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回安宁村

作品:《从无到有

    俗话说,鸡不过三,兔不过五。


    活套死死勒紧一只野兔的胳肢窝,勒得它进气少呼气多。


    那只野兔,是灰棕色,估摸有四斤重。


    沈青小腿横着压住兔身,用麻绳绑住它的四肢,再松开活套。


    不死心的野兔,扭腰、晃大腿,想要逃跑。


    沈青却揪住兔耳,把其丢进了麻袋,转身往猪蹄峰走。


    呜汪---


    大黄看见主人,兴奋的往前冲。


    末了,绕到其身后,对着‘乱动’的麻袋嗅来嗅去。


    乔宇爬下板栗树,“麻袋里装的啥?”


    “野兔!”


    乔宇瞅了一眼麻袋内的野兔,毛色灰暗,耳朵竖长,脑袋哪怕缠有麻绳,也要龇牙咧起三瓣嘴。


    “好小,养肥点再杀吗?”


    “养不成,野兔性子撅,捉回家就绝食,宁愿饿死,也不吃东西。乔宇,你背背篓,我扛野猪。”


    “好!”


    乔宇咬牙背起背篓,沉甸甸的重量,令他左摇右晃,差点子摔倒。


    沈青寻了一木棍,让他拿着当拐杖,他还不乐意拒绝了。


    不过,走了几步后,他又厚着脸皮伸手要木棍。


    一时尚的帅小伙,却像驼背的小老太般,弯着腰、蹒跚的往前走,说不出的怪异和搞笑。


    沈青惊奇的挑了挑眉,弯腰扛起野猪往前走。


    大黄昂着脑袋,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


    猪蹄峰下,靠路边停着一辆红摩托。


    下山的路上,二人就商量好,怎么坐车了。


    乔宇卸掉背篓,率先骑上车。


    沈青把野猪,卸到车后座,并用麻绳绑紧,又把大黄放进篓内,再背起背篓,坐上摩托。


    背篓底部,架在野猪身上。


    是以,沈青肩绑不怎么吃力。


    “坐稳了吗?”


    “稳了!”


    呲---


    摩托响了片刻,嗖的一下,向前冲去。


    沈青身子不受控制向后仰,很快,那股无形的拉扯力消失了,摩托亦匀速行驶在乡间小道上。


    豆田、扬树、远处村庄,像按了快播键的幻灯片,欻欻往后退。


    徒步需要一个小时的路,骑摩托只需十五分钟。


    沈青家,位于安宁村的东南角。


    去时,他向东拐过扬树林,再一直向南,走到鸡头峰。


    回时,打猪蹄峰一路向北,骑到安宁村的西南角,又往东骑了一段路,才回到小院。


    摩托速度快,路上遇到的村民们,虽来不及追问沈青去了哪、又做了什么,但那长有獠牙黑棕色的野猪,他们是实打实看在了眼里。


    因此,摩托停下没一会,一群村民凑过来看热闹。


    “好漂亮的摩托,新呱呱的(崭新锃亮),像个红马蜂。不是万元户,舍不得买吧?”


    “是,万元户是舍得买,但舍得用它运脏东西吗?嘶,这野猪长得真吓人。”


    “嚯,猪够大的,切成肉块晒干,够吃很久的。大青,可真厉害啊!”


    “上一回吃野猪,还是干生产队时,社员带家伙上山,费了牛鼻子劲,才猎到一头,回来做成大锅饭。”


    “嘁!都瞅瞅,这要命伤,是抢打出来的,沈青有枪吗?要我说,是那背枪骑摩托的小伙,猎到了这头猪。”


    “唠啥呢?”


    处理好腿伤的乔宇,自来熟的融进人群,与村民们唠起嗑来。


    至于沈青,他一早出去,找村里的杀猪能手了。


    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做。


    杀猪,整不好,肉会酸臊臭无比的。


    村西的刘超、村中的李狗子、村北的张茂,是烫毛、刮毛的能手。


    豆子爷,亦是有双庖丁解牛的巧手。


    公社杀猪时,葛大杰若有事来不了,豆子爷便指挥人逮猪、杀猪、烫猪,刮毛,破膛和分解的活,他才会亲自上阵。


    农忙刚结束,几人一听来大活了,麻溜拾掇工具,跟着沈青离开家。


    沈青领人回到小院时,乔宇正绘声绘色讲述捕猎野猪的惊险过程,“...说时迟,那时快。


    野猪飞跃入空,欲取沈青的首级。


    沈青临危不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砰的一声巨响,铅弹脱膛而出


    。


    沈青自信到不去看野猪,反而对冒烟膛口吹了一口冷气。


    就这样,‘呼’的一下。”


    沈青嘴角微抽,吹枪管口处的浓烟,亏他想得出来。


    “乔宇---”


    沈青的一声冷呵,令乔宇惊得不再胡咧咧。


    众人把脸转向沈青,寻问猎野猪的过程,是不是像乔宇描述得那般凶险。


    “甭信他的话,他小人书看多了,说话不着四六的。”


    乔宇拍了拍胸脯,“瞎说,我向来只说大实话的。”


    “我吹枪管口了?”


    乔宇语塞了。


    豆子爷走到野猪前,“獠牙弯而无垢,小耳紧贴耳背,毛短微扎,尾直且篷,是只刚成年的公猪。


    腥臊味比一般母猪大,却也比普通公猪轻很多。


    呦,割喉了!


    血已放净了,臊腥味再打一半。”


    众人一听这话,心思活泛起来,纷纷表示要为杀猪出一份力。


    在农村,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谁家宰羊、宰猪等,旁人过来帮忙了,主家绝不能让人空手回去。


    在场里,属豆子爷辈份最大。


    他黑着脸,震慑住闹腾起哄的众人,“人多嘈杂,扰人心乱。我若因太吵,致使手上准头不行,弄破了内脏。搞得猪肉很腥,你们中有谁负得起责?”


    负责?


    众人只想捞点便宜,岂会愿意担责?


    纷纷闭紧嘴巴,不再提‘搭把手’一事。


    豆子爷:“大青,扬树林东南角有一小片空地,把野猪架到空地杀吧,省得弄脏了院子。”


    “成!”


    沈青先把背篓内的山货拾掇好,再和豆子爷等人,分好几趟,将野猪、木桩、铁锅、四方桌、砖头、水桶等,挪到了林边空地。


    几人用砖头,垒了个简易小灶,铁锅架到灶上,倒水烧锅。


    木桩,是一对的,上边有‘y’形的分杈,下边有宽木板底座。


    等水开的间隙,几人把木桩立于铁锅的两侧,野猪倒绑在粗木棍上,再把木棍架到‘y’形分杈上。


    如此,整头猪身,悬在了铁锅之上。


    咕嘟---


    铁锅内的水,沸腾冒大泡了。


    刘超、李狗子、张茂,三人各持一长柄舀子,舀起沸水浇到野猪身上。


    猪毛被烫得发软,紧贴在猪皮上,水顺着猪身,又淅淅沥沥流回锅内。


    不一会儿,水不再冒大泡。


    三人收起长柄舀子,等待噼啪燃烧的木柴,重新把水烧开。


    水开-烫毛-水凉-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