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混

作品:《梨落折高栀

    *


    阿蝶说道:“这银币!对了,那日我同枇杷进侯爷府,亲眼见到每个侍卫都佩着这银币!这么说来,枇杷定然是在侯爷府遇难的,然后被人送回桃红楼来,想要通过转移罪证来摆脱杀害枇杷的嫌疑,谁知竟将这银币落下了!”


    唐栀反问道:“可若是侯爷府的人害了枇杷,为何要大费周章将尸首运会桃红楼呢?不但动静大,还惹人注意,这样暴露的风险岂不是更大?若是要转移罪证,那还不如将这尸首运出京城,或是丢到水里......”


    与此同时,唐栀还不忘在心中嘀咕道:“这侯爷府也真是豪横,居然连属下都配银的......”


    药娘答道:“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线索太少,眼下的关键是掌握更多的人证物证。”


    急于找出凶手的绿萝干脆跳过了他的问题,捏着下巴,小声说道:


    “如此一来,问题不就简单了?看哪些侍卫没有这银币,就可以大概圈出个帮凶的范围,然后撬开他们的嘴,送到大理寺严刑拷打,然后还我枇杷姐姐一个真相......”


    药娘转念一想,不禁蹙起了眉头:


    “可这侯爷府要如何进呢?如今京城风波四起,各大势力纷争不断,侯爷府的警备也是空前之多......仅凭我们,若是硬闯,肯定做不到,说不定还会给桃红楼惹上一屁-股麻烦事。”


    就当几位都陷入深思之时,唐栀开口问道:“那个,我们不如,先去看看枇杷的尸首,再找找死因?”


    *


    大理寺的冰窖。


    枇杷满面安详地躺在冰床上,嘴唇乌紫,身上盖着白布,却也能隐隐透出身体上的鞭痕。


    大理寺的冰窖有效地减缓了这具尸体腐烂的速度,这尸身的完整程度与唐栀昨日那一瞥相比几乎并无差别。


    绿萝蹲在枇杷身边,悲伤地端详着枇杷。


    这么一对比,唐栀发现枇杷身上的颜色甚至要比一个大活人还要红上不少——对于死人来说,这自然不是血气旺盛导致的,而是与死因有关。


    他猛然想起来,曾经在渭城的一个茶馆听过某种死法可以让人的尸首呈现樱桃红色——


    窒息。


    “有没有可能,她的死因是烧炭导致的窒息呢?出于这种考量,甚至可能并非他杀,而是自尽或意外身亡的......”


    绿箩擦了擦眼角的泪,疑惑问道:“何出此言?”


    阿蝶听罢,感到由衷的不爽,愤愤说道:“我警告你,你说话可得小心些,没有由头的话,别乱说!”


    “你们看,这尸体比寻常红上不少。我曾在话本里听过,在密闭屋子内烧炭取暖,最终窒息而亡的人,尸身是呈樱桃红色的。”


    绿箩迟疑了几秒,随即伸出手去与枇杷的尸体作比较:


    “啊,真的更红......照你这么说,思路倒是广阔了些。


    “可小侯爷的嚣张跋扈是全京皆知,无论如何,枇杷姐姐的确是在侯爷府失踪,搬运尸体的人也是出自侯爷府,这事定然与小侯爷脱不了干系......辜负我姐姐真情的人,定要以命抵命!”


    说着,绿萝怒目圆瞪,攥紧了拳头。


    阿蝶斜睨了眼唐栀,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唐栀见此情状,也只好无奈苦笑。


    药娘安抚众人道:


    “好了,既然大致推断出一种死因,我们接下来的探查工作的方向会更清晰。当务之急还是收集更多的人证物证——我来简单分配一下任务:我与绿萝,去桃红楼及侯爷府四周打探消息;你们两个,混入侯爷府内,去找寻更多线索。”


    唐栀心中虽有万般不愿,但迫于生计,还是点头答应,随即问道:


    “你们刚才不是说这侯爷府十分凶险吗,那我们要如何混入其中呢?”


    阿蝶抱起手,胸有成竹地说道:“哼,放心交给我吧。”


    *


    “招工招工,侯爷府招短期工,包吃包住三日,男子都要!”


    一-大群人围在侯爷府侧门门口,为的都是这侯爷府的招工。


    “会做饭的,去东边!有力气的,来我这!”一位声音粗犷的健壮男子喊道。


    一位走路有些踉跄的瘦小男子赶上前去,小声问道:


    “工头啊,您看看我行不?”


    那工头叉着腰,捏了捏这男子的手臂,不满地答道:


    “你看你,瘦的跟条柴似的,要不是人手紧张,我看你就算到其他地方也没人敢收你!”


    脸上被抹了炭灰的唐栀问道:“我们这样真能混进去吗?”


    “当然,学着我点。我们桃红楼,从不养杂人。”换成男子扮相、身着粗制麻衣的阿蝶低声说道。


    出发前,他还专门给唐栀的俊脸涂上几层灰,不然一看他那光滑白净的脸就知道不是什么吃得了苦的人。


    阿蝶也学着上一位男子那般凑上前去:“工头,你看俺俩成不?”


    那工头只轻轻瞥了二人一眼,便立即判断道:


    “细皮嫩肉的,一边去。”


    阿蝶问道:“可你不是说男子都要吗?而且我看着你把那么没劲的都收了,咋不收我俩呢?我看刚才那个连走路都没学会。”


    那坐在边上等候安排的瘦小男子本来还在沾沾自喜,听到有人点自己,立马惊起道:“你说啥?有种再说一遍?”边说边卷起袖子。


    那工头将欲暴起的那家伙按回去,继续说道:


    “你们看看你们的手是干活的吗?我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家道中落、穷困潦倒的公子哥。吃不了苦就别来这儿凑热闹,去去去,别耽误我们招工。”


    就在工头将二人打得措手不及之时,阿蝶竟突然跪了下来:


    “大哥,俺求求你了,俺和俺弟已经三日没吃饭了,每日只能去路上捡别人不要的菜杆子吃,你看他灰头土脸的,哪里是什么公子哥的样子。俺们就是乡下来谋份差事的,就因为长得还行,去到哪里都没人要,觉得俺们不是什么正经人……大哥,你要是收了俺,让俺们干什么都成——”


    说着说着,还拉着不明所以的唐栀一块跪了下来。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而工头也瞬间哑火。


    一旁的管事本来还沉默不言,看这架势,无奈说道:


    “行吧,给你们次机会,别搞砸了。俗话说的好,‘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们赶快站起来,拿好东西,跟包工头走。”


    阿蝶大声喊道:


    “大哥,你就是俺们的救命恩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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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栀的瞳孔骤然放大,心想:“原来还能这样?”


    阿蝶表面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其实心里正洋洋得意着:


    “男儿膝下有黄金?哼,我下跪怎么没人给我黄金呢。自尊什么的,都是自己给的,要是达不成目的,与狗屁也没什么差别。”


    而唐栀对于给陌生人下跪的事也是不甚在乎(他心想:“反正在祠堂也没少跪。”),反倒是不禁感慨起这市井生存之道的奇妙。


    总之,二人也算是成功混入这“异常凶险”的侯爷府了。


    *


    林梨在车厢内,静静端详着这两盆如同亲姐妹般的春兰,而车厢外是连天的焰火声。


    她暗自想道:若是娘在世,定然不会将沈夫人所赠送往别处去,也不知林大人是怎么拿到的......


    点儿见林梨若有所思的样子,在边上说道:


    “小姐,这俩盆花都很可爱呢,等会赛花要选哪盆上呢?”


    这话倒是问倒她了。


    这两盆花虽长得相像,但也各有各的好,从唐府带来的那盆叶子清脆,线条流畅,叶不会喧宾夺主,而花不会过分亮眼而失了协调;而林二娘子的这盆,那位于中心的几朵花倒是更为鲜艳动人。


    这赛花虽有大致的评分标准,可最终还是由评委来定。每个评委的喜好有所不同,有人喜爱艳丽的花朵,有人偏爱花朵与叶子的相得益彰......总之,还是得看眼缘。


    林梨笑道:“待我再想想吧。”


    抵达赛花现场后,林梨掀开车帘,一眼便瞧见了这评委席中的一位姑娘,一袭白衣,打扮得极为简约,头上却簪着一朵红色梅花,仿佛点睛之笔,腰间还别着一块墨玉——


    此装扮看似随性,实则却是别出心裁。


    她身旁还坐着一花枝招展的男子,头上顶着一朵嫩粉色牡丹外加鹅黄-色山茶(可能是自己染的),一瞧便是喜欢艳丽花色之人。那男子左顾右盼,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那飘忽不定的视线最终会在周遭捧着花盆的人身上停留,似乎在观察此次来参加赛花的都是何许人等;


    而那女子只是默默坐在案前,一笔一划勾勒着眼前的工笔红梅画,不动声色,却带着天然的气场。


    点儿拍拍她的肩,小声问道:“小姐,带哪盆下车?”


    林梨果断答道:“从唐府带来那盆。”


    点儿有些惊讶她竟然这么快决定好了“参赛选手”,但一想到自家娘子做出的判断准没错,就默默将不解的表情收起,随后咧嘴笑道:“是。”


    在登记好参赛信息后,林梨与点儿便带着春兰,到等候区找了座位候着。那王三也好奇得紧,将马车放好后,打点了旁边的车夫帮忙看会,随后便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寻到了二人所在。


    眼尖的点儿一下就发现了走近的王三:“小姐你看,王三来了!”


    王三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咧笑道:“嘿嘿,俺实在是好奇,马车俺已经叫人看好了,你们放心吧。”


    林梨点点头表示许可,微笑道:“也好,人多也热闹。”


    不出一刻,赛场中-央就传来一声锣响,紧接着有人大声喊道——


    “迎春会第二日,渭城赛花会——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