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拒之门外

作品:《恒星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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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贝斯那小子百分百能红。]


    周淮事后怀疑这条消息就是纯纯毒奶。因为收到后不到三秒,这间livehouse便骤然陷入黑暗,演出戛然而止。不久前的燥热、狂欢被瞬间吸入黑洞,万籁俱寂,所有人的情绪卡在真空。


    “操?停电了?”


    这一声将寂静的壳打破,嘈杂议论汹涌而出。


    断的哪是电,分明是台上这新乐队的前途。周淮想。


    “手环灯也灭了,那这票是作废了吗?来电之后会恢复吧?”


    “要是不恢复呢?海选总共就三票,我还得给我喜欢的乐队投呢!”


    “回不来就不重投了呗,谁让他们倒霉呢。”


    对live演出而言,气氛就是一切。一旦火种被浇灭,情绪断层,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更何况,关乎成败的票数此刻已全部清零。


    确实倒霉。


    封闭的livehouse此刻成了又闷又暗的黑匣子,非议叠着非议,像相互踩踏的脚,让人愈发烦躁。


    消息里,“弹贝斯那小子”此刻还站在台上,和另外两个队友相比,他淡定得像个局外人,一只手握着琴颈,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立麦上,手指竟然还在轻轻打着拍子。


    舞台侧面闪出一些手电的光,大约是工作人员在做事故检查。微弱狭长的光线四处晃动,打在乐手身上,照不清人脸,不过光是一副模糊的身形轮廓,也实在出挑。


    这么好的天赋和条件很难不红,就像当初的秦一隅。


    可惜运气太差,遇上不可抗力。海选都过不了,乐队注定夭折。


    忽然地,那只搭在立麦上的手微微抬起,冲台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动了动手指,像招手,又像是某种意味不明的手势。


    而他对准的目标……似乎就在周淮身旁。


    刚刚听live时,他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这家伙沉默寡言,可他的手和他的眼睛一样,好像会说话。


    这让周淮不禁回想起五天前,第一次遇到这人的场面。


    那天他去邮局取了信,路上接到电话,于是一边插科打诨,一边开车回纹身店。


    “不是讨债的,但是找到你家门口了……”


    快到目的地,他在胡同口钻空儿停了车,拆开信封扫了一眼,心往下沉了沉,二话不说塞了回去,还把信封藏到了中控抽屉里。


    为了不被发现端倪,他的语气比平时夸张了不少:“那您这是碰上跟踪狂了啊!”


    下了车,一股甜香直窜鼻子。


    “嚯,这烤白薯可真香。”


    很快他转回话题,贱嗖嗖道:“该不会是哪个痴情的果儿吧?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呢。”


    电话那头骂了一句,周淮笑个不停,一抬头就瞅见一小摊儿。等他看仔细摊主的模样,脚步不由得一顿。


    “操。”


    “这年头这么帅的都出来摆摊儿了?”


    一个腿脚不大利索的老大爷也正往摊前走,周淮让了让,等在他身后,打量着眼前的帅哥。


    这人安静得反常,来客了愣是一声不吭。


    他穿了一身黑,深灰色棒球帽压得很低,半边脸被轻而易举遮住。明明就是件旧机车服外套,可套他身上又扎眼得很,模特似的,盘靓条顺,腰细腿长。


    头发也挺长。


    低头时,周淮瞧见他后脑扎起的小揪,还有他右耳戴着的一溜银色耳钉。夏末的太阳把它们照得闪闪发亮。


    盯得起劲,他忽然意识到老大爷一直没说话,张着嘴,却只伸出手比划,表情苦恼。


    眼前的冷脸帅哥盯了会儿,从口袋里伸出手,竟也熟练地打起了手语。


    “我操?”


    电话那头还没挂,声音懒懒的。


    [怎么,烤白薯长腿儿跟帅哥跑了?]


    “好家伙,”得知对方听不见,周淮也不避了,直接叹道,“还是个聋哑帅哥,太可惜了吧。”


    前头的老大爷付了钱离开。周淮伸手,指了指烤炉,比了个1,接着又顿了一下,比了个等一下的手势,询问电话那头。


    “哎秦一隅,你要不要?”


    他没注意到的是,眼前的帅哥忽然抬了头。


    “不要是吧,一会儿别馋。”


    周淮撇撇嘴,刚想重新比个1,谁知不远处,一大哥吭哧吭哧跑过来,冲帅哥摊主连声道谢。


    “谢谢你啊小伙子,得亏你帮我看摊子。这胡同最近游客太多了,上个洗手间都得排队。”


    “哑巴”帅哥低声道:“您客气了。”


    操。


    会说话??


    声音还倍儿好听!


    “老板回来了。”他扔下这句,转身要撤,“找他买吧。”


    ……


    这辈子就没这么尴尬过。


    还愣着神,耳机里秦一隅语气忽然正经了几分,带着点厌烦。


    [那胖子又来找事儿了,你先别回店里。]


    [烤白薯给我留一口。]


    电话一挂,秦一隅揉了揉太阳穴,嬉皮笑脸,趴柜台上冲地头蛇挥手,“上午好啊。”


    “又来捧场了?淮子这会儿不在,要不您改天?”


    “来个屁!”胖子一扯衣领,张嘴直接问候了一串祖宗,说来说去,还是那老三样——纹坏了,得赔钱,不赔没完!


    这是这个月第几回了?


    本来这破店就没生意,现在一看,赚的都不够敲诈的。


    秦一隅咧出一个笑:“哪儿坏了?我看看?”


    “这儿呢,你自个儿看看!”


    还真扒开衣服啊。


    眼睛好像会受伤,他干脆眯起来。


    “怎么说呢……”


    秦一隅倚在柜台,笑眯眯道:“那画儿画在纸上跟画在一摊猪肉上也不能一模一样啊,差不多得了,您体谅体谅呗。”


    胖子破口大骂:“你丫有病吧!”


    谁知秦一隅直接顺坡下驴:“可不是吗,太懂我了!这你都能看出来,知音啊!”


    他握住胖子的手,用力地摇了摇。


    胖子气得手一甩,抄起柜台边的颜料瓶直奔秦一隅脑门,“我操.你大爷!”


    这狗脾气。


    他懒得躲,眼皮都没抬一下,早做好了挨第一下就倒在地上装死碰瓷的准备。


    会打架的人比谁都清楚砸哪儿死不了人。


    但玻璃瓶并没有照预计那样砸下来。


    该不会是因为宿醉,连痛觉都出问题了吧?


    “你他妈谁啊——”


    嗯?


    秦一隅抬了眼皮,只见那肥腻的手顿在半空,被一只白皙又筋骨分明的手牢牢攥住。


    胖子刚开口,整个人就被猛地掀开,踉跄着,退了几步,跟堵快塌了的墙似的,直愣愣往后倒,没等稳住,新的一脚又直踹上来。


    “操!”


    这一脚乍一看也没使多大劲,可胖子竟直接倒地,后背撞出乓的一声响,脸上横肉皱作一团。


    他肚子生疼,脑仁嗡嗡,没来得及爬起,对方又几步上前,弯腰,扽住衣领,硬生生单手将他拖出店外。


    看上去比拖一条狗还轻松。


    秦一隅不由得挑眉。


    这利落劲儿,跟电影里的变态杀手似的。


    要不是第一眼就认出来者是谁,他都得吓一跳。


    胖子瘫坐在地,眼冒金星,脖子卡得通红,几秒后才回了些神,一回神就开骂,“你他妈什么玩意儿!操·你——”


    狠话还没放完,见对方再次抬起的脚,胖子立马怂了,本能地抬手想挡,也终于不嚷嚷了。


    那一脚终归没踹下来,落回地面。


    勒索未果的地头蛇扶着门框爬起来,眼睛往后瞟,还想越过这个狠角色的脸冲秦一隅骂几句,毕竟这丫正贱嗖嗖地对他微笑招手。


    可下一秒,眼前的人歪了下头,挡住他的视线。


    很近,他第一次抬头与这人直视。


    帽檐下,左边眉骨上钉着银色圆珠,一上一下,泛着锐利的金属光。


    这双眼看得胖子直打寒战。


    那是一双浅褐色的、狭长的眼,虹膜的中心还透着点灰,很像某种野生动物的眼睛。


    “我每天都会来。”他面无表情,声音很轻,“明天见?”


    忽略情境,这话听上去简直像一种近乎温柔的邀请。


    周淮呼哧呼哧跑回来,正撞见胖子一瘸一拐往胡同外走,边走边回头,哆哆嗦嗦,都没顾上看他。


    本来他还觉得稀奇,再一进店里,更稀奇了。


    “诶?这不是刚刚那个帮忙卖烤白薯的哑巴帅哥吗?”


    秦一隅正竖着大拇指,一听,又乐了:“弄半天是你啊。不是,怎么老是你啊?”


    “诶?”这话说得,周淮咂摸出几分不对劲,“你俩……认识?”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直接跑我家逮我那位。”


    当事人现在就杵门口,秦一隅嘴角勾着笑,看向他:“南乙,没错吧。”


    这名字实在好记。


    周淮听了眼睛都睁大了几分,冲他做出“那个果儿?”的口型。


    “果你大爷。”秦一隅抄起手边一纸巾盒就砸过去。


    南乙对此充耳不闻,自顾自回着他对自己说的上一句话,语气平淡,仿佛刚刚大打出手的另有其人。


    “我来找你,顺道帮忙。”


    秦一隅并不想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就感动到以身相许。


    他伸了个懒腰:“感谢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您的需求我干不了,上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说起上次,他还是觉得头疼。


    好像很久没遇到这么棘手的家伙了。


    每次出现都出其不意,上周更是吓他一跳。


    那天他还没睡醒,强打着精神开了门,见这人一身黑杵家门口,也和今天一样戴着帽子。


    楼道里黑咕隆咚,看不清眉眼,也就他手里拎着的酒瓶还透点儿光。


    秦一隅当时第一反应:“来要债的?”


    “不是。”对方把酒瓶扔回原处——门外装垃圾的纸箱,拍了拍手。


    秦一隅松了口气,摸了摸胸口。


    “那干嘛这副表情啊,怪吓人的。”


    虽然没看清上半张脸,但他对南乙的回答印象深刻。


    “天生的。”


    他不直视秦一隅,而是盯着他喉结处的纹身,接着视线下移,定格在手腕的纹身上,然后突兀地进行了自我介绍:“我叫南乙。”


    那天秦一隅人不清醒,南乙站他面前跟个机器人似的哐哐输出,但他没听进去几句,只记住了他的名字。


    以及,他提出的要和自己组乐队的要求。


    组乐队?


    这他妈还不如讨债。


    秦一隅跟听了大笑话似的,哈哈笑了几声:“我听见乐队这俩字儿就恶心,快别说了,一会儿吐你鞋上。”


    掘地三尺找到这儿想把他拽出去,真够疯的。


    当然了,几年前秦一隅的狂热粉丝只多不少。


    大半夜在他家小区停车场蹲点的、跑他酒店房门口砸门的、跑到后台脱衣服生扑他的,多离谱的都有。后来被踹出乐队,也有不少厂牌和制作人费尽心思想签他,威逼利诱,躲都没地儿躲。除此之外,也有因为种种传言粉转黑的神经病贴身跟踪,拿以前乐队的CD砸他脸。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力气够大,唱片也能砸出血。


    当时的他摸了一把脑门上的血,不禁感叹:“操,质量真好。”


    不提乐队俩字儿还好,一提那些糟心事儿也跟着酒劲往上翻。


    都过去这么久了,他就跟死了又没死透的人似的,一直卡在奈何桥喝孟婆汤的流程那儿,就想把那些糟心事都忘干净,所以有多少汤就想喝多少,结果喝得太猛,又把自己呛活了。


    秦一隅差点儿真吐出来。


    想到乐队,他本应该想起电吉他的嗡鸣,但满脑子都被唔唔的救护车鸣笛声占据。


    于是他索性说:“别来我家堵我,再来报警。”


    说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