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图钱,总好过图人吧

作品:《洵夏

    出发前,林予夏仔仔细细地用防水口红遮盖住了伤口。


    吃饭时她一直小心翼翼的,尽量不蹭掉口红。


    所以一顿饭下来,口红虽然融开了一些,但勉强能盖得住。


    但再牢靠的妆,也禁不住湿毛巾的擦蹭。


    被沈砚捧着脸这么一擦,唇珠上的伤口赫然在目。


    林予夏抢下毛巾,欲盖弥彰地挡住自己的下半张脸,瓮声瓮气地说:


    “没怎么,就是天气太干燥了,开裂了。”


    如果仅仅是林予夏一个人破了嘴皮,沈砚兴许不会多心。


    坏菜就坏菜在,费洵也破了,并且两人都尴尬地破在了嘴唇上,还都是新伤。


    这让沈砚如何不起疑?


    沈砚把一言难尽的视线移向费洵的嘴巴:“你……也是干燥的?”


    费洵意味不明地笑起来,没再扯什么被兔子咬了的荒唐借口:


    “我?我不是,我这是跟朋友吃烧烤……”


    林予夏的脊背倏地绷紧。


    “……烫的。”费洵笑着把半截话补全。


    沈砚不好再问下去,但心里仿佛结了一个疙瘩。


    这时,赵芷兰从包里取出一支未拆包装盒的唇膏,走了过来。


    “我也是一入秋就容易嘴唇开裂,有时比予夏还严重呢。”


    见赵芷兰也这么说,沈砚心里的疑惑又消解了些许。


    “予夏,我一直用这个牌子的唇膏,用起来挺舒服的,这支是下午新买的,你试试?”赵芷兰将手里的东西递过去。


    林予夏不想拂了沈砚的面子,收下了,挂着无懈可击的微笑说:“那就多谢赵老师了。”


    赵芷兰弯起眼角,温柔地笑开了:“别人叫我老师也就罢了,你也这么叫多生疏呀,不如叫我芷兰姐?”


    林予夏的本意,是一点也不想与赵芷兰亲近,但她抬眸装撞上赵芷兰的笑容时,忽然就聚不起什么敌意了。


    这人笑起来,比不笑的时候,更像夏时安……


    她哥怎么就找了个像自己母亲的女人呢?这让她怎么去憎恶这个人呢?


    大概是察觉到林予夏这边气氛的微妙,季如蔓丢下拉着她聊个没完的傅成河,挤到林予夏身边。


    “哈尼~”这是她对林予夏的专属昵称,“在聊什么呢?”


    林予夏在空中飘飘荡荡的心仿佛有了着落,笑着对季如蔓说:


    “芷兰姐给我推荐唇膏呢,瞧,她送我的。”


    “哇哦~”季如蔓做出个夸张的表情,“这唇膏可不便宜,一支五千块呢。”


    这么贵?抵林予夏一个月实习工资了。


    没被娇养过的林予夏忽然觉得掌心的东西有点烫手。


    季如蔓帮林予夏收拢了手指,又不动声色地替她解围:


    “你呀,多跟赵老师学学,要懂得心疼自己,走走走,我陪你去洗手间上个唇膏。”


    亮着柔光的梳妆台前,林予夏对着镜子抹唇膏。


    季如蔓倚在大理石台旁,抱臂看着自己闺蜜。


    “你可以啊,还跟我说什么跟费洵不熟,你俩都亲上啦?还亲那么狠?”


    林予夏一脸愁容:“真没亲,额……或者说,不能算亲!”


    她把自己醉酒那晚的事情,跟季如蔓言简意赅地说了。


    季如蔓听完,一双杏眼瞪得像铜铃。


    “我的天!幸好我刚才没跟他撩骚,我要是出手,不就成了横插一脚横刀夺爱?”


    “真不是那样好吗……”林予夏把唇膏盖子一合,“好吧,我词穷了,你爱信不信吧。”


    季如蔓托着腮,意味深长地眯起眼:“你呀,就是被沈砚迷住了,所以看谁都不来电。”


    林予夏垂着长睫,假装收拾自己的包包,不说话。


    “你也看见了吧?”季如蔓说,“你哥跟赵芷兰牵手了。”


    林予夏淡淡地说:“不奇怪啊,我哥那么帅,有人喜欢很正常啊,我替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季如蔓直言不讳:“你就嘴硬吧你。”


    沉默了一会儿,又说:“赵芷兰,一大学老师,哪里买得起五千块一支的唇膏?”


    林予夏自嘲道:“你是不是跟我在一起久了,染上抠搜的毛病了?就算是工薪阶层,五千块还是买得起吧?”


    季如蔓摇了摇手指头:“No,No,No,你没看见她身上穿的吗?全是当季新款,那一身,从头到脚加起来得十万。”


    林予夏不怎么关注奢侈品,还真没看出来,但她知道季如蔓不差钱,不会看走眼。


    “你这绕来绕去的,到底想说啥?”林予夏问。


    “笨,我想说,这个赵芷兰肯定图你哥的钱呀。”


    林予夏:“……图钱,总好过图人吧。”


    季如蔓绝望地扶了扶额头:“林予夏,你没救了。”


    在洗手间里躲了一阵清闲,两人手挽着手走了出来。


    刚转过一道弯,林予夏猛地止住脚步,又猛地将季如蔓拉了回来。


    季如蔓满头问号:“怎么啦?”


    林予夏小声说:“我好像看见姜岚了。”


    ——其实不止是姜岚,还有另一个男人,尤明义。


    季如蔓茫然地问:“谁?”


    林予夏:“我继母。”


    季如蔓对姜岚了解不深,但知道这人对林予夏不好,不然也不会让她一个大小姐在留学时过得那么拮据。


    当即同仇敌忾地骂了一句:“靠。”


    两人在墙根猫了一会儿,季如蔓说:“我躲什么?她又不认识我。”


    林予夏眨巴眨巴眼睛:“对哦。”


    猛然间,她心生一计,伏在季如蔓耳畔说了几句。


    季如蔓无声地点了下头,朝她比了个OK的手势……


    几分钟后,闺蜜二人若无其事地返回了餐厅包房。


    酒桌上摆满了空酒瓶子,酒量最差的邓君翔已经被放倒了,瘫在沙发上挺尸。


    其余人也都喝得七七八八了。


    沈砚见林予夏回来,盯着她的嘴皮瞧了又瞧,关切地问:


    “还疼不疼?芷兰给你的东西管用吗?”


    林予夏笑着点头:“挺好用的,已经不疼了。”


    沈砚稍稍心安。


    林予夏用余光瞥了眼费洵,那家伙果然正不怀好意地笑着。


    饭局散场,众人走出包间,各回各家。


    郑斌负责把烂醉如泥的邓君翔送回家。


    傅成河颠颠儿地跟在季如蔓身后,想要做护花使者。


    沈砚自然是送林予夏和赵芷兰,但他们三人的家分别在城东、城中和城西,也就是说,沈砚得绕着沪城来回跑好几趟。


    费洵从来不管酒局的善后,向来是油门一轰,消失无踪。


    这次居然自告奋勇地说:“要不我送林予夏?我跟她顺路。”


    沈砚今晚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疑心,又悄咪咪抬头了。


    他将林予夏拉到自己身后,笑容礼貌而克制:“这点小事,还是不麻烦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