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家

作品:《不就是破产吗,看我如何花钱

    “等一下,这不是去酒店的路吧。”


    “当然不是。是去我家的。”


    “啊?”


    “好歹是领了证的,总不好光让你住酒店吧。别人会怀疑的。”


    田牧歌开车将方奇之带到了自己的家。


    “这处房产是我家在华亭所有房产当中,留下的唯一一套。剩下的不是卖掉了就是租出去了。”


    田牧歌一边往电梯上走,一边向方奇之介绍。


    “我听周云和林达说过。大平层啊……山雷好像还没有这种呢。还电梯直接入户……”


    方奇之来华亭几次,这还是第一次来到田牧歌在华亭的家,他一时间有些局促。


    “我记得你让到小萱给你看家。她人没在?”方奇之好奇地问道。


    走进田牧歌的家,方奇之的第一感觉就是冷清。


    这栋房子方奇之估计得有个二三百平,但到处都空荡荡的,家具并不多,说话时他都听到了回声。


    透过那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的华亭全景映入眼中。那如繁星一般的灯火,透过玻璃洒入房子,即便没有开灯,方奇之也能把整个房间看得清楚。


    “因为我要来,所以让她回避了一下。给她放了几天假,让她好好在华亭逛一逛。”田牧歌说着,走到了一个房间门口,“要进来看看吗?”


    “这……不好吧……”方奇之更加扭捏起来。


    虽然领了证,但毕竟只是形式上唬人用的,方奇之还是觉得最好跟田牧歌保持一下距离,太过主动容易引发田牧歌对他的恶感。


    “让你进来就进来。”


    得到田牧歌的同意,方奇之的动作就快多了。


    只是跟着田牧歌一进去,就把方奇之吓了一跳。


    “骨……骨灰坛啊!这是……”


    “是我爷爷,父母和哥哥。”


    田牧歌无视了方奇之语气中的恐惧,自顾自地上前点香。


    “你知道我爷爷得罪的人多,出事以后我就没敢把他们入土。万一被人砸了墓,那就不好了。当然,还有个原因。看到这个了没有?”


    顺着田牧歌指的方向,方奇之看到墙上遗像最旁边的一个年轻男子旁边有明显的空白。


    方奇之是搜过田牧歌的哥哥的事迹的,一眼就认出了那遗像的人。


    “我哥风流一生,结果在那个女人身上栽了跟头。她父母在他们死后,想要他们的遗产,我就用他们女儿的骨灰当筹码。”


    田牧歌几句话把方奇之说得冷汗直流。


    自己还是小看了她啊。


    毕竟一个能守住家产的孤女,还是生活在这种家庭环境下,她又怎么可能没有手腕呢?


    虽然方奇之对此有些看不惯。


    “上次我来的时候,用他们女儿的骨灰换来了他们的闭嘴。我舅舅的事我也告诉你了,你应该知道。不过我舅舅一直都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那你最好让他在生物学意义上消失。”方奇之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


    田牧歌看方奇之的眼光变得不善:“那可是我舅舅,我仅存的几个亲人。你当我是天生杀人狂吗?”


    “但是送进去我还是有办法的。”


    “呃……”


    “你要不要上炷香呢?”


    “那就算了。我跟这几位不熟悉。而且……就算他们活着,我跟他们也没什么好谈的。我们价值观不同。”


    田牧歌知道方奇之是在说自己爷爷起家的事。


    “你这家伙……还挺有正义感的。不知道他们如果活着,会怎么看待你。”


    “他们活着我就跟你没什么交集了。”方奇之对此倒是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不过,你在看什么?”


    “看他们。”


    “喂,你可别吓我!”


    “你胆子还挺小的嘛。放心,只是我出现的幻觉而已。”


    这下方奇之不由担心起来:“你这症状,多久了?”


    田牧歌伸出五根手指。


    “你没有吃药吗?”


    “你知道,我自学过心理学相关的东西。所以我瞒住了医生。”


    “你还是吃药吧。这么下去我担心你,迟早器质性病变。”方奇之很担心,“那你拼命守住的东西,不就白白浪费了吗?”


    田牧歌的独眼看着方奇之。


    “怎么了?”方奇之被她看得有些发毛。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偶尔还是能说一些有道理的话的。”


    “有种被你给侮辱的感觉。”方奇之吐槽。


    “说真的,还是让他们尽早入土为安吧。大不了搞个无字碑嘛。”方奇之又说。


    “我有自己的想法。”田牧歌说,“我想把他们带回山雷。本来是想要把他们的骨灰撒到江里面或者海里的,但是没能动手。还是把他们带回老家吧。”


    “那倒也是。总把骨灰放到房子里,也不是个事。”


    两人从这间房子里走出了,田牧歌重新把房间的门锁上,一如往常那样。


    “你对这间房子感觉如何?”


    “我总感觉这个房子吧,空荡荡的,怎么说呢?没有一丝人气。”方奇之点评道。


    “以前还是很有人气的。我们家虽然有很多处房产,但一般都住在这里。只是现在,所有房间里面他们的遗物,除了部分我留下的,剩下的全部烧掉了。”


    “留下的当中包括你送给你哥的领带?”


    “他最喜欢那条了。”


    方奇之越发感觉气氛不对,于是赶紧说道:“时间不早了,我还是赶紧回酒店吧。”


    “我不是说了?你天天住酒店,会引起别人怀疑的。”


    “能有什么人怀疑嘛。说起来,你怎么不开灯啊。”


    “我比较喜欢这种氛围。”


    “呃……”


    “你帮我这么大一个忙,我总得给你点东西当成回报吧。如果你不嫌弃,这里归你了。”


    田牧歌双手一摊,看着方奇之。


    “灯呢?”方奇之连忙转移话题。


    田牧歌翻了个白眼,熟练地打开了客厅的灯。


    “我又不经常来华亭。没必要。”方奇之说道,“而且,这不是充满着你家人的回忆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出手。”


    “理解。不过,我真不需要它。虽然地段很好,但是一年住不了几次的地方,还要交物业费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