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剥下兔皮

作品:《从无到有

    沈小花把布包拨到身后,叼住冰棍,加速冲上前。


    抓住车座,跳山羊般,猛的向前一跳,便稳稳当当坐上的褥子。


    车子只扭了几下,就又变稳当了。


    小美向爸妈分享完冰棍,问道:“爸,妈,咱家啥时候也买一辆二八大杠啊?”


    “快了,差一横梁,就攒齐了,到时候,花点钱,托修车铺的老李,帮忙组装好。”


    小美爸有一祖传的手艺---弹棉花。


    目前,他在镇上的被子铺上班,工资虽然不高,一个月10块钱,胜在能顾家。


    村户一般在嫁娶、婴儿出生、秋末冬初时,才会弄新棉被。


    农忙时,天气热,嫁娶少,店里生意处于淡季,他能得空干农活。


    “好耶,到时候,我也要坐车后座上,让爸带我去兜风。”


    小美高兴的跺脚转圈圈。


    小美妈看着女儿花一样的笑容,就觉一切劳累都是值得的。


    ……


    沈青于离小院二百米远时,放缓了骑行速度。


    沈小花掌心按着车后座,利用胳膊的支撑,让身体悬空。


    接着,岔开大腿向后一跳,松手屈膝,双脚稳当当落在了地上。


    “哈,成功了。”


    一路上,沈小花都在想怎么下车。


    两个背篓太碍事了,不能改坐姿,变为侧坐着,再轻轻一蹦,优雅下车。


    她也不愿被亲哥一记飞腿扫下车,思来想去,后退版的‘跳山羊’最稳妥了。


    “小花,跟上。”


    “好。”


    二人回到小院,路过看桃树下时,大黄摇尾迎接,树上的猫儿喵呜一跃,跳到车座上,伸伸懒腰,便要磨爪子。


    沈青抄起小狸,严肃道:“抓树干和桌腿、床腿,晚上跑酷闹人,故意推倒家里摆件等,我不管你。但若抓花了皮垫,看我怎么治你。”


    喵呜---


    小狸放松猫身,似一张柔皮草,瘫在主人的掌心,水汪汪的杏仁眼,写满:


    【这么可爱的小奶猫,你舍得训斥吗?】


    “唉~”


    沈青将猫放到地上,它立刻爬上看桃树,还探出半拉脑袋,兴奋地盯着车座。


    嘚,一身反骨没跑了。


    沈青当即决定,车停在家里不用时,车座上定要包一个布垫。


    打开门锁,卸下背篓和铁棍,把车停进仓库,并给车座加了一层防护,方回到了堂屋。


    沈小花双手背在身后,“哥,我有样东西要给你。”


    “啥啊?”


    “当当---”


    她把手伸到前面,那是一双黑布鞋。


    鞋底,非时下流行的白塑料的,而是一层层布+一层层浆糊,纳成的千层底。


    沈青望着鞋底,一条条线痕,错落有序的排列着,做工一看就很细致。


    “小花,这双鞋不便宜吧?”


    沈小花忙活一暑假,够了一麻袋的蝉蜕,拿出要交给学校的100只,剩下的全卖给镇上的收购站。


    蝉蜕,一斤3块钱。


    沈小花1斤8两,得了5块4毛钱,小美1斤1两,得了3块3毛。


    她笃定好友贪玩了,杏林欸,沙地欸,勤劳的话,啷个可能只够到这么一点。


    “哥,不贵的,1块4一双。


    嘿嘿,我到一卖鞋的摊子前,那儿品类很多,我拿不定主意买哪种。


    便问摊主阿婆,哪种鞋穿着最舒服,阿婆朝千层底布鞋努了努嘴,我就挑了一双买下。


    哥,你快穿上试试。”


    沈青换上新鞋,在屋内走了几步。


    鞋底,没想象中的软,但也不硬,有点子弹性,原地蹦跳几下,脚掌也没有痛感。


    “不赖,蛮舒服的,适合清闲时候穿。”


    沈小花蹲下来,伸出一根食指,往亲哥脚后跟戳,发现够不到鞋底,甜甜一笑。


    “尺码刚刚好,哥,你喜欢这双鞋吗?”


    “喜欢,小花送的,合脚又舒服,能不喜欢吗?”


    “喜欢...那我够一暑假的蝉蜕值了。”


    “哦~”沈青拉长了尾音,“我就说,你咋天天跑扬树林,原来搁这儿等着呢,说,拢共够了多少只蝉蜕?”


    “没多少。”沈小花捂嘴偷笑,岔开话题道:“哥,你这趟进城,除了二


    八大杠,还买啥好东西了?”


    “等着。”


    沈青从篓内,搬出一打汽水。


    沈小花惊讶:“买这么多?”


    “买得多,价会便宜一点。喝之前,丢井水了泡一会儿,会更冰凉的。”


    说完,又掏出一鼓囊囊的牛皮纸包,递了过去。


    沈小花接过嗅了嗅,嗅到一缕熟悉的香甜气息,“花生糖?”


    拆开纸包,数十个片状的花生糖,泛着诱人的琥珀色亮泽,捏起一片尝了尝,软糯香甜有嚼劲。


    “我不吃,专门给你买的,收屋里去吧。”


    沈小花回了西厢房,将纸包复原,塞进箱柜内。


    沈青则掏空背篓,归置好一应物品,吃的,塞橱柜,盆栽,搬卧室,用的和背篓,放仓库。


    咚---


    他关上仓库门,望了望天。


    明黄的太阳,高悬在正南方,晌午了,是时候该对野兔下手了。


    沈青走进厨房,解开麻袋,野兔虚弱的躺在袋底,大抵是吓尿了,尿骚味蹿鼻而来。


    他揪住野兔的后背,将其拎了起来。


    梆梆---


    又寻一根粗木棍,狠敲其耳后的位置,野兔挣扎几下,便没了生息。


    接着,取一根细麻绳,一端系紧野兔后爪,一端栓住树枝,使得野兔倒挂。


    寻一把匕首,用打磨石将刀刃磨锋利,握刀沿着麻绳下边划拉一圈,再向下一路划到裆部,另一条后肢,亦是如此。


    ‘圆圈’和‘下滑’间,有一‘t’形交叉点,从这里入手,一点点撕下兔皮。


    兔子皮和肉之间,布有脂肪、筋膜等,使个巧劲,蛮容易撕下来的。


    沈青慢慢剥兔皮,卡顿时,就握刀划一下黏连的筋膜,或在臀部、腹部、前踝等处,划一道大口子。


    须臾,一只无皮的粉兔子,映入了他的眼帘。


    往其脖颈上深拉一刀,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淅沥沥流至地面。


    野物,吃得东西杂,腥骚味重,且味源基本是尿液和血液,趁野兔放血的空隙,沈青着手处理兔皮。


    他打算用这兔皮,托人给小花缝一双毛手套。


    杏香镇虽处南北交界带,冬天却格外的阴冷。


    冰冷的北风,似是拥有魔法,能吹进人的骨髓内,真真是寒风刺骨。


    小花有冻疮史。


    在原身的记忆里,去年冬天,小花手背的指关节,全都皲裂露肉了。


    结痂-裂开-再结-再裂,反反复复两个多月,直到开春才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