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不一样的县令!

作品:《我屡献毒计,女帝直呼活阎王

    段厚显得一身正气的样子,先看向了崔诚和崔元启:“二位大人,请上前来。”“你们要告大理寺,刑部,工部,户部还有四位大人。”“请你们把所告之事说一遍。”“下官要听。”崔诚没有动,只是很不爽的回了一句:“有我陇西崔氏写的状纸,你不会看吗?”在这小小县衙,崔诚有足够嚣张的资本。受许抱真那些人的气也就算了。他不想受一个小小县令的气。面对这等回答,段厚语气沉了几分。皱眉道:“崔大人,下官再说一遍。”“我要听你亲口诉说。”崔诚脸更黑:“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嘭。段厚更是一点面子都没给,直接敲惊堂木:“崔大人。”“我最后提醒你一次,这是公堂。”“我是主审官。”“大周律法规定,公堂之上,本官最大。”“既然你们是原告,那我问什么,你们就说什么。”“休要拿身份来压我。”“若是你不配合,我可以定你藐视公堂之罪。”“然后直接判你们败诉。”刚。段厚上来就刚。刚的还是陇西崔氏。让陇西崔氏觉得很没面子。昔日里只有许抱真那些人就算了,可是现在又卢氏和裴氏的人在。今天的案子,无论什么结局,都会被传到整个朝堂上去。陇西崔氏不能丢人。也丢不起这个人。小小县令,凭什么跟陇西崔氏对着干?崔诚越想越气,同样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之上。愤怒起身:“你算个什么东西,你……”嘭嘭嘭。段厚更猛。连着敲了三下惊堂木。怒视着崔诚道:“崔诚,你藐视公堂。”“现在本官没收你赐座的特权。”“给我站着听审。”“再敢有不敬,本官定你对抗公堂,无视律法,今日案子,陇西崔氏败诉。”崔诚完全听不下去这些威胁之话。一脚把椅子踢了出去:“你真以为自已是个东西了?”“我就嚣张,你能怎么样。”崔诚就是要对着干。他看不起一个小小县令。段厚脸上只是带着些许愤怒,可是没有半点畏惧。又是连敲了三下惊堂木:“来人,收回椅子。”……喊了一句,发现旁边只有一个瑟瑟发抖的师爷。县衙的人早已经被赶走了。他只能指向师爷:“你去,把椅子收回来。”师爷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像看鬼一样看着段厚:“大人,我腿软。”崔诚后面站着十来个陇西崔氏的人,一个个都凶神恶煞的。师爷可不想上去找揍。段厚没生气。也不指望一个师爷能干什么。单手按住桌子。轻松跳了下去。亲自把椅子丢到了一边。继续冷眼扫视崔诚:“现在,回答本官的话。、”“不然,本官判你败诉。”纵使只是个小小的京都县令。段厚也是气势如虹。完全不畏惧什么大官,权贵。他要的是这个公堂该有的尊严。段厚表现出来的气势,跟上一任县令,真的是天差地别。明明崔诚只需要说两句话就能解决的事情。但是他就是不服。干不过许抱真,还干不过你一个县令吗?崔诚真的不信这个县令敢明目张胆的跟陇西崔氏对着干。 因为来之前,身为吏部侍郎的他,已经把段厚的背景都查了一遍。全靠实力。没有背景。这种人,陇西崔氏压根就不放在眼里。崔诚也决定了要硬刚。朝着段厚伸出了中指。竖起来,又往下:“就凭你,也配?”这一刻。段厚成了场中焦点。包括陆夺等人都想看看,段厚是不是真的能办事。虽然现在表现出来的能力跟上一任县令的表现不一样。但是大家都很清楚,靠着一张嘴是没用的。他们也不太相信一个刚上任的县令,竟然敢跟陇西崔氏对着干。身为当事人的段厚更是明白这个道理。很爽快的回了个好字。转身看向师爷:“现在,写。”“陇西崔氏藐视公堂,无视大周法律。”“威胁主审官。”“此案,陇西崔氏败诉。”师爷手更抖了。大哥你玩真的是吧?你要玩真的,也别带上我啊。虽然只是个师爷,但他也是相当聪明的。这个结果,他打死都不敢写。想起了上一任县令教他的事情。遇到对付不


    了的人和事。那就往地上一躺。在师爷起身的时候,只感觉脚下一软。躺在地上口吐白沫。身体不断抽搐起来。这时候装死是最好的选择。一下子公堂像是闹剧一般。给陆夺等人看乐了。看得出来段厚是个想要办事的人。但是吧,能不能办成事,得看能力。如此效果,崔诚先笑起来:“蝼蚁。”“现在这公堂就你一个人,你还怎么审啊?”“要不,你亲自写?”“或者你来动手?”“你不过一个小小县令,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这样跟我说话?”段厚依旧没畏惧。好似这些事都在他的计划之中一般。不慌不忙的走过去踢了师爷一脚:“你再不起来,以后回家养猪吧。”“还有,你做过什么事,我都查一遍。”“我这县令当不好,你跟着我一起完蛋。”“现在,要么起来写卷宗。”“要么等死。”“给你三个数的时间。”“一。”“二……”嗖。没等段厚数出三来,师爷已经跳起来。还把嘴边的口水都擦干净了。满脸的无奈和绝望:“大人还真是刚正不阿。”对面的崔诚更笑了:“加一个师爷?”“写了又能怎么样?”“我陇西崔氏不服你的审判。”“你能如何?”段厚没回答。负手朝着公堂前方走了几步。对着县衙外面冷声吼起来:“所有县衙的衙役不捕快。”“公堂人员,全部进来。”“这是我京都县衙的公堂。”“在这,公堂之上,本官说了算。”“我们只遵大周律法。”“三个数的时间,不进来的人,全部回家养猪。”“还有,本官会把你们之前做过的所有事情都查一遍。”“有违法乱纪者,本官亲自审查。”“罪加一等。”“现在进来之人,一律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