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第 56 章
作品:《嘘!此间无诡》 谁敢让当朝皇帝当诡给自己带孩子?霍去病想都不敢想。他只当刘彻知道这位秦先生的身份。他当然不会为了这种小事打扰皇帝。随口一句感叹罢了。怎的?他看起来像是敢养诡物的样子吗?
小婴儿被玩哭了,换个大点儿的吧。
霍去病眼珠子一转,轻手蹑脚的转过院墙。片刻之后,院墙后面传来挣扎的声音,以及霍去病的笑声。又过了一会儿,霍去病勾着一个少年的脖子,走了过来。
“我弟,霍光,怎么玩都不会哭,可好玩了!”霍去病开心的介绍道。
被称为霍光的少年试图挣脱可恶兄长的钳制,然而,他的力气不够大,又不懂得什么技巧,所有的努力都是无用功。挣扎间,忽然见到一个陌生的女孩子,更是脸涨得通红。他抿着嘴,一言不发,挣扎得更卖力了。
“比我还大只,有什么好玩的?”刘嬛兴致缺缺。她知道,霍去病的母亲只生了他一个。这个霍光,应该是他父亲那边的弟弟。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个弟弟呢?她大约永远也弄不懂古人对宗族的执着吧。
因为要安置好小婴儿,嬴政慢了两人一步。他出来时,正好瞧见霍去病欺负弟弟的一幕。霍光已经是个少年。和他动手的不是自家容易闯祸的熊孩子。嬴政只扫了一眼就收回目光。
霍去病想起那句“孩子不是生来玩的”,忽然觉得怀里的弟弟有些烫手。他默默放手,若无其事的将手放在身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霍去病装无辜装乖巧,可苦了霍光。哪家好主人介绍人只介绍一半?哪家待客之道是这样的?
霍光看了看器宇轩昂的嬴政,又看了看衣着随意,礼数也不周全的刘嬛,向前者行了一礼,道:“小子霍……”“光”字未及出口,一只大手捂住了他的嘴。
“这是琅嬛公主和她的朋友。”霍去病将“朋友”两字咬的很重。若是长安人士,大约就能明白,这个“朋友”不是常人。他这个弟弟看起来很聪明,应该能明白吧。
霍光不明白。他的注意力被“琅嬛公主”四个字吸引,红了脸,眼神乱瞄,整个人都扭捏了起来。
——是、是嫂子啊。
所以说,这误会打哪儿来的?
霍去病不想成婚,为数不多的几次相看,也不知遇到了什么,让他对婚姻愈发腻烦。他到处溜达,躲避长辈的催婚。他去长门宫没几回,偏偏就落在了某些人眼里。也不知是谁起的头,说霍去病在等琅嬛公主长大。
怎的?堂堂冠军侯,不值得一个公主吗?
明明霍去病在皇帝眼前晃荡次数更多,怎么——哦,日后他被写进了《佞幸传》,那没事了。
然后,一群人追根溯源,寻找霍去病在等琅嬛公主的证据。嘿!还真不少。什么同游长安,习武练剑,临别赠衣……总而言之,这两位成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只等琅嬛公主及笄,就可以办喜事了。
那霍去病的孩子呢?少年军侯,血气方刚,有生理需求太正常了。睡女人嘛,有什么大不了的,难道冠军侯养不起美貌婢女?睡得多了,自然会有孩子。避孕?不存在的,最有效的避孕手段就是打胎。
婢女刚怀孕时,卫家人还有些为难,万幸琅嬛公主心疼未来夫婿,同意他有庶长子。于是,就有了霍去病到处炫耀的儿子。
刘嬛从现代人角度出发,让霍去病生个孩子,被卫家人理解成了这副鬼样子。
霍去病是什么想法?他对自己成为恋童癖一事,完全不知情。
再说这霍光,乱七八糟的八卦听了一大堆,信了琅嬛公主是他未来的嫂子,却没弄明白刘嬛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嬛对“霍光”的印象来自某电视剧,剧里“霍光”是个搞笑的老头,他全家都挺搞笑的。乍见少年霍光,刘嬛没什么感觉,只除了:“你弟弟有点死了。”他被捂得翻白眼了哎。
霍去病一惊,低头一瞧,赶忙松手。他小心翼翼的扶着霍光,摇了摇。见霍光自己站稳了,霍去病若无其事的为他掸了掸衣襟,装作严肃的说:“我不是教过你,不可随意泄露姓名,怎么忘了?”
长安有诡,不可向诡物泄露姓名。霍光很委屈,这是在家里哎,又不是荒山野岭。家里怎么会有……诡?
后知后觉的少年终于想起了关于琅嬛公主的某些传闻,脸刷的白了。
“不过,琅嬛公主的朋友不害人。你可以唤他秦先生。”霍去病又说。
刘嬛与嬴政对视一眼,两脸冷漠。一边说“琅嬛公主的朋友不害人”,一边捂弟弟的嘴,都不装一下吗?
霍光虽然害怕,还是恭恭敬敬的行礼,做足了礼数。战战兢兢的站了一会儿,他以学业为借口,逃跑了。
小孩子被玩哭了,大孩子吓跑了,霍去病还有分享给小伙伴的玩具吗?
有!
霍去病命人牵来了一匹马。
那是一匹白马。
虽说华夏人均爱白毛,但那是加了滤镜特效的二次元白毛,三次元的白毛动物,少有纯白的。它们常常泛着黄,好像沾上了某种液体,给人以肮脏之感。若是再有点儿尘土枯叶,就更邋遢了。
这匹白毛白得纯粹,白得干净,柔顺的鬃毛在眼光下,显出淡淡的金,好像神话传说中的天马。
“好俊的马。”刘嬛赞叹道。
“这可是汗血宝马!”霍去病骄傲的说。然后,是一连串对汗血宝马的夸赞。
买车好看不就行了,谁关心它是几缸发动机啊?咋地?以国内城镇道路的条件,还想开出“速度与激情”的感觉?
刘嬛礼貌微笑,听着霍去病吹嘘。
就算老嬴家以养马起家,就算马匹关乎军政,嬴政也有些不耐烦了。他看了刘嬛一眼——很好,再走神。
在霍去病第三次说起汗血宝马的传说,嬴政忽然开口:“冠军侯打算把此马送予阿嬛?”
霍去病噎住。他万分不舍,犹豫了半晌,终于还是选择了面子。他说:“正有此意!”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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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期艾艾的看向刘嬛,也不知是希望她收下,还是拒绝。
刘嬛轻轻摇头,道:“不及逐风。”
——谢邀,才不养需要费心照顾的宠物!长门宫中有我一个造粪的机器就足够了。
“那你要不要骑上试试?”霍去病又说。
刘嬛目光从霍去病身上扫过,落在勉强算是马鞍的垫子上,再次摇头。
——应该有哪个穿胫衣的家伙坐过这个垫子吧?
不过,这马身上是不是少了点儿什么?
最终,刘嬛从霍去病家里牵走了一匹棕色的矮脚马。汗血宝马是霍去病的心头宝,可不舍得给刘嬛做实验。
刘嬛要实验什么?当然是众多先秦穿越者玩烂的马具三件套。可惜,刘嬛给众多穿越者丢脸了。她不知道高桥马鞍长什么样,也不知道马镫是怎样的形状,更不知道马蹄铁要怎么钉在马蹄上。
万幸,有任劳任怨的相里仲。
怎么说呢,刘嬛的每一项“发明”背后,都有一个相里仲在骂街。
让我们把话说得正经点儿,在刘嬛的指导下,相里仲复刻了马具三件套。是不是原本的模样不知道,反正比如今马背上的垫子舒服。
见到马具三件套,长门宫中的诡物们神情热切,又有那么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最终,卫鞅说:“我的马不需要。”
“我的逐风也不需要。”刘嬛说。
几匹诡马是各自力量的延续,外来的马具是妨碍而非助力。
刘嬛把矮脚马送回霍去病那里。
年轻有为的将军应该知道怎么发挥马具三件套的威力吧?大汉将拥有更多的骑兵吧?
并不。
以眼下铁器的产能,勉强供给兵器制造,战甲都不够,哪顾得上马匹?当下的冶铁水平也不足以打造能够支撑士兵长时间骑乘的马镫。马镫带来的便利,不足以抵消骑乘过程中,马镫突然断裂给士兵和马匹带来的伤害。新式马鞍倒是可以推广。
最终,只有军官才能骑乘拥有铁质马镫和马蹄铁的战马。寻常骑兵可以使用皮质的简易马镫。马蹄铁就不要想了。
从马具三件套中获利最多的,竟是不学无术、无所事事的勋贵子弟。有了新式马具,许多马术不行的纨绔子弟,也可以在骑马狩猎了。
无论如何,新式马具是提升骑兵战力的利器。刘彻厚赏霍去病的同时,也没忘了刘嬛。
看着一对膘肥体健的大黑马,刘嬛陷入了沉默。
皇帝的赏赐当然是成双成对的。据说这两匹马都是汗血宝马的后代,还恰好是一公一母。马一胎生几个?这俩马长得跟粘贴复制似的,不会是一母同胞吧?
马是好马,但是,比起不用吃喝拉撒睡的诡马……
刘嬛问了一圈,谁都不愿意接手这两匹活生生的马。
于是,两匹宝马被送去学堂,学堂里多了一门骑术课。学生们不只要学习骑马,还要学习怎么照顾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