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基因病,犬口腔黑色素瘤!

作品:《猛犬俱乐部,你管这叫宠物?

    “两年么?”


    林灿皱着眉,有些举棋不定了。


    “关键你能确定么?”


    “花点钱没什么,只要能治好,花再多的钱我都愿意。”


    “像它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发什么病呢?”


    “什么病?”


    “数都数不清。”


    老王头儿蹲了下来,用手指着巨比眼眶周围。


    “看到了么,眼窝上长瘤子了,这是黑色素瘤,是癌症!!还有嘴巴里边儿,两腮的赘肉上边,还有鼻子上面,你看……”


    老王头儿又扒开巨比的嘴巴。


    林灿骇然的发现,连狗嘴里都有。


    粗略一看,并不明显,只是绿豆般大的几个黑斑,很容易被忽略,眼窝上比较严重一些,已经有了硬状凸起。


    老王头儿摇头说道:“反配的狗子,一旦串过两代,基本上就没救了,侥幸养大了,一不小心就是癌症。”


    “一旦发病,它这一对眼珠子就留不住,两个眼球都只能摘了,还有鼻子……”


    老王头儿又指着巨比鼻子上的几个黑斑。


    “它这一对鼻子,也保不住,只能割掉。”


    “嘴里也有,到时候上下两颌,全都是枇杷那么大的肿瘤,割了反复长,你强行去救,也是遭罪啊……”


    “还不如让它死了算了。”


    老王头儿目光放在巨比的胸腔处。


    发现它不同寻常的上下起伏,又是难忍的摇头。


    “说两年都是高估了,这狗子满身都是病,随时都可能死给你看,说走就走了,生死离别这种事情,放狗子身上也一样闹心呐。”


    “这么严重?”


    林灿眉头拧成了倒八字。


    手边的巴尔干巨魔,丝毫不知道自己在面对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还在尽力的摇尾乞怜,乖乖的坐着,仰着头,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林灿。


    将自己柔弱的一面,尽量的展现出来,博取同情。


    一双大手,盖在了巨比肉乎乎的脑袋上。


    林灿仍不肯放弃:“看它这样子,应该是早期吧,现在提前治,应该还有得救吧?”


    “救啥呀?你救它反而害了它。”


    老王头儿仍是说:“赶紧给人送回去吧,砸你手里狗子遭罪,你也遭罪,到时候够得你哭的。”


    王泽福满肚子的火气。


    没有说话,可一张脸都憋青了。


    林灿内心也开始妥协了,又看向王泽福:“王总,钟二钟三这两兄弟呢,他们现在什么情况?没闹出什么大事吧?”


    “没事,我就小小的教训了一顿,看来是揍得轻了。”


    “先进屋吧,吃了饭再说,待会儿我给他们牵回去,这件事你就别管了。”


    王泽福牵上了狗链子,试图把巴尔干巨魔牵上车。


    巴尔干巨魔竟然很通人性,被狗链子一拽,对着林灿竟呜咽起来了,嘴里哼哼唧唧的,仅仅是摸了它两下脑门子,也对林灿产生了眷恋。


    被狗链子拽着,仍是尽力的回头去看林灿。


    它的眼神……


    惶恐,焦虑,充斥着不安。


    它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


    斗兽场?


    或者是狗肉车?


    看得出来,它内心其实非常脆弱。


    可它不敢有丝毫反抗。


    “等等,王总。”


    林灿实在不忍心,上前两步将狗绳接了过来:“耽误了这么久,它肯定也饿了,也让它吃点东西吧,吃了再送回去也不迟。”


    “也成。”


    王泽福将绳子松了,带领众人进了院子。


    小妍也不忍心,过来搀着林灿的手臂:“哥啊,它好可怜啊,送回去不太好吧,要不我们送宠物医院看看呢?”


    “等等再说吧。”


    林灿实在拿不定主意。


    心情都搞没了。


    一顿烤全羊也吃得索然无味。


    身边这一群人,都是养狗的,都见不得狗子遭罪。


    尽管老王头儿不断的活跃气氛,端来冰镇的啤酒,大家互相碰杯,表面上有说有笑的,可心里谁都膈应。


    巴尔干巨魔,却开心极了。


    这一次过足了嘴瘾!


    林灿扯下一条羊腿,撕成肉条喂给它,它吃得也很乖,也不护食,很温柔的手里叼食,剩下的一块大骨头丢给它,趴在地上舔嘴儿舔嘴儿的啃得干干净净。


    吃完了不够,又仰着头看着他。


    看它馋嘴的样子,恐怕很少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


    “有点扎心了兄弟。”


    林灿伸出手,盖在它肉乎乎的脑袋上。


    “当狗就很不容易了,你更不容易,跟着这样的主人,怕是前世作了什么孽,导致这一世的报应?”


    巴尔干巨魔,理解不了他说的什么。


    可它却能感受到人的情绪,表现得很开心,乖乖的坐着,垫着脚尖,用脑门子去蹭林灿的掌心。


    这么大一头人造怪物,竟全程表现出小猫咪一般的温顺。


    而且很黏人。


    这强烈的反差,让林灿也有着很奇妙的体验。


    其实比特这个犬种,性格是很不错的,斗牛犬引进美国之后,深受家庭的欢迎,它忠诚,温顺,对儿童也能保持高度友好。


    带有工作性质的犬种,其实都很亲人。


    它们和主人不仅仅是食物供给的关系,有着更深一层的群体联系。


    可当时的美国人,很嫌弃斗牛犬的外貌特征,就拿瘦长的梗犬和它杂交,经过反复的尝试,最终定型比特这一犬种。


    在七八十年代风靡一时,很多名人都喜欢养比特。


    将它视为伴侣犬,保姆犬来进行豢养。


    只可惜,它勇猛无畏的性格特征,很快被斗兽场给盯上了。


    声名狼藉,臭名昭着。


    沦为了凶残的代名词。


    可它们的天性,对人的亲和,也是刻进了骨子里不会改变。


    “可惜了,是条好狗。”


    “你这辈子也不容易,既然都遇到我了,就让我送你最后一程吧。”


    林灿端起了酒杯,对着众人打了一圈。


    “谢了王总,谢了老王叔,你们先喝,这条比特还是别送回去了,我看看时间还早,带它先去医院看看再说。”


    站起来一口闷了。


    老王头神色一怔,赶忙站了起来:“咋了,你要带回去啊?”


    “嗯呐,带回去吧。”


    “让我见死不救,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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