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辟珠记》 第 1 章 五月,恶月。阴阳争,死生分,毒螫横行,邪祟出没,大凶之月。 长安城困在溽热的气候和恶月的种种禁忌里,人人都觉烦闷难安。此时大明宫中突然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万寿公主因疾薨逝,春秋仅仅一十有七。 公主乃是圣上最宠幸的薛贵妃所出。中宫空缺,薛氏虽为贵妃,宫中礼遇等同皇后。公主降生,至尊宝爱之,圣宠优渥,天下皆知。未出襁褓就得封食邑一千五百户,至及笄又加封至三千户,远超其他妃嫔所出的公主。 几年前贵妃因产难去世,圣上悲痛万分,对她留下的二子一女倍加疼惜。“万寿”乃是父母希望女儿长命百岁的真挚祝福,公主也一向活泼康健,却在将要择婿待嫁的花样年纪,无缘无故突发疾病,不到两天就暴死宫中,实在让人诧异。 圣人悲痛不能自持,不顾群臣阻拦,追封其为长公主,赐谥号思,辍朝七日以为祭奠,命鸿胪寺并太常寺一起主持丧仪,敕喻天下半年内不得奏乐宴请,士庶百日内不得嫁娶,长安百姓也要服丧斋素一月。时值暑日,众人怕玉体腐败,只在宫中停灵三天便金棺入殓,送至终南山下一处宝地下葬。 那本是多年前一位老亲王为自己百年后精心准备的墓穴,却因为犯事被贬为庶人,不再有资格使用。公主年少早殇,措手不及,便强征了这墓穴下葬。 皇家多年来为公主准备的丰厚嫁妆,如今只能当做随葬品陪伴她进入阴间,发丧这天,送灵的队伍多达万人,禁军开道,百官随行,幢幡宝盖遮天蔽日,焚烧香料如同使用柴草,一车车奇珍异宝令人目不暇接。前行队列已经到了墓地,尾部的挑夫还没出城门。长安士庶纷纷罢市以围观,汗流浃背,接踵摩肩,唯恐落于人后。 万寿公主的葬礼从园寝到丧仪处处逾制,御史大夫们劝得口干舌燥,无奈皇帝失女肝肠寸断,不听任何反对意见,反将几个言辞激烈的言官贬黜流放了。天姬之贵,不容置喙。 星月黯淡,终南山的阴影如同漆黑的覆斗笼罩着这片皇族墓地,马灯只能照亮脚下尺寸之地。天气溽热难耐,空气潮湿得要拧出水来,哪怕是半夜三更也让人喘不过气。 地宫已经封闭,三道墓门以锡汁灌缝,其上的封土还没有垒好,皇帝又命人平整陵园,修筑祠堂以备日后祭奠,京畿地区远近的征夫工匠陆续赶来,这场宏大的葬礼还远未结束。 两名金吾卫坐在刚伐倒的树桩上歇息,全副武装巡夜让他们疲惫不堪,甲胄之下的里衣都湿透了,出身富贵人家的京师少爷兵们极少接到这样累人的任务。 “太仓促了,急急忙忙的,棺材不想放在宫里,停灵到哪座大寺庙一边念经一边慢慢修墓不行吗?皇室停丧一般都超过半年,就算是寻常人家也要给几天时间发丧吊唁,这是想把上上下下所有人都累死啊。”一人抱怨道。 另一人回道:“说是宫里的方士看了日子,必须某日某时某刻下葬才吉利。” “恶月哪里有吉利的日子?”兵甲压低了声音说,“这事处处透着古怪,听说公主平日喜欢马毬、射猎,一向康健得很,就算偶染风寒也不能一两日就病死了呀。死得快不说,还这么着急下葬,跟鬼催得似的。” 兵乙赶紧左右环视,见四周无人,同样压低了声音说:“都传不是病逝,是被毒死的。” 兵甲立刻心领神会,把头凑了过去,静听同伴细说。 “自从贵妃辞世,兄妹几个的境况就很微妙。韶王聪慧持重,人望也好,圣人本来那么宝重他,眼看要立储,谁知去年莫名其妙就被贬去幽州为刺史,这同胞妹妹又暴毙,难说啊……” 兵甲皱了眉头:“我还以为你有什么新消息,不还是那套陈腔滥调。我看世人都说母以子贵,实际上却是子以母贵。母妃受宠,儿女才能享福。一旦恩情不再,啧啧。” 当年乱党谋逆,还是梁王的皇帝仓皇逃去蜀地,元妻王氏罹难,他与薛孺人两人相濡以沫,不离不弃,韶王就是在流亡路上出生的。王含泪立誓:但有出头之日,绝不相负。 后机缘巧合,梁王得登大宝,果然实现诺言,薛氏二十年来盛宠不衰,令长秋虚位,生前身后都得享中宫恩遇,满门亲属均飞黄腾达。世人提到贵妃从不加姓氏,因为人人都知道贵妃只有一位。这段故事举世皆知,传为佳话。 “再说公主生前受宠,死后怎么也得葬在长安北边的皇陵,陪伴在祖宗和贵妃身边,结果却匆匆丢到终南山这儿孤零零地埋了,岂不可疑?” “再小声些,这些宫闱秘闻,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兵甲掩着嘴说,“墓道合拢前,进去了一支龙武卫,片刻间出来,甲胄靴子上都是血。” 兵乙疑惑道:“不是说把公主生前最喜爱的几匹宝驹殉葬了?” 兵甲嗤道:“杀几匹马,需要圣人贴身的禁卫亲手来干吗?” 两名金吾卫困意全消,越聊越是起劲。此时星移漏转,万籁俱寂,兵甲忽听得树丛中簌簌而响,登时心惊肉跳,一手按住腰间刀柄,一手拦着兵乙的嘴巴,沉声大喝:“出来!何人在此深夜游荡!” 兵乙以枪尖挑马灯,紧盯声响发出的方向,影影绰绰之间,一个小小身影佝偻着腰走了出来。光头,无须,一袭半新不旧的僧袍,是个十一二岁的小沙弥。 他还没有开口回话,两名金吾卫就放下一半心,按在刀上的手也松了。 此时聚集在终南山下为公主打礁祈福做法事的僧道众有上千人,全长安的佛寺道观无不出动,高僧法师云集于此,有个小沙弥出现再正常不过了。 “军爷莫要打杀!小僧白日里贪嘴多吃了两碗斋饭,夜里腹痛跑肚,师父赶我出来……” 小沙弥捂着肚子颤声开脱,连腰都直不起来,汗珠从光头上串串滚落。 “行了!滚远点,不要污了公主的宝地。” 盘问了几句,两名金吾卫如释重负,赶走小沙弥,见没有长官过来查问,便换了一处地方巡查,准备续上之前的话题。 这只是为公主守灵期间一段无关紧要的小小插曲。 小沙弥静待巡逻军士的马灯荡远了,才站直了身子,以袖拭汗。选月色深沉的晚上动手,可以遮蔽身形,自己却也看不清脚下起伏。如果师父还在世,看见他踩到枯枝引来官兵警觉,事后定要用马鞭把他抽个半死。 这一回有惊无险,他更加小心,蹑手蹑脚地走进树林深处。行了约有一里远,小沙弥摸到一家种菜的农户,翻篱笆进入后院。为了举丧,此时方圆十里内的人家都已经被驱离,屋内黑灯瞎火。 他并不进屋,敛声屏气在院子里蹲了一会儿,确定四下无人,才摸进羊圈,在喂羊的石槽上敲了几下。片刻后,石槽下传来节奏相同的几下敲击。小沙弥撸起袖子,把石槽挪开,露出下面草皮。掀翻草皮,是一个不起眼的洞,入口狭小仅够儿童容身,斜斜探入地底,不知通往何处。 小沙弥冲着洞内低声喊道:“大师兄,上来吧!” 洞内先塞上来几包泥土,小沙弥接了土包放在一边,洞里又挤挤挨挨钻上一个人来,先头后肩,等到两条手臂都抽出来后,便听到骨骼咔嚓作响,舒肩展背,小小的洞里竟然钻出个一袭青色衣衫的年轻男子出来。 纵然不知道看了几次,仍是令人惊叹,小沙弥对师兄的缩骨之术咋舌不已。 这青年身材瘦削,一张清秀的窄脸,肤色比月光还要苍白,细长眼睛之下有一抹淡淡青色,看起来气色不甚健旺。从洞里面钻出来,两人并不寒暄,青年就地结跏趺坐,双手捏个决,闭目运气吐息。 地洞之中空气滞涩,纵然他练的玄炁先天功已达到极高境界,挖了几个时辰的土,依然要上来换换气。小沙弥一边为他望风,一边把土包分散倾倒出去。如今附近到处都是为公主丧事营建的工程,撒几包土如同滴水入海,谁也看不出来。 等他忙完,青年这边已经吐纳结束。小沙弥从怀中掏出酒食,恭敬地递到师兄手上。青年接过,不紧不慢地坦然享用起来。 看着青年吃喝,小沙弥心想,纵然师兄根骨清奇,有种种绝技在身,但要承受这样的代价,谁也羡慕不来。他的皮肤比墓道青砖还冷,如果闭目屏息一动不动倒在地上,十停有九停人会以为是个死人。 “快挖到地宫了么?” “再有三刻就差不多了。”青年将皮囊中的薄酒一饮而尽,解下幞头掸掸土,又重新包上。 “大师兄,这真是……真的最后一回了?”小沙弥终究耐性不足,忍不住再三确认。 青年粲然一笑,露出一口细白牙齿:“对,就算找不到,以后也不干了,金盆洗手。” 小沙弥忍不住叹息:“可惜你一身绝技,而我们俩还都没发财。” “十三啊,想发财你去跟老二他们嘛,跟着我韦训这个丧门星有什么财路?” 被称作十三的小沙弥诚挚地说:“我跟了二师兄,谁来给大师兄望风呢?” 一僧一俗,两人相视一笑,不再多言。 道上的传奇,发丘中郎将陈老头儿去世之前,终于还是把衣钵传给了二徒弟。韦训毫不在意。老头儿一死,他立刻孤身离开,只带了傍身的匕首。之后这个在师兄弟里排行最末的孩子追上他,一心要跟随。 重新进入地洞之前,韦训抬头望了一眼云中的月亮。月相朦胧,广寒不彰,看不出征兆如何。纵然不信鬼神,他还是在心中默念誓言。 最后一次发丘。 第 2 章 此时终南山脚下,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的朝官、宿卫巡逻的禁军、雕砖刻石的工匠、念经超度的僧道、再加上宫中宦官婢女,共有两三万人聚集在此,谁也不知道自己脚底下有一条长长的盗洞,神不知鬼不觉通往公主阴间的府邸。 上有宿卫军士,下有地宫墓门。三道石门以钢钎固定,封顶石条以锡汁灌缝,坚不可摧。然而韦训另辟蹊径,先是混进工匠之中探明地宫形状和确切位置,再远远避开众人耳目,挖了一条地道斜插入底,再由下而上探入地宫。不说其掘土之快,光是这不能差之毫厘的计算功夫,便是寻常发冢者遥不可及的神技。 自孩提时被陈老头买下,韦训被迫随他学艺,十五岁上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但韦训本人却对财帛浑不在意,运气也背,常常空手而归。本指望整班人靠他腾达,他却如此惫懒,陈老头一命归西之后,众师兄弟树倒猢狲散,各自抱团去了。 韦训在地洞中摸黑作业,心算距离差不多了,片刻后手中铁钎发出铿然一声金玉之音,触手冰凉,这便是官窑专为皇家烧制的“金砖”了。 金砖不是真金,是使用一种用细筛过滤的特殊黏土烧制的,质地细腻坚硬,专门用于皇家建筑,不仅造价高昂,配方也严格保密。墓砖横竖交错铺了九层,工匠不敢偷奸耍滑,砖与砖严丝合缝,一张纸也插不进去。但只要没有灌浆,就难不倒他。 韦训从怀中抽出一把匕首,摸着缝隙插刀进去,接着切豆腐般四边一划,便将那块砖拿了下来。去了第一块,后面就简单多了,平整的地宫一角,渐渐显出一个缺口。 地宫里森冷晦暗,虽无一点风,冷气却丝丝入骨,与地面上的炎天暑月相比,仿佛另一个世界。墓门刚刚封闭不到两天,空气还算新鲜,只是飘着一股淡淡的腥味。韦训扶着墙探身入内,觉得触手湿黏,心道是丧事办得太急,连壁画还没干就封了墓门。 他不着急掏出火折子,而是在黑暗中静听了一会儿。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若有危险机关,身体的直觉比眼睛要好用多了。韦训从身后的洞里摸了几块小石头,朝各方向丢了出去。 黑暗中劲风扑面而来,韦训略微一闪,一发弩箭射进砖墙里,发出空旷的回声。从声音回荡之中,韦训已经对地宫的结构和身处的位置心中有数。 公主的墓虽然豪奢,但急促下葬,沙海和火龙这种规模宏大的复杂机关都来不及准备,只在墓道上下安置了六架弩箭,韦训把弓弦卸了,就再没有别的后招了。如果有尸气和水银毒雾,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发酵释放。除了鼻端萦绕的腥味让他有些在意,其他并无异样。 韦训掏出火折点燃了蜡烛,宏伟的地宫便在小小火苗中揭开一角面纱。 以公主身份而言,这座墓穴确实逾制太多,已经接近皇室“陵”的规格了。上有天井,侧有龛房,墓道两边则是一群群侍女的壁画,或执扇,或捧壶,如生前一般侍奉自己的贵主。仓促之下,许多侍女的衣裙还没有填满颜色。而公主那堆山填海的陪葬品,则凌乱地摆放在每个角落。 韦训手持蜡烛,缓缓查看这些民间无法想象的巨大财富。一箱箱绫罗绸缎,金盆玉碗,螺黛胭脂,并没有分门别类地摆好,而是跟马具、陶俑、香器乃至各色食物一堆堆叠放在一起。 韦训越看越奇,明器的摆放自有其严格礼制,如果不是被盗墓贼大规模翻找过,断然不会乱成这样。往墓道深处走去,连壁画也来不及画了,便悬挂以绫罗丝缎为装饰。公主身后之事奢华隆重,超乎寻常,也草率仓促得令人惊异。 水晶盏上水晶糕,黄金盘中乳酥亮,事死如事生,这些本应由活人使用的器物、食用的点心摆在阴冷坟墓中,有种反差的诡异之感。 象牙犀角,珊瑚云母,珠帘翠几,从各色无价之宝前走过,韦训没有半分心动,这些都不是他要找的东西。在一尊整块美玉雕琢的四足鼎炉前,他驻足查看一番,发现里面只是熏香,便立刻抛在脑后。 那股腥气越来越浓。 在一豆烛火微弱的光芒照耀下,一个真人大小的侍女俑映入眼帘。她身穿青萝绿纱裙,跪趴在地,朝向地宫深处墓主的方向稽首行礼,姿态栩栩如生。 不……并非人俑。 韦训的薄底快靴踏到一摊血泊上。那是一具被利刃斩首的尸体,梳着坠马髻的头颅还有一丝皮肉连在脖颈上,鲜血已经变得冰冷黏稠。女尸身穿宫中婢女服饰,手脚被捆绑成跪姿,尸身僵硬后依然保持着临死前的样子。 韦训心中骇异。自始皇之后,人殉早已消失,汉唐墓葬以偶人陪葬,哪怕帝后陵墓,也几乎见不到为此杀人的。他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多,万寿公主之死,究竟有何特殊之处? 当来到空间最大的中央墓室时,今夜最残忍血腥的场景出现了:数十个被处死的侍女宦官通通被捆缚手足,五体投地,朝向石台上公主的棺椁叩首。满室溅血,触目惊心。 韦训一一查看尸身,见他们不仅惨死,生前还受了种种酷刑,筋断骨折,皮肉尽碎,惨不忍睹。 是因为公主患病猝死,皇帝迁怒她身边失职的奴婢吗? 韦训紧皱眉头,既厌恶又愤怒,恨不得一把火烧掉这一切。只是他生性谨慎,不着急动手。他秉烛细查,围着墓室转了两圈,发现众奴婢的尸首并非随意放置,而是按照天干地支的某种阵法特意摆好的。 没空分类明器,却有时间摆弄尸体吗? 再看正中央的巨大石棺,里面想来就是墓主万寿公主了。这棺材大概是为某位亲王准备的,外形雕刻成一座飞檐斗拱的华丽宫殿,还有持戟的卫士站在四角。 韦训伸指一摸,发现棺盖缝隙没有如惯例那样用蜂蜡填满,这种细节的疏漏在公主墓中比比皆是,不能细数。 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岂有不开棺寻宝之理?韦训看着周围的奴婢尸体,心中隐隐有一股报复的想法。 他用钢钎扁扁的一头插进棺盖缝隙,以四两拨千斤之力一推,棺盖斜行闪开一条缝。如此这般几次发力,沉重的宫殿宝顶轰隆一声坠落在地,摔成了几块石板。 目之所及,是贵重的金丝楠内棺,棺木之上,盖着一副两尺宽、七八尺长的杏黄色经幡。韦训见过高官显贵在棺材上盖帛画的,上面通常画着一些墓主升仙得道的吉祥图案。这块丝帛却写满了咒语,约略一看,能认得的都是些镇魂驱邪的厌镇之符。 难道这公主死后变成僵尸厉鬼了? 第 3 章 棺木之上,盖着一副两尺宽、七八尺长的杏黄色经幡。韦训见过高官显贵在棺材上盖帛画的,上面通常画着一些墓主升仙得道的吉祥图案。这块丝帛却写满了咒语,约略一看,能认得的都是些镇魂驱邪的厌镇之符。 难道这公主死后变成僵尸厉鬼了? 再看周围摆放的奴婢尸身,就能看出其中隐含的厌镇之意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一般胆小的盗墓贼早已寒毛卓竖,心生退意了,哪里还敢开棺。然而此人天生反骨,不信鬼神,旁人越是忌讳,他却偏要试试。韦训冷笑一声,伸手抓起经幡揉成一团,丢到一边去了。 接着起钉升棺,毫不客气地将墓主人再次暴露在光线之下。 璀璨宝光扑面而来,内棺中竟然豪奢到以一斛珍珠为衬底,将墓主包围其中。尸体脸上戴着一副阴森可怖的狰狞面具,烛光摇曳之下,呼之欲出。这种雕刻有四只眼睛的面具叫做“魌头”,乃是民间做法事驱邪镇魂专用的器具。 世人常言为逝者讳,埋葬亲属之时,无论死人生前贵贱贫富,多少应有一分敬意,通常用白绫做成面衣盖在脸上。这里没有面衣,还给尸体戴上魌头,目的就是将魂魄镇压在尸身内,以免厉鬼作祟,如此一来,这位公主就不得转生,魂魄只能困在腐烂的躯体中永世受苦了。 韦训虽然不信有鬼,却也惊讶于设计者手段毒辣,比那些将死去政敌挖出来鞭尸扬灰还要厉害,这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恨? 然而不管宫闱中有什么冤仇秘密,都跟自己无关。 韦训从珍珠中反复翻找,不知道要找的那东西什么模样,只知道那不应该是花钿,也不像是步摇,更不该像梳箅。丢开这些价值连城的珠宝,他并没找到想象中的目标。一般而言,墓主贴身藏的陪葬品乃是最珍贵的,也是墓主日常最喜欢的东西,他决定再摸摸尸身。 尸体脸上带着魌头,身体覆盖在层层锦缎丝被之下,用丝带捆绑,紧紧裹成蝉蛹一般,韦训挑开绑带,把丝被一层层剥下,露出穿着鹅黄色广袖礼服的娇躯。 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飘散出来,不像他闻过的任何一种香料。 韦训一愣,按照道上的规矩拱手致歉,道一句:“叨扰了。” 嘴里叼着一折白纸,接着翻身入棺,俯身跪在尸体上,把公主上上下下捏了一遍。他越摸越是疑惑,这具躯体触手温软,绝不像僵硬死人。纵然地宫中比外面冷得多,但从公主薨逝那日算起,到今天最少七八日了,岂有死了那么久没有肿胀腐臭,体温尚存的道理? 他心中一动,伸手掀开魌头。 丑恶面具之下,是一位珠圆玉润的美貌少女。她云鬓高髻,插十二股花树头钗,脸庞施以厚厚严妆,金箔花钿,粉面朱唇,没有丝毫要变成厉鬼的迹象。 韦训此等浮浪无籍的流民自是从未见过深宫贵主相貌,但长安城广传韶王随母,公主似父,特别是一双福耳有天家贵相,而棺中之人确实耳垂丰润饱满。 韦训试着扭了一下公主脸颊,触手柔软有弹性,此时强烈的怀疑让他必须验证一下了。于是伸手探入公主云鬓之中,摸到百会、神庭穴一按,劲力透骨而入,以内功渡之,又不停拍她脸颊。 “醒一醒!日上三竿了!黄粱已熟了!” 如此来回施为,片刻之后,少女喉头微微一动,吐出一枚晶莹剔透的羊脂玉蝉来。这是给死者压口的饭含,能被主人吐出来,说明死的不够透。 此时细观公主,虽然没有苏醒,但睫毛微颤,□□起伏,他这个肤色惨白、双手冰冷的活人倒比少女更像死人。 韦训心中透亮:墓中种种诡异之处,症结全在于此,万寿公主根本没死,她是被活埋的! 思绪流转间,韦训主意已定,不再执着于那件虚无缥缈的东西,从棺中一跃而出,落地轻捷无声。依礼,皇室宗亲下葬,要陪以千种美馔仙醪,他扫视周围的容器,各种美酒浆酪堆积成山,没有千种,百种是远远超过了。 韦训选了一瓮破开泥封,登时酒香四溢,甘美无比。看封纸,写着“御赐凝露浆”。他扯起酒瓮痛饮起来,喝了一阵,觉得气力生发增长,便把瓮一掷,又跳进棺中。一手揽颈后,一手插膝窝,把昏迷不醒的公主打横抱了出来。 十三郎蹲在洞口望风,时间已近五更,眼看天边将要泛起鱼肚白,心下不禁焦急。天色大亮以后,他这个沙弥身份就不能闲逛了。 忽听脚下传来闷闷的敲击声,他满心欢喜,立刻搬开石槽,掀翻草皮。又是几大包土递了上来。 不是挖通了么?怎么还在掘土?大师兄可从来没算错过方位啊? 按下心中疑惑,十三郎接了土包放到一边。接着铁钎翻飞,小小洞口瞬间扩大了几倍,这一回却冒上来两个脑袋。只见韦训背着一具满头珠翠的年轻女尸,手脚并用从盗洞中钻了出来。 十三郎大惊失色,失声叫道:“大师兄,万万不可啊!就算是尸体还新鲜……你可不能学四哥!” 韦训几乎失笑:“莫要胡说,这是活人。” 十三郎来不及想为什么坟墓里会有活人,急切地问:“那东西找到了吗?” 韦训沉默地摇了摇头,师弟的失望溢于言表。 他足足忙了二十多个时辰没睡,此时气力将竭,脸上没有半分血色,只怕停下喘口气就脱力,已经没有余力再下去一趟寻找了。或许这就是天意吧。韦训想,干脆一鼓作气将人安顿好,自己这条命也算物尽其用。 “你来善后,之后翠微寺见。” 他撂下一句吩咐,说罢背着公主扬长而去。 来到地面上,他方舒展筋骨,将一身功夫施展开来。虽然负着一人,脚步无声无息,疾如闪电,轻若豹狸,顷刻间无影无踪。 十三郎艳羡地看着师兄背影消失,知道自己拼了命也追不上他。这身独步天下的惊人技艺不是有名师倾囊相授、勤学苦练就能做到的,多半是天赋。 第 4 章 长安城南郊的翠微寺,本是太宗皇帝所建的避暑离宫,原名翠微宫。贞观二十三年的五月,太宗皇帝在翠微宫含风殿养病时突然驾崩,这处离宫就变成了忌讳之地,几代皇帝都不再来访。伴随着那位传奇帝王的去世,五月作为恶月,在大唐的忌讳更深了。 上有所好下必趋之,反之亦然,翠微宫逐渐荒废。后来改为翠微寺,也是香火稀少,人迹罕至,连驻寺的和尚都揭不开锅,另投门路去了。安史之乱后,这里颓垣败壁,满地荒草,哪里还有丝毫天家宫阙的模样。 韦训把公主安置到后殿一间屋顶尚存的禅房。人虽活着,但封在棺材里多日不进饮食,兀自昏睡不醒。擦去她脸上厚厚的脂粉,才看得出形容憔悴,已经奄奄一息了。如果不是生死攸关时有内力深厚的高手续了一口气,恐怕扁鹊华佗再世也难救活。 韦训悉心照护,第一日只能用芦苇管灌下些许热汤,第二日能进浆水,第三日才能喝些薄粥。 刚开始,十三郎对这位死里逃生的金枝玉叶颇有些不忿,觉得是她耽误了大师兄危急存亡的大事,却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少女无端死掉,只好跟着端汤递水帮忙。 曾经宫中趋炎附势之徒见万寿公主得宠,宣称贵妃以后,公主乃是京畿第一美人。如今得见真容,虽称得上清婉可爱,但平心而论,距离第一称号还远了些。 只是她肌肤脂腻玉滑,完美无瑕,满头乌丝又稠又厚,光可鉴人,如同一匹顺滑闪亮的黑色锦缎。这样的发肤,实在是深宫中万般娇宠、精心呵护出来的,非民间所能拥有。 到了第三日上,公主嘤咛一声,星眸半张,渐渐醒转来。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空旷残旧的禅房,门板早已消失,门洞大敞四开,窗漏墙破,角落里放着几只接雨水的瓦盆。身下一张破旧的窄榻,已经塌了半边,用砖头垫起来。榻上光秃秃的没有一件寝具,她披、卧的都是自己沾染泥土的外袍。 公主费了半天力气才勉强撑着身体坐起来,只觉嗓子喑哑干涩,手足麻木,仿佛不是自己身上长的一般。 “噢,活了活了。” 廊下站着两人,一个光头小沙弥,一个身穿竹布青衫、肤色白净的瘦削男子,嘴里含着根饴糖。双方面面相觑,一时间相对无言。 十三郎小声问韦训:“师兄,你说她会报官抓我们吗?” 韦训笑着答道:“官家未必信呢。” 万寿公主以为还在梦中,恍恍惚惚问:“你二人是何人?这是何处?你们是拐带我的盗贼吗?” 十三郎说:“盗贼是没错,拐带可没有。认真讲来,大师兄还是救你的恩人呢。” 韦训进了禅房,远远靠着柱子往下一溜,席地而坐,姿态甚是悠闲。接着,把公主暴疾薨逝,被活埋在地宫中,他发丘盗墓,恰巧将她起出棺木等事简单一说,只略去人殉不提。 此事太过惊世骇俗,公主一时接受不了,加上大病初愈,脑中一片空茫。自己身着最高品级的翟衣礼服,这可不是日常用的衣物,她怎么可能穿着这一身,被人从宫中掳走却什么都不记得? 公主茫然问:“你到底是谁?” 韦训这才吐了糖棍,挺身正坐,不卑不亢拱了拱手道:“鄙人韦训,这是我师弟十三郎。” “是京兆韦氏还是吴兴韦氏?” 这两家都是不逊于五姓七望的世家大族,听到这天真一问,韦训不禁放声大笑,屋顶簌簌落下许多灰来。 “哈哈哈哈哈哈,你瞧我这身布衣,像哪个韦氏?” 公主面上一红,方觉自己失言,这场无妄祸事后,她头昏脑涨,连坐着都觉艰难,思绪更是刚出生的婴儿一般简单。看这人年纪不到二十,虽然一袭布衣,但双目湛然如电,气度疏狂不羁,不似贱役。 “休息两天再做打算吧,这是你出土时身上的首饰,如数收好哦。” 韦训把一只沉甸甸的包袱放到榻边,带着十三郎健步走了出去。这张包袱皮是一张写满咒符的经幡,正如他方才所述。 此后两日,不再见韦训踪影,每天是小沙弥送些简陋的糜粥、汤饼来,碗里自是一点荤腥没有。正如白乐天诗作:饥闻麻粥香,渴觉云汤美。公主饿了这许多日,没有别的饮食可挑,只能有什么吃什么。 她生来便锦衣玉食,身边奴婢环绕,就算睡觉时也有几个宫女陪在脚榻边。现在孤身待在荒寺中,虚弱到步履维艰,能见到的只有两个身份可疑的陌生人。她心里既害怕又迷茫,总觉得还没有从那个混沌可怖的噩梦中醒来。 待到勉强能起身行走时,公主发现自己衣宽带松,玉体轻减了许多,有些不胜其衣。也幸得她往日身材丰润,又喜骑马打毬,才扛得住这许多天水米不进。换一个飞燕之姿的纤弱女子来,早已经饿死在石棺中了。 几天来从没见其他人来过这荒寺,只有鸟雀虫蚁偶尔探访。鱼沉雁杳,举目无亲,公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让十三郎把韦训叫来,敛衣正坐,正色说:“翠微寺乃是我先祖离宫,距离长安不远,你们俩把我平安送回宫中,本公主自当重谢。” 韦训笑嘻嘻地问:“重谢是怎么谢法?” 万寿公主金尊玉贵,此生没有经手过一桩交易,除了玩牙牌叶子戏的时候以金质通宝为注,并没摸过铜钱,对财帛哪有概念。只记得宴乐时仿佛听一个士人说过,在长安城中买一处普通宅院要三十万钱,便迟疑着说:“赏金一千贯。”(一贯=一千钱) 韦训摇摇头。 “那么五千贯。” 十三郎心动神驰,急得直戳他。长安居大不易,可公主许诺的这笔巨款,哪怕是在平康坊起一座画栋雕梁的豪宅,也绰绰有余了。然而韦训又摇摇头。 公主也觉棘手,看财帛不能打动他,便换了说法:“为你讨个官?” 韦训依然不为所动。 “我一个居无定所的无籍流民,做什么官?” 公主奇问:“那你想要什么?” 韦训笑言:“发皇室之丘是斩首弃市、十恶不赦的重罪,韦某这颗人头虽不值钱,却也舍不得卖。” 万寿公主恍然大悟:“原来你是怕治罪,这无妨,只要我开口求阿耶,无不许也。” 韦训收敛了笑容,说:“那也未必,将你埋葬的人恐怕希望你永世不得超生。”接着把他在地宫中见到种种奇诡之事一一道来,并把当时覆盖在她脸上的魌头拿出来佐证。 公主见这面具青面獠牙,雕刻有四只眼睛,其恢诡怪异是戏台上都没见过的,只是盯着看上一看,就让人遍体生寒。她皱眉问:“这是什么东西?” “是魌头,民间多在驱邪镇魂做法事时使用,我开棺的时候,见这东西盖在你脸上。” 公主自然不信。 巫蛊压胜之类的事情向来是宫中大忌,牵扯其中的人轻则打入冷宫,重则破家灭门,绝无宽宥。她接过这张沉重的木雕面具,却见内侧还沾着少许□□和胭脂的痕迹,她用手指捻下一些查看,其质地颜色确实是她往日惯用的,心中不禁有点动摇。 第 5 章 巫蛊压胜之类的事情向来是宫中大忌,牵扯其中的人轻则打入冷宫,重则破家灭门,绝无宽宥。她接过这张沉重的木雕面具,却见内侧还沾着少许□□和胭脂的痕迹,她用手指捻下一些查看,其质地颜色确实是她往日惯用的,心中不禁有点动摇。 十三郎毕竟年幼,还有几分天真,对公主说:“因病假死的人身体冰冷,呼吸微弱,被家人误以为死亡,装棺入殓仓促埋葬的事,倒也不是很罕有,或许你也是这样被误埋了。” 少女没有回应,沉默地摆弄着手里的狰狞面具。她虽然没有亲自主持过葬礼,却也参加过许多场皇家丧仪。经过初终、招魂、设床、沐浴、易服、饭含、讣告、赴阙、小殓、卜日、起殡、大殓、反哭等等繁琐程序,很难想象自己因病假死却无人发现。 再者就算发生了这种万中无一的巧合,也绝不会有人胆敢冒大不敬之罪,将这样的压胜之物偷偷放在她金棺中。 韦训说:“为死者盖上轻薄的白绫做面衣的习俗,就是为了及时发现人假死时的微弱呼吸。可你脸上戴着这样沉重的一张柏木魌头,就算有呼吸也没人能察觉。” 公主仍是不肯相信,双手举起魌头,戴在脸上试验,然而那压抑沉重的触感、柏木特有的气味让她立刻惊恐地将魌头扔了出去。 没错!面具上雕刻有四只眼睛,而她那个无法醒来的漫长噩梦中,自己就从这四处对不上的缝隙中隐约看到了一些光,而后一切都沉寂到黑暗中。无论她如何挣扎,都如同被梦魇压身一样动弹不得。 虽然当时没有清醒意识,但哪怕是在梦中,那种被活埋的恐惧依然深入骨髓,少女面色惨白,樱唇颤抖。 这让十三郎对她产生了些许同情,韦训把魌头捡起来,依然用布蒙上,交给师弟,让他拿到外廊她看不见的地方藏了起来。 等她情绪略微平复一些,韦训开始询问最可疑的事:“你‘死前’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公主魂不守舍,喃喃回忆道:“也没什么特殊的……前一天筹划好去大兴苑猎鹿,早上梳妆时,发现当天要穿的罗裙没有烫好褶,我让侍女再去取一条新的,结果那小婢竟然拿来一条石榴裙,让我好生气恼。” 看到韦训和十三郎脸上困惑的表情,她解释说:“我母妃生前爱穿石榴裙,她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女子,因此宫中都不愿意穿红,生怕在她面前被比成庸脂俗粉。阿娘去世后,阿耶看到石榴裙就会想起她,要么泣不成声,要么大发雷霆,所以也没人敢在他面前穿红裙了。” 师兄弟俩对女人的服饰可谓一窍不通,听她这么说,只觉得深宫中莫名其妙的事隐晦烦人。 韦训略带鄙夷地冷笑道:“一点小事,一国之君的脾气居然这么反复无常。” 公主怒道:“你这小贼好大的胆子!胆敢议论天子!” 韦训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说:“反正发丘已是死罪,我没有父母家人可以株连,他还能把我杀第二次不成?” 公主一时语塞,心中大为惊异。这人虽然名叫韦训,可是一点都没有“训”字的样子,既不顺从更不恭敬,一股无所畏惧的狂傲之气。无奈的是,现在她形单影只,确实对他无可奈何,只能暂时忍下这口气。 审时度势,公主只说:“这都是那些左道方士的错,阿耶本来脾气很温和的,最近两年被他们骗着服用了不少来历不明的丹药,才有些喜怒无常……” 她顿了顿,心想自己也是病得傻气了,竟然跟两个陌生人倾诉这些宫闱之事。由亲情而言,天子对故去的爱妃一往情深,朝思暮想,连看到一条石榴裙都忍不住落泪。身为帝女,她只有感动,哪里有指责的道理,只是对那些满嘴荒唐话的方士颇有微词。 于是继续刚才的话题:“我想那婢子服侍时间不长,年纪也小,可能还没弄清楚宫中这些不成文的规矩,所以只骂了她两句,让人另取罗裙,穿戴好后就匆匆骑马出宫了。那一天收获颇丰,猎到两头鹿,一头黄羊,还有些小猎物。” 韦训与十三郎对视一眼,对她有这样的狩猎技术都不怎么相信。心想大概是皇室贵胄最爱的围猎之术,命侍卫们将大批猎物逼进沟壑陷阱,再让主人出手,闭着眼随便射几箭都有收获。 “就是说,狩猎过程中没发生什么意外?” 公主摇摇头:“一切都很顺利。自大兴苑归来,是申时三刻,我觉得暑热不堪,让下人备水沐浴。因为晚上还要参加夜宴,恐怕要通宵达旦,所以随便吃了些东西就躺下休息了。” 韦训立刻问:“你吃了什么?” 公主仔细想了想,说:“饮了石榴果子露,吃了冰浸甜瓜。” “有奇怪的味道吗?” 公主摇了摇头:“我知道你怀疑什么,我平时饮食都是内庭尚食局送来,每一样都会拨出一些让内侍提前尝毒。” “然后呢?” “睡了不知多久,天色似乎暗了,宫灯处处燃起。我忽然腹中绞痛,接着呕吐不止,侍女们都吓坏了,大喊着‘公主吐血了!公主吐血了!’奔出去。弟弟李元忆听完讲筳回来,见我这样吓呆了,我怕他受惊梦魇,就让女官把他送到宋太妃那里暂住。” “可曾延医用药?” 公主仿佛听了废话,皱眉道:“那是当然,片刻后御医们就来了,开了汤药,行了针灸。只是我一直腹痛不止,服过药后又吐了几次,没过多久就眼前发黑,然后……就浑浑噩噩地不停做梦,记不清楚了。再后来,就被你们弄到翠微寺来。” 十三郎插嘴道:“可是突然腹痛呕血的症状,要么是受了严重内伤,要么是老人久病,年轻人这样呕血,听起来更像是中毒。” 韦训接话:“那一日我在公主口中试过毒,倒是没有什么。” 公主捂着胸口退缩,惊道:“你还给我试过毒?!” 韦训不拘小节,坦然回答:“你昏迷不醒,闲着也是闲着。试不出毒,可能是无毒,也可能是事发多日,你都咽下去了。” “如果是下毒,凶手怎么绕过尚食局?又是谁会给我下毒?再细细想来,我打猎回来,没有看到早上给我拿裙子的小婢。我只是骂了她两句,并未处罚,或许是女官另行处置,让她心生怨愤?可她怎么敢……” 公主继续回忆,在那个混乱不堪的黄昏,确实有些蹊跷的细节。比如常来栖凤殿为她诊脉的御医是陈元阁和沈乐贤二位,但那一夜来的三个人只有两个是她认识的,只是并不熟悉,另外一个年轻御医更是从未见过。 韦训凝视着她,缓缓道:“不管是突发疾病还是意外中毒,这事怪就怪在公主暴死宫中,皇帝不但不严查,还赶紧把你埋了,又做种种法术镇魂,倒像是怕你变成鬼报复似的。” 听到韦训把她心中最隐秘的怀疑直白讲了出来,万寿公主顿时面如纸色,想要厉声斥责他信口胡言,却什么都说不出。去年她深受宠爱的兄长韶王李元瑛受到毁谤被贬去幽州时,这个疑问已经在心底悄悄生根发芽了。 千头万绪不见端倪。少女摇摇晃晃站起身来,红着眼圈颤声说:“你不肯送,我自己走回长安去。” 第 6 章 万寿公主摇摇晃晃站起身来,红着眼圈颤声说:“你不肯送,我自己走回长安去。” 十三郎想要上前搀扶,被韦训按住了。 此事当真棘手。按理说,皇帝爱女起死回生,得回宫中,自然皆大欢喜。但她生前死后疑窦丛生,又让人觉得这并非一起意外。种种事实已经如实告知,公主心中有数,韦训自然也没有理由拦她。 外袍已经沾染墓土,公主只穿着贴身的齐胸襦裙便上路了。 俗话说处处有路透长安,方向倒是不难寻找,出了翠微寺山门没走多久便是通往城里的官道。只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不带侍卫奴婢独自外出,自是茫然失措,而脚上镶金嵌玉的翘头丝履是礼服配套的寿鞋,并不合脚,走了不到三里路就疼痛难耐,一瘸一拐。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三十里路,骑在她心爱的玉蹄乌骓马背上转瞬就到;若是坐着香车,慢慢欣赏路上繁花,也是十分惬意。然而靠自己的双腿走起来,却那么远,那么长。 疼痛还算不得什么,迷雾中隐藏的真相才更让她郁结。为何阿耶这般对她?她的死那么奇诡,他为何不追究真凶,只是厚葬了之?还有那张镇魂的魌头……公主惊恐莫名,不敢细想,抹了抹泪,强迫自己低头赶路。 韦训和十三郎远远跟着,见她坐在路边把鞋脱了,只穿着罗袜继续行走。路人见这美貌少女失魂落魄赤足赶路,无不惊奇侧目。 十三郎小声嘀咕:“这公主倒挺倔。” 韦训没有吱声。 十三郎又问:“这一趟还是没找到那物事,师兄你要怎么办?” 韦训叹了口气,下颌一抬,指了指前面的少女:“还能怎么办,运气好领赏,运气不好等死呗。” 十三郎黯然神伤,垂下头说:“也未必就死。” “现在去投奔老二他们还来得及,七郎那伙也行,跟着我没有前途的。” 孩子摇了摇头:“起码大师兄不打人。”他顿了顿,又自言自语道:“大师兄是为了赶着救人,才错过找东西,这是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按理说不该金盆洗手。” 韦训并不赞同,摇摇头道:“花言巧语。” 十三郎问:“既不为钱财,人也救活了,那你还跟着干什么?” 韦训叹道:“哎,好奇心害死猫,你知道我放不下这种怪事,如果不追个水落石出,就心痒难搔。”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两个人一路尾随万寿公主,来到了长安城外西南的安化门前。一群群将要进城的人,正在城门前排队等待核验身份。赶考的举子、游历的士人、挑担的贩夫、游方僧道、奴婢杂役等等数不胜数。拉着货车的牛马和胡商的骆驼挤做一团,发出阵阵牲畜臭味。 十三郎突然想起一件要事:“公主她有公验吗?” 韦训想了想说:“起码身上没带。” 孩子斜了韦训一眼,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他这位大师兄向来对男女之事不开窍,把公主带回翠微寺救治,或抱或搂,掐穴捋脉,韦训既不避讳也不害羞,磊落坦荡,只当她是件物事。明明她长得挺美…… 此时站在人群中的万寿公主手足无措。往日她出入城门,侍卫们早已驱赶闲杂人等,净街清道以待,她在婢女、内侍簇拥下骑着马长驱直入,根本不用停下。 门吏一一勘验每个人携带的公验过所,当轮到万寿公主时,他立刻起了疑,盯着她上下查看。 这少女素面朝天不着粉黛,杏眼桃腮,甚是明媚可爱。但是云鬓散乱,没有穿鞋,一双罗袜沾满泥巴,身上的衣料倒看得出极好,只是既不合体,又布满尘土褶皱。 是逃奴?还是拐子拐带的良家少女? 门吏当下请她出列,单独盘问:“这位小娘子从何处来?姓甚名谁?为何孤身一人?” 万寿公主磕磕绊绊答道:“我是、是宫里人,名叫珠儿。” “可有公验在身?” “不小心丢了……” “是宫里人,祖籍何地,何时入宫?在哪位贵人身边服侍?跟谁出的城?又怎么一个人回来?” 万寿公主本来编了一套谎言,然而她长居深宫不谙世事,安化门的门吏当了多少年的差,一双眼睛都练成精了,一眼就看出这少女破绽重重,三言两句就把她逼到左支右绌。 见她答不上来,便以为是哪家显贵的美貌逃奴,门吏冷笑一声,扬声叫来几名金吾卫,请他们把这女子收监,带去县衙受审。 公主本想低头服软,等进了县衙,想办法面见京兆尹再作打算。哪知几个穿圆领袍服的大汉伸臂就抓她身体,夏季衣衫的料子轻薄柔软,尽显玲珑曲线,一只毛手在她胸脯上捏了一捏,那人还嘻皮涎脸地说:“小娘子身上真香啊!” 万寿公主自出娘胎,一声重话都没听过,哪里受的这等上下其手的侮辱,登时气得浑身发抖,失声叫嚷: “莫要碰我!你们可知我是谁!” “是谁?你倒是说呀?” “我是公主的人!不许碰我!” 门吏与金吾卫相视无言,各自念头飞转。谁都不想惹事,但谁也不敢放任这无名女子在城门口胡言乱语,一名金吾卫上去就捂住她的嘴,横着拖倒在地。 公主拼命挣扎,发髻彻底散了,又被重重踢了一脚,她就地便滚,想要逃离这几人,谁知好巧不巧,滚到牲口扎堆的地方,沾染了一身马粪牛屎。这下谁也不想碰她了。 此时围观者众,韦训看着时机恰好,走上前去,堆着笑不断躬身施礼:“这是我主人家的小娘子,脑子不太好,今日家人不查被她逃出去,在这里胡言乱语,搅扰各位军爷勾当,还望海涵。” 接着凑近门吏,故作神秘地低声说:“被人退婚,这才发了疯。” 此时上至朝堂下到乞丐人人都梳发髻,散发披肩的不是戴罪之身,就是疯癫痴人。 门吏皱着眉头看那女子,只见她披头散发,满身污秽,神志确实不怎么清醒的样子,原来是个疯婆子。虽然很想打听一下到底是哪家的女儿,但是城南多是当朝权贵的别墅庄园,当众查问,得罪哪一家都是吃不了兜着走。 当即厉声喝道:“快领回去!好生关在家里,不要再放出来了!” 依照当朝律令,戆愚疯癫之辈就算犯了罪送去见官,也可从轻发落,况且谁也不想碰她,既然有家仆来领,自然乐得清静。 韦训把狼狈不堪的少女拉扯起来,原路返回翠微寺。 回程路上,少女一言不发,脚步虚浮,好似魂魄离体,但竟然不哭。 十三郎以肘戳韦训,小声问:“没有领到赏,也没被砍头,我们拿她怎么办?” 韦训摇摇头,默不作声。 回到翠微寺已近黄昏,天边云蒸霞蔚,红光四射,如鲜血一般由西烧到东,是一片让人不安的火烧云。走进山门,十三郎伸了个懒腰,低声抱怨道:“在路上奔波了一整天,一文钱没有拿到,倒像是故意赶去城门挨一顿打似的。” 万寿公主一身污秽已经风干了,走过放生池边,她特意探头看了一看,见里面荒草芜棵,池水早就干涸了。 忽听她一声令下:“汲水来!” 声音不高,却自有一股常居人上的威严气势。师兄弟二人自然拔腿执行,寻了木桶,去后殿的井中打水。 公主不去禅房,就直挺挺地跪坐在前庭,幕天席地,和衣盥洗。深井之中的水极冰,此时可没有侍儿为她烧热香汤了,公主一瓢接一瓢冰水当头浇下,激了一身战栗。 韦训冷眼旁观,见她举止肃穆,神色哀而不伤,眼神中竟已经存了死志,心道不妙。 冲净了一身秽迹,公主朝着御座方向叩头一拜,便起身去禅房,想寻一条绳子自尽。寻来寻去一无所获。团花披帛乃细纱所制,轻薄透亮,想来承受不住躯体重量;若用腰带,那裙子就掉了,可谓极不体面。 正踟蹰,看见韦训在旁袖手而立,公主扬声询问:“有刀吗?” 韦训点了点头,从怀中抽出一把枪灰色的匕首,插在公主面前木柱上,映出她苍白憔悴的面容。 此时连十三郎都看出她想寻死,急得搔头抓耳,喊道:“她要刀,你还真给啊?!” 韦训笑道:“旁人自戕而亡,依律与我二人无关。等她死透,尸首无人认领,我们洗净血迹寻个买家,做一桩冥婚,换上十几贯好钱,去城中打酒割肉买饴糖,岂不美哉?” 十三郎大为震惊,瞪向师兄,却见他神情狡黠,冲自己眨了眨眼。孩子机灵,立刻明白了师兄意思,顺着他的话头说了下去: “大师兄要少了。未婚貌美的新鲜女尸,在鬼市上怎么得叫价二十贯,有的是鳏寡孤独的老头子抢着要呢。” 接着絮絮聒聒讲了配冥婚的价钱,烧成灰的叫价多少,陈年枯骨叫价多少,老妪腐尸又是多少,总而言之越新鲜、越年轻就越贵。 两个盗墓贼竟然当面议论她死后尸身价格,还说卖掉跟老翁配冥婚云云,公主又惊又怒,又气又怕,百感交集,突然哇得一声嚎啕大哭起来,眼泪断线的珠子一样滚滚而落。 这一哭惊天动地鸟惊飞,撕心裂肺冲云霄,把一切的委屈和恐惧都宣泄出来。就算忍辱进得城中,见到京兆尹又能如何?就算京兆尹立刻上报,得以面圣又如何? 万寿公主法理上已经死了,而且是在某种天恩期待下的死亡,就算她现在胸膛跳动气息不绝,但普天之下、率土之滨,所有人都只能当她是个死人。在走去长安的路上,她就隐约想到这一层了,只是太害怕,不敢深入想下去。 如今当众受辱,除了自尽以保全天家颜面,还有什么办法呢? 听了一会儿哭声,韦训平心静气地问:“我把你带回人间,公主可曾后悔?” 公主哭骂道:“宵小贼子!休想动我尸身的心思!我做鬼也不放过你们!” 韦训略微放下心来。寻死之人最怕是意志坚定,一旦能哭能骂,有了宣泄之地,倒不容易着急赴死了。 哭了好半天,喉咙嘶哑,女孩对着匕首的反光一照,见自己披头散发、双目红肿、脸颊消瘦,从未如此丑怪过,简直已经是个鬼了。心想要是会被卖掉尸体,那自己死前一定得把面容划烂,绝不能让贼人卖个好价,可这样又更不体面…… 如此纠结起来,十三郎取来一瓢冷水给她润喉,她顺手接过来就喝光了。 又小声嘤嘤哭了一会儿,四周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她抬头不见那两个小贼,出门一瞧,却见师兄弟两人正蹲在廊下,呼噜呼噜美滋滋地吃汤饼。 不看便罢,一看立刻饥火中烧。 这时候公主死志稍退,冷静下来,稍微明白过味儿来了。假若为了求财,韦训随便在她地宫中顺手摸一件什么,都足够他们半生逍遥快活,连她身上带的首饰都如数奉还,何必还在乎一具尸体呢?说什么冥婚,不过是东拉西扯,激将之法罢了。 一旦想通,再看这两人,立时觉得顺眼了不少。 今日从早到晚来回奔波了六十里路,一粒米也没有进过,现在几乎饿得站不住脚。(唐代一里约450米) “小子,去给我盛一碗!” 十三郎应了,赶紧把自己碗里的面片咽下去,统共就这么两只碗,不腾出一个空的,就没有公主用的了。他本来因为大师兄的事对少女怏怏不平,怎知道她似乎天生有种擅长指使人的能力,眼睛一眯,下巴抬起,他还没有意识到,就自觉去给她跑腿了。 十三郎用井水仔细洗净了碗筷,呈上汤饼。 于是天潢贵胄、金尊玉质、食邑三千、京畿第一佳人的万寿公主,就这么散发赤足捧着一只破碗,稀里呼噜吃着只加了点盐的清水汤饼,身边坐着两个本应拉去狗脊陵弃市的盗墓贼。 韦训脸上挂着一副让人想打他的狡黠笑容:“饿了吧?” 女孩面上一红,擦了擦脸上泪痕:“哼,我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韦训半是戏谑半是真地赞叹:“公主洒脱,有大智慧也!” 吃饱喝足,万寿公主只觉浑身酸软,困倦得什么也不想,一头栽倒在榻上,睡到日上三竿。等到自然醒来,只见明媚的日光洒在榻上,再看木柱上插的那柄匕首,忽然就不想死了。 第 7 章 她抚摸自己晶莹剔透的手臂,看着皮肤下面青色的血管,心道就算没有公主封号,但她身体里流动的血液依然来自高祖太宗。往日则天大圣皇帝也曾身陷感业寺,孤立无援,她锲而不舍东山再起。而今自己也被困在翠微寺,还比武皇多留下一头青丝呢。 她的血来自最高贵的李唐皇室,也来自最不屈的武周血脉,怎么能遇到挫折就束手等死? 再仔细想来,这事或许是针对韶王而来。立嗣之事虽然暂时不提,兄长也被贬至幽州,但朝中暗地支持他的依然有几位极有重量的大臣,太子之位悬而未决,也未必不能翻盘。 她从首饰包袱里拿出一柄玉背梳箅,通了通头发。她往日以自己秀发浓密为傲,不管多么高耸复杂的发式,都不需要用假髻填充。 如今身边没有婢女,想把头发拢在一起都做不到。抓住左边,右边就散了,拢住右边,左边又乱了。最后只好左右两边各简单挽了个髻,脑后剩下的大宗头发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背上。 昨天被金吾卫狠踢了一脚,当时激愤欲死浑然不觉,今日梳头的时候只觉肋下灼痛,悄悄解开罗裙察看,但见青紫一片,轻轻一碰,疼得直抽冷气。 十三郎从门口探头进来,喜道:“你可算醒了,我夜里看了你几次,就怕你想不开,凉了。” “小孩儿家口无遮拦。”公主嗔怪一声,也不想昨天是她自己寻死觅活,呼天吁地。 “喏,大师兄昨夜去了一趟城里,买了贴膏药给你。我把石头烧热了,你将膏药烤软,自己贴上吧。”说罢用铁钳夹来一块烧成炭黑色的石块,又递给她一张涂在油纸上的膏方。 万寿公主从小活泼好动,曾经打马毬、围猎玩乐时也不是没受过伤,只是那时有成群的御医侍儿精心照料,父母兄弟齐来探望,哪里需要她自己化膏上药。 现在不比从前,有药可用已是运气了。她鼻子一酸,眼睛发热,赶紧抛下念头,当下接了膏,小心在石块上烘软化开。一边烘,一边想那姓韦的小子倒是面冷心热,眼睛也尖,她被踢这一脚自己都不觉,他倒是隔着许多人看见了。 贴上膏药,穿好罗裙,公主见韦训的匕首还插在柱子上,顺手拔了下来。 这匕首长约八寸,犀角为柄,看起来已经很旧了。刀身不知道用什么材料锻造的,呈现一种奇异的灰黑色,乍一瞧灰扑扑的并不起眼。迎着阳光细看,只见刀身隐约有曲折婉转的流水纹理,与金属融为一体,摸着却没有凹凸感,颇有古韵。 靠近刀柄处篆刻着两个金文,她虽然擅长书法,但对上古金石之学并不了解,依稀只认出一个“鱼”字。 韦训昨日把匕首插在柱子上似乎没费丝毫力气,公主试着挥舞了一下,还没切到什么,十三郎急忙叫停:“小心!这匕首快得很,你还没察觉到,身上的零件就掉下来了。” “哪儿有那么夸张。”公主以为十三郎不愿意自己碰他师兄的东西,用上力气想把匕首原样插回柱子上,哪知无声无息直没至柄,方知他所言不虚,这不起眼的匕首确实是一柄利器。 十三郎并不着急离开,坐在门口廊下跟她聊天。 “你师兄有马么?那么快又去一趟长安?” 十三郎扑哧一笑:“我们这等穷人,一片遮头的瓦也没有,哪里可能有马。大师兄脚力极健,说去就去,说回就回。” 公主回想起昨日自己在安化门前的屈辱,此时越想越是奇怪,顿时疑窦丛生。 质问道:“他自称无籍浪人,从哪儿得来公验过关进城的?再说京城宵禁,暮鼓之后城门坊门都关了,街上有金吾卫巡逻,他又从哪里买的膏药?” “唔,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小孩儿含含糊糊,企图蒙混过去。 公主哪里肯放过,一把揪住十三郎的僧袍,怒道:“去把你师兄叫来!” “在,公主有何吩咐?” 韦训悄无声息出现在背后,少女吓得心脏漏了一拍,稳了稳心神,质问道:“你明明知道没有公验就能进城的办法,却眼睁睁看着我被那门吏为难,这是何故!” 韦训一脸无辜:“进城的办法我能做到,公主却做不到啊。” 公主不服:“有什么法子你做得到,而我却做不到?!” “午夜时分,等城楼上巡守换过第二班岗,徒手翻过城墙直接溜进去。或者稍微麻烦点,脱光衣服,闭气由永安渠水下潜入进城。” 万寿公主杏眼圆睁,抿着嘴唇说不出话。这两种途径听起来都太过离谱,可他语气却极为诚挚。 她含着怒气又去质问十三郎:“你也能翻墙、闭气吗?” 十三郎连忙摆手:“小僧不能。小僧法号善缘,身有僧籍,挂单城内宝台寺,平时云游化缘,过所记载可在京兆府二十县自在行走。”接着双掌合十,口诵佛号,一套下来行云流水。 万寿公主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怪不得一个俗家带着一个小沙弥,两人却以师兄弟相称。这个沙弥身份,乃是盗贼的合法掩护。 韦训见她气得够呛,才收了戏谑,开口说:“我真不知道你进不去城门,并非故意袖手旁观。若宫中有什么可以信任的人,韦某可代为传信。” 公主眼神一凛,陷入沉思。 她有可信任的人吗?那是自然。 最可靠的乃是同胞兄长韶王李元瑛,日前已离开长安,遵旨前往幽州为刺史。其次是同胞幼弟李元忆,母亲辞世时他还是个新生婴儿,一直跟着姐姐在栖凤殿生活,两人感情极好。只是他刚满七岁,虽然获封安平郡王,毕竟难堪重任。 舅舅薛文曜曾官至宰相,不过为人既贪婪又胆小,在贵妃辞世后害怕落得杨国忠那般下场,常年告病闲居,不问政事。她的表哥们都是些身居高位的纨绔子弟,一起宴饮玩乐、斗鸡走狗可以,要托付性命她实在不敢。 想来想去,最妥帖的就属身边两名心腹女官了。 于是对韦训说:“我在宫中有两个可靠的女官,一个叫鲜于静的司饰,一个叫夏芳春的典正。只是她们两人身处内廷,不便联系。请你带一封信到长安永和坊夏典正的家里,让她的家人转交。对了,这里有纸笔吗?只要她看见我的字迹,立刻就能明白了。” 韦训不动,也不接话,只是神色复杂地望着她,眼神中有一丝怜悯。 公主心中不禁忐忑,难道他又改主意不想帮忙了? 韦训问:“那两个女官是在你身边服侍的吗?可有什么外貌特征?” 公主一怔,心道就算你知道外貌,也不可能直接送信去皇宫内啊。但还是照实描述:“两个人都颇有姿色,鲜于静比我大两岁,肤色极白,眼睛下面有颗红色泪痣,爱穿绿罗裙,梳坠马髻。夏典正三十多岁,身材丰腴,后颈有个铜钱模样的烫伤痕迹。” 韦训垂下眼睛沉思片刻,似乎是在回忆,然后神色阴郁地道:“这信恐怕没法送,我暂时去不了地府。” 听他如此说,公主惊得站了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 韦训本不想告诉她墓中众人被处死殉葬的事,但话说到这个份上,也不得不如实告知了。 “地宫中的活人只有你一个,但是死人有四十二个。看衣裳,是你身边的婢女和宦官,眼下有泪痣的女子和颈后有伤疤的女子都在其中。” 公主张了张嘴,想要悲鸣,喉咙里却被什么堵住了,一时头晕腿软,缓缓跌坐在地上。 死了?全都死了? 栖凤殿所属宫女、内侍的籍册上加起来共有三百多人,然而有资格进入殿内近身服侍她和李元忆的只有不到五十个,其余人等都是不得入内的底层杂役。也就是说,她身边的人被赶尽杀绝了。 她读过史书,也偶有耳闻犯下重罪被朋坐族诛的祸事,但这一次,却是亲身体会到被逼入绝境的阴森绝望。而那些比血亲更常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音容笑貌似乎还在眼前,一夕之间,已是阴阳两隔。她这几日每时每刻都在想回到宫中,立刻恢复往日正常生活的幻想,如今看来,竟是痴人说梦了。 少女泪盈于睫,晶莹如珠的泪水夺眶而出。她们死的时候,也和母亲一样流尽了鲜血吗? 韦训站起来,朝师弟招招手,打算留她独处哭一会儿。 少女却使劲擦了擦泪,带着哭腔叫道:“别走!我不回宫了!” 韦训回头,惊讶道:“怎么?” 公主思来想去,痛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心情对两人说:“我要去幽州投奔兄长,你们俩护送我,事成之后,保你们师兄弟一生荣华富贵。” 韦训正色问:“长安到幽州一去两千里路,已经不是天宝之乱前那般四海升平的景象了,各处匪盗横行,一路上颠沛流离,你真的要去?” 少女眼中含着泪,神情决绝点了点头。 “我还有个同母弟弟在宫中,前几天才刚满七岁,我被害之事阴谋深重,绝不能将他牵扯进来。” 想起李元忆,她难过地说:“阿娘死于产难,我阿弟的生辰就是母妃的忌日,从来没快活过一回。他从小在我身边长大,往年都是我陪他过生日,如今我也去了,他孤零零一个人肯定很伤心。” 韦训突然问:“那么说,前几日就是贵妃的忌日?” 公主点点头:“五月十九。” 韦训噢了一声。 “说起来这件十二股花树头钗就是我阿娘生前用过的,不知为何下葬时戴在我头上,也是怪事一件。”公主从首饰包袱里取出那件华丽的珠宝,捧在手中轻轻抚摸。 头钗以金质莲花为底座,十二个簪形枝桠上密密匝匝用薄金片打成数不清的花朵,珍珠宝石做蕊,金丝为柄。既有羞涩内敛的花苞,又有含苞待放的花蕾,更多是舒展怒放的大花,微风一过,金丝晃动,如同一树黄金花在盛世中摇曳生辉。 这既是一件由巧手匠人精心打造的绝世宝物,又是一件彰显命妇身份和等级的告身。遥想当年贵妃带着这头花树,在宫宴中风华绝代的模样,长安诗人无不灵感迸发,下笔如神。 十三郎好奇地问:“把母亲的东西陪葬给女儿是宫中惯例吗?” 少女摇摇头:“怎么可能。依照品级,只有皇后能用十二钿,我顶多用九钿。阿娘生前享中宫礼遇,身后追封皇后,自然可以戴,我用这个就逾制了。” 虽然已经过了七年,当年母亲去世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婴儿咕咕而啼,贵妃躺在血泊中,乌云黑发和珍珠般光润的指甲里都浸透着自己的鲜血。她想要摸摸孩子的脸颊,却虚弱得抬不起手。满室抽噎哭声,皇帝哭得最惨,坐在榻上问她遗言,她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李元忆,就是追忆他最爱的女人。 乐天诗云“最是无情帝王家”,母亲死后,她竟沦落到如此境地,难道那样的深情也可忘却吗? 十三郎合掌念了几句专为生产妇女诵的血盆忏安慰她。 少女勉强振作,拭去眼泪说:“这件头钗不能落到他人手上。其他的,你们拿去城里卖掉换钱,当做旅费。” 少女把母亲的花树钗珍重地放到一边,又从包袱里拿出一柄玉背梳日用,其他簪钗璎珞,手镯臂钏都包起来,一起递给韦训。 *多有考据称《血盆经》是伪经,是以此为业的和尚为赚妇女钱财编造出来的,咱非专业人士,不敢妄言,姑且提上一句。 第 8 章 万寿公主将随身钗环全部交于韦训,他却不接,缓缓道:“不敢。这些东西一看就是皇家敕造之物,随便哪件拿去金银铺,老板转头就会报官抓我去拷打。” 公主本以为自己主意不错,谁知才开头就碰了壁,当下有些尴尬。 十三郎好心提醒她:“得把首饰熔化成金饼,才好出手。” 她微微迟疑:“珠宝首饰贵重在匠人的巧思和手工,熔了之后,就只是金子罢了。” 韦训啧啧感叹:“不愧是天家贵主,瞧这话说得,‘只是金子罢了’。” 公主听出他语气中的揶揄,怫然不悦,扬声说:“那你就拿去熔了吧!” “溶了连赎回都没得赎,你不后悔?” 少女心想,这不跟自己处境一样吗?破镜难圆,覆水难收。一旦出宫,就没有回头之箭了。 当即硬下心肠回答:“不后悔!” 见她眼神坚毅,韦训这才伸手拿了包袱,将那些首饰一一取出,当着她面,用匕首把上面镶嵌的宝石、水晶、珍珠之类挑下来,只剩下黄金底座。 接着取来一个巴掌大的小炉子,并一个茶壶大的小坩埚,将金子放进坩埚,点燃炉子。不知炉子里用的什么炭火,火苗呈青蓝色,热力逼人。 公主在旁边观看韦训操作,初时只道可惜,后来便觉有趣,整个过程跟煮茶类似,只是煮出来的产物是金水。 等到黄金完全熔化,韦训钳起坩埚,将金水直接倒在青砖上,蜻蜓点水般一点一提,金水在青砖上凝成一颗颗金豆,横成行竖成列,煞是规整。一个时辰过去,那些贵重的首饰就再也不见踪影,化作一包金豆和一包宝石散珠。 公主意犹未尽,过了一会儿回过味来,鄙夷道:“原来这就是你们销赃的手段。” 韦训撇撇嘴:“瞧公主这话说的,首饰不是您亲手递给我的吗?怎么就成销赃了?” “哼,这下能拿去换钱了吧。记得给我买一匹马,不需要太神骏,但最好是大宛种或是突厥种;还有方便行动的胡服,靴子一定要羔羊皮的,再买一顶帷帽遮阳;坊间的□□胭脂想来品质堪忧,只买一块石黛画眉好了……” 有了财帛,公主口吻硬气起来,流露出一些曾经久居人上颐指气使的傲气,口述一串采购清单。 “是是是,好好好,行行行,韦大晓得了。” 韦训敷衍之情溢于言表,直到她口述到‘角弓、箭囊’等项时才认真听了听。 他略带讶异地问:“你真的会用弓?” 公主甚是骄傲:“我箭术颇佳呢。” 韦训扫了她一眼:“确实看不出,你手上没有茧子。” “我自然要戴扳指护具保护皮肤,怎会磨出茧子?” 韦训问她索要了弓的尺寸、材质和重量。 少女一一嘱咐,心里暗自纳闷:他怎么知道我手上有没有茧子? 也不知道清单都记住没有,太阳落山之后,韦训把金货揣进怀里,懒洋洋地抬脚朝山门走去。 十三郎拢着手高声喊道:“买几张胡麻饼!最好是辅兴坊老店的!记得多放芝麻!” 公主白了他一眼。就这么眨眼之间,再回首望去,韦训竟已经杳无踪迹了。 这一夜过得十分忐忑,她既害怕韦训持宝闯关被抓,又怕他带着钱财一去不返,那自己真就身无分文,只能荒寺等死了。 第二天早上,韦训还没回来,看到她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的样子,十三郎安慰道:“东市西市的店铺都是正午鼓后才开张做买卖,着什么急呢。” 公主皱眉道:“我是担心男人挑的东西不堪入目。” “别的不好说,那辅兴坊的胡麻饼绝不会让你失望。刚出炉的饼,面脆油香,味道那个美;长兴坊韩家的樱桃毕罗,外皮透明酥软,能透出樱桃颜色来;还有平康坊北曲郑家的七返糕,面团抹上酥油反复折叠七次,先蒸再烤,吃的时候每一层都能完整揭开,手艺堪称奇绝。师兄又不怕跑腿麻烦……” 这一天正好灶上没米下锅,朝食一人一瓢凉水,两人都腹中空空,但谁也不说饿。十三郎反复追忆他曾吃过的美食,公主恨不能捏一团布塞进他嘴里堵上。 宫中日日宴饮不休,御膳供海陆之珍馐,奉万国之奢味。龙肝凤髓,麟脯豹胎,哪个不是吃厌了懒得看上一眼,乳母们为了让她多吃一口想尽办法。 如今真的尝到饥饿滋味,方才知道随时有东西可吃是多么难得。十三郎历数这些坊间卖的小吃,曾经她只会嫌脏,现在听听就垂涎欲滴了。 十三郎叨叨一会儿,见她面露愠色,隐忍欲发的样子,立刻识相地闭嘴,掸掸僧袍,拿了自己傍身的铁钵: “哎呀,小僧出门化缘去了,公主自便吧。” 说罢溜得无影无踪。 万寿公主无处可去,独身一人被留在荒寺之中,虽是白天,仍隐隐有些害怕。加上饿得心烦意乱,她一边用“此乃我先祖离宫”来壮胆,一边四处闲逛。 此时翠微寺荒废几十年,殿堂禅房多倾颓,内里家具陈设等物早被人搜刮干净了,仅留下一些比丘、文人题在壁上的酸诗。 公主看了一会儿,只读到一句“龙髯不可望,玉座生尘埃”尚可。又有一些压不上韵脚的奇怪歌词,如“雁行叁,美人归,素颜乘舆夺春晖”等等不可胜数。 转头又进一间院落,但见房舍衰敝,四处却清洁平整,看起来似乎有人居住的样子。公主进去转了转,见院中衣架上晾着一领竹布青衫,领口已经磨得有些发白了。原来是韦训的住所。 公主面上一红,本应立刻离开,可终究好奇心压过了教养,又多瞧了两眼。不看则已,那禅房敞开的大门里竟然堆着半间屋子的竹简木牍,车载斗量,目测千斤以上,不知从何而来。 魏晋之后,纸张逐渐取代了简牍,成为世间书写传递文字的主要载体。谁还在使用这么笨重的书册? 公主捡起一卷展开欲读,不想手劲略重,穿在木片上的细麻绳当即朽烂,一卷书册哗啦啦散落在地。 并非新制,乃是古人所著吗? 公主灵光一闪,忽然明白了这些东西可能都来自前朝古墓之中。 “那小贼不盗财宝,挖来那么多简牍是做什么……” 这些书册不沾墓土,不生蛛网,可见是日常过的。廊上放置几个大瓦盆,用清水浸泡着一些字迹模糊、朽烂不可读的断简残篇,又不知是作何用途。 公主好奇心起,坐在廊下看了起来,谁知一读之下大失所望。书册内容绝大多数都是道教经文、秘典之类,不乏方术炼丹之类荒诞言语。宫中那些旁门左道的方士们说过太多了,实在烦不胜烦。 沉迷炼丹和方术的王孙贵戚常见,但都是年迈体衰的中老年人。人到暮年恐惧天命,才会想到修仙养生,以求不死,秦皇汉武无不如此。英明神武如太宗皇帝,也在晚年信了天竺方士罗迩娑婆的鬼话。 这韦训年纪轻轻,看起来勉强二十岁,弱冠少年千辛万苦收集这些干什么?当即丢下书卷,不再理会。 到了晚间,师兄弟两人终于陆续回来了。 韦训胳膊上扎着一条白麻布,一脸促狭的笑容。 公主见他的表情就觉得有点生气,问:“你这是作甚?” 韦训笑嘻嘻地回答:“天子敕令,全城都给公主戴孝呢。” 公主听闻大是窘迫,面生粉晕,尴尬到无地自容。 这家伙明明离开长安时就能摘下白麻布条,却偏要一路戴回来给她看,实在是讨厌。 韦训又说:“东西市都在严查,羊臂臑没有买到,炙品、鹿脯一概没有,大家伙得斋素一个月。” 公主已经气得不肯同他说话了。 十三郎倒是十分喜悦,欢呼道:“是辅兴坊的饼!” 第 9 章 韦训果然带回了一摞胡麻饼,十三郎则不知从哪儿讨来两只大紫梨。三个人围坐炉前,在火上烤饼烧梨。餐点简陋,也没有肉食,但这全因为她自己的缘故,公主无可挑剔,也饿得没法挑剔。 十三郎兴致勃勃地说:“一尺大的胡饼,市面上都是两钱一个,唯独辅兴坊老店要价三钱一枚,五钱两枚,就这也供不应求,实在是别家的技艺比不上呀!公主请看,这芝麻给的好多,里面夹的油酥也极香。” 公主无精打采地瞥了他一眼,道:“这么好的饼都塞不住你的嘴,这么懂行,该封个殿中省尚食局的奉御当一当。” 十三郎毫不在意,又好奇地问:“我听说公主在宫中也吃甜瓜,那瓜和我们吃的有什么不同吗?” 公主无奈道:“平时赏赐给百官和下人的瓜都是一样,只是不另外赐冰了。” 十三郎艳羡道:“夏天的冰可比瓜本身贵上百倍千倍呀!看来区别不在瓜,而在吃法。” 梨子烧熟,韦训用匕首剖成几瓣分给三人,胡饼香脆,梨汁丰沛,饥饿之下,这些简陋的食物竟然如此美味。 吃到七成饱,韦训拿出一方鼓鼓的布帕,展开之后,里面包着几枚柿子和柑橘。 万寿公主享用过四方朝贡,自然认得这是临潼产的火晶柿子和洞庭橘,心中一惊。 临潼距离长安不远,柿子秋季大量上市时并不算名贵果品。只是现在才刚六月,物以非时为珍,这早熟的火晶柿必然是皇庄用暖房和篝火不计成本催熟,特供内廷的。 再说洞庭橘,那是吴地远道新贡的南方物产,只有皇帝赏赐重臣才能尝到,京中豪商巨富都见不着。 虽然只是两种拿来吃的果品,却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稀罕之物。他一介布衣,又是从何处得来? 公主惊疑不定地问:“这些果子从哪儿得来?” 韦训笑而不答。 十三郎拿出一枚橘子慢慢剥开,一边品尝一边说:“以大师兄的本事,去皇城贡库里取几个果子不算难事。既然你以前不花钱就能吃到,现在一样还是这些呀?还是说公主要为这几只果子抓我们去见官?” 公主愕然,竟一时想不到反驳的理由。 皇城千重万宇,守卫戒备森严,他拿取果品如探囊取物,却又不碰其他重宝,有这样的本事,自己还穿着磨损的旧衣,着实奇怪。此时种种异常,她可以确定韦训并非普通盗贼,必定有什么奇特之处在身上。 吃过水果,公主又长了个见识:十三郎把剥下的橘皮小心摊在炉子旁边烘烤,说干橘皮煮水喝清肺,是城里药铺卖的昂贵陈皮的平价替代品,绝不可轻易丢弃。 填饱肚子,再来检查韦训采买的旅途用品,公主大失所望。 城中没有成衣铺,无论贵贱,想穿新衣要先去绸缎庄买布料,或拿回家由女眷裁剪,或花钱请裁缝铺制作。就算付了赶制的定金,还要等两天才能拿到。 此事按下不表。 画眉的石黛没有买。韦训从熄灭的炉子里翻出两块带着余温的木炭,说:“这个甚好,不用花钱。” 此事按下不表。 最最可恨的是他竟然没有买马,而是买了一头奇丑无比的瘦驴。鬣毛斑驳,头大腿短,叫起来嘶哑凄厉,聒噪无比。 万寿公主是鉴马的行家,曾在禁苑养了十几匹纯血骏马,每匹都是世间罕见价值万金的神驹。她自觉流落民间,不能挑剔坐骑品质,有匹普通的马代步即可。谁晓得韦训竟然买回来这么一头全身上下处处都是缺点的宝货,简直被他气得吐血。 公主怒道:“你要是在宫中当差,是要被削职问罪的!” 韦训卸下瘦驴辔头,放任它在院中溜达啃草,他漫不经心地说:“所以我才不去当差呀。” 公主问:“是金子不够用吗?” “够还是够的,西市一匹品格普通的马要价二十五贯钱。” “这丑驴呢?” “三百贯。” 公主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无论她怎么跳脚反对,韦训只有一句:“这是鬼市上最好的坐骑,我买它自然有我的道理。” 所有采购之物里,唯一让她满意的是一张牛筋缠的角弓。外表朴实无华,尺寸、弓力却十分趁手。配套的弓韬、扳指、护臂等等相当齐全,羽箭标准三十发一筒。假如没有这些,她简直怀疑韦训是故意搞鬼,让她无法上路。 两日之后,韦训去裁缝铺取回裁好的衣裳。 是套牙色的胡服,上面缬印着简单的郁金色团花纹样。料子并不考究,花纹勉强算清新可爱。唯一的优点是肩颈腰身无不纤侬合度,穿上舒适合体,裤子方便骑马。 卖了珠宝首饰,褪下盛装宫裳,换上这身平民穿的胡服,她浑身只剩下一个贴身的香囊是宫中旧物,其余都与皇家再无干系。 少女捏捏自己臂膀,早已没有往日腴润,想来今后颠沛流离三餐不继,根本不可能长肉,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恢复昔日丰肌秀骨的神采,顾影自怜,不禁深深叹了口气。 换好衣服走进院里,师兄弟俩人正在准备上路的行李鞍辔等物。 “瘦了之后穿这身倒是刚好,那裁缝手艺不错,没有量体也裁得处处合适。” 她说完这话,韦训一言不发,只当没有听见。往日整天喋喋不休的十三郎也不吱声,不停拿眼睛瞟他师兄。 公主不明就里,问道:“还剩下多少钱?路上可够用?” “宝石散珠都卖掉了,还剩一包金豆,我兑了七八贯散钱路上临时花用。” 一贯钱一千文,公秤约六斤,这几贯钱装了满满一褡裢,几有五十斤重。韦训捧着褡裢横放到驴屁股上,那瘦驴不满地哼哼了两声。 所购之物,韦训都一一报了本来价格、折扣和赠品数量,公主虽不了解民间物价,倒也能觉出他管钱细致,索性把剩下的金子让他保管了。只是听到剩下这么点儿,她心中惴惴不安,生怕两三天就花个干净,之后的旅途不知何以为继。 路上的准备差不多了,剩下就是告别。 公主早命韦训在大殿内掀起一块石板,往下挖了个洞。然后将母亲的头钗、宫裳等物郑重地埋在地底,那个丑恶的魌头则用经幡包裹,塞到偏殿房梁上去了。 盖上石板,她跪地拜了一拜,含着泪说:“儿这就上路了,望母亲天上有灵,保佑儿一路平安。” 她戴上垂着面纱的帷帽,眼前一切笼在轻烟之中,然后骑上瘦驴,韦训步行走在前面牵着缰绳,十三郎后面尾随。 韦训两手空空,为路上所准备的东西唯有一条蹀躞带。皮质宽腰带隔着相同间距垂下□□根细带,细带上面镶嵌金属环扣,悬挂匕首、巾帕、燧石袋等常用小物,随手可以拿取,非常方便。 皮带一缠,从后望去,更显得背影蜂腰猿背,挺拔清瘦,脚步轻捷如豹,与她曾经那些膀大腰圆的仪卫们完全不同。 见他轻装上阵,她问:“你那些简牍都不要了?” 韦训摇摇头,长长吁了口气,仿佛从一种无形的桎梏中解脱了一般:“本来就是些没用的东西,早该扔了。” 经过山门时,他忽然仰天长啸,声远清越,方圆数十里的鸟雀顿时群起惊飞,山门石梁上的灰尘簌簌而落。 公主只觉得心跳加剧,耳中嗡嗡作响。想他平时说话细声慢气,从没高声过,这清瘦的胸膛里竟然能发出这样豪迈的声音,不禁骇然惊异。啸声中似有一股慷慨悲凉的意思,明明年少轻狂,不知何来这般感触。 又想她都觉得耳鸣不止,如果坐骑是马,早已经惊跳狂奔,将主人甩下马去。然而□□这头丑驴居然处之泰然,屹立不动。待到韦训漫长的啸声渐渐沉寂下去,丑驴甩了甩尾巴,以嘶哑难听的声音跟着长长吼了一嗓子。 韦训回过身来,脸上已经恢复了玩世不恭的轻松笑容,他轻轻拍了拍驴脑袋,忍俊不禁地说:“谁要你来和声了?真会凑趣。” 三人一驴就此离开翠微寺,踏上去幽州方向的道路。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往日天家娇宠,纷华靡丽,如同黄粱一梦,烟消云散了。 第 10 章 官道上的旅人渐渐多了起来,韦训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叫什么?总不能当着路人喊你公主。” 少女垂下头来,双颊渐渐沁出一层红晕。 此时全天下名门闺秀的名字都是秘而不宣,男女互不通问,只有最亲近的家人知道。公主的闺名更是无比稀贵,从不出宫,不为史书所著。只有贵主即将出阁下嫁的时候,与男方交换庚帖,才会告知闺名。 但如今流落民间,哪里还有余暇顾及这些忌讳,她带着一丝羞怯,低声道:“我的真名叫做宝珠,珍珠的珠,但是你们不能这么叫我。” 韦训的背影突然微微一震。 十三郎奇道:“名字不许人叫,那起名是为了什么?” 宝珠不愿解释有关名讳的种种礼法,想到玄宗皇帝喜欢百姓们称呼他为三郎天子,只说:“我在家行九,你们叫我九娘就可以了。” 无论宫中还是民间,熟人之间男称郎,女称娘,前面再加上排行,就是最普遍的称呼。 十三郎听过她的闺名,忽然想起了什么,小声喃喃自语:“李宝珠,珠是活的珠……”心中一动,扬声喊道:“大师兄!” 韦训似乎没有听见,牵着缰绳自顾自地往前走。十三郎心中奇怪,又叫了一声师兄,韦训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却没有回头。十三郎虽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观察到他步伐虚浮凌乱,无意间竟然踢飞了道旁一块石头。 十三郎知道他师兄的蜃楼步已经练到出神入化的境地,就算黑夜疾行,也断不会发生这种事。这样魂不守舍,显然也从少女的名字中发现了些许端倪。 三个人怀着各自的心思,一路朝着东方走去。 临近灞桥,离开长安送行到此就是终点,离别之人难分难舍,按照惯例折柳相送。此时本应是草木葱荣的季节,但关中大旱,老天爷大半年没有下雨,连柳树都显得光秃秃的。即使有柳,此地谁也不认得她,谁也不会送她。 宝珠常听人诗作中有灞桥别离之言,如今看到柳枝荒败,感物伤怀,忍不住垂下泪来。 韦训说:“现在后悔回头还不晚。” 宝珠嘴硬,倔强地道:“我才不后悔,只是走到灞桥,想念阿弟罢了。” 韦训淡淡地道:“他人没事,如今暂住在清元殿,只是跟你一样,哭起来没完没了。” 宝珠一听,不禁大吃一惊,连忙俯身凑过去低声问:“你怎么知道?!” 韦训回过头来,一脸狡黠的笑容:“偷橘子的时候顺便瞧了一眼。” 宝珠捂住嘴,勉强自己不要激动地哭出声。大明宫在皇城东北,从翠微寺出发,去皇城贡库绝不会路过内廷,而去过内廷回程却可以经过贡库。他并不是偷水果时顺便瞧了瞧李元忆,而是特意去探望她年幼的弟弟,顺路拿了几个橘子。 清元殿是宋太妃的住所,那是个与世无争性情柔和的老太太,元忆跟着她,起码不会受难为。她一时感怀,泪水更是止不住的滚落。不知道那孩子能不能记住姐姐的话,每天坚持练字? 见她哭得梨花带雨,气噎喉堵,韦训叹了口气,道:“看来得过了灞桥,九娘才可以开怀。” 宝珠用巾帕擦擦眼睛,神情低落地说:“落到这般境地,有什么可开怀的?” 他一本正经地道:“那就算离开长安了呀,戴孝茹素的敕令过不了桥。你看前面那些食铺,也敢卖些煎鱼、鸭肉、血羹、心肝肚肺之类的便宜荤菜,十文一份,惠而不费,九娘不必再为万寿公主吃斋茹素,可以如愿开荤了!” 听到这一通乱七八糟的荒唐话,宝珠又气又想笑,骂了两句胡说八道,十三郎又说脚酸,央求讨一文钱买枚油?吃,被两人一搅和,就把那感伤的心给错过去了。 长安百万人口,一天消耗无数的粮食、菜蔬、木炭,这些大宗货物都要从各地运送而来,牛马货车来往不绝。因为郊外的物价略比城内便宜,赶车的把式和脚夫们常在这里聚集歇息,热闹的如同集市一般。 附近食铺售卖的东西也都是专门为流汗出力的人提供的,不说滋味如何,盐是很舍得放。汉子们把外衫脱掉一半卷在腰里,光着晒得黑黝黝的上身,汗流浃背挤在一起吃喝。 宝珠一看,坚决不肯过去就食。 韦训说:“宫里贵人们的吃用都是这些人运来,九娘嫌弃他们吗?” 宝珠不肯承认,只说他们脱了衣服不甚雅观,她凑过去不妥。 又见许多衣衫褴褛的流民挤在另一边,连十文钱一份的粗陋酒菜也舍不得买,就着凉水啃干饼。 脚夫们光膀子是因为天气炎热,这群流民才可称得上衣不蔽体,满身由东一块西一块的烂布拼凑在一起,顾得上顾不得下。许多幼小孩童干脆光着身子,好像待售的猪仔一样被放在筐里挑着。 宝珠问:“这些人也是要去长安的吗?” 韦训淡然道:“是啊,要么过兵匪,要么大旱,要么生蝗虫。既然在家乡活不下去,不如去城里寻个活路,不管是做帮佣还是劳工都能赚份力气钱。实在不行还能发卖自己,当个吃喝不愁的奴仆。” 宝珠一愣,实在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求生办法。同情之余,又隐隐害怕旅费用完后,被这两个小贼卖掉。 十三郎拿了钱去买了两枚热腾腾的油?,递到少女手中,她见这球形的糕点颜色暗黄,隐约一股哈喇味,不知道炸?的油几个月没有换过了,也不肯吃。于是全都便宜了小沙弥。 路上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后面突然跟上来一个骑着骡子的黑胖男子。他头大如斗,面如肉盘,眼睛挤成一条缝,脑袋直接嵌在肩膀上,外观看来完全没有脖子。男子手持一杆“妙手回春”的白幡,骡子上悬挂药箱,看起来是个游医。 人胖大而骡瘦小,如同一颗大肉丸压在一颗小肉丸上,形状甚是滑稽。宝珠不禁多看了两眼,谁想那胖子也回看过来,上上下下将她仔细打量,小小的眼睛精光四射,像盯着砧板上的肉估价一般,令她极不舒服。 “驴甚好。” 少女怒甚,他竟然先夸驴! “人也美。” 宝珠手里攥紧了马鞭,只等他近前来,就狠狠抽他一鞭。 此时牵着缰绳的韦训由外飘至内侧,隔在她和那游医之间。 黑胖子殷勤问道:“大师兄从何处得来这般健驴美婢?” 韦训头也不回,冷冷道:“我买的。” “嚯!兄弟们才刚刚散伙,大师兄就发财了。” 韦训斜了他一眼:“你有意见?” 胖子连忙低下头,恭恭敬敬地道:“老四不敢!” 这时候十三郎用微弱的声音喊了一声:“四师兄。” 宝珠这才知晓,原来这黑胖子是他们的师兄弟! 骑骡游医东拉西扯,想打听钱财的来路,韦训只是不理,宝珠忍耐不住,问那胖子:“你没看见我骑驴他步行,凭什么判定我是婢?” 胖子哈哈大笑:“大师兄向来行事古怪离经叛道,这又算得了什么。我只知他死也不可能去做人家仆役,那自然你是婢。” 这番言语理直气壮,宝珠银牙暗咬,只想抽他一鞭,可惜他坐骑晃晃悠悠,始终徘徊在马鞭挥不到的距离。 一骡一驴并肩骑行,胖子寒暄半天,韦训爱答不理,都不拿正眼瞧他,胖子只能老实说明来意:“大师兄眼力天下无人能及,何必单打独斗,我们几个合伙,你只需望气指穴,其他杂务一概不必沾手,兄弟们便分三成利给你,可否?” 韦训断然拒绝:“不行。” 胖子狠狠心比出四个指头:“四成,实不能再高了。我们几个不比师兄洒脱,携家带口,嚼用颇高。” 韦训不屑一顾,笑道:“我攒这钱给自己准备棺材吗?给十成,我也不干。” 胖子一败涂地,只当他另有财路,也知道此人性情孤傲,不是能用言语说服的,只好打消了主意。说了几句闲话,就此辞别。临行前又意犹未尽地将少女和驴打量一番,自言自语道: “此女美则美矣,只可惜是个活的。” 宝珠此时忍无可忍,双腿一夹,催驴上前。没想到这瘦驴的冲劲甚是强劲,一跃就窜到骡子后面,要不是她常年骑马,差点儿就给掀翻过去。距离正好,她当即冲着胖子那宽如案几的后背挥出一鞭。 鞭子结结实实打在背上,发出的声音却闷闷的,好似打在一截木桩之上。胖子浑然不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头也没回,扬长而去。 宝珠愣了一会儿,对韦训怒道:“这黑脸汉如此唐突无礼,你怎么不杀了他?” 韦训摇摇头:“杀他容易,只是我也要受些小伤,不划算。” 一直沉默的十三郎此时大大松了口气,走到她身边劝说:“这胖子十分难缠,九娘不要惹他。幸亏在墓中你遇到的是大师兄,如果是被四师兄发丘掘冢,那可就遭殃喽。” “怎么个遭殃法?” “这……还是不说为妙。” 宝珠看他眼神闪烁,欲言又止,显然不是该让闺阁少女听到的好话。她又问:“那黑脸汉看起来有三十好几了,怎么他行四,韦训却是大师兄?” 十三郎答道:“我们不是按照年纪排序,是看入门的时间。” 宝珠心想,这群人既有僧道也有游医,个个奇形怪状,胆大包天,如果不是出了宫亲眼所见,她实在不敢相信世间竟然会有这等怪人存在。 又走了一会儿,却见那个黑胖子又在前面路口等着。 宝珠满心厌恶,对韦训说:“他如果再对我口出恶言,我就要射他一箭了。” 韦训莞尔一笑,并不阻止:“可以试试。” 但那胖子并没有看向他们,而是瞅着别的地方。只见长安方向来了一队官差,押送几百个老少。这些人上有头发花白的佝偻老妪,下有刚及膝盖高的幼童,男女老少统统囚衣木枷在身,一路啼哭不止,凄切惨痛,路人纷纷侧目。 韦训一行人让至路边,驻足观看。 宝珠问:“这些都是什么人?” 黑胖子回答:“只因万寿公主骤亡,御医们诊断不当、救治不力,天子敕令把他们的亲族全部收捕流放至黔中。” “什么?!” 宝珠听闻浑身一震,又是惊骇,又是羞愧,视线迟迟不能转移。 身边婢女宦官被殉葬,还是间接从韦训口中得知,并未亲眼得见。可这一行扶老携幼,人人哀痛欲绝,路上行人无不嗟叹同情,连押送的官差都不舍得鞭打催促,她岂能不大受震撼。 她喃喃道:“人自有天命,御医也不能起死回生,不该牵连亲族。本朝律法严谨,若是三司会审,或许有翻案可能?” 黑胖子瞥了她一眼,讥讽道:“你这妞好生天真。法是什么?这案子可是天子诉讼,他老人家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判了流刑已经是大官儿求情的结果了。跟公主的命比,我们这些小民不过是鼠雀蝼蚁罢了。” 一行老幼妇孺经过时,黑胖子从骡子上翻下来,目送致意。胖子叹道:“黔中距此千山万水,又有毒雾瘴气,这些人顶多有一半能活着走到。御医游医都是医,我也算半个同行,物伤其类呀。” 韦训一行人去幽州朝东,去黔中朝南,两路人就此错过。 等那些人走出视线之外,哭声也听不到了,胖子翻身上骡,呼喝一声,那头又瘦又小的骡子甩开四蹄,竟然跑出惊马的气势,一骑绝尘扬长而去。 目睹这些,三个人均默不作声,气氛凝重。 过了一会儿,十三郎说:“这种事就像是老天降下来的洪水、旱灾或是时疫,都是人力不能救的。我祖上也曾为官,后来获罪满门抄斩,我是襁褓幼儿免于罪责,被送去寺院抚养,也长到这么大了。” 宝珠惊问:“你是谁家子孙?” 十三郎答:“俗家姓杜。” 宝珠默然。‘杜禾案’当时天下皆知,杜家先祖乃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儿子还娶了公主。没想到子孙不肖,牵扯进谋反案。先人封侯拜相位极人臣,后代做个乞食维生的小沙弥,真真是造化弄人。 十三郎说这些话并不沉痛,好像诉说别人的事,想来身为婴儿根本不记得父母爱怜,既没有享受过家中富贵,也体会不到灭门的惨痛。从他口里说出“天命如天灾”的话,则更加震撼人心。 宝珠强打精神,握紧缰绳,昂然道:“若有一日我能查明真相,自当为刚才那些被流放的人平冤昭雪!” 韦训抬头看看她,目光中有一丝嘉许:“你有这想法,倒也不算太自私。” 宝珠反问:“你又为什么跟着我?刚才那黑脸汉以利诱惑,你不肯去,做官当差也没兴趣,你到底想要什么?” 韦训牵了缰绳,头也不回地说: “跟你一样,对真相好奇而已。” 第 11 章 前去幽州,最便捷的途径是取道洛阳。 京师长安距东都洛阳八百多里,两京之间十里一亭三十里一驿,可说是北方最方便的一条官道了。只不过驿站仅供官家传递信息和货物,或为来往官员提供住宿,平民百姓有钱也住不进去,得自寻旅店或者寺庙投宿。 关中地窄人稠,五谷丰稔的丰收年份,粮食尚且紧张。稍有天灾,则立刻爆发饥荒。 多年之前京畿地区遭遇大荒年,江淮的粮食无法及时供给长安百万人口嚼用,皇家本着惜民的心,携带后宫女眷、宗亲贵胄并满朝文武几万人前去东都“就食”,年幼的万寿公主也曾跟着去过一趟洛阳。 然而那一趟如同天子巡幸,御道辇舆浩浩汤汤,一路之上各地官员无不倾力奉献,宝珠只记得好吃好玩,摇摇晃晃就到了。 这一趟可就难受了。 本来是麦子成熟收割的季节,田地却龟裂板结,放眼望去都是枯死的荆棘荒草,虽然还没到饿殍遍野的地步,却也百业凋零,与京城长安的繁华稠密有天壤之别。 路上偶然碰到摆摊的小贩,还能吃上一口热食,如果不凑巧,只能以随身带的干粮馕饼充饥,以水相送才能勉强咽下去,许多时候有钱也没处使。 韦训师兄弟过惯了这种日子,自然不觉苦,公主这千金之躯可遭罪了。木胎的马鞍生硬,连着骑了两天驴,大腿内侧的皮都磨破了。 她曾跟韦训抱怨过鞍子质量不佳,他却说这是前主赠送的。如果不是她说会骑射,需要马镫辅助,他干脆就不要这一套马具,光板骑驴,还能多讲下两贯钱来。 韦训的理财风格就是这样能抠则抠,宝珠心有不满,却知道旅费不富裕,若是按照她以前的生活用度来消耗,只怕还没上路就把钱花光了。于是只能强自咬牙忍耐,心里盼望化作飞鸟,扎上翅膀立刻赶到阿兄的身边。 至于韦训,她在心里暗自封他个太府寺卿,总领左藏署右藏署,专管国库金帛帑币,市肆财货交易。腹诽如果以这种吝啬的劲头管理国库,那就再也不怕库中空虚,入不敷出了。 这一日天色渐晚,三个人投宿于路旁一家小客栈,店主却说单独房间已经客满,大间通铺还有几个位置。宝珠不知道通铺为何物,进屋一瞧,只见几个光着膀子的脚夫坐在铺上抠脚,还没看清楚陈设如何,就被他们浓郁的汗馊脚臭味熏出来了,奔到店外只是干呕。 她嫌恶地说:“我就算露宿荒野,也绝不睡那里面!” 韦训道:“如果加紧脚步,或许还可能在关城门之前赶到新丰县。但你没有公验,怎么入县城是个问题。” 他之前提过,如果伪造一份买卖奴婢的合同,以女奴身份行走倒也方便,但良贱身份差之千里,奴婢贱隶在律令中跟牲畜没有区别,两者之间甚至不能通婚。宝珠愿意装作庶民百姓,却宁死不肯当贱婢。 如果伪装成饥民逃荒,一般心怀仁义的县令会默许经过,但别说衣服不像,公主这肤发举止,也根本不像是到了山穷水尽。 十三郎说:“新丰这种小地方没有长安那么严,若是私下贿赂门吏,大概也能入城,只是要多花个二三百钱。” 宝珠立刻拍板:“就这么办!” 韦训提醒道:“一路上要勘验的关卡有几十个,次次贿赂,加起来可不是小数哦。” 宝珠仍坚定拒绝:“若为贱役,永世不得翻身,就算我答应,祖宗也不能答应。” 于是韦训从褡裢里数出三百钱交给十三郎,让他先行去新丰县交涉。如果事情能成,第二天一早再汇合入城。 宝珠略显讶异,问:“这小孩儿才十一二岁,能自己去办事?” 韦训笑言:“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从小到处讨生活,接人待物颇机灵。” 宝珠仍然放心不下:“要是贿赂不成,官差翻脸抓他怎么办?” “十三入门太晚,虽没学到什么本事,自保也足够了,你不必担心。” 听他口气自信,宝珠才半信半疑地让小沙弥自行去了。 无论如何,今夜入城是没希望了。 韦训走过去向店主打听,附近有没有寺庙或者村落能够借宿。 那店主道:“附近是有一座尼姑庵,只不过那是大户人家的家庙,不留外客。” 有个客人坐在门外乘凉,指点说:“沿着官道往东走一里,有条小路,朝北走上六里,有个叫方庄的地方应该可以投宿。” 店主呵斥道:“别害人,那庄子早废弃了。” 那客人也是吃惊:“怎么就废弃了?我还有个远亲住在那呢。” 店主道:“你多少年没来关中了?泾原兵变的时候乱军就驻扎在那,能抢的都抢走,抢不走的全烧了,还能剩下什么。” 客人惊讶道:“方庄有个富贾,好大一片宅院,家中一百多口人,也灭门了?” 店主不无幸灾乐祸地道:“方财主是吧?早年他时常炫耀家中有一宝,附近人家都知道。所以乱军进村的时候先去他家宅院,逼问拷打之下没找到什么宝贝,就把所有家资都搜空了,方财主家连一条狗一只羊都没活下来。后来他族兄弟继承了那座大宅,没过多久瘟病流行,又是全家横死,从此再没人打那座宅子的主意了。” 店主的老婆出来说:“最近几年呀,听说里面有不干净的东西游荡,夜里鬼叫连连的,去年有个小气的走商舍不得钱想讨个便宜,夜宿在那宅子里,第二天就暴死了!看来那个方大户,就算死了也放不下家里的宝贝。” 韦训意兴盎然听得认真,宝珠瞧他表情,心中暗暗觉得不妙,向老板娘问:“既然死了人,官府没有派人来查访吗?” 老板娘转过头来说:“那当然是要报官的,但是官家也管不了鬼怪作祟啊,还能跟阎王爷要人不成?”又对宝珠说:“小娘子太过娇气,旅途行走哪有跟家里一样讲究的,通铺挂个帘子男女分开,人有床铺,驴有嚼头,不比露宿强多了?” 宝珠想起那开间里的腌臜气味,一条帘子可是挡不住,坚定地摇了摇头。 天色已晚,无论如何都得另找地方投宿。 两人一驴往新丰县方向走了一程,果然见到一条朝北的小路,路口站着个挑担卖鱼的人,韦训上前打听。 宝珠等得无聊,便骑在驴上凑过去看,见蒲草编的筐里各装着一只泥瓦盆,盆中盛水,装着大大小小七八条鱼。 卖鱼人见她有兴趣,连忙推销:“小娘子买鱼吗?新鲜大鱼,早上刚捕的,做成鱼羹鱼鮓都十分味美,又鲜又甜。这天色也晚了,我想便宜卖掉回家,大鱼只要十钱,小的五钱。” 连吃了几天干粮,宝珠早就想换点别的,想到各种鱼类菜品,更是食指大动,当下就要解囊购买。 但见到盆中的鱼黄背白肚,鳞片上有十字花纹,她迟疑地问:“这可是鲤鱼?” ‘鲤’字音同‘李’,被称为国姓鱼,为避忌讳,官府几次下令禁捕,如有不从,依律杖责。 她这一问,那卖鱼人登时变脸,尖声反驳:“哪儿有什么鲤鱼,你可不要胡说,这分明是鲫鱼!” 他这样嘴硬,倒让宝珠以为是自己眼拙认错了,便改口说要买鲫鱼。但卖鱼人却死活不肯卖了,挑上担子快步走开。 宝珠莫名其妙,不解道:“官府确实不让捕捞鲤鱼,我问一句怎么了?” 韦训全程看热闹,乐不可支,“这种事向来民不举官不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有功夫日日盯着?穷困之人糊口尚且艰难,当然是捕上来什么卖什么。” 宝珠眼见到嘴的鱼游走了,大为沮丧,嘟着腮说:“我也不是特别在意这个,谁知他又不卖了。” “你已经叫破这一行的规矩,他自然怕你买了鱼转头拿去报官,哪怕生意不做,也不想惹这个麻烦。” “好吧……那附近可有客栈旅店?” 韦训摇头:“只有刚才路过那一家。” 宝珠心生忧愁:“那怎么办,今晚是要露宿吗?” “倒也不至于。”韦训眼神闪烁,流露出一丝兴奋,“既然走到这儿了,不如去那方庄瞧瞧。” 宝珠杏眼圆睁:“你没听见那开店的夫妻说的话吗?” 韦训满不在乎地说:“他们不过是危言耸听,想逼你住在他店里,未必据实以告。” 韦训一边叙述,一边牵住驴的缰绳走上那条荒芜的小路,显然有了目的。 宝珠听他语气里没有一点儿忧虑,反而颇为亢奋,惊叫道:“你干什么?都说了是凶宅还要去冒险?” “机会难得啊,来都来了,怎么能不去见识一番?”口中说话,韦训脚步加快,几乎跑了起来。 宝珠心道不妙,赶紧俯身踢驴,但缰绳早被韦训抢到手中,他脚程又极快,哪里还能阻止,虽然一路喝骂,还是被他扯着奔向那所谓的“凶宅”。 如店主所说,方庄经过兵患,已经变得十室九空,茅草房屋大多过火,残垣断壁不堪入住。整座村庄黑魆魆的,没有半点灯火,寂寥中透着一股阴森,比那没有人烟的荒山野岭更有几分渗人。 在这荒凉的废村中,唯一没有遭受火灾的就是那座传说中的方氏大宅。这宅院前后有四五进,屋舍宽敞,堂高柱粗,想来曾经的主人非常富贵,只是如今空荡黑暗,令人心生畏惧。 若不是帐具齐全、人多势众的胡商商队,其他形单影只的旅客谁也不愿露宿。户外不仅蚊虫叮咬,还有野兽、匪盗种种危险,若是被露水打湿生一场病,身子弱的只怕会客死他乡一命呜呼。 宝珠极不情愿,但夜色渐浓,只得勉为其难跟着韦训进去了。 院中荒草有一人多高,墙上爬满藤蔓,此时夏季未过,外面依然灶上蒸笼一般潮热,宅子里竟然冷森森的,穿堂风一阵接一阵,透出一股凉气。 韦训将驴上的鞍辔行李卸下来,说:“你不是总抱怨天气热吗?这里多好,凉快得很。” 宝珠恨恨地从他手里夺过包袱,毕竟整日赶路,尘土满面,得在有屋檐的室内才好盥洗,否则明天就得继续脏着上路。 韦训从腰间蹀躞带上掏出燧石火折,给她点了根蜡烛,宝珠不敢深入,寻了间偏房,用水浸湿巾帕略擦了擦身,只是屋子里霉味扑鼻,无处坐卧,她心中又极害怕,连忙拿上包袱回去。 韦训手持蜡烛,正四处查看正房堂屋,宝珠看到墙边摆着一口油漆斑驳的旧棺材,顿时感到一阵阴冷的寒风扑面而来,令她心惊胆战,忍不住叫嚷:“你看见这东西还要住这里吗?!” 韦训笑道:“这又不是什么特别家具,没什么可怕的。”他过去敲了敲棺木,木质铿锵有声,一听就是空的。接着臂上用力推去棺盖,觉得触手颇沉重,棺盖轰然打开。 “看,干干净净,没有死人用过。” 宝珠不想靠近棺材,踮着脚望了一眼,里面确实空无一物。可能是因为常年封闭,内部看起来倒比外面新一些,也没有尘土和霉气,只有一股淡淡的木头味。 韦训道:“年长老人提前给自己备下寿材,放在家里一遍遍涂漆是常有的事。皇帝一登基,别的正事不干,也是先征集劳役给自己准备陵墓。” 宝珠听他这么说,觉得似乎有些道理。只是看着这具棺材已经如此陈旧残破,显然主人死后并没有用上它。 韦训随口说道:“晚上你可以睡在这里面。” 宝珠以为自己听错了,错愕地问:“你说什么?” “别的家具都朽烂不堪,只有这件干净,让给你睡。” 宝珠顿时花容失色,惊恐地睁大眼睛,颤声嚷道:“休想!” 韦训察觉到她声音有异,看到她双手紧紧抱住包袱,面容惨白,才意识到到自己失言。眼前这个少女,曾经被活生生埋葬在棺中。 念及于此,心中略感歉疚,于是说:“说笑而已,别当真。我去寻些稻草帮你铺床。”说完,他拿起蜡烛就要离开。 宝珠想到要孤身一人跟一口棺材呆在一起,就吓得毛发悚立,连忙道:“等等我!” 想了想放下包袱,将箭囊挂在腰间,拿出弓箭上了弦。 韦训见她带上了武器,不禁失笑:“你打算见到鬼就射一箭吗?” 宝珠听他有戏谑之意,愤恨地道:“就算射不中鬼,也射你一箭解恨!” 韦训笑道:“韦某自当领教公主箭法!” 第 12 章 夜幕已经完全降临,两人持烛四处探查,宝珠越看越后悔留宿在此地。 微弱的烛光在夜风中摇曳不定,每一处阴影都仿佛潜藏着幽灵鬼影。青苔蜿蜒覆盖着阶梯,地板在脚下嘎吱作响,墙壁上布满霉烂斑驳,还有许多不明来源的污渍泼溅其上。 然而最可怕的还不止这些。 身边这人的脚步轻得犹如鬼魅,几乎听不到他的呼吸声。一身青衫总站在背阴的暗影之中,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很多时候,他只是一个隐约的轮廓,一转身便消失在视线之外,仿佛根本不存在。如果不是他脚下还能映出一条人影,宝珠甚至怀疑自己是这座大宅中唯一的活人。 直到此时,宝珠才想起,她似乎从没有在深夜见过韦训。 白天这小贼总之一副让人气恼的狡黠笑容,被她责骂也只是嘻嘻哈哈,不觉有何异样。然而随着夜幕降临,他的气质就发生了某些变化,仿佛变成一种危险的生物,带着死亡的气息隐匿在阴影之中,让她无法抑制内心的畏怯。 韦训不远不近跟在她身后,按照多年的习惯,走在下风处。潜踪隐迹最重要的是消除一切可能暴露自己的声音和行迹,到了高手境界,连气息的存在也要隐匿。这些对他来说已经成为深入骨髓的本能,不经刻意,也会自觉待在阴影中。 忽而一股轻柔夜风拂过,从上风处她的方向吹过来。那股稀有的幽香,揉合了少女清新娇嫩的暖香,如同一层无影无形的纱网拢了过来,缓缓浸入这座寂静的大宅中最幽暗最晦昒的角落。 站在那角落中的韦训为之一怔。 他想起皇宫禁苑里栽种的那些名贵花木。玉蕊,芝兰,琼花,无不是芬芳馥郁,娇贵到冬天需以地道烧火取暖,夏季要张开网布遮蔽烈日。就算喜欢挖去两株试种,无论怎么精心呵护,总因为换过了土不日就枯萎凋零。 他把她从内苑中连根盗掘出来,她真能在外面贫瘠荒芜的土壤里生存下去吗? 正在沉思中,宝珠忍受不住孤身一人的错觉,出声要求: “你能不能发出点动静,走到我能看见的范围里?” 这句话前半句还是命令,后半句已经接近请求。 听出她话音中的畏惧,韦训依言跨出一步,进入月光之中。如同一潭冰冷寂静的湖水,他那冷白色的容颜在黯淡月色之下笼着一层隐约的青气,使人生出一种臆想,这般气色的人是否肌肤和五脏都没有温度。 宝珠不由自主地退了半步,喃喃自语:“真不该让十三郎去新丰。” 就在此刻,她眼角视线中忽然晃过一点白色。宝珠连忙高举蜡烛,但见院中影壁之上有个光秃秃的白色脑壳。然而那脑袋当然不是她认识的小沙弥,而是一具骷髅,正在用一对漆黑空洞的枯骨眼眶凝望着她。 宝珠的尖叫声还在嗓子中没有发出,身后一道青影已经无声无息地飞了出去,迅捷无伦扑到那骷髅上,卷着那东西消失在影壁后。 宝珠丢下蜡烛拈弓搭箭,惊疑不定地对准骷髅消失的方向,却见韦训已经从影壁后转了出来,笑道:“哪个促狭鬼,把这东西放在墙头上。”他托着一只骷髅脑袋,在手里掂了掂,展示给宝珠看。 宝珠又是惊恐又觉恶心,叫道:“快丢掉,你怎么能碰这吓人玩意儿!” “每个人都有的东西,哪里可怕了,假如谁人没有,脖子上顶着软塌塌一个画着五官的肉口袋,那才可怕吧。”韦训把骷髅拿在手中摆弄,让那脑袋的下颌骨上下开合,作出开怀大笑的模样,又顺手放在走廊上。 宝珠顺着他的话略微一联想,顿时一阵恶寒。 此后他们又发现了三四颗骷髅,还有一具趴伏在窗口的枯骨。那骷髅身上穿着件浸透血渍的血衣,姿态似乎是想要从危险中逃离,却在翻窗时被人从背后杀害,此后就一直留在那里,其状凄惨可怖,正符合兵灾过境时合家被屠戮的景象。 宝珠倒抽一口凉气,韦训过去查看,说:“有趣得很。” 宝珠骂道:“你有没有心肝,这样惨死哪里有趣了?” 韦训道:“这枯骨倒毙在此,肌肉已经腐烂殆尽,身上衣服风吹日晒,早该化成丝缕碎片了。” 宝珠嚷道:“可是衣服上那么多血痕,总不是寿终正寝,你千万别碰!” 韦训于是罢手,回到她身边。 两人继续探查,走到宅院中最深的位置,一座高大的库房矗立在此。高近两丈,宽三十步,富贵人家的资财通常都收纳在这种库房当中,与住人的房子不同,四壁的窗户开得极高。库房大门落了锁,锁头上布满厚厚的尘土。 韦训试着推了一下门板,锈蚀的门轴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只打开了二指宽就被锁头挡住了,他迅速向内部扫了一眼,手指一勾,又把门关严了。 宝珠奇怪地道:“不进去看看吗?” 韦训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说:“你看,这门上好大一把锁,我打不开。” 宝珠心中狐疑,且不说这陈旧的门板看起来经不起一踹,就瞧他以前那种好奇心,怎么也不会放过一座上了锁的房屋。 问道:“你是个贼,难道不会开锁吗?” 韦训不以为意:“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整座宅子差不多都看完了,也没什么诡异的地方。夜深露重,不如早点歇息。” 其实连续赶路,宝珠早已疲倦得很了,强撑着到这时候,已经打了几次呵欠。心想一座透着霉味的破烂库房,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于是转身离去。 一路查看过来,竟然是放着棺材的那间正堂最干净。因是半敞开构造,南面只以柱子撑起屋檐,没有墙壁自然通风透气,没有霉味。 宝珠怕鬼,纵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也顾不得尴尬害羞了。韦训将寻来的稻草铺在一侧,当作她的卧榻。 有钱人家会摆放屏风来保障隐私,但这里荒废已久,哪里还有可用的家具。他干脆把驴牵进屋里,拴在堂屋正中当做两人之间的屏障。给驴喂了一些豆饼后,他翻身跳进空棺材里,和衣而卧。 宝珠见他躺进棺材,目瞪口呆,惊道:“你当真要这么睡?!” 韦训从棺中探头出来,说:“我先师陈师古一直睡在一具棺材里,从小见惯了,又是做这行当,从没觉得丧葬用具有什么忌讳。如果大伙儿一起出门勾当,有这么一副干净寿材,还要论资排辈,请师兄来睡。” 宝珠这才明白,他让她睡在棺材里不是故意捉弄,倒算是着意体贴了。 她小声咕哝:“你师父真是个怪人。” 韦训微笑道:“委实如此。不过人固有一死,多数都在梦中。死在棺材里,直接拉去埋了,还免了入殓的麻烦。” 宝珠心道这话虽然在理,却不知为什么有一股淡淡的死志。又想陈师古这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好像从哪里听过。但这些以武乱禁的贼寇之流根本不登朝堂,应该只是碰巧重名。 韦训再次躺到棺材里,宝珠也忍着不适,枕着包袱,躺在稻草上。 大宅内一片寂静,仿佛时间在此刻凝固,只有微风在庭院里轻轻吹拂,拂过石阶,穿过回廊。 她害怕稻草里有跳蚤虱子,又害怕宅子里有鬼魂活动,哪里能迅速入睡。小声问:“除了我,你见过别的人被活埋吗?” 棺材中沉寂片刻,传来韦训闷闷的声音:“有几次。只是我开棺的时候,已经没救了。” “他们……死得很凄惨吗?” 韦训心道:那岂止凄惨?棺材内满是带血的抓痕,以至于指甲都嵌在棺盖上。尸体因窒息而表情狰狞,四肢扭曲,哪怕腐朽殆尽,死前一刻的惊恐依然蚀刻在面孔上,无论经过多少年,都永远不能抹去。 宝珠能够侥幸存活,只是因为地宫封闭不久,还有些新鲜空气残留。倘若他还有足够的时间,耐心等上几个月再去盗掘,能见到的就是她的遗体了。无论生前有什么清幽香气,只会化作腐烂尸臭。 此间种种凶险,他不想详述,低低地道:“你还是不知道为好,快睡吧。” 破旧的棺木再次陷入应有的寂静。 宝珠本以为荒废的翠微寺就是她平生所经历过最差劲的住处了,然而人生境遇的滑落是没有底线的,夜宿在闹鬼的凶宅之中,跟睡在棺材里的人卧谈,将来就算叙述给兄长和弟弟听,他们也未必会相信吧。 她只能安慰自己,起码这是大户人家的正堂,比旅店那令人作呕的通铺要宽敞清爽。 一豆烛光上下跃动,根本睡不安稳。 宝珠一会儿觉得夜风拂过房檐上的草,似乎有妖物在上面爬;一会儿听见朽烂的窗户吱呀作响,像是有鬼怪向室内窥探;烛火跳动,就像鬼影跳来跳去。风吹草动都让她浮想联翩,毛骨悚然。 “喂,你睡着了吗?”她用极小的声音问了一句。 棺木里悄无声息。宝珠偷偷爬起来瞧一眼棺材内,见韦训侧身蜷卧,纹丝不动,她心下稍安。 一更之后,蜡烛燃尽了。瘦驴在黑暗中缓缓嚼着豆饼,是她能听见的唯一活物响动。 连借宿的客人都见不到天明…… 虽然是村汉之言,但那些话反复在脑海中回荡。半梦半醒之间,她忍不住回想起宫中流传的冷宫弃妃以生魂害人等种种传说。黑暗中,各种幽暗诡异的景象如同走马灯般纷至沓来,分不清究竟是幻觉还是梦境。 不知躺了多久,宝珠忽然听到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发出幽微哀叹:哎…… 她以为自己神经紧张听错了,又或是把梦中的事情带入了现实。她竖起耳朵,凝神静听,庭院深处再次传来一声哀叹。院中的荒草在月光下摇曳,不知是风的作用还是别的原因。 宝珠全身毛发耸立,手臂环绕膝盖,蜷缩在稻草堆里一动不敢动。 庭院的荒草簌簌有声,黑暗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潜伏。 那发出哀叹的东西似乎正在逐渐靠近正堂,宝珠犹如坠入冰水之中,心脏突突直跳。突然,头顶的房梁上传来一声凄厉猫叫,她被吓得差点哭出声,往稻草里使劲藏了藏,秸秆扎得脸上皮肤生疼。 行李里还有备用的蜡烛,但她无论如何都不想钻出去拿。 梁上那声猫叫后,庭院里的动静平息了片刻。 宝珠屏住呼吸,想要出声叫醒韦训,又怕被鬼物听见了声音,急得泪盈满眶。正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草丛中的那个东西又动了。 “好恨呀,我好恨呀……” 随着声音缓缓移动,那东西逐渐靠近正堂,似乎是要攀着围廊进入堂中了。梁上的东西又发出一声威吓的凌厉叫声,像是要扑上去撕咬猎物的猞猁。 这两个模糊不清的东西一上一下,在黑暗中互相对峙,宝珠吓得头皮发麻,浑身瑟瑟发抖。但不知为什么,韦训睡得极死,没有任何反应。 两个鬼物闹了片刻,她在崩溃边缘徘徊,泪珠簌簌而落,一会儿想就这么光着脚冲出大宅去旷野中露宿,一会儿又想把自己拖到如此境地的韦训狠狠抽上几鞭。 终于忍无可忍,惧极而怒,少女一跃而起,左手抄起身边的角弓,右手抽出一把羽箭,开弓搭箭,先冲着头顶梁上嗖嗖嗖速射三发,又冲着院子里发出声响的地方射了三发。 “滚!都给我滚!” 一声带着哭腔的暴喝,六发箭矢全部出手后,整座庭院一片静谧,谁也不出声了。 第 13 章 她又困又倦,不记得自己是究竟吓晕了过去,还是累到极点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惊醒时,天色已经大亮。 韦训和十三郎聚在廊下嘀嘀咕咕小声聊天,驴在院子里放风溜达,一切看起来都正常,仿佛昨夜的诡异动静只是她的一场怪梦。 十三郎在那抱怨:“先弄这个,匕首有了鱼腥味怎么再切梨?” 韦训不耐烦地回道:“你直接生啃得了,吃什么梨片。” 十三郎又抱怨:“就图大师兄刀快啊,给九娘准备鱼脍积极,我吃个素的就嫌烦了。” 宝珠睡眼惺忪地出了一会儿神,低头数了数箭囊里剩下的箭矢数量,发现确实少了六羽,于是俯身从墙角拾了块破瓦,照着韦训背后狠砸过去。 他头也不转,回手一抄,迅捷又灵巧地接住瓦片,随手抛到院子里。 “九娘醒了。” 十三郎招呼道:“朝食有鱼脍可吃,快点来!” 宝珠拢了拢头发,掸掉粘在身上的稻草,有气无力走出正堂,来到围廊上,韦训正端坐在那聚精会神地片鱼。 也看不清他手法如何,只见雪白的鱼脍一片片从手底飞出,晶莹透亮,比纸更薄,甚至能随风而动。 “你昨夜是睡死了吗?那么大的动静竟然一声不吭。是不敢动,还是故意吓我?”她仍是气恨不休。 韦训把半边鱼身全都侍弄好了,才擦擦手,从廊下抽出一块木板,上面赫然插着三支羽箭。 “梁上是我。并没打算吓你,只是好奇到底是谁在捣鬼罢了。” 宝珠大吃一惊,回想昨日种种细节,惊骇莫名,颤声问:“你在梁上,那棺材里睡的人是谁?!” “九娘可自去查证。” 不用他说,宝珠拔腿回到正堂,来到东边仔细一瞧,只见棺材里盘着装钱的褡裢,外面裹着一领韦训的青袍。原来屋子宽阔,烛火照不到另一头,影影绰绰分不清明。宝珠又觉得棺材晦气,只要不凑近查看,就破不了这简单的障眼法。 那他是何时用褡裢伪装自己,又怎么无声无息攀到两丈多高的房梁之上? 这件事怎么也想不明白,宝珠怒道:“你到底蹲在梁上干什么?!” “登高望远,可以俯视庭院和屋里的动静。只要对方稍动,我就可吓他一吓。谁知你如此勇悍,根本不需要韦大出手。” 他指着那片木板,赞叹道:“还好挡了一挡,否则被你洞穿三个窟窿,滋味可不好受。” 宝珠又转头对付十三郎,喝道:“梁上是他,那院子里装神弄鬼的是你咯?” 十三郎双手乱摇,连忙撇清:“我清早才回来,不关我事!” 宝珠奇道:“那是何人,还真的是闹鬼不成?” 韦训不答,指了指鱼脍说:“不急,趁新鲜吃。” 宝珠暂停盘问,带着满腹疑团坐了下来,只因她确实饿极了。 鲜鱼切成丝片生吃谓之‘脍’,宴席上这道菜毫不起眼,只能算凑数的冷盘,放到此时就媲美山珍海味了。虽没有橘汁、梅酱之类蘸料,但韦训揪了一把不知什么名字的野草捣碎当做解腻去腥的调味,当真是滑爽鲜嫩,满口香甜。 她一边吃一边问:“你一早就去买鱼了吗?” 十三郎抢答:“是我回来后,师兄去河里现抓的。天气这么热,鱼脍得吃刚离水的,不然容易闹肚子。” 韦训突然想起一事,开玩笑道:“别怪我没提醒,这可是国姓鱼哦。” 宝珠正吃得爽快,哪里还在乎这个,连忙说:“难道你们没听过娄御史吃鱼的典故吗?” 原来当年则天皇帝临朝,因崇信佛教下了“禁屠令”,不许百姓吃荤腥。娄师德去关中公干,进餐时仆人上了一道羊肉,娄师德问:“天子严禁屠杀,怎么会有羊肉?”仆人道:“这只羊是豺咬死的。”娄师德夸道:“这只豺太懂事了。”于是吃了羊肉。仆人接着端上一碟鱼脍,娄师德又问,仆人道:“这条鱼也是豺咬死的。”娄师德斥骂道:“你这个蠢货,豺怎么能咬死鱼呢,你应该说是水獭咬死的。” 这则故事流传甚广,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知名笑闻,宝珠特意讲来,又补充了一句:“若有人查问,今天这条鱼就是狸奴抓来的。好懂事的狸奴!”(狸奴,猫咪的别称) 这句话刚出口,韦训一僵,十三郎当即捧腹大笑,笑得就地仰倒,不可抑制,从廊上滚到廊下去了。 宝珠有些莫名其妙:“这故事是好笑,但也不至于那么夸张吧?”看向韦训,他却扭过头去,极难得地流露出一丝窘态。 等十三郎笑够笑足,擦了脸上眼泪,手脚并用从廊下爬上来,才解释说:“不是娄御史好笑,是九娘的话好笑。我大师兄的乳名就唤作‘狸奴’,这可不真应了‘狸奴抓来的鱼’吗?” 听到这话,宝珠一时大窘,想到自己在不知情下当面叫他小名,羞得桃腮晕红,赧然垂头。又暗想他脚步轻捷,绕梁无声,也怪不得有此称呼。 曾经吐蕃朝贡来一窝猞猁,她分得一只。那动物外形像猫,耳朵尖上各有一簇黑色立毛,威武机警,又毛茸茸的十分乖巧。打猎时就在马臀上铺一条毯子,让它蹲坐其上随身跟着,扑杀猎物,比猎犬还凶猛。她极是喜欢,出则同舆卧则同榻,爱称‘狸奴’。没想到这么巧合! 气氛尴尬,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先开口说话。默默无语地吃了一会儿东西,宝珠见他片鱼的手法如同行云流水,非常悦目,想扯开话头,就问:“你这匕首叫什么名字?” 韦训低头片鱼,低声说:“就叫匕首。” “看起来是件古物。” 十三郎夸耀道:“确实是古董,师父从一座春秋战国时的古墓里淘到的,给了武功最高的大师兄。” 宝珠惊讶道:“刀刃上有金文铭刻,如果是古物,那可是件有来头的利器。你拿来当餐刀使,可是大材小用了。” 韦训轻描淡写地说:“我不认识古字,师父也没有讲过。他自然给了我,我就当普通匕首使。” 宝珠叹道:“如果是把长剑,那定是显贵们人人争抢的宝物了,只可惜是把匕首。” 韦训道:“出土时只是一根锈成铁棒的短剑,师父说其长不足以当礼器佩剑,其短又不能藏匿在衣襟中当暗器,不文不武,百无是处,所以磨去了三寸。” 宝珠一听,心中颇为惋惜。又想这发丘的匪首性情竟然如此偏狭激越,得到宝物也不珍惜,随手摧折毁坏,倒是跟她印象里那个人有点相似。 “我想这个字大概是‘鱼’,难道这匕首是……” 韦训笑着打断了她的猜测:“那用来片鱼不是刚好?” 第 14 章 吃完早饭,宝珠还惦记着射向庭院中的箭,趁着日光明亮,她在荒草中找了一会儿,只捡到两发射空的,另一支不见了,地上只留下小小一摊血迹。 韦训道:“你箭法准头不错,膂力却差,如果不命中要害,就只是皮外伤。” 听他直指症结所在,宝珠有些郁闷:“我往日五十步□□杀黄羊、野猪不在话下,如今遭这一场劫难,力气是弱了许多。”她思索片刻,沉声说:“如果真是鬼魂,那是不会流血的。” 韦训点头:“昨夜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影壁上放置的骷髅,还有窗户上倒毙的枯骨尸体,都是吓人用的。” 宝珠气愤道:“吓得我差点丢了魂。”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十三郎也回来了,她觉得阳气已经压过了阴气,胆气略壮,想再探鬼宅。 阳光之下再看那些骷髅头,骨质枯黄龟裂,不知道是从哪处乱葬岗淘来的无名尸首。故意安置在转弯处或者墙头上之类让人想入非非的地方,当然不会是骷髅自己跳上去的。 枯骨上穿的一身血衣,阳光下看更是醒目,但仔细一想,如果是陈年血渍,早应该变成暗褐色,不应该是这般殷红模样。 “这其实……不是血吧?” 韦训看了看说:“是茜草染的。” 回忆昨夜惊魂时刻,宝珠脑中回荡着黯淡烛光之下血色宛然的景象,沉默了良久。她想起自己重病呕血那个夜晚,那鲜血也是如同这茜草一样鲜艳。 一个疑问渐渐地浮了上来:那真的是血吗? 她睡觉时有光线就睡不沉,服侍她的人都知道,因此哪怕只是午后小憩,婢女们也会将殿中所有窗帘掩上,掌灯时分,也不敢用特别明亮的宫灯。昏暗的烛光下,她将殷红腥甜的液体吐在银唾壶中,婢女立刻惊得大叫,马上喊人去叫御医。 那唾壶变色了吗?因为腹中剧痛,她吐完就躺下了,没有看见。韦训说过曾在她口中试毒,也没发现有中毒迹象。或许那只是她临睡前饮下的石榴果子露的颜色?就如同这茜草染红的“血衣”,乍一看悚然,其实根本是别的东西。 这样微小的误会,只要点亮宫灯仔细查看就能发现蹊跷,就算婢女们无知,御医们不可能认错,她又怎么可能“中毒呕血”而死呢。 一股隐隐约约的绞痛缓缓从腹部升起,逐渐蔓延到胸膛之中,宝珠不敢再想下去了。她掩耳盗铃一般从长安奔逃而出,不是因为束手无策,而是因为她太害怕真相,比怕鬼还怕。 宝珠勉强振作精神,回到现实中来,说:“看来捣鬼的那人不太聪明,也很草率,不知道它到底找到方财主的宝贝没有。” 韦训道:“看来是没有,不然也不会掘地三尺了。” 日光之下再看方氏大宅的庭院,鬼气已去,荒草斑驳,挖掘翻找过的泥土虽然已经有意掩饰,但土层扰动的痕迹在韦训这等大行家看来,如同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他当即一一指给她看。富家大室在宅邸埋藏钱财原是常事,更何况方大户生前就夸耀家中有宝物,更容易遭人觊觎。 宅子里用来吓唬人的尸骨或许是贼人从荒坟拖来的,也可能是被他害死的,撅着屁股趴在窗口折成两截,总觉得可怜。师兄弟二人在庭院里掘了个坑,把它和那几个骷髅头一起埋了。 宝珠蹙眉道:“最奇怪的就是宅子深处那座库房,不知到底是谁锁上的,既然觊觎宝物,怎么不进去搜索?锁头都落灰了。不如我们趁着天色亮进去瞧瞧。” 韦训微微一怔,收敛了笑容:“那屋里真的有鬼,你最好别去。” 听了这话,不仅宝珠,十三郎也觉得诧异。他这位师兄天生反骨,不仅不信鬼神之说,听到这种事还特别感兴趣,非得去亲自体验一番才能满足好奇。如今这般保守,大是反常。 宝珠虽然怕鬼,但现在大太阳挂在头顶上,她不信有哪只厉鬼敢白天出来,跋扈的劲儿上来,命他一定要把那锁着的库房打开给她开开眼。 被她催命一样赶着,韦训轻轻叹了口气,抽出匕首用刀尖一挑,锁头就被削断了。 三个人破门而入,宝珠见库房中杂物堆积,霉烂不堪,别说宝物,连一件能用的家什都没有。然而抬头望去,只见横竖六道房梁上,竟然悬挂着几十条麻绳和破布条,在风中来回飘荡,阴气四溢。 她‘啊’了一声,突然明白了,这些都是上吊自缢时用的绳索。此时尸骨已经不知所踪,然数十人一起悬梁自尽,尸体随风而荡的惨烈情景依然能够想象,她一时间毛骨悚然,浑身冰冷,一步一步退出门去。韦训将门扇关闭。 宝珠在台阶上坐了半晌才缓过神来,看见韦训脸上挂着‘早告诉过你别进去’的同情表情,她问:“你之前就知道里面有什么?” 韦训答道:“扫了一眼,没看真切,大体也猜得到。” 她魂不守舍地喃喃:“怎么……怎么会那么多人一起上吊啊……” “自然是遇到了没有人能活下去的情形,可能是当年乱兵过境时的事吧。如是饥荒,剩下一地人骨,更加惨绝人寰。” “后人收了尸体,怎么不把那些缢索也带走?” “尸体留下腐烂是要生瘟疫的,尸臭气味也太大了,不得不收拾。那缢索嘛……世人都传说缢死鬼的魂魄就留在那根绳上,最是晦气。里面又没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干脆把大门一锁,当这库房不存在了。” 万万没有想到,这座凶宅里面最可怕的部分,跟鬼没有什么关系,反而是人间发生的惨剧。 关上库房的门,十三郎站在门口念了几句超度的经文,请这满屋的缢死鬼赶紧投胎。这些冤死鬼生前尚且无力反抗自己的命运,死后估计也窝窝囊囊,连在自家宅院里乱挖的贼人都无法阻拦。 此时真相呼之欲出,有人想找到方大户家隐藏的财宝,借助大宅里真实发生过的惨事传播流言,装神弄鬼,以免有人再搬进来住。而从前路过借宿在这里的行脚商,只怕就是被这捣鬼的人给活活吓死了。 回到正堂,宝珠找到庭院里那一摊残血,拨开荒草四处找了一会儿,直搜到墙边一处塌陷,墙根留下血迹和擦痕,那人显然是从此处翻墙逃走。 站在这断墙朝外张望了一会儿,宝珠很是犹豫。正常情况下,只要告知属地官府即可,然而她现在连个正经身份都没有,哪里有资格报案呢。难道受这一场惊吓,还得装聋作哑地离开? 犹豫不决之间,韦训师兄弟已经把驴和上路的行李收拾好了,宝珠不禁埋怨责备道:“昨夜那人逃走的时候你就该跟上去的,好歹揍他一顿解气。” 韦训并不反驳,只说:“是我的不是。”又跟十三郎说:“你们俩先行一步去新丰县城里等着,我去去就来。” 宝珠觉得不太对劲,“你去哪里?干什么?” 韦训漫不经心地道:“办点小事。” 宝珠呆呆地望着他:“人都跑了,茶也凉了,你该不会现在又想去追人了吧?” 韦训笑了一笑:“将功折罪嘛,再说也留他不得。” 说着拿出一个破布包裹着的东西递给宝珠,她接过来一看,竟是一把磨得雪亮的尖刀。 “昨夜那人逃走的时候掉在墙外。” 这凶器刃长一尺,根部宽二寸,刀尖磨得十分锋利,但刀柄做工颇为粗糙,缠着些又脏又破的布条防滑。持刀私闯民宅,性质就跟‘凶宅闹鬼’完全不同了。 “如果我带着一百名侍卫,追一头中箭不死的鹿,倒是保证能找到。你去哪里找一个受伤的人?” 韦训答道:“伤鹿没名没姓,人却有家可归,如果知道是谁,就不用费多少功夫,你闻一闻这刀子。” 宝珠蹙着眉头,虽然万分嫌弃,终究抵不过好奇,轻轻闻了闻,一股浓重的鱼腥臭味冲进鼻腔。这是一把杀鱼刀。 她“啊”了一声。 第 15 章 韦训留下一句“去去就来”,一掸袍角,扬长而去。 宝珠骑在驴上,一步一回头地张望。 十三郎说:“不用担心,师兄他也没有公验,一会儿会自己想办法进城,跟我们汇合。” 宝珠把昨天夜里发生的事详细告诉了十三郎,喃喃道:“不知道那卖鱼的为什么专门在那路口做买卖?” “盯梢啊,避免有人晚上进去扰了他的生计;如果有大师兄那种不信邪的,非要进去省一笔住宿费,也正好提前准备,放倒了赚一笔外快。” 宝珠愠怒道:“你这吃斋拜佛的小秃头倒是很懂行。” 十三郎笑了:“我本来就是负责给大师兄盯梢的。” “如果昨天夜里他勤快点跟上去追到贼窝,今日也不用麻烦这一趟了。” 十三郎迟疑地说:“干这行少有单独行动的,如果那人还有别的同伙,师兄独自去追,只怕九娘你一个人……” 听他这样说,宝珠一愣,接着冷哼一声,豪气万丈地说:“昨夜是我亲手射中贼人,哪里用得着他保护了?再来一个才好,我射他一双!” 十三郎心想:你早上起来吃饭的时候脸上还挂着泪痕,现在又逞强嘴硬。他不好意思当面戳穿,只能唯唯诺诺称是。 宝珠自吹自擂一番,可惜此时身边没有侍卫和宦官们轮番阿谀逢迎,吹了几句吹不下去了,只好转移话题:“就是不知道方大户引以为豪的宝物到底是什么?是藏在哪个角落谁也找不到,还是当年就被乱军抢走了?” 十三郎惊讶道:“那东西不就摆在九娘眼前吗?那么大一个,你没看见?” 宝珠勃然大怒:“一百步内我能射中雀儿的眼睛,你敢说我眼神不好?!” 十三郎一缩身子,颤声说:“就是屋里那副寿材啊,那是龟兹板的,市舶司来的西域货,很稀罕呢,大师兄没跟你说?” 宝珠缓缓张大了嘴,脑中浮现出那副油漆斑驳的破棺材,呆了半晌,震惊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如此!竟然如此! 这世上再宝贵的东西,在不识货的人眼里都只是晦气的废物,摆在眼前也不认识,这一点上,她跟那个苦寻宝物不得的卖鱼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猜方大户当年受到拷打,应该当场就招了,不过龟兹板相当沉重,那些兵匪就算贪婪,也没办法随身带着一口棺材,又不好变现,只能丢下了。” 十三郎顿了顿,以崇敬艳羡的口气解释道,“虽然龟兹板挺值钱,不过那是民间的值钱,跟九娘你那口帝王木金丝楠的棺椁还没法比。那是有钱没处买,用了要抄家的。” 听他这么比较,宝珠一时间五味杂陈,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自豪。 十三郎已经提前买通门吏,两人牵着驴进城,果然一路毫无阻碍,两人在县城街头寻了一处小酒肆,打算坐下等待韦训归来。 进门时看见一桌四个穿灰布袍的粗莽大汉正在推杯换盏,闹哄哄的好生聒噪,酒水菜蔬淋漓,洒得满桌都是,更有几只绿头苍蝇、花脚蚊子徘徊飞行。 宝珠一看就觉得心底厌烦,正想撩开门帘出去,又回想起昨天那家小客栈的事。如果不是她嫌弃条件简陋,坚持不进,也不会有后面被迫住凶宅的遭遇。假如她一直不能适应这种落魄环境,以后的旅程只怕步履维艰。 于是长叹一口气,咬了咬牙,返身进屋,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款款坐下了。 店主抬头见是一位二八年华的美貌少女带着一个小沙弥进来,心中诧异。这少女衣服不怎么华丽,头上只插了一把梳子,举手投足却端庄高贵,容光照人,不像普通民间女子。她摘下帷帽和面纱,好奇地四处打量,似乎从未进过街头酒肆一般。 酒博士过去招呼:“小娘子喝些什么?小店有自酿的米酒和清酒。” 宝珠一愣,心想这样地方,昆仑觞之类名品应该是没有,便捡最常见的问:“有郢州春或者石冻春吗?” 酒博士摇头。 “秋清或是桑落呢?” 酒博士又摇头。 十三郎咳嗽一声:“这里的酒恐怕九娘喝不惯,你还是点酪浆吧。” 酪是牛乳或者羊乳发酵成的饮料,因为原料易得,味道酸甜可口,无论高门贵户还是街头食肆都能提供,是不胜酒力的女子首选,宝珠点头说可。 十三郎又要了几个素酒菜,酒博士端来一碟花椒豆干,一碟酥炸馓子,一碟盐煮蚕豆。 遥想长安城几千家酒肆,其中不乏富丽堂皇媲美豪门的大酒楼,宴饮歌舞日夜不休。但这里只是一家县城店铺,桌塌席子半新不旧,一个年老色衰的胡姬无精打采地站在柜前沽酒赶苍蝇。 所一致的只有墙上的题字画壁。 大唐饮酒成风,作诗更是所有阶层共同的风尚,只要不是新开的店铺,粉墙上都有来往旅客挥毫落墨,当然诗句本身质量天壤之别,千古绝句旁边可能搭配粗俗不堪的艳诗。 地方虽然简陋,题壁倒是可观,可见是家开了多年的老字号。宝珠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家酒肆墙上不仅有题诗,还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图画,鸟雀虫蛇,茶壶石臼,没有统一题材,倒像是儿童随手涂鸦上去的,宝珠不解其意。 韦训果然如他所说那般‘去去就来’,两个人刚吃完一碟蚕豆,他就回来了,左手拎着一只鼓鼓的皮囊,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棍。他把棍子插在门口,撩起门帘进来,酒肆为之一静。 宝珠连忙问:“可解决了?” 韦训神清气爽,将皮囊往席子上一放,“手到擒来。” 宝珠又是好奇又是害怕,见他袍角一点血渍污痕也没有,不知道怎生打听,斟酌道:“可曾受伤?” 韦训莞尔而笑:“一个村汉而已,昨夜连驴都懒得叫唤,其实不值得我去一趟。”又向她申请:“我想喝酒。” 宝珠点头同意:“昨夜里折腾半宿,我也想喝两杯。” 上司已经批准了预算,韦训唤来酒博士要了一坛烧春。说话间,酒博士端来一只锡酒壶和两个酒杯,放在案几上。 韦训蹙眉道:“你听错了,我要的是一坛。” 那酒博士只道少年狂妄自负,赔笑道:“客官,这是蜀地产的烧酒,酒性浓烈,后劲颇大,二位喝这一壶也差不多了,一坛可是有二十斤呐。” 韦训指了指宝珠:“这里有人请客,你照做就是。还有,这杯子太小,换一只碗来。” 酒博士暗自咋舌,诺诺连声走开了。心想这两人看外貌不像兄妹,举止不似情侣,若说是主仆,哪里有家仆大剌剌坐在主人对面吃喝的? 宝珠听而不闻,眼睛只盯着那只皮囊,心中猜想难道里面装的是人头? 韦训看她眼神,便猜到她心思,当即拆开皮囊上扎的绳子展示。原来只是一袋喂驴的豆粕。 “此等宵小,犯不着提头来见。” 眼见她错愕的样子,韦训放声大笑,十三郎叹了口气:“大师兄就喜欢戏弄人。” 宝珠气哼哼地瞪了他一眼,不再作声。心想这人明明快到行冠礼的年纪了,有时候做出的事却比她幼弟还淘气,什么蹲在房梁上学猫叫吓人,潜入皇城贡库却只偷橘子等等。 酒博士再次过来,托盘上面仍是两个酒壶,一个空碗,一大盘清蒸羊羔,宝珠心中不悦,正想骂他到底有没有长耳朵,酒博士恭恭敬敬地说:“这两壶是靠门那一桌的客人送给小郎君的,他们说您点了什么酒就照样送上双倍。” 宝珠回过头去,见那一桌刚才吵嚷不休的四个大汉站在地上,朝这边弯腰叉手致意,神态甚是恭谨,却不过来。 韦训只点了点头,并不还礼。 他擦了擦杯子,端起酒壶斟了一杯,先放到她面前。 宝珠低头看杯中酒液,只见翠绿如竹,上面泛着一层白色泡沫。她浅浅抿了一口,只觉入口烧喉,回味酸涩,微微皱了眉头,放下不再碰了。 韦训知道公主嫌乡下小店的薄酒粗陋,也不劝酒,自斟自饮,眨眼间一个酒壶就空了。赠酒那四个人丢下一桌酒菜,悄悄会钞走人了,酒肆里顿时清静不少。 宝珠问:“那几个人是谁?” 韦训摇了摇头:“我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他们为什么送你酒喝?” 十三郎说:“可能他们认识大师兄。” 宝珠半信半疑:“难道你在江湖中还有点名气?” 韦训再次摇头,神情淡淡的,“师父在世时有点名气,我只是个没钱买酒的穷贼。” 第 16 章 烧春不称宝珠的心意,那羊羔倒是蒸的酥烂入味,她自从落难以来少见荤腥,夹了一筷又一筷。可恨天气炎热,几只绿头蝇闻到膻味,和花脚蚊子一起围过来嗡嗡骚扰,实在大倒胃口。 韦训从腰间抽出匕首,轻推护手,露出一寸刀刃,横放在案上,不知是剑气还是煞气,蚊蝇立刻避之不及地逃走了。 宝珠甚是惊奇,回想住在翠微寺那些日子,一直蚊虫不扰,她还以为是离宫选的位置好,是块有龙气的宝地。如今一想,大约是这匕首经常伴在身边的缘故,的确是一柄宝刀。 看她只吃菜不碰酒,十三郎嚼着豆干问:“九娘不善饮酒吗?” 少女答道:“也能喝上几杯,但我喜欢甜酒。” “大师兄喜欢去古墓中寻那种上百年的陈酿,说是酒性最醇最好喝,还不要钱。” 听到他这么说,宝珠颇为诧异。 陈酿谁都爱喝,但酒水这种东西不是金银珠宝,就算大量囤积,也是喝一坛便少一坛,更别提家族更替、朝代变换能不能保住藏品。如此想来,确实只有古墓那种特殊的地方才能保存下来。 她觉得有点恶心:“可是那些酒都跟死人埋在一起,不觉得反胃吗?” 韦训一笑:“这世间比死人更令人反胃的活人可多了去了,比较起来死人反而安静,不管生前是什么身份,化为枯骨后也没法作恶了。” 宝珠想了想也有道理,兴致勃勃地问:“古墓中的酒真能喝吗?不会变质?” “十停中顶多有一停可入口,其他要么保存不当干涸了,要么朽变不可闻。” 宝珠道:“我喝过最陈的酒是去年争春宴上一百二十年的乾和葡萄,而且只饮了两杯就醉倒了,阿兄说烈酒伤身,让我以后只喝新酿。你喝过最陈的酒是什么?” 韦训想了想说:“应当是一座殷商贵族墓中一只提梁铜壶里的酒了。打开之后异香扑鼻,里面仅残存了二指高的酒液,颜色跟琥珀一般。” 宝珠惊道:“千年陈酿!那味道定然是仙液琼浆了?” 韦训笑着摇头:“喝起来跟清水一样,想来时间太久酒性都挥发了,仅余香气还在。酒的味道跟贮藏时间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本身的品质。劣酒放上一千年也依然是劣酒。” 两人兴致盎然聊了一会儿酒的话题,韦训历数曾经品尝过的佳酿,宝珠又问:“那你在墓中喝过最香醇的美酒是什么?” 他开口便道:“是你……” 他本想说最香醇的就是在公主地宫中喝过的那一坛“御赐凝露浆”,堪称余味无穷。又想当面说“最好喝的乃是你墓中藏的酒”属实有些奇怪,当即按下不提,把话头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韦训暗想自己素来视礼教大防为无物,离经叛道,口无遮拦,今日却不知为什么在她面前在意起言谈举止了,自己也觉得十分古怪。心中有碍,这杀人之后的酒,远不如往日那般畅快。 说话间,有个身穿暗红色绸衫、腰悬钢鞭的中年男子进店来,没有落座,径直走到柜前,朝这边指了指低声说了两句话,付钱之后又离开了。 店主亲自端着一托盘四只酒壶过来,看着韦训的眼神愈加恭敬,甚至带了点畏惧:“这位小郎君朋友真多,又有人来送酒。麟角鞭乔老爷吩咐我们好生伺候,说您上次点了什么,照样送两倍来。” 本来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饮酒聊天,却屡次被打断,韦训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直言告知:“再有人来啰嗦,不管是谁,叫他滚开。” “是,是,再翻两倍就是八壶,这案上都摆不开了,就是喝水也喝不了那么多。” 店主将新送来的酒壶放下,顺便收拾空碗碟,却发现之前那三壶已经喝空了,心中诧异。看这两人,都是青春年少,不像海量的模样。 如此两次,宝珠也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她往日众星捧月,高高在上,一向是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今日在这小破店里却只是配角,心里不免酸溜溜的不是滋味。 等店主走开,十三郎苦笑着对韦训说:“看来已经走漏了行迹,师兄还是题壁吧。” 宝珠睁着眼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明所以。心想难道他要作诗?可他身上也没带装着笔墨的算袋呀? 韦训怏怏不乐地思忖片刻,从腰间装燧石的小袋子里掏出一块青色的石头,在那些涂鸦中找了块空白的地方,几笔画了个简单的图形,长耳簇毛,看起来像是一头蹲坐在石上的青色猞猁。 宝珠本来期待着赏鉴他的大作,万没想到他在墙上画了这么个东西,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什么呀,我还以为你要题诗!” 韦训颇为窘迫,闷头喝酒,一口一碗。 十三郎替他解释:“九娘别笑,这不是画儿,是鸲鹆辣。” “什么东西?” “就是一种道上的暗号……路过陌生地界,要留个印迹,一是方便跟同伙联系,二是知会本地的同行,方不算冒犯。” 十三郎指给宝珠看:“你看,这个花雀是一个外号林中雀的大盗,尾巴上五根羽毛,是说他一行五人。这个石臼是个外号铁石心肠的游侠,裂了一条缝,是说他受伤了,捣碓朝西,说明他要往西去。还有很多别的复杂信息,一口气解释不清。” 宝珠笑道:“我懂了,这猞猁就是韦训本人,猞猁耳朵上的毛朝东,就是说我们要往东走吗?” 十三郎点头:“九娘真聪明。” 宝珠又问:“你怎么不画?” 十三郎叹了口气,失落地说:“我还没出师,师父就没了,只有道上成名的人物才有资格题壁,喽啰跟班不能乱画。” 宝珠明白了,那些送酒的江湖人士未必跟韦训有什么深情厚谊,或许只是畏惧他的名声,怕他在自己地头上兴风作浪,先送酒以示诚意。 再去看壁上涂鸦,只觉耳目一新,大开眼界。那头青色猞猁只用了草草几笔,却矫健飒爽,甚有神韵,可她想起韦训小名叫狸奴,又掩口轻轻笑了起来,声音清脆如铃。 “难道你江湖外号就是某某猞猁吗?” 十三郎瞥了一眼师兄,小声说:“那倒不是。而且外号是别人叫起来的,不是自己取的……” 韦训心下大悔。 刚才用皮袋戏弄于她,谁想报应来的这样快。他本来没觉得自己外号和题壁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可是她这样乐不可支地打听,他顿时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非常可笑。 于是不再作声,酒到杯干,迅速将那几壶酒喝尽。二三十碗烈酒下肚,不仅没有一丝上头迹象,脸色反倒越喝越是苍白。 这般喝法,那些容貌伟壮、腰带十围的豪客也要跌跌撞撞一醉不起,这体格清瘦的少年郎却像是喝水一般轻松。酒肆里其他酒客,店主,酒博士和厨子都出来围观。 一个人将桌上所有酒喝得涓滴不剩,韦训起身去结账,看见宝珠面前那一杯始终没动,便伸手端起一饮而尽。 这一路上也曾多次几人分食一张胡饼,或是一个梨子,可那都是掰开的。宝珠见他竟然毫不在意拿她用过的器皿饮酒,心下有些难为情。 然韦训行动从容洒脱,她要多说什么倒显得计较,只能装作没事发生。但少女莹白如玉的脸颊缓缓浮起如同醉酒般的酡红,她连忙戴上帷帽,放下面纱遮住容颜。 十三郎瞧瞧这个又看看那个,捏一根筷子敲着空碗道:“烧春这酒真是奇哉怪哉,喝酒的人不脸红,没喝的倒是红了脸。” 宝珠一听,脸上更是发烧,恼羞成怒,弓起食指狠狠弹了他光秃秃的脑壳一下。 十三郎迟钝地捂住头:“唔,干嘛打我。” 宝珠怒道:“李元忆我都打得,怎么打不得你个嘴瓢的贼秃?!” 见她柳眉倒竖,杀气腾腾,十三郎不敢辩驳,平白吃了一个脑瓜嘣,唉声叹气:“苦也,苦也!”一边忙不迭把吃剩下的豆干和馓子都收进衣襟里去。 第 17 章 第17章 一行人吃饱喝足,从酒肆里走出来,看见那穿着绸衫腰悬钢鞭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等候,身后跟着两个家奴,各自牵一匹鞍辔精美的健马。一看见韦训出来,中年男子便笑脸相迎,走上前去自报家门: “在下麟首鞭乔石,久仰青衫客大名,少侠路过此地,恕在下没能尽地主之谊,这两匹马是我乔家一点心意,请您路上代步用。” 韦训心中怏怏不乐,没精打采地说:“我没来过新丰,你又不认识我,久仰个什么?” 被他这么丝毫不给面子驳难,乔石一愣,心道传闻果然没错,此人孤傲不群,锋芒毕露,根本没有与江湖同行结交的意思。好在他这句话承认没有认错人,那就很好。 性情乖戾的陈师古一身惊人绝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文经武纬无不是顶尖,只要他愿意,正能做开派宗师,邪可为一代枭雄。所幸他一辈子只在发丘盗墓上钻营,倒是造福江湖。陈师古这一死,门徒风流云散,又是一大变数,不得不打起精神认真应对。 武学上继承陈师古衣钵的就是他的首徒,此人是个不世出的鬼才,一身反骨,连他师父都对他无可奈何。只是行踪诡秘犹如鬼魅,出师几年,跟他交手过的大都死了,既不知道他武功路数,也没几个人见过庐山真面目。如此连一个合适的外号都很难取,只能根据传闻取了一个“青衫客”。 乔石是多年老江湖,见韦训这样不给面子,不以为意,仍是满脸带笑:“贤师弟鬼手金刚邱任前几日从新丰经过,有幸一起喝了两杯。” 韦训呵呵冷笑:“死胖子贤个鬼,跟我有什么关系。” 乔石心想那是大有关系,邱任继承师门飞扬跋扈、眼高于顶的惯例,什么宗主前辈、大派掌门都不放在眼里,只有提起这位大师兄才有些又敬又怕的意思。前些天在夜宴上他赠了邱任五十两黄金,对方才‘不经意间’提起师兄的行迹,乔石立刻在城里布了人蹲守,看能不能碰上这位来无影去无踪的游侠大盗。 与四海为家的游侠儿不同,乔家世代居于此地以贩马为生。他以钢鞭为武器,虽然家大业大,但武艺并不突出,乔石早就打定主意,就算不能顺利结交,也绝不能与他交恶,不管韦训说什么,都是你说得有理的亲和模样。 除了马,他本来还准备了两个妙龄家妓,但见韦训自带一个美貌红颜,怕惹恼了他,又赶紧让人送回家去了。 乔石笑吟吟地低声说:“方才想进去敬上一杯酒,见少侠有佳人做伴,不便打扰,才在这里等候。” 又将两匹健马的缰绳递出,韦训视若无睹,懒得理他。牵了驴,等宝珠坐稳了,拔出刚才插在酒肆门前的树棍,抓起缰绳就走。 乔石目瞪口呆,只见这位传说中孤高不群、锋芒毕露、一身反骨的少年天才,像个家奴一般牵着驴和驴上的人走了。 ------------------------------------- 路上走了一段,宝珠看韦训只是 闷声赶路,不像之前那样跟她闲聊瞎扯,知道是因为她方才取笑他题壁的事,于是说:“我听见那人叫你‘青衫客’,这是个不错的名号。” 韦训只低低“唔”了一声。 宝珠又说:“元稹有‘青衫经夏黕,白发望乡稠’,白乐天有‘白发更添今日鬓,青衫不改去年身’,甫里先生有‘香还须是桂,青会出于蓝。’这些名句都是赞美青色高洁,还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寓意。” 韦训听她口吐珠玑,心下更觉寂寥。 “这名号只是不认识的人见我常穿这颜色的衣服随便取的,跟品性高洁不高洁没关系。穿青衫是因为青布最便宜,我天天钻在墓土里,喝死人的酒水,哪里洁了?” 宝珠沉默了一会儿,说:“再糟糕也没我糟糕。我受封万寿,却只享年十七岁就死了,距离一万岁还有九千九百八十三岁呢。” 韦训惊讶地回头望她一眼,见她神色凄然,眼眶微微红了,显然是牵动了心思。心想她如今无家可归,躯体确实还活着,社会关系却等同死亡,不管名字封号多好听,也没有人叫了。 十三郎此时插嘴:“你们都比我强,我没有名号,人们心情好喊我一声小和尚,心情不好喊我小秃头……”小心翼翼瞥了一眼宝珠,眨巴眨巴眼睛,“骂人的时候就是死贼秃了。” 宝珠被他逗得一乐,泪珠差一点儿没掉下来,回忆道:“我小的时候,耶娘有次带我去长安郊外踏青郊游,碰见一个赤足老道,看过我面相,说这孩子一生富贵顺遂,只是寿命不长,未婚配就会夭折。阿耶又惊又怕,急忙封我做万寿公主,长命锁平安符求了几大箱子,还专门建了座上仙观给我寄名祈福。没想到该来的还是会来。” 韦训问:“那老道长什么模样?” 宝珠说:“那时候我才一岁多,行动都要人抱着,哪里记得住事,都是宫中老人讲的。”她想了想又感叹道,“这世上名不副实的事也很多,我获封万寿而早夭,你叫韦训,又哪里训了?我看应该叫韦不训才对。” 陈师古确实因为逆徒从小就桀骜难驯才给他起这个名字,当然,没有起到一丁点儿作用。 韦训点头称善,于是三人相视而笑,将刚才的事都抛在脑后。 宝珠问:“刚才那人送马,你怎么不要?虽然不是什么骏马,代步也是好的。” 韦训说:“无事献殷勤。麟首鞭是个马贩子,十分的生意,七分买卖三分盗。他要是不怀好意,送两匹偷来的官马,路上就有些麻烦了。” 宝珠奇道:“官马的臀部都有烙印记号,一查便知,他岂敢盗取?” 韦训笑了笑:“祖辈都干这行,自然有门路秘诀。乔家有一种专门给马用的去腐生肌的金疮药,反复涂抹,烙印疤痕上能重新长毛,记号就看不清了。” 宝珠哇了一声,“好刁钻的马贩子。” 韦训又说:“听说最近几年也懒得这么干了,直接走耗损。” “那又是什么?” “马太娇贵 ,又挑食,很难伺候,长途跋涉不如驴皮实。水土不服病死,跑得久了累死,折了腿受伤而死,这部分就是耗损。只要跑通门路,报上去的耗损略高一些,官家的好马就成了死马,变成他们乔家的货物。” 韦训就此住口,斜睨了她一眼。 宝珠登时明白了。如今朝堂贿赂成风,妃嫔公主居于深宫,都有人能将门路摸过去,盼她们能给天子吹风,换个斜封官来做。年深日久,见怪不怪,此事虽与她完全无关,但她身为食天下封邑的皇族,此风却似乎又跟她有那么一点关系。 思忖良久,说:这乔石的马确实是不能要,怪不得你这个抠门的铁公鸡非要用十倍的价格买一头奇丑无比的驴。” 驴听见她骂自己,当即尥蹶子反抗,被韦训牢牢按住辔头,没能蹦起来,于是叽里咕噜骂骂咧咧了一通,可能是驴的脏话。 宝珠看韦训一路上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拎着那根四尺多长的树棍,猜了又猜,还是想不出具体用途。“你拿着那根棍子到底干什么?” 韦训说:“我路上捡的。你看它很直,又很长。” 宝珠不明所以,看向十三郎,他也没觉得捡一根木棍有什么不对,反而跟着高兴:“确实很直,又很长,是根难得的好棍子。” “我是问你捡来干什么用!” 韦训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它很直,又很长,这就是优点了。至于怎么用,我捡回来再慢慢想。” 十三郎忙道:“师兄借我玩一会儿。”接过树棍挥来舞去,又做有德高僧状,当做云游手持的锡杖,跟韦训抛来接去玩得不亦乐乎。宝珠哭笑不得,这竟然是一件不花钱的玩具。 后来遇到一个卖饴糖的老翁,师兄弟两人同时望着她,似有所盼,宝珠叹了口气,慷慨批了两文让他们买糖。 她身受名门之教养,自然不能骑着坐骑当街吃喝,见他们两人自在喜悦,初时只觉得幼稚可笑,其后竟不知怎么羡慕起来。云罗高张猎鸟兽,金鞭遥指空桑林,她骑着龙驹宝马大张旗鼓的游猎,也未必比他们不花钱的快乐更纯粹。 他们玩了半天,韦训想了想,一刀把树棍斩成三尺长,又把扎手的树皮细细削去,横在指上试了试前后轻重,递给宝珠。 宝珠捏着这根棍子瞠目而视,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十三郎失落地叹气:“你又给她了,我本来想拿来当手杖。” 韦训笑骂:“等你老得瘸了腿走不动时自己去捡。” 宝珠愠怒道:“多谢,可我也没有老到需要用手杖。” 韦训道:“是当做防身武器用。你膂力太弱,如一箭不能封喉,等对方近身过来,你就只能束手等死了。弓箭手向来是军中最强壮的武士,远战靠弓马娴熟,敌人近身则能弃弓劈砍。你既然苦练过箭术,怎么没有练近身兵器?” 宝珠愣了一会儿:“我练箭是为了狩猎,不为杀人,只需要弓马娴熟,要是一箭没有射死,猎物反扑,那自有大批侍卫替我抵挡。” 韦训说:“是了,现在你没有大批侍卫了,拿着这根木棍练一练罢。” 他理据无可辩驳,宝珠又不想承认自己武艺有重大缺陷,小声嘀咕:“我可以买一把像样的三尺佩刀防身。” 听了这话,韦训和十三郎都笑了。“起手就用开刃的兵器,能不能伤敌未可知,倒是很容易劈到自己脚趾,刮伤脸面。” 宝珠惊惧交加,摸了摸自己甚是珍惜的容颜,思虑再三,还是把这根捡来的木棍斜插在身后行李里。忽而心中生出怨愤,她虽然流落江湖,但起码身边还剩下一个侍卫,难道这小贼竟然不打算在危机时刻保护她,而是叫她自己对敌? 激愤之下,宝珠暗自下定决心,以后路上要时常开弓练习,膂力恢复到能一箭封喉时,这两个小贼就不敢笑她了。又想自己骑着骏马开弓搭箭,顾盼生辉英姿飒爽,现在骑在一头别扭丑驴上,射术再神准,那形象想必也不堪入目,不禁哀怨嗟叹。 十三郎又说:“听说前太子就是被熊抓毁了容貌才被废,就算有侍卫陪伴,你们玩这狩猎也是挺危险的。” 宝珠顿时沉下脸来,严肃地说:“那件事不是那么简单,你不要妄议。” 韦训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他也算是你兄长吧?怎么,不熟?” 宝珠心想岂止不熟,她们这些皇室子女,哪怕同一对父母生下来,也会因为权力反目成仇,一定要对方血溅当场才能放心,玄武门之变后,这几乎是李唐王室的诅咒。一场恶战下来,又岂是一支箭一把刀能杀的人数能比较。 旅程继续,一行人即将离开新丰县城,临走时买了蒸饼做为路上干粮。 那食肆开在城门附近,东来西往的旅客甚多,店家在屋外设了遮阳的棚子,热气腾腾的蒸笼喷薄出大量水雾,遮住了食客们的身影。宝珠骑驴经过,一个行脚商隐在蒸笼水雾后望了她一眼,三两口将饼塞进嘴里,连忙背起行囊,结账上路。 韦训似有所觉,却并不回头。!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8 章 第18章 嗡的一声弓弦波动,宝珠突然朝着旷野树丛中放了一箭。 ⒍本作者饭卡提醒您《大唐辟珠记》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 十三郎茫然四顾,摸不着头脑,韦训喝彩:“好眼力!” 宝珠意气扬扬,昂首挺胸,鼻子几乎翘到天上去了。她射中的是一只藏在浓密灌木中的花兔,目标很小。这个距离射中猎物算不得什么本事,难得的是她能在斑驳阴影之中一眼看见这只同样花色斑驳的小动物。听他夸得懂行,心里更是得意。 韦训足不点地飞身掠过灌木丛,片刻间将她的猎物捡了回来。宝珠看着他轻飘飘的背影,心想他虽然外号不叫‘某某猞猁’,但箭矢脱手之后,立刻去飞扑去捡拾猎物,用途倒是跟她的猞猁完全一样,心中不禁好笑。 然而那只瘦骨伶仃的死兔到手,她立刻失望地大呼:“怎么这么瘦!” 韦训笑道:“你以前都在皇家禁苑中打猎吧?那是不许平民入内的,猎物无忧无虑,自然养的肥壮。外面的人都吃不饱,野地里的兔子,当然就是这般模样。” 宝珠本来以为今日可以开开荤,将兔儿烤来吃,但到手一掂量,只怕剥皮之后就光剩下骨头了,心中甚是恼恨。看了看韦训,低头再看看兔子,心想出宫之后,人也瘦条条,兔也瘦条条,连路上跑的马都是瘦的。恐怕自己一路风餐露宿、千里跋涉赶到幽州时,也会跟这兔子一样寒伧了。 她怏怏不乐将死兔丢回给韦训:“扔了吧,根本没有能吃的地方。” 韦训说:“吃肯定是能吃的,扔了多可惜。”于是拔了根细韧的草梗,将兔儿拴在腰间。赶到下一处食肆时,他将兔子剥了皮,去掉四肢和内脏污物,请店主将胴体连骨带肉一起剁碎,塞进胡饼里入炉烤制。那张兔皮就当作店主的辛苦费。 等了片刻,兔肉碎胡饼热腾腾出炉,饼焦脆可口,馅鲜香四溢,除了骨渣嚼着有些费牙,味道竟然美极。宝珠饥肠辘辘,双手捧着饼大嚼,吃相还算斯文优雅,眼神已经跟逃难的饥民没有两样了。 韦训和十三郎自然不会跟她抢食,袖手旁观,心里都有点儿同情。这姑娘从小锦衣玉食,现在流离失所,为了吃上一口肉绞尽脑汁,委实有些可怜,也怨不得她动不动就泪汪汪地掉珍珠。 十三郎小声说:“到底是身体底子好,出土才二十多天,胃口就这么好了。” 韦训点了点头,没有作声。他目光如电,习以为常地扫一遍附近来往旅客,忽然眼前闪过一片白光,顿觉寒风拂背,手足冰冷。他直直盯着那个方向,咬住牙关,紧紧攥住双拳。 ------------------------------------- 离开新丰县进入华州区域,前面是下圭县,再往前就是潼关了。 潼关乃是关中的大门,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有畿内首险、四镇咽喉的称号,是长安至洛阳途中最险峻的军事要冲,其守卫也与别不同,勘验相当严格,恐怕很难用普通的贿赂通过。 一行人在旅店中谋划如何才能顺利通 过潼关,思来想去不得要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伪造个奴婢身份,依附人数众多的商队蒙混过关,但这又是宝珠最反感的。 韦训倚靠在窗前,头枕在胳膊上,俯视街中人来人往,整个人都懒洋洋的,似乎心不在焉。 十三郎和宝珠商量半天没有结果,转头问他:“大师兄有什么意见?” 韦训头也不回,喃喃道:过不去也没什么。回去长安,向北取道延州、太原一样能走到幽州。▏[(” 宝珠皱眉道:“说什么怪话,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都走了好几天了,怎么能再回长安?” 韦训回过头来,懒懒地说:“让十三牵着驴过去,我背着你半夜闯关也不是不行。” 宝珠怒拍案几:“休得胡说!你可去过潼关?那地方两侧都是悬崖峭壁,中间的羊肠小道仅容一辆牛车通行,只要有人把守,飞鸟都过不去。再说驻守潼关古城的官兵有几千人,到时候万箭齐发,管你闯关的是猿猴还是猞猁,都给射成刺猬!” “那就在下圭县多住几天看看情况好了。” “多住几天?!” 不管她说得如何凶险,韦训好似当耳旁风一般,留下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又去看窗外景色了。从新丰县出来后,不知为何,韦训对赶路这事有点消极,能拖则拖,也不催着她早起了。 这人一天到晚精神抖擞两眼冒光,根本看不见他疲惫,这两天却一反常态,起得晚睡得早,天刚擦黑就回自己房间去了。宝珠晚上有事去找也见不到人,只有十三郎出来应对。 宝珠非常困惑,顺着他目光看过去,街上人来人往,也没有什么特殊的。 十三郎起身说:“我这就去买通下圭县的门吏,先通过下圭,才能说入潼关的事。而且我的过所上只写了在京畿之内通行字样,以后不管朝哪儿走,我都得去官府申请添上几句再说。” 宝珠竟然对小沙弥产生了一丝羡慕:“沙门的身份真自在,我要是能弄个度牒出家,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十三郎大为诧异:“九娘难道想做比丘尼?” 宝珠拢了拢漆黑浓密的鬓发说:“我可不想落发,当然是做个女冠。”(女冠就是女道士) 十三郎叹道:“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不知有多少世家大族的俊俏儿郎盼着娶你,你居然想出家。” 十三郎自然不知道,其实李唐皇家的贵主们其实非常愁嫁。 只因为李家的女子向来以骄横矜奢著称,无论是在家为女还是出嫁为妇,在家族中的地位都远超前朝。公主下嫁,不仅能远离公婆,造公主府自住,更不用遵守一般人家的媳妇礼节。 有权势的公主婚后拥有蓝颜知己的也不在少数,甚至去世了还能让驸马戴孝三年,堪称低眉折腰娶来一位祖宗,是以名门世族谁也不愿尚主。朝中甚至有谚语称“娶妇得公主,平地生公府”,自己家中凭空迎来一座官府管制,何其受屈? 万寿公主不仅深受天恩宠爱,还以弓马娴熟武艺高超闻名, 以当年‘李娘子’平阳昭公主为偶像,曾有百步一箭贯穿黄羊双眼的惊人战绩。这样一位武德充沛的贵主,男子们就算有心攀龙附凤,甘愿伏低做小,也要打量自己是否有承受她当胸一箭的本事。 曾经皇帝听说户部尚书韩仞家的幼子韩季舟翩翩少年,享誉京城,试探着问过尚书是否想做儿女亲家,韩老头不说行也不说不行,扑通跪下只是痛哭,一把山羊胡子都被涕泪打湿了,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也因为公主愁嫁这事,皇帝与贵妃才为她准备丰厚嫁妆,愿以天下资财换取万寿公主的婚姻幸福,甚至还考虑过“榜下捉婿”这种极端手段。 只是这些宫廷隐秘不足为外人道,少女自有一番复杂心思,不方便解释。她给十三郎抓了满满一捧钱,催促说:“小孩儿不懂别胡说,我人都死了,还论什么婚嫁!还不快出门办事,打听一下有什么好办法通关。” 十三郎接了钱,道:“丑话说在前头,度牒我实在买不来。” 世人倾僧慕道不是没有世俗原因,出家人免于徭役,又不用缴纳租税钱粮,名下若有良田产业可节省许多财帛,自然慕道者众多。官府为了避免户口流失,立了度牒的规矩,只有官家签发的这道手续方能合法出家,因此一份度牒不仅相当值钱,又得等上面审批名额,一年可能碰不上几次,不是轻易就能到手的。 十三郎说明了此间缘由,让宝珠不要寄予厚望,带着钱出门贿赂门吏,韦训则继续盯着楼下出神。 街上人来人往,走南闯北的商贩、浮寓流寄的工匠、前去长安寻找活路的失地流民们,每个人朝着自己所设想的饱足生活奔波在路上。!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19 章 第19章 十三郎出去游走半天,带回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下圭县的名寺古刹——莲华寺,即将在六月十九观音得道日前后三天举办盛大的无遮斋会,届时寺门大开布施斋饭,无论僧俗都可以去参观随喜。 十三郎兴奋地说:“莲华寺的素斋远近驰名,平时只招待有钱的施主,这回连施三天,我们可以一起去蹭饭!” 宝珠一听是素斋,兴趣并不大,十三郎忙道:听说他们的素斋与众不同,不管味道还是模样,都跟真荤完全一样,九娘一定要去试试。再说,这次法会是为了供奉一件绝世宝贝,就算不为吃,去看一看长长见识也是好的。?_[(” “哦?是佛舍利还是佛骨?”宝珠好奇地问。 十三郎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听说是一件徐州来的宝物,暂时在莲华寺供奉,之后会被运去长安皇宫中,那时候想看都看不着了。” 天气这么热,宝珠并不想去挤人堆,但她青春年少,本来就是爱吃爱玩好热闹的年纪,又耐不住十三郎反复央求劝说,还是决定去一趟。谁能想她这样一位出身天潢贵胄的骄女,如今竟会为了蹭一顿免费的斋饭而汲汲营营,自觉心酸又好笑。 下圭县门吏已经买通,第二天一早,三个人退了房,牵着驴进城。 去往莲华寺的街道已经比寻常拥挤许多,人人脸上都兴致勃勃,为了这场难得的法会和神秘的宝贝而好奇,很多人还是大老远从乡下赶来的,对他们来说,法会跟赶集也没有什么区别。进入寺门后,人群更是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甚至有人被挤下放生池。 莲华寺原本就实力雄厚,更有向佛的富贵人家慷慨解囊,布施支持,从上到下的僧人都为这场法会投入了万分的精力,大殿之前的铜香炉中不计成本投入了许多香饼香线,火焰熊熊燃烧,青烟并非袅袅,而是如同失了火一般冲上天际。 不知为何,维持现场秩序的除了寺中僧人,竟然还有许多公门中人,拿着水火棍东戳西拦,所以虽然游人众多,还不至于互相踩踏。 宝珠早忘了自怨自艾,好奇地左顾右盼。人多带不住宽大的帷帽和面纱,她就摘了,叫十三郎拿着。大病初愈时还显得容颜憔悴苍白,但一路上师兄弟两个都自觉把好吃的让给她,将养了这大半个月,气血逐渐恢复,阳光照射下,脸蛋儿竟似笼上一层琉璃珠光,顾盼之间神采飞扬,自有一种旁若无人高高在上的尊贵。 如果放在美人扎堆的后宫中,或许不算特别出众。然在这庙会赶集一般的民间法会中,就显得十分扎眼了。这些人不懂礼仪更不知克制,看见美貌少女就目瞪口呆地盯着使劲瞧,浑然忘了自己是来拜菩萨做功德的。 多数人见她气度不凡,猜测是高门大户的小娘子,只是盯着看,并不敢凑上去冒犯。 但也有个别“生不怕京兆尹、死不怕阎罗王”的市井无赖故意挤到她身边,想趁乱一亲芳泽。只是还没摸着衣角,就不知被谁轻轻踢了一下腿弯,接着半边身子酸麻难 当,跪在地上竟然怎么挣扎都站不起来,差点被左右人群给踩死。 宝珠对此浑然不觉,只觉得被周围的人盯得浑身难受,因为她在宫中并未受到过这种待遇。恍惚之中,她想起很多年前,曾见过这种众人仰望如痴如醉的情景,那是母亲还在世时。 环佩叮咚,香风微动,她在宫宴中一亮相,整座宫殿都被她的艳光所照亮。无论老翁少年,出身豪族或是寒门,那些精于世故、姬妾成群的高官见到母亲时,仍然会像这些见识浅薄的田舍汉一般,震惊、痴迷、茫然、狂热……神态完全没有区别。 她微微一笑,文臣说话颠三倒四,一曲琵琶,武将端不稳酒杯,人人失态,个个丢魂…… “那件宝贝到底在哪儿啊?” 香客不耐烦的叫嚷声把宝珠从那段纷华靡丽的过去扯回现实,她本以为宝物应该供奉在大殿中,但又有几个人说宝物放在寺中的多宝塔里,并不会公开展览。 一个容光焕发的中年和尚登上大殿前的法坛,理一理绸缎袈裟,拖长了嗓子,一声“佛宝赞无穷,功成无量劫中,巍巍丈六紫金容,觉道雪山峰,眉际玉毫光灿烂,照开六道昏蒙”,开始唱诵“佛宝赞”,声音洪亮如钟,善男信女们的眼神立刻被他吸引过去。 有人指着说:“那就是莲华寺的主持了如和尚,是有名的高僧啊。” 宝珠踮着脚尖远远望去,见高台上讲经的和尚圆脸厚唇,一双牛眼,并不英俊,不管他是高僧还是矮僧,她都没有兴趣,转头悄悄问韦训:“看一看哪儿在放斋?” 三个人都是同样心思,逆着人流而行,来到一座二层阁楼——静华堂前面。这里本是莲华寺招待大香客的斋堂,看门的僧人一见宝珠的尊贵气派,不敢怠慢,笑呵呵地请她们提前进去了。 十三郎是经常去寺院中蹭饭的常客,但都是挂单混在众多僧人之中吃堂食,从没进过这样窗明几净的单间客室,小沙弥很是感慨:“今天是看九娘的面子了,长得美真的有特权。” 宝珠扫了他一眼,心想不过是蹭一顿斋饭,小孩儿懂什么美貌的魔力,她只不过继承了母亲十分之三四的容貌,真正的倾国姝丽是让人一见之下就心甘情愿为她去死的。 静华堂的二楼风景极佳,又避开了庭院里人挤人的潮热,单间雅座,陈设跟城里的酒楼没有两样。 三个人落座之后,知客僧先上了茶水,片刻之后又端来莲华寺闻名的素斋:整鸡整鱼,八宝酥鸭,都是麦粉混了豆腐入模成型,内腔填塞了切成丁的昆仑瓜和各种菌菇,然后进滚油炸出来的。味道说不上多美,形状倒确实逼真,鱼鳞和鸡皮的细节尤其细腻,算得上用心。 宝珠夹了几口,越发想笑,正想同韦训笑话这些僧人虚伪,但他仍是满腹心事的模样,几乎不怎么动筷,只盯着窗外出神。 是没休息好吗?连眼下的青色也浓了不少。明明早睡晚起,难道他谎称休息,其实晚上自己溜出去玩儿了? 宝珠也跟着朝外看去。楼下依然是人头攒动,挤挤挨挨,但一墙之隔的后院则空荡荡的,七八个身穿衙役公服的人来回巡逻,他们身后则是莲华寺的佛塔——多宝塔。 那塔有七层,顶部如伞盖,塔身每一层腰檐都悬挂一圈铜铃,上千个铃铛随着微风轻轻摆动,铃声悦耳动听。虽说典雅巍峨,但长安城中禅林精舍如云,多有辉煌壮丽媲美宫殿的,在宝珠所见之塔中,这一座也算不上多么特出。 宝珠眼神极好,远远看见佛塔底部的大门上竟然横竖挂了三把各不相同的大锁,心中十分纳闷。 她心想:不知道供奉在塔里的宝物到底是什么,竟然需要这么严密的看守?韦训又为什么那么在意?!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20 章 第20章 两天前下圭县县衙 县令吴致远的内宅即将举办一场招待贵客的盛宴。 吴致远出身寒门,明经科入仕,一生宦海沉浮,五十多岁才混成七品的县令,已经竭尽全力。因此今日这个能与当朝权贵搭上关系的机会,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光这场宴席的菜单就跟夫人反复商量了两天。 天已经黑透了,吴致远站在衙门外面焦急地等着,贵客姗姗来迟,卯时二刻,一名武将打扮的青年男子才在几个军士簇拥下骑马缓行而来。吴致远恨不得冲上去亲自帮他牵马,只是自己的下属:县丞、主簿、县尉、幕僚们等等都在旁边站着,又不好太过殷勤。 这名青年来自徐州,是威军节度使崔克用亲信武官,名叫保朗,官任都虞候。年纪约二十七八岁,长得鼻似悬胆,目如寒星,身量气度都十分出众。他身为使者,负责为崔克用护送一件敬献给当朝天子的宝贝,由徐州前往长安,途中经过下圭县,暂住在馆驿当中。 寒暄过后,吴致远将保朗迎进内宅正堂之中,请他坐在宴席主位。青年与他略微推让了一回,就坦然坐下了。县令一一介绍自己属下各位幕僚,众人按照身份地位陆续入座,除了官场人士,今夜的晚宴还有个特别嘉宾——莲华寺的主持了如和尚。 这内宅花园泉石精致,亭台阁楼应有尽有。插上火炬照明,两名雇来的□□坐在水畔,一人吹笛,一人弹琵琶,又有两个乐人曼声吟唱,丝竹之声不绝于耳,甚是风雅。 虽然宴席邀请了茹素的和尚,但餐桌上并没有用莲华寺著名的素斋,而是牛羊鸡鸭,荤菜荤酒,一应俱全。了如和尚毫不介意,满面喜色地在旁侍候。 当仆人们将整只小牛犊蒸成的“水炼犊”和鹿舌羊舌一起烤制的“升平炙”端到桌上时,保朗微微露出了笑容,说:“吴明府费心了。” 吴致远连忙道:“小地方厨子手艺拙劣,没有什么好奉献的特产,照着长安的食谱随便做一做,叫特使笑话了。” 珍馐罗列,佳酿飘香,众人谈着无关紧要的时令节气,喝了几轮酒,保朗肃然起立,开始说今日的正事:“诸位都知道,崔大帅派鄙人运送一颗宝珠敬献给今上,这本是一件美事。谁想我刚从徐州出发,就听说今上的掌上明珠万寿公主去世了。” 众人都赶紧站立起来,低头垂手,就好像那从未谋面过的公主的灵位就摆在眼前,大家一起为她默哀致敬似的。 吴致远眼眶发红,含着泪说:“圣人哀痛欲绝,龙体抱恙,听说已经许多天不肯上朝了。下官也有个十五岁的女儿,还未婚配,将心比心,真是割肉一般痛彻心扉啊。只愿圣上龙体早日康复,忘却伤痛。” 保朗心想这吴县令挺会来事,说哭就哭,比台上唱戏的来得还快。没有接着他的话感慨,停了片刻,只说: “崔大帅从长安得到消息,刚刚去世的万寿公主闺名中有个“珠”字,现在献珠不仅唐突了公主名讳,还会引得今上伤心,自讨没趣。大帅派人命我找 个借口在路上多耽搁几天,等今上心情平复再将宝珠送到长安。” 说完,又自行坐下,众人连忙跟着也坐下了。这两人之前密会时已经互通过事由,今天的宴会就是商定办法。只是吴致远今夜才知道公主名讳之事,心想崔克用的心腹竟然能探听到深宫中的事,这手也算伸得很长了。 吴致远已经迅速收了泪,恭敬地说:“崔大帅远见卓识,下官钦佩之至。特使接到崔帅的命令,行辕正巧落在咱们下圭县,更是一种难得的缘分。下官不才,有一建言。” 保朗说:“明府请讲。” 吴致远指一指旁边的了如和尚,道:“这日子正好要到观音得道日了,特使可以用这个名义将崔大帅的宝珠供奉在莲华寺,祈福也好,做法事也好,总之寄放十天半个月,再看长安的情况。” 保朗入席时看见了如和尚,心里就差不多猜到吴致远的建议了,心想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当今圣上仰佛慕道,向来对这些法事颇有兴趣,宝珠供奉在莲华寺,既能合理地拖延行程,又能为之增加一些神圣色彩。 他深知宝物的价值不仅在于本身,而是像和氏璧、随侯珠一般,拥有种种神奇曲折的经历方能成为至宝。在富有天下的皇族眼中,再稀罕的宝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不过就是放入库房中逐渐蒙尘。只有拥有特别故事的宝物,才能够在天子心里留下一席之地。 他开口问了如和尚:“这枚宝珠乃是稀世珍宝,莲华寺可有稳妥的地方安置?” 了如和尚得到吴县令指点,早已准备好说辞,恭恭敬敬地回道:“回特使,莲华寺有一座多宝塔,乃是前朝高僧所立,专门用来供奉佛家珍宝。塔身七层二十丈高,只有塔底大门一个入口,甚是稳妥。” 保朗又问:“只有一个入口,那么有窗户吗?” 了如和尚道:“回特使,多宝塔没有明窗,是以整块石板雕琢成莲花形状的镂空假窗,只有采光通风作用,并不能进出。特使如不信,可以与随贫僧前去现场勘察。” 吴致远帮腔道:“其实站在我这内宅院中就能看见上面几层。” 保朗立刻起身,端着酒杯走进花园里,放眼远望。今夜月光不算明亮,只能看到多宝塔的轮廓,但是塔身上千个铜铃随风而动,倒是能听到一些缥缈声响。 他返回席间落座,微笑道:“这些铃铛倒是极好的防护。我身边只带了二十个亲兵,其他都是些没用的工匠。假如宝珠入塔,吴明府能否帮忙安排人手防护?” 吴致远听他口气,预想这事已经有了六成,忙道:“那是自然。在座各位必将尽心竭力,为崔大帅办成这件好事。” 接着向县尉郝晋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起身,叉手禀报:“卑职手下有一名得力的不良帅,名叫罗成业,外号‘狮子猲’。此人乃是华州最知名的巡捕,曾经侦破过数起奇案,武艺高强,人也机警,由此人率领不良人守卫宝珠,最是稳妥安全。” 保朗故作惊讶:“他还有外号,难道曾经是绿林中人?” 官府经常征用有前科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之为不良?[(,这些人熟知种种坊间不法勾当,手段也凶狠毒辣,以恶制恶,实在是基层吏治的得力干将。指挥这些不良人的首领,就称作不良帅。 郝晋忙道:“特使高见,罗成业确实曾是绿林豪杰,以使四方镔铁锏成名,后来从良入了下圭县县衙。” 保朗笑道:“如此甚好,他既然做过强盗勾当,就该熟知强盗的手段,防守必然更严密。”又问,“怎么不叫他来入席吃酒?” 郝晋一时语塞,看向自己上司,似乎有点难言之隐。 吴致远连忙接话过来:“罗成业出身草莽,出言无状,不知进退。他外号‘狮子猲’,猲就是猛犬,再得力也只是一条狗,上不了席面,不敢让这等样人污了特使的眼睛。” 保朗无所谓地说:“那倒无妨,我也是个出身军旅的粗人。” 众人都忙道:“特使人中龙凤,岂能与那种人比较。”将保郎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纷纷敬酒。 吴致远又问:“敢问特使带来那些工匠,也是要一并敬献给圣上吗?” 保朗道:“是,也不是。万寿公主暴病而亡,后事仓促,这批人是常州工匠,受敕命征召,前去为公主的陵墓赶工的。既然也是威军节度使治下,大帅就叫他们赶过来汇合,让我一并带到长安去。” 吴致远道:“既然如此,下官可派人监管,先把他们送去长安,以免路上有人逃逸。” 保朗道:“吴明府想得倒是周全。不过我明日还是先看看那座塔,再说要不要逗留在下圭吧。” 吴致远连声称是,不停敬酒。保朗酒到杯干,甚是豪爽。 吴致远心想这人深受武威节度使信任,此番前去长安献宝,说不定能跟皇家攀上联系,端的是前途无量。而且外貌如此标致威武,年纪又轻,他非常想讨个乘龙快婿。等众人推杯换盏都喝到醺醺然的时候,他便借着敬酒的机会,悄声问保郎家中是否有妻妾。 保朗笑而不答,不肯接话。 吴致远好生遗憾。 ------------------------------------- 前一天 大清早,保朗带着几名亲兵来到莲华寺后院,县令吴致远、县尉郝晋、不良帅罗成业、莲华寺主持了如和尚等人早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保朗打量这个叉手弯腰行礼的壮年男子,就明白了为什么他外号叫狮子猲。 罗成业身量不算太高,一脸蓬乱蜷曲的短须,头发束在幞头之下,想来也是跟胡子一样卷,外貌很像一头卷毛狮子狗。虽然其貌不扬,但步伐举止矫健,太阳穴高高鼓起,确实是有真功夫傍身的模样。只是公服不太合体,紧紧地箍在身上。 见他腰间插着一根铁棍般的武器,保郎问:“这就是你成名的四方镔铁锏吗?” 罗成业连忙称是,从腰间解了武器,双手端着,毕恭毕敬地递给上峰观赏。 保郎接过来这柄奇门兵器,入手只觉非常沉重,锏外观似鞭,但骨节不能弯曲,四方各有一楞,都没有开刃,拎在手里,就像一根没有尖的方形粗铁棍。想来也不是像刀剑一般凭借巧劲递招,而是靠力气砸得人筋断骨折。 保郎自己是使横刀的高手,也自觉没有足够膂力挥舞这柄奇门武器,将四方镔铁锏还给罗成业,说:“罗帅膂力颇为强悍。”又查问他手下不良情况,如果在莲华寺布防,应当如何安排等等。 罗成业对答流畅,精明强干,全然没有昨天吴县令所说的出言无状、不知进退?”,保郎便以为是上司故意压制,不许他冒尖。 了如和尚带着监院僧,打开多宝塔的大门,邀请一行人进去参观。 如同主持的介绍,佛塔结构简单,用料坚固厚实,一层一层看过去,根本没有什么可藏人的隐蔽地方。多宝塔顶层供奉着手持金刚降魔杵的韦陀菩萨的金身泥塑,香案上放着一尊铜香炉,此外就只有一些日常打扫灰尘的用具。 抬头看去,塔顶顶盖如伞,伞骨以石片拼出一条条缝隙,既能采光,又可避雨。最宽处一拃多宽(五指张开,大拇指到中指的距离),人类是不可能钻进来的。 保朗粗中有细,还亲手检查了泥塑,敲敲打打,并没发现任何机关,心中十分满意。当即敲定将宝珠放在多宝塔中供奉,他的亲兵与罗成业手下的不良混在一起再分组,每日三班,日夜不休在塔外巡逻。 为了去疑,保郎建议由自己、吴致远、了如和尚各自拿出一把大锁,宝物入塔之后便同时上锁,钥匙由三个人分别保管。如此安排,天衣无缝,吴致远心想这青年军官谨慎又多疑,也不怪不得年纪轻轻就坐上高位。 保郎手下的亲兵对他更是畏之如虎,噤若寒蝉,他说往东,亲兵不敢往西看上一眼,可见平时御下之严。 全部安排妥当之后,保郎才从馆驿之中请出宝贝,众人对这件节度使的珍宝好奇已久,都睁大了眼睛使劲瞧。保郎从一个檀木大箱里捧出一个七寸来长的小漆盒,打开盒盖,只见锦缎软垫上托着一颗径长一寸多的大珍珠,白净浑圆,上面盖着一层半透明的薄纱防尘。 众人都惊叹此珠之大之圆,确实世所罕见,保郎微微一笑,脸上透露出些许得意之色,“可惜现在是白天,如果是晚上,这颗宝珠还能散发出光辉,是一颗绝无仅有的夜明珠。” 他仿佛怕这些人的眼神让宝珠失色一般,展示过后,立刻将漆盒盖上。接着双手捧盒,亲自供奉在佛塔顶层,韦陀菩萨面前的香案上。 多宝塔大门关闭,三把大锁一一挂在门环上。即将举行的法会人多手杂,了如和尚宣布在宝珠供奉期间,莲华寺后院封闭,无论僧俗都不可进入院中。 罗成业的家就在僧院隔壁,正方便指挥调度,监管巡逻的人员。 一切妥帖圆满,一切尽善尽美。!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21 章 第21章 一行人入住下圭县内一家普通客栈——孙家店,宝珠身为主人家的小娘子理所当然住上房,韦训作为跟随的仆人,订了隔壁普通房间。 十三郎还是对三个人开两间房的奢侈行为非常不适应,先是建议让宝珠睡床,他们师兄弟打地铺,被宝珠严词拒绝。 后又提议他们俩去莲华寺借宿,这样只开一间房让宝珠住就够了,毕竟寺院只象征性收个十几文食宿费,乃是贫寒学子、做小本买卖的行脚商之类囊中羞涩的旅人的最佳选择。 宝珠听了以后大怒,“你们把我一个人扔到客栈,那我雇佣护卫有何用处?” 十三郎被她一吼,怯生生地说:“这毕竟是城里,又不是荒郊野外……我已经在莲华寺挂单了,按照禅林惯例,三日之内都可以免费食宿,再多花费这一份,实在可惜。” 宝珠一挥手,豪迈地说:“我既然雇了你们,还能缺你一个小孩儿的吃喝?”心想自己麾下不过区区两人,再克扣粮饷,来一场微型兵变,那就贻笑大方了。 日常十分抠门的韦训竟然也难得的支持她,对十三郎说:“我们两个,至少要有一个人留在她跟前。” 十三郎一愣:“还能有拐子不成?” 韦训摇了摇头,思索片刻,嘱咐道:“你出去踩个盘子,看看本地掌穴还是不是马三,把点是谁,再打探有什么能过关的野路子。” 宝珠不知所云,问:“你说什么胡话呢?又是‘鸲鹆辣’吗?” 十三郎答道:“‘鸲鹆辣’是画墙上的,口里讲的是‘春典’,这是□□上的切口。大师兄是让我出去打听这里的老大还是不是以前……” 话说到这,十三郎突然看见韦训眼神凌厉瞪着他,赶紧住口。 宝珠催促道:“继续讲呀?” 十三郎小心翼翼地道:“道上常说‘宁舍一锭金,不教一句春’,这些切口你还是不懂为好。” 宝珠愠怒道:“你们是说我穷了,听不起这江湖黑话?” 韦训缓缓地说:“不是不愿教,是你一知半解,反而危险。这就如同你手里提着灯,好奇地向暗河中打量,或许能瞧见一鳞半爪,可在那暗河里生存的怪物,都能清清楚楚看见明处的你。” 他语气严肃,形容又生动可怖,宝珠有点打怵,心中又想这人近几日确实反常,之前她见到市井中什么不懂的,他总是好言好语地告诉,今天怎么如此冷漠? 宝珠冷哼一声,骂道:“好了不起么,我还瞧不上这些鬼话呢!”撅嘴嘟腮,转到屏风后自去生气。 韦训又交代了十三郎一些事,让他去办,十三郎起身走到门口,大声问:“我回来时给你们带蒸饼吃,可还有别的要捎的?” 这一句宝珠当然听得懂,忙喊道:“不要买全素,捎几个羊肉馅的!” 十三郎顿时苦了脸:“派沙弥买肉蒸饼,九娘可真会难为人。” 宝珠不耐烦地道:“又没逼着你吃!天天素斋冷茶,我 再不吃些肉就没力气拉弓了。” 十三郎答应了,又问韦训:大师兄要捎什么? 韦训想了想?,靠近他轻轻说了一句什么。 “啊!……”十三郎似乎有点讶异,瞪着韦训看了片刻,但没有多问,立刻拿上钱出去了。 宝珠对师兄弟两人的言行颇为疑惑,又拉不下脸去问,左思右想不得要领,甚至暗暗担心:他们故意用切口说话,难道是计划把她卖掉么? 两个时辰后,十三郎带着一些消息和热蒸饼回来了,说是马三去年被本地把点给除了,如今担大梁的是他舅子刘茂。 十三郎说:“这县里的把点是个从良的绺儿,道上又恨又怕,都不愿招惹他,我也没能接上盘子。” 韦训神色阴晴不定,站起来说:“你不够斤两,还是我去盘道吧。”接着给十三郎使了个眼色:“放机灵点,别离开她。” 十三郎点头应了。韦训不走正门,匆匆从后窗翻出去了。 宝珠问道:“不觉得你大师兄这两天有点儿反常吗?” “可能节气不好,水土不服吧。”十三郎说了两句废话,殷勤地问:“九娘不再吃个蒸饼吗?这可是远近闻名的食肆,我排了好久的队。一说要买羊肉馅的,还被他们笑话半天。” ------------------------------------- 韦训彻夜未归,一去就是一整天,到了第二天,许多住店的客人聚在客栈大堂里,纷纷议论:无论是否有公验过所,他们都无法通过潼关——整个下圭县直接封城了。 除了传递军机要务的使臣,其他不管是走亲访友、打工买卖还是上京赶考,都通通不许进出。城门一关,几十个带甲军士在城楼上来回巡视,人人严阵以待,好似即将有大军压境一般。 十三郎下去问了问,神色不安地回到房间,“好奇怪,这二年没听说有什么反贼呀?再说这里是下圭,西边就是京师,东边是潼关天险,就算有反贼也不至于突然就打到这里?” 宝珠忧虑地说:“不是外患,难道是内忧?” 十三郎攥拳锤掌:“要这么说,倒是有点像抓朝廷通缉要犯的意思。” 听他这么一说,宝珠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有些不妙的想法。转念一想又觉得多虑,她既不是通缉犯,也不是什么反贼,为什么心里发慌?当下也不顾露不露脸了,带着十三郎坐在大堂中探听。 客人们有人猜是抓番邦细作的,有人猜是城中疫病传播的,谁都不得要领。 一个运送时鲜果品的商人愁容不展:“时运不济,只怕这趟要把货砸在手里喽。” 另一人道:“破财还好,可别牵扯进什么大案,那就是破家的祸事了!” 一直聚到酉时过了,大家准备回屋歇息,店主的本地亲戚突然来访,说是家宅靠近县衙的百姓听到狱房带进去许多犯人,人人都哭喊冤枉。又有人说这些嫌犯都是从莲华寺抓走的。 这一下如同热油炸 开了锅,所有人都没了睡意。 “哎呀呀,叫得实在太惨了!那简直不是人间的动静,不知道是抽筋还是剥皮,这么热的天,我们都不敢开门开窗,捂着耳朵直哆嗦。而且听声音不像是一个两个,得有许多人呢。” 那人一番绘声绘色的形容,旅客们顿时陷入了恐慌,一名士人打扮的中年男子正了正黑色幞头,郑重其事地道:本人是去长安待选的文散官,虽然只是九品,也算是官家的人。想来耽搁在这下圭县中的也不乏朝中有人的权贵,就算不能开城门放行,也总不能把他们都蒙在鼓里。我这就去县衙打听打听。??[” 见有身份的人愿意去探问,店主和众旅客都对他高看一眼,有为他倒茶的,有愿意借马的,前呼后拥簇拥着他走出门去。 宝珠在一侧旁听,等那人走了,凑到十三郎耳畔讥讽:“真是个显眼包,针鼻大的小官儿端什么架子。” 十三郎悄声回道:“九娘没听过‘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刺史’这句话吗?品级再低,也比白身要矜贵。” 宝珠撇了撇嘴,甚是不屑。想宫中大宴群臣之时,前排的亲王公侯还能看得清脸,往后三品以下的官员都跪着抬不起头来,一出长安城,官位的价值竟大大膨胀,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摆谱。 县城并不大,不到半个时辰,这位九品候选散官碰了一鼻子灰回来,悄悄摸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但他确实说对了一件事,城中有硬关系的权贵能够打听到内幕。 这些小道消息从他们的亲信扈从们口中透露出来,又通过仆人传递到街头。消息如同长了脚一般,天还没透亮,城中就有大半人知道了:武威军节度使崔克用敬献给当朝天子的那件稀世珍宝,于莲华寺的多宝塔顶层供奉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偷走了。 不仅如此,负责看守这件宝贝的下圭县不良帅罗成业,被贼人杀死在自己家中,尸体肚破肠流,死相极为凄惨。! 第 22 章 第22章 全城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座佛塔之上。 每个眼睛不瞎的人都能看到:多宝塔二十多丈高,除了底层大门能够出入?_[(,上面几层都没有门窗,每层只有一脚宽的腰檐,没有扶持之处,加上每层腰檐都悬挂一圈铜铃,层层叠叠金黄灿烂,纵然有善攀登之人偷偷往上爬,也绝不可能完全不碰到一个铃铛。如此一来,只要塔底的大门封闭,周围驻守军士,就只有飞鸟才能无声无息地登上塔顶。 然而,这么不可思议的事就是发生了。 孙家店中的客人们讨论得热火朝天。 有汴梁方向来的客人质疑:“崔大帅在我们那号称徐州王,怎么有人胆敢虎口拔牙,碰他老人家的东西?还是崔大帅要献给皇上的宝贝?” 一老人捋着胡子摇头晃脑道:“那必然是无法无天、身负绝技的旷世大盗,否则也不可能突破铜墙铁壁的守卫,飞到塔顶取宝。” 听到老人的说法,一直安静旁听的少女被茶水呛咳一声。她不想让人注意到自己表情有异,以手遮杯,假装继续饮茶。 又有一个年轻客人问:“崔大帅要献给天子的宝贝,应该由他的专员一路押运直接送到长安去,为何会在下圭这里耽搁,供奉到莲华寺去?” 在旅店中担任扫洒的一名老妪咳嗽了两声,拉长声调说:“老奴有个妹妹在吴县令府上做奶娘,因此得来了一点消息。” 众人的目光立刻聚集到她身上,老妪精神焕发,眼不昏腰也不弯了,似乎马上年轻了十岁,她神神秘秘地说:“吴县令最孝顺,这是全城人都知道的。他的老娘信佛,天天烧香吃斋,吴县令是鞍前马后的伺候……” 年轻客人着急地插话:“婆婆,这都跟失了宝有什么关系呀!” 老妪眼睛一瞪:“好没耐心的小郎!不说前因后果怎么讲清楚后来的事!” 听众们急切地想听内幕,连忙斥责年轻客人,求老妪继续往下说。 “这回那崔大帅的送宝特使来到下圭,吴县令自然要做东请客。他老娘便想看一眼那宝贝,吴县令这样的孝子岂有不想方设法之理?于是想出来请宝入塔供奉,老娘以拜佛的名义去看一眼的法子,百般恳求,那特使做人情答应了。听说当今圣上也信佛,莲华寺是远近闻名的名刹,供奉几日也算增光添彩。谁想到就在这儿出事了!昨天早晨开塔察看,那宝贝就这么平白无故地不见了,吴县令的头发一下子白了大半,连忙把守塔的不良人、奉塔的和尚们都抓了起来拷打,只求寻到宝贝,挽回罪过。” 众人听到结局,都觉逻辑严密,过程流畅,鼓噪讨论起来。有说吴家老娘坏事的,有说吴县令愚孝糊涂的。只有那个被夺走关注的小官大为不悦,高声说: “军国大事,岂是一个妇人就能改变的?!” 他喝了口茶,清清喉咙,确定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转移他这边,方才朗声说:“圣上的掌上明珠万寿公主刚刚薨逝,此事天下皆知。圣人伤痛成疾,听说已经辍朝许多日了, 这时候送宝过去,不是自讨没趣吗?一定是崔都护吩咐特使找个借口在路上多耽搁几天,等圣人恢复之后再送,方能有预想的封赏呀。武威军节度使乃是一方霸主,区区一个七品县令,怎么敢因家里私事耽误他的事情?什么吴老娘想看宝,无稽之谈!” 当他讲到公主逝世,皇帝生病的事,少女紧紧咬住下唇。 老妪提供了口耳相传的街头八卦,小官又从业内人士的思路进行了推测,听起来各有各的道理。 店主说:“咱小门小户不认得县令和节度使那样天上的人物,倒是认得那不良帅罗成业。这人可是我们下圭县说一不二的人物,他曾是个绿林好汉,外号‘狮子猲’,就是说他鼻子跟狗一样灵敏,能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来到下圭县三年,破了多起大案,我们下圭的惯偷、强盗叫他治得服服帖帖,号称华州第一名捕。就是人贪财了些,时不时得要一笔孝敬。” 年轻客人抢着说:“那必然是盗宝的大盗畏惧‘狮子猲’的狗鼻子,抢先杀了他,免得以后被这神探缉捕归案啊。” 店主摇了摇头说:“你不懂,罗成业武艺极其高强,一手四方镔铁锏挥舞起来,如同铁桶一般,水泼不进,针扎不透,四五个人都不是他对手,怎么能轻易就被一个贼杀了呢?” 听众们十分尽兴,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接着又回到了主题:那宝贝究竟是什么。 是佛牙?是美玉?是宝石?是书圣王羲之的名帖?还是蓬莱岛的延寿仙丹? 好奇心起,每个人都像吴家老娘一般心痒难搔,只盼能看上宝贝一眼,好有些谈资。店主趁机拿出一斗晒干的瓜子,以两文钱一包的价格销售给众人,并不停添茶倒水,殷勤服务。见十三郎年少,还抓了一把送他。 那个汴梁来的商人突然道:“鄙人倒是听说过徐州的一则奇闻,愿与各位分享。不过到底是不是那件宝贝,我可不敢断定。” 众人连忙催促:“快说快说!” 商人道:“去年武威军中一名普通军士喝醉了酒,在乡间赶路,突然被一条三丈多长、水桶那么粗的白蛇拦住去路,蛇眼像马灯一样散发红光。他吓得酒都醒了,连忙拔出刀来与蛇搏斗,打了许久才将蛇斩杀。白蛇的额头嵌着一枚一寸大的宝珠,能在夜间发光,军士挖下宝珠之后,白蛇的尸体就化成一泓清水消失了。他不敢私藏,便把珠子献给了顶头上司,也就是节度使崔大帅。崔大帅如获至宝,立刻把那斩蛇的军士提拔为亲信。这件事在徐州附近可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军士听说目前还在崔大帅帐下效劳,鄙人不敢添油加醋,句句都是实话。” 众人正沉浸在这个富有传奇性的故事中不能自拔,那个小官突然双掌一拍,仿佛得了天启般茅塞顿开:“对得上!对得上!” 他这次不敢高声,特意压低嗓音说:“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起义得天下的故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白蛇珠这种东西,不管是真是假,都只有天子才配拥有。崔克用纵然在徐州权势滔天,也只是一方豪强,只要他没有造反的心,就不敢私自占有这种名头的宝贝。既然奇闻已经传开了,他必须把宝珠主动敬献给天子,才能显得忠心耿耿,这不是想讨封赏,而是明哲保身之道,不得不为呀。”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这位官家实在是再世诸葛!” 众人纷纷点头,称赞小官的推论合情合理,一致认为莲华寺中被盗的宝贝就是白蛇珠无疑。 宝珠敛色屏气旁听了好半天,直到确认再也没有新的消息了,才心事重重地带着十三郎起身回屋。 她倒不是担心吴县令有丢官杀身之祸,只因韦训已经失踪了近两天,至今没有现身。!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23 章 第23章 宝珠回到房中,打开窗户,往窗外望去。 夕阳西下,多宝塔矗立在灿烂晚霞之中,上千个铃铛随风而动折射霞光,整座塔流金溢彩,如梦似幻。 发生如此大案,想来那附近已经被官兵严加看管,普通香客别想再靠近了。前日他们三个人一起去莲华寺游玩时,寺里熙熙攘攘的热闹景象,仿佛还在眼前。而当时韦训就心事重重,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的多宝塔,如今回想起来,怎能不让人起疑。 他到底在看什么?换防时间?巡防路线?或者只是单纯发呆? 十三郎见她不如往日亲切,冷着脸若有所思,心中忐忑,不敢在她面前胡说八道,只拣刚才听到消息评论:“只是抓贼而已,怎么就封了城,那吴县令好糊涂啊!” 宝珠竟然摇了摇头,缓缓地道:“田舍汉的话怎么做得准。一般守卫森严的内库被盗,十有八九都是内鬼联系,吴县令立刻抓捕相关人员,又封城防止匪盗携带赃物逃走,也算得上当机立断,处置果决。只是严刑拷问这事做的不怎么精明。” 十三郎问:“什么意思?” 宝珠道:“如果是酷吏审问谋反案,锤楚之下疑人必招。谋反乃是承认有反心就能坐实的虚构罪名,不需要有什么证物,官吏即可拿着供状交差了事。盗窃案却与此不同,就算酷刑之下让人被迫承认是自己所盗,但被冤枉的人却无法空手变出来赃物,没有赃物,那案子就破不了,是以拷问不对。” 十三郎听她分析得丝丝入扣,心中好生奇怪。毕竟她以前稷黍不识,麦莠不分,走在街头好像个幼童一样,时时都要人照应。 他不知道的是,万寿公主生于深宫,对市井间的事自是一窍不通,叫她亲自去买口吃食都大有可能被七两称蒙骗。但庙堂之上,达官显贵们的种种敷衍塞责、诬告构陷等龌龊事却是从小耳闻目染,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 “那九娘的意思,被抓的人是冤枉的?” 宝珠叹道:“我又不知道其他细节,哪里能空口断案。只是我自己大概要倒霉了。” 十三郎惊问:“这又是怎么讲?” 宝珠心事重重地说:“如果拷问之下依然没有寻回崔克用的东西,县令当不起这罪责,就会着差人在城中一一搜捕,不然大张旗鼓地封城干什么?就算找不到一时宝物,也总要逮捕拷问一批人,方能显得自己尽心竭力。到时候没有公验的流民首当其冲,会被当作疑犯抓去县衙过堂,就算清白无罪,几十杖挨上非死即残,那可不就是倒了大霉?” 韶王身为皇储备选时,曾经接受过几年“听讼”的教育,每次从前朝回到宫里,总是把当天听到的有趣案子讲给宝珠听。朝中历代以审案闻名的名臣徐有功、苏无名等人的实录,兄妹俩当做故事书读,都给翻烂了。至于酷吏、庸吏的办案思路,都不用专门去找,天天都能看到。 她对官府下一步的行动推断也相当准确,这一天下午,街上便传来消息,衙役们全员出动,挨家挨户地 搜捕盗贼,其势头像要把整座城池给掀翻。不仅要抓贼,一切身份可疑的市井人士,从云游僧侣到耍猴、戏蛇的游方艺人,妓院、赌场从业人员,乃至街头讨饭的乞丐都要盘查。 本街区的里胥慌慌张张来到孙家店,知会店主准备好给客人登记的册子,预备迎检。店主又一间间敲门,把迎检的消息通知给住店的客人。 十三郎得了消息,眼见祸事将至,急得热锅蚂蚁一般。他虽然从小在街头摸爬滚打,三五百钱内的人情世故颇为熟悉,却从来没经历过这种牵扯权贵的要案,毕竟年纪幼小,韦训又不在,登时慌了手脚。 他急道:“这可怎么办?这样的大案,稍有差池就会祸及妻儿,贿赂多少钱都混过不去呀!” 此时城门已封,其势如瓮中捉鳖,是人是鬼都插翅难飞。宝珠也是愁肠百结,幽幽地说:“下圭县不算大,户籍上也有五、六万人口,想来一时半刻还查不到这里,只盼你师兄赶紧回来,或许还有转机。已经两天了,那臭小子到底干什么去了?!” 十三郎咬紧嘴唇,低着头不说话。 宝珠见他竟敢在这种大事上隐瞒,气得只想寻一块竹板打他手掌,可这孩子终究不是她亲弟,打起来没那么顺理成章。只能按捺脾气,迂回曲折地问:“你师兄走之前叫你捎东西,你老实说,他要的是什么?” 十三郎心想要是一丝口风不漏,决不能逃过这一劫,只能支支吾吾地说:“他让我捎些精炭……” 宝珠奇道:“要说我缺画眉的石黛还能偶尔用上一块,天那么热,他要炭做什么?” “……”十三郎又变成一个光头没嘴的闷葫芦。 突然之间,宝珠脑海中浮现出当时落难,暂居长安翠微寺,韦训在炉子上将她的珠宝熔化成金水的过程——偷来的东西要销赃,销赃最好改变原物的形状。 ------------------------------------- 太阳落山之后,韦训还没回来,倒有一个陌生老翁带了四个伴当到孙家店来访。 这人六十多岁,穿一身朴素短袍,个头矮小,貌不惊人,两只眼睛成一条缝,有些老眼昏聩的样子。但是四个伴当虎背熊腰,遍体刺花,一看就绝非善类。 老翁往店里一站,店主立刻慌了神,诚惶诚恐地迎了上去,结结巴巴颠三倒四地说:“您怎么来了!小店、小店,您先喝茶!”自己承受不住,吓得转头喊老板娘,“老婆子快出来!刘老丈来了!” 又十分小心地搓着手解释:“我们这个月的孝敬已经、已经给过……不知老丈还有什么吩咐……” 那老翁挥手叫他闭嘴,中气十足地朗声说:“前日,有个穿竹布青衫的年轻人,带着一个小沙弥、一个年轻女子,牵了一头驴住店,你去知会一声,说下圭刘茂来访,请他屈尊来见一面。记着,要恭敬!另外叫厨下准备一桌酒菜,酒水尤其要顶好的。” 店主岂敢怠慢,一叠声答应着,让妻子加急安排宴席,自己则小跑着上楼去里叫人。他心里好生奇怪,明明是一位闺秀娘子带着一个青衫家仆住店,怎么到刘茂嘴里却反了过来?心里又很害怕,假若那一行客人惹怒了这位白头老翁,在他店里血溅五步,那孙家店的生意恐怕是做不下去了。 宝珠听了店主的话,心里更是奇怪,正是封城戒严之时,这人气势汹汹来到客栈,点名要见韦训,是仇家还是熟人?十三郎打发走店主,忙说:“我下去跟他说,师兄现在不在。” 宝珠拦住他:“不急,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下去会一会这老翁,说不定他知道点什么。” 十三郎惊道:“这人就是本地黑-道的首领,九娘你……” 宝珠在房间里担惊受怕憋了两天,早就气不顺了,冷笑道:“本姑娘还是死过一回的大唐长公主呢,我是怕鬼,可不怕人,更何况一个快要入土的老头子。再说这人既然是黑-道,要真想对我们不利,你混账师兄不在,我们躲着不见,他能善罢甘休吗?” 十三郎叹了口气,承认她没错,“必然不能,九娘说的是。” 宝珠出身李唐皇室,从小喜动不喜静,日日以骑马射箭击鞠捶丸为乐,本就有几分胆气。大病初愈时体魄衰弱,胆气也弱,遇到事端,不免有惊慌怯懦的情绪。如今身体逐渐恢复,胆识也渐渐恢复如初了。 宴请群臣,接待使节,她从小跟着父母兄弟见过多少大世面,虽然身份已无,胆魄却还在。她拢了拢头发,整了整衣裳,带着十三郎款款地走下楼来。!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24 章 第24章 刘茂一听韦训不肯见面,让一个二八少女出来应对,心中十分不悦。出奇的是这女郎年纪虽小,但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竟有种天然的威严魄力,身边明明只有一个小沙弥陪着,却有带了一大群手下的气势。自己带了四个伴当,竟硬是被一个孤身的美貌少女压下一头。 要说是江湖侠女,肤发就过于完美了,双手也是雪白细腻,不是惯用刀剑的模样。要说是娼门中的风尘女子,气质又绝不能如此尊贵。 刘茂几十年江湖经验,一双开过光的眼睛,竟然看不透这少女底细,心中也是暗自惊异,不由自主地站起来拱了拱手,自述身份:“小老儿刘茂,是下圭县水下的掌穴。” 宝珠冷冷地道:“我是李氏九娘,听不懂你们的江湖切口,老丈还是明白说话吧。” 刘茂一愣,心想自己虽然是见不得光的黑-道人士,但资历身份高,又是地头蛇,道上人士怎么也得给几分面子,这少女竟敢对他出言不逊。 道上向来有“四不惹”的忌讳,第一僧道,第二女人,第三孩子,第四乞丐。 僧道是方外之人,女人和孩子是弱者,这三种人本不该出现在危机四伏的江湖上,既然敢单身闯荡,说明他们要么有能自保的绝艺,要么有足够强悍的背景。这个自称九娘的少女带着一个小沙弥,两个人就占了三条大忌,刘茂虽然暗自恼怒,却不敢轻视。 最近还有江湖流言,说眼高于顶的青衫客并非自愿出游,而是被一个武功更加绝顶的骑驴娘子给擒获了,不得不当人奴仆供人驱使。刘茂倒是不信这种无稽之谈,一个少年高手已经是世间罕有,怎么可能顶上还有个顶? 再说自己今日来是有求于人,不管对方表现的何等傲慢,也只能照单全收。 众多思绪一闪而过,刘茂审时度势,邀请宝珠落座,让伴当给两人斟满酒,“这么说吧,下圭县水面上的一县之主是吴致远吴县令,那是上九流官家的领袖。至于下九流行当的头领,就是小老儿我了。” 宝珠“哦”了一声,并没露出什么尊敬或者畏惧的神情。 “你怎么知道我们住在这里?” 刘茂微微一笑,指了指客栈墙上的题壁,宝珠扫了一眼,看见那头青色的猞猁藏在角落中,也不知道韦训什么时候画上的,登时气得牙根痒痒。转念一想,就算他不画这东西,麟首鞭乔石能找上门,这老翁自然也能找上门,地头蛇在自己地盘上,当然遍布眼线。 或许韦训一个人能方便隐身,但是加上她、十三郎和一头丑驴,这一行目标就太过显眼了。 她问:“老丈找韦郎有什么事?” 刘茂扫视左右,店主乖觉,早已经把别的客人迁到远处,附近只有自己带来的四个伴当,于是低声说:“九娘子应当知道我来找他什么事,小老儿也是无可奈何,被迫上门求人,恳请青衫客高抬贵手,放同道一马。” 宝珠越听越疑惑,蹙眉道:“我不知道他干过什么,还是请老丈说清楚吧。” 刘茂以为她是佯装不知,深深叹了口气,只能打开天窗说亮话:“道上老规矩,是不能碰朝廷的东西的,如今青衫客盗走莲华寺佛塔上的宝珠,惹来官府全城追查,小老儿水面下的生意可就举步维艰了。” 宝珠一惊,立刻反问:“你怎么能笃定就是韦训盗珠?你亲眼看见了吗?” 刘茂微微一笑:“不必小老儿亲眼看见,那多宝塔的样子全城人都看得到,有本事从那种地方盗宝的,这世间只有青衫客。更别说只用一击就杀掉了武艺高强的‘狮子猲’罗成业,关中方圆八百里,都没有这般高手。罗成业头颅被割掉带走,就如同这墙上青色的猞猁一般,是他成名的手段。‘一击致命,取其首级;不中,则飘然而去。’九娘子自然应该听过吧。” 完全没有听过! 宝珠震惊极了,转头看向十三郎,小沙弥低着头,既没有反驳,又不敢看她,竟然是默认了。 她是见过韦训用匕首处理兔头和鱼头的,手段当然爽快麻利,削果皮去果核,也是干净利落。但是人头?他不是个盗墓贼吗?要说那爱捉弄人的促狭鬼真有这般本事,他到底用什么武器去割人首级,就是那把当餐刀使的匕首吗? 宝珠回想起自己一路上吃过他处理的食物,一时间腑脏上下翻腾,这桌酒菜是一点儿都不想碰了。 刘茂看她神色迟疑,自以为说中,手里端着酒杯站起来,“小老儿手下所领不过是娼妓、庄荷、伶人、粪头、走卒、保媒之类上不得台面的行业,然几千人衣食所系,官府搜查,百业俱停,又有许多无辜下属给抓去拷打,实在不堪其扰。恳请九娘子转达,请青衫客把官家的宝珠还回去,小老儿自有厚礼相送。 至于那罗成业,实与小老儿有大仇,去年他借口公事,杀了我侄儿马三,因他是官府治下不良帅,我们不便报仇,如今有人勾了这笔血债,那就是小老儿的恩人。恩人有何所求,只要小老儿能办到,必然竭尽所能。” 掷地有声地说完这段话,刘茂仰头自干一杯,他身边伴当立刻上前斟满,他又喝了,如此连着干了三大杯酒,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放在桌上,拱了拱手告辞离去。 宝珠坐在桌旁,心中思绪万千。 抬眼看见十三郎赔着小心站在旁边,冷笑一声:“吃菜呀,人都走了,剩下多可惜。” 十三郎哪里敢动筷子,头摇的拨浪鼓一般:“我还不饿。”又说,“这老头说的可怜,其实他掌管这满城的赌坊、妓院,手下还有许多小偷强盗、保镖打手,并不是好人。” 宝珠哼了一声,冷冷地说:“那你师兄盗我陵墓,割人脑袋就是好人了?” 十三郎一愣,不敢接话。 宝珠说:“这老翁既然确定被盗的东西是一颗珠……珠子,还知道那个罗成业是被一击打死的,这许多内幕,必然在衙门里有眼线,肯定不会是什么循规蹈矩的老实生意人。” 她一边思索,一边站起来缓缓往楼上房间走,瑟缩在远处的店主忙喊:“小娘子稍等,您的金子落下了。” 宝珠回头道:“那是刘茂付给你的酒席钱,不是我的。” 店主哪里敢收,赔笑道:“刘爷在这城里吃顿酒,哪里用得着花一文钱,小人就有八百个胆子也不敢收啊,自然是小娘子的脂粉钱。”双手捧着金锭,亦步亦趋地送过来,见宝珠不伸手,又强行塞给了十三郎。 他心想连刘茂这等叱咤风云、心狠手辣的大佬在她面前都只敢站着敬酒,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来头的大人物,心里惴惴,“小人有眼无珠,这几日怠慢了小娘子,娘子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说,如果不方便,就告诉我老婆。” 宝珠哪有心思应付,随便点了点头,转身回房了。 “你师兄跟那个不良帅罗成业有故仇吗?” 宝珠突然发问,十三郎一愣,答道:“我不知道,狮子猲以前是个强盗,其实跟我们并不算同行。” 宝珠暗想:难道是曾经在绿林混时有过节?可罗成业已经从良多年,当年韦训才多大年岁?再说他们只是因为赶路才经过下圭,并非特意来到此地,要说是仇杀,也过于巧合了。 官员断案离不开“证、迹、赃、供”四个字,江湖中人则参考个人技艺和杀人手段,说不清谁更高妙,只是让韦训的可疑之处更多了。!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25 章 第25章 “废物!都是废物!!” 此时莲华寺的多宝塔顶层,担任押送宝物的特使保朗正暴跳如雷地怒吼。他抽出横刀把香案劈成两段,碎片激飞,香炉灰洒了一地,站在一旁的吴致远连忙侧身闪躲。 刚才狱房中来人报告,又有一名嫌犯在酷刑中死亡,保朗勃然变色,拔刀劈砍泄愤,双目之中隐隐闪着嗜血的红光。了如和尚站在一旁哆嗦,不敢吭一声。 吴致远战战兢兢地劝道:“特使息怒!特使息怒!” “息怒?我的怒气能平息,崔大帅的怒气你可平息得了吗?!这可是你推举担保的地方!”保朗高声质问,回头冲那个狱房来的小吏吼道:“再审!继续审!” 那狱吏手上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洗干净,连忙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地答应,连滚带爬地下塔去了。 究竟是谁?能在这密不透风的佛塔中把节度使的宝珠盗走? 吴致远双手抄在袖中,苦思冥想不得要领。为了前途挖空心思地逢迎,结果竟亲手惹来这祸事,无尽悔恨自不必多说,短短几天,他头发已经全白了。他本来觉得保朗器宇轩昂、前途无量,还曾想过把女儿嫁给他,如今翻脸,这人竟如同一头残暴的野兽般杀人不眨眼,自己手下当班的亲兵也不手软。 从五天前起,负责押运的保朗、下圭县县令和莲华寺主持三个主事人一起,捧着盛有宝珠的漆盒放在这多宝塔顶层,供奉在韦陀菩萨的面前。三个人都验看过后,一起下塔锁门,每人一把锁,每人各自保管钥匙,缺了哪一人都打不开大门。 因为这是武威军节度使要送给皇帝的宝珠,所有人都十分慎重,保朗亲自把塔身内外验看过多次。他自徐州带来的亲兵和下圭县不良人一起巡逻,每日清晨,三个人都聚在一起,共同开塔验宝。 就是这样万无一失的措施,宝珠依然不翼而飞。 前天早上,他们三个人开锁登塔,发现漆盒中空空如也,仅留下承托珠子的锦缎软垫。三个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保朗连忙扒开锦缎寻找,只见软垫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几个字。 更加奇异的是,韦陀菩萨的金刚降魔杵上盘绕着一条白蛇,浑身晶莹如玉,两只蛇眼仿佛红宝石一样,沉默地盯着三人。 了如和尚在惊恐中喊了一句:“宝珠被白蛇盗走了!” 保朗接着暴怒翻脸,如果不是吴致远劝阻,主持就要血溅当场。慌乱之中,那条蛇也不见踪影了。 接班的不良人吓得魂飞魄散,慌忙去僧院隔壁通知上司不良帅罗成业,却发现此人竟惨死家中,头颅不翼而飞,肚子上插着自己成名的武器四方镔铁锏,一挂血淋淋的肠子高高悬挂在房梁上,室内仿佛屠宰场。 那四方镔铁锏不仅是罗成业自己的武器,而且没有尖头也没有开刃,一根铁棒硬生生捅进肚腹之中,狮子猲一身惊人艺业,竟然没有丝毫反抗余地,那是何等高强的武功。 不仅如此,罗成业的尸身遭到严重毁坏, 那凶手似乎对他抱有极大的恨意,不惜将他开膛破肚,扯出五脏六腑来狠狠糟践。 所有能接近多宝塔的守卫及僧人一共抓获二十人,当夜就拷死了三个,有七人受刑不过承认盗珠,却说不出珠子的所在。 吴致远绝望地哀求:“特使,我已让下圭县所有公人在城中全力搜捕盗贼了,但宝珠被盗实非人力所能为,崔都护纵然降罪于下官,下官也是无可奈何呀。” “非人力能为,还能是天意吗?” 保朗喃喃自语,抬头看向塔顶。多宝塔乃是南北朝能工巧匠所造,顶盖如伞,伞骨的缝隙之间投进一条条光线,从中间向着四面八方辐射出去,如正午烈日,如佛陀法/轮。 保朗脑海中浮现出那白蛇熠熠发光的殷红双眼,浓稠的鲜血从白鳞之下喷涌而出…… “人进不来,那就是飞鸟?是猿猴?是儿童?不管是什么东西偷了我的宝珠,我一定要宰了它夺回来!!” 保朗恶狠狠地在香案残骸上劈了一刀,其表情之狰狞疯狂,让年过半百见过许多风浪的吴致远也觉得不寒而栗。 至于死掉的不良帅,保朗并不在乎。他既然是押运特使,当然只关注被盗的宝珠,失了珠子,肩负守卫职责的罗成业本就该死。就算当天没有被杀,现在也早已被他亲手砍做两截。只是两天过去案子仍没有丝毫线索,到了今日,保朗终于想起来询问那条死狗。 他声音瞬间从暴怒转为冰冷,平静地问道:“罗成业尸身何在?” 吴致远被他快速的变脸吓得后背激起一层鸡皮疙瘩,答道:“回特使,因天气炎热,已运回县衙,放置在狱房地下,能稍微缓解腐烂。” “仵作怎么说?” 吴致远立刻掏出尸单呈上:“经过查验,他身上只有肚腹一处致命创伤,头是死后割下来的。” “凶器是他自己的武器四方镔铁锏?” “正是。” 保朗道:“带路,我要去他家中看看。” 烟霭袅袅,韦陀菩萨手持金刚杵,威严而沉默地俯视着这一切。 ------------------------------------- 入夜的时候,十三郎提议自己带着铺盖在宝珠房中借宿,方便有个照应,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下圭城万籁俱寂,夜幕之中隐隐约约传来一两句公人喝骂的声音,也不知道搜捕进行到哪里了,但迟早会来到她们住宿的这家客栈。虽然店主现在殷勤伺候,但到时公人进门,他一个小小生意人,当然不敢为她隐瞒。 黑暗中,十三郎翻身的声音传了过来。 韦训依然下落不明。 唯一跟他有关系的这个小沙弥,却说不出师兄到底去了哪儿。宝珠察觉到他可能知道点什么,却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或不能解释。但他为她发愁的情谊倒是相当真诚,不似作伪,如今在她房里打地铺,铺盖也是紧贴在门后,身边放着那根木棍防身。 翻来覆去 实在睡不着,宝珠悄悄起身,望向窗外月下的莲华寺多宝塔。 一个身负绝技的大盗偷走了塔顶的宝物,又辣手击杀了守护宝物的不良帅,是谁能飞檐走壁,在皇城中偷盗也如同探囊取物般容易? 倘若皂隶上门,搜身逼问,再受一次安化门前的折辱,她又该如何自处?四方城门已经封锁,她此时就算想逃,也没有可逃的去处。 一念及此,宝珠委屈地落了两滴泪,房顶上的瓦片突然发出一声极其细微的声响,如同野猫经过。如果已经入睡,是不会发现的。然而宝珠此时正细细回想这两日的遭遇,五官十分敏锐,立刻察觉到这个细微的声音。 一股喜悦之情涌上心头,宝珠忍不住脱口轻呼:“你回来了?!” 窗户给他留着,没有从内拴上。一个人影轻轻推开窗扇,蹲据在窗框上,逆着月光盯着她。 宝珠登时察觉有异:身材和衣服都不对。这个人影穿黑色紧身衣,比寻常男子高大不少,肩宽腿长,脸上蒙着刺客般的黑布。 黑衣人翻下窗框,朝她走来。 “你是谁?!” 宝珠出声喝问,正如韦训说的那样,距离太近,此时张弓已经来不及,她只能从箭筒里抽出箭矢,以锋利的箭头抵在身前防护。 黑衣人的脚步顿了一顿。 十三郎也已经被惊醒,抓起木棍冲过来挡在两人之间。 有他一挡,宝珠一边后退一边张弓,才得以及时将箭搭在弦上。谁知十三郎突然喊了一声:“七师兄!”立刻丢下武器,匆忙去拿蜡烛。 那个黑衣人不再逼近,赞了一句:“好俊的小娘子!”声音清朗脆嫩,竟然是女人的嗓子。 等到十三郎把蜡烛点燃了,宝珠这才看清,这人身量虽高,但肩宽腰细,凹凸有致,是个很有力量感的女子。 黑衣人伸手扒下遮面的黑布,露出一张既美又狰狞的脸来。她本来相貌应该十分俊逸,却自上而下被斜劈了一刀,从左额贯通到右颌,伤疤既长且深,皮肉都翻了出来,纵然已经愈合了,却依然触目惊心。 “四胖子说韦大被一个骑驴的小娘子活捉了,我还不信,如今亲眼见到娘子这般姿容,倒是信了四五分。” 女子带着欣赏的目光上下打量,宝珠竟不由自主羞红了脸。这黑衣人虽然是女儿身,却有一种雌雄莫辨的魅力,举手投足间英姿勃发,是那种能让许多少女意乱神迷的春闺梦里人。 “鄙人霍七郎,韦训的师弟,见过小娘子。” 她拱了拱手,潇潇洒洒行了个男人见面的礼,后退几步,又跳到窗框上坐下了。 宝珠惊魂未定,又有些莫名其妙。这人从身材相貌到声音都分明是个女子,却自称‘七郎’,十三也叫她师兄,不知是何缘故。 女子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了片刻,问:“韦大不在吗?还想找他谈一桩生意。” 宝珠戒备地问:“什么生意?” “他不是从佛塔里偷了个一寸大的夜明珠么 ?珠子又不能藏起来当蜡烛用,自然得出手,我想从中做个牙人,抽点佣金买酒喝。” 宝珠心里咯噔一下,质问道:你又怎么知道是他偷的? ⒛本作者饭卡提醒您《大唐辟珠记》第一时间在.?更新最新章节,记住[( 霍七郎大大咧咧道:“虽然不是亲眼所见,但这点子很硬,只有他能得手。霍七虽然能登塔,却不能保证不碰一个铃铛。就算侥幸不失手,也没有缩骨术钻进塔顶。那普天之下,能从容上下进出的就只有大师兄了。” 不仅是本地的地头蛇,连他自家的师兄弟都觉得是韦训出手盗宝! 宝珠心潮澎湃,虽然十三郎已经叫破对方名字,她却始终没有放松弓弦。霍七郎见她全身紧绷,时刻警惕,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无奈地摸了摸鼻子。既然已经见识过传闻中的神秘美人,又没找到韦训,就道一声叨扰,翻身从窗口溜走了。 霍七离开之后,宝珠徒自惊魂不定,想了想还是把窗户关好拴上了。又检查了一遍门闩,确认屋内再无旁人,她揪住十三郎的领子,又急又气地吼道:“其他人都闻着味儿找上门来了,还不肯说韦训干什么去了?!” 小沙弥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竖起三根手指赌咒:“善缘向佛祖发誓,确实不知道大师兄现在身在何处!如有说谎,叫天雷劈死我!” 宝珠连忙捏住孩子的手,捂住他的嘴:“别胡说!要成真的!” 她想起幼年时向父亲撒娇,抓着他的袍子赌咒说“若离开阿耶身边,就叫小贼偷了珠儿去!”如今背井离乡,落魄江湖,可不就是被小贼偷走了吗?不仅偷了,还把她孤身丢在险境中不辞而别。 她浑身无力,沮丧地往榻上一坐,喃喃自语:“这人究竟去了哪儿?” 十三郎也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垂头丧气地说:“天下所有人都说是大师兄偷了那宝贝,九娘也是这样想吗?你是不是担心他盗宝后自己携赃潜逃了?” 宝珠长长叹了口气,摇摇头说:“我倒并不这样想。虽然所有线索都指向那促狭鬼,而我也没什么证据……” 十三郎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满眼期盼等她说下去。 宝珠道:“只是常理推断罢了。他既然能去皇城贡库中偷橘,那宝库之中也可说随意来去,任意拿件什么东西都是价值连城,不至于到了下圭才突然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人我见过的多了去了,此事定有蹊跷。而且他向来做事肆无忌惮,就算一时兴起想去盗珠,也不会瞒着。至于那个‘狮子猲’……” 宝珠挫败地仰天一叹:“哎,这事我实在没有头绪。” 韦训身上藏着许多谜团,都是她不知道的,而他故意用春典不让她知道更多。 当她持灯看向暗河中时,他也是隐匿在黑暗水面之下的怪物之一吗?!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 第 26 章 第26章 两个人秉烛交谈,还没说完,忽听楼下马棚里驴子嘶哑聒噪的吼声。 平时都是韦训伺候那头瘦驴,他失踪之后,这两天根本没人有心思去管它,草料饥一顿饱一顿,早就心有不满了。驴叫撕破了寂静的夜,紧接着是一个男人“哎呦呦”的痛呼。 宝珠立刻止住十三郎说话,抄起弓,打开窗户,搭箭瞄准楼下马棚。那男子被驴狠狠踢了一蹶子,从马棚里抱头鼠窜逃了出来,接着头顶嗖的一阵冷风,一支羽箭直接穿透他的幞头,像一枚特别长的簪子直插在发髻上。 他惊魂未定地摸摸头顶这支冷箭,抬头望去,见二楼一扇窗户后,一名女子正持弓对着他。箭头往下偏个两寸,他最少会丢一只眼睛,是字面意义的高抬贵手。 陌生男子捂着肋下被驴踢的伤,忍痛低呼一声:“还请手下留情!是小狐公子派我来看看珠儿姑娘过得好不好!” 这句隐语电光石火般触动了宝珠,心脏顿时如惊马一般怦怦狂奔起来,持弓的呼吸节奏全都乱了——她兄长李元瑛的乳名就叫小狐,而宫外无人知晓她的闺名。时间已经过去快一个月,她万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场景听到与她过去相关的词语。 宝珠竭力控制心中激动,压着嗓子吩咐十三郎:“去,开门叫他上来!” 十三郎惊道:“这可是陌生人!我、我未必能……” “今天见的哪一个对我来说都是陌生人!不缺这一个了!” 宝珠连声催促,十三郎只能拎着棍子下楼去了。 这一夜过得如此不平静,霍七走后,又来了个滚一身马粪驴屎的怪人。十三郎不情不愿把他迎上二楼,秉烛一照,只见这中年男子年约四十,作商贩打扮,斯文白净的脸上留着三缕细长胡须,因为被驴踢了一脚又得爬楼梯,痛得面容扭曲。 期间店主出来查看,十三郎忙称是自己给驴添夜草的时候被踢了,才作出响声,把他哄回去了。 两人进屋,宝珠仍然持弓守候,厉声斥问道:“你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那男子瞥了一眼十三郎,并没有开口,只是自怀中掏出一份折叠成条形的册子和一只银色的小口袋,毕恭毕敬地双手捧着递给宝珠验看。 宝珠几乎捏不住弓弦了,那口袋是官员佩戴证明身份的信物鱼袋,里面装着鱼符。她将弓挂在肘上,用颤抖的手接过册子翻开,只见朝廷制作公文专用的黄藤纸上,盖着吏部官印,清清楚楚写着官员姓名杨行简,是从六品的亲王府幕僚。银鱼袋是五品以上官员佩戴的信物,越级赐予,乃是格外的信任恩遇。 那人跪地稽首行了大礼,轻呼:“珠儿姑娘万安!是小狐公子派我来的!” 听闻此言,宝珠感到一股热流涌上胸口,她带着哭腔问:“你是谁?阿兄他、他知道我没有死吗?” 中年男子仍是警惕地盯着十三郎,不肯开口。他跪姿挺拔,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膝上,气质端庄凝重,一派贤良文士风范,与那身肮脏狼狈的行 头反差极大。 宝珠立刻命令道:“这小沙弥早知我的真实身份,你但说无妨!” 那男子听了这话,才肃容道:“臣杨行简,任韶王府主簿。殿下身处幽州,惊闻公主薨逝的噩耗,哀痛欲绝,寝食俱废,始终不愿相信您是因疾猝死。殿下赐银鱼袋,命臣隐瞒身份,前去长安调查您真正的死因。” 宝珠哇的一下哭了出来,而杨行简也流出激动的泪水,两人对坐痛哭,情绪都十分激动。 宝珠哭道:“你怎么现在才来?调查出我的死因了吗?” 杨行简哭道:“臣羞愧难当,韶王殿下安排在您身边的人全军覆没。” “阿兄在我身边安插了耳目?” 杨行简拭泪解释:“殿下身受诬陷前去幽州,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公主,只怕您也受人所害,安排耳目为的是随时得到您平安喜乐的消息。” 宝珠泪盈于眶,惨然一笑:“阿兄一向谨慎,可惜我还是被害了。那你什么时候才知道我没有死?” 杨行简从怀中掏出一角精心包裹的布帕,展开帕子,里面裹着一只脏兮兮的丝履。上面镶金嵌玉,鞋头翘起,正是公主下葬时穿的寿鞋。 “臣在长安始终没有查到什么头绪,倒是在安化门那探听到一则传闻,有个自称珠儿的疯癫女子说是公主的人,想要入城未果,被家仆领走了。” 宝珠面上一红,承认道:“那是我。” 杨行简继续说:“既然没有别的线索,臣只能跟着这则传闻探访,谁想在路边发现这只鞋埋在泥中。此翘头履乃是缂丝云锦所制,颜色、图样都不是民间富豪家能拥有的,臣因此起疑。” 宝珠回想当时从翠微寺步行赶赴长安,一路魂不守舍,因为鞋不舒服,中途被她脱掉扔了。这人好生细致,竟然从农田里找到了这只鞋。 女子的鞋袜乃是私物,并非陌生男人可以持有的,杨行简告罪之后,毕恭毕敬把鞋交给宝珠。 “臣假扮成商贩在那条路上来回行走,探访了许多天,终于发现您的踪迹。当时公主灵柩早已经下葬,臣惊骇莫名,几乎失态,又满腹狐疑,不敢相认,只能默默尾随观察。其后见公主展示百步穿杨的箭术,方才能确定是您本尊。” “主簿既然早早就认出了我,怎么一直到今天才来相认,还被驴……咳,还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 杨行简的脸色一下子晦暗了,连着瞅了几眼十三郎,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神色更是古怪:“臣当然想立刻与公主相认,只是……只是您被……被恶仆所掳,臣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实无法相救,只能一路跟随,见机行事。” 终于咬牙道出苦衷,杨行简回想这一路上险象环生,与恶人斗智斗勇,心潮澎湃不能自已,突然扑倒在地失声痛哭。 “那恶仆一路上盯梢极紧,臣始终不能靠近,让公主生生受了这许多日的委屈,臣罪该万死啊!” 宝珠本来热泪盈眶,被他这样一说,莫名其妙,跟十三郎对视一眼,小沙弥露出了哭笑不得的尴尬神情。 她问:“什么恶仆?什么被掳?” 杨行简哽咽着道:“就是牵驴的青衣奴啊,他之前数次半夜破窗威胁恐吓,臣咬紧牙关不肯吐口,他就百般折磨,将臣挂在旗杆上晾了一宿。我想写信求韶王派来救兵,可信也差点被他夺走,臣拼了命将纸张塞进嘴里咽下才保住秘密。公主请看……” 他扒开圆领袍的领口,赫然见到一个青黑色的手印握在脖颈上,想必是足以让人窒息的力量紧紧捏住咽喉才会形成的瘀伤。 “这两日那恶仆不见踪影,臣观察良久,这才敢半夜前来相认,公主,请立刻随臣离开此等险境!” 宝珠面上发窘,斜着眼睛瞥十三郎,他也局促不安,将手里防范御敌的棍子放下了。 这个误会闹得有点大。! 饭卡向你推荐他的其他作品: 希望你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