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旦纪》 1. 第一章药王谷 [] 药王谷的生活虽有些清苦,但也不艰难,阿笙适应得很快,来药王谷的路走了三个月,在这个几十里不见人烟是很寻常的时代,出远门是一件相当冒险的事,遍地都是的毒虫猛兽以及干净饮水等问题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学会很多也改变很多——前提是没死在路上。 刚入药王谷的稚童都是需要生徒,再加上年纪都太小,普遍十岁以下,大部分五六岁,甚至更小,因而每日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启蒙识字,用来启蒙的书则是药王谷专门编纂的,内容是一些粗浅的草药知识,生僻字也不多,浅显,学会后再学更深一些的书籍,一般学五年,不过学得快的话也可以提前。 除此之外便是清扫庭院、回廊等地,很轻松,因而很多稚童每日上完了课,做完了工作还能有许多玩耍的时间。 阿笙看着,觉得,其实药王谷就像个天堂,在别的地方,除非出身贵族,否则稚童一般都是才会下地走路便开始做家务干活,忙碌至死,玩耍的时间....自然是有的,但不多,且哪怕是玩耍也更多的是采摘野果与溪里翻找小鱼小虾之类的。 当然,哪怕是出身贵族也不代表悠闲,礼仪、读书习武,全都不能落下,谁的生活都不容易。 药王谷这样的生活也不是无止尽的。 可惜大部分稚童都不是很懂,懂的则如阿笙一般刻苦学习。 五年之后若达不到标准,要么被送回家,要么称为杂役,阿笙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喜欢做个医者。 阿笙的学习进度很快,除了吃饭睡觉和打扫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没法不快。 医序里的先生让阿笙别太着急,可以适当放松,不然容易累出病来。 阿笙完全没听,然后一语成谶的病了,病因:太过疲惫导致的身体不适。 将阿笙带回来的医者很是不解:“你是启蒙过的,本就比别人进度快,为何如此严苛?” 阿笙道:“我比别人进度快是因为我的出身让我有学习的条件,而他们没有,但现在我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我不如别人聪慧。” 医者无语道:“你很聪慧,哪怕是别的出身好的稚童在你这个年纪也没你识字多。” “那是因为他们并未珍惜自己拥有的学习条件。”阿笙道。 再好的学习条件如果碰上的是个不爱学习的,也只能是白瞎。 “可你若是将自己累出了问题,最后又有什么意义呢?”医者问。 阿笙:“....我会注意休息的。” 医者对此保持怀疑。 阿笙的确汲取了教训,五年并不短,没必要太着急,至少不能让身体出问题,落这些医者手里那就是现成的实验材料,在不死人不落后遗症的前提下完全不顾及病患的感受。而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沦为温和派和激进派的战场。 经此一遭,阿笙这辈子都不想再生病了。 为了劳逸结合,阿笙选择给自己每天适当的休息时间,也不跑远,就在山谷里到处走走转转,顺便认认山谷里种植着的各种草药。 药王谷将谷中与山坡每一寸可以种植草药的土地都种植了草药,遍地奇花异草。 阿笙全都不认识,因而对辨识草药颇有兴趣,很有新奇感。 来到药王谷的第六个月阿笙在奇花异草中见到了一个极为美丽的少年,阿笙见过的美人并不少,但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人,美得华光灿然。 少年也发现了阿笙,但并未多看一眼,采了自己要采的草药便离开了。 阿笙继续逛了下去。 少年并非在药王谷转一圈就走,而是住了下来,因而哪怕阿笙没刻意去打听也知道了他是谁,谷主苏夏的儿子云易。 阿笙并没有像别人那般诧异谷主只能算眉清目秀的容色怎么生得出那般美丽的人,而是—— 谷主高寿? 加减一下生的云易的时候怎么也得是耳顺之年了吧? 药王谷虽然变态有点多,但能够接触到的生理知识也是最多的,活人实验、解剖等等,自然不会缺男女什么年纪生孩子最合适什么年龄段没有生育能力。 耳顺之年,男子可能还能生,反正阿笙知道不少贵族男子花甲耳顺了还有孩子诞生,但女子却是不可能了,就算有奇迹,那也是以命换命甚至一尸两命的事。 还有,贵族男子花甲耳顺还能再生除了自己本身还有微弱的生育能力外也和负责生的姬妾皆青春少艾有很大关系。 谷主的夫君应该和她差不多年纪吧。 不过以谷主的身份地位,除了正式配偶还有别的男人也不足为奇。 身份地位越高的男子,姬妾的数量就越庞大,不仅仅是因为喜好美色,也因为人族之中,拥有美女数量多少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谷主虽非男子,但她有身份有地位,连君王都要给她三分颜面,有一堆容颜出众的男人很合理。 世俗道德与律法约束的从来都不是有足够身份地位的人,贵族女子只要有足够的身份地位就没几个是不养面首的,不养的都是身份地位不够高,养不起。 阿笙略略思考便觉得自己想明白了,然后埋头继续学习。 云易很美,令人瞩目,但美貌不能当饭吃,比起美色,还是学习更现实。 云易每年都会来药王谷小住一段时间,每回都能让阿笙饱一饱眼福,幼时好看长大后普通的很多,然而云易不在其中,少年的容貌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昳丽动人,也更加吸引人,阿笙每回都看得目不转睛。 许是阿笙的目光太过直接,云易有一回驻足问她:“为何如此看?” 阿笙回道:“你生得真美。” 云易瞧着阿笙直视着自己容貌的黑褐色眼眸,那双清澈的眸子里有惊艳,却没有迷恋,仿佛只是在欣赏赞美一件美丽的事物,不,她就是在赞美一件美丽的事物。“你也很美。” 阿笙挑眉,被自己直勾勾的看着,这人反应挺与众不同的。“我说的是实话。” 并非夸耀和客气。 云易说:“我说的也是实话。” 虽然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一只眼睛,但露出的部分仍旧很精致,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 阿笙不置可否。 *** 生徒在医序里学习五年后需参加考核,通过者可拜一位有品阶的医者为师,继续学习,没通过者或收拾包袱回家,或留下做杂役。 阿笙不想回家,家里已经没有挂念的人了,也不想做杂役,来药王谷之前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来了药王谷,生徒的生活也挺轻松的,她的手上这么几年下来都只生出了一层薄薄的茧子,且其中在医序最后两年增加了切药材的功课锻炼身体和对药材的了解占了很大因素。 就这么一双手,做得了杂役的活? 杂役里虽然也有负责切药材的,但杂役是一切便是一整天,生徒却只每日切半个到一个时辰,把时间长度给加长个五六倍,阿笙不认为自己受得了。 考核分三门。 辨识药材,明晰药效药性,不过考的都是些常见药材,因而对阿笙而言不难。 如何处理药材,处理的还是常见药材。 考核过去五年背的十几本医药方面的书。 阿笙每一门都通过了,三门皆优,拜了带她回来的那位医者为师,正式成了药王谷的一名弟子,要学着辨识更多的药材,以及背更多的医书。 在看到那满满一屋子的医书医案时,阿笙觉得自己能理解为何药王谷的医者口碑那么好了,这么个学法,学出师时含金量必定足足的,不存在教出庸医的可能。 虽然一屋子的书让人绝望,但成了正式编制的生徒也有别的好处,伙食更好了。 医序里一日两餐,餐的是最常见也是平民(仅限于家境好的平民)食的主食菽饭,以及萝卜菘菜豆腐三样,考虑到都是稚童,需要营养,菜里也会搁点滋补的药材。 菽饭若不是搁了盐根本难以下咽,至于萝卜菘菜豆腐什么的,味道寡淡得让人怀疑它究竟有没有味道。 肉自然也是有的,不过五日才能吃到一碗,都是羊肉,药王谷外头便是牧云原,多的是羊,靠水吃鱼虾,靠着草原自然吃羊,牛不能吃,在辰国除非是老得干不动活的老牛,否则杀牛吃牛都是死罪。 羊肉是炖煮的,调料什么的只搁了盐,膻味很重。 出了医序,每日都能吃上肉,虽然还是羊肉丰富,不过阿笙吃了五年的萝卜豆腐菘菜对于吃什么肉已经不挑了,只要是肉就行。除了足量的羊肉,菜谱也增加了不少,不用每天吃一样的东西,可以三天不带重样的,最重要的是,很多的调料也是药材,做为弟子是可以使用一部分药材的,多是做实验,但拿来做菜也没人拦着,比如研究药膳的医者每个月的药材用度全花在怎么拿药材做药膳上了。 阿笙对研究药膳的兴趣不大,但改善一下饮食口味还是可以的。 雪山的生物生态其实也很丰富,端看能不能找到,以及能不能下得去嘴,如果能找到并下得去嘴,伙食也可以很丰富。 阿笙从云易那得知了不少觅食的地方,因而伙食种类和味道可以更加丰富。 云易又一次来药王谷,得知阿笙拜师后来看阿笙时便发现阿笙在炖一只鸡。 这有点难得,药王谷里不种植农作物,也种植不了,除了靠近温汤的区域,别的地方都是不穿裘衣能冻死,如何种得了粮食? 没有粮食自 2. 第二章纪念 [] 阿笙用了三年便出师了,按着药王谷的传统,所有在这一年出师的弟子举办了个仪式,在众人的见证下换上了药王谷正式医者的服饰,立誓自己将一生遵守三生戒律。 不杀生,非保命的情况下不能杀人。 不放生,不能放过任何遇到的病患。 不贪生,不能因为病患的病情棘手,比如疫疾什么的就贪生怕死的丢下病人跑了。 前两条还行,最后一条,能够做到的医者,老实说,不多,所幸药王谷对最后一条如果是碰上传染性疫疾这类的疾病,不强求,自愿原则,不过愿意的人事后只要活下来了,其在药王谷的药材用度都会增加一大截,甚至于一些珍贵药材也会对其开放。 阿笙被分配去了洛邑,洛邑有缺。 阿笙有些诧异,运气这么好? 从药王谷前往洛邑不过千里之地,其中一半还是水路,走起来没那么遭罪,至少前段和后段不遭罪,前段是牧云原,骑快马也就几天的路,中段的话....翻燕环山翻得阿笙很长一段时间看到山都想吐,要不是沿途山高林密多野生药材阿笙都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改道,从条原那边走虽然远了点,但走得舒服。 后段是水路,山高林密,是辰国重要的木材产地,为了便于运送木料,水道都被清理过,方便用水来运送木材,坐船虽然也不是很舒服,摇摇晃晃的,但怎么都比骑马和爬山舒服,最重要的沿途有聚落可以买到新鲜热乎的食物,补充干粮。 将路引给城门兵卒对了对上面关于阿笙的体貌特征,再看了阿笙特意换上的药王谷医者服饰,很容易便让阿笙进了城,连出入城门的城门税都没要。 阿笙在第三天时见到了已是宰辅的云易,年轻而锐气,野心勃勃,衬得那张昳丽的容貌愈发富有魅力。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 阿笙如此想着。 “两个月的路程你走了大半年,可以呀。”云易对阿笙很是服气的道。 “沿途采摘草药花了不少时间。”阿笙道:“看你这神气的模样,甚为春风得意。” 云易颇为矜持的道:“还行。” 阿笙无言。 夺了齐国两城,青国一城,离国三城也叫还行?这三把火烧得也叫还行? “年纪轻轻便立下如此功绩,又收下诸多美人,名利美人皆有,你不过弱冠便得到了别人穷尽一生都未必能得到的一切。”阿笙称赞道。 财富、权力、美人,人族古往今来的追求莫过于此,云易全都有了。 云易摇头。“不,还没齐全。” 阿笙不解:“财富、权势、美人,你不都齐了吗?” 云氏一族几百年积累,云易可以说是生下来就躺在金山上,权势也通过这两年的功绩稳了,美人的话,一进城便听到云易因为被各种美人追逐的传言,追逐的,别人送的,阿笙估计云易后院的美人不比君王后宫的美人差,甚至更上一层楼。 云易问:“哪里有美人了?” “我听说有很多贵女追逐你,亦有无数人赠美姬与你。”阿笙觉得不至于里头一个美人都没有,尤其是后者,赠给权贵的美姬哪个不是打小培养起来的,差了什么都不可能差了容色。 “不过庸脂俗粉罢了。”云易嗤道。 阿笙:“....谁敢送庸脂俗粉给你?” 一国宰辅,且还是加快了君王的权臣,找死也不带这么找的。 云易叹道:“都没我美。” 阿笙默了须臾,真挚道:“与你一比,这世间谁人不是庸脂俗粉?” 云易道:“所以你说我对那些庸脂俗粉能有什么兴趣?” “你不是都纳了吗?” 虽然后院集了环肥燕瘦各种类型的美人,其中不乏出身尊贵的,但不是妾便是姬婢,妻的位置现在都还是空的,也不知云易如何想的,旁的贵族男子,只要不是情况特殊没法娶,这个年纪莫说妻了,便是嫡子都该有了。 “闲来无聊逗乐子。”云易道。“无聊的时候看她们勾心斗角也挺有意思的。” 阿笙皱眉:“....就算你无聊又何必如此对待她们?她们又没得罪你,竟让你如此糟蹋别人的情意。” 云易赶紧抬手。“什么情意?你似乎也是贵族出身?竟如此天真?” 阿笙无语道:“我自然不会相信她们纯粹的爱你,但我相信她们对你必定是有情的。” 贵族之间的婚姻与爱慕很难纯粹,哪怕是真的有感情也一定会因为出身而掺杂各种利益谋算,哪怕是枕边人也可能(大概率)在利益不合时一刀子捅下来。世间或许有真爱,但更多的还是利益连结之上萌生的幻觉。 云易年轻英俊,又出身高贵,哪怕追逐接近他是因为权势,也不可能一点情意都生不出,若是那般,那云易也未免太没有魅力了。 云易不置可否。 阿笙见此也不再就此多说什么,那是云易的家事,她管那么多做什么? 她是出身贵族家庭,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从她在母亲死后主动选择跟着医者离开家族去了药王谷便等于放弃了过往以及贵族的身份,当然,就算没放弃她也不可能干涉云易什么,贵族也分大小的,云易无疑是大贵族中的大贵族。 医馆的医者为三种,主医、医者以及准医者,主医为一家医馆地位最高医术最好的医者,医者次之,准医者便是阿笙这类,刚刚出师,实践经验不足,送来医馆里攒实践经验,攒够了便是医者。 因为是攒实践经验和打下手的,因而准医者是所有医者中最忙碌的,脏活累活全包了之余还要研读医书医案,阿笙的日子过得都快不闻窗外事了。 没真的一无所知还是云易有时会来看她,告诉她一些消息,这才使得阿笙对医馆外面的世界还有点概念。 阿笙有时会奇怪。“云易你为何总是来探望我?” “你不想见到我?”云易反问。 “自然是想的,只是我喜欢欣赏你的美色,所以想见到你,但你呢?”阿笙想不通的是这点,她身上有什么是云易感兴趣的东西吗?自觉没有,虽然她放下刘海的模样是很美的,可那是不和云易比较的前提。 云易闻言无语了片刻,他最服气的是便是阿笙的这一点了,喜欢美色就真的是单纯的喜欢美色,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你猜。” 阿笙猜不到。 云易忽问:“为什么不猜我喜欢你?” 阿笙笑道:“你我之间身份差太远了。” 云易道:“你不也是贵族吗?” “我肯回家才是贵族,但我不可能回家了。”阿笙道。 “喜欢与否为何一定要和身份有关?”云易问。 阿笙叹道:“就算和身份无关你我也还是差得很远。” 云易默然须臾。“差哪了?” “我是医者,你是权臣。” “我父是权臣,我母是医者。” 阿笙使劲的想了想,继续道:“你查过我吗?” “查过,淝国贵族,不过五六岁时不知怎么说动了你如今的师父带着你离开了淝国去了药王谷。” 阿笙道:“我父亲是个很多情的男人,他与我母亲初见时对母亲一见钟情,许诺会永远爱她,可能他一直都是爱着母亲的吧,母亲的丧事他一手操办,难受得最后都形销骨立了。不过他爱母亲,也更爱美色,姬妾成群,我庶出的兄弟姐妹多得....我到最后都放弃去记他们的数量了。母亲一生都磋磨在了父亲的后院里,被姬妾和庶嗣膈应以至于抑郁而终,我并不想要那样的生活,我喜欢辽阔高远的天地,不喜欢四四方方的院子。” 她就没想过嫁人,没见来提亲的都被她三言两语给打发了吗? 云易懂了。“后院那些女人我没碰过,你若不喜欢,我可以全都遣散了。” 阿笙摆手道。“不,没必要,你的那些美人除了出身贵族的那些都是打小培养的,除了取悦权贵什么都不会,离开了依附的权贵必死无疑。便是出身贵族的那些,若是被你给送回家,怕是她们的家人要以为是被你厌弃了,多半一根白绫送给她们。” 那不叫遣散,那是让人去死。 云易很是体贴的道:“你说不遣散那就不遣散了,我不沾她们便是。” 阿笙:“....我觉得我们的话题有点偏了,我不想嫁给你。” 云易问:“你不喜欢我吗?” 阿笙回道:“我喜欢你的美色。”不是你的人。 喜欢美色所以追逐欣赏美色没什么,但嫁人的话....她还没那个魄力。 云易无奈:“你真坦诚。”爱慕自己的人不少,但如此坦言喜欢的是美色不是人的就眼前这一个。 阿笙道:“欺骗感情不道 3. 第三章游医 [] 阿笙离开洛邑时整个人靠着自己在栏杆上加的靠背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驾车。 鱼水之欢在起初那段时间,身体适应了以后自然是舒服的,但如果纠缠一整晚那就很折磨人了,云易拉着她做了一次又一次,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想死在她身上算了,直到快要朝会才穿上衣服放过她。 云易离开后她睡了不到一个时辰药庐便也醒了,药庐的开门时间和朝会的时辰都日出之初(五点左右),但不可能真的那个时候才起来,一般都是平旦的时候便得起来了。不过没早朝那么惨,朝会地点在宫里,因此除了君王,所有人都得根据距离远近提前半个到一个时辰的时间。 想想云易比自己改更惨,阿笙的心情稍微好了点,却也没法再睡了。 起来,四肢百骸酸疼无比,有种全身的骨肉被拆开再用碾子碾过,还不止一遍的感觉,尤其是下/体,稍微动一下便疼,阿笙忍不住腹诽,行乐当及时,乐倒是乐了,但后遗症也未免太难受了。 简单洗漱,将已经没法再穿的衣服给换了,再将一片狼藉的车厢重新收拾了下,阿笙发现自己正好赶上朝食。 药庐的朝食吃得很早,日出之初的时候便用朝食,不然等开门了可能根本没时间吃,或是体力不支。 吃饱喝足,阿笙忍着身体的不适与朋友道别,这才得以驾着牛车离开,人坐在牛车上,却是连手指动都不想动一下了,若非老牛温驯,且走得不慢,她这种牵着缰绳跟没牵似的方式很难不出事。 云易得知阿笙走了是在下朝后,阿笙不舒服,他也没好到哪去,朝会上差点打起盹,腰酸腿软,哪怕宰辅跪坐的短榻是特别准备的,铺了舒适柔软的软垫,仍旧不能缓解。 一出宫室便有从人汇报了阿笙离开的事。 云易有一瞬的服气,折腾了一晚上居然还有精力驾车离开,意志力真是可以。 从人问:“可要阻拦?” 若云易不想放人,那么阿笙哪怕已经快走到国界了也得回来。 云易摇头。“派两个人暗中保护便是。” 心不在这里,硬将人拉回来也不过徒劳。 所谓游医,自然是一边走一边行医以及采药,目的地,自然是没有,走到哪就是哪。 只是,这个时代,人族的聚居点虽多,但所占的面积不过脚下大地的一隅,山高林密乃是最为常见的景象,而越是深山老林里珍贵的药材也越多,游医大半时间都是在花在山林里收集那些珍贵的药材。 如此走法,速度自然不快,阿笙走了大半年才走出辰国,这还是因为她往南走了,若是往东,那大抵得再走两年才能走出辰国。 “你以后每年都回来洛邑一趟可好?” 算了算时间发现离开洛邑已一年后阿笙有些迟疑要不要回去洛邑一趟,虽然是意乱情迷时答应的,但若当没发生,怕云易要找麻烦。 辰国乃当时一流大国,做为这个国家真正的主宰者,若想给她找麻烦还是可以的,且出来这一年多美人见到了不少,却没一个比云易更美,她想云易了。 阿笙最终还是回了洛邑,不过回去的速度比离开时快了很多,不过月余便从水路回到了洛邑。 船还没靠岸便看到了渡口的云易,阿笙不由诧异了下,但想了想云易的身份,只怕自己才入辰国对方便知道了。 阿笙跳下船给了云易一个拥抱。 云易有些惊喜。“怎这般热情?” “想你了。”阿笙说。 “想我的脸还是想我的人?”云易笑问。 阿笙反问:“你的脸不也你这个人的一部分吗?” 云易捏了捏阿笙的鼻子。“有长进。”都会说甜言蜜语哄他了。 阿笙道:“已过一年。”又是在外四处流浪,有进步很正常。 “那你明年便更长进些,按时予我信函。”云易道。 一整年一封书信都没有,云易也是服了这女人的无情,真正意义上的下了床便不认人了。 阿笙无奈道:“这个有点难,你知道的,我很多时间都是在深山老林里,你不能让我找毒虫猛兽给你捎信吧” 在野外最多的是什么? 是蛇,不管在哪里都能见到,但让蛇捎信那是扯淡。 云易道:“我可以派人跟着你。” 阿笙拒绝,论野外生存能力云易的护卫还真不一定如她,到时谁照顾谁还真不一定。 云易无法反驳,他派的两个暗卫被阿笙给救了不止一回。 云易无奈的换了个话题。“那你打算留多久?” “一个月吧。”阿笙道,她找到的很多药材和医案都需要整理,尤其是后者,其中比较少见的病例都需要挑出来回头放到药王谷的医案楼里,一个月的时间也够了。 云易闻言并未说什么,而是带阿笙上马车免得走路回药庐。 “我的东西还在船上呢。”阿笙道。 她的药材和医案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三大箱子,以至于回来时不得不包了整条船。 云易拉着阿笙走向马车:“我带了奴仆。” 那么多箱子,还那么沉,虽然因为野外生存的关系阿笙的体力臂力也练了出来,但要全都搬回药庐也不止要多久。 箱子里的医案可都是写在木牍上的,简牍上可以写的字比缣帛少,分量也更沉。 阿笙也清楚这些,奈何缣帛太贵,她买不起,也只能凑合着一直用简牍。 有人代劳阿笙自然不会客气,一身轻松的上了马车,还没坐下便被拉进了一个怀抱,炙热的吻劈头盖脸的落了下来,吻得阿笙晕晕乎乎的,下意识的搂住了云易的脖颈。 胸口的肌肤沾染上凉意,阿笙赶紧拦住云易。“别闹了,这不是我住的地方。” 云易笑问:“你这意思是到了你住的地方就可以了?” 我不是....好像也不是不行,美人在前,还要人把持未免太考验人性了。 阿笙点头。 云易满意的将衣服给阿笙理好,却没将人给放了,而是将阿笙抱在自己怀里。“在外一年玩得如何?” “很涨见识。”阿笙道。“我遇到了很多以前只在书上记载过,也有书上也没记载过的疾病.....你应该不会想听吧?” 各种药材和各种疾病,不是医者很难有兴趣倾听,毕竟,前者一般凶险,后者也没多好,很多疾病病到最后的时候病人的模样都挺不堪入目的,医者的忍耐心差点可能都会想换个职业。 医者尚且如此,更别说非医者了。 云易道:“继续说啊,我听得进去。” 阿笙狐疑的看着云易,就算是追女人也没必要这么虐待自己的耳朵吧? 云易无奈道:“我母亲是你师祖,你觉得她在家会跟我聊多少非医道的东西?” 那可是医痴,三句话不离本行。 阿笙一想也是,便继续讲了下去,仔细观察了下,发现云易是真得听得懂也听得进去而非为了追女人牺牲耳朵后才放开了讲。 比起云易这一年来除了公文还是公文的生活不同,阿笙的生活相当精彩复杂,连碰到条没见过的蛇,阿笙都能兴致勃勃的研究一番,瞅瞅有没有毒,有没有药用价值,以及蛇的模样生得如何。 云易....从未想过野外随处可见的蛇还能有这么多特点和区别。 不过听阿笙讲得,也挺有意思的。 整理药材和医案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后者,那不是给自己看的,是给后人看的,不能整理得乱七八糟的,让后人看了除了抓瞎还是抓瞎,在医案楼里被不少医案给虐过的阿笙没有报复社会的想法。 云易每回来找阿笙不是见她在诊治病人便是在整理医案,莫名的就明白了云洛很多时候面对苏夏的心情。 诊治病人时是不能打扰的,对于医者而言,病人是第一位的,打扰了的话,看苏夏曾因此一怒和云洛分居的结局便知晓了。 整理医案时,云易觉得这个就算迟点也不影响什么,便肆无忌惮的在这个时候打扰阿笙。 阿笙:“....”看在美色的份上,忍了。 “嫁给我可好?”欢好后云易搂着疲倦的阿笙用一种低沉而充满诱惑的声音道。 面对美色阿笙下意识就想点头,但脑子反应尚可,及时分析出了这话的含义,艰难的推开云易那张对自己的意志杀伤力巨大的脸。“别闹。” 云易的脑袋重新凑了过来,气闷的埋入阿笙的颈窝啃着,明明对美色这么没有抵抗力,其它事情不管是他故意找茬的一些事还是床第之间的事可以说都是有求必应,为什么就这件事死活都不松口。 思及阿笙对美色的抵抗力,云易忽的想起一个问题,抬起头问:“你这一年多在外头可有碰到什么美人?” “当然....”阿笙下意识想回答当然有,但留意到云易眼眸隐含的不善后求生欲颇强的道:“没人能与你比。” 4. 第四章医者 [] 阿笙离开洛邑没两个月便收到了药王谷传到各地医馆的消息,某地发生疫疾,有兴趣的请尽快前往疫区。 阿笙有点兴趣。 疫疾虽然危险,但对医道精进也更有好处。 药王谷里对疫区有兴趣的不是药材用度很少的新人便是药材用度很可观但对各种疑难杂症充满兴趣无惧生死的医痴。 和那些医痴们交流,可以增涨很多知识。 除了增涨见闻,还有药材用度的增加,如果有可观的用度,她也不必时常往深山老林里钻。 医馆对于有兴趣去疫区的医者会提供快马,有兴趣的阿笙获得了一匹不逊色战马的良马,不过不是永久的,在进入疫区前她得将马交给药王谷在疫区外的一处营地。 这样的良马价格相当昂贵,将医者们捆一块卖了都买不起,怎能送到疫区里糟蹋? 去疫区的路相当畅通无阻,没有任何关卡阻拦,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日后疫疾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国家,今日卡了别人的救命时间,明日别人也能卡自己的。 当只话了寻常时候五分之一的时间就到达目的地后阿笙呆住了。 关卡不拦路竟然能达到如此速度? 若有一日天下间的关卡都拆了....打住,这想想都是痴人说梦,关卡是贵族封臣们获取财富的重要途径,哪会舍得拆掉?那不符合人性。 阿笙颇为感慨的步入了疫区。 为了避免疫疾扩散,医者的时间是有限的,如果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治好疫疾,那么王侯贵族们会选择纵火焚城,将所有病患和可能染上的平民都给烧了,以此保障疫疾无法扩散。 当然,医者们不一定会被烧,会隔离一段时间看有没有生病,没有的话就可以离开,有的话也一把火烧掉。 人性之恶,有时超乎你的想像。 在抓到一个病人往医者们用来烹煮食物的器具里洒血液的人后,阿笙的三观都碎了。 我们来救你们的,你却想让我们也染上疫疾,咱们有仇吗? 比起阿笙等新人的三观俱碎,年长的医者们倒是很淡定。 有仇吗? 当然是有的。 如果疫疾不能治好,医者们不一定会被烧死,这些平民却一定会。 因为嫉妒,所以仇恨。 凭什么我们都得死,你们却能活下去?太不公平了。 被前辈们教育普及了人性常识的新人们:“....” 阿笙不解:“既如此,你们为何还会来此?” 不觉得心寒吗? 老医者摸着胡子道:“老夫纯粹是为了疫疾而来,病患们是现成的实验材料,不过旁的嘛,医者仁心。” 阿笙不是很理解,却又很快就理解了。 如果没有医者来,这里所有人都只能等死,被疫疾折磨死,或是在疫疾的折磨下多撑了点时间,被烈火焚烧而亡。 那眼神太过绝望,触目惊心,也折磨着医者。 医者是唯一的希望,阿笙永远都无法忘却那一双双充满亮光的眼眸。 老医者说阿笙不应该来,她太年轻了,至少也应该再历练几年将心给练得冷硬了才能来。不然若接下来不能解救疫疾,烈火焚城之时阿笙必将落下终生的心理阴影。 阿笙低喃道:“可我是医者啊。” 虽生于贵族之家,虽不愁吃穿,但她父亲那德行,母亲那情况,可以说,她生命的前六年都是放养,直到去了药王谷才有人管有人教,这么多年下来,她的思维早已被教成了一个医者的思维。 当思维未成形时自然有的救,但思维都成形了,如何能改? 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医者们齐心协力的合作,疫疾最终化解了,阿笙不用落下烈火焚城的心理阴影,纵是如此,城中居民实际上活下来的不足二十分之一。 阿笙都不知道这该说是成功还是失败。 老医者表示这是成功,因为没死绝。 阿笙:“....” 终于离开疫区,阿笙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并且非常的想云易,非常非常的想,想立刻见到他。 阿笙破天荒的放纵了这种想念,快马加鞭回辰国。 还没到洛邑便听到云易遇刺的消息。 做为一个权臣,云易被刺客拜访是很正常的事,国中有无数人想他死,国外亦有无数国家想他死。 只是,每个权臣都很惜命,拥有得太多,若是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因而身边的护卫不是数量过人便是质量过人,也有云易这种知道自己什么处境,不仅护卫的质量过人,自身的武力也同样强大,一切都是为了保命需要。 阿笙很难相信云易会被刺客给拜访成功,然而辰国国内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她哪怕心里不信却也忍不住心慌慌,赶路的速度更快了,将马都给跑得口吐白沫了。 入了洛邑也顾不上先回药庐洗漱,阿笙径自策马直奔宰辅府,负责维持街道治安的胥吏在后头撒腿狂追。 洛邑大街上禁止策马。 至宰辅府,虽然阿笙没来过这里,但府中不少人都跟着云易见过她,倒也没人拦着,得以让她一路跑得了云易面前。 云易的确被刺客给拜访成功了,不过倒没传言那般夸张到垂死都开始准备后事的程度,不过伤势也不轻,阿笙回来时他都还只能躺床上批阅公文。 见云易平安无事,阿笙不由得放下了心。 云易见过不少次阿笙狼狈的模样,一个游医,在外餐风饮露,生活哪能精致得起来?初时阿笙可能还想着尽量维持体面,但现实条件还是教会了她如何做游医,对于自身仪容完全自暴自弃了,因而想见阿笙狼狈的模样不难,只是,云易从未她似如今这般狼狈的模样, 云易笑问:“如此狼狈,你确定你心里没我?” 阿笙没吭声,扑到床前抱住了云易,感觉到怀抱中的实感,心终于安稳。 云易不知阿笙多久没洗澡了,但肯定不短,味太重了,若非这是阿笙,云易都想将人给踹飞了。 待到阿笙的情绪平复下来,云易才委婉的表示府里有温汤,要不要泡泡正好缓解身体的疲惫? 阿笙:“....你不是说喜欢我吗?怎么这就嫌弃上了?” 云易无奈:“我没嫌弃,只是觉得你现在肯定没觉得舒服。” 当然不舒服。 之前忙着赶路无暇他顾也就没什么感觉,现在精神松弛了下来,浑身都难受。 哪怕游医无法照顾到仪容,但只要找得到干净的水源,阿笙仍旧保留着勤沐浴的习惯。 云易想起身带阿笙去温汤那边,却被阿笙给按回了床上。 “伤员就该好好躺着,随便找个人带我去便是。” 云易无法,只能让从人带阿笙去,以为阿笙会泡很久,然而阿笙只去了半个时辰就回来了,再考虑一下来回的时间也在这半个时辰里,真正泡温汤的时间能有多长? 虽然短,但阿笙还是将身体给清洁干净了,感觉浑身每个毛孔都舒畅了。 云易看着回来的阿笙,眸子愈发明亮。 真好看。 医者不是需要讲究仪容的贵女,因而衣着都是简洁干练的风格,为此,药王谷的医者都自己鼓捣出了属于自己的服饰风格,在深衣的基础上改良而来,却没有深衣那么精贵,加入了短褐和胡服的元素,不美观,辨识性很高,别人只要一看就知道这是药王谷的,也为人所诟病——这风格简直不伦不类。 说是深衣,却没有深衣的广袖长摆等,是窄袖,裙子只遮到小腿中间,和主流常服礼服最差也完全遮到脚踝不同。 说是短褐,花的布料比短褐多,哪个平民真要穿着这么一身去劳作就等着遭罪吧。 不过风格怪异归怪异,但很方便医者干活,医者不需要耕种,也不需要似贵族般讲究礼仪,这种介于两者之间的衣着反而是最合适的。 虽然方便,但要说好看就不免差了点味道,医者的衣着都是简洁为主,弄得太好看,美观是美观了,却不方便了,而美观终归是不敌实用的,云易还从未见过阿笙穿寻常女子喜欢的华丽衣着,这一穿上,美。 见到云易的眼神,阿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下人给我找的,有什么问题吗?” “很美。”云易道。 阿笙无语道:“我是说这衣服的来历可有什么问题?” 怎么看云易都不像是会置办这种衣服的人,繁复到令人发指,她自己整了半天都没穿上,最后还是找了两个侍婢帮她穿上的。 云易道:“大概是从群芳院里拿的。” 阿笙有点茫然。 云易解释道:“我那些姬妾生活的地方。” 想起云易的姬妾阿笙便忍不住无言,对于云易她还是相信的,说 5. 第一章兴趣 [] 瑕是花钱将清给买回来的。 “我说这第几回了?”瑕好整以暇的笑问颇为狼狈的清。 清不吭声。 贵族占有着相当辽阔的土地,自然需要大量的人手去耕种,租赁给平民百姓吧,哪怕租子普遍为七八成,也不是全部,因此贵族更喜欢用奴隶耕种土地,如此所有收获都是自己的。 奴隶不是人,自然是往死里压榨,从事体力劳动的奴隶就少有活得过二十岁的,如此折损,靠奴隶们繁殖增长财富显然是不太靠谱的,而且成本高,奴隶的子嗣要长到能耕种的程度需要很多年,而买来的健奴却是马上就可以耕作。 奴隶是很廉价的商品,价格不贵,买得多还能打折。只是,不是所有贵族都舍得花钱,觉得买不如自己组织人手去掳掠百姓为奴,什么钱都不用花,也有的贵族则是因为土地太多,需要的口子太大,因而组织人手掳掠流民与百姓为奴。 出门在外落单,然后就被掳去为奴是很寻常的现像。 清比那更棘手,哪怕落单他也不怕别人将自己怎么着,他的问题在于他脸上有奴隶烙印,别人只要见了就很难不认为他是逃奴,当然,他也的确是逃奴。 逃奴是很严重的罪行,被抓回去的奴隶一般能体验到凌迟或是近似的刑罚,必须这么干,不然逃跑的奴隶会越来越多,唯有用血腥才能震慑剩下的奴隶。而帮忙抓捕奴隶者也会得到奴隶主人的奖赏,财帛动人心,这使得逃奴很少有逃跑成功的。 清是齐人之奴,自然不可能送回原主人那去拿奖赏,但对于找不到奴隶主人的逃奴,当地官寺会代替其主人处罚他。 清也知这点,因而平日里都是用布在脑袋上缠了一圈,将奴印给遮住了,但....总有疏忽的时候。 瑕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瑕的容貌气质都很不一般,尤其是那身细皮嫩肉,只有贵族之家才养得出来,她说清是她的奴隶并非逃奴很少有人会不信,就算有人不信,花点奖赏的钱也可以解决。 瑕问:“你说有我在多好,何不结伴同游呢?之前结伴同游不是很好吗?” 清将裹脑袋的布条重新裹上。“之前你教我医术,我也教了你不少医术和在外生存的常识,两清了。” 瑕点头。“不过就算如此,你我也很合得来不是吗?” 虽然清是奴隶,但这个奴隶和别的奴隶的差别真的太大了,他有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活得比贵族还清楚明白,知识更是渊博,瑕很难相信清是奴隶出身。 奴隶不都是呆板木讷麻木的吗?即便有例外,也充满了贪婪,而清,他更像是高远辽阔的隐士。不对,瑕又不是没见过和听说过隐士,所谓的隐士给她的感觉更像是待价而沽,而清,他却是真的品性高洁。 清道:“我不想惹麻烦。” 瑕拧眉。“我是麻烦?” 清叹道:“王孙何苦为难我一个苦命人。” 他已经很倒霉了,不想再掺和王族内部的争斗了。 瑕默然须臾。“如何发现的?” 清道:“你初见你时你一身婚服,而齐离两国叶泽之战便是因为离国嫁去齐国的王孙在国界跳了水,宁死不愿入齐地。” 传言中的王孙很是铮铮铁骨,激起了之前在战争中失利的离人的血气,以至于战火重燃时竟然没有落多少下风。 跳了水不一定就是死了,也可能没死,再加上自己在海上见到瑕的时间,以及瑕那通身寻常人家根本养不出来的气度以及武艺,清很难猜不到瑕是谁。 离国已故太子琚嫡长女,离王嫡长王孙。 瑕道:“离开离国便无人能知我是谁了。” 离国国都认识她的人不少,但除了国都,尤其是出了国,那就没人认识了。 清有些疑惑。“你是希望我送你去别的国家避难吗?” 瑕摇头。“王孙已经死了。” 无法报仇,身份什么的也没什么意义,倒不如遂着心意四处看看。 清懂了。“您这是想四处流浪?” “反正也没什么目的,四处看看也好。”瑕道。“我被关了这么多年,不想换个地方继续关着。” 清提醒道:“在外居无定所,衣食住行都得自己来,没有仆人服侍,更无人为你遮风挡雨.....” 瑕嗤道:“会为我遮风挡雨的人多年前就被杀光了。” 思及太子琚的死,清有点明白为何这人毫不在意自己的出逃方式引起战火重燃了。 贵族是国家的组成,而国家更是君王的私产,寡人即国家可不是说说的,贵族为牧人,平民与奴隶为猪羊,而君王则是牧场主人。 谁会为了保护杀父仇人的财产而牺牲自己? 清道:“您想游历四方,缠着我作甚?” 你有趣啊,闲着也是闲着,研究一二呗。 话自然是不能这么说的,瑕信手就来:“你在外行走的经验很丰富,再加上我的武艺,我们搭个伴会更安全。” 虽然被关了多年,但因为一直想逃,自然要多做些准备,瑕是不缺乏对这个世道的基础认知的,这是个乱世,人命如草芥的乱世,一个人仗剑走天涯的不是无敌便是已经死了。 清没法反驳这点。 如果清真的不是想利用自己做什么事的话,清觉得和瑕搭个伴也不是什么坏事。 且行且看吧,若对方是别有用心,迟早会暴露出来。 “那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清问。 这个问题,瑕想了想,回道:“我想去蜀国看看,据说阿母是蜀人,我想去看看她出生的地方。” 清也算是行万里路的楷模了,然而蜀国....没去过。 太远了。 蜀国位于宁州,而宁州位于九州的西部,北连冀州,南连豫州与澜州,东靠中州。 齐国与离国位于中州版图的东北部分,后者有不少疆域是在更东边的沃州。 不过距离远归远,却也能看出瑕是真没打算政治避难伺机东山再起,当然,这可能也和她的性别有关,一个落魄失势的女性王孙总归是不如男性王孙更香的。 清同意了,沃州、青州都去看过了,再去往西走走也不错,只是—— “你就不怕我是歹人吗?”清有些好奇,自己看着很像好人吗? 瑕反问:“你若是歹人,你觉得咱俩谁会更悲惨?” 清掂量了下双方武力差距,不吭声了。 *** 离国北部恰逢战事,好吧,在这个世道就没有哪个国家的边境是真正安宁的,不过相对正打得热闹的北部,离国南部相对来说还是和平很多,前些年打过,近几年都需要缓缓,打不起来,因而清与瑕选择了取道离国南部去唐国,再从唐国过九嶷,经九嶷入沧水,沿着沧水溯游而上,再取道昆吾山入巴国,经巴国北上便是蜀国。 因着两个人都是四处走走看看的想法,走得便不快,经过唐国时清还专门跑了趟栖霞山见名医公孙景交流医道。 也是因着清与公孙景的相谈甚欢,瑕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当世三神医中清的不易。 拼得好不如生得好。 公孙景生来便是王族,他学医,只要稍有小成自有大把的掌握着笔杆子的贵族与士人为其宣传,清却不会有任何人为他宣传,再加上因为身份的关系他很少进入城邑,都是在乡野间活动,救治的病患也多是平民百姓,传播自然缓慢。也因此,他是救人最多的神医,却也是三神医中名声最不显的。 若非清救过的人实在太多,多年传播积攒了开来,他怕是要一生无名。 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孙景就是当世三神医中名声最响亮的了。 最响亮的是苍凛。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苍凛无疑是其中典范,用毒术屠戮无数,震惊列国。 普通人提起公孙景可能没有具体概念,只知贵族与士人好似都说他医道不错,想来是不错的,但提起苍凛,很少有人会一无所知,毕竟,那家伙隐居的时间还不长,短时间内其留下的阴影还遗忘不了。 “你若生于贵族之家,必定比他更加闻达诸侯。”瑕对清道。 清笑道:“可那就不是我了,如今的我是过往种种经历造就的。” 瑕无言,心中却是对清愈发刮目相看。 有时,你太过关注一个人,又是朝夕相处,很容易就动了心。 瑕在泛舟沧水时像清表了白。 刚钓上来一条五六斤的沧水鱼,因为下一顿有着落了的而高兴不已的清被吓着了,惊得差点掉进水里,看瑕的目光俨然见下山猛虎。 瑕的脸有些黑:“....我的心意有那么可怕?” 很可怕。 只是真这么说肯定会被踢下水,清平复了下心情,委婉拒绝道:“我比你年长。” 瑕道:“那又如何?” 男女夫妻,男子比女子年长是很平常的事,男子的生理发育比女子要迟缓一些,婚配时自然会有些年龄差。当然,不怕影响寿命,不怕生不出能长大的孩子,男子大可以小小年纪就娶妻。 当然,医术学得多了,瑕知道,哪怕是老夫少妻也同样不利后代,因为后者太少了,最合适的繁育年龄应该是男女都超过二十岁,而人族,一般十四五岁就成婚了,更小的也有之,而最开始生的孩子不是早夭便是英年早逝,鲜有例外者。 清道:“我比你年长二十有二。” 瑕默了须臾,努力控制怒火。 6. 第二章罪孽 [] 蜀地的文明很发达,仅相对宁州而言。 蜀地是整个宁州最发达的地区,也是土地最肥沃的地方,土地肥沃得只要洒下种子就能丰收。这样的环境很适合人口繁衍,而人口多了,文明自然也出现了。但也因为环境太过安逸,蜀地的人也很安逸,经过早期的开拓和中期的稳定,如今的蜀地就只剩下安逸奢靡了。 进取性远不能和中州华族文明相比,瑕都能断言日后蜀地必被华族吞并了。 文字跟天书似的,华族的知识虽然被少数人掌握,但至少整个贵族阶层和士人阶层是识字的,而蜀地,哪怕是贵族阶层也不是都识字,大部分都是文盲。 华族的冶铁技术虽然还不成熟,但能看得出来最多几十年就该发展成熟,大规模运用了,而蜀地,青铜文明辉煌灿烂,却都是青铜礼器,极为重视鬼神,血祭更是不断,华族诸国,好吧,还是存在血祭的,但已经很少了,只有少量祭祀才会用人做为祭品,而蜀地,人是祭祀用的牲中非常常见的一种。 瑕看蜀地跟看古书上记载的几百年前的华族国度似的,不同的是,几百年前的华族也没有这般肥沃的土地,因而生活水平比蜀人(仅限贵族,平民和奴隶就不可能过得好)差远了。 瑕不是很精神,清却很精神。 蜀地的人口密度比中州更低,到处都是山高林密的景像,野生的珍贵药材不仅多,药性也更好,当然,毒虫猛兽也更多,一个不留神可能就被毒蛇给吻了,就算不被毒虫吻也可能被蚊虫给吸干。 巴蜀之地是盆地平原,被群山环绕,因而气候温暖湿润,很适合动植物繁衍生息,尤其是蚊虫类。 清自己调了驱虫的药香都没起多大用。 俩人也没继续往西去蜀国以西体验一下宁州的丝绸之路的路线,都受不了了,又不是靠走这条商道赚钱养家的商队,没有动力自然就没有那个毅力。 归途比来路容易多了,走的是通过沣地入睢地,再从睢地回离国。 回离国是瑕的意思。 在沧水时瑕说服了清的心理问题,清终是答应了瑕的告白,对天盟誓结为夫妻。 夫妻之间有后代是很正常的事,走到睢国时瑕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瑕不知道要不要担心一下。 父母的年龄如果太大,诞下的孩子可能会不那么健康。 她的年龄还行,不算太大,但清的年龄,已过不惑之年,近艾服之年,只是,这个近艾服之年和别人不太一样,拾掇干净了仅从外表判断撑死而立。 所以,清这算老还是不算老? 对于瑕的疑惑,清也不知如何回答,他这样的体质目前知道的只两个,一个是他,另一个是苍凛,而苍凛并无后代,自然无从对比。 清只能说:“便是不那么健康,你我多费些心,精细着养,总归是能调理好的。” 只要不是先天残疾,清很有信心,最多就是多花些时间。 瑕闻言一想也是,清的医术那么好,自己该多点信心。 不过对清有信心了,瑕却并未因此而开心起来,她深刻忏悔自己年幼时太过调皮一直让青苔头疼不已。 女人不是自己体验到怀孕生子的滋味是很难真正意识到母亲的不容易的,男人就别指望了,他们不具备怀孕的能力,自然永远都无法感同身受。 怀孕实在是太难受了。 身体沉甸甸的,吃嘛嘛不香,脚还浮肿抽筋。 瑕不舒服,体重却始终在见涨,而清则相反,日渐消瘦。 孕妇必须吃足够的食物,滋补类的更不能少,而瑕不知为何,食量比别的孕妇更大,以至于清在刚开始还以为她怀的是双胎,紧张不已,这年头怀双胎很容易难产,死亡率极高,而孩子生下来也很难养活。 虽然双胎的孕妇都不如瑕的食量,但食量大不代表胃口好,吃嘛嘛不香说的就是瑕的状态。 为了让瑕多吃一点,清可谓绞尽脑汁,瑕想吃什么,不管是什么,只要是吃不死人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他都得马上弄来,趁着瑕现在还有想吃的兴趣时赶紧给她吃进肚子里,免得拖太久了,哪怕弄来了,瑕也已经不想吃了。 根据清多年带下医的经验,孕妇不能一天到晚的躺着,得多活动,如此生产的时候才能顺利,哪怕是肚子大起来的时候也不能因为走一步都累就不走了。 瑕不走,清便拉着她走,还要小心翼翼的护着她别摔着了,几步路下来,往往瑕还没出汗他便已满头大汗。 这还只是初期。 当肚皮隆起,有了胎动后不管是瑕还是清都更累了。 这崽肯定是只皮得不行的熊崽,一天十二个时辰不分早晚的伸胳膊蹬腿,扰得瑕白天休息不好,晚上没法睡,完全磨灭了新手父母初时面对胎动的激动。 瑕被扰了睡眠极为不痛快,而瑕不痛快,又想想这崽是谁的,果断将清给推醒,要遭罪就大家一块遭罪。 清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但绝望又能如何?还是得把不痛快的妻子给哄好了然后抓紧时间休息会,因为很快就会被再次推醒。 瑕忍不住发誓,生完这胎,她这辈子都不要再生了。 若时光可以倒流,她现在这胎都不想生了。 在这样的煎熬中瑕终于迎来了分娩,是个女婴,不同于怀时的闹腾,生的时候是顺产,生得相当顺利,以至于瑕到生下来了都没回过神,而回过神来第一件事便是:“让我来打她屁股。” 新生儿生下来都要被打屁股的,为的是让新生儿哭出来,看看喉咙里有没有堵东西,免得窒息,以及通过哭声判断新生儿的身体够不够健壮。 清:“....” 清还是将崽交给了瑕。 真小,也就比耗子大那么一号,眼睛都睁不开。 皮肤红彤彤皱巴巴的,感觉很像瑕在野外见过的猴子,头上只有稀疏的胎毛。 很难想像这么小小的一团祸害得自己几个月都没舒坦过。 瑕想重重的打小家伙屁股一顿的,但看着小小的一只,再想想这是自己遭了那么多罪生下来的,不自觉的就收了大部分力道。 虽然瘦小,但小家伙的哭声很是嘹亮。 听过许多新生儿初啼的清一听就判断出小家伙很健康。 瑕忍不住亲了亲小家伙红彤彤的脸蛋,这才将婴孩给清。 清在将小家伙洗刷干净包上襁褓后放到了瑕的身边。“你看她真可爱。” 瑕点头,这皱皮猴子的模样看多了也挺有味道的。 “不过,叫名字好呢?”清有点头疼,起名的话,感觉起什么名字都不满意。 瑕道:“叫夏吧,如今是夏日,很应景。” 华族起名遵循五类规则,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 其中信便是指以孩子出生时的某些特征命名,这既包括孩子的生理特征,也包括出生前后的状况。 如今正值夏日,名夏正好和了信这一条。 清念了念,感觉也挺有味道的,同意了。“那叫夏了。” 瑕继续道:“是苏夏。” 清诧异的看着瑕。 瑕解释道:“她得有姓氏。” 华族人如果没有姓氏就是贱民。 清道:“苏夏和风夏都挺好听的。”反正他没有姓氏,孩子姓氏是什么都无妨。 苏夏是一个很健康很活泼的崽,从她能爬起就格外活泼,一个不留神就不知道爬哪去了,虽然因为一天到晚的爬,小家伙的身体锻炼得格外的壮实,但也不是一般的难养。 让清担忧的是苏夏继承了他的体质。 小家伙到处爬,不免受伤,有此便不小心擦破了皮,瑕才拿了药准备给她抹上,擦破皮的地方便自己好了,皮肤完整,除了颜色比周围白了点,完全看不出来这里方才受过伤。 瑕完全不理解这种体质是怎么来的。 若是这种自愈能力再强个十倍,怕不就是传说中的长生不死。 毕竟,寻常时候小伤口都能眨眼愈合了,再强个十倍,大伤口恐怕也能了。 庆幸的是苏夏和清的体质没那么夸张,不然,清也不可能变成逃奴。 *** 回离国是为了祭告亲人,苏夏可以说是父母亲人唯一的后代了,不算瑕的话,不过瑕被折腾了一回,这辈子是真的都不打算再生了,因此苏夏就更得回来见见大父大母与太母,毕竟,可能这辈子就见这么一次。 祭告完后便准备离开离国,然而离开的途中遇到了一个发生了天花的小镇。 医者的天性使然,清想救人,反正他不怕染上疫疾,因而让妻女在安全的地方等自己,自己则去救治天花。 清没能救治天花,他遇到过很多的疫疾,但最后能够治好的屈指可数,一来是疫疾太难治,二来则是时间不够。 人族对于疫疾的解决方法异常的简单粗暴却又有效——一把火将染上的和可能染上的人全烧了,如此疫疾自然无法继续传染。 召集医者集思广益? 想太多了,这年头有真本事的医者都是宫里捧铁饭碗的,民间的不是庸医就是骗子,就算有如清这样的神医,也没他的体质,哪敢玩命? 就算有真本事又敢玩命,这年头消息闭塞,收到消息时往往疫区已经被焚了,哪怕没被焚,等医者通过国与国之间、国内不同封地之间林立的关卡赶到时,黄花菜岂止凉了,都馊了。 清是因为本身离得近才能赶到,但还没想到法子,那座小镇便被官府下令焚城了,不论清怎么求都没用,它离王城太近了,不赶紧烧掉,王城的公卿贵族如何安寝?扰了公卿贵族们安寝可是大罪。 清只能赶紧找机会跑了,虽然他没染上疫疾,但他出现在疫区,为了保险,负责焚城的军队是连疫区里没染上疫疾的人都烧的,谁知道这些人会不会将疫疾给带出去,自然是全烧了最让人安心。 找到妻女,瑕却已染了风寒,只是怕他在疫区分心没告诉他。 瑕不缺医术,自己也能治,哪怕 7. 第一章先知 [] “先知?”从人疑惑的看着仰天瞪眼的连山夷。 眼睛因为仰视而被阳光刺激出生理眼泪,立于山巅高台的连山夷低头眨眼睛缓和眼睛的不适,好一些后又看向山下。 这座山不高,兖州东部多平原,连山城位于兖州东南,地形自然也以平原为主,只有一些从浮络山脉延伸过来的支系山脉,但都不高,站在山顶眺望,整个连山城都被纳入眼中。 “真小啊。”连山夷感慨道。 从人闻言不由眺望连山城,哪里小了?城邑中常住民超过两万,在人族城邑中属于大城,城邑外的乡野也居住着数以万计的人口,亦是人口稠密之地。 从人笑问:“先知可是看到了未来更繁华的连山城?” 连山夷颔首。“很繁华,繁华得不可思议。”她以为以前看到的那座摩肩擦踵的城邑已经很夸张,方才一瞥间却看到更惊人的一副画面,四四方方的建筑林立,人口稠密得令她几乎犯密集恐惧症。 “可惜我看不到。”连山夷惋惜道。 “怎会看不到呢?先知如此年轻,还有很久可活。”从人道。 那可不一定,连山夷心说。“我的寿命比寻常人族要长,但我看到的未来更久远,即便我能寿终正寝也是看不到的。” 从人道。“这样啊,真羡慕先知。” 连山夷露出疑惑之色。 从人解释道:“未来的美好我们都等不到,但先知您可以看到,知道它有多美。” “未必是福,但也未必是祸。”连山夷神情复杂,旋即道。“今日已看完,该回去了。” 虽是回去,但并非回城,高台下有一座宫室,那是先知值守时起居的地方,必须有人来接替才能下山,确保连山城这一片的气候变化都在掌控中。 连山夷走下高台,行至起居的宫室时正好赶上饭熟,步伐不由加快,虽是春季,但高台之上拂过身侧的风都是凉的,只闻到热腾腾香喷喷的饭食都能感觉到一股暖意。 火塘里架着一口陶釜,陶釜中炖煮着鲜美的兔肉,香气四溢。 “夷你回来了,来得正好,我逮着两只兔子,正好吃点新鲜的。”陶釜边守着的豆蔻少女一边招呼连山夷一边示意手里的机关。“你做的机关真好用,不过你怎么总是在居住的地方搞这么多机关陷阱?我差点就踩了机关陷阱。” “以防遇到危险。”连山夷心累的将少女手中的机关弩夺回。“说了多少次不准再拆我的机关。” “遇到危险?你能遇到什么危险?你可是先知,整个氏族都会保护你,你起居的宫室有人昼夜巡视,你至于宫室内也做这么多花样?”少女无语道,三位先知里连山夷绝对是最奇葩的,在起居宫室里搞得花样百出,更拒绝出门。虽然出门很辛苦,但做为先知,出门带着一堆人服侍,路途上的不便与危险真的很少,换个人必定会喜欢旅行,但连山夷就不,从出生到如今就没出过一次门。 少女笑问:“还是你看到有人夜入宫室刺杀你?” “没有。”连山夷摇头,她没看到刺客,只是看到自己的结局。“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生命有且只有一次,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不论怎样小心谨慎都是应该的。” 少女噎住,对待生命小心是应该的,但你这种被害妄想症的,我是真没见过。 连山夷拿勺子搅了搅陶釜里的肉块,新鲜肉块带着腥躁味,但烹饪时少女加了不少调味去腥的东西,腥味便很淡,淡得近乎无,肉块看着也入味得很好。“你切了多少姜?” 少女理所当然道:“切了五块还是六块,没留神,不多放点怎么去腥?” 谁家煮肉放那么多姜?连山夷没说什么,少女递过去一只半尺见方的陶碗,碗中已盛半碗脱壳粟饭,俩人各舀了一碗肉汤,少女的碗里还多放了半勺姜片。 肉都煮得软烂,姜自然入味入得极好,连山夷一口肉咬下去都能感觉到姜的辛辣,必须配一大口粟饭与野菜才能下咽,少女却是用得津津有味,一口肉一口姜一口野菜一口粟饭。 “先知的伙食就是好,粟饭脱壳脱得干净,有菜有肉。”少女幸福的眯眼。 谷物脱壳需要人工,要脱得干净更需要反复舂,人工还得加倍,寻常人家吃食谷物都是只舂一遍,甚至不舂,就那么煮熟食用,只有贵族会多舂几遍粮食,越是上层的贵族舂得次数越多。先知食用的粟饭同帝国最上层的贵族自然是不能比的,但甩开少女平时食用粟饭十条街,一点都不磨牙。 “肉是你抓的。”连山夷道。 “毕竟是向你学习,多少得给你点束脩。”少女理所当然道。“而且你在这山上,想吃点新鲜肉也不容易。” 山林里多野味,但连山夷又不是猎人,想弄点肉吃也不容易,更别提人族对什么时候狩猎有明文规定,只有冬季才可以敞开狩猎,其它季节狩猎的主题就不是获取食物。 连山夷咬了一口肉。“你真的想好要做星相师?” “我在连山城学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我对星象的喜爱?” “九方氏一惯是出仕帝都与方国,很少有学星相者。” “很少不代表没有,你面前的就是一个。”少女一指自己。“我喜欢学,我也正好有这方面的天赋,更没有生活方面的考量,长大前氏族会养我,长大后倒是不养我,但我老了以后氏族也会养我,我比寻常人有更多选择余地,既如此,我有什么理由不遵从自己的本心?” 连山夷无法反驳,只是眼神有些怪异。“就怕你的喜欢不是一世,以后会后悔。” “我不会后悔,我很确定自己对星象的喜爱。”少女坚定道。 连山夷神色更为奇异。 少女疑惑的看着连山夷。“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沧海桑田,很多时候出乎人的预料。”连山夷道。 “有点麻烦,今夏会有水患。”连山夷道。“需得提早做准备。” “小冰期真麻烦。”少女感慨道。“冬季冷,夏季不是旱就是洪,不过说起来,小冰期气候变冷,为何云水还会有水患?气候变冷,水量不应该会减少吗?怎还会有水患?” “小冰期是气候异常,并非一味的变冷,干旱与洪涝都在其中。”连山夷解释道。“不过气候整体上的确在变冷,但变冷也导致云水凌汛现象增加,汛期延长,同时气候的变冷也会导致取暖燃料消耗增加,取暖燃料从何而来?” “山野与森林里。”少女回答。 元洲人口并不多,不仅山地完全被森林覆盖,平原上也有大片森林,尤其 8. 第二章天使 [] “谁做的?”九方宁一脸我明天有空,正好去拜访那人全家的神情。 连山夷摇头。“我若知也不会一直守在连山城。”她可不会因为对方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什么都不做,生命是很珍贵的东西,自己的生命尤其珍贵。 九方宁一脸遗憾。“这样一生画地为牢不会很闷吗?” “也还好,有书有星空,我从不孤独。”连山夷淡然道。 那也很闷啊,九方宁虽然有书有星空也能静很久,但也忍受不了一直静,仍需要出门活动活动筋骨,但想想连山夷的情况,算了,命更重要。 九方宁想了想,问:“若无法避开呢?” 因着连山夷的预言,连山城忙碌了起来。 发大水可不是小事,田地屋舍都禁不住大水,因而春耕前努力准备材料,春耕一结束,连山子马上将全族上到白发苍苍下到刚会走的所有人手动员起来修建水利为水患做准备。 全族男女老少齐上阵,紧赶慢赶在大水到来前将水利修好——水利竣工与水患是前后脚的事——站在堤坝上看着漫溢的大水,九方宁一边抠着手脚上血泡愈合后的死皮一边回头看了眼身后的良田,要没这堤坝,这几十里良田与一季的收成就毁了。 “夷?” 双眸一直瞪着河流的连山夷一边低头一边揉了揉用眼过度的眼睛。“嗯?” “连山城的收成保住了。”九方宁道。 “是啊,保住了。”连山夷由衷笑道,她不事生产的,若连山城的收成受到影响,她的膳食标准免不了下降。 九方宁问:“上游与下游的土地呢?水患应该不是某一段河流中突然冒出来的,而是整条河流经地的灾难。” 连山夷迟疑的回答:“周围两百里受到的影响应该不大,连山子与巫咸派了人通知他们,其余地方的话,我不知道,但应该会很难过,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若水患的消息能传遍整个云水流域,应该能救很多人。” 真是孩子话,连山夷笑。“那不可能的。” 九方宁不解:“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消息从连山城传至整个云水流域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云水流域太辽阔,道路难行,甚至没有路,本来就走得很费时,何况沿途诸国皆设关卡,每道关卡要花费诸多时间,若不遇城邑,只走野外,补给又是问题,林林总总耗费的时间加起来,从一端走到另一端,保底也要两岁,而预防灾害是与时间赛跑。” 九方宁想了想。“那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呀,道路难行可以修建道路,沿途关卡,给使者颁发特制的符节,往来诸国,诸国必须竭力提供补给,若遇阻拦或推诿,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该地的国君都需自裁谢罪,怎么也能缩短时间。” 连山夷噎了一瞬。“你当诸侯是柿子吗?让诸侯自裁?诸侯让你自裁还差不多。” 九方宁不以为然。“这得看王权,若人王与玉主令诸侯自裁,有几个诸侯敢拒绝?” 连山夷闻言露出怪异的目光。“就算这样,还是不够快,而且先知的眼睛只能看到眼前,看不到远方。”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速度不够快可以继续琢磨,有需求就解决需求,人不能被尿憋死。至于先知只能看到远方,那更好办,先知可以出门,像王巡狩帝国一般四处巡游。”九方宁道。“对了,粮仓之地必须重点巡游,尽量保证每岁的粮食都能丰收,实在不行也别欠收,有个保底。” “出远门?” “是啊?” “你不知道这年头出远门有多难?”出门就是一片荒原,十天半个月见不到活人是常态,沿途豺狼虎豹、野人、盗匪....没有自虐精神加强大武力,哦,对了,还得加上强悍的生命力,不然出远门等于想不开。 “我知道,但有困难可以想办法。” “....你的人生目标不是星相师吗?” “是星相师啊,所以只是随口一说,唔,也不算随口一说,等我再大一些,看更多书,见识更多事物后应该会将这个想法更加完善,我到时就给王与玉主上书。这么好的主意,我觉得王与玉主一定会青睐,然后执行。” 九方宁嘴角情不自禁的撇起,青睐是一定会青睐的,执行就算了。 让所有诸侯及贵族(贵族有封地)服从指挥,不从的自裁,大修道路,将所有方国连接起来,必须对诸侯与贵族有足够的掌控,对了,还要掌控粮仓之地,不然别人凭什么配合你的政策,或是在粮食丰收人口增长后不叫板王权与神权? 要执行九方宁的思路就必须解决这些前置问题,而要解决这些前置问题....诸侯与贵族都不是死人,不如现实点,洗洗睡,梦里啥都有。 撇到一半的嘴角倏然卡住,连山夷抬手摁住自己的眼睛。 九方宁问:“怎么了?” “突然想起一些事。”连山夷回道。 “什么事?” “没什么。”连山夷神情奇异。 死人是不会跳起来反对一项政策落实的,诸侯与贵族也的确不是死人,但是....没有人不会死。 “秋狝你参加吗?” “当然参加。”九方宁不假思索回答。“累了这么久,我手脚都脱了三层皮,秋狝时我一定要吃很多肉。” 春嵬夏苗秋狝冬狩,只有秋狝与冬狩时可以放开了狩猎,也是吃肉的季节,她一年中最期盼的便是这两个季节,有很多肉吃,不像春夏两季,只有粟饭配野菜,最多用点咸肉咸鱼增味。这伙食也不能说差,粟饭管饱还有咸肉咸鱼,在贵族中也是不错的伙食,若是庶人,只有野菜野果管饱。 “行,每天给你吃一只兔子。”连山夷大方道。 “我要吃两只。” “行。” 水患并未影响收成,但修水利本就是体力活,还要赶工,体力消耗就更大,要马儿跑得给马儿吃草。那段时间每个人都成了大胃王,一日两顿加宵夜,每餐吃的食物量是平时一整日的消耗。 工程结束后一清点粮仓余粮,连山子与巫咸差点吐血,快吃光了。 虽然收成保住了,粮食是过冬以及明岁青黄不接时的重要资源,必须珍惜的消耗,因而今岁的秋狝规模格外大。 我恨出门。 坐车比走路舒服,但太颠簸了,连山夷感觉自己的隔夜饭都要颠出来了。 坐了半日后实在忍无可忍,连山夷跳下马车骑上马。 凭心而论,马不适合乘骑,脚无任何借力的地方,屁股也会因为颠簸而难以稳定,骑马时必须紧紧夹着马肚子,就这样也不能保证一定不掉下来,论舒适还不如呈马车,还危险,若坠马,轻则残疾重则死人,骑马唯一的优点大抵是快。 然连山夷因幼时看到自己结局的关系,自小勤习武艺,身手了得。而身手够好,豺狼虎豹也能骑,何况食草的马。 带着狩猎的队伍一路策马,寻找与驱赶鹿群,连山夷只用一旬的时间完成了连山子颁布的原本预估要花一个月时间的任务:驱赶来三千头麋鹿。 鹿群中的成年鹿尽数被猎杀,小鹿被驱赶到一片很适合麋鹿生活的草场,连山氏在那里放养着数千鹿群,当然,大部分成鹿已经被猎杀。小鹿们被驱赶过去后会在草场中生活,直至长大长肥。 完成任务,连山夷踢着苦不堪言的双腿溜溜达达的往回走,走到一半见到九方宁背着一袋箭矢,一手拿弓一手提着一串毛茸茸的肥兔子。 “这是你这段时间的收获?”连山夷好奇的问。 “怎么可能 9. 第三章入蒲阪 [] 天使带来了王的诏令,召先知入帝都。 比起年少的九方宁,都是修成精的老狐狸连山子与巫咸本能的感觉到不妥。 诚然,人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请教先知,但老狐狸也听说了帝都近来的风云:王朱想与其父一般传子,不想延续帝国千年的禅让传统。 理由是禅让制太乱了,变相的养蛊,而传子很稳定。 对此俩老狐狸皆在心中表示呵呵。 传子稳定那是因为你老子是注定追尊为帝的千古一帝,而他太能活,没有长生种的血统却活蹦乱跳快两百年,之前务色与培养的王位候选人全被他熬死了,而那个时候王朱刚好是各方博弈中最合适的备选,这才稳定。但你不是你老子,如今的局势也不是当年的局势。 虽然觉得王朱想屁吃,但连山子与巫咸都没有掺和的意思,前者不想卷入这种作死的权力之争,巫咸则是痴迷星相,只恨不能与星星结婚,无心俗事。 可惜连山城不想掺和,帝都那边却不这么想。 拒绝? 王朱召先知的理由很正当,而且那是王,世间能对王权说不者有几人? 不论有几人,里头都没连山城。 无法拒绝便只能商议谁去。 “我去吧。”连山夷主动道。“麋太小了,都没元服,这么重要的事自然要大人负责。” 连山子与巫咸皆赞同。 连山城如今就两位先知,连山麋去岁才束发,都没成年,让他去帝都那种豺狼窝,谁都不会放心,怕有去无回。 反倒是连山夷,聪明狡猾又惜命,遇到危险跑得比兔子还快,肯定不会卷入风波中,活着回来不难。 连山麋很有意见。“我不是稚童,我也可以去。” “知道你不是稚童,但我是长辈。”连山夷笑道。“放心,我会回来的。” 连山麋皱眉:“可是....”我看到的所有连山城未来的画面里都没有你。 连山夷抬手搂住连山麋的肩膀。“我是什么人你们还不了解,遇到危险我跑得比谁都快,这点你可比不上我。” 连山麋沉默须臾,道:“好吧,但你走的时候必须带足够的护卫。” 连山子与巫咸也表示那是必须的,出门在外可能遇到豺狼虎豹,到了帝都也可能卷入权力风波中,武力越强越安全。 冬季太冷,夏季太热,适合出远门赶路的季节不多,因此开春后连山夷便要出发。 九方宁笑着对连山夷道:“我在观星台下埋了一瓮酒,待你归来我们共饮。” 虽然连山城往来帝都即便坐船也需要一年,但这点时间对于她们这些长生种而言很短暂。 连山夷沉默须臾,忽问九方宁。“宁,若有一日你放弃成为星相师会是因为什么?” 九方宁愣了下,但还是回道:“我怎么可能放弃成为星相师?我最早的记忆都是星空,我那么爱它,爱它的神秘浩瀚辽阔,成为九州最伟大的星相师是我毕生所愿。” “我是说如果。” 九方宁思考良久,仍旧回答:“我不知道,我也无法想象有什么能让我放弃成为星相师的理想,星空是我的生命,是我的呼吸,你看到了什么吗?” “我不确定自己看到的是好还是坏。”连山夷茫然道。“但我希望是我多想了。” 什么意思? 九方宁想问清楚,连山夷却道:“我归来前,那瓮酒不许偷喝。” “不会的。” “我也会给你带帝都美酒。” “最好是薪火台的佳酿,听说王用来宴请诸侯贵族们的酒是九州最好的酒。” “那有点难度,我尽量吧。”连山夷笑着转身踩着木板上船。 九方宁笑道:“你是先知啊,一瓮酒而已,王肯定不会那么小气。” 连山夷莞尔,却没回头。 人族的城邑依水而建,连山城也不例外,涟水绕城而过。 发源于浮络山脉的涟水北注云水,因而位于涟水中游的连山城与帝都的交通往来还算方便,乘船入云水,之后沿着云水逆流而上至澜水,继续逆流而上至澜水上游,再换成车马至虎跳峡,穿过虎跳峡便是湟水盆地,帝都蒲阪便坐落于盆地中。 听起来不难走,比纯粹的走陆路要方便,后者鬼知道要走多久,但真走起来还是很要命。 连山夷不晕船,因而乘船本身没受什么罪,痛苦的是其它方面。 船上没法开火,只能啃糗粮、咸菜与肉干,肉干是用之前猎的麋鹿制成,味道还行,但一直吃也受不了,都没一旬连山夷便不自觉坐在甲板上对着岸上的活兔子流口水。 秋冬时节的疯狂狩猎不止连山城的兔子遭殃,凡有智慧生物定居的地方,兔子都遭殃。 虽然肉少,但一来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二来兔子它数量多啊,一个月一胎,一胎三到六只,超能生,去岁冬狩中连山城的兔子几乎绝迹,但开春后野外的兔子又冒了出来,让人充分理解为何人族招待客人都是用兔子。 牛羊养起来麻烦又费时,还珍贵,只能在祭祀时宰杀,但随处可见的野兔就没这个限制,要么让客人吃菜要么让客人吃兔子,任何主人都会选后者。 得亏兔子能生,不然这么迟准得灭绝,而有人定居的城邑周围尚且如此,人少的地方兔子自然更繁盛。 船只行过人烟稀少的地区时,连山夷抬头就能河边草丛里一群一群的兔子,可惜无法下船,只能望兔止馋,越望越馋。 万幸的是船至澜水流域后人口(相对)稠密,吃糗粮咸菜肉干吃伤了的连山夷总算能不时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食。 出于对先知、连山氏及帝都的尊重,路过城邑的诸侯只要不是穷得已经连基本的脸面都不要了,招待连山夷时皆用心,烤兔子这一必备待客佳肴自是不能少的,阔绰的还会宰羊。 穿过虎跳峡后伙食标准再上一层楼,湟水盆地开发时间也就比兖州早点。 先王扶风时人族王朝与羽人王朝正在胶着时,为了增加胜算,先王扶风毅然将帝都从安全的后方迁到当时还是前线的湟水流域,营建蒲阪帝都。虽然最开始营建蒲阪是出于军事,但随着人族王朝大败羽人王朝,疆域扩张,蒲阪连接云水与漓水的地理位置反倒成了最合适的政治心脏,因而后来便没迁都。 做为帝都与王畿腹地,哪怕原本一片荒凉,也会迎来大规模开发,到如今湟水流域光城邑便有七座,换了别的地方,百余年时间营建起七座城邑,无异痴人说梦,但湟水流域靠着政治地位做到了。 人多城邑多最大的好处便是补给更方便了,连山夷不仅吃到了炖羊肉,还吃到了牛肉,与王朱关系密切的城邑为了招待连山夷,殷勤的杀豚宰牛。 炖牛肉闻着就很香,葱一看就是刚摘的新葱,一看就很解腻,搭配着吃必是极香的,但连山夷看着珍贵的只能在祭祀时才可以宰杀食用,还得做成祭肉食用,而非这种新鲜着炖煮的牛肉,沉默良久才举箸。 连山夷吃得极香,一口牛肉一口葱,胃口也极好,一个人一餐便干掉两斤牛肉,胃口好得仿佛吃了这顿就再也吃不到如此佳肴。 一路吃吃喝喝至帝都。 比起王扶风时期浓郁的军事风格,说是帝都,实际更像是大军营,如今的蒲阪终于有了正常帝都的模样,不再所有居民都是军队及相关人员,有了寻常居民。 即便如此也还是能看出王扶风留下的痕迹,那厚度与高度皆离谱的夯土城墙,城墙上以及城内外各处高耸的角楼,即便久已不用,仍能通过它们感受到王扶风时此地的危险,以及王扶风的离谱。 见过迁都的,没见过把帝都迁到前线的,更离谱的是他还成功了,公卿百官谁都没能拦住他。 * 人族诸侯方国在帝都都有自己的宅邸宫室,毕竟要经常同帝都联系。 国 10. 第四章选择 [] 蒲阪,薪火台。 虽然王扶风营建薪火台更多的是当军事心脏来营建,军事功能全部超标,其余的...只能说王扶风对物质要求不高,衣食住行得到满足就行。 王朱在位的头二十年也一样,宵衣旰食焚膏继晷枕戈待旦,但最近十年大抵是王权加边境俱稳固下来,海晏河清,便开始松懈。 具体表现在薪火台在一番修葺后更加人性化了,军营主帐的既视感没那么浓了,住着更加舒适,也更高大空旷。 王扶风迁都时因为赶时间,薪火台用的木材都是来自附近的昆吾山脉,对木材要求也是能用就行,也因为仓促,蒲阪在某种意义上是人族有史以来最寒酸的台城。 在王扶风前,人王们再怎么迁都也会提前几年做好准备,营建都城的木材皆取伐自深山的千年古木,秋冬时伐木,夏季借山洪将木材送出深山再运至新都,一整个流程下来快则三五年,长则十年八载。 王扶风赶时间的结果便是建出了最近一千年——更早之前的帝都受限于技术和人力没法建得更高大,但都修到了当时能修到的最好——最矮小的台城,柱子直径只三丈,后来有条件重修时也有人劝过王扶风,但王扶风觉得无所谓,帝国的诸侯们有谁敢因为他的宫室不够高大而轻慢不朝? 没有。 他便是住在茅草屋里,诸侯也会将茅草屋夸得比天宫更美。 既如此,何必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去修新宫室,征发徭役重修薪火台得死多少人?没必要。 王扶风的理由强得公卿们无一人能反驳,他说的是事实,他住茅屋里也不影响诸侯睁着眼睛夸茅屋比宫殿更美。 但如今的薪火大殿已换成十丈直径的柱子,柱子直径如此,大殿高度自然更高,在帝都之外都能看到。 当然,那座离谱得能容纳两三万人的宫室正常时候也不会开启,只在万邦来朝时使用,或者说,那种离谱宫殿就是为了万邦来朝而建,起居的宫殿不会搞得那么离谱。 在蒲阪外都能看到的宫殿,凑近以后愈发震撼,如果没被火焰包围就更震撼了。 连山夷低头揉了揉眼睛,木材易燃,薪火台与诸侯的宫室走水不是新鲜事,帝国历史上薪火台走水也不是一回两回。 只是从火海中的宫室细节来看,距今应该不远,不知哪位人王这么倒霉。 虽然薪火台走水不是新鲜事,但每次走水都会被视为不祥——宫室走水后一片废墟,不重修,人王没气势,而重修势必征发劳役,而这年头搞工程很难不死人,大工程更是意味着大规模死人。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连山夷记得自己读史书读到薪火台走水的问题时问过九方宁,若是她,她会如何解决搞工程时无法避免的大规模死人问题。 人王可以学王扶风,随便修,能用就行,但再怎么凑合也不能不修,而修必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死人无数。 九方宁的回答很有长生种特色:人多了便无法保证修建宫室的工匠不死人,应该控制同一时间段的工匠人数,一千人就差不多了,负责一千人的衣食与医疗对薪火台并不困难,而衣食医疗保证跟上,绝不会死人。而且就那么多点人手,没得征发劳役,不如直接用粮食布帛雇人干活。 连山夷疑惑,数十万人才能修好的宫殿换成一千人,那得修到猴年马月? 九方宁答曰:工期大概会拉长数十倍吧,但问题不大,慢工出细活,反正它肯定能在我有生之年修好。 连山夷无言以对。 奇葩之所以为奇葩便在于其稀少,也不止下次走水后的王会如何重建,又会死多少人。 唏嘘的心情中连山夷跟着寺人行至人王平时起居与接见臣子的燕朝,她来时王朱已设了小宴在等候。 连山夷也不客气,坐下便开动,案上的肉、鱼、醢、酒、器皿无一不是精品,甩开她在连山城用的十条街。 酒过三巡,进入正题。 “先知可曾见未来的王是谁?” “先知不可见王与玉主谁人担任,这是祖制。”连山夷似是疑惑的看着王朱,你怎么连这规矩都不知道? 很久以前先知是可以看下一任王是谁的,但结果... 先知告知下一位王的人选后没多久,预言中的新王就被杀了。 血淋淋的鲜血证明了预言并非不可改,从那以后人族王朝禁止先知再预言以后的玉主与王是谁。 美其名曰选贤举能,实则养蛊的禅让制下能坐上王位的就没有真正的废物,但再强壮的人也有孱弱的婴幼儿期。 最重要的是物理解决竞争对手是大忌,败者失败只是比不上胜者,并非无能,每个候选人都是人杰。若败者都得死,人族哪那么多人杰供浪费? 虽然禁令是裁判干预的产物,但连山氏也不想掺和那些人杰的大乱斗中,再无预言过王与玉主人选。 “孤王自是知道这一祖制从何而来,但孤王不会害下一任王。”王朱道。 连山夷茫然的看着王朱。 “孤王怎会害自己的骨肉?” “...你为何如此笃定下一任王是王嗣?” 王朱微笑的看着连山夷。“你太淡定了,看来未来我成功了。” 连山夷:“....违反规则必遭规则反噬,王何必如此?” 王朱道。“时代已经变了,以前战争频繁,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王带领人族,但如今海晏河清,禅让已不合时宜。先知难道看不到方国的国君之位打成了什么样?过去必须最强者领头,因此嫡嗣与庶嗣,主支与旁支,不论谁成为新君,余者皆会认真辅佐,如今呢?不论谁成为新君,余者皆不服,每次权力更迭都会血流成河。” 连山夷淡然的看着王朱:“所以?” “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王朱道:“旧的规矩早就过时了。” “王权不是兔。”连山夷道。“若您执意如此,必遭反噬。” “反噬?那是败者的说词。”王朱自信道。 连山夷叹了口气。“巫女呢?” 巫女若愚可是反王权世袭的领头羊。 “她?身为人族玉宫之主却与羽人经纶勾连,如今正自顾不暇。” “听起来准备得很足。”连山夷问:“我若不从,你要如何?” 王朱道。“兖州荒凉,连山迁去,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日子不好过吧?你们原本在大野泽的土地孤一直给你们留着,还有毗邻的两块地。” 连山夷是在兖州出生的,脑子转了好一会才想起连山氏原本居住的地方在哪,毗邻的地又是哪,都是冀州的膏腴之地。 但没记错的话,毗邻的两块地有主人,连山氏原本那块地也早被重新分封,都有主人。 “我记得那三块地皆有主之地。” 王朱平淡道:“孤是王。” 连山夷默然须臾,问:“你要我做什么?” “三个月后诸侯来朝,孤希望你预言人族国运。”王朱看着连山夷。“你明白该说什么。” 连山夷艰难的点头。“我明白。” 王朱满意颔首。“孤不会亏待忠诚于孤的人。” 已经缓过来的连山夷配合的点头。“王是明君。” 需要说什么早已定下,连山夷不需要辛苦观察各方,因此三个月的时间很开心的用于享乐。 一日两餐加宵食,顿顿山珍海味,自己没有不打紧,找王朱要,王朱对此有求必应,不论连山夷想吃什么奇珍都会送她。 原本的葛衣也不穿了,全部换成柔软的丝衣,裁的丝衣只穿一次,丝绸不够也没关系,找王朱要。 天天出门游玩,贵族宫室、庶人土屋、野人草屋、过去留下的遗迹、山林....凡是没见过的都要去瞧瞧,时不时还跑到市里听往来的商贩货人侃天南海北的见闻,对各地的风景向往不已。 为了预言,她这辈子就没出过连山城,这次来帝都是她第一次出门。 连山夷可着劲玩时诸侯们陆续到来,三月之期很快到来,连山夷只得遗憾得换上先知的华服去参加大朝会。 为了防止地方完全脱离控制,人族王朝除了人王需要经常出门巡狩,更规定诸侯必须每隔一段时间朝帝都与玉宫,准确说是帝都,玉宫除非换玉主与册立巫子不然不欢迎隔三差五的朝见——玉主只要不使用神力,寿命能达两百岁,又可以乘着鹏鸟到处跑,不让诸侯们定期朝见也没多大影响——诸侯们换了几轮玉主,来蹭饭的玉主还活蹦乱跳的,诸侯们伤不伤不知道,玉主觉得心累。 但活成了人间之神的玉主可以如此任性,仍旧是凡人的人王不行,因此诸侯仍需定期朝蒲阪。 能容纳数万人的薪火大殿坐得满满当当的,连山夷无法判断究竟来了多少人,只能在心里感慨王扶风分封的诸侯真多。 是的,王扶风。 虽然每代人王都会分封诸侯,但分封最多的王便是王扶风。 征战四方,横扫六合,击败羽人王朝,人族王朝取代羽人王朝成为元洲第四王朝,打了多少场战争巫即殿都记不清。 战功是分封的捷径,王扶风对军队的掌控源自赏罚分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最终因功分封的诸侯....即便是巫即殿也必须翻上十天半个月才能搞清楚。 一番常态社交辞令后一名诸侯开口夸起王女昌的贤德与才华,连山夷从酒肉中回神。 王朱是男人,男人比起女人有一个优点,只要有足够的女人,他可以生出一支军队。 王朱没生出一支军队,但也有二十几个孩子,王朱最宠爱的是小儿子,但最器重的是长女昌,两者的区别,连山夷觉得可以用宠物和继承人来描述,对宠物只要能逗自己开心,可以使劲的宠宠宠,对继承人则是给予最严苛的教育 11. 第五章拂晓之前 [] 鸡毛掸子扫过书架,将积累的灰尘清出,清完灰再用细布擦拭一遍,湿布擦一遍,干布擦一遍,待檀木书架擦不掉的水渍晾干后再依次将书籍放回书架上。 简牍以麻绳编成册,再以细布袋包着,放回前打开检查里头的简牍可有腐坏虫蛀,若有则需单独放一边,回头刻新简。 龟甲与兽骨好点,不像简牍那般易腐,但只占一半,剩下一半是易腐的简牍。 “虽然容易坏,但简牍刻字还挺轻松的。”九方宁一边收拾一边嘀咕,同样是刻字,用刻刀在甲骨上刻字与在木头上刻字难度截然不同。当然,甲骨也有其优势,刻上后可以保存很久,不需要隔三差五的重刻,不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维护。 人族只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才会记下来,需要刻写文字的时候少,对载体需求小,甲骨倒也够用,也就巫咸殿这样的才会使用大量简牍。 气候变化、每日的雨水、天象变化、星象变化、先知看到了什么....每日都要大写特写,再加上平日占卜也要用甲骨,连山城周围的乌龟因此濒危。 但乌龟濒危了,文字还是要继续写,于是连山城从其它地方采购龟甲,但每岁采购花的钱不是小数目,为了省钱,便有人想到以简牍代替一部分龟甲,将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不需要长久保存的事记在简牍上。 不过太好刻字的结果是连山夷甚爱,书架上的典籍有一半是简牍,甲骨没完全从书架上扫掉还是因为陪葬。 庶人死了就是挖个坑埋了了事,贵族不是,贵族会营建一座陵墓,在墓里放上珍贵的陪葬品,希望死后也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 在这方面先知们都比较特别,先知做为最特殊的贵族,也修建陵墓,但从不像别的贵族一样往陵墓里堆钱堆金银财宝堆铜器,先知往自己的陵墓堆甲骨。 做过什么预言,修的时历,活着的那些年帝国有什么事发生....记载这些的甲骨,占卜过的卜甲都会带进去。但最奢华的陪葬不是这些,而是这些先知都爱将巫即殿一直连载的史书与连山城、巫即殿自己著的史书用龟甲刻一遍带入陵墓。 凭心而论,比起贵族们陪葬的金银铜器、奇珍异宝,先知陪葬的甲骨们并不值钱,架不住量太大,并且找人往甲骨上刻字也需要花钱。 刻刀、丹砂这些书写材料需要吧? 别人为你刻字,你得管吃穿吧? 因而不好说谁的陪葬更花钱,但先知们的陪葬令人不解却是真的。 金银财宝带入陵墓是为了在死后的世界继续享受荣华富贵,你带一堆甲骨有什么意义? 九方宁也问过连山夷这个问题。 连山夷思考须臾后回答:“我的眼睛从未看到过死后的世界,若我没说错,死后世界根本不存在,人死了就是死了,在地底下腐朽成泥,带再多金银财宝也不存在死后继续享受荣华富贵。招贼还差不多,反正我看到的未来里就没谁的陵墓能不被盗,尤其是那些王陵,因为财宝太多,一次挖不完,被挖了一次又一次,啧啧...尸骨....” 连山夷一脸可惨了。 九方宁瞠目结舌。“怎能为钱财惊扰亡者安息?” “财宝太多了,挖一次就能吃香喝辣,换你你干不干?” 自然是干的,九方宁默然。“但王陵防护森严,竟也会被盗?” “只有千日做贼而无千日防贼,死者的陵墓永远在那里,而盗墓人络绎不绝,总会有人破关,而且...”连山夷搂着女童笑道。“祖先不差钱不代表子孙世世代代都不差钱,拮据时想起祖先陵墓中的宝藏....” 九方宁对王侯贵族们同情不已,盗墓贼还需要攻破墓中机关才能拿到财宝,子孙手里肯定有陵墓的结构图,入墓与逛自家没什么区别。 就这情况,谁带财宝下葬,死后被挖出来是必然。 “可这与先知们耗费巨资带甲骨下葬有什么关系?”你们不是一个如此,是个个如此啊,甲骨普及前带着刻字的石器下葬,比石器更易刻写的甲骨普及后带着甲骨下葬。 “这个啊,只要修陵墓就一定会被挖,因为有能力修陵墓的都是贵族,不管你是真薄葬还是假薄葬,挖了便见分晓。修墓必被挖,死后世界不存在,埋再多财宝也只是招贼,不如埋点有意思的。” “甲骨有什么意思?” “甲骨没什么意思,但甲骨上的字很有意思,在百岁千秋万载的时间尺度上,即便是你我也渺小如沧海一粟,时间会风化掉我们在世时所有的痕迹,后人看我们便如我们看千载前的古人,无法想象他们的生活。” 九方宁瞬懂。“你们墓中陪葬的甲骨是给后人的礼物。” “是的。” “那你如何那般笃定甲骨会落到你想给的人手里?” “盗墓人为财而来,但写过字的甲骨不值钱,看到不值钱的甲骨只会失望离去。” “但这样,甲骨岂非永不见天日?” “不会。” “为何?” “我看到自己的墓被挖了。”似是想到什么,连山夷又补充了一句。“不是我一个被挖,是整个陵园都被挖了。” 九方宁哑然。 不同于贵族们封地在哪里就将陵墓修在哪里,亦或群巫死在哪里便葬在哪里,或是特别有功绩,得到玉主允许葬在玉宫之侧的凤凰山脉长伴玉主的殊荣,神裔氏族,尤其是连山氏,族人死了都埋在氏族墓地,即陵园。 无怪乎先知们一个比一个无所谓死后世界,谁看到自己的陵墓被挖了还能相信死后在地下享受荣华富贵的鬼话? * 九方宁一边回忆唏嘘一边收拾东西,忽见一卷没吊牌的木简。 木简以麻绳编成册,再以细布袋包裹,便无法知晓里头是什么典籍,要找什么典籍时得挨个打开,甚是麻烦,因此布袋口袋处扎口袋的绳子上会坠一枚小木牌,显示布袋里是什么典籍。 “这个怎么没木坠?掉了?”九方宁疑惑不已,若木坠掉了,一般是绳子断了,但这绳子很完好。 犹豫须臾,九方宁解开布袋的扎口,将里头的木简取出。 木简上并非典籍,而是缭乱的刻字。 刻字时笔划必须刻得规整,刻刀要入木一分且深浅一致,木简上的字却是仿佛梦呓般的乱划,有深有浅,虽然刻了一整卷木简,内容却只有一句话:不知几人称孤,几人道寡。 “这是什么?”九方宁困惑的看着木简。 王称孤,玉主称余。 这话是在说未来的王吗? 没等九方宁想明白简牍上的字是什么意思,忽听号角声响起。 连山氏与巫咸殿负责人族王朝的时历编纂,而时历干系到农时,先知预言未来也得能估算出自己所见未来对应的时间,因而连山城对时间的精准度要求很高,岁、月、日不容疏忽,比日更小的时间单位亦然。 城中心立着一座全城都能看到的大型日晷,日晷旁边有一只用深海巨螺螺壳制成的号角,号角长两丈,号声嘹亮悠久,到点便会吹响以报时。 一刻报一次时,方才才报过一次,怎么这么快又报时了? 难道自己收拾屋子收拾得太入神,对时间流逝模糊了? 九方宁细听了会,发现不是自己对时间流逝模糊了,而是这不是报时的号声。 连山城的号角因为太好用,也做别用,比如发生大事时通知所有人集合。 不同作用的号角声有差异,九方宁听了一会便判断出这是报丧的丧号,脸色倏然苍白。 这年头死人是家常便饭,若每个人死了都要吹丧号,那只海螺号角每天啥都不用干了,因而只有非常重要的人死了才会吹号角,又根据死者地位高低,号角声不同。 这丧号是先知去世。 * 人族崇尚土葬,人死入土为安,即便死在异乡,归来时也是以棺椁的姿态,但连山夷不太一样,她是以一罐骨灰的形态回来的。 众目睽睽下预言扶风氏末日——姓区别婚姻,不能改,但人的氏并非一成不变,人族喜爱以新氏覆盖旧氏,王扶风的子孙以其名为氏——惹得王朱大怒,之后王朱私下派人让她说出白帝是谁,又被拒绝。 于是醢刑得到执行。 受醢刑而死者,肉酱不会浪费,毕竟是肉,会被生者分食,但连山夷到底是先知,神裔氏族在蒲阪的人将肉酱收走火化并送回连山城。 因为死亡与明天不知哪个会先来,人族贵族普遍会在活着时便备好棺椁,连山夷也不例外。 不同于贵族们对产自南方的金丝楠木的喜爱,大老远去南方采购楠木,连山氏比较接地气,婴儿诞生后会在院子里种植松树、杉树、柏树或桐树,成材后再伐下来做成灵柩,若树木还没成材人就死了,问题也不大,用别人的,把自己的木材给别人。 先知们更离 12. 第一章清任上 [] 一个人出身卑微的人如果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应该怎么做? 不论是往前一千年还是往后以前,或者说从古至永远,答案都只有一个:读书。 不过读书也得有个前提,读得起书。 清任觉得自己不算太倒霉。 虽然学廊的束脩他家是缴不起,家里穷,兄弟姐妹还多,根本不可能供谁去读书,毕竟吃饭都成问题了。 若生得再早个十年,他家便是有钱也读不了书,只有贵族才有资格读书识字。 不过三十余年前太昊国一路灭国打到了他祖祖辈辈所在的方国,被太昊国给吞并了,自然就要遵守太昊国的规矩。 只是因着远离沿海,学廊直到最近几年才发展过来。 更好的是学廊不介意旁听蹭课,只要不故意发出声音破坏课堂秩序就行。 清任每天一大早都会跑进城去学廊旁听蹭课,学廊的课主要集中在凌晨与傍晚,因此听完早上的课后还能再跑回家去干活,便是学廊里的正式蒙童也都是如此。 学廊的束脩微薄,便导致很多庶人家庭也有能力送孩子读书,但完全脱产读书却没几户人家吃得消,因而学廊调整了课程时间,每天上半天课,并且这半天课分散在早上与傍晚,蒙童在白天的时候仍旧能帮家里干活。 至于一边干活一边学习会有多累。 什么都不付出就想改变未来,可能吗? 清任如今还不懂这些道理,却在践行着。 他比正式蒙童更累,蒙童们都是住在城邑里的,往返学廊与家中不费多少时间,清任却不是,每天都要磨坏一双草履,才半年,脚上的茧子厚得每天跑来跑去不穿履都没事了。 这么一坚持便是半年。 学廊旁听蹭课的人从来都没少过,而学廊先生们也不负责旁听蹭课的学习,别人想听是别人的事,规矩也允许别人旁听,但因为没缴束脩,先生对旁听蹭课的便没有责任。 且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哪怕意识到了,能够坚持一边干活一边旁听蹭课的也太少了,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自动退去。 蒙童们其实也有很多孩子想退,但他们是缴了钱的,退学的话,束脩不会退还,哪怕是为了钱不白花,蒙童们也得坚持,哪怕不想坚持,背后花了钱的父母也会不断让他们加强坚持的信念。 旁听蹭课的人来来往往太频繁,最后学廊先生们便完全不在意了。 清任是个例外。 他坚持得太久了,每天累得要死还是在坚持,半年了还没放弃,并且即便如此,清任的学习进度也比蒙童们更快。 蒙童们学十遍都不一定记得住,清任一遍就记住了,这么好的苗子,任何一个教书先生都没法视若无睹。 先生很好奇清任能坚持多久。 三个月过去了。 半年过去了。 一年过去了,清任揣着一条菜蛇来找先生。 菜蛇是他抓的,体长近两尺,肉不少。 环绕着辋川海的很大一片疆域都是农耕区,但农耕区并未延伸到天边去,辋川海北岸的农耕区一直往北走是绵延数千里的草原与黑土森林,南岸的农耕区也有草场,但面积不大,地形一路往雪山和戈壁发展,绵延千里的雪山戈壁间自然是存在草场的,但....牛羊运输过来的难度有点大。 种种因素导致了辋川海南岸的农耕比北岸发达,但想吃肉却比北岸难。 若是住在城邑中,想吃肉更难。 蛇肉不在六畜之列,但也是肉。 先生下意识的想流口水。 他以前也是贵族,学廊以及序学的先生大部分都曾是贵族,锦衣玉食,每餐皆有肉,奈何亡国贵族不如狗,为了吃饭都不得不操持贱业与昔日眼中的鸡豚狗彘打交道了,遑论吃肉。 多年不吃肉的人看到肉时身体的生理反应很难用理智来控制,先生有点尴尬,但清任完全没有露出半点异色,而是将蛇送给了先生,做为这一年来旁听蹭课的回报。 先生不太想收,但又舍不得。“学廊设于市里,本就是让汝等缴不起束脩者旁听的。” 太昊琰鼓励氓庶旁听蹭课,这话是明文写在政策里的。 清任道:“纵是如此,这一年来我之所学亦是来自先生,自是该有所回报。” 清任说完便离开了。 之后每隔三五日便会来访,每次都会送一条蛇或野雉兔野鱼来,但最多的还是菜蛇。 先生全家很是吃了几顿好的。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收了一个月的肉食后先生问起清任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清任送来的肉食都在田野里比较常见的,尤其是菜蛇,野外最多的就是蛇了,莫说田间地头了,便是城中的贫民区,屋里发现蛇也不是稀奇事。 胆大手快就能加餐。 清任是庶农之子,想弄到菜蛇更容易,但隔三差五的这么送还是不容易,清任怕是所有空闲时间都跑去抓蛇了。 抓到菜蛇,不论是自己家里加餐还是卖掉换两个钱不好吗?巴巴的跑来送人,还一送便是一个月,一般人也做不到。 清任红着脸询问自己能否借阅先生家的藏书。 贵族氏族最深的底蕴便是典籍,太昊琰灭国无数,抄了贵族们的家产,但对于典籍却没怎么动,只是找人抄了一份送去金乌台收藏,原本是谁的就还是谁的。 家族曾经的藏书也是先生在沦为庶人后唯一得以保存的东西,被分到这偏远之地来当先生时,实在是舍不得将这代表自己过去的典籍卖掉,便辛苦的全都带了来。不曾想,竟被清任盯上了。 若是过去,先生是不论如何也不愿借书给人的。 书是最珍贵的财富,每个家族的藏书都是只允许家族成员阅览,外人除非是世代的至交,否则想都不要想,但如今....先生叹息,沦落至此,这些书这样收藏着不过是蒙尘。 以清任的资质,一直学下去,很难不成才。 虽然很恨太昊琰,恨她亡了自己的国,但这些年现实的毒打也让先生明白,生活比恨更重要。 先生问:“你家境贫寒,一 13. 第二章清任下 [] 太昊琰设置的教育体系分三级。 位于各个城邑街道的学廊开蒙、位于各县的小学序学以及位于各城的大学,即泮宫。虽然太昊琰想得很美好,想将教育体系铺到每个有人聚居的地方,不过始终都任重而道远。 学廊开蒙后蒙童须去考序学,考进了序学,只需要缴纳一笔束修即可,大学亦然,读完序学可考泮宫。 金乌学宫也是大学,但和泮宫略有不同,它不限定必须是读完了序学的学生才能考,并且考进去后不仅不用缴纳束修,还包伙食。 为了生省钱,也是真的没钱缴束修,清任在家人与先生的帮助下凑了一笔盘缠直接乘船去金乌城靠金乌学宫了。 虽然小地方教育资源不如都城,但清任还是磕磕碰碰的考到了及格线以上,被录取,并且成为了金乌学宫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学生。这也使得他的底子虽然很差,但学宫还是将他塞进了最好的班级。 一整个班的人要么出身极贵,要么天才,没一个普通的,年纪小且底子差的清任毫无疑问的垫底中的垫底。 垫底的是一个叫画棠的鲛人混血。 清任很快就发现了垫底与垫底也还是有区别的。 画棠是垫底没错,但她博啊。 天文地理、历史、政治、木工....各个领域画棠都有涉猎,但也因为太过多以至于博而不精,但不精与不精之间也有差距,别人的不精是一窍不通或半桶水,画棠却是只逊色于大家,超越很多人。 试图咬牙追上鲛人却死活都追不上的清任:“你怎么做到的?” 画棠哀怨道:“我读书都快五十年了,你说我怎么做到的?” 清任惊讶的看着画棠明显稚气很浓的容颜,不负鲛人的血统,生得极美,但再美也掩盖不了一个事实:绝对不会超过二十岁。 “鲛人生长期与人族不同的。”画棠道。 清任想了想自己的血统,纯粹的人族,绝对不可能走这货慢慢磨时间的路线,但他想追上去。 在这繁华的都城,他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介庶民,哪怕底层有往上爬的通道,那条路也是充满了艰难的,而他必须爬上去。 因着清任是个孩子,而且和自己的侄子侄女们差不多年纪,画棠不免好心道:“你若想赶上来,我不建议你同我一般什么都学,我是没办法,人在课堂总得学点什么,但你,人生苦短,你可以好好想想你想要什么,然后想达成你想要的,你需要学什么,然后就专心去学你需要学的。” 自己想要什么? 清任想了想,自己想往上爬这算不算想要的? 外表虽然看着年轻,但终究不是真的十几岁少女,画棠这么多年也是见过许多如清任一般出身寒微却充满野心还不择手段的人,想了想,又补充了句:“往上爬也算是想要的,但只能算一半。” 清任诧异的看着画棠,少女碧色的眸子里纯澈干净,如同蔚蓝的辋川海,没有任何对野心勃勃的鄙夷与轻视,平淡且寻常,这让清任本来准备张开的尖刺霎时平顺了下来。“那另一半是什么?” “自然是你爬上去后要做什么?”画棠道。“就好像我,我爬一座山,要么是想去山上野餐,要么就是想去看看山上的风景,爬只是过程与手段,并非目的,你要往上爬,总有要个目的吧。单纯的为了爬而爬并非不可,但会爬得很累。” 反正让她没有目的的去爬一座山,一定爬不到山顶就放弃了。 清任想了想,发现自己没想过这个目的。 他只是因为不想一辈子困在偏远之地而一路走到了这里,但以后呢? 考进了金乌学宫,他已经不可能再被困在偏远之地了,以后呢? 往上爬只是因为一直以来都是在努力往上爬,通过这种方式摆脱现状,但现在已经摆脱现状了,只是惯性的继续爬罢了。 该为了什么目的继续往上爬呢? 清任想了很久也没想到,最终只能同画棠道:“我一时间也想不到该为什么目的往上爬,但我还是想往上爬,也会很努力的往上爬。” “哦?”画棠挑眉。“你的精神看上去很高昂,仿佛有了目的一般。” 清任道:“可能是因为我想通了为什么往上爬。” “为何?” “当我以后有想要的目的时,有力量,我才能去追求想要的目的。”清任道,他不需要去羡慕别人的乐律书法等,因为那些东西并不牵涉他的目的,有兴趣或者闲暇时可以学学,没兴趣也可以放一边,不需要挂心上。 画棠露出了赞赏之色。“你想通了就好。” 虽然这种动力她也是头回听,但只要是发自真心的动力,不管听没听过都是值得尊重的。 经画棠点播解开了心结,清任也好奇的问起了画棠。“你这般驳杂的学习,难道是还没有找到目的吗?” 画棠叹道:“你还真说对了,我如今还没找到目的。” “你帮了我,你日后找到了你的目的,若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说,我一定拼尽全力。”清任道,虽然这段时间他已经知道了画棠的身份,西荒名将画旬的独女,也是王的私生子。 这样尊贵的出身,画棠几乎永远不可能有需要一个小人物帮助的地方,但清任相信,自己如今是小人物,以后却绝不会一直是小人物。 画棠并未觉得清任说大话,看出了清任的野心,自然猜得到清任许诺的是未来。“那我拭目以待。” 学习是枯燥的。 能够静得下心学习的多是有大毅力之人,少数则可能是画棠的情况,几十年都没成年,不得不被家长按在学宫里学习,一按就是几十年,哪怕是厌学,几十年的时间总得找点事情打发时间,慢慢的磨,很难学不出个成果来。 清任属于前者。 学廊所处环境嘈杂,他仍旧不为所动的专心读书学习,如今有了方向,因为学宫贵胄子弟的优越而带来的打击与困扰一扫而空,自然便恢复了曾经的心无旁骛。 清任惊人的学习天赋再一次展露,不到一年便追上了前辈们。 学宫三年,清任成功成为了学宫第一人。 太昊琰来学宫探访风气与学生们时自然被清任吸引了注意力,即学宫第一人后清任又成为了金乌台最年轻的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