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哥儿在末世》 1. 兰塘村1 [] 第一章 末伏正午时分,灼眼的阳光毒辣辣地炙烤着兰塘村,往日宁静安详的小村子今日也透出几分不寻常的燥热来。 村东头的沈家院子里。眼见就要秋收,沈青正把农具一样一样从柴房里拖出来修整,打磨、除锈,拾掇得利利索索的。 沈青是个小哥儿,人长得瘦瘦高高,像一棵刚抽条的白杨树。他年底就满十九岁了,一般村里的小哥儿十四五就开始相看定下亲事,十六七就得成亲。沈青快十九岁了还没定下来,除了他的性格是远近出了名的凶悍外,再就是他模样实在是不像个小哥儿,要不是眉心杵着颗不怎么鲜亮的孕痣,那活脱脱就是个英朗高大的汉子模样。 但沈青再英朗高大,时下小哥儿却是以像女子为美,讲究一个娇小纤细、白嫩柔弱。似沈青这样一身小麦色皮肤、浓眉星目,面庞也生得棱角分明,个头还高高大大的哥儿,村里长辈们便罢了,至多背后说两句孕痣色淡不好生养。和沈青同辈的小子们则多看沈青两眼都皱眉,没少背后说沈青样貌难看,没个哥儿模样。 一般小哥儿比女子个子略高一点就差不多了,沈青却比村里等闲汉子都要高半个头。这也是他亲事艰难的一个重大原因,模样不够柔美还是其次,哪家的汉子乐意夫郎比自己还高半头啊? 从前也不是没有人家做爹娘的看中沈青能干想结亲,只是在自家刚透出点口风,家里的小子便撒泼打滚、要死要活的不同意,闹了几次被全村看笑话,也累得沈青坏了名声,一直耽误到现在。 沈青抱了一堆农具在正房窗户下头坐了,一边轻手轻脚地收拾打磨着,一边竖着耳朵听着正房里的动静。 今日他两个舅舅苗兴苗旺一大早就带着六七个人从石渠村赶了过来,俱是年轻力壮的汉子。兰塘村的村长赵有当也在屋里头,加上他爷爷奶奶,他爹娘和二叔两口子,满满当当坐了一屋的人,正是在说他爹沈志高要休妻的事儿。屋里吵得房顶都要掀翻了,沈青正全神贯注地听着,不防一块泥巴却砸在了他脚上,在破旧的藏青鞋面上留下一片褐色的污渍。 沈青眉头皱起,抬眼看去,他的堂弟沈壮正坐在不远处,捏着满手的泥巴朝他咧着嘴笑:“傻大个,你说大伯把你娘休了,把那李寡妇娶进门,你是不是就得管李寡妇叫娘了啊?” 沈壮的亲妹子沈小娟正坐在厢房门口缝一块手帕,闻言也捂着嘴笑了起来。 沈青抿着唇不说话,只握了把柴刀在手里冷冷地盯着沈壮看。看得沈壮心里直发毛,却仍贱皮子属性发作,把手里的泥巴朝沈青扔了便跑。 要搁平常沈青非得把那泥巴全塞沈壮嘴里不可,不过这会儿他有更重要的事情,便暂且按下,狠狠瞪了沈壮一眼,屁|股底下却没挪位置,依旧凝神去听正房里的话音。 正房里头在吵闹什么,在沈家院子里,乃至整个兰塘村都早已不是秘密。没见着他家墙头底下围了不少人,鬼鬼祟祟地来回转悠,全是等着看热闹的吗? 这半个多月也不知已经闹了多少回:沈青的爹沈志高和村头的李寡妇不知何时鬼混在了一起,如今那李寡妇已经有三个多月的身孕了。 李寡妇说是去县城的医馆找了大夫把脉,这一胎保准是个小子——也不知道才刚三个月,是哪个华佗再世的大夫就能凭脉象断定。沈志高听了便急慌慌的回家闹,要把发妻苗氏给休了,娶李寡妇过门。 正房里传来了沈青母亲苗氏低低的哭声。 这苗氏也是个苦命人。当初她嫁沈志高不久就生下了沈青,因着是个哥儿,家里公婆夫婿略有些郁闷。但看着夫妻两个还年轻,加上苗氏刚过门不久有孕,瞧着是个好生养的,村里人也有讲究先开花后结果的,便没多说什么。只盼着往后再多生小子,对沈青这家里面头一个出生孩子也不差。 过了两年苗氏生下第二胎,果然是个小子。可把一家子高兴坏了,给孩子取名叫做沈璋,沈志高和爹娘沈老汉、沈老娘都当做心肝一样疼爱。可到了生第三胎时,苗氏不慎摔了一跤,胎位摔得不正。难产了两日,肚子里的孩子终究没活下来,苗氏虽保下一条命来,却也狠伤了身子,再不能生育了。 虽然可惜,不过已经有了沈璋这个小子,家里遗憾了些时日便也放下了。却不想沈璋长到六七岁,夏日里出去玩水,竟淹死了。 唯一的小子没了,媳妇又不能再生,沈志高一口气上不来,当时就昏了过去。醒来后一蹶不振,连着酗了几个月的酒,渐渐的对苗氏和沈青母子也变了副嘴脸。 当家的爷们儿都不护着,别人就更不当回事了。从此家里一应脏活累活都是沈青母子两个的,平日里没个好脸色还动辄打骂。直到沈青长大了,还长得越来越高、越壮,沈志高才不怎么跟他们母子动手了。 倒是从此对他二弟沈志伟生的小子沈壮亲得跟什么似的。 原以为沈志高这辈子就指着侄儿给摔盆打幡了,没想到他不知什么时候和李寡妇勾搭上了,还弄出了孩子。如今,沈志高便以苗氏不能给他生儿子,让他绝了后为由,嚷嚷着苗氏犯了七出之条,要休了苗氏,给李寡妇腾位置。 村里人能娶上亲都不容易,没谁家休妻和离的。沈志高大字不识一个,还是在茶摊上听说书,听到有一个“七出之条”,便扯了来做大旗。 他不懂,苗家兄弟却带来了懂的人。石渠村比兰塘村离县城更近,自然也要更富一些,村里出了两个秀才,还办了学堂。且不像兰塘村是个杂姓村,石渠村的人倒八成都姓苗,同宗同族自然也更团结护短。今日苗家兄弟要给姊妹撑腰,特意求了石渠村的老秀才,派了他的长子一同前来。 这人也姓苗,硬要攀亲沈青还得叫一声表叔。二十七八的年纪,幼时便考上了童生,也是小有神童之名。虽说这些年没能再进一步,在乡下村里也是有些体面在的。 听了沈志高这话,苗童生便捋了捋袖子笑了:“七出出的是不能生育的妇人,你媳妇且不说给你们沈家生了青哥儿养到这么大,便是小子当年也是生过的。养不住那是你命里没有,却不是我们石渠村嫁出去的姐儿不能生。再者,无子这条要五十岁以上方可,你们二人都未到年纪,未合出之。这事儿你就是闹到官老爷那里,也是这个理儿,你休她不得!倒是你,你家中有妻室,却和那李寡妇通奸——通奸可是犯法的,告的官老爷那里,你和你那姘头都得流放!” 赵志高被唬了一跳,他哪懂什么刑律,不就是和个寡妇相好,怎的还要流放!可看苗童生说的言之凿凿,他一时也慌了神,连忙去看他们兰塘村最懂刑律的村长。 兰塘村的村长赵有当瞪了沈志高一眼,轻咳了一声:“咱这庄户人家哪懂这些个,都是乡亲里道的,也没有为这种事闹到官府的。” 通奸确实是要判流放的罪,不过也是民不举官不究,官老爷可没那闲工夫盯着乡野小民被窝里那点子事儿。加上村里人少去官府,更害怕去官府,宗族和村长、里正往往就是这一小片天地的法度。以往附近村里出了通奸的丑事,多半是打一顿了事,只有那风气极为严苛甚至有些古板的村子,才会把人逐出村子,甚至沉塘。 2. 兰塘村2 [] 第二章 远处蹲着的沈壮见沈青站起身,还以为沈青要来揍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做好随时要跑的准备。等发现沈青是往正房走,胆子又肥了起来,朝着沈青的背影丢了一粒石子:“嘿,傻大个,咱爷说了不让咱们进正房,你进去找骂呢?” 沈青躲开石子,并不理会他,一手拎着把柴刀掀了门帘进正房。屋里,沈志高还在和苗家兄弟说道着,感觉到扯着自己领子的手松了劲,越发觉得这个主意好。 苗氏没能给他延续香火,在他心里是万般不好,只是家里能多个干活的人总是好的:苗氏干活利落也爱干净,总是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灶上功夫也不错,一样的农家菜,苗氏做的就比沈老娘做的味道好很多。后来沈志伟的夫郎进门,手艺也是比不上苗氏的。 自己娘年纪也大了,娇凤怀了身子干不了重活,将来还要坐月子,弟弟娶得是个夫郎不方便近身照顾。总不能让一把年纪了的老娘给娇凤伺候月子吧?留下苗氏也就是多双筷子多瓢水的事儿,家里却能有个干家务杂活伺候人的,娇凤和他的宝贝儿子将来也能享享福。 越想越觉得划算,沈志高便对苗氏道:“我看你实在不愿意离了我们家,还叫了你兄弟来闹。但你不能给我们老沈家延续香火,这正妻的位置你配不上。今后娇凤做大,你做小,我们沈家倒还可以留下你,将来也准你埋在我们老沈家的坟地里。” 这话无耻到连赵有当都惊呆了:竟连这种话都说得出来?失心疯了吧,没看苗家兄弟都已经开始撸袖子,准备打人了吗? 沈志高正洋洋得意觉得自己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好法子,冷不丁一把柴刀从他面前狠狠劈进了身前炕桌上,直|插|进|去一寸多深,吓得沈志高脸都白了。 抬眼一看,正是他那在村里出了名凶悍的小哥儿沈青,手还扶在柴刀的刀柄上。 沈志高其实一直挺怵自家这个哥儿的。小时候还罢了,越长大越凶悍,待沈青长到十四五岁后,沈志高若敢动苗氏一个指头,这哥儿瞪着他就跟要吃人一样!看得沈志高气也渐渐虚了,打自己婆娘还得看自家哥儿的脸色,让他这个当老子的不知道多憋屈! 可是再憋屈,瞧着比自己还高、比自己还壮,一胳膊能把自己掀一个跟头的哥儿,沈志高也再不敢窝里横动手打苗氏了。只是他在家待着憋屈,就老上外头转悠找宣|泄的出口,加上李寡妇有意给自己找个靠,还挺中意人口简单又尚算富足的沈家,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勾搭上了。 沈志高一开始也没想要和苗氏和离,他也畏惧沈青和苗家那两个舅子。可谁让李寡妇肚子争气,里头有了他的儿子呢!没个后可谓是沈志高的一块心病,加上李寡妇常常在一旁敲边鼓:哪有当老子的怕自家哥儿的?这才激得他忘了害怕。 这会儿瞅着那柄插|进炕桌的柴刀,又想起自家哥儿的凶悍来了,缩着脖子瞟了沈青两眼,声音都虚了下去,色厉内荏道:“咋,还想砍了你老子?” 沈青面沉得能拧出水一样,语气也森森发寒,看都没看沈志高一眼,只对村长赵有当道:“村长,我有话要说。” 沈青身量高,骨架也不算小,逆着光站在人面前,手里还握着一把泛着森森寒光的柴刀,竟隐隐有几分压迫感。 赵村长心里也是一悚,还没答话,沈老汉便吹胡子瞪眼地骂开了:“大人的事儿哪儿轮得到你插嘴,这儿有你说话的份儿?还不滚出去。”沈志高有点怵沈青,沈老汉这个家里的大家长却不怵。最重要的是他这个做老公公的不可能对儿媳妇动粗,平日也不常在一个屋里待着,沈青往日对他倒没什么出格,沈老汉便觉得这哥儿只不过是性子硬了些,不驯服,自己还是有威严的。 赵村长原本也不喜欢谈正事儿的时候女人和小哥儿插话,况且还是个小辈,哪有做儿女的对父母的婚事说三道四的道理?这就让赵村长觉得很没规矩。只是沈老汉将目光落在沈青身上,他却将目光落在了沈青手里的柴刀上,又想起沈青在村里的凶悍名声,心里不由的打了个突。 老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沈志高闹这一出,几乎是把苗氏往绝路上逼。亲娘让人给逼到这份上,这沈青要是个孝顺的,能不拼命么? 那最好还是不要自己在场的时候拼命。这么想着,赵村长往后挪了挪屁|股,神色也放缓了,温声道:“青哥儿是志高兄弟和志高媳妇唯一的骨血,说两句话也应该。” 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沈老汉有些惊讶,满脸不认同的神色,但到底没驳村长的面子,只是目光透着警告瞪了沈青一眼。 沈青也不看他,只对赵有当道:“我同意我爹娘和离。” 苗氏都愣了,手里擦眼泪的帕子都掉在了地上,苗兴和苗旺面上也是一僵。 他们和苗氏感情不错,给苗氏撑腰他们两个做兄弟的义不容辞。可是出门前屋里人也再三叮嘱了,给苗氏出头,他们出人出力出时间都行,稍微搭点钱也行,但就是不能把人接回来! 且不说家里有个被休回来的姑姐多么失脸面,家里孩子日后说亲都要低人一等。只说谁家都紧巴巴的不宽裕,孩子们一岁比一岁大,眼瞅着要成亲都没房子,哪里能多挤出来一间房再多养一张嘴? 苗家兄弟出门时自是满口答应,他们今天之所以带了石渠村这么多人来兰塘村,还带了秀才老爷的儿子,就是为了从武力、从道德、从律法上都要弹压沈家人,只要能把沈家人说服了、打服了,让沈家断了休妻的念头继续安生过日子,才是他们今天来的目的,他们压根儿也没想过要接苗氏回来。 这也是他们兄弟俩,打心底里觉得对苗氏最好的办法——娘家没有落脚的地儿,无论是和离还是被休,苗氏都得再嫁。这倒不愁,村里多得是老光棍、老鳏夫,只是那样的是什么好人家?恐怕还不如在沈家凑合着。更何况错的是他沈志高,凭啥说休他家姑娘就休?没这的道理! 青哥儿到底是年纪小,不懂这里头的弯弯绕绕就知道添乱,张嘴就让他爹娘和离,现在是痛快了,以后咋办? 苗兴就开口了:“青哥儿,知道你心疼你娘,不忍心你娘受这气。可这里头的事儿不是你一个小哥儿能明白的,你先出去吧,大舅二舅会给你娘讨个公道的。” 这沈志高也是想瞎了心,他们能容李寡妇进门做小就是底线了,现在还敢让他妹妹做小,这就是把他们苗家的脸面往地上踩,真当他们家人没人了! 沈青却不肯动,依然扶着那把柴刀立在那里。别看他面上凶狠,心里却也打着鼓。他这番话在肚子里排练了无数次,最怕的就是两个舅舅不站在自己这边!连忙继续道:“合离了,我娘也不必回石渠村和舅舅们一起住——我跟我娘一起走,以后我养活我娘,和沈家再无瓜葛,也不劳烦舅舅们。只要答应这条,我就同意让我娘和离,给李寡妇腾地方。我娘不肯离,我也要劝她离!” 沈青清楚两个舅舅顾忌什么,先把不回石渠村的话说在前头。他比两个舅舅想的更明白,谁做大谁做小,这名分在这农家院子里,是那么等级分明的吗? 这么多年了,他娘倒是当大嫂的,他二叔的夫郎尊重过他娘吗?沈壮和沈小娟尊重过他娘这个大伯母吗?关起门来还不是他娘事事受委屈、被欺负,干最脏最累的活儿!这样的正妻名分,就算舅舅们帮着要来了,又有什么用! 屋里的人全被沈青这一番话给镇住了。乡间休妻、和离的少见,但也不是从来没有过,几十年来也有那么两三例。大家从来都默认孩子是夫家的血脉,从来没有人能带走的。 别说和离了,便是丈夫死了,女子和哥儿不想守着要再嫁,只要夫家、宗族不是没人了,都少有让寡妇把孩子带走的。可沈青却自请离开沈家要跟苗氏走,还要和沈 3. 兰塘村3 [] 第三章 苗兴和苗旺方才偷偷合计了一番,他们并非不知道苗氏在沈家院子里的日子不好过。不过村里爷们打婆娘算什么事儿?多干点活儿就更不算事儿了。只要不太出格,娘家人也不好插手,尤其苗氏膝下没个小子,做兄弟的打上门都不硬气。要不是这次沈志高做的实在过了,他们也没理由来闹。 可倘若有别的出路,就算村里汉子打屋里人是常态,就算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又为什么要忍受呢?那毕竟是他们的亲姐妹啊!青哥儿能干又孝顺,干起活儿来比村里同龄的小子都强上许多。他们母子两个出来单过,就算去给人做佃户佃上两亩地也够嚼用的了。自己家再帮衬帮衬,农闲的时候带上家里的小子来帮青哥儿开上几亩荒地,把日子过起来不是难事。将来要是能寻么个上门婿,苗氏的日子说不定比在沈家还要快活! 兄弟两个越想心里越火热,就不再一味只想着劝和了,对沈志高更是不必再留手。自家姐妹跟他过了半辈子,说休妻就要休妻,还和外头的小寡妇勾勾搭搭弄出来野种,王八蛋的玩意儿,看不把他黄子给打出来! 苗家兄弟率先动了手,石渠村的其他人也有些手痒,按捺不住纷纷加入战局。唯余一个不善动武的苗童生扯着赵有当念念叨叨:“有辱斯文啊!真是有辱斯文!你们随便打打就好了,可千万别闹出人命啊!” 沈家人又哪能看着沈志高挨打?只是石渠村这次来的都是壮年汉子,沈老汉沈老娘年纪大了哪里敢往跟前凑,赵有当又被苗童生给绊住了,只能推了沈志伟过去,却也是双拳难敌四手。不一会儿沈家兄弟便被苗家兄弟和石渠村的人打得鬼哭狼嚎。 沈老娘眼见两个儿子被打得那般惨,当即便嚎了起来,连哭带骂的还要扯着赵有当:“杀人了,要打死人了……村长你可要给俺家做主啊,让石渠村的欺负到脸上了……不下蛋的母鸡,让你做小都是抬举你,也不看看离了我们家谁还能要你!还想把我们家的孩子带走,没天理啊……” 而苗氏这会儿也是想开了,撒开了,哭的声儿比沈老娘还大:“我呸!你儿子愿意跟破鞋脏在一处,别拉着我一起!要是不让青哥儿和我一起走,我横竖是没没活路了,就在这门前吊死算了。以后我天天挂梁上看着你们一家子怎么好好过日子!” 被多年来随意揉捏,三脚都踹不出个屁的老实儿媳妇呸了一脸,沈老娘的哭嚎声都噎了回去,再一想苗氏挂在梁上瞪着她的画面,脸色白了又青。 沈青只站在苗氏身后,冲满脸怨毒的沈老娘和阴沉着一张脸的沈老汉道:“我娘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没什么牵挂了。都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我倒要看看那李寡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本事,能日日防的住——或者咱们全家整整齐齐的才好呢。总归我是不能容许害了我娘的人活着。” “谁、谁害了你娘!”沈老娘被沈青话里话外的意思吓得舌头都不利索了,磕磕巴巴道:“是她自己要死要活的,谁害她了——你还敢对你亲爹亲爷奶动手?!” “你看我敢不敢?”沈青把柴刀从炕桌上拔下来,在手里掂了两下,掂得沈老娘彻底哑了声,才别回腰间。 赵村长看着那把磨得锃亮的锋利柴刀和沈青抿得紧紧的嘴角,着实觉得自己好声好气和沈青说话,真是再对没有的选择了。从前只听说沈家小哥儿凶悍,可他一个做村长的、做长辈的,也没有整日观察村里的小哥儿的爱好,只觉得一个小哥儿,再凶悍能有多凶悍?至多和村里的小子们打上几架,不饶人罢了。 今天倒是第一次亲眼得见——确实是凶悍得不一般啊! 赵有当都觉得背后有些泛凉气,更遑论沈家人了。 还是那句话,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沈青一旦不要命了,要命的就得顾忌。况且他们心里隐隐感觉得到,沈青绝不是说着吓唬谁的,他敢说还真就敢做!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沈青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沈志高却把李寡妇肚子里的那团肉看得像眼珠子一样。看着被打得嗷嗷叫唤的两个儿子,没法子,沈家二老只得松了口:“留家里怎么着还能给你们一口饭,非要出去,饿死了可别上我门前要饭!要滚赶紧滚!” 然而除了沈家人以外,连赵有当都觉得这是件好事。虽说带走子女在十里八乡没有先例,可沈青又不是继承香火的小子,只是个小哥儿罢了,还是一个年满十八,论理上不多久就要出嫁的小哥儿。 按照这时候的想法,女子、哥儿嫁人之后那就不是娘家的人了,而是夫家的人。反正迟早不是沈家的人,又何必在乎这早一会儿晚一会儿的?至多也就是脸面上不大好看——不过这沈志高做出这样丢人的事儿来,他老沈家还要什么脸面? 能让李寡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有个名分和着落,能让苗家人和沈青都满意,这么两全其美的事儿,也不知道这沈家闹腾个什么,早答应不就好了? 他却不知道沈老娘心里打的如意算盘,还等着要把沈青榨|干后卖去山沟沟里呢。 终于得了这么句话,沈青心里狠狠松了口气。扫了一眼被打得满脸开花嘴里却仍不干不净的亲爹和二叔,还有目光怨毒恨不得从自己身上咬下一块肉来的沈老娘,心中对这个待了将近十九年的家更无一丝留恋。扶起苗氏,对赵村长和两个舅舅道:“我们现在就走。” 都闹成这个样子了,当然要趁着石渠村的人还在把要紧的事儿都办了才是聪明做法。苗兴意会,便对赵有当道:“赵村长,您看这便把和离书写了吧。” 作为村长,当然还是要说几句漂亮话圆一圆才好,赵村长酝酿了一番才开口道:“志高兄弟这么坚决,志高媳妇留在这儿将来日子也难过。你生的哥儿孝顺,是个有后福的,和离也好。以后两家做不成姻亲,也别互相怨恨,再伤了两村的和气。”后一句是对苗家兄弟说的。 苗兴冷哼了一声,显然是不乐意买这个帐。要他说以后见不着就算了,但凡碰见一次他就要打沈志高一次。赵村长只当没听见,又瞟了一眼鼻青脸肿的沈家兄弟,“这事儿是沈志高干的不地道,但也体谅体谅他一把岁数了没个后,老了连个摔盆打幡的也没有。都是命啊。要是小璋子还在,不至于这么着。这样吧,我做主,让老沈家给青哥儿他娘点补偿。” 沈志伟的夫郎赵氏听了,顿时急了。原本和离跟休妻的差别就大,这里头可有说道的,休妻错在女方,女方走的时候至多带走自己的嫁妆。可和离就不一样了,如村长所说,错在沈志高,苗氏是可以分割少许财产的,现在还要再给补偿?“他们把我们家男人打成这样,还把青哥儿带走了,怎么还要我们补偿她呢!她带了青哥儿走,这帐就得算抹平了,村长,你这心可不能偏着外人啊!” 赵村长的脸顿时落了下来,训斥道:“我在这儿说话有你一个夫郎插嘴的份儿?谁是外人,苗氏和青哥儿以后还在村里生活,就是咱兰塘村的人!” 赵夫郎不敢再和村长呛声,只偷偷嘀咕了一句“青哥儿咋就能说话”,被赵有当一眼瞪过来,吓得缩到沈志伟身后不敢吭气儿了。却到底不甘心,在沈志伟胳膊上掐了一把,示意他出来说句话。可沈志伟却不知在想什么,又或是被石渠村的人打老实了,像个锯了嘴的葫芦一样低着头一声也不吭。 沈老娘也不乐意给苗氏补偿,张嘴就想嚷嚷,却被赵有当一句话给怼了回去:“要不你那没成型的孙儿就 4. 兰塘村4 [] 第四章 在沈青眼中,他九岁之前的沈志高和他九岁之后,完全是两个人。小的时候,爹也是抱过他、亲过他的。偶尔去镇上还会带两块糖回来,他和弟弟一人一块。家里头女人和哥儿分到的好饭食少,爹也会在餐桌下面偷偷把碗里的肉拨给他和娘。 可后来娘肚子里的孩子没保住还伤了身子,爹就变得沉默,不爱和他们说笑了。待弟弟死了,更彻底变了一个人。 沈志高看向他们娘俩的眼神从烦闷,变为厌恶,再变成仇恨——沈青实不知这恨从哪里来,明明这一切也不是他们母子造成的! 他不明白,为什么爹会忽然变成这样,到底是什么让爹变成了这样? 儿时的沈青每天都在期盼着从前那个会抱他给他买糖的父亲回来,可一日日的失望一年年的失望,如今的沈青再看向沈志高——沈志高正捂着半边被揍得青紫的脸,听了村长的话没好气儿道:“我可不敢受,受这一个头,回头再记恨上我,不让我和我儿子活了。” 他这一天闹的,可谓是脸面被人摁在地上踩,丢人丢到家了。被两个前小舅子踩脸就算了,自己的亲孩子也把他往泥里踩。 是了,他心里在意的只有“儿子”,哪怕是个还没出生的儿子,也是顶顶重要,比什么都重要。沈青自嘲地笑笑,如今只盼着自己能早日把那个抱他、给他买糖的爹忘得一干二净,让自己再也没有一丝心软,再也不存一丝幻想。 他跪下,给沈志高规规矩矩的磕了个头:“爹,我最后一次叫您爹。出了这个门以后咱俩就没关系了,在村里遇见只当不认识。” 沈志高铁青着脸别过头,赵村长咳嗽了两声,装模作样地呵斥了两句:“你这孩子说的是什么胡话!以后就是分开过了,那也是你老子,该叫人得叫人,不能记恨知道不?” 沈青没应声也没反驳,又给沈志高磕了两个头才起身。垂着眼在断亲文书上按下了指印。 苗兴和苗旺早早就撸起了袖子,只等这一刻了。眼见着断亲文书签好了被沈青收进怀里,立时便带着石渠村的人冲进屋里搬东西。粮食、被褥、碗筷,净捡好的搬。一个人一年的口粮是三百五十斤粮食,两个人就是七百斤粮食。可粮食也有高低贵贱之分,高粱和精米都是粮食,那能是一个价吗?他们之前没在斤两上和沈家人多掰扯,等的就是这一刻! 沈家人没防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本来要分七百斤粮食给沈青母子俩就很不情愿了,还盘算着能拖就拖,拖不了再拿些虫蛀了的陈年豆子、潮了的陈面再掺些糠和麸子搪塞过去,没成想这苗家人根本没打算经他们的手,跟强盗似的直接踹开门就拿,慌忙上前去拦。 沈老娘这次是真心实意地哭了:“这还没秋收呢,我们家哪有那么多粮食给她们?都搬走了我们怎么活啊……天杀的……一群土匪啊……” 苗家兄弟可不理,直奔院子后头一排后罩房。一般来说这时节农家人确实存粮不多,马上就是秋收,上一年存的粮食基本都要见底了,有些人家不会谋划的,到了这时候存粮吃空了只能先上亲戚朋友家借点儿,等秋收之后再还上。 秋收可是力气活,只吃瓜菜可顶不住。 也幸亏老沈家还算殷实,多留了些打算秋收这几天吃好一点。加上沈青方才偷偷告知,老沈家今年种了两亩多地的花生,收了将近五百斤,正存收在后罩房里,打算等稻子收了一起卖。 这可是好东西!苗旺带着人就往里头冲,把沈家人急得眼睛都红了。沈志高还要上前阻拦,被苗旺一脚给踹开:“滚开,这是你家欠我阿姊的!说好七百斤就是七百斤,管你是什么横竖都是粮食!一会儿当着村长和苗童生的面过称,不多拿你们家一斤!” 赵有村长瞅着这乱成一团的院子,也不想管了,生怕被老沈家的人拽住主持公道,再挨上苗家人几下子可不划算。背着手遛着墙根往外走:“我上家拿秤,去去就回。你们收拾东西归收拾东西,别动手啊。” 他这个村长当的也是仁至义尽了。村里头都是这样,谁会真按着律法和规矩,明公正道的办事。就算他想,也不是人人都真心服他的。谁没点私心? 还不是看谁家男丁多、谁的拳头硬。村长与其说是主持公道的,不如说是盯着让事情别太出格,弹压弹压再和和稀泥罢了。再说了,沈志高这事儿做的太过,这也就是苗氏是外村嫁过来的,他作为村长必须护着点本村的人,不然以后村里人都不信服他了。 要是两方都是他们兰塘村本村的,沈志高敢搞出这种事儿来,被小舅子们打几顿算什么,搬他家点东西算什么,就是把他家给砸了,腿敲折了,那不也是活他娘的该? 只要没到闹出人命的地步,没有哪一方要活不下去,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掺和了。让老沈家出点血得个教训,也免得村里人有样学样跟着搞七捻三的,坏了村风。 沈家院子外头早不知道围了多少人在看热闹,墙头上人头攒动,过年看大戏都没这么热闹。见着赵有当出来就一窝蜂地涌上去,七嘴八舌地问开了:“村长,青哥儿他舅家这是干啥呢?” “两家咋商量的啊,那沈志高还真能娶李寡妇啊?” “不能吧,那老苗家能容他?你瞧那兄弟俩厉害的,带了那老些人来,把沈大沈二那脸上给打的……”这是有点看不惯外村人来他们兰塘村耀武扬威的,语气中就带了些酸气。 “沈老大也是,他们老沈家又不是没男丁,沈壮不也一样能给他送终么?都多大岁数了非得闹这出,村里头多少娶了哥儿生不出娃来的,不都那么过了,也没见谁休了另娶,就他猴气。”这是脾气正派的,看不上沈志高的行为。 别看这些人在墙根底下围了半天,其实听不大清屋里说了什么,就是看一个热闹,凑一个氛围! 也有那觉得赵村长不护着自己村里人的:“这石渠村的也太嚣张了,咋就敢在咱们村子里动手?当咱们兰塘村没人了,村长你就真不管啊?” 赵村长被挡了个严严实实,烦的不行:“都起开,有啥好看的,马上要秋收了,不回去把家里头再拾掇拾掇,就知道搁这儿闲扒瞎。” 有人就笑道:“当然好看了,多少年才出一回的新鲜事儿,这热闹可不是天天有,能不好看吗?” 沈志高和李寡妇勾搭上的事儿早就在村里传遍了,不是什么秘密。让人没想到的事沈志高竟然敢休妻,这可是乡里十几年没见过的新鲜事儿, 5. 兰塘村5 [] 第五章 院子里,苗家兄弟已经把粮食都搬好了,在前院的空地上堆在一起,等着赵村长过秤。首先就是新收的花生,将近五百斤,去了土收拾的干干净净装在五个大麻袋里。之后就是零零碎碎的白米、高粱、豆子、粟米,都是又干净成色又好的,是沈家人一大家子预备秋收时自家吃的,一样有个几十斤,总凑满了七百斤。 连沈老娘藏在橱柜里的一口袋白面也被翻了出来,把沈老娘心疼的要命:“就那么一小口袋,是留着年节包饺子的……”他们家今年的旱地种了花生就没有种麦子,过年的饺子就指着这口袋白面了。 也亏得老沈家人口挺多,才能留下这么的余粮。即便如此苗兴还挑三拣四,嫌弃米不够白,面不够细,也就这新收的花生还算让他满意,捏了几个递给苗氏和沈青:“这花生还不错,回头我帮你们背去县城换了杂面,这四五百斤花生能换一千多斤的杂面,你们娘俩省着点能多吃大半年。” 花生这种精贵物哪有自家全留着吃的?能留下几捧过年的时候炒了待客就算大方了。沈家今年种了难伺候的花生也是为了多卖些钱,沈壮眼瞅着大了,要攒钱给他说媳妇了。苗兴盘算着,拿到县城卖了换成杂面或高粱、粟米,省省够吃两年。 他们娘俩才能吃多少?农家人其实也没有紧着正经粮食可劲儿吃的,都是一半粮食配上瓜菜野菜,还有红薯土豆混着米面一起煮,省粮食的很。 想到这里苗兴又道:“地瓜和土豆没给你们拿,这两样不比粮食顶饱,咱们自家也种了不少,等过些日子收了给你们背一口袋来。”这两样最不挑地,尤其地瓜,山上开片山地就能种,不值当什么,当然还是挑贵价的拿。 沈青连忙谢过了大舅:“这花生也不用全卖了,舅舅拿回去些给巧娘、小善、雪娘尝尝鲜,这都是我亲自拾掇的,干净的很。”比沈青大的就不提了,巧娘和小善是苗兴家的孩子,雪娘是苗旺的小女儿,年岁都还小。 沈青心里很清楚,今日能这么顺利脱离了老沈家,全靠借两个舅舅的势,他这两个舅舅虽然有些私心,但对他们娘俩也算尽心尽力,都是好人。沈青是感恩的。 苗兴摆了摆手。沈青这话说的让人舒坦,但他也不是不晓事的,这会儿沈青母子正是困难的时候,这点花生对他家来说是点零嘴,对沈青母子那可是能换口粮的:“她们都多大了,还吃什么零嘴,你们娘俩儿正是要紧的当口,也别跟我在这儿客气了。你只要把日子过起来,好好养活了你娘,我这个做舅舅的就算安心了。” 正说着话,赵村长拿了秤来了,当着众人的面儿一样一样验过重量,便由石渠村的人抬出去,送到山脚的宅子里。 就算老沈家还算村里殷实富足的人家,这下也算是彻底搜刮了哥哥干净,真就给剩了点地瓜、土豆、麸子、米糠。可这时候哭闹也不顶用了,打也打不过,村长又不十分向着他们,沈家人只能在心下暗暗咒骂。骂苗家人,骂沈青,骂不向着他们的赵村长,唯独不觉得自家有什么错。 早有那喜欢传话的去给刘猎户家递了信,听说有人愿意租自家旧院子,刘猎户一家很是高兴,夫夫两个亲自过来帮忙收拾。那院子是他成亲前自己住的,在山脚下挨着上山的路,平常上山打猎方便的很。但成亲后就怕离山太近,担心山上的野兽下来惊扰了夫郎孩子,便搬去了夫郎所在的邻村下河村。 他之前也打到过一些大的猎物攒下了些银钱,便在下河村另置了宅子田地。这旧宅空着也是白放,离的又有些远,放些杂物都不方便取用。如今一年能换五百个钱就像白捡一样,把猎户夫郎喜的什么似的,两口子赶忙来了兰塘村。 这院子还不算很旧,不过房子长久没人住,失了人气就败的快一些,房顶的稻草都朽烂了。沈青他们到时,刘猎户和夫郎正抱了新的稻草来修缮。 沈青从前上山经常路过这个小院,要说他和刘家还是有些缘分的,只是从没进来看过这院子的内里,此时倒是头一次见这院子里头什么样。因挨着后山怕有野兽来扰,院墙垒的又高又结实,比人还要高出一些。院子不小,可能是猎户需要存放工具、拾掇猎物,前头又留了盖厢房的位置,前院后院都宽宽大大的,加起来能有半亩大小。后院还有个挺大的地窖,但屋子只盖起了三间正房,加上院门口搭了个稻草棚子,原是拴牲口的。 三间正房中间一间前头是堂屋,后头隔出来一半做厨房。东边一间刘猎户从前做卧室,西边那间做仓房。 东屋的炕是现成的,堂屋有桌子板凳,还算结实,其他的家具就没有了,屋里空荡荡的倒显得格外宽阔。补完房顶刘猎户便去找老沈家要钱,留自己夫郎招待沈青和苗氏。他高高大大往院门口一杵,加上常年打猎沾染的一些血腥煞气,沈家人在苗家人和村长面前还敢闹一闹耍耍赖,见了刘猎户却半句话也不敢多,肉疼地把钱麻利的出了。 这头猎户夫郎则拉着沈青和苗氏介绍这宅子,顺手帮着归置:“……这炕你们来之前我已经让我家那口子看过了,烟道都是通的,过两个月入冬了正好得用。房顶我俩刚才补过的,你先看看,要是哪里没补好就招呼一声,让我家那口子再来弄,千万别客气。” 刘猎户家虽然住在邻村,但刚才短短一会儿时间,已经有人把沈家的八卦和他讲了,猎户夫郎此时看着沈青和苗氏也是颇为同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招呼一声,我家那口子天天闲在家里没正干。这房子你们明年还要住的话,房租晚点给也行……”顿了顿,小声补充了一句:“最好也别太晚。” 沈青听了有点想笑,但更多的是感动,这是素不相识、头回见面的邻村人呢,能有这样的善意已经很好了,他心里很是感激:“多谢,明年我们应该还要住,我尽量按时把房租钱交了。” 猎户夫郎听了又高兴起来了。 一年五百文,沈青在心里盘算着,他勤快些,吃些苦,肯定能赚够。不过最好的还是再多攒些钱,再加上这次从沈家拿来的赔偿,去找村长买块宅基地,盖不起砖瓦房自己打点泥胚盖个小屋,也比租房子要安心得多。不过一年时间恐怕攒不够这笔钱,明年还是得租房。 沈青心里默默盘算着未来,恰好苗兴苗旺帮着搬完了东西,也从西屋里出来了,正听见沈青和猎户夫郎说话,便插话道:“青哥儿,你今后有什么打算?方才在沈家看你的样子,不像是脑子一热才说要走。心里得有成算吧?” “我打算砍柴卖柴。我之前就去县城偷偷买过柴火,赚了一些钱的,没让家里人知道。”沈青自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觉得他们娘俩出来单过能过下去,饿不死才开的口。他摸了摸腰间,沈家人说他们没地,不肯分农具给他们。这把用来恐吓沈家人的柴刀却还别在他腰里,也没人改问他要,正好得用。 “那就是做樵夫了。”苗兴听了这话,嘬了嘬牙花子。村里人其实砍柴并不多。一般地里收了粮食,秸秆之类的一部分交税,充作军饷马匹饲料,剩下的就是庄户人家一年的柴薪。再不够,挖野菜、割猪草的时候顺手拾点枯柴干枝也差不多了。家里小孩子多的人家只把孩子们撒出去拾柴火,一年的柴薪就能丰丰足足的。除非家里地实在少的人家,或者临入冬之前,才会正经动柴刀、斧子去山上砍一些柴火。 但城里就不一样了。县城没地没山,那是一根柴火一片菜叶都得要钱买的。不过人家城里人也讲究,花钱买的柴火,要一条条劈成差不多的长短。如果是好木头,譬如说果木,就更能卖上价了。沈青之前帮家里担米去县城卖,在牙行看见有人卖柴就留意上了。 后来趁着农闲,偷偷上山砍了几次柴火背去县城卖。起初不熟练,砍的柴火不好,晒得不够干,有时也不够一整担,加上人家看他是个独身小哥儿还使坏压价,赚的不多。后来几次熟悉了就好了,现在沈青也算是熟知行规市场的老手了,一整担柴火四十文,一整束干草能卖二十文,谁也糊弄不了他。 苗氏正在东屋里头铺床,听见了便隔着窗子道:“难怪你常常往山上跑,有时候还能偷偷带回来点吃的。”语气却颇有 6. 兰塘村6 [] 第六章 刘老爹就是刘猎户的父亲,猎户夫郎的公爹,不过在猎户夫郎进门之前就已经去世了。 刘家是兰塘村唯一的猎户,不过那时候刘猎户年纪小,刘老爹也不是总带他进山。倒是沈青,在村子附近实在找不到什么吃的了,就偷偷摸摸跟在老猎户的身后进山去。 刘老爹手上很有些功夫,陷阱和兽夹也布的精妙,兰塘村附近鲜少受野兽侵扰都是多亏了他。因此每次进山几乎不会空手而归,相对的他也不怎么看得上鸟蛋这样的小东西,让沈青在后面捡了不少漏,吃了个肚圆。 又或许刘老爹从一开始就知道沈青跟在后面,也是可怜这个小哥儿才由他跟着,故意漏下那些鸟蛋给沈青。毕竟刘老爹的眼睛和耳朵都特别好使,兔子、野鸡在草丛里躲得好好的,在他跟前都无所遁形,何况是那么大个儿一个孩子,又怎么会不知道沈青的小心思。 刘老爹偶尔也跟沈青聊两句,还会指点沈青做一些简单的陷阱,后来沈青也能抓些野鸡、兔子了,烤了吃还能偷着带回去些给苗氏。 沈青一度觉得自己就是吃多了鸟蛋、野味才能长这么高的个子。也亏得他长得高长得壮,力气也大,才起了做樵夫的心思。换个娇小的哥儿,断背不动一担柴走着去县里:一担柴火一百六十斤,就是半担也有八十斤了。 “也是借了刘老爹的光,哪里有野兽,哪里不能去,哪里的路好走,我都清楚的很,自己也趟了一条道出来。现在我布陷阱也还可以,偶尔能抓到些兔子野鸡,有时候运气好还能弄到獐子呢。”况且他也不用往太深太远的地方去,只要离开村子范围,不让村民们不满就是了。 猎户夫郎没想到沈青和自家还有这样一份渊源,听了便笑道:“我家那口子以前就说,村里除了他,还有人在山上布陷阱,手法还挺好的,就是不知道是谁,原来是你。”刘猎户和他成亲之后直接搬去了小河村,如今打猎也在小河村那边的山上,山上那么多野物,和沈青倒也互不影响,只觉得如今沈青又住了他们家房子,更是有几分缘分了。 他心里也挺佩服沈青的:虽然自家汉子就是猎户,挺有能耐的,但他就从来不敢往深山里进!这个沈青倒是那么小一点儿的时候就敢跟着公爹进深山,胆子忒大,也难怪敢带着自己娘从家里分出来。 苗童生在一旁听了一阵,也道:“你这哥儿胆子忒大了。敢自己进山,敢自己去县城卖柴火,还敢让你娘和离。你是怎么想出来让你娘和离跟着你单过的主意的?” 石渠村来的这些个汉子都没进屋。如今苗氏是个寡妇了,加上沈青又是个正当年纪的小哥儿,往屋里去就有些别扭。有些人帮着把东西搬来,就自去找在兰塘村的亲戚串门子:两村挨得近,常年通婚,许多人都有姐妹、姑姨嫁到这边,这时候就去看望一下喝碗水。 苗童生没去。村里人此时正看沈家的热闹看得兴起,去坐一坐难免会被问东问西,他不爱讲这些。也没进屋,就在堂屋的门槛上坐了休息。他看着沈青实在纳闷,他们十里八乡就没有过这样的先例,从来没有过的事儿也不知道沈青是怎么想出来的这样的招数? 沈青能想出这个主意,确实是受了别家的事儿的启发,这时候苗童生问了,他也不多隐瞒:“春天的时候,咱们县不是新换了县太爷么?” 几个人都看着他,不明白这事儿和新来的县太爷有什么关系。 前几天沈青背了柴火偷偷去县城里卖。沈志高在家里已经闹腾休妻好些日子了,最开始沈老汉和沈老娘并不同意,虽然他们不见得多喜欢苗氏,却更不喜欢和儿子勾搭在一起的李寡妇,都是一个村的谁不知道那是个不安分的?再者村里历来没有动不动就休妻的,大家都是凑合着过,他们老沈家偏要休妻,难免被村里人讲究。 可李寡妇怀了身子,又说指定怀的是个小子,沈志高闹的次数多了,沈老娘便动摇了:她一向是最疼爱沈志高这个长子。 沈青心里慌得不得了,却也不知道自己能怎么办,能做点什么。想来想去只有多赚钱多攒钱,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自己手里握着钱,日子总能好过点。万一娘真的被休了……有这些钱起码还能过些日子,饿不死。 他心情低落,卖了柴火垂着头往回走,在城门口恰碰见一队马车进城,共有十几辆的大车拉满了货,在地上留下深深的车辙。 沈青听见旁边有读书人在说闲话,说县太爷的弟哥儿和夫家闹翻了,和离回家还把孩子带了回来,这车队拉的就是县太爷弟哥儿的嫁妆。现在县太爷放出话来,说要在家给弟哥儿招个婿,还特别挑,有个秀才去应召都看不上。 旁听的人就诧异了:“这、这和离便罢了,还能把夫家的孩子带回来?”这年头孩子跟着夫家的姓,那自然是夫家的孩子,哪有和离能带走的,况且听说县太爷的弟哥儿生的还是个小子! 那读书人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那是县太爷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对方敢说什么?平头老百姓的,还敢与官斗?” 沈青愣愣的站在一旁听着两人说话,忽然就悟了:这世上许多约定俗成的规矩,在权力面前,并不是不能打破的。 虽说这世道是偏向男子更多些,可女子和哥儿的娘家若是有权有势——如这县太爷的弟弟一般,男方家里不还是得捏着鼻子认?不过这话,沈青敏锐的觉得苗童生和两个舅舅恐怕是不爱听,便隐下了,只将县太爷弟哥儿的事儿说了:“既然那县太爷的弟哥儿能带着孩子和离,我娘又为什么不可以?虽然我娘的兄弟不是县太爷,可我爹也不过是个平头百姓……”沈青垂眼道。 他自己没有权势,却可以借两个舅舅 7. 兰塘村7 [] 第七章 “那老沈家真是一窝子混蛋玩意,从根儿上都烂了,他姓沈的就没一个好东西!”屋子里传来女人忿忿不平的声音。连二婶一边絮絮的骂着,一边从自己带来的篮子中拿出几个窝头、一海碗酱菜,摆在这房子里唯一的一张桌上。转头看见坐在一旁的沈青这个姓沈的,顿了顿讪讪把话吞回了肚子里,招呼自己的小女儿将装了热水的瓦罐拿过来,对苗氏道:“我想着你们刚搬过来缺东少西的,一时半刻也开不了火,就给你送过来点先垫垫肚子。方才来的路上遇见燕子姐她们,都说等下晌一块儿过来看你。” 刘猎户从老沈家要来了租房钱,便接了猎户夫郎回下河村。他们两口子前脚刚走,后脚连二婶就带着小女儿,提着吃食和热水上了门。 苗氏嫁到兰塘村这么多年,在村里还是有几个交好的妇人、夫郎的。其中关系最亲密的就是连二婶了,只因她也是石渠村人,还是和苗氏从小一起长大的同族姐妹,两人又差不多时候从石渠村嫁到了兰塘村。 其他和苗氏交好的妇人、夫郎碍着石渠村这么些汉子在,不方便过来,只等着他们走了再来探望苗氏,连二婶却不必避讳这些。因为她也姓苗,都是同族沾着亲呢。 沈青知道连二婶还是顾忌着他心情的,并没有计较。不过听着连二婶骂姓沈的,沈青心里其实一点感觉也没有。虽然他也姓沈,也实实在在身上流着沈家的血,却觉得他们早就不是一家人了。 苗氏看着桌上摞得高高的一碟子窝头,局促地捏着衣角:“你咋拿这么些来,别不是瞒着家里拿的吧?”连家并没有分家,现在还是连二婶的婆母当家。 那篮子里装了十几个窝头,不仅给了沈青和苗氏,院子里的苗兴苗旺苗童生几人也一人分了俩。按理说他们是来给苗氏撑腰,该苗氏招待一顿饭食。不过就像连二婶说的,苗氏和沈青刚搬过来,家伙什儿还没规整,缺东少西的开不了火。好在都是同族自家人,这种情况下也不会挑理,回去之后苗兴和苗旺再还人情就是了。 只不过几个汉子一大早从石渠村过来,搬了东西还打了沈志高、沈志伟一顿,颇花费了不少力气,到了这半晌午还肚腹空空。这会儿连二婶送了窝头来正好垫垫肚子。 也不怪苗氏担忧,连二婶的婆婆和沈老娘有过节,之前一直不乐意连二婶和苗氏来往,对着沈家人向来没好脸色。苗氏只怕连二婶接济他们再惹怒了婆母。 谁想到听了这话,连二婶反而乐了:“正是我婆婆让我多拿些来的。”她是有心想接济苗氏,却也不敢一口气拿十几个窝头,那可是实实在在的干粮,自家都舍不得这么吃!“我婆婆说,分出来你们就不是沈家人了,她是烦沈家那老婆子,跟你和青哥儿没关系。从前是碍着沈老太婆才不愿意咱们来往,以后就没事了,还让我多帮帮你呢。今天咱们石渠村人把沈志高兄弟俩给打了,我婆婆痛快得不得了,亲自给我多装了好些窝头给几个兄弟吃。” 连二婶是真心高兴。她和苗氏关系好,却碍着上一辈的恩怨,之前来往都得背着婆母偷偷摸摸的。苗氏日子过得苦,她想接济都不能够,今后终于能光明正大的来串门子了。 之前苗兴苗旺把沈家的花生、白面扛走了,沈老娘哭的震天响,把连家老太太痛快得当即拿了十个鸡蛋给自家加餐。连二婶笑道:“平常我婆婆有多节俭你是知道的,家里鸡蛋都攒着拿去集上换钱,哪能够给自家吃。”可见是真的很开心。 连二婶的小女儿连蓉才八岁,听着大人说话舔了舔嘴,许是想起来鸡蛋的滋味,期冀地看着苗兴苗旺几人:“表舅,你们能不能经常来打打志高叔,我奶可高兴了。” 几个汉子都乐得不行,苗旺揉了揉连蓉的脑袋,哈哈大笑道:“成啊,我饶不了那孙子。回头我找几个兄弟套了麻袋,狠狠揍他几顿。然后我偷偷告诉你,你再偷偷告诉你奶,咱们大家伙儿一块儿偷偷乐呵!” 这逗孩子的话让大家都笑了起来。然而笑着笑着,苗兴就有点笑不出来了。这要是一个村的,打沈志高哪里还需要遮遮掩掩,一天三顿像吃饭一样揍人都行。 可现在不是一个村子的,赵有当明面上把事儿办的也还不错:让老沈家给了苗氏母子补偿,帮沈青体体面面的断亲,还答应给母子俩弄个独户。他们要是再去打沈志高,就有点不给赵有当面子了,也容易引起两个村子的矛盾。 乡下地方就是这样,大家很看重脸面、有没有被人看不起。也容易因为小事积累矛盾。有时候就是在人家门口吐了几口痰,最后就可能发展成两个村子的械斗。 虽然不怕事儿,但苗兴也并不希望发展到那种地步,可不就得偷偷摸摸打人么。说到底还是嫁到了外村——苗兴后来一直很后悔,也很埋怨自己眼拙,把苗氏嫁到沈家。 他们父亲去世的早,苗氏的婚事是苗兴这个做长兄的和母亲一起参详的。也因为父亲去世早,苗母一个寡妇拉扯四个孩子长大,日子过得很是艰难,苗氏出嫁那会儿他们家在石渠村算条件差的,因此只能把苗氏嫁到了比石渠村穷一点的兰塘村来。 当时只看老沈家还算殷实,沈志高年轻时也长得人模狗样,谁承想内里是这样的玩意儿? 这嫁人还是得嫁的近,嫁知根知底的人家。这么想着,苗兴的目光就落到了沈青的身上。沈青正掰了一个窝头,就着酱菜和热水慢慢的吃着,冷不丁就听到了了大舅的声音:“春蕾,青哥儿的婚事你打算怎么弄啊?” 自己妹妹吃过了亏,苗兴就想着,青哥儿要是成亲,最好还是能嫁回石渠村,都是知根知底,亲戚里道的,不能再遇上沈志高这样的人。 就算万一有个什么变数,都是一个村的,就在眼皮子底下,自己也能放开了收拾。 其实从在沈家院子里的时候,苗兴苗旺有什么都是问沈青的,这母子两个明显沈青在拿主意。只是他再有主意,也没有直接问小哥儿对自己婚事想法的,还是得讲个父母之命! 谁承想苗氏下意识还是去看沈青。苗兴就有些不高兴了:“你看他干啥,他还能自己做主啊?” 在老沈家被训斥多了几乎是条件反射,大哥的声音稍微透出了一些不满,立刻就让苗氏缩了缩肩膀,头也低了下来。这样一来,又让苗兴心疼了:他大妹从前在娘家做姑娘的时候,虽然性子柔些,却不是这种半点主见都没有的。在老沈家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被吓成这样。 连二婶看着苗氏的反应,连忙打个圆场:“也是怪老沈家作孽,年底青哥儿就十九了,还没定下亲事,把孩子生生耽搁了。” 她说的也是自己的心里话。这世 8. 兰塘村8 [] 第八章 连二婶陪着苗氏说了会儿话,略坐了坐,也带着女儿告辞:“家里还有猪没喂呢,晚喂一会儿,猪倒不至于饿着。就是我那大嫂又要说怪话了。” 连二婶脸上带了些无奈的神色。人难有十全,她家里夫妻和睦,膝下儿女哥儿三全,婆母也不是那种爱刁难人的,却偏偏有个妯娌总是跟她别苗头。她要先回家去把家务干完了,晚些再跟其他妇人一起过来帮苗氏和沈青拾掇屋子。若是她家务做得迟了,大嫂就要阴阳怪气说些难听话。她倒是不怕大嫂,就是觉得听着烦。 体力活儿苗兴苗旺能帮着干,搬搬抗抗的。可归置屋子这样的细致活儿,还是女人和夫郎干得更利索。苗氏那年难产伤了身子,之后一直挺虚弱,之前在沈家时,重活儿多是沈青替她干。连二婶这些交好的妇人夫郎也心疼她,这才约好了晚些一起来帮忙——也会各自带些自家做的吃食,就算是贺苗氏脱离苦海,乔迁之喜了。 回去的路上,连二婶还跟女儿感叹了几句:“青哥儿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又聪明又能干,主意也正。只可惜了模样差点,亲事被老沈家给耽误了。”在村里,说姑娘小哥儿有主意、主意正,其实并不是一句褒奖,反而有些贬义——时下要求女子和哥儿要柔顺听话,以夫以父为天。要是太有主意了,就不太容易做到这点。 但连二婶却是真心实意觉得沈青有主意是件好事:“老沈家那情况,他要是再没主意,娘俩都得被啃得骨头都不剩。我当年还想过撮合青哥儿和你大哥,可惜你奶奶厌恶沈老娘厌恶的很,不愿意做亲家,这才罢了。”连二婶的长子比沈青小一岁,如今已经娶了夫郎,是赵村长的堂侄儿,倒也夫夫和美,连二婶便也不做多想了,只对女儿道:“你以后也别跟那沈小娟一块儿玩。” “我从来不和沈小娟一块儿玩。”连蓉提着个空篮子,跟在连二婶后面一晃一晃的走着,“谁说青哥长得不好看了?要我说都是村里的小子嫉妒青哥,故意说青哥的坏话。青哥要是个汉子,我就嫁给青哥!满村的小子没一个有青哥长得好看。” 连二婶被女儿的童言逗得绷不住笑了:“你才多大,这就想着嫁人了,也不知道羞!”想了想也道:“青哥儿要是个汉子,那真真是个极俊的,个头也挺拔。可惜他偏生是个哥儿,汉子们都不喜欢哥儿长那样。” 连蓉听不得自己喜欢的人不受欢迎,撇了撇嘴嘟囔道:“为什么要管他们喜欢什么呢?” 连二婶没听清女儿说了什么,眼看已经走到家门口了,便吩咐道:“去帮娘抱一篮子猪草来,再把脏衣服和皂角一块儿泡在盆里。” 七八岁的女孩儿早就能帮着干活儿了,连二婶是个疼孩子的,不舍得让他们干重活,这点准备工作还是可以做的。 东厢房,自连二婶进门起,一个妇人便扒着窗缝儿不错眼的往外看,见连蓉把衣服泡在盆里后就跑出去玩了,妇人收回目光,瞥了瞥嘴大力地纳着手里的鞋垫子:“一个丫头片子还舍不得让干活,有多金贵?” *** 离开沈家的第二天,沈青便开始了日日砍柴、卖柴的生活。 他一天就能打一担柴,若是脚程快回来的早,还能再折返山上挖些野菜。头一日打了柴,第二日便背去县城卖掉,再捎带些零碎的东西回来:破家值万贯,他们娘俩从老沈家搬出来,真是什么都缺! 被褥不够,只能在炕上铺了厚厚的稻草取暖;挑水的扁担没有,只有一个瓦罐又是煮粥又是装水,一天得往村里的水井处跑好几趟;厨房也空落落的,锅碗瓢盆啥都不凑手,沈青在山上砍了个树墩做砧板;针头线脑、油盐酱醋也得买……每天都要添置一些东西,因此卖了一个多月的柴火,算起来应当赚了不少,手头却仍没有攒下几个余钱。 不过日子再紧巴、再辛苦,母子两个的精气神儿却一日比一日好。 苗氏起了个大早。天边刚泛起一点蒙蒙亮光,她就半抹黑进了厨房。不舍得点油灯,不过这院子住了一个多月,她也对厨房很熟悉了,用不着点灯便开始做早饭,和沈青上山要带的干粮。 她在屋后开了块菜地,连二婶送了些菜种过来,帮着把菜给种上了。现在还没有长成,都是幼苗,家里吃的大部分是山上挖的野菜。和苗氏关系不错的妇人、夫郎也会送些来——家家户户都有菜地,种的多了吃不完,长老了也是可惜。 一个月前秋收结束,苗兴苗旺两兄弟背了半口袋红薯、半口袋土豆送了过来,加起来能有一百多斤。花生也帮着背去县城卖了。没有换成杂面,而是换成了铜钱,什么时候需要现去买就是了。不然家里就沈青母子两个人吃饭,消耗的慢,堆了太多粮食在家也怕生虫泛潮。 刨去花生,从沈家要来的粮食还剩二百斤出头,加上苗兴苗旺送来的土豆和红薯,省着吃能吃小一年。不过沈青却不打算省着吃,他从前日子过得苦,亏了嘴,便对吃很有些执念。苗氏身子一直不好,也需要好生养养,别的不说,饭食吃的好些还不应该? 沈青默默在心里盘算着,到明年春天收冬小麦的时候,他可以直接跟村里人买粮食——比县城的粮行便宜,村里人也不用担去县城省了力气,许多人家都会愿意。 那么他们家剩余的粮食就只需要撑过这小半年,足够他们丰丰足足的吃饭了。 苗兴还道:“家里种了白菜、秋萝卜和南瓜,等收了再给你们送来些。今年白菜种的多,你嫂子说你积的酸菜的手艺好,今年还想麻烦你帮着积些酸菜呢。” 一想起酸菜的滋味,沈青嘴巴里便不由自主的分泌出了些口水。他是很爱吃酸菜的,在老沈家时分好饭食从来没他们娘俩的份儿,酸菜是他能吃到的为数不多有滋味的东西了,只可惜酸菜刮油,总是越吃越觉得肚子饿。 不过如今想积酸菜,家里连口积酸菜的缸也是没有。沈青在心中暗暗叹气,他们还是太穷了,做什么事情都捉襟见肘的。入冬前苦干这一阵时间,怎么说也得把要紧的几样买上。 苗氏积酸菜的手艺好,未出阁前在石渠村也是有名的。往年苗家人不好为了积点酸菜就叫她回娘家,如今和离脱离了沈家,倒是方便了。 说到沈家。秋收后不久沈志高便迎娶了李寡妇过门,在村里又引起了一阵热烈的议论。当时李寡妇已经稍稍有些显怀了,这段时间村里,包括临近几个村子的人,背地里都没少说他们的闲话,李寡妇却不当回事,反而觉得自己能进沈家门,是自己有本事,捧着肚子像个功臣一样。 现今沈家的事儿已经勾不起 9. 兰塘村9 [] 第九章 沈青把装了饼子的布袋、水囊还有捆柴火的绳子一并放进一个小背篓里。这背篓不大,可以背着,也能单手拎。往常沈青是不用的,直接将水囊和布袋往腰间一系就行。不过今天他打算去的地方有一片山楂林子,这时节果子正成熟,便计划着摘一些回来。 和苗氏招呼过,沈青便拎着柴刀上了山。之前苗氏提过,让沈青再买一把斧头回来,这样沈青每日只需要砍些大块的木头背下山,由苗氏在家将它们劈成大小相等的木柴,娘俩配合着更省时间,每日说不得能得三担柴。 沈青却没答应,主要是考虑到苗氏的身体。在沈青心中,他此时赚不了钱给苗氏看大夫抓药就算了,怎么还能让母亲做这样的体力活儿?说什么都不肯,只让苗氏在家操持一些简单家务。 之前在老沈家,虽然重体力的劳累活儿都是沈青替她做,苗氏的日子却也并不轻省。一大家子的衣服要洗,全家人的饭要做。更别说洗碗、割猪草、喂猪、喂鸡、煮猪食、扫地这些零零碎碎的活计了,沈青那时还要下地务农,也不能时时看顾到她,一天下来忙得像个陀螺。 如今家里只有她和沈青两个人,并一窝小鸡仔。沈青中午还总是不回来吃饭,苗氏一下子就空了下来,还挺不适应的。 她也是个眼里有活儿闲不住的性子,重体力活儿不能干,便割了些蔺草回来,坐在炕上编席子。这活计,包括编个筐、编个背篓,扎个盖帘什么的,村里男女老少就没有不会的,端看手艺如何罢了。 苗氏属于手艺中等,编的不好也不坏,没有好到可以拿去卖钱的程度,但自家使用还是很结实紧密的。 这时候的席子,并不仅是夏日纳凉用,也会起到一个床垫的作用。铺在炕上防潮、防虫,比只垫稻草舒服多了。另外还能铺在地上晾晒粮食、菜干,也能做门帘子挡风。 马上要入冬,他们家舍不得买布做门帘,就多编一些席子。 这对她来说简直不是活儿,就是休息。刚做完早饭,炕上还有余温,暖暖和和的。苗氏低着头手下飞速的编织,一点一点把这租来的房子装饰得更像一个家。 沈青顺着屋后的山坡进山,走了半个时辰才停下脚步,早已远离了村民们往常拾柴火、挖野菜的范围。这深处平常没人敢进,他小时候吃不饱饭,就来这里捡蘑菇、掏鸟蛋。离村子近的早被村里的孩子掏完、捡完了,没人敢进的深山里却还有的是。 沈青常常入山,摸清了哪里安全没有野兽,哪里有好吃的果子,天长日久竟还弄了好几个秘密基地,方便他烤制食物。 今天来的这片儿,就是其中之一。东南方有一棵参天的大榕树,靠着山壁生长,罕见的是这山壁上竟还有个山洞,据地两三人高,攀爬不上,非得从榕树粗壮的枝干上爬过去才行。洞口还生了几丛灌木,星星点点几朵野花,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生得茂密旺盛,加上榕树的树冠,把山洞遮得严严实实,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沈青发现这个山洞也是意外。他原本只是想看看这榕树上有没有鸟窝,才爬了上来。之后就把这里当做了自己的秘密根据地之一,以前就是在这山洞里里烤东西吃的,在山上找到什么好东西不方便带回沈家,也是先藏着这山洞里:这里地势高,小野兽也够不到,藏些吃食不容易被小动物祸祸了。他身手矫健,爬上爬下也不费力。 后来沈青开始偷偷卖柴火,赚了些钱后,还买了火折子、陶罐和盐巴也放在山洞之中,更为烤鸟蛋增添了美味。 沈青将小背篓放在榕树下,不急着砍柴,先摘起了山货。 要说深山里的好东西可真是的不少,但敢进到这么深的人也少,几乎遍地都是野菜,没人采摘都长老了。蘑菇也多,前些天下了短短几阵秋雨,不至于让山路泥泞,却打湿了青苔和朽木,长出了一丛一丛的木耳和蘑菇。再往前走一段路有几株山楂树,红彤彤的果子挂满了枝头。 东边的坡上还有一颗挺大的柿子树,结的柿子又大又甜。要是敢再往深里走,还有核桃树、栗子树,都是好东西,不过那边偶然能看到野兽的脚印,就是沈青也不大敢常去。 不一会儿,不大的背篓便被装满了蘑菇、木耳和山楂。沈青将背篓放在了山洞里,才开始在附近砍木柴。 他并不是随便逮着一棵树就砍。这里虽是深山,也不碍着谁,可好好的树砍了总是让人心疼,沈青总是尽量寻找枯朽或是被虫蛀了的树,或者将长得歪斜、旁枝逸出的树修剪一些枝干。休息的时候还会在空地上插枝或埋几粒种子,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补充被自己砍掉的树。 因此他一边专注的找寻,一边砍伐,渐渐就走得远了一些,待看见野兽的脚印,听见吭哧吭哧的喘气声,已经离大榕树有些距离了。 沈青紧张地盯着面前这头落单的半大野猪,而野猪也在不远处盯着他看。一猪二熊三老虎,尤其冬日里的野猪最是不好惹,索性这是一头看着还未成年的半大野猪,可能是自己出来滚泥坑才落了单,身上还裹着湿漉漉的泥浆。 可即便不是成年野猪,沈青也不敢正面对上,更怕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几息之间已经做了决断,趁着野猪还没有发动攻击,迅速往大榕树的方向 10. 初入末世1 [] 第十章 沈青心中疑惑。他对这山洞很是熟悉,别说之前并没有这条通道,就是他方才上来放背篓的时候,似乎也还没有……难道是自己方才没注意? 不过,这山洞就算不止自己一个人知道歇脚,但应该也不会有人凿出个洞来吧? 他好奇地走进隧道,尽头有个两人合抱大的洞口,正好够一个成年人弯腰通过。 对于沈青而言,这几乎算是天将惊喜:野猪还在树下堵着,根本出不去。现在出现了另外一处出口,虽还不知道通往哪里,但想来可以绕过那头野猪下山回村,于是一时也顾不得细想,这洞是怎么忽然出现的了。 他连忙将小背篓背在肩上,从这隧道出了山洞。 洞口的另一头还是山,却不是沈青常见的山。这山是用大石摞成的,一块块巨石摞在一起像有钱人家花园里造的假山,上面并无花草植被。他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假山的中心,想要出去还要在弯弯曲曲的小路里绕一会儿。更令沈青惊讶的是,脚下的地并不是土地,而是他没见过的、灰色平整的地面。 沈青对后山很是熟悉,有些地方他自己不怎么涉足,以前跟着刘老爹也来过一两次。这样的假山巨石假山就算远远看去也是很瞩目的,沈青却确信自己从来没在后山见过。心里疑惑是一方面,更怕在没去过的地方迷了路,或者遇上别的野兽。 他脚下有些犹疑,可背后的山洞里很快传来了野猪的叫声和撞树的声音。沈青攥紧了背篓,暗暗给自己打气:怕什么,不试试,怎么知道外面有没有路?说不定拐出这些巨石群,就能看到自己熟悉的景色。 就算最终没有看到熟悉的路,大不了再回来就是了。连试都不试可不是自己的行事风格,怎么能甘心! 沈青深吸了一口气,把柴刀紧紧握在手里,开始往巨石群外走。不过今日野猪的事情到底给了他一个教训,每走十步便要在旁边的巨石或者地下划上明显的印记,精神也极度集中着听周围的声音。 大约走了五十多步,下了一次长长的台阶,背后野猪的叫声已完全听不见了,沈青才绕出了巨石群。没了巨石的遮挡,面前的景色一下子开阔了起来。 他站在假山的山脚下,面前是一片开阔的平地,脚下依然是那奇怪的灰色平整地面,踩着比黄土地硬许多。举目望去,远处有一些高耸入云的庞然大物,有的像柱子,有的是方形,有的是圆形,有的也说不上是什么形状,都是沈青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 这儿不是后山。沈青喉头滚动。这是……什么地方? 这地方处处透着古怪!根本不是他之前生活的地方。沈青觉得自己的心在胸膛里越跳越快,快到他的脸庞和耳朵都烧了起来。理智告诉他,应该立刻回到山洞里去,不然将是再一次遇到“野猪”,可鬼使神差的,他站在原地深吸了几口气,脚步挪动朝着那许多高耸的长方柱子走去。 沈青从来胆子就大。小哥儿们不敢和小子们打架,他敢;没人敢往深山里进,为了填饱肚子为了生存,他敢进。更别提和自己亲爹断亲,带着老娘出来单过了……一次次别人都不敢做的事情,因为他足够勇敢,才再也没有小子敢欺负他,才过上了今天的好日子,不是吗? 如今面对这古怪未知的世界,他想再勇敢一次,去看一看有怎样一番机遇。 老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沈青历来深以为然。况且,他说不上来,似乎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催促着他快向前、再快点。 前方等着的或许是能改变他现状、改变他命运的一番奇遇。 一路无人。沿途风景也是光怪陆离,有极好的花草景致,载种成奇奇怪怪但又很有规律的形状。有高高阔阔但空无一人、门户大开的屋子,里面还散落着零星的杂物。沈青站在门口张望了一会儿,还是忍住了没进去捡。还有十几匹假马围成一个圈,点缀着各种华丽的饰品,还有悬在半空的船和轿子。 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说是木的又不像。 但地上、墙上也随处可见大片的暗红色、黑色,像是血迹,甚至还有几滩不明的腐物,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腥味和腐臭味。 沈青心下忐忑,大约往前走了二三里路,隐隐的听到前方有人声,像几个村子一起赶集那般嘈杂。沈青精神一振,正要快赶几步,忽然听到身后响起巨大的轰鸣之声。他从没听过这样的声响,愣愣地站在原地回头看去。 远处只见三人共乘一匹奇特的铁马,两男一女,衣着也十分怪异。这还是沈青到了这边之后,第一次见到人,正认真打量,最前那男子不知怎的浑身抽搐摔下了马,那铁马便也翻倒在地打着滑滚出去老远,后坐的两人惊慌失措地从地上爬起来,丢下同伴疯狂朝前奔跑。 “变了、变了!小王被感染了!”女人惊恐地尖叫。 那摔下铁马的男子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过几息之间,便身形扭曲着跌跌撞撞站起身,发出一声比野猪还可怕的嘶吼,朝着两个同伴追来。 沈青直觉不好,手握在柴刀上,后退了几步贴着墙站着,一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要不要跑、往哪里跑。 叫小王的那个人却跑得极快,前头两个眼见便要被追上,看到前方呆站着的沈青和他手里的柴刀,这对男女眼中迸发出惊喜,叫到:“救救我们!” 说话间已经跑到了沈青前头。没了这二人挡着沈青才看到,后头追来的那个,一眨眼的功夫,所有露在外头的皮肤包括整个头脸都发青发紫,口鼻处迅速腐烂,流着黄黄白白的粘液,双眼猩红,指甲黑青尖长。 那根本不 11. 初入末世2 [] 第十一章 这丧尸竟然没有攻击自己……乍然躲过死亡,沈青从极度紧张中缓过神来,甚至有些眩晕感。难道,这丧尸生前和前面那一男一女有仇,便是化成了鬼怪也只找他们? 他不禁想起村里老人讲的那些妖魔鬼怪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鬼故事。 还是……沈青心里隐隐有些预感,或者是因为,自己不是这里的人? 几种猜测交杂着,沈青也懵懵的,拖着被男人踹疼的腿缓缓站了起来,盯着那越跑离自己越远的丧尸紧张的观察着。 而丧尸没有攻击沈青,直接越过了沈青继续追赶他们这一幕,也全程被踹沈青的男人看在眼里。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只是没有时间让他深想,没有沈青拖延时间,丧尸很快又要追上他们。 男人狠狠咬了咬牙,飞速瞟了一眼身边的女人,立刻做出决断。一直拉着她胳膊的手转换了个方向,故技重施把女人推向了丧尸。 “冯工,你……啊!!” 女人没有料到同伴对自己也会下这样的毒手,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可她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便被丧尸一口咬在脖子上,一声尖利的惨叫后便没了动静。 血腥味迅速弥漫开来,丧尸终于停下了脚步,满足的趴在地上大快朵颐。 男人的目光只有一瞬间的愧疚,便将视线从女人身上移开,又朝沈青多看了两眼,就头也不回的跑了。前面有一排小店铺,男人三拐两拐就没了踪影,消失在沈青的视线中。 沈青眼睁睁的看着丧尸啃咬女人的尸体,血腥可怖的场面让他胃里不断翻涌,想呕吐,却又怕惊动正在进食的丧尸。他至今不敢确认,丧尸是完全不会攻击自己,还是只是优先攻击另外两个人。等把这女人吃完了,会不会再回头吃自己? 他想跑,可是刚才被男人一踹又一摔,腿疼得厉害,脚踝也似乎崴到了。沈青是吃苦惯了的人,不是不能忍痛,但要再像之前那样快速奔跑,是不能够了。万一那丧尸吃完女人又来追自己,自己是铁定逃不掉的。 不如先下手为强。看着背对着自己,心无旁骛埋头苦吃的丧尸,沈青心中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拖着腿悄悄往前挪了几步,那丧尸依然视他如无物,只专注于自己面前的“美食”,沈青咽了咽口水,悄悄举起了柴刀,正待再靠近一些—— 有什么东西从他眼前破空而过,发出嗖的一声响,一支箭矢从丧尸头上穿脑而过,丧尸的身体僵了一瞬,接着便倒在了被吃得破碎不堪的女人尸体上。 沈青看到一个高大修长的身影从一旁店铺的房顶上一跃而下,几步跑到丧尸跟前,手起刀落将一把匕首插进丧尸的脑子里,搅了几下挖出了一粒亮晶晶的东西。 这人比沈青还要高一些,四肢修长,样貌也颇为英朗俊逸。眉心没有孕痣,明显是个汉子。沈青看着这人将那枚亮晶晶的小石子一样的东西擦拭干净,正要放入口袋,却又好像才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被飞来的箭矢吓得跌坐在地上的沈青,捏着那枚小石子朝沈青晃了晃:“我这不算抢你人头吧?我看你半天没下刀。”他瞄到了沈青扶着的腿,目光微闪:“受伤了?” 没有察觉到这人眼中的寒芒,沈青只觉得他说话语气轻柔温和,还从来没有年轻汉子这样和自己说过话,甚至有点像在关心自己。 莫名觉得有些不自在,沈青说话也不自觉放软了声音,变得和那人一样轻柔:“刚才被人踹了一脚又摔了一下,脚好像崴了,有点疼,但不碍事。”他又看了看地上死的不能再死的丧尸,狠狠松了口气:“我还要多谢你。” 沈青现在腿都是软的。原本提着的一口气,在丧尸被杀死后彻底泄了,冷汗刷刷往外冒,背后衣裳湿了一片。他猜测“抢人头”应该是指抢着杀了这个丧尸,看起来丧尸脑子里挖出来那亮晶晶的小石头是个好东西。不过沈青并不觉得这人“抢”了,反而很感激他帮自己解决了丧尸。 “小事一桩,没被咬到就好。”面前的男人将晶石放进口袋,也微微松了口气,他只怕沈青眨眼就变异。 末世开始快一年了,这样抛弃同伴、将同伴推向丧尸换取自己逃生时间的事情,每天不知道会发生多少起。甚至有些异能者小队会专门招募一些普通人做临时队员,就为了在发生危险的时候推出去当血包。 他刚刚才来,没看到丧尸越过沈青那一幕,只以为沈青和死掉的女人是一起被同伴推出来的普通人,又觉得沈青着实很幸运,丧尸只吃了那女人,并没有咬到他。 多看了沈青两眼,男人便觉得有些不对劲:就算末世了人们没条件收拾打扮,这种补丁摞着补丁的衣服,他也只在电视剧里见过。末世才爆发不到一年,哪里就如此了?再仔细看看,这好像还是一件古装短打? 然而这件衣服破归破,却意外的干净。要知道末世开始后水资源就被污染了,如今人们喝的除了末世前生产的桶装水、瓶装水,就是水系异能者提供的净水,根本没人舍得用来洗衣服。 所以基地大部分的人衣服都是很脏但不破,沈青却恰好相反。 还不止是衣服,沈青的脸、头发,都挺干净的。还留着长发……男人在心里啧啧称奇,难道这是个汉服爱好者,现在还尽可能的穿汉服吗? 沈青被这男人打量得浑身发毛。他此刻已经清楚的意识到,自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的人穿着打扮和他的完全不一样,头发也剃得极短。自己这身装扮,看起来确实像个异类。 好在男人只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并没有问什么,不然沈青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搪塞过。直觉告诉他最好不要透露自己的来历,可他又并不是一个十分伶牙俐齿,谎话编得很顺溜的人。 男人的目光移向沈青身后:“那些是你的吗?” 沈青一愣,转头去看,这才发现地上滚了好几个香菇和山楂,后知后觉摸了摸身后的背篓。之前他被踹了腿跌倒在地,想来是那时候背篓里的东西掉了一些出来。不过当时生死攸关,哪里还顾 12. 初入末世3 [] 第十二章 虽然十分震惊,但这个世界丧尸那样的鬼怪都有,再有些疑似仙术似乎也不奇怪。沈青很快回过神来,接口道:“我叫沈青。” 宋开霁微微一愣,很快笑道:“霁月清风的清?” 沈青垂下眼:“青色的青。”他也不知道霁月清风的清是哪个清。 他没念过书,只认识几个简单常见的字。他的名字也是随便起的,据说他出生那天天色很青,于是就叫了沈青。 不过说完,沈青就有点后悔:他是个小哥儿,按理说不该随便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陌生人的,尤其对方还是个汉子。虽然村里不大讲究这些,但终究不好。于是沈青补充道:“你叫我沈小哥儿就行。” 宋开霁点了点头,没忍住又偷偷打量了他一眼,难不成这不仅是个汉服爱好者,还是盗笔爱好者:“沈小哥,你来看看你想换些什么?” 小哥和小哥儿就差一个字,意思可差多了。不过沈青并没多想,下河村有个从极南的地方逃难过来的叔么,就不会说儿化音,沈青只以为宋开霁也是这样。 他走上前扫了一眼柜台上的东西,眼睛瞪得更大了。 还真是像宋开霁说的,这儿什么东西都有一点,还有许多沈青根本没见过的东西。不想过分暴露自己,沈青也没问那些是什么,只是多看了几眼默默记在心里,又把目光放在他见过的东西上。 除了金银首饰,玉佩衣裳,还有两把长刀和几把弩。 是的,沈青见过弩。之前刘猎户的爹还在的时候,沈青躲在他身后跟着上山,还偷着学老猎户布陷阱的手法。老猎户当时就有不少打猎的武器,沈青每样都记得清楚,一直很羡慕。 见过老猎户使弓,也见过他用叉、用弩。其实弩是朝廷的禁兵器,因为弩的威力实在比弓大太多,上手又容易,故朝廷不许百姓私有。不过那老猎户是个能人,自己制了一把,平日里除了上山也没见他拿出来过。 那是一把木头的弩,这摊子上也有类似的,还有样子更精致的,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做的。沈青虽然没有亲手摸过,但却见过老猎户用,就那样摆弄几下,便能射下天上的大雁来。 方才穿透那只丧尸脑袋的,应该也是这种弩,面前这些弩应该比老猎户的那把威力更大。 如果……能有这样一把弩,他是不是就能打死那头等在山洞下的野猪了?自己离开了这么久,那只野猪不知道还在不在了,也许已经走开了,也许还等在树下,且召唤来了它的同伴。 如果能拥有这样一把弩,不论是哪种情况他都不怕了,以后在后山也再不怕遇见野兽,还可以主动捕猎。 甚至……还能够再来这个世界。沈青瞟了几眼房间里散落的纪念品。 这些无主的精巧玩意儿,姑娘和哥儿最是喜欢。他可以把这些空屋子都搜刮一边,捡回去的东西等到赶大集的时候摆个摊,或拿到县城挑着担子卖,少说能卖个几百文钱。 冬日里不好上山砍柴,正好能补上这个缺口。 沈青很渴望拥有弩带来的力量。不过这东西肯定很贵,如果不能买,不知道能不能和这人租借。沈青捏着衣角,有些紧张地问:“我能换哪些呢?” “嗯?都能换的,你打算跟我换多少啊?”宋开霁满含期待地瞄了一眼沈青身后的背篓。 “全都给你。”沈青把背篓取下来,把绳子、水囊和装饼子的布袋取出来,将背篓推到宋开霁面前:“你看看这有多少?能不能换一把弩?” 宋开霁:!!! 他就知道!说好话、做好事、存好心是对的!幸运之神眷顾着他!猎丧尸回来的路上看见这人哆哆嗦嗦拿着刀想砍丧尸又不敢砍的样子,一时心软才出手帮忙,谁承想这么快就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好人有好报! 这背篓拎在手里沉甸甸的,怕是有小十斤!想换什么换不到?他这地摊上也没有什么特别贵的——要是好东西,也不至于沦落到地摊上了,而是在黑市了。 宋开霁开心极了,热情洋溢地跟沈青介绍起来:“可以啊,当然可以!我也觉得你缺一把弩,虽然我也卖刀,但是杀丧尸吧,还是得远程攻击才安全,你那把刀不顶用的。” 他指了指摊子上摆的几把弩:“这几把木的是我自己造的,按照基地教的制作方法。不是我自夸,我做的比市面上大部分人做的都好,不信你上手试试,我刚才杀丧尸就是用的这种。平常是卖五斤粮食,或者十五枚晶核。” 丧尸爆发之后很多人没有合适的武器去对抗丧尸,虹城基地建成不久,基地官方就发布了一些简单的武器制作方法,其中就有弩。宋开霁手劲儿大又灵巧,做的弩结实紧密,发射力度也强,确实比别人做的要好。 他又指了指另外两把材料是沈青没见过的:“这是我来基地的路上遇到了一家户外用品店,大概是老板私藏的。这是正经的复合弩,国外的大牌子,威力更大质量也有保障。但是比较沉,我用着不太趁手。”宋开霁能平安到虹城基地,就是靠着其中一把,操作简单,容易上手,威力还大,但可能因为制作材料里用了精钢,很沉,拿久了比较累。“这样的一把要十斤粮食,或者三十枚晶核。要我说打丧尸,木制的其实就够用了。” 谁知沈青一只手便将那把弩拿起来,还掂了掂:“不沉啊。” 沈青天天扛一百多斤柴火,这点重量算什么? 宋开霁:…… 这人明明没有自己高,块头也没自己大,肌肉看着也不明显,力气可真不小啊…… 沈青掂着那把弩,有些爱不释手,转头就看见宋开霁一伸手,手上便凭空多了一个扁扁的东西。即便是知道宋开霁有这种类似仙法的本领,沈青还是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宋开霁把电子秤平放在地上,将背篓里的东西倒出来:“ 13. 初入末世4 [] 第十三章 宋开霁感受到了沈青的僵硬,心里有些懊恼,挠了挠头退开半步,改为扶着复合弩教导沈青姿势。 他末世前在大学社团报过棒球社和篮球社,大部分成员都是男生,同学之间互相纠正姿势、打打闹闹,肢体触碰多是常事。倒是一时忘了现在是末世,对陌生人抱有警惕心才是正常现象。 和推队友挡丧尸一样,交易中杀人夺宝也是很常见的,所以才滋生了交易区供大家摆地摊交易,至少在公共场合,偶尔还有基地的治安队巡逻,很多人就不敢做什么小动作。 倒是自己,因为换到了好吃的太开心,一时失了边界感。宋开霁之后便非常小心,没再碰到沈青。 这个复合弩确实操作简单,宋开霁略略指导了一下,沈青便会用了,甚至准头还挺好。教学结束沈青心里狠狠松了口气,这个世界和他原本的世界很不一样的,也许风俗规矩也不一样,宋开霁就是正常教他使弩。 可这也是他头一回和汉子这样接触,从前……从前他和村里的小子们如有肌肤相贴,那就只有自己的铁拳落在他们皮肉上,自己拽着他们的胳膊狠狠来个过肩摔。 当宋开霁从背后环着他,手指碰到他的手背时,天知道沈青多努力克制才没弹开,顺便再给宋开霁两脚。 现在教学结束了,沈青紧绷的精神才松了。可是不知为何,手上被宋开霁碰到过的皮肤,好像在发热发烫。沈青下意识地摩挲了两下,将手背到了身后。 他选了六支不锈钢头的箭矢,还有七斤食物的额度可以交换。宋开霁翻着摊子上的东西,时不时给沈青一些推荐:“你还想要换些什么?吃的你应该不缺吧,衣服要吗?都是在商场专卖店搜集的牌子货,还有鞋子。”沈青衣衫干净,出手又如此大方把一背篓的食物全部换给他一点不留,显然家里食物和水都很富足。就是不知道这样富有人为什么穿成这样,他对沈青这身衣服还是很看不过眼,补丁摞着补丁,袖口的布料都毛了。 鞋子也很破旧,末世前地摊上二十几块钱的老北京黑布鞋都比他这个强,也不知道这位汉服爱好者从哪儿弄来这么一套?宋开霁在自己的空间里翻了翻,竟然还真有两双老布鞋,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顺手收的,拿出来放到沈青面前。 不过不像沈青穿的是手工千层底,宋开霁的这个就是最便宜的牛筋底:“要吗?或者直接给你兑成晶核?” 沈青猜测,晶核大概就是刚才从丧尸脑子里抠出来的,亮晶晶的那种小石头。他觉得很恶心,心里膈应不想要。原本也不想要衣服的,这里人的衣服和他家那边完全不一样,换了也不能穿。不过发现宋开霁一再打量自己的穿着,沈青心思一动:“要的。” 他先把那两双布鞋拿过来,不知道衣服怎么挑,就偷偷瞄着宋开霁的打扮,有样学样的拿了一件白色帽衫,一件黑色冲锋外套,一条深色的牛仔裤。 他如果还要再来这个世界,还是穿得入乡随俗,不容易引人注意。 宋开霁在心里感叹这人眼光还怪好嘞,挑的衣服和他的审美很一致。又有些疑惑:“你不看看尺码吗?要不你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身?” 沈青手一顿,实在没忍住瞪了他一眼。 这里的人未免有些过于孟浪!让哥儿试衣服这样的话也张口就来? 宋开霁:? 怎么了,忽然凶巴巴地瞪他,他说错什么话了?但沈青很快别过眼,又让宋开霁觉得好像是错觉:“不用了,要是不合身我自己改改就是了。” 宋开霁:?还能这样? 沈青是真的会改。之前在老沈家的时候,家里把他当汉子使,下地的体力活儿都交给他。但苗氏觉得一个哥儿一点家务事不会不像样子,出了门子在婆家就苦了,还是尽力抽时间教导沈青。 所以女子和哥儿该学的,下厨,缝补,甚至裁剪制衣,沈青都会,就是手艺差些,马马虎虎凑合。 却也比宋开霁这样依赖工业化的现代人强多了。沈青刚才只是拿手指丈量,就知道这衣服自己是能穿的。他将这三件衣服和两双布鞋折在一起放进空了的背篓里,宋开霁给他一共算了三斤粮——这些衣服都是质量很好的品牌货,末世前要七八百,冲锋衣更是得一千多块,现在也只值三斤粮食了。 人不换衣服不会死,不吃饭却会。末世的来临使这个世界的物价倒退回原始。 剩下的四斤粮食,沈青就真不知道能换些什么好了,很多东西他也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看来看去目光还是围着那几样金银珠宝打转。 宋开霁不理解。末世之后,最先暴跌的就是这些珠宝首饰和奢侈品。起初黄金还有些价值,有一些异能小队甚至会特意去收集。可随着末世时间越来越久,几乎看不到结束的希望,黄金的价格便越跌越厉害。到上个月,虹城官方公布了的兑换比例已经到了十克黄金换一枚晶核。 要知道,三枚晶核才能换一斤大米!即便如此,也是有价无市,用晶核去换黄金很容易换到,用黄金去换晶核和粮食,却根本没人想要换,也就是官方还在支撑着金价。 连黄金都跌成这样了,何况其他!除了黄金之外的首饰、奢侈品,说是掉在地上没人捡都不奇怪。但是想起面前这位沈小哥好像是个拿得出新鲜山楂和香菇、木耳的“有钱人”,宋开霁又觉得不是很奇怪了,人家“有钱”,买点让自己开心的东西怎么了? 见沈青只 14.初入末世5 [] 第十四章 宋开霁大口大口地吃着野菜饼 。这是他近半年来,吃过最好的一餐了! 原本沈青递过来的时候,这颜色卖相不怎么好的粗粮饼子并没有让宋开霁觉得会是什么了不起的美味,但毕竟是吃食嘛,这年头还会有人嫌弃吃食吗?就算是基地发的黑硬的粗粮饼子,沈青舍得免费送自己这么多,已经足以令人感激了。 更别提一口咬下去,满口的鲜咸鲜香让他多震惊!油、盐还有新鲜的菜如今都是拿着晶核都未必能买到的紧俏货,知道“有钱人”吃得好,不知道“有钱人”吃这么好! 原本还略微顾忌着形象,沈青去隔壁门面换衣服,离开之后宋开霁用狼吞虎咽来形容都不为过。就是心里有些纳闷,沈青换个衣服干嘛还要去隔壁,都是男的有什么好避讳的? 不过想起沈青将野菜饼递给自己时那红红的脸和亮晶晶的眼,宋开霁不防被呛了一下,狠狠咳嗽了起来。 沈青在隔壁换衣服。这些衣服和他的世界太不同了,沈青摸索了半天才穿好,把自己的旧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进背篓。他打算待会儿跟宋开霁过去认认摊位,也顺便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他要多看、多了解,才能更好地融入这个世界,不露痕迹地往返两个世界换东西。今天的收获真是让他心里一片火热,那么些金银珠宝,他只拿出几个银镯子,就够买地、盖房,过上好日子了! 之前一切担忧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他再也不会挨饿受冻,再也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铁锅能买了,积酸菜的水缸也能买了,再买上几匹布和棉花,他和娘过年都能做上新衣和厚厚的被褥! 就差找个上门婿!不过他如今有这么多钱,什么样的人找不到?找不到就和人牙子买一个好了,村里那些小子他也看不上! 沈青高高兴兴地回了纪念品店,就看见宋开霁撑着墙咳得肺管子都要出来了。他赶紧拿出水囊来递过去,宋开霁却摆了摆手,自己从空间里取出一个矿泉水瓶灌了两口,这才压了下去。 如今水也是很贵的,他已经得了沈青这么多好处,不好意思再要沈青的水了。不过低下头,他又觉得这水收下也无妨:沈青穿着卫衣套冲锋衣,深色牛仔裤,底下穿了一双老北京黑布鞋。 宋开霁:…… 他叹了口气,从空间里翻出双鞋子递过去:“谢谢你的野菜饼,我很久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了。送你双鞋子,就算我的回礼了。” 沈青接过来,看看自己脚上的鞋,再看看宋开霁脚上,不好意思地换上了。他这次倒没避讳宋开霁,乡下哥儿不像大户人家的姑娘和小哥儿,脚不能让人看了去。沈青村里的哥儿下水田插秧,谁不是光着两只脚?都习以为常了。 宋开霁却忽然觉得有些不自在,只瞄了一眼沈青光裸的脚,就默默地别过了眼。 换好了鞋子,两人就往基地去了。虹城基地坐落在郊区的一处游乐园旁,因地处郊区人烟稀少,末世爆发后丧尸数量也不多。不过虹城官方并没有将整个游乐园都纳入基地范围,而是依游乐园的度假小镇和周边的酒店建成了小型的基地。 沈青出来的那座山,就是游乐园中的假山。末世爆发得猝不及防,当时游乐园中还有上万的游客,不少都变了丧尸。经过小半年的清扫,才把整个游乐园都清扫干净,虹城官方下一步就打算扩大基地范围,把整个游乐园都囊括进来。 而宋开霁在末世爆发前,正在虹城大学读大三。说起来他幸运又不幸:幸运的是末世爆发的时候他并没有在学校,而是在去做家教兼职的路上。不然以校园内的人口密集度,他能不能跑出学校都不一定。 不幸的是他当时也是在郊区,和基地相反方向的郊区。幸亏郊区人烟稀少,他在一个咖啡店和两个店员相依为命了半个月,全靠着店里的咖啡和甜点活下来,才收到了基地在游乐园附近建成,让大家自行前往的消息。 他和两个店员一起出发,坐地铁两个小时就能到的路程,他们足足走了快一个月。期间一个店员被丧尸抓伤变异了,另一个店员情急之下觉醒了火系异能。 而宋开霁的空间异能,却是在末世爆发半年后才觉醒的。因而他空有空间,空间里却根本没什么好东西:半年时间足以让其他更早觉醒空间异能的异能者把这个城市搜刮得干干净净。 而空间异能者没有攻击能力,又有藏私的可能,在其他异能者中并不受欢迎。除非自带大批物资自己组建团队,否则其他小队需要空间异能者,却又防备他们。最终大部分团队选择每次任务临时雇佣空间异能者,提前说好空间异能者需要帮他们带回什么物资,而一路上遇到的其他物资则归空间异能者自己。 比方说前几天宋开霁接了一个去罐头厂找物资的活儿。就协商好罐头厂的所有的食物都归人家小队,队伍里有人专门清点计数之 15.初入末世6 [] 第十五章 沈青惊讶不已,哪怕是角落里那些衣着简单,明显以色侍人,和几个同样着装清凉的女人一起向着路过的汉子搔首弄姿的男人——在沈青看来,这总该是哥儿了吧?可他们的眉间依然没有孕痣。 这个世界…难道没有哥儿?他犹豫了一下,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宋开霁一句:“这里…这里没人像我一样,眉间有颗…红痣。” 宋开霁被这问题问得莫名其妙,眉间正中能长一颗红痣可少见,他也就见过年画娃娃。 所以这人是什么意思,在凡尔赛吗? 不过这很可能是自己今后的金主,于是宋开霁毫不吝啬地赞美:“那当然啦,我就见过你一个人天生眉间长红痣,挺好看的呢。小时候倒是有不少家长喜欢在小孩子额头上用口红点一个,像你这样天生的还真没见过。得天独厚啊!” 别说,宋开霁细细打量沈青,越看越觉得好看,这红痣也很配他,衬得人眉目如画。就是皮肤和气色不太好,肤色也黑,一打眼看过去并不惊艳,却是越看越好看,耐看型。 不过末世嘛,风餐露宿吃了上顿没下顿,皮肤和气色不好也是正常。宋开霁扒了扒头发:自己不也是一样吗? 沈青有些窘迫地摸了摸自己眉间的孕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他孕痣长得好……他的孕痣在哥儿里算黯淡的,村里老人都说这样的不好生养,这也是沈青婚事难的原因之一。并且孕痣关乎着哥儿的生育能力,在他们那儿当面夸是很轻浮的,约等于当面点评女子胸大屁股大,很冒犯人。 不过倘若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哥儿,宋开霁以为他是汉子,那也是不知者不怪了。沈青想起之前宋开霁对于自己要去隔壁换衣服的不解,和对自己毫无避讳的肢体触碰,此刻才算解了疑惑。 原来如此,这世界竟然是没有哥儿的,可是没有哥儿,那些人又是在做什么,难道汉子也可以……伺候汉子?这对沈青来说是从来没听说的,汉子怎么能和汉子呢?这些信息对沈青的冲击着实不小,可他也不敢多问,只不住地往角落里看。 宋开霁也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平日里很常见甚至感到麻木的画面,这时候却莫名让他觉得有些羞耻和刺眼,低声解释道:“这边白天不这样的,现在不是天快黑了嘛。我天一黑就会走的。” 宋开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可他就是想让沈青知道,自己是个正经人,虽然在这里摆摊,可是从来没有和那些人鬼混过,他!出淤泥而不染! 沈青胡乱点了点头,收回目光,按捺住内心不断冒出的各种想法。没有哥儿又怎样?他只是来这个世界换些钱,有没有哥儿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那些汉子对路人谄媚讨好的姿态,到底在他心里落了一点影子。 “你每日都会来这里摆摊吗?”他问宋开霁。 宋开霁点了点头。因为怕和亲人错过,他从来没有接过长途的任务,都是当日便能往返回来的。不过想到一种可能,他自嘲地笑笑:“如果一直没来,可能是我已经不在这世界了。” 沈青想到了那个被怪兽分食的女人。 沈青忽然觉得,如果他能和宋开霁保持长期交易,也许不止是他能够获得巨大的财富,宋开霁也可以不再去面对那些可怕的丧尸。想起宋开霁对他的救命之恩,和交易时的诚恳做派,沈青也不愿意这个很好的合作对象随便死掉。这是一件实实在在互利互惠的好事。他攥了攥背篓的肩带:“你救过我,以后再见,我会报答你的。” 告别宋开霁,沈青背着一包金银首饰和一套弩箭往回走,背篓里比来时沉了很多,沈青心里却觉格外轻松。回去的路上他还路过了其他摊位,偶尔有人在交易,让沈青更加了解到,这个世界究竟有多缺食物,竟然连水都能卖钱! 他这才明白宋开霁不接他的水,大约是不想占他便宜,对这个人的人品更加认可了几分。 离开南墙根,他远远望了望基地的大门,扭头往来路走去。他把弩握在手里,一路小心谨慎只怕再遇到丧尸。虽然之前那只丧尸没有攻击他,可也不敢掉以轻心。他没有直接回到山洞,而是把敞着门的小门面房全搜刮了一个遍。 首当其冲就是那间他和宋开霁落过脚的纪念品店:散落在地上的零零碎碎全放进背篓,连窗帘也给拆了下来:这布看起来就贵气!又厚实,摸起来像缎子一样光滑:虽然他从来没摸过缎子。 就算不能做衣服,做个被面也好啊。 隔壁的冰欺凌店和手抓饼鸡排店,虽然食物被搜刮一空,却还剩下不少有用的东西:模样精巧的细瓷碗碟和勺子、上面不知道嵌了什么,拿在手上沉甸甸的筷子。要不是不好遮掩,沈青只想把桌子也给搬走:这店里的桌子用料实在,漆也上得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