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录歌《好春光》(求追读!)

作品:《华娱时代1999

    几天后,王金花挑选出来的商演跑的差不多了。


    林轩接到范晓天的电话,跟他约时间录歌。


    《春光灿烂猪八戒》的后期已经制作完毕,预计明年一月份播出。


    林轩表示这几天都有空。两人约定明天去某个录音棚录歌。


    范晓天还神秘兮兮的说,要给他介绍大人物认识。


    “大人物?”


    林轩挂断电话,嘟囔了一句。


    之前拍戏的时候他跟陈虹约过,要一起去录歌。


    于是他打电话过去,对方正好有时间。


    …………


    第二天,林轩开车来到录音棚的位置。


    稍等了一会儿,陈虹开车到了。


    “虹姐,好久不见。”


    林轩主动上去拥抱。


    陈虹用力拍了他一下,埋怨道:“好久不见不知道来找我,都要我主动联系你。”


    林轩解释道:“这不是怕你不方便嘛。”


    “有什么不方便的,老陈这段时间都不在家。”陈虹压低声音道:


    “我跟他冷战好几个月了,他出去跟那帮狐朋狗友玩,我也正在找戏拍呢。”


    冷战!


    你俩不应该忙着生二胎嘛。


    林轩有些吃惊,随即想到《春光灿烂猪八戒》杀青的时候,陈楷歌来探班闹了点不愉快。


    “就为我那事?”林轩试探着问,见她点头,连忙摆手道:“不值得,别为这事影响你们感情。”


    陈虹皱起眉头,厌恶道:“还有其他恶心的事,而且值不值得我自己心里清楚。


    再说了,结婚都好几年了,哪还有什么感情啊。”


    林轩哑口无言,勉强挤出笑容:“姐,你这说的我都恐婚了。”


    陈虹语气不屑,直接怼道:“我还不了解你,见一個爱一个,你四十岁前能结婚就算不错的了。”


    “这话说的……”林轩被怼的无话可说,只能用笑容掩饰尴尬。


    站在门外聊了几句,两人揭过话题走进录音棚。


    …………


    跟前台小妹抱上范晓天的大名,对方查了下预约信息,然后领着他们朝会客室走去。


    推开门,范晓天坐在沙发上正跟人聊天呢。


    那人戴着黑框眼镜,穿着黑色针织衫,看起来像个文艺青年。


    不过看年纪也不小了,得有三十岁左右。


    “林轩你来啦。”


    范晓天起身跟他们打招呼,三人互相问好。


    “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今天录歌的制作人。”


    范晓天指着那位文艺中年道:“内地著名歌手,音乐制作人张哑东。”


    闻言,林轩精神一怔。


    这名字可耳熟啊。


    这不是那个前女友可以凑个足球队,而且都是大美女的音乐制作人嘛。


    范晓天继续介绍:“王妃你应该知道吧?”


    林轩笑着点头:“知道,很喜欢她的歌。”


    “王妃的第一张国语专辑,就是他给做的。人家当时刚二十多岁,你说牛不牛?”


    范晓天一顿猛夸,张哑东都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摆手示意他别说了。


    “二十多岁给王妃做专辑,那肯定牛啊。”


    林轩主动上前跟他握手。


    音乐牛也就罢了,主要是这位撩妹更牛,算是前辈啊。


    四人入座,前台小妹送上茶水。


    闲聊了一阵后,几人前往录音室。


    录影棚分为录音室和控制室。


    歌手待在录音室唱歌,制作人则在控制室对歌声进行调整。


    张哑东走进控制室,调试好设备后,说道:


    “林轩,你不要紧张,放轻松,我们先来一遍。”


    “行,没问题。”


    林轩戴上耳机,听着伴奏开始唱歌。


    “好春光,不如梦一场……”


    林轩音色不错,技巧方面也算熟练。


    张哑东听完,夸他能出专辑了。


    不过在气息控制和感情处理上,还差了点意思,需要调整。


    上午把《好春光》录制完成,看时间也差不多到饭点了。


    “中午我请客,有家鲁菜馆子味道不错,一起去尝尝。”


    范晓天主动请客吃饭,其他人没有异议,四人合开一辆车前往餐厅。


    等吃完饭回到录音棚,林轩远远的看到两个女孩站在门口张望。


    等车开近一些,他认出其中一名女孩,脸上顿时露出惊讶的表情,还悄悄看了眼张哑东。


    可惜对方近视,隔着老远没认出来。


    等四人下车,他才看清女孩的脸:“媛媛,你们来玩啊。”


    没错,林轩眼熟的那名女孩,就是“天涯票选女神”,最美周芷若竞争者——高媛媛。


    算时间,张哑东明年离婚,这时候正是他们开始接触的时候。


    他们打完招呼,张哑东开始向高媛媛介绍几人。


    不过除了范晓天外,林轩和陈虹她肯定是认识的。


    “林轩你好,我是高媛媛,特别喜欢你演的荆无命,太帅了。”


    高媛媛大大方方的伸手,脸上露出甜美的微笑。


    “谢谢,谢谢。”林轩跟她简单握了下手。


    结果一回头,发现陈虹一脸玩味的看着他。


    那笑容仿佛在说:又看上一个?


    林轩翻了个白眼,转过头去没理她。


    …………


    几人来到会客室休息。


    其他人都在聊天,只有林轩拿着曲谱默默练习。


    他要向陈虹证明,自己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渣男。


    大美媛又如何,爷不稀罕。


    可惜他的这种行为用兵法来解释,叫做欲擒故纵。


    果不其然,高媛媛在聊天的时候,总是若有若无的把目光投向林轩。


    林轩有所察觉,不过并没有受到干扰,而是专注于曲谱。


    下午要录制的是电视剧片尾曲《卷睫盼》。


    这是一首男女对唱的情歌,非常好听。


    合唱的女歌手没有变化,依然是原唱陈琳。


    她也是华语乐坛的大神级人物。


    93年发行第一张专辑《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售卖超过150万张,开局就是王炸。


    之后陆续出版多张专辑,都取得了非常优秀的成绩。


    谈起《卷睫盼》这首歌,其实有不少遗憾。


    因为剧方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歌曲母带遗失。


    而陈琳在09年纵身一跃跳楼自杀,让这首歌再也没有完整版,只有电视剧录音版。


    这成为了无数歌迷心中永远的遗憾。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陈琳带着助理来到录音棚。


    简单寒暄几句后,两人便开始录音工作。


    高媛媛还没听过林轩唱歌,觉得很有趣,便拉着朋友一起去看他们录音。


    “美是初见,燃起爱情火焰,燃烧在茫茫东海边缘随着风飞翻……”


    林轩的歌声低沉,磁性,像是说书人,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缓缓道来。


    “爱是因为你,美丽被还原,我知道有一千种可能是与你相恋……”


    陈琳的歌声柔美,清亮,像是当事人,缓缓讲述着自己的爱情故事。


    “望眼欲穿,终于走到我面前,相拥不相视,在胸襟沾满了泪水,再难阻断,这份感情到海枯到石烂……”


    合唱部分,两人的初次配合也还不错。


    试唱结束,张哑东忍不住鼓掌。


    能在第一遍就达到这个程度,两人的发挥都很优秀。


    而站在一旁凑热闹的高媛媛,则是一脸惊讶的看着林轩。


    她没想到林轩不仅长得帅,演戏不错,连唱歌也这么精通。


    虽说现在的艺人都想成为影视歌三栖艺人,但大部人都只能算硬蹭,包括那几位天王。


    真正能在这三个领域,都取得傲人成绩的寥寥无几。


    林轩已经在电视剧领域崭露头角,没想到唱歌也这么好听。


    要是给他找几首好歌,凭他的能力说不定真能大卖。


    休息一阵后,林轩和陈琳继续开始录歌,张哑东不断的指出问题。


    林轩的问题还是气息和感情,这玩意不是靠系统上课就能搞定的,还需要线下大量练习。


    陈琳则是歌曲熟练度问题,来录歌前她都没怎么练习。


    毕竟这么简单的歌,对她来说现场练几遍就好了。


    经过不断纠错,两人配合的越来越好。


    等到天色渐暗,录歌的工作终于结束。


    众人收拾好东西一起出去吃饭。


    中午没喝酒,晚上就得补上。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除了几位没喝酒的女士,其他人脸上都泛起一层嫣红。


    晚餐结束后,大家道别回家,临走前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高媛媛也主动要了林轩的电话,引得陈虹在一旁冷笑。


    …………


    “真有魅力啊,刚认识第一天就主动要电话。”


    陈虹没喝酒,她得开车把林轩送回家。


    “看着!”


    林轩懒得解释,直接掏出手机,当着陈虹的面把高媛媛的联系方式删除。


    “真删了?”陈虹有些惊讶。


    这么个大美女在面前他居然不心动?


    林轩解释道:“人家是有男朋友的,我就别瞎掺和了。”


    陈虹一翻白眼:“我还结婚有孩子呢。”


    林轩笑着道:“那你要不要回忆一下,我们之间是谁主动的呢?”


    陈虹脸色微红,却抓住他的话柄:“这么说,如果她主动……”


    林轩晃了晃手机:“所以我把她电话删了啊。”


    陈虹努了努嘴,这下她也无话可说了。


    …………


    公交车上,高媛媛和朋友坐在一起聊天。


    “媛媛,你怎么不让张哑东送你啊?”


    “他喝酒了,我怕开车危险。”


    “是吗?不过我发现你今天跟张哑东说话次数不多哎。


    你不是喜欢他的嘛,怎么一直盯着那个林轩看。”


    高媛媛沉默片刻,像是做出什么重大决定:


    “算了,他都结婚了,我还是喜欢年纪相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