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遁后,亲手养大的男主黑化了》 第1章 和野狗抢食的男主 “馒头,三文钱一个。” 热闹的集市上,卖馒头的人打开笼屉,雪白的馒头冒着热气,让路过的人都觉出几分饥饿来。 “来两个馒头。” “好嘞。” 卖包子的人麻利的包好了两个馒头递给来人,一时没注意到一只黑瘦肮脏的小手小心翼翼的伸入笼屉中,拿起一个白胖的馒头,扭头就跑。 老板一眼就瞧见了“哎,我的馒头。”说着就让旁边帮着干活的伙计去追。 可现在是早集,街上的人本来就不少,那小乞丐又身形小,跑的也快,七拐八拐的进了巷子里没了身影。 伙计眼看着追不回来了,其实追到了也没用,那馒头是不能卖了,而且也要不来银钱,最多是被掌柜的打一顿,可他无功而返,掌柜的肯定是要骂他一顿的,小伙计愤恨的看着巷道“妈的,怎么不吃死你?” 好不容易甩掉外面追来的人,小乞丐捏着雪白的馒头,躲在角落里,狠狠的咬了一口。 溪原县谈不上富庶,百姓对吃食也十分珍惜,他这样的乞儿也不容易讨食,他已经四五日没有捡到东西吃了,更何况前些时日,一个去偷包子的乞儿被抓到狠狠责罚了一顿,如今已经没了生息,他也是饿的受不住了才出此下策。 旁边传来一阵呜咽声,小乞儿看过去,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狗。 在饥饿面前,这野狗眼中都露着凶光,小乞儿握紧手中的半个馒头。 “走开。”说着将身边的一个石头扔出去了,野狗躲开了,还是盯着那半个馒头。 小乞儿也恶狠狠的盯着野狗,吃了这个馒头,他就还能坚持两天。 野狗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像是威胁,可他们这些常年和野狗打交道的却知道,这是野狗进攻的信号,这野狗虽然瘦,体型却不小,若是被它咬了,不止是那半个馒头,连他都要被野狗吃了。 倚靠在墙角的小乞儿一只手悄悄摩挲着周围的地面,想要找个东西打走这个野狗。 野狗张开嘴,露出利齿,口中流着涎水,如今这世道,他们这些小乞儿是处于最底层的,那些富家少爷来了兴致,就驱赶着野狗来撕咬他们,末了,野狗还能得个肉骨头。 野狗快速冲向他,然后张开利齿,撕咬了过去,小乞儿抬起一只手挡住了野狗,忍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另外一只手拿起一块石头,朝着野狗的头,狠狠砸了下去。 温知渝按照系统给的地址,走错了三次路,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地方。 “应该就是这里了吧。”温知渝拿着一张简易地图看了看,旁边一只胖乎乎的狸花猫看着她“宿主,你再慢一步,男主可就要死了。” “我知道,放心,这次没错了,有男主光环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掉。” 小巷子里飘散着浓郁的血腥气,温知渝揉了揉鼻尖,慢慢走过去,仔细看着每个阴暗的角落。 温知渝看着不远处那个瘦弱的小乞儿拿着一块石头用力砸着一只野狗的脑袋,那狗头已经不成型了,而那小乞儿,浑身都是血,一张稚气的小脸上,满是阴狠。 “不愧是男主,小小年纪就这么能耐。” 温知渝压下复杂的心情,看着那孩子,缓缓走过去,绣鞋踩在血污之上,染红了裙摆。 小乞儿扬起脸看着走到他面前的人。 十六七岁的女子,远黛秋眸,长发梳着双丫鬓,戴着当下时兴的发饰,穿着藕粉色的衣裙,眉间一点朱砂,灵动娇美。 眼神真凶,温知渝暗自感叹,低头看着那个小乞儿流血的手臂,这才多大,就能有这样的心思魄力,她该说,不愧是能掌控自己命运的男主吗? 温知渝,现二十岁大学刚毕业的社畜一枚,毕业第一天,突遭横祸,将死未死,然后按照系统的说法,天降大运,被系统选中。 温知渝的任务很简单,找到因为意外流落在外的男主,然后养大他,让他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系统就会救她狗命。 “流落在外,我不能直接送他回家吗?” “不能,男主家情况特殊,他是罪人之后,若是现在回去,他活不了。” “所以?要我来救他,既如此,干嘛让人家小孩这么惨,这种地狱开局,就为了让他美强惨?” “上辈子他虽然流落在外,可最后也活下来了,而且也回到了京城,成了一个大权在握的佞臣。” “那不是很好吗?我这个路人甲还有出现的必要吗?”温知渝不明白,男主,不应该整本书都为他服务吗? “可他有了自我意识,黑化之后完全脱离剧情掌控,最后还弄死了女主角,剧情全面崩盘了。”系统有些心虚的踩着猫尾巴。 “所以,我们觉得可能是因为他小时候太苦了,剧情是他回到京城之后展开的,前面的生活都是一笔带过,你的出现不会太影响剧情的。” 温知渝了解了,她要担任一个给男主当垫脚石的重要配角。 “那男主现在几岁?” “八岁。” “那我岂不是要在这待十几年?”温知渝炸毛了,那她到时候即便醒了,也从姐姐变阿姨了。 “你是系统绑定的宿主,你的世界中时间流速会变慢的,这个宿主尽可放心。” 温知渝大致了解了一下,便接受了这笔交易,虽然她也没什么选择。 系统给她在古代捏造了一个身份,溪源县的一个孤女,家中略有些资产,在县城里还有个一进的院子。 然后,就是找到男主,将他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青年了。 温知渝看着幼年版男主,说是八岁,可这身量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啊。 温知渝轻叹一声,可怜成这个样子,难怪会黑化。 “小狗崽。”温知渝伸出手“要不要和我走啊?” 小乞儿警惕的看着她,温知渝看着他发抖的身子,干脆弯腰将人抱起来,她的衣裙迅速染上了血污。 “别动。”温知渝抱着小孩,顺便打了屁股。 “现在带你去看郎中。” “馒头。”小孩终于开口,指着角落里同样沾满了血污的馒头。 “脏了,不能吃了,到时候给你买肉包吃。” “你是谁?” “我叫温知渝,往后,我就是你阿姐了。” 男孩看过去,阳光撒在两人身上,模糊了温知渝的面容,也带着他离开这阴暗的角落。 第2章 以后,你就叫温霁 回春堂的小药童看着眼前这两个人,有些诧异的看着温知渝“您说,这是您弟弟?” “嗯,怎么?怕我不给诊金吗?” 小药童倒是能看出来,这位姑娘的穿着,一看就是个殷实人家的姑娘,可这抱着的,分明是个小乞儿啊。温知渝直接扔出一两银子去,“给我请一个你们这最好的郎中,我弟弟受伤很严重。” 药童看温知渝出手大方,脸上的笑容顿时谄媚起来,看着温知渝“姑娘稍等,小的这就去叫人。” 温知渝抱着人,跟着药童走进里面的诊室,里面走出来一个须发皆白的郎中,看着温知渝怀中紧闭双眼的幼童,刚在路上的时候就晕过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 “被野狗咬了一口。”温知渝给老郎中看了看小孩鲜血淋漓的手臂。 “怎么平白被野狗咬了?”老郎中看着那伤口,看着温知渝的眼神有些怀疑, “我阿弟之前流落在外,我前些时日得了消息,千里迢迢赶来了此处,总算是寻到了人,也不知他在外面受了多少苦难。”温知渝说着,险些将自己都感动了,对面的老郎中也长叹一声“原来如此。” 前些时日,官府抓住了一群拐子,都是拐带孩子的,这溪源县来了不少找孩子的。 “不过,怎的是你一个姑娘来找呢?” “阿弟被拐走之后,家中爹娘便郁郁而终了,世上只剩下我们姐弟二人了,爹娘临走前还记挂着阿弟,我便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我阿弟的。” 老郎中一边给人处理伤口,一边和温知渝说着话,温知渝说的真情实感,甚至还挤出来两滴眼泪来。 “你这阿弟有你这样的阿姐,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往后必有后福。”老郎中看着温知渝也是个年纪小的,和自己的孙女年纪差不多,难免心软了些。 老郎中把小孩身上的伤口处理了一番,然后写下了一个方子。 “你小弟在外受了不少苦难,如今身子亏空的厉害,得补上一段时日啊,否则将来怕是会短寿啊。” 短寿,那可不行,这小鬼可要给她好好活着。 “宋郎中,劳烦您了,您只管用着最好的药就行,我弟弟如今还这么小,往后的日子可还长着呢。” 温知渝找了药童,给了些银钱,让药童给买了一套成衣和一些吃食。 如今的医馆是不能过夜的,温知渝抱着怀中皮包骨的小孩,提着东西走回了她那个一进的院子。 其实,这一进的院子是真的不小,温知渝一个人住在正房,宅子里空荡荡的。 温知渝将人放在自己的大床上,看着紧闭双眼的小孩,洗干净之后是能当得男主的容貌,小小年纪便是雌雄莫辨的漂亮。 温知渝看着蹲坐在床边桌子上的系统“现在怎么办?” 猫脸无辜的系统盯着她“什么怎么办?男主就交给你了,反正你想办法将他养大,然后送他去京城,认祖归宗就行了。” “他现在才八岁啊,养大,是多少岁?” “十八岁。”系统扒拉着自己面前的小说。 “十年,我自己都是个孩子,你让我当娘,还一点好处都没有。” 最后这才是重点吧,系统就知道,它盯着温知渝“那你想要什么?” “给我银子,先给个一千两吧,你是不知道,养一个小孩要多少钱。” “没有,你和我做的买卖,是你的生命,所以统不欠你的。”系统猫脸严肃,他们统换银子也是需要积分的。 温知渝拽着猫尾巴“那十年之后,你只好来给我和这个小鬼收尸了。” 系统张开嘴吐着猫舌头,看着傻愣愣的,现在因为男主的缘故,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高危世界,温知渝是他们最后想到的办法了。 “二百两银子,不能再多了。” 温知渝看着系统坚决不肯退步的样子,只能勉强答应了。 “既然这样,那我是不是还应该有个金手指什么的。” 系统一扭猫屁股“我十年之后再来找你,这不属于剧情发展时间,我们不能插手太过。”说完,面前就出现了一包银子,温知渝再去看猫的时候,那猫却是“喵呜”一声,歪着头看她,眼神很蠢。 “算你跑得快。” 温知渝看着那二百两银子,以及这漫长的十年,只觉得自己眼前一黑,她果然还是冲动了。 小乞儿睁开眼的时候,看着眼前精致的雕花大床,窗外落下的日光,还有身下柔软厚实的被褥。 “我是死了吗?” “还没,若是你这么轻易就死了,我那一两银子可就白花了。” 温知渝端着一碗药走进来,熬药不难,可生火这件事,属实是为难她了。 “来,喝药。” 小孩看着她,似乎是在发呆。 “你是谁?” “你的救命恩人,不是说了吗?往后我就是你阿姐了。” “阿姐?我没有阿姐。”小孩臭着一张脸,警惕的看着温知渝。 “往后你就有了,你这个小鬼,我好歹是你的救命恩人啊。”温知渝看着臭着脸的小孩,将手中又苦又酸又涩的中药递给他,也绷着脸“把药喝了。” 那小孩迟疑了一下,看着自己身上包扎好的伤口,拿过药一饮而尽,喝完之后忍不住皱起脸,温知渝满意,这样才算是小孩嘛。 “张嘴。” 口中甜蜜的味道冲淡了那一股酸苦味,小孩含着糖球,瘦削的脸上鼓起一个小包。 “往后呢?你就是我的弟弟了,我会负责将你养大,你呢?长大之后就给我养老送终。” 小孩黑沉沉的眸子看着温知渝,感受着自己口中甜甜的味道,看着眼前明媚的少女“可你不老。” “以后会老的。”温知渝摆摆手,略过了这个话题。 “反正你长大之后记得报答我就行了。” 小乞丐想了想,一脸认真的看着温知渝,缓缓喊出两个字来“阿姐。” “这才乖!”温知渝伸手,摸了摸小孩的脑袋“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小乞丐摇头“他们都喊我小乞丐。”。 “既然这样,阿姐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 小乞丐眼神亮起来了,其实温知渝想过这小孩怕是不会那么轻易相信她,但现在看来,果然还是小孩啊,得个名字就这般高兴。 “我叫温知渝,你呢?就叫温霁吧,风光霁月的霁,阿姐希望你长大之后能成为一个风光霁月的好人。” 小乞丐含着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第3章 难办的小鬼 温知渝自然不会委屈了自己,她前两日就将厨房里的食物填满了,系统给的银子可是净赚啊,但是有些事,可不是银子能办到的。 温知渝站在厨房里,深吸一口气,开始了自己艰难的点火之路。 温霁喝了药之后就又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等到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的天空已经昏暗了下来,屋子里却点着很亮的灯。 “醒了就起来吃饭吧,你这个小身板,我都担心你一睡不起了。” 乍然听到温知渝的声音,温霁眨眨眼,原本呆滞无神,黑白分明的双眼慢慢有了神采,温知渝将人从床上拉起来“发什么呆啊?起来用晚食了。” 温知渝拿过衣服给温霁穿衣,温知渝的动作有些生涩,偶尔会碰到了温霁身上的伤口,可温霁却一声不吭,顺着温知渝的动作穿好了衣服。 温知渝带着温霁走到桌边“你饿的太久了,若是贸然吃重油重盐,大鱼大肉的,怕是受不住,先吃这些,打今个起,要少食多餐,也不知你这样子要补多久。” 温霁面前摆着一碗南瓜小米粥,温霁拿着勺子喝粥,胳膊还有些微的颤抖。 温知渝的筷子倒是动的不慢,不过吃了半碗饭之后才看到温霁只端着那碗粥喝,筷子放在旁边像是摆设一般。 “我是让你少食多餐,不是让你不吃菜,只喝粥怎么养身子啊。” 温知渝说着,捡了些清淡的放在温霁前面的碗里,温霁舀了一个小小的丸子,一口咬了半个,原本呆滞的眼神倒是灵动了几分。 温知渝看着温霁吃丸子的样子,总算有个孩子样了“好吃吧,你阿姐我可是厨师世家出来的。” 温霁点头“好吃。” “嗯,吃吧,吃完之后,再喝一碗羊奶。”温知渝这个院子所处的东二巷,在这县城里也算是中产阶级圈层了,附近的商铺不少,卖的东西也是琳琅满目。 牛奶是不好买的,可羊奶倒是有一家卖的。 温霁现在应该是严重的营养不良,这个时代,既没有营养师,也没有医院的营养针,她只能用食补的法子了。 两个人安安静静的吃了一顿晚食,都是温知渝在说话,温霁只有问他问题的时候,才会开口,而且只简短的说几个字。 不仅不熊,还显然是个少年老成的,温知渝用了咬着丸子,这小鬼,显得她热脸贴着冷屁股啊。 温知渝吃饱之后,看着桌子上的狼藉,长叹一声,这一进的院子,她果然得找人收拾,天知道她多依赖高科技,温霁看着眼前的羊奶,忍不住皱了皱鼻子“阿姐,我一定要喝这个吗?” 温知渝也喝了一点,转身就放下了,无法遮掩的腥气,反正她又不用补身体“那你是要喝药,还是要喝这个?” 温霁端起羊奶,捏着鼻子几口喝了,放下碗的时候还呛咳了几下。 “嗯,我们阿霁好乖。”温知渝随口夸了一句,温霁端坐在椅子上,有些羞涩,然而紧接着,温知渝又端来一碗药,温霁看着冒着热气,黑乎乎的汤药,眼睛都瞪大了几分。 “阿姐,你刚才说,喝了羊奶,就不用喝药了。” “这是给你治伤的,我说过只喝一个吗?你也可以先喝药,然后再喝羊奶啊。” 温霁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既没有闹脾气,也没有生气,只是端起药碗,大口喝了起来,片刻之后,温知渝接过空的药碗,看着小孩坐在那里,虽然还是绷着脸,可眼圈却是红了。 “怎么了?难喝哭了?” 温霁看着温知渝站在他面前,声音中都带着幸灾乐祸,温霁现在到底只是个孩子,还隐藏不好自己的情绪,眼看着眼眶就更红了些。 温知渝掏出一个糖球“还担心我害你啊?都说了,我是个大好人。”说着,不满的捏了一把小孩的脸,啧,瘦的只剩下骨头和皮了,一点肉都没有。 不知道是性格使然,还是环境的缘故,这小孩的防备心和警惕性,不是一般的强,甚至看着她的眼神都带着隐隐约约的审视。 好歹她也是救命恩人啊,以前的小说里,男主不是都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一见钟情,爱的如痴如醉吗?当然,温知渝不是炼铜,她不求这个小鬼将自己当成他爹妈,但也不能将她看做坏人吧。 温知渝愤愤的捧着温霁的脸揉着,温霁的脸被揉的有些扭曲,但神情终于像个正常孩子了,而不是小巷子里那个野兽一般的小孩。 “去洗漱,然后泡脚,上床睡觉,知不知道?” 一点都不凶,也一点都不吓人。 温霁含着糖球,他见过生气的人是什么样子的,横眉冷对,口中大声叫嚷着污言秽语,好似在转眼之间从一个人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恶鬼,满是凶戾之气。 可温知渝,看着像是在生气,他却一点都不害怕,温霁看着自己裂着不少血口子,满是疤痕的双脚浸泡在木桶里的热水中。 伤口碰到热水那一刻,很疼,脚趾都忍不住蜷缩起来,可温霁却喜欢这样的疼痛,让他清醒的知道,这不是梦,眼前结实的房屋,柔软的床铺和填饱的肚子,都是真实存在的。 还有屋子里的那个人,他的阿姐。 温霁躺在床铺的内侧,闭着眼像是睡着了,温知渝刚上了床,旁边的小孩就睁开眼,直勾勾的看着她。 “看什么?你现在睡的可是我的床,你的屋子还没打扫出来呢?” 温知渝上了床,盖上被子看着温霁,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她今日够累了,干脆伸手捂住他的眼睛“小鬼,睡觉,明天带你去上户籍,往后也方便一些。” 温知渝感受中心中微微的痒意,有些羡慕嫉妒,一个男孩子为什么会有这么长的眼睫毛啊? 片刻之后温知渝收回手“好了,晚安。” 温知渝今天已经是身心俱疲了,很快就陷入睡梦之中了 在她最后一点意识消失之前,旁边传来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晚安。” 温霁看着黑暗的房间,听着身边的呼吸声,缓缓闭上眼,从前这个时候,能找个破庙容身就很好了,可今天不一样了。 这以后就是他家了吗? 而且,他还有了阿姐和名字,是温霁,而不是小乞丐。 第4章 心思重的小孩 温霁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昨天晚上分明还强撑着不想让自己睡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没了意识,而且竟然直到正午才醒来。 温霁坐在床边发呆的时候,院子里传来叮铃哐啷的声音,让温霁陡然清醒了过来。 对了,他睡在厚实的被褥上,他昨天有家了,这不是梦。 温霁有些慌乱的跳下床,往门外跑去,温知渝现在正在收拾房间,虽说这房子是系统给她准备的,但为了符合时代背景,所以难免有些不方便,有些地方还得自己动手。 温知渝看着布满灰尘的东厢房,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房子是空置了多少年啊? “阿姐。” 温霁小声喊着,温知渝打着喷嚏,也没听清楚,温霁抿抿唇,又喊了一声“阿姐”声音又大了一些。 “啊?怎么了?”温知渝扭头,看着站在门槛后面,赤着脚的小孩,“醒来了?怎么不穿鞋?” 温霁仰头看着她,脚趾微微蜷缩着,又喊了一声“阿姐。”温知渝不明所以,还是应了一声,然后赶着他去穿鞋“早食在厨房温着,洗漱完了去吃。” 小孩没动,苍白的小脸上难得有些泛红“对不起,我第一天就睡了懒觉。” 温知渝不明白这有什么可道歉的,转而一想,这小孩心思重,大抵是林妹妹那样的性子。 “睡个懒觉有什么啊?你才多大,身子又弱,多睡可是好事。”温知渝摸了摸温霁的额头“你现在能吃能睡更好,否则这身子要怎么养好啊?我若是一辈子养个病秧子,岂不是更麻烦。” 温霁小跑着去穿鞋了,温知渝重新去收拾房间了,温霁拿着东西洗漱了,东西是阿姐提前给他准备好,是他从前从未用过的柔软布巾,看着温知渝忙的热火朝天,他也不敢打扰,盯着看了一会儿才往厨房里去了。 现在刚过了初春时节,院子里的花草郁郁葱葱,树冠也蒙上了一层浅浅的绿意,温霁缓缓走向厨房,看着自己的影子,以及厢房里叮铃哐啷的声音,温霁第一次觉得,春日的阳光落在身上是暖融融的。 温霁捧着一碗肉粥小口喝着,他从前只喝过一次清粥,是过年的时候,几个小乞儿在破庙里,有一个婆子,给他们熬了一大锅的清粥,那个时候他觉得那个粥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了,可是这两日,他觉得他阿姐做的才是世上最美味的。 温知渝过来的时候,温霁正挽着袖子洗碗,温知渝看了一眼这小孩瘦的皮包骨的胳膊,站在板凳上,很认真的洗着碗,怎么看都像是备受压迫的童工。 “怎么在这洗碗啊?不是和你说了吗?这些事用不着你来做。” “没关系,阿姐,我还是能洗碗的。”温霁说着话,因为太着急,脸皮都涨红了。 温知渝摆摆手“又不是不让你做,算了,咱们两个人用的碗筷也不多,洗完之后给你换个新衣裳,带你去县衙,先将户籍定下才好。” “你往后不管是读书,还是成家,总要有户籍的。”温知渝站在他身边,将洗干净的碗筷放起来,一边和温霁说着,小孩的事可要和他说清楚,不然回头又得乱想。 “读书?”温霁愣住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温知渝,温知渝点点头“可不是,你这个年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去读书去做什么?” “可,可是,读书很费银子。”温霁路过过书院,他知道能进去那里面的,都是家中小有资产的,读书费银子,笔墨纸砚也贵重,况且寻常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供养一个读书人,可他,如今只有眼前的阿姐。 “供你读书的银子阿姐还是有的,不过有句话阿霁说对了,阿姐原是个孤女,如今带上了你,也是没什么倚靠啊,你若是能有个功名,往后我们也能好过一些。”温知渝想着别给太大压力,但也要给点压力,不能养成一个纨绔子啊。 温霁看着她,片刻之后用力点点头“我知道,阿姐放心,我往后一定会护着你的。” 温知渝笑眯眯点头,小鬼,我可不用你护着,你功成名就之时,我就该回家了,还用你护着? 至于读书,这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真正的温霁能从一个小乞儿走到权臣的位置,天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天才。 系统让温知渝帮他,温知渝也只能让他的路走的容易些。 温霁洗了碗,温知渝拿出一套新衣服,温霁看了叠的整整齐齐的衣袍,还有地面上放着的小靴子。 “这衣服本来就是新的。”温霁身上现在穿的衣服,已经是顶好的衣服了,温暖柔软。 “多买几件,换着穿,我手笨的很,可不会缝纫衣服。”温知渝当然知道,这个时代,女儿家别的不说,针线活还是人人皆会的,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得会绣花,可温知渝,从小到大只缝过袜子,所以干脆买了好几件成衣给温霁。 温霁瘦弱的很,这衣服买来穿在他身上都松松垮垮的,大约能穿个一两年。 “走吧,咱们隔壁张大娘家里的侄儿是在衙门里做典史的,这户籍的事情还得找个衙门里的熟人。” 温知渝牵着温霁,提着今天早上买来的三斤肉,一壶酒,去找张大娘了。 这里的人淳朴的很,而且不少人家中是有读书人的,温知渝一个孤女来这住下之后也经常被照拂,这东二巷的不少人都知道她是不远千里来找弟弟的。 昨个,东二巷的人都知道这温家姑娘找到弟弟了。 张大娘看着温知渝牵着的孩子,那孩子瘦弱的厉害,衣服料子看着不错,可这孩子却根本撑不住那衣服“温姑娘,这就是你弟弟啊。” “是,大娘,今日又要您费心了。”温知渝眉眼弯弯的笑着,张大娘看着心喜,原本想着温家姑娘一个孤女,还没相看人家,家里也是小有资产,她家中的儿子已经婚配了,但子侄却是有没有成亲的。 “这有什么费心的。”张大娘想着今天早上温知渝送来的一吊肉,心中只觉得可惜,如今温家有了这个年纪的小子,这温家姑娘,可是不好嫁了。 家中有了子嗣传承,虽是极好的事情,可这闺女,怎么嫁出去啊? 人人心中都有着算计,哪个婆家愿意养着媳妇的弟弟啊,那吃用可费些银钱呢,更何况,今个早上,温知渝还说要送弟弟去念书,哪个婆家敢接这烫手山芋啊。 第5章 上了户籍,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松,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 “前面那就是衙门了。”张大娘指了指前面,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上户籍不会太容易,后来打听了一下,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人口名册损毁严重,原本是黑户的乞儿,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也没多为难,不过是个小乞儿,说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绩了,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是要交银子的,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胃疼,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在看到银子之后,简直是两眼放光啊,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两银子顶天了。 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薄薄一张纸,写着温霁的名字,落户在了溪源县。 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他并不识字,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 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温知渝长出一口气,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还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让人心疼“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凑合吃点吧。” 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个馄饨摊子“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馄饨摊子上干活的,是夫妻两个,女人包馄饨,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似乎是有些迟疑。 “怎么了?”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温霁,认识? “哦,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认错了,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看着挺像。” 老板娘过来,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人家这小少爷,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你这个眼神啊。” 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个馄饨,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 “这长得像的人多了,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连连点头“可不是,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 温霁咬了一口馄饨,他以前也吃过馄饨,可那面是粗杂面,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馄饨面皮是白面,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 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他们只认识了两天,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他的阿姐,果然是个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欢迎。 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让他们下次再来。 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鼓起勇气伸出手,牵住了温知渝,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 “怎么了?” “那个老板娘,以前不喜欢我。”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突然开口,温知渝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放轻了声音问他“什么?” “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她不让,说我没银钱,说老板傻,我这样的小乞儿,饿死也就饿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语气平平,不生气,也不委屈,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那你讨厌老板娘,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生气了?” 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实也不难猜。 温霁犹豫了一下,是温知渝亲口说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 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却也并不熟络,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他想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心思重,是个坏孩子,所以再次丢弃他,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 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 温霁看着温知渝,眨眨眼,然后用力点点头,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她的家庭温和开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可眼前这个,按照系统的说法,原本就性子偏执,后来的流浪生活,更是让他狠戾无情。 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远。 “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在这世上相依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但可以和阿姐说。” “真的吗?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温霁看着温知渝,问的十分认真。 温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温知渝,有父母,还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而在这个世界,她孤身一人。 温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 “当然,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 温霁从前只觉得,春天到了,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他不用挨冻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县的春天,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 温霁的人生,由温知渝亲手改写。 第6章 别人家的孩子 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 倒是温霁,中间换了三次药,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和喝茶没什么区别,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讨一颗麦芽糖吃。 不知不觉,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温霁嚼着麦芽糖,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他年纪小,却又隐忍,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 可八岁的孩子,本来就好哄的很,更何况,温知渝对他这样好,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阿姐,这药,还要喝吗?” “宋郎中说了,是药三分毒,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至于身子的亏空,就慢慢补着吧。”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等着麦芽糖软化。 “阿姐说的是。”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在心底给自己点赞,不就是养小孩吗?这也不是很难啊,瞧瞧,这多正常一小孩啊。 “好了,喝完药就去读书吧,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只是没电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 “阿姐,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请阿姐考校。” “你全都背过了?”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在古代,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 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 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倒是可以引荐一二,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 温知渝便去书店,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 但是,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 温知渝翻开千字文,只起了一个头,温霁就背下来了,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温霁,眼神有些复杂,这就是男主光环吗?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 “阿姐,我可哪里说错了?” 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有些踌躇的开口,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难道哪里出错了吗? “你背了多久?” “阿姐给我念过之后,就能背个大半了,平日再多读几遍,就能背下了。”温霁老实的说着,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 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阿姐知道了,你啊,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闻言,抿了抿唇瓣,忍不住开口反驳“阿姐,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的眉间皱起,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温霁就挡在她面前,不许那孩子叫她。 “她是我的阿姐,不许你这样叫。”温霁虽然长得瘦小,但到底已经八岁了,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当即就被吓哭了,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 “是啊,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既然如此,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 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即便温霁聪慧,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你可要争点气啊。”即便温知渝确信,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但不同的身份,造成的后果也不同。 举人,贡士,进士,哪怕只是一个举子,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 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前两日的时候,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 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可到底是个孤女,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却始终不曾说,更何况,这一家子就两个人,一个姑娘家,一个小子,可怎么撑得起来啊,难不成要招婿吗?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 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以及送他去念书。温霁知道,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阿姐长得好,而他们家人丁单薄,若是引起他人注意,会很容易受欺负的,如今只有他读书好,考取功名,才能保护他的阿姐。 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温霁果然是天才,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 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气运之子的存在啊,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如今只是去念书,还不必买太好的,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着实不便宜。 若是要供温霁考上举人进士,那二百两银子也是捉襟见肘啊,而且,她又一向不会委屈自己,温知渝提着一块五花肉,打算回去做红烧肉。 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了府,温知渝看着屋子里的吃穿用度,放在溪源县,样样都是中上等的,温知渝有些后悔,当初该要上两千两银子的。 “阿姐?” 温霁看温知渝在那发呆,温知渝回过神,看着眼前的小豆丁,心安理得的将这一切归于养孩子果然费钱。 第7章 养孩子,也不难啊 温霁其实是个非常好哄的小孩,温知渝偶尔会觉得,这孩子在八岁的年纪好像懂事的有些过分。她八岁在做什么?反正不会在天不亮的时候就起来背书。 “阿霁,你饿不饿啊?” “不饿。” “阿霁,你渴不渴啊?” “阿姐,我不渴。” 温霁正拿着笔在写大字,终于被温知渝打搅的忍不住了,放下手中的毛笔,看着旁边百无聊赖的温知渝“阿姐,先生布置的十张大字我还没有写完,阿姐不必陪着我了。” 虽然说的非常委婉,但是温知渝已经听出来了,这是觉得她在这里碍事了,温知渝有心劝两句“阿霁,你身体本来就不好,这才刚刚去学堂,跟不上夫子讲课是正常,你也不必这般刻苦。” 温霁的确自律,每天一大早起来温书,下学之后就开始写字,相较起来,温知渝才是那个无所事事的人。 温霁却是绷着小脸“阿姐怎么可以这样说?先生说过,做学问不可投机取巧,贪图享乐,要时刻勤学苦练,方可有所成。” 温知渝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个年纪的小孩,难道不该想尽办法逃学,想着法子去玩吗? “好了好了,那你好好学习,阿姐不闹你了。”温知渝起身离开了书房,温霁看着自己的阿姐垂头丧气的离开书房,忍不住皱着小脸叹气。 阿姐担心他,他当然知道,而且他也知道,他家阿姐不同于他同窗的家里长辈那样望子成龙,要求严苛,他的阿姐却总是想让他轻松一些,快乐一些,温霁垂首,在桌子面前站的笔直,开始练字。 可他家中的情况不同,他是男子,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他也要尽快成长起来,好让阿姐能轻松一些。 现在的日光正好,明亮却不刺眼,温知渝坐在院子里,温霁的生活已经走上正轨了,可她来到这这么久的时间,日子还是过得一塌糊涂,现在还没想到赚钱的路子不说,家里除了住的地方和书房,其他的地方也还是原样不变,温知渝发现比起温霁这个小孩来说,她才是贪图享受的那个。 温霁放下毛笔,揉了揉自己酸疼的手腕,看着外面逐渐昏暗的天色,该点灯了。 温霁去取火点灯的时候,温知渝正拿着话本子在看,这还是她去给温霁买书的时候发现的,书坊中的话本子还可以租借,古代的话本子,虽然花样不多,但胜在大胆,而且文笔都极好。 “阿霁,今晚想要吃什么?” 温知渝现在唯一庆幸的就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应该是个美食爱好者,虽然是古代,但是各种的食物调料却是不缺的,不会在这亏了肚子。 “阿姐,我不挑食,阿姐做自己喜欢的就好。” “想吃糖醋排骨啊,那再做个小炒肉好了。” “那麻烦阿姐再炒两盘蔬菜吧。”温霁站在温知渝旁边,板板正正的,只是说的话有点像她爹。 “你这个年纪,不多吃肉怎么长得高呢?”温霁拿着打火石离开了“阿姐忘了,前日回春堂的郎中说了,阿姐需得多吃些蔬菜。” “才来了多久,就敢当我的家了。” 温知渝嘀咕了一句,但还是找了两把绿叶菜出来,顺手将房间的油灯点燃,比起灯红酒绿的现代城市,这个时代一旦天黑,真的是除了天上的星月,一点光都瞧不见。 一直到用晚食的时候,温霁才吹灭了书房的灯,关上了房门,阿姐说油灯到底昏暗,对眼睛不好,若是弄坏了眼睛,郎中可瞧不好,所以温霁每天晚上只学到用晚食的时候。 “这两日天气越来越热了,还不到寒瓜的季节,不过桃子倒是开始卖了。” 用过晚食,温霁洗了锅碗瓢盆出来的时候,温知渝将洗好的桃子放在院中的桌子上,招呼着温霁去吃。 温霁拿了个桃子吃了一口,充沛甜蜜的汁水顿时溢满口中,温霁曾吃过桃子,因为桃子的季节短,又不容易存放,所以有些小贩会扔掉一些烂掉的桃子,他曾找到过一个烂了半边的,放在河边洗过之后,将剩下的那半个珍惜的吃掉了。 味道很好,但是没有现在这个好,温霁看着手中圆滚滚,染上一层桃红色的桃子,咬下去也脆甜。 “好吃吧?我下午的时候特意放在井水中冰过的。”温知渝咬着桃子,看着温霁吃的斯文。 温霁点头“好吃。” 温知渝仰脸看着漫天星辰,这样的天空是她从未见过的,温霁也仰脸看着,很多时候,他都觉得现在的生活像是一场梦,唯独,温霁扭头看了一眼温知渝。 唯独他的阿姐,一定是真切存在的。 温知渝现在的作息不知道多规律,到点就困,最后还是温霁在她犯困的时候准时叫醒她,让她去屋子里睡,温霁如今已然懂得男女之别,他屋子中的床还没有做好,他便在温知渝的床边打地铺睡觉。 温知渝原本是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毕竟在她眼中,温霁就是个小屁孩,而她,实际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了,再大个几岁,都能给他当妈了。 不过温霁这小孩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亦或者是天性使然,别的不说,性格古板倒是真的,不过八岁的年纪,做事就一板一眼了,还时不时教育起她来了。 她养了不过两个月的光景,就从那个和野狗抢食的凶戾狼崽子变成了一个少年老成的小古板,难不成,男主的世界都是开了倍速的? 温知渝迷迷糊糊的还未入睡,借着烛火微弱的光芒看着温霁收拾好被褥,盖上被子准备入睡的样子。 “原本觉得养小孩很难的,没想到也挺好养的啊,亏我之前那么担心,毕竟阿霁以后那么厉害,万一养不好,岂不是我的错了?” 温知渝嘟囔了几句,便裹着被子翻身睡去了,反倒是温霁,吹灭烛火之后,躺在地上铺好的被褥上辗转反侧,阿姐此话何意,他以后会很厉害吗? 自己有没有这样一个亲姐姐,温霁自然是最清楚的,可他一个小乞儿,又有什么值得被骗的呢?更何况阿姐对他那样好。 温霁翻了个身,看着床上的身影,如果他真的有什么是阿姐想要的,只要阿姐开口,他一定会给。 第8章 有点可怕的小崽子(上) 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第9章 有点可怕的小崽子(下) 温霁端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只八分满“不知,宋婶子可和你说过我家中的情况。” 宋李氏忙不迭的点头“自然是说过的。” “我家的活不多,主子也只我和阿姐两个,阿姐平日带我不容易,所以,家中干活的要勤快,更要老实,若是心眼太多,怕是会让阿姐烦闷。”温霁看了一眼主屋,温知渝没动静,便知道阿姐将这件事交给他了。 “这是自然,小少爷尽可放心,我就是个干活的,不说主家的事情,这规矩我还是懂得。”宋李氏觉出了希望,言语之间更谨慎了几分。 “我是个读书的,读书的重名声,若是留下了您,您踏实肯干,我阿姐自会厚待您,可若出了岔子,到时候可不就是辞退那么简单了。” 温霁说的轻描淡写,可宋李氏原本就被宋家二嫂子吓唬过了,知道眼前这位小少爷,将来极有可能成官老爷,连连应声“您说的是,说的是。”旁边的宋二嫂也有些紧张的开口“您放心,我家里人都老实的。” “宋老先生在巷子中素有薄名,我也知您家中都是讲理的人,既然是宋家带来的,我瞧着这位婶婶也不错。” 温霁没有继续咄咄逼人下去,反而温软了神情,看着眼前的这两位妇人“不过,我年纪还小,一应事情还要我阿姐做主,我会同阿姐好好说的。” 温霁说完,还没说送客,对面的两个人就火急火燎的要离开,临走的时候还留下一篮子果子,只说家里种的果子,不值几个银钱。 温霁将人送出大门,关上大门之后,身后的房门就打开了“阿姐,你刚才怎么不出来?” 因为阿姐一直没出来,温霁才将人送走的,温知渝走出门,站在门口看着温霁,温霁只觉得温知渝的表情很复杂,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让温霁觉得有些忐忑,看着温知渝“阿姐?” 温知渝的表情真要说起来,大概就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吧。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过来。”温霁茫然的走过去,站在温知渝面前,然后一脸乖巧的看着她“阿姐”。 “刚才那些话,都是谁教给你的?”即便温知渝不了解如今的科考,也知道,现在学堂教授的,大概都是些之乎者也之类的圣人言,而非这些处世之道,温霁刚才说的话,虽然依然稚嫩,却是恩威并施,先兵后礼,吓唬住平民百姓,再正常不过了。 “没人教我啊,阿姐,我刚才说错什么了吗?”温霁有些忐忑的看着温知渝。 温知渝轻叹一声,也不知自己该欣慰还是该担心,很显然,她不用担心自己教出一个没脑子的男主来了,有些事情,果然是天赋啊。 当今科举入仕,如今是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不少官员实际上都不通实务,只会风花雪月罢了,可实际上,最后能在官场上做出一番事业的,哪个不是城府极深,诡计多端的? 否则,真正的温霁是怎么年纪轻轻就执掌大权的? 温知渝的确是想着将温霁养成一个五好青年,可她又清楚的认识到,若是温霁真的成了五好青年,等到十年后,她将人送入京城的时候,温霁根本活不下去。 哎,可这厚黑学,她也不懂啊。 “阿姐,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这样?那我以后不这样了。”温霁刚才察觉出了,那两个人害怕自己,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他要凶一些,才好让别人知道,温家不好惹,可在温知渝面前就不同了,阿姐只是面无表情看着他,不说话,温霁就克制不住的慌了神。 温霁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做了那么多年的小乞丐,学会了曲意逢迎,也知道了自己实际上是个极为卑劣的人,为了活下去,两面三刀,口蜜腹剑之事,他做过的还少吗? 可温霁不想告诉温知渝这些,温霁知道,他的阿姐连骨子里都是善良柔软的,阿姐想要一个善良乖巧的弟弟,那他就能做一个善良乖巧的人,温霁心中忐忑不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的事情,他太不友善了,所以引起了阿姐的怀疑和不满。 “没事,阿姐没有不高兴。”温知渝知道这小孩喜欢乱想,干脆拉着温霁走到桌边坐下,摸了摸温霁柔软的发丝“阿霁,这是天赋,有些人一辈子都学不会,可有些人却生来就会,就像是本性一样。” 温霁看着温知渝“阿姐不怪我吗?” “怪你什么,我们家阿霁很厉害,是不是?” 温霁终于放下心来,轻轻点点头。 “阿霁,这些事情,阿姐不懂,也教不了你,你只能靠自己,记着,阿姐一定是站你这边,只要你不委屈了自己就行。” 温知渝再一次在心中唾骂三个月之前就消失的系统,既然要教育小孩子,你不说找个老师,专家来,哪怕是个长辈,成熟的成年人也好啊,你让她一个刚出象牙塔,还没有被社会毒打的人教孩子,最后还不是要野蛮生长。 “不过,阿霁,这溪源县不说,这巷子里的人,多是些市井小民,咱们还要和他们相处好些年呢,你不可像刚才那样和人相处,那样的话,会有人害怕的。” 毕竟八岁就这么可怕的小孩,恐怕真的不多见,稀有,就说明会引人注目。 温霁点头“阿霁明白,先生曾告诉我,我这个年纪要学会如何藏拙。” “藏拙?先生为什么要让你藏拙啊?” 温霁自然不会瞒着温知渝,便老老实实的说了“先生说,阿霁聪慧,若是这般下去,四年后,便可去试一试院试,难免遭人妒恨,在此之前要先学会藏拙。” 温知渝的确打着十八岁的时候,让温霁靠着举人的身份进京,到时候,该找上他的自然会找上他,可十二岁的秀才,是不是太早了一些?不过古代科举不是很难吗?多试几次也保险。 “你觉得刚才那个人不错?”温知渝转移了话题。 “看上去的确老实,进来之后没有乱看,而且,我听闻宋爷爷家的小儿子快要回来了,他小儿子似乎在外打拼数年,颇有能耐,宋家如今虽然困苦了些,但人不错,可以结交几分。” 温知渝脑袋上缓缓冒出一个问号来,这件事,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这个小孩平日上学早出晚归的,是怎么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 若她不是被系统从现代带过来的,乍然见到这种一眼就能看出独树一帜的小孩,或许真的会被吓到。 “往后家中的事,该你做主了,温小少爷。” 第10章 古代狗血文学开创者(上) 温霁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来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个月工钱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涨工钱,每次涨五十文,八百文封顶,宋二嫂,您告诉李婶,若是满意,明日就可以来做活了。”温霁正要去学堂,看着宋家门前有人,便先来说了。 “满意满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农闲的时候去码头扛大包,一个月顶天了也就是个七八百文,更何况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这工钱有什么不满意的? “毕竟是李婶来做活,您先和李婶说清了吧。”温霁说完,对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转身告辞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带着她嫂子去温家找活的事,但这巷子里的街坊,不知介绍了多少人过去,温家姑娘可一个都没瞧上,没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绍的。 “人家温小少爷说了,咱爹名声好,咱家人也都老实勤快,不似那些长舌妇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说了,其实宋二嫂也知道,他们家在这东二巷子里情况不算好,平日里没少被人背后说,其实真要说起来,温家的宅子可是他们这巷子里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温家的姑娘和小少爷,不仅没瞧不起他们,言谈举止还很有礼貌。 “要不人家是个读书人,这话听起来就是中听。”宋老二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说,可他就觉得温霁和他说话的时候,让人觉得心里舒坦。 “读书人,也不尽然是一样的,人家温家小少爷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篮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温家回了话,我得尽快告诉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个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过得紧巴巴的,她虽然嫁到了县城里,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过,平日也接济不了娘家。 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么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么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么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么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第11章 古代狗血文学开创者(下)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第12章 夏日寒瓜 写话本这事,开头是最难的,开了头就顺畅了。 真假千金的故事,温知渝写了一个月,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大胤如今的话本,最长不过几万字,第一次写,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 近日天气愈发热了,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 天热了,白日也长了,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 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 温知渝站在院子里,李婶来了之后,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 “姑娘,我昨日刚浇水了,这水浇多了也不好。”李婶路过院子。 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前些时日,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 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温家姐弟都是好人,家中的活计也轻松,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 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对这些农活,甚至是女红,都是一窍不通的,不过,温家的活不多,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 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原本是给温霁的,可温霁却从来不玩,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刚刚好。 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 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微微歪了歪头,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阿姐好像都很快乐,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 “阿姐。” 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看着温霁,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你看看,给你准备的秋千,你也不玩,浪费,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 温霁笑了笑,没说什么,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这是牛乳蜜糖,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 温知渝打开油纸包,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另外一个,硬塞给了温霁,温霁忍不住皱皱眉,太甜了。 “这什么表情啊?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 少年老成,天生的智多近妖,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当一个普通人也好。 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 温霁并不喜甜,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所以才那样想要,如今他已经知道了,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阿姐会给他很多糖。 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必须吃,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 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他知道,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看上去太显眼了,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当个普通的孩子,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他也要保护阿姐。 “今天不是考试了吗?怎么样啊?” 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除了学神,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 “还不错。” 那就是第一名了,温知渝险些忘记了,温霁就是个学神。 “正好,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阿姐奖励你。” 温霁抿唇,露出一个笑容来,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 夏日的时候白日长,今日又尤其热,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就可以早些走了。 李婶走之前,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 “姑娘,使不得啊,这可使不得啊。” 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她是最清楚的,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 “李婶,这也不多,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尝个味,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 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宋李氏只吃了一口,还没吃,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而温知渝给她的,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 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遮掩的严严实实的。 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眼神冷淡,温知渝察觉到了“怎么了?舍不得?” “并非,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 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 “那一点寒瓜带回去,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阿霁,别把人想的那么坏,大家都是普通人,或许不那么好,却也不会那么坏。”温知渝看着这小孩,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 温霁乖巧点头,阿姐想让他信,那他信就是了。 “今日晚食吃凉面吧,阿姐给你做。” 宋李氏挎着小篮子,想着那小半个寒瓜,脚程都快了许多。 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她不敢露出破绽来,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别人不说,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开了口,可不得切一牙子去。 “娘。” 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一口气喝了大半碗。 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家里的孩子只瞧过,却从未吃过寒瓜。 “这是寒瓜,可甜了,比那糖水都好吃。” “娘,吃。”小儿子流着口水。 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现在不行,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先放井里冰着去。” 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 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一人一块,也能吃个三五口。 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落满了星子,大抵今晚的梦,都带着寒瓜的香气。 第13章 普通人如何养大天之骄子 温知渝不擅长和人打交道,从前写小说的时候,除了签约,都不和编辑说话,可是如今写话本就不一样了,没有网络,写了话本,便要亲自去和书坊掌柜的谈,掌柜的看了自会开价。 温知渝有些发愁,她这话本也不知能卖多少银子,得先了解行情,让她和商人打交道,属实有些为难他了。 “阿姐在发愁何事?” 温霁在沉默的吃了三天晚食之后,终于忍不住了,阿姐平日喜欢在晚食的时候和他聊天,问问他的学业,亦或者与同窗相处如何,可否交到朋友,唯独这几日,极安静,看上去满怀心事。 温知渝原本想着糊弄过去,可家里的小孩偏偏是个极其不好糊弄的。 “阿姐还是同我说实话吧,否则我心中担忧,还是会自己去查的。”温知渝被这话一噎,这小孩,惯是知道怎么拿捏她的。 温知渝气闷,捏了捏温霁的鼻子“敢威胁你阿姐,谁给你的胆子。”温霁皱了皱鼻子,小声嘀咕了一句“自然是阿姐给的。” 温知渝也没刻意隐瞒,将事情说了,末了,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如今这事是当做生意来做的,知道你主意大,可你这个年纪还用不着操心这些。” 温霁看了看温知渝,十分不给面子的开口“可阿姐看上去,并不会比我更精通此道。” 温知渝再次被噎住了,最后只能用大人的身份压制他“我是你姐,你就得听我的。” 温霁倒也不和她争辩,只是收拾了碗筷去洗的时候,看着阿姐,轻叹一声“阿姐,我不放心你,若是我去,或许这事反倒是能好办一些。” 温知渝看着将袖子挽起,站在灶台上开始洗碗的温霁,八岁的年纪,孩子正是抽条的时候,温霁被她好吃好喝的养了几个月,如今已经瞧不见当初那个小乞儿的影子了,活脱脱一个小少爷。 温知渝知道,她能养着温霁,却教养不了温霁多少,温霁虽然八岁,某些方面可比她要聪明多了。 “要不,阿霁去试试?”就当是锻炼温霁吧,这些都是小事,而且不管温霁做什么,她都还能护得住温霁。 “阿姐放心,我同窗家中便有开书坊的,我会先去打听好的。”温霁也不意外温知渝的同意。 温霁是个神童,这件事在书院不是什么秘密了,同窗也都知道这位是黄夫子的得意弟子,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温霁的同窗,也大多存着和温霁交好的心思,温知渝从不干预这些,只是从不短了温霁的零花钱。 “阿姐知道,你或许不喜他们,可交个朋友,总是个好事,将来你若是踏入官场了,遇着事情了也不会孤立无援。” 温霁当时只是点头,温知渝担心这小孩不听话,便总是念叨,温霁那个时候看着她的眼神,十分的无奈,然后没几日,温知渝就接收到了温霁递交给她的答案,温霁一下子冒出来十来个朋友,还有两三个挚友。 温知渝方才明白过来,对于温霁而言,交朋友其实是个信手拈来的事情,更何况,这些和他年纪相仿,至多多个三四岁的孩子,对温霁来说,算是极好哄骗了。 温霁休沐那日就要去书坊,温知渝原本也想要跟着去,温霁不许“阿姐若是跟去了,我难免要关注阿姐,心神不定。”而且温霁不想让阿姐看到他和别人谈生意的样子,因为他那个时候,不像是阿姐喜欢的普通小孩。 温霁将温知渝的话本只取了两万字“阿姐,我先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的背影,忍不住摸了摸下巴,总感觉她有些废物,这也怪不得她,温知渝只是个普通人,而温霁,却生来就长了一个天之骄子的脑袋。 这小半年的时间,温知渝已经很清楚了,她当不了温霁的引领者,真要说起来,更像是这个系统给温霁找的保姆。这样的情况,她真的能影响温霁的人生吗? 温霁来到书坊的时候,他的同窗好友郭英已经在书坊门口等着他了。 “温兄。” “郭兄,我可是来迟了?” “温兄一向守时,我也是看着时间来的。”郭英也是个聪明人,再加上家中的父亲是经营书坊的,眼界自然不比常人,郭英在温霁展现出天赋的时候,便开始观察他,然后对温霁示好,父亲知晓之后也让他多和温霁交好。 如今温霁主动和他私下里交好,他自然要抓住机会,父亲已经和他说过了,不过是个话本而已,若是能让温霁能在学业上指点他一二,不论话本写的如何,他们家都会买下来。 第14章 我阿姐很厉害 温霁今年只八岁,可这个孩子却总有能力让人无视他的年纪。 郭英的父亲郭淮是见过温霁的,他儿子的同窗,同时也是那位极苛刻的黄夫子极看重的学生。 当初郭英进入黄夫子的书院时,郭淮背后还是运作了不少,且他儿子四岁的时候就开始开蒙了,郭淮一直觉得自己儿子算是不错了,可直到见到温霁,尤其是在知道温霁刚开蒙不久之后,郭淮便知道,这个世上,有些人的确是天之骄子。 郭淮直觉这孩子将来定然会有出息,便悄然推着自己儿子和温霁交好。 郭淮是做书坊生意的,对话本自然十分熟悉,扫了一眼纸张数量,便知道大致有多少字。 两万字的话本,看在温霁的面子上,多给些银子倒也无妨。 “伯父好。”温霁倒也不着急,坐在郭淮对面,将那一摞纸张推到郭淮面前。 “伯父不必着急开价,这价格自然是要慢慢谈的,我不想伯父看在郭兄的面子上开价,我与郭兄的情谊,不是伯父二十两银子能买来的。” 郭淮握住茶杯的手微微一动,二十两银子,的确是他定好的数字。 温霁点了点桌子上的那一摞纸张,看着郭淮“所以我说伯父不必着急,您可以慢慢看,这里有两万字,只是个开头,看完之后,我们再谈也不迟。” 温霁说完就行了礼出门去了,郭英等在外面,手中正拿着一本书,这是书坊这两日到的新书,收录了三年来科举前三甲的文章,郭英已经通读过了,只是他这个年纪,到底是学识浅薄,大多都是不明白的,便想着今日能和温霁一起谈论一下。 温霁也少见这样的文章,当即就和郭英一起看了起来,顺便对自己了解的事情讨论一二。 温霁在学业上有天赋,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刻苦,郭英看着温霁将那些状元的文章和他们如今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不免惊讶“温兄果然过目不忘,竟然连这些都记得。” 郭家对郭英可谓是寄予厚望,郭英也还算争气,毕竟他自己也的确是有几分念书的天赋,只是见着温霁之后,郭英便觉得自己那几分天赋实在是不值一提。 “并非如此,郭兄应该知道,万变不离其宗,这些考题本也都是从我们读过的书中所出,所以念过的书,夫子虽然不再考察,我依然会按时温习。” 原来如此,郭英看着温霁只觉得惭愧“原来如此,我只想着温兄有天赋,没料到温兄还如此刻苦,我该向温兄学习才是。”温霁没说什么,这时郭家的下人送来了茶点,郭英极力邀请,温霁干脆和郭英吃着茶点闲聊起来。 “温兄乃是我的挚友,我爹定然会给温兄一个合适的价格。” 郭英担心温霁在意此事,便想着给他安安心“不过,温兄的阿姐倒是放心,竟然将这样重要的事情交给温兄来做。” “家中只有我和阿姐两人,阿姐到底是女子,我也担心阿姐被欺负,不过我家阿姐的确信任我。” 郭英是知道的,温霁有个阿姐,是温霁唯一的亲人,姐弟二人关系极好,温兄也十分在意自己的阿姐,父亲曾说过,温霁爱戴自己的阿姐,说明他是个知恩图报之人,可以结交。 郭英曾有个同窗,家中也是孤儿寡母,那位同窗便十分自卑,从来不谈论家中的母亲,那时父亲便说过,此人不可结交。 家中人丁单薄,不管是孤儿寡母,还是姐弟相依,一个女子孤身养育孩子,已经是极为艰难了,若是这孩子不能敬重她,反而瞧不起她,便能看出这人人品怕是有问题,若是对养育自己的家人都如此薄情,那又如何期望他能对友人抱有真心呢? “我们已经谈论许久了,我爹怎么还是没动静。” 郭英咬了一块糕点,仰脸看了看楼上,温霁倒是气定神闲,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郭家的茶叶不错,入口苦涩,却有回甘。 “温兄不着急吗?” 温霁摇头,看着郭英的时候,难得不再是一副老成的样子,而是露出几分属于孩子一般的自得“我家阿姐很厉害,在写话本一事上,我相信没人会比我阿姐更厉害。” 郭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温霁的确不着急,转身拿起一本书继续看起来,书本贵重,家中的书都是阿姐给他准备的,不过既然有这样的机会,他多看一些默背下来,也能省下一些银钱。 直到做工的人都开始陆陆续续回家,书坊中的人也多出不少来,温霁算着时间,他再不回去,阿姐可就要找来了。 郭淮没有让温霁等太久,书坊的伙计来请温霁上去和掌柜的谈事了。 郭淮是个很有眼光的人,手中赚钱的话本也不少,但是郭淮看着眼前这个话本,是他从未看过的故事,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故事绝对会受那些夫人小姐追捧。 温霁再次坐在郭淮对面的时候,郭淮的想法已经大不相同了。 “郭伯父,我说过,我阿姐很厉害的,现在我们可以慢慢谈了。”温霁扬起一个笑来。 温霁和郭英告辞之后从书坊出来,转身没走几步路就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朝着他招手的温知渝。 “阿姐。” 温霁小跑过去,温知渝朝着他伸出手,牵住了他“这么晚了,我不太放心,还是想着来瞧瞧。” 温霁抿唇一笑,看着温知渝,“阿姐,我已经谈好了,六四分。”温知渝对自己写下的话本还是挺自信的,若是用几两银子买断,那可就亏了。 “六四分?这可不低啊。”温知渝有些意外。 “是阿姐写得好,掌柜的看过之后,应该比我们更清楚会有多大的利益。” “掌柜的还算有眼光,但是我们家阿霁也很厉害啊。” 温霁挑起嘴角,温知渝牵着温霁转了个方向“既然如此,我们就去吃顿好的吧。” 温霁无奈“阿姐,我们平日已经吃得很好了。” “啧,学不会享受美食,还怎么享受生活啊?” 温知渝教不了厚黑学,但是如何享乐还是可以教的,这世上感兴趣的事情多了,才会有留恋啊。 温霁这个年纪就该多享受一下,反正小孩自律,也歪不到哪里去。 第15章 在古代败家了 温知渝给李婶涨了工钱,李婶这个月拿了足足六百文的工钱。 “今日发月钱,李婶也早些回去吧,看看家里孩子有没有想吃的,今日也能给买些。”温知渝说着,往李婶的小篮子里放进去一小包牛乳糖。 宋李氏在温家干的舒心不说,且说家里三个孩子如今眼见着气色好了起来,人都胖了,她便更加尽心了“不忙不忙,家里操心的人多着呢。” “今日晚食我给阿霁做,李婶回去吧,这个时候去,肉铺的肉应该是最便宜的时候。” 宋李氏自然也知道,如今是下午的时候了,夏日的时候,肉铺的肉不能过夜,这个时候,肉能便宜上两三文,她今日又发了工钱,多买些也能让家里孩子多吃几块肉。 温知渝送走了宋李氏,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她也不能一直宅在家里,温知渝其实很清楚,她对这个朝代没有归属感,甚至是带着些许恐惧的。 温知渝看着街上形形色色的行人,被睫毛微微遮掩的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忧惧,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摇摇头,算了,现在她还要忙着养孩子,偶尔伤春悲秋一下就行了。 温霁回来的时候,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温知渝的身影,温知渝分明是站在人群中,脚下还有影子,定是真切存在的,可那一瞬间,温霁却觉得阳光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的阿姐好像下一刻就会随风消散。 “阿姐。” 温霁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温知渝刚回头看过去,手就被温霁牵住了,温霁的语气似乎有些焦急。 “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了?”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小孩难得这样着急,语气中都是无法遮掩的焦急,温霁张了张嘴,却到底没多说什么,刚才那个一定是错觉吧,温霁和缓了脸色,看着温知渝“没事,只是想念阿姐了。” 温知渝笑弯了眉眼“哎呀,我们家阿霁这么黏人啊。”温霁牵着温知渝的手,十分严肃“我只是担心阿姐。” 温知渝晃了晃两个人牵着的手“李婶今天发了工钱,就提前走了,今日就我们两个人在家,要吃什么?” “阿姐做什么都好吃。” 温知渝和温霁进了巷子,还没进去院子,他们身后就喧闹起来,温知渝和温霁侧过身看去,是三辆马车,马车旁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温知渝微微皱眉,从前没在巷子里见过啊。 为首的男人高大,五官利落,看上去是好好打扮过了的,倒也有几分俊朗,温知渝只是扫了一眼,就拉着温霁进了家门“那是谁家的亲戚吗?” 温霁想了想“应该是宋家的。”温霁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看着温知渝的神色有些紧张,温霁曾听宋家的二嫂子和她说起,说宋家的宋三郎是个顶好的人,要不要给温霁当姐夫。 幸而,温知渝只是随口一问,问过之后就拉着温霁去厨房了“今天不许学习了,和阿姐一起去做饭。”温霁应了一声,跟着温知渝去了,那人不好,不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配不上他的阿姐,温霁有些孩子气的想着。 温知渝和温霁吃晚食的时候,巷子里的喧闹声就没有停下过,看来那真的是宋家的人回来了。 “阿姐,明日我就要去书坊,拿阿姐的第一次润笔费了,阿姐不担心吗?”温知渝坐在躺椅上晃悠着,闻言眼睛都没睁开“怎么了?我们家阿霁不相信我?” 温霁摇头“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阿姐,我知道的,阿姐是世上最厉害的阿姐。” 温知渝很少出门,对外面的事也不怎么上心,可温霁是知道的,他每日走过街道的时候,都能听到有人谈论雨齐的话本,这真假小姐的故事,到底谁是好人啊? 温霁耳边听着,总是骄傲的,那是他阿姐写出来的话本啊。 “嘴很甜,明日阿姐奖励你。”温知渝拿着一把团扇,慢悠悠的扇着,如今温知渝只顾着写,写了之后就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了温霁的书房,就连整理,都是温霁来做的。 温知渝美其名曰“阿霁平日只知道看那些书,脑子都看傻了,多看看话本,也好放松一些。” 温霁一惯是听温知渝话的,只要是温知渝说的,他一定会去照做的。 夜风四起的时候,温知渝就赶着温霁去睡觉,温霁还想要温书,却被温知渝教训,说要劳逸结合,小小年纪就这么刻苦,会长不高的。 事实证明,无论多聪明的小孩,都会害怕自己长不高。 第二天,温霁是拿着银票回来的,那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温知渝也难得错愕,古代的小说,这样值钱吗? “郭伯父说,往后阿姐写下的话本,请阿姐务必要卖给他们书坊。”温霁一本正经。 “看来,这话本还是挺好卖的。” “嗯,已经有不少人去书坊问后续故事了?郭伯父问阿姐,后面的故事什么时候交上去。” “反正都在你那里,阿霁看着办吧。”温知渝盯着那一百两的银票,嗯,不错,看来她的生活质量,在未来十年都不会下降了。 事实上,郭淮不止说了这些,可温霁却瞒了下来,他知道,阿姐很好,很多人都想知道雨齐是谁,只两万字的话本,在书坊刻意的宣传下,甚至已经连府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字了 可他不想,阿姐只当他的阿姐就够了,不需要被那么多人认识温知渝这个人,更何况阿姐本身也不喜欢和太多人相处,温霁给自己找好了理由。 “阿霁,我们出去花钱吧。” “可阿姐,家中并不缺什么。” “发工资了不去买东西,那发工资的仪式感就没有了,必须去买。” 温知渝拖着温霁去了街上,阿姐喜欢花钱,他往后得做多大的官,才能让自己的俸禄养得起阿姐啊,他阿姐不喜欢穿金戴银,却喜欢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温霁还不知道,温知渝这个行为,应该盖章为冲动消费,败家。 第16章 阿霁九岁了 温知渝来到大胤已经一年了,她从一个现代人终于勉强融入了这个时代。 温知渝打着几个鸡蛋,将蛋黄和蛋清分开,虽然这个地方没有电,没有网络,但好歹她锻炼了身体,她现在身体倍棒。 温知渝今天让李婶不必来了,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四月初十,她从那个脏污逼仄的小巷子中找到温霁的日子,温知渝将那一日定为了温霁的生辰。 今日温霁该九岁了,温知渝打算做个水果蛋糕,给温霁一点小小的美食震撼。 温霁推门而入的时候,手中提着一个小篮子,看起来还有些不高兴。 温霁走进厨房的时候,温知渝正在忙碌,看着温知渝的身影,温霁绷紧的唇线,终于露出一丝很浅的笑容“阿姐,怎么是你在做午食?李婶呢?” “我没让李婶今天来,今天不是你生辰吗?阿姐给你做个吃食,你肯定没吃过。”温知渝回头看他,然后将人招呼过来“过来帮忙。” 今日温霁生辰,温知渝是想要让他饭来张口的,可没有电动打蛋器的时代,打奶油实在是太过艰难了。 温霁走过去,将小篮子放在灶台上,接替了温知渝手中的活计。 “朝着一个方向搅拌,速度要快,等我说好了才行。” 温知渝打算去准备别的东西,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篮子,篮子不大,里面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红色小果子,看上去像是樱桃。 温知渝拿起一个吃了,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阿霁,你在哪买来的?什么果子啊?还挺好吃的。” 温霁扭头,看到了温知渝正在吃果子,略微犹豫了一下“阿姐,这不是我买的,是宋家三哥让我带回来的。”温霁的声音有些艰涩,是显而易见的不高兴。 温知渝没有在意温霁的语气,只是看着那个小篮子,果子的确好吃,可这送的人,却让人有些为难。 温知渝拿起两个果子走过去,顺手给温霁塞了一个进嘴里。 温霁还没来得及开口,温知渝吃着果子,声音却不含糊“这果子多少银子,你到时候给宋家送去吧。” “好。”温霁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中隐隐的不悦一扫而去,又想着遮掩一下“阿姐,你当真不喜欢宋三哥吗?” 宋家三郎,那个据说宋家顶顶有出息的儿子,去年回家之后,在溪源县开了一家镖局,宋家的地位也眼见着水涨船高。 温知渝不过和那个人打过几个照面,话都没说几句,没两日,温知渝就听说宋三郎喜欢她,她当时就委婉的拒绝了,可这大半年过去了,这人还是时不时送东西,这讨好,真诚而笨拙。 温知渝轻轻摇头“我还不至于连是否喜欢都分不清。” 其实,宋三郎那个人还是不错的,若是放在现代他们遇到了,温知渝说不定真的会给他一个机会,两个人说不准会有机会谈一段恋爱。 可如今,温知渝心如止水,只有她知道,她在这个世界只有十年的时间,她不会在这个地方结婚生子,更不会和人白头偕老。 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没有那么漫长,温知渝还要回家,她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太多的牵挂,只温霁一个就够了。 温霁将奶油搅拌好,温知渝就赶着他出厨房了,温霁离开了厨房就拿着银子去了宋家。 宋三郎回来之后没多久就让宋家另买了个大宅子,与原来的宅子打通之后,变成了东二巷子最大的宅子。 宋三郎看着温霁递过来的银子,眼神顿时黯淡了下来,温霁还特意说了一句“是我阿姐让人送来的。”宋三郎忍不住萎靡了神色,却又很快打起了精神,看着温霁,刚想露出个笑来,温霁却开口了。 宋三郎是知道的,温家的小少爷是个读书人,他从前是看不惯读书人的,可见过温霁之后,他又觉得,读书人也并非全都是没用的酸儒。 “宋三哥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您也是不少人心中的乘龙快婿,您不必一心放在我阿姐身上。” 宋三郎当然知道,可宋三郎就是忘不了,他离家数年回家的那一天,刚进入巷子,还没走几步,宋三郎就看到了温知渝。 穿着浅碧色衣裙的少女,双瞳剪水,眉眼漾着浅笑,撞入他的心里。 可郎有情妾无意,宋三郎这大半年的时间,半分长进都没有,可让他放弃,他却又实在不甘心。 温霁看出来了宋三郎的意思,便干脆将话说的重了一些。 “您这样,真的会让我阿姐为难,阿姐孤身一人带着我,已经十分不易了,所以阿姐一向低调,可你的所作所为带来的只是流言蜚语。” 温霁看着宋三郎陡然变化的神色,知道如今这人总算是听进去了,便满意的告辞离开了。 若是阿姐喜欢他,或许会难办一些,可阿姐不喜欢他,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蛋糕上是要插蜡烛的,如今的蜡烛都十分粗长,最后只能温知渝自己做出来九根极细的蜡烛。 终于等到了天色暗下来了,温知渝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 “好了,阿霁,生辰一年只有一次,许愿的机会也只有一次,可要抓紧机会啊。” 温霁点点头,看着蛋糕上的蜡烛,晃动着细小的火光,温霁闭上眼,在心底说出自己的心愿。 “好了,快吹蜡烛吧。” 温霁鼓起腮帮子,吹灭了蜡烛。 温知渝对自己做饭的手艺还是有几分自信的,尤其是今日,做的可都是耗费时间的精致菜色。 温霁口味偏淡,所以要鲜美,这可比用料麻烦的多,不过看起来效果不错。 “好吃吧。” “嗯,阿姐做的很好吃。” “所以以后给我好好吃饭,什么不重口腹之欲啊,那还是正常人吗?” “阿姐说的是。” 温霁一向在吃食上不讲究,前些日子还说圣人言,君子不重口腹之欲,这是阿姐变着法子说服他呢。 阿姐总想让他多在意一些事,可他只在乎阿姐啊。 “那不听圣人的,只听阿姐的。” 第17章 舍不得 小孩子长得快,温知渝原本是没什么感觉的,只记得自己每次毕业的时候,都觉得上学的时候感觉那么漫长的时间,回首看去,好像也是转瞬而逝,可如今温知渝养了温霁,才发现小孩长起来是真的快。 四年的时间能发生什么?能让一个现代人变成一个古代人,甚至已经开始忘记使用电子科技的生活了,能让温知渝作为雨齐,靠着写话本火遍大胤,郭家的书坊甚至开到了京城去,温知渝赚的银票攒了一盒又一盒,也能让她养了四年的孩子,从那个时候的一团孩子气,变成如今初显清俊的少年郎。 温霁走进家门,温知渝正在院子里晒着菜干,他马上要去参加院试了,温知渝说要给他准备些方便食物,让他考试的时候吃。 “阿姐,我回来了。”温霁走上前,站在温知渝身边。 “嗯,夫子可有说什么?”温知渝低头拨弄着筐子中的干菜。 “只说了一些院试需要注意的事情,要我们做好准备,不可掉以轻心。”温霁说的一板一眼,温知渝看着人,的确是少年的模样,可到底为什么会被她养成一个小古板啊。 “嗯,阿霁啊,你年纪小,若是考不上也没事,你这个年纪,又是第一次参加考试,若是考上了,整个大胤,你都是独一份了。” “我知道,阿姐放心,阿霁全力以赴,若是没考上也无妨。” 温知渝自诩要做一个开明的长辈,给温霁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所以她从不给温霁压力,因为温霁是个极其要强的人,自己就给了自己巨大的压力。 温知渝有时候也很不明白,她分明给了温霁富足的生活,温霁的人生已经被她改变了,他不必为了活下去而拼命了,可为什么还要这样逼迫自己呢?让自己背负着巨大的包袱前行, “你打算何时去府城啊?可和同窗说好了?”温知渝对这些事情实在是不清楚,只查清楚了她需要准备什么,她也不怕花银子,直接给温霁银票,让他别想着省钱。 “三日后就去,已经说好了,阿姐不必担心。” 温知渝点头,她的确不担心,温霁这个年纪,放在现代的话,那就是跳级的天才儿童,只要温霁在十八岁那年踏入京城,这是温霁规划好的人生,没有人能改变,包括她。 而系统,也只给了她十年的时间而已。 “阿姐不同我一起去府城吗?”温霁第一次离开温知渝这么远,到底是心中不安,担心他不在身边,阿姐身边会有危险。 “只是这几日而已,你们几个少年郎一同去,我跟着去做什么?况且,我若是去了,也不甚方便。”温知渝戳了戳温霁的额头“都这么大了,如果被人知道你还这么黏着阿姐,会被人笑话的。” 温霁闻言,眉头紧皱,似乎很是不满温知渝说的这话“不会有人笑话,阿姐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担心。” “你是我弟弟,我是你阿姐,哪里轮得到你操心啊。”温知渝只觉得无奈,当初那个听她话的小孩长大了,反过来要管着她了,而且可比她当初要凶的多。 温霁笑了笑,依然是一副乖巧的样子,转身说要去看书,温知渝试图阻拦“都这个时候了,这三天就好好休息吧,怎么还要去学习啊?” “我想要写几篇文章,好让自己保持感觉,不可懈怠。” 温知渝虽然会劝说温霁,却也不阻挠温霁,只是偶尔会感叹一下,若是她小时候也这样,她爸妈得多高兴啊。 温霁去府城参加院试的那天,虽然还是初春时节,春风还带着凉意,可天气却很晴朗,只偶尔飘过几丝白絮一样的云彩。 温知渝看着温霁坐在马车上远去,直到远离溪源县,再也看不到马车的影子。 温霁不在,家中只剩下温知渝一个人了,温知渝转念一想,干脆给李婶也放假了。 那天,温知渝院子里坐了一整天,什么都没有做,直到夜色降临的时候,温知渝终于承认,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空荡荡的,孤寂的感觉席卷了温知渝整个人。 温知渝轻叹一声,普通人都是重感情,哪怕是养个小猫小狗的,都会舍不得,更何况是个人呢? 四年的时间,她几乎觉得温霁真的成了她的弟弟,他们是真的一家人。 只是四年而已,温知渝已经开始舍不得温霁了。 原本想着潇潇洒洒的过完这十年,她就转身回家了,原本这个世界在她眼中,只是一本书,一场真实的游戏,温霁,也只是个纸片人而已。 可这个世界如此鲜活,温霁也那样真实,她现在甚至已经开始给温霁攒钱了,那些银票,或许是她最后能留给温霁的东西了。 在温霁回来的前一天,温知渝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如今只是四年而已,她还能陪着温霁好些年呢。 第18章 仕途第一步,院试 温霁从考场中出来的时候,脸色还隐隐有些惨白,他们考试的这两天,天气实在算不得晴朗,那突然而至的倒春寒,让无数人直接倒在了考场上。 温霁他们虽然坚持着考完了,但经历了这几天的寒冷,再加上那个逼仄的考场,人人都是脸色煞白的模样,温霁分到的考场还不错,至少不在臭号旁边,再加上他阿姐给他准备的面,蔬菜和肉也不少,让他这几天吃的很好。 温霁做饭的时候飘散出来的香味,不说考生了,就连巡考的,都在温霁身边经过了无数次。 郭英他们也出来了,他们现在已经无心去想考的如何了,只觉得历了一场劫难,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几日,温霁也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和他们一起去了客栈,夫子曾说过,科举考验的不仅是学识,还有一个好身体,温霁如今倒是有些庆幸了,他平日时常锻炼身体,所以虽然年纪小,却也能勉强熬过这几日。 不过往后可要好好锻炼,他还想保护阿姐呢,若是连科举考试这几日都坚持不过去,可就太过滑稽了。 温霁回到客栈,还坚持着洗了个澡,温知渝爱干净,所以温霁也喜洁,同窗早就已经躺在床上睡过去了,只有温霁沐浴之后才躺在床上睡过去。 温霁沐浴的时候,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着事情,他写下的答案有没有疏漏,以及这一次的院试,前面的两场考试考完,院试的人少了许多。 今年的题目似乎是有些难,温霁坐在浴桶中,想着在考场上晕过去之后被带走的几个考生,离着那么远了,他还能听到他们绝望的哭喊声。 还有阿姐,他很久没有见到阿姐了,也不知道阿姐在家好不好,他得尽快回去,不过府城的新鲜玩意多,要买些回去给阿姐。 阿姐这个年纪,是不是要买些脂粉啊?他家阿姐长得好,四年过去了,可他觉得阿姐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 温霁想了很多,可等到他躺在床上之后,立刻大脑一片空白的睡了过去。 温霁今年不过十二岁了,是院试中年纪最小的,院试中的考生,年纪大多都能当温霁的父亲或者爷爷了。 黄夫子曾说过,温霁平日可以藏拙,以防止引人嫉妒,可走上考场,便不能藏拙了,若温霁想要走向朝堂,那么从院试开始,温霁就要知道该怎么做。 温霁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直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 溪源县上面的府城是河州府,虽比不上江南富庶,却也并非偏远贫寒之地,所以读书人也不少,院试放榜至少也要五日后。 同窗大多都打算在府城等到五日之后,看自己是否上榜,也好在府城玩乐几日,温霁醒来的时候,已经饥肠辘辘了,郭英他们已经醒来了,还叫了吃食,招呼着温霁来吃。 “听闻这一次考试的时候,不少考生都病了,附近的医馆都人满为患了。”有人说起这事,还有些唏嘘,毕竟阅卷的大人可不管这些,状态不好,运气不好,身体不好,只要卷子写的不好都不会有人在意。 “温兄,你年纪最小,可有不适?” 温霁摇头“洗了热水澡,睡了一觉之后已经大好了,我今日去买些东西,明日就回去了。” 郭英身边坐着的秦松,家中在河州府城中也有生意,这一次住的客栈,便是秦家事先准备好的,他是一早就打听好了府城哪里热闹,有新玩意,打算去凑热闹的。 “怎么这样着急,好不容易来了府城,不多玩几日吗?” 秦松还想着多玩几日呢,谁知道温霁这么急着回去。 “嗯,阿姐还在家中等消息呢,我就不和你们一同去玩了。” 秦松还要劝几句,郭英却拉住了他,低声和秦松说话“温兄年纪本来就要比我们小,你想去的那些地方,他可不能去。” “咱们又不做那些事情,不过是去吃个酒而已,最多听个曲。” “那也不可。”郭英看着秦松“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看着你,不许你胡闹的。” 黄夫子的书院中,除却温霁这个少年天才,就属郭英和秦松的学识最好,他们比温霁略长几岁,但也不过十五六岁,当得少年英才这几个字的。 郭英为人稳重老成,有时候甚至有些古板,坐立行走都十分板正,而秦松,却是个极跳脱的人,平日里像个纨绔子弟一般,秦家生意做的好,却难出个读书人,好容易出了一个秦松,便尤其纵容,所以秦松即便聪慧,在夫子那受罚也是最多的。 秦松也不想太扫兴,再加上郭英在这坐着,他也不好和温霁争论。 “好了,知道你家阿姐在你心中最是重要。”秦松嘟囔了一声。 温霁倒是颇为认真的点头,这话不假,不过,他除了阿姐,心中也没其他人了。 河州府的府城的确热闹繁华许多,点心铺子中的点心花样都多出不少,只是价格也令人咂舌。 温霁一样样的挑过去,旁边的伙计也有些诧异,他们铺子中点心不便宜,平日来买的,大多都只是买上几块尝鲜,可这位小少爷,却几乎将铺子中的点心都买了一遍。 “就这些,烦请帮我包起来,要用那个木盒子。” 温霁来院试的时候,温知渝生怕银子不够用,除了给他平日用的碎银子,还准备了一个一百两的银票,让他别委屈了自己,温霁现在才动用这银票。 温霁提着点心盒子和收钱之后笑成一朵花的掌柜的打听“请问掌柜的,这河州府中,还有什么新鲜吃食吗?” 温霁听着掌柜的给他介绍了不少铺子,不过一天的时间,他可得抓紧时间。 温霁离开点心铺子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铺子的柜台上放着一面铜镜,身形高大,面色冷峻的男人,不止一个,从他离开客栈之后就一直跟着他。 其中一个和温霁在铜镜中突兀的对上了目光,那男人还未反应过来,温霁却已经转过身出了铺子。 没看错,的确是冲着他来的,温霁坐在租用的马车上,难得有些茫然疑惑,为何会有人盯上他呢? 第19章 平阳侯的外孙 温霁带着一马车的东西离开了河州府,回了溪源县,溪源县离着河州府不算太远,可也要走上三四天才能到。 温霁坐在马车上,手中拿着一面小镜子,不似铜镜,镜面极平滑亮堂,照着的人影也是清晰可见,据说这东西在京城都不多见,在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和贵女中可是炙手可热。 这镜子的价格也是极其贵重,这么一小块,能买上百个铜镜了,不过是买给阿姐的,再贵重也配得上阿姐,温霁看着镜子,浅浅的勾起唇角。 十二岁的少年,知书达理,已有了风度翩翩的样子,面部线条从原本的柔和正在逐渐硬朗起来,唯独笑起来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流露出几分孩子气。 温霁看着马车里满满当当的东西,他着急着赶回去,有好些东西都来不及买了,他也不知道阿姐想要些什么,不过若是他过了院试,成了秀才,和阿姐来府城的机会不会少的。 温霁闭上眼,打算休息一会儿,可没等温霁睡着,马车猛然停下了,马夫的声音有些颤抖,带着无法遮掩的害怕。 “小少爷。” 温霁掀开马车的帘子钻了出来,站在车夫旁边,十几个身形差不多的男人将马车团团围住,为首的男人,温霁还挺眼熟,站在马车上,看着那个人“你们是谁?想做什么?” 男人看着眼前的少年,很明显,年纪并不大,根据他们探查的消息,温霁今年也不过十二岁。 “请小少爷和我们走一趟。”男人声音冷沉,温霁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眼前人“好。” 温霁答应的利落,那男人微微惊异了一瞬,便低下头“小少爷,请!” 温霁跳下马车,看着马夫“老伯,请你将车上的东西送到溪源县东二巷子的温府,不可与人说起这件事,否则,我不保证他们是否会祸及您的家人。” 温霁指着为首的男人,那车夫常年赶车,也算是跑过江湖了,自然要比常人的胆量大一些,知道眼前的小少爷是在救他,忙不迭的点头“我绝不多嘴。” 马夫说着就要驾车离去,那男人看着温霁,犹豫了一下,便抬起手,示意马车可以离开了。 男人下马,看着温霁“小少爷不怕吗?” “我发现的时间只有这几日,但你们跟了我多久,我并不知晓,逃不掉,怕也无用。” 温霁站在他面前,分明身量矮小了许多,可气势却实在不容小觑。 他是不是该说,不愧是萧家的人,即便没有长在萧家,不得萧家教养,可身体内的骨血,却天生姓萧。 “更何况,我也的确想知道,你们为何会找上我,如果很危险,我自不能带你们去见阿姐。” 温霁转身,直接上了男人旁边的一匹马“走吧,带我去见你们的主子,让我明白,我一个普通的百姓,是入了哪位贵人的青眼。” 萧彦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一路走到了如今萧家护卫长的位置上,成了老王爷的心腹,萧家的人,没有他不认识,可见着温霁之后,他才明白,为何王爷一定要找回这个流落在外的外孙。 虽然是个外孙,却不比萧家的嫡系的少爷们差,或者说,远远比那些少爷们优秀。 萧彦的眼神扫过跟着他的温霁,所以,王爷才会让他来找小少爷吗? 温霁被带去的地方,离着溪源县不远,孤零零的大宅子,周围有些荒芜,那些人应该是护卫,停在宅子门口,温霁却径直上前推开门,旁人下意识想要去拦着他的动作。 “主子还未……” 温知渝不知道怎么养小孩,但是她知道让温霁自尊自强,让温霁学会为自己骄傲,所以才能名霁,风光霁月,傲骨铮铮。 “既然是你们主动找上了我,那我就是客,如果你们的主子不打算见我,请你们送我回溪源县。”温霁说完,再无人阻拦,他也进了宅子,这宅子虽然冷清,里面的人却不少,个个脚步轻快,无人言语。 温霁推开主屋的门,里面只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个棋盘,旁边坐着一个老人,那老人的长相颇为冷肃,看向温霁的眼神,也极为锋利,甚至,是不善的。 “坐吧,学过下棋吗?” 温霁走过去坐下,点头“学过一些。” “那就先下盘棋吧。” 温霁没言语,只是拿起一枚棋子落下。 屋子里极安静,只有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温霁几乎没有思考,紧跟着对方落下棋子,等到棋局过半,对面的老者已经被温霁带入了自己的掌控。 老者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却一个晃神,就乱了节奏,温霁落下一子。 “你要输了。”温霁抬眼看着眼前的老人,这是温霁的锋芒,温霁慢悠悠的开口“我略懂一二,但我也从未输过。” “嗯,不错。”老人和缓了神色,然后轻轻一点棋局“我叫萧景阳。” 温霁沉吟了几息,便开了口“平阳侯。” 萧景阳的眼神流露出一丝错愕来,似乎是没想到温霁会听到这个名字之后,迅速就联想到平阳侯。 萧景阳点点头“不错,我就是平阳侯。” 温霁依旧坐在凳子上没有动,萧景阳看着他“你既不惊讶,也不害怕,倒是比你那些叔伯兄长强的多。” 叔伯兄长,温霁心跳不由自主的快了几分,温霁当然知道,温知渝不是他的亲姐姐,他不是温知渝,那样好骗。 “那么我,应该是侯爷的什么人?” “外祖父,你,是我的亲外孙。”萧景阳盯着温霁,似乎是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来,可结果让他失望又满意,温霁脸上没有表情。 萧景阳失望于自己的失算,却又隐隐有些激动,这就是他想要的,他知道,温霁接受的,是极其普通的教导,夫子不过是一个举人罢了,而他平阳侯府的夫子,至少也是个同进士。 可如今,温霁站在他面前不卑不亢的样子,却比平阳侯府任何一个小辈都得他心。 “我很满意你,你如今就和我回平阳侯府吧,往后,你就是我萧家的人了。” 温霁拧起眉,看着萧景阳自顾自的说着话,好像完全不打算听一听他的话。 “侯爷,你可能误会了。” 第20章 为什么不开心? 温知渝收到了一马车的快递,但是却没接到人,马车夫也是来去匆匆,将东西放下就跑了。 温知渝还想多问一句,结果那车夫像是被人在身后追赶一样,转身就跑了。 温知渝看着眼前的东西,这是先送了东西,人呢?在府城和同窗去玩了? 温霁今年不过十二岁,放在现代,的确还算是小孩子,但是这个时代,十二岁都能议亲了,而且温霁的十二岁和她的十二岁可不一样,应该不用太担心吧,温知渝一边忍不住担心,一边又试图说服自己不必担心,这种复杂的心绪,只能归咎于自己可能养孩子养久了,所以心态都变成当妈的心态了。 谁知道天擦黑的时候,温霁竟回来了,温知渝有些诧异的看着温霁从门外走进来“怎么回来了?”温霁看着温知渝坐在院子里,却没有回答温知渝的问题“阿姐,太阳都要下山了,冷风也该起来了,你怎么还坐在院子中?” 小少年皱着眉,担忧和不满一览无余。 “咳咳,这不就打算回房去了吗?不是,阿霁怎么回来了?我还以为你留在府城了?既然送东西回来了,也不让车夫给我递个信。”温知渝抱怨着,这小孩子怎么回事?越来越不让人放心了。 温霁将手中的篮子放在桌子上“我是同马车一起回来的,不过听闻附近有人卖莓果,我就去买了些回来。” “院试不是才结束吗?怎么不在府城多待上几天?你们一群小孩子,想去玩的地方应该不少吧。”温知渝给温霁倒了一杯果汁,也没有问温霁这一次院试考的如何。 温霁坐在椅子上,摇头“也没什么有趣的,反正院试已经考完了,我便先行回来了。” “这两天还有些冷,有没有不舒服,没想到突然降温,早知道我就跟着你去了。”温知渝抬手摸了摸温霁的额头,有些担心这小孩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温霁捧着杯子,看着温知渝“阿姐,我可以照顾好自己。” 温知渝当然知道,毕竟温霁不仅照顾好了自己,现在都开始照顾她了。 “你这样,显得阿姐很不称职啊。”温知渝玩笑一般说着。 “不是的,如果没有阿姐,就不会有现在的我,阿姐一直都很好。”温霁认真反驳。 温霁说的话是没什么问题,但是,温知渝看着温霁拿起桌子上的一块绿豆糕咬了一口,看样子是饿了,还是忍不住伸出手,扯住了温霁的脸颊,少年模样的温霁,脸上的肉已经少到揪不起来多少了。 温霁茫然的看向温知渝“阿姐?” 温知渝揪着他的脸晃了晃“和阿姐说实话,出什么事了?看上去这么不高兴。” “我,有不高兴吗?”温霁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明明在阿姐面前有笑啊。 “我养了你这么久,还能不知道你是在真笑还是假笑啊?嗯?和阿姐说,为什么不高兴。” “这一次院试,我好像答得不是很好。”温霁胡扯了一个理由。 原来是没考好啊,也是,这小孩骨子里要强的很,尤其是在学业上,温知渝信了。 “阿霁,上次不是说过了吗?你年纪这么小,这一次就当是模拟考了,考不上也没关系,不要这么着急长大,这不是有阿姐护着你吗?”温知渝说着,就挽起袖子要去厨房“好了,不想那些了,阿姐今日给你做大餐好好补一补。” 等到温知渝出了房门,温霁脸上的笑意才彻底消散,嘴角绷成了一条直线,阿姐不是他的亲姐姐,却比任何人都对他好,更遑论他那些刚冒出来的所谓亲人。 温霁的母亲只是平阳侯萧景阳的一个庶女,是为了联姻而送出去的,嫁给了骠骑大将军的嫡长子做续弦,但怀上温霁的时候,骠骑大将军府遭劫,男丁斩首,女子幼童全都流放。 既已嫁了人,便是别家的了,平阳侯当即就弃了这个庶女,听闻流放之地苦寒,温霁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却不知为何,温霁竟然没有去流放之地,而是流落在了河州府。 温霁只问了一个问题,萧景阳为何肯定温霁就是那个孩子。 萧景阳说的十分坦诚,从一开始,平阳侯府的人就曾暗中盯着他,想看看这个孩子到底值不值得带回平阳侯府。 “你今年不过十二岁,前两场考试都名列前茅,想来院试应该也没问题,看来能在科举之上颇有建树。”所以,萧景阳需要这个能给平阳侯府光耀门楣的外孙子。 若是温霁只能当一个小乞儿,不能想办法往上爬,那他就只能在这地方当一个小乞儿,亦或者死在了哪里,只是外孙而已,平阳侯府不需要一个没价值的小少爷。 温霁只觉得可笑,平阳侯府一直盯着他,所以他饥寒交迫,命悬一线的时候,没有人出现,因为他没有价值,那个时候,他真正的亲人没有出现,只有他的阿姐出现了,给了他名字,给了他家,让他吃饱穿暖,让他念书,甚至比寻常人家的小少爷过得更松快一些。 “那我也告诉侯爷,平阳侯府的身份,我不在乎,我叫温霁,我有阿姐,侯爷不必再来找我了,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对平阳侯府来说,想来也没那么重要。” 身量未长成的少年朝着他行了一个半礼“侯爷,草民告辞。” 平阳侯没有拦着他,只是看着温霁离开了宅子,萧彦上前“侯爷,需要拦住小少爷吗?” “不必了,他如今不知权力为何,有些想法天真又愚蠢,便是将他捆着去了京城,他也不会听话的,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还会反咬我一口,狼崽子。” “那侯爷,我们就这样放任小少爷离开吗?” “再等等吧,他现在年纪的确太小了一些,现在回去,怕是一个月都活不过去,他总会走去京城的,或许那个时候,这孩子就能在京城立足了。” 若是温霁今日和他走了,萧景阳或许还觉得他是个贪图富贵的,但温霁拒绝了,甚至知晓他的身份,却没有给他面子。 “去查查,他那个姐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么巧合的领养了他,莫非也是知道他身份的?” “属下这就差人去查。” “不,你亲自去,这段时间,你就留在他身边吧,若他要回平阳侯府,现在这样可不行,一股子的市井气。”萧景阳想起温霁刚才的样子,不得不承认,那孩子实在是像极了当初的骠骑大将军。 第21章 因为阿霁很好 温霁那天晚上抱着一床被褥过来,在温知渝的床旁边打了一个地铺。 “阿霁?”温知渝看着温霁的动作,只觉得有些好笑“想和阿姐睡就直说啊,来床上睡吧。” 温霁扭脸“不可,我已经十二岁了,已是知事的事情,男女授受不亲。”温知渝摆摆手“好了,阿姐知道了,小古板。” 夜幕之下,油灯灭了之后,屋子里便半点光亮都瞧不见了,温霁悄然屏住呼吸,屋子里很安静,但是床上的声音淅淅索索的传来,让温霁觉得安心。 “阿姐,你当初为什么会养我啊?” 温霁好像知道温知渝没有睡着,小声问了一句,温知渝不解的看了看温霁“怎么突然问起这件事了?”温霁抿抿唇“我知道,我不是阿姐的亲生弟弟,可我没有告诉阿姐,阿姐可会怨我?” 温知渝打了个哈欠“就因为这个事,所以不高兴吗?” “没有不高兴,阿姐待我这样好,可我,不好。” 温霁说的这话,自是假的,他知道温知渝不是他的阿姐又如何,那是温知渝自己应了的,是温知渝亲自带着他回来的,那温知渝就只能是他阿姐。 “人人都说阿霁聪明,没想到,这件事上倒是看不清了,笨死了。” 温知渝侧过身,看着温霁“我从来就没有弟弟啊,从始至终,就只有阿霁一个。” “为什么?我有何特别之处吗?” 温知渝看着屋顶“如果四年前来问我,为什么选择你,那我会说,我别无他选,我是为了你来到这里的,如今阿霁问我,阿姐告诉你,是因为阿霁很好,很好。” 温知渝的笑声很轻,带着些许轻哄的意味“这样有没有开心一点?快睡吧,小孩子熬夜会长不高的。” 温知渝放下心来,原来是到青春期了,难免会多想,不过,男主好像是姓萧的,这个萧,到底是哪个大户人家啊?到时候要怎么相认啊?也不知道阿霁身上有没有胎记或者信物什么的。 系统,废物!温知渝乱七八糟的想着,困意上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 屋子里很黑,关上窗户之后,连月色都不见了,温霁有些庆幸,毕竟让阿姐看到他落泪就更说不清了。 几滴眼泪从温霁的鬓角划过,落在枕头里消失不见,温霁问出那话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想要阿姐怎么回答他。 可温知渝就如同这四年一样,从来不会觉得他哪里不好,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外祖父给他的万般理由都抵不过温知渝的一句,阿霁很好。 温霁闭上眼,他如今可以睡个好觉了。 第二日去见了夫子,黄夫子让他将答卷默写了一遍给他看,黄承当初也算是少年成名,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考上了举人,不过在京城见了太多脏污事儿,他又是个耿直的,干脆回乡教书去了。 但黄承那个时候却没想到,他会收一个温霁这样的学生。 “夫子,可有不妥?” 黄夫子摇摇头“并无不妥,你这张答卷,若批卷之人不过分为难,该是前三的名次。” 温霁颔首,并不意外这个结论。 “下一次乡试,是在两年后,你可打算参加?”黄承捋了捋胡须。 “学生还未想好,家中人只让我自己决定的,所以想来问问夫子的意思。” 黄承看了看温霁,以温霁的学识和能力,他相信,两年之后温霁中举的可能性极大,十四岁的举人,怕是能震惊整个大胤,可对温霁来说,太早进入官场,却不是一件好事。 “两年后的乡试,我不建议你去参加,温霁,你的学识是没问题的,可你其他的问题却非常的严重。”黄承很早就和温霁说过,温霁虽老成,却到底是个孩子,掩饰不住自己的锋芒,很容易被看出破绽来。 黄承有时候也想着,他的要求对温霁来说是否太过苛责,可温霁实在是太过优秀,黄承几乎可以预想到,这个孩子在科举考场上大放异彩,然后走上一条他想都不敢想的青云路。 所以,他只能用最高的要求去要求温霁,让温霁去做那个事事完美之人。 “五年之后再去吧,五年的时间,沉淀你的学识,同时也好好磨练你的性子,温霁,若你想入官场,你就要先学会圆滑。” 黄承是个黑白分明的人,可他却想要温霁不要分得那么清,水至清则无鱼,想要入官场,温霁就得学会弯腰,低头,黄承做不到的事情,但他觉得,温霁可以做到。 “五年。” “没错,温霁,你还有五年的时间,你也只有五年的时间。” 黄夫子看着自己的这位得意门生,或许有朝一日,他会因为教导温霁而名扬天下,但是现在,他需要好好打磨温霁这块璞玉。 温霁沉思许久,还是应了黄夫子的话“阿霁明白。” 温霁从黄夫子那里回来之后,就将自己在书房里面关了一上午,直到下午的时候才出来,和温知渝说起夫子的话。 温知渝倒是没什么意见,她也觉得,孩子那么小,给那么大的压力不好,让温霁在还长身体的年纪就去官场打拼,她是拿了什么恶毒女配剧本吗? “那也好,年纪小到底是精力不济,等到你长大些,身子骨也强壮了,有些事情也好做一些。” 温霁那一点不情愿便烟消云散了。 温知渝看出来了,温霁虽然问了夫子和她,但实际上,他自己是想早早去考的。 “怎么了?着急啊?” “并非着急,只是想要早些让自己变强一些。”他现在太弱了,从前不觉得,可平阳侯出现了,让他知道,所谓的聪敏多智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是没有对抗能力的。 “我不干涉阿霁的选择,但是这一次,阿姐希望你能不要那么着急,跑得太快容易摔跤,这条路走得稳当一些,比什么都强。” 温知渝不就因此才会被送到他身边的吗? “听阿姐的,阿姐,我想去学武。” “嗯?怎么突然要学武了?” “我身体还是太弱了一些,连考试都险些熬不住,所以我想找个师父练武。” “也好,有人选了吗?”温知渝原本也打算让温霁去比划两下子防身健体,毕竟标配男主,不都是文武双全的吗? “有,是住在附近的一个武馆师父,叫萧彦。” 第22章 武馆师父 放榜那日,温知渝起的比温霁还早,温霁走出房门的时候,温知渝正在院子里祸祸菜地,宋李氏站在旁边,一脸的无奈,想拦又不敢拦着。 “阿姐在做什么?”温霁站在温知渝身边,温知渝拨弄了一下手中的菜叶子。 “今日不是放榜吗?” “今日放榜,消息到溪源县,怎么也要个三四日,阿姐不必着急。”温霁看着自己阿姐手中已经被折腾的不成样子的菜叶子“阿姐前些日子还和我说,不过是一次考试,不必太过在意,今日自己却这般紧张。” 温知渝也不想紧张的,但她又觉得好像还能期待一下,说不定考上了呢? 温霁拽着温知渝起来“该用早食了,走了,阿姐。” “阿姐。”温霁看着温知渝用早食都心不在焉的样子,突然抬手碰了碰温知渝的指尖,温知渝回过神来。 “嗯,怎么了?” “今日我就要去找师傅了,阿姐要和我一同去吗?” 温知渝想了想“毕竟是不熟悉的人,你一个孩子去也不好,我同你一起去。” 温霁没拒绝,他觉得萧彦应该不会多话的。 萧彦在溪源县置办了一个宅子,很普通的一个宅子,只住着几个男人,对外说是开武馆的。 萧彦原本是不想这样显眼的,太过引人注目了,可温霁却是寸步不让,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他不会允许萧彦他们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温霁知道,他的阿姐虽然有时候很天真,但却不傻,况且阿姐那样在意他,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件事的不对劲。 如今家中的事情,虽然大多都是温霁做主,可一开始温霁找夫子的事情,却是温知渝一手包办的,就连他的同窗,阿姐都是清楚的,因为担心他没有爹娘,会被欺负。 温霁不缺银子,却也不大手大脚,这些都是阿姐教给他的,给他打好了最初的人脉网。 所以,温霁一直都觉得,他阿姐其实是顶顶聪明的人,不过是对他好,信任他,所以才放任他去决定家中的大小事情。 温知渝坐在房中,她今日穿着鹅黄色的衣裙,略微有些昏暗的屋子中,因着温知渝,反倒是亮堂了几分,萧彦坐在温知渝对面,坐姿十分板正,的确是个练武之人,温知渝试探着问了几个问题,毕竟萧这个姓氏,在大胤并不常见,而且这个姓氏,一听也不是个普通百姓, 温知渝知道这个名字之后,也是担心这个人会不会和温霁真正的身份有关系。 萧彦寡言,但也是有问必答,言说自己从前是给一个大户人家的少爷们当教习师父的,不过是得罪了主家,所以才会来溪源县,打算开个武官,而萧彦带来的人中,的确有一个人的老家就是溪源县,温知渝让人去打听了一下,倒也没什么特别的。 “阿姐不喜欢萧师父吗?”温霁看着温知渝“若是阿姐不放心,我就不去了。” “没有不喜欢,我又不认得他,罢了,或许就是因你而来的,去吧,练武辛苦,也别太逼着自己。” 因他而来,温霁忍不住眨眨眼,阿姐是知道什么吗?难道阿姐早就知道他身份不凡了? 其实,就算阿姐知道,他也不会多想什么,就连他所谓的外祖父都亲口说了,在他没价值的时候,会放任他去死,而阿姐救他的时候,他的确毫无价值。 温知渝的确多想了,但却没有联想到温霁,她当初只得了这么个任务,诸多细节她是全然不知,而温霁,如今也该是不知道自己身份的。 温知渝想的简单,小说里的男主都是有气运在身的,机缘都是喂到嘴边的,说不定这个也是专门被推到温霁身边的机缘。 “下一个话本,写个男主崛起的故事吧。”温知渝的思维太跳脱,温霁下意识的点点头“好。” 这件事就这样轻轻揭过去了,而温霁第二天天不亮就跑去练武了,温霁已经十二岁了,骨头都硬了,童子功是练不成了,萧彦只能用一些狠法子来练他,李婶看着温霁每日扎马步,能一直坚持到自己晕过去,再想想自家那个一天就知道耍滑头的小子,忍不住轻叹了一声。 人人都看着温家小少爷光鲜,可只有见过的人,才知道温霁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 温知渝在院子里看着,“李婶,我是不是有些狠心啊。” “姑娘怎么这样说?” “我总觉得是不是我给了他太大的压力,所以阿霁一刻都不敢放松。” “姑娘可别这样说,您也是为了小少爷好啊,要我说,我就没见过比姑娘更心善的人了。” 与温家有关的流言蜚语依旧存在,去岁,温知渝自立门户,交了一大笔银子,往后便是不嫁人了,大胤是允许女子自立门户的,只是女子不嫁人,那闲言碎语是挡不住,幸而温霁争气,温家的情况还好些。 前些日子,宋李氏还和自己的妹子说起,若是温霁这一次真的考上了秀才,她看还有谁敢说嘴。 “说起来,李婶,你家姑娘比阿霁年纪还大些吧。” “可不是,小闺女已经说了人家了。” “那大闺女呢?” 宋李氏闻言,原本是不欲说的,这不是个光彩事,她先前也瞒的紧,毕竟有些主家难免在意。 “大闺女之前说了人家,还没过门,男人就没了,夫家那边说她克夫,坏了名声。” “这和你家闺女有什么关系?”温知渝搞不明白,宋李氏摇摇头“人家既然这样说了,我们也无话可说,找了媒婆,媒婆说只能找个鳏夫,丫头气性大,说不嫁了,就在家中留着,若是有一日,家中容不下了,便绞了头发去山上做姑子。” 温知渝闻言,勾起唇角,的确气性大“婶子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才烦心?” 宋李氏的确烦心,生怕温知渝怪罪“姑娘,我这就是偶尔心烦,没耽误做事啊。” 温知渝摆摆手,看着院子里蹲马步的温霁,发起了呆,宋李氏正打算去忙。 “李婶,回去问问你家大闺女,愿意离家吗?” “我和阿霁不会一直留在溪源县,或许会去府城,甚至是京城,你不会和我们走,去问问你家大姑娘吧。” 第23章 我家秀才郎 宋李氏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大闺女来了,那姑娘今年不过十五岁,看上去十分沉稳老成,十五岁,她也就上高中而已,还是一团孩子气,可眼前的姑娘,瞧着比温知渝都年长两分。 “叫什么名?” “宋招月。”宋招月十分老实的回答到,看着眼前的温知渝,宋招月长相只能算是平凡,但村子里也有长得漂亮的姑娘,可见着温知渝之后,宋招月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样漂亮的姑娘,就像话本中仙子一样。 宋招月在村子里过得不好,她知道若是在家中待下去,迟早得去做姑子,可昨日娘回去之后,告诉了她一件想都不敢想的好事,娘的主家是好人,他们一大家子都知道,去府城,去京城,是宋招月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她连县城都没来过几次。 “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温知渝开口,宋招月鼓起勇气抬起头直视着温知渝的双眼,紧紧握住自己的双手。 温知渝看着宋招月“寻常农家倒是少有你这样有诗意的名字。” “我是家中第一个孩子,我爹拿了鸡蛋,让村里的秀才让取的。” “这样啊,名字不错,可知出自何处?” 宋招月犹豫了一下,点点头“溪山犹记,脱帽吟风,倚楼招月。” “念过书?” “不曾念过,只识得几个字。”宋招月记着她娘说过的,温家从前可是书香世家,他娘是干粗活的,可她来了,是贴身伺候主子的,一个月就能有一两银子的月钱,主子的要求自然也高。 “嗯,肯学吗?” “肯。”宋招月连忙点头。 “最后一件事,若是要跟着我们,离了溪源县,许是这辈子都回不来了,你可想好了?” “想好了,奴婢愿意,留在村子里,到最后或许也只能去当姑子,我走了,对我和家中人都是好事。”宋招月咬牙说着。 “好,那就先干上一个月吧。”温知渝没说满意还是不满意,只让人留下了。 “谢姑娘。”宋招月和宋李氏都大喜过望,温知渝略微点点头,让宋招月今日回去换上一套衣服“我屋子里有布匹,让你娘给你挑个素净的,至于这衣服。” “姑娘,我自己就能做,明个就能做出来。”宋招月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抢过了话头。 宋李氏瞪她一眼,温知渝却不怎么在意,只是笑了笑“好,那去吧。” 温霁满身大汗的回家之后才知道了这件事,温霁不解“阿姐,可家中没那么多事要做啊?” 温霁只当是阿姐想要帮一把李婶,温知渝却认真的和他说起这件事来。 “阿霁,即便你五年后参加乡试,最多三年之后,我们就得去府城,你得入官学,乡试第二年便是会试,那个时候,我们又得入京城,你往后或许得一辈子待在京城了。” “等到了京城,你身边的人鱼龙混杂,或许连个给你端茶倒水的都找不出个放心的,可在溪源县是不一样的。” 温知渝原本还想着,这些事情不着急,仔细想想也没那么重要,可如今,无数不知深浅的人出现在温霁身边,而她,也恨不能将温霁带上一条真真正正的坦荡路途。 可在温霁的人生即将开始的那时候,她就要离开了。 “阿姐不同我一起去京城吗?”眼前的小孩肉眼可见的紧绷起来“若是阿姐不去京城,我也不去。” “自是去的,不过,阿姐又不能陪你一辈子,所以当然要为你早做打算啊。” “既然阿姐觉得需要,那就将人留下吧,不过,我不需要其他人陪着,我只要阿姐陪着我,阿姐一定会长命百岁的。”温霁只说起这句话的时候,天真的像个孩子。 温知渝笑眯眯的应好,那一刻,温知渝真的起了几分永远留在这里的心思。 宋招月来了温家第三日,东二巷子人声鼎沸,温府门口更是热闹,温霁考上了,院试第二名,十二岁,河州府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秀才郎。 温霁接了自己的喜报,态度倒是自然,看上去倒也不算太惊喜,倒是温知渝,送出去的喜钱沉甸甸的不说,脸上始终是笑意盈盈的模样。 招月拿着一篮子的喜糖分发出去,他们府上的小少爷成了秀才郎呢。 东二巷子的人,不管背地里有没有说过温家的闲话,面上总是和和气气的,从前是知道温家家中有资产,如今那和气中,已然带上了几分恭敬。 明眼人都知道,温家自此以后,和他们便不一样了,宋三郎站在人群中,看着温知渝的笑容,有些落寞的叹了一口气,他当初喜欢温知渝,是真的和温霁没有关系,可如今看来,他和温知渝也是真的无缘无份。 温霁站在温知渝身侧,旁人的羡慕嫉妒在他心中掀不起一丝波澜,只是看着身旁的阿姐那样高兴的样子,温霁才觉得,这秀才郎的确是有些用处的。 温府门口的喧闹一直到了暮色落下的时候,前来贺喜的街坊四邻才逐渐散去,温知渝趁着这空档,赶忙关了大门。 “阿姐?”温知渝盯着温霁看了好一会儿,温霁刚开口,就被温知渝揪住了耳朵。 “不是说没考好吗?亏我还担心了那么久,这就是你说的没考好?” 温霁倒是反应挺快“不是第一名,自是没考好的。” 温知渝语塞,最后只是没好气的揉了温霁的头顶一把“往后可不许那样吓唬人。” 温知渝想了想今日的“盛况”,看来他们在溪源县的日子再也不复平静了。 “今日只是街坊四邻来贺喜,明日之后,怕来的人就多起来了。”温知渝想着都头疼。 “明日起,咱们就从后门出入吧,把府门给关了。”温知渝拍板定下这事。 “姑娘,这么好的事,为何要闭门谢客啊?”招月记着温知渝第一日和她说的话,若有不懂,就大胆问。 “阿霁年纪小,虽然是个秀才,可送上金银,想得庇护者不计其数,咱家不缺银钱,只是万万不能落人口舌,所以干脆就闭门谢客吧。” 温家不是什么大家族,只他们姐弟两个,倒也不怕得罪人,还是温霁干干净净的更重要一些。 第24章 挚友在侧 考上了秀才才算是有了功名在身,尤其是大胤还算是新朝,若是有了职缺,秀才也不是不能进衙门,所以如今的秀才,地位是绝不低的,尤其是温霁如今不过十二岁,更是让人觉出前途无量来。 平日里不说农家子,但凡家境稍差一些的,一旦考上秀才,便有数个商人涌去,不管是送上金银得其庇护的,还是要攀上亲事的,都不少,乱花渐欲迷人眼,考取功名,本也是为了功名利禄。 可温霁不一样,温知渝最是清楚,温霁将来绝对不会困于一个小小的溪源县,便是河州府也装不下他,她带着温霁,也算是孑然一身,倒也不怕得罪人,干脆的将人都挡在了门外。 直到郭英和秦松的到来,温霁才算是见着了外人。 “二位兄台高中,恭喜!”温霁坐在书房中,给他们泡茶,郭英看着温霁的书房,他和秦松的家境说起来都要比温霁好上许多,可家中的藏书却是比不上温家的。 书本本就贵重,温霁书房中三个摆的满满当当的书架,当是价值万金了。 秦松喝了一口茶,温霁虽然比他们年纪小,可不知为何,那声贤弟,他们实在是叫不出。 “比不上温兄,温兄这一次可是让溪源县的学子出了好大的风头,那第一名是个三十来岁的,听说你本是第一名,可因着你年纪太小,硬生生将你降到了第二名去。”秦松为温霁打抱不平,虽然第一名和第二名都是廪生,可那案首总是不一样的。 温霁闻言倒是没什么反应“这名次,我觉得已经是极好的了,既然不是案首,总归是我哪里低人一等。”郭英显然也是有些不满,但捕风捉影的事情,他也不好说什么。 “但知府大人难道不知?温兄极有可能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之人啊,这案首,无论如何也该给温兄啊。”秦松越说越来劲,这会也不担心被人听见,干脆就放肆起来了。 郭英赶忙去拦他“知府大人也是你能妄议的,闭嘴吧,你也不怕招来祸患。” 秦松不甘愿的闭上嘴,拿起旁边的点心泄愤的咬了一口,温家的点心倒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吃啊,还都是别处吃不到的。 郭英虽然拦住了秦松,可和温霁说起的时候,也是没忍住“秦兄这话虽然说的不应该,但此事的确有些蹊跷,温兄,你可有得罪过什么人?” 得罪?难道是平阳侯?毕竟十二岁的案首放在大胤也足够骇人了,难免引起京城中某些人注意,温霁虽然对案首之名并不执着,但他不喜欢平阳侯这样随意插手他的事情。 郭英只当温霁心中不快,不说温霁孩子心性,但凡科考者,哪怕是须发皆白者,也一样对那案首的名号念念不忘。 “罢了,事情既已成定局,便没什么好说的,二位兄长该是十分忙碌,今日得空了?” 秦松大大咧咧的往后一靠“别提了,我都不知道我有这么多亲戚,家中现在是人来人往,我看着,也就你这清静些。” 郭英也是十分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我和秦兄的名字都还不错,也是廪生一列,家中父母自然是极高兴,可嫁娶之事,还是早了些。” 先不谈他们没有心悦的女子,只说他们往后继续科考,如今是秀才,往后或许还会是举人,进士,如今定下婚约,不是个明智之举。 温霁点头“的确,总要是心爱之人,娶进家门才觉得欢喜。” 秦松看着温霁一本正经的样子,坏笑一声“说起来,温小少爷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啊,说说,有没有喜欢的姑娘啊?” 温霁摇头,不见半分羞窘,秦松便知道这还是个没开情窍的,便不再逗弄了,没意思。 “也不知是何种姑娘能入了温兄的眼。”郭英也难得起了好奇打探的心思,说起来,他家中也有和温霁年纪相仿的妹妹。 温霁这一次倒是答的快“自是我阿姐那样的。” 温知渝那般的,温霁不知道自己将来是否会喜欢别人,但若是有那样一个人出现,一定是阿姐那般的。 郭英倒也不惊讶,秦松倒是连连点头“温姐姐的确极好,便是府城的那些姑娘,也不见能比得上温姐姐。” 听到秦松说出姐姐二字,温霁本能的不满,郭英惯会察言观色,悄悄在下面踹了秦松一下,让他闭嘴。 “今日特意来找温兄,其实还有一件事,是关于乡试的。”郭英赶忙说起正事,将两个人的注意力拉过来,“说实话,我们二人能考取廪生,温兄功不可没。”温霁极聪慧,在学业上提点他们一二,便能让他们长足进步。 “言重了,也是两位兄长自己刻苦努力。”温霁的确觉得自己没做什么,不过是说几句话而已。 “即便温兄不觉得,但事实的确如此,若是让我自己去学,怕只是个增生吧。”秦松倒是直白“你聪明,天赋也高,这是旁人比不得的,有些时候也确实让我们走了捷径。” “所以,温兄可打算参加两年后的乡试?”郭英和秦松的年纪也不大,满打满算也不过十六岁,他们这个年纪考上秀才,已经是极好了。 “不去,先生说我性格有缺,基础不牢固,让我再等上五年,方可万无一失。”温霁早已想好,倒也不怎么犹豫此事。 郭英喝了一口茶,虽然有些失落,但也下定了决心。 “你看,我就说吧,肯定是参加五年后的乡试。”秦松倒是挺满意“如今这个时候,不急这三五年,你也是,平日稳重,怎么这个时候反倒着急起来了。” 秦松和郭英打算跟着温霁的步子走,他们家中也不反对,甚至鼎力支持,觉得和温霁搭上关系,将来肯定顺遂许多。 温霁送走了好友,温知渝站在他身边,看着远去的二人,这个年纪,分明就是一群小孩子,一个个却又故作老成,像是在玩当大人的游戏一样。 “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挚友在侧,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