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

作品:《纯情独白

    喜野


    文/雀实


    ·


    初秋,北城连绵阴雨。


    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味道,每呼吸一口都带着潮气,夹杂着草木土壤的泥泞腥苦。


    收到陆家家母短信时,程不喜正在上公选课。


    阶梯教室乌泱泱占满了人,多半是为了来看新上任的教授。


    这位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硕导,学校花费重金从S大特聘过来。S大老牌985,他们这末流211,有机会上985老师的课,几乎是挤破了头。


    最主要,眼前这位不论颜值还是身材,都爆表,台下拍照的手势就没断过。


    程不喜挨着过道坐,短信内容言简意赅,说今晚有家宴,让她趁早回来。


    天光黯淡,阶梯教室早早亮灯,炽白灯光铺陈在顶,越发衬得她肌肤莹白胜雪。


    会计院美女众多,程不喜干净清纯的气质也算独一份儿,大一那年室友偷偷拿她校园卡上的素颜照片参加校花选拔大赛,一举头筹,财会校花的名号就这么叫响起来。


    养母有命,程不喜自然听话,果断回了好字,一下课就急忙赶回。


    舍友见她背影火急火燎,调侃:“这么赶,着急去见男朋友?”


    程不喜扭头,好巧不巧跟台上那位人气颇高的青年教授撞上视线,她微微顿促,别开目光,不冷不热回:“嗯,你给我介绍?”


    一听这话,寝室长瞬间来劲了,好似饿狼盯着砧板上的一块梅花肉:“哎哎,我跟你说,工管张航宇,就那个打篮球贼厉害的,问我要过很多次你微信了,要不我介绍你俩认识认识?”


    “啧,没听出她这是在敷衍你吗?还介绍,要是这么好介绍,人缺对象吗?管猪。”另一位知情人士不屑一顾插嘴。


    “就是,张航宇是你表弟吧,咱程大美人可瞧不上。”


    不出意料几人要吵起来,程不喜瞅准时机溜了。


    -


    阴雨天街边几乎没人,路口等公交,突然身后传来车喇叭声。


    明显是冲着她来。


    程不喜扭头,一辆黑色的路虎缓缓在路边停靠,正疑惑间,车窗半落,露出刚才阶梯教室众星捧月的俊脸。


    看清楚后,程不喜瞪大眸子,有些讶异:“…沈教授?”


    “嗯,准备去哪儿?”


    她小声道:“回家…”


    “上来吧,我送你。”


    程不喜压根不想麻烦他。


    车里的人沉默片刻,平静道:“庭洲和我认识多年,从前也特别嘱托过,这点小忙还是要帮。”


    搬出了那位,程不喜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下雨,时间紧迫,程不喜没有推辞,上了车。


    -


    路上二人都挺沉默,沈修时和陆庭洲是发小儿,打小一块儿长大,二人的父辈是同僚,都是出身煊赫的世家公子哥,起点差不多,也算是看着程不喜长大的那一拨人。


    透过后视镜,见程不喜坐姿乖巧,沈修时不由得回忆起她小时候,眼角的笑纹越发深浓。


    ……


    目的地君颐公馆,在北二环,寸土寸金贵气森严,近半的豪绅权贵都住在这儿。市值更是高的难以估计,据说前年一套庭院拍出3.7个亿的天价...是名副其实的“皇城别墅”。


    一路走来豪车遍地,沈修时的座驾是一辆黑色的路虎,挺新,刚买来没多久。


    程不喜小时候也坐过他车,不过那时有专门的司机。


    因为都念的附中,她附属小,他附属高,有阵子陆庭洲经常出省比赛,司机追随了去,留守在家的程不喜没人管,于是就拜托这位铁瓷顺路送她回家。大约持续了一周多。


    是很多年以前事儿了,要不是今天旧事重现,程不喜几乎都快忘了。


    车速稳当适中,看得出驾驭之人十分稳重,程不喜挺喜欢车里的香薰味道,嗯…有点儿像琥珀。


    公馆的绿化做得十分好,道路两侧的花架上铺满成串儿的粉白蔷薇,学名七姊妹,晶莹雨珠挂在瓣尾,要掉不掉,遥遥望去像是中古丝绸缎面绿布上随意泼洒的澳白珍珠。


    抵达侧门时,雨势刚歇,下车时沈修时递给她一把墨绿色的折叠小伞,程不喜受宠若惊,恩谢着接过。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第六感总觉得他目光带点深意,程不喜想了想还是回头问,“沈教授,我今天哪里不对劲吗?”


    车里人静默片刻,好看的瑞凤眼落入后视镜内,狭长深邃,不着痕迹地回:“嗯,他似乎,不喜欢你穿得这样少。”


    程不喜:“……”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车内人冲她莞尔一笑,“走了。”


    路虎平稳地向外驶离。


    怔忡之余,一滴雨落在脸颊,很冰,程不喜打了个激灵。


    回过神匆匆忙忙撑开伞,往大门跑,边跑还边护着怀里带回来的学业资料。


    和管家阿伯打完招呼,一抬头,只见庭前泊了辆黑色的奔驰vito,三地牌照。


    骤然看见,她的心好似被尖锐的触角狠狠蛰了一口,剧烈的钝痛,险些没站稳。


    这辆车,是陆庭洲的。


    -


    突然明白刚才沈修时的话了,原来他知道他今天回北城,可她却蒙在鼓里,一点征兆没有,太突然,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程不喜甚至想掉头,说今晚被抓去考试了。


    慌神间,没察觉落地窗那儿立着道颀长的身影,周遭气场强悍、凌厉。


    正透过窗帘缝隙窥住外面模糊天际,绵绵阴雨,当然也包括,驻足庭前失神不前的她。


    程不喜心乱得像麻线,压根没察觉,管家阿伯疑惑着问她怎么还不进去,程不喜囫囵将伞放置在周转箱,矢口说马上。


    没办法,她硬着头皮进屋。


    …


    “二小姐。”门口的佣人阿姨第一个发现她。


    陆夫人闻声满目春风:“扣扣回来了啊。”


    扣扣是程不喜小名,意思是扣住了,跑不掉,丢不了。


    “伯母。”程不喜刻意低着头,规避目光,奈何无济于事,陆夫人喊她过去坐。


    没走几步,就感受到那股强大的气场,经年的、熟悉的、令她又惧又爱的。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叠慵懒交叠的腿脚,结实修长,腿部肌肉紧致饱满,大地色西裤板正贴合,光泽感强。手工皮革制的黑色短靴样式年轻,衬着主人不羁的气质。


    他好似才刚刚落座,裤缝的褶皱痕迹崭新。


    “扣扣,看看谁回来了,快,叫大哥。”陆夫人将她拉到身边紧挨着坐。


    果不其然,他回来了。


    程不喜悬着的心终究还是死了。


    算算日子,已经三年没见了,自从那年除夕夜醉酒表露心迹,被他毫不留情地拒绝,往后整整三年,程不喜一次都没招惹过他。


    同年她上大学,开始住校,回来的次数大大减少,俩人奇异般的每次回家都会错开。


    她放假,他出差,她上学,他回来。新公司开在深圳,事务繁忙,他回来的次数本就寥寥无几,总归一年到头也见不上面。


    “这孩子,怎么不出声了,看见你庭洲哥哥,高兴傻了?”陆夫人笑着握住她冰凉的小手。


    程不喜一激灵,立马乖乖喊:“陆大哥。”


    阴天,湿冷。


    她手心脚心都是冷的。


    因为犯过弥天的大错,一看见他就像兔子遇着鹰,话都说不利索了。


    叫完男人好似才注意到她,视线不紧不慢地瞥去,喉头稍滚,浅浅嗯声,以示回应。


    有够冷薄矜持的。


    察觉她脸色不好,“手怎么这么冰,是怎么回来的?”陆夫人心疼地追问道。


    恰好佣人端来果盘,嘴快道:“我刚才在外面看见沈大公子的车了。”


    沈家。


    陆夫人听闻微嗔,捏了捏她手心,会心一笑:“是修时哥哥送你的?”


    话音落,不知道程不喜哪根筋搭错,突然一板一眼地更正:“沈教授。”


    陆夫人被她一本正经的模样逗得笑开花,拍拍她小手,知道她面软,皮子薄,也没拂了念头:“嗯,沈教授有心了。”


    说完也意识到自己反应未免过激,不就是个称谓吗?这时程不喜抿唇偷偷看向身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觉得坐在一旁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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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原本深沉无波的目光因为这声‘沈教授’而柔软了不少。


    这个念头灵光乍现,在成型之前她立马将其拍碎。


    额,应该是想多了……


    -


    自从上大学,程不喜就提议不让家里安排司机接送了,太扎眼,但凡和陆家搭上关系,都太劳师动众,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话隙,陆庭洲注意到她只穿了件薄薄的单衣,皱眉:“怎么穿这么少。”


    还真给沈修时猜中了。


    不过程不喜没想到他居然会主动搭话,紧张得小身板一骨碌冒直:“学,学校里热,回来的时候忘记换了...”


    说着,又没忍住偷偷瞥他一眼。


    不愧是从小金尊玉贵养大的,一股浑然天成的松弛感,贵气、俊迈。


    程不喜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永远被俯视,永远矮一大截。


    -


    屋内的温度一年四季都恒常,陆夫人喜欢燃香,用的是十分名贵的老山檀香。


    一进屋程不喜就闻见了,尾调比往常要深一点。


    干净清冽的木质香混合着高级草药的清苦味道,浓郁且不腻,阴雨天格外提神醒脑。


    干坐着心里头难免惴惴,习惯鞭尸过往。


    那年除夕,她喝多了葡萄酒,南洋5号,酒不贵,入门级别,是陆伯伯的下属送的,足足送了有七八箱,把整个入户的台阶都给铺得满满当当,本以为葡萄酒不易醉,谁知道她一杯就醉倒了。


    酒壮人胆,她回忆起盛夏那枚汗津津、湿漉漉的吻....总归不是兄妹间的蜻蜓点吻,而是带着情欲。


    不晓得是什么鬼情愫在作祟,她敲开他的房门,面色潮红说喜欢他。


    而他听见稚嫩纯朴的告白,脸色变得铁青,似乎某种隐秘的禁忌被戳破。


    “不喜。”他忽而冷冽腔调,眼底聚着一滩浓墨,化散不开。


    “对内,我替程叔照看,对外,你我只是兄妹。”


    “不要生出非分之想。”


    “更何况,不喜,我不喜欢你。”


    不喜欢你。


    程不喜酒醒大半,笑颜僵在脸上。


    在那短暂须臾,她明白是自己越界,当天守岁也没去,借口身体不适躲在房间,冷汗涔涔缩成一团,睁眼到天明。


    三年未见,当年的那段经历不仅没有变淡反而越发清晰。


    干坐着实在难挨,他的气场过于强悍,单单往那儿一戳不肖只字片语就浓烈得令她浑身不自在。正欲借口回房间,不料他又突然开口:“大几了?”


    程不喜一个激灵:“大三。”


    “下半年打算去哪儿实习?”


    “华策…”


    他颔首,似乎在思忖什么,一张脸,极为英俊耐看,“我跟华策负责人熟,届时会安排个清闲点的。”


    好一派尽职尽责的兄长作风,可当年说尽绝情话的人也是他,程不喜不由得攥紧了手里的书。


    短暂静默,“见过沈修时?”他又问。


    程不喜微怔,老老实实回:“嗯,沈家哥哥现在是我们大课的讲师,是学校专门从S大聘请过来的,教我们经济学。”


    说起来,陆庭洲当年也是S大毕业,以光荣校友的身份。


    说不羡慕是假的,程不喜学习成绩不好,可以说是烂透了,擎小就偏科,只有数学成绩勉强中上游,文科差得一塌糊涂,包括但不限于在作文里写数学公式凑字数,政治卷面默写文言文,考上财大可以说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当年陆庭洲甚至动了送她出国的念头,后来到底没舍得。都说有教无类,教不会是他自己没本事,不怪她。


    后来高考,她超常发挥,考了个211,可给陆夫人高兴坏了,逢人就夸她聪慧长脸儿,陆庭洲这当大哥的也是松了口气,也好,不用出国了。


    只不过…


    “沈家哥哥?”男人敏锐听见这个字眼,眉峰深挑,狭长深峻的眸子落在她低眉顺目的姣好侧脸。


    半晌,没说话。


    气氛又不对劲起来了。


    程不喜紧张得差点咬到舌头,连忙更正:“沈、沈教授。”


    气氛这才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