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乐圣李乐辛

作品:《修仙少年看今朝

    十日后,施凡杰、玄文、香香一人骑一马抵达苏州府。进了闹市区后,三人便下马步行。


    玄文边走边介绍:“我师叔当年斩杀妖龙后就在龙潭附近居住下来,距今据说已有上百年。上一次见他已经是八年前,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听说我师叔在本地非常有名,问问这边的百姓,应该就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了吧。”


    两个时辰后,一行人在青丘街一家名叫杏花坞的青楼见到了这位乐圣。


    只见一位约莫三十岁的俊秀男人被一群打扮很入时的姑娘围着,男人穿了身长袍,梳着很简单的发髻,边喝酒边挥笔疾书,每写完一张,便有一位姑娘喜滋滋得将墨宝拿走。


    原来乐圣最近正在给青楼每位姑娘量身定做个人曲目,一旦曲目被唱红,演唱者就可以接到在苏州府所有酒楼内高价演唱的单子。


    杏花坞的妈妈可以从中提取五成的回扣,她也乐得放她们出去挣大钱。


    三个人等了差不多一个时辰,人群终于散去,玄文举着一块羊脂玉佩上前自报家门,乐圣挥笔的手一下子停了下来,他抬头定睛看着玄文:“是你啊。”


    看到乐圣正脸后,施凡杰和香香都愣住了。


    施凡杰惊讶的是,乐圣居然长得比他还要俊朗,他本来认为自己长得不错的。


    香香惊讶的是,这个据说已经上百岁的老人,除了英俊外,还有股风流倜傥之气,害得小姑娘心里面的粉红泡泡都要冒出来了。


    正当他们心潮澎湃之际,乐圣扔下了手中的毛笔,将他们三人带入歌姬胡香兰的会客室。


    作为苏州城数一数二的歌姬,胡香兰是位身材正点的尖下巴美女,一双眼睛眼头带钩眼尾上翘,媚得施凡杰和玄文两个半大小子的眼睛都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李乐辛介绍:“这位是我的红颜知己胡香兰,你们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玄文双手握拳,跪拜乐圣:“玄文请师叔看在同门的份上,收留师侄的朋友,让他在这里待上一年半载,保他平安。小侄想不到当世还有谁比得上师叔您了。”


    李乐辛瞅了瞅站在玄文后面的凡杰,也没有问他来历,而是回道:“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不会平白无故帮人,我有条件的。”


    玄文回道:“师叔但说无妨,玄文一定会尽力做到。”


    李乐辛说:“帮我找到一对龙雀蛋。”


    玄文喜出望外:“师叔说的龙雀蛋,可是能让修仙之人增长法力、练武之人提升内力的,昆仑山的神兽龙雀,下的蛋。”


    李乐辛点点头。


    玄文不再保持下跪姿势,站了起来:“可巧了,师侄收纳戒内正好有三颗。”


    说完,他按了下中指上的宝石戒指,念了两句口诀,不消十秒钟,三颗龙雀蛋出现在了他摊开的掌心。


    玄文上前几步将龙雀蛋呈给自家师叔:“师叔,这三颗都给你老人家吧。这些龙雀蛋在我收纳戒内放了好多年,也不知道有没有散黄。”


    李乐辛半眯着眼睛质问玄文这龙雀蛋是从哪里搞来的?玄文年纪轻轻,功力尚浅,怎么可能去过昆仑山这种边远高地?”


    玄文小心翼翼,坦白道:“不瞒师叔,龙雀蛋是我师傅当年拿给我的。。。嗯,也就是您的师兄。。。一共有四颗,师傅他老人家说,龙雀蛋是当年师公传给他的,一旦功夫练到无法提升的阶段,可以吃一颗帮助突破平台期。小侄年纪尚轻,练武只觉每日都有进步,甚满意,倒也用不上这个好东西,不过我兄长玄重已经服用过一颗,所以现在就只剩三颗了。”


    李乐辛有点恍神:“原来师傅他老人家把龙雀蛋给我师兄了啊……”只见他先是扯了扯嘴角,略不满,然后叹了口气,最后面无表情,勉强释然。


    一盏茶后,他突然想起来了周围的这些人,便问玄文他的兄长此行为何没有一同前来?


    玄文强忍泪水:“玄重为了帮助我们突围,只身抵挡数名杀手,做了人形肉盾,现在怕是凶多吉少了。”


    李乐辛不客气地收下三颗龙雀蛋,放入收纳法器,然后吩咐胡香兰:“香兰,帮这几位在城郊安排一处住所,要门庭幽静,周边要有食肆。”


    胡香兰点头答应。李乐辛从袖子中取出一把飞剑,吩咐玄文:“和我说一下你兄长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哪里,我们赶过去,看看人还能不能救回来。”


    玄文哀伤的眼睛一下子恢复了神采,他赶紧辞别同伴,和师叔登上飞剑,即刻御剑南下。


    被安排到苏州城郊的凡杰和香香,倒是暂时安稳了下来。虽然乐圣走的时候吩咐他们尽量少出门,刚刚从沉睡中醒来又经历了大逃亡的施凡杰,岂是能宅在屋内之人。


    住到新居后的第三天,吃完早膳的凡杰和香香,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凡杰:“香香儿,我们刚来苏州府找乐圣的时候,乐圣待的那个地方是不是叫青丘街?”


    香香:“是的,少主。”


    凡杰:“青丘。。。青丘。。。(食指戳腮)这地方咋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香香:“回禀少主,小女自小不爱念书,只对武学略有造诣,看过的书加起来都没有五本,对什么东西都不是很熟。”


    凡杰没有接他的话,只是把青丘二字又念了几遍,突然脑海电光一闪:“我咋记得青丘是狐狸洞呢,虽然我现在不记得以前的事情。。。印象中看过一些鬼神的话本,青丘就是狐狸精扎堆的地方。”


    香香:“少主,那叫青丘的地方多不多啊,你说的青丘和这个青丘是一回事吗?”


    凡杰:“这个我倒是不清楚,不过,(施凡杰一脸八婆相),胡香兰可是姓胡,狐狸精的胡啊。”


    香香一脸迷惘:“少主,那我们现在是不是到了修仙界的地盘了啊?那个乐圣还可以御剑飞行。。。我是真的无法理解一把剑怎么就能飞起来。”


    凡杰摸了摸香香的头顶:“你不是说,本少主失忆之前是修仙之人吗?等我想起来了,再告诉你。还有,安全起见,以后不要喊我少主,喊我师兄吧。”


    香香:“好的,少主!哦,是师兄。那你快点想起来吧”。


    施凡杰看了会窗外的风景,突然有了主意:“香香,自从离开福建府,我就一直很想吃鳗鱼,也不知道苏州府的酒楼可有鳗鱼这道菜。”


    香香很知趣:“这个简单,苏州可是大城市,我们有的是时间去找,小女这就去把马牵出来。”


    半柱香之后,两个人在某个陌生的街道口停了下来。


    凡杰有点迷惑:“香香,我们是到了青丘街吗?怎么感觉这个大街和前天长得不太一样啊?”


    香香也迷糊了:“大概是这里。。。没错的吧?我记得是从杏花坞出来,一直向右走,路口左拐。。。再右拐才到我们现在的住所。今天我们只是原路返回罢了,怎么会走错?”


    凡杰不爱纠结,便说算了,他们还是先去找一家酒肆,吃得饱饱的再去买点日常用品。


    片刻后,他们在一家名叫做“望月楼”的酒楼停了下来。


    酒楼的店小二非常贴心得接过缰绳,帮他们把马牵去后院吃草。


    两人在二楼大堂找了个位置坐下。


    酒店的跑堂手里拿着一叠纸片走到两人的桌位,让他们看着纸片点菜。


    凡杰把写有菜名的菜单翻了几页,然后问道:“小二哥,贵店可有鳗鱼售卖?”


    跑堂伸出了大拇指,夸道:“客官真会点菜,本地特产就是鳗鱼,煎、炒、水煮样样好吃。”


    凡杰会错意,应道:“哦,你们青丘街的特色原来是鳗鱼啊?”


    跑堂愣了一下,然后解释:“这位客官,我们这边不是青丘街,而是龙潭街。青丘街距这里有四十里地呢。”


    凡杰和香香互相使了个眼色,明白他们俩是真走错地了。


    半炷香后,他们点的菜算是都上齐了:凡杰点了一道红烧鳗鱼,再加白切羊肉和炒油菜各一份。


    凡杰和香香各自夹了一块鳗鱼,吃过后忍不住夸赞。


    在过道穿梭的跑堂,又忍不住上前来抖机灵,告诉凡杰和香香,附近龙潭每年跃龙门失败的鱼虾蟹多如草芥,凡是失败的鱼虾蟹都会变成鳗鱼。认命的鳗鱼就会待在潭内老老实实被我们人类捞起来吃掉,以求早点再投胎修炼,不认命的会躲起来,再伺机找机会游到海里去。


    凡杰夹鳗鱼的筷子停在半路:“那就是说,我们吃的这条鳗鱼也是飞升失败的小鱼或小虾变的?”


    跑堂回答说十之八九吧。鳗鱼在我们这还有个名字叫小龙,寓意没有成龙。不过也不排除生下来就是鳗鱼的可能性。


    凡杰放下了筷子:“真没想到,在这种风水宝地,连水产都在努力修炼,而我却荒废已久。”


    香香不想讨论这个伤感的事情,只能岔开话题,问跑堂:“非要游到大海去的鳗鱼,是不是很难成功?这边离大海那么远,可能一不小心,就走错河道,死路一条了。”


    跑堂说能游到海里的鳗鱼自然是万中无一。


    凡杰低下了头,貌似更难过了。


    不知道自己讲错了啥惹得客人如此不开心,无缘无故感到羞愧的跑堂,悄摸摸溜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凡杰抬起头来,满脸带笑:“香香,我们去龙潭看飞升失败的鳗鱼!”


    半个时辰后,在碧波粼粼的龙潭湖岸,有一个剑眉大眼的男青年和一个圆脸大眼的小姑娘坐在地上观赏潭内五光十色的鳗鱼,直接入迷了。


    飞升失败的水族因为触碰到了仙界之门,化为鳗鱼后会带有一丝仙气,每条鳗鱼身上都带着独有的霞光。


    当几百几千条鳗鱼都聚集在同一个潭内,自然是五彩斑斓、十分养眼。


    不过,这种鳗鱼只要被人捕捞上岸后就会丧失仙气,变成最普通的肉鳗,也就是人类的盘中餐。


    参观完水族届修仙失败者集中营后,施凡杰当晚回到住所做了个噩梦。


    他梦见自己未能修仙成功渡劫飞升,本应该承受三道天雷的他,在第一道雷就被击中,瞬间跌落龙潭,丧失法力,成为了第n+1条失败的鳗鱼。


    变成鳗鱼的他不认命,不想被人类吃掉,于是白天窝烂泥里睡觉,晚上拼命往东海的方向游啊游、游啊游。终于有一天,他游进了一片特别大的水域,他以为他终于抵达东海,可以开启新一轮的修仙之路,结果听到岸上渔民抱怨,说洞庭湖今年的水位怎么这么低,看样子今年可能有旱灾。


    梦想破灭的鳗鱼直接昏厥过去,然后凡杰就醒了。


    脑海中带着睡梦中做鱼的记忆,凡杰庆幸现实中拥有人身,深感做人真好啊!


    因为心情好,第二日,凡杰和香香再度踏上了回访青丘街的路途。


    这次找对了方向,终于来到了熟悉的青丘老街,甚至远远就看到了杏花坞高高挑起的房檐。


    当天的青丘街和第一次来的时候不太一样,整条街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位,至于售卖的东西,就更让人看不懂了。


    凡杰和香香各自牵着马慢慢往前走,边走边看道路两旁的热闹,突然看到一群人围着个花花绿绿毛茸茸的摊位在抢东西,里面有个人是杏花坞的头牌歌姬胡香兰。


    香香把马的缰绳扔给凡杰,也跑去这个摊位凑热闹,才知道原来这个摊位卖的是五颜六色的假尾巴。


    这些尾巴做得都很长,差不多有一米,毛茸茸的,里面还夹了可以固定造型的细铁丝。


    香香和胡香兰把手伸到同一个粉红色的尾巴上面,相视一笑,然后都认出了对方。


    十分钟后,胡香兰和香香一人抱着一条粉红色的假尾巴与凡杰汇合,三个人边走边聊。


    胡香兰介绍说今天是青丘一年一度的潮汐市场,所有商贩都会拿出这一年来在九州四海搜罗的好东西出售,普通人家也会拿出家族压箱底的珍奇出来摆摊,这些好东西就包括鲛人鳞,山鸡肉脯,食铁兽的爪子,假狐尾,甚至是九尾狐的心头血。


    山鸡肉脯是每一个青丘居民都爱吃的野味;


    鲛人麟是千年以前已经灭绝的鲛人的鳞片,食之可以明目,甚至能让瞎子复明;


    食铁兽是上古人王蚩尤的坐骑。相传食铁兽的爪子异常锋利。如果把食铁兽的爪子用琥珀油镶嵌到指甲上,可以抓破任何生物的皮肉,对出门在外的人类,尤其是女人来说,算是很好的自卫武器;


    假狐尾是青丘女子喜爱的时尚配饰、潮流单品;


    而九尾狐的心头血就更神奇了:具有让□□永葆青春的功效。据说在十万年前,某妖族女帝九尾狐仙为了替自己魂飞魄散的师傅保住□□,每日以自己心头血供养师傅肉身,五万年后,该女帝用结魂灯将师傅的三魂六魄搜集齐全后唤醒了师傅。不过女帝后来没有和自己的师傅在一起,当然,这是另外的故事啦。


    不知不觉中,他们走到了出售九尾狐心头血的摊位。


    老板是一位长得还蛮好看的尖下巴男人,额头有道浅浅的疤痕。


    他的摊位前摆放了五瓶只有一指高的陶瓷瓶,瓶口用油蜡密封。


    考虑到玄重有可能身死,施凡杰取下身上所有首饰,包括一块羊脂玉佩、一块黄金吊牌和一只翡翠扳指,换了一瓶九尾狐心头血。


    就这样,他还只是付了全款的三成,另外七成欠款他要在明年的今日前还清,欠条现在在老板兜里收着呢。


    潮汐市场出售的东西超出了凡杰的认知,他觉得自己似乎来到了异世界,心里模糊感知到,青丘的居民,可能相当一部分并不是人类。


    先放一放待在苏州城的凡杰和香香,我们再把场景转到赶往武夷山的李乐辛和玄文。


    那边厢,他们终于见到了躺在密阁大堂地上的玄重,玄文把手指放玄重鼻下测试气息,惊喜发现兄长还剩了一口气,暗想难道是之前服用的那颗龙雀蛋的神力?


    知道玄文一行人在找到他之前已经在路上耗费了十日,李乐辛感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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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伤之人在地上躺了十日还不吃东西,就算是神仙都不一定能扛过来,何况是凡胎肉身。小心有人埋伏在暗处!”


    还没等李乐辛把话说完,有十来个身穿黑衣的杀手杀了进来,个个武艺高强。


    玄文持剑和杀手过招,李乐辛徒手拆招。


    眼看着快挡不住了,李乐辛从收纳戒取出一把焦尾琴,一顿乱弹。


    真不愧是乐圣,顿时整个大厅内魔音绕梁、经久不绝。


    这几个杀手逐渐神志不清,开始互砍,李乐辛趁机又将飞剑取出,和玄文合力将玄重扛到飞剑上,御剑逃走了。


    在飞剑上,李乐辛从收纳戒取出一个玉瓶,往玄重嘴里倒了半瓶液体,再取出一条羊毛毡给他盖上。


    毕竟是垂死之人,要保住他的体温和元气。


    两个时辰后,飞剑抵达苏州城。


    在杏花坞胡香兰的次卧内,施凡杰和玄文麻溜地将玄重抬到软榻上,经李乐辛同意,凡杰将九尾狐心头血喂给了玄重,然后留侍女一人守着病人,其他人去外屋商议。


    李乐辛问道:“有人知道这些杀手是什么来历吗?你们可有仇家?”


    玄文:“枭神教乃江湖数一数二的门派,小门派是不敢上门挑衅的,不过…有个九鹤门,与本派是有些过节,听闻这个门派的创始人,是几十年前从枭神教叛逃的。”


    李乐辛:“只有这个九鹤门?”


    玄文:“本教总坛有奸细埋伏,就是不知是受外人指使,还是受教内心怀不轨之人指使。”


    李乐辛:“还有其他门派吗?”


    玄文:“东海近年来有大妖兴风作浪,给本教带来很多麻烦,只是教众连大妖的影子都捕捉不到。”


    李乐辛:“东海大妖?容我算一下。”


    李乐辛起了个六壬,片刻后告知:“卦象显示,是条千年乌贼精。”


    众人惊讶,七嘴八舌:


    “乌贼也能成精啊?”


    “乌贼不就是种很小的怪鱼吗,也能出来兴风作浪?”


    “没听过乌贼在修炼上有什么作为的,为什么不是龙或者是蛟?如果原身是条乌贼的话,听起来也太不气派了。”


    李乐辛告诉这几个小辈,四海之大无奇不有,倘若有些生灵阴差阳错下,得到了仙家或大妖的灵力,是有可能突破自身局限,修炼成大妖的。就算没有这种机缘,凡是出名的大海、大湖、大山,在仙界均有编制,也算是仙家,大海里面的生灵是可以得到自身海域灵力的加持而更容易修仙的。所以,有些小河道里面的生灵拼了老命也要游到大海,为的是摆脱成为食物的命运。


    施凡杰想到了前两天梦到的鳗鱼,略有所悟。


    考虑到这几个少年的功力不足以面对接下来外敌的攻击,李乐辛决定传授一些法术给他们,便说:“明天开始,我要教你们一些初级的法术,但并不是要收你们为徒的意思,只是教你们如何自保。明日卯时在城外塔楼集合”。


    凡杰考虑到自己曾经学过法术但是又不记得了,便问:“乐圣前辈,在下曾经学过法术,但是已经失忆不记得了,是否影响我学习新的法术?”


    李乐辛让他不必担心,不会有影响。


    凡杰很开心,握拳锤了几下自己的脸颊。


    次日,凡杰、玄文、香香三人早早来到城外塔楼。


    结果卯时都过了,乐圣前辈还未现身。


    又过了一个时辰,乐圣前辈终于打着哈欠从飞剑上跳了下来,而凡杰、玄文和香香三个人正坐在台阶上,托腮发愣。


    看到三个小朋友等了那么久,乐圣前辈难得解释道:“昨晚,我在睡梦中梦到一首仙曲,直觉一定能风靡九州,于是我强行从梦中醒来,凭着残存的记忆将这首歌曲写了出来,挥笔有如神助。也是太忘我了,写完发觉已是辰时。各位小友,让你们久等了。不过你们的等待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你们也见证了一首伟大乐曲的诞生,呵呵呵。”


    玄文由衷为师叔感到高兴:“恭喜师叔又谱写一首神曲,离流芳百世又近了一步。嗯,可否冒昧问一下,师叔的曲子可有名字?”


    李乐辛难掩激动:“因昨夜梦中有缘见到牡丹花神,遂将此曲命名为《花神赋》。出门之前,我已经将曲子交给胡香兰,想必到晚上你们就能听到杏花坞的乐师演奏此曲了。”


    凡杰鼓掌:“妙哉妙哉!哦对了,前辈今天教我们什么技能呢?”


    李乐辛:“本仙乃是乐圣,所以我教习的第一课,必定是音律的基础知识——宫商角徵羽,不管你们用不用得上。好,现在就开始。”


    一炷香后,凡杰、香香、玄文囫囵吞枣得知道乐曲演奏大致有几个音了。今天的学习也就告一个段落了。


    晚上,他们果然在杏花坞大堂听到了新鲜出炉的《花神赋》,只是曲风颇为跳跃,一曲奏毕,听众愣了大概有四五分钟,然后才大声喝彩,纷纷称赞此曲颇有西域风情,魔性而上脑,乐圣的作品果然惊世骇俗、非同凡品。


    那边厢,躺在楼上胡香兰次卧内的玄重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是被《花神赋》这首曲子叫醒的。


    玄重自言自语:“谁在奏乐啊,太好听了。是东方白去百越之地采风得到的民曲吗?老头子效率还挺高。。。咦,这里是哪啊,怎么不是我的房间?”


    全身上下剑伤的阵痛,随着他的清醒而逐渐复苏,痛得他不禁呻吟起来,然后想起了昏迷前力战群雄的惨烈一幕,不禁惊觉:“我是死了吗,怎么身上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痛的?。。。(用力咬了下嘴唇,还挺痛)。。。人死了还有知觉吗?”


    他拼劲全身力气大喊了两声:“玄文!玄文!”


    胡香兰的侍女,一个约莫十六岁,穿着紫色衣服的小姑娘听到了屋内的叫声,急匆匆进来,看到一脸迷惑的病人,不知如何解释的她只好又冲出门去把他的同伴喊了过来。


    半柱香后,所有相关人等聚集到了玄文床前。


    凡杰边摸下巴边感慨九尾狐心头血真的是神药啊,一分价钱一分货。


    玄重:???


    玄文给兄长介绍身旁之人:“玄重,这位是乐圣师叔,你有印象的吧?是师叔用飞剑把你抬回来的。这位是收留你的胡女侠,这个房间的主人。还有,少主掏空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给你买了瓶起死回生的药,不然这会你身子早就凉了。”


    凡杰补充道:“我是分期付款的,还欠卖家三千五百两大银。”


    玄重虽然嘴唇发白身体极虚,还是费力感谢各位的相助,表示虽然重伤在身不便行礼,以后有机会必将涌泉相报。


    李乐辛替他把了把脉,吩咐道:“你先住在这养伤吧,等能够下地走路了再搬到玄文他们的住处,这阵子,就让紫烟照顾你吧。”


    他指了指胡香兰的侍女,她就是紫烟。


    玄重点头答应了,然后看了一眼紫烟,这一眼把小姑娘灼得脸颊直发热,慢慢把头低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