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不要叫我大王

作品:《飞升失败,系统带我跑路

    张家口。


    涂山芙芙立于高天之上,俯视下方所有非人异类。


    明明身形在空中如此显眼,但一般人却根本毫无察觉。


    这是有点本领的修行者都会的经典隐匿法门,被称作障眼法。


    可以做到让肉眼凡胎下意识忽略存在,唯有道行在身的生灵才能看到。


    也就是法眼可见,肉眼不可见。


    这也是为何修行者和妖类在凡俗世界很神秘的原因。


    此时混在人群之中的妖属,鬼物,山精野怪等等异类完全不敢有其他动作。


    来自顶尖强者的注视,给他们带来极其沉重的压迫感。


    一些道行较高,在人间混迹多年的老油条还能保持镇定,知道此时最好不要乱说话,也不要有多余的动作。


    那天上的大佬应该是来办什么事的,等她办完了事就走了。


    而一些道行低下的萌新就没那么强的心理素质了。


    能在人族社会混的,大都是不怎么厉害的贫民草根异类。


    他们在野外的地盘难以生存,争不过那些有血脉有后台的。


    只能幻化人形,混进人族聚集地苟起来,只要不惹事一般不会被路过的修行者斩妖除魔。


    这帮家伙本来就胆小,之前锦衣卫的出现已经快让他们吓破胆了。


    如今面对涂山芙芙的气息压迫,表现更是不堪,脸色苍白,抖得像筛子。


    有些甚至直接晕了过去,周围的百姓还以为发病了,将之送到了附近的医馆。


    河上一艘让读书人流连忘返的花船里,一位面戴薄纱千娇百媚的女子望向天空。


    目光有些惊疑的喃喃自语:“这是……涂山的那位老祖?为何带着镇魔司的令牌?”


    她也是狐狸精,但只是不起眼的小部族,家里不过大狐小狐两三只,比不得涂山这种大氏族。


    曾经狐族聚会的时候,有幸见过涂山芙芙这位有望九尾的天才狐妖。


    所以认出了那天上之人的身份。


    疑惑的是为什么狐妖会与人族皇朝混在一起。


    看那腰间的令牌明晃晃的镇魔司三个大字,她感觉非常不可思议。


    “这大夏新朝莫非和上古禹皇有关?”


    也不怪呼她这么想,因为传说古时夏朝的大禹和涂山氏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就在花船狐狸精暗自猜测之时,胡四提着一只三条腿的蛤蟆飞到涂山芙芙身边。


    “大表姐,抓到了,这蛤蟆的道行确实不怎么样。”


    他晃了晃手中抖得像癫痫发作的小妖怪说道。


    只见这蛤蟆很是别致,不同于寻常同类那般长得又花又丑。


    浑身如同白色的玉石雕琢而成,晶莹剔透,珠圆玉润。


    身上还带有金丝一般的纹理,背上最为明显,已经凝聚成若隐若现的符文。


    要是不动的话,看起来就是一尊金丝镶玉的金蟾玉雕,在商贾眼中是价值不菲的稀世珍宝。


    胡四摸出一支毛笔,抬手间妙笔生花,眨眼画出一座凉亭,凝为实质与实物无异。


    这是他登天化人之后,进入人文体系所选择的新法道路。


    期待着有一天能做到笔落惊风雨的境界。


    随后将蛤蟆怪扔上去,喝问道:


    “别抖了,叫什么名字,为何与奸商厮混一起狼狈为奸?”


    “干涉人族商政是死罪知不知道!”


    但那蛤蟆怪一直抖个没完,根本停不下来。


    小妖怪如此近距离面对随手可以捏死自己的强者,完全克制不住这种本能的害怕。


    就算两人收敛了所有气息都没有用,该抖还是抖。


    胡四见此,甩出一片墨绿色的干枯叶子。


    顿时一股沁人心扉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凉的气息通过肉身的嗅觉进入了大脑,直冲灵魂深处。


    蛤蟆怪精神大振,恐惧的情绪霎时间被压了下去,感觉脑子前所未有的醒目。


    好像整个蛤蟆都变聪明了,思维逻辑极为清晰,以往想不通的事如今都能明白。


    而他的身体也不再发抖,双爪捧着那墨绿色的叶子凑在鼻子前大口呼吸,眯着眼睛很是迷醉。


    “不抖了吧,那就回答我的问题!”胡四自顾画了一个茶壶,点上火,淡淡说道。


    蛤蟆怪闻言顿时回过神来,恋恋不舍的捧着叶子举过头顶递了回去。


    同时开口道:“两位大王……”


    “不要叫我大王!”大马金刀坐着的涂山芙芙柳眉一竖,打断道。


    蛤蟆怪愣了一下,醒目的脑袋转了转,称呼女人为大王好像确实不太合适。


    于是改口道:“好的女王大人!”


    还没等涂山芙芙反对这个称呼,蛤蟆怪继续说:


    “小妖没有名字,您叫俺小蛤蟆就行了。”


    胡四没有收回那幽冥薄荷的叶子,盯着他:“为何与那奸商狼狈为奸?”


    听到这话,蛤蟆怪顿时又颤抖了一下,张口大呼:“冤枉啊大王,那宝库比较安静,俺只是在里面睡觉。”


    “对那商贾的供奉分毫未取,也不曾回应他们所求,这狼狈为奸从何说起!”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对于蛤蟆怪这撇清关系的说辞,胡四笑了笑:“没给那奸商办事我是信的!”


    “大王明察!”蛤蟆怪心中一松,拍了个马屁。


    “不过分毫未取……不见得吧!”胡四意有所指的淡笑道。


    这话一出又让蛤蟆怪紧张起来,目光闪烁,言语有些磕磕巴巴:


    “大……大王,俺真的未取一分一毫,那宝库里的财宝都可以在账目上查到……”


    胡四一摆手,打断道:“据说金蟾拥有三项神通,一是寻觅金银,二是口吐财宝,三是吞纳财气修行。”


    说到这,他盯着蛤蟆怪,眸光逼人:“那么你呢,作为金蟾后裔会何种神通?”


    在胡四的死亡凝视下,蛤蟆怪顿时泄了气,知道自己的血脉底细早被看穿了。


    随后大嘴一张,吐出了一个金元宝。


    小小一个还没荔枝大,却散发着让人目眩神迷的奇特气息。


    胡四从其中感觉到一种无法言说的诱惑,就连涂山芙芙被吸引了一瞬间。


    她捏起金元宝,放在眼前仔细观看:“这便是财气吗,确实神异不凡。”


    财气其实也算是香火之力的一种支流。


    不过不同于对神明的信仰供奉,财气是在商贸交易活动之中产生的。


    据说天庭的财神就有相关的权柄。


    这种力量比之香火还要飘渺,难以捉摸,人间只有极其少数的生灵涉足此道,金蟾就是其中之一。


    这枚金元宝是蛤蟆怪吸纳财气所凝结的宝物。


    拿在手里并不能聚宝,也不能财源广进。


    这玩意是最大的用处是送给鬼。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拿着这金元宝可以与阴司进行交易。


    未寿尽的横死之辈可以重新回到人间,哪怕尸体烧成灰烬了,阴司拿了这金元宝也会给你解决。


    而寿尽的,亦能换取一些寿元,在人间继续逍遥自在,或是在阴司买个差事。


    所以这玩意也被称之为买命钱。


    人间祭奠先人烧的纸钱就起源于此,不过九成九都是没什么用的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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