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狗厂小太妹,十二母夜叉!

作品:《猛犬俱乐部,你管这叫宠物?

    “玉米的确长胖了。”


    “主要是人缘太好了,不论是人和狗都惯着它。”


    “整天的胡吃海喝,把身材吃废了。”


    “另外一点呢,也是这个犬种的特点,算是一种缺陷吧,它普遍没有饱腹感,就和它的名字一样。”


    “拉不拉多?”


    “拉得特别多!”


    “品种普遍肥胖,拉不拉猪。”


    林灿笑呵呵的介绍了一番,又走到了第四个笼子,里面趴着一头俊俏的小金毛,体型相对娇小,看到主人也是兴奋得上蹿下跳。


    “老粉们肯定都很熟悉了,咱们狗厂的小太妹,名字叫十二,它的情况和玉米很像,也是过度活跃,主人没条件养就送给我了。”


    “只是这名字,多少有些奇怪。”


    “当时我也挺好奇,一条小母犬,它主人还是个女生,为什么会取这么个名字呢?”


    “她告诉我,是金陵十二钗的意思。”


    “她恰好在金陵念大学,就给它取了个十二的名字,希望它能拥有像林黛玉那样的浪漫气质。”


    “可是呢?”


    “恰恰相反。”


    林灿也是忍不住笑。


    狗主人是个在读大学生,文艺女青年,背着家里偷偷养狗,她在宿舍里面养,家里人肯定是强烈反对了。


    “十二的性格,可不是林黛玉那样的,它是薛宝钗那一款的,疯丫头,捣蛋鬼,社交牛逼症,刚到咱们狗厂第一天就谁都不怕。”


    “只要惹到它了,逮谁揍谁。”


    “性格极度活跃,极度黏人。”


    “有时候,你都不敢把它放出来。”


    “它恨不得能钻进你肚子里撒娇,舔得满脸都是口水。”


    林灿伸手靠近笼子,十二便伸出粉红的舌头,逮着他一顿猛舔,屁股甩出了180度的弧度,身体像条蛇一样的摆动。


    比玉米还夸张,兴奋度直接拉满。


    玉米和十二完全不同。


    玉米是女粉喜欢,十二则是男粉居多。


    戏称它为十二姨太。


    弹幕也是极其活跃。


    “十二母夜叉,但它真的好爱小林哥。”


    “黏人精,嫉妒心超强,有它在狗厂就是甄嬛传,太会争宠了。”


    “狗中花木兰,十二可与黑豹一战。”


    “十二挺适合家养的,亲人,但是要独生女。”


    “家养受不了,太会拆家了,这种大型犬虽然温顺,还是不适合城市喂养。”


    “好可怜啊,玉米和十二这么可爱,却都是被主人遗弃的,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十二太过兴奋,林灿害怕它撞破脑袋,便把它笼子给打开了。


    小家伙一蹿下笼子,就往人身上扑,伸出舌头到处乱舔。


    “去,自己一边玩儿去。”


    林灿手都快被舔秃噜皮了,在它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十二就像脱缰的野马,在院子里撒腿儿狂奔,绕着其它的狗笼子转圈儿。


    转眼又跑到林灿的腿边蹭一蹭,马上又跑去疯玩,东一趟西一趟的,简直发泄不完的精力。


    “你们看,这不是疯丫头是什么?”


    “不过呢,这也是好事,它看得开,金毛这种狗子心思很细腻的,被主人遗弃了,通常会性情大变。”


    “变得闷闷不乐,郁郁寡欢。”


    “所以啊,养狗之前一定要慎重,要考虑清楚自己有没有饲养能力,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场地,还要有一定的训练方式。”


    “这种犬,活动量很大的,满足不了就会拆家捣乱,出去了见人就扑,见狗就咬,训不好一屁股的麻烦。”


    林灿也是有感而发。


    没办法,他遇到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不知道多少粉丝要送他狗,其中最多的就是金毛,其次才是二哈,再其次就是拉布拉多。


    买回去的时候喜欢得不行。


    打又舍不得打,骂都不愿意太大声,狗子习惯没教好,满身的坏毛病,养不了几天就烦了。


    送出去,别人也烦。


    最后也就扔了。


    林灿经常去逛狗市,可能很多人不肯相信,那些狗肉车上,除了土狗之外,最多的就是大金毛,拉布拉多,其次才是二哈和阿拉斯加。


    成年大狗养不熟的,习惯不好没人肯要。


    而且不值钱。


    扔了也不心疼。


    养不好,只会害了它。


    林灿又继续说道:“拉布拉多和金毛,很有迷惑性的,由于它性格温顺,亲人,很多人便以为它是宠物犬,其实它不是。”


    “这两个品种,性格也是相当凶悍,它们是猎犬。”


    “寻回犬什么意思?”


    “来,我给大家做个示范。”


    林灿拿起了一个玩具球,招呼了一声十二,随手便扔了出去,小家伙给开心坏了,连蹦带跳的追了过去,将球咬了回来,吐在林灿脚下。


    昂着头,吐着舌头,对着林灿邀功。


    “看到没有?”


    “这,就是寻回的意思。”


    “比如说,我拿把枪打野鸭,一枪干下来一头,掉林子里找不见了,不用担心,寻回犬就会追出去,将野鸭子给你叼回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猎犬这一块儿,林灿也算是小有研究。


    顺着这个话题就说开了。


    “人与狗的合作,是从打猎开始的,双方是一种合作谋生的相处方式,它们的服从性是所有犬种里面最高的,没有之一。”


    “哪怕明知会死,会伤,可主人下了命令也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能为团队做出牺牲,这一点是其他犬种比不了的。”


    “猎犬可是一门学问呢,它有清晰的职业划分。”


    “寻血,寻回,寻踪,撵山,吼狗,主力咬手,有负责牵制的,有负责打游击的,也有负责寻找猎物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和狼群一样,讲究的是团队合作。”


    “大家要是感兴趣的话,改天带大家去见识见识。”


    “咱们村儿就一个护农队的老猎户,主玩杜高和比特串,寻骚就用下司和凉山,那老头儿可厉害了,别人玩的是刀猎,每次搭班子带20条猎犬上山。”


    “单纯靠一群猎犬,能把二三百斤的野猪也干趴下。”


    “一刀结束。”


    弹幕上再次炸裂。


    守候在直播间的各大营销号,也是喜出望外。


    他们万万没想到,养个狗而已,竟然能整出这么多新奇的内容,反响也是极其热烈。


    “666,我就喜欢看刺激的。”


    “比特肯下死口,但不合群,真正能下大货的还得昆明和狼青。”


    “能带比特上山,真的假的?”


    “杜高百搭,找骚还得下司和普罗特,篮斑。”


    “撵山还得是凉山犬。”


    “主打的就是陪伴,为什么要让狗狗去打猎啊?”


    “万一磕伤了怎么办?”


    林灿看了一下弹幕,还挺多专业人士。


    感觉还行,改天可以搞一个专场节目。


    他对斗狗抵触,但对猎犬不抵触,狩猎谁不喜欢呢?


    一直没有入手猎犬的原因,只是因为……


    太难了!


    喜欢猛犬俱乐部,你管这叫宠物?请大家收藏:()猛犬俱乐部,你管这叫宠物?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