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选锋

作品:《大明风流

    此刻这边堡之内。


    月朗星稀。


    一轮皎洁的明月照耀下,依靠着边墙和衣而眠的大明武士们,不少人被说话声惊醒,纷纷看了过来。


    而此时。


    沈烈眼中锋芒四射,看了看面前的李常氏,刀十三等人,将后槽牙咬的咯吱作响。


    下定了决心。


    沈烈便狠狠道:“明日一早……咱们便叫人四处打探消息,搜索敌踪……再干上一票狠的!”


    他虽然是初次领兵出征,并没有征战塞北的经验,可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在塞外打仗最重要的便是侦查。


    侦查做不好的下场就是个死,便好似当年英宗在土木堡那般两眼摸黑,连人家几万骑兵杀到了跟前也不知道。


    然后便炸营了。


    几十万大军漫山遍野的放了鸭子。


    这肃杀中。


    一片沉寂。


    众人都大吃一惊,看着这位发了狠的千户大人,那略有些狰狞的脸,心脏猛的提了起来。


    惴惴不安中。


    刀十三却发出了一声怪叫:“这一票刀某干了,在大人手下当兵……果然痛快!”


    这一声痛快,便好似道尽了宣大子弟这些年受过的窝囊气,四周围便群情激奋了起来。


    沈烈便看向了李常氏,用灼灼目光看着她娇艳的容颜,低声道:“但不知总镖头意下如何?”


    那凶狠的灼灼目光注视下,却不知为何,李常氏竟有些心慌意乱,便赶忙看了看继女,继子。


    却只见李朝花,李素素二人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李常氏便将银牙一咬,发出了一声娇斥:“平遥镖局上下……唯沈大人马首是瞻!”


    “好!”


    随着沈烈一拍大腿,当场将作战最勇猛,这群宣大子弟中最有威望刀十三破格提拔,当他当了掌班。


    见众人统一了意见,达成了一致。


    沈烈便欣喜道:“此战若再胜,沈某保各位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前途不可限量。”


    话音落。


    光宗耀祖所带来的殷切期望,让本就高涨的士气再次被点燃,沿着军堡边墙扎营的队伍中,不时响起兴奋的低喝。


    “干了!”


    “某这条命便卖给了大人!”


    群情激奋中。


    沈烈便将两个浙兵老卒也喊了过来,也升了他们二人的官,让他们也坐了掌班。


    于是几个人借着明朗的月光,凑在一起,围成一圈,一起商量着下一步该怎么走。


    可打仗这件事与走镖,街头械斗全然不同,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了半天仍是没什么好办法。


    多少年了。


    大伙都被聚散如风,骑射精湛的鞑靼骑兵打怕了,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就连两个浙兵老卒也没什么好办法。


    他们是兵。


    不是将。


    对领兵打仗也只知道个大概。


    于是议论了半天,大伙还是赞成了沈烈的部署,先沿着这长城一线向着四面八方派出侦骑,再寻机歼敌。


    一转眼天色大亮。


    三百余骑经过简单的休整,刀十三便自告奋勇,领着二十几个熟悉地形的宣府本地人,开始沿着长城两侧搜索敌踪。


    而沈烈则带着大队人马,扔驻留在这军堡中。


    开始整顿装备。


    两个浙兵老卒商量了片刻,便走过来轻声道:“大人若要殊死一搏,那便……选锋吧。”


    沈烈错愕道:“何为选锋?”


    老卒便娓娓道来:“大人明察,我浙兵每逢恶战,必以不畏生死之锐卒为选锋冲击敌阵,无往而不利。”


    沈烈心中恍然。


    这所谓的选锋,不就是敢死队么?


    “对呀!”


    这个办法好。


    冥冥中。


    脑海中好似一道闪电划过,回味着昨日那场血战,总结了一番经验,沈烈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对付鞑靼骑兵的办法。


    虽然说大明子弟在骑术上不如鞑靼人,和鞑靼人比骑射不太靠谱,可是老子马好,甲胄好,火器又犀利。


    那就挑选敢死之士,提着火枪猛冲上去,照着脑袋来一下子,十有八九可以一枪毙命。


    就算打不到人还可以打马呀。


    一窍通,百窍通。


    沈烈突然想了起来,戚大帅麾下的铳骑也是这么干的,不过戚家军铁骑装备的是粗糙简陋的三眼铳。


    三眼铳这玩意虽然便宜,可是有个致命的缺点。


    一次装填,三发齐射,打完了就只能当棍子使,而沈烈的选锋敢死队装备的是大量燧发枪。


    长短都有。


    远了用长枪,近了用短枪。


    想及此。


    沈烈嘴角便微微抽搐起来,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你不是会骑射么,可老子有火枪呀。


    老子倒要看看是你的弓箭杀伤力强,还是老子的燧发火枪的威力大。


    虽然说火枪射速不如弓箭,装填也十分繁琐,在射速上压根不是一个级别,一个照面下来若是放了空枪。


    那岂不是只能闭上眼睛等死了?


    可沈烈眼睛又转了转,想到了欧洲同时代的火枪骑兵,要解决这致命射速和装填问题。


    也简单。


    给敢死队多配几杆短枪不就行了。


    先将燧发火枪都装填好了。


    到时候。


    敌我双方骑兵交错之时,敢死队一枪打完也不必装填,再掏出一杆继续打……


    这火力不就续上了么?


    沈烈越想越是觉得这个办法好,似乎大名鼎鼎的欧洲火枪骑兵就是这么干的,这么干就是有一个缺点。


    太费钱了。


    简直是败家!


    那些在欧洲大杀四方的火枪骑兵,也大多是拥有领地的骑士和贵族,才能置办的起这一身昂贵的装备。


    可这时候也顾不上了,沈烈便点点头,按照两个老卒的提议,下令将携带的装备集中了起来。


    按照戚家军和后世部队中常用的办法,沈烈精心挑选了三十来个骑术出众的敢死队员。


    其中有一些是他从通州带来的精兵,余下的都是和鞑靼人有血海深仇,战斗意志高涨又不怕死的宣府子弟。


    人人都能熟练操作火枪。


    随着选锋成军。


    沈烈便给这些悍勇的手下配了两层甲胄,棉甲外面套上一层皮甲,如此一来负重并没有增加多少。


    可防御力却提升了不少。


    紧接着。


    沈烈又给这些人都装备了一杆燧发长枪,四杆甚至五杆燧发短枪。


    如此一来便组成了一个突击箭头,倘若遇到鞑靼骑兵,这三十几个武装到牙齿的突击队员便冲上去放枪。


    “冲上去……照着脸打!”


    沈烈发了狠,咬着牙道:“不必吝啬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