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风林菀花尾龙》 第1章 贫贱夫妻 “行行好,同志,我现在是真的没钱,明天,明天成吗?拖欠的管理费一准儿补齐。” “疯婆子,你算算,这是第几回了?要是市场上的商家都跟你一样耍无赖,让我们的工作怎么做?说什么也不行,就今天,必须把拖欠的三十五块七毛七的管理费交齐,不然就收摊子!” “唉,阿风的那口子真不容易,这么好的女人,摊上个不中用的废物丈夫,一个人带着孩子,起早贪黑的打理着鱼摊,往后的日子可咋整呢……” 在夹杂着讨价还价嘈杂声和刺鼻鱼腥味的氛围中,从宿醉中缓缓恢复意识的沈临风正怔怔看着眼前让他心碎一幕。 胳膊上戴着红箍的地中海市场管理员,双手叉腰,站在一个鱼贩摊前厉声斥责着,催收拖欠的管理费。 被催收的摊主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即便是宽大的橡胶围裙也遮挡不住那因为营养不良而近乎瘦削的身体。 她的身后躲着一个扎着丸子头、手持拨浪鼓的女孩,滴溜溜的大眼睛里满是恐惧。 可能在孩子的心里,并不懂什么是管理费,她只知道,眼前这个凶巴巴的男人正在管妈妈要钱。 嗯,就像是爸爸一样坏…… 女人一个劲儿的说着对不起,向管理人员道歉。 一次又一次的放下尊严弯腰鞠躬,卑微哀求,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摊位不被没收。 从鱼框里拿出一条最肥美的活鱼,塞给对方,却被人家用胳膊无情的打掉。 女人被这一挡掀翻倒地,扑倒了一旁杀鱼用的水盆。 哗—— 一条条鲜活的鲫鱼在湿漉漉的地上活蹦乱跳,女人侧倒在泥地上,围裙瞬间变得脏兮兮。 “啊——我的手……” 摔倒时,女人的手心刚好按在了锋利的刀片上,一滩血顺着手心缓缓流出,殷红的血水染湿地面。 “麻麻!麻麻!坏人,欺负我麻麻!我打你!打你!” 不足半米高的女儿扔掉手中拨浪鼓,勇敢的冲上去,挥舞着小小的拳头打在管理员的腿上,给妈妈报仇。 然后被一旁热心的大姨给抱走。 看着这一幕,沈临风的心好似针扎! 下意识的想要上前搀扶,可机械木讷的腿脚,宛如灌了铅一样,寸步难行! 这具酒后不受控制的身体,始终执行不了自己的命令。 只能歪斜的靠在街角的墙根边眼睁睁看着…… “哎呀,你这人怎么回事儿?咋还推人家呢!” “是啊,不交租也不至于上手吧!” 围观的顾客和商贩们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起了管理员。 “好啦好啦,刚才是我的不对,再给你一天时间筹钱,如果后天再不交齐管理费,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没收摊子!”自知理亏的管理员怕引起众怒,扔下话后便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唉,这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呢……阿风媳妇,你手怎样?要不要去诊所看看?” 有好心的商贩上前搀扶起受伤的女人,关切的询问着她的伤势。 女人苦涩的摇头:“不了,一点小伤,不用去诊所了,再者说了,我也没钱……” “阿风媳妇啊,不是大姨我多嘴,依我看啊,不怪人家管理员,要怪,就怪你家那口子太不是东西了!一个大老爷们,一到到晚就知道打牌耍钱,啥正事也不干!让一个女人出来抛头露面做生意!这也就算了,不挣钱,还管你要钱!像是这样的人渣,就该拉出去枪毙!” “你看你脸上这淤青,是不是他又打你了?” 热心大姨注意到女人眼眶上的淤青,尽管被她用刘海挡住,可仍然遮掩不住受伤的痕迹。 这已经是一个月来第六次受伤了。 “你也是犟,为什么不离婚!”大姨咬牙切齿,恨沈临风不是东西,更恨林菀的柔弱! 将女儿紧紧抱在怀里,林菀没有说话,眼角流下两行清泪。 “麻麻不哭,拨浪鼓给你~”懂事的丫丫用柔软的小手拂去林菀脸上的泪水。 还能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女儿能有一个完整的家罢了。 …… 目睹这一幕的沈临风愣愣出神,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心脏更是狠狠抽搐。 “这是梦吗?” 沈临风痛苦的闭上眼睛。 脑海中一幕幕的闪现更让他痛心疾首! 曾几何时,沈临风人如其名,英俊潇洒。 作为79年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批毕业大学生,沈临风在毕业之时被分配到了金牛县化工厂,成为一名技术干部。 经人介绍后,同另一车间的“厂花”林菀结婚。 他应该有着广阔的未来,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大展拳脚,施展抱负。 然而,在一次的加急生产任务中,因为遭人陷害,导致技术指导失误,造成了车间生产资金重大损失。 沈临风愤怒之下,出手殴打陷害者,结果被派出所抓走,一关就是三个月。 三个月后,不仅自己的工作丢了,连同妻子林菀也被辞退。 这也导致,沈临风再也无法进入单位工作。 如此的打击,让得这个曾经的天之骄子一蹶不振。 酗酒、赌博,混社会。 丈夫的堕落,让林菀苦不堪言。 为了补贴家用,林菀不得不到菜市场摆摊杀鱼挣钱。 而微博的收入,却被沈临风全部要走,不给就打。 在一次次的剥削和暴力下,突然有一天,不堪重负的林菀在摊位上突发心梗,被紧急送往医院。 等沈临风赶到,却只剩下一具冰冷的尸体。 女儿,更是被娘家接走,此生再未相见。 心脏的痛,湿漉漉的眼泪,沉重的身躯,都在告诉沈临风。 他真的重生了。 具体原因不得而知,他也不关心具体是如何回到1986年的。 他只知道,此时此刻,终于见到了魂牵梦绕的挚爱。 沈临风心跳飞快,血流加速。 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艰难的走向林菀。 这一刻,纵然有千言万语,却如鲠在喉,却怎么都吐不出来。 然而。 林菀只是简单的拿起一块麻布,将受伤的手心轻轻包裹,随后艰难的搬起一筐沉重的生鱼,与沈临风擦肩而过。 “林……” 沈临风喉咙干涩,只觉得心脏狠狠一抽。 林菀没有任何反应,眼神空洞,无悲无喜,没有一丝神采。 没有任何交流,那冰冷到无视的冷漠。 她的心,已经死了。 第2章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丫丫、我、我是爸爸……”沈临风喉咙颤抖的说出这句话之时,滚烫的泪水早已爬满他的双颊。 蹲下身,颤抖的朝着可爱的女儿伸出双手,想要拥抱久别重逢的女儿。 “麻麻……”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面对爸爸的示好。 丫丫绵软的声音中竟然带着哭腔,拨浪鼓掉在了地上。 “离孩子远点!” 林菀一把将沈临风推倒在一旁,把女儿护在怀里,恨恨的看着他。“有事冲我来,打我、骂我都行,不许动女儿一根手指头,不然,我就跟你拼命!” “老婆,我不是、我……” “要钱是吧!给你,都给你!拿着钱给我滚!” 林菀把胸前挂着的钱包摘下来,将里面钱一股脑的全都砸在了沈临风的身上! 硬币、纸币,跌落在湿滑的地面上。 “去赌吧!去花吧!以后再也不要回来!” 沈临风张了张嘴,最后一个字也没说,胸前堵的难受,仿佛有一口气闷在胸口。 默默地直起腰,将地上的钱,一张张的捡起来。 基本上都是一毛、两毛、五毛、五分面值的钱币,鲜有一元以上面额的钞票。 全部拢到一起,也仅仅才七块六毛三。 这就是林菀从凌晨五点钟开始出摊,到深夜出摊结束的全部收入。 杀一条鱼才挣两毛钱,而沈临风一晚上打牌就能输二百…… 皱巴巴的钱被他一张张捋顺,沾染泥水的硬币也被他擦掉污泥。 愧疚、悔恨、懊恼,各种复杂的情绪在他脑海中交织。 沈临风深吸一口气,默默地把钱叠好,塞进林菀的口袋里。 又把一旁的拨浪鼓捡起来,塞进女儿的小手里。 本来想伸手摸摸女儿的脸,却在看到丫丫脸上的恐惧后,僵硬在了原地。 沈临风红着眼眶,哽咽着说道:“以前都是我的错,给我个机会,我不奢求你们的原谅,至少能让我弥补曾经的罪过……” 说罢,起身。 沈临风推过来一辆老旧的三轮车,将一筐筐的鲜鱼装上车,把摊位收拾好。 “抱歉了,诸位,今天收摊了,明早再来吧。” 一边朝着买鱼的顾客说着抱歉,一边推着车回家。 林菀拥着女儿站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操作这一切,不禁陷入深思。 以往的沈临风,除了要钱,从来不会来菜市场。 可如今这般反常,难道是吃错药了? 难道是,想博取自己的同情心,换个法子要钱? …… “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 “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 “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让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了~” 窗外电线杆上挂着的大喇叭,每天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下午七点钟都会准时的播放歌曲。 伴随着动听的旋律,身上挂着围裙的沈临风正在厨房里忙活着。 一盘用面粉包裹着的小鲫鱼,丢进锅里。 刺啦—— 滚烫的热油瞬间包裹着鲜鱼,一道呛鼻的烟雾从锅中蔓延。 沈临风不慌不忙的用铲子翻动着锅里的鱼肉,并且不断地往锅里添加佐料。 浓郁的炸鱼香味瞬间顺着厨房飘满整个屋子。 在极致内卷的时代里,什么行业都可能会失业,唯独厨师不会失业。 作为一个在八十年代坐过牢的人,无论是从事任何打工性质的行业都会被人用有色眼光歧视。 重生前,改邪归正的沈临风特地学了厨师这个行业,一路从学徒干到五星大厨,并且独立创业,拥有了自己的酒店。 临死之前,沈临风已经坐拥数百家五星级酒店! 可无论多有钱,沈临风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让老婆孩子吃过自己做的饭。 嘎达—— 外屋的房门打开,心事重重的林菀牵着女儿的手走了进来。 摊子被沈临风拉回了家。 因为搞不清他的真实意图,林菀没敢跟着回去,在外面驻足半天,这才犹犹豫豫的回来了。 “哇!麻麻!好香的味道呀!” 一进门,一股浓香扑鼻而来,瞬间让人胃口大开。 桌上摆着一盘盘用鱼做好的饭菜。 足有八个盘子。 红烧鲤鱼、鲤鱼培面、水煮鱼、麻辣鱼块、剁椒鱼头…… 货真价实的全鱼宴。 林菀先是一愣,然后紧接着朝厨房跑去,看着少了几乎一半的鱼框,顿时心里咯噔一下,一股难言的怒火,瞬间冲上大脑。 “你、你动了鱼框里的活鱼?” “谁让你动鱼的!这些鲜鱼都是明天早上出摊要卖的!你把鱼吃了,我拿什么去卖!” 林菀气得浑身颤抖,红着眼睛怒斥着面前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吃了鱼就没得卖,没得卖就收不回成本钱。 自古以来,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谁能想到,作为鱼贩家,守着一筐筐的活鱼,却连鱼肉都舍不得吃,也吃不起…… 这便是底层人的无奈。 承受着老婆的呵责,沈临风没有过多解释,平静的将抹布清洗干净,放好。 最后冲着林菀微笑:“老婆,饭做好了,尝尝我的手艺。” 第3章 浪子回头的男人 饭? 什么饭? 难道说,这一桌子美味都是他自己做的? 哪怕是亲眼看见,林菀也不敢相信,一桌子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会出自沈临风之手。 作为天之骄子大学生,沈临风一向是“以天下为己任”,结婚五年,从来没有主动进过厨房,就更别说做饭了。 他该不会在饭里下毒了吧? 是不是把我们娘俩毒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拖油瓶阻止他花天酒地了吧…… 看着林菀脸上的狐疑,沈临风苦涩一笑。 看来,想要洗刷自己人渣的恶名,还真不容易。 二话不说,沈临风抱起女儿,放在了椅子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鲜美的红烧鲤鱼放在饭碗里,轻声道:“来,丫丫,尝尝爸爸做的鱼,味道好不好吃?” 丫丫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扑闪扑闪。 怯生生的眼神中满是对美味的渴望。 咕~ 小肚子又恰到好处的响了起来,嘴馋的丫丫可怜兮兮的看向林菀。“麻麻,我饿……” 林菀迟疑的点点头。 她心中还是对沈临风放心不下,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图谋什么? 得到了妈妈的许可,丫丫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将眼前的鱼肉搁在嘴里,大口大口咀嚼着,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满足。“嗯~真香,真好吃~丫丫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 “爸爸,这是丫丫第一次吃到你做的饭耶。” 看着大快朵颐的女儿,泪水不禁湿润了沈临风的眼眶。 他笑了,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让老婆孩子吃不饱,过不上好日子,就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过错! 心里同样不好受的还有林菀。 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的缘故,营养一直跟不上,患有严重的营养不良综合征,比起同龄人,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都要落后一大截。 吃鱼,是家里唯一能给女儿补充的营养。 可即便如此,林菀也舍不得给女儿吃好鱼,最好的鱼要拿来卖钱、还债…… 每次看着女儿眼巴巴渴求的目光,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种多么难受的煎熬。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顿顿有肉吃。 如果我有钱的话,我的女儿会穿上漂亮的花裙子…… 想到这里,心痛如刀割的林菀此时已经低头捂嘴,掩面抽泣了起来。 瘦削的肩膀轻轻耸动着。 沈临风想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可距离尚有一寸之时,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 “老婆,明天不要出摊了,挣钱这事,以后就交给我。” “交给你?你怎么挣钱?打牌?还是打麻将?靠在赌桌上翻本挣钱吗?” 一听这话,林菀瞬间气不打一处来。 鱼框里最好的鱼,都已经被沈临风拿来做菜吃了。 框里就剩下一些小鱼,这种低劣品质的鱼,肯定卖不出价格。 兜里连进货的钱都凑不出来,林菀已经不知明天该如何是好了。 拖欠的管理费,更是如同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她的心头,几乎喘不动气。 如果再不交钱,恐怕就真的要被赶出菜市场了。 真到那种处境的话,断了唯一生路,以后该怎么办呢? “老婆,相信我,我知道,此时不管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但我还是要说,酒这种东西,以后我不会再碰了。” 沈临风语气坚定的说完之后,又把屋里所有的空酒瓶和未开封的酒,全都拢到了一起,悉数装进箱子里,拉起箱子就往外走。 说多不如做多。 想要洗刷人渣之名,不能只放空炮,必须拿出实际行动。 要让林菀亲眼看到,自己早已今非昔比。 砰—— 门关上。 屋里就只剩正在吃鱼的女儿和愣神的林菀。 他干什么去了? 不会跑到外面去喝野酒了吧? 对于方才他信誓旦旦说挣钱这回事儿,在林菀的脑海中自动略过。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浪子想要回头,哪有那么容易。 抱着满满一箱酒瓶子,沈临风一路去了供销社。 国营供销社,作为八十年代的居民主要购物渠道,早已是绝大多数人记忆中的产物,在超市诞生之前,提供居民所需要的一切衣食住行。 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供销社售货员在当时也是普通大众热捧的“铁饭碗”。 孩子们攀比的时候,你爸是市长,不如我爸是售货员更能让小伙伴们羡慕。 几只飞蛾围绕着供销社门口吊着的白炽灯来回打转。 滚烫的灯泡让飞蛾无法落足。 “来,老同志,算一算,二十个酒瓶子,十瓶酒,一共多少钱。”连酒带瓶子不下几十斤,一道走来的沈临风已是大汗淋漓。 这身子骨还是得多练练才行。 “酒瓶子一共二十个,给你算三毛钱,这酒咋了?不喝了?”供销社的售货员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地中海大叔,当看到沈临风的那一刻,眼神中的厌恶陡然而生,说话的强调又冷又硬。 手里摇着蒲扇清点着沈临风带来的东西。 “是啊,不喝了,戒酒了。”沈临风擦着汗笑了笑。 “呦呵,稀奇啊,受什么刺激了,好端端的,干嘛不喝酒了。”大叔感到惊讶。“喝醉了好打老婆,多过瘾啊。” 言辞中带着讥讽。 作为附近十里八乡知名的酒蒙子,沈临风是供销社的常客,要么不来,一来就买酒,两人太熟悉了。 经常喝的烂醉如泥,随便找个犄角旮旯都能睡着。 关键是喝酒也就算了,酒品还不好。 喝高了就打老婆打孩子! 有好几次,要不是邻居拦着,兴许能打出人命来。 因此,沈临风在街坊邻居眼里的风评很是差劲。 “以后都不喝了,戒了,挣钱养家,人不能一直醉生梦死的瞎混日子吧?”沈临风倒是没有介意别人对自己的嘲笑。 大叔赞许的点头。“有这么个意识就好,说明还到不可救药的地步,领袖说过,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 “这样吧,这十瓶酒,我就按照原价给你回收,拿着钱,回去好好对老婆孩子,别瞎混了。” 大叔转身回屋,从钱匣子里拿出三块钱,交在沈临风的手里,然而他并没有拿。 “叔,托您个事儿,我想用这些钱,换点面、花椒、盐、醋,还有纸,能拿多少您看着办吧,够三块钱就行。”沈临风想了想说道。 这些调味料,是为了明天早上出摊卖早点做生意准备的。 “成,等着。” 大叔把沈临风要的物件,一样一样的放在了板车上。 “都在了,回吧。” “谢了,叔。” 就在沈临风拉着板车准备走的时候,又被大叔叫住了。 “阿风啊,等一下。” 沈临风回头,大叔的手里多了两包豆奶粉,放在车上,嘴里叨叨没完。“别怪叔说话不好听,这两包豆奶粉,拿回去给孩子喝,丫丫这孩子懂事孝顺,我打心眼里喜欢,唯一可惜的就是孩子命不好,摊上了你这种不上进的爹。我也不知你到底是不是真心浪子回头,但叔还是要多几句嘴,回去踏踏实实过日子吧。” “别再混日子了,混日子久了,当心被日子把你混了。” 第4章 我要挣大钱 等沈临风回家的时候,客厅里空无一人。 林菀早就带着孩子回卧室睡觉去了。火山文学 紧闭的房门,就像是一堵冰冷的城墙,横亘在夫妻之间,今年是分居的第二个年头。 坐在客厅老旧的沙发上,接着屋外透过来的月光,沈临风望向墙壁上挂着的婚纱照。 黑白色的相片上,朗才女貌。 自己一袭中山装,风姿飒爽,英气勃发,连笑容中都透着自信。扎着麻花辫的林菀歪头靠向丈夫,满眼都是甜蜜和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伸手将相框摘下,轻轻抚摸着相框玻璃上那蛛网状裂痕,或许,此时,林菀的心就如同这相框玻璃一样,在自己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中碎成一块块了吧…… 如果不是为了孩子能有个爸,林菀又怎么能默默承受家暴到现在呢? 破镜可重圆,可破碎的心还能挽回嘛? 因为曾经失去过,沈临风才会格外珍惜眼前的一切,他明白,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才能重新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自打自己身上留下坐过牢的案底之后,算是彻底跟事业单位无缘了。 不会有哪一家企业愿意录取一个坐过牢的职工。 这辈子,要么自己创业,要么就只能去干力工了。 眼下,家里来钱的路只有林菀经营的鱼摊,杀一条鱼,利润也就几毛钱,每个月还得缴纳几十块的管理费,时不时还有痞子敲诈的“保护费”…… 每个月抛去成本,其实挣不到几块钱。 而且,鱼龙混杂,根本就不安全。 又因为自己打牌喝酒总是要钱,导致林菀连最基本的管理费都拿不出来,一连拖欠了三个月。 也不怪人家管理员收摊子。 管理费,就像是一座山压在林菀心头。 过的这叫一个什么日子呢…… 从今天起,必须换个活法了。 沈临风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弥补昔日的罪过。 反关上厨房门,沈临风又打开了煤气灶。 淡蓝色的火苗蹭的燃起,一股淡淡的煤气味开始在屋里萦绕。 咳咳——咳咳—— 习惯了无烟环境下做菜的沈临风被呛的涕泪横流。急忙把窗户打开通风。 国内第一台抽油烟机是在1984年生产出来的,当时国内只生产出了600多台,沪市成为国内第一座家庭厨房用上抽油烟机的城市。 在九成九的家庭还在思考如何实现温饱的年代里,抽油烟机这种高奢厨房配套想进入寻常百姓家,至少还得二十年之后。 沈临风将鱼框里最后的所有鱼全部捞了出来,精湛的刀工迅速将其刮鳞、去骨。 剁成长条状,放进碗里,再倒进去按照比例调试好的调味料,然后掺进去面粉,把鱼条包裹起来。 忙活完这些,又往锅里倒了大半锅的热油,将林菀省吃俭用攒下的一桶油用掉三分之一。 等到煮沸之后,最后把鱼条倒进锅里。 刺啦—— 滚烫的热油锅里,裹着面粉的鱼条瞬间熟透。 “什么声音?” 卧室里刚把孩子哄睡着的林菀听到了厨房传出的做饭动静。 小心翼翼的将房门打开一道缝隙,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把剪刀。 被沈临风打怕了,平时在卧室里睡觉,都要反锁,时刻备好剪刀防身,打自己倒是没什么,咬咬牙就忍过去了。 万一伤到孩子怎么办? 好像真的是在做饭…… 一股淡淡的炸鱼香味顺着门缝飘进了鼻子里。 他又在作什么妖? 林菀搞不懂沈临风到底想干啥,总感觉今天跟换了个人一样,说话做事,都与以前完全不同。 难道,真的改邪归正了? 林菀摇摇头,否定了这个可笑的念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哪有那么容易。 算了,想作就作吧,自己已经够累的了…… 嘎达—— 重新关上屋门,林菀静静的躺在床上,仰望着天花板。 满脑子都在想一件事,管理费怎么办? 厨房里。 直至热油将鱼条滚成金灿灿的颜色之后,沈临风把炸好的鱼条全部捞出锅。 第5章 创业者沈临风 嚼一口,嘎嘣脆,满口流香。 有那么一瞬间,沈临风想把老婆孩子一起叫起床吃炸鱼条。 大功告成,明天早上,就指着它卖钱了! 沈临风顿时心情大好。 作为从二十一世纪归来的灵魂,又曾是五星级饭店掌勺的大厨,不仅擅长八大菜系,街头小吃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再回饭店去当厨子做饭,那是不可能的了。 拥有着商业头脑的沈临风明白自己在这个时代中的优势是什么——精湛的技艺+超前的记忆。 只要手艺在手,就不愁发家致富! 从厨房出来,缓缓走到紧闭的卧室大门口,抬手缓缓放在了门把手上,轻轻抚摸了一下,而后返身走到了阳台上。 看向窗外,此时夜已深。 寂静的夜晚,唯有蟋蟀的吱吱声映入耳中。 这一刻,沈临风的那颗多年来饱受梦魇摧残和折磨的心,第一次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一切,都刚刚好,来得及…… “春风走进千万家!万众一心迎盛世! 排除万难奔小康!男女老少笑开颜! 工友们、同志们!大家早上好!又是崭新的一天! 让我们怀揣着对美好明天的向往走进工厂!用我们勤劳的双手为国家的现代化添砖加瓦!” 金牛县化工厂竖起来的大喇叭里,女播音员那抑扬顿挫又略显做作的普通话传遍全厂。 厂门口,汇集了不计其数推着自行车说说笑笑的工人,每天早上六点半到七点钟,上班的职工会汇集成一道灰蓝色的流动海洋,涌进工厂。 蹬着三轮车的沈临风将车停在不远处,驻足眺望着人海。 心中更是充斥着五味杂陈。 曾经的自己,也是当中的一员。 顶着初代大学生的光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将会通过技术岗走向管理层,未来十到十五年的时间里,成为厂长候选人。 如果,不是那件事的话…… 收回思绪,沈临风将三轮停在离工厂门口。 把车斗里的煤气罐卸下来,支起灶台,起锅下油,并且竖起了一块早点的招牌。 炸鱼、汉堡、煎饼果子、披萨。 去给饭店当厨子,哪有自己创业卖早点挣得多? 重活一世的他知道,此时的化工厂正面临着股权改制的关键节点,为了营收利润,开始裁撤各个不盈利的部门。 吃了二十多年大锅饭的食堂,首先被裁掉。 食堂里已经没有做饭的大师傅了,职工们就餐只能自己解决。 对于沈临风来说,这就是商机! 同样是早点,也要形成差异化竞争。 沈临风走的是中西混搭的路线,煎饼果子配炸鱼,披萨卷大葱,秋水长天共一色。 当沈临风把摊位支起来之后,也引来了其他早点商贩的注意。 嗯?又来了个抢生意的同行? 还特么是个西洋餐! “咦?老沈?” 新奇的事务总会引来关注的目光,摊子支起来没多大一会儿,就有个上班的职工认出了沈临风。 “杨东,好久不见了,要不要来份炸鱼尝尝?” 沈临风也认识他,以前同车间的同事,关系很是要好,当年自己出事之后,也曾跑前跑后帮自己开证明,可惜后来,自己落魄了之后,没有珍惜这段友情,渐渐地失去了联系。 “你现在是卖早点嘛?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能干这种工作呢?”杨东感到难以置信。 “瞧你这话说得,卖早点怎么了?自食其力,不丢人,再者说了,我一个坐过牢的人,哪家单位敢用我?要不要来份炸鱼尝尝?”过去的事儿,沈临风不想再提。 “唉,你这命也是真的苦啊,好,来一份,尝尝你的手艺,好吃的话,以后早点就从你这儿吃了。”杨东为沈临风的遭遇感到惋惜,更是为他的现状深感痛惜。 明明是天之骄子,大国重器,本应用他的学识,报效国家,可却早早沦为权力游戏的牺牲品,成为街头的早点贩子。 简直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 “我这炸鱼,可不是一般的香,酥香脆,入口即化,润肠养胃。还有汉堡,要不要?”沈临风避开这个话题,热情的向他推销着自己的产品。 “什么?你这里还能做汉堡?”杨东很是吃惊。 第一家进入到国内的肯德基和麦当劳得在几年之后的京城,对于小地方来说,都是听都没听说过的稀罕物,也有人能在电视上看到。 “那是自然,别看我这里简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沈临风自信的挑了挑眉毛。 “成,来一个,要是好吃的话,我就向全车间推荐,让咱们车间的人都来买你的早点吃!” 所谓的汉堡,就是沈临风进行加工过之后的简易版。 面包就别想了,谁家里买得起面包机。 不过,这难不倒一个厨子。 沈临风用酵母把馒头发到一定的蓬松程度之后,就有了面包的质感。 抹上酱料,撒上芝麻,再把炸鱼和青菜一并裹进去——中式汉堡成型! “你确定,这是汉堡?”看着这不伦不类的汉堡包,杨东陷入了深深地怀疑中。 看着仿佛是这么一回事儿,可又感觉哪里好像不对…… “你吃过吗?” “没有。” “见过吗?” “没有。” “那就没错了,汉堡就是我做的这种款式,不信的话,尝尝味道,不好吃,不要钱。”对于一个厨子来说,最自信的莫过于手艺。 杨东犹豫了一秒钟,将信将疑的咬了一口。 有毒也认了,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这一口咬下去,杨东的眼睛瞬间一亮。“嗯!味道不错啊!老沈,真有你的!” “哈哈,我说什么来着,不好吃不要钱!”沈临风笑了。 炸鱼的香脆味,配上经过他特地调试过的酱香,哪怕是真汉堡来对垒,也丝毫不逊色。 汉堡不是诀窍,真正好吃的秘密在于酱香味。 洋人的东西,不一定都适合国人的口味,作为一个美食大国,煎炒烹炸闷溜熬炖,光是做菜的手法就不少于几十种。 西洋餐对于国人来说,仅仅是一种未曾见过的新奇感而已,利用的只是噱头,利用国人对新奇海外事物的向往之心。 真正吃起来,也就那么一回事儿。 论好吃,还得是中餐才行! “好吃,味道不错,有两下子,再来一个,我留着当午饭。” 第6章 果然,男人靠不住 “炸鱼片、炸薯条,你都拿着,每样都拿几个。” 三毛钱一个的“中式汉堡”,光给杨东一个人就打包了十个。 “够了够了,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的!”杨东受宠若惊,心中充满感动,虽说不在一起工作了,但兄弟情还在,老沈太仗义了! 结果,沈临风一句话又破碎了他的幻想。 “想啥美事呢,不是给你一个人的,看在以前哥哥待你不错的情分上,拿到车间里去,分给兄弟姐妹们吃,然后明天早上,还是在这儿,把订餐的名单统计下来给我。” “不是吧?你该不会,真以为这种中不中,洋不洋的饭能让厂里的人喜欢?” “那是当然,我说行,就肯定行!还有,不会让你白帮忙的,每一个订单,给你抽成一毛钱。” 但凡是吃过自己做的饭的人,就没人不说好。 这点信心,沈临风还是有的。 “成,我帮你!咱们可说好了,不许赖账的!” 一个人头就是一毛钱,十个是一块,一百个就是十块钱。 这么算下来的话,无本万利啊!比上班挣得多了! 面对沈临风开出的筹码,杨东无法拒绝,何况两人之间的交情的确不错。 “这钱,给你。” “嗯?什么意思?” 杨东从公文包里掏出来一大把钱,各式各样的毛票和硬币全都拢到一起,一股脑儿的塞到了沈临风手里。 “饭钱啊!吃饭给钱,不是天经地义吗!” 看着手中一把的毛票,沈临风陷入沉思。 “我知道,你日子过得不宽裕,当兄弟的也帮不上多大忙,一顿饭的饭费,还是能掏得起的。”杨东扫了一眼他的摊位。 “估计你还没开张吧,我肯定是第一个客人,刚才这些我都买了,就当是我请工友们吃饭了。你就别跟我客气了,钱拿回去,给丫丫买点营养品,就当是我这个当叔叔的一片心意吧。” 说罢,杨东拎着打包好的早点就往单位走去。 看着手里的这些钱,沈临风的心底涌过一股暖流。 这才是真兄弟,落难时能拉一把手的真兄弟,而不是一天到晚只会勾搭在一起吃喝嫖赌的酒肉朋友。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特色中式汉堡,美味炸鱼片,足不出门,就能享受西式快餐!” 有了杨东这份开门红头彩,沈临风吆喝起来也更有劲儿了。 就像是自己刚才说的那样,自食其力,不丢人! “西式快餐?你吃过吗?” “没有?” “走,尝尝去。” 吃惯了油条包子传统早点的职工们,在这家新开张的西式早点摊位前纷纷驻足。 沈临风的吆喝词确实勾起了他们的好奇。 “老板,好吃吗?你这些早点,我咋之前从来没见过呢?” “那是我没来,我要早来的话,你早就见过了,来,尝尝披萨,不好吃不要钱!” 越来越多的职工围在了他的摊位前。 铲子、勺子,在沈临风手里上下翻飞,时不时秀一下精湛的手艺,忙的不亦乐乎。 …… 林菀一觉睡到七点钟,直到日光透过窗帘晒在脸上时,才从睡梦中缓缓醒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晚起过了。 今天的她并不打算出摊,准备带女儿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鱼都没了,出摊卖啥? “麻麻,你醒啦!”丫丫奶声奶气的声音从一旁传来。 林菀微微一笑,伸手将女儿搂在怀中,亲了亲粉嫩的小脸蛋。“早安,我的宝贝丫丫~” “麻麻~我饿了。” “宝贝儿等一下,妈妈去给你做饭吃。” 林菀起身,小心翼翼的推开卧室门,谨慎的目光在客厅巡视一圈,并没有看到赌鬼老公的身影,一颗悬着的心这才落回肚子里。 平时这个点,应该在客厅呼呼大睡烂醉如泥的沈临风竟然不在。 难道,这么早就出去赌钱去了? “啊!” 当林菀来到厨房的那一刻,整个人吓了一跳! 厨房里厨具、灶台、油盐佐料全部消失不见了! 空荡荡的厨房里,就只剩下一扇窗户了! 林菀第一个反应就是——家里进贼了!赶紧报警! 可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甭问了,是进贼了不错,不过是家贼。 林菀惨然苦笑,摇了摇头。 如果没猜错的话,肯定又被自己那作妖的老公给弄走了。 唉,果然,堕落的男人果真靠不住,昨天嘴上说着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今天就又把家里仅有的厨具拿出去变卖了。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做事真够绝的,连把她们娘俩吃饭的家伙什儿都给拿出去变卖了。 看来,在他的心里,是真的容不下自己娘俩了…… “麻麻,吃鱼丸,真香~” 丫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踮着小脚丫儿,仰着头,一只手扶着林菀的睡衣,另一只手攥着一枚丸子努力的往林菀嘴边递。 “这是?炸鱼丸子?哪儿来的?” 丫丫指了指一旁的饭桌。 顺着女儿的方向看过去,饭桌上扣着好几个碗碟,其中一个被丫丫打开了,就是炸鱼丸。 丫丫手里拿着一个,嘴里塞得满满的,腮帮子就像是小松鼠一样,可爱极了。 “这是早饭?” 林菀狐疑的将碗碟一个个打开,果然,每个碗碟里都扣着一盘菜。 一旁还有一张手写的卡片:老婆,饭已经做好了,早上起来记得吃饭,你胃不好,一定要趁热吃,桌上还有一袋奶粉,记得给丫丫冲一杯。厨具我都拿走了,今晚等我拿钱回家——洗心革面的沈临风留。 这是沈临风早上出门之前,提前做好的饭菜。 原来,他还不是一点良心没有…… 是我错怪他了…… 他还记得我胃不好…… 林菀摩挲着卡片,眼神中满是惆怅,心里头弥漫着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 “来,丫丫,吃饭,尝尝爸爸的手艺。” 把女儿抱上了椅子,娘俩开始吃饭。 沈临风保温做的不错,因此,吃起来的时候,味道刚刚合适,不凉不热。 “好吃,真好吃,爸爸做饭真好吃!” 丫丫吃的很开心,冲着妈妈甜甜一笑,眼睛弯成一道月牙儿。 她已经很久没有吃的这么快乐过了。 “好吃就多吃点,吃好了,才能健健康康的长大。” 林菀温柔的把鱼肉夹进女儿的碗里。 看着女儿吃东西,这一瞬间,林菀觉得和女儿开心比起来,什么都不重要了。 什么管理费、摊位费,都一边去! 此时此刻的我,只想跟女儿待在一起,静静享受着这段来之不易的幸福时光…… 第7章 江湖是人情世故 “麻麻,爸爸做的饭比你做的好吃多了哦~” 童言无忌。 丫丫的一句话瞬间败坏了林菀心中刚刚营造出的温馨氛围。 倒霉孩子!跟你爹一样,对浪漫过敏。 这就让林菀感觉很不服气了,妈妈我天天做饭给你吃,竟然还不如爸爸给你做的一顿饭好吃? 不信邪的林菀抄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鱼放嘴里,小口一嚼。 香溢满口,丝滑柔顺,口感鲜美。 嗯,确实是味道不错…… 原以为,昨天晚上那可口的一桌菜是他的超常发挥。 现在看来,他的厨艺确确实实非常厉害。 可问题又来了,他的厨艺是什么时候学的呢? 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瞒着我? …… 忙碌的时间一直持续到了七点半,直到门口的安保大爷拉上铁门,再无职工身影时,大汗淋漓的沈临风这才告一段落。 借着“中式西餐”的噱头以及前同事们的照应,这一大清早可谓是收获满满。 果然,自己来化工厂门口售卖早点的思路是正确的,凭借着以前积累的人缘和关系,很容易打开局面。 忙活完这一切之后,把手头的工作放在一旁,他开始清点起今天的收入。 到手的基本都是毛票。 绝大多数都是一毛和五毛的面值,还有一大把五分的硬币。 粗略的算了算,今天一个早上的收入就已经达到了五块五,除去油米面鱼之类的花销,净利润不少于三块。 这还只是卖早点呢,还有午饭和晚饭,乐观点估计,如果照这么个势头干下去的话,一天挣个十块钱不成问题。 一天挣十块,一个月就是三百块。 86年普通工人的平均月薪资是30元,多的能达到50元左右。 沈临风的这个收入显然已经提前迈入了“小康时代”。 收摊之前,沈临风把剩下的食材全都拢到一起,做了三份鱼肉夹馍,然后拎着做好的早点,来到了工厂大门口。 热情微笑的朝着门口保安招呼道:“伙计,来,吃个早点!” “啊?给我送早点?”保安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可没买!” “哎,说什么买不买的呢!这是我送你们的!别愣着了,来拿呀!” 隔着铁门,沈临风把早点递了过去。 保安提溜着热气腾腾的早点,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沈临风笑道:“我以前也是咱们化工厂的人,现在不干了,今天第一次来咱们厂卖饭,以后,还得靠咱们厂的兄弟姐妹们多帮衬才行,这份早点,不值几个钱,拿给里面的保安兄弟们一起吃,就当是我的一份心意了。” 呦呵,会来事,可以啊。 沈临风老道的人情世故,让看大门的保安心里感到非常舒服,脸上乐开了花。 “哎呀,这多过意不去呀!你这人办事,实在是太客气了!既然大家都是自己人,何必弄得这么客套呢,成,你放心,以后咱们化工厂门口,你想什么时候来摆摊,什么时候来就行!别的地方不敢说,至少在这块地界,没人敢欺负你!”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别看只是一份小小的早点,可自古以来,收礼送钱的都是领导的美事儿。 给他们这些基层保安送礼的人,沈临风是头一个。 这让他们顿感受宠若惊。 “成,谢谢兄弟们的好意了,我先走了,中午再来,回见!” 乐呵呵的打完招呼,沈临风蹬着三轮车,直奔菜市场。 经过一个早上的售卖,他所带的肉菜鱼全部销售殆尽,一点都没剩下,急需补货。 八十年代乱糟糟的菜市场,几乎是一代人的噩梦。 一提起菜市场,首先映入脑海的就——脏乱差。 那时候的商贩管理员,只知道收管理费,收完就撤,除此之外,其他的一概不管。 因此,导致菜市场的卫生几乎无人打理。 就怕刮风下雨天,一旦起风,就会扬尘,菜叶子上全都落满灰尘,回家洗都得洗半天。 而下雨天就更讨厌了,雨水会倒灌进市场,位置不好的商摊会直接倒霉,土路被浸透变成泥路,熙熙攘攘的顾客将踩碎的稀泥弄得到处都是。 把车停好后,沈临风挤进了采购大军中。 一只手紧紧捂着装钱的口袋。 别问,问就是怕偷。 虽说经历了三年严打之后,社会上的治安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改观。 可小偷小摸的事迹仍然屡见不鲜。 尤其是在人多眼杂的场合,必须要时刻注意着自己的钱包别被人摸走。 混乱的市场尤其是扒手最喜欢的地方。 “这西红柿怎么卖?” “五分钱一捆,一捆一斤。” 沈临风蹲在一个卖蔬菜的老大爷摊位前,询问着。 大爷坐在马扎上,一脸愁容的抽着烟袋锅,面前铺了一块布,布上放着并不怎么新鲜的蔬菜。 因为菜不新鲜的缘故,他的摊位光顾的客人极少。 沈临风挑的就是这种摊位,倒不是说偷工减料图便宜…… 好吧,就是图便宜! “多买,能便宜点不?” “你要是都打包了的话,拢到一起,一块五块钱,全拿走。” 本身就是图个便宜,一块五买一堆焉不拉几的不新鲜菜,这不叫捡漏,这叫花冤枉钱。 “九毛,你摊上的这些菜,我都拿了。” 沈临风砍价也不含糊,上来就照着将近一半来砍。 “九毛不行,太少了。”大爷不认。“至少一块二。” “不行就算了,我去别家看看。”扔下手里拿着的西红柿,起身就是一副要走的架势。 “等会儿,小同志,回来!” 沈临风这一走,让大爷坐不住了,连忙拦住。“九毛就九毛吧,全都给你!掏钱!” 递给大爷九毛钱,沈临风连同摆摊用的摊布一起打包带走。 绕过了菜市区,又顺着肉腥味,来到了肉摊。 肉摊毗邻海鲜区。 因此,附近的商贩对于林菀那个不争气的老公基本都认识。 “呦,这不是疯婆子的疯老公嘛?怎么,今个儿又来找媳妇要钱了?”一个正在剁排骨的光膀子大汉一眼就瞧见了正在看肉的沈临风。 边剁肉边咬牙切齿的打趣。 因为姓马,所以人送外猪肉马。 锋利无比的杀猪刀剁在案板上,咚咚的响声震在沈临风的心头直打颤。 看这汉子的意思,仿佛是要把眼前自己这个吃喝嫖赌打老婆的人渣一起剁进馅儿里! 果然,我是真的招人恨啊…… 第8章 疯婆子的由来 林菀之所以会被菜市场的商贩们叫“疯婆子”,原因有二。 一个是因为沈临风,他要是叫沈临猪的话,那林菀就会被叫成“猪婆子”。 第二还是因为沈临风,好端端的一个善良姑娘,瞎了眼跟的丈夫居然是个吃喝嫖赌抽打老婆的混蛋,早两年,拉出去枪毙都够格了! 就这种五毒俱全的人渣,谁见了不想弄死呢? 可林菀这姑娘就跟得了失心疯一样,非得死心塌地的跟着这种货色吃亏受罪!不是疯婆子是什么? “马哥,给我切块肉呗,我要五花,挑肥的这块。”沈临风笑了笑,伸手比划着想要的位置。 嘭—— 寒光一闪,一把大刀朝着自己的手指位置剁了下来,还好反应快,闪电般的收回了指头,不然真容易被他一刀剁掉! 刀锋扎在案板里,其实离沈临风手指头还有一寸远的距离。 只是吓唬吓唬他罢了,还能真的剁手不成? “马哥,开这种玩笑过分了吧?”沈临风有点不高兴了。 “嗯?这就过分了啊?我这不是还没伤到你么?吓唬你一下,就觉得过份,可你打老婆的时候,拳拳到肉,有没有想过过份呢?”猪肉马冷冷一笑。 原来是给林菀出气…… 沈临风瞬间没了脾气。 “是啊,马哥教训的是,以前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从今以后,我改了,痛改前非,浪子回头。” “马哥,我买肉回家是为了过日子的,我得挣钱养家糊口,供老婆孩子吃喝。” “浪子回头?可拉倒吧?蒙鬼呢!一边玩去,我这里的肉,哪怕是卖不出去,拿回家里喂狗,也一块不卖给你!”仗义的猪肉马为林菀打抱不平,对沈临风这样的人渣简直厌恶至极。 得了,这人品混的,都成过街老鼠了。 沈临风心里泛着酸涩的苦水。 一切都是自己罪有应得。 正准备转身离开,去其他家肉摊看看之时,却又被马哥喊住了。 “给老子回来!” “嗯?卧槽!” 沈临风一扭头,一大块肉朝着自己脸呼了过来! 啪—— 肉粘在了脸上,又油又腻。 “拿着肉,滚回去!林菀是个好姑娘!可惜眼睛不好,瞎了眼,跟了你这么个玩意儿!拿回去给她和孩子炖着吃!要是再敢打老婆,老子这把杀猪刀怎么宰猪就怎么宰你!” 马哥不客气的警告沈临风! 沉甸甸的猪肉拎在手里,至少七八斤重。 马哥这粗犷的外表下也有一颗细腻的心,沈临风心头一暖,另一只手掏了掏兜,拿出一把毛票,放在了案板上:“马哥,这是肉钱。”火山文学 谁料,猪肉马眼皮抬头不抬,继续剁着肉。“钱拿回去,我不要林菀杀鱼挣得辛苦钱!” 原来,他又是把沈临风这钱当成管媳妇要的了。 “马哥,这钱是我今天摆摊卖早点挣回来的,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从今以后痛改前非。” 猪肉马停下剁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叹息道:唉,但愿如此吧,希望你能像个男人一样,扛起一个男人该干的责任,别特么一天到晚的吃软饭!这样的男人,老子看不起!还有,男人的手,是用来打天下的,不是用来打女人的!再这么下去,将来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后来的故事经过,的确如同猪肉马预言的那样发展,沈临风失去了心爱的姑娘和女儿…… 一语成谶。 放下钱,沈临风冲着他微微一笑,拎着肉昂首阔步走出菜市场。 挺起胸膛做人的感觉真好! …… 话分两头,医院冰冷的走廊过道。 林菀抱着丫丫坐在排椅上,等着叫号看病。 每个月,她都会挂一次儿科来给丫丫检查身体。 因为从小营养不良的缘故,丫丫体弱多病,体内缺乏多种元素,有时候,一场普通的感冒都能让她发烧成肺炎。 前几天丫丫无缘无故的昏倒了三次,这让林菀感到非常紧张。 “27号!27号沈冰冰在吗?”护士叫号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格外响亮。 “来了!在这儿呢!” 林菀扬了扬手中的挂号单,抱着丫丫走进了问诊室。 看诊的医生是一个面容和蔼的阿姨。 林菀先是朝着医生鞠了一躬,然后就把丫丫的病情向医生叙述了一通。 “来,宝贝儿,张开嘴,让阿姨看看~”儿科医生那和声细语的话音,总是能让孩子紧张的情绪缓解下来。 毕竟是儿科医生,哄孩子的手法很有一套。 丫丫怯生生的看了眼妈妈,林菀点头示意。 “啊呜~” 听话的丫丫张大了嘴巴。 “宝贝真乖~跟阿姨说说,晕倒之前和之后是种什么感觉呢?”医生又问,并且从抽屉里拿出来一根棒棒糖。 丫丫嘟着嘴,挠了挠头,努力的回想着:“嗯?丫丫晕倒的时候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好害怕,这儿难受,跳得好快,头也好晕,好难受~” 在所有医生里面,儿科医生是最难当的。 小孩子不像大人,有完整的叙述方式和思维逻辑,小孩子连人体最基本的部位都不了解,匮乏的词汇量也无法清楚表达意思。 医生拿着听诊器听了听心跳,眉头逐渐的紧锁起来。 看着医生神态的变幻,林菀的一颗心也随之揪到了嗓子眼儿。 “医生,我女儿有事吗?” 医生听完之后,收起听诊器,拿过一本病历簿,一边写一边问道:“心率略快,孩子体型严重偏瘦,初步怀疑是营养不良引起的心率不齐。以前有做过身体其他方面的检查吗?” 林菀急忙回答道:“有的,之前查过血,医生说贫血,缺铁。” 医生点头:“这就没错了,都是因为营养不良导致的,唉,像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按理说,不应该这么瘦弱的,你们当家长的都是怎么回事儿?怎么照顾孩子的,太不称职了。” 面对医生的批评,林菀只能默默低头。 “是,是我们当父母的不合格……” 说着,泪水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 “行了,我只是随口一说,没埋怨你,看得出来,你的家境应该挺困难的。” 医生瞄了一眼林菀那俭朴的穿着,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 哪有爹妈不爱孩子的呢,只是无奈罢了。 第9章 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 医院药房窗口前,拿药的患者家属排成了长队。 时不时还会因为插队闹出拳脚纠纷,护士和保安不得不上去拉架。 而在队伍之外,一脸窘迫的林菀踌躇不前,捏着药单的手指骨节用力到泛白。 虽然医生看出了她们娘俩的穷苦,因此,在开药的时候,尽量挑价格便宜的药品。 可即便如此,哪怕是最便宜的药,对于林菀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价钱。 “麻麻。我们回家吧,丫丫身体很好的,不用吃药的。”女儿人小鬼大,看出了妈妈神情中的为难,拉着妈妈的手,懂事的要求回家。 面对十五块钱近乎天价的医药费,林菀终究还是把药单叠好,揣进了兜里。 整个人犹如丢了魂一样,被丫丫牵着手走出医院大门。 站在街上,林菀感觉脑袋嗡的一声—— 整个世界开始天旋地转,头痛欲裂的林菀痛苦蹲在地上,把头埋在臂弯里。 “麻麻,麻麻你怎么了?” “妈妈没事,妈妈就是有点难过……”林菀难过的把女儿拥住,语气抽噎道:“丫丫,妈妈是不是很失败?是不是很不称职?” 丫丫歪着头看着自责的妈妈,伸出小手擦掉林菀眼角的泪珠,奶声奶气的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没有呀!在丫丫心里,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可得到了女儿的肯定,林菀更难受了。“可妈妈却连给宝贝女儿抓药的钱都拿不出来,我没用、我没用……呜呜……” 林菀哭了,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滑落,她的心防宛如被洪水冲垮的堤坝。 丫丫就静静的站在原地,张开手臂抱着妈妈的脑袋,嘴唇轻轻亲在了妈妈的额头上。 就像是妈妈抱着自己亲吻那样。 因为,每次自己害怕的的时候,妈妈就会这么亲吻额头来安慰自己,自己心里就会涌入浓浓的安全感,感觉什么都不会怕了。 今天,自己要用同样的方式,把妈妈给的勇气还给妈妈。 …… 车间轰鸣的机器声暂停。 工人们排队摘下脸上的防毒面具,换掉防护服,有说有笑的走出车间,到外面吃饭。 因为暂停大食堂的缘故,工人们的就餐只能依靠自己解决。 三三两两的职工各自聚拢在一起,就在外面的台阶上席地而坐,拿出从家里带来的铝饭盒开始吃饭。 四四方方的铝制饭盒承载了多少七零八零后的青春回忆。 几乎每个家庭里都会有一个银白色的同款饭盒,轻便易携带。 绿皮火车上最常见的盒饭套装,用的就是这种款式。 唯一不好的就是,这种铝制材料含有对身体不好的微量毒素,后来就被取消掉了,改用铁饭盒。 “同志们,都先把手里的饭放一放,我给大家分点好吃的尝尝!” 杨东不愧是真兄弟,到了饭点,还不忘给沈临风做宣传。 “老杨,又弄什么好东西来了?你这人太大方了,一有好吃的,就想着大家,上次你把你媳妇给你腌好的鸭蛋都分给我们吃了,听说,回去之后,你媳妇跟你干仗一晚上,你说,我们以后还敢吃吗?” “哈哈哈!” 打趣声响成一片,同事们相互之间的调侃给枯燥的车间生活增添了一抹别样的亮色。 能看得出来,杨东在车间里的人缘不错。 “净瞎说,才不是因为这事打架呢!算了,我跟你们说这个干嘛?来,都尝尝,味道怎么样?” 杨东笑着把早上从沈临风那里打包来的美食人手分了一份。 “这是啥玩意儿?炸鱼片吗?” 同事用筷子夹着类似于薯片的东西,有一股淡淡的鱼香味,这种新奇的做饭方式,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头一遭见呢。 搁在嘴里一嚼,酥酥脆脆的,余香满口。 “嗯~味道不错呦,麻麻的,辣辣的~还有么,再给我来一块!” “怎样?好吃吧!哈哈!来,好吃就多吃点!” 好朋友做的美食,得到了车间同事们的认可,杨东都替沈临风感到高兴。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像是肉夹馍的玩意儿,就是汉堡吧?可为什么样式这么奇特呢?” 职工里,还是有人识货的,一眼就认了出来。 只是,被沈临风给魔改之后的“中式汉堡”款式,又让他不太敢确信。 “不用管是啥了,就说,好不好吃就行了!” “好吃,味道不粗,我甚至还想再吃一个!” “披萨呢?” “也好吃,绝了,你媳妇厉害啊,都能整出这么多新奇花样,快跟我说说,怎么做的,等我学会了,回家去做给我家那口子吃,让他开开眼!”有性子急的女同志迫不及待的询问起了做法。 “这饭啊,不是我媳妇做的,是沈临风做的!”杨东揭晓了答案。 当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名字再次出现时,职工们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 他们对沈临风昔日的风光记忆犹新,天之骄子、初代大学生、厂长接班人各种溢美之词尽数加身,可后来的处境和结局却令人唏嘘不已。 锒铛入狱,光环全无,谁不为他感到悲凉、叹息。 “那他现在在干吗?以前的时候,我听人说起过,他创业失败了好几次之后,整个人就都废掉了,天天耍钱打女人,是真的吗?”有职工发问。 杨东摇摇头:“那是以前的他,现在的他已经浪子回头,改邪归正了,在咱们厂东大门那边卖饭呢。我是今天上班的时候才碰见他的,这不,专门从他摊上买了一些饭,带给大家尝一尝,如果大家觉得好吃,能吃,且价格合适的话,希望大家以后能多多照顾一下他的生意。” 吃过东西的职工们点头。 “成,没问题,抛开关系不谈,有一说一,他做的饭,味道还是蛮好吃的,要不是今天中午带饭了,兴许,我就去买着尝尝了。” “没事,晚上也一样,正好省了回家做着吃了,我看老沈这人还是深藏不露,厨艺竟然这么好!” “来,大家谁要订饭,名字给我报一下,订金给我,我提前跟老沈打个招呼,一个个登记!” 杨东有模有样的掏出来笔记本,开始挨个记名字。 人这辈子,倘若能有一个像他这么好的兄弟,那也值了。 第10章 老婆孩子不在家 滋啦—— 一盆肉丸子扔进热油锅里,瞬间香飘四溢! 当火候将丸子炸到九分熟酥脆的时候,沈临风用抄手一捞,出锅! 牙签扎着肉丸,放进调试好的孜然佐料里沾了沾,递给一个等待许久的小女孩。 “香!太香了!烫,好烫啊!” 女孩迫不及待的把丸子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喊烫,烫的原地跳脚,可就是舍不得吐出来。 “闺女喜欢就好,同志,给我来一块钱的。” 女孩的父亲显然是个有钱人,两分钱一个的酥炸肉丸,一抬手就是一块钱。 “呦,这可太多了点,能吃得了吗?” 出手阔绰的顾客,沈临风见过,可如此大方的,还是头一次见。 “吃不了就扔,只要我闺女喜欢,花多少钱老子也乐意,就照着一百个吃!” 闻言,沈临风也不再多说什么,按照顾客的要求办就是了,做生意嘛,顾客就是上帝,听上帝的! “老沈,呦,忙着呢。” 趁着午休的空档,杨东饭都没吃完,就带着统计好的名单来到厂门口。 “不忙,有事说就行,我能一心二用。” 沈临风一边炸着肉丸,随口应付道。 注意力全都在热油中的丸子身上,酥炸丸子想好吃,关键在于火候。 火候最难把握,多一分容易焦糊,少一分就不酥脆。因此,好不好吃,全看厨师的手上功夫,很多庸碌的厨子空有其表,压根不懂火候这一说。 “你不是让我统计吃饭的员工人数嘛,我统计出来了,全都在这个表里,一共12个人,都是咱们车间的老伙计们,还有钱,你点点。” 沈临风把丸子捞出锅,再用佐料调好之后,足足一百个丸子,全部打包好,交给女孩父亲。 一张红色的壹元钞票到手。 1986年,市面上流通的货币仍是第三套,面值最大的是拾元。 按照购买力来算,86年的拾元不亚于现代的一千元。 因此,光小女孩父亲这一单生意,基本上就让他中午菜肉的本钱回来了。 擦了擦手上油污,沈临风接过单子,看了看。 12个人点菜各式各样,披萨、汉堡、炸薯条、鱼片什么都有,一共支付了五块钱的订金。 厚厚一沓毛票凑起来的钱,拿在手里,别说,份量还不轻呢! “太好了,老杨,真有你的!”沈临风高兴地拍了他肩膀一下,然后从钱里数出来一块二塞他兜里。 “啊?你真给我钱呀?”杨东错愕的看着兜里的钱。 “废话,咱们不是有言在先吗,你帮我拉来订单,一个人头算你一毛钱。我说话算数!” “不,我是说,我也没帮啥忙,就是统计了一下人数而已,算了算了,钱拿回去。”杨东愿意帮忙,纯粹是出于兄弟情义,压根没有要钱的打算,说着就要把钱还给沈临风。 不料,衣兜扣子却被沈临风直接扣死,把钱封在了里面。 “我沈临风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必须算数,再者说了,咱们这叫合作,有钱一起挣,说好了的事情不能改!必须收着!”沈临风态度坚决。 “那好,我就不客气了。” 见沈临风执意如此,杨东只好把钱收下。 要知道,作为化工厂车间里的一名普通工人,他一个月的收入也就30块,可想而知,这一块二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丰厚的额外收入。 更是通过这笔钱确定了一件事,跟着沈临风合作,真的能挣到钱! 此时的他竟然有点后悔,没有再给沈临风拉几个人头! 毕竟,没有人会嫌自己钱多…… 一直忙活到下午两点,挣了个盆满钵满的沈临风决定收摊回家。 首战告捷,心情格外的舒畅。 临走之前,也不忘给看门的保安们送一份午餐。 其他的商贩们看着沈临风“巴结”保安,对此不屑一顾,瓜娃子,一看就不懂事,巴结一帮看大门的穷保安有屁用! 沈临风并不理会他们的想法。 瞧好吧,等过段时间,你们就能知道这帮看不起的保安们有多大的能量了。 到时候,看你们谁还能笑得出来。 蹬着三轮,拉着这一车家当,沈临风先去了供销社。 “叔!”挣着钱了,沈临风喊话的声音也中气十足。 “喊啥呢,又不是听不见。”地中海大叔抱着一筐空汽水玻璃瓶走了出来。 “叔,我来进货,这是进货单。” 沈临风将所需要的物件全都列在了单子上。 “呦,你这要的东西还不少呢。” “毕竟做生意嘛。” “成,只要干正事,比什么都强,等着,我给你拿去。”地中海大叔满意沈临风的态度。 真不容易啊,浪子回头改邪归正。 就是不知道,这种状态到底能持续多久。 米面油酱醋等等,一箱一箱的往三轮车上搬运,轮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一圈。 看着近乎超载的三轮车,沈临风觉得,过段时间得换辆新的了。 实在不行,自己改装一辆电动三轮也不是问题。 “一共四块二。” 大叔累的满头是汗。 “给你五块,剩下的钱,来盒大前门。”沈临风直接递过去五块钱。 “嗯?你不是改邪归正了吗?”大叔眉头锁了起来,心里仿佛有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但还是给他拿来了一盒没开封的烟。 不料,沈临风接下来的一个动作出乎了他的预料。 他竟然直接把烟扔回给了自己。 “叔,烟是请您抽的!我先走了,回见!哈哈哈”蹬着三轮远去的沈临风留下一串爽朗笑声。 “这兔崽子……” 看看他,再看看手里的烟,地中海大叔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揣着一大把钱的沈临风兴冲冲的往家走。 这一刻,他特别希望同家人在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和喜悦。 要让老婆知道,自己有能力养活她和女儿。 自己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无所事事的窝囊废丈夫了! “老婆,丫丫,我回来了,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 兴奋的开门,却发现,屋里空空荡荡,没有人影,老婆孩子都不在家。 沈临风满腔的喜悦瞬间被浇灭了一半。 第11章 嫂子家炸了! 回到家后的沈临风把煤气灶和厨具复原之后,又给煲了个汤。 然后坐在桌前开始清点一天的收入。 一堆零零散散的毛票和硬币,这就是今天的所有利润了。 一共是五块七毛二分钱。 这还刨除了买肉和买佐料的钱,真正的纯利润。 今天经过实践证明,出摊是一条可行性的发展之路。 这可比上班打工挣钱多太多了。 虽说出摊是一条活路,但在沈临风的未来计划里,并非长久之计。 终究只是“小钱”而已。 天不亮出摊,天黑收摊,这种生活,一个月两个月倒还行,可时间久了,身体也扛不住。 他可是要挣大钱的人。 眼下是1986年,正值计划经济退出,市场经济的萌芽期。 随着国门打开的时间延长和舶来物的冲击,国内的市场将会遭受极大地冲击,在中西经济的碰撞之下,将会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的弄潮儿。 人们会对海外的洋玩意儿充斥着新鲜感。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高度发达的西方世界经济体和高科技产物将会对国人的观念造成重大影响。 科技时代向往感与落后贫瘠现实感的心理落差,会让很多人对国外产生向往之心。 “一定要出国”! “出国淘金热”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最早时期的“慕洋犬”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诞生的。 “国外的月亮是圆的”、“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国内曾经拍过一部电影,专门反映了这种留洋淘金群体——《京城人在纽约》。 一群怀揣梦想的年轻人远渡重洋来到梦寐以求的大洋彼岸,本以为来到了遍地是黄金的土地,结果却大相径庭。 作为一个从“贫穷落后国家”远道而来的务工人员,无论是就业还是生活,都遭受着本地人的歧视和排挤,只能从事社会最底层的行业,苟延残喘的活着…… 即便生活的非常辛苦,可心中的高傲和自尊心却不容许他们回国——哪怕留在国外捡垃圾吃,那也挣的是美金,宁可流浪街头,也绝不妥协回国。 “毕竟是国外”! 这种人活的卑微,但却有着极强的自尊心。 我们通常管这种人叫——穷装蒜。 沈临风当然不会傻到成为这种群体中的一员。 他是第二类人——站在国内的风口上迎接时代的浪潮! 改革开放前十年,最值钱的是什么呢? 不是人才,不是科技,而是——信息差! 正如前苏联解体时,许多嗅觉敏锐的人包火车皮往俄国送生活用品来换取飞机坦克大炮,运回国内的道理一样。 在改革开放的最初期,同样是这批人,嗅到了新鲜舶来物一定会在市场大行其道的味道,于是,“倒爷儿”就出现了。 低端的倒爷儿只会大包小包的偷渡海关,高端的倒爷会把代工厂开到国内。 而沈临风看不上这种,他要做的是高端的——直接拷贝国外现成的模式拿到国内,抢占市场! 汉堡披萨就是他的一个小实验,通过实验得知,现在的国人确确实实对国外的商品存在极其浓厚的好奇感,愿意去付费尝试。 只要自己下手快,就能提前挣到这波“热钱”。 无论是干什么,第一桶金很重要,有了钱,才能钱生钱! 这辈子,老子死活也得让老婆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雄心计划是有了,可是,老婆孩子哪去了呢? 沈临风看了眼墙上的钟表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半了,夕阳西落,落日的余晖在彩霞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壮观。 …… “饭点儿都到了,怎么,不回家,还打算留这儿吃饭不成?” “哎哎哎,说什么呢!小菀是我妹妹,我是她亲哥,你是她嫂子,妹子在哥家里吃顿饭怎么了?小菀,今天就别走了,就搁这儿吃!” “成啊,让你妹子在家里吃,我跟儿子饿着就是了,反正,我们娘俩的命也不值钱,饿一顿饿不死。” “嘿!我说你这臭娘们儿,今天是非要跟我抬杠是不是?信不信,老子收拾你!” “……” 坐在客厅里的林菀听着哥嫂因为自己在一起争的面红耳赤,心里尴尬极了。 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就听我的,小菀,今天就在哥家里吃饭!哥管你!” 声音粗犷,壮如山的汉子是林菀的亲哥——林晓龙。 他是化工厂硫化车间的操作工,因为天天干重活的缘故,练就了一身腱子肉。 虽然是同一个娘生爹养的亲兄妹,可兄妹俩的模样却是天差地别。 大哥林晓龙粗狂健硕,妹妹林菀秀气婉约,各长各的。 要不是兄妹俩眉宇间略有几分相像的话,还真看不出他们之间有关系。 没钱给女儿买药的林菀走投无路,只能来找哥哥借钱。 结果,因为借钱这事儿,哥哥和嫂子又闹出了嫌隙,当着她的面吵了起来。 林晓龙的媳妇是一个性格比较强势的女人,说话直,脾气大,心眼儿也有点小。 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女人,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是工人的林晓龙,于是展开了疯狂的倒追。 在七十年代里,最吃香的职业就是工人和军人了。 嫁给工人,就意味着能进城享福了,工人阶级可是旱涝保收,衣食无忧的铁饭碗啊! 没搞过对象的林晓龙哪里禁得住女孩的这种倒追,于是在一次看完电影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稀里糊涂的被女孩拉进了玉米地里…… 于是就稀里糊涂的结了婚。 原以为自己的妻子会是一名贤惠淑良的好媳妇,结果,结婚之后,彻底暴露了本性。 强势的性格接管了家里的一切。 林晓龙仿佛成了一个挣钱机器,除了往家里拿钱和按期交公粮之外,别的什么事儿都插不上手,说不上话。 嫂子这人虽然脾气大,心眼小,可有一点挺好——勤快。 把家里收拾的井井有条,一尘不染。 两个人关起门来过自己小日子的话,一点毛病都没有。 可是,本来安生的生活,被一个人给打破了——沈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