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6章 诡异的强奸案
作品:《问鼎:从一等功臣到权力巅峰》 转眼间,日子又过去了好几天。
正月十八的午后,锦城的阳光带着初春的柔和,透过省政法委办公楼的落地窗,斜斜地洒进沈青云的办公室。
窗台上的两盆绿萝被晒得舒展,叶片上的水珠折射出细碎的光,却没能驱散办公室里的凝重。沈青云的办公桌上,摊着刚从林文龙案里整理出的线索笔记,红笔圈出的林东峰三个字,像一块沉甸甸的石头压在纸页上。
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指尖还残留着墨水的凉意,正要拿起茶杯喝口温水,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敲响,传来陈阳的声音:“沈书记,省法院那边送过来一份卷宗,说是加急的,林尚文院长让我务必今天交给您。”
“进来。”
沈青云放下茶杯,目光转向门口。
陈阳抱着一个厚厚的牛皮纸卷宗走进来,卷宗边角被反复摩挲过,显得有些毛糙。
他把卷宗轻轻放在沈青云的办公桌一角,手指下意识地蹭了蹭标签,这段时间跟着沈青云处理林文龙的事,他知道“加急卷宗”往往意味着棘手,生怕自己动作重了打扰到沈书记的思绪。
“林院长没说具体情况?”
沈青云拿起卷宗,指尖触到牛皮纸的纹路,能感觉到里面纸张的厚度。
“没细说,就说案子有点特殊,法院这边受理后争议挺大,想请您从政法系统统筹的角度给点意见。”
陈阳站在桌旁,微微低着头说道:“我听法院办公室的人说,这案子涉及媒体采访,还有当事人准备直播,传得有点热闹。”
沈青云闻言皱了皱眉头,拆开卷宗的封绳。
第一页是案件基本信息表,受害者冯娟的照片贴在右上角,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梳着利落的短发,穿着职业套装,眼神里透着一股干练,不过说实话,长相很一般。
犯罪嫌疑人是她的老板,锦城某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张启明,照片里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看着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中年油腻男。
“科技公司人事主管被老板灌醉强奸,案发一周后报案。”
沈青云轻声念着案由,手指往下翻,目光落在卷宗内容上面,瞳孔却微微一缩:案发时,冯娟被张启明抱进酒店房间,监控显示其双手环绕张启明脖颈,姿态未显抗拒。
他停下翻页的动作,指尖在这句话上轻轻敲了敲。
从事政法工作二十多年,他见过不少性侵案的监控记录,受害者在应激状态下的反应千差万别,有的会激烈反抗,有的会因恐惧僵住,但“双手环绕施暴者脖颈”的情况,确实少见。是冯娟当时意识模糊,本能地寻求支撑?
还是有其他隐情?
沈青云拿起旁边的放大镜,凑近看附在卷宗里的监控截图。
截图是酒店走廊的监控拍的,凌晨两点多,张启明抱着冯娟走在走廊里,冯娟的头靠在他肩上,双手确实紧紧环着他的脖子,双腿微微弯曲。
从画面上看,更像情侣间的亲密动作,而非强迫。
但再看张启明的表情,嘴角没有笑意,眉头皱着,脚步急促,又透着几分慌乱。
“矛盾的细节。”
沈青云低声自语,把放大镜放在桌上,继续往下翻。
下一页是关键证据清单,第一条写着“酒店隔壁住客录制的两分钟语音,内容包含女性哭泣声、争执声及疑似性侵的声响”。
他注意到备注栏里写着“语音不完整,开头和结尾都很模糊,住客称当时太害怕,只录了一部分’”。
这又是一个疑点,沈青云的手指在上面敲了敲,是住客真的害怕没录完整,还是有人故意剪辑,只保留对冯娟有利的部分?
他想起之前办过的一起敲诈案,当事人就是通过剪辑录音伪造证据,试图栽赃对方。
但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冯娟动过手脚,不能轻易下结论,只能先记下来。
再往下翻,是冯娟的询问笔录。
她在笔录里说,饭局上张启明以谈晋升为由劝她喝酒,她喝了三杯红酒后就意识模糊,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酒店房间,张启明正压在她身上,她挣扎时被张启明按住,后来趁张启明去卫生间,她才逃出来,躲在酒店楼梯间哭了很久,因为害怕丢工作,犹豫了一周才报案。
但紧接着的是张启明的供述,他说冯娟是自愿和他去酒店,两人之前在公司就有暧昧,饭局上冯娟主动喝了不少酒,还跟他说想换个大点的房子,去酒店的路上冯娟一直抱着他的脖子,进房间后也是自愿发生关系,后来冯娟突然变卦,说“要么给她两千万补偿和公司股份,要么就报案”,他觉得冯娟是敲诈,所以没答应。
两份笔录截然相反,沈青云的眉头越皱越紧。
他翻到卷宗里的“谈判记录”,案发后第三天,冯娟的律师和张启明的律师在律所谈判,录音显示冯娟提出“两千万现金加公司百分之五股份”的要求,称“只要满足,就撤案并签署保密协议”,张启明的律师当场拒绝,说“这是敲诈,我们会报警”。
谈判破裂后,冯娟才去公安局正式报案。
“报案时间在谈判破裂后,动机确实值得怀疑。”
沈青云靠在椅背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发现水已经凉了。
他看着窗外的街景,楼下的省委大院里,几个工作人员正抱着文件匆匆走过,阳光洒在他们的肩上,却照不进这卷宗里的迷雾。
作为政法书记,他不能仅凭动机可疑就否定冯娟的诉求,毕竟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猜测。但这些疑点又像一根根刺,扎在他心里,让他无法忽视。
如果冯娟真的是被强奸,那必须还她公道。
但如果她是利用“性侵”名义敲诈,那不仅会冤枉张启明,还会消耗公众对受害者的信任,让真正的受害者更难维权。
“陈阳。”
沈青云朝门口喊了一声。
陈阳很快走进来:“沈书记,您吩咐。”
“给省法院林尚文院长打个电话,让他现在过来一趟,我要跟他聊聊这个案子。”
沈青云指了指桌上的卷宗,缓缓说道:“另外,让公安厅的技术部门把卷宗里的语音证据调过去,复核一下有没有剪辑痕迹,还有酒店监控的原始录像,也让他们重新看一遍,注意细节,比如冯娟的眼神、张启明的手部动作。”
“好的,我现在就办。”
陈阳点点头,转身出去时,特意把门轻轻带上,生怕打扰到沈青云继续梳理案情。
沈青云重新拿起卷宗,翻到最后几页,看到附在后面的媒体报道汇总。
按照上面的说法,现在有几十家全国各地的媒体采访了冯娟,标题大多是“职场女性遭老板性侵,勇敢站出来维权”“科技公司上市前夕爆丑闻,受害者寻求公道”,冯娟在采访里声泪俱下,说“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让更多职场女性敢于反抗”。
但最让他在意的是卷宗末尾的一张便签,是法院书记员手写的:“冯娟近期与三家美妆品牌商洽谈直播带货合作,计划以维权女性人设开启直播,商家已预付定金。”
看到“直播带货”四个字,沈青云的手指猛地攥紧了卷宗,纸页被捏出几道褶皱。
如果冯娟真的是受害者,通过媒体发声维权无可厚非,但直播带货这种事情却让整个事件的性质变得复杂。
是单纯的维权,还是借自己“受害者”身份谋利?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不能被这些表象左右,必须回归法律本身。
不管冯娟的动机是什么,只要张启明的行为构成强奸,就必须依法惩处。
如果冯娟涉嫌敲诈,也要拿出证据,不能凭猜测定罪,这才是政法工作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