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7章 闻着味来了

作品:《赶山1978,我在深山当猎王

    “小阳,你二叔他……”


    看林阳进门,张桂英急忙要解释。


    “娘,我在外面听到了。”


    林阳打断了张桂英的话,看向了林勇:“二叔,借肉也得有个借肉的态度,和我娘说话像个大爷似的,谁给你惯的毛病?”


    林勇,宿主的亲二叔,黑瘦黑瘦的,像个煤窑背煤的。


    眼睛上挂着厚厚的眼镜片,看着很有文化。


    是潘家公社的小学涉社请老师,工资说高不高,低也不低,一个月有12块钱。


    但补贴老丈人家就得去了大半。


    自己养老婆孩子没钱。


    秦淑贤和杜秀秀就怂恿,占林阳家的便宜。


    每次都是借,但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不过好歹有点文化素质,但不多。


    林勇没有杜秀秀和秦淑贤那么坏。


    但用四川话来说,这就是典型的耙耳朵男人。


    80年代,耙耳朵的男人不多见。


    林勇人如其名,不咋的勇。


    经常被老婆杜秀秀连抓带挠的,头往炕洞里钻。


    无论是在村里,还是公社的学校,都是出了名的。


    他来家里,百分百是杜秀秀在后面撺掇的。


    “你这孽障玩意,我还没说你呢。”


    “你婶子可说了,你冲撞你奶奶,还辱骂你婶子,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浑蛋了?”


    听林阳直截了当的质问,林勇也有些恍惚,感觉林阳变了个人似的。


    以前来家里。


    林阳都耷拉着脑袋躲在拐角不说话,对他这个二叔也是相当尊敬。


    就算是数落一顿,也得乖乖听着。


    今儿,进了门就质问,这让林勇这个当叔的脸上有些挂不住:“等你婶子回来,去公社供销社买点东西,给你奶奶和你婶子道歉!否则,以后你就别管我叫二叔!”


    “正好不想叫你一声二叔。”


    “林勇,那你就给我听好了。”


    “我们家是有野猪肉,但从今天开始绝对不会给你们一口,别说是借,就算你拿着钱来买,也没门!”


    “没别的事情就滚出去,别逼我把话说得更难听!”


    林阳是丝毫没惯着。


    这个二叔他一句都不想叫,既然林勇这么说了,林阳总得满足一个社请老师的诉求。


    “大嫂,你听听你儿子说的这话,这是人话吗?”


    “你弟妹被气得回娘家,还不是你养的小王八蛋惹出来的事情。你们家现在有肉,我来借点去请秀秀回来,你这白眼狼的儿子还端上了?”


    “没大没小的玩意!”


    林勇感觉眼前有点黑。


    这些年老师是不受尊重,但恢复高考之后他的社会地位可高了不少。


    谁见了他不喊一声林老师。


    他做梦也没想到,会被林阳指着鼻子让滚。


    “他二叔,小阳不是这个意思,你别着急。”


    “秀秀也不是第一次回娘家了,我给你拿点肉,你去哄她回来就行。”


    张桂英看着屋子里火药味十足,抬脚就准备去地窖拿肉。


    杜秀秀一干仗就回娘家。


    每次林勇去哄的时候,都要给老丈人家带点东西,没有就来林阳家拿,已经好多年了。


    “娘,这肉不能给!”


    林阳抬手便拦住了张桂英:“林勇一家子这些年怎么对我们的,给他肉,我不如喂狗!”


    “好好好,你这个孽障玩意。”


    “你这是要跟我们林家断干净是吧?”


    林勇气的直跺脚,脸都白了。


    “巧了,我就是这个意思。”


    “从今天起,我们家和你们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给我滚出去!”


    林阳用力打开门,指着外面:“一个社请老师自觉点,别逼我把你扔出去,免得丢人!”


    看林阳要揍人的眼神。


    原本就怂的林勇,气得跳脚但也不敢动手,冷哼一声就出了门。


    “小阳,再怎么说那也是你二叔,咱们这样做,村里的人要戳咱们脊梁骨的。”


    等林勇出了院子,张桂英才担忧地说道。


    “娘,咱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林勇一家子克扣咱们米面粮油的时候,生产队的人怎么屁也不放一个。”


    “我结婚凑不齐彩礼的时候,林勇怎么没想着帮衬你一把。”


    “这一家子吸血鬼,死得远远的才好。”


    林阳扭头看着林勇离开的方向,旋即抓住了张桂英的手笑道:“娘,今天我又赚了三十块钱,我还给你买了零嘴,以后咱们家的光景只要过得好,生产队的人巴结我们还来不及呢,谁会戳我们脊梁骨!”


    “小阳,以后别瞎买东西,咱们攒点钱给你娶媳妇。”


    “娘用不着这么多东西。”


    看着林阳从供销社买来的东西,张桂英的眼泪在眼眶打转,又感动又心疼。


    “娶媳妇也不能忘了娘啊。”


    “等我攒够了钱买辆自行车,开了春带你去城里看电影。”


    ……


    第二天天刚亮,林阳就扛着土枪出了门。


    到村尾的水坝等了一阵子。


    陈大牛捂着肚子,脸色白得跟肾虚似的跑了过来:“小阳,昨晚上喝了汽水坏了肚子,闹了一晚上,我现在腿都发软,今天不能跟你进山了。”


    “这点出息……”


    “歇着吧。”


    林阳拍了拍陈大牛的肩膀,一个人直奔大青山。


    刚进了山,就飘起了雪花。


    林阳冻得瑟瑟发抖,学着陈大牛喝了口酒取暖,顺手把土枪扔进了小空间。


    这几天差点忘了,还有一个储物的小空间。


    冬天打猎,把装备都扔在小空间。


    用的时候再拿出来,轻松又不冻手。


    尤其是适合一个人进山打猎,免得被人发现了送到749局的前身做解剖。


    “还有两发子弹,得省着点用。”


    作为特战队队长,林阳的记忆力很强。


    沿着前两天进山的路,没一会就到了和野狼对峙,解救何翠花的地方。


    按照他多年丛林的经验。


    野狼在这个地方差点扑了何翠花,会经常来这里打圈,把这个地方当做捕猎的一个点。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可惜了。”


    林阳蹲在何翠花掉下去的陷阱旁边,没有任何犹豫就从小空间拿出了一只鸡。


    鸡还流着血。


    这是家里唯一的一只母鸡,早上出门的时候杀的。


    毕竟。


    他不清楚,小空间能不能放活物。


    林阳果断给母鸡的身上又来了一刀,鲜血滴答滴答地流。


    他沿着陷阱在周围撒了一百多米的血,然后把鸡扔在了地上,自己顺势躲在了旁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


    狼对于气味很敏感,尤其是血腥味。


    还有两发子弹,得省着用。


    先引诱野狼到了射程范围内,一枪毙命,才能填补这只鸡的亏空。


    “二十米左右,刚好。”


    林阳抬手目测了自己和野鸡的距离,悄然缩着,抿着酒,开始蹲点。


    从早上一直蹲到晌午,一根烟没敢抽。


    眼瞅着半斤酒下肚,林阳冻得已经麻木了。


    突然。


    一道积雪被踩踏的清脆声响起。


    林阳一个激灵,迅速趴在了石头后面,土枪按压子弹,上膛,缓缓地伸出了脑袋。


    “好家伙,还是上次那头狼,这畜生闻着味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