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衣湘云

作品:《一剑皆斩丶

    朱欢年幼时曾在云刹流国待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的他只有七八岁年纪。


    朱欢在这里遇到了第一个好友,他的年纪与朱欢相仿,名字叫做衣湘云。


    那时的他随着母亲来到了云刹流国的一个偏远的城市——籽岷。


    由于父亲不知所踪,朱欢自幼便是跟着母亲,有时候也会遭到周围孩子的嘲笑,笑话他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


    朱欢每当听见这种话语,心中默记着母亲的交代,都是遵循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尽量当做没听见。


    朱欢从小便挺实诚,对人也非常友善,按道理来说他应该会结交很多朋友,可有时候也会遭到适得其反。


    特别是那种年幼无知的小孩子,他们三五成群拉帮结派,就喜欢欺负和孤立外来的孩子,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很不巧朱欢成为了附近孩子欺负的对象,好在还有一个小孩不会区别对待他,这小孩便是衣湘云,这让朱欢的内心有了一丝温暖。


    “他没有爹,我们不要和他玩!”


    “野孩子!”


    “呜呜呜!小杂种,不知道哪里生出来的”


    “哈哈哈,这小孩是野崽子,不知道从哪里跑到我们这儿来。我们欺负他就是了,他没有爹帮他的。”


    ……


    “去去去,一边胡闹去,以后在敢欺负别人,我让你们几个都吃不了兜着走。”


    衣湘云家中颇有家资,这些孩子的父母多半是在衣湘云家中做杂役,所以他们不敢惹怒衣湘云,见衣湘云发怒,便乖乖溜走了。


    衣湘云原本也不是籽岷的人,是后来迁居过来的,他原先是哪里人朱欢不知,朱欢也没有询问。


    朱欢只知道,衣湘云他不是一个普通平凡家庭中的孩子,他们家似乎非常有地位,就连籽岷的一些大官都对他们家客客气气的。


    “你怎么样,没事吧!他们是不是经常欺负你的,下次他们还敢这样,你就和我说,我让他们好看!”


    衣湘云说话很温柔,温柔之中又夹带着几分威严,给人一种气场十足的样子。


    小小年纪举手投足之间便有如此气魄,让人觉得这是王侯将相之后。


    “我没事,我已经习惯了,你也别太难为他们了,毕竟是一帮孩子。”


    朱欢心中十分感激,但此时此刻也装腔作势起来,他不想让别人可怜他,因为他没什么值得别人可怜的。


    “我叫衣湘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朱欢!”


    至此朱欢和衣湘云慢慢成为了朋友,两人在熟悉了对方之后,均是被对方的性格、品行所吸引,两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所以成为互相欣赏的朋友也是必然。


    衣湘云穿着显贵,气度不凡。而朱欢呢?穿着朴素,朴实无华。


    旁人很难想象,差异如此巨大的两个家庭中的孩子也能成为朋友,而且是那种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朱欢你会骑马吗?我们明天出去骑马吧!”


    “朱欢这是我父亲托人从阳江带回来的螃蟹,你拿些回去尝尝。”


    “朱欢你没念书吗?要不从明天开始去我家,我家有教书先生,他可是一位名气很大的老先生,我们一起念书吧!”


    “朱欢我有些平时用不着的衣裳给你穿吧,你的衣服有些旧了,放心我都是没穿过的,你我差不多大,身子骨也接近,穿着应该挺合身的”


    朱欢……朱欢……朱欢……


    朱欢一直回忆着儿时的点点滴滴,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去过云刹流国了,自己也好久没有见过衣湘云了,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想必现如今定是玉树临风、气宇不凡了。


    这会子再相遇,还能互相认出对方吗?


    也不知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将这份友谊一直寄存在心里。


    “朱欢今天我们骑马去野外打猎怎么样!”


    “不好吧!我才刚学会骑马,而且野外太危险了,运气不好遇上狼群或者老虎该怎么办!”


    衣湘云道:“哪有那么多猛兽,别杞人忧天了,我们骑着马,就算是真遇上狼群或者是老虎也追不上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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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欢道:“不行!我们两个小孩,太危险了!”


    衣湘云道:“怕什么!我家的马匹,都是汗血宝马,野外的那些猛兽追不上我们的!而且附近根本就没什么猛兽好吧,能遇上野狗都算不错了。”


    朱欢道:“可是……”


    衣湘云道:“可是什么?胆小鬼,你不会害怕了吧?”


    朱欢道:“你胡说!我才没有害怕呢!我只是有点担心!”


    衣湘云道:“担心什么?”


    朱欢道:“我们两个小孩出去野外打猎,我母亲会担心的。”


    衣湘云道:“不要告诉你母亲不就行了,我们天黑之前就回来。”


    朱欢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其实他心里也想出去玩,小孩子对于未知的事物总是感到好奇的。


    衣湘云道:“抓几只野兔就回来,你别担心了,这野兔的味道可好吃了。”


    朱欢道:“好吧!那天黑之前得回来啊,我还得回家吃饭呢!”


    衣湘云道:“好嘞,那我们现在就去我


    家骑马吧!”


    朱欢和衣湘云二人,骑着马便来到了附近的森林里。这森林距离朱欢的住处,只有二十来里,朱欢骑着马,要不了多久就到了。


    其实这森林之中,也确实是没什么猛兽,这都是以讹传讹来的。


    事实上没人在这森林之中看到过老虎或者狼什么的,朱欢也是知道这点,所以才会跟着衣湘云来到这里抓野兔。


    不过这里倒是会有些野兔,野兔的味道极其鲜美,比之牛羊猪之类的可好吃上太多。


    普通人家平时也吃不上什么肉类,这一只野兔就够全家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所以倒是有些人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到这么一两只。


    不过大多数人都是空手而归,只有运气好的能抓着。


    这野兔极其灵敏,速度和反应又快,耐力也是极佳,一般人怎么可能抓的着。


    不过朱欢他们二人,倒是带了弩箭,可以从远处进行射击,可以出其不意的击中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