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 饭桌上的较量

作品:《重生1982:从摆地摊开始走向巅峰

    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小芳想到之前大嘴巴说的话,还有爹娘的叮嘱,笑盈盈的开口,“欢迎啊,我和陈皮哥马上就结婚了,欢迎你到时候来吃桌。”


    二杀!


    孟兰心里暗恨,以前不起眼的小村姑,如今居然出落成亭亭玉立的黄花大闺女,并且还捷足先登,占据了未婚妻的有利地位。


    后悔啊!


    早知道这样,就应该早些来,不给她机会,以至于自己落入如此被动的局面!


    心思电转,实则一瞬。


    孟兰随即想到自己的身份。


    自己是重生者,还是陈远志曾经的最爱,就算小芳占一个未婚妻的名头又怎样!


    还是那句话,只要锄头挥的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孟兰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看似友善却暗藏深意的微笑,“好啊,我刚来环山村,就遇到这种好事,看来我和这里真是有缘呢!你说是不是,陈皮?”


    不过是个土气的山村丫头,就凭她,也想留住陈远志?


    孟兰根本不把小芳放在眼里,就算她很漂亮,终究是个山里人,能和自己城里人比?


    而且小芳的话,正好给了她机会,让她有借口留下来。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小芳心里一咯噔,下意识的抓紧陈远志的手,无比紧张的望着他。


    陈远志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顺势把小芳的手抬起来,从握着变成两手相抵,然后再变成十指相扣,微笑着说,“对,我和小芳结婚是天大的好事,孟知青一定会祝福我们的吧?”


    三杀!


    那十指相扣的双手,犹如世间最强的法宝,狠狠的刺中孟兰的心脏,让她的脸色犹如被宰杀的猪羊,脖子上挨了一刀,鲜血喷涌,肉眼可见的失去血色。


    她的眼皮一直跳,心脏也好像被割了一刀,痛的她呼吸一滞。


    怎么会这样?


    明明陈远志那么爱她,怎么会舍得这样刺激她?


    是了!


    一定是自己走的时候太绝情,让他生气了,所以故意这样刺激自己。


    实际上他还是爱自己的。


    孟兰自己给自己PUA,并且选择性的忘记了前世自己是怎样对待陈远志的。


    就像监控一样,选择性的把不利于自己的那一段给掐了,只记住前面一段。


    她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不愿意醒,并且以重生者自居,很快就管理好表情,脸色恢复如常,微笑着说道:“那是自然,我肯定是希望你幸福的。”


    “那就好,吃饭吧。”


    陈远志不想和她纠缠太多,便岔开话题,和小芳手拉着手找位置坐下。


    孟兰咬了咬牙,刚准备到陈远志另一边坐下,陈木蓝眼疾手快,抢先一步坐下,并且理直气壮地说,“这个位置是我的,从来没有人和我抢!”


    这倒是实话,一直以来,都是小芳坐一边,陈木蓝坐另一边,没有人和她抢。


    而且她特别喜欢和陈远志打嘴仗,近距离听他叫四姐,顺便还能薅耳朵。


    这是她的乐趣。


    谁都不能抢。


    孟兰气得心肝疼,但又不能发脾气,只能忍气吞声的干笑着说,“四姐,我和陈皮好久不见了,我想多和他说说话。”


    陈木蓝冷哼一声:“哼,屋子就这么大,你随便坐哪里,我弟都能听见。”


    见孟兰的脸色僵硬,玉竹温婉的微笑了一下,拍拍身边的座位,“孟兰,坐这里,有几年没见了,我也有很多话想和你说。”


    孟兰借坡下驴,笑盈盈的说,“好呀,我记得大姐是有文化的人,咱们一定能聊得来。”


    就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晚饭开始了。


    除了家里做的饭菜,陈远志还拿出了从洛邑捎回来的烧鸡。


    “小芳,这是道口烧鸡,你尝尝味道咋样?”


    陈远志扯下一个鸡腿递给小芳,眼神温柔的看着她说道。


    “真好吃。”


    这些天来,小芳已经习惯了陈远志给她加菜,很自然的就接受了,一边轻轻咬了一口,一边歪头看着陈远志,笑盈盈的说,


    “陈皮哥,为啥叫道口烧鸡?”


    陈远志微笑道:“道口烧鸡其实是滑县道口镇的特色传统名菜,与北京烤鸭齐名,被誉为“天下第一鸡”。


    “原来是这样啊,我也尝尝。”


    陈木蓝亲自下手,扯下一个鸡爪子,嗦了起来,石竹则扯下另一个鸡爪子。


    在她们家都是这样,好的留给陈远志,自己吃边角料。


    当然,前世鸡爪子卖的挺贵的,但那是发展起来以后。


    八十年代的农村,鸡爪子就相当于废料,因为没肉,一直是被人嫌弃的。


    这时,孟兰咬了咬唇,眼巴巴的看着陈皮问道,“陈皮,我能尝尝吗?”


    “来者是客,随便吃。”


    他的语气平淡无奇,甚至眼神都没有给她一个,自始至终目光都没有离开过小芳。


    孟兰不甘心,略带祈求的说,“我想吃鸡腿,你可以给我吗?”


    陈远志眼睛微微眯了一下,眼神恰好对着岳亮。


    岳亮小归小,精着呢,忽然站起来朝鸡腿抓去,“这个鸡腿是我的!”


    这样其实是不礼貌的,毕竟不是自己家,小芳脸色一变,刚想阻止,岳亮却已经把鸡腿扯下来,然后巴巴的跑到大妞跟前,“大妞,给你吃鸡腿!”


    大妞大眼睛眨啊眨,“为啥给我?”


    岳亮理直气壮的说,“咱俩是好朋友啊!”


    大妞想说什么,终究挡不住鸡腿的诱惑,伸手接过去,咬了一口,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儿。


    “好吃吗?”


    岳亮盯着她问。


    “好吃。”


    大妞忽然把咬了一口的鸡腿又递回去,“你也吃。”


    岳亮毫不客气的挨着她咬的牙印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夸张的说,


    “娘娘真是香!”


    不知是不是错觉,孟兰感觉岳亮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瞄着自己。


    但是一个孩子,她又能怎样?


    岳亮:不用怀疑,我就是故意的!


    想跟我抢姑父,没门!


    他虽然小,但却分得清远近亲疏,心里头也早已承认了陈远志姑父的身份。


    加上大人们谈话也没有避开他,虽然听的似懂非懂,但却隐隐明白,这个女人很可能是跟他抢姑父的。


    这怎么能行!


    姑父没了,他以后还怎么来吃肉,怎么跟大妞玩?


    于是就毫不客气的抢了鸡腿,顺便讨好大妞。


    嗯,小孩子的思想就是这么朴实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