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霸王餐

作品:《赶海1979,海洋成为我的后花园

    “一张,两张,三张...”


    数了三遍,23张1000元港币大钞,然后还有17个10元的纸币,170元。


    现在,陈暮手上总计有23170元港币!


    还没换成人民币。


    不急,等今天去港岛采购一番后,再将剩余的换人民币。


    “阿爹,阿妈,我走了。”陈暮招呼一声,带着黑眼圈离去。


    没办法,昨晚又没睡好。


    吃饱喝足的陈老汉,本就龙精虎猛的年龄,只不过以往伙食不好,油水太少,所以夜晚活动也少。


    前天晚上,是陈暮给母亲用珍珠粉美容后,惊艳四下,惹的陈老汉心潮澎湃。


    而昨天晚上,则是吃了太多的叉烧,还有海鲜,给身体补足了能量。


    所以,昨天一晚,又是激情澎湃的一夜。


    陈暮自然又失眠了。


    家里太小了。


    就一个大单间,加起来不过9平米。


    9平米的空间,要摆放一张陈暮父母的大床,以及陈暮的小木板床,再摆放一个放衣物、棉被的箱子,以及一张桌子,和一个炒菜的灶。


    挤得满满当当。


    不行,得修栋小洋楼了。


    连续两夜失眠,让陈暮临出发时,改变了今天的计划。


    本来陈暮打算现在就去港岛买大彩电,但这失眠问题不解决可不行。


    总不能以后夜夜失眠吧!


    那自己还怎么去赶海,怎么去挖掘大海里的秘密。


    所以,陈暮决定现在就去镇上,去找装修队,去给自家宅基地修小洋楼。


    一栋小洋楼贵吗?


    在后世,那不得一二十万建楼,再加上软装,少不得几十万了。


    但这年头,自己怀揣23170港币,那就是款爷。


    就自己这身家,自己可算是鹏城第一个万元户了。


    这要说出去,自己得上电视,接受新闻采访了。


    但,我们得低调。


    赚钱了,给爸妈修栋小洋楼,不算高调吧。又不是买跑车,买飞机,买游艇。


    当然,以后都会有的。


    “二狗,二狗,我昨天捕捞了100个手掌那么大的鲍鱼,已经全部酿制了,等个几天就晒干了,我现在要做什么!”曾阿牛兴冲冲跑过来。


    陈暮一眼就看出曾阿牛浑身擦伤,这都是为了捕捞生蚝而和礁石发生擦碰产生的伤痕。


    这是没法避免的。生蚝都生活在礁石处,人必须抵挡着海浪的汹涌,从礁石上抠下生蚝。


    一不留神,擦伤难免。在渔村,这点擦伤,那就不算事。


    “阿牛哥,不急,等晒干了再说。今天有没有事,没事,陪我去一趟镇上。”陈暮说。


    “二狗,我倒没什么事。就是去镇上,要坐车。我...我没钱坐车!”曾阿牛一脸窘迫。


    “阿牛哥,没事,我有钱。今天吃喝玩乐,都算我的。走,去镇上!”陈暮拍拍口袋。


    鼓鼓囊囊的,都是钱。


    “二狗,那今天来回坐车开销,我们一人一半,不过我没钱给你,算我借的。等你说的那什么溏心鲍鱼卖了,我把钱都还给你!”


    “行,阿牛哥,你怎么说怎么好。快走吧,不然晚上回来没车了。”


    二人走了几公里路,搭上了去镇上的公车。


    这时代,路不好。可没后世那么多高速路。


    而村里去镇上人也不多,都是那种小中巴。


    走在这泥泞路上,颠簸不说,人还多。


    这感觉,可比后世京城那最繁忙的13号地铁还要难受。


    尤其,这一路上,还没手机可玩。


    只能眼巴巴看着窗外的景色。


    对了,下次去港岛,也给自己买个大哥大好了。虽然没玩的,但也有面子不是么!


    那玩意拎在手上,别提多气派了。


    胡思乱想的过了约莫40多分钟,陈暮和曾阿牛到了镇上。


    和村里比起来,这镇上可就热闹多了。


    毕竟如今的鹏城,在那位老人手指一挥下,已经开始了蓬勃发展。


    说是镇,其实已经算是市了。


    只不过发展伊始,还不成气候,和那些已经发展起来的城市比起来,还差上许多。


    “二狗,那是什么?红红的,一串串的,好好看,看上去好好吃。”


    “二狗,那个呢,店里摆放的是什么?好像雪一样,吃的吗?”


    “二狗...”


    进了镇上,曾阿牛大呼小叫,好不兴奋。


    陈暮耐着性子一一解答。


    “二狗,你也没来几次镇上,怎么什么都知道。难怪阿爹让我跟你学,你真聪明!”曾阿牛质朴的夸耀,让陈暮极为受用。


    “阿牛哥,你饿了没有?要不要去吃饭?”陈暮摸摸肚子,有点饿了。


    “啊?我们不等会回去吃吗?外面吃,好贵的。下馆子啊,那还不得好几毛钱啊!”曾阿牛一脸肉疼。


    陈暮笑了笑。


    “走吧,下馆子去。不用你跟我AA,我请客。”


    “二狗,AA什么意思?你请客?你赚了很多钱吗?就算你赶海抓到大鱼了,卖了大钱,也得节约点。你还欠着马富贵那混蛋250元呢!就算还完了,你还得存钱娶媳妇呢!”


    “阿牛哥,安了,我知道的。别担心,快去吃东西吧。”陈暮拉着曾阿牛进入一家热闹的餐馆。


    “二狗,我们还是走吧。你看,这里人穿的衣服,都比我们的好多了,这里的东西一定很贵,我们吃不起的。”曾阿牛扭捏的如同五岁小姑娘。


    四周人穿的衣衫整洁,就自己二人,不但一眼能看出很多年的旧货,上面还有不少补丁,和四周人比起来,格格不入。


    曾阿牛还瞟了一眼隔壁桌人买单,就两三个菜,可是花了整整4.8元!


    那可是4.8元,他家可以买点米面,搭配海里打上来的鱼虾,弄个糊糊粥,吃上两三周了。


    “后生仔,冇水(没钱)上什么馆子,痴线!”


    四周一片嘲讽声。


    陈暮和曾阿牛穿着一看就是附近渔村的两个少年,跑到城市里来见世面。


    这种人,兜里哪来钱。


    这最便宜的鸭骨汤也要4毛钱呢。随便一个素菜,也要八九毛,一块的,荤菜那得小2块呢!


    “二狗,走,走吧,我们走吧,这里东西太贵了。我们找个井,将肚子灌饱了,晚上回去再吃!”曾阿牛小声传递着他过往几次来镇上的经验。


    听闻曾阿牛的话,四周一片笑声。


    “后生仔,这如今可是城市,不是你们那渔村,哪来井水。早就用上自来水了。痴线!快走吧,找个公用水龙头灌一肚子水去吧!”


    小饭馆内,又是一阵大笑。


    “老板,给我来一份香辣鸡丁,一份干炸里脊,再来一个香菇笋片,再来一大碗鸭骨汤,然后上一斤米饭!”陈暮却是开口叫。


    小饭馆安静了。这几个菜,都是这小饭馆最贵的,这后生仔,哪个贵,点哪个。


    咋地,来吃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