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 5 章

作品:《西行徒

    1.


    那天我摔得是真的不轻,一上午都站在后面听课,老师问我怎么不回座位上坐着,我说是因为困,怕自己睡着。


    数学老师大肆表扬了我,说要让那些上课经常睡觉的特困生们都跟我学习学习。我站在后面,迎接着众人的目光洗礼,清晰的听见一个刚睡醒的老哥用嘴型跟身边人说,装什么装。


    我不否认我是一个挺爱装的人,我享受那些人仰望艳羡的目光,享受他们同我遥不可及的距离,享受他们费尽心血的努力不如我随手翻两下书。更享受我的天赋,他们的平凡。


    我贪恋这种阶级上带来的优越感,这是比金钱上的富足,容貌上的烨丽更加让人膨胀的感觉。钱可以挣,脸可以整,唯有头脑和智商,是他人无论付出多大努力都无法更改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迷恋的,其实是这种坚不可摧的阶级。以及身处在阶级高处带给我的自命不凡。


    我也承认,除了这些外物——智商家境容貌——我没有任何可贵的品质。


    所以从这时开始,就已经奠定了我未来苦痛罪恶的一生。只是我太年轻,无论多么聪慧,都没有预见未来的能力。


    回到家之后,我添油加醋地把今天如何见义勇为,“英雄救小”的故事说我妈听,在我看来她有点傻傻的,不那么聪明,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信。就好比这一次,她也毫不迟疑地相信了,说给我做糖醋里脊奖励。


    她在做菜上有特别的天赋,好像只有在这上面一点就通。少年时我以为我并没遗传母亲这个技能,但在往后那些逃亡的日子里,我才惊觉,自己也是有几分天赋在的。


    我妈总是以我为骄傲,不止是我那些让人望尘莫及的成绩,哪怕仅是一件小事,她都会忍不住拿去炫耀。那天我同她说了自己的英雄事迹之后,她就开始打电话对我爸夸夸其谈。


    她的朋友并不多,我和我爸是她最忠实的听众,于是在我妈又一次添油加醋的复述下,我爸也开始为我喝彩。说起他俩的爱情故事,也可谓是羡煞旁人。至少是羡煞我了。


    他们年轻的时候被分配到了一个厂里,我妈那时候是厂里的厂花,我爸就常常告诉我,整个钢厂的老爷们,就没有不喜欢你妈的,可怎么着,最后还是让我一骑绝尘,给拿下了。那时候喜欢我妈的男人真是不在少数,然而,女人却并不怎么喜欢她。


    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因为我妈那时候干活太慢了,常常拖整个小组的进度。那时候的女职工比男职工还要有团队荣誉感,于是就都不怎么待见我妈这个磨蹭鬼。


    她年轻时候很爱看书,读张爱玲,读红楼,那些看不惯她的女职工,不知道是谁把她的书给放到外面,下了一场雨,全都不能要了。


    那时候我爸特别会来事,骑着个二八杠,披着厂里的蓝色雨衣,去外面拿自己的粮票换了一整套的张爱玲和红楼。就是那一次,把我妈感动的不知南北。


    后来我妈告诉我,主要还是看我爸长得帅。还有就是,我爸虽然不爱看书,但是总爱听她说话。


    在那个男女结婚之前几乎都不怎么见面的时代,我妈是被我爸一点点给追到手的。所以我罕见的,出生在一个满是爱的家里。在这个家,我有英勇高大的父亲,温柔知意,饱读诗书的母亲,还有富庶的家境。仅是这一条,就让我赢过太多人。


    我妈告诉我,以后也得找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还要对得起人家。


    我对她的话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在爱情飞速萌芽的高中阶段,我没有一次体会到过这种名叫“喜欢”的情绪。后来反思一下,也能找得到原因。


    尽管我是这样一个“平易近人”的学霸,可是在心底里,我没有看得起过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我对他们的目光从来都是俯视的。这视角让我变得狭隘,刻薄,这样贫瘠的土壤,本就不是滋生这种美好单纯情愫的沃土。


    我那些狐朋狗友中的一个男生,在某一次体育课给我指了隔壁班一个女生,鬼鬼祟祟问我觉得她怎么样。


    我说,两只眼睛一张嘴,很像个人。


    他立马给了我一记头槌,让我不要侮辱她。我看出他的异样,于是回教室之后,他再次鬼鬼祟祟告诉我说他喜欢那个女生,然后问我,你不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吗?


    我们的那几个狐朋狗友都围了过来,我依稀记得是五个人,三个男生,两个女孩。我和其余的三个人一起分析着他的情窦初开,最后眼神置换一圈,统一摇了摇头,说没觉得。那个女孩算不上好看,如我所说,两只眼睛一张嘴,正常人都长那样子。


    有个女生说,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了。那个男生气得拿笔戳她的胳膊,对她说你根本不懂爱。


    我问他,那你这个大情圣快教教我们,什么叫爱,也好让我学习学习。


    我们四个一致点头,等他传授经验。他支支吾吾,苦思冥想了半天,最后终于说出口,对我们道,没办法形容,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一看到她就开心,她从我身边一走一过,能看她一眼,跟她说一句话就特别幸福。你们懂吗,幸福的感觉,不是高兴也不是开心,就是幸福。算了,说了你们也不懂。


    那时稚嫩的我确实理解不了这种抽象的情感,原因之一是我没有切身的体会过,在我而言幸福和高兴开心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之后的几年,我的生活更是跟“幸福”二字扯不上一点关系。


    我始终不明白,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所有的自制力在它面前土崩瓦解,溃不成军。直到很久以后,我终于迟来地体会到这种情感,一共两次。


    一次是宋别给我的。另一次,则是海/洛/因。


    前者和后者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带给我的感觉又是相似的。让我深陷,让我沉沦,让我欲罢不能,同时,也都与痛苦如影随形,不知疲倦地折磨着我。


    但这两者又有些不同。宋别,总是在我幸福的时候又让我倍感痛苦,在我痛苦时,想起她的音容笑貌,又无比幸福。而后者,在带给我海市蜃楼的快感过后,就把我拖进无限痛苦的深渊泥淖。这苦痛鞭笞着我,让我不得不去鲜血淋漓地追求它的镜中花,水中月。


    只是现在的我,对未来即将发生的一切,都还浑然不知。


    2.


    宋别妈妈宣霖知道她今天回来,提早就去备菜,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挺多东西,两个姑娘给她接过来,问她要做什么好吃的。


    “你们两个,不回来是不回来,一回来还都赶到一块儿了。不是我说你宋别,回来了怎么都不跟家里打电话,要不是你爸看见你的回执单,还打算瞒着是吗?”宣霖在她头上狠狠点了一下,又看见她头上的伤口,猛刹住车,收回手。


    她讪笑两声:“这不是怕您二老担心吗,也不是多大的事,就蹭破了点皮。您该多关心关心我姐啊,每天枪林弹雨的,可比我危险多了。”


    宋别这一开口,成功把宣霖的目光转向了林康安,转头又去说她:“还有你也是,做记者就做记者,非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跟那些人打交道,那可都是亡命之徒啊!”


    林康安转头瞪了她一眼,又去回答宣霖的话:“也没那么危险,我这不是全须全尾回来了?”


    宋别得了闲,从老妈手里接过来东西,偷看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以前在家的时候没觉得,去了国外才发现还是妈妈做的饭好吃。


    林钊也不久就回来了,带着点风尘仆仆的意思,额头上出了不少汗。一回来就是训宋别,怪她出车祸也不跟家里说,这回倒轮到林康安在一边看她笑话了。


    林钊和宣霖两个人,一个是市警察局局长,另一个是在三尺讲台上站了二十几年的人民教师,谁也不比谁嘴笨,一说起话来,还容易上纲上线。


    最后还是宣霖听不下去了,过来把他拉厨房里帮忙。


    因为准备的菜多,晚饭开始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宋别饿的前胸贴后背,上餐桌像逃难一样凑过去吃,把老两口心疼坏了。


    “慢点小别,没人抢你的。”宣霖见缝插针地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随后才问:“这次回来打算待多长时间?”


    “不走了。”宋别说:“先留在这边的子公司。”


    “小安呢?”


    “看台里,现在还在跟拉美地区交涉,不过至少一年是要待在中国的。”


    宣霖又给她夹了菜:“要我说干脆留在国内多好,去那么远的地方,那么不安全,真要是出点什么事可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这事总得有人做,您看我爸,以前不也是缉毒警察吗?”林康安想起宋别的话,忽地冷笑一声,说道:“我们在这边因为禁毒死那么多人,那边倒好,背后捅刀子,大麻合法这种荒唐的事也能做出来。”


    宋别侧目瞥了她一眼:“他们自取灭亡,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并不常谈论政治,以前觉得政治跟自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但自从从事金融一来,也不得不关注各国时事政治,稍有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在证券市场掀起惊涛骇浪。


    尽管无所谓各国人民的死活,但跟自己账户的数额挂钩,宋别还是很上心的。


    林康安曾经说她是资产阶级的走狗,这句话也是实打实没有说错。某种程度上,她也在为政客服务,这个公司算是东家的钱袋子,为游说和选举提供了很大便利。但也并不只有这一个钱袋子,最主要的摇钱树,还是在NRA,北美步枪协会,称得上全美最有钱的利益集团了。


    而据她所知,这位东家也是大麻合法法案的支持者之一。要么说,权力就是不能掌握在资本手里。一个被毒品和金钱深度腐蚀的国家,能走多长远呢。


    宋别在心里冷笑一声,这跟她没什么关系,至少,北美总不会比她先灭亡。


    话落之后,林康安立马不满地给了她一记眼刀:“宋别,毒品问题是全球性的。”


    有时候宋别也奇怪,一个家庭怎么能同时养出她和林康安这样的孩子,一个绝对的伟光正,一个十足十的钱串子。


    她一直不认同基因论,但她们的分别又好像真的与基因有关。林康安的父亲是坚毅正直的人民警察,而她那老爹……怎么形容,社会的蠹虫。


    说到这里,林钊也从餐桌上抬起头,神情有些严肃:“你们两个最近在澄州也小心点,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少去,局里有风声,咱们这儿也有可/卡/因之类的东西流进来。”


    林康安夹了一筷子鱼,脸上没什么变化,只是也很凝重。她常跟这些东西打交道,晓得它们进入中国境内到底意味着什么。


    宋别点点头,说会注意。


    吃过饭,烟瘾就立马上来了,她草草从餐桌上下去,说累了回房间。她的房间在二楼,阳台是和林康安的互通的,就没有在阳台上抽,直接往床上一躺,点燃烟丝丝缕缕的抽。


    在烟雾笼罩下,她忍不住想起在北美的那些时候,其实她骗了林康安。北美学校里不少人都沾这东西,公司里则更多,这些混迹在金融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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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一脚上天堂一脚下地狱,实在需要一些外力来刺激。香烟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更何况,那里可是以自由闻名的国度,在那里买/枪和毒品比在中国买OTC药还容易。她压力最大的那段时间,也差点就沾上了。


    那些瘾君子吸食大麻后的表情她到现在都记得,有一个词很恰当地形容,叫做欲/仙/欲/死。还有一个更贴切的词,人不人鬼不鬼,无论你之前多么光鲜,彻底戒不掉之后就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宋别想着这些事,没想到哪怕是铁网一样的中国也会有毒品渗进来。


    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她拿起来看了一眼,按下接听键,“陈斯年,什么事?”


    “宋,你回国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他的声音隐隐透着些不悦,连语气都是质问。


    宋别轻笑一声,问他:“要是跟你说,我还走得了吗?”


    陈斯年抿了抿嘴唇,缄默下来。她吐出一口烟雾,接着说:“这也是集团的决定,我是中国人,还是澄州人,无论怎么说,我都是来这里最合适的人选。”


    他冷笑一声,毫不留情地戳破:“你是想回中国了吧。”


    宋别没否认,她本来就是中国人,十八岁出国以后,一年之中回来的日子就寥寥无几,算起来在北美已经将近七年之久。今年宋别二十五岁,所有该得到的,金钱,名誉,地位已经一应俱全,她已奔忙至山顶,是时候该抽出点时间留给七情六欲了。


    刹那间,她想起了周寅。


    十年前谢琅的样子说不模糊是假的,以至于现在一想起,无论是谢琅还是周寅,都只是那一张清晰的脸。


    多了几分硬朗,穿起衣服还是带着清峻,比起曾经的那个少年,多多少少增添了一些俗世尘泥的味道。


    “中国有什么好,戴着镣铐的国家,哪有我们这里自由民主?”


    “是啊是啊,也没有你们被枪杀的人多,更没你们的瘾君子多。”宋别呵呵笑,大概是因为那一层关系,她对这个少东家也没什么规矩。


    陈斯年被她逼到无话可说,叹道:“中国人都像你一样能言善辩吗?”


    “你身上不也流着中国人的血。”她的烟抽完,一伸手就给按灭在了身边的床头柜上面,转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陈斯年,你父亲和母亲吵架的时候谁更雄辩?”


    他是混血儿,父亲是北美人,母亲则来自中国,但因为自小生活在北美那片土地上,属于中国人的那部分血脉并没有多么好的土壤供其生长。


    于是所有资本主义的恶习都被他沾上了,尊崇利益至上,奉行弱肉强食。


    他似乎沉思了片刻,最后说确实是中国人更雄辩。


    宋别觉得在这里跟他讨论什么哪个血脉的人更能言善辩实在是有点违和,毕竟他们的关系还没好到是可以闲聊天的那种,于是开口问他:“陈斯年,还有事吗?”


    “宋,过段时间我需要你陪我去墨西哥一趟。”他说,“在金融和证券市场上很有天赋的人,也会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政客。”


    “中国这边呢?”宋别问。


    “这里并非只有你,谁来都是一样的,结果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可是宋,我需要你。”


    多年来的上流社会身份让陈斯年养成了高高在上的性格,哪怕不可以去显露,说话间也会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压迫。


    宋别没拒绝,说到时候再说,而后顺嘴问了一句大麻合法化的进程怎么样。


    “这两年是不会通过的,最少要五到十年。DEA(美国缉毒局)那五千多个特工和两百多个办事处的人还不想那么早失业。”


    这次换成宋别一声冷笑,“是吗,真敬业啊,一点都不像几十年前的BNDD。”


    她以前在北美他们的发展史的时候,记得很清楚,有一道笔墨就是为DEA而留,它的前身是BNDD,麻醉品及药品管理局,当年在安斯林格的统治下,本身可就是海/洛/因的主要供应者和保护人。到现在,她可不相信真的连皮带骨都给换干净了。


    他说:“中国有句话,叫今时不同往日。”


    门“吱呀”一声响动,她半靠在枕头上抬眼望过去,是林康安进来了。


    她也没什么话要说了,伸手挂断了电话。


    “妈切了点水果,让我给你送过来。”她把盘子放到沙发边的小桌上,一走进就闻见了呛人的烟味,忍不住皱眉呛她:“少抽点烟吧,小心得肺癌。”


    “少咒我。”宋别说完,挑衅似的又拿出一根烟咬在嘴里,作势就要点燃。


    林康安斜瞪了她一眼,劈手就把烟盒和打火机都抢了过来,两姐妹还要争夺时,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转身走向阳台,到自己房间那边。


    宋别也跟了过去想要抢烟,她正打着电话,也没有要跟她争,手一松就把东西给她了,自己朝电话那边说:“只要消息准,钱不是问题。”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估计答应了,于是她道:“可以,你开个价。”


    她对记者的工作有一些了解,陈斯年这样身份的人,和记者打交道很多,连带着她有时候也不得不应对。她知道记者在采访前有一个重要的环节,线人。


    电话那头的人,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应该就是她的线人了。


    宋别没什么兴趣继续听下去,转着手里的打火机就要离开,却在转身的时候听见从林康安嘴里吐出一行字:“光明修车行?好。”


    她记得,周寅的修车行似乎就叫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