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刀客加持我身》 第1章 老头,瞎子,少年 呼呼…… 屋外寒风飘雪,屋内炉火正旺。 “啧啧,今晚不知道又要冻死多少人喽。” 屋内老人微微摇头,仿佛已经习以为常了。 瑞雪兆丰年,这句俗语得放在太平盛世。 如今大乾内有奸臣当道,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外有强敌虎视眈眈,扣关犯边。 民不聊生,流离失所,这一场大雪,又不知会埋葬多少无家可归之人。 不过这些都跟老人没有关系,他也只是感慨一句罢了。 各家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自己有房,冻死的不是自己就行。 甚至还可以美滋滋地喝上一壶酒,暖暖身子。 老人咽了咽口水,扭头对炉子旁烤火的少年道:“胜儿啊,去东家酒肆那里买点浑酒,再要碟炸花生。” 闭目养神的少年露出诧异的神色,“老爷子,你平时不都舍不得这几个钱吗?” 大雪纷飞,酒可以暖身,所以在这个时节比较贵,哪怕是掺了水的浑酒,一壶也敢卖五十文,即半吊子钱。 而炸花生更不用说了,那是要用到大量油的,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一碟能卖到三十文钱。 就算现在大乾内忧外患,通货膨胀,一个能让普通人饱腹的炊饼,也才三文钱而已。 而他们爷俩,一天运气好,有贵人捧场,能赚个两吊子钱,要是运气不好……哈西北风。 “嘿嘿,就像胜儿你说得那样,人世间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了,苦了一辈子,还不能享受享受么,今天就不攒了。” 老头嘿嘿笑道,从裤裆里左掏右掏,拿出一吊钱来。 “老爷子,你不会又把钱藏裤裆里了吧?” 少年睁开眼,视网膜一片灰白,不见瞳孔黝黑。 没错,他是个瞎子,从眼眉上的两道疤痕能明显看出是人祸。 不过他虽然瞎,但鼻子还是很灵敏的,相隔数米,就闻到了那吊子钱上的吊味。 “嘿嘿,财不露白,你这瓜娃子,那么爱干净做甚,反正都是要给别人的,快去快去,一会儿让你多吃点便是。” 老头不满道。 他这个捡来的孙儿什么都好,就是太爱干净了,哪怕是寒冷的冬天,也要隔三差五洗个澡。 “行吧,少见你花钱,今天却是不能扫了你的雅兴了。” 少年伸过去一枝树杈子,有些嫌弃道:“你把钱系上面吧。” 他们爷俩平时挣的钱除了维持生活基本所需外,都被老人攒了起来,美其名曰说要给孙子娶个媳妇儿。 可少年知道,他一个瞎子,没权没势没多少钱,等老爷子两眼一闭腿一蹬,又有谁会把自家姑娘推火坑? 而且…… 他摸了摸眉骨上的刀疤,神情凛冽。 “绑好了,去吧。” 老头乐呵呵的声音打断了少年的思绪。 “得嘞,走了,大雪天的使唤一个瞎子给打酒,亏您狠得下心。” 少年挑起拐杖,摸索着将墙上的打酒葫芦挂在腰间,披上蓑衣戴着斗笠,顶着风雪出去了。 这路,他走了上百次,早已轻车熟路。 “臭小子,也不把门带上。” 老头望着少年远去的背影笑骂着,费劲吧啦地把门给关上,喘了会儿气后,蜡黄的脸色有了点红光,许是想起一会儿的酒食,有些迫不及待了。 “小二,热壶浑酒。” 少年来到镇上的酒肆,这也是他寻常工作的地方。 平日里爷俩一个拉二胡,一个唱,得的赏钱与酒肆老板三七分账,这七成还是人家的。 谁让这是镇上唯一的酒肆呢。 这几天下雪下得太大,客人基本是买了酒就回家窝着,他们爷俩索性也在屋里窝着,反正赚不了几个钱,要是冻感冒了,汤药费可贵着呢。 “啊,是陈胜啊,给你爷打酒呢?把酒葫芦给我吧,我去给你筛酒去。” 在柜前打瞌睡的店小二被惊醒,还以为是东家来视察了,见到是少年,也就松了一口气。 “酒葫芦给你,别给我掺水,再要一碟炸花生,休要缺斤短两。” 少年说道。 他在这酒肆干了好几年了,深知这其中猫腻。 “放心好了,知道你鼻子灵,咱也不会坑自个儿人。” 店小二摆了摆手,筛上一壶酒,去伙房温烫去。 少年摩擦着被自己盘得光不溜秋的盲杖,心中感慨万分。 十年了,他穿越到这个封建异世界已经十年了。 少年名叫陈胜,是个穿越者,还是魂穿,据他前世所看的所有网文来算,他是众多穿越者大军中排行前几的倒霉鬼。 魂穿这个封建异世界,就冲他这名字,不求来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你至少给个庶民身份也好,穷点他也认了,当乞丐也不是不行,明太祖朱元璋还要过饭呢。 但开局一个要死的五岁瞎儿是要闹哪样? 得亏被老头儿捡到,不然早就成野狗嘴里的肉食了。 片刻过后。 “酒来了,这是炸花生。” 店小二将酒葫芦和用草纸包好的炸花生递给陈胜,转身便要走。 “等等!” 陈胜抓住了店小二的手腕。 “干什么,我可没在酒里掺水。” 店小二神色慌张,试图挣脱陈胜的手。 但陈胜的手却像钳子一般,牢牢夹住他的手腕。 “酒虽然没掺,但花生可拿了不少。” 陈胜拍了拍草纸包。 炸花生份量是有定数的,用小尖角斛铲上满满一斗,该是多少是多少,就算油炸失了水分,也不该如此短两。 “是你自己拿出来,还是我告诉东家你手不干净?” “别别别,可千万别告诉东家。” 店小二连声哀求,将小尖角斛里昧下二两炸花生物归原主。 东家最讨厌底下干活的人手脚不干净,要是被知道了,他铁定要丢了这份活儿。 这年月,兵荒马乱的,生计可不好找。 “管好你那贪吃的嘴,不然东家早晚会发现的。” 陈胜付了钱,拿起吃食,转身大步离开。 店小二挠了挠头,瞪圆了眼珠子,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健步如飞的陈胜。 “这到底是真瞎还是假瞎啊,走得比正常人还利索几分。” 第2章 少年过往 “老爷子,你要的吃食和酒来了。” 陈胜叩门。 “快进来,别冻坏了。” 老人打开一个门缝,让陈胜挤进来,随后关上门插上栓。 “怕冻坏你就不会让我去打酒。” 陈胜没好气道,他的瞎眼睁开对着老人,真·翻白眼! “嘿嘿嘿,这不是肚里馋虫犯了么。” 老人嘿嘿直笑,迫不及待地倒上一杯浊酒,仰头饮下,再抓起一粒炸花生扔嘴里,表情那叫一个美。 “有酒,有吃食,怎滴没有曲儿乐呵乐呵?胜儿,拉曲儿,就拉你那二泉映月!” 陈胜:…… 不是,真把这当酒肆啦? 还二泉映月,大雪天的拉这悲曲,也不怕把你送走了? 陈胜无语,不过他还是依老头的意,摸索起墙上挂着的二胡开始拉了起来。 二胡技艺是他从小跟老头学的,有一技之长,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 至于二泉映月,是陈胜根据前世的记忆,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 千年琵琶万年筝,一把二胡拉一生。 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可谓是将二胡的悲体现得淋漓尽致。 绿蚁新醅酒, 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 能饮一杯无? 老人一边吃食喝酒,一边摇头晃脑地听着陈胜拉曲,好不自在。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 “好好好,青出于蓝胜于蓝,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呀!” 他饮尽杯中最后一口酒,大笑一声,脑袋重重磕在桌板上,没了生息。 陈胜:…… 还真,送走了啊。 几天后。 雪停了,一座孤坟立在林子边。 陈胜把老人的尸骨火化了以后才入棺安葬。 在这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封建时代,算是大逆不道了。 但没有办法,他一走,乱葬岗那群眼里泛着绿光的野狗必然循着味儿过来刨。 甚至有时候过来刨的未必是野狗。 酒水落于碗中,泛起微绿色的泡沫。 陈胜将碗放在碑前,思绪又回到当年。 …… 天怎么黑了?谁把灯关了? 痛,好痛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陈胜能感觉到眼睛上有蛆虫在蠕动。 下意识上手一摸,湿漉漉的,还带着股腥臭味。 蛆在他的眼睛上蛄蛹,而他在泥土中像蛆一样蛄蛹。 陈胜不断哀嚎着向四周求救,妄图有人能够发现,并施以援手。 可回应他的,就只有野狗的喘息声。 那群吃了人的畜生精得狠,它们在等,等陈胜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地分食,先撕开肚子,把柔软的内脏掏出来大快朵颐,然后再开始吃四肢。 但很可惜,它们的算盘落空了。 在陈胜奄奄一息,意识要和视线一样变黑之时,一个卖唱的老人来了。 “孽畜!安敢食人,滚滚滚!” 老人宛若战神附体,抡起二胡打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三下五除二就把野狗赶走了。 好吧,这些都是陈胜醒过来以后的脑补。 总之,他这条烂命,算是落在老人手里了。 老人先是用给马刷毛的刷子,刷掉陈胜伤口上的烂肉,然后再用盐水清理后包扎起来。 许是老天爷觉得他这个穿越者不该死得如此窝囊。 在这个没有消炎药的世界,陈胜居然奇迹般地痊愈了,伤口没有一丝发炎的症状。 而后他便开始跟老人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流浪生涯,走到哪里,卖唱到哪里。 最后临了,回到老人的故乡,用积攒的一部分钱安家落户,与镇上的酒肆老板确认了你七我三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所以老爷子,你是早就知道自己大寿将至,才给我把生计都安排好了吗?” 陈胜露出一抹苦笑,拿起酒葫芦和墓碑碰了一下,痛饮一口。 “咳咳……这个世界的酒,真特么浑啊。” “可是老爷子,我还有大仇未报,终究走不了你安排好的路。” 饮尽壶中最后一口酒,陈胜拍拍屁股站起身,今天是他待在小镇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如果有可能,陈胜也想碌碌无为过一生,平凡并不是罪过。 少了老人,不大的屋子里显得有些空荡荡的。 陈胜抽出枕头里的稻草,倒出一个钱袋子,这是他和老人多年卖唱所积累下来的钱,掂量了一下,不多不少,五两银子刚刚好。 好吧,他的手还没那么精准,其实是老人每天夜里数钱声都被“熟睡”的他听得一清二楚。 再次躺在硬邦邦的土炕床上,没有老人猥琐的数钱声入眠,辗转反侧的陈胜只能自己数钱催睡。 “一文钱,两文钱……” 数着数着,也不知何时,他进入了梦乡。 梦里的世界四周一片空白,唯有一个瞎眼的中年大叔手持杖刀早已等候多时,他的眼眉处有两道狭长的伤疤。 陈胜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未来中年落魄的自己。 是的,在这个梦境世界,陈胜没有瞎,他能目视一切。 这就是他的金手指,额,如果在梦里和一个瞎眼大叔互砍算是金手指的话…… “久等了。” 陈胜朝着中年大叔微微躬身行礼,手中凝聚出一把杖刀。 他曾无数次幻想过热武器,想让大叔见识一下什么叫苇名剑法。 但很可惜,梦境把热武器给禁了,就是想破头,也端不出一把AK47。 至于什么倚天屠龙等神兵利器,也具现不出来,只能凝聚普通的冷兵器。 两人将手都搭在了各自的刀柄上。 就在这时,陈胜闭上双眼。 因为如果不闭,以他现在的实力,能轻松战胜这个大叔。 毕竟他早已经在大叔手底下“死”过上万次了,早就摸清了刀法套路。 在现实,他是个瞎子,老是有人欺负他,占他看不见的便宜。 而在梦境里,他仗着能看见,欺负大叔这个瞎子。 在反过来“砍死”大叔上万次后,陈胜终于良心发现(过于无聊),闭上眼睛在梦境里也变成了“瞎子”,和大叔再次激情互砍。 经过上千次的失败过后,陈胜有强烈的预感,觉得今天一定能战胜瞎眼大叔。 然后以目不能视的状态,再把大叔砍死上千次! 第3章 快刀对招 瞎眼大叔待在原地,手搭于刀柄上,侧偏着脑袋,聆听四周动静。 而陈胜则是屏气凝神,像猫一样,缓缓挪动着自己的脚步。 他知道,大叔不会走位,会在原地等着他。 上万次的对决,也让陈胜见识到了对方听觉之灵敏。 只要发出一点动静,瞎眼大叔的杖刀就会如影随形。 出鞘,收刀。 只需要眨眼的时间,就能在敌人脖子上切出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 虽然上万次的死亡让陈胜的刀法毫不逊色于瞎眼大叔,但身体素质却是最大的桎梏。 他才十五岁,在梦境里也是十五岁,身体发育尚未完全。 面对年龄在四十左右,力量经验二合一,正值巅峰的瞎眼大叔,盲目与之对招,结局不言而喻。 只消得几次对拼,陈胜就会后继无力,手提兵器招架时,会被瞎眼大叔用蛮力轻而易举磕开,顺势补刀斩杀。 所以二者之间的盲战,突出一个静字。 陈胜需要出其不备,一击必杀,否则拼刀次数越多,他失败的几率就越大。 而瞎眼大叔则是相反,靠着身体优势,他只需要守株待兔,等待陈胜冲杀过来,露出破绽,再抓住破绽,然后出刀带走其性命! 到底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还是干脆利落一击杀敌,就要看谁的操作更胜一筹了。 陈胜慢慢靠近到瞎眼大叔三步之遥,这已是极限距离,但凡再前行一点,就会被察觉到。 人在行动中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声。 而瞎眼大叔除了听觉灵敏外,他的嗅觉、触觉也远超常人。 三步的距离,风被遮挡,汗水的气味,随时都会暴露陈胜的行踪。 锵! 陈胜杖刀出鞘。 瞎眼大叔的杖刀紧随其后,却后发先至。 两道白色匹练划出一条弧线。 咔嚓! 什么东西应声而断。 两人交错对过。 滋啦! 陈胜丢掉只剩半截的刀鞘,杖刀插地三分,捂着左脖颈,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溢出,但他却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为他赢了啊! 用刀鞘架挡对方的杖刀,虽然被斩断,但却稍稍削减了攻击的力道。 让原本恰到好处的割喉致命伤变成了重创,还能苟延残喘着。 瞎眼大叔露出豪迈的笑容,脖颈处的鲜血洒落,染红了空白的地面。 他没有预料到陈胜的套路,所以迎接他的只有死亡。 呼…… 瞎眼大叔的身形逐渐消失,而陈胜身上的伤也在瞬间痊愈。 陈胜不以为然,等待着一个熟悉又崭新的瞎眼大叔再次出现在原地。 然而,这次瞎眼大叔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穿羊皮袄,蓬头垢面的少年盘坐在地。 若不是知道梦境中出现的人不会言语,陈胜定会问个究竟。 那瞎眼大叔还欠他一千次盲砍呢! 陈胜打量着少年,看起来年纪还没他大,小腿处各绑着一柄短刀。 是刀客吗? 也太小了吧,我都下不去手啊。 陈胜这么想着,但他还是迈步靠近少年。 漫漫长夜难熬,不砍点东西怎么度过? 他也得实验一下,看看这个少年有几条命,希望能摸清瞎眼大叔消失的原因。 少年随着陈胜的靠近不再盘坐,站起身,双臂垂直于地面,手指轻轻上勾,小腿处两把短刀开始不安分起来,时而出鞘一点,时而落下。 陈胜瞳孔微微一缩。 少年的手可距离刀柄还有一段距离呢! 难道是御刀术? 这是什么妖孽? 不过看起来御刀范围比较小,不然对方早在十步外就把他砍死了。 但这终究是一门神奇的功夫,使得陈胜兴趣大增。 “有意思,让我看看你有什么真本事。” 七步。 五步。 三步。 陈胜拔刀,朝着少年脖颈砍去。 然后天旋地转,失了方向。 那具无头尸体好眼熟。 啊,原来是我啊,我说怎么眼熟呢…… 呜呜呜! 公鸡啼鸣,旭日东升。 陈胜睁开了眼,暗叹一声。 “好快的刀。” 明明是他先出手,却被人家抢先割了脑袋。 他连让对方架挡的资格都没有。 正在陈胜感慨双方之间的差距时,他的身体突然发出爆豆般的响声,一股记忆不断灌输进脑海中,那是瞎子大叔对刀的感悟。 原来如此,打服了就会消失吗? 陈胜感受着不断增强的体质,由衷地感谢瞎子大叔的馈赠。 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比很多成年人还要强了,对刀的使用也更加得心应手。 “是时候该复仇了啊。” 戴上斗笠蓑衣,背起行囊二胡,腰里悬着酒葫芦。 全副武装的陈胜拍了拍房门,算是最后的告别。 …… “一间老破屋,五两银子。” “十两。” “就那破屋子,你还想要十两?我最多出六两。” “不卖!” 陈胜拿着房契和地契扭头就走。 当初老人可是花了十五两银子买下来的房子,就算是这几年兵荒马乱,那价格也不至于比腰斩还低啊。 “哎哎哎,回来回来,十两就十两。” 当铺老板只能松口。 要不是十两买下还有得赚,他才不把人喊回来呢。 最讨厌碰上这种给价不对心就走的人,他高超的砍价技术都派不上用场。 死当不赎,十两银子到手。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碎银子,少了点份量,说是十两,实则九两半。 短了半两,换算成铜板的话,差不多能换五吊钱,他在酒肆卖唱三天都不一定能赚到这个数。 得,又欺负他是个瞎子。 陈胜摇了摇头,并没有像在酒肆时那么斤斤计较。 他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将装碎银子的袋子系好揣怀里,陈胜离开了当铺。 而当铺老板还在为自己多赚到的半两银子沾沾自喜。 拐杖轻扣地面。 陈胜有些明白老人为什么要把钱藏在裆里了。 一路走来,他就遇到了不下三起行人钱袋丢失事件。 失主的咒骂声。 高喊抓贼的尖啸声。 贼被暴打的惨叫声。 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要不是陈胜避得快,早被人撞到,当肉垫踩了。 万幸,没有扒手打他一个瞎子的主意。 毕竟谁能相信一个穿着破旧的卖唱瞎子身怀十四两半碎银“巨款”呢? 第4章 长路漫漫 陈胜一路行至镇东铁匠铺,叮当打铁之声不绝于耳,半里地外都能听到。 “周师傅,我要的刀打好了没有?” 陈胜问道。 一个光头铁匠停下了手中的锤子,闷声道:“钱带来了吗?” “带来了,你要三两银子,我事先已经付了订金一两。” 陈胜在怀里东摸西掏,摸出二两碎银子。 他有整的,也能一把就掏出来银子,但财不露白。 这世道,不装得拮据点,就会像刚才闹市上被偷的人一样。 光头铁匠一把拿过陈胜手里的碎银子,掂量了几下,确认份量后再收起来。 然后便从柴堆里拿出一根笔直的木棍扔给陈胜。 “给,这就是你要的刀。” 陈胜耳朵一动,精准无误地接过木棍。 这一手倒是让光头铁匠有些吃惊,不过他看着陈胜那对纯白的招子,顿时把心放在肚子里。 只是巧合罢了,这瞎眼小子怎么可能是习武之人。 锵! 这木棍,就是一把杖刀。 陈胜从抽出这把刀的时候就感觉不对劲。 出鞘声很生涩,拔刀时还感觉到了一点阻力。 双指并拢,拂过长直的刀身,指尖有磨砂感,还沾染了一些东西。 陈胜轻轻一嗅,嗯,是铁锈味。 这铁匠,给了他一把锈刀。 刀与鞘的大小也有些不匹配。 明显是随意糊弄之作。 “小子,这把刀不错吧?” 光头铁匠笑问道,将拳头捏得咔咔作响。 那把杖刀,是他用一堆破铜烂铁随意拼接而成的,都不曾抡锤锻打过。 陈胜沉默片刻,笑道:“好刀!” 锵! 杖刀入鞘。 陈胜离开了铁匠铺。 还是那句话,他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 “冬枣干,冬枣干,五文钱一斤,买回去煲汤可暖着嘞!” “山里刚打的兔子,带皮毛的,皮扒了能做帽子,一口价半吊钱!” “列位,十二岁的女娃儿,能洗衣做饭带孩子,吃得还少,一两,不!半两银子!” 雪化了,镇上的集市又热闹了不少,叫卖声不绝于耳。 通常卖家会把一根稻草插在要卖的货上,避免被不买的人骚扰。 而集市上插稻草最多的货物种类,便是人了。 为了活着,插标卖首,将性命交由别人手上发落。 总比现在就饿死,冻死强。 但很可惜,供大于求。 幸亏大雪已过,不然明天镇上的野狗又要饱餐一顿。 “老板,这畜生老了,走不动道儿了,劳驾您给杀了,送您一扇腿肉。” 老头儿将一匹老得掉毛的清瘦骡子牵到屠户面前。 这骡子太老了,肉也柴,卖不出去,只能请屠户杀了,自个儿吃。 “嗷咦嗷咦嗷!” 老骡子似乎是预知到了自己的结局,发出阵阵凄厉的哀嚎。 而当屠户亮起屠刀时,它爆发出了惊人的力气,从老头儿手中挣脱,在集市上横冲直撞。 “嗷咦嗷咦嗷!” 那嘹亮的叫声,充满了对生的渴望,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 “孽畜,不要跑啊!” 老头儿在后面追赶着,他太老啦,根本追不上。 小女孩摇着手里的拨浪鼓,自顾自地走着,丝毫没有看到一头慌不择路的老骡子朝她撞来。 砰! 陈胜一脚正蹬,从侧面踢中老骡子的脑袋。 老骡子只感觉脑瓜子嗡嗡地,四只蹄子不听使唤,失了平衡,朝着右边滚去。 小女孩幸免于难。 陈胜擦了擦鞋,收回了脚。 他获得了瞎眼大叔的身体素质,从侧面踹倒一头老骡子轻而易举。 “妮儿,你没事吧,吓死为娘了。” 妇女抱着小女孩好一顿摸索,确认女儿没事。 “快,还不谢谢恩人。” “哦,谢谢大叔。” “要叫哥哥。” 陈胜笑着,狠搓了小女孩的狗头。 “孽畜,看你还往哪里跑!” 老头儿气喘吁吁道。 老骡子被陈胜猛不丁踹一脚,一时半会儿起不了身,在地上直打转。 等它清醒过来,四肢已经被老头儿拿麻绳捆上了,只等屠户来个痛快。 “嗷咦,嗷咦……” 老骡子仿佛自知在劫难逃,两行浊泪从眼中流出。 “等等,这位老丈,你这骡子……卖否?” 陈胜问道。 于是,他的巨款又去了三两,只余八两半了。 “嗷咦嗷咦嗷。” 老骡子似乎知道陈胜是他的救命恩人,走上前去用脑袋蹭着陈胜的手。 “看你是头上了岁数的骡子,就叫你老马吧。” 陈胜笑道。 老骡子:…… “老马啊,看你年纪大,我就不骑你了,但行李你得背着。” 陈胜将买来的干粮、衣服、二胡等行李全都一股脑地挂在老马背上,自己身上只留八两半的巨款和杖刀。 “嗷咦嗷咦嗷!” 老马翻着白眼。 挂东西就算了,要是骑上来,你信不信我这把老骨头分分钟死给你看? 就这样,一匹掉毛的老骡子,一个瞎眼的少年,走上了一条不同寻常的路。 只是这路途,多少有些艰难,出了小镇没多久,雪花飘落。 陈胜趁雪还未下大,找到了一处破庙避雪。 庙很小,里面的泥塑像没了上半拉身子,也不知道供奉的是道君还是菩萨。 “天色将暗,姑且在这休息一晚吧。” 陈胜虽瞎,但还是能感觉到光暗的。 真正两眼一抹黑,什么也看不见的瞎子其实并不多见。 当然,这也得感谢当初对他下手的人学艺不精,没给他眼珠子直接剜出来。 在外面收拾了些干燥的枯枝,引火点燃。 陈胜取下老马背上挂着的水壶,放在篝火旁,又拿出两块炊饼。 “老马,大冬天的牧草不好找,面饼子你吃不吃?” 老马一脸嫌弃地咬过炊饼,嚼了嚼,眼睛都亮了。 这个好,比稻草好吃多了。 “阴人借路,阳人回避,要避不避,阁下自理。” 清脆的铃铛声从门口传来。 陈胜忍不住睁大眼眸。 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尸臭味。 他和老人走南闯北卖唱近十年,期间也听过不少稀奇古怪的故事。 这个世界非比寻常,有拳镇山河的武者,也有腾云驾雾的仙人,还有吃人的妖魔鬼怪。 现在偶遇一个赶尸人,貌似也是合情合理…… 合理个屁嘞。 以陈胜和老人的地位,根本接触不到这方面的人。 他们也不会因为好奇心,作死去招惹。 为什么一个边陲小镇的路上,会碰到赶尸人? 这年月,除了大富大贵之人,会花钱把客死异乡的亲人送回家乡落叶归根。 基本是死到哪儿,埋在哪儿,能给立个坟插块碑都是极好的了。 第5章 庙小妖风大 “这雪可真大啊。” 道人走进寺庙,抖了抖肩膀上的飘雪。 铃铃! 随着他的抖动,手中赶尸铃响,一具额头贴着黄符,脸上戴着铜钱面罩的僵尸跟着跳进寺庙。 这时他才注意到火光,对着陈胜拱手笑道“这位小哥,贫道周同,乃茅山赶尸人,今日受人之托,将一失足落水的行商尸体送回其家乡落叶归根,岂料天色渐晚,风雪交加,可否容贫道在此休息一晚?” 说着,周同扫了扫僵尸客户肩头上的雪。 “道长你尽管歇息便是,这破庙本就是给路人避雨雪之用,我亦是客罢了。” 陈胜说道,茅山赶尸人,这倒是让他联想起英叔了。 红线糯米今犹在,不见当年林道人。 “这位小哥,你难道不怕吗?” 周同指了指自己身后的客户。 通常人听到赶尸人这三字,无不嫌晦气,避而远之。 陈胜睁开眼,指了指自己的纯白色眸子。 “抱歉,是贫道孟浪了。” 周同行辟之礼表达歉意,却意识到陈胜是个瞎子,看不见他行礼。 这就有些尴尬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无妨,道长事先并未知晓,不知者不怪。” 陈胜摇头,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将杖刀揽入怀中。 “哈哈,多谢小哥理解。” 周同莞尔一笑,从怀中掏出小瓷瓶,里面装着朱砂印泥,毛笔一蘸,点在客户的额头上。 这期间他看向陈胜,陈胜正背对着他烤火。 周同这才撕下客户额头上被雪打湿的黄符,拿出一张新的贴上。 等这一系列动作完了,他从行囊中拿出吃食,走到火堆旁坐下。 “给,小哥,这是贫道在乡下村子买的酱驴肉,味道不错,尝尝?” 周同将酱驴肉递了过去,怕陈胜摸不到,直接挨着手。 陈胜还没表态,一旁的老骡子却是闻到了香气,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 “嗷咦嗷咦嗷!” 什么好吃的,让我看看。 “老马,这你可不能吃。” 陈胜将那硕大的骡子脑袋推开,哭笑不得。 骡子是由母马和公驴杂交而来。 老马吃驴肉,那不就是吃它爹的肉么。 “周道长,您还是留着自己吃吧,我不看着老马,它怕是要行大逆不道之事。” 陈胜将手边的驴肉推回去,打趣道。 周同闻言大笑道“哈哈哈,小哥也是个妙人,明明是骡子,却给它取名老马。” 随后他将驴肉收入行囊中,拿出一个梆硬的炊饼啃了起来。 周同搭讪,陈胜答,两人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期间还夹杂着老马不甘心的嚎叫声。 “妈了个巴子的,前几天的雪才刚化没多久,今儿个又下,真是晦气!” 庙门口又突然闯进来一群人,领头的络腮胡壮汉骂骂咧咧,他脸上带着点斑驳血迹,见陈胜等人也是一愣,朝着身旁的小弟努了下嘴。 小弟会意,立马走上前去,抽出腰里挎着的大砍刀指着陈胜道“滚一边去,这火堆是我们的了。” 陈胜闻到了刀上浓厚的血腥味,眉头微皱,牵着老马,走到角落。 庙小,火堆已经把这里的温度升了不少,倚着老马,也能凑合一宿。 “老大,这里有具尸体啊。” 一小弟发现了立在门旁的僵尸,看到脸上挂着的铜钱罩子,眼中闪过贪婪之色,上手去摘。 “使不得,使不得呀,这位大哥,贫道是赶尸人,这是贫道所赶的尸,可不能擅动,万一引起尸变,可就遭了!” 周同连忙劝阻对方的作死行为,眼中闪过一丝怒色。 “尸变?” 坐在火堆旁的络腮胡壮汉冷笑一声,“我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个死人?” 他们是打家劫舍,杀人不眨眼的劫匪,又岂会怕一个死人? 周同眼珠子一转,急忙看向客户,发现并无异样后,冷声道“这位好汉,人死未必如灯灭,还是积点口德吧。” “口德?” 络腮胡壮汉和围坐在一起的小弟们面面相觑,随后大笑起来。 “哈哈哈,牛鼻子,实话告诉你,你赶的尸还没老子杀的人多,积德行善?恶有恶报?” 络腮胡壮汉神色不屑道“要天理真是如此,那我们刚杀的何家沟十六户人,早就提着脑袋来找我们了。” “对啊,哈哈哈。” 小弟们起哄大笑着。 大雪天的,窝在这里,闲着也是闲着,不如逗傻子玩。 “什么?何家沟十六户人?” 周同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呼…… 一股阴风刮过,将篝火吹得几近熄灭,扬起僵尸额头上贴着的黄符,那半拉铜钱面罩哗哗作响。 “不好!” 周同大叫一声,右手从怀中取出一道黄符,将其折好,凭空自燃。 左手解开铜钱罩子,随手丢在地上,发出丁零当啷的脆响,而后又取下僵尸额头的符纸。 僵尸张嘴,刚要嘶吼一声,口中就被塞进去自燃的黄符,顿时没了动静。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络腮胡壮汉和其手下根本没发现尸体异样,反而戏谑起哄道“你这牛鼻子,变的戏法倒还挺新鲜,再给爷们变几次!” 周同哪里会随他们戏弄,神色凛冽道“诸位,我劝你们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我所赶之尸,正是何家沟人,你们将他世上的亲人全部杀光,无人替他收尸,往生路已断,必会找尔等复仇的。” “复仇?” 络腮胡壮汉仿佛听到了这世间最大的笑话一般,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随后目露凶光。 锵! 大刀出鞘,带着浓厚的血腥味,架在了僵尸的脖子上。 “这刀沾了不少何家沟人的血,我倒要看看一个死人如何复仇!” “吼!” 僵尸陡然睁开双眼,煞气弥漫。 络腮胡壮汉心中一惊,刚想后退,但为时已晚。 噗滋! 僵尸的爪子已然贯穿了他的胸膛。 鲜血伴着内脏碎块洒了一地。 “嗬,嗬……” 络腮胡壮汉不甘地瞪着眼前的僵尸,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般,眼前一黑,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活了,活了,真的活过来了!” 剩下的劫匪方寸大乱。 第6章 杀人放火金腰带 “吼吼吼!” 僵尸咆哮着冲入劫匪群中,大开杀戒,它的蹦跳速度极快,左一个心窝子,右一个心窝子,将这小小的庙宇化作屠宰场。 嗷咦嗷咦嗷! 老马见这修罗场景,四蹄一软,瘫倒在地,只敢在内心惊叫,把脑袋埋进干柴里,做一个我看不见你,你就看不见我的鸵鸟。 反观陈胜则是神情镇静,将手搭在杖刀柄上,身子稍稍弓起,肌肉绷紧,微微侧耳倾听。 “小哥,这僵尸已成气候,我亦降伏不住,需得回去通知门内长辈来处理,趁着这几人吸引仇恨,我们还是快跑吧!” 周同焦急喊道,手持桃木剑,朝着角落处的陈胜跑去。 三步,两步,一步。 锵! 杖刀出鞘再入鞘。 周同的咽喉出现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 “嗬嗬……” 他捂着伤口,鲜血依旧不断从指缝溢出,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是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周同拼命仰头,死死盯着陈胜,眼珠子瞪得比老马还大,嘴巴一张一合。 好似是在问为什么,你是怎么发现不对劲的。 不说个所以然来,他死不瞑目! “何家沟我去过,那里的人家庭情况很一般,就算是最富庶的人家,也雇不起赶尸匠。” 陈胜淡然道。 半年前何家沟办丧事,请他和老人去拉二胡,赚了半吊子钱和一顿吃席。 原,原来是这样啊。 周同不甘心地闭上了双眼。 他是个野茅山,并未受茅山上清正统承认,只是学得一点民间流传的皮毛炼尸之术,便打着茅山的旗号罢了。 那具僵尸生前确实是何家沟人,不过并不是什么有钱的行商,而是一个武馆学徒。 武者,气血强大,体魄健壮,最是适合用来炼尸。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前往何家沟,让僵尸吸食至亲之血进化。 却没有想到,在这小庙躲避风雪时,竟会碰到一个上好的炼尸材料。 陈胜那看似瘦弱的身子,内里的气血却无比丰厚,都赶得上入品的武者了。 周同见猎心喜,但他又怕陈胜真的是个武者,便和其套近乎,想要靠暗算,兵不血刃地拿下。 那驴肉乃是用麻沸水酱制而成,别说是刚入品的武者,就是一头斑斓猛虎吃了,它也得倒头就睡。 只是没想到一头老骡子捣乱,让陈胜阴差阳错地避开了这次暗算。 而后就是那群土匪乱入,还道出他们将何家沟的人全都杀光的事。 炼尸之事被坏,周同内心很是愤怒,加上土匪们几次三番地挑衅取笑,干脆顺势而为,编出一个故事,用符箓控制僵尸给它下达了杀光土匪的命令。 而他自己则是装作不敌僵尸的样子,想要带着陈胜一起逃。 届时再操控僵尸,趁其不备,从背后偷袭! 只是这看似完美的计划,却被陈胜发现了破绽,一刀了解。 “倒霉催的,怎么今天碰到的人,一个比一个坏。” 陈胜撇了撇嘴角 周同露出的破绽可不止何家沟一处。 陈胜跟着老人走南闯北卖唱近十年,什么形形色色的人都碰上过。 对方的伪装实在太差劲了。 先进小庙,再问许可。 又借驴肉,靠至火堆旁。 身上的尸臭味,比那僵尸还要浓厚。 只消得深吸一口,陈胜就已经怀疑对方不是正儿八经的茅山道士,可能修了什么邪术,比如炼尸。 当周同开始利用何家沟之事编故事,随后僵尸大开杀戒时。 陈胜断定其必然有问题,若是敢靠近,必趁机袭杀之! 杀僵尸,他没有把握,但是杀周同,还是有很大可能的。 因为如果周同本身很强,那完全没必要对那群劫匪忍气吞声,还要编什么故事来麻痹人。 这更加说明他的本事很有可能都在炼尸上。 而陈胜,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猜测。 雪停了,天快亮了。 僵尸也杀光了所有的土匪。 没了周同的下一步指令,它口中还有符箓余灰镇着,一时间就直挺挺站在原地。 陈胜闻着尸臭,小心翼翼地靠近僵尸,用杖刀戳了戳,发现没反应,便一脚放倒。 然后他捡起地上沾满鲜血的大刀,量了量,竭尽全力朝着僵尸脖子狠狠砍去。 噗滋! 刀入脖子三分,陈胜虎口被震得发麻。 好家伙,真硬啊! 难怪杀那群土匪跟杀鸡一样。 速度快,防御力高,感觉不到疼痛,简直就是一个杀戮机器。 陈胜搓了搓手,抡圆了又是三刀下去,砍在同一个位置,方才斩断僵尸的头颅。 而后他又将在场所有死人的脑袋都剁了下来,堆在一起,一把火全烧了。 又把那些无头尸体一个个拖到门口让阳光照射。 这已经是陈胜尽己所能了,柴火不够,雪刚停,上哪儿也找不到干燥的枯枝。 如果把头都砍下来烧了,无头尸体沐浴阳光还能尸变,那这附近的人就自求多福吧。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古人这俗语还真有那么点道理。”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一大袋碎银子。 这是摸尸所得,他也不能白忙活不是。 反正都是些不义之财,拿的心安理得。 劫匪们贡献了五十三两,周同贡献了四两半,还有一本册子。 陈胜估计那本册子就是炼尸之法,反正他也看不到,也不屑懂,扔进火堆里,烧给周同了。 “老马,走吧,继续赶路,咱们还有正事儿要做呢。” 陈胜拍了拍老马的屁股。 “嗷咦嗷咦嗷!” 老马小跑起来,它早就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陈胜砍僵尸脑袋的时候,可把它吓得心惊肉跳,生怕那僵尸动起来。 正午时分,陈胜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还好路程不算远,不然就他一个瞎子,还真难走对路。 清泉镇,顾名思义,因为镇上有口清泉而得其名。 水是生命之源。 在这个由封建王朝统治,科技不发达的世界,有方便打取的可饮用水源,其周围就会吸引人来安家落户。 因为一口活水,清泉镇算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小镇。 所以周遭的难民都会往这里聚,以求能混口饭吃。 陈胜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当初也是难民中的一员。 第7章 往事,复仇 陈胜这副躯体的原主人没有正式的名字,只有一个诨名,叫狗剩。 在农村一直有个习俗,就是给娃儿取个贱名好养活。 狗剩也确实好养活,和很多难民一样,就生活在清泉镇郊外搭建的茅草屋里。 平日里父母去镇上找活计,他则是和其他难民的孩子玩耍,撒尿和泥,乐此不疲。 “都是你们这些贱民,占了我放风筝的地方。” 穿着绫罗绸缎的少年怒气冲冲,手指狗剩等难民孩子们的鼻子叱责道。 狗剩不知道“贱民”是什么,他流着哈喇子,直勾勾地盯着少年手里的风筝。 真好看,上面还画着鹰哩。 相比之下,他们的娱乐方式就只有拿着枯树枝打架,捉迷藏,又或者……撒尿和泥。 少年带着他的仆人离去,去寻找新的空旷地放风筝。 狗剩忍不住好奇心,悄悄跟了上去。 他看到风筝飞起,看到鹰击长空,看得心花怒放,就好像牵着风筝线的是自己。 嘣! 一股大风刮过,风筝线断了,鹰自由了。 只是自由了没一会儿,就直勾勾地栽了下去。 “哼,这什么破风筝,真是气死我了,回去让阿爹再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 少年气呼呼地回家了。 狗剩眼前一亮,他朝着风筝坠落的方向一路追去。 别人不要的,他捡来,应该不算偷吧? 狗剩欢快地跑着,期待着将风筝带回来,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他跑进清泉镇,在一处院子外的树上,找到了断线的风筝。 万幸,没有被树枝戳破,反而卡在了上面。 微风吹过,风筝随着树梢摇晃,就好像一只鹰在扑腾。 可不能让它跑了,要飞也只能在我的手里飞。 狗剩这么想着,连忙爬上树。 他虽然才五岁,但爬树的本领远超同龄人。 因为只有爬得更高,才能抵达树梢,吃到别人够不着的果子。 “摘到了!” 狗剩开心极了。 “什么人!” 院门打开,走出来一个魁梧的方脸汉子,那汉子见树上的狗剩顿时大怒,“居然敢偷窥我们习武?” 尽管狗剩解释是在摘风筝。 尽管狗剩和树加起来还没有院子的围墙高。 尽管……没有尽管。 狗剩被那汉子用匕首划瞎双眼,然后被踢到路边的臭水沟子里。 他哭他喊,呼唤着爹娘,嗓子都喊哑。 可爹娘还没来,收尸的却来了。 他把狗剩随手扔到乱葬岗,旺盛的坟头草将其遮蔽。 “儿啊,你在那儿啊。” “我的儿啊……” 乱葬岗响起父母的呼唤,但狗剩已无力回应。 呼唤声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就在狗剩弥留之际,只听得噗噗两声,似是什么重物落地。 然后又听得收尸人抱怨的声音。 “真是的,同一个地方死三个,要死就不能一起死吗?” 呼…… 陈胜长舒一口气,摸着眼眉上的刀疤。 “承了你的身体,总得替你一家子报仇,今日以后便再无因果瓜葛了。” 说着,他叩响了武馆的门。 砰砰砰砰砰! 院内顿时传来一阵咒骂声。 “玛德,那个王八蛋在叩门啊!” 一般只有上门报丧的人,才会这么急促地叩门。 大门打开,一青年提着哨棒怒气冲冲地走出,准备给叩门的人一个当头棒喝。 只是当他看到陈胜时,却是愣住了,“怎么是个瞎子?” 瞎子怎么了?瞎子吃你家大米了? “麻烦你进去通报一下,我是来踢馆的。” 陈胜笑眯眯道。 青年??? “你,踢馆?哈哈哈……” 青年大笑几声后,恶狠狠道“小子,看在你刚才逗爷一笑的份上,赶紧给老子滚!” 锵! 一把杖刀抵在青年的眉间,再往前一寸,就能给他开个天眼。 噗通! 青年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往回跑,边跑还边大喊。 “不好啦,师父,有人来踢馆了!” 陈胜笑了,把老马拴在院门外的那棵大树上。 十年了,记忆里的树依旧还在那里。 但陈胜,已经不是原来的陈胜了。 万幸,武馆还在,仇还可以报。 杖刀叩地,陈胜闲庭信步地走进武馆。 武馆内几十个学徒将他围了起来。 “是那个不开眼的,敢来踢馆啊!” 满脸络腮胡的方脸汉子从人群里走出。 他就是武馆的馆主,一个入了品的武者。 清泉镇入品武者不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方脸汉子打量着陈胜,感觉有点眼熟,但又没在镇上见过。 “真好,原来你也在啊。” 陈胜的笑容更加灿烂。 武馆还在,人也在,老天爷真是垂青他。 “你……认识本馆主?” 方脸汉子皱眉道。 “看来你已经忘了,十年前,院门外的大树下,你用匕首划瞎了一个孩子的眼睛。” 陈胜森然淡漠道,右手已经搭在杖刀柄上。 “十年前,孩子……风筝!” 方脸汉子瞳孔骤缩。 当年,师父正带着他们在院内习武操练,听到了外面树上有动静,便让他前去查看。 而他正因迟迟入不了品而感到烦躁,见到狗剩,不由分说,以偷窥武学为由,废了双眼。 傍晚,狗剩父母前来要个说法。 方脸汉子见两人非清泉镇本地人,只是逃亡的难民,便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两人,给了收尸人一吊子钱,让他加个趟,把两具尸体运到镇外乱葬岗扔了。 几年后,他成功入品,娶了师父的女儿,继承了武馆。 那个孩童,那对夫妇,他从未放到心上。 只是没想到,往事并未随风去,反而卷土重来。 “所以,你是来复仇的?就凭你一个瞎子?” 方脸汉子冷笑道。 也好,既然对方送上门来让他斩草除根,那今日就彻底斩断这段往事吧! “来人,取我大刀来!” 很快,就有学徒拿来一把雪亮的钢刀。 呼呼! 方脸汉子挥舞了两下,虎虎生风。 大刀直指陈胜道“小子,当年我用匕首废了你两只眼睛,今天就用这大刀,斩你项上人头!” 陈胜俯身压低重心,纯白色眼眸透着一股凛冽的杀气,“今日,我只诛他,无关人等,离开这里!” 第8章 冤冤相报可以了 无关人等,离开此地? 学徒们面面相觑,旋即哈哈大笑起来。 这瞎子莫不是失心疯了? 他不会真的以为能斩了馆主吧? 他们可都是武馆的学徒,此时若是跑了,那馆主还能饶了他们? 轻则逐出师门,重则挑断手筋脚筋,废去所学本领。 这是入武馆时便立下的规矩。 陈胜长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 锵! 杖刀出鞘,化作一道白色的匹练,直取方脸汉子的咽喉! 好快! 方脸汉子大惊失色,连忙挥舞起手中大刀。 噗滋! 鲜血飞溅,陈胜已然将刀收入鞘内,而方脸大汉的大刀才提至一半。 当啷。 大刀落地。 “嗬嗬……” 方脸大汉捂着咽喉,眼睛瞪得极大。 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苦学十几载的功夫,却被一瞎眼少年一招毙命。 噗通! 方脸大汉倒下了。 “死,死了,馆主死了!” 众武馆学徒惊呼。 陈胜循声突进,杖刀扬起,鲜血一路挥洒。 他不想看到“武馆徒弟隐姓埋名十几年,练得神功归来替师父报仇”的戏码在自己身上上演。 他有一点和那方脸大汉很像,就是喜欢斩草除根。 “魔鬼,你是魔鬼,大家快……呃!” 又一名学徒捂着咽喉,神情痛苦地倒下。 陈胜反手几刀,将冲到大门口的四名学徒后脖颈切开,随后将尸体踢到门后堵住去路,转身又开始了杀戮。 咔嚓! 清脆的断裂声响起。 哪怕全是一刀割喉,锈迹斑斑的劣质杖刀也已经承受不住如此高强度的使用,寸寸碎裂,只剩下小半截刀身。 不过好在,院里还站着的人,就只剩下陈胜自己了。 但是屋内的,还有几个活人啊。 陈胜侧耳,听到微弱的抽泣哽咽声,将鞘一丢,拿着手中的半截残刀,一步一个血脚印,朝着屋子走去。 “死吧!” 女人从屋子里冲出,手拿一把剪刀朝着陈胜胸口刺去。 五六年的相夫教子,已经让她忘记了曾经所学招式。 陈胜闪身侧转,顺势残刀扬起,与女人擦肩而过。 噗通。 女人倒下了。 陈胜依旧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屋子。 屋子客厅有张圆桌子,老太太正坐在主位,全身颤抖,望着血淋淋的陈胜,满是憎恨之色。 “老婆子我做鬼也不会……” 噗滋! 陈胜随手一挥,再顺手一推,了结老太太的性命,让她连临终遗言都说不完全。 滴答滴答滴答…… 鲜血滑过陈胜的手,再沿着残刀,一滴一滴地砸落在地面,最后形成一滩红渍。 他站立原地,静默几个呼吸后,露出冰冷的笑容。 “找到你了!” 呼啦! 桌布被掀开,露出底下瑟瑟发抖,泪流满面的男孩。 “这才是我听到的哭声啊,小鬼,要怪,就怪你家大人没藏好你吧。” 半刻钟过后。 陈胜打开院门,两手空空地走了出来。 清泉镇不是破庙,杀了人,官府的人随时可能会到,无暇摸尸敛财了。 “走吧,老马,得找个客栈,要点热水好好洗洗。” 陈胜拍了拍老马的屁股,在上面留下几道血掌印。 “嗷咦嗷咦嗷!” 老马有些嫌弃地叫着,它的胆子在破庙一事后,似乎变得大了些。 又或者没有涉及到自身生命安全,便高高挂起。 陈胜仰望蓝天白云,心里前所未有地畅快。 他从未认为自己是良善之人,只求念头通达,随心所欲。 冤冤相报何时了? 把人全杀了,这报,不就完了么。 长街古道,路上民众见到一个血淋淋的人牵着骡子行走,纷纷躲闪开来,眼中透着恐惧之色。 乱世人命如草芥,清泉镇虽繁华,但在繁华之下,也潜藏着不少法外狂徒。 这里再怎么说,也是边塞之地,朝廷鞭长莫及之所。 “小二,来间上房,再备好热水,我要洗澡。” 陈胜闻着饭香,摸索到了客栈。 他身上沾染的血起了些意想不到的作用,吓退了镇上的地痞流氓。 那群终日无所事事的家伙,最喜欢逗傻子戏瞎子。 “这位客官,您,您这是……” 店小二都被吓结巴了,要不是陈胜和老马就在门口,客栈一楼吃饭的食客,早就夺门而出了。 谁知道这满身是血的煞星会不会随机抽取一位幸运观众砍死,来凸显自己的凶威? “莫要多问,备好热水,给我的骡子刷一刷毛,我给你一刻钟的时间。” 陈胜甩出大概一两左右的碎银子,店小二手忙脚乱地接住。 “我洗漱完便走,多的算赏你的。” 陈胜难得豪爽一回。 谁让现在他有钱呢。 “得嘞,这位爷,您楼上二号雅间稍等。” 店小二眉开眼笑,飞也似地去准备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一两银子,那可是他半月的工钱。 管他是什么人,有钱就是大爷。 半个时辰过后,陈胜换上新衣,十分清爽地牵着老马离去。 而县里的捕快,才刚赶到案发现场,这还是因为衙门就设在清泉镇上,要不然一个时辰都够呛,陈胜都能美美地在客栈里吃上一顿后再走。 “一共三十八人,近乎全是一刀封喉而死,高手,这绝对是高手啊。” 捕头冷汗直流,连忙吩咐手下道“快去请止戈处的王大人前来!” 武馆馆主可是九品武者,这样的人都被一刀毙命,凶手至少也是同等级的武者,甚至更高! 他还没入品,手底下一共才十几人,实力还不如武馆呢,真要碰上凶手,都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捕头捕快,一个月几两银子,玩什么命啊。 很快,捕头口中的那个王大人就来了。 王奔一进门,就被眼前这一幕给震惊到了。 虽然现在兵荒马乱,但一口气杀三十多个的大案,还是非常少见的,至少在他任职期间十几年,都很少碰到。 这武馆馆主王奔是认识的,几年前还喝过人家孩子的满月酒呢,没想到今日居然惨遭横祸。 三十几条人命,不调查个水落石出,小镇上恐怕要人心惶惶了。 第9章 官字两张口 王奔开始翻看起院内的尸首,很快,他的冷汗就从额角流出。 “一刀封喉,恰到好处,这凶手,怕不是个人屠。” 要做到这一点,起码要杀上千人。 当然,也不乏天赋异禀的。 但至少在实力方面王奔基本可以确定,对方和自己同品,都是七品后天武者。 之所以没往高了猜,是因为再高,就完全没必要采取刀刃割喉了。 因为再往上就是先天高手了,这个级别的武者劲力外放,能隔空杀人。 武者境界大致分为九品,每三品化一大阶。 下三品后天锻体,中三品先天通脉,上三品归元辟窍。 同品之间的实力,也是有差距的。 七品初期的王伟自认不是凶手的对手。 因为他在面对九品的武馆馆主和三十多名学徒,也做不到刀刀封喉。 后天武者还是可以想办法用人力堆死的。 王奔跨过屋前妇女的尸体,推开门,瞳孔微微一缩。 老太太倒地死不瞑目。 孩子被刀刺中心脏,鲜血染红了桌布。 墙上写着一行猩红大字。 杀人者,枫林镇陈家村陈胜。 “唉……果然是灭门吗,这陈胜到底和这武馆有何深仇大恨?看来回去得好好调查一番了。” 王奔神情凝重,缓缓拔出孩子胸口上的刀,这才发现,居然是把残刀。 “大人,有人曾见过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招摇过市。” 捕头连忙汇报道。 “哦,是什么时候,现在那少年人在何处?” 王奔连忙追问道。 捕头顿时支吾道“额……这个……大概在一个时辰以前。” 王奔…… 大爷的,一个时辰以前,人早跑没影了! 其实这也不怪捕头汇报的晚,因为这是他回衙门途中,无意听到有人谈论此时,然后逼问得知。 压根没有人主动报官,耽误了不少时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愿意因为报官而被凶手报复。 “该死的,点齐人,跟我走!” 王奔高喊道。 “大人,是要追拿凶手吗?” 捕头小心翼翼地问道。 “追个屁!” 王奔瞪了一眼捕头,摆手道“去枫林镇陈家村!” 大乾对一些边塞地区的控制力是越来越弱,要不是得罪了人,他才不会来这乡下之地呢,平时干点什么事都还得叫县衙里的捕快配合。 现在整个县的止戈使是他,镇魔使也是他,听龙使还是他,身兼数职,却只拿一份的薪钱,谁爱跟凶手死磕谁去。 王奔之所以去枫林镇,就是笃定了凶手不会猖狂到杀了人,留了地址以后还回去等。 等到了目的地,询问当地民众,调查清楚凶手样貌特征,再画图悬赏,或者上报郡城,请先天武者来处理此事,自己跟在后面呐喊助威不香吗? 就算真倒霉,碰上这么个法外狂徒,那些捕快就能起到点作用了。 至少王奔比他们跑得快。 一个时辰过后,王奔一行人抵达了枫林镇陈家村,问清楚缘由后,把镇上典当铺的老板和铁匠铺的光头铁匠给抓了起来。 “大人,草民冤枉,草民冤枉啊!” “大人,草民一直秉公守法,从未犯罪,你们抓错人了啊!” 典当铺老板苦苦哀求。 光头铁匠也没了往日的嚣张。 “呵呵,有没有罪不是你们说得算的。” 王奔将残刀丢在光头铁匠面前,“我问你,这刀是不是你打的。” 光头铁匠望着被血水浸染透的残刀,脸色顿时一变。 这不是我卖给那瞎子的杖刀吗? 苦也,当时就不该贪小便宜。 “大人,这,这确实是草民打的刀,请问到底发生了何事?” 光头铁匠只能承认,当时铁匠铺里还有不少学徒师父,根本否认不了。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那瞎眼少年没有用这刀捅出什么大篓子。 “呵呵,发生了何事?凶手用这把刀,在清泉镇杀了三十八个人,你说有没有事?” 王奔冷笑道。 “杀,杀了三十八个?” 光头铁匠呆愣住片刻,随后大叫道“大人,你是不是搞错了,他就是一个瞎子,又如何能杀得三十八人啊!” “是啊大人,那陈胜草民认得,一个瞎子卖唱的,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是杀死三十八人的元凶呢,定是有人在误导大人!” 典当铺老板急忙辩解道。 “这……” 王奔有些迟疑,看向之前汇报的捕快。 捕快额角冒汗道“大人,卑职所言句句属实啊,确实有人看到一少年浑身是血招摇过市,与那陈家村陈胜年龄正相仿,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巧的事啊。” 旋即他快步走到典当铺老板面前,一脚将其踹倒,大怒道“直娘贼,你的意思是本官在胡乱编测吗?” “冤枉啊大人,草民,草民……” 典当铺老板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行了,都押回去审问,等调查清楚了再说。” 王奔揉了揉眉心,摆手让人把这俩货押回清泉镇衙门。 一个收了陈胜卖的房子,一个卖给陈胜刀。 两人是不是同伙,还得等更详细的调查结果出来,总之是最起码牢里走一遭了。 三天后。 “就这么定了,枫叶镇典当铺老板以及铁匠铺的光头铁匠,便是杀害武馆三十八人的真凶,明日午时菜市口问斩!” 县令一锤定音,惊堂木一拍. “退堂!” “威武……” 堂下两人神色惊惧,使出吃奶的劲儿大喊道“大人,草民冤枉,草民冤枉啊!” 但不管他二人如何痛哭流涕地喊冤,依旧是被衙役架起,拖了下去。 “胡县令,此二人并不是凶手啊!” 退堂完后,王奔忍不住说道“捕头不是已经查明,此二人事先并不知晓那陈胜有杀人想法,买房卖刀,纯属正常买卖,皆无资助之意,连帮凶都算不上啊!” “王老弟,这你就不知道了。” 胡县令摇了摇头道“凶手一日不缉拿归案,斩首示众,清泉镇上必人心惶惶,流言四起,那陈胜不过束发之龄,还是个瞎子,就算是凶手,你信,我信,百姓可信呼?” “这……” 王奔久久不语。 一个瞎子少年,一个满身肌肉的光头铁匠和獐头鼠目的典当铺老板。 杀了谁更能使百姓信服,安抚人心,答案已经不言而喻了。 至于有人看到满身是血的少年招摇过市? 胡说!明明是满身是血的光头铁匠招摇过市! 第10章 送葬?我是专业的! “长路漫漫任我闯,带一身胆色和热肠……” “嗷咦嗷咦嗷!” “找我自我和真情,停步处便是家乡……” “嗷咦嗷咦嗷!” 陈胜扯着沙哑的嗓子,和老马一唱一和,欢快异常。 他知道典当铺老板和光头铁匠八成会被当做替罪羊,被砍了脑袋。 但这又如何呢,世道就是如此。 你坑我,就别怪我算计你。 他早打着借刀杀人的主意。 那典当铺老板还经营着高利贷,九出十三归,利滚利逼着人卖田卖房,卖儿卖女,然后再凭着典当压价,赚得一手黑心钱。 光头铁匠平日打铁缺斤短两,滥竽充数,在酒肆喝酒时,曾吐露自己落过草,杀过人,拿人心下过酒。 这两个人,陈胜栽赃得毫无心理压力。 “我这……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陈胜拿起酒葫芦,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准备再高歌一曲,看看能不能把狼引来,给自己添点肉食,硬邦邦的炊饼着实不好吃。 “投入命运汹汹火……” “呜呜呜,我的儿啊,你怎么能先走到为父前面啊,我的儿啊!” 陈胜止住了歌喉,抓住从天空飘洒下来的纸钱,表情一喜。 晚饭有着落了。 连忙从老马背上拿下二胡,寻着哭声赶去。 纸钱开路贿小鬼,送葬打幡引魂归。 大户人家才这么讲究。 寻常人家要死人,草席一裹,乱葬岗一埋就完事儿,没那个闲钱搞仪式感。 白发老人正扶着棺材哭得死去活来。 想他钱开有良田千亩,豪宅几栋,妻妾成群,已然人生赢家,美中不足的便是人丁不兴,老来得一子,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生怕出什么闪失。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悲欢离合。 许是钱开太宠儿子,导致其子荒淫无度,年纪轻轻便已是花丛老手,早已掏空了身体,为了尽兴服猛药,竟死在女人肚皮上。 这死法要传出去,定是贻笑大方,于是便对外宣称是感染风寒而死。 钱开拍着棺材,是又悲又怨。 你个小崽子,夜夜笙歌,却没能给钱家留个香火,老夫已年过花甲,有心无力,后继无人呐! 咦嗯,咦嗯嗯,咦嗯…… 就在这时,二胡悲音随着冬日的寒风传来。 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钱开忍不住掩面痛哭。 “我的儿呀,你怎忍心让老父白发送黑发人呐,唔唔唔……” “老爷,您节哀顺变,身体最重要,这个家不能没有你啊。” 第七位小妾趁机上前搀扶住钱开,浸过辣椒水的手帕往眼睛上一擦,瞬间留下两行名叫“鳄鱼”的眼泪。 其余小妾看得咬牙切齿。 老爷的正妻已死,大家都想着上位,继承家产,没想到被七号捷足先登了。 “滚!” 钱开一把推开小妾,悲怒道“是那个拉得小曲儿,给老爷我站出来!” 陈胜…… 本来想展现我高超的二胡技术,混口席吃,现在看来好像搞砸了。 不对,没毛病啊,我的二泉映月的确演奏得让人潸然泪下了啊! “老爷,就是他,他拉的二胡小曲儿!” 家丁手指着还在纠结到底搞没搞砸的陈胜。 “你这乐师,谁叫你乱拉曲儿的!” 钱开质问道“是在笑我儿英年早逝吗!” “啊,我不是这个意思,要不,我拉个潇洒走一回?” 陈胜挠了挠头道。 潇洒走一回不喜欢,他还有世上只有妈妈好,总有一款合人口味的。 跟着老人走南闯北近十年,帮人丧葬拉曲不下千次,陈胜敢拍着胸脯保证,他是专业的! “滚滚滚!” 钱开咆哮道。 还潇洒走一回,死在女人肚皮上是潇洒吗? 得,看来这席是吃不上了。 陈胜只能无奈牵着老马离开。 天色渐晚,他闻着炊烟味,来到一个村庄。 “有人吗,在下乃是一走街卖唱行脚之人,天色渐晚,想借宿一晚,不知主人家可行个方便?” 陈胜敲打着门扉。 他能听到里面有柴火在燃烧,还有呼吸声,明显是有人的。 但该有的问候还是要说的。 农妇将柴火塞进炉灶中,起身上前透着门洞打量陈胜,发现是个瞎眼少年后,便将门打开。 “且把骡子拴在门前立柱上,进屋暖和暖和吧。” “多谢姐姐。” 陈胜点头致谢,将老马绑在柱子上便摸索着进屋,随后将门合上。 “你这孩子嘴倒是挺甜,我都是为娘的人了。” 农妇摇头苦笑,旋即问道“腊月寒冬,你怎得一个人乱跑,你家大人呢?” “家里人全死了。” 陈胜指着眼眉上的刀疤,咧嘴一笑。 农妇为之一愣,大概脑补出了一段剧情,长叹道“唉,这世道……” “娘,晚饭煮了吗?妞妞饿~” 帘子隔开的里屋走出一个头扎两角辫的小女孩,滋溜滋溜着鼻涕,可怜兮兮道。 “煮好了,煮好了。” 农妇望着女儿,不知想起什么,鼻头一酸,两行泪差点落下,只是因陈胜在场,才强忍住没有哭出声,去灶台盛饭。 不多时,一个老旧带着裂痕的碗放在陈胜面前。 “家里只有这些吃食,还请客人见谅。” 农妇惭愧道。 妞妞看着自己碗里的饭,都快哭出声来,为什么比昨天的还要稀了呢? “姐姐说笑了,与我而言有口热饭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陈胜笑道。 从农妇一掀开锅盖,他就知道里面煮的什么菜。 就是平头老百姓常吃的野菜粥。 冬日里难见新鲜蔬菜,都是腌制的酱菜。 就这酱菜,也不是一般家庭吃得起的,腌菜用的酱和盐可都是钱。 所以穷苦人家会在夏天进山采野菜,用重物挤压,榨出水分,然后曝晒成干,等冬天来时,混着米一块儿煮吃,还能省点粮食。 只是这野菜味道嘛……多少有点苦涩。 陈胜手里这一碗野菜粥的气味就充满了苦涩,说明这户人家余粮已经不多,甚至告罄了。 第11章 再战少年郎 “姐姐,我这里还有些炊饼,被风雪冻硬了,啃不动,劳烦您掰碎了放锅里,重新再给我盛一碗吧。” 陈胜掏出怀里的两个饼子递了过去。 那饼子有巴掌那么大,两指厚,冷了以后主打的就是一个硬,揣怀里捂热了也不带软的,倔强得很。 妞妞直勾勾地盯着饼子看,把手放进嘴巴里,口水不自觉地流了出来。 “这,这如何使得?” 农妇很羞愧,明明是主人家,却要客人来付吃食。 “诶,姐姐莫要推辞,您让我借宿一晚,我已不胜感激,几张饼罢了,老马……额,门外老骡子背上大行囊里还有的。” 陈胜走到妞妞身边,一把将其抱起,笑问道“妞妞想不想吃炊饼啊?” 滋溜滋溜。 小丫头很想回一个想,但看到母亲的眼神,脑袋顿时扭得跟拨浪鼓似的,“妞妞不想,妞妞喜欢吃野菜。” “这位姐姐,你就别为难妞妞了,我虽然眼睛瞎了,但耳朵可好使的嘞,抽鼻涕和吸口水的声音可不一样。” 陈胜笑道。 从他掏出炊饼的那一刻起,就听到小丫头口水不断滴落的声音了。 “这,这……多谢小哥了。” 农妇羞得无地自容,接过炊饼去厨房忙活,眼角流出两行清泪,大概是被柴火熏的吧。 当娘的没用,让女儿忍饥受冻,心像是塞了把刀子似的,只要还在跳动,就会不断地痛。 “谢谢大哥哥。” 妞妞很开心地抱着陈胜的脖子。 如果那鼻涕没有流到衣服上的话,应该是个很温暖的画面。 不一会儿,三碗热气腾腾的炊饼野菜汤端了上来。 陈胜接过一碗,开始吸溜起来。 “嗷咦嗷咦嗷!” 门口传来老马焦急的叫声,仿佛在说别忘了我那一份。 “你这鼻子倒是灵光。” 陈胜哭笑不得,走到屋外,从老马背上大行囊又拿了几个炊饼给农妇。 “麻烦姐姐放灶台旁热热,我这老伙计嘴叼得很,闻到吃食散发的热气,凉饼就不肯吃了。” “嗷咦嗷咦嗷。” 门外的老马不满地叫着。 在这么冷的天,谁不想来口热的? 晚饭过后不到一刻钟,天就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我的儿啊,你死得好惨啊!” 熟悉的悲凉声从远处传来,只是有些沙哑,显得渗人。 妞妞已经缩在母亲怀里。 “哼,死得好!苍天有眼,活该你儿子横死!” 农妇瞪着窗外那点点火把照映出的送葬队伍,语气中充满恨意。 陈胜闻言有些好奇道“姐姐,您这是何故?” “小哥你有所不知,家里男人死得早,那钱开欺负我们孤儿寡女,强买我们家田地,说是什么风水宝地,等他死后要埋葬在那里,老天有眼,倒是让他儿子先用上了!” 农妇的言语中充满快意。 她一个妇道人家,还有女儿要养,自然是斗不过钱家。 如今见钱家香火很有可能断绝,自然痛快不已。 “原来如此,这么说那钱开是个大恶人喽?” 陈胜下意识地摸了摸他那盘得发亮的老盲杖。 “可不是么,那钱开家里良田千亩,有半数是强买得来,周边几个村的村民有什么急事找他借钱周转,最后还债时,轻则卖房卖地,重则卖儿卖女,好不凄惨,他曾瞧上村东头卖货郎的女儿,雇人将其腿打断,逼得人家女儿不得不卖身救父,最后玩腻了……” 一提到钱开,农妇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愤愤不平地历数钱开犯下的罪孽。 陈胜则是在一旁静静地聆听。 讲着讲着,妞妞却打起了哈欠,显然是困了。 “小哥,我带妞妞去睡了,你今晚就睡在里屋,床我已经铺好,炕也烧起来了。” 农妇抱着犯困的妞妞说道。 她家有两间卧房,说是两间,其实是一间大的隔开,是妞妞三岁的时候自家男人砌的,毕竟一家人全睡一张床,夫妻间有时候恩爱就很不方便。 如今丈夫死了,刚好腾出一张床,她和妞妞凑合挤另外一张。 “多谢姐姐,叨扰了。” 陈胜抱了抱拳,然后在农妇的牵引下进了里屋。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入梦和那使双刀的少年干上一架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那种。 那晚被秒杀,一击斩颈,着实有些丢人。 有了暖和的炕和舒适的床,陈胜很快就陷入沉睡入梦了。 梦里,那个邋里邋遢,穿着羊皮袄,腿上各绑着一把短刀的少年已经等候他多时了。 “果然,我在梦里的身体素质和现实同步了。” 陈胜握了握拳头,强劲有力。 这还得多亏了瞎子大叔,继承了他的体质后,陈胜的身体素质飙升。 “这下我可不会被你一刀秒了。” 陈胜将手搭在杖刀柄上,缓缓靠近着双刀少年。 他可不能再像上次那般鲁莽,要仔细研究一下少年的招式套路。 十步以内,双刀少年不再盘膝而坐,站直身板,看似迷茫的眼神却死死盯着陈胜的身影。 七步! 手指轻勾,双刀时而半出鞘,时而归鞘。 五步! 少年的眼睛已经眯了成一条线了。 三步! 陈胜速度猛增,奋力拔刀朝着少年的咽喉抹去。 抽刀断水水长流,拔刀夺命命不久! 他算准了距离,仗着杖刀比短刀长,卡在一个短刀够不着,杖刀斩得到的距离。 这样就算少年出手速度比他快,也需要向前小半步,然后再出手。 耽误了对方一点时间,陈胜在速度方面的劣势被抹平了一些。 如果少年只顾进攻,那在短刀斩落他的人头前,他的杖刀亦会遵循惯性,划过少年的咽喉。 这是以命搏命的打法! 当! 少年终究还是没有选择两败俱伤,右手短刀架住陈胜的杖刀,往后退了一步,左手一招,短刀入手,瞬间挥舞而出。 现在的距离……太近了啊! 噗滋! 陈胜的咽喉飙出殷红色的鲜血。 说来也搞笑。 他想用杖刀抹少年的喉,最后却被少年用短刀抹了脖子。 当啷! 杖刀无力落地。 少年乘胜追击,一刀砍下陈胜的脑袋,干脆利落,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仿佛是在处理一只案板上的羊羔。 第12章 打一把好刀 “真是一把快刀。” 在梦境中复活的陈胜摸了摸脖子,露出一抹苦笑。 他见少年年龄尚小,便想以力欺人。 结果自身力量虽然比少年大,但还没大到碾压,大到一力降十会的地步。 杖刀斩下去,只是让少年吃力后退半步,随后的快刀反击,陈胜脑子是想抵挡,但身体却跟不上了。 也就是说,他的速度,被人家碾压了。 “再来!” 陈胜没有气馁,抽刀再次上前。 长夜漫漫,不是你砍我,就是我砍你。 砍得熟了,自然就会抓住破绽。 天见拂晓,农妇起床烧火做饭。 陈胜缓缓张开眼眸,然后又闭上,起身。 二十三次,整整死了二十三次! 瞎眼大叔还可以欺他眼瞎,甩暗器声东击西,然后伺机打闷棍,能起到一点干扰效果。 但这少年,除了力气小点,毫无破绽,每次动手,快如闪电,根本不会给陈胜一击不中便远遁的机会。 “唯一的机会就是让他陷入持久战,靠着体能优势磨死,可这前提是我能挡住他的快刀,要不下次试试用盾挡,或者身披甲胄?” 陈胜摩擦着下巴思考着,旋即摇头。 “不,不对,带盾穿甲会影响我的速度,届时可就真成案板上的肉了。” 防御性再好的甲胄,关节、脖颈等活动部位依旧薄弱。 普通人可能做不到精准斩击,但对于少年来说,再容易不过。 “看来一时半会儿是想不出什么对敌方法了。” 陈胜无奈苦笑。 同时对疑似自己金手指的梦境也有些抱怨。 想当初对战瞎眼大叔,早已可以将其斩杀,却没有摸清门路,一直仗着眼睛欺负。 直到心血来潮闭上眼睛互砍,获得胜利后,方才明白这梦境对手也是可以换人的,只要将对手打得心服口服即可。 真是白白浪费了几年时间。 这恐怕是最垃圾的金手指了,连说明书都没有,就静静地躺着,让他自己动……摸索。 “姐姐,村里有铁匠铺吗?” 陈胜问道。 他想再打把杖刀了。 “村东头的刘铁匠是个老把式,平日里大家的农具坏了,都是找他打的,沿着门口的路朝左一直走就到了。” 农妇回道,旋即她又想起陈胜的眼睛,便放下手中的柴火道“小哥,等我烧好饭再带你前去吧。” 昨天晚上的炊饼还剩了些,再下点野菜干,便能应付一顿早饭了。 “不用了,姐姐尽管做饭便是,我慢慢走过去。” 陈胜婉拒了农妇的好意,提着盲杖出门。 “老马,你在这儿好好待着,我去去就来。” 陈胜拍了拍老马的屁股叮嘱道。 它身上的大包袱里可有着三十多两碎银子呢。 “嗷咦嗷咦嗷。” 老马应声表示放心去吧。 陈胜靠着盲杖,漫步摸索到了村东头。 刘铁匠正在打铁,做一把柴刀。 这样的十炼刀,只消得两个时辰左右,便能锻打出来,但也就只能用来砍砍细枝,除除草了。 并不是说他不能打一把更好的柴刀,而是没必要。 十炼的柴刀,只要三钱银子左右,也就是三百文,寻常人家也能买得起,够应付日常生活所需。 而一把好刀,少说也得几两银子,村子里能出得起这个价位的也没多少。 “请问刘铁匠在吗?” 陈胜问道。 “我这么大个人站这儿打铁,你是瞎……” 刘铁匠见陈胜紧闭的双眼和眉骨上的刀疤,顿时闭上了嘴。 老汉愧疚的心里就只剩一句话——我真该死啊。 良久,刘铁匠才从自责中走出,问道“娃儿,你是要打农具还是修啊?” 三钱银子一把柴刀,是正常人家能买的价,但村子里就没有几户正常的,极个别大富,绝大多数贫穷。 所以损毁的锄头柴刀什么的,尽量能修就修,能够便宜些。 “我要打刀,一把杖刀。” 陈胜笑道,从怀里摸索出两块碎银子放在铸造台上,大概有三两左右。 “这些钱够打一把好刀了吗?” “够够够,太够了!” 刘铁匠的眼睛都值了,这是今年都接到最大的买卖了。 他连忙道“老汉我这儿有一块百炼钢,大乾边军使得制式刀便是由此打造,不知客人满意否?” “可,何时能打造完?” 陈胜满意地点了点头。 一个小村子,能打出正规军的制式武器已经很不错了。 “明日正午,便能完工。” 刘铁匠拍着胸脯说道。 “好,先付一两订金与你。” 陈胜将大的碎银子收回,转身离开。 刘铁匠拿起铸造台上的一两左右小碎银,乐得后槽牙都快笑掉了。 过会儿,他连忙招呼徒弟去把用来垫桌角的那块百炼钢取出。 他也曾梦想打造一把好刀,让自己名声大噪。 可打出百炼钢坯后,却发现在这小山村毫无用武之地,只能垫桌脚吃灰。 至于加入边军,为边军打武器……还是算了吧,兵荒马乱的,很容易把命丢了。 “嗷咦嗷咦嗷!” 陈胜拄着盲杖,老远就听到老马焦急的叫声,他几个跨步循声奔去。 “这骡子不是你们的,快滚!” 农妇提着擀面杖胡乱挥舞。 “大妹子,这骡子不是我们的,难道还是你的?你家什么样,我们还不知吗?” 男人哈哈大笑,露出一口黄牙。 他叫牛二,是钱老爷的打手,村里有名的泼皮头头。 本想着农妇的男人死了,地也被占了,家里定是已经揭不开锅,给两个馒头没准就能快活一晚。 没想到她家门口居然拴着一头老骡子。 这年月弄一顿肉食可不容易。 钱老爷那扒皮的主儿,在他手底下混,能吃个温饱就不错啦。 于是牛二顿时便起了心思,想要把这骡子悄悄牵走,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庙。 岂料这骡子老成精了,一牵就叫唤,把屋里做饭的农妇给引了出来。 “你们几个狗日的,那骡子是借宿在我家的客人所有,若是敢动,老娘就跟你们拼了!” 农妇的擀面杖直朝着牛二的脸上杵。 没陈胜,她们家早就断炊了,所以绝不能让牛二把骡子牵走。 牛二连忙后退闪躲,大怒道“不知好歹的家伙,阿豹,阿虎,给我把她按住了,老子今天不但要拿骡子肉下酒,还要犒劳一下我裤裆里的小兄弟!” 第13章 杖杀泼皮 “是,老大!” 牛二身后的两个泼皮上前,一左一右,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用淫荡的目光审视着农妇的身材。 嗯,屁股大,是个好生养的。 “你们要干什么?就不怕我报官吗!” 农妇万万没想到,对方居然把主意打到她身上,脸色骤变。 “哈哈哈,报官?等镇上的捕快来了,我们早完事,逃之夭夭了。” 阿豹戏谑道。 “你要敢报官,我们就宰了你女儿!” 阿虎威胁道。 苍天啊,大地啊,这世道,为何有如此多的恶人? 农妇内心悲愤交加。 为什么她们从不惹是生非,老实巴交过日子,却总是被人欺负? 为什么像牛二这样的恶人,在这世上却活得如此滋润? 为什么?为什么! 阿豹见农妇分神,果断一个飞扑,将其按倒在地。 “放开我,放开我!” 农妇奋力挣扎,但紧随其后的阿虎却将她彻底镇压。 “哈哈哈,按着别动,老子今天要给 牛二大笑着,开始宽衣解带。 阿豹和阿虎也都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等老大享受完了,他们也能跟着爽一把不是。 “不准欺负我妈妈!” 妞妞跑上前,拿着干柴要打牛二。 “滚蛋,小心爷把你这丫头卖到人牙子哪里去!” 牛二随手一推,将妞妞推倒在地,却没注意到身后的老马已经默默将屁股对准他,一记尥蹶子。 砰! 咔嚓! 是蛋碎的声音。 牛二一个滑铲跪倒在地,面目瞬间扭曲,豆大的汗水从额角滑落,最后颤颤巍巍地张开大嘴。 “啊,我的窝子!我的窝子!” “嗷咦嗷咦嗷!” 老马得意地笑着,身为一头骡子,没有辜负从爸爸公驴那里继承来的基因,尥蹶子那是精准无误,只可惜是从背后偷袭,有屁股蛋子分担了一部分力,不然定叫牛二鸡飞蛋打! “阿豹、阿虎,别管那娘们儿了,把这头骡子给老子宰了。” 牛二捂着自己的鸡窝子,赤红着眼咆哮道。 鸡虽然没飞,但他感觉自己的蛋快不行了。 “你们要宰我的骡子?” 陈胜语气十分阴沉道。 “玛德,你又是哪根葱,这骡子是你的?你叫它一声看它答应么!” 阿豹站起身和陈胜对峙,态度十分嚣张。 “老马!” 陈胜唤了一声。 “嗷咦嗷咦嗷!” 老马回应,声音中带着“你咋才回来”的抱怨。 阿豹…… 嘿,这老骡子是成精了吗? “如何,现在可以证明这是我的骡子了吧?” 陈胜拍了拍手上沾着的泥巴,冷声道。 刚听到老马的叫唤,跑得太急了,又对这村道不熟悉,栽了个大跟头。 “我管它是不是你的,爷今天就要吃骡子肉,阿豹,你跟他废什么话,把他给我打走!” 牛二吼道,嗓音都变得有些尖锐。 “知道了老大。” 阿豹扭了扭脖子,露出残忍的笑容,“小子,别怪我……” 砰! “哎呦卧槽!” 阿豹应声倒地,脸上出现一道红印。 陈胜收回了盲杖。 他这盲杖是白蜡杆子,硬度适中,韧性十足,是专门拿来做枪杆子的。 照着人说话的地方抽过去,一打一个准,一打一个不吱声。 “小弟!” 阿虎怒了,朝着陈胜扑来。 陈胜俯下身子,一记横扫千军! “啊!” 阿虎捂着腿倒下了,满地打滚。 这还是陈胜没有尽全力的情况,不然最次也得是骨裂。 “阿豹,阿虎!” 牛二人都傻了,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两个得力干将,会两个照面被个瞎子打趴下。 “该轮到你了。” 陈胜走到牛二跟前,手中盲杖高高举起。 “好汉爷饶命,好汉爷饶命啊,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牛二也顾不上蛋蛋的忧伤,连忙跪地磕头求饶。 “姐姐,你怎么看?” 陈胜问道。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农妇悲愤道。 若不是陈胜及时赶到,今日她就要被这几个畜生给糟蹋了。 “好。” 陈胜点头,果断挥杖。 砰! 咔嚓! 喉管碎裂的声音。 牛二倒在地上,瞪大了眼睛,哼哼两声后,便断了气,死不瞑目。 他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这个看上去还未及冠的少年,会如此杀伐果决。 “杀,杀人了!杀人了!” 阿虎见自家老大被一棒抡死,失声尖叫,吓得裤子都湿了。 农妇也从悲愤中反应过来,一把将妞妞护在身后,惊恐地看着陈胜。 她嘴上说要让牛二去死,其实也只是逞口舌之力,被悲愤冲昏了头而已。 “闭嘴!” 陈胜呵斥道,又走到阿豹旁边,用盲杖戳了戳,确定头部位置后,再次抡起,下劈! 阿豹的喉管也碎裂开来,在昏迷中死去。 阿虎死死捂住嘴,浑身颤抖。 “还能走吗?” 陈胜拎起牛二的身体,指着阿豹道“把他给我带上。” “是是是!” 阿虎强忍着脚上的疼痛站起,咬着牙把阿豹的尸体拖走。 “姐姐,我有事先出去了,老马就交给你照顾了,你先把地上的痕迹扫干净吧。” 陈胜说道。 得亏这屋子是独户,没有什么左邻右舍,不然不好解释。 “我,我知道了。” 农妇点头,忍不住说道“小,小哥,你还是快逃吧,牛二是钱家的打手,他要是不见了,定会引起钱家人注意的。” 她虽然害怕陈胜杀人不眨眼(因为眼睛是闭着的,滑稽),但也明白陈胜是她的恩人,人不能忘恩负义。 “姐姐你放心,不会引起他们注意的。” 陈胜笑道,拎着牛二的尸体离开。 “大大大人,这尸体就由小的代劳,埋在村外的乱葬岗,您放心,我绝对不会透露出半点实情的。” 阿虎谄媚道。 他是片刻也不想跟着煞星待在一块儿了,生怕对方看他不顺眼,一闷棍下去送他见老大和小弟了。 “阿虎,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大,大人,什么话?” “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陈胜笑吟吟地看着阿虎,睁开眼睛,纯白的眼眸配上意味深长的笑容,显得格外渗人。 阿虎…… 第14章 用善良换命 “饶命啊大人,饶命啊,小的保证,绝对不会透露分毫的。” 阿虎跪地一个劲儿地磕头,鼻涕眼泪沾上地上的尘土,好不狼狈。 “呵,没卵子的家伙,起来吧,你还有用,我不杀你,带我去钱开的宅子。” 陈胜说道。 “可我们就……” 阿虎看着陈胜手里的牛二尸体,心里有些迟疑,就这么拎着具尸体上门拜访? “嗯?” 陈胜冷哼一声。 “大人,我这就带您去!” 阿虎惊恐万分,意识到自己根本就没有质疑的资格,连忙扛起阿豹的尸体,朝着钱家宅子走去。 而陈胜则听着脚步声,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得亏这腊月寒冬,街上没有什么行人,不然非得被他俩背尸人给吓死。 “大,大人,前面就是钱家宅子了,你看这……” 阿虎还是忍不住停住步伐,有些踌躇道。 再靠近点,他就会被守宅的家丁看到,指不定人家就把他当做杀人凶手了。 “嗯,好,你没用了。” 陈胜点了点头,将尸体放在地上。 阿虎见状也跟着放下,大喜道“谢大人饶小的一名,小的必定……” “你是不是理解错了?” 陈胜打断了阿虎的话,举起手中盲杖。 “我的意思是,你没用了,可以去死了。” 砰! 又一声闷响,阿虎倒下了。 陈胜可不会赌这家伙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像阿虎这样的泼皮无赖,很大概率会被吓得躲上一阵子,然后确认他离开后,再出来继续混,说不定还会报复农妇母女俩。 阿豹是阿虎的弟弟,从陈胜杀死阿豹之后,就注定阿虎也不能活。 可惜,阿虎的脑袋不太灵光,没能想通这一点。 “嘚嘚嘚……真特么冷啊,这鬼天气还守个什么门啊,谁特么会来啊!” 门口的守卫高个家丁瑟瑟发抖道。 “行了吧,不守门,你今天的饭都没有着落。” 另一名矮个家丁翻着白眼道。 守门苦是苦了点,但好歹能混个温饱,很多人想要这份差事还都没有呢。 郊外的乱葬岗,哪天没有饿死冻死的人啦? “嗐,我也就胡咧咧两句了,今儿个晚上吃啥,我看看能不能给我家那小子带点。” 高个家丁问道。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家里余粮不多,总得想办法占主家点便宜。 “嘿嘿,俺听后院厨娘说的,死面饼子卷大葱,倒是能偷偷夹带一点回去。” 矮个家丁嘿嘿直笑。 今天算是幸运的,要是糊糊粥这种汤汤水水的,就不好带了。 “嘿嘿,那感情好,我……” 高个家丁话说一半,卡住了,皱着眉看向朝这里走来的陈胜,呵斥道“干什么的,要饭去别地方要,叫我们老爷知道了,非得打折你半条腿不可。” 钱开钱老爷,最讨厌的就是家门口有乞丐乞讨了。 他的每一个铜板都是辛辛苦苦(不择手段)赚来的,凭什么乞丐吆喝两句“行行好”,就能白得钱? 所以每每遇到乞丐向他乞讨,少说也要叫家丁打个半身不遂,然后扔到乱葬岗,给那里的野狗加餐。 陈胜…… 我这装扮有那么像乞丐吗?不就是衣服上有几个补丁么,虽然旧,但不脏啊。 “这位老哥,能否让我进去,我有要命的事找钱开。” 陈胜笑道。 “找我们家老爷?” 高个家丁愣神,随后不耐烦道“滚滚滚,我们家老爷怎么会见你这乞丐,还不快滚!” “怎么回事啊,外面怎么这么吵啊?是不是有不知死活的乞丐上门乞讨啊?” 宅子内传来尖锐的公鸭嗓音,活像个老太监。 高个家丁闻言脸色骤变,低吼道“还不快滚!等林管家出来,你这小子腿就真保不住了!” 他奋力推搡着陈胜,却发现根本推不动。 “大个儿!好言难劝该死的鬼,你下不了手,让我来,不然让林管家知道了,今晚咱们吃的就不是饭,而是瓜落了!” 矮个家丁面露狠色,抄起哨棒。 林管家可是钱开的心腹,对钱开的规定从来都是贯彻到底,要是见他们没有打断乞丐的腿,必然会处罚他们,没有晚饭吃事小,丢了生计事大啊! 高个家丁面露不忍之色,但还是退到一旁,装模作样地拿起哨棒。 该劝的都已经劝了,他不可能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丢了差事。 呼! 矮个家丁眼中充满杀意,照着陈胜的天灵盖猛砸下去,棍子发出刺耳的破空声,足以见力道之大。 打断一条腿,公事公办。 要了这乞丐性命,没准能得林管家一声称赞。 入了人家眼,没准就能从这守门的位置往上挪挪,谋个轻松一点的差事。 大个儿啊大个,这泼天的富贵你把握不住,就让我来把握吧! 再者说了,这腊月寒冬,一个断了腿的乞丐能活多久? 我这一棒照脑袋打下,是给他一个痛快,到了阴曹地府,他还得谢谢咱呢! 短短瞬间,思绪万千。 就在矮个家丁的哨棒要落在陈胜脑袋上时,陈胜动了,微微一侧身,让攻击落空。 砰! 矮个家丁用力过猛,哨棒击打在冰冷的地面上,震得他两手发麻,脚步趔趄,差点一头栽在地上。 陈胜猛然挥杖,由上而下,朝着后脑勺重重抡下,给了他一个痛快! 噗通! 矮个家丁两眼一翻,五体投地趴下,没了气息,鲜血从后脑勺溢出。 “杀人了,杀人了,杀人了啊!” 高个家丁瘫坐在地,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一幕,歇斯底里尖叫着,连滚带爬地逃离。 陈胜并没有去追赶。 那家伙,把握住了泼天的富贵,用善良从他手里换回了一条命。 吱呀…… 大门打开了,露出一张不耐烦的老脸。 “吵什么吵?杀什么人?鬼叫什么?我看你们是不想在钱家……” 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林管家已经看到了躺在门前,睡得安详的矮个家丁。 他脸色大变,刚想关门,一根盲杖却先一步捅了进来,噗嗤一声,捅碎了咽喉。 “嗬嗬嗬……” 倒在地上的林管家竭尽全力地喘息着,最后还是不甘心地闭上了双眼。 第15章 资本与地主 “饶命,饶命啊大侠。” 钱开跪倒在地,瑟瑟发抖地磕着响头。 陈胜从怀里掏出一块破布,不紧不慢地擦拭着盲杖上的血迹。 他的身后,已经倒下了七八具尸体。 到底只是一个乡下地主老财。 钱开招的家丁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不是亡命之徒。 抡死几个后,就没有那个不开眼的敢上前。 反倒是陈胜一句“把钱开带到我身前,可饶你们不死。” 躲在地窖里的钱开就被钱家下人们给揪了出来。 原本钱开还叫嚣着要让那些“贱奴”不得好死,可等他到陈胜跟前时,便只剩下跪地讨饶之声。 “尊敬的钱老爷,请问你的命值几个钱呢?” 陈胜将盲杖抵在钱开的额头上问道。 “纹银百两!纹银百两!” 钱开连忙道。 他都快被吓尿了,同时也认出了陈胜。 早知道这瞎子那么能打,就让他拉一手二胡,蹭个席罢了。 “纹银百两,钱老爷的脑袋就值百两银?” 陈胜露出森然的笑容,手中盲杖高高举起。 他杀一伙打家劫舍的土匪都能搜出五十多两银子,你一个良田千亩的地主老财,丧尽天良地赚钱,到头来就只给一百两? 你还真把我当叫花子打发啊。 “不不不,大侠,您听错了,您听错了,我说的是黄金百两,黄金百两啊!” 钱开眼见棍子就要落下,将心里的那一点小心思抛之脑后,惊恐万分地改口。 一两黄金现价大概可以兑换十两银子,黄金百两就是千两白银。 像钱家这样的一村地主,拿出来绝对伤筋动骨。 “呵呵,这还差不多。” 陈胜抬起的手又放了下来,紧接着一句话却又让钱开放松的心又悬了起来。 “不过这还不够,钱老爷,你倒是让我想起一句很经典的话,你想不想听呢?” 你棍都杵我脑门上了,我敢不听吗? 钱开无比委屈道“您说,小的洗耳恭听。” “曾经有位伟大的哲学家说过,如果有一番的利润,资本家们会铤而走险,如果有两番的利润,就会蔑视律法,如果有三番的利润,他们会践踏世间一切,甚至连绞死自己的绳子,都可以卖给敌人。” 陈胜将盲杖重新抵在钱开的额头上,“钱老爷,虽然你不是资本家,但我觉得你跟他们是差不多的,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人。” “二百两黄金!二百两黄金!” 钱开又提升了价码,哀嚎道“大侠,家里就这些钱了大侠!” “那地契呢?” 陈胜淡漠道。 地,地契? 要这玩意儿干什么,难道抢完钱还打算在村里安家落户不成? 钱开懵了,同时内心十分不安起来。 在这个封建王朝时代,最能体现财富的,不是金银,而是土地! 俗话说得好,手中有粮,心里不慌。 什么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粮食,才是这兵荒马乱时期的硬通货。 而这硬通货,是要靠土地种出来的。 虽然不知道陈胜要地契有何用,但钱开内心却十万个不愿意。 钱没了可以再赚,土地没了,再想积攒,那就得等到猴年马月了。 更何况陈胜摆明了是既要钱,又要地的主儿。 砰砰砰! 盲杖轻轻敲打钱开的脑门。 陈胜轻笑道“你看,钱老爷,我都说了,你和那些资本家一样,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人。” “给!地契我给!那个林管家……” 钱开顿住,意识到林管家早已成杖下亡魂,立马改口道“翠玉啊,赶紧去把地契拿过来,就在我书房那张床底下的地砖里。” “啊,我,我……” 那名叫翠玉的小妾闻言浑身一震,瑟瑟发抖,她的腿早已被吓软,挪不动道儿了。 钱开看得那叫一个急啊,正要唤另一个小妾,却被陈胜阻止了。 “你不用喊了,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 陈胜睁开眼,苍白的眸子扫过四周,无人敢与他对视。 “钱家所有下人,去搜宅子里的金银地契,有多少拿多少出来,要是敢私吞,呵呵,我就放过钱开。” 他目不能视,所以无法保证那些下人会不会在搜索过程中私吞,但他可以用口头承诺放过钱开来当做制衡。 因为钱开一但被放过,必然会处理私吞他财产的下人。 所有下人面面相觑,不敢动脚。 钱开往日里的作威作福,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们的脑海中,形成了奴性。 “大侠,还是让我帮您拿地契吧。” 钱开谄笑道,眼里却止不住得意之色。 “有意思,钱老爷觉得是吃定我了吗?” 陈胜听出了钱开语气中的喜悦之情,嘴角微微上扬。 钱开心里咯噔一下,惶恐否认道“不不不,大侠,小人不是这个意思……” “得了,你的语气早已出卖了你。” 陈胜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冷笑道“钱家的下人们,除了金银地契,其他东西我一概不管的,例如主仆契约什么的,上面买主签得是钱开的名字,我要来也没用……” 随着陈胜的话音落下。 下人们麻木的眼睛多了一丝亮光。 陈胜要来没用,但他们要来,可就有用了。 钱开为什么能作威作福?就是因为钱家绝大多数仆人,都是签过卖身契的。 为奴为婢,被打死了,官府也不会追究,顶多罚点钱财罢了。 奴仆们的眼睛亮了。 钱开脸却刷地一下变白,一屁股坐在地上。 完了,这下钱家是真的要完了。 忽然,他想到了什么,望着骚动的人群,连忙喊道“买卖尔等,除了卖身契外,还在官府做过备档的,就是把契约撕了,我再去衙门补一份便是!” 钱开的话镇住了有些意动的仆人们。 是啊,他们都在县衙有过备档记录的,只要钱开肯花钱补一份,就算撕了卖身契也没用。 就在这时,陈胜的一句话,让钱开亡魂大冒。 “我把你杀了,不就没人去补了。” 第16章 瓦解奴性 是啊,把钱老爷,不,把钱开这个契约受益人宰了,不就没人去补了,再烧掉卖身契,他们就自由了!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没有后顾之忧的自由,打动了众人的内心。 望着已经开始缓缓挪动脚步的奴仆们。 豆大的汗水从钱开的额角落下,他心里默念,奴仆没了就没了,没了再买便是。 除了金银和地,我还有…… “哦对了,钱家储藏的粮食,我一个人也带不走,你们可以拿去,做路上吃食呦。” 陈胜淡笑着,彻底掐灭了钱开的最后一丝希望。 金银、粮食、土地。 乱世中最有价值的三样东西。 其中粮食排在首位,因为民以食为天。 若是人人都有口饱饭吃,这世道也不会这么乱,遍地是坏人。 啪嗒,啪嗒…… 一个穿着单薄衣服的下人挺身而出,随后是两个,三个,十几个,几十个。 他们眼里都充斥着火热。 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钱家的粮仓地窖在哪儿。 因为偌大的地窖,都是他们一锄头一镐子挖出来的。 挑满苦难的肩膀上,也经常担背着钱家的一袋袋粮食。 尊贵的钱老爷,又怎么会亲自干这泥腿子的活呢? 现在,他们要做的,不过是将那一袋袋粮食又重新背出来,从他们挖的那个地窖背出来。 只不过这一次,这粮食,那金银,都不再姓钱了,它们或许姓陈,姓张,姓王…… “不许拿,你们这是在犯法,官府会追究的,全都给我站住!站住啊!” 钱开歇斯底里道。 他怒目而视,脖颈处青筋暴起,通红着脸,以一己之力,逼退了众人。 与其说是一己之力,不如说是他口中的法,压住了这些苦难人。 虎死威犹在,大乾只是乱了,不是没了。 乱世方显人心险恶。 太平盛世,律法尚能保持一定的公正。 而在乱世,则会助纣为虐,让那些权贵、地主、乡绅等权势者,有了一个正当巧取豪夺的借口。 在他们眼里,律法成为了一个能大肆敛财的好工具。 而在平头老百姓眼中,乱世之法,猛于虎也。 他们畏惧猛虎,不敢上前,只要有口饭吃,只要人还能活下去,就会逆来顺受。 陈胜跟随老人走南闯北卖唱近十年,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人了。 “大胆刁民,你眼里还有王法吗?” 当这句话从县官嘴里说出时,能够一举压死无权无势的百姓,屡试不爽。 “法不责众!” 陈胜对陷入疯狂的钱开露出戏谑的笑容,又看向众人道“尔等背着粮食,横穿村里,一路走,一路喊,就说钱老爷心善,看不得大家忍饥受冻,现在钱宅开仓放粮,先到先得,晚了就无。 记住,你们唤的人越多,县官就越不能拿你们如何,届时只需推出我这个首恶,吸引注意,便无罪矣!” 钱开人都傻了,他不顾被击杀的风险,指着陈胜的鼻子大骂道“疯子,你就是个疯子,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那群贱民是你爹娘吗?非得散尽我钱家家财不可吗!” “哈哈哈,路见不平一刀斩罢了。” 陈胜大笑。 如果钱开请他吃席。 如果农妇没有开门。 不,这一切没有如果,一啄一饮,都是注定了的。 “干了!” 奴仆中走出一个汉子,朝着陈胜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起身后直奔钱家粮仓。 随后又走出一个妇女,也朝着陈胜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朝着钱家库房走去。 缺口被打开了,得知猛虎伤不了人,越来越多奴仆迈开了坚定的步伐。 “不,你们不能走,都是我的钱,我的地,我的粮,你们这群贱奴!” 钱开咆哮着,冲上去想要阻拦众人。 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钱家几十年的积蓄被这群贱民拿走。 “聒噪!” 陈胜怒喝一声,手中盲杖低扫而出。 咔嚓! “啊!” 钱开抱着右小腿滚地哀嚎着。 陈胜那一棍,打断了他的腿,也打断了奴仆们心中最后的枷锁。 他们纷纷冲进钱宅四处搜刮起来。 “混账,你们,你们快去拦着这群贱奴啊!” 看着一袋袋粮食、金银被搬出,钱开的心在滴血,顾不上小腿的疼痛,对着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小妾们怒骂道。 然而,钱老爷的腿都断了,小妾们谁还有胆子上前阻拦。 真当陈胜不打女人? 很快,小堆的金银首饰珠宝,大堆的粮食全都放在院子中央的空地上。 钱开看着这些千辛万苦积攒的家底,绝望中带着一丝庆幸。 还好,他的小金库没有被发现。 谁说钱老爷不会亲自下地干活的?涉及到钱的事,怎么会让外人插手呢,他可信不过那帮贱奴! “就这么些金银细软吗?”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碎银碎金。 沉手的很少,稍硬的挺多,指甲盖掐出印子来比较费力,说明银多金少。 约莫一百多两的金子,两千多两的白银。 看似一个乡下地主,有如此钱财积累已经实属难得。 但仔细一想,钱家有千亩良田,低买高卖地倒腾,那是上万两的不动产。 光是每年产出的粮食拿出去卖,都能纯赚个上千两银子。 在这个封建时代,富不过三代,纯属扯淡。 富人只会越富,穷人只会越穷。 因为身在乱世,普通人根本没有太大的抗风险能力,天灾人祸,穷人卖田卖身,越卖越穷,富人买田买人,越买越富。 这样的富户,家里会只有这些金银吗? 陈胜身前的那一小堆金银细软,总和起来价值也不过三千两。 这可能是一个地主的全部身家吗? 钱开是最典型的封建王朝地主阶级,不是商人,会流动手里头的资金,最大的可能就是挖个银窖藏钱。 一立方米的金子,大概有二十吨左右,换算过来,一立方分米的的金子差不多是二十公斤,以两为质量单位,就是将近四百两金子,就算这个封建时代金子提纯技术不行,纯度没有那么高,那也是大三百多两金子。 一个人,想私藏一个长宽高都是十厘米左右的立方金属块很难吗? 第17章 钱老爷的家底 “钱家注定要家破,你们要跟着人亡吗?” 陈胜闻声望着钱开哭哭啼啼的小妾们,淡漠道。 可以不用陪葬啦? 到底是有聪明人,听出了陈胜话里有话。 一名身材娇小,鹅蛋脸的女人站了出来,颤声道“不知大侠要如何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 “简单,你们是钱开的枕边人,最是知晓他秘密,找到他私藏的黄金,我不仅可以放过你们,每人还有一百两银子的遣散费。” 陈胜抛着手里的碎金,淡笑道。 几个小妾眼中顿时有了异样的神色。 她们在合计,到底要不要陪着钱家一起死。 没过几分钟,她们就得出了答案,在想平日里钱开有什么异常的举动。 这是人之常情。 妾的地位是很低的,尤其是在没有替钱开生下一儿半女的前提下。 等待她们的,就只有人老珠黄后,被无情地抛弃。 所以她们或许恨陈胜,破坏了还算优渥的生活,但绝对不会和钱开共情,有你死我绝不独活的想法。 “回大侠的话,有一次我们姐妹想把院子里的树修整一翻,做个秋千以供玩耍,岂料钱老爷……不,钱开他大发雷霆,掌掴了我们,并责令宅里的任何人都不准靠近那棵树。” 鹅蛋脸女人回复道。 这事当初闹得还挺大,姐妹们都觉得挺委屈的。 只是修整一下,又不是把树砍了,不会动风水地气什么的,为什么还发那么大脾气呢? 女人的话算是打开了话匣子,其她几名小妾七嘴八舌地将钱开平时的异样表现都说了出来。 陈胜听得直点头。 钱开听得直冒汗。 不一会儿,就总结出三个地点。 院子里的树、假山以及伙房后面的水缸。 “完了,全完了,钱家完了,我钱开无言面对先人啊!” 钱开抱着头失声痛哭。 陈胜让人从那三处底下挖出了六块金饼子,大概在三百两左右。 这算是钱开这老登爆出的最后一点金币了。 此刻,钱家的钱、粮、地契,全都摆在了陈胜跟前。 至于卖身契,早就一把火烧个干净了。 小妾和奴仆们全都一脸期待地看着陈胜。 唯有钱开,面如死灰。 “为了让大家不走露消息,给官府通风报信,大家都排队过来,捅我们敬爱的钱老爷一刀。” 陈胜拿出一把镶嵌着翡翠的漂亮匕首,露出魔鬼般的笑容道“捅了钱老爷,钱,粮食,一样都不会缺你们的。” 他不能保证这一群小妾仆从中,有没有钱老爷的心腹,要是放跑了,提前引来官府围剿,那就很麻烦了。 官府的人还不能太早来,这样钱家的粮食地契还没来得及分完,就要被充公了。 众人面面相觑,看着失魂落魄的钱开,又看着满地的金银粮食。 最终,那个率先向陈胜磕头去搬粮的汉子接过匕首,照着钱开的腿狠狠扎下。 “啊!” 疼痛的刺激,让钱开从失魂落魄中苏醒过来,他瞪大眼睛盯着那汉子。 汉子吓了一跳,拔出匕首连连后退,让钱开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叫,鲜血立马从伤口涌了出来。 但也仅此而已了,腿被陈胜打断的钱开,只剩下哀嚎了。 “很好,这银子归你了,粮食能背多少算多少,记得出门就喊,让村子里的人都过来领粮食,领地契!” 陈胜扔出一块大概有五两左右的碎银子。 “谢大侠,谢恩人!” 汉子手忙脚乱地接过银子,心也不慌了,背起两大袋粮食就准备离开。 “哎,等等。” 陈胜喊住了汉子。 “恩人还有何事吩咐?” 汉子恭敬道。 “你可有田地被钱家霸占?” 陈胜问道。 “回恩人的话,我家本住村西头,有五亩田地,被钱开以一两银子强买去了!” 汉子想起之前的过往,一脸悲愤道。 “嗯,识字否?” 陈胜晃了晃手中的地契。 “不识字,但名字还是认识的。” 汉子说道。 名字、手印,哪怕是再混的人,也得认自己的名字啊。 “好,从中把你家的田契抽出来,归你了。” 陈胜将一叠地契递了过去。 “多谢恩人,多谢恩人!” 汉子跪谢,从中拿出自己家的田契便将地契又还了回去。 他不会,也没那个胆子去昧下一些不属于他的东西。 在这个封建时代,大部分底层劳动人民都是老实本分,逆来顺受的。 陈胜杖杀了七八个钱开豢养的地痞流氓打手后,他们甚至连逃跑都不敢。 因为陈胜拦不了所有人,但却能追上去干掉几个。 谁也不想成为那几个。 连陈胜,也只能用行动配合上言语,一步步瓦解他们心中对钱开的畏惧,然后将钱粮地契赤裸裸的利益摆在眼前,才会有人鼓起勇气站出来。 就像现在这样。 汉子领了钱和地契,背起一大袋粮食离开,这极大地刺激了剩余的人。 他们捅钱开的动作都变得果决了许多,然后领着钱,背上粮食离去。 钱开死了,在挨了第十五刀时,就失血过多死了。 但大家依旧接过匕首,轮流在他身上捅着。 钱老爷死没死已经不重要了。 没过一会儿,就有村民壮着胆子过来,看到钱老爷的尸首,吓得魂都快没了。 但看大家行云流水地捅完一刀后去领钱领粮,他只迟疑了几息后,就加入了队伍中。 无他,家里已经断炊,就等着米下锅,要不然也不会冒险来此地。 底层人民确实逆来顺受。 但当他们吃不饱饭,面对生存危机时,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句话不是开玩笑的。 “赵老屁进去了,咱们要跟过去吗?” 此时钱宅外面,早已闻声赶来不少村民。 有钱开这么个敲骨吸髓的大地主在,大家的日子过得都很不好,这个寒冬野菜糊糊加米粥,能混个温饱的都算是有本事。 村子里最长寿的当属钱开钱老爷了,因为其他村民一但上了年纪或得了病,熬不过几个冬天就得嗝屁。 听说钱老抠不知道发的什么神经,要开仓放粮,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感觉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但有枣没枣先打三杆子,那些喊发粮的人,身上可实打实地背着粮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