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林轩这厮,简直不是人!

作品:《斩神: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叮叮叮叮!


    练武场中碰撞不断,带起恶风阵阵,场上两人几乎成为两道看不清的残影。


    铛!


    其中一人身形翻转,同另一人拉开距离,气息仍旧平稳。


    此人正是林轩,而他对面那人,则是陈牧野。


    “可以了,今天就练到这里吧。”


    陈牧野看看自己微微发抖的手,朝林轩赞许的点点头,显然非常满意。


    “你和林七夜都回去收拾一下,再过一天新兵集训就要开启了,等会先跟红缨去采购下生活物资,新兵集训采取封闭式管理,到那时候再想采购物资就晚了。”


    “好。”


    林轩点头,将胁差放回刀架,转身朝练武场外走去。


    一直在旁围观的林七夜听闻这话,随即起身和林轩一起往练武场外走去。


    林轩走在前面,眼中微光闪烁。


    只是眨眼间,就已经一个月过去。


    这一个月中,林轩提升最大的,是他的战斗技巧和武器使用技巧,在这方面陈牧野出了很大的力。


    到目前为止,无论是空手、制式长刀,还是胁差、亚特坎长刀,他都能信手拈来,这也多亏了练武场的丰富的武器库和陈牧野的细心教导。


    到目前为止,林轩已经能在不开言灵的情况下和陈牧野打成平手。


    每每战斗,都是真刀真枪,刀光剑影。


    到了后来,陈牧野和林轩动手甚至会特意带上杀气。


    进步之神速,以至于每个来围观战斗的人都会由衷感慨一句,非人哉!


    以及这厮战斗天赋着实逆天。


    但其实,能做到在短短一个月内和陈牧野战平,林轩也不仅是靠着战斗天赋。


    更多的,还是恐怖的身体素质和抗击打能力,能够进行高强度战斗。


    林七夜曾调侃说,林轩的体力就像没有尽头似得,都说世上只有累坏的牛,到林轩这里只有耕坏的田。


    再有就是,这一个月里,林轩除了上午和陈牧野战斗外,傍晚回到家中,也会和赵空城酣战一场。


    老赵平常能出来的时间不多,也就每天一个时辰,其他时间都是待在尼伯龙根当中。


    虽然一天中大多数时间是在睡觉,剩余时间也有娱乐产品陪着,但林轩考虑到不能让孤寡老赵独守龙根,还是会陪老赵打上一架。


    能有个人陪他过过手瘾,老赵自然也是求之不得。


    红缨可是评价过,陈牧野不开禁墟的情况下,两人能打成平手。


    要知道,就算不开禁墟,陈牧野依旧是川境,身体素质不是赵空城一个没有禁墟的普通人能比的。


    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赵空城依旧能和陈牧野打成平手。


    不得不承认,老赵的自夸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在战斗方面确实是个天才。


    赵空城、陈牧野两位名师的指导,搭配上林轩变态的身体素质,像是发生了某种剧烈的化学反应,进步可谓一日千里。


    除此之外,林轩的血脉纯度也从20%提升到21%,可见血脉纯度上升到二十之后,提升变得更加困难了。


    换做血脉纯度18%的时候,一个月够他提升到20%了。


    林轩心中暗自总结着这一个月以来的收获。


    吸血镰的操纵变得顺畅,无论是收集信息还是使用风刃,对现在的自己来说都如臂使指。


    吸血镰的声音收集范围已经达到三十米,比一个月前要多上五米。而风刃距离同样如此。


    至于选择特定的方向收集声波,最多可延伸到一百七十米。


    这多亏了温祈墨教他的修炼法,林轩能够感觉到,自己离池境已经不远。


    林轩走出地下室,来到地面,发现红缨姐和司小南都在等他俩,看来队长已经提前通知了。


    司小南拽起林轩的胳膊,拉着他就往外走,两条小短腿踢踏的十分用力,“肘,去购物。”


    “赶紧走吧,咱们先去外面吃顿中饭,然后就去购物,我记得南面新开了一家商场,正好趁这个机会去看看。”


    红缨走在前面,手中车钥匙玲玲当当发出声响。


    显然,两位女生的购物激情十分高涨。


    ······


    当天下午,四人可谓将沧南市逛了个遍。


    到了最后,林轩、林七夜手上乃至脖子上,都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装袋。


    林轩抬头望天,母胎单身到现在的他,可从未有过与女生逛街的经历,他也只是看网上说的,男女一起逛街时,累的往往是男性。


    女性在这件事上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劲。


    如今一看,果真如此。


    也就是林轩身体素质强到离谱,才没感觉劳累。


    他回头看向一旁同为难兄难弟的林七夜,对方同样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你能想象司小南竟然想给他买裙子,还说什么裙子和他很搭。


    是裙子就算了,还是露背连衣裙。


    林七夜想到此处,瞥了眼一旁的林轩。


    林轩当时还无情嘲笑他,结果司小南转身就掏出一套职场OL,还带丝袜的那种递给林轩,给林轩看的脸都绿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对此,林七夜的评价是,乐。


    傍晚,林轩扛着大包小包回到别墅,开始收拾行李。


    每收拾一件,脑海中总会回想起买这件东西时几人打闹的场景,林轩嘴角的弧度也随之越翘越高。


    一个月来,林轩和守夜人136小队的众人已经彻底熟络,对他来说,这些人不再是书中的一个个人物,而是一张张鲜活的面孔,一个个生动的人。


    红缨姐总是不拘小节,就像大姐头一样,而林轩和林七夜二人正是她的小弟。


    但在红缨大大咧咧的外表下,是一颗细腻的心,她情商很高,总是能敏锐察觉周围人的情绪变化并给予回应。


    司小南像个疯丫头,古灵精怪,平日里非常的傲娇,但那都是装出来的,单纯和他们闹着玩。


    冷轩平日看起来非常严肃,却是个闷骚假正经,还喜欢给众人拍照记录。


    温祈墨永远是那副眯眯眼,林轩似乎从没看到过对方生气的样子。


    副队长吴湘南有时会看着手心的伤痕发呆,这种时候,周围的人都会识趣地不去多说什么。


    林轩知道,他是在想蓝雨小队,是在想该如何向须佐之男报仇。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帮吴湘南复仇。


    还有队长和林七夜。


    队长是个严肃且护短的人,属于那种老父亲一样的角色,能暗自为你考虑好一切,但往往不会明着告诉你。


    还有林七夜,这些时日,对方总会望向家的方向,眼神中流露出些许哀伤。


    一般这种时候,林轩总会坐在一旁,同样什么都不说,就这样静静坐着。


    两个大男人,没必要多说什么,一切尽在不言中。


    看着自己眼前的一袋袋生活物资,林轩笑得很开心。


    一个月的相处下来,他已经将136小队的众人当做家人。


    136小队就像一个大家庭那样,给了他家的温暖。


    自从前世,抚养他长大的奶奶死后,他就再也没经历过这种温暖。


    “谢谢。”


    声音若有若无,在房间中回荡开来,好似轻微的涟漪,带起阵阵波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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