕴万物,说明你家闺女,可能没死,还有一线生机。” “再则巽的方位,在东南方,说明这一线生机,应该在东南。” “乾为健,主速行、迅捷,而且乾有天地之始的意思,意为源头。”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现在往东南追寻,不仅能找到你家闺女,活着的闺女,还能找到带走你家闺女的凶手。” 说着,姜羡宝的视线,从地面上的卦象上移开,看向被脚印轻微掩住的草丛方向。 那里因为有人踩踏过,呈现内外方向分明的纹路,指向东南。 “此卦总体来说,显示暂时有难。”姜羡宝从悬崖边上那一片血迹收回视线,镇定看向县丞史大魁和村长安振鹏。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量:“……但只要你们赶紧追,你们家闺女,还是有救的。” “如果继续跟我纠缠,延误了救你们家闺女的时间,到时候就算抓到凶手,你们的闺女,也回不来了。” 大家的脸色都变了,不约而同看向此地职位最高的人——宏池县县丞史大魁。 山风猛地卷起众人的衣角,满场寂静。 姜羡宝轻轻拾起铜钱,拍去上面的浮灰,递回给章狱婆,一派卜卦高人的样子,淡定地说:“天意已现,该信不信,你们自己决定。” 衙役们面面相觑,有人不由自主,将目光投向那条被荒草半掩的小径,正是东南方向。 马芬看了看姜羡宝,又看了看自己的丈夫安振鹏,还有沉默不语的县丞史大魁,疑惑地说:“可衙门里的曹卦师,说我闺女已经死了……” “而且曹卦师说的方位,是西北,不是东南吧?——这小叫化子居然说是东南方向?” 安振鹏又和史大魁对视一眼,朝他缓缓点头。 史大魁也是半信半疑,但见姜羡宝说得斩钉截铁,言之凿凿,安振鹏又赞同,他沉吟片刻,挥了挥手:“派一队人,往东南方向搜寻!注意四周有没有能让人藏身的树洞、山洞!” “是,大人!” 几个衙役手持火把,光晕在众人眼中摇曳,向东南移去。 姜羡宝独立于崖边风中,月光将她静默的身影拉得很长。 她静静看着衙役们消失在东南方向的小径尽头。 卦象是真,但是解卦,却是她胡诌的。 不过,线索不会骗人。 她用线索找卦象,不可能不准。 姜羡宝看向史大魁,说:“县丞大人,现在没我的事了,我可以走了嘛?” 她可不想再被上一次刑! 十个手指现在肿的跟冬日里的小萝卜似的,都快疼麻木了。 史大魁捻须不语。 安振鹏看了自己妻子马芬一眼。 马芬马上说:“不行!我闺女还没找到呢!就……就算要放你,也要找到我闺女,抓到那个杀千刀的……” 她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从衙役消失的东南方向,传来惊喜的声音。 “大人!大人!找到了!找到了!” 还等在悬崖边空地上的人,立即跑过去。 姜羡宝被两个狱婆推搡着,也没落下。 他们说的东南方向,是在离这个悬崖东南方向大概三百米左右的小路旁。 一个用树枝搭的简陋窝棚,出现在大家眼前。 几个手持火把的衙役站在窝棚旁边。 还有两个衙役正押着一个年轻男人。 他们一人拽着他的一只胳膊,推了过来。 姜羡宝一眼看见了那男人被迫展开的手,正是她脑海里闪过画面的那一只手! 骨节粗大的手指,比旁人更黄的皮肤,指腹处还有厚厚的硬茧。 窝棚里突然冲出来一个略圆润的年轻女子,哭喊着扑过来:“你们放开他!” “放开我的窦郎!” 她疯狂朝那两个衙役扑打嘶吼,状若疯癫。 姜羡宝松了一口气。 那姑娘果然没死。 安振鹏和马芬一起冲过来:“英娘!英娘!爹娘可找到你了!” “是谁把你拐走的?爹娘一定给你报仇!” 那年轻女子立即哭着说:“爹!娘!你们让他们放开窦郎啊!” “没有人拐我!我是自愿跟着窦郎走的!” “窦郎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马芬一听气坏了。 她指着那垂头丧气的年轻男子,厉声说:“你为了一个货郎,连爹娘祖宗都不要了?!” “英娘!爹娘把你养这么大,从来没让你吃过苦,受过罪,不是让你自己找苦吃,找罪受啊!” 英娘拼命摇头,哭喊道:“窦郎不会让我吃苦!他会好好待我!我……我已经是他的人了!” 啪! 安振鹏一巴掌扇在她脸上,沉声说:“不知廉耻!” 然后扭头对县丞史大魁说:“史大人!我要告这个人诱拐我家闺女!” “我要他坐一辈子牢!服一辈子苦役!” 那年轻男人惊慌抬头,哀求说:“英娘!英娘!你救救我!救救我啊!” “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一定会娶你的!” 英娘嗷地一声,转过身死死抱住了那男人。 马芬扑过去,朝他脸上“呸”了一声,说:“你一个穷的叮当响的货郎,还想骗我家闺女?!” 姜羡宝:“……”。 所以,弄这么大阵仗,却只是一桩小情侣私奔? 可是,你们伪造一个杀人现场是要闹哪样? 还把自己原身这个可怜的姑娘,当成了替罪羊! 姜羡宝心里升起一股难以抑制的怒气。 如果不是自己正好穿过来,这具身体的原身,就要被当成杀人犯处斩了! 不对,其实这个可怜的姑娘,已经被打死了。 姜羡宝想到记忆里,后脑勺上那重重的击打…… 那是很明显的严重脑震荡,应该是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最后死在流星坠落的那一刹那。 因为,她就是在那个时候,来到这个世界。 姜羡宝握了握拳,提高了声调,对着那正哭哭啼啼地小情侣冷笑说:“你俩私奔,为什么要把我打晕了,还把我当成凶手,伪造一个杀人现场?” 她看向县丞史大魁:“大人,是这男人把我砸晕了!还把那包袱皮塞我手里!” “我要告他栽赃嫁祸!谋杀于我!” 那名叫窦郎的货郎听见她说话,顿时像见了鬼一样,惊慌失措地说:“你你你……你不是疯子?!你居然会说话?!” 姜羡宝伸出被木棍拶刑夹肿了的双手,在那货郎面前晃了晃,说:“让你失望了,我当然不是疯子。” “说,你为什么要造出一个假的杀人现场?” 那货郎急忙摇头说:“你不是没死吗?!怎么就谋杀你了?” “你个疯子!大人!她是个疯子!她说的话,不可信!” 姜羡宝愤怒:“你才是疯子!你全家都是疯子!” “你拐带良家妇女,谋杀目击证人,其罪当诛!” 英娘慌慌张张:“没有!没有!他没有拐带我!我是自愿的!” “还有!是我!是我砸了你的脑袋!不是他!” “我们想恁死你,然后假装是你杀了我,我死了,我爹娘就不会再继续找我们了……” 姜羡宝:“……” 这是哪家的傻闺女? 恋爱脑害人害己,应该都被突突了…… 姜羡宝更加气愤,看向史大魁,说:“大人,您可得为我做主!” “这俩已经招认,是他们想谋杀我!” 史大魁却根本不理她,只是看了安振鹏一眼。 安振鹏一副打算息事宁人的样子,他瞪着自己女儿,说:“回去再跟你算账!” 接着对自己的妻子马芬使了个眼色:“你去窝棚里看看,把英娘的东西都拿回来。——咱们回家!” 马芬点点头,钻到窝棚里面,没多久,就抱着一个包袱出来了。 这一次,是一个色泽非常典雅的银灰色细绸包袱皮,跟之前塞到她手里那个绿底红花,充满“乡土气息”的包袱皮,完全不一样。 绸面上用极细的丝线绣着缠枝云纹,针脚密而不乱。 月光下,带有光泽的绣线微光流转,显得极为不凡。 包袱角上,用红黄两色丝线,绣了一朵小巧的元宝花。 针线细密,花瓣层层叠叠,既不张扬,又透着一股温润的贵气。 包袱里鼓鼓囊囊,装了不少东西。 姜羡宝看见这个包袱皮,顿时有股奇怪的熟悉感,脑海里似乎有画面闪过。 可没容她多想,画面消散了,因为她的注意力,都被安振鹏吸引过去了。 她敏感地察觉,当安振鹏看见那包袱的时候,微微松了一口气。 他还很慎重地问了一声:“……英娘的东西都收拾出来了?” 马芬点点头,撇了撇嘴,说:“这窝棚都是刚刚搭起来的,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都收拾出来了。” 其实里面有两人滚床单的痕迹,地上铺了一块浅色的布,上面还有一点血痕…… 估计要不是这两人忍不住,又是搭窝棚,又是做那事儿,耽搁了时间,他们肯定是追不到这俩人的。 马芬进去之后,已经第一时间把那布收起来了。 她狠狠剜了自己女儿一眼,又冷眼打量那个货郎,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第5章 阿猫阿狗(求月票推荐票) 村长安振鹏收回视线,朝史大魁拱了拱手:“今天多谢史大人相助!” “小女的事,让您操心了。” “还请大人高抬贵手,这货郎,我们得带回去由我们安家宗族处置。” “明天我去县衙找您喝茶,专门谢您!” 史大魁心领神会,点点头:“安村长客气了,令爱无事就好。” 说着,他摆了摆手,“把人交给安村长。” 安振鹏解下那货郎的裤腰带,把他的手绑起来,再绕一圈,绑到他的腰上。 那货郎只得双手提着裤子,被绑的像个人棍,几乎站立不稳。 英娘在旁边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如同抱着一怀珍宝。 姜羡宝目瞪口呆,说:“……那他俩要谋杀我的事儿,就这么算了?” 没一人理她。 安振鹏和马芬押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货郎,快步离开。 县丞史大魁也带着几个衙役,扬长而去。 反倒是走在最后面的两个狱婆互相看了看,又往前方瞥了一眼,悄声对她说:“……你还是赶紧走吧……安村长要的人,连史大人都不管,你还想怎样?” 姜羡宝:“……”。 她突然明白过来,自己这个“孤儿小叫化”身份,在这地界儿这时代,就算被人打死了,也只如同路边一条死狗,没有任何人在意。 她现在,就宛如一个从现代社会穿越而来的巨婴,各种水土不服。 刚刚从一桩“谋杀案”里脱身的姜羡宝,就这样站在山腰,目送那些人往山下的大路走去。 等这些人走远了,她瞥了一眼周围黑黢黢的树林,还有越来越暗的林间缝隙,抿了抿唇,不敢继续待在这里。 姜羡宝打算跟在那群人身后,悄悄下山。 哪怕是去村里找个墙角过夜呢,也比待在山上强。 万一有什么野兽跑出来攻击她,她就真的歇菜了。 总不能刚刚逃过人祸,又惹上兽祸。 可是,姜羡宝刚走了一步,就听见林间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有人拨动了树叶,又像是小动物在灌木丛中奔跑。 不会吧? 真的想什么来什么? 姜羡宝倏然停下脚步,紧张地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担心真是树林里的野兽跑出来了。 眨眼间,黝黑的林子里钻出两个小孩子,踢踢踏踏朝她跑过来。 “阿姐!” “阿姐!” 居然是认得她的? 姜羡宝垂眸,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一男一女两个小孩。 都是大概三四岁的样子,短短的三头身,瘦骨嶙峋。 一头的乱发,脏兮兮的,有点发黄。 没有人给他们梳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顶在头顶上的鸟巢,已经打结了。 脸上也很脏,但是眼睛出奇的大,目光纯良到懵懂。 他们上身都穿着看不清颜色的短褐,半长的裤脚里,露出跟细竹竿一样的腿。 脚上没有穿鞋,小脚上都是泥泞。 寒冷的天气里,露在外面的肌肤都冻得发紫。 当姜羡宝看清这俩小孩的样子,就和刚才看见那个绿底红花的包袱皮一样,眼前又闪现出一些画面。 这一次,画面纷繁复杂,像是电影里的蒙太奇。 不像上一次那么简单。 她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阿猫、阿狗…… 两个孩子的名字,首先浮现出来。 接着,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画面,是在一座高大的城墙下方,这两个孩子,蓬头垢面地跪在那里,朝过往的行人磕头,乞讨食物。 她看见自己低下头,从挎着的包袱里,掏出两个饼子递了过去。 而那个包袱皮,正是刚才她看见的,那个村长的老婆,从窝棚里拿出来的包袱皮! 银灰色细绸面,上面还绣有一朵小小的元宝花。 记忆的画面里,先是两个孩子接过饼子,大口大口吞咽。 …… 接着画面一转,出现一辆像是笼子一样的囚车。 她缩在角落里,脑子里一片昏沉,从车栅栏里看着外面的天空。 有两个小孩从车后爬上来,正是她曾经给过两个饼子的孩子,也就是刚刚从树林里钻出来的这两个孩子。 他们看着很小,力气却很大,三下两下就弄断那车已经腐朽不堪的木栏杆,把她从那囚车里弄了出来。 …… 接下来的画面,闪的更快。 是残破不堪的破庙,褪色剥落的壁画,斑驳的神像。 没了大半瓦片的屋顶,横亘在头顶裸露的椽子,以及屋檐上蹲踞的石首,在月光下沉默而狰狞。 …… 阿猫和阿狗看着姜羡宝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样子,有点后怕地互相看了看。 “阿姐!阿姐?!” “阿姐怎么又听不见我们说话了?” “阿猫,快把天圣果给阿姐吃!” “阿姐吃了肯定就好了!” 阿猫深吸一口气,从自己的衣服兜里,掏出一个拳头大的果子。 淡黄的果皮上,有着深紫色条纹。 这果子一拿出来,就有浓郁的花果香混合着奶香的强烈蜜味,萦绕在林间的空气里。 已经安静下来的树林,突然躁动起来。 阿狗连忙说:“赶紧给阿姐吃!” 阿猫推搡着姜羡宝:“阿姐!阿姐!吃!快吃!吃下去,阿姐的病,就好了!” 姜羡宝骤然闻到一股强烈到不可思议的香味,也许是太过饥饿,她还没有来得及睁开眼睛,就已经不由自主张开嘴,咬了一口。 一块带着馥郁香味的果子,就这样滑进她的口腔。 清甜中带着不容忽视的奶味,还有几乎是势均力敌的花香和果香,极大刺激了她的进食欲望。 姜羡宝情不自禁闭着眼睛大口吞咽,如饥似渴。 “阿狗,阿姐真的是饿了呀……” “是啊,可惜这么好的果子,只有一个。” “我们要不要给阿姐去讨点儿别的东西吃?一个果子恐怕吃不饱。” “……还是不要了。这一次我们去找果子,就差点弄丢了阿姐。还是等阿姐醒了再说吧。” “好吧……” 两个小孩的声音,越来越低,慢慢消失在姜羡宝的耳边。 她以为这俩小孩是自己离开了,可又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被凌空抬了起来,往一个方向前进。 她想睁开眼睛看一看是怎么回事,可是吃了那果子之后,她是不饿了,但是眼皮却更沉了。 只想好好睡一觉。 这一晚,她好像睡过去了,但又好像没睡。 因为她在做梦。 她的大脑,像是一台老旧的电视机,因为信号接受不好,只能播放一些并不连贯的画面。 不过她知道,那些画面,应该都是这个原身的记忆。 …… 下雪的冬日,原身哆哆嗦嗦靠在破庙的墙角,身上盖着一堆黄枯的稻草。 也是这两个孩子,从大雪纷飞的门外跑进来,手里捧着一个破碗,里面有一碗黑绿的野菜糊糊。 可是下一秒,画面就成了原身捧着那个破碗狼吞虎咽。 …… 没多久,这个画面淡去,新的画面出现在她的梦里。 一群穿得不错的小孩子,把这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摁在地上打。 原身不知所措地扑上去,用自己的身子,保护着那两个孩子。 然后那些孩子开始用石块砸她,叫喊着“打死这个疯子!” “打死她!” 那石块砸到身上很疼,但是她没有放弃,依然死死把那两个小孩子护在身下。 接着似乎有人路过,呼和了一声,那群打人的小孩子,才一哄而散。 …… 原身跟着那两个孩子,在树林里穿梭。 两个孩子很是熟练地撵着一只很肥的野兔…… 她跌跌撞撞跟在后面,看着两个孩子捉到野兔,带回到山坡上。 野火升起来,开始烤野兔。 油脂滴入火堆里,香气四溢。 两个孩子把最肥美的部位递到她手里,她毫不犹豫,张口就吃。 …… 两个孩子蹒跚走在前面,原身一个人跟在后面,看着他们在一户人家门口跪下磕头,结结巴巴讨饭吃。 原身在后面看着,不知道为什么,脸上满是泪痕。 自那以后,这俩小孩出去讨饭,就再也不带原身一起去了。 …… 一个个画面闪过,这就是原身跟这俩小孩子过的日子吧…… 第二天醒过来,姜羡宝心情复杂地揉了揉眼睛。 然后发现自己昨天被拶刑摧毁的手,恢复原状了。 手指头不再像是胡萝卜一样肿胀疼痛,而是纤细白嫩,如同上好的葱白。 真是葱管一样的手。 可是,怎么会好的这么快? 这不科学! “阿姐?阿姐?你饿了吗?我们出去讨饭吧!” 一道童稚的声音,传到姜羡宝耳朵里。 她浑身一震,视线渐渐有了焦距。 她看见面前站着的两个小孩。 正是昨天晚上,她最后看见的那两个脏兮兮的孩子。 也是梦中那两个跟她相依为命的孩子。 她记得他们的名字,阿猫、阿狗。 自己,好像还吃了他们给她的一个果子,然后就昏睡过去了。 想到那个甜蜜中带着奶香的果子,姜羡宝的肚子,不争气的又咕咕叫了起来。 “阿姐饿了!我们赶快出去讨饭!” 这是那个小男孩的声音,语气充满了欢欣雀跃。 好像“讨饭”两个字对他来说,没有任何负担和羞耻心。 如同在说“吃饭”两个字一样正常。 第6章 天圣果(求月票推荐票) 姜羡宝惊讶之下,也只惊了一下。 因为下一秒,她的视线,落在眼前的景物上。 这不就是昨夜那些零星记忆里,见过的那个地方吗? 明显是一座残破不堪的破庙。 角落里有着厚厚的积尘,断壁残垣上依稀可见褪色剥落的模糊壁画。 不远处那些斑驳的神像褪去了曾经的色彩,已经看不清面容。 神像前的供桌上空空如也,连个香炉都没有。 腐朽的木门半塌,大咧咧地敞着,能够看见外面枯寂的山坡。 四野无人,唯有嶙峋的怪石,沉默地诉说着孤寂和萧索。 屋顶的瓦片碎了大半,裸露的椽子横亘在头顶,倔强地指向天空。 一角飞檐尚存,其上蹲踞的石兽也已残破,在日光下沉默而狰狞。 屋外偶尔能够听见树林里惊飞的鸟雀,划破静寂的声音。 姜羡宝:“……”。 她闭了闭眼。 脑海里又闪过一些断断续续的画面和意识。 原来这里,就是原身和这两个小孩子住的地方。 虽然他们叫她“阿姐”,但其实,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亲属或者血缘关系。 只是恰逢其会罢了。 联想到昨晚的梦,虽然她记起来的画面不多,但也清楚的意识到,讨饭,是这仨生活中的常态。 可是为什么呢? 原身有手有脚,看身形也是大人了,就不能……自食其力吗? 姜羡宝是不习惯“乞丐”这份职业的。 她不歧视乞丐,但是,她不能忍受自己做乞丐,特别是在自己身体正常,有手有脚,还有劳动能力的时候。 她定了定神,收回视线,落在面前两个孩子身上。 根据她不时闪现的零星记忆,这俩孩子,小女孩叫阿猫,小男孩叫阿狗。 是她在离家的那个城门门口,遇到的两个小孩子。 就因为她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饼,这俩孩子就“赖”上了她。 偷偷跟着她一路前行。 她不记得是怎么被人掳劫,装到车里。 但是记得是这俩小孩,把她救了出去。 然后,她的记忆最终,就停在这个破庙里。 她不太清楚到底在这里住了多久,不过感觉到气温从寒冷,到温暖、炎热,又到了凉爽和寒冷。 所以,应该是一年左右。 而在这一年里,原身那破碎的记忆里,她一直是“不劳而获”的那个人。 每天的吃食饮水,都是这俩小孩张罗的。 她只要张开嘴就可以了。 这是怎么回事? 姜羡宝从原身的记忆里,找不到答案。 她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两个小孩,试探问:“阿猫、阿狗,你们……” 她话没说完,就被两个小孩惊喜打断。 “阿姐病好了?!” “阿姐认得我们了?!” “阿姐能说话了!” “我就说阿姐不是疯子!阿姐是生病了!” “天圣果真的能治病啊!” “还好我们把天圣果找回来了……” …… 姜羡宝听着两个小孩嘀嘀咕咕欢呼雀跃,满头雾水,不由职业病发作,开始追根朔源般套话。 在两个孩子前言不搭后语的讲述中,姜羡宝渐渐明了一些始末。 原来这个原身,确实是精神出了问题。 少部分时候,是正常的,大部分时候,都不正常,完全不能交流,没有自我意识。 这一点,从之前那个案子里,就能看出来。 她的原身,大概率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所以真的是这俩两三岁的孩子,在城门口遇到她之后,由于她在正常的时候,给了他们一些吃食,他们就一直在照顾她,保护她…… 如果没这俩孩子,她还真不确定,这孤身一人的原身,会落到什么下场。 昨天晚上,两个孩子出去给她摘“天圣果”,就是昨晚给她吃的那个果子。 因为他们听人说,这果子能治百病,肉白骨,活死人,特别牛叉。 然后他们找到果子,给她吃了,她还真的就能认人,能说话了! 俩小孩还告诉她,这天圣果,长在天圣树上。 据说,五百年才结一次果,每次结一枚果子。 说得颠三倒四,姜羡宝好不容易才弄清楚一点点前因后果。 她在心里嘀咕,昨晚那个果子的味道,跟她前生吃过的一种叫香瓜茄的果子,味道一模一样。 而香瓜茄的别名,就叫人参果。 好吧,看来还真是人参果! 当然,姜羡宝清楚她“清醒”的原因是什么…… 不是什么“天圣果”,而是穿越。 但是这个果子,却给了她一个很好的理由。 让那些熟悉她的人,不会觉得她这“间歇性精神病”,好得太突兀。 姜羡宝明白了来龙去脉,在心里沉吟。 她原身的记忆,可能就是因为间歇性精神病的关系,并不完整。 比如说,她为什么一个人离家出城? 她的家,到底在哪里? 她的家里,还有没有别的家人? 如果没有了也就罢了,如果还有家人,那些人知不知道她离开家,一个人来到这里? 她确信的是,这个原身,不是被人拐走的,因为她出城的时候,她的那段记忆很清楚,她是有自主意识的。 当时还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 对了,她记忆里那个包袱呢? 那包袱皮,怎么会到了那个私奔的小情侣手里? 看来,这里面还有一些谜题,需要她来解答。 姜羡宝不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些严肃。 俩小孩对视一眼,有些害怕,很是内疚的低下头,在姜羡宝面前低头认错。 “我们昨晚应该带阿姐一起去的……不然阿姐就不会一个人跑出去了……” 姜羡宝回过神,摸摸他们的头,说:“没事,阿姐的病,已经好了。” “以后不需要你们照顾阿姐,阿姐能好好照顾你们。” 她发现自己这个身体说话的声线,特别温柔甜糯,像是能够直接拨动人的心弦,甜到人心里去。 这可跟她原本清朗明晰的嗓音,很是不一样。 两个小孩更是激动地不能自已,直接扑到她怀里。 结果,就在她注视之下,这俩兴奋不已的小孩,头顶突然冒出了两只耳朵。 阿猫的头顶,冒出了两只猫耳朵! 那猫耳雪白,形状柔和圆润,还带一点优雅的前倾,好像前世她喜欢但养不起的布偶猫的耳朵! 阿狗的头顶,冒出的,是两只狗耳朵! 像是两片厚实的暖黄色小桃叶,支楞在脑门两侧,肉嘟嘟的,不时有轻微的抖动,仿佛随时都在警惕的倾听周围的声音。 如同她前世特别喜欢的家乡田园幼犬的耳朵…… 姜羡宝:“!!!” 她就知道! 他们果然不是俩普通孩子! 谁家普通孩子头顶长出这么可爱的猫耳朵、狗耳朵?! 就知道在这荒山野岭,两个看上去才三四岁的孩子,能生存下来,还能照顾她这样一个大人,根本不可能是普通孩子…… 姜羡宝的心,又扑通扑通跳起来。 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眼睁睁看着这样的事情在眼前发生,震惊到完全失语。 不过她没有别的表现,只是笑容略微有点僵硬。 阿猫和阿狗完全分辨不出来。 俩小只对她非常依恋。 姜羡宝一动不动,等着两个小孩情绪稳定下来,那一对猫耳朵和狗耳朵,缓缓从俩小孩头顶消失,她才深吸一口气,渐渐平静下来。 刚才如同轰雷一样的心跳,恢复了正常。 姜羡宝揉了揉两个孩子的脑袋,确信上面没了猫耳朵和狗耳朵之后,才若无其事地说:“阿猫、阿狗,我记得我有一个绣着元宝花的包袱皮,但是我找不到了。” 阿猫抬头,疑惑地说:“阿姐,是那块绣花的头巾吗?阿姐一直包在头上的?” 阿狗看了看姜羡宝的脑袋,没有头巾了。 阿猫和阿狗对视一眼。 从昨晚到今天,俩小孩太累太激动了,都没有注意到阿姐头上一直戴着的头巾,不见了。 姜羡宝觉得自己真相了。 会不会是昨天,原身脑袋上包着那块包袱皮,疯疯癫癫跑出去,才遇到那对黑心的小情侣? 他们不仅把她当替罪羊,制造了“杀人”场景,还顺手把她头上包着的包袱皮头巾拿走了,替换了英娘自己的包袱皮? 难怪…… 难怪! 那村长和他老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明明知道那包袱皮不是他家的,还昧着良心顺走了。 姜羡宝哪怕对这个时代还不怎么了解,可只要想起那包袱皮的质地和绣工,就知道价值不菲! 这一家子,都不是东西。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姜羡宝眯了眯眼,暂时把这件事按下。 目前,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因为,讨饭是不可能讨饭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讨饭。 “阿猫、阿狗,我们要自食其力,一定不能当不劳而获的懒汉,更不能做吃嗟来之食的乞丐!” “我们有手有脚,不用讨饭也能吃饱肚子!”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一起去种田!” 从小在底层社会长大的她,对种田其实并不陌生。 姜羡宝带着俩小孩,雄赳赳气昂昂从破了个大洞的门里走出,来到破庙外面。 不远处雄关漫漫,四野里荒山寂寂,脚底下黄土遍地。 在这种地方种田? 理智瞬间回笼。 第7章 斩杀线(求月票推荐票) 这个地方,就不是能种田的地界儿。 就算她想种,能种,可要怎么种? 种田的基本工具都没有,徒手刨地吗? 哪怕她徒手开荒地,可是种子呢?肥料呢? 这些生产资料,都不会凭空从天上掉下来啊! 姜羡宝看了看自己身边两个三四岁的小孩子,再看看自己。 他们就是妥妥的所谓“无产者”吧…… 这仨人,就算是卖身给地主家当佃农,大概也是没人要的。 谁家地主愿意做慈善,佃农还从娃娃养起啊? 此时此刻,姜羡宝很是茫然。 难道要插个草标,把自己给卖了? 那可不行! 她毫不犹豫掐断了这个念头。 身为穿越者,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了? 别人穿越,都有金手指神马的,我的金手指呢?! 姜羡宝的前世里,对金手指是不陌生的。 比如小娃儿吃着奶听别人的心声,然后鲨疯了? 再比如重生大局在握,天下我有,上辈子的仇这辈子报,管它是不是冤有头债有主,反正爽就完事了? 又或者天生锦鲤,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出门捡钱,进屋得宠? 还有一胎多宝好孕风神马的…… 啊呸呸呸!死脑子不要乱想! 最后一个删掉!删掉! 那不是金手指,那是噩梦好吧! 再不济,没有金手指,也能附送个金手镯吧? 比如系统神马的? 姜羡宝不死心,在脑海里开始呼唤:“……系统?” “……系统你在哪儿?” “……系姐?统哥?” …… 毫无回应。 可见系统这个“金手镯”对她来说,也是不存在的。 姜羡宝收回天马行空的思绪,还是打算现实一点,想想办法,回去找找原身那个家,看看还在不在。 不然的话,她十几岁的大姑娘,带着俩小孩,在这个世道独自求存,实在太凶险了。 在她前世的某个国家,这仨是妥妥落入了“斩杀线”之下啊…… 姜羡宝眼神变幻。 自尊和生存互相抵触的时候,她果断选择了生存。 毕竟前世她就是从底层一路成长起来的。 做出这种决定,对她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她立即转移目标:“阿猫、阿狗,种田的事,以后再说。” “……咱们……还是先去讨饭!” 两个小孩一点都没觉得讨饭羞耻或者丢人,立即欢欣鼓舞地说:“好啊好啊!” “咱们去山下的村子!” 姜羡宝跟着他们往山下走去。 山下的村子并不大,从山上看下去,像是个腰子型,大概有百来户人家。 村子里大部分都是茅草屋,偶尔有两座红砖瓦房,看着很是气派。 当然,最气派的,是村东头靠近山脚的地方,那一座很大的青砖大瓦房。 屋前屋后都有不小的院子,围着院墙。 哪怕他们在半山腰,也看不见院子里面的情形。 姜羡宝对这个小村子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试探问:“阿猫,你认识下面那个村子的人吗?” 阿猫眨了眨眼,说:“……什么叫认识?” 姜羡宝说:“就是跟他们说过话,打过交道什么的。” 阿猫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打过,他们打过阿猫和阿狗,也算是认识吧。” 姜羡宝:“……”。 打过交道,和被打过,这是两码事。 她又是心酸,又是好笑,看向阿狗,问道:“阿狗,你呢?那是什么村子?你知道吗?” 阿狗说:“那是安家村……我们经常去讨饭,阿姐也去过那个村子的。” 姜羡宝心里一动。 安家村,不就是昨天晚上,那对村长夫妇所在的村子吗? 这样说来,这俩夫妇明明知道她是个疯子、傻子,却装作不认识她,还诬陷她是杀人犯! 最后也发现认错人了,她甚至还帮他们找回了女儿,他们却没有对她赔礼道歉,还顺走了她的包袱皮! 姜羡宝对这村长夫妇,还有他们的女儿,以及他们女儿的货郎情郎,印象都差到极点。 下意识的,姜羡宝说:“只能去这个村子讨饭吗?” “能不能去别的地方?附近还有别的村子吗?” 阿猫抬头看着她,迟疑说:“别的村子就更远了。” “如果阿姐不想去下面的村子,我们可以去县上,比去别的村子,还近一些。” 姜羡宝心想,县上肯定人更多,更繁华,如果讨饭的话,应该成功率更高。 就像前世她和寅水阿婆出去摆算命摊子,去县里也比去镇上要挣得多。 姜羡宝笑着说:“那不如去县上,我还没去过呢。” 阿狗伸出手指,指向另一边说:“去县上的话,我们得走这条山路。” 说着,他带着姜羡宝和阿猫,拐向另一条岔路口。 …… 这一走,就走了接近一个时辰。 姜羡宝累的气喘吁吁,觉得自己的脚底都走出水泡了,才看见前方出现一道城门。 黄土垒做的城门,看上去也就一米八,不到两米的高度。 跟姜羡宝记忆里那道宏伟的城门,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她想,这里,应该不是原身的家。 原身的家,应该在一个更大的城市里。 如果能把原身的所有记忆,都想起来就好了…… 可惜,一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不是看医生能够看好的。 不然的话,高低她得讨点钱,去看郎中。 姜羡宝突然回过神。 她都在想什么啊? 也就这么短的时间,她的坚持,已经从坚决不吃嗟来之食,到讨饭讨钱了?! 果然,落入了“斩杀线”,底线的滑落,也是很快滴…… 姜羡宝感叹着,和两个小孩走到了县城门口。 城门上有三个大字:宏池县。 门口有两个站岗的衙役。 看上去年纪不小了,身上的黑色官服皱巴巴的,洗得发白了。 搓着手站在那里,半闭着眼睛,不时打个哈欠。 虽然姜羡宝他们仨下山已经快一个时辰了,但应该时间还早,因为城门口进进出出的人,并不多。 但是,每个进城的人,要么给这俩衙役看一份证件,要么就要给这俩衙役一个铜钱。 明显是要收过路费。 看证件,大概是居住证明一类的东西? 看来这县城,也不是随便想进就能进的。 姜羡宝不敢就这么贸贸然带着俩小孩闯进去。 她一手牵一个孩子,站在离城门不远的地方,仔细观察。 这一等,就等到城门口没人了。 只有她和两个小孩,以及站在城门口的两个衙役。 就显得她和阿猫、阿狗特别突兀。 阿猫阿狗不时抬头看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姜羡宝没理会他们,一心琢磨要怎么绕开这两个衙役进城。 那俩衙役觑着眼睛打量他们,也没说话,就这样看了他们一会儿。 然后俩衙役不约而同伸了个懒腰,说:“这会儿没人了,我们进去歇会儿吧。” 说着,两人一起转身,走到城门里面去了。 城门依然敞开着,并没有关。 姜羡宝心里一动,对阿猫阿狗说:“现在没人看门了,我们进去吧!” 阿猫这时终于找到机会,软绵绵地说:“阿姐,看门的两个大叔对我们可好了,从来不要我们的钱。” “我们进去吧!” 说着,她和阿狗一边一个,就这样拉着姜羡宝的手,大大方方往城门口走去。 姜羡宝:“……”。 所以她刚才在纠结个什么劲儿! 他们仨就这样进了城,两个衙役正坐在城门口一间小房子里喝茶。 当看见阿猫阿狗拉着一个大姑娘走进来,俩衙役还跟他们打招呼。 “阿猫、阿狗,又来讨饭啊?” 阿猫和阿狗脆生生地“哎”了一声:“是的呢!昨天都没吃饭!今天想多讨点儿!” 一个衙役说:“那你们等一等,咱们的边军昨天打了大胜仗。” “明天,边军的将军们,要来县城给穷人送饼子,与民同喜!” “听说还有肉汤!” 阿猫和阿狗听见有肉汤,眼睛都瞪圆了。 “啊啊啊!真的有肉汤?!那明天一定要再来啊!” 两人拉着姜羡宝,撒腿就往城门口里面跑。 一个衙役在他们后面说:“就在县衙旁边的那条街上!别找错地方了!” 阿狗头也不回地抬手摆了摆:“知道了!多谢大叔!” 姜羡宝很是好奇。 等他们拐了个弯,跑到一条街上的时候,姜羡宝才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城门口那两个人的?” 阿猫说:“讨饭讨的多了,就认识。不过他们没有打过我们,这也算是认识吗?” 姜羡宝:“……”。 这个梗是过不去了吗? 她不再说话,只是好奇地东张西望,打量这个地方。 此刻天色已经大亮,太阳也出来了。 金灿灿的阳光照在县城夯实了的黄土地上,像是撒了一地的碎金子。 这条街的两边,应该都是做买卖的店铺。 门口都挂着旗杆一样的招牌。 有的还没开门,但有的已经开始做生意了。 “热胡饼嘞——新出炉的胡饼!” “夹羊肉的、抹酥油的都有!不夹肉也香!” “粟米粥、麦粥,滚着熬的,清早喝一碗顶半天!” “白酪一碗,酸口的,解腻暖胃!” “羊骨汤饼,现掰现下,汤清肉香!” “风干羊肉切片卖,配饼吃最对口!” “赶路的、当差的,趁热来一份喽——” 第8章 郎君行行好(求推荐票月票) 姜羡宝一看,这不就是早餐一条街嘛?! 有的店家还在门口架起大锅,煮面片汤。 淡黄色的面团,被削成片状,扔到热气腾腾的锅里,再加上一些蔬菜和羊骨头,香气很快就蒸腾而起。 有的店家则是在门口直接烧炉子,烤着金黄色的大饼。 烤炉旁边,也有大锅,煮着新鲜的羊汤。 一点膻味都没有,只有雪白如奶状的汤水,鲜不可言。 另外还有粥摊,煮的是粟米粥,有的还放了芝麻,味道有点怪,就不是很吸引姜羡宝。 再走几步,是卖酪浆的摊子,还有跟酪浆搭配的干酪和奶皮子,以及一些肉干。 大一些的门店门口,居然还有卖烤肉的。 大早上的,就看见被烤的滋滋作响的油脂,从焦香的烤肉上滴下来,姜羡宝羡慕的泪水从嘴边流了下来。 和烤肉一起卖的早餐,看上去更高级一些。 都是一些烘烤过的干果,还有羊肉、蔬菜和豆子煮成的肉羹,以及加了芝麻的胡饼。 姜羡宝和阿猫、阿狗走到这家店门口的时候,就走不动路了。 三个人站在店门口,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店里的厨子施展刀工,将那烤肉一片片切下来。 没过多久,一个头发卷曲,眸色灰蓝的男人走过来,不耐烦地朝他们挥手,像是驱赶牲口一样说:“小叫化快滚!” “站在这里妨碍老爷做生意!你们赔得起吗?!” 这男人个子很高,而且长得五大三粗,那胳膊都有阿猫、阿狗身子粗了。 好女不跟傻叉斗。 姜羡宝当机立断,马上拉着阿猫、阿狗拔腿就跑。 那男人把他们赶走也就行了,并没有追赶他们的意思。 旁边那早餐摊子上的老板娘撇了撇嘴,说:“郝老三,人家小孩子也只是看看而已,你何必做得这么绝呢?” 郝老三哼道:“褚七娘,你这么好心,你怎么不给他们一个饼子?!” 褚七娘把手里的抹布往摊子上一扔,没好气说:“我这刚烤出来呢!” “正要给,你就把人给赶走了!” 郝老三:“……你也就给个饼!我这里可是烤肉!是肉!” 褚七娘翻了个白眼,嘟哝道:“就你家有肉……谁不知道你家的肉,是从哪里来的……” 郝老三毫不在意,哼着小曲进了自己的门店,已经点头哈腰,开始招待第一批进店吃早餐的客人了。 他的早餐店别具特色,一大早就供应烤肉和各种肉粥,来这里吃早饭的人,都是非富即贵。 他可得好好招待着,不能让外面那些脏兮兮的小叫化子,败了贵人们吃早餐的兴致。 “官爷,请问早点想吃什么?” 刚刚进店的,正是从落日关战场上下来的贺孟白和陆奉宁。 他们已经换了身衣袍,不再是战场上的盔甲,而是一身很朴实的暗色长衫,束着劲瘦的腰,依然风尘仆仆。 贺孟白揉着胳膊上酸胀的肌肉,呲牙咧嘴地说:“有什么好吃的,都给我端上来!” 郝老三忙手一挥,指着那些摆出来的早点,兴致勃勃地说:“我们这好味客栈里,好吃的可多了!” “炉里新烤的宏池炙馍,是刚刚收上来的小麦夯成团,喷香的胡麻籽儿镶满边,鏊子上烤得鼓囊囊,掰开能夹野葱嫩羊肉,焦边软心的!” “羊肋烤肉,用的是落日关外的新鲜羊肉,天还没亮就收拾了,现到现杀现烤,抹盐不抹酱,切片配烤馍正好!” “同样还有落日关外的新鲜羊骨汤饼,掰面下锅,汤清油亮!” “咱们店的特色粟米混着黍子熬成的粥,放了沙枣蜜饯,稠糊糊甜蜜蜜能挂得住勺子!” “吃完再来一口雪乳羹,关外的牦牛奶打底,撒一把来自江南的杏仁碎,咕嘟冒泡时浇一勺昆吾山上的野蜂蜜,甜过北疆琵琶曲!酸口解腻,贵人们都爱点!” 贺孟白哈哈大笑,说:“掌柜唱的好词!” “都给我们端上来!” “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我们吃完再打包!给我们沈将军带去做早餐!” 一听还要给将军做早餐,郝老三的脊梁骨又矮了三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三分。 “好嘞!您就等着吧!马上上菜!” 就在一盘盘美味佳肴往贺孟白和陆奉宁桌上端的时候,已经跑远了的阿猫和阿狗,又拉着姜羡宝往回跑。 因为那烤肉的味道,实在太香了! 虽然姜羡宝拉着俩小孩跑远了,那香味还是跟有钩子似的,一直追着他们跑。 最后阿猫阿狗实在忍不住了,拽着姜羡宝,停下了脚步。 哪怕就在店门口闻闻香气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顿大餐啊! “阿姐!那个味道太香了!我们回去吧!” “阿姐!就在门口站一会儿!一会会儿……” 姜羡宝不想跑回去,可架不住这两个“天赋异禀”的小孩子力气大,直接把她拽着就“拖”回来了。 姜羡宝没办法,只好在看见前面那家好味客栈招牌的时候,挣脱俩孩子的手,小声说:“……你们过去就好了,我就在这里等你们。” 说着,她指了指那客栈街对面的一个位置。 那里正好是两家店铺的中间地带,还有一根不大不小的门廊柱,可以躲在后面藏起来。 阿猫阿狗互相看了一眼,又看了看对面客栈的大门,被那股香气实在诱惑得不得了。 两人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好的,阿姐。” 拔腿就往那边跑。 姜羡宝又叫住他们:“……别说你们认识我……我们不熟,记住没有?” 阿猫阿狗十分不理解,但还是乖乖照做。 他俩哒哒哒哒跑到了好味客栈门口,扒着门框往里瞧。 郝老三好味客栈的门店里面,目前只有唯一一桌客人。 就是贺孟白和陆奉宁两人。 郝老三指挥着客栈的小厮,一盘盘往两人的餐桌上送菜。 他们的餐盘,都是长条形的,每个都有一尺长,半尺宽,半白不白的牛奶色,不算精致的瓷器,但也是这个地方能拿出来的最好餐具了。 “两位官爷,这是用落日关外新鲜羊肉现烤的羊肋烤肉,您看看这金黄色,脆而不焦,里面嫩得能出汁儿!” “这是两碗羊骨汤,汤鲜油亮,可以配咱们这里最有名的宏池烤馍!” “还有沙枣蜜饯粟米黍子粥,闻着就香甜啊!” “这是咱们店送给二位的雪乳羹,用的是落日关外的牦牛奶,这里是来自江南的杏仁碎,再浇上一勺昆吾山上的野蜂蜜,那味道,真是绝了!” 小厮放一样,他就说一样。 贺孟白和陆奉宁还没说话,就听见门口的方向,传来小孩子使劲儿咽口水的声音。 陆奉宁扭头看去,见是两个看上去最多三四岁的小孩子。 衣衫褴褛,满头乱发,脸上倒是擦的干净,但是晒得黑红的面容,显示出生活的艰辛。 就是大街上常见的小乞儿。 郝老三顺着陆奉宁的眼神看过去,顿时气炸了。 他冲到门口,挥舞着胳膊大声嚷嚷:“不是赶走了吗?!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走走走!赶紧滚!” 可是这一次,阿猫阿狗直接从他升起来的咯吱窝下面,钻进了店里。 一进去,阿猫阿狗就熟练地跪下,给贺孟白和陆奉宁磕头。 “两位郎君行行好……给我们点儿吃的吧……我们从昨天到今天,只喝了点水,快要饿死了……” 郝老三满脸通红,转身回来,一手一个,直接抓住两个孩子的后颈,将他们拧起来,就要拖走。 阿猫阿狗不甘心就这样被扔出去,拼命挥舞着小胳膊,朝贺孟白和陆奉宁大声比划说:“两位郎君行行好!我们只要一点点你们不吃的烤馍边边就可以!” 贺孟白是军医,看见这俩孩子被郝老三勒得满脸紫胀,连忙说:“店家,放下他们,你快勒死他们了。” 郝老三吓了一跳,下意识松开手。 扑通!扑通! 阿猫阿狗一下子摔到地上。 不过他们十分机灵。 一听贺孟白说话,就知道这样的郎君是发了善心了,急忙扑过去,对着贺孟白磕头说:“郎君行行好!给我们点儿吃的!我们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郎君恩情!” 贺孟白噗嗤一声笑了:“你们两个小家伙,还真能打蛇随棍上!” “给点儿吃的就做牛做马……结果居然是下辈子……啧!” “喏,拿去吃。” 说着,他拿起自己盘碗里的两个烤馍,一人一个,递到阿猫阿狗手里。 阿猫阿狗实在没想到,这一次还能讨到新鲜的、完整的、刚出炉还带着黑芝麻的烤馍! 不是对方吃剩下的边边角角,更不是馊了长毛了吃了拉肚子的坏馍! 他们惊喜万分地接过烤馍,爬起来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喊着:“阿姐!阿姐!我们有烤馍吃了!” “我们有烤馍吃了!” 正躲在街对面门廊柱后面的姜羡宝看见这一幕,差点没捂住脸羞死。 完了,大家都知道是她这个做姐姐的不厚道,让小弟弟小妹妹出去讨饭供养她吧…… 姜羡宝真觉得十分尴尬,毫不犹豫转身就跑。 可是阿猫阿狗跑得飞快,不一会儿就追上她,还把两个烤馍塞到她手里,兴高采烈地说:“阿姐!吃!” 第9章 玉质金声 姜羡宝:“……”。 她脸上火辣辣的,深吸一口气,蹲下来,平视着两个小孩,努力镇定地说:“阿猫、阿狗,这是你们讨来的饭,你们吃吧,阿姐不饿。” 阿猫阿狗又对视一眼,困惑地看着她说:“……可是以前,阿姐老是说吃不饱……” 说话间,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 褚七娘惊讶地说:“阿猫、阿狗,原来你们有姐姐啊……” “啧啧,这么大姑娘了,还要两个弟弟妹妹讨饭养活,你也真是狠心……” 姜羡宝满脸通红,想辩解,可一想到原身的状况,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还是阿猫阿狗努力为她说话。 “我阿姐不狠心!我阿姐为了我们,跟人打架呢!” “阿姐以前生病了,不认得我们,不是阿姐的错!” “阿姐的病才刚好,阿姐都不让我们讨饭!” “是的是的!阿姐说,如果要讨饭,就说不认识我们,我们不熟!” 他们说完,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 只听了两个孩子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大家也都明白了,看看姜羡宝那面黄肌瘦,满脸羞惭的模样,也大致知道是怎么回事。 褚七娘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姑娘,你病好了,可以去找个事儿做,也能养活两个弟弟妹妹。” “你生病的时候,可是这两个孩子讨饭养活你。” 姜羡宝点头如捣蒜:“是的是的!我在想办法呢,只是病刚好,就想下山看看,能不能在县里找个活儿……” 围观的人群,大部分都是这街上小吃铺的老板或者老板娘。 大家都是家庭小作坊,多养一个人都是负担,只是靠自己家里人帮衬。 甚至好味客栈的郝老三,也是找了自己的内侄做小厮。 不是不想帮她,而是真的力有不逮。 因此大家提议,让她去县衙所在的那条街上,碰碰运气。 那里的店铺,比他们这边要大一些,也有余力,雇外人做帮工。 姜羡宝一一道谢。 等围观的人群散了,她又把两个烤馍递给阿猫和阿狗,说:“你们吃吧,我昨天吃了那个果子,我不饿,真的。” 阿猫阿狗到底年纪小,对她的话,也是言听计从。 再三确认之后,他们接过烤馍,抱在手里,大口嗷呜一下,咬下一大块,满足地咀嚼。 姜羡宝看着两人的吃样,悄悄咽了口口水。 她怎么会不饿呢? 但是她更不好意思,吃两个小孩子讨来的饭。 以前这个身体的原身精神不正常,可以心安理得。 她做不到。 还是想想办法,像刚才那位大婶说的一样,去找个活儿。 她从地上站起来,可能是站得太快,也可能是饿的低血糖都犯了,她眼前一黑,直直往后倒去。 阿猫阿狗抬头看见,差一点惊叫出声。 不过还好,她没有倒在地上,而是被一个人扶住了。 姜羡宝倒地之前看见的,是一张笑容阳光,让人一见就心生向往的俊逸面容。 那人两道浓黑的剑眉,没有丝毫杂质,像是用笔精心描画出来的。 一双明亮又大的黑眸,充满了关切之意。 高挺的鼻梁和微张的唇,让他有股洒脱又真诚的少年气。 还听见一道清朗的嗓音,十分悦耳。 “……你这是饿过劲儿了。来,先去喝一点羊汤。” 正是跟出来看热闹的贺孟白。 他是军医,一眼看出来姜羡宝是严重的虚劳之症,也就是营养不良,又叫穷病。 他把姜羡宝扶到好味客栈里,坐到自己的板凳上。 姜羡宝只是眼前发黑,全身虚弱无力,但是并没有真正晕过去。 这时,有一道轻柔又坚韧的力度,扶住了她的后颈。 然后,一个温暖的勺子送到她的嘴边,鼻子里闻到了又鲜又热的羊肉汤的味道。 虽然还没吃下肚,那肉汤的香味只闻了一下,好像就能给她增加能量。 她闭着眼睛,不由自主张开嘴,让一勺美味的羊汤,送到自己嘴里。 都不用咀嚼,直接咽了下去。 那汤的味道,鲜美之极。 姜羡宝只觉得哪怕在现世那个物资丰富的时代,都没吃过这么好的羊汤! 一口接一口的羊汤喂下肚,姜羡宝终于缓过劲儿了。 她睁开眼睛,看见的正是贺孟白那张如阳光般温暖灿烂的面容,看着她微笑。 是那位在她晕倒的时候,扶住了她的年轻男子。 肤色是淡淡的小麦色,俊眼修眉,顾盼神飞,英气勃勃。 应该是个出身优渥,不谙世事,但心地善良的郎君。 姜羡宝眨了眨眼。 她正在酝酿着怎么开口说话,就听见耳边传来一道极为悦耳的低沉嗓音:“……醒了?坐好。” 然后,她才察觉到,除了面前的年轻男子,她背后居然还有人,在支撑着她。 姜羡宝下意识坐直了身子,背后那道支撑的力度,也缓缓消失了。 没有很突兀的松开,也没有拖泥带水,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 姜羡宝扭头,只看见一道十分高大的身影,从她背后转身走开。 她没有看见那个人的面容。 姜羡宝收回视线,看向自己面前有着少年气的年轻郎君,说:“谢谢郎君的一饭之恩,请问郎君尊姓大名?我和弟弟妹妹以后给您立长生牌位。” 贺孟白哈哈大笑,说:“我还没死呢!立什么牌位呀!” “来!还想吃什么,今天是……沈将军请客!” 说着,他对站在一旁讪讪的郝老三说:“再来一幅……不,三幅碗筷!同样的饭菜,再上一份!” 郝老三的脸上由阴转晴,乐颠颠的去后厨给他们加菜去了。 姜羡宝忙说:“郎君您客气了,您给我们两个烤馍,已经很够了。” “您慢慢吃,我们先走了。” 吃人两个烤馍,一碗羊汤,已经是天大的恩情。 要再混一顿正儿八经的早餐,就是得寸进尺了。 哪怕是讨饭,姜羡宝也不想自己变得贪婪,不知分寸。 她扶着桌子,从板凳上站起来。 这个时候,那个刚才在背后支撑她的男人,已经走到桌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 姜羡宝下意识看了他一眼,视线微微停顿。 无他,这男人肤色冷白,五官轮廓鲜明到有股锋锐之气扑面而来,如同立体雕塑。 他抬头看向姜羡宝,眸光如星,眉目如画,温润如玉。 他也在笑,不同于先前那个年轻男人笑的阳光灿烂的少年意气。 他的笑容,像是三月春风,多一分则热,少一分则凉,不多不少之间,暖得恰到好处,让他五官中那股锋锐之气,消弭得无影无踪。 这人当然就是陆奉宁。 他迎上姜羡宝的视线,很有礼貌地对她点点头,温和地说:“姑娘坐吧,就算你不吃,你两个弟妹,也得好好吃一顿。” 陆奉宁的嗓音出乎意料的好听,不算特别低沉,但是磁性共振的特别明显,胸腔好似自带混响。 只听了一句话,姜羡宝就有点头皮发麻。 这把嗓子,玉质金声。 好在她不是颜控也不是音控,这个念头,也只是在姜羡宝脑海里一闪而过。 并没有停留。 哪怕在前世,她也不是那种色令智昏的人,更不是三观跟着五官走的人。 姜羡宝现在最关心的,是怎样才能让自己和阿猫阿狗吃饱肚子,以及,找到那个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 两个孩子手里的烤馍热气腾腾,那烤馍不小,每个都有小孩子半个脑袋那么打。 她刚才也喝了一碗鲜美的羊汤,肚子灌了个水饱,也就够了。 姜羡宝扶着桌子站定,微笑说:“他们有两个烤馍吃,已经够了。” “谢谢两位的好意,我们就不打搅两位吃早饭了。” 姜羡宝对捧着烤馍不知所措的阿猫阿狗说:“我们走吧,去外面吃。” 阿猫阿狗连忙转身,跟着她颠颠儿往外走。 贺孟白笑着摇摇头,也没有再劝的意思。 对他来说,能做的都做了,人家既然不愿意,他也不会勉强。 不过陆奉宁依然微笑着,朝一旁的小厮要了几张油纸,很快把两个烤羊肋排上的肉,用筷子撕了下来,包在油纸包里。 那羊肉烤得都脱骨了,鲜嫩无匹。 陆奉宁包好了一个油纸包的羊肉,三步并作两步追了出来。 “姑娘等一下,这里的烤羊肉不错,现在天气开始冷起来了,早上吃点肉,一天身上都暖和。” 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股让人难以抗拒的温柔,而且很有说服力。 姜羡宝是不想要的,虽然她也很想吃肉,但是在这个早餐一条街上逛了一圈之后,她是晓得这里的肉有多贵。 而且作为小乞丐,能吃烤馍喝羊汤已经是了不得的待遇了,还吃肉…… 好像太过了。 但是陆奉宁根本不容她推辞,直接就把油纸包塞到她手里,转身就走回了座位。 姜羡宝抿了抿唇,眼角的余光瞥见阿猫和阿狗。 两人张着小嘴盯着她手里的油纸包,都快流哈喇子了。 她心一软,深吸一口气,回头对着陆奉宁的背影鞠了一躬:“谢谢郎君!郎君大气!郎君发财!” 刚刚跨过门槛的陆奉宁,背影顿时有些僵直。 姜羡宝美滋滋转身快步离去。 第10章 履下霜(求推荐票月票) 贺孟白听见姜羡宝最后那句话,笑得几乎昏过去。 陆奉宁却是很快处之泰然,仿佛刚才那脊背突然的僵硬,从未发生过。 郝老三拿着三幅碗筷过来,却发现刚才那一大两小三个乞儿都已经走了。 他为难地说:“两位郎君,这个……” 贺孟白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拿下去吧,不用了。不过同样的早食给我们多装两份,我们带走。” 郝老三的脸色再次阴转晴,响亮地“嗳”了一声,高高兴兴去装盘打包。 …… 带着阿猫阿狗从好味客栈出来,姜羡宝找了避风的墙角坐下。 阿猫、阿狗乖乖蹲坐在她身边,眼巴巴看着她。 姜羡宝从阿猫手里接过烤馍掰开,再从油纸包里挤出一半的烤羊肉到里面。 “来,我给你们做‘肉夹馍’。” 同样做了给阿狗也做了一个“肉夹馍”。 这俩烤馍很大,好在那个油纸包里的烤羊肋排肉也不少。 之前在店里还是热乎乎刚烤出来的,现在没一会儿,就开始冷却了。 姜羡宝把肉塞到热乎乎的烤馍里,也能保持一下烤羊肉的热度。 阿猫、阿狗一只手都拿不住这烤馍,得两只手捧着。 他们好像从来没有吃过“肉夹馍”,很是新奇地捧着烤馍看了一会儿,然后嗷呜一声,一齐咬了一口。 一口下肚,两个小孩子惊奇地瞪大眼睛。 “阿姐!这肉夹馍真是好吃!太好吃了!” “阿姐也吃!” 两个小孩固执地把自己的“肉夹馍”送到姜羡宝嘴边。 她不吃,他们就坚决不吃。 姜羡宝拗不过他们,低头一边咬了一小口。 这是她到这里一天一夜之后,吃到的第一口真正带肉的食物。 清新的麦香混着带着油脂的肉香,好吃得让她几乎落泪。 昨天的天圣果和刚才的羊汤,对她来说,都算不上吃饭。 这两口“肉夹馍”,才让她觉得自己是脚踏实地的活着,不再有那种刚刚穿越的不真实感。 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啊…… 她感慨着,没有继续吃了,对阿猫和阿狗说:“我吃饱了,你们吃吧。” 阿猫疑惑地说:“阿姐只吃了两口啊……真的吃饱了?以前阿姐吃好几口呢……” 姜羡宝故作随意地说:“我刚才还喝了羊汤,已经饱了。” 这也是事实。 阿猫和阿狗点了点头,开始捧着“肉夹馍”大快朵颐。 姜羡宝微笑着看着他们,直到他们吃完了,才说:“我们去别的地方逛逛好不好?” 她想试试看,能不能在这里找个活儿。 能养活他们仨就行,她不挑。 阿猫和阿狗也是吃饱了,很有精神地说:“好啊好啊!县衙那边的那条街更热闹,阿姐我们去看看啊?” 姜羡宝点点头,跟着两个小孩子往前走。 他们估计是经常来讨饭,所以对这里的路很熟悉。 没多久就来到另外一条街。 这里的街道,比刚才的早餐一条街,要宽敞的多。 而这边街道两边的店铺,都比早餐那条街上的店铺,要稍稍高大一些。 早餐那条街上,只有好味客栈是两层楼,别的都是一层,而且都是在街面上摆摊。 而这边的店铺,基本上都是两层楼。 到了这个时辰,店铺都已经开门了,街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 姜羡宝和阿猫阿狗三个小乞丐的样子,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嫌弃地呼来喝去。 好像他们在门口略站一站,就脏了对方的地儿,影响了对方的生意。 阿猫阿狗一点都不在意,被人驱赶一下,就笑嘻嘻地在人群中穿梭。 姜羡宝虽然不舒服,但也没有太在意。 她总不能被人驱赶一次,就跟人吵一架。 而且底层人的日子,她也不是没有过过。 只是前世有国家托底,底层人没有过的这么朝不保夕,也没有这样尊严尽丧。 当然,现在她是穿越了。 来都来了,那就入乡随俗吧…… 好不容易走到没有人驱赶他们的地方,姜羡宝才揉了揉腿,打算歇一会儿。 这时,一家店铺打开,有人从店铺里搬了一张椅子和一个方桌出来。 又在案桌左右,插上两个旗帜。 左面的旗帜黑绸金字,上面写着:“铁版测天命不差毫厘”。 右面的旗帜黄绸黑字,上面写着:“铜钱叩玄机可鉴吉凶”。 中间横挂着一张红纸,上写“铁板神算”四个大字。 桌案前面,则悬挂着一张大红纸,上写:“测正偏财位;姻缘深浅;岁君吉凶;星宿照命。” 四行大字。 大字下面,则是几行小字。 “不问鬼神,不测恶念。” “需生辰八字,心诚则卦显,事明而数准。” “每日仅卜三卦,一卦一两银,童叟无欺。” 旧木案桌上的铁卦盘下,压着几张卦纸,黑黢黢地泛着冷光。 一个身穿月白色短袄,杏黄色绵裙的年轻女子,从店铺里走出来,坐在案桌背后。 这姑娘肤色白皙,脸若银盘,眼若水杏,一头黑发,绑了个道髻。 看人的时候,有股淡淡的疏离感,也有股凛然不可侵犯的庄严感。 让人望而生畏。 姜羡宝的眼里,却只有算卦摊子。 她心里一热。 这个算卦摊子,她熟呀! 只是这里的“铁板神算”,居然是个年轻姑娘! 继而又很羡慕。 一卦一两银子,这可真赚钱啊! 她寅水阿婆当年在县里摆的算卦摊子,一卦才五块钱…… 可惜她没有“灵机”,算不了卦,不然,一卦十个铜板,她也可以的! 她和阿猫、阿狗,就不用讨饭了…… 姜羡宝胡思乱想着,咽了口口水,索性在街对面坐下来,嘴里叼了根草棍儿,想看看对方是怎么给人占卜的。 在路人的闲谈中,姜羡宝知道了那“铁板神算”姑娘,名叫辛昭昭,据说是什么星衍门的弟子。 路人好像对这个门派很是敬畏,所以尽管辛昭昭长得模样俊俏,也只有孤身一人,却没人敢去对她怎么样。 不过街上人来人往,却没有人停下来光顾她的卦摊。 看来这一两银子一卦,对这里的人来说,还是太贵了。 等了半个时辰,一个胖胖的中年妇人,从街的另一边跌跌撞撞跑过来。 早晨的风卷起地上的黄沙,动不动就眯人眼。 中年妇人来到站在算卦摊前,手指绞着衣角,脸色发白,急匆匆地说:“辛姑娘,您帮我算算,我的钱袋丢哪儿了?” “我钱袋里的钱,是家里攒了两年的余钱,打算开春就给儿子交束脩,让他去上学。” “给阿姑抓药的钱,也在里面。” “我昨天回家的时候,钱袋还在。” “结果今早一摸怀里,只剩空空一片,心都凉了!” “辛姑娘……”她声音低得几乎被风吹散,“能不能算算,那钱袋……还能不能找回?” “我把家里都快翻得底朝天了,都没有找到!” “家里也只有我和阿姑,还有我六岁的儿子,一直都在家,没有出过门。” “我男人在外行商,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回来了,肯定不是家里人拿的。是不是被偷儿给偷走了?” 辛昭昭面无表情抬了抬眼皮,没有立刻落卦,只问她:“生辰八字?” 那中年妇人赶紧说了自己的生辰八字。 “何时丢的?” 那妇人忙说:“应该是昨晚我回家之后,进门的时候,戊时前后!那钱袋还在!” 辛昭昭点点头,开始掷钱起卦,铜钱落在案上,清脆作响。 在她起卦的时候,姜羡宝眯了眯眼。 她看着那中年妇人袍角上沾的柴草,略显粗糙的右手虎口,和脚上的布鞋,顿了顿,开始习惯性推理。 这妇人说她昨晚回家的时候钱袋还在,今早才发现丢了。 那说明是昨晚回家之后,钱袋才不见的。 而看那妇人脚上的鞋子,鞋边还挺干净,沾的黄沙不太多,确实应该是一大早发现钱袋不见了之后,刚出的门。 如果不是家里人拿的,那应该就是她自己的问题。 再看她袍角边上的柴草,说明她家里肯定有个牲口棚子。 那柴草,是喂牲口的时候不小心沾上的。 牲口棚,一般在庭院的东南面。 姜羡宝前世的家,在乡下,所以她知道牲口棚,都是在东南角。 所以她推测,这妇人的钱袋,多半是昨晚喂牲口的时候,掉在柴草堆了。 这个时候,辛昭昭的卦也起好了。 她盯着卦象看了片刻,指尖在卦盘上轻敲两下。 “坤上坤下,这一卦,叫【履下霜】,你这财,未出宅。” 她抬眼看向中年妇人,“东西还在你家。” 中年妇人一愣。 辛昭昭又拨了一下卦盘,低声道:“坤为地,为低,为藏。土木藏金,财伏不显,是你自己压住了。” 她看似在解卦,目光却在中年妇人身上略停了一瞬:“卦中木土相叠,盖以寒霜,应该在外面放了一晚上了,位置应该是柴草之下,有器可容。” 中年妇人呼吸一紧。 辛昭昭继续道:“【履下霜】,非盗非失,肯定是你昨晚干活的时候,顺手把钱袋取下来放在柴草堆里了。” 她说完,轻轻一合卦盘:“回去看看,牲口棚里,柴堆下方。” 第11章 金木缘 中年妇人脸色大变,连连称是,转身便跑,鞋底几乎扬起一片黄沙。 姜羡宝饶有兴趣地盯着那妇人的背影。 没过多久,中年妇人折返而来,一只手攥着一个钱袋,另一只手拎着几个胡饼,眼眶发红,几乎要跪下去。 “是我昨天喂牲口的时候,不小心遗落了钱袋,掉在干草堆里了。” “如果我晚回去一会儿,那干草堆,就要被人拖走了!” “辛姑娘真是神算!辛姑娘救了我们一家的命!” 说着,她又把饼子放到卦摊上,说:“辛姑娘,这是我家自己做的胡饼,不值钱。” 辛昭昭递给她一个铜板,说:“你找我算卦,已经付了一两银。不需要再给我胡饼。” “我给你一个铜板,算是买下你的胡饼。” 那中年妇人忙摆手说:“几个自己家做的饼子,真的不用一个铜板那么多!” 辛昭昭淡淡地说:“如果你不收,那我就只有把你的胡饼扔掉了。” 姜羡宝看到这里,已经拳头硬了。 居然要把好好的饼子扔了! 真是饱女娘不知饿女娘饥! 暴殄天物! 浪费粮食是要被天打五雷劈的! 你不吃,可以施舍给穷人啊! 比如我这样的人…… 姜羡宝的视线,此时完全被那几个胡饼吸引住了。 直到那中年妇人收起了那个铜板,辛昭昭咬了一口胡饼之后,姜羡宝才长吁一口气,松开拳头。 收回视线,她复盘刚刚的这件事。 突然觉得,自己不用算卦,只用推理,算的都比这“铁板神算”准啊! 因为她之前推理的,就是这妇人在给牲口喂干草的时候,钱袋不小心掉下去的。 而这辛神算,说的是这妇人自己把钱袋解下来,放到干草堆里。 这就很不合理。 谁会好端端把钱袋解下来放到干草堆里? 明显一点生活常识都没有。 可尽管如此,辛昭昭也挣了一两银子啊…… 姜羡宝腹诽着,更加感兴趣了。 她隐隐觉得,如果都是这样的生意,她也能做! 她决定了,今天就盯着这“铁板神算”,看看她是怎么做生意的。 …… 晨光中的宏池县衙大街,随着日头越升越高,渐渐变得更加喧嚣热闹。 姜羡宝蹲在那算命摊子对面,目光在四周游移。 往来的行人当中,行商应该是最多的。 他们都牵着大走骡,驮着货物,甚至还看见一个驼队,跟着的人和货,就更多了。 就这样过了一个时辰左右,又有几个人,光顾了辛昭昭的铁板神算摊子。 这一次,不用那人自我介绍,姜羡宝就认出来,这些人肯定是来合婚的。 因为其中有一人,她的穿着打扮,真是太典型那种媒人的样子了。 头上甚至还斜插一朵红花,嘴角还有一颗很明显的黑痣…… 姜羡宝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勾起唇角微笑。 这位看上三十多岁的妇人,正是宏池县上有名的官媒康大娘子。 她身边还有三个人,一个看上去至少六十多的老妪,一个是最多只有十五岁的花季少女,还有一个高大魁梧的年轻男子。 康大娘子抬手就给辛昭昭送上一两碎银,笑着说:“辛神算,麻烦你帮我合一桩婚。” 辛昭昭没有接这钱,只是抬头不紧不慢地说:“康大娘子是官媒,不都是用县衙里的曹卦师合婚吗?怎么今天找到我这里来了?” 康大娘子笑成一朵花,用帕子印了印嘴角,眉飞色舞地说:“当然合过了!” “县衙里的曹卦师,合出来的是上上大吉!” “可是呀,我们这位米老夫人还是不放心,想再找几个神算子合一下。” “这也能够理解,毕竟曾经显赫的米家,现在只有一位老太君和一位小孙女,谨慎一些也是应该的。” “我们这位曹郎君,非常有诚意,专程走了一天一夜,从并州赶来的。” “并州的曹氏知道吧?就是那家非常有名的曹氏商号,整个并州的白叠子生意,曹氏能占六成!” “曹郎君就是并州曹氏的旁支,父母双亡,以前家里也是大户,现在虽然不如以前,但也有百亩旱地,专门种植白叠子。” “还有半座山,种了很多果树。” 端坐在卦桌背后的辛昭昭,一脸沉静地点了点头:“生辰八字。” 那康大娘子掏出两份红贴,放到辛昭昭的案桌上,说:“左边这份,是男家的八字。右边这份,是女家的八字。” 这媒婆说话的当口,辛昭昭已经打开了两边的红贴。 对面的姜羡宝眼睛很尖,她只瞥了这三人一眼,就已经把他们身上的典型特征看在眼里。 那被媒人称为“米老夫人”的老妪年纪虽大,不过还是有过保养,因为她脸上的皱纹并不明显,而且肤色还算白皙红润。 家境应该属于一般水平之上的小康水准。 她身边的少女,就生的更加水嫩了,白生生的脸,小鹿一般纯澈的眼眸,细弱如同杨柳一样的腰肢。 站在那年轻男子身边,只有他的胸膛那么高,旖旎婉转,如同攀附在屋墙上的地锦嫩枝。 姜羡宝用自己跟姻缘有关的占卜知识来看,这俩人在表象上,叫做【藤缠树】,确实是难得的良配。 可她也知道,自己没有“灵机”,占卜出来的结果,基本不对。 因此她并没有立即下结论,而是往这姑娘和男子身上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她就坐直了身子。 姓曹的这位年轻郎君,腰间挂着一把弯刀,刀鞘上有着古朴的云纹,显得华丽又低调。 他一身赭黄衣袍很新,折痕明显,像是压箱底的衣服,刚刚拿出来穿。 袖口有一点点暗红色,不像是衣服原有的染色,而是沾上去的,因为只有一边袖子有这颜色,另一边没有。 姜羡宝更注意的,是这人不断把玩腰间刀鞘的右手虎口处,有一层很明显的硬茧。 茧痕斜入手掌掌心,这不是普通的硬茧,而是,经常执缰绳的那种痕迹。 而且,除了虎口处的硬茧,这人的手,其实非常粗糙。 糙到他随手在绸缎衣袍上掠过,就能带起一道轻微的划痕。 再想到刚才那个媒婆说,这公子家里明明是做白叠子生意的,那就更不符合了。 姜羡宝知道,白叠子,就是棉花的古称。 一个家里有百亩旱地,还有半座山,做棉花生意,以及大族旁支的男子,怎么会有这样粗糙的双手? 还有,如果是专程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从并州过来的,连衣服都是新的,那怎么袖口上,还沾上这样的暗红色泽? 姜羡宝盯着那暗红色深深看了一眼。 这不是普通的染料红色,她已经在心里下了结论,而是血。 因为鲜血干涸之后的暗红色,发乌,没有光泽,而且,还有一点点硬壳感。 那曹氏男子袖口的暗红色,这些特征全都符合。 什么人的袖口上,会沾有鲜血? 只是姜羡宝不能肯定,这到底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 姜羡宝刚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个案子,就因为对方用了大量的动物血泼洒,很明显就能分辨出来。 而现在,那么一点点血痕,再加上她还隔了一条街的距离,能分清才是有鬼了。 但不管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对姜羡宝来说,已经足够了。 她想,这男人的身份,肯定是假的。 拿着假的身份证明来合婚,真是所图不小啊…… 再想到刚才那个媒婆说的女方家世,小有资产,但是人丁凋零,只有一个老太太,加一个小孙女,很符合被吃绝户的特征。 所以这桩婚事,不能成! 姜羡宝从街边站起来,朝对面那个算命摊子走过去。 辛昭昭这时也根据那两人的生辰八字,合婚完毕。 她盯着这两份八字,缓缓地说:“男家的生辰——丁卯年、癸卯月、庚申日,丙子时,今年十八。” “女家的生辰——庚午年、戊辰月、壬午日、庚戌时,今年十五。” “男人是金命,女人是水命。金水共济,本是良配。” “可是,男方的命格,是日柱庚申,为【剑锋金】,而且是最尖锐的那种金命,过坚易折,有短命之相。” “女方的命格,是日柱壬午,乃【地锦木】。至坚至硬的【剑锋金】,对上至软至柔的【地锦木】,这是最恶的刑伤克妻之相。” “我不知道那位曹卦师,为什么会合出上上大吉的卦象,在我这里,完全相反。” “这是一桩,下下大凶,会让你们两家破家毁命的姻缘。” 辛昭昭说完,抬头略带怜悯地看向站在米老夫人身边的少女。 落日关的朔风卷着黄沙,把辛昭昭的算命幡吹得猎猎作响。 算命幡下,她白嫩纤长的手指摆出两幅卦象,眉稍轻轻拧起。 姜羡宝正好走到辛昭昭的案桌旁边,听见这话,也是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视线蓦然转向那满脸错愕的年轻男子。 康大娘子脸色一变:“辛姑娘慎言!曹郎君可是带了并州的官媒文书!” 而站在米老夫人身边的少女,正一脸娇羞的低眉捻着衣角,耳根红润动人。 第12章 第一桶金(求推荐票月票!) 听见辛昭昭的话,那米小娘子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看了看辛昭昭,又看了看身边的高大男子,脸色渐渐由红转白。 米老夫人似乎也没有料到后果这么严重,颤声说:“辛神算,您……您没看错吗?要不要再算一卦?!” “曹家跟我们米家,也曾经是世交!” “这曹公子,也是老身托人,专门去并州说合,为我这孙女寻到的一门好亲事。” 她知道自己家已经没有了别的亲人,就想给小孙女找个好的依靠。 等自己走了之后,小孙女还能自在地活下去。 而这位曹郎君,出身并州大族旁支,有人照拂。 但他本身又是父母双亡,自己小孙女嫁过去,没有公婆伺候,日子也能过得很自在。 只是明明是这么好的一桩婚事,可是在亲眼见到那曹郎君之后,米老夫人总有种惶恐不安的感觉,所以才在县衙找曹卦师合婚之后,又来外面找辛昭昭。 毕竟辛昭昭的神算之名,早就胜过了县衙里那位卦师。 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那曹郎君微微皱了皱眉,额角渗出点点细汗。 姜羡宝这时靠近了那曹氏男子,飞快伸手,指尖在他袖口那暗红处扫过,鼻子里已经闻到了那股属于人血的气味。 没错,这是人血,不是动物血。 姜羡宝心念电转,蛛丝马迹连成了线,她突然明白过来。 姜羡宝大声说:“抓住他!他是杀人犯!他杀了真正的曹郎君!还冒充曹郎君的身份!” 那“曹郎君”刚才错愕不安的脸,骤然变得狠辣。 朔风骤急,吹翻了案桌上的卦纸。 那位“曹郎君”唰地抽出腰间那把弯刀,条件反射般,就向姜羡宝砍了过去! 刀锋凛冽,寒光四溢。 姜羡宝下意识摸向自己腰间,想拔枪对付这种法外狂徒。 可是手到腰间,她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枪,她也不再是一名重案组刑警了…… 就在这时,嗖的一声,一颗小石头突然不知从何处激射过来,打偏了那把弯刀。 同时,姜羡宝身后传来一股大力,朝那曹郎君腰间狠狠撞过去。 接着有人将姜羡宝用力一拽,她迫不得已往后倒仰了几乎九十度,险险避开了迎面而来,又偏了方向的刀锋。 而那“曹郎君”,大叫一声,也被那股大力直接往后撞飞。 轰的一声,他撞到一家店铺的门墙上,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姜羡宝觉得自己的腰都要断了。 她呲牙咧嘴揉着腰,回头看见的是阿猫那惊慌失措的面容。 “阿姐阿姐!你没事吧?刚才那刀,有没有伤到阿姐?!” “他敢伤阿姐,我要咬死他!” 阿猫呲了呲牙,大眼睛眯了起来,表示“我很凶”。 姜羡宝顾不得揉腰了,迅速拉住她的手,说:“阿狗呢?” 阿猫朝店铺那边努努嘴:“阿狗去咬死那个坏蛋了!” 姜羡宝才察觉过来,刚才那股大力,就是阿狗冲过来,直接撞飞了那个“曹郎君”。 现在阿狗正趴在屋廊之下,一口咬住了“曹郎君”的脖子! 有人正弯腰扒拉他:“让开让开!你这小狗崽子挺厉害啊!行了行了,快松嘴!等官差过来,把他带走!” 姜羡宝刚才那一嗓子,也被人听见了,有好事者,迅速去附近的县衙报了官。 很快,几个穿着制服的官差过来。 县衙里的捕头先对辛昭昭行了礼,才问道:“辛卦师,您没事吧?” 辛昭昭淡定地说:“我没事,但是那个人,好像有事。” “有人说,他杀了真正的曹郎君。我的卦象显示,真正的曹郎君,已经不在了。” “你们可得好好审一审。” 那捕头大惊:“还有这种事?!” 媒婆康大娘子也是吓白了脸,连连摆手说:“怎么会这样?他有官媒文书,还有户籍路引啊!” 姜羡宝在旁边小声说:“这些证件可能是真的,是真的曹郎君的。” “但他的人是假的,是假冒的。你看他的样子,像是十八岁吗?” “二十八岁都差不多了。” 那捕头立即把官媒康大娘子,和那个晕过去的男子一起带进了县衙。 不远处,贺孟白和陆奉宁旁观了这一幕。 贺孟白兴致勃勃地说:“陆队正,我们去县衙看看,我想知道那个小乞丐说的,是不是真的。” 刚才就是姜羡宝一嗓子吼出来,才让那个人狗急跳墙。 “你说,她怎么能一眼看出这人不仅是假冒的,还是杀人犯呢?” 陆奉宁不动声色指尖轻弹,将扣在手心的第二枚石子抛开,淡然看了姜羡宝那边一眼,对贺孟白说:“你没发现,这女娘自始至终,说的都是纯正的帝京话?” 贺孟白拍了一下额头,恍然大悟般说:“我就说呢!自从遇到她,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还是陆队正高明!她不仅口音是帝京那边的,而且她举止很有礼,像是上过学堂学过诗书。” 陆奉宁点点头:“她恐怕并不是这里本地的乞儿。” 贺孟白又往姜羡宝那边仔细看了一眼。 她穿着一身臃肿破旧,几乎看不清颜色花纹的酱色棉服,脸上肤色发黄,还有些被风沙吹拂的粗糙,恰到好处掩盖了她十分标致绮丽的五官。 贺孟白啧了一声,说:“如果这女娘白一点,皮肤细嫩一点,恐怕当得起天姿国色四个字。” “现在嘛,普普通通。” 陆奉宁没有接这个话茬,下颌抬了抬,说:“去县衙看看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两人跟着去了县衙。 卦摊旁,米老夫人拉着自己家小孙女的手,脸色煞白。 她看了姜羡宝一眼,示意自己家小孙女给姜羡宝行礼说:“多谢这位小娘子仗义,不然的话,出事的,就是我家玉娘了。” 姜羡宝说:“我也是猜的,但是八九不离十。你们去县衙看看,有没有那位真的曹郎君的线索。” “说不定,他还没死……” 辛昭昭在旁边听着,淡淡地说:“他已经死了。如果没死,也不是这位小娘子的良配。” 姜羡宝觉得这人虽然算卦很灵,但未免不懂人情世故。 她也淡淡地说:“但是曹郎君来宏池县,是为了玉娘而来。” “现在送了命,米家不应该帮人入土为安吗?” 辛昭昭无话可说,闭上眼睛,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姜羡宝看向米老夫人。 米老夫人很赞同姜羡宝的话,拿帕子点了点眼角的泪水:“自然是要寻到曹郎君的,曹郎君如果遇害,我们玉娘也要为他守上三年。” 姜羡宝:“……”。 这都还没正式定亲,怎么就要守孝了? 不过她也很快明白过来。 米家,这是千方百计,要跟并州曹氏拉上关系吧? 不然这一老一小,恐怕是守不住家产。 姜羡宝是做刑侦的,从来都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人心。 她甚至在想,曹郎君从并州来宏池县,怎么就这么巧,被人谋害了,并且还利用了他的身份? 会不会是米家这边,有人想里应外合,吃绝户啊? 姜羡宝正琢磨着,就看见那位媒婆康大娘子,从县衙那边过来了。 康大娘子一脸苦涩地说:“米老夫人,我要给您老人家赔罪。” “我康大娘子做了十几年的官媒,这一次,居然阴沟里翻船!” 米老夫人忙问:“是县衙里审出来了?这么快?” 康大娘子点点头:“正好来了两位落日关边军的官人,他们协助捕头审出来了。” “真正的曹郎君,果然已经被他害了。” “这人可不是普通人,而是落日关附近的马匪。” “我听那两个边军的官人说,前些日子,他们在落日关准备跟西磨人作战,先一步清剿了附近的马匪。” “这人是一小股马匪帮的帮主,在关外待不下去,侥幸逃了出来。” “他来到宏池县,跟人合谋,弄死了曹郎君和他的小厮,而且还用了曹郎君的身份,想借机在我们宏池县落户,躲避边军的搜检。” “这不正好,撞到边军枪口上了。” “那两位边军官人,已经把这马匪带走了。” 米老夫人和米玉娘顿时听傻了。 她们都是普通人,当然知道,这要是把这马匪当女婿引进了家门,可不是要破家毁命吗? 两人后知后觉,忙给辛昭昭磕头,又多给她五两银子。 但是辛昭昭没要,说:“我这卦摊,一天三卦,一次一两银,不能多,也不能少。” “你们要是有心谢我,这五两银子,给这位女娘吧。” “刚才要不是她,我都没想到,那人就是谋害曹郎君的凶手。” 姜羡宝眼前一亮。 这可是五两银子啊! 只买胡饼的话,够她和阿猫、阿狗吃上三年了! 可不用天天起大早去讨饭了…… 米老夫人见辛昭昭就是不要,才说:“这位女娘也是要谢的,如果辛神算不要,我就给这位女娘。” 说着,她把五两碎银递到姜羡宝跟前,有点尴尬地说:“希望小娘子不要嫌弃。” 姜羡宝一点都不嫌弃,美滋滋接过五两银子,恨不得马上亲一口。 她忍住了这股冲动,说:“谢谢辛神算助人为乐!谢谢老夫人慷慨解囊!” “好人一生平安!” 第13章 厉害了,我的卦!(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米老夫人尴尬地笑了笑,心有余悸地朝她点点头,拉着自己的小孙女就要离开。 姜羡宝看在这五两银子的份上,对米老夫人又提醒说:“老人家,您回去,查查家宅。” “这马匪肯定是跟您身边的人合谋,才精准地找到曹郎君,害了他之后,再用他的身份,来上门提亲。” “这是一个窝案,不是巧合。” 米老夫人顿时更加惶恐。 她不安地说:“我就怕有这种事,家里连下人都没请,平视就我跟玉娘两个人。” “根本没人知道我写信,托人去并州给玉娘说亲啊?” 姜羡宝没说话,只是把视线看向了米玉娘。 果然,米玉娘突然用手捂住嘴,哽咽地说:“祖母,我……我……我跟邻居家的金蝉说过……” 米老夫人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 她朝姜羡宝点点头,说:“多谢小娘子提醒。” “我这里还有一点铜板,小娘子拿去买点心吃,比直接用那五两银子要合适。” 说着,又往姜羡宝手里塞了十个铜板,才拉着米玉娘的手,匆匆离开。 媒婆康大娘子等这祖孙俩走了,才叹息说:“果然,这家里没个男人啊,连邻居都盯着你的家产。” 她觑着眼睛看辛昭昭。 辛昭昭却还是那副不动如山的样子,没有接话。 姜羡宝却想跟这媒婆攀谈,想知道更多有关这个朝代的信息。 她脑子里原身的记忆不全。 再说一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就算有什么记忆,能信嘛? 姜羡宝对那媒婆说:“我看辛神算就很厉害,不需要男人,她自己就能撑起一头家。” 康大娘子正愁找不到机会奉承辛昭昭,忙说:“我们辛神算可不是一般的女子!” “她是星衍门的弟子,星衍门在我们大景朝,那可是卦师行业响当当的头一把交椅!” “我们县衙里的那个曹卦师,并不是星衍门出身,只是野路子,所以算的卦乱七八糟,根本不准!” “还是辛神算厉害!以后我康桂花有合婚的,我都来找辛神算!” 辛昭昭目不斜视,端庄地说:“我一天只有三卦,您还是多找找别人,免得影响您做生意。” 康大娘子:“……”。 姜羡宝:“……”。 辛昭昭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把天聊死了,反而眼观鼻鼻观心,像是入定了一样。 康大娘子不管再说什么,她都不回应了。 姜羡宝在旁边看的简直羡慕嫉妒恨。 送上门的银子都不要,这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等康大娘子讪讪走了之后,姜羡宝不死心地跟辛昭昭搭话。 “辛神算,您为什么限定一天只有三卦呢?” “如果哪一天没有人找您算卦,您怎么办?” “或者哪一天,不小心多算了一卦,会发生什么?是会被惩罚吗?” 姜羡宝十分好奇。 辛昭昭本来是不想理这个乞儿,但看在她刚才挽救了两个人的性命,还是耐着性子说:“……这是星主决定的。” “我从门里出来游历,离开星衍门之前,我向我的星主问卦,问我这一次出来,每天能够算多少卦。” “星主给我的指引,就是一天只能三卦,不能多,也不能少。” “少了,达不到磨练卦术的目的。” “多了,就会引发‘五弊三缺’,对我们卦师来说,那是非常不好的后果。” 姜羡宝心里一动。 寅水阿婆就是占卜的,当然知道“五弊三缺”是怎么回事。 寅水阿婆的做法,是扎了几个人偶,定时给人偶上供祈福,把自己身上因为窥探天机引发的“五弊三缺”这些负能量,转移到人偶身上。 等人偶身上积累的负能量到了一定限度,寅水阿婆就会把这些人偶供奉到一座道观里,用人间香火净化这些“五弊三缺”带来的负能量。 现在来看,这个星衍门,就是用那什么“星主”,充当了“人偶”的效果吧? 姜羡宝对此一点就通。 辛昭昭本来还想解释一下什么是“五弊三缺”,可姜羡宝却一脸了然的模样,对她说:“原来是这样……看来你们星主的能量不够强,一天也只能抵挡三个卦象带来的‘五弊三缺’。” 居然说自己的星主不够强? 这怎么能忍! 辛昭昭立即沉下脸,说:“你别乱说话。我家星主只让我算三卦,不是星主不够强,而是我不够强。” “等我卦术增强了,星主能够容纳的卦象,也会更多!” 姜羡宝瞪大眼睛,实名羡慕。 敢情这还是一个量身定做的成长型星主! 厉害了我的卦! 她眼珠一转,试探说:“……那如果,我能帮你算卦,你愿不愿意把你不做的生意,转给我?” “我给你提成!” “卦银咱俩对半分怎么样?” 在姜羡宝看来,这些来辛昭昭这里问询的事情,根本用不到真正的占卜术,她靠推理,就能查个八九不离十…… 再随便甩几个符合她推理的卦象,就能糊弄过去。 别说外行,就算内行,也看不出来真假! 可辛昭昭万万没想到这个乞儿说出这样的话! 她把占卜当什么了? 生意吗?! 真是奇耻大辱! 辛昭昭的脸迅速涨的通红,神情严厉,看着姜羡宝,一字一句地警告她。 “卦乃天定,卜自人心。” “国之大事,在戎与筮。” “这么神圣庄严的事,在你看来,只是一门生意?” “你这样乱说话,我可以马上报官,把你抓去杀头!” 姜羡宝也被吓到了。 她就说了一句话,怎么就要杀头这么过分了? 当然,她也很快回过神。 在这个时代,还真有可能,因为说错一句话,别说杀头,还可能满门抄斩,甚至株连九族! 看着辛昭昭这种严肃到不懂变通的神情,姜羡宝知道自己是没法解释了,跟这种脑子一根筋的人,也解释不了。 姜羡宝立即拱手说:“辛神算大人有大量,不会跟我这种乞儿一般见识。” “您就当什么都没听见,我今天帮您的事儿,也一笔勾销!” “您多保重!后会无期!” 说着,她转身拉着阿猫、阿狗,就往饮食一条街那边跑过去。 虽然逃命要紧,但是,吃饱肚子更要紧。 她得去买些胡饼,至少这段日子,要保证自己和两个孩子不用讨饭也不会饿肚子。 …… 阿猫和阿狗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反正只要跟着阿姐跑就可以了。 他们俩拉着姜羡宝的手,一边飞跑,一边甚至咯咯笑出了声。 辛昭昭本来一脸不悦,可看见那三个乞儿落荒而逃的背影,还有两个小乞儿居然笑得咯咯的,不由也弯了弯眉眼。 她刚才是吓唬那个乞儿小娘子。 虽然在大景朝,说错话,确实能人头落地。 但她是不会这样做的。 哪怕那个乞儿小娘子,玷污了在她心中神圣无比的卦师这个行业,她也不至于去报官。 在她看来,这只是一些什么都不懂的乡野游民,需要的是教化,不是恐吓和杀戮。 …… 姜羡宝跑了一路,在一条巷子的避风处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弯腰杵着膝盖急促的呼吸。 阿猫阿狗站在她身边,很贴心地拍着她的后背。 虽然他们已经收着力气了,但还是拍得姜羡宝差点没跪下。 她抬了抬手,断断续续地说:“别……别……你们别拍我。” 阿猫阿狗不知所措地停下手,紧张地看着她。 “阿姐?你没事吧?” “阿姐是不是又不认得我们了?” “阿姐打我们一下,就算是认得了!” 姜羡宝:“……” “打过(交道)就是认识”这个梗,是过不去了吧? 她努力深吸一口气,慢慢站起来,说:“没事,我刚才就是跑的太急了。” “来,我们先去买点吃的回去。” “明天就来县里吃肉羹!” 她还记得那些人说的,落日关的边军要来县里庆祝大捷! 阿猫阿狗也高兴起来,点头说:“那先去买饼子!” “多买几个!” 姜羡宝手里了五两多银子和十个铜板,觉得心情都好了不少。 她直起腰,正要带阿猫和阿狗走出去,陡然发现前方有两个男人挡在巷子口。 姜羡宝眯了眯眼,下意识把手里的银子藏到身后。 前方的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抱着胳膊,一步三晃地走过来。 “小娘子,这银子你拿着烫手……不如,给了郎君我,我带你去风流快活啊哈哈哈……” 一串杠铃般的笑声扑面而来。 姜羡宝攥了攥手里的银子,脑子里飞快转着。 这条巷子周围都是围墙,前方唯一的出口,又被对方挡住了。 她和阿猫、阿狗都是手无缚鸡之力。 看样子,她只有破财免灾了。 虽然心里很不忿,但还是知道轻重。 她胳膊一扬,正想把银子扔到巷子外面,引开这两个要抢钱的男人。 阿狗却嗷地一声,突然纵身往前。 他小小的身体,快若闪电,一下子窜到走在最前面那男人身上。 扑通! 那男人猝不及防,直接被阿狗扑倒在地。 后脑勺咚的一声,明显是撞得狠了。 他疼的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旁边的另一个男人,被这番变故惊得目瞪口呆。 第14章 上天有好生之德(求收藏推荐票月票) 阿狗动作灵活,弄晕了一个男人,立即腾地一下,从晕倒的男人身上跃起,又扑到旁边那呆若木鸡的男人身上。 这一次,那男人似乎有了准备,没有摔倒,还挥舞着手臂,抓住了阿狗的小肩膀。 阿狗张开嘴,直接咬在那男人脖颈。 那男人的脖子眼看流出了血,顿时疼得受不了,也是晕了过去。 他一晕,整个人也倒在地上。 阿狗的动作,灵活得不像个三四岁的孩子。 他在那男人摔倒在地上之前,已经松开他的脖子,轻身纵跃,回到姜羡宝和阿猫身边。 姜羡宝回过神,迅速走过去,翻开两个男人的眼皮看了看。 “还好还好,都还活着……” 她回头看了阿狗一眼。 阿狗有些不知所措,背起手,快步蹭到阿猫背后,刚才还恶狠狠的小脸上,只剩一片惶恐不安之色,唯恐姜羡宝骂他。 姜羡宝朝阿狗竖起大拇指:“我们阿狗哥干得漂亮!” 阿狗一听姜羡宝没有骂他,而且还在夸他,顿时脸色乌云散尽,重新眉飞色舞。 阿猫也笑起来,挥舞着小拳头,说:“谁抢我们的银子,我就咬死谁!” 姜羡宝嘴角抽了抽。 她下意识想给两个孩子“普普法”,可转而一想,这已经不是她曾经生活过的,有秩序的现代社会。 这里,两个孩子如果没有异于常人的武力,早就被“斩杀”了。 自己这个原身也一样。 当初如果不是原身恰好给了这两个孩子一点吃食,从此得到他们的保护,那个原身的坟头草,估计都快春风吹又生了。 现在也是,要不是阿狗勇武异常,他们的五两银子不仅保不住,就连他们这三个人,命运都会落入十八层地狱。 总之一句话,在人命如草芥的时代,还是先保证自己活下来,比较重要。 至于怎么活下来的,那不重要。 姜羡宝灵活的底线再次调整。 身上揣着五两银子,还被街上这么多人看见了,同时顺理成章的,遇到了强徒。 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当然是要先避其锋芒。 姜羡宝柔声对两个孩子说:“咱们先去买点吃的,然后今天晚上就在县城里住客栈,不回去了。” 阿猫阿狗一听要住客栈,立即欢呼起来。 “阿姐阿姐,我和阿狗还从来没有住过客栈呢!” “是呢是呢!以前我们都是住在客栈外面的墙根边上!” 姜羡宝说:“我们今天要住在客栈里面。” 他们仨说说笑笑离开了那个小巷子,只留下两个晕倒的男人。 阿狗回头看了看,说:“阿姐,不咬死他们吗?” 姜羡宝淡淡地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们还是不要亲手杀人。” 阿猫仰头看她,奶声奶气地说:“可是他们一直醒不过来,晚上会冻死的。” 姜羡宝趁机循循善诱:“那是被冻死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阿猫阿狗,我们打晕他们,只是为了自卫,不是为了杀人。” 阿猫、阿狗似懂非懂:“……哦。(⊙o⊙)”。 …… 姜羡宝带着阿猫阿狗回到刚才的早餐一条街。 那条街当然不是只卖早食,他们也卖午食和晚食,其实应该是饮食一条街。 现在那里已经开始卖晚食了。 夕阳斜斜照射,行人脚步匆匆。 每个人脸上,都有着归家的急切和满足。 姜羡宝回到刚才那好味客栈旁边的食摊前,从好心的女老板褚七娘那里,用十个铜板买了二十个胡饼和三个烤馍。 其实她给的铜板,只够买二十个胡饼。 那三个烤馍,是褚七娘送的。 姜羡宝并不知晓,还以为是自己讨价还价技巧高超,很是得意地回头朝阿猫阿狗挑了挑眉。 阿猫、阿狗叽叽咕咕的笑,也是高兴得不得了。 褚七娘看着暗暗叹息,笑着说:“小姑娘,天色不早了,要不你们在县城里找个地方住一晚,明天再回去吧?” “街头有个客栈,我认识那里的老板,住大通铺,你们三个人,一晚上只要一个铜板。” 因为阿猫阿狗看起来太小了,可以随便跟着姜羡宝蹭一晚上。 姜羡宝本来也是打算住客栈的。 现在听说住一晚只要一个铜板,实在太便宜了。 她手里,可是有五两银子呢! 价值五千个铜板。 那更是非住不可了。 “那谢谢老板了,我们过去看看。” 姜羡宝朝褚七娘拱了拱手,带着阿猫阿狗来到街头那家客栈。 出于谨慎,她没有立即进去,而是在门外观察,看看是不是黑店。 这年头,没有监控保障,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就在这时,贺孟白和陆奉宁骑着两匹高头大马,从城外进来,也停在这家客栈前面。 贺孟白甩着马鞭,歪头问道:“陆队正,我们真的不去住驿馆吗?” 驿馆是官府开办的。 他们这种边军,可以免费住进去。 陆奉宁将手上的缰绳扔给客栈的小二,笑着说:“驿馆已经住满了。如果你愿意跟那些人挤一间屋子,你就去。” 贺孟白大惊:“那可不行!我这辈子就没跟别人睡过一张床!” 陆奉宁斜斜睨他一眼,正要说话,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早上见过的三个乞儿。 眼下快天黑了,他们在客栈门口探头探脑,是又要讨饭吗? 也对,是吃晚食的时候了。 他不动声色走上台阶,对贺孟白说:“我饿了,你去跟跑堂的说,多要几个菜,要二十个胡饼,在大堂里吃。” 贺孟白点点头:“我也饿了,今天往落日关跑了两趟,午食都没好生吃。” 两人走了进去。 …… 姜羡宝瞪大眼睛。 她看见了早上在好味客栈遇到的那两个好心郎君,也在这里住下了。 他们俩风尘仆仆,一进去,就要了两间上房! 这店能住! 姜羡宝立即带着阿猫阿狗走了过去。 只是还没进去,就被店小二挡在门口。 “我说几位,我们这里是客栈,讨饭去那边。” 他指了指另一边的方向。 正是姜羡宝他们过来的饮食一条街。 姜羡宝也不生气,笑着说:“我们住店。” “住店?”那店小二忍不住上下打量她和身边的两个孩子,“我们这里的房间,最便宜也要十个铜板,你们住得起吗?” 姜羡宝眨了眨眼,说:“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个铜板的大通铺?我们只住一晚上。” 店小二本来是不想让他们进去的,可看三个孩子实在可怜,一时恻隐之心发作,说:“行,你们的过所呢?给我看看,我去给你们找铺位。” 姜羡宝眨了眨眼:“……过所?什么是过所?” 店小二见她连“过所”都不知道,顿时拉长了脸:“‘过所’都没有,你住什么店啊?!” “过所,就是官府给开的通行文书。” “你没有过所,不会是逃奴吧?” 他狐疑打量姜羡宝,又看了看她身边两个孩子,脸色越来越难看。 姜羡宝这才明白过来,这是在要“路引”或者“介绍信”吧! 她是知道一些古代行路常识的,可没想到,自己还有用到这东西的一天。 她笑了笑,说:“我们家就在附近的村子里,这么点路,也要过所啊?” 店小二脸色和缓了一些,指了指外面:“既然家就在附近的村子,住什么店啊?别有点钱就乱花!” “走吧走吧,赶紧回去,免得你家大人着急了。” 姜羡宝求了又求,那店小二就是不松口。 没有过所,就不让他们住店,有钱都不行。 眼看天快黑了,姜羡宝没办法,只好拎着装了十个胡饼和三个烤馍的包袱,带着阿猫阿狗匆匆忙忙往城门口走。 他们刚离开,县城的城门就吱吱呀呀关上了。 姜羡宝回头看着并不高大的城门,视线越过土黄的城墙,看向如同一个咸蛋黄的夕阳,咽了咽口水。 她想,还是得赶紧弄个过所,然后带着阿猫、阿狗住到县城里来。 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带着两个三四岁的孩子,老是住在山间破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们走了之后,陆奉宁才从大堂一角的长桌前收回视线。 想不到没有过所,这几个乞儿连客栈都进不来。 那今天叫的二十个胡饼,只能留着,明天给跟着沈凌霄过来的亲兵们吃了。 他和贺孟白两个人可吃不完二十个胡饼。 …… 许是因为天色已晚,姜羡宝和阿猫、阿狗这一路回去,路上居然没有遇到几个人。 就算有,也都在各自匆匆赶路,没有人拦路抢劫。 但姜羡宝一颗心始终悬着,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直到看见了不远处的破庙,才松了一口气。 终于是到家了。 这个家,虽然连个像样的门都没有,但总算是由瓦遮头。 姜羡宝进去之后,就开始各处翻找。 阿猫和阿狗一人捧着一个胡饼,心满意足地咀嚼,一边眼睛跟着姜羡宝转,看着她在破庙里四处挲摸,不知道在干嘛。 阿猫咽下一口胡饼,好奇地问:“阿姐,你在是找东西吗?” 姜羡宝头也不回地说:“是啊,我在找过所。” 第15章 听墙根(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姜羡宝从原身那零星的记忆里,记得她是从一个很高大的城门出来的。 她能一路从那个繁华的地方,来到这个边陲小镇,肯定是有身份证明的,也就是过所。 她想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 阿狗说:“是在找阿姐包袱里包着的那东西吗?” “阿姐把它们放在供桌上的。” 姜羡宝:“……”。 这么珍贵的证件,就大咧咧放在供桌上? 真不知道该说这姑娘心大,还是没有生活常识。 她走到供桌前看了看。 供桌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不,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 很明显,供桌上有一块地方,灰尘比别的地方,要少很多。 而那块地方,长大约五十厘米,宽大约三十厘米,大概是半张标准尺寸纸张的大小。 所以,原身的过所,以前是放在这里的? 现在这里空空如也,过所去哪里了? 姜羡宝盯着这里,脑海里,又出现了一个画面。 又是那只骨节粗大的手伸过来,从供桌上拿走了一份发黄的小册子。 那就是她的过所吧? 而那只手,在她之前的零星记忆里,也出现过,就是那个跟村长家恋爱脑闺女私奔的货郎的手! 这么看来,昨晚那对狗男女,是来过她这个破庙。 是他们把这个原身,带到那个悬崖边上! 不用说,知道原身住在这里的,只有村长家那又蠢又坏的闺女了。 姜羡宝发现自己昨晚的推测有点问题。 姜羡宝昨晚以为这原身是自己误入悬崖边上的犯罪现场,正好遇到那对狗男女,才被他们当了替罪羊。 现在看来,那对狗男女,根本就是有意把原身从破庙带走。 他们来这里把她带走,不为了别的,应该就是为了她的过所! 也就是那份能够证明她的身份,并且出远门的凭证…… 因为英娘和货郎是私奔的,他们如果想去别的地方,没有过所是不行的。 这是妥妥的故意谋杀! 为了他们俩所谓的“幸福”,拿原身当垫脚石! 姜羡宝这时更加好奇。 对方都拿走原身的过所了,为什么还要处心积虑制造一个“谋杀现场”,并且让一个疯子当替罪羊? 私奔就私奔,两人拿着她的过所偷偷跑了,哪怕是天上的紫微星下凡,也算不到他们去哪儿了。 可故意弄一个“谋杀现场”,并且留下一个“杀人凶手”,反而是弄巧成拙,留下诸多线索。 别说那些刑侦大佬,就姜羡宝一个见习刑警,都能给他们摸得清清楚楚。 对方到底是蠢不自知,而是另有隐情? 想到这里,姜羡宝发现,她的过所是被那对狗男女拿走,而那对狗男女的东西,又是被村长老婆卷走了。 那对狗男女,也被村长抓回去了。 所以,她高低得去村长家看看。 当然是偷偷看看,不会明目张胆跑人家家里去要东西。 明知道那些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是善茬,她当然不会主动送菜。 姜羡宝抬眸看了看破庙外已经黑下来的天色,回头对阿猫、阿狗说:“我想去山下那个村子的村长家看看,你们能不能偷偷带我过去?” “不能让他们发现……” 她试探问道。 这俩小孩不是普通孩子,姜羡宝对他们有着很大期待。 阿猫果然马上说:“可以呀!我平时最喜欢去山下村子里的各家各户听闲话!” “没人能发现我!” 阿狗也点点头,说:“发现了也不要紧,谁打阿猫,我就咬死谁!” 姜羡宝:“……”。 这孩子居然喜欢听墙角…… 她嘴角抽了抽,说:“不用这么过份,我只要拿回我的过所就好。” 她指了指供桌上已经空空如也的那个地方。 阿猫和阿狗踮起脚看了看。 阿猫讶然说:“阿姐的小本本真的不见了!” 阿狗还过去用鼻子嗅了嗅,然后转身往门外跑:“阿姐!阿猫!跟我来!” …… 姜羡宝蹑手蹑脚,跟在跑的一阵风似的阿猫和阿狗身后下了山。 虽然山上没有灯火,可是夜空里的星星,依然很明亮,可以照见林间小道。 姜羡宝发现阿猫和阿狗尽管跑得飞快,可如同草上飞,真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在后面跌跌撞撞地跟着,反而不时发出一些声响。 比如不小心踩断了地上掉落的枯枝,或者被小土坑差点绊倒。 阿猫阿狗这个时候,就会转身回来,拉着她的手走一段路。 三人就这样相互搀扶着,来到山下的村子。 村子入口处,有棵歪脖细柳树,现在已经掉光了叶子,只有枝桠横斜在夜空。 阿狗回头对姜羡宝悄悄说:“村长家的房子,就是那边最大的青砖大瓦房。” “阿猫以前老喜欢去他家墙根听闲话……” 姜羡宝:“……”。 这孩子还真八卦。 姜羡宝忍住笑意,轻声说:“……我看他家的围墙挺高的,你们是怎么进去的?” 那围墙远看就不矮,近看更是高。 起码有三米左右。 阿狗也不含糊,直接带着姜羡宝和阿猫来到一处狗洞旁,说:“阿姐可以从这里钻进去。” 姜羡宝看了看俩小孩:“……你们不从这里钻吗?” 阿狗和阿猫抬头看了看围墙,说:“我们都是翻墙。” 接着,两具小身子如同腾云驾雾般飞身而起,攀折围墙,如履平地,很快就从围墙顶上一跃而过。 姜羡宝:“……”。 她没法身轻如燕,也不想钻狗洞,但形势比人强,不想钻也得钻。 可是她试了试,发现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身材。 虽然她也很瘦,可这狗洞,让六七岁以下的孩童钻还不错。 她这十几岁的大姑娘,根本钻不了。 阿猫和阿狗到了围墙那边,趴到狗洞前,朝她招手:“阿姐进来啊!” 姜羡宝忍住嘴角的抽动,说:“这狗洞太小了,我过不去。” 阿狗眼珠一转:“阿姐,我给你打开那边的角门,你赶紧过去!” 姜羡宝点点头。 她找到围墙上开出来的一道角门,比正门小得多,只能让一个人侧身而过,也不知道是干嘛的。 阿狗在围墙的另一边,拉开角门的门栓,放姜羡宝进去。 姜羡宝没有再让阿狗扣上门栓,而是虚掩着这扇角门。 三人一起进到了村长家的大宅里。 姜羡宝四处看了看,发现这房子在这个村子里算是最大的,其实也大不到哪里去。 只有一进的小院子。 他们现在应该是在西面的牲口棚,往东走,就能看见一排朝南的五间大瓦房,加上两间耳房,还有东西厢房各三间。 此刻,院子里别的房间都是黑灯瞎火,只有正房那五间大瓦房靠西面第三间里,还亮着灯。 这房子的窗子又高又狭小,外墙是外抹了灰泥的土坯砖,细看很粗糙,没有远看那么气派。 姜羡宝悄声问阿猫:“这房子的窗子那么高,你是怎么去听闲话的?” 阿猫眨了眨眼,指着房门说:“阿猫都是钻进去,在房梁上听的。” 姜羡宝:“!!!” 房梁那么高,这是怎么爬上去的? 不过想到刚才,这俩孩子连三米高的围墙,都是说翻就翻,她也释然了。 只是两个孩子能攀上房梁,她可不行。 姜羡宝小声说:“你们也别进去了,万一被发现了……” 她本来想说,会很危险。 但转而想到两个孩子的武力值,危险的,大概是村长家的人。 再说了,她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过所和包袱皮,并不想给人家灭门了…… 姜羡宝话锋一转:“阿狗去找找我的过所和那个包袱皮在哪里,找到了给我拿回来,咱们就走。” 阿狗和阿猫一起点头。 三人正想往大开的正房大门蹭过去,就听见从那正房大门内,传来声响。 “你说不说?!” 然后是唰唰的鞭子声。 姜羡宝一下子拉住了阿猫和阿狗,带着他们藏在厢房的阴影里,一动不动。 “你们放了窦郎……放了窦郎啊……” “不要打他!不要打他!” “阿爹!阿娘!我求求你们,放了窦郎吧!” “英娘从家里偷出来的东西,都给你了?” “村……村长老爷,是……是英娘自己拿的,跟我没关系阿……” “不是你,我们家英娘会偷家里的东西?!你还敢推到英娘身上!” “你快老实交代!从我们家偷的东西,都放哪儿了?!” “敢瞎说一个字,老爷我让你生不得!死不能!” “村长老爷,我真的……真的不知道!我只让英娘带点儿嫁妆,我们去郭县开店……” “那英娘你说,你从家里到底偷了什么东西,你老实儿地说出来!” “不然的话,那个货郎不仅不能活,你也别想活!” “阿爹!我就拿了一些银子!还有我自己的首饰衣裳!” “我没拿别的东西!我发誓!我没拿别的东西!” “只拿了银子,和你自己的首饰衣裳?首饰呢?衣裳呢?” “都在那个窝棚里,阿娘都拿回来了……” “放屁!我只问你,家里那个玳瑁匣子呢?你有没有偷拿?!” “……阿……阿爹……那个玳瑁匣子……玳瑁匣子……” “说!你把玳瑁匣子藏哪儿了?!” 第16章 来处(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阿爹!那匣子丢了……我们就是突然找不到那个玳瑁匣子,才又回转到山上的……” “丢了?!这么巧?!还敢劳资耍心眼是吧!” 唰!唰!唰! 又是几道鞭声,还有年轻男女的惨叫声,飘散到夜空里,如同一阵烟一样散去。 姜羡宝下意识捂住两个孩子的耳朵。 阿猫阿狗却听得津津有味,还不耐烦地推开姜羡宝的手指。 屋子里,一顿鞭打之后,英娘几乎崩溃了,哭喊道:“那个玳瑁匣子里只是个果子!” “就算是丢了,阿爹也不用往死里打我们吧!” “只是个果子?!那东西果然是你偷的!” “只是个果子,你为什么要偷?!” “我是以为匣子里有好东西,才拿着当嫁妆的!” “如果早知道里面只有个果子,我不会拿那个玳瑁匣子!” “你这个蠢货!果子?你知道是什么果子吗?!——那是你爹我答应人家要敬上的!” “我们一家子的荣华富贵,都在这个果子上面!现在全被你这个蠢货给毁了!” “说!那果子到底在哪儿?!说出来,阿爹不仅答应你们成亲,还带你们去京城享福!” “啊?!什么果子,这么厉害?!阿爹不是哄我们吧……” “那是天圣果!又叫开智果!就算傻子吃了,都能立即开智中状元!” “五百年才结一个果子!你爹我为了这个果子,把那唯一的天圣树都毁了!” “果子呢?你把果子放哪儿了?你娘可没在你们的窝棚里找到任何果子!” 天圣果?! 是昨晚阿猫阿狗给她吃的那个“人参果”吧! 姜羡宝听到这里,瞳仁猛地紧缩,目光迅速移到阿猫阿狗身上。 两个孩子接触到她的目光,不约而同抖了一下。 阿狗立即说:“我闻到‘过所’和包袱皮的味道了,我马上去拿……” 说着,他嗖地一下,往那半掩的堂屋大门窜了进去,动作快得在姜羡宝眼底拉出一道残影。 阿猫也跳起来:“我去给阿狗看着点儿,免得被发现了!” 她一跃而起,比阿狗的身形还要迅捷。 那已经不是残影,而是一道暖黄色的光影。 姜羡宝深吸一口气,生无可恋地蹲在屋角的阴影里。 很明显,她在武力上,是压制不了这俩小孩的。 不过,她动了动脖子,发现身体好像松快了不少…… 自从吃了那天圣果,她渐渐感受到一些不同,比如,视力好到吓人,这么暗的夜里,她依然能够看见远处歪脖细柳树上站着的一只乌鸦。 收回视线,姜羡宝侧耳倾听。 正房那边,村长夫妇俩,还在拷问那一对私奔的小情侣,并没有发现屋子里,进了两个孩子。 英娘还在哭喊:“真的是丢了!阿爹!你就算把我和窦郎都打死,我们也不知道那果子去哪儿了!” 货郎也跟着说:“村长老爷,那匣子里的果子,真的是丢了……” “我和英娘本来打算渴的时候分吃那个果子,结果等我们想吃了,打开匣子一看,里面已经没有果子了。” “那么宝贝的果子,如果还在,我们肯定拿回来给你们。我们藏着有什么用?” 村长老婆马芬的声音很是尖利:“你不是说匣子丢了吗?!怎么又打开匣子了?可见你们一直都在糊弄我们!” 英娘的声音急得结巴起来:“不不不……不是!我们打开过那个玳瑁匣子,没有看见里面有东西,就把匣子收收收……收起来了……想着匣子也能卖钱……” “可等我们下了山,想拿匣子出来换钱的时候,却发现匣子也不见了!” “窦郎说,可能是在山上我们拿出匣子打开之后,没有好好放回去,丢那儿了。” “我们就又回去了……只是找了好一会儿,也找不到,天越来越黑,我们也不敢晚上在山上乱走,就扎了个窝棚,想……想等天亮了再走……” 那时候,正好窦郎拉着她亲热,她也是一时把持不住…… 英娘的声音渐渐低下来。 …… 姜羡宝在外面听得握紧了拳头,心里七上八下,焦急万分。 早知道,今天就不来村长家了。 居然遇到这么一遭事儿。 她正踌躇间,眼前两道光影闪过,阿猫阿狗出现在她面前。 两人一边一个拉住她的手,说:“阿姐我们走!” 两人的声音很轻,力气却不小。 姜羡宝身不由己,被他们带着出了村长家的角门。 好在姜羡宝现在也是身轻如燕,比来的时候,腿脚利索多了。 正房里,依然是鞭打声、训斥声,还有哭喊声,不绝于耳。 …… 回到山上的破庙里,姜羡宝就着屋外的月光,先看了看阿狗递过来的一个包袱。 果然是那绣着元宝花的包袱皮,里面有一个小册子,正是原身的过所。 姜羡宝松了一口气,翻开过所看了看。 “兹有京兆府永昌县通济坊人姜氏羡宝。 年十七,身长五尺五寸,面白皙,无痣无斑无疤。 今为寻人,前往西北落日关,无同行人。 自永昌县通济坊出行,限两年半往还。 所至关津,不得邀阻留难。 显庆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京兆府永昌县县司:准。” 姜羡宝眼神微闪。 好了,有了过所,原身的来处和来意都明了了。 果然,原身是从大城市来的。 京兆府,指的就是帝京首都。 永昌,是大景朝帝京首都的名字。 原身的家,住在帝都永昌的通济坊。 过所给了两年时间,说明从帝京到落日关,至少要走一年的时间。 才能两年往返,然后再有半年时间寻人。 啧,想得还怪周到的。 原身寻人,到底是找谁啊? 还有,原身一年前,是十七岁。 现在呢? 十八岁了吗? 姜羡宝不知道。 这过所上面没写生日。 再有,原身身高五尺五寸,换算成她熟悉的计量单位,就是一米六五左右。 啧啧,十七岁就有一米六五,在这个时代,应该算是蛮高的吧? 她也有感知。 那天刚来的时候,遇到的那些人,她就没觉得有特别高的,最多比她高个五厘米左右。 但是那两个好心的郎君,还是蛮高的,目测都是一米八八往上。 姜羡宝脑海里一瞬间闪过这么多线索。 她收回思绪,低头看着两个目光游移,不敢跟她对视的小孩,轻咳一声,说:“……你们给我吃的果子,是从……村长闺女那里偷的?” 没想到阿猫猛地抬头,握着小拳头,对她气愤愤地说:“那是阿猫阿狗的果子!” “是阿爹阿娘给我们种的!” “村长偷了我们的果子!还毁了阿爹阿娘给我们种的果树!” “他们该死!” 阿狗也挺着小胸脯,倔强地说:“阿猫没有说白话!那是我们的果子!” “是阿爹阿娘给我们种的果子!” “我们没有偷!我们是拿回自己的东西!” 姜羡宝心念电转,冷静地问:“你们拿了果子,那他们的匣子呢?” 阿猫阿狗对视一眼,撅着嘴低下头。 阿狗小声说:“……那个匣子……不是我们的匣子……村长毁了阿爹阿娘种的树,阿狗就回去把他们的匣子拿走,砸碎埋到我们的果树下面了。” 阿猫握着小拳头,理直气壮抬头大声说:“这叫陪葬品!阿猫在村子里听闲话,那些人说,陪葬品越好,说明埋的人越贵重!” “阿爹阿娘给阿猫阿狗种的树,非常贵重,就要好的东西陪葬!” 姜羡宝:“……”。 很神奇的,她居然有点认同这俩小家伙的逻辑。 她深吸一口气,单腿跪下来,跟两个小孩保持平视的姿态,说:“阿猫、阿狗,我没有责怪你们的意思。” “你们就算真的是偷,也是为了我,是我得到了好处。” “不是那果子,我现在还是个疯子,不认人。” 姜羡宝不动声色,把自己“清醒”的锅,给“天圣果”背上了。 虽然刚才那村长说了天圣果那么多好处,她是半信半疑。 因为她知道,自己“清醒”,不是天圣果的功劳。 但是自己手上的伤,一夜之间痊愈,肯定是天圣果的功劳。 还有,越来越灵活健康的身体,跟天圣果也脱不了干系。 所以她的心情很复杂。 她也不是要责怪两个小孩,只是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阿猫阿狗紧绷的身体,渐渐松弛。 他们盯着姜羡宝的眼睛,小心翼翼地问:“阿姐真的不怪我们?” 姜羡宝摇摇头。 俩小孩急切地说:“阿姐,我们真的不是偷……那真的是我们的果子!” “是我们的阿爹阿娘给我们种的!” 姜羡宝摸了摸他们的头,柔声说:“……可是,你们也说过,五百年才结一次果。你们确信,是你们的阿爹阿娘种的?” “五百年前种的?” 阿猫阿狗使劲儿点头:“是啊是啊!就是五百年前!” 姜羡宝说:“你们多大?” 阿猫阿狗对视一样,掰着手指头像模像样数了数,最后异口同声:“三岁半!” 姜羡宝:“……” “那你们的阿爹阿娘,能活五百年?” 阿猫阿狗还是点头:“是啊是啊!五百年!” 第17章 天命在我阁 姜羡宝气馁。 总觉得这俩小孩,似乎不识数。 不懂五百年和三年半的区别在哪儿。 姜羡宝深吸一口气,说:“你们的阿爹阿娘,能活五百年?五百啊,你们能从一数到一百吗?” 阿猫阿狗低头继续数手指头。 过了一会儿,一起摇头。 “不能,我们没有那么多手指头。” “脚趾头加上去都不够!” 姜羡宝闭了闭眼。 想起两个孩子头上那奇怪的猫耳朵、狗耳朵,还有他们异于常人的行动能力,姜羡宝又觉得,大概,也许,或者,两个孩子的父母,能活五百年,也不是不可能…… 毕竟在这个异时空里,常规物理学,大概是不存在的。 破案靠算卦,日常靠玄学,也是正理。 姜羡宝努力让自己从自己的习惯思维里跳出来。 她点点头:“好,我信你们,那你们的阿爹阿娘呢?” 她记得,原身第一次见这俩孩子,可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她记忆里,那个高大的城门前,也就是大景朝的帝都京城——永昌。 那里,也应该是原身的家乡。 那俩孩子曾经跪在永昌的城门口乞讨呢…… 不像是有爹娘护佑的人。 阿猫阿狗委屈地瘪了瘪嘴,说:“阿爹阿娘找不到了……” “我们有一天睡醒了,没有见到阿爹阿娘。” “我们顺着阿爹阿娘的味道,一路追啊追啊,都没有追到他们。” “后来,我们遇到了阿姐……” “阿姐给我们饼子吃,我们好饿,就一直跟着阿姐了……” 这段话,倒是跟姜羡宝零星回忆起来的原身的记忆,重合了。 她大概明白了前因后果,而且在那村长一家,和这俩孩子之间,她当然是更相信俩孩子,哪怕他们才三岁半。 不是小孩子不会撒谎,而是目前来说,两个孩子说的,跟原身的记忆,可以互相对应。 而村长那一家,都不是好东西。 摘了果子还毁树,什么烂人啊这是…… 如果不是担心脏了阿狗的手,姜羡宝都想“关门,放阿狗”! 问完这些事情,姜羡宝才摆了摆手:“行了,去睡吧,咱们明天去县城。” 阿猫阿狗还是小孩子脾性,一听这话,立即欢呼一声,跑到铺满枯黄草梗和树叶的破庙一角,倒头就睡。 破庙里当然是没有什么床的,这就是他们的床。 姜羡宝叹口气,也躺了下来,蜷身睡下。 …… 月明星稀,夜色深沉。 此刻,数千里外的大景朝京城永昌郊外,一座破败得仿佛自带“危房”标识的庄园里。 四个面有菜色的少年,背着小小的包袱,正鬼鬼祟祟地往院门摸去。 眼看胜利在望,一道纤细的身影“唰”地从天而降,拦在门前,声音冰冷:“你们要去哪里?” 少年们吓得“扑通”一声集体跪倒,带着哭腔:“大师姐!” “放我们去讨饭吧!” “我们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光喝水,都快喝吐血了!” 身为大师姐的钱来眉头紧皱,怒道:“胡说!喝水怎么会喝到吐血?!多喝水,就不会饿了!你看我,我就一点都不……” “咕噜噜——” 她的话,被自己肚子里传来的一阵响亮鸣叫无情打断,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分外清晰。 四个少年齐刷刷抬头,异口同声:“呐!大师姐您也饿了!” “您就跟我们一起讨饭去吧!这个天命在我阁,反正开不下去了!迟早关门的命!” 钱来一挑眉:“胡说什么呢?!走,跟我去找阁主!” “阁主肯定有办法让我们吃饱饭!” 四个少年不敢违拗,垂头丧气地跟着她,来到了阁主房间门口。 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男子,背对着门,以一种极其端庄且凛然的姿态,坐在窗下。 房间里没有点灯。 这男子手里不断掷着龟甲,龟甲在月光下抛起落下,发出幽幽绿光,看着就瘆人。 四个少年在门口挤作一团,互相推搡,谁都不敢先进去——大概是怕沾染到龟甲发出的绿光。 钱来倒是胆大,一步踏进门槛,一边说:“阁主,这么黑,为什么不点蜡烛?” 她熟门熟路走到窗下的树墩子书桌旁,掏出火折子“噗”地晃亮,点燃了桌上那截短得可怜、只剩一指长的蜡烛头。 昏暗的房间里,终于有了一点温暖的黄色光芒。 四个少年这才松了口气,互相使着眼色跟了进来。 那白袍男子却猛地扭头,“噗”地一口气吹灭了蜡烛,语气极为不悦:“钱来!你连蜡烛都敢点,下一步是不是就要欺师灭祖啊!” “月光这么亮,点什么蜡烛?!” “蜡烛不要钱吗?!” 虽然语气欠揍,但那嗓音,却极为动听,醇厚中带着几丝不自知的帅气。 众人:“……” 阁主也就剩下这把好嗓子和那张脸能看了。 不然就凭他这欠揍的吝啬德行,出门说三句话就得被人套麻袋乱棍打死。 钱来默默把火折子收好,走到屋子中央,“扑通”一声跪下。 后面四个少年,也忙跟着跪成一排,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钱来却顾不得心疼自己的师弟,一仰头,看着阁主的背影,大声说:“阁主!您不能再这样了!” “自从三年前……老阁主算错卦,被官府判了绞刑,我们下面那些分部,都被星衍门给抢走了!” “三年没有任何进项!现在只剩一个总部和我们七个人!真的要饿死人了!” “我们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那男人只是抬头望着窗外的月亮,一言不发,仿佛在吸收日月精华。 钱来咬了咬牙,放出大招:“如果您再弄不到钱,我……我和几位师弟,就只有……只有离阁出走,出去讨饭了!” 这话果然有杀伤力! 那男人像是被踩了尾巴,“噌”地一下站起来,猛地转身,面向跪着的五个人。 他背对月光,身姿挺拔,宽袍大袖,宛若仙风道骨的谪仙临世。 只是这谪仙年纪有点大了,看着至少三十往上,也可能四十。 但那张脸是真能打,清隽至极,岁月留下的那点风霜痕迹,不仅没让他褪色,反而增添了成熟的韵味,活色生香,俊逸动人。 此刻,这男子深吸一口气,双手拢在胸前,举到半空,朗声道:“我顾知微身为天命在我阁阁主,怎么能让阁中弟子出去讨饭?!” “我们天命在我阁,曾经也是大景朝排名第二的卜卦门派!我们也是要面儿的!” 钱来小声嘟哝:“……大景朝一共就两家被朝廷认可的卜卦门派,我们以前排名第二,现在还是第二,很光荣吗?” “还‘曾经’?!” 顾知微顿时面红耳赤,瞪着钱来,半天憋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末了,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然后……开始脱衣服! 如同谪仙一样的阁主,伸出纤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缓缓解开了外袍的衣带。 众人:“!!!” 钱来和四个少年目瞪口呆! 完了!阁主终于被大家逼疯了! 这是要破罐子破摔,打算凭借当年“京城第一美男子”的底子,下海去陪贵妇们喝酒挣钱了吗?! 可那是十年前啊…… 现在的京城第一美男子,早换人了。 大家不约而同地捂住眼睛,却又默契地从手指缝里偷看,互相用眼神交流着震惊与……一丝丝好奇? 顾知微一脸“视死如归”的平静,手指微微颤抖着,尽量保持着优雅的姿态,把刚脱下来的外袍递给钱来:“喏,拿去,质押了。” “这可是天蚕丝夹杂灵狐毛制成的长衣,当年……咳咳,反正很值钱!拿去质库,至少能质押五十两银子!” “记住!要活契!绝对不能死契!” “拿着钱,跟我出门,我带你们去找饭辙!” 钱来接过还带着体温的衣袍,忍不住瞥了一眼顾知微身上的中衣。 那是一身灰褐色的粗布衣服,上面打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针脚倒是细密整齐,比她自己缝的强多了。 她心里一阵酸楚。 阁主这房间里跟雪洞一样,只剩下这个树墩子书桌了。 连床都没有,因为都拿去质押了。 天命在我阁曾经确实辉煌过。 最鼎盛时期,不算分部,总部就有五百八十九人。 京城就有十八处分阁,更别提遍布大景朝各州县的分部。 门口车水马龙,每天都有人捧着重金上门求一卦。 现在,只剩下这一座总阁。 因为某些原因,这座总阁不能卖,所以他们还算是有瓦遮头。 剩下七个人七张嘴,没有收入,可都是要吃饭的啊! 钱来一阵心酸,抱着阁主的外袍,说:“阁主,您不是说,这件外袍,是您当年在卦院的时候,倾慕您的小女娘,花了三年功夫,才织成的定情信物吗?” “您不是说,您死也不会质押它吗?” 顾知微脸上闪过一丝可疑的红晕,他轻咳一声,眼神飘忽:“……别瞎说,没有的事儿……快去,天一亮就去质库。” 钱来咽了口口水,忍住腹中饥饿,发狠:“等以后,大家忘了老阁主那一卦,我就能出去多多挣钱,把您的东西都赎回来!” 第18章 金落玉盘(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顾知微看着她,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用那张谪仙脸,说着最扎心的话:“靠你,大家都得饿死。” “你也赎不回我的东西。” 钱来瞬间炸毛:“阁主!您别狗眼看人低!” “我钱来精通《大衍算经》的紫薇斗数篇,最会算男女姻缘!——怎么就不能挣大钱了?!” 她身后的四个少年“哇”地一声哭出来,哭声此起彼伏:“阁主!我们不想死!特别不想饿死啊!” 顾知微抬了抬手,他那张谪仙脸上,突然绽放出自信的光芒,仿佛如今的经历,只是修行的一部分。 “哭哭啼啼,成何体统!” “我说了带你们出门找饭辙,就不会再让你们饿肚子!” 钱来眨了眨眼:“带我们出门?您是要去哪儿啊?” “五十两银子如果省着点花,大家勒紧裤腰带,说不定能吃上十年。” “可您这要是带我们出门……五十两银子,怕是撑不过三个月。” “人都说穷家富路,您觉得,我们像是配走‘富路’的人吗?” 顾知微也不回头,只是朝后随意伸手。 树墩书桌上的龟甲,像是被无形的线牵引着,“嗖”地飞到他掌心。 他举起龟甲,激动得声音都在发颤:“我刚刚突然心有所感,连掷十八次龟甲,都是同一个卦象!” “你们看看!你们看看!” “这是万年难遇的【金落玉盘】!” “金落玉盘,落日满关!” “我们马上要发财了!” “财宝的方位,不在京城,而是在——西北落日关!” 钱来听到这里,终于气急败坏,原地跳脚:“落日关在西北边陲,离京城足足有五千里!” “我们怎么去?!靠两条腿走着去吗?!那得走到猴年马月啊!” “什么龟甲能连扔十八次同一个卦象?——这不是准头好!这明显是龟甲坏掉了!” …… 也是同一时刻,千里之外大景朝京城永昌最繁华的皇城区边缘,一座七层高的观星楼顶层。 一位身穿墨绿色纱缎长裙的女子,正仰头盯着漫天繁星。 夜幕无边,星河在夜空缓慢流转。 她看了好久,久到脖子都快僵了,终于目光一凝,喃喃自语:“前晚的星光有异,我居然到现在才发现。” “大量流星自北斗斜落,拖曳如练,顷刻湮没于西北山影之间。” “其中有星,本为禄存,主东南方的财与禄。但今夜不循常轨,居然随离乱之星和战火之星,同时坠于西北……” “西北那边,是出了名的穷乡僻壤。” “那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财禄星西坠?” 她沉吟片刻,唤道:“阿彩。” 一个绿衣婢女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后:“门主,您有何吩咐?” 这观星的女子,正是大景朝星衍门的门主裴星澜。 阿彩静静的站在裴星澜身后。 裴星澜没有回头,依旧看着星空,过了一会儿,才说:“叫大执事宋保仁过来。” “是。” 没多久,一个四十多岁,肚子有点大,看着一脸精明能干相的中年男子,快步走进来。 “门主,您找我?” 他殷勤地弓下腰,但却在心里吐槽:大晚上不睡觉,半夜三更把人叫到观星楼! 心里很是不高兴,可面上丝毫不显。 裴星澜也不转身,依然仰头看着星空,缓缓地说:“宋执事,我今晚观星,发现本该照耀东南的财禄星,前两天,居然坠落西北落日关。” “财禄星从来无宝不落。” “你亲自跑一趟西北,跟我们在西北的人联系一下,看看那边到底出了什么人物,或者,出了什么东西,能够吸引财禄星坠。” 宋保仁眼睛瞬间亮了,仿佛已经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门主又观测到财星坠落之地?!” “门主放心!我一定能找到那批财宝,给您带回来!” “我们星衍门,这次又要发大财了!” 他顿时不吐槽了。 半夜三更,唯一能让他心甘情愿从床上爬起来的东西,只有银子! 裴星澜满意地点点头,重新望向星空,眼神深邃。 西北落日关么…… 看来,要有趣事发生了。 …… 月落日升,天色渐明。 大景朝西北落日关附近的昆吾山脉中,一座不起眼的破庙里。 姜羡宝被冻醒了,哆哆嗦嗦伸了个懒腰。 今天,她要带着阿猫阿狗再去宏池县县城。 这一次,她把那破庙里三人用的东西都带上了,不打算回来了。 她在心里吐槽,也不知道上一个冬日,他们是怎么过的,这么冷,会被冻死的。 这个冬日,她一定要去县里找个房子住下。 好在破庙里他们的东西也不多。 除了姜羡宝那个包袱皮、过所,剩下的,就是一只缺了口的大瓷碗,一个木头做的粗糙杯子,还有三双竹筷。 这就是他们所有的家当了。 当然,最大的家当,是昨天那位老夫人给姜羡宝的五两银子。 姜羡宝打算去县城的成衣铺子,给自己和阿猫阿狗都买上两身换洗的衣裳,再在当地摆摊算卦。 从此财源滚滚来,发家致富,攒下一些银钱,同时想办法追踪那个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 她并不确定那人去哪儿了,但是不在找个地方搜寻一下,她还是不甘心。 还有这山上的破庙,不仅不适合居住,而且她总觉得,山下村长那一家,迟早会再找上来的。 那个英娘,已经偷了她一次东西了,万万不能给她第二次机会。 还是先跑为敬…… 再说,今天,也是落日关的边军,来县城“与民同乐”,给大家发饼子,还有肉汤的日子! 天气越来越冷,姜羡宝也想喝点肉汤,暖和暖和身子。 …… 再次来到宏池县城门前,姜羡宝没有和上次一样躲在一旁暗中观察了。 她背着自己的包袱,左手牵着阿猫,右手牵着阿狗,就这样目不斜视地走入城门。 阿猫、阿狗忙着跟城门口两个官差打招呼,甜甜笑着说:“官差大爷您早呀!” 那俩官差也笑着挥手:“快进去快进去!落日关的边军很快就要来了,你们赶紧去占位置!” 阿猫阿狗精神一振,立即拉着姜羡宝的手,踢踢踏踏跑远了。 这一次他们去的,不是饮食一条街,而是宏池县县衙所在的那条街。 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挤满了人。 虽然边军的锅灶还没有架起来,但是排队的人,已经绕着那条街,排了两转了。 姜羡宝:“……”。 她忍不住嘀咕:“……宏池县有这么多吃不饱的人嘛?” 还跟他们这些小叫花抢饭吃! 阿猫满不在乎地说:“阿姐,能有不要银子的吃食,还有肉羹,不吃是傻子!” 阿狗松开姜羡宝的手,东张西望,寻找最好的切入点。 阿猫朝第一转那队人瞥了一眼,精准瞅上一人。 她对阿狗使了个眼色。 阿狗心领神会,忙对姜羡宝说:“阿姐,排队的人太多了,阿姐在这里等着,我和阿猫去排队,给阿姐领肉羹吃!” 说着,他已经跟阿猫在人群中七弯八拐,很快消失了踪影。 姜羡宝往四周看了看,认命地走向第二转队伍的最末尾。 她刚站到那里没多久,就听见街头的人群发出一阵欢呼声。 “边军来了!边军来了!” “将军们都来了吗?” “当然!边军主帅都来了!” “主帅都来了?!天啦!我还没见过边军主帅呢!是谁?是谁?” “就那边……最前面,那个穿着白袍银甲的将军!” “啊啊啊——那个将军,生的如此年轻俊逸,真是我们大景朝之福!” 姜羡宝听到这里,嘴角不由抽了抽。 边军主帅,难道不应该能征善战,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嘛?! 光是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用一张俊脸美死敌人嘛? 姜羡宝在心中腹诽,一边漫不经心地朝人潮汹涌的地方瞥了一眼。 那被众人簇拥在前面呈品字型的三人,正是沈凌霄、贺孟白和陆奉宁。 当然是沈凌霄在最前面,贺孟白和陆奉宁在落后两步路的地方。 他们今天是边军的主要将领,特意到宏池县做善事,发放胡饼和肉羹,与民同乐。 一路上,都是淳朴的民众,对他们感恩戴德。 沿路都有人不断对他们磕头致谢,甚至还有人在路边摆了供桌和香炉,把他们当神仙来拜。 毕竟,落日关周边的这些民众都晓得,一旦让那西磨人攻破了落日关,等着他们所有人的,都是生不如死的人间地狱! 而靠着这些边军,他们不仅打退了西磨人的进攻,还听说将西磨人大军杀的落花流水,让对方起码五十年都无法再次叩边! 这可是近百年,甚至上千年来,大景朝对西磨人最大的一次胜仗。 虽然是在天火和流星的帮助下完成的,可是对大景朝的民众来说,天火和流星助战,更说明他们的边军有上天庇佑,洪福齐天! 而姜羡宝第一眼看见的,是昨天在好味客栈里见到过的那两位郎君,也就是贺孟白和陆奉宁。 他们穿着一身玄色盔甲,英姿飒爽地走在一位白袍银甲的将官身后。 第19章 旧识(新书求收藏推荐票月票) 姜羡宝抿了抿唇,心想,原来这两位,真不是普通的郎君,而是边军将领…… 然后,她的视线,不经意间,落在这两人中间那人面上。 这一眼,她看见了一张可以媲美月光的容颜。 明明是第一次看见这张脸,却像是熟悉到骨子里一样! 姜羡宝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如同天河决堤,冲毁了记忆的堤坝。 一切回忆纷至沓来,仿佛一瞬间,要把这原身的一生,都像走马灯一样走一遭。 姜羡宝难以控制地叫了一声:“……沈凌霄!” 她的嗓音是原身的嗓音,本来是软糯甜美的,但是这一声,却像是夹杂了原身的情绪,居然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混乱,和难以觉察的恨意。 然后眼前一黑,意识如同潮水般退离,她失去了知觉。 就在她的身体摇摇欲坠的时候,阿狗和阿猫发现了她的异样,顿时身形闪动,以肉眼都难以看清的速度,飞掠回来。 恰好在她摔倒的时候,扑在地上,接住了她的身体。 姜羡宝那一声叫喊,也引起了沈凌霄的注意。 他当时正好走到离姜羡宝不到两米的距离。 听见一道熟悉至极,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嗓音,沈凌霄愕然抬眸,正好看见姜羡宝软软倒地的身形。 他脱口而出:“……芃芃?你怎么在这里?”(芃,读音‘朋’。) 贺孟白和陆奉宁不解地对视一眼,也瞬间来到姜羡宝身边。 陆奉宁立即发现,晕倒的姜羡宝,身下压着两个满脸惊慌的孩子。 正是这两个孩子的托举,姜羡宝才没有直接跌倒在地上。 陆奉宁急忙弯腰,托着她的肩膀,将她身体的重量,轻轻移开。 他对那俩小孩温柔地说:“没事了,你们起来。” 阿猫阿狗也觉得身上一轻,明白阿姐被那个好心的郎君扶住了。 他们僵直着身体,从地上爬起来,站在姜羡宝身边,满脸担忧,极力忍住,才没有哭出声来。 贺孟白这时也单腿半跪,一手搭在姜羡宝的手腕上,给她诊脉,一手轻轻掀开她的眼皮,看她瞳孔的状况。 沈凌霄快步走来,眉梢紧皱,沉声问:“孟白,她怎样了?” 贺孟白轻轻松开手,说:“沈将军,这位女娘是一时急火攻心,再加上饥馁过甚,中气不足,气血严重亏虚,才不支晕倒。” 简单来说,就是饿到低血糖发作了。 沈凌霄更加愕然:“……你是说,她是饿晕了?” 贺孟白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有些尴尬地说:“更主要的,是太过激动了……” 贺孟白和陆奉宁,都听见这女娘叫出来的那句“沈凌霄”。 而自家主将,也脱口而出了一句“朋朋”…… 贺孟白不知道是哪个字,反正就是这个音。 这还不明显吗? 自家主将,和这位乞丐打扮的女娘,明显是旧识。 虽然他十分好奇,可也只敢用八卦的眼神,在沈凌霄和那位乞丐女娘之间扫来扫去。 开口询问是不敢的。 陆奉宁的注意力,却更多的,放在那两个惊魂未定的孩子身上。 他虽然轻托着姜羡宝的身体,但视线却看向阿猫阿狗,对贺孟白说:“贺军医,能不能帮这两个孩子诊一诊?” “他们刚才……好像也摔得不轻。” 他并没有看清楚阿猫阿狗,刚才是怎样垫在姜羡宝的身体下面。 他只以为,是姜羡宝晕倒,不小心把这俩小孩压在身下了。 哪怕姜羡宝没多重,可那俩孩子,更小。 贺孟白点点头,伸出两只手,一边一个,拉起阿猫和阿狗的胳膊,给他们诊脉。 一诊之下,贺孟白轻笑说:“这俩小孩没事,身体挺结实,比这女娘健康多了。” “这女娘不错,看来是宁愿自己饿肚子,也要护住自己的弟弟妹妹。” 因为她饿晕了,两个孩子却活蹦乱跳。 陆奉宁不语,视线有些狐疑地看了阿猫阿狗一眼。 两个孩子看上去也就三四岁的样子,虽然脑袋挺大,脸上也有点儿小肉,可是身上却是瘦得很,特别是在这寒风里露出来的精瘦的小腿,哪里看上去健康了? 但他也没有当众反驳贺孟白,毕竟贺孟白才是郎中,他不是。 而且贺孟白家学渊源。 贺家,是大景朝赫赫有名的神医世家。 贺孟白是贺家年轻一代里,最杰出也最有潜力的几名郎中之一。 他来落日关边军,其实是历练来的,据说有了功绩,才好回去继承家产。 只是简单检查身体状况这种事,贺孟白是绝对不会错的。 陆奉宁压下心头的疑虑,对沈凌霄说:“沈将军,这位女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也不能一直躺在大街上。” 沈凌霄此时也是满腹的惊讶疑虑,还有一丝自己都没有觉察的悸动愧疚。 他收回思绪,漠然说:“带她去最近的客栈,要一间上房。” “你们先安顿她,我随后就到。” 今天的落日关边军发放饼子和肉羹的活动,他是主帅,必须到场,至少也要露一下脸,才能离开。 贺孟白和陆奉宁齐声答道:“喏。” …… 贺孟白从陆奉宁手里接过姜羡宝,打横抱在臂弯。 陆奉宁弯腰抱起阿猫阿狗,朝最近的一家客栈走去。 能在宏池县县衙所在的大街上开客栈,必然是实力雄厚。 这最近的一家客栈,名为关山月,占地面积广博。 当街店面就有三层,还有三进后院和两个跨院。 在宏池县这种地方,也算是档次最高的客栈了。 贺孟白和陆奉宁都是落日关边军将领,身边也是有亲兵的。 他们一路行来,亲兵早就在前面开路,并且跟关山月的客栈掌柜要了一间上房。 贺孟白和陆奉宁把姜羡宝和阿猫阿狗直接送进了上房。 进去之后,贺孟白小心翼翼把姜羡宝安放在上房里屋的床榻之上。 陆奉宁弯腰把阿猫阿狗放下来,这俩孩子立即守在姜羡宝床边,寸步不离。 …… 昏倒的姜羡宝,正在做一个长长的梦。 她此时沉浸在原身一生的际遇之中。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她才打通跟原身相关的所有意识,不再是浮光掠影、雾里看花一样的零星记忆了。 原身的记忆,是从三四岁开始的。 再小的时候,原身本人都没有什么长期记忆,不记得也无妨。 原身普通家庭出身。 母亲姓姜,名慧文,温柔美貌,有一座家传的小小绣坊。 父亲姓白,名嘉言,英俊儒雅,身份倒是不凡,是大景朝刑部侍郎的庶子。 白嘉言从小体弱多病,家里人担心养不活,一直把他寄养在庙里。 后来长大后,又被星衍门当时的老门主批命,说他的八字弱,要招赘出去,才能长命百岁。 而原身的母亲姜慧文所在的家族,因为绣坊和绣技传承的关系,传女不传男。 所以姜家继承绣坊的女儿,从来不外嫁,只招赘。 机缘巧合之下,姜慧文认识了白嘉言,两人算是一见钟情。 一个愿“娶”,一个愿“嫁”,最后结成了夫妻。 两人成亲之后,姜慧文的母亲去世,她正式接管了姜氏绣坊。 白嘉言因为身体原因,从小寄养在庙里,也没有接受过大景朝正统的教育。 长大之后,既不能考科举,也不能考武举,只是痴迷卜卦之术,参加了一次卦考,没有考上,就放弃了。 后来在姜慧文接管了姜氏绣坊之后,白嘉言也在绣坊门前,摆了个小小的算卦摊子,顾客都是街坊邻居。 每天也能挣出一家人的生活费。 再加上姜慧文那个小小绣坊的产出,夫妻俩日夜劳作,生活还是能过得去的。 至少有瓦遮头,有衣可穿,有饭能食。 两人成亲后,生了两个女儿。 大女儿姜羡姿,小字静女,精明能干,从母亲姜慧文那里学来一手高明的绣活儿,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小女儿姜羡宝,就是原身,小字芃芃,比大女儿小三岁,自幼生的娇憨明媚,可爱活泼,但是出生的时候因为难产,脑子好似有点问题。 说得好听点,是心如赤子。 说得不好听,就是智商不太高,不算傻,只是没有旁人聪慧。 多半是出生时候因为难产,造成大脑缺氧,脑子不太灵光,对绣活儿更是一窍不通。 因此家里人也没逼她继续学绣活,只有白嘉言教她识字,死记硬背点诗书,不做睁眼瞎。 同时见她对卜卦感兴趣,白嘉言也教她一点卜卦之术。 但也是因为脑子的问题,她学的七零八落,远远不如白嘉言。 不过,她从小就生得好看,十五岁及笄的时候,已经长得国色天香,明艳不可方物。 眼看她长得越来越美貌,家里人十分担心。 因为原身脑子一直都不太灵光,智商并没有跟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原身十五岁及笄那天,白嘉言专门请天命在我阁的老阁主给她批命,说她“灵蕴内藏”,一生有两个坎,一个是十五岁,一个是十七岁。 只要过了这两个坎,等到十八岁就没事了。 而且她会在十八岁开智,开智之后,会比大部分人都聪慧。 以后还会得遇如意郎君,一生平安顺遂。 第20章 我心悦你 姜羡宝的家人只想她康健喜乐,至于嫁人这回事,根本没有想过。 他们心知肚明,这种美貌无双,脑子又不灵光的女子,如果家人没有足够的实力保护她,那她嫁人之后的人生,会是一场炼狱。 在原身的记忆里,姐姐姜羡姿曾多次说过,要养着姜羡宝一辈子。 总的来说,是一个很普通,很幸福的家庭。 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父母恩爱,姐妹情深。 这是一个很美满的原生家庭。 美好的像一个梦。 而这个梦,就在原身十五岁那年,跟着父亲回白家,参加白家一位堂妹的及笄礼的时候,起了波澜。 准确的说,她遇到了人生的第一个坎。 就在那个及笄礼上,一位容颜可以媲美月光的男人,带着一点冷意,来到她身边,问了原身一句:“你就是芃芃?白家二叔的女儿?” 这个男人,就是沈凌霄,大景朝朔西侯沈越的嫡次子,也是唯一的儿子。 因为朔西侯沈越的嫡长子沈凌傲,已经在三年前突然去世。 朔西侯沈越没有妾室,只有正妻,二子一女,都是正妻所出。 由于嫡长子沈凌傲突然去世,嫡次子沈凌霄,就成了唯一的侯府继承人。 大景朝,有四大掌兵侯府,分别是:威北侯、朔西侯、镇南侯和靖东侯。 而朔西侯府,在手握重兵的四大侯府里,也是兵力最多,也最有实力的。 作为这样实权侯府里的唯一继承人,沈凌霄的地位,在当天白府及笄礼的来客中,身份自然是最贵重的。 而他本人的长相,在所有来宾中,也是绝对名列前茅。 这样一位身份贵重,风度翩翩,长相出众,却又冷若冰霜的男人,本来就是很多少女的梦。 特别是在所有宾客当中,他居然只跟原身一人说了话,还叫了她的小字“芃芃”。 而在原身点头之后,他就一直跟在她身边。 虽然沈凌霄的态度不算热络,之后也没有再说第二句话,可这种姿态,已经说明了一切。 那一天,原身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风头甚至盖过了那一天及笄的白家姑娘。 原身只是一个刚满十五岁,情窦初开,并且脑子不太灵光的小姑娘。 哪里经受过这种场面? 一颗芳心,不由系在沈凌霄身上。 而沈凌霄也不是白跟她说一句话的。 白家那位姑娘及笄礼的第二天,沈凌霄就遣家中世仆,驾着最好的侯府马车招摇过市,来到小商贩聚集的通济坊,给姜羡宝送上了一盆极为贵重的牡丹“姚黄”。 在大景朝的京城里,这种郎君向女娘示好的意思,就是“我心悦你”。 普通人送不起牡丹姚黄,会送别的花。 但是世家大族、皇亲国戚,或者有钱的商贾,有势的官家,都是送牡丹。 除了牡丹姚黄之外,沈凌霄还给原身送了几大车,只有宫中才有的绫罗绸缎。 当然,这些东西,都是皇帝和皇后赏给他们朔西侯府的。 御赐之物,大车大车的送,让小小的姜氏绣坊,在小商贩聚居的通济坊,一时风头无俩。 沈凌霄这一送,也让京城那些上等人家,知道了朔西侯府的世子爷,看上了一位平民小户家的姑娘。 而这姑娘,还是刑部侍郎白家招赘出去的庶子白嘉言所出。 这就让刑部侍郎白家,有点尴尬了。 但是朔西侯府可不是一般的侯府,那是有军功有实权的掌兵侯府。 这种侯府的继承人,不是他们刑部侍郎这种家族能比拟的。 因此他们也只能保持沉默,也并没有去上赶着跟白嘉言重修旧好的意思,当然,更没有让他带着妻子和孩子归宗的意思。 原身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并不关心这些家长里短人情世故。 她脑子本来就不灵光,此刻全身心沉浸在这种突如其来的爱情里,更是认准了沈凌霄一个人。 沈凌霄并不是一个很浪漫的情郎,但他是一个很称职的情郎。 他不会写情诗,不会说好听的情话,但是却在元宵节的时候,接她一起去看花灯。 凡是她喜欢的花灯,统统买下,最后,甚至布置了一座花灯楼。 花灯楼中,原身的小字芃芃,被巧妙的簇拥在中间。 当花灯依次亮起来的时候,她能看见自己的名字,以不同的花型,在夜空中闪耀。 那一晚,原身这个小姑娘,激动得捂住自己的脸,差一点在众目睽睽之下,欢喜得哭出来。 沈凌霄也只在她身边站着,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仿佛只是做了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 上巳节,沈凌霄接原身去京城郊区的枕霞丘踏青,跟她一起放风筝。 原身最喜欢的一只风筝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很是闷闷不乐。 他看在眼里,立即让自己的手下,买了十只一模一样的风筝,放给她看。 原身破涕为笑,主动拉住了他的手。 他没有松开,后来,也反手握住了她的手。 这个画面,在原身记忆里,非常清晰,甚至还有当时心跳如同小鹿乱撞的惊喜和紧张。 …… 盛夏时分,天气炎热,沈凌霄接原身去城外的寺庙游玩避暑。 朔西侯府在郊外寺庙旁边,有自己的庄园。 庄园里浓荫匝地,挡住了炎炎烈日。 沈凌霄依然是冷漠着一张脸,但是却陪她去寺庙里抽签,给她买祈福挂带,和她一起,把祈福挂带,扔到寺庙前那棵树最高的枝桠上。 回到庄园,还让庄园里的厨子,专门给她做好吃的冰饮…… …… 秋天的时候,京城的上层贵族和四品以上的官宦人家,会组织大型的赛马会。 别说原身这样的平民家庭,就算是四品以下的那些官宦人家,都无法找到机会进去观看。 但是沈凌霄却专门让侯府的管家,给他们一家都送来门票,并且让侯府的马车,接他们一家去看赛马。 他们一家来到那个赛马场,发现给自己留的,还是包厢! 哪怕是刑部侍郎白家一家人,也没有包厢。 …… 沈凌霄和原身见面的时候,其实并不多,但是一年四季,总会见一两次。 而每一次见面,沈凌霄都不避人,总是把自己对原身的喜爱,明明白白昭告天下。 这样日积月累水滴石穿的温情,就算是历经风霜的成年女子,都架不住。 更何况原身一个刚刚及笄,脑子还不灵光的小姑娘? 两人就这样相处了两年。 整个京城的上层社会,都知道了姜氏芃芃。 还有姜氏绣坊所在的通济坊,都以为他们这个普通的坊区,要出一只嫁到侯府的凤凰了! 原身沉浸在跟沈凌霄的热恋中,对周围的一切都不甚关注。 不是她不想关注,而是以她脑子的情形,根本处理不过来别的事情。 但是,家里情况的变化,她还是注意到了,不过并没有有多放在心上,只是她这些记忆水墨画里,轻描淡写的一笔。 比如这两年里,她姐姐姜羡姿总是说,因为沈凌霄的青睐,他们家姜氏绣坊的名声,算是打出去了。 可奇怪的是,生意并没有好多少。 不仅没有好多少,她家的生意,每况愈下,还被别人抢走不少。 她姐姐和父母都不知道为什么。 她的父母,也不是喜欢闹事的人,并没有想着因为女儿得到朔西侯府世子爷的青睐,以后要嫁入侯府,就狐假虎威。 他们只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才让自己一些客户,被人抢走了。 还有,比她大三岁的姐姐,原是要继承家里的绣坊,招赘一位夫婿。 本来已经谈好了的人选,却在最后一刻变卦。 那个男人不仅毁了婚约,还到处造谣,说原身的姐姐,跋扈嚣张,早就有好几个相好…… 原身知道后,气的不得了。 欺负她,她可以忍。 可是欺负最疼她的姐姐,她忍不了。 她也没多想,直接找了沈凌霄,让他教训一下那个羞辱她姐姐的男人。 可是沈凌霄却只是让她忍耐,说等一年,他向她提亲之后,这些人就不敢对她家不敬了。 原身那个时候是十六岁,沈凌霄随便说几句话,哪怕并没有温言软语,她也言听计从,打心底里信服。 日子就这样磕磕碰碰过下去,眼看他们家绣坊的生意,越来越糟,就连街坊邻居,都不太来他们家做生意了。 原身一家一直咬着牙硬撑。 听了沈凌霄的话,都觉得等沈凌霄向原身提亲之后,他们绣坊的经营状况,就会好转。 可是就在原身刚满十七岁的时候,也就是一年前,刑部侍郎白正理升任刑部尚书的时候,朔西侯府突然宣布,侯府世子沈凌霄,跟刑部尚书白正理的嫡长孙女白流苏订亲。 并且同时宣称,星衍门门主,已经专门给他们测了婚期,吉日就在一年之后。 当原身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她的脑子本来就不灵光,听见这个消息,就更是转不过来了。 她只知道,沈凌霄喜欢她,她也喜欢沈凌霄。 她以为沈凌霄会娶她,可谁料到,沈凌霄确实在他说过的那个时候订了亲,可未婚妻,却并不是她! 第21章 宿敌(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原身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专门去朔西侯府找沈凌霄。 可是却连朔西侯府的大门都没进,就被侯府门口的门子给赶了出来。 那些人还嬉笑着告诉她,说他们世子只是跟她玩玩而已,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世子夫人…… 还说,他们家世子刚订婚,就被他那位威震西北的父亲——朔西侯沈越,派到西北边关落日关驻守去了。 他们说,世子要驻守一年,拿到实打实的功勋,才能回京城迎娶他的未婚妻白流苏。 原身当时只觉得委屈,还在心里为沈凌霄开脱,觉得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是不是被家人逼的,要娶一个他不喜欢的人。 直到她被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拦住,告诉她一个残酷的事实。 云望舒瞪着原身,不顾一切用众人都不说的真相,打击这个可怜的姑娘:“你以为沈凌霄真的喜欢你吗?” “你这种身份低贱的女娘,脑子还有问题,他怎么会喜欢你?又怎么会娶你?!” “你以为靠一张脸就能嫁进侯府吗?!” “他不过是拿你当幌子!保护他真正喜欢的人!” “他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你,而是那个白流苏!” “刑部侍郎,哦,不对,人家现在已经是刑部尚书的嫡长孙女白流苏!” “他用尽心机,放在心坎上,藏在他身后的人,从来都是那个白流苏!不是你!” 原身当时听得如同五雷轰顶,拒绝相信这一切。 她质问那位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说:“我不信你!” “你是坏人!” “沈凌霄不会拿我当幌子!因为他喜欢的人是我!” 那一刻,因为极度气愤和震惊,原身的脑子好像都好使了。 她对着云望舒说了这辈子最聪明的一句话:“沈凌霄是朔西侯府的世子爷,这样的地位,还不能保护他喜欢的人?还需要拿人当幌子?” “他喜欢我,都是明明白白让大家都知道的!” 云望舒冷笑说:“你运气不好,因为沈凌霄有个宿敌,就是小爷我!” “这京城里,连皇子公主都要给沈凌霄三分薄面,只有我,云望舒,不用给他面子!” “他唯一怵的人,就是我!” “我一早发过誓!凡是沈凌霄喜欢的,我都要给他夺过来!” “如果夺不过来,我就毁掉她!让他一辈子不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他怕他真正的心上人被我毁掉,就随随便便找了个幌子!” “他把你和我,都给骗了!” “姜羡宝,你知道你家绣坊的生意,这两年为什么一落千丈吗?” “你知道你姐姐要招赘的女婿,为什么突然食言,还故意造谣抹黑你姐姐吗?” “——都是我让人做的!” “我本来猜他喜欢的人,是白流苏,可他和白流苏两人装得那么正经,一点都不熟的样子!” “沈凌霄又各种抬举你,装得深情款款,我还以为他的心上人真的是你!” “就把目标转向你。” “你家那么低贱,我随便踩踩,你们一家都要粉身碎骨!” “但是我不想让你们一家子死得太痛快,我留着你们,慢慢打压,慢慢试探,想试出沈凌霄的真心!” “没想到,他比我想象的还要冷血!” “居然对你家的状况视而不见,还让你们忍耐,说等他提亲就好了,是吧?” 原身惊得目瞪口呆,问他说:“你怎么知道的?” 云望舒冷笑:“朔西侯府那位给你们传话的下人,也收了本郎君的银子!” “我以为你家只有你一个人是蠢的,结果你们一家都是蠢货!” “你们也不想想,朔西侯府那种人家,会娶一个平民小户的女娘进门,做世子夫人吗?!” “特别是这女娘脑子还有问题!” 然后,云望舒啪的一声,也抽了他自己一个耳光,气急败坏地说:“我也是蠢!我比你还蠢!” “我应该早想到的!沈凌霄城府极深!他摆在明面上的人,肯定不是他真心喜欢的人!” “我应该一早对付白流苏!对付刑部尚书一家!” “我跟你们这种穷家小户死磕什么劲儿?!” “姜羡宝,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去刑部尚书那边闹个天翻地覆!说白流苏抢了自己堂姐的情郎!” “白尚书是个极度要脸的人……现在又刚升官,你要是去闹了,他为了颜面,一定会让白流苏跟沈凌霄退婚……” 原身听到这里,整个人已经心神恍惚,根本没有把云望舒后来挑唆的话,听进去。 那一刻,她只想到了跟沈凌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因为她第一次见到沈凌霄,就是在白府那位堂妹——白流苏的及笄礼上…… 她其实也只比白流苏,大三天而已。 她脑子本来就不灵光,跟云望舒争吵,已经用尽了她一生的智商。 此刻在云望舒的步步紧逼之下,她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 她要去找沈凌霄,她要亲口问问他,她到底哪里做错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不是她招惹他的,是他先招惹她的! 接着后面的记忆,就是云望舒找了人,特意给原身开了可以出远门的过所,让她去找沈凌霄,打着给沈凌霄和白流苏添堵的心思。 至于原身一个才十七岁的女娘,孤身一人出远门,会不会遇到危险这种事,云望舒大概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因为他只想打击沈凌霄,才不会管原身死活。 原身也顾不了那么多。 当时家里的绣坊,因为云望舒狗急跳墙的迁怒打压,又出了事,阿爹阿娘和阿姐都在处理绣坊的事儿,没人管她。 原身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袱,里面装了两身换洗衣裳,揣了全部的私房钱一两银子,和十个饼子,就这样离开了家。 她从京城城门离开的时候,看见了跪在城门口讨饭的阿猫阿狗。 那时候的她,由于受到强烈刺激,本来就不太灵光的脑子,更是不太正常了,时好时坏。 可尽管如此,在她看见两个小乞儿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给了他们两个饼子。 也就是这两个饼子,救了她一命。 因为她一个人上路不久,就被一个婆子花言巧语,骗上了一辆黑车。 对方用这个方法,拐了好几个年轻姑娘,据说要卖到西磨人那边当奴隶。 西磨人的地盘,正好就在大景朝西北边关落日关以西,跟她的目标,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远赴西磨的路途中,阿猫阿狗追上了车,不仅救了她,还把她的包袱抢回来了。 精神上受到的强烈刺激,再加上被拐的凶险,终于让原身的神智完全错乱。 她只知道自己要去落日关,反反复复说,她要去落日关。 阿猫阿狗也听她的话,带着她来到落日关。 至于来落日关干嘛,她没说,因为自己都不记得了。 阿猫阿狗也没问。 他们带着原身来到落日关,到处找地方住。 后来,原身就跟着阿猫阿狗,浑浑噩噩上了落日关附近的昆吾山脉,从此跟他们住在那个破庙里。 从她离家,到现在为止,差不多一年时间。 再过几天,就是她十八岁生日了。 她离家的时候,才刚刚过了十七岁生日。 原身原本是打算,过了十八岁生日,就跟沈凌霄成亲的。 现在十八岁生日在即,她却已经,香消玉殒。 …… 姜羡宝想着脑海里这些记忆,擦去眼角流出的一滴泪,有些不适的眨了眨眼。 她记得自己闭眼昏过去的时候,天光大亮,还是清晨。 现在看这天色,应该已经是傍晚时分。 她缓缓睁开眼睛。 屋子里光线昏暗,一缕斜阳的余晖,从淡黄色窗户纸那处,勾勒出一道雾霭紫的高大身影。 有人站在窗边。 看那背影,似乎还很熟悉,至少,在她心里,没有升起多少警惕之心。 姜羡宝瞥了一眼窗边的背影,在心里微顿。 这不就是沈凌霄嘛? 出身显赫的侯府世子,落日关边军的统帅。 她的眼前,似乎还留存着原身记忆里那些影像。 因为这个背影,实在太熟悉了。 多少次,原身凝视着背影,看着他消失在那个狭小坊市的街角。 姜羡宝从床上坐起来,轻轻叹息一声。 不是为自己,是为那个已经香消玉殒的原身。 她抬眸看着月白色的帐顶,回想着原身这短短的一生。 父母给她起名“羡宝”,又起小字“芃芃”,应该是很疼爱,很疼爱她吧? “芃芃”二字,出自《诗经》的《鄘风·载驰》篇。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这是形容植物茂盛生长,这个字读音活泼,有着一股让人亲昵的勃勃生机。 只有从小在父母亲人关爱下长大,没有明显物资缺乏的小户人家,才养的出来这种不问世事的娇憨劲儿。 跟姜羡宝本人的性格,截然不同。 如果是相熟的人见到现在的她,会不会第一时间发现她的不对劲? 至于原身脑子的问题,姜羡宝完全给忽视了。 原身只是脑子有点一根筋而已,她不认为原身真的智商有问题。 第22章 折腰 姜羡宝此时心念电转,已经做了决定。 她以前还想着,要找原身的家人。 现在她的想法变了。 原身有那么爱她的家人,她这个时候回去,说不定会第一时间,让他们发现,自家的芃芃,已经换了个人。 再说,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要找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所以暂时不能回原身的家。 她可不想用别人的善心,赌自己的命运。 她习惯把一切,掌控在自己手心里。 寅水阿婆从小就教育她,做人要靠自己,否则,靠山山倒,靠人人跑,终究不靠谱。 姜羡宝开始琢磨自己以后的路,到底怎么走。 窗前的男人没有转身,依然负手而立,声音冷淡中带着一股轻微的不耐:“芃芃,你来落日关做什么?” “我不是说了,让你在家等着我吗?” 姜羡宝的视线缓缓看向窗口的高大背影,微微皱起眉头。 是的,他是非常的俊美,也位高权重,可这也改不了,这是个无耻之徒的事实。 姜羡宝甚至不想说他是渣男,因为他比渣男,恶劣一百倍。 渣男,至少还是对女人有感情的,只是那种感情不纯粹,所以才渣。 这男人,对原身是纯纯的利用! 就为了他心里真正爱着的白月光,就能随意玩弄践踏另一个女孩的真心嘛? 况且,真的是他主动挑选了原身这个“祭品”,献祭给了他和白流苏那美好的不沾一丝尘埃的真爱吧! 啊呸! 姜羡宝心里戾气丛生,不由自主冷哼一声。 原身的嗓子本来就软糯甜美,连这冷哼都是软绵绵的,没有丝毫威慑力。 沈凌霄面上的不耐更加明显。 姜羡宝嘴角抽了抽,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沈将军既然已经跟人订婚,就不要再跟我说这些话,让别人听了,还以为我跟沈将军,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呢。” 沈凌霄挑了挑眉,回身瞥了姜羡宝一眼。 这是硬气了? 居然敢这么跟他说话。 沈凌霄有点不适应姜羡宝的这种语气。 这个善良软糯,脑子还有点轴的绝美女娘,对他的话,从来都是奉若神明,并且一丝不苟地照做。 所以,他对姜羡宝突然从京城来到边关,还是有些不适应。 怎么能这么不听话? 沈凌霄的声音不由更冷:“听话,别闹,我跟流苏,已经确立婚约。” “对你,我很抱歉。不过你放心,等我和流苏成亲之后,一定让她帮你寻一门好亲事,让你以白府小娘子的身份出嫁。” 姜羡宝:“???” ber,贱人,你说尼玛呢? 这是人话嘛? 三言两语,堂而皇之,就把他玩弄少女感情,当挡箭牌保护他心底白月光的事,推卸得一干二净?! 还要他的白月光,帮他们的挡箭牌,寻一门好亲事?! 这样的脑子,是怎么做边关统帅,而不被敌人破城的? 姜羡宝不由想到那天晚上的流星雨…… 她眼神微闪,轻咳一声,语气更加郑重:“沈将军,我再说一遍,我们之间毫无瓜葛,也无任何亲属关系,就是两个路人。” “您不必为我操心婚事,这是我阿爹阿娘该操心的事儿,您……” 姜羡宝刚想说“有多远,滚多远”,却又突然想到,凭什么啊? 犯了这么大错,只是滚蛋了事? 这也太便宜这种无耻之徒了! 姜羡宝立即改口说:“如果沈将军真心内疚用我做挡箭牌,那就给出实质的物资补偿。” “一千两银子,我可以暂时闭嘴不提你做的龌龊事。” 沈凌霄蓦然转身,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芃芃,你朝我要银子?你居然朝我要银子?!” 姜羡宝翻了个白眼:“不然呢?让你道个歉就了事嘛?”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 “我的名声,我的家人受到的银钱损失,你道个歉就行了?” “沈将军,你也不想你的部下,知道你是个多么卑鄙的人吧?” 姜羡宝审时度势,顺着记忆里原身的性子,把这话说了出来。 原身是个性格娇憨,说话直来直往的小姑娘,不懂什么“绵里藏针”。 不然也不会自打知道沈凌霄骗她,就直接从千里之外,找到边关要个说法了。 可这种威胁,对沈凌霄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他回过神,勾了勾唇角,淡淡地说:“真是长进了,还会威胁我了。” 他转身走到姜羡宝床边,在床沿上坐下,从身上挂着的一个织锦袋里,掏出一支羊脂玉簪,轻轻给她插在发间。 “我说过,要送你一样及笄礼,抱歉,过了三年,才找到合适的礼物。” 姜羡宝微怔。 原身第一次见到沈凌霄,就是在白流苏的及笄礼上。 而原身,只比白流苏大三天而已。 也就是说,原身的及笄礼,在白流苏及笄礼的三天之前。 沈凌霄后来也是知道的,也曾经说过,他错过了她的及笄礼,以后会补给她一份大礼。 姜羡宝从头上拔出那根簪子,眯着眼睛瞅了瞅。 这是一支形状很特别的玉簪。 簪身细长,如同一根尖刺。 簪头雕的,却是一朵桃花。 花瓣也只那么浅浅的几刀,在黯黯的光里,竟分出许多层次来。 簪身是纯净莹白至极的羊脂玉,但是簪头的桃花,却天然带着一股粉润,让这清冷的羊脂玉簪,顿时增添了一股温暖又活泼的气息。 昏黄的光线下,羊脂玉簪没有金银般耀眼,而是在暗处透着一层柔和的微光。 凝脂堆雪,胭水含润,皓质温辉。 那光芒莹润,内敛蕴泽,有股含而不露的温婉,如同脂凝微光。 哪怕姜羡宝对这种玉石质地没有什么概念,也知道这支羊脂玉簪的品质,绝对是上佳的。 恐怕不止一千两银子…… 不要白不要。 姜羡宝默默把玉簪插回发间,然后朝沈凌霄摊开手:“那这簪子算九百两,你再给我一百两银子。” 沈凌霄不悦道:“你要银子做什么?你又不会花银子。” 顿了顿,又问:“是谁送你来这里的?你怎么……弄成这副样子?” “你的阿爹阿娘和阿姐呢?他们对你视若珍宝,怎会让你……” 他的目光在姜羡宝脑袋和身上飞快扫了一眼。 以前的姜羡宝,明艳不可方物,肤色白如凝脂,身形微丰而婀娜,像是一抔柔润微颤的蒟蒻。 可现在的她,白腻的肌肤不再,黄得有些粗糙,掩盖了她原本的天姿国色。 不过身上脸上都瘦下来了,露出尖尖的下颌,倒是比以前圆润的鹅蛋脸,更加我见犹怜。 衣服也是脏得看不见颜色。 这种街边乞丐的模样,如果不是她,是万万近不了他十丈以内的。 而姜羡宝那一家子真的对她如珠如宝的亲人,更是不可能让她落到这种田地。 姜羡宝回忆着原身的性情脾气,做出气鼓鼓的样子,没好气说:“我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当然是拜你所赐啊!” “你沈小侯爷手段通天,翻云覆雨,把我这小小的女娘玩弄股掌之上,又有什么做不到的?” “我不远千里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问你一句为什么,要给那个已经死了……心的芃芃,讨个公道!” 沈凌霄似乎没有料到姜羡宝还有这样决绝的一面。 他凝视着她,目光渐渐深不见底:“是吗?你来这里,只是为了问我一句为什么?” 根本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抛出新的话题,企图转移她的注意力。 姜羡宝听得明白。 这个贱人在跟她玩煤气灯话术呢…… 如果是原身,大概率会傻傻地跟着他的话题转,把自己再度绕进去。 可现在的姜羡宝,是刑侦专业出身,审问犯人的话术,她也是专业的。 沈凌霄这点伎俩,休想在她面前班门弄斧。 姜羡宝不为所动,继续问:“沈小侯爷,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为什么……要拿我当挡箭牌?” “你跟你的白月光心上人既然心心相印,为什么要用这种卑劣的手法,招惹我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娘?” “你堂堂朔西侯府唯一的继承人,居然不能在承恩公府的压力下,保住自己的心上人吗?” 沈凌霄瞳仁猛地紧缩:“……云望舒?你见过云望舒了?” 一听承恩公府四个字,沈凌霄就想到了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 姜羡宝不置可否:“沈小侯爷,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沈凌霄眉头渐渐拧起。 他看着姜羡宝不依不饶的这幅样儿,沉默半晌,略微有些不耐烦地说:“这事儿是我对不住你。” “我还是那句话,以后等我和流苏成亲了,会以朔西侯府的名义,为你说一桩好亲事。” “你不用担心因为跟我有过瓜葛,就会找不到好姻缘。” “天下为了跟我朔西侯府扯上关系的人,车载斗量,数不胜数。” “我跟你的瓜葛,会成为你最好的筹码。” “到时候,你要什么的好郎君,都会站在你面前让你选。” “而且,流苏本性宽厚,待人以诚。我提了这个建议,她还主动说,到时候会送你一份丰厚的嫁妆,让你和你的子孙后代,都不用为五斗米折腰。” 第23章 权贵(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这两个高高在上的权贵男女,是想用钱打发这个可怜的小女娘? 姜羡宝只想冷笑。 是,有丰厚的嫁妆是不错。 连子孙后代都不用为五斗米折腰,就更好了。 对姜羡宝本人来说,如果不关系到原则和底线,也不作奸犯科,那只要价钱到位,她都可以谈。 但是,原身绝对不是这种人。 在那些记忆里,姜羡宝深深了解原身那个小女娘。 虽然脑子不灵光,可性格里既有着被保护得很好的娇憨和活泼,也有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和决绝。 原身不会在乎什么嫁妆,更不会在乎什么“不为五斗米折腰”。 她千里迢迢,冒着生命危险,孤注一掷地来到这里,是来找沈凌霄,为自己被羞辱的爱情,要一个说法。 而眼下,沈凌霄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触及到那个关键问题。 那就是,为什么……要选她,来给他的心上人当挡箭牌? 姜羡宝再次执拗地问出这个问题。 沈凌霄也有些烦了。 他不悦地说:“以前看你天真活泼,还以为是个豁达的性子。” “哪知道你这么斤斤计较。”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只是需要一个家世普通,但容貌上佳的女娘,来转移云望舒的视线。” “你恰好出现了。” “没有你,也会有别人,就这么简单。” “行了,我没有功夫再陪你胡闹。” “这里是落日关,不是京城,不是你这样的女娘该待的地方。” “我让人送你回家。” “瞧你一身脏兮兮的,是多少天没有沐浴了?” 姜羡宝怎么也没想到,答案居然如此简单。 没有什么深谋远虑的一盘大棋,也没有什么处心积虑的阴谋诡计。 就是权贵根植于骨子里的傲慢,和对下层人尊严的轻慢。 看沈凌霄的态度,能做他手里的一枚棋子,给他的心上人做挡箭牌,已经是祖上积德,祖坟冒青烟了! 还想怎样? 还想要说法? 姜羡宝你可不要不识抬举…… 这些潜台词,沈凌霄当然没有直白的说出来。 但是他的眉梢眼角,都在为这些没有说出来的话,做注脚。 懂心理侧写的姜羡宝,更是从沈凌霄脸上,读懂了这些话。 她为那位逝去的原身,感到深深的心寒。 为这种男人送了命,真是不值得。 因为这个男人,对原身真的没有丝毫感情。 也是,人怎么会对一颗棋子有感情? 看不清自己的位置,就会如此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为了感情送命,别管怎么送的,都是不值得。 姜羡宝很庆幸自己在前世一直孜孜不倦搞事业,从来没有恋爱过。 古人说,一孕傻三年。 照她看来,一爱毁所有。 爱情这东西,真是杀人不见血。 她会让沈凌霄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是她对原身的承诺。 可现在,力量太过悬殊,她只能先收点利息。 姜羡宝抬眸看着沈凌霄,再次冷冰冰地说:“我说了,你给我一百两银子,我可以暂时闭嘴。” “不然的话,我到你的军营前嚷嚷,让人看看他们的主帅,是怎样卑鄙的一个小人!” 这触及了沈凌霄的底线。 他顿时大怒:“姜羡宝,你别太过份!” 姜羡宝反倒笑了:“哟,连芃芃都不叫了,也对,记好了,芃芃这个名字,不是你能叫的。” “以后谁都不能叫‘芃芃’,因为她已经死了。” “她被你和你的心上人,用这种无耻的方式杀死了。” 沈凌霄:“……”。 他负手而立,脸上的神情已经恢复了平静。 姜羡宝继续:“你谁啊……咱们不熟。” “快说,一百两银子,你到底掏还是不掏!” 如果她有了一百两银子,她就能在宏池县住下来,租个像样的院子,和阿猫阿狗有个正式落脚的地儿。 然后用剩下的钱,置办个“神算”的卦摊,她也能靠自己的本事赚钱。 现在的麻烦,不就迎刃而解了吧? 原身可以不考虑这些民生问题,只一心钻牛角尖,考虑爱不爱的问题。 姜羡宝不一样,她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 比如说,她暂时不想回京城。 因为她还想在这里查探一番,看看那个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是不是也在这个地方。 还有,她担心,被疼爱原身的亲人们,认出来她不是原身…… 因为她和原身在性情上,实在太不相同了。 而沈凌霄到现在都丝毫没发现她跟原身的不同,大概率是沈凌霄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原身,从反面证明,他确实对原身,没有丝毫的感情。 甚至连一点点怜惜都没有。 呸!贱男! 姜羡宝再次在心里唾弃这个侯府世子爷。 沈凌霄眸光里,终于闪过一丝极度隐忍的不耐。 他讨厌这种脱离了掌控的状况,更讨厌这种不知尊卑不听人话的女娘。 本来以为这个出身寒微的小女娘懦弱胆怯,没想到她居然还有这样的勇气,千里迢迢来找他要说法。 咚! 就在这时,客栈房间的门,被人扑通一下推开。 阿狗的嗓音和他的人一起撞了进来:“谁?!谁敢对我阿姐不利?我咬死他!” 接着是阿猫“杀气腾腾”的绵绵叫声:“谁敢欺负我阿姐?!让阿狗咬他!” 两个小孩子像两颗小炮弹一样冲了进来。 他们直接冲到姜羡宝床边,很利落的爬上床,一左一右守在姜羡宝身边,朝站在床边的沈凌霄,很凶狠地呲牙咧嘴。 小动物表示自己的凶悍,都是朝人类露出牙齿。 “沈将军,没事吧?” 陆奉宁和贺孟白也跟了进来,关切地站在沈凌霄左右。 姜羡宝:“……”。 沈凌霄刚才对她的不耐烦,简直溢于言表了。 姜羡宝眯了眯眼。 沈凌霄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到一定限度了。 甚至在打算,如果有解决不了的事,那就解决惹祸的人。 这也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常态。 他甚至不需要自己动手,只要暗示一下,姜羡宝这种家庭,就会灰飞烟灭。 但他并不会真的把姜羡宝怎么样。 因为,没必要。 只是,他刚刚情绪上有了一点波动,就被人察觉了吗? 是谁察觉的? 谁那么敏锐? 是贺孟白,还是陆奉宁? 沈凌霄的视线,从贺孟白和陆奉宁身上飞快扫过,又落在姜羡宝略显警惕的面容上。 至于两个小孩子,根本没有放在他心上。 他完全不认为这俩小孩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只是看见姜羡宝的样子,沈凌霄心里还是微微一顿。 这种神情,他以前从来没有在以前的姜羡宝脸上见过。 这个小女娘,每次见到他,那股痴迷到骨子里的神情,才是他最熟悉的表情。 可他虽然烦这小女娘拎不清,但现在看见她这种疏离又警惕,还带着淡淡鄙夷的样子,他也有些不适。 好在,这个小女娘,终于跟他没有关系了。 他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满脑子里只有情情爱爱的女娘。 沈凌霄转身就走,一边下了命令:“贺军医、陆队正,本将军现在命令你们,亲自护送姜女娘回京城。” 沈凌霄虽然对姜羡宝没有任何男女之情,可这小女娘,确实是因为他,才来到边关。 于情于理,他都要确定她能安全回家。 而他目前在落日关最信任的人,就是贺孟白和陆奉宁。 他们是跟他在战场上有生死之交的战友。 贺孟白和陆奉宁拱手领命说:“喏!” 很快,沈凌霄的背影,消失在客栈房间门口。 贺孟白转身笑着对姜羡宝说:“原来小娘子姓姜啊,你跟我们沈将军很熟吗?” 姜羡宝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好奇打量这两人,轻描淡写地说:“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了,我还是要请问两位尊姓大名,怎么称呼?” 轻悄悄把球又踢回去了。 刚才沈凌霄只说了这两人是“贺军医、陆队正”,到底谁是谁,叫什么名字,姜羡宝还是不知道。 而她虽然极度厌恶沈凌霄,但对贺孟白和陆奉宁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贺孟白不疑有他,热情地说:“我叫贺孟白,是落日关边军的军医。” “这位是陆奉宁,落日关边军的队正。” “不过这一仗,我们打了大胜仗!” “我们沈副将,很快就要升为将军。” “我们陆队正,也会升为都尉了!” 姜羡宝很感兴趣地样子,继续问:“都升官了啊……那你呢?你是军医,那是几品官?” 贺孟白一撩衣袍,在床边的圆凳上坐下,做出一副长谈的架势,说:“我这军医,是来凑数的,不入品。” 陆奉宁这时也在贺孟白对面坐下,抬手说:“贺军医出身赫赫有名的江南贺氏,世代行医,杏林圣手。” 姜羡宝没听过什么“江南贺氏”,但听陆奉宁这么说,应该是很厉害的。 她点点头:“久仰大名!贺郎君,以后我家阿弟阿妹生病了,能不能找你诊治?” 贺孟白看了看依然守在姜羡宝左右,努力表现“我很凶”的阿猫阿狗,笑着说:“你这阿弟阿妹的身体,不是一般的康健,也是你的福气啊!” 他知道穷人家,最怕就是生病。 第24章 擦边球(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姜羡宝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在意,笑着说:“那真是承您贵言。” 说着,她掀开身上的被子,就要起床。 贺孟白和陆奉宁吓了一跳,忙迅速转身,走到屋外。 陆奉宁对贺孟白说:“你守在这里,我去去就来。” 贺孟白点点头,有些尴尬地说:“这位姜小娘子……颇为豪放。” 之前她坐在床上盖着被子,他们两人坐在旁边说话也没什么。 大景朝的男女之防,本来也不是特别严格。 未订婚的小娘子和郎君结伴同行,也都是许可的。 这里的婚嫁,虽然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也有两情相悦、两心相许的因素。 所以之前沈凌霄能够肆无忌惮地表现出自己对原身的追求之意,不会被人非议。 这都是姜羡宝从原身的记忆里总结出来的,然后她当然又引申了一下。 但是,在贺孟白和陆奉宁看来,再不严格,屋里有两个男人,小娘子却能直接掀开被子起床,这也是太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了。 姜羡宝愕然看着这两男人飞快出了客栈房间,再看看自己,衣冠整齐,哪怕是盖着被子,她也是穿着衣裳睡的呀! 虽然她的衣裳比较脏,把人家干净的被褥,都弄脏了…… 不好意思的应该是她,而不是那飞跑出去的两个人。 从床上起来,姜羡宝一边随手扒拉自己的头发,编成一个道髻,用沈凌霄给的那根羊脂玉簪绾在脑后,一边问阿猫阿狗:“你们吃到边军发放的胡饼和肉羹了嘛?” 阿猫阿狗一齐摇头。 “阿姐睡过去了,我们不敢把阿姐一个人丢下。” 姜羡宝正在绾发的手停住了:“……你们一直守在外面?” 阿猫阿狗再次摇头。 “我们守在里面的。后来那个大将军来了,才把我们赶出去。” 阿狗脸上露出恨恨的神情:“那个大将军不是好人!他想对阿姐做坏事!” 姜羡宝知道阿狗说的“大将军”,就是沈凌霄。 她是感觉到沈凌霄有一点点情绪的变化,不过对她来说,情绪的变化太微弱,太迅速,她也知道那只是人之常情。 人心本来就是复杂的,君子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可当时阿狗可不在屋里,而是在屋外。 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还有一道门,他都能察觉到沈凌霄情绪的变化,啧啧,这份感知,也是没谁了。 姜羡宝对沈凌霄的印象非常恶劣,因此也没有纠正阿狗的看法,只是说:“那人确实不是好人,以后离他远点。” 阿猫阿狗一齐气鼓鼓点头。 对他们来说,沈凌霄不仅是对阿姐有恶意的大恶人,而且是让他们没能吃到免费食物的大坏蛋! 双重恶人,罪不可恕! …… 姜羡宝收拾好自己,就要带着阿猫阿狗离开客栈。 出门的时候,看见守在那里的贺孟白。 姜羡宝对他拱了拱手,说:“贺郎君,叨扰您了。” 贺孟白摆手说:“姜小娘子莫要客气,我也是听沈将军的命令行事。” 两人正客套之间,陆奉宁回来了。 他手里拎着两个大包袱,分别递给阿猫阿狗,说:“这是给你们买的一些换洗的衣衫鞋袜,都换上吧。” 他没有看姜羡宝,但是他话里的意思,明显给姜羡宝也买了换洗的衣衫鞋袜。 姜羡宝很是惊讶:“……沈凌霄还让您给我们买衣服?他没这么好心吧?” 陆奉宁笑而不语。 贺孟白嚷嚷说:“姜小娘子,这你可错怪我们沈将军了。” “他那么粗枝大叶的人,怎么会想到给小娘子买衣衫鞋袜?!” “只有我们心细如尘的陆都尉,才有这份心啊哈哈哈哈!” 姜羡宝转嗔为喜,说:“如果是沈凌霄让买的,我还真不想要。” “但如果是陆都尉买的……那就当我先找您借的,等我们安顿下来,再还给您银子。” 她一边说,一边很自然地从阿猫阿狗手里接过两个包袱。 这一接,她差点没接住。 没想到只是两个装衣衫鞋袜的包袱,居然还挺沉。 贺孟白和陆奉宁一边一个,帮她接住包袱,送回到房间里面。 姜羡宝说:“陆都尉,这俩包袱的衣服,多少银子?” 陆奉宁含笑说:“成衣铺子买的,普通衣料,不值什么钱,只是干净暖和。” 姜羡宝没再多问,知道再问,陆奉宁这种人大概也是不会说的。 等她有机会自己去成衣铺子看看就知道大致价格了,到时候补给陆奉宁。 她点点头:“那两位有事先去忙吧,我们会照顾自己。” 贺孟白笑道:“那可不行,沈将军说了,我们得亲自把你送回京城。” 他在“亲自”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如果骑快马,一个月就可以到京城。” “坐车的话,两三个月肯定也到了。” “时间比较长,我们是不是应该早些上路?” 姜羡宝知道,原身过来的时候,本来是靠两条腿走路。 但是没多久就被拐,之后就“坐马车”了。 也是因为她长得实在漂亮,人贩子见猎心喜,想把她卖出天价,所以虽然吓唬她,殴打她,但是没有动她。 毕竟处子和非处子的价格,那是天差地别。 没人跟钱过不去。 让原身得以保持清白。 虽然待遇恶劣,但好歹是马车,速度比她走路快多了。 后来路程快到落日关的时候,被阿猫阿狗追到,把她从人贩子的马车上救走。 再用两条腿走路,就慢了,仨人走了足足一个半月。 也就是说,她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从京城到落日关。 这个时代啊,难怪动辄就是生离死别。 随便出一趟门,就是用月来计量时间单位 姜羡宝想到这件事就头疼。 寻找谋害寅水阿婆的凶手是一回事,再则她还没有做好准备,回去见原身的家人。 她真是很害怕,那么疼爱原身的家人,会认出来她其实不是原身…… 而那天圣果的缘由,又不知道该不该说,毕竟那是安家村的村长。连自己亲生女儿性命都不顾,也要拼命追寻的东西。 原身在这方面的见识,实在太少了,姜羡宝不敢冒险。 因此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如果,我暂时不想回京城,你们会怎么做?” 贺孟白依然在笑,不过语气已经开始凝重。 他说:“军令不可违。姜小娘子可以不想走,但是我们不能不送小娘子回家。” 姜羡宝眼角的余光瞥了陆奉宁一眼。 他倒是没说话,不过脸上的神情,有点不以为然。 姜羡宝收回视线,抬眸看着贺孟白,开始打擦边球:“贺郎君,我说了我暂时不想回京城,不是永远不回去。” “还有,沈凌霄虽然让你们送我们回去,但是,他并没有说什么时候让你们送我们回去。” “你们可以送我们,但是这个时间,可以是明天,可以是下个月,也可以是明年。” “这都不违反沈凌霄的军令。” “你说是不是?” 贺孟白愣愣听着,半晌挠了挠头,说:“……还能这么解释?那要跟沈将军说一声吗?” 姜羡宝用力摇头:“肯定没事的,沈凌霄不问,你们不说就是了。” “你们有事去忙吧,我们会照顾自己。” 贺孟白还是觉得哪里不对,想了想,又问:“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京城呢?总得给我个准信儿。” 姜羡宝笑着说:“行,我会好好想想,等想到了,就告诉你们。” 贺孟白还想再挣扎一下,陆奉宁按住他的胳膊,淡笑着对姜羡宝说:“你们现在住哪儿?给我们个地址,以后也好去拜访。” 姜羡宝想起在昆吾山脉深处那个破庙,眼神微闪,说:“我们想搬到县城里住。” “两位能不能帮帮忙,帮我们租个小院子?我有银子。” 贺孟白愣愣地问:“你有多少银子?想租多大的院子?租多久呢?” 姜羡宝说:“我有五两银子,就租个我们三人能住的小院子就够了,至于租多久,那就看着五两银子能让我们住多久吧。” 陆奉宁笑了起来:“……五两银子,只是租的话,你是要租到在这里养老吗?” 姜羡宝惊讶:“……不是吧?房租这么便宜?” 陆奉宁说:“这里不是京城,房子不值钱。” “地方不用很大的话,一套五间上下房的小院子,还有水井、灶台、土炕,以及常用家私,租一年,也只要一百文钱。” “你那五两银子,值五千文钱。可以租五十年。” 姜羡宝倒抽一口凉气。 这个房租,可真是太便宜了! 一个小院子,一个月的租金,还不到十文钱! 姜羡宝忙说:“这样的院子在哪儿?能马上带我们去看看吗?” 她看了贺孟白和陆奉宁一眼。 两个男人都长得非常高大,特别是陆奉宁,比这客栈房间的房门都要高了。 他进屋都得弯腰,不然就得撞头…… 带着这样两个人高马大,又有沙场杀戮气息的男人去租房子,那些中介肯定不敢起坏心思。 姜羡宝立即热情起来:“两位等等我,我和阿猫阿狗换好衣服,马上就出来!” 第25章 野路子(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贺孟白回过神,惊讶说:“你的弟弟妹妹居然叫阿猫阿狗?!是大名吗?” 姜羡宝:“……”。 她不动声色说:“阿猫阿狗是小名,我们穷家小户,起个贱名好养活。” 然后关上门,打开了包袱。 两个包袱,一个里面的衣衫都是小一号的,应该是阿猫阿狗的。 另一个里面的衣衫都大一些,应该是姜羡宝穿的。 衣服料子,看上去并不是廉价的粗布麻衣。 当然,也不是高档的绫罗绸缎。 就是很普通,很结实,很舒服的质地,姜羡宝不知道是什么料子。 墨绿色对襟冬袄,白色兔毛压边,豆绿色绵裙,上下衣衫都是内衬小羊羔皮。 还有白色里衣,都是很舒服的丝绸料子,这个她能摸出来。 另外一双内衬羊毛的中帮牛皮靴子,以及绑在腿上的羊毛袜。 包袱里面还有一套换洗的同款里衣,一套换洗的冬袄和长裙。 换洗的那件冬袄是胭水色,长裙则是淡烟灰色。 配色还挺高级。 姜羡宝爱不释手。 她想,难怪这包袱这么重,原来里面的上衣下裙,都是小羊羔皮的衬里,太实沉。 姜羡宝看见这些衣衫,突然不想马上换了。 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洗过澡了…… 衣衫就不说了,她身上这套,是自己从破庙里找到的唯一一套换洗的衣衫,比较干净,但也只是相对那套染上牲畜血的衣衫而言。 她想先租房子,然后洗个澡,再换上这些新衣服。 而阿猫阿狗还是光着腿脚,好奇地看着姜羡宝拆包袱。 姜羡宝当机立断,重新把包袱包好,拉开房门,说:“陆都尉,请带我们去租你说的那个院子,我要沐浴,再换上这些新衣服。” 她说“新衣服”的时候,眉梢眼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暗藏的喜意。 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小娘子。 贺孟白和陆奉宁不约而同的想。 陆奉宁没有多问,含笑说:“也行,我们现在就去。” …… 他们去了离县衙不远的一条巷子,是宏池县里比较不错的一个坊区,名叫沙河坊。 巷子不宽不窄,两旁的夯土墙被风沙磨得斑驳发白。 夕阳的光雾蒙蒙的,把巷底照得发白。 一股子钻心刺骨的寒气,随着夜色渐渐四起。 从落日关吹来的风,卷起地上一团枯草,贴着巷子口一家紧闭的黑漆大门滚过,留下几声窸窸窣窣的细响。 除了两三家是白墙黑瓦,别的屋舍,多是土坯小院。 巷口还有一株老榆树,树下拴着几头驴,时不时昂头嘶叫。 家家户户已经开始准备晚食,四处都是妇人呼唤孩童归家的声音。 一个房屋中人点头哈腰对陆奉宁说:“陆都尉,您是要租房子吗?” “这里,可是我们宏池县六坊五市里,最合算的一套院子了。” 陆奉宁回头,对姜羡宝说:“姜小娘子过来看看,喜不喜欢这套房子。” 这一套是这个坊市里,少有的白墙黑瓦的房舍,不是土坯小院。 姜羡宝仔细打量。 这房子的院墙约一人半高,墙面还算新,没有明显坍塌。 墙顶插着碎瓦片,应该是防人翻墙的。 门是两扇厚木门,漆色已经很旧了。 铜质的门环,盖着浅浅的灰尘,似乎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她伸手,推开了斑驳的木门。 前院不算大,大概六十平方左右,有一口沿口发青的水井,还有一架掉光了叶子的葡萄,卧在西墙。 但是这里的房间面积不小。 正房三间,坐北朝南,每间都有至少三十多平米大小。 两侧还有耳房,每间也有十六七平米,其中一间做了厨房。 东西厢房都是套房,看上去都很宽敞。 只要关上院门,就像自成一个世界。 这格局,跟姜羡宝在前世跟寅水阿婆住的那个小小的农家院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更妙的是,房租太便宜了…… 一百文钱租一年,简直跟不要钱一样。 她以前还以为租这样的房子,得几十两银子呢! 姜羡宝现在也是觉得自己身怀巨款,奢心顿起。 有钱了,恨不得飘起来。 她连连点头:“不错不错,就这套吧。” 陆奉宁示意贺孟白去跟中人签租赁合约。 他带着姜羡宝,把五间房子里里外外都看了一遍,确信没有大问题,才说:“你就暂时和你弟弟妹妹住在这里。” “你有五两银子,只要不花天酒地,三个人一年也用不完。” 姜羡宝一双眼睛也是四下看着,用她重案组见习刑警的经验,打量着这套房子,唯恐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这房子这么便宜,万一是什么“危房”、“凶宅”就不好了。 她一边看,一边说:“我不会花天酒地,也不会坐吃山空,我会想办法去挣钱。” 陆奉宁说:“这个地方没有适合你这样小娘子做的工,你还是在这里住一阵子,四处逛逛就行。” “不想待了,就回家。” 他说这话的时候,微敛了笑意。 视线看向姜羡宝,神情略为郑重。 姜羡宝飞快瞥了他一眼。 陆奉宁那把嗓子,是实实在在的玉质金声,对姜羡宝的耳朵很友好。 跟她和阿猫阿狗说话的时候,总是温润如三春之风。 那张脸却俊极近妖,轮廓凌厉,仿佛天工所刻。 眸目开阖间寒芒隐现,像一柄绝世名刀。 好在他总带着笑,生生在那股戾刃上,覆了一层掩饰般的艳色。 此刻笑意散去,气息骤冷,仿佛刀光出鞘,令人不敢直视。 姜羡宝却是一点都不畏惧,只是在想,这个陆都尉,原来也不是看起来那般人畜无害。 她垂下视线,淡定地说:“我想算卦,我跟我阿爹学过。” “等我们安顿下来,我就去置办一套算卦的行头,在外面摆摊。” “我看那个星衍门的辛昭昭,一天就能挣三两银子,实在太好赚钱了。” 陆奉宁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很快又带上那股笑意,很耐心地解释:“你也知道辛昭昭是星衍门的。” “如果不是有这个门派背景,你以为谁会花一两银子去她那里算卦?” 姜羡宝抿了抿唇,说:“那算卦的市价是多少?” 陆奉宁虽然不想打击她,但也不想误导她,实话实说道:“一文钱一卦,而且好几天都不一定有人来算卦,你以为呢?” 姜羡宝不甘心:“……这么便宜啊?可是衙门里不都有卦师帮着破案吗?” “卦师是衙门里的,还是衙门请的?” 陆奉宁轻笑出声:“你的志向还挺高……要做衙门里的卦师,不仅要有明确的师承门派,还要能通过三年一次的卦考。” “能考上的,才能有机会去衙门里当有官职的卦师,享朝廷俸禄,还能往上升。” 姜羡宝听着这个路径,跟她前世考公务员的路径也差不多。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卦师,在这里还真的是正儿八经一公职。 她把包袱放到正房里屋的炕上,一边弯腰看着炕洞,一边随口问:“师承门派,就像是那个什么‘星衍门’嘛?” 陆奉宁看向窗外:“星衍门,可不是一般的门派。” “那是我们大景朝卜卦第一的门派,收徒极为严格。” 姜羡宝不以为然:“我家传的卜卦之术不可以?——家父就擅长小六爻。” 陆奉宁眸光轻闪:“你阿爹也是卦师?师承何处?” 姜羡宝:“……” 那个原身的阿爹,可没有什么师承,就是自己被寄养在寺庙的时候,穷极无聊,自学的。 而且学的并不出众,应该也没有什么天分,因为他连三年一次的卦考都没有考过。 陆奉宁见姜羡宝不答话,明了点头:“那就是野路子。” “野路子的卦师,摆个摊是可以的,但是想进衙门做正规的卦师,是不行的。” 姜羡宝看他一眼,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出去在院子里走了一圈,把什么“星衍门”抛在脑后,对跟出来的陆奉宁说:“我们得去买点柴禾,还有粮食。这里碗筷也没有,没法吃饭。” 陆奉宁见她这么迅速地就从卦考门派,转到了柴米油盐,也觉得有趣,脸上笑意更甚,说:“我叫人送了柴火过来,还有一些菜蔬、麦面和锅碗瓢盆,你先用着。” 姜羡宝很是意外:“陆都尉,您实在想的太周到了。” “沈凌霄这种人居然有您这样的下属,难怪会升官升的那么快。” 陆奉宁:“……”。 他其实早想问姜羡宝有关沈凌霄的问题了,只是贺孟白在这里的时候,他不好开口,因为贺孟白是个大嘴巴。 凡是贺孟白知道的秘密,都不再是秘密。 陆奉宁顿了顿,很委婉地问:“……你跟沈将军,是亲戚吗?” “如果不是亲戚,还是不要在人前叫他的名字,这样不太尊重。” “在我和孟白面前无所谓,如果被别人听见了,光凭这一点,就能治你的罪。” 姜羡宝沉默了一会儿,脑子里一时冲突得很厉害。 尽管陆奉宁看起来很和善,她也不想把实情说出来。 第26章 牛马和骏马 沈凌霄跟原身的事儿,是属于原身的秘密,而原身这个小娘子,是个非常要脸的人。 因为沈凌霄订婚的事,原身已经在整个京城大大没脸了。 但是在这边关小镇,还没人知道。 姜羡宝想尽量守住原身这仅存的尊严。 她会想办法,让沈凌霄和他那位心上人付出代价,但不想弄得到处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姜羡宝咬了咬下唇,低声自嘲说:“我和他,以前没有亲戚关系。不久之后,大概算是有点拐弯抹角,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亲戚关系吧……” 陆奉宁:“……”。 他能看出来姜羡宝对沈凌霄的态度很轻慢,甚至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恨意。 这让他有些惊讶,也有些好奇。 因为他见过很多对沈凌霄心有好感的女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一看就对沈凌霄不假辞色,甚至明显嫌恶的女娘。 现在见姜羡宝不愿意说实话,陆奉宁也没有继续再问了。 反正他已经提醒过了。 两人也才刚刚认识,没必要交浅言深。 没多久,贺孟白带着签好的租赁契约来了,喜滋滋说:“外面有来送柴禾、菜蔬麦面和锅碗瓢盆的,我已经让他们放在厨房了。” “我看你们床上没有铺盖,晚上没法睡觉,我让人买了一套送来了。” 他也是看陆奉宁给姜羡宝和两个孩子又是买衣衫鞋袜,又是买柴禾菜蔬、锅碗瓢盆,自己什么都不表示,也太掉价了。 再说了,他觉得这女娘,肯定跟沈将军有什么私人关系,就算看在沈将军面子上,他也得出个手啊…… 姜羡宝谢过他,又在契约上按了指印,签了自己的名字。 要拿钱的时候,贺孟白说:“铺盖是送你的,我也给你交了五十文租金。” “明年年中,你再交五十文就可以了。” 很明显,这里的房租,不是按月交,而是在租期之内,分两次交。 说完贺孟白又不放心的问:“你真的要在这里住一年?” 姜羡宝笑着说:“那谢谢你了,我明天换到了钱再还给你。” “我其实都不知道我会住多久,贺郎君就不要操心了。” “反正我什么时候想回家了,就通知你。” 贺孟白也没有继续纠缠这个问题,说:“那好,一幅铺盖没多少钱,房租也只五十文而已,不用还了。” “不过,如果你在这里住的时间太长,说不定我已经不在落日关了,那怎么送你啊?” 姜羡宝白他一眼:“你不在落日关不正好?不用管这档子事了。你那么喜欢给人做牛马驱使?” 贺孟白一想也对,立即嘻嘻哈哈起来:“你说得对!不过,我不是牛马,我是骏马!” 姜羡宝:“……”。 陆奉宁:“……”。 姜羡宝很想说,骏马也是马,跟牛马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贺孟白兴高采烈的样子,她不想打击他,只好笑而不语。 贺孟白在房子里转了一圈,说:“行了,你好好收拾,天不早了,我和陆都尉回客栈了。” 姜羡宝和阿猫阿狗一起送他们出去。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才关上院门。 这一关上,姜羡宝就笑着说:“阿猫阿狗,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你们喜欢这里嘛?” 阿猫兴奋地点头说:“喜欢喜欢!这里居然有床耶!” “不用睡地上了!” “还有被子!不用盖稻草了!” 阿狗也很高兴地说:“这里的屋顶都没有洞!以后不会漏雨了!” 姜羡宝:“……”。 她摸了摸两人的头,说:“我们来烧水,先沐浴,然后做晚食吃。” 阿猫阿狗再次欢呼起来。 两人虽然是小孩子,但不是普通的小孩子,力大无穷,能帮姜羡宝做很多活计。 阿狗一个人就从水井那边绞了几大桶的井水上来。 姜羡宝从小在农村长大,用过这种柴禾灶,并不陌生,很快就烧了一大锅水。 她先自己洗了澡,换上新衣服,再烧水,给阿猫阿狗洗澡。 两个孩子好像从来没有洗过澡,被姜羡宝搓得皮都薄了一层。 洗完澡,他们也换上了陆奉宁买的新衣服。 两人乐的满屋子的跑,咯咯的笑声从门缝里传出来,在小院上空回荡。这一晚,姜羡宝只做了刀削面。 因为简单,而且陆奉宁给他们买的菜蔬,是咸菜、菜干和一大块羊骨头。 她用菜干和羊骨头一起熬了汤,用来配刀削面,居然出奇的美味。 两个孩子吃得头都抬不起来,恨不得把脑袋都埋到汤碗里。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姜羡宝知道原身是不会做饭食的,可是她不一样。 她跟着寅水阿婆长大。 寅水阿婆什么都好,就是一样不好,不会做饭。 她做的饭菜,及其难吃。 童年的姜羡宝只好自救。 在她才三四岁,也就是阿猫阿狗这个年纪,能踩着凳子上灶台的时候,就在家掌勺了。 她做的饭菜,家常味都让人回味无穷。 后来长大一些,为了挣钱给自己攒学费、生活费和零用钱,也去县上的大酒店里,做过帮厨。 大厨看她身世可怜,又伶俐乖巧,经常教她一两手,她都能触类旁通,打下坚实基础。 后来直接跟着网上的教学视频学做菜,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厨艺一飞冲天。 别说是家常菜,就算是七大碗、八大盘的酒席,还有国内外的糕点小食,她都手到擒来,甚至推陈出新。 现在小露一手,就让两个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孩子,吃得恨不得把舌头都咽下去。 吃完晚食,姜羡宝烧好炕,铺好新的被褥,看着两个小孩子洗漱完毕,送他们进了暖烘烘的被窝。 阿猫阿狗满足地的叹口气,闻了闻新被窝那似乎还带着阳光的气息。 “阿姐,这里真好!我们能永远住在这里吗?” 两个小人儿可怜兮兮从被窝里抬眸看她。 姜羡宝也掀开被子坐进去,笑着说:“永远住在这种地方?” “阿猫阿狗,以后还有更好的地方,你们不跟阿姐一起去住嘛?” 阿猫阿狗都是眼前一亮。 “啊?!还有更好的地方?!” “比这里还好吗?!” “被窝比这里暖和?吃的饭食也比这里好吃?!” “会有更好的地方吗?” “那岂不是阿爹阿娘说的仙人住的地方?!” 都不用姜羡宝接话,两个小孩子自问自答一般,说得很开心。 姜羡宝在他们的窃窃私语中安然入睡。 没多久,两个孩子也觉得眉眼倦怠,跟着睡了过去。 跟过去一年,不是颠沛流离住荒郊野外,就是住在荒山破庙的情形相比,他们真的觉得自己来到了天堂。 …… 这一晚,姜羡宝睡得非常充实,再也没有做梦。 原身的所有执念,好像一夜之间消失了。 现在,姜羡宝,只是姜羡宝。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发现阿猫阿狗已经不在床上了。 姜羡宝心里一紧,在里屋就扬声叫起来:“阿猫?!阿狗?!” 还没叫第二声,两个孩子已经箭一般冲进里屋。 “阿姐怎么了?!” “阿姐怎么了?!” 两个孩子惶恐地站在她床边,担心她又出问题了。 姜羡宝松了一口气,进而又看见两个孩子的穿着…… “你们怎么不穿新衣服?!” 阿猫阿狗还是穿着之前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依然光着小腿,赤着脚。 虽然姜羡宝现在知道这俩孩子不是普通人,不畏惧寒冷的天气,可也不能一直穿成这样啊? 最重要,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小叫化子了。 阿猫阿狗也松了一口气。 阿姐还能正常说话,不是犯病了…… 阿猫伶牙俐齿地比划:“阿姐!我和阿狗早上起来打扫了院子,绞了井水,正在给阿姐烧热水呢!” 阿狗也说:“我在给阿姐烤胡饼,要干活儿,不想把新衣服弄脏了。” 原来是这样。 姜羡宝又有些羞愧。 这些事情,应该是她这个大人做的。 可习惯了照顾她的阿猫阿狗,根本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问题。 他们还是保持了以前在荒山破庙里的习惯,为她打点生活中的一切。 姜羡宝掀开被子下床,给自己穿上新衣服,又想了想,说:“等会儿我出去买点粗布回来,给咱们做几件罩衫。” “干活的时候,穿着罩衫,就不怕把里面的新衣服弄脏了。” 阿猫阿狗点头如捣蒜:“好的好的!阿姐真厉害!” 在两个小孩子的“谀词如潮”中,姜羡宝渡过了一个愉快的早晨。 她还出去用昨晚剩的一点刀削面,跟邻居换了三个鸡蛋,给自己和两个孩子一人做了一碗蛋花汤,配着烤得香喷喷的胡饼,三人美美吃了一顿早食。 早食吃完,姜羡宝就带着换了新衣服的阿猫阿狗出门。 她一路打听,终于来到一个卖成衣和布匹的店铺。 在这个店铺里,她看见了跟自己身上衣衫差不多的成衣。 陆奉宁应该就是在这里买的吧? 那店铺的掌柜是个三十多岁,风韵犹存的妇人。 她看见姜羡宝,顿觉眼前一亮。 很普通的衣衫,样子都是大路货,而且还是大一号的冬装,却被这小娘子穿得胸是胸,腰是腰,臀是臀。 第27章 好兆头(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不过,再看到姜羡宝的脸,女掌柜有点遗憾地移开视线。 如果皮肤再白净一些,这可是难得的大美人啊…… 女掌柜收敛心神,挑了优点很热情地夸赞:“小娘子好身段!” “我们店铺的成衣穿在小娘子身上,看上去跟府城那些贵人出入的成衣铺子里的衣衫,一模一样!” 姜羡宝笑着说:“既然如此,已经是老主顾了,您能不能便宜点,把那边的粗布,卖几匹给我?” 女掌柜忙说:“没问题!那些粗麻布不值钱,本来就是用来压车的。” “这样吧,十文钱,这十匹布都给您。” 姜羡宝嘴角抽了抽。 一匹粗布大概长十米左右,重一公斤。 十匹布,就是十公斤。 关键这么长的布匹,卷起来跟一根根粗棍子似的,他们这三人,看上去像是能扛这么多布匹的人吗? 就算阿猫阿狗有力气,也没法扛啊…… 因为那一匹布的长度,起码有他们三个高了。 姜羡宝忙说:“我只要一匹布就可以了。” 说着,她拿出那五两银子:“您能不能破开?” 那掌柜一看这五两银子,也是嘴角抽了抽,说:“小娘子,我这里可没有五千文钱给你破开。” “这样吧,你可以吧这匹麻布拿走,我给你记账,等你的钱破开了,再送过来。” 就算不送过来,也只有一文钱,女掌柜自忖这个亏,她还是吃得起的。 而且那小娘子身上穿的衣衫,就是从她这里买的,已经挣了不少了…… 姜羡宝也是爽快人,立即说:“没问题,我记账。” 说着,她在女掌柜拿过来的账本上按了手印,还签了名字,并且写了住址。 看见她写的住址,女掌柜更放心了。 那个坊市,可是他们县城里上等坊市。 住在那里的人,肯定不会昧下她这一文钱。 姜羡宝和阿猫阿狗抬着这匹麻布回到自家住的小院。 回去之后,她才想起来,自己还没针线,怎么缝罩衫啊? 她叹口气。 还得再上街一趟。 她想着怎么也得把这五两银子破开,不然真的不好花用。 她在县城的两条街上转了一圈,发现这里没有钱庄,只有两个当铺,可以破开钱。 还有,这里的当铺,居然不叫当铺,而是叫质库。 质库的功能,就不仅仅是典当,而且还兼有银楼、钱庄的功能,自然是可以破开钱的。 姜羡宝去了宏池县最大的当铺,名叫同和质库。 …… 同和质库的面积不小,那院墙绵延,几乎占了半条街。 院门两边,用白底黑字,分别写着大大的“同和”和“质库”四个字。 正午的阳光,根本照不进阴暗的质库。 走进去,会发现质库只有门,没有窗户。 大白天,室内都点着散发着苦涩气味的胡麻油灯。 门口站着两个高大的护卫,梳着一头的小辫子,眼眸微微泛蓝,鼻梁高挺,虎视眈眈盯着过往的行人。 姜羡宝倒是丝毫不惧,带着阿猫阿狗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阴暗的房间里,空气中混杂着陈年丝绸的霉味,老羊皮袄的膻味,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金属锈气。 高高的柜台后面,隐约可见一排排高耸的漆木大柜,和一个个系着铁链的粗制皮箱。 同和质库的掌柜是个五十来岁,穿着铜钱纹外罩襕衫的男人。 他手中握着一枚磨平的晶石,像是个放大镜。 质库的掌柜姓穆,在这里待了三十多年。 看见有人进来了。 他那一双看上去有些浑浊,但是阅人无数的眼睛,从手底下的账本上,缓缓抬起。 因为他所在的柜台比较高,居高临下,他一眼就看见了姜羡宝头上的羊脂玉簪。 穆掌柜的眸子,顿时微微一缩。 这个东西,不正是从他们同和质库里出去的吗? 收这东西的时候,他们花了整整一百两银子。 在他们同和质库,这种成本的质押物,已经是天价了,因为这东西确实不凡。 据说来自落日关外一家传承久远的世家,后来被西磨人灭了,世家积累千年的财物,也被人哄抢一空,不少流落到他们大景朝落日关内。 那位大人物偶尔从这里路过,突然兴起,想买个不错的物件儿。 他几乎一眼就挑中了这件羊脂玉桃花簪,花了五百两银子买下,据说是给家人带的礼物,怎么到了这小娘子头上? 其实如果不是那位大人物位高权重,掌控落日关的边军,他们同和质库,也是舍不得五百两银子就卖掉这支羊脂玉桃花簪的。 因为按照市价,至少一百倍的价位,才会出货。 也就是说,一百两银子收的,得一万两银子卖出去,才算是正当行情。 穆掌柜当然不会暴露客户隐私,但是对姜羡宝,态度不由自主恭敬了。 姜羡宝不明所以,但是也察觉到这高高在上的掌柜的态度,有着轻微的转变。 她当作不知道,笑着把五两银子摊在掌心:“掌柜的,您能不能帮我破开这五两银子?” “我要四个一两的,再把剩下的一两银子,换成一千文钱,我要日常花用。” 柜台上的穆掌柜笑了起来:“小娘子回去拿剪刀,把这银子绞成均匀的五等份,就可以了。” “然后拿绞下来的一块银子来我这里,我给你一千文钱。” 姜羡宝有些尴尬地说:“……呃,我家里没有剪刀,绞不开。” 穆掌柜明显没有料到,一个有五两银子的人,家里居然没有剪刀……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声音也有些飘忽:“……这银子,是你的吗?” 姜羡宝手一收,不悦地说:“当然是我,是我……跟辛神算合作给人算卦挣的。” 那质库的穆掌柜愣住了,狐疑打量她:“……你?是卦师?还跟辛神算合作?” 看上去也过份年轻了。 不过转念一想,县衙那条街上每天出来摆摊的辛神算,也只比这小娘子,看上去大几岁而已。 两人既然能够合作,说不定,真的是位卦师。 而且,这位还得到了那位大人物赠的羊脂玉桃花簪…… 这样一想,都说得通了。 穆掌柜肃然起敬,朝姜羡宝拱了拱手,说:“请问卦师出身何处?在哪里高就?” 姜羡宝笑着说:“我只是来破银子的,您也查我的师承来历嘛?” 穆掌柜忙说:“不敢不敢……您别见怪。” 姜羡宝说:“我不见怪,掌柜贵姓?” 穆掌柜忙躬身说:“免贵,姓穆,肃穆的穆。” 他将一把小剪刀递过去,说:“这里是专门绞银子的剪刀,您自己用。” “这里是银秤,绞完之后,您称一下,我去后面让人给您取一千文钱。” 说着,递给姜羡宝一把小巧的银白色剪刀,他自己,倒是往后面去了。 姜羡宝心想,卦师的名头,居然这么管用…… 她拿起剪刀,开始绞银子。 阿猫突然蹑手蹑脚走到柜台前蹲下,侧身将耳朵紧贴柜台,像是在倾听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的耳朵突然动了动,小声说:“……阿姐,这穆掌柜,在跟人说话,想请您算一卦……” 姜羡宝:“???”。 她的算卦摊子还没开张呢,就来生意了? 真是个好兆头! 但她没有觉醒灵机,也不是什么都能“算”的。 姜羡宝跟着蹲下来,小声问正在听墙角的阿猫:“……还能听见什么?他们为什么事想找我算卦?” 阿猫又听了一会儿,似懂非懂的复述:“他们说,质库里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又不能让别人知晓,只能悄悄找人算卦。” “那位辛神算虽然更厉害,但是外面的小娘子能跟辛神算合作,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直接找外面的小娘子算卦,不会被别人知晓。” “找不到东西也罢了,如果能找到,也是解决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麻烦。” 姜羡宝:“……”。 原来是找东西。 那没事了。 姜羡宝精神一振,迅速用剪刀把那五两银子绞成大小差不多的五等份。 再用银秤称了称,果然,一块就是一两左右。 她拿出一块银子,等着跟穆掌柜换成铜板。 没多久,穆掌柜从柜台后面的屋子里出来,手里拿着一吊钱,正好是一千文。 他另一只手还拿着一个绣着红蓝花纹的褡裢,说:“小娘子,这个褡裢,只要你二十五文钱,我半卖半送,给你装这一千文钱。” 这褡裢收进来的时候,其实跟那根羊脂玉桃花簪一起的。 现在索性都给了这位“有缘人”。 姜羡宝看那褡裢,做工还蛮精致的,但是看上去,不像是店铺里卖的新褡裢。 这褡裢以墨青为底色,仿佛夜空的颜色,五彩丝线的光泽隐约流转。 正面的织纹繁密,有赤、黄、青、白、绿等五种颜色,交错织成祥云和瑞兽的图案,一层层向外铺展,好似夜空里的星辰。 织锦中央还有一行带着古意的篆字——“贪狼降西北”。 绣的纹理细密,如水波层层叠叠。 这五个字是用朱红丝线织的,线条古拙而端正。 姜羡宝好奇的问:“这也是别人质押的嘛?死契还是活契?” 第28章 福气的味道(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穆掌柜说:“小娘子好眼光,这是别人抵押给质库的,死契,抵押了五十文钱。” 难怪说是半卖半送。 姜羡宝不信天上能掉馅饼,摇头说:“既然您都花了五十文钱,我也不占您便宜,五十文钱,我买了。” 她想,这里的物价真有意思。 一个褡裢,能卖五十文钱。 她租一年的房子,只要一百文钱。 会不会这个褡裢,材质和做工都非同凡响啊? 姜羡宝也是有一丢丢的好奇。 穆掌柜说:“小娘子大气。” “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 “我也不是白送一半的褡裢钱,我是想请小娘子,帮我们起个卦。” 姜羡宝眼珠一转,心想,辛昭昭那里,可是一两银子一卦。 到她这里,也就值二十五个铜板……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跟辛昭昭不能比。 人家是科班出身,还有“星主”照应。 自己是什么? 根本就不懂占卜,纯纯骗钱…… 想到这里,她有点心虚,但还是强撑着说:“我不是什么情况都起卦的。” “您先说说看。” 虽然已经从阿猫那里知道,这穆掌柜,是想让她帮忙找样东西,但她不能表现得自己已经知道了。 那就不是算卦,是惊悚了。 穆掌柜忙打开柜门,从高高的柜台后方走出来,对她躬身弯腰:“卦师贵姓?” 姜羡宝对他拱手行礼:“免贵,姓姜,生姜的姜。” 穆掌柜一摆手:“姜卦师这边请,老朽有要事相求。” 姜羡宝跟着他指引的方向,进入了同和质库的后堂库房之中。 阿猫阿狗悄没声息地跟在她和穆掌柜身后,也进入了库房。 这个库房的面积不大,粗粝的夯土墙厚重无比。 库房的墙沿两侧,堆放着层层叠叠的胡桃木架,从地面直抵房梁,看上去很高大。 每一层还钉着黑色的桑皮签。 库房的物品更是琳琅满目。 一卷卷色泽艳丽的锦缎,放在厚实的长绒毛毯上。 几个细长的褐釉净瓶靠在角落,瓶口伸出几支褪色的孔雀尾羽。 还有一个个青绿铜箱。 铜箱大小不一,但是每个箱面上,都缠绕着粗大的墨色绳索,还有一把微微泛青的铜锁。 如果不打开铜箱,根本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 看起来保密做的很好。 地面是夯实的黄土,几处角落有堆积的尘埃与枯草。 库房的四面墙角,分别摆着一只大水缸,里面装满了水。 阳光从菱格窗映入,沙尘在光线里舞动,卷动挂在梁上的蛛丝,在半空轻轻荡漾。 穆掌柜走到一个胡桃木架前,弯腰打开放在最底层的一只铜箱。 里面空空如也。 姜羡宝:“……”。 什么意思? 玩空城计? 还是,这里面的东西丢了,所以,想让她卜卦寻找? 姜羡宝没有说话,静静等待穆掌柜开口。 穆掌柜摩挲着那铜箱的青绿铜锁,叹息一声,说:“我们这里的铜箱上对应的每一支铜锁,都是独一无二的。” “开启的时候,必须是客人手里的钥匙,和我手里的钥匙同时放进去,才能开启。” “可是放在这一只铜箱里的东西,明明铜锁没有开过,里面的东西,却不翼而飞。” 姜羡宝听完,也没问这箱子里装的什么东西,只说出了自己的第一个疑问:“……您怎么知道,这把锁,没有开过?” 穆掌柜笑了笑,指着铜锁上面出现的一条痕迹,说:“这铜锁的材质有些特殊。” “当第一次在铜箱上挂锁锁住的时候,这里会出现一条竖线。” “当它第一次被打开的时候,会出现第二条竖线,代表一锁,一开,一个来回。” “姜卦师请看,这里一直只有两条竖线。” “这第二条竖线,就是我前天听到测重仪预警之后,打开这个铜锁,才出现的。” “之前,这里,只有一条竖线,就是挂锁的时候。” 姜羡宝听完,第二个问题又来了:“既然你才第一次打开,那你打开之前,怎么就知道,这里的东西不见了?” 难道会透视不成? 穆掌柜看了她一眼,似乎对她的犀利有点惊讶,还是很耐心地解释:“……我们质库里,东西收到铜箱,挂锁之后,也不是就没有手段监察的。” 他指着那一排排胡桃木的架子,骄傲地说:“这些木架上,安装了特殊的测重仪,可以监测重量的变化。” “一旦重量改变,又没有及时得到我们质库的确认画押,就会发出预警。” “我们就是听见预警,才知道里面的东西,应该是丢了。” 姜羡宝好奇:“……那它是什么时候预警的?” 穆掌柜说:“前天晚上,大概是子时,当时外面正好有打更的人路过。” “我刚听见打更的声音,然后就听见了库房里木架测重仪的预警声。” “当时我困得要死,眼皮重的很,但是测重仪一直叫,一直叫,我最后还是醒过来,去库房看了一眼。” “就发现,这个铜箱出了问题。” 姜羡宝:“……”。 都丢了两天了,还找个嘛呀。 这里又没有监控……哦,不对,这里连测重功能的仪器都有,说不定有差不多的监控功能呢? 姜羡宝问了出来:“……那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可以记录影像的?” 掌柜的苦笑:“姜卦师说笑了。” “测重仪好做,记录影像的东西……除非是仙人,才能有办法吧?” 姜羡宝笑而不语。 穆掌柜又说:“如果真的有这种东西,那我们也不麻烦卦师了,自己看看就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好吧,这也是实话。 姜羡宝直入主题:“那您丢了什么东西?” 穆掌柜叹口气,撑着膝盖站起来,说:“……是一份庚帖。” 姜羡宝:“……”。 她更好奇了:“你们质库,真的什么都收嘛?连庚帖都收?” 庚帖这东西,她还是知道一点的。 庚帖,又叫“八字帖”或者“龙凤帖”,是古代婚俗中订婚阶段最重要的凭证。 上面的核心内容,就是生辰八字,也就是本人的出生年、月、日、时。 另外,上面还有本人姓名、籍贯、三代以内的祖父母,和父母的存殁状况。 可以说,是一本简短的家史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庚帖一般是男方出具,然后把女方的生辰八字也写上去,再让卦师测算,看看是否八字相合,预测婚姻是否美满。 比如米家那桩婚事,就是在合婚的时候,被辛昭昭发现了问题。 但这个东西,能有什么值得抵押的价值? 姜羡宝不解地询问。 穆掌柜叹息更甚,说:“那份庚帖,不在庚帖本身,关键是制作庚帖的纸张,不是凡品。” 姜羡宝拱了拱手:“……愿闻其详。” 穆掌柜摇了摇头:“都怪我,一时贪心……” “五天前,有个江湖中人拿着一份庚帖过来,要求质押在我们质库,并且索要五十两银子。” “我觉得他异想天开,正打算把他敷衍出去,可是这人打开了庚帖,我一下子认出来,那庚帖的纸张,不是凡俗纸张。” 姜羡宝:“……”。 她嘴唇嗫嚅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打断穆掌柜的话。 穆掌柜继续说:“我恰好很小的时候,曾经跟着我祖父……他也是这个质库的掌柜,见过一次那种纸张。” “那是用一种特殊植物制造的纸浆,做成的纸。” “那植物只在妖域生长,名叫‘曜瞳福芝’。” “它的根蔓生长在瑞气满溢的福地之中,每过一甲子,才能长出一簇红色晶莹的厚重叶片。” “那叶片上有天然的脉络,形状酷似元宝,又像是眯着的眼睛,故名‘曜瞳’。” 姜羡宝终于忍不住了,说:“……您的眼睛也太厉害了,能从纸张看到原材料?” 穆掌柜微红了脸,低声说:“惭愧啊……老朽不是眼睛厉害,而是用‘曜瞳福芝’的叶片做成的纸浆,有股非常独特的味道。” “只要闻过一次的人,绝对不会忘记。” 姜羡宝更加好奇了:“能说说是什么味道嘛?给我们开开眼。” 穆掌柜沉默了一会儿,说:“要说是什么味道,很难用言语形容。” “我只能说,是一种很温暖的甜香,像是春日阳光下的第一炉蜂蜜。” “我觉得,那就是福气的味道。” 姜羡宝:“……”。 她的逻辑暂时理解不了这种叙述,转而问道:“您刚才说,这种植物,只在妖域中生长。” “这个‘妖域’,是我想的那个妖域嘛?妖精的妖?” 穆掌柜重重点头:“就是您想的那个妖域。” “妖域曾经和我们人界相通,但是后来,被严重毁坏了,现在我们已经找不到进妖域的路。” “所以曜瞳福芝,已经在世上绝迹。” 姜羡宝在心里琢磨,这个世界,确实有点意思。 连妖域都有…… 可眼角的余光瞥见在自己身侧乖乖站着的阿猫阿狗,心态又平和了。 嗯,她身边有阿猫阿狗,那这个世界有妖域,也没什么奇怪。 她不再纠结,继续问:“然后呢?这种特殊的纸张,有什么用途嘛?” 第29章 可遇不可求 穆掌柜激动起来:“这种纸,又叫福纸,简直跟珍宝一样,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因为它有一个非常奇特的功能,就是聚福纳运!” “只要它在的地方,就是一个福运聚宝盆!” “哪怕只在它身边待一天,你的福运都会大大增长!” “所以当我看见那人来质押的庚帖,居然是写在福纸上,我就心动了。” “我想给自己一个增长福运的机会……” “我当时要求签死契,对方不同意,而且转身就走。” “我到底舍不得接触福纸的机会,最后不仅答应了对方的要求,给了对方五十两银子,还签了合约,并且同意如果丢失的话,会百倍赔偿!” 姜羡宝说:“那你们这里收的活契,都是百倍赔偿嘛?” 反正东西进了质库,不管死契活契,都是可以拿来交易的。 差别只是活契的东西如果被交易出去,质库这边得给质押的人一定的赔偿。 赔偿多少,就要看签契约的时候,双方约定的数目。 穆掌柜苦笑着摇摇头:“当然不是。” “我们这里活契的赔偿,都是按照收购价,有一赔一,最多有一赔二。” 姜羡宝听到这里,觉得自己已经推理的八九不离十了。 这应该就是大景朝版的反向“电信诈骗”吧? 你图对方的本钱,对方图你的巨额赔偿…… 不过能把一个见多识广的质库掌柜都给骗到,那人也算是骗子界的佼佼者了。 姜羡宝又仔细问道:“签活契的话,对方随时能来赎回嘛?” 穆掌柜说:“合约签的是五十天后赎回,不能提前,也不能推迟。” “当时我只想放在这里五十天,我这些天吃住都要在质库,尽一切努力,多跟它待在一个地方,好尽可能的吸纳福气。” “结果就在前天,库房的木架测重仪,突然发出预警声。” “我一看,就是放福纸庚帖的那个铜箱!” “铜箱的重量显示,里面应该没有东西了,但是那铜锁,却只有一条竖线,并没有开过铜锁。” “我当时不确定这铜箱里到底还有没有东西,虽然那测重仪,一次都没有失败过,可庚帖……” 姜羡宝同情的点点头:“庚帖能有多重?那测重仪不准也是有可能的。” 没想到穆掌柜羞愧地说:“那庚帖……其实挺重的。一张福纸,有十两重。” 姜羡宝:“……”。 好吧,是她见识浅薄了。 一张纸,十两重,是银子做的嘛? 她接着问:“那你就等了一天,直到今天,才拿定主意,打开那个铜箱?” “可是你不是说,要两把钥匙齐至,才能打开铜箱嘛?” 穆掌柜说:“如果东西已经不在铜箱里面了,倒是不用两把钥匙开箱。” “一把钥匙就可以了。” “前天木架测重仪预警,我就知道应该是丢了,一直在惶恐不安中,不晓得要怎么办。” “五千两银子的赔偿,东家肯定是不会出的,我自己……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只有我这条老命,到时候交代给对方了……” “直到今天,咬紧牙关打开它,确认真的是丢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是已萌死志。 今天敢鼓起勇气找姜羡宝算卦,已经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吧? 姜羡宝看了一眼库房四周。 库房跟外面的大堂不一样。 大堂没有窗户,库房还是有窗户的。 她沉吟问道:“您能不能再仔细说说当天那个江湖中人的模样?” 穆掌柜回忆起来:“……那天傍晚时分,天已经快黑了。” “我们正要关门,门口的狼皮帘子被猛地掀开。” “那人戴着一顶褪色的墨色斗笠,腰间挂一柄残留着血迹的横刀。” “他跟我说,他有急事,想找个地方,寄存点儿东西,问我们质库,收不收庚帖。” “我当时想拒绝,可还没等我说话,他已经把个包裹砸在柜台上。” “那包裹的包袱皮,是一块染了血迹的织锦。” “他把锦缎摊开,露出里面一份很厚的紫红色庚帖。” “那紫红的颜色很浓郁,纸面上有元宝状的暗纹。” “那人跟我说,这是他结拜兄弟的庚帖,本来是要送给女方去合婚,但是女方临时悔婚,他兄弟想不开,自杀了,临死的时候,让他把这份庚帖带回去给他父母。” “他气不过,要去找女方家要个说法,不能让自己的结拜兄弟白死了。” “这份庚帖非常重要,他怕带在身上不小心弄丢了,就暂时寄存在我们这里。” “而且,他也急需银两。” “我……我当时想着这种江湖中人,天天打打杀杀,现在又明显要去报仇,谁知道……谁知道会不会回来……就……就……就脑子一昏……签了赔百倍的活契。” “结果,前天发现测重仪预警,今天确认这东西真的丢了…… 穆掌柜断断续续说完当时的情形,姜羡宝陷入沉思。 又是合婚。 大景朝的人,这么喜欢结婚嘛? 穆掌柜见她半天不说话,心里更加忐忑,说:“……姜……姜卦师,这个……能算出来这份庚帖,去哪儿了嘛?” 姜羡宝回过神,说:“我要再仔细看看这个铜箱子。” 说着,她走到木架旁,低头看那空空如也的铜箱。 那是一个普普通通,青绿色,已经生了铜锈的铜箱。 铜箱放在最下面一层的木架上。 里面包着一层厚厚的黑色绒布,不管什么东西放在里面,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但此刻,里面确实是什么都没有。 姜羡宝盯着铜箱看了一会儿,问道:“您说,会不会有可能,那东西,放到别的箱子里了?” 穆掌柜苦笑说:“我们就这一个库房,不瞒您说,前天发现这个铜箱出事之后,我虽然没打开这个铜箱,但是我们几个人一起,互相做见证,打开了所有空的铜箱。” “铜箱里面如果有东西的话,测重仪不会叫,而且铜锁上的竖纹也只有一条,所以不用打开,而且也打不开。因为有主的这些铜箱,必须要有两把钥匙一起,才能打开。“ “那就只有查看那些没有装东西的铜箱,打开之后,里面都是空的。” 姜羡宝说:“你们互相做见证,有没有签下什么文书,给彼此做证明?” 穆掌柜说:“当然写了的,不然口说无凭,有人不认账了怎么办?” 姜羡宝点点头:“对的,那你们是确定,那庚帖,不在别的箱子里。” 穆掌柜很坚定地说:“绝对确定。而且,我是这几天,一直住在质库。” “库房的钥匙,只有我和东家有。” “东家在府城,每个季度来宏池县查一次账。” “至于我,更不可能监守自盗。” “因为那东西是我签的,我偷那东西,然后百倍赔偿,又赔不起,那我不是疯了嘛?” “那福纸虽然珍惜,但是聚福纳运的说法,也只是传说。” “我能在和它在一个地方待几十天就满足了,不至于为了它,让自己倾家荡产甚至送命啊……” 穆掌柜这是在解释,这个东西,不是自己监守自盗,也不是别的店员监守自盗。 姜羡宝想了想,这么奇怪的失窃方式,好像密室失窃案。 所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穆掌柜监守自盗。 可现在听他说的理由,又觉得,他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如果排除穆掌柜监守自盗的可能,那还有什么方法,能让这么一份庚帖,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呢? 就连铜箱都没有打开过…… 这可真是标准的密室失窃案了。 但如果排除密室失窃案的标准作案人之一——穆掌柜,剩下的最有嫌疑的人,就是那个失主本身了。 那个质押庚帖的人。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那个人,他是怎么在穆掌柜眼皮子底下,进入这个质库,并且不用打开铜锁,就把里面的东西拿走的? 难道那人,也会妖法不成? 姜羡宝心里嘀咕着,一边习惯性伸手,要把那铜箱,从最下面一层木架上拎起来。 这一拎,就发现这铜箱挺重的,她两只手都拎不起来。 姜羡宝看了看穆掌柜,说:“您能不能把铜箱从木架上拎起来,我想再仔细看看这个铜箱。” 穆掌柜说:“您不用起卦吗?” 姜羡宝一本正经地瞎说:“我得跟铜箱多接触接触,沾染一下它的气息,起卦的时候,才能更准确。” 穆掌柜却深信不疑,忙说:“原来是这样!姜卦师不愧是能跟辛神算一起合作的人!” 说着,他叫了伙计过来,两人同时用力,才把那铜箱从最下面那层木架上,拎了出来。 这一拎,就出了问题。 铜箱刚离地,只听“当啷”一声,一块青绿色圆盘,从箱底滚落下来,在地上转了几圈才停。 姜羡宝和穆掌柜低头一看,才发现铜箱的箱底,竟然被细细锯出一个圆洞。 圆洞的边缘整齐光滑,那掉下来的圆盘,正好与洞口大小相合,显然是从底板上割下来的。 再往下看,穆掌柜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铜箱原先压着的木架上,竟露出一个黑黢黢,碗口大小的洞口。 第30章 怀宝惊(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这胡桃木木架的下方,是库房加固了三层石板的地基。 此刻,连三层石板都被掏出圆洞,斜斜通向地下。 洞口处,浅浅堆积了一层石屑。 很显然,这是从地底掘洞而来,一直潜到箱下,再把铜箱底板锯开一个圆口,将铜箱中的庚帖掏走。 所以铜箱虽还锁得好好的,里头的东西,早已被掏得干干净净。 但是奇异的是,这洞口,只有碗口大小,最多只能放进去一支胳膊,根本不是人能爬的洞。 姜羡宝弯下腰,把那块掉下来的铜盘捡起来,仔细查看。 青绿色的铜盘外壳,里面是一层黑色绒布。 再看那块掉下来的铜盘底部,上面居然有着浅浅的三道抓痕。 那痕迹细长如针,错综复杂。 姜羡宝的视线,从这块掉下来的铜盘,移到地上那个圆圆的洞口。 穆掌柜大惊失色:“……居然……居然是从地下打洞过来的!” “这是把我们质库,当墓来挖吗?!” 姜羡宝沉吟道:“对方这么能耐,为什么只针对庚帖?” “我相信您这库房里,有比五千两银子,更值钱的货色吧?” 穆掌柜回过神,喃喃地说:“是啊,我们库房里,确实有一些更值钱的东西。” 说着,他不由瞥了一眼姜羡宝头上的羊脂玉桃花簪。 那一支簪子,普通人看不出好坏,但是在他们这些行家眼里,市值至少一万两银子…… 不过,这小娘子大咧咧把这么贵重的簪子插在头上,除了像他这样知道这簪子来历的人以外,别的人,还真想不到,这簪子这么贵重。 穆掌柜收回思绪,心想,他这里有些东西,比那庚帖的一百倍赔偿,还要贵一倍。 比如就在这铜箱旁边的铜箱里,就有着这样一件宝物。 但是对方并没有动。 姜羡宝歪了歪头,说:“这样大费周章打个洞,只为了诳你五千两银子,也不动更贵的东西……这个买卖,我是不懂。” 穆掌柜苦笑说:“我也不懂,但是,姜卦师,您看,这个能算出来吗?” “我也不想知道是谁干的,我只想知道,那庚帖,现在去哪儿了?” 姜羡宝半蹲下身,更加仔细的看着那圆圆的洞口。 这个地方因为在木架最底层,光线找不过来,看着很是阴暗。 她现在也没有超大功率的手电筒,自然也很难看清楚那里的情形。 不过,没有手电筒,这里有油灯啊! 姜羡宝回身招了招手:“……穆掌柜,能不能给我一盏灯?” 穆掌柜出去给她端了一盏点燃的油灯进来。 胡麻油的气味有点呛,姜羡宝屏住呼吸,接过那灯,凑近了地面上的洞口。 突然,一根细毛出现在她眼前。 毛色浓黑,柔软如绒,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檀香味道。 再看洞壁,还有青铜盘底部,细长弯曲的抓痕清清楚楚,像是利爪反复刨出的。 姜羡宝伸手捻过那根细毛,顺手往油灯的灯火上一燎,暖黄色的火苗竟瞬间变成了幽幽的碧绿色。 看着这些蛛丝马迹,姜羡宝陷入沉思。 盗洞这么小,肯定不是人钻的洞。 洞口边缘处,还发现了黑色细毛,以及洞口切割的地方,有檀香气味。 再则,盗洞的走势不是向下潜深,而是横向往南方延展。 姜羡宝心念一动,走到库房的南窗前,往远处张望。 目光瞬间落在一个方向,那里有一座高高的佛塔! 应该就是那里! 她已经有了主意,反手朝身后的穆掌柜伸出来:“给我三枚铜钱,我要起卦。” 穆掌柜大喜,忙掏出三枚亮晶晶的铜钱,说:“这是在福纸庚帖旁边蕴养过两天的铜钱,一定更加灵验!” 姜羡宝:“……”。 好吧,你相信就好。 反正她算卦,不需要任何福运,只要手劲就行。 她随手抛了六次,得到一个卦象:“离上艮下,这一卦,叫【离影潜】。” “爻位在六二,这个爻位,又名【怀宝惊】,放心,虚惊一场,东西能找回来,对方讨不了好。” “你去佛塔那边找寻,东西应该在那里。” 穆掌柜激动地搓手:“啊啊啊!居然在佛塔里面!您怎么算出来的?!” 姜羡宝心想,这个盗洞,明显是小动物挖出来的。 洞口那细软黑毛,看上去像是猫毛,而且猫毛上有一股很明显的檀香味。 只有在寺庙里待久了的猫,才会沾染檀香味道。 风从库房的窗户吹进来,送来附近佛塔上的钟声。 离同和质库的南面大概两百米的地方,就有一座已经破败的佛塔。 姜羡宝手心捻着铜钱,轻描淡写地说:“卦象显示出来的。” “离为火,意为光明之处;艮为山,为高处之地。火在山上,那就是灯火高悬之所,应该就是宏池县里最高的地方。” “再则,离位在正南,你们质库的南边,是不是有一座佛塔?” “跟着猫走,去往佛塔最高层,应该在那里。” 她刚才从窗户里看见佛塔了…… 至于猫嘛,看那洞的大小,还有猫毛,所以这庚帖,应该就是被猫偷走的。 至于一只猫为什么会偷庚帖,还能打穿石板地基,嗯…… 不在她这一次的“卜卦”内容范围之内。 穆掌柜惊喜万分,朝姜羡宝拱了拱手,说:“姜卦师神乎其技!神乎其技啊!” 他匆匆忙忙带着人去南边的佛塔找东西。 临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让姜羡宝再等一等,等他找到东西回来,再面谢! 并且说会另外给她卦金。 之前说是那个褡裢半卖半送当卦金,现在一激动,觉得拿褡裢当卦金不太合适了。 姜羡宝听说有钱拿,也就等着了。 不过,她最好奇的,还是想看看那个所谓的“福纸”庚帖,是什么宝贝。 她坐在质库待客的小间里喝茶。 一盏茶没喝完,穆掌柜就带着人回来了。 他满脸红光,不绝口地称赞:“姜卦师太厉害了!” “我们到了佛塔那边一看,好家伙!这么多的猫!” “好在我们人多,一去,那些野猫就跑出佛塔了。” “只有一只黑猫,不仅没跑出去,反而迅速往佛塔的顶层跑。” “我们就根据姜卦师的指示,跟着那只黑猫,来到佛塔顶层。” “您猜怎么着?!那庚帖,就在佛塔顶层朝南的猫窝里!” “啧……这黑猫真成精了!它的窝啊,可以直接晒到太阳!” “这两天大概就是窝在它的窝里,一边晒太阳,一边享受这福纸庚帖的好处吧!” “也是一只有福缘的猫啊!” 阿猫这时凑过来,轻轻嗅了嗅穆掌柜手里拿着的福纸庚帖。 然后,疑惑地看了姜羡宝一眼,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的样子。 姜羡宝朝她使了个眼色。 阿猫只好闭嘴。 等穆掌柜得吧完了,姜羡宝才问:“那只黑猫呢?您把它怎样了?” 穆掌柜说:“佛塔里的猫,还有福缘,我怎么敢把它怎么样?” “我幸好带了点小鱼干,就把它给引出来了,然后才拿走福纸庚帖!” 说着,他把那紫红色小本本,朝姜羡宝挥了挥。 姜羡宝好奇说:“您说得这么神奇,能不能让我瞧瞧?” 穆掌柜讪笑道:“我拿在手里,您就这么看,行吗?” 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啊…… 都不敢过别人的手了。 姜羡宝也不在意,凑过去看了一眼。 那紫红色小本本,从表面看,跟别的纸张,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厚一点,然后味道嘛,确实有股甜香。 是不是春日阳光下蜂蜜的甜香,她就不清楚了。 因为她从来没有接触过春日阳光下的蜂蜜。 打开来看,上面写着一个人的名字,还有生辰八字。 她瞥了一眼,名字没见过,也不知道是谁的八字。 反正她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不管是谁的八字,她都没有印象。 姜羡宝也不在乎这些,只是开了个眼界。 穆掌柜走进库房,精心挑选了一个新的铜箱,把福纸庚帖放了进去。 这一次,他把铜箱没有放到底层的木架上,而是放到中间一层。 同时,他把底层木架上的铜箱、瓶罐和各种木盒,都搬走了。 大概是被这打洞的事情给吓怕了。 姜羡宝心想,对方既然能打洞进来,还能打穿石板地基,那你把东西不管放到哪一层,对方都能打个洞钻进你的库房。 这明显是动物做的,人可钻不了那么小的洞。 多半就是那只住在佛塔顶层的黑猫。 黑猫背后的主人,才是这个案子的罪魁祸首吧? 姜羡宝忍不住瞥了阿猫一眼。 阿猫刚才还想说话来着,被姜羡宝用眼神制止之后,这会儿有些心不在焉,好像神游天外的样子。 姜羡宝收回视线,对刚刚放好铜箱的穆掌柜说:“穆掌柜,恭喜您找回失物,我这就告辞了。” 她其实还想提醒对方刚才说过的“卦金”,但是对方现在不提,她也不好意思。 归根结底,她现在手里有五两银子,对钱,已经没有那么急迫了。 不然的话,高低得提醒对方:付钱! 可穆掌柜还没忘了这事儿。 他忙取出十两碎银,送到姜羡宝手里,说:“这是十两银子,谢谢姜卦师出手相助!” 第31章 活该她发财 姜羡宝喜笑颜开,忙说:“您给这么多,真是心诚则灵啊!难怪您能马上找回您的失物!” “祝您洪福齐天!事事顺遂!” 穆掌柜年纪大了,就喜欢听这种吉利话,笑呵呵地说:“承您吉言!以后,您多多关照我们质库的生意!” 姜羡宝说:“您也多多关照我卦摊的生意!我很快就要在县里摆个卦摊。” 穆掌柜点头应允:“没问题!等您开张那天,我给您的卦摊放串鞭炮吧?” 姜羡宝哈哈一笑:“那倒不必!我们这一行,讲究闷声发大财!” 其实,寅水阿婆跟姜羡宝说过,他们这一行,是发不了财的。 靠占卜发财的,其实都不是真正在占卜,是用占卜做个幌子而已。 姜羡宝就觉得,这不巧了嘛! 她也是用占卜做个幌子…… 所以,活该她发大财! …… 从同和质库回到自家小院,姜羡宝喜滋滋把手里的十四两银子点了一遍,再放回那褡裢里,用自己的包袱皮,把这褡裢小心翼翼的包起来。 接着,在里屋到处转,想找个地方,把她的全副身家藏起来。 看了同和质库的事儿,她是不敢藏在床底下了。 万一有人或者凶物往她床底下打洞,她的钱不就全没了? 阿狗看着她在里屋转来转去,不由问:“阿姐,你在找地方藏你的钱袋吗?” 姜羡宝点点头:“是啊,阿狗,你说我藏哪儿好呢?不会被别人发现偷走……” 阿狗很自豪地说:“随便哪里都行啊!万一被偷走了,阿狗一闻就知道了,马上就能给阿姐找回来!” 姜羡宝:“……”。 她笑着说:“阿姐知道阿狗厉害,但是能不丢,还是不要丢吧。我可受不了那种难受劲儿。” 阿狗抬头看了看卧房的房梁,说:“要不,藏在房梁上面?一般人上不去。” 姜羡宝笑着摇摇头。 一般人是上不去,万一,不是“人”呢? 比如那只猫…… 阿猫刚才一直没有说话,这会儿回过神,见姜羡宝不作声,知道她是不满意这个地方,就在卧房看了一眼,说:“咱家的东西太少了,不管放在哪里,都很显眼。” “如果家里的东西多了,比如阿姐弄个梳妆台……我在很多家里,偷偷看见他们都把好东西,藏在妆台或者妆盒里。” 姜羡宝嘴角抽了抽。 藏在妆台或者妆盒,这不是让人一眼就能查抄嘛? 不行不行…… 但是,阿猫的话,提醒了姜羡宝。 是啊,他们这个家,要购置的东西多着呢! 等屋里的东西多了,自然就好藏东西了。 比如一根稻草,放到稻草堆里,谁能找到呢? 姜羡宝一挥手:“咱们出去买东西!” …… 姜羡宝带着阿猫阿狗,先去了街上几家木匠店铺,好歹讨价还价,最后用两百三十文钱,买了一个红木的梳妆台,两个樟木的箱柜,四把杨木的交椅,还有一张红柳木的矮榻。 接下来,又去别的店铺,花了两百文钱,分别购置了一个铜镜台、一张食案、三个灯台、两个盆架、三个木盆、两个火炉、三张毛毡、五个挂毯,以及一个水袋和三床被褥。 红木梳妆台是这里面最贵的,据说本来是一户殷实的人家,为自己家的宝贝女娘订做的,但是后来婚礼取消,对方宁愿不要定金,也不要这梳妆台了。 而别的人家,买得起梳妆台的,都不愿意要这个剩下的,觉得不吉利。 买不起的,自然不会考虑这么贵重的梳妆台,哪怕是人家剩下的。 这梳妆台就一直搁在木匠铺子的库房里,放了好几年了,都没人要。 正好姜羡宝来买东西,见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娘子,趁机推销出去了。 姜羡宝又好说歹说,用两文钱的工钱,让木匠铺的伙计,给她送货上门。 对方只用给她送到院门口,不用进去。 因为姜羡宝不想让别人知道,她这家里,只有她一个小娘子,再加两个小孩子。 等送货的伙计走了之后,力气大的不像小孩子的阿猫阿狗,悄悄出来,将那些家具都抬了进去。 …… 姜羡宝把那张矮榻放到堂屋正房,还铺上了被褥。 这样如果以后待客,或者让阿狗单独住在堂屋,也是可以的。 梳妆台和箱柜搬到卧房。 火炉两个,堂屋一个,卧房一个。 三张毛毡,分别铺到正房的三个房间里。 五个厚实的挂毯其实是门帘,正适合冬天用。 都收拾好了之后,姜羡宝顺手把那褡裢,放到了箱柜里。 两个箱柜放在炕脚,里面再放上一床刚买的被褥,就把褡裢压得严严实实。 忙碌了一整天,家里才像个样子。 姜羡宝觉得饿极了,问阿猫阿狗:“你们晚食要吃什么?” 他们三人午食只吃了前天买的胡饼,是阿猫阿狗在厨房用炉子烤热了的。 阿猫阿狗互相看了一眼,说:“还想吃昨天的那种刀削面!” 姜羡宝说:“那就做刀削面。” 反正这东西好做,再把浇头热一下,就能吃了。 天气冷,剩下的浇头也没坏。 阿猫阿狗照样吃得开开心心。 只不过吃完之后,姜羡宝一个人在厨房里准备发面,明天做羊肉包子的时候,阿猫蹭了进来,小心翼翼的说:“阿姐,我想跟你说点儿事。” 姜羡宝一边揉面,一边头也不回地说:“说吧,我看你从同和质库回来,就一直有事儿,就等你什么时候说呢。” 阿猫凑到姜羡宝身边,拉拉她的袄边,小声说:“阿姐……今天那个穆掌柜找回来的东西,跟他以前放到箱子里的,不是同一个……” 姜羡宝正在揉面的手顿住了。 过了一会儿,她甩了甩手,在围裙上擦了一下,转身半蹲下来,拉着阿猫的手,也很小声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没怀疑阿猫的说法,因为她知道阿猫不是普通孩子。 阿猫吸了吸鼻子,很自豪地说:“阿猫闻出来的!” “那东西的味道,跟箱子里的味道,不一样。” 姜羡宝说:“会不会……是因为那庚帖被……偷走了,在外面沾上了别的味道呢?” 阿猫越来越头:“就算沾上别的味道,它本来的味道不会变,也在上面。” “可是穆掌柜拿回来的那东西,一点点都没有箱子里残留的味道。” “阿姐,那箱子里残留的味道,可浓了……而且,让阿猫很难受,阿猫绝对不会弄错这种味道……” 姜羡宝皱起眉头。 可穆掌柜的样子,是完全没有觉得这庚帖,跟他以前收进来的那一份,不一样。 所以,是有人伪造了一份一模一样的东西,被穆掌柜拿回来了嘛? 可是,那人怎么预料到,穆掌柜能找到那个佛塔里面去? 至少,她的“算卦”,根本就是偶发事件。 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算卦,只是推理出来的。 还有,既然是只猫偷的,那只猫,到底从哪里伪造一份一模一样的庚帖? 对了,猫会打盗洞,还会伪造庚帖? 是因为它是佛祖座下? 还是,它背后的人出手了? 这事儿不能细想,一想,就细思极恐,姜羡宝会觉得自己觉都没法睡了她忍不住又看了阿猫一眼,小声问:“阿猫,你有没有……呃……在那东西上面,闻到,比较熟悉的味道?” 阿猫也眨了眨眼,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脸上有种明显的慌乱。 姜羡宝朝她鼓励地点了点头,握住她肩膀的手,也轻轻紧了紧,又缓缓松开。 阿猫似乎明白了姜羡宝的意思,飞快瞥她一眼,又垂下头,不敢跟她对视,结结巴巴地说:“……嗯……呃……就是……闻到一点……但是……但是……” 最后,她鼓足勇气,抬起头,看着姜羡宝的眼睛,大声说:“但是,跟阿猫的味道,只有一点点像!” “不过,肯定不是阿猫这样的!” 姜羡宝朝她亲昵地笑了笑,还把她搂近了,额头顶着额头,说:“我知道,我的阿猫,是最好的,独一无二的阿猫,没有别的阿猫,能够代替我的阿猫!” 阿猫顿时喜笑颜开,小胳膊抱住姜羡宝的脖子,忙说:“还有阿狗!” “阿狗也是最好的,独一无二的阿狗!是阿姐的阿狗!” 姜羡宝亲了亲她暖呼呼柔软的面颊,说:“对,没错!阿猫阿狗都是我家最好的!” 两人说完话,姜羡宝回身继续揉面。 没多久,她把面揉好,放在面盆里,一边解围裙,一边说:“阿猫,想不想去佛塔那里看一看?” 阿猫连连点头:“想的想的!从同和质库那边出来,阿猫就想去了,可阿姐没说,阿猫也不敢去……” 姜羡宝摸了摸她的头:“阿猫真听阿姐的话,以后要保持哦!” 穆掌柜给了她十两银子,她觉得,自己不能就当作不知道这件事。 至少也得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万一,她能在佛塔里,找到原本的那份“福纸庚帖”呢? 姜羡宝这会儿只在想一件事。 穆掌柜,应该不会认错“福纸”。 所以,那种据说用来自妖域特产的植物曜瞳福芝制作的纸张,难道不止一份? 有人囤了很多嘛? 姜羡宝也想试试,能不能捡个漏…… …… 外面已经天黑了。 姜羡宝和阿猫阿狗换上以前的“乞丐装”,顺手从院门旁边,抓起一根竖在那里的长棍,悄悄从家里出去。 夜色沉沉,城南的佛塔,在月光下显露出高大的黑影。 第32章 变数 宏池县的县城并不大。 天气寒冷,晚上这个时候,店铺都已经关门,而且有宵禁时间,外面的街道上也没有行人。 三人并没有在大街上走动,只是在各个小巷里穿行,一边躲避巡夜的隶卒,一边穿近路来到佛塔前面。 这佛塔其实是一幢废弃的佛塔。 塔外的寺院更是早已荒芜。 山门两侧的石像半埋在阴影里,佛塔的风铃大多数都不见了,只有少数几只悬挂在檐下。 偶尔轻响一声,又很快被夜风吞没。 不远处的街巷里,还有零星犬吠,却让四周显得更加寂静。 姜羡宝带着阿猫阿狗,蹑手蹑脚,贴着墙根走到佛塔之下。 抬头看了一眼,目测佛塔只有五层,并不特别高大,但在宏池县这个小地方,也算是最高之地了。 灰色墙砖像是积满了尘埃。 塔檐一层盖过一层,格窗被风吹的摇摆,在月光下忽明忽暗。 此时此刻,佛塔顶层,有几个正在四处搜寻的黑衣蒙面人。 他们像是听见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 在窗边放哨的黑衣蒙面人,朝自己的头儿打出手语:“……大人,有人来了。” 那些黑衣蒙面人的首领迅速闪身过来,藏在格窗之后,往下看了一眼。 塔基前,阿猫和阿狗满脸忐忑,一起拉住了姜羡宝的手。 他们面前,正是佛塔的入口处。 塔门半掩,露出里面一道狭窄的木梯,盘旋往上。 阿猫小小的脑袋转了转,小声说:“阿姐,佛塔上面好像有声音……” 姜羡宝侧耳倾听,遗憾的是,她什么都听不见。 阿狗也说:“确实有人走路的声音,不过这会儿没有了。” 阿狗的听力不比阿猫差,但是他没有阿猫那么喜欢得吧。 阿猫说:“我先上去看看。” 姜羡宝刚要制止她,却见阿猫那小小的身子,已经轻盈地纵跃,攀上了佛塔的塔檐,然后如履平地般,很快到了佛塔顶层。 姜羡宝:“……”。 阿狗站在姜羡宝身边,警惕地护卫着她。 姜羡宝有点羞愧。 让两个孩子保护她,她也是越来越出息了。 正胡思乱想间,突然听见阿猫在塔顶发出一声小小的尖叫。 然后嗖嗖嗖,小身子飞快从塔顶的格窗处跳了出来,如同被鬼追一样往塔下纵跃。 就在她身后,姜羡宝看见一只动物,好像是黑猫,跟着从塔顶跳下来。 阿猫眨眼间已经来到姜羡宝身边,攥着她的胳膊急叫:“阿姐……阿姐……救我……” 姜羡宝:“……” 这个时候,她特别想摸摸阿猫的两只布偶猫耳朵。 可惜阿猫的猫耳朵,居然没有露出来。 而那只看上去像是黑猫的凶物,也从塔上下来了。 它看着姜羡宝、阿猫和阿狗三个人,居然一点都不害怕,还朝他们呲牙咧嘴。 而曾经对着凶猛的恶徒都不害怕的阿猫阿狗,此刻却都躲在姜羡宝身后瑟瑟发抖。 姜羡宝此刻满脑子问号。 不是吧? 小孩哥小孩姐,你们这样很精分啊…… 那只黑猫般的凶物,好像嗅到了来自人类的恐慌,不由更加得寸进尺。 它仰起头,迈着高傲的猫步,一步步走向姜羡宝。 姜羡宝仔细一看,真要被气笑了。 这哪里是猫啊! 这凶物四肢细长,动作迅捷轻盈,走路的时候,完全没有声音。 月光如镜,照见它一张尖窄的长脸。 并不像猫,而且比猫狰狞万倍。 一双琥珀般的双瞳更加细长,泛着幽幽的冷光。 难怪把阿猫阿狗吓成那样。 姜羡宝看着它那令人发怵的眼神,不由自主也捏了一把冷汗。 突然,这只像猫的凶物,骤然人立而起,发出打喷嚏似的咔咔叫声,平地纵跃,朝姜羡宝凶猛地扑过来。 姜羡宝心跳如擂鼓,在静夜里,似乎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她全身僵直,紧张到快要抽搐的地步。 就在那凶物跳到高处,往姜羡宝的头顶扑过来的时候,一股来自生死的大恐怖,笼罩了姜羡宝。 她不想死! 她不能死! 惧无可惧的时候,姜羡宝只觉得脑海里发出一声噌的轻响,像是什么东西破裂了,又如同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迎接自己的新生…… 一股热流,就这样从心脏处急涌而出,瞬间流遍她的四肢百骸。 那热流似乎带着一股清润甜香的味道,就像是那天,吃到的天圣果的味道…… 过了这么久,怎么还能感受到天圣果的香甜? 姜羡宝脑子里转过这样一道念头,同时身随意转,自己的胳膊,已经如同有自主意识一样,举起了手里的棍子。 那棍子抬起的角度,分外刁钻。 不偏不倚,正好对准了那居高临下,往她脑袋上扑过来的凶物脖颈处。 无论什么生物,脖子都是要害。 只要那凶物敢往她头上扑,等待它的,就是这一棍封喉! 那凶物似乎感觉到了这股无形的杀机,在半空中硬生生收住身形,没有继续往下扑,而是一个旋转,回落到佛塔前一只石像头上。 姜羡宝匆忙看了一眼自己的棍子。 这是她临出门的时候,从院门旁边顺来的,本来是聊胜于无。 没想到还没机会对付坏人,先对上了这凶物。 那凶物瞪着姜羡宝,那双竖瞳里,此时甚至流露出人性化的恶意。 “嘶—咔—!”又一声金属般的尖叫响起,这凶物从那石像头上腾身而起,前爪再次探出。 这一次,它对准了姜羡宝的脸抓过去。 尖利的爪子带起的破风声极细,爪锋过处,像尖刀贴着空气滑过。 就这一交锋间,那股从心脏处涌出来热流,已经在姜羡宝身体里流转了五六遍。 她身形微微一震,已经感觉到格外轻盈的步伐。 面对再次抓过来的凶物,姜羡宝下意识侧身让开半步,手上长棍顺势上挑,“啪”地一声,准确点在那凶物伸过来的前肢之上。 这一下的力度也是刚刚好好,压在它伸过来的前肢关节处。 那凶物身形再次一滞,立刻往后弹开,落到地上,沿着黄土地滑过,在地上拉出两道细长的甬道。 姜羡宝依然保持着长棍上挑的姿势。 她终于发现,自己身体,好像进化了一般,灵活度和强度,有了极大的提升! 那些在学校里学过的拳脚,她前世无论怎么练,都只能最多拿到中等分数。 可现在,她毫不怀疑自己,每一招使出来,都能堪称完美! 而她也清楚地知道,原身根本没有练过任何拳脚,是一个不折不扣养在深闺的小娘子。 原身的身体素质,比她前世还不如。 可现在小试牛刀,她发现自己已非吴下阿蒙! 是了,肯定是那个天圣果! 这是姜羡宝唯一能想到的变数。 她不会忘记,那天吃了天圣果,过了一晚上,她身上那些伤势,就痊愈了。 这些天,她也能感觉到,身体越来越轻松,好像沉疴尽去。 而现在,在这生死关头,那股强烈求生的愿望,和天圣果的效力一起,让她的身体,发生了质的转变。 以前在刑侦专业里学过的拳脚功夫,在脑海里融会贯通,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 姜羡宝信心大增,激动地转了转手里的长棍,朝那凶物做了个挑衅的动作。 匍匐在地的凶物勃然大怒,又猛地窜起。 这一扑更快,身形自带了一团旋风,把它包裹的严严实实。 姜羡宝却毫不畏惧,立即迎上半步,长棍横扫,带起片片残影,直直探入旋风内部,逼得那凶物在半空一折身,又往后退。 几次三番的进攻,都被打退,那凶物的气势已经衰竭。 姜羡宝不会让它再有机会反扑。 就在那凶物再次落地的瞬间,姜羡宝也飞身跃起,长棍裹胁着风声,朝东西的脖颈侧横扫而去。 配合擒拿的力道,长棍以一个刁钻的角度,向下猛压,直接将这头凶物,钉死在尘埃飞起的黄土地上。 “咔嚓”一声,这凶物的颈骨脱臼,脑袋一歪,蹬着腿抽搐,立时死在当场。 一直围绕在那凶物身上的那团旋风,瞬间溃散。 佛塔顶层那些黑衣蒙面人的首领,也看见了这一幕。 他挑了挑眉,目光冷冽,对手下打出手语:“那女娘不是善茬。盯着下面的人,绝对不能让他们影响我们的行动。” 而他的手下,居然犹豫了一下,用手语回复:“大人,下面那两个小孩,只是普通的乞儿,我见过他们在街上乞讨,我们能不能放过他们……” 那些黑衣蒙面人的首领目光更加冰寒,没有继续打手语,只是冷冰冰看着刚才用手语说情的手下,接着抬手,做了个缓慢的抹脖子的手势。 那手下心里一紧,忙打手语:“大人放心!如果他们威胁到我们的行动,属下一定不会心慈手软!” 黑衣蒙面人的首领身形迅捷,转身从塔窗前离开,对自己的手下打手语:“继续搜,要快!” 他们立即再次在四周逡巡。 很快,有人像是发现了什么,走到佛塔顶层的东南角,在地上摸索了一会儿,找到一个铜环。 啪地一声,那铜环被拽起来,拉开一块木板,露出地板下面的暗室。 第33章 易笺 一个黑衣蒙面人跳了下去。 没多久,从下面的暗室里背着一个人上来,手里还握着一份紫红色庚帖。 月光透过格窗,照到这份庚帖上,似乎有墨绿色的幽光,从庚帖上升腾而起。 围观的黑衣蒙面人都露出惊诧的神情。 他们继续用手语交谈:“大人,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福纸吗?怎么会有这么浓的邪气?” 那位大人用手语回应:“这不是福纸,这是易笺。” “福纸,是用曜瞳福芝的汁液做的纸浆。” “易笺,是用瞑目优昙的汁液做的纸浆。” “曜瞳福芝和瞑目优昙其实是一种植物,只生长在妖域。” “冬天采摘的,是瞑目优昙。夏天采摘的,则是曜瞳福芝。” “一体两面,福祸双栖,一般人看不出来。” 一个黑衣蒙面人用手语询问:“那大人假造的那份庚帖,就是今天被同和质库的穆掌柜拿走的那一份,是福纸,还是易笺?” 那位大人打出几个手势:“我假造的那一份,是真正的福纸。” “而原来质押的那份庚帖,是易笺,不是福纸。那掌柜认错了,才被人摆了一道。” “行了,易笺这东西邪气的很,我马上毁了它。” “时间再长一点,不仅这人的命,连我们的命,都会被影响。” 说着,那位大人的手一抖,那份在月光下冒出幽幽绿光的庚帖,化作了片片碎屑,飘落在佛塔顶层的地板上。 “走!”那位大人从佛塔的另一面窗户一跃而出,跳下高塔,很快消失在黑夜里。 很快,他的下属背着那个从地板下找到的男人,也跟着跳了下去。 这个时候,姜羡宝才刚刚结果了那只凶物,正在安抚阿猫阿狗。 “不怕不怕!阿姐已经打死那坏东西了!” 姜羡宝拍着两个小家伙的后背。 阿猫哆哆嗦嗦地说:“是真的死了吗?” 姜羡宝重重点头:“真的死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阿猫疯狂摇头:“不要不要!阿猫不要看!” 阿狗一脸崇拜地看着姜羡宝,说:“阿姐好厉害!连佛鼬都能打死!” “佛鼬可凶了!我和阿猫都不敢跟它打的……” 姜羡宝:“???” 神马东西? 佛鼬? 听都没有听说过。 姜羡宝表示,无知者无畏。 不过,她可见过阿狗对付那些穷凶极恶的坏人,但面对佛鼬,他像是遇到了天敌,只敢躲在她背后瑟瑟发抖。 姜羡宝垂眸看向地上,那佛鼬已经被她一棍敲得颈骨断折,心里涌起一阵舒爽和自豪。 她终于,也可以保护阿猫阿狗,不是只能躲在两个小孩子背后的成年人了。 在这个异世界里,她开始有一点安全感了。 这点安全感,来自她自身能力的进化。 只有靠自己,才能真正站起来,也才有机会,找到杀害寅水阿婆的凶手。 姜羡宝站了起来,手里的长棍很潇洒地挽了个棍花说:“我们去塔顶看看。” 阿猫阿狗看着姜羡宝手里的棍花,小嘴张成了圆球。 …… 带着阿猫阿狗走向佛塔半掩的塔门,姜羡宝伸手轻轻推开,门轴发出极轻的一声“吱呀”。 里面很黑。 佛塔第一层,只剩一张斑驳的供桌,上面的佛像早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空气里有股陈年香灰,和隐隐约约的臭气混在一起的味道。 就是那只佛鼬身上的味道了。 借着门口透进来的月光,姜羡宝看见了那道狭窄的木梯,盘旋往上。 头顶上几道横梁交错着,灰尘在月光里慢慢落下来。 姜羡宝带着阿猫阿狗,缓缓登上木梯。 木梯吱呀作响,每一步的声音,都在夜里放大。 到了顶层,格窗外的月光透进来,照见塔壁上挂着的几幅旧经幡。 风一动,经幡的影子就像人影一样晃动。 姜羡宝收回视线,沿着顶层房间的墙根慢慢走了一圈,忽然在东南方向停住。 那里,像是被人挪开过。 满是灰尘的地面,那边的脚印,格外凌乱。 这是白天穆掌柜来过留下的脚印嘛? 地上还有片片紫红色碎屑。 像是纸,也像是破碎的琉璃,在月光下发出幽幽绿光。 阿猫这时扑过来,指着那些琉璃般的碎屑,对姜羡宝说:“阿姐!这东西的味道,跟同和质库铜箱里的气味是一样的!” 阿狗跟着嗅了嗅,也点头说:“对,这个味道才是那个铜箱里原有的味道。” 姜羡宝愕然:“……啊?难道这些碎屑,才是真正的庚帖?” “那穆掌柜拿回去的,真的是一份伪造的庚帖?” “可是……这个味道,我闻起来,跟穆掌柜拿回去的庚帖,一模一样呢。” 都是温暖的甜香。 可是阿猫阿狗都摇头:“不是的,它们真正的味道,很不一样。” “铜箱里原来庚帖的味道,其实是一种臭味,不是香味,但人闻起来,会觉得是香味……” “穆掌柜后来拿回去的那份庚帖,就没有这种臭味,只有很好闻的味道。” 姜羡宝恍然大悟:“所以,穆掌柜其实没有发现,他找回去的那份庚帖,不是他丢的那一份!” “这个……等原主去库房里取自己的东西,会不会认出来呢?” 阿猫一脸天真:“认不出来的,那个人肯定没有阿猫这样好的鼻子。” 姜羡宝:“……”。 她不再说话,只是伸出脚,轻轻在地上一点点地蹭,对这个地方,进行地毯式搜索,直到蹭到一个凸起。 像是个铜环。 她收回脚,手上的棍子却伸了出去,蹭到铜环下方,往上一挑。 一块木板被她撬了起来,露出一个不大的洞口,洞里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清。 看来地板下面,有个暗室。 夜风从窗格里吹进来,月光在跳舞,照得塔顶这个房间忽明忽暗。 姜羡宝用长棍往洞口里探了探,发现还挺深的。 她回头对阿猫阿狗说:“我下去看看,你们就在上面等着。” 阿狗摇摇头:“阿姐,我们跟你一起下去。” “单留我们在上面,害怕。” 姜羡宝:“……”。 她眼角抽了抽,默默看着这俩小家伙,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三人依次跳入下面的洞里。 那里果然是一间暗室,洞口看起来不大,往前走几步,倒是挺宽敞的,像是一个房间。 只是太黑了,姜羡宝只能就着头顶的月光,模模糊糊看见大致的状况。 这里空荡荡的,看不出来有什么。 只是阿猫阿狗下来之后,好像又闻到了什么。 阿猫说:“……这里有胡饼的味道,还是芝麻味儿的。” 阿狗说:“这里有净桶。” 姜羡宝立即觉得闻到臭味了,虽然那净桶是盖着盖子的。 她马上想到:“……这里住过一个人。” “但是现在人没有了。” “穆掌柜白天来找那份庚帖的时候,应该没有在这里看见别人,不然不会一点端倪都没有露。” “所以那个人,大概已经离开了。” 也不知道是谁,偷偷摸摸藏在这里。 姜羡宝想着,已经不感兴趣了。 她对阿猫阿狗挥挥手:“咱们回去吧。” “弄清楚了穆掌柜拿回去的东西,是怎么回事就行了。” “反正那个原主应该也看不出来真假。” 只要穆掌柜不需要赔五千两银子,姜羡宝就觉得自己尽到了卦师的责任。 从南面的佛塔回到自家小院,姜羡宝又烧了两锅水,自己和阿猫阿狗都洗了个澡。 连着两天洗澡,姜羡宝就发现,家里的柴禾,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真是不经用。 明天得赶紧出去置办算卦摆摊的行头,好开始赚钱大计。 还得再买些柴禾回来,这些柴禾太不经烧了。 …… 第二天,姜羡宝和阿猫阿狗是一起醒来的。 三人热了胡饼当早食,就打算出去买东西。 结果刚吃完胡饼,就听见敲门声。 姜羡宝从厨房探头出去,朝着院门的方向喊了一声:“……找谁呀?” 院门外传来贺孟白清朗的嗓音:“……姜小娘子,沈将军来看你们了。” 居然是沈凌霄?! 他不会又是来赶他们回京城吧? 她现在可不能回去。 不过不怕,她姜羡宝,现在也是“异能人士”了…… 姜羡宝深吸一口气,做了一会儿心理建设,才打开院门。 院门口的小巷里,沈凌霄披着一身雾霭紫的貂绒大氅,一张可以媲美月光的俊脸紧绷,满脸不悦地站在那里,皱着眉头看着姜羡宝。 他身边,分别站着贺孟白和陆奉宁。 贺孟白一身银白狐裘,露出雪白的狐毛压边。 陆奉宁则是一身黑貉裘衣,一手搭在腰间的长刀之上,高大而沉默。 沈凌霄往前走了一步,站在姜羡宝面前,冷冷地说:“……这就是你租的房子?你还打算在这个地方长住了?” 就这么离不开他吗? 沈凌霄心里很是烦躁。 没想到他都离开京城几千里了,这女娘还是跟了过来。 追着男人跑,还是追着一个根本不喜欢她,只是利用她的男人跑,她真的没有一丝廉耻之心吗? 幸亏自己喜欢的白家小娘子,不是这样没脸没皮的人。 沈凌霄这会儿,压根没想过这件事,自己才是始作俑者。 他只是一脸淡漠的看着姜羡宝,语气好像姜羡宝欠了他几千两银子似的。 第34章 他不对劲 落日关在大景朝西部边陲。 快到十一月底的天气,清晨很冷,呵气成霜。 姜羡宝两只手笼在袖子里,目光从沈凌霄身上那件上好的雾霭紫貂绒大氅上收回,也冷冷地说:“关你什么事?” “沈凌霄,我劝你收敛点儿,不要让我说出好听的来。” 沈凌霄一双剑眉拧成了结。 还从来没有人这么跟他说过话! 这女娘是怎么回事? 说她不心悦他了吧,但她却赖在落日关不走,只想离他近一点。 可说她心悦他吧,她现在的样子,还真不像装的,好像确实没有把他再放在心上了…… 脑子里转了几个念头,沈凌霄心里浮现白流苏那如清水般纯洁无暇的面容,烦躁的心情顿时冷静下来。 他不再分析姜羡宝的心思。 这女娘,不值得他跟她一般见识。 沈凌霄压下心头的怒气,沉声说:“别闹了,赶紧收拾东西,我让他们送你回京城。” 见姜羡宝一脸的桀骜不驯,他忍了又忍,还是说:“我回去后,会给你家,一个交代。” 这种话,对他这个身份地位的人来说,已经是很极限了。 但是姜羡宝一点都不想再跟他扯上关系。 她扯了扯嘴角,平静地说:“沈凌霄,我再说一遍,我跟你井水不犯河水,我要做什么,跟你没关系。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你还是赶紧走。” “我的家,不欢迎你。” 沈凌霄沉下脸:“姜羡宝,你自欺欺人的功力,又上一层楼了。” “你来落日关是为了什么,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我提醒你一声,不要肖想不属于你的东西,没结果的。” “再不听话,以后别想从我朔西侯府拿到一分好处!” 姜羡宝缓缓勾起嘴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抬手扶了扶头上那支深深插入发髻的羊脂玉桃花簪,淡淡地说:“沈凌霄,你这自说自话的本事,也上一层楼了。” “你连一百两银子都不肯出,就别搁这儿给我画大饼了。” “你还是请回吧,贺军医和陆都尉在这里,我给他俩面子,就不说你的不是了。” “别惹恼我,我脑子有问题,你知道的,万一做出什么自己都控制不住的事情,你会后悔一辈子。” 沈凌霄气得呼吸都不通畅了,眼角带起一股微红,像是一抹桃花,但还是强行忍住了。 姜羡宝是什么样的人,他比谁都清楚。 太轴了,脑子确实有问题,根本没法讲道理的。 沈凌霄心里那几丝愧疚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升起几分厌恶。 他脸上的表情恢复了古井无波,飞快转身,冷冷扔下一句话:“送她走。” “我要在一天内,让她消失在宏池县。” 转身的时候,雾霭紫的貂裘大氅在清晨的寒风中飘飞,扬起一道弧线,露出里面长长的貂绒。 姜羡宝看了就觉得鼻子痒痒。 阿嚏! 一个响亮的喷嚏,在清晨萧索的寒风中传送。 刚走了几步的沈凌霄,骤然停下了脚步。 他立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回转身,好像才看清姜羡宝身上穿的衣服。 那只是一件质地很普通的夹袄,连皮裘都没有穿。 这里的冬天有多冷,沈凌霄是清楚的。 那是真能把皮给冻破了的入骨严寒。 沈凌霄深吸一口气,又走回来,解开自己的貂裘大氅,给她披在身上,一边给她系着颈带,一边冷声说:“你别多想。” “我只是不想你冻死在这里,没法跟你家人交代。” “连多穿件衣裳都不知道,还想长住……赶紧回京城,这里就不是你待的地方。” 他说着,虽然脸色紧绷,但还是端端正正把大氅的兜帽给姜羡宝戴上了,细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很熟练地给姜羡宝系紧了脖绳。 一串动作行云流水,好像做了很多次,熟极而流,都成了下意识的反应。 贺孟白和陆奉宁意味深长的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那抹惊诧和愕然,还有一丝“他不对劲”的戏谑。 姜羡宝没有推辞,而且还连忙用力拢紧了那件貂裘大氅。 哎嘛,这是貂啊! 真暖和…… 姜羡宝的小脸,被毛绒绒的紫色貂绒兜帽围绕着,只有巴掌大。 抬头看着脸色冷漠的沈凌霄,她挑了挑眉。 姜羡宝的语气没有那么欠揍了。 她说:“沈将军,不是我不知道多穿件衣裳,我是真没钱啊……” “我要你给我一百两银子你都不愿意,身上的衣服,还是贺军医和陆都尉看我可怜,给我买的……” “如果你真的有心,就把银子还给他们,也不多,一人五十两。” 其实贺孟白和陆奉宁给姜羡宝以及阿猫阿狗买的所有东西加起来,最多也就五两银子。 但是姜羡宝不在乎,她就想慷沈凌霄之慨。 这是他欠原身的。 她要的这点赔偿,远远比不上他对原身的伤害。 对姜羡宝来说,她现在只是收点利息而已。 沈凌霄微怔,看了看贺孟白,又看了看陆奉宁,沉声说:“多谢了。” “姜小娘子,是我……远房亲戚,她一人孤身在此,你们……多费心。” 姜羡宝见沈凌霄好像软了下来,赶紧趁热打铁,说:“沈将军,我是真的有事,暂时不能回京城。” “沈将军高抬贵手,让我在这里多待一阵子,好吗?” 沈凌霄:“……” 是他熟悉的那种语气了。 他看着姜羡宝,那种没来由的愧疚,再次油然而生。 算了,不过是个对他爱而不得的小女娘。 费尽心机,也只是想跟他在一起而已。 何必跟她一般见识。 再说,只要自己在落日关,就没人敢对她怎么样。 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那就让她在这里多待几天,问题不大。 沈凌霄垂眸,发现自己的手指,还搭在那件大氅兜帽的脖绳之上。 而手指,好像离姜羡宝那如同羊脂玉一般的天鹅颈,只有一分毫的距离。 如同被烫了一样,沈凌霄赶紧收回手,对姜羡宝不情愿地点点头,声音依然冷硬:“有什么事,可以找贺军医,或者陆都尉,他们都是可信之人。” “你,好自为之。” 说着,他再次转身,带着自己的亲兵,大步离开了这条窄小的巷子。 姜羡宝:“……” 想起原身,姜羡宝就觉得,这沈凌霄,八成脑子也有问题。 难怪原身心悦于他,确实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姜羡宝看着沈凌霄的背影,眯了眯眼,隐藏了一抹极细微的冷意。 这个时候,在院内堂屋门口探头探脑的阿猫阿狗,突然一缩脖子,略显惊恐地看着姜羡宝的背影。 阿姐肿么了? 阿姐刚才突然好可怕! 同一时刻,一直默不作声的陆奉宁也抬眸,飞快瞥了姜羡宝一眼。 只有贺孟白还在兴致勃勃,笑着说:“姜小娘子!你跟沈将军的亲属关系,不止远房亲戚那么遥远吧?” “是不是表哥表妹啊?” 他朝姜羡宝促狭的挤挤眼。 姜羡宝:“……”。 这贺军医,脑洞也不小,得治! 她瞥了贺孟白一眼。 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在贺孟白和陆奉宁身后,居然有一辆板车,上面堆的都是柴禾! 姜羡宝:“!!!” 真是想瞌睡就有人来送枕头…… 她正缺柴禾呢! 姜羡宝喜笑颜开,忙将院门敞开,说:“让两位郎君破费了,又给我们带来这么多的柴禾。” 态度和刚才对付沈凌霄,完全不同。 贺孟白和陆奉宁再次互相对视一眼。 贺孟白先走进来看了看,啧一声,说:“还是我们陆都尉有眼力价儿,居然算到你们的柴禾快用完了。” 他又上下打量姜羡宝:“……也就过了两天,你们是怎么用柴禾的?” “那么多柴禾,两天就用的差不多了?” 姜羡宝叫苦不迭:“贺军医是不知道,柴禾不经烧啊,每天烧水沐浴,就用掉不少。” 贺孟白惊讶:“……你每天都沐浴啊?” 姜羡宝:“……”。 她下意识反问:“……不然呢?” 以前原身在破庙里当乞丐的时候,是没有条件洗澡。 现在是她来了,还过和乞丐一样的日子,那她不是白穿越了? 贺孟白嘴角扯了扯,说:“就连我们沈将军,也没有每天沐浴这么奢侈啊!” “我跟你说,这里跟京城不一样。” “这里天气特别干,你天天沐浴,反而对皮肤不好,会干得厉害,更容易皲裂,也更容易冻伤。” “我是郎中,你听我的,没错的。” 姜羡宝愕然:“……啊?还不能天天沐浴?那要是觉得脏怎么办?” 贺孟白看她一眼,意有所指:“……你以前多久沐浴一次?觉得脏了吗?” 姜羡宝:“……”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以前是以前,做乞丐哪有那么多讲究。 现在是现在,她是要做卦师的人,怎么能身上臭烘烘的…… 对了,这里有没有香水、香粉什么的。 如果不能天天洗澡,那用用香水香粉,是不是能压一压那个味道? 好像她前世国外的中世纪,那些上流权贵,就是用香水来压身上的臭味。 姜羡宝天马行空地想着,一边领着贺孟白和陆奉宁进了堂屋。 第35章 有主的(新书求推荐票月票) 掀开厚重的挂毯,屋里还烧着炉子,热气顿时扑面而来,姜羡宝立即觉得要流汗了。 她忙把沈凌霄给她披上的紫色貂绒大氅解开,扔到堂屋的矮榻上。 贺孟白看见姜羡宝随随便便,就把这价值连城的貂裘扔在矮榻上,啧了一声,说:“沈将军这件貂裘,是他未婚妻刚刚托人送来的,居然就这样送给你了……” 姜羡宝:“……” 原来这貂裘,是有“主”的呀! 确定了,沈凌霄这个人,脑子是真有毛病! 把未婚妻送他的貂裘大氅,转送给前女友是几个意思? 哪怕他从来都不喜欢这个前女友,但是在世人眼里,那就是他的前女友。 想到这里,姜羡宝忍不住又摸了摸脑袋上的羊脂玉桃花簪。 这簪子,真的是买给原身,不是给他未婚妻的? 她可是记得,穆掌柜说,那位“大人物”,是要买了送给家人的。 姜羡宝可不认为,原身是沈凌霄心里的家人。 他的家人,应该只有身为未婚妻的白流苏吧? 姜羡宝眼角抽了抽,打算等下就把这簪子摘下来。 继续戴着它,让沈凌霄误会就不好了。 姜羡宝的沉默,让贺孟白有点尴尬。 他以为自己明白了,朝姜羡宝挤挤眼,说:“姜小娘子别担心……沈将军虽然有未婚妻,可他对你也是不错的,假以时日,一个名份是跑不了的……” 姜羡宝满头黑线,看向贺孟白。 这人怎么跟个媒婆似的? 非要把她配给沈凌霄? 她正要开口呛他,陆奉宁唇角微勾,不动声色转移话题,说:“姜小娘子新买了些家具,这些够用嘛?” 屋里已经摆上了,看上去,多了不少人气。 而且布置的品味不错,东西不多,但每一样都恰到好处。 姜羡宝被他一打岔,那股气散了,也没有去怼贺孟白,含笑对陆奉宁说:“够用,又不是要一辈子住在这里,临时住处,这些家具就够了。” 说着,她让阿猫阿狗去给两位郎君倒杯水。 陆奉宁从阿猫阿狗那边收回视线,顺口对姜羡宝说:“这里的冬天,确实非常冷。我送你和你弟妹三件貂裘,你把这大氅,还给沈将军吧。” “到底是人家未婚妻送的,你留着不太好。” 姜羡宝毫不在意,笑着说:“管是谁送的,反正送给沈凌霄了,就是沈凌霄的。” “他要送谁就送谁。” 她本来也没想着一定要留着这件貂裘大氅。 可听见是白流苏送给沈凌霄的,她就打算非留不可了,而且还想让白流苏知晓…… 因为她要恶心膈应死那个白流苏。 姜羡宝弯腰从矮榻上捞起那件长大厚实的貂裘,兴致勃勃地说:“你们看,这貂毛多好啊……大氅多长多宽啊……做工更是绝了!” “外罩还是毛毡料的,防风防水防雪,这上面绣的这花,没个三五年,都绣不成!” “你们说,我给改成三件,我和阿猫阿狗一人一套,怎么样?” “不,可以改成四件!剩下一件,还可以做成一床被子,给阿猫阿狗盖!” “是不是物尽其用?” 贺孟白笑着把手搭在陆奉宁肩膀,一副公子哥儿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好好好!一件改四件,果然物尽其用!我支持你!” “是吧,陆都尉?人家沈将军都不在乎,你管呢?” 陆奉宁不动声色往旁边走了一步,把肩膀从贺孟白手下移开,一边说:“这貂毛我看也一般般。” “姜小娘子不如把大氅还给沈将军,我给你换成更好的,给你和你弟妹一人做件新的,再加一床貂裘被褥,总比用人家的旧东西要好。” 这话还是让姜羡宝有一点动摇。 是啊,虽然留下这件大氅能膈应白流苏,可是,这确实是人家的旧衣服。 她捡谁的旧不好,非要捡白流苏的? 姜羡宝着看着手上的雾霭紫貂裘大氅,有些不甘心地说:“陆都尉,这貂毛一般般嘛?我觉得挺不错啊……” “你知道哪里能买到上好的貂裘大氅嘛?” “不是说好的皮子,都是有价无市?” 陆奉宁:“……” 他有些后悔,自己确实有点冒昧了。 都是萍水相逢,就说要送人貂裘,不知道他人品的人,还以为他心怀不轨呢…… 他其实不是这个意思。 他从小在山间长大,以打猎为生,才练得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 所以好的貂皮对别人来说很难得,很贵重,甚至有价无市,但对他来说,只是上个山的事儿,拿把弓箭就解决了。 陆奉宁正想补救一下,姜羡宝已经说:“既然是这么贵的东西,我怎么能让陆都尉破费呢?” 之前陆奉宁给她和阿猫阿狗买的那些家常衣服也就算了,她努努力,还是能还得起的。 如果真让陆奉宁送貂,那估计把她卖了,也换不来这么多的银子。 再说,凭什么啊? 两人萍水相逢,人家为什么要送她这么贵重的东西? 寅水阿婆说过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又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虽然她不认为陆奉宁是这种人,但她到底对他了解不深。 姜羡宝也不矫情,想明白这一点,就婉言谢绝了陆奉宁的好意。 反正这貂裘不管是谁送沈凌霄的,都是沈凌霄欠原身的,她能收的心安理得。 当然最重要,还是先把这个寒冷的冬天过了再说。 在生存面前,一些没必要的尊严,可以让位。 贺孟白在旁边笑眯眯看着,突然说:“姜小娘子,你家有人做官吗?” 姜羡宝:“……” 她摇摇头,说:“没有,我们一家都是普通商户人家。” 她阿爹的父亲,倒是大官,可她阿爹是入赘的,跟他父亲那个家,已经没有关系了。 贺孟白说:“商户不能穿貂啊……啧啧,沈将军刚才也没想到这个吧……” 姜羡宝:“……” 陆奉宁嘴角微抽,说:“这个规矩,早就没人执行了,你别吓唬他们。” “姜小娘子,这里的冬天确实很冷,你们仨不穿皮的,是过不了冬的。” “就算是街上的乞丐,冬天讨饭也裹着一身羊皮袄。” 姜羡宝:“……” 这是在点谁呢? 她跟阿猫阿狗有时候连饭都讨不到,到哪里去讨件羊皮袄阿? 她讪笑说:“……真的嘛?那如果真的有人冬天没有皮袄呢?就不能过冬嘛?” 陆奉宁缓缓说:“这种人,要么是特别有本事的人,不畏严寒。” “要么,就已经冻死了。” 姜羡宝:“……” 陆奉宁再次确认:“……真的不考虑回京城吗?这里的冬天很难熬的。” 姜羡宝摇了摇头:“我真的还有事,还得在这里待一阵子。” 贺孟白见这俩像是聊上了,自顾自走到堂屋的交椅上坐下,呲了呲牙,说:“这椅子可有点硬。” “姜小娘子,你得弄个软垫放在交椅上,不然不好坐人。” 姜羡宝点点头:“我今天正好要出门准备算卦的行头,弄好了就能挣钱。” “挣了钱,别说椅垫,羊毛毯也能高低整一件,给屋里的交椅都铺上。” 说着话,阿猫阿狗给贺孟白和陆奉宁送来两杯茶水。 他们当然没有什么好茶。 只是烧开了水,放了点茶末而已。 姜羡宝微怔。 她可不记得自己买过茶叶,只是让他们倒水来而已。 目光不由自主征询地看向阿猫。 阿猫像是明白她的意思,抿嘴笑说:“……同和质库那边的茶筒里,剩一点茶叶沫子。” “那里的伙计要去倒了,我和阿狗趁机捡了回来。” 她重点强调“捡”,是想对姜羡宝表明,这不是她和阿狗偷的。 姜羡宝也明白她是这个意思,但是贺孟白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层。 一口略微苦涩的茶水含在嘴里,他吐也不是,咽也不是,神情十分扭曲。 陆奉宁却若无其事咽下茶水,还点评:“味道不错,比点茶或者茶羹,更合我胃口。” 姜羡宝对古代的茶艺略有研究。 她知道点茶,是将团茶研磨成极细的茶粉后,放入茶盏,再用沸水调成糊状。 然后用茶筅用力搅动,跟打奶油似的,把茶水打成浓密的泡沫再喝。 茶羹,则是将茶煮沸之后,加一些磨碎的葱、姜、花椒、大枣和盐等调料,像在喝汤。 她都是敬谢不敏。 看来陆奉宁也不喜欢这样的做法。 贺孟白却说:“奉宁,这你就不懂了,点茶高人,能在茶汤里拉花。” “茶羹更是用料丰富,可以当餐食养人。” “都是好东西。难不成,你喜欢……这样的……茶叶沫子?” 他看了看茶杯里晃晃悠悠飘荡的茶叶沫子,努力咽下嘴里微涩的茶水。 陆奉宁笑了笑,说:“虽然是茶叶沫子,但是味道还在,也是干净的,并不是从地上捡的,是吧?” 他微笑看向地上站着的两个小孩子。 阿猫眸子亮亮的,连连点头:“是啊是啊!怎么可能从地上捡的呢?那多脏啊……” “是从茶筒里捡的。” 姜羡宝:“……” 她只想抚额。 这是捡嘛? 真不是……偷? 好吧,只是一点茶叶沫子,问题没那么严重。 第36章 你我之福 这两个孩子从小颠沛流离,没有得到应有的教养。 为了生存,出此下策也可以原谅。 等她这个阿姐挣了钱,不用再乞讨为生,日子上了正轨,她会好好教他们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嘛…… 小孩子如果为了不饿死,偷点吃的不是犯罪。 那是这个社会出了问题,不是孩子出了问题。 姜羡宝不再纠结,转而换了话题,说:“两位是从落日关边军而来,我还没恭喜各位的落日关大捷呢!” “听说是天上的星星掉下来,打杀了所有的西磨大军?” 她眼神微闪,开始套问自己想知道的内容。 这话一说,贺孟白可不困了。 他放下茶杯,挥舞着手臂,激动地说:“姜小娘子是没看见……” “当时一道蓝光闪过,然后天像被捅了个窟窿,那些流星,真的一个一个往下掉!” “而且专门砸在西磨人的阵营!” “一丁点儿都没有砸到落日关,更没有砸到附近的城镇和村子!” “我们当时乐的呀,赶紧冲过去,趁机痛打落水狗,消灭了西磨人大军的主力!” “这以后,至少五十年内,西磨人不敢再叩边!” 姜羡宝拍着手:“这么厉害!如果能把西磨人杀绝了,是不是就更好了?” 贺孟白遗憾地摇了摇头:“我也想啊……可是,我们当时只有一万人,对方十万人。” “因为天降流星,我们打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可还是有很多人逃走了。” “只有他们的主力精锐被我们斩杀。” “如果当时我们也有十万人,那是可以直接扑上去灭国!” 陆奉宁淡声说:“沈将军正在向朝廷请示,要求增兵,然后继续西进。” 这是要给大景朝开疆拓土啊…… 姜羡宝抿了抿唇。 沈凌霄在对原身这件事上,是真贱。 可他也是一员悍将…… 贺孟白这时朝陆奉宁拱了拱手:“奉宁,要是朝廷真的同意增兵,而且西进,我看以你的本事,这一仗打下来,拜将封侯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扭头看向一脸好奇的姜羡宝,继续说:“姜小娘子,你是不知道,当时天降流星之前,我们其实处于弱势,都快被对方给打穿了!” “沈将军气不过,单枪匹马冲进了西磨人的阵营!” “西磨人那么多人,霎时围住了沈将军。” “我赶过来,想救沈将军,结果也被围住了。” “那个西磨人大将,力气大得出奇,马上功夫也极好,拿着一杆长枪,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 “我和沈将军几次冲锋,都冲不出去,都以为这一次得殉国了!” “是奉宁,单枪匹马,一支长弓,一箭射死了那个西磨人大将!救了我和沈将军!” 姜羡宝“哈”了一声,喜悦地说:“我就知道!” “光是沈凌霄一人,肯定没这么大的战果!” “陆都尉才是国之栋梁!值得万世敬仰!” 她这话其实也说得过了,但为了拉踩沈凌霄,姜羡宝觉得,再过也不为过。 毕竟因为沈凌霄那种不把普通人当人的骚操作,原身可是送了命的。 再说,如果贺孟白所说属实,那陆奉宁,其实比沈凌霄的武力值,更高一筹。 姜羡宝慕强,只服武力值高的人。 陆奉宁一本正经地说:“其实沈将军是主帅,却能身先士卒,是我等之福。” 姜羡宝秒懂陆奉宁的意思,不由眨了眨眼。 想不到陆奉宁这人,这么能阴阳怪气…… 这是在说沈凌霄身为主帅,却不做主帅的事。 不在后方运筹帷幄,统帅大军,反而跟小兵抢先锋饭碗,冲到敌人战阵,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吧? 姜羡宝忍不住露出一丝笑意,目光瞥向陆奉宁,却正好和对方似笑非笑看过来的视线对上了。 她忙低头整整自己的衣衫,把这层掩过去。 贺孟白一无所知,在旁拍手赞道:“沈将军能身先士卒,确实是你我之福!” 说完之后,堂屋里一片寂静。 贺孟白看看陆奉宁,再看看姜羡宝,总觉得他们刚才的意思,跟自己说的意思,总觉得哪里不一样。 陆奉宁顺手拍了拍贺孟白的后背,语气宽厚又淡然,像是在安慰小孩子:“……孟白说得不错,你这次也立下大功,你们贺家应该也收到消息了。” 一句话,就让愉快的贺孟白情绪低落下来。 他也没再多说什么了,只轻轻叹了口气。 姜羡宝微笑,对陆奉宁的伎俩心知肚明。 这一招,她前世对自己那几个很抽象的闺蜜,也常用。 贺孟白安静下来,整间堂屋好像都安静下来了。 他一个人,能比阿猫阿狗加起来还要闹腾。 姜羡宝开口打破沉默:“我们本来打算出去买柴禾,现在柴禾不用买了,但还是要去木匠铺子置办卦摊的行头,你们有空嘛?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 不等陆奉宁和贺孟白反应,姜羡宝又抢着说:“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女娘,还带着两个小孩子,出去跟人谈买卖,会被人欺负。” “你们俩是边军,有官身,又人高马大的,帮我们站站场子呗?” 本来心情不太好的贺孟白,噗嗤一声被她逗笑了。 他用手指点了点姜羡宝,说:“我和陆都尉,可是战场上的猛将!” “你居然拿我们当幌子去吓唬人!” 姜羡宝站起来,一手牵着阿猫,一手牵着阿狗,抿嘴笑说:“是啊,猛将兄,帮帮我们可怜的穷苦人家吧……” 贺孟白嘴角抽了抽:“……沈将军的远房亲戚,怎么可能是穷苦人家?” “你把他这身大氅质押了,也能衣食无忧过一辈子。” 一句话提醒了姜羡宝。 她眼神微闪,说:“贺郎君好主意!我正好缺银子,要不把这件貂绒大氅拿去质库质押了?” 说着看向陆奉宁:“陆郎君,可以嘛?” 陆奉宁脸上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不过还是点点头,说:“如果有相熟的质库,可以去试试,这件貂绒大氅,最少也值上千两银子。” “少于一千两银子,不要质押。” “这貂皮,虽然不是最好的,但也很不错了,市面上根本买不到,应该是贡品。” 他这么一说,姜羡宝又犹豫了。 她想起了那天睡在破庙里,晚上冷得钻到枯草堆里,抱着阿猫阿狗暖暖的小身子,才能继续睡下去…… 一千两银子是好,可是一千两银子,买不到这么好的貂。 她想了想,还是说:“那就先放着吧,等过了这个冬天再说。” “我这里还有十几两银子,置办个卦摊应该够了。” 陆奉宁意外:“……你居然都有十几两银子了?” 他本来是打算送姜羡宝一套卦摊的。 贺孟白兴致勃勃:“都从哪里弄的?我记得你前几天还说是五两,怎么突然就十几两了?是沈将军给你的吗?” 姜羡宝不高兴了,淡淡地说:“当然不是沈凌霄给的,他有多吝啬,你们又不是没看见。” “我让他给我一百两银子,到现在连个铜板都没看见。” “我的钱,是我给人算卦挣的。” 贺孟白真的惊讶了,上下打量姜羡宝:“……你还真的会算卦啊?!” “算了几次啊,怎么就挣了十几两银子?” “星衍门的辛神算,一卦也只有一两银子啊……” 姜羡宝打个哈哈:“……我跟她不一样,她一卦只挣一两银子,是她只想挣一两,不是只能挣一两。” “我呢,纯粹是托她的福,才侥幸挣了十几两。” “不过,这可是我和阿猫阿狗的活命钱,贺郎君你不要嫉妒。” 贺孟白切了一声:“谁会嫉妒十几两银子?你也太小看我们贺氏了。” 姜羡宝点点头:“那我就放心了,咱们走吧。” 说着,已经走出了堂屋的门。 贺孟白看了陆奉宁一眼,小声问:“……我们真的要跟去吗?” 陆奉宁无奈站起来,说:“沈将军吩咐的,你敢不听?” 贺孟白嘟嘟囔囔表示不喜欢逛街,但还是跟陆奉宁走了出去。 姜羡宝在院门口专门等着贺孟白和陆奉宁。 等他们出来了,才转身锁上院门,故意大声说:“贺军医、陆都尉,今天劳烦你们了。” “边军那边的事,不会耽误吧?” 贺孟白用手指了指耳朵,说:“你别那么大声,我耳朵不聋,听得见。” 姜羡宝笑着说:“我知道你听得见,我是担心别人听不见。” 说着,她的目光往这小巷子两边的房子扫过去。 陆奉宁走上前,也开口说话。 他那来自胸腔的声音,带着极大的声压,力大势沉:“这几天边军都不忙,你在这里住着,我们会抽空来看你。” “沈将军吩咐的事,我们不敢不从。” 姜羡宝就知道陆奉宁明白了她的意思。 因为她是在扯大旗做虎皮,也可以说在狐假虎威,趁机用边军军官的名头,震慑两边的邻居。 她不认识他们,也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坏人。 但是她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摩陌生人。 因为这些人里,哪怕只有一个人,对他们怀有恶意,对她和阿猫阿狗来说,都会是灭顶之灾。 第37章 身上有秘密(新书求订阅求月票!) 如果让那些有恶意的人,知道这个房子里只住着一个小女娘和两个小孩子,保不齐就要起歪心思了。 米老夫人还是家里薄有资产的老住户呢,不就是因为孤儿寡母,还是被邻居给惦记上了? 姜羡宝这一招,确实很有用。 四周房子里那些或好奇,或窥视的目光,一瞬间全部消失了。 知道了刚搬进来的那户人 等到入了阴暗潮湿的地方之后,喻微言方才反应过来霍擎天带她来的地方是间牢房。 有些事情,经历过一次就足够了,吸取教训,不是为了去欺负被人,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 如果要谈那些以命相护的事,她知道四风北凌对她不薄,也相信他是真的爱她,可是爱情并非感动,当出现了一个让自己为之动心的人之后,再与别人在一起,也不过是将就。 看起来像一个简单的坐着,有一种强烈的意志在黑暗中,突然融化了世界各地的火山停止喷发,安静了很多。 元神受封神榜限制,养精炼气存神都无法提升修为,唯有靠下界香火。 四风景月是随着驭兽师来的,一早就听宫里的丫鬟太监传闻说是左相府里出现了魔兽,还打伤了两名家丁杀死了一个丫鬟。 第一种是常规任务,包括侦查、巡逻、守卫、收集信息等,这类任务的奖励少的可怜,普遍只有几点功勋值而已,但是相对应的难度也是极低的,只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而已。 然而攻击速度绝非他们两条腿的速度可比,直接被掀飞到天上,或者直接连人砸向墙上,立即砸出一个坑,余波散开,那人无力的从墙坑里掉出来,双眼大瞪,面上带着死前的惊恐,“砰”的一声落地。 放出风声主要是为了掩饰,因为在其他佣兵的眼里,他们铁狼实力不行,若是不放出向外租借的风声,她怕引来其他佣兵团的猜疑,若是比赛之前再被这些人弄出什么幺蛾子来就不好了。 不过联想一下,血翅黑蚊有如此强大的吸食能力,尤其是化身亿万的能力,怎么看都像是冥河老祖四亿八千万血神子分身的本事。 钟锦亮的目光一边盯着退出去了七八米开外的符灵,一边将那两条活蹦乱跳的蛊蛇给放进了嘴里,咀嚼了两三下,直接就吞进了肚子里。 漆黑中的洞口处,涂月畏畏缩缩的蹲坐在地,紫眸幽幽,默默注视着叶宣,她的血脉擅气力,对叶宣爆发而出的力道极为敏感。 “你们怎么回事儿?”刑天大声问道:“想要弃权吗?”话音刚落赵平安就大步走过来。 白墨在一旁看着何宇,何宇是何世集团的公子,何世集团大概市值三十七亿,一开始靠互联网软件这一块赚些钱,逐渐公司越做越大,赚的钱也越来越多。 片刻过去,在几十个傻帽牺牲之后,众人吸取经验,转而占据上风,毕竟傀儡始终是傀儡,缺少了意识。 海辰仔细的想着,生物变异仅仅是第一步,听着吴国的推论,一些魑魅魍魉也会出来游荡,到时候就有些麻烦了。 就在此时,外型已经极为接近真龙的龙身骤然动了,脊椎大骨发出连绵爆响声,一百三十丈的妖躯如打破瓶颈,咔嚓声中延伸到了一百三十一丈。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可以杀你,别人都不行。”张霁月低着头,声音冰冷的说道。 第38章 天降神算(第二更求月票) 随着巨型黄金城的建立,整片岛屿进入了黄金时代,相当多的哲学家跟思想家纷纷冒泡,一些人开始科普启蒙教育。 其中一个距离兵队较近,而且刚好破盾,几枚箭矢直冲向他的脑门,对方慌忙用双手遮挡,就在这一瞬间,它的双腿被前排士兵抓住,然后猛的一拖。 现在这个时间是伦敦的晌午,但硅谷那里还是凌晨刚过。是的,星期六的凌晨,肯定是几乎所有上班族都在睡大觉的时间,但对于思科和微软这两家企业来,各种值得操心的事还多着呢。 两人刚要出手,突然感觉到一股庞大的神念,从四周挤压而来,令他们动弹不得。 这就是联盟敢明目张胆地把生物兵器运来的原因,毕竟这里一半以上的地盘已经算是他们的了。 既然开发就叫5000万美元,钱多人傻呀!这样一来,杨勇还有什么可客气的?平静地说道。 戴着安全帽的男子起身与她握手,因为角度关系,白炽灯泡不能透彻地照到他脸上,但四十岁的年纪绝对差不了。 当然,在继续前进的过程中,讨虏军也不断有将士中弹,倒下。无论谁倒下,旁边的人抓过他手中的火枪,继续前进。 这样三管齐下到年底,杨勇需要缴纳个税超过1亿美元已经是相当成功了。 宋浩谋听着身后传来的阵阵惨叫,暗暗窃喜,伸手招呼了一下几个正在浑身发抖的老队友,奸笑着冲向了检票口。 “那么我会待在舰长室内,如果有任何情况立刻与我联络。”这是立石舰长的声音。 多一个镶嵌孔就意味着多一些潜力;多一块宝石,那实力自然不用多说。 李嫣嫣道:“深迷者入迷,领悟者自悟!嫣然,你若是真个被正、邪之分羁绊住,那你此生便再也不能寸进的,你且自己回去好好想想吧!”。 直到千手柱间和宇智波斑先后离世,木叶村失去了忍界中的权威,几个忍村之间挑起了第一次忍界大战,而失去了两个最强战力的木叶村,也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固守住了火之国的领土,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花谷星,星辉世界一处散修聚集地,以万花密布整颗星辰闻名,掌握这颗星辰的是闻名诸天的万花谷。 佛主说:你们怎么还在说什么视觉的自由存在、自由作为,因缘和合而生这些话呢? 如能遵佛所说,当恶劣的环境出现时,你就能够谙识分辨,心体中的尘垢既已洗除,便不会落入邪见,心中的阴魔消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夺魄逃逝,魑魅魍魉不再出来作祟。 楚临御加重了自己手中的力道,男人顿时痛的又倒抽了一口冷气,连忙点头,双手颤抖着将自己口袋之中所有的钱还有手机都交了出来。 转头看去,正对上一双深邃幽冷如寒冰的黑眸,寒意瞬间扩散到全身,如坠冰窖,脚下一软,瘫坐在在地上。 在他想来,章太炎此时应该跟于右任在一起才对,怎么突然独自来找自己,而且还是在‘夏历’车行这种地方? 按照同盟会一贯的行事手法,他们也没有这样的前例呀。好吧,同盟会一干大佬们的封建残余思想比较严重,他们还是奉行着古老的谁打下地盘谁做主的原则,不然一干躲在外国遥控指挥国内革命的大佬如何能够服众? 等一切忙完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岳相如和战士们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匆匆吃了点热饭热水,安排好巡夜的轮次之后随便找个地头倒头便睡。 她撩开被子,下了床跑出门外,走廊里亮着灯,静悄悄的空无一人,楼下客厅漆黑一片,明显也没有人。 所以如果她第三个关卡没有表现好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别人强夺走属于她的东西,这对他来说是很不利的,好在并没有这么多的麻烦,我心总算是放心了很多。 她倒是还好,就算不来工作,是让邓睿将工作发邮件发到他的电脑上,她在家里去做也是一样的。 其中森夫人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每当森先生有疑问的时候,简芊芊都会尽力解答。有的时候答的并不全面,森夫人也会帮上两句。 前世的自己,怎么会爱上这般一个阴险虚伪的男子的?为着助他登上大典,她呕心沥血,那时的自己该是有多傻? 林汐瑶越想就越睡不着了,心里烦躁的翻来覆去,最后干脆坐起来,下床把很门后的沙发推回到原来的位置,打开了门悄悄地走到了楼梯口,看着楼下客厅。 他轻轻打了个响指,瞬间,整片被诅咒所沾染的漆黑大地,消失不见。 “我身为杨溪县令,又曾是明心宗弟子,没能发现妖患,还要师兄师姐过来处理,实在惭愧。”柳知兴面露苦色。 跟着医生火急火燎地冲到病房,帮主此时已经在往外倒气,就是出气多入气少的意思。 空姐频频过来走动,或送毛毯或送水,宋岁欢睁开眼睛往左看去,顾堇挡住了霍其,只能看到他的侧颜。 据她观察,整个部落的人都是旱鸭子,也就是这条河对于大人来讲并不算深,只要下水的时候脚不抽筋或者是不被水草缠住问题都不大。 今朝静下心来,放出神识扫视四周,不远处有个山洞,正适合她先炼化了大力黑熊的兽丹。 张海燕刚从工地回来,正拎着换洗的衣服准备去泡她最爱的福尔马林,听见黑眼镜的话后,便随意的应了一声,又把衣服放在了一边,准备先把他摆摊的那些东西拿回来。 可是现在莫说别人,就连我都有些打退堂鼓了,因为我没接触过这些牛鬼蛇神,我也害怕。 今朝换了个方向,来到森林另一处,没察觉到冰念姝的气息,今朝呼了一口气。看来冰念姝此人的性格,和她知道的,大差不差。 今朝手上灵刃飞出,“铿”的一声,迸发出火花,雪玉展刀螂的触须坚硬如铁,一道灵刃只划出细微的痕迹。 第39章 技多不压身(第一更求月票) 齐太子紧紧地盯着她,在对上她还扬在空中的手势时,他薄唇一扯,露出了一个似是笑容,又似是惊讶的微笑来。 绛雪现在实力尽复,而且还从刚才收掉那柄灵剑的过程中得不对劲了极大的好处,两手结起法印一道灵元波扩散出去。 可看着夫妻二人生离死别这一场,大家的偷笑纷纷化成了一片的感动。 “虽然宋军没有办法将大名城给团团围住,但是四面城墙每一面都派遣了大军的镇守,到时候来一个围而不攻,咱们二十万大军的粮草这大名城可是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顿了一下,完颜宗翰接着补充说道。 “那我老砖可糊涂了,你刚不还说,要加入六大派的?”中年男子头痛地挠挠头。 这一季的节目宣传时间很早,在上一季刚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由于昨天还在接受冒险们提供的拍品,所以大家还是在刚进入拍卖会的时候才知道今天的所有拍品。 家里进贼了会怒吼,同时也会思考,林大壮一家在村子里名声可是很不错的。 录完访谈节目已经是晚上九点了,黑洞乐队上了车,准备回酒店。 “不撤回来你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完颜宗翰皱着眉头说道。 “顾萌,你要不要干脆叫我再帮你准备几个猛男,伺候你洗澡?”关宸极‘阴’测测的声音传了过来。 萧清城轻摇折扇,一身宝蓝色水波纹道袍,乌发用玉带束起一折,垂落的发丝闲适地半披在肩头,俊逸的脸上一双桃花眼微眯,波光潋滟。 没一会,他竟然听到了‘门’锁解开的声音,这然宋御宸皱起了眉头,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甚至连他的房卡都已经复制了,这就是势在必得。 当然,这发生在瞬间的一切,还有多亏了清风在暗中和锦流年里应外合。他本想回头去寻人,结果还没走远,就听到了这边的动静,匆忙赶回来之后,就发现这些人都就如同凭空出现一般。 丽岛饭店的房间,自然也是李泽律在解决了机票问题后,再给关宸极定下的。符合关宸极的一切标准。只不过是在房间上,除了行政套房外,并没关宸极习惯的总统套房。 “局长!”刘健进了办公室,恭敬地开口,眼中隐隐地闪过一道对权利充满欲望的光芒,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赌对了。 城门上方,做为值夜军队长官休息、指挥的办公点,名叫提卡拉的守备长正清点完了值夜人数和夜间特殊同行的人的手据,此时正与副手走出房间。 忽然几声‘哼哈哼哈’的驴叫传出,响彻原野上空,一头卷毛的老驴驮着几卷画轴,甩着尾巴慢悠悠的从光幕中走了出来。 “啧啧,萌萌,真不愧是宋氏公关的顾总监,这自我调控的能力一等一的强悍!”宋熙铭一点也不吝啬的赞美顾萌。 恰如黑夜里的一道闷雷,寂静无声的房舍里陆续亮起一盏盏灯火,更多的人来不及点灯,披着被子抱着孩子慌乱地往院子跟大街上跑。 等到日后陶倔继承族长之位的时候,那么他陶琥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他其实也明白,自己和那些外家先天差距在哪。所谓的外家先天,完全是靠外力锤炼肉体,不仅给身体留下无数暗伤,而且效力只停留在体表。 沈临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意思已经十分明显,这的确是他现在迫切想要知道的,但又总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太过于无理,所以这才迟迟没有问出口。 只见这时的林舒雅离开了椅子靠背,然后双手撑起下巴看向夜默道。 天百帮的众长老纷纷开口议论道,在他们看来,云宫就是在哗众取宠。 当然,比起强化药丸的‘瞬间’加强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力量,雷暴云团给予夜默的加强却是十分的‘微弱’。 村口土路,一只狗横躺在路中,没闭眼,没瞳孔,仿佛被某种东西抽空了命力,眼睛一片灰暗。 回应他的依然是沉默,就在他心中渐感不耐时,一个诡异的现象出现了。 而景泽林就是最好的选择,如果能够接近景泽林,那林云就有很大的机会接近幻灵兽王的母亲和猛熊兽王的儿子。 但是……即便如此,当夜默真正来到奥丁星系时,也已经是三周后了。 然而最让李静儿无法面对的便是陈浩,一直以为是爱所以依靠的感觉觉醒了,一切是否太迟了?会不会失去?这是李静儿无法承受的后果,所以不敢正视。 往往练气境弟子进去,几乎没能活着出来,出来的,只是一具空壳,而即便是筑基境的弟子,入谷后再出来,也是神智混乱,犹如走火入魔般,最后下场也都好不到哪去。 这是他灭杀南华仙尊最好的时机,绝不容后退,否则让南华仙尊缓过这口气,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王曾经叹口气,摆着慈眉善眼,说道:“这下放心了吧,好了,我该走了,你好自为之吧。”他转身离去,说走就走,杨柳下,留下他深深的背影,如寒风中的静默,悄然无声。 第40章 似曾相识(第二更求月票) 现在的这证婚人简直是踩着他的脸上,根本不将他放在眼里,倒要看看是谁。 奇才和绿凯的抢七,其实对于马刺来说是一件好事儿,对金州勇士来说,则不是什么有利的消息。 太空中,一首巨大的飞船,发出一道红光,缓慢的收取了飞船不远处的探测器,就在探测器被红光禁锢后,探测器携带的摄像头悄无声息的对准了远处收取自己的飞船。 比赛早早就进入了垃圾时间,双方替补球员上场开始他们的劲爆表演,裁判们也轻松了许多,反正已经垃圾时间了,有些犯规吹不吹的也无所谓了。 虽然有方乾元这般的大能出手,直接掌控敌方首脑,但是查验证实情报,据守要津,仍然还是深入敌境之后的必为之事。 当然,在国内的体制上,有些职务是靠资历的,而韩冬晨资历自然够,可是,跟他一样有资历的也不是没有,不过,他依然是最年轻的。 可是现在有钱了,也有条件接父母过来了,天泽自然想和父母住在一起。 更有着高傲之色,她们作为圣人强者的侍妾,已经和秋婉婉,柳絮地位不一样。 车子平稳的行驶着,周丽丽叽叽喳喳的说着话,韩部长一直看着车窗外的景色,没有看沈临仙一眼。 “什么,什么是龙钉!”张冲看着那发着寒光的铜钉,不知道怎么的,心里直发冷。 而这个价位,一般的人,肯定都会选择顶配的其他车,而不是标配或者低配的法拉利。 说干就干,杜军当时立马在KTV里订了一个包间,叫上了所有的员工,并且打电话和陈雨说去聚餐。果然不出杜军的意料,陈雨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可以呀。”宋熙儿对于给号码这件事,倒是不怎么在意,伸手便拿了池泽的手机输入了自己的号码。 “冷不冷?你这浑身湿漉漉的,可怎么办!等一下该着凉了!”说着,她转头对着远远的服务员挥手,示意对方过来。 “除非北区里有他不想要的东西。”只是苏暖暖没想明白,这北区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让二叔那么厌恶。 中年男子的脸色异常严肃,或者说是愤怒,愤怒到了一种可怕的程度,下面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能够如此安稳地坐在那里,看着自己断了一臂的儿子,忍住没有发作。 在这个石洞之中,他们两人在这条巨蟒的眼里就宛如两只羔羊,只需一口就能将他们吞下。 只见那圣妖殿的沉世则是点了点头,随之一脸高傲的坐了下去,虚空之门包含无数奥义本源,若是他圣妖殿找到妖之奥义本源,世间的众妖岂不是都要受他圣妖殿的控制了? “我可是暖暖的二叔,今天是我把暖暖从劫匪手里救出来的,我怎么就不能一起进去了!”苏烨伟大叫。 也有一些人来到了这巨大石门周围,段龙飞与黎夜两人降临在这金色的巨门前面,随之便是走入其中。 “可以了!”这一分钟查一休是很想杀人的,但他知道不能,因为他没把握直面葬夜和任我浪。 “咔嚓。”李飞的胸口被李洪德的拳头给打中,顿时凹陷进去,骨头都断了好多根。 林简兮和林向阳的戏不多,所以导演把他们的戏,集中在了三天。 不知过了多久,金睛突然紧跑几步,奔向一棵大树,然后就在树下啃咬起来。 夏悠悠拿出新买的手机,看着上面的微信图标,犹豫了下,还是登录了一个星期没有上的微信。 季青松睁眼一看,微微一怔,原来是这个竹简。这竹简颇为奇怪,正面只写了一个字:定。 只不过,现在的楚辞再也不是曾经的那个楚辞了。曾经江湖上所熟知的双手用剑,风雷合璧,血花飞舞的楚辞早已成了历史。现在,他叫楚辛。辛苦的辛。 类似的白骨架子他们一共摆放了七次,当最后一次完成后墓道前方的暗门终于打开,微弱的绿光从里面射来。 “哼,你是道一宗的人,我们道武宗弟子凭什么听你差遣?”立刻有人不服道。 刘瑾现在得意极了,手下不仅拥有了东厂,还顺便来了个西厂,东西结合果然天下无敌。 第一,自己是否真的下决心生产影碟机,生产出来之后这款影碟机会不会销售顺利。第二,自己投资多少来研制、开发和生产它,要不要买VDV专利,采取怎么一种购买方式。 “走吧,不要跟来了,我一定会活下去的!”方敖冲着远方摆手,想要让那些担心自己的人安心。 “夫君,我们也不能上战场,这么宝贵的东西你还是留给更有用的人吧!也能增加几分胜算,我们戴太浪费了。”张雪带头拒绝道。 万法全宗,内门弟子数以万计。平时管理他们的也都是核心弟子,亲传弟子。除了在上面有关系,否则就算是消失了,也翻不起什么浪花。 感受到了手中配枪的存在,孟月的心头微微一跳,但是心情并没有就此而放松。 在农村有一个说法,那就是祭祖之后,要将家中所有的碗筷统统在桌子上摆好,同时有多少副碗筷就要放多少个凳子,因为祖先吃完供品后,并不会第一时间离去,反而会逗留家中。 第41章 不贪为宝(第一更求月票) 姜羡宝手里把玩着今天还没开张的铜板,看着那些丢了东西的郎主,已经从碎叶楼那边跑过来了,正围着辛昭昭,让她再算第二个。 辛昭昭还是跟刚才一样,让他们排队。 没排到的,先站远点。 这会儿排到的那个郎主,正是陈处士。 他让自己的管家把生辰八字递过去,一边紧张地说:“我家丢的镇宅之宝 像圣器这类的圣宝,那都是有自己的思想意识的,有的甚至还存在器魂,强大无比。 也不知道这位山婆婆到底多大年纪了,不但认得我师祖,师父见了她,也要恭恭敬敬叫一声“长辈”。 “不是我胡思乱想,二哥你想想,刚来华夏那会儿,她经常提出要寻找亲生父母。可这段时间,她一次也不提了。”赵东兴眯着眼道。 舒雪曼看着郑歌的背影,歪着脑袋沉吟了片刻,还是有些看不懂这个年轻人。 随着“三”字一出口,那修行之人当即倒下,不省人事。因为失血过多,导致他体力不支而昏厥。 这让郑歌有点皱眉,打电话问了问常青。常青说这是正常现象,不影响。 格日本想责备两句,可他的话还没说,就听她带着心痛的语调。她的眼里没有泪,可字字都是辛酸,句句都是心痛。 “谭初延!怎么样?我的提议是不是完美?孩子分我一个?”颜植一拍他的肩膀。 近期,他们又把难民按人数分成了一百组,每组三百人左右,再分别由原先经过训练的那一百多个居民来带领,帮助难民们了解和习惯这里的生活制度,一切总算开始趋向稳定了。 连久居忘忧山,什么古怪野物都见过的诸葛邪,一时间也瞧不出名堂来。 这个名字出来所有人都不陌生了,冷少云是冷纤凝的哥哥,六年前同时被皇上带回了皇宫,但是在四年前却离开了皇宫,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现在是武林盟主。 百里俞昕叹了口气,在其位谋其政,皇位虽不是他所想,可是既然已经坐到了这个位子,他就不能毁了西凤的江山。他会尽自己所能,保护西凤的疆土,保护这片江山。 可是他不能这样做,他身上还背负有整个沧澜。况且,就在昨晚,他还曾在公孙晔面前那样掷地有声地说出那样的话来。他告诉公孙晔,放眼当世,若是还有人能从洛枫的手下将苏夏保护得滴水不漏,唯有自己。 月圆仿佛才梦醒一般,看到公主瞬间变了的脸色,顿时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慌张的跪下来,心里悔的肠子都青了。他们都知道公主喜欢皇上,如果公主知道,知道皇上要让她远嫁东麓国,她想公主一定会疯掉。 好吧,说的好听点是绅士微笑。其实,这厮就是一只狐狸,而且还是一只千年老狐狸。那笑容随时都准备着算计别人,看着一脸风和日丽,其实无时无刻不在算计与计算着别人。 她不知道,也揣测不了,他总是对她忽冷忽热的,而且他太深沉了,如果他不明说的话,她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不知道他怎么想?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自己的? 那位美人的面孔映在雪萌的瞳孔里,令她睡意全无,眨眨眼睛勾起唇角,她推了推趴在课桌上已经睡着的狼宝。 下午三点,机场的候机大楼的咖啡馆内,一个男子一直紧盯着前方的安检大道。 第42章 这个乖,不白教(第二更) 周公就把刚才遇到的事,又重新对姜羡宝说了一遍。 姜羡宝倒没有继续端着。 她点点头,说:“原来如此。辛神算算的,自然是对的。” “但是卦象这回事,并不是一成不变。” “时辰、方位,甚至问卦的人不同,卦象的解释都不同。” “我算卦,跟辛神算不一样,您能否接受我算卦的条件?” 林鹏过来的时候,三叔已经在店里忙活了。一边盘点物资,一边询问着药材的储备情况。林鹏见三叔太忙,也就没有过去打扰了,简单的逛了一圈就回去了。 毋摩听言,也放下手中的酒杯,等着乌爵靡的回答。因为大宛也经常和乌孙发生战争,不为别的,就因为乌孙觊觎大宛的国宝——汗血宝马。如果这次不是为了西域,大宛还会将乌孙视为大敌。 耳边传来熟悉的手机闹铃声。我有些懒惰的缓缓睁开眼睛,伸手取过了正在充电的手机。 龙虎山天师府 ,坐落在今鹰潭市上清镇的中部,面对琵琶峰,门临泸溪河,背靠华山,依山带水,气势非凡。全称为“嗣汉天师府”。明太祖易天师之号为“大真人”,故亦称“大真人府”,是历代天师祀神和起居之所。 接到师命后,玄通六耳便戴上了慧眼僧猴、神侠夜猴、金丝王猴三位师弟一路直奔龙雕山而去,准备将那里的全部情况侦查清楚,相助师父继续除妖。 一听这话,刘范就不同意。但也不能直接驳了他的面子。于是,刘范留中,心想肯定有人不同意。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呢??我说什么也让你不会参加行动的!”左轮淡定地说。 罗伯特一声冷笑,举起两根手指,对着林鹏的位置打了个“上”的手势。 想到这,萧薇咬了咬牙,又走了几十步。“嘘~~”是哨子的声音,证明死亡爬行可以结束了,萧薇已经坚持不住了,一听到哨响手和腿立刻就软了,瘫倒在地上。 不过他心一横,这种级别的生灵,虽说不能够大批量凝练,但是远远不是三头便是极限的,手印一变,顿时之间,那三头兽形仰天长啸,灵力暴动,相当于三尊玄级顶峰级别的自爆,在庄坚手中爆炸开来。 本来这些和宜妃一点关系都没有,她乐的在一旁看戏,但是三福晋现在是她未来儿媳的堂姐,宜妃能不担心董鄂妙伊也走这条路么?这也就是董鄂妙伊最大的缺点,有个心狠手辣的堂姐。 他的话语让我震惊,我拿着青花瓷瓶的手也开始瑟瑟发抖起来,我本能的想要将瓶子退还给他,可是壮汉却气定神闲的将我的手推了回来。 向南在告诉与不告诉自己儿子的问题上,挣扎了许久,最后还是把这件事告知了景向阳。 若不是玖璇尚在,她必定会任由自己死于时空的洪流之间,灵魂不存也与她无关。 接下来,她缓缓地脱下了身上的裘袍,然后轻轻地披在了后羿的肩上。她就这样地坐在了他的身旁,伸手轻轻抚摸着他那刚毅的脸颊,而凝视着的眸中,竟是一片无尽的温柔。 高竹永远不能忘记董鄂妙伊的身影,他迟疑了,如果他是她的姐夫,应该就可以像从前那样只默默的看着她了吧。 无意义在这些雕像上多费时间,因为找不到有可能与地磁力有关的东西。那纷乱的记忆已暂时不属于我,哪怕穷尽所想也记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