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 第一章 上山找羊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下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呀眨,妈妈的心呀... “喂,喂,喂...”同往常一样,村里的喇叭广播伴随着音乐的响起,凌云的声音也伴随其中。 “夜夜想起妈妈的话...娱乐新播报,八卦我知道。欢迎收听由凌云为大家带来第一手的明星最新资讯。” 凌云嘴里嚼疙瘩,右手提着水壶倒水,左手压着喇叭嘴角开始了他今天的任务。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嗯。说起来,镇北五月天舞厅的台柱子啊花,大家对她的印象一定是那种...” 凌云略一迟疑,端着水杯缓缓抿了一口,用力把卡在喉咙的面疙瘩咽了下去,不慌不忙的半带轻笑道:“风骚、妖娆。” 话音刚落,村里的大爷大妈笑逐颜开。 “但是根据狗仔队刘阿婆的爆料,她已经打算不再坐镇五月天了,下了决心嫁给水泥厂的刘老板,你们说这是不是很邪门呢?” 人群中再次爆笑,尤其是缺了颗门牙的周大妈更是不留遗力的捧腹大笑起来。 “小云,小云。” 突然,一阵急促的声音响起,凌云透着贴了花边的窗,只见一位大妈正一脸着急地捶打着窗户,随即一看门没关,急忙跑了进来。 “怎么啦?赵大妈。”见到来人,凌云好奇的望着气喘吁吁的赵大妈,出声问道。 “俺...俺们家的羊...羊丢了。”只见赵大妈上气不接下气,手忙脚乱的比划道。 “羊丢了?” “羊丢了,小云,求你求你,帮忙找一下。” 面对凌云的疑问,又急又气的她扒着凌云肩上的衣服上,容不得他半分迟疑,凌云只好连忙点头答应,并快速的在喇叭里说道:“好好好,紧急播报,紧急播报,赵大妈家的羊丢了...” “公羊,母羊?”凌云突然回过头看赵大妈。 “母的。” “母羊。” “在那丢的?” 赵大妈急不可耐的一把推开凌云,快速抢过喇叭,在凌云的注视下喘着气说道。 “母的,屁股有块花的,额头是黑的,尾巴开叉,生了三台了。造了孽了,就在田头,田头拴着,那个不长眼的牵错了?” 越说越气,愤怒的她对着喇叭大吼道:“是不是你这个害人的糟心贼啊。” 赵大妈话音刚落,原本环抱着双手后靠的凌云,突然看到连接喇叭的播音器散发着闪耀的星光,空气中当即生成一阵烟雾。 凌云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叹道这赵大妈的大嗓门简直堪比功夫里包租婆的狮吼功。 “冒烟了?还有用吗?”瞧见播音器冒了烟,赵大妈一时间忘记了生气,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凌云。 凌云看着一脸迷茫的赵大妈无奈的摊了摊手道:“你说呢?” “小云,小云,帮帮我,羊真丢了,不是开玩笑爱啊...啊...啊...” 听到凌云的回答,赵大妈顿时反应过来,知道广播不能用的她不由得抓起凌云的手失声痛哭,巨大的声响,震得凌云是一阵眩晕。 “我知道,我知道,找找找。”坐在凳子上见到此般情形,身体不由得向后跳了起来。 百般无奈的他顿了顿,便卸下喇叭,走出广播室对着喇叭大声喊道:“喂,喂,这个乡亲们,紧急动员一下,赵大妈家羊丢了。” “有什么奖励吗?赵大妈。”凌云沉思了会回过头问道。 “奖励个屁。”赵大妈随之脱口而出。 “赵大妈说奖励个屁。”哈哈哈哈,人群中又响起一阵笑声。 凌云是平安镇平安村人,从小父母双亡,是由奶奶一手带大的。 所以凌云一上完大学就参加选调,自愿申请下放到平安村里做一名村支书,为的就是能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到大的奶奶。 村里的年轻人大多都出去打工了,一年四季,村里都是一群留守儿童和老人守着了。家里种点地,只能基本解决老人和孩子的吃饭问题。 没有劳动力,大量的土地荒芜了,村里的老人收入更加减少了。除了打工能够或多或少的给家里带点钱回来,留在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基本上没有什么收入来源。 凌云毕业前也曾想着把奶奶接到城市去,不过奶奶很不情愿离开村里,凌云没有坚持,也就没了后续。 回到村里后,奶奶经常拉着他的手,埋怨地说是她拖累了自己。要不然他一个大学生走出大山,在外面定会有一番作为,却不曾想因她又留在了大山里。 奶奶去世时对凌云百般叮嘱,让他离开大山沟,每年清明节回来祭拜先人就好。 平安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村里平常没什么事,凌云也就经常在广播里给大妈大爷们讲讲笑话。 这样能给他们增添些生活的色彩,让原本单调的生活能有些乐趣。 村里的人也知道凌云爱讲一些趣事逗他们开心,所以有事没事也常跟他开玩笑。 今天张大妈家鸡不见了上来找凌云广播,前天杨大爷鹅不见了,又来找凌云...到最后鸡鸭鹅啊,到了晚上又自己走回来了,一来二去,有事没事就老爱寻凌云的开心。 凌云曾听在厅里工作的同学说过,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三年的大学生村官,是很有希望往上调的。不过凌云没太放在心上,人生在世,富也是一辈子,穷也是一辈子,守在这里未尝不可。 回村三年,因村里的劳动力实在不足,老弱病残的,耕地种田属实不适合。后山是一片山体,熟话说靠海吃海,靠山吃山。 凌云建议他们在种地之余,攒有余钱的买些牛羊赶上山去放,一年勤快些伺候好,能赚些钱补贴家用,增添点额外收入。 有了凌云的建议,村里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圈养着几头牛羊,平常老人看着,小孩放假时,便由着成群结队的小孩看着,从来不曾有过丢失的意外。 这一次赵大妈丢了一头母羊带几头小羔羊,可想而知她此时的心情。羊要是真丢了,在村里可不是小事。凌云仔细一琢磨,连忙安抚好赵大妈。 天空上刚过了一场雨,云上好似都布满了灰尘似的,阴云蔫耷耷飘在天上,整片天都被压得低低的。 “眼看天就要黑了,我去找村长召集大家帮忙上山找找,不然天黑了就更找不回了。” 赵大妈一听要去找村长,脸色更黑了,面露苦涩道:“小云,你又不是不知道村长这个人,怕是...没点好处不太乐意帮忙。” 以至于他回村后,村里平常一些鸡毛蒜皮的档子事都往他这边来了。 话说着村长对凌云来说还是相当厚道的,不知是看在他奶奶的面子上还是瞧着他无依无靠,孤儿寡母的。 每次找他帮忙总是笑嘻嘻的,从不推脱,因而他在凌云心里还算是个有分量的人。上大学后攒了些钱,逢年过节回来也曾给他带点城里的香烟。 “没事儿,待会我跟村长借几个人,你先回家,要不然你家小子放学见不到你又有得闹了。” 凌云把事摊在自个身上,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眼睛,把挂在胸前的眼镜带上,向东拐了两弯就到村长家了。 村长微眯了眯双眼,仿佛无意一般,神色间却是深以为然,嘴角微翘,并没说话。 “赵老太婆自个羊丢了,自个不来,倒是会怂恿人。”最后吧唧吧唧咽下一口凉茶才慢吞吞的开口,却是把话题引到另一边。 凌云连忙打哈笑道:“她家那小子就要放学了,要是见不着人又该胡闹了。” 凌云不让赵大妈作为事主是有缘由的,倘若这件事不是他出面求助,怕是村长又得狠狠宰人一顿了。 闻言,村长目不转睛望着他,脸色虽不大好,但还是僵硬的点了头。 这事儿揽在他自个头上,当然是要他打头阵的,凌云也不推辞,把眼镜取下来用手指把松了的眼镜腿给捏紧了一点,确保眼镜足够牢固,这才带了人往山上去。 大家也不敢找太远,就在大家伙经常放羊的那座大山上转悠着找。山上多沟壑,更有些是直上直下的,还有些坑坑洼洼的地洞要小心。 十月里天黑得不晚可也不早,找了一会儿天色就渐渐暗下来了,凌云心情越发沉重,心想着赵大妈家的羊怕是真找不着了。 按理来说,方圆几里不可能有偷羊贼,毕竟村里民风彪悍,进村偷东西可是这边的大忌,谁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前些年有人在邻村偷了个小牛崽,刚走半路被人发现逮住,打了个半死,听说肠子都被打出来了才肯罢手,此后也不曾听闻这村里村外有人丢了什么。 忽然间,刚停没一会的雨又下了起来,不一会雨势更大了。 恍惚间,似乎有闪电掠过,趁着闪光凌云隐隐约约看见不远处的似乎有几点白色,不由得心头一喜。 这才刚往那个方向迈开两小步,凌云就感觉脚下一空,脚下不心就失去了重心,而后更觉天旋地转。 耳边隐约听见有人大吼一声“凌云掉暗山沟里了”什么的,又好像看到奶奶正在前方背对着他。 他挣扎着想要上前,却发现动弹不得,想喊却发现自己喊不出声。 凌云发现周围世界一片漆黑,意识在失去的边缘挣扎,不由得大惊失色。 他开始不断地掐手臂,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但无论他怎么挣扎,意识开始逐渐减弱,随后神志模糊的他彻底失去了意识。 第二章 意外穿越 大乾王朝安州郡灵山县下辖的广平村。烈日当空,广平村村中一户人家,院子里的人有些慌乱,似乎像发生了什么事儿。 “这该不会是凌家嫂子要生了?”看着路上凌家凌大仁带着接生婆急冲冲的往家里赶,有人不禁开口问道。 “不会吧?这凌家嫂子怀孕仅满七月,按理说就算早产也没这般提前的,应该是闹胎或者身体不适吧。” “错不了,王阿婆都来了,百分百是要生了。” “哎哟,这般早产怕是要出大事情啊,说不定要早夭咧。” “周家二嫂不带你这般毒舌的,虽说早产不好分娩,但人命关天,厌胜人之事可不兴。” “呸呸呸,是我不对,嚼失了舌根。”意识到说错了话,周家二嫂慌忙改口。 在古代,生孩子可是件大事儿。古代只有顺产,没有剖腹产,万一难产,在这年代可是一尸两命的事,没人在这关键时候诅咒人。熟话说:儿子生,母亲死,生死隔一层纸。 “凌家怕是又要多出一女娃咯。”莫名一阵安静,周家二嫂又开始碎碎道。 “你怎么知道是女娃?” “一准错不了,都连生三胎丫头了,这胎肯定还是丫头。哎,这大仁家就是没有小子的命啊,生再多也是白搭,倒是可怜了凌家嫂子。”周家二嫂叹息,似有些同情。 “虚,你这话可别当着凌老汉面说,要不然他得跟你拼命。你是不知道他们家啊,本来就单薄,老来就一个儿子,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让其结了婚,本想着尽快开支散叶,谁曾想啊...” “是啊,这大仁嫂子一连生了三女娃,诺是再生个女娃,凌家怕是要断根了。” “村里谁不知道他们几口子盼个小子都快把眼睛盼下了,逢年过节村里的祖庙就属他们家燃得最旺了,可到头来啊,还是一场空啊。” “总说心诚的话,观音也会显灵...” 村桥头树下纳凉的人群中喋喋不休的议论着,也有想看热闹的起身向着东面凌家宅子走去。 凌老汉在院子门口的大石上坐着,默默地抽着旱烟。他儿子凌大仁可没凌老汉这么镇定,这会儿正跟无头苍蝇乱转。 两个女娃跟在父亲的身旁,三娃只有两岁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只在二娃的怀里安静躺着,眼睛不停的眨巴。 五岁的二娃听见屋里的动静,不禁有些紧张眼睛不停闪烁着,晒得黑红黑红的脸上,时不时露出担心、焦急的表情。 五岁的她已经知道家里没有男丁,他们家就没了香火,不说在村里受欺负,就算以后嫁人了也要任劳任怨受婆家欺负,没有娘家人的依靠,身如浮萍。 常言道“家有五虎将,半个土皇上。”在农村长大的凌云深有体会,如果谁家的小孩多,那么他们在村里横行霸道却无人敢惹,然而没有儿子的就只有被人欺负的份。 “行啦,玉梅又不是第一次生了,你担心个什么劲,你这样在我面前转,转得我头晕。”凌老汉眉目肃然,语气中隐有严肃。 凌仁眉头紧皱默然片刻,而后眼圈微微发红,面带愁容道:“爹,儿子不是担心这次又生个赔钱货吗,况且玉梅此次怀孕仅满七月,若是坏了身子,怕是要断了咱老凌家香火啊。” 神色不宁的他望向父亲,只见他父亲沉默不语。 屋里撕心裂肺得声音传来,令他更加烦躁不安,手指略微颤抖,此刻的他担心的不只是生不生女娃的问题,而是担心自个媳妇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想到此,他不由得慌乱起来。 “胡说八道,咱老凌家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什么事没到遇过?这不是都挺过来了吗?再说了,我看玉梅这孩子吉人自有天相,定会转危为安的。” 凌老汉斩钉截铁的对儿子呵斥道,右手紧握着焊把,不停的抽着旱烟,周围烟雾缭绕。 “况且你还年轻...只要玉梅没事,这次不成还有下次,下下次。你也是老子而立之年才蹦跶到这世上的,相信这次咱老凌家的小子不会太远。” 凌仁听罢连忙点头称是,忐忑的心稍微安定了些。内心暗暗坚定信念,一定要生出个小子来,生出个顶天立地的小子来,让这些个狗眼看人低的人刮目相看。 产房里,王啊婆正在给凌家儿媳鼓劲,婆婆梁氏也在一旁着急的伺候着,大娃正不停地跑来跑去,烧热水、端水,换布。 “大仁家,使劲儿、再使点劲儿,老婆子已经看到孩子的胎发了。快要出来了,这一回定会让你如愿。” 王阿婆关键时刻还在不停的给杨氏鼓气,一旁的婆婆梁氏不停的帮着杨氏擦汗。 内心幻想着若是这次儿媳妇能够生下男娃该多好,凌家也就后继有人了。 “玉梅,你再加把劲儿,孩子就要出来了。” 杨氏此时浑身汗湿地躺在床上,身下垫着干燥的稻草,湿漉漉的头发胡乱贴在她的额头上,眉毛拧作一团,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凸出来,鼻翼一张一翕,急促的喘息着,嗓音早已沙哑。 双手紧紧抓着早已被汗水浸湿的稻草,额头上手臂上青筋暴起,下身还再不停的使劲儿。 “啊,疼,娘,我怕是不行了。”杨氏声嘶力竭地叫喊着。 “别泄气玉梅,含点儿人参再加把劲,最后一...一下就出来了。”梁氏心都要跳到心坎上了,一刻不停的鼓励着杨氏。 此时的杨氏脸色突然变得铁青,整个脸像机器一样扭曲起来,牙齿咯吱咯吱,恨不得咬碎。 人参含在嘴里吃力地蠕动着,干裂的嘴唇发不出一点声音。她张着双手,死命地想抓住什么东西,一次次使出浑身的劲道,手指已插得发白,但她从未放弃。 凌云突然身体抖动,意识复苏的他觉得自己像是泡在温泉里。 浑身暖洋洋的,想要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不免在心里默念这是哪?他不是摔到山沟里了吗?似乎还见到了奶奶,我这是死了吗? 转瞬之间,无数种念头在凌云的脑子里滋生,顷刻间一阵寒冷侵袭而来,旋即觉得有一股力量在莫名的拉扯着他身体。 使劲的往下拉,让他不禁感到战栗,大惊失色的他下意识的抗拒,踢着脚往里缩。 霎那间听到外面吵吵痒痒,恍惚间听到好像是谁在生孩子?难道自己已经在医院了吗?又或者...该不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凌云惊得毛孔乍然,只是转念一想,不管是于不是,避免死于胎中的他还是停止了挣扎,任由身体自顾自地往外挤,顺着力道向下滑。 “啊...”“哇哇哇...”撕心裂肺的声音响起,随之而来的便是婴儿的啼哭声响彻天际。 “大山家的,生了,生了,是个小子。”王阿婆微微发抖的双手捧着婴儿,内心松了口气,笑哈哈对着梁氏道。 怀孕仅满七月,这般棘手的分娩王阿婆也是头一次遇到,不说惊心动魄,饶是把小孩捧在手里,仍觉得不可思议,这小孩能来到这世上当真是令人意外。 “真...真的?当真是个小子?”梁氏刚从儿媳的尖叫中反应过来,一听是个小子内心的惊恐顿时烟消云散,顷刻间来到王阿婆的跟前掀开棉布,***映入眼中。 泪流满面地她抱着婴儿傻笑,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是个小子,是个小子,我老凌家终于有后啦。” 就在梁氏喜极而泣的同时,听到婴儿声的凌大仁一瞬间闯门而入,一眼就看见自己母亲和王阿婆两人看着孩子傻笑。 “娘,是生了吗?”凌大仁紧张的上前问道。 “生了,生了,是个小子。”梁氏咧着嘴高兴道。 没人知道凌大仁此刻内心的想法,漫长的几刻钟,从紧张,害怕,再到兴奋,感觉度过了一个轮回。 从最初的期待,再到祈祷玉梅能平安就好,现如今这般惊喜,饶是年近而立的他也痴愣在原地,一时讷讷,很快又憨笑着弯下腰俯视着怀里的婴儿。 “傻孩子,愣着干嘛,快把孩子抱给玉梅瞧瞧。”笑容满面的梁氏把收拾好的孩子交到凌仁手中,看着痴楞的儿子,不由得推了他一把。 反应过来的凌大仁小心翼翼的接住孩子,看着怀里的孩子,高兴地快把嘴巴裂开到耳根了。 “真好,大仁你看这孩子生得真是福态,我的小乖孙啊,你可真是让我们一家人有得盼啊。”梁氏慈祥的对着怀里的孩子轻声说道。 “可不是,老婆我接生了大半辈子的娃了,还真没有一个像老嫂子你们这个聪明机灵的,以后定是个有大造化的,说不定还是个文曲星呢。”在这个喜庆的日子,王阿婆好话说了一大堆。 凌大仁稀罕了儿子好一会儿,这才小心地把孩子放在杨氏身边。 “玉梅,辛苦你了。”看着满头大汗,一脸疲惫的杨氏,凌大仁微微含笑,柔声道。 “这是贱内应该做的。”泪水划过她憔悴的脸庞,到底是为凌家圆了男丁的梦,不免松了口气,转瞬间破啼为笑,挣扎着想要坐起身来。 “别动,玉梅你躺着就好。”看着将要起身的杨氏,凌大仁急忙制止。 “大仁家的,你好好躺着就是,我这就去炖鸡汤,你也好发奶。可不能饿着我们家的大功臣和小乖孙啦。”梁氏说着就出去了。 王阿婆跟随梁氏才出产房,老老汉带着三个娃就上前来询问。 “怎么样?我听着是生了?是不是男娃?是不是?”凌老汉此刻再也按耐不住,急忙拉着梁氏问道。 梁氏满面笑容,喜悦地说道:“是呢,是呢,这下咱们凌家总算是有后了。” 此话一出,凌老汉红着眼重重地说了几声好,随后给王阿婆打赏了些银钱。 王阿婆得了银钱,凌家添了男丁,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第三章 五年之后 冬去春来,似水流年。凌云来到这里已经五年了,发现这边语言和现代还是有些相近的。 但到底还是没弄清处这是历史上哪个朝代,只断断碎碎地听闻祖父凌大山提起过什么大乾王朝、天武十年之类的,也不曾具体。 安州郡灵山县广平村,这就是凌云现在所在的位置。广平村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子里有四十多户人家,三百多号人。 这里的地域偏僻,根据天气变化猜测应该是在南边,具体只能以后再详细打听。 广平村并不是同姓居住,是由周、赵、凌、李四家姓氏混合而居的,且都是从外地迁来的。据说他家定居于此,是源于三十几年前,中原遭受百年难遇的洪水。 这场天灾直接导致良田被吞噬,房屋倒塌,大部分百姓和牲畜被淹没,大灾过后有大疫,百姓死伤殆尽。 洪水过后,导致大批难民出现,朝廷及时采取救灾措施,通知附近官府开仓救灾,鼓励大户人家捐献粮食。 灾民没有离开户籍所在地的,朝廷按户籍人口给他们发口粮,离开的人,官府直接给灾民发放稀粥,一日两餐。 不管是发口粮还是发粥都少得可怜,只保证饿不死。 朝廷赈灾的粮食虽然拨付,但很难如期如实到达灾民手中,往往有个十分之一就已经很不错了,相比起庞大的灾民,根本就是螳臂挡车,杯水车薪。 官吏饱藏私囊,下拨的粮食被各级官吏高价出售,极少一部分掺着沙子做成清汤给灾民吃。朝廷不会追问粮食哪里去了,因为官员们会说都给灾民了,查也查不到,导致灾民大批饿死。 救济灾民本是辛苦劳累的事,最终却成了官员们的肥差,谁去救济灾民,谁就能名利双收,苦了的只是百姓! 祖父说到这的时候,眼睛有些湿润,有些哽咽。因为洪水直接导致他和亲人走散了。 他跟随流民向南走,把路上能吃的都吃了,河里的鱼,林里的兽,天上的鸟。直到找不到东西充饥的祖父,开始啃树皮,等树皮都吃光了,开始吃观音土。 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江南地带,这里没有被天灾波及。就这样他一边走,一边讨饭,穿城越村,挨家挨户,山栖露宿。 每敲开一扇门,对他来说都是一种考验。因为面对他的往往都是白眼、冷嘲热讽,对他来说,敲开那扇门就意味着侮辱,但不敲那扇门就会被活活饿死。 祖父后来听人说起,这场大水引发的不只是逃荒,还有叛乱。在这个皇权不下县的朝代,水灾活下来的人源于没有粮食,没有栖身之所,天灾人祸之下,开始抢劫当地比较富庶的人家。 就算是大户人家有再多的粮食,也不可能满足得了这帮庞大的难民,长期得不到充饥的饥民不得不揭竿而起,直接抢夺当地官府的粮仓,开仓自救。 农民起义后果往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无情得镇压。 饥民们起义后,快速占领小城镇,随着起义军首领的贪婪,开始不满足于填饱肚子,带领起义军接连攻城拔寨。 面对小城镇接二连三的胜利,让他们忘乎所以,开始攻打大城池,可是没有大型攻城器械的起义军连大城池的门都破不开,等别说占领了。 等到朝廷反应过来,迅速拨军粮派大军铁血镇压,各处起义军被无情的剿灭,甚至有把良民杀了充当军功的事情发生,中原地带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 趁大乾王朝内乱,本就虎视眈眈地北方匈奴果断发兵,趁机占领了燕云十六州。燕云十六州本为中原王朝的北方屏障,地势险要,高山峻岭,易守难攻。 失去燕云十六州这个北方屏障,直接导致中原赤裸裸地暴露在北方匈奴的铁骑下。 中原王朝就像是被人掐住喉咙一般,时不时被匈奴派出的骑兵骚扰、劫掠,导致边境人心涣散,朝廷被迫走上和亲的道路。 这一次的洪水直接把本是文化昌盛,国力富强的王朝给葬送了,国势也由盛转衰,往昔的繁华不复存在。 新皇登基十年,励精图治也没能挽回当初的盛世,仅仅是恢复了一点元气。 叛乱平息之后,大伤元气的朝廷开始鼓励百姓在林山县开荒定居,还有优惠条件,三年免税。 祖父也是响应朝廷的号召,直接在新成立的广平村安定下来。 祖父在本地安居下来后,慢慢经过一系列的建房、开荒、买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幸亏本朝新政策,鼓励农桑,轻徭役薄赋税,还有凭借自己的手艺,日子还勉强过得去。 “四郎,四郎,快出来吃饭啦”一阵急促的声音响起,耳边传来了杨氏的呼喊声。 “啊哦,娘,我在这呢。”凌云躺在稻草堆上晒着太阳,迷迷糊糊快要睡过去的时候,听见杨玉梅喊他的声音。 他动作缓慢的从小草堆上翻下身,迈着小短腿朝他娘小跑过去。不能怪他动作迟缓,刚出生那会,全身疼痛,那种头痛欲裂得感觉刻苦铭心。 出生以后,他不止一次发现自己身子的孱弱,夏天太闷了容易发烧,冬天稍微吹点凉风就风寒。 因为身子骨不好,几度发烧险些丧命,即使他很努力的保重身体,毕竟家境摆在这里,最普通的药都买不起,幸亏他祖父求爷爷告奶奶东挪西借才勉强把他保下。 毕竟有着二十几岁的灵魂,吃东西特别乖巧,无论是吃奶还是喝药都照吞不误,平常也会弱弱地哭上几声,装一下婴幼儿的行为。 也因早产的原因,四岁的身子骨比他小两岁的妹妹还要羸弱,毕竟是老凌家的独苗,以至于他家人恨不得把他放在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稍微大些的凌云每次总有办法偷偷溜出去,长此以往,家人知道关不住他,只好每次他出门的时候都让大娃跟着。 自从意识到自己的的脆弱,凌云每次走路都格外的小心翼翼,内心也暗自琢磨,等自己再稍微大些,定要把身体好好锻炼起来。 杨玉梅看到凌云的人时,内心松了口气,急忙小跑走上来,刚刚近身就一把把他抱住了,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你又跑哪里去了,你姐姐们也没看见?刚刚我还看见五娃哭着要找你玩呢!” 凌云翻了个白眼,他好歹是个成年人的灵魂,实在提不起兴趣和一群小鬼玩过家家的游戏。 特别是他小两岁的妹妹,经常喜欢拖着鼻涕粘着他,他去哪就跟着去哪,就像快牛皮糖甩也甩不掉那种。 “屋里有些闷,我就在树下的草垛里躺着,不小心睡着了。”凌云躺在杨氏的怀中,习惯地搂着杨氏的脖子,软软的回了一句。 上辈子奶奶带大的孩子,不知母爱的滋味,今生倒是有机会体验了。 杨玉梅为人温和有耐性,面对凌云更是充分体现了母性的光辉,或许是心理年龄跟着身体年龄走罢,又或许是对母爱的渴望,凌云此刻倒也像个四岁的小孩向着母亲撒娇。 杨玉梅听着儿子软软的稚嫩嗓音,只觉得心都要化了,世上最动听的声音莫过于自己小孩的声音罢。 更何况还是她千辛万苦生出来的男孩,只觉怎么看怎么稀罕,哪里还在乎其他缘由。 她温柔地摸了摸凌云脸上在草垛上扎出来的印子,眉心微低,面带笑容关心道:“你看看脸上全是草印儿,以后要是再在草堆上躺着,叫大娃拿块布垫着,好不好?要不然把脸刮花就不好讨婆娘了。” “好,我听娘的。”凌云笑吟吟看着傻笑得母亲,答应得无比爽快。 杨玉梅紧接着点了点凌云的额头,嘻笑的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这个儿子随了谁,从小就表现的与同龄人截然不同。 平常不哭不闹,饿了会喊,尿急会叫,生病的时候吃药也从不叫苦,像个老小孩一样,少年老成的。 自从能独立行走后格外爱干净,经常喜欢发呆,也不知道他小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杨玉梅抱着凌云进了厨房,大娃已经在已经在摆饭了,看见娘亲抱着弟弟进来,唇角微扬,甜甜一笑娇俏道:“四郎你回来了,洗个手就可以吃饭啦。” “阿姐,阿姐做饭好吃。”凌云稚嫩地笑着回应大姐,后者听到弟弟夸她,不免喜笑颜开,脸上充满了喜悦。 “哎哟,我的小乖孙,今天有没有乱跑出去玩呀?”正准备洗手的凌云,听到他祖父熟悉的声音传来。 “爷爷,您回来啦?”凌云惊喜地叫出声,小跑靠近凌大山,小手拉着他的裤子。 后者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脸上微露喜色,快速的将凌云抱起,然后低着头顶着凌云的额头轻声问道:“小乖孙,今天乖不乖呀?” “有的,有的,孙儿可乖啦。”凌云连忙点头,像邀功一般。看见后面还有人,凌云一一打招呼,“奶奶,爹,你们回来啦。” 听到声音的两人不约而同地看了过来,瞧见是凌云,梁氏面露喜色拍了拍手身子一闪便来到凌云跟前,轻轻抚摸着凌云的头,凌大仁直接被挡在了身后。 “你这老家伙,一身的泥土汗味,就敢把我乖孙往身上揽,还不赶快放下来,要是把我孙儿弄脏了,看他以后还跟不跟你亲。” 祖母梁氏轻手轻脚地把凌云从凌大山的怀里拖出,随即一脸嫌弃的将凌大山推开,别过头来柔声问道。 “乖孙儿,今天早上起来大姐有没有给你做鸡蛋羹吃?” “吃了,吃饱饱。” 凌云糯糯地摸着自个的肚子点点头,早上一个鸡蛋粥可是他在这个世界补充营养的主要来源,他可舍不得浪费。 “你这老婆子,身上瞧着也不比我干净多少,尽知道在乖孙面前数落我,你那点小心思我一眼就能看穿,快把手拿开,这般糙的手可千万不要把我乖孙的脸刮花咯。” 祖父凌大山不满的看着杨氏,嘴角却挂着笑容。 第四章 凌云的家 凌云的家不大,家庭成员也简单,只有祖父祖母。 他便宜老爹好像有四个姐姐,但由于都出嫁了,平时也没什么来往,他满月的时候来过一趟,具体凌云也不熟悉。 祖父祖母也就是爷爷奶奶,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因此家里的关系还算和睦。 一家人相互依靠,只要不闹饥荒,倒也勉强能维持生计。 他们家的院子不大,其实说是院子,不过是靠竹子垒起来的庭院罢了,上面是竹子,下面则是用泥巴固定。 院子东侧是祖父祖母的屋子,中间是厨房。 父母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大屋子,因为屋子是连起来的,父母睡外面一间。 右手边有个小门,进去是一间颇为宽敞的屋子,里面摆放着一张大床和一张小床,小床是凌云出生的时候才添置上去的。 房子是泥巴垒起来的,就凌云来说,这有点像报废的车子,安全很低,让他感觉很容易塌,内墙轻轻一碰还容易掉士。 凌云最怕的其实是下雨天,担心下雨的时候,房子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 庆幸的是,房子虽然有些破烂不堪,屋顶上的瓦片东一片,西一片,但好歹能遮风挡雨。 家境虽贫寒了些,倒也没让凌云挨冻受饿,这得亏他转世投胎没改变性别吧。 父母虽然贫穷,但每天下地干活回来仍会给凌云带些惊喜,有时是一些个小巧玩意,有时是稀奇古怪的石头。 田野间干活的时候,他祖父也会抓些的油子,也就是我们现代说的的蝈蝈,这是一种美味的食材,烤熟之后吃起来嘎嘣脆,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母的可以吃。 父亲去地主家做短工的时候,也会带些地主家不吃的猪头肉。 他祖父闲暇之余会为人做些木工,相当于木匠,因此凌云时不时会有些出乎他意料的小玩具。 这就是凌云的家,一个陌生的新家。 大人们做完农活回来,就是吃饭时辰了。 虽说他们是小家,但该有的规矩还是有的,祖父祖母坐在主位,父母他们坐对面。 凌云坐在杨氏旁边,五娃靠着他,大姐靠带着喂饭,二娃三娃在他对面。 这时如果爷爷不动筷,其他人是不能动筷子的。 他们家严格来说是一天两顿,因为早上垫肚子吃的凌云也不知道是什么,反正黑糊糊的,还很硬,凌云没吃过。 粮食是分配着吃的,祖父和他爹分的相对多些,这种分配可能是因为男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的原因吧。 缺衣少食的凌云家是没有添饭这一说的,所以他们并不是每一顿都能管饱。 虽然粮食短缺,倒也不用担心会被饿死。 这不得不说在这方面中国古人还是相当有智慧的,总能可以找到一些其他的东西来果腹,与主粮搭配来填饱肚子的。 凌云家主要吃的是粗粮、杂粮,通俗讲就是现代农村用来喂猪的“糠”。 它是稻谷的外壳粉碎之后形成的粉状或者块状物,这种东西当然是不可能拿来喂猪的,人吃还不够呢。 虽然粗糙、口感比较差,且会混合着很多灰尘、泥土,但不外乎能填饱肚子。 由于长期吃这种食物,直接导致了他几个姐姐骨瘦如柴。 脸上没有一点血色,面黄肌瘦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让人看了都心酸。 凌云于心不忍,却又无能为力。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可以理所当然享受着家里最好的待遇。 吃着珍贵的细米,当然比现代吃的米还是差距很大,能勉强入口,不会像糙米一样卡喉咙。 这也是因为凌云,刚开始学吃米饭的时候吃下去就吐,不停的咳嗽,脸红耳赤,身为凌家的独苗。 本来身体就孱弱,这下可把家里几人吓了个半死,从此以后都不敢再让他吃糙糠饭。 每次吃饭,他偶尔会有些许肉末或是鸡蛋之类富含的食物。 虽然很少,但不得不说,这种待在这种贫穷的家庭,真的是举全家之力在悉心照顾他。 每次在他吃饭的时候,几个瘦弱地姐姐都羡慕地看着他,但他也不敢明着分给她们吃。 犹记得在他两三岁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水注鸡蛋,他轻轻咬了一口,然后分给三个姐姐轮流咬一口的场景。 她们明明馋的不停的咽口水,却还是东张西望之后才敢小心翼翼的分着咬了一小口,而后又把剩下半个鸡蛋还给他。 看到这种场景,饶是农村长大,吃过苦的凌云也忍不住触动心弦,此后每当他有好吃的都会拿着跟她们分享。 而后导致的后果就是她们被杨氏背着他一顿痛打,嘴里还不停地数落她们,说她们些个赔钱货,就知道抢吃弟弟的东西吃。 当不知所以然的凌云,再次把东西分给她们吃时:“给,姐姐们吃。” 三姐妹看着凌云手里的东西,明显的吞了吞口水,随后大娃果断拒绝道,“姐姐不饿,弟弟吃。” 一次还好,凌云权当她们不忍心吃,接二连三这样,二十几岁灵魂的凌云当然能看得出来她们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胆怯。 仔细一琢磨,再结合父母的表现,倒也琢磨出个一二。 从那以后,凌云不再明着分给她们吃的了。 有好东西吃的时候每次都会等父母们出门的时候,再把她们拉到角落,分给她们。 为什么再食物这么短缺的朝代,明知填不饱肚子凌云还舍得把东西分给她们呢? 其实不为别的,只因为在她们身上感受到了亲情的感觉,被众人疼爱的滋味。 小时候吃喝拉撒都是大娃亲力亲为,当然父母也爱他,祖父祖母更甚,但是他们忙,忙着养家糊口,忙着种田挖地... 小时候本就体弱多病的他,若不是在大娃寸步不离的精心照料下,他都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 他生病了大都是大娃带他去看的,发烧的时候也是大娃捂着他睡觉的,四岁以前其实他是跟大娃一起睡的。 虽说他很乖,但每次一有事,大娃都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照顾到他,却道是长兄为父,长姐如母。 当他被人欺负,大娃都会站出来欺负回去。有一次凌云一个人在外面坐着被一个大三岁的小屁孩推到了,大娃见状二话不说,直接上前将那人推到。 那小屁孩大哭着回去叫人,不一会便是一群小毛孩走了过来,大娃见状立即拉着他跟几个姐姐回到屋子里反锁门,任凭门外一群小毛孩叫嚣。 “孙儿,吃完饭,祖父教你做木活好不好?” 席间,祖父凌大山突然开口,看向凌云,眼里充满了期待。 “公公,四郎才五岁,现在教他手艺会不会太着急了些?” 凌云还未开口,杨氏摸着他的头,小心翼翼的着急道。 “是啊,爹,四郎这才刚五岁,如今都还未取名呢,现在教他手艺会不会为时过早啊。更何况四郎身体本就孱弱怕是吃不住这份苦,不若先缓缓?” 凌大山见自家媳妇说话,赶忙出来附和道。 “是啊,老头子,孙儿这一年身体才渐长些。可不能因为学手艺又回到过去一般坏了身体,要不再过两年,身体壮些再学也不成问题。” 梁氏看着乖巧的孙子,也忍不住心疼的附和。 “若是大仁学了,四郎自会有他爹教,用不着我这老头子操心,晚些学也不成问题。现如今大仁不学,我也上了年纪,若是四郎再不学,等哪天我归天之后,断了这养家糊口的手艺,他又当如何立足?” 祖父沉凝半响,虽然有些担忧自己孙子身体吃不消,但还是把自己的忧虑说了出来。 虽说这木工手艺活算不上体面的工作,但这好歹也是他在苦难中唯一的仰仗,若不是有个手艺,他一个人如何能在村里置田建房? 逃荒到这,虽说官府划了一亩三分田,前几年免税,但凭他早出晚归,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劳作也攒不了多少家底。 得亏他有远见,用着三年的家底去隔壁王村学了点手艺,否则三年一到,田里产的稻物也只是刚够缴税,哪里还有余粮度日。 这些年凭借着这木工手艺,帮人家做些床,柜子,倒也能撰写银两。 赚来的银两用来租牛开荒,不仅置了些田地,还搭了院落。 不然他孤身一身如何能在这世道中生存,如何能娶妻生子?更何况纵有万贯家产在手,不如有一薄技在身。 话说这些天凌云也一直在想要怎么才能赚到钱,改变一下家庭的窘境。 家里的吃穿用度单独对凌云来说还算可以,反过来一看其他人实在是太折磨人。 按照一个当代大学生的灵魂来说,他应该有无数个改变命运的方法才是,仔细一琢磨,他好像什么也做不了。 按照凌家人的想法,这辈子肯定就是希望他平平安安的长大,学门手艺,养家糊口。 待到十六岁的时候,托村口的周老太作媒,找一个手脚勤快、能干活的姑娘当媳妇。 然后生儿育女,儿女的名字可能是凌大、凌二、或者花草树木之类。反正他都五岁了还是四郎、四郎的叫,也没个像样的名字。 他也没有多大的抱负,太平年间平平安安的长大。 稍微大点凭借自己二十一世纪的知识赚点小钱,买些地,安心做个小地主最好。 其实往小的讲就是稍微挣点钱日子过得去,做个富家翁就行了。 往大的说,就是成为富甲一方的商人,养尊处闲也未尝不可。 毕竟电视剧里演的场景实在令人向往的,也可一试。 第五章 未来的路 深思熟虑地凌云一想,这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士农工商。 要是做一个商人,就算做到沈万三那种富可敌国身份,到头来也抵不过割韭菜的下场。 古代商人重利为世人所不容,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商人在赚到钱之后,纷纷买地做地主。 商人就是商人,不管你多有钱,也不如读书人的身份有依仗,明朝沈万三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说到底还是能读书识字最好,毕竟在这,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进士这种万里挑一的级别凌云不敢说,但他也是堂堂大学生的知识储备。 稍加用功些,就算不能中举,中个秀才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且不说中考上秀才的好处和前景,成为秀才便代表了有功名在身。 不仅朝廷承认,在地方上会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 比如免除徭役,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禀见知县等等。 仅仅免除徭役一项就可以减轻不少压力,使得读书人趋之若鹜。 如果能再进一步,侥幸中举,跟秀才比那可谓是天差地别。 最关键的是,中举后可以免赋税。中举不仅可以给全家人免赋税,举人名下的田产均不用交税。 且不说族里人会把田产挂到你名下,就是外人也会有很多带产来投靠。 因为官府的税太重,重到自耕农和小商人宁愿把财产送给举人,求得免税的地步。 把田产挂到举人名下,虽然要被举人抽一部分,但是这部分要比官府税少之又少,且可以免除所有的税负。 村民为了想要减轻税负,会把他们名下的土地全都报在中举的人的名下。 所以这就是当知道有人中了举,那么多人愿意贿赂举人的缘故。 当初读书时觉着范进中举之后疯掉,是那么不可思议。 如今身临其境站在他的角度一看,那种一夜飞黄腾达的惊喜,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住。 正所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可是直到现在他就没发现家里有过文字的纸,更别说书籍了。 记得他第一次见识文字,还是村中张贴官府下发的文书。 那时候的他被他爹抱着在后面站着,听村长给大家讲文书上的内容,文字跟凌云了解的历史书大差不差。 不过写的却是繁体字,纵观一张纸下来,凌云也能看懂十分之一二。 “好了,都别说了,我们还是听听四郎的想法吧。” 一瞬间,全家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凌云身上。 望着着全家人期待的目光,凌云微微意外,而后慢悠悠站了起来,若有所思地糯糯道。 “爷爷,学会手艺可以坐马车吗?” 平时见凌云乖巧且有些机灵,但也未曾料想他有此一问,甚是意外的凌大山沉默半响脸上面露喜色道。 “哦,乖孙怎么会想到要坐马车呢?快快爷爷说道说道。” “爷爷,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母亲带我在桥头与周婶坐着闲聊,期间曾见一辆豪华的马车经过,孙儿当时只觉甚是威风,事后母亲说那是赵家二爷的车,若是有机会孙儿也当是如此,这样以后我们一家人出门就不用走路了。” 厨房里稚嫩的声音在回绕,一家人面对凌云得回答一时间都愣住了。 见状不明缘由的祖父看向杨氏,后者略一迟疑,半带顿首笑道。 “儿媳那日正与周嫂坐桥头闲聊,恰巧遇上驾着马车回乡的赵二爷,好不威风。随即听周嫂聊起,说这时赵二爷回乡准备把爹娘接往县里享享清福,具体如何,儿媳也不曾了解。” 听得来龙去脉,凌大山不由得扶了扶他那略微翘起的胡须道。 “那赵家二小子,原来也是个调皮捣蛋的毛小子,整天在村里无所事事,东搬西倒,搞得村里翻天覆地,鸡飞狗跳的。” “因为不听管教,赵老头思前想后就把他送到县里龙门镖局去做学徒,那赵家二小子去了半个月不到就偷跑了回来,而后也不知发生了什么,赵二小子摸爬滚打地说什么也不愿再去,赵老头看他这般摸样也就随了他。不过打那以后,那赵家二小子性子倒是乖张了许多。” 一家人安静的听凌大山讲,不一会口干舌燥的他顿了顿,秃噜喝了口稀饭,紧接着有些唏嘘感慨。 “之后更是不可思议的去到李老爷那进了学,识了字,后来听说到县里客栈当了个跑堂,这些年也曾听闻是阔绰了,村里面都客气的称他一声二爷,倒不曾想已是这般发迹,还想着把父母接去享福,倒也没辜负二老的期盼。” 李老爷其实不是举人也不是秀才,真名叫李川。 跟他祖父一般年纪的人,不过李家之前却是大户人家,只不过搬过来的时候落魄了。 熟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早些年间凭借着些家底到县里进了学。 运气不错的他,第一次参加县试就过了童生试,往后更加发奋读书,但求得出人头地。 但此后的他不论在怎么沉迷于科举,并没有像第一次这般走运,最终还是未再进一步。 而立之际,积蓄所剩无几,无法在支撑他继续读书,见登科已无望的他便断了科举的梦。 可他一书生细胳膊细腿的,既不会做饭也不会务农。 只好挂起牌匾,凭借自己童生的身份,在村里教些孩童启蒙,倒也能勉强糊口。 也许是因为有李川这个例子在,村里村外的人把小孩带过来也只是启蒙识得些字仅此而已,并没有继续进学的想法。 因为李家当初刚来的时候也是村里的大户,却因为读书,落得这般下场。 说什么也不会有人肯让自家小孩踏上科举之路,以免在吃不饱的路上越走越远。 凌云也曾旁敲侧击过大娃,问她哪里有读书识字的地方。 大娃曾跟他提起过村北有个喜爱读书的老头,每天拿着本书,满嘴之乎者也。 看似慈祥,但村里去他哪里启蒙的人都被他打过,所以村里的小孩都怕他,以至于小孩见到他都会躲着走。 “爷爷,识字就能坐上豪华的马车吗?那孙儿也想识字,爷爷,将来孙儿也驾着马车来接你进城里享福,还有奶奶,父亲母亲和姊妹们也一同去。” 凌云假装小孩的模样,倔强的表现自己可以让他们享福,这样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让自己去读书。 凌大山皱着眉头安静盯着自个孙儿稚嫩的脸庞,没有说话。 众人也识趣的没有开口,可见关于读书识字这件事在这种家庭时多么的郑重。 顷刻间,凌大山眉目肃然,眼里充满光芒,却语气中隐有严厉。 “孙儿,读书这件事有待商榷,但你要告诉爷爷,你是想识得些字,做个算账先生跟赵二爷那般厉害呢?还是想同村北李川爷爷那般做孩子们启蒙先生?” “爷爷,只有这两种吗?” “当然不止这两种,但是我们平常百姓一般识字,无外乎是为了能有轻快的活做,但求得去大户人家做个账房先生之类的。” 别小看大户人家的工人,在古代很讲究主人家的身份的,宰相门前九品官。 大户人家的账房不仅待遇好,有时候做好了还有打赏月钱的,就是有点危险,毕竟这个年代的佣人下人,安全指数太低。 “这孙儿不太乐意呢,爷爷,有没有更厉害的,更显威风的?” “当然有了,只是我们么得机会。” 凌大山无奈的摇头,欲言又止,眼里没有了光芒。 见状,凌云乖巧的跑到凌大山跟前,拉着他的手卖萌撒娇:“爷爷,爷爷。” “读书人讲究得是科举进士,光宗耀祖,做个官老爷。但我们方圆几里这些人啊,就没听说过有谁能如此了不起的。” 凌大山轻轻抚摸着凌云的头,有些希冀而又无奈的叹道。 “爷爷,孙儿要做就要做最威风的,将来光宗耀祖,未尝不可。” 凌云突然斗志昂扬的说辞,把众人惊得一愣一愣的,随后不免哄堂大笑。 “先吃饭,这事以后再说吧!” 虽不忍打断他的雄心壮志,凌大山还是把话题止住了,避免自家孙子又在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来。 读书的事这样被搁置了,凌云内心有种说不出的郁闷。 但确实知道这件事急不来,万事开头难,来日方长。 虽说自古寒门出贵子,可是你连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怎么谈理想,果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直到吃完饭,凌大山也没说让凌云去读书,他也再没问。 只是坐在院门口静静的发呆,然后看着大娃端着喂鸡的食物走了过来,便又站了起来。 “阿姐,我来帮你吧。” “四郎,怎么有些闷闷不乐的?是不是还在为方才的事不开心呢?” 大娃没有让他帮忙,只是轻轻地摸摸他的头,眼里充满了心疼。 她知道弟弟从小就跟别人与众不同,好像藏了许多心事似的。 每次问他都只是默默摇头,啥也不肯说。 “阿姐,将来我要是去读书了,做大官,给你住大大的院子好不好。”别过头看向天空,凌云突然吐露道。 “好,阿姐知道,四郎将来定会有大出息,也一定会成为阿姐的依靠,阿姐相信你。” 听到凌云的话,大娃也不惊讶,因为他家四郎跟她单独相处的时候,总是别出心裁的说一些不着边的话。 其实在大娃心里,她家四郎做不做大官、有没有钱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平平安安的长大就心满意足啦。 “四郎,爷爷叫你去他屋呢。” 就在这时,二娃的声音响起,凌云回过神来,微做沉思,而后向大娃说了声,就往凌大山的屋子去了。 第六章 同意蒙学 祖父的屋子其实也是相当于两间房,有点类似于一房一厅那种。 前面是一个是前厅,有一个茶座和桌椅,一般有重要客人来的时候爷爷会在这里招待客人。 往前有个小门,里面就相当于他爷爷奶奶的卧室了。 “爷爷,爷爷,听说你找孙儿。”凌云站在门前露着头笑道。 “哎,我的乖孙来了,快进来。” 得到允许,凌云上前走了几步,走到凌大山跟前。 “乖孙儿,方才听你说要读书,是也不是?”凌大山抱起凌云,直接开门见山道。 “爷爷愿意让孙儿读,孙儿就去。” “乖孙儿,读书也好,读书也好。” 看着五岁的凌云,小胳膊小腿的,将来怕是也做不来重活。 要是能识得些字,去大户人家做个管家也好,再不济做个酒馆记账先生也罢,再差也能找个糊口的事做。 就这样,听着凌大山喋喋不休说了一通,最后还是勉为其难地同意让他先去村北李家启蒙。 至于往后的事,是否要继续,也没细说。 这个消息是在晚饭的时候,凌大山当着全家人宣布的。 “接下来我说一件事。” 凌大山咳了咳嗽,润了润口,大家则安静坐着。 “四郎今年也已五岁了,也该到了找些事做的年纪了,不过鉴于四郎身体羸弱,不太合适做体力活,我呢,明儿准备先让他去李哥那边启蒙。” 说完,凌大山看向梁氏和父亲,两人明显一愣,蠢蠢欲动而又欲言又止。 “爹,咱们家这条件倒是供得起四郎启蒙,但若是往后向再进一步,怕是...” 凌大仁还是忍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虽然他也想让自个儿子上学堂。 这些年,他不是没见过去启蒙的,但能进一步的却是寥寥无几,怕是到最后,竹篮打水到头来一场空啊。 花了银子,进得几年学堂,出来还是同他们做一样的活计。 按他的想法来说,还不如寻得一手艺师傅,学个技术活来的实在。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今儿这事就这么定了。” 他爹的话还未说完,就被他祖父打断了。 他爹见凌大山一脸严肃,毋庸置疑的语气,还想再说,见身旁的人拉了他一把,叹了口气,却没在继续。 “公公,四郎既然要上学堂启蒙,其他事情可曾备好?” 杨氏则担心的是入学的事宜,她儿子从小就机灵,她是看在眼里的,内心早就想让他去启蒙了。 只是作为一个女人,在家里是没有话语权的,且自己和丈夫又不管钱,所以才把它放心里。 如今见公公提议,她急忙拉着丈夫的衣袖,示意他不要说话。 “孙儿,过来。”梁氏看着凌云,唤了他。 “奶奶。” “哎,我的乖孙。” 这一声叫得梁氏心花怒放,他们家就这么个宝贝疙瘩。 别人能上得了学堂,我们四郎也不见得会比他们差,于是乎她斩钉截铁缓缓道。 “四郎启蒙的事就听老头子的吧,说是上不起,我这还有些嫁妆。” “老婆子,这…” “奶奶,要不孙儿还是不上了吧。” 凌云仰着头,于心不忍,古代原来进个学也要再三思量,让他不禁觉得这条路是否正确。 “乖孙儿,怎地又不上了。” “孙儿不忍花祖母的嫁妆。” “不用担心,祖母供得起。再说了,这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将来还是要给你的,只不过早些与晚些日子罢了。” 自家孙儿能这么想,梁氏甚是宽慰,这更加坚定了让他上学的念头。 “娘…”一旁的凌大仁坐不住了。 “儿子上学,哪有让祖母出嫁妆的缘由,明儿我便去方员外那做短工,四郎以后的花销还是让我这当爹来承担吧。” 到这,身为主人公地凌云也没有突如其来的惊喜,反而有些压抑。 因为他看出了一家人的担心,但他还是要走这条路的。 他要了解这个世界,就要读书,要不然你就算有头脑,不识字,不懂法律,某天被人砍头了都不知道。 启蒙事是交膏火的,通俗来讲就是交学费,一般是80到120斤小麦。 又因李川是同村人,所以凌云也不用这般贵,只要了六十斤,这算是同村人的福利吧。 但相对于凌云家来说,六十斤可不少,这相当于凌云家好几个月的粮食。 这就是为什么不愿意都把小孩送去启蒙的缘由,实在是顶不住。 晚饭过后,凌大仁把凌云喊到跟前。 “是不是觉着方才父亲不愿让你进学?” 凌云愣了一下,方才他确实是这般想法,如今父亲这般问他,不觉有些疑问。 “是的,父亲方才为何?” 见到凌大仁问他,他也索性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唉,非也。哪有不愿意让儿子进学的道理。” “你可知道这里里外外,方圆几十里的人,蒙学的有多少,能再进一步的又有多少?” “读书能兴家却也能败家。饶是李川叔伯,本是出过举人的大户人家,因而他也想走科举路,到头来落得破落户的下场。” “你本就体弱多病,我们家也未曾有书香的传承,只道是还不若把这些蒙学的银子,留着让你大些讨个婆娘划算咧。” “再者说,你又无兄弟,也与叔伯,又一群姊妹。不仅被人欺负还会被人看不起,难啊。” 凌云看着哽咽的父亲,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给他打气。 “父亲放心,孩儿定当发奋,将来定要出人头地,让那些瞧不起咱们的人一个当头棒。” “好好好,四郎有此想法,比爹强。” 是夜,心事重重辗转发侧,翻来覆去也未曾入睡。 见状,大娃用手轻轻拍着他的背,缓缓道:“四郎明天就要读书啦,今晚要早些休息,明天开始要早起啦。” “阿姐,你喜不喜欢弟弟去上学?” “四郎,怎么会这么问呢?阿姐当然是喜欢啦,将来我们家四郎也是个读书郎啦,四郎也要用功读书,知道吗。” 天刚蒙蒙亮,凌云就被大娃从被窝里挖了出来。 不同于往日的随便,昨天凌大山特地给他交代,今后四郎要早起,因而时辰一到,大娃就把他抱了起来。 他已经五岁了,心智也是成年人,大娃却还是当他是个孩子似的报了起来,也因他个头小,不是很重。 大娃今儿特意帮他梳了头,抓了一个小揪揪,还穿了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 吃完早饭,奶奶苦口婆心特地叮嘱了他,等会儿一定要叫人,且还需有礼貌。 母亲也叮嘱他要听先生的话,不要跟先生顶嘴... 这一幕像极了那年离家上大学,奶奶拉着他手,不停的叮嘱,依依不舍的离别... 时间很早,爷爷就带着他出门了。 爷爷牵着他的手北过了桥,紧着这再走三里地之后,就来到了一处泥砖瓦房前。 这是他在村子里唯一看见的砖瓦房。 他走近抬头一看,只见砖瓦房前一块有些破旧的牌匾上书四个大字:李氏私塾。 是个不错的院子,至少比凌云家的要气派些许,毕竟院墙是用泥砖垒砌的,门槛也比他家要高。 进了门后,就瞧见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已经花白,身穿蓝色破旧长衫大衣的老人在等他们。 看这个老人,凌大山急忙上前激动叫道:“李大哥,久等了。” 说完,还轻轻拍了拍凌云的背示意他叫人。凌云上反应过来,这位应该就是村里的老童生李川了。 凌云赶忙有礼貌的学电视剧里作辑道:“先生好。” 凌云地这一动作,可把他爷爷凌大山吓了一跳,怕犯了错,便急忙解释。 “这孩子第一次出门不懂规矩,李大哥万望介怀。” “嗯?第一次出门就有这般规矩,不错,倒是有些小机灵。不过读书人讲究的是脚踏实地,切莫投机取巧。” 李川并没有多在意,不过还是微微点头。 凌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一脸蒙圈的愣在原地。 其实凌云做的没错,只是李川这个人不太喜欢恭维,凌大山也是怕他触碰他的眉须。 “可已取名?” “取了。” 凌大山哑口,本还想借此让李川帮忙取个好名字,不曾想被一旁的凌云给捣乱了。 “哦?且说来听听。” 李川略微惊讶,心想着,来到这的人,就算有小名亦或是取了名,也会假装未取名。 借此好让他帮忙取个好名字,不曾想凌云这般心直口快。 “凌云。”凌云破口而出,旁边的凌大山有些发愣。 “凌云,凌云,嗯,倒是不错,可是请人帮取的名?” “未曾,这是学生自己取的名。” “自己起的?可有寓意?”李川略微迟疑,看向凌大山,见他还在发愣,内心更加惊讶,不免对凌云起了考校之心。 “不曾有寓意,只是觉得学生虽幼小,但也胸怀凌云之志。” 凌云铿锵有道,面对李川的追问,依然对答如流。 “哦?幼儿虽小,且有凌云之志,凌云之志,凌云之志,好好好。” 李川默念三遍,动容看向凌云,目光坚定,仿佛眼里出现了光。 第七章 李氏私塾 凌云不知道的是,这句话,也曾是李川年少的梦。凌云之志,也曾是他的志向,只因造化弄人。 “既有这般志向,日后当需多加用功,切莫投机取巧,做无用之功,坠了这凌云之志。” “学生铭记。”凌云稍躬身,恭敬道。 “书和纸墨笔砚准备好了吗?”跳过话题,李川捋了捋胡子,缓缓问道。 “没有,这个,我们原先也不知道要买些什么,害怕买错了,因而先来这边...” 凌大山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嗯,蒙学三百千必不能少,县里书店装订好的上等书籍颇贵,委实不宜。我这倒有亲手抄录的三百千,没有书店的好,但相对实惠,三本收你一两银子可愿意?” 凌云原以为古代启蒙读书是四书五经,又或是其他经典的名人书籍。 不曾想却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俗称三百千这三种。 事实上,和凌云想象的不太一样,他不知道的是即便在古代人眼里,四书五经一类的东西属于高难度内容。 并不能作为启蒙教材,然三百千的内容虽然没有条理,但读起来琅琅上口,对于刚入私塾的孩子来说比较易学好记。 况且很多人识字不是为了作诗作词考科举,只是为了单纯为了会认字、会写名字。 再者说古代由于微言大义的存在,即使皓首穷经也不能通读经典。 因此,古人也往往只治一科,余者不过通读而已。 而学习儒家经典的年纪,也往往是弱冠之后最为合适。 且地区社学以识文断字、粗通文化、了解法律为主,至多教授《论语》、《孟子》。 是以古人以八岁入小学,学习“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等文化基础知识和礼节。 十五岁入大学,学习伦理、政治、哲学等“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学问。 “就按李大哥说的办,那其他的还需准备什么?”凌大山也不纠结,果断拍板。 “笔要一支,三十文,黄纸一刀也要三十文,墨一条三百文,砚是最为珍贵的,尚需一两银子。”李川说完,看向凌大山,后者点了点头。 见状,李川顿了顿,拿起算盘开口道:“一共是...2两并360文” 听到报账,凌大山有些吃惊,但还是没有开口,只是把手里拿着的猪肉等礼品放在了桌子上。 李川看到这些东西,立马开口。 “不需这般客气,按规矩来就好,其他东西都带回去吧。” 而后语气心长告诫道:“规矩你应该懂的,且看你家小哥儿体虚瘦弱,这些东西尚需让他多补补,读书郎也需要强壮的。” 不一会,李川把他领了进去,他爷爷随后也出门回家了。 凌云静静的跟在李川后面,走了一小会,就进了房。 把手抄的三百千和笔砚纸墨递给了他,随后将他带进教室。 里面有好几张木板搭接成的桌子,很低,座位是一个方木板,上面垫了块布。里面已然坐了五个小孩子,跟他年纪相仿。 可能是他没离过家多远的原因,他瞧着这些人都觉得陌生。不过看着身上的穿着,应该像他一样的寒门子弟吧。 “你且先坐会,稍等片刻方能讲学。” 把凌云带到地方,让他跟其他人先互相熟悉一下,就出了门。 他刚进门时,其他人还都规矩的坐着,可是当李川刚踏出门口,立马骚动了起来。 见来了新同窗,都纷纷围着凌云挤了上来。 “我叫罗虎,来自罗村,今年五岁。” “我是赵龙,广平村人士,今年六岁。” ... 就这样,可能大家都是同村亦或是邻村人,也还是小孩。 不一会时间,凌云活络的跟他们相互交流了名字,知道了他们的来历。 等到辰时,李川再次进来,先是帮我们整束衣冠。 紧接着把我们领到西边一个小屋子,房门打开,正中间赫然摆着至圣先师孔夫子的石像。 李川让我们一个个给孔夫子双膝跪地叩头,一次性扣九个,方能起来。 礼记云:礼仪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正所谓先正衣冠,后明事理。这是希望我们从此知兴替、明得失。 其实凌云有点奇怪,拜了孔先师,后面竟没有在拜李川,按理说,拜行师礼不应有失的。 只是拜完孔先师后,李川就把我们带回了学堂,让我们正襟危坐,随后拿来红笔,在我们每个人的额头正中点上红痣。 这正是所谓的“朱砂开智”,又称之为“开天眼”。 意为开启智慧,从此眼明心亮,同时也寓意着小孩从此眼明心明,好读书。 接下来李川拿出准备好的鼓子和木棍,向鼓子敲了三下。而后就让我们拿着木棍,在鼓子上敲,越响越好。 李川敲明鼓三声以示启蒙,告别蒙昧,坚定向学之心。 其目的在于让孩子目明耳聪,茅塞顿开,学有所成。 这正是所谓的“击鼓明志”,寓意是表明自己的志向。 击鼓的声音越响,声音传得越远,说明志向就越远大。 最后是开笔,每个人在座位上准备好纸墨笔砚,李川在前方木板上写了一个人字,随后让我们照着写。 下方的人听到指令,纷纷打开纸墨笔砚,凌云也不例外。 凌云研墨,看着上方的人字,发现其和现代并没有区别。 所以研好墨的他就直接在黄纸上写了个人字,只是字体显得有些扭扭捏捏,真像个初学者的孩童。 这也不能怪凌云,却是不太习惯毛笔字的写法,总感觉怎么握笔怎么不顺畅。 上方先生浏览一遍,发现下方的凌云写得歪歪扭扭,但至少写了出来,也成其型。 而反观其他人,不仅写得不成样子,只是也不生气,只是温和的说道。 “人字,汝入堂学第一字,先见识之,则书且著。” 最后做完所有步骤,先生给我们讲解,方才这一系列的过程叫做开笔礼。 开笔礼共分为分为:正衣冠,拜孔子,朱砂启智,击鼓明志和启蒙开笔。 开笔礼,俗称“破蒙”,是古代对少儿开始识字习礼的一种启蒙教育形式。 学童通常会在开学的第一天早早起床来到学堂,由启蒙老师讲授人生最基本、最简单的道理。 并教读书、写字,然后参拜孔子像,方可入学读书。 忙完这些过程,已是正午时辰,先生便让我们回去吃过午饭罢,午时午时七刻到这就好。 同时告诉他们,学堂这边是有管饭的,只是要收六钱银子费用。 “凌云,你是在学堂吃还是回家?” 这时刚想出门的凌云,身后突然传来罗虎的声音。 “我家离这近,自是要回家吃的,已经同家人已经打过招呼了。” “那好吧,那我们去吃饭了。”罗虎听到他的回答,有些失望。 “赵龙,我们走吧。” 说罢,他跟罗虎道了别,就出门了。 凌云发现,除了他跟同村的赵龙,其他人都在学堂吃。 凌云慢悠悠地刚出大门,就瞧见大娃在门口等他。一见他出来,就开心上前问道。 “四郎,你放学啦?” “阿姐,你怎么来了?” 瞧见大娃,他内心自然欢喜。 “爷爷说你识得路,要自己回去。但阿姐闲着无事,就顺道过来瞧瞧四郎上学的学堂,阿姐还没来过这呢,不曾想凑巧碰上我们四郎放学。” 大娃解释着,一副要告诉他不是特意来找他的模样,只是顺路。 凌云知道,大娃肯定是特地在这等着他放学咧,不过她既然不想承认,他也不戳破,铭记在心上就好。 而后反过来向她介绍,今天在学堂认识的同窗。 “阿姐,这是我在学堂认识的同窗赵龙,跟我们一个村的。赵龙,这是我阿姐。” 两个人互相点了下头,表示已经知道。 “赵龙,我们先走了。” “好的。” 跟赵龙打过招呼,凌云就跟着大娃向东走。 “啊姐,我们走。” 因为赵龙家在西边,而他家在东边,故一出门两人就分别回家了。 “四郎,今日进学怎么样?有没有被老夫子打手?” 一边走着,大娃突然伸手过来抓着他的手,上下查看,似乎担心他被老夫子打手。 “没有,阿姐,其实老夫子人挺温和的。” 看着一脸担心的大娃,凌云很耐心的讲解,为的是让她不要过于担心。 “我从小花那边听过,老夫子可凶了,动不动就打手,动不动就罚站。” 大娃可不相信老夫子温和的性情,似乎在想着万一把她弟弟给打了,打疼了该怎么办。 “阿姐,放心啦,弟弟很乖的,老夫子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舍得鞭打我呢。” “也是哦,四郎向来乖巧,向来老夫子也不会这般无理。” 苦口婆心的一通话,才让大娃消除了她的担忧。 “对了,阿姐,你出来了,谁在家里准备饭菜呀?” 凌云突然想到,大娃出门了,那家里的饭菜怎么办。 他不是放心没饭吃,他是放心待会如果大人们回来没饭吃,影响下午干活,怕是又要打她。 “四郎,别怕,饭菜差不多已经备好了。我出来时让二娃帮我看着,稍加加的火热一下就可以了。” 看出他的担心,大娃调皮的说道。 “对了,阿姐,今日上午我们拜了孔夫子,还学了个人字。待到晚上弟弟教你写字。” “好呀,好呀。” 听到凌云教她写字,一脸开心的看着他,眼里充满了期待。 第八章 开始学习 同大娃到家之后,家人们都围了,不停地问他上午在学堂里学了什么。 至于今天上午做了什么,凌云自然是知,且为了让他们继续支持他读书的机会,定要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智慧。 他缓了缓,随后清脆的声音说道:“先生先是帮我们正衣冠,拜了孔夫子,而后就是朱砂开天眼,最后是开笔教会了我们写了第一个字。” “人字” 说着,凌云蹲下身子,把地上的你弄干净,拿来一根木棍,便写了起来。 果然当他写出人字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变得不一样了,眼里充满了希冀,同时脸上都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梁氏开怀大笑,口中不停称赞道:“哎呀,果真是上学了,才半日功夫,就识得一个字了,我的乖孙儿当真天生就是读书命,说不得还是个文曲星哩。” “儿啊,果然没有让娘失望,才一上午就就学会了写字。” 杨氏此时一脸高兴,知道自家儿子有读书的潜质,内心充满了期许。 “刚进学,莫要骄溢,还需勤加用功,将来若是能再进一步,我们亦有光。” 凌大山虽然喜悦,但还是止住了内心的雀跃,一脸严肃模样管教他。 “爹说的对,切莫沾沾自喜。” 一旁的凌大仁虽然也忍不住附和,但脸上洋溢着笑容抵挡不住内心的窃喜。 凌云连忙点头称是。 用过晌午饭后,坐了一会的凌云就要去学堂了。原本说好要一个人去的,毕竟他是个老小孩,不论什么时候都喜欢一个人。 实在是不喜欢让人陪着,显得浑身不自在。 到底最后扭过了长辈,却没扭过大娃,实在是拒绝不来大娃满脸委屈的表情,弄得他欲哭无泪,只好同意了。 后者见他同意,雀跃地跳了起来,他暗叹,女人果然是擅长伪装,上一秒要死要活,下一秒蹦蹦跳跳。 哎,谁让他耳根软呢。 未时,先生正式过来授课,学的第一本书是三字经。 不同于其他人,此刻的他显得有些激动,又有些紧张,随后跟着其他人一起摇头晃脑,又开始了他的读书生涯。 今天是第一天,先生先是带我们读了一遍三字经开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 在教完这几个字的读音之后,先生就开始教他们写自己的名字。 除了他,其他人的名字都是先生教的,寓意也很好,不用改名。 不过凌云本就会写他自己的名,所以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在先生惊讶的目光下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凌云学习之快使先生叹为观止,同时告诫他不得自满,尚需多加练习。 也因这事,课间休息片刻的时间,其他人纷纷堆到他身旁,追问他是怎样习得这般快的,一会时间就把自己名字写好了。 凌云含糊其辞,最后推脱不掉便说他之前在家父亲教过他,他也是习了很久才学会了。 听得缘由,小屁孩们才恋恋不舍的放开他,坐会作为练习了起来。 不能怪凌云不近人情,他实在跟这些还流着鼻涕的小毛孩们粘不到一块,他有洁癖,个人喜爱干净。 每次看着他们挂着一摊鼻涕,凌云就要炸呼,别说挤在一起玩耍了,之后每次他们玩耍凌云都是借口练习推脱。 三字经教了开篇,外加书写自己姓氏,先生还讲解了如何开笔、如何握笔和磨墨的一些知识。 此外,还教我们正确的写字姿势。先生教我们坐姿,接着是握笔姿势,教完之后告诫我们要多加练习。 到了放学时辰,先生先是布置好今日习的作业,内容就是背诵今天所学的三字经,不过只是方才他教会我们开篇的二十四个字。 其次为了防止他们乱用纸,先生把他们买的一刀黄纸都放在学堂内,只是从中抽出两张给他们晚上练习。 最后告诫他们,回去要多加练习,切莫贪玩,否则明日抽背不成,将有惩罚。 回到家后,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凌云捡了根树枝,就在地上写写画画。 就他家现在的状况来说,家贫无银,想要直接在纸上练字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只能将就着先把今日学的内容在地上练习。 最好是能在晚饭前把今日的内容背会、写会,毕竟自己以前是理科生对于背书委实有些不堪,怕是难以背诵。 然而当是时,他却发现自己记忆力及其惊人,边写边默读,不一会儿就记住了个大概。 大底是不是重生的缘故,灵魂比较强大,又或者是早产的原因。 使得他如今背书事倍功半,凌云却是不知,但只要结果是好的,他都乐于接受。 记忆力好加上自己成年灵魂的缘故,读书肯定比同龄人快很多。 再者在能读书本就是来之不易的时代,凌云可做不到偷奸耍滑的事情来忽悠家人。 “哎,无聊啊……” 刚背完今日三字经的内容,又练了许久的字,手累得要抽筋地他躺在稻草堆上,嘴巴里的狗尾巴草,在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弟弟,弟弟,吃果……”十岁的二娃双手捧着一大把红彤彤的野果,跑到凌云跟前。 “二姐,你这是在哪儿找的?” 熟了的野果满身透红,嚼在嘴里冰凉冰凉的,汁很少且酸中带涩,良久又有些甘甜,倒是个不错的零嘴。 不过很少出门的凌云,却是不知她在那采摘的。 “那边……”二娃指着桥的另一边。 凌云突然站了起来,拍拍屁股杂物:“走,我也去看看。” 不怪他贪嘴,这个时代可没有摆在超市里种类繁多的水果,更何况就算有,也轮不到他吃。 就像一些有几棵果树的人家,都是拿到集市上去换钱,没人舍得自己吃。 二娃将手里的野果给凌云一半,然后带他向摘野果的地方走去。 正巧的是,路上瞧见大娃带着三娃五娃在山脚下割猪草。 大娃见到三娃带他往山上走,忙出声大喊:“二娃,你带着四郎去哪儿?快过来。” “大姐,我们不去山上,就在这里摘野果。” 半山腰的凌云已经看见野果了,难怪没被人发现,原来是藏在一大株灌木后面。 他看着地上的野果,忽然想起这种野果应该是蛇莓。 颜色有些艳丽,植株低矮,结的果也长在地上,不过这种蛇莓,之所以叫蛇莓是因为它生长的地方多潮湿,阴凉,且常有蛇出没。 凌云细细打量,发现两人也装不下,左顾右看发现山脚下的田间小溪有荷叶,便跑下去摘了几片。 随后用棍子在地上扫了几下,发现没有蛇才叫二娃一起采摘。 不一会儿摘了七七八八把荷叶撞得满满的,地上还剩一些没成熟的,留着下次再摘。 “瞧,大姐,给你们带了啥……” 二娃兴奋的打开荷叶,把蛇莓摊在几个姐姐面前显摆,像足了在大人面前邀功。 “小野果!”大娃惊喜的叫出声。 “你们几个吃了吧,待会儿把嘴巴擦干净,不然回去又要被母亲念叨了。”大娃嘱咐弟弟妹妹。 旁边几人忙点头,欢快地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阿姐,你也吃,甘甜。” 凌云抓了一小把,递到大娃面前,大娃笑着接过,慢悠悠地吃了起来。 凌云一个大人灵魂,虽然极力再融入她们,但还是做不来小孩子的吃相,只是站在一旁吃上几个。 “弟弟,这都给你,阿姐不太喜欢这个味。” 大娃柔柔说道,性子很是温柔,跟杨氏差不多。 不仅有大姐的担当,还特别照顾她,这也是他为什么特别亲近她的一个缘由。 “阿姐吃,弟弟约莫吃了好多,再多吃怕是喉咙痒。” 凌云一看大娃找借口不吃,想要把手上的留给他。 但他本来就吃的不少,再说这玩意吃多了有点卡喉咙,并不适宜多吃。 再者,哪有不喜欢吃的道理,看着另一边的三姊妹,吃的狼吐虎咽,不知道多满足。 听到凌云说喉咙不舒服,大娃立马把野果收了回去,生怕他出什么毛病。 约莫片刻,吃完野果的几人把猪草绑成块状,当凌云抢过一捆往身上放时,大娃急忙闪了过来,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背。 最后还是拧不过她,跟在后面看着她们一人背一捆颠簸着向家走去,这个场景不禁使得凌云眼睛湿润。 同时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等有能力了,一定要把这一大群姊妹照顾好,也不枉她们如此待他。 刚一回到家,大娃就忙着在厨房里做饭,不一会,大人们也回了家。 今天为了庆祝他去学堂进学,梁氏特意让大娃多炒了份鸡蛋,姊妹们一看今晚有鸡蛋吃,不禁两眼放光。 晚饭吃罢,凌大山清了清嗓子,看向了他:“乖孙儿今日进学可还适应,身体可有吃不消的地方?” “爷爷,孙儿能适应,今儿课堂上还认识了好多个字,同时还学会了写姓名。”凌云庆庆说道。 “哦?乖孙儿说的可真实?” 凌大山两眼放光,不可置信地盯着凌云。 “孙儿句句属实,爷爷稍待片刻,待孙儿进房取纸墨笔砚,写与大家看。” 第九章 天赋异禀 在众人的注视中,凌云大步流星跨出厨房。 不一会,待他带着笔墨纸砚回来时,饭桌上的残局已被收拾的干干净净。 他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桌面,发现没有水滴,便把黄纸摊开放上去。 众目睽睽之下,凌云不知不觉神情严肃,内心却异常镇定,只见他风轻云淡的在黄纸上写上“凌云”二字。 周围一个个目瞪口呆,好像被定身法定住一般,站在原地,而最小的五娃更是被遗忘在了身后。 在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的瞬间,突然灵光一闪,硬着头皮回忆今天书本上背诵的内容。 原以为他会默得磕磕碰碰,没曾想方才背诵的内容,一股脑涌现,只见他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盏茶的时间便已完成。 搞完,收工。 虽然字体歪歪扭扭,像鬼画符,但丝毫不影响他们错愕间惊掉了下巴,嘴巴大张,简直可以丢个汤圆进去。 “你们瞧,怎么样,是不是还不错?” 凌云低着头问,竟无人搭理他,一抬头发现他们都愣住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他祖父凌大山,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大声咳了一喉咙,将他们从恍惚中带回。 而后清了清嗓子,炙热的眼神望向他,手指微微颤抖,无与伦比。 “乖孙儿,做得不错,真不错哈。时间不早了,早点歇息。” 然后拉着梁氏,酿酿跄跄的出门。 “时辰还早着呢,回房间干嘛。”梁氏不情不愿的被拉着出了门,嘴上不停的说。 “嗯哼,爹说得对,时间确实不早了,大家都回屋吧。” 凌大仁看着父亲离场,心里嘀咕几句,紧跟着脚底生风般拉着杨氏回了房间。 留下一群小孩,大家你看我,我看你。 “弟弟,这真是你今日学的字吗?”最终还是大娃开口,惊喜中带点崇拜,两眼放光。 “是的阿姐,我也来教你们写姓氏。” “好啊,好啊。”大娃雀跃的跳了起来,满脸期待。 众人先是把碗筷收拾好,而后随着凌云来到院子,只见凌云早已做好了干净的地面,拿出一根树枝。 他先是教大娃,手把手一笔一划,然而他发现,学习这一方面不是谁都能学得会的,没点天赋的人确实难教。 哪怕他放慢速度,却还是教不会。一松手让大娃照着写,却怎么也写不对,凌云尴尬的无从适应。 大娃感觉到了他的异样,忸怩不安羞愧道:“四郎,阿姐是不是不适合学字。” “没有,阿姐不要这么想,弟弟也是学了好一会才找到技巧的。” 看着面红耳赤的人,凌云也不好意思明说,只是继续埋头教。 凌云不知道的是,学字哪有如此简单,他不过是有着现代的灵魂,前世的底子罢了。 一来二去,大娃终是写了出来,明显两人都松了口气。大娃喜形于色,眉开眼笑,脸上洋溢着笑容。 而后他让大娃教三娃,凌云再接着教二娃,重复着教学。 此时房里,凌大山一脸疑惑地躺着发呆。 见状,梁氏不禁嘀咕道:“老头子,方才你走那么快干嘛?还拉我一起走,我还有好多话要问呢。” 梁氏现在一脸郁闷,装了一肚子的话都没得说,见凌大山低着头没回答她。 “老头子,你在干嘛?”见他不搭理,用手胳膊肘撞了一下。 躺在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凌大山轻轻一动,口中喃喃自语。 “哎哟,老婆子,你说我们孙儿这小子是不是非常人?” 他越琢磨越不对劲,结合平常发现,他家孙子像个老小孩一样。 “瞧你说的,咱孙子当然与众不同。” 凌大山一惊一乍的,把梁氏下了一跳。在她心里,她宝贝孙儿肯定跟别人家不一样。 “不是那种不一样,你没发现孙儿从一出生就特别的乖巧,说话做事学得比别人家的快。” “那当然啦,我乖孙儿天资聪慧,当然比别人家的优秀。” ……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各说各话,互相在不同频道交流。 “这么一细说,倒是有些异常。不过这是倒是好事啊,这说明咱乖孙儿,不仅天资卓越且灵心慧性。咱们可要好好教他上学,将来若是有幸中个秀才回来,那将是改换门楣的机会。” 梁氏自言自语,欣喜若狂的她越想越觉得有希望。 “先让他刚刚蒙学,将来之事再做他算,若是有能力就让他继续进学。”凌大山喃喃自语。 “还有,老头子,方才乖孙儿的名字怎么回事?未见你们提起过。” 梁氏心细,高兴过后仔细一想才觉不对,方才孙儿写的是名字而不单纯只是姓氏。 “今日进学见李哥时,他擅自给起的名字。” “这样说来,名字非先生取,当真?” “你这老婆子,难道我还能骗你不成?” 凌大山内心感慨,他这孙儿确能折腾,给他带来太多惊喜,让他不相适应。 像今早,还有方才,真是个活宝。 “哦?乖孙自个起的?甚么名字,怎样的情形,可有寓意?” 梁氏一听是孙儿自己起的名,上了心似的刨根问底。 “具体我也不懂,他与李哥交谈甚欢,我虽在一旁,也不曾细听,明儿再问也不迟。” “这也不懂,那也不懂,方才跑那么快做甚?不就是孙儿让人出乎意料吗,至于跑这般快。” “你个妇人你懂甚。” “我不懂,我不懂,你自己看得出奇又看不懂,被孙儿问道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急忙找借口跑回这来。” 梁氏感慨万端,憋了一肚子话还未来得及问就被拽了回来,怼得他不敢出声。 “乖孙这般敏而好学,可不能埋没了他的天赋。”她喃喃自语道。 这边,杨氏也有同样的疑惑,他们方才正兴头上,还未来得及开口询问,就被叫了回来。 另一边,同样的场景。 “他爹,你回来这么早做甚,孩子们都还在外头呢?” 杨氏也是满脸疑惑,方才见公公走了,他也急急忙忙的拉着她走。 “啊哦,突然觉得今日身体甚是乏累,因而叫你回屋来帮忙捶捶背。” 凌大仁趴在床上,一副让自家媳妇按摩的姿势。 “哎,他爹,你说咱们儿是不是对学习这一方面很有天赋?” 杨氏没有搭理他,若有所思的她把话题转移到凌云身上。 “大概,也许是吧,毕竟是老子的种,天赋异禀也纯属常态。” “不要脸,竟这般大言不惭,说到底还是从我肚子里掉下来的咧。”微眯了眯双眼,娇俏道。 眉心微动,很快又抿嘴一笑,“真是我的乖儿子,不仅乖,还聪慧,将来说不定不仅能光宗耀祖还能封侯拜相呢?” 杨氏幻想着,想得入迷,只见她嘴角笑吟吟,仿佛他儿子功成名就近在眼前。 “得了,别这般痴心妄想了,那小子现在方进学,你就想那长远的事。家里连吃饭仅能勉强糊口,如何光宗耀祖,封侯拜相。” “娘不是说了吗,上学的银钱由她出,不需我们操心。” “娘说是娘说,就算是出,把嫁妆赔完也不见得能供出个秀才来。你不见村里的李叔伯,到底是家境不错,一辈子到头来也只是个童生罢了。” “那可如何是好,那可如何是好。” 杨氏心乱如麻,没有了方才的喜悦。 凌大仁见杨氏不知所措,不忍再刺激她,只是无奈地继续说道。 “我只是怕他以后读书不成,农活不会做,说亲都不好说,这不是毁了孩子吗?” “种地难道比读书还重要?”杨氏的语气很不满。 “读书肯定是重中之重的事,但咱们家甚么个情形你又不是不知。四郎自幼疾病缠身,为了救治他左邻右舍,亲人都借了个遍。你忘了上亲戚家借钱,别人看咱那嘴脸,天杀的刀子也不过冰凉,人心的嘲讽实属让人心寒。” “这些年负债累累,这才刚还清欠的银子,现在无债一身轻,日子刚有些好转。” “再说一读书,读书那得是十几二十年的事啊,下面又有好几个野丫头嗷嗷待哺,家里怎么供得上?如果只是蒙学识字,倒是花费不大,往后真要科考的话,就要很多银钱了,你以为我不想,实在是没办法啊。” 凌大仁深深叹了口气,内心苦楚无法言说,满是无奈。 “暂且走一步算一步,倘若四郎真有那本事,砸锅卖铁供他也未尝不可。” 凌大仁目光如炬,发散出锐利的眼神,一副豁出去的决心。 “也是,不过我相信四郎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杨氏一会喜一会忧,见自家丈夫如此这样,眼里又充满希冀。 屋里上演这番场景,凌云毫不知情,此时的他正开心得盯着姊妹们练习字咧。 对于他们的异样,凌云是有意识的,但他依然装作不知情,因为惊喜还在后头,要让他们习以为常才是重中之重。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天色渐暗,再写就要回屋点油灯了。 不过他家这种条件,他那里舍得,再说他这个年纪点油灯,不仅费油灯还对眼睛不好,还不如趁早睡觉。 简单的洗漱过后,凌云照常入睡,只有充裕的睡眠时间,第二天才精力充沛。 第十章 蒙学日常 第二天一早,刚到学堂还未坐下来,罗虎就蹿跑了过来。 那肥硕的身材,跑起来一颤一颤的,这是凌云在这里唯一一个见到的胖子,不然周围一片都是瘦才如骨,哪怕是他也不例外。 这个年代能吃这么胖,家境肯定差不到哪去,倒也令人羡慕,只见他小心翼翼地附在他耳边问道。 “凌云,昨日先生布置的作业你会背了吗?” “哦,应该会一些。” 面对罗虎的热情,凌云显得有些平静,只是淡淡的回应。 他也想不懂,这个罗虎老是喜欢找他,他有这么招人喜欢吗? “啊,你已经会了吗,我还背不下来,怎么办啊,凌云。” 一听凌云说会,罗虎拉扯着他的衣服,叫喊了起来,还一边流着鼻涕,把他着实吓了一跳。 我滴乖乖,这是随性即发啊。 你说你哭就哭呗,凌云倒不会有多介怀,但是你不能流鼻涕啊, 你虽小,但我怕鼻涕啊。 “凌云,你竟然会背诵了?”这时,一旁的赵龙也看了过来,一脸惊讶。 “我也不懂,估计会一点,你呢,背得怎么样?。” 凌云瞧见罗虎这么模样,属实吓人,前车之鉴,因此说得含糊其辞,他可不想再被这群小屁孩缠着。 他害怕哭声,特别是小孩的哭声,最是震耳欲聋。 “我还是背不熟,待会怕是要受罚了。” “没事,趁着还未开课,还有时间,多背背。” 听到凌云的鼓励,大家临阵磨枪热情了起来,纷纷回到自己座位,摇头晃脑。 待到先生到来,并没有让我们直接背诵。 考校有一个过程,但也简单粗暴,先生先是把昨天的内容,让我们跟着读一遍,而后又给我们一盏茶的时间温习。 时间一到,立马叫停,按顺序让我们背诵。 “人之初,性本善。习…呃…呃,习不远。”罗虎支吾了一阵,最后三个字终于脱口而出。 第一个是罗虎,谁知他一站起来就哆哆嗦嗦的,凌云看着他抓耳挠腮地东张西望的模样,唏嘘一声,知道是背不下去了。 “错了错了,把手伸出来。” 先生拿着戒尺,对着罗虎的手连发三下,打完把戒尺往身后一放,罗虎才敢把红通通的手缩回。 战战栗栗的他脸面通红,一脸委屈,想哭又不敢哭。 接着是赵龙,背的吞吞吐吐,最后脸都憋红了,也只不过是背了一半不到。 …… “错了,又错了,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先生气急败坏,一路下来没一个能完整背下来的更不要说通顺了。 最后一个是他,前面的遭遇让先生气的七窍生烟,犀利的眼神似要喷出火花一般,使得对他不再怀有希望。 只见他摇了摇头,唉声叹气转过身去。 凌云有些激动,不知是紧张还是期待。 这段内容他昨晚已背会,加上昨晚入睡时有温习几遍,早已熟记于心。 瘦弱的身子学先生一样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地背道,声音还带着奶味,只见他一气呵成,非常流利。 先生见状,立马转过身来,原本板着脸愁眉不展的他,此刻也眉开眼笑,干瘪的嘴唇露出了丝丝笑容。 “好好好,不错。” 惊讶的他转过身来,连说三个好字,把凌云从头看到尾,眼里带着审视。 凌云心脏紧张得几乎都不会跳动了,但他表面镇静得像若无其事。 而后就是对着凌云一顿夸奖,同时也告诫他切莫骄溢,当勤加勉之,他自然连连点头称是。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一月已过,这个季节已经慢慢转夏,天气也暖和起来。 在村里,只有李川这个老童生一个文化人,其他村人几乎都是不识字的。 现在他应该也算是村里识字最多的人了,起码三百千他能背会写。 凌云经过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成为了别人家眼中的孩子。 他娘一出门逢人就夸,你家孩子会不会背三百千,被问到的人总是一脸蒙圈,啥是三百千,三百千能吃吗? 他娘一解释,听懂的人自然是一顿乱夸,什么好听得词都用上了,把他娘的尾巴夸上天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出了秀才哩。 每每此时,凌云就劝他娘低调,低调再低调,不要一出门,逢人就说一通。 面对他娘的这种做法,凌云不禁捏了把汗,财不外露,文不显摆这对道理对他娘来说都不管用。 弄得他现在一去学堂,路上遇到长辈都要躲着走,他实在禁不住他人的夸赞,可是他娘才不理咧。 现如今的学堂,每当其他小屁孩被打被罚的时候,他总是能坐在一边安心看书。 启蒙,其实教的不多,因为蒙学主要的就是识字,学完三百千也就差不多毕业了。 因他学得比别人快,进度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李川单独叫他到另一个房间,一对一教学。 一个月学完三本书,先生布置的作业每次都能圆满完成。 所以对李川对他是越看越喜欢,越教越爱不释手。 以至于每次看到他十岁的大孙子,连个三百千都背不完,越想越气,就差拳脚相向了。 李川经常言明,说他天质高明,应当继续读书。 凌云当然想继续读书,但是决定权不在他手里,所以每次回应都是“全凭父母做主”,一来二次,先生也知道这事急不来。 传授完三百千,接下来教的是弟子规,增广贤文等。 学完这些,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这天先生把他带进书房,让他随便借阅,还说他能教的就这么多,剩下的只有靠他自己了。 把他留在书房,看着干净的房子,书不是很多,摆放特别整齐。 凌云知道,古代书籍珍贵的程度,李川让他单独进书房翻阅书籍,已经不单纯是爱才,更多的是信任。 单是他孙子都未能进书房一步,却让他一个外人进,此刻他的心暖暖的,同时把这份恩情埋藏心底。 每当翻阅一本书籍,凌云都小心翼翼,生怕撕破了纸张。这些纸不仅陈旧还有些霉味,感觉是很久远的书籍了。 这种味道,不管怎么晾晒,都还是存在的,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书香气息吧。 仔细翻阅,想看看有没有他感兴趣的史书,毕竟他迫切想了解这个朝代。 然而事实却是令他失望了,翻来覆去四书五经他都未曾见,更别说跟这个朝代挂钩的史书了。 “这不对,那不对,你怎么这么笨呢?如此简单的内容学都学不会,你看看凌云,不仅比你小还比你好学,而且还学得比你好。” 从书房出来,就见到李川的大儿子李振兴在打他儿子李启鹏。 一见到他出来,不知道有心还是无心,打的更狠了,打的得李启鹏哀嚎大哭,看向凌云一脸委屈。 一旁的凌云看得触目惊心,这玩意是真打啊。 “好了,别打,听着闹心。”李川看见凌云,便制止了儿子对孙子的鞭打。 随后李川唤他到茶几那边去,随后神神秘秘的拿出一道算术题,美名其曰是要比试谁能先解出来,其实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做出答案来。 凌云仔细浏览,题目是:“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凌云沉思默想,李川紧张而又期待的望着他。 只见他在纸上划来划去,不一会站起来,笑而不答,而是若有所思问道:“先生,这题可有答案。” “嗯?可是解了出来,快拿出来。” 瞧见凌云胸有成竹,他迫不及待的催促。 看着他心急如焚,凌云虽不慌不忙,但也不敢抓弄他。 只好说出答案:“二十三。” 李川一惊,不知所以,又按耐不住内心的求知欲望,“如何得来?” 凌云略做思考,答曰:“三三数之剩二,置一百四十,五五数之剩三,置六十三,七七数之剩二,置三十,并之,得二百三十三,以二百一十减之,即得。凡三三数之剩一,则置七十,五五数之剩一,则置二十一,七七数之剩一,则置十五,即得。” “果真聪慧,这般难的题,一盏茶的时间都用不到就解了出来。” 李川一边夸他,一边叹息,为什么这么好的孩子不是自己家的。 “不敢,学生愚钝,只是先生教的好。”面对李川的夸奖,凌云不敢坦然面对,连忙作揖。 “你这解术题的天分尤在老朽之上,有这等天分应当用在科考之上,勤加用功定能考取功名。” 每每此时,李川在用词上夸他丝毫不吝啬,同其他人的待遇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还记得当初李川见他学习这一方面比较聪明,为了让他不要过于骄傲,想着用算术打击他一下,随后心血来潮教他算术。 “凌云你过来一趟。” 李川兴致勃勃把他喊了出去,神神秘秘的从衣袖里抽出一张黄纸摊开。 凌云上下一看,发现竟是数学题,还是小学数学题。 上面写着: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有几何? “二十三。”谁曾想,凌云脱口而出。 李川大吃一惊,不可置信,接着在掏出一题。 “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二十三。” 李川膛目结舌,呆若木鸡。 随后把自己这些年收集的数题全部拿了出来,凌云都能一一解出,而且时间极快。 令他备受打击的同时,暗叹他这个学生简直惊为天人,数学的天赋尤甚。 而后每每有出奇的术题,都要来跟他较劲一二。 可是你要跟一个现代大学生比算术,而且还是个理工男,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自讨苦吃。 第十一章 镇上见闻 天气渐暖,正巧休沐的凌云,方从外面跑回来,倍感身上活泛。 古往今来的家长,从不会忘记那句“多穿点”的至理名言。 对于凌云,那就更甚,大人穿两件他就得穿四件,生怕他生病感冒,以至于他瘦小的个子,肥硕的躯体,害得他走两圈就出了一身汗。 最让他难受的是,在这天冷时,他半个月到一个月才能洗一回澡,水要去河边挑,烧水费柴火。 每回凌云提出要洗澡的提议时,杨氏都会纳闷地说:“这不半个月前刚洗过,天还冷着呢,身上说是难受娘给你擦擦。” 好说歹说就是不让他洗澡,不仅是因为废水废柴,更主要的还是担心他身体吃不消,一不小心又生病了。 不过自从他进了学堂,每天都慢跑去慢跑回,有时还会围着自家院子跑上几圈。 跑步,做俯卧撑,是他现在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项目。因为这个年代没有发达的医疗,想要保持健康,就是要强身健体,毕竟生命在于运动。 也因他可不想成为那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只会风花雪月,摇头作诗的柔弱书生。 若是有机会,他倒想成为像辛弃疾那种书生,既豪迈又不失侠义之气。 要是能学武就好了,他对于电视剧里的武功可是迷恋得很呐。 将来若是有机会,定要好好搜寻武功秘籍,倘若成为武林高手,飞檐走壁,来无影去无踪,天地任逍遥,岂不快哉! 话说他现在的身体,自我感觉虽比不过大人们的强壮,但对比同龄人自觉不差。 只是不管他怎么说,说得情真意切,又或是天花乱坠,那怕是在她跟前做得几个她看不懂的俯卧撑。 杨氏到头来只两字-不行,害得他郁闷万分,却又无可奈何。 他迫切地希望天气热起来,等到天热的时候。将水装在木桶里,放在阳光下暴晒,等到水温了,将就洗点温水澡也没什么。 毕竟他还小,在河边树林里偷偷躲着点洗,也没甚么尴尬的。 这下好不容易暖和了,杨氏看太阳好,终于愿意给他洗澡了。 原本想为了省水省柴火去河里洗的,毕竟现在的天气不冷,在河里泡会也不会着凉,但杨氏不肯,他也只能放弃了。 他家里是没有净房的,只是在墙根处搭建了一个简单小棚,其实就是个茅草屋,用茅草围起来的小棚,供他们平常洗澡所用。 凌云先是把浴桶拖出来,把水放阳光下晒,晒得温和了,再放点热水。 摸着水温,不凉了,准备开洗。因为他已经长个子了,浴桶是坐不下了,只能用毛巾擦洗。 一旁的杨氏方见他脱光衣服,一把撸起袖子便朝他走来了过。 凌云像见了鬼一样,连忙捂着身子往后缩,忐忑不安道:“娘,孩儿自己来!” 杨氏: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杨氏漫不经心地看着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将他给捉了过来。 拿起桶旁边的巾,一言不合就往他身上搓,轻言浅笑道:“你自己洗不干净,娘给你搓,搓得又白又净的。” “娘,孩儿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洗。” 凌云死死捂着身体,心惊肉跳的哀嚎,一遍遍强调要自己洗。 他身体虽然才五岁,但五岁也不小了,况且他成年人的灵魂。我的天,凌云欲哭无泪,尴尬得抠出三室一厅。 但不管如何东躲西藏,如何不愿意,到最后还是挣不脱杨氏的魔掌,以至于他整个人都麻木了,还是被她搓了个遍。 杨氏可不敢让他着凉,挫完就让大娃用大巾子给他裹起来,抱屋里头去。 虽说洗澡过程既痛苦又尴尬,使人啼笑皆非,恨不能捂住眼睛。 但洗完澡后神清气爽,精气神十足,整个人飘飘然,无比轻松。 冲完澡,恰巧他爹带着杨氏要去镇上采购。凌云想都没想,屁颠的就要跟着去,杨氏一贯是宠孩子的,便把他带上了。 镇上离他家大约二十里路,走路至少需要一个时辰多一点,倘若走运能遇到去县城的牛车,时间能减少一半。 因为路程遥远,又没有遇上车,凌云走累就让他爹背会,这样走走背背,就来到了镇上。 凌云向来少出门,本来对集市有点向往,毕竟还未见过,满是好奇。只是到了镇里一看,发现镇上集市跟他想象中有些不一祥。 原来平时大家说的“到镇上去买东西”,一般都是几个村里最大最富有的村庄每搁五天,大家都去那里赶集。 时间久了,越来越多的人把家里屯的东西,带到哪里去买卖,久而久之,也就成了集市。 慢慢的开始有人在开店卖东西,开饭馆吃饭,开茶馆喝茶,最后这个村庄的人越来越多,美名其曰也就被村民称之为“镇”了。 其实主要的还是人流量,人多了,自然而然需求就多,有需求就有消费。 再结合当地的经济繁荣程度,以及村民们喜欢聚集在这,顺其自然的也就成了镇。 凌云一路看过去,虽说是镇上,但书店仅有一家。店里时不时有背着书袋,穿着长衫的书生停留。 凌云被他老爹拉着往盐店走去,他一双眼睛咕噜咕噜四处观望,尤为像个土包子进城。 一家三口,左买一点右买一点,不一会儿,采购完必需品的凌大山将他带到面馆。 面馆的斜对面竟然酒楼,为啥说是酒楼呢,原因无他,这酒楼实在相当气派,还是个二层建筑 此时虽然已过午饭的时辰,但丝毫不影响往里面去的人,依旧络绎不绝。 这样的酒楼凌大仁和杨氏自然不会去吃,因为这里的一顿饭少则一两银子,多则十几两,委实颠覆了他们的消费观。 三人在面馆坐下,买了三碗阳春面,还给凌云加了一个蛋。 凌云在等面的时间,发现面馆的旁边是茶馆,茶客很多。 只见茶客们喝着盖碗茶,谈日常琐碎、论国家大事、报商业信息,凌云触耳倾听。 只道是:来不请,去不辞,无拘无束方便地。烟自抽,茶自酌,说长说短自由天! 茶馆高台上,仅条桌一张、折扇一把、醒木一方、清茶一盏。 说书人先是向着前方抱拳躬身,随后吆喝道:各位父老乡亲,今个儿借贵方一块宝地,和大家说道说道。 有钱人就捧个钱场,没钱人也不要走,你就捧个人场,在这儿我谢谢大家咯! 果然是靠嘴吃饭的人,开场白就是一顿夸,听得凌云眼花缭乱。随即只见说书人惊堂木一拍,满座寂然。 话说这崔莺莺年芳十九岁,针织女红,诗词书算,无所不能。 她父亲在世时,就已将她许配给郑氏的侄儿郑尚书之长子郑恒。 书生张生碰巧遇到到殿外玩耍的小姐与红娘。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 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 …… “得了老头,张生的故事听得耳朵都起茧,你就不能换换新口味?” 台下一人大喊道,一人呼万人应。 “就是,就是,说来说去就这一两段,不是张生就是李生,剧情甚是乏味。” “若是没有新故事就下来,莫要在上方丢人现眼。” “就是,快下来吧。” “下来吧…” 听到又是老套路,重复八百遍的张生,台下的茶客们满腹牢骚。 一反常态的闹了起来,对着台上的说书人冷嘲热讽,指手画脚。 “各位看官,切莫着急,容老朽仔细想想。” 看到台下人咆哮施压,说书人眉头紧皱,眼皮一跳,倒也不敢惹了众怒。 不然坏了名声,就等于断了生路。 “有了,各位看官稍安勿躁,且听我细细道来。” 说书人冥思苦想,终是想出了故事,舒了一口气,泰然自若道: 却道是,前朝一书生与花满楼一当红花魁相恋。 那日书生站在花魁面前和她说:“待我金榜题名时,十里红妆不负卿。” 花魁羞红了脸说:“当真?” “若违此诺,便叫我死无葬身之地。”书生柔声细语,毫不犹豫对天起誓。 见书生情真意切,花魁心乱如麻,连忙捂住他的嘴,笑魇如花娇羞道:“哎,不需此重誓,我知你与他人不同。” “知我者,雪儿也。” 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不多时,书生便孤身进京赶考,花魁送他至船上,赠予他全部身家做盘缠。 两人依依不舍,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在岸上的她似水柔情,含情脉脉为他歌舞作别离,书生只道让她等他,许诺高中之日便是娶她之时。 …… 时光荏苒,当书生当高中状元时,十里红状迎娶却是当朝太平公主。 那日花满楼偏房,搁着一封书信,信上写着:你半点朱唇万人尝,怎配我这状元郎。 那日,花魁便笑得诌媚艳丽,跳起了送书生离别时的歌舞。曲终,便纵身跳入夕阳湖。 有人说她为情所伤,被人抛弃,断了生得念头。 可当他人收拾她的遗物,发现那封信时,便明其原因。 可是书信后还有那句:又何妨,来生不做读书郎,定不将你来相忘,圣意难违,来世与你归故乡。 状元郎大婚之日得知花魁自杀的消息,也于大婚之日跳河殉情。 嗟乎!十里红妆九族亡,莫恨我这负心郎,如若来世再相见,半点朱唇尽我尝。 故应感人至深,后人为其作诗曰: 状元并非负心郎,写下此书泪两行 金榜题名十里妆,功成名就你在旁 奈何入得公主眼,自古皇权大于天 若舍公主取名妓,株连九族红妆亡 庭前折旧泪断肠,忘了我这负心郎 说书人说罢,有气无力端起茶杯润了润嘴,茶馆众人还沉浸在其悲伤唯美的爱情故事里,久久不能自拔。 凌云也听得起兴,杨氏瞧见自家儿子坐在那失神发愣,不禁推了他一把。 缓过神来的他,耸了耸肩,呢喃道:戏子本无情,痴情误终生。 吃完面后,他嚷嚷着要买些零嘴,杨氏最是疼爱他,便依了他,随后就回家了。 回家途中还算幸运,遇到村里从县里赶回来的周老汉,趁着他的牛车,约莫半个时辰就回到家了。 第十二章 再做抉择 从镇上回来后,凌云唯一的收获就是知道可以从来里获得消息的渠道-茶馆。 由于古代通信设施不发达,而茶馆又聚集了各方面的人物,因此,茶馆自然地成为信息交流的中心。 凌云想的并没有错,茶馆在古代确实是各种消息的荟萃中心。 四面八方的人们汇聚在这里,无论是年迈的还是年少的,话匣子一打开,谈古论今、天南地北任你调侃。 在这个信息堵塞的时代,能够提供信心的地方往往是有限的,而人声鼎沸的茶馆却会给人们带来大量的鲜活的信息。 不过虽然镇上离他家不是很远,但也有二十里路,自己走路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先不说家人会不会允许,就算允许,凭他现在的体能和年纪,他也不敢单独去。 要是路上遇见个歹人,把自己给拐卖了,得不偿失。所以只能先把这事放在心里,等有合适的机会再细说。 休沐过后,就是学堂上学了。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凌云与你们年纪相仿,每次作业都能诵会背。你们倒好,一个个不学好,偏是这糊弄人的玩意最是在行。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面对这群学生,李川是痛心疾首,心里惆怅道为啥人凌云能做到,他们就做不到呢?都是同样的年纪,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台下学生:what?先生,你读书时也有凌云这种天赋吗? 李川的想法凌云全然不知,要是知道了估计他会为那群孩子默哀。 …… 不过坐在庭院茶座上练字的凌云,隔着屏障都能感受到李川恨铁不成钢的怒火。 他倒是没有幸灾乐祸的感觉,倒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他们,毕竟他不是真正的小孩,这样书一背不好轻的挨骂,重的挨打。 现在他们一听到凌云的名字,犹如晴天霹雳,知道离遭殃不远了。 导致罗虎每次看到他,一脸委屈巴巴,可以想象,其他人是一副什么样的心情。 实际上他觉得李川是和蔼可亲、可敬的,对他们是寄予厚望的。 就单对凌云来说,从未骂过他一句,也未曾打过他一尺,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他已经决定了,反正蒙学已经差不多,剩余的就是练字的问题。 可是这练字,凌云就没什么天赋了,不止没有天赋,他已经感觉到这是他的短处,碰到硬檫了,沉不下心地他怎么都练不好。 凌云内心嘀咕,这可能就是,上天给你打开一扇窗,就会为你关上一扇门吧。 当他把这件事说与李川听时,后者欣然同意,说他原本正有此意,因为能教的都教给他了。 剩下的只能到县里找秀才,或者书院进学,方能再进一步。 当他说明不再每天来上学时,他发现一旁的李振兴嘴角明显微微翘起。 而听到李川又说可以来借书,或者有问题随时可以来找他的时候,表情又愁眉苦脸的,像泄了气的皮球。 当回到家,发现杨氏和大娃俩人头发披散着在门口晒太阳,原来是杨氏在教大娃做女红。 女红俗称针线活,在男耕女织的社会,不管家境殷实还是贫寒,都是女子的必修课。 殷实的富家大小姐,做女红是为了修身养性,又或是做来送人情。像他们家做针线活单纯是为了补贴家用,同时打发时间,毕竟在这并没有其他娱乐项目,如此何乐而不为呢。 凌云在一旁看着,发现做针线活也没那么简单,不像我们大老粗缝缝补补那种,这不仅要精细同时也需心平气和。 大娃本就细心且有耐心,很快就掌握了基础的要领,一针一线缝得很是平整。 见状,杨氏面带笑容,难能可贵地称赞:“别的活不利落,针线活倒是不错,头一回倒也能缝成这样。” 这话凌云不赞同,他阿姐精明能干,还把他照顾得这么好。你说夸人就夸人,怎么还连夸带损的呢? 只见大娃脸颊悄然爬上了绯色,面上染上了喜色。她虽最年长,自幼却是不得疼爱,倒是什么活都交与她做,但她发现村里其他女子也这般,心里虽说毫无怨言,但也耿耿于怀。 四郎没出生时,不管是杨氏还是其他人,对她都没什么好脸色,一有不顺心轻则破口大骂,重则大打出手,其内心对杨氏孺慕又惶恐。 四郎出生后,倒是和蔼可亲了些许,特别当她把四郎照顾得好时,全家人都对她和颜悦色,同时毫不吝啬地夸赞她。 她自觉四郎是她的幸运儿,给她带来了许多欢乐。当然她对四郎照顾得体贴入微,也不单纯是为了自己。 身为长姐的她,自然是要保护好弟弟妹妹们,护他们周全,所以每当有事,她都会毫无犹豫地冲在前面。 难得今日收到杨氏的称赞,内心自然无比激动,一时无以言语。 杨氏望着她这黑黄的瘦脸蛋儿,嘴唇几乎没有润色,眉眼尽是她的影子,不禁有些心疼。 她心里其实也知道这些年苦了大娃了,每天任劳任怨辛勤工作,不管交与她什么活,都能用心去做,不觉对她有些愧疚。 她自觉这些年对她们些个女娃是没有什么好脸色的,动手的次数也不再少。 这般一想不觉百感交集,心如刀割,毕竟虽然是女娃但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一块肉,打折筋骨连着肉。 自觉露出这样的温情稍显不适,急忙道:“别晃神,手指头还要不要了。” 凌云在一旁看着,看着自家母亲的变化,心想杨氏就是如此,刀子嘴豆腐心,说话的情商不高,说话锋芒带刺。 凌云看着表面凶悍杨氏,怎么看都觉着她心里却是最软不过。只不过在子女亲缘上,便不那么亲厚,毕竟不是谁都能看得出来她藏在深处的关爱。 刚吃过午饭,凌云还未把不以后不用去学堂的缘由说出来,李川就上门了。 凌云大概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内心有些憧憬,也许是对继续读书的渴望吧,但这种愿景并不是那么强烈。 李川来了,家人虽然不明所以,但也喜形于色,立马将他迎进爷爷房间的客厅。 李川一进门,梁氏赶紧端茶倒水,之后就带着媳妇和孙女们出去了,还顺便带走了好奇的凌云只留下他爹,让他扼腕不已。 “汝儿天质高明,当继读书,将来定得功名,但稍用功诸生必尽,亦或科出。若能登科进士,不特光宗耀祖,亦吾村之无上光荣。” 李川方才坐下,连茶还未饮就直接破口而出道。 见到村里唯一的文化人这般夸赞凌云,两人自然是无比激动,喜笑颜开,久久不能平复。 “是以,汝儿蒙学已不可失,你们作何打算?”看着两人欣喜若狂的两人,他直接把凌云已经启蒙完成,不用再去他那里。 当李川说凌云蒙学已经完成时,两人呆若木鸡,不可置信,显然是被他的话给震惊到了。 他们虽然知道凌云聪明,很有天赋,但也不见得蒙学完成得如此神速。 别人家一年有时都学不会三本书,他们家四郎一个月就学完了。 有的人蒙学学了两三年还没学满,就被先生轰出去了,他倒好三个月就毕业了。 其实让四郎读书这件事,凌大仁却是从来没想过的。读书在他印象中,是那些有钱的乡绅地主才做的事。 那些富有的地主们,早早就把他们的孩子送去启蒙,不求求得功名,但求不成为败家子就好。 毕竟只要不败家,任凭其殷实的家境,便可保其一辈子吃穿不愁。 像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家却是不成的,供养一个读书人费钱不说,若是没得一点功名,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思及此,凌大仁便觉对不住铁娃,但凡家中有些资财,他这般天赋也能有所施展。 若是平平庸庸也就罢了,一辈子大抵也平淡而过,可吾儿这般聪慧。 况且李川特意上门,自然也是希望让他们继续让凌云读书的。 两人相视,却是没有回答,李川知道他们的顾虑,自然不会刻意催促。 堂屋内,正在进行着一场关于凌云命运的对话。 “这孩子有天分,能坐得定,是个聪慧的,不读书可惜了。” 饮过茶的李川,一副不达目的不摆休地表情。 …… “家里确实困难,村里村外的银子今年刚还清,现在可以说是无债一身轻,日子刚宽松起来呢。四郎若只是识字倒是花费不大,要是科考的话那就需要源源不断的银子,读书,那得是十几二十年的事啊,如今这家境怎么供得上?不是我们不想,实在是没办法啊。” 凌大山很是无奈,他自然想供,这些天他想了又想,实在是寻不出一个来钱快的方法,怎么看都觉着不切实际。 听到凌大山唉声叹息,继续说道:“况且我怕他以后读书不成,农活不会做,说亲都不好说,这不是毁了孩子吗?” “种地,种地,一辈子只知道种地,我们祖祖辈辈种地,到头来种出了个什么样?倘若这孩子资质平平,倒也无事,但这等天赋,岂能埋没,不觉儿戏吗?” 李川勃然大怒,觉得凌大山简直不可理喻。 其实凌大山也想凌云继续读书,但是这事急不得。家里的债刚还清,俗话说无债一身轻,家里没点积蓄哪敢继续让他进学。 第十三章 下定决心 原先想着先让这孩子蒙学一两年,趁着这个空挡攒些积蓄,若是有天份也好让他继续进学,若是没有那就做点其他营生。 现在时间刚过三个多月,委实让他不知所措,不只是他,凌大仁也郁闷。 按理说他家,从他爹祖上三代,未曾听他爹提起过出过什么才子或是大富大贵之人。 原本只不过是蒙学识字,过几年再做打算,现在这个情况,两人被打得措手不及。 “我敢说这孩子,倘若让他去县里找个秀才或者好点的书院去学,以他的天分,县试绝对能过,过了县试再登科那可就是秀才了。那可是秀才,这方圆几里以及镇上还未出过秀才哩。” “况且这里里外外几个村,就我们村是搬迁过来的,啥时候正眼瞧得起过我们。若是村里出个秀才,岂不高人一等?” “若是能考上秀才,你们家哟也可改换门庭,那同时也是我们村的幸事。之后再由村里赞助资读个几年,倘若能再进一步,侥幸中个举人回来,这不仅是天大的大事,还关系到咱们这一村的未来。” 李川喋喋不休说个不停,声若洪钟,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便停下来喝了口茶。 凌大山被说的一愣一愣的,呆若木鸡,木讷的站着。一旁的凌大仁也不例外,听得稀里糊涂,只听清了秀才,举人等字眼,内心既惊讶又兴奋。 “若是真拿不出钱来,我出三两银子,你们再出一点,先让这孩子去试试,倘若这孩子有出息,你们再继续供。” 看着两人错愕的站着,一时间语气也渐缓了下来,不再那般咄咄逼人。 “这怎么能行。” 顿了许久的凌大山冲口而出,一听到由李川出钱,条件反射似的果断拒绝。 “怎么就不行?如何不行?”李川皱着眉厉声追问,语气充满了不耐烦。 “反正就是不行。” 凌大山眉头紧皱,虽不知如何搭话,却不假思索拒绝道。 “这不行,那不行?那你到说出个办法来。” 李川苦口婆心,说的口干舌燥,到头来却见他油盐不进,顿时就来气。 凌大山语噎,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 “钱我们是不能要,但如果李叔真要出钱,权当这钱借与我们,不管四郎日后如何,这钱我们都会还。爹,李叔你们看这样可行?” 见两人争执不下,凌大仁思考良久,耸了耸肩道。 “这样倒也可以。”凌大山轻声嘀咕道。 李川一听他同意了,立马接话,“如此倒也不是不行。” 李川不管过程如何,只要凌家人同意,他此行的目的也就圆满成功。 这般争执,外面的凌云却是不知,此时的他正跟一大群人在院中搓玉米呢。 梁氏本来不让他动手,但自觉无聊的他也跟着搓了起来。 梁氏有心想要阻止,凌云却是不听,这玩意前世他也曾做过,但这辈子动作却生疏得很。 这源于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做过任何的农活,每次他还未来得及动手就被制止住。 凌云家田地一共有十一亩左右,其中分为水田5亩,旱地6亩。 他们家5亩水田,稻田虽然被照顾着很精细,但迫于没有化肥或肥料,所以产量并不是很高。 亩产大约3石左右,一石60公斤,也就是可收获900公斤左右,水稻一年两季,分为早稻和早稻。 早稻一般三月初种植,六月末七月初就可收获。一般早稻是5文钱一公斤,倘若全部卖出去的话,可换得4两并500文左右。 晚稻种植时间其实是早稻收获完就立马种植,所以一般都会提前把早稻种植,这样晚稻收获的时间也会相应提前。 又因晚稻口感较好,价格相对上升,为7文钱一公斤,可得6两并300文。 收完晚稻后,水田并不搁置,而是用来种植土豆,到次年3月初,不管生长如何都要收,因为插秧的时候到了,官府是不会让你阻碍水稻的种植,哪怕是私人的水田。 往往这个时候的土豆,并不是特别大,因为还未到成熟的最佳时期,所以亩产约300公斤左右。 土豆的价格相对较低,大约2文钱一公斤。如果农家产出多,价格还会相应的降低,因而收入大概为1两并500文。 家里剩余的6亩旱地,一般种植高粱、小麦或者是甘薯之类。 经济价值最高当然是种植甘薯,农村种过番薯的人都知道,其产量是相当可观,所以就经济效益来说,种植甘薯最为过。 他家旱地种植甘薯的有5亩,亩产大约350公斤左右,价格跟土豆差不多,约为2文钱一公斤,可得3两并500文。 旱地不能每年都种植甘薯,还得轮着种其他的,比如玉米,小麦之类。如果一块旱地一直种植一种植物,土质会越来越差,产量也会越来越低。 剩余的一亩地,一般都是用来种植萝卜、菜花等蔬菜供自己食用。 当然也可以用来换钱,但前提是有多余的才会拿来换钱,所以这一亩地的收入可以忽略不计。 全家田地收入粗略一算,共计收入15.8两,当然这个收入还要除掉用来交税的费用。 农业税三成,只收稻谷或银钱,所以水田税负扣除1两并750文。 旱地只需要每亩每年上交300文钱的农业税,加起来就是1两800文。 两者加起来共计3两并550文,所以凌家每年的总收入仅有十二两银子。 十几两银子看似很多,但如果仔细一算一年下来,就单吃饭而言,壮年30石,老弱妇孺20石。 凌家9口之家祖孙三代,壮年两人他爹和他爷爷,其余七人,一年吃粮食200石,精打细算,合银大约6两左右。 如若按红楼梦中,林溪村每人每年起码要花2两银子,那凌家是入不敷出的,远远达不到收支平衡,可见是压力之大。 当然,凌家的收入也不仅仅单靠种地来源。 闲暇之余,梁氏和杨氏会织布,满足家庭成员的衣料,若是有剩下的就拿去贩卖补贴家用。 不过就算两个人织布,一年到头最多不会超过一两银子。 他爷爷凌大山会做木工活,但并不是经常有东西做,平时都是有人预订,又或者大户人家有需求才有收入。 不过木工活收入颇高,一年至少在2两以上,这还是需求少的时候,至于需求多时,都能赶上田里干活的收入。 田里不忙时,凌大仁也会外出做短工,这也是家里增加收入的一项来源。 所以倘若不是凌云早产,体弱多病的原因,他家还是有些余钱的,也不可能吃饭都成困难。 凌云手里的玉米,搓在手上一阵生疼,其他人娴熟的动作跟他形成鲜明对比。 “四郎,你看我搓的比你快。”三娃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生硬的动作,不觉朝他吐了吐舌头,很是顽皮。 一旁坐在地上的五娃看见自家三姐吐舌头,也跟着学了起来,对着凌云吐起了舌头。 瞧见凌云不搭理她,不高兴的她晃动身体站了起来,左一晃右一晃来到凌云身旁,扒着他的脚,向他吐舌头。 说实在,人还是小的时候最为可爱,看着五娃那肉嘟嘟的脸,凌云将他抱了起来,轻轻捏了一把她的脸,随后在她,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见到凌云跟她玩,还亲了她一口,兴高采烈笑了起来,不停的哈哈大笑。 梁氏和杨氏本来还担心凌云不愿意跟妹妹玩,因为五娃喜欢粘着他,以至于每次一找他,他就借口离开。 其实她们想错了,凌云并没有不喜欢跟五娃玩耍,对于小孩他喜欢着呢,只不过他不喜欢的是流着鼻涕的小孩。 “你看,四郎同五娃感情多好。”看到凌云抱着五娃,一旁的杨氏莞尔一笑道。 “是啊,以后他们总算是有个依靠了,只是四郎一个人单薄了点。”梁氏默然片刻,欣然而有喜色,却略有失望的神色。 “是略微单薄了些,原本想着再生一个会是男娃,没曾想……”杨氏微微失神,略带愁容抽泣道。 “莫要多想,我们知你辛苦,有四郎一个也足矣。” 看到失落的杨氏,梁氏也不好意思再说,赶忙安慰起来。 “妹妹,妹妹,我也要,我也要。” 一旁的三娃,见到凌云跟五娃玩得起劲,咕嘟嘴蹦了起来,兴致冲冲地想要加入战场。 谁知五娃躲在凌云的怀里不愿出来,三娃见状想把她抱过来。只见她一股脑儿缩着,靠在凌云胸口上,任三娃如何叫喊就是不出来。 “妹妹,你出来哇,同姐姐玩呀!”三娃怅然若失,看着平常粘着她的五娃,今日竟然不要她,失望地撇了撇嘴。 “不要不要,我要同哥哥玩。”五娃靠着凌云身上,调皮的她撅着嘴,闭着眼睛不停摇头。 三娃见到五娃不搭理她,一脸委屈的望着凌云,嘟着小嘴儿低声抽泣,眼看就要大声哭出来。 “乖,去跟三姐玩会。”凌云轻轻揉了揉五娃的头,和声细语道。 听到凌云开口,五娃不情不愿的从他怀里走出,三娃鼻涕一收,立马破涕为笑。不一会就跟五娃搞到一块,似乎忘了方才将要淌下的眼泪。 半个时辰,李川从房间走出,对着凌云咧嘴一笑,凌云急忙躬身作揖。 随后拍着凌云的肩膀,叫他有事没事就去他那坐坐,凌云从然自若,连连点头称是。 随后跟着凌大山和凌大仁送他走了出去,走没多远的李川突然回过头:“你们俩别忘了答应我的事。” 说完就往家里走,他们也进了门。 第十四章 上山挖笋 “老头子,方才李哥过来所为何事?”见自家男人进来,梁氏赶忙上前追问道。 “还不是因为你的宝贝孙子。”凌大山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凌云,思凝片刻道。 “哦?四郎怎么啦,可是在学堂惹事生非了?”梁氏一听事关凌云瞬间变色,猛地一机灵暼了他一眼。 一旁的杨氏一听关于凌云,猛地笑了起来,紧张的插着自己的手指。 “是喜事但也是坏事。” “此话怎讲?”梁氏甚是不解,疑惑道。 “他专程来这一趟,是为了让四郎继续读书的事情哩。” “这是好事,为何说是坏事……”梁氏话还没说完,转瞬明白过来。 “以咱家现在的能力,送他去县里读书着实力不从心,等过些日子先。” “爷爷,孙儿还小,孙儿不急哩。”凌云一听,果然在他意料之中,但也知道家里的情况。 “这事我自有分寸,你们且放心吧!”凌大山看了看凌云,没有接着话题继续说下去。 但他内心自觉得对不起他孙子,若非能力不足又怎能会一拖再拖,真是苦了这乖孩子了。0不过 他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让他的乖孙继续上学,只不过此事要徐徐图之。 杨氏虽然极力想知道她宝贝儿子到底能不能继续读书,但是凌大山不说,她也不敢追问。 一心想知道事情经过的她,一把把凌大仁拽回屋里,悄声盘问道:“方才李叔伯在里屋到底说了些甚?” “无甚事,方才爹也说了,只是告诫我们让四郎继续读书。”凌大仁不假思索道。 “结果到底怎么样?”杨氏紧张的拉着凌大仁的衣服,失声道。 “还能怎样?”凌大仁看着一脸着急的娘子,内心起了调侃的意味,打起了哑语。 “你倒是说啊,想急死我啊?”看见凌大仁心不在焉寻她开心,心乱如麻的她恼怒道。 “你说不说,不说晚上别上我的床榻,爱那睡那睡去。”杨氏恼羞成怒,生气的往床上背着凌大山侧目而坐。 见到自己娘子生气,凌大仁自觉玩笑来过了,急忙上前讨错:“媳妇,是我错了,我这就与你说。” 见他愿意开口,杨氏转过身来望着他,眼波盈盈。 看得自家娘子这般模样,饶是老夫老妻的凌大仁也不禁着了迷,忘了原先要说的话了,对着眼前的人亲了上去。 杨氏一时没想到面前的人会突然亲她,顿时愣住了。等她反应过来想要出声制止,谁知男人那不安分的手此时已攀爬至她的胸口。 正上下抚摸高峰,蜻蜓点水,似乎是在安抚她方才的怒气,杨氏羞红了脸,不停捶打着男人的胸口。 凌大仁看见自家娘子娇羞的模样,自是爱不释手也不觉得疼,一脸痴痴的望着她。 杨氏被男人盯着看,微红的脸突然发烫,身子也软了起来,娇声娇气道:“现在是白天,门也还未栓住。” “无妨,为夫这就去将它栓住,娘子且稍等片刻。”男人在胸口用力抓了一把,恋恋不舍的抽出手来,含情脉脉道。 后者被突然加重的力道抚摸,情不自禁轻声娇喘,脸色越发红烫娇羞道:“讨厌。” 蹑手蹑脚的凌大仁小心翼翼地将门栓住,轻手轻脚的爬上床。 此时的杨氏早已羞得躺在床上死死捂住被子,见到来人爬了上来也不曾松手,随后在男人的甜言蜜语中迷失了自我。 半个时辰后,心满意足的凌大仁对着床上的人亲了一口,而后软绵绵的走出房门。 看见来人,坐在院子抽着旱烟地凌大山怒喝道:“大白天做这种事,也不怕在孩子面前出丑。” “爹教育的是,孩儿谨记在心。”面对老爹的教训,自觉理亏在先的他自是不敢顶嘴,连连称是。 凌大山见不吭腔,也不好在继续,闷哼一声转过头去不看他。 浑然不知的凌云看着爷爷教训自家老爹,一脸疑惑,怎么刚进去没多久就来就挨骂了? 果真是喜怒无常?可是他爷爷平常也不教训人,他觉着甚是奇怪,跑到凌大仁面前,好奇道:“爹爹,爷爷为何骂你?” 面对凌云的提问,凌大仁脸红心跳地咳了咳嗽,支支吾吾说不出个缘由:“啊~哦,爷爷他…” 缓过神来的他,一脸正经道:“爷爷他,大人说话小孩子掺和什么,老子教育儿子天经地义哪有什么缘由。” “一边去,别到这教坏孩子。”发现凌大仁在教训自己乖孙儿,凌大山突然喝道。 眼不见心不烦,凌大仁只好离开了,留下不知所以的他愣在原地。 自讨没趣,闲着无聊的凌云想着出门走走,话说来到这已经五年了,还没弄懂村里的每个角落哩。 逛了一圈发现,广平村山清水秀,跟他原先的家有些相像。村中有条小河流,村名们围着小河居住,后面的则是大山,山上遍地的竹子。 有竹子,肯定有竹笋,凌云想着倒是可以尝尝炒竹笋的味道了,那味道许久不尝甚是想念。 原本想着自己上山去摘一些竹笋回来,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回家喊人为妙。 “娘,我想吃竹萌。”回到家的凌云,看着正在扫地的杨氏笑道。 杨氏一听儿子想要吃竹萌,以为是他饿了:“方才不是刚吃过午饭吗?这会怎么又饿了?” “还未饿,我只是想吃竹萌。”见到杨氏误会他的意思,他连忙解释。 “竹萌有啥好吃的,又涩又硬的。你若是肚子饿了想吃东西就让大娃去给你煮个鸡蛋吃,解解馋也好。” 一听儿子没有饿,杨氏便放心地转过头去,接着扫地。 凌云一脸郁闷,竹笋怎么会又涩又硬呢?笋尖应该是又嫩又脆的啊,难道他们吃的不是笋尖吗? 见杨氏不搭理他,他也不生气,走进房间,看见大娃正在做针线活。 便上前嘿嘿笑道:“阿姐,你在做甚呢?” “弟弟来了,你方才不是出门了吗?怎么突然回来啦。”大娃抬头一看,发现是凌云,唇角微扬笑道。 “阿姐,你手里织的是啥?”凌云指了指大娃手中的针线,好奇道。 “这是给弟弟你做的鞋子,做好了好给你换双新鞋。”大娃笑着应他,手中的活却是没停。 “阿姐真好,以后谁能娶到阿姐肯定是家里烧高香了。”一听是在为他做新鞋子,瞬间嘴甜的讨好大娃。 一听到嫁人,大娃瞬间脸红了,害羞道:“弟弟现在也学会姐姐开心啦。” 见她不生气,凌云调皮地朝她吐了吐舌头道:“阿姐,你晚些嫁人,等四郎长大些,到时弟弟给阿姐准备十里嫁妆。” 一听弟弟要给她备嫁妆,心里自是一暖,静静地看着他傻笑。 “弟弟长大了,知道疼爱阿姐哩。不过阿姐可不能要弟弟的嫁妆,弟弟的钱还需要做彩礼娶媳妇咧。” “没事,阿姐,以后弟弟会很有钱,我会给每个姊妹都准备一份嫁妆,让姊妹们风风光光嫁人。”凌云眨巴着眼睛,古灵精怪的他洋洋散散比划道。 见他如此说话,大娃也不开口,只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傻笑。 “阿姐,其实我来找你,是想让你带我去挖竹萌的。” 见她沉默不语,凌云指了指后山,期待的看着她。 “弟弟怎么想着要挖竹萌哩,那东西不好吃,是不是嘴馋了,姐姐给你煮点鸡蛋吃,好不好。” 一听弟弟想吃东西,以为是他馋嘴,立马停下手中的针线活,从床上起来。 “没有饿哩,就是突然想吃竹萌。”他摇了摇头,慢悠悠道。 见到他不是饿也不是嘴馋,大娃松了一口气,就要继续做针线活。 凌云只好不要脸的开始撒娇:“阿姐,我要吃竹萌,我们去看嘛,你陪我去好不好。” “好好好,姐姐带你去,你等会。”面对凌云的软磨硬泡,大娃只好的同意带他去。 把针线放柜子里,大娃就牵着他的手准备出门。 出门时,边走还边和他娘说:“娘,我和四郎去趟竹林。” 杨氏一听就知道是她宝贝儿子磨她不成,转眼又去找大娃去了,她知道大娃向来对他有求必应,就回道:“哦,你们去吧,路上注意安全,早点回来啊。” 看着大娃没打算准备拿菜篮,他自己钻进厨房,眼疾手快拿了箩筐和一个看着颇钝的小锄头。 锄头并不是我们后世常见的那种锄头,跟盗墓的洛阳铲有些相似,小而细长。 杨氏本来看见他拿着小锄头不以为意,谁知他又回过头拖着一个大箩筐走了出来。 不禁就乐出了声,扶着额头笑道:“儿啊,你该不会要带着这个大箩筐去挖竹萌吧?” “是呀!阿娘,孩儿是不是很聪明。”凌云全然不晓得杨氏在笑甚,还引以为豪的自夸。 “你这么小个人拿那么大的箩筐,哈哈哈哈。”杨氏哈哈大笑起来,凌云见她在笑自己,害羞着红了脸。 一旁的大娃看着也是情不自禁的看着他傻呵呵的笑,场面一时尴尬。 凌云只好拖长了声音嗯哼一声,假装生气,谁知她们笑得更欢。 不一会儿,笑累的两人终于停了下来。 而后大娃背着箩筐牵着凌云,往村北山上走去,不一会儿就到了竹林山下。 第十五章 意外惊喜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青翠欲滴的竹林,翠竹绿影婆娑,阳光过竹叶,斑斑点点地洒在地上。 后山竹林其实并不算真正的山,粗略也只能算做一个小山坡。这边都是竹子,每逢谁家里需要做些家具,都会往这来取。 就像他爷爷不单纯是个木匠,也会用竹片编制家用工具,就像大娃背上背的箩筐就是他爷爷做的。 类似家里用的,像扁担、扁筐,还有木桶之类,只要是能用木材做出来的,他爷爷一点都不含糊。 像平常家里用到的农具,村里面的老一辈大都会做,这还得益于这片竹林。 竹林有些平坦,一眼望去可以看到一些笋尖冒了头,而后兴奋的跑了过去。 在大娃心里,竹笋是不怎么好吃,除非是家里吃不饱饭,才会用这来填饱肚子的。 就像他们家在四郎一岁时,为了给他看病,花完了家中积蓄。甚至还向外人借了些许,因此他们家那段时间,吃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竹笋。 回想起来,那又涩又硬的竹笋,肚子不禁有些翻腾。但既然已经来了,况且弟弟叫喊着要吃,就干脆采一些回去,好好满足满足他。 本来她只是想过来随手带几个回去就行了,弟弟硬要拿着箩筐来,她又不忍心拂了弟弟的热情,只好听之任之。 没一会儿时间,凌云就挖得了一大捆。 心里不禁纳闷,这么好的竹笋,村里怎么没人愿意吃呢? “阿姐,这么好的竹笋,没有人愿意吃吗?” “这竹笋太过涩硬,村里不大有人爱吃,一般只有填不饱肚子的人方会来挖。”面对弟弟的疑惑,大娃耐心给他解释。 我滴乖乖,这东西如果有配料,绝对算得上是一绝味,怎么会不喜欢吃呢,古代人也这么挑食吗? 肯定是你们做的方式不对,等着吧! 等我拿回去,看我怎么处理,到时定要让你们大吃一惊。 半个时辰不到,大娃就弄了大半框。她还想再挖,却被凌云制止了,原因是太重了,等会怕她背不起。 他其实想多了,就算把箩筐装满。这点重量对于从小做重活的大娃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不值一提。 不过大娃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只当他要那么多就够了。 挖完竹笋的凌云在竹林里闲逛,他发现这片竹林很是舒适,漫步其中,仿佛轻舟荡漾在翠绿的大海中。 凉风一阵阵吹拂,空气中弥漫着竹叶味的清香,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真是个不错的乘凉宝地。 此情此景,不禁想吟诗一首哇! 走了一会儿之后,刚想往回走,突然从耳边传来一阵卡拉卡拉的声响。起初他还以为是哪个村民在这里锯竹子,只是四处观望后,却不曾发现有人。 顺着声音走进一看,竟然是一只灰色的竹鼠,正抱着竹叶在洞口啃。 只见它背对着洞口,聚精会神的低着头进餐。 瞧见是竹鼠,凌云自然两眼发光,此刻他的眼里都是肉。 他想起来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更别说这中纯正的野味了。 竹鼠后世他也常吃,因为父母早亡,家里仅有奶奶一人,那时的他经常会出去找些东西吃。 不知道是不巧合,前世后山也有一片竹林,那会凌云可没少吃。 除了竹笋,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各种各样凌云都捕过来吃。 同时也庆幸有这些东西的存在,要不然在后世他未必能活下去。 竹鼠他也抓到过,但都没有眼前这个那么肥。 他吞了吞口水,脱掉脚上的鞋,垫着脚趾头轻轻的靠近,一只手快去拎起它的尾巴,另一只手捏着它的头。 “嘿,抓到了。” 这真的是意外惊喜! 凌云见它动来动去,赶忙将它按住,而后蹲下来用大腿将它压住,防止它逃跑。 见已经控制住它,连忙扯开了嗓子喊到:“阿姐,你快来呀!” 大娃一听,还以为他怎么了,急忙站了起来。 随手拿起小锄头,追着凌云的声音找了过来。 “弟弟,你在哪里啊。” “阿姐,我在这里,在这里。” 大娃看见了他蹲着,底下好像压着东西,“弟弟,你在干嘛?” “阿姐,你快过来看。”凌云没有动,只是微微侧身,示意她走过来。 大娃见他神神秘秘地,赶忙来到他跟前,眼角一瞄,发现他身下正压着一直竹鼠,开心得咧开了嘴角。 “弟弟你真是太棒,出来就能抓到这么大的竹根鼠。” 只见大娃一只手揪住它的尾巴,一只手抓住的它脖子捉了起来,竹鼠咕咕叫个不停以示抗议。 大娃把竹笋压在了竹鼠身上,利索背起箩筐,牵着他的手回家。 还未进到家门,大娃就高兴地对着门大喊道:“娘,娘,我们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这么大个丫头怎还毛毛躁躁的,一点都不沉稳。” 坐在院中的梁氏,看着气喘吁吁的大娃,厉声道。 “奶奶。”一进门,看到是梁氏,凌云当即问好。 “乖孙儿回来了。” 一看是凌云,梁氏立马换了副模样,方才还怒气冲冲的,如今却是笑脸相对。 “奶奶,你猜我们带什么回来了?” 大娃也不生气,反正她已经习惯了,而是神秘兮兮地卖起了圈子。 奶奶不明所以,孙儿在旁边也不在生气,而是少有的打趣道:“带回啥啦?不就是竹笋嘛。我听你娘说了,四郎想吃这东西,带就带咧,怎生大惊小怪哩。” 大娃笑嘻嘻地咧着嘴同梁氏说:“奶奶,这次带回来的不仅仅是竹笋哦,还有你意想不到的收获哩。” 梁氏瞧见大娃这般神秘,也不禁起了好奇心,随后麻利地将箩筐解了下来。 卸下大娃身上的箩筐,一眼瞟过去发现只有竹笋,梁氏大失所望道:“怎么只有竹笋呢?” 只见大娃将那些笋都拿了出来,一只肥嘟嘟的灰色竹鼠显露出来。 梁氏当即就乐开了花,惊讶道:“哎呀,是竹根鼠,你们是怎么抓的?” “是弟弟抓到的哩。”大娃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显得极为自豪。 “哈哈哈,我的乖孙儿,好样的。大娃你把这只竹根鼠放到鸡笼里去,明儿让你爹拿到镇上去卖了。” 随后还不忘念叨一句:“唉,你们挖这么多笋回来干什么,又不好吃。” 凌云眼看到嘴的肉破灭了,大失所望。但是这炒竹笋是不可能浪费的。 他睁大眼睛向梁氏嘟嘴道:“奶奶,为啥竹笋不好吃啊。” “乖孙儿,这竹萌涩的很咧,不管怎么做,都去不掉这涩味。况且我们本来肚子里的油水就不多,吃多了容易肚子疼呢。” 梁氏无比耐心的给他解释了一番。 “那奶奶,竹笋的事就交与我处理,我保证能做的好吃,不过不是现在吃哦!” “好好好,都听你的,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你想怎么做都行,奶奶都听了你。”梁氏宠溺道。 凌云让大娃把带回来的竹笋全部把壳拨掉,然后拿着刀具,担着水桶来到河边。 “弟弟,为什么要把竹笋拿到这来?”大娃疑惑不解。 “阿姐,在家洗太废水了,到这清洗方便。” “弟弟真好,知道省水。” “阿姐,你把清洗好的竹萌一节一节砍段,然后取最嫩的,白色那一节。” 听到凌云的话,大娃手起刀落,一点也不含糊。 “阿姐,然后再把它们切成两半,最后再切成片。” 大娃觉得她弟弟是真能折腾,不过她也不闲麻烦,凌云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弟弟,这样就可以了吗?”经过一番周折,大娃将切好片的竹笋拿给凌云看。 “阿姐,就这样好了。”凌云将它们再清洗一遍,随后放到桶里,用水浸泡。 两人又回到了家,凌云让大娃将它们放在厨房里。 “弟弟,这个等会要不要把它炒了给你吃?”将竹笋放好,大娃不禁问道。 “阿姐,还不行哩,要浸泡几天,把它们的涩味泡出来,到时吃起来就不会觉得又涩又硬啦!” “真的嘛?就这样泡真的有用吗?”大娃很是诧异。 “真的阿姐,过几天拿起来炒着吃,肯定好吃。”凌云拍着胸脯像她保证。 大娃将信将疑,不过没有继续追问。弟弟说过几日就过几日,如果到时不好吃,以后也省得他再折腾。 同时他还告诉大娃,竹笋要每天早上换一次水,连续五天就可以吃了。 还叮嘱她泡竹笋的水,不能用来喂牲畜。大娃感觉自己已经懵了,怎么弄个竹笋还有这么多规矩。 很多人不知道竹笋是有微毒的,如果用其浸泡的水来喂家猪,家猪吃了会突然病死。 为什么他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因为后世的他经常吃竹笋,有次他直接把浸泡的水拿来喂猪,导致的结果就是,养了好几年的老母猪突然死掉了。 他本以为是生病的原因,后来听到村里的老人说起,他才知道浸泡竹笋的水是有毒的。 “老婆子,方才看见柴棚的鸡笼里关着一只竹根鼠,到底怎么回事?” 晚饭时辰从外面回来的凌大山突然发现鸡笼里关着一只竹鼠,惊讶不已。 “你的宝贝孙儿上竹林挖竹笋逮到的。”说起这事,她脸上洋溢着笑容。 “哦?乖孙儿平常少出门,今日怎会想着出门挖那玩意?” “他今日嚷嚷着要吃,就让大娃带他去了,你没看见,厨房桶里还装着他今日的收获哩。” “爱折腾就让他折腾会儿,指不定下次能给咱们带来更多惊喜哩。”凌大山也不反对,孙儿愿意做什么都随他。 “反正地里没啥活,明日让大仁去镇上一趟,将竹鼠卖了,随便看看有没有短工。” 就这样,凌云心心念念的野味,彻底跟他无缘了。 第十六章 竹鼠怀孕 翌日清晨,当天蒙蒙亮的时候凌大仁就提着竹鼠出门了。 当凌云睡醒时,急忙跳起床跑出门,一看竹鼠不见了。 当他问大娃怎么没叫他起床时,大娃说是他爹不让叫。 得知消息的他大呼后悔,原本他想跟着去的,想再去茶馆听听书,借此机会打探打探消息,没曾想到到头来空欢喜一场。 因为他爹这一趟出去,随便看看镇上有没有招短工的,若是有指不定两三天才能回来,所以才没把他带上。 虽然他爹他情有所原,但是没得去镇上的他垂头丧气,好生郁闷。 这些天并不是农忙时候,凌大山瞧见他不开心,闲着无事,就给他捣鼓出了个小玩意-小木鸟。 当凌云拿到一个惟妙惟肖的小木鸟时,惊讶极了。他爷爷的木活做的好,一直是他爹在他耳边念叨。 以前给他做的玩具,总觉得就那样,没有他爹说得那么夸张,可能是那些小玩意没什么技术含量。 如今这个小木鸟放在他眼前时,他显然不能不信。 他爷爷的木活可以说是栩栩如生、别具匠心。怪不得十里八乡的人,都喜爱找他爷爷做木活。 “爷爷,你做的太好了!” 凌云虽然是一个成年人,对这么个小玩意不是很感兴趣,但着实被他爷爷高超的技艺所折服。 况且就算他不是很感兴趣,为了避免打击他爷爷的信心,还是要表现出小孩子的开心。 “喜欢就好,喜欢就再给你做。” 凌大山望着孙子喜笑颜开的小脸,宠溺的说道。 “不用了,不用了,孙儿已经有很多玩具了……” 一听还要做,凌云连忙拒绝,生怕一言不合就要动手。 凌大山时不时就爱给他捣鼓些小玩意,他又不能说不喜欢。 若是表现得太喜欢,他爷爷又得花大把时间去忙,得不偿失。毕竟这些小玩意儿,对他一个大人来说形同虚设。 拍了拍头,他想起来了,他爷爷的手艺这般精湛,不好好利用真是暴殄天物。 不如做些甚么东西,拿到镇上或县里去卖,万一不小心,他们就发家致富了呢。 暴发户的生活,想想就诱人。 到底要做些个什么呢?凌云一时间又想不出来,他可不能凭借着他个人爱好胡乱捣鼓。 要结合实际需求方能有销量,不然单凭个人的喜好,让他爷爷做出来的东西卖不出去,既浪费木材又浪费时间。 凌云发现他并没有做商人的潜质,琢磨半天,想不出一个玩意来。 他恨自己前世不是学历史的,不知道古人需要什么,以至于坐在院中发呆。 “哥哥,给这个我玩一会儿嘛?” 五娃围着他不停地转,小心翼翼的指着方才爷爷给他做的小鸟。 小不点抱着他的小短腿,看着精致的小木鸟两眼冒光,恨不得抱起来就跑。 若不是从小就被说教,没经过哥哥同意,不能乱拿哥哥的东西,估计这会她已经把玩起来了吧? 凌云扭头一看,发现她今天表现的不错,并没有流鼻涕,脸上也没有稀里糊涂的脏东西。 将她拉了过来,指着他的脸傲娇道:“呐呐,亲一下哥哥,哥哥给你玩。” “ “爹爹,你回来啦?”说着说着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就要往鸡笼里伸。 “你在做甚?”谁知手还没伸到,就被他爹将他的手甩掉,厉声呵斥道。 “爹爹,我这不是看看这竹鼠还活着不哩。”凌云吞了吞口水,看着竹鼠两眼放光,嘿嘿笑道。 “休想打这竹根鼠的主意,这次若不是因为它,我本意是要去做短工的,谁曾想…”凌大仁看出了他的小心思,立马断了他的念想。 “爹爹,反正是卖不出去,咱家又没有多余的粮食养着它,不若…”凌云尴尬的搓了搓手,笑眯眯道。 “谁告诉你卖不出去的?”谁知凌大仁沉声道,让他无言以对。 “那,那爹你怎么还将它往回带咧?”凌云打着小算盘继续追问,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今晚有没有吃点肉的希望。 “小兔崽子,这竹根鼠的主意,你是打不着咯!”凌大仁看着垂涎欲滴的他,不怒反笑,卖起了关子。 他还未反应过来,紧接着又说:“不过你这小子,运气倒是不错。” 说完不再搭理他,径直往家走。一脸疑惑的他愣在原地好一会,而后屁颠屁颠地也跟着进了门。 “他爹,你怎又把竹根鼠端了回来,莫不是卖不出去?” 看见自己丈夫回来,本欲打招呼,却发现今早带上街卖的竹根鼠又带了回来,疑惑不解道。 凌大仁故作高深的摇了摇头。 瞧见自家丈夫又同昨日一般调戏她,一想到昨日之事自己鬼迷心窍,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而后还被婆婆教育了一番,羞得她无地自容,顿时就来气,咬着牙,一字字挤出牙缝道:“你说还是不说?” 瞧见杨氏已然生气,凌大仁虽觉得莫名其妙,但却不敢触杨氏的怒火。 当即解释起来道:“今日我早早去到集市,便把这竹根鼠带到卖鸡的摊点摆卖,一开始,别人出五文一斤,我嫌低,未曾同意。” “又过了会,一位老人过来,愿意出二十文一斤,我激动得连连点头同意。谁知那人刚将竹根鼠抓起来,脸色大变,变卦说不买了。” “我顿时急了,同他理论,问他怎能出尔反尔。谁知那人淡淡一笑,解释道这竹根鼠已有身孕,而他本意是拿这竹根鼠做实验,怕生出意外,导致无辜地杀戮。” “老人走后,我思前想后,若是将这竹根鼠卖出去,多半是为人宰杀,徒增杀戮。若是不知其有身孕也罢,但既已知晓,实在狠不下心来,便又把它带了回来,打算待它下了仔再做其它打算。” 凌大仁一口气说完前因后果,口干舌燥,杨氏见状端来一碗水递给他。 “谢谢夫人!”凌大仁讨好似的道完谢后,将碗里的水一饮而尽。 “哎!” 得知结果的凌云,犹如晴天霹雳,刚燃起吃肉的心又被狠狠浇灭,灰心丧气。 重重叹了一声息,无精打采的他如同行尸走肉般又走了出去,到方才郁闷的地方接着郁闷。 杨氏疑惑不解,她家宝贝儿子这是怎么啦,抬头看了看凌大仁:“四郎这是怎么了,怎这般垂头丧气的,莫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小人儿一个能有什烦恼,故作深沉罢了。” 第十七章 农忙时节 七月初,稻田里的禾苗终于成熟了,田野间遍地金黄。 烈日当空,汗流浃背地村民们望着那一株株饱满的稻穗,眼里充满了喜悦。 顶着大太阳的村民们,肆意地挥着手里那破旧的镰刀,有些费劲的收割着金黄色的稻穗。 仿佛如有神助,每个人都充满了干劲。 水稻的成熟,村民们开始了“双抢”。 整个广平村都变得极其忙碌紧张,村民们走路恨不得踮起双脚,村里少有闲聊的人。 凌家除了他跟五娃,其余人都忙得脚不沾地,煮饭的时间都没有。 凌云本想到地里帮忙捆绑稻谷,可刚一开口,就遭到了全家人的反对。 一看是这种情况,凌云就想着干脆帮他们把饭给做了,免得他们回来还要手忙脚乱做吃的。 他到这世上没有做过饭,但凭借前世的厨艺应该差不多哪儿去。 他先是将前几日浸泡的竹笋,拿出来沥干水分,到菜园里摘来一些韭菜,还有一些青菜。 凑巧的是,他竟然在厨房发现了蒜和辣椒。 按着步骤,先热好锅再放油,等油也热得差不多了,再把准备好的辣椒和蒜蓉放下油锅爆出香味。 不得不说,烧柴火还真是费劲,不一会儿脸都熏黑了。 旁边的五娃看着脸被熏黑的他,哈哈大笑,笑着还在那瞎掺和。 那小人儿,一个劲抢着要帮他添柴火,然后被呛得连连咳嗽,闹得他哭笑不得。 “乖,让哥哥来就好。” 他也不忍心打击五娃的热情,虽说帮了倒忙,但还是给她参与感的。 小孩子还是要顺着点,毕竟你要是不给她帮一下忙吧,她就一脸委屈的哭鼻子。 凌云把竹笋翻炒几下就盛了出来,接着放油单独翻炒一下韭菜,最后把竹笋放进去,放点酱油,热气腾腾的韭菜炒笋就出锅咯! 闻着味不错,忍不住夹了一片尝尝味道。发现味道确实不错,就是油不够,还有点微淡。 原因是他看着快到底的油坛和那不多的盐,舍不得多放,少油少盐将就着用。 “五娃,你也吃一块。” 凌云夹起一块就往五娃嘴里送,后者原想拒绝,但闻到香味的她忍俊不禁。 只见五娃将竹笋咬在嘴上嚼了一会,发现味道不错,心满意足的她,将整个竹笋吞了进去。 而后饶有余味的舔了舔嘴角,欢呼雀跃地跳了起来,“哥哥,好吃,真好吃。” 凌云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发现木灰挂在了她的脸蛋,不禁干笑起来。 他接着又炒了一个青菜和油闷笋尖和一个韭菜鸡蛋汤。 一桌三菜一汤,午饭足矣! 正午时分,农忙的众人回到家时早已汗流浃背。 疲惫的身躯,却闪着丰收的喜悦,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今年的确是风调雨顺,虽然广平村土地贫瘠,但收成已然符合村民们的预期,自然是人人高兴不已。 汗流满面的大娃拖着疲惫的身体,掀起衣袖往厨房走去。 想着今日午饭将就着吃些什么,才能不影响下午干活。 “阿姐,不用忙了,弟弟已经做好啦!”在大树下乘凉的两人,见到他们回来,屁颠屁颠跑进门大喊道。 众人一愣,半信半疑。 良久凌大山缓缓道,“你且去看看是否如四郎所言。” 大娃身体一震,抬脚就进了厨房,打开饭菜罩,惊讶的发现桌上竟真的做好了饭菜,且还是三菜一汤。 目瞪口呆的她,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看着这菜色似乎不错,于是对着门口惊颤道,“爷爷,菜,饭菜真的做好了。” 众人一听,知道凌云没有说谎,便一同洗手进门。 仔细端详这一桌三菜一汤,有两盘明显是之前四郎带回来的竹笋。 一家之主的凌大山疑惑道:“乖孙儿,这是竹笋?” 因着年幼的凌云身体不好,为了治病负债累累,大家也是挖过笋吃的,所以对于笋的涩味还心有余悸的。 不过看着这两盘菜色,却是同他们之前所做天差地别,不觉食欲大涨。 原先还担心凌云瞎搞的众人,见到桌上颇有食欲的三菜一汤。 众人瞪圆眼睛,欣喜若狂,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爷爷,这是孙儿在学堂的书上发现的,却说是这竹笋要这么做才有味道。”凌云原先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说辞,倘若没有理由,怕是会被揪着问。 “哦?”众人惊讶。 “书上也写着竹笋的做法?”凌大山将信将疑,一脸疑惑。 “是的,李爷爷将我带进他的书房,许我随意翻阅,那日凑巧见到,就尝试着做的。爷爷,快尝尝孙儿的手艺好不好吃。” “这个是韭菜炒笋,这个是油闷笋尖” 说完,凌云夹起一片递到凌大山面前,凌大山虽然有所怀疑,但不忍拂他的心意,含在嘴里吃了起来。 其他人本来还处在观望状态,但是一看凌大山享受的表情和那干净利索的夹菜动作,仿佛明白了什么。 顾不得竹笋到底是酸还是硬的味道,手忙脚乱的夹起来就往嘴里放。 吃得津津有味的众人,似乎已经把吃饭的规矩忘了,饶是凌大山今日破天荒的没有出声呵斥。 用完了饭,众人正在休息,凌云被杨氏逮住问道:“儿啊,那什么韭菜炒笋和闷笋尖到底怎么做的,你快和娘说说。” 凌云一愣,便解释起来,“娘,就是放油,放辣椒和蒜,然后再放笋和酱油啊。” “儿啊,你再同娘亲说具体一点“杨氏感觉儿子敷衍自己,略略压了压火。 然而,凌云直接一句堵的他哑口无言,“哎呀!娘,你知道那么多干什么,阿姐会做就行了。” 杨氏气哄哄的走了,留下不明所以的凌云。 回到房里的她,看到凌大仁正躺在床上,正气头上的她,过去对着他的手狠狠捏了一把,呼的一声,心情愉悦了。 “啊,你做甚?”无缘无故被妻子捏了一把,疼得他惨叫不已。 “无事,看你不爽。”杨氏撇了撇嘴,淡淡说道。 凌大山痛得有苦说不出,想打又不敢打,越想越气的他干脆坐了起来,生气的走了。 “爹,你怎么啦?”凌云见他爹闷闷不乐,心存疑惑的他上前问道。 “你个小孩儿知道这么多作甚?”凌大仁本就气头上,瞧见是自己平常的爱的儿子,用力压了压怒火,但说话的语气还是有些暴躁。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同我孙儿讲话?有气你往别处撒,对着我孙子算什么?方才给你做的饭菜都堵不住你的臭嘴,给我滚一边去。” 一听自己孙儿被他老子教育了,气不往一处来,对着凌大仁就是一榔腿。 凌云觉得莫名其妙,方才他娘也是,他没说两句就生气走了,如今他爹也是,像吃了火炮一样。 凌云总是对肉念念不忘,吃不到肉的他,总想方设法整肉吃。 把五娃带到田里,说要去李川哪儿看会书的借口,进入竹林里四处转悠,想着有没有机会在碰到竹鼠,满足他对肉的渴望。 他想着这次要是给他逮到一只竹鼠,他绝对会果断的手起刀落,杀掉再带回去。 坚决不能再让肉从他面前经过,不能进他肚子的结局。 晃悠了一圈,发现除了枝繁叶茂,遮天蔽日的竹林,别无所有,显然没有之前的运气。 一无所获的他想继续深入,往后山去。 他也曾听人说过后山时常会有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型动物,虽然数量不多,但村民们偶尔有捕抓到过。 激动澎湃的他,折下一根趁手竹竿做武器,麻溜往后山走去。 农忙时节,上山并没有人,只有小鸟在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凌云走在后山外围,小心翼翼四处观察,希望能发现野鸡啥的,不过令他失望的是啥也没发现。 他不确定那边是否有没有生命危险,若是不小心招惹到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他可招架不住,满怀失望的他只好往回走。 凌云路过竹林,顺手折了一些竹叶,回到家便折断放到竹鼠笼里。 他注意到竹鼠的食量逐渐减少,昨日放的今日都没吃完,难道是生病了? 不过他还发现竹鼠**比之前的突出,呆呆地趴着一动不动。 凌云刚转身想离开,突然听见竹鼠发出咕咕的声音。 回过头一看,发现它后腿弯蹲如排便状态,不一会儿,仔鼠连同胎衣和胎盘一并产出。 一只两只,总共是五只,凌云看得出奇,目不转睛地望着刚出生的竹鼠,只见闭着眼睛互相挤在一起。 毛茸茸煞是可爱,凌云想端一个起来仔细瞅瞅,又害怕自己出手没个轻重,没敢下手。 傍晚众人回来时,凌云也准备好了晚饭,不过菜却是没变。 浸泡多日的竹笋,自然要趁早吃,要不然有细菌滋生得不偿失。 况且凌云这个炒法,甚得家人的喜爱,就像遇到一个新产品,多吃一两天他们也乐意。 吃完饭凌云仔细告知大娃这竹笋怎么做的,大娃听完毫不犹豫的夸赞她这个弟弟真聪明。 凌云说还有其他的做法,只不过现在是农忙时节没时间弄,待水稻收完再教她其他的做法。 大娃一听还有其他的做法,便一个劲追着问,凌云被问得头晕,连忙捂住耳朵,又顶不住大娃的软磨硬泡只好告诉她。 竹笋其实可以晒干的吃,只不过步骤有些复杂。 谁知大娃一听,像发现新大陆一般,迫不及待的她,连忙说水稻收完就去挖回来晒干。 还揪着凌云问好不好,好不好。凌云被摇的头晕,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 第十八章 奇思妙想 这天,凌云在田埂上看着不远处的农田里,挥着镰刀的村民们在不停地收割着水稻。 此时田里一位女人背上背着孩子,一直在哪哇哇大哭,似乎很不舒服。 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让旁边的男人烦躁不安。 “这么个赔钱货,整天觉得哭的稀里哗啦,好生烦人。” 男人怒火冲天,两只眼睛挣得很大,狰狞挤成一团,面目狰狞,破口大骂。 孩子母亲心惊胆寒,低着头不敢吭声。不停的抖着腿侧着身,想要让孩子舒服点,止住哭声,只是事与愿违。 “就不该要这赔钱货,早知送人算了,养着也是累赘。” 女人一听,浑身颤抖,眼睛通红,半张着嘴,依旧不敢吭声。 …… 女人背上的人应该是个女娃,如若不然不会有人舍得这般骂孩子,像他在家如同众星捧月。 当然啦,也不排除拿着家里男丁过多的,不受待见的也在其中。 听着孩子的哭声,在听着男人的骂声,他不禁有些同情。 灵光一闪,一个想法在他脑中浮现-婴儿车。 如若此时有个婴儿车,将孩子放进婴儿车里就近照顾。孩子在跟前,既不耽误干活也不用担心孩子出意外,两全其美。 古代农民们谁家不是拖家带口,小孩成堆,光他家就五个。大人们都忙着生计,哪有人会特意花时间专门带孩子。 第二个孩子还好些,可以让大点的小孩看管,就比如他多数情况下,都是大娃在照看他。 凌云越想越觉得有搞头,于是他撒腿就往家里跑。田里干活的家人,看着他飞快的往家里跑,见惯不惊。 到家后,凌云拿出纸墨笔砚在黄纸上构思,虽然没有画画的天赋,但好歹也学过几节画画课。 不一会儿就将婴儿车画了个大概,凌云将黄纸放在四十五度方向上下端详,脑子不停回忆,同现代婴儿车做对比。 黄纸上的婴儿车,虽然画工粗糙,棱角并未分明,但却有其形,打造出来应该不成问题。 他计划等过了这锻农忙时间,把这个模型给他爷爷看,看他能否将其造出个成品来,若是看不懂他再从中讲解。 前些日子若是跟他爷爷学学做木工,现在也可以自己捣鼓一下,想到这他不禁扼腕长叹,百密一疏。 况且技多不压身,万一以后有用得到的地方,权当未雨绸缪。 谁知当天晚上,他爹拿着他画的婴儿图,觉着很是稀奇,又百思不得其解,饶有兴致的找到他爷爷。 不曾想他爷爷看了看,仔细一琢磨,觉得匪夷所思。冥思苦想却又说不出来,这是个什么东西。 暗自揣摩这难道又是他孙子,胡乱捣鼓出来的东西?可是他未曾在记忆中见过这东西,又或许是他孙子在那本书上学来的。 思前想后,他怀着好奇心,拿着黄纸找到他,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凌云本还觉得奇怪,他们怎么找到这张纸的?恍然大悟的才想起来是自己画好了,忘记收了。 面对两人的疑问,凌云自是耐心地解释,凌大山听得津津有味,觉得给婴儿坐上去的车,不可思议。 凌大仁则听得稀里糊涂,一窍不通。 凌云试探性问道:“爷爷,你觉着这个能做出来吗?” 凌大山拿着黄纸上下察看,思考良久才道:“不好说,不过倒是可以尝试。” “爷爷,若是这东西做出来拿到集市上卖,可挣得钱?”凌云精准的引诱,触动两人的心弦。 凌家当前正是缺钱档口,若是这东西做出来卖,倒是个不错的生意。 不过到底能不能做出来,凌大山自己也不敢肯定,这东西毕竟头一次见,也没有实物。 虽然做了二十多年的木活,但他本就老实本分,从不信口开河,说那些打包票话。 因而含糊其辞道:“爷爷不敢说能做出来,但大概是能做出来的。” 听见凌大山这么一说,凌大仁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是成了。 他爹的手艺,他是知道的,这十里八乡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些年还没见过他做不出来的东西。 “走,孙儿,我们爷俩这就琢磨琢磨去,看看能不能把它做出来。”说着凌大山一把抓过凌云,便到他房间旁的木材棚子,拿起工具刨木材。 “爷爷,这段日子不是农忙时节嘛,要不我们过些时候再琢磨?” 看不出来他爷爷也是个急性子的人,遇到个稀奇的东西就控制不住。 生怕他因为这个耽搁收稻穗的时间,得不偿失。 谁知他爷爷脱口而出:“无妨,水稻明日上午个把时辰就能弄完,剩下晒稻谷的事交给你奶奶她们就好,翻地的事交给你爹就可以了,咱爷俩就呆在这儿把这东西做出来。” 一听不耽搁,那就利索些,配合着在一旁打下手。 后面几天里,凌云在一旁画婴儿车所需的材料,凌大山则是不停的刨木材。 三天后,木材已经准备差不多了,两人开始组装,一边组装还要一边改。 这些天,凌云也跟着凌大山起早贪黑学了木工技艺。 凌大山见自家乖孙儿跟着他学技艺,不晓得有多得意。 一见到梁氏、他爹、他娘,就说看吧我孙儿正跟着我学木工咧,不停的在哪唠叨,得意洋洋。 两天后,一辆极其简陋的婴儿车应运而生,两人对着这辆新诞生的婴儿车充满了喜悦。 “爷爷,要是这车能像马车一样有轮子就好了。”凌云在旁边有意无意的提醒。 凌大山听到眼睛一亮,顿时又刨了两个车轮。 “爷爷,这儿得在刮刮,要不然怕小孩勒到。” “好。” “爷爷,这得细一点。” “好” …… 就这样,不停的修改、美化,终于把那辆看起来极其简陋的婴儿车细致化、功能化。 凌大山迫不及待地,抱来三岁的五娃往车里一放,原本不情不愿地五娃,在车里用脚划来划去,玩的不亦乐乎。 有了第一辆的经验,后续的生产快如牛马,一天上午便做了两辆。 梁氏看见五娃坐在做出来的婴儿车上玩耍,两眼发光:“老头子,这是你做出来的?” 凌大山点了点头,露出得意的笑容。 “这些天你们都在忙这个东西?” 凌大山哈哈一笑,“这得亏了我们乖孙儿,总能想到一些出人意料的玩意。” 梁氏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瞄着凌云,发现凌大山说的不错,她孙儿总能做一些令人震惊的事儿。 梁氏心想送他去进学这个主张当真不错,如若不是送他去进学,怕是想不出这么多东西来。 梁氏已经把这些功劳推到读书身上,也省得他另编理由。 “我们乖孙儿当真聪慧。”梁氏摸着凌云的小脑袋瓜,开怀大笑。 他不喜被人摸头,本想闪躲,但一想到他小的时候被摸头就闪躲,他们就越摸越上瘾,越摸越起劲,顿时没了想法。 “那也是我的乖孙儿。”凌大山白了她一眼,紧接着沾沾自喜,“再说了,乖孙儿有这想法,那也得靠我动手才能做出这么精致的东西。” “这东西你们打算怎么办?真要拿出去贩卖吗?”看着满地堆着好几辆婴儿车,梁氏不由得轻声问。 “我跟孙儿合计过了,做够十五辆,到时向周老头租个牛车,让大仁一并拿到县上买。” “去县里,能行吗?” “孙儿说了,县里有钱人多,看着这新奇的东西肯定会买,特别是大户人家,舍得出钱。”说完回头看了一眼凌云,那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凌云发现凌大山真是个会做生意的人,为了让婴儿车看起来更精致独到,不辞辛苦在上面雕刻着凤凰和龙之类程祥的之物。 就像后世酒吧里卖水果一样,把水果摆盘,那样会更好吃吗? 不,会更贵! 到了要去县里卖婴儿车的日子,凌云自然是要跟着去的,凌大仁本不愿意,但又拗不过他。 因为凌云的理由简单粗暴,直接说,这东西本就是他想出来的,你不带我去就不能卖。 凌大仁想了想,反正包了村里周老汉的牛车,不用他走路,也就勉强同意了。 广平村里镇上不是很远,但是毕竟是做牛车,速度比较慢,所以早早就要起床,不然到哪估计都是下午了。 当他们家将婴儿车搬上牛车的时候,李老汉围着看了又看,发现不曾见过这古怪的玩意。 话说他这些年一直来往县里,各种稀奇的玩意也曾在县里见过不少。 但这个东西却是不曾见过,于是他疑惑道:“大仁,你这是个什么新鲜东西,我上下打量咋觉得这么古怪哩?” “这是我爹自己瞎琢磨的玩意儿,打算拿到县里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换几个钱。”凌大仁只是潦草应付了句。 不愧是来往县里的人,能听懂言外之意,此话一出,便识时务地不再追问,而是换个话题:“凌哥心思就是独到,手艺也是耿耿的,这十里八乡也是数一数二的,这回肯定能换个好价钱。” 同聪明的人交流就是好,不仅有眼力劲,还让人很舒服。 “粗略换些钱用吧。” “四郎,你带着玩意干嘛?看着怪吓人。”凌大仁看见凌云手里抱着一个稻穗根编制的小人,诧异道。 “有大用处。”凌云卖起了关子,随后将小人儿塞进车里。 “这是凌家四郎哟,看着就是聪慧。”周老伯一看凌云跑了过来,连忙夸赞道。 “周爷爷好。”说着便向周老伯作揖。 “这孩子,果然是进过学的人哟,礼数周到,老汉受宠若惊哩。” “小屁孩瞎掺和,周伯休的夸他,不若尾巴翘上天咯!”一听别人夸他儿子,表面平静,内心实则波涛汹涌。 第十九章 大赚特赚 一路上凌大仁和周老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凌云在旁自然是插不上嘴的,百无聊赖的他只好看着路上的风景。 虽然是夏天,但因早起出发,现如今太阳还未升起,清新地空气闻着让人特别舒服。 牛车本来挺安稳的,但由于马路太过不堪,坑坑洼洼,导致他一路颠簸,摇摇晃晃,甚是乏累。 凌大仁见他不习惯,便像之前一样把他抱在胸前。他虽觉得别扭,但也没有好的方法,只能任之由之,慢慢在的他胸前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当他醒来时,发现对县城轻车熟路的周老伯,已经将他们拉到了集市。 凌大仁将他抱下,花了十文钱租了个摊位,随后一起将婴儿车放到摊位上。 凑巧赶上人多之时,刚摆上去,就不停有人围着看。 一些瞧着好奇的人上前问道:“这是什么东西,怎生瞧着这般奇特?” “这是家父想出来的东西,俗称婴儿车,至于功能嘛……”凌大仁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凌云,凌云心神领会。 直接将方才带来的小人放进婴儿车里,缓缓道:“这是专门给小孩坐的婴儿车,只需将小孩放进去,栓住固定,小孩就可以坐在车上屹立不倒。” “大人们可以将小孩放在身边,你无暇顾及之时,它不会摔跤或是乱跑,且这车还可以滑动。”说着凌云上前推动婴儿车示范。 众人边听且看,不由得惊叹:妙,实在是妙啊! 特别是那独到的功能,只需将孩子放上去,就不用再花心思去看管小孩。 明白了其中妙处,蠢蠢欲动地人们越摸越上瘾,越发觉得此物甚好,开始有人忍不住问道:“此物甚好,怎么卖?” “八百……”凌大仁刚想说八百文,谁知竟被凌云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 “一两银子。”凌云伸出一根手指脱口而出。 凌大仁虽然震惊看向凌云,后者朝他点了点头。 这个价格一般家庭是承担不起的,哪怕在想买,也不会花如此高价钱买这么个玩意。 人们看向凌云又看了看向凌大仁,后者沉默不语,众人知道是这小孩说的算。 虽然觉得诧异,但也没有多问,只是道,“怎这般昂贵?” 一辆车竟要一两银子,不少人纷纷打了退堂鼓。 见状凌大仁着急想上去解释,却被凌云用手拉住了他,他只好无奈的站在后面生闷气。 心想着这小兔崽子又在做什么,待会卖不出去看我怎么教训你。 凌云可不知道他父亲的小心思,现在的他一门子想着怎么多赚钱。 出来时老爷子虽然打算想卖八百文一辆,最少不能低于五百文,凌云当时没有言语,但此时他显然不打算这么做。 只见他淡淡一笑,对着犹豫不决的众人道,“常言道奇物可居,此物仅此我这一家,别无他店。” 果然众人一听仅此一家,人群中一阵骚动。 “我买了,给我来一辆。”只见一位身穿青色长衫,一名白面书生的人挤了进来,从腰间掏出一两银子,递给凌云。 “哦?”听到声响,众人一愣,回头一看。发现来人竟是南街的大才子-张秀才,不禁大吃一惊。 凌云可不管来人是谁,有多大来头。他一视同仁,毕竟来者是客嘛,只要有人买他就高兴。 他叫凌大仁收钱,并让他找还一百文,凌大仁和那书生一惊,不知所以。 凌云缓缓解释道:“头一个买家,享受九折优惠。” 众人一听,暗叹错失良机,不禁觉心痛。 该死的,竟然优惠一百文,一百文啊! 白面书生微微一愣,显然没见过这种卖法,但若是能省钱,也觉是好事。 白面书生将车提起,大步流星往家里赶,不一会儿就到了家。 “娘子,娘子,且看为夫为你带来了什么?”白面书生哈哈大笑走进门。 “夫君,你这是?” 年轻女人见到自家丈夫刚出门就回来,不禁有些错愕。背着孩子正在挂衣服的她,微微向书生侧礼。 “为夫方才经过东街,恰巧遇到有人在卖婴儿车,为夫觉得甚是惊奇,且功能功能聚到,就果断买了一个。” “哦?婴儿车?” 年轻女人一听,微微一愣,放下衣服走了过去。发现竟是一辆小巧的车子,车上雕刻着凤凰,甚是别致。 不知所以的她用手轻轻一摸,疑问道,“这车为何叫婴儿车?” “听那小贩讲,这车是专门给小孩做的,只需将小孩放在里面,随孩子怎么晃动,都能屹立不倒。” “哦?竟有这般神奇之物。” “来,娘子,先把倩儿解下来。”说着便上前帮着将他女儿解了下来,把婴儿车打开放了进去。 方才动来动去的小人,坐在婴儿车里喜笑颜开,甚是欢喜。 书生推着车在院里转,年轻女人看得目瞪口呆。 “娘子,怎么样?”白面书生面带得意看向年轻女人,似乎想得到女人的肯定。 “这东西好是极好,以后奴家忙的时候可以把倩儿放进车里,不用担心出什么事,只是不知道这价格几何?”女人很是认可这车,只是把心里的担忧说了出来。 “不贵不贵,只要一两银子。”书生心直口快,秃噜地就把价格说了出来。 “啊,一两银子?这么小的个玩意,竟这般昂贵,那岂不是方才带出去的银子一下子被你花完了?”女人惊叫,被这车的价格吓出了声。 书生咯噔一下,撇了撇嘴,心想完了,怎么把价格说出来了。 “娘子,这车可是头一辆,且仅此一家,过了这个村怕是没这个店了,稀奇得很,一两银子不算贵。再说了,我是头一个买家,小贩还便宜我一百文,说是什么九折优惠。”书生循循善诱,极力解释。 紧接着又道“况且这车功能齐全,我们倩儿着实顽劣,为了娘子能舒坦些,为夫细细想来就不觉得贵了。” “不行,这车太贵了,我们拿着去退了罢。” “娘子,君子一出,驷马难追,买卖本自由,哪有退货的道理。”书生自是不愿,双手推脱。 女人不听,把女儿抱起来背好,左右提着婴儿车,右手扯着书生往东街走去。 …… 话说凌云这边,自从白面书生开了头,不少人直接掏钱,不由分说果断买。 凌云感叹,县里果然还有有钱人多,一两银子眼睛都不眨一下。 不一会儿,就售卖了十辆,凌大仁在一旁惊得说不出一句话,只管收钱。 原本他还打着凌云收不了场才出来摆平,也让他儿子碰碰壁,同时知道知道他的厉害,谁知竟是这般结果。 出乎意料的他虽然有些郁闷,但源源不断的钱装进口袋时,天大的郁闷都随之烟消云散,此时正咧着嘴在一旁傻笑。 “后生,这车多少钱一辆?”老人咧着干巴巴的嘴道。 老人看着路上的婴儿车里放着小孩,一路推着走,不禁让他起了兴趣。 他询问摆卖的地点,急不可耐的便往这边赶,生怕错过了机会。 “二两。”凌云伸出两根手指,展齿一笑,人畜无害。 “方才不是才一两银子吗?这么这会又要二两银子,莫不是见俺人老好欺负不成?”老人听到凌云坐地起价,心急如焚。 “刚才确是一两,但从现在开始是二两。” “你这分明就是奸商,欺负俺一个老头子。” “我这里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更何况你若觉得贵,可以不买,我这从来不做强买强卖之事。” “你…” 老人被凌云说得哑口无言。 凌云见老人犹豫不决,用他那稚嫩的声音接着忽悠道:“老人家,莫说方才才卖一两,这会二两,您再稍微等会,怕是又要三两咯。” “这又是为何?”老人不解道。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这个玩意仅我这一家有卖,哪怕你把整条街逛完也找不出第二家,若是错过了您就买真不到咯!” “再者说方才卖一两,是因为车多,现在仅有五辆,卖完就没了,到时就是你想买,我也没有得卖。” 旁观的人一听还要涨价,并且卖完就没有了,顿时坐不住了,扑通又卖出去三辆。 老人见这会时间又卖出去三辆,咬了咬牙,“给我也来一辆。” 凌云把其中一辆放在他跟前,只见老人左掏又翻,只找出九百文摊开,眼巴巴看着他。 他原本听说要一两银子一辆,觉得若是再砍砍价,九百文应该也能拿下,也不枉他今日出来,想要给孙儿带惊喜的心。 “算了,俺不要了。”一见钱不够的他,叹了一声气,无奈摇了摇头。 一旁的凌大仁有些触动,睁大眼睛盯着他,似乎再说你若不卖给他,回去我就把你屁股打开花。 凌云没想到,来人手里仅有这些钱,愣了一下。 老人看着婴儿车两眼发光,又暗淡下去,准备将钱收起来。 谁知凌云先他一步,从他手里把钱拿了过来,又还给他一百文,叹息道,“就勉为其难卖你一辆吧。” 老人暗淡的眼神突然迸发出一道光,惊叫道,“真…真的?” 然而就在此时,一位身穿颇为华贵的男人走了过来,缓缓传来,“这两辆车我全要了。” 第二十章 盆满锅满 只见来人出手阔绰,轻描淡写便扔下五两银子,就吩咐下人上前拿车。 老人看着原本到手的车被人夺走,悲痛欲绝。 本欲开口理论,但一看来人雍容华贵,只往那一站,顿感压力。 不敢上前理论的他,心急如麻地愣在原地。 凌云突然开口,“慢着。” 只见他不慌不忙接着道,“五两银子,你只能买一辆。” 男子微微抬头,瞥了一眼他,并没有生气。只是当眼前这人想多要些钱,随后便从袖中再掏出五两。 刚想扔过来,却又被凌云制止。 “嗯?”男人抬头瞥了一眼凌云,柳眉倒竖,显然有些怒气。 看到华贵男人微微作怒,凌大仁生怕他伤害到凌云,一马当先就要上前将凌云拦在身后。 谁知凌云跨过他,先是向男人作了一揖,从容道:“这位先生,您息怒,小子说的五两银子只能买一辆的本意是小子这儿只剩最后一辆了,而不是故意消遣您。” “你莫不是与我开玩笑,这好端端摆着的不正是两辆??”男人眉头紧皱,指着旁边的两辆车冷冷道。 “这位老爷真是好不赶巧,这辆车方才已卖给这位老丈人了。”凌云指着其中一辆车,而后又看向老人。 老人听到凌云的话,感激涕零,想着原先还骂人奸商的话,羞愧自如。 “他出了多少钱?” “八百文。” “我出多少钱。”听到那人出八百文,不禁嗤笑,仿佛觉得凌云在跟他说笑。 “先生出的自然是五两银子。” “哦,自然知道我出五两银子,难道还抵不过他出的八百文?” “非也。” “那为何不卖与我,非要卖与他?”男人不解,望向凌大仁。这价格天差地别,就是这小孩脑子坏了,你也不能不理不睬啊! “俗话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既然拿了他的钱,就要把货交到他手中,不能因为您出的价高而反悔,这乃做人之信用也。”面对咄咄逼人地男人,凌云从容不迫地应付。 老人想不到眼前这个韶华不到的小孩,不仅愿意以八百文卖与他,更想不到为了他拂了别人。 到底是男人出五两银子,他眉头也不皱一下就果断拒绝。 如此守信用之人,实在令人佩服,此儿将来定能成就大事! 凌云也想要五两银子啊! 那可是实实在在的银子啊! 他又不傻,五两银子对他,对他们家可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哪怕是今日已经赚的盆满锅满,但哪有人会嫌钱多呢? 可是古人最是注重声誉,一诺值千金。 他本是要科考的人,不能为了这区区五两银子,让他的人生背上污点。 如此想着,他只能忍痛割爱了。 “哦?” 凌云的回答显然出乎他的意料,没曾想还真有人为了守信用而舍掉银子,还是个这么小人儿。 男人不禁上下打量凌云,又看向身后的凌大仁,发现他们俩穿着如此破旧,必是贫寒出身,竟然会为了信用而宁舍掉这五两银子。 男人左思右想,百思不得其解。 “既然只剩下一辆,那就买一辆吧。”求而不得的男人思凝片刻,不再强求,而后回头叫道,“小强,拿车,咱们走。” 谁知凌云再度出声,打断了他:“这位先生请稍等片刻。” 凌大仁和老人内心不由心头一紧,原本两人见到转头要离开的男人,刚松了一口气。 谁知又被凌云叫住,当他一回头,两人不知不觉心惊肉跳。 一脸埋怨地看着凌云,不知道他又要做什么。 “你还有何事?”男人不解回过头,瞟了他一眼,目光凌厉,凌云不觉背后一惊。 “这位老爷,方才见您对这辆车甚是喜爱,您若是真想再要一辆车,何不问问我身边这老丈人是否愿意割爱?” 男人灵光一闪,心神领会,不禁暗道,他怎么没想到这一茬。 看着这位老伯的穿着举止也不是富家人士,想必也是贫苦人家。 想着只要出钱高,未必不肯割爱,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拒绝金钱的诱惑。 于是他当即向老人拱手一礼道,“这位老伯,能否将这辆车割爱于某,某愿意以五两银子购买。” 见到男人向自己拱手,老人诚惶诚恐躬身作揖,忐忑地他不知如何应对,慌慌张张望着凌云。 “卖与不卖,只需说一声即可,就算不卖,想必这位老爷也不会横刀夺爱。”凌云在一旁为他打气。 “我再加二两。”男人突然加价。 老人身体猛地一惊,显然是被这价格拨动了心弦,战战赫赫道:“卖,老朽愿意卖。” 男人从袖中拿出七两银子递到老人面前,老人哆哆嗖嗖不敢伸手,凌云见状直接将银子取下来放在他手上。 花了钱从老人手上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男人心情不由得愉悦起来。 走前意味深长地看着凌云,畅然笑道,“你,很不错。” 留下汗流浃背的三人,凌云长叹一息,暗暗道,“这个男人好可怕”。 凌云方才总觉得面对那男人有一种莫名的压力,让他踹不过气来。 别看他方才表面镇定自若,从容应对,其实内心慌的一匹。 哪怕那人现在已经离去,他仍觉得背后发凉,心有余悸。 “爹爹,你且去帮我买些笔墨纸砚和印章过来。”缓过神来的凌云当即向凌大仁吩咐道。 “好好,爹爹这就去。”凌大仁不知凌云要买些干嘛,当他想,只要是儿子要买,只有他的用处。 凌云回过头看到人群中,站着方才第一个买车的白面书生,他疑惑上前问道:“先生,可还有事?” 女人本是拉着自家丈夫来退货的,但方才男人在买车,他们就在一旁站着,刚才发生的经过他们看得一清二楚。 不曾想他们手中的婴儿车,不到一个时辰,竟然从一两银子涨到了五两银子一辆。 本欲想走,却看到凌云走上前来。 “哦哦,没…没事,我们是想着来逛逛街,顺便试试这车子是否如你所说那般实用。”书生眼神躲闪,慌慌张张道。 “哦,原来如此,那车子是否实用?” “实用,非常实用。”书生摸着婴儿车,肯定道。 “哦?那为何不把小孩放车里,这样逛街更方便些。” “……” “这就放,这就放…” 看着这说甚是奇怪的书生,凌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难道他又这么吓人,怎么感觉那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摇了摇头,当是自己多想了。 不一会儿,去买东西的凌大仁就跑了回来。 见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已经买来,大声喊道:“好了,各位乡亲父老们,我们的婴儿车已经卖完了,如若还有人想买的,可以现在来找我预订,三天后小子还在这儿摆卖。” “还能预订?” “怎么个预订法?” 众人纷纷心动,本以为再也买不到了,没曾想后续还有,不由得抬头看向凌云,眼里充满了期待。 “想买的人,先到我这上200文铜钱,在这儿签字画押,留作证据,下次我们优先卖与你们。” “价格呢?” “就是啊,价格该不会要五两银子吧?” 路人问出了自己担忧的价格问题,若是五两银子一辆,他们怕是有心无力,就算再想买,也要再三思量是否值得。 “请各位放心,价格还同原先一样,一两银子一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哩,先预订者先得。”凌云大声吆喝道。 “我要一辆,这是两百文。”说着把钱递给凌云,凌云示意凌大仁收钱。 凌云拿出纸墨笔砚,让他签字画押。 “我,我也要一辆。” “还有我…” “我也要…” …… 众人一听,只要一两银子,立马交钱签字画押,生怕凌云反悔。 不一会儿,一张纸写满了名字。 凌云让他们一个人在两张纸上分别签字画押,留下一张,把另一张给他们,三天后拿着这张纸补完剩下的钱就可以取车。 来来回回,一共预订了二十个人,心满意足的凌云这才将笔墨纸砚收了起来。 “爹爹,我们走。”忙完一切的凌云正欲离开。 一旁的老人赶忙上去,将刚才收下的七两银子摆在凌云面前,“这是方才卖车的钱。” “嗯,这是何意?” “没有你,我也只是买了一辆车,更何况这车我本也买不起,老朽心知你这孩子心善,将车半卖半送与我。那车虽是经老朽之手卖出去,但功劳全在你这,这钱老朽不敢拿,若是这钱我拿了,我于心不安呐!” “车是我卖与您的,那便是您的车。我可是拿了您的钱,既然您已经给了钱,那车卖出去的钱就与我无关。” “这钱本就是你跟那人的交易,我只是做个中间人,于情于理都与我无关,怎么拿了于心不安?” “话虽这么说,但,但是…”老人吞吞吐吐,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拦着不让凌云离开。 “老伯,我既然收了您的买车钱,这个钱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拿半分,所以您就安心的手下吧!” “可是…” “没有可是,你若是觉得于心不安,就把多给我200文铜钱,凑够一两银子,这样你也不会觉得平白无故欠了我的恩情。” “如此,好罢!”老人见凌云不愿将钱收下,只好再给他200个铜板。 将钱递给了凌云,凌云果断将钱收下,老人躬了一身便转身匆匆离开。 第二十一章 满载而归 凌大仁捂着身上的钱在扳手指,一时间算不过来,便追着凌云问,“儿啊,你猜猜今日我们赚了多少银两?” “爹,你没听过财不外露吗?你这当街把钱拿出来数,不怕遇到坏人起了歹念?到时…”凌云看着正在数钱的凌大仁,嘿嘿笑道。 “对哦,我得藏好些,莫要让人瞅见起了歹念。”凌大仁左右环顾,小心谨慎地将钱包好放在胸前。 “儿啊,你说咱们今日到底赚了多少钱?”凌大仁贼心不死,一心想知道这一包沉甸甸的银子到底有多少。 “21.7两。”凌云淡淡一笑道。 “21.7两吗?怎么同我算的不对哩,难道是我又算错了?”凌大仁喃喃自语,又想把银子掏出来重新算。 “卖婴儿车的钱是21.7两,加上预订的一共是25.7两。” “哦,爹说呢,怎么老是算不对,我儿当真聪明。”凌大仁这才恍然大悟,咧着嘴傻笑。 “儿啊,这么多钱,咱们拿来干嘛呢?”凌大仁抱着胸口的钱,自言自语。 “爹,现在不是想这档子事的时候。”凌云看他一副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有气无力地翻了翻白眼。 “对对对,咱们赶快回家,把这事告诉你爷爷他们,我想他们知道了肯定会笑得合不拢嘴。” “爹,你饿不?”凌云暼了他一眼,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小声道。 “不饿啊,有这么多钱爹那会饿,你是不知道,方才爹在后头接钱的时候,那紧张又激动的复杂心情……”凌大仁无与伦比,话还未说完,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响了起来。 凌云笑而不语看着他。 “儿啊,要不咱们还是先填饱肚子吧。”凌大仁尴尬一笑,挠了挠头道。 “走吧…”摊上这么个不靠谱的爹,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两人走在街上,凌云看着街上各类店铺,琳琅满目。 大街上的行人很多,虽不到摩肩擦踵的地步,但却十分热闹。 有许多人穿着绸缎,潇洒的公子哥们还带着下人。 即便是做生意的小贩,精神面貌也很好。 镇上与之一比,显得有些小家子气,远远达不到县里的繁荣。 凌云虽然是第一次来,但凌大仁不是,他今年到这儿找短工也来了两三次。 虽说谈不上熟悉,但找到吃食的门店是没什么问题的。 “爹,你该不会又要带我去吃面食吧?”凌云看着他爹把他带到一家面馆面前停了下来,不可置信地问。 “对啊,儿子,吃面有问题吗?”凌大仁不明所以,不知道他儿子为什么老是对于吃面耿耿于怀,难道吃面有什么不对吗? 他觉得能吃面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若是每天都能吃上面条,那将是多么美好的事。 “爹,你想想,今日我们赚了那么多钱,就算吃顿好的也用不上几两银子。再说我们就吃一般的,难得出来一趟,不能总老吃面啊?” 往日没钱吃面也就算了,今天赚了这么多钱,再怎么说也要吃顿好的啊。 今天赚的银子,哪怕是去花楼花天酒地,还游刃有余,你现在带我来吃十文钱不到的面? 还口口声声说这很正常。 what? 这正常吗?哪里正常? 凌云两眼直勾勾盯着他,凌大仁却视而不见。 你良心不会痛吗? 凌云两眼发白,心里一万个为什么飘过。 …… “儿啊,你若是不喜欢这家,我们再换一家。”看出了儿子的不情愿,凌大仁小声提议道。 “好,爹,你最好了,咱们这就换另一家。” 一分钟后,凌云双手下垂,错愕的望着一脸笑容的凌大仁,眼里充满了绝望。 “儿啊,你怎么了?”发现儿子的异常,憨厚的他立即上前关心道。 “爹,你说的换一家,就是换这一家?”凌云指着赵氏面馆,咬牙切齿。 “对啊,儿啊,这有什么问题吗?方才你不是说不喜欢吃那一家吗,所以爹就带你来这家。别说,儿啊,这家赵氏面馆的汤面绝对是灵山县一绝,让人吃了回味无穷啊!” 凌大仁滔滔不绝为他介绍,凌云一个字也听不下去,此时此刻的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他只想吃多好吃的,他有什么错? 再说了他要求又不高,这么小的愿望既然得不到满足,他在心里不断吐槽他爹。 “爹,既然你说得这么美味,不若这样,你在这儿好好品味。你给儿子一两银子,我到别处转转,随意吃点,您看如何?” “儿啊,且不说别处有没有这儿的东西好吃,就是你一个小人儿身上怀揣着一两银子,你觉着街上的扒手会放过你吗?小心来个谋财害命哟!”凌大仁上下打量他,笑得人畜无害,仿佛跟真的一样。 凌大仁一听他儿子想要钱,这还得了。 想要钱?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凌云听到谋财害命这两字,顿时胆战心惊,谨慎的注视周围来往的行人,想知道到底谁是坏人。 “哎,你吃不吃啊,不吃别挡在这儿,我们这还要开门做生意呢。” 凌云听到有人说话,身体一震,抬头一看竟是面馆的小二,顿时舒了口气。 凌大仁看着他谨小慎微的样子,在一旁笑吟吟的看着他,心知自己被他爹戏耍了,顿时新生尴尬。 小样,知道爹的厉害了吧? 这下看你还怎么小觑我,嘿嘿! “吃,干嘛不吃,给我上两碗最贵的面。”凌云一听,这小二尖酸刻薄,一副狗眼看人低。 这还得了,连忙大声喊道,给自己鼓气,同时震慑小二。 没曾想,店小二看也不看他,进门就喊,“两碗阳春面。” 吃碗面,凌大仁摸了摸微微隆起的肚子,露出心满意足的笑脸。 “儿子,咱们走。” 说着便起身离开了面馆,而凌云失魂落魄的跟在他身后。 “烧饼,热乎乎的烧饼……” 街上,小贩们在不停的大声吆喝,嘈杂的声音听得凌云心烦意乱。 “儿啊,这烧饼不错,咱…咱俩一人一个。”凌大仁看着热气腾腾的烧饼,两眼放光。 “给。” “再来两个。” 凌云狠狠的咬着烧饼,一口一口的咀嚼,有意无意暼向凌大仁,仿佛在发泄内心的不满。 不过后者仿佛没有发现他的异样,大口的吃着手里热气腾腾的烧饼,吃完还不忘吸溜一把自己的手指。 “包子,好吃的肉包子…” “儿啊,这包子好吃,爹吃过,给。”凌大仁有买过两个肉包子,一听是肉包子,凌云马上来了精神。 一口咬进去,是肉的味道,“爹,再来两个个。” “再来两个肉包子,来儿子给。” “儿子给,爹没骗你吧?你爹我可以经常出入县里的人,这里有甚么好吃的,爹一清二楚。”凌大仁一看凌云对着包子狼吞虎咽,在其旁夸夸其谈。 “嗝。”凌云一连吃了三个包子,打起了嗝,心满意足的他摸了摸隆起的肚子。 “烧鸡,美味的烧鸡……” …… “儿啊,这烧鸡可是县里的一绝,快尝尝。” “儿啊,你怎么不吃啊?是不是没胃口?”凌大仁看着凌云手里抓着鸡腿,不停的咽口水,吃了一口却没有了下文。 “儿啊,你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不好吃?不应该啊,爹爹吃起来特别的美味。” “儿啊,你不会是吃饱了吧?”看着不停打嗝的凌云。 随后在一旁买了一碗汤,让凌云喝了几口,止住了打嗝。 凌云此时想死的心都有了,刚才刚刚包子把自己吃撑了,面对香气飘飘的烤鸡,想吃又装不下,不吃又放不下,恨得咬牙切齿。 “儿啊,你若是不喜欢这烧鸡,让给爹吃,切莫浪费了。” 凌大仁狼吐虎咽,一会儿就把整个烧鸡吃完了,眼巴巴盯着凌云手里的半个鸡腿。 凌云心里正憋着气,把头扭过一边,出去看他,眼不见心不烦。 谁知凌大仁根本没有感觉到他的不满,蹲着蹒跚他跟前,双眼放光的看着他手里的鸡腿,仿佛不达目的不摆休。 “给你吧!”再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了,想了想还是算了吧,我要心胸宽广,我要肚子能撑船。 虽然心在滴血,还是将鸡腿给了他。 “爹,今日赚了这么多钱,我们买些东西带回家吧,给娘亲她们一个惊喜。”凌云一脸埋怨,有气无力说道。 “对哦,爹差些忘了,是要给你娘带着好吃的。”听到他的话,凌大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老板,这个烤鸡给我来两个。” “肉包子也来一点儿,烧饼也不错。” …… 不一会儿,凌大仁看着拎了一大坨吃的东西,美名其曰给他娘带的,凌云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他爹何时变得这么大方了? “对了,儿子,我们去给你买买些小玩意,让她开心开心。”说着牵起他的手就走。 半个时辰后,两人气喘吁吁提着大包东西,来到周老伯牛车的位置。 周老伯看着两人满头大汗,背上还背着一大捆东西,惊叹道:“哎哟大仁啊,今儿又不逢年过节的,怎带这么多东西?” “哈哈哈哈,周老伯,今日实在是舒坦,来,吃个肉包子,这味鲜。”面对周老伯的疑问,凌大仁哈哈大笑。 “哦?可是发生了什么事?”周老伯接过肉包子。 “今日实在是愉快,当真快乐,带出来的婴儿车全卖出去了,你看这不满载而归吗?” “哎呀!我就是大山哥的手艺是十里八乡数一数二的,做出来的东西定会大卖特卖,果不其然。”听到凌大仁哈哈大笑,还给了他个肉包子,立马恭维起来。 “是啊,是啊,多亏家父的手艺。”凌大仁不禁感叹,他没曾想到看起来稀奇古怪的小玩意竟然这么值钱。 就这样,春风得意的凌大仁跟周老伯一路谈笑风生。 凌云暗叹,果然有钱使人自信,看着他爹得意忘形的模样,凌云躺在车上摇了摇头,百感交集啊! 第二十二章 救人一命 “娘娘娘,爹爹和哥哥回来了。”站在凌家门口小山坡上的五娃,手舞足蹈的大声叫道。 “回来了,在哪呢?”杨氏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在哪儿呢。”五娃指了指门外的小路。 于是杨氏抱起五娃,走出门外。 “娘,我们回来了。”小路上的凌云看到他娘抱着五娃站在门口等候,大声呼喊道。 杨氏抿嘴微微一笑,当看到凌大仁背着一大袋东西,惊掉了下巴。 待他们走近,迫不及待上前,“他爹,今日又不逢年过节,怎生买这么多东西?” “走,回家,回家再细说。”凌大仁抿嘴一笑,故作神秘。 凌大山等人早就在家里等着他们回来,等全部东西放在地上,凌大山才缓慢开口:“大仁,今日这婴儿车卖得怎么样?” 见到凌大仁这次回来大包背小包,想着肯定收获不小。 于是他一开口就问出全家最欢迎的点,除了凌云之外,其他人屏住呼吸,满怀期待的望着凌大仁。 凌大仁平复了一下心情,慢悠悠地说出今天卖婴儿车的经过。 随着时间推移,凌大仁声音越来越激动,大家听得越来越紧张。 说到还剩下五辆的时候,他告诉家人,他机智的把价格从一两提到二两一辆,杨氏惊叫了一声。 望着杨氏崇拜的表情,凌大仁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总是在关键时刻顿下来。 括不知耻地在哪夸夸其谈,一惊一乍,惹得杨氏惊叫连连,在场众人也是心惊胆战。 听到最后一辆就要卖到五两银子时,杨氏明显呼吸加快,心头一紧,紧紧握着手指。 “好好好,大仁这次做得非常好。”听得来龙去脉,凌大山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毫不犹豫对凌大仁一顿夸,说他终于可以独挡一面。 显然面对凌大山的夸赞,饶是凌大仁脸皮厚,也有点不好意思。 “爹,今日也多亏了四郎在一旁帮衬,要不然孩儿怕是不一定能卖出这么高的价钱。”凌大仁虽然在一旁吹得惊天动天,但担心凌云把真相说出来的他,开始也不忘带上凌云。 凌云听到他说慌,脸不红心不跳的,不禁汗颜,自愧不如。 “好,都是你们的功劳,大功劳。”凌大山重重的肯定了他们今天的收获。 “爹,今日除去买东西的钱,余下的钱都在这儿,你们看。”说着便从胸口掏出包好的银子,摆在桌上。 众人方才听到凌大仁说的话还有说怀疑,如今看到白花花的银子摆在桌面,所有的怀疑烟消云散。 众人喜出望外的瞪大眼睛,直勾勾盯着白花花的银子,生怕一眨眼,银子就消失不见。 凌大山哆哆嗦嗦的数着,害怕数错的他又重新数了三遍才摆手。 “嗯,今日除去大仁买东西的钱1两并700文栽,一共还剩下24两。”凌大山一宣布银子的总数,众人不由得惊叹。 “大仁,明儿你将五两银子还给杨家大哥。”凌大山将其中五两银子给了凌大仁。 “好。”凌大仁点头称是。 “现如今咱们家也是有积蓄的人了,所以我打算拿出十两银子来给四郎继续读书。” “不单是因为四郎是男儿,更因为这钱如果没有四郎,我们都想不到这个赚钱的法子,所以,四郎是这个家的第一功臣,这十两银子读书钱是必须要给的。” “第二,原先四郎生病的钱,该还得都还了,只剩下亲家那边的一直没还上,这次无论如何也该还了。”凌大山对着杨氏说。 “剩下这九两银子就先存着,以备不时之需。”一盏茶的时间,爷爷就把这银子的用处分配妥当。 “爹,今儿可以加餐了,孩儿今日买了些新口味。”说着便把袋子里的东西,一一拿了出来。 肉包子,烧饼,还有烤鸡两个,把一众东西摆上桌面。 凌大山看着他们嘴馋的不停吞口水,“吃啊,愣着干嘛?” 得到凌大山的允许,大家纷纷动了起来,人手一个肉包子放在嘴里,手里还拽着一个烧饼。 “哥哥,哥哥,你也吃。”五娃手里抓着一个肉包子,咬了一口,慢慢的吃了起来,同时还不忘将那半个肉包子也让凌云吃。 “哥哥不饿,妹妹吃。”凌云将肉包子推到她面前,后者大口吃了起来。 看着众人吃着肉包子,原本郁闷的他此时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心情变得美滋滋。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看着家人们开心,他从内心感到满足。 也许这就是幸福感吧! 只是吃上肉包子,他们就心满意足了。眼前的一幕,更加坚定了凌云赚钱的决心。 吃了肉包子和烧饼垫了垫肚子,不一会就到了晚饭时间。 晚饭有他们带回来的三斤猪肉、鸭肉、还有烧鸡,以及家里的青菜,一共六个菜。 他们家桌上,除了逢年过节,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菜肴,所以整顿饭吃起来特别的愉快,不断充满欢声笑语。 天气炎热的原因,所有的东西都必须当天吃完,要不然第二天早上起来怕是要坏掉。 以至于今天晚上,他们家所有人,都把肚子吃的圆鼓鼓的,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撑过。 晚饭过后,凌云把二十辆预订单的事跟凌大仁讲了一下?谁知后者一听,立马干劲十足,活动了起来,怎么劝都不听。 …… 另一边,得了七两银子的老人背着众多东西到家之后,把他儿子吓了一跳。 “爹,你去一趟县里怎生带得如此多东西?” “儿啊,今日爹去县里当真遇到贵人了。这下儿媳妇的病终于有救了。” “爹,此话怎讲?”一听到自己妻子的比你有救,男人呼吸加快,着急问道。 老人名叫王昌,是灵山县浦北村人。 他有一个儿子,儿子叫王忠年仅二十,前年刚结的婚,去年产下一子,如今已有一岁半。 本来是幸福美好的一家,谁知儿媳妇生下小孩后,疾病缠身,常年病卧在床,时至今日仍不见好转。 儿媳的病导致他家雪上加霜,不仅少了一个人力,还要分出一个人来照顾她和小孩,以至于一家人勤勤恳恳也只是勉强度日。 他今日上街本想买药,但在街上看到可以让婴儿坐的车。 想着如果买下一辆让他孙儿坐,农忙的时候将他放在身边,这样也能多出一个人来干活。 于是就有了方才那一幕。 “今日我在街上看到有专门给婴儿坐的车,我本想着买一辆,这样也能方便照顾孩子,农忙时把孩子放身边,还能多出一个人干活。” “还有这样的车?”王忠很是疑问。 “有的,也不知道是那人天才想出来的东西确实惊人。” “那爹你为何没有买一辆,这样也方便咱们照看小树。” “你是不知道,那小小一辆车竟然要2两银子。” “啊?怎这般昂贵?”王忠明显被车的价格惊吓到了。 “你爹我在哪儿跟那韶华年纪不到的小孩软磨硬泡,才让他以八百文铜钱卖与咱,虽然贵了些,但这钱想想多一个人干活,也能花得值。” “可谁知,那小兄弟刚拿了铜钱,车还没交付到咱手中,就被一个穿着华贵的男人打断了,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一辆,且要2辆。” “如果那小兄弟见钱眼开,把车卖与他,那咱就买不到了。可谁知那孩子心地善良,瞧着咱穷苦,硬是没把咱那一辆卖给人家。” 原本听到男人的出现就出价五两银子,王忠明显紧张了起来,又听到人家没买,又松了一口气。 “那人没买到车,只好买一辆,原本转身就要走,被那小兄弟叫住了,说他只有一辆车,但如果还要再买一辆,可以找咱买。” “于是那人就开口跟咱买,一开口就是五两银子,你爹我那里见过这阵仗,哆嗦的没敢出声,谁知那人再加2两,听到这话我立马就同意了。” 老人一连说下来,早已口干舌燥,端着一碗水一饮而尽。 “七两银子啊,好人呐。你看,儿媳妇缺的药,我都给买回来了。花了整整3两银子,今日先让她服下,明儿再找个郎中,一定要把她看好。” “哎,儿听你的。” “儿啊,日后一定要报恩啊,那可是咱家的大恩人。” “爹,儿子听你的,将来一定会报答那恩人。”他爹的话让他铭记在心,以至于将来一直跟着凌云,以报今日之恩。 话说这王昌一家发生的事,凌云却是不知。 那时他也只是觉得那天赚的钱够多,瞧着这位老人面善,也就低价卖了。 不曾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仅救了一个人,更是救了一个家庭。 …… 晚上,当凌云他们已经入睡,凌大仁含情脉脉的看着杨氏。 “大半夜不睡觉你要做甚?这么大东西小心把孩子们吵醒了。”杨氏白了他一眼,娇嗔道。 “娘子,你看今日为夫给你带了什么?”凌大仁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钗子,小心的插在杨氏头上。 杨氏笑靥如花,抿着小嘴假装生气道,“你怎尽花这冤枉钱买这无用之物?” “带在娘子身上的东西怎能算是无用之物呢?” 两人又是一番腻歪,不多时,又陷入了探讨生命的真谛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第二十三章 去舅舅家 “四郎,去到舅舅家一定要懂礼貌、懂规矩,见到舅舅、舅妈一定要规规矩矩问声好好,知道吗?” 杨氏再三叮嘱,生怕他第一次去舅舅家不懂规矩,惹得舅舅生气。 由此可见杨氏跟他舅舅的感情有多深厚,生怕他惹怒了舅舅,念念不忘的叮嘱他,他都快被唠叨疯了。 从昨晚开始,就不停给他灌输要懂规矩、懂礼貌、听舅舅的话,不外乎就这几句话,她能念叨个不停。 “知道了。”凌云撇了撇嘴,表情淡漠,不情不愿道。 “你这孩子,娘在跟你说话呢?怎爱搭不理的,真是的,娘跟你说的话记住了没?”见到凌云无所谓的表情,不禁有些怒气。 “娘,我记住了,您都快说得我耳朵起茧了。您儿子我记性好着着,连先生都夸我记性好,您就放宽心吧!” 凌云一脸无奈的摊了摊手,进退两难。 “也是,我们四郎聪明着呢,肯定讨喜。那记得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杨氏椅靠在门口,看着他们出门。谁知这时从里面跑出来一个号啕大哭的五娃。 “乖,不哭不哭,哥哥就去一会儿,晚上就回来。等哥哥晚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好不好。” 虽然极其不愿意听到母亲念叨,但看着她怀里的五娃,哭得撕心裂肺。 那充满穿透力的哭声,豆大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红肿的眼睛,水汪汪的惹人爱怜。 一听到凌云说就去一会,晚上就回来,顿时止住了哭声。 但还是忍不住委屈的撅起小嘴,眼里泪花不停的打着转。 看着远去的二人,五娃又开始抽泣起来,脸哭得像红苹果,双手不断的到处挥,嘟嘴里叫着:“哥哥,记得回来哦!” “乖哈,记得听娘亲的话!哥哥晚上就回来。”摸了摸五娃的小脑袋,她还不停的往凌云手上蹭。 他忍不住在她脸上捏了捏,圆嘟嘟,很是可爱。 真是个小可爱瓜! 坐在牛车上渐渐远行的凌云,用力向后挥挥手,示意她们回去。 …… “爹,舅舅家在哪儿,离我们家远不远?” “不远哩,就三十里路,清河镇下去一点就到了。” “爹,舅舅凶不凶?会不会骂人?”凌云有些不放心问道,他可不去哪里挨骂。 “不凶,但是…”凌大山脱口而出,话没说完,有停顿了一下。 “但是什么?”凌云追着问。 “没什么,你个小孩子,那么多心思干嘛,等会见到人了不就一清二楚了吗?”见凌云不停的追问,凌大仁不耐烦回道。 凌云坐在牛车上,甚是无聊,又开始胡思乱想。 他没去过舅舅家,也不认得舅舅是哪一个,长什么样。 只不过舅舅这个名字,他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 他娘有事没事在他耳边念叨得都快起茧了,可想而知他娘和他舅舅的感情有多亲。 半个多时辰,牛车缓缓进去了清河镇,再走六七里路就到杨家村。 凌云提猪肉,凌大仁扛着一袋今年的新米,和一袋昨天刚买的面粉就下了车。 他俩下了车就让周老伯回去了,跟他说明下午申时再过来就行。 走到一家门口,凌大仁示意凌云上前叫门。 凌云也不胆怯,上去就迈开着喉咙大声喊道,“有人吗?”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朴素的女人急急忙忙叫道:“谁啊?来了来了。” “嫂子,是我,大仁。”凌大仁见到来人,立即上前打招呼,同时示意凌云喊人。 “舅妈好。”一看是长辈,凌云长辑行礼。 “哎哟,是大仁来了呀!”女人惊叫道。 “他爹,你来看看谁来了。”一看到是凌大仁带着儿子上门,女人开心地向着里屋大声喊道。 “谁啊!弄得这么开心?” “这是外甥啊,无须多礼。怎么都这般大了,快让舅妈好好看看。”说着就上前摸着他的头。 他耸了耸肩,自知逃不过摸头的陋习,只好无奈的接受。 “哎哟大仁来了,快进来,快进来。”凌云突然看见一个大汉走了出来,颇为魁梧,走路都带风,看得凌云有些发怵。 “大哥。”见到男人,凌大仁上前很是尊敬的打招呼。 “快进来,愣着干嘛。你说你来就来了,怎么还带东西。哦对了,我那妹妹怎么没同你一起过来?”大汉一看凌大仁大包拎小包,免不得又是一顿数落。 左看右看,没见到自家妹妹回来,略显失望。 “阿英她一时走不开,我只带了四郎一同前来。”凌大仁同他解释。 “四郎,哪呢。”男人四处瞟,没看到小孩子的身影。 “这就是。”凌大仁将躲在他身后的凌云扯了出来。 “哎哟,乖外甥来了,怎么躲在后面呢?快来,让舅舅抱抱。”大汉一见道凌云,哈哈大笑,方才的失落顿时烟消云散。 只见他利索走上前,猛地将凌云抱起,头压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胡子拉碴硌得他生疼。 舅舅的热情,着实让他吓了一大跳,还未反应过来就被人猛亲了一口,让他愣了好一会。 只见来人长得五大三粗,浑身上下黑得像抹了一层锅底灰,浓眉大眼,肩膀宽阔,跑起来有如一阵狂风。 “你别没个轻重,把外甥都弄疼了,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来。” 一旁的女人看到凌云有些不适应,又见到自家丈夫把头压在凌云脸上,生怕他吓到孩子。 “哈哈哈,没事没事,咱外甥跟咱亲,吓不到。”听到自家媳妇的话,反应过来的杨华憨笑着挠了挠头,动作却是停了下来,显然放心凌云害怕他。 “难得来一趟,走进门来。”男人热情的招呼凌大仁进屋,怀里还抱着凌云。 “待会啊,让婉儿多炒几个菜,咱兄弟今天要多喝几杯。” 凌大仁没有开口,显然同意他的话。 “爹爹,谁来了呀?”一个男孩跑出进来,大声问道,还有一个女孩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瞄着。 “你姑父,表弟,快叫人。”看到来人,男人说道。 “姑父好,弟弟好。”男孩礼貌问道。 凌大仁只是象征性的点了点头,而凌云则是礼貌叫了声“哥哥”。 他舅舅名叫杨华,他娘叫杨英。 听他娘讲起过,凌云的外公外婆很早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舅舅才十五岁,他娘也才十岁。 从那以后,舅舅和他娘亲相依为命,一直到嫁给他爹。 所以他们两的感情自小就很要好,否则也不会在凌云生病的时候拿出全部的积蓄给他看病。 五两银子看似不多,但对于无父无母的舅舅家来说,已经是举全家之力了,所以当他知道这个消息时特别的感动。 凌云感觉他舅舅特别喜欢他,和他爹的聊天中,有意无意都要捎上他。 “大仁,四郎现如今已有五岁了吧?可有教什么技艺?”舅舅杨华询问道。 “这孩子,了不得咧,说出来大哥你可能都不信。” 当听到杨华问到凌云,凌大仁自然是故作高深,卖起了关子。 “快说,快说,别绕圈子。”杨华见凌大仁拐弯抹角地,急不可耐。 “大哥你看这小子,能发现什么不一样的吗?” 杨华上下察看,摇了摇头。 “这小子聪明着呢,前几个月父亲想让他跟着学木匠,没曾想这小子不想学,好说歹说,也没能将他说服。” “后来父亲就想着让他做点啥,毕竟这么大了,这样放着也不是。况且年纪小,学东西学得快。但又想到他从小体弱多病,做不来体力活,就想着让他先去村北李叔哪儿蒙个学,识得些字,也好为以后打算。” “谁知这小子,天资聪颖,愣是三个多月就把蒙学的知识全部学会了,还惹得李叔专门上门让送他去县里继续读书将来也好考取功名。” 凌大仁说完,一脸骄傲,仿佛再跟杨华炫耀一般。 “怪不得方才见我,如此懂规矩,原来是进私塾蒙过学的哩。”一旁站着的舅妈罗倩,惊讶的说了一句。 “哦?果真这般厉害?”杨华虽知道凌大仁不会骗他,但他说的话实在过于天方夜谭。 让他不得不有所怀疑,于是他上下打量凌云,想看看是否真如他爹所言。 可是令他失望的是,此时凌云就像孩童一般,眼神清澈,看不出任何不同。 “大哥若是不信,可以叫他把名字写出来。”看着半信半疑的杨华,凌大仁为了消除他的怀疑,只好让凌云当着众人面前写字了。 没有什么比得过眼见为实,更加让人信服的了。 “四郎已经取名了?唤做啥,说来听听。”听到凌云已经取名,杨华激动道。 “好像唤作凌云,对对对,就叫凌云。”凌大仁顿了片刻。 “凌云,凌云,这名字倒是不错。”杨华轻念两遍,肯定道。 “哦?” “方才你是说外甥已经蒙过学,且会写字的事可是真的?”杨华突然想起了什么,不假思索道。 凌大仁点头称是。 “可是会写字?”得到凌大仁的肯定,杨华眼睛闪烁看着凌云。 “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