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 31 章

作品:《破案搭档是个鬼

    “哎?纪警官,你们七队不是休假么?”


    纪明珠朝五金店老板摇摇头:“有点事。”


    沙老板想再问问,但纪明珠步子极快,转眼就不见,老板只得转身进屋,但她家狗呢?


    “黑武!回来!”


    大狗耳朵抖抖,看看市局门口,终是扭头进店,步子缓慢,一看便是上了年纪。


    纪明珠才进大楼,又遇见付裕。巧了么这不是,她直接端出商业微笑,邀请付裕进行一个帮助,顺利拿到陈霁案所有资料。


    今夏双手环抱,砸吧砸吧嘴:“还是得当领导啊。”


    纪明珠跑回七队办公室把所有资料摊开,拍拍手:“来吧,干活。”


    “等下可不可以去吃烧烤啊?”今夏飘到最前面,停下。


    纪明珠对她基本上是有求必应。自然,前提是她有能力做到。“OK.”


    今夏嘿嘿一笑,但很快变得恹恹:“明珠你该学习了呀。咱们形容词颠来倒去就那么几个。‘吃’腻啦。”


    每回吃饭,明珠就那几句,色香味俱全、好吃、一般。


    纪明珠:“……嗯。”


    有一句没一句地唠会儿闲嗑,今夏很有加班意识地把话题转回案件。


    脑海里溜完一遍有关季琳的记忆,道,“……季琳妈妈那件案子太久远,咱们也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


    但按季琳的描述,她妈妈手法粗糙。案发时她也才十多岁。应该没法从中学到或者悟到杀人后脱身的方法,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培养出一个情愿替她杀人的傀儡。”


    但是她的的确确做到了。


    而且向来对纪明珠坦荡的她,在怎样做到这事上,只给一句模棱两可的训狗。


    说明,这个怎样……


    不可宣诸于口。


    纪明珠手里的笔录本迟迟没有翻页,纸上只是简单的案情复述,她思绪早已没在文字上。


    许久。


    纪明珠目光沉沉,轻声道:“有没有可能……季琳通过某种会毁掉她自己的方式,教会陈霁如何杀人。”


    所以才闭口不谈。


    晚风吹拂。


    纪明珠起身去将窗户关死。


    今夏撑着下巴,眉头紧锁:“看来我们还是得回到陈霁犯下的几次案件上,研究她的杀人手法。特别是不符合她性格的地方。”


    纪明珠点头:“重点在包兴。”


    目前来看他是陈霁杀的第一个人。首次,总是能体现什么的,蕴含某些意义的。


    一人一鬼一行行扫视陈霁的口供。


    陈霁这个人,回答问题时喜欢带上个人想法、内心感受。包括她其实看不上王莉莉主动炫耀的爱情故事里的包兴,但猜出王莉莉为了爱情想献祭她时,她又格外兴奋,因此佯装什么都不知道欣然前往。


    她既想尝试性||爱,又想打碎王莉莉的爱情幻想。


    她们能从这些叙述里看到陈霁自己。


    唯有两件事。


    纪明珠指尖轻点:“缝线、扎针。”


    她嘴角缓缓上扬,恰巧屋内白炽灯将光洒入她墨夹棕的眼瞳内,如画点睛,说不出的朝气。


    一瞬间屋子都像活了似的。


    今夏脖子伸得面条一样的长,头一低,就把她点出的那行字看个清楚明白。


    在陈达还没发迹,


    季琳居住城中村抚养陈霁时,


    她的工作是,裁缝。


    ……


    余元远远瞧见七队亮灯,天哪。


    他们手头是个血案,不得不加班,可听说她们只是下班路上捡到个伤人案,怎么大晚上还在局里呢?


    太卷了!


    余元一头撞开七队的门,友情问候:“哟纪明珠,你还不下班啊?”


    纪明珠从刚整理好的卷宗里抬起头:“快了。”


    余元啧啧几声,环视一周七队办公室,说起来,他在市局这么久,还一次没来过呢,看着挺不错,干干净净,不像二队,个个桌上都是各种材料。


    “我们打算去夜宵一哈,你也来哇?”


    今夏立马精神:“去去去!”


    她们一早还得去办案子,今晚熬这么久,她扛得住,但她家明珠可不行,到现在她还没吃晚饭呢!


    当然,顺便可以让鬼女士感受感受聚众宵夜的氛围。再看看吃播。


    想着就美。


    纪明珠看眼时间。


    现在除了睡觉和吃饭,也干不了个啥,便应允。


    一行人热热闹闹扎进大排档,隔壁是个烧烤摊子,付裕说他请客,不管是小炒还是烧烤,都随意。


    纪明珠瞧这喜气氛围,问:“破案啦?”


    余元嘿嘿一笑:“搞定咯!”他瞧付裕没看这边,便悄声跟纪明珠露几句,“就一男的,花言巧语骗一女子,哄得人不仅给他花钱,甚至还把自己朋友介绍给他……”


    纪明珠给他抓几根串,又把自己手里那串的肉拿筷子撸下去,拨出一半推到碟子一边,今夏xxxxxs版正坐在碟子边想象羊肉串的味道。


    “谢了哈。”余元吃得满嘴流油,“那男的想强|暴,被受害者的反抗激怒,两人对打中,他拿花瓶把人砸死咾。案情明了,我们也把那男人逮捕,以为事情就这么结咯……”


    纪明珠扬眉:“结果那女子替他喊冤?”


    余元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纪明珠淡声道:“见过。”


    想到当时血刺呼啦的场面,余元压下震惊,叹气道,“还不止呢。那女子拿着刀来的。说若是我们不放嫌疑人,就死在局里。”


    余元:“她是彻底被嫌疑人迷了心智啊!!”


    纪明珠脸上刚露出一抹沉思,就被今夏喊着要看吃播打断。纪明珠悄声问她:“吃饭有什么可看的呢?”


    今夏摇头晃脑:“你吃饭很香的呀。”


    “而且,”她叉腰一站,小小一个,但超有气势,“民以食为天。吃饭最重要的!快快,羊肉串都快被他们抢光啦!”


    纪明珠嘴角翘了翘,低声:“……好。”


    *


    医院总是很忙。人们来来去去。


    杜鹃偶尔抬头看一眼门口,心神已不在手上那本书上。


    又一次低头。


    白底黑字。


    看得人眼晕。


    【……恐惧是…】


    她指尖无意识地点着,忽然再次抬眼,循着敲门声望向病房出口。


    几秒后,一个高挑的女警走进。因着位置姿势,她瞳孔看上去很黑,马尾扎得高高的。看上去与周围隔着一层厚厚的墙。


    但很奇怪。


    这堵墙只会让人望而生畏,而不是将它跨越。


    杜鹃忽略腹部的疼痛,故作轻松地笑笑:“纪警官吗?”


    她们只在水鱼匆匆一见,话没说几句。


    纪明珠坐下,李少轩从她身后冒出来,也拖张椅子就坐,一脸严肃地掏出笔录本,随时准备记录。


    陈霁案之后,李少轩面对纪明珠便老是绷紧脸皮。


    关南说他板一副棺材脸干嘛,活像谁苛待他。李少轩憋红了脸,嘟囔:“不知道。”


    他没法再随意看待纪明珠。


    也没法在心里把自己和纪明珠放在毕业三四年归来仍是清澈大学生的同等地位。


    纪明珠比他强。


    他不得不承认。可是承认之后呢?


    李少轩很别扭,他不晓得怎么跟纪明珠相处。但偏偏,孟涛休假,关南出差,这案由他和纪明珠两人侦办。


    他不得不跟纪明珠单独待一块。


    纪明珠没开腔,杜鹃也不说话。


    李少轩有点坐立难安,眼睛四处打转,把这间双人病房看遍,耳朵却竖起来,警醒着,纪明珠什么时候开口,开口又要问什么。


    不料,向来掌握询问主动权的纪明珠却拿过他的笔录本,点点书皮,明示他来问。


    李少轩有点懵。犹豫一下,清清嗓子,开始!


    常规问题过后,李少轩让杜鹃再复述一遍当时的情景。


    杜鹃心有余悸,抬手按在胸口,黑色编绳坠下。


    当时,杜鹃正与小姐妹孙茉莉聊今晚的安排,谁料那男人冲进来就是一刀。若不是她反应及时偏过身子,恐怕悬了。


    嗯,差不多。


    李少轩悄悄看纪明珠一眼,对方没瞧他。他不晓得问得对不对,是不是还要问问生活细节啊?


    纪明珠又:o_o


    杜鹃没再说话,似乎在等他。


    ……抿抿唇,正欲按流程问杜鹃有无怀疑对象、最近与谁产生过纠纷时,纪明珠连笔带本全塞回李少轩手里,站起身,取个纸杯,接了温水回来,递给杜鹃,“说这么久的话,润润嗓子?”


    杜鹃嘴唇干燥起皮,却冲她摇头:“谢了,不用。”


    纪明珠把水杯随手放到书边,无比自然地接过话茬:“不用谢——你手里握的是什么?项链?”


    李少轩……李少轩写字中。


    缩小版的今夏飞到她耳边悄悄道:“明珠,我出去逛下哦。”


    真凉。


    纪明珠勾一下大拇指,表示知道。


    这周纪明珠忙得跟陀螺似的,鬼女士却是玩得不亦乐乎。


    只要纪明珠在局里办公,那今夏雷打不动就会早上传达室点卯听新闻。上午消防队或市局围观训练。下午五金店蹭沙老板的电视看刑侦剧。


    沙老板对刑侦悬疑爱得深沉。从中午到店一直到晚上关门,会持续播相关题材的电视剧,她不看,就听个响。附近偶尔有小孩好奇来看,她也乐呵呵欢迎。


    此外,她还是一位热心市民。


    主城区的大小事,没有她不晓得的,给警方提供过好几回消息。


    今夏很欣赏她。天天晚上在纪明珠耳边夸。


    她家电视真电视啊。


    她家狗狗也好亲切哦,耳朵大大的,可帅气、可威武!


    幸福~


    纪明珠:……


    纪明珠抽空上她家买了螺丝刀、锤子、电钻等工具,又趁她不注意,压几张钞票在她破案小说里,就当替今夏交租碟费。


    今夏看见。


    怪不好意思。


    纪明珠:“没事儿,花的你奖金。”局里给她的奖励该有今夏一份。


    今夏一下子就很好意思。


    孩子天天往外飘,心自然野。


    询问这么一小会儿,就坐不住,又跑。


    纪明珠习惯了。


    收回思绪,仔细观察眼前的受害人。


    杜鹃头发披散,没有化妆,脸色偏白,闻言,打开手掌,露出一块金镶玉的坠子,“这个吗。是项链啦……挺贵的。我现在这情况不适合戴,但怕丢,就想找个袋子装一下。可还没行动呢,你们就到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就一直捏手里了呗。”


    慢吞吞飘到门口的今夏一个急刹折返:“她那会儿在看书!”她比纪明珠先进门,刚巧看见她放书掏项链。


    纪明珠神色一顿,询问:“能给我看下么?”


    今夏跟她脸贴脸瞧那金镶玉的平安扣。


    她不懂首饰,但这设计蛮不错,就算不是真金好玉,应该也价值不菲。


    纪明珠没有用手碰它,只是让杜鹃放被面上仔细瞧了瞧。黑绳是皮质的,有时候挺擅长存留油脂或指纹。


    她没继续问项链,反而道:“那人一照面就拿刀捅你?”


    杜鹃点头,点完才像想起来什么似的,皱着眉道:“哦不!他说了句话。什么,‘就是你’之类的。”她苦笑道,“也不晓得得罪谁,竟然遇到这档子事……”


    纪明珠:“因为项链?”


    说着,她露出一个笑,不带任何意味,颇具人机感。


    杜鹃想避开她的视线,但没有,只是发怔,许久,才后怕地抚抚胸口:“好像是、是吧……当时他,他扯我项链,喊……”


    杜鹃比划着当时的情形,脸上浓厚的惧意。


    “所以他想杀的其实不是我!是、是孙茉莉?!他……”


    纪明珠轻嗯一声,一边戴上手套把项链暂时封入证物袋,一边抬抬下巴示意她继续。


    “这么说起来。原来、竟然是这样!”杜鹃语无伦次,重复道,“他是不是就是因为这项链,才确定我是他要杀的人?!可、可项链是孙茉莉的啊。我就今天借用而已!”


    李少轩头也不抬,吭哧吭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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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问:因为项链?】


    【答:……balabalabala……】


    忽然顿笔,差点没压住脸上的惊悚。


    怎么回事?!四个字就换一长串?


    李少轩懵掉:洲国公大不公!为啥他没掌握这种询问技能?!


    坐在纪明珠肩头的xxxs版今夏双手环抱,xxxxxxs的脸写满严肃。


    不对劲。


    杜鹃在演戏。


    把项链捏在手里,初次描述案发情形时又漏掉关键细节,恐怕均为表演的一环。


    煞费苦心,不愿主动告知,难道是想要警方自己问、自己查、自己推理,最后得出结论:杜鹃受伤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飞来横祸?


    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自己解出的答案,更得自己信任。


    可就算杜鹃主动告知,警方也不会觉得她一派胡言,反而会小心求证。


    暂时排除杜鹃单纯觉得好玩,那么——


    纪明珠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眼睛,与今夏默契地说出同一个推测:“他的目标本来就是你。”


    不大的病房内空气忽然凝滞。


    杜鹃唇角肌肉下压,表情变得难以言喻。她嘴唇快速蠕动,却未发一言。


    直到李少轩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打破一室寂静,杜鹃才抬手搭在额前,“没想到……”


    她双肩抖动,似笑似哭。


    许久之后。杜鹃重重吐出一口气,抬起脸来,苍白双颊上布满泪痕。她叫了声纪明珠,“警官。”


    纪明珠看向她。


    杜鹃忽然感觉有点冷。


    那是当然。


    因为鬼变出一张帕子,正给她擦眼泪。虽然没什么用。还有够降温。


    纪明珠给她递一包纸巾。


    杜鹃没有接,只是抬手在脸上胡乱抹过几下,拿自己惯用的调侃语气道:“纪警官,说实话,你莫不是偷看过我日记哦?”


    纪明珠一本正经:“没有。”


    “……”杜鹃扑哧一笑,耸耸肩,“还好我也不爱写那些,从小到大作文都没摸过几篇。就是想写,也写不出来……来吧,纪警官,你还想问什么?或者,你已经全都猜出来啦?”


    那倒也没有。


    纪明珠快速在脑海理思绪。


    今夏在她耳边分析:


    “她知道是谁想杀她。”


    “那个人很重要,她既想警察抓到他,又不愿意太快。”


    “最好是查完一遍孙茉莉的社会关系,再摸到她身上,查她的亲朋好友或仇敌。”


    “可一发现咱们已经觉察她的心思,她就很快放弃替那人掩饰、拖时间,变得很坦率。她们之间应该有纠纷,且大概率是对方对不起她。”


    “所以,她对这人是,爱恨交织。”


    谁最有可能呢?


    ——杜鹃喝过交杯酒但没领证的丈夫。


    纪明珠:“刘保山?”


    *


    杜鹃本名不叫杜鹃,叫杜捐。


    是一户七女之家捐给别人的女儿。


    那个“别人”求子不得,四处拜佛烧香。听说抱养一个孩子能招弟,便打听谁家养不起孩子,他们要一个。


    杜鹃就这么被捐出去,成为养女。


    养父母还返给杜鹃生身父母一笔钱,感谢他们做送子观音。


    不知是杜鹃命里就该有姊妹还是怎么着,那家人还真盼来一个儿子。


    有儿,杜鹃这个养女便变得无用。


    但还好,没再捐她。只有一口没一口地养着,养到十二岁,不再给饭吃,要收家用。


    十二,初中刚毕业的年纪,哪里知道怎么赚钱,便捡垃圾、帮人做农活,一直到十五六岁。


    杜鹃一两句交代完自己的身世,又道:“我琢磨,不能一辈子呆在那,便跟人进城,辗转多地,最后到了这儿。”


    “山河很大,赚钱的机会很多。可惜呢……”杜鹃忽然一顿,笑着摇头,“我没学过手艺,处事也差,浑身上下没几块肉,谁招我呀?我有时候想,还是回老家吧,好歹能种地呢。”


    话是这么说。杜鹃却回不去。因为她没地。


    她在街巷奔走,终于找到一份刷盘子的工,就在西街口老菜市场旁边一烧烤店。


    她和刘保山,也是在那遇见的。


    那会儿的保山还不是如今这水鱼大明星,仅仅是个学港片超社会的“大哥”。


    杜鹃:“我俩初遇还挺浪漫的。那次,一小流氓喝过二两马尿就想欺负我。他蛮正义,替我把那人打跑。这叫什么,英雄救美。


    不知道警官你怎么想,反正我当时特别感动。”


    “后面,他经常来吃烧烤,我俩就熟起来了。没多久,开始耍朋友。”


    小年轻坠入爱河,不想上班,也不想做事,但又需要钱。


    怎么办?


    杜鹃勾唇笑下:“他说他有门路,介绍我到水鱼做服务员。一做,就是四年半。真长啊。”


    但勾手指算算,她今年不过二十五。


    她感叹了一句,便接着说道,“起初我们还是很快乐的。我在水鱼做了一年多,他觉得挺赚钱,就也来。我们拼命攒钱,想着努力四五年,南下,去海边买套房子,享受人生。但人咋可能想哪样就能哪样。”


    杜鹃没有细说曾经的情人怎么变到要杀她。


    她只概括道,“男人总觉得女人笨,他已经不再喜欢我,却总对我含情脉脉。他以为我看不见他眼底的厌恶。我看得见。我只是装看不到。


    我就等着,等他跟我说分手。我会努力爽快地答应。”


    说到这。


    她双手捂脸,声音沙哑,脊背弯曲,“可是为什么?”


    哪怕事情已经发生,她的伤口已经包扎,她依然难以接受这个结局。“想到这件事,我就心口痛。”


    “我不明白。”


    “我想不通!”杜鹃呢喃着重复好几遍,才有勇气接着说下去,“为什么他宁愿选择雇凶杀人,都不愿意坦诚地跟我说分手?我有那么可恨吗?”


    “他可以不爱我、厌倦我、抛弃我,可为什么要杀我?警官,为什么啊?”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