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只有音乐才是我的解药(乐迷视角)
作品:《明日回信》 “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下了班回去就追追美剧、看看小说,我比较宅,算是那种网瘾青年吧。”对面的姑娘笑了笑,“不过我也喜欢看演出,有时候周末会去剧场看个话剧,偶尔看点演唱会之类的。”
曹凡声一听便来了兴致,问:“那你喜欢去音乐节吗?”
“没去过,听说那个可累了,在户外一站就站一天。”
“累是累点,不过挺带劲的,年轻就得躁一下嘛。”曹凡声又问,“那你平时都爱听什么歌啊,喜欢摇滚乐吗?”
“什么都听一点,摇滚不算很喜欢,有点太吵了。”
“我还挺爱听摇滚的,最喜欢一个叫明日回信的乐队,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
姑娘端起咖啡杯饮了一口,摇摇头:“没听说过。”
“也是,其实他们算是个老牌乐队了,在圈子里地位挺高的,不过相比其他流行歌手还是比较小众。”曹凡声说,“他们的歌挺不错的,有些也不是那么吵,你有空可以听听。”
“行,回头我搜一下。”
说到喜欢的乐队,曹凡声的话匣子就有点关不上了:“你要是第一次听,我推荐那首《树上有什么》,这是他们的第一首歌,比较清新活泼的校园摇滚。我就是听这首歌入坑的,那时候我还在上中学呢。”
姑娘点点头:“哦,那我记一下。”
曹凡声按捺不住那颗想要安利的心,继续滔滔不绝:“他们一开始是参加选秀出道的,后来又出过不少专辑,最出名的有四张,是《怒海!》《折帆》《女儿歌》和《新光》,评价都很好。之前他们来巡演我还去了呢,现场都嗨翻了!对了,四月份他们要在我们这儿开演唱会,纪念乐队成立十五周年。我最近就在蹲等开票呢,你要是有兴趣,到时候一起去啊。”
姑娘只是笑道:“到时候再看吧。”
曹凡声简直来劲了,掏出手机找到乐队的照片给姑娘看:“喏,这就是明日回信。这两人是双胞胎姐妹,妹妹是主唱兼吉他手,词曲基本上都是她写的,特别有才。姐姐是贝斯手,也兼和声。这个男的是键盘手,总是戴顶帽子,乐迷们就笑说他是秃头,不过上回巡演我看见他头发挺多的。这个女生是鼓手,年纪最小,据说从小练网球的,打鼓特别有劲儿。”
姑娘瞄了眼曹凡声的手机屏幕,附和了一句:“哦,那挺好的。”
曹凡声还要再说,这时姑娘的手机响了,她道:“我接个电话。”
姑娘对着电话说了几句,挂断后朝曹凡声抱歉地一笑:“朋友找我有点事情,得先走一步,不好意思了。”
曹凡声一愣:“哦,好,没事的。”
姑娘起身走出了咖啡厅,曹凡声望着人家渐远的背影,已然明白自己遭到了拒绝。
让朋友打电话来佯装有事要走,这真是再标准不过的离场招数了——在面对不感兴趣的相亲对象时。
或许对方也和自己一样,是驳不了上司的面子才不得不来见面的,但被这么直白地拒绝了,还是让人有点受挫。
“唉。”曹凡声叹了口气,把杯子里剩下的咖啡喝掉了,又从口袋里掏出耳机戴上,也打算离开了。
走出咖啡店后,曹凡声坐了挺久的地铁,又骑了一段共享单车,终于回到自己的租屋,一个位于旧城区某筒子楼群里的老破小。屋子在二楼,室内面积窄小,不过被他布置得还挺温馨,算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而这已经是他在涨薪之后给自己升级的住处了。
在这个城市打拼的第五年,他终于不用再跟人合租,拥有了一处只属于自己的蜗居。
进了门,他边换鞋边叫道:“虎皮,我回来了。”
但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他走进卧室里,看见虎皮正趴在窗边的猫窝里晒太阳。虎皮转头看了他一眼,很快又转回去了,一如既往地不爱搭理人。
虎皮是一只狸花猫,原先一直在小区附近游荡,曹凡声下班回来总是遇见它,经常给它投喂吃的,久而久之就混熟了。后来他心生歹念,把虎皮拐到了家里来。毕竟自己独居也挺孤单的,就想着一人一猫能互相做个伴,而且土猫也好养活,花不了多少钱。
他搬过来半年,圈养虎皮也有三个多月了,但虎皮之前流浪惯了,似乎并不太适应家养的生活,好几次都偷溜出去玩,对主人也不怎么亲近。
曹凡声今天心灵受挫,格外需要跟猫子贴贴以求慰藉。他坐到床尾,把玩虎皮毛茸茸的尾巴:“又趴在这里晒太阳,一天天的净知道享受。”
这话里其实也有几分羡慕,他抚摸着虎皮背上厚实的皮毛,讲起了今天的事:“下午去见刘姐介绍的那姑娘了,坐下来都没说上几句话,人家马上就找借口走了。我就真的这么差劲吗?”
然而讲完了多少有点心虚,又道:“也不算没说上几句,我说得还是挺多的。”想起刚才自己非要给那姑娘安利喜欢的乐队,也不管人家的反应,自顾自说了一大堆,确实也有点失礼。曹凡声反省道:“我是不是太爹味了?唉,可是一说到明日回信,我这张嘴就停不住。只能说确实也没有缘分了。”
虎皮给他摸得有点烦了,甩了甩尾巴,转身跳下了窗台。曹凡声起身去打开了小音响,连上手机,说:“不想那么多了,听点歌开心一下!”
第一首轮到的是明日回信的《新光》,曹凡声把音量调大,十余秒平缓的前奏过后,突然插入一道嘹亮的小号声,像是一道刺破浓雾的曙光,驱散了长久的黑夜,激烈的扫弦和鼓点紧随其后。曹凡声喜欢这样吵闹的音乐,他在音乐里一边充满干劲地大扫除,一边摇头晃脑地跟着哼哼。
清扫卫生间的水池时,他一抬头就能从镜中看到自己。镜子里是一个平凡的青年,有着平平无奇的外表,平平无奇的学历,平平无奇的才能,过着平平无奇的人生。
出生在一个小县城,家境还行,考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学了个前途有限的专业。个头不高不矮,长相是中人之姿,不时髦,也不太土,一出门就会立刻被淹没在人山人海之中。
在这二十多年平平无奇的人生里,唯一不太循规蹈矩的决定,大概就是在大学毕业后来到这座远离家乡的城市,一待就是五年半。
起初的理由很简单,就跟千千万万个来此打拼的年轻人一样,想要到大城市里开开眼界,寻找机会,怀揣一腔热血去追求点“梦想”。然后这种热血一般会在头两年里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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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明白这里的繁华与自己无关,进而明白平庸的人都是相似的,区别只在于在大城市还是小县城施展自己的平庸。
平庸的曹凡声一开始凭着平庸的学历入职了一家私企,做人力专员。那家公司不大,但妖风大,他在新旧领导的内斗中受到牵连,被穿了几个月小鞋后主动离职。
第二份工作是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加班加到内分泌失调,为了健康着想再次主动离职。
三年前入职了一家演艺公司,专门承办各种文娱演出和展览活动——一般接不到什么规格太高的活儿,也没有见过任何大牌明星。
他工作踏实勤劳,在公司里也熬出了点资历,去年秋天策划部的原主管跳槽走人,他便升职取而代之了——整个部门连兵带将一共也就仨人。
平时工作并不轻松,但还不至于内分泌失调,而且能接触到不少独立音乐人,以工作之便欣赏他们的演出,也算是跟“梦想”沾了点边,他对这份工作还算满意。
做完大扫除,天都要黑了,曹凡声懒得再自己做饭,打算出门随便吃点。临走时又把魔抓伸向了虎皮:“祖宗,天天在家享受,也该你受点罪了。”然后把虎皮装进猫包,背着出了门。
骑上单车,来到两公里外的一家宠物护理店,曹凡声打算给虎皮做个定期驱虫,顺便再清理一下耳朵,剪剪指甲。
之所以在这家宠物店办了卡,一是因为距离近,春节前做活动时折扣力度也挺大,二则是因为店铺的名字——新光,是明日回信的一首歌的名字。
当初曹凡声路过时就决定,就它了。不过据他观察,这个店名和歌曲应该没什么关系。
店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待客态度一般,不怎么爱说话。店员年轻一点,对人也比较热情。曹凡声听到过她叫老板阿光姐,寻思着新光或许是老板本人的名字。用自己的名字给店铺命名也不罕见。
不管怎样,总归与自己喜欢的乐队冥冥之中有缘。既然养猫都得花钱,他愿意把钱花在这里。
曹凡声把虎皮留在店里,转头去吃晚饭了。吃饱了又在附近晃荡一圈,进超市买了点东西,眼看着时间也晚了,便要回宠物店接虎皮。
此时虎皮已经被打理好,老老实实地待在笼子里。店员在柜台前给曹凡声结算扣费,笑道:“你家猫还挺有脾气的,刚才给它掏耳朵时一直闹,两个人才把它摁住了。”
曹凡声叫苦道:“是吧,这祖宗难伺候着呢,在家里没少抓我打我。”
“狸花都有点凶。对了,这猫应该不是从小家养的吧?”
“对,本来是个流浪猫,被我捞回家也就三个多月。”
店员了然了:“难怪,流浪猫就是野性大,攻击性也比较强。在家里养久了,再好好教一教,就能温顺不少了。”
这时老板从里间出来,对那店员说道:“你把今天的账盘一下,我打扫完里面就可以关门了。”
虎皮已经是留在店里的最后一只宠物,曹凡声把它装进猫包,背好了,跟两位打了个招呼:“那我先走了。”
店员热情道:“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老板只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就又回到了里间。