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觉得傅之余是完美的?

作品:《霍先生,你前女友给你看男科了

    “重要吗?”


    时曼看着他,又看了一眼药水。


    “所以你这次选择的是他是吗?”


    霍世宴的声音沉稳,带着丝许镇定。


    时曼看着他。


    “为什么这么问?”


    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会这么说。


    霍世宴苦笑,“当年你是我从他手里抢过来的,没想到这次你又选了他。”


    时曼皱眉,不明白他再说什么,她从始至终都没选过傅之余,他这话又是从何而来?


    “这是我的事情,跟你没关系。”


    时曼并不想回答他这个问题,如果她说解释,却显得是那么刻意。


    “你觉得傅之余就完美了?能站在这个高度的男人,又有几个是能一白到底的?时曼看一个人不要只看表面。”


    时曼打断,“霍总在背后议论别人不太好吧?传出去也不光彩,傅总是什么样的人,我并不在意,至少他从未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不是么?”端起盆就往洗手间去。


    霍世宴皱眉,“你知道他家有遗传史吗,傅家的男人没有一个活过了六十,你也不介意?”


    “好像也比你家的偏执基因要强很多,你正在把我往你母亲的那条路上逼。”


    霍世宴没在说话,眼神中闪过落寞。


    “傅之余比你更合适我,这是事实,你不愿承认罢了,霍家这么大的家族,你必须承认,你给不了傅之余能给我的。”


    时曼自始至终都清楚傅之余更加合适自己,以前是,现在也是,只是她不爱他,没办法自私的不顾他的情绪,一根筋在霍世宴这棵歪脖子树上吊着。


    现在她好不容易决定远离这颗歪脖子树了,才发现早已根深蒂固,难以抽离。


    “那又如何,最终你还是属于我的,你是我的女人,我不管你喜不喜欢他,你要记住,只要我不愿意放手,你就是我的,如果你不想牵连他和百泰,你大可试探我的底线。”


    “疯子,霍老夫人要是知道你不顾万晟的未来,这么儿戏,一定很后悔把万晟交给了你。”


    时曼慢条斯理地说着,发现他的脸色不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他发烧了。


    “你发烧了,我去叫医生给你加点药。”


    他握着时曼的手,不撒手,“让罗阳去,你陪我。”


    “霍世宴你不是孩子了,别这么幼稚。”


    不管时曼怎么说,他都不撒手,靠在她的肩膀上,身体滚烫得吓人,


    “罗阳,罗阳。”


    时曼看着他,才意识到他莫名其妙地说了那么多话,原来是在发烧,“难受不知道说?”


    他闭着眼睛,“如果说了管用的话,让我说什么都可以,可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你都避着我,把我推得远远的,然后只会更难受。”


    “……真是……”个疯子。


    罗阳听到声音进来,“怎么了时小姐?”


    “快叫医生来,他发烧了,”


    她被霍世宴禁锢着动弹不得,罗阳尴尬地挪开眼睛,“我这就去。”


    医生过来为他检查,发现他肩上的伤发炎了,为他从新换了药,


    “一个小时后如果还没退烧,记得过来找我,我给他加大剂量。”


    医生是个中年女人,她说话很温柔,慢条斯理地叮嘱,“你们这些年轻人干柴烈火的,别胡闹听到没有?他可不能在折腾了。”


    时曼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没有。”小声地说着。


    女医生笑了笑,指着霍世宴的嘴角。


    时曼看了一眼,看到他嘴角的口红,瞬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这两天他不可在情绪激动,你们克制一点,有什么随时叫我。”


    女医生离开后,时曼就郁闷了。


    好像她把他怎么样了似的,一把推开肩上的霍世宴,他打了退烧药迷迷糊糊睡着了。


    时曼怎么推得,就怎么把他扒拉回来,“还笑,还不过来帮忙。”


    罗阳躺枪,连忙上前帮忙,霍世宴尽管睡着了都没松开时曼的手。


    时曼只能被迫坐在一旁,任由他抓着自己,他是病人,她忍了。


    白圩弄好住院手续过来,看到时曼也趴床边睡着了,一瞬间和谐的有些不太现实。


    “这两别说,一个口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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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扉,一个嘴硬心软,从某些方面来说,还挺登对哈?”


    罗阳没有回应他这个问题,问到,“你可又让医院保密?”


    “我办事你放心,这家医院本来也是万晟投资的,我都搞定了,能出入这间病房的人除了我们三,就是换药的护士和主治医生,放心都交代好了。”


    “走吧,让他俩休息一下,吵嘴也挺累的。”


    罗阳笑了笑。


    白圩坏笑,“罗阳你变坏了。”


    二人离开病房,守在病房外。


    时曼小眯了一会儿醒来,霍世宴的烧已经退了,外面的天都黑了,深夜时分,窗外的世界被一层薄薄的雪覆盖,月光映照在积雪上,泛出一种银白色的光泽。


    寂静的街道没有任何声响,仿佛一切都被这美丽的雪景所吞噬。


    “下雪了?”


    时曼起身站在窗前,看着窗外飘飘摇摇的雪花摇


    摇曳曳地落下,曾经她很喜欢雪天。


    她很怕冷,却非常喜欢下雪天,因为她是在雪地里把宋宴捡回家的,从那以后每个下雪天她都很期待。


    又是一年冬天,她依旧怕冷,却好像不再那么期待下雪了。


    “下雪了吗?”


    他的声音突然响起。


    时曼回头看了霍世宴一眼,“嗯。”


    “十七年前的下雪天,你把我带回了家,我永远都记得你的手抚摸在我脸上的那抹温热,是我在濒死的太阳,温暖了我的心。”


    他知道挨饿受冻的感觉,也熬过朝不保夕东躲西藏的日子,十二岁前,他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家。


    是她给了他家的温暖,给了他什么是家人的爱,从他十二岁遇到她那一刻,他就把她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


    他曾最讨厌下雪天,因为他妈妈要挨冻去店里帮别人洗碗,他不能去学校上学因为给不起供暖费,只能自学,云港市的冬天很冷,很冷。


    他曾和母亲为了活着,过得不如普通人,直到他到了时家,才知道,原来家是温暖的,他倍感珍惜。


    视她如命,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时曼,就怕她哪天不要他了,他就没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