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黄油曲奇
作品:《我到地府当大厨》 宁兰因想挑几张卫生的照片给沈婵娟她们看,便随手打开了相册。
不成想,记录还停留在她之前翻看的那张照片上。
屏幕里的宁兰因笑着看向镜头,目如春水,脸若桃花,鬓边别一支淡雅的丁香,唇角含笑,显得温婉而生动。抹胸的白婚纱上铺满了大小不一的钻石,在灯下折射出星星点点的碎光。
照片右侧的男人只露出小半个侧脸,却莫名地叫沈婵娟觉得眼熟。他的眼尾长而上挑,眼珠漆黑发亮,薄红的唇似翘非翘,天生一副风流皮相。额前的头发被他随意地撩至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
与轻佻的外貌相比,他的举止则沉着很多——
沈弗渝接过丝绒托盘里的钻石项链,微微弯下半个身子,认真地为宁兰因戴上。
这张照片里有很多人,宁兰因身侧恭敬的管家、不远处调笑的年轻男女、半掩房门之后摆弄礼服的佣人,那种沸腾的喧闹之声几乎可以透过屏幕,萦绕在沈婵娟耳畔。
可是沈弗渝却恍然不觉,他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手上的活扣,看着项链下宁兰因后颈的皮肤。
一张照片的时间足够他扣好项链,刚一扣好,他便迫不及待地抬起眼,去看镜子里倒映出来的宁兰因。
两个人默契地相视一笑。
沈婵娟心内惋惜,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被那串项链吸引。恕她肤浅,她看到项链的第一眼想的是:这么多钻,得多少钱?
项链上镶嵌有大量的明亮式切割钻石,经由主链连接,在脖颈上熠熠生辉,仿佛闪动的河流。
这条璀璨的钻石之河经由后颈,收束至宁兰因胸前,又巧妙地利用碎钻和银托,缠绕出纤毫毕现的羽毛形状。
钻石和羽毛,在约定俗成的意义里,都象征着坚贞不渝的爱情。
照片里,沈弗渝无名指上的钻戒折射出锐利的晶光,像一把锋利的匕首,深深扎进了宁兰因的心脏。
被人扼住咽喉般的窒息感逐渐席卷而来,宁兰因的喉咙开始干涩得发痛。
起初疼痛尚可以忍受,不过眨眼间,扁桃体便像被砂纸用力磨过一样,滞涩而剧烈地疼痛起来。她不得不频频做出吞咽的动作,企图缓解生理和心理上双重的痛楚。
沈婵娟眼观鼻鼻观心,沉默着为宁兰因添了一杯红枣茶。魏湉也适时递上一包纸巾,贴心地没有说话。
宁兰因勉强牵着嘴角笑了笑,将那杯新添的茶一饮而尽,她喝得太快,刚咽下就不住地咳起来。
往日的她不管喝什么,水也好,酒也罢,举手投足都是轻慢的优雅,今日却失了态,像是无声的发泄。
沈婵娟和魏湉帮宁兰因顺了顺气,等她平复下来,魏湉不给她伤心的机会,率先开口:“兰因姐,我刚刚没听错的话,那只比格是叫‘卫生’吗,做卫生的卫生?”
宁兰因点点头,边翻照片边说:“就是这个卫生。”
沈婵娟也好奇:“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
说到取名,宁兰因自己都觉得沈弗渝好笑,见沈婵娟和魏湉捧场,她便也打起精神,一五一十地讲起来。
不过开始前,她却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你们知道魏征吗?”
魏征?那个唐朝有名的谏议大臣?
沈婵娟不明觉厉地点点头。
“好耳熟的名字。”魏湉摸了摸下巴,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来着?”
“也许这句话更出名?”沈婵娟笑着看她,起了个话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
“我好像知道!”魏湉颇有些兴奋地眨眨眼,想了好一会,她又泄气地低下头,“没想起来。”
她蔫巴的样子让宁兰因觉得可爱,于是她伸手点了点魏湉的肩膀。
魏湉的灵感如电光火石,她激动地一拍手:“我知道了!以人为镜,可以……可以……
中途卡壳,她便又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沈婵娟。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沈婵娟从善如流地接上,变戏法一样拿出两叠黄油饼干放在她们面前,“大家都好!请你们吃小饼干!”
魏湉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啊?!为什么?”她挠挠头,“我明明什么也没做。”
沈婵娟将饼干往她那边推了推:“难道一定要做什么才可以请你吃吗?”
魏湉想否认,却又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放在项链里保温已久的饼干仍然带着出烤箱时的热气,黄油厚重的甜香逸散在口腔里,像躺在棉花糖云里做的美梦。
饼干体烤得很酥,口感却并不完全干燥,微微的湿润感使曲奇吃起来更加绵密香浓,咀嚼时还有微妙的堆叠感。
宁兰因和沈弗渝在一起久了,自认也是半个“金舌头”,上至米其林下至街边小吃,或多或少都有让她不满意的地方。
不过眼前这份曲奇,居然,完全,没有,任何错处可挑。
宁兰因不信邪地再吃一块。
然而无论是黄油、砂糖的选择,亦或火候、纹路的把控,无一不是上乘之作。
宁兰因也是奇了,她单知道沈婵娟中餐做得好,不知道西式甜点也一样精通。
“怎么样?”沈婵娟颇为得意地自夸道,“沈大厨从来不让大家失望吧?”
魏湉不住地点头,宁兰因却想起沈弗渝做好了一桌子菜等她回家的自恋神情,他那时也这样拍拍胸脯,故意凑到她面前:“不会感动得说不出来话了吧?”
非得等她瞪沈弗渝一眼,他才哄着宁兰因坐下,语调张狂:“尝尝沈大厨的手艺?”
想起往事,宁兰因的神色黯淡了一瞬。
不过很快,她就敛好神色笑着接话:“我听别人说,真正的厨师从来不需要高端的食材、复杂的烹饪技术和五花八门的厨具,只要给她足够的食材和一间厨房,她就能把一道菜做到极致。”宁兰因顿了顿,认真道,“沈老板,你是一位真正的厨师。”
沈婵娟愣了愣,快速地眨眨眼,掩去了涌上来的泪光。
她见宁兰因眼里满是钦佩之色,便知此话真心,因而沈婵娟同样郑重地看向宁兰因,道了一声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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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食客这样的称赞,是我们厨师毕生的荣幸。”
宁兰因笑了笑,还不等她开口,沈婵娟有意换话题揶揄:“你刚刚说的别人,不会就是你男朋友吧?”
“很明显吗?”宁兰因惊讶地捂住嘴。
“超级明显!”魏湉咽下曲奇,模仿着宁兰因思念伤怀的神色:“我听别人说……”
宁兰因和沈婵娟一齐笑出声来。
魏湉:“兰因姐,你就这样看着沈老板,她看不出来才怪呢!”
几个人这么一打趣,宁兰因眉间的忧郁总算淡了几分。
沈婵娟忽然想起来话题的开头:“所以,为什么会突然提起魏征?”
宁兰因抿了一口茶,这才娓娓道来。
沈弗渝此人,四个字形容——
无法无天。
这可不是宁兰因说的,每一个见过沈弗渝的人,都用这四个字概括他,而这群人中,又以沈家人为首。
沈弗渝是沈家最小的男孩。换句话说,含着金汤匙长大的阔少。
在沈弗渝万众瞩目的百日宴上,他不负众望,一举抓住了最外圈崭新的美金钞票。虽然大家嘴上都说是图个乐子,沈征却觉得他必然和钱有着不解之缘,誓要将他培养成金融圈的后起之秀。
就这样,沈征为他敲定了新名字——弗渝。《新唐书》里形容魏征时说:“简约朴素,终始弗渝”。
沈征不要他沈弗渝简约朴素,只要他走在这一条家族铺好的黄金大道上,在金融这个沈家呼风唤雨的圈子里,一条路走到黑。
没有人问过沈弗渝想不想。
没有人问过沈弗渝愿不愿。
自此,沈弗渝的成长史,注定就是和他爸斗智斗勇的漫漫征途。
两岁,沈征亲自上阵,试图带着沈弗渝看遍华尔街的繁荣。沈弗渝毫不领情,眼睛一闭一睁,在儿童车里睡了个痛快。
八岁,沈征领着沈弗渝操盘,不出一个月,两千万美金就被沈弗渝亏得干干净净。
十五岁,沈征送沈弗渝去美国念私校,他一个人逃去了十万八千里外的法国,学自己心心念念的甜品去了。
十八岁,沈弗渝安稳地待在国内,活在他姐姐哥哥的光环之下,摆得很安心。
可惜好景不长,沈征被查出肿瘤,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哪怕病入膏肓,沈征也坚持要送刚成年的沈弗渝去管理沈家投资的一个小公司。
沈征太了解他了。
沈弗渝对他爸胆大妄为,对家族的财产挥金如土,对沈家的荣耀漠不关心,他为所欲为,吊儿郎当,当之无愧的纨绔,但沈弗渝不是一个狠心的人。
就如沈征决不会向沈弗渝下死手一样,沈弗渝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爸在病床上遗憾地去死。
更何况,那个公司里还有很多本不该被牵连的人,他们何其无辜。为了一己私欲平白地糟蹋其他人的命运,沈弗渝做不到。
沈征对他的期望,沈弗渝一个都没满足过。
唯独那一次,在期望和夙愿的区别面前,沈弗渝听了一次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