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第二十三章
作品:《错嫁耽美文黑莲花魔种后被迫攻略》 只见眼前的人缓缓俯下身来,长发从身侧倾泻而下,深邃乌黑的眸子流露一丝阴鸷。二人的距离拉近,鼻息交错间,那道握在朝佩手上的力度加紧,正在朝佩吓得冒冷汗的时候,他幽幽开口道:
“从前只知道邹廷炫的妻子是个美人,倒也不知道原来是个风吹就倒还要靠药物维持性命的病患。”
“知道了这件事,我倒也没有多震惊,只是震惊你真的会连命都不要,还敢吃水果?”
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强调,她是邹廷炫的妻子这回事,但是现下——
朝佩顺着他那道冰凉的目光缓缓挪向自己手中握着那被啃咬了一大口的苹果...
合着,她这脆皮身体连水果都不能吃?!
好似做错了事的朝佩咬紧唇畔,紧张地看着邵季涯夺走她手中的苹果。
“戒口。”
他转身将水果精准地丢出半开的窗外——
“哎哟!哪个小崽子搁那高空抛物啊喂!砸死你大爷了!”
客栈楼下熙攘的大街上某个被苹果砸中的大怨种在大声叫嚣。
朝佩头皮发麻:“!高空抛物可不好!分分钟砸死人!”还是她咬了半口的苹果!万一查DNA,不就知道是谁高空抛物了吗?那会被追责的!
随后她一拍脑门,懊恼嘟囔道:“靠...我忘了。”她穿了,这个世界没有高科技,更没有DNA,谈何追责。
就算那被砸的大怨种真的追上门来追究,看到邵季涯这么个疯批杀手,估计都能退避三舍,直接吓得转身就跑吧!
只见始作俑者无所谓地跨步稳坐在圆凳上悠闲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目光随意一瞥,抬指揉捏着朝佩的药包。
“放心,就这力度,还砸不死人。”他眼捎扫过朝佩那张充满哀怨的脸。
朝佩:“...”
好吧,邵季涯作为一个冷傲拽酷的杀手,既然从他嘴里能说出来这句话,的确已经足够宽慰到她的心了。
毕竟...
他要真下狠手,别说砸死那人,就连那人脑瓜都能精准开瓢成八瓣。
在朝佩还在东想西想的时候,邵季涯已经拎着那袋药走出了房门,“衣裙在衣柜,不知道女子都喜欢穿哪种款式的衣裙,便让店里的夫人帮忙挑了几件。”
没等朝佩应好,这人就干净利落,眼神都不留,直接给她把门给关上了...
哎?
朝佩爬了起来,打开了衣柜。
不禁感叹...邵季涯是真的好有钱,给她买的这几件衣裙无论设计、色泽、材质还是手感,摸上去,都超棒!
这得花不少钱吧?
且不管这邵季涯为什么会突然转换了那死德性突然对她这么好,没杀了她还留着她,但是她还是没有忘记,在书中的他是个怎样心狠手辣的反派角色。
反派对人的好,不能就一定认为他是真的好。
但是她也没有敢把他想得太坏,毕竟,他还是她要攻略的人,要是把对方一直想作大恶魔,她怕她会害怕靠近他,更不要说要攻略他了,估计还得躲他几里地。
朝佩挑了一条浅绿色的衣裙,粗略地给自己梳挽头发,便打算出去找邵季涯。
走了几步,又跑回梳妆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的朝佩有些抓狂——
为什么,邵季涯那家伙,头发都是随意挽的,就能挽出一副惊世骇俗、俊美得人神共愤的模样,而她...看起来就像是个疯婆子?
不公平,不公平,虽然作者给了他悲惨的命运,却是给了他超绝的生存技能(杀人),以及那张超绝的脸蛋...
真是让她这个身体脆皮还没鬼用的炮灰女配羡慕嫉妒恨呐!
*
客栈内人群熙攘,因着昨日这里又迎来了几位贵客,投栈的人便又更多了些。
朝佩下楼的时候,邵季涯在一楼用餐。
他安静地坐在靠窗位,微风吹动他的长发和衣袂,那把曾经嗜尽腥血的幸殇剑被他横放在木桌之上。垂落桌沿带着鬼魅图案的剑穗随风飘摇,窗外大街人来人往,熙攘热闹,然而在那一刻,朝佩只觉得他就像是跟这片烟火人间格格不入的一片阴影。
是个即便身着白袍,依旧是个充满戾气的阴郁少年。
也许此刻,现在,这片阴影,依旧不足为惧,但是将来,他将会成为笼罩三界的暗邪阴影——超级大反派。走的每一寸路和周遭空气都自带血腥的那种...然后他会对本文的万人迷男主进行一番强取豪夺(朝佩脑补脸)...
邵季涯点的菜式不多,总共三碟,蔬菜为主。
唯一点的一碟清炒排骨,并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显然,他并不是点给自己吃的。
邵季涯不爱吃肉。
但是,不爱吃肉的人,偏偏是个杀人如麻的杀手,周身布满戾气。
他指骨分明的手在用筷子夹着菜,明明这就是一双握剑杀人的手,看在朝佩眼里,他握筷子就像是在握剑,手起“筷”落,精准得吃饭就像是在捕猎的猎人。
朝佩四下看了看,从隔壁搬了张凳子,挪到了邵季涯身边落座。
他明明没有请她吃饭的意思,倒是她自己贴上来了。
邵季涯冷眼看着她一番行云流水的动作,她甚至是毫不犹豫地坐在了他的身边而不是他对面,便是那道浅绿色的衣角都搭到了他的腿侧。
朝佩接过小二新添的碗筷,看了眼桌上的菜,侧着头观望了神色淡漠的邵季涯两眼,试探性开口说道:“这排骨...”
没等她说完,一道幽深的目光就盯着她看了。
“想吃就吃。”
朝佩咬着筷子在他身边笑得乐开了花,兄嘚,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从来觉得邵季涯没有温度的朝佩,现在觉得他很有温度,太有温度了!毕竟是米饭班主,能没温度吗?不干掉她,还给她肉吃,对于她这等九死一生的人来说,真的是太好了。虽然不知道肉里有没有下毒,但是...
哎算了,反正要是能意外死了加卡个bug,结束这趟穿书之旅回家,倒也不错,好过拖着这副林黛玉的身体吐到血库都空...最后成为一具——干尸?
但前提是,她得成为一只饱死鬼。
身边的邵季涯见她一听到吃的,便是笑弯了眼,“好呀好呀。”对着他傻笑了片刻,发现自己对着笑的对象没有回馈任何表情,她就又僵了笑意,抿了抿嘴,转过头去,夹着肉低头猛吃。
朝佩将肉都塞满了嘴,腮帮子一股一股,嚼了不到片刻,便能“突突”脱骨,毫无吃相。但是看她吃得这么香,便是让一旁的邵季涯都觉得,这碟清炒排骨,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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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清炒排骨,更像是人间时下流行菜品——爆炒小龙虾。
她是怎么做到,在吃的这个点上面,开心变幻得那么多小表情。
这些东西,有这么好吃吗?
邵季涯厌恶吃食。
他甚至讨厌自己是个人。
不知道隔壁还在讨厌自己是个人的时候,朝佩已经三下五除二盘完了一碟排骨。
说实话,如果她知道隔壁这位讨厌自己是个人,她估计会激动到想要跟他提前剧透。
现在的邵季涯他保准会是个人,以后,便会成为人人都害怕的魔...
至于魔嘛,魔是不用吃东西的,至少不碰凡食,而是...以仙、妖、人、鲜血以及恶魂为食。
这的确符合他不喜欢做人,更喜欢做“非人类”的独特邪恶形象。
朝佩扒完最后一口饭的时候,又来了几个人走进客栈。
“靠!刚刚不知道是哪个兔崽子,用个烂苹果砸老子的头!爷的脑壳都给他砸出窟窿了!”一个刚进来就口吐芬芳的抠脚大汉,挑了个中间位在那吼。
朝佩放碗筷的手一顿,嘴里嘟囔:“苹果...?”
好熟悉。
一旁有目睹事情经过的人开口说道:“谁让你刚刚当众欺负人家的孩子!活该!”
“什么什么!要你多管闲事!就那屁大点的娃娃敢挡爷的路!爷只是在清理路障罢了!”那抠脚大汉喝了碗酒,口水乱喷,面色可恶。
“那就活该你被砸!娃娃都欺负,你没人性!”
“...”
原来...邵季涯是顺手保护了一个孩子,解决了一件恶霸欺人事件。
朝佩看了眼身边漠然得就像是个没事人一样的邵季涯。
她不禁开口道:“你干的...确实是件好事,我刚错怪你高空抛物了,你大人不计小人过?”
邵季涯看着她微笑道:“我可不敢怪你。”
这道笑容和煦,却更像是笑里藏刀。
朝佩选择性忽略,抬手拍在他的肩膀,说道:“害!我说我错了,原谅我好么?”
...他没有反应。
试图缓解气氛无效——
“噗——”
只觉得身后哪处有人喷了茶水。
朝佩困惑皱眉四下扫了几眼,嗯?是她的幻觉么?怎么感觉有人在时刻关注着他们这边?
邵季涯眸光骤变,慢慢收敛了笑容,将她搭在他肩上的手拉了下来。
顿时,俩人便是大眼瞪小眼,处于死亡对视的尴尬局面中。
完了,尴尬了,刚刚大胆旁敲侧击地表白了一番,结果这家伙并不领情?并不!冷漠得想块没表情的冰块脸!
好难攻略啊...
朝佩强压哭丧脸,露出个笑脸试图转移话题:“你...喜欢孩子?”
邵季涯不假思索:“不喜欢。”
“那你,会那么好心救他们?”杀手救人哎,这点怎么想怎么奇怪!而且还是救一个素未谋面的孩子!量他邵季涯爷不会突然大发善心。
“救,不等于喜欢。”他看着她,一字一句说道,神色如常,眉目疏冷淡漠。
随后,邵季涯在她的眼中,捕获到一闪而过的异样情绪...
呵,真是奇怪,她到底是在...失落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