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第 28 章
作品:《挚友好香》 议事所。
军中大将都在,慧云飞说道:“末将见前几日大将军忧心得很,如今殿下来了建宁关,大将军也可放心了。”
右将军道:“谁说不是呢,咱们当兵的,家眷平安才能安心在战场上厮杀。”
龙骧将军道:“是,不过安王殿下并非寻常家眷,颇有胆色,对咱们大将军也是一往情深,你们谁的家眷能奔赴千里找来这苦寒之地?”
众人附和,唯有陆霆昭嗤之以鼻:“他一个养尊处优的王爷擅自跑来边关不是添乱吗?”
慧云飞:“殿下金尊玉贵,但并非养尊处优的纨绔,对待武将士兵不端架子,六年前在军中与将士们同吃同住没有怨言。霆昭,你若与殿下熟悉了,自然知道他的为人,莫要先入为主带了偏见。”
陆霆昭:“我只知,他总让淮屿哥忧心,属实是个麻烦。”
右将军揉乱这个比自己还高的小子的头发,笑道:“你还是个孩子,等成了婚就明白了,能有个知冷知热知心知意的人,让你牵肠挂肚,是福气。”
都是武将,粗鄙惯了,众人起哄右将军说话酸,只有陆霆昭低着个头望着地板。
门外一阵脚步声,谢淮屿步入议事所,所有大将顿时停止喧哗,起立行礼:“大将军!!”
谢淮屿将披风解了撂在一旁,说道:“坐。”
众将士在长桌旁坐定,慧云飞道:“五路兵马于昨夜子时出发,若是在最近的互市天葬台发现明翰王子的踪迹,最快的今晚就能传回消息。”
谢淮屿:“得尽快找到他。明翰距离大承边关近一分,便能少去一分的麻烦,借互市之便将其带回建宁关。”
慧云飞:“探子回报,狼骑兵一直徘徊在夕照城,怕是得到了什么风声。”
谢淮屿:“陈书,你和霆昭带人去看看,不要入城,以免打草惊蛇。”
右将军陈书、陆霆昭:“遵命!”
众将皆领了命令离开了,慧云飞留了下来,说道:“大将军,您命我查的白家村的事有线索了。”
白家村就是当年被明措放火屠杀的村子之一。六年前,罗傲大军在罗傲王和典盛将军的率领下大举进犯大承。谢淮屿的父亲率镇北军迎战,只用半个月,便将罗傲军从建宁关击退至德保城。
敌军退守德保城,利用天然的地形优势防守,德保城久攻不破,城中百姓惨遭搜刮屠杀。谢老将军心急如焚,年仅十七岁的谢淮屿带了一支三千人的队伍从地势险要的白渠河谷绕行八十里,想从德保城后方飞降入城。然而不知怎么走漏了消息,明措带狼骑兵在沿途村庄埋了硝石,故意杀人放火引镇北军追击,然后引爆硝石,致使谢淮屿的军队几乎全军覆灭。
这件事是谢淮屿心中的一根刺,六年过去了,这根刺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扎越深,时不时提醒他要为三千同袍报仇。他伤愈后再次回去过白家村,此地偏僻远离官道,若非有人泄露谢淮屿将率军从此地经过,明措绝无可能提前部署、埋放硝石。
这些年他一直在调查到底是谁出卖了情报,但知道他们会绕行白渠河谷的将领,几乎都死了,没死的也都是刎颈之交,绝无出卖的可能。
慧云飞:“陷阵营武库中有一工匠,名叫项五。六年前大战时突然失踪,本以为他死在乱刀之中,或是做了逃兵,因为没找到尸首,做失踪结案,恤金送至县衙一直也未有人领取。一个半月前查封达州私矿,抓到的矿工口供中有一位监工与他姓名相同,外形相似,口音也相似。”
谢淮屿:“人在何处?”
慧云飞:“被他逃了。”
谢淮屿皱眉道:“陷阵营……死去的兄弟,大多是陷阵营的。他在陷阵营中做随军工匠,能出入军营,当年是有机会偷听到军情的。”
慧云飞道:“是,大将军,属下怀疑是他将消息传出后,畏罪潜逃了。”
谢淮屿:“达州……又是达州。那批非法兵刃可有下落了?”达州私矿的事后来移交新任达州太守处理。
慧云飞回道:“没有。达州地处偏远,到处都是人迹罕至的密林,一头扎进去很容易便迷失方向,而且山林多雨,转移走兵刃的车辙痕迹被雨水一冲就没了,根本无从找起。达州太守将此事上报朝廷后,陛下命他继续找。不过属下认为过去这么久,能找到的可能不大了。”
谢淮屿沉吟道:“派人盯着点关卡,凡是出关的货物都要检查。”
慧云飞:“大将军认为那批兵刃是要运到罗傲的?”
谢淮屿:“极有可能。罗傲百姓鲜少事农耕,铁矿更是贫瘠,所以他们的军械兵刃大都是从大承黑市购得。这件事早在先皇刚登基时便严令禁止,凡向罗傲倒卖兵刃者,以叛国罪论处,当年有三百多黑市商人、私矿矿主和工匠都被处以极刑,以儆效尤。同一时间,各类矿山也被收归国有,禁止私采。”
“我见六年前罗傲进犯大承,军队所用的兵刃大多还是旧的,但狼骑兵的兵刃却是新的。除非罗傲国有新开的铁矿,否则只有一种可能,大承国内还有人再向明措提供军械。”
慧云飞惊呼:“如此看来,德王跟明措有勾结?”
谢淮屿:“德王与陛下之间的龃龉由来已久,德王十年谋划一朝谋反尚可理解,但若说他一直跟明措勾结,我倒觉得不太可能。”
慧云飞:“是,属下见过德王几次,如传言所说耽于享乐,不似计谋深远之人。”
谢淮屿:“此事再议,当务之急是找到明翰王子和项五。”
、
薄云搅碎了月光,边关上热闹的城镇陷入寂静。
群山深处传来此起彼伏的狼嚎,引得城中犬吠不止。
一道人影映在夕照城北的城墙上,那人动作迅捷,环顾四周后踏着几乎笔直的城墙几步便攀上了去。他扒在墙头,见两名大承士兵分别背向而行后,飞身上墙,三步并作两步从城墙另一端翻了下去,全程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他出了城,便向荒漠疾行。借着月光一刻不停地跑了一个时辰,远处的荒漠上赫然出现一座砖石房子。
夜枭在空中盘旋了一阵俯冲而下,落于石房子前方同样是砖石垒砌的平台上。
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血腥气。今日天葬台又有新的尸体送来,天葬师将尸体砍成碎块,置于平台之上,供狼群食用。而眼下夜枭吃的,都是狼群吃剩下的。
那人顶着寒风继续往石房子跑去,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几只狼。
那人只回头看了一眼,饶是久经沙场的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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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由得吓得魂飞魄散。
野狼以人肉为食,眼中冒出绿油油的凶光。头狼四肢健壮,突然加速飞扑,一口咬中他的小腿。
他哀嚎一声,重重地摔倒在地。
狼群围将上来,就在头狼张口咬向他咽喉的瞬间,一支火箭如流星划破暗夜,直直刺穿头狼的脖子。
狼群其他狼四散奔逃,两人从石房子奔出,背起受伤的同伴。
野狼站在不远处的山岗上向这边张望。
石房子内部大约四丈见方,中间点着柴火,那三人回来,与另外两人一同席地而坐。
“殿下,属下回来迟了。”受伤男人解下背上的包袱,递给其中一人。
端坐着的男人穿着一身天葬师的服装,脸上纵横交错满是皱纹,是易了容的罗傲三王子明翰。
明翰接过包袱放在地上,拔出匕首割开他的裤腿:“福耀,别说了,先疗伤。”
福耀:“今日城中多了许多狼骑,属下一直在躲避他们……殿下,咱们恐怕得连夜离开了。”
他挣扎着想起身,又被清理伤口的过程痛出一身冷汗,死死抓着同伴的胳膊,才没让自己叫出来。
“你且忍忍。”明翰用刀剃掉狼牙伤口附近的肉避免感染。
福耀痛昏了过去,明翰替他包扎好伤口,擦净匕首上的血迹,小声说道:“咱们的马没了,福耀又受了伤,暂且还不能离开。”
另一侍卫道:“可是狼骑就在夕照城,迟早会搜到这里。”
“殿下,福耀是狼王的士兵,生下来就是为了保护狼王的血脉,他的命是您的。”侍卫的话意思很明白,要把福耀丢下,“您是蛰伏的狼王,为您牺牲是他的荣幸。”
明翰却道:“你们是父王的亲卫,跟着我出逃,三十人只剩下你们四人,我不能再丢下你们任何一人,我活下来走的路,是用你们的血铺就的……我……”六十多天的逃亡、身边可信之人一个个惨死,令他感到身心俱疲,哽咽道,“我在想,父王或许真的选错了人。”
侍卫:“殿下,狼王将圣物交付与您,您就是新任狼王,您就是我们的王。”
“是!”三名侍卫单膝跪地,右手握拳放于胸前道,“您就是我们的王,请不要放弃罗傲百姓。我等就算豁出性命也要护送您回到王都,夺回王位!!”
老王在明措逼宫前,将狼王圣物交给了明翰,只来得及说一句对不起,就让三十亲卫护送明翰离开了王宫。
明翰懂这句对不起的含义。
父王早已定好了继承人人选,就是明翰。但他在位时征战大承,劳民伤财,百姓怨声载道,他生病之后会不该当初,想在位之际多做些名留青史的功业出来,所以迟迟没有公布继承人,任凭两位王子争权夺位却不插手。
可事已至此又能如何?论帝王无情,明翰自认不如弟弟,所以他做不出逼宫之事,更不会犯残害手足的罪行,比起他,明措确实堪得起狼王的名号,而他只是个丧家之犬。
狼嚎四起,如一盆冰水从头浇下。
他冷静了下来,那伤春悲秋、被逼上绝路的绝望之情也被浇熄。
“还有一个方法。”他苍老的易容下,双眼迸发出寒星般的光,“明日咱们就去找镇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