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

作品:《我的26个男房客

    忙了一天,我确实是饿了。


    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


    我低头扒饭,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


    如果能具象的话,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


    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盯着沈言书不放。


    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


    没办法,小男人肚量小正常。


    我作为中间人,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


    除了低头吃饭以外,我又能做什么呢?


    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化敌为友。


    好好的交个朋友,岂不是对大家都好。


    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沈言书道:


    “弟弟,你多吃点饭吧,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


    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嗓音清亮:


    “没关系的,我还年轻,瘦了可以增肥,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


    沈言书神情一凝,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


    “思榆,是我年纪太大了,我......”


    “你别想这么多。”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将两人隔开。


    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


    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


    我找了个话题切入:“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让当妈一个人带,真是个好女人啊......”


    沈言书望了过去,轻声道:“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


    “妈妈带娃,活着就行,她愿意帮忙带孩子,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


    我笑着勾着他的手,故意惹他:“言书,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


    我猜他也喜欢。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


    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


    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


    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


    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和想要他照顾孩子。


    貌帅如草,贤良淑德,操持家务。


    让一朵高龄之花成为全职保夫,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


    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我不在意。


    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


    我只管端水,不论真心。


    “言书,星榆就这脾气,他小孩子一个,你犯不着为他生气。”


    “我不生气。”沈言书低声道,“我年纪是大了,比不了他们。”


    他身上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


    如果不是后天精心保养,那就是上天也眷恋他的容貌,不忍心让美人风华逝去。


    我真心道:“你不用想那么多,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老,年轻的小帅哥这么多,有气质的可不常见。”


    “思榆,你总是哄我开心。”


    “我们之间的事怎么能叫哄,我是真心觉得你漂亮。”我道,“言书,你带U盘了吗?”


    我看着他的眼眸一暗,却故意装作没看见一般,接过他递来的U盘。


    我说的是实话,我真觉得他美。


    但再美都比不过钱诱人。


    我享受和他之间拉扯的暧昧,却不愿真心实意倾听他的内心,为他负责。


    左右是沈言书自己一厢情愿倒贴我的。


    我可从来没逼迫过他半分。


    U盘上面挂了个小碗,我翻开一看,是个微缩版牛排形状的小模型。


    “这么有童趣?”


    “学生送我的。”


    “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找沈言书借钱。


    他前两天才送了我辆宝马7系,现在又眼巴巴给我配音送饭。


    纵观古今,少有这样大肚量的人。


    我收的越多,越觉得不太好开口借钱。


    小几万块对于他们这种阶级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但要是真连这点钱,我都需要开口借。


    在他心里我还算什么女人,不真成吃软饭的了......


    我不合时宜的自尊心,总是在各种奇怪的时刻发作。


    别人说我厚脸皮,我不否认。


    可我这样厚脸皮的人,多少也是有一点可笑的自尊心。


    要是这世上能有个完美的男人。


    看穿我心里的防备和窘迫。


    心甘情愿将所有家产都倒贴给我。


    顺便再自愿洗衣做饭,替我打理内务。


    说不定我就不会像现在一样窘迫自卑了。


    我强撑着的自尊心,让我送走了沈言书。


    好在他答应接下来都会来送饭。


    至少我能在他这蹭上一个礼拜的伙食。


    季星榆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抱着膝盖,坐在病床上。


    他生的干净清秀,精神不振的样子都惹人怜爱。


    我揉了揉他的发顶,在靠近的时候,他主动埋进了我的怀中。


    季星榆的声音发闷:“姐姐,你把我的日记给他看了吗?”


    我眉心一跳,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聊到这一步。


    于我而言,他精心准备的日记在我眼里只是废纸一沓。


    但对于他来说,却是小心奉上的过往。


    这种真心,被另外一个堪称情敌的男人批判审阅。


    难怪他刚刚会如此有攻击性。


    我垂眼望向他,笑着道:“怎么会,应该是他拿东西的时候看见了。”


    季星榆没说相不相信。


    他只是仰头望着我,眼里涌出的泪光和忐忑看的人揪心:


    “姐姐,他去过你家吗?”


    “言书是大学教授,他对我的工作有帮助,来我家里是为了跟我探讨工作方面的问题。”


    我微眯着眼丝毫不慌,嗓音甚至都是温柔的:


    “星榆,你要是能帮到我,我也会让你来我家。”


    刚刚还在询问的季星榆不说话了。


    他垂头丧气的像是被打蔫了的茄子。


    估计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再努力一点,能为我的事业做出贡献。


    撒谎被戳穿时,最好的办法不是认真跟他解释。


    而是将矛盾移交。


    为什么会找别的男人,还不是因为你不够优秀。


    为什么会更喜欢别人,还不是因为你给的不够多。


    只要将错误都归咎于受害方。


    我就可以享受压迫他,换来的利益与好处。


    我知道季星榆一定会自卑反省。


    我就是知道才故意这么说。


    女人口中的每一句话都带有目的。


    什么超绝钝感力。


    什么直女心思大大咧咧。


    我心里算的比谁都清楚。


    装傻转移话题能换来好处,为什么当傻根承受一切。


    眼见着季星榆的情绪愈发低落。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背,装作无意般安慰道:


    “没事的星榆,你这样也挺好,每个人都有特长,你和他的赛道不一样,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


    “姐姐,我会努力的。”季星榆低声道,“等我再爬上去一点,我能去姐姐家里,给姐姐做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