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卖菜干

作品:《爹不详,娘不爱,逃荒后她占山为王

    林思泠随手抓出一小撮菜干,递给对方指头大那么一块。


    “大叔你尝尝!我家菜干是家传秘制,加了不少调料的,比别家都香。尝过,你才知值不值买?”


    围观热闹的一听,这还能免费尝?不吃白不吃啊!顿时蜂拥而上。


    “小丫头,我也要买的,拿块给我尝!”


    “我也要我也要!”


    “给我尝……”


    瞬间,林思泠手上的那撮菜干被一抢而空。闻讯赶到的其他人没抢到,猛瞅地上敞开口子的菜干。


    林思泠赶紧将口袋抓起来,死死抱在自己怀里,连声嚷嚷。


    “菜干不多,不能再尝了!我这一袋有一斤多样子,70文——谁要就全部拿去。”


    抢到菜干的人,高高兴兴把菜干送进嘴里。


    不要钱的东西,吃着就是香!


    品了品味道,一个两个的,面上相继露出恍惚、惊艳的神色。


    “天,这也太好吃了呀……”


    有人低声惊呼。


    以前吃过的菜干,除了咸味,就是苦味,甚至还有霉味。


    而现在入口的菜干,嚼着有韧性,有少量水分。不咸不淡的,混合着麻辣鲜香,还有蔬菜本身自带的清甜味。


    这一口下去,不夸张地说,他能炫掉两碗划拉嗓子、难吃的糙米饭。


    “小丫头,你刚说70文?”


    一条块头大的大汉,猛地扒拉开身前碍事的人,挤到林思泠跟前。


    “给我,我全要了!”


    “什么你全要了?我先问的!”


    最先的精瘦汉子也反应过来,连忙摸钱:“小丫头,就这么点菜干,我给你包圆了!”


    70文不少。但难民营的男人们只要不怕苦,苦力钱一天最多能挣2、300文。物价飞涨,今天的70文,说不定就变成明天的5、60文。


    自然存食物,比存钱划算。


    尝过菜干的人,再次争抢着要买。如果不是官兵巡逻经过,这群脸红脖子粗的人,吵得要打起来。


    林思泠笑眯眯地。


    “叔叔伯伯们,你们别急,我家里还有菜干。明天这个时候,再带过来卖。”


    想了想,她指着块头大的那位壮汉,说:“刚才确实是这位大叔先说买的。所以,今天这袋子菜干,我卖给他。其他叔叔伯伯,要买明天这个时候来啊?”


    她想的是精明汉子虽是先问的,但既然没有先说买,她不卖给他,很有理由。


    再则现在场面混乱,


    如果其他人不服闹起来块头大的壮汉比较有威慑力。


    精瘦汉子说不出话其他人更加没理由争。只好叮咛林思泠明天一定过来卖菜干然后失望地散去。


    块头大的壮汉神清气爽。


    自觉既买到了便宜货又被林思泠捧得倍有面子。


    把70文钱数给林思泠解下腰间一条麻布口袋将菜干全部倒进自己袋里。一边倒一边乐呵呵夸。


    “小丫头会做生意!大叔姓余这周围一带有我认识的兄弟。以后你卖菜谁敢欺负你喊一声余叔我们来帮你。”


    明知是客气话林思泠当对方施恩了真诚感谢:“谢谢余叔——您以后菜干吃完了若还想着吃的话我专程给您带!”


    “好好!”


    余叔哈哈大笑提着菜干心情愉悦地去了。


    从头到尾旁观尽职尽责充当背景板的公玉谨看着林思泠笑容灿烂、一五一十数手里那一小串铜板摇了摇头。


    真不明白泠妹妹在开心什么?


    明明接受了他昨日给出的五十两银票她就可以不用这么辛苦出来卖菜了啊?


    那么大一堆蔬菜他亲眼看着她又切又腌又晒的


    这还是在没有刨出成本、钱不值钱的情况下。


    林思泠兴高采烈没有注意公玉谨表情。带着他跑去卖杂货的帐篷花30文买了5两粗盐;40文买了一口二手陶锅送四个陶碗一个旧木桶。


    然后在集市上动用私房钱花20文买了一挑柴。


    这样从今晚开始她和顾枫就能吃上热乎的菜羹了而不是一直生啃蔬菜。


    卖柴的帮忙把东西挑回帐篷。


    林思泠拉住要离开的公玉谨:“公玉哥哥你明天早点过来吃午饭。”


    她想早点去卖菜!


    这种积少成多的赚钱方式太有成就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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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玉谨失笑:“好。”


    她开心就好。


    送公玉谨出帐篷林思泠回头马不停蹄开始下一轮菜干的制作。


    晚上做饭还跑去卖水的水车旁财大气粗地拍下5文钱买回来两桶水包送那种。


    即使是难民营只要有钱看来也能过得风生水起。


    新买回来的陶锅因为是二手货无需处理。林思泠稍微清洗一下煮了半锅开水便权当消毒了。


    紧接着开始熬菜羹火堆里埋四个小红薯。


    等菜羹飘散出绿色蔬菜特有的清


    香时,红薯也烤熟了。剥开外面焦黑的一层皮,露出里面金黄饱满的红薯肉,放在碗里。


    顾枫回来,隔得老远便闻到这味。先还想是谁家能吃上这么香的烤红薯,结果走进自家帐篷,只见林思泠一脸阳光灿烂地迎上来。


    “姐姐,快洗手,咱们吃饭!”


    看着桌子上摆着的菜羹和剥好的红薯,顾枫心疼地摸了摸林思泠额汗津津的脑袋。


    这么勤快懂事的妹妹,真不知某些人是否瞎了狗眼,总是将人往死里折腾。


    她将带回来的一小袋糙米放在地上,依言去洗手。


    林思泠翻看口袋,满心惊喜:“姐姐,你今天工钱是糙米?太好了,明天我们可以吃粥了!”


    菜羹虽然不错,但有点不抵饿,吃得她脸泛绿的。还是只有米,才算正餐。


    顾枫秉持家训,严格遵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林思泠却没这种概念。


    两个人坐在桌边,林思泠眉飞色舞,一边吃,一边给顾枫讲她今天成功卖菜的丰功伟绩。


    顾枫起始默默地听,比较不习惯。后来发现这样边吃边聊,竟有说不出的自在放松,温馨感十足。


    于是,她慢慢开始附和林思泠谈天说地,也讲述自己今天碰见了什么样的病人。一顿饭吃下来,姐妹俩感情增进不少。


    晚上睡觉,顾枫拿出几个小包药粉交给林思泠。


    “妹妹,这个迷药你拿去防身。有人胆敢欺负你,你撒在他脸上,能让他当场晕倒!”


    “不过,只能维持半柱香的样子,你要抓紧时间杀了他,或者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