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包身工》刊背,
作品:《我在民国写小说》 费中绪不知道手机是什么,也不知道暖气是什么,这书里写到的很多东西,他都不懂但这并不影响他看下去。曹可欣死前,看到了周围人惊慌的表情,他们都在打电话,有报警的,也有叫救护车的。也不知道救护车什么时候能来曹可欣失去意识,然后又被疼醒。自己还能过来,自己没有死!她喜出望外,睁开眼睛看到的,却不是洁白干净的病房,而是肪脏昏暗的大通铺,还有一个脸蛋上满是皲裂的小姑娘担忧地看着她:“曹大丫,你没事吧?曹可欣怀疑自己在做梦,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快些醒过来,但事实证明,她并不是在做梦。阵阵的臭味传进她鼻子里,身上的疼痛和饥,饿感更是让她难以入睡…这一切太真实了!
所以,她穿越了?
她穿成了谁?穿到了古代?
曹可欣正这么想着,她这身体的原主的记忆,就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这身体的原主,是一个普通农家女,因为家里太穷,才十四岁,就被“同乡”带着出来打工
这十四岁,还是虚岁。
而她们这些女工,在工厂里吃得差就算了,每天还要工作十六个小时!曹大丫身体本就不好,来工厂以后,每天只能吃豆渣饼,却还要高强度工作,再加上最近天冷…她一不小心就病了,可即便她病了,她也必须工作,因为她干活太慢,还被监工打了一顿,然后不给饭吃。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曹大丫胆子小性格软,她床铺里的稻草还被人偷走了一半,以至于她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冷。又冷又饿还发高烧,又受了伤…曹大丫就这么一命鸣呼,从她身体里醒来的人,变成了曹可欣。用童工是犯法的!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也违反了劳动法!她这个年纪,应该在读中学!曹可欣心里闪过各种念头,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声音,监工来叫她们起床了。曹可欣不想起来,但拥有曹大丫记忆的她,知道若是不起来,那她就吃不上早饭了她咬牙爬起来,然后吃到了她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豆渣混合着杂七杂八的陈粮煮了一大锅粥,瞧着比猪食还恶心,但她身边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曹可欣不想吃,但她太饿太饿了,她从来没有这么饿过。她这身体还非常瘦,她怕自己不吃,会被饿死.
她不想死。
曹可欣喝了一大碗“猪食”,她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减肥时吃的水煮鸡胸肉,是绝顶美味。食物难吃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她还要面临繁重的工作。她们容貌憔悴,头发枯黄,胳膊细瘦细瘦的,手指却因为长冻疮而有些肿大,还有人手上的冻疮已经烂掉曹可欣手上的冻疮,就让她又痒又疼。她上辈子读高三时,是最辛苦的,每天的学习时间非常长,但她不需要挨饿受冻!她们这些女工要做的工作很简单,但很枯燥,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停
她一停下,就会被监工训斥,还会挨打。
眼前一阵阵发晕,曹可欣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在生病,她这具身体还透支严重,
继续这么下去,她会死的!
曹可欣开始寻找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她运气很好,很快就得到一个机会。
这家工厂的管事来巡视工厂,曹可欣冲出去自荐:“张管事,我识字,还会算数,你需要帮忙的人吗?
那管事的闻言一愣,目光落在曹可欣脸上。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中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情复杂。
别人如何想他不知道,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道:“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子,他已经拿到有些日子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道后续,可惜桑小姐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了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姐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中绪开口。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花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种种
曹可欣衣食无忧,费中绪也一样。
富贵家庭出身的他,是不用饿肚子的,也不缺肉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入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曹可欣的处境更是糟糕,费中绪想知道,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费中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双面魔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二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斯憙,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导着桑小烟写小说,他们子很着写。”黄培或道:“自以 《双面廉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入本武使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摩教、写各种高莎如典虫、而等《直假千金》火爆超来,就出现了写“算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伯高广喜爱的安室会深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晚,等儿子长大,她让自己的养子婴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毒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峰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白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自行车一路往前,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谭峥泓停下了:“桑小姐,我们买点煎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带去吧。“好。”桑景云笑着开口。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带了一些吃食过去,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可以用来装煎饺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要等下一锅才够数,得等一等,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桑小姐,这煎饺看着就好吃,你快尝尝,你吃不完的,我来吃。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但再吃十个煎饺,也是没有问题的。
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我吃三个就行,你趁热吃。”
他们吃煎饺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穿成包身工》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