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第 39 章
作品:《再陪我看一次》 《再陪我看一次》全本免费阅读
江之也又接连听了两遍,不是为了听含义,而是为了听情绪。
江晴特意来了一趟香港,把这两样东西交给她。东西是在一个密封袋里装着的,从姑姑的眼神中,她知道她虽然好奇,但绝对没拆过。
从收到至今,她没数过,就这一句话,应该听了几百遍了吧。
虽然一毕业就进了投行,但她实际不喜欢丛林法则那一套,也不认为那是一个那样的地方,她在那里学到的,更多的是合作与自律。
这或许也是爸爸坚持让她去的原因之一,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辜负他的一番苦心。
她从小就是个有韧性的人,习惯在波折中找平衡。
人在年少时植入的那些想法,确实要比后天打磨得更加根深蒂固一些。
思维发散开了,就有一点收不回去。江之也甩了甩头,连忙阻止它继续扩散。停下来后,她的手指伸向了那封信。
最常见的牛皮信封,表面很光滑,有一定厚度。一个信息社会,很少有人会写信,这也是她第一次收到爸爸写的信。
对于信封的认知,她还停留在“白事”的礼仪上。
信口一旦封住,拆的时候就难免有损伤。她又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有教人拆信的场景,拆完以后又毫发无损地封回去。
那是偷看或者窃取的行为,她不需要,这封信本来也是给她的。
但她依然还是小心翼翼地拆了信。一方面这是爸爸给她的东西,以后会越来越少,她要保存,不能让它太零碎了。
另一方面,她要表达自己的意志力。无论信的内容是什么,都不会改变她的决定,她已经辞了职,还买了机票。虽然没到破釜沉舟的程度,但已然下了决心。从这个层面来讲,也不需要着急。
最简单的红白信纸,上面有折叠的痕迹。已经没有墨水的味道了,或者说她鼻子不太灵敏。字迹是爸爸的,这个她看得真真切切。
信的内容和她猜想得很像。理论上,这么大的一件事要交代清楚,写本书都不为过,但不过两页纸,五分钟,她就看完了。
信上说他要去追求自己的生活。没有交代原因,有的只是结果,或者说是命令。爸爸很少这样给她说话,但她丝毫不恼。
很可惜,她先一步知道了真相。
就算信上都是骂她的脏话,她也不可能生气的,更何况,爸爸还一直在给她讲道理。
但这一次,她没办法再听这些道理了。以前她听话,是因为那样可以和爸爸一直在一起,而现在,她要是听了这些话,就连他的女儿也不是了,连给他送终的资格都没有了。
如果没有了那个资格,那她的想法就是简单又极端:死也要死在一起。
她之所以会拆开那封信,不是为了那个结果,而是想找寻一些过程。为什么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的世界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爸爸的生意这些年她没过问过,他们也时常在香港相遇,却一点都没察觉。她轻轻舒了一口气,相比悔恨,更多的是无力。
她现在知道了那些困境,好像也做不了什么。
还好,她问过一些学法律的同学,情况不算太糟。如果要判,最长也不会超过10年,何况现在还有无罪辩护的可能性。
留学的这些年,无法朝夕相见,情感上的交流却没断过。她自己是什么都可以告诉爸爸的,爸爸几乎也一样,除了他的生意。
她知道,他不说,不是因为不能或者是不想,是因为她不懂。一旦开始,很容易中断话题或者提出些天马行空的建议。
爸爸还会给她讲追求他的阿姨。对于再婚这件事,她一直都是持积极态度的,尤其是在看见爸爸的白头发以后。
只要爸爸喜欢,她一定也会喜欢的。或许喜欢还不够,如果他们需要,她甚至可以让渡自己的空间与爱。
已经9点半了,她约了几个要好的同事,大家知道她要离开了,都给予了各种各样的关心。有要给她内推的,还有要给她带土特产的。
所以,请客喝点酒是应该的。她们这一行,凌晨12点能下班,都算早的。遇到上市或者并购的最后几周,熬几个通宵也是司空见惯的。
所以这行里面很多也是健身狂魔,要扛下来,不止是脑子,身体也是本钱。中途转行的,身体也是劝退因素之一。
今天他们约的10点半,他们可以迟到,但她不想迟到。
在过去,她与人的交际比较随心所欲,有什么事都觉得爸爸可以搞定。但现在,她无法这么想了,这些人往后都可能是她的人脉,她需要花一些精力。
她选了个价格偏高的酒吧,点什么酒也是事先做过功课的。希望能有一个愉快的结束,更希望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进了电梯,她脑海里又浮现出那封信。爸爸是什么时候写的那封信呢?这两个月吗?如果他能给她写信,那是不是也说明,见一面不算很奢侈的想法。
那封信里没有她想要知道的答案,但她算不上失望,至少至少,他们还算彼此了解,还算心有灵犀。
按照这个层面推算,爸爸也会知道她的想法的。但她不想他猜,更不想他等,她会用行动告诉他的。
他们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他们最重要的是同仇敌忾。
这间酒吧她是第二次来。毕竟是这么重要的请客,她不想踩雷,千挑万选以后,还是想到了这里。
她酒量不错,喝酒的次数却不算多,也没有什么非要喝酒的局。在美国时,倒是朋友生日去过几次酒吧,但她相比起蹦迪,其实更喜欢蹦极。
时间宽裕时,她喜欢独自带着相机,沿着香港的街道上坡下坡,记录些寻常的时光。熟能生巧,也摸索出一套独属于自己的审美框架。
这间酒吧的顶是一些真昆虫的标本,被五颜六色的灯光打着,活灵活现的,走进去以后,也不像听起来那么毛骨悚然。但她还是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起了层鸡皮疙瘩。
前两天下了雨,这两天温度还没升上去。她穿了一件米色的紧身无袖背心,配小颗的珍珠项链,有一定的露肤度,总体是气质路线。
离12点还差一刻钟的时间,今晚的人总算到齐了。大家能百忙之中抽空来送她,她感动之余也充满了信心。
或许,她这个人运气还不错,甚至还有点能力。做得好这一件,也一定做得好下一件。
从酒吧回来,到家已经凌晨两点了。她看着收拾得还算齐整的行李箱,松了口气,要是让她现在收拾,估计只能胡乱一通。
她拿了睡衣,准备去洗澡睡觉。
水流顺着头发留到了脚底,她没有喝多,只是有点疲惫。被热水一冲,又清醒了不少。
刚刚人声鼎沸的,她没有多想,完全投入地在交际。她记得以前看过一档综艺节目,里面说洗澡时应该先洗脸再洗头,最后洗身体。但她自己的习惯是,先洗头再洗身体,最后洗脸。
她已经洗完了头,却一直没有往身上抹沐浴露,还任由着水流醍醐灌顶地冲刷。
她憋得有些难受,张了张嘴,喝到了自己的洗澡水。里面有咸咸的味道,她没有过分追究那是不是自己的眼泪,只一个劲地给神经引导,那是狂欢后的空虚,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其实让她“认亲”这件事,她不用问也知道。爸爸怕她孤独,怕她寂寞,怕她无依无靠。
但他不知道的是,她虽然很黏他,但实际算得上是一个独立而坚强的人,而且不爱哭也不怕孤独和寂寞,也不认为一个人没有了至亲,就会孤独与寂寞。
不过这也不怪爸爸,她出去了这么多年,回来的假期也不多,爸爸工作很忙,忙着赚钱,忙着养她。中国人都说闻名不如见面,他们虽然说多多的话,却见少少的面,会有认知盲区是很正常的。
她不怪爸爸没那么了解她,她自己对他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