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史前当野人张天》 001 仰望天空的人 张天坐在末班地铁空荡的车厢里,翘着二郎腿,头歪倒在扶手广告牌上,视线落到对面显示屏上。 显示屏里循环播放茶镇遗址考古人员离奇失踪的报道,以及警方搜寻的进展。 这是近期的头版头条,相关资讯霸占了几乎所有平台的热搜榜,就连地铁的传媒渠道也难以幸免。 林郁,失踪者的名字,北大在读硕士,20岁出头就赶上茶镇遗址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重大考古发现,这是多少考古学家毕生难求的机遇。 她本该前途无量。 “可惜了……” 张天叹息一声,闭目养神,连续两周的高强度工作,纵使铁打的他,也有些吃不消了。 但他毫无怨言。 因为他是老板。 管着一家游戏工作室,手底下有5个小孩,目前正在开发一款模拟文明进程的手游,名为《蛮荒之地》,玩家可以通过神明的视角指导原始部落的发展。 恰逢茶镇遗址的发现引发全民对考古对原始社会的关注和好奇,本着有热度不蹭白不蹭的精神,身为老板兼首席策划兼首席设计师,自然要身先士卒,加班加点,尽早把游戏肝出来。 经过两周的昼夜无休,游戏的开发终于进入收尾阶段。 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到家后,张天倒头就睡,一沾枕头就着。 …… 夜幕低垂,星月璀璨,湿冷的夜风钻入兽皮衣裙,风吹蛋蛋凉。 张天望着天空呆愣许久。 他分明记得闭上眼睛前的最后一幕是天花板上的假水晶灯和温暖的被窝,怎么一睁眼就身处山野,衣不蔽体了呢? 【信仰值:1】 直到眼前出现这行小字,他才回过神来。 信仰值?这不是我游戏里的设定吗? 建设部落,增加人口,提升信仰值,消耗信仰值换取资源或者施放神术,是这个游戏最基本的玩法。 按理说应该要有资源栏和神术栏……还真有! 所以我是穿越到我自己的游戏里来了? 虽说他确实打算第二天进行测试,实地测试是不是太离谱了点! 张天低头看了看围裹在腰间挡住隐私部位的鹿皮短裙,又回头望了眼火光摇曳人影幢幢的天然洞穴,面有苦色。 不幸中的万幸,他是游戏的首席策划,对这个游戏的故事背景和所有设定了若指掌,只要不鲁莽行事,不去招惹虎、熊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生存下去毫无问题。 信仰值为1,这唯一的1点信仰来自他本人。 天,这是他在部落里的名字。 原身是这个时代罕有的憧憬天空的野人,夜里总会独自一人坐在洞穴外仰望天空,正是他的虔诚,令天空之神的力量得以在蛮荒之地苏醒。 1点信仰值无法使用任何神术,即便是最低级的神术,也需要消耗10点信仰值。 可兑换的资源也很有限,包括一枚鸡蛋、一勺稻米,一碗面粉、一颗冰糖、一袋速溶咖啡、一把锉刀……都是些什么玩意! 不该是一捆木柴、一具鸟兽尸体、一件石制器具吗!哪个龟孙偷偷改我设定! 张天把可兑换的资源通读一遍,蓦然惊觉,这些好像都是他家里有的东西……敢情我人来了还不够,连资源也要我自掏腰包?! “天,你又在望天了。你不冷吗?” 同样裹着鹿皮衣裙,年龄相仿的野人枭走到张天身旁,发出几个简短的不那么连贯的音节,这个时代的语言很贫瘠,通常是简单词汇的堆砌,能够表达的意思很有限,比起言传,更注重意会。 张天摇摇头,鼓动舌头,用同样简短的话回复道:“不冷。” 回忆了一下过去,枭和他是同一天出生,以血缘关系算,两人是表兄弟,不过原始社会里没有亲表之分,只要同属一个部落,就是手足,不同部落的人,就是陌路。https:/ 由于是同一天出生,两人的关系要比其他人亲密些,好比孪生兄弟和普通兄弟的区别。 部落一共六七十个人,也可能是七八十个,这是张天根据记忆估算的数值。 现在的人还在用手指头记数,超过十就要用结绳记数或者在洞壁上刻痕记数,想要知道确切的人数,得进洞里挨个点人头。 女性占据三分之二,能顶大半边天,她们的寿命本就更长,从事的又是采集、编织等低风险工作,自然比需要通过狩猎获取肉食的男人的存活几率高。 张天的母亲生完他就死了,至于亲爹,由于部族内禁止交配,鬼知道他的亲爹是哪个部落的哪个野人,张天只当他死了。 他有一群视他如己出的舅舅和姨妈。 部落对自身存续的重视程度远高过其他,每一个新生儿都是所有人共同的孩子,莫说原始社会,哪怕在现代社会,许多家庭仍然视繁衍后代为头等大事。 从这个角度出发,他虽然父母双亡,却并非孤儿。 “我们进去吧,阿妈要讲故事了。” 枭在外面站了会儿,觉得有点冷了。 张天也是手脚冰凉,便跟他回洞里烤火取暖。 部落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人一等或低人一等的存在。 但有一个大家长,她是部落里最年长的人,按辈分算,是张天和枭的祖母辈,不过部落里没有祖母这个称呼,毕竟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来岁,绝大多数人都活不到这个辈分。 老人是部落里唯一的祖母辈,所有人都叫她阿妈。 阿妈是部落的精神领袖,她见多识广,有丰富的荒野求生经历,每到晚上,她就会把自己的经历当作故事讲给孩子们听,这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 由于经常讲故事,阿妈的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是部落里最好的。 阿妈和一群姨妈围坐在篝火边,用竹条编织竹篮。 男人们围坐在另一边,嘿咻嘿咻地打磨各自的石斧、石矛,令刃端更加锋利。 部落已经掌握粗浅的编织技术和简单石器的磨制方法,经过观察后,张天得出如上的结论。 他和枭的年纪还小,因此没有加入男人的队伍,而是混进了女人的阵营。 不声不响的,他已经点完了人头,一共67人,青壮年居多,小孩次之,老年人最少,因为大多数人都活不到老年,便被野兽、天灾、致病细菌、伤口感染等自然因素给淘汰掉了。 洞穴、篝火、磨制石器的男人、编织竹篮的女人……一切似乎都合情合理,可张天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咕噜噜~” 枭的肚子忽然一阵叫唤。 这声肠鸣的动静有点大,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更显得响亮。 所有人都是一愣。 张天终于明白缺少什么了。 缺食物。 002 凛冬将至 今日的收获应该留一部分满足明早的需求,至少要满足男人们的需求,这样才有力气外出狩猎。 可洞里的每个角落张天都看过了,除了一堆骨头残渣,没有发现任何食物。 不仅没有留出明早的食物,就连今晚的这顿饭,也只吃了几只竹鼠、鸟雀、冬笋和植物的根茎块,男人们都半饱不饱,像张天、枭这样的小孩,几乎都饿着肚子。 再一回忆,食物短缺的情况竟然已经持续好几天了! 阿妈说:“枭,你要是饿了,就睡觉吧。” 枭摇头:“不饿!” 所有人都在辛苦劳作,他怎么好意思独自睡觉? 阿妈抬头环视一圈,见孩子们都面有疲态,精神不振,于是放下手中的竹条说:“行了,大家都坐过来吧。” 大家都停下手上的动作,男人们靠了过来,所有人都围坐在篝火旁,安静地等待每晚例行的讲故事环节。 阿妈说:“我知道大家都没吃饱,这是因为冷天来了,野兽都藏了起来。我经历过很多个吃不饱的冷天,这是正常的,我记得最冷最饿的时候,地上寸草不生,连河水也冻上了。没有任何食物,我们只能剥树皮吃。” 阿妈没有季节的概念,便用冷天指代冬天。 众人听得认真,听到说最后只能剥树皮吃,都面露惊讶和怜悯之色。 枭好奇询问:“吃树皮能活下来吗?” 阿妈摇摇头:“吃树皮能够充饥,但很难活下来,许多人死了,老人几乎全死了。” 众人发出惊呼。 “我们最终熬过了那个冷天,地上重新长出嫩草,成群的野兽出来觅食,遍地都是食物,我们活了下来,活得很好。现在也是一样,只要熬过这个冷天,就会等到遍地的食物,每天都吃得饱饱的。” 阿妈露出慈祥的、坚定的、充满希望的笑容。 众人受到鼓舞,虎头挥动起粗壮的胳膊,振奋道:“阿妈说得对!我们现在还有竹鼠和鸟雀吃,比阿妈当年好多了,阿妈能够熬过来,我们也可以!” “没错!” “我们也可以!” 高涨的情绪一旦占领思维的高地,腹中的饥饿也不得不暂时退避。 群情激动,只有张天面色肃然,不发一言,也只有他知道,根据游戏的背景设定,现在的冷,是因为小行星的撞击致使全球气温骤降,真正的冬天还没来呢! 这个冬天会比以往的冬天更冷,更漫长,硬熬是熬不过去的。 更糟糕的是,由于天气变冷过于突然,部落里连最基本的冬粮都没有储备,今后的每一天都将面临食物不足、忍冻挨饿的危机。 倒霉!竟然是北方开局么! 留在北方必死无疑,想要活下来,必须往相对温暖的南方迁徙。 张天没有给他们泼冷水。 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这个洞穴,生活范围不超出方圆百里,再远的地方谁都没去过,阿妈不可能因为一个小孩的一句话,就赌上整个部落的命运,带领大家踏上一条完全未知的旅程。 只能徐徐图之了,独自上路风险太高,能说服大家跟他一起走最好,若实在办不到,哪怕只身一人,他也要离开这个地方。 “天,你的脸色怎么这样差?” 枭这时候问张天,他词汇匮乏,表达不出愁闷的意思,便用手捏住眉梢,学起张天的愁眉苦脸来。 大家也都注意到张天的低沉,在众人皆醉的时候,那个独醒的人就显得格外扎眼。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枭的母亲也是把张天从小带大的姨妈兰花问。 张天摇摇头说:“我只是觉得现在缺乏食物,我也应该跟虎头他们出去狩猎才是。” “对!我也这么想!” 枭站起来,抄起石斧像模像样地挥砍几下,彰显自己的强壮,以证明自己可以胜任狩猎的任务。 虎头哈哈大笑道:“好!你们愿意的话,明天就跟我们出去狩猎!” 枭欢呼雀跃。 张天也笑了笑,走到女人们的身后,那里躺着一捆白天折回来的细竹,不足手腕粗,修长而笔直,他上手试了试,硬度和弹性都很不错。 挑选之后,他取出一根接近四米长的竹子,放到一旁,对兰花姨妈说:“这根竹子留给我。” “竹子不适合用来做武器,你让虎头削块木头给你。” “我不用它做武器。” 张天留下这么一句,便朝角落里那堆骨头残渣走去,兰花奇怪地看他一眼,没有多问,山里最不缺的就是竹子,留一根给他倒没什么。 张天在骨头残渣里翻找,好点的骨头都被女人们挑走了,大的磨制成骨刀,小的磨制成骨针或者各式各样的饰品,剩下的都是些歪瓜裂枣。 矬子里拔将军,最终挑了五块碎骨,也不知道是竹鼠的颅骨还是鸟兽的颅骨,总之都扁平窄小,仅两只手指宽,即便如此,想要将这块残骨磨成钩状,也很需要费一番功夫。 他打算做一支钓竿。 洞穴位于山腰处,山中林木以杉、竹为主,山下有条河水。 他记得昨天和枭去河边打水,河水就已经有流速放缓、水位下降的迹象,但山里的一些落叶乔木只是微微泛黄,应该还是秋天,却已经比以往的冬天更加寒冷,若真到了腊月,那还了得。 人在漫长的岁月中进化出了智慧,学会了观察和总结事物发展的规律,学会了将过往的经历转变为生活的经验。 但智慧也带来了惯性思维,人们开始囿于经验,墨守成规,而忽略了动物的本能,丧失了对于潜在危机的敏锐嗅觉。 这是野兽比人强的地方。 接连的狩猎失利,不是因为野兽藏起来了,而是因为大部分野兽察觉到了气温异常的骤降,食物突然的减少,尤其是鹿、羊等大型食草动物,开始成群结队地朝温暖的食物充足的地方迁徙。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它们不会回来了,狩猎很难再有丰收,这和人数的多少、工具的先进程度没有关系。 张天打算去河边碰碰运气。 天冷了鱼也不爱动弹,想要丰收不容易,但狩猎有可能空手而归,而钓鱼他从未空过军,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族人们相继睡下。 张天主动表示负责今晚的守夜。 夜深人静后,要有人看着篝火,防止毒蛇猛兽趁夜偷袭,当然,以现在的情况,他的舅舅们或许巴不得遭遇毒蛇猛兽的袭击,人一旦饿急了,哪怕来的是老虎,也滑铲给你看! 003 画风不对 【信仰值:0】 将仅有的1点信仰值消耗掉,一把锉刀凭空出现,落在张天手心。 橡胶握柄,平挫刀头,无论材质、尺寸还是样式,甚至连磨损程度都和家里那把别无二致。 再看资源栏,可兑换的资源里已经没有锉刀这个选项,资源变成有限的了,果然是把家里那把传送过来了吗? 什么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张天后悔莫及,早知如此,就该买几套野外求生的工具备在家里,问为什么不直接兑换钓竿?他倒是想,但家里的三把钓竿,每把兑换所需的信仰值都在100以上,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做个简易钓竿并不难,打磨钓钩需要费些力气,但有锉刀在手,这个过程就可以大幅缩短,一个晚上足够了。 张天盘起腿,将骨头放在石块上,耐心研磨。 和他一起守夜的虎头露出古怪的神色,他不知道张天手里握着的那个又细又短又黑的东西是什么,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骨头残渣做那种事。 怕打扰族人们休息,他没有多问,只往篝火里添了一些木柴,对张天说:“我先睡,等柴烧得差不多了,你叫我起来。” 张天下意识比了个ok的手势,立即又点点头。 虎头愣了下,也屈起指关节,将大拇指和食指圈成圆。 有点怪……怪特别的。 他摇摇头,四仰八叉卧倒篝火旁,很快发出鼾声。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骨制鱼钩自然不可能与铁制鱼钩相媲美,磨到钩身大概两公分宽,钩尖比骨针略细即可,如果经常做手工,还能像张天这样在钩尖内侧打磨出个倒刺来。 不要小瞧了原始人的磨制技术,也不必高估了鱼的智商,曾有考古学家按照出土的骨制鱼钩复刻出一模一样的来,拿到海里试钓,一上午钓上来好几十条罗非鱼。 鱼钩逐渐打磨成形,张天吹去粉末,摸了摸尖端,颇为扎手,刺穿鱼嘴毫无问题。 他轻手轻脚走到女人们身后,把那根单独放在一边的竹竿拖到洞穴外。 又进洞里找了把骨刀,用刀背轻轻敲掉竹竿上多余的枝节,到达尖断时,手上动作更加温柔,生怕一不小心弄断竹竿,那就前功尽弃了。 “呼,真冷呐……” 他原地跺跺脚,朝手心里哈口气,接着修平节疤。 试着挥了挥竿,弹性尚可,如果想长时间使用,就要熏烤、拉直和上漆,所幸这根竹子本身够直,倒不必这么讲究,凑合着用也能用个十天半月。 竹子是个好东西,竹竿可以制弓制箭制鱼竿,削小后去掉竹肉可以编织竹篮、竹笼,竹纤维收集起来可以搓成绳。 女人们白天搓好的绳都条理分明地放在干燥处晾晒,张天选了几条相对较长且足够结实的,互相打结连成一条长绳,然后缠到竹竿上绑紧,另一头缠上他自制的骨鱼钩,一把简易的鱼竿就成形了。 把鱼竿珍而重之地收好,取来竹条、竹片,坐在篝火旁编织竹笼。 要钓鱼,没装鱼的笼子怎么行? 从底部编起,采用最简单的井字编结,边长和他的肩宽差不多,半人高,空隙大点没关系,钓上来的鱼若是比竹片间的空隙还小,那也没必要留着了。 接着又按照竹笼开口部位的尺寸编了个上宽下窄的漏斗形罩子,倒过来扣进笼子里,鱼便跳不出来,夜里沉入河底,还可以当捕鱼笼使。 已是深夜,万籁俱寂,只有木柴燃烧的噼啪声不知疲惫,后来就连燃烧的声音也渐渐小了。 张天往火堆里添了些新柴,见手上沾满竹木屑和泥土,便起身往干燥平滑的岩壁上抹了抹,走过去摇醒虎头。 该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当钓鱼佬。 …… “天!醒醒!醒醒!” 张天迷迷糊糊睁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脏兮兮的脸和一头乱糟糟的发。 枭咧嘴而笑:“虎头他们要去狩猎了!” 天蒙蒙亮,族人们都活动开了,青壮男女都整装待发,做好了外出狩猎和采集的准备。 跳动的火焰驱散清晨的寒凉,洞里相当温暖。 生火不易,即便白天也不会熄灭火种,跟这漫山遍野的草木相比,烧掉的这点木材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何况现在是冷天,更是一刻都离不开火。 张天爬起来,到洞穴外面做伸展运动。 昨晚睡得还行,毕竟是原始人的身体,早就适应了席地而眠,只是精神有些疲惫,尚且不太能接受穿越的事实,夜里做了个游戏发布后叫好又叫座的美梦,口水还没止住呢,一觉醒来却要面对饭都不吃饱的现实,实在残酷。 天气冷且干燥,山里没有起雾,视野很好,放眼望去,两岸青山相对,峡谷里一条大河波浪宽。 洞穴在山腰上,离河边不算远,族人却很少下山捕鱼,主要是因为河水深且急,凭借长矛扎刺很难有所收获,再加上狩猎所得已经足够生存了,便没有舍近求远,发展出渔猎来。 枭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 张天也饿,所有人都饿,几个身怀六甲的姐姐更是眼冒金星,嘴唇泛白,今日再不吃个饱饭,怕是要被肚里的孩子给榨干了。 青壮们准备外出觅食了。 临行前,阿妈为大家鼓劲动员,嘱咐大家一定要在天黑之前回来,所谓精神领袖,越是在族人意志消沉的时候,才越显出作用。 众人备受鼓舞,男人们扛起骨刀石矛,女人们背起竹篓拿起尖头的挖掘棒,张天一手竖起近四米长的竹竿,另一只手拎起半人高的竹笼。 人群里出了个画风不对的家伙。 “你这是做什么……” 众人奇怪地看着张天。 “我去河边钓鱼,你们狩猎去吧,不用管我,等太阳落到那个山头,我就会回来。” 张天指了指远处那座拔尖的山峰,大步朝山下走去。 “我也去!” 枭拎着一根碗口粗的木棒追上张天的脚步。 虎头昨晚就觉得张天不对劲,不知道在偷偷捣鼓什么,此时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没有制止,招呼男人们说:“由他们去吧,到底是小孩子,本来就没指望他们能帮上忙。我们狩猎去!” 男人们捶着胸口,呼噜噜喊叫着,士气高涨地进山狩猎。 004 钓鱼佬之资 “钓鱼是什么意思?” “钓鱼就是把这个钩子扔进水里,等鱼儿咬钩。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两人沿河岸往上游走了许久,找到一处水流较缓、水草较多的回水湾,就地挖出不少蚯蚓和叫不出名字的小肉虫。https:/ 张天蹲坐在河边,拨开表面的一层浮游生物,捧起河水洗了把脸。 水里映照出一张粗犷的脸庞,额头突出,脸颊扁平,就头身比例而言,和现代人的差别不大,四肢要发达得多,总之以张天的审美来看,绝对算不上帅哥,至于在原始人眼里是什么模样,就不得而知了。 或许原始人根本不在乎美丑……他心里想着,拍拍皮裙站起来,挥动鱼竿拍打水面。 天气转冷后鱼也像人一样懒死懒活的,觅食远不如热天积极,得发出点动静吸引它们的注意。 挂上鱼饵,捡了片枯黄的阔叶穿进鱼线里充当浮标,然后抡起胳膊甩竿,鱼钩落入河里,枯黄的阔叶浮在河面,周围都是绿油油的水草,只那一抹黄色,非常容易辨认。 “来,你拿着,不要动。” 枭接过鱼竿,听说不能动,身体立刻变得有些僵硬,紧张兮兮地问:“然后呢?” “等。如果有鱼咬钩,那片黄色的叶子会动,到时候喊我。” 张天扭头朝林子里走去。 “你干嘛去?” “我去捡点木头回来生火,太冷了。” 钓鱼不比狩猎,后者是运动战,前者搞不好是罚站,这大冷天的,别鱼没钓上来几条,身子先冻出毛病来了。 钻木取火和击石取火是每个原始人的必修课,张天很快便在岸边生起一堆篝火,燃烧的热量通过辐射传递出去,周围的空气逐渐变得暖和,连带着水温也有所回升。 鱼有趋温性,喜欢往水温较高的地方钻,所以钓鱼一般都会选在阳光照射充足的水域。 这时靠近河岸的水温逐渐升高,河里的懒鱼终于愿意挪窝了,慢悠悠游过来一瞧,吓,这么大条蚯蚓,是不是没把我鲤鱼王放在眼里!遂张口一咬。 枯叶浮标忽然剧烈抖动,鱼儿挣扎的力道通过鱼线传到鱼竿,再由鱼竿传到枭的指尖,他只觉得手指麻了下,紧跟着从头到脚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这个瞬间,他终于感受到了钓鱼的乐趣。 “动了!动了!” “给我吧。” 张天接过鱼竿的控制权,他没有急着起竿,而是抖了下竿,相当于打擂台前先和对手碰个拳,发觉对方是个重量级,便将鱼竿往上前方扬起,放线遛它,然后再慢慢起竿发力。 “哗啦!” 河面溅起水花,一条80公分左右的鲤鱼破水而出,在岸边搁浅,鱼嘴一张一合,偶尔扑腾一下,看得出来,它已经被遛得筋疲力尽了。 枭二话不说,抄起木棒照着鲤鱼的脑袋来了个当头棒喝。 “不要!” 已经晚了,鲤鱼当场去世,血溅了一地。 张天看着地上的狼藉,目瞪口呆。 枭一脸疑惑:“怎么了?” 他没有狩过猎,更没有钓过鱼,只是从小听舅舅们说,只有死的野兽才是好的野兽,所以就毫不犹豫出手了。 “没事,没必要打死它,我们可以把它活着带回去,新鲜的更好吃。” “活着怎么带回去?阿妈说过,鱼儿离了水会死的。” “用这个。” 张天踢了下脚边的竹笼。 打死就打死了,也没关系,新不新鲜除了张天,其他人不会在意。 他只是担心枭这一棒子把他鱼钩敲坏,那就得不偿失了。 从血肉模糊的鱼头里拔出鱼钩,还好,鱼钩完好无损。 他重新挂上鱼饵,将鱼钩抛进河里,把鱼竿交到枭手中。 枭笔直地站在河边,像雕像一样纹丝不动,期待着再次体验那种浑身战栗的感觉。 鲤鱼的尸体张天没动它,出血的鱼不好再浸竹笼,同类的血腥味会令其他鱼退避三舍。 他倒是动过烤熟吃掉的念头,他和枭都很饿,这条鲤鱼足有十几二十斤重,够他们两个吃了。 但很快便打消了念头,部落赖以存在、彼此能够信任的基础就是食物共享,这种不利于团结的事最好不要做。 好在现在气温低,就这么曝尸荒野也坏不了。 张天取出昨晚挑出来的碎骨头,还有四块,他要把它们全部制成鱼钩。 “动了!” 很快又有鱼儿上钩,枭兴奋大喊。 是条两三斤的小鱼,张天很轻松地起竿、收竿,又一条鲤鱼,悬吊在半空,张着嘴,一脸的生无可恋。 “来,你用手抓住它。” 枭依言抓住鲤鱼滑溜溜的身体,鲤鱼象征性地挣扎一下,枭哦哟哟叫唤起来,心脏砰砰跳,莫名的兴奋。 张天把鱼嘴里的钩子取出来,踢了踢竹笼说:“丢进来。” 鲤鱼顺着漏斗入笼,竹笼没入浅滩,河水没过鱼身。 枭大感好奇,蹲下来观察了好一会儿,确认笼子里的鱼出不来,才放下心。 张天下了竿,再次把罚站的任务交给枭,自己坐到篝火旁继续磨制鱼钩。 枭也乐得罚站,他甚至觉得这才是钓鱼的趣味所在,等待得越久,鱼竿震动的那一刻就越兴奋。 “天,下次我来拉鱼竿。” 愿意尝试是好事,张天欣然应允。 太阳渐渐升至头顶,气温也随之升高了些,鱼儿越发活络,咬钩更加频繁。 枭失手了两次,跑掉两条大鱼,这令他懊恼不已,不过他很快便吸取教训,重振旗鼓,之后越钓越顺,只要起竿,必有收获。 张天不禁为之侧目,心想这小子倒很有点钓鱼佬的潜质。 枭沉迷钓鱼,无法自拔,甚至忘记了饥饿。 张天也没闲着,不仅打磨出四枚鱼钩,还赶在日落之前编出两个竹笼。 日薄西山,半山腰上隐隐传来哦哦的喊声。 部落里的长辈催促起来了。 枭只好收起鱼竿,深吸口气,朝洞穴的方向哦哦大叫,张天听得出他的激动,但声音传到山腰上,洞里的人多半是听不出来了。 两人费劲地将竹笼里拖到岸上。 和前几天的惨淡相比,今天算是大丰收,满满一笼子的鱼,少说也有二三十条,六七十斤重,加上采集到的植物根茎块,足够所有人饱餐一顿了。 枭现在很想知道狩猎的情况如何,他莫名生出一点胜负心和迫切想要向族人们炫耀的心理,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情绪,他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张天把新编好的两个竹笼沉入河底,用绳子绑点蚯蚓和虫子,漏洞形的罩子倒扣在笼子里,开口朝着河水流过来的方向。 枭大惑不解:“这是做什么?” “碰碰运气,万一鱼会自己游进来呢?” 鱼会自己游进笼子里?游进来又怎么样呢,再游出去不就行了? 枭无法理解此举的意义。 张天没有解释,两人抱起竹笼,用手兜住底部,生怕它承不住力从中裂开。 夕阳染红了山河,两人迎着落日的余晖返回山林。 005 满载而归 当太阳落到最高的那座山的山头时,外出采集的女人们沉默着归来,她们脚步沉重,神情疲惫。 阿妈和留守洞穴的老人小孩看到她们手里半满的竹篮竹篓,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肚子似乎更饿了。 女人们的收获和前几日相差无几,天冷之后,包括蕨类植物、蔷薇科植物在内的许多食物来源几乎不生长了,她们能够采集到的果实和根茎块越来越少,好在这座山生长着竹林,还能挖到不少微微冒出尖角的冬笋。 等冬笋挖完后,又该如何呢? 兰花将竹篓里的冬笋倒出来,问:“虎头他们还没回来吗?” “还没有。” “他们一定是碰到大家伙了。” “希望是这样。” 阿妈嘴上这样说,心里比谁都清楚,最可能的情况,是男人们没有狩猎到足够的野兽,所以不得不前往更远的地方寻找食物。 大家都不说话了,闷头剥笋皮。 兰花看了一圈,奇道:“枭和天呢?也还没回来吗?” “没有。” “他们不是去河边了吗?能去这么久?” 兰花担心儿子,走到洞穴外,深吸口气,朝山下放声呼喊。 等了一会儿,听见山下传来哦哦的叫声,她的心落回肚子里。 回到篝火边坐下,这时冬笋已经剥完了,她便拿起一把尚未成形的燧石刀接着打磨,嘴里念叨着:“这俩孩子真不懂事,也不小了,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帮忙就算了,还有心情和力气去河边玩水。” “天那孩子说,他去河边是干什么来着,捕鱼是吧?” 红花的记性一向很好,她其实记得张天说的是钓鱼,但她不明白何为钓鱼,便认为是张天的口误,擅自替他更正为捕鱼。 “得了吧!”兰花嗤之以鼻,“我还不了解他俩?说是捕鱼,一到了河边,肯定只顾着玩水了!白、菜头、叶子、草花,你们千万不能学枭和天,听到了吗?” 她借机教育起另几个年纪更小的孩子。 生活在洞穴里,每天可聊的话题不多,育儿算是百聊不厌的一个,一说到这个,女人们就来劲了,都打开话匣子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就在这时,男人们迈着更加沉重的双腿,以更加垂头丧气的神情回到洞穴。 目光扫过男人的面庞,心立即跌到谷底,再看他们的手中,几乎所有人都空手而归,只有虎头拎着两只竹鼠,两只野兔和五只巴掌大的鸟雀。 十几个男人,外出狩猎一天,只打回来这么点东西,说明这座山里是真的不剩什么野兽了。 日薄西山,天色渐渐暗淡,阴云笼罩大地,也笼罩在每个人的头顶。 食物被堆到一处,这么点东西,分给所有人,那就所有人都挨饿,如果只分给一部分人,又该分给谁?不分给谁? 小孩眼巴巴盯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们需要。 孕妇眼巴巴盯着,肚子里怀着部落的未来,她们也需要。 青壮眼巴巴盯着,为了明天有力气外出狩猎和采集,他们也需要。 谁也没有开口,绝望在沉默中悄悄酝酿。 食物的分配一向由阿妈负责,虽然艰难,但她必须做出抉择。 她正要开口,忽听见洞外传来呼哧呼哧的喘气声。 “妈!来帮忙!” 兰花立刻跳起来,风风火火朝洞外跑去,不多时又折返回来,跳着脚高呼:“快来!鱼!好多鱼!” 众人一涌而出,张天和枭抬着满满一竹笼的鱼哼哧哼哧地爬上来,把竹笼往人群前一放,再也坚持不住,四仰八叉躺倒在地,望着天空呼呼大喘气。 张天一阵头昏眼花,呼吸如有刀割,喉鼻隐隐生疼,枭更是腿脚抽经,整个人蜷成一团麻花,疼到面目扭曲。 本来就腹中空空,还负重爬山,也就是原始人的身板抗造,换作现代人,早嗝屁了。 他俩筋疲力竭倒下,人群却爆发出兴奋的呼声。 人们发疯似的冲上来,六七十斤重的竹篓,虎头一把抱起,看他的样子,还留有余力。 男人们簇拥着虎头,争相摸笼子里的鱼,仿佛捧起的是大力神杯,哪怕坐了整场冷板凳的替补也与有荣焉,非得蹭一下不可。 把笼子里的鱼给吓坏了,死鱼眼瞪得一个比一个抽象。 女人们要来扶张天和枭,两人立刻爬起来,硬挺着走回洞穴。 阿妈终于松了口气,这一大笼的鱼,再加上冬笋和猎物,不仅够今晚饱饭一顿,还能留一点当明早的口粮,艰难的抉择可以不必做了。 枭向族人们吹嘘起和天一起钓鱼的事,见众人不懂何为钓鱼,便照搬张天的话,很神气地说:“钓鱼就是把钩子扔进水里,等鱼儿咬钩!” “什么是钩子?” “钩子就是……” 枭想起鱼竿没带回来,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忽然想到张天随身带着几个,喊道:“天,你还有鱼钩吗?给我一个!” 部落极少吃鱼,甚至不知道要给鱼去鳞,见虎头一棒子把鱼脑壳敲碎,用竹签串好后便想架到篝火上烤,张天赶紧制止了他。 他用骨刀给鱼去鳞,然后把鱼剖开,去掉血液、内脏和骨头。 血液用水袋收集起来,晚饭时要分给众人喝掉,其中含有人体所必需的维生素、矿物质,更重要的是盐! 内脏几乎不用掏,剖开肚子就滚出来,哺乳动物的内脏需要单独清理,尤其是肠子,原始人可以不计较口味,但不代表他们会接受九转大肠。 听到枭的喊声,张天从衣服褶层里摸出一个鱼钩扔给他。 “就是这个!鱼儿咬住这个,就跑不掉了!” 枭又开始眉飞色舞地炫耀起来。 阿妈从枭手里接过骨鱼钩,不敢相信男人们用长矛都扎不到的鱼,这样一个简单的东西,却能一抓一个准。 她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个所谓的鱼钩打磨得很细致,尤其是尖端部位,比骨针更加锋利,神奇的是,尖端内侧竟然还有一根倒着的针,她想不明白是怎么磨出来的。 “你做的?”她问枭。 枭摇头:“天做的!钓鱼也是他教我的!” 阿妈抬头,找到男人堆里的张天,发现他在教男人们处理鱼,更觉得惊奇:一个九岁的小孩,没学过磨制骨针,也没有参加过狩猎,怎么一下懂这么多了? 006 死亡与星辰 低端的食材往往不需要烹饪,熟了就行。 烤竹鼠、烤野兔、烤鸟雀、烤鱼、烤冬笋……万物皆可烤。阿妈撕下两条兔后腿,分给张天和枭,以嘉奖他们今天的表现。 张天快饿晕了,一通狼吞虎咽,几口就啃得一干二净,至于滋味,在这个靠茹毛饮血补充盐分的年代,还要什么滋味,吃得出是蛋白质和脂肪就够了。 但有一说一,虎舌对火候的掌控很精准,这条兔腿烤得嫩而不生,熟而不老,恰到好处,一吃就知道是个老师傅。 张天又分到一条鱼、半只鸟雀和小半个冬笋,鱼肉有点老了,显然是不常烤鱼的缘故,虎舌自己尝了尝,也觉得不甚满意,默默总结经验教训。 “嗝……” 久违的一顿饱饭,还剩下一些冬笋和植物的根茎块,留着明天早上垫肚子。 鼠皮、兔皮甚至鸟皮都被虎爪一丝不苟地完整剥下来,兽皮是比石器、骨器更加珍贵的资源,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张天身上的这条鹿皮衣裙,便是以鹿皮为主,再拿鼠皮、兔皮和其他边角余料缝制而成。 除了缝制衣物,兽皮还可以用来制作袋子。 部落里的水袋都是兽皮制的,大多取自水獭、河狸之类的动物,它们大小合适,毛皮的防水性好,割开喉咙把内脏、肉和骨头掏干净,剩下的皮囊就是天然的水袋,头通常不会割掉,靠着后颈的皮与身体相连,充当水袋的盖子。 每次瞥见靠在洞壁根下的那排兽头袋子,张天就觉得瘆得慌。 洞里坐久了,烟熏得脑壳疼,这些原始人的寿命之所以如此短暂,呼入太多未充分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也是原因之一。 他到洞外呼吸几口新鲜空气,顺便仰望一下天空——例行公事是有必要的,以前每天都要做的事,今天突然不做了,未免惹人生疑。 夜色笼罩下的远山如墨,星光勾勒出一道道蜿蜒的轮廓,寒山寂寂,连虫鸣都为之悄悄,张天想感慨一句月色多美好,话到嘴边却变成:“真他妈无聊!” 离开网络的第二天,想它。 “天!” 枭向张天发来场外求助。 吃饱喝足,男人们追问起钓鱼之事,也想加入其中,但不知道鱼竿如何制作,枭自然是一问三不知。 其实没什么难的,不过是竹子削去枝节,再套上绳子罢了,如果把鱼竿拿回来了,张天甚至不用说明,大家都是智人,一看就懂。 鱼钩的磨制需要点技术,更多的是耐心,尤其是倒刺,如果没有锉刀,可能需要磨上好几天。 众人得知了制作方法,都惊讶于一根竹子竟能源源不断地钓上鱼来,早知如此,还狩什么猎啊,这山里最不缺的就是竹子,大伙人手一根,都当钓鱼佬去! 阿妈问:“天,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这话把大伙都点醒了,是啊,连阿妈都不知道的事情,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孩是怎么知道的? 疑惑的目光聚焦在张天身上。 张天一直在等着阿妈问出这个问题,他的回答将决定部落的未来,是留在这个洞穴坐以待毙,抑或是赌上所有人的性命同死神一搏。 他静静地想了想,抬头看向篝火对面慈祥的大家长,很认真地说:“阿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关于星星的故事,你能再讲一遍吗?” “好,那今晚我就再给你们讲一遍星星的故事。” 阿妈回忆起往事,语气也变得悠远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还小,刚学会说话。有句话我现在每天都要对你们说——” “我知道!”同样刚学会说话的白抢话,“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 阿妈笑了笑,点点头说:“没错,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只有洞里是安全的。可那时候的我还不懂,有天晚上,我追着一只萤火虫跑出了洞穴,跑进了山林里。” 除了白和另外几个小孩子,其他人都听过这个故事,但不管听多少次,每次讲到这里,众人的心便揪了起来,白更是不安地躲进妈妈的怀里,紧紧抓住妈妈的手指。 “我追啊追,终于抓住了那只萤火虫,但也迷失了回家的路。森林里特别的黑,也特别的冷,我很害怕,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萤火虫从我的指缝间飞走了,但我的面前却亮起了两点幽绿的光芒。” “是狼的眼睛!” 众人一同屏住了呼吸,白吓得小脸煞白,一把抱住妈妈的腿,不过她很快就不怕了,大声说:“阿妈现在还活着,那个时候肯定没事!” “是啊,我没事,因为我的妈妈救了我,她替我打跑了那头狼。可她也受了伤,伤势一天比一天严重,她也一天比一天虚弱。” “她离开的那天,我一直抱着她哭,哀求她不要死,她笑着摸摸我的头,告诉我说她不会死,她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会在天上一直看着我,守护着我。” 众人狠狠地共情了,泪眼婆娑,谁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这个时代的母子和母女关系何其紧密,真叫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另一个自己。 女人们尤其沉浸,她们有的已经是母亲,有的即将成为母亲,都悲伤难抑,又感动不已。 “你们看——” 阿妈抬起手,指向洞穴外的天空。 “离月亮最近的那颗星星就是我的妈妈。每一个离开我们的人,都会变成星星,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是我们的祖先变的,只要我们抬头,就能看到他们。” 众人望向天空,望向漫天闪烁着的似乎正冲他们眨眼的繁星,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阿妈的母亲大概是这世上第一个将死亡和星辰联系在一起的人,或许是出于对女儿的爱和不舍,才令她在人生的最后一刻拓宽了想象力的边界,脱口说出如此浪漫而感人的话。 “我的故事说完了。天,该讲讲你的故事了。” 阿妈把话题引回正轨,众人的注意力重新回到张天身上。 张天酝酿了一会儿情绪,然后用哀伤的口吻分享他刚编的故事: “我没有见过我的妈妈,在我出生的那天,她就变成了星星。” “所以我经常仰望天空,我知道她一直在看着我,守护着我,我也想多看看她,陪陪她。” “就在昨天,我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我想,那一定是我的妈妈。她教会我制作鱼竿和鱼钩,说用这个方法可以钓鱼。” “她还说,我们应该多向天空祈祷,祖先会指引我们,天空会指引我们。” 007 天空的指引 张天没有一上来就假借祖先之名让他们迁徙,激进的改革只会迎来激烈的反抗,任何改变他人思想的尝试都应该循序渐进,而且现在还没有做好启程的准备,不必着急。 【信仰值:5】 话音刚落,信仰值立刻增长5点。 游戏里关于信仰的设定,遵从信则灵,不信则无,是发乎内心,而没有形式上的要求,一个人哪怕从不祈祷,只要他真心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相信天空会为他带来指引和启示,他就是信徒。 信仰值增长5点,说明有5个人完全接受了张天的说辞,他们相信仰望天空会得到祖先的指引。 考虑到部落还没有发展出图腾崇拜、生殖崇拜或其他的原始信仰,对于神明之类的超自然存在并无概念,因此他才顺着阿妈的话把祖先推到前面,比起触不可及的天空,祖先显然更容易令人亲近和信服。 众人都有些心疼他,原来他经常仰望天空是出于这样的理由……原本有一部分族人不理解他的行为,现在都恍然大悟,由不理解变为同情和怜惜。 兰花走过来抱住张天,像母亲抱住受伤的孩子,她这样做完全是出自本能,这时的人们或许还不会用积极温暖的话语抚慰人心,但已经学会用行动践行最原始的安慰。 阿妈看着跳动的火焰,怔怔出神。 她偶尔会听到妈妈或先祖的声音,不过通常是在梦里,有时醒来她会泪流满面,却记不得妈妈说过什么了。 原来仰望天空也能听到妈妈的声音吗? 是啊,妈妈明明说过了,她会变成天上的星星,而我只顾盯着脚下,看着身边的族人,却忘记了仰望天空,看看妈妈。 阿妈并不怀疑张天的说辞,只是突然有点感伤,她忍不住想,如果小时候也常常仰望天空就好了。 枭也有点伤心,但他更加好奇,他的好奇心一向很重,他忍不住问:“什么是祈祷?” “祈祷就是仰望天空,告诉天空自己的愿望。” 张天直接将祈祷的对象定义成天空。 “哦!”枭做恍然大悟状,“那你的愿望一定是听到妈妈的声音了。只要祈祷就能实现愿望吗?” 这当然不可能,但趋利避害,动物本能,鱼尚且要投放鱼饵才会上钩,人比鱼精明得多,没有好处何来信徒,好处可以是抽象的末日审判、轮回转世,也可以是实际的君权神授,花钱赎罪,全凭人的需求。 原始人的愿望,想来无非吃饱穿暖,孩子平安长大之类,张天心说这点要求不必劳烦神灵,我努努力也能替你们实现了。 于是他煽动大家说:“这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试试,大家都可以试试。” 枭、白和一众小孩当即跳了起来,跑到洞穴外,抬头仰望天空。 所有人都跟了出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包括年事已高,不常离开洞穴的阿妈。 对着天空许个愿望而已,又不会损失什么,何乐不为?实现了最好,没实现就当集体活动了,横竖不亏。 众人抱着这样的心态对天空祈祷,男人们希望明天狩猎到更多野兽,女人们希望明天采集到更多植物,孩子们希望明天不会饿肚子,还是阿妈的层次高,她希望冷天早日过去,部落永远延续。 等众人祈祷完,张天声称自己又听到了声音,得到了新的指引。 “我们需要更多的鱼竿和鱼钩,需要更多用来装鱼的竹笼。” 这正是男人们所希望的,这群身强体壮的野蛮人以为钓鱼和狩猎是一回事,觉得连两个小孩都能钓回来满满一笼子的鱼,换作他们,肯定只多不少。 他们兴奋地跑进洞里,兴致勃勃地挑选用于制作鱼竿的竹子。 然而库存的竹子数量有限,并非所有人都能分到。 虎头和虎爪相中了同一根竹子,两人都说是自己先挑中的,各抓住竹子的一端,冲对方嗷嗷叫。 比嗓门是分不出胜负的。 阿妈让他们按照部落的传统进行摔跤比试,谁赢了就归谁。 不止虎头和虎爪,有争执的男人纷纷撩起衣裙,抓住对方的胳膊进行力量与技巧的碰撞,女人的叫好将流淌在他们血液里的野性全部激发出来,越发斗志昂扬。 和昨夜的沉闷截然不同,今天大家都吃饱了肚子,又得知有方法捕捉到河里的鱼,心情格外舒畅。 夜色更浓,火焰更烈,男人们缠斗在一起,用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发泄多余的精力,蓬勃的荷尔蒙气息充满整座洞穴。 张天消耗两点信仰值兑换了剩下的两把锉刀,分别是圆锉和半圆锉刀头,和之前的扁锉正好是一套,可兑换的资源里不再有锉刀这个选项。 他以现成的鱼钩和竹笼为参照,教女人们磨制鱼钩,编织竹笼。 “这是什么?” 兰花注意到张天手里握着一把细细的黑色棍状物。 “锉刀,用这个磨东西更快。” 张天取一块碎骨放在石板上,用锉刀研磨,碎骨的尖端很快变得细长锋利。 众人大开眼界,惊叹不已,这可比石刀快多了! “这是怎么做出来的?” “我仰望天空的时候,忽然从天上掉下来的,我想,这一定是天空的恩赐。” 张天将三把锉刀分别给了兰花、红花和竹叶,教会她们使用现代工具。 【信仰值:9】 瞬间就有6个人由衷地相信天空具有伟力。 果然还是实打实的东西更令人信服。 互相较劲的男人们陆续分出胜负,获胜的男人捶胸嚎叫,耀武扬威,然后雄赳赳拿起属于自己的胜利品,到洞穴外制作鱼竿。https:/ 败下阵来的男人则垂头丧气,灰溜溜回到洞中,咬着后槽牙打磨石斧,暗暗憋着劲,心想这破竹子不要也罢,等明天天一亮,就去山里挑选更好的! 张天没让他们等这么久,便以天空之名交代给他们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去外面搜集树皮,越多越好! 一听非常重要,失败者们顿时精神抖擞,拎起石斧干劲十足地砍伐洞穴附近的树木,小心翼翼地将树皮剥下来。 天黑之后本来不必劳作,此时却是一派忙碌的景象,不管男女,无论老少,谁也没有要休息的意思。 阿妈看着忙碌的族人,心生慰藉的同时也暗暗松了口气。 这些天她虽然表现得很镇定,不断用她的故事和经验宽慰着族人,其实心里比谁都焦虑。 天气冷得不正常,她隐隐察觉到了。 哪怕是她经历过的最冷的那个冷天,也不像现在这样,过了最热的时候,突然就冷下来了。 收获和储存食物的那段时间被跳过去了。 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情况。 好在事情似乎得到了解决。 她扭头望向璀璨的夜空。 或许就像天说的那样,这一切都是祖先的指引。 她看向距离月亮最近的那颗星星,它仿佛更亮了。 008 更高的生产力 张天在石堆里翻找着。 人从单挑荒野转为抱团生活的那天起,就学会了“囤货”,起初和仓鼠、松鼠之流一样,主要是囤积粮食,以应付寒冷的冬天,后来慢慢演变为只要是好东西都捡回来存着。 部落里囤得最多的东西是竹子,其次是石头,食物因为容易变质,反而是囤得最少的。 女人外出采集的时候,见到大小硬度都适合打磨成工具的原石,便会顺手带回来,方的、圆的、扁的……各种形状的都有。 “你在做什么?” 枭跟了过来,直觉告诉他,他的兄弟又要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了。 张天捡了块巴掌大的扁圆形石块,厚度在两公分左右,吩咐说:“拿把石刀给我。” 枭很快拿了把石刀回来,一脸好奇地蹲坐在旁边。 张天把石刀当凿刀用,用力凿击扁圆形石块中心,很快便凿出一块拇指大小的凹陷来。 他吹掉石屑,随手从地上拈起少许砂石,洒进凹陷处,然后反复快速旋转石刀,凹陷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陷,不多时便钻出一个小孔。 枭发出哦的一声惊呼。 给石头钻孔他也会,但做不到这么快。 是因为加了砂石的缘故吗? 经过比较,他发现天只比他多做这么了一步,效率便大大提高,于是打算下次钻孔也加一些砂石试试。 张天举起石块,透过石块中心的小孔看枭。 因为是单面钻孔,所以孔呈现出一端大一端小的外观特征,远不如管钻孔来得均匀有致,而且自带螺纹。 不过管钻孔费时费力,他只是想做一个简易的纺轮,不必这么麻烦。 枭也举起一个钻了孔的石块同张天中门对狙。 两人透过孔洞大眼瞪小眼,相视而笑。 枭问:“这里有很多带孔的石块,为什么要再做一个?” “因为这里面没有这种形状的。” 纺轮纺轮,首先它得是个轮,才能转动起来,利用自身的重量和旋转使一堆乱麻似的纤维牵伸拉细,聚合成麻花状。 张天找了根粗细合适的木棍插入孔洞中,充当纺杆。 “这是什么?” “纺轮。” “纺轮……” 枭复述几遍,默默记下,但他还不知道这个叫纺轮的东西有什么用。 男人们已经剥回来大量树皮,和女人一起将这些树皮内层的纤维撕成细条,然后再将这些细条状的树皮纤维揉搓成结实的线。 新做了七把鱼竿,但光竿司令是钓不上鱼的,至少得有七条配套的鱼线。 众人围着篝火席地而坐,以手搓线,这些粗糙的树皮纤维十分恪手,孩子们很快便搓红了掌心,搓起了水泡,而经常搓线的勤劳的女人们早已是满手老茧。 这时张天拿着他刚做好的简易纺轮走过来,叫停了以手搓线的众人。 他将树皮纤维的一端系在纺杆上,另一端提在手上,然后搓捻纺杆,纺轮快速旋转起来,树皮纤维不断被牵伸加捻,一根细长、坚韧的线就此而成。 众人都看傻了眼,他们很早就发现植物纤维可以被搓揉成线,但从未想过这个过程竟会如此轻松写意! 一块石头和一根木棒竟然能够替代双手,甚至比用手搓来得更快更好…… 当他们发现用纺轮纺成的线比他们辛辛苦苦搓出来的更细、更结实时,手里的线顿时不香了,都不约而同望向张天。 张天从他们殷切的眼中看到七个字:教练,我想学这个! 纺轮的使用并不复杂,他很快便教会众人,不过,只有一个纺轮显然是不够的,他问枭:“你学会怎么做了吗?” 枭立即领悟,兴高采烈地对男人们说:“我教你们做纺轮!” 一个接一个石制纺轮被制造出来,人们习惯了数百上千年的手搓麻线,在一夕之间便被拥有更高生产力的纺轮所取代。 尽管文明的进程具有多样性和统一性,尽管社会的进步需要历史的偶然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归根结底,都逃不出生产力的掌心。 粗糙的树皮纤维飞快地变成一根根细长坚韧的线,把线的一端紧紧系在竹竿上,再在另一端绑上鱼钩,七把鱼竿顷刻而成。 阿妈面带笑容地注视着把玩鱼竿的男人们和纺织麻线的女人们,叫孩子们取来烧黑的木炭,在洞壁上记录下部落的变化和重要事件。 在以前的壁画中,能够看到石矛、骨针、竹篮等等改变了族人生存方式的发明创造,而现在,在祖先们留下的痕迹之后,阿妈又加上由两条细线组成的鱼竿以及由一个扁圆和一条竖线组成的纺轮。 张天看着洞壁上质朴的简笔画,咧嘴笑了起来。 夜深了,众人在疲惫与满足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照进洞穴,落在张天的肩膀,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这天是越来越冷了。 以虎头为首的拥有鱼竿的七个男人也学着张天昨日的模样,竖起竹竿,拎起竹笼,整装待发。 经过昨晚,众人都不再把张天当作普通的孩子看待,而是视为受到天空和祖先指引的“神童”。 说是童子有些过分了,张天好歹也已经九岁,部落里的小孩满十岁即成年,成年后就可以参与狩猎,十二岁就可以代表部落去和其他部落的异性繁衍后代了。 张天出生于冰消雪融之际,也就是说,等天气回暖的时候,他就成年了。 现在怎么也算是半个男人。 一行九人下到河边,来到昨天钓鱼的那片回水湾。 枭一路小跑过去捡起昨晚遗留在这里的鱼竿,张天则是径直踩进冰冷的河里,捞起沉在河底的捕鱼笼。 两个竹笼,其中一个笼里有一条鱼三只虾,另一个笼两条鱼两只虾,都是小家伙。 男人们倍感惊奇,心说这还没开始钓呢,就有收获了?更觉得信心十足。 枭百思不解,问张天:“它们为什么不游出去?” “你要是能明白,就和这些鱼一样笨了。” 说白了就是智商不够用,能从大口进,却无法从小口出。 张天对捕鱼笼的鱼获不甚满意,这么大两个笼子,一晚上才抓到三条鱼,果然这种笼子更适合放在那种清澈的浅溪里。 抓到河虾倒是意外收获,这两个竹笼编得比较随意,竹片间的空隙有的甚至能穿过三根手指,河虾努努力,是能够逃出去的。 只能说天气变冷以后,大家都躺平了,与其费力挣扎,不如赶紧毁灭。 他把鱼虾集中到一个竹笼里,再浸入水中。 枭带着七名新手挖鱼饵,岸边这块泥土地松软湿润,又有许多杂草和藻类的滋养,相当肥沃,很轻易的便挖出了蚯蚓和其他食腐肉虫。 枭娴熟地挂上鱼钩,甩竿下钩。 新手们有样学样,将鱼饵挂上鱼钩,然后甩竿。 “唉哟!” “谁拉我!” “你松开!” 这期间张天用纺轮改造出一个拉线钻,替代手搓,眨眼便完成了钻木取火,抬头一看,见七个新手的鱼线全部缠在了一起,顿觉脑海里有成群的乌鸦飞过。 耐心地帮他们把线分开,再把他们的人也分开。 这片回水湾的河岸线很长,每隔十来米安排一个钓点,各钓各的,彼此岁月静好,这下终于清净了。 009 你挂底了 八个身穿兽皮裙,蓬头垢面的野人像八座雕像一样安静地伫立在河边。 张天坐在火堆旁悠闲地烤着火,他感觉自己像个万恶的奴隶主,如果给他换上一身体面的小西装,火堆旁再放一把用鳄鱼皮做的精致皮鞭,就更有那味了。 但事实上,他才刚坐下来不久。 枭不必他操心,另外七个人他操碎了心。 虎头习惯了在山林里追逐搏斗,如今让他长久地保持一个姿势不动,真是比杀了他更加难受。 早知钓鱼这么无趣,他宁愿去山里狩猎! 但来都来了,这时突然撂挑子不干说不过去,又看见枭接二连三地钓上鱼来,他那不服输的劲头被激起来了,在狩猎这件事上,他从来都是领头羊,怎么能被小孩一个比下去? 他按捺住躁动的心,聚精会神地盯着河面上的阔叶浮标。 可他的浮标却似钉在了河面上,一动不动。 眼见得其他新手都在张天的指导下钓上了鱼,只剩他一无所获,他焦急万分,心里早骂开了:“没蛋的东西,你倒是咬啊!” “怎么样了虎头?” 张天慢悠悠走近,踢了踢虎头脚边的竹笼说:“还是空的啊!” 虎头顿觉压力山大,忙不迭道:“马上!马上就有大鱼上钩了!” “嗯……” 张天观察了会儿,拍拍虎头的肩膀,肃然道:“大哥,你挂底了。” “挂底?”虎头一头雾水。 “鱼竿给我。” 张天接过鱼竿抖了抖,发觉挂上的东西不沉,便径直钓上来。 一团杂草,中间裹了几块碎石……等等! 张天把鱼竿递回给虎头,蹲下身拨开杂草,翻出裹在其中的“碎石”。 这是…… 张天瞳孔一凝,脸上微微变色,心里无比诧异:“怎么会出现陶器?这不合理……” 那几块“碎石”并非石头,而是用黏土烧制成陶土碎片。 这附近并无其他部落,据阿妈所说,最近的部落在至少百里开外。 这几块陶土碎片应该是被河水冲到这里来的,也就是说,位于河水上游的某个部落,他们已经掌握了制陶的技术! 张天受到的震撼和昨晚头一回接触纺轮的族人们如出一辙。 从这几块碎片来看,对方采用的制陶工艺并不复杂,应该是最原始也最简单的坑烧,只要他愿意,今晚就能复制。 碎片本身并无特别之处,只是它们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这和游戏的背景设定相悖。 水、食物、火和庇护所,这是原始部落存续所需的基本要素,陶器本质上是提高生活品质的东西,有没有都不影响生存。 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生存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保障的人,不可能有多余的精力和心思琢磨怎么样让生活过得更好。 能够发展出制陶技术,说明对方已经拥有足够的生产力,起码拥有充足稳定的食物来源,这样的部落很有可能已经进入农耕社会。 想到这里,张天的神情不禁古怪起来。 这条河是南北流向,由北向南流动,位于这条河的上游,也就是位于更北方。 如今冰期将至,越是北方,越是艰难,位于河水上游的部落如果真的发展出固定农耕,必然会死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迟早完蛋。 这样一想,狩猎和采集反倒是一件好事,跑路的时候不需要考虑沉没成本,不会有过多的心理负担,无非是从一个洞换到另一个洞罢了。 张天随手一扔,将陶土碎片扔回河里,拍掉手上的灰土。 最初的惊讶过后,他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 同一个时代不同地区发展不均是正常现象,莫说现在,任何时代都是如此,甚至越是现代,不同国家不同人之间的差距越大,比起罗马与牛马的差距,陶器与石器的差别又算得了什么。 张天不打算烧制陶器。 烧制陶器能够显著提升生活品质,这是好处,亦是坏处。 原因和他不看好河流上游的那个部落一样,安土重迁,一旦生活条件变好了,想要说服人们迁徙就会变得困难,何况迁徙途中带着瓶瓶罐罐也不方便。 他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应该为今后的迁徙做准备,那将是一段漫长而艰苦的旅程,得要有吃苦耐劳的觉悟才行,至于改善生活,等到了温暖的南方,定居下来后再说也不迟。 “有了!有了!” 虎头忽然兴奋大喊。 张天扭头看去,只见阔叶浮标上下浮沉,鱼线绷紧,鱼竿弯如垂柳,河里翻腾起半米高的水花,拥有如此强壮的尾鳍,看来是个大家伙! “鱼竿给我!” 张天快步上前,但已经晚了。 虎头急不可耐,早把张天传授的技巧抛诸脑后,一瞧鱼儿奋力反抗,顿时气血上涌,心说拼力气老子可没怕过谁,立即握紧鱼竿,手臂上成块的肌肉高高鼓起,猛地用力一拉! “咔嚓!” “啊哟!” 一声脆响,竹竿应声断裂,虎头收不住力,连退十几步,最后一屁股跌坐在地,痛呼出声。 你个莽夫! 张天暗骂一句,蹚进河里捡起断掉的半截鱼竿,回收绑在上面的线和鱼钩。 鱼儿早跑了,鱼钩上残留着一大块鱼唇,可见虎头用了多大的蛮力。 虎头骂骂咧咧爬起,把手里的断竿扔地上,觉得脸上无光,置气道:“我再去弄一根竹子来!” “别动!” 张天大声喝止。 虎头正要转身,被这突然的厉喝吓得险些脚肚子抽筋,好歹是止住了动作,却发现众人都以一种惊恐的神情盯着他身后,立即紧绷神经,竖起耳朵。 他立刻察觉到了,在他身后不远处,有某种可怕的生物正在窥伺,只是被盯上,他就已经感到呼吸困难,后背冷汗直冒。 虎头浑身肌肉紧绷,如张弓待发的利箭,他很想回头看一眼,然而身体已经被本能接管,他无法动弹。 上一次有这种体验,是被狼群给盯上。 他听见窸窣的动静,那是树叶和草木摩擦过身体的声响,他感觉到地面在轻微震动,那东西正在靠近。 一道被阳光拉长的影子覆盖上他的影子。 四足捕食者,体形远比狼巨大。 影子忽然站了起来,仿佛阴云笼罩头顶,天光瞬间黯淡,那沉重的喷吐着热气的呼吸近在咫尺! 010 熊出没请注意 虎头认出了背后的捕食者,那是一头远比他魁梧壮硕的熊! 他生平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亡这么近,在对方庞大身躯的笼罩下,他本能地感到恐惧战栗,极度逼近的压迫感令一向勇猛的他几乎生不出反抗的念头。 张天毫不犹豫,立即将浸在河里的竹笼扔向远处空地。 竹笼摔落地面,漏斗形的罩子被震出竹笼,随之震出来的还有三条泛着银白光泽的鱼和几只灰不溜秋的河虾。 鱼儿奋力摆动尾鳍,在湿润的河滩上跳跃,似乎生怕捕食者注意不到它。 虎头只觉得一阵厉风扫过后脑勺,深棕色的魁梧身躯四足并用奔向猎物。 熊是很贪吃的动物,为了一口吃的,它甚至敢径直闯入人类的营地光明正大地翻找食物。 族人一般不会和熊正面对抗,如果在野外遭遇,通常的做法是用手里的武器制造噪声驱赶,熊只要不是太饿,就会战术性撤退,跑出一段距离后再用后脚站立,伸长脖子观察情况。 不过这一次,显然是他们误入了熊的领地。 这片回水湾水流较缓,鱼虾丰富,它应该经常来这里捕食,昨天没遇上算张天和枭运气好,不然昨天就该是熊的丰收日了。 三条小鱼,棕熊一口一条,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囫囵吞下,至于那几只灰不溜秋的小虾米,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棕熊盯着张天等九人,耳朵向后耸起,前爪不断拍击地面,片刻后又张开血盆大口咆哮。 “吼!” 这是警告,更是威胁,再不滚蛋,它不惜鱼死网破。 熊一般不会主动挑衅,但若有不速之客在它的领地放肆,它也绝不会手软。 虎头常年混迹山野,对熊的习性很了解,好汉不吃眼前亏,他立即招呼同伴撤退。 枭试图带上竹笼,却听见一声咆哮,触电般缩手,恋恋不舍地看了眼笼子里的鱼,心不甘情不愿地空手离开。 众人面朝棕熊,慢慢退回山林,隐蔽起来,打算等棕熊走后再去而复返,无论如何也要把今日的口粮凑齐。 张天想的更加长远。 今天是初次照面,因为己方占据数量优势,那头棕熊只是口头警告,那下次呢? 这里既是棕熊的领地,也是部落最重要的食物来源,迁徙之前的食物储备也要从这里获取,之后迟早会再次碰上。 第一次是警告,第二次难保它不会动手。 不速之客走后,棕熊立刻将浸在水里的竹笼一一打翻,它懒得自己捕鱼了,直接吃现成的,很快便将所有竹笼扫荡一空。 “太可恶了!” 枭气急败坏,数他笼子里的鱼最多,其中不乏大鱼,辛辛苦苦钓上来,全便宜这畜生了。 众人恨得牙痒痒,张天倒是司空见惯,十分平静,劳动成果惨遭他人窃取这种事,他经历过太多次了,几条鱼不算什么。 但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们弄死它吧。” 张天这样说道,语气轻描淡写。 众人都惊了一跳,虎头说:“那可是熊啊!你看见它站起来有多高了吧?如果狩猎它,我们会死很多人!” “阿妈说过,熊一掌能拍碎石头!” 枭想起阿妈讲过的熊的故事,露出惊恐之色。 张天当然不会蠢到用石矛石斧正面狩猎棕熊,对付这种大型野兽,还得靠陷阱。 “如果有不死人就能杀死棕熊的方法呢?” “什么方法?” “嘘!天空正在给我指引。” 张天把手放到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抬头仰望天空。 众人跟着他仰望天空,但他们什么也没听到。 枭忍不住问:“为什么只有你能听到声音?” 虎头朝他肩头捶了一拳,学着张天的动作把手放到嘴边,皱起眉头很严肃地发出嘘声。 枭一惊,心想难道虎头也听到声音了?虎头人如其名,长得和老虎一样壮硕威严,部落里的小孩都挺怕他,枭也不例外,于是赶紧闭上嘴。 片刻后,张天收回目光,望向吃饱喝足慢悠悠离开的熊,用很深沉的语气说:“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走出树丛,迈着坚定的脚步走向河滩,众人紧随其后,他们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都相信他一定做得到,想到自己即将狩猎一头熊,那可是一掌能拍碎石头的熊啊!都难掩兴奋之情。 尤其是虎头,比起罚站式钓鱼,他认为狩猎野熊才是男人该做的事。 枭追到虎头身旁,问他:“你也听到声音了?” “没有。” 虎头说得理直气壮,他刚才让枭闭嘴是怕他打扰到张天,顺便学着做一下噤声的手势,他觉得张天做的这些手势很有趣,包括前天晚上将大拇指和食指圈成圆的手势,那似乎表示同意的意思,下次他也要试试。 枭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但又不敢多哔哔,只能委屈巴巴地揉揉肩膀,这一拳打得是真疼哪! 张天先到河岸边检查竹笼。 这该死的熊!十个竹笼被它弄坏六个! 众人义愤填膺,鱼也不想钓了,拎起石矛石斧,嚷嚷着要去找那头熊算账。 张天安抚他们的情绪,吩咐他们继续钓鱼,猎熊之事由他和虎头去做。 众人一听此言,不禁有点难以置信,天空再怎么指引,人终究是血肉之躯,哪怕强壮如虎头,也经不住熊的一巴掌,张天这小身板更不必说。仅凭两个人真的能够猎熊? 虎头也有点心虚,不过想到自己即将成为部落里第一个独自猎熊的英雄,或许会被阿妈编进故事里,一代一代传下去,他顿觉热血沸腾。 他下意识将张天排除在外,在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将张天划分到人这一类,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他只是有这样的直觉。 众人听从张天的指示,捡起各自的鱼竿继续钓鱼。 虎头急不可待地问:“我要做什么?” 张天笑了笑,他知道,虎头和枭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枭好奇心重,喜欢动脑筋思考,虎头更喜欢动手,拥有敏锐的直觉。 跟虎头不需要解释太多,他直接发号施令:“你去砍两根竹子回来,一般粗的就行。” 011 挖坑设陷 野外的陷阱无外乎两种:利用重力的落地陷阱和利用弹力的吊索陷阱。 竹子的弹性固然极佳,但想要困住动辄半吨重的成年棕熊,还得是落地陷阱。 要制作落地陷阱,就得挖坑,至少两米深直径两米的大坑! 没有趁手的工具,为了挖个坑消耗信仰值兑换一把工兵铲过于浪费,张天想了想,打起石斧的主意来。 石斧的斧头经过仔细研磨,刃端薄而宽,柄端厚而窄,和后世用来翻地的耜(si)很相似,可以把斧头拆下来制成石耜。 说干就干。 他找来两根一米多长碗口粗的树干,剥掉树皮,打磨成棍状,用改造而成的拉线钻在棍身上钻孔,再将粗细适宜的木棒插入孔洞中,充当横杆,最后用绳子将石耜和木柄紧紧绑定,便大功告成。 这时,虎头拖着两根细长的竹子归来。 “这是什么?” 虎头见他把石斧拆了重新做了个玩意,大惑不解。 “这是石耜,用来翻地的,我们要挖一个坑。” 张天说着,将石耜插入土里,用脚踩踏横杆,河滩上的土质松软,他很轻松地推耜入土,然后手腕一翻,掀起土来。 等以后有条件了,还是要用动物的肩胛骨制作骨耜,石耜终究沉了点,不利用长时间劳作……他心里下了结论。 不过这点重量虎头毫不在意,他有的是力气,二话不说,立即接过石耜哼哧哼哧挖起坑来。 张天很快制作出第二把石耜,然后处理竹子,娴熟地去掉多余的枝节,留下了一些细小坚硬的倒刺,这些倒刺能够使掉入陷阱的野兽无法挣脱。 接下来要将竹竿砍成小节,削尖削利,这一带的竹子是耐寒的品种,皮厚且硬,韧性又好,凭石刀和骨刀的锋利程度,估计得削到天荒地老。 张天果断消耗5点信仰值将他户外常用的那把帕兰砍刀兑换了过来,可兑换的资源里不再有帕兰砍刀这个选项,信仰值降至4点。 虎头闷头干活,不知疲惫,完全没发觉张天手里忽然多出一把从未见过的银色武器。 砍刀在手,张天找回了当年和驴友们混迹山林露宿野外的感觉。他挥动砍刀不断劈砍,将竹竿劈成半米长的小节,再削尖竹头,制成利器,以现代工具削出来的锋利程度,能够很轻易地穿透棕熊的毛皮,刺破它的五脏六腑。 忙碌到日薄西山,他终于将两根竹竿全部削成尖钉,一共十六根。 陷坑也已经挖掘成形,虎头挖废了两把石耜,纵使体壮如牛,也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身高一米六左右的虎头在坑里显得格外娇小,但用于对付那头小山一般的棕熊,才刚刚够用而已。 虎头手脚并用爬出陷坑,这才发现张天手里多了把砍刀,一看就不同凡响。 张天借口说是天空的恩赐,让他用砍刀砍树。 虎头一试之下,惊骇不已,碗口粗的杉树,原本需要砍上百下才能折断,用这个叫砍刀的东西竟然几下就成了! 这把砍刀于他而言如虎添翼,他自忖现在的自己有一丝机会和那头熊同归于尽,但仅凭他一个人,把握还是太低了。 他向张天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张天笑道:“不需要你和那头熊正面对抗,我们可以用这个坑猎杀它。” 虎头望着自己挖出来的大坑,不明所以。 坑要怎么猎杀熊?就算它不小心掉下去了,再爬出来不就行了? 这时钓鱼佬们也已经收竿,抱着竹笼过来分享喜悦,顺便看看两人的进度。 枭的收获最多,竹笼里装了大半,和其他六个人的加在一起,也有满满一笼。 今天的收获差不多是昨天的两倍,这还是在棕熊捣乱的情况下,他们实际上只钓了半天鱼,想到这,众人都眉开眼笑,喜不自禁,心想只要解决掉那头熊,这个冬天就不愁没鱼吃! 张天没有这么乐观,这片水域未经渔猎,因此鱼虾丰富,但再丰富的资源终究有限,总有坐吃山空的那天,甚至不用等到那天,等气温变得更冷,河面逐渐结冰,就很难再有这么好的收获。 枭看见陷坑,又看见张天脚边放着一排削尖了的竹子,顿时灵光一闪:“我知道了!我们把这些竹子插在坑里,熊一掉下去,就会被刺穿!” 虎头恍然大悟,这确实是个好办法,这些竹子几乎和这把砍刀一样锋利,熊只要掉下去,必定被扎成蜂窝,哪怕再爬出来,也是一头垂死的病熊,他有足够的把握对付。 虎头说:“我们可以用鱼的尸体诱使它掉进坑里!” 他狩猎的时候经常用这一招把鼬、獾等躲在洞里的小型食肉动物骗出来杀掉。 其他人也都领悟到这个方法可行,情绪激动,思维便随之活络起来,纷纷提供想法。 因为是头一回制作落地陷阱,众人的想法难免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成分在,但思考这件事本身,已经彰显出人和野兽的本质区别,孺子可教,张天感到十分欣慰。 为确保万无一失,最终的执行还是要按照张天的计划来。 由于土质潮湿松软,尖钉插入后不够牢固,因此需要回填干燥的沙土进行夯实,埋好暗钉后,再用枯枝败叶掩盖坑洞,覆上一层沙土和杂草,伪装成地面的模样,因为熊一般是白天出来觅食,所以打算明早再放置诱饵。 张天在陷阱附近留下记号,以免自己人误入。 众人齐心协力,做完这一切,太阳已经坠落山头,月亮尚未升起,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河岸边燃起火把,跳动的火光映照出九张兴奋的脸庞。 枭看着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的陷阱,咧嘴笑道:“那头熊死定了!它的巴掌再硬也没用!” 虎头更是急不可待,恨不得立刻天亮,他好布下诱饵,猎杀棕熊。 峡谷间响起悠远绵长的哦哦喊叫,洞穴里的族人们声声催促。 众人朝洞穴的方向齐声嗷一嗓子,报个平安,然后拎起各自的竹笼踏上归程。 012 石烹 洞穴里的众人等得心焦。 外出狩猎和采集的青壮早已归来,他们收获的食物比昨天略少一些,全部落的希望都寄托在钓鱼的队伍上。 他们却迟迟未归。 “阿妈,我们回来了!” 听见这声喊,众人都跑到洞外迎接,迫切地想知道今日收获如何。 一束火光自漆黑的山林里走来。 阿妈对照手里的绳结清点人头,白天出去的孩子们一个不少地回来了,还带回来两竹笼的鱼虾。 众人欢欣鼓舞,在这个时代,没有比充足的食物更令人振奋的了。 唯有阿妈不甚高兴,板起脸说:“我每天都要叮嘱一遍,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天和枭也就罢了,怎么连你们也不懂事?” 虎头兴高采烈道:“阿妈,我们在猎熊呢!” 此言一出,满洞皆惊。 虎头对大家的反应很满意,便将挖陷阱猎熊的计划一五一十地说给大家知晓。 “那头熊肯定经常去河边捕鱼,明天我们去放诱饵,它迟早会掉进去!” 众人被这个大胆的计划给吓到了,熊在所有的故事里都被塑造为可徒手碎岩的山林霸主,甚至比老虎更加凶悍,那些招惹了熊的部落无一例外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新笔趣阁 那个叫陷阱的东西真的能够杀死熊吗?万一它逃出来怎么办?会不会给部落带来灾难? 阿妈不无担忧地说:“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听大人们说,熊是非常危险的野兽,它们不会主动袭击人,但如果遭到袭击,一定会疯狂报复。可以的话,还是不要招惹熊比较好。” 枭说:“但那头熊霸占了我们钓鱼的水域,为了食物,我们必须杀死它。”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钓上来的鱼全便宜了那头熊,他就感到愤愤不平。 为了今后能够安心的钓鱼,说什么也要杀死那头熊! 得知猎熊是为了食物,阿妈不再反对,跟部落的存续相比,这点风险也就不算什么了。 见族人们心存顾虑,张天说:“昨天我们向天空祈祷,希望今天能收获更多的食物,我们果然钓到了更多的鱼!猎熊是天空的指引,祖先不会害我们,我相信这件事对我们没有坏处。” 虎头、枭、兰花等人纷纷附和,虎头拿出那把砍刀展示给人们看,称这是天空的恩赐,他亲眼看到它从天而降,大腿那么粗的树,几下就砍倒了! 他说罢,取来竹子亲自示范,挥起砍刀很轻松地将竹子劈成小节,然后快速地将竹子削尖,对准鱼身一扎,噗一声,像刺破树叶一样瞬间将鱼刺了对穿。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只是砍断竹子,骨刀多砍几下也能做到,但想将竹子削得如此锋利,骨刀很难做到! 虎头笃定道:“那个陷阱里插着十六把这样的竹子,任何野兽掉进去,都不可能活着出来!” 【信仰值:27】 虎头这番话和砍刀展示出来的强大功效,令二十三人心悦诚服,由衷地崇拜天空,希望自己也能够得到一把削竹如泥的刀。 所谓三人成虎,昨晚张天磨破嘴皮子,也没几个人当真,今天有虎头等人帮腔,几句话就为他争取到一票信徒。 信仰值超过两位数,他解锁了第一个神术。 【入梦:消耗10点信仰值,可指定一名信徒,进入其梦中传达神谕。】 这个技能设计出来的初衷是为了实现玩家与游戏角色之间的交互,从而远程指导部落的发展,现在他本人就在这里,似乎不太用得上这个技能。 竹笼里的鱼被倒出来开膛破肚,洞穴里满是鱼腥味,张天有点遭不住,跑到洞外喘口气,但对其他人来说,这是幸福的味道,族人们谈笑风生,甘之如饴。 虎爪借来砍刀,他之前一直用骨刀剥皮解肉,如今鸟枪换炮,刀尖轻轻一剌,便即剌开一条小口,他轻而易举地将兔皮从肉上撕开,紧跟着咄咄两刀,毫不费力地将腿与头部斩断。 虎爪被砍刀的锋芒彻底征服,嫌弃地将骨刀踢到一边,再不愿用。 部落里没有发展出陶器,因此很少以煮的方式加热食物,“很少”代表有能力做到但不常这么做。 这两天,张天见识了两种以木材充当器皿进行加热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用竹子,竹子是空心结构,剖开后是天然的器皿,而且表皮厚实,不易点燃和烧毁,族人们常用粗竹子烧水煮动物的内脏、植物的根茎之类的小东西。 这和后世的竹筒饭一脉相承。 不过受竹子的口径限制,一次性能煮的东西不多,所以族人们比较常用第二种方法:石烹。 今晚便是石烹的日子,吃腻了烧烤,原始人偶尔也会换换口味,吃货的基因在人掌握火的那一天就已经诞生了。 “天!来帮忙!” “来了!” 洞里有好几个需要两人合抱才能抱住的大树墩,树墩里的肉被掏空,只剩下筒状的外壳。 张天和枭把树筒抱到篝火旁,将水袋里的水倒进树墩,接着倒入鱼虾、竹鼠、野兔和鸟雀,投入烧红的石块,水立刻滋滋沸腾起来。 将放完热的石块取出,投入新的灼热的石块,使水一直保持沸腾,直到肉食煮熟,再放入冬笋和植物的根茎块,烫熟即可食用。 煮法很有点涮锅的意思,只是吃法相当野蛮,用竹篮往水里一抄,将树筒里的食物捞出来,再分而食之,是正儿八经的水底捞。 众人围坐在树筒旁,就着热乎乎的水汽,默默啃食热乎乎的食物。 吃饭的时候几乎不交谈,食物来之不易,而且一天就这么一顿正餐,大家都吃得很认真。 有一说一,这样煮出来的食物,肉和菜的味道彼此交融,要比烤出来的香一些。 如果有足够的盐,再来点辣椒、芝麻油和葱姜蒜,就更棒了。 光是想想就流口水。 想吃火锅了。 张天慢慢嚼着鱼肉和叫不出名字的野菜,明明只是魂穿,却觉得嘴里寡淡无味,悼念起辣椒在舌头上绽放的快感,看来麻辣鲜香已经刻入他的灵魂。 剩下的鱼够明天吃了,如今天气冷,不必另做处理,就这样放一天也不会坏。 安全起见,在那头棕熊“落网”之前,张天不会再去那片回水湾钓鱼,他打算明天往下游走,看看有没有适合钓鱼的水域。 013 林暗草惊风 吃饱喝足,张天走出洞穴,例行仰望天空。 兴许是昨日的祈祷得到了应验,族人们今夜继续向天空祈祷,除了祈祷丰收,也希望张天的陷阱能够成功杀死棕熊。 白天的遭遇给张天上了一课,原始人的身体固然强壮,比之大型野兽却相去甚远,哪怕勇猛如虎头,面对棕熊同样无力反抗。 如今气候剧变,食物减少,山林里的野兽大都饿得两眼发黑,以前或许还对奇形怪状的两脚兽有所忌惮,现在怕是会不顾一切扑上来。 张天消耗5点信仰值把他常用的那把折叠刀也兑换了过来,可兑换的刀具只剩下刻刀和厨房用刀,信仰值降至22点。 折叠刀是每一个野营爱好者的必备品,锋利、结实、耐用、轻便,他将折叠刀放进鹿皮衣裙的褶层里,这种褶层是用兽皮在腰间一圈缝制的夹层,和衣兜裤兜一个意思。 有武器防身,以后再遭遇野兽,便能周旋一二。 枭看见张天在洞穴附近的树林里挑来选去,走过去问:“你又听到声音了吗?这次要做什么?” “弓箭。” “弓箭……” 枭咂摸着这个陌生的词汇,这几天他学了不少新鲜词汇,亲眼见证张天将这些词汇对应的神奇工具做出来,对他能够听到指引的事早已深信不疑。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为什么自己听不到天空的声音?后来一想,天听到的声音来自他妈妈,便又不觉得羡慕,反而有些心疼了。 张天相中一棵直径十公分左右的杉树。 杉树是制弓的理想材料,这片山林里不乏优质的上等杉木,诸如紫衫、铁杉之类,弓箭的制作并不复杂,而且只需花很短的时间练习,便能得心应手,用于武装族人再合适不过了。 用砍刀砍断树干,120公分左右的弓长对新手来说最容易上手,不过手边没有量尺,张天便按照自己的身高,在齐胸的位置处做上标记,选取这一段作为弓臂。 将原木劈成两半,弓的结构是中部宽,两端逐渐收窄,末端的直径大概只有中部的三分之一左右,需要比较精细的切削,这时候折叠刀就能派上用场了。 枭见他随手又摸出一把削木如泥的刀来,眼睛都看直了,他到底是少年心性,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张天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笑笑说:“弓箭比这个厉害得多,一会儿做好了给你用。” “真的?太好了!” 枭喜出望外,他还不知道弓箭有什么用,但天不会骗他,比削木如泥的刀更加厉害,那得有多厉害……他难以想象,越发的期待。 “你去找根结实点的绳子来。” “好!” 张天削出弓形,接着在两端刻出凹槽。 弓弦以生牛皮制作最为理想,如今条件有限,只能先用粗纤维绳凑合着了。 枭很快取来绳子。 张天将绳子的一端系在凹槽里,置于地面,用脚踩住,弓臂很硬,他费了不小的力气使弓臂弯曲,将绳子的另一端系上。 一张制作精良的硬弓远比陷阱有效,只要有足够的力气拉开弓,弓臂便能提供巨大的弹力,精确地命中数十米之外的目标。 “好了吗?” 枭看着被紧绷的线绳弯曲成月牙形的弓臂,有种无法言喻的美感,直觉告诉他快完成了。 张天指着弓臂说:“你看,它的左边是不是比右边更加弯曲?” “唔……好像是。” “所以还不行,还要再调一下弓,让它左右一样。” “不一样会怎样呢?”枭好奇。 “不一样的话,使用的时候容易断裂。” 张天用锉刀对弓臂进行微调,令两臂更加对称。 这时虎头、虎爪等一众青壮也凑了过来,看见张天在削树枝上的树皮,忍不住问:“这是在做什么?” 枭抢答道:“在做弓箭!” “弓箭……” 这个词很快便在人群里传开了,众人议论纷纷,虽然不知道弓箭是什么,但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谁去拿三根羽毛给我?” 生活在山林里,鸟雀是最常见的猎物,立刻便有人抱过来一捧五颜六色的鸟毛。 张天将树枝的一端削细削尖,尾部刻槽,选取三根白色羽毛,撕去半边,头尾各露出一截羽毛管,用细线绑在树枝尾部,制成尾羽,最后用火将箭头烤硬。 枭眼睛一亮,他发觉箭头的形状和陷阱里的尖钉很像,一定也是用来猎杀野兽的,但他还没想到要如何实现,只知道肯定和这把弓有关系。 众人更加茫然不解,一根比拇指还细的树枝能做什么?这根弯弯扭扭的木头又有什么用? 张天拿上弓箭,朝洞外走去。 众人向两侧让开,好奇地跟在他身后。 林木昏暗如墨,夜风带来窸窣的声响,草木摇晃,不远处的灌木丛里,有只野兔露出了头,鼻头不住的耸动,谨慎地观察着环境。 张天搭箭拉弓,瞄准那只露头的野兔。 众人都看到了那只野兔,也都猜到了他想做什么,下意识闭上了嘴,安静地看着他挽弓如满月,眼神里疑惑与期待各占一半。 理智告诉他们树枝不可能杀死野兔,心底里又希望他再一次创造奇迹。 “嗖!” 张天毫不犹豫出手,他只是想试试弓,正好撞上野兔露头,便拿它当靶子,没指望真的射中。 然而今天的他格外受幸运女神垂青,箭矢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竟就神准的一箭爆头! 人群里爆发出惊惧交加的叫声,男人们跑过去察看情况,箭簇没入兔头,野兔死得很干脆,没有任何痛苦。 枭捉住兔耳朵,将野兔拎起,围在旁边的人赶紧躲开,倒不是躲尸体,而是躲那支插在兔头里的箭矢。 这一幕令他们对这根细长的树枝产生了些许畏惧,断定它不是普通的树枝,多半也和天一样受到了天空的指引,竟然能够飞出十几步的距离射穿野兔的脑袋,真是可怕。 只有枭摩拳擦掌,脸上写满兴奋,他知道射穿野兔脑袋的不是树枝,而是张天手里的那把弓! 好厉害! 果然比刀厉害多了! 014 从讲故事开始 张天收回箭矢,面对惊疑不定的族人,没有解释,而是将弓交给枭,从站姿到握姿,一丝不苟地教他射箭。 恐惧源于未知。 在族人们看来,树枝杀死野兔这件事是反常识的,不清楚其中缘由,很容易联想到怪力乱神的东西。 解释不如演示,当他们看到枭通过练习也能射出精准强劲的箭,不必费什么唇舌,人们自然会打消疑虑。 受限于材料和工艺,这把弓的有效射程只有三十米左右,换算成步,也就六十步的距离,实在是弓中之耻,但跟石矛、投石索等远程武器相比,那便是妥妥的神器了。 张天在二十步之外立起一株树桩,让枭瞄着树桩射,他则另捡了一些树枝,叫上菜头、叶子等年纪稍大的小孩,教他们制作羽箭。 动手能力要从娃娃抓起。 男人们站一旁围观枭射箭,发觉他射出的箭竟然也和投掷出去的长矛一样迅捷,就是准头不太行,箭箭虚发,全部扎进地里吃土。 枭练了一会儿,离弦之箭没能射中标靶,反倒把他的脸颊和手臂刮得通红,疼得咬牙切齿。 弓很硬,他感到胳膊有些发酸,拉不太动了。 “我来!” 虎头早就蠢蠢欲动了,这时见枭现出疲态,便上前接过弓箭,模仿枭的姿势张弓搭箭,瞄准树桩,松开手指。 “嗖!” 箭矢爆射而出,发出强劲的破风声,擦着树桩边缘掠过。 “有趣!”虎头大笑一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如果这时有人追问是怎么回事,他一定哑口无言。 总之使劲拉绳子,树枝就会飞出去,指哪儿飞哪儿,他只知道这么多,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 剩下的事交给肌肉和直觉。 张天将新做好的羽箭拿给他,矫正他的射姿。 虎头再次张弓搭箭,瞄准树桩。 手指松开,只听得一声脆响,弓箭应声扎入树桩,整个箭簇都没入其中。 众人大声叫好,枭也叫好,叫完好又有些闷闷不乐,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虎头第二箭就正中目标,他射了十几箭,连树桩的边都没挨到。 弓箭可以再做,天赋却是羡慕不来的。 张天从褶层里摸出一枚鱼钩,递到他面前。 枭愣了下。 张天说:“这是我从虎头的鱼竿上取下来的。” 枭想到白天虎头钓鱼的糗样,咧嘴笑了起来,心态瞬间平衡了。 虎头接连几箭,全部命中。 旁观的男人们跃跃欲试,起初的那点惧怕荡然无存,他们都看明白了,弓箭不是张天的专属,枭使得,虎头使得,他们自然也使得! 大家争着抢着要用弓箭射一发。 原始人只是见识少,智力并不比现代人低,他们上手一试,立即体会到弓箭相比于石矛石斧的优越性。 以后用弓箭狩猎,隔着几十米远就能射死野兔、竹鼠,那些藏在树梢里难以猎杀的鸟雀,如今也尽在射程范围内,只要射得准,狩猎就会变得非常容易! 见时机成熟,张天宣称听到了天空的指引,要让每个人都拥有一把弓。 众人欢呼雀跃,这正是他们所殷切期盼的,善解人意仁慈亲民的神灵谁不爱呢,他们举头仰望天空,从未感觉天空距离自己如此之近。 【信仰值:30】 成功收获8点信仰值,加上之前消耗的13点,部落里只剩下24人还心存疑虑,其中小孩就占了不少,指望懵懵懂懂、话都说不清楚的小孩信仰天空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他们恐怕还无法理解何为相信,更别说信仰了。 在张天的指导下,男人们很快做好了各自的弓箭,兴奋得像是新买了玩具的小孩,迫不及待地在洞穴外立起一排树桩。 箭矢乱飞,嗖嗖作响,莫说射中靶子,能够射正的都寥寥无几,像虎头这样的天赋型选手终究是少数。 这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热情,仿佛在进行一场原始人射箭锦标赛,虽然他们一个比一个菜,但或许这群菜鸟已经代表着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平。 阿妈叫孩子们取来木炭,在鱼竿和纺轮之后,又画上一个半圆和一条穿过这个半圆的直线。 她相信这个叫做弓箭的东西,会为部落带来巨大的改变。 夜深了,她招呼孩子们回到洞穴。 众人围坐在篝火旁,男人们抱着弓箭,不舍得放下。第一届原始人射箭锦标赛的冠军毫无疑问是虎头,至于亚军花落谁家,众人莫衷一是,都觉得自己更牛逼,谁也不服谁。 张天说:“射箭最厉害的人叫后羿,你们都比不过他,虎头也不行。” 男人们顿时不乐意了,虎头嚷嚷道:“谁是后羿?哪个部落的?叫他来和我比比!” “后羿已经死了,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什么故事?” “你们听说过吗?” “阿妈知道吗?” 众人七嘴八舌,谁都没听过有关后羿的故事。 阿妈说:“天,看来只有你知道这个故事了。今晚就由你来讲故事吧。” 正中张天下怀。 族人们终年生活在这片山野,消息闭塞,对于世界的认知大都来自故事,想要改变他们的思想,讲故事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 阿妈的故事过于保守,她总是强调天黑之后有多危险,外面的世界有多可怕,每天接受这样的信息,会让人越来越畏缩不前。 是时候传播正能量了。 张天娓娓道来:“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上同时升起十个太阳,炎热烤焦了森林,烘干了大地,晒干了河流。” 族人们露出惊恐的神色,现在只有一个太阳,热的时候已经让人受不了了,他们不敢想象十个太阳同时存在的世界,那该是怎样一副炼狱场景。 只是听描述,白已经觉得后背冒汗了,她抓住妈妈的手指,怯生生地问:“那人是不是都热死了?” “热死了很多人,也渴死了很多人,这个时候,后羿站了出来,他爬上最高的那座山,在山顶上张弓搭箭,朝那十个太阳中的九个射去!那九个太阳爆裂成巨大的火球,纷纷坠落山头,砸向后羿。” 白“啊”的一声惊呼,忙问:“后羿死了吗?” “后羿死了,但他救了所有人,最后,天上只剩下一个太阳,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人们将后羿誉为英雄,传颂他英勇无畏的故事。” 长久的沉默。 只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仿佛一颗石子坠入平静的湖泊,在众人心底激起阵阵涟漪。 以前听阿妈讲的故事,要么是阿妈听祖辈们讲的,要么就是她自己的经历,说来说去都是方圆百里内的人和事。 这个故事截然不同,它离族人们的生活很远,谁也没有见过十个太阳,但他们经历过酷暑和干旱,因此能够想象那样的场景,寸草不生、大地开裂、河流干枯的恐怖场景。 他们手里有弓,也自认为射艺高超,但射太阳却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那个后羿却做到了,男人们光是想象了下登高射日的壮举,便觉得心中似有沟壑万丈,几欲喷涌而出! 虎头慨然道:“换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 张天问:“即便会死?” 虎头咧嘴笑道:“能射下来九个太阳,死也值了!” “说得好!” 张天为之鼓掌,族人们都被虎头这句话惊到。 一直以来,生存都被所有人视作头等大事,他们从不觉得这世上有任何事值得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完成。 虎头是不假思索,凭胸中的豪情脱口而出,他没有思考过,或许以后也不会去思考,他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其实已经默认射下九个太阳这件事的价值和意义,高过他的生命。 篝火的光芒在众人的眼底跳动,张天欣喜地看着他的族人,他知道,他已经在他们心底埋下种子,终有一天,他们会克服对死亡和未知的恐惧,离开这个狭小的洞穴,走向广阔的世界。 015 勇气测试 所有人都被远处传来的滚滚雷声惊醒。 孩子们扑进妈妈怀里,瑟缩成一团,母亲们轻抚孩子的背脊,眼神里同样流露出惊恐的情绪,族人们紧紧挤在火堆的内侧,离洞口远远的,仿佛外面徘徊着什么可怕的东西。 张天困倦地打个呵欠,慢慢爬起来,朝洞穴外走去。 “天,你做什么?快过来!” 众人被他的举动吓到了,枭追上来抓住张天的胳膊,用极其严肃的口吻提醒:“雷兽出来觅食了,不要出去,很危险!” “嗯……” 张天停下脚步,原地呆愣了好一会儿。 他脑子还没清醒,刚才是膀胱在控制他的双腿,驱使他去外面放水,这会儿才觉察到众人的异常。 雷兽……他想起来了,阿妈说过,雷兽是天底下最可怕的野兽,谁也没有见过它的全貌,因为它总是躲在乌云里面,只知道它的脚有从地面到天空那么长,发出璀璨的蓝光,它的吼声能把人活生生震死。 每当乌云笼罩天空,就是它要出来觅食的征兆,这时候一定要赶快回到洞穴,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出去。 至于为什么不能出去,因为阿妈曾经目睹雷兽一脚踩在远处的山头,引发了一场山火,烧了足足三天三夜,那一幕对她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震撼,她坚信那是雷兽的捕食行为,只要不被它发现,就不会遭受攻击。 尽管推导的过程十分具有想象力,但结论是对的,在野外碰到雷电天气,待在洞穴里的确是最安全的选择。 但看见族人们挤在一堆瑟瑟发抖的模样,张天油然生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来。 这只闻雷响不见电光,而且雷声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值得怕成这样? 就这点胆量,这辈子也别想离开这破洞! 张天跟枭回到篝火处,却没有挨着他和兰花姨妈坐下,而是拿起脚边的弓箭,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正色道:“还记得后羿射日的故事吗?雷兽躲在云里,以前我们拿它没办法,现在我们有弓,只要它敢来,我们就把它射下来!就像后羿射下九个太阳一样!谁敢和我同去?” 一向镇定的阿妈几乎是嘶吼着说:“不行!雷兽不是普通的野兽,你们出去会害死自己!” 她话音刚落,身旁就响起一声大笑:“能把雷兽射下来,死也值了!” 虎头呼出一口浊气,终是勇气战胜了恐惧,拿起弓箭走到张天身边。 “我也去!” 枭霍然起身,年轻气盛的他全然不理会兰花的阻拦,径直走到张天身边,手紧紧握住弓臂。 “虎爪,你个没蛋的东西!连小孩都敢去,你竟然还坐得住?” 虎头朝地面呸一口。 “放你妈的屁!” 虎爪骂骂咧咧爬起来,他自忖箭术不精,带弓箭去等同于白给,于是拎起张天那把削竹如泥的砍刀。 洞外雷鸣不断,如野兽低沉的咆哮,空谷传响,久久不绝。 洞里的男人们都被虎头的话激出了血性,纷纷挺身而出。 “胡闹!简直胡闹!都给我坐下!谁也不准去!” 阿妈几乎快要昏倒,要是男人们都死了,等待部落的命运只能是被其他部落吞并。 她颤巍巍站起,兰花和红花赶紧扶住她的左膀右臂。 张天怕给阿妈气出心肌梗塞,赶紧说:“我们四个人足够了,你们留下,阿妈需要你们,部落需要你们。” 虎头很豪迈地说:“你们留下来,传颂我的故事!以后不仅有后羿射日,还我虎头射雷兽!” 说罢,他扭头大步走出洞穴。 空气清爽似被雨水洗过,头顶星群明亮辉煌,皓月当空,山林亮如白昼。远在千百里之外,东南方向,有黑云笼罩四野,闪电沉默地划亮远处的山头,紧接着滚滚雷声在天边回荡,远方风狂雨骤,此间宁静安详。 见此情景,张天彻底放下心来,心知他们身处雷雨带之外,“雷兽”不可能跑过来捕食。 枭、虎头和虎爪被划破夜空的电光吓得面色煞白,忍不住浑身颤抖。 以往遭遇雷电天气,他们都谨遵阿妈的教诲,早早躲进洞里,这还是头一回亲眼目睹雷兽的真身,果真如阿妈说得那样,它的长腿贯穿天地,光芒耀眼令人不敢直视! 张天问:“雷兽的光芒比起太阳如何?” 三人精神一震,齐声道:“远不如太阳!” 后羿独自一人能够射下更加厉害的太阳,而且射下来九个,他们四个人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头小小的雷兽吗? 想到这,虎头不再惧怕,挺起胸膛问:“我们要去山顶吗?” “不用了,就在这里等它吧。” 闪电最爱光顾山顶,张天只是想测试他们的胆量,激发他们的勇气,可不想真的被雷劈。 他搭箭张弓,对准远方的黑云虚张声势,余光瞄向身旁三人,他们深深呼吸,压下心头的恐惧,鼓起莫大的勇气,也搭箭张弓,对准那贯穿天地的雷霆霹雳,指尖虽在颤抖,眼神却异常坚定,一副豁出性命的模样。 这一幕令张天想起那个挺剑与风车搏斗的唐吉坷德,后世或许嘲笑他们的愚昧无知,但在此时此刻,他们是名副其实的勇士! 族人们望着那四道如磐石般矗立洞口的身影,阿妈和女人们神情紧张,男人们面露期待,孩子们从母亲的臂弯里探出头,篝火映红了他们稚气的脸庞,火苗在他们眼底跳动,将恐惧驱散。https:/ 直到雷声止息,电光消散,直到旭日东升,刺破黑暗。 那四道坚如磐石的身影终于回到洞穴,虎头高举弓箭,慷慨激昂地宣布:“雷兽被我们打跑了!” 孩子们兴奋地挣脱母亲的怀抱,飞奔向打跑猛兽的英雄。 白抱住虎头粗壮的腿,仰起脖子喊道:“后羿!你是我们的后羿!” 虎头哈哈大笑,弯腰一手抱起一个人类幼崽,以胜利者之姿昂首阔步回到营地,迎接他的是男人们热情的簇拥和欢呼。 阿妈和女人们松了口气,兰花责备儿子道:“太危险了,以后不准这样!” 枭不假思索道:“我不怕!雷兽也没有那么可怕,我们现在有了弓箭,它下次再来,我们一样可以打跑它!” 兰花噎住,阿妈面带愁容地看着欢呼雀跃的族人,她感觉到事情正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她对这种变化感到忧心,却无可奈何。 016 奖励与荣誉 张天消耗6点信仰值,偷偷兑换两把菜刀和一把水果刀,这下连厨房用刀也兑换光了,信仰值降至21。 “各位!” 他忽然提高音量,吸引到族人们的注意力,数十双眼睛齐刷刷盯着他手里的刀具,刀刃泛起的银色光芒晃得他们眼晕。 张天宣称自己听到了天空的指引:“虎头,虎爪,枭,面对雷兽,你们表现出来的勇气和胆量令人钦佩,这是天空和祖先对你们的嘉奖!” 他将两把菜刀分给虎头和虎爪,水果刀给了枭。 三人大喜过望,虎爪迫不及待要试一试锋芒,从竹笼里拿出一条鱼,轻轻一划,刀锋过处,雪白的鱼腹破开,流淌出鲜红的血液。 众人惊叹不已,羡慕得快要流口水。 部落里虽然没有硬性的条例,规定哪些行为将获得奖励,哪些行为将受到惩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已经贯彻了奖惩机制,比如在狩猎中表现出色的人,吃饭的时候他会分到最好的食物,反之,拖后腿的人就只能啃骨头。 在昨晚狩猎雷兽的行动中,虎头、虎爪和枭无疑是表现出色的人,他们理应得到奖励,众人对此没有异议,只是没想到奖励会如此之好,都十分后悔昨晚没有勇敢地站出来,不然现在也能分到一把削鱼如泥的利刃了。 但最高的嘉奖从来不是物质上的好处。 张天接着说:“虎头,虎爪,枭,我现在以天空和祖先的名义,赐予你们勇士之名,只有英勇无畏,临危不惧的人能够获得这个称呼!” 荣誉才是最高的嘉奖,再锋利的刀也终有磨损钝化的那天,但勇士之名会跟随他们一生,规范他们的行为,督促他们成为真正的勇士。 虎头振臂高呼,意气风发,他不明白何为荣誉,他只知道他喜欢这个称呼,自豪道:“我是勇士!” 枭神情激动,他明白这是来自天空和祖先的认可,勇士之名代表他比其他人更加勇敢,代表他可以做到其他人做不到的事! 我是勇士了! 他不像虎头那么自得,只是握紧了手里的水果刀,心里默默想着,今后也要像昨晚那般勇敢。 众人眼红不已,尤其是男人们,虽然嘴上不说,却个个心有不甘,力气比不过虎头也就罢了,比勇气怎么还能输呢?甚至还被枭给比了下去,真是丢人!男人们咬着牙暗暗发誓,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绝对不怂。 这可比奖励刀的效果好得多。新笔趣阁 族人们长期以来过的是公有制的生活,部落在他们眼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于私有的概念并无清晰认知,刀给了虎头他们的确羡慕,但想到提升的是部落的整体战力,人人都能从中得益,就不觉得难受了。 勇士之名却不同,它对于部落没有任何实质的帮助,彰显的却是个体之间的差异,没能成为勇士的人自然会琢磨自己差在哪里,知耻而后勇,精神激励法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好用。 张天的这番操作令阿妈感到疑惑,她相信张天只是在听从祖先的指引,诸多事实已经证明祖先的指引确实存在,她对此深信不疑,但她无法理解,像昨晚那种冒失的危险的行为,为什么会得到祖先的嘉奖? 难道一直以来,是我做错了? 她不禁自我怀疑起来。 吃过早饭,张天嘱咐男人们,在那头熊伏诛之前,暂时不要去那片水域钓鱼,以免遭遇不测。 有人拍胸脯表示:“我不怕熊!我很勇敢!” 你确实很勇……张天心里吐槽一句,本来不想理会,但这种发言竟然得到不少拥趸,看来男人们是有点被激励过头了。 张天沉下脸,很严肃地说:“临危不惧是勇敢,自找麻烦是鲁莽,如果哪天熊冲进我们的洞穴,你们敢于拿起武器和熊搏斗而不是逃跑,你们就是勇士,但明知河边是熊的领地,还要去叫嚣挑衅,这叫莽夫。” 用嘴巴比勇敢的人不再吭声。 并非所有人都像枭那样爱动脑子,许多人或许压根没听懂勇敢和鲁莽的区别,但他们相信张天的话,他说不是,必然就不是。 张天现在的身份类似于某些原始部落的巫师,因为他是唯一能够听到指引的人,而且天空的指引的确解决了许多危机,随着生活越过越好,他在人们心中的分量自然就越来越重。 至少今天不用为了食物的事情烦恼,就算要冒险,也该等到明天。 外出觅食的队伍兵分三路,女人们进山采集,虎爪带一部分人进山狩猎,鸟枪换炮后,男人们都有些跃跃欲试,早上爬起来很勤快地练习射箭,就不知道临阵磨枪能带来多大帮助。 张天是不抱什么期望,他带着昨天的原班人马下到河边。 来到那片回水湾,先在陷阱上布下诱饵,然后让虎头带四个人守在附近,棕熊落坑后未必就死,为了防止它爬出来跑掉,需要有人落井下石。 石头砸不死,还有弓箭呢,昨晚一共制作出70多支羽箭,其中有10支加了骨制箭簇,全在虎头这里,以他的箭法,棕熊就是活靶子。 张天、枭和两个经验丰富的舅舅顺流而下,一方面是寻找适合钓鱼的水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熟悉环境,这一带的山林里一定还有更多可用的资源,动物就算迁徙了,也会留下蛛丝马迹。 一行四人沿着河岸走了许久,枭不止一次看到有半条胳膊那么长的河鱼跃出水面,银白色的鱼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看得他手痒难耐,鱼饵好几次挂上又取下,给肉虫扎出一身的洞。 张天自始至终不曾放缓脚步,延绵的青山夹出一道蜿蜒的峡谷,湍急的河水纵行其间,河宽目测在十米以上,水色青绿,他用鱼竿试了试深浅,枭兴致勃勃地注视着他,却见他默默收回鱼竿,接着往前走。 两岸的山林千篇一律,每座山看起来都差不多,他甚至快要忘了洞穴所在何处,好在有大舅和二舅随行,天气热的时候他们常到河边狩猎饮水的野兽,因此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 最近是不常来了,至少他们一路走来,没有看见一头饮水的动物。 017 足迹 “天,到底什么样的水域适合钓鱼?” “你觉得呢?我们前两天钓鱼的地方和这里有什么不同?” “唔……那里河面更宽,水流更缓,对了,河岸边还有许多虫子!哦,我明白了,鱼儿更喜欢待在水流缓慢,食物充足的地方!” “你看,你不是知道吗?” 枭咧嘴而笑,他对发生在他身边一切抱有极强的好奇心,类似的问题每天要问几十个,张天通常不会直接回答,而是换着法地引导他,慢慢的他自己就学会了通过思考得到答案。 事实证明,和那片回水湾一样适宜垂钓的水域不可多得,难怪那头棕熊不惜鱼死网破,也要护住它的铁饭碗。 越往下游走,河滩越窄,到最后,河滩彻底消失,耸立的峭壁挡住去路,莫说钓鱼,想找个立足之地都很难。 枭看着前方高耸的山崖,失望道:“看来只能回去了。” 大舅和二舅也已经准备打道回府,扭头看向张天,却见他一脸惊愕地盯着不远处的河滩。 三人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只见窄窄的河滩上赫然有一团经过多次踩踏形成的乱糟糟的足印! 枭眼睛一亮,欣喜道:“有野兽!” “好大的蹄子!” 大舅和二舅惊呼出声,立刻走到近处俯身观察,顿时也流露出和张天如出一辙的惊愕神情。 “这形状怎么有点像……奇怪!” 两个舅舅大惑不解,他们狩猎经验丰富,只要是山里有的动物,从赤鹿、山羊、野猪、狼獾,到黄鼬、狐狸、水貂、水獭,乃至于各种鸟禽和鼠类,都了若指掌,可这些足印却不属于其中一种野兽。 连从未狩过猎,对野兽足印知之甚少的枭也感到惊奇,他发现单个足印的大小几乎快赶上自己的脚了,形状也和人的脚很相似。 他在那团足印旁边踩一脚,留下一个脚印,两相对比之下,就更觉得像了,奇怪的是,对方的足印里有一条条波浪状的纹路,脚跟处还有一朵花状的印子。 难不成有人在自己的脚底板上刻花? 想到这,枭忍不住轻笑出声。 张天却笑不出来,这团足印毫无疑问是鞋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或者女人留下的。 怎么会出现鞋印?! 原始人没有穿鞋的习惯,他们脚底板的老茧起码两三公分厚,即便是在石子地上奔跑也毫无感觉,顶多在冷天的时候用一层兽皮包裹足部,也是为了保暖而非护足。 即便有穿鞋的部落,以这个时代的技术,也只做得出草鞋,不可能留下这么繁复精致的纹路。 张天忽然想到一个很恐怖的可能性。 或许他根本没有穿越回史前一万年,而是穿到了现代的某个原始部落,他知道在非洲、澳洲和北美洲的某些地区,仍然保留着一些原始部落聚居地。 说不定翻过这座山崖,就会看到一排铁丝网,在铁丝网外面挂着牌,上面写着某某非物质文化保护区。 但他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他的眼前还挂着“信仰值”三个明晃晃的字样,很显然他现在身处游戏之中,而游戏的背景设定是在一万三千年前,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初。 “去看看!”张天当机立断,“把东西都放在这儿,只带弓箭和石矛。” “就我们四个?” “足够了。” 大舅和二舅有些迟疑,终究是拗不过张天,又想到早上才发过誓遇事不怂,便鼓起些许勇气。 四人放下鱼竿和竹笼,循着足迹进入山林。 足印很新,河岸边的泥沙湿软,沾了不少在对方鞋底,在落叶和灌木丛中留下一串清晰的足迹,步幅不大,应该还没有走远。 足迹旁有不均匀的水渍,应该是在河边打了水,返回途中洒落出来的。 对方是独自行动,大概率是孤身一人。 张天心里有底,显得从容不迫,反观大舅和二舅,一人持弓,一人执矛,神色戒备,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狩猎菜鸟枭有些不知所措,亦步亦趋地跟在三人身后,手悄悄握住皮裙褶层里的水果刀,紧张兮兮地观察四周。 足迹越来越浅,最终彻底消失。 但四人已经不需要足迹的指引,对方显然是直线上山,行进路线一目了然。 “这是什么?” 打头阵的大舅诧异地停下脚步,在他面前躺着一个绳圈,圈中放着少许动物内脏,另一端系在一棵弯曲的小树上。 “陷阱。”张天说,“跨过去就行。” 大舅吃了一惊,他昨天才从张天嘴里学到这个词汇,没想到今天就在别处见到了,看来还有别的部落也得到了天空的指引。 不过这个陷阱和他们挖来猎熊的陷坑不一样,他看不明白它的机制,也懒得多想,遵照张天的嘱咐小心翼翼地跨了过去。 吊索陷阱的出现令张天更加确认对方是个现代人,而且具备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 用来制作吊索陷阱的绳由草木纤维揉搓而成,论工艺水平,还比不过部落用石制纺轮制作出来的麻绳,这说明对方很可能没有携带野外生存的工具。 威胁程度直线降低。 陷阱布在这里,营地多半就在附近。 张天放慢脚步,正打算对这一带展开搜索,忽然听见滋啦一声,紧接着是咕噜咕噜的沸腾声。 他和两个舅舅互相交换了眼神,立刻朝声源处摸去。 拨开遮挡视线的枝叶,一座由断木、树叶和干草搭建的简陋营地出现在四人的视线前。 营地里空无一人,用石头搭起的火塘窜起一束火苗,火塘旁的树筒里冒出腾腾热气,看来也是用石烹法煮沸了水,水面上漂浮着少许蚯蚓、肉虫和树根草茎,想必这便是对方的午餐了。 用餐的人却不见踪影。xbiquge 大舅和二舅的心顿时落回肚子,看营地知实力,越是强盛的部落,定居的洞穴越豪华,住宿条件这么差,说明对方混得相当糟糕,多半是犯了严重错误被逐出部落的野人。 四人潜伏在树丛里,大舅张弓搭箭,对准营地。 这种独自求生的野人对于部落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只要有机会,对方会毫不犹豫杀人抢夺食物,因此部落通常的做法是先发制人。 张天按住他的弓箭,冲他摇了摇头,然后压低声音说:“我要活的。” 018 一棍子敲晕 大舅不解其意,以为张天不懂部落的规矩,于是简单说明缘由。 道理张天都懂,但他依然坚持己见。 二舅说:“听天的,对方的脚和枭的差不多大,要么是小孩,要么是女人,怕什么?” “谁怕了?” 大舅有些愠怒,他很抵触“怕”这个字,显得自己多胆小似的。 “嘘!” 张天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营地另一侧的树丛里传来窸窣的动静,草木晃动,一条灰白色的纤细身影自林木间钻出,她绑着马尾,头发油腻黯淡,灰头土脸神情疲惫像刚在采石场干完苦力,一身白色的大褂几乎染成土黄色。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张天仍然惊得合不拢嘴。 他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在茶镇遗址发掘现场离奇失踪的考古专业学生,他记得名字叫林郁,此时的她和照片里那个青春靓丽的女生几乎判若两人,想必在原始山林里求生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天一时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惋惜。 林郁席地而坐,她对于身后灌木丛里四双窥伺的眼睛毫无察觉,神情阴郁地盯着面前的树筒。 她的午饭很丰盛,蜗牛、蛞蝓和蠕虫都是高蛋白食物,红杉的针叶飘散着近似红茶的清香,从树皮上刮下来的真菌和苔类植物能够提供人体所必需的矿物质和维生素,这一筒虫草大餐,满满的营养,看着就很有食欲。 当然,无论吃多少次,她还是觉得蚯蚓最难以下咽,那溢满口鼻的土腥味,不管是烤是煮,都无法完全去除。 她不禁怀念起竹鼠的味道来,可惜来这里这么多天,她只抓到过一次。 “呼……” 她抱起树筒,朝滚烫的水面吹气,饥饿令她两眼冒光,唾沫不断分泌。 她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大口畅饮,囫囵吞下,不咀嚼是她最后的倔强。 热水入喉,食物下肚,热量很快传遍四肢百骸,她的身体逐渐暖和起来,灰暗的眸子也恢复些许光彩。 树筒见底,露出一块纯白无暇似玉非玉的石头,这是她从茶镇遗址里发掘出来的古物。 出土的时候,这玩意儿裹满泥土,跟普通的石头没什么区别,谁也没在意,后来经过清理,她才发现这块石头浑圆如珠,表面异常光洁,不似天然形成。 一万多年的人类为何要将一块石头打磨至此,这对于狩猎和采集毫无帮助,他们是如何做到凭借简陋的工具,将石头打磨得如此圆润光滑,甚至不输现代工艺。 一连串的问题在她脑海里浮现。 林郁意识到这块石头对于研究原始社会的文化和技术所具备的潜在价值,兴奋不已,便将石头带回临时工作站,加班加点进行更加细致的清理和保存。 忙碌到后半夜,她趴在桌子上休息,谁知一觉醒来,竟然换了人间,除了这块石头和随身携带的记事本、手机,身边再无其他熟悉的东西,只有陌生的绵延不绝的山林、山林和山林。新笔趣阁 她已经翻过十三座山,依然看不到尽头,也不曾碰到一个活人。 时至今日,她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如果是梦,未免过于真实了,就连蜗牛和蛞蝓之间细微的口感上的差别她都感知得一清二楚。 她意犹未尽地咂摸嘴唇,将树筒里的白石取出,用树叶擦干后揣进衣兜里。 它似乎有吸附杂质的功能,用火烧热后扔进水里,煮沸河水的同时还令其变得清澈纯净,这几日她都是用此法烹制食物,虽然吃不饱,却也没有出现腹泻或者其他的不适。 张天很好心地等她吃完了饭,再招呼大舅、二舅动手。 他以为在他叮嘱之后,舅舅们会懂得分寸,但他显然低估了原始人的狂野。 二舅调转石矛,俨然身经百战的特战队员,迅捷地冲出灌木丛,林郁猛地扭头,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叫,一根木棒便给予她迎头痛击。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间,等张天追赶上二舅的脚步,林郁已经匍匐在地,不省人事。 二舅探了探她的鼻息,冲张天咧嘴笑道:“她没死。” 张天不想理他,伸手到林郁的衣兜里摸索,摸出来一部电量耗尽的手机、一支圆珠笔和一个便携的线圈本,以及一块纯白无暇的石头。 “这是什么?” 枭捡起手机,这玩意儿比手掌略大,不像是石块,一面白一面黑,白的那面画了个果子,但缺了一块,像是被人咬了一口。 他曲起指关节在黑的那面敲了敲,发出清脆的声响,很像河水结冰后敲击冰面的声音。 大舅对野人的脚更感兴趣,黑不溜秋的,像是八百年没洗过脚,竟也不臭,趴下来仔细观察,脚底板上果然刻着条纹和花朵,河边的足印正是她留下的。 奇怪的是,这个野人没有脚趾! 原来是个怪胎,怪不得会被逐出部落。他心里做出判断。 二舅进营地里看了看,啥也没有,不免有些失望,见她全身上下似乎就衣服有点价值,虽然不如兽皮厚实,但强过树叶,也算是战利品了。 正想扒野人的衣服,却见张天拿出麻绳,又找来一根粗壮的木头,用绑野兽的方式将野人同木头绑在一起。 二舅诧异道:“你做什么?” “捆绑,把她带回去。” “她可是野人!” 不仅二舅,大舅也惊呆了,把来历不明的野人带回洞穴,这不是引狼入室吗? 枭想起阿妈说过的话:“阿妈说过,只有被部落赶出来的人才会独自行动,这些野人比野兽更加危险,有些甚至会吃人!” 他们的顾虑不无道理,怜悯和慈悲只适用于同一个部落的族人,在这片原始山林里,不怀好意的两脚兽远比野兽的威胁大,何况现在正是食物紧缺的时候,多一个人多一张嘴,于情于理都不该把野人带回去。 如果张天不知道林郁的来历,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弃之不顾,既然碰到了,就没办法置之不理。况且这件事有点离奇,林郁和他的游戏八竿子打不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宣称是天空和祖先的指引,倒是可以无视民意强行带她回去,不过这样做势必会令许多人心生怀疑和不满。 他想了想说:“你们难道在害怕一个女人?” “我可没有害怕!”大舅为自己辩解,“她不是普通的女人,你们看,她没有脚趾!” 他指着林郁脚上的黑色帆布鞋,二舅和枭同时变了脸色,真是可怕,怎么会有人的脚长成这样! 张天熟练地脱掉帆布鞋:“这叫鞋子。” 接着又脱掉白色的长袜:“这叫袜子。” 最后指着裸露在外的脚丫说:“这才是脚,你们仔细看看,和你们的脚有任何区别吗?” 019 打道回府 要说区别还是有的,他们几个原始人的脚黄得发黑,布满老茧,和树皮一样粗糙,而林郁的脚几乎和婴儿的一样,白里透着红,这令三人倍感惊奇。 枭看了看一旁的鞋和袜,明白过来了:“这两样东西和我们用来给脚保暖的兽皮一样!” 说完又摇了摇头,嘀咕道:“好像不太一样。” 兽皮可没办法让脚保持婴儿般的状态,只要下地走路,脚总会被石子、树枝磨出茧子来……他的视线落到鞋子上,若有所思。 发现她的脚除了白净稚嫩一些并无异常,一向谨慎的大舅摸摸鼻子,不好再说什么,以免说多了有怕女人之嫌。 二舅奇道:“这野女人手白脚白的,倒是不常见,带回去也行,等下次部落大会,我们可以把她带去,或许能从其他部落那儿换到好东西。” 部落大会通常会在每年的夏、冬两季举行。 夏季食物充足,是繁衍的季节,附近几个部落的青壮男女会聚在一处,共度几个美好的夜晚,有那么点合宿的意思,但不是为了集训,而是为了造人。 到了冬季,一直生活在高寒地带的草原和丘陵上的猛犸、披毛犀等巨兽会往南迁徙,到这一带的河谷啃食灌木和树皮,这时各个部落的青壮也会聚集起来,一起狩猎巨兽,一只猛犸就可以满足整个部落的肉食需求。 张天不置可否地嗯一声,麻利地将林郁绑好,由两个舅舅抬下山,他和枭随行左右,到山下拿上鱼竿和竹笼,打道回府。 这一趟虽然没找到适合钓鱼的水域,却捕捉到一个野生的现代人。 张天查看她的记事本后发现,她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正是新仙女木事件时期欧亚大陆原始部落的迁徙与演变。 什么叫专业对口啊! 长久看来,她所拥有的知识可比一竹笼的鱼有价值得多。 “你手上的东西是什么?” “本子。” “本子……” 枭见张天看得投入,便也凑过来瞅了眼,却见本子上画着密密麻麻的蝌蚪大的图画,顿时没了兴趣。 他将手机递到张天眼皮底下,问:“这是什么?” 张天头也不抬地说:“不知道。” 枭一怔,随即嘿嘿笑了起来:“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啊……” 这几日张天的表现,给人的感觉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突然从他嘴里听到不知道这三个字,反倒极大地勾起了枭的兴趣,他抱着手机仔细研究起来。 张天继续翻看林郁的记事本。 前面记录了她在参与茶镇遗址的发掘过程中的所学所感,很巧合的是,根据碳14测定,茶镇遗址的年代范围和他游戏里设定的年代基本重合,这大概是他和林郁之间唯一的一点微不足道的关联。 “我想我可能是在做梦,但为什么会这么饿,我明明在睡觉之前吃了两桶泡面!” 从这一页开始画风突变,由学术思考变成漫无边际的碎碎念,显示出那段期间病人的精神状况极不稳定,显然是穿越过来后的记录。 “就算是做梦,我也必须吃点东西了。” “瞧我发现了什么!一只毛茸茸、胖嘟嘟的松鼠!真是可爱,烤熟后一定很香。” “确实很香,嗝~” “山里的爬虫、蚯蚓可真多,但我绝不可能吃这么恶心的东西。” “蚯蚓真难吃!” “为什么这个梦还不醒?” “我太难了!” “这里的山似乎没有尽头,这里的人似乎在躲着我。” “找到河了!” “好消息是:河里有鱼,坏消息是:看得见吃不着。” “我到底身处多偏僻的地方,全球七十亿人竟然一个也碰不到?” “我想我应该做一条木筏,沿着河流顺游而下,河道两侧一定有人定居,只要找到人,我就能得救!” 碎碎念到此为止。 张天合上记事本,看来她至今还没有搞清楚状况,这个时代全球有没有一千万人都得打个问号,她能在如此广阔的森林里碰到自己,已经算是运气爆棚了。 大舅和二舅各挑着木头的一端,一百来斤的重量,他俩却视若无物,脚步如飞,几乎和来时一样轻快。 吊在半空的林郁随着两人的脚步左右晃荡,不多时,她便悠悠醒转,额头上挨闷棍的记忆随着疼痛一并袭来,她龇牙咧嘴,连吸几口凉气。 听到动静,张天和枭的目光立刻落到她身上。 张天只是观察她的状态,见她脑子似乎没坏,也就放下心来。 枭则是一脸警惕,他紧握木棒,下山之前大舅嘱咐过他,如果这野人醒过来了,就用木棒敲晕她。 他知道张天并不赞成大舅的提议,所以没有立即动手。 大舅催促道:“枭,还愣着干嘛?” “我在想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把她敲晕。” “你想当猎人,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如何对付人,一次敲不晕就多敲几次,你会找到手感的。” “没必要吧。”张天听不下去了,“她对我们没有威胁。” 大舅很严肃地说:“我可不是怕她,我是不想让她记住我们洞穴的位置。” “那我把她眼睛蒙上。” 林郁终于从延迟的疼痛中缓过神来,随即发觉自己仰面朝上,赤着足,手脚和身体被紧紧绑在一根碗口粗的木头上,像猎物一样被两个人抬着往前走。 她动弹不得,只能以极其屈辱的姿势扭动脖子观察四周。 但巨大的喜悦很快便将这点屈辱淹没。 人! 手机断电之后,她便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寻找人迹上,她坚信只要找到人就能得救,正是这样的信念令她坚持到今天。 得偿所愿的她被狂喜冲昏了头脑,选择性地忽视了一些违和之处,譬如他们原始的着装和极不友善的态度。 见其中一个蓬头垢面的矮小男人靠近,她立即用她所知的各种语言传递信号。 “救命!help!阿尼阿瑟哟!空尼吃哇!绷住!古藤摩根!达斯维达尼亚……” 张天怜悯地看她一眼,用她的白色长袜和麻绳蒙住她的眼睛。 “别!非洲的兄弟,我是中国人!Chinese!imChinese!” 林郁声嘶力竭,直到另一只白色长袜塞进她的嘴里。 她呜呜地叫着,袜子的臭味冲进嗓子眼里,在这个瞬间,这些天的提心吊胆和此时此刻的屈辱愤懑一并涌上心头。她突然很想哭,于是眼泪就顺着她的双鬓滑落下来。 020 狩猎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情绪上的一点点破口转瞬扩大成心防的全线崩溃,霎时间,林郁的脑海闪过无数可怕的念头。 她想起生活在东南亚原始丛林里的某些土著还保留着食人的传统,又想起非洲某些具有极端崇拜的原始部落,他们会将年轻漂亮的女人活埋,滋养水土,祈祷丰收…… 就算侥幸逃得一死,也难免沦为奴隶和生育工具,还不如一死了之! 绝望将她的内心占据,她感觉浑身发冷,裸露在外的手脚早已冻得通红,手腕、脚腕、肩周和腰部被麻绳勒得快要丧失知觉,脑袋充血严重,她尽力扬起脖子,不一会儿脖子也开始酸痛起来。 最初的恐惧之后,她逐渐冷静下来。 这四个人的穿着打扮虽然酷似贫穷落后的非洲兄弟,但这一带并非热带雨林,而是绵延不断的丘陵地区,植被以阔叶林为主,向北逐渐过渡为针叶林,应该位于温带无疑。 不是亚欧大陆就是美洲大陆,怎么也跟非洲扯不上关系。 再说了,人家也不黑呀! 她觉得自己真是昏了头了,随即又感到疑惑,位于亚欧大陆丘陵地区的原始部落寥寥无几,基本都和现代接轨了,对外来者不说欢迎,起码不会这么粗鲁,一棒子敲晕了拖回洞穴这种事不太能干得出来。 我不会是在美洲吧?更精确一点,大概率是在南美洲,因为北美温带地区的土著基本都能听懂简单的英语,而这群人对她的求助却毫无反应。 想到这,林郁的心沉至谷底,她对于亚欧大陆现存的原始部落了解颇多,美洲真是两眼一抹黑,而且南美本就是相对落后的地区,很早就听说那里的土著相当狂野,她现在切身感受到了。 她听见野人们在交谈。 她竖起耳朵,试图从一连串叽里咕噜语意不明的古怪发音中找出规律。 “天,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心软,等你长到我这么大,你会明白,对外人心软就是对自己人心狠。” 大舅以过来人的口吻谆谆教诲,张天嗯嗯啊啊地敷衍着。 千百年来人们都是以部落为单位抱团生活,对于外人向来是排斥的,哪怕是临近的部落,彼此的关系也不是始终和睦,为了争夺资源和地盘而爆发冲突的事情数见不鲜,一旦打起来,儿子杀老子的事更是在所多有。 想让他们发自内心地接受一个来路不明的野人,这不是张天说了就算的,归根结底要看林郁自己的表现,只要她能为部落带来好的改变,自然能够收获族人们的认同。 当然,前提是不能再让酷爱用棒子敲头的舅舅们得逞,以免给人敲傻了。 二舅忽然问:“现在咱们到哪儿了,你俩看得出来吗?” 和手机较了一路劲的枭抬起头来,环视四周,指着不远处的山欣喜道:“我们的洞穴在那座山上!” 张天也认出来了。 他以为会难以分辨,但其实比他想得容易,洞穴所在的山坡上生长着一片竹林,这在附近很少见到,而且山上的树木明显要稀疏不少,河岸边有大量的脚印残留,这些都是人类频繁活动的迹象。 “不知道虎头那边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便听见“吼”的一声咆哮,自河岸上游传来,林间鸟雀惊飞而起,看方向,正是前两天钓鱼的那片回水湾。 四人面面相觑,张天从两个舅舅眼里看到一抹火热。 猎熊啊,谁不想亲身参与!似这种凶悍的大型食肉动物族人们向来是敬而远之,听刚才那声带着愤怒和痛苦的咆哮,那头熊显然掉坑里了,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枭更多的是好奇,望着在场的三人说:“去看看?” 张天也感到热血沸腾,似乎无论哪个年代的男人都很难拒绝狩猎这项活动,即便在食物充足的后世,无论东西方都设有专门的猎场供权贵取乐,这大概是雄性与生俱来的天性。 不过他的素质很高,这时候下意识考虑了下人质的感受,这一去免不了要让她多受点累。 但也只是稍微考虑了下,立刻便和大舅二舅达成一致,四人加快脚步朝河流上游跑去。 林郁听到那声咆哮不禁心里打鼓,视线被剥夺的她无法观察外界的状况,只是感觉到行进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简答的交谈之后,突然加速。 吊在木头上的她就像暴走的钟摆,剧烈的颠簸和晃动令中午喝下的那筒虫草汤好几次涌到嗓子眼,想到以后未必能吃到如此有营养的食物,她又给咽了回去。 紧接着又是一声咆哮! 听声音竟然更近了! 怎么回事?难道是被野兽盯上了? “呜!” 她被粗暴地扔在地上,耳边响起密集的脚步声,咆哮声接连响起,几乎近在咫尺,声音却逐渐凄厉,且一声比一声衰弱。 他们在狩猎!xbiquge 林郁心脏突突直跳,这是个好消息,只要狩猎到足够的猎物,这些野人应该就不会吃她了,哪怕是最为凶残的食人族,同类相食也是最后的选项。 咆哮声不再,脚步声放缓,取而代之的是欢呼声和大笑声。 她闻到了极其浓重的血腥味。 她听见重物摩擦地面的声响。 他们在拖曳猎物,听起来是个大家伙。 有人在她身边交谈。 “这下好了,以后可以安心钓鱼了。” “我现在就想钓。” “也行,天色还早,还能钓会儿。” 林郁顿时起一身鸡皮疙瘩。 钓鱼!对话中有个词汇十分像钓鱼的中文发音! 空耳吗?会不会太巧了一点? 在眼睛被蒙住之前,她看见野人手里拿着竹制的鱼竿,一副钓鱼佬的架势。 脚步声来来去去,但始终有个人守在附近,就坐在她身边,她能听见他用刀削木头的声音,听起来是把挺锋利的刀。 一群人走了过来,拖着沉重的猎物,同她身边的人展开对话。 “哪儿来的野人?” “山里遇到的,还没拷问她的来历。” “咦~” 这声咦她听懂了,是嫌弃的口吻。 “她穿的什么衣服,丑成这样?” “野人是这样。” “这头熊够咱们吃好几天了。” “真不容易对付,掉进陷阱里还能爬出来拼命,要不是咱们有弓箭,结果真不好说。” 陷阱!弓箭! 林郁几乎要跳起来! 021 爱美的原始人 “呜!呜!” 林郁抱着跟木头在铺满落叶的地上滚来滚去,用鼻子使劲发出含糊不清的音节。 张天知道她为何突然如此激动,无非因为刚才的对话中出现了几个中文词汇,但也就那么几个词汇了。 和魂穿而来继承了记忆的张天不同,身穿过来的林郁不可能听懂原始人的语言,仅凭钓鱼、陷阱、弓箭等几个有限的词汇,是无法交流的,反倒会引起族人们的怀疑,以为她在偷学技术。 任凭她如何卖力地撒泼打滚求关注,张天只当看不到也听不见,很耐心地将三根长木棍上多余的枝节削去。 虎头带领男人们用树叶和草将棕熊身上的伤口堵住,以免回去的路上滴血,引来狼群的觊觎,接着将棕熊的尸体同粗壮的木头绑在一起,和张天绑林郁的捆绑方式相同,部落祖传手艺。 不过棕熊可比林郁重得多,两个人抬够呛,于是便将张天削好的木棍自横木底下穿过去,呈丰字形,由六个人像抬轿子一样将猎物抬起。 其实拖回去更加轻松,但拖曳会在沿路留下极浓的气息,容易招惹来大型捕食者,安全起见,虎头选择费点力气,毕竟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她是不是想拉屎了?” 虎头注意到满地打滚呜呜叫个不停的野人,问了个很人性化的问题。 张天愣了下,他倒是没有考虑过这种情况。 他蹲下来,将滚到脚边的野人摁住,扯下她嘴里的袜子。 林郁明显的一愣,随即大声道:“我会钓鱼——呜!” 密码错误,张天立刻将袜子塞回去。 虎头没听清,诧异道:“她说什么?” “谁知道呢,总之不是要拉屎。我们去把陷阱盖上,说不定还会有不长眼的野兽掉进去。” 声音渐渐远去。 林郁有些困惑,她想展示自己的价值,但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听懂她的话,应该是听懂了,不然不会一听到钓鱼两个字立刻堵上她的嘴。 他不想从我嘴里听到这两个字?难道有什么禁忌?女人不能钓鱼? 她胡乱猜测着,同时又觉得奇怪,为什么野人的语言里夹杂了几个中文单词?更奇怪的是,这年头竟然还有以渔猎为生的原始部落?当地政府都不加以管制的吗? 就她所知,除了大洋洲那几个与世隔绝的岛屿,其他地区的原始部落,哪怕是非洲最穷的国家,也都进化出了定居农业。 我究竟在什么地方! 她正琢磨着,忽然身体一轻,再次被人抬离地面。 再次上路,起初还有叽里咕噜的对话,后来只剩下沉重的脚步和呼吸,看样子东西很沉,收获颇丰,今晚应该不会拿她开刀了,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分到几根骨头。 她察觉到光线正在变暗。 快日落了。 过了一会儿,身体由水平变为向上倾斜,正在爬坡。 从远处传来欢呼,欢呼声伴随着急促嘈杂的脚步快速靠近,像是在迎接狩猎队伍的归来,人数众多,仿佛全部落的人倾巢而出。 “熊!” “野人!” 她听见人们反复提及这两个单词,她猜测和今天狩猎到的猎物有关,可惜蒙住了眼睛,不然就能学会两个单词。xbiquge 语言很重要,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自身的安全! “呜!” 再一次被粗暴地扔在地上。 绳子被解开,历经不知多少个小时,她终于得以摆脱那根粗糙湿冷的木头。 绳子几乎是从她手腕和脚腕的皮肤上撕下来的,疼得她咬牙切齿。 但很快又被绑上,不过绑她的人还算有点人道,换了个部位打结,绑得也没那么紧了。 挡在眼前的袜子被揭开,一张略显稚气的男人的脸出现面前,高额头,扁脸颊,黑灰色的瞳孔,是白天给她戴袜子的那个矮个子男人,脸比白天干净许多,显然用水洗过。 懂得用水洗脸,说明这个野人比较注重外表,已经萌生出最原始的爱美之心……这样的人或许会比较容易沟通。她快速做出判断。 对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林郁一怔,欣喜点头。 懂得使用国际通用手势,说明这个部落与外界有一定的接触,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她精神一振,心底重新燃起回归现代社会的希望。 塞在嘴里的袜子也被取出,她大口呼吸,吐出嘴里的臭袜子味。 “天!来帮忙!” “来了!” 野人快步离开。 “天……” 这应该就是对方的名字,她默念几遍记下来。 她被绑在洞口,不露痕迹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洞穴外,男人们正在给一头棕熊放血。 竟然猎杀了一头熊么! 她有些惊讶,竖起耳朵听男人们的对话,确定了熊这个单词的发音。 洞穴里燃起旺盛的篝火,角落里存放着一堆竹子和石头,靠在洞壁根下,直挺挺坐着一排兽头皮袋,肚子圆鼓鼓的,想必里面装满了水,颇有些瘆人。 女人们围坐在一起清理采集回来的植物。 她大致看了眼,发觉她们的菜谱比较单调,森林里可食用的植物和菌类远超这些,或许是不会辨别,也可能是不会处理,总之没能采集回来。 除了熊,猎物还有鼠、兔和各种鸟雀,排成一排等待解剖。 她想起松鼠香嫩的肉质,忍不住咽口唾沫,肚子咕噜噜的叫。 等等!那是什么? 她看见负责解剖的男人掏出一把明晃晃的砍刀! 住在洞穴,用着磨制和打制石器,过的是狩猎和采集的生活,解剖却用现代刀具? 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她不理解,既然用上了现代刀具,为何还要执着于石器和骨器,人手配一把砍刀,狩猎不是更简单? 不管怎样,这是好事,说明他们很可能接触过现代人,尽管他们对待现代人的态度十分不友好……林郁稍稍安心了些。 她看见那个叫天的男人坐到了一位老妇人的身旁,那位老妇人满脸的皱纹和老人斑,看着得有七八十岁了,实际年龄恐怕不超过四十岁,很可能便是部落的酋长、首领之类的角色。 她察觉到女人们的目光时不时飘向自己,老妇人似乎也正和天谈论自己,或许还带着些许责备,因为她看到老妇人的神情十分严肃,天则是很恭顺地连连点头。 不会要把我放逐了吧……她不安地想着。天已经黑了,摸黑采集食物是非常危险的事,如果可以,她希望吃顿饭再走。 022 听阿妈的话 “天!来帮忙!” “来了!” 听到兰花姨妈的呼喊,张天快步走过去。 阿妈冲他招招手说:“天,你坐过来。” 张天知道阿妈心里憋着话。 这两天发生的事,不管是他讲的故事,还是他怂恿大家走出洞穴直面雷兽,都在挑战阿妈过去制定的规则。 别人可能察觉不到,阿妈一定察觉得到,只是碍于祖先之名,她不好针锋相对。 但把来历不明的野人带回族人们世世代代定居的洞穴,这事多半触及到了阿妈的底线,她不可能装聋作哑,不闻不问。 张天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虽然假借天空和祖先之名,获得了族人们的信任,但要跟阿妈数十年累积下来的威望相比,他得到的这点信任微不足道。 他仰仗的祖先都在天上,遥不可及,而阿妈是活着的祖先,如果得不到她的支持,他以后在部落很难有所作为。 从林郁身边到阿妈身旁的这段路,张天快速地权衡了一下利弊,心里明白,至少在野人这件事上,他必须做出一点退让。 “我听狼牙说,野人是在河流下游的山里碰到的?” 阿妈的神色如常,语气也很温和,听不出有任何责怪的意思。 狼牙是大舅的名字,大舅的态度很清楚,他是四个人里最反对把野人带回来的。 张天不知道他对阿妈说了什么,便抢先把二舅抬出来:“狼爪说,这野女人手白脚白的,十分罕见,等下次部落大会把她带去,或许能换到好东西。我和枭都赞同狼爪的看法。” 阿妈换成严肃的口吻:“狼爪也跟我说了。那个野人穿的衣服和我们不一样,说的话也和我们不同,我想,她应该不是附近部落的人。” “这种来历不明的野人,你最好离她远一点,谁知道她有没有携带什么不洁的东西,不然为什么会被部落赶出来呢?她的手和脚之所以那么白,说不定就是这个原因。” “这话我一会儿也会跟他们说,其他部落我管不着,但咱们部落谁也不准碰她,不能和这种野人生孩子。” 张天明白阿妈的意思,有些部落专门换其他部落不要的女人回去过冬,说白了就是当作男人的泄欲工具。 阿妈禁止部落里的男人碰林郁,这也是张天乐于看到的,于是连连点头:“阿妈说的是,我以后会注意的。” “好孩子。”阿妈露出微笑,“距离部落大会应该还有段时日,部落里不养闲人,我会让女人们教她编竹笼磨石头,你们男人就别管了。” 张天乖巧称好,阿妈没有如他预想的那样怪罪他,只是让他和男人们同野人保持距离,这是合理的要求,也很容易做到。 “阿妈!试试这张熊皮!” 这时男人们抱着刚剥下来的熊皮兴冲冲跑进来,要给阿妈做熊皮大衣。 阿妈摆摆手道:“我身上这件貂皮大衣暖和得很,不需要。给天和枭做一身新衣服吧,他俩的衣服很久没换了。” “这个好!”红花笑了起来,“他两兄弟从小就形影不离,就连穿的衣服也是用同一张鹿皮做的,我瞧这张熊皮够大,正好给他俩一人做一件!” 女人们接过熊皮,围着张天和枭丈量尺寸。 两人都喜笑颜开,新衣服谁不喜欢呢? 身上的鹿皮衣裙穿好几年了,青春期的孩子一年一个样,和两三年前相比,两人都长高长壮了不少,这身鹿皮衣裙改了又改,补了又补,是时候换新了。 女人们量好了尺寸,将硕大的熊皮裁成两半,准备明天拿到河边清洗。 切割好的肉块被陆续抱进洞穴,洞内立刻忙碌起来。 张天和孩子们另外生起几堆篝火,女人们用石烹法将熊肉煮熟,男人们用竹子在篝火上方搭建起比人还要高一头的垂直方形框架,将煮熟的熊肉吊起来。 草木燃烧产生的烟气能够带走熊肉内部的水分,使其脱水的同时还可以为其添上一层保护衣。 日照不足的时候,部落常用这种方法烟熏多余的肉食,熏干的肉可以保存很长的时间。 众人把熊肉熏上,今夜的晚饭是昨天剩下的那一笼鱼和今天狩猎到的鼠、兔以及鸟雀。 剖鱼、穿竹签、烧烤……正忙活着,忽然听见洞口传来一声喊叫:“蹄子!” 扭头看去,只见被绑在洞口的野人抬起裸露在外的脚丫,鼓动舌头,用极其别扭的发音说:“蹄子!火!” 林郁的脚要比这群常年赤脚的原始人娇嫩得多,况且她被绑在洞口,脚得不到活动,又远离篝火,无法取暖,随着夜色渐浓,气温渐低,她早已冷得瑟瑟发抖,脚是最先受不了的,几乎快要冻裂开了。 好在听了这么久的对话,她偷学到一些简单的词汇,只不过原始人对于人的脚和动物的脚有所区分,她此时用的单词是动物的脚,类似于中文里的爪子、蹄子之类。 担心这群野人没听清,她又大声重复一遍:“蹄子!火!” 众人顿时哄笑出声,洞穴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林郁望着笑得前仰后合的人群,诧异莫名,还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又换了几个更离谱的单词,试图表达脚冷需要烤火的诉求。 阿妈的理解能力很强,一听就懂了,吩咐说:“兰花,你把她带进来吧。” 接着又把男人们叫过来,把刚才对张天说的话拿来告诫他们。 部落里的人对阿妈的话是无条件相信,一听这个野女人很有可能携带不洁之物,又觉得她皮肤这么白确实很病态,说不定真的有什么大病,立即退避三舍,生怕把自己给传染上。 兰花解开林郁脚上的麻绳,扶着她,一跛一跛地走到篝火旁坐下。 她伸直了腿,冻得通红的脚丫凑到火堆旁,手臂被紧紧绑着,她只能小幅度地搓手,朝手心里呵气。 身体渐渐暖和起来了,冻僵的脚趾也慢慢能活动了。 她继续当一个观察者,很快便发现男人们对她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只要她看向他们,他们就会立刻回避视线,似乎在避免和她产生交集,哪怕只是视线上的交集。 包括那个三番五次捆绑她的叫天的年轻人,此时也躲得远远的,一副敬而远之的模样。 023 观察者 林郁发现了更多的现代工具,女人手里的锉刀,那个大块头手里的菜刀,那个叫枭的年轻人手里的水果刀——他正在尝试用水果刀强行撬开手机的后盖,却是徒劳,只在机身留下一道道划痕,看得林郁眼皮直跳。 她的记事本不知道被谁拿去了,还有笔。 这些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那颗奇怪的白石,她莫名其妙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多半和那颗石头有关。 那颗石头会在谁手上? 她的目光落到张天身上。 穿完鱼后,她看见他特意用清水冲了下手,洗掉手上的血迹,他是所有人里唯一一个这么做的,再加上他那张明显用水洗过的脸,和其他人比起来,这个野人干净到令人怀疑他有洁癖的程度。 一个萌生了爱美之心的人是无法拒绝那颗堪称艺术品的石头的,林郁几乎可以断定是他拿了。 好香! 女人们将各种草叶一股脑扔进树筒里,再放入烧热的石头,沸腾的水瞬间将素菜烫熟,薄荷和苜蓿的香气被激发出来,令人精神一振。 林郁轻轻皱眉,身为一名辅修过植物学自学过烹饪的考古专业学生,她对女人们暴殄天物的行为感到不满。 她们采集回来的植物,有些适合泡茶,有些适合入药,有些适合用作香料,剩下那些适合当菜食的,也该搭配着不同的食材烹制,才能发挥出各自的风味,这样一股脑扔水里煮,实在是浪费资源。 甚至连史前的原始人都懂得处理食材,这群活在现代的原始人怎么活得这么粗糙……她感到奇怪。 她还发现另一件奇怪的事。 这群野人拥有的现代工具似乎仅限于刀具,其余的工具都是用骨头、木头和石头制成。 比如他们将动物的肋骨用作搅拌棒,将又大又扁的动物盆骨和薄薄的木片用作大大小小的盘子,那些有凹陷的颌骨、头骨和木块则被用来充当长柄勺、杯子和碗…… 能够现场看一群原始人演示如何使用骨器、石器和木器,对她而言是一件幸事,如果不是以俘虏的身份就更好了。 他们需要一双筷子。 看见他们用手抓木碗里的草叶和冬笋片,林郁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人们开始享用晚餐,除了她。 没有人在意她。 她在一个人的角落,一边吐槽野人活得糙,一边疯狂咽口水。 她感觉自己像个老派的人类学家,正在南美洲某个落后的原始部落里进行崇高的田野调查,默默观察并记录当地人的生活,不打扰也不干涉。 等我回去,又可以水一篇论文了…… 她自我安慰着,却难忍饥饿,现在哪怕扔根骨头给她,她也会扑上去啃的……那是狗!我应该会捡起来抱着啃…… 她盯着野人手里的骨头胡思乱想。 开始收拾了。 野人们自始至终没有理会她,他们似乎不打算给她食物了。 真是吝啬又刻薄的主人!以热情好客著称的南美洲人应当以你们为耻! 她终究没有开口索要食物,倒不是因为不食嗟来之食,她是有点骨气,但没那么多,比起饿死,她更想活下去。 主要是因为语言不通,她不知道如何表达饥饿,也不敢随意出声,这群野人吃饭的时候安静得可怕,或许对他们来说,进食是一件神圣的不可打扰的事。 直到野人们吃完饭,她才朝那位疑似酋长的老妇人叫了声:“阿妈!” 她听野人们都这样称呼老妇人,但愿没有失礼。 阿妈惊讶地看向她,心说这野人倒是机灵,学编织一定学得快。 林郁喜不自禁,立刻张开嘴作出嗷嗷待哺的样子,她知道阿妈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她刚才脚冷,便是阿妈让人扶她进洞里烤火的。 阿妈对兰花说:“你教她编竹笼吧,等她学会了,再给她点东西吃。” 兰花冲她招了招手。 林郁立即站起身,跑到女人堆里。 兰花将绑住她手臂的麻绳解开,她迫不及待地想吃东西,兰花却将几根竹条放在她手里。 “???” 她水灵的眼睛里充满大大的疑惑。 兰花开始编织竹笼,并用眼神示意她跟着做。 林郁几乎要出离愤怒了! 马儿还没吃草,就要马儿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殊不知阿妈的想法正好相反,阿妈心想:马儿还没跑,就想要吃草,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林郁只好忍饥挨饿为野人干活,好在她还算心灵手巧,兰花只教了一遍,她就学会了编织的技巧,编得又快又好。 女人们惊讶于她的天赋,同时又惋惜于她的身份,如果不是野人,她或许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织女”。 兰花舀一碗树筒里的剩汤,汤面上漂着几缕毫无营养价值的植物根须。 汤已经凉了,兰花很好心地放火上热了热。 林郁一饮而尽,说实话,味道还不如她自己煮的虫草汤。 接着编竹笼,每编一个竹笼,便换一碗汤喝,等她编完三个竹笼,兰花给了她一碗汤和一块手指头大小的兔肉。 当兔肉香嫩的质感在唇齿间绽开,没来由的,林郁突然就崩溃了,眼泪跟爆管了似的哗哗往下掉。 她一边细细咀嚼嘴里的兔头,一边无声地痛哭,哭得很难看。 女人们都被她吓到了,红花说:“她肯定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真是可怜。” 女人们总是心软,见她这般模样,不禁怜悯起她来。 幸好林郁听不懂她们的对话,不然她一定会哭得更厉害。 她咽下嘴里的肉,抬手抹去脸上的泪水,很快便恢复如常,拿起地上的竹条,闷不吭声地继续编织竹笼。 无论如何,她要活下去。 她不知道的是,洞穴里存在着另一个观察者,以她为观察对象的观察者。 张天远远地看着她,看她忽然泪崩,多多少少能够理解她的心情。 明明是考古圈子里前途无量的明日之星,突然落到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境地,搁谁谁不崩溃? 见她很快便收拾好情绪,接受现实,倒令张天有点刮目相看。 他不打算对她表明身份,至少短期内不会。 他希望得到一个强大可靠的伙伴,而不是只会依赖他的工具人。 将她带回部落已是他所能给予的最大的帮助,接下来,她必须凭借自己的本事在部落里立足。 024 围火夜话 编了几个竹笼、竹篓后,林郁编织竹编物的技艺已经很娴熟了,兰花开始教她缝制衣物,用细长的骨针引线,将一块块不同动物的兽皮缝合在一起。 兰花摸了摸野人单薄的外衣,看她的眼神更加怜悯,将兽皮、骨针和线放到她手里,说:“不知道你以前是哪个部落的,难道你们连缝制衣服都不会吗?穿这么薄的衣服怎能够熬过冷天呢?” 林郁完全听不懂,只能嗯嗯嗯地点头。 兰花拉起她的手,放在野兔毛茸茸的毛皮上,问:“暖和吧?” “暖……呵……” “暖和。”兰花纠正她的发音。新笔趣阁 “暖和。” 林郁抚摸野兔的毛皮,猜测这个单词大概是温暖、舒服的意思。 兰花心里却想:这野女人的手可真是细嫩,竟然连一点茧子都没有。 小腹微凸身怀六甲的薄荷笑道:“你对她说这么多干嘛,她又听不懂。” 兰花却说:“正是因为听不懂才要多说,说得多了,慢慢就懂了。等你生了孩子就明白了。” 在所有女人里,数兰花生的孩子最多,也数她最不幸,她的孩子要么早夭,要么患有严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得不遗弃,健健康康活下来的只有枭。 女人们围坐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唠嗑,男人们要安静得多,他们各自为政,有的在打磨武器,有的在制作弓箭,有的在调试鱼竿…… 小孩在女人堆里,年纪大些的就跟着母亲学习编织,缝制,或者学着用质地柔韧、防腐耐潮的桦树皮制作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年幼的就用纺轮将植物纤维纺成麻线。 天和枭竟然也坐在女人堆里,这令她略感意外,毕竟从面相和体格看,他俩已经很成熟了,是因为发育得早,实际年龄其实并不大么? 令她感到欣慰的是,枭终于没再祸害她的手机,正用麻绳编织着什么。 林郁支起耳朵,不放过每一句对话。 部落里常见的事物所对应的词汇她都记住了,比如竹子、石头、各种动物、火、水、树木等等,由此衍生出来的词汇比如竹笼、竹篓、竹竿、石斧、石刀、毛皮、爪子、骨头、热、冷、枝叶等等,她的耳朵也能分辨出来。 但距离理解野人们叽里咕噜的对话还差得远。 她尝试用简单的中文跟兰花交流,结果表明,似乎只有个别单词的发音与中文相近,一旦展开对话,便是鸡同鸭讲了。 这倒是咄咄怪事,她不禁又有点怀疑自己压根没出国门,或者出的不远,就在东南亚一带,因此才会受到中文的影响。 可这里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与东南亚明显不符…… 这时,她忽然听到有人字正腔圆地大喊一声:“鞋子!” 又一个中文单词。 枭兴奋地举起他编织好的“鞋子”,向在座的兄弟姐妹和姨妈们炫耀。 众人面面相觑,红花一脸诧异地问:“鞋子?那是什么?” 枭拿出林郁穿的帆布鞋,然后指着她的脚说:“她的脚没有茧子,就是因为穿了鞋子!还有袜子!咦,袜子哪儿去了?” 枭没找到实物,便说:“袜子可以用兽皮做,很简单的!” 众人看看自己结满老茧、长满冻疮的脚,又看看林郁光溜溜的脚,仿佛在看广告里使用前和使用后的对比图,穿了鞋子后成效明显,女人们十分心动。 被这么多人盯着脚看,林郁很有点不自在,慢慢盘起腿,把脏兮兮的脚丫蜷进大腿下面藏住。 张天就坐在枭的旁边,目睹了枭从无到有自己摸索着编织出这个世界第一双草鞋的全过程,这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震撼,尽管这双草鞋没有鞋鼻、鞋耳、鞋跟和鞋带,充其量只能算是个鞋垫。 枭将鞋垫踩在脚下,用麻绳将鞋垫和脚绑在一起,迈开腿走两步,果真不觉得磨脚了! 女人们发觉枭编出来的鞋子和野女人穿的鞋子有明显区别,便也纷纷开动脑筋,集思广益。 她们的编织技艺比枭高明得多,很快弄出了鞋鼻、鞋耳、鞋跟和鞋带,一双正儿八经的草鞋自此诞生。 枭用兽皮随意缝了双袜子,穿上袜子,再穿上草鞋,他绕着篝火健步如飞,不时摆出很骚气的姿势,秀他的新鞋,逗得女人们咯咯地笑。 他又跑到男人面前转悠,故意把脚抬得老高,男人们很快发现他脚上的异样,都大感惊奇。 孩子们羡慕不已,嚷嚷着脚脚冷脚脚痛,也要穿袜子穿鞋子,孩子们长期待在洞里,脚还没有遭受摧残,更需要鞋袜的保护。 女人们立刻开工,更多的鞋袜被制作出来。 林郁惊奇地看着这一切,她没想到自己的鞋袜竟会为这个原始部落带来如此巨大的变化。 我这算不算是推动了文明的进程? 她忽然觉得,这群粗糙的野人似乎也追求更好的生活,尽管他们不愿意融入现代社会。 我或许能帮上忙,用我所学的知识! 想要收获原始人的信任和友谊,这无疑是最快的方法。 林郁正琢磨着从何处入手,就见人们忽然纷纷起身朝洞穴外走去。 她纳闷地跟在最后。 夜空低垂,漫天繁星交相辉映,一轮弯月高悬天际,今夜的月光格外皎洁,将远近的山林照得明亮通透。 她惊奇地发现,众人不约而同地仰望天空,喃喃自语。 那个叫虎头的壮汉嗓门最大:“昨天我们向天空祈祷,今天果然成功杀死了熊!希望明天,不,希望以后都有肉吃!” 他们崇拜天空?或者是崇拜月亮,星星? 【信仰值:30】 昨日的祈祷得到应验,又有六个人成为天空的追随者,张天掐指一算,部落里只剩下18个人不是信徒,基本都是小孩了,或许还有几个固执的老人。 想进一步提升信仰值,只能去忽悠别的部落了。 各个部落都有各自狩猎地盘,平时很少来往,想要见到其他部落的人,只能等到部落大会。 阿妈说距离部落大会还有段时间,但如今气温骤降,高纬度地区恐怕已经变成一片冻土,或许不用等那么久,猛犸、披毛犀等巨兽就会向南方迁徙,面对食物短缺的危机,附近的部落必然会联合起来狩猎这些大型食草动物。 在那之前,要储存足够多的食物,做好迁徙的准备。 回到洞穴,在篝火旁落座,接下来该给族人们讲故事了。 025 百草 “在很久很久以前,人们主要靠吃野草,喝生水,食用树上的野果子,吃地上爬行的小虫子,捉水里的小鱼小虾生存。” 张天刚起了个头,白便瞪着懵懂的大眼睛疑惑道:“现在也一样啊!”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算是发现了,这个小女孩是个捧场王,不管谁讲故事,她都听得最认真,而且响应最积极。 “白,你过来。” 他朝小姑娘招了招手。 白离开妈妈的怀抱,三岁出头的她走路已经十分稳健,脚上穿着枫叶姨妈给她编织的鞋袜。 张天用一只手环住她,另一只手从竹篮里抓出一把色彩明艳的花草,问她:“你知道这个叫什么吗?” “我知道!”白大声说,“这是萱草。” “萱草能吃吗?” “能!” “你怎么知道的?” “我妈妈告诉我的!” “那你妈妈是怎么知道的?” “唔……” 白答不上来了,向她妈妈求助:“妈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枫叶姨妈笑道:“当然是阿妈告诉我的。” 张天接着问阿妈:“那阿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祖先们传下来的知识。” 阿妈到底是阿妈,她的回答要有水平得多。 奈何张天是铁了心要刨根究底:“那祖先们又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众人都沉默了,就连阿妈也一时怔然,不曾想过这个问题。 枭低着头思索,他很快想明白了,一语惊人:“祖先们不知道。”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知识是祖先们传下来的,祖先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枭解释说:“第一个吃萱草的人,他不知道萱草有没有毒,能不能吃,他是吃过之后才知道的。” “没错!”张天顺着枭的话说,“知识不会凭空出现,它是靠祖先们经过一次次勇敢的尝试得到的。这些对我们来说习以为常的食物,在很久很久以前,对祖先们来说,都是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的东西。” 这番话令所有人都心头一惊,继而陷入更深的思考中。 没有吃过也没有见过的东西,何止以前,现在也到处都是! 他们从不去碰那些东西,因为阿妈说过…… “可是阿妈说过,没有吃过没有见过的东西很可能隐藏着危险,不能随便尝试。” 族人们在心里想的话,白替他们说了出来。 “阿妈说得对。” 张天先是肯定了阿妈的说法,面子还是要给的,紧接着话锋一转说:“但是,如果所有人都不去尝试,那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东西不能吃。今天我要讲的故事,正是为我们尝试百草的祖先,他的名字叫神农。” 林郁一惊。 前面的长篇大论她一个标点符号也没懂,唯独最后这两个字她听明白了。 神农? 她十分怀疑自己的耳朵。 但很快,她听见张天的嘴里不断吐出这个单词,再搭配上他娓娓道来的神态,和他手里握着的那把萱草,怎么看都像是在讲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还真是咱们大中华文化区的原始部落?连神农尝百草都知道? 林郁迷糊了,她自认为对亚欧大陆上现存的原始部落了解颇深,但从未听说在丘陵地区生活着这么一个极端原始极端落后的部落。 她抠着头皮,努力回忆。 书用到时方恨少啊!她十分后悔没有更加用功的学习和研究。 “……神农专门采摘那些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的花草,放到嘴里尝,尝过之后再告诉大家,哪些草是苦的,哪些是甜的,哪些热,哪些凉,哪些吃了能充饥,哪些有毒不能吃,都清清楚楚。” “人们按照神农的指示采摘花草,果然再也没有生过病、中过毒。” 众人听得入迷,如果说后羿射日的故事令他们感到震撼和惊骇,尝百草的神农则令他们肃然起敬。 这个故事离他们的生活很近,花草每天都在吃,所以神农的形象也就更加具体更加亲近。随着张天的讲述,他们仿佛能看到那位游走在山林间,不断品尝未知花草的老人,顿时生出惭愧之心。 尤其是女人们,她们每天都要进山采集,每天都会看到许许多多陌生的花草,但她们守着祖先传下来的那一点点知识,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别说品尝了,连靠近都不敢,跟祖先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 虎头喃喃道:“他是勇士,和后羿一样是真正的勇士,我不如他,远远不如……” 白问:“那神农没有生过病,没有中过毒吗?” “当然生过病,中过毒。” 张天拨开白浓密的头发,一边替她捉虱子,一边讲述。 “神农每天都会中毒,最多的一次,一天就中了七十二种毒!” “啊!”白惊了一跳,“他中了这么多的毒还没有死吗?” 族人们也都露出担忧、害怕的神情。 张天笑道:“这要说到神农的另一个发现了。他在尝百草的过程中,发现有的草会令人生病,而有的草呢,却能够治病,所以他每次中毒或者生病,就会吃那些能够解毒和治病的草。” 还有能够解毒和治病的草?! 众人头一回听说这种事,女人们终于坐不住了,兰花问:“为什么祖先没有把这些知识传给我们?” 张天一愣,心想原来族人们不知道植物能够入药啊…… 好在他反应很快,立即说:“这些知识,神农还没来得及传下来,就去世了。” 以此当作故事的结尾有烂尾之嫌,所幸族人们不像后世的读者那般吹毛求疵,他们只觉得无比惋惜,如果这些知识能够传下来,部落每年会少死很多人! 兰花想到自己因病早夭的孩子们,更是痛心不已,她看着身旁仅剩的儿子,心想无论如何要让枭健康长大。 为母则刚,她毫不犹豫地说:“至少我们知道了有些花草能够治病,祖先留给我们的知识够多了,那些能够治病的花草,我会把它们找出来!” 红花更正道:“我们会把它们找出来!” “对!”女人们众口一词,“我们会把它们找出来!” 男人们都被惊到了,他们从未见过女人如此果断如此坚决有力的一面,简直就像男人一样。 张天欣慰于女性力量的觉醒,但他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并非怂恿她们以身试毒,只是想要鼓励族人们勇于尝试,敢于探索未知的事物。 他并非无所不知,尽管学过一些植物相关的知识,但也仅限于常见的品种,真要说起来,他对植物的了解未必比女人们强多少,在尝百草这件事上,他给不出太多有用的意见。 他想了想说:“我们可以用鸟雀和松鼠替我们尝试没有吃过的花草,如果它们吃了没事,我们再尝。” 他的提议得到众人的一致认可,包括阿妈。 能够治病的花草对部落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阿妈稍微权衡了一下,便明白此事虽然有风险,但利大于弊。 在场只有一个人始终默不吭声。 林郁自始至终都在状况外,除了神农这个单词,她没能从人们的对话中获取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过有神农这个词就足够了。 她已经知道该从何处着手了。 026 饮茶先 “狼牙,今晚由我和狼爪守夜吧。” 张天向大舅提出换班神情。 “那怎么行?你前两天刚守过夜,今晚轮到我了。” “下次轮到我的时候,你帮我守,今晚月色很亮,我想多看看天空。” “那好吧。” 狼牙答应下来。 到睡觉的时间了。 兰花问:“这个野人还需要捆绑吗?” 她会问出这种问题,就说明她更倾向于不绑。 这个野女人手脚麻利,人也机灵,又哭得可怜,想到之后要将她换去别的部落遭罪,女人们都心生不忍,想要对她好一点。 虎头不假思索道:“当然得绑了!她可是野人!” “我来吧。” 张天自告奋勇。 林郁看见那个叫天的野人拿着麻绳走向自己,就知道又要挨绑了。 不过这一次,对方绑得很松,显然是为了让自己能够睡得舒服点。 心地倒是不坏,或许可以把他当作突破口。 她想到男人们对自己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态度的转变发生在和阿妈的谈话后,一定是阿妈限制他们和自己接触。 趁他捆绑自己的间隙,她压低了声音说:“我的石头。” 见对方没有反应,她又重复一遍:“我的石头。” 张天麻利地打上结,远远走开。 族人们相继睡下,男人睡一块儿,女人和孩子睡一块儿,地上垫着老旧的兽皮,毛都掉得七七八八了,和直接睡地上差不了多少。 狼爪往篝火里添了些木柴,嘱咐说:“记得给熏肉的火堆里添柴,等柴烧得差不多了,叫我。” 张天应了声好。 二舅倒头睡下,很快便响起不大不小的呼噜声。 等所有人都睡下,张天才从外衣褶层里摸出那颗浑圆的白石,举起来给洞穴另一侧的林郁看了眼。 见白石果然在他手上,林郁终于安心,只要没丢,以后总有办法要回来。 男人们对她敬而远之是好事,她晚上可以放心睡大觉。 她还是太年轻了。 事实证明,男人们就算不打她的主意,也另有办法叫她难以入眠。 洞穴里响起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那个叫虎头的壮汉尤为恐怖,打呼跟装修似的,一会儿砸墙,一会儿电钻。 地面冷硬,时不时还有夜风灌入衣领,简直没法睡。 林郁看着睡姿安详的女人们,既佩服又羡慕。 又伸长了脖子看向洞穴另一侧的守夜人,见他正在切削和打磨各种木料、兽角,一时半会儿没看出来他想干什么。 她对于地理环境和各种植物的用途了然于心,但对于工具的制作和野外求生的技能,就不如张天精通了。 张天在准备制弓的材料。 之前做的弓,为了省事,做得十分粗糙,射程和威力都不尽如人意,日常狩猎是够用了,但将来要对付猛犸、披毛犀甚至剑齿虎等巨兽,就不太够看了,甚至比不过石矛和投石索,后者起码近距离的破甲能力强。 他打算做一把角弓。 角弓是复合弓,弓臂由多种材料粘合而成,同样的弓体大小,机械效率至少两倍于用单一材料制成的单体弓。 换句话说,用原来的弓只能射三十米,换成角弓就能射到六十米开外! 他用折叠刀刮去桦木的表皮,将木料和兽骨切削打磨成需要的形状,然后通过加热使其弯曲,再冷却定型。 他只准备了三把弓的材料,先做出来试试效果,好的话再批量制造,等部落里的男人人手一把角弓,在武力上对其他部落几乎就是碾压之势了,到时候去参加部落大会,面对那些百人以上的大部落,也就更有底气。 等他做完这一切,抬头朝洞穴的另一侧看去,林郁终于是敌不过困倦,靠着洞壁浑浑噩噩地睡着了。 他起身往各个火堆里都添了些柴,然后将二舅摇醒,交班。 一觉醒来,腰酸脖子疼。 绳子已经被解开了。 林郁揉着脖子,发现女人们正在准备早饭,赶紧凑上前去,指着竹篮里的唇形草本植物说:“薄荷。” 兰花以为她在学习说话,笑着点点头表示她的发音很正确。 “薄荷。” 林郁伸出手,做了个索要的姿势。 兰花有些诧异:“你要薄荷?” 林郁用力点头:“我要薄荷。” 兰花没多想,拿了根薄荷草给她。 林郁又指着另两种草说:“我要三叶草,我要荨麻。” “你想做什么?” 兰花知道她听不懂,没指望她回答,随口问了一嘴,便把她要的东西给她了,几片叶子而已,她还是能做主的。 林郁将薄荷、荨麻和三叶草撕成小块,放进用竹筒杯里,这三种草都有提神醒脑、清肠通便的功效,用来泡杯早茶再合适不过了。 她要了些热水,冲入杯中,顿时有清爽的香气溢出。 兰花吸了吸鼻子,忍不住赞叹:“好香!” 林郁朝杯中轻轻吹气,吹凉后先喝一口以示无毒,然后将竹筒杯递给兰花,竖起大拇指说:“茶!好吃!” 兰花看着她竖起的大拇指一愣,心里嘀咕:这野人怎么跟天一样喜欢做奇怪的手势? 她接过竹筒杯,看着杯子里漂浮着的碎叶,通常只有剩汤才会是这般惨状,不过她是亲眼看到野人将叶子撕碎了扔进杯子里的,必然有其用意。 她浅抿一口,顿觉精神一阵,晨起的倦意消失殆尽,清新的香气缱绻于唇齿之间,就连呼吸也变得无比畅快。 她惊喜地问:“这叫什么?” “茶!薄荷茶!” “茶……薄荷茶……” 兰花点点头记下,然后拉着林郁到阿妈身旁,将竹筒杯递给她老人家:“阿妈,你尝尝这个。” 一口茶饮下,阿妈的眼睛似乎都清亮了几分。 “好啊,又香又甜,喝了这个感觉精神许多。这是什么?” 兰花扯了扯林郁的衣服,林郁立刻像复读机一样说:“茶!薄荷茶!” 兰花笑道:“这是她做的呢,看来是她以前的部落教她的。” 阿妈露出和煦的笑容:“你还会做什么?” 林郁歪歪头,疑惑地看向兰花,仿佛兰花是她的翻译官。 阿妈轻拍额头:“我倒忘了,她听不懂话。这样吧,她以后要是想做什么,你都让她试试。” 兰花笑着答应下来。 林郁也笑了起来,她虽然没听懂,但她知道一定是好事,因为她看见女人们正在和兰花学着制作薄荷茶。 很好!看我用美食征服这群野蛮人!她兴致勃勃地想着。 当薄荷茶被端到张天手中,他不禁哑然失笑。 这么快就开始行动了啊…… 竹筒杯里冒出腾腾热气,他慢慢饮着茶,用竹棍轻轻翻搅竹筒中的碎骨头。 忙碌的一天从早茶开始。 027 忙碌的早晨 女人们准备早饭的时候,张天在另一处火堆上架起数个皮糙肉厚的竹筒,倒入薄薄的一层水,熬煮鱼骨和其他动物的骨头碎渣。 只有那些形状好的骨头才会被挑选来制作骨器,剩下的碎骨头族人们会收集起来扔到深山老林里。 这无疑是极其浪费的行为。 天生其材必有用,即便是碎骨头,也有它的用武之地。 “给,这叫薄荷茶,那个野人做的。” 枭端一杯薄荷茶给张天。 张天慢慢喝着茶,用竹棍轻轻翻搅竹筒里的碎骨头,他脚边放着一沓熊筋,以背筋和脚筋为主,也不知道够不够制作三张弓。 “你在做什么?”枭好奇询问。 “熬胶。” “胶?那种粘粘的东西?” “对的。” 部落里已经发展出简单的制胶技术,不过是植物胶,一般是利用植物的淀粉成分制作,但因为粘性平平,通常只用作辅助固定,主要还是靠绳子。 枭立刻来了兴趣:“骨头也能制成胶吗?” “不仅骨头,这个也可以。” 张天说着,将一个充满腥臭气息的竹篓递给他。 枭接过来一看,竹篓里满满的鱼鳔,他就说这两天吃饭怎么没见到这种内脏,原来都在这儿了! 张天笑呵呵道:“这些鱼鳔我都煮过了,你去拿个大点的碗,用石棒将它们全部捣碎。” “这样就能制成胶了?” 枭感到惊奇,他无法将鱼鳔与粘粘的胶联系起来。 张天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说:“要捣得非常烂才行。” “这个简单!” 枭兴高采烈地去了。 经过一天的观察,林郁发现这个部落的技能似乎全点在工具的制作上了,和他们粗糙的饮食习惯相比,鱼竿和弓箭精致得像是舶来物。 令她更为惊奇的是,那两个形影不离的年轻人,天和枭,一个在熬碎骨,另一个在捣鱼鳔。 他们竟然会提取胶质,制作动物胶! 同时又觉得奇怪,鱼鳔胶的制作非常辛苦,有句话叫“壮汉捣不了二两胶”,这种体力活怎么会交给一个孩子去做?这帮男人都在干等着吃饭,竟然也不帮忙…… 枭很快就发觉不对劲:他以前捣过的肉食和植物,轻轻捣几下就会碎裂,这鱼鳔捣了半天竟然一点变化也没有! 他想起天把鱼鳔递给他时露出的神秘兮兮的笑容,大呼上当。 环视一圈,目光落到某个脑子里长肌肉的大块头身上。 “虎头哥。” 枭一脸谄笑地将骨碗递到虎头面前。 “干嘛?” “天说,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把鱼鳔捣烂,我试过了,我好像不太行。” “你当然不行!给我,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勇士!” 虎头一把夺过碗和石棒,坐下来跟打桩机似的疯狂输出,手速快到只剩残影,石棒撞击骨碗发出像机关枪一样密集的脆响。 枭原封不动地照搬张天的话:“要捣得非常烂才行。” 虎头头也不抬,高手从不废话,他轻描淡写地做了个ok的手势,对于手势的使用是越发自如了。 枭坐回张天的身旁,想看他如何将骨头变成胶,却发现他正在用麻线编织着什么,和草鞋差不多的编法,只不过要大一些,线要细一些,缝隙要小一些。 张天打算编织一张手帕大小的滤布,严格意义上讲,还不算是布,因为用树皮纤维纺的线太粗太硬了,其中罕有大量的纤维素、木质素、胶质及其他一些杂质。 只有选用苎麻、亚麻等优质的麻料,经过沤渍脱胶等加工工艺去除杂质,才能纺出柔软纤细的线,织出柔和的布匹来。 不过用来过滤已经足够。 他刚编好滤布,就看见虎头威风凛凛地走来。 他一手端着碗,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很有高人风范,淡淡地说:“给,这样可以了吧?” 骨碗里鱼鳔碎到只有指甲盖大小。 张天赞不绝口:“厉害!果然还得是你!” 虎头面有得色,微笑着轻拍枭的肩头,一副年轻人多学着点的高姿态。 枭将装满鱼鳔的竹篓拎到他面前,笑嘻嘻道:“要把这一篓的鱼鳔全部捣碎,才是真正的勇士!” 虎头的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好在这时响起兰花的声音:“吃饭了!” 他立刻说:“先吃饭!” 毫不迟疑地转身离开。 两人看见他背在身后的手好似寒风中的树叶抖个不停,笑得前仰后合。 张天将鱼鳔碎屑扔到竹筒里和骨头一起煮,随着胶质渐渐熬出来,竹筒中的水变得越发浓稠。 枭伸手捻了捻竹筒里的胶质,惊奇道:“确实变得粘乎乎了……” 张天把滤布给他:“来,像这样举着,拿稳了。” 枭平举着滤布,他不明白天要做什么,但他很快便明白了。 张天将竹筒和碗里的胶趁热全部倒在了滤布上,胶液透过缝隙渗到了骨盆里,而骨头和鱼鳔碎屑统统留在了滤布上。 枭大开眼界,想不到“草鞋”还有这样的妙用。 他忍不住说:“天,你真聪明!” 张天笑着摇摇头:“这都是天空的指引。” 这时枭看见那个野女人走了过来,想起阿妈的话,他谨慎地退开两步。 林郁却没走近,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指着枭手里的滤布可劲比划,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什么。 张天听得很清楚,她在用中文问:“我能不能借用这块布?” 他点点头,用原始人的语言说:“可以。” 他将滤布放在干净的石头上,示意她要用的时候自行取之。 林郁心满意足地去了。 枭全程懵逼:“她说什么?” 张天正要解释,忽听见兰花姨妈提高声量喊道:“吃饭了!要我来请你们吗?” 枭悚然一惊,母上的脾气他最是了解,再不去吃饭,她老人家就要扛着大棒来请人了。 “你先去吧,我一会儿就来。” 张天将熊筋和装满胶液的骨盆放到洞穴外晾晒,随后回洞里吃早饭。 饭后稍作休息,外出劳作。 这次是兵分四路,张天和枭领着一队人去河边钓鱼,虎头和虎爪带剩下的人进山狩猎——虎头已经放弃钓鱼,他挎上弓,拿起矛,回归自己的老本行。 兰花带一队人去河边清洗兽皮,林郁也在此列,红花带剩下的人进山采集。 留守洞穴的老人、小孩和孕妇们也并非无所事事,昨天猎杀的熊,它皮下组织、内脏器官周围和腹部处的大块肥肉需要熬成油脂,留待寒冬之际食用,这件事便由他们负责。 028 焕然一新 去河边钓鱼和清洗兽皮的两路人一同下山。 行在山林间,众人有说有笑,昨天猎杀了棕熊,今后可以安心钓鱼了,有了相对稳定的肉食来源,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林郁默默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山间林木以阔叶林为主,树种繁杂,栎树、山毛榉、胡桃、枫树、柳树、桦树、白杨……竞相野蛮生长,其间点缀着赤杨和榛树树丛,同属桦木科的鹅耳枥枝繁叶盛,树梢上仍垂挂着零星的花穗。 走到往山下平缓处,深绿色的针叶树开始出现,矮小的藓类与禾本科植物丛生其间,为这片高大的林木增添了些许趣味。 此外还有形形色色的小型植物,从薄荷草、三叶草等各种草本植物,到攀缘在岩壁上的各种肉质植物,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但要说格外引人注意的,还要属山脚下的那片竹林。 她翻过不少座山,只在这里见到了竹子,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部落才会选在这里定居。 这一带林区的植物基本符合她对于温带丘陵地区的认知,只不过…… 之前独自翻山越岭,每时每刻都在为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庇护所、水和火奔波,没有多余的精力思考,昨夜挨了一晚上冻,她才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从这些植物的生长状态看,如今最可能的季节是金秋十月,和她在茶镇参与发掘工作的时间是一致的。 和茶镇相比,这里的气温会不会有点过于冷了? 她穿同样的衣服,在茶镇她可以趴桌上睡觉不担心着凉,在这里大白天都觉得冷。 她看到许多植物开了花却没有结果,一棵两棵是这样还可以用其他原因解释,大多数都是如此,那多半是气候的原因了。 “难道今年会迎来百年难得一遇的寒冬?没听说过呀……” 她越想越疑惑,索性摇摇头不再多想。 如今之计,是赶紧学会当地人的语言,向他们说明情况。 说不定当他们得知我来自天朝上国,是根正苗红的神农氏传人,就会毕恭毕敬地护送我回去呢!她很乐观地想着。 两路人在山脚下分道扬镳,男人们去河流上游的回水湾钓鱼,女人们用树筒打水,在河边生起了火。 …… 清洗兽皮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当太阳升到头顶上时,女人们便抱着树筒和兽皮回来了。 回来的路上,林郁顺手采集了些木贼,这是一种节蕨类植物,模样很像袖珍版的竹子,又刮了一捧松脂。 兰花告诉她:“这些不能吃。” 林郁报以微笑。 兰花立刻明白她没听懂,于是拿手比划了下。 林郁点点头表示看懂了,然后指了指手里的木贼,竖起大拇指说:“好。” 兰花便明白她另有他用,于是也学着她的样子竖起大拇指说了声好,意思是:你随意。 留守洞穴的族人还在熬熊脂。 熊脂固然不少,主要还是因为竹筒的容积太小了,得分批分次熬制。 林郁心想:如果能有一口大陶锅,这些熊脂一锅就熬了,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烧制陶器这事她一个人干不了,而以她如今的地位,想要差遣野人们干活是绝无可能的,只能等以后再说了。 竹筒中的水升腾起细密的气泡,肥肉逐渐融化,析出雪白的熊脂,在沸水中滋啦作响。 女人们用木棍轻轻翻搅,浓郁的香气喷涌而出,和薄荷茶提神醒脑的清香不同,油脂香气立刻激起人们的食欲,所有人都悄悄吞咽口水。 孩子们的身体最诚实,围在火堆旁,眼巴巴看着竹筒里翻腾的雪白油脂,时不时吧唧一下嘴。 林郁指着已经熬成形的熊脂说:“我要。” 不等兰花开口拒绝,她又掐着小指头,用奇怪的语调说:“一点点。” 兰花被她可爱的口音逗笑了,先纠正了她的发音,然后用竹棍挑起拇指头大的一块熊脂给她。 林郁开心地笑了,连声说:“谢谢!” 她将油脂放进木碗里,捡了些草木燃烧后的灰烬,用水浸泡后过滤,因为张天织的布过滤效果比较差,所以她反复过滤了好几次,最后得到一小碗还算纯净的碱水。 把松脂和油脂加进碱水里,放在火上慢慢煨热,蒸发水分。 兰花见她把油脂和一堆垃圾放一起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忍着郁闷问:“你在做什么?” 这句话林郁是第二次听到,上次没懂,这次懂了,指着碗里的水说:“肥皂。” “肥……皂?” 又是个新鲜词汇。 这似曾相识的感觉。 兰花隐隐在林郁的身上看到天的影子,她猜,这野人可能又要做些新鲜东西了。 她突然有点期待。 肥皂的好处不必多说,林郁并非多么娇气的人,但整日和虱子共眠,与跳蚤共舞,头皮痒也就罢了,最主要的是容易染病。 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岭,没有什么比保持健康更加重要了。 她紧接着处理木贼,这种植物除了可以入药,还可以用作洗发剂,清除跳蚤、虱子、螨虫等寄生虫有一手。 等碗里的水蒸发殆尽,冷凝之后,一小块纯天然的肥皂便凝结成形了。 兰花好奇地看她取出肥皂,其他人也早注意到她了,野人不管做什么都令人很难忽视,所有人都在等她的下一步行动。 林郁指了指肥皂,又指了指自己的手说:“白。” 兰花跟林郁接触得最多,也最能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为族人们翻译道:“她说,是这个叫肥皂的东西让她的手变得这么白。” 族人们大感惊奇,女人们尤其目光灼灼。 林郁烧了一大筒热水,蹲在洞口,低下头,如野草般杂乱纠结的发团垂下。 她用竹筒杯舀水,将头发打湿,然后抹上肥皂,反复清洗了三次,终于在第四次洗出了泡泡,倒少许木贼汁在发丝间,和着肥皂泡泡一起搓揉。 所有人都围了上来,观摩她洗头,见她一头肮脏纠结的发经过反复清洗,冲去泡泡后,竟然变得乌黑发亮,三千青丝如瀑布垂下,条条分明。 众人看得两眼放光。 林郁洗完头,又洗了把脸,顿时焕然一新。 族人们这才发现,这野女人不仅手白脚白,脸蛋也是白里透着红,像婴儿的脸,嫩得仿佛能掐出水来。 原来都是肥皂的功劳! 林郁摊开手,手心的肥皂只剩下薄薄一片,还能用一次。 “要吗?”她问众人。 “要!”女人们异口同声。 029 从今天起开发廊 当男人们乘着夜色归来,看见长发乌黑发亮、面容整洁如新的女人们,站在洞口一时不敢入内,还以为自己进错了洞! 后世的女人是卸了妆妈都不认识,如今的女人是洗了脸儿子都不认识。 枭跟见了鬼似的,惊愕了好一会儿,才拖着长长的颤音喊:“妈?” 兰花抄起大棒。 “妈!” 枭立刻确定,这就是他亲妈,如假包换! 今天是钓鱼佬们最先回来,带回来三大笼鱼虾,按照以往的经验,一笼鱼虾就够吃了,多余的食物同样以烟熏法熏干后储存起来。 白掰着手指头算数:“今天剩两笼,明天剩两笼,明天的明天剩两笼……” 很快便将她的十个手指头全部用完了,她立刻得出一个悲伤的结论,焦急地大喊:“妈妈,怎么办!鱼儿永远都吃不完了!” 族人们哈哈大笑,枫叶姨妈说:“吃不完才好呢!” 洞穴里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唯有两个人在状况外,林郁是听不懂,张天还在洞外徘徊。 他在查看早上晾晒在外面的熊筋和胶液。 制作角弓,筋和胶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经过一日的晾晒,胶液已经凝固成果冻状,熊筋还不够干,以如今的日照强度,估计还得再晒个两三天。 他将两种材料收进洞穴,熊筋挂在洞壁上,鱼鳔胶倒出来,用折叠刀切成丁状,装进碗里,明天接着拿出去晾晒,要晒到完全脱水,像枯草一样为止。 枭兴冲冲跑过来:“快来洗头!妈妈说,洗了头头就不痒了!连阿妈都洗了呢!” 他拉着张天到洞口排队。 狩猎和采集的队伍也回来了,在洞口排起两条长龙,由兰花和枫叶充当“洗头小妹”,为族人们清洗肮脏杂乱的长发。 “你知道那个是什么吗?” 张天顺着枭手指方向看去,兰花手里握着的像魔芋块一样的东西,毫无疑问是肥皂。 他一脸茫然地摇摇头:“不知道,从没见过那样的东西。” 枭咧嘴而笑:“那个叫肥皂!盆子里装的是木贼汁,听说可以杀死虱子,但不会伤害头发!” “这么神奇的吗?” 张天做恍然大悟状。 不用问,这一定是林郁捣鼓出来的东西。 肥皂张天也会做,用动物的油脂或树脂加上碱性物质凝固而成,从木贼里提取的汁液能够除寄生虫,这倒是他的知识盲区,甚至连木贼这种植物他都是头一回见。 看来她对植物十分了解,正好可以弥补我的短板。 他心中欣喜,面上却不表露出来,还是那副平静的模样。 这令枭感到诧异:“你不好奇是谁做的吗?” “我猜是兰花。”张天故意瞎猜。 枭嘁一声:“我妈哪有那本事!” 他朝一旁的林郁努努嘴,压低声音说:“是那个野女人做的。” “真的?!”张天一个夸张的后仰。 “嘘!” 枭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一本正经地分析说:“我猜,她一定来自很大的部落,她的祖先一定和我们的祖先一样厉害,所以才会传下来这么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 用肥皂和木贼汁洗了头,果真神清气爽,不仅头皮不痒了,头发还散发着淡淡的草木清香,族人们都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捧着头发在火边烘烤,时不时凑近细嗅,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头发。 等头发烤干,女人们又教男人们如何束发,林郁手舞足蹈地问要不要把头发割短,被男人们断然拒绝,怀疑这野女人不怀好意。新笔趣阁 附近部落的男人都是长发,他们无法想象短头发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更担心割短了头发会丧失交配权。 只有张天说:“我可以试试。” 长发对于男人有弊无利,不仅打理起来费时费力,狩猎时还容易挂到树枝,轻则追丢目标,重则丢掉性命。 他知道舅舅和哥哥们不敢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就让他来做个示范。 众人都有些惊讶,但没有劝阻,因为张天年纪还小,暂时没有交配的顾虑,而且男人们都很好奇头发割短后的模样。 林郁跃跃欲试要给张天做造型,她的想法和张天一样,想着只要把他弄得帅帅气气的,打造成林氏发廊的御用模特,男人们自然会纷纷效仿。 张天也希望由林郁操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会想留一个奇形怪状的发型?论审美,部落里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及林郁的万分之一。 他消耗两点信仰值偷偷兑换了一把剪刀,信仰值降至28。 没等他拿出来,虎爪大喝一声:“我来给你割!” 他最喜欢剥皮去毛了,拎起砍刀过了过火,然后撩起张天的长发,手起刀落,青丝落了一地。 张天略显无奈地咳嗽两声,这时再点名让林郁给自己剪显然不妥,只好把剪刀递给虎爪,求他手下留情。 “你放心,这些年被我剥皮的野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闭着眼睛也伤不到你!” 虎爪很自然地接过剪刀,对于张天随时从衣服褶层里摸出锋利的刀具,族人们都习以为常,在人们眼中,这无非是天空的又一恩赐。 唯有林郁吃了一惊,心说原始人的口袋当真和哆啦A梦有得一拼,令她大开眼界。 她读过许多专业的文献,掘过许多史前的遗址,自认为比原始人还了解原始人,但这两天亲眼见识过,她发现真正的部落生活和她想象的有很大差别,也由此对以前所学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虎爪三下五除二搞定。 不必对照水面,光是看林郁的表情,就知道肯定稀碎。 幸好张天事先提了要求,让他不要剪得太短,还有修整的余地。 林郁再度毛遂自荐,张天一口答应,当然措辞比较委婉:“看着怪怪的,让她试试吧。” 林郁以修复文物的专注度给张天修整发型,起初人们还兴致勃勃地围观,见她久未搞定,便渐渐失去兴趣,开始择菜剖鱼,准备晚饭。 张天很有耐心,甚至有点享受,在一万多年前的原始社会,理发实在是件很奢侈的事,何况是如此认真细致的理发。 “好啦!” 族人们不约而同看过来,乍一看,仍然觉得怪怪的,但多看几眼,便觉得意外的和谐,没有虎爪剪完之后那种跟狼啃过似的感觉。 林郁用兽皮拍打张天肩头,朝他脖子里吹气,吹掉残留在他颈间和衣服里的碎发。 张天一激灵,下意识缩起脖子跳起来。 这具身体是头一回留短发,脖子本就凉嗖嗖的,她这一吹气,直接激起了他的应激反应。 林郁道声歉,递一碗水给他,笑盈盈问:“怎么样?” 看得出来,理发师本人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 张天看着水面,竟然给他剪了个锅盖头…… 谈不上帅,但是变年轻了许多,以前蓬头垢面的看着老气横秋,现在终于有了几分少年人的模样。 舒坦了。 他咧嘴一笑,冲她竖起大拇指。 030 共同的祖先 今日的狩猎和采集也是大丰收。 以前用标枪和投石索,或者直接扔石头,一天只能打下来七八只鸟雀,这都算是老天赏脸了,运气差点也有过颗粒无收的时候。 狩猎野兔、鼠、鼬等比较敏锐的动物就更费工夫,扑上去硬抓并非上策,最好的办法是一路追踪到它们的洞穴,在洞外面熏烟,方能稳稳地一窝端了。 至于森林马、森林鹿、斑羚之类的大型食草动物,在这一带山区并不常见,碰上了自然皆大欢喜,但不能指望天天有这样的好运。 这也是因为部落的实力相对较弱,所分得的地盘不尽如人意。 其实再往北去一些,丘陵逐渐过渡为草原,那里是大型食草动物的天堂,许多大部落都在那附近定居。 当然了,这些事连阿妈都不是很清楚,她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部落大会和狩猎猛犸的河谷营地,再远的地方她只从其他部落的人嘴里听过零星的三言两语。 阿妈一辈子都活在这个洞里,守着祖先留下来的这块地盘,她没有遭遇过真正的危机。 前些日子食物的短缺令她很是紧张,但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 她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她经历过的最冷的那个冬天,老人们都死了,这就是一种办法。 另一种办法,是拿部落里的女人去和别的部落换取食物,那些大部落愿意出很多食物换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年轻女人,但这是最坏的办法,部落里的族人都是她的孩子,她怎会舍得送自己的孩子去遭罪? 好在问题得到了解决。 现在有了弓箭,主要是有了虎头这个神箭手,不管野兔藏得再深,鸟雀站得再高,只要在射程之内,几乎都难逃一劫。 退一万步讲,还有那个野女人。 阿妈对野女人的印象不坏,只不过,比起部落的存续,她个人的好恶无关紧要。 她虽然不常发表意见,大多数时候只是微笑地看着闹腾的孩子们,但心里早就想好了一切。 女人们采集回来大量的植物,有半数都是她们不认识的,张天也只能认出其中一小部分。 以前过于守旧,现在又有点矫枉过正了。 虎头他们捉回来三只活兔,女人们决定拿它们来试毒。 林郁看见野人们用竹子在洞壁一侧筑起简单的栅栏,圈出一块面积不大的地,将那三只野兔扔进去,还以为他们突然开窍,要尝试驯化野兽了。 凑近一瞧,发现三只野兔被分别做上了标记,似乎是为了加以区分,又看见女人们用不同的花草喂食野兔,每种花草只喂食一点点,然后便将这些花草分开放,同一只野兔吃的放在一堆。 女人们热情讨论着,语速很快,她只听得懂个别单词,却串不起来,无法理解意思。 不过她心中已有猜测。 “兰花,你们……是不是……在……” 她尝试说出完整的句子,磕磕巴巴好一会儿,选择放弃,挥舞双手比划起来。 兰花心领神会,笑呵呵点头:“是的,我们在效仿祖先,品尝百草。” 林郁笑了。 机会这不就来了吗? 女人们采集回来的植物她大都认识,不仅认识,还知道它们的功能和用途。 她立刻说:“我知道!” 声音略激昂,女人们都朝她投来诧异的目光。 兰花不明所以:“你知道什么?” 林郁拍拍胸脯,昂首挺胸说:“我,神农!” “噗!” 一直站在不远处旁观的张天实在没绷住,一口水喷了出来。 “我没事……你们继续!” 张天抱着竹筒杯转身离开,他本来想莅临指导工作,此时见林郁冒充神农,便明白她要出手了。 有她在,张天可以安心去制作他的角弓了。 女人们面面相觑,兰花微微皱眉,边比划边说:“神农是我们的祖先,跟你有什么关系?” 不必听懂,看女人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对此嗤之以鼻。 林郁从竹篮里取出一株白色的钟形大花,足有近一米长,放在篮子里格外显眼,气味十分难闻,她很早就注意到了。 花名曼陀罗,整株都有致命的毒素,但如果使用得当,可以用作麻醉剂或镇定剂。 紧接着,她又从竹篮里翻找出一朵伞形真菌,巴掌大小,橄榄绿的菌盖,白色的菌肉,闻起来有几分胡萝卜的味道,仅这一朵便足以置人于死地,是有菌中毒王之称的死人帽菌。 白天看见这一带长着栎树和山毛榉,她就想到了,这种毒菌常生长于这两种树林中。 她指了指手里的曼陀罗和死人帽菌,张嘴做出吃下的动作,然后双眼翻白,吐出舌头,发出诶诶的痛苦呻吟。 不需要兰花翻译,所有人都看懂了:这两种植物有毒,吃下就会死! 众人心中一凛,面露凝重之色,但也没有轻信了林郁的话。 兰花和红花接过她手里的两种植物,分别喂食一只野兔。 野兔连连后退,拒绝食用。 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惊讶。 野兽的直觉最是敏锐,它们这副模样,已经证明林郁所言不虚。 不过,光是这样不足以服众。 两人抓住野兔,掰开兔嘴,强行喂食。 这两种植物的毒性对于人来说都是致命的,对小小野兔来说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不多时,便见一只野兔颠颠又倒倒像喝醉了酒,另一只野兔恹恹的趴地上,一动不动。 剩下那只幸运的野兔立刻躲得远远的,惊恐地看着它的兄弟们痛苦喘息,最终咽气解脱。 女人们大惊失色,兰花和红花赶紧扔掉手里的毒物,用水反复洗手。 “用这个。” 林郁把肥皂递给她俩,她在肥皂里混合了松脂,有一定的抗菌能力。 女人们围着她,叽叽喳喳地问:“你怎么知道有毒?这些花草你都认识吗?是不是你的祖先教你的?你的祖先也尝过百草吗?” 兰花将女人们的问题代为传达。 林郁拍拍胸脯,正色说:“我,神农氏传人!我们有共同的祖先!” 031 失散多年的姐妹 “你是说,你也是神农的后代?“ 兰花重新比划一遍,确认自己没有理解错。 林郁用力点头。 兰花惊愕不已,将她的话翻译给众人听,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所以这个野人竟然是我们的姐妹? 这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我们问问阿妈!” 阿妈得知此事后,一向平静的脸上也起了波澜。 她先是不以为然,忽然又想到在她小时候,她似乎听长辈提起过,在很久很久以前,族人们生活在河流的上游,后来某一天,大地剧烈震动,洞穴坍塌,山石滚落,砸死许多族人,部落不得不另觅家园。 一部分族人来到了这里,另一部分族人顺着河流而下,去了更远的地方。 或许,这个野人正是当年另一部分族人的后代? 这种可能性并非没有,但很小,更可能的情况是,这个野人在说谎,她不过是听到了天讲述的祖先的故事,牵强附会编了这套说辞,想骗取人们的信任。 不然怎么会这么巧,天昨天讲了故事,她今天就成神农传人了,在昨天以前,族人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个叫神农的祖先。 阿妈做事一向谨慎,自然不会因为野人辨认出了两种毒草就相信她的一面之词。 这件事验证起来也容易,既然野人宣称自己是祖先的后代,那就问问祖先认不认她这个子孙! 阿妈环视一圈,问:“天呢?把天叫过来。” 张天正和枭一起打磨制作角弓的木料。 他现在急需一把手锯,奈何可兑换的资源里没有这个选项,只能先用砍刀将桦木切削成形,再用锉刀慢慢打磨。 这些木料打磨出来后要和弓胎拼接在一起,再用鱼鳔胶粘合,类似于榫卯结构,对尺寸精度的要求较高,用他手边这些工具,制作起来相当费时费力。 这种需要动脑子的事他只敢让枭帮忙,也只有枭能真正理解他的用意,其他男人嘛,还是更适合捣鱼鳔胶。 “嘿咻嘿咻!” 听说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捣烂鱼鳔,男人们都很卖力,试图以此证明自己。 放出这种小道消息的是虎头,他一想到要将竹篓里的鱼鳔全部捣烂,而且今后每天都有一篓鱼鳔,手就止不住地抖。 这种苦不能他一个人受,兄弟们都得尝尝。 “天!你来!” 听到兰花姨妈的呼喊,张天对枭简单交代几句,然后拍拍手走到女人堆里。 兰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阿妈问:“你昨天讲的故事是听祖先说的,对吧?” “是的。” 张天是受到天空指引的人,而祖先们都在天上看着他,给他讲几个故事合情合理,族人们对此毫不怀疑。 “现在也在说吗?” “是的,祖先的声音和他们的智慧一样无穷无尽,只要我想听,随时都能听到。” 阿妈微笑点头,吩咐说:“这个野人自称是祖先的后代,以我的智慧,无法判断真假,但我相信,祖先会给我们指引。” “明白了,我现在就听听祖先的意见。” 张天说罢,闭上眼做出认真倾听的模样。 所有人都闭上嘴,默不作声地等待着,生怕打扰到张天和祖先的交流,兰花不断比划着,向一头雾水的林郁说明情况。 兰花告诉她:“我们在等祖先的答案。” 林郁立即心凉了半截。 她万料不到,事情竟会朝着这种方向发展! 她当然不信“天空的指引”、“祖先的声音”之类的胡话,但这群野蛮人显然深信不疑,他们崇拜天空,并且坚信天就是那个“特殊的存在”。 为什么是他?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孩凭什么成为部落里类似祭司的存在,难道他出生的时候天降祥瑞了? 原因她还不清楚,想来无非是把某些自然现象错误的和人联系在了一起。 她忐忑不安地看着张天,是福是祸全在这小子的一念之间了。 同时又不禁感到庆幸,还好是他,她刚给他修剪了发型,而且看他的反应,似乎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 有这么一层关系在,她觉得他是所有人中最有可能替她打圆场的。 唉哟……需要装神弄鬼这么久吗? 林郁等得煎熬。 张天不着急,戏要做足,他时不时点点头,仿佛在虚心接受祖先的指引。 阿妈说她无法判断真假,也就是说,阿妈认为林郁的说辞有一定可能性是真的,所以才无法判断。 这就够了。 他只需要替老祖宗认下这个不肖子孙就行了,甚至不必说明理由,阿妈会替他解释一切。 良久,他睁开眼睛,迎向众人或期待或好奇或忐忑的目光,最终,他看向阿妈,用十分严肃地口吻说:“她是神农的后代,她拥有神农传下来的知识。” 众人顿时炸开了锅,谁能想到,这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野人竟然真的是她们失散多年的姐妹! 即便有祖先背书,她们依然觉得难以置信。 一旁察言观色的林郁见女人们如此反应,立刻就明白了,忍不住微微扬起嘴角。 他果然替我圆场了……她的心落回肚子里。 红花问:“既然她和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为什么她出生在其他部落?” 张天摇摇头:“我不知道,祖先说,阿妈会告诉我们原因。”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阿妈身上。 阿妈的神情几经变幻,最终长叹口气:“原来真是这样……孩子,你过来。” 既是祖先的指引,阿妈也不得不接受。 她朝林郁招招手,第一次称呼她为孩子。 兰花打心底里感到高兴,拉起林郁的手把她送到阿妈身旁。 阿妈握住她白嫩的手,轻轻拍打她的手背,问:“你叫什么?” 经兰花手语翻译,得知是在问自己名字,林郁心中一喜,她很清楚,询问名字代表对方愿意把她当一个人来看待了,或许还不到族人的程度,但已经比野人强许多了。 “林郁。” “林郁……” 阿妈喃喃几声,所有人都默默记下这个奇怪的名字。 “把男人们都叫过来吧。” 和鱼鳔奋战许久的男人们揉着酸痛的胳膊懒洋洋走过来,发现不是开饭,都略显失望。 等人到齐,阿妈说起很久以前祖先们迁徙至此的故事。 末了说:“你们带回来的‘野人’,她叫林郁,是当年顺流而下的祖先们的后代。她远道而来,我们要像对待客人一样对她。” 032 美食家 阿妈对林郁的态度显然有所保留,只把她当客人,而非自家人。 在阿妈看来,族人之间不仅要有血脉上的联结,更要有情感上的联系,就算有共同的祖先,没有朝夕相处的手足情谊,就不算真正的家人。 男人们有些许惊讶,但不多,很快就坦然接受了。 这个时代的男女关系很简单,大多数男人眼中的女人只分成两类:可以交配的和不可以交配的。 林郁不管是野人还是客人,都属于后者,所以这种身份上的变化对男人们来说没有太大区别,也不会改变他们对她的态度。 虎头拍着空落落的肚皮抱怨:“还不吃饭吗?” 他更关心这个。 于是女人们继续准备晚饭,从野人变成客人的林郁地位随之提升,女人们对她更加亲近,主动把带回来的未知花草交给她辨认。 林郁将这些花草分成五类,分门别类摆放:致病或致命的、可入药的、适合泡茶的、适合用作香料的,以及可以当作蔬菜和谷物食用的。新笔趣阁 一边分类,一边教女人和孩子们辨认,科普这些植物的功能和用途。 张天将解剖出来的鱼鳔煮烂后拎到男人们跟前,笑呵呵道:“鱼鳔来了!捣完了还有!” 男人们顿时叫苦不迭。 狼牙忍不住问:“捣这些鱼鳔有什么用?” 他看见枭在打磨木头,磨成方的、尖的……奇形怪状的木块,完全看不明白这俩小孩想干什么。 大舅年纪大了,老胳膊老腿的,若非必要,他实在不想干这种体力活,阿妈说过,知难而退也是一种智慧。 张天问他:“我记得你总说,你的弓箭不够好,所以老是射不中猎物。” 众人哄笑起来:“分明是他自己不行!大家用的是一样的弓箭,为什么我们都能射中,就他射不中?” “谁说我射不中?我是故意放水,给你们年轻人一点表现的机会!” 狼牙涨红了脸硬掰,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张天正色说:“捣鱼鳔就是为了让你们的弓箭更加好用,射出去的箭不仅更快,而且更稳更准。后羿用来射太阳的弓,就是用鱼鳔做的,你们谁捣的鱼鳔最多,我就最先给他做射太阳的弓。” 一听此言,男人们的积极性瞬间大增,也顾不上思考为什么鱼鳔能制弓,抱起各自的碗,争相从竹篓里取了鱼鳔,卖力地捣起来,生怕落后于人。 张天露出满意的笑容,回到他的工位,继续打磨木料。 另一边的女人们厘清了各种植物,开始烧水煮菜,虎舌和老人们负责烧烤肉食。 今晚只煮常规的花草,至于新品种,族人的生命安全高过一切,她们不会仅凭林郁的一面之词就给族人们煮以前从未吃过的东西。 她们还是打算先给野兔喂食,再选人来尝试,如果野兔和人吃了都没事,再加入部落的食谱里。 林郁却抱起那些新品种说:“今晚我就吃这些吧!” 她知道这群原始人谨慎,不会轻信她的话,但这些花草她确信是无害的,前几日已经吃过多次了,味道很不错。 女人们不禁为之侧目,空口鉴毒不算厉害,敢于身体力行去实践才真叫人刮目相看。 众人更加相信她是神农的后代,得到了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林郁指了指待烤的动物尸体,比划着说:“能给我一只鸟雀吗?” 分配食物是阿妈的权利,她会根据族人们当天的表现和贡献分配食物,这是部落里最原始的奖惩机制。 虎舌不敢自作主张,用眼神询问阿妈的意见,见阿妈点头应允,才拿了一只肥胖的雷鸟给她。 阿妈自有她的一套奖惩标准,林郁的身份已与昨日不同,她现在是客人,客人拥有正常进食的权利,以她今日做出的贡献别说只是要一只鸟雀,再多要两条鱼都是可以的。 虎舌好心地说:“我帮你烤。” 他对自己的烧烤水平很有信心。 “不用了,谢谢。” 林郁脱口而出两个简单的单词,说完便被自己惊到。 第一次不借助肢体动作,纯靠语言进行如此流畅自然的对答,这令她油然生出一丝成就感,对自己的语言水平突然又有信心了,打算一会儿就去向阿妈请教问题。 她迫切地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同样的问题她已经问过兰花,但兰花显然无法理解她的点,只说在洞穴里,在山里,在森林里。 她相信见多识广的阿妈一定懂她的意思。 雷鸟已经经过剥皮和解剖,体内的内脏都被掏干净了,只剩下丰腴的肉和骨架。 林郁将款冬的茎叶择成小块塞进雷鸟的肚皮里,款冬茎叶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是天然的香料;又将紫苏、薄荷、樱草等去腥增香的花草塞进鸟腹中,然后用牛蒡叶包裹住鸟身。 去洞外挖一筒黄泥回来,加点水调成粘稠的泥,然后在女人们诧异的目光中,她将黄泥均匀地涂抹在牛蒡叶上,最后放进火堆里慢慢煨烤。 植物的块根单独煮软,再放在火边烤。在秋冬交接之际,块根是植物身上淀粉含量最多的部位,煮软烤熟后和烤红薯差不多,甜甜糯糯的,相当美味。 令她惊喜的是,女人们还采集回来一些香根莎草,这种草通常生长在浅水边,根茎烤干碾碎后可以泡茶,和咖啡的味道和功效近似。 林郁泡一杯莎草茶,煮一筒花草,烤熟块根,然后取出火堆里的“叫花鸟”。 这时忙碌一天的原始人也终于开饭了,众人吃着各种烤味,都朝她投去好奇的目光,目睹她用石头敲砸泥土。 泥土碎裂的一瞬,肉香交织着各种植物的香气喷薄而出,浓郁的香气飞速扩散,很快便充盈整个洞穴。 众人使劲吸鼻子,只是嗅到这香气,便令所有人口齿生津,狂咽唾沫,手里的烤鱼、烤兔顿时不香了。 更过分的是,那个女人全然不顾他们的感受,抱着她的“三菜一汤”坐到人堆里,自顾自地大口咀嚼,她吃得越香,众人看得越眼馋。 林郁也实在是饿极了,一天一顿正餐的生活她一时半会儿还适应不了。 好些天没吃肉了,真香哪…… 饿归饿,饭量到底有限,她狼吞虎咽,很快便吃饱了,叫花鸟却还剩下半只,正好留作明天的早饭。 她正想着,一抬头,就见所有人馋兮兮地盯着她手里的半只雷鸟,一副想尝尝又怕中毒的纠结模样。 033 壁画 虎头舔舔嘴唇说:“她吃了那么多,看起来还很正常,说明这些植物是可以吃的。” 狼爪立即表示赞同:“咱们一人尝一口,就算有毒,也毒不死咱们。” 男人们已经将那半只雷鸟当作自己的食物,开始盘算着怎么分了。 这也是部落里不成文的规矩,分给谁的食物便归谁所有,但如果那个人没吃完,剩下的理应由其他人分享,想留到第二天当早饭,这种事是不存在的。 只嫌吃不够,哪里还有剩的道理? 林郁知道自己的早饭保不住了,索性自己动手,将剩下的半只鸟撕成小块,分给众人。 虎舌是老师傅了,他烤了多年的肉食,对火候的控制早已炉火纯青,烤出来的肉外酥里嫩,只要吃过没有不说好的,甚至每年的部落大会,各个部落也是一致推举由他来负责烧烤肉食。 他自认为不会有人比他更懂烤肉了,直到他将林郁分给他的这块肉放入嘴中。 肉质极嫩,像豆腐一样几乎入口就化,如果只是这样,虎舌自忖也能办到,他细细咀嚼,每一次咀嚼,便有独特的香气自肉中溢出,细腻绵长,富有层次感。 太香了! 所有人都在细细品尝这难得的美味,只觉得香气宜人,令人迷醉,却形容不出具体的滋味。 因为他们这辈子还没尝过什么滋味,他们最了解的味道是果子的甜、酸、苦、涩,甚至连咸味都是种奢侈品,只在部落大会的时候,有机会从其他部落那里换到一些粗盐,也是苦涩的。 他们是头一回品尝到如此丰富的味道,弥漫在唇齿间的香气令他们感到词穷,只能不断地赞叹:“好吃!太好吃了!” 虎舌忍不住问:“你是怎么做的?” 兰花抢答道:“我知道!是植物!有些花草可以和食物一起烹制,能够增加香味,这叫作……叫作……” 她一时忘了那个新鲜的词汇,张天提醒她:“香料。” “对!”兰花一拍手,“就叫这个名字!” 林郁诧异地看一眼张天,她记得她教女人们辨认植物时,他应该不在场才对,怎会知道这个名词? 可能是兰花告诉他了吧……她立即想到合理的解释。 虎舌两眼放光,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些名叫香料的植物能够令他的厨艺更上一层楼,等下次部落大会,他或许可以惊艳所有人,收获无数女人的青睐。 想到这,他连忙向林郁请教。 难得这些原始人如此好学,林郁没有保留,把对女人们讲过的知识很耐心地再给虎舌讲一遍。 这时,她看见张天忽然站了起来,率先朝洞穴外走去,紧接着是枭,再然后,越来越多人离开洞穴,走到外面仰望天空。 昨天好像也是他带的头……他果然是部落里的祭司吗? 虎舌了解完香料的秘密,也兴高采烈地去了。 洞穴里只剩下一些小孩和几个老人,阿妈也在其中,她举着火把,让孩子们拿了些木炭给她,正对着墙壁画着什么。 林郁这才注意到较深处的洞壁上画着一幅幅简单的壁画,光线昏暗,木炭勾勒出黑色的线条,若不走近了仔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 她走到阿妈身旁,看她用木炭画上一个圆圈。 阿妈说:“好的事物都会被记下,这面墙壁上每一幅画,都曾为我们的部落带来好的改变。” 林郁自然是没有听懂,不过她看懂了,类似的画她看过太多了,以前是看考古发掘出来的遗迹,简单的几条线可以引发出无数种猜测,如今看原始人现场作画,要易懂多了。 那幅由两条细线组成的东西应该是鱼竿,由一个扁圆和一条竖线组成的应该是纺轮,由一个半圆和一条直线组成的应该是弓箭——这些都是部落里有的东西,很容易联想到。 至于新画上的这个,只能是肥皂了。 看原始人将自己捣鼓出来的东西珍而重之地画在墙上,她的心情有点复杂。 会不会一万年后被人发掘出来,也会有考古学家对着这个圆圈发愣,猜测它画的到底是太阳还是鸟蛋? 一念及此,林郁忍俊不禁,心想:大概打死他们也想不到这个圆圈代表肥皂吧? 她察觉到一些不同寻常之处,比划着问阿妈:“鱼竿、纺轮和弓箭都是刚做出来的东西吗?” 这三幅画的笔迹很新,应该是近几天画上去的。 阿妈点点头。 林郁的神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是谁做的呢?” “天。” “天又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东西的制作方法呢?” “是祖先的指引。” 阿妈指着洞外的天空说道。 林郁沉默了,她移开视线,朝更深处的洞壁看去,洞壁上画着长矛、斧头、骨针、竹篮……炭痕黯淡,显然是许多年前画上去的。 她忽然瞪大眼睛,疑惑、惊慌、难以置信等情绪爬上她的脸颊。 她急切地问:“阿妈,我能去里面看看吗?” 阿妈举着火把领她进到洞穴深处,跳动的火光照亮隐藏在黑暗中的壁画,一幅幅巨兽图呈现在两人眼前。 鼻长及地的猛犸,独角的披毛犀,长獠牙的剑齿虎……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仿佛在嘲笑她的无知和天真…… 林郁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她明白了,早该明白的。 但她仍然抱有一丝侥幸,边比划边问:“这些野兽现在还存在吗?” 阿妈微笑着,将她最后一丝希望无情掐灭。 回不去了,这辈子就只能当个野人。 林郁忽然自嘲地笑起来。 她想起自己以前经常和朋友吐槽,说考古工作者最大的悲哀,是他们的猜想永远无法被证实,如果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那么史前社会便是进化未完全的南方古猿,许多时候甚至辨不出雌雄。 如果给考古学家一次回到过去亲眼验证自己猜想的机会,代价是永远无法回来,她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欣然前往,包括她自己。 所以说啊,人不能乱立flag,老天爷是懂实现愿望的。 如今真的来了,欣然吗? 一点也不,她只觉得无比操蛋。 为什么是我,我导师不比我资深多了吗? 她很郁闷地想着。 034 移山 “天,今晚还是讲祖先的故事吗?” “当然!” “讲故事!讲故事!” 白用竹签敲着碗,兴奋叫好。 仰望天空的人们回到洞穴,在熊熊燃烧的篝火边坐下,迫不及待想听张天讲述今日份的故事。 这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而张天将之变成了族人们最期待的项目,因为他讲的故事足够新奇有趣。 跟随他的讲述,族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象故事里的世界,会感到自己的生活不再局限于这个小小的洞穴,思维和眼界在这个过程中悄然提升着。 张天看着他的族人们,在开始今天的讲述之前,他先问了男人们一个问题:“鱼鳔捣完了吗?” 男人们顿时谈鳔变色,叫苦连天,见女人们不明所以,便将鱼鳔拿给她们捣。 女人们试着捣了会儿,便明白这活儿不好干。 张天笑呵呵问:“把鱼鳔捣烂不容易吧?” “岂止是不容易,这可比狩猎难多了!” “那和移走一座山比呢?是捣鱼鳔更难,还是移山更难?” “那当然是移山更难!”众人不假思索,“鱼鳔至少能捣烂,山怎么可能被移走?” “山当然移得走!”张天信誓旦旦,“今天我要讲的,就是我们的祖先移山的故事……” 林郁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看一群陌生的面孔在用陌生的语言喋喋不休,明明很吵闹,她却觉得声音好遥远,遥远到不真实,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 孤独感猝不及防地袭来,将她吞没。 在山林里独自游荡数日,她都不觉得孤独,但此时此刻,她忽然觉得一切都了无乐趣。 她的语言永远不再有人懂,她的故事永远无法对人说,她的想法永远不会被人理解,她的秘密只能永远烂在肚子里。 或许几万年后被人挖出来,她的同行们会指着她的盆骨,轻描淡写地说:“哦,这是个女人。” 如今只有亲眼见证史前巨兽能够带给她些许慰藉。 猛犸啊猛犸…… 察觉到她的消沉,兰花关切地问:“你没事吧?” 林郁摇摇头,稍微振作起精神。 不管怎样,她还是要活下去。 虽然情况很糟糕,但还不算最糟糕,至少我没有失忆……她很乐观地想着。 她渐渐冷静下来,大脑飞速运转,用她所学的知识分析情况。 猛犸、披毛犀、剑齿虎等巨兽生活在更新世,始于260万年前冰川活跃时期,结束于12000年新仙女木事件后,这期间诞生过无数人种,现在坐在她面前的这群人,圆脑袋、高额头、扁脸颊,是现代人的祖先智人无疑。 智人…… 10万年前,欧洲的霸主是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则长期雄踞亚洲,难觅敌手,那时候的智人还在非洲的一隅闭关修炼。 直到7万年前,练就绝世神功的智人才如潮水一般涌出非洲,花了几万年的时间把欧洲霸主逼上绝路,把亚洲天王赶出地球,从此横扫八荒,一统六合,成为令全球生物闻风丧胆的恐怖直立猿。 能够在温带丘陵地区见到智人,说明如今所处的年代不会早于这个时间。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远古智人和现代智人的长相没有太大差别,如果抓住她的是尼安德特人或丹尼索瓦人,估计会被当成奇行种直接打死吧。 确定了年代在史前一万年至七万年间,那么就有三件事是说不通的。 其一,这群原始人的现代刀具究竟从何而来? 她问过阿妈,阿妈还是那么神棍的把事情统统推到天空身上,好像天上能下刀子一样。 其二,为什么他们的语言里会出现中文词汇? 其三,为什么那个叫天的少年正在给族人们讲“愚公移山”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们的祖先还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河流的上游。” “我知道!阿妈讲过这个故事!” 白一如既往地捧场,她今天就坐在张天旁边,头发洗过之后乌黑发亮,不需要张天给她捉跳蚤了。 张天捏捏她肉嘟嘟的脸蛋说:“我说的这个故事还要更早。阿妈说过,在河流的上游,那里没有山,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是吃草的野兽。” 众人暗暗点头,阿妈刚才讲了祖先迁徙的故事,在故事里提到了这一点。 张天故意借用了阿妈的故事背景,这会让他的故事更可信。 他话锋一转说:“但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那里有一座很大的山,我们的祖先愚公就在那座山的对面居住,每天去草原上狩猎都要翻过那座山,非常辛苦。” “有一天,愚公召集族人们,决定挖平那座山,把它移走,使道路通向草原,以后狩猎就再也不用翻山越岭了。” 枭略一思考,忍不住说:“可是凭人的力气,每天最多挖十篮子的土,山那么大,就算挖一辈子,也不可能移走的!” 众人纷纷附和,深以为然。 张天笑道:“当时也有人用同样的话质疑愚公,你们猜愚公怎么回答?” 族人们面面相觑,谁也答不上来。 只有白掰着手指头边数边说:“一辈子挖不完,就挖两辈子,两辈子挖不完,就挖三辈子……总有一天能够挖完!” 族人们哈哈大笑,枫叶捏了捏女儿的脸说:“人只能活一辈子,哪里还有两辈子、三辈子呢?” 小孩子童言无忌,大家一笑而过,都没往心里去。 只有枭低下了头,露出思索的神色,不多时,他抬起头来,眼睛里不再有困惑。 张天说:“看来枭想到答案了。” 众人都朝枭投去疑惑的目光。 枭正色说:“人的确只能活一辈子,但人死了,还有儿子,儿子又生儿子,代代相传,无穷无尽,可是山却不会增高加大,还怕挖不平吗?” “没错,愚公正是这么回答的!”张天抚掌而笑,“愚公说,山不会增高加大,人只要不怕辛苦,不畏艰难,坚持每天挖山,即便是和天空一样高的山,也总有一天会被挖完!” 众人心头都是一震,被这句话蕴藏的决心所震撼,他们仿佛能够看到一位神情坚毅的老人奋力地挖掘山土,日复一日,不知疲倦,不言放弃。 男人们顿时觉得无地自容,祖先们面对的可是和天一样高的山,而他们只是捣了会儿鱼鳔,就呜呼哀哉,想要知难而退,实在是愧对祖先。 “那他成功了吗?”白问出所有人的心声。 “当然!” 张天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从那以后,愚公便带着族人们每天挖山,他们将挖来的山石搬到河水的下游。愚公死了,他的儿子继续带领族人们移山,儿子死了,便轮到儿子的儿子……” “历经很多很多代,终于,我们的祖先将那座挡在洞穴前的大山移到了河水下流,从此去草原的路上再也没有高山阻隔。” “而被祖先们移走的那座山,慢慢长出了树,又生出了草,形成了洞穴,最终变成我们住的这片山林!” 众人恍然大悟。 到故事的最后,他们才发觉,原来祖先们离自己是如此之近,他们住的这个洞穴,脚下踩的这块石头,或许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被愚公一点一点移过来的,仿佛还能感受到祖先的那份坚持。 想到这,男人们再也不叫苦叫累了,默默拿起碗捣鱼鳔。 035 确认过眼神 这个家伙绝对有问题! 刀具是经他的手给的,中文词汇是他教的,故事也是他讲的……所有不合理都指向他。 林郁问兰花:“天是部落里的人吗?” 兰花奇怪地看她一眼,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点点头给出肯定答复。 林郁微微皱眉,她以为张天也是被半路捡回来的,没想到是个根正苗红的土著。 她想了想,接着问:“他是从小就给你们讲故事吗?” “不,是从他受到天空的指引开始,他给我们讲的都是祖先的故事。” “大概是什么时候?” “几天前吧。” “鱼竿、纺轮和弓箭也是受到指引之后做的吧?” “是……你到底想问什么?” 兰花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对天这么好奇,天是喝她的奶水长大的,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护犊子是母亲的本能。 林郁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比划着说:“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为什么我听不到天空的指引?” “这是当然的了,天是特殊的!”兰花不无自豪,“他刚学会说话,就开始整夜整夜的仰望天空,什么样的孩子会做这样的事呢?他一定是受到了天空的指引!” 林郁做恍然大悟状,不再多问。 过了会儿,她站起身,不引人注意地慢慢朝张天走去。 从野人晋升为客人的另一个好处,她的一举一动不再那么受到关注,可以悄悄地运作一些事。 张天还在和他的“木工活”较劲,全神贯注的时候,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字正腔圆的中文:“唉哟你干嘛!” 扭头的一瞬他就知道上当了,但他是真的忍不住,谁能拒绝一个小黑子呢? 然后他就看见堂堂北大高材生正在冲他做铁山靠。 “噗!” 他一般是不会笑的,这次是真的没忍住。 这一笑,暗号就对上了。 确认过眼神,都是穿越过来的人。 林郁收起拙劣的舞姿,慢慢走近,嘴角扬起几分得意的弧度,一副抓到你了的小模样。 张天轻轻叹口气,是他败了,败在没想到林博士会这么没节操,也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能察觉到他穿越者的身份。 他以为起码要等十天半个月…… 其实推测出他的身份不难,毕竟他从没想过隐藏,各种线索也够多,只不过,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冷静观察并分析,说明她的心态足够好。 在原始社会求生存,一个好的心态和一个好的头脑同样重要。 幸运的是,他这位老乡二者兼备。 张天从外衣褶层里取出林郁的记事本、圆珠笔和那颗精致的白石,这些东西他只是替她保管,以免被其他族人搜刮去,现在是时候物归原主了。 两人很默契地没有进行交流,以免惹人注意,一切都在沉默中进行。 张天把东西递给她,指了指记事本,然后重新坐下,继续干他的木工活。 枭诧异询问:“她刚才的动作是什么意思?” 他尝试学着做铁山靠,却发现怎么做都做不出那种味道。 张天说:“她让我把她的东西还给她。” 不愧是天,这也能看懂……枭完全想不到她的动作和还东西有什么关联。 林郁回到属于她的角落,把白石揣进衣兜里,翻开记事本。 他刚才特意指了指记事本,这已经是明示了,她不可能不懂。 她仔细翻看,看着自己不久前记下的所学所感,过去的记忆开始透过文字攻击她,令她生出些许恍如隔世之感。 她快速翻过,后面是她穿越过来后胡乱写的碎碎念。 写的啥呀这是…… 她脸颊一热,那段时间的精神状态很迷,写的东西完全不符合她高冷学霸的人设,写的时候倒不觉得有什么,如今重看,简直不忍直视。 翻到最后,在她碎碎念后面,有人用工整的字迹写下一封“信”: “致林博士: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知道我们来自同一个时代。 我叫张天,抓你回来这天,是我穿越到此的第三天。 这期间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如你所见,我是魂穿而来,现在是部落的一份子,为了不令族人们起疑,我必须表现得像个野人。 言归正传,以下是我所知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你了解并融入这个时代至关重要。 我们所处的时间节点是13000年前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初,如今的气温比正常的秋天要冷得多,你应该已经察觉到了。 我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在亚欧大陆北方丘陵与草原的过渡地带,具体位置我无法判断,你是考古学博士,或许比我更加了解。 这一带有不下十个部落,部落之间平时很少联系,只在冬夏两季的部落大会碰头。夏季为了繁衍,冬季则是为了狩猎由北方迁徙而来的巨兽。 经过气候变迁、大洪水和人类的狩猎,巨兽的数量已经远不如以往,而这不寻常的寒冷将持一千多年。 我认为留在北方是没有前途的,前往南方的平原地区发展农业才是正道,你觉得呢? 等获得足够的物资,我将带领族人朝南方迁徙。 我诚挚地邀请你与我们同行,若你我联手,必将创造辉煌的文明! 此外,族人还没有完全信任你,阿妈更是警告所有男人同你保持距离。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你我最好避免直接交流,有什么话可以写在这个本子上,经过我的验证,族人对此毫无兴趣。” 信的内容到此为止。 看来他早已料到我会识破他的身份,所以早早写下这封信,以避免言语上的交流……想得倒是挺周全。 林郁能够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的真诚和复杂的心情。 她的心情同样复杂,一方面老乡见老乡,虽不至于两眼泪汪汪,但得知自己并不孤独,先前的苦闷情绪立刻消解大半。 另一方面又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人家是魂穿,我是身穿!这公平吗?! 她胡思乱想一阵,注意力重新回到信的内容上。 看他的描述,显然对史前史、地理和气候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这是好事,只不过……有一些事令她比较在意。 她咬着笔琢磨片刻,落笔撰文。 036 隐秘的交流 临睡觉前,林郁趁众人不注意,悄悄把记事本塞给张天。 待族人们睡下,张天翻开记事本,在他的信后,有人用娟秀的字迹写下一封回信。 “致野人天:” 看到这个抬头他不禁愣了下,随即哑然失笑,以他现在的状况,林郁这么称呼他倒很贴切。 接着往下看。 “如果你对时间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往南方迁徙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事实上,现代考古学界普遍认为,人类由原始的采集狩猎大规模转向农业生产,正是在新仙女木事件爆发之后。 用句时髦的话讲,现在开始种田是顺应时代的潮流。我很乐意加入你们这趟南迁之行,也希望能够在这个时代留下一点痕迹,不枉来此一遭。 比起这个,我更好奇你判断时间的方法。你似乎对我们所处的时间节点很确信,可有什么依据吗? 如果你是以气温骤降为判断依据,那么恕我直言,这个结论下得过于武断了。 气温骤降的确是新仙女木事件的主要标志之一,但放在数以百万年计的时间尺度上,类似的气候变化并不罕见。 此外,还有两件事令我困惑不解,要向你请教。 你从何得知我所学的专业和学历?你认识我?鉴于你对史前史、地理和气候的了解程度,容我大胆猜测一下,你不会是我的同行吧? 你的刀具又是从何而来?穿越的时候家里的刀具也跟着一起穿越了?这不合理吧,你可是魂穿哪! 我可以给你讲讲我的穿越经历……” 或许是太久没跟人交流,有点憋坏了,林博士将她穿越前和穿越后的经历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纸,幸好她的字够秀气,不然这个小本子还不够她写自传的。 水论文是一把好手啊! 张天一边看一边在心里吐槽。 他从她的“回忆录”中捕捉到一个关键信息:那颗白石不同寻常。 具有净化作用的石头……这就是她的金手指吗? 不对啊!难道我们不是在我的游戏里吗? 张天很确定自己没有设计过这种道具。 他思索片刻,忽然觉得或许一直以来都是他想错了。 根据林郁的说法,她是在考古发掘现场挖到了史前的文物,受到石头自带的超自然力量的影响而穿越,那么她应该穿越回真实的史前时期才对,实在没有道理穿进游戏里。 所以更可能的情况是,他和林郁都身处真实的史前时期,林郁的金手指是那颗白石,而他的金手指是他自己设计的游戏系统。 张天摇摇头,如今再来纠结这些细枝末节毫无意义,管他是真实世界还是游戏世界,总归是要干一番事业的,干就完事了。 他提笔快速写了封回信,然后倒头睡觉。 次日一早,天蒙蒙亮,除林郁外的所有人都已醒来,洞穴里一派忙碌的景象。 又是万里无云的一天。 张天将熊筋和鱼鳔胶拿到洞外晾晒。 前两天仰望天空他都是做做样子,唯独昨晚的祈祷非常真诚,他希望最近几日都不要出现阴天,现在的日照强度已经很不足了,再来几朵云碍事,真不知要晾晒到猴年马月。 其实用火烤干也不是不行,前提是能够控温,否则温度过高会影响熊筋的弹性,弓的威力必然会大打折扣。自然晒干是最稳妥的。 回到洞里时林郁已经醒来,正蹲在洞口用柳枝蘸着松脂、薄荷漱口。 说实话,他穿越过来这么多天,从来没有想过要刷牙,这会儿见了,忍不住冲掌心哈口气闻了闻,险些给他熏晕过去,连忙撕几叶薄荷草放嘴里咀嚼。 女人们见状,也感到好奇,凑上去问林郁在干嘛。 林郁吐掉嘴里的漱口水说:“刷牙。” 紧跟着又加了句:“这是祖先的指引。” 女人们面面相觑,以为她也能听到天空的声音。 还是兰花懂她,解释说:“她应该是想说,这是她的祖先传下来的知识。” 众人恍然,既然是祖先传下来的,那必然是好的,大家都闹着要刷牙。 林郁把她用水泡胀的柳枝分给众人,她泡的不多,分下来每三个人共用一把。 女人们丝毫不嫌弃,按照林郁教的方法,将柳枝的一端咬开,里面的纤维顿时散开,像细密的梳子齿,俨然一把天然的牙刷。 趁着族人们研究刷牙,张天不露痕迹地把记事本塞给林郁。 林郁坐到一处无人的火堆旁翻看他的回信。 “致林博士: 我判断时间的依据和我穿越的经历有关。 我并非考古相关的研究员,而是游戏行业的从业者。 在穿越之前,我正在开发一款模拟文明进程的游戏,游戏的背景设定是13000年前的原始社会,因此查阅了许多资料,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读到这里,想必你已经发现了,游戏设定的时代和茶镇遗址所属的时代吻合。 我们的工作都和这段时期有关,没道理穿去别的时代,我想,这也是素无交集的你我能够在此相遇的原因。 我是通过微博热搜知道的你。是的,你火了,在你离奇失踪之后。至少在我穿越之前,你是国内当之无愧的顶流,各大平台的热搜榜都是你的名字。 我想不认识你都难。 至于刀具,它们都是我的私人物品,我可以从我的私人物品里选取部分东西传送过来,但前提是需要有足够的原始人信仰天空。 网络小说看过吧?你可以将之视为我的金手指,就好比你拥有的那颗白石是你的金手指一样。 顺带说一句,那颗白石我试着用来煮过水,很显然那是属于你的东西,我无法激活它的净化能力。” 林郁没有看过网络小说,但她明白金手指的含义。 她从怀里摸出那颗圆润光滑的白石,放在装满水的竹筒里。新笔趣阁 漂浮在水面上的杂质瞬间被白石吸收,略微浑浊的河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清澈纯净。 原来只有我能用么……难道我是某位仙女的转世,这颗石头其实是我的法宝? 林郁用竹筒煮了杯薄荷茶,经过净化的水不再有异味,煮出来的茶更加清香浓郁。 有道是寒从脚起,病从口入,许多疾病的引发都可以归咎于不注重饮食卫生,河水里的致病菌尤其多,但有了这颗白石,以后便能保证用水干净,多活个几年不成问题。 我的法宝很有用啊! 她欣然接受了这个设定,尽管她无法从科学的角度予以解释,但想到连穿越这么离谱的事都发生了,一颗拥有超自然力量的石头又算得了什么? 部落里的储水主要靠水袋和树筒,每天早晚各要去河边打一次水。 族人们早已从河边打来了水,她此时便撸起袖子,将她的法宝依次扔进水袋里。 037 得意忘形 族人们互相龇着牙,刷完牙后,感觉清爽多了,嘴巴里不再有一股子臭鸡蛋味,清新口气,才能更亲近彼此。 回过头来,就看见林郁正背对着众人,鬼鬼祟祟地朝水袋里投放着什么。 这一幕实在太过可疑,族人们尤其是男人们本来就不信任她,虎头用肌肉想都知道她肯定在捣鬼,怒喝道:“呔!你做什么?!” 林郁扭头看见面露狐疑的女人们和目露凶光的男人们,顿时明白自己干了件蠢事。 水是部落里不可或缺的资源,岂容她一个外人染指? 她应该先向族人们说明情况再操作,而不是自以为好心地替他们做主。 有点得意忘形了啊…… 她反应也是极快,想到自己语言不通,一时半会儿很难解释清楚,立刻抱起水袋咕噜咕噜痛饮,用行动证明自己不是在投毒。 然而光是这样还不足以平息众怒,她自作主张的行为令男人们感到愤慨和不安。 就算是客人,也不该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主人的东西,何况还是他们耐以生存的水,万一她哪天往水里投毒,整个部落岂不是要被她全灭了? “你到底在做什么?” “阿妈同意你这么做了吗?” “你凭什么动我们的水?” 众人七嘴八舌地质问,不必听懂,通过男人们的神情、语气和肢体动作,林郁也能感受到他们的怒火。 眼看着昨天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信任就要瓦解,搞不好还会被逐出部落,她急得汗都出来了,怎奈有口难言,只能手舞足蹈地可劲比划。 然而声量小的吵不过声量大的,自古皆然,她手脚都跳麻了,族人们却越说越火大。 这时,忽然听见一个略显稚气的声音大声说:“是我让她这么做的!” 洞穴里有片刻的安静,众人循声看去,见是张天,不禁面面相觑。 很少发表意见的阿妈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无法坐视不理,看着张天,很严肃地问:“有什么事是族人们做不了,只能由她来做的吗?而且,做这样的决定,你为什么不告诉大家?” 这是很严厉的指责了,互不隐瞒和共识决是族人们能够彼此信任、抱团生活的基础,就算是阿妈,她在做事之前也会和大家商量。 张天虽然得到了天空的指引,但不代表他可以无视默契,肆意妄为。 不过,他既然敢站出来替林郁背书,就已经想好了怎么狡辩。 他朝林郁走去。 林郁一头雾水,完全没听懂阿妈的问话,但见阿妈神情严肃,族人们也都一言不发,显然情况不妙。 想到这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她既懊恼又愧疚,用眼神询问张天,见张天递来一个沉稳镇定的眼神,顿时安心不少。 张天伸手到水袋里捞起那颗白石,对族人们说:“还记得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吗?神农为什么不在尝百草之前告诉族人们,哪些花草能吃,哪些花草不能吃?” 枭是站在张天这边的,立即说:“因为神农也不知道,只有尝试过后才知道!” “没错!” 张天摊开手,露出手里的白石。 族人们的视线立刻被这颗纯白圆润的石头所吸引。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石头,像雪一样白,像太阳一样圆,有种难以言喻的无与伦比的美感,比他们用兽骨打磨出来的饰品要好看多了。 张天说:“抓她回来那天,我从她身上搜到这颗石头,这两天我一直想弄明白它的用处,没有告诉大家就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我必须尝试过后才知道,才能告诉大家。” 众人恍然,这番话听起来就很有道理,再加上有祖先的事迹为证,族人们立刻便释然了,殊不知张天已经悄悄偷换了概念。 虎头问:“那你让她用这个石头做什么呢?为什么要扔进水里?” 张天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因为就在刚才,我听到了天空的声音,祖先们告诉我,这是他们传下来的宝物,只有林郁能够使用它。所以我让她用给我看。” 他顿了顿,接着说:“现在我知道了,这颗石头能够让我们喝的水变得清澈纯净!” 兰花拿起水袋瞧了瞧,然后递给族人们,欣喜道:“看!我们打回来的河水果然变得干净了!变得和雪融化后的水一样!” 张天把白石递给林郁。 林郁有点懵,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很显然的,经过张天的一番嘴炮,误会已经得到解除,她看见族人们正抱着她净化后的水品尝,露出陶醉的神情。 兰花比划着问:“你能给我们演示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当然!” 林郁爽快答应。 男人们抠着脑袋凑过来,一本正经地向她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不该对身为客人的她吼辣么大声。 林郁微笑着摆摆手,心想这群原始人倒是很直率。 想了想,又觉得这是必然的。 大家朝夕相处,没有任何私人空间,再怎么情同手足,也难免起争执,也只有性格直率不记仇的人,才能长久地在一起生活。 女人们用林郁净化后的水煮花草,再辅以香料调味,香气弥漫开来,令人食指大动。 难得吃到如此干净且有滋有味的食物,就连张天也忍不住多吃了两碗。 和两天前相比,族人们的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形象也称得上改头换面,张天更是顶着这个时代绝无仅有的锅盖头,是全洞穴最靓的仔。 有一说一,看久了之后,竟然感觉还不错,男人们也是越看他的发型越觉得顺眼。 早饭后,青壮们整装待发。 张天今天不去河边。 年纪相对较大的舅舅们普遍更喜欢钓鱼,也更擅长钓鱼,经过这几日的垂钓,他们已经掌握了钓鱼的技巧,就算张天不在,也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万一遇到搞不定的情况,还有枭呢,他已经是个成熟的钓鱼佬了,要学会自己带队。https:/ 张天要和以虎头为首的哥哥们进山狩猎。 狩猎在其次,他主要想巡巡山,把自家部落的地盘摸清楚,如果运气够好,他希望能碰到带角的动物。 碰不到也没关系,角弓里的兽角并非必需品,可以用木料代替。 当然,如果想制作上好的角弓,在选材上还是要一丝不苟才行,如果再苛刻些,制作工序更是要精益求精,没有个一年半载休想做出来。 但以如今的条件,张天不奢求这么多,做出来能用,比普通弓好用就行。 林郁今日也要进山,身为神农的后裔,她要教女人们辨别百草。 038 大自然的馈赠 出发之前,张天从林郁那里拿到记事本。 他没有急着翻看,将记事本不动声色地揣进外衣褶层里,跟随狩猎队伍进山。 地盘的划分通常是根据脚程算的,以洞穴中心,以一日往返的距离为半径,附近数座或者十数座山头全归部落所有。 部落的规矩,族人们外出必须当天去当天回,再远的地方划给你也没用。 至于具体有多少座山没人说得清,族人们没有自然数的概念,只知道从河流上游的某座山到下流的某座山之间,这一片山林都是自家的猎场。 按后世的标准,部落的地盘不算小了,妥妥的地主老财。 山里遍生林木,现在有林郁帮忙掌眼,可采集的植物种类一下增加了数倍不止,那些以前不敢碰的花草,因为长期无人采摘,都长得枝繁叶茂,现在正好一并收割了。 男人们说是狩猎,其实大多数时候也在采集。 山麓丘陵中的动物和草原上以丰沛草料为食的动物截然不同,后者通常有较强的群居性,往往成群结队活动,而且草原是开阔地带,动物们无处藏身,比较容易发现,也比较容易猎杀。 相比之下,山林里的动物大多独来独往或者过着小型的家族生活,不容易碰到。 因此大多数时候,男人们都在采集昆虫、捣鸟窝、射麻雀。 “不要采集蚂蚁,没什么肉又难吃,有些蚂蚁还会咬人,剧痛无比,不要收集那些以腐肉和动物粪便为食的虫子,它们会让我们生病……” 一路上,虎爪很耐心地给这位狩猎新手上课。 张天连连点头称是。 实际上,他比虎爪知道更多。 他知道蚂蚁不全是难吃的,有一种蜜蚁或者叫糖蚁,它们大腹便便,肚子里装满了甘甜的汁液,味道十分不错。 他还知道颜色鲜艳的昆虫包括它们的幼虫通常都是有毒的,在叶子下面发现的幼虫,多半也含有毒液…… 这些都是野外生存必备的常识,在他看来是常识,在族人们看来却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换来的珍贵知识。 狩猎队伍朝河流上游的方向行进,翻山越岭,爬坡过坎,运气还算不错,路上收获了三只松鼠和七只鸟雀,其中有接近半数都是张天射杀的。 他是身经百战的了,箭法自然要比刚学会使用弓箭的野人们强些。 男人们惊叹于他的狩猎天赋,不禁另眼相看,不再因为他年龄小而小瞧他。 “你们过来瞧!这是不是蹄印?” 张天心头一跳,听人提到蹄印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怀疑有穿越者,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溪水边的泥土松软,留下一串浅浅的蹄印,看起来像是羊蹄印,显然是到溪边饮水时留下的,印迹很新,或许还没走远。 众人立刻循着足迹去追,但没追多远,足迹便消失于铺满地面的落叶中。 论追踪能力,人类大概是所有捕食者里排倒数的。 虎头像狗一样趴地上嗅了半天,最后指着东南方向说:“往那边去了!” 张天很怀疑他是胡乱指了个方向。 最终果然没追上。 男人们站在光秃秃的山脊上,望山兴叹。 此地便是边界,该打道回府了。 虎头很笃定地说:“那头羊刚经过这里!我们来晚一步!” 男人们叹着可惜,脸上却露出振奋的神情。 张天知道,等晚上回到洞穴,他们又可以就此吹嘘一番,说只差一步之遥就杀死一头羊!实际上连羊毛都没看到。 虽然错过了羊,却在追踪的途中端了一窝野兔,又射死一只黄鼬,就算回程的路上一无所获,也足够交差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错。 张天极目远眺,越往远处,山的坡度越缓,林木也越稀疏,到最后变成平滑的草坡,再远处,虽然看不分明,想必便是阿妈口中的大草原了。 在山林里穿行一上午,众人都有些疲乏,到溪边喝口水,稍事休息。 张天从怀里摸出记事本,翻到最新一页的留言。 “致野人天: 我干了件蠢事……感谢解围!你跟他们怎么解释的?咱俩串串供~ (划掉) 地理位置我们可以从植被的类型进行大致判断,植被的分布和气候息息相关,现在的气候虽然和一万年后的气候有所差别,但没有大到能够彻底改变地貌和生态的程度。 这一带丘陵的植被属于针叶阔叶混交林,据你所说,这附近还有草原,这两种植被区域几乎都在北纬40度到50度之间,我国的东三省就位于这个纬度区间内。 当然了,这两种植被在同纬度的欧洲和北美洲都很常见,无法据此判断我们究竟身在何处。 关于南迁,你有计划了吗?” 中间有一行字被她划掉了,不过划得不深,张天还是能够看出来,那行字写的是:“我失踪多久了?我父母还好吗?” 其实张天又何尝不想知道? 林郁是身穿,表现为失踪,而他是魂穿,所以他的肉身会怎样,是直接死了吗? 他未曾为人父母,因此无从得知,失踪和死亡哪个对父母的打击更大。 他也一直避免去想这些事情,想也无益,只是徒增烦恼罢了。 林郁之所以写了又划掉,想必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或许是被张天上午的表现刺激到了,回程路上男人们异常积极,射杀鸟雀、鼠兔十多只,采集昆虫、鸟蛋三大袋,今晚的食物是够够的了。 张天反倒有意收敛了锋芒,把表现的机会让给族人。 临近黄昏,翻过最后这座山头便到家了。 这时,张天忽然听到一阵嗡嗡声。 他循声看去,立刻眼睛一亮。 蜜蜂! 蜂蜜是大自然最好的馈赠,益处良多,可食用,可入药也可当做香料,营养价值高,而且人体容易吸收,疲惫时来一勺,可以立刻增强体力。 秋天是野生蜜蜂取蜜较为集中的季节,尽管这个秋天比以往冷,蜜蜂不仅没有摆烂,反而更加辛勤地采蜜,堪称生物界的劳模。 工蜂和人一样,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张天跟着那只蜜蜂,很快便找到了蜂巢,在一棵中空的树洞中。 男人们也跟了过来,见是蜜蜂,都劝阻说:“这玩意儿可捉不得!能蜇死人!” “我有办法。” 张天收集一堆落叶和野草,在蜂巢四周点上火,滚滚浓烟瞬间将蜂巢包裹住。 蜜蜂最怕火烟,熏上一时半会儿,便承受不住,纷纷飞离树洞。 为防止蜜蜂追巢,张天举起火把将树洞里里外外熏了个遍,熏到蜂巢内充满浓烟。 发现家里冒烟了,蜜蜂再不留恋,舍弃巢穴,挟裹着女王头也不回地离去。 不必等张天招呼,男人们立刻一拥而上取出蜂巢,笑得合不拢嘴。 039 药材 狩猎队伍最后回到洞穴。 族人们一眼便看到了几乎有半个人那么大的蜂巢,鼠兔鸟雀天天都有,蜂巢可是一年也难得带回来一个,而且还是这么大一个,所有人都喜出望外,惊奇不已,七嘴八舌地询问经过,又问男人们有没有受伤。 男人们比张天更加兴奋,你一言我一句,再配上丰富的表情和肢体语言,添油加醋地把张天烟熏蜜蜂的过程生动演绎了一遍。 每日回来分享今天的见闻,这也是部落里固定的娱乐活动之一。 至于有没有受伤,在缺少防护的情况下,难免挨几下蛰,但原始人皮糙肉厚,稍微蛰几下跟蚊子叮似的,男人们浑不在意,只说蜜蜂闻到了烟味,夹着尾刺就跑了,哪里顾得上蜇人呢? 女人们听着男人们的吹嘘,笑呵呵地把蜜脾从蜂巢里取出来,用手将里面的蜜挤压出来,浓稠的蜂蜜灌满了五个大竹筒。 孩子们眼巴巴地围观,时不时吧唧一下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 母亲们见状,便将残留在手上的蜂蜜给孩子舔,又拿出一小块蜂巢分给孩子们吃。 蜂巢常年累月受到蜂蜜、蜂花粉、蜂蜡、蜂胶、蜂茧衣等物质的浸润,营养价值也是极高,而且不易变质,留待过冬再合适不过了。 蜂蜡是很不错的引火材料,而且燃烧缓慢,可以制成蜡烛,迁徙途中如果碰上阴雨天,生火困难,这时蜂蜡便能派上用场。 在张天的指示下,族人们将一整个蜂巢拆解成诸多宝贝,储存起来,以备将来。 经过一日的晾晒,前天制成的鱼鳔胶已经足够干了,张天把它们装进竹筒里,放到阴凉处,等到要用时,随时取出来加水烧化即可。 熊筋也干得发硬了,明天再晒一天,估摸着也就差不多了。 收拾好熊筋和鱼鳔胶,张天很自然地走到女人堆里,不露痕迹地把记事本放到林郁脚边,然后坐下来择菜,和姐姐、姨妈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今日采集回来的植物大多数是昨天经过验证无毒可食用的,小部分新鲜玩意,当然了,其中不少张天都认识,有些他知道用途,另外一些比如赤杨树皮、柳树皮等他就不明白是干什么用的了。 这些新鲜玩意全都装在林郁的竹篓里,由她单独处理和先行试吃。 还是那个道理,在确认无毒无害之前,女人们不会把没吃过的东西煮给族人们吃。 林郁将记事本揣进衣兜里,继续干活。 她今天采集回来的植物以药材为主,在这个没有抗生素没有疫苗的时代,草药是唯一能够治病救命的东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理应早做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人类究竟是从何时学会了利用植物治病,考古学界至今尚无定论,只知道从有文字记载的那天起,药草就是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神农尝百草,张天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侧重于寻找食物,但其实神农氏是为了探究各种植物的药理性质,所以后世尊神农氏为药王神,而不是食神。 我国的草药史无论底蕴还是文化,其他所有国家加起来都望尘莫及,林郁在修植物学的时候,或多或少了解过一些,当然,比起资深的老中医,她这点知识拿出去只会贻笑大方,不过在这个时代足够她傲视群雄了。 或许只有张天能和我比一比? 她这样想着,忍不住抬头看他一眼,发觉他也正好奇地观察自己,神情带着几分疑惑,显然不是很明白。 她不禁有些小得意。 男人们负责解剖野兽和鱼,将多余的食物煮熟后吊在火上熏制。 鱼鳔仍然煮熟捣烂,熬成胶液,胶液不嫌多,制完弓剩下的,可以用来粘合石矛、石斧等工具,起到加固作用。 红花、枫叶等几位姨妈是缝制衣服的好手,前天清洗的熊皮经过晾晒和烘烤,今日已经干透,又听从林郁的建议,用柠檬草、甘菊、木贼等花草为毛皮除菌增香。 女人们把枭和天叫来量体裁衣,两人抱着厚实暖和的熊皮,细嗅皮毛间散发出来的淡淡芳香,都爱不释手。 林郁对此十分羡慕,她这身衣服穿了一个多星期了,全靠她自制的“香水”掩盖气味,不然早沦为和野人们一样的邋遢境地。 但也只是勉强维持着表面上的光鲜,衣服里面早捂臭了,她现在拉开衣领,就能闻到浓浓的汗味,浑身上下都痒得不行。 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舒爽的衣服,不过只能想想而已,且不说如今没这条件——叫她像野人那样脱光了当众洗澡,她是万万不敢的——就算搭起了浴房,她也没衣服可换啊! 大张的兽皮是稀缺货,怎么也轮不到她这个外人。 她只能在四下无人的时候,用小块的兽皮蘸取她自制的清洁汁液,撩起衣服偷偷擦拭身体。 好在干考古这行的就没几个人爱干净,尤其是像她这种长期致力于田野考古的学者,大多属于远看像要饭的,近看像种地的,都是土里来土里去,脏惯了的人。 只要身上不痒,臭就臭吧,都沦落到和野人同吃同住了,香给谁闻呢? 令她欣慰的是,野人们昨日便把她的鞋袜还给她了,她又用鼠皮缝了一双袜子,以便换洗。 毫不夸张地说,她现在的脚比脸还干净。 “可以再给我几张兽皮吗?我想要兔皮……” 她冲阿妈比划着。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她已经大致了解这个原始部落的运作机制,似她这样的外人,做任何事之前最好都先经过阿妈的首肯,否则很容易被视为无礼,甚至是冒犯。 阿妈微笑着点头应允。 林郁拿了兔皮,又问张天要来剪刀,裁剪后用热水和肥皂清洗干净,放在火边烘烤。 她打算缝制一套内衣。 外衣可以不换,内衣不换,她怕时间长了,捂出皮肤病或者妇科病来,以她有限的药理知识,还无法治疗此类疑难杂症,保持干净又卫生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办法。 040 灵魂拷问 女人们开始学着精细地辨认百草,记忆它们各自的用途和烹制方法。 百草有百味,即便是同一种植物,不同部位也有不同的用处。 比如蛇麻草的茎剥皮煮熟后可以食用,它的花适合冲茶,锥状果实磨成粉末后冲水服用,有安眠定神的效果,适合入药。 又比如大车前草的嫩叶烫熟后味道近似菠菜,汁液则可用于涂抹伤口,防止感染,或者整株煎熬,可以缓解胸闷气短。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其中大有学问,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掌握的。 由于语言不通,大大增加了沟通成本,原本一两句话可以讲明白的事,林郁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表达清楚。 不过林郁始终很有耐心,女人们也学得很认真,包括张天和枭,他俩尚未成年,混在女人堆里很正常。 唯有虎舌显得格格不入。 部落里的男女有明确的分工,一般来讲都是各干各的,一方面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考量。 虽然阿妈反复强调同族禁止交配,但欲望这种东西,不是几句空口白话就禁得了的,所以最好分开来,少接触,以免女人按捺不住,男人擦枪走火。 虎舌略显尴尬,不过他立志要在部落大会上大显身手,用完美的烧烤征服女人的心,进而得到女人的身,香料的帮助不可或缺,因此便厚着脸皮在女人堆里潜伏下来了。 女人们将适合用作香料的花草择成小块,有的碾成粉末,用竹筒分门别类地保存,以后煮菜、烤肉的时候再取出来放一些调味。 随着竹筒越装越多,张天对她们发起灵魂拷问:“我们要如何辨认哪个竹筒里装的哪种香料?比如我现在想要薄荷草,有谁知道它装在哪个竹筒里吗?” 身怀六甲的薄荷姐姐笑道:“揭开盖子辨认一下就知道了!” 张天说:“可是现在有这么多竹筒,以后还会有更多竹筒,有些装的是香料,有些装的是草药,有些装的是蜂蜜或者鱼鳔胶,却只有一个装的是薄荷,难道我每次要用薄荷的时候,都要把所有竹筒揭开,一一辨认吗?这样不是很麻烦吗?” 女人们沉默了,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竹筒,陷入思考。 这些竹筒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光看竹筒肯定没办法辨认,可是一一揭开,又确实过于麻烦。 林郁不明所以,悄声询问兰花。 兰花将张天的灵魂拷问翻译给她知晓,然后就看见她忽然笑了起来。 “你知道该怎么做?” “不,我不知道。” 林郁摇摇头,敛起笑容,也露出困惑不解的神情。 她当然知道张天想做什么。 族人们一直以来都活得很粗糙,过冬的食物从来都是杂七杂八堆在一起,所以不曾遇到类似的问题,但现在开始精细化分门别类地储存,以前那种管理办法自然就行不通了。 枭忽然说:“我们可以给竹筒做上标记,就像那三只野兔一样!” 他口中的三只野兔昨天药死了俩,今天又补齐三只,一只背部的毛发被剪掉一块,一只被剪了腿毛,最后一只是秃头,以此来做区分,不然三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这个办法好!我们可以在竹筒上画画,不同的画对应不同的花草!” 立即有人联想到阿妈画的壁画,把这些画复刻到竹筒上,以后见画如见物,就不用揭开盖子了! 众人都认为这是个好办法,不约而同望向张天,似乎在征询他的意见。 张天没有否定族人们的想法,两手一摊说:“别看我,我只是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我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你们尝试一下不就明白了吗?”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他希望族人们遇到问题能够自己多动手尝试,而不是一来就向他寻求答案。 众人立刻动起来,唯有林郁和张天坐在火堆的两侧岿然不动。 林郁悄悄朝他竖起大拇指,张天咧嘴一笑。 “哎呀,不行!” 一画就发现这个办法行不通,木炭在竹筒上画出的图案根本无法长久留存,轻轻一擦就掉色了。 枭灵光一闪道:“我们可以在竹筒上刻画!” 他掏出水果刀,担心他割到手,张天把比较小巧的折叠刀扔给他:“用这个!” 其他人用磨尖的石头,虽然费劲一些,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慢慢也能刻出简单的图案。 该用什么图案代表竹筒里的花草呢? 族人们最先想到的是用花草本身,就像阿妈用一条线一个圆代表纺轮,他们也仿照花草的形状在竹筒上刻制线条。 但很快就有人发现问题。 有些花草的形状十分相似,而他们的雕刻技艺很粗糙,无法精确将之区分。 于是有人想到通过它们的用途来区分,比如有的花草适合泡茶,与之相似的花草适合入药,就在适合泡茶的花草图案下面加两条波浪,代表水。 洞穴里萌动着思考的力量。 族人们热火朝天地刻着线条,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断发现问题,又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再用行动去检验。 或许他们想出来的办法不是最好的,甚至有些想法在张天和林郁看来稚嫩得有点可爱,但他俩谁也没有出言干涉。 张天按照族人们的想法,在每个竹筒的表面都刻上图案,又在图案下刻上符号。 这些图案和符号距离真正的文字还差得远,但用简单的东西象征复杂的事物,这份思维已经和文字最初的意涵契合了。 等以后物资的种类多到连使用图案和符号也感到复杂的时候,这些图案和符号自然会慢慢演变成相对简单的象形文字,然后随着生产力的提升,随着需求的变化,象形文字又会慢慢简化,最终演变成现代文字。 至于最终会否演变成中文,在张天的有生之年应该是看不到了,他也不打算干涉,文明从来不该由一个人所掌控,而是由一群人去创造。 他在这个蛮荒的时代点燃了火,这就足够了,火自会烧往它该去的地方。 041 思想建设 这顿晚饭是族人们有史以来吃得最香的一顿,民以食为天,尤其在生产力落后的时代,食物能够带给人最大的满足感。 美食的威力可想而知。 虎头直呼没吃饱,怀疑虎舌和女人们分量没煮够,但其实他今天吃的比前几天要多,每个人都比前几天吃得多,也都还馋着呢。 改变才刚刚开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张天相信,以后只会一天一个样。 饭后,族人们照例走出洞穴,向天空祈祷。 林郁趁着这会儿工夫取出记事本,翻看张天的回信。 “致林博士: 我告诉他们,这颗石头是祖先传下来的宝物,只有你能使用,你也展示过白石的净化能力了,族人们对此并无疑虑,你大可以放心。 (划掉) 关于南迁,我确有一番计划,也有一些问题,正想就此和你讨论。 我现在无法确定的是,我们需要迁徙到多南的南方才可以躲避寒流,路上大概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你对新仙女木事件时期的气候有过研究,这方面肯定比我了解。 启程的时间我暂定于明年开春,以如今的气候,可能要等五六月份,才能迎来大地回春,万物复苏,那时沿路的食物补充相对充足,部落里的孕妇也都生产过了,上路的风险较小。 这个冬天有足够的渔获,等到部落大会再猎杀一些野兽,应该可以顺利度过。 当然,在迁徙之前需要准备足够的食物以应对途中的消耗,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找到另一样东西:盐。 据我所知,每年夏冬两季的部落大会,阿妈都会向其他部落换取一定数量的粗盐,尤其是冬季,几乎狩猎不到活物,盐分的补充全靠这些粗盐。 这需要付出不小的代价,那些控制了盐的大部落每年都会以极少量的盐从小部落那里换取到大量的资源。 不知道山里是否有矿盐或岩盐资源?以后进山,我们多留意下。有的话最好,没有就只能等到部落大会,打其他部落的主意了。 除了物资上的准备,精神上的动员同样重要。 部落世世代代居住在这个洞穴,守着这片山林,想说服他们放弃熟知的家园,踏上一段未知的、充满风险的旅途并不容易。 我正在尝试以讲故事的方式给他们做思想建设,目前看来,效果还不错。 你若有好的故事,欢迎来稿~ 此外,我打算在今天的故事中把你塑造为通晓异术、善于治病的巫师,以此提升你在部落中的地位。或许无法令族人们完全接纳你,至少会让他们尊重你、敬畏你,尤其是男人们。 你觉得如何? 另外,我有个不情之请。私以为,没有辣椒的烧烤没有灵魂,这几日进山采集,可否帮忙找找看有没有辣椒或者别的替代品? 先叩首致谢了。” 中间有一段文字被划掉了,但划痕不深,林郁仍然能够辨认出来,写的是:“截至我穿越之时,你已失踪一周。有关你家人的消息未见报道,我无从得知,但有句话叫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我相信他们一定安好。” 她写完那些问题立即就划掉了,因为她明白,纠结这些问题无济于事,只会给对方造成困扰。 没想到他会正儿八经地回答,而且还故意把答案划掉了…… 林郁笑了起来,这个回答或许无法弭平她的担忧,但这份善意足以宽慰她的内心。 是个温柔的人啊……她心里想着,看见张天从洞穴外走进来,径直用中文说:“我觉得可以!” 族人们朝她投去诧异的目光,这女人经常用奇怪的语言嘟嘟囔囔,谁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起初还有些警惕,后来慢慢就习以为常了。 只有阿妈仍然心存疑惑,虽说祖先迁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这期间语言有所变化是正常的,但变得如此彻底令她感到匪夷所思,也因此,她对林郁的态度始终有所保留。 张天轻轻点了下头,知道她同意将她塑造为巫师。 林郁会辨认百草,懂得一定的药理知识,又有一件能够净化水源的宝物,现在的形象本来就和原始部落里的巫师接近。 只是族人们对于巫师并无概念,虽然觉得她不同寻常,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张天要做的事很简单,替巫师下个定义,再以祖先的名义给林郁加持一下就行了。 族人们落座篝火旁,孩子们一脸期待地看着张天,白兴奋跑到他身旁坐下,问:“今晚还有故事吗?” “每晚都有故事。” “还有很多没讲过的故事吗?” “当然了。” 张天捏捏她肉嘟嘟的脸,笑道:“阿妈不是说过吗?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位祖先,每一位祖先都有一段故事,你看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就有多少个故事。” 白扭头望向洞穴外的满天繁星,璀璨星光看得她眼晕,别说她的十根手指了,就算把部落里所有麻绳拿来结绳,也不够记数的。 “有好多好多星星!” 她忽然悲从中来,望着张天一本正经地问:“我这辈子能听你说完嘛?” 族人们哈哈大笑,张天也被她逗乐了。 难得白这么正经地提问,他仔细想了想,也用很正经的语气回答:“虽然每个祖先都有一段故事,但不是所有祖先都会把他们的故事告诉我。” “为什么啊?” 不止白,所有人都露出不解的神情。 张天正色说:“因为许多祖先和我们一样,他们这辈子都住在这个洞穴里,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森林,他们的故事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他们经历过的一切,我们也经历过。”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为人父母,为人父母的父母……最终成为漫天繁星中的一颗,成为后代们的祖先,但只有像后羿、神农和愚公那样勇敢、执着、坚韧的人,才能够给予后代指引。” “大多数的祖先,他们不比我们知道的多,所以只能默默注视着我们,守护着我们。” 这番话对于族人们无异于当头棒喝。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祖先视为无所不能、遥不可及的存在,从来没想过祖先也曾像他们一样庸庸碌碌地活着,而庸庸碌碌的他们也终将成为子孙后代的祖先。 族人们很快便联想到自己,想到自己乏善可陈的前半生,当他们成为祖先之后,他们又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样的指引呢?还是说,他们也将变成那些沉默的没有故事的大多数?新笔趣阁 林郁不知道张天说了什么,只见野人们忽然面露惊诧之色,随即陷入思索,脸上浮现出不甘的神色,最后抬起头时,一个个都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充满干劲。 她心里不禁嘀咕:这家伙怕不是干思政工作出身的……怪不得能当老板呢。 042 巫师 “在很久很久以前……” 标准开头,连听了几天,林郁已经学会这句话,知道张天要讲故事了,想到这个故事和自己有关,突然有些紧张,更多的是好奇,她还不知道他要讲什么故事。 在她的印象里,没有哪个神话故事是以巫师为主角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突然有一天,天空中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白问:“是雷兽来了吗?我们可以打跑它!” 张天笑着摇摇头:“比雷兽可怕多了,是天空塌下来一大块,露出一个巨大的窟窿!洪水从窟窿中喷涌而出,倾泻下来,转眼间就将大地淹没,人们哭喊着四散逃跑,但人哪里跑得过洪水呢?许多人被洪水淹没,眼看就活不成了。” 族人们面露惊恐,洞穴塌下来就够恐怖了,天空塌下来,光是想想,就令人心胆俱裂! 他们虽然没有见过那样的场景,但他们经历过山洪泛滥的时期,山底下那条河水发起威来,那可比豺狼虎豹可怕多了,河岸两侧的树木,他们一天只能砍倒十几棵,洪水眨眼间就将它们冲得干干净净,一棵不剩! 这还只是山底下的那条河,能够淹没大地的洪水……他们不敢想象,都竖起耳朵倾听。 张天把控着讲述节奏,见族人们聚精会神,显然已经代入故事背景里,继续说:“这时,我们的祖先女娲站了出来……” 林郁瞠目结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女娲?!我何德何能! “……面对吞没一切的洪水,女娲没有逃跑,她选择迎难而上,但想要救出被洪水淹没的人,就必须把天空补上。” 众人疑惑,补天这种事远超他们想象,转念一想又觉得很有道理,天空既然会塌下来,自然就能补上。 “天空要怎么补上?射箭吗?”白问出他们的心声。 “射箭只会射出更多的窟窿来,想要补天,只有使用石头,普通的石头不行,必须集齐赤、青、黄、白、黑五种颜色的具有神奇功能的石头。” 众人连连点头,想起以前洞穴被雨水冲出窟窿的时候,他们也是用石头和泥土补的。 白听得入迷,急切追问:“那她集齐了吗?” 张天说:“女娲在大江大河里找,在悬崖峭壁上找,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集齐了五色石。但是集齐了还不行,还必须把这五颗石头融成一块大石头,才能用来补天。可是普通的火焰是无法融化石头的,除非有巫师的帮助。” “巫师?” 族人们面面相觑,这是个新鲜词汇,他们不明白它的意涵。 “对,巫师。”张天解释,“巫师是懂得治病疗伤,拥有神力的人,只有巫师能够激发五色石的功能,能够令它们融合在一起。” “我们的祖先女娲就是一名拥有神力的巫师,她把五色石扔进火里,耗尽所有神力,终于令五颗石头融合在一起。融合之后的五色石发出和太阳一样耀眼的光芒,飞上天空,补上了那个巨大的窟窿。” “洪水褪去,所有人都得救了,耗尽神力的女娲望着春暖花开的大地,看着朝她跪拜叩首感谢她救命之恩的人们,含笑离开了这个世界。” 族人们沉浸在故事中,想象天崩地裂洪水吞没大地的末日场景,那种情况逃命都唯恐不及,可他们的祖先女娲却凭一己之力完成了补天的壮举,令人惊叹又敬畏,同时为自己身为女娲后人而自豪。 白歪歪头,问:“女娲最后是死了吗?” 小小年纪的她还无法理解张天的委婉表述。 “是啊,女娲死了。”张天轻抚她的头发,“但她的族人们活了下来,她的神力也一并传承了下来。我们都是她的后代,都有她的血脉,但只有极少数人拥有神力,拥有神力的人就是巫师。” 他顿了顿,终于说到关键处了,他就是为了这碟醋包的这盘饺子。 他环视族人们,正色说:“还记得用来净化水的那颗石头吗?我早上说过了,它是祖先传下来的宝物,现在你们应该知道为什么只有林郁能用了。” “她是巫师!”枭反应很快,“那颗石头是五色石中白色的那颗!” 族人们恍然大悟,他们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那颗白石可以净化水源,原来是祖先用来补天的五色石。 男人们大感震惊,没想到捉回来的野女人竟然是拥有神力的巫师。 女人们想到林郁对草药非常了解,显然懂得治病疗伤,对她巫师的身份更加深信不疑。 林郁正在写回信,忽然察觉到打量的目光,抬头一看,发现所有人的视线都时不时飘向自己,好奇中带着些许探寻的意味。 白忍不住问:“可是五色石不是用来补天了吗?怎么在她那里?天又塌下来了吗?” 她发现了盲点,张天赶紧找补:“因为五色石不止一颗,有很多很多颗,女娲补完天后还剩下来一些。你们可以试试,谁能够用那颗石头净化水源,谁就拥有神力,可以当巫师!”https:/ 一听此言,孩子们哪里还坐得住,立刻凑到林郁跟前争相要借白石一用。 林郁合上记事本,迷茫地看着这群半大孩童,耳边像有成群的鸟雀环绕,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兰花问她:“你是巫师吗?” 林郁下意识看了张天一眼,然后点头称是。 得到肯定答复,男人们看向她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畏。 “能不能借一下那颗白石?” 林郁没问她们要用白石做什么,想也知道是张天的安排。 她很干脆地取出白石递给孩子们。 枭拿来一袋未经净化的河水,孩子们依次将白石扔进去,然后轮到女人们,男人们也都难忍好奇,凑过来一一尝试了。 谁也没能激发白石的功能,水面上依然漂浮着杂质,甚至更浑浊了。 林郁看明白了,这群野人试图自证巫师身份,显然他们都以失败告终。 她从水袋里取出白石,然后在众人灼灼目光的注视下,松开手扔回水里。 水质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澄澈纯净。 眼见为实,同样的石头,同样的水,他们扔进去毫无作用,林郁扔进去立刻有了反应,这已经证明了一切。 “巫师!你是巫师!” 孩子们高喊着,很是兴奋。 男人们尽皆刮目相看,在此之前或许还有人怀着拿林郁去部落大会上换物资的念头,在此之后没人再这么想了。 一个能够治病疗伤,拥有神力的巫师比任何物资都珍贵得多! 043 再不治疗就痊愈了 张天瞅准时机,凑到林郁跟前,伸出手,指着手背上被蜜蜂蛰出来的肿包说:“巫师大人!请为我疗伤!” 草药能够治病疗伤,族人们听过多次了,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识过,对其真实性不够确信,而且以前没有治病疗伤的习惯,平时有什么跌打损伤、头疼脑热的,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螃蟹得有人带头吃,这个人自然是张天最合适,部落里属他最了解林郁的本事,堂堂北大博士,总不至于治个蜇伤就给他治死了,这点信任还是有的。xbiquge 众人都围了上来,里三层外三层,想要见识巫师是如何治病疗伤的。 白从舅舅姨妈、哥哥姐姐的粗壮大腿中费劲地钻进来,愁眉苦脸地把白石还给林郁,她刚才又试了好几次,确认自己不是巫师,这令她幼小的心灵大受伤害。 “你怎么了?” 林郁蹲下来问,这是她现今掌握的为数不多的几句话之一。 “我也想成为女娲那样的人。” 白噘着嘴不开心,她学会说话的时间不长,语速很慢,用词也相对简单,林郁半听半猜,基本能领会她的意思。 林郁比划着说:“就算没有女娲那样的能力,也可以成为女娲那样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勇敢的、善良的、温柔的心。” 兰花将她的话翻译给白听,同时也是给族人们听。 白眨眨眼问:“那我要怎么做?” 林郁想了想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学习用花草治病的知识。那些竹筒上刻的图画,你都认识吗?” “认识!”白用力点头,一脸骄傲地说:“三叶草是我刻的!” “很棒!那你去把黄菊花、荠菜叶和肥皂拿来给我,好不好?” “好!” 白兴高采烈地去了,围观的族人们让开一条路,枫叶怕女儿拿错,也跟着去了。 张天手背上的蜇伤她看过了,刺已经拔出,除了肿,没别的毛病,再不治疗,过个一两天就要痊愈了。 她能做的只是给他敷一些防止感染和加速伤口愈合的草药,将痊愈的时间提前。 白很快取来肥皂和装有黄菊花、荠菜叶的竹筒。 林郁先用肥皂为张天清理伤口,然后取少量黄菊花和荠菜叶放在碗里,加少许热水,用木棒捣成泥状,再将花草泥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一边涂抹一边教白。 见张天的额头上也有一处蜇伤,她便凑近了些,伸手为他涂抹,动作很轻柔也很耐心,倒真有几分巫师的模样,看得女人们颇为意动,长期混迹于山野,谁还没点隐疾呢? 给他敷完,还剩下不少,林郁对男人们说:“还有谁被蜇了的,把这个拿去自己敷上,很快就消肿了。” 男人们还在观望,女人们已经全无疑虑,这些花花草草本身就是可食用的,能治病最好,假使无效,就当加餐了,也没什么坏处,于是七嘴八舌地争相提出各自的诉求。 有采集的时候被倒刺割破手的,有感染风寒头痛难忍的,有口生溃疡食欲不振的,有经期临近腹痛不止的,有大便艰难肛生痔疮的…… 以前没有巫师,无路求医,大家即便患上病痛,也只能默默咬牙忍着,不愿暴露自己软弱的一面,也不愿给族人们添麻烦,现在有了巫师,才知道原来有病的不止自己,族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不适之处。 其实老人们的伤病更多,尤其是阿妈。 从来这里的第一天起,林郁就一直在重点观察这位疑似部落首领的老人。 阿妈的苍老在她深陷的眼窝和花白的头发上显露无疑,她的牙齿磨损不堪,牙龈出血严重,为了避免咀嚼,她每天只吃很少的汤菜,几乎不怎么吃肉,也不常开口说话。 长期困居寒冷、潮湿的山洞,阿妈和其他老人一样,饱受风湿与关节炎之苦,四肢末端受害尤烈,稍微动弹一下便是钻心的疼,所以她不常走动,几乎一整天都坐在篝火旁,看着她的孩子们,时常会坐着睡着,许久才惊醒。 这几天相处下来,林郁从来没在阿妈的脸上见过痛苦的神情,即便是此时此刻,她仍然微笑着远远地看着她的孩子们,没有流露出任何想要寻求治疗的意愿,仿佛只要孩子们过得好,她就不觉得痛了。 面对女人们千奇百怪的病症,能治且有现成草药的林郁便为她们熬制简单的汤药或研磨外敷的药剂,治不了或者没有现成的草药就说今后进山采集,会替她们留意相关的花草。 火堆的一侧热火朝天,火堆的另一侧,接受完治疗的张天独自静坐,翻开林郁的记事本。 “致野人天: 我猜猜看,你是不是给他们讲了女娲补天的故事,然后谎称我这颗石头是补天遗留下来的五色石? 看你一本正经地给野人们讲神话故事还挺有趣,但愿我能尽快学会这里的语言,以后也能听你讲故事了。 言归正传,关于南迁的问题,我硕士期间和导师一起做过新仙女木时期黄河晋陕峡谷的局部气候研究,我先把研究结果简单做个说明,再说我的看法。 晋陕峡谷的河段位于北纬40度线附近,属于半干旱半季风气候区,在新仙女木时期,该河段处于极端干冷的环境之中,冬季风强盛、夏季风衰弱,黄河水位下降明显,河漫滩和江心洲大面积露出,大量的沙物质在风力作用下向岸边输移,在河谷两侧堆积成坡。 也就是说,寒流对于北纬40度线以北的区域都有相当程度的影响,或许你对北纬40度线没有具体的概念,我国的首都就位于这条线上。 我们要找一个适合长期定居、发展农业的地方,至少需要向南跨过这条线,相当于要从hLj境内迁徙到华北平原,保守估计也要一两个月,不容易啊! 你喜欢吃辣?哪儿的人啊? 很遗憾地告诉你,辣椒原产于中南美洲热带地区,这片山里不可能有。至于替代品,常见的茱萸、生姜也都不属于中温带产物,只有辣根和山葵耐寒,可以在这一带生根,这两种植物常用于制作芥末,你肯定知道。 我会帮你留意的。” 张天合上记事本,神情略显严肃。 若生存无法保障,则发展无从谈起,为了部落的未来,前往温暖的南方定居是必要的。 但如此长距离的迁徙,途中的一切都是未知,一两个月的估计过于乐观了,他只希望在来年开春时出发,在冬天来临之前能够找到新家园。 044 大树部落 第二天清晨,张天跟族人们一起去河边打水,顺便在河边洗把脸,冰凉的河水刺激面庞,晨起的困倦尽除,他瞬间清醒许多。 他看着河面的倒影,发现额头上的蜇伤消肿了,再看手背,也消肿了,再看其他男人,他们还肿着呢。 他立刻大肆宣扬,引得女人们纷纷附和,被倒刺割破手的说她伤口结痂了,感染风寒的说她头没那么疼了,经期临近的说她腹部不痛了,拉不出屎的说她终于通畅了……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病情都有所好转。 其中难免有人夸大其词,但效果应该也有,毕竟是头一回用药,药效可能会比较明显。 所谓三人成虎,听到女人们交口盛赞,再对比自己和张天的蜇伤,男人们再无疑虑,紧赶慢赶回到洞穴,想寻医问药,却不见巫师大人。 这个时间点不在洞穴,多半是去山里拉野屎了。 张天将记事本放在属于林郁的小小地盘。 部落里老人共用一个火堆,女人和小孩共用一个火堆,男人共用一个火堆,只在吃饭和讲故事的时候聚在一起,平时休息和干活都是分开的。 林郁身为客人,她独享一个火堆,在习惯了抱团生活的族人们看来这绝对是件值得同情的事,张天却颇有些羡慕。 他把熊筋和昨晚熬制的鱼鳔胶拿到外面晾晒。 正往树上挂熊筋,忽听见林子里传来窸窣的声响,动静不小,是个大家伙! 张天退开两步,摸出怀里的折叠刀,严阵以待。 树丛从中拨开,林郁钻了出来,两人对视一眼,均是一愣。 张天的视线落到林郁手中,随即移开目光,咳嗽一声,指了指树上,略显尴尬地说:“我在晾晒熊筋。” 林郁这才想起自己手里攥着刚换下来的内衣,脸上一热,立即背起手,说句“我先进去了”,低着头快步跑开。 等张天回到洞穴,男人们已将巫师大人团团围住,争相倾诉病症,接受治疗。 他站旁边听了会儿,除了不会痛经,男人的伤病和女人大同小异,有昨晚的经验,林郁应对起来得心应手,不仅能够听懂,表达也越发顺畅,甚至还能分心考一考白。 等轮到大舅,他忽然有些难为情,扭扭捏捏地说:“我也不知道我这个算不算病,它一点儿也不痛,就是……就是……” “快点的!” 排狼牙后面的虎头等得不耐烦,一把摘掉他的兽皮帽子,替他说了:“巫师大人,他秃顶!” 族人们看着狼牙光秃秃的天灵盖哈哈大笑,林郁也忍俊不禁。 狼牙涨红了脸,夺回帽子戴上,忙问:“你看能治不能?” 林郁敛起笑容,正色说:“有一种植物叫何首乌,吃了它有助于生发,不过我手边没有,以后进山采药,我会帮你留意的。” “有劳巫师大人!” 得知头发有办法长出来,狼牙乐不可支。这几年因为秃顶,女人们都拒绝和他交配,说秃顶的男人会生出秃顶的儿子,真是岂有此理!是时候重振雄风了! 早饭过后,进山狩猎。 昨日是往河流上游的方向走,今天朝下游进发。 张天忽然想到一事,问男人们:“河对岸你们去过吗?” 虎头说:“河对岸是大树部落的地盘,我们一般不会去。” 听到这个名字,张天便想起来了,以前听男人们提起过,大树部落也是个小部落,洞穴附近有一颗巨大无比的树,因此得名。 张天所在的部落叫大河部落,因为山底下有条大河波浪宽,部落名字并无深意,更无关信仰,只是为了和其他部落区分开而已。 虎头说他们一般不会去,说明还是去过。 张天问:“你们会游泳吗?我是说像鱼一样在水里游。” “你认真的吗?人又不是鱼,怎么能像鱼一样在水里游呢?” 男人们相视而笑。 “那你们怎么过河?” “这还不简单,用木头搭座桥,走过去就行了。” “……有道理。” 张天感觉自己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山底下那些针叶树随便一棵都有半米以上的胸径,二三十米高,砍倒后便是天然的桥梁。 不过他也确定了一件事:族人们不会游泳。 连住在河边的他们都不会,其他部落的人更不可能会。 “快看!” 捉了一路的昆虫,终于叫他们发现了野兽的踪迹。 血迹! 一滩不小的血迹,血液已经凝固、发黑,其中混杂着少量的组织碎屑和毛皮碎块,爬满了忙碌的蚂蚁和快乐的食腐昆虫。 虎头用木棒驱赶毛皮上的虫蚁,蹲下来观察片刻,肃然道:“是羚羊,这里发生过搏斗,狩猎它的不是狼就是猞猁。” “看看去?” 男人们望着一路向山脊延伸的血迹,放在以前,既知前方有四足捕食者,他们肯定会选择绕行,不过现在手里有弓,又一连听了好几天祖先的光辉事迹,目前正处于打了鸡血的状态,都有点跃跃欲试。 反倒是虎头比较谨慎,他绕着四周仔细查看一番,只发现一头捕食者的痕迹,展露笑容道:“看来是猞猁了。我们走!” 山林里的狼大多成群结队行动,一旦遭遇上还真不好说,猞猁通常习惯于独来独往,虎头有把握对付它。 张天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不过比起猞猁,他对那头羚羊更感兴趣。 从残留下来的毛皮碎块看不出公母,如果是雄羚羊,那他心心念念的用于制作角弓的兽角便有着落了。 但他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似这种有角的动物很少跑到森林里晃悠,因为容易被树枝藤蔓缠住兽角,遇到捕食者几乎逃不掉。 众人循着血迹追踪而去,男人们各自握紧手里的武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神经都紧绷到极点。 猞猁是擅长攀爬的猫科动物,它有可能藏身于任何地方,速度比狼快上许多,狩猎时总是潜伏静待时机,然后从猎物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袭击。 预想中的敌人没有现身,看样子也不会现身了。 众人已经发现了羚羊的尸体,它被弃置在一处裸露的岩壁上,尸体上站满了眼尖的食腐鸟,这群拾人牙慧的禽兽正贪婪地吮吸碎肉,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腐臭气息。 男人们大失所望,食腐鸟和食腐昆虫一样容易致病,除非弹尽粮绝,族人们不会吃这种鸟,但这不妨碍虎头张弓搭箭泄愤似的射死它们,众鸟惊飞而起,发出刺耳的叫声。 唯有张天望着羚羊头颅上的那对黑色长角笑逐颜开。 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045 开工 兽角有了,不必再找替代品,等狩猎的队伍回到洞穴,熊筋也早已晒得像干海带一样,和木头一样硬,材料备齐,可以开工了。 张天招呼男人们将熊筋捶散,然后撕成长长的细丝,不比头发丝粗多少。 枭早就巴巴地等着了,很积极地问:“我能做什么?” 张天比照弓胎的尺寸,在兽角上画好线,递给他说:“和之前一样,沿着这几条线切削打磨,要格外当心,木头打磨坏了还可以重做,兽角就这一对,弄坏了可就没了。” “明白!” 枭严肃点头,坐下来认真干活。 张天取出鱼鳔胶,加水煮化,熬至浓稠。 胶在制作角弓的工艺中,几乎起到决定性作用,只有熬制得恰到好处的胶才能做出性能出众、经久耐用的好弓,所以有“成也胶,败也胶”的说法。 熬胶的过程中,他找来一块硬实的木头,将之切削至巴掌大小,然后磨至扁平,一头略宽,一头略窄,将窄的那头打磨出一根根密集排列的细长的齿,一把精巧的梳子逐渐成形。 这时外出采集的女人们也满载而归,阿妈对照绳结清点人头,见孩子们一个不落地平安归来,露出欣慰的笑容。 女人们看见闷头干活的男人们,都觉得奇怪,以往回来,男人们总会先吹嘘一番他们在山林里的遭遇,要么是差一点狩猎到羊啊鹿啊,要么就是和狼群对峙了一天,最后以狼的落荒而逃告终。 今天却一反常态,男人们竟然对她们的归来视若无睹。 红花问:“你们在做什么?” 男人们很兴奋地说:“制弓!我们在制作可以把太阳射下来的弓箭!” 女人们闻言都大吃一惊,不用问,这肯定是祖先后羿给予的指引。 听到“把太阳射下来”这几个字,林郁会心一笑,知道张天一定同野人们讲过后羿射日的故事了。 她放下竹篮,篮子里装的是族人们不曾尝试过植物,要由她这个神农率先以身试毒。 采集不似狩猎,野兽会满山遍野乱窜,所以狩猎就要满山遍野搜寻,能不能碰上多少需要点运气。 而植物的生长地点比较固定,竹笋只长在竹林里,喜欢潮湿的植物大多长在河边、溪边,喜欢阴凉的会长在茂盛的大树底下或山阴处,喜欢日照的就会选在裸露的空地或岩壁上生根…… 女人们世世代代在这一片林区采集,早已归纳总结出可食用植物的分布,因此采集的地点比较固定,属于有的放矢。 但今天林郁带女人们去了平时不常去的地方,这令她们收获颇丰,也找到了数量不多的辣椒替代品山葵,花了她好大的工夫。 走了一天的山路,她的体质不比原始人,早已累得浑身汗湿,气喘连连。 她坐到火堆旁,如今这天气,出了汗更得保持体温,不然汗水蒸发带走热量,很容易着凉。 烤着火更觉得热,她脱去外衣和针织衫,用手给自己扇风,内里穿一件黑色的纯色t恤,更衬得她纤细的手臂和雪一样白皙。 众人都是头一次见她脱去外衣,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女人们均诧异于她的肌肤何以会如此白皙,尤其是和自己的胳膊一比,好似两个物种。 男人们则没见过这么细瘦的女人,不禁为她感到悲哀,在他们看来,这么瘦的女人要么是营养不良,要么就是有病,又想起阿妈的嘱咐,男人们更倾向于后者。 林郁不知道自己脱个衣服竟然会引起族人们的各种猜测,她取出记事本,翻看张天的回信。 “致林博士: 专业!听了你的分析,我心里就有底了。 我说说我的看法吧,按照你的分析,此行的路程在一千公里以上,假使每天走五十里地,也要走一个多月,这是最理想的状况。 暂时不考虑其他因素,单说路线,我想我们无法笔直地向南行进。 你明天进山,可以找个高点朝南方眺望,你会发现丘陵一直向远方延伸,看不到尽头,而且越往南山势越高越陡,山路难行,这会给行进带来极大的阻碍。 可如果你朝西南方向眺望,你会发现山势逐渐趋缓,植被由林木过渡为草原,听虎头说,那里便是他们每年冬天狩猎巨兽的地方。 草地易行,而且草原上的动物更容易猎杀,目前看来,朝西南方向绕行会更为稳妥,当然,具体情况要等到部落大会,你我去实地考察过才知道。 我是云南的,云南大理的。 我们那边烤昆虫习惯放点辣椒面,芥末么……配海鲜还行,和烧烤不搭呀!不过有总好过没有。我记得你是北方人?那你可能不怎么吃辣。”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山葵,不搭也得吃! 林郁心里哼唧一句,她还没有想过路线的问题,张天显然比她考虑得更周全,而且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她知道南迁之路必定困难重重,不会比西天取经容易多少,只是她一向乐观,事情总往好的方向想,在这方面反倒不如张天思虑周全。 有个靠谱的队友真是令人安心,若是单打独斗,估计愁都得愁死了,有人帮衬着她感觉很有底气,前路或许一片未知,或许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她却并不因此而忧虑。 明天总会比今天更好,她相信自己,也相信他。 有点冷了。 她合上记事本,往针织衫和外衣上洒少许她自制的香水,穿上衣服,闻起来又是个芳香宜人的干净姑娘了。 洞穴的另一侧,张天将做好的梳子放一旁,拿起竹签在竹筒里轻轻搅拌。 “这样可以吗?” 枭将他打磨成弓片的羊角拿给张天验收。 张天接过来仔细审视,又和弓胎的尺寸进行对比,笑道:“不错,可以了。” 枭发出快活的笑声,干劲满满地去和另一支羊角较劲了。 男人们也都将熊筋撕成了细丝,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干起活来自然既快且顺。 粘合需要精细且娴熟的操作,这活儿只有张天干过,也只能由他来干。 待鱼鳔胶熬好后,取出弓胎,在两端粘合弓稍,将羊角插进梢头,这部分是为了今后上弦做准备。 弓胎两面刷胶,熊筋丝用稀释的鱼鳔胶浸透,用梳子刮成胶带那样的长条薄片。 竹青那面粘合羊角弓片,竹黄那面铺贴熊筋丝,铺完筋后再细致修形。 然后用麻绳将粘合的部位绑紧绑结实,使各种材料能够紧密粘合,而不至于粘合失败。 张天坐在火堆旁小心翼翼地烘烤弓胎。 枭探头过来问:“这就成了?” “早着呢!明早拿到外面晾晒,估计得晒个两三天,胶液才会凝固,之后还要修形、驯弓、上弦。” “这么麻烦啊……” “那是,想要把太阳射下来,哪有这么简单?” 张天直起背捶了捶发酸的后腰,接着烘烤第二把弓胎。 046 世界的参差 史前的植物未经人类大肆砍伐,普遍长得高大粗壮,这一棵红松尤其威武挺拔,胸径足有两米多,需要六个人才能合抱,举头望不见顶,比它的兄弟们都要高出一大头。 火红的枝叶层层叠叠,树叶稀疏,黄昏的微光自叶缝间泻下,地上爬满了耐寒的灌木和禾本科植物,竞相昂起倔强的头颅,贪婪地吮吸最后一缕光芒。 当太阳落下山头,冰冷的黑夜笼罩大地,外出觅食的人不管情不情愿,都必须回到洞穴,回到这片山林里唯一安全的地方。 洞穴里的族人望着洞穴外那棵参天大树,尽管他们对于祈祷并无明确的概念,实际上他们已经在做了,他们在心里默默祈求,希望男人们能够平安归来,满载归来。 他们有许多天不曾饱餐一顿了。 光凭几只鸟雀、几只鼠兔和几袋昆虫无法满足一整个部落六七十口人对蛋白质的需求。 孩子们渴望肉食,孕妇们渴望肉食,老人们早已断肉,如果食物短缺的问题仍然无法得到解决,他们会是最先被舍弃的人,他们对此毫无怨言,因为历来便是如此,一切都是为了部落。 天黑了,男人们却迟迟未归。 众人焦急等待着,殷切期盼着。 孩子们揉着空落落的肚皮问妈妈:“松果哥哥他们怎么还不回来?” 松果是部落里跑得最快、耐力最好的男人,甚至连森林马都跑不过他,他是部落的实质首领,拥有食物的分配权,族人们都很信任他。 松叶是松果的亲姐姐,拥有丰富的采集经验和一双能编善织的巧手,她宽慰孩子们说:“哥哥们今天要去更远的地方狩猎,他们会回来得晚一些,但会带回来很多很多食物。” “会带回来羊吗?一头好大好大的羊!” “有鹿吗?我想吃鹿肉……” “鹿肉不好吃,牛肉才好吃!松果哥哥能带回来牛吗?” 孩子们七嘴八舌。 松叶笑着点点头,轻声说:“会的,会有的。” 孩子们高兴地欢呼,幻想着烤羊、烤鹿、烤牛的味道,只觉得口齿生津,他们咽下嘴里的唾沫,似乎没那么饿了。 就在这时,洞穴外响起一阵疲惫的脚步声,夜色笼罩下,有一群模糊的身影正在靠近。 男人们回来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洞穴外的人影上。 孩子们尽皆站了起来,翘首以盼。 火光照亮了男人们的脸庞,暴露出他们的垂头丧气和阴郁的神情,也暴露出他们空空的双手。 没有羊,没有鹿,更没有牛,甚至连最常见的鸟雀也所获不多。 众人的心立刻沉到了谷底,几个年纪尚小的孩子更是哇的一声哭出来。 巨大的红松沉默地俯望山野,森林里飘荡着微弱的呜咽,渐渐的,呜咽声也悄不可闻,天地间重归寂静,只有清冷的月光照耀大地。 …… 河水的西岸曾也有过几个静谧的夜晚,现在是一日比一日吵闹。 男人们回来忙于撕扯熊筋,制作强力的弓箭,没来得及吹嘘今日的见闻,但这不代表他们忘了这件事。 这会儿干完了活,他们开始对族人们夸夸其谈,说今日狩猎遭遇了凶猛的猞猁,那野兽畏于他们的英勇表现,不得不抛弃食物,夹着尾巴逃之夭夭,他们带回来的那对羊角,便是此战的战利品。 女人们对这群男人再了解不过了,纯当听故事,不慌不忙地将采集回来的植物分门别类,这两天学了不少知识,一个人很难记全,但一群人互相提醒,反复实践,不断巩固记忆,慢慢也就熟练了。 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悠然神往,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激烈的厮杀,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哥哥、舅舅们的形象越发高大威猛。 “你在做什么?” 兰花看见林郁正用菜刀切那个名叫山葵的植物。 令她惊讶的是,林郁用起菜刀来很是得心应手,不像是第一次使用的样子。 “你以前的部落也有这样的刀吗?”她忍不住问。 林郁愣了下,随即明白对方这样问的缘由,麻利地切去山葵根茎上的疤点,然后比划着说:“我们部落有差不多的刀,不过是用骨头做的,远不如这个锋利。” 兰花笑了起来,不无自豪地说:“我去过许多次部落大会,见识过许多锋利的骨刀,但那些刀全部加起来,都比不过我们的刀。这都是天空的恩赐,其他部落是没有的。” 林郁微笑着点头称是,把山葵根放在加热过的木板上研磨,热气渐渐逼出野生山葵的粘性和辣性,空气里飘荡起一股淡淡的辛辣味。 两个女人首当其冲,林郁还好,没什么感觉,兰花是头一回闻到这种气味,顿时变了脸色,捂住鼻子说:“什么东西?” “辛辣。” “辛辣?” “和酸甜苦涩一样,是一种味道。” 山葵根磨碎后,林郁又用刀剁几下,令其变得更粘、更香、更辛辣。 她用竹签挑起一小块放入嘴中,细细品尝。 和辣根相比,山葵酱的口感要柔和、细腻得多,吃起来没那么冲,后劲也不强,短暂的辛辣过后,残留下淡淡的清甜和清爽,回味悠长。 “要尝尝吗?” 林郁挑起一小块问兰花。 兰花迟疑片刻,最终还是敌不过好奇心,决定尝尝这个闻起来很怪但从未尝过的味道。 将山葵酱含在嘴里的瞬间,一股刺激性的气味直冲而上,不仅将她长年堵塞的鼻孔打通,她感觉天灵盖仿佛都要被掀起来了! 兰花惊呼一声,那种神奇的体验转瞬即逝,轻轻咀嚼,口中的山葵酱似是失去了魔法,略有回甘。 “怎样?” 林郁观察她的神情,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接受这个味道,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深恶痛绝,看兰花的反应,她应该可以接受。 果然,就听兰花嘟哝着说:“虽然很奇特,但……似乎还不错?” 林郁笑道:“直接吃可能冲了点,如果配上肉菜会好很多。” “那我们煮菜去吧,那些香料我还不太会用呢,你再教教我。” 女人们烧水煮菜,虎舌孜孜不倦地研究他的烧烤,尝试新的用料,烤出千奇百怪的口味,浓郁的香气飘出洞穴,和孩子们的笑声交织在一起,回荡于寂静的山林。 047 说出你的故事 将弓胎烘烤后置于干燥处,等明早拿到洞穴外晾晒。 还剩下不少零碎的优质木料,扔了可惜,张天全部收集起来,打算做些小东西。 枭见他不知疲惫,刚粘完弓,又抱着碎木头、碎竹竿切磋琢磨,好奇地看了会儿,拿起地上一块被打磨出细密齿状物的木块问他:“这是什么?” “梳子。” “梳子……” “用来打理头发的,我教你。” 张天拿过梳子替他梳理乱糟糟的头发,数日不洗头,枭的长发早已纠缠打结,梳起来颇费劲。 “头发该洗了呀!” 枭咧嘴一笑:“不痒。” 和以前蓬头垢面的程度相比,现在确实还算干净,起码看得出来是黑发。 “剪短吧!剪成我这么短,就不容易脏了。” “唔……再说吧,再说。” 枭对打理头发没什么兴趣,他更好奇张天手里的竹子,只有两三根手指粗细,和小臂差不多长,竹身上每隔一段距离钻一个小孔,他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好奇询问:“这又是什么?” “竹笛。” “竹笛?” “呼!” 张天吹去竹笛里外的碎屑,嘴唇凑到吹孔上,将竹笛横在嘴边,六根手指悬在气孔上,摆出在枭看来略有些怪异的姿势。 他摁住气孔,朝吹孔里吹气,气流冲出内径,发出尖锐刺耳的噪声。 “咦!”枭捂住耳朵,一脸嫌弃地挪开些距离。 张天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把残次品放到一边,继续做第二支。 小时候被父母逼着学了些才艺,笛子他会吹,自制这是头一次,只能凭记忆和感觉钻磨内径和气孔,不过乐器这东西,孔径和间距的尺寸对音准和音色影响极大,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除了多做多试找到最优解外,没有其他办法。 洞中日月长,闲着也是闲着,就当自娱自乐了。 “吃饭啦!” 众人围坐篝火旁,享用丰盛的晚餐,林郁用山葵酱拌了一盆马齿苋,向族人们推销,族人们何曾吃过这种东西,无不被山葵直击脑仁的味道所震撼,大感新奇。 木盆被族人们以击鼓传花的方式传到张天手里。 张天抬头看向篝火对面的林郁,见她正注视着自己,面露和善的笑容。 张天心知这个场是一定要捧的。 他拿手抓一把马齿苋,裹上油滋滋的烤肉,放嘴里细细咀嚼,立刻眼睛一亮。 芥末味比他预想的温和得多,山葵的辛辣很好地调和了马齿苋的酸涩口感,清爽的余韵又能够消解烤肉的油腻,有种烤肉配大葱大蒜的感觉,远超他的预期。 林博士有一手的! 张天朝她竖起大拇指。 当然了,这种时候不管爱不爱吃都必须竖起大拇指。人类的社交属性是点满了的,大多数原始人都懂得基本的社交礼仪,像虎头那种呸一口吐地上,再嘟囔一句什么玩意儿的憨批,整个部落也就他一个。 林郁略显得意地笑着,她对自己的厨艺很有信心。 饭后,张天拿出梳子送给女人们,宣称是天空和祖先的嘉奖,嘉奖她们的辛勤、勇敢,以及为部落做出的贡献。 女人们兴高采烈,男人们则偃旗息鼓,颇有些受挫。 男人们并非羡慕这点奖励,梳子本身也算不上多好的奖励,若是想要,他们随时可以照猫画虎,自己做一个出来。 之所以会感到受挫,是因为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生出了荣辱之心,梳子代表的那份荣誉才是他们真正在乎的。 张天对族人们说:“我们在做,天空在看!祖先告诉我,这个冷天将非常寒冷非常漫长,我们现在已经积攒下一些食物,祖先们十分欣慰,但这远远不够,真正的冷天尚未到来,我们还需加倍努力!” 他也给林郁做了一把梳子,并当着族人们的面把梳子给她。 张天没有明说,只是用行动彰显祖先对林郁的认可,连祖先都一视同仁了,族人们自然也会慢慢转变态度,接纳她,爱护她,视她为自己人。 众人一如往常走出洞穴,仰望天空,向祖先祈祷,男人们心里憋着劲,发誓要好好表现,不叫祖先们失望。 等回到洞穴,张天在他的“工位”上发现了林郁的记事本,他捡起来,揣进外衣褶层里,他听见孩子们的催促,族人们都已排排坐好,等着听今晚的故事。 张天在篝火旁落座,不等他开口,阿妈忽然说:“天,祖先的故事明天再讲吧。” 张天应了声是,他以为阿妈想讲故事,阿妈却看向林郁,放慢语速说:“我看你给族人们治病疗伤,交流似乎没有太大问题了?” 林郁如实回答:“只能进行简单的交流,复杂一点的还是要靠比划。” 阿妈微笑道:“你这句话就说得挺好,这样吧,今晚就讲讲你的故事吧。你从哪里来?为何而来?我相信大家也都很想知道。” 张天心里咯噔一下,他被阿妈打了个措手不及,这几天光在想怎么帮林郁做好身份,倒忘了替她编造一个来历。 不止他忘了,若不是阿妈提醒,族人们也都想不起要追究,他们被张天带了节奏,再加上林郁的表现有目共睹,确实当得起巫师之名,早先的那点怀疑基本都打消了。 阿妈显然还心存疑虑,估摸着也是因为看见林郁的地位跟坐火箭似的蹿升,她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多半感到不安,所以才会抢在形势无可挽回之前问明情况。 这是阿妈给这个外来者的最后的考验,只要说清楚来历和为什么离开原先的部落,她很乐见多一个能够治病疗伤、懂得辨认百草的孩子。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林郁身上,包括张天。 这会儿他是帮不上忙了,只能靠她临场发挥。 张天略有点担心,只有一点点,他相信她的才智,相信北大博士的含金量。 林郁眉眼低垂,望着跳动的火苗,神色凄苦,仿佛陷入某段不愿想起的回忆中,良久才抬起头来,眼眶微红,眼角湿润,当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哪怕是虎头这种糙汉,见此情景也心生不忍。 她深深呼吸,平复心情,开口第一句话就令所有人大吃一惊:“我的族人们都死了。” 048 绳结 很稳! 听到这个开头,张天的心放下了大半。 开局族人祭天,接下来随便编,能够自圆其说就行,反正死无对证。 和张天正好相反,族人们的心全都提到了嗓子眼,他们听惯了平铺直叙的故事,何时听过如此刺激的开头,顿时悬念拉满,急切追问缘由。 “我实在不愿回忆这件事。” 林郁幽幽地叹了口气,用很伤感的口吻和略显张牙舞爪的手势讲述她刚编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的祖先在河流下游很远的地方找到了新的家园,那里到处是花香,遍地是牛羊,缓缓流淌的河水清澈见底,水里面的肥鱼多到几乎挤不下,一矛扎下去,能串起四五条,只要揭开树筒盖,就会有蠢鸭子飞到碗里来……” 族人们听得如痴如醉,他们无法想象那样富饶的生活,草原上的野兽够多了,但也远远比不上林郁描述那种的场景,一想到揭开盖子就有鸭子飞到碗里来,脸上无不流露出深深的向往之情。 张天以手扶额,遮挡他上扬的嘴角,心想这姑娘是真敢吹啊,这不欺负老实人么? 效果相当好,族人们没见过什么世面,立刻被林郁描述的世外桃源吸引住了,聚精会神地听她讲述。 “……我的祖先在那片土地上定居,一年四季都不愁没东西吃。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到了我们这代,忽然有一天夜里,天空中传来隆隆的巨响!” 白惊呼道:“天空又裂开了!” 林郁摇摇头说:“天空没有裂开,是有很黑很厚的云,还有很亮的蓝色的光芒,隆隆的声音就像一万头野兽在咆哮!” 她不知道雷电要怎么讲,于是一边形容一边手舞足蹈地比划。 族人们立刻心领神会,男人们下意识抓起手边的弓箭,虎头挺直脊背,略显自傲地说:“是雷兽!” “对,就是雷兽!”林郁将雷兽这个词汇和电闪雷鸣联系起来,“可怕的雷兽袭击了我们的家园,山里燃起大火,火势冲天,越烧越旺,很快便蔓延到洞穴附近,黑色的浓烟不断涌进洞里,很快我们就无法呼吸。” 众人都屏住了呼吸,大气不敢出一口,仿佛此时洞外正燃烧着熊熊山火,有滚滚浓烟袭来。孩子们缩在妈妈的怀里,眼中流露出惊恐的神色。 “我们只好离开洞穴,但是森林里更加危险,到处都是滚烫的火焰,身旁的树木不断倒塌,还有可怕的雷兽虎视眈眈。” 林郁语气悲伤:“我的族人们有些被烧死了,有些被树木压死了,有些被浓烟熏死了……本来我也应该死在那片火海里,是这个救了我。” 她从衣兜里取出那颗白石,展示给众人看。 张天立刻更正她的措辞,肃然道:“是我们共同的祖先女娲救了她。” 族人们恍然大悟,找到了情感上的联结,更加相信是祖先女娲给了她指引,使她死里逃生。 林郁受到启发,立即临场加词:“我醒过来后发现族人们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悲痛欲绝,但看到这颗白石,我想到了我们的祖先女娲,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也要振作起来!”xbiquge 众人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后来我想到,我曾经听长辈提起过,以前迁徙的时候,有一部族人留在了河流的上游,我们拥有共同的祖先,是一家人!所以我就沿着河流往上游找来,祖先保佑,让我找到了你们!当我听你们提起神农的时候,你们无法想象我有多高兴!” 族人们听她说完,既怜悯又心疼,兰花想起她拍着胸脯自称神农时的兴奋神情,她们还怀疑她来着,谁曾想当时的她竟然怀着那样复杂的心情! 她愧疚不已,轻轻搂住林郁的肩头,像妈妈对女儿那样抚摸她乌黑柔顺的长发,她很想说,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你的家人了,这里就是你的新家园。 但她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需要部落里所有人都认可她、接纳她才行。 她环视一圈,看族人们的神情她便知道,大家都已经发自内心地认可她、接纳她,除了阿妈,她老人家似乎还有所顾虑。 众人目光灼灼地看着阿妈。 阿妈感受到了族人们的殷切期盼和无声的压力,但她没有轻易答应,她必须为部落负责,为族人们负责,将所有疑问全部厘清。 她看向林郁,慢慢说:“你的遭遇我很同情,我不是不相信你,只是有一个问题困惑我很久,你和我们既然拥有共同的祖先,为什么你一点儿也不懂我们的语言呢?” “我们现在说的话,和祖先们的差别并不大,难道你们迁徙之后,把祖先的语言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创造出一门新的语言来?” 众人被阿妈一语点醒,这确实费解,视线落回到林郁身上,压力又来到她这一边。 张天不禁多看了阿妈两眼,阿妈平时很少发表意见,不显山不露水的,令他有些误判,现在听阿妈思路清晰地点出要害,心想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林郁这个故事编得很完美了,换作张天不会比她做得更好,但还是无法动摇阿妈的内心,可见她身为部落的精神领袖,对族人们实在是尽职尽责。 张天正想替她解围,却见她神色如常,似乎已有应对之策,便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我听说举办部落大会的时候,附近的部落都会聚在一起,各个部落应该都用的一样的语言吧?” “当然了。”兰花说,“我们要交换物资,要一起狩猎巨兽,语言不通怎么行呢?” “是啊,语言不通怎么行呢?” 林郁顺着她的话说:“我们定居的地方也有部落大会,但住在那附近的部落,他们的语言和我们的不同。为了能和他们交流,我们不得不学习并使用他们的语言,渐渐的,我们忘记了自己的语言,到后来,就只记得新的语言了。” 张天的心彻底落回肚子里。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表示理解。 阿妈见她对答如流,给出的解释也合情合理,终于打消了所有顾虑,展露笑容道:“好孩子,真是难为你了。” 她看向族人们,提高声量说:“我对林没有疑问了,我同意她加入我们的部落,成为我们的族人,你们谁还有问题,或者有别的想法,现在可以提出来。” 阿妈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依次划过,了解每个人的想法,最后落到林郁身上。 林郁正襟危坐,脸上写满真诚,虽然她的故事是假的,但她想要融入部落的心情是真的,任谁都感受得到。 终于,她听见阿妈宣布:“从现在起,林,这里就是你的新家园,我们会像你曾经的族人那样待你爱你。” 阿妈取出那条打满绳结的麻绳,这条绳上一共有六十七个绳结,每一个结都代表一个族人。 在众人的注视下,阿妈郑重地系上第六十八个绳结,相当于在“族谱”上写下林郁的名字。 现在,她是大河部落的人了。 049 终成兄妹 部落里迎来新的族人,这通常只发生在新生命诞生的春季或秋季,接纳一个大姑娘成为族人,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阿妈问她:“你有岁绳吗?” 林郁摇摇头。 “你还记得你多少岁吗?” 全场只有张天知道林郁的真实年龄。 她二十五了,比大舅还大两岁,部落里只有阿妈和几个老人比她年长,若是论资排辈,张天得叫她一声大姨妈。 林郁自然不会报真实年龄,这太惊世骇俗了,她掰着手指头很认真地算了算,最终摇摇头说:“记不得了。” 张天看得暗暗点头,心想林博士不愧是专业对口,这波处理得很细节。 族人们对于自然数没有明确的概念,因此没有办法真正“记住”自己的年龄,必须借助手指、结绳或者刻痕来说明。 比如张天想对其他人说明自己的年龄,他必须屈起九根手指,以此来表示自己九岁了,说白了,这些原始人还无法理解抽象事物,所以才要借助实物来辅助记忆。 年龄则是根据度过冬天的数量来计算,每度过一个冬天,就长一岁,当某个孩子成功度过十个冬天,手指计数就不够用了,需要换成绳子。族人们将这条记录年龄的绳子称为“岁绳”,拥有岁绳是成年的标志。 林郁说她没有岁绳,族人们便知道她还未成年,不禁有些难以置信。 倒不是完全不像,二十五岁的现代人在生理年龄上不比十岁的原始人大多少,何况林郁本就是偏幼态稚气的长相,皮肤又出奇的好,比许多孩子的皮肤还要好,只看脸的话,冒充未成年毫无问题。 但是她长得太高了,比许多男人长得都高。 一个未成年的女孩长得比自己还高,男人们打从心底里就拒绝接受这个现实。 林郁也是迫不得已。 代表部落去和其他部落的男性交配是每一个成年女性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她尽不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冒充未成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资格冒充一下的,同事们都说她看着才十八岁呢! 阿妈很有点惊讶,想了想,凑到她耳边轻声问她是否来过月经,这种有关女性私密的话题向来不会当着男人们的面讨论。 林郁果断摇头。 阿妈点点头说:“那等你来月经了,再给你岁绳吧。” 然后又对族人们说:“从今天起,我们又多一个女儿了!” 众人欢呼雀跃,男人们将肚皮拍得震天响,催促女人们赶快煮宵夜,部落喜得一女,这样的大喜事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加餐,必须加餐! “天、枭,你们过来。” 张天和枭走到阿妈和林郁跟前。 阿妈正色说:“你俩是部落里最大的孩子,从今天起,林就是你们的妹妹了,你们要细心照顾她,耐心教她说话。” 两人同时称是。 林郁站起身,笑盈盈问候:“哥哥们好!” 枭仰起脖子望着这个高自己一头的妹妹,顿觉压力山大,笑容略显勉强。 张天倒是乐得合不拢嘴,这个发展是他没想到的,这是好事,林郁变成他的大妹子,以后他就可以打着教学语言的幌子,光明正大地同她讨论,不必再用记事本对话了。 女人们煮好了宵夜,男人们开心地胡吃海喝。 孩子们追着林郁询问有关那片“世外桃源”的更多细节,林郁描绘得更加细致,直如仙境一般,令族人们悠然神往。 林郁试探着说:“我以前定居的地方地广人稀,那里暖天很长,冷天很短,物资很丰富,其实我们可以迁徙到那里去……” 话音未落便遭到族人们的一致反对。 令张天欣慰的是,族人们反对的理由不再是“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也不是“那里有可怕的雷兽出没”,而是“我们在这里生活得很好,为什么要费力气迁徙呢?” 虽然同样是不愿迁徙,但因守旧、恐惧而偏安一隅,和因满足于现状而不想改变,这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 看来我这段时间的思想工作没有白做。 他这样想着,油然生出些许成就感和志得意满来,便趁着这股兴奋劲动员族人们说:“我们给林搭一间木屋吧!” “木屋?” “木屋和洞穴一样,可以遮风挡雨。” 族人们觉得奇怪:“那为什么不叫树洞呢?” 张天笑道:“叫树洞也可以,不过是很大很大的树洞,至少要能住进去一个人才行。” 族人们更觉得奇怪了:“我们已经有洞穴了,为什么还要做一个树洞?难道林不跟我们住在一起吗?” “林是我们的族人,当然跟我们住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是一名巫师,巫师为我们治病疗伤的时候,不应该被其他人看到,她需要有一块足够隐蔽的地盘。” 张天不给他们继续追问的机会,直接把祖先搬出来:“我也是听祖先说的,不如我们问问林,看她是否需要一间木屋?” “需要!” 林郁几乎是脱口而出,她可太需要了,不必多豪华的木屋,只要足够牢固足够严密,能够为她保留一点点隐私就行。 她朝张天递去一个感激的眼神,这么显而易见的关照她岂会看不出来? 得到巫师本人的证实,众人不再追究为什么。 其实张天给出的理由已经说服了相当一部分人,谁还没有一两个难言之隐呢?比如大舅,他心想以后找巫师治疗秃顶,再也不会被那群混蛋嘲笑了。 族人们没见过木屋,更别说盖了,林郁同样一窍不通,大家的目光都落到张天身上,相信祖先一定会给他指引。 张天虽然很想趁热打铁,不过今天实在太晚了,他决定明天再开工。 待族人们睡下,他翻开记事本,借着火光阅读林郁的回信: “致野人天: 你有和其他部落接触过吗? 说实话,我对这个部落大会十分好奇,关于原始人类之间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的模式,有多少个考古学者,就有多少套猜想和理论,唯独没有真相。 而我即将目睹并参与它的运作,想想就很兴奋!光是这一个题目,就够我写三篇论文的了! 你不打算烧一些陶器吗?没有趁手的炊具,严重限制了我的厨艺。要不我来烧吧,烧制的方法我是知道的,尽管我没有实践过。” 050 恶人 山里的落叶林几乎是一夜之间全部秃了头,树梢上为数不多坚挺的枯叶在寒风中起舞,摇摇欲坠,远处山头的枫叶早已换上红妆,如今更是红得发紫,再过些日子也该片片凋落了。 这是冷天即将来临的征兆。 可是这个冷天来得太早了,令他和他的族人们措手不及,几乎没有做什么准备。 那些在暖天生长的植物大多已经凋谢,原本会结出酸甜果子的树木大多没有结果,两栖爬行类的动物和鼠科动物原本是他们最主要的食物来源之一,可这几日进山狩猎却不多见了,想必这些野兽也要找地方躲起来冬眠了。 松果站在洞穴外,望着山林间越发萧瑟的景象,神情也如眼前的景象一样冷峻。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这将是一个漫长而难熬的冷天。 对人是如此,对野兽亦是如此,如果没有储备起足够的脂肪和食物就早早的冬眠,大多数动物将会死在这个冷天,这会导致暖天的狩猎所获减少,如果下一个冷天的情况没有好转…… 松果不敢接着想下去,他摇摇头,将不必要的念头甩出脑袋。 下一个冷天离他们还太过遥远,他必须先带领族人们度过当下的危机。 女人们用神秘而古老的树叶熬了一些汤茶分给族人们喝。 他们有丰富的挨饿经验,深深懂得,人只要多喝点水,即便许多天不进食也是死不了的,何况现在的情况还没有那么糟,他们仍然有东西可吃,只是不足以饱腹罢了。 松叶端一碗热气腾腾的树叶茶给洞穴外的松果,柔声问:“你在想什么?” 松果接过木碗仰脖饮下碗中茶水,温热的茶水顺着喉舌注入胃中,一股暖流自肠胃流经四肢百骸,他感觉扁扁的肚子鼓胀起来了,冰冷的四肢热起来了,精神顿时为之一振。 他将碗递回给姐姐,终于下定了决心,正色说:“我打算带一些兄弟去河流上游很远的地方看看,今晚可能回不来了,你替我照顾好族人们,我明天回来,最迟,明天的明天一定回来。” “河流上游很远的地方……” 松叶微微变了脸色,惊讶地看向她的至亲手足,欲言又止地说:“你该不会是想……” 松果知道瞒不过姐姐,坦诚说:“放心吧,我只是去看看,听说那些人有吃不完的食物,如果是真的,或许我们可以用这个东西从他们那里交换到足够的食物。” 他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小把灰白色的不足指甲盖大小的晶体。 那是不久前发生的事,那时候天气还很温暖,山林里的植物还很茂盛,动物繁衍生息,几乎每天都能碰到大型的食草动物,经常只狩猎半日,获得的食物就足够所有人吃了。 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多狩猎些野兽储存起来,何至于面临如今的困境? 可那会儿谁想得到呢,大家都以为暖天还会持续很久,过早地储存食物毫无意义,等不到冷天来临食物就变质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放走了很多近在咫尺的野兽,包括那头羊。 他们发现那头羊的时候,它正在专注、贪婪地舔舐地上的石头,它舔得实在太香太投入了,仿佛那是人间难得一遇的美味,以至于吓跑它以后,松果忍不住也趴地上学着羊的样子舔起来。 然后他便发现了他手里的这些晶体,同时也是那些大部落绝口不提从何处获得的宝贝:盐。 松叶的神情变得更加复杂,她自然明白盐的价值,每年的部落大会,那些拥有盐的部落都会以此同其他部落交换食物、石器、骨器、兽皮、编织物和适龄的女人。 可以说,正是因为拥有盐,才令那些部落变得越来越强大。 松叶本以为,发现盐的他们也能变成那样的大部落,不止她,族人们都抱有同样的愿景,谁知还没等到召开部落大会,他们就先陷入食物不足的危机中了。 “为什么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和那些恶人换呢?祖先创造了火,是为了让我们取暖和煮熟食物,他们却用来烧毁养育我们的森林,部落大会已经将他们驱逐,如果你去和他们进行交换,附近的部落会怎么看我们呢?” 松叶忧心忡忡,又说:“如果你想用盐交换食物,这是很容易的事,就在河水的另一侧,不就有个比我们还要弱小的需要盐的部落吗?你带几个兄弟去一趟,今晚就能到。” “姐姐啊!”松果略显无奈地叹口气,“你也说了,大河部落比我们还要弱小,现在连我们都没有足够的食物,他们只怕快要啃树皮了,你应该也听妈妈说过,他们可是拥有丰富的啃树皮的经验,我们要跟他们换什么东西呢?树皮吗?” 松叶一时语塞,无可反驳。 松果接着说:“如今森林里冷得不正常,其他部落一定和我们的处境一样,盐固然重要,但哪里比得上食物呢?现在还拥有充足食物的,除了那些大部落,就只剩下那些恶人了。大部落有盐,不需要和我们交换,所以我们只能去找那些恶人。” 松叶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跟上弟弟的逻辑。 她这个弟弟打小就聪明,不管是学结绳记事,还是学编织和打磨,都比别人学得快。她比任何人都相信他,也比任何人都依赖他,正因为如此,她才更加担心他的安危。 除了去参加部落大会,族人们从不在外面过夜,何况是去和声名狼藉的恶人打交道?这叫她这个做姐姐的如何不担心? 松果瞧出姐姐的担忧,故作轻松地笑笑,宽慰她说:“没问题的,你想啊,那些恶人被驱逐出了部落大会,没有部落愿意和他们交换物资,他们一定非常缺盐。我们只需要付出一点点盐,就能换到大量的食物。这件事我们悄悄地进行,其他部落哪里会知道呢?” 松叶被说服了,在讲道理这件事上,她一向说不过她弟弟。 “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 “把狼皮大衣穿上吧,我给你拿来。” 松叶回洞穴取出部落里唯一一件毛发雪白的狼皮大衣,给精壮的弟弟披上,仔细地抚平褶皱,然后退开两步,认真端详两眼,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就是活得过于粗糙,平时和族人们在一起倒是无所谓,此去是代表大树部落,必须注意形象。 族人们站在洞口,目送男人们走进森林,隐入灌木之中。 051 晨议 昨夜刮了一夜的冷风,张天被冷醒了好几次,早上起来看见女人们把平时收集起来的鸟毛都抱了出来,部落里储备的兽皮不够,就只能鸟毛来凑了。 太阳出来后,气温总算有所回升。 他把昨天粘合好的三把弓胎拿到洞外晾晒,男人们好奇地围观,评头论足。 此时的弓胎未经修形上弦,还看不出弓的样子,男人们对它的实用性持保留态度,尤其想到这玩意儿是用胶液粘合而成的,都对它的牢固性表示担忧。 莫说他们,张天心里也是没底,他本身是传统弓箭的爱好者,也是手工达人,但用如此落后的工具和粗糙的工艺制作角弓,这是头一回。 成败就看这几天了,只要胶液没问题,弓胎不开裂,或许不会是三把质量上佳的好弓,至少不会翻车。 他望了望天,又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大概率不会下雨,但以防万一,他还是嘱咐了弟弟妹妹几句,用胶粘合的弓最怕受潮,一旦风云变色,必须立即收进洞里。 “醒醒!醒醒!” 张天把昨儿个刚认的林妹妹摇醒。 林郁昨日“认祖归宗”,晚上便和女人、小孩们分享一个火堆,夜里确实有点冷,她浑浑噩噩中跟邻近几个孩子抢兽皮盖,孩子们哪里卷得过她,身上的兽皮眨眼就被她卷跑了,以致孩子们对这个牛高马大的姐姐颇有微词。 好在女人们体谅她,兰花知她衣衫单薄,便打算用鸟毛和老旧的兽皮给她做一件暖和的衣服。 林郁惊坐而起,略显茫然地瞪着火堆。 立刻有小孩冲她抱怨:“你不是好姐姐!你抢我被子!” 林郁这才明白自己睡着后干了些什么,老脸一红,赶紧说:“是姐姐不好,姐姐一会儿给你们弄糖汁吃!” 孩子们立刻不闹了,想到糖汁甘甜的滋味,忍不住直咽唾沫。 张天不清楚她要上哪儿去弄糖汁,虽然山里有一片枫林,但枫树只在春夏之季储存养分,生成带有甜味的树液,如今头都快冻秃了,哪里还榨得出枫糖来? 他心里好奇,但没多问,只喊她去河边打水。https:/ 林郁知道他有话要和自己讲,便强压下起床气,拎起水袋,和男人们迎着冷风朝河边走去。 男人们抬着树筒走在前面,两人远远跟在后面,用中文交谈。 说实话,这副喉舌说惯了原始语言,突然切换至中文还真不太适应。 即便说中文,张天还是忍不住要加上各种肢体动作,族人之间的交流总是像跳舞一样,他已经习惯了,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也没必要改,光动嘴皮子不动身体反而会令族人们起疑。 “昨晚你试探他们对迁徙的看法,他们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不是我不会或者不愿烧制陶器,现在还没有陶器呢,他们已经对现状感到满足,要是再过得好点,只会更加难以说服他们离开这里。” “更重要的是,陶器烧出来也带不走,我们的计划是开春就上路,只用一个冬天的话,我感觉意义不大。” “我是这么想的,现阶段暂时不要改善他们的生活,我知道你学识渊博,厨艺高超,我也特想品尝你的手艺,但不必急于一时,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 “咱们老祖宗不是说过嘛,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我甚至觉得过冬的食物都未必需要那么充足,人只有多饿几顿,多挨几次毒打,才会想要寻求改变……你干嘛这样看我?” 张天被林郁盯得心里略有些发毛。 “你好厚黑啊……老板的心思都这么可怕吗?”林郁做出瑟瑟发抖的模样,“还是你考虑得周全,我就想不到这些。” 张天笑道:“林博士谦虚了,我因为是魂穿,没什么压力,所以想得多一些。” 林郁抿着嘴笑,心想他口口声声说“林博士谦虚了”,其实是他自己谦虚才对。 她身边的人际关系简单,没挨过社会的毒打,这方面肯定不如张天,但她有她擅长的地方。 “你知道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陶器是多少年前的吗?”林郁忽然问。 张天看着她。 “是在我国jx省仙人洞遗址出土的绳纹深腹陶罐,距现代大约两万年前,不仅如此,住在仙人洞的原始人类还是目前发现的最早采集野生稻谷的人。” 她看向张天,接着说:“你敢信?距今大约七千年前,就有人发明了陶器。在仙人洞遗址问世之前,考古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陶器的出现应该在农业生产之后,但其实,陶器的出现和农业没有必然联系。” “你确定附近的部落没有人烧出陶器来?可不要小瞧了原始人的智慧哦!” 张天愣了下,想起之前从河里面钓起来的那几块陶土碎片,住在河流上流的某个部落显然捣鼓出了陶器,或许还很粗糙,甚至会漏水,但比起树筒、水袋来,其优越性不言而喻。 林郁说:“有不少考古学者认为,在新石器时代,在原始部落分布较密集的地方,陶器不仅仅被用作炊具和器皿,也被当作类似货币的东西进行交易,一件品相上佳、质量上乘的陶器,或许能为我们换到不少盐呢!” 张天必须承认,最后这句话令他怦然心动。 要说现在部落里还缺什么,非盐莫属,这两天翻山越岭,爬坡过沟,也没有发现盐矿存在的迹象,他甚至怀疑正是因为这片山里没盐,所以大型食草动物才那么少。 如果最终找不到盐,在部落大会上同其他部落交换似乎是唯一的出路。 想到这,他点点头说:“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等临近部落大会时,我们再来烧制陶器,这期间,你给女人多做做思想工作,我负责游说男人,争取早日说服他们。” 林郁欣然同意。 众人到河边打水,张天想捧河水洗脸,被林郁阻止。 她用白石将水袋里的净化之后,再递给他,皱皱鼻子说:“就算穿成了原始人,也要像现代人一样活着啊,多活几年不好吗?” 张天咧嘴一笑,捧起干净的水洗脸。 林郁沿着河岸朝上游走,边走边寻觅着,不多时,她便看到了她想要的东西:一米多高的草本植物,三棱形的茎,狭长的剑形叶,正是常被古人用于防疫驱邪的灵草菖蒲。 052 刀耕火种 “一大清早就开始采集植物了?” 男人们见林郁抱着一大捧草回来,都惊讶于她的勤快。 张天认出她带回来的草是菖蒲,耐寒喜潮湿,多生长在淡水边,是很常见的草本植物,古人用它来制作香囊,据说有辟邪的功效。 但林郁特意采集一捧菖蒲回去,显然不是为了辟邪,必定还有他不知道的用途。 男人们打了水回到洞穴,女人们正在准备早饭。 孩子们跑到林郁跟前问她要糖汁吃。 林郁摸摸孩子们的头,笑道:“这就给你们做。” 她烧一筒热水,将菖蒲块根择下来,切成薄片,然后扔进水里,顿时便有甜香的气息涌出。 孩子们在火堆旁围成一圈,使劲吸动鼻头,眼巴巴望着竹筒里越发浓稠的汁液,一边叫着好香,一边吧唧嘴。 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孩子,大抵都无法抗拒甜食的诱惑。以前这个时候,还有甜甜的果子可吃,如今天冷气寒,草木不结果实,孩子们早馋得不行。 等竹筒里的水沸腾起来,菖蒲块根里的甜液便全煮进了水里。 孩子们争相恐后地递碗,林郁像是推着怀旧雪糕车叫卖的大姐姐,一边吆喝着让孩子们稍安勿躁,一边很耐心地给他们分糖汁。 将这一切默默看在眼里的女人们又学到一招,以后孩子再闹着要吃糖,便不愁没法子满足了。 在一旁偷师学艺的还有张天,林博士的学识令人折服,这几天听她给女人们科普植物的一万种用途,他也跟着涨了不少知识。 吃早饭的时候,张天向族人们打听附近的部落。 未成年的他还不曾参加过部落大会,没有见过其他部落的人,他只在男人们的闲聊中偶尔听他们提过几句。 “除了三个部落有盐,占据了最好的山洞和地盘,人数比较多,其他部落都不如咱们,就拿离我们最近的大树部落来说吧,你肯定还记得阿妈的话,他们部落现在由一个叫松果的小年轻管事,年轻人懂什么?所以他们经常吃不饱饭,拥有丰富的挨饿经验……” 虎头轻描淡写地讲述其他部落的“蒙难史”,在他看来,除了自家部落,其他部落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值一提。 不过他也承认,比起有盐部落、大虎部落和穴狮部落,以前的大河部落还是要稍逊风骚的,但如今他们有受到天空和祖先指引的天,还有懂得辨认百草、善于治病疗伤的林,那三个大部落的生活便也日益水深火热起来了。 张天和林郁相视而笑,心知虎头明显带有吹嘘成分的话大概率没什么参考价值。 附近的部落每年聚两次,每次聚个十天八天的,对彼此的了解大多来自道听途说,再加上族人们普遍预设了人不如己的优越心理,对其他部落的评价自然容易偏离事实。 不过,虎头提到的“恶人部落”成功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为什么管他们叫恶人部落?”张天追问。 “因为他们不敬森林,肆意砍伐草木,每到暖天就放火烧山,每到冷天就换地方住,他们住过的地方全都变成了荒地,不再有植物生长,不再野兽繁衍,这样的人不是恶人是什么?不过你放心,我们再也不会见到那群恶人,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参加部落大会。” 听完虎头的描述,张天立刻想到一个词语:刀耕火种。 有人在用刀耕火种的方式种植食物! “那群恶人住在什么地方?” “谁知道呢?以前住在河流上游很远的地方,现在可能迁到更远的地方去了。” 虎头拍拍肚皮站起来,众人用完了餐,收拾东西准备外出劳作。 族人们虽然言必称其为恶人,神情也充满鄙夷,但显然并不很关心他们的所作所为,也不曾深究他们为何这样做,放火烧山的行为固然可恶,只要火没烧到自家的地盘,就不会有多深的感受。 相较之下,张天对此更加在意,心想这群住在河流上游的家伙该不会和捣鼓出劣质陶器的是同一拨人吧? 虽说刀耕火种是极其落后的原始农业,放火烧山在后世更是要把牢底坐穿,然而比起以狩猎和采集为主的生产方式,这群恶人反倒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他从林郁的眼底看到了她浓厚的学术兴趣,能够亲眼见证史前人类原始农业活动的机会可不多,如果条件允许,张天猜她一定很乐意前往实地考察。 …… 日落时分,薄暮冥冥,昏黄的光芒难敌黑夜的侵蚀,正一点一点从山头褪去,冷寂随着夜晚重新降临山野。 马不停蹄赶了一天路的松果带着七名年轻强壮的男性族人攀上最后的山头,眺望远处的光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骇住。 松果曾在很久很久以前来过这里一次,那时候山的那边还是草木成荫、繁花似锦,一派郁郁葱葱、生机盎然之景,而如今,森林惨遭屠戮,大地被烧成一片焦黑,青山不复,绿水不在,荒野里难觅野兽踪迹,了无生机。 尽管对于恶人的行径早有耳闻,目睹这一切仍然令众人愤怒到浑身发抖。 “松果,我们真的要去和那群恶人交换食物吗?” 族人们义愤填膺,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里,和野兽共处,与草木共眠,享受着森林母亲的哺育,如今母亲罹难,他们如何能咽下这口气?更不愿与那群弑母求存的恶人为伍。 松果乍见此景也是双拳紧握,难掩愤慨之情,然而深深呼吸之后,他便压抑住心头的怒火。 任何人都可以冲动行事,唯独他不能。 他肩负着整个部落的前途命运,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必须为全体族人的利益考虑。 弑母求存的确令人不耻,可是……他忍不住想,如果他的部落同样濒临饥荒,而烧毁森林能够获取足够令所有人都活下去的食物,他会不会也这样做? 松果没有再想下去,至少同烧毁森林相比,和恶人打交道是更容易的选择。 “来都来了,去看看吧。” 他说完,当先朝山下走去。 053 有谷部落 恶人部落是附近部落对这群烧山毁林之徒的蔑称,他们自称有谷部落。 没人知道他们是从何时开始种植谷物的,就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直到数年前邻近部落察觉到他们的恶行,才引起众怒,以有盐、有虎和穴狮为首的众部落一致决定,将之驱逐出部落大会,严禁与其族人进行交配和交易。 这些年,为了部落的存续,有谷部落不得不重启血婚制,即族内交配,效果不太理想,新生婴孩的不健康率明显提升,部分婴孩的智力表现欠佳,这令酋长苗和大地祭司葵深感忧虑。 快要日落了。 苗和葵带领族人们在洞前宽阔的空地上忙碌,这里是部落唯一指定的“打谷场”,从山野里收割来的谷物都被堆在这里晾晒,之后再由族人们扬谷,脱去谷壳。 冷冽的风吹来,卷起飞舞的落叶,回光返照的夕阳为大地蒙上一层生机盎然的假象。 族人们利用山间的阵阵劲风将又宽又浅的篮子富有节奏地扬起,篮子里的谷物被抛向空中,轻飘飘的谷壳随风而去,较重的谷粒重新落回篮子里。 禾捧着篮子,葵在她身后,双手抓着女儿的手,教她如何将谷物抛向空中,令谷粒和谷壳、碎禾杆等杂物分离。 在葵怀上禾之前,族人们很担心葵这辈子都无法生育,大地祭司将在她这一代断绝。 后来男人们轮番上阵,使尽浑身解数,才终于使她受孕。 但族人们的忧虑却未能因此稍减。 禾是个笨小孩,即便和其他几个笨小孩相比,她也是最笨的那个。 她直到五岁才学会说话,至今仍然说不利索,想和她交流,必须先做好一句话反复说三遍的心理准备。 不仅笨嘴拙舌,做事也是笨手笨脚。 就拿扬谷子这件事来说吧,葵每年都会教她,她当时能够学会,但到第二年就又不会了,需要重头再教。 让这样的笨小孩接替葵成为大地祭司,在未来很长的一段岁月里,将由她指导族人们进行种植和收获,每每想到这,就令众人心生不安。 大家都希望葵能再生一个。 但这么多年过去,部落里的精锐尽出,却再也无法令葵受孕。 葵倒是很耐心,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女儿扬谷。 给谷物脱粒是十足的苦活,族人们从日出忙到日落,扬谷子扬到腰酸背痛,但他们情愿承受这份劳累,越是辛苦,说明收成越多,冷天的食物便越充足。 然而今年的扬谷结束得远比去年早。 尽管在收割的时候就已有预料,苗的神色还是显得十分苦闷,他有些焦躁地再三询问葵:“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这次少了这么多?难道青石没有发挥作用吗?” 葵摇摇头说:“如果青石没有发挥作用,我们最多只能收获这些谷物的一半。你不觉得奇怪吗?以往收完谷子,有这么冷吗?” 苗沉默了。 他当然察觉到了,森林里冷得不正常,这些天进山里狩猎,野兽是肉眼可见的少了,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希望谷物能够丰收,以弥补狩猎所获的不足。 “以前过完冷天,谷物还能盈余不少,足够我们吃到下一次收获。这次的收获虽然少了许多,但支撑我们度过冷天毫无问题,大不了等暖天到了,我再带着女人们去采集植物。现在最缺的是肉,再狩猎不到野兽,这个冷天可就要无肉可吃了。” 葵很精准地戳中他的痛点。 谷物可以维生,但久不吃肉食会令族人们越来越消瘦,所以,部落虽然以种植取代了采集,却没有彻底放弃狩猎。 苗怏怏地说:“你是大地祭司,大地变冷了,你应该想办法解决才是。” 葵正色道:“森林变冷不是大地的问题,是天空的问题,我无能为力。” 两人正拌着嘴,忽然听见有人喊了一声:“你们看!有人来了!” 苗和葵顺着族人手指的方向看去,族人们也都停下手中活路,抬起头向山下好奇张望。 这一带的土地经过刀耕火种早已寸草不生,视线没有遮挡,数公里之外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只见八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正迎着夕阳的余晖朝这边走来,黑黄色的土地更衬得当先那人一袭白衣胜雪。 部落多久没有迎来访客了? 没人记得清,这些年他们一直过着堪称与世隔绝的生活,种植带来的食物令他们不必冒险狩猎巨兽也可以自给自足,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等来访者走得近了,苗和葵都认了出来。 先认出的衣服,再认出的人。 那一身雪白的狼皮大衣,附近就只有大树部落有,以前每次参加部落大会,大树部落的酋长像流水一样换了一个又一个,唯独这身标志性的白狼毛皮始终如一。 松果,上次见他还是个连投石索都扔不利索的菜鸟猎人呢,如今竟也成长为部落之首了,真叫人刮目相看。 “真是稀客啊!” 苗迎上去,面带和善的笑容。 尽管因为烧山种植一事同其他部落闹得不太愉快,但他们烧的是自己的地盘,从来没有在其他部落的山林里纵火,彼此间并无深仇大恨,充其量只是观念有所不同罢了。 既然如此,身为主人的他理应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这是基本的社交礼仪。 身为客人的松果也很克制,同苗一路寒暄着朝洞穴走去。 他带来的族人们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瞪视着围上来的众人,毫不掩饰目光中的鄙夷和厌恶,看到他们手中的谷物,想到这些都是烧山毁林得来的,更是老大的不爽,拿鼻孔哼一声,扭过脸去。 有谷部落的族人多年未见外来者,本是抱着善意和热情上来迎接,岂料热脸贴了冷屁股,顿时也没什么好脸色,纷纷走开,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窃窃私语着,时不时朝大树部落的人扔去几个白眼。 只有笨笨的禾不知好歹,仍然煮了八杯热水端给客人们。 “给。” 她将热水递给松果。 松果看了她两眼,说了声“谢谢”,接过水喝一口,然后向苗说明来意。 054 各取所需 得知松果此行前来是为了用盐换取食物,苗和葵都有些意外,立刻明白其他部落的处境比他们只差不好,他们至少还有充足的谷物,足以顺利度过冷天。 苗和葵对视一眼,苗起身朝洞穴深处走去。 有谷部落占据的地盘距离狩猎巨兽的河谷营地很远,大概是附近所有部落里距离最远的,不过他们找到的这处洞穴很不错,宽敞、干燥,洞的深处有两个洞中洞,一个由葵掌管,另一个用于储存各种物资。 松果对有谷部落的了解仅限于祖辈们口耳相传的那些流言。 唯一一次和有谷部落的族人接触,是在很久以前的部落大会上,那会儿他才刚成年,表现不佳,未能获得女人们的青睐,还是有谷部落的某个大姐姐瞧他可怜,给了他温柔的一夜,让他从男孩彻底蜕变成了男人。 他和有谷部落一共就这么点交集,出发之前心里也十分忐忑,现在发现对方没有传言中那般穷凶极恶,除了放火烧山令人唾弃,和其他部落没什么差别,便稍稍放下心来。 不多时,苗从洞穴深处走出来,怀里抱着个乌黑的形状不规则的“石块”。 大树部落的人面面相觑,不解其意。 直到苗走近后,他们才惊奇地发现那个石块竟然是空心的! 这究竟要浪费多少时间和力气才能将石头打磨至此?直接用树筒和兽皮袋子不香吗? 松果面露诧异之色,他的族人们更是忍不住腹诽:这些人怕是脑子不好使,不愧是近亲交配的产物…… 苗将客人们的反应看眼里,拍拍石块表面,笑道:“这个叫陶罐,是大地的恩赐。” 松果礼貌性的一笑,他从没听说过这种东西,对此也不感兴趣,他是为食物而来,这所谓的陶罐里装满了黑色的颗粒状晶体,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显然不在食物之列。 苗取出一小块黑色晶体,拿到嘴边舔了舔,以示无毒,然后把黑色晶体递给松果,用眼神示意他尝一尝。 松果不明所以,接过来舔了舔,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喃喃道:“原来你们有盐……” 这个黑色的东西竟然是盐?大树部落的人深感惊讶,这和他们印象中的盐截然不同,问松果要过来一舔,果真带着咸味。 苗笑道:“你的祖先难道没有告诉你,我们在很久以前就不从其他部落那里换取盐了吗?” 事实上,有谷部落的盐来源比较特别,是刀耕火种的附带产物。 许多植物里都含有盐分,比如胡桃树的树根就是很好的制盐材料,将其焚烧,经溶解、过滤、晒干之后,就会得到这样的黑色晶盐。 但这种制盐方法的产出很低,也只有像有谷部落这样大面积的烧山,才能获取到足够的食盐。 松果轻轻叹口气,起身说:“打扰了。” 既然对方有盐,就没必要浪费口舌了。 “莫急。” 苗抓住他的胳膊,示意他坐下来,事情还有的谈。 “我们确实不需要盐,如果你们想要谷物,可以用别的东西来换,比如……肉食。” 苗不得不承认,葵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次收获的谷物虽然不如以往,但谷物比寻常的植物抗饿多了,以现有的量撑过冷天绰绰有余。 他打算只留下过冬的储备,把多余的谷物拿出来交换肉食,这样肉食不足的问题便也得到解决。 只要能熬到暖天,就不怕没东西吃了。 大树部落的人相顾哑然失笑,松果说:“实不相瞒,我们也很需要肉食,最近森林变冷,狩猎艰难,大家的情况应该都差不多,或许生活在草原附近的那几个部落会好一些。” “我明白。”苗说,“但你们可以去河谷营地狩猎巨兽,我们不行。如今森林里比以往更早变冷,枫叶肯定也会比以往更早掉落,或许就在这几天了。” 当火红的枫叶落尽之时,便是附近的部落动身前往河谷营地之日,历来如此,有谷部落曾经参加过冬狩,自然是懂规矩的。 松果听懂了:“你想让我们用巨兽的肉和你们换取谷物……可我们部落有资格狩猎巨兽的猎人不多,恐怕无法获得足够两个部落过冬的肉,就算运气好狩猎到了,也很难从河谷营地运回来。” 这确实是个问题……苗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样,谷物我们可以送给你们,作为回报,去河谷营地的时候,你们需要带上我们的猎人,至于能狩猎到多少猎物,各凭本事,怎么样?” “这……” “你放心,我们这些老东西肯定不会去,部落里的小辈从未去过河谷营地,其他部落的人不可能认识,你就说是你们部落的猎人,不会有人怀疑。” 大树部落的人都皱起眉头,让恶人部落的人混进自己的部落里,同自己为伍,他们是一百个不乐意,不过他们也知道,为了有口饭吃,有时候不得不做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松果仔细思考了下,摇摇头说:“不行,咱们两个部落的猎人加起来太多了,几乎快赶上那几个大部落了,他们一定会起疑。” 苗“唔”一声,心知松果说的在理,他摸着下巴思索,一时想不到办法。 这时,一直没吭声的葵说:“那就再拉个部落入伙,把我们的猎人分散到两个部落里,就不会引人注意了。你也说了,如今冷得不正常,大家都缺肉少食,而我们有充足的谷物,省着点吃,可以勉强够三个部落撑过冷天,我相信任何一个部落都不会拒绝。”xbiquge 松果忍不住多看了葵两眼,他并不清楚葵的身份,除了那几个大部落,其他部落都没有类似祭司的职位,他只是隐隐觉得这个女人的地位不低,在他们谈话期间,苗和她以眼神交换了好几次意见。 他必须承认,葵的看法很有见地,就比如他们的邻居大河部落,只要分给他们一点谷物,使他们免于啃食树皮,他们一定会欢天喜地、敲锣打鼓地接受这个提议。 055 唧唧复唧唧 狩猎归来的男人们在张天的授意下带回来许多断枝残木。 张天虽然摆出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令族人们对他信心十足,但其实建房子这件事他也没干过,以前在野外露宿,要么自带帐篷,要么就用草木搭个简易的临时庇护所,用不着这么费劲。 不过他懂营地建造的知识,建个短期使用的小木屋不难,挑选质量好的木头搭建框架,再将竹条或者细小的树枝以类似编织的方式穿插进框架里,形成围护结构,用阔叶盖住屋顶,充当顶棚。 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速成,他指挥十几个壮丁加班加点,一晚上就能盖好,缺点是承重不太行,遇到雪天,就得不定时清理积雪,以免压塌房屋。 如果在墙外敷泥,再用柴草熏干,或者直接用石头砌墙,肯定要结实耐操得多,就是费时费力,考虑到“房屋产权”只有一个冬天,他认为没必要这么麻烦。 林郁也不是挑剔的人,知道他的想法后,直言怎么简单怎么弄。 张天带着男人们在洞外面忙活,林郁在洞里面教女人们辨认百草,聊她曾经定居的世外桃源,跟打广告似的反复宣传,听一次或许还不够心动,但她相信,给女人们讲一个冬天,她们迟早会变成精神桃源人。 学完今日份的知识,女人们准备烧火煮菜。 林郁走出洞穴,白跟在她左右,自从林郁答应教她植物的药理知识,她便化身成为巫师大人的小跟班,走哪儿跟哪儿了。 林郁从建材废料里找了些碎木料,在间隔两米左右的两端搭起木架,然后把手指粗细的木棒捆上麻线,另一端捆在横木上,间隔五公分左右插进两端的土里,形成六十条经线。 张天捣鼓出来的纺轮自带玩具性质,一弄便滴溜溜地转,孩子们喜欢得不行,这些天纺出来的线堆满了洞穴一角,正好,林郁打算织几匹粗麻布,消耗过剩的纺线产能。 白好奇询问:“这是什么?” “织机。” 林郁说完,觉得不够严谨,又用中文自顾自地找补一句:“唔……算是雏形吧。” 跟秦汉时期的斜织机相比,她现在弄的这个连玩具都称不上,不过原理是相同的,简陋归简陋,效率仍然比纯手工编织高得多。 白默念几遍记下这个名词,她年纪尚小,弄不明白的东西可太多了,都按照林郁的话先记住,以后再慢慢理解。 “去拿一条长点的麻线,越长越好。” 白屁颠屁颠去了,很快便攥着麻线的一头归来,另一头一直延伸到洞穴里,看不到端点,实在是有够长的。 林郁笑了起来,将白拿来的线用作纬线,所谓织布,就是把经纬线交织在一起的过程。 她提起横木,六十根经线立刻分为上下两层,然后让白牵引纬线从分成两层的经线中穿过去,将纬线拢紧后,再降下横木,原本位于上层的经线变成了下层,继续牵引纬线从中穿过…… 如此循环往复,经线和纬线便渐渐交织成布。 织布本质上是机械式的工作,和流水线上的活计差别不大,想要织得快织得好,无他,唯手熟尔。 两人的配合起初还很生疏,慢慢的变得越来越默契,随着布匹的成形,白惊奇地发现,用树皮纺出来的线竟然形成了像兽皮一样的东西。 当然比兽皮要粗糙许多,而且质地很硬,不适合制成衣物。 张天得空过来视察工作,发现林博士竟然当起了织女,用这种又粗又硬的线唧唧复唧唧,不禁笑道:“你在织草席呢?” 林郁听出了他口吻里的取笑意味,白他一眼说:“我织来当门帘的!” 两人合力织出一张近两米长一米多宽的粗布。 白看着经由自己双手织出来的布,心底顿时涌上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她跑进洞穴里向妈妈、姨妈和姐姐们炫耀。 女人们得知林郁和白两个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编织出这么大一块布,都惊讶不已,她们用手也能编织出这样的布来,但起码需要两三天的时间,而且得是手艺娴熟的女人才行。 晚饭后,女人们都跑出来围观林郁和白织布,瞧着经线上上下下,纬线进进出出,密密麻麻的,看得眼晕。 看了一会儿就发现,操作其实很简单,无非提起和下降横木、穿线、拢线罢了。 她们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但立刻意识到织机的优越性,这可比她们用手编织快多了! “快看!木屋好像也快盖好了!” 女人们又熙攘着跑去看男人们盖的木屋。 洞穴外面的空地上一座十平米左右大、两米来高的简易木屋拔地而起。 木屋对族人们来说是新鲜词汇,但搭出来后,他们发现这所谓的木屋和他们在河谷搭建的营地十分相似,只不过木屋用的是木材,而河谷营地用的是猛犸的牙齿和兽皮。 男人们为木屋盖上用树叶串成的顶棚,张天进到屋里,点起用蜂蜡制成的蜡烛,借着烛光在屋中一隅挖出一个数公分深的方形浅坑,墙角底部留一条缝隙,用以排水。 这一块区域就相当于浴室了。 盖这间木屋主要就是为了洗澡,族人们没有洗澡的习惯,一年也洗不了几次,而且集中在暖天,用满是寄生虫的河水清洗,越洗越脏。 林郁来之前,张天还可以烧一筒水在洞外面露天冲洗,林郁来了之后,他最近穿衣服都比较注意,以免不必要的露出,有碍观瞻。 大家都来自礼仪之邦,还是要注意点形象。 想到以后可以经常洗澡了,他的心情十分愉悦,下意识哼起小曲来。 一旁的枭听得出神,等张天哼完一曲,他忍不住问:“你在哼唧什么?还挺好听的。” 张天愣了下,若不是枭出言询问,他甚至没察觉到自己在哼歌,笑道:“我哼的是乐曲。” “乐曲?” “令人感到心情愉悦的声音就叫乐曲,虎头干活的时候,不也经常吆喝么?那也算是乐曲。” “可他吆喝得很难听,一点儿也不愉悦。” “你或许不觉得愉悦,但虎头乐在其中,乐曲不一定要悦人,也可以悦己。” 张天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根打了孔的竹子,枭记得这个东西叫竹笛,会发出很刺耳的声音。 眼看张天又要开吹,枭连忙退开两步,提前躲避他的声波攻击。 出乎意料的是,他这次吹出来的声音却很悦耳。 清亮的笛声飘出木屋,随风潜入静谧的夜晚,传入所有人的耳朵里。 族人们常年饱受虎头五音不全的大嗓门的迫害,何时听过如此美妙的仙乐,顿觉心头荡起阵阵涟漪,不禁为之沉醉。 林郁也暂时搁下手里的经纬线,侧耳听着悠扬的笛声,忍不住唇角微扬,在这个忙碌的夜晚偷得片刻闲暇。 056 打不过就加入 在搭建木屋框架的时候,张天留出了门和窗的位置,不过正儿八经的门窗做起来比较麻烦,为图省事,便用林郁织出来的粗布匹遮挡,看着很像是入冬后北方商场门口挂着的厚重门帘。 张天对族人们说,这间木屋是巫师的地盘,没有巫师的许可绝对不能擅自入内,否则会招致厄运、疾病甚至是死亡。 虎头大喇喇表示:“这个我懂,我们每次去河谷营地,有盐部落的祭司也会提各种要求,这不让做,那不让做,说一旦违反就会引发可怕的后果。” “有盐部落有祭司?” 话出口后,张天才从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一些零碎的信息,族人以前提起过这件事,不过都是只言片语,原身从未往心里去,所以印象不够深刻。 “当然有!不然你以为他们的盐是从哪里来的?” “从哪里来的?” “从雪变来的!”虎头十分笃定,“他们的祭司可以把雪变成盐!” 张天和林郁对视一眼,心知族人们被人家忽悠瘸了。 把雪变成盐自然是太监开会无稽之谈,有盐部落的祭司多半是掌握了制盐的方法,但不愿和其他部落分享技术,所以才发明出这么一套说辞,以便获取最大的利益。 看来即便在原始社会,部落里的人过着看似自由而散漫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但在不同部落之间,仍然存在着垄断和剥削。 进一步询问后,张天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族人们对于水的三相变化没有清晰的认知,他们知道水在冷天会变成冰,也知道雪加热之后可以变成水,但他们并不认为水、雪和冰是同一种物质。 经过长年累月的观察,有盐部落的祭司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他宣称雪乃万物之源,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景象也归功于雪。 在冷天覆盖山林的雪到暖天就消失了,消失的雪到哪里去了呢?一部分变成了水,一部分变成了花草植物,还有一部分变成了盐。 族人们深以为然,这是很简单的逻辑,雪既然可以变成水,自然也可以变成盐或者其他的东西,何况单从外表看,就知道雪和盐必然是亲戚! 真是鬼才……张天为之折服,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反驳起,转念一想,为什么要反驳?和原始人讨论科学本身就是一件不科学的事,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好了。 据说每年冬狩之前,那几个掌控盐的部落总会带领众人祭祀雪灵,祈求狩猎丰收,顺利度过冷天。 这不就是最原始的自然崇拜么?和张天在做的事本质上并无两样。 这个祭司别人当得,他自然也当得! 不过他得先琢磨琢磨怎么把雪变成盐,毕竟在族人们看来,只有能够做到这件事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祭司。 “天,枭!过来试新衣服了!” 经过数个晚上的缝制,红花和枫叶终于将厚实的熊皮制成崭新的大衣,两位姨妈很是兴奋地招呼两个孩子过来试衣服。 枭高兴坏了,他早就巴巴地等着了,一个箭步冲过去,迫不及待地就要脱下旧衣换上新装。 张天赶紧制止。 “洗个澡再换新衣服吧。” “好!” 枭以为的洗澡是烧一筒水在洞穴外冲洗,结果却被张天连人带水一并带到了黑黢黢的木屋里。 张天在屋子里生起火,冰冷的空气渐渐暖和起来。 枭四下瞧了瞧,略显忐忑地问:“你不是说不能随便进来吗?” 张天笑道:“我已经得到林的许可,林说,在这里洗澡才洗得干净,而且不会着凉。一会儿帮我搓下背。” “搓背?” “嗯,把背上的脏东西搓掉……你看我是怎么洗的。” 艾叶熬成的热水淋在身上,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大了嘴,贪婪地吮吸着久违的雨露甘霖。 张天用粗糙的麻布轻搓手臂,将积攒了数月之久的厚厚污泥搓成一团团拇指大的泥丸。 枭看得触目惊心,骇然道:“你的肉被搓掉了!” “这是泥,你像我这样搓一下就知道了。” 枭犹犹豫豫地拿起麻布,一搓之下,发现一点儿也不疼,这才放下心来。 原来我身上有这么多泥吗? 他感到震惊,以前洗澡都是用水胡乱冲一下,从未仔细搓过,如今搓掉了泥,肌肤肉眼可见的白嫩了许多。 他欣喜道:“我变得和林一样白了!” 张天哈哈大笑,叫他给自己搓背,嘱咐说:“别搓太狠,这麻布糙得很,容易搓破皮。” 洗完澡,换上干净舒爽的熊皮大衣,两人都觉得神清气爽,身轻如燕,说不出的惬意。 已是夜深,干了一晚上体力活,男人们都疲惫不堪,早早在自己的火堆旁睡下。 这令枭颇为丧气,他还没来得及炫耀他的新衣服呢! 好在女人们很捧场,对他的新装扮赞不绝口,薄荷笑道:“瞧他俩,洗了澡换上新衣服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枭兴高采烈,趁机说起和天互相搓背,搓出一地泥的事,又撸起袖子,展示经过搓洗之后白里透红的手臂,女人们看得惊奇又心动,都说明天也要搓个澡试试。 张天蜷在略带草木芳香的熊皮大衣里,手缩进腰间结实暖和的兔皮褶层里,直打呵欠。 张天和枭换下来的鹿皮衣服自然不会扔掉,部落里就没有扔掉的兽皮,磨破了的可以打补丁,掉了毛的可以粘上鸟毛,实在不行,还可以当垫子、被子或者制成袋子。 比如林郁怀里抱着的那件五彩斑斓的衣服,便是兰花用旧兽皮和各色鸟毛制成的,有一说一,还挺好看的。 林郁比任何人都想要洗澡。 等水烧开,她悄摸摸把记事本递给张天。 张天翻开一看,只有短短一句话:“我想洗个澡,可不可以替我放下风?” 他朝林郁比了个ok的手势,然后对族人们说:“我去外面望一会儿天,你们睡吧,不用管我。” 孩子们嚷嚷道:“你还没有给我们讲祖先的故事呢!” “今天太晚了,明天再讲吧。” 他走出洞穴,在木屋旁装模作样地仰望天空。 不多时,林郁抱着一大筒热水走来,两人相视而笑。 张天替她掀开门帘,问:“要我帮你生火吗?” “我自己来吧。” 族人们相继睡下。 星空下,山林里,万籁俱静,只有木柴燃烧的噼啪声和水溅落地面的哗哗声从墙里面传来,带着泡沫和热气的水从底部的那道缝隙流出,流向山野,那道缝隙之内,一双雪白的脚丫正欢欣地踩着水,有轻柔的哼唱声传出,但很快又戛然而止。 057 走马上任 “怎么不唱了?”张天笑呵呵问。 “咳……” 还能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哼到一半想起一墙之隔的外边还守着个人呗……并非她胆小,好吧,她胆子确实不大,这荒山野林、乌漆墨黑的,有个信得过的人守在外面令她安心许多。 林郁有些难为情,岔开话说:“麻烦你了,这么晚让你帮忙。” “小事,你不也费心帮我找辣椒了么?你我流落此地,理应互帮互助。” “嗯。” 气氛略尴尬,短暂的沉默过后,张天问:“那个恶人部落,你怎么看?” “刀耕火种,他们或许是最早一批开始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很有研究价值。” “或许?” “按照学界的主流观点,现在这个时代是原始农业的开端,但谁知道呢,万一以后挖出来年代更久远的遗址,证明在这之前已经有人从事农业生产,现有的猜想和理论就将被全部推翻。所以我才说考古学没有真相,研究了这么久,甚至连人类的起源都没有定论。” “不是非洲起源么?” “这是很著名的观点,但不是唯一的观点,也有许多学者信奉‘多地进化说’,他们从各地不同的石器传统、人种骨骼形态、生殖隔离等方面提出证据,认为各地的人都是由本地进化而来,这两派的学者一度势同水火。” “那你是哪一派?” “我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也都有失偏颇,我个人更倾向于非洲起源、混种繁衍、多地进化的演化路径。” 张天一愣,狐疑道:“我怎么觉得,你只是把两派的观点杂糅了一下?” “才不是,我有依据的好嘛!从基因图谱来看,智人的确崛起于非洲,也走出了非洲,但在走向全球的过程中,我们的祖先也不是只知道党同伐异,赶尽杀绝,而是吸纳兼并了各地人种,所以在现代人的体内,才会有各个人种的基因……” 讨论起自己擅长的领域,林郁侃侃而谈,滔滔不绝,仿佛在给张天上一堂考古学的专业课,就是时不时响起的哗哗水声和那双在他眼皮底下晃来晃去的雪白脚丫,总令他分神,不太听得进去。 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林郁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她换下穿了大半个月的现代衣物,换上五彩斑斓的鸟毛大衣,抱起树筒掀起门帘走出木屋。 替她放风的张天仔细打量她几眼,笑着给出中肯的评价:“现在你像个原始人了。” 接下来的两天,族人们也都相继进木屋里狠狠搓了番澡,搓完后个个红光满面,身体一下轻了好几斤,走路都生风。 林郁戏称自己的领地变成了公共澡堂。 不过,族人们洗完这次澡,下次洗澡恐怕得等到明年开春了。 在张天的示意下,男人们为“澡堂”添了些家具,桌子、椅子、架子……都是他们见所未见的新鲜玩意。 建起了木屋,林郁便走马上任,肩负起巫师的职责。 她将采集回来的药用植物拿到木屋里处理,单独给白开小灶,传授她基本的药理知识,白是个聪明的孩子,学得很快。 许多族人私下找她治疗,包括阿妈。 阿妈是部落里最长寿的人,和她同辈的老人,甚至她的孩子都一个个离世了,而她依然精神矍铄,眼不花耳不聋,说话也条理清晰。 无论在哪个时代,长寿者总叫人肃然起敬,仿佛人的威严也会随着年龄一并增长。 部落里的每个人都是阿妈从小看着长大的,他们从一出生起,就听阿妈讲故事,这么多年过去,阿妈还是那副镇定、睿智的形象,以至于族人们从未想过她也会患病,也会饱受伤痛折磨。 只有阿妈自己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并不好,很不好。 在族人们面前,她绝不愿也绝不会展露出痛苦软弱的一面,那不是身为阿妈的她该有的样子。 所以前几天,林郁悄悄问她的病情时,她只是微笑不语,直到搭起这间木屋,她才编了个借口来找巫师看病。 发现白也在,阿妈的神情略显迟疑。 林郁搀扶着阿妈的手臂,说:“白是巫师的学徒,她也要遵守巫师的规矩,发生在这间木屋里的事,她不会对任何人说。” 白用力点头,跟个小大人似的认真道:“我向天空发誓,我一个字也不会对外讲!” 向天空发誓这种话,自然也是张天教给族人们的,他宣称,天上的祖先会时时刻刻关注起誓者,一旦违背誓言,天空就会降下严厉的惩罚。 阿妈哑然失笑,抬起和树皮一样粗糙的手轻抚白乌黑的发,在椅子上落座。 第一次坐椅子,她还有些不习惯,不过这样坐着,脚似乎没那么疼了。 “白,去给阿妈煮一杯柳树皮茶来吧。” “好!” 白踮起脚,从架子上取下刻有柳树图案的竹筒,娴熟地倒出柳树皮,捣碎后加入经过净化的水,放到火上加热。 林郁听阿妈讲述她的不适,查看她的牙齿和身体各处。 阿妈的病症比她预想的要复杂得多,风湿病和牙病只是显现出来的病灶,似乎还是最轻的。 她越听越觉得惊讶,无法想象阿妈是忍着怎样的痛苦在生活,同时又感到无力,阿妈积病已久,以她半吊子的医术,想要治愈阿妈,实在很难。 阿妈讲完,见林郁欲言又止,微笑道:“有什么话你直说就是,我都能接受。” 林郁思考了措辞,尽可能委婉地说:“你的病情很复杂,我不敢保证我能治好,我们可以一个一个治,先从牙痛开始吧。” 这时,白端来柳树皮茶,柳树皮里富含水杨酸,这种物质是阿司匹林的主要成分,有止痛消炎的功效。 阿妈饮下茶水,顿觉牙痛似乎得到些许缓解,欣喜道:“真是神奇,这么快就治好了我的牙齿!” 林郁摇摇头说:“这不是治疗,只是止痛,想要一劳永逸,不再受牙痛之苦,只有一个法子——把牙齿拔掉。” “拔掉!”阿妈吓得后缩,“我还是喝茶吧,这个茶就挺好。” 058 射艺大赛 无论林郁如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阿妈坚持不愿拔牙. 林郁只好退而求其次说:“那好吧,不拔牙也行,但你的牙龈肿得厉害,牙齿已经生出龋洞,我必须切开你的牙龈放血消肿,再通过灼烧来消除疼痛。”https:/ 这种治疗方法实在是骇人听闻! 阿妈脸色发白,紧闭着嘴唇不置可否。 林郁说:“听起来很可怕,但其实没那么疼,我向你保证,比你平时忍受的牙痛轻多了!而且只疼这么一下,疼过这下,以后就不疼了。” 阿妈有点心动,她想,林说得在理,再糟也不会比牙痛糟到哪里去,于是点头同意。 林郁展颜而笑,取出两根小木棒,将其中一根的末端放在灼热的石头底下闷烧,另一根用折叠刀削尖,过火杀菌。 “阿妈,把嘴张大。” 阿妈依言张开嘴,露出两排磨损严重的牙齿。 她紧张兮兮地望着林郁,望着她手中尖利的木棒,心提到嗓子眼。 “放松,会有点疼。”林郁语气温柔,“白,你仔细看我的操作。” 白睁大眼睛,一眨不眨。 “用尖利的一端戳破牙齿下面肿大的牙龈,令其中的血流出来。” 林郁一边讲解一边示范。 阿妈轻轻皱眉,疼肯定是疼的,但确实如林所说,和她平时忍受的病痛相比,这点疼痛实在不算什么。 排血的时候,林郁将那根闷烧至发红发黑的木棒取出,用另一根压住阿妈的舌头,然后将烧红的这根插进龋洞里。 白听到滋啦一声,看到一缕淡淡的热气从阿妈嘴里冒出。 阿妈身体轻颤,她握紧双拳,一声不吭。 “把红花粉取来。” 白立刻取来装有红花粉的竹筒,红花对局部外伤有活血化瘀和止痛的作用。 林郁用指尖挑起些许用红花研磨而成的粉末,涂抹到阿妈牙龈的伤口上。 “好了,等几天看看,如果牙龈又肿了,就必须拔牙。我会给你熬制一些调理的药,你以后每天早晚都来服一次药,对你的病情会有帮助。” 林郁不敢把话说得太满,她毕竟不是老中医,没有妙手回春的本事,而且独活、蕈树等对于风湿伤寒有不错疗效的植物大多生长在暖温的南方,她只能选用疗效比较一般的老鹤草来熬药,这令她本就不算高明的医术雪上加霜。 但在族人们眼里,林郁是名副其实的神医。 阿妈感受着渐渐消痛的牙齿,很高兴地说:“已经没那么疼了。” 这几天听族人们夸赞林的医术听到她耳朵快起茧子,她始终半信半疑,现在亲自体验过,再不怀疑林的能力,更不怀疑她巫师的身份。 胶液终于晒干,三把弓胎无一开裂,张天乐得合不拢嘴,他试了试粘合的效果,相当牢固! 看来本大爷的手艺没有退步……他喜滋滋想着。 接下来是修形,族人们现在用的弓是直拉弓,呈月牙形,角弓大多制成反曲弓,弓腹处仍然弧度饱满弯如月牙,两端则向外弯曲,呈波浪形,这种形状能够最大程度的提升拉距,增强威力。 男人们强势围观,心都悬着,他们对胶水的粘合强度仍然不够放心,生怕弓胎突然崩裂。 直到张天很顺利地完成三把弓胎的修形,他们松一口气的同时,又大感惊奇,制弓的这些材料,即便用绳子捆绑在一起,也经不住这样折腾,这鱼鳔胶竟然如此强劲! 修完形就该驯弓了。 按理说,为了提升角弓的使用寿命,还应该再刷一层胶,包贴兽皮,或者取漆树的树液制漆,涂抹在弓胎的表面,以达到防水防潮的目的。 但这些步骤耗时太长,如果按部就班搞下来,就赶不上冬狩了。 有道是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他费大力气制作更加先进的狩猎武器,如果不能在部落大会上一鸣惊人,那制弓的意义何在? 弓胎终于有了弓的形状,等驯弓上弦制成成品还需要一些时日,不过男人们都已摩拳擦掌,迫不及待,高声争论着这三把弓的归属。 见男人们越争越凶,逐渐脸红脖子粗,为避免上演原始版的二桃杀三士,张天立即出言制止,提议道:“你们想用射太阳的弓,就要凭实力争取,这三把弓,我会分给箭术最好的三个人!” 虎头哈哈大笑:“当然是我的箭术最好,谁敢不服?” “我不服!” “我也不服!” 群情激昂,男人们没一个服气的,在这种时候,至少嘴上不能认怂。 虎头气急败坏,他满以为自己是公认的神射手,平日里,这群家伙明明对他的箭术赞誉有加,这会儿竟然都翻脸不认,属实可恶! 张天笑道:“既然你们都认为自己的箭术最好,那就比一比!咱们办一场射艺大赛!” 他数了数,连他自己在内,一共十二名青壮参赛。 于是找来四个树墩,得知林郁擅长徒手画圆,便让她用木炭在树墩上画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同心圆。 又给每人发一条绳子,宣布规则说:“射中最里面的圆,打三个绳结,射中中间的圆,打两个绳结,射中最外面的圆,打一个绳结,我们一共射十轮,最后看谁的绳结最多,谁的箭术就最好。” 男人们面面相觑,均是一头雾水,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射中了圆要打绳结,为什么绳结的数量会和箭术的高低有关系。 张天不厌其烦地解释,光是讲解规则的内在逻辑就费了他不少唇舌。 “都听懂了吗?” “懂了懂了!” 男人们忙不迭答应,张天看得出来,有的人是真的懂了,大部分人是不懂装懂。 “开始吧!赶紧的!” 虎头连声催促,比试的规则他一个字也没懂,但无所谓,他会出手,只要每箭都射中最小的圆,谁还敢质疑他的箭术? 族人们都走出洞穴,兴致盎然地等着看男人们比试。 以往男人们产生争执,都是通过摔跤来分出胜负,比试箭术是破天荒头一回,众人在场地两侧排排坐下,眼里都跳动着期待的光芒。 四个树靶立在十米之外,参赛选手被分成三组,由完全理解了规则的林郁和枭为选手们计分,孩子们则充当箭童,给选手们递箭递水。 虎头面色肃然,丝毫没有轻视之心,很郑重地在场地边活动肩膀和手腕关节,等待入场。 就在这时,山林里忽然响起一声爽朗的大笑:“各位真是好兴致,这么晚了还集体出洞!是白天没吃饱,晚上接着觅食吗?” 远处传来一阵男人的笑声。 众人循声看去,只见清冷月光下,一行七人钻出树丛,当先那人面如刀削,身材精壮,一袭狼皮大衣似雪一样纯白。 059 客从远方来 大树部落的人突然出现,赛场上的紧张气氛顿时为之一松,众人的注意力都被这群“不速之客”吸引。 虎头哼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你们这是吃不上饭,饿昏了头,跑这儿讨食来了?” 族人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大河部落和大树部落算是近邻,彼此间的来往在所有部落里是最多的,了解自然最深。 两个部落常拿对方的“蒙难史”当反面教材教育小辈,幸福是比较出来的,每每想到隔壁部落过得比自己还要惨,族人们心里就平衡多了。 双方见面打打嘴炮是稀松平常的事,不至于伤了和气,何况虎头和松果本就不太对付,两人年龄相仿,常被人放一块比较,难免暗中较劲。 阿妈行动不便,兰花代她领着几个男人迎上去,诧异询问:“如今枫叶还没有落完,你们这就去河谷营地?” 大树部落的人通常只在前往部落大会的途中顺路造访大河部落,在大河部落客居一晚后,两个部落再一同上路。 兰花下意识以为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冬狩。 不过话一出口,她就知道他们并非为此而来。 如果是去冬狩,他们一定会带上没能在暖天受孕的女人,利用最后的机会冲一波业绩。 繁衍是头等大事,若人丁不兴,则部落不强,这个时代婴孩的夭折率很高,所以处于生育期的女人都得动员起来,争取每年怀一胎。 对方这行人里显然没有女人。 这就更奇怪了。 若是女人们单独前来,还有可能是奔着求种来的,男人们来是做什么?难道真像虎头说的,大树部落又陷入三天饿九顿的窘境,跑来讨要食物了? 霎时间,兰花心里转过无数念头。 松果面带笑容,提高声量说:“我们是专程来拜访你们的,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们!” 这番话在大河部落里引起些许骚动,族人们大都面露好奇,只有虎头嗤之以鼻:“你能有什么好消息?” 松果带领族人走到阿妈跟前,毕恭毕敬地问好。 阿妈是有名的长寿老人,在附近的部落里很有声望,即便是那些大部落的酋长,见了阿妈也要礼敬三分。xbiquge 阿妈微笑颔首,算是回礼。 走得近了,松果注意到一些异样。 大河部落的人怎么突然变白了许多? 不对,是变干净了。 脸蛋光洁,没有一丁点儿污渍,头发乌黑发亮,像一条黑色瀑布柔顺地垂在脑后,跟他们灰头土脸、发如杂草的模样形成强烈的对比。 置身于一群容光焕发的人中,松果和他的族人们突然有点自惭形秽。 松果在人群里发现两个外形奇怪的家伙。 一个留着短发的年轻男人和一个异常高挑的年轻女人。 这个短发男人他倒是有点印象,这个高个女人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上一次来怎么没见过? 他还注意到洞穴外边用木头和竹子搭起来的那座木屋,上次来也是没有的。 这些也就罢了,最令他疑惑的,是男人们几乎人手握着一根弯弯的木头,木头上绑着一条线,另一只手里攥着细长的树枝。 这又是在做什么?树皮的新吃法? 阿妈说:“我们进洞里坐吧。” 松果收回观察的目光,应一声好,边走边对阿妈说:“如今森林里比以往要冷,想来你们也察觉到了,最近一定没什么食物可吃吧……”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脚步也僵停在洞穴口,不可思议地瞪着洞穴里搭起来的数座熏肉架,和架子上满挂的各种肉食。 大河部落竟然有这么多肉!不仅够吃,甚至还有余粮用于储备过冬的食物! 他的族人们同样惊得合不拢嘴,闻到空气里弥漫的淡淡肉香,不禁偷偷咽唾沫。 有谷部落给了他们一些谷物作为“定金”,以示诚意,出发之前,他们已经饱餐过一顿,不过那是早上的事了,赶了一天的路,大伙肚子里都空落落的。 而且比起饿,更多的是馋。 肉谁不爱呢?原始社会里可没有出家人,何况他们已经有许多天不曾大快朵颐了。 阿妈将客人们的神情尽收眼底,吩咐虎舌和女人们说:“我们的客人从遥远的地方翻山越岭而来,想必一定饿了,你们多备点肉菜,不要怠慢了客人。” 松果很想十分硬气地说一句不用了,但望着串肉烤鱼的虎舌,看着烧水煮菜的女人们,又瞥见同行的族人们不断耸动的喉结,话到嘴边打了几个转,终究咽了回去。 肚里没货,嘴巴很难硬得起来。 但也绝不能表现得过于饥渴,他们一行人代表着整个部落的形象,一定要忍住,忍住…… 心里这么想,口腔里却源源不断地分泌出大量唾沫,他们不得不疯狂吞咽。 太香了!怎么可以这么香! 客人们的目光不受控制地飘向篝火上滋滋冒油的鱼虾和各种野味,虎舌专注且娴熟地不断翻烤食物,动作潇洒地向肉的两面抛洒各种奇怪的粉末,随即便有浓郁的香气涌出,令人食指大动! 虎舌他们很熟,知道此人不善狩猎,却极擅长烧烤,每次部落大会,他都是官方指定的掌勺大厨之一。 奇怪的是,暖天的部落大会,他们刚尝过虎舌的手艺,那时绝没有现在这么香! 是那些粉末的作用吗……松果疑惑。 这时林郁煮好了开胃茶,让孩子们端给客人们。 客人们端起清香浓郁的茶一饮而尽,试图饮水充饥,喝完却发觉更饿了,肚皮相继抗议,跟商量好了似的,此起彼伏发出声量惊人的肠鸣。 大河部落的人很有礼貌地掩嘴而笑,唯独虎头笑得很大声。 客人们窘迫不已,面色涨得通红,想要忍住,奈何肚皮不听使唤,一个劲地咕噜作响。 大树部落里口耳相传邻居家的落魄往事,在他们看来,大河部落应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远不如自己才对,如果连他们都无肉可吃,大河部落早该断粮了才是。 但面对此情此景,他们的信念开始动摇,这充足的肉食和令人垂涎欲滴的浓郁香气,哪里像是要啃树皮的样子? 松果瞧见族人们一个个都表情管理失败,立即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兽皮袋,递给阿妈,试图以此扳回一城。 060 踏破铁鞋无觅处 “这是什么?” 阿妈望着袋子里像沙土一样的颗粒物,神情疑惑,心想生活再怎么困难,也不至于吃土吧。 松果用手指头挑出些许,放到嘴边舔舐,然后示意阿妈也尝尝。 阿妈心里是拒绝的,叫来兰花代劳。 兰花勉为其难地挑出一丢丢放进嘴里,立即紧锁眉头。 口感极差,她怀疑这根本就是沙子,而且很苦的沙子,不过……苦中似乎带着一点点咸味? 仔细分辨过后,她有些惊讶地问:“这里面有盐?” 不远处的张天和林郁同时动了动耳朵,不动声色地挪移到阿妈和兰花身后。 盐不仅是百味之首,更是人体所必须的钠离子的主要来源,当然和水比起来,盐没有那么不可或缺,但如果长期缺乏盐分摄入,轻则四肢无力,神经衰弱,重则肌肉痉挛,心悸晕厥。 原始人长期从事狩猎与采集,钠离子的消耗远高过现代人,对盐分的需求更为急迫。 然而盐自古以来便是稀缺资源,传闻黄帝与蚩尤开战,就是为了争夺盐矿的归属。 大多数时候,族人们只能从动物的血液、植物的根茎中直接获得盐分,在困难时期,甚至要从汗液、尿液里获取盐分补充。 难道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两人心心念念的盐这就自己送上门来了?新笔趣阁 张天伸长脖子朝袋子里张望几眼,不免大感失望。 人家是盐里掺杂质,他这是杂质里掺盐! 很显然,大树部落不会制盐,看样子,应该是把岩壁或者地表的含盐结晶刮了下来,未经处理就直接装袋了。 这也吃得下去……张天敬他是条汉子。 松果很认真地说:“我们找到了能够使雪变成盐的土地,我知道吃起来不够纯净,这是因为我们还不曾祭祀雪灵。等山里下了雪,在雪盐地里祭祀过后,雪就会变成纯净的盐了。” 有盐部落的祭司是这么宣称的,松果对此毫不怀疑。 张天忽然灵光一现,忍不住面露喜色。他知道怎么让雪变成盐了! 大河部落的人都羡慕不已,那可是盐啊,拿到部落大会上,一小袋纯净的盐就足以换取好几天的食物。 阿妈说:“你打算请山溪去你们那儿祭祀雪灵?据我所知,请他祭祀的代价可不小。” “我知道,他会拿走绝大部分盐,只留下很少的一点给我们。” 松果无奈叹气。 两人口中的山溪是有盐部落祭司的名字。 在这之前,巨岩部落也曾过发现雪盐地,他们尝试自己举行祭祀仪式,但显然,并非所有人都具备山溪那样的神力,他们耗费了大量物资祭祀雪灵,最终也没能令雪变成纯净的盐。 “我也不想请他帮忙祭祀,可是……巨岩部落的故事阿妈你比我了解,除了山溪,还有谁能够令雪变成纯净的盐呢?我没得选。” “不,你有!” 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引得众人纷纷抬头。 松果也循声看去,只见阿妈身后,那个顶着锅盖头的奇怪男人正对自己露出自信的笑容……他诧异道:“你是?” “他叫天,是受到祖先指引的孩子。”阿妈说,“我们的祖先传授给他许多知识,你看到的这些肉食,都是在他帮助下狩猎到的。” 大树部落的人顿时炸开了锅,这话换别人来说他们未必相信,但阿妈是什么地位?她老人家金口玉言,说出来的话岂会有假? 乍见张天,他们都悄悄对他别致的发型评头论足过,以之为笑谈,这时不禁刮目相看。 松果顾不得追问来龙去脉,他更关心他的雪盐地。 “你说我有得选,难道你认识懂得祭祀雪灵的人?” 张天正色道:“祭祀雪灵是祖先流传下来的知识,就在刚才,祖先们把这个知识教给了我。” “祖先?”松果四下张望一番,“在哪儿呢?” “在天上。”张天指向洞穴外璀璨的星空,“那些离开我们的族人,他们都变成了星星,在天上看着我们,守护着我们,只要仰望天空,就会得到他们的指引。” 松果和他的族人们听得一愣一愣的。 忽然有人惊呼出声:“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经常盯着天空发呆的怪小孩!” 经他这么一说,大树部落的其他人也都回忆起来,想到怪小孩以前的所作所为,突然觉得事情合理了许多。 松果仍然感到难以置信,追问:“你是说,你会祭祀雪灵?” “是的。”张天给出肯定答复,“我可以帮你们祭祀,得到的盐咱们两个部落各取一半。” 松果眼睛一亮,这个条件可比山溪开出来的优渥多了!他非常心动。 但是……这个尚未成年的小孩真的懂得如何祭祀雪灵吗? 食物本就匮乏,如果祭祀不成功,这个冷天将变得更加艰难。 不管怎么想,风险都太大了…… 张天瞧出松果心有疑虑,立刻补上一句:“祖先告诉我,只要向天空祈祷,祭祀雪灵就不需要食物。” 此话一出,不仅大树部落,自家部落的人也都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祭祀雪灵历来都需要用到食物,怎么到张天这里就不用了呢? 疑惑归疑惑,族人们丝毫不怀疑张天所言的真实性,既然祖先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有祖先的道理。 大树部落的人则很有些不以为然,心想没有食物的祭祀还是祭祀吗?如果照他说的做,肯定失败,就像当年的巨岩部落一样。 松果也不太相信,但他琢磨着,既然不需要食物,那么即使失败了也无所谓,大不了等下一个冷天再请山溪来祭祀。 他想了想问:“祈祷是什么?” 枭抢答道:“祈祷就是仰望天空,许下心愿。” 松果皱起眉头:“我不明白……向天空祈祷和祭祀雪灵有什么关系?” 张天不答反问:“雪是从哪里来的?” “当然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松果脱口而出,话一出口他立刻就明白了。 在场的人也都恍然大悟。 雪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雪和天空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 张天神情肃然,紧接着说出令所有人都无比震惊的话: “雪是天空的一部分,祭祀雪灵本质上就是祭祀天空,如果我们直接祭祀天空,不仅不需要食物,效果还会比祭祀雪灵好很多,得到的盐会更加纯净!” 061 战书 直接祭祀天空! 众人瞠目结舌,一条从未设想过的道路展现在他们面前。 最初的惊讶过后,大河部落的人立刻接受了这一说法,天空的伟力族人们见识过多次,早已深信不疑。 大树部落的人则是将信将疑,他们承认张天的说辞确有几分道理,事实上,不少人曾经思考过同样的问题:雪既然是万物之源,为什么会从天而降呢?就连山溪本人也说不清楚。 现在他们明白了,原来雪是天空的一部分,雪不是万物之源,天空才是万物之源。 至于天空为什么要降雪,这很好解释,大家都有头皮瘙痒的时候,随手一挠,白色碎屑就会像雪花般片片飘落,或许天空也只是头皮发痒了,随便挠一挠而已。 逻辑上完全说得通。 然而这终究只是一个未成年小孩的一面之词,在亲眼见证雪变成盐之前,他们很难发自内心地信服。 松果略一思索,如果祭祀天空有效,他们将获得大量纯净的盐,如果失败,他们也不损失什么,至多浪费点时间,这样的好事他实在想不到任何拒绝的理由。 于是他欣然应允:“好,那等山里下了雪,你带人来我们部落,我带你们去那片雪盐地。” “过来吃饭吧!” 虎舌烤好了肉食,女人们煮好了菜,招呼客人们用餐。 松果连忙扭头,想朝族人们使眼色,示意他们要矜持,千万不要表现得跟八辈子没吃过肉似的。 但他一扭头便绝望地发现,他的族人们竟然已经在篝火旁落座,一脸猴急地接过主人递来的食物,毫无形象地大口撕咬,用力咀嚼,吃得满嘴流油,双眼放光,还不忘献上溢美之词,连声惊叹虎舌和女人们的好手艺。 可恶!竟然不等我! 松果坐不住了,生怕再矜持一会儿,这几个没良心的连骨头也一起啃了,留一些剩汤给他。 他一个箭步蹿到篝火旁,虎舌递给他一条烤鱼,浓郁的香气扑鼻,他使劲吸嗅,仿佛不把香气全部吸进鼻子里,也是一种浪费。 咬一口鱼肉,顿时也和他的族人们一样两眼放光。 “好香!” 香气不仅仅停留在表面,更是融入了鱼的每一寸肉里,细嫩多汁的鱼肉在嘴里化开,肉香混着层次丰富的异香溢满唇齿,他感到舌头都在兴奋地战栗着,绵长的香气在口腔里久久不散,这是何等的美味! 松果习惯烤熟了就吃,何时尝过这样精心烹饪的美食?当即也像他的族人们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他嘴里咀嚼着食物,含糊不清地问虎舌:“你烤鱼的时候洒的东西是什么?” “香料。” “香料?” 松果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 “是的,能够给食物增香的植物就是香料。” “有这样的好东西,为什么上次部落大会不拿出来?” “我倒是想……” 虎头心说要是那时的他有如今的本事,也不至于度过几个寂寞的夜晚。 他指了指那个穿彩色鸟毛大衣的高个女人,说:“香料是林教给我们的知识。” “林……我记得上次来没见过她。” “她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刚回家不久。” 这倒是件稀奇事。 松果多看了林郁几眼,没有深究,此时的他对食物更感兴趣,风卷残云般啃掉手里的鱼,赶紧拿第二条。 好大的鱼! 这条鱼比和他的脸还大! 他一进洞穴就发现了,大河部落的鱼多不胜数,每个熏架上都挂得满满当当的,看得人眼晕,比这条鱼更大的鱼多的是。 他们经常在山间的溪水里捕鱼,但很少捕到体型如此丰满的鱼儿。 溪水太小也太浅,容不下这样的大鱼,必然是从山底下那条河里捕的。 但山底下那条河很有些浑浊,而且水流湍急,深不可测,要怎么捕鱼? 松果想不明白,向阿妈请教:“你刚才说,你们能够狩猎到肉食,也是因为天的帮助,他都做了些什么?” “天做的事情可多了!我给你讲!” 枭兴致勃勃地坐到松果旁边。 张天做的每一件事,他都全程参与,比任何人都清楚来龙去脉,他也与有荣焉,急着想要向客人们宣扬他和天的光辉事迹。 他指着靠在洞壁上的细长竹竿,眉飞色舞地告诉松果,那个叫鱼竿,他用那个竿子一天可以钓上来二十条鱼! 又拿起一个圆形的中间插着木棍的石块,告诉他这个叫纺轮,用这个东西,一个晚上就能纺出一个月都用不完的麻线! 又说天曾经教他们制作过一种陷阱,毫发无伤地猎杀了一头比两个人还要壮的熊! 松果越听越震惊,甚至顾不上进食,当他听到枭说,那个弯弯的木头和不足手指粗的树枝,可以很精准地射杀六十步以内的鸟兽,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一度怀疑这个小屁孩在诓他。 “不可能!绝不可能!” “我骗你干什么!” 枭撇撇嘴,面露不满,心想等新的弓做好了,我们连太阳都能射下来,射几只鸟兽又算得了什么!真是少见多怪! 松果追问细节:“你说的这个可以百发百中的弓箭,是多久前做出来的?” “森林里刚转冷的时候。” “所以我说不可能!就算弓箭真能射死野兽,你们一共才练习多少天?怎么可能百发百中?松针是我们部落最出色的投石索猎人,他从四岁开始练习投石索,连他都做不到百发百中,你们就更不行了。” 枭有些恼怒,正想反驳,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立即沉住气,笑呵呵道:“在你们来之前,我们正准备举行一场射箭比赛。不如让你们部落最出色的投石索猎人也参加比赛,他用投石索,我们用弓箭,看谁射得准!” “好啊!” 一旁大快朵颐的松针听到枭下了战书,一口答应。 平时在森林里狩猎,用投石索一来施展不开,二来动作幅度过大,容易吓跑野兽,所以战绩不佳,如果是射静靶,他自信不会输给任何人,何况是练习时长不足两年半的菜鸡? “怎么比?”他问。 枭很是费了一番唇舌,才令松针听懂赛事规则。 “最厉害的三个人奖励弓箭么……我不需要那种东西,你想要的话,我可以送给你。” 松针气定神闲,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等你赢了再说吧!” 枭白眼翻上天。 062 放箭! 男人们沾客人的光,搭着吃了顿宵夜。 酒足饭饱,正好通过运动来消食。 虎头大声嚷嚷:“射箭!射箭!” 众人走出洞穴,参赛选手各就各位,观众抱着热乎的茶水在场边排排坐,翘首以待。 松针取出他引以为傲的武器,用牛皮、牛筋和麻线制成的强力投石索,蓄满力量可以将石头投掷出一百步以外,其威力绝对不是一根小小树枝能够媲美的,即便是大型野兽挨上一发也得嗷嗷叫。 当然,一百步之外就不要考虑命中率这种事了,没有任何武器可以精准射中那么远的猎物,绝对没有!不如闭着眼睛乱打,瞎猫偶尔也能撞上死耗子。 如果要兼顾命中率,那就要缩短与猎物之间的距离。 二十步以内松针有十足的把握,超过二十步就得看当天的手感。 考虑到投石索的破坏力,树靶恐怕难以承受,张天找了块大石头给他当箭靶。 必须赞美一番林郁徒手画圆的本领,五个箭靶不管是木头还是石头,她画出来的同心圆大小相差无几,极大程度地保证了赛事的公平性。 当松针站到赛场上时,他才发觉自己根本没搞懂规则。 他以为“射中圆圈”里的圆圈起码要有脑袋那么大,岂料最小的圆圈竟然不比他手指头大多少! 再目测一下距离,足有四十步之遥! 想射中最小的圆圈,就好比要在四十步之外射中兔子的眼睛,能射中才见鬼了! 在场边观战的大树部落的人也都察觉到靶子的大小远低于预期,窃窃私语地讨论着,无不面露惊讶之色,随后便担忧起松针的表现来。 松针看到他的对手们摆出怪异的射击姿势,没有大幅度的动作,也没有超长的前摇,只是简简单单的张弓搭箭,瞄准目标。 瞧见那尖利的箭簇,跟他手里的石头相比,这种细长的树枝似乎更适合精准打击。 他固然是一名出色的投石索猎人,但平时练习从未要求精准到点上,只要能射中木靶,无论射中哪一个点,以投石索的破坏力,足以令木靶四分五裂! 松针突然意识到投石索与弓箭的差异所在,信心顿时没那么充足了。 他摇摇头,将无关紧要的念头甩出去,深深呼吸,捡起脚边的石子嵌进用坚韧的牛皮做的软兜中,抓住软兜两端用牛筋和麻线拧成的长绳。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事的时候,他全神贯注地盯着远处的靶子,无论胜败,他都要全力以赴! “放箭!放箭!” 随着张天一声令下,虎头等四名青壮同时松开弓弦,箭矢从场边观众的眼前飞速掠过,紧跟着啪一声脆响,四支羽箭稳稳插入树靶中,羽尾轻微颤抖。 大河部落的人高声叫好。 林郁和枭手持麻绳,对照箭靶的环数,快速打结。 两人刚计完第一轮的分数,立即又听见啪一声脆响,第二轮的箭矢倏忽而至! 虎头自恃艺高人胆大,不屑于长时间瞄准,张弓速射,眨眼间已射出三箭。 再看松针,他的前摇尚未结束,投石索在头顶被挥舞成满月。 他一边瞄准一边积蓄力量,随后松开一根牵引绳,牛皮兜里的石子立刻沿着切线方向劲射而出,发出疾厉的破空声,一头撞在石靶上,砰然作响,砸起一缕石灰,在靶子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坑印。 “好!” “漂亮!” 大树部落的人扯起嗓门,不甘示弱。 然而这个比赛并不是射中靶子就算赢,唯一理解了规则的松果定睛看向箭靶,脸色顿时不太好看。 四个树靶,其中虎头那个靶子两支箭插在最小的圆圈里,一只箭插在中等大小的圆圈里。 他掐指一算,按规则相当于八个绳结,其他三人也有五六个绳结的水平。 而松针……刚才那一下确实很出彩,声势也很惊人,但只砸中了最大的圆,只能打一个绳结。 何况松果清楚,这一投已经算发挥不错的了,发挥再差点,极有可能脱靶。 他计算分数的时候,虎头又刷刷射出两箭,均中靶心,引得场边观众狂热嘶吼,就连大树部落的人也为之侧目,不得不承认这个大块头有点实力。 松果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这个叫弓箭的武器不仅精准度高,而且出手隐蔽,射速快,投石索发出一击,弓箭能射出两箭,如果像虎头那样速射,甚至能射出三箭! 他突然有点明白弓箭在狩猎上的优越性了。 虎头当先射完全部十支箭,定睛一看,只有三支箭落在中等大小的圆里,其余的箭都在最小的园里,再看一眼对手,比他远远不如!https:/ 至于用投石索的松果,他连看都懒得看,男人们早在私下里比较过这两种武器,如果投石索更好用,他们岂会将之汰换成弓箭? 第一组射完,第二组接着上场比试。 松针几乎是和第二组选手同时完成比赛,他感到手臂一阵发酸,舞动投石索需要耗费不少体力,反观大河部落的弓箭手,他们神态自若,仿佛射箭就和喝水一样轻松。 十投八中,只脱靶两次,他对自己的发挥很满意。 他和第二组选手朝箭靶走去,领取绳结。 石靶上坑坑洼洼,他大致看了眼,发觉大多数坑位于最大的圆内,再看一眼旁边的树靶,心里咯噔一下。 “你的绳结。” 林郁把打满绳结的绳子递给他,一共十一个结。 松针看了看其他选手的绳子,立刻将自己的绳子揣进外衣褶层里,一声不吭地朝观众席走去。 大树部落的人还没搞懂规则,也没看出松针略微失望的神色,围上来七嘴八舌询问结果,赢了还是输了。 松针坦然笑道:“输赢不重要,友谊最重要!” 一听此言,众人便不再问了,坐回场边,突然变得格外安静。 第三组选手相继出场。 张天在场边完成热身,拿起弓箭。 “你也上?”林郁没有见过他射箭,对他的水平一无所知:“你打算拿多少分?” “27分。” 林郁愣了下,她没想到张天会报出一个具体的数值,而且正好是虎头的分数,这比目标满分更加彰显他的自信。 枭笑道:“天射箭很厉害的,我甚至觉得他比虎头厉害,他就是太不爱表现了。” 林郁略有些意外,她看向张天,只见他身体舒展,弓如满月,随着一声“放箭”,羽箭飞射而出! 063 觉悟 第三组选手很快完成十连射,在记分员处领取各自的绳子。 “你的绳子,挺厉害嘛!”林郁说,“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正好27个绳结。” “低调,低调。” 张天很淡定地接过绳子,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喜悦。 “天,我看看你的绳子!” 虎头比张天更加激动,后面两组选手他都看了,只有张天的表现令他感受到压力,到底谁才是箭术最好的猎人,得比过绳结数量才知道。 选手们都围了上来,众人将两人的绳结逐一比对,最终发现一样多,枭大声宣布:“我们有两个箭术最好的猎人!他们将各获得一把弓!” 虎头志得意满,搂住张天的肩膀哈哈大笑道:“你以后肯定会成为和我一样出色的猎人!” 众人对此毫不关心,他们更在意最后一把射日神弓的归属。 第三名的角逐异常激烈,大伙的绳结数量咬得很紧,直到最后一刻才分出胜负,二舅狼爪以一个绳结之差勇夺季军,获得第三把角弓。 当枭宣布这个结果时,狼爪还有点稀里糊涂,他和虎头一样,自始至终也没有搞懂规则,他也不打算搞懂了,管他怎么赢的,赢了就行! 狼爪大喜过望,随后敛起神色,挺直腰背,一本正经地教育落败的小辈们,让他们多向优秀如他的长辈学习。 松果带着族人们走过来,由衷赞美男人们的箭术。 枭故意问松针:“我的弓箭呢?不是说要把弓箭送给我吗?” 松针倒也敞亮,坦然道:“弓箭厉害!我输了,输得心服口服!我想用你们的弓箭射几箭,可以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枭立即把自己的弓拿给松针,教他如何张弓搭箭如何瞄准目标。 大树部落的人都已经充分认识到弓箭的优越性,纷纷问大河部落的人借来弓箭,学习如何射箭。 别看两个部落经常打嘴炮,关系其实是很紧密的,平时缺衣少食,都是上邻居家里借一点,女人的怀孕率过低,也是去邻居家借个种,这次有谷部落提出再拉一个部落入伙,松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隔壁的大河部落。 以虎头为首的男人们毫无保留地教客人们射箭的技巧。 亲自试过后,松果更加明白这件武器的强大之处:它太容易上手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射姿,懂得如何瞄准,几乎不会失手! 当然,瞄准的时候同样需要考虑风速、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相关技巧他们在练习投石索和标枪的时候已经掌握了,触类旁通,这些经验丰富的猎人很快就学会了弓箭的使用方法。 松果心想:如果我的族人们也能人手一把弓箭,今后何愁狩猎不到食物? 想到这,他便向张天提出请求:“能换给我们一些弓箭吗?我们愿意用盐来交换!” 他将随身携带的盐全部拿出来,一共也就三小袋,其中大部分是杂质,含盐量有没有10%都得打个问号。 张天琢磨着,把弓箭换给他们,他们回去依葫芦画瓢,迟早能自己做出来,与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还能落个人情。 于是他说:“我可以教你们制作弓箭的方法。” 松果一怔,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生怕他反悔,连忙答应:“那可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了!” 他对张天的好感瞬间拉满,想起对方答应帮忙祭祀,开出的条件也只是分走一半的盐,又想起今夜在大河部落种种新奇的体验,顿时觉得或许真如阿妈所说,天得到了祖先的指引,所以才像祖先一样慷慨仁慈,有大智慧。 “你不必谢我。”张天忽然仰望天空,神情肃然,“你应该感谢天空,一切都是天空的指引。” 松果也跟着抬头望向天空,星河璀璨,光耀四野。 他想起张天说的话,他说这些星星都是祖先变成的,祖先们一直在默默注视他们,守护他们。 附近的部落常年进行群体交配,彼此的血脉早已交融在一起,大河部落的祖先自然也是大树部落的祖先。 他望向广无边际的天空,望着那星星点点的光芒,神情逐渐变得虔诚。 他低声道:“赞美祖先,赞美天空!” 【信仰值:31】 张天的嘴角扬起一个微不可察的弧度,笑得很隐秘。 时隔多日,信仰值终于再次提升。 枭瞧见张天和松果都在仰望天空,便招呼族人们说:“该向天空祈祷了!” 大树部落的人惊讶地发现,他们的邻居忽然全部抬头望向天空,嘴里念念有词,紧接着看见松果也保持着同样的姿势,更是惊掉下巴。 枭对他们说:“你们不仰望天空吗?向天空祈祷的话,能够实现你们的愿望哦!” “当真?”松针半信半疑。 “连你们的酋长都在祈祷了,你还在怀疑什么呢?难道你们不想要充足的食物,不想拥有和弓箭一样厉害的武器吗?这些都是天空的恩赐。” 松针和族人们都动摇了,慢慢抬起头,仰望璀璨的夜空。 枭接着说:“必须发自内心地相信天空能够实现你们的愿望,愿望才有可能被实现。” 张天在一旁竖起耳朵听着,听见枭照搬他的话引导大树部落的人信仰天空,心想这小子觉悟倒挺高,很有当祭司的潜质。 信仰值升至38。 回到洞穴,众人围坐在篝火旁,客人们将在大河部落的洞穴里借住一晚,明早再踏上归途。 孩子们眼巴巴望着张天,白问:“今晚有故事听吗?” 张天笑道:“今晚听听客人们的故事吧。松果,你不是说有‘好消息’吗?” 他不提,族人们都快忘记这茬了。 松果倒是没忘,他只是觉得没必要再提了,大河部落富足的生活给了他信心和希望,现在有了弓箭,他们的生活也必将得到改善。 若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和恶人为伍呢?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他试图糊弄过去,张天却追根究底,丝毫不给他糊弄的机会。 被接连追问几句,松果无奈,只好如实相告。 064 谷物 得知大树部落去找有谷部落谈过,族人们既意外又略感鄙夷。 阿妈问:“他们果真把山林烧了?” 松果点点头说:“只有烧了山林,种下的谷物才能长出果实,那些恶人是这样说的。” 族人们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眼里都含着愠怒。 客人们有点坐立难安,松果为自家部落辩解一句:“孩子们许多天没吃肉了,采集回来的植物也一天比一天少,冷天的食物我们还没有开始储备,就已经不够吃了,实在没有办法,才想着去找他们交换……你们应该也听说了,他们的食物多到吃不完的。” 但这番解释并没有为他们换来谅解。 在族人们看来,放火烧山之人不可饶恕,何况在部落大会上,各部落都已达成一致,立下誓言,共同对恶人部落实施不交配也不交易的“制裁措施”,他们怎么能违背誓言呢? 唯有阿妈和兰花比较能够共情松果。 阿妈是大河部落的精神领袖,但因为阿妈年老体衰,行动不便,部落里的大小事情其实是由兰花在打理。 她二人不免想到之前经历过的那段挨饿的时期,当全族人都眼巴巴望着你指望你能想出解决的办法,那种焦虑,那种压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了解。 如果没有天教男人们钓鱼和射箭,没有林教女人们辨认百草,族人们现在的处境只怕不会比大树部落好到哪儿去,若身处同样的处境,她们会不会也做出相同的决定?xbiquge 阿妈和兰花默然不语。 还有两个人更加“离经叛道”,他俩不仅不觉得有谷部落的行为有什么不对,甚至认为能够在这个年代这个地区开展刀耕火种,实在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张天下意识朝身旁的林郁看去,心想林博士还不出手吗?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对林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道她曾经参与过旱作区新石器时代的植物考古研究。 换句话说,她以前不辞辛劳、费尽心思挖这个年代的植物种子残骸,尤其是谷物种子残骸,进行浮选、研究和遗存统计,而如今,她能够亲眼见证这个年代鲜活的谷物,也不知道该说是她的幸运还是不幸。 他正想着,林郁就开口了:“能把他们的谷物给我看看吗?” “啊?” 松果没太明白。 一方面是因为林郁的语言和肢体动作还不够娴熟,族人们和她朝夕相处,能够意会,松果他们初来乍到,自然不易理解,心说这女人的口音有够奇怪的,肢体看着也不太协调的样子…… 另一方面,松果完全没想到大河部落的人会想要看恶人部落种出来的东西,毕竟他们的态度似乎已经很明确了。 张天帮林郁复述:“我们想看看恶人部落的谷物,可以吗?” “当然……” 松果有点惊讶。 因为是奔着合作来的,有谷部落也给了大河部落一部分谷物当作“定金”,让松果代为转交。 松果带是带来了,只是没想到还有机会拿出来。 他偷偷观察了下其他人的神情,奇怪的是,大河部落的人明明对恶人部落嗤之以鼻,但那个穿花衣服的高个女人堂而皇之地索要恶人部落的谷物,他们不仅不为所动,反而露出一副好奇、期待的模样。 松果察觉到一丝不对劲,他不动声色地取出谷物递给林郁,见她从兽皮袋子里掏出一把谷物,十分专注地分辨着在他看来毫无差别的谷粒,悄声问兰花:“我记得她叫林,是吧?她似乎对谷物很了解?” “岂止!”兰花无不骄傲,“她可是神农的后代,对所有植物都了若指掌!” 松果想起来了,之前好像听虎舌提起过,香料也是这个失散多年的妹妹教会他辨认的,不过那时他醉心于美食,没怎么往心里去。 他更加疑惑了,追问:“神农是哪位?” “好呀!”一个略显稚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竟然连我们伟大的祖先神农都不知道!” 松果吓一跳,扭头一看,发现竟然是原本坐在他对面的枭,诧异道:“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枭嘿嘿地笑:“我瞧你们一副糊里糊涂、浑浑噩噩的模样,料定你们满肚子疑惑,便过来给你们答疑解惑了。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吧!来来来,都坐过来点!” 大树部落的人都靠近了些,孩子们也都围了过来,他们还想再听一遍祖先那传奇的一生。 枭兴致勃勃地给众人讲故事的时候,张天和林郁正在另一处火堆分辨这些谷物的品种,主要是林郁在分辨,张天帮她进行记录和整理。 族人们很默契地没有打扰他们。 天和林是特殊的,他们都拥有祖先的知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族人们已经深刻认知到这一点。 当他们在进行一些“祖先级别”的讨论时,除了枭,其他人一般都不会打扰,因为根本听不懂,也插不进话。 林郁很开心。 和她共事这么多天,张天头一回见她露出如此纯粹的极富感染力的笑容,同时她又是那么专注,她目不转瞬地盯着手里的谷物,眼睛里跳动着兴奋的光。 在这个瞬间,他感觉他曾在照片上看到的那个令无数网友扼腕叹息的美女学霸回来了。 被她的情绪感染,张天也充满干劲。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林郁手心里躺着一颗圆鼓鼓的、直径不足两毫米的球状谷粒。 张天摇摇头。 “这是粟!不是狗尾草,而是粟!”林郁强调。 张天立刻领悟其中的玄机,惊讶道:“粟是由狗尾草驯化而来,如果你手里的是粟粒,说明有谷部落已经从事农业生产很长时间了!” “完全正确!” 林郁朝张天投去一个赞赏的目光,心想这家伙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知道的东西可真不少呢! 她正色说:“原始狗尾草的籽粒呈长扁梭形,长度通常不足1.5毫米,而这颗谷粒从形态和尺寸上都已经明显有别于狗尾草,更接近于粟,说明已经经过长时间的驯化。这个有谷部落,或许比我们预想的更加进步!” 065 今儿个真高兴 “不仅如此,通过这些粟,我基本可以确定,我们现在位于我国东北西部的丘陵地区!” “怎么知道的?” “因为粟作农业起源于东亚地区,主要是中国,这一点学术界已经达成共识。而粟对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的适应性很强,具有耐旱、耐瘠薄等特点,比较适合在我国华北、西北、黄土高原以及东北西部的干旱半干旱浅山丘陵地区生长。” 张天恍然,欣喜不已。 确定了具体的地理位置,今后制定迁徙路线便有据可依,不必再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了! 不过对林郁来说,粟的发现还有更重要的意义。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她两眼放光,“目前出土的最早的粟作物残骸来自武安磁山遗址,据现代社会大约8000年前,而我们所处的年代比那早了整整5000年!” “也就是说,我国粟作农业的起源时间比我们预计的要早至少5000年,这是足以震惊整个学界的重大发现!我完全可以就此撰写一篇博士论文,不,三篇!” 但很快,林郁便将这个数量提升至三十篇,因为她紧接着辨认出了经过驯化的黍、藜麦、大豆等谷物,每一种谷物都刷新了她对史前时期人类与植物的相互关系的认知。 巨大的幸福感将她笼罩,她考了这么多年的古,头一次觉得历史的真相离她如此之近! 在松果提供的谷物里,以粟作物为主,混杂了少量的黍、藜麦和大豆。 但林郁坚信这并非有谷部落的全部家当:“我敢打赌,他们一定还种植了其他植物,比如黄芪,比如蒿类,这些植物在这个地区非常常见,而且极易种活……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她发现张天正看着自己笑。 “没什么,头一次见你话这么多,有点惊讶。” 张天不露痕迹地收回目光。认真起来的林博士还真有点……与众不同,他心里想着。 林郁脸上一热,感觉自己高冷学霸的人设又崩了一点,辩解道:“我的研究课题就是这个,以前只能鉴定残骸,现在是看实物,当然会比较激动啊!” 随即又叹口气说:“可惜我发现得太晚了,要是在穿越之前能挖出这些谷物残骸,肯定能混个最年轻的教授当当,以后评上院士也说不定呢……” 她幻想着她本可以获得的学术成就,脸上的惋惜之情显露无遗。 “那有什么意思?”张天正色说,“你现在可是神农传人、女娲后裔、独一无二的巫师大人,你可以教他们播种,改进他们的种植方式,改良农作物的品质,你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创造历史!” “等到一万年以后,那些教授和院士,包括你的导师,他们将在田野里苦苦寻觅你的遗产,为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而狂热。这难道不比当院士有趣多了?” 张天这番言论煽动性十足,林郁越听越上头,脸上逐渐展露笑容,笑容逐渐变态,听张天提到她的导师,脑补了下那个场景,再绷不住,扑哧乐出声来。 她忍不住多看张天几眼,打趣道:“不愧是老板,几句话就把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当你的员工一定很辛苦吧?” “才怪,都是我亲力亲为好嘛!正是因为长期加班,才导致我身心俱疲,最终穿越至此。” “你们在说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这时枭已经讲完故事,瞧见天和林的嘴角就没下来过,他很少见巫师大人这么高兴,好奇心起,便凑过来打听。 林郁敛起笑容,又恢复了以往高冷学霸的模样,一本正经地教枭辨认这些谷物。 洞穴的另一边,听完故事的客人们顿时炸开了锅。 “那个林,她会辨认百草,还懂得治病疗伤?!” 松果难以置信,尤其在听说了林郁尚未成年之后,想到天也没有成年,心里不禁嘀咕:现在的未成年人都这么可怕吗?为什么我们部落的小孩就知道要东西吃? 不止呢,她还是女娲后人,能够使用五色石的力量……族人们心里想着,但谁也没提这茬儿,因为这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势必要先给他们讲女娲补天的故事,今天已经很晚了,大家都有些困倦了,不想再耗费过多的唇舌。 大树部落的人倒是一点儿也不困,他们今晚见识了太多新东西,又得知了自己拥有如此伟大的祖先,正兴奋着呢,怎么能睡得着呢? 松果看着阿妈,欲言又止。 阿妈微笑道:“有什么话,直说吧。” “我有个不情之请……请容许我和我的族人们商量下。” “可以。” 松果和他的族人们移动到另一处火堆旁低声交谈。 大河部落的人打着呵欠,虎头不耐烦道:“能不能快点啊?明天还要早起狩猎呢!” 不多时,大树部落的人回到篝火旁落座,他们已经做出决定。 松果说:“我请求和你们交换这些知识,我知道这些知识非常珍贵,我们愿意付出任何东西,包括我身上这件狼皮,包括女人!” 松果语出惊人。 他身上这件狼皮是大树部落酋长身份的象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女人就更不必多说,在繁衍高过一切的时代,女人对于任何部落都是最珍贵的资源。 他愿意拿出这两样东西交换,可谓诚意十足。 众人小声议论着,阿妈说:“这件事我做不了主,得询问祖先的意思。” 阿妈比谁都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她能够在众部落中享有地位、受到尊敬,当然不只是因为她活得够久,更因为她经历过太多的事,拥有别人所没有的经验和知识。 女人固然珍贵,但是否比得上知识,她无法确定。 只有祖先能够给出答案。 她叫来张天,林郁和枭也跟了过来。 得知前因后果后,张、林二人交换了下眼神。 确认过眼神,张天明白林郁不介意传授知识,心想林博士倒是有几分孔夫子有教无类的格局。 说起来,教化万民正是他们要做的事,不过得先确认对方是他们的民才行。 他闭上眼听了会儿祖先的指引,然后对大树部落的人说:“祖先对他的后代一视同仁,但你们太久没有仰望天空,没有倾听祖先的声音,你们是迷途的孩子。回去以后带领族人多向天空祈祷吧!等你们重回天空的怀抱,再来向我们交换祖先的知识。” 新笔趣阁 066 迷途的孩子 松果和他的族人们乐意至极,在见识过大河部落的富足生活后,在听说了神农传奇的一生后,大树部落的人无不对祖先心怀向往和憧憬之情。 张天说:“祖先还给了我另一个指引,这个指引和林接下来要问的问题有关。” 众人的目光都落到林郁身上。 林郁放缓语速,认真比划着问松果:“恶人部落用于种植谷物的土地有多大?” 这回松果听懂了,摇摇头说:“不知道,我们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收割完了。” “每一株植物能结多少果实?” “不清楚。” “他们一共收获了多少谷物?” “不了解,据他们所说,省着点吃,足够我们三个部落度过冷天了。” 松果一问三不知,令林郁感到一阵郁闷。 好在他还是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信息,至少她现在知道了,有谷部落今年种出了足够三个部落度过冷天的谷物,这还是在气候发生剧变的情况下,以往只会更多! 真是惊人! 林郁暗暗咋舌,张天也吃了一惊。 两人都很清楚,刀耕火种是极其落后的农业模式,农作物产量非常之低,俗话说“种一山坡,收一萝萝”,亩产绝不会超过一百公斤。 根据有谷部落的收获量反推,可见他们的种植面积相当之大! 这就更加奇怪了。 有谷部落的人口和大河部落、大树部落相去不远,他们是如何经营大面积的农田的? 察觉到此事的蹊跷之处,张天对这个率先进入农业时代的部落更加好奇。 他忽然想到另一件事,问松果:“恶人部落有陶器吗?” 大河部落的人面面相觑,陶器这对他们来说是个新鲜玩意,之前从未听说过。 松果本来也快忘记了,听张天提到,便想起那天看到的那个被掏空的大石块,他记得苗称之为陶罐。 他据实相告,随后询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有那种奇怪的石头?” 张天肃然道:“因为祖先给我的另一个指引里提到了这件事。祖先告诉我,恶人部落和你们一样,也是迷途的孩子。” 他顿了顿,看向他的族人们,说:“祖先希望我们引导那些迷途的孩子走上正道。” 众人一脸惊愕,阿妈疑惑地问:“难道祖先希望我们和那些烧山毁林的恶人打交道?” 张天知道,想要说服众人,先要说服阿妈,他也料到阿妈会有此一问,于是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回答:“他们的确做了错事,但他们仍然是祖先的孩子。阿妈,如果你的孩子,比如虎头做了错事,你会怎么做?” 正在抠脚皮的虎头一怔,一抬头,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自己身上,立即大声否认:“我没有,我没做,别乱说!” 阿妈明白张天的意思,叹口气说:“还能怎么做呢?他再怎么犯错,也终究是我的孩子,我或许会责骂他,惩罚他,逼他认错、改正,但绝不会抛弃他。祖先的意思我明白了。” 听了阿妈这番话,众人也都理解了祖先的良苦用心。 阿妈接着说:“可是我们曾经立下誓言,不再和那些恶人进行交配和交换,难道我们要背弃誓言吗?” 张天正色道:“我们立下的誓言是不同烧山毁林的恶人进行交配和交换,但如果他们从此不再烧山毁林了呢?” “就像阿妈说的,当虎头犯了错,她会责骂他,惩罚他,逼他认错、改正,但如果没有阿妈的责骂和惩罚,虎头会认错、会改正吗?祖先希望我们做的,正是阿妈曾经对虎头做过的事啊!” 族人们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体会张天言辞中的道理,只有虎头仍在状况外,一脸委屈地嘟囔着:“我没有!我做错什么了?阿妈几时责骂过我?” 松果第一个表态:“你说的对!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妈妈就告诉我,犯错并不是可耻的事,每个人都会犯错,只要愿意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她就会一如既往地爱我。”新笔趣阁 “恶人部落的确犯了很严重的错误,但只要他们愿意承认错误,改正错误,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他们呢?” 他的话得到在场所有人的一致认可。 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大家都不再那么敌视有谷部落。 兰花问:“可是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在部落大会上,大家骂也骂了,罚也罚了,到头来也没见他们改正,你有什么办法吗?” 众人连连点头,这也是他们的疑惑,愿意改过自新固然很好,怕的是对方屡教不改,反倒影响自家部落的风评。 其实改或不改,张天和林郁根本不在意。 刀耕火种作为一种原始的农业生产模式,你可以说它落后,但不能说它错了。如果非说有谷部落有什么错,也只是错误地认为唯有放火烧荒,种下的谷物才能结出果实,归根结底是认知上的错误,情有可原。 两人并不打算传授有谷部落更先进的种植技术,这没有意义,这一带地区受寒流影响,将会迎来长达一千年的寒冬,再先进的种植技术也无法抵御气候的剧变。 要种田,还得去南方。 张天只是单纯地对有谷部落不同寻常的高生产力感到奇怪,想要与之接触,探明原因,林郁就更不用说了,她恨不能现在就飞过去一探究竟。 当然,这种理由族人们不可能接受,还得假借祖先的名义。 张天板起脸,用很严肃的口吻说:“他们不知道祖先的存在,没有听从天空的指引,所以才误入歧途。等部落大会结束,我会前往他们的部落,传达祖先的意思,引导他走上正道。” 他看向客人们:“既然你们已经答应,要带上他们的人参加部落大会,谷物也收下了,就别再反悔了,否则会加深彼此的矛盾和仇恨,这不是祖先想看到的结果。” 想到自己确实考虑过反悔,松果不禁面露惭愧之色。 “松果明白。”他郑重答应,“那你们……” 张天知道他想问什么,但这件事他不能独断,必须先征询阿妈的意见。 得到阿妈的应允后,他才说:“我们也会带上他们的人,就当作我们对迷途的孩子释出的一点点善意,希望他们早日迷途知返,重回天空的怀抱。” 067 客去 第二天一早,东方刚泛起鱼肚白,客人们便已整装待发,准备打道回府。 兰花说:“吃过早饭再走吧。” “不了,昨晚没少吃,肚子还胀着呢!” 松果谢过主人的热情款待,对张天立下承诺:“回去之后,我会带领族人们日夜向天空祈祷,希望祖先还记得我们这些迷途的孩子,愿意给予我们指引。” 张天微笑道:“只要你们足够诚心诚意,天空不会辜负,祖先亦不会忘记。” 心里想:祖先会不会显灵,得看信仰值涨得够不够多。 “那么,枫叶落尽之日再见!” “枫叶落尽之日再见!” 道了别,松果带领族人们踏上归途,大河部落的人站在洞穴外目送客人离去,孩子们都有些不舍,久居山野,难得有访客登门,想到昨晚射箭大赛的热闹非凡,更觉得这个清晨格外静谧,仿佛连空气都清冷了许多。 大树部落的人很快便隐入山林,不复得见。 下次见面,要等到冬狩的前夕,那时来的不只有大树部落的男男女女,还会有有谷部落的年轻猎人。 族人们望向远处山顶红火的枫叶,心知那一天不会太久了。 阿妈说:“我们也该着手准备了。上一次的祭祀大典,我可是听说,你们的表现很糟糕啊,几乎全军覆没?” 听阿妈提起陈年旧事,男人们顿觉面上无光,女人们也都默不作声。 只有虎头昂首挺胸,一脸骄傲地说:“我赢得了奖励!” 阿妈微笑道:“但是你输给了松果。” “谁说的!平手!我们是平手!”虎头涨红了脸,大声争辩。 林郁戳戳张天的胳膊,悄声问:“他们在讨论什么?” 张天没有去过部落大会,但从去过的人嘴里听来不少“八卦”,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情况,解释说: “部落大会由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轮流主办,那时通常已经下过初雪,在狩猎之前会先祭祀雪灵,届时会举办一系列的比赛,既是祭祀典礼的一环,也是为了促进各部落的友谊,嗯……你可以想象成奥运会,但是原始部落版。” “听起来还蛮有意思。”林郁抿着嘴笑,“那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秋冬季的部落大会主要是为了狩猎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巨兽,那些巨兽可不好对付,只有经验丰富的猎人能够猎杀,或许会带上几个有潜力的年轻猎人,再加上夏天未能受孕的女人,像我们这样的未成年人,通常是不让去的。” 林郁眨眨眼,没有吭声,静待一个但是。 张天等了会儿,见这位林妹妹不捧哏,只好自顾自地说下去:“但是,前几天我已经跟阿妈商量过了,这次的部落大会,我、你还有枭,阿妈准许我们三个未成年人随同前往。我们准备自己的东西就行,别的不用咱们操心。” 要带哪些东西去,张天还真没想好,倒也不必急,这期间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晚上回来,我们烧制一些陶器吧。”他对林郁说。 在得知有谷部落拥有陶器的那一刻,张天就决定要抓紧烧制一些,他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断不能被原始人比下去。 “好啊!” 林郁笑得开心,她早盼着这天了,等烧制出陶器,她引以为傲的厨艺终于有用武之地,她要带领部落跑步进入舌尖上的时代。 “等着尝我的手艺吧!”她自信满满地挥了挥拳头。 说实话,这段时间没少听她吹嘘自己的厨艺,张天倒真有点期待,虽说在林郁的指导下,部落里的饮食条件已经是突飞猛进,但和后世比起来,仍然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为了助林大厨一臂之力,张天打算把从松果那儿交换到的盐给提纯出来。 在族人们惊讶的目光中,他把含盐的沙土全部倒进水里,用麻布过滤掉大颗的砂石,然后把装满盐水的树筒放到洞穴外晾晒。 晒盐和煮盐都是常见的提纯手段,因为树筒经不住长时间的火煮,而竹筒的容积又太小,所以采用先晒后煮的方式。 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觉得林郁的那颗白石实在不够智能,目前表现出来的功能只有净化水源,若是可以随心所欲净化物质,提纯盐何须这么麻烦? “为什么把盐倒进水里?” 枭问出族人们共同的疑惑,大树部落的盐再不纯净,也是实打实的盐,倒掉岂非可惜? 张天说:“因为这样做可以让盐变得纯净。” 族人们更加疑惑了,心想盐倒进水里不就没了吗?怎么还能变得纯净呢? 枭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不需要祭祀天空吗?” “祈祷本身就是一种祭祀行为,我们每天都在向天空祈祷,相当于每天都在祭祀,现在只需要把盐水放在天空下,天空的力量会令盐变得纯净。” 众人恍然大悟,在心里默默赞美天空的仁慈,同时也好奇天空的力量要如何令盐变得纯净。 之前狩猎到的那头熊,张天用它的肩胛骨制作了两把骨耜,跟石耜相比,骨耜更轻便也更锋利,用骨耜翻土要容易得多。 在出发狩猎之前,张天把稍大一些的弟弟妹妹召集起来,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骨耜,然后很认真地说:“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们。” 孩子们高兴极了,张天郑重其事的口吻令他们感觉自己受到重视,还不知道做些什么呢,就一口答应下来。 张天笑着摸摸他们的小脑袋,用木炭在洞穴外的空地上画出两个紧挨着的边长两米左右的方形,指着地面说:“你们帮我挖两个坑,沿着我画的这些线挖,深度的话,一个到你们的脚踝,一个到你们的膝盖。” “没问题!” “天哥放心!” “保证完成任务!” 孩子们一个个都跟小大人似的,一本正经地大声承诺。 张天笑道:“轮流着挖,累了就换人,别逞强啊!如果坑挖得好,我就教你们吹笛子!” “我还要喝糖水!” “行,不仅有糖水,我再让林给你们做点好吃的!” “好耶!” 孩子们欢呼雀跃,斗志昂扬,立即撸起袖子挖坑。 068 陶与盐 “好啊你,差遣孩子们的是你,犒劳的任务交给我?” 林郁以开玩笑的语气抱怨。 张天厚着脸皮说:“这叫分工合作。” 林郁白他一眼,问:“挖坑烧陶的话,只到膝盖会不会浅了些?” “谁说我挖坑是用来烧陶的?” “不是吗?” 林郁一愣,她还以为张天要用坑烧法制陶,这种原始的制陶方法一直沿用到现代,她曾经在一些少数民族的聚落里见识过。 张天说:“我猜有谷部落的陶器多半就是用篝火或者挖坑烧出来,我要是用同样的方法制陶,如何能显出咱们的优越性来?” 林郁哑然失笑,心想你跟原始人较什么劲哪…… 不过他既然这么说,就表示他有办法烧制出质量更好、外形更美观的陶器,她很难不支持。 “那你让孩子们挖坑干嘛?” 她更加好奇了,制陶的方法她懂,但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从未动手实操过,很多细节没那么清楚。 “你晚上就明白了!”张天卖个关子,“走了,晚上见!” 说完他便和男人们进山去了。 可恶……林郁看着奋力挖坑的孩子们,心里跟猫抓似的难受。 她这人比较轴,遇到问题非得弄明白了不可,不然心里会一直都记挂着。 一直记到傍晚,回来后发现张天正蹲在坑边忙活,立即进洞里放下篮子,出来观摩学习。 孩子们挖好了两个坑,一深一浅,浅坑里倒满了生黏土。 张天让男人们去河边打来河水,倒进黏土里,他和枭用木棍搅拌,使黏土融入水中,形成悬浊液。 忽然见林郁风风火火跑来,张天递了根木棒给她,让她帮忙搅拌。 “我明白了!”林郁一下反应过来,“这两个坑是用来分离杂质的对不对?” “聪明!” 枭一头雾水:“什么意思?不是说要制作陶器吗?” 张天耐心地解释:“还记得制作鱼鳔胶时,我是如何分离胶液和鱼鳔的吗?” “记得,用的麻布,把鱼鳔胶倒在麻布上,胶液会从缝隙中漏下去,鱼鳔会留在麻布上。” “没错,现在也是一样。” 张天从悬浊液的底部掏出一把碎石头和树叶,说:“制作陶器要用黏土,而混杂在黏土里的这些碎石头和树叶会导致陶器开裂,所以必须分离掉,但这次我们不用麻布。” 他说罢,在两个坑之间挖出一道沟渠。 枭看见浅坑里的黏土悬浊液立刻经由沟渠流入深坑中,而那些碎石头和树叶则留在了浅坑坑底,他恍然大悟,默默记下这个奇妙的分离方法。 如此重复几次,深坑便被黏土悬浊液填满,静置一段时间后,黏土沉淀至底部,张天和枭从坑底捞出湿润的精制黏土,放在一旁干燥。 “吃饭了!”兰花喊,“吃完再去玩泥巴!” “才不是玩泥巴!”枭气急败坏,“我们在制作陶器!天说了,陶器比石器好用得多!” 我可没这么说……张天心里反驳一句。 陶器和石器的功能并不重叠,最终取代石器的也不是陶器,甚至不是铜器,而是铁器。 两人满手满脸的污泥,兰花一边用清水和肥皂替两人清洗,一边嫌弃地嘟囔着:“脏死了!” 自从林郁来到部落,族人们对干净卫生的追求便与日俱增。 各个时代的审美或许有所差别,但无论何时,干净永远是美的标准之一。 清洗干净后,在篝火旁落座。 忙碌一天,两人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一手抓着香气浓郁的烤野味,一手端着热气腾腾的菜汤,狼吞虎咽。 女人们笑问:“陶器呢?在哪里?” “快了!”枭咽下嘴里的食物,信誓旦旦说,“等着大吃一惊吧!” 尽管他从未见过陶器,但他相信天,这段时间,天做出来的东西,哪样不是令人大吃一惊的呢? 张天默默吃饭不说话。 陶器今天是烧不出来了,但喝着碗里的菜汤,他决定先把盐给提纯出来。 煮汤不放盐,放再多香料也终究差了点意思。 等明儿个把陶器烧出来,林郁说了,她要煲一锅鲜鱼汤,再煮一锅小米粥,用熊脂炸蔬菜丸子,香煎鸟胸肉,油爆大虾……光是想想就流口水! 饭后,张天把晒了一天的盐水抱进洞穴。 用小拇指蘸取些许盐水尝了尝,咸到发苦,说明盐在水里的饱和度足够高了。 “盐变纯净了吗?怎么还是水呢?” 枭好奇地问。 族人们也都凑了过来,等着看张天的操作。和陶器不同,盐是他们很熟悉的东西,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他们也想知道如何令盐变得纯净。 张天蘸取一点盐水给枭尝,又招呼大家都尝一点,令他意外的是,林郁也跑过来凑热闹。 他以为她是来凑热闹,其实她是来学习技术的,制盐的原理她懂,但和制陶一样,她是纯纯的理论派,实践经验是一点儿也无,这方面她自知不如张天。 “咦!”枭面容扭曲,“好咸!好苦!”https:/ 族人们也是同样的表情。 张天笑道:“这就对了,又咸又苦,说明水里已经融入了天空的力量,现在可以从水里获得纯净的盐了。” 枭问:“要怎么做呢?” “去拿一些大竹筒来。” 族人们拿来大竹筒。 张天将树筒里的盐水倒进各个竹筒里,放到火上烧煮。 众人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竹筒里的盐水。 随着水温逐渐升高,族人们很快察觉到异样:水里出现了白色的粉末状晶体! “盐!水变成盐了!” 人群一阵骚动,惊呼之声不绝于耳。 张天立刻倒出一部分饱和的浓盐水,也就是卤水,大约总量的十分之一,放到一边备用。 然后将剩下的浓盐水烧干,得到一筒结晶物,这就是粗盐了,色泽略有些发黄,说明盐里仍然含有比较多的杂质。 张天把各个竹筒里的粗盐收集到一处,用小拇指蘸取一点品尝,微苦,口感很差,但已经可以食用了。 他让族人们也尝了尝,然后问:“这和你们换来的盐一样吗?” “一模一样!” 族人们激动万分,他们有盐了!纯净的盐!以后再也不用和其他部落换盐了,说不定还能用盐换到其他部落的好东西! 和张天想的一样,有盐部落制的盐只到浓缩结晶为止,此时的盐还算不上纯净,还少了一步淋卤提纯的流程。 他将备用的卤水加热至临近沸腾,再倒入竹筒中和粗盐混合,用木棍轻轻搅拌,由于各物质的溶解度随温度变化的差异性,盐在沸腾的卤水里几乎不会溶解,但杂质却慢慢溶解掉了。 “这是在做什么?” 族人们摸不着头脑,明明已经得到盐了,为什么还要加水呢?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原本略有些发黄的盐正在渐渐变白,变得像雪一样白! 张天用木勺舀出经过提纯的精盐,递到族人们面前:“再尝尝。” 一尝之下,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这时的盐不再有一丁点儿苦味,口感细腻,咸香的气息充盈唇齿之间。 族人们从未吃过如此纯净的盐,回味着残留在嘴里的咸香,惊叹不已。想到张天早就说过,祭祀天空会得到更加纯净的盐,心里均想:果然天空才是万物之源!又想:以后还有祭祀雪灵的必要吗? 069 颠覆 张天将族人们的神情尽收眼底,他知道,如果此时有人提出请他担任天空祭司一职,就像有盐部落的雪灵祭司山溪一样,族人们不会有任何反对。 可惜他忘了串通一个“内鬼”,林博士和他显然还不到心有灵犀的程度,枭这小鬼平时挺机灵的,今晚却不够善解人意,这种事又不好自己提,只能等下次了。 松果带来的三袋含盐沙土,经过提纯,最终只剩下一竹筒的精盐。 按照现代人每日盐分摄入量的标准,这一筒盐还不够部落一天的量,盐果然是奢侈品。 他问族人们:“以往交换这么一筒盐,我们需要付出多少东西?” “我们都是按袋交换的。”兰花说,“冷天的部落大会,通常是用狩猎到的猎物交换,一头完整的大角鹿可以交换三袋盐,不过我们的盐比他们的盐好吃多了,完全可以多要点东西!” 张天笑了起来,心说兰花姨妈想得挺远,现在就开始考虑和其他部落物物交换的事了。 “多大的袋子?” “就是用野兽的胃做的那种小袋子……我拿给你看!” 兰花拿来盐袋。 张天稍作对比,一袋的量大致相当于三到四个竹筒,而史前的大角鹿,他记得体重是半吨起跳,一头大角鹿足以满足整个部落十天的肉食需求,何况还有两米多宽的超大鹿角,以及鹿骨、鹿皮、鹿脂、鹿筋等多种宝贝。 想到浑身是宝的巨兽们,他不禁怦然心动。 希望松果下次来能多带点盐,嗯……不止盐,还有陶器,制陶比制盐的成本低多了,用陶器交换是最划算的。 不过陶器毕竟不是必需品,能换到多高的价实在不好说。 一念及此,张天走出洞穴,在山林里捡来几块结实的木头,用刀切削成等宽的小木板,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在一起,制成大约五公分厚的方形模具。 在砖模内部敷上草木灰防止粘粘,再把黏土填充进模具里,用力压实。 枭看着觉得有趣,跑出来帮忙,问:“你在做什么?” “制砖。” 张天把压实的黏土取出,则成了一块块方形的砖坯。 砖坯烘干后便可搭建炉灶式的升焰窑,用于烧制陶器。 篝火制陶和坑烧制陶最大的弊端在于温度散失严重,空气流通受阻致使燃烧不充分,良率低,侥幸烧出几个完好不渗水的,也难有美感可言。 用窑制陶则能在一定程度保证火温和通风,使烧出来的陶器又结实又美观。 正忙活着,眼前的信仰值忽然由37升至52。 张天愣了下,随即咧嘴而笑,心想松果的动作还挺快。 …… 夜空中的星指引旅人的归途,几缕浮云快速地从月亮眼前溜走,皎洁的月光将这片稀疏的林地照得明亮,那棵古老的挺拔的红松以永恒不变的姿势俯瞰大地,守望着洞穴中摇曳的火光。 “松果哥哥回来了!” 眼尖的孩子认出了乘着月色归来的雪白身影,孩子们一窝蜂地朝洞穴外跑去,迎向他们的英雄。 松果带领他的“出使团”回到熟悉的环境,他们精神抖擞,健步如飞,跋涉一日后本该有的疲惫与困倦,在他们脸上全然不可见。 最令孩子们雀跃的,是男人们手里拎着的数量远超往日的鼠兔鸟兽。 赶路的途中顺便用弓箭狩了个猎,由于是初学射艺,箭术不精,不然收获会更加丰盛。 即便如此,他们带来回的猎物也已经大大超出族人们的预期。 “这是什么?” 有孩子指着松针肩上挎着的弓箭问。 “这叫弓箭,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 “比投石索还厉害吗?” 孩子的问题也是族人们的疑惑,这根弯弯的木头无论怎么看都和“厉害”两个字挂不上钩。 松针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取下弓箭,张弓搭箭,瞄准不远处的松树,手指一松,箭矢笔直射出,一头扎入树干之中! 孩子们兴奋地拍手叫好,他们只觉得有趣,大人们却立刻意识到弓箭的优越性。 精准、快速、出手隐蔽,威力虽然比不上投石索,但能够射穿树皮,足以穿透小型野兽的身躯了……无需多言,松针这一箭,已经说明一切。 松果脱去雪白的狼皮大衣,松叶将之妥善收好,这是部落用来撑门面的衣服,平时可舍不得穿。 “这是大河部落给你们的东西?” “连我们都没有,他们又是从哪里弄来的弓箭?” “他们又啃树皮了吗?” “他们答应恶人部落的条件了吗?” “得知我们发现了雪盐地,他们一定羡慕坏了吧?” 族人们七嘴八舌,询问此次出访的结果。 男人们的回答令众人大受震撼。 “弓箭是他们自己制作出来的。” “有一个叫天的小孩,得到了祖先的指引,祖先教给他许多知识,有可以源源不断钓上鱼来的竿子,有可以快速纺出麻线的石头,还有制作简单、百发百中的弓箭……” “你问祖先在哪儿?祖先就在我们头顶,看到了吗?每一个离开我们的族人,都变成了天上的星星,永远地守护着我们,只要我们向天空祈祷,他们就能听到。” “祈祷是什么?祈祷就是仰望天空,真诚地许下心愿。” “我们昨晚向天空祈祷,希望今天能够丰收,瞧,今天果真狩猎到了更多的猎物!” “还有一个叫林的小女孩,她是我见过最高的小孩,几乎和松果一样高,不可思议吧?我一看这女孩就知道她不简单!事实证明,我看人很准的,这个女孩是我们伟大的祖先神农的后代……” “你们连神农都不知道?”https:/ “来来来,都坐过来些,我给你们讲讲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男人们滔滔不绝地讲述昨日的见闻。 当听到大河部落食物充足且无比美味,族人们目瞪口呆,口齿生津;听到松针在射箭大赛上的以一敌十,不禁惊叹连连,面露自豪;又听闻祖先神农传奇的一生,更是如痴如醉,心生憧憬…… 这一夜彻底颠覆了他们对于大河部落的认知,这还是他们印象中的那个落魄邻居吗? 松果在松针身旁坐下,小声嘱咐他说:“明天一早,你出发去恶人……有谷部落,告诉他们大河部落已经答应他们的条件,等枫叶落尽之日,让他们的猎人直接去大河部落。” 松针点头称是。 待吃过晚饭,松果招呼族人们去洞穴外向天空祈祷。 头一回做这样的事,众人都感到十分新奇。他们抬头仰望璀璨的星空,许下各自的愿望,有的人只是照章办事,有的人则带着几分虔诚。 070 开天辟地 “你们谁还记得我们第一位祖先,也就是始祖的名字吗?” 族人们一脸茫然地摇头,没有文字记载,谁会记得那么久远的人和事呢?超过三代以上的,族人们都统称为祖先。 张天正色说:“我们的始祖叫做盘古,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人,也是如今大地上所有人共同的祖先。” “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人……” 白嘀咕着,忽然脑洞大开,问:“那他没有妈妈吗?没有妈妈哪来的他呢?” 所有人包括张天都是一愣。 “好问题!” 张天反应很快,朝坐在林郁旁边的白投去赞赏的目光,解释说:“盘古和我们不一样,男人和女人结合生下了我们,而盘古是天空和大地结合生下来的人。” 族人们再次被狠狠地震撼到了,他们从未想过,原来天空和大地也能够像人一样结合!忍不住想:天空如此浩瀚,大地如此辽阔,他们生下来的人该是何等的强壮! 枭却感到疑惑,问:“天空和大地要怎么结合呢?我是说,天空和大地距离那么远……你懂我的意思?” 临近成年的枭懂一点生理知识,知道所谓的结合必须负距离接触,当着弟弟妹妹的面,他不好说得过于直白。 张天明白他的意思,正色道:“我们现在看到天空和大地距离很远,但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天空和大地没有分开,是连在一起的,就像是一个大鸟蛋,或者是没有出口的洞穴。” 族人们无法想象天地连在一起会是什么样的景象,但他们天天住在洞穴里,一想到天地间仅有一个洞穴那么大,还没有出口,哪也去不了,顿时感到十分憋闷。 白直接就问了出来:“那岂不是很闷很憋屈?” “没错。”张天点点头,“盘古出生后,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四周漆黑一片,他感觉很闷很憋屈,于是用石头做了一把斧头,用力向前面劈砍过去!” 众人都下意识屏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 “盘古是天地之子,他拥有比女娲更加强大的力量,他这一斧头砍出去,天地瞬间被劈成两半!其中轻的、清的一部分往上升,越升越高最后变成了天空;而重的、浊的一部分就向下沉淀,最终形成了大地。” “天地刚分开的时候,距离并不遥远,盘古担心二者又重新结合在一起,于是脚踩大地,头顶天空,站立于天地之间,手脚发力,使二者加速远离。” “自那以后,天空每日都上升一丈,大地每日都下沉一丈,盘古的身体也随之越长越高。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天地最终变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他们彼此远离,再也无法结合在一起。” 听到此处,众人无不坐直了身体,心生震撼,面色肃然。 白急切追问:“那后来呢?盘古怎么样了?” 张天叹口气说:“天地分开以后,盘古觉得自己非常疲惫,就躺在地上休息,然而开天辟地用光了他全部的力量,他这一睡下,就再也没有起来。” 白“啊”的惊呼一声,紧紧抓住林郁的手臂,林郁微笑着轻轻抚摸她乌黑的发丝。 族人们也都面露惋惜、伤感之色。 “但是故事还没有结束。” 众人的注意力再次回到张天身上,竖起耳朵静待下文。 张天接着说:“盘古是天地之子,他的死亡也注定不同寻常。” “在他死后,他的眼睛升上天空,左眼变成太阳,右眼变成月亮;他呼出的气体变成了风和云;手脚和身体变成了高山和大地;血液变成河水;皮肤和毛发变成了花草树木;牙齿和骨骼也变成了各种坚硬的石头……” “我们现在生活的这片山林,是我们的祖先愚公从河流上游移过来的,起初是一片荒山,因为其中蕴含了盘古的神力,所以才能重新长出树林,生出花草,吸引来野兽。”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从开天辟地的盘古到补天的女娲,到射日的后羿,到尝百草的神农,到移山的愚公,再到他们这一代,祖先们虽然早已离他们而去,但他们的知识和精神却代代传承了下来,从未断绝。 张天为今天的故事收尾:“盘古留给我们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个小小的洞穴,以后有机会,我们应该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只要我们身处天地之间,天空上群星闪耀,大地上遍布始祖的遗产,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得到祖先的保佑。” 夜深了,族人们怀着对祖先和远方的憧憬进入梦乡。 今晚由张天和虎头守夜。 一如既往的,张天守前半夜。 他蹑起手脚走出洞穴,在洞口生起火堆,继续用模具制造砖坯。 没多会儿,背后响起轻柔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是林博士。 “想洗澡了?”张天随口问。 “没有……看你挺累,来帮你干点活。” “反正要守夜,找点事做而已,给。”张天把模具递给她,“把黏土填进模具里,压实了再取出来。” 林郁“嗯”一声,在他身旁坐下,把披散的头发重新绑起来,露出白皙修长的颈线。 “你制砖做什么?” “搭个窑烧制陶器。” “你还会搭建陶窑呢。” “听起来高大上,其实很简单,保证你一看就会。” “厉害……我今天也向天空祈祷了,你说你需要信仰,不知道我的算不算?给你贡献一个。” 今天的信仰值增加了15点,张天还真不知道有没有她。 不过他可以验证一下。 【你将使用神术入梦,请选择受术者。】 他在心里默想林郁的名字和面容。 【今夜,你将进入林郁的梦中,请留下你要传达的神谕。】 取消。 “算,我已经收到你的信仰了。” “真假?”林郁略有些紧张,“那……你能做些什么呢?” 张天笑道:“我可以给你托梦,像你祖先一样。” “噗!” 林郁笑出声来。 “放心吧,我没这么无聊。”张天耸耸肩,“如果哪天你梦到我了,绝对不是我的原因。” “谁会梦到你啊!” 林郁呸一口,或许是篝火燃烧得更旺了,她的脸有些发红发烫。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块接一块的砖坯被制造出来。 张天把这些湿润的砖坯垒在火堆四周,又用剩下的黏土捏了四个大罐子,两口锅和八个碗,同样放在火堆旁烘烤。 但愿不要下雨……他看向天空,忍不住也祈祷起来。 071 幼崽 交班的时候,张天让虎头注意着洞口的火堆,记得添柴。 虎头不知道张天想干嘛,也懒得问,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第二天早上醒来,张天立刻出洞查看。 经过一夜的烘烤,砖坯和陶坯已经相当干燥结实,未经烧制的砖坯用来造房子肯定不行,一下雨就化成渣了,但用来垒一座小型的陶窑完全没问题。 他叫上枭,又把林郁从睡梦中摇醒:“起来干活啦!” 三人来到洞穴外,简易的陶窑没啥技术含量,连砂浆都不用加,干砌就行。 从底部往上,依次垒出灰膛、炉栅和火膛,最后搭建用于烧制的窑室,窑室容积在一立方米左右,算不上大,但也不小了。 张天将烘干的陶坯放入窑室中,开口向下,以便像热气球一样捕集热气,提高烧制效率,陶坯之间留出一指宽的空隙,用作火焰的上升通道。 四个罐子,两口锅,八个碗,再塞几块砖坯进去,凑够满满一窑,以免浪费火力。 从山林里捡回来大量树枝,劈成一米左右长的木柴,堆在陶窑旁,几乎有半人高。 将木柴引燃后放入底部的灰膛和火膛中,燃烧的火焰和烟气顺着砖块和陶坯间的缝隙直往上窜。 他用砖盖住顶部的缝隙,防止火焰窜出损失热量。 “这样就行了吗?” “这样就行了,等陶坯烧到红热发光,就不会渗水了。” “要烧多久?” “烧制半天,冷却半天,晚上回来就差不多了。” 吃过早饭,张天再次把弟弟妹妹们叫出来:“今天同样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们。” “挖坑吗?” 孩子们摩拳擦掌,瞧他们这么积极,想必林博士昨晚很是煮了些美味犒劳他们。 张天摇摇头说:“今天不挖坑,我要你们盯着这个窑,一旦火势减弱,就往下面的洞里添木柴,一直烧到太阳升到头顶的位置,就不用再烧了,拿木板把顶部盖住。” 盖住顶部是为了把热量闷在窑里,减少热对流,以免冷却过快导致陶身开裂。 “好好干!”张天激励道,“晚上有好东西吃!比你们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要好吃!” 孩子们兴奋不已,下决心说要一整天都守在陶窑附近,哪儿也不去! 张天笑了起来,他并非开空头支票,等烧出了陶器,又有盐的加持,他相信林大厨能够轻松征服这群小屁孩的胃。 …… “阿嚏!谁又在背后念叨我……” 林郁揉揉鼻子,小声嘟哝着。 褐色的枯叶打着旋儿飘落,一阵冷风吹来,枯叶再度腾飞,完成生命中最后的一舞,再缓缓掉落地面,紧接着又被女人们的挖掘棒翻开,寻找有可能藏在枯叶底下的昆虫幼虫。 女人们用于采集的挖掘棒和后世的药锄很像,只不过头部用的不是铸铁,而是磨尖了的骨头。 她们用这棒子撬翻倒木,寻找蝾螈和肥美的昆虫;靠它协助捕捉溪里的软体动物,把它们赶到岸边,然后伸手捞起;还用它挖出土里的各种球茎、块茎和根…… 凭借自己的巧手操作,女人们生生将这落后的工具玩成了多功能采集器。 这些天跟着林郁学习和实践,她们已经能够辨认山林里大多数常见的植物。 她们沿路采集仍然顽强生长的耐寒植物,挖出根茎,去掉蓟的刺,收割枝叶,还顺手采摘一些浆果和坚果。 山林里结实的果树不多,果子的长势也不如人意,放在以前,她们是不屑一顾的,如今也不再挑三拣四,秉持着“凡路过,不放过”的原则,尽可能多地采集回去。 女人们也随身携带着石匕、骨刀等小型武器,个别女人还挎着弓箭,虽然她们不事狩猎,但终日混迹山野,必要的防身是不可少的。 女人里最擅长弓箭的是琼花,她的射艺天赋略逊于虎头,远胜过二舅,每天进山采集,她都能顺手射杀几只鸟兽带回来,要不是琼花姐姐有孕在身,张天很乐意为她打造一把角弓。 “听!什么声音?” 琼花忽然叫住女人们。 众人停下脚步和手上的动作,竖起耳朵倾听。 风吹过山林,簌簌作响,似乎还夹杂着哀伤的低吟,很像是受伤的动物发出的呻吟。 “看看去!” 兰花当机立断,希望能够抢在四足捕食者之前捡漏。 众人背起竹篓,拎着挖掘棒循声追去,万一遭遇野狼,挖掘棒还能当打狗棒使。 林郁的心突突直跳,不免有些紧张和害怕,她的手伸进外衣褶层里,紧紧握住张天给她防身用的折叠刀。 一个巨大的浅褐色身形半掩在血渍斑驳的落叶里,绵软而了无生息。 腹部雪白蓬松的绒毛已经血污粘黏,腐朽的气息紧附其间,背部厚实的毛发上或深或浅点缀着斑点,此时也黯淡无光。 林郁隐约瞥见它尖尖的耳朵里蠕动着蛆虫,咧开的嘴里满是黄牙,闻风而来的食腐昆虫爬满口腔。 但真正令她惊讶的是这只猞猁的体形,后世的猞猁长到一米二三的体长算很了不得了,而这头猞猁健壮得几乎像一匹小马,何况它还是体型较小的雌性。 “快看我找到了什么!” 女人们的视线落到琼花怀里,顿时高兴地叫出声,随即靠过去。xbiquge 琼花从猞猁的窝里找到三团明黄色的毛球,它们双眼仍未张开,盲目地磨蹭琼花,它们嗅到了奶水的味道,却无法从冰冷的兽皮上找到奶源,哀伤的低吟正是从它们嘴里发出,此时还带着些许有奶吃不着的焦急。 林郁看得眼睛放光,谁能拒绝毛茸茸的大猫幼崽呢? 女人们纷纷探出咸猪手揩油,弄得三个小家伙颇为烦躁,呲呲地叫。 琼花分了一只幼崽给林郁。 林郁高兴坏了,紧紧抱着大猫幼崽,将它温软的皮毛贴近自己的脸颊。 幼崽却一脸不乐意,用尚未长出利爪的肉掌抵住这张过分热情的奇怪的大脸,很高傲地将头拧到一边。 它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抱着它的这个黄花大闺女显然没有奶水喂它,这令它十分恼火,嗷嗷叫着要认有奶的女人当娘。 072 驯养 如果换做男人们在场,他们会更加关心成年猞猁因何而死,尸体是否还有利用价值,女人们的注意力则被毛绒绒的幼崽吸引,抚摸它们柔顺温热的毛发,爱不释手。 “可怜的小家伙……”琼花说,“没有妈妈它们肯定活不了了。” “听阿妈说,猞猁肉是酸的,不好吃。” “而且它们瘦得只剩皮包骨了,也没什么肉可吃。” “要不带回去养着吧?”有人提议,“就像养兔子和养竹鼠一样。” 当食物充足的时候,男人们会活捉一些野兔和竹鼠回来喂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养殖,而是用作冬天的储备粮,冬日漫长,不能光靠熏制的肉干,偶尔也要吃点新鲜肉食,打打牙祭。 兰花知道女人们心软,她也怜悯这三小只,但她的头脑很清醒,正色说:“猞猁是吃肉的。” 虽说部落现在不缺肉食,但也没有充裕到可以用肉食饲喂野兽的地步,何况猞猁肉并不好吃,养大了有什么用? 林郁说:“我们可以用肉汤和内脏喂它们,等它们长大一些,就放它们自己去觅食。储藏在洞穴里的谷物和坚果,经常被老鼠啃食吧?猞猁是捕捉老鼠的好手,养在洞里可以保护我们的食物不被偷吃。”https:/ 原始语言里的老鼠泛指小型的啮齿动物,以鼠科动物为主,并非后世那个人人喊打的老鼠。 老鼠是食物的一大威胁,也是各种病毒的携带者和传播者,人类与之缠斗了数十万年,双方都在进化,至今仍未分出胜负。 最早驯养猫也是为了对付这些鼠辈。 不过单纯为了除鼠而饲养猞猁,实在是有点大材小用,成年的猞猁完全可以协助狩猎。 盛唐时期的贵族圈子里就有驯养猞猁的风气,当贵族们骑马出游或捕猎时,猞猁会和人一起坐在马背上,招摇过市,十分气派。 林郁心里这样想着,但没有说出口,族人们对于驯化野兽为己所用没有概念,这种事说出来她们不会相信,只有亲眼见到了,才会发自内心地接受。 红花笑道:“看来林是很喜欢这几只幼崽了,瞧她抱得多紧!” 兰花也露出温和的笑容。 难得见林有特别喜欢的东西,而且她说得没错,洞穴里鼠患严重,每年储备着用于过冬的食物,至少要被那些畜生糟蹋一半,若小猞猁有捉鼠驱虫的本领,倒是帮了大忙。 再不济,也可以随时宰了饱餐一顿。 想到这,她便点头应允:“行吧,带回去再说。” …… 狩猎的队伍是最后回到洞穴的。 归来第一件事就是查看陶器烧制得如何了。 孩子们严格按照他的要求在陶窑顶部覆盖了木板,不许任何人触碰。 直到张天回来,木板仍然盖着,有淡淡的烟气从缝隙间溢出,走之前堆积成山的木柴,如今已化作一地的灰烬。 他摸了摸窑室的外表面,触感温热,冷却得差不多了。 略有些忐忑地掀开木板,闷在窑里的热气混杂着浓烈的烟味扑面而来。 他拿手扇了扇,看着窑室里被烧成橘红色的陶器和砖块,心立刻放下一半。 用指关节敲了敲陶罐底部,发出清亮如钟磬的声响。 张天咧嘴而笑,他知道,发出这种声音就代表陶器没有开裂。 将两口锅、四个罐子和八只碗取出,仅有两个碗烧出裂痕,应该是捏泥不均导致的。 剩下的陶器全部完好无损,色泽均匀,陶身虽然没有挂釉,却也足够光滑,和之前从河底钓起来的陶土碎片比,也就领先了几千年吧。 他露出满意的笑容,却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 举目四望,洞穴外的空地上昏暗清冷,只有山风不知疲惫地呼啸着,林间枝叶簌簌抖动,时而有栖鸟惊起,啼叫一声,更衬出秋夜的寂寥。 他蓦然惊觉:今天竟然没有观众! 怪不得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族人们的震惊和彩虹屁。 他感到奇怪,他在外面晃悠这么久了,枭竟然不出来观察情况,林大厨口口声声说要大展身手,竟然也不出来关心一下炊具的成色。 “陶器烧好了!” 张天朝洞穴里大喊。 他满以为族人们会争先恐后跑出来观摩新鲜事物,结果却只等到林郁的一句:“烧得怎么样?拿进来我看看!” “……” “我来啦!” 只有枭跑了出来,脸上挂着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 张天使劲眨了眨眼,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枭的脸上确实挂着老父亲般慈爱的笑容。 “你们在干嘛?”他十分纳闷。 枭咧着嘴笑,说:“妈妈她们带回来三只猞猁幼崽,和我巴掌差不多大,说是要养在洞里面捉老鼠呢!你、我还有林,咱们仨各养一只!” “猞猁……吗?” 张天哭笑不得,谁能想到部落尝试驯化的第一种野兽竟然是猞猁,猫可是养不熟的啊! “这就是陶器?” 枭蹲下来仔细观察,松果描述过陶器的样子,说是黑不溜秋的像块石头,里面都被挖空了,可以用来装东西。 “为什么是红色的?” “正常就该是红色的,品质不好的才是黑色或杂色。” 枭用手指戳了戳,惊讶道:“真的变硬了!” 他记得早上还是泥巴,用火一烧,果真变成石头了! 两人将烧制好的陶器抱进洞穴,沉迷逗猫的族人们这才纷纷围上来,对着陶罐敲敲打打,清脆之声不绝于耳。 众人也都惊奇不已,不明白软趴趴的泥土怎么突然变成硬邦邦的石头了,而且是肚子被掏空的石头,这不是天然的储物器具么! 张天往各个陶器倒满了水,进行渗水测试。 尽管人类早在两万年前就开始烧制陶器了,但真正烧制出耐用且不渗水的优质陶器,还是在进入农耕社会之后……这是林博士告诉他的没什么用的冷知识。 “只是把泥巴捏成各种形状,用火烧一天,就变成石头了?” “准确地说,是变成了陶,陶虽然也很硬,但比石头脆得多。” 众人不明所以,对于物体的各种物理性质他们尚未具备清晰的了解。 张天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另一只手举着有裂痕的陶碗,从同一高度同时松手,石头和陶碗同时落地,这既证明了重力加速度和质量无关,也证明了陶不是石头——因为石头安然无恙,而陶碗瞬间碎了一地。 073 我在东北玩泥巴 实践出真知,张天这么一摔,族人们立刻明白了陶与石头的差别,也知道了今后使用陶器,应当轻拿轻放。 摔的时候有多潇洒,打扫的时候就有多狼狈。 他将陶碗的碎块收拢到一处,这些经过烧制的陶土可以用作熟料,加入下次烧制的黏土中,能够提高良率,这就是所谓的回炉再造,变废为宝。 “怎么样?好使吗?” 林郁走过来,三只猞猁幼崽跟在她脚后,她刚才喂它们吃了些肉沫汤,投喂是快速建立信任的有效手段之一,吃人嘴短,幼崽们决定给这个两脚兽一次机会。 “在做渗水测试,目前一切正常。” 张天摸了摸陶罐的外壁,很干燥,没有水渗出的迹象,更没有黏土融化的迹象。 “猞猁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当宠物养是违法的知道不?” 他开着玩笑,朝幼崽们张开怀抱,嘴里发出啧啧的声响。 幼崽们停下脚步,警惕地瞪向这个奇怪的家伙,耳朵竖起,尖端耸立一簇深灰色丛毛,为其增添了几分气势。 “用这个。” 林郁将捣得稀碎的内脏碎屑倒一些给他。 幼崽们显然知道林郁在捣鼓它们的食物,凑到她脚边用小脑袋蹭用肉爪挠,呲呲地叫。 “来这儿!” 张天以食物引诱,幼崽们立刻将先前的戒备抛诸脑后,迈着小短腿,争先恐后、连滚带爬地跑过来,舔舐地上的内脏碎屑。 张天趁机抚摸它们。 幼崽们发出不耐烦的呜声,但没有反抗,或许是因为出生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学会护食,这是好事,说明它们没什么野性,很容易建立信任,多喂几次食就足以令它们把人类当亲妈和同类看待了。 幼崽们舔得很干净,一丁点儿血沫都不放过,吃饱喝足后坐地上用肉爪洗脸。 林郁用脚尖轻轻踢了左边那只小猞猁的屁股一脚,说:“这只是你的。” 三只幼崽乍一看都相差无几,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发现一些区别。 左边那只幼崽显然是三兄弟里最瘦弱的,它的毛色相对也最浅,背上的斑点也是浅浅的灰色,胸前和腹部长满蓬松的白毛,但偏偏尾巴是乌黑一团,而它的两个兄弟都是明黄色的短尾巴。 张天抓住它的后颈皮,将它拎到眼前。 “以后你就叫黑尾了。” 他看着黑尾琥珀色的眼睛说。 黑尾四肢僵直在半空,命运的后颈皮被“叼”住,这一刻它感受到了母亲大人的威严,它老实巴交地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没毛的大脸,不敢吭声,只是默默记住这个两脚兽的气息。 得知陶器源自黏土,孩子们高兴极了,这下可以光明正大地玩泥巴了! 张天指导孩子们揉搓泥条,再用泥条层层叠叠盘筑成形。 不多时,男人们也加入其中,玩得比孩子们还欢,手艺却是参差不齐,虎头捏出来的东西最抽象,歪七扭八的看着倒像是带有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工艺品。 张天说:“记住自己捏的碗啊,我们明天看看谁的烧裂最多,谁的烧出来最漂亮。” 男人们顿时燃起熊熊的胜负欲,更加用心地捏制陶坯。 这一批陶器以碗为主,一百个碗,人手一个,还留了不少余量,以免陶碗烧裂,数量就不够了——看他们捏的陶坯大多厚薄不均,只怕要烧裂不少。 张天没说什么,不管捏得再差劲再丑陋,都统统放进窑室里。 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谁一生下来就是手艺人,就连聪慧灵巧如林博士,今天不也烧裂了两个碗么?尽管林郁对此矢口否认,非说那两个碗是张天捏的……呵,女人! 张天还捏了几个圆盘放进去,中间开孔,烧制成形后可以制成陶轮。 男人们进山里搜刮来大量树枝,劈削成大约一米长的木柴,引燃后放入火膛中。 “好香!” 空气里飘荡起浓郁的饭菜香气,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香!男人们疯狂吸动鼻头,肚子叫唤连天。 洞穴里,林郁教女人们使用陶器煮饭烧菜,刀工了得的虎舌负责处理食材。 谷物被淘洗干净,分别倒进两个大陶罐里,为了节约时间,水先用石烹法煮沸,再倒入陶罐中,盖上盖子闷煮。新笔趣阁 虎舌按照指示将四条和小腿差不多大的鱼剖开肚皮,去掉血液和内脏,用盐水涂抹鱼身,肚子里塞入紫苏、薄荷、款冬等植物去腥增香。 雪白的熊脂在陶锅中受热融化,淡淡的烟气扶摇直上,直至沸腾。 鱼下锅,顿时滋啦作响,腾腾的热气涌出,族人们从未嗅过的鲜香气息溢满洞穴,所有人都使劲吞咽唾沫。 林郁手持自制锅铲,待一面煎至酥脆,立刻翻面煎炸另一面,之后倒入沸水,盖上盖子,等汤汁熬煮成乳白色,再将锅中的原汤倒入大罐子里,加满沸水,放入切成丁的蘑菇和块状的冬笋,与鱼肉混合出极致的鲜美。 在外面玩泥巴的孩子们便在此时跑了回来,男人们紧跟其后,众人迫不及待地围凑过来,新奇地看着篝火上架起的瓶瓶罐罐。 但兰花立刻抄起棍棒把这群脏兮兮的大小孩子赶到洞穴外边清洗。 洗得白白净净的孩子们忙不迭跑回来,生怕错过美味的食物。 看着巫师姐姐用两根细长的竹签搅动着碗里的蛋液,白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筷子。用它代替我们的手,夹取滚烫的食物。” 蛋液倒入滚油中,摊成饼状。 林郁挥动锅铲,快速炒碎,紧跟着放入男人们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嫩叶,翻炒断生,洒上一层薄薄的精盐,丰富的香气顿时被百味之王统合起来,谱出美妙和谐的乐章,男人们伸长脖子贪婪地吸嗅着,口齿生津。 孩子们的心思却被另一口锅里飘出的味道所吸引。 切成了大块的菖蒲块根在水中煎熬,孩子们认出这是用来熬制糖水的植物,他们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甜香气息。 “姐姐!姐姐!糖水变色了!” 孩子们瞧见锅里的糖水逐渐变得焦黑,急切地呼唤林郁,势必要拯救他们心爱的糖水。 林郁却气定神闲,有条不紊地倒入少量沸水冲开,再将早已煎至两面金黄的鸟翅倒入锅中,轻巧翻炒,令其染上糖色,甜香的味道也随之浸入每一寸肉中。 孩子们食指大动,光是用眼睛看,就已经能够想象到糖翅在舌尖上绽放的美味,他们还从来吃过甜甜的鸟翅! 接着煎鸟胸肉、炸河虾、炸昆虫、清蒸鱼头、清炒“什锦”……林大厨变着花样烹饪食物,令打下手的虎舌叹为观止,顿觉厨之一艺,博大精深,他自以为深谙此道,实则尚未入门。 猞猁幼崽们也都被香气吸引,张天抱起他的黑尾,枭抱起他的小虎,林郁的猫女则扒拉着主人的裤腿,仰起小脑袋呲呲地叫着。 当小米粥的清香喷薄而出,当雪白的鱼汤被盛入碗中,当色泽缤纷的精致菜肴被一一端至眼前……族人们第一次知道饭原来还可以这么吃。 林郁教族人们使用筷子,笨拙的男人们总也学不会,越是学不会,越是心急如焚,夹起又溜走,再夹起,再溜走……眼看着很快掌握诀窍的天不断抢走盘子里的食物,男人们只能伸脖子瞪眼干着急。 “起!给我起!” 虎头大吼着,极力控制手里的筷子,像在和洪水猛兽做殊死搏斗,成功就在眼前,却被虎爪不知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一碰,手一抖,筷子末端的鸟翅立刻飞出去,气得他滋哇乱叫,跳起来要和虎爪拼命。 众人哈哈大笑,欢声笑语伴着炊烟和饭菜香气飘出洞穴,在夜幕笼罩下的山林间回荡。 074 新生 令女人们感到意外的是,懂得治病疗伤、能够熬制出安胎药水的林竟然不会接生。 想到她尚未成年,又觉得情有可原,族人们总是会因为她的身高和博学而忽略她的年龄。 在去年冬季的部落大会上受孕的女人,她们已经彻底停止生产活动,专心等待临盆。 每年的春秋两季都是生育的高峰期,有时甚至会碰上数个女人同一天临盆,为了使产妇得到充分的照顾,为了保证新生儿顺利诞生,部落里的每个女人都要学会接生。 也只在这几天,孕妇们享有男人们这辈子都不可能享有的特权,她们不必劳动,可以指使任何人替她们效劳。 在生育这件事上,男人们无权过问,更严禁干涉,不仅如此,每当部落里有女人临盆,他们必须离开洞穴,如果不幸是在夜晚,那么他们就只能在洞穴外的空地上度过漫漫长夜。 但这个秋天的情况有变,林郁告诉族人们,可以在她的木屋里接生,并宣称女娲大人会守护每一位将要生育的族人。 女人们高兴极了,男人们同样高兴,这意味着他们不必再因避讳而离开洞穴。 张天很贴心地用烧制出来的红砖在木屋里搭建起一座火炉,供女人们取暖,且不用担心会烧毁木屋。 以兰花为首的几个年纪较大、接生经验丰富的姨妈不再外出采集,她们留守洞穴,照顾产妇的起居,时刻准备着迎接新生儿的到来。 男人们更加卖力地狩猎,从早到晚不间断地烧制陶器。 最初烧制的一百个碗,碎了接近一半,男人们自觉面上无光,于是苦练手艺,再加上张天做出了简易的陶轮,靠着轮盘的转动盘筑陶坯,即便是不善此道的虎头,也能把陶坯捏得均匀有致,良率日渐提升。 张天原本只是打算烧一些陶器去部落大会交换物资,然而历史的洪流是挡不住的。 越来越多的陶器被批量烧制出来,锅、碗、瓢、盆……获取不易、容易腐坏变质的兽皮水袋很快就被水瓮取代。 但水袋并没有就此被淘汰,和水瓮相比,水袋的优势在于轻便、不易损坏。 张天将这些水袋保存起来,等到迁徙那天,它们将随族人们一起踏上征程,而这些陶器将被留在这个洞穴,成为这段历史的见证,或许在尘封万年以后,会迎来重见天日的那天。 张天还用红砖在洞口附近砌起一座灶台,以便林大厨发挥她的厨艺。 终于迎来这一天。 整个早上,薄荷姐姐都处于产前的阵痛期,或许是因为初次怀孕,她的疼痛感格外强烈,痛苦的嚎叫响彻洞穴,除了兰花等几个姨妈,林郁也要留下来,学习如何接生。 男人们见此情景,便早早地进山狩猎或下河钓鱼去了。 姨妈们把薄荷抬进温暖的木屋里,负责采集的女人们在离开之前都到木屋里露了个脸,鼓励几句给予精神支持。 等到午后,薄荷的阵痛开始加剧,林郁让她喝下用野山药的根熬制的汤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虚滋阴、纾解痛楚。 但随着太阳一点点朝山头落去,薄荷的宫缩越来越剧烈且密集,她躺在用茅草和兽皮铺就的床上,紧紧抓住兰花的手,全身汗湿,痛得直扭身体,尖叫声几乎没有断过。 洞穴里,阿妈的神色没有太大波澜,心却揪了起来,尽管这些年听多了凄厉的哀嚎,也见多了生离死别,但直到今天,她还是做不到坦然处之。她望向逐渐暗淡的天空,为她可怜的孩子祈祷。 孩子们也停止了活动,不安地坐在篝火边,搓着小手。他们望着洞穴外的木屋,每当有人想要开口说话,就被薄荷的痛呼声打断。 “她的屁股太小,产道张得不够开。” “要不要弄破羊水?或许会有帮助。” “再等等,羊水过早破裂会导致干产,我怕她撑不住。” 林郁听着女人们的讨论,见薄荷痛苦到面容扭曲、青筋绽出,她很想做点什么,怎奈她对此一无所知,只能在一旁看着,帮不上忙。 她看见兰花取出一根细长的木棒,心知她一会儿要用这个捅破羊水,赶紧拿来沸水替木棒消毒杀菌。 “嗷!” 薄荷再次痛苦大叫,她浑身的肌肉因宫缩而用力绷紧。 “她越来越虚弱了!”红花语气焦急,“我觉得我们现在处理比较好,不然……” “嗯。”兰花更加沉得住气,“再等等,等这次宫缩完毕,我就来处理。” “嗷!” 阵痛达到顶点,薄荷弓起腰背,紧抓住红花和枫叶的手,叫声凄厉至极! 熬过这阵,薄荷看上去又虚弱了几分。 兰花明白事不宜迟,嘱咐她两句,利索地将木棒插入,立刻有大量的羊水涌出! “就是现在!”女人们大声喊,“挤!用力挤!天空在看着你,祖先在看着你,你的宝宝在看着你!你必须再用力一点!用力!” 薄荷只觉得头晕目眩,骨头几乎快要散架,她顾不上越发剧烈的疼痛,发出“啊”的大叫,使出全部的力气,仿佛在拼命把五脏六腑挤出来! 一旁的林郁也咬着后槽牙,攥紧拳头,跟着暗暗使劲。 一股浓稠的红血喷出,婴儿的头终于挤出狭窄的产道。 “很好!头出来了!再来一次!薄荷,醒醒!再来一次!把胎盘挤出来!” 兰花抓住婴儿的头配合宫缩往外拉,女人们在薄荷耳边大声疾呼。 浑浑噩噩的薄荷稍微清醒了些,她已经痛到麻木,却仍用最后的意识,榨出最后一丝力气,再度用力!随即眼前一黑,颓然倒下,不省人事。 红花用染红的兽筋结扎脐带,枫叶用剪刀小心翼翼地剪断,兰花重重拍打婴儿的脚,直到听见婴儿哇一声哭出来,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婴儿是活的,两腿间的小小牙签彰显他的性别。 林郁照顾昏死过去的薄荷,她气若游丝,几乎去掉半条命,但能够在如此艰难的生产之后活下来,已经是极幸运的了。 她用热的兽皮毛巾替薄荷擦拭身体,在一旁全程观摩的她仿佛也跟着经历了一场分娩,感觉浑身发酸。 生存和延续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她心里感慨着。 075 幸运星 外出狩猎和钓鱼的男人们归来,得知母子平安,都欣喜万分。 薄荷已经醒转,又喝了碗肉粥,脸上已经恢复些许血色。 婴儿刚吃过母乳,此时躺在她的臂弯,睡得香甜。 男人们问:“叫什么名字?” 薄荷说:“还没有名字呢!阿妈说等你们回来再给取。” 新生儿的名字一向由阿妈给取,以往的规律,男婴通常以凶猛的四足捕食者为名,女婴通常以花草植物为名。 不过这个规律近几年有所改变,大概是因为常见的猛兽和植物都被用掉了,这些年夭折的婴孩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个,他们的名字自然不能再重复使用,太不吉利。 总之从某一年开始,阿妈就改为用单音节的单词为孩子们命名。 张天合理怀疑,阿妈其实也是图个省事,毕竟对族人们来说,名字只是称呼,没有什么特别的寓意。 “现在我们回来了。”狼牙有点迫不及待,“阿妈,快给孩子取名字吧!” 阿妈微笑道:“名字我早就想好了。自从天受到祖先的指引,林来到我们的部落,每天都有新的词语被创造出来,这些词语都很好,而且之前从来没有被使用过,用来命名再合适不过了。” 族人们深以为然。 他们观念里的“好与坏”是根据实用价值来判断的,而非词语的象征意涵,张天和林郁发明的各种新事物,无不为部落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自然是极好的。 “天和林教会我们的新词语很多,阿妈要选择哪一个呢?” 薄荷很好奇,稍微坐直了身体。 阿妈说:“天制作出陶器没多久,这个孩子就出生了,这其中或许存在着某种关联,就叫他‘陶’吧!” “陶!”薄荷看着怀里熟睡的婴孩,用带着几分惊喜的口吻呼唤儿子。 族人们也都重复着这个单词,默默记下。 不过此时的陶还不算是部落的一员,要等到天气变暖,满了周岁,举行过仪式,才能在“族谱”上打上属于他们的绳结。 与陶一起等待着周岁仪式的,还有另外四个婴孩,他们在春天出生,与他们同期出生的另外两个兄弟都已夭折,而他们即将面临的是更加残酷的冷天,大多数婴孩都挺不过这一关。 极高的夭折率是制约部落壮大的主要因素之一,这和过于严苛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东北漫长寒冷的冬天和相对不那么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令生存和繁衍格外艰难。 事实上,东北地区确实也是我国最晚进入农耕社会的地区,深知这一点的林郁甚至比张天更加赞同南迁,就算没有新仙女木时期的气候巨变,她也认为应该如此做。 见陶醒了过来,张天起身走到薄荷姐姐跟前,蹲下来逗弄部落里暂时的老幺,他的皮肤皱巴巴的,脑袋因为分娩时受到了压迫,以致于有些变形,但张天知道这是正常现象,很快就会恢复。 薄荷对陶说:“这是天,你以后也要像天一样聪明哦!” 陶睁着大眼睛,忽然咧嘴咯咯笑了起来,倒不是冲着天,而是冲着天脚边的黑尾。 黑尾被笑声吸引,好奇地攀上薄荷的大腿,朝躺在薄荷怀里的陶伸出长满白色绒毛的肉爪,发出呲呲的叫声。https:/ 陶伸出小手抓住黑尾毛茸茸的肉爪,笑得更开心了。 该说是崽崽相惜吗?人类幼崽与猞猁幼崽进行友好的握爪,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倒是十分罕见的温馨场面。 然而这一幕很快被打破,张天抓住黑尾的后颈皮,将它从薄荷的腿上拎下来,放到一边。 他从外衣褶层里摸出一枚陶制的红色五角星,对薄荷说:“这是我用陶土烧制的星星,陶出生的时候,这颗星星正好烧制成形,我想,这应该就是阿妈所说的联系了。这颗星星或许能为陶带来健康和好运。” 薄荷乐得合不拢嘴,星星可是祖先的象征,祖先则是智慧、慷慨、仁慈的化身,儿子的出生和星星、和祖先有所联系,这已经足以说明陶的不凡! 当母亲的,谁不希望子女平安顺遂、成龙成凤呢? 她高兴地收下,将幸运的五角星拿到儿子面前,陶伸长了手抓向星星,张着嘴咯咯地笑。 其他孩子们看在眼里,心生羡慕,跑过来围住张天,纷纷表示他们也想要星星。 部落里一直以来都有把碎骨头、动物牙齿磨制成装饰品的习惯。 每年夏季的部落大会,交配的季节,适龄的族人们会佩戴上各种漂亮的骨制饰品,男人们会随身携带野兽的长鞭,交配之前偷偷食用少许,女人们会穿上用象征着生育、生机和生命的花草编织而成的精美衣裙,盛装出席。 冬季的部落大会要祭祀雪灵,与会的男男女女同样会隆重打扮,尽管意义有所差别,不再是为了吸引异性、提高怀孕几率,而是为了礼敬雪灵。 磨制的骨头饰品如何比得过烧制出来陶土饰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原始人虽然不会像现代人那样为容貌和身材而焦虑,却也希望能够闪闪发亮、与众不同,孩子们更是幻想着成为全部落最靓的仔,这样就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疼爱。 张天笑道:“跟我来,我教你们捏制星星。” 他带着孩子们来到洞穴外,星星的捏制没啥好教的,对具有丰富玩泥巴经验的孩子们来说不在话下。 张天要教他们的不是这个,而是想象力。 想象力或许对于眼前苟且的生活毫无帮助,但长远来看,无论是抽象思维的形成、创造力的培养、审美意识的提升,都离不开想象力。正如黑格尔所言,一个族群总要有一些仰望星空的人,才有希望。 “不只是星星,你们可以用陶土捏制出任何你们喜欢的东西,月亮、太阳、云朵、山川、树木、野兽,甚至是河水、风、火焰……” 孩子们兴致勃勃地开工,立刻又犯了愁:“河水、风和火焰是形状的?” “我不知道。”张天摊手,“这要问你们,在你们的眼里,它们是什么形状的?或者说,你们希望它们是什么形状的?按照自己的想法随心所欲地捏吧,不要有任何顾虑,捏出来的东西属于你们,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孩子们兴奋不已,以往都是长辈做好了骨头饰品或者木头玩具送给他们,如今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制作自己喜欢的饰品和玩具,这叫他们如何不激动?纷纷撸起袖子开干。 076 枫叶飘落时 不知道分娩是否也和情绪一样具有传染性,在薄荷完成生产后的几天,另外三名产妇也相继诞下新生儿,除了蒲花阿姨不幸生下畸形儿,其余两位姐姐均母女或母子平安。 以往产期结束,难免会有产妇因难产而死,此次却无一人殒命,族人们将之归功于林郁的安胎药,以及祖先尤其是女娲大人的保佑。 参与了四次接生,林郁从起初的袖手旁观,到最后已经可以娴熟地给脐带结扎,为婴孩清洗身体,她的学习能力令女人们感到吃惊,更加深了她们心里“巫师异于常人”的刻板印象。 所有人都沉浸在迎接新生命的喜悦中,除了蒲花。 这是蒲花最后一次生产,她的岁绳上已有二十个绳结。 部落里的女人一到二十岁,通常就不再参与交配,这是祖先历经数百上千年的观察得出的血的教训。 在这个时代,超过二十岁的孕妇就是高龄产妇了。 只要性发育成熟了,越是年轻,分娩越顺畅,这一点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成立。 性成熟未久的女性生孩子就像母鸡下蛋一样丝滑,张天不止一次在新闻里看到,某些学生前脚在厕所里偷偷产完子,后脚就回班里接着上课,一点事儿没有。 换作高龄产妇,没有家人和护工日以继夜的精心照顾,不经历数十个夜晚的煎熬、数十次的宫缩阵痛,是没有可能顺产的。 这还是在医疗水平发达的现代社会,在蛮荒时代,高龄产妇几乎就等同于危险与死亡。 除非碰到天灾人祸,导致年轻的女人骤减,正常情况下,蒲花此生都不再有孕育新生的机会。 从十岁或更早来月经,到二十岁终止生育,蒲花作为女人,完成了部落和祖先给予她的最重要的使命,她也没有辜负族人们的期望,顺利将膝下的儿女抚养长大。 该当是没有遗憾了,但蒲花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她终究没能看到她最后一个孩子的最后一面……尽管那是个畸形儿。 部落对死胎和畸形儿的处置一向冷酷、无情、不留任何余地。 负责接生的人一旦发现死胎或者畸形儿,会立即带到山林里遗弃,产妇除了会被告知诞下死胎或畸形儿,其余的事,婴孩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遗弃在什么地方……无权知晓。 077 筹备 孩子们活在成年人的羽翼保护下,这一处洞穴便是他们世界的全部,他们对外界的了解几乎全部来自长辈们的故事,以及他们根据这些故事想象出来的场景。 也因此,不曾被这个世界的真实面貌束缚的他们拥有最纯粹的想象力。 在张天鼓励他们随心所欲地捏制陶土后,每天都会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东西被烧制出来。 每当开窑验收的时候,孩子们就会冲上来将他团团围住,认领属于自己的“手办”。 张天则会趁机拿着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一询问他们捏的是什么。 孩子们没有见过猛犸,只听说猛犸体型巨大,拥有长长的牙齿,所以他们捏出来的猛犸虽然方的、圆的、扁的、条状的都有,但全部满足上述两个特点。 每个人都声称,自己捏出来的猛犸才是纯种猛犸,其他形状的都是杂种。 白与树就雷兽的真实面貌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白认为,雷兽肯定有翅膀,不然怎么飞到云后面躲起来呢? 树认为,雷兽没有翅膀,但它有一条伸缩自如的腿,就像男人们都有的那条,只是雷兽的更长,足有从地面到天空那么长!所以它可以随时靠那条腿弹射到天上去,还可以利用那条腿来捕食,正如阿妈在故事里说的那样。 他嘲讽白因为没有那条腿,所以这辈子都无法理解。 白哇哇大哭,树洋洋得意。 但树并没有得意多久,一个名叫火的少年横空出世,声称自己捏出了后羿,区区雷兽,一箭给你射碎! “这就是你捏出来的后羿?” 张天从陶窑里取出一个三头六臂九足的人形手办,当真是后羿看了沉默,哪吒看了流泪。 与后羿同时出窑的,还有盘古大神,这是山的杰作。 “所以为什么盘古的手臂上有这么多洞?” “这些不是洞!是眼睛!盘古有十一只眼睛!” “为什么盘古有十一只眼睛?” “因为盘古的眼睛变成了月亮和太阳,而在很久很久以前,天上有十个太阳!” “嗯……” 张天必须承认山言之有理,但他总觉得手臂上长眼睛的设定好像在哪里见过。 好景不长,当天晚上,火和山便遭受了各自亲妈的棍棒教育。随意捏制祖先的模样可是大不敬!何况这俩死小孩捏成这种奇形怪状!该打! 最令张天惊讶的,还得是枭。 枭用陶土烧制出了或许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把陶笛。 林郁同样惊讶不已,据她所知,国内曾经发掘出4000多年前的陶笛,这也是目前已知的最古老的陶笛,而枭此举不仅把这个记录刷新了,还刷新到一个几乎很难再被打破的高度。 美中不足的是,枭烧制的这把陶笛在很大程度上仿照了竹笛的样式,和后世的陶笛大相径庭。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虽然采用了全新的材料,值得表扬,但独创性显然不够。 枭很兴奋地把陶笛拿给张天看。 张天先是认真夸赞一番,然后问他:“为什么要把陶笛做成这个形状?” “笛子不就应该是这个形状么?” 枭的不假思索令张天感到忧虑。 这正是他最担心的事。 他想做的是引导,而不是制定规则和教条,这世上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一切皆有可能。 他不希望自己在提供了一个可能性的同时,扼杀了其他的可能性。 张天正色说:“笛子没有固定的形状,我做成这种形状,是因为竹子本身是长条形的。没有什么东西天生就应该如此,一切皆有可能,你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下次不妨试试别的形状,或许会吹出更动听的声音。” 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 当枫叶开始大面积飘落,族人们也都忙碌起来,为即将到来的部落大会做最后的筹备。 今年的枫叶显然比往年更早飘落。 以往女人们完成分娩,身体恢复之后还要等上许久,才会迎来枫叶飘落。 如今她们尚未完全恢复,就得肩负起照顾族人的重任——男人们将离开十数天之久,这期间部落里的一切全靠女人们维系。 晚饭过后,族人们围坐在篝火旁,等待阿妈宣布参与此次部落大会的人选。 人选经过众人商议后选定,阿妈只是统合了所有人的意见,做最后的宣布而已。 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前往与会的代表团将“混编”一些有谷部落的猎人,为了避免因人数过多引起怀疑,他们必须裁剪一些人员,原本打算带去历练的年轻猎人此次就不再去了。 年轻的猎人们无不感到深深的遗憾,狩猎巨兽的机会一年只这一次,错过今年,就只能等明年了。 如果给他们知道没有明年,估计不会这么轻易就妥协……张天心里想着。 兰花宽慰他们说:“你们留下也好,白天可以进山狩猎,晚上有像你们这样强壮的男人守在洞穴里,我们也安心些。” 这番话令年轻的猎人们很受用,也就不再抱怨。 最终定出十四人的名单,包括狼爪、虎头、虎爪等七名猎人,三名适龄且未孕的年轻女人,一名御用大厨,以及张天、林郁和枭三个临近成年的小孩,由二舅狼爪带队。 按惯例,小孩一般不会去参加部落大会,不过天和林的不凡之处众人有目共睹,枭和天从小就形影不离,这次破例带上他们,也在情理之中,族人们对此没有意见。 从部落所在的洞穴前往河谷营地,至少要花上两天的时间,途中会经过蛇皮部落,在对方的洞穴里借住一晚。 要筹备的东西有:途中所需的食物、狩猎的武器、用于祭祀雪灵的物品、用于交换的物品、送给举办方的礼物,以及其他一些必需的工具和用品。 此外,各个部落还要准备一场重现狩猎活动的表演,将平时经历过的惊心动魄的狩猎情境演绎出来,这一环节向来是冬季部落大会的重头戏,男人们都乐此不疲。 重现狩猎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炫耀自家部落的本领,更是为了向年轻的猎人示范狩猎的技巧和策略,以及向其他部落展示新的武器和工具。 当然也少不了故事。 分享故事是篝火晚会上必不可少的娱乐项目,因为阿妈的存在,大河部落在这个项目上独领风骚许多年。 这次的部落大会,阿妈不再前往,这个重任自然就落到同样擅长讲故事的张天身上。 078 风劲角弓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在草原上狩猎和在森林里狩猎所采用的策略全然不同,狩猎巨兽和狩猎飞禽走兽所需要用到的武器也大相径庭。 男人们用石头敲破白垩岩的灰色外层,露出底下深色的燧石,挑选色泽良好、没有杂质的燧石敲打,石块纷纷脱落,燧石结核上留下一道道波浪状的凹痕。 其中一些石块自掉落的那一刻起就是锋利的刀子,只需经过简单的加工,就可以制成武器或者工具。 成功入选与会名单的男人们嘿咻嘿咻卖力地打磨着各自的武器,一整个晚上,他们的嘴角都没有放下来过,兴奋和迫切之情溢于言表。 相比之下,同样入选的三位姐姐要淡定得多。 冬天的部落大会并非她们的主场,相反,由于冬天参与的女人很少,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的繁衍任务自然就重了,每天繁衍个五六次还可以接受,如果是十几二十次,就会……很累。 除了承受雨露,女人们还要负责后勤工作,男人们狩猎到的野兽,将由她们进行切割、晾晒、熬煮和捆扎,至于烧水煮饭,那更是女人们的日常,到哪儿都一样。 用来狩猎巨兽的武器以火把、长矛和标枪为主,辅以投石索,个别技艺高超、臂力过人的猎人还会使用流星锤——投石索的加强版,用多个兽皮袋包裹石块,以兽筋和麻线拧成的绳打结系好。 和投石索的使用方法一致,也是在头顶挥臂旋转,积蓄力量然后掷出,区别在于流星锤有多个石块,像霰弹一样射出,能够覆盖较大的面积,只要有任何一块石头击中动物的腿、颈、头等部位,就会为狩猎创造机会。 这些在森林里施展不开的武器,到草原上对付那些大型的食草动物效率很高,相比之下,弓箭的威力终究差了些,很难给皮糙肉厚的大家伙们造成沉重的打击。 但这指的是那些粗制滥造的普通弓箭,精心制作的强弓兼具精准度与威力,否则也不会淘汰投石索和标枪,甚至成为古代贵族的必修课。 可以说,弓箭对于蛮荒时代,正如火器对于冷兵器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张天拿起置于干燥处的角弓,经过多日的驯弓,基本已经定型。 虎头瞥见张天的举动,立刻跳起来,快步走过去。 “我的射日弓好了吗?” 他嗓门本来就粗犷,此时又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说话更显大声。 所有人都听见了,男人们立刻抛下手里的活计,争先恐后跑过来观摩,拥有其中一把弓的所属权的狼爪更是以无比得意的口吻高喊着“让一让”,挤进人群,脸上的神情和白天认领“手办”的孩子们别无二致。 面对众人期待的目光,张天笑着点点头:“可以上弦了。” 弓弦早已备好,以熊筋和麻线一绺一绺地精心编拧而成,很是费了他一番工夫。 依次给三把弓上好弓弦,由于弓的拉距增大不少,箭矢也需要稍微加长加粗,仍以打磨尖利的骨头和石头作为箭簇。 虎头和狼爪摩拳擦掌,接过弓后忙不迭的就要拉动弓弦尝试手感。 张天立刻制止了他俩:“不要空放!带上箭矢去外面射靶子。” 空放容易把弓崩断,寻常的弓倒没什么,角弓威力惊人,一旦崩断,所谓反弓打死牛,其反作用力连皮糙肉厚的老黄牛都吃不消,何况是人? 三人带着弓箭走到洞穴外,族人们无论男女老少全部跟了出来,要亲眼见识祖先后羿用来射太阳的弓,究竟拥有怎样的威力! 虎头张弓搭箭,弓弦拉开的瞬间,眼睛也跟着一亮,即便强壮如他,拉开这把弓竟然也要费一些力气! 弓如满月,箭在弦上,紧绷的力量自弓弦传至指尖,令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为之战栗,忍不住大喝出声:“好弓!” 狼爪也是两眼放光,一把弓的好坏,一拉便知,光是这无与伦比的手感,以前用过的那些弓全部加起来都赶不上! 张天面有得色,弓的性能比他预想的还要好,尽管和他以前玩过的角弓比起来还算不上出色,但用来狩猎绰绰有余! 三人瞄准二十米之外的树靶,感受着耳边刮过的徐徐山风,林木摇晃,发出轻柔的声响。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满眼期待又略显紧张地盯着三人的指尖。 “嗖!” 一声劲响,虎头率先松开手指! 紧跟着又是嗖嗖两声,张天和狼爪也相继出箭! “嘭!嘭!嘭!” 三声闷响,箭矢精准命中目标,锋利的箭簇像撕开柔软的兽皮一样轻易地撕裂树靶,巨大的动能推动着箭簇朝树干深处钻去,直到一半的箭身没入其中! 众人瞠目结舌,这威力实在太过惊人!二十米远的距离,几乎快要将腰那么粗的树墩穿透!此等威力,恐怕除了披毛犀的厚甲,其他野兽没一个挡得住!新笔趣阁 “好弓!果真是好弓!” 虎头哈哈大笑,兴奋至极。 男人们心痒难耐,一窝蜂冲上来将三人团团围住,嚷嚷着要借弓一射。 三把弓似击鼓传花一般在众人手里传递,一人射过,旁边的人立刻把弓抢过来接着射,射完顿时也像前一个人那般呆愣原地,回味着射日弓带来的令肌肉战栗的惊艳触感。 琼花也走上前来:“我能试试吗?” “当然。” 张天把手里的角弓交给她。 弓很硬,所幸琼花经常练习射艺,腕力和臂力比其他女人强得多。 张弓搭箭,瞄准,出手,琼花一气呵成,箭矢应声没入树墩! “不愧是祖先使用的弓,当真厉害!” 琼花颇有些不舍地把弓还给张天,然后问:“等我生完孩子,可以给我做一把吗?狼爪的箭术还不如我呢……” “谁说的!” 狼爪表示不服,琼花提出比试,他立即闭口不言了。 男人们纷纷响应,虽然他们不生孩子,箭术也不如琼花精湛,但也希望拥有一把射日弓。 张天郑重道:“只要这次部落大会狩猎到足够的兽角和兽筋,我就给每个人做一把!” 079 无知者无畏 就应该选取哪一幕狩猎情景进行重现的问题,男人们产生了分歧。 以虎头为首的一派认为应该演绎弓箭手的丛林激情之旅,这才是猎人的本色。 以大舅狼牙为首的一派则认为应该演绎钓鱼佬的河边悠闲日常,毕竟站着就能获取食物,这可是前所未有的狩猎经验。 虎头不以为然道:“在河边傻站着有什么可演的?我又不是没钓过鱼,自己钓就够无聊了,演出来只会更加无聊。” 话一出口,立即引起众怒。 “你懂个屁!” “钓鱼的快乐你不懂!” “真是可怜,你从未体验过真正的快乐!” 面对钓鱼佬的反击,弓箭手们自然不甘示弱,双方为此吵了一个晚上,最终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找阿妈裁决。 阿妈充满智慧地说:“并非所有部落都住在河边,而弓箭无论在哪儿都用得到。” 钓鱼佬们顿时如遭重创,面如死灰,弓箭手们大笑出声,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立刻着手制作表演要用到的道具。 附近部落的关系整体而言是和睦的,因为地广人稀,平时难得见上一面,大家对一年仅有的两次碰头格外期待,见到其他部落的人也觉得亲切,除非是做了类似烧山毁林这种触犯众怒的事,部落之间很少发生冲突。 林郁说,等以后到了南方,部落之间的关系或许就不会这么纯粹了。 张天表示赞同。 南方气候相对温暖,资源相对丰富,繁衍的速度自然会更快,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地盘势必也要随之扩张,为了争夺资源和地盘,争取更好的发展机会,部落冲突在所难免。 如果本地部落都难以和谐相处,作为外来势力的他们,只怕更加难以融入,被群起而攻之也不是不可能。 张天知道林郁在提醒自己,他其实早有心理准备,既然决定了南迁,这种事是迟早要面对的。 “你在做什么?” 史前最强钓鱼佬枭因为输了争吵而憋着一肚子的闷气,跑过来想找天评理,看见天又在独自做着手工,坐一旁看了会儿,评理的心思转眼抛之脑后,只剩下好奇。 080 有盐部落 有盐、有虎和穴狮部落是最早一批定居于此的人。 在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祖先从更加寒冷的北方迁徙而来,占据了位于山林与草原交界处的最好的三个洞穴。 绝大多数故事都已被遗忘于滚滚向前的时间长河中,但仍然有一些事,通过口耳相传,通过壁画的形式一代代传承了下来,令他们不至于忘记自己的来处。 天色尚早,洞穴里跳动着熊熊的火光,孩子们围坐一圈,聚精会神地听祭司山溪为他们讲述祖先的传奇故事。 当祖先们迁移至此的时候,这里气候温暖湿润,物种丰富,山林里生长着茂密的栎树、果树,草原上遍布着野生的狗尾草、豆类植物。 暖天的时候,成群的牛马在草原上恣意奔腾,冷天的时候,成群的猛犸会从寒冷的北方迁徙而来。 这里是采集与狩猎者的天堂,仿佛有永远都吃不完的食物,更关键的是,这片丰饶的土地不曾被同类占据,只有一些扁脑壳的异族人。 “什么是扁脑壳的异族人?” 孩子们眨着好奇的大眼睛。 这个问题,如果是林郁来回答,她可以用不少于两千字的篇幅来论述智人与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之间的差别。 但山溪和孩子们一样,他从未见过异族人,对此知之甚少,他只能重复上一任祭司的话,含糊不清地解释:“扁脑壳的异族人就是脑壳扁平的人,他们和我们不是同类。” “总之,”他很干脆地话锋一转,不给孩子们追问的机会,“祖先们凭借着智慧赶走了那些异族人,从此在这里定居下来。” 历任祭司在讲到这一段时都会美化祖先们的行为,真实的情况是,他们的祖先打死了异族男人,俘虏了异族女人,从此霸占了他们的洞穴,成为附近唯一的住民。 就这样,这片丰饶的土地陆陆续续吸引来更多的人。 这里地大物博,容得下更多的部落共同发展,慷慨仁慈的祖先们接纳了后来者,允许他们前往相对偏远的地方,挑选没那么好的洞穴居住。 081 大发明家 张天答应松果等部落大会回来后要帮他祭祀天空,以获取纯净的盐。 他有意要通过这场“祭天”奠定自己天空祭司的身份,因此必须办得像模像样的,在祭品上可以从简,但仪式感一定要够,要自成体系。 思来想去,还是直接借鉴古人的仪式最为方便。 无论是祭天抑或是祭祖,自古便是最重要的祭祀活动之一,宗庙文化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借鉴的东西很多。 他和林郁讨论过相关细节,在这方面,林博士比他精通得多。 首先要做的依然是思想建设。 他要让族人们明白祭天的仪式不是凭空来的,祖先们早就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仪式,只是在屡次的迁徙和漫长的时间中失传了而已。 现在,得到祖先指引的他又重新传承了这些高深的知识。 夜幕低垂,万籁俱寂,张天按照惯例带领族人们到洞穴外仰望天空。 他的信仰值已经涨到了78,大树部落的人大部分都已成为天空的信徒。 回到洞穴里,族人们围坐在篝火边,孩子们满脸期待地看着张天,等着听今晚的故事。 张天开口第一句话就令所有人大吃一惊:“今天我要讲的这位祖先,他是女娲的哥哥,他的名字叫伏羲。” 白歪着头好奇询问:“女娲的哥哥……那伏羲也和女娲一样拥有神力吗?” “伏羲没有神力,但伏羲拥有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是其他人难以企及的。今天虽然是我第一次讲伏羲的故事,但其实我们已经在使用伏羲创造出来的东西了,比如鱼竿,比如纺轮,比如弓箭,比如竹笛……” 张天细数着他过往的种种发明,并将之全部归功于伟大的祖先伏羲。 神话传说中的伏羲本就是个大发明家,挂在他老人家名下的发明创造多不胜数,不怕再多这几样。 张天每数出一件发明,族人们眼底的敬意便浓郁一分。 原来他们已经习以为常的种种工具,全部都是伏羲创造出来的!究竟得有多大的智慧才能创造出这么多神奇好用的东西?老祖先的智慧当真是如同天空一般广阔无边! 082 初雪 族人们盯着地上那个半黑半白的圆圈,张天对于太极八卦的解释,他们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这个图案令他们感受到一种无法言喻的无与伦比的美感。 盯得久了,枭忽然惊觉图案仿佛活了过来,黑色的部分似乎在不断变成白色,白色的部分也在不断变成黑色!再联想到张天所说的阴阳转换,黑白颠倒,不禁低下头,若有所悟。 但这八个代表世间万物的图案,他就完全摸不着挠头了,心想祖先留下来的知识当真是高深晦涩,常人难懂,怪不得会失传! 张天将众人的神情看在眼里,他知道,缺乏抽象思维的族人们现在还很难理解八卦的变化之理。 这在他的意料之中。 伏羲画卦,肇启文明。始祖伏羲将其对于世界的思考和认知全部凝聚在这一个小小的圆和八个图案中,它无比精简,却又无所不包,其中蕴含的和谐大同的哲学思想、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更是对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就是他为祭天仪式设置的门槛,也是他未来履行祭司职能的理论基础。 后来者想要成为天空祭司,就必须理解并掌握这些抽象的概念。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对自身、对这个世界不断产生新的思考和新的认识,或许在数千年以后,也会诞生周文王、孔子那样的人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博大精深、独树一帜的易学文化。 这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想见,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将是独一无二的天空祭司。 枭忍不住问:“这些知识,你全都明白吗?” 张天厚着脸皮给予肯定回答,正统的易学知识他只略懂皮毛,远远算不上精通,但现在,太极八卦的最终解释权在他手上,自然他说什么便是什么。 族人们大受震撼,头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了人和人之间的差距。 祖先留下来的这些知识,他们只是听了几句,就觉得脑壳隐隐作痛,虎头更是差点听睡着了,而天竟然全都明白! 众人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在想:天的智慧,只怕可以和那些伟大的祖先相比了吧? 083 如约而至 “谁在那里?” 三人放下手里的弓箭,循声看去。 树林里影影绰绰,暮色掩映下,看不分明,少说也有七八个人。 “是我们,有谷部落!” 苗自报家门,随后询问身旁的谷:“没事吧?” “我没事。” 谷只是吓了一跳,刚才突然有东西嗖一下飞过来,比标枪细短,但比标枪快得多,他根本来不及反应,那东西就砰一声狠狠撞在他怀里的陶罐上,突如其来的冲击力令他险些没能站稳脚跟。 谷用手摸了摸陶罐的外表面,发现遭受撞击的地方凹进去一块,周围似乎有细密的裂痕,光线太暗,看不清楚,只能用手感知,心想还好这次挑了最厚实的陶罐带过来,更庆幸的是,他怀里抱着这个厚实的陶罐,不然刚才那下足以撕开他的肚皮。 一念及此,他不禁心有余悸,说:“陶罐好像崩掉一块,不知道会不会漏水……” “没关系,这个漏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 陶罐这玩意儿平时不管是用作储物还是做饭,都很方便,就是携带太麻烦,易碎,还死沉,有谷部落这次只带了最好的两个陶罐来,说实话,听到谷说崩掉一块,苗还是有点肉疼的。https:/ 他蹲下身,捡起弹落在他脚边的长条状“暗器”。 捡起来一看,顿时怀疑自己捡错了东西。 怎么会是木棒?!而且是仅有手指粗细的木棒!这玩意儿能崩掉陶罐一块皮? 然而脚边全是落叶,比起落叶,还是这根木棒更具杀伤力一些。 “是什么东西?” “标枪么?” “这么细这么短怎么可能是标枪?就算是,也扔不了这么远,还有这么大的威力?” 族人们七嘴八舌分析着。 这时树林外燃起的火光由远及近。 大河部落的人来了。 人未到,声先至:“没受伤吧?是不是射到谁了?” “没有!没人受伤!” 苗领着族人们钻出树林,与对方碰头。 双方互相打量着。 苗的目光快速扫过众人,大多脸生,只有为首的狼爪他还有印象,于是将手里的木棒递给他,说:“我是有谷部落的苗,按照约定,我带着猎人们来了。” “你们怎么也不打个火把?” 狼爪有些郁闷地接过箭矢,心说还好没出事,万一不小心把对方的族人干掉了,那他这篓子可就捅大了! “想着没几步路了,就没生火……这根木棒是干什么用的?” “自然是狩猎。” 众人一边聊一边朝洞穴走去。 “狩猎?” 有谷部落的人从未见过以木棒当武器的,常理而言,扔石头都比扔木棒靠谱,但偏偏这根木棒的威力他们已经略微领教过,因此更加疑惑。 谷借着火光,发现陶罐外表面果然磕掉一块,周围有细密的裂纹,忍不住发出惊叹:“这威力……如果扔得够准,确实足以杀死野兽。” 大河部落的猎人都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见客人们一头雾水,狼爪笑着解释:“这个叫弓箭,可不是靠扔的……瞧着!” 狼爪很潇洒地张弓搭箭,架势都摆好了,忽然想起自己还没有完全适应这把射日弓,不禁有点露怯。 在族人面前失手倒没什么,若是在外人面前失手,那可大大的丢人! 想到这,他立即收功,使唤虎头:“你来!” 虎头二话不说,张弓搭箭,瞄向远处一颗柳树,手指一松,箭矢应声射出,噗一声精准扎中树干,锋利的箭簇撕开树皮,箭身瞬间没入大半! 有谷部落的众人目瞪口呆! 苗目测了下距离,少说也有五十步远,这个叫弓箭的东西竟然能将五十步之外的柳树几乎穿透,简直匪夷所思! 众人心想:如果将那棵柳树换成野兽,下场只怕不会好到哪里去。 谷更觉得后怕,他的身体可没有柳树皮实,刚才真是躲过一劫! 虎头收起弓,神情淡然,从头到尾没有说过话,一副高人风范。 苗看出这个年轻人颇有些傲气,他体格壮硕,又有一身好本事,骄傲一点也是应该。 苗的目光重新回到狼爪身上,还是这位老猎人看着更加亲和,他问狼爪:“现在你们都不用标枪,改用弓箭狩猎巨兽了?” 许久不曾参与部落大会,他感觉自己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哪能呐!普通弓箭没有这么大威力,这可是射日弓,所有部落加起来总共只有三把!三把全在咱们部落,其中一把由我持有!” 084 天地之辩 “大树部落的人还没到吗?他们明明比我们近。” “可能比你们更晚出发吧,总归是这一两天了。” “我们带了些食物,谷,荆,把东西拿过来……” 苗冲抱着陶罐的谷和荆招招手。 苗虽然许久不曾参加部落大会,规矩还没忘,这一路上会途经好几个部落,主人愿不愿意拿出食物招待全凭主人的意愿,客人理应自备食物,何况如今格外寒冷,连他们都觉得食物不够充裕,大河部落只会更加穷困。 来之前,苗特意多带了些谷物,打算救济一下这些久不联系的穷邻居。 不巧的是,在他们抵达之前,大河部落已经把挂在外面熏制的肉食全部收存了起来,洞穴里只剩下空荡的熏架,等待着猎人们凯旋的那天,被新的猎物填满,此时看着和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没什么差别。 但还是留下了些许可疑的痕迹。 比如那三头猞猁幼崽。 枭很自豪地向客人们炫耀他饲养的小虎,经过这段时间的喂养,三只幼崽都比当初大了一圈,倒真长出一点小老虎的气势。 客人们用礼貌的微笑应对枭的滔滔不绝,心里诧异:他们自己都没东西吃了,哪来的余粮喂养猞猁呢? 更奇怪的是,大河部落的人看上去红光满脸,神采奕奕,不像是长期忍饥挨饿的样子。 谷和荆将怀里的陶罐抱到苗和兰花的面前,揭开盖子,露出罐子里盛装着的满满的谷物。 苗很慷慨地说:“我们在这里停留的期间,这些谷物应该足够吃了。等我们从部落大会回来,我再派人把答应给你们的谷物送来……这个冷天会比以往更加漫长,要省着点吃,可能不会吃得很饱,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挨饿了。” 大河部落的人尽皆一愣,神情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苗没察觉到主人们的异常,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侃侃而谈:“你们很少吃谷物吧?谷物的煮法是有讲究的,用这个罐子煮,多放些水,一小把谷子就能煮出一大罐粥来。” “对了,这个罐子叫陶罐,是大地的恩赐,比竹筒、树筒耐热得多,就算丢进火里面烧他个三天三夜,也绝对烧不坏,像这种上好的陶罐,一个可以用很久很久……你干嘛?” 085 亦有差距 “很对!”张天同枭一唱一和,“水里蕴含天空的力量,土里蕴含大地的力量,所以陶器不仅是大地的恩赐,也是天空的恩赐!” 族人们恍然大悟。 “不不不!肯定有什么地方错了!” 苗实在难以接受,他从小听着长辈讲陶器的故事长大,每个故事都和大地有关,从来没有人提到过天空,如果陶器里存在天空的力量,历任的大地祭司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令他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 但凡他了解一点水循环的知识,就能把张天驳斥得体无完肤,然而他对此一无所知,他只能连声否认,却想不到该如何进行有力的反驳。 他的族人们就更加无言以对,毕竟雨水从天而降是有目共睹、不容争辩的事实,这样一想,大地上的水的确来自天空,蕴含天空的力量似乎合情合理。 张天忽然说:“可否把你们的陶器给我们看看?你们也可以看看我们的陶器。” 苗早就想这么做了,那一排色泽红艳的上好的陶器令他百思不解,十分怀疑是用泥巴捏出来装装样子的! 他起身走到洞壁边,发现水瓮的大肚子里都装满了水,顿时脸色一变。 未经烧制的陶坯是无法装水的,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很显然,这些水瓮都是实打实的陶器。 他用指关节敲了敲陶身,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果然是上好的陶器,体态浑圆,色泽均匀,更令他吃惊的是,这些水瓮的壁面比他的手指还薄,相比之下,他带来的那两个陶罐就显得格外笨重了。 他想不明白,这么薄的壁面怎么会不渗水? 张天瞧见苗面露惊疑之色,心知他察觉到了,即便同为陶器,亦有差距。 有谷部落的陶器显然是以最原始的贴片法制成,而且在制陶之前没有过滤黏土,烧制的时候温度又较低,所以很难得到致密且美观的陶器。 “我猜,”张天轻轻拍打着怀里的陶器,用很严肃的口吻说,“像这样的陶器,你们不太容易烧制出来吧?” 苗叹口气说:“这是必然的,大地的力量并非无穷无尽,我们已经依靠大地的力量种出丰盛的谷物,又怎么能奢望再依靠大地的力量烧制出上好的陶器呢?” 张天正色道:“单靠大地的力量或许不足以成功,为什么不尝试着借助天空的力量呢?天空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只要你们仰望天空,发自内心地向天空祈祷,天空就会给予你们指引。” “这……” 苗和他的族人们略显抗拒,欲言又止。 有谷部落世世代代信奉大地,光凭这三言两语,是不可能令他们转变信仰的。 张天心知肚明,他笑笑说:“其实天空和大地本无差别,你们或许不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的天地不像现在这样遥遥相望,而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分彼此,天空就是大地,大地就是天空。” 客人们大惊失色! 从踏入大河部落地盘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接连不断地受惊,但之前见到的事物不管多离奇,听到的话语不管多匪夷所思,都比不上这番说辞来得震撼! 光是想象了下张天描述的场景,他们就感觉头皮发麻,天灵盖都快要飞起来! 苗惊恐地看向大河部落的其他人,部落里的小孩说出此等胡言乱语,长辈们理应制止、斥责甚至动用棍棒教育,但他赫然发现,大河部落的长辈们不仅不为所动,反而面带微笑,显然对这番惊世骇俗的言论深以为然。 兰花看出客人们的惊惧,解释说:“忘了为伱们介绍,那个孩子叫天,他受到天空的指引,传承了祖先的知识。等这次部落大会结束,他会带领我们和大树部落举行祭天仪式,等到那时,他将正式成为我们的天空祭司!” 客人们大受震撼,他们部落就有祭司,所以能够理解祭司是怎样的存在,忍不住多看了张天几眼,还是很难将这個发型奇怪的家伙同强大而神秘的祭司联系起来。 一直没说话的阿妈也开口了:“天说的是祖先的故事,距离我们很久远了,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 连阿妈都这样说,苗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和他那番惊世骇俗的言论,他追问:“是什么样的故事?能给我们也讲讲吗?” “我来我来!” 枭起身跑到有谷部落的人堆里坐下,他最喜欢给客人们讲伟大祖先的传奇故事了,每每看到客人们面露惊骇、惶恐、崇敬的神色,他就感到说不出的畅快。 他想,怪不得天那么喜欢讲故事呢! 他绘声绘色地给客人们讲述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 兰花一拍脑袋说:“你看我,让你们干坐了这么久,都忘了给你们弄点吃的!” 然后吩咐说:“赶紧烧水煮饭煮菜!” 苗立即说:“用我们的谷物吧!森林里越发冷了,你们屯点食物不容易……” 他话音未落,就见女人们从洞穴深处走出,手里挎着竹篮,篮子里装满丰盛的食物,菜、肉、果子、谷物……应有尽有! 苗的声音戛然而止,下巴快落到地上! 大河部落竟然还有这么多余粮! 正在听故事的猎人们也瞧见了,目光一落到油光发亮的肉上,就再也收不回来,顿时有点心不在焉。 枭没好气地问:“要不等你们吃了饭我再讲?” 苗立即收敛起失态的神色,再看他的族人,这些年轻人一个个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用失态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简直就是丢人! 苗气不打一处来,沉声道:“谷,荆,你们很饿吗?” 年轻的猎人们悚然一惊,赶紧收回目光,将涌到嘴边的口水咽回去。 苗嘴上大义凛然,眼睛却也忍不住瞄向在洞口忙活的女人们。 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洞口那座红色的土台,还以为是类似祭台的东西,原来是用来做饭的。 他看见女人们在灶台里面生起了火,明黄色的火焰直冲而上,从上方的洞口蹿出,女人们将陶锅陶罐放在火焰上,堵住洞口,很快有腾腾的热气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