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作品:《被退婚后:我诗仙的身份曝光了

    第二天。


    叶天白天在院子里跟大家闲聊一会儿就过去了。


    不过等到晚上的时候,他也提前带着梦茜朝着县衙走去,准备为苏长峰送行。


    先不说对方已经邀请了自己,就算没有邀请,他也一定会过来一趟。


    毕竟归根结底,对方是被自己连累的,何况苏长峰还是苏颖的叔父,有这层关系在,他们就注定是一伙人。


    “公子你们来了?”


    看到叶天出现,原本有些伤感的苏颖也恢复几分神采。


    “嗯,叔父已经在等着了么?”叶天问道。


    上次来的时候酒菜已经准备好,让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自己是客人,但对方是长辈,他来的太晚肯定不好。


    “还没呢,叔父正在休息,他说白天可能会舍不得,所以想晚上直接出发,省的麻烦。”苏颖解释道。


    “原来如此。”叶天点点头。


    虽然有些意外,但苏长峰的话也不无道理,白天走的话的确会有些麻烦,反正现在是在江南境内,就算赶夜路也绝对安全,不会发生任何意外,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


    等了大概半个时辰。


    叶天终于等到了睡醒的苏长峰,同时酒菜这时也刚好上齐,想必也是因为如此,下人才把苏长峰喊醒。


    “贤侄什么时候来的?没有等太久吧?”苏长峰打过招呼后问道。


    “刚来没多大会儿,听小颖说,叔父打算今夜就走是么?”叶天说道。


    苏长峰闻言也说道:“若是白天走的话,县衙肯定一堆人来送行,到时候免不了触景生情让人不爽,还不如晚上直接离开,等以后有机会回来,再跟大家把酒言欢,岂不更好?”


    “叔父言之有理。”叶天认同的点点头,然后也继续说道:“我本来打算明日叔父走的时候作诗赠予叔父,既然叔父等会儿就要离开,那看来我只能今晚就写了。”


    虽然苏长峰和苏颖都不认为是他的错,也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但叶天却也想着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比如...给钱?


    说实话。


    他一开始还真是这么想的,直到把这个想法告诉梦茜后,梦茜默默的说了一句。


    “公子,就算叶家的全部家当加起来,怕是都买不了苏家十分之一的良田,咱们还是把钱留着吃肉吧。”


    当然。


    梦茜最后说“把钱留着吃肉”肯定是跟自己学的。


    不过她这句话也点醒了自己,差点都忘了,古代能读书做大官的,有几人能没家世背景?


    别看苏长峰只是一个小小的福新县县令,可这里是广陵府的下属县城,一年赋税比北方许多州府好几年都要高的多,能在这里做县令,苏长峰上面肯定也是有人的。


    至于为什么现在突然又被调走?


    只能说这次自己得罪的人可能更厉害,所以对方也没办法。


    这就好比他小时候总是听到“寒门”书生,,当时他还天真的以为寒门就是普通的穷书生。


    后来他才知道。


    古代的寒门其实是落魄了的世家,比如现在的自己,其实也算是寒门弟子。


    不管怎么说。


    送钱肯定没必要了,苏长峰比自己有钱的多。


    这样一来。


    他好像也只能送诗词了。


    好在大乾重文,只要自己送的诗词够好,或许比送钱更让苏长峰满意。


    “哦?是么?贤侄打算送我诗词?”苏长峰听到有些惊讶。


    没曾想叶天会为他准备了这份大礼。


    要知道。


    叶天从八月在洛阳城扬名到如今,所写的每一首诗词都是传世之作!


    其中几首就算跟历朝历代的同题目诗词比较,也是能排在第一的恐怖存在。


    所以哪怕叶天现在临时送自己一首相对普通的诗词,怕是也能让他在青史留名了。


    这种情况下。


    他又如何能淡定呢?


    “那是自然,叔父因我被迫离开福新县,我没有别的地方能帮到叔父,只能写诗词送别了,希望叔父能一路顺风!”叶天答道。


    “什么因你离开,咱们自家人不说两家话,不过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可就让人准备笔墨纸砚了,免得等会儿我喝多忘记,下次再见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没问题,诗词我来的路上已经想好,叔父若是怕等会儿忘记此事,尽管让人拿笔墨纸砚过来就是,反正也不费事。”


    “哈哈,那就多谢贤侄了,速速去拿笔墨纸砚过来!”


    “……”


    很快。


    笔墨纸砚就被下人拿来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备好。


    叶天见状也不磨叽,直接提笔写诗。


    《赠叔父之任琼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这首诗原为唐代诗人高适的组诗作品《别董大》,乃是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后又各奔他方时的赠别之作。


    只不过在这里被他改为了这个名字,而诗名中的“之”,则为“到”和“往”的意思。


    至于这首诗的内容,也刚好符合苏长峰接下来的行程。


    琼华县位于西北边缘地带,自然也千里黄云蔽天日,再加上现在已经快要十一月,等苏长峰等人去到琼华县的半路上,正好北风吹着归雁大雪纷纷。


    而后面则是送别诗词通用的千古名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等叶天落笔。


    苏长峰也在旁边感动的快要哭出来,就算他想到叶天送给自己的诗词不会普通,可却没想过会这么好。


    别看全文只有短短二十八个字,可仅凭最后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就足以让这首诗名传千古,晋升成为历朝历代第一送别诗词!


    除此之外。


    “天下谁人不识君”抛开诗句本身的含义,同样也是叶天对他的一种认可,也就是如今叶天是自己的侄女婿,否则他都想跟叶天当场结拜做兄弟了!


    不过就算如此。


    他现在也依旧很激动的说道:“好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若是早知道调任琼华能得此佳作,本官一定主动上书朝廷请求调任,哪还用的着朝堂上的那群小人搬弄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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