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七连胜!摇滚乐!

作品:《乌鸦哥征战NBA

    乌鸦长得帅吗?


    如果用三十年后龙国人的审美标准来看,并不是那回事,他顶多算个糙汉。


    但在90年代的米国,女孩们就喜欢那种阳刚之气十足的男人!


    他今晚的表现,不仅征服了球迷,还征服了看比赛的女孩儿们。


    ……


    虽然在去年,NBA超级巨星魔术师约翰逊被查出感染HIV,引起了联盟的高度重视,并让他强行退役。


    但此时联盟还没有彻底禁止球队啦啦队员和球员们接触。


    这些NBA的啦啦队员们,便属于是近水楼台,对于那些NBA的猛男们,她们便在赛后,寻找着和他们接近的机会。


    今晚的乌鸦,在这些姑娘眼里,便是行走的荷尔蒙。


    最后的那个绝杀球,更是点睛之笔,让他从默默无闻,一夜成名。


    现在几乎所有纽约的球迷都知道了篮网队身穿13号,背后写着“chen”的亚裔猛男。


    当然,现场的解说,还告诉了他们一个更朗朗上口的名称:乌鸦哥!


    ……


    “乌鸦哥,乌鸦哥,你好帅啊,跟我合个影吧。”


    “乌鸦哥,不要害羞嘛,靠近点,抱紧人家这样照出来才好看嘛。”


    “乌鸦哥,你的发型好帅,你的胡须好性感……”


    “乌鸦哥,告诉你个秘密,我家的猫会后空翻,今晚要不要上我家去看看。”


    ……


    球员通道内,美少女们将乌鸦团团围住,争相拍照。


    乌鸦很开心,正当他打算跟几个他比较中意的漂亮女孩做进一步的交流时,里克马洪来了。


    “抱歉啊,姑娘们,今晚你们的乌鸦哥怕是没空了,我们球队要去夜店庆祝……对了,如果你们想约他,打他的大哥大,这是号码。”


    马洪把乌鸦从姑娘堆里拉了出来,并勾着他的肩膀往更衣室走,一面笑着说道:“怎么样,乌鸦,打NBA的感觉好不好?只要你打出名堂,这样的姑娘多的是,想要泡明星也不是不可能……不过,要注意安全。”


    乌鸦很开心:“的确很不错,放心,这一年,我会好好帮你们的……对了,等会我们去哪家夜店?”


    ……


    这并不是一整支球队的庆祝,里克马洪只是叫了一个小团体。


    他自己、兰比尔、乌鸦还有彼得洛维奇。


    四个人乘坐着里克马洪的绝版老爷车,从布鲁克林大桥来到曼哈顿。


    “如果尼克斯球迷知道我们来他们的地盘庆祝,那么他们一定会恨得牙痒痒的!”兰比尔兴奋地说道。


    马洪开着车,笑道:“今晚我们绝杀他们的时候,尼克斯球迷就像吃了翔一样难受。”


    车行驶到第五大道,看着窗外比中环还要繁华的盛况,乌鸦不禁心潮澎湃:“总有一天,我们会让尼克斯的球迷来支持我们!”


    “乌鸦,你小子真是有志气啊。”


    “这有什么,今晚那些来找我的女孩们,其中有两个就是尼克斯球迷。”乌鸦自豪地说道。


    兰比尔附和:“乌鸦说得没错,咱们都是纽约的球队,只要干掉尼克斯,再干掉尼克斯干不掉的公牛队,拿下总冠军,纽约球迷没理由不支持我们!”


    马洪猛拍方向盘,兴奋了起来:“有查克教练和大伙,我相信这一天不远了,今晚,咱们就为事业的开端,好好喝一杯。”


    “对,好好喝一杯。”


    “喂,小白人,你怎么不说话?心情不好?失恋了?没关系,等会哥几个给你找个胸大的!”乌鸦见彼得洛维奇始终没搭话,又开始“挑逗”起来。


    彼得洛维奇依旧不理他,转头看向窗外。


    乌鸦觉得,这个球队核心多少有些高冷,不近人情。


    或许,他那种高端的技术流,有些看不上他们这些“打手”?


    ……


    作为湾仔的夜店小王子,在曼哈顿的夜店,乌鸦也玩得如鱼得水。


    他喜欢这种夜生活的节奏,白天的训练实在太无聊,晚上的比赛,好像稍微有了点意思。


    但巨大的能量依旧需要发泄,不能打拳,不能去砍人,那就只能在夜店疯狂了。


    ……


    五连胜的篮网队还在赢球!


    六连胜,七连胜!


    他们登顶了联盟第一,彼得洛维奇的得分虽然稍微有所下降,但依旧力压乔丹,排名第一。


    乌鸦有了更多的登场时间,更好的表现,球迷们越来越喜欢他了。


    篮网队的上座率正在飙升。


    ……


    在胜利之中,一切都是美好的。


    训练,也不再乏味。


    这一天,篮网队宽大的训练场上,兰比尔提来了一台巨大的放音机,代替了他平时听歌的耳机。


    在里面放上磁带,快节奏的歌声响遍了训练馆。


    “Oh,lifeisbigger(哦,生命太高贵)


    It\‘sbiggerthanyou(相对于你,它更重要)


    Andyouarenotme(你不是我,你怎会了解)


    ThelengthsthatIwillgoto(我会完成那段旅程)


    ……”


    乌鸦觉得这歌挺有节奏,挺好听,便凑了过来,最主要他想看看这台大音响,音质怎么这么好。


    “怎么样,乌鸦,这歌好听吧?”兰比尔走了过来。


    “还可以,谁唱的?”乌鸦很随意地问道。


    他喜欢听歌,或者说,NBA的球员都喜欢听歌,他们训练时候都带着耳机,跟着歌曲的节奏来运转,这是一个传统。


    更或者说,90年代的人们,都喜欢听歌。


    那可是摇滚乐队百花齐放的巅峰年代。


    “【R.E.M】,LosingMyReligion”兰比尔告知了乐队名和歌名。


    乌鸦点了点头。


    “乌鸦,你有喜欢的乐队吗?”兰比尔继续问道。


    “当然!”


    “是哪支?”


    “Beyond!”


    “没听说过……”


    “我们HK的乐队……”


    “你有磁带吗?”


    “当然有啊。”


    “改天带来听听,我可太喜欢摇滚了!”


    “那就明天,明天也是训练日。”


    ……


    乌鸦觉得,生活正在从无聊变得有趣。


    无聊的地方在于篮球。


    而有趣的地方,则在于这群队友。


    没有比赛和训练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喝酒,一起去泡妞,一起去惹是生非,一起吃美食……


    一起谈论女明星,谈论音乐。


    和HK那种“刀光剑影”的生活相比,这里很安逸。


    某些时候,乌鸦觉得,他快要把兰比尔当成兄弟了。


    不,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每当有这种念头,乌鸦当即便立刻进行了否定!


    他不需要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